《快穿之回收站》   作者: 林跃然   简介:   他过五关斩六将,好容易考中编制,谁知道给分配去了垃圾回收站……当站长。   本以为就这样干到退休领社保了,谁知回收站也能穿啊!   别说,位面穿梭,居(逍)无(遥)定(自)所(在)的日子,也不赖!   古代位面(2000年前):破烂锅碗瓢盆换吃的啊!   原始位面(6000年前):兄台,且慢动手,大家坐下来交易嘛!   年代位面(50年前):垃圾换进口电子高科技了啊!   末世位面(100年后):高价回收废旧终端了啊!   修仙位面(年份未知):废弃灵石和药渣换法器了啊!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系统 爽文 基建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垃圾分类,爱护资源。   立意:爱护资源,垃圾分类。 第1章 大晋王朝(1)   天气渐渐暖了。   王婆子寻出了两件半新不旧的夹衣,用一片包袱布裹了,交给自家小儿子柱子。   叮嘱,“去柳树斜街口那家当铺。”   柱子却不动身,脚尖在地上划圈。   吞吞吐吐道,“我,我不去!那江家当铺闹鬼哩!”   凤柳城南的人谁不知道,那柳树斜街口的江家当铺,自打于家娘子一尸两命以后,那江家院子夜里,就常常传出奇怪的哭声,还有打更的路过他家,就看见他家院子上头,有白色的影子飘来飘去,着实吓人。   他家的邻居一到夜间,都不敢开门出来。   要不是买房子是大事,附近的邻居们都得搬空。   王婆子竖眉道,“闹鬼怕甚!再不换些银钱回来买粮,咱娘俩就要变成饿鬼!”   看到自家傻儿子身子瑟缩了下,王婆子又放缓了语气,“莫怕,我儿正是十三四岁的童子,阳气足得很,这会子又是白天日头足的时候,就算有鬼……那也不敢出来哩!”   柱子这才犹犹豫豫地迈开了腿。   王婆子看着柱子的身影消失在了街口,这才叹了口气,转身进院。   本该是她这个当娘的亲自去盯着来着,只是那江家当铺的传说有些吓人。   说是于家娘子生孩子的时候没生下来,怨气深重,夜夜号哭,看到有儿有女的妇人就心生妒恨,就要跳出来吸几口那妇人的阳气……倒是年纪小的女孩儿和男子无事。   而江掌柜那人,虽说死了娘子以后越发的脾气孤拐,阴沉冷脸吧,他家的当铺有一样好处,就是价钱上比城里别家的都公道!   可惜的是,他家铺子本钱少,只收旧衣,旁的一概不收。   也多亏了他家当铺只收旧衣,又有闹鬼传闻,不然城里别家当铺少不得要来寻他的碴。   柱子抱着两件旧衣,躲躲闪闪来到柳树斜街。   他站在江家当铺门口,探出头朝里望了望。   门是开着,柜台后头却是没人,黑乎乎的一片,有点碜人。   柱子垫起脚尖朝柜台后打量。鼓起勇气叫了声。   “江掌柜,江掌柜?”   好半天才从柜台下方传出来一道声音。   高高的柜台后,只露出了男人的头和肩。   这男人面色苍白,眉眼极乌黑,配上他家的恐怖传说,哪怕只是露了个头,朝柱子平平淡淡地看了眼,也很吓人。   柱子抱紧了包袱,内心瑟瑟发抖。   “江掌柜,这,这两件旧,旧衣,您收,收不收?”   男人摇了摇头,“不收。”   柱子听了这话,当场就想撒腿跑路。   然而一想到家里空得见底的米缸,他还是又鼓了鼓勇气。   “你家的店,从前不是一直收旧衣来着?要不然,您看看,这还是挺新挺好的,过两天就能穿得着……”   一据理力争,柱子被吓出来的结巴也好了。   男人指一指柜台旁边立的小木牌,“以前收旧衣,如今改了,不收旧衣,收其它旧物。”   “锅碗盆壶,陶片瓷片,越旧越好,都收!”   “啊?”   柱子听得张大了嘴巴。   “锅碗盆壶,陶片瓷片?”   还越旧越好?   这些东西有啥好收的?难道收了回去还能卖出去不成?   男人看到柱子这般模样,露出微微笑意。   “你是改了铺子以后来的头一位客人,来,这两颗糖拿着。”   柱子还没反应过来,那人就朝他递过来两个什么物事。   他想都不及细想,手就已经自动地接下。   在他手掌心里的,是两小块花花绿绿的东西。   似乎还有股子若有若无的甜香!   柱子吸了吸鼻子,虽然没见过,也知道这绝对是不便宜的好吃食。   他的手紧捏住这两小块糖,一张脸都涨红了。   “这……我,我不能要。”   是不能要,不是不想要。   男人笑着推回了柱子的手,“两块糖而已,不喜欢就送人罢。”   柱子扭捏地收回了手,呐呐道,“那,这里收什么样的陶片瓷片?家中寻常用的也能收么?”   这寻常家里用的那些陶器瓷器,若是摔了破了,裂口不多还能寻锔瓷匠人来补一补。   但若是本身就不值钱,破得又太厉害,那就补都补不得了。   男人想了一想,让他稍等,转身进去,拿了块破陶片出来。   “就像这样的,最好是上头有字有花纹的,价钱更好。”   柱子不认字,不过他认得陶片呀!   就这灰不溜秋,只有巴掌大小的陶片,不知道是谁家的咸菜缸子碎了留下的,居然也能换钱?   还价钱更好?   柱子顿时就激动了,“这样的,我家尽有!江掌柜等我去拿来!”   男人点了点头,柱子抱着旧包袱撒腿就往家跑。   王婆子拿了把破扫帚,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院子,时不时地还要朝院门口望上几眼。   不是她没出息,就惦记着这几十个大钱,实在是如今的年景实在不好过。   她老王家原本在街坊里还算是过得可以的。   家里老头子是个泥瓦匠,做得一手好活计,又没有那些花花肠子胡乱花银钱,很是攒下了份家底。她生了两个儿子,不多不少正好,前年还给大儿子娶了媳妇。   谁知道娶了儿媳妇没半年,老头子就在做活的时候失足跌下来,摔坏了腰。   这下子顶梁柱不能挣银子,还得看病吃药,就有多少家当也都耗干了。   去年年前老头子都没过了年关,就一撒手去了。   一家子的重担,就都落到老大身上了。   老大也是跟着他爹学了些泥瓦匠的手艺,说起来挣的不比他爹少。   只是老大已经成了家,有了媳妇就有小心思,尤其是两个月前这儿媳妇还怀上了。   这不,就寻了借口,说是娘家镇上那边活计多,小两口就都去了。   两人都去了那边,就算挣着了工钱,可不就顺理成章地不交给老娘了。   王婆子本也不是软和人,要是儿媳妇没怀上,她必要闹他个天翻地覆,只是倒底念着她的大孙子,忍下了这口气。   只能自己想法子接些帮佣下厨的杂活,又托关系给小儿子找些散碎零工,娘俩个勉强渡日罢了。   尤其是去年大涝,今年又眼看着天旱,粮价一天天地涨起来,不当些旧衣旧物,哪里还能吃饱饭哩!   她正想着心事,忽然院门呼啦一下子被推开了。   小儿子柱子风风火火地回来了。   “这是?当铺不收?”   看到柱子怀里的包袱,王婆子心里就是一格登。   不能呀!   她寻出来的这两件,原是老头子穿过的,都只穿过三五回,没洗过几水,没破没烂的,一件怎么也能当个十文钱吧?   “阿娘,掌柜的说了,往后都不收衣裳这些了,不叫送了哩!”   王婆子头皮就是一麻。   “啊?这可怎么好?”   其实当初老头子过了世,就留下了好些个旧衣,她本就想都当了的。   可后来一想,没到那山穷水尽的时候呢,这些旧衣裳,还能留着给柱子穿。   “江掌柜说了,以后只收破烂锅碗盆这些,就是碎成一片片的他也收,最好还是上头有花有字的……阿娘,我记得咱家不是有些打破的东西来?是不是埋在后墙根了?”   柱子说着就在院里团团转,找着趁手的锄头。   “这是说什么胡话呢?那些破烂收了有什么用?”   王婆子不由得拉下了脸。   “定是那江掌柜拿话哄你小孩子呢!”   柱子已经在瓜架下寻到了锄头,一手扛着,就凑了过来。   “阿娘你张嘴!”   王婆子正在骂人,嘴倒是张着,一块什么东西就塞了进来。   她吓了一跳,舌头一动,却品出甜丝丝的意思来。   “唔,这是胡么?”   柱子笑嘻嘻地说,“阿娘,这是江掌柜给的糖,着实的香甜!我看咱们城里最好的点心铺都没有这么好的糖哩!”   王婆子咽了下口水,这下子不光有甜丝丝的味道,还有股子奶香味。   她家老头子在的时候,也是买过几回好糖果点心的。   这味道,不说最好吧,也差不离了。   “那江掌柜好端端地,怎么会给你糖?给了几颗?可还有?”   柱子扛着工具去了后院,王婆子絮絮叨叨地跟在他身后。   少年开始吭哧刨地,“江掌柜说他改了铺子以后,我是去的头一个,所以给我两颗!”   “阿娘你站开些,看土溅你身上!”   其实他就尝了尝味道,顿时惊为天人,只咬下半颗,另外半颗又裹回去,如今就藏在口袋里。   但他才不说呢。   别看老娘天天在屋里唠叨大哥大嫂没良心。   可有点啥好的,却都惦记着给大嫂肚子里那个小的呢!   前几日,前街娶媳妇,老娘去帮厨干活,从早累到晚,除工钱外多分了四只咸鸭蛋,还要托人给大哥他们捎去两只!   果然,王婆子一拍大腿,懊恼,“你这冒失鬼,这样好的东西,怎么就塞我嘴里了?上回你大哥托人来,说是你大嫂……”   少年撇撇嘴,“行了,阿娘别说了,我知道大嫂如今害喜,好些东西都吃不下,家里但凡有点好的就要想法子托人捎过去的。”   他就是故意怎样?   阿爹辛辛苦苦干了十几年,挣的银子都给大哥娶媳妇了。   可大哥倒好,一有了小家,就精得不想往公中交银子。   还不就是嫌弃他这个兄弟是负担么?   作者有话说:   嘿嘿嘿,亲们,开新坑啦!   小伙伴们快来玩耍呀!   看文指南:   这个小故事以资源平衡为主,不以大富翁经营为主。   回收站里能回收的东西必须是本世界里没用的东西。   第一二个世界里的女人都不是女主,请放心食用。   但在别的世界里会有女主出现,戏分少且唯一。 第2章 大晋王朝(2)   王家少年吭哧吭哧地挖地的时候,江易正坐在高高的柜台后,单手托头,摆出了无语向天的造型。   他本是,十年寒窗苦读书,重点一本热专业,过了五关斩六将,好容易考中编制。   谁知道给分配去了垃圾回收站……当站长。   近几年新建的智能回收站,地处郊区,占地倒是真不小。   在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有个几十亩地,他这个站长的办公室,就有四十平。   手下五个兵,个个都比他资历老,年纪大,五个里就有四个都是退休再上岗。   天天上班见面,他都得喊一声这个叔,那个姨的。   本以为就这样干到退休领社保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   不过是个极端雷暴天气,他就是去检查下设备,居然就穿到了这里!   别人穿越,有带随身超市的,有带淘宝商城的,也有各种金手指的。   他可倒好,带的是他工作的回收站!难听点就是垃圾站啊!   就这回收站还不是全乎的!   比如说他那个办公室,虽说就一桌一椅一沙发,家电就是个饮水机,但他经常以岗为家,长住单位,在桌柜里头,囤了好些个吃喝,还有洗换衣服和必备品。   再比如说回收站里的小食堂,虽然只有十个座位,只供应午饭,食堂牛阿姨的厨艺也就是能吃不死人的程度,但食堂里有冰柜有饮料柜,里头都是满满的吃喝啊!   但不幸的是,办公室啊小食堂啊……都没跟着穿。   跟着他穿越而来的是啥呢?   五个大库房!   旧衣物、电子垃圾、临期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存储量百分之七十垃圾的五个大库房!   穿越大神啊,可真是对他不薄!   不光给他带了五个大垃圾库房,还给他绑定了个回收站系统呢!   还用规则给他洗脑,说什么垃圾就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说什么将各个时空的垃圾进行利益最大化的置换,这才是对资源的充分利用,让全时空达到动态平衡。   还说不管他穿越到哪里,只要勤恳干活,资源置换(垃圾回收),就会给他分配绿色币。   这绿色币呢,就能在系统商城里兑换各种普通人得不着的好东西。   这要是个骚扰电话,给他冒这么大段的话,他肯定以为是诈骗,要哄他去奇怪的地方噶腰子啥的。   然而这个鬼系统,连问都不问一声,呼拉一下就给他扔到这个世界来了。   他也只好咬着牙,把回收站这份伟大而有意义的事业接着干下去了。   他穿越来的这个时空是大晋朝的凤柳城。   根据他的初步判断,大晋朝跟他在的现代时空不在一条时间线上。   如果按照发展程度来分,大概就是距现代两千年前。   这个当铺的主人江易,跟他同名又同姓。   不过这个身体,却是他自己的。   因为他来的时候,是看到了原主人的身体和灵魂消失在虚空的。   原主人江易,早先家里还相当殷实,只可惜到了江易父亲的时候,不善经营,别的产业都败落没了,只余下了这个江家院子,前头开店,后头住家,倒也能维持个体面的生计。   等江易接手铺子,因他做买卖公道,南城的平民百姓,若是碰着手头紧急需用银钱时,多半都是拿着家中的旧衣,到他这儿来换几个钱花。   江易为何只做旧衣的买卖呢?   只因旧衣的买卖利润薄,却流通大,只要买卖公道,不愁赚不着个辛苦钱。   若是再加上旁的,比如金银首饰,毛皮古玩什么的,一个是容易被同行嫉妒坑害,另一个也容易走眼翻车,招灾惹祸。   江家当铺的大变故,就是江易娘子难产,一尸两命。   不过二十出头的江易,本来是欢欣鼓舞,满怀期待的。   谁能想得到,一夜之间,全家就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呢?   可想而知,江易性情大变,买卖也不好好做了,家里原本还有一个婆子一个小丫头,是伺候江易娘子的,也被他都打发去了岳家了。   江易是吃不知道吃,睡不知道睡,这么熬着过了两个月,也熬不住了,整个人就倒下了。   系统把江易弄过来的时候,是让两个江易见了一面的。   原主江易一点也不愤怒平白来了个继承他家业的,反而冲他点头致意,就一心奔着地府,好一家团圆去了。   江易对原主,那是满满的敬意。   从古到今,都说什么比翼鸟连理枝的,能做到的有几个?   更有一等渣男,老婆还没死呢,他那头就相上亲了。   比如说江易自己的亲爹,虽说不算渣吧,也在江易亲妈四十岁没了那年就飞快相亲结婚了。   对于别人的质疑,江爸还挺有理的。   “那小易他妈都死了,难道要我一辈子给她守着?既然要找,当然要尽快了,我这越往后年纪越大,早点找也能找个更好的呀!”   江爸那效率是真高,认识了个比他小十一岁的,当年结婚当年就传出了喜讯。   也得亏江妈临死的时候还多个心眼,把自己名下的财产都给了江易。   但江家也没什么不得了的财产,房子就一套分不了,江妈把她所有的积蓄,大约五十来万,留给了还在上大学的儿子了。   亲爹再婚又再生了个宝贝弟弟,江易自然跟亲爹的关系就渐渐淡了。   毕业的时候,亲爹还想让江易回他们老家好个二线城市,好让江易帮着照顾下同父弟弟。   四十多岁才生的老儿子,疼爱是疼爱,就是年纪上来了,管孩子有点力不从心。   这不就打上大儿子的主意了么?   江易又不傻,当然不会听亲爹的,自己报了名考了公,混上了个管吃管住的编制。   虽然是在一线,工资也不算高吧,但暂时没有非得买房的烦恼。   如今穿越到大晋王朝,想到亲爸,江易倒是松了口气。   省了跟亲爸和亲爸家庭来往的麻烦了。   不然江家那边的亲戚,总有那自以为能当和事佬的给他打电话发信息的,说一些父子亲情之类的来回话,让他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江易也庆幸,他在现代是个单身狗,没女朋友。   不然一下子穿越了,无缘无故人消失了,他不得被女朋友骂渣男啊?   既来之,则安之,再说得了绿色币还能换盆……哦,不,是换好东西呢。   他只好就着老江家的当铺接着运营呗!   要接着运营,那不得盘货么?   就前两天,他往老江家的库房去转了一圈儿。   好么,足足上百件的破衣烂衫啊!   古时平民大都节俭,衣衫不破,那是绝舍不得不穿的。   就有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老话。   江家库房里的这些旧衣,能划到新三年里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旧三年的。   虽说外表看着没有补丁吧,但翻开里子,那缝补过的痕迹都很明显。   至于颜色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本来此时的染色技术就差了些,那旧衣衫的颜色就更不咋地了,自带百分之五十的灰度。   再加上放的时间一长,难免有些个怪味道。   跟他带来的旧衣物库房一比,差得实在太远了。   江易他们回收站里收到的旧衣物,都是投放在各个居民区的旧衣物箱。   什么旧织物,旧鞋子包包,旧的毛绒玩具,都能往里扔。   不过现在市面上也有一部分回收公司,专收居民的品相不错有价值的旧衣。   这些衣服在私人回收公司里,会经过消毒清洗和整理,发到一些贫困国家去。   那个价格就相当的便宜了,弄上一身也花不了五十块。   也算是贫民窟的福音了。   如今全球都在提倡节能环保,江易所在的夏国对这些民营的回收公司也算是有一点政策鼓励,而居民们的旧衣物,在经过民营回收公司的过滤以后,运到智能回收站的时候,就都是款式极为老旧,衣料实在过时,没有半点二次销售价值的东西了。   但就这,也比江家库房里的那些强得多了!   他穿越到这个两千年前的世界,随身带了五大垃圾库。   但据系统说,这五大垃圾库里,只有旧衣物库和临期物品库是他能动用的。   至于为啥不能动用那三大垃圾库呢?   因为电子废品库里,都是旧的电器手机,零件器械啥的。   报废的还好说,里头可是还有不少还能运行的呢!   虽然在现代,这些东西连收废品的都不太想要了。   可放在古代,都是石破天惊,震憾全国的奇怪物事,一个不小心,就会严重影响这个时间线的发展进程……   江易细心地注意到了“严重影响”这四个字。   他倒也能明白系统的意思。   这两千年前的社会,猛地来个过于发达的科技,谁知道会结出什么样的恶果来呢?   但不能严重影响,也就是说,少少的影响,是没问题的呀?   系统还提示他,说他在一个世界收进“废品”,再卖出去另一个世界的“废品”,数量越多,他得到的绿色币就越多。   他就想啊,这两千年前的世界,平民百姓最需要啥?   无非是吃穿二字。   吃的,他在临期物品库里有的是。   穿的,除了江家库房里那些破烂,他还有七成满的一个大库房的旧衣服呢!   让他挠头的,是这个世界的废品是什么? 第3章 大晋王朝(3)   江易虽然没在这个世界生活过,但他小的时候,是在农村老家住过的。   对物质贫乏的年代,还有一点点模糊的印象。   对于节俭的人,一草一木,就是一张写满了字的纸,都是有用的,舍不得丢的。   那这个世界的人,会把什么看成全无用处的废品呢?   不是旧衣裳……   就算是破得不能再打补丁的旧衣,都还能拆了给小儿做尿布呢。   再不成也能剪来纳鞋底。   也不是大粪……   身为回收站的站长,他虽然一开始不爱这行,但也还是很敬业的,专门查阅过不少资料。   大粪在农村,那都是好东西,在建国没多久的年代,化肥短缺,城市里的公厕根本不用担心没人掏……早就有村里的关系户联络好了,赶着大车进城来拉粪肥!有的时候为了争这个,还会打架呢。   那会儿的大粪都不是无用之物,更不用说两千年前的大晋王朝了。   有害垃圾,电子垃圾,其它垃圾,这些垃圾,大晋王朝也不可能有啊!   江易绞尽脑汁,这才勉强想出来一个破锅烂盆,陶器瓷器碎片。   回收站系统可是跟他说了,回收这个时空最没用的东西,他能拿到绿色币。   把这个时空最没用的东西,带到别的时空,变成了很有用的东西,他还能拿到绿色币。   也就是说,这东西选得好,他的工作回报率才能高。   他都想好了,这边的陶器瓷器碎片可不就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么?   但如果拿到了现代,这些东西那可就是古董啊!   以现代高超的修复技术,完整复原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就见过用古董碎片复原成的花瓶上拍卖会的,那价格还不低呢!绝对不是他这种小小回收站长能买得起的!   但是吧,他稍微收拾了下这个小铺子,准备转换业务,又弄了块小牌子放到柜台上。   等了整整两天啊,一个来办业务的都没有!   也就是今儿,这才来了个半大小孩,看见他就跟看见鬼似的,鼓了半天勇气,还是来当旧衣服的!   他一激动,就把临期奶糖给小孩发了两块。   他随身带来的五个垃圾库,在这个时空只有两个能用。   目前最能救他狗命的,就是临期物品库了。   这个库里,收纳的都是各大超市送来的临期物品。   调料粮油、糖果零食……已经过期的,还有差一两天过期的。   这些东西要是再放在货架上卖,被举报的话,那是会被罚到赔钱的。   因此这个临期垃圾库是常清常满。   都得要江易他们去联系附近做兼职的村民,来到垃圾库里把包装拆掉,把包装里的有机垃圾倒出来沤肥。   就有好多大爷大妈边拆边啧啧惋惜,说浪费了好东西。   有些还差一两天过期的,大爷大妈们就干脆拿走自己吃掉,江易也只当没看见。   但一人拿个一两袋没问题,拿的多了就不行了,就怕再流通到市场上,弄出点问题来,谁能负责啊?   江易给小孩的奶糖,就是还差一天过期的。   他问过系统,垃圾库随他穿越以后,就处于一种时空冻结的状态。   也就是说,那些差一两天过期的,只要不拿出来,就永远不会过期。   这会儿江易就拆了包茶香瓜子,边嗑边等着他的第一个顾客。   王柱子吭哧吭哧地提着一个大篮子,从自家出来,走在直奔江家当铺的路上。   他这个年纪的半大小子,为生活所迫,已经在社会上打杂工干零活有两年了。   凤柳城又不算大,他走在自家附近的街巷上,认识他的人着实不少。   就有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子喊他。   “柱子!柱子!你这是去哪里?”   尤其是带着这么大的篮子,看着还挺沉的,上头还盖块包袱布,也不知道里头都是什么好东西?   “去江家当铺!”   柱子瞥了眼,见是后街住的刘虎头,打小在一起长大的。   只是这二年,他要忙着去打零工,而刘虎头也被家里管束着,跟着刘老爹学起了木工,寻常见面就少多了。   他一心想拿家里这些废物去换钱,因此嘴上答着话,脚下那是一毫没停。   刘虎头一听就瞪大了眼睛,“江家当铺?那地方不是闹鬼来?”   “柱子你怎么敢过去?诶,你走慢些……你这篮子里都是啥?”   要是柱子见了他就站下了慢慢说,没准刘虎头还没那么大的好奇心,偏偏柱子这副心急火燎恨不得飞起来的模样,反而让刘虎头手更痒了,几步赶上,伸手一掀。   “啊?”   刘虎头大吃一惊。   他是知道柱子家的,自打柱子他爹没了以后,日子就过得不大好。   经常要拿旧衣裳去当了换钱的,有一回他还陪着柱子去了,当了件棉袄,得了三十个钱。   他一点也不觉得柱子家能拿得出什么值钱的物件送到当铺。   所以他才好奇地伸了手,可他看到的这是什么啊?   几块破瓦片!一堆碎陶片!还有半个粗瓷碗底儿?   这些要是完好的,送去当一当,没准确实能值三五文。   江家当铺虽然闹鬼,但掌柜的却不耍鬼,给的价还算公道。   但这些玩意儿送去当?   “柱子,你拿这些去当?是失心疯了不成?”   王柱子没留神被小伙伴给揭开了盖布,又听到这话,老脸就是一红。   “你才失心疯了呢!”   他抢回盖布又盖了回去,脚下加快,几乎是小跑起来。   刘虎头却还不放弃,也跟了上来,苦苦相劝。   “柱子,这些破烂可不兴当啊!别去了叫掌柜的骂你!”   “实在缺钱,我这还有五文先借你花……”   柱子其实心里也没底,七上八下的,还不知道去了江掌柜能不能收呢。   就推了把刘虎头,“哎上一边去,江掌柜可不是说了不算的。”   偏偏虎头也是个拗的,又好奇心旺盛,柱子赶他,他偏不走,如同牛皮糖一般紧跟上了柱子。   江易嗑到第五十六颗瓜子的时候,就看到两个少年你追我赶地奔着他这铺子来了。   为首的提着个大篮子,可不正是那个想当衣裳的少年?   到目前为止,江易在这个世界,只挣到了两个绿叶币。   这两个绿叶币,就是两颗临期奶糖送出去以后换来的。   一想到少年能帮他挣更多的绿叶币,江易就露出了亲切的笑容。   柱子还好,自打吃了江易两颗美味糖果以后,早就把什么鬼,什么夜哭的给抛到了爪洼国。   一门心思地想把自家后院墙根里埋的那些破烂都换成银钱。   虎头可就被结实地吓到了。   江掌柜自打妻儿丧命之后,整个人都阴阴沉沉的,一张脸木着,活像是旁人欠他血海深仇一般。   一个向来阴沉的家伙突然脸上挂着笑,搁着正常人,谁不害怕呀?   虎头忍不住就朝后退了两大步,要不是好奇心驱使着他,想知道那些江掌柜看到那些破烂垃圾,会不会翻脸,这会儿早就脚底板抹油溜跑了!   “江掌柜,我,我把家里的破瓷片啥的都带来了,您看看这些,能不能行?”   柱子把篮子往前一送,说话的口气都很是没底。   江易上手一接,好家伙,这得有五六斤了。   “进来看看东西再说吧……”   江易打开了柜台旁边的小门,让少年进来。   看着柱子傻乎乎地就真进去了,虎头急得直搓手,然而他在外头等了一小会儿,只听到里头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他就壮着胆子也进去了。   原来从柜台旁边进去是个窄小的屋子,屋子对面的墙上还有一道门,是通往内院天井的。   这会儿柱子那篮子垃圾就都倒在天井的地上,两个人都蹲着,一边挑捡一边说话。   理论上来说,这个时代的瓷陶碎片,放在现代,都是古董。   但古董肯定也有价值上的差别呀。   比如说官窑就比民窑值钱,有款识的就比啥也没有的值钱……   当然了,江易对于古董,那是一窍不通,仅有的那点知识还是无聊的时候看了几期鉴宝节目来的。   柱子倒出那一篮子碎片的时候,江易一眼就看到了半块带花纹的圆砖。   拿在手里,拂去尘土细细一看,这个好像是瓦当!   团云纹的中心还有千秋二字。   再一找,又找到了另外半块,合在一起,刚好是千秋福寿四个字。   这有价值吗?   绝对有啊!   江易先把这两块给挑出来,小心地放在一边。   柱子心中一喜。   “江掌柜,这两块是能收的吗?”   这东西他还有点印象,好似是当初他爹跟人去给哪家大户修院子,回来时随手带的。   他小的时候还拿着当成饼来玩,结果没两天就摔成了两半,就给扔到了后院了。   早知道这物件值钱,他哪能瞎玩呀!   现在他就是后悔,想回到过去把糟蹋东西的自己打两拳。   “能收,这两样,我给你记成十文?可行?”   柱子忙不迭地点头,“行!行的!”   本来都是埋进土里还嫌占地方的垃圾了,凭白掉下来十文钱,搁谁谁不乐意呀?   “啊?”   悄悄地跟进来的虎头忍不住惊叫出声。   “这破瓦,还能值十文钱了?”   他是真不理解!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大晋王朝(4)   虎头这话一出,就看到江掌柜一双眼睛就看向他。   这个眼神,看得他心里直发毛。   旁边柱子气呼呼地狠捏了他一把。   虎头这才反应过来。   这破瓦,值不值十文钱的,也不该他说呀!   万一江掌柜的突然反悔了,那柱子岂不是就挣不着了?   幸好江掌柜的并没反悔,反而点了点头,“对,这位小兄弟家里若有差不多的,也可以拿来换钱。”   虎头赶紧答应下来,心里飞快打起了小算盘。   江易又扒拉起了剩下的东西。   除了那两个半截的瓦当之外,余下的这些碎陶碎瓷似乎就没什么好东西了。   哪怕以江易这种文物盲的眼光来看,这些陶瓷也都是民窑出的下等品,只有一个碗底子,手感光滑细腻,却又只有个底儿。   “这个碗底,五文钱,余下的这一堆,加起来算八文,可行?”   柱子使劲点头,“行的行的,多谢掌柜!”   这不跟白捡钱一样?   他现在都后悔,从前不知道这些也能收,扔出去多少,那可都是钱啊!   虎头目瞪口呆地看着江掌柜从腰间系的钱袋里,数出了二十三文,交给了柱子。   这么爽快就给了?   瞬间惊讶就转成了羡慕。   “江掌柜,若是也有差不多,能拿来当么?旧木器收不收?”   他家阿娘是个利索人,最见不得屋里有破东烂西了,勤快得很,家里就算有,也早就被阿娘给丢出去了。   而且他家跟柱子家还不一样,柱子他爹是个泥瓦匠,他爹是个木匠。   这木匠家里的旧物件,自然是大小木器最多了。   江易想了几秒钟。   木制品在现代他当上回收站站长的时候,就已经是垃圾品类里不大好处理的了。   循环利用吧,有困难。   大部分的人还是更愿意买新家具。   当做有机物处理成肥料吧,木制品又占地方又不好发酵。   当成燃料烧了吧,对资源又是一种浪费。   这个年代的木制品,要想在现代有价值,那除非是红木材质以上。   但这个年代的红木,可不是没用的垃圾啊!   “木器不收。”   看到虎头满脸的失望,江易脑中灵光一现。   “若是有个头小,材质像木头却又不是,上头有些纹理或者字的,倒是可以拿来看看。”   他是突然想起来,文玩市场上,是有木化石,雷击木这类的材质的把件或者雕件的。   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还没被发现其中的价值,可不就当成草木瓦砾一类了?   但实际上,纹理完整的此类木化石,除了观赏之外,还能做科研,这就比黄金还要贵了。   “嗯嗯,我回去一定好好找找!”   眼看着小伙伴的钱袋都装满了大钱,虎头心里如同多了几只小爪在不断抓挠。   他定要想法子挣到这笔外快!   柱子却是把钱袋塞进怀里,还喜滋滋地拍了拍。   “江掌柜,不知再有这些东西,还能再来当么?”   “能。只管送来,若是收够了,我也会同你们说。”   原主这个院子虽然破,但还留下了五六十两银子的家底。   原主的库房里,还有上百件的旧衣。   这些旧衣就算以最低价卖出去,也能换回将近一千钱。   更不用说,他随身带的旧衣库,里头有将近十万件的旧衣服,三万件的旧鞋,两万件的旧包……   他得想办法把这些东西在这个世界给交易出去。   还不能触到系统的红线。   系统的红线是什么呢?   就是物尽其用四个字!   不然他钻个空子,把这些旧东西找个地方一倒。   甭管是什么地方吧,这些东西肯定会被发现,这一发现,可不就会被人给拿走?   至于说是哄抢还是被少数几个人给囤积居奇,永远不见天日,那可就不一定了。   柱子急着回去同他娘说这个好消息,就拉着小伙伴向江易告辞。   江易把两个少年送到铺子外,一转眼,正好看到自己吃剩下的半包瓜子。   这瓜子还有半天就过期,他都拆开了也不能再放回去,要是今天全吃完,那他准得上火。   就叫住两个少年,一人给倒了一把,正好分完。   “以后有差不多的物件,直管上这儿来当。”   “还有我这库里存了些旧衣,也打算清一清,全都便宜甩卖,你们有亲朋好友需要的,也可以来瞧瞧。”   两个少年连声应了。   见江易进了铺子,二人互看一眼,快活地一路疾走,直奔自家。   虎头原就眼馋小伙伴赚的银钱,没想到跟着跑了一趟,不但开了眼界,还白得了把瓜子,乐得合不拢嘴,就先嗑上了。   他这舌尖一尝到味道,不由得就呆了一呆。   “啊!”   柱子忙问,“怎么了?是味道不好么?”   江掌柜给他那个糖,味道简直绝了,要是货郎挑担卖的,少不得一枚也得两三文,还不见得有。那这个瓜子应该也不会差啊!   “你尝尝就知道了!”   虎头嗑了一颗又接着嗑,只觉满口留香。   “这个瓜子,竟然是茶香味的!”   柱子一尝,两眼瞬间就亮了。   “江掌柜着实大方,这样好的东西,倒舍得随手送人!”   他得了银钱,本想去老娘那里好生炫耀一番,可嗑着这茶香味的瓜子,脚下反而慢了。   “虎头,你想不想发一注小财?”   虎头忙问,“你有什么好主意?”   “咱们榆树里五条街的街坊,总把垃圾丢在城墙附近小树林的那个水塘边上……”   他说到垃圾二字,虎头已经两眼放光,一把拉住柱子。   “没错,咱可以去那边寻一寻,没准能弄到不少!”   那水塘边上的垃圾堆啊,五条街的人都把不要的破烂丢在那儿,长年累月的,都堆出了座小山。   这要是挖上一挖,破陶碎瓷的能少喽?   两个少年仿佛已经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铜钱雨,稀里哗啦地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送走了第一位来交易的顾客,江易看着空荡荡的街面,想着估计一时半会的也不会再有客人,索性关了铺子,去处理他收来的一堆大晋朝垃圾。   他先上手的是那裂成两半的瓦当。   “检测到时间线二千一百年前的垃圾,是否要收入库中?”   江易直接答了是。   手中的瓦当瞬间悄失。   而他意识中能看到的垃圾库,又多了一个。   系统还给这个新垃圾库,起了个闪闪发光的名儿。   “大晋王朝可回收资源库……”   一眼望过去,足足有蓝球场般大小的仓库,地板上却只摆着两个半拉瓦当。   而瓦当上头,还飘着红色的标注……【2100年前的建筑文物,有一定价值】   此时系统音滴嗒轻响。   20个绿叶币到账了!   江易就看乐了。   好么,这东西放到库里,居然还能自动标注呢。   这岂不是相当于系统自动鉴宝了?   他就赶紧把那个破碗底儿也收进了仓库。   破碗底儿也显示出了标注……【2000年前的日用品文物碎片,有少许价值】   系统音提示又响了。   这回他收到了5个绿叶币。   江易嘴角微弯。   他给那叫柱子的少年就是五文钱,系统又给他五个币,看来他定价很准嘛!   他又动手把那一堆碎片收了进去。   然而这回的标注就让他傻了眼……【2000年前的日用品文物碎片,因过于残破,价值过小不可计量】   系统音还提示他,入账1个币!   江易忍不住发了两秒的呆。   好吧,这一堆,他定的价过高,是真看走眼了。   收完了破烂,江易拿了纸笔,坐到柜台后算起了账。   这三天,店铺支出23文钱,他自己不会用柴火灶做饭,只能花钱买饼买菜支出30文。   系统这里收获了28个绿叶币。   这还是他拆了两包临期熟食垫肚子的结果。   这么一算,好像有点入不敷出。   这可不是长久之计。   是得把旧衣交易这一项来钱快的业务开办起来了。   江易想到这儿,拿过柜台上的牌子,又在上头添了一行字……春夏衣被便宜出清。   把牌子放回原处,他也知道这怕是没多大用处。   毕竟,这个时代的平民百姓,识字率实在不高。   要想客似云来,还得靠口碑啊。   王婆子做好了晚饭,眼见得外头天色不早,炊烟四起,她家小儿子却还是不见人影。   这小儿子眼尖心活,平时里不用管,自己就知道去外头找零活挣些散碎大钱,只到了饭时回来吃就是了。   然而今日回来一趟,却是在后院墙根下刨了堆破烂装在一个篮子里去了。   还口口声声说江家当铺能收。   这都好几个时辰了也不见家来,王婆子估量着没准江家当铺不收,那小子脸皮薄,不好意思就便回来,不知道跑到哪里胡混去了。   她倒是不担心这半大小子,这个年纪的小子,又能吃又不大能干活,搁亲姥亲舅家都嫌弃,更不用说旁人了。   她就是担心那只大篮子,当初是老头子从外头带回来的,要去集上买,怎么不得花个三五文啊?   她站在院子里朝外看了看,琢磨着要不要去寻上一寻。   忽听外头有人喊门。   “王家嫂子,你家柱子在不?”   王婆子开门一看,原来是前街的刘家媳妇。   “我家二小子虎头,我打发他去街上买几团线,谁知道就不见了影儿,有人说见着他和柱子在一道来,这不,我来看看,你家柱子可回来了?”   王婆子又好气又好笑,“这混小子!说是去当铺,半天也不回来,原来是和虎头两个不知道去哪淘气了!还当是小时候呢!”   七八岁以前的小子,随便他满街疯去。   这都半大不小了,还淘气贪玩呢!   这两个妇人都是街坊,平时虽不甚亲近,也都是大熟人。   对于自家的小子没回来倒不甚着急,反倒拉起了家常。   正在那儿你说一句今年粮贵,我叹一句生意艰难呢,就听到院门外脚步沉重,有人来了。   柱子抱着个大篮子,摇摇摆摆地走进了院子。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大晋王朝(5)   只见他衣裤上都沾了泥点,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还不知道在哪儿挂了一道,活像是街上的小叫花子,怀里却紧抱着篮子,那篮子又沉重,坠得少年走路都不大稳当。   王婆子一拍大腿,“好你个活猴儿!这是去做什么来?”   柱子看到刘婆子,腼腆一笑,“刘婶子,你家虎头也跟我一处来,他也弄了不少东西回去。”   南城这一片的半大小子,常有成群结伴出去淘气的。   有在城边的河沟里摸回来一大把的螺蛳虾米,结果却又腥又臭全扔了的。   也有家教不严,去偷了城外附近村民的果子蔬菜,被村民们结伙找到门上来的。   总之各种各样,大祸小祸的没少闯。   刘婆子见了心里一格登,顾不上多问,赶紧辞了王婆子,往自家赶。   王婆子送走了刘婆子,把院门一关,就四处寻摸扫帚。   柱子赶紧拿出钱袋子递了上去。   “阿娘,这钱你收着。”   刘婆子狐疑地接过来一看,居然有二十文!   “哪来的钱?”   “阿娘,不是说了么,江家当铺收破烂陶瓷哩!这都是我那篮子陶瓷片换来的!”   刘婆子半信半疑,目光又落到篮子上。   “这是什么?你这一身,去哪儿打了滚回来?”   她说着就走过去,一把揭开了篮子上的布。   原来是满满的陶瓷碎片!   “竟有这么多,你,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就是城墙边,树林的水塘那边……”   王婆子哑然,那地方她知道,这条街的街坊们都在那儿倒垃圾扔烂菜烂叶,冬天还好,一到夏日,臭气熏天,蚊蝇乱飞,平日不是扔垃圾,大伙儿都绕着那地方走啊!   “你,你们,竟是去淘了垃圾山?”   街坊里有些人家的淘气小娃子也有去那地方乱扒拉的,但那都是冬天秋天味道不重的时候,如今天气渐暖,那边的味道……   说完这话,她不由得就捂住了鼻子。   她这小儿子的身上,果然散发着阵阵臭气!   “我去洗洗,再换身衣裳!”   柱子今儿和小伙伴去淘垃圾山,果然收获满满,本来只是想淘上个把时辰的,谁知道越淘越上瘾,把篮子都装满了这才收工。   不过垃圾堆里的破烂,也的确是臭得很,他怕拿到铺子里惹江掌柜不喜,还和虎头打了水来把这些碎片都冲洗过一番,这才抱回来的。   柱子打了水冲洗一遍,又换上身干净衣裳出来。   王婆子已经把饭都摆上了。   她回过味来,看着多出来的二十文钱,也欢喜得很。   这可是凭空多出来的呀!   都不用把自家的好衣裳拿出去当!   她瞥了眼正狼吞虎咽的柱子,发现他换的这身夹袄下摆已经短了一截。   “赶明儿把你爹的衣裳改了给你做件新夹袄。”   这省下来的衣裳,给小儿子改了穿,也属该当。   柱子长这么大,几乎就没穿过新衣,都是他大哥穿了打下来给他的。   当然了,他大哥除了成亲也没穿过几件新衣,也都是亲爹的旧衣。   因此对于这件“新”衣,柱子倒也没那么心热。   却是想起了当铺掌柜的话。   “阿娘,江掌柜说了,这些天铺子里的旧衣要减钱甩卖哩!”   王婆子听了,心头一动。   随后便摇摇头,“咱家的衣裳都够了,倒是得给你小侄子准备起来。”   小孙子出世,总得准备一两身新的,那就不能去旧衣铺里买了,得去扯些尺头现做。   柱子已经喝光了一碗稀饭,又盛了第二碗。   他夹了好几根咸菜放进稀饭里搅了搅,吃得喷香。   “等明儿我当了那篮子东西,得了钱,阿娘拿去给小侄子买布吧。”   他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小侄子啊,他就是讨厌那些拿小侄子作筏子的……   王婆子听了,倒有些惭愧。   “我儿懂事了!等有了余钱,娘也给你做个夏布新褂子。”   这一竿子扯的就有点远,而且夏天的褂子用的布料最少,但柱子听了还是心里快活。   他就从兜里掏出一把瓜子,放到王婆子面前。   “阿娘,这是江掌柜给的瓜子,味道好得很!吃着有茶香气!”   王婆子半信半疑,拈了去嗑,“茶叶可不便宜,竟舍得去炒瓜子?”   “啊呀,还真有茶香!这江掌柜好生奇怪,这般大方?”   什么奶味的糖啦,什么茶香的瓜子啦,这些零嘴可都不是穷人家吃得起的,江掌柜随手拿来给人,简直比地主还阔绰……总不会是性情大变,神智失常了吧?   柱子一听就不乐意了。   “阿娘可别这么说,江掌柜是个好人!”   “还有,江掌柜的收破烂陶瓷这个,你也别见谁都说,不然他们都要去刨垃圾山,抢我的活计哩!”   王婆子小心地收起那把瓜子。   “知道!你这傻小子,得了一回便宜还想着要做长久买卖呢?”   “指不定江掌柜的哪日忽然明白过来,再不收了,看你可不就要傻眼?”   娘儿俩拌了几句嘴,吃过饭天已经黑透,就各自歇下。   柱子激动得在床板上跟烙饼似的,翻来翻去好一阵,才总算睡着了。   一等天亮,就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穿好衣裳就要去江家当铺。   王婆子就笑他,“慌脚鸡似的,急什么?江家当铺又不会跑!你这么大早过去,没准江掌柜的还在歇哩!”   柱子这才耐着性子洗了手脸,又吃过了早饭。   早饭还是稀饭咸菜,因柱子昨儿得了钱,王婆子早饭多下了两把米,比昨晚的稀饭要稠上不少。   吃完了早饭,他又把后院的菜地浇了遍水,看着日头高升起,再也等不得了,抱起那个篮子就冲出了院门。   江家当铺离柱子家本也不远,只用了两柱香的工夫就到了。   他打眼一瞧,果然同他娘说的那样,这当铺都还没开门!   倒是墙根蹲着个人影,不是刘虎头是哪个?   “虎头你来得忒早!”   “我瞧着自家的铺子都开了,谁知道这边没开。”   刘虎头摸摸头,很有些不好意思。   柱子倒是知道刘家的事,刘老爹是个木匠,家里三儿一女,临街开了个小木器铺。   刘家大哥也娶了媳妇,去年生了个小侄子,刘虎头下头还有弟妹,因此就算刘家自家有铺子,日子过得也很紧巴。   两个少年正嘀咕着呢,就见江掌柜从另一条街走过来,手里还拎着个布袋子。   “江掌柜!”   江易在现代上班的时候虽然不用打卡,但身为编制中人,也不敢迟到,虽然住的极近,每天八点到岗,那就得七点半起床。   这会儿好不容易不用早起上班,那自然是天天睡到自然醒的。   早饭他懒得做,就拿上了个带盖的小铁盆,去前街买了盆豆花,又一张酥油饼。   看到两个少年,江易露出笑脸。   “你们这是又有物件来当了?”   “进来吧……”   两个少年抱着东西跟着江易来到院中天井。   柱子早早地就在世面上混饭吃,自然会看个眉高眼低。   看到天井石桌上摆着碗筷,还有江掌柜拎的布包里散发出的酥油香,就知道这是还没吃早饭呢。   “江掌柜您先吃饭,我们正好把东西都摆出来,等您吃罢了,再来清点不迟。”   “那也好。”   江易点点头,也不客气,把豆花和酥油饼摆出来,大口干饭。   少年们蹲在地上摆着陶片瓷片,香气阵阵传来,勾得他们暗自咽了口水。   他们什么时候也能喝得起满满一盆豆花,整张的酥油饼啊!   江易飞速地干完饭,走到少年们跟前。   “咕……”   这肚子发出的声音,也不知道是来自哪个,但刘虎头把头低下,一张小黑脸更黑了。   “呀!看我,只顾自己吃,忘了问你们吃过没了?”   刘虎头赶紧道,“吃过了吃过了!”   他是真吃了的,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饿得快。往往才吃罢饭不到一个时辰就觉得饿了。   柱子也跟着点头。   这年头,粮价越涨越高,谁家的日子都不大好过,哪能去旁人家里吃喝呢!   江易借着袖子的遮挡,又掏出来两块奶糖,一人一块。   “先垫垫……”   江易也是从半大小子过来的,知道这会儿男孩子的肚子就跟无底洞似的,饭量贼大。   “多谢江掌柜!”   柱子吃过这个奶糖,知道它的美味,也不啰嗦,赶紧接了道谢。   虎头傻头傻脑,看小伙伴接了他也接了,而且剥开就放进嘴巴里……整个人都有瞬间的发呆。   柱子就知道这家伙定然是好吃傻了!   “江掌柜,您看看我分的这一堆,可行不?”   这次他又带来了七八斤的物件。   他学着昨儿江掌柜那般的分法,把看着还算完整又有花有字的分做一堆,瓷面光洁好看的又在一堆,那实在零碎的混在一堆……   江易点点头,“嗯,不错。”   这小孩还挺聪明的,知道跟着学。   瞬间他心里飘过一个想法。   他那么大的垃圾库,要想在这个时代处理掉一个半个的,靠他自己,岂不是要累死?   不如雇佣几个……童工?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大晋王朝(6)   江易不动声色地看了看这两个少年,决定再考察一番。   他虽然顶了个原身的名儿,其实在这个世界,那是真正的无牵无挂,实在是个外人。   而他那旧衣库和临期物品库里的各种物件,虽然流传到这个世界,并不会严重影响到本世界的发展,但真正细细琢磨起来,还是有不少稀奇罕见的东西的。   所以就算要招工,就算要招这些比较好骗的少年,那也不能马虎大意。   别他没挣够绿叶币,反倒把自己给搭进来。   他开始看地上的破烂陶瓷。   不像上次柱子带来的那一堆,能看得出来就是一家的生活日用废品。   这次的东西可就杂得多了。   这个来源……不用想也知道,这两个少年去当了回捡破烂的。   在他来的现代,捡废品已经成了不少退休大爷大妈们的爱好。   一开始这种爱好,都是自发的,零散的,无组织无纪律。   比如说捡回来的废品在自家摆不下,就堆到楼道里呀。   比如说都分类好的垃圾放在垃圾桶里,偏偏要给翻得乱七八糟呀。   不但破坏了环境,还影响了邻居街坊。   后来政府就干脆把这些爱好捡废品的大爷大妈们都纳入环保编外人员。   专门给这些人提供垃圾回收的渠道,这样就不用占用大伙的空间,也能让大爷大妈挣点小外快,这些大爷大妈们的积极性,可不一下子就被调动起来了?   因此江易对少年们去捡破烂也没啥偏见。   他们做这脏活累活,也是间接地给自己挣绿叶币呀!   江易的目光首先就被地上的一堆白瓷片给吸引了。   这个色泽,这个手感的光润度,应该不是民窑,就算是民窑的,那也是个中精品。   江易把几块碎片试着拼了拼,发现几乎能拼出一个完整的花瓶来!甚至瓶子底上还有落款!   清刚散人?   江易这种大外行,对书画吧好歹还知道几个名家,对于瓷器那就是一窍不通了。   更不用说,这个两千年前的世界跟他的世界还不是一条时间线,清刚散人就算再有名,他也不可能知道啊!   “你们可听说过清刚散人?”   两个少年都一脸懵地摇头。   江易把这只碎片白瓷瓶小心地用一块黄裱纸给包起来,放到了一边。   “这一堆,都是一个瓶子的,还算完整,五十文。”   饶是两个少年都满心挣钱,这会听到五十文还是惊得叫出了声。   “啊?”   “竟值这么多?”   江易笑了笑,指着瓷片给二人看,“你们看这个颜色,这个手感,是不是比寻常家中的碗盘要好上许多?可惜碎成了这样,不然就是几十两银子都值。”   而且要是他还有机会穿越到这条时间线的两千年后,把这个瓶子修复了,那可就是大价钱了。   估计怎么也能买辆车!   两个少年都上手摸摸,脸上又是惊喜又是惋惜。   不过再惋惜也没用,要不是瓶子破了,主家也不会扔到垃圾堆不是?   果然百家的垃圾就是比一家的垃圾花样丰富。   昨日柱子拿来的都是家常日用品,碗盆碟子的碎片。   唯一有亮点的,就是那枚瓦当。   今日的种类可就多了不少。   除了碗盆碟子之外,还有彩瓷荷花枕,琉璃鱼人瓦,陶壶,青瓷香薰,陶俑……当然了,都是破烂的。   这么累积下来,光是柱子一个人,这一回,就能拿走半两银子。   柱子还沉浸在天降巨款的喜悦里不能自拔,江易已经开始看虎头捡的废品了。   虎头捡的东西,跟柱子差不多,只是他可能头一回捡没多少经验,很少有能拼完整物件的碎片,这样价值就少了许多,不过好在量大,一样样加起来,也有三百来文。   江易清点到最后,手边就碰到了一个碎片。   这碎片在地砖上轻磕,发出了与陶瓷都不一样的声响。   更脆,也更轻!   江易忍不住就拿在手里细看。   虎头的黑脸不由一热。   这一块东西,不是陶也不是瓷,连木头也不是,看上去脏不拉叽,又发黄发黑的,卖相实在不咋地。   本来是不想捡的,但他又看着上头似乎刻了点画,就起了侥幸,想着能不能收的,让掌柜的看看也没啥。   但这次他捡的样样不如柱子,还多了个破玩意儿,一看就是充数的,可不让他脸上挂不住了?   “江掌柜,这约摸是不留神混进来的,待我走时扔了便是。”   江掌柜这人多大方啊,又是给他们吃茶香瓜子,又是给糖的,他哪能为了多挣一文钱就滥竽充数啊!   江易摆摆手,轻笑了声,“不忙,我细看看……”   他不是考古学家,但他好歹受过完整的义务教育。   甲骨文这种最早的文字,他还是知道的。   这巴掌大的一片,拿在手里比木头还轻,上头弯弯曲曲地刻了几个符号。   他是一个字也不认识。   他沉吟半晌,道,“这个东西我看不准,就先给你一百文吧。以后再有这种骨头上刻着字,看着是个老旧物的,只管拿来就是。”   一百文!   两个少年都惊呆了。   那漂亮的白瓷,有趣的陶俑……拼一拼还能拼出个大概的,这些东西值钱,他们能理解。   然而这种又破又旧,根本看不出是什么鬼的居然最贵最值钱!   要是一天能拾上这么一片,岂不是整天什么都不用干了,一个月就能挣三两银子?   就是城里酒楼掌柜的,怕也挣不了这么多吧?   这么一算下来,虽然柱子挣到了半两银子,但捡到最贵的物件却是虎头。   刘虎头的心里就平衡多了。   江易拿出碎银,分给两个少年。   这两个小家伙,这辈子怕是都没有过这么多钱,激动得两手微微颤抖。   “啊,这,这么多?”   好怕这是在做梦啊!   江易微微一笑,看了看两人脚上破烂的旧麻鞋。   “我这里还有些零碎活计,你们来帮忙,送你们一人一双旧鞋,可愿意?”   这个雇佣条件,要是放在现代,江易准保被中二的小朋友们骂句神经病。   不过,这是在二千年前的位面,这两个少年,一个是家里穷得只能吃得起稀饭,另一个是家里最不起眼的老二,而他家里因为人口太多,要精打细算才能过下去的。   做一点零碎活就能得一双旧鞋,还有这种好事儿?   要知道江掌柜这里的鞋子都是收来的,能花钱收,必然不是他们脚上这种破麻鞋啊!   他们的鞋子,都是穿的父兄打下来的,前头露口,后头烂帮,脚底板都快磨穿的。   “愿意!愿意!”   “莫说给我们鞋子,就是不给也愿意的!”   能让他们一天挣半两银子的,这可是大金主啊!   就是让他们打水劈柴扫茅厕都没二话!   江易就把这两个带到了一间空屋里。   空屋的地上,堆着一堆衣物和几支竹竿。   这些衣物,就是江家当铺里存的那些旧衣,江易按着季节挑出了二十来件能穿得着的。   又在这二十件里头掺了两三件他自带的旧衣库里的旧衣。   现代的衣服,自然跟两千年前的时空的衣物大不相同。   先不说材质这种,光是款式就是个大问题了。   但江易为了挣绿色币也是拼了。   这不就想出了一个掺沙子的办法么?   先拿出少少的几件掺进去,那为了图便宜来买的人家,自然会有巧手媳妇把样式改好。   更何况江易找出来试水的,本身就是廉价材质做工差劲的二手戏服、极为基础款式的长风衣、材质不错的百褶长裙。   少年们看着地上的东西,一时还有点不明白。   江易拿起一支竹竿,用刀劈下一节,又用绳子在竹条中间绑了个活结。   再拿起一件衣服,把竹条往肩膀一抻……   没办法,这儿没有衣架,只能自己做了。   少年们恍然大悟,“啊,原来是做这个!衣裳还能这样放!”   “我跟我爹学过木工,做这个很容易!掌柜的尽管放心。”   江易把工作间留给两个少年,自己背着手,去了柜台那边。   还是没有人来当物件。   不过他也不用太过提心,毕竟,光是今儿一天就收了不少东西,就算走眼一半吧,那还有一半呢!   他回到院子里,把少年们带来的物件全都收进系统回收库。   最先收的就是那个疑似甲骨文的碎片。   【3600年前的文字文物碎片,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系统音听起来实在美妙绝伦!   800个绿叶币到账!   哈哈哈,他没看走眼!   他可真是个鉴宝幸运星啊!   江易惊喜地原地蹦迪……   他实在是太快乐了!有了这么大一个惊喜,后头那些物件到账三十五十的,简直都不能激起他内心的涟漪了。   这两个小家伙捡宝有功啊!   江易哼着洗衣歌,就在旧衣库里给他们找起了鞋子。   其实这两个少年天天跑东跑西的,运动量本来就大,很是费鞋,按说送他们一人一双国内最耐穿的红桃子运动鞋最好了。   但红桃子运动鞋那个高弹踩屎感的底子,那个拉风的外型,高织的鞋面……   就算两个少年敢穿出来招摇过市,他这个没权没势的小当铺老板也不敢太过高调,免得露出马脚。   还是弄个低调点的吧……   至于说那些拉风的高科技鞋子,还是等到什么时候,他能确保自己安全再向外推出吧。   于是江易捧在手里的,就是两双学生款黑色老布鞋。 第7章 大晋王朝(7)   这种老布鞋,上头几乎没啥花样,款式很简单,跟这个时空的鞋子样式也差不多。   如果不细看,根本看不出多少差别。   可要是细看的话,细微之处,能看出不少门道来。   比如说鞋底子,这个黑色鞋底是这个时空压根没有的橡胶材质,防水防滑又耐磨。   这两双鞋子都是二手鞋,按理说是被穿过的,还不是那种□□成新,可以二次销售的,应该最少也被穿过一年多了。   但鞋底子的磨损程度,也就是把花纹给磨得浅了一点。   要想到磨穿的程度,那怎么也得再狠狠穿上三五年。   还有这个鞋帮子跟底子的结合部,完全看不出针脚,接面处还有一层黑胶保护。   更不用说鞋面脚背和脚脖处还加了层螺纹圈,穿脱方便还舒服贴脚!   总之,处处不起眼,处处是科技。   这样的一双鞋,在现代,普通牌子不到一百块钱,带点牌子的也就二百以内。   像柱子虎头他们这样年纪的中学生,也就是随便穿穿,节省点的能穿个两年,但少年们长得快,最多两年就再穿不下了,这鞋子可不就成了可回收垃圾了?   江易拎出来了两双鞋,想了想又拎出了三双差不多的鞋子。   他现在的生意深受闹鬼传闻的影响,门庭冷落,都没什么顾客。   既然送两个少年鞋子,那就试试看他们能不能帮忙带货吧。   江易拎着鞋子走进屋的时候,两个少年已经做出了三十几个简易衣架。   正在把衣裳用衣架挂起来。   两个人还嘀咕呢,“这样挂着,衣裳果然看着更好一些。”   “好拿又不皱,回去我也把我的衣裳这样挂起来。”   听到开门声,两人回头一看,目光却都粘在了江易手里的鞋子上。   先前江掌柜的是要说送他们鞋子来吧?   难道就是这个鞋子?天呐,这也太好了吧!   一看就不是两三文的麻鞋比得上的啊!   “你们试试这鞋子,看合不合脚,合脚就送你们穿了。”   一听到江易放话,两个人简直心花怒放。   “啊!这也太破费了……”   “是啊,太破费了……”   他们做这点活儿,是个五岁小孩都会做的呀!   这样就拿人一双好鞋,是不是太占便宜了?   “只是旧鞋子,也不值什么,我这边还有几双,准备十五文一双出掉,你们若是过意不去,以后来当旧物时帮忙做点活计就是了。”   江易把鞋子递过去。   “先试试看再说……”   两个少年才把鞋子接到手上,就感觉到了不同。   这鞋子可比自家打的麻鞋要重上一些。   自家做的鞋子,最难打的是鞋底,旧布裁了一层一层地刷上浆,叠得厚厚的,再拿线密纳上,也就是俗称的千层底。   鞋底虽是越厚越好,但谁家也没那么多的材料啊!   这只鞋的底子却比寻常的布鞋底要厚了许多。   再看这鞋面鞋底,又干净又平整,竟然找不到一个针脚!   麻鞋自然比布鞋便宜,他们接过这双鞋子的时候,只觉得这是一双他们难得穿得着的布鞋。   但这细一看,这可比一般的布鞋要强得多了。   说是旧鞋,却也干干净净,全全乎乎,连个针尖大的小洞眼都没有!   柱子有心再谦让几句,可穿上这么一双好鞋子的诱惑实在太大了。   他满心就想着甭管怎么样,先试它一试再说!   他脱下脚下的破麻鞋,露出光脚,正要伸出右脚套进去呢,突然身子一僵。   “怎么了?”   柱子扭捏道,“我这脚还没洗……”   这天一暖起来,小子们早就不穿袜子了,光脚麻鞋就满城跑。   臭小子臭小子,这最臭的可不就是脚丫子。   虎头的脚本来已经挨着鞋了,听了这话也弹了起来。   “呀,我也没洗呢……”   这样好的鞋子,怎么也得洗得干干净净的才配穿啊!   江易不由笑了,转身去寻了条湿毛巾扔给两人。   “擦擦再试吧。”   柱子心说,这帕子也比他家的擦脸巾子好多了……   不过他怕再磨叽,没准掌柜的就真不给他们了,赶紧擦了把脚丫,就给了小伙伴。   两只脚都套进了鞋子。他动了动脚趾,大小正好,再站起身,他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这鞋底子,居然是软乎的!   走上两步,竟像是走在云彩里一般。   虎头那边也惊喜地叫出了声。   “天呀!这鞋底子可真软真舒服!”   这天底下还有这么舒服的鞋子!   江易微微一笑,“你们再去院子里多走几步……”   他这两天逛了下街,问了问各种常用物件的价钱。   一双麻鞋两三文不等,一双布鞋要十五六文。   他给这双二手旧鞋定价十五,倒也没有扰乱物价。   两个少年嘻嘻哈哈地走到院子里,新奇地迈着步子,很快就发现这鞋底子不但软乎,而且似乎还能弹跳,就惊喜地在那儿蹦跳,比着谁能跳得更高。   不过跳了不到十下,就反应过来。   这个鞋子可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要是损坏了他们上哪儿哭去?   “多谢江掌柜,这鞋子实在是太好了,我长这么大就没穿过这么好的!”   “这样好的鞋子,比那新鞋强多了!”   “江掌柜,不知道有没有我爹能穿的鞋子,我给我爹也买一双?”   刘虎头激动之余,孝心发作,想到了自家老爹常常外出做活,可不最费鞋子?   他挣到了这么一大笔钱,花上十五文,似乎都不算什么了。   看到小伙伴要给亲爹买鞋,柱子想了想,也要给自家老娘买一双。   江易做的就是旧物推广的买卖,哪有不卖之理。   当下就点点头,“你们有这等孝心,那敢情好。”   “不过这鞋子需得试穿……”   刘虎头听了倒也罢了,柱子却面露难色。   他这两天来往江家当铺,半点也没遇到奇怪之处。   可他老娘那么个抠钱的人,宁愿让他来当衣裳都不敢到江家当铺来,可见是怕死了当铺的传说啊。   江易一看这两人的模样就明白过来了。   问了问刘父和王母的大致尺寸,就去旧衣库里寻了两双鞋子出来。   他选的是中老年的最爱—健康乐。   这个牌子,他站里的大爷大妈们,简直是人脚一双了。   在他穿越过来前些天,还听说已经远销国外好几个大市场了呢!   他也专门挑的款式低调不起眼的。   “先拿回去试穿,不合脚的话再拿来换。”   因为他们俩是第一单买的,还给两人优惠了五文。   两个少年欢欢喜喜地接了鞋子,付了十文鞋钱走了。   出了柳树斜街,刘虎头嘴巴都快咧到了耳根后。   “柱子,多亏了你,不然我可发不了这一注小财。”   四百文呢啊!   他在家里给亲爹当学徒小工,他娘说了,他吃穿都在家里,用不着给他开钱。   再说了,别家的学徒也都是没工钱的,不能因为他是亲儿子就坏了规矩。   因此,偶而年节时,刘父一时手松,给个三五文的零花,都是很难得的了。   就算他一文不花,要攒四百文最少也得十来年吧?   柱子心想若不是你手快,还非得死跟着我,这笔小财那就都是我一个人挣的。   不过想想去淘垃圾堆,那垃圾堆又臭又脏,还时不时地有死狗死老鼠啥的,没个人做伴也怪难受的。   “咱们哥俩好,有银子一起赚!”   “哈哈哈,说得对!既然发了小财,不如咱们去吃一顿好的,马婆婆摊子上的小馄饨怎么样?咱一人吃两碗,我来请客!”   城南城门口,有个马婆婆馄饨摊子,一小碗三文钱,那真是香飘十里,馋人得紧。   平时就是过节,他们家也舍不得买,最多称半斤肉,自家包了吃。   可自家偏偏做不出马婆婆那个香味啊。   柱子举了举手里的篮子,冲着他挤挤眼,“先把东西送回家再说!”   财不外露啊!   身怀巨款去吃喝,万一被偷儿摸了钱袋可上哪哭去?   这话说得很是……虎头忙不迭地点头,一手不由地捂紧了裤腰带。   他挣的钱,可都藏在里头呢!   两少年又说了几句悄悄话,这才在路口分别,各回各家。   因年景不好,粮价涨得厉害,城南这片办婚宴的不多。   王婆子好些日子都没接到能捞油水的活计了。   昨儿好容易托人绍介,接了些洗涮缝补的活。   今儿忙活了半日,一抬头看着日头已高,便进灶房升火准备做饭。   眼看着火才烧得旺了,耳听院门声响,就知道是小儿子回来了。   “阿娘!”   她一转头,小儿子已经三步两步跳进了灶房,拿出一团物件在她眼前乱晃。   “阿娘看这是什么?”   今儿小儿子抱了满满一篮子破烂又去当铺了。   她心里可不一直存着这事呢?   虽说昨儿小儿子拿了二十文给她,但一想到那些没用的破烂垃圾都能换钱,她就觉得很不踏实。   她劈手夺过那团物件,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对鞋子。   “这是哪来的?”   “阿娘,这是我专门给你挑的鞋,你快试试,看合不合脚,若是不合脚了,我再拿去换换。”   王婆子成亲几十年,一家子的鞋子都是她操持的。   亲手做过的鞋子少说也有近百双了。   这鞋一上手,她就觉出了不同。   别说寻常妇人做的,就算是市面上,也没这种啊!   尤其是这个鞋底子,她竟然见都没见过!   “这鞋从哪来的?花了多少?你哪里来的钱?那些破烂当了多少?”   作者有话说: 第8章 大晋王朝(8)   王婆子穿着新鞋子,从灶房走到了院子里,又在院子里走了几十步。   脸上的神情十分的古怪。   “阿娘,是不是?是不是像踩在云朵上一样?”   王婆子一瞥眼,就看到了小儿子脚上,也穿上了双新鞋!   “你那鞋,就是江掌柜送的?”   柱子格外得意,在王婆子面前蹦蹦跳跳。   “阿娘,这鞋实在是太好穿了,跳都跳得比平常还高!”   王婆子作势要拍他。   “再好的鞋子,也不敢这么作哩!”   柱子这双新鞋,都没舍得穿回来,一路放在篮子里,如今只是在他娘跟前显摆一番而已。   他一听这话就停下了,讪笑,“阿娘,我就是让你瞧瞧……”   王婆子抬起自己一只脚,左看右看,果然是怎么看都觉得好。   “那江掌柜的倒大方……那些个破烂,竟能当二百钱!”   王婆子说着就忍不住摸了摸衣袋,里头有小儿子给她的两钱碎银,正好二百文。   “这鞋也极好,十文实在不亏,就是这么好的东西,我一个婆子穿,可惜了。”   “不可惜,这两天挣了不少,给娘花十文也是该当。”   柱子挠挠脸,眼神都没敢看王婆子。   其实他挣了五百文,得两块碎银,一块是两钱,还有一百文的铜钱。   他花了十文还剩下九十文,一路上就在琢磨要不要跟老娘说实话,全都上交。   等进了院子,瞥见他家最好的一间屋,窗上还贴着个褪色的囍字,可不正是哥嫂的新房?   他就改了主意。   大哥没成亲前,老娘对哥俩是一碗水端平的,可大哥成亲大嫂怀上了以后,老娘就总是要让着大哥一房,这要是等小侄子生出来,他在老王家还有地方站吗?   这私房钱,必须存啊!   于是他只上交了一块碎银,说自己还留了十来文零花。   王婆子的想像力再丰富,也想不到那破破烂烂没人要的垃圾,居然能值半两银啊!   她拿着两钱的银子都觉得是天上掉银锭呢!   心里还暗想呢,莫不是江掌柜的性子有些改常?不拿银子当银子了?   王婆子逢了喜事,精神倍爽,看着柱子笑得合不拢嘴。   “还是柱子贴心!比那娶了媳妇忘了娘的强百倍!”   柱子歪了歪嘴,“阿娘,等我哥嫂回来了看你还敢说这话不?”   “嗐!老娘还怕他们?”   王婆子一扭身就进了卧房,先把新鞋换下,仔细收藏起来。   “吃酒时再穿!”   因今日高兴,王婆子难得地拿出两个鸡蛋一并炖了,给小儿子加餐。   柱子吃得高兴,顺嘴就说了句。   “虎头那个憨货,还说要请客去吃马婆婆馄饨……也不怕被贼摸了去!”   王婆子喝饭的手突然顿住,“虎头也去了?”   她一拍自己脑袋,虎头跟柱子昨儿一起去的,她昨儿就知道的。   “他得了多少?”   “他没我多,只有四……”   柱子差点就说秃噜了嘴,“只有四五十文,又或是一百四?我,我也没瞧仔细……”   王婆子一拍大腿,满脸惋惜。   “这事还跟谁说了?”   甭管是四五十文,还是一百四吧,要是柱子不告诉虎头,岂不是这些钱,都是自家的?   柱子暗自松了口气,好在老娘没在钱数上头起疑。   “只有我们俩个,我们都商量好了,谁也不说,明儿还去那边寻寻看!”   王婆子目光闪了闪,咳了声,“既是白捡钱的买卖,还等什么明儿,快吃过了饭,趁着天亮快去,咱娘俩带两个空篮去,满了就先送回来。”   柱子一愣,“不叫虎头?”   王婆子瞪他,“明儿再叫不迟!”   有这好事,让别家娃沾了光也就算了,总不能事事都拉着?   再说刘家有铺子劳力多,还有当家的男人,她寡妇失业的,能和人家比?   母子俩火速地吃完了饭,换了身最旧的衣裳,拎着两个空篮子,专走人少的道儿,躲躲闪闪去了南城墙边的小树林。   这小树林的垃圾堆早先本是个臭水塘子,城中百姓就往里头扔些破烂垃圾,天长日久,不但填平了塘子,还成了一座有好几个尖的山头。   前两日柱子和虎头已经把一处尖尖挖的差不多了。   这次柱子带着老娘来,心里还是有点虚,就想着去到远一点的地方挖,免得明儿和虎头来的时候,叫他看出来。   谁知道才绕过两个泥坑,五六棵歪树,就看见五个人正在那刨坑,干得热火朝天!   再一细看,里头就有虎头,虎头他爹,他娘,他大哥,还有小弟……   一大家子人,除了虎头的大嫂、两岁小侄子和六岁的妹子没来以外,几乎全到齐了!   刘家人听到动静抬头,两方人马面面相觑。   一时间,整个垃圾堆上鸦雀无声!   还是刘婆子哈哈一笑,“王家嫂子也来啦!”   “来这边,来这边!才儿我家这几个汉子把那死狗死老鼠都清得远远的,看着倒不那般碜人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这地方本就是无主的,谁想来挖什么都行,对方这么说,显然也是承一份人情的,再说这情势,她就算有心想打,能打得过么?   王婆子也哈哈一笑,“我只说我们娘俩个吃了饭就来挣几个苦钱,没想到你们家倒比我们还勤快呐!这可是一山更有一山高啦!”   罢了,这么大垃圾堆,也够两家刨的。   没准过两日风声传出去,到时候来挖的人多了,她哪里管得过来哟!   还是赶紧挣自己的吧?   刘婆子虽然热情拉她去收拾清理过的地界,那她也不能真就大大咧咧去了,还是客气两句,拉着小儿子去了另一头。   王刘两家人辛苦拾荒的时候,江易坐在当铺柜台后,百无聊赖地刷着系统商城的界面。   托两个少年勤劳干活的福,他的账户里已经有了1352个绿叶币。   看上去确实不少了。   系统商城里第一页的物品,原本都是灰色的,这会儿也变成了绿色。   然而这第一页的物品,就跟超市收银台附近货架上放的那些小玩意一样,看着炫酷,其实都没啥实际用处。   比如说这个快乐丸。蓝瓦瓦的一颗小药丸,说是吃下去以后能保持三天的心情快乐。   还有这个美黑水,服下去以后能让全身皮肤变成健康的麦芽色,时效半个月。   至于什么能坚持一天的不饿饼干,染上就七天洗不掉的画笔,能连着放半个小时的声光烟花……   这些玩意儿,从两百绿叶币到九百绿叶币不等。   江易觉得,除非时光倒流,他年轻个二十岁,还是个五六岁的小屁孩儿,那估计这些奇葩宝贝都是他做梦都想要的。   现在么,就算他想兑换出来卖掉都不行,这些玩意儿还都是绑定他个人的!   而第二页的商品,什么时效一小时的隐身衣,时效半小时的大力丸,时效一整天的全身防护罩……这些倒是神奇又实用,在这两千年前的世界绝对是神器。   但最低标价都是两千!   江易在心里暗骂几声坑货,但还是管不住自己云逛商场的手。   这个世界虽然是两千年前的,江易刚穿来的时候,也兴致勃勃地在城里闲逛。   不过凤柳城虽然在大晋朝算三线城市,其实也就跟现代的十八线小城差不多大。   逛个几回,又基本上把所有的小吃都尝过一遍,江易对探索凤柳城的兴趣也就减退了许多。   只好把精力都放在经营当铺挣绿叶币上。   但这不是门可罗雀么?   他不刷系统商城还能干嘛?   “掌柜的,可是有旧衣出清?”   一个人影站到了柜台前,指着柜台上竖着的牌子问道。   “有,有!”   来顾客等于有买卖,等于绿叶币进账!   江易一下子就精神了。   热情地把来人迎进了铺子,“客人里边请,不知想要什么样儿的?”   来人是个精瘦的中年汉子,穿着及膝的灰色布袍和黑布裤,小腿又拿灰布绑着,脚踏一双破破烂烂的厚底麻鞋。   这中年汉子遇到的麻烦也很一目了然。   那灰布袍的下摆扯了一大块,还沾着许多污泥。   当然了,脚上的麻鞋也破烂不堪,几乎露出了大脚趾。   以江易短短几天掌握的信息判断,这位是外地来的,多半是商队里的伙计。   属于有点小钱不得不花的穷人。   可不正是当铺的目标客户?   中年汉子进铺子里头的时候,脚步略顿了顿。   不过又瞟了这当铺一眼,发现似乎只有掌柜的一个,顿时也就放松了。   他顾老六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也会几个拳脚。   还怕这么个弱不惊风的白脸汉子?   他跟着掌柜的走进一间屋子,这会儿日头正好,屋子里亮堂堂的。   跟他进过的别家估衣铺不同,这家的旧衣裳居然都整齐地挂在墙上!   还用小木棍撑着,看着倒是清爽又方便。   靠墙还钉着几块条板,这条板上,又摆着一双双的鞋子。   这些鞋子倒也不太出奇,不是黑的就是灰的。   他如今急需换件外袍,就先去看墙上的衣裳。   看了半晌,他指着一件灰色袍子问了价。   “这件道袍……多少钱?”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大晋王朝(9)   江易看了眼他指的袍子,发现是一件旧古装。   在现代,古装已经越来越流行。   逛古风街逛公园的时候,几乎能有一半的人穿复古装,尤其是年轻人和小朋友。   古装的材质色彩版型都越来越精致好看。   而早期做出来的那些古装,也就被基本被淘汰了。   因为种种原因,比如说经济能力啊,审美眼光啊,制作经验啊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这些服装本身就有各种各样的缺陷。   什么花色和款式不合啊,材质过于廉价啊,制作工艺粗糙啊,影楼风啊……   而本国的古装,就算当成二手服装降价出售,不管是在国内的二手市场,还是在国外的贫穷地区都很少有人接盘……这不就流进了回收站了么?   这件灰色袍子是江易亲手挂上墙的,当然很清楚它的缺点。   颜色做工倒也还好,最差的是啥呢?   这是一件纯化纤的衣服。   而且还是聚酯纤维里头质量很次的那种布料,颜色也没太染好,看着又沉又闷,原本设计者的目的大概是想营造出一种淡极雅艳的效果。   然而衣料做工综合拉胯,没有雅艳,反而像裹了件生化防护衣。   江易之所以挑这一件挂出来,就是因为颜色不起眼定价又低。   “五十文吧。”   中年汉子有一瞬间的愣神。   虽知道在这种估衣铺子里,旧衣价贱,最多也就是新衣的四分之一价。   他也不是没买过这种旧衣,他家贫,娶不起浑家,衣裳鞋袜,自己又不会做,可不得拾拾捡捡,有俩钱上估衣铺子里捡些便宜?   但那种便宜的旧衣是什么样的?   带洞磨毛都是好的,上头打着补丁都有!   倒是价钱便宜,只要十几二十文的,可穿上就是旧衣,过不几天这也破个洞,那儿也扯个絮的。   也是他给东家扛活,从小伙计混成了大师傅,手里宽松了,才舍得买件成衣当门面。   新成衣的袍子,怎么地也得二三百文。   要按这么算的话,这五十文听起来是合适的。   可这件灰袍子,不破不旧,颜色还新着,不说是件新衣吧,至少也是九成新。   合算,太合算了!   顾老六立马精神起来,“能试不能?”   “自然……”   江易用了根长竿子,就跟街边服装店里的小老板一样,把袍子给取下来。   顾老六把外袍脱了,套上了这件灰袍。   袍子一上身,顾老六就感觉到了不同。   首先是这个袍子,它比寻常的袍子重一些。   重一些表明什么?   表明这布料就厚就密啊!   厚密等于耐磨,等于经拉又经踹,等于更值钱啊!   他偷着用手指在袖口拈了下,这料子细滑稠密,跟寻常的布料完全不一样!   而且袖口也没有磨损的痕迹。   “客人可以到院子里照照镜子,院子里光线好!”   江易一看对方这神态,就知道他这第一单旧衣生意,多半要做成了。   因此营业态度很是不赖。   虽然这袍子只卖五十文,相当地便宜了。   但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也不能太随便就买啊。   顾老六就顺着掌柜的话,来到了天井里。   果然,在阳光下,看得越发的清楚。   这袍子,它不光新,它还有点隐约反光的意思!   这么好的袍子,也不知道是哪家的败家子,竟然二三十文的就当了!   因为如今的当铺,都是低收高卖,至少挣一半的利,既然卖五十文,那一定是卖二三十文了。   当然了,顾老六就是再能想像,也想不到这件袍子,进回收旧衣库那几乎是等于一分没有。   “这里有镜子……”   江易这几天没顾客上门,那是净琢磨提高服务质量了。   卖衣服的没有镜子怎么行?   其它垃圾库里,废旧镜子什么的,那可多的是。   什么两面桌镜,墙面镜,落地镜,柜镜,镜面贴……应有尽有。   但这不是拿不出来么?   江易只好把原主自家的一面铜镜搬出来,还好生打磨了一番,磨得锃亮的,摆在了窗檐下,人在天井,对着一照,好歹也能看个半身。   顾老六就在微黄的铜镜里,照见了自己的模样。   他原本是精瘦的身板,换上这身微蓬的灰袍子倒胖了些许,再加上这袍子整齐微闪,看上去倒比之前排场了不少。   顾老六忍不住在心里喝了声彩。   就它了!   趁着这个不怎么精明的掌柜没回过神来,赶紧买它!   “掌柜的,四十文可行?”   江易摇摇头,“这已是亏本啦!”   不过他想到这时空的人都节俭,便道,“客人若买这件,小店赠客人一个布袋子。”   旧衣库里头的无纺布袋子也好几百个。   他留着也没啥用,不如拿来当赠品。   当然了,若是在现代,一个破无纺布袋子当赠品,肯定得被客人说一声抠门。   可在大晋王朝,一纸一草都是有用的,这么大的一个袋子,给谁谁不乐意啊?   顾老六有些意动,“布袋子?”   江易转身进屋,其实是趁机从旧衣库里取了个袋子,因袍子是灰色的,就取了个灰色袋子。   “就是这样的袋子。”   顾老六眼皮动了动,这袋子的样式,他跟着主家跑京城的时候也见过差不多的。   不过都背在那些略有点家底的小郎君小娘子身上,寻常穷人家,顶多用碎布抿出个百纳布的袋子来,哪里有这袋子通体一整块布料做成的体面呢?   “那敢情好,我就要了这件袍子。”   顾老六在镜子前头左转右转了好几圈儿,这才作势去脱袍子。   只听那掌柜的又问,“客人,我这里还有一批旧鞋子,穿着舒服又耐实,可要看一看?”   顾老六跟着商队做活的,最是费鞋,因此他是打算去买双新的厚底麻鞋的,本没想买旧鞋,这会儿听了这话,想到这掌柜的实在“憨厚”,就点了点头。   “掌柜的做买卖厚道,那就瞧上一瞧。”   顾老六看着拿到手里的“旧鞋”,又忍不住心里说了好几声败家。   等穿到了脚上,整个人都僵了一瞬。   再一问价,“十五文?”   好家伙,这掌柜的莫不是天生大善人?   这鞋子要是让他来卖,他最少要开价五十!   顾老六付了钱,身上穿着才买来的新衣,脚上踏着新买的鞋子,手里拎着灰色布袋,袋子里是他换下来的旧衣旧鞋。   走出当铺,挺起胸脯,感觉自己个头都高了半寸。   顾老六喜滋滋地感受着脚底板传来的软乎微弹。   这是什么神仙鞋子?   明明不旧,却当成了旧鞋来卖,还是十五文的普通鞋价!   他走出百来步外,甚至都想再翻转回去,再多买一双鞋子带走。   不过再想想他跟着主家运货到凤柳城,怎么地也得在凤柳城住个几日,想买鞋子还有的是时间,他倒是不用着急。   天色越来越黑,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了。   王家母子俩打着一盏小灯笼,抱着满满当当的篮子,跟做贼似的进了自家院子。   “可累死了!”   王婆子放下东西,也顾不得许多,一屁股坐在了屋前的台阶上。   她带着小儿子,居然整整刨了半日的垃圾堆!   因为有了刘家人在一边比着,母子俩忙得头都不抬。   一篮子满了就赶紧送回家去。   连晚饭都是去摊上买了几个饼子填上了肚子。   现在她是又累又臭又困。   但望着夜色下隐隐绰绰堆在自家院子里的东西,她心里又似乎踏实了不少。   “柱子,待我坐会儿,就去烧水,咱们娘俩好好洗一洗,再把院里这些东西也洗洗。”   明儿柱子就得再去一趟当铺。   现如今院子里堆的这些,柱子一次都带不了,得分几次的。   而且江掌柜那边就一个人,一下子也收不了那么多。   但这东西既然进了老王家的院子,那就妥妥的是老王家的了。   柱子应了声,已经去打了桶井水过来,准备先洗洗这些淘来的物件。   “老刘家去了那么多人,得的东西可比咱们娘俩多多了……”   想到老刘家那些劳力人手,王婆子就觉得隐隐心疼。   “可惜你哥嫂不在……”   就算儿媳怀着身子不能去,儿子总是个壮劳力吧?   柱子哼哼了两声。   哥嫂在不在,他倒也没那么可惜。   反正就算哥嫂在,哥哥也会想法子藏下私房钱的。   王婆子又想起快到晚饭时,遇见的两家来扔垃圾的。   “那娄家和陆家的真真的是……眼太尖!”   “又多事!咱们寡母孤儿地拾些垃圾怎么了,她非要凑上来问东问西!”   “还在咱们跟前翻东翻西,还好咱们已经把刚拾的送回了院,她不知道咱在寻什么……”   “拾了几块破布,就当宝似地拿回去了!哈!有宝在跟前,她那双透明窟窿也见不着!”   王婆子说着就忧虑起来,“看起来咱们这独门的来钱法子,只怕也瞒不了几天了!”   “没事的,阿娘,这边的垃圾堆要是找不到了,我再去东城,北城试试就是了!”   王婆子听得眼睛放光,一拍巴掌,“对,对,还是我儿机灵!”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大晋王朝(10)   日上三竿,江易睡到自然醒。   之前几天,他为了品尝本地特色热乎小吃,这才不得不早起,去街上小摊子把早饭买回来慢慢吃。   这不,他已经把摊子都吃过一轮了,新鲜感降低,就开始犯懒。   懒洋洋洗漱完,才从临期物品库里找出一盒自热小面,加水盖好。   在院子里做了会儿运动,就坐下来吃面喝汤。   这些自热速食,在现代都是出门旅游或者实在没空做饭的时候,他才会吃的。   如今来到大晋王朝,来碗自热速食,竟觉得别有一番美味。   一边吃着面,就在那儿琢磨。   这个时代的炉子他是实在弄不来,烧个水都烟熏火燎,又耽误工夫。   迫切需要一个太阳能炉子。   然而系统商城里第三页里才有太阳能炉子,还得要三万绿叶币。   这么算下来,至少还得一两个月,他才有可能买到太阳能炉子。   但实际上他缺的东西还有一大堆呢!   比如说一套轻便好用的炊具,一套趁手的维修切割工具……   他已经在城里店铺寻摸过了。   虽然店铺里也有卖的,但价格昂贵也就算了,品种还不齐,看上去又相当的笨重……   哪里像在现代,这些东西都是大路货,网上一个下单,三天内就能送到,卖家还要送点小礼物啥的呢?   这不是让他来体验变形计吗?   说是让他来帮助时空资源达到再平衡,那也得让他这日常生活平衡平衡吧?   他在心里一通抱怨,系统就冒出来了。   “请看系统商城第四页。”   第四页?   他第二页都买不起还看第四页?   因为这系统商城一页里就有几百个宝贝,所以江易主要看的都是第一页和第二页,第三页就是翻了翻,第四页直接还没顾上看呢。   既然都提示了,他就去看第四页。   好家伙,这第四页的东西果然不一般。   第一行第五个宝贝,“不可用回收库十次取用权益?五万绿叶币?”   再一细看说明,江易就乐了。   有这这个权益,他就可以到其它回收库里挑选十样旧物带出来。   当然了,这些旧物都是绑定他个人的,别人都用不了。   他身为回收站长,库里都有些什么东西还不知道吗?   其它垃圾库里,报废的太阳能灶不知道有多少。   甚至还有些太阳能灶完全都是好的,因为过于笨重,使用不够方便快捷,就被人给淘汰了。   至于说什么废旧电动车,废旧小三轮之类的,更是没有上千,也有几百。   五万绿叶币能换十样旧物,三万能换个全新太阳灶,这两个相比,是谁都会选前者吧?   五万是吧?   攒吧!   要攒绿叶币,还得靠这个小当铺,还得自己给自己打工。   江易念叨着绿叶币,打开了当铺的窗板。   就看到两个坐在街对面的人影……柱子和虎头。   这两个人坐得相隔一米,身边都摆着个大篮子。   江易很明显地感觉到这两人之间的气氛跟前两天有些不一样了。   看到江易,两个人都刷地站起来。   这一次,两个人带的东西都比昨儿要多。   而且很明显他们都掌握了技巧,那种一大堆只值一文钱的渣渣几乎没了。   更多的是差不多还能拼出个大概的。   可惜的是,再也没见到疑似有甲骨文的骨片,却多了三块完整的瓦当,两个略有残破的青铜小器皿。   虎头得了八百五十文,柱子得了七百二十文。   但据他们说,家里还有一些,因一次拿不动就没带来。   柱子还有点酸意地点了句,说虎头是他爹跟着他一道来的,只是因为看着当铺没开门,刘老爹等了小半个时辰,实在是还有活要做,这才先回去的。   江易立马明白了。   送来的东西多,是少年们的家长也参与进来了。   但一个城市的拾荒资源就那么多,两家人之间可不就有了点竞争了。   对于江易来说,收的越多,绿叶币越多,他是不亏的。   但对于他这个铺子,可就有点入不敷出了。   昨儿他收货花出去一两多银子,入帐却只有九十五文。   今儿收货又出去一两半,入账还一点没有呢。   这么收下去,原主留下的五十来两花不了一个月。   而且他花这么多收这些东西,只收不出,少年们可能还不会想太多。   但他们的爹娘,难道就不会起疑?   这还没算辗转听说来挣点零花的本地人呢!   所以收旧物这个业务,得稍微缓缓了。   因此在付了银子之后,江易就同两个少年说了此事。   “这几日收了不少,库房都有些放不下了,明日再收一日,就暂且不收了。”   “我这边也得把这些物件归置归置,去给它们寻些去处,这才能有做买卖的本钱。”   “不过,若是还有那日的带字骨片,只管拿来无妨。”   两个少年互相看了眼,都有些心情低落。   本来还能为他们能靠着拾破烂,发家暴富呢!   没想这么快就要少了一个来钱的门路!   带字的骨片虽然值钱,可也不是每日都能碰上的呀!   不过明日还能收上一日,而且江掌柜也没说死,他们倒是还有挣钱的希望。   “江掌柜,昨儿您给了块糖,那个糖不知道是在哪里买的,可贵么?”   虎头这回挣的钱终于比柱子多了,感觉底气都足了不少。   昨日全家上阵,拾回来五篮子东西。   他爹试穿了鞋子十分喜欢,夸他有孝心,还说这次再得了钱,能给他留五十文零花。   他手上了钱,可不就想买点好吃的?   算算城里的点心糖果,似乎都没有哪一家的,能比得上江掌柜给的那一颗啊。   江易想了想,“那些糖果,原本是在外头捎带手买的,咱们城里没有。”   “你若是想要,倒是可以匀一小包给你,一颗两文,一包十颗,单买也行。”   虎头听了有点肉疼,不过想到今日挣的钱足有八百文,零头拿来买包糖也不算什么。   就花二十文买了一包糖。   他家里人口多嘛,一人一颗那都得八颗了。   柱子看到虎头买了糖,也拿出钱来买了一包。   他昨儿得的钱,就偷偷扣下来一半,今儿得的钱,算是他跟老娘一道挣的,他准备扣下他挣的一半,也就是扣下两百文,虽然扣得不多,难免有点心虚,买包糖回去哄老娘吧。   两个少年喜忧参半地走出了铺子。   柱子看了眼虎头,“你家里还有多少?”   “还有两堆今儿这么多。你家呢?”   “也差不多有两堆。”   原本还觉得有点相争,但这会儿铺子里两天就不收了,少年们心里那点芥蒂,也自然而然地散了。   “唉,哪里有那么多带字的骨片啊!”   “带字的瓦片也不好找啊……”   卖过三回旧物,他们算是看出来了,掌柜的更喜那些带字的,价钱也更高。   但在那垃圾堆里也很难找着啊!   而且掌柜的花了那么多钱收来旧物,又不见卖出去,可不是本金就要不足了?   “你说掌柜的收了那些东西,会卖给什么样的买家呢?”   “咱凤柳城怕是没买家,还得去另的地方……”   两人边走边说,冷不丁街角处转出一个人来,差点就撞上虎头。   还是柱子眼疾手快,拉了虎头一把,不然那人身高块大,虎头个小,肯定吃亏。   “小崽子!一边去!”   这人三十来岁,膘肥体壮,一颗头上生了许多癞子,只余了几丝毛发,三角眼下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个什么好人。   而且这人柱子还认得,可不正是城南有名的混子陆癞子?   吓得两个少年声也不敢吭,柱子拉着虎头急忙飞奔。   幸好他们今日来的时候,脚上穿的是从铺子里买的新鞋,新鞋助力,跑得竟比平时要快许多……两人一气跑出一条街,再回头看看,发现陆癞子倒没追上来,这才大大地松了口气。   “好险!”   “柱子,还是你机灵,拉了我一把,不然这次怕是要糟!”   “那可不,你上次说要请我吃小馄饨,可别忘了!你道刚刚那人是谁,那人就是大大有名的陆癞子!”   “啊,竟是他!”   这人在南城的确十分有名。   偷鸡摸狗都是小事,最坏的是专门耍赖讹人。   前年这人的老爹病了,陆癞子哪舍得花儿给治,硬小病拖成了重病,眼看着快不行了。   不巧的是南城新开了一家医馆。   陆癞子就动起了心眼,把快咽气的老爹拖去了医馆,自己面相凶恶怕去了漏馅,只让自己亲姐去求医。   那新开的医馆哪里知道这老人的儿子是专门讹人的混混呢?   当时也说得很清楚,老人已经不行了,只能回去将养着。   陆癞子他姐就苦求给副药,当时的大夫一时心软就给了,想着能减轻些老人的苦楚。   哪里知道老人回去当天就没了,陆癞子扛着他爹跑到医馆门口大闹,说庸医害死了他爹。   那医馆的东家没甚后台,哪禁得住这么闹腾,只能自认倒霉,赔了十来两银子,索性把医馆关了,离了凤柳城,如今也不知道在哪里。   可那家医馆的东家心肠甚好,给寻常穷人看病只收很少银钱,开的药都不贵,还总能治好病痛,医馆这一关,好些人家看病就极难了,出不起银子可不就得死扛?   因此陆癞子这人的大名,在南城人人晓得,人人厌恶,可不就像活瘟神一样。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大晋王朝(11)   江易抬头看了眼日头,应该是快到中午吃饭的时间了。   除了那两个少年,今儿还是没有一单生意。   为了节约银子,他是不是应该去临期库里找个自热小火锅或者来包泡面啥的?   他刚要关了柜台上的窗子,就听到踢踏声响,一个汉子大摇大摆地朝他这儿走来。   江易瞥了这人一眼,心里就忍不住冒出两个字。   来了!   开门做买卖,哪有可能长期顺风顺水的?   眼红的,捣乱的,勒索的,在现代尚且不能杜绝,更何况在这种两千年前的古代。   但这个汉子吧,就他这个长相,几乎是把坏人两个字给题在了脑门上。   江易伸手就把柜台上立的牌子给收了回去。   虽然同样的是做买卖,可他这儿开的是当铺。   收还是不收,卖还是不卖,都由着他说了算啊。   甭管对方拿来的东西是好是坏,他只要来一句看不准,收不了,对方还能强按着头让他收下不成?   至于说买旧物,对方说要买件衣裳,他说没有对方能穿的,难道这人还能闯进来翻翻他的库房,一件件地试?   “掌柜的,送你一个大便宜!”   那汉子果然直冲着江易来了,伸手就把一件东西放在了柜台上。   “上好的赤金簪子,兄弟手头紧,随便当几个钱花花!”   江易没动手,只是一瞥,发现虽然这汉子贼眉鼠眼,形容猥琐,但他拿来的东西可不差。   莲花簪头上镶嵌着五粒淡红宝石,当中一枚绿玉,与赤金搭配在一起,十分精致美观。   当然了他一个直男,能得出精致美观四字评语已是极限,别的也看不出了。   江易摇摇头,“这位客人,我这小铺子不收金玉首饰,还请去别家看看吧。”   一个猥琐闲汉,手里居然有这样值钱的首饰,估计来路不怎么地道。   别说他本来就不收这一类,就算收也不能给自己找麻烦啊!   那汉子眉毛一竖,瞪眼,“你这人不知好歹,我不过是一时手紧,暂且押在你这里换几个钱花花,过几日还要赎回的!一支金簪,只收你五两银子,还待怎地?”   江易笑了,“我这里又认不得赤金,又没地方保管,再说一下子拿出五两,我这小店也没有那些钱,客人还是拿回去吧!”   那汉子瞪着江易,忽然就伸出手来,要揪江易胸前的衣衫。   却被江易给擒住了手腕。   那汉子用力往前,却只觉得手腕仿佛被一双铁钳给箍住,进退不得。   僵持了一分钟,那汉子鼻尖冒汗,心里直呼见鬼。   这江家当铺他早就知道,死了老婆孩子以后,江掌柜就半死不活地混日子,也没什么心思做买卖。   但他前日在客栈附近打转,想着寻机弄几个钱花花,就听见两个外路的商队伙计说着什么江家当铺,什么公道,什么合算之类。   他有心想听仔细些,可那两个一看见他,就跟见鬼一样,躲得老远。   他一想大概是江家当铺又开始做买卖了。   那姓江的只他孤老一个,连婆子丫头都叫给遣回了岳家,自己整个要死不活的,没准什么时候死在院里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铺子,可不正是个捞油水的好地方?   哪里能想得到,姓江的看着跟痨病鬼一样,弱不经风的,居然手劲这么大!   江易看着这上来生事的赖汉,突然把手一松。   这人一开始是想前伸,攻击江易的,但发现前进不得之后,又狠命后拽。   江易一撒手,这人用力来不及变换,向后便倒,摔了个四脚朝天。   “这位客人,拿好你的簪子。”   江易面无表情地指指柜台上的赤金簪子。   陆癞子不但没得逞,反而丢了个大脸,所幸周围无人,倒也不会传出去。   他恶狠狠地瞪了江易一眼,拿了簪子便走。   这无赖一走,江易也松了口气。   毕竟,别说他在这儿两眼一摸黑,就是原主,也是无权无钱势单力薄的。   如果真的碰上了□□老大,那肯定棘手啊。   还好只是个小混混。   说起来,江易是独生子,从三岁起爹妈就望子成龙,给报了各种班。   最后坚持下来的只有武术班,不过上了高中,一门心思高考就荒废了。   但大学四年,他又加入了武术社,每周去练两天。   等工作以后,也会去广场上带着大爷大妈们打打养生拳。   虽然只是花拳绣腿,可力量和反应速度还是有的。   就刚刚那个小混混,一上手他就知道应付起来没问题。   但这也给他提了个醒。   他也得注意铺子的安保问题了。   尤其是前两天,他三餐都在外头买现成的,也听了不少八卦传闻。   说是去年冬天,今年春天都有天灾,周边的县城粮食怕是收成不好。   城中的粮价一天天地在上涨,要是灾情能缓解可能还好,要是不能的话,必然生乱。   如果真的发生了大乱,流民四起,搞不好,他都得换个地方搞绿叶币。   而他又只有一个人,就算能在系统商城里兑换点神奇道具什么的,好像也不是太安全。   不过那也是再过几个月的事了,目前还是能苟着。   这会儿他的绿叶币已经有3105个了。   可离那个十次权益的五万绿叶币还差得远呢!   他在心里算了算,假如他光靠卖旧衣,一件旧衣卖五十,要想拿到五万,就得卖掉一千件!   江易想想都觉得有点犯怵。   他得先挣几笔大的,拿到十次权益,再把急需的各种工具都弄到手,再慢悠悠地挣点闲币不迟啊!   想到这儿,江易又把铺子关了,专心地去翻检两个回收库。   他先去的是旧衣库。   一说挣点大钱,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衣物了。   毕竟,在现代,有些时髦阔气的男女,随随便便一件名牌裙子或者是西装,都得十万八万的。   当然,那些大牌货,肯定不可能流落到他这边的旧衣库了。   但在古代,毛皮绸缎制成的外套,那也是很值钱的。   江易曾经逛过这里的成衣铺子,一套全新的男子茧绸外袍,就得五两银子。   要是他能卖出五两银子,那就是五千个绿叶币啊!   江易一边琢磨着,一边就翻检出一件皮衣来。   这件皮衣看上去还很新……至于为啥流落到旧衣库而不是二次流通的原因也很简单。   因为它不是真皮的!   就是个人造革!   人造革的皮衣就是穿个颜色款式,一旦不流行了,可不就随手扔了呗!   江易手上的这件,是女式风衣,纯黑色还带个小毛领,中间系带,拎起来一看,居然还真不赖,挺秀气的!   这样的一件衣服,真不真皮完全不影响它在这个世界的价值啊!   毕竟,大业朝的真皮虽贵,但凑一凑也能有,可人造革上哪能弄去?   别看这玩意儿在现代量大又廉价,背后要用到的原料是石油和天然气,还有一大堆的化工技术……在两千年前,绝对是珍稀衣料。   把这件放在一边,江易不光找到了好几件皮衣,还找到了好几件皮毛大衣!   这种皮毛大衣的款式几乎是放之全年代皆准的。   拿它当个披风、大氅啥的都行!   不光是毛绒绒的手感佳,关键它显贵气啊!   当然了,这些皮毛大衣……它也是人造的,原材料是晴纶和棉纶。   光看品相,这些皮毛大衣也是能卖二手的,可谁让二手衣服的主要市场都是在热带呢?   本来人家那儿就长年炎热了,这些皮毛大衣运过去,谁会买呢?   除了皮衣和皮毛衣,江易还找着了好些个品相不错的羽绒服。   江易不由摇头感叹。   他穿越来的时机不对啊!   要是秋天穿越的话,光卖个几件冬天的大衣,五万十万都能轻松到手了。   可如今是初春,清明刚过,天气可是越来越热啊!   江易把这些挑出来的“贵重”衣物都小心地分类放好。   又开始搜翻起仿丝绸的衣物来。   对,没错,都是仿的。   要是真丝的,一般人家哪里舍得扔啊。   就算旧了,还能当家居服穿,或者改小了做点手工,比如枕巾、娃衣什么的。   只有那些涤纶长纤维制成的,手感虽然顺滑,却不像真丝那样透气舒服的仿真丝衣物,才会被人扔得十分果断。   这种面料在现代的缺点,在古代也不会少。   但这种仿真丝也有优点,那就是垂感好不易皱,而且也不像真丝那么娇气。   更不用说现代印染技术在色泽、牢度、稳定、花样上的种种优点了。   江易去逛凤柳城的布庄时,就发现了,红色系的衣料往往要比白的黑的蓝的同质衣料贵上一些。而且颜色的种类还是略少,有好几样粉嫩可爱的颜色都没有。   江易在衣物堆里捡出一条艳粉色纱料长裙,以他直男的眼光来看,穿上这条小裙子的姑娘,岂不是如同枝头的桃花般好看?   这么一条裙子,卖价一两银子不贵吧?   按照这样的标准,江易又挑出了五六条长裙。   至于那些超短裙什么的,江易就准备等万事齐备了,再雇几个人手,把它们给改成童装。   江易找了条丝巾,把这几条长裙给打了包。   打完包他突然又想起来,他为了短平快挣大钱,是打算精准推销的。   然而他一个在外人眼里因为丧妻失意的鳏夫,随身带着几件花红柳绿的裙子去向大主顾兜售?   这一崩塌,两个江易的人设可就都没了!   不行不行,他得再换! 第12章 大晋王朝(12)   抱着挣大钱的念头,他又翻了旧衣堆一会儿,不翻不知道,现代的人啊,真是想像力丰富,好些个奇葩款式,开眼界啊!   然而没翻到一件能符合要求的。   江易摇摇头,出了旧衣库,改去了临期库。   临期库里大部分都是食品和化妆品。   因为江易现在开的是旧衣铺,所以一开始江易就没想着要卖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大部分都是已经过期的食品,或者只差了几天的。   而这大晋王朝的老百姓又没有保质期的概念,买一个东西舍不得吃,肯定不会在短期内吃完的。那样岂不是就有安全隐患?   再一个临期食品的包装大都是花花绿绿的塑料包或者纸盒,纸还好说,塑料这东西不好拿出去见人。   就是他拿给少年们的奶糖,都是把外包装去掉,把零散糖放在牛皮纸小袋子里的。   江易站在一堆高档礼盒前痛惜摇头。   这盒月饼,过期都两月了。可没过期前,标价三百多呢!   这条洋烟,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吧,似乎标价也得一千多呢。   这一箱子高档白酒……   江易眼前一亮,酒好像没有过期一说,都是越放越陈。   江易兴冲冲地打开一瓶,准备倒出来点尝一尝。   结果……空的!   不知道是时间长了被蒸发,还是本来里头就没酒。   也是,都送到回收站了,肯定是里头没有用的东西了啊!   不过,江易看了看手里的白瓷长颈瓶子。   这个瓶子似乎也可以卖点钱……但也只是小钱而已。   江易离开了临期食品区,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又转战临期化妆品区。   临期化妆品区里的东西,主要就是些过期或者差几天过期的洗面奶、洗发水、护发素、护肤霜(乳)、沐浴露这些。   香皂、肥皂、洗衣粉什么的也有一些,但跟前头的那些一比,数量就不多了。   主要是洗涤用品的保质期很长,就算快过期了,超市也会提前打折甩卖,不至于大量沦落到回收站来。   江易拿起一包还有三天过期的洗护套装。   这貌似还是个大牌子,标价两百多的。   可惜啊,要不是临期的,他想想办法,没准能卖个二三两银的。   就怕卖出去没两天,真的变质了,买家找上门来,他可就得赔钱赔信誉啊。   要想拿这些东西挣钱,除非他能开个洗浴中心,每个人进去都只给发一次的用量,当场用完那还差不多……   这画面把他自己给逗乐了。   他一边脑补,一边翻捡,忽然一排透明小瓶子映入眼帘。   江易眼神亮了。   香水!   他抓起一个粉色小瓶,看了下底部的日期。   已经过期三个月了。   但香水过期没关系啊!   这既不是吃的,也不是抹的,只是闻一闻味道,完全可以再利用啊!   江易打开这瓶浪漫玫瑰香的香水,仔细地嗅了嗅,的确有股玫瑰花的甜香味儿。   他又打开另一个淡黄色小瓶,这次则是淡雅的茉莉香。   味道也没有什么异常!   而余下的香水,则有柑橘味、松柏味、檀香味、茶香味……一共九种!   再看这品牌……江易完全没听过!   这也就难怪香水保质期这么长的商品,却能一直滞销放到过期又进了回收站了。   江易在心里感谢了下这家牌子的老板。   就把这一小箱子过期香水给端出了临期物品库。   如果经营得当,五万绿叶币应该很快能到手。   时近午饭,福满楼的大堂内几乎坐满了客人。   临街的窗下,摆着一张大桌,此时正坐了十来个人,桌面上摆了四道小菜四个干果盘,一看就知道是席面的前菜。   坐在桌边的十来个人,几乎都是壮年汉子,看穿着打扮,应当都是商队的伙计。   而坐在桌前,不断招喝众人吃喝,又催店小二上菜的蓝衫汉子,操的又明显是本地口音。   顾老六就坐在蓝衫汉子对面。   主家朱爷这一趟贩了粮食来凤柳城,可不正好赶上粮价上涨。   那真是大赚了一笔,朱爷这两天都喜气洋洋的,对待手下这些伙计也格外大方,时不时地就叫买些肉食浑酒给他们打牙祭。   今日更有买家吴大爷在这福满楼里设宴请朱爷。   他们这些伙计也跟着沾光,这不,吴大爷和朱爷在二楼雅间里把酒说笑,他们这些伙计呢,有吴大爷手下的小吴管事相陪,在大堂里另开一桌吃喝。   顾老六今儿就穿着他新买的袍子,脚上踏着新鞋,坐在小吴管事的对面。   这个位置自然不是最体面的,最体面的是坐在中间的朱材。   这位身为朱大爷的家仆,是这里头最得大爷信重的。   “材兄弟,你们后日启程,不知道下一趟再来,是什么时候?”   “我们凤柳城到了五月,樱桃就成了,我们这边的樱桃比别处的个头大,又甜,就有人用这樱桃做樱桃鸭子,那滋味更美哩!”   小吴管事满面春风,把每个伙计都招呼了一遍,又特意地看向朱材,闲聊起了凤柳城的特产吃食。   顾老六身为一般的伙计,这样的讨论只有见缝插针地点头附和的份,而捧着小吴管事和朱材的多了,他也就不去凑热闹,不过听小吴管事那般一描述,他就想起邻居家就有一颗樱桃树,邻居家的大妹子嫁出去五年,又死了男人,听说要回娘家来了……只是他离城的时候,也没见着,不知道起了什么变故……   这次出了远差,发了工钱,加上他以往攒的,倒也有二十两了。   他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要不去寻街尾的马媒婆,请她给自己说房婆娘呢?   他正浮想连连,忽然听到左近有人喊了声,“快闪开!”   一扭头,就看到十步外,一个小伙计手里端着盆汤,脚下打滑,人往地上趴,汤盆却飞了出去。   顾老六来不及细想,一抄手就把那汤盆给接住了。   然而如侠义小说里那般,本领高强,接住汤盆还能让汤一滴不洒……那是不可能的。   顾老六一手端着汤盆,盆里只剩下了一半,另一半都泼洒在了地板……而他的袍子也溅上了两块巴掌大的地方。   一桌人都乱了。   “啊!这是怎么回事!”   “可烫着了没有?”   “这小伙计也太不小心了!”   “顾老六可是新买的袍子啊!”   “这是什么运气啊,来的路上,顾老六就因为修马车,不小心把袍子给扯坏了,这新买的还没穿够两天,又污了!”   小伙计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连连道歉。   福满楼里的管事也赶紧过来善后。   “客人可有伤着,隔壁就有医馆……”   小吴管事跟这酒楼管事也都是老相识了,故意责怪他,“老段,你家这小伙计也实在冒失!得亏我们这位顾六哥有点身手,不然岂不是要受大罪?”   管事连连作揖,“也是今日送的菜多,这愣头小子毛手毛脚,待回去我好好收拾他!”   顾老六见那两人都看着自己,他虽然心疼袍子,可也的确没烫着。   “倒是没烫着,就是这袍子上有些……与我寻个湿布擦擦也就是了。”   他这是什么命啊!   好好的一件袍子!   他可是看得清楚,那汤里是排骨豆腐,又是油又是豆腐渣的,那两块还是前面显眼处,就算擦也只能擦个大概,回去洗一遍也得褪色,哪里还能如先前光鲜呢?   说话间,湿布巾已经送了过来。   顾老六赶紧拿起来就擦……能救一点是一点吧。   这三擦两擦,居然就擦干净了!   他的袍子上那点油污,居然看不到了!   而正盯着他看的同伴们,也都瞪大了眼睛。   “顾老六!你这袍子邪了门!”   “竟然不怕油汤!”   “好家伙,这样的袍子,我也得去买一件!”   “顾老六这袍子买来不过五十文,实在是得了大便宜!”   前儿顾老六换了新袍子和新鞋子,大伙儿瞧了不过都称赞一回,就算有动了心也想买的,可又不大舍得银钱。   顾老六是个老光棍,家里没老娘和婆娘管着衣衫鞋袜,这才要花钱去买的。   他们要是在这上头花钱,回去还不得被骂得耳根发烧?   这奇景惹得两个管事也忍不住凑近了细看,又上手摸了一把布料。   酒楼管事让人多送了十个荷叶包的肉饼子,说是多谢顾老六出手的。   这肉饼子用荷叶包得严实,方便携带,显然就是让大伙吃完了席以后带着走的。   众人纷纷夸顾老六,“咱们倒是沾了顾老六的光。”   又细问那当铺的地址,顾老六说了地方,又道,“那日在他那儿买的鞋子怪好,走时我还想再去买一双,大伙不如与我同去了。”   他没有当时买两双就是想着这几天多穿穿试试。   这几日穿着实在是太舒服了。而且他还发现鞋底子不怕水,又不怕硌脚,踩上个石子啥的都没感觉,比寻常布鞋强得多啊!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大晋王朝(13)   刘虎头跟刘老爹两个人一前一后拐进柳树斜街。   刘虎头这次难得的空着手,而刘老爹却在背上背着个麻袋。   这麻袋虽然不满,只装了一半,但看上去也是沉甸甸的。   爷俩来到当铺门口,才站稳了喘口气,前后脚又走来了一个人。   刘虎头回头一看,可不正是柱子?   “虎头,刘叔……”   柱子同刘家父子打了招呼。   看到刘老爹背着东西,而刘虎头却空着手,柱子心里闪过一丝羡慕。   当初他爹还在时,他都是整天就琢磨着吃和玩来着,比现在的虎头还逍遥呢!   这次两家人没等够一柱香的工夫,江家当铺的门就开了。   江掌柜一开窗,正好就看见了三人。   刘老爹上前拱拱手,满脸带笑,“江掌柜……”   这两天他儿子从这家店里挣了有一两半银子了。   他家那个小铺子,一个月也就能纯挣一两银子。   而他接了主顾的生意上门去打家什,一天的工钱最多五六十个大钱。   可以说这钱真就是白捡的一样。   对能给他家带来银钱的金主,那自然是要好生奉承的。   至于江家当铺那吓人的传闻……有银子在前,谁还在乎那个啊!   江易招呼三人进院,特意仔细地把门窗都关好。   经了昨儿那事,他可不想有无赖从柜台那头翻进来捣乱。   这回两家人带来的东西,明显就是经过筛选的,倒是省了江易的工夫。   因此他很快就算出了数目:刘家八钱银子,柱子五钱银子。   江易分别付了银子,又道,“若是家中还有,只管送来,明日起就暂且不收了,我这边还得归整一番,去寻一寻主顾。”   江易昨儿就说过差不多的话,三人心里早有准备,因此倒也没有过于失落,都点头应声。   心想江掌柜虽说暂且不收,但也没准什么时候又收呢?   往后出门留心注意,看到东西就捡回家攒着,等这边收了,再送过来换钱就是。反正自家也不费什么。   江易送三人出院,还没到门口,就听到外头的木窗被拍得邦邦响。   他只当是昨儿的无赖又上了门,眼神不由一沉,猛地开了门,捏紧拳头蓄势待发。   正在拍窗的女子给惊得微愣,随即惊喜地唤道,“姐夫!”   姐,姐夫?   啊这!   江易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何反应,整个人都呆住了。   而女子身边的老妇也凑了上来,作了个揖。   “大爷?这是于家那边的二娘子啊,从前也来家里住过的,大爷不认得了?”   柱子虎头他们看见这一出,赶紧告辞走人。   他们倒是都知道江掌柜娶了个媳妇,可惜在生孩子的时候没了。   倒是不知道媳妇姓啥,也没听说过这位小姨子。   这一看就是人家的家务事,他们哪里好在这儿看热闹?万一惹了掌柜的生厌,日后再不收他家东西了可怎么好?他们还得赶紧回家收拾旧物件呢!   看着三人飞快的背影,江易心里恨不得伸出一双挽留的小手。   他一个连恋爱都没谈过的直男,就被一个女郎上来就叫姐夫……   这也太吓人了!   他不是原主,他应付不来啊!   “姐夫?不过是一年多不见,就不认得我了?”   管江易叫姐夫的女郎看上去二十出头,不高不低不胖不瘦,肌肤微黑,一双瓜子脸,模样秀丽,双眸灵动,说话响脆……一看就是不大好糊弄的女人。   江易这才掩饰性地笑了两声。   “啊哈哈,原来是二娘,怎么突然就来了?快,进院坐坐吧……”   这么会儿的工夫,他总算是从原主记忆里,找到了于二娘的信息。   原主的妻子,是城东于家的长女。   于家二女一子,于大娘和于二娘是同父同母的姐妹。   而于老三呢,却是于父后纳的妾生的儿子。   于大娘出嫁第三年,于母就因病而亡,于父干脆将妾室扶正。   那会儿于二娘还没出嫁,在家里跟于父继室很是闹了几场闲气。   于大娘就把妹子接到江家来住过一段时间。   后来于二娘也出了嫁,嫁的乔家十分古怪苛刻,不许媳妇随意出门。   于二娘就没再来过江家了,姐妹两人只能年节时回娘家时见面叙话。   于娘子过世时,于二娘也上门来吊唁,哭得死去活来的。   陪着她来的那个乔家婆子阴阳怪气,处处都要指手划脚。   而原主身为姐夫,还是丧了妻的姐夫,也没精力去多关心小姨子的景况。   后头遣散家仆,关门闭户,每日借酒浇愁,颓废渡日。   这才换了江易过来。   江易是看着原主身魂消失的。   原主无妻无子也没有什么近亲,江易起先还觉得顶替了原主的身份没啥隐患呢。   却没想到,这儿还有个便宜小姨子呢!   而且今日突兀地就上了门!   于二娘进了小院,抬眼打量了一圈儿,眼睛就红了。   “姐夫,这里还跟从前一般,半点没变!”   说着摸出条帕子,擦起了眼泪。   江易整个人都僵了。   这便宜小姨子说哭就哭啊!   旁边的婆子适时地插了句话。   “大爷,二娘子归家了!老爷如今老糊涂了,只知道吃睡,家事全都由后太太和三郎作主,三郎说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让二娘子回于家哩!”   归家就归家呗……咦,等等!   这个归家的意思,似乎是……离婚?   江易听到最后一句,这才反应过来。   这归家的意思,就是离开婆家断了亲事?   “啊,这,这是怎么回事?”   古代的女子离婚可没有那么简单,非到万不得已,都不会走这一步的啊!   于二娘往石桌旁一坐,用帕子捂了脸,又哭了起来。   幸好还有个能说话的婆子,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   原来当初于二娘大了要结亲,因为跟继母不对付,继母哪想于二娘好过,就在婚事上各种使坏,给于二娘说亲的人家都是坑。   得亏于大娘还能在于父跟前说得上话,愣是拦住了好几回。   后头于二娘实在是年纪大了,也挑不到什么太好的,只能草草地嫁到了乔家。   乔家一大家子,儿子就有四个。   于二娘的夫婿就排行老四,最是个老实疙瘩,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那种。   四兄弟里头,三位哥哥早就都成了亲,只是他都二十出头了,还没有娶上媳妇,可挣来的工钱却要上交,帮着养活侄子侄女。   于二娘嫁过去以后,因她性子泼辣,倒是为小两口争了些好处。   乔老四虽然头脑简单,可身板强壮能干活,有于二娘出主意寻营生,小两口的日子倒是过得不错,没多久就比三位哥嫂还滋润。   就有三嫂看着老四两口子心生妒忌,寻了个空儿,偷摸着在老四家的茶壶里下了烈性泻药。   偏偏于二娘那一日不在,老四干完活回房,一口气把茶壶里的水全都喝了。   可怜老四一个健壮小伙子,愣是被这么放倒了。   大病一场,从此以后就再也没起来床,拖了小半年,上个月就那么咽了气。   而下药的三嫂呢,倒是不痛不痒,不过是跪下磕了几个头,于家公婆就强压着说都是一家人,不如算了。就连于二娘扑上去要跟那毒妇拼命,也被众人给拦下。   乔家两个老的,本来就对老四不看重,亲儿子死了,也没留个一儿半女,以后养老自然也指靠不上。   而余下的三个儿子,那可都是养老的主力。   尤其是老三家媳妇,生了两个孙子呢……要是把三媳妇送了官,那两个孙子谁管?   老乔家的名声怎么办?   因此他们只想着家丑不可外扬,硬是把这事给捂下了。   于二娘哪还能呆得下去,收拾包袱就回了娘家。   然而娘家早就被后娘和三弟把持住了,不但不留人,还说了许多刻薄的话。   正巧陶婆子也在于家实在是呆不下去了,二人一合计,这不就来寻江易了么?   这陶婆子,是当初于大娘嫁到江家来以后,又买来的人。   而当初于大娘嫁过来时,就陪嫁了小丫头荷花,还有一副箱笼和三十两银子。   原主丧妻以后,于家就以姑娘没了又没留下血脉为由,上门来讨嫁妆。   如今婚嫁风俗,若是出嫁的女儿没生下一儿半女就过世,娘家的确可以上门讨回嫁妆。   只是这讨回嫁妆的话,两家就算是断了亲。   原主丧妻丧子,心灰意冷,消沉之极,懒得跟于家多费口舌,不但把于氏的嫁妆都送还,连陶婆子也一并遣去了于家。   那小丫头荷花前年十六岁,模样伶俐,心思灵活,去了于家就巴结上了于三郎,哄得于三郎娶了她做二房,过得比在江家还强许多。   可陶婆子老模老样,一把年纪,又是外来的,在于家十分尴尬。   且于家对下人并不宽厚,她可不早就有些想头?   只怕回到江家来,江大爷不收她罢了。   这会儿正好遇上于二娘,就大着胆子同于二娘一道来了。   毕竟,她的身契还在江家,当初大爷遣她去于家的时候,也忘了把身契给于家啊!   陶婆子这一番话说完,江易听得半晌无语。   这信息量太大,他一时处理不来啊!   乔家家族矛盾激化到出了人命,竟然还想捂着!   竟然使得便宜小姨子没处可去,要投靠他这个前姐夫!   本来若是原主还在,原主媳妇还在,倒的确该收留小姨子的。   可如今这江家院子里,只有他一个假姐夫啊!   就算还有陶婆子,在这个时代,新寡小姨子和鳏夫姐夫同住一院,那绝对是能引得街坊们闲话的啊!   陶婆子那头说完了原委,于二娘悄然拿下帕子,看向江易,“姐夫?”   便宜小姨子叫了好几次姐夫,这一声声的,把江易的头脑都叫乱了。   “诶!没想到乔家居然是这样的人家!”   在这个时代,苛刻儿媳妇,重男轻女啥的,居然还是小意思了。   一言不合就下毒,亲儿子都死了还要包庇凶手……这才是真吓人!   “罢了,二娘如今也无处可去,先住下吧。”   作者有话说:   咳,看到这别着急,这小姨子不是女主,与主角没特殊关系,就是多了个干活的员工。 第14章 大晋王朝(14)   于二娘和陶婆子对视一眼,都大大地松了口气。   于二娘赶紧站起身,就准备去干活。   “姐夫,这会儿也快中午了,我和陶婆婆去做饭,姐夫等会就好!”   小姨子都这么落魄了,第一顿哪儿能让人动手啊?   “不不用,你们还是先去收拾下屋子……午饭买些回来就是。”   江易本来想让陶婆子去买饭。   但转念一想,陶婆子要是走了,可不就只剩下他和小姨子两个人单独相处了,这岂不是大大的尴尬?   “你们先收拾着,原先的房间都还没动过,打扫打扫就好,我去买些吃食!”   江易草草交待两句,跟身后被鬼追一样,迅速出了门。   江易在街上走了一大圈儿,边走边琢磨,算是定了定神。   这才买了几个果馅烧饼,切了一包熟肉,又在小饭铺里定了两个菜。   俩菜是鱼肉片汤和葫芦烤鸡。   前些日子江易自己不做饭,一日三餐几乎都是在街上买的。   甭管是小吃摊主,还是小饭铺的伙计,都认得江易。   “江掌柜,今日可是有客?”   伙计一边把菜倒进江易自带的饭盆,一边笑问了句。   江易微笑着点点头,“正是呢。”   多余的话就不说了。   他施施然地拎着买好的饭回了小院。   他进院的时候难得地朝两边看了眼。   拜江家闹鬼传闻所赐,这条街上的邻居都爱深居简出。   偶然路过江家门口,都要快走几步,生怕里头冒出点啥来缠上似的。   甚至还有两家,直接不用前门,出入都走后门……就因为后门临的不是柳树斜街。   他回到小院的时候,发现就这么一小会儿工夫,院子里似乎都比走时清爽干净许多。   陶婆子殷勤地接过江易手上的饭盆,在灶房里盛了盘,端到了堂屋里的八仙桌上。   来了大晋王朝这么久,江易还是头一回用八仙桌吃饭。   八仙桌两头各摆着木椅,相距挺远的。   这要是跟江易同单位的女同事,在一张桌上吃饭,江易连想都不会多想一下。   要是在现代,姐夫和小姨子一个桌吃饭也不是大不了的事儿。   但这是在大晋朝啊!   江易想了想,就吩咐陶婆子打横作陪。   以后吃饭可以各吃各的,但便宜小姨子是头一回过来,还是要有个待客的样子的。   这一餐有鸡鱼肉,已经算是十分丰盛了。   然而不管是江易,还是于二娘,都吃得有点心不在焉。   反倒是陪客陶婆子,吃了个心满意足,满嘴留油。   要不是当着江易和于二娘的面儿,陶婆子觉得她能把剩下的都包圆。   这两年她在于家吃的那都是什么啊!   江易略让了下于二娘和陶婆子,就默然吃饭。   等他吃得差不多放下筷子,于二娘也跟着放了筷。   陶婆子心里可惜一声,特别识眼色地起身收碗筷。   江易就开了口,“二娘,你如今没处落脚,住在这儿倒也不是不行,只是你姐没了,这孤男寡女的,同住一院,传出去,对你的名声不好……你仔细想想,除了于家,可还有没有什么亲戚,能去暂住的?我这边倒是有几两银子……”   虽然他不是大晋朝人,也知道像于二娘这样的单身女子,哪怕还带个婆子,要是自己去租房单住的话,绝少不了地痞无赖的算计欺负。   就一个陆癞子上门捣乱,都让江易如临大敌,要想办法加强安保呢。   更何况于二娘这种年轻女子?   所以他想的解决法子是让于二娘去亲戚家借住,哪怕是给付点房租都行。   于二娘涨红了脸,低下头道,“姐夫,你也知道,我们姐妹俩在城里也没什么近亲,就一个表姨,还嫁到了城外二十里的双泉镇。”   啊这……   江易就作了难。   其实名声不名声的,他倒是无所谓。   他在大晋王朝就是个莫得感情的挣绿叶币工具人。   而且身为回收站的站长,他的使命是尽可能处理掉回收库里的旧物,让旧物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他手上那些东西,少少的出一部分还行,反正他是开当铺的,拿出几件稀奇的东西售给个人,是不违反当铺交易的行规的,但要是出得数量多了,不引起各方势力盯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会估算着出货量,适时地离开凤柳城。   他走了不要紧,留下便宜小姨子怎么办?   “二娘,你再想想,还有什么地方可去?或是,你先暂时住下,我托人再给寻一门亲事?”   “姐夫,当时那乔家,我就不想嫁,可是年纪老大了,娘家又容不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嫁了,嫁过去才知道,竟然是那样糊涂透顶乱七八糟的人家!本以为熬到分了家,生下儿女就能好,谁成想会有那种黑心的嫂子!”   “我是实在不想再嫁人受罪了……名声不名声的,我也管不了那许多了!还求姐夫留我住下,只当是多了个干活的丫头!”   于二娘说到激动处,又抹起了眼泪。   此时正好陶婆子端着两盏茶走进了堂屋,就放下茶盘,试探着向江易道,“大爷,容老婆子多句嘴,大娘子在的时候,与大爷夫妻情深,和和美美的,再没红过脸,大娘子又极疼爱二娘子这个亲妹子,如今大娘子不幸去了,大爷苦守了两年,二娘子又没地方可去,不如两家并一家如何?”   在陶婆子看来,江掌柜自打没了妻子,就颓废消沉,恨不得也随了大娘子去地下。   可既然没去地下,又过了两年了,再怎么地也该振作起来了啊。   江家就江掌柜一个独苗,总不至于就一辈子不再娶,让老江家绝了后?   而二娘子是大娘子的妹子,江掌柜娶了二娘子,也算是了结了大娘子的一番牵挂。   当然了,这事对她来说也是再好不过。   她的卖身契在江大爷手里,要是江大爷另娶一个娘子,那主母为人是好是坏,大方还是苛刻都只能听天由命,哪里比得上二娘子这样相熟呢?   江易都听愣了,老脸刷地一红。   好家伙,这对于他来说,同二娘子见面才一顿饭的工夫,居然就要论起婚事,还是当着两方的面儿!   小心脏有点受不了啊!   “这,这怎么行?”   “姐夫,我愿意!”   于二娘忽然开口,话里的内容却是贼生猛。   “我知道你一心念着大姐,我不敢跟大姐比,只要姐夫愿意收留,又不落人闲话就好。”   她见过的男人里,就没有比姐夫更对媳妇好的。   她爹不过多攒了点银子,就敢领回一个姨娘来,元配这边才死,那边就把姨娘扶正。   她那个死鬼男人,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从来都是吃亏的主儿,只知道以和为贵,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结果可好,被嫂子给毒死,亲爹娘都把凶手给轻轻放过……就算她想去衙门告状,事情被乔家两个老的压了半年了,哪里还有什么人证物证呢?   要说好男人,还得属姐夫。   大姐都去了快两年了,姐夫竟是不打算再娶的意思?如此念情念旧的男人,上哪儿找去?   便宜小姨子生猛的表态又让江易吃了一惊。   什么一心念着大姐之类的,他是真没有啊!   你亲姐夫已经随风而逝,在你面前的是个局外人啊!   “嗯,咳,这件事……不可。”   “姐夫可是嫌我长相不如大姐?还是个二婚?”   于二娘眼泪汪汪地看着江易。   “绝对不是!”   江易赶紧正色解释。   其实便宜小姨子长相不赖,要是在现代相亲的话,在他这儿肯定是可的。   二婚不二婚的,他当然也没那么在意了。   只是婚姻大事嘛,他身为一个文艺小青年,还是有自己的坚持的。   “你才遭遇变故,心神不定,一时也想不周到,还是等等再说吧……”   江易说着,倒是想到了个权宜之计。   “你只管在这儿和陶婆婆同住,我去想想办法,把院子隔成两半……”   江家这个小院是分了前院和后院的,后院也有一道小门,不过自打江易来了就没用过。   如今倒是可以寻人在前院和后院中间隔堵墙,于二娘和陶婆子住在后院,平时出门就从小门进去,这样岂不就跟江易租了半间院子出去一般了?   当然了,这般的住法,其实还是堵不住外人的嘴。   但既然二娘子不介意,而他更无所谓,就先这么着也行。   而且就在刚刚,江易突然有了个想法。   他不是收拾出来一包花花绿绿的衣裙么?   他自己不好向客人兜售,但是于二娘可以啊!   就让便宜小姨子给他打工好了! 第15章 大晋王朝(15)   陶婆子心想,好好的院子,非得在中间砌堵墙,又得花银子,何苦呢?   明明是一宗好亲事来着!   只是她差不多两年没见江易了,当初江易把她也遣到于家的时候,整个人形销骨立,浑身阴沉,吓得她心有不甘也只得去了。   后头又听说江家院子闹鬼夜哭啥的,她就担心这位主家什么时候没了都没人知道。   如今好歹江大爷人还在,她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卖身契真个地落到于家手里。   至于说如何撮合江大爷和于二娘子,只能慢慢来吧。   陶婆子便道,“大爷,这样倒也好,那以后我就白日过来做饭。”   今天这顿饭,少说也得花上二三钱银子,要是买成米面蔬菜,够三个人吃上一个月哩!   她陪着二娘子住在后院,白日里就从后街绕回来,做些洒扫上灶的活,做完了活再带过去给二娘子就是。   于二娘点点头,“这样自然也好,只是要让姐夫费心了。”   她说着就从荷包里拿出一锭银子,约莫有二两,“我从那家里出门,陪嫁的箱笼也没带出来,只余下几两银子,这二两姐夫先拿去砌墙。”   江易现在的确手头有点紧了。   他是没想到收垃圾太猛,虽然绿叶币挣了不少,可是手头的现银却越来越少。   如果算上柱子和虎头两家下午再送来的物件,那估计还得出去近十两银子。   那他就只剩下二十两银子了。   但再怎么地,也不能要便宜小姨子的钱啊!   “快好好收起来!哪里用得着你的私房钱?”   江易又看向陶婆子,“东卧房里还有些衣被,两年没动,你和二娘一起收拾出来,看着用吧。”   原主妻子过世,悲痛难忍,连带着房里的旧物都不愿看到,干脆就把一间卧房给锁了起来。   江易穿来以后,出于对原主夫妻的尊重,锁都没打开。   现在原主夫妻的妹子来了,里头的东西也算是能物尽其用了。   三言两语定下了两人的安排,江易就起了身。   “这就出去寻工匠来砌墙。”   江易这几天在街上各处闲逛,也大概知道哪里能寻到泥瓦匠。   既然已经决定了就马上开工,没必要拖拉。   江家院子又不大,后院与前院间只有个窄小的通道,砌墙应该一下午就能好。   他出了院子,回头叮嘱二人关好门户,还没迈出几步,就看到了柱子和虎头两个。   江易只好叫开院门,领着两个少年进来。   听到有外人,于二娘已经躲去了房中。   倒是陶婆子大大咧咧地打量着两个少年。   看到这两人都带着沉甸甸的篮子和麻袋,陶婆子满脸惊讶。   两年前她还没走的时候,江家当铺里就只收些旧衣啥的。   这会儿看着这两个半大小子,拎的东西可不像是衣裳啊!   江易给两个少年介绍了句,“这是我铺子里的陶婆婆。”   少年们赶紧向陶婆子问了声好。   江易见陶婆子满脸写着问号的模样,就吩咐了句,“陶婆婆,他们都是来当物件的,劳你去倒些茶水来。”   “啊?哦!这就来!”   陶婆子忙不迭地去灶房倒水。   江家这个灶房,陶婆子用的可比江易要溜多了。   早就已经烧好了开水,就放在灶台边上。   陶婆子从青瓷大肚茶罐里取了一小拈茶叶,放在茶壶里,倒进开水……   一边做活一边心里还在琢磨,虽说院子里好些地方看着比从前破旧了,但大爷的气色是好了许多,哪里还有当初那个孤苦伶仃万事皆体的苦相呢?   这个白瓷茶壶,倒是当初就有的,但这个青瓷大肚茶罐却是眼生,也不知道是大爷何时买的。   再有茶罐里的茶叶也香得很,一泡开就是满满的茉莉花香气,这价,定然少不了!   她起初还不晓得,俨俨泡了两盏,端出去的时候还怕大爷说她败坏好东西,不过大爷喝了也没说什么……   这么好的茶叶,又是大爷从哪里买来的呢?   陶婆子端着两盏茶出去,正好就看到大爷拿着银子付给那两个半大小子。   看那大小,怕不是少说也得有半两?   陶婆子记得清楚,当初大娘子还在的时候,当铺里收旧衣,就算是冬天穿的□□成新的布袄子,最多也没超过三百钱去,就这街坊还都夸江家厚道呢。   这些个小子,卖了什么竟然能得半两银子?   等把茶放到院中石桌上,这才得空一看,就看到天井的地上,堆了两堆的破不溜丢的碎瓷烂陶!   得亏陶婆子年纪大了见识多,不然指不定就要惊叫出声了。   这是怎么了这是?   这些破烂,白给她,她都得嫌弃占地方呢!怎么要倒给银子!还一给就是半两!   她惊疑地看向江易。   啊呀坏了!她只当过了两年,大爷已经缓过来了,难道说,大爷只是看着缓过来了,实际上压根就不想过了?   江易早就料着陶婆子肯定要纳闷,只不过他低估了这个年纪的老妇人对于家中钱财的看重,眼看着陶婆子瞪着眼睛,快要晕倒的模样,江易适时来了一句,“陶婆婆,你去东卧房里看着整理整理,这边没事了。”   陶婆婆就不大情愿地应了一声,慢吞吞地朝东卧房走去。   一边走还用力地剜了两个少年的背影几眼,小小年纪不学好,倒来骗钱!   柱子和虎头两个又得了一笔巨款进账,虽然明儿起就再也没了这好事,但前后已经挣了二两多银子,搁在往年,都够一家人嚼用了,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这会儿向江掌柜道了谢,捧起茶水,就被那茉莉花的香味给扑了满脸。   柱子家已经有两年没买过茶了,就算虎头家里,也不过是称半斤没啥味道的茶末子,专门用来待客的。   这一闻就是好茶啊!   两个少年都小心翼翼地小口抿着,心想喝这一盏茶,以后同人说起来,咱也是喝过上等香茶的人了!   江易同两个少年闲聊几句,忽然想起砌墙的事,就问柱子。   “柱子,你家里可是有人做泥瓦匠?我想把后院砌道墙隔了租出去,不知道能不能寻到人?”   柱子两眼一亮,“江掌柜要什么时候砌?”   要是这活不急的话,他都可以捎信把他大哥给叫回来。   “越快越好,最好是今日就开工。”   柱子心里有点可惜,不过还是立马就想到了人选。   “光是砌堵小墙,那便用不着多少人手,一个人都使得!桐树街有个石爷爷,是我爹以前的师傅,这几日都闲在家里,他家也有现在的砖瓦材料,不如我替江掌柜去他家问问?”   这石老头年纪大了,力气不如从前,腿脚也不行,爬高上低的不灵活,主家见了他都怕活没干好,别把老头给摔了碰了的,再讹上自家,因此石老头只能闲在家里。   江易点点头,笑道,“那就劳你跑一趟。”   他随手就给了柱子一包五香瓜子当谢礼。   柱子乐得咧开了嘴,上次的茶香瓜子的味道他还没忘呢!   这少年几口喝完茶,就着急忙慌地跑出去了。   虎头其实也想帮江掌柜做点啥,但他不如柱子机灵,只知道自家是做木工的,但江掌柜的又不打家什,他能帮着干啥呢?   江易一看他这模样,就知道跟柱子比上了。   不过他倒是灵机一动,“虎头,你可知道谁家里有小狗,我这院子人少,正需要一只小狗看家护院?”   这可问着了!   虎头急忙点头,“有有!我家邻居的大狗就生了小狗,一窝五只,两个月大了,才送出去三只,还余下两只,正愁自家养活不起呢!”   “还有一只黄的,一只黑的,您要哪只?”   这会儿虎头的脑筋动得可快着呢,邻居家的小狗又不值钱,给个两三文都能抱走。   他花上两三文就能卖个好,傻子才不干呢!   江易心里也挺乐呵。   有跑腿小弟,能省自己多少工夫啊?   资本家的日子就是好过啊!   “那就抱只黄的吧……诶,等等,你先别跑呢!”   江易去了灶房,把中午吃剩下的半只鸡拆了骨,将鸡骨和鸡屁股用草纸一包,再用麻绳捆好,又从临期库里取出一盒差两天就过期的点心。   “这骨头给大狗,这点心送给主家当谢礼。”   他现在手头上现银虽少,但东西是真不缺啊! 第16章 大晋王朝(16)   虎头一路小跑回到了自家,没从前门进,而是走的后门。   他家的院子原比王家院子要大一些。   但因前头是铺子,后头的院子里住了刘家一家八口,就显得十分逼仄了。   刘婆子坐在一张小木椅上,手里拿着个纺锤正纺线。   六岁的小妹也坐在旁边的小木椅上,认真地学着打补丁。   刘家九岁的小弟则大喇喇地坐在土地上,手里拿着个生了锈的刨子,吭哧吭哧地刨着一小块旧木板。   透过开着的窗子,能看到刘家大嫂抱着小侄子坐在床头,手臂轻轻摇晃,小侄子的头歪在一边,看样子是快要睡着了。   虎头一路跑进来,刘婆子早就惦记着虎头去当铺这事,见了就赶紧放下纺锤站起来。   “当了?”   刘婆子一边说,一边伸出手。   “当了!”   虎头用空着的那只手摸出个旧荷包来递过去。   刘婆子打开一看,干瘦的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这可是个大进项!   就是可惜不能长久,那江掌柜什么时候还收旧物,还没个准呢!   她迅速把荷包里的东西倒出来,把里头的几文钱再放回去,银子则塞进了自己怀里,手法快得让旁边探过头来的小妹都只能看到残影儿。   刘婆子把荷包还给虎头,眼尖地发现了虎头手上提着的两包东西。   不由脸色微沉,“你买的啥?”   就算家里这两日多得了一二两银子,那也不能乱花钱啊?虎头才几岁?都还没成人呢!   虎头一看他娘的脸色就知道她是想差了。   “诶呀,娘,这是江掌柜的想要养小狗,托我去隔壁钱家讨上一只狗娃子。”   刘婆子这才讪笑了声,“哦,原来是这样。”   “拿来我瞧瞧?”   虎头迟疑了几息,这才递了过去。   “这一包,是鸡骨头和鸡屁股,是给钱家的大狗吃的。”   “这一盒点心是给钱家的谢礼。”   “我也想吃鸡屁股!”   刘家小弟一听有好吃的,两眼刷地放光,几步就蹿了过来。   刘婆子亮出一个巴掌,“我看是你的屁股想吃巴掌!”   吓得刘小弟捂着屁股躲到了妹子身后。   刘小妹咯咯笑了起来,不过看着二哥手里的纸包,还是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这会儿的工夫,刘婆子已经看完了两包东西。   那包鸡骨头和鸡屁股倒也罢了,她又不是没见过。   可那包点心就着实的讲究了。   竟不是油纸包点心,是用盒子装的点心!   盒子上似乎还刷了漆?光是看着就觉得定然十分精贵。   这怎么不得几百钱银子?   就为了要一只狗娃子?   刘婆子这会儿都忍不住后悔。   她就该在隔壁钱婆子抱怨狗娃子送不出去的时候,要上一只来的,不然这会儿这点心和鸡屁股可不都是自家的了!   刘婆子忍着羡慕,把两包东西递还给二儿子。   “既是应了差事,那还不快去!”   刘虎头松了口气,他还真怕他妈让小弟一搅和,就把鸡屁股拿出来给小弟吃了可就糟了。   他接了东西就往邻家跑,刘小弟愣了两息,也撒丫子跟了上去。   “二哥,你等等我,我也去看狗娃子!”   刘小妹看向刘婆子,“阿娘?”   刘婆子摆摆手,“去吧,看完了赶紧跟着你三哥回来,别乱跑!”   刘虎头一敲钱家的门,就听见里头狗子汪汪大叫。   不多时钱家的门就开了。   应门的是钱婆婆。   钱家人口不多,总共就五口人。   钱婆婆,钱婆婆的儿子和媳妇,一个十八岁的孙女,去年已经出嫁,还有个六岁小孙子金旦。   如今钱家院子里就只有四口人住着,除了钱大郎以外,都是老幼妇人。   因此就在家里养了只大黑狗。   这大黑狗凶得很,只要有生人进院,它都要汪汪大叫,要不是绳子栓着,就能直接扑过来。   这些年来,大黑狗的威名传遍了整条街。   只因为它除了看家护院以外,还会捉老鼠,钱家灶房里的吃食都不用藏得严实,就是因为大黑狗厉害。   钱婆婆年近六十,背驼眼花,开了门眯着老眼,看了虎头好半天,才慢悠悠地道,“哦,是虎头呀!”   “可是有什么事?”   家里就她和小孙子在哩,儿子媳妇都在城中做工,这门户,可不就得看紧些?   不过刘家是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相处得倒还可以。   钱婆婆就放了兄妹三个进院。   “钱婆婆,你家的狗娃子是不是还剩下两只?”   钱婆婆慢吞吞地点了点头,“是呢!愁人啊,眼看着就能跟大狗抢食了!”   先前大狗要给小狗喂奶,大狗吃的就比平时多。   好容易小狗大了能吃食了,却天天跟大狗抢食,大狗饿得肚皮都能看见两肋骨了!   “钱婆婆,有位主顾托我来抱只狗,要黄的,可行?”   钱婆婆眼神就闪烁了,“抱只狗倒是行,只我家金旦舍不得,怕是要哭哩!”   说到金旦,金旦就从院子另一头摇摇摆摆地过来了。   他手上还牵了根绳子,绳子套着只小黑狗,小黑狗走不快,跌跌撞撞的。   金旦一看到刘小妹就笑了,“刘家妹妹,怎么都不见你来玩?”   又把小黑狗朝刘小妹跟前拖,“看!小黑是不是长大了!”   小黑狗见到这么多生人,害怕地朝小主人身边缩。   刘虎头回头看了眼弟妹。   这些个碍事的!   却把那盒点心捧了过去。   “钱婆婆,这是那位主顾的谢礼!还有一包骨头,要送给大黑哩!”   钱婆婆一愣,“谢礼?”   她接过这盒子,老眼眯着打量了几息,感觉这盒子很不轻。   就算里头的东西不值什么,光是这好看的盒子都不亏了!   钱婆婆一张老脸登时笑开了。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不过是个狗娃子……那位主顾实在太客气了!”   “快来,婆婆带你去挑狗!”   钱婆婆抱着点心盒子,颠颠地就朝后院走去。   大黑狗起先叫了几声,后来听到了主人的说话声,又听出刘家三兄妹的声音,知道是熟人,这才住了嘴,一爪子把又凑过来想要喝奶的小崽子给拍到了一边。   这些崽子可爱是可爱,亲也是真亲,就是太烦了。   都两个月了,都能在它的破狗食盆里抢吃的了,还不忘了这口奶。   老娘吃都吃不饱,上哪产奶去?   然而看到老主人乐颠颠地领着几人走到了它的狗窝,大黑狗刷地就站了起来。   “大黑,今儿给你家这只小黄毛,寻了个好主家!”   大黑的两只耳朵竖了起来,警觉地看向个子最高的刘虎头。   “汪!汪汪!”   大黑不但汪了刘虎头,还伸出爪子把小黄狗扒拉到了自己肚皮下,坚决护崽。   刘小妹不由叫了一声。   “二哥小心,看它咬人!”   刘虎头嘿嘿一笑,就把手里的油纸包打开,给大黑闻了闻。   “看到了没,这是主顾给你的!”   他说罢就把油纸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进了狗盆。   这狗盆本是个豁口木盆,已经被大小狗子舔得干干净净的,这会儿可不就倒满了。   大黑精神一振,一跃而起,就冲到了食盆前干饭,尾巴摇得跟风车一般。   汪汪汪!   这主顾也太好了吧?   这么多香喷喷的骨头!   还有鸡肉?实打实的鸡肉啊!   小黄狗也闻到了香喷喷的气息,急冲冲地凑过去,想要抢食。   却被自家狗娘一后爪给踹了个跟头。   什么小崽子,烦死了,抱走抱走!   刘虎头趁热把小黄狗抱在了手里。   一手还摸摸狗头,“没事没事,等去了主顾家里,天天吃大骨头大肉,那才是好日子呢!”   他这话还没说完,他家小弟和金旦都望着狗盆里的鸡屁股,咽起了口水。   钱婆婆虽然眼神不好使,可也瞧见了狗盆里那一大团,显然不是骨头,嘴角止不住直撇。   这什么主顾,竟舍得把人能吃的喂狗!   败家啊!   金旦又咽了下口水,狗都有好吃的,他却没有!   不过眼睛一转,就看到了他奶怀里抱的那个好看的盒子。   “阿奶,这是什么?让我看看!”   这小孙子是钱婆婆儿子快三十了才生下来的,那可真是老钱家独一的根苗,最娇惯的。   但当着外人,钱婆婆怎肯就拆开盒子?   刚刚她可是听得清楚,这是一盒点心!   这么精贵的点心,这会儿开了,那不得让一让这三兄妹?   她又不傻,这又不是寻常家里那不值什么的果子甜枣?   眼看着金旦表情扭曲,就要放声大哭,刘虎头赶紧抱好了小狗,招呼弟妹辞了钱家。   刘家三兄妹才离了钱家,钱婆婆就赶紧把院门给栓上了。   金旦早已经把小黑狗抛在了脑后,松了绳子扑过来,“阿奶!快打开看看!”   就看他奶的模样,就知道这绝对是旷世好吃的点心!   钱婆婆虚虚地拍了他屁股一掌,“坐好!等着奶奶来开!敢弄洒了好东西,仔细你的皮!”   她小心地打开了盒子。   好家伙,这盒子里头,竟然还衬了层绸布!   绸布上是一大纸包的……钱婆婆凑上闻了闻,满满的甜香。   真是精细点心无疑了。   因存着心想把点心留着,没准能派大用场,钱婆婆没撕破纸包,而是小心地琢磨,终于在一头发现了开口……拿出一枚小点心来。   这小点心,大小跟铜钱差不多。中间高两边薄,上头还有朵旋花,闻起来又香又甜,还带股子奶味!   “阿奶,我要吃!我要吃!”   金旦简直快要馋哭了。   钱婆婆拿了两块,一块给了金旦,“慢些!”   另一块就自己尝了尝。   因她年纪大了,牙也掉了好几颗,略硬的就咬不动,然而这个小饼子沾了口水就像能化了似的……整个饼都进肚了,她还在那儿回味呢!   “阿奶,还要!还要!”   钱婆婆又拿了一块给孙子,就小心地把这盒点心给放好盖严。   抱着就往屋里走,这样好东西,可得藏好,别让金旦这馋嘴孩子翻出来,他能一口气全吃光!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大晋王朝(17)   “呜呜……”   圆滚滚的小黄狗,闻到了一种奇异的,从来没见过的美味。   比狗妈的奶还要香多啦!   小黄狗的眼里已经只有那个装满了美味的小碗了。   它一头就扎了进去,那些圆圆的小颗粒,终于进了它的嘴巴,嚼起来咔嚓咔嚓地,又脆又香!   嗷嗷嗷,太好吃啦!   小黄狗半个狗头都扎在碗里,小尾巴摇得煞是欢快。   于二娘蹲在地上,试探地用手摸了摸小黄狗的背。   小黄狗还以为是要抱走它不让吃,急地呜呜连声,又咬了一大口碗里的美味。   于二娘不由笑了。   “姐夫还说要养它来看家护院呢,这么贪吃!”   陶婆子笑道,“大爷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还叫什么狗粮,看着不起眼,狗却吃得香!”   中午不是吃了一顿好的么?   鸡鱼肉的都有,中午还剩下了鱼汤和烤鸡,她是真怕大爷大手大脚,会拿这些去喂狗子。   毕竟,江大爷向来就比其他人要古怪一些。   哪知道大爷给了她满满一袋子狗粮,让她拿来喂这只小狗。   还给了她一个小药瓶,说等小狗吃饱了给狗洗个澡,用这个小药瓶的药水给小狗身上滴两滴,就能驱除小狗身上的小虫,什么跳蚤虱子的就都不用怕了。   她刚回到江家小院,还什么活都没帮着干过,自然忙不迭地应了。   找了个旧碗倒出一把狗粮,却发现是土色的小丸子,活像是泥巴搓成的一样。   她还担心小奶狗不吃呢,没想到这小东西,一头就扎进去,吃得头都不抬!   “大爷还说要给这小狗洗澡呢!养这小东西,实在是讲究!”   陶婆子说着就去灶房提热水。   这热水是她方才就烧上的,这会儿想是好了。   出了房门,就能看到一个老汉领着个半大小子在那儿砌墙。   这位就是石老汉,先前来看过地方,同大爷说定了用料和价钱,就推了个四轮车,带着家伙事儿来了。   给石老汉打下手的就是柱子。   柱子他爹是泥瓦匠,手艺都传给了家里的儿子。   柱子虽然没正经当过泥瓦匠,但打小耳濡目染,也会两下子。   石老汉接了这个活能挣一两银子,这活儿又是柱子给介绍的,因此就用柱子当小工,能挣个一百文的小工钱。   陶婆子略站住脚,看了几眼。   不到半个时辰,起的墙已经到了膝盖了。   墙都起了,银子也花了,看来大爷是真的愿意让于二娘住下了。   于二娘都住下了,那她这个婆子肯定是少不了的。   陶婆子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脚下加快朝灶房赶去……   柳树斜街的街口,一群汉子说说笑笑地走来。   “老六,这地方如此不起眼,难为你如何寻着的!”   走在头里的顾老六挠了挠头,笑道,“我也是碰着了。”   他跟着东家来凤柳城好几趟了,头一回只敢窝在客栈里,哪都不敢去。   后头几回就胆大了,就他这个块头,身上又没什么钱,那还怕个啥?难道还怕被人打晕了卖掉不成?   顾老六远远地瞧见江家当铺的门脸,便指给伙伴们。   “就是这家铺子!我的鞋和袍子,都是在这家买的!”   “呀,这铺子窗板未开啊!”   “啊,不会咱们大老远地来了,竟要白跑一趟?”   顾老六想到那日他在当铺里买袍子,就只见着了掌柜的一个,便道,“许是掌柜的有事忙着……待我敲门看看。”   江易正在院子里看着石老汉和柱子干活。   这一老一少,虽然都不是壮劳力,但干的活却相当的细致认真。   尤其是这一两银子的价,还包括了材料。   砌墙用的砖和泥,都是石老汉和柱子来回两趟推过来的。   听到敲门声,江易这才过去把窗板打开。   门前一群壮汉。   看到为首的顾老六,江易冲着顾老六微微一笑,“客人来了?上次的袍子穿着可还行?”   其实他这旧衣库里的东西,在现代都是经过筛选过,实在是没法在市场上流通才到的旧衣库。   可以说,大部分除了打碎做成纤维颗粒外,几乎没有任何价值。   但把这些旧衣处理成纤维颗粒,那又还有好多道工序,花费的成本比纤维颗粒的价格还多,要不是有政策补贴,这种回收都运转不起来。   但这些东西放到了大晋王朝,那可就都是好东西了。   不过所谓的好东西,也是对穷人而言的。   毕竟,廉价衣物的做工,就注定不会有多好,什么线头,漏缝,皱边啥的……如果没有后期的整理加工,这东西拿到那些讲究的人眼里,一看就有无数的毛病,更不用说,还是穿过的旧物了!   只有穷人才不在意细节,也不乎是不是别人穿过的。   顾老六满脸都写着高兴。   他一掸身上的袍子,袍子发出刷刷的声音。   “好!好得很!我这些朋友们见都喜欢,也想来买哩!”   “还有这种鞋子可还有,我想再买上两双带回去!”   “一模一样的没了,不过差不多的应该还有,待我寻寻看。”   江易瞥了一眼这伙人,发现来的一共有五位,虽然个头模样不齐,但都是壮劳力。   想起先前顾老六提过一嘴,说他是外地运粮过来的商队伙计,心里就了然了。   其实他更喜欢的主顾,倒是如果顾老六他们这样的外地人。   他们买到了什么稀奇东西,也只会回他们本地显摆一番,等下次再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不像在凤柳城,他只能小规模,一点一点地卖,不然没准就被有心人盯上了。   “我这铺子里地方小,刚刚又请了人在里动工,因此只能一个一个地进,怠慢各位,请多包涵……”   说着江易就端出了一小碟子的瓜子花生,请外头等着的汉子们一人抓一点。   汉子们互相看看,都没什么意见。   这铺子本就不大,招呼客人的只有一个,而且人家还这样客气周到,什么都不买还有零嘴可吃,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那几名汉子就往墙角一蹲,边嗑着瓜子边道,“老六你先去买鞋吧。”   顾老六当仁不让,冲着众人嘿嘿一笑,“那你们在这儿等着啊!我先进去!”   顾老六进了院子,看到院子里正在干活的石老汉,心里点点头。   果然掌柜说正在动工是真的,不光是看着他们这么多人,怕他们人多势众拿了就跑了。   顾老六又进了先前进过的那间屋子。   上次来时,他一心急着要换下脏破的袍子,没工夫细看,这会儿就抬起头,仔细打量起屋内陈设的衣物来了。   江易便请他慢慢看,他去库房寻一寻顾老六要的鞋子。   江易之前就在旧衣库里找出了一大堆能在这个时空卖的旧鞋子,主要是男鞋。   毕竟现如今他为数不多的顾客,都是男客,唯一卖出去的女鞋,还是柱子买给老娘的。   等他问过了于二娘的意思,要是于二娘愿意为他打工的话,那什么女装女鞋,一小部分的化妆品啥的,都能交给于二娘来负责。   既然是旧衣库,不太可能同一个款式的东西能凑出好几双来。   不过差不多的也还能找着。   江易挑了三双号数一样的鞋子出来。   一双老布鞋款,黑色。   一双健康乐包脚织面款,藏青色。   一双老棉鞋,黑色。   这里头的老布鞋和健康乐的品相看着还行,好歹有七八成新。   老棉鞋就差点意思了,鞋帮子处有一处磨损的痕迹。   但江易觉得这位顾客是长年行走在外的,需要的鞋子都必须耐磨好穿,而且下次再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所以就把这双棉鞋也给拿出来了。   果然,顾老六试过以后对这三双鞋都很满意,但又舍不得全都买下,就忍痛选了老布鞋和老棉鞋。   每年冬天他也是要跟着商队在外头跑的,有时候遇上下雪,腿脚都快冻得不是自己的了。   这双老棉鞋看着就厚实,穿着也舒服,价格也不算贵,只要二十文,虽然破了点,他寻人修补上不就照样穿么?   顾老六付了三十五文钱,想了想,又指着墙上挂的一条朱红褶裙问价。   “咳,这裙……多少钱?”   江易看他态度有些扭捏,就道,“二十文。”   又问,“多大年纪?个头有多高?是胖是瘦?”   “就……三十出头,比我低半头,瘦的,这裙子,可能穿?”   看他这模样,江易就猜着必然是给中意的对象买的。   然而这位这么大年纪了还单着,可见恋爱商不怎么地。   不然要是个嘴甜会来事儿的,就算是穷鬼也有姑娘乐意倒贴啊。   “能穿是能穿,可这女子的眼光和男子,又不大一样,有时候费心买了,也未必能送到心坎上啊……”   “啊?”   顾老六傻眼了。   他这一趟挣了不少工钱,本打算回去凑一凑身家,争取哄得街尾的小寡妇松口乐意嫁他办喜事呢。   要不说掌柜的是个实在人呢,不一味地哄他掏钱,还有良言相劝。   顾老六登时虚心求教,“掌柜的可有好法子?那我该买些什么呢?”   江易微微一笑,“客人稍等,待我去取几样稀罕物来。”   顾老六站在屋里,搬着手指,算着自己还有多少闲钱能买礼物。   难得遇上这家当铺,掌柜的不但不黑心,还十分地体贴厚道,他不买些好东西回去,岂不是傻?   没过多大会儿,江易就拿着个小布包过来了。   当着顾老六的面儿,把东西一样一样地摆出来。   当先拿出来的,就是一条丝巾! 第18章 大晋王朝(18)   这条丝巾是黑色的底子,印着一枝枝的桃花。   桃花的颜色染得极艳极鲜,因此就算底子是黑的,可看在眼里,这条丝巾也是亮的。   顾老六被狠狠惊艳到了。   太好看了吧?   这就是他心中喜欢的小寡妇最合适的颜色啊!   同为直男,江易和顾老六虽然隔着遥远的时空,审美却果然达成了高度的一致。   “这得多少钱?”   “也是二十文。”   顾老六立马拍板,“成!我要了!”   那红色裙子他常见街上有妇人穿,可这丝巾却是头一回见。   要知道,他虽然是个穷汉,也是去过不少地方,见过世面的。   因此就算裙子布料多,丝巾布料少,还是同样的价,他也宁愿要丝巾。   江易笑了笑,“这还有呢!”   他又从布包里拿出个小盒子来。   这小盒子,也就婴儿巴掌大,上头印了朵大红色的牡丹。   盒子底上原本有小字和生产日期,被他给提前磨掉了。   顾老六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   “这是擦手的香脂,是三十文。”   “这一批东西,是去年我去乡下亲戚家散心,偶然遇上位胡商,顺手帮了些忙,他就送了我一批番邦物件。”   江易边说,又从布包里拿出一个小瓶来。   顾老六顿时看得都移不开眼了。   这个小瓶,竟然是琉璃的!   而且这琉璃必然还是顶级的,极清极透,能清楚地看到里头淡红色的液体。   “这一件,是那批物件里最值钱的,我打算定价十两银子。”   顾老六忍不住咳了起来。   十两银子!   他攒下的全部身家,准备娶媳妇修新房的,也不过才二十两银子而已!   这店家,竟是要消遣自己吗?   “客人莫急,只是拿出来给客人看看。再一个,客人也在我这儿买了不少东西了,我便赠你一个好处……”   顾老六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看江易将那小瓶子的盖子拧开。   将那小瓶子里的红色液体,在他要买的丝巾上滴了三滴!   整整三滴啊!   假如说整整一瓶子是十两银子的话,那琉璃瓶子值五两,那瓶子里的东西应该就值五两。   三滴怕不是至少一滴十文?   而且随着江易的动作,一股子甜香弥散开来,沁入鼻端,顾老六吸了吸鼻子,“这是玫瑰香?”   “客人把这丝巾收好,不要随意散开,这香味少说也能留上两三个月,那时香气略淡,更显幽香,当礼物才更招人喜欢……”   这个创意其实也是刚刚才想起来的。   虽然顾老六这种商队伙计的消费能力不高,但他可以当抛砖引玉里那个砖啊!   顾老六活了一把年纪,哪里见过这个套路?   热血上涌,又利索地掏出了五十文。   就这个丝巾,再加这番邦来的玫瑰香,再加擦手的香脂,他要是个女的,也早就被迷住了好么?   顾老六从小院子里出来,手里拎着个黑色的大布袋子。   一张老脸上满是激动的红光。   “呀!买完了?”   “老丁你快去吧!”   眼看着蹲在墙角的汉子跟着掌柜进了院子,其余三个顿时把顾老六围在中间。   “都买了些啥?快拿出来看看!”   “对对对!也叫我们开开眼!”   三人七手八脚地就去看顾老六的大布袋子。   顾老六慌忙把里头的粉色小袋子给拿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了自己怀里。   他可是迷了心思了,只想着大妹子见着了这些礼物会怎么喜欢,却忘了外头还有这帮糙老爷们呢!   别说丝巾那金贵物让这些人粗糙的手指一碰,没准会抽了丝,光是那三滴贵重的玫瑰香精,在外头散得久了没香味,他回去还怎么在大妹子跟前献好?   还有那擦手的香脂,掌柜的说了还没开封,开了封就得赶快用,不然就容易坏。   他买了这两样东西,掌柜的还送他一个粉红色儿的精致小布包,这拎在手里头送人,可多么地别致体面?   众人看见他这般动作,纷纷挤眉弄眼地起哄。   “哟吼!这是买了什么好宝贝,还躲躲闪闪的?”   “咦?这是哪里来的香味儿?倒像是胭脂铺飘出来的……”   “难不成这当铺里也能买的着胭脂?”   “看老六满脸红光,定然是给情妹子买了些胭脂水粉!”   顾老六拍开三人伸出来的手,只把手里的黑色儿布包递给他们看。   “我又买了两双鞋,一双单的,一双棉的。”   众人拿着两双鞋一番传看,都点头赞道,“实惠得很!”   当时就有一个汉子问了价,也打算买一双棉鞋。   他跟顾老六一样,眼下都是老光棍。   至于另外两个,虽然觉得这棉鞋比自家做的舒服,但既然自家婆娘能做,他们就舍不得花这份钱,免得回去耳根子不清静。   看完了鞋子,众人又嫌不足,闹着要看那发出异香的宝贝。   顾老六实在没法,便拿出那两样东西给大伙儿看。   “这一条丝巾,二十文,掌柜的说我买的多,特意给在上头滴了三滴番邦运来的玫瑰香精,还说这东西不能总拿出来散着,怕跑了香!”   “这个小盒子是香脂,三十文。”   三人都狠吸了几口,反正便宜不占白不占。   有个汉子动了心思,“那我也要买条丝巾,掌柜的还给滴香精不?”   另一个汉子也油嘴滑舌,“那我买双单鞋,掌柜的能给滴香精不?”   顾老六一想到那般金贵的香气,他专门用来讨好大妹子的,居然要滴在这家伙的臭鞋上,抬手就捶,直把这汉子捶得讨饶。   四个汉子说说笑笑,轮流进去买物件,各人都心怀忐忑进去,讨了大便宜般地笑着出来,人手一个布袋子,有黑色儿的,有红色儿的,也有绿色儿的……   那个说要让鞋上滴香精的汉子手里就提着绿布袋,却是脚上穿了新鞋出来的。   他这鞋子倒也跟众人买的不同,是黑里透着绿的布鞋子,那鞋头子细瞧之下,特别的圆。   那汉子还朝众人炫耀,“你们闻着了没?掌柜的大方的很,给我鞋子上滴了三滴……”   众人都纳闷,“玫瑰香精?”   虽然也闻到了些味道,却不是玫瑰香味啊!   “那倒没有,是男人用的香精,薄荷松柏冰片味的,掌柜的还说了,这个味儿能驱蚊虫!”   虽说只有一日的功效吧,那也是白沾的光!   所以说这人就不能脸皮子太薄,看看!   他不开口,掌柜的能特意拿出个小绿瓶子给他倒了三滴吗?   众人纷纷服气,“精还是你精啊!”   一伙人心满意足地回到客栈。   朱材看到这伙人人手一个布袋的模样,就忍不住多问了句。   “什么番邦的香精,拿来我瞧瞧?”   顾老六心里不太情愿地拿出那条丝巾,“那掌柜的说若是收着不散开,能留香两三个月哩!”   朱材笑道,“看把你肉疼的!”   他不用凑上去闻,也的确闻到了浓郁的花香味,便交还给顾老六。   “等老六成亲,咱们都去道贺!”   这话听得顾老六心里如同饮了蜜般,笑呵呵道,“承您的吉言!到时候都来饮杯水酒!”   朱材眼神微闪,“那掌柜的说十两银子一瓶?”   “那瓶子真是透明琉璃的?”   若真是透明琉璃,十两银子是真不贵了。   当然了,这般值钱的物事,也不是他这样人用得起的。   但他家太太姑娘定然喜欢啊!   他得告诉大爷去!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大晋王朝(19)   时近傍晚,阻隔前院和后院的墙已经砌好。   只有些抹灰打扫的活计需要做了。   江易留这一老一少吃饭。   陶婆子接手了灶房,就和面擀面,做好一锅卤。   又把中午剩下的鸡撕成肉丝,盛在盘中。   面条煮熟盛出,浇一勺卤,又放几条肉丝,就是一顿极好的晚饭了。   柱子干了大半天的活,身上又是泥又是灰,就坐在台阶上,端着大碗,稀里呼噜地吃着特香。   平时他在家里哪能吃得这样的好饭哟!   江掌柜家里这个面,是纯白面的。   而他家的白面,都要过年过节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吃的。   更不用说这卤子味极香,又还有鸡肉丝了!   石老汉吃得比柱子慢些,也吃得喷香,时不时点头夸赞几句。   一老一少吃完了晚饭,又把一点收尾活做好,拿到了江掌柜结的钱,便告辞而去。   石老汉把一百钱给了柱子,拍拍他的肩。   “好孩子,你以后可想做泥瓦工这一行?”   他教出了好几个徒弟,这些徒弟倒不是说没有良心,只是过了几十年,死的死,走的走,也都不太指望得上,倒是这个徒孙,还想着他,路上瞧见都要问个好,路过家门口也会进来帮忙干点活。   今儿这个俏活,若不是柱子机灵招揽,他一个老头子,上哪知道去?   柱子抿嘴一笑,道,“石爷爷,我倒是想多学些手艺,不过却不想再做我爹那样的泥瓦匠啦!”   像今儿这种小打小闹不太累的活他肯定乐意的,但像他爹那样,一去几个月,爬高上低,重重危险的活儿,他是真不想做啦。   他如今心里的奢望,就是能在正经铺子里,当个伙计,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每月都有工钱,岂不是美差?   石老汉点点头,也想起柱子他爹盖房子受伤的事来。   “说的也对,这一行……苦啊!”   而在江家小院里,陶婆子将灶房收拾干净,又烧了一大锅热水。   这才拉着于二娘向江易道,“大爷,那我同二娘子就去后院了。”   江易点点头,“夜里关好门户,有事就喊一声。”   现在院子被隔成了两半,江易想去后院,还得出前门绕到另一条街进后门。   于二娘也应了声,“姐夫放心。”   她走的时候,也抱走了地上的小黄狗。   以后小黄狗也同二人一样,吃饭的时候过来,吃完饭回后院。   这小家伙,虽然第一天离家,但因为吃到了好吃的狗粮,又有人类各种温柔照顾,早就把自家那个吃不饱还总挨打的狗窝给忘到了天边,这会儿被小姐姐抱在怀里,幸福得直哼哼。   江易站在院门口,目送着二人一狗转到了另一条街上,又听到了后门打开的声音。   陶婆子进了院,朝前院招呼了声,江易这才把院门给关上。   陶婆子看向于二娘,低声道,“大爷为人就是这般……”   依她说,两家合一家多好,哪里还用得着这些麻烦?   于二娘点点头,“姐夫就是念旧。”   也多亏了她姐夫念旧,不然这会儿新人早进门了,没准孩子都抱上了,她这个小姨子,哪里还能厚着脸皮住进来呢?   她和陶婆子今日在后院收拾出来一间屋子,因是头一晚,两人暂且睡在一张床上。   这张床,是架榉木素漆花雕床。   早年她来江家作客,也是睡过的。   床上的几件铺盖,看着也都有几分眼熟,虽然颜色略旧些,保存得却很好,可见这两年来,竟是没人动过。   于二娘和陶婆子梳洗罢歇下,略说了几句话,就各自睡着了。   一夜无话。   于二娘和陶婆子清早起来,在墙角的水缸里取了水净面梳洗,又打扫了一番后院。   听到前院似乎有了动静,陶婆子就道,“必是大爷起了,我过去做早饭,可别叫大爷再去外头买,费钱哩!”   就昨儿一天,她瞅着少说得出去三四两。   还好有几个客人来买了些旧物件,不然光出不进也是愁人。   陶婆子走的时候,叮嘱于二娘再过一刻钟过去吃早饭。   于二娘点头应了。   心里却想,陶婆婆还能做饭洗衣,她在江家总不能只吃白饭,今儿不如问问姐夫,有没有干什么缝缝补补的活儿好了。   江易昨儿吃过陶婆婆做的手擀面,滋味的确不错,要不是调料和菜色不足,那碗面条还能更好吃。   因此他就从临期库里取了些调味料出来。   什么八角香叶花椒胡椒辣椒,什么酱油醋香油啊,这些江易往外拿得毫无压力。   只是细白如雪的盐糖他不敢往外拿。   大晋王朝也是盐铁官卖,虽然民间也有私盐流通,却都是小规模,偷偷摸摸的。   而且甭管是私盐还是官盐,都是那种黑不溜秋,里头还有杂质的。   之前只有江易一个人倒无所谓,这会儿人多了,他就不能露出马脚了。   当然了,之前他自己不大会用烧火灶,厨艺也就是烧个白开水而已,不在外头买着吃,也就是回来弄个泡面或者自热锅了,倒还没有用到盐的时候。   他寻了半天,只好找出了些腌菜的褐色颗粒盐,倒在了江家的小盐罐里。   但还是不甘心就光吃腌菜盐,把精白盐也倒了些进去。   掺在一起可不就看着不扎眼了?   至于白糖那更不得了,这个时代,压根就没有白粮。   只有那种粗炼出来的红粮,穷人还压根吃不起。   一般都是产妇生了孩子,才能称上半斤红糖补上一补,但也得是有些家底的人家。   江易只好弄了个红糖罐子,把过了期的红糖拆包倒进去。   至于米缸面缸,昨儿陶婆子出去买了一些,只装满了小半缸。   江易直接拆包都给装满了。   既然有人会做饭,那他当然不用天天在外头买了。   毕竟还是自家吃着更放心啊。   他做完这些就去睡了。   说来也怪,之前他一个人住的时候,虽然院子里很静,但睡眠质量并不算太好。   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半夜醒来,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现代的回收站,还是在大晋王朝。   这次后院多住了两人一狗,似乎多了人气,他倒是一觉睡到天亮,没有那种漂浮的感觉。   看来,多了这两个人,也是在给他增添人手啊。   江易起来洗漱一番,就听到陶婆子的敲门声。   他开了门,陶婆子也多话,道过早后,就直奔灶房做早饭。   江易想了想,就在院子里活动活动,打了一套拳,就去之前的旧物展示房里,把先前挂上去的两件女式衣物给取了下来。   之前只有他一个,只能试着搭着卖卖看。   如今来了帮手,正好可以开展女装事业部。   哦,忘了加上标注,应该是二手女装事业部才对。   陶婆子早上做的是米汤和酥油饼,还配了一个凉拌小菘菜。   于二娘过来的正是时候,这会儿吃的是早饭,各人打一碗汤,拿个饼子夹点小菜自寻地方吃就好。   于二娘尝一口饼,又尝一口菘菜。   眼睛直发亮,“陶婆婆,你这手艺越发的好了!”   陶婆子笑呵呵地,“哪里哪里,在那边我都是做的粗活,一年没进灶房了,这味好,还是灶房里的调料多!”   她有满肚子的新鲜话要告诉二娘子哩!   先前她们还担心大爷这个花钱法入不敷出呢。   没想到今早她一进灶房,发现多出了许多好东西。   别看坛坛罐罐的,里头可都是值钱物啊!   寻常人家,有块醋布就不错了,这么齐全的调料,就是城里的富户人家也未必有啊!   大爷见她惊讶,就告诉她说,去年大爷无心做生意,就去外头散心,在城外的路上无意中救了个番商一命,那番商赠了他好些个物件,足足有一车呢!   原先大爷家中只有一人,这些东西也用不上,这不,见她们来了,这才摆出来的!   哦!怪不得昨儿那几个汉子出门的时候都拎着袋子,一个个跟得了什么大便宜似的。   吃过了饭,江易就把陶婆子和于二娘叫过来。   拿出两包东西给她们看。   一包花花绿绿,竟然全是好看的番邦衣物!   另一包也是花花绿绿,就是奇形怪状,让人完全想不出来到底是怎么穿的。   江易道,“去年我也无心做买卖,就一直白放着,恰好你们来了,倒是能帮着卖。这一包,你们看着略微修改,弄成我大晋朝的样式,这一包,古里古怪,你们直管拆了做些小玩意,不管是荷包,还是小童的衣物都可。”   又道,“这些东西,每卖出去十文,都给你们一文提成,如何?”   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大晋王朝(20)   于二娘赶紧摇头,“我吃住都在姐夫这里,做点活是应该的,哪还能要什么提成!姐夫这话千万休提。”   陶婆子也道,“我就是家中下仆,干活哪能还要什么提成呢!”   江易笑道,“干活也有干得多的和干的少的,哪能都混成一样的呢!如今铺子生意寻常,我手头也紧,不能给你们发月钱,你们靠着这个也能攒些零用,买个针头线脑的。一文提成也不多,后头没准还有许多要做的活呢,先别忙着推……”   江易放下话就又去前头看铺子了。   于二娘和陶婆子两个互相看了眼,都笑了。   陶婆子道,“大爷还是这般念旧厚道。”   她虽是个当下仆的老婆子,有主家在,不用发愁吃穿,但手里有几个大钱,也确实如大爷说的那样,自由自在啊!闲时买个零嘴,做个新抹额啥的,那日子得多快活。   于二娘点点头,“咱们尽心干活就好。”   说罢二人就去看那些番邦衣物。   陶婆子拎起一件绿底大红花的大摆裙,啧啧称奇。   “这番邦人手忒巧,这颜色可多么鲜亮,这花样又俏,也不晓得是怎么染出来的!咦,这腰身,竟是可大可小!”   陶婆子扯了扯裙腰,发现还能弹伸,更是惊叹。   “这般的裙子,别说咱们凤柳城,就是省城,怕都寻不出第二条来,竟是在库里白放了一年多!这可真是……哎哟!幸亏没有霉坏了!”   于二娘手里拿了件薄袍子还来不及细看,就被陶婆子手里的大花裙给吸引过去了。   “果然是稀奇物!”   她对这裙子这般大的裙摆,找不到裙身的接缝,还有可伸缩的裙腰都很赞许,不过对这绿底红花的图案么,就觉得有些太张扬了。   “乖乖,这得用多么大一块布啊!”   陶婆子也很快发现了这条大摆裙裙身竟然是一整块。   她也裁剪过衣裳,知道用一块圆布中间剪去个口子,提起来那就是个浑圆大摆了。   但一来普通人家耗费不起这么多的布料,二来布店里也没有卖这么宽的呀!   “想来那番邦商人,在他们当地,也是个富贵人家的吧?”   于二娘看摆了摆裙,又接着看她手里这件薄袍子。   这件薄袍子,是淡绿的厚纱,在领口处还有金线点缀,这绿染得极好,又均匀又鲜亮,但奇怪的是这袍子,它竟然没有系带。   “诶,怪不得大爷说让咱们略改改,原来番邦衣裳,果然跟咱们这儿是不大一样!这连系带都没有,可让人怎么穿?”   二人把这一大包的衣裳都略看过一遍,感叹了那番邦人的衣裳风物果然与大晋王朝不同。这才又去看那第二包。   就是江易说过,古古怪怪的那一包。   陶婆子两手捏着一条短裙的两边,翻过来,又掉过去,纳闷不已。   “二娘子,你看这东西竟是个什么?说是小女娃穿的吧,这腰又太粗,说是大姑娘穿的吧,这么短的布料,岂不是连屁股都遮不住!”   说到这儿,陶婆子捂着嘴笑了。   似乎是觉得自己这个念头太过荒唐。   于二娘也笑了,“估计是用来做围裙的。咱们倒是能将这围裙腰身改小,做成给小女娃穿的裙子,这红底暗格,又打了八个褶,想必穿起来好看得很。”   陶婆子也跟着点头,“很是呢,这多余下来的布,还能做个……做个,小女娃穿的半臂那是做不了,只能做个小荷包,再做条小帕子。”   这颜色虽好看,可布料也太少了。   短裙被安排好了去处,就被放在一边。   于二娘又从衣服堆里挑出了三件黑底镶着许多银钱,又缀着许多亮片的衣裙。   陶婆子一看就傻了眼。   “这是什么?闪得人眼晕!”   于二娘先拿起那下头的裙子,看了眼,真是裙不像裙,几片薄纱竟然是分开的!   倒是银线镶边,显得很华丽的样子。   再拿起另一件,不由得红了脸,这,这竟然像个小衣的样子,也是银线镶边,腰线的位置还缀了许多亮片,这亮片银闪闪的,但又比银子轻,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的。   另一件就简单许多了,看着像条长巾,上头也缀了许多的亮片,轻轻一动,就哗啦作响。   于二娘看了半天,才算恍然大悟。   “这怕不是舞娘穿的衣裳吧?”   陶婆子一拍大腿,“还是二娘子有眼光,没错,定然是舞娘们跳舞穿的。”   再一看那几块没缝在一起的纱,那小衣般的上衣,老脸也有点发热。   “咳,虽说咱们良家妇人不该议论这些,不过咱是卖衣裳的,只要能卖出去挣银子就好,管她谁穿呢……依我看,这三件竟不用改,若是能按舞衣卖,怕是能卖几两银子也说不定哩!”   于二娘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婆婆你说的有道理,只是你看这舞衣,似乎有些破损……”   陶婆子朝着于二娘指的地方看过去,果然发现了纰漏所在。   这舞衣的亮片,按着它们的排列来看,那应该是齐整的一排的,但细细一看,有的亮片不知道去了哪里,中间就空出了一块,有的亮片则要掉不掉,仿佛动作稍大一些,就要散落一地似的。   还有那条长巾,拎起来对着光一看,就有一处破损了个指肚大小的洞。   果然,旧物就是旧物啊!   “好好的怎么就有个洞……咦?这料子倒也奇特,破的这个洞,边沿竟没松散开?”   反而都凝集到破洞边缘,破洞边缘摸起来也不毛糙,倒是稍有些硬,像是人身上的伤口结了痂。   “这套舞衣倒是能修补……”   “那这亮片少的该怎么办呢?”   “就把上衣这一圈拆了,补到这长巾上好了。”   于二娘说着就兴奋起来,拉着陶婆子要回后院。   “咱们回去试上一试!”   针线篮子也有现成的,都是她大姐当初留下的,先前寻出来放在了后院,就预备着缝缝补补呢。   二人也顾不上再细琢磨其它,说干就干。   怕两大包东西抱着到街上被人看见太显然,就直接包好,从墙这头推下去,等回到后院再拾起来就是。   她们二人拐弯去后院的时候,正好碰见了街口来人。   这次来的人有三四个,为首的穿了身绸衫,腰还挂着玉佩,显然是个富贵人家的老爷。   两方人马错身而过,陶婆子回头瞥了一眼,等进了后院,这才对于二娘道,“那里头有个汉子眼熟,倒像是昨儿来的那个!”   “呀,莫不是又来了大主顾?陶婆婆,你快回去帮着支应。”   “对对!我这就去!”   陶婆子应了声,赶紧叮嘱于二娘关好门,自己一溜小跑着回去了。   可不是来了大主顾?   这一行客人被迎进小院的时候,江易也是这么想的。   看到被几个壮汉围在中间的中年商人,江易就松了口气。   可不枉他昨儿使了个小心机,化身推广小哥,给顾老六的纱巾上滴了三滴玫瑰香水!   之前来他铺子里的都是苦哈哈的平民,让他想开高价都不能,这次可要好好地宰……服务一下高端客户。   “江掌柜,我们东家朱大爷听说你这铺子里有番邦香精,专程来瞧上一瞧……”   顾老六一看到江易就说出了来意。   他也没想到啊,朱材听他说了香精的事儿,就去报给了东家。   东家又把他叫了过去,他那准备死死藏着再也不拿出来生怕散了味儿的丝巾,又得让朱东家闻上一遍,朱东家当时就拍板定下,要来这铺子看看那传说中的番邦香精。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大晋王朝(21)   江易刚把这一行让进院中坐下,陶婆子就进了院。   陶婆子赶紧进灶房泡了茶端出来。   她端茶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江易正把一个锦盒推向那位富商。   陶婆子也没敢多看,放下茶盘就回了灶房。   朱爷看到对方推了个金光灿灿的锦盒出来,态度就变得更为慎重了。   他都没先上手,先端详了盒中物一番。   这一盒里头有五个小瓶。   小瓶不过指肚大小,竟然真是琉璃的。   如今大晋朝并非不产琉璃,只是产琉璃的作坊就有几个,还都归权贵所有。   什么琉璃碗,琉璃珠串这些都听说过,只是价格跟黄金也差不了多少了。   而且如这般透明无色的……不知道别人听说过没,反正他是没听过。   更何况最奇货可居的,是内里的番邦香精。   他拿出一条帕子来,擦了擦手,这才拿起了一瓶粉红色的香精。   这粉红色香精,就如同水一样,在小瓶里微晃,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心中一片火热,“可能打开?”   江易微笑着拿起一瓶淡黄色的,当着对方的面拧开盖子,用手扇了扇风。   “请朱爷品鉴?”   这香味却是淡雅幽香,仿佛夜色中小小白花悄然盛开。   朱爷深吸了口气,“这是茉莉花香?”   江易又将香水瓶盖给盖好,小心地放回去。   却是做了个请的动作,“朱爷,请用口茶……略清五感,再试其它。”   其实江易又不是什么香氛师,他哪儿知道闻各种香水用不用做点什么间隔啊。   这不是跟那个美食品鉴大会学的吗?   每尝一道新茶,都要先喝点清淡的水或者茶,清一清嘴里的余味。   那以此类推,他让对方再闻一种新香的间隔喝口茶,也没毛病吧?   不得不说,江易这套装模作样,还真是把朱爷给镇了下。   他还真就喝了口茶。   这一喝,也暗自点了点头。   想不到,外表看着这么不起眼的小小当铺里,居然也舍得拿出这么好的茶来招待客人。   其实他哪能知道,江易招待他的这个茶,如果没过期的话,那可是千元一两啊!要是让江易自己买来喝的话,那肯定是舍不得的。   江易又拿起另一款香水,这香水的颜色却是淡棕色。   “这一款香精,据说采用的是来自南方古国的珍贵檀香。香味更为醇厚圆润一些,适合性情沉稳之人……”   江易打开香水瓶,让香味飘散过去一些。   朱爷本是个做粮食买卖的,对调香之类的,的确不大懂。   他跟香道有点关联的,大概也就是家中老妻会采买些香丸用来熏衣了。   不过那些香丸也是贵得很。   这香精味传入鼻中,确实如江掌柜所说,要比茉莉香更为醇厚霸道些。   再接下来,江易又给朱爷展示了淡绿色的雪松薄荷香,淡蓝色的兰花青柑香,正好一共五种。   这五瓶香水躺在金色礼盒的丝绸垫里,更显得身价倍增。   本来这香水是超市的开架货,一瓶也就四五十块的样子,外包装就是个小纸盒加塑料纸而已。   但江易不是想再给加点包装么?   就把月饼礼盒给拆出来,用高档月饼盒装香水……他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这不,客户显然很满意。   “江掌柜,这是论盒成套买的?”   “那倒不必,成套买也可以,五十两一盒,分开买十两一瓶。”   “江掌柜这里是只有这一盒,还是有别的?”   “还有一盒,里头的香精与这盒差不多,只是把兰花青柑换了桂花香,雪松薄荷香换了栀子香,朱爷是打南方来的,这两样香品在南边常见,因此就没有拿出来。”   “好!江掌柜说得是!这一套,我要了!只是这价格,能否让一让?”   “朱爷慧眼识珠,自然知道这都是孤品,可遇而不可求的,不管是自用,还是送礼,都是极好的……不过朱爷这般爽快大方,那我就送朱爷一件小搭头。”   朱爷就见江易从身后又拿出来一件东西,这东西居然也是琉璃的,个头居然有巴掌那么大,里头是碧绿的水。   “这……”   “这是清凉花露,滴在身上可以去暑驱蚊,提振精神,消毒去肿,用处极多。”   说着江易就从花露水瓶里倒出了两滴在掌心里搓开,请朱爷闻闻。   “朱爷不妨也试上一试。”   朱爷先是愣了下,不由自主地伸出手。   江易在他手心里倒了一滴,“夏日里洗浴时在水里滴上一滴,浑身清凉爽快……”   他说着左右看看,就发现朱爷带来的汉子里,有一位手背上起了个肿包。   “这位兄弟,你的手可是被毒虫咬了?”   那汉子有些不好意思地把手藏了藏,“也不晓得是被什么咬了……”   说起来这天还不很热,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虫子,给他咬了个大包,又肿又痒,着实难受。   江易就招手请他过来,给他在手上滴了一滴。   “轻轻揉开,应该能让这肿包好得快些。”   那汉子依言照做,而众人的眼光都着落在他身上。   “呀,果然是凉丝丝的。舒服了许多!”   这人是他们带来的,当然不会是江掌柜的托,而且这花露,还是江掌柜赠送的,众人都闻到了淡淡的清凉味道,忍不住露出了艳羡之色。   他们这一路回到老家,那天气早该热了,成天在外赶路,蚊虫叮咬都是常有的事儿。   当然了药铺子里也有些药膏卖,但那药膏只能用上一个月,时间再长点就失效了。就这也不便宜,生生得花七八十个钱,他们这些人哪里舍得用呢?   朱爷满意地点点头,“这清凉花露什么价?”   “这个得二百文。”   朱爷大手一挥,“那就再拿上五瓶。”   看到伙计身上的肿包,倒是让他想起来了。   他家里的娇儿娇女,一到夏天,就爱招蚊子,哪怕仆人们时常在屋里熏些艾草,又有床上架帐子,还是时不时地满身红点。   “朱爷大气,不过我得回去点点,看看足不足六瓶。”   江易可不想让人知道他这儿还有大量的番邦奇货。   他装模作样地离开一小会儿,又拿着五瓶花露水回来。   “还好剩下了八瓶,这六瓶朱爷拿了,余下这两瓶我就自己用了。”   其实临期库里花露水少说还有两大箱子的。   江易将六瓶花露水装在一个绿色的布袋子里,香水礼盒也装了进去,递给了朱爷,收下五十一两银子,笑容可掬地将这一行人远远地送到了巷子口。   这可是头一个大单啊!   让他又有了生活资金,又赚了绿叶币,怎能不令人心情愉快?   江易送完了客人,转身回到铺子里,就坐在那儿,拿出一包辣条,边吃边数绿叶币。   嘿嘿嘿,五十一两银子的货品卖出去,怎么也得有五万多绿叶币了吧……   啊!等等!   “系统,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才三万多绿叶币?是不是算错了?”   “没错啊,今天之前,你的账上有五千多的绿叶币,加上今天入账的两万六绿叶币,加起来是三万一千一百零六啊。”   “不对,五十一两的货品卖出去,不是应该有五万一吗?”   “啊!是什么让你有卖价等于绿叶币的错觉?”   “要知道,绿叶币是为了全时空的能量和资源平衡做的贡献值,并不以在某单个时空的价值来算的。”   江易一时无语。   嗨呀,高兴早了!   不过想想也是,几小瓶香水,就算成为垃圾,也对整个环境造不成太大的污染,这可跟电池药品那些有害物质可不一样,而且制造它们用的能量也不是太多……   想通了以后,江易也就接受了现实。   好吧,为了那十次权益卡,他再接着干活吧!   不过不管怎么样吧,他手上的资金是充裕了不少啊。   昨儿那些伙计们虽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买了至少五十文的东西,加起也有三百多文。   今天直接到手五十一两,暂时是不用为银子发愁了。   陶婆子也过来给江易道喜,“恭喜大爷做成了一桩好买卖。”   江易笑呵呵地,“婆婆泡的茶也好,也有功!”   他去了库房一趟,出来的时候就拿了四个月饼,一纸包的杏脯,还有一个狗粮肉罐头。   当然了这四个月饼就是从月饼礼盒里拆出来的。   “这些东西带过去你们一道吃。这盒是给小黄的,让它多吃些,好快些长大。”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大晋王朝(22)   “这月饼里居然还包着咸蛋!”   “这月饼皮着实酥软,里头的馅儿又沙甜……依我看,这满凤柳城都不见得能买得着这样的点心!”   “婆婆,剩下两个留着下回吃。”   “嗯,就留到明儿吧,大爷吩咐了,叫赶快吃,说是天热了放不住。”   陶婆子过来的时候,不光带了江易给的零食点心,还带了半壶热茶。   这半壶热茶自然就是招待客人剩下来的,陶婆子不舍得白费了,就带了过来与于二娘同吃。   两个人坐在窗前,香茶配点心,边吃边聊着方才做成的大买卖,心情十分的轻松愉快。   就连门外的小黄狗,都摇着尾巴在啃着香喷喷的肉罐头。   “大爷心善,因此也自有老天保佑的。”   “前头有番商送礼,这不就来了大主顾?”   “我突然想起,那套舞衣,咱们修补好了,也不能放在铺子里头卖。”   “不能放在铺子里卖?那要怎么卖?总不能咱们上门去……二娘子这可使不得!”   陶婆子生怕于二娘挣钱心切,真的拿了舞衣去上门兜售去,急忙劝阻。   普通老百姓,别说买了,碰上那古板的,没准还会啐上一口,骂一声伤风败俗。   也只有那些卖笑的地方会收了。   虽说那些地方肯定不缺钱,也没准真会舍得出大价钱买这种一看就花哩唿哨,想入非非的玩意儿。   但她们可是正经的良家女人,平时都不好打那倡门路过的,哪还能找上门去?   于二娘拍拍陶婆子的手,“陶婆婆莫急,咱们肯定不能上门去兜售,但是咱们可以卖给能上门去的啊!”   如今长年能在外抛头露面行走的妇人,自然就是三姑六婆了。   这三姑么,就是尼姑、道姑、卦姑。   六婆呢,就是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   三姑且不用说她,这牙婆和药婆,肯定都是经常同倡门里的虔婆打交道的。   药婆的主要营生是看病,兴许对这倒手买卖不大兜揽。   但牙婆本就是低买高卖的,倒倒手就能挣银子的好事,必然不会错过。   那她们只消寻到个靠得住的牙婆,岂不就成了?   于二娘这么一说,陶婆婆听着直点头。   没错啊!   她们不好跟那些人打交道,但只要卖出去就行了,管它最后落到哪儿去呢?   大爷虽说过,他极少在本地出手稀奇物件,主要是怕惹事。   但这一套舞衣,本城独一无二的,上头又没镶着金珠宝玉的,说稀奇也稀奇,说无用也无用,得着它的青楼女巴不得藏着掖着来历,好叫自己得个头一份呢,哪里还会四处宣扬呢?   茶喝完了,点心也吃完。   说得火热的二人就立即开始干活。   她们先修补的就是这套舞裙。   就按着先前商量好的,把上衣肚腹位置的一圈亮片给拆下来,补到了腰带缺失的地方。   那松开线的地方,拆了重缝,有破洞的,用绵密的绣花手法给补上去。   至于这裙身的部分,陶婆子却是怎么看都觉得辣眼睛。   虽然这裙子的去处,都是那些青楼柳巷了,但让这样一件什么都露在外的裙子出自她们手里,实在是觉得心里别扭。   于二娘想了想,笑道,“这有何难?”   她从另一堆“正常”的衣物里挑出件石榴红的大摆裙,比划地放在了这条黑纱裙里。   “陶婆婆看,这样是否就好多了?”   她们可以把这条大摆裙接在黑纱裙里呀,这样摆动起来,黑纱飘飞,红裙舞动,也很好看的呀!   当然了,若是买下它的女子自己还想再改,那就不关她们的事了嘛!   二人用了两个时辰,刚好赶在傍晚前,把这套舞裙给修补一新。   这会儿再看起来,华丽璀璨,光耀夺目,更不用说穿上它翩翩起舞了。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这套裙子不知道放了多久,沾染了些许灰尘,哪怕她们想办法拍打,也还是看上去不像全新的。   要说洗上一遍吧,又怕洗一水就掉一层色,更加不像全新的。   这卖相差着一点,可就差着一份钱呢呀!   “正巧也该做晚饭了,咱们拿去让大爷看看,没准大爷有法子呢!”   江易这会儿正在琢磨怎么再做成一笔上万绿叶币的大买卖呢。   见陶婆子和于二娘带了东西来让她看,还有点小惊讶。   这么快就把古里古怪的衣服给改制好了?   等打开一看,江易愣了足足好几秒。   这套舞裙他记得呀!   这个是肚皮舞服,而且还是前几年的老款,本身在中老年广场舞服批发网店里就不贵,全套加起来也就一百来块。   这一套大概不知道是哪位姑娘不想要给扔到了回收旧衣箱的。   他当时拿起来看了看,有些个亮片都掉了,又有不少其它毛病。   再说了,他这小当铺,接待的都是想贪点小便宜的老百姓,谁会去买这么一个不实用又辣眼睛的物件呢?   因此他就给放在了古里古怪那一包里,想着让拆了做点什么实用的呢。   却没想到她们两个手是真巧。   原先破洞的地方,手绣了一朵致密的小梅花,若不细看还当是原本就如此的。   亮片缺失的问题,也完美地解决了。   而且于二娘提供的这个转手卖给中老年妇女中介的思路也很对头啊!   他还在想着能把香水再卖给谁呢,这不就有了么?   不过舞裙不值钱,香水却不一样。   他可以先用舞裙探探路嘛。   “可惜的就是这裙子沾了灰,颜色不鲜亮了,不然还能卖个更好的价儿。”   于二娘听到姐夫夸奖自己的点子,面上生光,嘴角上扬。   “哦,我差点忘记了。你们等等……”   江易去了趟库房,出来的时候,手里就拿了两个小腿粗的小桶。   这两个小桶一黄一蓝,样式有些怪,桶身上还有个把手……二人从来没见过。   “这个是洗衣裳用的,这个是增亮用的。”   江易给二人演示了怎么用洗衣液和亮衣液。   两人听得啧啧称奇,“番邦竟然还有这样的东西!”   既然有可能把舞衣变得品相更好,二人就迫不及待地打水来试。   很快,这套滴水的舞衣就被搭在了院中晾晒。 第23章 大晋王朝(23)   舞衣要干怎么地也得半个时辰,但大伙的肚子可饿不得。   陶婆子赶紧去做饭,于二娘也卷起袖子帮忙。   午饭仍是面食浇卤,三人吃过了饭,再去看那套舞衣。   陶婆子上手摸了摸,不由咋舌,“竟是已经干了!”   又走远几步再看,这舞衣不说光彩如新吧,品相已经是极好了。   凑近了闻闻,还有股子清新气儿!   陶婆子不由得大赞那两个小桶里的洗衣液和亮衣液。   拿起小桶来左看右看,啧啧称奇。   “番邦的物件果然稀奇,这桶子也不晓得是什么造的,竟是从没见过!”   这桶子是塑料的,自然不是这个时代能出现的东西。   江易本来也想着要不把东西倒出来再拿给二人用。   但是一来这个时代用来盛物的东西不是陶的就是瓷的,容易坏不说,还死沉死沉的,实在不合适装家庭装的洗衣液之类。   就干脆撕了上头的标签纸,把这两大桶给拎出来了。   这种不存在于这个时代的塑料桶,让于二娘和陶婆子看见了,肯定会觉得惊奇,但这个桶又不是金桶,也不是能无中生有的聚宝桶,材质再少见,也无非是个桶而已。   因此也就略奇怪下而已,倒不会去深思。   再一个也是因为她们俩都是要靠着江易生活的。   江易要是落不了好,她们也是跟着倒霉的。   如果换成游手好闲,整日就琢磨着怎么勒索敲诈的无赖之流,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江易也不想让她们把好奇憋在心里,遂道,“当时那番商倒是给我提说了一番。”   “说他们那里善于用胶,可以从树上提取树胶,或从地下的黑油里提取黑胶,再将这些胶以秘法制成各种常用的物件,如鞋底子和扣子,如杯碗桶盆之类,这些用胶制成的物件能防水隔脏,却是怕火,火一烧就毁了。他送的那一车物件里头还真有不少这种胶做的东西,有些用得着就先拿出来,有些用不上就先放着。”   说罢他又去旧库里走了一圈儿,回来的时候,手里就拿了十来双鞋子。   这些鞋子的码数从大到小都有,样式主要都是老布鞋这种不大起眼的。   不过颜色却比他卖出去的那些男鞋要鲜亮不少,有湖蓝和粉红色的,还有在鞋面鞋帮上机绣了花样的。   陶婆子和于二娘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吸引过去了。   比起桶子来,她们当然更关心能穿在脚上的鞋子了。   二人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着,夸奖了鞋子的做工,又赞叹了鞋面的平整好看。   “这些都不过是旧鞋子,不值什么,倒是耐磨,你们若不嫌,一人挑一双鞋子来穿吧,余下的还要劳你们想办法出清出去。”   其实在所有的旧物里,江易最迫切地想要出清的,就是这些二手鞋子了。   在现代,许多人是一打开门就能看到邻居家的鞋子摆在楼道里,都会在心里道声晦气的。   这些旧鞋,就算换了时代,出于心理作用,江易也不想一进旧衣库,就能看到堆成小山一样的鞋子。   陶婆子身为下仆,对于穿旧鞋倒是没什么。   于二娘还是未嫁姑娘那会儿,那肯定娇气一些,哪管把这东西夸得再好,也绝对不肯上脚的。   但这不是经历过一番波折,吃过苦受过罪了,也就节省惜物了么?   因此二人就挑选一番,一人挑了双中意的上脚试穿了。   穿上走了两步,这才感觉出好来。   这鞋帮子再好,做工再精细,自家买了新布料细心来做也能比得过。   但这个鞋底子跟自家纳的鞋底可不一样。   它厚实里还带点回弹……   想到江易说的,它还能防水,陶婆子又脱下来,弄了点水来试了试。   “嗐呀,这种番胶果然好用,竟真的不怕水!脏了一擦就好!”   “怪不得那些外地的客人一买就是两三双,还要弄个布袋子装呢!”   于二娘眼中露出深思,道,“姐夫,这种番胶只有番邦有,那番商为什么不来的时候,多带一些番胶物件,在咱们大晋朝不是能卖个好价钱?为何他却只带了些旧物呢?”   好问题!   江易笑道,“二娘子问得好,其实当时我也有想过,不过听到那番商说的,被强盗给抢了去的货物,我就明白了。”   “番商的商队,原本是运了好几大车的香料和宝石的!结果一路千辛万苦地运来,运货的驼马,手下的伙计和女仆都折了好些,遇上劫道的又抢走了两大车货品!”   “但即使这般,只要他把货品运到京城,不管是香料还是宝石,都能有百倍的利。”   “可如果他运的是番胶,顶多也就得个两三倍的利罢了,这还是往好了说。万一遇不上识货的,就觉得我又不是非得用番胶不可,鞋底子想要防水,可以包油纸,可以包牛皮,法子多的是……何必出这多出来的冤枉钱?还有用番胶做的桶或者盆……若是与陶盆同样的价钱,那许是会有人去买番胶盆,可若番胶盆是两倍的价呢?那还是选陶盆木盆的好……”   “因此番商若全运番胶,就算能得两倍的利,同他千万里冒着性命危险又折损了那许多人力物力相比,却是亏得惨了。”   陶婆子和于二娘听得连连点头。   “是了,是了,千里行商只为财,没有好处的事,确实是没人干的。”   “那番商给了大爷一大车的旧货,想必也是因为他的人手折损,自己用不上了,这才留下来的,倒不是专门要带这些来咱大晋。”   江易松了口气。   他为了编个听起来合情合理的来由,也是忒不容易了。   三人闲聊了这一会儿,陶婆子又去摸了摸舞衣,这会儿是彻底的干透了。   陶婆子就把舞衣小心地取了下来。   “这样好看的舞衣,可不能贱卖了!”   虽然按着大爷的说法,这舞衣是番商带的胡姬穿剩下的,而且还说不准胡姬的人都没了呢,但既然她们费了好一番工夫,把衣裳整得跟新的一般,那肯定得卖个好价啊!   江易就看向于二娘。   “二娘,你先前提过寻个牙婆倒手,不知道你可识得靠得住的牙婆?”   于二娘还真的知道一位。   “就是住在城西的曹婆子……”   这位曹婆子在城西也算得上一号人物了。   曹婆子三十岁守寡,一个人走街窜巷,拉纤跑腿,挣些辛苦钱,咬牙拉扯大五个儿女。儿女们大了各自婚娶,又都听她的排布,十分孝顺。   她做事有讲究,不大坑蒙拐骗,因此结交了不少人脉。   三教九流的人见了她,都要尊重三分,称她一声曹婆婆。   于二娘为啥知道她呢?   是因为于二娘的夫家乔家,是个做竹器买卖的。   乔家一大家子人,就靠着在乡下的三十亩山林地里长的竹子和自家的竹器小铺维生。   乔家几兄弟,都是做好了竹器放在铺子里卖,哪个卖得好,就能多得几文的工钱。   当然大头都是归公中的。   而且乔家的兄弟们,每人每年都会分些竹子,算是私人的,各自可以想法子做花样,自己寻门路卖掉,这个钱就可以自留。   于二娘嫁过去以后,因她心灵手巧,能想出一些又好看又轻巧的样式来,她又知道去打听门路,借了曹婆子的手,将新式竹器卖到了邻县,两口子挣的钱一下子就超过了所有的兄弟,这才遭了眼红的。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大晋王朝(24)   凤柳城,城西的火神庙街,几乎都是一水的青砖三进院落。   能在这一带住的人家,自然都是有些家底的。   曹家就住在打头的第二家。   这时的曹婆子,人在二门里,舒服地坐在藤椅上,喝着茶吃着点心,正在看着她的两个小孙女追着自家的小猫跑。   一个婆子匆匆地进了二门,“老太太,那乔老四家的来了,可要见?”   曹婆子一听见个乔字,就皱了眉头,挥挥手,“打发了就说我不在……”   婆子应了声就准备走,却听曹婆子又叫了声,“咦,回来!”   “乔老四家的?不是乔老二乔老三家的?”   那身穿靛蓝长袍的婆子点点头,“就是从前总来的那个乔老四家的,最近这一年,倒是见得少了。”   曹婆子脸上露出讶异。   “是她?她男人死了,上回那两个乔家的过来,不是还口口声声,说老四媳妇没儿没女,守不住,回去改嫁了?”   婆子点点头,“那俩的确是这么说的,不过她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没准满口胡柴哩!”   曹婆子眼中露出兴味,“你看她是什么打扮?”   婆子想了想,道,“倒是家常的打扮,头上也没有插花戴朵,穿的是月白袍衫,戴的是银镯子……”   这般模样,那就是还在守着夫孝,没改嫁呢。   “她身边还带了个婆子,那婆子拎着一包东西,还有一盒礼。”   这个阵仗,可不就奇了?   其实曹婆子身为牙婆,可以说是凤柳城里小道消息最为灵通的人之一。   就老乔家这点破事,再藏着掖着的,也要透出风声去。   更何况乔家的几个媳妇里,很有些又蠢又坏的呢。   不过这种自家相残的破事,民不举官不究,曹婆子当然也不会去多事了。   就是前阵子,乔家那两个媳妇,大概是觉得老四媳妇能搭上她这边的线,把货品卖到邻县鹤原去,而老四家又没了,所以她们就想着顶上这个空儿呢!   我呸!   什么东西!   别说她们送来的那些个样品就是普通的竹器了,就算有两三个新鲜些的,也都是人家四房想出来的花样,她们做的还离四房做的差口气呢!就算她们送来的是极新鲜精巧的花样,她也不乐意跟她们打交道!   连自家亲兄弟都能一言不合就害了的,她是吃饱了没事做要去招揽么?   她自己也有儿有女的,也是一大家子人呢。   到了这个年纪,就盼着一大家子人和和气气的,不说抱成铁桶吧,那也得分清里外吧?   她还怕沾着了这样黑心肠的狗东西,倒把自家几房儿子儿媳给染坏了!   因此那两个媳妇上门求见,她连二门都没让进,直接就打发了。   “嗯,你把人领到外头的客厅里,我去见见吧。”   “好来!”   曹婆子出了二门,脸上就挂了笑,进客厅前还抿了抿头上的抹额。   笑吟吟地招呼于二娘,“二娘子,可有一向没见了!”   于二娘赶紧站起来,同曹婆子寒喧几句,这才各自坐下。   “不瞒曹婆婆,乔家容不下我,我也不能跟他们在一个屋檐下了,可娘家也是后母当家回不去,只能暂且和陶婆婆两个人赁下住处,做些生计买卖。”   说到这儿,曹婆子就打量了下陶婆子,她阅人无数,一眼就能看出陶婆子的身份。   就是寻常人家里帮着做些粗活的婆子,倒没啥惹眼的地方。   曹婆子笑道,“不知二娘子这回可是又有什么新点子了?”   于二娘从前送来的新式竹编,花样好看又精巧,卖到鹤原了好几批,她能从中抽取三分利,也算是小赚了一笔。   后头乔老四没了,这笔买卖做不成了,鹤原那边的朋友还同她埋怨来着。   于二娘就先从陶婆子手上接过来一个精致礼盒。   这礼盒是个四方小木盒,于二娘抽拉开上头的一块薄板,露出里头的物件来。   本来这时候的人送礼,都讲究一个含蓄,都是送礼的人走了,主家才会打开来看看是什么的。   尤其是送的礼不是什么金银玉器,只是吃的喝的,那就更不能当场打开了。   “曹婆婆莫怪我失礼,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好一向没来,就给孩子们带了几支新奇的糖果。”   于二娘把盒子朝曹婆子方向一推,正好能让她看到。   原来里头整整齐齐地摆着三排糖!   这糖还真够新奇的,七彩的糖果压成了圆饼子,如柿饼大小,下头还带了个小木棍,可想而知,就是拿在手上吃的。   这时候连红糖都是补品,更不用说其它糖了。   市面上的糖,大都是饴糖,或者糖稀,有那走街窜巷的货郎,带上一盆粮稀和切成一段段的高粱杆,出一两文钱,货郎便用高粱杆在糖稀里卷上一下,小孩子拿了这一杆糖稀,能快活上好一阵儿……只也不是谁家都吃得起的。   这盒礼,看起来只是给小孩子的糖果,却着实是不轻的礼了!   曹婆子稍犹豫了下,就决定收下了。   她有五个儿女,就不算出嫁的女儿,四个儿子给她生了六个孙男孙女。   孩子们围在她身边,小嘴叭叭地说着讨喜的话,可是她最享受的时候了。   但一个老婆子,手里没有孩子们喜欢的小糖果小玩意儿,孩子们能总凑在身边吗?   “哎哟,于二娘子这可是太客气了,这么好的东西,给那几个皮猴子都是糟蹋了……不知二娘子是有什么新想法,不妨说来听听?”   人家给一个牙婆送礼,还能为的什么?   肯定是有买卖想做呗?   于二娘从陶婆子那儿又接过来一个黑色的布包。   这布包,颜色乌黑,四四方方,平平整整,这个样式,陶婆子倒是在那些大城里见过。   但凤柳城里可没人用过。   毕竟,谁家也不会费一块好布去做这种装不了多少东西的布包啊。   而这黑色布包上,却还用金线绣出了一圈花边。   可见这布包里的,不会是曹婆子常见的物事!   于二娘小心地把布包里的东西取出来,又招了招手,让陶婆子过来。   于二娘就把那舞裙放在陶婆子身上展示。   曹婆子张大了嘴,眼睛有点发直。   她的想像力再丰富,也想不出来,于二娘居然带来的是这样一件货品啊!   “啊?这,这是?”   这裙子的确金光闪闪,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但寻常的良家妇人,谁敢穿出门去呀?   “还有呢!”   于二娘又把那件上衣搭在了陶婆子身上。   陶婆子绷着脸,认真地当着衣裳架子。   紧接着,那条金线勾花的纱巾,也披到了她的头上。   她这辈子,都没这么花哨过!   曹婆子这会才算恍然大悟。   良家妇人是不敢穿出门啊。   可是不是良家妇人的,可不就敢了么?   她是见多识广的,立马就想到了,本城的那些销金窟里,还真没听说谁家的姑娘有这样的舞裙!   她也明白了为啥于二娘不自己想法子卖掉而是来找自己了。   她有路子呗!   “这东西,来路……可有什么说道?”   不是她要啰嗦,万一是不明来历的东西,她也不乐意沾手啊。   “曹婆婆放心,这套舞裙,都不是咱们大晋朝的物件,它是这么回事……”   于二娘就把胡商不远万里来到大晋朝做买卖,结果遇上种种艰难险阻的故事,加上自己的发挥又讲了一遍。   “这套舞裙,其实也不是全新的,但毕竟在咱们这儿算是新奇精巧,又有些异域风情,但我那姐夫只开了个小小当铺,没什么好门路,这不,我就想到了曹婆婆了?”   曹婆婆目光转了转,“那这套舞裙,打算开个什么价?”   “十两,婆婆若能帮忙出手,以二成酬谢。”   于二娘也不绕弯子,直接开价。   虽然姐夫说了,五两就很好。   但她这不是就想奇货可居呢么!   作者有话说:   各位亲,这个小故事,明天就要入V啦。   感谢小伙伴的支持呀.... 第25章 大晋王朝(25)   曹婆子笑了。   “就这套舞裙?”   于二娘也笑道, “舞裙就只有这么一套……可着大晋朝不敢夸口,但咱凤柳城,可就这么独一无二的一套啊!”   姐夫那儿还有番邦来的香精, 只一滴就能留香好几日。   那香精一瓶的卖价也是十两, 只看曹婆子这边买卖能否顺顺当当了,若是顺利的话,可不就要经常来往了?   曹婆子也是个精明人,顺着这话的意思顿时也明白了几分。   那番商为了答谢于二娘姐夫,送了一大车的东西, 那东西就算都是旧货,也定然有不少稀奇之物。   曹婆子点点头。   “行吧,这个活,我接了!”   她如今去那几家销金窟,可不是当年穷得拎篮子花儿朵儿去后门卖了的光景了。   如今再去,自然是要派家里的机灵小厮先去探探, 看看那边的主事人在不在, 不在的话就跑回来报个信,在的话就先在门口等着接她。   她去了哪家,不是被迎进待客的地方,喝茶吃点心, 笑眯眯谈事的?   就是跑一趟的事儿。   二两银子轻松到手,不挣白不挣啊!   曹婆子就让于二娘先回去,等过上几日再来听信儿。   等于二娘和陶婆子一走, 曹婆子就来了精神,叫上常使的人手, 带上于二娘留下的黑色布包。   “走, 咱去流春阁逛逛去!”   于二娘回到江家小院的时候, 江易正在临期库里整理呢。   天气渐热,他把库存的花露水和宝宝清凉水都清点了一遍,各种牌子的花露水加起来还有三箱,宝宝清凉水还有两箱。   他打算在这一季里,先卖出去个一箱半箱的。   而在整理花露水的时候,他又找到了宝藏……五大盒的口红和唇膏!   在他的认知里,涂唇膏就是为了防止嘴唇干裂的,无色又透明,在这个世界里,用处好像不算太大,毕竟人家涂点猪油马油啥的也能有这效果。   倒是口红这东西,可不得了!   在他临穿来那些年,商家们营销口红都给营销出了花。   卖口红和做口红广告的,都成了一水的年轻的帅小伙了!   凭他直男多年的审美来看,这涂上口红,确实是比不涂的气色更好。   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女人们,只要有闲钱,肯定也会喜欢口红的。   可他又不是口红小王子,他一个回收站的小站长,没点开那项技能啊!   再说了,他就算真是口红小王子,那也没办法向凤柳城的十八+的姐姐们推销啊?   大概、可能,还是得便宜小姨子上?   这些口红来自四个牌子,有一个牌子貌似还是国外的。   他对口红的牌子,价格,色系,口碑,特点都完全没啥了解,不过因为是做这回收一行的。也就对化妆品的保质期有点关注。   据说口红就是过了保质期也是能用的,除了口红,还有那种干性的粉饼……   想到这儿,江易又在临期物品库里东翻西找,终于被他找到了两箱子粉饼!   江易笨手笨脚地拆开箱子,随便拿出一个粉饼盒,撕掉外包装,打开盖子。   粉饼盖内的小镜子正好映照出了他的脸。   江易有一瞬间的愣证。   好家伙!   镜子!   什么香水,什么舞裙,什么口红,那都不值一提!   这才是暴利机!摇钱树啊!   这大晋王朝虽然已经有了铜镜,那铜镜如果请手艺人磨得光滑水溜的,也的确照人很清楚。   但那种用不了多久就得请人来磨的笨重铜镜,是能跟这现代工艺的粉扑镜比精致比方便吗?   又有精巧无双的小镜子,又有细腻磨皮效果的脂粉,能随身携带,随时补妆,这般的宝贝,卖个七八十两,不为过吧?   就算是在系统那儿,被判定为绿叶币与实际成交价不能等同,那有个三分之一,五分之一,他这赚绿叶币的速度也是飞快啊?   更何况手里有银子,心里不慌,他可以回收更多的破烂……啊,资源。   还能雇佣保镖和长工,让更多的人投入回收这项光明而有前途的事业上来……那绿叶币,岂不是早晚得爆仓?   江易在那儿越想越美,正做着美梦,要清空系统商城,土豪般地在各个时空里来回穿越呢……忽然听到后院的小黄狗嗷嗷叫声,这才一闪身,出了临期库。   小黄狗的叫声短促欢快,还用小爪子在墙上抓挠。   显然不是听到了陌生人的动静,而是听到了主人的气息。   这小狗子,虽然才抱回来几天,一天三顿的狗粮尽饱吃,偶而还有罐头加餐,已经胖了一大圈儿,跑动灵活,叫声利索,整只狗都透着神气活现。   江易觉得再喂上两个月,这只小黄就能变成工作犬,开始打工了。   果然,没过多久,江易就听到了叫门声。   是于二娘和陶婆子回来了。   “曹婆婆那边谈得很顺利,叫我们过两日再过去听信儿呢。”   于二娘恨不得明儿就能得到信儿,拿到银子。   要不然总在江家白吃白喝的,她总是心里不踏实。   江易对二手舞裙能不能赚到银子已经失去了兴趣。   他现在迫切地想要靠卖带镜子的粉饼发家。   不过,粉饼是价格最贵的,要拿出来还得多考察考察。   “今日又在那一车东西里翻出了新奇物件……”   江易拿出了一套五色的口红,还有一套五支的香水。   香水这种奇物,于二娘和陶婆子都是知道的。   但口红可就是闻所未闻了。   于二娘拿着一支口红,差点就要从中间掰开……还好江易发现的快。   给二人演示了下口红的用法,江易就道,“当时那番商倒是提了一嘴,说什么番国的口红就像是咱们这里的胭脂,却能滋养肌肤,提亮气色,我一个男子也不好细问。不知道这番国的口红跟咱们大晋的胭脂比起来如何,也不敢随意拿去出手,定高了价卖不出去,定低了又亏。”   “这五支你们两个分一分,这些天就用用试试,若是真的不错,再定价不迟。”   于二娘和陶婆子互看一眼,都有点愣怔。   陶婆子笑道,“大爷说笑了,我一个老婆子,哪里还用得上胭脂?没得叫人笑话老瓜刷绿漆哩!”   于二娘也道,“姐夫,这胭脂就在胭脂铺里也是二十几文一小盒,实在要试,我们一人拿一支试就好,这么多实在是耗费了。”   江易也笑道,“这些口红分了五种颜色,据番商说,有的适合小姑娘,有的适合新嫁娘和当家太太,也有的适合稳重年长妇人,你们不亲自试试,怎么对外出手?总不能叫我一个男人去试吧?”   他就算有心效仿口红小王子,也怕吓着这里的老百姓呀!   陶婆子惊得合不拢嘴。   “那番邦的老年妇人,竟也会涂粉抹胭脂不成?”   江易点点头道,“岂止番邦的老年妇人涂粉抹胭脂,在咱们大晋朝,那些富贵人家的老太太,想必也是少不了要好生打扮的。”   陶婆子偷瞄着那一套的口红,心里在琢磨哪支是给老婆子用的。   却腼腆笑道,“我这样的婆子,哪里好学富贵人家的老太太呢!”   于二娘也笑道,“陶婆婆,姐夫的意思是,咱们先好生试试,用得没什么差错了,再去卖给那些有钱的人家。”   姐夫的顾虑倒是没错的。   这新奇物件看上去还自带小机关,比普通的纸壳子胭脂盒要精巧多了,要是用起来真的像番商说的那般好,肯定都是要卖高价的。   但能花得起高价的女子,也必然对用在脸上的胭脂水粉有些挑剔,一个弄不好,别没挣到了钱,反而惹了祸事上门了。   三人闲谈一番,吃过了晚饭,二人拿着口红和香水等物去了后院。   于二娘趁着外头还有光亮,挑出了颜色发棕的口红。   “陶婆婆,这支怕就是适合你这年纪用的。你且试试看?”   陶婆婆接过那支棕红的,却没敢动,先怂恿于二娘。   “二娘子年轻,先试试呗?”   于二娘的男人才死了没多久,算起来是不该涂脂抹粉的。   但她男人病了半年,因为家事于二娘跟夫家闹得简直是誓不两立。   而且今儿于二娘去了曹家,曹婆子也提过一嘴,说乔二嫂三嫂两个上曹家想顶下原先二房的那条线,那两个恶婆娘就说于二娘是守不住要改嫁这才离了乔家的。   这般恶心的夫家,就算本想守孝,于二娘也没那个心思了。   就认真地在四支里挑了个淡粉的,对着铜镜,小心翼翼地涂在嘴上。   这一上嘴,就发现了不同。   这口红竟像香膏一般润滑,颜色又鲜亮,看着只是淡粉的,涂到了嘴上却显得格外粉嫩好看。   陶婆婆眼睛一亮,“啊呀!真好看!涂上这个,这脸色都亮了许多!”   说起来于二娘丧夫从夫家出来,回娘家也回不成,得亏姐夫收留不然就没地方去了……在刚来到江家的时候,面相晦暗形容枯瘦。   在江家住了几日倒是缓了过来,可这嘴唇还是没啥血色的。   这个口红只一涂,就改了气色,可不是实在的好物?   于二娘仔细照了照镜子,嘴角忍不住微弯。   “那番商倒是没哄人……这可真是好东西!”   “婆婆你也快试试!若是不会用,我来帮忙?”   陶婆婆躲闪了两下,只好应下,神情紧张地凑在镜子前,哆哆嗦嗦地在上下唇上点了几点。   “咳,这半辈子都没碰过什么胭脂水粉,没想到,老了老了,倒还有福气用上番邦的东西了……”   陶婆婆一边嘀咕,一边抿抿嘴唇。   这番邦口红如此稀罕物,又是小小的一支,她哪里舍得用得那么费,只点上几点,匀开是个意思罢了。   瞬间,她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呆了。   原本她就是个普通的打杂婆子,脸有皱纹,肤色青黄,眉眼下垂,嘴角耷拉,平时无事的时候,自己也懒得照镜子,怕是连自己生得什么样子都要忘记了。   但这会儿,镜子里的妇人,嘴唇朱红,微弯带笑,衬得眉眼也清楚生动了许多。   怎么看,都算是老妇人里头面相还成的了!   “二娘子?”   她忍不住忐忑地看向于二娘。   于二娘一拍巴掌,笑道,“呀,姐夫说得没错,这个颜色,就是适合年长稳重的妇人的!婆婆这样点一下唇,倒真是好看!”   陶婆婆被夸得老脸一红,“咳,看二娘子说的,都是老脸老皮了,有什么好看不好看的……”   后院里两人一狗,笑闹的动静,自然传到了江易的耳中。   江易也忍不住扬起了嘴角。   第二日清早起来,于二娘和陶婆子都过来做早饭。   江易瞥一眼二人,发现这两位员工,还都挺敬业地淡淡地涂了一点口红。   果然口红这东西,是提亮气色的法宝啊!   江易不由暗中点头,如果她俩用几天没有什么副作用的话,这口红是能卖上一波了。   想想在现代,有多少滞销的口红唇蜜啥的,最后就都成了垃圾。   可惜他这个回收站也只是一线城市里两个片区的量而已。   不然还能再利用多少资源啊!   想到这儿,江易的耳边突然响了轻轻的一声滴。   “恭喜,站长的绿色感悟+1,奖励绿叶币100。”   江易目光微闪,走到自己的卧室里。   “啥叫绿色感悟?这个数值有啥用?”   “绿色感悟,大概就跟修仙里的境界有点像吧,至于说有什么用么,大概就是感悟多了以后,买商城里的东西可以打折吧?多一点感悟,就可以减免百分之一的折扣……”   江易眼神一亮,“哈哈,还能这样?那我多感悟感悟!”   “感悟是自然而然发自内心的,刻意装的不算啊!”   既然系统都点破了,江易也就放弃了拿粉饼、香水、沐浴露进行类似感悟的打算。   而是走到柜台,伸手打开了窗子,准备开门营业了。   他刚打开窗,就看到巷子对面有个人影,似乎还来不及躲闪就被发现的样子。   柱子摸摸头,讪讪地笑道,“江掌柜早。”   江易就知道,这少年肯定是想时不时地来打探下,他这铺子什么时候再收旧物了。   柱子之前在城里跑腿打杂,一天也就最多挣个三五文,跟他在江家当铺这边挣的钱完全没法比。   这也就难怪柱子往这边跑得这么热心了。   江易刚刚挣了五十两银子,手头宽裕了不少,要收旧物倒是也能收。   只是这收起来就不好停,他还是打算再缓几天。   他想先把江家库房里的那些旧衣给处理掉。   只是江家库房里的旧衣,他卖了好些天了,是一件也没卖出去。   那些商队的伙计,看上的都是他从现代旧衣库里拿出去的鞋子和外袍。   本来要是这些旧衣能合并进回收站的旧衣库也行,省得占实际的地方,还得他打理。   偏偏他试探着把一件旧袄子收进系统旧衣库时,就有一种无形的排斥力阻挡着旧袄子。   系统还给他来个警告音,“注意,这里是回收站系统,在当前时空有价值的东西,不能收入系统!”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大晋王朝(26)   这会看到少年柱子, 江易心里就有了主意。   他对着柱子招一招手,“你来得正好,正巧有事与你商量。”   柱子赶紧应了声, 跟着进了院。   柱子回到自家的时候, 身上就背着一个硕大的布包裹。   王婆子惊得丢下手上的活计,连连盘问。   “哎哎!这是什么东西?从哪弄回来的?”   柱子把包裹放在自家吃饭的石桌上。   擦了把额头上的汗,这才答话,“是从江家当铺里背来的,都是衣裳!”   王婆子一拍大腿, 惊叫道,“衣裳!你这是有钱没处花了!买这许多衣裳回来做甚?”   她就知道!这小儿子自从赚开钱后,就不老实了,总是要留点私房钱。   先前她想着一文两文的也就当不知道了,这可好,一下子就买了这么多旧衣裳, 家里哪能用得上哟!   柱子身子一矮, 躲过老子娘扇过来的大巴掌,这才咧嘴笑道,“这可没花一文钱!”   王婆子的巴掌还停在半空,整个人都愣住, 完全不敢置信。   “没花一文钱?哄鬼呢?”   柱子笑道,“千真万确!不过这不是白给我的,是江掌柜的叫我拿去集上卖的, 我有抽成哩!”   “集上?是岳山村的集上?”   这城西十里地有个岳山村,那村因占着官道边上, 过往的客商都会在村里吃喝歇息, 天长日久, 村子里倒比旁的地方富裕。   每逢初一十五,都有十里八乡的去赶集,就是凤柳城中的平民百姓,有时也会去凑凑热闹。   “正是呢!我表舅一家不就在岳山村上?后晌我就去一趟,请我贵子哥帮我提前占块地!”   明天正好是十五,他刚好可以一展身手。   王婆子点点头,“那倒是行……等会儿,江掌柜的给多少抽成?”   柱子就打开包裹,让王婆子看里头的衣裳。   他指指那些大件,“这些袍子,江掌柜开价十文,我若是卖得出去,就能抽成两文。”   “这些褂子,开价五文,我能抽成一文!”   王婆子越听,脸上的皱纹就越展得开。   “哎哟,这可是个好活儿!”   这么一大件的袍子,上头都没有补丁,只有些磨损毛边罢了,若是自家做,光布钱都得花十几文了。   还有这些褂子,过两日天热了正好穿。   王婆子凑了上去,伸手翻了两件,嘴里还念念叨叨。   “这个褂子,倒是给你大哥穿正好!”   柱子眼珠子一转,朝王婆子伸出手,“承惠五文!”   王婆子怪叫,“还要向你老娘要钱不成?”   “阿娘啊,这些衣裳都是有数的,少一文都对不上账,你不会是想让江掌柜看不起咱家吧?”   这一大包,看着多,其实就算都卖出去,也还没到一两银子呢。   他要是为了这一两银子就让江掌柜的瞧小了,以后还能跟当铺做长久的买卖吗?   王婆子左看右看,还是觉得那件褂子好,终于还是忍着肉痛,掏了五文钱出来。   柱子撇了撇嘴,“阿娘,这里头也有几件妇人穿的袍子,褂子,你怎么不给自己挑一件?”   这舍不得做新衣也就算了,总不至于连这出清的也舍不得买?   王婆子一想也是,要是江家当铺出清旧衣,她没准怕那个传闻,还不敢上门去挑,这东西都拿回来了,她要试着也方便,正巧她夏日的褂子也洗得实在柔脆稀薄了,倒不如趁着这个巧宗,添件能穿的。   王婆子翻捡了一阵,挑出了两件褂子,试了试,留了一件,把另一件还了回去。   她才要掏钱,柱子摆摆手,“只当我孝敬阿娘的。”   让他给大哥大嫂掏钱买衣裳,那他当然不干了,但给阿娘买还是乐意的。   王婆子乐得眉花眼笑,“算你还有良心!”   又道,“明儿我同你一道去,免得遇上那手脚不净的偷儿!”   柱子想想他一个人也确实难保出差子,而老娘嗓门高眼睛尖,也的确是个好帮手。   大不了,这趟挣的钱,分老娘一半好了呗。   于是点点头道,“那敢情好!若是这次卖得好,咱们还能再去江家领些去赶集。”   王婆子着急忙慌地做了午饭让柱子吃了,柱子也顾不得歇,戴了顶破草帽,去前街包了一包点心,就奔着城西岳山村去了。   去到岳山村寻着亲戚家的表哥,把事一说,贵子哥立马拍胸脯应下了,还要留他在家吃饭,他怕耽误了第二日做买卖,放下点心就跑了。   十五这天,吃过早饭,江易就问二人。   “今日城西岳山村赶集,我打算去瞧瞧,你们要不要去逛逛?”   陶婆子笑着摇头,“我留下看家。”   于二娘也说要看家。   其实这两日,她和陶婆子拿着那堆番邦衣裳,飞针走钱,裁剪缝补,做活正做出了趣味,哪里有闲心上城外村子赶集呢?   江易就自己背着手,从城西出门,一路往岳山村走去。   凤柳城外的官道只有靠近城门的百来米是铺了石砖的,再往远处走,就都成了土路。   路上来往行人络绎不绝,尤其是如江易这样出城赶集的城民不少。   不过大都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显然是准备去乡下买些物美价廉的用品。   江易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到了地方。   远远地看到大集的队尾,江易就放慢了脚步,左顾右盼,打量着村镇风景。   他先前还想着,在凤柳城清掉一部分回收物品,就换个城市再来过。   但如果光靠步行的话,肯定行不通。   他得买个马再买辆车。   但养个马又很麻烦,还得学驾马车……   要是能把现代的房车带到这个时代就好了,哪怕是个废旧的呢。   想到这儿,江易不由得摇摇头。   他这可真是异想天开了。   就算他能搞到权益卡,进其它回收库里能找到一些废旧电器和工具金属之类的,那他也顶多能搞出点太阳灶、捕兽夹之类,那种大件的……他又不是手工红人,实在是做不到啊!   不过想到回收库,他的眼神就开始四处寻摸了。   他试过把大晋王朝出产的普通衣物、粮食、用具拿进回收库,都失败了。   目前成功的,就是从柱子和虎头那儿收来的各种垃圾。   但他总觉得应该不止是能回收陶瓷和骨片垃圾,应该也有别的可回收物才对。   想到这儿,他就走到野地里,手里捏了一把土,试着拿进回收库。   这一把土,变成了回收库地板上的土粒,而土粒的上头,也飘着红色的标注……【2000年前的原始贫瘠土壤,有极微小的价值】   江易愣了一下,就等着系统提示绿叶币进账。   然而等了半天,还是没等到半个声儿。   江易就开口提问了。   “系统,请问这黄土既然有价值,为啥我没有绿叶币入账?”   “黄土有价值是没错,但您看这满坑满谷的全都是黄土,而您放进系统回收库里的黄土只有十克,转换成绿叶币的话,也就值0.00000001个绿叶币,四舍五入等于没有的呀!”   江易飞速计算,又问,“那这大晋王朝可回收资源库的总容量有多少?”   “总容量和其它几个回收库相同。”   江易顿时打消了收进黄土来刷绿叶币的念头。   搞不好他把这个库都塞满了,也才能挣几万个币,那就实在太不划算了。   江易又把手伸向了野地里长的狗尾巴草。   一根狗尾巴草就出现在了回收库地板上。   【原始种稗草,有很少的价值】   江易的眼神瞬间一亮。   这可好啊!   他要是手头紧的话,直接到野外来薅野草不就能凑上绿叶币了?   他等了一会儿,也没听到绿叶币入账。   就也不等系统的解答,干脆自己动手,扯了一大把狗尾巴草。   一直到第一百根狗尾巴草收进回收库,他才算听到迟来的系统提示声。   1个绿叶币到账!   江易揉了揉有点发红的手心,好家伙,果然没有一个绿叶币是白赚的。   既然都开始试验了,不如就多试几种。   江易又把目光转向草丛里的小黄花。   他摘下一朵花,试着往回收库里放。   “滴!请不要往回收库里存放有价值的新鲜药材……”   野地里的野花野草,大部分都是有药用价值的,这个江易当然知道。   但刚刚的狗尾巴草,其实应该也能入药的,为什么前一个就能收,后一个就不能收呢?   “因为这种小野菊,在大晋朝里,是有药铺在收的,只要有药铺在收,那么不管它目前有没有被当地人采摘,就都算是有价值的……而稗草这种随处可见的野草,却没有药铺收购,因此可以入回收库。”   原来是这样!   江易又试了几种花花草草。   大概是这个时候,大晋朝的医者已经对大部分草药的习性都有了了解,反正江易试了十几样,只有一颗小野果能收进库里。   【原始木莓,有很少的价值】   这种小野果,江易也只找到了五枚,五枚全收进去,一个绿叶币也没凑够,江易只好先作罢。   江易从野地里站起来,拍拍手掌,走向集市。   这处村里的集市,开在村口的大路两边,蜿蜒数里,几百个小摊位,人群穿梭,看上去着实热闹。   这些摊位,大部分都是手工品。   自家打的草鞋,织的土布,各种粗瓷粗陶,木器和竹器……   也有些是卖吃食的,山里采的野菇药材,自家种的菜和果子,养的鸡和兔,打的鱼和各种野味……但卖粮食的,江易走了一圈儿,都没发现一个摊子。   经过几十个摊子,他买了些野菇和果子,也花了不到十文钱。   “快来看,快来买啊!过了今儿再想有这便宜可就得等半个月了啊!”   听到熟悉的声音,江易就朝声音来处找了过去。   正好看到在一棵大柏树下,手里拿着一件褂子在卖力吆喝的,可不正是少年柱子?   再一细看,江易暗暗点点头。   这少年有前途!   别家的摊子,有的就弄了个破席子,把东西往上一摆。   有的连个破席子都没有,直接往路边一蹲,要卖的东西放在面前的破篮子里。   而柱子的摊子,可比他们高端多了。   不但有大柏树的树盖遮阳,还不知道从哪里弄了张破桌子,桌上摆了张旧席子……   席子上又摆着个两个篮子,篮子里是要卖的旧衣。   而在树枝上,又栓着一根长绳,这长绳上挂着几个简易衣架,衣架上既有袍子,也有褂子,可不正是江易交给柱子的那些旧衣裳?   这些旧衣裳,在江易看起来,颜色陈旧,衣料粗糙,做工参差不齐,实在连他旧衣库里的都不如,很难卖得上什么价。   而江家当铺闹鬼之名,至今还没消除,邻居街坊就算想卖几件便宜旧衣,也不敢上他家来。   所以江易索性批发给柱子让他清货了。   却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是机灵!   让他这么一搞,这些旧衣裳用衣架子挂起来,迎风招展,遇着阳光,看起来像样多了!   真是个天生销售的好苗子!   “大娘,您拿好这个褂子啊!”   柱子把褂子一叠一包,往面前的老妇人怀里一放,熟练地一转身,又拿出件褂子,交给身后帮忙看摊的老娘,让她再挂起来。   而卖出去褂子的这一会儿,又有个汉子看中了袍子。   “这袍子多少钱?”   “这位大叔,您的眼光可是太好了!这件袍子,可是城里出来的,十分的体面,您细看看,上头连个针尖大小的补丁可都没有,这么好的袍子,只要十文!十文啊!咱自家买布都得三十文的吧?阿娘,快帮忙拿下来,给这位大叔比划比划大小……啊呀,这大小您穿着正正好!”   江易远远地看着柱子卖衣裳,不到一柱香的工夫,已经走了三件了。   江易就绕过了柱子的摊子,没过去打招呼。   他是一路做着试验回去的。   如果有人跟在他身后,见他一会儿捡个树叶,一会拾个石头的,定然会以为这人多半是疯子。   但江易这一路的辛苦确实没白费。   他发现只要是种子,甭管是什么植物的种子,基本都能收进回收库。   当然了价值都不高,回程的路上他都没挣到一个绿叶币。   入城门的时候,他倒是收到了系统提示音。   绿叶币入账1000!   江易微愣了下,顿时就想明白过来。   这定然是那套舞服卖出去了!   柱子把最后一件褂子送了出去。   桌上的篮子已经空空如也。   而听到消息,带着钱过来准备买个大便宜的,都失望不已。   “怎地就没了?”   “我就少带了两文钱,回去拿了一趟,那件褂子就没了!”   “小哥,下回可还来?”   柱子高兴得满脸放光,冲着人群直拱手。   “多谢各位大叔大娘大哥大姐捧场,这旧衣裳也不是我的,是我代城里铺子清货的,这次卖得空了,我再去同掌柜的商量商量,再准备上一批,下次赶集,各位再来啊!”   人群散去,柱子爬上树解了绳子,收了衣架,让王婆子拎着空篮子去逛集市,他背起旧桌子给表舅家送回去。   当然了他还桌子的时候好一番感谢,又忍痛给了表舅家小孙子两颗奶糖,婉拒了人家留他吃饭的客气话,一溜烟地跑回来同老娘会合了。   江易回到院子的时候,陶婆子正等在前院。   “大爷,今儿曹婆那边送来了八两银子!那套舞裙,已经寻着主顾了!”   “她还使人捎了信,说再有什么稀罕物,只管去寻她,她定然帮忙出力哩!” 第27章 大晋王朝(27)   要不是天色已扆崋晚, 于二娘和陶婆子都想立马去曹家。   曹婆子办事这么利索,那香精和口红这些,还不得大赚特赚呀?   陶婆子特意等在前院, 就是急着等大爷回来好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的。   江易收了八两银子, 给了陶婆子两锭半两的银子。   “这套舞裙能出脱,多亏了你们出力,这是你们俩的抽成。”   陶婆子推辞了两句,最后还是收在了袖中,心里的暗喜都快藏不住了。   “大爷, 那我们明日就去曹婆那儿,试试香精和口红?”   江易点点头,拿出一套五支的口红。   “这口红颜色不同,可以一支一支的卖,倒不必非得成套。”   陶婆子问,“大爷, 香精是一支十两, 这口红要怎么定价呢?”   江易想了想,“一支三两吧。”   香精她们那边已经有一套,口红又有十支,这加起来就八十两了!   大爷又说过, 抽成的话给她们一成,那把这些都卖了她和于二娘就能得八两,一人一半就四两!   回到江家还没到一个月呢, 就能挣这么多银子!   早知道她就早点回来了,何必在于家受那个闲气?   陶婆子喜滋滋地拿着这套口红去了后院, 她可得同二娘子好生合计合计, 明儿去见曹婆子该怎么说。   陶婆子前脚才走, 柱子就来了。   他是一路小跑来的,额头上还挂着汗珠子。   江易给他倒了碗水,又拿了今儿在集市上买的果子给他吃。   柱子的确是从城门进来,连家都没回就先来了江家。   他端起水碗先喝干了,也顾不上拿果子,先把钱袋子拿出来。   除了一件袍子做的有点小,没卖出去以外,其它的旧衣全都出清掉了!   柱子交上来近一两的银子,江易大致数了下,跟数目能对得上,就分出一钱银子来给柱子。   又夸了少年几句,“柱子倒是做买卖的好手!”   柱子小脸微红,腼腆笑道,“江掌柜说笑了,这批旧衣价格实在太好,这才能好卖的。”   还别说,这集市上有卖布的,卖草鞋的,就是没有卖衣裳的。   主要还是一件衣裳光布钱就少不了,穷人家都是织了土布自己做,再也舍不得出钱买成衣的,因此集市上他是独此一家,没有抢别家的买卖,因此卖得好也没人来捣乱。   江易看看天色,就道,“今日辛苦了,你明儿若是有空闲,就过来一趟,我想到了件新买卖,等你来了再细说。”   “诶!好来!”   柱子两眼瞬间放光,这一天的劳累仿佛都一扫而光了。   有什么能比长久的赚钱更让人高兴的呢?   火神庙街曹家院内,正站了十来个衣衫褴褛,形容瘦弱的少年少女。   曹婆子一个个地叫过来看了,问了几句话,就摆摆手,让人领着他们下去洗浴换衣,再分些吃喝。   一直候在旁边的中年汉子就笑道,“曹婆婆,咱们打交道也有好些年了,咱老高什么时候坑过人呢?这一批,都是我亲自在朱鹊县那偏远村子里收来的,虽不甚机灵,可都是好人家的孩子,好生教教,都是能进大户人家做事的。”   曹婆子笑着点点头,“高爷做事自然是没的说的,只是今年这人怎么就多了?往年你一次也就送五六个。”   高姓汉子摇摇头,“唉,这还不是因为天时不好?咱们这里还不大显,隔壁的朱鹊县早就闹起了大旱,好些个穷村子,都有饿死人的了,我去收人,好些人家情愿白送孩儿,只为求条活路……”   说到这儿高姓汉子突然省过来,赶紧描补。   “但那些要白送的孩子,年岁太小,收了回来不能做事,还得花粮食养活,岂不是要赔本?因此就只收了些十三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稍教养就能干活,才能卖得上价啊!”   曹婆子哈哈一笑,“还不知道你,最是鬼精,从不做赔本的买卖?”   她一挥手,就有身边的婆子拿了钱袋递了过去。   “高大爷,这统共是五十两银子,您拿好了。”   高姓汉子接了钱袋,倒出来看了看,又掂了掂,满脸堆笑。   “曹婆婆做事最是公道!要不咱每回来凤柳城,都先到曹婆婆家来送货呢!”   一番寒喧,才算是把这高姓汉子送走。   高姓汉子坐在空马车里,吆喝一声,马车就离了火神庙街。   曹婆婆从大门口走回来,眉头就皱了起来。   吩咐身边人,“前两日听说鹤原县天旱,今儿又听说朱鹊县也旱……这粮价怕是还得再涨,你再叫上个人,去粮铺里买些杂粮,不拘什么,各样都买上两百斤回来。”   早先她听说天旱的时候,就已经叫人去乡下收了不少粮食回来了。   可今儿又听说朱鹊县的事儿,忍不住还想再买点杂粮,反正有备无患。   她又收下了十个人,就算只调理半个月再出手,那吃喝啥的也耗费粮食不是?   回到二门里她住的院子,屁股还没坐稳,就听说于二娘又来了。   “快请到院里来!”   曹婆子听到于二娘来了,原本还有些阴沉的心情瞬间就亮了。   就那套舞服,她往流春阁一带,本来还想着流春阁的杨妈妈不识货的话,她就再寻一家。   可她刚刚把东西一亮,那老杨拿起来就不撒手。   更不用提,她把这东西来自番邦的来历一说,老杨更是笑得花枝招展,非得拉着她的手问价不成。   要不是已经跟于二娘商量定了要价十两,老杨也算是老熟人了,她非得现场提价到十五两不可!   “香精与口红?”   曹婆子是一点也没想到,于二娘再来的时候,带来的是两样她听都没听说过的稀奇物。   “正是呢!”   于二娘先拿出的,是一瓶玫瑰香精。   又管曹婆子讨要了一方帕子,当着她的面儿,在帕子上滴了一滴香精。   虽然曹婆子还没拿到帕子,却已经隐隐地闻到了玫瑰花香的味道。   等接过帕子来,她吸了吸鼻子,只觉得仿佛置身在鲜花盛开的玫瑰花丛中,芬芳醉人。   再一看那玫瑰香精的瓶子,居然是透明琉璃的,她就知道,这东西的确是个稀罕的金贵物。   “这可是好东西啊!哪里要愁卖啊!”   于二娘笑道,“就知道曹婆婆识货,我们倒是知道这是好东西,可左邻右舍都是寻常过日子的人,也不识得几位富贵人家的老爷太太,可要卖给谁去?”   曹婆子就看着五瓶香精在桌上依次排开,颜色各异,香气幽幽,仿佛是一个个的小金锭子,在向她招手。   这东西不像是舞服,还有卖不掉的风险,她完全可以先自己拿下,再往其它地方兜售不迟。   “这一瓶香精什么价?买的多了可有折扣?”   于二娘同陶婆子互相看了眼,“不瞒曹婆婆,这东西其实就不多,原先有十瓶,我姐夫卖了五瓶给了来城里的客商,就剩下这五瓶了,卖完了也就没了。”   “不过曹婆婆要是都能拿下,我们送婆婆一瓶清凉花露。这东西好用得很,防虫解毒、清凉避暑……”   于二娘说着又拿出了一瓶花露水,打开来给曹婆婆闻了闻,又详细地说了用法。   曹婆婆还真心动了。   她家里孙男孙女不少,到了夏天小肉皮子嫩,被叮得哇哇直哭。   当即拍板,把五瓶香精全都收了。   这回她就不提什么帮忙出手的话了。   反正她一口价收了,卖多了也是她的本事。   何况还能白落一瓶子清凉花露呢!   “那什么口红又是什么?”   于二娘就从随身的小布包里拿出一个指节长的黑色管子,轻巧地打开了盖子,一手托底,一手两指捏着管身,不知怎么一旋,那管子里头就出来了一点红色尖尖。   于二娘拿给曹婆子看,曹婆子身子不自觉地前倾,两眼盯紧了那红色尖尖。   “曹婆婆请看,这是个机关……”   于二娘再往后旋,那红色尖尖就又收了回去。   看到曹婆子那惊讶的模样,于二娘倒有点微妙的小快乐。   毕竟,她和陶婆子两个刚拿到手的时候,在后院也是为这个小机关惊喜不已。   陶婆子甚至还因为试了好几次,有一次旋出来了一大截,却缩不回去了,懊恼不已,要第二天灰溜溜地拿着去寻姐夫,姐夫也是费了一番工夫,这才把口红恢复了原样。   “这红色的就是番邦的胭脂。”   曹婆子哦了一声,身子又坐了回去。   嗨,她还当是什么呢,原来就是胭脂而已,不过是装进了小管子里头,又搞了个小机关嘛!   “但番邦的胭脂跟咱们这里不同,曹婆婆一试就知道了。”   曹婆子微微惊了下,“我一个婆子,怎么好试这年轻妇人用的?”   于二娘一笑,把从姐夫那儿听来的话又加点工说了出去。   “一个年纪有一个年纪的用法,曹婆婆请看……”   于二娘又招招手,陶婆子上前两步,充当了无情的展示工具。   “我家这位陶婆婆,平时什么活都做,风吹日晒的,看上去就像是寻常人家的年长妇人一般。”   “但若是上点口红……”   于二娘是来推销的,自然大有准备,拿出一个小刷子来,从口红上扫了两下,再涂到了陶婆子嘴上。   她的手本来就巧,再加上这两日天天拿陶婆子练习,早就轻车熟路,给陶婆子化好了嘴唇,还在手背上点了两点,指腹沾这两点在陶婆子两腮上轻搽……   瞬间陶婆子看上去就是红光满面,神彩熠熠的了。   曹婆子瞪圆了眼睛。   好家伙!   还能这样!   再听到于二娘说要给自己试试的时候,就咳了一声,答应了。   虽然面上表现得云淡风轻,却又看了身边的婆子一眼,“去拿镜子来。”   曹婆子年轻的时候守寡,还要养大五个孩子,很是操劳,别说给脸上搽脂抹粉了,就是饭都未必能吃得饱。   也就是后来日子好过了,家里也用得起下仆了,这才比从前讲究,也能用得起桂花油和面脂了。   但她再怎么享受,也没想过自己一把年纪了,还能装扮起来!   由着于二娘在她脸上涂涂抹抹完毕,再一照镜子。   曹婆子盯着镜子里的婆子,这婆子气色红润,眉眼精神,确实跟早起照镜子时大不一样了。   这东西叫啥来着?   口红?   老娘可爱死它了!   如果此时在这儿推销的是江易的话,肯定一点也不稀奇。   唇膏口红这种化妆品的一大消费人群,就是中老年退休阿姨啊!   阿姨们有钱又有闲,消费水平比那些刚工作的小姑娘们可强多了。   跳广场舞、去旅游、拍短视频,哪一样不需要眉笔与口红呢?   “这口红,一支多少银子?”   她一开口问的就是多少银子,而不是多少钱。   可见下意识里就觉得这东西绝对不会便宜了。   不是那种三十几文的盒装胭脂能比得上的。   “因这也是稀罕物,三两一支。”   于二娘说着这般高价,其实自己也有点心虚,但还是理直气壮地接着道,“这次我带了五个颜色,有粉红,正红,檀红,珊瑚红,樱桃红,正可因人而宜……”   于二娘和陶婆子离开曹家的时候,怀里的钱袋里,就装了六十来两的银子。   虽然这六十两里头,有三个小金锭,一个是十两银子,减轻了不少重量,于二娘还是觉得沉甸甸的,一路走得飞快,生怕碰见抢劫偷盗的。   陶婆子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地,十分紧张。   她就心痒痒的,她那只用过的口红,居然正经的值三两啊!   而且曹婆子还说了,这样的货,只要还有,她都要!   “二娘子,你说我一个老婆子也不用打扮,要不我把我那支也……”   她就用了一下下,稍微擦去一点,也看不大出来,再说还可以稍微便宜一点嘛!   她是真想要抱着银子睡觉的快乐啊!   于二娘就笑了,“陶婆婆,姐夫难道会少了咱们的?”   光是提成就有三四两呢!   哪里用得着这么心急火燎地挣银子呢?   说着话就到了柳树斜街,眼看着街口有个人,她还愣了下,再一细看,居然是江易。   她这一路提着的心,可就放下了。   在于二娘达到交易的时候,江易就收到了三万多的绿叶币。   对于江易来说,挣到银子的快乐,可远远比不上挣到绿叶币的快乐。   他一激动,想到于二娘她们身怀巨款,就关了铺子,到街口来等人了。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大晋王朝(28)   这次一共挣到六十五两银子, 江易立马就分了六两五钱银子给二人。   银钱到手,老板和打工人都很开心。   陶婆子还十分惋惜。   “那个香精是精贵物,都是富贵人家才能用得起, 一小瓶子一滴一滴的用, 估计能用几年,倒是那口红,就算平常人家的姑娘买不起,到了那出嫁的时候,也能用得上吧?可惜大爷这儿口红也没多少, 这买卖做不长久。”   江易笑道,“这个不用担心,等这些口红卖完了,咱们去买些原料回来,也能自己做,虽然做得不如原来的精致, 但把价降下来也足够了。”   他也是刚刚得知绿叶币又涨了一大波的时候, 才突然有了这个想法的。   其实在所有的化妆品里,口红是技术含量最低的一个。   只要有天然色素,蜂蜡,植物油, 天然香料,模具,就能做出纯天然的绿色口红和唇膏。   这些原装的口红, 是头一批,他卖个高价三两, 等到原装口红卖完了, 他再卖自制的口红和唇膏, 一支五钱银子,应该也很赚……   至于什么香水,香脂,香皂的,这些配方都不复杂,他自己多试上几次也能摸索出来了。   但他动这个脑筋倒不是为了自己挣钱。   毕竟,系统把他送到这个地方来,主要是为了回收资源,废物利用,又不是为了让他来玩大富翁的。   没准他在这个时空的绿叶币挣够了某个限值,系统刷地一下,就把他给传送到下一个时空了呢?   但他这一走,陶婆婆和便宜小姨子该怎么办呢?   这个口红和香精的制作法子,就是他留给她俩的谋生之道啊。   “啊?这可太好了!大爷竟然也会做这番邦的口红!有了这独门手艺,江家还愁不兴旺发达?”   陶婆子一激动,一串话脱口而出。   于二娘也跟着点头,“是啊,有这样的手艺,都足够传家了。”   她欣喜之余,想起没了的姐姐和小外甥,又有些伤感。   要是姐夫早早就有这手艺多好?   这会儿一家人定然和美发达,她这个上门寄居的也更自在些。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了,先把手头的货卖出去再说吧。”   江易虽然有了这个想法,却没打算现在就开始做。   听说附近的县遭了灾,粮价不断上涨。   万一碰上大灾之年,都是灾年了,这奢侈品自然也就没了市场。   而这凤柳城,也就再也住不下去,搞不好还得逃荒。   如果这样的话,他就得做一些万全的准备了。   江易在去城外赶集的路上,就感慨过远行的话,还得弄个车。   房车是不用想了,而这个时代的马车又有各种缺陷,他要想搞个居家旅行的工具车,还是得自己定制啊。   等陶婆子和于二娘去了后院,江易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系统商城,兑换了那张不可用回收库十次取用权益卡。   兑换完了以后,江易又琢磨上了。   “系统啊,这个十次取用,是说取十样物品呢?还是按次来的?单次想拿多少拿多少?”   系统过了好几秒才有回音。   “虽然是按次算的,没有件数的限制,但是如果取出来,就一定得用上,而且不可交易,如果取出来又不用,或者要交易的话,那就要扣除双倍的绿叶币哦,操作不可逆,请一定谨慎使用!”   好家伙,得亏他事先打听清楚了,不然好不容易才挣到的绿叶币,没准不知不觉就被扣个精光,还倒欠一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可得好好的计算设计一下。   江易拿出之前在原主房间里找到的空白账本,手里拿着一支眉笔,就开始在上头写写画画。   不是他要暴殄天物,而是他的毛笔字写得实在不怎么样,更不用说用毛笔来画图了。   只能在临期库里找到一支过期眉笔来用了。   还别说,这个眉笔笔尖尖细,手感那是真不错。   嗯,首先,这个车子外表看起来不能太昂贵拉风,个头不能太大,应该跟普通马车看着差不多。   但是动起来一定要灵活,就大晋朝这个路况交通……那就只能是两轮车。   两轮车的话,车轮子用本地造的木轮,倒是不惹眼了,但性能不行,动不动就要坏,还没有减震效果。   如果用回收库里的橡胶车轮,又太过招摇,要是被人看出来不是木制的,他又该怎么解释来历呢?   除非,这个车轮子,它外表看起来,跟本地的木车轮很像,或者外头包上一层保护套,比如铁皮之类……   但加上铁皮,重量又太重了。   江易在纸上画出一个带轮的平板车,用笔在轮子上加了个大大的问号。   现在想不出来没关系,没准进了其它回收库,看到实物就能想出来了呢?   既然这个马车不能太显眼,那它的车厢就得跟普通马车一般大,这样的话,就装不了太多东西,而且到了野外,也不太能睡人。   嗯,要不弄个折叠式的?车顶和车板都能拉开,配合帐篷就能当睡觉的营地的那种?   那这帐篷还得多准备一顶,毕竟,他现在不是一个人,还有两个员工呢!   江易又在车顶上标注了一行小字……准备帐篷。   还有,既然是在野外逃荒,取火照明都得考虑,太阳能板,太阳能灶安排上?   轻便的锅和壶也得有,捕兽夹,鱼网,弓箭……工兵铲!   江易赶紧把这些也都写下来,在马车车厢上画了个箭头,指向这一大串东西。   至于衣被,这些倒是好说,旧衣库里多的是。自家准备上一套,到了那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只好空手从系统里拿,就算员工们感到惊异,那他就再编个什么烂理由好了……比如说因为家庭不幸出走在外那年,遇上个山中道士,同他学了点道术之类的。   当然了,真要是赶上了逃荒,出门在外,安防也不可忽视,车厢必须坚固,不说能防子弹吧,至少能防箭头。还得有反制手段……   他虽然有一点武力,可要是遇上人多势众的情况,那就得……热武器是休想了,那就来点生化武器,辣椒粉?迷魂药?   江易写下了安保两个字,又在旁边来了行小字……去有害垃圾库找找。   对了,还有动力系统,搞成电动的油动的那是不现实了。   只能靠牛马驴这些来拉,但也得预备应急,万一拉车的牛马跑了,可不就得靠人力来推车了?   因此全车的重量不能太重,还得预留方便推车的抓手。   江易又写下了三个关键字,重量轻!   江易越画越上头,本来是打算先列个差不多就进其它回收库的,结果这一画就是一个多时辰,铺子压根没开,还是早晨从他这儿领了任务的柱子敲门,他这才惊觉。   站在门口的是两个背着背篓的少年。   柱子和虎头。   柱子一大早来到江家当铺,江易就给了他一份清单,上头写着要收的野草野果和价钱。   比如说一百支狗尾巴草就是一文钱。   二十个木莓一文。   野韭种子二十颗一文。   野蒜全株五株一文。   ……   江易那日试了百来种,最后挑出来了近二十种可以收进回收库的,就全列在单子上了。   价钱就基本和系统给的绿叶币对应了。   他找来柱子,其实也没把握少年会乐意做这个采集的活儿。   毕竟,他自己就拔过一百株狗尾巴草,手心都磨红了。   没想到柱子只是纳闷了下,就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活计。   柱子还想到了他的小伙伴虎头。   其实倒不是柱子有多讲义气,纯属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去城外挖野草,实在太孤单,想要找个做伴的。   柱子去叫上虎头的时候,虎头正因为锯坏了块板子被亲爹骂呢。   原本垂头丧气的虎头一听小伙伴这儿又有了来钱的活,乐得一蹦三尺高,回家拿上个背篓,就跟柱子兴冲冲地出城了。   这个时节天已经热了,地里的野草满坑满谷的,哪哪都是。   又不是开春时大家伙都没菜吃上山挖野菜的时候,还有人抢,两位少年沿着官道寻了块地方,尽情地挖了个够,偶而有路人打听两句,问这是在做啥,他们也都是随便答两句在挖药材呢!   路人一看这两个刨的都是什么野蒜之类,不由得摇摇头走开了。   这野蒜放在开春的时候采了来,倒是能配菜吃,如今都老成这样了,地里又不是没有正经菜,还挖它干嘛呢?   可见这是两个傻小子!   傻小子们一直挖到背篓再也装不下了才回城。   江易给点算了下,一人挣到了四十几文钱。   这个钱要是跟前两天卖旧破烂比起来,那是不值一提。   可卖旧破烂一来是比这个辛苦,二来是附近的垃圾山,已经被两家人梳理过一遍,基本上没啥特别值钱的了。余下的大都是那种一文钱一大堆的碎瓷碎陶。   江易把收来的野草野果分门别类归置好,往大晋朝资源回收库里放。   两个少年则带着挣到的工钱,愉快地往家走。   “柱子,你说,江掌柜的收这些东西做什么呢?”   虎头的小脑袋瓜子,是怎么也想不通江掌柜为什么会收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柱子笑道,“早上我听江掌柜提过一点儿,说是准备熬制清凉花露要用的……”   “清凉花露是什么?”   “这个就不知道了……咱们也不用管那许多,趁着这个机会,多挣些钱才是正经。”   “你回去可不能再叫你全家人都来干这个活了啊!”   好家伙,全家齐上阵,这让他还怎么跟人比?   虎头老脸一红,呐呐道,“我看城外的野草还是挺多的,光咱们哪里挖得完?”   “你傻呀!野草虽然多,咱们每天都能去挖,可要是你们全家老老少少都去,叫人看见了,可不要怀疑?到时候消息传出去,大家都来采,不光是咱们麻烦,就是江掌柜那儿,他能收得过来么?”   上回捡垃圾的事儿,要是没有两家人齐上阵,一下子弄了那么些的破烂,江掌柜没准还不停这个买卖呢!   江易把最后一捆狗尾巴草也放进回收库。   “滴,您的绿叶币账户加1,目前余额为62350。”   少年们采摘回来的种子和野草,总共为他增加了九十二个绿叶币。   而这两大背篓的东西,要是让他自己去采,效率没准还比不上十来岁的少年呢。   而每天的花费,也不过是不到一百文钱,以他目前的财力,轻轻松松就能支付。   江易从大晋资源回收库出来,就直接去了电子垃圾库。   电子垃圾库里堆满了旧家电和各种小件的电子产品。   各种年代,各种型号的电视、电脑、冰箱、洗衣机之类的堆积如山。   旧手机旧平板各种电子穿戴类的,则用大号塑料桶装着,打眼望过去,一片花花绿绿。   以前江易来这个库的时候,他看着这些处理不掉的东西都直发愁。   毕竟电子类产品更新换代太快,尤其是手机平板这些,有些技术已经弯道超车,完全不是一个体系了,因此旧的东西,就算拆碎回收,也不像从前那样,还能拆出值钱的东西来……因此民营的回收体系都不再收回这些东西,只能由公立的回收站来接管。   现在穿越到大晋朝,再进来看,江易难得地居然对它们有了种亲切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大晋王朝(29)   江易蹲在大塑料桶前, 伸手在里头淘着手机和平板。   因为是回收库里的东西,这里的型号大部分都是过时好多年的。   过时七八年都还算比较先进的,江易甚至还看到了一个最古老的砖头机!   江易回忆着他为数不多的相关知识。   终于在十几个大桶里头挑出来一些品相还算不错的, 看上去有七八成新的平板和手机。   大晋王朝里没有卫星信号, 手机的功能就失去了一半。   因此手机和平板都没多少差别了。   江易先试着开机……还真有能正常开机的!   把不能开机的放回桶里,他在剩下的这些里头,又去挑内存和芯片型号。   挑完了内存和芯片,又去看电池容量。   最后只剩下一个六寸的黑色手机,在节电模式下居然还能待机十天!   江易看了下牌子, 是个名头不算太响的……飞越!   果然不愧是手机中的战斗机啊!   看型号,都是十年前的手机了,性能居然还是这么强悍!   手机有了,还得找电源。   江易又在回收库的另一个角落找到了还能用的便携式太阳能电池板和充电器。   这种袖珍型的太阳能电池板,就像一本书折叠着,用的时候放在阳光下摊开就好。   十年前这一款太阳能电池还卖得挺贵的, 正品价少说也得几千块了。   不过五年前, 新一代电池横空出世,这种老款电池跟新的一比,充电时间长,储电量又少, 因此立马败退,破产关张。   把这三样都摆在电子回收库门口显眼的位置,他又去了其它库。   他拿出自己乱画的定制马车设计图, 按着上头的清单和提示开始找。   其它库里的东西就要比临期库旧衣库这些回收库要杂乱一些。   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   唉,要是机动车辆回收中心也归他们回收站管就好了!   现在他岂不是就能直接搞一辆车出来?   就算房车太惹眼不能行吧, 弄个老年代步电动小车也不是不行啊!   不过虽然回收站里没有废旧车辆, 车子上的零星部件倒也还是能偶而找着的。   不一会儿的工夫, 江易就找到了四个越野车的轮胎,房车上拆下来的洗手台,豪车车头上的车标……   有趣但是无用。   江易把手里的车标往垃圾堆里一扔,又换了个地方接着淘。   当他掀开一大卷泡泡塑料布的时候,顿时眼前一亮!   这卷布下头,藏着几十辆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还是他上高中的时候流行的东西,后来几家公司爆雷,让这一行元气大伤,没过两年又有共享电动代步车出世,共享单车就彻底地退出了市场。   这些共享单车有的被处理到了海外,有的被捐给了贫困地区,还有的损坏严重,直接成了城市里的废旧垃圾。   但这些恼人的,生锈破损的单车,对现在的他来说,实在是美丽的及时雨啊!   江易眼含珍爱地紧盯着这些单车的……车轱辘。   这不是就有了么?   还有什么车轮,能比单车的车轮更轻便耐用?   更合适行走在坎坷不平的泥土路上?   江易左右寻摸了一番,找到了钳子和扳手,上去就先咔咔卸下了两个轮子,   把这两个轮子搬到了显眼的位置,江易又开始到处踅摸……   夜深人静,江家小院的天井里,突然多出来一道人影。   以及他脚下的一大堆小山般的物件!   这人刚停稳,就迫不及待地去检查他带出来的这堆东西,一个落脚点没踩好,还差点被车轱辘绊倒,然而这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好心情。   江易在心里哼着歌,一边把这些东西给转移到了空房里。   屋里自然也是一团黑。   江易掏出个塑料打火机,点着了油灯。   大晋朝老百姓都是日落而息,偶而需要照明也是点会儿油灯。   这个灯油当然舍不得用菜油和豆油,而是用的桐油和蓖麻油之类不能吃的油。   但桐油烧起来黑烟重,味道也难闻,江易就倒了一点过期的食用复合油在灯盏里。   点灯也很麻烦,只能用火镰,用起来费老鼻子劲了。   因此江易才自己不大开伙,经常在街上吃。   如今江易能进其它库了,在回收库里很容易就找着了能用的打火机。   别看这小玩意在现代一块钱就能买到,拿到大晋朝来,那可真真的是居家旅行必备的好物。   灯光如豆,也就能勉强看见屋内景物的轮廓。   江易蹲在地上,把充电手电筒摸了出来。   啪嗒一声,屋内大放光明。   本来一个手电筒的光也没多亮,放在现代来说,也就是偶而拿出来用一下。   可凡事就怕对比啊。   长期适应油灯的眼睛,猛地看到了手电筒的光,可不就感觉屋里一下子亮堂了?   江易把手电筒摆在了油灯的对面,这样就能把地上这堆宝贝看得更清楚了。   车轮、底板、手刹、坐垫、顶层太阳能板、车灯、若干轻质合金管、修理工具、太阳能灶、不锈钢锅、厨具、手机、便携太阳能板、充电器……   除了这堆东西外,还有两三样东西散发在旁边,看上去孤零零的。   这是一大桶矿物油,还有一包废旧电池。   其它的东西都是从电子垃圾库和其它垃圾库里翻出来的。   只有矿物油和废旧电池是从有害垃圾库里找着的。   江易也是琢磨了半天,这才把这两样给挑出来,准备当成自家安保的杀手锏的。   理论上,这两样结合起来,是能当小炸弹用的。   但实际效果如何,还得实验一番才能知道。   这两样目前暂时还用不着,江易把它们用破布包好,塞进屋子的隐蔽角落里。   转回身来,江易看着地上的一堆宝贝,兴奋地搓了搓手。   大晋朝第一架定制马车,他来啦!   一大清早,陶婆子照常过来做早饭。   她敲了好久的门,这才听到里头有人脚步不稳地过来了。   一开门,陶婆子都愣了。   “大爷,这是怎么了?可是哪里不适?”   江大爷头发乱糟糟的,眼下黑青,精神萎靡,活像是一夜没睡似的。   江易摆了摆手,“咳,无事,就是昨儿没睡好。”   陶婆子心想昨儿挣了一大笔银子,她得了三两多的分成都激动得半宿才睡,也难怪大爷会如此了。   陶婆子是挣了大钱,激动得没睡好,不过挣到大钱的喜悦让她早起也能精神焕发。   “大爷,那早饭做个清淡的汤,配葱油饼和凉拌菘菜可好?”   江易撑着眼皮点了点头,“好的……”   正准备迈着虚浮的脚步回去睡个回笼觉,才走了几步又忽然想起来。   就从工作间里将太阳灶给搬了出来,放在了天井里。   陶婆子好奇地拿着菘菜凑了过来。   “大爷,这是什么物件?莫非也是番商送的?”   当时大爷可说了,番商送了一大车呢。   就这段时日,卖出去的香精口红和没卖出去的几包衣裳,离着一大车还差得好远呢!   江易心想这个子虚乌有的番商可真是承受了太多啊。   但还是点点头,“是啊,这是个太阳灶,也是用过的,看这上头有生了锈……”   这个太阳灶的型号也比较落后了,模样有点像卫星接收器,只是在中心的位置弄了个金属圈,烧水的时候,只要把锅子架到金属圈上去就好了。   说着又去工作间里,拿了个小锅,还有一把菜刀。   其实他带出来的厨具不止这两样。   但目前江家灶房里厨具还算齐全,只是菜刀笨重又钝,他看着陶婆子用得实在难受,就把一把轻便的菜刀拿出来了。   陶婆子还在对太阳灶好奇不已呢,一边上手摸一边嘀咕。   “太阳灶?难道是在这个银亮的锅里点柴火的?”   江易把小锅放在太阳灶上,在里头添上了水。   “这个银亮的锅能反射日头,日头上的光都照在这小锅里,水就能烧开了……”   陶婆子口瞪口呆,万分不信。   但既然大爷都这么说了,她又不好反驳,那个欲言又止的模样也是实在让江易看乐了。   就先把菜刀递给陶婆子。   “才刚寻了一回,找出来这番邦刀,看着轻快,你试试,趁手的话以后做饭就用这个。”   陶婆子接下来一看,只见这刀不过比巴掌长一点,刀身雪白,刀背上还印着花,竟是把陶瓷刀!   陶婆子好笑道,“大爷,这可是把瓷刀,只看着好看,哪里能切菜切肉的呢?”   这不闹着玩的么?   使点大劲,还不咔嚓断了?   江易也笑道,“陶婆婆先拿去灶房试试再说。”   陶婆子半信半疑地进了灶房,正好手里有菘菜,就先把刀洗了一遍,擦得干净,再去切菜。   这一试……陶婆子不由瞪大了眼,这刀可比搁在案板上的笨菜刀可快多了!   轻轻一刀切下去,菜就脆生生的成了两半。   陶婆子惊得提起刀来左看右看。   “番邦的瓷器竟也这般利害?”   江易笑道,“这种瓷刀制作费力,在番邦也不是人人都用得上的,要不是刀背上有了缺损,那番商估计也舍不得送人了。”   陶婆子咂舌不已,“虽有一点缺损,这刀也是把极好的,换成我,打死也舍不得送出去。”   江易笑着出了灶房,接着回卧房补觉。   陶婆子做好了早饭,就到墙根喊了于二娘一声。   于二娘绕到大门进了院,走了几步就看到天井里的太阳灶。   只见一个银色的大锅斜放在地,大锅的中央支出去一个铁圈。   这铁圈上呢又架着口小锅,小锅里蒸汽升腾……   这般景象,着实古怪之极!   “陶婆婆,天井里怎么有口大锅?大锅上为何又有小锅,小锅里放的是什么?怎么还冒着热气?”   陶婆子一拍大腿,“呀!这是大爷说的太阳灶!锅里头是放的水呀!”   她放下碗就跑去看,这一看,就看到了小锅里原本的水已经只剩下个锅底,正冒着水泡呢!   陶婆子惊得张开了嘴,“这可真神了!连柴火都不用,竟真能烧起来!”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于二娘要伸手去碰,她赶紧拉住,“大爷交待过,这个不能用手碰,看烫着了!”   她跑回灶房,寻了两块破布,用水打湿了裹在手上,这才将那小锅给端下来。   她把半锅水端回灶房,把里头的水倒在了碗里,这才用手去摸碗,感觉到热乎乎的,又激动起来。   “二娘子,有了这个什么太阳灶,可能省多少柴火?”   如今的粮价涨了,柴灶也跟着涨了一点,要是一年四季都省下了上灶的柴,那能省多少银钱的呀!   于二娘也笑嘻嘻地点头称是,可目光却闪过一抹深思。   这个姐夫,跟从前那个姐夫,是越来越不像了……   江易昨儿忙活了一夜,虽然成果不大,但架势摆足,屡败屡试,到了早上才发现头重脚轻,因此吃早饭的胃口也不大好,跟二人说了几句话就又去补觉了。   睡梦里就梦见他开了一辆特别拉风的越野车在山林里疾驰……   然而跑着跑着,挡风玻璃就碎了,方向盘掉了,轮子一个接一个地骨碌了。   “大爷!大爷!”   江易再听到陶婆子的喊声醒过来,就已经是该吃中午饭了。   这会儿他算是睡饱了,起来梳洗一番,狼吞虎咽吃了饭,就接着去工作间干活。   晒在工作间窗台的太阳能板灯在亮着,充电宝的指示灯显示已经充满了百分之五十,看起来这个型号虽然过时了,但还是能顶大用的。   江易再看向他的手□□车。   两个车轮子和底座已经组装完毕。   手刹也安装完成了。   看上去,已经是个合格的平板车了。   他现在遇到的困难,就是怎么把车厢组装起来。   之前他在回收库里,很是对比测量了一番,生怕拿到不合适的材料,回头再扣他绿叶币。   然而这八个合金空心管子,还是出了点问题。   长度有点不合适了。   这种合金的管子,用电动切割刀,三两下分分钟搞定。   然而他现在就算有电动切割刀,也没电啊!   他这个太阳能板输出的电压,根本就带不动电动切割刀!   怎么办?   为了不暴露,他只能再去回收库里找找金刚石砂轮,纯手工打磨了。   作者有话说: 第30章 大晋王朝(30)   两个少年背着一天的收获来敲门的时候, 江易已经把车厢的框架搭了起来。   他现在面临一个难题。   如果车厢的车壁用合金的话,整个车子就会很重。   要是用pvc的话,重量是减轻了, 但坚固又不如合金。   而且pvc这种材质在大晋朝又没有, 行走在外,也太过招摇了。   正想事呢,就被柱子和虎头敲门给打断了。   不过在点算了他们采集的东西以后,江易付钱的时候,突然就想起来。   “虎头, 你家可是做木匠的?”   刘虎头愣了下,“啊,是的。”   他还没反应过来,柱子已经想到了,立马用胳膊捅了小伙伴一下。   “对的,虎头他爹, 他大哥, 还有他,都是学木工的,他家里还开了个小木器铺子哩!”   这憨憨,江掌柜既然这么问, 肯定是有什么木匠活呗!   上次不就是把砌墙的活交给石爷爷么?   肥水不留外人田,这次肯定也是来活儿了!   江易就问,“你家里做木器的时候, 可有用到上漆的地方?”   刘虎头这会儿也明白过来了,赶紧答话, “上的!上的!有的就上清漆, 有的要上别的颜色的漆, 只看客人有什么需要了,不过一般都是红漆,瞧着喜庆。”   江易又问,“你家的木器铺子,可做过马车?”   刘虎头这一下就被问住了。   马车这么贵重的大物件,他家好像还真没做过……   “呃……这个……”   柱子听他吭哧的着急,抢先道,“他家常做的是打箱笼,木床桌椅这些……马车虽没专门打过,不过有一回我倒是见刘叔给人修过马车……”   刘虎头感激地望向柱子。   果然是好兄弟啊,他自己都差点没想起来的事儿,柱子倒是记在心里啊!   江易就道,“今日天晚了,明儿去你家铺子里买些漆。”   刘虎头眼睛亮晶晶的,不住点头,“诶!好!那我回去就告诉我爹!我家里有现成的好漆呢!而且我爹还会调好几种颜色!”   因江易是虎头挣钱的金主,刘家对江掌柜的到来十分看重。   江易刚到木器铺门口,就被眼尖的虎头看到,迎了出来,刘老爹更是放下手里的活计,热情地为江易介绍着自家的小铺子。   刘家人做木匠营生也有好几代了,手艺是没得说。   刘家的老爷子,当年那就是背着三件木匠工具独一个地来到凤柳城,就靠着一手木工活儿在城里安了家,到了刘老爹这一辈,更是借债买下了城里这处房产,前铺后家的算是扎稳了根。   只是后头刘老爹生了三儿一女,家里孩子多,这日子就过得紧巴。   好不容易孩子们大一些了,大儿子又要娶媳妇,聘礼婚事一办,攒了好几年的钱又空了。去年刚刚缓过气儿来,想着给虎头攒攒银子吧……今年又遇上旱年,粮价上涨。   粮价涨了,别的物件也跟着涨……   可他们家的木器价却没法涨啊!   年景不好,大伙儿都是能省就省,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木器又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离了不行的,不涨还没人买呢,涨了就更别提了。   说句丧气的话,这两天,整个铺子挣的钱,还不如虎头一个人挣的多呢!   江易看到铺子里摆放着各种木器样品,桌椅箱笼案几等等,做工细致平整,雕花精美繁复,虽是民间手工艺人,也自有一番古风古韵。   刘老爹带着江易看了几种上漆的效果。   江易想了想,就挑中了棕色和青灰色两种。   这也是因为如今的马车,大部分都是这两种颜色。   因青灰色漆眼下还没有,得刘老爹现调,因此商定了等调好了由他送去。   江易付了四钱银子的漆钱,又在刘家铺子里,买了刷漆工具和三个小马扎,这才拎着一罐漆和马扎回去了。   江易一走,刘家人互相看看,都是喜笑颜开。   “前儿咱们还说虎头不如柱子,那柱子都能帮着他师爷寻活计,虎头却不能,没想到今儿虎头就也能耐了一回!”   虎头脸上的笑容就尴尬了,“其实这一回也是柱子帮忙说的……”   刘老爹登时脸现嫌弃,把虎头往外赶,“不是要去城外采野草,快去快去!”   让这傻小子多跟柱子混混,看看能不能学得精明些!   江易拎着漆回到院中,又一头扎进了工作间。   果然做手工能上瘾!   在马车没有做好之前,估计他都无心开铺,沉迷手工了!   江易又进了一趟回收库,拿出来五块pvc板。   昨儿他拿磨砂轮也进了趟回收库,这算下来,十次权益都用了三次了。   这就是算得再精,总还是有没想到的地方。   把五块板子切割装好以后,这马车看着就像模像样了。   只是这板子的颜色灰里反光,这要是一出到外头,绝对的吸引眼球。   江易打开漆罐子,给马车车厢整体上漆。   浅棕色一刷,盖住了板子原本的颜色,猛地看上去,倒真的跟木材似的。   但是细一看还是有点假。   江易放下工具,拿着充好电的手机,就出门逛街去了。   凤柳城本来就没多大,从城门一头到另一头,也最多走路半个小时而已。   江易在大街上走走停停,最后寻了一个酒楼,进去点了壶酒,要了两个小菜,就寻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了。   这家酒楼正是福满楼,属于凤柳城里最好的酒楼之一了。   江易坐在窗边,就能看到食客和住客们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还真瞧见了好几辆马车。   江易把从屋里带出来的书册拿出来一本,放在桌面上。   又把手机压在书下。   这般的小动作,那就是上学时无师自通的了。   大晋王朝里没人能认得手机是个啥玩意儿,可江易要是摆弄手机被人瞧见了,那也是怪异得紧。   江易就借着书册的掩护,偷拍了好几张马车的照片。   他一定要把自己的定制马车,做得在外表上跟本土的浑然相同,看不出怪异来!   虽是为了偷拍马车,也听到了不少周边酒客谈话。   信息量还真不少。   “兄弟,听说流春阁的香雪姑娘最近新排了一套舞,着实地新鲜火辣,咱什么时候去那边见识一番?”   “不过是一套新舞而已,能有多好看?”   “诶,这你就孤陋寡闻了,难道没听说过,周府的周大公子,最近就天天夜宿流春阁,把周少夫人给气得都回了娘家?可不就是因为香雪姑娘的新舞?据说打扮起来暗香飘飘,勾魂夺魄,妖娆得紧哩!”   “阿爹,我看这凤柳城虽说粮价也涨了不少,但看样子城里不缺䒾㟆水,咱们不如就在这里住下,先赁一处宅子,不比住在客栈里更便宜么?”   “你懂什么?凤柳城眼下虽不缺水,可周边两个县都大旱,今年一季的收成已经没了,要是再不下雨,就要外出逃荒,凤柳城被夹在中间,就算不缺水,怕是也要乱上一阵。”   “那本地人有房子有人的,还好说些,咱们这些外乡人,两眼一抹黑,处处是吃亏的地方,倒不如趁早再往南去,寻个不闹灾的地方……等大旱过去,咱们再回朱鹊县不迟。”   “阿爹说得有理,也得亏咱家是开棺材铺的,在老家不过有几十亩山林地,咱们去外地躲上一年半载回来,铺子和林地别人也都抢不去,还是咱家的产业……”   江易听到这儿都要为这家人鼓个掌了。   这说得没错啊。   要是开粮铺布铺饭铺,没准还真被灾民们抢个精光,再给那无赖的占下不还。   这棺材铺可就不一样了,就算棺材被抢了……估计也没谁会占着棺材铺不还的,一般人可做不了这特种买卖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开棺材铺的人家,应该算是相当富裕的。   这样的都拖家带口地要去外地躲灾,看起来流民的大潮也不远了。   他那个定制马车的进度,还是要加快啊!   火神庙街曹家大院的一个小偏院里,已经换上了靛蓝短打布衫的少女们,正团团围坐在屋内,手边立着纺车,听着当中的婆子讲着纺线的诀窍。   “去到主家家里,眼里要有活,口要闭紧,手不能停……就算手不巧的学不会织布,也要学会纺线,这天没黑透,冬日在屋里时,不纺些线来使,难道叫主家白养着你?”   婆子正说得起劲,忽然院外头有人匆匆跑来。   “老太太叫这些人都去见客哩!”   曹家本就是做的牙人买卖,前几日买来的这批人,男的就叫他们去学喂马赶车,略识几个大字,会算个简单的小账。   女的就叫她们学上灶纺织,洒扫洗衣……总之,要经过简单的教调,这才能往外出手。   这其中,若有那极为愚笨不灵的,那就只好贱价出清,断不能以次充好地送出去,那可是要砸了曹家的招牌的。   曹婆子正在招待百花园的主事人张妈妈。   张妈妈放下喝了一口的茶杯,半真半假地嗔道,“老曹,咱们是多少年的交情了?怎么你待那老杨倒更好?有了新奇的好东西,不来给我送,倒先送去流春阁了?”   曹婆子哈哈先笑了几声。   她就知道!   这老张一来,先说是知道她这边有了新人,来买人的,可人还没见着,老张就欲言又止的模样,她就知道是跟那番邦来的稀奇物有关。   “哎哟我的老姐姐!这话是怎么说的呢!哪里是我待老杨更好啊!这可不冤枉?”   “是那几日赶巧了,手上得了几样新鲜物,可我瞧着也没多好……你们百花园那可是城里头的行首,常常就有人往京城去的,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呢?”   “我这不是生怕去了,那些东西拿不出手,叫臊回来么?这不,就往流春阁送去试试?”   “就去那边,也是磨破了嘴皮子才叫老杨留下的,后头我也没再打听……哦,这么说,那几样东西……还不错?”   曹婆子也是虚实结合,唱念作打。   她干这一行的,消息能不灵通?   早就知道流春阁里的香雪姑娘,就靠着那套番邦舞服,激得灵感爆发,编出来一曲新舞,端地热辣大胆,欲引还休……让瞧的人看了,热血沸腾神魂颠倒。   后头她卖出去的玫瑰香精和玫瑰口红,也是立了大功。   当然了,她也轻松净赚了四十两银子。   因为玫瑰香精她卖出去的时候,是分出了一半的,一瓶卖二十两,这样十两银子买四十两卖,就能挣三十。   而玫瑰口红她只卖出去一支,十三两,又挣十两。   打听着流春阁这些日子生意兴隆,她甚至都不打算再把手里的往外卖了。   城里的有钱人多着呢,又不是只有花楼里的人舍得出银子?   至于说她为啥不先往百花园送呢?   这城里的花楼,百花园排第一,流春阁排第二。   她是都打过交道做过买卖的。   人家排第一的,老张可不就傲慢些,架子摆的大,压价也狠。   这排第二的么,心里老早憋着劲,就想哪天爆个大的,把第一掀翻在地呢……   她送去的那些稀罕物儿……可不是瞌睡遇上了枕头么?   流春阁就因为香雪姑娘,因为新舞,去的客人几乎是夜夜爆满,赚个盆满钵满,她老曹挣的那点银子,早就被赚回了百倍了!   张妈妈一拍大腿,“哎哟!老曹,你看你这说的!你几时去百花园,咱不是叫人好茶好点心地待着呢?就盼着你常来作耍呢!”   虽说她是叫老曹吃过闭门羹吧,可那也是因为太忙了呀!   “反正你卖给老杨什么,也得卖我一份……啊不,得双份儿!”   曹婆子噗嗤一笑,拉着张妈妈的手道,“嗨呀!张姐姐还不知道我,但凡有好的,肯定得留一份啊。本是鹤原城那边有个主顾想要弄份稀奇好礼,想要送给上官夫人的,我这还没叫人送过去呢,就先拿出来给你瞧瞧……”   她说着,就吩咐身边的婆子去拿。   不一会儿,婆子就捧着两个锦盒过来了。   曹婆子先取了那个镶嵌着螺贝的锦盒,打开来给张妈妈看。   “这里是兰花青柑香精,还有一支正红的口红。”   张妈妈两眼登时放光,凑近了细看。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大晋王朝(31)   张妈妈越凑越近, 一双手不自觉地就伸了过去。   眼瞅着就要挨着那支香精琉璃瓶子了,突然那瓶子就被曹婆子给拿了去。   张妈妈一抬头,见曹婆子笑眯眯地举着瓶子, 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瓶口。   “这瓶子都是番邦做的琉璃, 单卖瓶子都值几两银子了……且这瓶子做得精细,盖子严丝合缝的,只要拧紧了就不漏香……”   曹婆子一边吹嘘一边动作。   张妈妈这时候,鼻际已经能闻到了一缕缕的幽香。   “这香精可不一般,玫瑰虽香, 闻着也好,但那胭脂铺里也不是没有玫瑰香的脂粉……这兰花青柑香可就更精贵了,这个香味,空谷幽兰啊!它幽冷、清雅、矜贵,正适合身份不一般的贵人哩!”   “张妈妈你可带着帕子?正巧今儿赶上了,来来来, 给你倒一滴, 你把这帕子带回去呀,三天这香都不散!”   张妈妈鬼使神差地就把自己的帕子递了过去,再接回来的时候,就凑在鼻子下头闻了闻。   这个味儿啊, 怎么说呢,的确是沁人心脾……   好是好,美是美……就是吧, 总觉得用在她一个鸨婆身上,不合适, 太不合适了, 有点明珠投暗那意思了。   “老曹, 咱都这么多年交情了,你给我说说,这一瓶,得多少银子?”   “这也就是张姐姐你呀,搁着别人我看都不叫看,这一瓶跟玫瑰的还不一样,不瞒你说,玫瑰那一瓶,我收了那边这个数……”   曹婆子说着就比了两根手指头,“既然你都问了,我也给你个实在价,三十两。”   看着对方似要说话,曹婆子把瓶子又放回到锦盒里头,还用丝缎给包好。   “张姐姐,说实话,这三十两的香精,叫我用,我舍不得,叫我给我闺女媳妇用,还是舍不得,有三十两,打一支金钗子不实在么?”   “而且呀,我这儿还有旁的香精呢,老姐姐,你再看看这个栀子花香精,那一滴也是香得吓人,美得很哩!这个跟玫瑰一个价,都是二十两!”   张妈妈那俩眼珠子不错地就盯在曹婆子的手上,看着她又打开了另一个锦盒。   一模一样的动作,又打开了另一瓶香精。   “老姐姐你还有没有别的帕子?”   张妈妈就跟上了传销套儿一样,失了魂似地又掏出帕子递了过去。   “你闻闻这个栀子花香精,香不香,甜不甜,美不美?”   张妈妈有点心不在焉地点点头,“香!甜!美!”   她就是吧,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明知道自己该买这个二十两的,可心里却老特娘的想着三十两的!   感觉要是买不着三十两的,她这一辈子的遗憾了就是!   她一咬牙,“老曹!这两瓶香精,我都要了!”   不就是五十两?她出得起!   曹婆子一脸惊讶,“老张姐姐,这可不像你啊!”   张妈妈歪嘴笑笑,“你当我舍得给我园子里的姑娘呢?那瓶贵的,拿去送礼!”   剩下的那瓶,三个姑娘分一分也就是了。   曹婆子牙疼般地直咂嘴,“啧啧,诶!罢了罢了!也就是老张姐姐你来了,换成旁人我可舍不得!”   她手里虽没了兰花和栀子的了,但还有桂花和雪松香呢!   敲定了这两瓶子稀罕货品,张妈妈的心思就定了一定。   那目光就落到了口红上,“这就是传说中比胭脂好看十倍的口红?”   曹婆子就笑了,“那肯定是夸张了,不过么,我这儿就有一支自己留着用的……”   说着曹婆子就从袖里一掏,不知道在哪掏出来个小小的管子。   啪嗒一开,翘着手指头一扭,脖子就扬起来……恰好旁边婆子机灵,赶紧捧上镜子,时机把握得恰恰好。   曹婆子就用那口红尖尖,照着镜子,在自家嘴上薄涂了一层。   张妈妈起初心里还好笑呢。   这老曹,都当奶奶的人了,居然还用起了番邦的脂粉,涂抹起来了!   可等涂好了一看……嗬!老曹这口红,涂上以后,还真精神啊!   要说什么样的脂粉最牛,最好?   涂在国色天香的美人儿嘴上好看不稀奇。   涂在老太太嘴上也好看,那才叫个厉害呢!   “这是什么色儿?多少钱?给我也来一支!”   凭啥呢?   老曹都用得起,她开了那么大一个园子,富贵客人来来往往的,银子流水介地进,她反而用不起了?   “檀红,十三两一支,就是专门为咱们这个年纪做的,现如今这个色儿没有,你要是想要,我想办法去给你弄去。”   “现如今只有珊瑚红和正红了,你要不要?”   “要!全要了!还有那个檀红的,曹姐姐你可要赶紧弄到,货到了就让人送到我那儿就好!”   张妈妈豪气地拍出了一锭金子,甚至连还没到手的檀红色口红都预先付了。   她兴冲冲地抱着那两个锦盒就要走。   曹婆子忍笑道,“张姐姐,你不是来买几个伶俐人的么?”   张妈妈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人在哪呢?领来我瞧瞧?”   她们这一行的,虽赚得多,可名头不好。   太平年月里,想弄到个标致可教的,那真是难得很。   这不,最近听说邻县旱灾,各家牙行都趁机收了不少人。   她这不正想问这番邦稀奇物的事么?   就奔着老曹这儿来了。   不然凤柳城里牙人那么多,她何必到老曹这儿来?   没过几息的工夫,身穿靓蓝色儿布衫的少年少女都乖顺地在院里站成了一排。   张妈妈一双眼仿佛刮刀般,上下仔细地打量过去,嘴角却不自觉地撇了起来。   这批人里头,就没有一个美人胚子。   都是粗使打杂的料!   不过来都来了,张妈妈也就随手挑了一男一女两个人。   如今粮价上涨,人市下跌,一个人不过六两银子就能开交,这还是人牙子转了两次手的价。   当场写了契书,张妈妈就叫自己带来的仆人把这两个给领上走。   走时还不忘记同曹婆子再三叮嘱。   “再有了更好的,先给我送过来!准保比给那姓杨的强!”   她百花园才是凤柳城的行首!行首!   送了客人,曹婆子回过头来,直笑得合不拢嘴。   这波快钱,挣得可太痛快了!   “快去,带上几盒从鹤原带过来的土产,去给于二娘送去,顺便问问,那口红最多能拿多少?若有,只管拿过来!”   江家后院,陶婆子和于二娘两个,都坐在院子里飞针走钱。   前段时日,她们刚到江家,虽大爷态度和气,但二人总觉得不踏实。   如今生意兴旺,连她们手里也挣了一大笔私房钱。   钱是人的胆,这会儿就什么也不愁了。   就连关在院里做针线,都是快活的,娘俩个你锁个边,我绣个花,愣是把改衣服这种琐碎活儿,给弄成了技术交流会。   而院子里能晒着太阳的地方,扯出了根绳子,此时上头正挂着许多漂亮的小衣服。   只因那些古里古怪的番邦衣服,大多都是布料少的,给大人做是绝计不够的,因此大多改出来的,就是各种漂亮小裙子、小袄子、小半臂。   曹家下人找上门来买东西,二人赶紧放下手上的活去接待。   那口红自从上回卖了个好价钱以后,江易又给了二人十支份。   打算卖完即止。   其实江易的库存,还有一百来支。   不过江易也不打算把这一百来支都在凤柳城卖掉。   这口红本来就是奢侈品,不是有钱人谁舍得花那么多银子在打扮上?   少少卖出去一点,既能维持格调,又不吸引脂粉界商家的注意。   要是量多了,没准就遭遇阻击啥的。   他的目的是搞回收站,又不是来大晋朝建立商业帝国的,实在没那必要。   既然老板是这样的思路,陶婆子和于二娘就把这十支都拿出来交给了来人。   坐在家里就有进账,这不比上门推销更强?   曹家来人付了银子,把装口红的盒子宝贝般地抱在怀里。   这趟差事办得顺利,回去主家少不了要打赏啊!   这两个婆子告辞回去的时候,这才注意到院子里挂着的漂亮小衣裳。   “这是?”   不是她们八卦,主要是于二娘是个小寡妇,而江家掌柜就一个人,这家里头也没孩子呀!   “这是我们大爷得的一些番邦衣衫,因尺寸太小,就改做了孩子穿的,这不是才做好,清洗晾晒着呢?”   婆子摸了摸一件粉色百褶小裙子,心里很是喜欢。   她家里也有个小孙女哩!   “这件小裙子多少钱?”   “十文吧。”   于二娘想起江易说过,这些改好的衣服,都准备卖出去,童装的话,就是在五文到十五文的样子。   那婆子当下就掏钱买下了。   她一边喜滋滋地把小裙子塞进了怀里,一边向二人介绍。   “你们如今做的都是大买卖,却只有你们俩,前头江掌柜那里也只有他一个,倒不如去买几个人回来使。如今曹主家才从邻县收了一批人回来,这些人都是清清白白的农家孩子,虽长相一般,倒都老实肯干,买回来就能做活……一个才六两!”   江易这一天都没开铺子,完全沉迷在马车的装修上了。   午时,刘老爹拎了漆送过来,他有了青灰色漆,就把两个轮子先刷了一遍。   刷完了以后再和手机上拍的马车照片做对比。   除非上手摸,否则是看不出来这两个轮子跟一般的木头轮子有啥差别的。   刷完了轮子,他又把两种漆兑在一起,用细毛笔,在马车厢上勾出了若有若无的木材纹理。   再跟马车照片一比……不说是一模一样吧,也是成功的高仿了。   外部虽然必须得跟时代保持一致。   内部却可以按着实用和舒适随意打造。   马车里必须得有个坐榻,这坐榻到了夜里还能伸展开当一张床使。   坐榻下可以当储物柜,放一些衣被帐蓬之类。   车顶上架设太阳能板,白天吸收太阳能量,夜里可用电来取暖照明……   要不是漆还得放放才能干,他现在就恨不得全都给配置齐,亲自拉着车在院里试上一试。   他才走出工作间活动身体,在后院的陶婆子和于二娘来了。   她们还抬了一大盒的特产。   “这是曹婆子派人送来的,说是从鹤原带过来的土产……”   江易打开看了看,发现是藕粉。   藕粉这东西,别说在古代了,就是在现代,它也不便宜。   更何况现代做出来的藕粉,纯不纯的都不好说。   虽然江易不是特别爱喝这个,但这个清凉下火又好吸收,衤糀实属居家旅行必备的好东西了。   江易就让陶婆子收到灶房里,谁想喝的时候就可以去冲上一碗。   “大爷,曹婆带来的人把剩下的口红都买走了,这是银子。”   陶婆子说得时候心情复杂。   挣到钱了是好事,可是以后就不卖了又心疼。   江易接了银子,随手就把分成给了二人。   除去这几日的花费,他现在手头上有一百五十几两银子。   他应该去买一匹马或者骡子……   “大爷,那曹家的人过来,说是如今曹家收了一批人,一个只要六两银子,大爷如今身边也没个小厮照顾,不如……”   江易听着一愣。   如今一匹马是三十两,一头骡子是二十两。   一个人却只要六两!   实在是人还不如动物啊!   感慨归感慨,江易倒是认真考虑了下可行性。   系统自带的回收库,虽然只有两个他能随意使用吧。   那两个库里头的好多东西,是只要拿出来就能值大钱的。   比如说带小镜子的粉饼,包装精美的玻璃瓶贵妇霜,快过期的和已经过期的海参大礼盒、西洋参切片,冬虫夏草礼盒……   那他为啥不拿出来摇身一变成为凤柳城巨富呢?   还不是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势单力薄,突然拿出那么值钱的东西,跟小儿抱金有什么两样?   曹婆子为啥对于二娘这么好,一送藕粉就是好几斤?   自然是她倒手的东西赚到了暴利了呗?   为啥他不直接卖给花楼非得要曹婆子倒手呢?是他不会算数吗?   要是他手上常年养着十几个身高块大的打手,而且又跟府衙里搭上了线,那当然就不一样了。   但他一个搞回收站的,叫他想办去在本地官府里找靠山,不是不能,就是觉得暂时还没必要。   倒是人手可以多搞几个。   就像是陶婆子和于二娘来了以后,不但能帮他去卖化妆品,他每天的吃饭洗衣都有陶婆子包了,自然就能腾出手去做点别的,比如试验野草和种子,比如做手工马车之类的。   作者有话说: 第32章 大晋王朝(32)   “江掌柜?是来挑人的?”   曹婆子听了下人说的话, 眼珠子转了转,就笑了。   “快请!”   要搁着先前,就江家这样的小买卖, 曹婆子哪用得着自己接待呢, 让也做牙人买卖的小儿子顶上就是了。   但如今这江家铺子里的各种稀奇物件,让她大赚了好几笔,这位江掌柜,大小也算个财神了,她哪能不亲自瞧瞧这个人呢!   江易这次来就是想挑个养骡马的小厮回去。   这古代不比现代, 什么洗衣做饭生火打水的都要自己来。   如今三个人的饭大都是陶婆子在做,于二娘因要避嫌,都是过来吃饭的时候扫扫院子,帮着洗洗锅碗之类。   陶婆子倒底也是奔五十的人了,一些劈柴买米打水的力气活就不大好总让她做。   江易自己倒是能做一些,但如果买了骡马以后, 又会多一项喂草料刷洗牵马的活儿……   再者有时候需要人在外头跑腿啥的, 还是有个小厮方便些。   江易被引进客厅,刚上了茶就看到一位中年妇人走了进来。   这位妇人不高的个子,身板挺直,圆脸上天生带笑一般, 眼神却精光内敛……这要是放在现代,少说也得是个白手起家的女老板。   不用问,这位就是在凤柳城也算号人物的曹婆子了。   两厢见面, 一番寒喧,江易送上了自己带来的一盒点心, 又夸了一回曹婆子让人送的藕粉。   想到上回于二娘送来的新奇糖果, 曹婆子眼角的笑纹更深了, 客气两句,就让身边的婆子收下了。   上次的漂亮糖果,可是让她的几个小孙子小孙女都乐疯了。软糯的小豆子,手里举着五彩圆饼糖,那个可爱笑脸,让老祖母心都要化。   江易这次带的是一盒曲奇饼。   这盒曲奇饼,就跟上回交给虎头让他送给小黄狗的主人家的一模一样。   据说那盒曲奇饼在钱家大受欢迎。   钱家的小孙子金旦,一天不给他一块,他就闹着不吃饭!   这小胖子还拿着他的曲奇饼跑到刘家来炫耀,惹得刘家的小妹和小侄子都眼巴巴的看着,煞是可怜。   还是虎头气不过,拿出一块奶糖来,跟小胖子换了两块饼干,这才给小妹和小侄子尝了尝味道。   据俩小孩说,奶糖是极好吃的,那小花饼子也是极好吃的,实在是难分高低。   不过奶糖能在嘴里多甜一会儿,小花饼子放嘴里它就化了,想多回味都不成!   既然差两天过期的曲奇饼这么对大晋朝人的口味,这次上门,江易就拿了个曲奇小礼盒。   曹婆子听江易说要买个会养骡马的仆人,倒有点犯了难。   “这一批新进的人都是穷山沟里出来的,怕是家里连个大牲口都没有……不过问问再说吧。”   就给了江易大主顾的待遇,把她手上现有的人都叫来,在院子里排成排,让江易自己挑。   这一排的人一共有七个。   四男三女,都是十四五六岁,个头都生得不高,面黄肌瘦,神情怯怯。   可惜啊,这地方没有后世的劳务市场,想要用长期工只能买奴仆。   不然江易更乐意去雇人,比如说用个年纪大有力气会干活的。   可是他身怀大秘密,真要弄个年纪大的来,又怕对方有点小心思啥的,惹出麻烦。   唉,只能先买年纪小的,慢慢培养吧。   “各位,我是个做小买卖的,家里人口少,只有一个老仆人,如今想寻个照看骡马做些杂活的小厮,不知道你们谁在家喂过骡马?嗯,驴和牛也行。”   他说着话突然就回过味来了。   这些人都是家里穷得过不下去才卖过来的。   但凡家里有骡马驴扆崋牛,那在村里也不算多穷的,就不太可能卖儿卖女了。   七个身穿靛蓝短打布衫的少年少女们,都低下了头,没一个吭声。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江易这身穿着,明显就比先前来挑人的主家们都要普通一些。   再说了这位主家自己都说得明明白白的,他就是个做小买卖的,家里才只有一个老仆人。   这要是被挑中了,去了他家,又得照管骡马,又得干杂活,岂不是什么都要干,累死个人?   他们虽是乡下来的,可在城里曹家这些日子,学这学那的长了不少见识,自然想去个有钱的府里,甭管有没有前途吧,吃穿待遇上肯定更好啊!   江易有点尴尬地看了看曹婆子。   曹婆子也有些尴尬。   就骂道,“你们几个小丫头也就算了,你们几个小子,在家里没喂过骡马,难道在我家也没学过喂马赶车?这几日学的都进狗肚里了?”   几个小子被骂得抬不起头,心里却十分不服。   这位主家问的是谁家养过骡马,又不是谁会照看骡马,他们不答也没有错啊?   江易倒是看出了这些人的小心思。   要是在劳务市场挑员工的话,那肯定得双向选择啊,他挑员工,员工也要挑福利待遇。   虽然他现在是单方面的买人,但领人回去,要能好好干活,还得同所有人能合作相处的啊。   若是来一个心存不满、满腹牢骚的,这团队还怎么带?   现在么,就是让他选,他也不大想选这几个小子了。   要是他一个也不选就走,好像也有点驳了曹婆子的面子……   他正在心里琢磨呢,突然一个靛蓝人影就从墙根处站了起来,冲着江易嚷道,“这位大爷,我家里养过骡子,我会喂草切料,还会给骡子洗涮,杂活我也能干!”   众人都惊了下。   负责管这些人的婆子老脸黢黑,三步两步就冲过去把那人给揪了过来。   “老太太,是我大意了,让这丑丫在这边拔草,谁知她冷不丁地跳出来胡说八道呢!”   这会儿曹婆子看清了这人是谁,不由得拿帕子擦了擦额头,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先前相熟的人牙子送来新人,她没看太细,就都收下了。   结果等送到偏院教调的的时候,婆子分配住宿,这才发现,原来她以为的是六男四女,谁知道却是五男五女。   其中一个黑脸少年,压根不是少年,而是个丫头。   这丫头长得像男子也就算了,偏偏手脚也笨得很,让学纺线,她才用了两下,就把纺车给弄坏了。   让她学上灶,她差点没把灶给捅穿!   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   可这丫头天生就是这么笨,做不来这样精细的活儿。   不过让她劈柴打水,扛抬锄地这样的力气活儿,她倒是都做得挺好,比有些男子还要强几分。   但这丫头毕竟是个异类,来买人的主顾要不就是买小厮,要不就是买丫头。   哪有人特意来买个丫头,却当小厮用的?   因此为了少跟主顾费口舌,也免得主顾觉得她这的人都有纰漏,她索性就让婆子们给这丫头安排些粗使活,省得这些天白养着。   却没想到,江掌柜头一回上门,就让他看了个笑话。   “江掌柜的见笑了,这丫头天生有把子力气,却做不来针线上灶的话儿……着实不好脱手,这才让她在家中做些粗活……”   曹婆子说到这儿,那七个靛蓝少年少女都忍不住露出笑容。   大伙刚被卖的时候,自然是依依不舍,忐忑害怕的。   不过最后来到曹家,吃的用的都比在家里好,还长了见识和本事,又学会算数和认自己的名字,因此就觉得自己已经比过去很厉害了。   尤其是一群人里头还有个异类。   明明是丫头,却不会做饭做衣裳,只会砍柴提水卖力气,食量还大!   哪个主家会用呢?   这不,就连曹家的人都觉得这丫头怕是要砸手里了,只能让她打杂做粗活。   这样一比,哪怕是自己前程还没个准信,也隐隐地有了几分优越感。   “我是真的会照顾骡子,我家就养着骡子哩!”   丑丫不用往那边看就知道他们肯定又在笑话她了。   但她还是又鼓起勇气,向江易推销着自己。   她是真的想寻着主家,不愿意再在曹家受这些人的白眼和笑话了。   负责这帮新人的婆子也忍不住地啐了口。   “尽是胡吹!你家要是养着骡子,还能把你卖了?”   曹婆子瞥了江易一眼,发现他不但没有不耐烦,反而面带微笑地打量着丑丫,就放柔了语气,问丑丫㳖㳸道,“你家里既是不穷,怎么就把你卖了?可是遇上了什么事?”   丑丫低下头,声音也小了下去。   “我后娘又生了三弟弟,今年干旱,没收成,我后娘说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我爹就把我卖了。”   哦,后娘啊!   曹婆子顿时恍然地点了点头。   她身为牙婆这么多年,这种事早就见惯了。   她又看向那七个人。   “你们里头可有人跟她同村?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一个黄瘦少女小声地开了口,“回老太太,她说的倒是差不多……不过她后娘说,说丑丫实在是太能吃了,一顿吃的能顶个汉子,实在养不起了。”   她话音刚落,七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丑丫羞愤地低下了头,双手不住地扯着自己的衣角。   她后娘就会揪着她能吃不放,那她还跟汉子一样种地的,倒又不说了!   这时江易也开了口,“刚刚你说会照顾骡马?那你能不能说说,挑什么样的骡马是好的?”   丑丫如释重负,急切地答话,“就,就是,那个俗话说,长脖骡,长尾马,蹲蹄骡,扒蹄马,腰长腿细,不大成器,马老牙黄,驴老牙长……”   这一长串话听得连曹婆子都笑了。   就向江易道,“想不到这丫头看着不起眼,肚子里还真有点本事呢!江掌柜看着她怎么样?”   她这么说,也就是想把这个砸手里的快点脱手罢了。   毕竟,就算真懂得照料骡马,难道主家会寻个女子来赶车喂骡不成?   千万可不能砸她手里,能卖出去就赶紧卖呗!   江易却是心里一亮。   就这个了!   他要的就是能干活的,男女倒是不限。   当然了,他本是想买两个小厮回来,好改变下江家小院的性别比的,没想到,没改善反而加剧了。   一番讨价还价后,江易用了五两银子买下了丑丫。   又向曹婆子打听了城中卖骡马的几家,这才带着抱着个小包袱的丑丫告辞。   半个时辰后,丑丫坐在灶房门口的台阶上,抱着一碗糙米饭吃得头都不抬。   一旁的陶婆子跟于二娘互相看看,悄悄嘀咕。   “我瞧着,还是不怎么像个丫头。”   这模样,这饭量,明明就是个粗养粗放的小子嘛!   也就是声音比小子略细些而已。   这不是大爷带了这丑丫回来,刚说了让她帮忙给丑丫选两身换洗的衣裳,就听到丑丫肚子咕噜咕噜的叫。   这丑丫就不好意思地说她打小就饿得快。   江易就叫陶婆子给丑丫随便弄点吃的来,正巧灶间里还剩了一碗糙米饭,原准备留着喂小黄狗的,陶婆子就挖了点咸菜,又切了个腌蛋,给放在米饭上头,这丑丫头抱着吃得那个香啊!   丑丫把饭吃得干干净净,不等陶婆子说,就自己去洗了碗,洗碗的时候,见水缸不满,就问了陶婆子,去了井边上,把水缸打满,又去劈柴火。   陶婆子在一边看了半晌,又悄悄跟于二娘道,“竟是劈得十分均匀哩!”   这院里三个人,她这老婆子经验最丰富,大爷的力气最大,于二娘两样都不行,因此劈出来的柴都不怎么样。   于二娘道,“这样也好,以后的杂活,可不就有人做了?”   之前大家伙都以为会来个小厮呢。   但这丫头也挺能干的,且以后同她们一道住在后院,夜里还多一份安心呢!   丑丫劈完了柴火,又四处寻摸准备找活干,陶婆子见状就拉住丑丫。   “大爷吩咐了,叫带你去沐浴一番,再换身衣裳呢!”   丑丫跟着二人去了后院。   被领进了个空房,坐进一个大浴桶里,浴桶里是满满的热乎水。   浴桶的边上,摆着个小盘子,盘子里搁着巴掌大的淡绿色香胰子。   陶婆婆还特意叮嘱,“别忘了用那香胰子!”   走之前陶婆婆还给丑丫教了一遍,怎么用香胰子打出泡沫,怎么用泡沫洗掉身上的油垢。   丑丫这个乡下丫头,打小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邻村了。   被卖到曹家,同伙伴们已经被大大地震撼过一回了。   这会儿到了江家,又被震住了。   曹家那般大的院子,听说做的也是大买卖,给他们用的也不过就是皂角,哪里舍得用香胰子呢?更不用说用单人浴桶洗澡这么奢侈了!   洗过了澡,换上了主家给的衣裳。   先前在曹家,她们这样的人穿的都是半新不旧的靛蓝布短打。   靛蓝布是粗布,价钱便宜结实耐穿,已经比各人在家时的穿着强多了。   而江家给的衣裳,一共有两身,一身淡绿,一身浅灰,都是半个补丁都没有!   她先穿上了那身淡绿的裙衫,低头瞧瞧,只觉得比靛蓝短打衣裳轻盈好看多了。   丑丫略带忐忑不安地走出房门。   坐在院子里做针线活的两个人扭头看过来,都忍下了笑。   不能笑不能笑……   哪怕这孩子就像是谁家的小子偷穿了小姑娘的衣裳呢!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大晋王朝(33)   七月初一, 夏日炎炎。   岳山村外的大集,仍是如往常一般热闹。   村口大柏树下的成衣摊子还是那般的亮眼。   好些个村民,赶到岳山村, 别的先不看, 直奔了成衣摊就去了。   去晚了,他们怕抢不着啊!   这大集开始没多久,摊子就已经围了好些人了,看着大家伙一件件地买,喜滋滋地往外走, 也难免让人心痒痒的。   这个摊子,已经在集上来过好几回了。   他家的成衣,虽都不是新的,可看着不破不旧,料子耐实,好洗也不掉色, 倒比自家做的, 还要划算!   尤其是从上月十五起,摊子上又多了小娃的成衣!   本来大部分人也没想买的,小娃的衣裳,二娃的穿大娃打下来的, 大娃穿大人的,新三年旧三年,补补又能穿三年, 凑合着过呗!   但是耐不住他这衣裳实在是好看又便宜。   五文钱就能给自家娃买一条裙,上头搭个小褂子, 那裙子颜色鲜亮, 又不爱皱, 穿起来甭提多好看了。   就有那娇宠娃的买了回去,给自家娃扮上……好家伙,那可真是,走到那儿,都那么招人稀罕!把别家穿不上新衣的娃们给眼馋的哟!   一个村子里总有穷有富,有娃少的娇惯的,也有娃多放养的。   就是有十户人家舍得买上一两件吧,那就有十多件呢!   更何况这个大集汇聚了十几个村子的人,还有几百号凤柳城里过来的?   “我也要一件这个粉色儿的半臂!”   “呀,这位婶子,这个粉色儿的半臂没了,倒是还有一件白底紫花的半臂,要不要?”   中年妇人眯起眼睛看着少年举着的衣裳,这衣裳是雪白的底子,在胸口处染了七八朵小紫花……好看是好看,就是不耐脏啊!   还有这个紫花掉不掉色啊!   据说这些衣裳都是从那些大城运过来的,富人家里穿剩下的。   要不花样怎么会这么多,还会这么便宜呢?   中年妇人还在犹豫,旁边就伸出一只手来,指着半臂道。   “这件我要了!”   中年妇人登时不乐意了,“明明是我先看见的,我要了!”   “先看见又不是先给了钱!”   眼看着因为一件半臂就要酿出麻烦,看摊子的少年赶紧两边陪笑。   又拿出一件差不多的白底蓝星星的半臂,这才算平息了纷争。   “这是最后一件了,今日就没货了,各位乡亲,下次十五请早啊!”   “到时候还有更多的好东西啊!”   人群顿时发出一片失望之声。   “既是来摆摊子,为啥不多带些个货!”   “我就慢了一步!”   “小哥下回来可要多带啊!”   柱子举起双手做着罗圈揖,不住地赔笑。   “一定一定!”   “好的,好的!”   眼瞅着客人们都走光了,他就回身去收拾东西。   这次陪在他旁边卖衣裳的,是他的远房表哥贵子。   贵子羡慕地看着柱子把七八个衣架捆扎好,放进麻袋里,利索地往身上一背。   这一趟买卖,轻轻松松地就卖出去一二百件衣裳。   据说柱子能挣一百个大钱呢!   柱子从早就准备好的口袋里数出了六个钱,交到表哥的手里。   天气热,老娘来回跑着也是受罪,他就跟表哥说定了,让表哥从家里搬了旧桌来占位,再帮忙看一会摊子,他给表哥六文工钱。   贵子一想从家门口到村口的大柏树也不过几步路,他来看过柱子摆摊。   不到一个时辰就能卖得精光,他不过是在旁边看着防着有手脚不干净的,又不出力气,这六文岂不是白赚的?自然满口答应了。   贵子笑嘻嘻地接了钱,一手搭到柱子肩头,“今儿收摊得早,天又热,家去喝口凉茶再回吧?”   他说得倒也是,柱子卖了一个时辰的衣裳,嘴就没闲过,不光嘴没闲,那手那眼那心眼子,都不得闲啊!   贵子不提还好,这会儿他就觉得嗓子里有点冒烟。   他正要应上一声,却突然看到热热闹闹的集市上突然起了一点骚动。   前方有几个摊主卷起东西,慌慌张张就跑。   有人莫名其妙,拉着跑的人就问。   “老哥,你这是怎么啦!好好的摊子怎么不摆了?”   “哎呀,快别提了!来了一队逃荒的!”   逃荒两个字一落到众人耳朵里,就像是往平静的水面上扔了块大石头。   砸得人的心立马慌了!   顿时卖的忙收摊,买的掉头走。   一团慌乱过后,原本还是人来人往,热闹喧嚣的集市上,空空落落,人影全无,只落下了满地狼藉,破烂菜叶,鸡粪鸭粪,两只不成对的破草鞋丢在大道上,也不知道主人跑去了哪里……   柱子和贵子则扛着破桌子,撒丫子跑回了家。   柱子表舅母正晒衣裳呢,托柱子的福,她买到一件耐洗颜色又好的月白色长衫。   每回穿脏了搁水里,略加些草灰就能洗得干净,洗罢了晾上一柱香就能干,不掉色不起皱,穿上体面得很,她现在每回去村里吃酒席都穿它!   见到这两人慌慌张张的,表舅母纳闷道,“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是在集上跟人斗气了?那还不去叫咱家的汉子们?”   “哎呀!阿娘,不得了了!”   “官道上来了伙逃荒的!”   表舅母一听,也慌了神。   “哎呀,这可怎么好,快去叫你爹和你大哥,他们可是在地头呢!”   其实这般的热天,农人往常都是早晨和傍晚时分去地干活的。   村里的汉子们也怕毒日头啊!   只是今年附近几个县天旱,他们这边虽下过雨,却也不比去年,粮价一天天涨,地里的庄稼可不就更金贵了,多去转转,除个草,驱个鸟,多出一分力是一分。   地头的村民们不用叫,看见官道上走来了一群疑似逃荒的家伙,他们就握紧了手中的锄头和钉耙,死死地盯着对方,摆开架势,生怕这些人穷极饿疯,要来霍霍自家庄稼。   不过这群逃荒的倒还算自觉,路过岳山村的岔道口,虽是羡慕地看了好几眼,倒没往岳山村来,而是奔着凤柳城去了。   只过到一半,却有两个身背包裹的家伙,走上了岔道了!   这俩要进村啦!   这俩人,是一男一女,身前身后都带着包袱,虽说衣着还不算太褴褛,可那模样看着又累又渴又饿,走路一瘸一拐,就很像是逃荒的了。   “站住!你们是哪来的?怎么到我们岳山村来了?”   两个村民手拿家伙拦住去路,横眉竖眼,高声大喝。   这一男一女互相看了眼,女的不由朝男的身后躲了躲。   男的赶紧冲村民陪上笑脸。   “大哥,我是凤柳城的,路过岳山村,想去亲戚家里歇歇脚,讨口水喝……牛二河是我舅舅!”   牛家小院里,表舅母在那儿合掌向天,嘴里不住地念叨着。   “老天保佑,千万让那些逃荒的莫来我们村啊!”   虽说这三十年来,大灾大难倒是没有,可三十年前他们这一带可是遇到过匪乱的。   那一年,岳山村哪家没有送命的,甚至还有几家直接灭了门!   牛贵子手里拎着一根棍子,在院子里瞎转悠,他想出去,他娘不让。   他不出去吧,又不知道该干啥。   柱子这会儿就有点后悔了。   他当时是慌不择路了,就不该来表舅家,该直接奔着凤柳城跑啊!   要是逃荒的人太多,又在岳山村外不走了,他要怎么回家?   呆在表舅家长了,岂不是尴尬?   柱子正在心里琢磨呢,忽然听到院外脚步声响,有几个人朝牛家来了。   “栓子,早前就听说你在云鹿县做活,还带着媳妇,这一去就是两年多,过年也不见回来,只当你在云鹿县发了大财,你娘还成天念叨呢!”   “咳,表舅,我在那边也就是糊个口,翠姑又生了儿子,日子更过得紧巴,早就想回来了,只是没挣到钱,怕丢人不敢回来哩!”   柱子听着这两句话,整个人都愣了。   这个声音,居然是他大哥!   他大哥回来了?   院门一开,他就赶紧迎了上去。   “大哥?”   由牛表舅陪着进来的年轻汉子,可不正是柱子的大哥栓子?   而跟在两人身后的,是一个年轻妇人,灰衣灰裤,灰帕包头,满脸风霜,胸前系着个包袱,身形蹒跚,要不是柱子认出了大哥在先,压根就认不出,这个妇人,竟然是他大嫂赵翠姑!   王栓子和赵翠姑看到柱子,也是吃了一惊。   “柱子,你怎么在这里?”   一刻钟以后,坐在牛家院子里的夫妻二人,一人捧着一碗咸菜糊糊,狼吞虎咽地喝着。   表舅母斜靠在灶房门口,脸上就有点皮笑肉不笑。   这两口子,都是饿死鬼投胎的么?   都已经是第二大碗了,还没个够的样子!   还是家里的老大呢,都有了儿子了,做事还是这么不稳重!   他牛家在岳山村又不是才这一年,早前栓子和媳妇两个出城进城的,也没说来看看这个表舅,更不用说带礼物了。   同样的一奶同胞,柱子还没成人呢,每次来赶集,不给家里送些城里的点心,打壶老酒的?   这两回更是带着她小儿子贵子去集上摆摊,还给工钱呢!   就这,柱子都从来没在她家里吃过饭,顶多喝碗水罢了。   王栓子和媳妇两个人吃饱了肚,缓了缓,算是回过了神。   这才说起他们的遭遇。   “先前在云鹿县县城里,我岳父给寻了个活儿,是去镇上给个大户人家修庄子。”   “那户人家新买了庄子,那庄子上种了好些桃树,说是打算等春天时花开了来住,这才要把庄院里外翻新的,人家给的工钱足,三顿饭也不错,我就安心在那边住下干活了……”   “谁知道干着干着就出了乱子……云鹿县不是跟朱鹊县挨着呢么?朱鹊县那边大旱,有几个村的活不下去,就结伙出来逃荒,这翻过山正好是云鹿县那个庄子。”   “庄子里不正在翻新么,乱七八糟的防不住人,就被一些胆大的灾民偷摸进去,里应外合,抢了庄子里存粮!”   “消息传到城里,那大户人家在县衙里也是说得上话的,县太爷听说了这事,就派兵去缉拿那些贼子,那些贼子抢了粮,又纠集了从朱鹊县来的流民,竟是将官兵都给打败了!”   王栓子说到这儿,脸上尤有些惊魂未定。   “我在乱起来那日就连夜跑回了县城,听说官兵大败,县太爷赶紧写信去附近卫所求助,又严守城门,不让随意进出,还日日派官差地保,在城里各处盘查……唉,我这样的外地人,实在是没少受盘问!”   “这县城都不让随意进出,外头传的又邪乎,城里的粮价涨得吓人……我和翠姑,在岳父家住着也不是长久之计,就趁着还能出城,就带着孩子回来了。”   王栓子说到这一段,眼神就有些个闪烁起来。   其实哪里是他想要在这个乱哄哄的节骨眼上回凤柳城呢。   是他在那边做不了活计,而一家三口都要在岳父家里吃喝,粮价还在不断上涨,就算岳父岳母嘴上不说什么,那娘家哥嫂的脸色却是实在难看。   他能怎么办?   总不能说,先前他四处去做活的时候,回来会给岳母一半的钱,当做自家吃住的花费吧?   从前是从前,现下是现下,要是岳母问他要这两个月的花费呢?   夫妻两个一合计,就收拾了包袱,趁着还没有更乱的时候,跑回凤柳城来了。   只是刚出朱鹊县城没过二十里,就遇上了好几波逃荒的。   这夫妻俩都年轻,不知道轻重利害,先还没太过防备这些逃荒的,等到被人抢去了一个包袱,这才害了怕,把略好些的衣裳都收起来,赵翠姑也不敢在头上戴银首饰了,弄得灰头土脸,跟旁人差不多,这才能平安走到岳山村。   柱子越听越不对劲儿。   “大哥,你和大嫂怎么不直接回凤柳城呢?”   跑到岳山村亲戚家来做什么?   别说这边只是个表舅了,就是亲舅,也不能长住的呀!   栓子瞥了柱子一眼,有些没好气。   “这一路上没吃没喝,你嫂子还抱着孩子,走到这边,实在是走不动了,就想来舅舅家里讨口水喝!”   表舅妈干笑了两声,走过来收走了二人喝光的大碗。   这是讨口水喝?   分明就是上门讨吃来了!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大晋王朝(34)   日将西斜, 凤柳城西城门外,逃荒百姓们沿着官道三三两两地席地而坐。   还有好些人面前摆碗,头插草标, 显然已经到了绝处。   而西城门, 将关未关,只留下了一道缝。   要进城门,那就得经过守卫的盘问。   只有本城的百姓,或者交得起二百文进城钱的,这才能进城。   柱子和栓子两口子也赶到了城门口。   入城时, 柱子经常出入西城门,守卫的倒对他眼熟,栓子两口子就差点要交入城钱。   幸好先前从凤柳城出去做活的时候,开的有路引。   三人终于进了城,都松了口气。   柱子瞥了眼哥嫂,见他们走路还是慢吞吞的, 急性子就上来了。   “大哥你扶着大嫂慢慢走, 我先回去告诉阿娘这个好消息,好让阿娘给准备吃喝!”   说罢也不等栓子答话,就一溜烟地跑了。   兄弟俩快两年未见了,本该亲近些的, 可也不知道是不是柱子近来又做买卖,又四处跑腿的,见的世面多了, 就越发地觉得自家的大哥满身都是毛病。   先前跟嫂子两个,只顾着自己的小家, 借着做活的名号, 去了云鹿县就不回, 挣的钱自然也没给阿娘交上半个子儿……这倒也罢了。   谁没有点小私心呢?   可是这两个人做事,实在是又懒又笨。   都知道有了流民,还不赶紧往城里自家跑,反倒去亲戚家喝的什么水!   这次若不是正好碰见了他,催这俩赶紧回家,说不定这俩还想在表舅家住一晚呢!   却也不想想,夜长梦多,万一流民越来越多,再回城的时候遇上那饿极了眼的怎么办?   凤柳城紧闭了城门,谁都不让进可怎么办?   柱子跑回自家。   “阿娘,快多做些饭,我大哥大嫂回来了!还有小侄子!”   王婆子正在洗衣裳,一听这话手上的水瓢就落回了桶中。   “啊?你大哥大嫂回来了?还有你小侄子?人呢?怎么没一道回来?”   柱子无奈地放下背上的麻袋和一个包袱。   “他们走路实在是慢,我就先回来报信了……这个包袱是大哥的!”   柱子把麻袋拎进了自己住的小屋,又朝外走去。   正慌张的王婆子,张着两只手叫他。   “你去哪儿?”   “我去街上买些熟肉……”   王婆子这才点点头,进灶房张罗做饭,还一边低声笑道,“这倒是有个做兄弟的样儿了。”   这二年,小儿子没少埋怨老大两口子。   她虽然也气老大两口子私心太重,却不能真让两兄弟离了心,还得替老大圆话。   如今小儿子自己有了能耐,钱也没少挣,倒是再没说过大哥的小话了。   为了迎接哥嫂,还肯自己出钱去买好吃食了!   “这次回来,就不瞎跑了吧?踏实在自家过日子,比什么不强?哎哟我那小孙孙喂!”   柱子从自家出来,就先去了最近的虎头家。   “虎头,明儿咱们怕是不能去收野草了。”   “城外头来了流民!”   “你也告诉你家里人一声,要出城的话,可得小心些。”   告诉了虎头,又去江家当铺那边报信。   听到柱子的话,江易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终于来了!   “多谢你来报信,这段时日就先不出城了。”   他的马车做好了,养骡马的人也有了,七天前他带着丑丫又去买回了一头骡子。   这段时间,他就带着丑丫,赶着骡子在城外试驾。   毕竟这马车是他自己搞的,还得在试验中改进,别真到了需要用到的时候,各种掉链子可就坏事了。   送走了柱子,晚饭过后,他就召集众人,开了个小会。   “……如今流民已经到了凤柳城,若只是人少还好,若越聚越多,只怕要生出乱子……咱们只有四个人,粮食倒是囤了不少,足够吃上半年了,但就怕城里也乱起来,到了那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只能去别处做买卖了。”   陶婆子忧心忡忡,“全凭大爷安排就是。”   她就说怎么从前那么些年也不见大爷买骡马,买人,做马车的。   原来是防备着流民,准备去别处躲灾呢!   她是知道有些主家,在灾年时全家躲出去,只在宅子里留一两个人看房子。   至于说那留下看房子的仆人会怎么样,那就全凭造化了。   她其实心里也害怕,如今这院里四个人,就属她年纪最大,要是主家让她留下看房子,理由都是现成的,外出奔波劳苦的,她一个老婆子定然受不了。   然而谁让她是下人呢?   这心里免不了有些躺平的意思。   留下就留下,想必大爷也会给留些粮食,院里又有水井,还有地窖,只要城里没乱到让贼随意闯进民房,总能多活些时日的。   于二娘比陶婆子更心虚。   陶婆子虽是下人,却是江家的下人。   她这个小姨子其实最名不正言不顺。   尤其是,她越来越觉得,这个姐夫,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如果这个姐夫不是她原来的姐夫,那所谓的亲戚情份也就没了啊。   要是江易不带她一起逃走,她……实在不行,她就留下来看房子吧。   三个人里,完全没多想的,就是丑丫了。   她可是大爷五两银子买回来的!   还有她照看的骡子,是二十两买的。   而骡子拉的车,她估摸着比骡子贵,怎么也得五十两吧?   她和骡子和车,加起来就七十多两银子了。   再加上她身上穿的,吃的喝的……她打从生下来起,都没觉得自己这么值钱过!   对于主家有可能会丢下她的问题,哈哈哈,这还用想吗?   江易可想不到陶婆子和于二娘还有这一层的担忧。   他就只是给三个人透透风,让她们都做好准备而已。   “陶婆婆,这些日子就准备起来,多做些干饼腌菜肉干能路上带着吃的。”   陶婆婆点点头应下。   “二娘,前儿我说过睡袋的做法,你这些天就不要管那些旧衣了,先把四个人的睡袋都准备好再说。”   于二娘眼睛一亮,响亮地应了声。   奇怪,陶婆婆和于二娘好像精神头一下子就好起来了。   江易纳闷了半晌,回想刚刚自己说的话,似乎也没有说什么呀……   他看向新来的丑丫。   “丑丫,你这些日子就负责给骡子准备食粮,要不易坏还方便携带的,比如说豆饼、干菜饼这样的。”   丑丫这个小员工,是真的超值。   挑骡子、喂骡子、做杂活,样样都不虚。   最妙的是,穿上小子的衣裳,完全看不出来其实是个小丫头。   也正因此,他这段时间出城试验马车,又试验自制投弹,都能带着丑丫。   丑丫点点头,“嗯,我晓得了!”   江易忽然又想起来一件事,“对了,为了以后办事方便,丑丫常穿男装,那就不能再叫丑丫了,你有没有自己喜欢的名字?”   丑丫原本姓董,她家在村子里虽然不算穷,但她一生下来,她爹一看是个女娃,心里不喜,看她又长得黑,就随口叫了个丑丫。   这人不管美丑老少,谁也不希望被人一直说丑啊。   这会儿有机会改名,丑丫两眼亮晶晶的,“大爷,您给我起个吧!”   反正再随便起的名,都比丑丫好听。   “你是女孩子,但做事麻利,穿上男装别人都认不出来,力气也比许多男孩子大,不如就叫你赛子吧!”   丑丫咧嘴傻笑,“嗯,那我以后就叫赛子了!”   “这名字可好,都能赛过男子咧……”   “对对,赛子,叫着也好听!”   陶婆子和于二娘也跟着捧起了场。   江家这个小会圆满完成。   各人都有自己的事忙。   陶婆子忙活着做干饼,她听从江易的建议,在白面里头混了些粗粮,又加上些配料,做出来的干饼有甜咸两种。   甜的里头加了点红糖和核桃瓜子碎粒。   咸干饼里则加些肉松和葱碎。   这样的干饼,咬起来满口留香略带松软,又不易坏,吃腻了一样还可以换一样。   于二娘则用江易给的布,做起了睡袋。   江易给于二娘的,是在旧衣库里找着的一些废布料。   按说布料再怎么样都能找着用处,不会沦落到进回收站。   但这些布料实在是太古老了。   在江易还没出生的年代里,夏国有一段经济落后时期。   那个时候物资匮乏,老百姓在吃穿上都极为节俭节约。   而一种化纤布料就悄然流行起来,人称“的确良”。   这布料是百分之百纯化纤的,里头一点天然纤维都没有。   的确良衣服挺括滑爽,染色鲜艳,不易褪色,耐磨耐洗、干得又快……这些优点,可不就受到了夏国老百姓的追捧?商店里刚进货,都会被一抢而空。   哪个小年轻能穿上的确良的衣裤,走在街上,那都是最靓最拉风的时髦精。   然而那是因为市场上面料种类稀少,老百姓手里的余钱不多的缘故。   等到后来,市面上又有了各种混纺和针织面料,兼顾天然和化纤面料的优点,又多了弹性和舒适度,曾经的宠儿,的确良布料也就渐渐被淘汰了。   而当初把这个布料当成宝贝收藏的老百姓,最后也只能叹着气把它们送进回收箱了。   江易就在旧衣库里,找到了四块深色厚的确良,想想正好睡袋用的上,就拿出来让于二娘加工了。   至于江易自己,先前已经在城外荒凉无人的地方试验过了电池和废油的组合投弹的威力。   这会儿不合适出城,他就只能在江家小院的工作间里,琢磨野外生存用到的各种工具。   三天过去,凤柳城外的流民已经有上百号人。   进城的限制更加严格了。   而且开城门的时间,也比从前大大缩短,每日只在午时开那么半个时辰。   进不了凤柳城的流民,就只能在城门外搭个窝棚栖身,靠着乞讨求生。   大概官府也怕闹出大乱子,只得在城西城门几百步远的地方,开设了粥棚。   这粥就是些陈米,混入米糠,再加些菜根瓜皮之类,用大锅煮了,再运到粥棚,能供应每个流民每日能领到一碗半稀不稠的粥,虽然不饱,也饿不死就是。   城中的粮价又涨成了原来的两倍。   就连其它的杂粮,所有能吃的,豆类芝麻干果之类的,也跟着涨了。   很明显的,江易的生意,是不大可能再做了。   口红香精这些都是奢侈品,就算那些有钱人想买,也不会在这种时候。   更不用说江易之前准备推出的吸金神器小粉饼了。   至于旧衣的买卖,本来就是半卖半送才能让普通老百姓掏钱包,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赚绿叶币的,现在普通老百姓都快吃不起饭了,这衣裳再便宜也舍不得那几文钱啊!   再在这里呆下去,就是只出不进啊!   江易果断决定挪个地方。   现在城外的流民还是几百人,危险还没那么大,等到来了成千上万的时候,怕是想走都没那么容易了。   但就他一家四人一骡走,别的不说,光是出城,都有点麻烦。   还是得跟着别人组团出城啊……哪怕到了半道上,再分开呢。   万事都准备好了,江易就时不时地往福满楼跑,打听出城消息。   连着跑了几日,江易总算打听到了有商队第二天出城。   他用一袋子牛肉干结交到了一个商队二管事。   那位二管事答应,江家的马车和人可以跟在商队后头一道出城。   虽然早就开始准备,可到了要走的时候,江家小院里这几个人还是各种忙乱。   柱子不知从哪儿得的消息,知道江易要走,跑到江家小院来找江易。   “江掌柜,你要离开凤柳城了?”   江易点点头,笑道,“这边的粮价涨得太高,别的却又不值钱,生意没法做,只能去别处看看情形。你怎么知道我要走?”   柱子眨眨眼,“铺子好些日子都没开,江掌柜又常去福满楼同那些商队的人搭话,陶婆婆先前日日做干饼,今日却不见做了,我估摸着江掌柜是打算走了。”   江易笑道,“你倒是机灵!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柱子他家只在城里有个小院子,地方窄小,他哥嫂和母亲在城里也没什么固定的营生,粮价涨得这么高,家里五口人挣钱又艰难,其实还不如去别处过活呢。   柱子眼睛一亮,却又暗了下去。   “我娘定然不许。”   其实他倒是满心想跟着江掌柜走,接着做各种有趣又挣钱的买卖。   只是他家在凤柳城好歹还有个住处,老娘肯定是死活也不愿意举家搬迁的。   就算是他想一个人跟着去吧,就他哥嫂那个靠不住的模样,他也不放心啊。   “江掌柜,你们是要去什么地方?可是要去彭河城?”   离凤柳城近的大城有鹤原城和彭河城,但鹤原城的情况听说也不太好,可不就只能往南边的彭河城了?   江易点点头,“正是,以后有机会你可以到彭河城来寻我,我还雇你做买卖。”   柱子笑道,“那感情好!江掌柜可要说话算话啊。”   说完了这句话,柱子想了想又道,“江掌柜,从凤柳城到彭河城的路上,有一条废弃的古道,叫飞虎陉,飞虎陉三十里处的山谷里,有座破庙,那庙里就有不少破旧古物,估计对江掌柜有些用处。那地方左近荒凉无人,我爹年轻的时候偶然经过那儿,在那边就见到过不少废弃的雕花砖瓦,还学了几种花样……”   唉,其实自打江掌柜开始收旧物,他就想到了那个破庙,恨不得插翅飞过去,搂上一大麻袋的东西回来换钱,保准不比那个旧瓦当低!   只是那地方山高水长的,他一个还没成年的半大小子,别说能不能走到地方,就算到了地方,只怕也要被山里的野兽给生啃喽!   作者有话说: 第35章 大晋王朝(35)   烈日当空, 正午时分。   凤柳城东门缓缓打开。   一支商队,数十辆马车,五六十号手拿哨棒的护卫迤逦而出。   城门附近官道两边的流民, 原本不是窝在窝棚里, 就是躺在树荫下……这会儿就眼巴巴地凑了上去。   但又不敢凑得太近,就跪在道边,伸出双手,不住地求乞。   这些天来,流民越聚越多, 先前还是在西门。   有那能出得出二百文入城钱的流民,就交钱进了凤柳城,但凤柳城中粮价奇贵,流民们大多囊中羞涩,吃住处处都要钱,过不了几日就只能露宿街头……也因此生出了许多偷盗抢劫之事。   因此官府把入城钱又提高到了二两银子。   流民们越发的进不了城, 可要往别处去吧, 又冒着许多风险,还不如在凤柳城外,一日还能混碗粥喝。   城西能落脚的地方,都被流民占据了, 其余的流民就奔了另外三个城门。   而城里有些大户,趁着这个时机出城,在流民里头挑了些年少的, 买回去当奴做婢。   也有外地来的客人不知情况,本是去凤柳城的, 结果还没进城, 就先被流民里的贼人给抢了。   因此官府规定, 每日只在正午时开一会儿城门,还是只能出不能进的。   流民们若是想要强行闯门,守卫们手拿利箭,可立时击毙。   各处城门都有过流民被击毙,有了震慑,这才能让城中的商队能顺利出城。   不过凤柳城的守卫也只管保证商队能顺利出城,至于出了城百步开外,商队能不能护住自己,就不关凤柳城的事了。   这条长长的出城队伍并不都是同一家。   除了商队之外,也有跟江易想法一样的人家,想出城又害怕落单,就托了人情跟商队说项,让自家的马车跟在商队后,算是借个光壮个胆。   这支队伍里有数十个壮汉护卫着,流民们这会儿好歹还能每日领到粥,还没饿到极处,倒也没有上前拼命的想法。   虽不敢大胆动手去抢,但叫几声苦,伸手乞讨还是要的。   只是这支队伍里,却没人敢施舍一块饼一文钱。   就算有人露出不忍之色,也是把脸默默地扭到了一边,不去看这些衣衫褴褛,困顿干瘦的惨相。   出城队伍走到城外二里地,竟然还有流民锲而不舍地跟在后头。   但商队在出发之前就已经再三告诫,出城遇到流民,绝不能烂发好心,若是谁引来了流民围攻,那就别怪到时候他们见死不救了。   因此流民们眼看着商队越行越远,他们再想跟着也没了力气,只能望着车队带起的烟尘啐上一口,骂一声铁石心肠!   车队又行出十里地,路上再也看不到半个流民。   跟在车队后的各家,也渐渐地同车队分开,或是落在后头,或是走上了岔道。   江易之前就向商队中人打听了飞虎陉,还得了那人手画的一副简易地图。   因此到了飞虎陉岔道,江易这一行四个,也脱离了商队。   陉这个字,就是山谷口的意思。   飞虎陉,顾名思义,自然是山间的小道,不用说也知道路况不会太好。   幸而江易自己手工打造的这辆车,总重量轻,到了山道崎岖的地方,人都下来行走,前推后拉的,倒也能过。   因从城里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过了半天,飞虎陉这条古道周边也没什么大的村镇,只能偶然遇到个把小村子,望着近,离着远,他们刚出城,带的食水充足,倒也不必专门去投宿,索性快到傍晚时,就在山间露宿。   准备千日,用在一时。   江易打造这马车的时候就是奔着能在野外求生来的,这会儿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时候了,心里居然还有点小激动。   他指挥着赛子和他一起动手,先把马车和马都栓在一棵大树下。   再把马车车底的五个活动支架给支起来,让马车固定好,并且还能把车厢两侧的板子放下来,刚好卡在支架上,这样面积就扩大了三倍。   一顶改造过的帐篷从马车顶上放下来,在支架上打结固定,就成能容纳七八个人的活动房了。   再把马车内的车座竖直支起,就把活动房隔成了两半。   正好陶婆子她们睡一边,江易睡另一边。   江易和赛子把活动房弄妥当。   陶婆子和于二娘都满脸新奇地进去参观,不住地赞叹。   “这房子严丝合缝,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当真是去哪儿都不怕了!倒比去住客栈还干净稳当呢!”   “姐夫的心思实在是巧,若是光看外头,谁能想到内里还有这许多的机关呢?”   江易露出谦虚微笑,“只是随便瞎想出来的,好与不好,还得看今夜如何呢。”   他说的倒是真的。   这帐篷看着虽不错,可真到了夜里,能不防得住野兽,挡得了风雨,还得看实效。   不过江易是主家,在场的另外三人就算心里有点小担忧也不敢表现出来。   陶婆子拿出之前烤好的干饼分给众人,又打开食盒,将装好的凉菜一人分了一小碟。倒不是她不想准备荤菜,天气炎热放上半天只怕就要坏。   这饼子做的时候陶婆子就十分经心,又放了许多香喷喷的材料,味道本就不错,这会儿在荒郊野外吃着,似乎就更美味了。   就连用狗绳栓着的小黄,都分到了四分之一个饼,摇着尾巴吃得头也不抬。   这只小黄在江家好吃好喝地照顾着,时不时地还有加餐,长个飞快,现在已经是一只半大的狗子了。   吃喝过后,天色又更黑了些。   江易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捕兽夹,在活动房周边放了十来个。   又用细绳在活动房周边的灌木间绑好,绳上挂着铃当,充做警报器。   在江易布置安保设备的时候,于二娘也拿出她管着的睡袋和垫子,在活动房的地板上铺好。   小黄被栓在活动房的边上,吃饱了的半大狗子半趴在地上,两只狗狗眼机敏地看着周边,爪子也没闲着,时不时地拍两下地上爬的小蚂蚁玩。   骡子小灰吃了两块豆饼,赛子又给小灰刷了刷毛,小灰这才心满意足地眯起了眼,准备歇息入睡。   江氏小团队在外露营的第一夜。   除了陶婆子很快酣然入梦,还痛快地打起了小呼噜以外,其余三个都是又激动又兴奋,到了深夜才勉强睡着。   于二娘和赛子,一个是小商户的女儿,一个是山村农家女,她们的有生之年,还从来没有过这样露营经历,自然是新奇激动的。   江易为啥也激动得睡不着呢?   只因他在躺进睡袋时,听到了系统提示音。   “你的账户绿叶币增加三万,余额为45372。”   江易一下子就不困了。   “系统,这三万绿叶币是怎么回事?”   “站长自己动手,变废为宝,做出来的成品得到了一致的好评,因此得到三万绿叶币!”   三万!   他先前费了好久的工夫,卖出去了一堆东西,这才攒足了五万,兑换了那个权益卡。   这做了一个马车,就能得三万!   早知道……嗯,就算早知道也没用,没有权益卡,他就进不了其它回收库,也没有材料来做马车呀!   不过既然一下子挣了这么多绿叶币,他倒是可以放开来花花了。   不然光挣不花有什么意思呢?   江易也顾不上睡觉了,直接打开了系统商城。   第一页的东西江易都看过,全是充满了想像力和童趣的奇怪商品,江易目前半点也没有想买的意愿。   第二页倒是有些实用的东西。   什么时效一小时的隐身衣,时效半小时的大力丸,时效一整天的全身防护罩啊……   这一页的商品,最便宜也得两千绿叶币。   江易刚发了一笔,财大气粗,土豪地把他看中的这三样全都买了。   这些东西都是旅行时遇上紧急情况的好物,先前在城里住着比较安全,暂时用它不上,如今到了荒郊野外,有备无患嘛!   江易看着自己兑换到手的奇妙小物,记熟了系统说明上的用法,这才轻松惬意地沉入梦乡。   这一夜,没啥……大事。   凌晨两点的时候,江易在外围布下的警报铃声响了,惊醒了江易于二娘和赛子三个人。   不过等他们都起身来看的时候,触动警报的野兽已经被捕兽夹给夹中,正惨叫不停。   江易打着手电筒照了下,发现是一头猪獾。   江易用带的棒子把这头猪獾给敲晕过去,五花大绑埋在了附近的树坑里,上头用树枝树叶盖好。   又把捕兽夹重新布好,这才又重新回去睡。   第二日早起,江易把这头猪獾挖出来,绑在了马车后头。   小黄在猪獾边上跳来跳去,欢脱得仿佛这是它的猎物。   陶婆子惊讶不已,“这是半夜捉住的?我竟是没听见半点动静!”   于二娘和赛子都笑了。   陶婆婆可真是睡得香,躺在那儿就能着。   不过想想陶婆婆听不见动静倒也不坏,反正她上了年纪,真地遇上猛兽了,也是没法搭把手。   一行人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就接着上路,走了一个多时辰,路过山涧时停下来,陶婆婆支起太阳灶烧水做饭,江易在涧边将那头猪獾剥皮去骨,拆出五六斤肉来,又得了一小罐子獾油。   陶婆婆宝贝般地把那小罐子獾油收了起来,“这可是宝贝,能治烧烫伤哩!”   午饭时大伙就吃疙瘩汤配着烤肉。   这烤肉就是用细竹签串了小块的獾肉,在上头撒些调味料,烤得微焦冒油,咬上一块,实在是香得很!   四人吃得满嘴留油,狗子也跟着沾光,小肚子吃得溜圆,走路都得挪动,于二娘看着忍俊不禁,把它放在马车上趴着。   在马车上有吃有喝,路上还能摘点野果野菜,还有送上门的猎物,实在不行的时候,江易自己还有秘密金手指,因此倒也不急着赶路,午时烈日炎炎就多在山涧边歇了歇,直歇到日头微斜这才上路。   走到傍晚,倒是经过了一个小山村。   江易他们这一行,有马车,有狗,四人的衣着也不差,不是那种穷凶饿极的流民,村民们倒没有严阵以待,连进村都不让。   四人寻了一户院子大的人家借宿。   这家人一家六口,老夫妻加上小夫妻,又有两个小童。   虽是衣着破旧,但这家老人的脸上还有肉,小娃娃还胖乎乎的,可见虽穷,倒是不缺吃的。   陶婆子借了农家的灶做饭,于二娘过去帮忙。   赛子忙着安顿骡子小灰和小黄狗。   只有江易没什么事,就去寻这家老汉闲聊。   “老伯,听说这条道再往前有座山谷,里头有座庙?庙里神仙灵得很?”   老汉坐在门前台阶上,手里拿着荆条不紧不慢地编着筐,听到这话就咧开缺牙的嘴笑了。   “这条道再往前走确实有个山沟,沟里也有个破庙,不过早就已经塌了,还有什么灵不灵的?”   说着老汉就讲起了古,“早年前这飞虎陉还用着的时候,常有车马在我们村歇脚咧,那时候我还小,我爷爷也跟着商队干活,出一趟远门就要两三月,回来就给我讲故事……”   “野猪,豹子伤人啦,半夜狐狸精化人把伙计迷昏啦……”   “也说起过沟里的破庙,说是从我们村走上大半日就能到。我爷爷跟着商队的时候,那庙还好着呢,他们商队路过都要进去烧柱香,住上一宿。”   “可惜后来修了官道,商队就都不走飞虎陉了,我爷爷成了亲,也就踏实在村里种地了,他有一回路过那庙,说是屋顶塌了,雨把里头的神像都冲倒了,以后越发没有香火,可不就不剩下啥了……”   老汉说到这儿,耷拉的小眼睛就打量着江易,“客人怎么不走官道,却走了这难走的小道?”   江易哈哈一笑,“不瞒老伯,凤柳城边上的几个县都受了灾,县里的百姓活不下去,四处逃荒,连带着凤柳城都被流民给围上了,城里的粮价涨得厉害,又有些人趁乱生事,我家的人口少,想着出来躲一躲……这官道虽好,流民们也走的是这条路,倒不如走小道,还能看看风景!”   老汉叹气道,“先前听人说过有旁的地方大旱,却不晓得都有了流民……明儿我得同乡亲们提上一提。”   虽然流民们多半会走官道,可万一有人觉着小道也是条活路呢?   零星几个流民不怕,怕的就是成群结伙,到时候定然少不了偷盗抢劫。   江易也点头附和,“老伯说的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老汉就觉得这位小官人,说话随和,为人又大方,对他印象很不错,就起身进屋,捧着一张破旧的粗布出来。   “这是我爷爷留下来的飞虎陉的地图,我们留着也无用,就送与客人吧。”   江易瞥了一眼,见上头粗略地画了些道路符号,还标注了好些个字。   “这是老伯长辈传下来的,我拿走不好吧?不如借我抄上一遍?”   老汉摆摆手,“拿走吧,这东西又不值什么,我家这些儿孙,连大字都不识,要这地图也没用。”   江易便道了谢,把这张破旧的地图给收下了。   虽然不知道这地图有用没用,但也算承了情,江易正琢磨要送点什么回礼呢。   就听陶婆子说了声,“大爷,饭做好了。”   陶婆子是将中午吃剩的肉用江易教的法子,和白菘一道爆炒了装了半盆子。   又在锅里下了些晒干的面条,正好盛出来一人一碗。   江易就让陶婆子把炒好的肉菜分了主家一半。   主家婆媳两个都喜得合不拢嘴。   深山里的农家,野物倒是时不时地能吃上,可也不过是煮炖来吃,哪里有这外来的客人做得香?   这香味,都穿透了灶房,勾得人直流口水了!   得了这样香的荤菜,配上自家的杂菜饼子,那岂不是跟过节吃席一样?   “大牛,小囡,快回来吃饭了!”   两个小童一先一后地跑进了院。   先前江易刚看到主家的两个小孩子,就拿出棒棒糖,一人分了一个。   两个小家伙拿着糖就跑出家门,跟小伙伴们炫耀去了。   这会儿再回来的时候,棒棒糖只剩下了棒棒,却还舍不得丢。   那个七八岁的小男童更是小脸泛着红光,一手拿着棒棒,一手拿着个泥物件。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还不快丢了?”   主家媳妇看着儿子这模样,就知道他必然是去外头显摆,用糖跟别家孩子换了这个物件了。   这破物件,看上去是泥巴的颜色,木鱼不像木鱼,陶壶不像陶壶,一定是不知道谁家丢出来的破烂!   这死小子,又缺心眼了!   早知道就该拦下不叫他往外跑!   后进来的小女童叫道,“我哥用一口糖跟大驹子换的这个,能吹……呜呜呜呜!”   说着小女童就开始模仿怪物件吹出来的声音。   “那你的糖呢?”   想到儿子办傻事,主家媳妇就不快得很,只是当着客人不便发作。   “啊!”   小女童张大了嘴,让阿娘看,“全吃光啦!”   也有别的小伙伴想要跟她换糖,她才不像大哥那么傻呢,一口一口的都吃进肚啦!   那糖,可真甜啊!   旁边江易看了个全程,却向那小男童招了招手。   “大牛,两个糖换你手上这个物件?换不换?”   作者有话说: 第36章 大晋王朝(36)   小男童愣了下, 忽然眼睛一亮。   “换的换的!”   他这个呜呜呜,是用一口糖跟村里小伙伴换来的。   那黑蛋,说好了一口, 竟咬了老大一口, 气得他差点跟黑蛋打起来。   不过要是客人真用两个糖跟他换的话,那他岂不是大大的赚了?   江易从自己的大袖里掏了两下,还真的掏出两支棒棒糖来。   小男童欢呼一声,接过了两只棒棒糖,快活地在院中跑圈儿。   主家媳妇见了, 一把将小男童捞住,强行抢下他手里的糖。   小男童正要哭闹,却听他娘说,“今儿已经吃了一回糖了,这两个娘给你攒着,等明儿再吃……今儿咱们沾客人的光, 有肉菜吃!”   肉菜?   小男童瞬间表情转变, 等看到祖母端了一大碗肉菜放在桌上,小男童立时拉着妹妹坐到了桌边,早把糖的事儿给忘到了天外。   吃过晚饭没多久,天就已经黑透。   江易自己一人住一间小屋, 这屋里堆着杂物,没床没炕。   不过有垫子和睡袋在,这些倒也不是问题。   而且因为垫子和睡袋都是自带, 也不用担心虱子和清洁。   关上了门,江易就把他从小男童那儿换来的物件收进了系统库。   这只疑似破烂埙的物件上头, 飘起了熟悉的红色标注……【3000年前的乐器文物, 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绿叶币进账500!   500!   好家伙!   这么个不起眼的裂纹小泥罐, 居然真的是古乐器埙!   还是距离这个时代一千年前的古物,竟是在这样一个小山村里发现的!   到目前为止,他收到的最值绿叶币的古物,就是一块甲骨文的带字碎片,值800。   这个值500的埙算得上第二值钱了。   看来,他用两支棒棒糖就换走了小朋友手上的玩具,是有点奸商了啊。   嗯,明儿再补给小朋友点零食,送她们一人一件小衣服好了。   还有别的小朋友手里是不是有什么遗失的宝贝,他要不要多观察观察……   江易信马由缰地想了好半天,都快睡着了才突然想起,他还㳖㳸有一件东西没鉴定过呢!   老伯给的地图!   哎呀,这么重要的物件,不能因为它没什么重量就忘到脑后啊!   江易赶紧把地图找出来放进系统回收库。   让他惊喜的是,这地图也能进回收库!   上头刷出的标注是,【2000年前的手绘地图文物,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绿叶币进账900!   900!居然比埙和甲骨文还高!   一阵惊喜过后,江易不由得再多看了几遍。   不对啊!   这上头还是写着2000年,不是3000年!   江易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回收买卖,也算是摸清了系统给绿叶币的规律。   一般来说,字越多的,年代越久远的,价值越高。   陶埙上头画着些纹路,也有几个似字非字的符号,还是3000年前的古物,价值能到500,这个价看起来很合理了。   但为什么这个2000年前的手绘地图,居然能值900?   江易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求助系统。   “本系统只解答有关流程和使用的问题。至于具体到定价的原因和细节,就请站长自行摸索理解了。”   好一个机器人客服!   摸索就摸索,江易气哼哼地拿起那张手绘地图研究着。   既然给出的是地图文物,那价值就不在于这张地图的材质,而在于内容。   但这上头画的是谷地破庙周边的地形啊!   难道说,价值全都在破庙上?   要是光指路的地图都在900,那破庙本身的价值该有多大?   江易一下子就不困了!   没准那个破庙,埋藏了许多的宝贝,青铜、陶瓷、竹简之类的,那他要是真发现了,虽然完整的器物不能收进系统,但他可以专门捡那些破碎的呀!   搞不好他还能将这个世界的绿叶币挣足了,就能开始下一个世界呢!   江易是刷系统商城刷困了以后这才去睡的。   天一亮,小男童大牛一骨碌爬起来,就去找阿娘。   “阿娘,我的糖呢?”   “一早起来,不知道帮长辈做活,倒先惦记着吃!”   糖没要到,反而被数落了一大通,小男童垂头丧气地去扫鸡圈。   不过一大早也有好事儿。   住在他家的客人,管他家买了些鸡蛋,还送了他家四张饼子。   他祖母给了他半张饼子,那饼子是甜的,里头还有香喷喷的核桃和枣子呢!   可比他家早上吃的菜豆饭强得太多了!   他三口两口吃饱了饼子,又喝了一大碗稀米汤。   就忍不住地跟在给他棒棒糖的客人身后,看这外来客人在做什么。   这外来的客人真的好富贵好有钱啊!   人家用的锅子,都是亮闪闪的,吃的菜里头都有肉还特别的香,洗完了脸擦脸的都是雪白雪白的大帕子……   他看得着迷,就见客人收起了帕子,却冲着他笑道,“大牛,你来!”   小男童好奇又忐忑地上前了几步。   “我见你们村附近有许多的野果子,红艳艳的很好看,你能不能帮忙摘一点来,我用好东西同你换!”   小男童一蹦三尺高,“客人等我去摘!”   他连妹子都不带,火烧屁股一般就跑出去了。   等回来时就带了一篮子的树莓和杜李果。   江易都没想到他能摘了这么多。   这才不到半个时辰啊!   就夸奖了几句,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糖果和小褂子。   这小褂子是从旧衣库里拿来的古怪衣物,经过于二娘和陶婆子改成的童装。   本来柱子每个月卖两次,都快把这些古怪衣物给处理光了,但又赶上流民到来,还剩下了十来件,扔了也可惜,又要倒扣江易的绿叶币,江易就带着上路了,反正童装的重量也轻。   小男童的眼睛都瞪圆了。   他整个人都有点傻。   他以为客人会给他一根棒棒糖,最多两根,没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多?   除了两根棒棒糖以外,还有一大包的糖块!   还有两件衣裳!   衣裳啊!   他都是穿的他爹的旧衣改的衣裳,五岁以前都是光屁股在村里村外玩耍。   只听说山下的财主家的少爷,能每年都穿新衣裳的。   他和小妹两个,那是想都不敢想!   他抱着这一堆东西就去找阿爷。   主家老汉见了,又抱着东西来找江易。   “不过是小孩子摘了些不要钱的野果子,哪里就好收这许多东西呢?”   那带棒子的糖也就算了,这么一大包的糖,还有孩子穿的小衣裳,可都是贵重物儿,哪能随便收的?   客人来投宿,那也是给了十文钱的,昨儿给了小半盆的肉,今儿又给了四张香喷喷的饼子,还给孩子吃糖,他们要再收下这些东西,可成了什么了?   江易笑道,“不瞒老伯,我在凤柳城是做杂货小买卖的,为了躲流民才出来,手里头有些个杂货,这小娃的衣裳是卖剩下的,扔了可惜,留在手里又用它不上,这一路出门在外,还不知道要走多远呢,留着小娃的衣裳实在占地方,还不如野果子能在路上当个零嘴呢!”   这些野果子对他来说,的确是有用的,可以在路上当水果吃,吃不了的还能收进回收库里换绿叶币。   两边客气一阵,主家老汉还是把东西收下了。却回头一迭声地吩咐自家儿子去菜地里摘些蔬菜给客人带上。   江易这一行的马车进村的时候那是静悄悄的,出村的时候,后头却跟了一帮子小萝卜头……都是瞧了大牛的棒棒糖被吸引来的。   这些小家伙们,衣着破旧,小脸大都脏兮兮,脚丫子还光着,笑嘻嘻地跟在马车后头,一点也还觉得路面硌脚似的。   江易就翻出一包水果硬糖来,给小萝卜头们分了分,这些小家伙就像是一群小麻雀进了谷子地,叽叽喳喳,快活无边。   无论在哪里,小孩子的笑脸都是最纯净的。   要不是怕招事儿,江易都想给小孩子分些衣裳鞋子……反正在现代都是需要花资源处理掉的废品。   眼瞧着马车再也看不着影儿,这群山里的小童们才停下了脚步。   “大牛,你不是说,我们帮你摘果子,你就能请大家吃糖?”   虽然都说好了,不能上牙咬,只能舔的,但那也比没有强啊!   大牛眼珠子转了转,“你们等着啊!”   没错,他是说了这话,还不是怕摘得不足,拿不着贵客的礼物么?   他跑回自家院儿,不多时就揣着十来颗糖出来。   他肉痛地把糖分给了帮他摘果子的小伙伴。   小伙伴们简直要开心死了。   那野果子田间地头多的是,他们都吃的不想吃了。   居然真的能拿来换糖,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   小童们正笑闹着,忽然大牛的妹子小囡出来了。   众人顿时看直了眼!   小囡她居然穿了件粉红色的小褂子!   配上洗得干干净净的小脸,小辫子上头还扎着朵花……花也是粉色的。   这是仙女吗?   “小囡,你穿的这是什么?”   村里娃子,都是穿的青黑灰这些颜色,哪里见过这样粉嫩可爱又贴身的褂子?   小囡拉着自己的衣角,小脸上都生了光。   “是凤柳城铺子里卖的半臂,是客人送的!”   她,长了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在村里这么拉风!   大牛他娘听到外头叽叽喳喳,出了门一看,就看到她家丫头正在跟村里别家的孩子显摆呢。   她一把就将丫头给拎进了院。   “就是让你试试衣裳,瞎跑什么呢!还不快脱下来,等去姥家再穿!”   大牛家院门一关,小童们惊羡的视线都被挡在外头,一时之间都呆了。   突然不知谁哇地一声哭了。   “哇!我也要新衣裳!”   “呜呜,我也要穿跟花一样的衣裳!”   江易不知道自己送出去的东西居然还引出了小故事,他正试着用自己制的□□捕猎。   这条古道有几十年都没有外人走过,不但路上杂草从生,各种小动物也动不动就跳到路中间。   这让江易这种完全没有打猎心思的也难免想要试一试了。   江易做好了□□就在院里练过准头,练了一个月,几乎能在二十步外十发十中了。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是管制用品,在城里被看到是要惹麻烦的,不过出了城就无所谓了。   就他之前跟着的商队,那些护卫不光有弓箭□□,还有刀剑呢!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江易就也给其他三人也发了□□。   他做的□□跟玩具似的,比巴掌略长一点,能绑在手腕上,发动的时候瞄准了按下机关钮就行。   山道崎岖,为了给骡子小灰减负,四人一狗都是自己下地走路。   这就给了大伙机会试试用小□□打猎。   虽然十次里有九次都打不中,唯一打中的也不过是只还没成年的小野兔。   但大家伙都还是兴致勃勃,乐此不疲。   好吧,这气氛……越来越像团建了。   一路游玩一路走,到了傍晚时分,也没遇到村子。   只能找了个平坦避风的山崖下扎营。   这一次野营,却比上次要惊险了。   半夜十二点的时候,不光是小灰喷气不安,小黄更是如临大敌,不住地低吼。   众人都被惊醒,各自都抄起了家伙严阵以待。   不过除了外围的铃声响了几声,传来了几声野兽的嘶吼以外,始终没见有野兽冲到活动房附近。   等到了天亮,一检查,江易才发现,少了一个捕兽夹。   而安置捕兽夹的地方,不但有血迹,还有些黄黑相间的毛发。   “这是豹子!”   赛子惊呼,“我们村子里以前就有豹子进村来吃羊,还是村里的猎户想法子在羊圈里下了套,这才捉住了豹子,那身上就是这个色,豹子全身都值钱哩!”   陶婆子吓得不轻,“好险!幸亏老天保佑,不然豹子冲进来,那可不是玩的。”   赛子道,“它中了夹子,行动不便,冲进来也打不过咱们这么多人的。”   她可爱死发给她的那个□□了。   现在她的准头还不行,只能射中兔子,等过几日熟练了,什么猎物都射不中?   就像那个豹子吧,它要是冲进来,四人一人给它两箭,还能跑得了?   于二娘却是可惜那个被带跑了的捕兽夹。   “也不知道跑去了哪儿……这夹子用一个就少一个。”   江易则是后怕和激动都有。   果然,深山老林就是危险重重啊!   不过好在这中部地区的山林不像是南边的原始老林那样,不但多猛兽而且天气还多变,又有瘴气横行。   但又有些可惜,要是那豹子白天来,他岂不是就可以试试电池投弹的威力?   四人一边赶路一边讨论着怎么防豹子,不知不觉间到了中午。   江易停下马车,寻了个高处,观察地形,准备找个歇脚吃饭的地儿。   这一望,整个人都呆了半晌。   只见山间郁郁葱葱,两座山峰之间正是低洼的谷地,而谷地里也长满了低矮的灌木藤萝,却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屋瓦青砖……   回想起那简陋地图上的山神庙位置,江易精神一振。   他们这一行的目的地到了!   江易当下就决定到山神庙再歇息。   反正他们随身带的有饼子,饿了拿着边走边啃就是。   如果实在累了也能坐进马车歇歇。   望山跑死马,虽然看着近在眼前,一行人还是花了足足二十多分钟才走进谷地。   这座谷地三面环山,山坡平缓向下,朝阴的一面没有长树,而是平坦的草甸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江易觉得双脚才踏上去,就感觉清凉之气拂面而来。   草甸子与野树林交错,一座小庙掩映在古树丛之中,几个天然形成的大石槽中盛满了碧水,又潺潺流出……   江易深吸了口气,这样的风景,就是没有古物当收获,也没有白跑一趟啊!   一行人将马车停在了大石槽边上。   陶婆子带着于二娘去取水做饭。   赛子则忙着饮骡喂食。   江易牵着小黄狗,进山神庙里探险。   山神庙是个小院子,布局十分简单,一进去就是正殿,两边是偏殿和住房……小的连个后院都没有。   就连正殿,也不过二十平大小,屋顶早已经坍塌,神像座上一堆乱石和泥土,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小黄狗机警地撒开四蹄奔袭到神像座后,惊起了一只野鸡。   江易走过去一看,原来是野鸡在这儿做了窝!   江易拉住小黄狗,不让它去碰窝里的蛋,退出了大殿。   又去两边看了看。   这两边的房子塌的比正殿还厉害,住人是绝计不能了。   不过它剩的院墙都还在,夜里可以在院子里扎帐蓬。   之前四个人挤一个活动房那是条件有限。   如今有了场地,一人扎一个帐蓬都是可以的。   江易在塌了的砖石堆里,捡了一块带花纹的破瓦当收进回收站。   收是收进去了,只是显示的年代却让江易有点失望,【2100年前的建筑文物,有少许的历史价值】   绿叶币到账5个。   如果是他刚穿越刚开始收旧物的时候,能入账5个他可能还觉得挺满足的。   但他明明拿到的一个地图都能值900啊!   总觉得哪里不对……   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大晋王朝(37)   江易又捡了一块带字的砖块大小的断碑, 收入系统一看,这次显示的还是2100年前。   绿叶币也不过才3个。   这个年代所有的物品,如果能收进回收站的话, 那显示的都是2000年前, 2100年前的物件,也就说,距离现在不过才100年。   这跟一张手绘地图都值900一点也不相配。   会不会这个山神庙的年代是古老的,但又经过后来修缮,所以这些砖石瓦当里就有年代较近的呢?   江易试着在破庙的各个位置都捡了碎片收进回收站。   年代却都很一致, 都是2100年前。   他这般的举动,让跟着他的小黄狗看了,以为主人就是稀罕这地上的砖头碎片,也跳进草丛中,叼起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摇着尾巴送到江易面前来。   江易本是抱着极大的期待, 但收获不大又有点气馁。   见了小黄狗这样的举动, 忍不住笑了。   江易摸摸小黄的狗头,趁着其他人不注意,从回收库里拿出一块狗饼干喂给小黄。   说起来他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身上还带着物资库, 甭管是不是临期回收的吧,那也是相当厉害的金手指了,可他却不敢随意地把这些东西显露在人前, 就是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本世界完全没有的。   就算小团队里其他三人都是要靠着他生活的,他也不敢表现得太过。   大概唯一完全不用防备的, 就是这只小黄了吧?   小黄这只土狗, 生下来就要同其它兄弟姐妹们抢母乳, 狗娘自己都吃不太饱,奶水自然不足,小狗娃们也跟着挨饿,哪知道一个机缘,让小黄来到了江家,从此吃喝不愁,吃的是狗粮,睡的是狗窝,闲时有人逗着玩,脏了还有人给刷洗……   这次又跟着主人出城团建,见识到了别家狗子从来不曾见过的美丽风景。   味道鲜美的狗饼干更是让小黄嗨到达了狗生巅峰。   它只尝了一口就下意识地想找个地方藏起来,然而回头一看,这里又不是它熟悉的地盘,藏哪儿也不放心啊,只好三两口下了肚。   下了肚也不能阻止它表达喜悦,小黄狗美滋滋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爬起来又去给主人捡破烂了。   因知道这次大概要住个几天,赛子寻了石块,和了泥在山神庙外搭了个灶台。   能借太阳之力的太阳灶和切菜板等厨具也被从马车的箱柜里取了出来。   陶婆子把在路上打到的野兔洗剥干净,用骨头熬汤,肉切丁爆炒。   又烫了点蔬菜凉拌,下了些干面条子……这样就一顿有荤有素,有汤有面的饭就做好了。   这一顿饭下肚,众人坐在阴凉处吹着小风闲聊着天,都有种不是来躲灾而是来春游的恍惚。   “姐夫可是要在这里寻一些古物?不知道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我们也都可以找啊。”   于二娘之前在当铺里住的时候,就跟陶婆子闲聊过姐夫多出来的怪爱好。   当时二人都担心这么乱搞下去,迟早江易得破产卖铺。   却没想到江易还另有奇遇,手里那么多的番邦奇物,哪一件卖出去,都不少挣银子。   因此那收破烂的爱好也就无所谓了。   毕竟,有的男人好酒,有的好色,还有的沉迷赌博……这些哪一样不比收破烂更花钱?后果更吓人?   如今一行人来到这个破庙,正好撞到了姐夫的爱好上头。   反正大伙除了做饭吃饭也没有事做,还不如帮姐夫多找些值钱的古物呢。   江易笑了笑,就随手找了一块带图样的花砖当示范,“就是这种带花纹,或者带字的……”   几人都凑过来观摩,纷纷表示学会了。   其实陶婆子心想,这东西城里垃圾堆里可多的是,难怪那王家小子和刘家小子往铺子里跑那么勤快呢,这可不是捡钱?   这么好的活儿,其实……她也能干啊!   不过又想到后来大爷让她们卖口红,卖香精,改衣裳,那挣的又比白捡垃圾要多的多了,也就不再心疼让柱子和虎头挣去的银钱。   赛子却是拍一拍自己的额头。   “哎呀,我们村头的破庙里也多的是这些花砖咧!早知道……”   后半段却没说下去。   她怎么可能早知道自己要被卖到凤柳城,又被江大爷买下,过上了这吃喝不愁活计轻松的日子?   吃过饭后,众人都歇了好一会儿。   等到日头不那么毒烈了,这才准备去搜索。   江易又忙叮嘱。   “这里是好几百年的山神庙,大家找的时候仔细一些,千万不要损坏了这里的一砖一石。”   陶婆子连连点头,“大爷这话说得很是,咱们都要小心些,不可得罪了山神爷。”   另外两人也都应了声,“知道了。”   其实江易让她们仔细一些,不要损坏东西,倒不是怕得罪山神这种玄幻的原因。   而是怕倒扣自己的绿叶币。   毕竟,这个时代所有的东西都是两千年前的,就算回收站不收完整的器物,那他把家里的碗罐啥的打破了再回收不也行吗?   系统为了阻止这个钻空子的法子,也就有了倒扣这条规则。   如果因为要回收故意搞破损的话,那不但没有绿叶币的奖励,还要倒扣双倍。   众人的力量就是比一个人大。   半天的工夫,众人寻到的物件,已经在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江易坐在这堆小山前翻捡,动作装模作样,慢慢吞吞,内心……是纠结的。   因为,看到这一堆的东西,他才突然意识到,就算这些东西真的有用,他也不可能当着大家伙的面儿把它们收进回收站。   而且就算大伙儿没在看着,他也不能。   他只能挑几件精品收在他的箱子里,等将来走的时候,再放在马车上带走。   可马车的载量有限,只能装一些必备物品,不可能装太多太重的啊!   好吧,这可算是卡到bug了。   “嗯,这些已经不少了,我还得花时间研究一番是不是有用,你们先去忙吧,不用再找了……”   江易强颜欢笑,“明日大家伙各自活动吧……嗯,可以学学骑骡子。”   反正小灰闲着也是闲着。   看到各人真的散开去做事,江易为了掩人耳目,还真的从马车上把自己的竹编箱找了一个下来,摆在这些破砖碎石前做做样子。   他要想个什么法子,把他能凭空把东西变没这个事情给合理化呢?   在众人找着的这一堆东西里,江易挑了半天,才挑出了颜色,类别不同的三件小碎块,收进了回收站试了试。   还是2100年!   难道说,是他判断错误?   这个小庙,它就只有百来年的历史,没经过翻修?   不过既然这样,江易就打算先把这些东西放在这儿。   反正它们值的绿叶币也不高,没必要为了这点币暴露了自己。   众人夜间就是在破庙里住的。   虽然破庙连个完整的屋顶都没有,好在他们准备充分,搭起了帐蓬,这回一人一间,更加舒适方便。   到了凌晨时分,外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又在早上八点钟的时候停了。   雨后天晴,云开日出,空气湿润又清新,天色瓦蓝,碧草绿树,正是绝好的风景。   江易就道,“平时忙忙碌碌,难得轻闲,碰上今日风景好,大家都去放松放松罢……”   赛子笑道,“陶婆婆,二娘姐姐,你们哪个要先来学骑骡子,我来牵着,定然摔不了!”   陶婆子推于二娘先上,“二娘子,你先去学学看。”   她这把老骨头可不经摔。   不过在于二娘颤巍巍地坐上了骡背以后,赛子牵着骡子在草甸上慢慢行走,陶婆子也稀奇地跟在后头,时不时同于二娘说几句笑话。   看她们走得远了,江易则朝另一个方向慢慢游荡。   他一边走,一边就掏出手机。   咔嚓咔嚓地拍了好些个风景照。   这景色美得都不用调色加滤镜……可惜的是联不了网,发不到自己的主页上。   小黄狗跟着骑骡子的三个人疯跑了一阵,一回头,不知想到了什么,又朝江易跑过来,屁颠颠地跟在他身后。   江易走上一处丘地,干脆席地而躺,仰面向天,整个人彻底放空。   不过他这样自在了没有一刻钟,就听到左近吭哧吭哧地声响。   这是小黄狗在刨地呢。   他听到第一声的时候也没理会,猫猫狗子刨地什么的,都是天性,反正这里是在野外,也不是山神庙内部,也不可能拆家……   但是小黄狗吭哧刨了超过五分钟,居然还在那刨。   这就奇怪了。   江易从地上跳起来去找狗子。   就看到狗子在离他三十步的地方,已经刨了个半米深的坑。   看到江易来了,小黄停下了刨坑,伸嘴去咬住了坑里头突出来的一根棍子。   但这棍子半截埋在土里,半截露在外头,大概是埋进去的部分还挺深,小黄往外拖了半天,压根没拖动,只好松了嘴,朝主人汪汪了两声,又开始刨坑。   江易蹲下来,摸了把棍子,触手冰凉,居然是金属的!   这种地方出现金属,那必然是件古物啊!   江易试着回收,只见这棍子凭空消失,下一秒已经躺在了大晋王朝回收库里,红色标注格外鲜亮……【3500年前的祭祀文物,有很高的价值】   绿叶币入账600!   惊喜来得太过突然,江易整个人都呆愣了几秒。   好家伙!   3500!一下子就跳跃了一千多年!   他也顾不上琢磨为什么一百年的山神庙附近会有一千多年前的祭祀文物,也顾不上安抚看傻了眼的小狗子。   意识急切地沉入回收库,去看那件“祭祀文物”。   这是一根锈迹斑斑的金属棍子,长度大概有一米一,按着小黄刨出来的坑算,之前应该只在地上露了不到一指长的头,还被草丛给掩盖着,要不是狗子眼尖而且能刨,换成江易自己,还真不一定能发现!   整个棍子像婴儿手臂般粗,一头圆钝,另一头能看出断痕。   既然说是祭祀文物,那这个应该是个法杖类似的器物了。   这半截,应该是法杖的下部。   而雕刻或者铭文什么的,肯定都在上部!   江易就算不是搞文物研究的,那也看过点纪录片和电影啊。   那里头什么灵蛇法杖,禅师法杖啊,黄金权杖啊……重头戏可不都在顶部?   江易水平有限,也就能看到这儿了,他收回意识,再去看那个大坑,正好跟蹲在坑里,两只狗眼无辜又疑惑地看着主人的小黄狗对上。   “小黄真乖!”   江易撸了把狗头,奖励了小黄一块狗饼干。   果然狗粮也没白吃啊!   这坑下头一定有好东西!   挖坑当然不可能全靠小黄刨,江易就返回破庙,去拿放在帐蓬里的工兵铲。   小黄狗全程都兴奋地跟前跑后。   江易拎着工兵铲朝那个狗刨坑走去的时候,这才发现,狗刨坑所在位置,是山丘地的腰部。   他若有所思地停下脚步,在地上铲了几下,捏了一把泥土,收进回收站。   和他上次回收黄土一样,泥土变成了回收库地板上的土粒,上头的标注是【2000年前的原始高地土壤,有极微小的价值】   走到狗刨坑前,他跳了下去,也捏了把泥土回收。   标注是【2000年前的原始高地混合土壤,有极微小的价值】   果然不一样!   江易猜测,如果是墓葬或者经过添埋的地方,土壤就有可能分层。   这里的文物年代跟山神庙完全不一样,也许是因为这个地方早就被埋了起来,上头长了草和小灌木,看上去就是寻常的山丘了。   江易把袖子和裤腿一挽,就开始挖坑。   他挖了没多久,就听到叮的一声,他扔下工兵铲,把一个物件拖了出来。   粗略地擦掉泥土,果然!   这正是法杖的上半部!   江易也顾不上细擦,直接回收。   收进回收库里的法杖仿佛自动被清洁过了。   被它带进去的泥土已经自动跟先前江易用来实验的泥土分类到了一起。   这上半截的法杖也是锈迹斑斑,但杖头如花形,五只飞鸟样的动物尾部相接,鸟头朝下,杖头靠下的部分也有许多雕刻和符号,可惜江易知识有限,既然看不懂这是什么鸟也看不懂是什么符号……   【3500年前的祭祀文物,有很高的价值】   绿叶币入账800!   他就知道!   果然值钱的还是上半部分啊!   他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索性把上衣一脱一扔,甩开膀子干起了挖坑的活儿。   大约挖到三米深的时候,肉眼可见的泥土里散落着星星点点的异物。   江易扔掉铲子,开始用手来捡拾。   他先拿到手的是碎陶罐,这只陶罐上有一团团凸起的小点,江易看不懂,直接回收。   【3500年前的祭祀文物,有很高的价值】   绿叶币入账500!   将三片陶罐都回收完,绿叶币一共入账1300!   接着他又找着一个圆环,看大小像是个指环,骨白色儿,上头有几道纹路,江易也不认识,习惯性地就要回收。   【注意,这里是回收站系统,这个古玉戒指,在当前时空有价值,不能收入系统!】   这居然是古玉?   一点光泽润透都没啊!实在看不出来是玉!   好吧,江易看了看这古玉戒指,把它放在了一边,打算等到最后,再把所有完整的文物给放回去。   江易又收了几样破碎的文物,又拿起铲子往下挖。   突然现实里的叮声和系统里的嘀声同时响起了。   【注意,站长无意间破坏了建筑文物古城墙,倒扣绿叶币一千!】   江易手一抖,工兵铲差点就拿不住了。   好家伙,居然是古城墙?   他破坏了文物?   这会儿的工夫,他挣了能有一万多的绿叶币,倒扣了一千,倒还有挣的九千多。   心疼倒也不是那么心疼。   只是他一个爱好公益,维护环境的公务员,居然破坏了文物?   他小心地把工兵铲搁在了一边,蹲下去用手划拉开浮土,想看看自己究竟是破坏到了哪了。   果然!   有一段泥土的手感摸起来跟周边的土很不一样。   这段泥摸着像是粗陶,而散落了篮球大小的一大块,应该就是他无意中碰掉的了。   他顺着泥陶摸了摸,能感觉到这露出来的只是一小部分,应该还有大段的都埋在土里。   如果这真的是城墙的话,一千五百年前,这里岂不是有座古城?   他只琢磨了几秒钟,就迅速地爬上了坑,开始回填。   他只是个回收站的站长,这种挖掘整个古城遗迹的大工程,还是留给后人吧!   填坑比挖坑要省力多了,更何况还有小黄狗在一边卖力帮忙?   等把坑全都添好,江易甚至还从旁边的草地上,弄了些枯草和树枝盖在上头,又移了些青草在上头。   这里虽然人迹罕至,但难保哪天有路人路过,如果发现了这个地方,那肯定是毁灭性的破坏。   一身泥土,狼狈不堪的江易走回破庙的时候,陶婆子她们已经骑骡回来,做好了午饭。正准备去寻江易呢!   “大爷这是怎么了?”   江易指了指小黄,“带着小黄去逛,谁知道它乱跑,跳进了泥坑……”   被众人好一阵数落的小黄狗,“……” 第38章 大晋王朝(38)   山路弯弯, 烈日当空,蝉声有气无力地鸣着。   三道身影蹒跚而行。   没走两步,走在最后的小身影脚下一软, 整个人就趴在了地上。   “三妮!”   走在她前头的十岁出头的男童忙着去扶她, 却没想到才一用力,自己也跌了一跤。   “慢慢起来,别急!”   走在最前的十三四岁少年往回走了两步,一个一个地把弟妹都扶起来。   看到弟妹的小身板摇摇晃晃,随时都会倒的样子, 少年左右望了望,指了指路边的石板。   “咱们歇会儿再赶路。”   三人互相馋扶着坐下。   少年从破烂的衣裳口袋里掏出一个草叶子包成的小包裹,细细打开,露出里头的半张饼子来。   女童和男童的眼睛仿佛被饼子给吸住了似的,“哥?”   “咱吃点东西再走。”   男童咽了咽口水,他的肚皮里早就烧得慌了。   “咱们就剩下这半张饼了。”   这一路逃荒, 大人尚且要饿肚子, 更何况他们这些小孩子?   这饼子还是他们路过一个小村子,那村子里的一个老人见他们可怜,才给了三张饼,可老人才进自家屋, 就听见里头传出来年轻女人的骂声。   什么老不死,什么偷家贼,什么吃里扒外的难听得很。   他气得有心把饼还回去, 可是实在饿得受不了了。   就算他有骨气不吃,弟弟妹妹怎么办?   他只好咬着牙, 一手拉着弟妹, 从那家院门前跑掉了。   后来又遇见一户人家, 那家人倒是和气带笑的,问他们愿不愿意把小妹留下给他家当童养媳?他们给五斤吃的。   有那么一刻,他是真的想答应了。   毕竟,他一个半大小子,还带着弟妹,背井离乡的,能在哪儿找着活路?   倒不如能活一个是一个。   当童养媳总比送了命强吧?   可是他正要开口,突然那户人家的儿子冲了出来,鼓着眼泡,流着口水,咿咿呀呀地手舞足蹈……原来是个傻子!   他拉起弟妹撒腿就跑,那家人还在后头追,直追了他们半里路!   从那天起,他就打算好了。   就这样吧!   能活就一起活,活不了就一起死!   他带着弟妹采野果子,摘野菜,捋榆叶,抓虫子,只要吃不死,就往嘴里塞。   只是那些东西还是不大扛饿,那干巴巴的杂粮饼子简直成了无上的美味,每次吃的时候,他都是把一张饼分成两半,兄妹三个分着吃半个。   但三张饼子还是只剩下了这半个了。   他把半张饼分成了三份,递给弟妹。   “吃吧,先过了今日再说。”   女童珍重地捧着饼子,小口小口地啃着,每一口都要多嚼几下,对于她来说,这是世界上最后的饼子,如果不多嚼几下,明天就没了啊!   男童低着头,把那块还没他半个巴掌大小的饼子几口就咽下了肚,又打开身上的破包袱,从里头拿出了摘的野果,自己抓了一把塞进嘴里,又递给大哥和小妹。   幸好这是夏日,幸好这边没有旱情,山里还能找到野果……野果子有最红透的,居然还有甜味,只是这东西实在不解饿,吃多了,就直冒酸水。   兄妹三人吃过了今天的一顿饭,烧灼的肠胃被填进了食物,感觉四肢的力气回来了。   “走吧,咱们接着赶路……”   他们三个都还没成年,混在流民堆里那就是最好欺负的。   要不是他们机警,没准小弟小妹早就被那些两眼冒着绿光的抢去了。   至于抢去做什么……谁也不敢想。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宁愿走这种看起来崎岖不平,又荒僻无人的小道,也不愿意同流民们走官道的缘故了。   但山里也危险,天色稍微一暗,他们就不敢再赶路,只能爬到树上去过夜。   一开始听着野兽的嗥叫,看着树下草丛里冒出来的两点绿光,吓得压根睡不着觉。   不过时候长了也就习惯了。   虽然烈日当头,看上去瘦弱不堪的小弟小妹们还是立时站起来,跟在大哥身后迈动步子。   这个时候山里的猛兽才不会出来,兄妹几个才能走得安心一点。   昨儿不过是太阳将要落山,他们在路边采野果子,就差点被一头花豹给逮住了。   吓得大哥手拿削尖的棍子挡在前,让弟妹们快跑。   也幸好那头花豹似乎是受了伤,一瘸一拐的,不然兄妹三人都要变成了豹口亡魂。   也不知走了多久,眼看着太阳渐渐西斜,又到了找大树躲避过夜的时候了。   兄妹三人拐过山岰,眼前豁然开朗,前方美景让困顿交加的他们也精神一振。   “大哥,你看!有马!”   “还有狗!”   他们看到了什么?   如同绿毯般的草甸子上,一个少年骑在马上,悠然自得地踱着步。   一只小黄狗快活地绕着他们转着圈……   “那不是马,应该是骡子。”   大哥望着眼前这副画中美景,嘴里喃喃自语了一句。   心里升起了无尽的羡慕。   “大哥,咱们怎么办?”   小弟扯了下大哥的衣角,小妹也眼巴巴地等着当家人拿主意。   “你们在这儿等着,我过去看看。”   有人就表示有人家,就有吃的。   他先过去试试看,能不能讨到吃的。   赛子正在溜骡子。   学了几天骑骡子,就连最不积极的陶婆婆都学会了,能坐在骡子上走几圈儿,也会给骡子喂草和豆饼了。   没了新鲜感,陶婆子和于二娘两个,宁愿去溪水边上采野蒜和设陷阱捉兔子,也不想骑骡子了。   赛子可不就只能自己来了?   她骑着小灰找到一处青草丰美的地方,再跳下来让它自己啃。   她刚落了地,就看到了一个衣着破破烂烂的人正朝她这边走过来!   赛子瞬间警觉。   她一只手就按住了腕间的武器。   大爷给她们的这个武器,小巧方便,藏在袖子里不容易发现,用的时候,只要扣下机关就好。   昨儿她还用腕弩射中了一只野鸡呢!   小黄狗也弓起了背,朝来人汪汪大叫。   看到来人也不过跟她一样,是个半大的少年,个子甚至还没她高,赛子倒是稍松了口气。   这人倒也知趣,走到五十步外,就站住了。   “少爷好!小的给少爷磕头了,少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眼瞅着这人上来就磕头,可把赛子给吓坏了。   “诶!你,你快起来,这是干什么呢!”   赛子慌得把怀里揣着的一张饼子就递了过去。   少年望着饼子,眼神瞬间迸出光亮,抓过饼子,又给赛子磕头。   “多谢少爷!少爷大富大贵!前程似锦……”   不就是说些吉利话?磕几个头?   要是说这些话加上磕头能换来能活命的饼子,那他能一直跪在这儿不起来。   “好了好了!我只是个下人,可不是什么少爷!快起来快起来!你是从哪来的?一共几个人?打算去哪儿?”   赛子慌忙地摆着手,眼珠子一转,也连着问了几个问题。   万一来的人多的话,她可得赶紧去找江大爷报信。   等听到这少年说了只有三个人,而且还带着弟妹的时候,赛子心里松了口气。   不管怎么样吧,三个少年没有自己这边人多。   更何况她们还都有武器呢!   她指指那些盛水的大石槽,“那边有清水,你们可以去打水来用……”   她说完了话,就大步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那头骡子和小黄狗倒通人性,不用牵就跟在少年身后。   流浪少年捧着饼子,目光追着这灰衣少年的身影,一直到看到少年走进树丛掩映的屋舍。   这深山谷地里,居然还有人家?   还能养得起仆人?   同样差不多的年纪,这位小哥身上穿的灰布袍,脚上穿的灰鞋子,都是完完整整,不但没有破洞毛边,甚至连个补丁都没有。   还有那头骡子,也膘肥体壮,毛皮光滑的,显然是没饿过。   就连黄狗都肉乎乎的!   可见这户人家有钱,又有粮!   少年低头看向自己手里捧着的饼子。   不用尝就知道这饼子比他们仨中午吃的那杂面黑饼子强好多倍!   他冲着弟妹招了招手,看到弟妹跑到了跟前,看着他手上的食物都是眼睛放光。   “饼子!”   两个小的看着饼子直咽口水。   少年还是把饼子分成了两半,三兄妹分着吃掉了半个饼。   可这饼子一入口,三人都惊呆了。   “大,大哥!”   三妞咽下了嘴里的一口饼,眼泪就下来了,将她沾满黑灰的小脸冲出了两道痕迹。   “这是什么饼子,太香了!”   二弟连吃了两大口,这才有工夫说话。   “有肉味!真香啊!”   “真是个大善人!”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饼!   这要换成他,他是决计舍不得把这饼子给人的。   少年沉默着把自己那份吃完,把剩下的半块包好藏在身上。   “走,咱们去喝水……”   他带着弟妹走到了那灰衣少年指点的石头水槽处,看到水槽里有个竹勺子,就拿起竹勺子舀起清水,自己先喝了几口,感觉到这水清甜可口,就又给弟妹喝。   “这水真甜!”   “这真是个好地方!”   “是啊,这真是个好地方。”   不像他们镇上,已经好些天都没下雨了,池塘和河都干了,有些井里的水打出来都是泥水,如果单是这样他家里也还是能活一阵,可那些村子里过不下去的,加上地痞无赖,竟是开始破门抢劫,他家就是这么家破人亡的。   少年打了水,给弟弟妹妹都洗干净手脸,还摸出一把断了齿的木梳,给他们梳顺了头,又扎起来,接着也给自己打理了一番。   三个人互相看看,都是清爽干净了许多。   先前为了逃命,他们都恨不得在粪土里打滚,弄得又脏又臭的。   “大哥,这是干什么?”   不是说越脏越好?   少年指给弟妹们看,“看到那边的房子了没,那边有人家,还是富户,咱们去讨饭试试……”   其实他心里还有更多的想法,只是没见到主家,现在就跟弟妹说也没什么用。   少年带着弟妹朝远处的屋舍走过去。   三个逃荒的孩子走到破庙前的时候,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穿了件浅蓝色的夏袍,长相清俊,身上除了挂着个荷包以外,并没有旁的挂饰。   少年走到近处,这才发现他原先想的是错的。   这里不是大户人家的宅院,而是一个破庙。   庙门都是用草编的帘子!   但想到先前灰衣少年给他的饼子,他还是牙一咬,朝年轻男子拜了下去。   “给大爷请安!”   江易听了赛子的话,已经有了些心理准备,这才没被这逃荒少年吓一跳。   “不用多礼,好好说话就行!”   这三个逃荒的孩子,最大的大概十五六岁,最小的七八岁,中间的大概十岁出头。   都是手脚细长干瘦,面颊无肉,更显得头大身小。   不过这会儿梳洗得干干净净,倒是能看得出来,底子都还不错,有些眉清目秀的意思。   他回头招呼陶婆子,“陶婆婆,拿几个包子与他们吃。”   这两日大伙不学骑马,就换成了练习射艺。   虽然没有太大的收获,但总能打到兔子和野鸡这种小猎物。   这种天气肉食又不能存放,只能尽快吃光。   今儿的午饭陶婆婆就做的是鸡肉馅的包子。   三人的手里都被塞了大包子,一时之间,都觉得在做梦。   这是麦粉做的包子吧?   就是他们在家里,年景好的时候,也舍不得用这样的麦粉做包子啊!   所以眼前这位大爷还是有钱人吧?   不光有钱,还慷慨大方。   但是这包子实在太香了,虽然是冷的,还是能闻到包子皮的麦香,还有里头香喷喷的馅!   最小的妹妹三妞实在是忍不住了,张嘴就啊呜咬了一口。   她以为刚刚的饼子就是最香最好吃的了,没想到这包子香得让她都想不到!   不管了,不管面前这位大爷是要跟他们兄妹说什么,她得先吃掉这个包子再说!   二弟看着妹妹的吃相,悄悄地咽了下口水,但还是没舍得动。   他刚刚都吃了饼子了,这个包子得留着,不然下顿吃什么?   “吃吧,吃完了还有。”   听到大爷这话,二弟立马开始狼吞虎咽。   大哥也开始一口接一口的啃包子。   吃完了包子,大哥又是好一阵的道谢。   陶婆婆又一人给发了一个包子。   这回兄妹三人都把包子给收进了衣袋里,不舍得再吃了。   “你们是哪的人?准备去哪儿?怎么走这条道?”   如果不是有流民危机,其实这里山青水秀,清凉避暑,多呆些日子也挺好。   但既然这三个流民小孩都能走到这儿,那就意味着,也许其他的流民也会过来。   “我们是朱鹊县祥坛镇人……”   原来这三兄妹姓焦,家住镇上,在镇上开了个卖酒的小铺子,日子虽不富也能过得下去。   朱鹊县闹旱灾,乱民将祥坛镇洗劫一空,焦家被抢了个一干二净。   焦父因为反抗闯进家门的匪人被打死,焦母带着三个孩子逃出了镇,先开始逃往云鹿县。   但云鹿县城外的流民越聚越多,最后县城竟然被攻破,乱民们大肆烧杀抢掠。   焦家四人哪里敢进城,同众多胆小的流民们一起,朝凤柳城赶来。   凤柳城初时在城外设了粥棚,流民们每天都能领到一碗粥,保住小命。   但没多久流民们把凤柳城四个城门都围住了。   粥棚里的粥也供应不足,最后还闹出了乱子,没领到粥的流民们推翻粥棚,将来施粥的凤柳城兵士给打伤,还想趁乱攻进凤柳城。   听到这儿陶婆子关切地问,“那后来呢?凤柳城可还好?”   “凤柳城也被攻破了。”   经过城外粥棚的乱子,凤柳城索性关闭城门,不放一个流民进城,也不再施粥。   流民们没了食物,为了活命,更受到蛊惑,接连攻打凤柳城……死伤无数也再所不惜。   焦家四人就是在这个时候离开凤柳城的。   那些壮汉们打下凤柳城,自然是能大肆抢掠,有吃有喝。   可他们孤儿寡母的,能落到什么好?   况且这般的大乱,朝廷得了消息,还能不来平乱?   他们自然要跑得越远越好了。   焦家四人离了凤柳城还没半日,焦母就饿死在了半道。   只剩下了兄妹三个,不敢再和那些人多势众的流民们混在一起,焦大郎就带着弟妹,挑了条没人走的山道来了。   “我们离开凤柳城时,凤柳城还是好端端的,只是在半路上,听到有后赶过来的流民说,凤柳城也乱了……是先前那些交了钱进城的人,结伙在半夜将守卫打倒,开了城门,放外头的人进了城……”   陶婆子听得目瞪口呆。   “我的老天爷啊!凤柳城竟是也乱了?”   先前她还有些不太情愿离开凤柳城呢,只觉得大爷是太过小心了。   没想到大爷实在是英明啊! 第39章 大晋王朝(39)   赛子不是凤柳城人, 她在凤柳城呆了还不到一个月,对凤柳城被攻破的感受还不算太深,陶婆子和于二娘都是凤柳城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一想到那般可怕的场面, 都禁不住地白了脸。   江易在凤柳城住了几个月,在城中游逛吃喝,也结识了不少熟人,想到这些人兴许就遇到了危险,也不由得长叹一声。   “天灾人祸, 都是老百姓受苦。”   焦大郎趁机拉了弟妹一把,三人一起扑通跪下。   “小的兄妹三个无家可归,没了活路,求大爷收留我们做个奴仆,我和二弟什么活都能干,小妹虽然年纪小, 也能上灶做饭……”   这要是换成旁人, 焦大郎断然不会说这番话,想要自荐卖身为奴。   他不是刚刚跟放骡子的少年说过话么?   少年也是仆人,吃的穿的,可比镇上的殷实子弟还要强些。   江易想了想, 道,“罢了,你们年纪还小, 这时候不拉一把,怕是难以支撑, 且先跟着我几日吧。”   焦家三兄妹互相看看, 面露欢喜。   “多谢大爷!小的们一定好生做事!”   又收下了三个临时员工, 江易让陶婆婆烧点水,让三兄妹洗个澡,修剪下枯黄打结的长发,再换上三身干净衣裳。   到了夜间,赛子腾出自己的帐篷,去跟陶婆子同住,让三兄妹暂时住着。   其实江易也能从旧衣库里找出防雨布,让陶婆子和于二娘两个人现做帐篷也来得及。   只是他还想观察一下三兄妹的性情。   毕竟要扩大团队,还得对新人来个观察期呢!   第二日起来,江易冷眼旁观。   三兄妹倒是真的知道干活。   焦大郎忙着去给大伙打水,焦三妮去帮忙做饭,焦二郎则跟在赛子身后,想要帮着喂骡子,但遭了赛子许多白眼。   “你去问大爷看看能干些什么活儿?我这边是真没什么要干的!”   这小子把她的活儿抢了,那她怎么办?   焦二郎只好回到破庙里,拿了陶婆子用树枝做成的扫帚,打扫院子和庙门口。   到了吃早饭的时候,焦家三兄妹都是眼巴巴地望着陶婆子打饭的动作。   等接到陶婆子分来的汤碗,便连声道谢,蹲在角落里狼吞虎咽,那神情陶醉又沉迷。   吃过了饭,江易就给焦家三兄妹分配活计。   “你们随我来。”   两顿饭下了肚,这个能让他们吃饱饭的主家在焦家三兄妹心中,无疑已经是位难得的大善人了。一听主家有令,就乖乖地跟在江易的身后。   江易带着他们来到破庙以东五百米的一处洼地。   他四处寻找了一阵,就从地上捡起了块陶片。   “你们就在这儿找一找,看是不是有类似这般的物件……”   虽然不太明白为啥要找这些没用的东西,但既然主人有令,而且这活也轻松得很,焦家三兄妹就分散开来,瞪大眼睛四处寻摸。   江易又交待了他们一些注意事项,自己却又去了破庙北面三百米的树林。   他这可不是闲着无事生非,而是因为发现了土丘下的古城遗址,让他终于发现了那张手绘地图的奥秘。   手绘地图虽然简陋,却画出了破庙和古道的位置,但除了这两处以外,还有三四个散落的符号。   之前江易以为这符号可能是他不认识的古文字。   但他拿出地图跟古城遗址一对照,就发现原来那古文字根本不是文字,就是表示古城的位置的啊!   如果这个符号的位置是古城的话,那另外几个符号呢?   江易让焦家兄妹搜索的就是东边的符号标出的位置。   他现在搜的,则是北边的符号位置。   【3500年前的洗浴文物,有很高的价值】   这条红标注飘在一只青铜小动物上头,让江易精神瞬间大振。   这只小动物是他在树枝中间发现的,虽然生了锈,但也还能看得出来,这是一只小青蛙,有蛙头有蛙腿,还挺完整的。   江易也是试探了一下,却没想到,还真的就收进去了。   只是这明明是个小动物,又怎么会是洗浴文物呢?   江易想了半天也理解不了。   还有,这个地方也是3500年前的遗迹,那就跟西边的古城遗迹是同一时代了。   离得这么近,又提到了洗浴,估计这里没准是那边的古城城民们的大澡堂子?   至于为什么这青铜蛙会在树枝上呢?   估计就是原本这小物件是深埋在地里的,后头树苗破土而出,就把这东西给带出来了吧?   江易又接着四处搜索,这回却是什么也没发现了。   一天时间转瞬而过。   焦家三兄妹还真是干活勤快,一天工夫,找出了三十多件残片。   虽然这里头只有十来件像是精品,这个效率也很高了。   江易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取了一块残片收入系统。   【3500年前的养殖文物,有很高的价值】   江易盯着那个青铜钩,不由陷入了沉思。   养殖文物是什么鬼?   难道这里先前是一个养殖场?   会是养啥的呢?   牛马猪羊?嗯,鱼也有可能,毕竟是一片洼地。   吃过了晚饭,江易就跟大家宣布。   “明日用过早饭,咱们就启程赶路,去往彭河城!”   不是他不想在这里继续呆,而是焦家兄妹带来了凤柳城破的消息,凤柳城中的人口也有五六万,假如有一半的人逃亡的话,就是三万人,再加上从外地逃来的流民,那估计得有五六万。   凤柳城周边都有灾荒,只能去彭河城。   这五六万人大部分都会走官道,但也难保有少数人像焦家三兄妹一样,走的是这条废弃古道。   如果江易他们再不走,势必会遇到更多的流民。   焦家三兄妹都没成年,就算心眼不正,威胁力也不大。   换成人多势众的五六个壮汉的话,那可就麻烦大了。   所以在这里也不是久长之计。   陶婆子首先点头称是,“没错,咱们是该去彭河城了。不然咱们粮食都要不够了。”   她管着灶房,临来时做了几百个干饼子,带了一大袋面粉和米,在小村子里又采买了些鸡蛋,借宿的人家送了些蔬菜瓜果,一路上还总能打到些小猎物。   只是毕竟四个人吃喝,昨儿又多了三口人,带的粮食是支撑不了多久了。   她也不知道东家有个超大容量的临期库啊!   于二娘赛子自然是不会有什么异议。   焦家三兄妹只求能抱大腿有饭吃更不用提。   既然要动身,之前散放在外的物件都要收拾起来。   众人一起动手整理收纳,一直到天黑才各自歇下。   江易是被一阵爪子刨地的声音给吵醒的。   他睁眼一看,就发现原来是小黄狗在外头挠他的帐篷。   江易侧耳细听,除了小黄狗以外,并没听到什么异响,但还是抓起放在垫子下的弩箭,拿起竖放在帐篷边上的工兵铲,出了帐篷。   小黄狗看到主人现身,一口就咬住了江易的裤腿,把他往院门那边拖。   江易摸摸狗头,放轻了脚步走到院门口。   果然就听到了远处的说话声。   江易忙回身去把所有的人都叫了起来。   众人听到外间传来的断续说话声,都紧张起来,陶婆子她们系好弩箭,就连焦家三兄妹,都被赛子一人塞了一根棍子。   江易悄悄地爬到破庙内的一棵大树上,朝远处眺望。   就看到石槽子那边站了几个黑影……他数了数,足足有三个!   而且看身形,这些人可都是成年汉子!   江易的小团队,虽然有七个人,但能打的,似乎只有江易一个啊!   石槽边上,三个衣衫褴褛的汉子从水槽里捧起水,喝了个痛快。   喝饱了清水,一个汉子抹了把嘴,“痛快!”   另一个汉子拍了拍同伴的肩膀,“陆老弟,幸亏你知道的多,还知道有这么个地方!不然一路跑过来,可要渴死爷了。”   “昨儿那死豹子肉吃的我直恶心,这手上都粘乎的……我先洗洗再说!”   汉子两只手捧着水就往身上,脸上泼。   另外两个汉子也跟着有样学样,洗着身上的血污。   他们几个都是凤柳城人,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也常结伙去偷鸡摸狗,敲诈勒索啥的。   凤柳城破,这几个人也趁乱抢了两家铺子一家富户,和乱民一起出了城。   只是路上的流民太多,几次械斗后,死伤无数,把这些平时好勇斗狠的赖汉也给吓到了。   因此这几个汉子也没走寻常路,也走了废弃古道。   他们本有五个人,都是壮汉又会几下拳脚,路过小村子,这几个家伙耀武扬威,自觉没人敢惹,竟在光天化日下,去农户家里吃吃喝喝,还把人家的鸡杀来吃。   先头是去的小村子,村里本来也没几户人家,没办法只能任他欺压。   然而他们没得意两天就踢到了铁板。   前日他们又路过一个小村子,见那村子里不过十来户,就故伎重施,还想白吃白拿呢。   谁知道他们去的那家,走路都走不稳的老婆子一嚷嚷,就跳出来五个儿子,加上老爹,加上邻居三个壮汉,个个手拿农具,红着眼睛杀将出来,吓的这些人发一声喊,撒腿就跑!   这三个是跑在最前的,落后的两个人就被农户给抓住了,几把镐子棍子砸下去,那个惨叫声……吓得他们仨更死命地跑!   直跑得鞋子都掉了,脚底板都磨出了血,那些农夫们才算是没再追在后头了。   这仨才算是逃出了生天。   就这仨的模样,再看见村子,就是借他几个胆也不敢妄动了。   前儿就干饿了一天。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他们昨儿在路上就瞧见树丛里趴了只死豹子。   那豹子的一只前腿上溃烂流水,还夹着只捕兽夹,估计就是因为受伤严重,又没法子取下夹子,硬生生给熬死了。   哥几个一合计,就上前把这豹子给扒皮吃肉了。   虽然肉不算新鲜了,那也比饿死强啊!   昏天黑地地走到这儿,就是因为陆癞子说,这边有个不错的地方,破庙前有个天生的石槽子往外冒清水,哥几个可以在那儿喝口水,歇歇脚。   这三个汉子喝了喝饱了,洗也洗过了,就又合计上了。   “陆老弟,你不是说还有个破庙?在哪儿呢?咱进去睡一觉!”   陆癞子挠挠头皮,“我也没来过,只是听老家伙说起,咱们不若找找看吧。”   三人吃了豹子肉以后,也不想顶着烈日走路,就寻了个大树,躺在树下一直睡到了傍晚,趁着没日头才走的,走到这深更半夜,就是为了寻这个破庙,当下东瞧西找,磕磕绊绊,总算是发现了破庙的所在。   “啊呀!在这里!”   三人加快脚步朝破庙走去,等发现破庙的大门没了,只搭了草帘的时候,就停下了步子。   “有人?”   “怎么办?”   这草帘子总不会是破庙自己搭的。   个头最高的汉子头一扬,做了个下切的手势。   有人才好啊!   有人就有吃的,有财物。   正好月黑风高,干它一票!   三人正猫着腰,准备闯入呢,突然就听到破庙里传来了声音。   “三位朋友,这破庙已经破败不堪,无片瓦遮顶,我们这些逃荒的人只能躺在地上睡,这院子里也都满了,还请三位另寻地方,先谢过了!”   这声音自然是江易的。   他说了这番话,自然是不希望有冲突,能不动手尽量不动。   但实际上,就算这三人真的不进来,也未必没有隐患。   现在是天色漆黑,看不清人影。   如果这三个埋伏在外,等白日庙里的人出来再动手,那也是相当的头痛。   但很快他就没了这个担心。   外头的人骂骂咧咧起来,“这破庙是无主的,你进得,我们就进不得?”   “老子就偏要进去看看!”   只听刷的一声,挡在庙门口的草帘子被一把扯了下来。   甚至还被点着了火,扔进了庙内。   外头的三个人借着火光,看清了挡在门口的,其实只有三个人。   这三个人里头,又只有一个像是大人,另外两个还没到他们的肩膀高,不过是半大小子而已!   这下之前在村子里被反杀的恐惧就都散去了。   三人顿时哈哈大笑。   “还不快让开!惹急了老子,可让你们这些要饭的吃不了兜着走!”   那陆癞子甚至还认出了江易!   “咦,这不是开当铺的姓江的?你也被流民抢了,跑出来要饭了?哈哈哈!”   他顿时就想起当初他想讹诈姓江的,结果没成反而吃了个小亏的仇来了。   出来闯荡,手里自然也有家伙,他一把抽出别在腰里的菜刀,就冲了上去。   他可是记得,这姓江的手劲不小,他这回可不跟他比力气,直接上刀砍就好。   他两个同伙也快步跟了上去。   既然是什么开当铺的,那身上想来也不会少了银子,这一票空不了手!   哪知道他们还没走进庙门,就听到陆癞子一声惨嚎,弓着身子就栽了下去。   这就让两个人动作犹豫了下,但还是决定闯进去。   毕竟,一个文弱掌柜,加两个半大小子,能有什么武力?   陆癞子无非是让人给砸中了哪里,只要他们够灵活就不会……   然而昏暗里嗤嗤连声,这两个脖子一疼,也不由得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江易射出了三箭,赛子也射出了三箭,焦大郎手上没有弩,却拿了块石头,照着对方脑袋就砸了下去。   不过一照面的工夫,三个大汉就失去了战斗力。   “点子扎手,快跑!”   个头最大的汉子,捂着脖子掉头就跑。   啊啊啊啊……他的脖子中箭了,他还能不能活啊!   这个杀千万的陆癞子,出的这是什么馊主意!这是让哥几个送命啊!   眼看着三个人都跑了,焦大郎就要追,被江易一把给抓住。   “地上还有夹子!”   破庙门口围着草帘子,普通的小野兽是进不来的,但以防万一,还是在入口的地方摆了些捕兽夹。   陆癞子急着想要找回场子,昏暗里自然不会留意脚下,可不就当先被夹中了腿?   这夹子,却是越挣扎越紧的,陆癞子急着后退,后背上就挨了一石头,他也顾不得腿上剧痛,连滚带爬往外跑,悔恨他刚刚第一个冲在前,又恨同伙们不救他。   等江易把地上的夹子取了,赛子和焦大郎冲在前头,几棒子下去,就把陆癞子打倒在地,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江易也不去追那两个跑了的。   而是走到陆癞子跟前,对准他的脖子,又补了两箭。   赛子和焦大郎看着这人抽了两下就断了气,都是又激动又敬畏。   “大爷,这人没气了。”   江易点点头,“就让他在这儿吧,明日天亮了再处置。”   还不知道会不会再有流民匪会过来呢,先在庙里过了夜再说。   这一夜,算是渡过了危机。   江易倒是对焦大郎高看了一眼。   这小子,倒是胆大,有事敢上。   培养好了,也能做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帮手。   虽然流民匪一死两逃,但众人已经没了睡意。   陶婆子索性起来,烧了锅汤,汤好了一人喝了一碗,又分了饼子吃了。   早早地把饭吃了,天亮也就不用再吃早饭了。   再说万一再有流民贼摸进来呢?   吃饱了饭好有力气打架!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大晋王朝(40)   眼看着天色渐亮, 外头再也没了其它动静。   江易索性带着赛子和焦大郎出了庙门。   陆癞子的尸身躺在庙门口七八步远的地方,早就凉透了。   江易让两个半大小家伙搭了把手,一起将陆癞子给抬到了山崖边上, 抛尸灭迹。   不得不说, 这个时空的少年少女们心理承受力还是很强的。   要是换成温室里的花朵,这会儿没准就要崩溃,要做心理辅导什么的了。   至于陆癞子的两个同伙,江易顺着地上的血迹一直走到了小道上,眼看着那血迹没入了草丛中, 就再也找不到了。   回想昨夜,江易和赛子一共放了五箭,因为是近距离,箭无虚发,那两个人不是中了三箭就是中了两箭,还都是胸口和脖子这种要害位置。   这样的话, 就算当时没死, 在这种荒凉无人的深山中,没吃没喝的,恐怕也很难逃生。   反正江易他们要启程离开,也就不打算再去追踪这些逃走的家伙。   赛子喂小灰喝了最后一次水, 给它套上马车,壮大成七个人的江家团队就准备开始上路了。   忽然脚步声响,从山道的来路上传过来, 众人都朝那边看过去。   而小黄狗却摇着尾巴冲了上去!   江易不由一愣。   这个地方,这个时候, 难道, 来的人竟然还是在凤柳城的熟人不成?   王柱子走在山道上, 脚步是恓惶又快速的。   他就是心急啊!   他怕他到了破庙,却找不到江掌柜。   如果找不到江掌柜,他就得一个人走完飞虎陉的全程,就他一个半大的小子,哪怕他背的干粮足够他吃半个月,怕也未必能活着去到彭河城了。   忽然他脚下一绊,差点就摔个大马趴。   等他站稳了身形,再抬头的时候,就看到一条黄狗,欢快地朝他扑过来!   是小黄!   是江家的小黄狗!   既然小黄狗在这里,那江掌柜他们,也定然没走了!   柱子抱了抱小黄狗,揉了揉狗头,原本疲惫的身体里顿时又有了劲头,撒腿就朝前方跑去!   等终于看到了江掌柜,看到了陶婆婆,还有牵着灰骡的赛子,柱子忍不住哇的一声,哭出了声,“呜呜……江掌柜!”   江易走过去,拍了拍少年的背。   柱子这般的打扮,看上去跟刚见着焦家三兄妹差不多。   除了脸上有肉,身板没瘦以外,这少年蓬头散发,衣衫褴褛,手脸上都是黑污,混在流民堆里,是看不出有什么区别的。   江易知道柱子家里有老娘,还有刚从外地回来的哥嫂和侄子,应该是一家五口。   但这会儿只有柱子一个人流落在外,定然是生出了什么变故。   再想到焦家三兄妹说的,凤柳城也被流民占了变得大乱,心情就不由得沉重起来。   江易只拍了这么一下,就把自己的手上拍得全是灰。   索性就拉着柱子去石槽那边洗了头脸,又给他换上了身衣裳。   陶婆子又给柱子发了张饼,让柱子先吃饱再说。   江氏团队启程出发。   柱子他家的遭遇,还是在路上柱子断断续续地说的。   原来江易他们离城没过两天,柱子他大嫂的娘家人,一共七八口子,在他们本地也活不下去,跑来投奔柱子大嫂了。   他们家倒是还带着些钱财,交了入城费以后,就不剩下什么了。   柱子家和他们是亲家,虽然家里地方也不大,但总不能让亲家露宿街头吧?   王婆子就让亲家这些人都在自家住下了。   谁知道这可是引回来些祖宗。   王家本来在粮价高的时候也买了不少粮,粗粮为多,细粮为少,只要不狠着吃,全家五口人那怎么也够吃半年的。   这也是多亏了柱子之前跟着江掌柜跑腿,挣下了不少银两。   毕竟,柱子大哥带着媳妇在外头做工,回来时竟是一文也没上交,两口子倒是厚着脸皮装做不懂,只管在家里吃喝。   王婆子嘴里虽然嘀咕,但总是自己的儿子孙子,也不能不给饭吃,再说如今的世道,家家户户都尽量闭门不出,拿着钱都不一定能买着吃食,叫老大上哪里挣钱买粮去呢?   等过了这个坎不管是打也好,骂也好,再收拾老大两口子不迟。   哪里想得到,又多了七八张嘴吃饭!   眼看着家里的存粮下去的飞快,王婆子嘴上都起了大燎泡。   偏偏大嫂的娘家人还十分的不识礼数,反客为主,一天天吃得比王家人还多。   甚至还有个娘家哥,惦记上了王婆子养的鸡,故意装作不小心,把一只鸡给踢死了,还说要吃鸡。   王婆子早就忍得不行了,这会儿见自己养的老母鸡被踢死,就竖眉大骂,要把赵家人都赶出家门!   这两下里就吵了起来。   吵吵着就动了手,推推搡搡地,不知道怎么地,王婆子被推到在地,后脑磕到了门坎上……   可怜王婆子,操劳一辈子,只想过些含饴弄孙的安生日子,却无辜就这么断送了性命。   王家和赵家这就结下了死仇,柱子就要跑出去报官。   却被赵家人给关进了柴房。   而他大哥栓子,就是个会出气的死人!没血性的窝囊废!看着母亲弟弟被欺压,也不敢放一个屁,反倒是还说些人死不能复生,不如大事化小的鬼话。   柱子被关了一天,多亏他机灵,半夜的时候设法逃了出来,本想往官衙跑。却正好赶上凤柳城被流民们里应外合攻破了。   流民们进了城,那是四处杀人抢劫。   柱子心一横,也给自家小院放了把火,还用木棍把院门给别上了。   他放完了火就混在流民堆里,逃出了城外。   他亲娘没了,大哥大嫂那简直成了仇家……可不就想到了江掌柜?   众人听了都是唏嘘叹息。   原本王家和赵家加起来,男丁不少,流民就算攻进来,没准他们这些人还能守着小院,平安渡过一劫呢。   哪能知道这亲家分寸全无,心思又恶,居然把王婆子给害了!   这下子就算王家家破人亡了,赵家也没落下什么好啊。   逝者已去,活下来的人还得把日子过下去。   柱子逃出城来就拼着一口气要去投奔江易,如今真的投奔了江易了,那股子劲儿也就下去了。   柱子整个人都陷入了低落之中,有时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却勤劳得让人害怕。   正如江易推测的那般,流民中知道并且走飞虎陉的,并不是只有陆癞子和柱子,还有少数小股另有想法的流民,在江家这个小团队到达彭河城的十来天里,又有两三回遭遇。   虽然江家这一伙人,看上去武力不强,又有马车,像是好抢的肥羊。   但只要稍稍交手,就能感觉到这帮人手上武器凶残,那三个少年又极猛,动起手来一点也不留情,也就熄了心思。   然而好不容易到了彭河城,彭河城外却已经驻留了上万名流民。   据说想要进城,不是得重金贿赂守城小吏,就是得有读书人的功名。   江易一看这架势,直接转向,准备渡过彭河,去更南边的大城。   彭河是大晋朝境内最大的一条河流,由西向东,将大晋朝分了江南江北。   彭河城过了河再往东,就是大晋朝最为繁华发达的地域。   一行人来到彭河上一处渡口,这处风烟冿距离彭河三十多里,自古就是漕运小镇。   风烟冿这个小镇不像彭河城,有高耸的城墙和护城河,没法阻止流民进镇,镇上的老百姓只能自发组织巡镇小队,只要流民敢在镇上做奸犯科,就毫不留情地出手教训。   而流民们饿着肚子一路走到彭河城就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拼尽了运气了。   能从彭河城再来到风烟冿,那更是又少了一大半。   略有些好处的是,在这里,物价虽也上涨,但好歹能用钱买着吃喝了。   能来到风烟冿的流民,倒也没存着留在本地的心思,都是想要租船过河去对岸过安稳日子的。   流民里虽然穷苦的最多,但身上有钱的也不少。   风烟冿的大小渡船,从早到晚,不停地满载着客人往对岸而去。   即使这样,还是有许多人等在岸边,挤不上过河的船。   又时不时传来,某日某船载人太多,不幸遇上浪头,船翻人亡的消息。   但在流民中,又有船工趁火打劫故意翻船,好谋财害命的恐怖传闻。   多方打听以后,江易就在江边寻了块地方扎营。   他打算自力更生,自己搞出条船来过河!   大概是小时候看得公案小说里,水鬼劫财害命的故事太多了,再加上风烟冿这里又实在混乱得紧,本地人兴许还能得一二公道,外地来的流民,在河里送了命,那真是连个喊冤的苦主都没有。   他可不能把这八条性命,交在旁人的手里!   他那个权益卡动用了五次,还有五次可用。   八个人,只要有一条冲锋舟就可以。   而在其它回收库里,报废的冲锋舟还真有好几个!   至于旧救生圈,那更是有好几百个。   江易愁的就是怎样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又能看上去比较合理?   不过他这种只在公园划过船,在泳池里游过泳的,就算当下给他冲锋舟和旧救生圈,他也不敢贸然地横渡彭河啊。   自然要做各种准备工作:多打听些路线信息,还要锻炼团队成员的水性。   他们一共八个人,除了江易之外,就只有柱子和陶婆子是会水的。   江易拿出五个救生圈,充好气发给大伙,让大家分组在河边熟悉水性。   五个救生圈在没充气之前,分量很轻,还能折叠,因此就算拿了出来,大家也只当还是番邦之物,倒没太惊奇。   毕竟,天天有那么多的流民因为坐不上船,在河边哭天喊地的呢!   如今有人当主心骨,给大伙想法子,还有什么可啰嗦的呢?   好在如今天气炎热,要习水性的都是少年和青年,男女分组,一组下水,另一组就在岸边望风和看着营地。   也有流民望见他们的举动,就站在远处指指点点的。   哪想得到没过多久,就有流民效仿他们,也在身上绑了竹管葫芦之类,下河学起游水来。   还有人更为大胆,学了两日,竟然就朝对岸游去……要知道,撑船也得近半个时辰才能到的呀!   后来听说,这些莽着游过去的,还真有好几个都活着到了对岸。   但是也有好些个人,就成了彭河底的一抹亡魂。   挑了个风和晴朗的天气,眼看着日头西落。   江易让大伙用过了晚饭。   到了这会儿,他们从凤柳城里就做好的饼子,已经全部吃完了。   幸好靠着河边,还能下鱼笼捕些河鱼,不然粮食就要不够吃了。   其实在镇上也能花高价买到粮,只是江易想着要过河,尽量轻装简行,这才没再补上。   吃完了饭,江易就让大伙收拾行李,收起营帐。   众人都愣了。   “收起了帐蓬,夜里睡哪儿呢?”   江易笑道,“是时候过河了!”   众人更是都听傻了。   这些日子大伙倒是都会了水,但要让他们身上套着那个空心圈圈游到对岸,那是绝不敢的。   还是陶婆子倚老卖老,去问江易,“难道咱们都游过去?”   就算人能套着空心圈圈子游过去,那马车怎么办?   江易就神秘一笑,“到时候自然有船。”   等一切捆扎完毕,骡子身上被绑了两个空心圈圈,马车的车轮上也绑了两个大的,被推入水中,载沉载浮。   而天色这会儿已经暗了下去,众人都站在岸边,不禁齐齐看向江易。   这是真的要让大家游过去吧?   就见江易笑着挥了挥衣袖,岸边就多了一只小船!   众人倒抽一口冷气,各个的眼睛都看直了!   这是什么神仙法术?   陶婆子脚一软,“大,大爷?”   江易笑道,“有话咱们上了船再说。”   众人晕晕乎乎地把船推下水,又听江易的话,把骡子和马车绑在船后,八人一狗上了船。   大爷就递了把铲子给焦大郎,叫他和大爷两个人坐在船头,两人用铲当桨,只划了几下,就见连船带人向着河心悠悠行了过去。   船上好半天,都没人敢吱声。   都被江易那一空手变船的神仙技能给震着了。   于二娘心里飞快地盘算。   她猜得果然没错,这就不可能是她姐夫!   她姐夫要是有这个本事,当初她姐也不至于生个孩子还一尸两命了!   这一定是不知道哪路神仙下凡,顶了她姐夫一个名儿吧?   反倒是江易自己先笑了。   “你们怎么都不说话了?”   “这一手袖里乾坤,也是当初在外游历时,遇到位游方道长教的,这船,是早就买好的,只不过用法门寄在别处,要用时再拿出来就好。”   陶婆子咋舌道,“大爷有这本事,岂不是跟半仙也不差多少了?”   她就说么,大爷放着凤柳城的房子铺子,说不要就不要了,路上还收了四个人,一点也不担心粮食不够吃,倒是让她担心了好些天呢!   船上其他的人都目光烱烱地盯着江易。   江易笑道,“哪里就半仙之体了,只不过是会了些障眼法,小把戏而已。”   焦家三兄妹互相看了眼,都是满脸喜色。   他们倒是走运,跟的主家竟这般有能耐,那就算到了南边,也不用担心是外来户会混不下去了。   众人一路说着话,中间又换了人手划船。   江易始终瞄着自己的夜光户外手表,这表盘上有个小指南针,夜里看不清方位,但只要方向不错,就不会走错了路线……这处彭河河段的下游,可是有不少险滩难关哩!   半个时辰之后,小船成功靠岸。   脚下踩到实地,众人都忍不住发一声欢呼。   就连小黄狗从船上跳下来,都欢脱地在地上转了好几个圈圈。   众人一起将马车和骡子从水里捞上来,这才算松了口大气。   只听说哪路外来的被本地船工给坑了,有人财两失的,也有只剩下了条命的……相比起来,可不是只有自家撑船过河最为平安?   只是这船……   众人都看向家主江易。   众目睽睽之下,江易走上前一挥衣袖,小船倏地不见。   饶是已经见过一回神仙手段,大伙还是倒抽了口气。   其实,江易的内心正在滴血……   从回收库里出来的东西,不管是没用上,还是再回收进去,都要扣双倍的绿叶币。   可怜他为了装神仙法术,被倒扣的那五千绿叶币哟!   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大晋王朝(41)   郦州城, 文秀坊内,甜水巷第一座宅院在空置了七八年后,终于搬进了人家。   几个闲着的婆子牵着小孙子, 好奇的站在路边瞧看。   只见马车上下来一位年轻男子, 身穿淡灰色棉绸长袍,身量高挑,模样俊朗……   婆子们见了,便交头接耳,小声议论。   “这就是买房子的家主了, 那日就是他来看的房。”   “听说是从北边凤柳城迁过来的。”   “哎哟,北边的风柳城,那离咱们郦州城可远着呢!”   说话间车上又下来一位年轻女娘,这年轻女娘二十来岁,倒也标致好看,穿的是藕荷色的小袄, 淡绿色长裙, 婆子们还没来得及议论,马车里又跳下来一个八九岁的女童,女童站在车门前,伸手搀着一个婆子下了车。   而先前站在院门口开门的几个半大小子, 已经将院门大开。   年轻男子大步走进院内,年轻女子也跟了进去。   半大小子们将马车也牵进了院。   院外只剩下扶着女童的婆子,这婆子穿的体面, 但也能看得出来是家中得势老仆。   她下马车走了两步,看到路边的婆子们, 眼睛就是一亮, 满脸带笑的同婆子们打着招呼。   上了年纪的老妇人之间, 熟起来再容易不过。   一个笑脸,几声招呼,再说上几段八卦,顿时就能称姐道妹。   “陶姐姐,刚才进去的那两位莫不是你主家和主家娘子?当真是郎才女貌啊?”   “怎么没见小郎君?”   老妇人么,最关心的可不就是夫妻孩子这些家事儿?   陶婆子赶紧摆手。   “是我们家大爷和大爷的妹子。小郎君还没有。”   在凤柳城,街坊邻居都认识大爷和于二娘,如今来了新的地方也没人认识,大爷就特意吩咐,让她对外称二娘子是大爷的妹子。省得被人说闲话。。   这样倒是好,不像在凤柳城好好一个院子,还得分隔成前后院,来回都麻烦。   只是这说法也摆明了大爷的意思。   她先头想的大爷和二娘子过成一家算是没戏了。   “咦,你家大爷难道还没有成亲?”   看这年纪也不像呀?   陶婆子叹了口气。   “虽然已经成亲,可惜娘子没福气,早早的就去了!”   婆子们都跟着叹了气。   又热心的提起建议,“既然来咱们这里买房置业了,就在这儿说一房亲事,可不是正好?”   保媒拉纤儿这种,可不正是她们的拿手本事?   陶婆子满脸笑容,不住点头。   “好说好说,待我家安顿下来的。”   告辞了这些街坊邻居家的婆子们,陶婆子这才进了院子。   马车停放在墙角,东西都已经卸下。   江家众人已经开始各干各的活。   只有小黄狗,突然来到了陌生的地方,这地方又十分宽阔,兴奋异常,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撒欢儿。   江易走进正堂旁的卧房,这卧房大约二十来平,青砖铺地,粉白刷墙,内里空空荡荡,没有什么家具,倒是显得十分清爽,他走到窗边,发现窗下种着一株梅树,枝叶婆娑,别有一番景致。   他这间卧室朝南,采光很不错,又有梅树稍加遮挡,正是他喜欢的模样。   江易走出卧室,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给男孩子们都分配了宿舍。前院除了正堂和厢房以外,还有一排倒座房。三个少年一人分了一间。   分好了前院的房子,又到了后院。   后院除了两排房子之外,还自带了一个大院子。   如今这院子里头就长满了杂草灌木,无人打理,都有半人高了。   江易买房子的时候就在心里打算好了,要把这院子里种满鲜花。   他要种鲜花可不是什么搞田园风情和浪漫。   而是准备像模像样的弄点儿事业了!   他的临期库里各种化妆品,日化品,有临期的,也有过期的,堆积如山,之前在凤柳城,他总怕人设崩塌,让人看出破绽来,只敢小打小闹,小富即安。   如今都来到了全新的地方,也有了六七个人手。   从凤柳城到这里,跋山涉水,上百里的路,小团队都走过来了。倒是没发生过什么妖蛾子。可见这次团建还是锻炼了队伍,成员们也都算靠谱。   那他再想做点什么事情,就比单打独斗的时候强多了。   而且手里也有钱了。   就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下了这间在郦州城里的院子。   这小院位于城北,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住的片区,都是日子还不差的小户人家。   只郦州城比凤柳城富庶,这小户人家的住房,也比凤柳城的要强不少。   中人带着江易来文秀坊看房子的时候,江易一眼就相中了这宅院的清幽安静,还有那个可以种花的大院子。   算起来这好歹是个两进院子,不会卖一百两这个价的。   然而却空了五六年都没卖出去。   就是因为住在这里的前任主家一家子都是寿数不长,前任主家就请了能人来看风水。   那风水师说,这个院子位于巷口第一家,同大门外的路就成了一箭穿心煞。   必须得改动大门的位置才行。   主家听风水师的,改了大门,哪里知道当年又死了口人。   再去寻风水师,风水师就装模作样看了一番,说是从前积累下的煞气太多,一时半会的好不了,不如趁早搬去别处住为好。   这家人半信半疑,真就搬了家。   哪里知道没过几个月,这家人倒是没出什么事,他们留在院子里看房子的老仆人得病死了。   说起来,要是房子里有横死的,那这房子肯定就算凶宅了。   但偏偏这院子里没了的人,都不是横死,而是得了病,病情加重,那么一点点熬死的。   也就没那么凶,不算凶宅了。   可是说不算凶宅吧,它确实有些邪性。   想买宅院的人一打听,哪里还敢要呢?   因此这宅院空了六七年,才总算遇上江易这个不怕邪性的冤大头,自然是很痛快地降了不少价,原房主还在腾房子的时候,给里外打扫了一遍,属实是脱手愉快了。   江易虽然遇上了快穿还绑定回收站这种神奇的事儿,骨子里却是个唯物主义者。   就不信这些神神鬼鬼的。   原房主住在这里发生的邪门事,江易推断,倒不见得是什么风水的原因。   很有可能是装修,环境,水土,那家人的遗传和饮食习惯的问题。   水井和灶房都在后院。   江易领着大伙都看了一遍,对陶婆婆道,“这两天做饭入口用的水,就先从外头买,等我查验过这水井的水,没啥不好的再用不迟。”   江易打算用这水养鸟养鱼。   这市面上卖的观赏鱼对水质最是敏感,但凡有一点不对,那就翻肚皮了。   至于那种娇贵的笼养金丝雀,更是对环境的要求极高,要不怎么叫金丝雀呢?   江易给陶婆婆她们四个女子也分配了后院的一人一间房。   同她们说定了,后院通往前院的这道门,到了夜里,就由陶婆婆上锁。   跟半大小子们说了规矩,平时除非干活不许到后院来,至于她们的房间,那就更不许进。   又分派了各人负责的活儿。   陶婆子掌管灶房,焦三妮打下手。   于二娘暂时也在灶房帮忙,也负责所有人的针线活计,等将来江家生意开始了,她自然另有安排。   焦家两兄弟、柱子先负责清理院子里的杂草。   之后焦家兄弟负责种花,柱子则要跟着江易跑腿做买卖。   赛子呢,骡子和小黄狗都归她照管,打水买水也由她来负责,如果江易外出要坐马车了,自然也是她来赶车。   这样的安排,众人都没有异议。   还都盼着江家的买卖早些开张,这样大伙也就算吃了定心丸了。   毕竟,这一路上,入账没有,全是开销。   尤其是来到郦州城,八个人在客栈里住了几日,吃喝都要买,江大爷又买下了座宅院,还订了新家具,光是床就订了八张……这可不是银子流水般地往外花?   入宅子第一天,江易本想在外头街上买上几个菜回来吃。   被陶婆子肉痛地拦下,“大爷不可,咱们如今都住进了宅子里,能烧火做饭了,哪怕是同样的肉菜,能省下一大半的钱呢!”   最后还是去街上割了肉,买了鱼,陶婆子和于二娘她们,一共做了六道菜,荤素搭配,份量十足。   直吃得一干小子和丫头们满嘴留油,眼冒绿光。   陶婆子见了就道,“这是进新宅头一天,暖屋呢,才吃的这么好,平时可是没这好事的啊!”   众小子丫头们纷纷点头。   他们又不傻,平时在家里能吃饱就不错了,哪里敢想像今儿一样,天天有肉有鱼呢?   吃过饭,先前订下的床和木器就都送上了门。   原房主把宅子里的所有东西都腾空了。   倒不是他小气不舍得留给江易,而是他自家事自家知,就怕下家觉得晦气不肯要。   江易虽然买了宅子以后,手头银子确实也不多了。   但基本的家具还是要买的。   比如说每个人都得配张床吧?   他待客的堂屋里至少得有张八仙桌,再配上两把太师椅吧?   此外,吃饭也得最少有两张桌子,一桌给半大小子,一桌给女子们吧?   再加上添置些锅碗桶盆,十两银子就又花出去了。   江易去附近的菜市场上,买了一个白瓷缸和几尾金鱼。   陶婆婆则是带着焦三妮去买了些做糕饼的食材回来。   他们这两拨人几乎是同时进的院子。   江易把瓷缸才放到了他的窗台上,就有柱子听到声音跑来报信。   “大爷,院子里有奇怪的石头!”   江易愣了下,“我去看看。”   吃过饭,这些小子们就开始干活,赛子也没闲着,就连小黄狗都来凑趣,用爪子在土里刨啊刨的,虽然用处不大,瞧着却很逗人。   才不过一个时辰的工夫,半亩地大小的院子,已经被清理出了一半。   被清理出的杂草和枯枝都整齐地摞在墙草,准备哂干了当柴草。   半人高的杂草和灌木被清理掉以后,就露出了院子正当中的一块灰黑色的大石头。   这大石头有一米二三的高度,长约一米,宽有半米,看上去就像一个微缩的景观山。   而它上头的褶皱,纹理,也的确像是山势连绵起伏。   而根据它底座下铺设的石子来看,约莫当初的确是做成了观赏的奇石来的。   江易的世界里,什么银行大厦,什么集团总部,科技园区,都会立一块大石头,人称地标石,据说这种石头的价格还不便宜呢。   而在大晋王朝,有钱人家似乎也喜欢在自家花园里搞个假山什么的。   江易在凤柳城呆了不到三个月,唯一去过的有钱人家,也就是牙婆曹家,可也没见曹家弄假山……总之,他对这个世界的石文化几乎没啥了解。   他在那儿对着大石头发呆的时候,陶婆子和于二娘也走了过来。   江易回头一看,就问,“陶婆婆,二娘,你们可曾在别人家的宅子里见过这种石头?”   二人都摇摇头,“虽然见过假山石,但没过这般厚重的。”   江易摸摸下巴,“这大概是前主人给忘了带走的。赶明儿去中人那儿问一问。”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大晋王朝(42)   江易临睡前, 将鱼缸摆在了自己的窗前。   这只白瓷缸里的水,就是打上来在阳光下晒过的井水。   也不知是不是住进了买来的宅子,感觉比较踏实, 江易几乎沾枕就着。   一觉醒来, 先去看鱼。   四条小金鱼活泼地游来游去。   江易从临期库里找出一小包鱼粮,朝鱼缸里撒了几粒。   小金鱼们欢快的抢起了鱼粮,一点儿也没有要生病的模样。   吃过早饭他就出了门,去寻卖房子给他的段中人。   段中人看见他起初还有些紧张,生怕他是来退房的。   虽然说这交易都已经白纸黑字立了契, 是翻不了的。   但要是买家撒泼打滚,寻死觅活的,他这个中人也麻烦啊!   等知道原来是说什么主家遗漏下大石头的事儿,就松了口气,笑道,“江大爷果然是实诚人, 我定然将话传到就是!”   江易辞别了段中人, 就去了郦州城最大的当铺亨通行。   “请问客人带的什么?”   江易走进铺子的时候,几个柜上都有当物件的客人,江易目光扫视了一遍,找到一个闲着的坐柜。   “请您掌掌眼。”   江易从衣袖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物件, 不过巴掌大小,轻轻放在了柜台上。   这坐柜伙计在当铺大约就相当于银行的柜员,俗称坐柜。   江易面前的坐柜脸上带笑, 不动声色地已经迅速把江易上下打量了一番。   他看着面前这人衣着中上,气色红润, 没有愁苦之相, 心里就有了计较。   这大约是哪家的子弟, 一时手头紧,拿着家里的东西出来换点儿零花了。   再看到柜台上的小物件,伸出去的手就慎重了几分。   原来这是个淡绿色丝绒布做成的小香袋。   他们彭河南岸一带丝织业发达,各种各样珍贵奢侈的布料都有产出。   似这种摸上去光滑带绒,珠光隐隐的布料,只有两家作坊才能出产,这种丝绒料就是属于王公贵族才用得起的,少说也得七八十两银子一匹!   就算小香袋用的布料极少,这工本也值半两银子吧?   光是一个袋子就这般值钱,这里头的东西……多加点慎重不为过吧?   坐柜小心地倒出了丝绒香袋里的物件……居然是一个金属小圆盒?   这金属小盒崭新发亮,还描着华丽金边,盒盖上方又阴刻了宝相团花。   一时间,他就看愣了。   这一盒东西,显然不是普通人能用得起的。   还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物件!   别说见过了,就连这材质,他都看不准!   这也不是铁,也不像铜,自然也不是金……   再看这形状,他更是猜不出来里头会装着啥?   金三事儿?银三事儿?   那这盒子又未免略小了点。   凭他做这行多年来的直觉,这盒子,跟时下的铜铁盒开法定然不同……得亏他经验老道,目光如炬,注意到盖子下方有一小小凹槽。   他故作漫不经心伸指轻按,就听咔嚓一声,盒盖开了!   他正要暗暗得意没在客人面前露怯呢,目光一落在打开的盒内,瞬间就愣住了。   这小小的盒子内,似乎放出一股宝光,正照耀在他的脸上,又有股子隐隐的香气,扑鼻而来。   要不是他经验丰富,险些要失态惊呼。   “这,这是镜子?”   他家里也有一面铜镜。隔上几个月就要请匠人来磨上一番。   磨一回镜,得花销十文钱,有好些人家,买得起镜,花不起磨镜钱,只能模糊将就。   他每月工钱不少,自然不在乎这点花销,家里的镜子就没花过。   但据他所知,哪怕是最上等、刚刚磨好的铜镜,也不会有这面小镜子这般清晰光亮!   “这,怕不是铜镜吧?”   “对,不是。”   坐在柜台前的客人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   仿佛一点也不担心他会给出低价一样。   不是铜镜又是什么?   他犹豫了下,伸指摸了上去。   只觉得镜面异常冰凉光滑,与寻常的铜镜确实不像。   而镜面下方,却是个肉色的圆饼。   缕缕香气就从圆饼处散发出来。   难道这是香饼?   彭河南岸一带香道盛行,拿着合香来当的也不少。但不是这个大小,也不是这个颜色和形状呀!   他犹豫了十来息的工夫,这才试探着问。   “请问客官这是何物?”   江易压低了声道,“这是女子妆容所用。”   他远远指一指圆饼,“这是香粉。”   又伸指按下了一处小机关,弹起了圆饼。   坐柜这才看出来,原来这圆饼下还有一层,却是一片粉绵。   江易又指指粉绵,“用这粉绵,在香粉上轻擦几下,如普通香粉扑在面上即可。”   坐柜瞬间恍然,“原来是妆粉啊……”   嗨呀,这人搞得这么神秘,还真把他给唬得一愣一愣的!   原来不过是女子用的妆粉而已,最多上头加了面小镜子当噱头嘛!   其实胭脂铺里最上等的珍珠粉也不过就是十两银子一盒,加一面小铜镜,算它五两银子吧,也就是十五两嘛。   十五两再折旧,最多值五两。   当然了,如果能收进铺里,这东西品相十成的新,要出脱容易得很,没准还能多弄些赚头……   他说着话,脸上就带了些想法出来。   “客官这香粉,是女子所用,虽说做工精细,机关巧妙,只可惜这粉的颜色却暗了些,又显得干,因此只能做价……”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面前这位年轻人伸手取了香盒,冲他一拱手,笑道,“有劳了,告辞!”   惊得他急忙站起身来,“客官请慢!”   他们做这一行的,就是要低买高卖。甭管客人拿了什么样的稀世珍宝来,也要习惯性的先贬损一番。   比如说价值一百两的,必然要压到三十两。   若是客人还不肯卖,还想去别的当铺问价,那他们也有办法。   客人再也想不到他们做当铺的,都会在客人的包袱上做一些暗记。   同行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物件是去过别家当铺的,那又怎么可能给高价?只会再往死里压,开个二十两都有可能,到最后急用银子的客人越听价越低,可不就是心里先撑不住了?   他哪能想到这位客人这么硬气,话都不说完就要走呢?   而且对方拿来的是香袋,他没认出是什么物件,还恍惚着呢,就没来得及在上面做暗记呢还!   他赶紧给门口的伙计使了个眼色。   笑嘻嘻地赔了个不是,“哎呀,客官且别忙着走,先坐下来喝杯茶尝尝我们这里的点心。”   他说着话,伙计就赶快跑去端茶拿点心。   “恕小可眼拙,不识宝物精妙,还请客人多指教一番,这宝物留不留在我们店里的,倒是不打紧,只盼着客人,能否让我们长长见识?免得下回再有眼不识宝?”   江易也笑了笑,随意又坐下了。   他端起伙计送来的茶浅浅缀了一口,也不去看那点心匣子里,从袖中又取出那块粉饼,从丝绒袋里倒出来,摆在柜台上。   接下来,就是他安利的时候了……   “倒不是我吹大话,实在是这物件虽小,咱们本朝倒造不出来,是从万里之外的番邦运来的。”   “它在番邦,有个名字,叫镜光宝盒,也是达官贵人才用得起的。”   “镜光,就是指的这盒中小镜,这种小镜与铜镜不同,是琉璃镜,用上一辈子都是光亮如新,不需要重磨。”   “至于这妆粉的颜色么,据说是那造出宝盒的工匠有意为之……只因寻常人的肤色,或是玉白,或是藕色麦色,并非纯白色,若是敷粉,便是略白些,也不大自然,这种浅藕色敷在面上,既改善了气色,又显得更为天然。”   江易前头侃侃而谈,等说到妆粉的部分,总觉得理不直气不壮干巴巴的。   可见做美妆销售,还是得女员工来啊!   他虽然自觉感染力不足,等他说完,周边已是围上来三四个人。   这些人有刚进店里的,也有当完了物件要走的,听到有这种稀罕物,就都凑过来瞧个新奇。   其中一人就叫了起来。   “番邦来的?琉璃镜?前一阵儿听说有一种番邦传过来的琉璃瓶装的香精,用起来比合香方便,留香更久,城中好些大户人家的管事,四处打探这琉璃瓶香精,最后好似也没了下文……莫非这个琉璃镜和那琉璃瓶香精都是来自一处?”   没错,正是在下的回收库!   江易露出惊喜中略带腼腆的神情。   “嗯,在下家中也有一瓶琉璃瓶香精,是和琉璃镜一同向番商买的,约莫和这位说的,的确是同一来处。”   他是真没想到,琉璃瓶香精的名头传得这般高大上。   看起来,这好东西就得捂盘惜售,才能卖出好价钱啊!   众人听得一片抽气声。   就是那坐柜都忍不住嘴角直抽。   琉璃瓶香精他是当铺的,他能不知道吗?   他们亨通行的大掌柜,还特意想法子弄来了一瓶子给大伙开开眼。   那透明无色的琉璃小瓶子做工确实精巧,他敢打赌,在大晋朝里没几家作坊能做出来的。   而那小瓶子里头的香精也的确有它独到之处。   它使用起来方便,不需要火,留香还久……当然了,他们这些铺子里的老伙计,也就是能闻闻味儿而已,最后那瓶子香精,还是被大掌柜地送到了东家手上。   当时大掌柜的说什么来着?   说是让他们收货的时候经心着些,万一遇上了,一定要想法子拿下。   实在是自己做不了主的,就赶紧去寻老师傅。   大掌柜的还说了,这琉璃瓶香精,如今在几处大城里,都炒到了二百两银子的高价!   就这还买不着呢!   二百两银子呀,也不是金也不是玉的,就那么指肚大小的瓶子,装的香精连一茶杯底都不到!   他忙问,“客人为何不把那琉璃香精带来?”   要是把那个带来,他早就让人请老师傅过来做主拿下了呀!   当然了,这个琉璃宝盒也得请老师傅过来掌眼才是。   他眼角瞥了一眼小伙计,就看到小伙计已经不在了原位,就知道是去里头叫老师傅了。   他这问题一问,围观众人也都跟着一起看向了江易。   对呀,他们前段时候也听说过琉璃瓶香精的故事,只不是那有钱人无缘得见,但也知道那番邦来的小瓶子可算是被炒出了天价。   拿那个来当岂不省事,就按着这当铺的老规矩,也能得个六七十两吧?   江易微微一笑。   心想,他虽然缺银子,可为的又不只是银子。   那香水存货虽然还有,但他都不打算把回收库里的往外出了,而是打算自己开作坊,搞本地生产。   他来当铺搞这么一出,还不是为了替粉饼盒打开市场,挣点起步资金?   “那琉璃瓶香精虽然有,但那香气是雪松的,在下也十分喜欢,时常用来熏衣,又不小心失过一回手,现如今已经用得不剩几滴了……只有这个,原本是打算送人的,后来……又用不着送了,我一个男子用它不上,因此就拿来当几个零花钱。”   “啊!”   “嗐!”   “可惜啊可惜!”   “原来如此……”   围观众听得都惊呆了。   啥家庭啊,这般贵的琉璃香精竟用来熏衣,还时常!还不小心失手!   一个大老爷们啊!   就是他们这些听的,都心疼了好么?   正在这时,亨通行里的老师傅也赶到了,正好赶上听了后几句话。   他扶了扶胸口,喘了几口气,这才笑眯眯地出声。   “这位客人,不如进屋内慢慢说?”   一刻钟后,身上揣着八十两银子的江易走出了亨通行。   这会儿江易的心情,是快乐又复杂的。   超市里的开架货,竟然卖出了这般的高价,这当然快乐了。   可想到刚刚为了证明他说的藕色粉比白色粉对黄黑皮更友好,让人拿了干净的帕子蘸着粉,在人家小伙计的脸上试,搞得小伙计小脸是黄里透着粉,粉里透着红的……   他是不是选错了创业的方向了?   做为一个美妆护肤作坊主,会不会以后越变越娘?   甜水巷内,陶婆子和于二娘她们,已经用买回来的糕饼材料,做出了一大盆的红糖枣糕。   她带着焦三妮这小丫头,挨家挨户地敲开门,一家送上一包枣糕,说了些初来乍到,多多关照的客气话。   有的人家挺讲究,也给了回礼,有的人家就啥也没回。   江易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就看到前院的八仙桌上堆了各式吃食,有干鲜果子,也有本地小吃和鸡蛋蔬菜之类。   陶婆子正和于二娘品评这些回礼。   “第四家姓苟的,着实不可交,别人好坏都要回些礼,这家竟是大着脸接了东西,话都不多说的!”   “这斜对门姓齐的,倒是真实在,看这一篮子枇杷,水灵新鲜!后晌咱就拿来熬糖水喝!”   “还有这巷尾……大爷回来啦!”   江易点点头,听陶婆子说起今儿去给街坊送礼的事。   “婆婆办事,很是周到,这些东西就都拿到灶房去,大家分了吧。”   他这种现代穿越过来的宅男,哪里能想得到怎么跟邻居们打交道呢?   还是得陶婆子这样的发挥专长啊!   想到这儿,他不由得想起他们回收站里那些老大妈了。   那嘴皮子,那交际能力,一个个杠杠的!老大叔们就差些意思了!   糟,他这一发散,居然怀念起老大妈们在站里空地跳广场舞的英姿来了!   快打住吧!   江易回了自己的卧房。   卧房里暂时除了床什么都没有。   之前那不是手头有些紧了么?   如今八十两到手,五十两做本钱,还有三十两可以花销。   他在临回来时,又去订了四张桌子和八把椅子。   如今已经安顿下来,小团队成员的文化水平,也该稍提上一提了。   作者有话说: 第43章 大晋王朝(43)   江易在刚到郦州城的时候, 就在各处都逛了逛。   书铺也不例外。   如今的书架上,对外出售的书种类不多,大部分都是经诗子集, 杂学极少。   专门给幼儿启蒙的书倒是也有一两种。   江易翻看了下, 内容有点像三字经,只是在历史朝代和典故的地方有些差异。   因为要照顾到押韵和忠君孝义的宣传,这本启蒙的书,让江易来看,是不大合适的。   江氏小团队里, 于二娘识字不多,算账却不错。   赛子在曹婆子家里,没学会纺线和针线活儿,但学会了十几个字,也会了一点算数。   焦家三兄妹里,只有焦大郎会十几个字, 但因他家是做酒买卖的, 三兄妹都会算账。   至于柱子,很早就出来跑腿讨生活,认字近百个,算账也很不错。   陶婆子呢, 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她管着买菜,自有一套算小账的法子, 从来没有过差错。   这么一盘算,小团体的知识水平, 已经超过了这大晋王朝普通百姓。   江易倒也没有对他们有太高的要求, 只要人人都会写简单的信, 认识三五百个字,会记账看账就行了。   现有的启蒙书不合适,江易只能自己编。   他刚上学那会儿的课本都是啥来着?   江易绞尽脑汁,也就回想起个“上中下人口手”来。   为了避免自己陷入自己写书的巨大工程里,江易进了旧衣库里搜寻。   旧衣库里,除了衣物布料、毛绒玩具、鞋子包包这些,似乎还有些比较不常见的布制品来着……   翻找了半天,江易终于在库房的一角里,找到了一堆的布艺书和布制识字卡。   这些布艺书和布制识字卡,是给一岁到三四岁的小朋友识物和识字用的,跟纸制的比起来,它们没有尖锐的棱角,又撕不烂,就算宝宝抓起来啃也无毒无害。   当然了,江氏小团队的成员倒不需要这些优点。   纸制书对他们更实用……就是可惜江易随身带的回收库里,不包括可再生回收库啊。   这些识字卡和布艺书里,有关于大自然和动物的,比如春夏秋冬花草牛马羊猪狗兔之类,江易都挑了出来,这些是可以用的。   至于什么动画角色、外国人、汽车、飞机、电视那些,江易就弃之不取了。   江易拿了五本布书和一百张识字卡出来,去后院找于二娘。   “大哥是说,照着这些布书,再绣出类似的内容不同的布书?”   于二娘是头一回见这种布制的书,还是专门给幼小的孩子的,翻看着这些颜色鲜艳,图案亮丽的书页,不由得面现惊叹。   “难为这是怎么想得出来的?”   小娃娃们最爱鲜亮有趣的东西,看见了可不就要拿起来玩?   一面是图画,另一面翻过来就是字,这玩得时候长了,再笨的娃娃,也会认识几个字了吧?   幼童书以激发学习兴趣为主,一页上只画一种图案,背面只有一个字。   但团队里这些都是半大的孩子,就不能这么浪费了。   一页上最少也得有三个字才好。   这样,只要再制作一百张识字书页就够了。   江易又把大伙都叫了来,让他们看现有的识字卡。   “如今算是安定下来了,以后的买卖也要准备做了,大伙也得多认字会点算学,这里有些识字卡,你们有的也认识不少字,有的约莫只识几个字,就从今日开始,争取一日最少学会一字……这些识字卡,你们就挑不认识地拿,等看会记住了,再来二娘这里换。”   订的书桌还没送来,但认字这事已经可以开始了。   这些人里头属焦三妮最小,陶婆子年纪最长,大家就让她们先选。   焦三妮咽了咽口水,看向陶婆子。   “婆婆先挑。”   陶婆子哈哈一笑,“那老婆子就先挑啦!”   她大字不识一个,所有的识字卡她都可以随便拿,不过她挑了几下,看到一张识字卡上头画着鱼,就拿了起来。   “原来鱼字是这样的!那我可要把这张卡揣在怀里,一天拿出来多看看!”   今日学会了鱼,明儿就要学肉……早晚有一天,她能把灶房里这些东西都学全喽!   轮到了焦三妮,她直接就抓了一张早就看好的,上头画了朵娇艳小红花的识字卡。   焦二郎取了张牛的卡,“这个字简单,我先学简单的。”   赛子则取了狗的卡,“可惜没有骡子的……”   焦大郎拿着酒字的卡看了看又放下,取了张杯字的,“酒字我认得,这两个连在一起就是酒杯。”   他家是开酒铺的,招牌上的字他打小天天看,他爹曾花银钱送他去跟街口的算命先生学几个字,他才学了没一个月,算命先生就失足跌死了,到现在他认得的字也才几十个。   没想到如今跟着江掌柜,倒是能接着认字学算术了。   柱子虽能认得出这里大半的字,但也还是挑出了一张不认得的卡,上头画着葡萄,这算是这一百张卡里头最难的了。   每人怀揣识字卡,都是激动里头带着忐忑。   因为主家说了,明儿吃过饭还到这儿来换卡,换卡前要当着大家伙的面儿,默写下学的这个字来……谁要是写不出来,就不换卡明儿再接着写。   两次还写不出来,就要受罚!   虽这处罚是去给小黄狗铲屎而已……伤害不大,却丢面子啊!   但如果被罚的不是自己,想到有人捏着鼻子去埋狗屎,那个画面,倒是莫名喜感。   各人拿着识字卡回去暗自用功不提。   第二日早饭用过,江易在堂屋内用纸笔画着识字卡,准备送到于二娘那儿当模板。   他才画到了第五张,就有客人到访。   这位客人姓曲,身上有个秀士的功名,正是这座宅院的前主家。   曲家可以称得上书香门第,曲家的老爷子是本地名士,还曾经做过官学山长。   曲父和曲秀士也都是读书人,因为家宅不安,耽误了前程,如今只能在家中教导子弟,把希望寄托在后辈上了。   段中人昨儿派人给曲秀士传了话,那人赶得急,说得颠三倒四的,也没说清究竟是落下了什么旧物,因此曲秀士特意上门来看看。   虽然曲秀士是这宅子旧主,故地重游,他不但不怀念,反而觉得如芒在背,坐立不安,说了没两句话就奔了主题。   “就是这一块山石。”   江易把曲秀士带到了后院的园子里。   这会儿长满了杂草灌木的半亩地已经被清理干净。   就剩了当中的一座小山形状的灰黑巨岩,看上去孤零零的,十分不协调。   “啊?是这块天外石!”   曲秀士忍不住惊呼出声。   “天外石?”   江易目光一转,“难不成是块陨石?天上掉下的奇石?”   曲秀士点头道,“这天外石,是三十多年前,我祖父不知道怎么迷上了奇石,四处搜罗,这块天外石,就是他从乡间花了三十两银子买下,想法子运到了宅子里,运力人夫又花了一二十两……”   他说到这儿,不由得摇摇头。   他祖父在时,那会儿可不正是曲家正兴旺发达时。   可惜祖父一去,曲家败相开始,如果不是他当机立断,搬离了这间老宅,这会儿只怕连姓曲的血脉都没了。   六年前搬走时,仓促间没想到要搬这块天外石。   等想起来时,又觉得它那般笨重不好挪动,况且新宅的院子也没那么大,又都种满了花草。   就想着让它暂时放在老宅吧,等新宅的园子扩大时再运来。   再后头看房子的老仆也死了。   老宅子就成了全家人的禁忌,谁也不想提到。   他把宅子挂到了好几位中人那儿,买家一看院子都很乐意,一打听又跑得飞快。   这一拖就是五年多,好容易这位江大爷利索买下,他拿了银子就签契,只觉得一块心病就此去了根……正轻松着呢,哪还能记得什么祖父的天外石?   曲秀士看了看这天外石,一点也没有他祖父那般的喜欢之情。   罢了,好歹也是个念想,他就找人运到乡下祖宅里去好了。   只是一想到运送起来的麻烦,他就忍不住头痛。   但这天外石好歹是五十两银子买的,白送给新主家,他也有些不舍,不白送吧,跟对方要多少合适呢?   曲秀士拱一拱手,“多谢阁下提醒,过几日我寻人来把这块石头运走,到时候还少不了要打扰一番。”   江易自从听了曲秀士说这确实是陨石之后,就若有所思。   再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多问了句。   “不知道曲秀士准备将这块天外石安放在哪里?可是新宅?”   曲秀士听着一愣,“莫不是这天外石有什么不对?”   江易委婉道,“天外石的确来自天外,自带一些寻常世间没有的物质,肉体凡胎若是接触的时候长了,怕是很难承受……不过若是用在大的园林造景里,应该无妨。”   他之前还怀疑是这院子里的水井的水质问题呢。   但这几日,金鱼活得好好的,甚至因为吃到了可口的鱼食,见了他都会吐泡泡浮上水面欢迎了。   这么一排除,可不就是这陨石的辐射导致了?   哎呀,他可得赶紧告诉所有人,离这块大石头尽量远一些。   其实近距离观察一下两下应该还好,就怕天天凑到跟前观赏(吸收辐射),那可就要完了。   “什么?”   曲秀士瞬间身子一震。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正站在大石面前,就急忙后退,一个趔趄差点摔个四脚朝天。   “这,这,这块大石对人身有,有害?”   难道说害死他家好几口人的,不是这宅子的风水,而是这块大石头?   他心中飞速回想着……家中人口衰病而亡,可不正是从他祖父买回这块天外石的第二年开始的?   “正是呢,这害处是天长日久累积的,应该是身体虚弱的人更容易受害,比如老人和幼儿,或者体虚的孕妇……尤其是孕妇,受害的时候长了,腹中的胎儿都有危险。”   江易也觉得这家人实在是冤种。   陨石这东西就适合放在博物馆和研究院,放在自家,还天天围着它转,这不是花银子找罪受吗?   “原来如此!”   曲秀士面色青白,倒退两步,身子摇摇晃晃,还是江易好心地扶了一把。   曲秀士这会儿眼泪就下来了。   “原来如此啊!这什么天外石!明明是害人石!”   原来曲家第一个夭亡的,是曲老爷子的小儿子,也就是曲秀士的小叔。   这位小叔比曲秀士也没大几岁,曲老爷子买回了天外石以后,就费了好些心思,以天外石为主,在园子里布造景观,玩得不亦乐乎。   曲老爷子的小儿子呢,也才五六岁,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曲老爷子赏景的时候,他就喜欢在山石上攀爬着玩,有时候还会躺在石头上睡觉。   后来小叔七岁时就病了。   鼻子莫名出血,瘦成了一把骨头,夏天都直喊冷……请了城中名医来诊治,说是得了血症。   吃了多少补血补气的药都没治好小叔的病。   小叔没了,祖父在当年也去了,因祖父去的快,症状不显,曲家人只以为是祖父哀伤过度的缘故。   再后来,就是他母亲,在生第三胎的时候大出血过世。   腹中的胎儿,据说是个没有四肢的怪胎!因此事骇人,只能死死压下。   他父亲又娶了继室,继室生下他三妹,三妹在四岁时,居然也出现了小叔那会儿的症状!   最后也没有治过来……他父亲和继母悲痛万分,再不想住在这个伤心地,两个人就搬去了乡下老宅,在老宅倒是过得安稳,平安生下他四妹,四妹也好好的长大成人,五年前嫁去了同村的富户家中,生儿育女,什么波折都没有。   如今看起来,是他父亲和继母无意中逃过了一劫。   而他大概是托了不喜玩物丧志的福,长年在书斋写写画画,没怎么受天外石的毒害,也活到了现在。   他的长子和长子的奶娘,却无意中步上了前面那些人的后尘!   想通了此事,曲秀士浑身颤抖着指向天外石。   “没想到,一块石头,竟是害了我家三代人!”   “多谢阁下指点迷津,解了我家几十年的困厄……”   “我定然让人将这害人石抬走沉塘沉江,不再叫它有害人的机会!”   江易听到这儿就忍不住开口相劝,“那倒也不必如此,这石头毕竟是天外物,确实有不少天外的物质,普通人虽然用它不上,但若是卖给方士……之流,应该还是能卖出个不错的价钱。”   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大晋王朝这个生产力水平,有什么人能将陨石利用起来。   约摸那些会炼金的方士们……可以吧?   曲秀士摇摇头,“我一介书生,哪里认得什么方士?”   他说罢又忍不住后退几步,看向江易,认真行了个大礼。   “既是阁下能认得这天外石,又了解它的害处,在下厚颜有个不情之请,就劳阁下费心处置一二。”   不管他是运到江边沉了,还是寻找虚无缥缈的买家,又要雇人出银子,又要担惊受怕不知会害到了谁,都是劳民伤财,倒不如请这位江大爷全权处置了。   至于说眼前这位新房主,会不会故意夸大其词了天外石的危害什么的,那应该是不会的。   毕竟,若是新房主想要天外石,只消默不吭声就好,哪里用得着专程去寻段中人呢?   江易想了想,点头应下。   “那就交给我吧。”   曲秀士对江易谢了又谢,这才告辞出去。   送走了曲秀士,江易来到天外石面前,轻轻地摇了摇头。   冤孽呀!   他伸出手摸到了石块上,心意微动。   偌大的天外石,竟然凭空消失了!   他成功地把这几百斤重的陨石给回收了!   而且系统没把这陨石放在大晋王朝回收库里,而是放在了有害垃圾里!   江易大大地松了口气。   他还真怕收不进去,这大辐射源摆在园子里,让他怎么能安心?   那花大价钱让人把石头运出去沉江的,可就是他了!   “系统,请问我之所以能把这块陨石收进回收库里,是因为在大晋朝,所有的陨石都不值钱吗?”   “那倒也不是。”   “大晋朝一些钦天监的官员,还有民间的方士,也有收集天外陨石的……不过他们肯定不会收集这块差点害得一家子灭门的祸害啊!”   懂了!   这块大陨石,它不但有辐射,它还自带了不祥和诅咒的buff。   因此,只有它,在大晋朝是不值钱的!   【十万年前来到这个世界的陨石,有很高的天文研究价值】   入账绿叶币10000!   惊喜来得太过突然。   江易甚至忍不住去数了数一后头有几个零。   哈哈哈,这一票挣得可太爽了。   江易忍不住手舞足蹈,学着他们站里的老太太,跳起了魔鬼步……   他才跳了小半套动作,突然觉得身后有异。   一转头,发现所有的员工,包括狗子,不知道何时,齐刷刷地站在园子的边缘处,跟被下了定身咒一样,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啊这!   明明他过来回收的时候,陶婆子和焦三妮在灶房,于二娘在做识字卡,赛子在喂骡,焦家兄弟和柱子在前院照着识字卡练字……   作者有话说:   看到有小伙伴问,嗯,这个世界也快结束啦~下个世界是原始世界。 第44章 大晋王朝(44)   “大, 大爷?”   “那块山石呢?”   “这,这难道也是法术?”   “袖里能藏得下这般大的山石?”   “那船能藏得下,山石……应该也能吧?”   听到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 江易算是松了口气。   还好, 大型社死现场被灵异神怪给压了下去。   江易轻咳一声,拂了拂衣袖,道,“袖里藏不下,转运到人迹罕至的地方去了。”   见众人不解, 江易就把这天外石的来历和曲家人的倒霉经历给说了一遍。   “世人不知天外石对人体的危害,难免不知不觉中就受了毒害……”   他也是庆幸,得亏他去联系了原主家,不然他没准还当这就是普通的造景石,万一把这石头留下,那被辐射的岂不就是他的团队?   “啊?居然是这个缘故?”   陶婆子第一个惊呼出声, “我去给邻居们送礼的时候, 那齐家大姐还遮遮掩掩地问我知不知道前任主家里的事儿呢?说的我这心里也直发毛!”   发毛归发毛,她也知道大爷手里的银子不算多,他们这些外乡人逃难到此,能买下这宅子, 已经不知道比旁人强多少倍了,哪里还敢挑什么风水呢?   焦二郎啊了一声,“我, 我昨儿除草的时候,还在上头摸了一把……”   怎么办?他会不会也得那个什么血症啊?   焦大郎照他背上拍了下, “就叫你莫要多手多脚了!看以后还敢不敢了?”   江易笑道, “只是摸一下那不妨事, 要是你天天来摸,摸上半年,那估计就要病了。”   既然是因为天外石的原因,就能排除院子里水井的水质有问题了。   江易就告诉陶婆子,“以后不必买水了,就用这井里的水吧。”   园子已经清理干净,隐患也排除了。   江易开始在园子里种花。   如今是夏末,只能先种些菊花、凤仙花、月季花之类。   这些都是寻常花种,只花了不到五两银子就买回来几百株,种满了半个园子。   这些花买回来就已经是花苗,似月季花和凤仙花上还带着花苞,井水一浇,第二日看着就都支棱了起来,再养两三日,就发了新叶,开出了花朵,让原本光秃秃的园子花红叶绿,真有花园的意思了。   众人闲时都喜欢在花园子里走一走,捉虫除草,十分勤快。   实在无虫可捉时,就坐在花丛里拿出识字卡来照着在土地上写写划划。   因大伙的识字热情都很高,基本上都能一天识一个字。   就连年纪最大的陶婆婆,也只是头一次在众人面前写字的时候错了笔划,等又学了一天,就能顺利过关了。   可把这老婆子喜得不行。   她居然也是能认字的人啦!   想她年轻时当丫头的那户人家,还是有好几百亩地的大地主呢,那家的小娘子们,还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睁眼瞎呢!   她学会的第一个字就是鱼,这老婆子央着于二娘给她画了一条锦绣胖鱼的花样子。   她私下里照着这个花样子做了个荷包,这荷包的正面绣了条锦绣胖鱼,反面则绣了个大大的鱼字。   还给这鱼荷包精心配好了五色的络子,系在腰间,只觉得涨脸又拉风。   就连去菜场买菜,陶婆子都要带着她的带字荷包。   每回掏钱的时候,就不经意地把荷包有字的那面给带翻过来。   若是有卖菜的问她这是什么字,陶婆子就再把荷包给翻回来,笑嘻嘻地告诉人家就是这画上的!   陶婆子挎着菜篮子拐进甜水巷,只觉得走路都轻快了几分。   迎面就遇上了邻居齐婆子和齐家小孙子。   “陶妹子,买菜回来了?”   齐婆子是个爱热闹爱唠叨的,正巧陶婆子也是个能说会道的,况且她见多识广,走过那么远的路,满肚子的奇闻异事?   这两人可算得上是一见如故,每回碰上都要站下闲聊几句。   “是啊,齐大姐也是去买菜的?哎哟,这小郎君,可真招人爱!”   齐婆子牵着的小孙子,才不过三四岁大,虎头虎脑,肉嘟嘟小脸,一双眼睛圆溜溜的,看着就很机灵。   这小家伙一眼就看中了齐婆子腰带上栓着的锦鲤荷包了。   他伸出肉手,一把就揪住不放。   “嗨!你这孩子!快放下,快放下!”   唬得齐婆子就去夺,偏偏小家伙抓得死紧,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鼓着两只腮帮子,一副小爷抓到了就是小爷的架势。   “哈哈,宝哥儿喜欢,就给你玩罢!”   陶婆子大方地把荷包解下来,连着丝绦一并给了齐小宝。   齐小宝赶紧双手抱住就往怀里塞,眉开眼笑,“谢谢婆婆!”   气得齐婆子作势就要打,陶婆子赶紧拦下,“不过是个荷包,里头还是空的,给孩子耍吧。”   她出门都是只带够菜钱,倒不往里头放多余的。   齐婆子只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一眼瞥见齐小宝抢下的那只荷包,倒是愣了下。   “呀!陶妹子这只荷包绣得好,这般的花样可从来没见过……意头也好!”   她这么一夸,她家的小孙子也皱起眉头去看到手的漂亮荷包,还举得高高的,对着阳光看。   这小家伙一举手,可不就让齐婆子看到了另一面的字?   “咦?这上头还有字?”   这不是撞到陶婆子的痒处了不是?   “可不是么?这是个鱼字,写得不太好,叫老姐姐笑话了。”   “鱼字?原来鱼字是这般的模样……咦?莫非,这字竟是陶妹子写的不成?”   听话听音,齐婆子反应过来,不由自主地看看陶婆子,再看看那只小荷包。   她家家境寻常,家里人口多,抛费也多,自然是雇佣不起下人的。   因此虽然知道陶婆子是江家的家仆,也一样的称姐论妹,说说笑笑的。   心里倒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小优越的。   然而一听说陶婆子居然识字,可不就被狠狠震了下?   她这是有眼不识高人啊!   这年头,普通人家上哪识字去?   就是坊里收束修最少的私塾,一个月也得一百个大钱,一年下来就是一两多,到了过节时还得送先生礼物,若是再算上笔墨纸砚,那一年最少就得三四两了,够得上一家子整年的花销了。   就这还得看天意,若是把孩儿送过去,没学几日发现不是那块料儿,就算自己不退学,先生也要撵人的,到时候灰溜溜回来,前头花的那些钱,可不就都打了水漂儿?   齐婆子当年,就曾经咬着牙送过自己家的大儿子去私塾认字。   只去了一个月,先生就不让再去了。   说是她大儿子毫无资质,粗笨不堪,不是学文的这块料!   一百个大钱加上送的两百钱礼物,就换回了大儿子认得了十来个字!   后头她二儿子三儿子七八岁时,她就舍不得再花那个钱了。   就让大儿子把那十来个字教两个弟弟。   好么,这两个臭小子,比大哥都不如,憋了十来天,就勉强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   是了,她三个儿子就叫大山,二山,三山!   就算她不识字,也能知道这名字简单好认得很!   她心里波涛起伏,陶婆子心里却乐开了花。   这就跟穿了新衣裳必要到小姐妹面前炫一样的道理么!   老婆子学会了字,就得到老姐妹们面前露它一手!   哪怕赔上一个新荷包,也在所不惜!   赶明儿她就再做一个新荷包,字和图她都想好了,就用刚刚学会的果字!   以她这般的进步,用不了多久,就能把灶房里这些东西的字,全都学会喽!   “诶,只粗识得几个大字,这字绣得也没甚灵气,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陶婆子一边摆着手,一边笑呵呵地自谦。   他们几个同时识字,识字最快的竟是喂骡子的假小子赛子。   现在这丫头已经跟柱子一样,专门挑两个字的识字卡了。   而且每天饭后考试的时候,像她拿起树枝在沙盘上写字之前还得好好想想。   那丫头刷刷刷地就写好了,还常被大爷夸说是写得有灵气!   齐婆子就拉住了陶婆子的手,情真意切地夸上了。   “陶妹妹,怪不得!”   “我一见你,就觉得必是个能耐人!想不到竟连字都识得!”   陶婆子被夸得如饮蜜糖,差点连午饭都耽误了。   她笑呵呵地别了齐婆子祖孙俩,进院做饭不提。   齐婆子则心情复杂地牵着小孙子,来到坊市。   “买鱼!鱼!”   白得一个好看的荷包,齐小宝美滋滋地把荷包系在了自己的小腰上。   看到有卖鱼的,齐小宝就嚷嚷着要买鱼。   郦州城附近多河流湖泊,菜市场上总有许多鱼。   尤其是那些个头不大的小杂鱼,有时卖得比青菜还便宜。   齐婆子真就掏了三文钱,买了十条小杂鱼。   她摸出钱来递与卖鱼的,齐小宝就伸出指头来指着篮子里的杂鱼,又把自己带的荷包给翻过来让阿奶看上头的字。   “鱼!这是鱼!这是鱼字!”   陶婆子一把年纪,想要炫耀也只能不着痕迹的炫。      而不到四岁的齐小宝,才不管三七二十一,现学现卖,说炫就炫!   鱼贩子见了也不由得称奇。   “呀!这么点大的娃,竟然会认字了!厉害啊!以后怕不是要考秀士?”   如今的大晋王朝,跟平行宇宙里的类似朝代差不多。   都是读书为上品,虽然还没实行科举制,但每地的府城,每年定期举行文会,辖地的读书人云集齐聚,由本地名士或者知府大人出题,各人在规定时限内写文做赋,再由众名士一道品评,凡能被评为上者,就能得秀士的功名。多参加文会,多写文做赋,名气积累上去,也就有资格被选做官。   这个选拔贤才的法子自然是远远比不上科举制了。   只能算是略有科举制的影子,还在进化发展的路上。   但比完全世袭要强上许多了。   虽然自家底细自家知,但听到夸自家娃,齐婆子还是乐得合不拢嘴。   一高兴,就给小孙子买了一串糖葫芦。   回到齐家院子,大儿媳在织布,二儿媳在纺线,三儿媳跟小儿子两个在岳家的饭铺子里帮工要到夜里才回来。   大孙女在蚕房干活,二孙女在喂鸡,六岁的大孙子在外头跟街坊里的小子们疯玩,玩累了跑回来吃饭。   正好都瞧见了齐小宝手里的糖葫芦……   气氛仿佛瞬间凝固。   齐婆子老脸上不由得讪讪的。   孙子孙女她都疼啊!真没有偏心!   要不她平日要么不买,凡买就买它四份?   今儿纯是被夸得乐昏了头啊!   只有齐小宝自己,对在场的气氛一点也没感觉,举着小胖手就朝他娘二媳妇跑过去。   “阿娘,你尝尝!可甜!”   二儿媳也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真尝啊。   “小宝,去给大姐二姐还有大哥都尝尝。”   齐小宝心疼地损失了三颗糖葫芦,再不敢得瑟,赶紧把最后一颗也落肚为安。   午饭的桌上,就多了一道干煎小杂鱼。   齐家人分两桌吃饭,男人一桌,女人和孩子们一桌。   齐小宝仗着年纪最小,两桌来回跑。   趴到齐老头膝上,指指鱼,“爷,鱼!”   齐老头挑了一点鱼肚上的肉,喂给他。   齐小宝啊呜一口咽了,又去他爹那儿,“阿爹,鱼!”   齐二山也挑一点鱼肉喂他。   齐小宝洋洋得意地吃了鱼,就把自己系的荷包给翻了面。   小指头戳着上头图章大小的字,“这是鱼字!”   齐老头齐二山都不识字,见了还笑呢,“小宝这是从哪里得来的荷包?上头还有字呢?”   他们是一点也没觉得这屁大的娃娃,居然真的知道荷包上绣的字!   只有齐大山伸在半空的筷子停住了。   “小宝,过来让大伯看看!”   等小家伙走近了,看清了两边的图和字,齐大山愣住了。   “这真是个鱼字!”   齐家三个男人一同望向女人那桌。   “小宝的荷包哪里来的?上头怎么还有字的?”   齐婆子笑道,“还不是出门遇到了新来的那家,陶大妹子,她系了个荷包,叫咱小宝看见了,陶大妹子倒是大方,就送了给小宝,这不,小宝就记住了上头的字,去买鱼的时候还被夸聪明,将来没准能考上秀士呢!”   这话一出,气氛又安静了。   齐大山神情复杂,齐老头和齐二山眼里放光。   几个媳妇们也各有心思。   就听齐大山说,“乖小宝,把你这个荷包让你大哥和大姐二姐看看。”   “我不!”   齐小宝一脸警惕地捂住了自己的宝贝。   糖葫芦分去了也就算了,这可是他最喜欢的荷包!   “乖,就让他们看看,不要你的,大伯给你一文钱好不?”   齐小宝手里捏着钱,不太情愿地让哥姐看自己的荷包,腰间的丝绦坚决不解!   “大宝,大秀二秀,你们看,荷包上的那个字,就是鱼字!”   齐大山说着,两眼忍不住红了。 第45章 大晋王朝(45)   做为老齐家唯一去上过私塾的人, 齐大山回忆往事,实在是感慨万千。   当初他去学堂的时候,也是打定了主意要好生学习来着。   可第一天上课, 先生就发给他一页字纸, 上头有两列八个大字。   混沌初开,乾坤始奠。   确实每个字都给他讲了一遍,也大致讲了这句话的意思。   然后就让他自己背,自己写。   但是这八个字太难了!   他盯着这两列字,只觉得心里一团乱麻, 在嘴里不断地念叨着一遍又一遍。   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等到两个时辰以后,先生考较,他把这八个字就说错了七个。   不但惹得先生黑了脸,就是旁边的同窗,也都哄堂大笑起来。   这第一天入学,就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到现在, 他做恶梦的时候都会梦到那一天, 八个字就像是八座山一样挡在了他的路上,他还没看个仔细,就纷纷朝他压过来!   勉强支撑了一个月,他还是被先生赶回了家。   他总共也才识了十几个字。   不光是全家人, 就是他自己,也觉得他完全不是念书认字的材料。   后头他想法子进了酒楼里打杂做事,天天看菜单看店铺招牌, 倒又多认了几十个字。   但也就是那些菜名里的字,别的还是不会。   就凭着认识这些字加上做事勤快, 他从后厨杂工成了前头招待的跑堂, 工钱也涨了不少。   虽然别的伙计都羡慕他, 他却打心里羡慕会打算盘会记账的账房。   但没法子,谁让他压根不是那块料呢!   可今儿看着这个荷包,他心里忽然涌上一个想法。   要是头一天让他认的,就是这种带图的字呢?   他就算一日认不了八个吧,至少能认得两三个吧?   他看看齐婆子,好半天才叫了声,“阿娘!”   齐家全家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他眼角发红,眼神发亮,声音都有些发僵。   “阿娘,让大山他娘照着这个荷包给大宝也做一个吧?”   齐二山不明所以,还傻笑,“这有什么,还用跟阿娘商量?拿去照着做一个就是了。”   他儿子小宝就是让娘给惯坏了。   齐婆子却也跟着眼睛一亮。   “你是想让大宝也跟着学会一个字?”   大山的大女儿齐大秀就抢着说,“不用我娘,我做吧?”   她比大宝的记性可更好呢!   齐老头咳了一声,“做就做吧。”   说完就自顾自地嘀咕了句,“嗨,就一个鱼字!”   就算全家人都学会了,也才只一个啊!   齐婆子瞥了老头子一眼,若有所思。   第二日她便去买了些食材回来,在灶房好一阵忙活。   在自家院子里被二姐带着玩的小宝放下手里和的泥巴,抬起头朝灶房看去。   好香啊!   “阿奶!阿奶!”   他冲到灶房门口,果然正好看到他家阿奶正将蒸好的糕点一块块地夹到小篮里。   飘进他鼻子里的味道又香又甜,不用问都知道这必然是极好吃的!   齐婆子早就料着他要讨吃的,把凉在碗里的一小块桂花糕递了过去。   又拿了一块,分成三份,给了两个孙女和大孙子。   齐二秀自己吃着一块糕,手里拿着一块,走进房去找大姐。   齐大秀正趴在窗前的桌下,两眼紧盯着摊在桌上的荷包,手上蘸着水,紧张地在桌上照着写。   齐二秀站在她身后,看着大姐划出一横,并不敢吭声。   齐大秀写完了最后一笔,看看自己的,再看看荷包上的……   “咳,大姐,阿奶做了桂花糕,快趁热吃吧!”   齐大秀应了声,接过桂花糕,这一小块也就婴儿巴掌大,三两口就吃完了。   虽然很快下了肚,但这个味儿,甜软香糯,实在是好吃得紧。   齐二秀探头看向桌面,“大姐你学会了写字吗?”   要想照着绣,就得先会画花样子,要想会画字的花样子,就得先会写。   大姐这都把一碗水都快用完了,还没练好呢!   得亏她没有强出头,跟大姐抢这个活儿!   齐大秀唔了一声,“快了!”   比起她最开始时,连一横都画不直,这能写出大致的字型来,已经不错了。   “大姐,你知道阿奶为啥做桂花糕吗?”   “啊?”   “阿奶要去江家送礼哩!”   “去江家送礼?”   “可不,阿奶没准还想再得几个荷包?”   甜软香糯,刚出锅的桂花糕啊,都送到了邻居家……齐二秀忍不住又吸溜了下口水。   这会儿的齐婆子正被陶婆子拉着,在院子里各处参观。   “啊呀!先时见着,这边还是一片大荒地,这会儿竟已是花园了!”   这个宅院是他们巷子头一家,地方也最大,却空了好些年都没卖出去。   有时候刮风下雨,墙塌屋漏的,那曲家要派人来修缮,她们这些好事的闲人们就能远远地瞄上几眼。   “这花儿,可开得真好!”   陶婆子笑道,“是我们家大爷专门叫种的,以后家中的买卖就是跟这花有关哩!”   齐婆子忙问,“什么买卖?”   总听陶婆子念叨说要在郦州城做小买卖,她就瞅着这江家,除了陶婆子以外,都是一干半大的小子丫头,主家就是一对年轻兄妹,搬家那日街坊闲人都来看了,就一辆骡车,行李家当实在不多,让大家伙猜不出能做啥买卖?   现在陶大妹子说跟花有关,她也想不出来怎么个有关法?   “难不成是卖花?”   齐婆子如今正想着跟陶婆子交好,当下就热心地提醒。   “陶妹子,我多嘴说几句,咱们这郦州城里的人都爱花,每到过节,有钱没钱都要买时令花回来,尤其是那些高门大户,那每日光采买鲜花,都有一大笔银钱哩!”   “可是吧,就为着喜欢买花的人多,这卖的也多!”   “有那家传好几代,从祖上就传下来的花农,人家的手艺和花种,外人都学不来的。”   “还有那财大气粗,手底下有人的大户,就管着几个坊市所有的鲜花买卖,别家压根插不进手去……”   “倒也有那村里的婆子小丫头,采上一篮子野花上城里来换几个钱,这倒是没什么人管,但那也挣不着多少啊?”   肯定养不活江家这么多人口!   更何况江家园子里这些花,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好些人家也会在墙角种上些的呀!   “哎呀,齐姐姐你可想差啦!等会儿就给你瞧瞧我们家卖的好东西!不过你先往那儿看!”   齐婆子顺着陶婆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看见几丛月季正开得艳……   “啊,这月季是养得不错。”   陶婆子轻拍了下齐婆子的胳膊,笑道,“哪里是让你瞧月季呢!”   “你再想想,先前这儿是不是有一座山石,乌黑乌黑的?”   齐婆子回想了下,这老曲家办宴的时候,街坊四邻的都来过,这个园子里的确是有座山石,摆在那儿跟小山似的,山下还种着奇花异草,着实精巧。   “啊,是啊!那山石,应该是曲家人搬走了!”   “嗨,哪里搬走了啊,我们家收拾园子的时候,把野草清完了这才发现还有座山石呢!”   陶婆子绘声绘色地给齐婆子讲了天外石的故事。   再加上她自己理解的添油加醋,把老曲家的一出出悲剧说得悬疑曲折,气氛十足。   齐婆子今儿来送糕点是打着还那个荷包的礼的旗号的。   没想到这一逛园子,就被陶婆子说了一通天外石的故事。   偏偏这故事,她还真不是局外人,身为一个老邻家,曲家哪些人没了,没的时候都是什么样,她都能说个全须全影……   都能跟陶婆子说的对得上!   齐婆子听得那是目瞪口呆,“照这么说,这园子里那么些怪事,曲家气运那般不济,竟是全因为这天外什么石?”   这不是有钱烧的么?   花了那么多银子弄回来就为了看,结果害了自家那么多人!   到了这会儿,她倒要谢天谢地,她家老头子就是个穷老汉,攒俩私房最多打个酒,还要被她臭骂一顿,倒不会往家搬那么大的祸害回来!   陶婆子早就想寻个机会说一说这独家辛秘,这会儿越发的来劲儿。   “可不是么?所以说这来历不明的物件,那是真不能要!”   齐婆子跟着念了一声老天保佑,忽然明白过来。   “那这宅子,以后就……安生啦?”   “安生啦!”   陶婆子这些日子去买菜,还遇见过有些人远远地绕着这宅子走,生怕沾上啥似的!   实在的少见多怪!   齐婆子在腹中略一算计,就知道江家这回可是捡了个大便宜。   曲家按着不吉利的宅院卖的,可江家一来就找着了症结所在?   可不该着的?   看来这江家大爷,虽然年轻,倒真是个能人!   这个大消息,她可得跟前后街的老伙伴们,都好好地念叨一番去!   逛完了花园,齐婆子还没从刚刚的大消息里缓过神来,又被陶婆子拿出的东西给晃花了眼。   “这是……黄米糕?”   陶婆子把那块黄色的糕就往她怀里一塞。   “哈哈,要不,齐姐姐尝尝?”   这东西一上手,齐婆子就知道,摸起来硬硬滑滑,应该不是吃的。   “这是什么稀罕物?陶妹子快说说?你们家就是要做这个买卖?”   “这是肥皂,用来洗衣裳的!”   陶婆子守着灶房,东西都齐便,就随手拿了块抹布,在锅底上一擦,滴了几滴油,又在地上踩了几脚。   再把那块黄黑相间的抹布打湿,用肥皂搓了几下,搓出了匀净的泡沫。   “脏的地方多揉几下……看,这不就洗干净了?”   齐婆子本来听陶婆子说是洗衣裳的,就有些不以为然。   洗衣裳能用皂角、猪胰子,实在不成,还能用灶灰呢……这东西不见得比前头那些好,才能挣几个钱?   等看到了抹布的效果,齐婆子就稀奇上了。   “咦?真这么好用?让我试试?”   陶婆子又寻了块破布,让齐婆子自己上手试。   一刻钟后,齐婆子对这黄米糕般的“肥皂”,那是赞不绝口。   “陶妹子,这个,嗯,肥皂,是要准备卖多少钱一块?”   她打定主意了,只要不太贵,不超过十文,她就买上一块回去!   一是确实家里娃娃多,上蹿下跳地,衣裳上总有洗不掉的黑点子。   二是她还打着带字荷包的主意,正是想要讨好陶大妹子的时候。   陶婆子笑道,“东家说了,这肥皂是个新玩意儿,一开始就不能价太低。先暂定了二十文。”   二十文?   齐婆子就退缩了。   她家里在外头做工的人多,两个在家的儿媳也纺线织布,织好的布卖与收胚布的商行,也有一笔进项,然而家里还要添丁进口,房舍越来越挤,用钱的地方也太多了……   她虽不舍得买,却也点头凑趣。   “是了,这般稀罕物,又好使,是得定这个价……”   普通人舍不得这个钱,难道那些富户们也买不起?   尤其是好端端的一件新衣裳,溅上了油点子……若是能除得掉,不比再做新衣裳强?   “齐家姐姐,除了这肥皂,还有这个洗发露哩!”   陶婆子放下那块肥皂,又拿出另一样东西。   却是个白色瓷瓶,陶婆子小心地从里头倒出了几滴。   齐婆子觑着陶婆子手心上的倒像是牛乳……只颜色却是粉粉的。   陶婆子又在手上倒了几滴水。   两手互相揉搓,就搓出了许多的泡泡。   倒跟那肥皂泡有些像,只是闻起来香喷喷的,细品着,倒有月季的香气。   “这是月季香?”   陶婆子笑道,“齐姐姐鼻子就是灵!这里头,可不是加了新鲜的月季花香么?”   哦!   怪不得,原来是这么个与花有关啊!   “这洗发……露,是洗头发的?”   陶婆子笑道,“把头发打湿了再倒些洗发露在头上,搓起了泡沫,再冲洗干净,那头发,不但干净,还香喷喷的!”   “齐姐姐闻闻我这头发,就是用这个洗的,香不香?”   陶婆子被叫做陶婆子,其实还没满五十,头发还是黑的,只有少许白发也看不大出来。   齐婆子细细一看,果然对方的满头发丝清爽光润,还散发出淡淡花香。   都是差不多的年纪,陶婆子还是下人呢,这日子过得可比她舒服多了啊!   她平时洗头,也就熬些皂角水用罢了。   就是她儿媳妇,偷摸着买点桂花油,还要趁她不在的时候偷着用呢。   “果然也是好东西!这个怕不是比肥皂更贵?”   “是啊,这个用料就要贵好些呢……这么一瓷瓶,我们东家定价二百文。”   齐婆子听了这个价,心里直接就毫无波澜。   二百文,就为洗个头,不可能,她绝对不可能买!   不过富贵人家的太太和姑娘们,倒不会在乎这个钱。   “这实实的是个好营生!如今市面上,是真没听说过有这种洗发露……”   陶婆子笑嘻嘻地拉着齐婆子到了自己的卧房。   从床头的藤条箱里,拿出了两样小东西,往齐婆子手里一塞。   齐婆子一看,一个是婴儿巴掌大小的肥皂,另一个是巴掌长的小竹管,开口处封着蜡。   “齐家姐姐,劳你送桂花糕来,我也送你两样小东西!”   齐婆子就知道,这必然是刚刚给她看过的两样了。   就慌忙摆手,“啊呀!这太破费了,使不得使不得!”   陶婆子笑着拍拍她的手,“这有什么?我们东家说了,新店开张,本就准备了一批样品,专门送人试用的!这些是分到我这儿的,就送与老姐姐试试!”   齐婆子走出江家宅院的时候,还有点恍不过神来。   手里却紧紧捏着那两样稀罕物。   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大晋王朝(46)   江家的买卖, 悄无声息地开张了。   只有眼尖的闲人才能发现,原来江家在院墙上开了个小窗口。   小窗口上挂了招牌,这招牌也不大起眼, 就是寻常的木牌。   上头写了四个大字, 江家小铺。   本来这条街上不识字的人居多。   不过齐家齐大山长年在酒楼里跑堂,见得最多的就是招牌,因此四个字里头就能认识三个。   而这家又姓江,连起来可不就是江家小铺么?   齐家人知道了,经由齐家人的口, 这左右街的人也就都知道了。   那家新买了曲家凶宅的江家,如今在家门口开铺子了!   他们这条街位置不算偏,好些人家都将前院开做铺子,后院住家。   比如那刘家裁缝铺、丁家豆腐铺、钱家绒线铺……都是这般的。   江家这宅院在几条巷子里都要算是占地最大的,他家辟出一块地来开铺子,倒不稀奇。   稀奇的是江家卖的, 竟是大伙都没见过, 也想不到的物件!   据甜水巷的老婆子们说,江家小铺里,就卖两样物件。   一件是肥皂,一件就是什么洗发露!   这两样, 一个是用来洗衣裳的,这东西可比皂角和草木灰好用多了!什么油啊汗啊,用这肥皂一打再一搓, 就干净了!而且一小块还挺耐用!   另一个就是用来洗头发的了。   洗的时候把头发打湿,再把这个香露倒上去, 揉搓上一阵, 再洗干净, 唉呀,等到头发一干,那个花香味,自己闻着都美不够!   要问为啥老婆子们知道这个?   那自然是因为老婆子们自己都用过了哈哈哈……   但凡跟江家人有过来往,打过交道的,都能得上两样小赠礼。   量虽不大,可白来的还挑啥大小呢?   况且肥皂虽只有婴儿巴掌大,省着用,竟然也用了十来天还没用完呢!   而那洗发香露呢,据说最贵重,大伙得了都攒起来,不大舍得用……只有街尾麻家,闺女要出嫁了,这不是娇贵着呢么?又是买面脂,又是买桂花油的。   这不,麻家闺女就把那一小竹筒的洗发香露给打开用了。   才洗了一次头,就爱得不得了,说是比皂角水方便又洗得干净,洗完了发丝上自带花香,走到哪儿都香喷喷的……成亲前一天,都特意把剩下的香露给用上了。第二天喜娘来给新娘子上妆,都忍不住要问新娘子熏的什么香也想去买些咧!   江家铺子这两样东西啊!   好是好,这没的说!   就是贵啊!   那肥皂,大人巴掌大的一块,要二十文。   那洗发香露呢,一瓷瓶的香露,就要两百文!   不过虽说他们平常百姓不大舍得用,但若是遇上办喜事之类的场合,这香露啥的,该用还是得用啊!   而江家铺子里那种小赠礼,街坊四邻们也能去直接买,一种是一文钱,另一种是十文钱。   这样的话,谁家有个急需,几文钱倒还是能出得起的。   江家铺子刚开张那几天,窗口前冷冷清清的,都没啥人来买。   就偶而有一两个人过去问,还是街坊们过去买一文钱的小肥皂。   瞧得大伙都替他们着急。   江家那么些人口,还有好几个半大小子,就靠这点小买卖,岂不是每日都是赔的?   不过倒不见江家的人着急。   那江家的家主江易,还是慢悠悠地去逛集市,尤其喜欢在那古董摊子上转悠,虽然看的多买的少吧,有这个爱好那也烧钱啊?   还有那江家的管家陶婆子,每日还是去菜市上买鱼买肉,从她腰间系的双面带字荷包里掏银钱,一点也不带犹豫的……这让大伙忍不住怀疑江家肯定有不少家底,经得住这么赔钱!   也是,那陶婆子,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还是个下人,每隔段时日,那腰上系的双面带字荷包就要换个花样子。   先时还是肉啊菜啊这些单个的字,后头就改成了两个字,什么梅花、桃花、菊花之类。   现如今更厉害,竟变成了四个字的,什么青山绿水,什么鸟语花香……   虽说那荷包也怪有趣的,但寻常人家,哪有那个闲工夫做它?   再说也没有人家的花样子啊?   只有跟陶婆子交好的齐家,在外头做工的三个儿子,身上也悄没声地换成了双面带字荷包!   齐大山被客人叫住的时候,是有些懵的。   “齐大,你那荷包倒是别致!”   客人是熟客周老爷,常常邀三五好友在酒楼里小酌闲聚,手头大方,时有打赏,实在是位好主顾。   见周老爷示意,齐大山犹豫了下,就解下了自己的荷包,递给客人瞧看。   周老爷拿起荷包,眯着眼睛打量着,见上头一面是绣着山和水,这山与水都不过几道线,十分的简单写意,可另一面上头却绣了四个大字。   青山绿水。   同桌友人见了就笑道,“这荷包虽简单,却比寻常的样子要有趣!没想到这酒楼里跑堂,都识文断字的!雅得很啊!”   齐大山老脸微红,呐呐道,“不敢当,小的只略认得几个大字而已。”   他家虽不富裕,最不缺的就是胚布和丝线。   他家老娘跟陶大姨交好,陶大姨那边有什么新样子的荷包,都会借给他老娘。   他老娘再拿回来交给大秀照样绣一个。   如今家里已经有四十来个带字的荷包了!   但荷包不是紧要处,紧要处,是他家里的孩子们,甭管是大秀二秀,还是大宝二宝,竟是把这四五十个字都能认下来了!   这才一个多月啊!   他这个大人,也多识了二三十个字!   他有时候都畅想,没准一年下来,他全家都能识上百个字,他也能再会的更多些!   周老爷摸了摸胡子,道,“齐大,你这荷包卖与我可好?”   齐大山还没答话,旁边的掌柜的已经猛使眼色,让他莫要得罪老客。   “周爷只管拿去就是。不过是家里做的粗陋荷包而已,倒不值什么……”   齐大山其实还挺舍不得这个荷包的。   因为这是家里头一个四字荷包,他闺女才绣好,他就挂上了。   周老爷使了个眼色,旁边的周家小厮已经拿了一锭碎银子塞给了齐大山。   这锭碎银,没有半两,也有三钱!   旁边友人十分不解,“周兄这是?”   虽然别致吧,但也是个用过的荷包,周兄身上哪一样小物件不比这个值钱?   “我家那个顽劣子,蠢笨贪玩,去年启蒙,到如今认得的大字,都不到一个巴掌。”   “今日看到这个荷包,忽然就想若是让那臭小子天天都戴着,兴许还能多识得几个大字吧?”   齐大山还没走远,耳朵里听到了周老爷这话,鼓起勇气又转回来。   “周爷,若是给家中的小郎君用的话,小的家里还有两个更合适的,不如拿来给周爷看看?”   周老爷抚着胡子点头,“那敢情好!”   齐大山身为前头接待的跑堂,自然是走不开,他就寻了个后厨打杂的小子,给了他两文钱,让他飞奔去齐家说上一声。   带着荷包来的是齐婆子和齐大宝。   齐婆子打发齐大宝从后门进去,她就站在门口等着。   齐大宝来过酒楼一两回,倒是不太认生,到了后厨让人叫了他爹一声,齐大山就过来带着他去见周老爷。   “周爷,这就是小的家的大儿子……”   齐大宝赶紧向周老爷问好。   周老爷见齐大宝生得虎头虎脑,浓眉大眼的,憨厚可爱,就让小厮拿了一碟子点心赏他。   齐大山道了谢,就让齐大宝把几个荷包拿出来给周老爷瞧。   这些荷包有单字的,也有双字的,比如鱼字,月字,梅花,桃花等二字。   周老爷瞧着啧啧称奇,心思一转,就拿着一个桃花荷包,只露出字的那一面,考问齐大宝。   “这两个是什么字?”   “梅花。”   齐大宝连想都没多想,直接就答了上来。   倒把周老爷给惊了下。   好么,他爹还做过秀士的,他不如他爹也就算了,到了他儿子这一辈,越发的连跑堂人家的孩子都比不过了!   “这些荷包,我都要了!”   周老爷就让小厮再拿钱,唬得齐大山忙推辞。   “先前那银子就很厚了,再不敢多领的……”   齐大山坚决推拒,周老爷心思一动,就问齐大山。   “我家小儿七岁,正请了位先生在家中启蒙,因只有他一个上学,不大用功,我看你家这孩子虎头虎脑,聪明得紧,可愿意到我家来伴读?一应费用,都由我周家包了,如何?”   伴读?还全包费用?   这等好事?还用想吗?   齐婆子领着大孙子往回家走的时候,整个人都是轻飘的,路过江家宅院,她就先打发大孙子回去告诉全家这个好消息,她自己则去寻陶婆子。   一见陶婆子,齐婆子就拜上了。   “陶家妹子,这次可多谢你了!”   陶婆子吓了一跳,“呀,这是干什么?快起来!”   等听了经过,陶婆子也愣了好半晌。   齐婆子就把一锭碎银往她手里塞。   “陶家妹子,这银子,也该是你得的!我家大孙子得了这么好的运气,也是你的功劳,赶明儿我再置办大礼来谢你。”   陶婆子赶紧推让,“快莫客气,该是你的就是你的!我这天天戴在身上,多少眼睛都看了去,谁想学都能学的!只不过那些人都不如你家人机灵,知道识字上进……可见该是你们家的机缘了!”   齐婆子最后是红着眼圈儿走的。   晚饭时分,陶婆子就把齐家和识字荷包的事说了一遍。   大伙都听得兴致勃勃。   江易笑道,“若是识那几个荷包上的字,就能去当伴读,咱们这儿的,都能去当伴读了!”   在场的人里,识字量最少,也是年纪最大的是陶婆子,都能认得近百来个常用字了。   要知道这年纪越大,记忆就越差,陶婆子这个学习速度,实在是相当了不起了。   换成陶婆子十来岁,没准能强过所有的小子丫头。   于二娘也笑道,“既然这样,不若咱们在铺子里多添一样,带字的荷包如何?”   就像那个肥皂和洗发花露,定的价要是还在凤柳城里,估计是买的人极少了。   就算郦州城比凤柳城要富庶,舍得花这个钱的人也并不多。   更何况江家小铺开业悄无声息,连鞭炮都没放两挂的。   但就因为街坊四邻都用过试用装,都纷纷称赞叫了,就算舍不得花那个钱,但需要的时候,也会买试用装。   别看试用装都是一文五文的小钱,其实这一个月下来,倒也挣了不少。   尤其是这几日,来买正装的也有三五个。   可见不怕价钱高,就怕货不好啊!   有了口碑,就不用发愁卖不掉。   而这个识字荷包,估计因着齐家小子去做了富户家的伴读,也会迅速红遍甜水巷和文秀坊,再扩散到别处的!   江易看了看于二娘,又看了看陶婆子,现在会做荷包的也就是她们俩。   焦三妮也就是刚会拿针缝补的水平。   而陶婆子要管着灶房,于二娘又要做许多新的识字卡,都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   “这荷包估计一开始能有人买,但一旦卖出去,就会有许多仿制的,咱们的人手本来就紧张,这个钱就不挣了……”   “不过咱们可以卖带字荷包的花样子!”   搞一个蜡印,刻一个母版就能印它几十上百张,常用字少说千个,他们这儿就能有千种花样。   别人就算想盗版也只能跟在后头。   于二娘本有些失落,听到卖花样子不由精神一振。   “对呀!咱们可以卖花样子!”   她那边现成的布识字卡都有两三百个了。   “那花样子要定价多少呢?”   “十文吧。”   “那,万一别家买了来,抄咱们的呢?”   “不怕,咱家总有新的字,那别家还能一直买?”   “要是别家也有识字,又会画的人呢?”   “那就各凭本事,看谁画的更好吧……”   话虽这么说,以江易对这个时代的了解,那些又识字又会画的人,多半是看不上这种绣花样子的零碎买卖的。   他在郦州城逛过几家书铺,那里头的书,不过线装的薄薄一本,都要半两银子。   有画花样子的零碎工夫,都不如去抄书挣的多!听起来还更体面呢!   不出所料,齐家的大孙子被富户老爷看中,让去给少爷当伴读的消息,没过三天,就已经传遍了整个甜水巷。没过五天,就传遍了文秀坊。   齐家的齐大宝谁不知道呢?   就那傻头傻脑天天跟街坊家的差不多大的娃子们一起和泥打仗的模样,他咋就被看中的?   哦,听说是识字?   啥,老齐家那家境,那人口,他们还送齐大宝识字?   这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没见齐大宝去上私塾啊?难不成是他爹齐大山偷偷教的?   也不能啊?   齐大山当年上了一个月就被先生赶回来说他不是那块料儿,这事谁不知道呢?   啊?居然是从江家学的绣字双面荷包,齐大宝看荷包认字,这才让周老爷瞧中的?   江家的绣字双面荷包?   陶婆子在头一日被人围观差点回不到江家小院后,就赶紧把荷包换成了没字的。   太吓人了!   这个说要掏五文钱买。那个就要十文钱买。   还没吱声呢,又来一个加到了二十!   亏得她急中生智,赶紧告诉大伙,江家小铺里就有花样子卖,十文一张,买了回去就能用自家的布,想做多大做多大,想做多少做多少,岂不是更合算?   她这才得以平安脱身呀!   不到一天的工夫,小铺里试着摆上的五十张花样子。都被一抢而空!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大晋王朝(47)   “老爷, 这是江家铺子里卖的几样东西。”   桌上摆了四样东西,都不算起眼。   一个看上去像黄米糕,另一个是白瓷小瓶。还有两页摊开的纸笺。   曲秀士好奇地拿起一张纸笺, 只见这纸笺上画了两幅图。   一幅是红梅花, 不过寥寥几笔而已。   另一幅则写了梅花二字。这字体绢秀工整,但只有其形,不见风骨,不算写得多好,只将将看得过眼罢了。   曲秀士愣了下, 这东西,怎么还能卖?   谁会买呢?   “这一张是多少钱?”   “回老爷,这一张是十文钱。”   “十文?”   曲秀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怪不得画得这么简陋,也没什么款识……原来才卖十文钱!   要知道,读书人的诗画,可没听说过少于一百钱的!   就算一百钱, 那也是最没有名声, 水准实在太差的才是这个价呀!   这江大爷,难道是穷得过不下去了?   画这个来糊弄几个钱?   “正是呢!老爷,他们家这些荷包绣样可抢手得紧呢!还好我去的早,抢到了两张, 排在我前头和后头的,都是三五张的抢哩!”   曲秀士更是诧异,“这, 这居然是荷包绣样?”   荷包上绣些花花草草的是有的,可加上字, 就极少见了。   “可不正是呢!听那些排队的人说, 他们都是主家叫来买的, 听说这种绣样做成荷包,能帮着家里的小郎君小娘子们认字哩!”   比如说他吧,买到了这两张绣样,大字不识几个的他就认识了梅花和白云四个字了!   曲秀士又拿起另一张绣样,这张绣样上头,却是画了一朵云彩,而上头的字,就直白地写了白云。   他想像了下做成荷包的样子,忽然就明白了。   不由一拍大腿,赞道,“这,这倒真是个好法子!”   他也是打小经过启蒙那个阶段的。   认错字,背错文,可是没少挨他爹的打。   若是初启蒙的时候,都用的是这种识字荷包,他觉得他小时就算再愚笨,也不至于一天学四个字还会认错吧?   “以后你经常过去看看,若是有新绣样,就再买回来!”   曲秀士也是听说原先的老宅子,如今开了个小铺,他一时好奇就给了小厮一吊钱,让他看着买些回来。   却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惊喜!   至于黄米糕般的肥皂,那个据说可以洗发的香露……   他一不管洗衣,二不关心洗发香不香顺不顺,就叫来了家里的婆子,让把这些都给太太送去。   他拿着绣样去了书房,把绣样看了一番,不觉得技痒,也拿起笔来,模仿着画了几张图。   待墨汁干透,他又得意洋洋,拿了这五张绣样,去后院找曲太太。   曲太太房里正欢声笑语。   他一边进房,一边笑问,“这是怎么了?这么高兴?”   笑声忽地停了。   房里的丫环婆子都退了出去了。   只剩下曲太太手拿牙梳,正通着自己半湿的一头乌发。   “不是大爷送了肥皂和洗发香露来么?”   “我闻着味道不错,就先让香荷试了试,看着还不错,就也洗了……”   “真这么好?那我来闻闻?”   曲秀士眉眼一动,就凑了上去……   江家宅院内,柱子脚步匆匆地来到二门处。   朝里头张望了下,正好看到陶婆子坐在灶房门口,正在那儿洗衣裳呢。   “陶婆婆!”   陶婆子一眼瞥见柱子,就纳闷了。   “柱子,你不在前头看铺子,这是要做什么?”   江家小铺刚开那几日,每日也就能卖出去一些小样,冷清得很。   后头经过街坊嫁女那次,生意倒好了点。   这几日因为总有新绣样,来的客人可就多了。   有时候,排队的人都有十几二十几号了!   柱子搓搓手,虽然极力憋着,但还是喜形于色。   “陶婆婆,铺子里放的东西,可都卖光了,我是来寻焦大郎的,看还有没有新的肥皂和香露了。”   制作肥皂和香露的作坊就在后院的一排小房子里,现如今是焦大郎全天在里头做事,赛子每半日也在作坊里帮工。   “大爷呢?”   “大爷出去了,还没回来。”   陶婆子有点疑惑,“是绣样子卖空了吧?”   这识字绣样可不是一般的绣样,每种新花样一摆上,五十张很快就被抢空了。   怎么柱子倒不是来寻于二娘,而是来寻焦大郎?   “绣样子早就空了,只是大爷说了每三天换一种新花样,每一天五十张,就算寻二娘子也没用啊,倒是肥皂和香露,我估计该还有存货的……”   焦大郎在作坊里听见声音,也开了门出来。   他的打扮却十分不一般,全身包括头发都包在浅篮色的罩衣里,嘴上还蒙着布罩。   这副模样,要是看在外人眼里,准保得吓一跟头。   但江家众人都瞧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   “柱子哥,肥皂和香露,都卖空了?”   焦大郎的脸虽然蒙着,可也能听得出来声音带着笑。   前些日子,买正品肥皂和香露的实在不多,一天能卖出去一份就不错了。   让他都想同大爷说,干脆就少做些正品,都搞成小样,这样虽然麻烦些,但也是能挣到钱的。   却没想到今儿就卖空了!   柱子也是眉开眼笑,点头道,“其实前两日,每日都能卖出去两三套,不想今那些来买绣样的,都要买肥皂和香露!有两家一买就是三五份!如今货架上都是空的!”   “如今可还有存货?快搬出来上货!”   焦大郎诶地应了一声,“有!有!”   他转身进去搬了一箱子出来。   “这里是二十块肥皂和十瓶香露……”   他又从腰间的围裙里拿出一个小账本和一支笔来。   “柱子哥你在这里签一下字就好。”   如今众人都会记账算术,江易就叫他们搞的正规起来,作坊和铺子之间,拿货也要记账。   柱子签了字,搬起这箱子货,脚下匆匆直奔前院……   郦州城被郦河穿城而过,城□□建了三座石桥。   城中称之为上桥中桥下桥。   午后日头稍落时分,游商小贩就纷纷出动,在下桥下的郦河两边,摆起了各种摊子。   这些摊子上的货品,倒跟别处的市场不同,大部分都是些文玩古物。   江易从一个小摊子前站起身来,把得来的两样东西放进了身上背的布袋里。   另一边的小摊主见了,也热情地招呼,“这位客人,来看看我这边的原石不?开张价,也是买二送一!”   江易笑笑,“天色不早了,下次再看吧。”   小摊主失落地望着江易远去的背影,还有身侧那明显装了不少东西的布袋子。   这人在下桥市场可是个新客人,虽说不是那种财大气粗人傻的豪客,可人家东逛西逛,每回总不空手,每回几十上百文钱总舍得花的。   就是这位客官有个爱好,买东西总爱要搭头。   比如说买一幅“古画”吧,他就要用来压画的一块石头。   买一个花瓶吧,他就要人家不小心打碎的小碟子。   总之,就是个怪得很有特点的人。   但小摊贩们还是很乐意接待这位客人的。   毕竟这位客人要的搭头,无论怎么看,都是完全不值钱,不可能卖出去的东西。   这也闹得最近大伙都有意在自家里搜寻,什么把稀奇古怪没用的玩意儿……摆摊的时候都带上几个,没准就被怪客看中了呢?   江易走回小院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到窗口买货的人失望而归。   “明儿一准能有吧?”   “能有,客店早些来,我给您留一套!”   “那可说定了啊!”   柱子果然有做买卖的天份,对着发牢骚的客人也是笑容满面,尽心招待。   三言两语就把一个什么都没买着的客人给哄走了。   柱子一抬眼,就看到了江易。   “大爷!咱铺子里的货柜,都空了两回了!”   开铺子这么久,柱子算是尝到了什么是数钱数得手软!   这一天的工夫,他就卖出去了三十瓶洗发香露,两百块肥皂,五十张绣样。   一天的流水,就有十两银子!   要是扣去成本,怎么也能有五两吧?   这样岂不是一个月就能挣上一百多两?一年就一千多两?   他们几个再也不用担心江大爷会赔钱啦!   江易看了看空空的货柜,也有点意外。   “连香露都卖光了?”   如果说肥皂只是稍贵的话,那香露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奢侈品了。   江易故意定了个高价,就是因为这东西制作起来比肥皂麻烦,但其实核心效果,也就是肥皂而已。   他甚至都想过了,如果还是不大畅销的话,就要停了这一种,准备专攻香精油了。   因为再过几日,就是桂花应季的时候,他就准备大量收购桂花,然后开始做保质期长而且用处更广的香皂了。   “是啊!我看着都是几家大户派人来买的呢!一次就是好几套的买,压根不在乎价钱!”   柱子说着就颁起手指,给江易点算都是哪几家的婆子和仆人来的,都买了几套来。   江易在识字荷包火起来之后,就估摸着应该能带动一波肥皂和洗发露的销量。   却没想到带货架势这么猛!   照这个赚钱速度,他已经能算得上郦州城的富裕人家了。   小作坊的原料,原本是他从临期库里拿出来的大豆油和菜籽油。   如今要生产新品种,倒是可以把茶树油和橄榄油拿出来一些。   盈利这么丰厚,他完全可以买一些本地产的油料,渐渐地用本地油料代替回收站的油料。   至于绣样这一桩意外的生意,倒是可以准备停了。   因为能画出来的生字就那么多,最多过上十来天,也就没有新花样了。   而这看图识字的点子也就是一时新鲜,等别的商家嗅到了其中的商机,自然也会有更多的仿冒品出来了。   在江家小铺又多了带着香味的香皂以后,郦州城中也有好些个商铺,做起了绣样的买卖。   虽说他们大多数都比不上江家小铺的正品,但江家小铺一日就出五十份,也供应不起全城的需求啊?   再说还有好些商贩,把这绣样都买到了别的城镇,甚至还有绣娘,专门绣这种识字荷包来卖,据说比起绣普通花样来,能多挣一倍的钱!   江家小铺呢,反倒是停了这项买卖。   总上江家来寻陶婆婆一道买菜的齐婆子都愤愤不平。   “这些人可真是!拿了你们江家的绣样子去赚钱!反倒把你们的买卖给挤没了!”   齐婆子这些日子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她大儿子工钱涨了,被提成了二管事。   她大孙子在周老爷家里当伴读,吃穿都好,读书也好,带着周家小少爷也认真上进了不少。   周家上下可不就也对齐大宝高看一眼?   总之,将来就算成不了秀士吧,周家说了,这般的人才,去周家的铺子里当掌柜的,那是绰绰有余了!   大孙子有了这般的造化,也带动了其他的孙子孙女,大孙女会绣好几种识字荷包,街坊家的小娘子都上门来学,这能干的名声传了出去,就有媒人来提亲……最后还真定了名不错的亲事!   因此齐婆子成了最维护江家小铺的街坊。   陶婆婆笑道,“不怕,我们大爷走南闯北,那是高人的弟子,本事大着呢!这不,才弄出了两样香皂,一种桂花的,一种菊花的,又能沐浴,又能洗脸……一小块就要五十文,我们还担心怕没人买哩,谁知道也是才放上货架就卖空了。”   “这绣样子其实本就是为了大伙方便才卖的,如今别处有了,我们家也就不做了。做别的岂不是更挣钱?”   “听说再过几日天冷了,我们家还会上架新货,就是能涂在嘴唇上的,防冻防裂,还滋润,又能提气色,叫唇膏!”   “我们家如今在收上好的原料,什么猪油羊油牛乳羊乳,茶籽杏仁核桃,桂花菊花玫瑰,蜂蜜甘草陈皮这些,齐姐姐若是认识谁家有,只管请他送来。”   齐婆子满口答应,却是在心里暗暗咋舌。   这些原料,听起来倒不像是要做什么香皂和唇膏,倒像是要做各种点心和果子泡茶了。   但她亲家是开饭铺子的,确实在乡下老家养了些猪羊,但那铺子也不大,每日倒用不了自家养的猪羊,还是会卖掉一些,再一个牛乳虽没有,羊乳倒是不少,只是那东西腥膻得很,不知道江家要怎么用起来……   齐婆子留了心,给亲家和江家牵了线,还真的做成了一笔买卖。   让亲家长期地向江家供羊乳和羊油,这样两边都感谢她,竟是收了两份谢礼!   江家小铺里的货品达到二十多种的时候。   江易忽然收到了系统的提示。   “您在这个世界获得的绿叶币已经到了最大值。”   “您有两个选择,花掉绿叶币,或者进入下一下世界。” 第48章 大晋王朝(48)   江易听着就是一愣。   不知不觉中, 居然已经到了最大值了么?   平时,店里几乎每卖出去一样货品,江易就能收到一点绿叶币。   主要是因为肥皂和洗发露用的原材料, 大部分都是从临期库里取的。   不过后头原材料慢慢开始用本地货源代替了, 他收到的绿叶币就越来越少了。   而江易时常逛文玩摊子,他买的那些东西,只有添头是不值钱的,收进系统里能得一些绿叶币,这也是看运气, 有时多一点,有时少一点,但都没有超过一千的时候。   因此江易虽然知道自己绿叶币天天都有进账,在感觉上倒并不算太多。   他就打开系统商城,去看他余额。   三十万!   江易瞳孔瞬间放大,居然攒了这么多?   而一个世界的最高值, 就是三十万?   据他所知, 系统商城里第十页往后,售价都是十几二十万的绿叶币吧?   也就是说,他在这个世界里购买力都是受限的?   不过那售价三十万的宝贝看着也的确诱人就是了。   【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延续十年的寿命】   【随心所欲地捏脸……通往绝世美人之路(操作不可逆)】   【时光回流一年……回到生命中最美好的瞬间(但是使用者只有一年时间)】   江易看着最后一条, 陷入了深思。   忽然他又转向第一条,看了好半天,这才把这一页给翻过去。   虽然买不起, 但是逛逛也不犯事,江易又往后翻页。   越翻, 上头的宝贝就越玄幻科幻。   什么双鱼复制器, 什么激光净化武器, 什么独属于自己的星球都出来了!   当然了那独属于自己的星球什么的,要六百万个绿叶币!   六百万个!   他就算拼命996,没白没黑地穿越做任务,也得穿越20个世界才能挣得来呀!   这实在是不必了呀……   江易又回到系统商城的第二页。   虽然能穿越了,但在这个世界里,还有些放不下的事情。   所以他还是选择花绿叶币吧。   江易节俭惯了,就算现在有三十万的绿叶币,也舍不得乱花,他寻思着之前的不可用库权益卡不是已经用完了么,就又兑换了两张。   这样账户里就只有二十万绿叶币了。   他如今手里的银子有三千多两,而他每次去收破烂,最多花一二两银子,就能有几百上千绿叶币入账,因此倒不用担心这十万绿叶币挣不到。   但既然他可能过两年就要再穿越,那他就得为将来做些打算了。   现有的货品,肥皂、香皂、洗发露、唇膏、口红、化妆刷、香精、清凉花露……几乎都是独门生意,规模也不算太大,而郦州城中本就商业发达,倒还不用担心有人觊觎……不过,再这么发展下去,也是早晚的事儿。   江易每日清晨,都会领着这些丫头小子们打两套拳,做些力量和技能训练。   陶婆子管着灶房,江易给的菜钱足够,又说过让大伙吃饱吃好,陶婆子自然乐得采买些新鲜不错的食材,肉蛋奶就没少过。   这样才吃了半年,丫头小子们个子猛蹿。   目前个头最高的是焦大郎,应该有现代的一米七五了。   柱子也有一米七,就连赛子都长到了一米六。   这些半大孩子们都离十八岁成年还有三四年呢!   而郦州城这边属于南方,老百姓的身高都比不上北方,长相偏秀气。   身高一米七以上,就算是不错的个头了。   若是冒出来个一米八来,绝对能是仰视的存在。   如果是一般的小混混什么的,柱子他们几个就能应付。   除非来的是上头有人的大流氓……那避避风头,全身而退,倒也不是不行。   而他们每个人,都至少掌握一门独家技术。   比如,制作肥皂香皂的手艺,焦大郎最熟练。   而养护采摘鲜花,提炼香精油,就是焦二郎比较在行。   制作口红和唇膏,则是于二娘在管着。   陶婆婆管着灶房,手里材料不缺,又有焦三妮打杂帮手,厨艺精进,南北大菜都能做得出来。   而焦三妮呢,年纪虽小,却已经会做许多精巧的小点心了。   至于赛子,这假小子力气比柱子和焦大郎还大,学功夫的天份最高,她可以说是小团队里的多面手,哪里需要哪里搬,她和小黄两个,担负起了整个院子的安保工作。   柱子呢,看上去他就是天天在外头卖货记账,实则一个人顶了整个团队的销售部门。   凡是来过第二次的老客人,柱子都能记得,销售话术被他应用得炉火纯青。   甚至有些郦州城中的各种头面人物及其关系,柱子也都在心里画出了一本小图册。   “大爷,亨通行那边送来了请贴,邀您去醉仙居吃酒。”   柱子把贴子送到江易手里的时候,江易正在教焦二郎修理蒸馏器……这玩意儿毕竟是二手旧装备,用上一段时候就免不了要出点小问题。   江易把手上的活儿交给焦二郎,擦了擦手,就出了工作间,一边看贴子,一边听柱子说。   “落款是亨通行的周五?这位是?”   “大爷,周五是亨通行的二掌柜,亨通行的东家姓周,是郦州城的大户,主枝有人在京城做礼部的四品官,也有做知县知府的,只都不在郦州城。齐家的齐大宝去做伴读的那一家,跟亨通行的东家就是堂亲……这位周五,是主枝的庶子,听说读书虽不成,但做买卖倒是很厉害,亨通行的大掌柜也姓周,都是周家近枝,听说年纪大了,估计过不了两年就得让出大掌柜的位置……”   柱子这个销售,不光把东西卖了,还汇集了不少情报。   比江易这个成天在外头闲逛的,知道的还要详细些。   江易点点头,心想约莫是当初在他家典当的粉饼引来的。   他为了弄点起步资金,在亨通行当了一只粉饼,还给粉饼起了个高大上的名字,叫什么镜光宝盒。   如今估计是那只粉饼用完了,或者是又有了新需求。   江易带着柱子去醉仙居赴约。   一进包间,坐在窗边的男子就起身相迎,“江掌柜,久仰久仰!”   这位就是亨通行的二掌柜周五了。   这人的形象倒是有点出乎江易的意料,虽然三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倒没有浮滑油腻的买卖人的气息,是个清瘦白脸男子,着一袭青绸衫,很是斯文客气。   二人分宾主坐下,略客气几句,酒过三旬,周五就进入了正题。   “江掌柜可还记得此物?”   江易看着桌上的丝绸袋子,眉角微微一扬。   “这是……”   周五将袋子里的东西小心拿出,摆在桌上。   可不正是江易当了八十两的那只粉饼?   江易轻抚了下额头,“咦?这正是我当初在贵号当的那件宝贝?可是有什么问题?”   “当时我手头紧,只好当了八十两,如今总算是略有盈余,我愿意双倍价钱回收……只可惜那当票……”   周五摇摇头,笑道,“江掌柜可是说笑了。”   他来寻江大郎,当然不是说想要把这件宝物退回去了,那怎么可能?   周五小心地打开了粉饼,让江易看到里头的模样。   镜光依旧闪亮,但粉盒已经空空如也了。   江易心中就明白了。   哦,这是用完了!   而这粉饼在这个时空是独一无二的,一旦用完,可不就只好来寻他这个唯一卖家了?   “江掌柜,明人不说暗话,这镜光宝盒虽好,可里头的粉妆却不经用,如今成了这样,江掌柜见多识广,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法子将粉妆添补进去?”   这只镜光宝盒,收进行里,压根就没进库房,直接就被送进了京城,当做孝敬当家夫人的礼物了。   听说当家夫人也没舍得自己用,而是给了最疼爱的小娘子。   小娘子年方妙龄,随身携带着这镜光宝盒,身边的聪明丫头又从这玉色脂粉中悟出一番上妆的技法,把周小娘子打扮得美若天仙,而周小娘子也凭借着这宝盒出了好一番风头。   一时间,京城里就刮起采买镜光宝盒的风。   可镜光宝盒只有一个,还是从老远的郦州城来的,让各家的管事采买可愁白了头。   最后还是京城的老作坊推出了仿制的镜光宝盒,据说那镜子是用专门打制的,三分铜七分银,能工巧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做出来,但那粉盒就不像真品那般服贴,而是做成了一个单独的装粉的盒子……总之,虽说雕花嵌宝的,造价高昂,比起真品来,还是差了口气,不但粉不行,就是那镜面,最多四个月,就花得看不清人面了。   本是小姑娘们之间的争艳,却无意间把镜光宝盒给推上了珍品的宝座。   这不,压力就来到了周家,又到了亨通行这头了。   亨通行这边,其实这半年一直就在关注着江易。   一开始是觉得江易确实像个没落的旧家子弟。   手里能有一两件珍品都是走了运的。   后头江易开了铺子,卖的都是从来没有过的新鲜玩意儿,这就让周五爷对江易起了好奇心。   之前送到京城的那件镜光宝盒,听说是很受喜欢,京城那边的周家女眷们都想要弄上一件,可听说只是当的孤品,也就都息了心思。   但如果这人竟是拿出了一件又一件的奇物呢?   那这镜光宝盒,会不会在他手里还有?   或者,这人,压根就会做镜光宝盒?   江家小铺里,眼下最值钱的,就是各种香精。   小小的白瓷瓶装香精,不过手指大小的一个,居然就要八两银子!   不过这倒不是关键,关键是这香精,跟当初流传到南边各城,最高卖到二百两银子的香精很相像!   虽说香味略有变化,盛香精的不是琉璃瓶而是白瓷瓶,但如他们这样专门鉴宝的行家,自然能看得出来,实实在在的是同源同法啊!   如果香精能造,镜光宝盒没准也能呢?   就京城中各家贵女们对宝盒的热情,如果真能造的话,简直不敢想会有多少的暴利啊!   周五就憋着劲儿,等着江易再推出最值钱的镜光宝盒呢。   他都想好了,江家小铺这种规模,只能小打小闹,若是同周家合作,那前景可就……不可限量啊!   可谁知道,江家的小铺似乎就认定了那二十来种的货品,最多在香味和形状颜色上头搞点变化,却是半件也没有跟宝盒相关的!   别说宝盒了,就连粉类的货品都没的一件!   沉不住气的,可不就成了周五了么?   作者有话说: 第49章 大晋王朝( end)   其实造玻璃的技术, 就算江易现在还拿不出来,但知道大致的配方和工艺,多找些工匠做试验, 自然也就跟许多穿越达人一样, 靠着玻璃水泥起家发达,变成人生赢家。   但他是来干啥的?   他就是来开回收站的。   系统还有规定,他不能影响当前世界的发展进程。   造出玻璃来会不会影响这个世界的发展?   那还用说吗?   更何况,现在这个王朝,政治不够清明, 却也没腐烂到要改朝换代的程度。   应该是处于中后期。   如去年那场因旱灾而起的民乱,就殃及了四座大城,受灾百姓十几万。   这场民乱,又在数月后,迅速被朝廷派来的大军给平定了。   据说曾经被攻破的城池都开始渐渐恢复了元气。   只是那些在民乱里丧生的百姓,却再也回不来了。   如大晋王朝这般有好几千万人口的庞大国家, 十几万人受灾, 死伤数万人,根本不足以动摇根基。   他造不出玻璃,那带镜子的粉饼就造不出来。   就算他还有一箱子的粉饼,都是卖一盒少一盒。   东西越少, 价格越贵,依着这位二掌柜周五所说,一盒粉饼开价三五百两, 只怕都能卖得出去。   如此暴利,除非他是想自寻死路, 才会在没有靠山的时候, 把这些绝版粉饼拿出来随便卖。   不过现在跟周家合作, 出上几件,再做点回头生意,倒不是不行。   而且这般,也算是跟周家搭上了线。   一番试探,你来我往。   江易终于忍痛应下,将他从番商那儿买来的十盒粉饼,全都交给周家。   周家从江易这儿拿一盒粉饼,给二百两。   至于说周家还能卖到多少钱,又或者不卖钱,只当珍贵好礼送出去能得多少好处,江易就不管了。   但江家小铺却可以同周家长期合作,给周家提供镜光宝盒内的粉盒。   这粉盒五两银子一盒,分成两种颜色,一种是玉色,一种是牙白,皮肤雪白者用牙白,略发黄者用玉色。   江易回到小院中,将十盒粉饼交给上门来的周五,收下了两千两银子。   送走周五,江易拿着那盒用空的粉饼,叫来了于二娘和焦三妮。   “这镜光宝盒,是番商那儿得到的最值钱的珍品,一直没舍得出手。”   “如今咱们江家小铺也算是打出了些名头,现在拿出来倒是无妨了。”   “这镜光宝盒数量不多,算上这只用空了的,也不过十一只而已,但它在京城中竟是掀起了一股风尚,仿造的商家很多,但能造出这般服贴的粉饼和不用磨的镜子的,眼下还没有。”   其实粉饼服不服贴,镜子三四个月磨一回,对那些贵人们影响很大么?   当然没多大的影响了,反正上粉大都有丫头,磨镜也有仆人。   但那些人要的就是个面子啊!   人有我无,怎么还好意出门社交的?   江易买来了些材料,有珍珠粉、细米粉、茯苓粉、黄芪粉等等,让于二娘带着焦三妮去自行研究粉质的颜色搭配。   他却是带着焦大郎,将秋季时自制的葡萄酒从地窖里起出来,用蒸馏装备,蒸馏出了酒精。   焦家原本就是开酒坊的,焦大郎跟着父亲,也学了些酿米酒和黄酒的方子。   江易带着他酿果酒,他在心里还不怎么当回事。   毕竟,这酿果酒的过程,可比酿米酒要简单多了。   而且放了那么多的糖,这酿出来的酒,能不好喝么?要是酿出来只为卖酒,那可就太不划算了。   焦大郎是再也想不到,原来这果酒还能蒸馏,还能弄出这种无色提纯的酒精!   光是闻一口,就要醉倒了啊!   “这种纯酒叫酒精,用处极大,可以杀菌消毒退热,也能用在许多工艺上……”   比如做粉饼。   江易拿了酒精又去教于二娘和陶婆子怎么做成固体状的粉饼。   其实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用酒精把配好的原材料揉成软面团一样,再用擀面杖把软面团压成饼状。   等到酒精挥发,软面团里的水分干透,就成了贵女们爱不释手的粉饼啦!   虽然只是个小技术,但没人指点,外人就是想破了头,也想不到,这粉饼还能跟酒扯上关系?   等到于二娘将两种颜色的粉饼做得纯熟,周家商队连夜运送了一批货品进京,其中就有上千枚粉饼。   虽然正品镜光宝盒在大晋朝只有十一枚,但京城中仿制的商家也多啊!   那宝镜做不到长年不磨也就算了,粉饼总得差不多吧?   这些粉饼,周家也没送到所有的粉饼商家,而是挑了两家关系不错的合作。   供货源头的江家小铺,自然也跟着大赚特赚。   自从上次江易的绿叶币到了三十万达到最大值,江易回收旧物的速度就放得慢了些。   做为一个回收站打工人,他可不能自己卷自己,要慢慢享受这不一样的人生嘛!   然而眼看着冬去春来,江家园子里又是百花盛开,江易的绿叶币又达到了顶点。   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是天天发愁要怎么挣绿叶币。   现在可好,他也发愁怎么花绿叶币了!   江易随意地翻看着系统商城。   看到第十五页,一个亮眼的长名字吸引了他的注意。   【回访异时空的故人……虽然只有三天时间,但是可以和异时空的亲朋好友共处聊天,是不是很棒的体验呢?】   再看价格,也是相当的感人。   居然要三十二万绿叶币!   正好卡在他买不起的门槛上。   江易忍不住问,“回访异时空的故人?这意思是说,我可以到任意时空呆上三天?”   虽说他在现代没什么知心好友,也不太想他那个已经再婚的亲爸,但是他还想回现代去逛逛啊。   “是的,只要是站长去过的时空,都可以回访。”   “这样的话,那是不是就算我穿越到下一个世界,还是可以回到现在这个时空来看看?”   “当然可以,不过只有三天的时间哦!”   这个世界能挣到的绿叶币最大值是三十万,但江易最想买的好东西,都是三十万以上的。   江易终于还是决定穿越到下一个世界。   临走时,他把所有的人都聚在一起,从城中最好的酒楼订了一桌席面。   喝的是江家自制的葡萄酒。   美酒佳肴,欢声笑语。   眼看着众人都吃喝的差不多了。   江易这才宣布了自己将要远行求道。   众人顿时都傻了眼。   “大哥,如今虽说没再听说哪里有灾患,但路上也常有强盗匪徒出没啊!”   于二娘就想劝说江易打消这念头。   “大爷要去,不如带上我,我给大爷赶车,还能打坏人!”   赛子如今个子又蹿了一截,已经有一米七二了。   “大爷是大伙的主心骨,要是大爷出门了,我们可怎么办啊?”   如果说年轻人们可能还各有各的想法,陶婆子就是最想要安稳过日子的了。   说着说着,陶婆子就抹起了泪。   江易看向于二娘,“二娘,陶婆子年事已高,赛子和三妮她们还小,我不在的时候,你就要担起事来,可行?”   于二娘眼圈儿也红了。   “大哥,你不在的时候,我定然看顾好大家,可是,就不能不走么?”   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这个姐夫,虽然跟她姐夫长得一模一样,可他做的事情,确实不像凡人,倒更像是传说中来历练的仙人。   不然哪家年轻男子发财了以后,会不娶妻生子,尽情享受富贵的?   哪像江易,衣裳就那么些,吃喝也不太讲究,从来不近女色,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去逛旧货摊子!   这可不就是活成了仙?   如今更是要离家远行……还一副交待后事的模样?   柱子和焦家兄妹也都眼巴巴地看着江易,惶恐又不舍。   “你们也知道,我其实是修行之人,凡尘俗事经历太多,会有损修为。”   “大家也不用担心,铺子里这些货品,都是由你们各自负责的,你们平时是怎么做的,以后还怎么样就是,若是有人找碴,柱子可以去寻周家求助……”   “我走以后,宅子里的事都交给二娘,铺子里的事都交给柱子。”   “二娘这个年纪,又是嫁过一次的,若是想再嫁,招夫,或者就收养个养子养女再也不嫁的,都行,随你的心意。”   “柱子和焦大郎,二郎,三妮,赛子,你们也是一样,到了成年,你们可以自己寻亲事,让陶婆婆和二娘帮着操办……”   “大家都是一路逃难过来的,这一二年相处得都算不错,如一家人般的,我希望就算我不在家,大伙也能团结一心……不过世事无常,也难保有一日会有什么风波,不过好在,你们都识文断字,能写会算,各人都有独门手艺,怎样都能养活得了自己……”   江易这么一交待,本来还能忍住的众人,都忍不住落了泪。   江易立马打住,笑道,“哭什么?我只是去修行,又不是不回来了!”   于二娘擦擦眼泪,“大哥这话当真?你要是真的修成了……还会回来?”   江易点点头,“会的会的!”   等他去了高绿叶币的世界,一定会攒出三十万绿叶币,回来看看小团队的。   眼看着夜深了,江易宣布散场,让各人都去睡。   等到天亮,陶婆子仍然和往常一样,起来做早饭。   焦三妮也来打下手。   这次早饭做得格外丰盛。   陶婆子去前院叫他们过来吃饭。   却只见柱子他们,没见着江易的人影儿。   “大爷呢?还没起?”   柱子有点忧心地望了望正房的方向。   “没听到大爷的声音。”   陶婆子脸色一变,就去叫门,“大爷,大爷,吃早饭了!”   江易一向作息规律,早起还会带着丫头小子们练拳脚的!   到现在还没出来,又不应声……这不对劲儿!   柱子的手才碰到房门,就发现这门竟然是开的!   大爷不在房里!   但是桌上却摊开了一封信。   信用个包裹压着。   众人看着那信和包裹,都知道,江易如昨夜说的那般,出门远行,求仙问道去了!   作者有话说: 第50章 木神时代(1)   江易离开大晋王朝的时候, 手里有一万多两的银子。   除了这些银子以外,还有他平时从古玩摊子上淘来的一些所谓古董。   这些古董在大晋王朝来说,都是有点价值但是价值不太高的。   它们跟银子和地契一样, 都是江易带不走的东西。   江易收拾归置的时候, 看着这些东西,真切地感觉到了心疼。   这就跟打游戏好不容易攒下了满满的家当,结果要换服务器一夜清空一样。   但他既然带不走,可不就得给这些不动产和动产都做个分配?   江易把金银和银票都分成了七份。   除了陶婆婆是三百两以外,每个人都是二百两银子。   毕竟, 在这个时代,陶婆婆已经是需要养老的老人,多的这一百算是养老钱。   余下的银票,江易留了两千给于二娘保管,用做铺子运作和宅子维修用。   又把五千两银子单独装在一个信封里,指明了他走后, 过几年柱子他们成年了, 想法子回凤柳城一趟,把这五千两银子用于在凤柳城做慈善。   最后的几百两散碎金银,江易找了个小瓶装了,埋在了卧房的青砖底下。   在信里, 江易把这些银子的分配交待了一番。   又说明了,这里的宅子房契由陶婆婆保管,凤柳城那间宅子的房契归于二娘所有。   他打开房门看了眼这个夜色中的大晋时空, 又将房门虚掩住。   这才对系统说,“开始下一个世界。”   江易有一瞬间的晕眩。   等睁开双眼, 居然还是昏黑一片。   难道他没穿越?   等目光适应了黑暗, 眼前的景物, 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在他面前五十步远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影。   这个人仰面朝天,两只手反抓着地上的泥土,双脚胡乱踢打着,嘴里发出奇怪的低吼声……   受伤了?还是发病了?   江易朝周边望了望,没发现有其他人和动物,就朝地上的人影走过去。   “你,你怎么样了?”   江易蹲在那人旁边,小心地问了句。   那人却已经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痛苦的喘息声。   江易只好……从系统电子库里拿出手机。   手机上的手电筒一亮,地上的那人似乎被震了一下,眼睛瞪大,发出困兽般的喘息声,接着就是长久的死寂……这人死了!   手电筒的白光照在这人脸上,这人不知道多久没吃过饱饭了,瘦得脸上都脱了相,然而还是能看得出来,生前是个年轻的长相还不错的小伙子……模样上跟江易几乎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   江易还来不及多加感想,这个人的身形边缘开始虚化,渐渐地消失在了夜空当中。   这大概就是江易在这个世界的原住民角色了。   当这具尸身完全消失的瞬间,有关于这位原住民的一切信息,全部都呈现在江易的面前。   江易忍不住目瞪口呆。   这,这也太刺激了!   他,他居然穿越到了文明萌芽的新石器时代!   忽然他背后一道狂风袭来,巨大翅膀的扑棱声传入耳中,瞬间将江易头脑中的警铃声拉到最大。   多亏了江易长年的锻炼,整个人猛地朝侧面一滚,手已经伸进了系统空间,从系统抽出一把废弃的电锯,同时使用了三件系统商品给自己加上了buf。   这三样分别是,时效一小时的隐身衣,时效半小时的大力丸,时效一整天的全身防护罩。   这三样商品,是江易在上个世界逃荒的时候兑换的。   但大概是上个世界的武力难度不算太高,所以他就一直攒着没用。   而此时来自原住民的庞大信息量,让他瞬间开启了本能的逃生模式。   一扇巨大的翅膀砸在了泥土地面上,泥地上被砸出了几个小坑,尘土四起。   虽然江易隐身又有防护,但还是被这灰尘给呛了下。   可呛鼻子这都不过不是小case。   让他后背发凉,胆寒心惊的是,刚刚他差点就被一只巨鸟给当成零食给嗑了!   这只巨鸟有多大呢?   小半个翅膀,就能给江易当被子盖,更不用说还有那尖尖的如铁锄般的铁嘴,如挖机般的四只巨爪了!   我去!这是什么生物?   翼龙吗?   黑色天幕上,星光闪烁。   一只巨鸟低空盘旋着,两只如同探照灯般的巨眼,阴冷地在地面上扫射着,搜寻着猎物的踪影……然而几个来回以后,巨鸟仰头向天,发出戛戛的长鸣声,这才不甘地飞走了。   微弱的星光下,巨鸟就像是没有找到攻击目标的歼击机,轰鸣着飞向了别的战区。   江易一屁股坐在了泥地上,抹了把头上的冷汗。   好家伙!   刚来就面临着原始求生啊!   得亏他有三样宝贝一直没用,而且已经兑换好了。   不然就刚刚那情况,他现兑换现用怕是不敢趟,就算能保住小命,也难保缺点零件啊啥的!   要知道他的穿越可不是神魂穿,而是肉身真穿啊!   大晋王朝那种开局,大概算是新手村级别的吧?   这个世界就算出了新手村?   他朝四面望了望,发现他目前,正身处于森林和草地的交界处。   不然以森林中藤蔓交缠地形复杂的程度,刚刚那只巨鸟也不太可能从高空俯冲下来攻击他。   以刚刚那只巨鸟的体型来看,难保这里还会有体型更可怕的猛兽。   幸好他还有时效一整天的全身防护罩,暂时可以不用担心人身安全。   江易挑选了一棵三人合抱的大树,四脚并用爬了上去,找到一处粗壮的枝桠,半躺半靠着,准备好好地理一下这个世界的信息。   他代替的原住民,姓江,名一。   江易对文物的知识,也就是看过几个鉴宝节目的程度。   而江易对自己世界历史的了解,也还停留在高中毕业那会儿。   他穿越过来的这个世界,虽然不是他的世界时间线,但要拿来对比的话,大概是六千多年前?   原住民江一,就生活在六千多年前的石器时代。   江一生活在一个三五百人的村落里。   这个有些原始的村落红江村,位于一处高崖上,崖下就是红色的江水,红江村也是由此得名。   整个村子是由几十户大家族组成的。   每个家族里都有一位管理所有人的老阿妈或者几位老阿妈共同管事。   族里所有的人,都是老阿妈的儿女,或者是女儿生的儿女。   没错,就是江易只在历史书里学过的母系社会。   一个女人生下的儿女长到成年的越多,她的家族就越强大。   在整个村子里的话语权就越大。   大家族里如果老阿妈去世,那权力就会自然地过渡到老阿妈的女儿身上。   如果有两三个女儿的话,那就要麻烦一些。   相处和谐团结的家族,会选出最有能力的新阿妈。   但如果平时相处就不算太和谐,有些矛盾的话,就难免会发生一场家主之位的争夺。   胜利者掌管整个家族和大部分的工具和食物,还有房子和田地。   失败者么,只能灰溜溜地带着自己的孩子,离开家族,想办法另立山头,努力求存。   江一的生母江花,就是这么一个失败者。   江花兄弟姐妹一共四个,江花是老二,还有大姐,三弟和四弟。   打小江花就经常活在大姐的阴影下,大姐什么都要抢她的,食物、衣裳、武器,还有男人。   而红江村的人崇拜力量和生育力。   江花大姐身高块大,又能生,一口气生了七个,才夭折了一个,能扛着骨刀一天收割两亩地,还能轻松猎杀到野猪兽……因此在红江村,那是出了名的能干女人。   江花呢,从小就总被抢食物,半饥不饱的,身材瘦小,力量不足,只会做一些文弱的活,比如磨制骨刀和石器,比如编织缝补……村里最瘦弱的男人都看不上她!   当然了,最后江花还是靠着编织出的精美衣裳找到了男朋友。   虽然后来这几任男朋友都被大姐给抢了吧,在抢之前,江花还是怀过几胎的。   但江花的这块地实在是太贫瘠了,总共就生出了四胎,只活下来两胎,就是江一和江一的妹妹江二。   在大家族的老阿妈没去世之前,江花这个家族里的小透明,和她生的两个娃,还是能凑和地活下去的。   但老阿妈一去世,江花的大姐对待江花更为苛刻,更是任由她的孩子欺凌江一和江二。   这泥人也有土性啊!   江花一咬牙,带着两个孩子就逃出了红江村。   江花十六岁生的江一,十九岁生的江二。   逃出红江村的江花三十二岁,带着十六岁的江一和十三岁的江二。   只可惜血性上头一时爽,离开了红江村,母子三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一个小溪谷,每日捕鱼打猎,勉强活了一个多月。   可石器时代的人类,要想不靠群体,活下去实在是太难了。   江花打猎的时候遇到了猛兽,虽然拼尽全力,还是重伤过世了。   江一只能带着妹妹逃出了那个溪谷。   兄妹俩倒是幸运,一路努力求存,跋涉百里,居然找到了一处村落!   这个村落建立在许多天然竖立的巨石柱林中,名为石林村。   石林村比红江村可大得多了,至少有上千号村民。   江一和妹妹当然想加入石林村,在村子里落户安家了。   可石林村却只留下了江二,把江一给赶走了。   留下女人,可以为村子带来新的人口。   留下不知根底的男人,却会为村子里带来危险和争斗。   可怜的石器少年江一,离群索居,没到半个月,就把自己给饿死了。   作者有话说: 第51章 木神时代(2)   如果只是单纯地听到石器少年这短短的一生, 而不知道他生活中具体细节信息的话,一定会以为江一是个弱小无助的小可怜,江一的妈妈江花也是位柔弱不堪的小妇人。   但江易看着获取的记忆画面, 里头有不少江花打头, 带领着江一和江二两个半大孩子打猎的场面。   什么两百多斤的大野猪,碗口粗的大蟒蛇,都曾经是母子三人的猎物。   江花的身高足足有一米七三。   十六岁少年江一的身高也有一米七六。   就算是放在现代,母子俩这个子,都超过了平均线不少了。   更不用说, 这母子仨人在原始丛林里攀爬跳跃的灵动矫健,磨制石器时的耐力和细致了。   江易一点也不怀疑,这母子仨的武力值,在这个原始环境的生存能力,比他这个天天健身,又学过一点功夫的人强多了!   按理说, 江一离开了母亲和妹妹, 以他的武力值不至于饿死得这么快。   还是有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心里难受又害怕,而他对石林村周边的环境也十分陌生。   他在这儿压根打不到平时能打到的猎物,他能采集的果子和果实在这边也找不到。   一连两天都没吃到像样的食物, 饿得他饥不择食,头晕眼花,一看到藤蔓上的红色果子, 就以为是他在红江村常吃的丹李,就摘了一些吃了。   谁知道吃的时候倒是微酸带甜, 等吃下去五六个, 他就嘴角发麻, 眼冒金光,跌倒在地上,不但爬不起来,四肢和嘴巴都不听使唤了,头脑中也出现了奇特的幻觉……   当手机上的灯光照在他面上的时候,他仿佛回到了幼年还在母亲怀抱的时期,他阿妈还年轻丰满,怀里又香又暖,小小的他一点也不用担心有猛兽,有坏人欺负,找不到食物饿肚子……   江易看到这儿,不由得叹了口气。   生活不易,石器时代的生活就更不易啊!   如果没有金手指和系统道具,他大概一分钟就落地成盒了。   江易靠坐在大树的枝干上,再度打量着周边的环境。   离他不远处,就倒垂下几条藤蔓,虽然是夜里,也能看到这藤蔓上,结着零星的野果子……   可不正是毒死江一的那种?   江易悚然一惊,差点就要挥着手里的电锯,对着毒藤蔓乱砍乱割了。   不过电锯才一动,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突然意识到两件事。   电锯很显然是从其它库里拿出来的。   他又确定肯定地没用过权益卡。   “系统,我在这个世界里能用哪些库?”   “所有的库都可以用……”   江易着实地惊了下,又涌上了惊喜,所有的回收库啊!   那他在这个原始世界里,还不是可以大显身手?   随即就有些后悔。   他之前在大晋王朝的时候,为了花绿叶币,花了十万,买了两张权益卡!   合着这两张卡,在这个世界,它压根就一点用都没有!   十万绿叶币,打水漂了!   “等等,你还没有听完,所有的库都可以用,是有条件的。”   “首先,因为这个时空实在特殊,所有回收库里的东西,在这里都是有用的,为了避免站长滥用,所以加上了数量限制,站长能取的每个回收库里的物品,总重量不能超过两百斤。”   不超过两百斤?   那够什么使的呀!   就其它库里的废旧机器,随便搬两件出来都超过两百斤了!   还有,如果每个库都不能超过两百斤的话,那他想吃点临期库里的食物,还得在心里计算着重量?   这个时代可跟大晋王朝不一样啊!   大晋王朝,他有银子就能买着吃喝,这个原始时代,他是能采集野果啊,还是能猎杀野猪?   江易有点慌。   不行不行,他得多在系统商城买点道具,多几层保障。   然而打开系统商城,商城里显示的绿叶币,是五万!   “这是怎么回事?我的绿叶币,不是三十万?怎么缩水了这么多?”   “咳,这个,穿越时空,难道不需要能量?大晋王朝是两千年前,这个时空是六千年前,一下就穿越了四千年,四千年啊!”   江易都气乐了,“合着我穿越还得花自己的绿叶币!”   “这也很合理吧?毕竟,别人想穿越……还没机会呢?”   江易气了好半天,都没吭声。   倒是系统,好像意识到了自己的理亏。   “其实,应该这么想,你刚穿越到大晋王朝的时候,绿叶币那可是零啊,你来到这个世界,不管怎么说吧,好歹还有五万绿叶币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要是你账上绿叶币太多,岂不是会影响挣绿叶币的积极性?”   “而且这个世界,你想想,原始、蒙昧,人类对很多事物都懵懂不知,也就是说,有好多他们觉得是垃圾甚至是毒物的,换成另一个……”   江易没听完这句鼓吹,就伸出手去,用电锯勾住最近的藤蔓,摘了一个毒果子。   毒果子被回收进了系统,江易原本随身带着五个回收库,这五个回收库都是从现代的回收站里跟着江易过来的。   在大晋王朝回收的所有物品,都被放在了一个新的回收库里,名字就叫做大晋王朝回收库。   现在江易有了第七个回收库,名字叫木神时代回收库。   【6000年前的藤茄科果实,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绿叶币+1。   这东西居然还真的值绿叶币?而且还是一比一!   果然比大晋王朝的植物要值钱多了!   好吧,这样的话,倒也不是不能……   “这个世界不是石器时代么?为什么要叫做木神时代?”   “虽然这个世界的发展阶段是石器时代,但石器时代太笼统了。就像大晋王朝不叫封建时代而叫大晋王朝一样,木神时代也是这个时空的特定叫法。”   “大晋王朝是因为开国之君定国号为晋,木神时代……难道说这个时空里也有木神?”   江易这个问题问出去以后,系统就像是关机了一样,压根没有半点声音。   江易也不啰嗦,双手齐上,将所有的能摘到的毒果子都摘了下来。   他甚至还想折下藤条来试试能不能回收。   【滴!该植物材料没有回收的价值。】   江易只好放弃了在同一个藤条上薅羊毛的打算。   虽然这么一会儿,账户上多了二十个绿叶币,但江易看着他的总额,还是觉得实在太少,根本不够花的。   要知道,他买的那三个道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最能保命的防护罩,也才只有二十四小时。   最短的大力丸,只有半个小时!   就算他把所有的绿叶币都兑换成防护罩,也才能换二十五个,还不够他用一个月!   天色蒙蒙亮,石林村口处,一道身影,背着个小包袱,轻手轻脚地朝村外跑去。   然而还没跑出村外一里地,就被前方的高大壮汉给挡住了去路。   “阿二,你这是要去哪儿?”   被抓了个正着的少女江二吓得脚一滑,整个人差点摔倒。   不过等她站稳身体,索性一咬牙,大声说道,“我,我要去找我大哥!”   她跟大哥分开已经有两天了。   她这两天偷偷攒了些食物,也看清了石林村民们吃的野果子和野菜的模样了。   她要去找大哥,把她学会的告诉他,他们兄妹俩肯定能在这附近山林里活下去的。   壮汉摇摇头,又控诉地瞪着少女。   “可是你明明都答应了,以后要做我的相好的!”   他们石林村的汉子,到了十六岁,就可以在村子里找相好的了。   他们村子里,属他们姓石的家族人口最多。   还有两家,一家姓土,一家姓玉,这两家的老老阿妈,都跟姓石的老老阿妈是姐妹。   村子里的规矩,姐妹兄弟之间,还有血亲相近的,都不能相好。   不然会生下天神厌恶的怪胎。   所以他能找的女郎,范围就缩小了好多。   偏偏跟他年纪差不多,还没找相好的其他姓的女郎,本身就不多,不过三四个而已。   长得最亮眼的那个,看不上他。   谁让他不如他堂哥打猎厉害呢?   可长得最差劲的那个吧,他又看不上。   那天,石林村外,来了两个外来人。   故老相传,对待外来人,要特别的小心,他们很有可能会带来战争和灾祸。   经过村中长老们的议事,决定可以留下江二,但是江一绝对不能留。   因为好心收留外来男人,而导致整个村落毁灭的故事,石林村村民们,小的时候就常听老阿妈和长老们讲过。   江二才在村子里落脚,他就看上江二了。   为了表示自己求相好的诚意,他采了野果子准备了烤肉送给江二。   还和另一个小伙子抢着帮江二盖茅草房。   但江二明显还是更喜欢他一些,跟他说了那么多的话。   她和哥哥从遥远的红江村,是怎么来的这里,路上都经过了哪些地方……   石林村里的传说,还有村子里的规矩和习惯,什么野果子好吃,什么蘑菇有毒,他都兴致勃勃地给江二说了。   为了讨好江二,他天不亮就去采了好多漂亮的野花,想要装饰江二的房顶,谁知道他就看到江二鬼祟地从茅草屋里出来了……竟然是要逃跑!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木神时代(3)   “江二, 现在出去,就算是能找到你大哥,你们兄妹俩也活不了的!”   “这个不用你管!”   “我不能眼看着你去送死!你都答应过了, 等到春花节的时候, 要和我相好的!”   “那你就等着,春花节的时候,我还来找你!”   “那怎么行?万一你们兄妹都被猛兽给咬死了呢?”   “呸!你这个乌鸦嘴!”   少女气得跺了下脚,绕开小伙发足狂奔!   她慌不择路,钻进了丛林中, 还要时不时地拨开拂到眼前的树枝荆棘,一个不留神,就差点撞到挡在她眼前的人影。   眼角看到又一个挡路的男人,少女心里一凉。   完了,看来这次是跑不出去了!   却听到身后追来的石林村小伙石坎大声喝道,“是你!你怎么又到我们村子来了!”   少女猛地抬头, 果然, 站在她面前的,可不正是她一路相依为命的大哥?   “大哥!”   她扑过去就抱住了对方,完全没查觉对方身体一瞬间的僵硬,而是又蹦又跳, 欢呼道,“大哥,太好了!你是来找我的吗?”   这两天她就担心得不行, 生怕大哥遇上了猛兽,或者是没找着吃的, 又或者是离开这里, 远走他乡以后两兄妹就再也见不着了呢!   被少女抱住的人, 可不就是江易?   虽然他每次都是肉身穿,但他使用的人设都是有原型的。   他在这个世界,就是从红江村逃亡出来的少年江一。   他在大树上琢磨了很久,觉得还是遵循少年在临死前的心愿,等他能在这片山林里站稳了脚跟,就去把他妹妹接回来,做他们老江家的第一代阿妈。   没错,母系社会里,一个家的最核心人物,就是阿妈。   阿妈生下的儿女,自然是能让家庭壮大的下一代,而阿妈的哥哥弟弟,娘亲舅大,就是家庭里的生产支柱和守卫者。   既然他不能在这个世界里离群索居,自然就得处于某个家庭。   在这个世界里,单独的个人,是很难在严酷原始的环境里活下去的。   就算有些身体特别强壮,武力很发达的青壮年男人,真的能独自生活,到了春花节这种求偶和交换的节日,也得想办法来到村子附近,解决人生大事。   但春花节才十来天,过了这段时候,甭管大村小村,都不会容留外来男人在自家村落附近盘桓。等于说这人一年就有大部分时候都是自己孤单求存的,偶然几个单个男子碰上,互相之间也能有些短暂信任,组队打猎吃饭住宿什么的……可这信任太脆弱了,难保哪天突然在分配猎物或者别的上头起了冲突,以打架散伙告终。   他们一旦在捕猎的时候生了病受了伤,那就只能彻底地听天由命了。   更不用说,等到年老力弱那会儿,没有血缘后代的供养,随时可能死于饥饿和猛兽的袭击。   他本来还想着,到了石林村,要怎么去找江一的妹妹江二呢。   没想到还没到地方,江二就自己跑出来了。   看样子,这个少女,倒是还惦记着兄妹情的。   “阿二,我是来接你的。”   江易拍了拍江二的后背,看向石林村的小伙石坎微微一笑,仿佛完全没看到对方的张牙舞爪一样。   “多谢你送我妹妹到这儿!这是谢礼!”   江易从身侧背着的小布包里拉出一袋子东西,扔向了对方。   同时把江二往自己身后一拉,两个人同时后退了几大步。   石坎眼看着一样白花花的东西朝自己袭来,手里的骨刀一挥,那东西就被打落到了一边。   不过他用的力太大了,那东西被打碎,哗啦啦地撒了一地。   石坎和江二同时吸了吸鼻子。   好香,好甜!   石坎本来看到江易,又看到江二那个惊喜的样子,就知道这人要把他未来的相好的带走了。   正是心里愤怒,想要上去打架,把江一这个没用的男人打败,好让江二看清楚,她这个哥哥根本不能带着她在丛林里活下去。   然而江一扔过来这个什么谢礼实在是太新奇,太古怪……闻起来太香甜了!   尤其是江二已经扑了上去,捡起了一块,就往嘴里塞。   江二这两天在石林村,虽然一天三餐都有食物,但是她为了给大哥攒食物,都偷偷地藏起来半,本来就没咋吃饱,更何况突然闻到了这种香甜得诱人的食物味道?   这东西雪白雪白的一块,塞进嘴里,就起了轻微细小的炸裂,甜蜜的滋味在舌尖上炸开来,让她瞪大了眼睛!   唔唔唔,这是什么?也太好吃了吧?   江二的手已经往自己怀里划拉开了。   这么大的一包的好吃的,凭啥要给石坎啊!   他是来追她回去,又不是来送她找哥哥的!   石坎也已经往嘴里塞了一块了。   他比江二慢了一步,可照样被这种不可思议的甜味给惊呆了一瞬。   但看到江二的动作,石坎也忍不住地往怀里划拉。   这么好的食物,他当然要带回去给阿妈尝尝了!   看到江二和石坎一起抢白脆蜜饼,江易不由得抚了下额头。   他扯了把江二,低声喊了句,“别抢了,我这儿还有更好的!”   江二那个劲头,就跟小朋友正抢糖果一般的,突然被拉走,还十分的不愿意,一只手还往地上伸着,等听到江易说还有更好的,江二两眼一亮,瞥了眼江易的布包,就很自觉地跟着江易走了。   “我大哥能干得很!哼,我们不但能吃饱,还能吃到好多比蜜甜的好吃的!”   “石坎,我走了!你要是还想当我相好的,就等到春花节吧!”   “不过到那会儿,没准还有比你更好的呢!”   正蹲在地上划拉白脆蜜饼的石坎动作就是一顿。   江易赶紧把这个便宜妹妹给拖走。   “走了走了!”   这都是什么熊孩子!   才十三岁就惦记着相好不相好的!   还公然放话要海里养鱼!   虽然一开始惦记着好吃的,江二的表现有点拉胯,但一旦跟着江易开始行走了,这十三岁的小妮子,赶路的速度可不比江易慢,甚至在丛林里行动比江易还要更自如一些。   两人又走出了十里地。   这才找了一处巨石崖下,稍加歇息。   江二一屁股坐下,从怀里摸出刚刚抢到的白色的小甜饼,珍惜地闻了闻,这才咬了一小口。   “大哥,你从哪里找到的这个小甜饼?可是又发现了哪个村子,偷了人家的珍藏?”   毕竟,山林里,甭管是树上,还是草丛里,都不可能长这种小甜饼啊?   啊,这小甜饼实在是太好吃了!她感觉一口气能吃掉一百个!   江易看着这个便宜妹妹,蜜色的皮肤,身高一米六,一头乱七八糟像被狗啃过的短发,浓眉大眼,脸上几道细小的疤痕让她的气质更添狂野,更像个石器少女。   眼下这个石器少女,双手左右开弓地把零食往嘴里塞,不断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两只穿着草鞋的光脚丫子大喇喇地伸着,还因为吃得很开心在半空打起了拍子……   “在丛林里……捡的。”   江易为啥拿了这个白脆蜜饼当谢礼呢?   还不是系统跟他说的那个两百斤限制?   让他从临期库里找点吃的去糊弄石林村的人都得精挑细选。   看上去一大包,其实轻飘飘,拿一片又白又脆,吃起来甜甜蜜蜜,糊弄小孩……石器居民们最合适了!   江二的动作突然就停了,两道浓眉皱起,满脸都是痛心。   “才捡了一包,就要都给石坎?”   为一包白脆蜜饼这般痛心成表情包,江二觉得自己这个便宜妹妹的心理年纪,五岁不能再多了。   “哎呀,算了算了。给了他,也省得他回去到处瞎说,石林村再来人追我!”   江二絮絮叨叨地把自己带的小包袱解开。   “大哥,你这两天是怎么过的?我好担心你呀!这是我攒的烤肉,这个肉竟然是那种独角鼠的肉,烤一烤还很好吃的!”   “还有这个果子,这个果子是他们村子里种的,每家的房子旁边都有!味道是酸的,还有点点甜……不过不能跟这个甜饼子比啊!”   江易接过江二递过来的烤肉,还有酸果子。   啃了一口微糊的冷肉,又尝了一口酸果,江易心里有些复杂。   石器少年的妹妹没有丢下他,是存了偷着给他带食物的心思!   只可惜,少年江一误食毒果,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江易有些艰难地把冷肉和果子吃光。   从随身布包里,拿出了一个面包,还有一根火腿肠,递给了江二。   面包和火腿肠这两样东西,放在大晋王朝,他是绝对不会拿出来的。   但在这个石器时代,江易拿出来的毫无负担。   科技水平相差得太大了。   别说眼前只有一个石器少女,就算是所有的本地村民们看了,也不会像大晋王朝那般想得复杂……解释不了的,都会认为是神迹。   “这,这是吃的?”   江二捏着面包,觉得软乎乎的,又多捏了几下。   她都闻到了面包的香甜味啦!   似乎一点也不比小甜饼差!   “嗯,也是一起捡的!你吃吧!”   江二欢呼一声,“太好了!感谢天神保佑!”   一个巴掌大的面包,江二只用了两分钟就吃光了。   “这个软饼子实在是太香了!哥,你吃没吃啊?”   这个面包就是普通货架上的牛奶面包,连内馅都没有,平时江易如果不是实在饿了,给他这样一个面包,他是不太想吃的,可看到江二吃得喷香,让他都有忍不住回忆这个面包究竟是什么味道,是不是他错过了点啥?   “吃过了,你再尝尝这个……”   江易给江二示范了下撕开火腿肠的包装。   在大晋王朝,他从临期库里拿食物,都会把包装给撕开,如果是塑料什么的,都不会带出系统。   但在这里,倒是不用那么讲究。   这些塑料,最长可以在百年内降解,而他能拿出来的食物,也才二百斤而已。   只要不把这些包装乱扔就好。   江二今天尝到了两种香甜的食物,她本以为再也不可能有比这个更好吃的了。   但是她才咬了一口火腿肠,就忍不住擦起了眼泪。   “阿二?不好吃么?”   “呜呜呜呜,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没有早点捡到?阿妈都没有尝过!”   江易默然了一会儿。   “别哭了,等到今年祭祖,给阿妈也放些这个就是。”   这个时代的人已经学会了鬼神信仰。   尤其是祖先祭祀。   早年间,红江村还有杀敌对者来祭祖的习俗呢!   后来大概是红江村的实力越来越不行,习俗改成了杀猎物和摆放野果和种植出的粮食。   江二边擦着泪边点头,又半点都没耽误她干掉了一根火腿肠。   江二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这么饱过。   肚子里的美食,让她的心情都更好了。   话也格外的多。   “大哥,我在石林村里学会了好多东西!咱们俩再也不用怕找不到吃的了!”   “呀,就是这种发紫的野菜,可以烤来吃!”   “还有这种蓝色的蘑菇,切成片串来烤也很香!”   兄妹俩一边寻找着临时栖息地,江二一边把她两天里从石林村那偷学的知识给江易倒着。   江易算是明白,为什么江一武力不弱,还会在这里饿得吃毒果子死了。   这个世界的植被太好,物种太丰富了!   就江易穿越而来的不到两天工夫,见到的植物种类,就不下于千种了!   要知道他还是把他曾经见过的常见植物,比如狗尾巴草、野菊花这些,都给排除在外了!   更不用说他见到的各种动物,奇形怪状,见所未见,简直像穿越进了异兽谱!   不单是江易自己那点动植物的常识不管用了,就是地域离得稍远一点,那些采集狩猎的知识就都有些用不上了。   这种紫色的野菜和蓝色的蘑菇,在红江村附近压根就没有。   还有头上长角的黑鼠,兄妹俩在林子里见过好多次,愣是没敢下手捉来吃……就是不知道有毒没毒,能不能吃!   在太阳落山前,兄妹俩终于找到一处临时栖身的地方。   这是丛林中半山腰的小石洞。   这个石头洞只有二十平米左右。   从洞里干涸的动物粪便看,已经很久没有动物住在这里了。   江易在临期库里找出一盒蚊香。   点着了放在洞里熏了熏。   而江二也拿着一捆草走了进来。   看到江易已经点着了火和烟,江二一愣。   “大哥你这么快就点着火了?”   他们的打火技巧,都是跟阿妈学的,用火石加上引燃的细柴,只要打上百来下,就能点着了。   江易点点头,给江二看手上的打火机。   “我用这个点的火。”   江二都看傻了。   “这,这也是捡的?我的天神啊!” 第53章 木神时代(4)   江二拿着打火机, 如同顽童一般,好奇地点着又放开。   不用江易提醒,江二玩了两下就小心翼翼地交还给江易。   “大哥, 这可是宝贝, 一定要收好!”   对于江二来说,能捡到好东西虽然离奇又惊喜,但并也不值得多琢磨。   这好东西是不是在眼前?是不是他们能用得上?   这才是最重要的!   江二又蹲在点着的蚊香盘前头,吸了吸鼻子,还没等江易阻止, 就已经被呛着了,整个人手舞足蹈地就跳到了远处,“咳咳,呸呸呸!好呛!”   “大哥,这是什么?也是用来熏虫子的吗?”   江易点点头,拾起江二摘回来的那把草。   这把草颜色灰绿, 看枝条和叶子的形状, 在现代和大晋朝都没有这种植物,但在木神时代,却是一种用来驱散毒虫和小型动物的药草。   江易点着了这把草,把燃烧着的草扔在了石洞的各处。   好么!之前查探的时候看着洞里啥也没有, 这会儿洞中满是烟雾,兄妹俩守在洞口,就能看到各种各样的虫子窸窣飞快地往洞外爬。   细长的, 多脚的,蓝紫色的, 红通通的, 甲壳的, 长刚毛的……   江易在两个世界见过的虫子,都没有此时此刻看到的多!还都是他没见过的奇形品种!   绕是他胆子不算小,看到这一幕还是头皮发麻。   然而便宜妹妹江二却一点不怕,还拿个小棍,从虫流中扒拉出那种带甲壳的,一个个用石头砸死,又堆做一堆,嘴里还嘿嘿笑。   “哥,在石林村这种龙虫特别多,也是能吃的,就是肉太少,只能闲着啃两口。”   江易瞥了眼江二手下的龙虫,黢黑发亮,长得跟个大号甲虫似的,还举着四个大钳子,怎么看都跟龙沾不上边儿,也不像是好吃的样子。   等了大约一刻钟,洞里的虫子也都跑得差不多了。   江易把堵在洞口半边的树枝和宽树叶给挪开,让石洞散散烟。   江二就跟江易要了打火机,熟练地升起一堆小火。   再把龙虫用细树枝穿了,搁在火上烤。   没过多久,这龙虫烤串居然散发出一阵烤肉的香气!   江二赶紧递给了江易两串,自己手拿两串,用泥土和石块灭了火。   “大哥,咱们赶紧进洞去,可别招来了野兽。”   兄妹俩进了洞,又用大石头挡在洞口两侧,只留下了一处狭窄的通道。   他们都是在丛林里生存过的,知道怎么才能把危险降到最小。   只是这样,石洞里的光线就更昏暗了。   江易拿出了一个太阳能手电筒,啪地打开。   “阿二,你看这个?”   他故意用上了少年惊喜兴奋的语气,好把他拿出来的各种稀奇物品合理化。   “啊!这是什么?”   江二吓了一跳,差点蹦起来,等发现没有危险之后,这才凑过去,用手轻轻抚摸。   “不烧手啊!为什么还这么亮?比火把都亮!”   “大哥,你可真会捡!这可实在是太幸运了!一定是天上的阿妈在保佑着咱们呢!”   兄妹俩就着光吃烤串。   江易学着江二的模样,把烤过的龙虫剥开壳,江二就直接把壳里的东西都塞进了嘴里。   江易却是细心地观察了下,分辨出了这龙虫的肉和内脏部分。   他尝了尝白色的龙虫肉,发现味道还真不坏,有点像花蛤,带点鲜,还有点嚼劲儿。   “阿二,这团黑灰色的,应该就是龙虫的肠肚,扔掉不要吃了,只吃白色的肉。”   江二照着江易的话试了试,尝了一只,眼睛就亮了。   “啊,真的呀!只吃白色的肉,果然是甜的,没有苦味!”   那些肠肚都吃了,它能没有苦味吗?   江易心想,这还是没有加调料呢,不然味道更好。   不过这会儿兄妹俩第一天在丛林中过夜,还是简单点好。   别他这头把锅拿出来,还没吃上点好的呢,倒先把猛兽给吸引了过来。   吃完了烤串,江易就取了两瓶饮料出来,一瓶椰子水,一瓶酸牛奶。   江易把酸牛奶递给江二,还教给她怎么拧瓶盖。   这是白色塑料瓶包装的酸牛奶,红色的瓶盖,圆胖的瓶身,在现代似乎还是个挺有名的儿童奶品牌,几乎没有哪个小朋友没喝过的。   江二的眼睛都快要瞪了出来。   “大,大哥,这,这个又是什么?”   “这是酸牛奶,和别的东西一样,都是上天的恩赐……你喝喝看?”   江二两眼放光,赶紧在裙摆上擦擦手,接过这个好看又神奇的瓶子。   这瓶子吧,猛一看有点像村子里富有人家喝水用的小陶罐。   可是接到手里,又能感觉出这瓶子摸起来细腻得很。   她学着大哥的模样,拧开瓶盖,又合上,再拧开,玩得不亦乐乎。   “呀!这可真是个宝贝!”   大姨家的堂姐,攒了一大堆野果,又偷了大姨藏起来的三块皮毛,还有一袋肉干,这才换了一个巴掌大的小陶罐,每天在喝肉汤的时候,故意盛到陶罐里,喝得滋滋响,就是为了在她和大哥跟前显摆!   而他们母子三个,就只能分到一木碗的肉汤,那肉汤里还没有肉全是汤!   跟这个瓶子比起来,陶罐简直不值一提!   她都能想得到,她在瓶子里盛满了水,放在身上的包袱里,想喝的时候就拿出来喝,一点也不用担心会漏水!   光凭着这一个瓶子,她都能成为两个村子里最拉风的少女!   “快喝啊!喝完了再琢磨也不迟。”   江易已经把椰子水快喝完了。   临期库只能拿出两百斤物品,要不是他们还没有固定下来住处,没有合适的水源,江易哪里舍得拿这种份量重的饮料呢?   江二这才收起玩心,喝了一小口的酸牛奶。   就是这一小口,让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过了好半天,江二这才回过神来。   “大哥,你倒底捡了多少宝贝呀?”   江易把自己随身背的布包打开,让江二看。   他放在布包里的东西都是些必备品。   打火机、调料包、工兵铲,一袋面包,一包火腿肠,两瓶纯净水,一小罐清凉药膏,一包针线。   江二却看得直了眼,嘴里不住地赞叹着,时不时地还拿起来问东问西。   等问到最后一样,江二突然叫道,“大哥,咱们赶紧走!天亮就走!离开这个石林村越远越好!”   江易还有点不明其意。   “这是为什么?”   “哎呀!大哥!咱们有这么多天神赐的宝贝,要是让石林村的人看见了,肯定要动手抢啊!”   在红江村,她跟大姨家的堂姐堂哥还是同一家子的么,那不是看见她有什么,就要来抢吗?   大姨看见了也装作没看见!   石林村的人跟她们都不是一个村子的,要是知道有这么些宝贝,那还用说吗?   哎呀!   今天大哥还给了石坎小甜饼呢!   让他回去大嘴巴一说……   江二想想就焦心,抓起酸牛奶就灌了一大口。   这酸牛奶,甜酸清亮,就是神仙的泉水,也就是这样了吧!   换成她,也会想要夺为己有啊!   呀,越想越焦心了呢!   江易看到江二这般的模样,不由得笑了。   他还有江一到石林村被村民们赶走的记忆。   村民们只是把江一赶走,而不是想要打杀掉外来人,也没有想过要把外来人俘虏成奴隶。   据江二所说,石林村民还给她修了茅草屋,两个村民小伙子也是献殷勤而不是摆出理所当然的嘴脸……   以上种种,让江易对石林村的印象还可以。   毕竟,他不能脱离人群生活,江二就更不能了。   既然注定要融入,倒不如就试试石林村了。   “不用担心,三天前,我离开石林村以后,在丛林里不但捡到了许多的宝物,还得到了神仙的传承。”   “神仙的……传承?”   神仙江二是知道的,但传承?   江二的眼珠子转了几圈,恍然叫道,“啊,大哥,你是成了巫吗?”   不管是红江村,还是石林村,都除了有村长之外,还有巫。   巫虽然不管村子里具体的事,但地位超然,在村民们得病,生娃,过世,节庆时,都是缺不了的人物。   巫手里会有神灵赐下的神水和神食,病人吃下去就有可能会痊愈,生不下娃的就有可能母子平安,过世的人能被接引到冥国,节日上有巫沟通神灵,村子会平平安安,风调雨顺。   村里的年轻人,好多从小就想当巫的。   只是要成为巫,就得先被巫收为弟子。   但巫收弟子的要求苛刻又古怪,必须得通过巫的考试才有资格当弟子。   大姨的长子江云今年就通过了巫的考试,成了巫的两名弟子之一。   江云成了巫的弟子,鼻孔朝天,趾高气昂的。   大姨家其他的人也越发的不把他们母子三个看在眼里了。   要是大哥能当巫的话,那不管去哪个村子,都会被抢着要的!   江易听到什么巫不巫的,还愣了下,随即就点了点头。   “嗯,也差不多吧。”   这个时代,可不正是原始迷信最盛行的时候?   既然不让他明显地改变时空发展的进程,那他就尽量地把自己融入本土的世界观里吧。   兄妹俩正说着话,忽然洞外传来了野兽的低吼。   接着就是石头被拱翻的咔哒声。   江二瞬间就跳了起来。   “呀!有野兽!”   她说着话,一只手已经抄起了腰间的短骨矛。   江易按下瞬间进入战斗模式的江二,拿起手电筒就朝洞口照去。   只见洞口处,已经挤进来半个兽头,这兽头,有点像动物园里见过的貘,都是尖嘴长头。   但貘是食草动物,而这个家伙,两眼赤红放光,张开的嘴里露出满嘴的獠牙,两腮上还长满了鳞片……因为手电灯光打在了它的眼睛上,这只家伙受到了刺激,更是盯着江易的方向,发出了威胁的低吼声!   江易之前用掉的保护罩道具,正好还剩下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又赶紧用掉了一个大力丸的道具,把手里的手电筒交给江二,自己抓起工兵铲就朝这貘兽戳了过去。   貘兽大概在进攻的时候,就已经看清了里头的两个人类,都不算高大强壮,不是它的对手。   然而它也没想到,这人类的手里,居然会放出异光,照得它的眼睛瞬间失明,让它成了睁眼的瞎子。   而迅猛袭来的风声,让它本能地就要后退躲闪。   但它先前太过心急,拱进了这个狭窄的通道,行动上就没有平时的灵活了。   什么东西呼地就砸到了它的鼻子上,貘兽嗷地惨叫一声,四爪发力向后就逃……   “哇!打跑了!”   江二举着手电筒不住欢呼,弄得光源也跟着四处乱晃。   江易不去追那只貘兽,而是清理了下地上的血迹,免得再有别的野兽闻着味儿就过来了。   加固了下洞口,江易这才进了洞,不过手里捏着两张鳞片……正是刚刚貘兽被打掉的。 第54章 木神时代(5)   这只貘爪兽……估且这么叫吧, 脸上的防御力还是挺厚的。   要知道刚刚江易可是用了十成的力道拍下去的,虎口都隐隐作痛,还有大力丸的加成。   就这都没把貘爪兽的头给拍碎, 还能让它有余力逃出洞去……只留下了一滩血和两块婴儿巴掌大的鳞片。   大力丸的时效只有半小时, 而且需要花费二千积分!   就只换来了这两张鳞片……江易有一瞬间的心痛。   “大哥,刚刚那只尖嘴兽,应该让我用骨矛去戳它眼睛的!这家伙的头硬得很!在石林村里,我看到有尖嘴兽头做成的锅啊……”   江二叽叽喳喳,好奇地看看江易的工兵铲, 又看看尖嘴兽的鳞片。   但这两样东西,都比不上江二拿着的手电筒。   因为她刚刚发现,这个神器照到野兽的眼睛上,就会让它们瞬间呆怔住。   人类和野兽的搏杀,一秒的犹豫都会让生死局面逆转!   她照照自己的眼睛,咯咯笑着眯起了眼, “啊!什么都看不清啦!”   “大哥, 以后夜里再遇上野兽,咱就照它们眼睛!再戳眼睛!”   江易心里汗了下。   十三岁的小姑娘,放在现代还是才上初中的娇娇女呢,在这儿都要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打猎求生存呢。   江易朝洞外观察了一番。   夜色深沉, 这会儿已经是夜间十二点了。   晚风拂过丛林的树稍,发出沙沙之声。   而林中各种虫鸣鸟叫已经混作了一起,都成了背景白噪声。   再也没了那种近在百米内的野兽的喘息和低吼声。   江易才来到这个时代两天, 就感觉到自己的听力,似乎也比从前好了不少!   他也没管正拿着各种稀奇物品玩得高兴的江二, 拿起鳞片, 试着往系统里回收。   【六千年前的陆生鳞爪类动物组织……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绿叶币+10   虽然这东西能回收, 而且还值十个币。   但跟他花出去的两千个币比起来,着实的是赔本买卖。   正抱着酸奶一口口喝的江二,就看到她大哥蹲在那儿,一片片地捡着地上的龙虫壳。   “大哥,你在干什么?”   江易一边捡,一边借着光线昏暗,将龙虫壳收进回收库。   “我收拾一下,省得夜里看不着扎脚。”   这龙虫壳虽说一个只能值一绿叶币吧,好歹也是个进项。   “大哥不用怕,这种龙虫活的时候扎脚,死了就不会了。”   江易拿着龙虫壳的动作就是一顿。   “你在石林村住的那两天,夜里睡觉的时候,地上有活龙虫?”   这种虫子在红江村附近可没有。   江二笑着抬起脚丫子给江易看,“睡前要先熏屋子,要是熏得不够,就会从地洞里爬出来,早上起来时,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扎着啊!”   江易这才看到,这丫头的脚腂上,有指甲大小的一处伤口,虽然已经结了痂,却肿了鸡蛋那么大的一块,如果不仔细看,还当是脚腂呢!   “啊?怎么不早说!”   江易忙从包里拿出药膏递过去,又告诉江二用法。   江二挖了一坨抹在肿的地方,那透明的药膏一挨着皮肤,她顿时感觉清凉冰爽,原本的麻痒肿滞仿佛一下子就飞走不见了!   “大哥,这个仙人赐的药膏,比巫给的药好多了!”   红江村的巫,会采一些野草和树汁来做成药糊和药粉。   如果村民们受伤生病了,就得去巫那儿求药。   有时候一大块肉或者好几张毛皮,才能换来一小坨药,那个药还是时灵时不灵的。   而且不是黑糊糊就是臭烘烘的,哪能跟大哥得的神药比呢?   神药可是又好闻又好看!   “有用就好。”   江易却不敢像江二这样,盲目相信现代的药物。   毕竟,这是个全新的世界,动植物对他来说,大部分都是未知的,本土的毒和细菌,没准还是本土的药材更有用一些。   江二这么大力称赞,应该有部分是心理作用,也有部分是药膏里的薄荷和冰片带来的清凉感。   江二涂完了药,就要把药膏还给江易,江易摆了摆手,让她收着。   江二兴高彩烈地把小药盒塞进自己的小包袱。   江易瞥了眼江二的小包袱,其实就是不到一秒的工夫,本来女孩子的随身物品,哪怕他现在是大哥,也是不好乱看的,但那个小包袱实在是……   就是一块灰扑扑的兽皮,四个角都打了结,江二一解开,那张兽皮就平摊开来,让里头的东西都一览无遗。   两件麻织衣物,一小包肉干,几颗果子,一粒小石子,还有几根动物骨头,看着顶部尖尖,估计是骨制的工具或武器。   江易想了想,从旧衣库里拿出一个双肩包。   这个包的材质是尼龙牛冿的,浅绿色的布料上搭配着淡银色的五金配件,应该是小女生喜欢买的那种……好看又不贵还能装货。   这背包分了三层,侧面还有两个小口袋,肩带上垫着层海绵,背起来也不会勒肩膀。   空背包的重量大概有个半斤……   江易抿了抿唇,自从知道从各个库里取东西还有二百斤的限制,他现在拿每一样都像是在心里暗自过称。   江二眼睁睁地看着江易从空中扯出来一个淡绿色的东西,上头还镶着亮光闪闪的饰品,她长了十三岁,从来没见过这般神奇的景象,也没见过大哥现在手里捧着的物件。   她不由得屏住了呼吸,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江易和那个淡绿色的物件。   看到江易把那东西递过来,江二的眼睛瞪得更大。   “这,这,这是给我的?大哥,这是你用神仙教的本事变出来的吗?”   “是给你的。不过不是变出来的,是神仙看到我们需要这种东西,所以才赐给我们的,如果我们不珍惜,神仙会把这些恩赐收回去。”   这个世界比大晋王朝原始蒙昧,而且人类社会相对简单直接,江易又能动用全部的回收库,所以他一点也没有在大晋朝的小心翼翼,需要什么就拿出来用,唯一要算计的是总重量问题。   融入石林村这个目标,很明显不可能很快完成,他们这对兄妹还要在外头生存一段时日,那自然是生活物资越方便越好了。   但他又不想让江二心里产生惯性,觉得他能变出无限多的东西来。   江二接过那个淡绿色的物件。   它可真好看!   就像是刚下过雨新长出来的嫩叶,可它又不是叶子缝制的。   它方方正正,像是一个包袱,却比包袱复杂美好精致无数倍!   江二瞥了眼大哥身侧的布包,她之前就好奇了,刚刚又看过了这布包里装的各种稀罕物……不用说,她也明白过来,这个包跟大哥的布包一样,都是当成包袱用的!   江二抱着布包,恭敬虔诚地对着洞外夜空的方向,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感谢神仙!感谢神仙赐给我宝贝!”   江易,“……”   倒也不必如此。   一夜过去,天刚亮,江易就起来了。   倒不是他勤快,而是在山洞里睡得实在是不舒服,也就比在树枝上强那么一点而已。   简单打扫过的泥土地,只铺了一层树叶树枝当垫子,这种床铺,睡得他是腰酸背痛腿抽筋。   旧衣库里倒是有旧棉被垫子和枕头。   但一个垫子少说也得两三斤,又笨重不便携带的。   这个山洞只是他们临时的栖身地,总不能身上背着垫子和被子吧?   当然了,江易这么精打细算,还是那二百斤闹的。   他起来的时候,江二还在睡,他就喝了几口水,走到洞外去,观察这个天然的原始丛林物种库。   虽然只在洞口十来米的地方活动,江易就采集了许多的动植物标本。   几乎他没见过的动植物,都能被收进库里去。   就是绿叶币不太高,最多也不过两三个币而已。   一大早辛苦干活,倒也捞回了五十个绿叶币。   虽然离两千还差得远,但总算有入账比没入账要强点吧。   “大哥,你采烟雾草,是要接着熏山洞吗?”   江二一醒来没看到江易,赶紧就往外冲,一只手还不忘记拎上她的宝贝背包。   她昨儿夜里就是把背包搂怀里睡的……这辈子都不会跟她的宝贝分开!   就看到她大哥正在采一束束的烟雾草。   烟雾草倒不是这个丛林特有的,在红江村,在阿妈带着他们住了一段时日的山谷里,也都有这种草。   这个草虽然人不能吃,但点着了以后的烟是很好用的。   江易回头看了江二一眼,这丫头睡了一觉,满头乱发更像鸡窝了。   “采烟雾草,是为了向神仙做献祭。”   江二一听,也赶紧上手帮忙。   “烟雾草可多的是……只是用这个草,是不是太……太简单了些,神仙大人不会怪罪吧?”   “只要新鲜干净就好。在神仙看来,不管是草还是生灵,都是一样的,没有贵贱之分。”   虽然江易的力气可能更大,但在采集上,江二却甩他几条街。   毕竟是本土石器少女,比江易这个假冒石器少年的动作更快更利索。   没多大会儿,地上就已经堆了过膝的一堆烟雾草。   江易赶紧喊,“够了,烟雾草的份量,应该够了。”   同一个植物品种,回收库里回收也是有限制的,这个在大晋王朝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   似乎是不会超过五百个来着。   将地上的烟雾草收进库中,换回了一百个绿叶币。   这让江易的心情都好了不少。   昨夜看过大哥凭空变出宝贝背包,这会儿再看到地上的草堆瞬间消失,江二已经见怪不怪了。   江易看了眼日头,对江二说着今日的安排。   “咱们再向前走一段,找一找水源,尽量找个更好的栖息地。”   这个地方,离石林村大概有走路一天的距离。   再稍微远一点,应该就是合适的安全距离了。   一味地肯求,对方当然在心里会轻视他们这对逃难来的兄妹了。   但如果他们能显示出不一样的实力,而且表现出无害又能对村子有极大的益处,那就是石林村的村民们热情地来邀请他们了。   兄妹俩的运气不坏,在丛林里行走了半个小时,不但没遇到凶兽,反而猎到了一窝四只尖角鼠。   江易试着回收了一只,得了五个绿叶币。   余下的就用草叶穿成了一串,准备找到水源的时候,再烤制不迟。   十分钟后,他们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   许多次地拨开密织的树枝和藤条,这回呈现在二人面前的,不是那各种绿植和生灵密布的丛林,而是开阔的湖面。   原生态的湖水比天空还要碧蓝,镶嵌在丛林山谷中的小湖仿佛一块上好的宝石。   湖水的来源是高崖上落下的瀑布,他们听到的水声也正是瀑布发出的声音。   兄妹二人在湖边洗了脸,又把尖角鼠洗剥干净,都做成了烤肉。   这次江易在烤肉上撒了一点细盐和孜然,还没烤好,那香味就把江二馋得直冒口水。   吃过烤肉,他们扑灭火堆,朝山崖顶进发。   江易看中的是山崖顶上的一处山洞。   这处山洞周边几乎没有路,人类倒是可以攀着杂树硬挤过去,换成大型一点的动物,只要不会飞,是绝对不可能进洞的。   这样好歹夜里不用提心吊胆地生怕猛兽来袭了。   而这山洞的高度,也适合放置太阳能电路板和太阳灶。   更不用担心缺水。   他都可以站在洞口,朝下方扔一只桶,提水上来即可。   作者有话说: 第55章 木神时代(6)   定下了这个山洞, 二人先用烟雾草将这里也熏过一遍。   果然山岩石洞的优点就是多,虽然这里的山洞比之前的山洞要大得多,但熏出来的虫子鼠蚁却不多, 也就是十几只的样子。   而山洞里的地面, 也大部分都是平整的岩石板,只有少部分是泥土地。   江易又从其它库里拿出了水桶和长绳子,把水桶系在绳索上,从下方的湖中取水。   江二在一边看得心痒难耐,江易演示完以后, 她就接下了这个活儿。   倒底是石器少女,力道和灵活度都不是吹的,她只试了两分钟就学会了正确的取水,而且轻轻松松地就把一桶水提上来了五米。   “大哥,这个水桶要放在哪……啊!大哥你在干啥?”   江二看到江易手里拿着一块布料,两手用力, 就将那块布料给撕成了两半。   江二扑了过去, 心痛得不行。   “大哥,这么好的布,你怎么给撕了?”   要知道衣服制作不易,秋冬还能穿皮毛, 天气热起来,就只能穿布衣了。   但要做一件布衣,就得去丛林里采集刺藤, 把藤条上的刺去了,削皮泡水, 取出里头的细丝, 将这些细丝编织成布, 把这布捶软,再用针线缝合在一起,这才能做出上衣下裳来啊!   她从记事起到现在,总共就两身衣裳。   每回她长高了,阿妈都是在衣摆处给她接上一段布料的。   就算是大姨家的堂哥堂姐,他们每个人都有五六身衣裳,也绝对舍不得随手就把一块完整的布料给撕掉的!   江二抢过半块布,这布一入手,她就能感觉到跟她身上的衣料完全不一样。      这布柔软,平滑,就像是刚长出来的嫩叶和花瓣!   居然就这么,就这么给撕了!   江二不知道有个词叫暴殄天物,否则她一定会把这四个字扔到江易的脸上。   江易咳了一声,“阿二,不用担心,咱们还有神仙赐下的,更好的衣服。”   他这不是想着要打水来用抹布先把洞里清理一下吗?   好吧,他是没考虑到石器少女对衣料的珍惜了。   本来他是打算干完了清洁的活儿,再把给便宜小妹的衣服拿出来的。   这会儿看着小姑娘快要气哭了,他就在旧衣库里,给小姑娘拿了一身衣裤。   裤子是速干耐磨的登山裤,上头还带点迷彩花纹,可以很完美的融合在丛林里。   上衣是七分袖的T,颜色是泥土大地色,上头什么图案和花纹都没有……除了前头的圆领口下方,镶了一个拇指大小的黄色商标,算是唯一亮色。   江易在现代的时候,考上了编制,本来就打算相个亲,结个婚的。   他早就想好了,最好是能生个大胖丫头。   他就能给自家的大胖丫头买一柜子的漂亮小裙子,一柜子的漂亮洋娃娃了。   然而才当站长没几年,跟手下的阿姨大叔们刚搞好了关系,有两位阿姨说了要给他介绍对象的,这一穿越,都泡汤了。   但其实一颗老父亲的心思从没变过。   是他不想把回收库里的漂亮裙子拿出来给江二穿吗?   回收库里的衣裳材质和做工虽然不行,但款式花样可是杠杠的。   是它不适合啊!   就江二,一蹦三尺高,生剥尖角鼠皮的这种丛林石器少女,给她个公主裙穿,画美吗?   不过即使这种中性得不能再中性的,丑拒到不能再丑拒的衣物,还是让江二震惊了。   “这这这是给我的?”   “等把洞里清扫干净了再换。”   “哦哦哦哦好的!”   江易瞬间收获一枚勤劳的洗地小帮手。   清理了半个小时,总算是把石地板都擦了两遍。   不说光可鉴人吧,超码光着脚踩在上头,是不会沾到灰了。   江易先拿出防水的皮革板,在山洞里铺了一层。   又拿出两套垫子和被子。   其实就这么直接睡在地上,对人的身体并不好。   丛林里到处都是大树和藤蔓,做床的原料多的是。   但他们这个山洞地势这么高,要想扛着木料或者床过来,实是高难度。   江易只得放弃了打木床这个主意,决定编个藤床。   想法很美好,现实是他还不会编。   总之,开头这几天,他们还得直接睡在地上。   这丛林里别的不论,不要钱的藤蔓多得是。   二人爬上爬下的,只用了半小时就扛回来几大捆藤蔓。   江易决定先从编藤帘开始。   这个山洞比先前他们栖身的山洞要大得多,洞口也更大。   虽然体型大的猛兽进不来,那些飞行猛禽可就挡不住了。   藤帘虽然防御力不足,但应该能拦一拦空中的猛禽。   江易在编藤帘的时候还作了弊,在里头混进去了一张旧鱼网。   这鱼网是尼龙材质的,连海里那些大鱼都冲不破,这些在空中飞的,就更别想了!   编好了几张藤帘,江易在山洞壁上寻了凹凸处,把一张大藤帘挂上,又打上钢钉加固。   这张大藤帘上江易还留了个小门,供人进出,到了夜里再从里头打上死扣。   而山洞内部,江易寻了两头的角落,也用小藤帘隔开,算是两个小卧室。   中间部分就是二人公用的客厅和餐厅了。   二人一直忙活到中午。   江易拿出锅子,煮了四包排骨泡面,配上之前剩下的烤肉,算是吃到了在这个世界的第一顿热汤面。   对泡面这种奇香的美食,江二完全失去了定力。   本来江易就想着两个人干了半天的活儿,消耗量很大,就多煮了两包泡面。   这泡面的份量轻,拿出几包来江易倒还不算太心疼。   没想到江二不光能吃得下两包泡面,她把半锅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江二拍着圆溜溜的肚皮,在属于她的床铺上滚来滚去。   “大哥,我吃得好饱,好喜欢,这里简直就是神仙住的地方,什么都好,什么都有!”   “我是在做梦吗?啊!那就不要醒了!”   虽然只是泡面,可江易的肠胃也很是满足。   之前大晋王朝,他不是去街上吃,就是有陶婆婆做饭,压根从来没想到过泡面这种垃圾食品。   没想到来到石器时代,小小的泡面都变成了美味佳肴。   只可惜,临期库有二百斤的限制,算算他这都已经用了十斤,也就是二十分之一了,再美味也不能放开吃。   所以为了防止未来会饿肚子,江易非常有紧迫感地翻出了一支鱼竿。   他要试试能不能守着洞口钓鱼。   这样万一遇上恶劣天气,或者猛兽围困,他们也不至于会被饿着了。   他整理好鱼线,在鱼钩上挂了块烤肉当鱼饵,正要甩竿呢,就看到碧空中飞来一个黑点。   这黑点飞行迅速,越变越大,竟是直直地朝着他们这个山洞冲过来!   好家伙!幸好他没有侥幸心理,一点没耽误地就安装上了藤帘!   江易放下鱼竿,回身就抄起了工兵铲。   “阿二,四爪鬼鸟来了!”   他喊江二的时候,已经能看得清楚这来袭的是个什么生物了。   这种飞行猛禽就是那天袭击江易的那种,红江村民们叫它四爪鬼鸟。   这种四爪鬼鸟经常会袭击村子,抓走体型稍小的孩童,击伤落单的村民。   因此红江村的人只要一看到四爪鬼鸟就会急忙示警,全村的猎手都会一齐朝四爪鬼鸟投出骨矛,这种人鸟大战激烈得很,几乎每次都会有村民伤亡。   不过四爪鬼鸟有时也会被击落杀死。   这鸟的翅膀部位的肉质紧实鲜美,只有村长和巫,还有最勇猛的猎手们才能分到。   江家虽然也分到过,但像江一江二这样的,都只有看的份儿。   江二立马从床铺上蹦起来,拿出斜放在石墙上的两根骨矛就冲到了大哥身边。   “大哥……”   江易摆摆手,“先别乱动,看看再说。”   果然这只四爪鬼鸟虽然朝洞口冲过来,却在将要接近的时候,一个盘旋,擦着洞就飞掠了过去,掀起阵阵腥风。   江易紧紧地捏着手里的工兵铲,紧张地观察着四爪鬼鸟的动向。   这只鬼鸟倒还挺谨慎,来回绕着洞口飞,就是不往里头冲。   大概也是觉得这山洞口挂的藤蔓十分碍事,没处下爪。   又过了约莫三五分钟,这头鬼鸟终于失去了耐心,厉声长鸣着,那尖尖的铁嘴就朝藤蔓戳了过来!   江易拉着江二往后猛退。   那铁嘴的力道极猛,直直地插进了藤帘,就离着江易的身体不过三寸的距离!   眼看着美味就在眼前,鬼鸟四爪齐用,身体更深地扎进了藤帘中。   江易大喝一声,“打!”   率先一铲子就扎向了鬼鸟的脖子。   江二的两只骨矛则跟着刺向鬼鸟的眼睛。   江易动手之前,又用了一枚大力丸。   虽然又是两千绿叶币没了,但这种危急时刻,也没法子计较太多。   而且等会若是藤帘不奏效的话,他还得再用个防护罩呢!   幸好这只鬼鸟果然被网住,行动受限。   就算江易他们的动作远不如鬼鸟迅猛,它也只能眼睁睁地挨扎。   要不都夸工兵铲子的质量呢……鬼鸟脖子上顿时涌出了鲜血,惨叫连连。   而骨矛一支落空,一支命中……虽然没戳到底吧,但也鲜血横流,将鬼鸟的眼睛给糊上了。   鬼鸟剧烈挣扎起来,这时候它也有了退意。   这狡猾的人类!   只敢躲在这些乱七八糟的藤蔓下!   怎么就不敢堂堂正正地与它搏杀?   然而它的四个爪子有两个爪也缠在了藤蔓,另外两个只能在山岩上乱扑乱抓,借不上半点力,但人类的攻击却如同雨点一般……   一刻钟后,鬼鸟流干了最后一滴血,硬生生地被耗死了。   原本整齐致密的藤帘,这会儿变得破烂稀碎,惨不忍睹,好几处地方只剩下鱼网撑着。   而整个山洞口像是被龙卷风袭击过似的,狼藉一片。   “大哥,咱们居然打杀了一只四爪鬼鸟!”   江二原本就有细疤痕的脸上又多了一道红痕,但她整个人都是兴奋的。   “咱们终于能吃到四爪鬼鸟的翅膀了!”   呼哧喘气的江易,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江二的鸡窝头,笑了。   “对!这次咱们吃个够!”   作者有话说: 第56章 木神时代(7)   山崖之上, 炊烟袅袅升起。   几块石头搭成的简易灶上,正烤着一扇翅膀。   而灶边上,江二正埋着头兴致勃勃继续分割着四爪鬼鸟。   这只猛禽伸展开双翅足足有五米长。   但因为是飞行猛禽, 全身的重量倒是不算太重, 跟一个成人差不多。   抛去不能吃的头尾羽毛爪子内脏什么的,能拆出五十多斤的鸟肉来。   这五十多斤,就算江二饭量大,江易最近胃口也涨了不少,也能让兄妹二人吃上三天也吃不完。   幸好, 如今天气转凉,吃不完的肉还能存放。   江二将拆下来的肉放进了一个亮闪闪的盆里。放肉的时候,她还特意多看了这盆几眼。   嘿嘿嘿,她家现在也有能跟神仙沟通的巫,什么宝贝都有!   “咦?大哥,刚刚我拆下来的鸟头呢?”   江易专心烤肉, 抽空瞥了江二一眼, 道,“那东西又不能吃,我扔水里喂鱼了。”   其实是被他扔进回收库里了。   挣了二百个绿叶币!   这可是他自从穿越到木神时代以来,最大的一笔收入!   江二惋惜地瞄了瞄下方的湖水, “哎,我本来还想把四爪鬼鸟的头风干了攒起来的。”   江易都听愣了,“攒这个有什么用?”   “四爪鬼鸟这种鸟鬼精得很, 如果用树枝挑起一只鬼鸟的头,它们见了都会气愤地来报仇。可要是能挑起三个鬼鸟头, 它们就吓得逃跑了, 再也不敢来袭击啦!”   “这个法子, 还是石林村的那个石坎说的。他们村子的正中央的神柱上,就挂着十几个鬼鸟的头!”   可惜啊,红江村民的实力显然比不上石林村,从来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威慑大招。   江易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这么说挂着鬼鸟头的功效大概就跟像稻草人?   但如果村子里壮年猎手都外出了,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呢?   只怕驱除效果也不是百分百的。   江易忽然就想起,他们回收站不是建在效区吗?附近就有个机场,飞机场最怕的就是鸟群。据说在周边区域都安装了好些个声波驱鸟器。   闹得方圆几十里的鸟都不往机场过,倒是把回收站当成了歇脚做窝的地方。   不知道其它库里,有没有声波驱鸟器?   要是能弄一个出来,他们不就再也不用跟各种飞行猛禽搏斗了?   那搏杀的凶险先不提,光是把破损的藤帘子修复,收拾满地的狼藉……实在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他琢磨着驱鸟器的事儿,一边又把翅膀翻了个面儿。   这四爪鬼鸟的翅膀据说十分美味,所以江易一咬牙,从临期库里找出一小瓶大豆油,又拿出一小瓶蜂蜜。   为了尽量减轻重量,他也是煞费苦心了。   拿的都是二百毫升的赠品装。   这只翅膀上刷了油,又刷了蜜,看着烤得微黄开始滴油时,他又撒上了盐料和胡椒粉。   江二吸了吸鼻子,咽了下口水,费力地剁下四只爪子。   江易指指盆中那比他脸盘还大的爪子,“这个爪子没什么用处吧?”   江二摇摇头,“这东西没肉,不能吃,用来做矛又太弯曲了……”   当然了在红江村,小娃娃们捡了在爪子上系个绳子,抡起来打架倒是常见。   但也就这点用处了。   江易就像烤肉师那样,用小刀削下一片表皮的肉来,叉在树枝上递给了江二。   “你先尝尝味道怎么样?”   江二早就快馋哭了,也顾不得肉还有些发烫就塞进嘴里大嚼。   这两天,她跟着大哥,是吃了不少美味的食物的,但这些跟这烤翅比起来,简直都不算什么了。   江二觉得这个烤翅,香得让她没法形容,就像是世界上百种好吃的绑在一起,都顶不上这么一小口!   江二一边吞肉,一边拼命地点头。   “唔唔……好次!”   天呐,那么大的一扇翅膀,就算只有三分之一给她,那该是幸福啊!   沉醉在美食中的江二,一点也没发现,江易空出来的手,不动声色地摸上了那四只爪子。   四只爪子,又消失不见了。   【六千年前的蜥鸟类生物组织……有不错的收藏价值】   绿叶币+100   一只爪子就100,400绿叶币入账了!   只是头和爪子就回本600,要是再回收一些骨头和羽毛啥的,岂不是有可能还小赚?   “阿二,那些骨头和羽毛,都不要扔,摆在一边,我烤完肉就来收拾。”   “好来!”   有神仙美食做激励,江二干劲足得很,剔骨扒肉的速度更快了……   石器版烤翅终于完工,兄妹二人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流油。   虽说江易是吃过不少各地烤肉的,他也得称赞一句,江二说的,这四爪鬼鸟的翅膀最为美味,还真是不假!   大概是常年在高空飞行,这翅膀得到了锻炼,所以口感更好?   一扇烤翅足足有六斤多,给大胃口的江二吃掉了两斤多,剩下的江易干掉了一斤多,还剩下两斤,江易给装在了保鲜盒里,收在山洞里。   此时已经夕阳西下,悬崖高耸,湖水映着晚霞,原本是一派仙境般的美景。   然而……   兄妹两个站在洞口,望着十几头聚到湖边喝水的各种野兽,既是开了眼界,心里又隐隐后怕。   得亏他们没傻得在湖边修建栖身地,不然这会儿怕是成了这些凶兽的点心了。   江易本以为这些天在丛林里就见识过物种的多样了。   这些野兽却又刷新了他的知识库。   有形似犀牛可牛头上长得不是角而是肉瘤的大家伙,这些肉瘤牛看上去足足有成吨重,五六成群,行动间气势很足,大概一般的食肉动物也不敢轻易招惹。   有外形像长脚蜥蜴,大小如狗子的青毛尖嘴小兽,这些小兽身法轻灵,在石缝和草丛里跳跃的速度极快,也是成群结队,江易就看到了至少十只。   至于顶着一身鳞甲的灰色巨龟,曾经夜袭过兄妹二人的貘爪兽,似狗非狗似熊非熊的还顶着两根剑齿的黑熊兽……   光是江易站在洞口观察,就能数出来二十多种了。   这还只是傍晚的时段。   肯定还有夜间和早晨溜出来饮水的动物呀。   这些湖边动物似乎已经形成了某种默契,各走各道,各有各的饮水区域,互相并不侵犯。   偶然有青毛尖嘴小兽鬼鬼祟祟地越了界,这些野兽就会发出警告或者直接动爪……   但这种青毛尖嘴兽实在是太灵活了,一看不妙,撒开四爪就跳,倒是很少有跟它们死磕的。   忽然一只尖嘴兽支起了脖子,绿豆般的眼睛望向了山洞的位置。   江易心里顿时生起了警觉。   “这是青皮子!最是讨厌!总是夜里偷摸着进村,偷吃咱们的食物!还会咬掉婴儿的手指头和脚指头!”   湖边这些奇行动物,身高块大,甭管多凶残吧,好歹爬不到山洞这边来。   但这种四个细长爪子,还有长尾巴做支点的青皮子,似乎就很容易跳过来。   一只青皮子仿佛顺应着江易的想法一般,已经蹦跳着绕到了山洞侧面的小路上,灵活地爬着陡峭狭窄的山坡,在灌木丛里嗅了嗅,两只前爪飞快地扒拉,将之前江易埋在里头的带血的泥土和一些内脏给扒拉了出来。   内脏有些部位能吃,有些部位实在太腥臭,只能扔掉。   江易还特意刨了个坑,在离山洞口百米外的地方给埋了起来。   而这个地方,也是大型动物根本上不来的。   没想到,却便宜了这只青皮子。   这青皮子一扒拉出东西来,就大口地啃咬了起来。   而它的同伴,不知什么时候,也跟着爬到了这里,三只青皮子如同粉碎机一样,将那些血泥碎内脏给啃了个干净。   但它们还嫌不足,试探着朝山洞这边来了!   青皮子一般不会在白天袭击人类,主要是人类的体型比它们大,武力也很足的样子。   但到了夜里就不一样了。   青皮子活动灵便,夜视出众,常常是咬一块肉就跑,而人类的骨矛根本追不到它们小巧的身影。   这三只青皮子,大概是觉得只看到了两个人类,而这两个人类都不算是壮汉,所以可以试探一下能不能占点便宜。   “大哥,它们要过来了!”   江二握紧了骨矛,两眼紧盯着青皮子,已经进入了战斗模式。   江易也抄起了他的万能武器工兵铲。   这次他就不打算再用大力丸了。   这三只小家伙,他一个人对付两只,余下的给江二,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不然总不能事事都靠金手指吧?   然而他摆好姿势要恶斗了,三只青皮子却不动弹了。   它们居然都躲进了草丛和山石后,而它们的颜色又是青色,如果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   江二气得直跺脚,“大哥,它们肯定是想等天黑再进来咬咱们的脚趾头!太坏了!”   江易目光一转,就笑了。   “那咱就等天黑吧……”   江易从其它库里又找出一张小渔网,割下一小块烤肉给江二,让江二站到洞口吃烤肉来吸引三只青皮子的注意。   他则飞快地布置了一番。   青皮子的嗅觉更胜人类,闻到烤肉的香气,都是蠢蠢欲动。   只是也知道正面同人类杠上没好果子吃,只能焦急地等天黑透。   没过多久,洞口的人类消失在了藤蔓后。   但诱惑的香气却没有飘散!   人类居然忘记了把食物收走!   那拳头大的一块肉,就摆在洞口啊!   三只青皮子一拥而上,没等满嘴利牙咬到肉,一张大网从天而降,将它们一网打尽。   为防止青皮子的牙利,江易快步冲出,几铲子拍下去……三只青皮子都没了气息。   江易拎着一网三只青皮子,微微一笑。   跟人类玩三十六计,小青皮,还得再进化个百来年的呀!   “大哥,这个法子实在是太好用了!”   一下子就是三只呀!   往年在红江村,青皮子成群结队地进村,就算是全村的人都动手,也不过能打死两三只而已。那还得损失好多的食物,还有小娃娃受伤。   如今一网三只,轻轻松松,简直是丝滑的捕猎啊!   “以后再遇见青皮子,咱们就这样打!”   说着,江二惋惜不已。   “可惜青皮子的肉实在是太臭了,吃了还会拉肚子,皮也是烂糟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青皮子跟人类相克。   这小东西总来祸害人类居住地也就算了,偏偏好不容易猎到的青皮子,肉是所有猎物里最难吃的!吃上一口能恶心好久。   就算是饿得实在受不了的忍着恶心吃下去,也会在半天之内拉肚子……   而青皮子的皮则是跟肉紧密相连的,不好剥也就算了,辛辛苦苦剥好了,过不了一个月,就要生虫破洞……所以说,青皮子在石器人眼里,实在是无用又讨厌的动物!   无用的动物啊!   江易唇角微扬。   “那我把它们丢的远一点,不要臭到了咱们。”   他拎着这三只,走到了百步外的位置,顺手就收进了回收库。   【六千年前的蜥爪类动物全体……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绿叶币+600   看到600这个数,江易有一瞬间的呆愣。   600啊!   三只就是一千八!   再加上之前四爪鬼鸟回收鸟头鸟爪鸟毛鸟骨挣来的一千。   这就是两千八!   他终于迎来了能盈利的一天!   有了好的开始,还用怕以后挣不到绿叶币吗?   江易站在草丛中,微笑神往着他能买下前十页的所有宝贝。   咦,等等!   他刚刚好像是遗漏了点什么。   江易又去看青皮子的介绍。   【……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江易回头去看四爪鬼鸟的介绍。   【……有一定的收藏价值】   一个是收藏,一个是使用,不一样啊!   但江二又说过,青皮子对于人类来说,那真真是嫌弃得很,半点用也没有。   所以才能全体回收的呀。   “系统啊,请问这玩意儿到底要怎么使用呢?”   江易其实也就是试探着问一下。   反正大不了系统装死机呗。   “等到了能用的时候,自然就能用了呀!”   “身为回收站长,难道还不明白,所有的垃圾,都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木神时代(8)   江易料想的没错。   守在湖边上, 他和江二两个人又见识到了更多的丛林野兽猛禽。   这些野兽,要是能把它们任何一种拍下来,放在现代的短视频网站上, 绝对都会冲上热门。   然而对于现在的江易来说, 他一点也不想再亲眼看到更多的未知生物了,都快看吐了好吗?   要是这些未知生物都是萌萌的,小小的,不但无害还可食用……咳咳,那他当然喜欢了。   可这些野兽是吗?   就连看上去只吃草的肉瘤犀牛, 都能轻松一脚踩死人类啊!   他甚至都觉得,这时代的人类能在这种生态圈中生存下来,实在是太过幸运了。   他这还只是说了地面上和空中的。   就连他们脚下这片美如仙境的湖泊,水里都有凶残的食肉鱼类和鳄类!   这些食肉鱼类至少有个十来种!   要不是他用碎肉内脏做诱饵,端坐在山洞口钓鱼,还发现不了这让人胆寒的现实呢!   还好江易他们占据了有利地形, 又摸清了湖边野兽的出没规律, 打鱼捕猎都尽量用远程工具,不是渔网就是弩箭,倒是安生地渡过了一个多月。   江易也攒下了不少绿叶币。   对这片湖边丛林熟悉了以后,他和江二就能尽量避开猛兽, 知道去哪里采集和打猎。   江易也就顺手多回收了些对于这个世界没用的东西。   江二听江易说过,采集这些东西是献给神仙的贡品,态度自然比江易还积极, 有江二这个能干的帮手,江易的绿叶币账户又冲上了十万。   这日他们在低洼地带的泥土洞穴里发现一大片的蘑菇。   江易现在有点拿着回收站当毒物鉴定器的意思。   见到个不认识的蘑菇, 就试着回收一下。   如果是有毒的蘑菇, 就能回收, 而且会给出说明。   【六千年前的蘑菇……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如果没毒,那就会给出报警提示音。   靠着这个金手指,江易筛选出好几样非常美味可口的蘑菇。   当然了,在吃之前,江易还是会找一些小型动物来试毒的。   比如说先喂一喂尖角鼠,要是它能活过一天,那就说明没事。   江二背上的藤编小筐,都已经装满了一半。   她却还挥动着手里的工兵铲,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   这些蘑菇实在是太好吃了,不管是跟肉炖在一起,还是单独放火上烤,那滋味,比肉还香呢!   忽然头顶上方传来一道厉声鸣叫。   江二瞬间伏低了身体,握紧了手上的工兵铲,朝上观望。   “大哥,听!四爪鬼鸟!”   江易也伏低身体,抬头仰望,果然看到一只四爪鬼鸟正在他们头顶的位置盘旋。   “不用怕,咱们张网射击!”   对付空中打击,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网和弩箭。   二人配合默契,瞬间拉开了渔网。   这张网,大概就是传说的断子绝孙网,网眼很小,网线又细又结实。   绝对是食人鸟和食肉鱼的克星。   不过他们虽然拉开了战斗的架势,那只四爪鬼鸟却一直在低空盘旋,始终没有下来攻击。   难道是这只鬼鸟知道了二人的厉害,所以不敢来了?   “啊!大哥,你看!”   “它爪子里抓着一个小孩!”   江二和江易不一样,江二是纯正的本土石器人。   而江易呢,则是用的自己的肉身穿越的,虽然穿越过来以后,江易发现自己的各项体能都有所上升,但有些地方,还是比不过江二的。   比如说嗅觉和视力,江易感觉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但江二能锁定追踪在他们附近飞的小虫子,还能离着十米远就闻得出洞穴里藏着的是尖角鼠还是小绿蜥,江易就不行了。   江易听到这话,就是一惊,他眯起眼,使劲地朝鬼鸟看过去。   果然在鬼鸟爪下那个小小的不断挣扎的黑点,真的是个小孩!   而这只鬼鸟不停盘旋,应该是在寻找地方要停下来一享美餐。   江易目光一转,在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用力朝鬼鸟砸去。   当然了,以人类的臂力,那是肯定不可能砸到的。   但这种挑衅,大大地激怒了鬼鸟。   原本还在盘旋的鬼鸟,直直地俯冲而下,朝江易冲过来。   江易在投出石块的时候,就已经给自己加上了防护罩。   虽然二千绿叶币花得太快,但好在辛苦一点,还是能挣到的。   “阿二,快!”   鬼鸟距离地面五六米的时候,江易猛然出手,还大叫一声提醒江二。   这些天常跟江易一道打猎,江二算是有了默契,几乎是同时间,也抬起了手腕,按下了机关。   他们手腕上的弩箭有半个手臂那么长,还是□□的。   为了节省重量,做弩箭的材料,都是江易就地取材来的。   幸好这里奇形种遍地,坚硬如铁的骨头和尖牙尖角比比皆是。   只要把这些材料再稍加打磨加工就好。   四爪鬼鸟是再也想不到,就这两个落单的人类,个头并不高壮,手里也没有拿着长长的骨矛,应该是顶不住它一爪一啄才对的。   哪里能想得,这两个人类,居然像箭狼一样,会喷射尖刺,还喷出了那么多。   正好就有两枚射中了它的眼睛!   它疼得厉声鸣叫,双翅狂扑,两只前爪一松,人类小孩从半空跌落,正好落在了江易江二撑起的大网上。   江易伸手一捞,就把小孩捞在怀里,又顺手塞进了草丛。   而四爪鬼鸟也疯狂地俯冲到了地面上……   被渔网给困住,又瞧不见的四爪鬼鸟拼了老命同江易江二做着生死搏斗。   他们两倒也不急,瞅准了时机才会上才攻击两下。   这种小boss,可不就只能慢慢地磨它的血条?   但是吧,机械地磨血条,在游戏里都是很无聊的活儿,在现实里,有可能受伤,又会鲜血飞溅,尘土飞扬的,实在不是江易喜欢的。   可还是要生存呀!   抽冷子上前戳了鬼鸟一铲子,脸上溅了几滴血沫子,又赶紧后退,江易的眼角余光却发现,五十米外,多了五个人类的身影!   “大哥,是石林村的人,咱们怎么办?”   江易这种视力的都发现了情况,江二就更不用说了。   她也抽冷子给了鬼鸟一下,就凑到了江易身边,警觉地瞪向来人。   这五个人,可都是壮汉啊!   要是打起来,她和大哥可打不过。   江易想到草丛里那个小孩,就拉了江二往后退了几步。   “看看再说。”   他暂时放下磨血条的鬼鸟,朝那五个人看过去。   “你们是石林村的吗?你们是来找这个孩子的?”   江易他们离开石林村已经有很远的距离了。   这一个多月以来,兄妹两个打猎,就压根没见过石林村的人。   可见石林村的猎手们,是不会上这边来的。   如今既然来了,那肯定是为了追这个被鬼鸟抓走的小家伙来的!   看到江易手里哭得满脸泪的小娃,再看到被渔网给困住,浑身血污,羽毛零落的鬼鸟。   石林村的这些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自然是这两个外村人打下了鬼鸟,救出了孩子呗?   一个汉子冲上前来,从江易手里接过了孩子。   那孩子大概有五六岁,身上的麻衣早就破得不成样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脸上都是花的,一落到汉子手里,就哇哇地哭出了声,“哇!舅舅!”   另外四个壮汉互相看了眼,就冲着鬼鸟上去了。   他们的手里都是紧固的骨矛,力气也要比江易和江二大许多,没戳够十来下,就把鬼鸟给戳成了筛子。   江二还防着他们要抢猎物,对这些人虎视眈眈。   不过这五个人倒是还算懂事。   抱着孩子的壮汉冲着江易江二弯腰行礼。   “多谢你们两位!”   另外四个壮汉也放下骨矛,对着二人行了个礼。   之后五个人就抱着孩子离开了。   只剩下江易和江二两个人,对着地上的庞大鬼鸟尸体。   从这里到石洞还有不近的距离,就算能把鬼鸟给运过去,也要担心路上会有猛兽闻着味就来了。   二人只能割下翅膀和一些肉嫩味美的部位。   至于鸟头和鸟爪这些最值绿叶币的,江易就不客气地回收了。   其余的那些肉,就只能忍痛放弃。   没有个人的随身空间,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系统商城第十七页里,倒是有随身空间,虽然只有一间二十平米的屋子那么大吧,那也比现在这样强太多了。   但这随身空间,它居然要三十二万绿叶币!   要知道上个世界,他能挣到的绿叶币最高也才三十万!   石林村里,一群人站在村口,正围着个哭泣的年轻女人七嘴八舌的劝说。   “石霞,你别哭了,石柱他们一定会把小藤带回来的!”   “天啊!谁能想得到,村里石柱上那些鬼鸟头,都不管用了呢!”   “一定是前些天打雷下雨,鬼鸟头都不像鸟头了,鬼鸟也认不出来,可不就不害怕了么?”   “咱们村已经好几年没有打到过鬼鸟了。”   “呀!石柱他们去了好久了,太阳都要落山了,他们不会遇到什么意外了吧?”   “呸!少来胡说八道!石柱他们都是村里最厉害的猎手,怎么会遇到意外?没准是鬼鸟飞得太远,追踪起来不容易呢!”   “别吵吵了!大家快看,那是不是石柱他们?”   “呀!是真的!他们五个,一个没少!回来了!”   走在最前头的壮汉石柱,把怀里的小豆丁放在地上。   小豆丁就像是脚上装了弹簧一样,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张着两手就跑。   “阿妈!阿妈!”   临近傍晚,石霞家的茅草屋前,聚拢了许多的村民。   有坐在院里的,有扒在院墙上的,还有站在院门口不走的,都在听着壮汉石柱和小石藤讲着今天的历险遭遇。   “……鬼鸟抓得我好疼!我就叫,就扑啊……”   “忽然看见地上有两个人。”   “那两个人朝鬼鸟扔石头,鬼鸟一生气就冲下来,谁知道被那两个人给网住了!”   “网?就是咱们捕鱼用的网?”   “比咱们的网好,厉害!鬼鸟被网住就飞不动了,然后大伙就把鬼鸟打死了!我就跟着舅舅回来了!”   小豆丁比手划脚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围在他身边的都是一群小孩子。   这些小孩子,在石藤被鬼鸟抓走的时候,还满是心理阴影,不过看到石藤平安回来,又都开始羡慕小伙伴的惊险经历。   谁在天上飞了那么远还能活着回来?   谁在五六岁的时候就离开过村子?   此时此刻,石藤就是村子里最拉风的崽!   石柱也在说着今天的奇遇。   “……幸好遇见了那对外村人兄妹,不然我们怕是追不到小藤。”   “就是哥哥被咱们赶走,妹妹也跑了的那对兄妹吗?他们这么有本事?”   不像呀!   当时那两兄妹来到村子,看上去都是流浪了好久,瘦不拉叽,总也吃不饱的样子。   他们居然能抓住鬼鸟,救下小藤?   作者有话说: 第58章 木神时代(9)   石林村村长石阳和大巫玉枝也过来探望了小石藤。   小石藤的胳膊和背上都有好几道被抓出来的血痕, 不过石器时代的孩子们都比较皮实,大人不在意,小娃们自己也就忘了疼。   倒是说起他在空中看到的风光来, 比手划脚, 头头是道。   石阳和玉枝点了点头,叫上石柱等那五个人,离了石霞家里,来到村里的议事厅,细细打听他们的经历。   “……是那对外村人兄妹?”   “我记得叫江一江二, 哥哥十六,妹妹十三?”   “他们居然这么厉害?”   “那渔网竟然能网得住鬼鸟?他们是用什么做的渔网,这么结实?”   “是啊,村长,可不就是他们?”   “他们渔网用的是细线不是藤蔓,也不知道是从哪弄来的, 特别结实, 我们都把鬼鸟扎出了几十个洞,鬼鸟拼命挣扎,都没有挣破那张网!”   “我看他们虽然只有兄妹两个人,过得却实在不差!”   “可不是嘛!那个妹妹江二, 个头都跟石霞一般高了,要不是知道她十三了,谁能信呢!”   石阳听着这些话, 面色微露沉思。   玉枝看向石阳,“村长, 这两个外村人救下了我村的娃娃, 咱们不能当装做不知道, 还是要派人去送些谢礼啊。”   当然了,顺便要是能观察出对方渔网的奥妙就更好了。   毕竟,这些年来,村里被飞行猛禽抓走的幼儿少说也有十几个了。   但那些猛禽就算是对上了村子里全部精壮猎手,也还是能远飞遁逃。   只有少少的几回,是猎手先用骨矛戳中了致命处,这才能留下几头猛禽的。   也不是没人想出过主意,用渔网来对付它们。   但藤蔓编成的渔网,实在是不够结实,往往几个冲突回合,就会破碎不堪,根本派不了多少用场!   石阳望了玉枝一眼,登时心领神会。   “大巫说得是,既然承了这么大的恩,咱们村里是该送去一些谢礼……”   如果那个少年是真有大本事的话,倒不是不能接受他和妹妹成为石林村的一员。   石柱听着忙点头。   “对对对!村长和大巫说得都对!这些谢礼就由我家来准备吧!到时候我肯定得去。”   另外四个人相互看了看,也都表示要同去。   石阳摇了摇头,“去上两三个人就好,不要去那么多!不然还人家还当咱们是去打架抢劫的。”   “谢礼的话,你们家出一半,另一半就由村里来出吧。”   之前江一和江二来投靠,他看了看江一那个少年,长相虽然好看,可身形瘦弱,显然兄妹两个一路上打不到多少猎物,长期吃不饱饭。   而石林村,虽说也是上百年的老村子了,人口也到了近千人。   一代代的村长都有个心愿,那就是扩大村子的人口,让村子变得更加富裕强大。   可这个愿望,就一直……只是愿望。   上百年来,石林村的人口,有增有减,起起落落,到如今还跟当初石阳的姥姥当村长时一样。   不是村里的人不努力啊。   春花节的时候,那三天,村里是难得的慷慨好客。   外来的人,甭管男的女的,只要来了,都能领到一份食物。   私下里跟村里的男女对上眼了,年轻村民们要送给相好的更多的好处,村里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到了来年冬日,村里也会出生一批奶娃娃。   要是这近百个娃娃都能养活下来,那刨去每年村子里死掉的三十多个老人和猎手,每年村子都能增加六十多口人!   可实际上呢,近百个娃娃能活到满月的,只有九十个。   能活到周岁的,只有八十个。   又能顺利地活到三岁的,是五十个。   能平平安安地长大,成为村里的猎手的,那可就只剩下了三十来个了!   三十来个,正好跟死掉的人平齐!   石阳是真怕哪一天,突然出点什么灾啊难啊。   村里这种小心翼翼维持的平衡,就会被突然打破,让整个村子越发的败落下去。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接纳外来的女子,却不接纳外来男子的原因了。   现在么,石阳就有点后悔,可惜他当时没有看出来,那个瘦弱少年,居然还挺有本事的!   而且时间过了这么久,那对兄妹并没有去投靠别的村落,而是单独居住在了落星湖边,可见也不是别的村子派来当内奸的。   石阳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打开议事厅的地窖,从里头取出了三张毛皮,一小罐果子糖,交给石柱,“这是村里出的谢礼,剩下的你们家再自己出,务必不要太小气,见到江一江二,一定要想办法交好。”   石柱也没想到,村长说要出一半的谢礼,居然是这么大方的!   要知道这三张毛皮,可不是什么一般的动物毛皮,而是夜行兽的毛皮啊!   夜行兽虽说不算凶残,但总是在夜间神出鬼没的,想抓上一只那是极难的。   而它满身的毛皮却是极其水光顺滑,纯黑色的一根杂毛都没有!   若是能做成一件袍子,在冬天穿暖和又轻便,还极其惹眼好看。   要想抓到夜行兽,还不能破坏整张毛皮,就是难上加难了。   有资格有实力这么穿的人,在他们村也不过就两三个而已!   而那果子糖,是秋天熟透的野果,捣碎了熬成浓浆,再晒干做出来的。   因为制作不易,也不是每家都能有的。   就算有那么一小罐,也是要珍藏着到了节日庆典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兑水喝的!   “多谢大伯,我家虽没有夜行兽的毛皮,但是别的东西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他大姐石霞,前后生了三个娃娃,只有小藤活了下来。   要是小藤真的出点什么事儿,那对他们家,实在是雪上加霜了!   石阳点点头,“若是……”   旁边玉枝接下去说,“若是江一江二还想来咱们村子的话,你就代表村子欢迎他们吧。”   石柱惊了下,但略想想也就明白了。   村子里不需要有可能会带来麻烦的男人,或者没多大用处的外村男人。   但对于有能耐的,还是很欢迎的。   只是先前把江一赶走了,现在人家两兄妹过得挺滋润的,还真不一定乐意到他们村来啊!   石柱等几个人退出议室厅,就看到有个人影在院门口鬼鬼祟祟的。   “石坎?你在这里做什么?”   少年石坎站直了身子,用手挠挠后脑,“柱叔,你要去送谢礼,能不能带上我?”   “你去干什么……哦!”   石柱几个想到了先前江二在村子里住的那两天,这家伙可不是跑前跑后,猛献殷勤来着?   顿时都哈哈大笑起来。   “你是想去看江二吧?”   石柱想到这一去落星湖,路程远不说,没准还会遇到猛兽。   虽然石坎个头已经跟成人差不多,但捕猎经验不够还嫩得很,就不想带上他。   他刚要拒绝,就听村长发了话。   “明天就带上他吧。”   既然想要招揽那对兄妹,美男计也是可以用一用的嘛!   他甚至发散地琢磨了下,要不要让村里美丽大方的女子跟着去送“谢礼”?   玉枝也走了出来,笑着叮嘱石柱和石坎。   “你们明天路上要小心!”   这一句话,顿时打消了石阳的想法。   村子里的年轻女人实在是太宝贵了。   甭管美不美,能不能干,有哪一个少了,都是村子里的大损失。   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村子里出去捕猎的猎手,男人和女人各半。   直到有一日,两个捕猎小队遇上了兽群,几乎全员覆灭。   男人少了,只是村子一时实力下降。   女人少了,十年里出生的娃娃都少了好些个。   后来村老们聚在一起商议办法,就定下了猎手队伍里男多女少的规矩。   十人一队,最多是九男一女,这一女,还多半是上了年纪的女猎手。   刚开始实行这规矩的时候,年轻女子们都很不服气来着,不过后来慢慢地也就接受了。   石坎得了村长的准许,登时心花怒放,笑得咧开了一嘴白牙。   他一路奔跑回自家,钻进自己的小屋,翻箱倒包的,找出他早就做好的一串彩石项链。   这彩石项链可不好弄。   要搜寻到五种以上亮闪闪的漂亮石头,还得打磨出差不多大的圆珠子,又得在上头钻孔,再用兽筋穿成能挂脖子上的项链……他可是花了两个月才做了这么一条。   天刚亮,石坎就起了身,特意到水边照了照,把自己的满头长发梳理一番,戴上了他平时舍不得戴的彩羽头饰,又换上了他最好的一身衣服,早早地就来到石柱家门口蹲守。   幸好石柱出发的也早。   石柱招呼了两个同伴同行,他们三个人身上都背了个包袝,包袱里头正是要送给江一江二兄妹的谢礼。   跟去看意中人的石坎也没闲着,他背着的,是四个人的口粮。   四人在丛林中一路疾行,遇到野兽能躲就躲,躲不了就打,倒都是有惊无险。   一直走到天色将晚,四人终于到了落星湖。   身为本地人,对落星湖周边的状况自然还算熟悉,他们观察了一会儿,就发现了悬崖石壁上的山洞,此时正升起了袅袅青烟。   找到了! 第59章 木神时代(10)   翌日, 傍晚时分,石柱四人返回到石林村。   大部分的村民们并不知道他们昨儿一大早地去了哪儿,还以为他们就是去打猎了, 看见他们回村也不以为然。   可是这四个人却得瑟的很。   自从踏进村子里的小路, 他们的脚似乎抬得格外的高,步子迈得越发的大,生怕别人瞧不见自己脚丫子上那双鞋似的。   “咦?石柱,石坎,你们脚上穿的那是啥?是新鞋子吗?”   “新鞋子怎么会是这个样的?啊?什么皮子能做得这么好看?”   “别走啊, 脱下来让好好看看!哎!你们跑什么呀!”   这四个人在村民们的围观下,挺起胸脯,一路小跑,进了村长家。   村长正吃晚饭呢。   他的晚饭是采集的干果和切成小块的肉,混在一起炖煮成的浓汤。   这人上了点年纪,喝上一碗这样的浓汤, 再啃上几个酸中带甜的果子, 是最舒服不过了。   只不过如今是食物丰沛的秋季,若是换成寒冬和初春,可就不能这么奢侈了。   看到出去送礼的四个人回来了,村长面色上喜, 就放下了碗。   “怎么样?见到人了吗?”   “见到了见到了!”   “村长,您一定猜不着啊,那两兄妹, 实在是太有能耐了!”   虽然这四个人里石柱是最能说会道的,但因为这一些送礼, 所见所闻, 让四人都是大为震撼, 不吐不快,因此见了村长就你一句我一句的抢着说。   什么那两兄妹住在落星湖崖边的山洞里啊。   人家做饭用的锅子都像是月光镶的一样,闪闪发亮!   那锅里炖出来的肉汤,别提多好喝了!   是的,他们大老远去送礼,那两人也挺仗义,请他们吃了顿极丰盛极丰盛的晚饭!   再说回肉汤,人家那肉汤,香得能把舌头都吞下去,这辈子他们就没喝过那么好喝的汤!   汤里头炖的是蘑菇和带骨头的肉块,还飘着一点点绿色的叶子,他们是真没想到,这几样东西放在一起煮,居然会是如此的鲜美!   除了肉汤,人家还请他们吃烤肉。   烤肉向来是村民们的主食之一,这没啥稀奇的。   稀奇的是人家的烤肉,忒讲究,忒好吃!   怕村长不信,石柱还从怀里摸出一个树叶包来。   他打开树叶包,扒拉了两下,拿出一小块来递给村长。   石柱忍着心疼道,“就是这种烤肉,村长尝尝就知道了。”   人家请他们吃的烤肉,就是四爪鬼鸟的肉。   虽然说不是最鲜美的翅膀部分吧,也是鸟腿上的,挺实在的部分了。   他们村虽然很少能打到四爪鬼鸟吧,但石柱他们还是吃过鬼鸟肉的,不至于做客的时候还要露出一脸馋相。   可当江一把肉放在火上烤,又是刷油,又是刷蜜,又是撒调料的,没过多一会儿,香气就飘出来了……勾得他们直咽口水。   等一人分到一树叶的烤肉,才尝到第一口,他们整个人就傻了。   同样都是烤肉,人家的比他们的强一百倍啊!   这不,这四个人就跟商量好了一样,都吃了一半,藏起来一半。   这汤不能带也就算了,这样美味的烤肉,怎能不带回来给家里人尝尝?   村长就是这第一个尝的。   烤肉放了一天,早就冷掉了。   不过手指大小的一块,村长放进嘴里的时候,还暗笑石柱那忍痛的表情实在是没见过世面。   他可是去过华城的人!   见过了不下一百个村子的商队,什么好吃的没尝过?什么稀奇的食物没见过?   然而当他放在嘴里,轻轻一咬。   那丰富的滋味,多汁鲜嫩的口感,让他瞬间一怔。   好吧,他懂了。   他意犹未尽地看了眼那片盛着烤肉的树叶。   毅然转开了视线,摆了摆手。   “好了,收起来吧!”   “这烤肉,的确是我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看来,这对兄妹,尤其是江一,实在是个能人。   就凭着这一手,他们村收下他就不亏!   当初是他看走了眼啊!   “江一江二收下了礼物?”   “是啊,收下了。都挺高兴的,这不,还送了我们一人一个礼物呢!”   四个汉子,几乎是同时朝村长举起了一只臭脚丫子。   村长按了按额角,看清楚他们脚上的鞋子之后,瞬间双眼瞪得老大。   “这,这是他们送你们的鞋子?”   “是啊!这个鞋子实在是太舒服啦!比我老阿舅打的草鞋子舒服许多倍!”   “不小心踩到尖石,再也不会脚底板疼啦!”   他们村子的人一般都穿草鞋。   这草鞋虽说做起来不难,但一双最多能穿一个月,而且这一个月还得是不能出村子,没进丛林里打猎,要是进了丛林,一天坏一双都是常事儿。   “拿来我看看?”   村长惊疑地看向石柱。   石柱十分不舍地脱下了一只鞋子。   村长仿佛没闻见这汉子的脚臭味,拿在手里仔细地观察着。   这绝对不是村子里的人能做出来的东西。   再巧手也不能!   他甚至看不出来,这是用什么东西做的!   而且对那对兄妹来说,一定不是最珍贵的东西,不然不会这么大方,送给了他们四双!   这鞋子严丝合缝,一点空隙都不曾有。   可想而知,穿在脚上,不用担心有虫子钻进去,也不用担心踩到带尖的石头和带刺的树枝,对一个总在丛林里打猎的人来说,这简直,简直就是个神鞋!   “你可说过,欢迎他们到咱们石林村来?”   村长终于把鞋子还给了一直眼巴巴看着的石柱。   石柱麻利地穿回到脚上,猛点头。   “说了说了!”   “那,那江一怎么说?”   “江一说,等过了秋获节,他也打到了足够的过冬猎物,那时再来。”   秋获节,是秋季里的第三个月圆之日。   这一天,各个村子都已经获得了足够的猎物和干鲜果实,正是果实归仓,猎物满院。   为了庆祝,村民们都会燃起篝火,跳跳唱唱,吃吃喝喝,尽情享受一年里食物最充足的好时光。   村长摸着下巴上的短胡子,连连点头。   “好!好!”   现在离秋获节还有两月,他都有些等不及,想要看看那江一,还会显露出什么本事了!   转眼已是深秋。   江二背着她最喜欢的双肩包,包里装着她珍藏的各种宝贝。   这些宝贝包括小剪子、打火机、手电筒、润肤霜、铅笔和本子。   今天他们兄妹就要动手去石林村啦!   其实他们有弩,有网,每天打猎捕鱼,弄到了不少肉和果子。   不光自己吃不完,还存了好多好多。   有山洞口的布置,野兽不光奈何不了他们,还反过来上门送肉。   其实不用非得生活在村子里的。   但是大哥说了,等到了冬天,这个山洞的位置高,北风一吹,那简直要冻死人。   而且冬天食物缺乏,有许多猛兽都会铤而走险。   就算他们兄妹武力不弱,但总是夜夜起来与猛兽搏杀,怕是要累死。   再一个,石坎那小子看着似乎还不错,他们住到石林村,也方便观察观察,看看那小子本性如何,之前有没有相好的……   想到这儿,江二小脸一热,一只手就忍不住摸向脖颈。   那条五彩石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正熠熠生辉,越发的好看。   江易从山洞出来,最后望了一眼。   山洞里空空如也,连一根草,一条藤,都没有剩下。   什么锅碗铺盖帘子的,都被他收进了自己的随身空间戒里了。   不容易啊!   奋斗努力了三个多月,这才算是挣够了三十多万的绿叶币。   买了随身空间戒指,他现在的账户上,就只剩下了一万绿叶币,有种瞬间回到开局的窘迫感。   但这个空间戒虽然贵了点,却是相当保值的。   毕竟,他之前虽然能从五个回收库里往外取东西,却都是有各种限制的。   而他在这个世界攒下来的各种物资,凡是有用的,都不能被回收。   他现在还居无定所,光靠人力背,那才能带多少?   所以虽然石林村的村民一说欢迎他们兄妹落户村中,他当时就恨不得跟着进村,也还是装模作样地推迟了时间。   江二也走过来,好奇地跟着往山洞里望了眼。   “大哥,这些东西,真的被你收起来了?等用的时候还能拿出来?”   之前大哥说要去石林村,这些东西不用收拾,他用法术收藏起来,等落脚了再拿出来,她还有点半信半疑呢……这下可好,要不是有神仙传的巫力,山洞里那么多的家当,能收拾得这么干净?   江易笑了笑,“对,等到了新房子就拿出来。”   他也背起了自己的背包,里头只有几样轻飘飘的小东西,“走吧。”   江二赶紧跟上,“大哥,新房子?你是说之前石林村……他们为我修的茅草房?”   “可是那个房子太小了,根本放不下咱们这些家当呀!”   而且那个房子又低又漏风,真的不如山洞住的舒服呀!   “等去了你就知道了……”   两道身影渐渐攀岩而下,说笑声消散在风里……   秋获节刚过,石林村的村民们恢复了往日的忙碌。   女人们仍然在丛林外围采集,争取在霜冻来临之前,再为自家过冬多存些不会坏的食物。   猎手们减少了打猎的频次,但也没闲着,他们会采伐村子周边的杂树和藤蔓,将树木和藤条捆成一捆,或背或扛着带回家中。   树干树枝都是他们冬天取暖的燃料,各种藤条则是用来加固草屋,制作麻衣的原料。   江家两兄妹还没走到村口,就被村民们发现了。   “江一江二?”   两兄妹点点头。   正背着柴火的村民撒腿就跑,边跑还边嚷嚷。   “村长,村长!江一和江二来啦!”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木神时代(11)   这人一嚷嚷不要紧, 引来了好些个好奇村民们的围观。   “你是江一?怎么跟从前那会儿不一样了?”   “江二,你背上背的是什么?”   “江二,你穿的衣裳可真好看……”   那挤不到二人跟前的, 就在外围嘀嘀咕咕窃窃私语。   “怪不得江二要跑出村子找江一, 果然在外面过得不差。”   “哪里是不差哟!看看小脸都胖了,个头也长高了,这才几个月啊?”   “是啊,看他们穿的衣裳,又好看又平整, 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定然很暖和!”   “这次是来村子住下了吧?”   “很快就要入冬了,肯定还是村子里过冬安稳的!”   “可是他们只带了这么点东西,这够过冬吗?”   “要你瞎操什么心,这归村长管,再说离过冬还有一个多月呢, 也够再去打猎采集的!”   村长石阳大步走来, 围着二人看热闹的村民都自动让出一条道来。   江易跟这位石林村的村长目光就对上了。   这位石林村的村长,身高足有一米八,国字脸上的眉眼都很平常,但目光极亮, 一看就是个精明的。   看年纪,石阳有四十多岁奔五十的样子。   但江易听江二说起来,石林村村长实际是三十四岁。   在这个时代, 算是开始步入老年了……毕竟人均寿命也就四十多岁。   石阳也正打量着这对兄妹。   虽然听村民们说起过这对兄妹的现状,什么长高了, 吃胖了, 打扮得很是精神之类, 但都不及亲眼见到这两人来得震憾。   要知道,能独自在丛林里生活,对于普通村民,那是个既要运气又得有能耐的事儿。   更不用说,能活得这么滋润,看上去一点罪都没受过了。   当时江一和江二兄妹俩来到石林村,他也是见过的。   短短三个月,居然真的长高了一大截!   江一已经跟他差不多高了!   而兄妹俩的穿着,更是惹眼。   他们的上身,都穿着兽皮衣……处理得极好,半点毛茬子都没有,甚至还在阳光下泛起了淡淡的光晕。   下头则穿着窄裤子……绝不是丛林里的藤条抽丝能做得成的,石林村人也做裤子,却只能做得肥大异常,不然根本就不方便干活和打猎。   还有两兄妹脚上的鞋子。   这鞋子,像是兽皮制的靴子,底子很厚,包裹得很结实,看上去又灵巧舒服。   石林村的猎手,到了冬天天气冷的时候,也会穿上皮制的靴子,还会在靴子里塞上些柔软的枯草保暖,这也在雪地里行走,就不会冻坏了脚趾头。   只是那些靴子往往粗笨不堪,穿上以后行走极不方便,因此不到最冷时,村民们还是习惯穿草鞋。   除了兄妹俩在衣着上就远超过石林村民以外,这两个人,都是眉眼乌黑,面色红润,身板挺直强壮,满头乌发都是长度则刚刚及肩,整整齐齐地在脑后用绳子扎成了一束。   跟旁边发型各种乱七八糟的村民们比起来,就像是四爪鬼鸟群里站了两只鸾凤。   石阳冲着二人点点头,笑道,“早就听石柱石坎他们说起过你们,欢迎来我们石林村。”   江一江二也赶紧弯腰行礼,“见过村长,多谢村长收留。”   江二虽然是这么说,可行完礼以后,那小身板挺得越发的直了。   上回也是见的这个村长,村长只是站在门外看了一眼,就说不留男人,只留女人,就把他们给打发了。   这次他们兄妹俩不但能住进石林村,村长还来村口迎接哩!   石阳把二人带到了议事厅。   村里的大巫和几位族老也闻讯而来。   各人一番客气见礼。   石器时代的人不像是后世,有许多的闲工夫开会清谈,村长给二人引进了村里的大巫和族老,大致说了下村中的三大姓,给他们交待村里的几条规矩,也就算是二人正式落户村里了。   石林村的规矩倒也简单。   凡是十六岁以上成年的,无论男女,每年都最少要向村中交纳二十斤(村里自己的简易称)食物。   这些食物就由村长分配,用于村子里的节庆和突发的灾病应急。   至于村子里的公共事业,比如说村子里的围墙和道路维修啦,开办节日庆典啦,遇到外敌入侵共同抵抗啦,也是每个十六岁以上的成年人都要参与的。   至于说各家的村民们怎样生活,或是加入采集队,或是加入捕猎队,或者在村子里开办小作坊制作各种工具来换取食物,也都是各家的自由。   目前村子里共有八个捕猎队,一队大概二三十号人,大部分都是男人。   采集队则有二十多个,一队是十几号人,大部分都是女人。   村子里已经有了四个小作坊,制衣作坊,武器作坊,巫医药坊,制陶作坊。   江家兄妹俩加入了石林村,不管是加入采集队,还是捕猎队,或者有自己的手艺,想要开个作坊都可以。   但是有一条,就是不能跟已经有的作坊相争,不能跟它们做同样的物品。   兄妹俩刚来,可以暂时先落脚在之前江二住的小茅屋里。   小茅屋的旁边正好是一片空地,算是划给了他们俩,如果他们有实力的话,可以出食物请村民们帮忙修新屋子。   如今一个新的茅草屋,几个壮汉不到一天就能修好,倒也不是什么大事。   “石柱和石坎他们定然很乐意出把力的……”   石阳将二人送到院门口,看到听了消息跑来的少年石坎,不由得笑了。   “石坎,你带江一江二他们过去吧。”   “那个小屋前些天下雨,房顶塌了一半,就是石坎和石柱他们修好的。”   石阳瞥了眼江二脖子上挂的五彩石项链,嘴角就扬了起来,“石坎,他们兄妹刚来村子,你多照应着些!”   石坎摸摸后脑勺,脸微红地憨憨一笑,“村长伯伯放心吧。”   辞了村长,兄妹两个跟着少年石坎,横穿了村子,一直走到了最西头。   好些个村里的小童,也好奇地跟在他们身后,如同鸟雀一般叽叽喳喳,打闹嬉笑,害得石坎要时不时地挥手驱赶,“去去去!不要来捣乱!”   江易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把自制的肉干,分给小童们。   这些小家伙倒是都不认生,笑嘻嘻地接了就往嘴里塞。   “呀!好吃!”   “有甜味!”   “不是,是有盐味!”   “甜盐味!”   在大晋王朝的时候,江易那是再大方不过了。   什么奶糖,什么曲奇饼干,什么棒棒糖,那是动不动就往外送。   大晋的大朋友小朋友们都爱死这些美味的小零食了。   然而现在,因为有重量的限制,江易就只能送出去他自制的烤肉干了。   好在调料丰富,就算是烤肉干,味道也很不错。   “石坎,村子里的盐是从哪里弄来的呢?”   其实江易之前就有些好奇盐的来源了。   红江村的盐,就是在附近的一处岩盐井里挖出来的。   不过那盐井里的盐,混的杂质和泥土极多,红江村民们只是简单地过滤下就拿来用,那个味道就又涩又苦,只能在烹调的时候少少放一点,算是满足了生存所需。   “我们村子里的盐,都是每年春花节过后,村里派出商队,到华城去换回来的,村民们再拿着东西去村长那儿换。”   江易精神一振。   “华城?华城是什么地方?”   “听叔伯们说,华城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足足有我们石林村的十几倍大!所以叫城,不叫村。”   石林村有近千人口,如果那个地方有十几倍大的话,就是超万的人口。   那还的确能称得上城。   “华城离村子远吗?要走几天?”   石坎挠了挠下巴,“很远,听叔伯们说,要是路好走,都没有下雨刮风,也没遇上兽群的话,要走十天。要是遇上什么意外,没准要花半个多月哩!”   江易在心里默默算了下。   以目前这种完全没有路的交通,一小时能走三公里就是上限了。   如果一天走五个小时的话,那就是十五公里。   也就是说,华城离石林村大约有一百公里到二百公里之间。   有机会,还是要到这个华城去瞧瞧。   “江大哥也想去华城吗?村里都是挑最强壮,最能打,最精明的人去的。”   “我大哥就很能打,也精明……”   江二听到这儿就忍不住地插话。   石坎嘿嘿傻笑两声,也不反驳。   说着话,就到了之前江二住过两天的茅草屋。   这个茅草屋,只有不到十平米,高度也刚到两米。   茅草屋的四面墙,都是树枝泥土混合而成,屋顶则铺着厚厚的茅草尖顶。   看上去,确实就是纪录片里见过的那种原始部落小房子了。   这厚厚的茅草尖顶,也确实能看得出来,是新铺上去的。   江易向少年道了谢,又请他帮忙找人,“明天我想在这个小屋边上再修一座房子,要请人来帮忙干活,每天的工钱是五斤肉……”   石坎两眼一亮,“五斤肉?”   要知道捕猎队出去一次,就算一切顺利,运气不坏,能捕回来两只大猎物,宰杀以后也就剩下两百来斤的肉,三十多个人分,一人就分个六七斤而已。   如果修房子一天就能挣五斤肉,还没有危险劳累,村子里应该很多人乐意帮忙的。   作者有话说: 第61章 木神时代(12)   江家兄妹的加入, 在近千人的村子里,有如一粒投入湖水中的石子,荡起层层的波澜。   尤其是新房落成以后, 好多人都偷摸着找借口, 从江家兄妹的房子跟前路过。   “看上去跟咱们大伙的房子没啥不一样呀?怎么竟要十个劳力修了三天才修成呢?”   “怎么能一样?你看这房子可是有两间呢!人家兄妹一人一间!”   “咱们也有一个人住一间房子的呀!”   “哎呀,人家那是一个大房子里分隔出了两间,咱们是一个房子就一间!”   “那有什么,还不是一样?”   “人家这种能分隔的房子看着是不是就显得大,更气派些?”   “要气派有啥用, 又不能吃?”   “要是没用,江家兄妹能舍得花那么多的肉,请人修三天?咱们的房子可是半天就能好,最多请一两个人!”   “江一不过是个十六岁的黄毛小子,江二才十三,他们从哪里弄到的那么多的肉?”   “是啊, 那天他们进村的时候, 我也看见了,一人背着一个奇怪的小包。就算里头全是肉,最多能装一百斤,不可能再多了!”   “难道, 他们在进村之前,把肉藏在了什么地方?”   “这也没个准。不是说住在落星湖?那边是丛林里最大的湖,好多的野兽都在那儿喝水, 能打得到许多肉也不奇怪了。”   “落星湖那儿的野兽虽多,可是也危险啊!咱们的捕猎队都不敢去那头, 他们兄妹俩, 是怎么捕得到那么多的猎物的?”   “诶, 我听那些去帮忙盖房子的人说了,江一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许多大石头,他让人在地上挖了深坑,在上头铺一层草灰,再铺上大石头,又用小石头和灰土填缝……麻烦得很!”   “花费这么多,就为了把房子造得大一点?这也太不合算了吧?”   “谁知道呢?听说这江一虽然年纪不大,却挺厉害的,很有本事。”   “石柱他们的宝鞋,就是江一给的。”   “他一个流浪到这儿的小子,从哪里弄到的宝鞋?难不成是他自己的手艺?那可就简直神了!”   “不止,听说石坎他们十个帮忙盖好房子的,除了有肉当工钱,一人还有一样谢礼。”   “什么!还有这种好事儿?早知道我就……”   “早知道也没用,石坎这小子精得很,都寻的是他认识的熟人。你又跟他不熟!”   “那谢礼是什么?难道也是宝鞋?”   “还不知道呢,说是今日来取……”   众人正交头接耳地议论得起劲儿,就看到几个汉子走到江家的院门口,喊了一声。   “江一兄弟!”   江家的房子看上去并不大,也是圆尖的房顶。   新修的房子和原来的旧房子都被围在了院子里。   但这院子不过是一圈儿低矮的篱笆,个头稍高些的大人,一迈腿就能跨进去。   这几个汉子正是之前帮忙江家修房子的,他们这一声喊,新房门没开,倒是旧草房那头开了门。   江一笑呵呵地站在门口,同汉子们打着招呼。   “快坐!”   江二端出了一个木盘,盘子上放着果干和肉干。   “几位大哥,请尝尝我家的零食味道怎么样?”   其实看着好不容易弄来的食物,就这么白送给人吃,江二心疼得不行。   可是大哥说了,他们兄妹俩要开杂货铺,这些吃的,不让人尝尝多美味,人家怎么会来买呢?   汉子们稍稍客气了下,就拿起来大嚼。   白给的谁不想要呀?   这年头,就算是去村长家,也没有招待吃喝的,这对兄妹,实在是与众不同。   而江二端出来的这些“零食”,味道还真没的说!   这要是带回去给小娃娃,准保能乐疯!   这会儿江易也端出了个木盘,上头摆着几样东西。   “我们兄妹初来乍到,捕猎和采集都不大擅长,只好开一个杂货作坊。”   “这几样东西,就是我们作坊里出产的,几位大哥帮忙出力修屋,我们就送各位一样东西当谢礼。”   “大哥喜欢哪一样,可以自己选。”   汉子们都听愣了。   从来没见过谢礼还能选的!   而且这盘子上的东西……它不认识呀!   江易瞥了眼不远处在看热闹的村民们,笑嘻嘻地拿起一样东西。   “我先给大伙介绍一下这东西是什么。”   江易拿出来的是渔网、肉松、鱼干、细骨针、精炼油脂、鞋子、火柴这几样。   这些大都是他能手工制作的产品,而石林村却还没有的。   渔网鞋子和火柴虽然都是从回收库里拿出来的,但江易只打算卖出二十来件。   等把初期客源吸引过来以后,他就打算带着江二一起制作这三样了。   江易拿出肉松和鱼干的时候,就让这几个人试吃了下。   江易和江二两个人住在湖边,天天与猛兽为邻,又守着个从来没有被捕捞过的大湖,几乎每天都有新鲜肉食,还总是吃不完。   江易就带着江二把剩下的肉都做成了肉松肉干。   这会儿江易的随身空间里,就有几百斤的肉松肉干。   江易准备的肉松和肉干谢礼,都是一斤装的小袋。   石柱尝了一口肉松,双眼就迸亮,就准备选这个肉松当谢礼了。   他家老阿妈已经四十岁,是村里的老人了,牙已经掉了好几颗,吃烤肉都费劲得很,只有吃熟烂的果子才方便。这个肉松,绵密味美,给阿妈吃不是正好?当然了,几个小豆丁也能享点口福。   然而在看到鞋子的时候,又犹豫了。   他阿姐是一家子的主心骨,可还没有像他那样的鞋子呢!   他上次回来就说要把鞋子给阿姐,但是阿姐说她又不去打猎,只是采集,用不着鞋子,而且那个鞋子她穿着也大了些。   那这回可以挑一双小点的呀?   他这边还没想好呢,江一又拿出了渔网!   上回他带着兄弟们追四爪鬼鸟,遇到江家兄妹,他们就是用这样的渔网,把鬼鸟给困住的呀!   这回渔网就在眼前,还能上手一摸,他可是看得仔细,这网是用极细的线织成的,线又结实得很,江一让他试着用力拉扯……都没拉断!   再看这细密的网眼,这轻便的重量,他都能想得出来,他们家多了这张网,能多捕获多少的猎物啊!   他张嘴就来,“我要这渔……”   他还没说完话,江二已经把一小包的东西都倒在了托盘上。   是大小不一的五根骨针!   这五根骨针像是用利齿鱼的鱼骨制成,最小最细的如半根小指那么长,如两三根发丝那么细。   最粗的也不过如一指长,松针叶那般粗。   都是光滑如玉,落在盘子上还发出清脆的声响。   这也是好东西啊!   全家人的衣裳,都是要从藤中劈丝,丝纺线线织衣,再用针线缝合的,骨针实在是少不了。   但骨针做起来费事又费工,还总容易坏。   而且就算是开制衣坊的老玉家,也做不出来这样细的骨针。   老阿妈和阿姐阿妹,一定会喜欢这包骨针的!   石柱闭上了嘴巴,决定把所有的都看完了,再说话不迟。   精练油脂也是个好东西。   往常冬日里烤了肉,若是当时没吃完,在外头受了冻,有时也能看到烤肉上头凝结了白色的油脂,但这个法子得来的油脂很少,一般都是直接和肉一起吃掉了。   但大巫会拿这个油脂和药草混合在一起,做成药膏。   这么一罐子雪白的油脂,要是让大巫见了,定然很喜欢……   江易放下了罐子,拿起了最后一样。   这最后一样,就是婴儿巴掌大的木头块。   这应该就没啥用了吧?   石柱很是不以为然。   想要木块,林子里多得是呀。   然而就见江易打开了木块……原来不是木块,竟然是个小盒子!   这种小木盒,村子里好多手巧的老人也会做,就是小孩子的玩具嘛……   “这个叫火柴,点火很方便。”   江易拿起一根火柴,在侧面一擦,火苗瞬间燃起。   原本都还淡定地的围观村民和几个大汉,都被惊了下,几乎同时发出惊呼声。   “啊!这!”   “我刚刚没看清,怎么就点着了火?”   “咱们的火石也能点着火啊!”   “但是火石少说也要打个上百下,这个可是一下子就着了!”   “是,是巫术吧?”   “咱村大巫也不会这个呀?”   江二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这是我哥得到的传承技艺,我哥的本事可多啦!”   “这些东西,以后都会在我家的铺子里售卖,不过数量不多,大伙想买的话,每日下午就可以过来买。”   “那我要这个……火柴!”   “我也要这个!以后去捕猎,就再也不用带笨重的火石了,也不怕费劲打半天不着火了!”   来的六个人就有三个选了火柴。   还有两个选了鞋子。   石柱最后还是选了渔网。   却又不舍地问,“这一套鱼骨针,还有肉松,要怎么交换?”   江易笑嘻嘻地道,“十斤肉可以交换鱼骨针,八斤肉可以交换肉松和鱼干,五十斤肉能换火柴和精炼油脂,一百斤肉能换鞋子或者渔网,不过渔网、鞋子、火柴的数目不多,换完了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做出来了……”   众人听了都倒抽口气。   东西是好东西,就是这个价,他们买不起啊! 第62章 木神时代(13)   石林村口, 一群女人身背着藤筐,嘻嘻哈哈地说笑着,等待着同队伍的伙伴。   没过多久, 两个年轻小姑娘手拉着手, 快步走来。   这两个小姑娘一个正是江二,一个是石坎的妹妹石梨。   石坎如今一门心思地讨好江二,一听说江二想要跟着去采集队见识见识,就向江二推荐了自己妹子和阿妈所在的采集队,又向采集队长, 也就是他表姨石云说了情。江二可不就顺利地成了石云采集队的临时编外人员了?   江二背着石林村同款的藤筐,虽然跟石梨同岁,却比石梨高了小半头。   大概是因为要去林子里干活,江二的身上也披件麻衣,不过下头搭配的还是江家兄妹特有的合身裤子。   两个小姑娘走到大队伍里,石梨给江二介绍了一番, 江二这会儿可不是先前那个孤零零在石林村里落户的孤女了, 有大哥撑腰,又有新房新院,家里还开着新鲜的杂货铺子,心情好胆子大, 笑嘻嘻地同采集队里的众位大姨和大姐打招呼,毫不认生嘴又甜。   一群女人说笑着出了村,由队长石云打头, 走了约莫半个小时,就来到了一处小山坡上。   这小山坡地形不高, 绿草杂树相间, 一条小溪潺潺流过。   树丛和草丛里, 就生长着红色黄色褐色的果子和果实。   此时一群群的各类小兽和飞鸟,也正钻在其中飞快啃食着,发出落雨般的沙沙声。   “去!”   “滚开!”   “这些小东西,又来抢食物!”   女人们见状,立马抄家伙上前,边扑打边骂。   石器时代的女人,无论年纪大小,那都是相当彪悍的,尤其是几位二十五六岁正值壮年的女子,如石云和石雾两个,抄着手里的木拍子,哪怕是灵活的小兽,会飞的小鸟,那也是一拍一个准。   这些被拍死打伤的兽鸟就被女人们捡起来,扔进腰间的兽皮袋里,虽说个头太小肉也不多吧,但烤干了放到冬日,大小也是个零嘴呢!   那些没被打着的小型兽鸟或是钻进了树丛草洞,或是振翅惊飞,纷纷发出愤怒不甘的尖叫声。   石梨手里拿着木拍子也使劲拍打,不过她的眼力和准头都不如阿妈和表姨,折腾半天,一只战利品都没打着。   不过她转头一看,见新认识的伙伴也是两手空空,也就心里平衡了。   “阿二,这片果子林是我们村最大的采集地了,往年人人在秋获节这会儿,都能采着五六百斤的果子,可惜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年林子里来的小野物太多了……这些盗果鸟,跳脚狐,打洞兔,个头又不大,抓起来实在费事,就算抓住又没什么肉,可要是不管吧,又会把我们食物都给吃光,今年我们队里采到的果子,又比去年少了快一百斤了!”   “啊?是一共少了一百斤?”   这一队里有十几号人,要是少了一百斤的话,就相当于一个人少了七八斤呢!   “是一个人少了一百斤!”   石梨一边说话,一边四处张望着,看看哪里还有小型鸟兽,就凑上去扑打。   “啊?”   江二惊讶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她以前在红江村,也是跟着阿妈去采集过的。   红江村的采集队不像石林村分得这么仔细,但其实也差不多。   而这里的盗果鸟,打洞兔,在红江村也有。   红江村那边还有一种小花蛇,游动灵活,专门爱吃成熟的甜果子,吃饱了就盘在树枝上。   村民们有时没看清,就伸手去采集,也常常会被这种小花蛇,一口叮在手腕上。   幸好这小花蛇无毒,村民也就是受些皮肉之苦了。   因为小型鸟兽导致秋季将尽,收获却不多这种事,在红江村也曾经有过。   她阿婆就曾经讲过,秋季没存够食物,冬天只能饿肚子,甚至有老人孩子被饿死的惨事。   没想到,石林村今年就遇上了,还减少了这么多?   她正琢磨着,一只小多袋貂被石林村妇女打中了尾巴,惊得整只貂都慌不择路地乱撞,就正好撞到了江二的面前,那江二自然也不客气,随手一撒,就将这只小家伙给罩在了网里。   这种网连四爪鬼鸟都挣不破,更何况是一只小貂?   江二挥起木拍子,熟练地把这只小貂给拍死,捉出来扔进自己背上的筐里。   跟她和大哥两个人在湖上捕猎和打鱼比起来,这种实在是小打小闹,半点危险都没有,收获却也很少。   石梨羡慕地看着江二的网。   “这个网实在好用呀!”   江家兄妹开了杂货铺,里头卖的大都是石林村人没见过的好东西,而且竟然七八种之多。   尤其是有那十个得谢礼的汉子,有选火柴的,有选鞋子的,也有选鱼网的。   这些人拿回去一显摆,一传十,十传百,大伙可不就都知道了么?   江家兄妹修房子的时候,石坎这傻小子是天天不落,跟前忙后的。   自然也有一份谢礼。   石坎自己得了一双宝鞋,穿回家去,全家都羡慕得不行。   这回石坎就选了一双阿妈石雾也能穿的鞋子。   所以就没能得到传说中非常神奇的网子和火柴。   江二眼珠子一转,这会儿的山坡树林里,各种活蹦乱跳的鸟兽已经几乎瞧不见了。   就道,“你不是说这山上还有水潭子?一会儿咱们俩个一起用网抓鱼呀!抓到了平分!”   石梨眼睛一亮,使劲点头,“好呀好呀!”   虽然说定了要去抓鱼,但今天来的主要目的还是采集。   两个人就选中了一棵不高的小树,采起了树上的果子。   这树上的果子是一朵朵的方型刺球,但剥开刺球的壳,就能得到里头白白的果仁。   这个果仁磨成粉,用来煮汤,老人小孩吃着再好不过了。   这棵树略低的枝条上结的果子,有大半都被小兽给吃掉了,石梨和江二只得爬上树杈,摘那高枝上的刺球,得亏二人都是身手灵活,这树也不算高,爬树对她们来说轻松得很。   这样连着摘了两棵树,二人背着的筐子里头已经铺了浅浅一层刺球了。   再看周边,几乎所有结着果子的树边,都有了人。   石梨就拉着江二来到土坡边上。   这里生着一丛丛的小灌木,看枝叶是江二不认识的,石梨就给江二做了个示范。   她从身后的筐里头取出一把骨铲,在小灌木的根部使劲挖掘。   没一会儿这丛小灌木就被连根挖出。   这些灌木根上头结着一个个鸟蛋大小的球块。   “这,这是什么?能吃吗?”   江二在红江村也没见过这个。   “这是山树蛋,是能吃的,味道虽说不算多好,有点麻麻苦苦的,可是存的时候长,能过冬哩!往年我们都不大挖它,都是村里没有劳力的人家才会挖来吃的,今年收成不好,也只能多存上些山树蛋了,我阿妈说,秋天多采一捧,冬天多吃一碗!”   江二也学着石梨,挖了一丛山树蛋。   看到她把整丛山树蛋都放进了筐子里,石梨笑道,“阿二,只有山树蛋能吃,其它的根茎叶子都是没用的呀!”   江二点点头,“我知道,我大哥就喜欢琢磨从来没见过的东西,我带回去给他瞧瞧!”   她们才挖了两三丛,就有三个小姑娘板着脸过来了。   这三个小姑娘跟江二和石梨同龄,打扮上比石梨要强一些。   石梨身上的麻衣粗糙又短小,而这三个小姑娘的麻衣上还缝着几块毛皮,这毛皮缝在了脖子领口的地方,就显得比纯麻衣要好看气派一些。   这三个小姑娘也不跟石梨她们打招呼,上来就动手挖山树蛋,还把土扬得到处都是。   石梨撇了撇嘴,拉着江二退开了。   “别理她们,她们平时就喜欢争抢……”   江二点点头,这种人她又不是没见过,她的堂姐堂哥们不就是么?   “走,咱们去网鱼去。”   两个小姑娘牵着手,朝小溪的方向摸去。   走了百来步,一阵争吵声传入耳中。   “玉花,你这个厚脸皮的,这丛红珠果是我先看中的,你又跳出来抢什么?”   “土溪姐姐,这明明是两丛红珠果,只不过挨在一起而已,你一时半会儿的又摘不完,我摘一点又怎么啦!”   “我知道,你定然是因为恨我,又想破坏你弟弟土虎和我的情分,所以故意找我的不是,对不对?”   “我呸!你还好意思提土虎,土明明是我家的人,却每回都偷偷往你家里送肉,要是送的不过是一斤两斤也就算了,一送就是几十斤,你家也好意思收啊!你懂不懂村子里的规矩?”   “哎呀,土溪姐姐,是土虎哥非要送,我说了几次他都不听,还把肉放在了我家的门口,我也是怕放坏了这才收下的呀!这怎么是我不懂规矩呢?”   “而且要我说,你们家对土虎哥也不太贴心呀!他打猎时候穿的麻衣都破了三个洞了,而且带的干粮都不够吃……你阿妈和你,还总是数落土虎哥,说他这不好,那不好的,他可不就是要赌气么?正好我替他补了衣裳,又送了肉干果子饼,他心里过意不去,这才要送我家肉的,只不过有一两回,并不是天天送的呀!”   江二和石梨两个小姑娘都听愣了。   自古以来,各家的人打猎采集到的食物都是归各家所有。   就算因为相好看对眼,会互相送些礼物,那也不过是个心意,并没有把收获送出去几十斤的呀?   土虎这种做法,明显就是破坏规矩,吃里扒外啊!   但让这个什么玉花一说,好像是土家的人先苛待了土虎,然后只有玉花心疼她土虎哥哥,所以土虎哥这才故意要跟母亲和姐姐对着干的……   想到临来时,大哥交待过,多听多看多动手,少说话少掺和。   江二一拉石梨,两个小姑娘悄悄地离开了争吵现场。   她俩转过一道弯,就看到了溪水汇集成的小池子。   来到池子边上,江二和石梨两个放下了网子,又在网子里撒了些从地上刨出来的虫子碎肉。   放好了网,就是等鱼进网的时候了。   两个人退到了几十步开外,悄悄议论着刚刚的八卦。   “刚刚那个玉花,是我们村里出名的女人……”   原来玉花的阿妈,就是年年在春花节上出大风头的女人。   玉花阿妈最辉煌的战绩,是同时跟村子里五个小伙子相好。   这也导致了村子里的同龄姑娘最恨的就是玉花阿妈。   玉花阿妈踩的这五只船里,甚至还有她亲姐的。   后来玉花阿妈家里的掌权人阿妈过世,由亲姐管事。   那亲姐还能忍得了玉花阿妈吗?自然是麻利地赶出来分家。   玉花阿妈虽然在谈恋爱上头战果辉煌,可是在干活上头就干啥啥不行了。   不过她养鱼本事高,倒也不愁吃不饱饭。   玉花阿妈这样的石器魔女,虽然相好众多,却只生了玉花一个。   后头玉花阿妈年纪大了,当初跟玉花阿妈相好的小伙子有的过世了,有的也年纪大了,不捕猎了,只能在家里退居二线当老娘舅了。都对家里没啥贡献了,哪里有食物送给相好的呢?   再说相好的满脸皱纹头发花白,也实在不是当年的石器魔女了。   玉花家的日子就有一段时间不大好过。   但没几年,玉花长大了!   有其母必有其女,玉花也成了春花节上的大红人。   玉花的战果虽然不如玉花阿妈,但也不少了。   前前后后的,少说也有过四个相好的。   但玉花家的日子却是不大好过。   因为她生了三个孩子。两女一男,最大的不过七八岁,最小的才两岁。   三张嘴天天都要填,而玉花家里又没有兄弟舅舅帮衬,只靠采集是不行的。   这不,玉花就想办法让相好的来给她送大批的食物?   但这样不管在红江村,还是在石林村,都是破坏了故老相传的规矩的!   “村子里的人都传说,土虎要离开土家,去跟玉家过哩!”   石梨悄悄地跟江二咬耳朵。   江二瞪大了眼睛,“啊?这怎么行?土虎姓土又不姓玉?他跟玉家人也没有血亲关系呀!”   没有血亲关系,住在一个院子里,分一个锅的食物,又怎么能过得好呢?   等到土虎老了,那些玉家人会心甘情愿地供养他么?   “听说,土虎总是跟人炫耀,玉花生的小儿子,就是他的种!”   作者有话说: 第63章 木神时代(14)   江二更是纳闷。   “这谁能说得清?”   如今男女相好, 合则来,不合则去。   虽说大部分的人看对了眼也就不咋换了吧,但这孩子究竟是不是男人的种, 好些个亲阿妈也说不清楚。   而且自古以来, 就是亲舅舅帮着养活孩子们,孩子们孝敬奉养亲舅也是理所应当的。   那不知道是不是的男人上门来,就说他是爹,就让人养,那谁能乐意呢?   而一般的男人也不会这么傻乎乎的, 放着同姓的亲侄子不管,跑去养外姓人吧?   石梨猛点头,“可不是么?”   “如今村里人都在私下里笑话土虎,说他是个大傻子呢!”   江二也点点头,“确实是个大傻子。”   说着话,两个小姑娘估摸着时间也到了。   就过去收网, 两人合力一拉, 脸上立马露出了惊喜。   这一网,还挺沉呀!   巴掌大的小银鱼,手臂长的蛇鱼,外型如梨果的壳螺, 大大小小的,竟然有二十来个!   虽说这水里的东西吃起来腥气太大,可好歹是个肉类, 比果子要更能扛饿。   石梨和江二两个快活地把渔获给分了分。   到了中午时分,采集队众人都找了阴凉处坐下, 拿出带的干粮来吃。   江二把自己带的烤肉分给石梨吃, 石梨也把自家的果干饼子分与江二。   队长石云和石梨的阿妈石雾两个走过来看了看俩小姑娘的收获。   发现筐子里已经半满, 还有好些水产,都不由得点头。   “不错不错!都是能干的!”   旁边却传来一声冷哼。   “还不是因为有渔网?”   石云石雾望过去,发现原来是村里的大名人玉花。   石云皱了皱眉,“江家铺子里就有渔网可以交换,谁要是想用,自去交换就是了,在这儿阴阳怪气什么呢?”   石云身为这一队的队长,其实是很不喜欢玉花参加她这队的。   这女人在男人堆里极受欢迎,可在女人堆里就没起啥好作用了。   不是说这个骂她了,就是嫌那个抢她收获了。   石云之所以接受玉花在她这一队,是因为当初石云的兄弟跟玉花相好过几年。   她兄弟也跟土虎一般的傻,就以为玉花家的老二是他的种,也是动不动就贴补玉花家,不过不像土虎这样的明目张胆就是了。   当初玉花在女人堆里不受待见,参加过两个队,都是惹是生非,被那两个队给赶出来了。   石云兄弟就向石云说请,把玉花安排进了石云的队伍里。   石云那是实在没法子驳了兄弟的面子,这才捏着鼻子让玉花进来的。   但前几年石云的兄弟在打猎的时候受了重伤,被同一个队的村民们抬回来以后,没几天就过世了。   临终前,兄弟还没忘记了请姐姐照看玉花一二。   要不是石云答应了下来,只怕等到玉花又跟土虎好上的时候,她就忍不住要把这个搅屎棍玉花给踢出队伍了。   玉花翻了个白眼,“那一个渔网就要一百斤肉,我要是把家里的肉都拿去交换了,家里的孩子们吃啥?喝西北风呀?”   江家兄妹开了铺子,里头的东西还都是新奇物件,村里人见了谁不羡慕呀?   可大伙也舍不得那么多的肉呀?   也就是一两家大户,家里打到的肉多,才能舍得去换点肉松回去,给老人和孩子吃。   旁边石梨哈地笑了一声,“又舍不得交换,又看见别人的收获眼红!哼!”   石梨才说完,她阿妈石雾就扯了她一下。   这小孩子家的,多那个嘴做什么呢?   这个队里,谁不知道玉花就是个有名的泼皮女人?   玉花却叉腰指着石梨冷笑。   “小丫头就是傻!合着外人来抢咱村的食物呢!”   这话石雾就不乐意了,“玉花,你说啥呢?”   玉花又指向江二,“她一个外村人,才刚落户到村子里,什么力都还没出过呢!”   “咱村的采集地,凭什么就要带着她来?”   “她们兄妹俩又不是没有食物?一个渔网就值一百斤呢!除了渔网还有那么多的稀奇东西呢!为啥还要拿着渔网来抢咱们队的收获?”   “这两年,采集地里的收获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大家伙谁不知道?哪里还能经得起这么捞?”   她这话虽是胡搅蛮缠,可细细听来,倒也有几分道理。   江家兄妹虽然人少,而且年纪都不大,但就看他们盖房子开铺子的架势,就不是缺少食物的样子,都这么富足了,还来跟她们混在一起,而且看样子,确实凭着渔网捞走了不少水产。   好些人的心里就开始嘀咕上了。   石云皱了皱眉,这才出声。   “行了!别啰嗦了!”   “那溪水一直在那儿,都多少年了,也不见有谁下水去捞水产,就偶而有人捉条鱼,你们还要笑话半天,说是那东西没肉,味道又腥,还有刺!”   “这会儿倒成香烤肉了?”   “还有,石雾来跟我说的时候,就说了只是让江二这新来的跟着大家认认地形,又没打算长年入队,玉花你急什么?”   原来只是临时的一两次啊!   那大伙就没什么想法了。   就连挑事的玉花,都白了江二一眼,扭着身子去摘果子了。   原本对于小姑娘江二来说,十分愉快的一次采集,就因为玉花闹了些不快活。   江二背着半满的筐子回到家中。   一见到自家大哥就开始告状。   “大哥,那个队里其他的人都不错,我和石梨也很谈得来,就是有个女人玉花,特别坏……”   江易听着江二滔滔不绝的告状,一边点头应和,思绪却开始发散。   “等等,你说石林村的采集地,出产一年比一年少?”   江二点头,“对呀!石梨还说一个人就少收了一百斤呢!”   “那个叫玉花的女人,相好叫土虎,土虎把他打的猎物大半都给了玉花,让她养孩子,还说要离开土家,去玉家过活?”   “那可不!真是个大傻子!去了外姓人家里,能落到什么好处?等到病了残了老了,不被人家扔出来才怪哩!”   江二说得起劲儿,却见自家大哥露出深思。   好半天都不搭话。   “大,大哥,你该不会觉得玉花和土虎的做法,是,是对的吧?”   坏了坏了!   万一大哥也被类似玉花这样的坏女人给勾跑了,她可怎么办呀?   江易忍不住笑了。   “你想到哪去了!好了,该准备做晚饭了。今天就吃你带回来的这些水产!”   来石林村有几天了,他们都是吃的交换来的肉类。   好几日没吃过鱼了。   再看江二带回来的这些,倒能做出几道河鲜来。   这些水产,他们在湖里也曾经弄到过,因此倒是不怕食物中毒。   二人一起动手处理过食材,一半的鱼烤上,一半的鱼炖汤。   十来个壳螺则和切片的肉一起放在铁板上烤。   江易目光一转,对江二道,“这次你去过了采集地,采回来不少咱们没见过的果子,那些新奇的果子枝叶,都是神仙喜欢的贡品……”   江二喜道,“真的呀?那可太好了!我可算是没白跑这一趟!”   “是啊,这次还多亏了石坎和石梨兄妹俩,你去请他们来咱家吃晚饭吧?”   江二还有点舍不得,“嗯,这个……”   这年头,谁家也没有余粮啊!   就算有也得藏着掖着的,哪能这么大方,一下子就请两个人来吃呢?   “你看,今日又换出去五斤肉松,咱们换到的肉都吃不完,我提前切了薄片,还用调料腌过,味道定然好,量也足,五个人都吃不完!”   “那好吧!”   江二咽了下口水,这才一溜小跑着去找了她刚认识的小伙伴。   石坎和石梨两个人跟着江二来到江家小院前。   从小院里传出来的霸道香味,直冲入鼻中,肚子里就格外的空虚,手啊腿啊的就自动发软,那眼神,就不由自主地四处搜寻香味来源……   阿妈呀!   这是烤的什么肉啊!香死个人了要!   “来来来!别客气!”   江易招呼着两位客人,一边把烤好的肉夹到木盘中,递给这对兄妹。   “谢谢江大哥!”   “谢谢江大哥!”   兄妹俩齐声谢过,接起了盛着烤肉的木盘,眼珠子根本不舍得错上一下。   看到江易和江二两个人都有了盘子,而且江易先动了筷子,兄妹俩就毫不矜持地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嚼起来。   石坎曾经吃过江家招待的烤肉,倒还没有那么惊奇。   石梨吃了两口,就忍不住擦了擦眼睛。   “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好吃的烤肉烤鱼!我还以为是我哥骗我的呢!”   石坎吃江家的烤肉的时候,其实也是偷着藏起来了一块的。   可惜走到半路上,那香味实在是不停地往他鼻子里钻,最后他忍不住,还是干掉了一半。   剩下的那两口肉,他回去就给了阿妈了。   石家兄弟姐妹好几个呢,这两口肉哪够分的。   而且看上去也平平无奇,他阿妈就随便塞嘴里了……等反应过来,那肉都全进肚了呀!   但这也不妨碍石坎回来跟兄弟姐妹们吹嘘。   石家兄妹俩一人干掉了两盘肉,这才算是解了馋,没有狼吞虎咽了。   鱼汤已经熬好,奶白色的汤里飘着绿色的菜丝和红色的野果子,香味又是另外的一种勾人的鲜,石家兄妹俩眼巴巴地看着江易盛出了四碗汤。   “慢点喝,很烫……”   这鲜鱼汤一入口,他们就知道以前喝过的鱼汤肉汤都是白吃了。   跟这个美味汤比起来,那些简直是不值一提的渣!   汤鲜味美,热气腾腾,确实是得慢慢地小口喝。   这可不就腾出了空来聊天。   “……我们捕猎队?猎物没少!好似还多了一些!”   “江大哥你也想加入捕猎队?行啊!我去跟我堂舅说一声!我们这个队的队长就是他。”   “我们村子里有八个捕猎队,我们这个队都是排名第二的!”   石器少年和少女们就是这么单纯。   一顿美味的晚饭就能让他们放下戒备,有啥说啥。   吃过了饭,帮着收拾了灶房,兄妹俩这才告辞离去。   走在村间的小路上,两个人还在议论着方才的美味!   “江大哥可真是个能人!”   “早知道他的手艺这么好,当时就该向村长求情来着!”   “嗯,那是那会儿就留下了,咱们早就有口福啦!”   江二在外头奔波了一天,又吃得饱穿得暖,天一黑就回房去倒着,香喷喷地睡着了。   留下江易在黑暗中反复琢磨。   石林村也跟红江村一样,都是母系社会。   这个远石时期,虽然已经有了私有制,却还没有出现婚姻。   各个家族都是以血缘为纽带生活在一起的。   但母系社会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父系了呢?   是女人在获得食物方面比不上男人,而女人又需要男人的保护和捕猎的阶段。   石林村现在就已经有了这个苗头了!   如玉花这样的女人,就会依靠着个人魅力,把外姓的男人吸引到她的家族里来。   如果玉花这个做法,在村子里没有受到制止,而玉花又过得很不错的话,那势必会有别的女人,也来效仿她。   但土虎,又是土家的劳动力和守护者。   如果土家只有土虎,那土溪要想带着孩子们在这个世界上能生存下去,除了自己拼老命以外,就只能也学玉花,想办法吸引男人到自己的家族里来了。   这就有可能会产生女人之间的内卷。   当然了,也有可能会产生男人之间的内卷。   内卷一旦开始,就会如滚石不能停歇。   之前男人们都生活在自己娘家,想要谈情说爱的时候才会去找相好的。   现在长年跟相好的守在一起了,那肯定要比从前更方便了!   甚至他们在相好的那儿的待遇,有可能比在自己亲妈和亲姐妹那儿更好!   所以他们受到启发,也会自觉不自觉地走上土虎的路!   至于说以后会不会被外姓的后代们赶出来,不奉养什么的……   都会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把这些bug补齐!   想不到,他以为自己是来收破烂的,收那些被淘汰掉的动植物标本的。   谁知道竟然是来见证母系社会到父系的剧变的! 第64章 木神时代(15)   身中数十只长矛, 仰天发出最后的怒吼声,一头被扎得浑身是刺的肉瘤牛,轰然倒下。   围在它周边的猎手们瞬间爆发一片欢呼。   “呜呜!”   “嗷嗷!”   一头肉瘤牛足足有一吨重。   就算去掉牛骨牛头, 再去掉牛内脏等不能吃的部分, 那也能得到七百多斤的肉食啊!   捕猎队长石岩举起一块大石,走上前,重重地砸在了肉瘤牛头上。   而肉瘤牛半点反应都没有,显然是死得透透的了。   石岩右手一挥,众猎手欢呼着就冲了上去。   他们摸出身上带着的骨刀和石刀, 动作麻利地割起了牛身上各部分的肉。   不过这些人都自觉地空出了牛的前胸和前腿,显然,这是给捕猎队长和几个最英勇的猎手的。   石岩微微一笑,挺胸昂头,不紧不慢地走上前,而在这一场狩猎里出了大力的英勇猎手, 也按照贡献跟在后头。   江易做为这一支捕猎队的编外人员, 他就远远地在一边观察,非常识趣地没上前去分肉。   刚刚他不过是随着大流,投出了一支自制的骨矛而已。   现在那支骨矛正插在肉瘤牛的尾巴上头。   按照之前队长石岩给他说的那些规矩,江易能过去割的, 也只能是牛尾巴部分。   在石林村民眼里,牛尾巴无疑是肉瘤牛身上最差的部位。   虽说也能吃吧,那都是带着骨头的, 哪里有大块的肉好吃啊!   队长摸出骨刀,割下了两大块十斤的肉, 扔进了自己带着兽皮袋里。   这两块肉, 正是肉瘤牛身上的精华部分。   有了这两块, 今天的收获就差不多了。   他这会儿的动作就不紧不慢了。   一回头,看到新来的村民江易还在那儿看着,就招呼他。   “江一!快来割肉,还等什么呢?要是空着手回去,会被笑话的!”   江易就也走过去,亲自动手,割下了一大块的牛尾巴。   整条牛尾巴也有三四斤的样子,江易的动作不紧不慢,他割好的时候,整头肉瘤牛已经只剩下了骨架了。   捕猎队的村民们对这骨架不大感兴趣。   就扔在那儿,有谁看中哪块骨头的,就可以随意地砍下来带回家去。   但也只有队伍里没来得及投骨矛或者投了没中的人,分到的肉不够,只好带些有肉丝的骨头回去熬汤。   石林村人的主食就是烤肉和野果,天气冷或者食物紧缺的时候,也会炖上些汤。这汤里就会放些带肉的骨头和采集来的各种果实了。   此时天色还早,肉瘤牛的肉又多,村民们都是收获满满,兴致也高,在往回走的路上,遇到一条小溪,干脆就升起了火堆,烤些肉来当午饭了。   江易落在队伍最后,他找了个借口,去把肉瘤牛的牛头和一部分骨头给回收了。   【六千年前的陆生奇蹄类动物组织……有不错的研究价值】   绿叶币+1000!   简直是天上掉金币啊!   这份发小财的喜悦一直到持续到捕猎队员们升起了火开始烤肉。   江易割的那份牛尾肉,他觉得要是能做成牛尾汤,一定极其鲜美,哪里舍得在这野外就瞎烤了。就拿出自带的干粮,当然也是烤肉,放在火上烘上一烘。   队长石岩瞥见,就割了一块半斤的肉给江易。   “烤这个!”   石岩就是石坎的堂舅,石林村里三大姓,甚至上只要是同姓的,都有些亲戚关系。   江易救回了小石藤,所有姓石的都天然地对江家兄妹有些好感。   尤其是石岩还从江易那儿,换走了一张渔网和一双鞋子。   这两样好东西,若不是有江家小铺在,石岩就是猎到再多的兽肉,又上哪里换呢?   江易也没客气,道了声谢以后就把这块肉切成了小块。   核桃大小的牛肉块,用细树枝串了,放在火上烤着,没过上多久,就有肉香味飘出来了。   江易拿出自带的调味料,撒了一点在上头。   他看着石岩盯着他的调料看,就分了点给石岩。   石林村民们,随身也是带着调料的。   但他们的调味料不过是一点点盐粒混着青蒜粉。   盐在村里是珍贵物,每年都要千里迢迢地去交换,基本上每年每家换到的盐也不过是三五斤而已。   因此村民们就算随身带着,也不过是比方便面调料包还小的份量,一次也只舍得撒上一点意思意思。   石岩学着江易的模样,把才得的调料撒在了烤肉上,顿时就有奇香扑鼻,惹得旁边的村民们不看自己的烤肉,都朝他们瞧过来。   “江一,你这调料能不能交换?”   江易想了想,“能换是能换,不过我们手上的也不多,换完了就没了。”   因为有总重量的限制,就算临期库里各种各样的调料都有,江易也不能放开了卖啊!   不过他跟着狩猎队在丛林里跑了一天,倒不是没有收获。   他采集到了不少有类似香味的植物,准备回去研究一番,看看能不能做成代替物。   至于食盐,那就只能先少交换出去一些,等到明年商队出发的时候,看看能不能跟着去华城吧。   江易这话,让好几个蠢蠢欲动的村民们都歇了这份心思。   江易这调料,明显的比盐粒还要好啊!   那得换多少肉啊?   只有一个年轻汉子,发狠地割了一大块肉,少说也有七八斤的样子,拎到江易跟前,换走了一小包调料。   这一小包,也就是方便面调料包那么大的份量。   不是江易要黑心,实在是如果换得便宜了,人人都来他这儿换,他哪有那么多的调料卖出去呢?   这位年轻汉子,在众人复杂的目光下,也把调料撒在了自己的烤肉上,又拿起来大口啃咬,吃得别提有多香了。   “玉勇,你吃得这么奢侈,回去没准要挨阿妈的骂哩!”   “哈哈哈,玉红阿妈那可是个连一块坏肉都要吃下肚的节俭人啊!”   玉勇仿佛没听到旁人的议论一样,大口吃肉的速度一点也不减。   等到两斤多烤肉下肚,玉勇这才揪了一片大草叶,慢吞吞地擦了擦手上的油。   “等过了这个冬天,我就要跟土月一起住,我们俩都出来单过!”   他这句话,放在六千年后,听着一点也不奇怪。   就算是在四千年后的大晋朝,都还有些合理。   可这是石器时代,还是母系社会啊!   可想而知,这就像是在油锅里滴了水,瞬间村民们就炸了。   “啥?玉勇你说真的?”   “你要脱离玉红阿妈,那土月也会脱离土墨阿妈?那,那她们俩能同意?”   石林村这么大,倒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年轻人不想受老人的管束,要出门单过的。   但十来年里,也只有一两个例子。   而且下场还都不怎么样。   一对是年轻男人打猎受伤死掉,年轻女人生娃的时候也死掉的。   另一对是年轻男人觉得女人跟他不是一条心,总是拌嘴吵架,过了不到一年,就又跑回了自己的娘家。   女人见男人跑了,也跑回自己娘家,痛哭认错,从此这两货谁也不认识谁。   村里的老人都说,这年轻人虽说力气胆量大一些,在打猎和采集上有些优势,可要是真的自己单过,那大都过不好。   打回来的猎物要怎么处理才能更好吃?过冬的食物要怎么保存?   生病受伤以后要怎么护理?   生娃的时候都要怎么准备,怎么接生,怎么收拾新生的奶娃?   如果日常有了矛盾要怎么开解?   没有老人的经验,这些都是没办法弄的!   “反正我们要出来单过!”   玉勇沉闷地丢下了这么一句,就不怎么吭声了。   倒是引发了同队人的议论纷纷。   “还是太年轻啊!”   “没有老人帮忙怎么行?”   “玉勇两个姐姐,生了八个娃娃,要是玉勇单过了,玉家怕是难过了,拿什么养八个娃?”   “是啊,光靠玉勇的大哥,怕是很艰难了。”   “可是玉红阿妈那个人管得太细了,又太抠,也难怪玉勇受不了!”   “上次春花节,玉勇攒了两块夜行兽的毛皮,就想送给土月做一件背心,谁知道被玉红阿妈知道了,还跑上土家的门大骂,非得把那两块毛皮要回来!真真的是丢儿子的脸啊!”   “那土家的阿妈也不是省事的呀!土月把毛皮才带回去,土家阿妈就给土月的小侄子小侄女做了四件小背心啊!玉红跟土家阿妈打了一架,都没要回毛皮,这两家人到现在见了还跟乌眼鸟一样啊!”   “哦,这么说的话,玉勇和土月俩人要出来单过倒也有些缘故了。”   “其实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跟家里的姐妹们亲啊!”   “是啊,我就跟我大姐亲,跟小妹不太亲,小妹的孩子们见了我也不亲近!”   “玉勇,我觉得你们俩很勇敢!你们可以试试,要是过得好,我也跟你学!”   这话一出,周边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笑什么?你们难道就不觉得不公?咱们天天打猎这么辛苦,还冒着性命危险,可是回到家里,都还得听阿妈阿姐的话,分食物的时候,也没说把最好的给咱们?她们怎么不想想,要是没有咱们打猎带肉回去,一家人靠那点采集来的果子,能活得下去?”   这滔滔不绝的汉子长了一张黑脸,小眼小鼻子,嘴巴却很阔大,很是能说。   “石黑闭嘴!”   队长石岩是再也听不下去了。   喝止住了石黑,他环视了村民们一圈儿,见许多人都是若有所思的样子,就知道队员们,怕是都被石黑给蛊惑了心思。   其实这些想法,放在几十年前,那都是回到村里,被上报到村长和族老那儿,就得挨罚挨打的。   但这些年来,石林村民的想法悄然发生了变化。   当然了,这变化的根源,都是在采集地的出产越来越少上。   石岩自己家里老阿妈健在,两个妹妹,还有五个小侄子侄女。   妹妹们尊重他这个大哥,小侄子侄女也很听话可爱,他打猎的收获队里最多,妹妹们采集的收获也不少,因此他自己家过得是很不错的。   但别家也不是都能跟他家一样啊。   他能喝止住石黑说怪话,但阻止不了人心里的想头。   他隐隐觉得村子里怕是要有大变了。   这大变,会不会把全村人都拖到危险崩溃的境地去……他不敢细想。   夕阳西下,捕猎队回到石林村。   江易也回到江家小铺。   “大哥,今天又换出去五斤烤鱼!”   江二一见江易,就兴奋地给他汇报着好消息。   “大哥,就算咱们不去打猎不去采集,都有好多的肉吃!”   那个阴阳怪气的女人玉花这点说得倒是没错。   他们铺子里那些东西,足够他们交换到许多的肉,就算不去采集和打猎,过这个冬是稳稳的了。   江易点点头,拿出自己的收获,“今儿有牛尾肉,咱们正好吃个牛尾蘑菇汤!”   蘑菇是他们在湖边的时候采的,吃不完的哂成了干,这会儿稍微泡发就能煮。   江二跟着江易,实在的有口福,蘑菇炖肉汤的美味,自然是知道的,顿时欢呼赞成,忙活着去洗泡蘑菇,又升火坐锅。   牛尾蘑菇汤在锅里咕嘟冒泡的时候,兄妹二人就坐在火边,各自手上都没闲着。   江易在磨着骨头发梳。   在石器时代,最常见的就是石头和骨头了。   而且因为这里的野兽个头大,又更凶残,它们的骨头坚硬程度是常见的动物骨头不能比的。   江易的个人空间里存了不少没卖掉的骨头。   之前是只有兄妹二人,做这些骨头用具用处不大,如今来到了村子里,身为外人,他和江二也不大可能天天跟着采集队和捕猎队,倒是可以做些小物件,来跟村民们交换。   “阿二,如果有两个村子,一个村子里就像现在这样,儿女们跟着阿妈生活,阿妈没了就跟兄弟一起生活。”   “另一个村子呢,是女人到了成年,就会住到相好的家里去,跟相好的和他阿妈一起过。”   “这两个村子,你选哪一个?”   江二正缝着麻衣,笑道,“那我当然选第一个村子了。”   “我有自己的阿妈,为什么要住到相好的家里去?别人的阿妈,会对我好吗?” 第65章 木神时代(16)   “那要是你和相好的两个单独分出来, 就像土虎和玉花那样,自己采集和打猎到的猎物不用跟别人分,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你愿意吗?”   江二一听这话,就急了。   “大哥,你是不是看上石林村里的谁了?你也想跟土虎那样,要跟相好的单过吗?”   “我可以自己采集打猎养活自己的,绝不当大哥的拖累, 大哥可别抛下我呀!”   江易笑道,“只是个比方而已,想到哪去了,我才来这村子几天,哪就能有了相好的。”   江易不知道自己这穿越来穿越去的,还适不适合谈个恋爱啊啥的。   但肯定不会在古代时空里谈恋爱……   这想法和知识结构相隔得太遥远了, 也没有共同语言呀!   江二松了口气, 这才去想江易假设的那种境况。   “两个人出来单过虽说自由,可困难也好多的呀!”   “我去采集了,男人去打猎了,家里就没有人看着, 如果有人受了伤,谁来照顾呢?生娃的时候谁来帮忙?娃小的时候谁来看呢?光靠着男人打猎的食物也不一定够啊?”   “如果受了伤,可以用食物来交换, 请其他人来照顾,生娃的时候和娃小的时候也能这样, 而且男人打猎和你采集的食物都很多呢?”   江二想了想, 笑了。   “那当然愿意了, 但你说的那都办不到呀!”   “谁家有那么多的空余食物来交换呢?而且打猎和采集到了冬天就都不成了,得靠着之前囤积的食物过活。”   江易又问,“还有,如果你和人出来单过,要是男人说他出去打猎获得的食物多,你采集到的食物少,所以你是靠着他养活的,你必须得听他的,好吃的好穿的都要他先来,生了娃都要你管,那你还乐意吗?”   江二差点就要跳起来。   “我,我乐意个屁!”   “我宁愿自己去采集打猎,也不愿意受这个窝囊气!”   “石坎要是这样的人,我才不要搭理他呢!”   江二说着就斜眼瞄向江易,“大哥,你不会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吧?”   “如今咱们的食物主要是靠大哥弄来的,但我可是都听大哥的呀!好吃好穿的……”   她挠了挠头,说不下去了。   主要是她们兄妹俩的衣食丰富得很,压根不缺,不存在什么谁先来的问题。   江易又笑了,“我是在想石林村的将来,你可别瞎想。”   江二眨眨眼,“石林村的将来?”   “石林村的采集越来越不行,打猎的收获却越来越大。打猎队里的男人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心思,采集队里的女人,比如玉花,也有了要依附男人的想法。”   “有了第一对儿,就会有更多的人跟着学……兴许用不了几年,石林村,就会大变样了。”   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不用想也知道不会是温情脉脉的,必然有鲜血和人命去填补的。   江二瞬间就呆住了。   好一会儿才问,“大哥是说,以后村子里的年轻人都会离开娘家,自己单过?”   “而且在小家里,女人都不如男人,都要听男人的了?”   “虽然不是每一家都是这样,但小家里就两个人,女人如果打不过男人,采集的食物又不如男人多……慢慢地,应该许多家就会这样了吧?”   江二张大了嘴,手里的麻布和骨针都落了地,伸出手去,一把就揪住了江易的袖子。   “这,这太可怕了!我不要这样!要是这样的话,我就不找相好的,一辈子跟大哥在一起!”   江易笑道,“那倒也不用太担心,只要你始终能打得过你的男人,而且采集的食物不比他少,就不用害怕他欺负你呀!”   这话倒不仅仅是安慰,虽然他在这个时代,能顺便见证母系到父系的剧变。   但江二是他的便宜妹妹,是他在这个时代唯一亲近的伙伴。   江易可不就有种老父亲的心态了?   他就是一个收破烂的。   整个社会的变迁他管不了那么多,但江二是他罩着的,就不能受欺负!   江二眼珠子乱转,“大哥,我现在天天都有练你教的……那个功夫,但是我现在还不能进捕猎队,也进不了采集队,将来可怎么办呀?”   石林村的少年少女们,十三岁就是开始跟着大人们学习采集和打猎的时候。   比如去近处采集或是打猎,就会带上几个,虽说出不了什么力,但能带一带这些小家伙,好为队伍培养人才。   但江二和江易都是外来户,一时半会的,还融不进去。   之前能跟着采集队和捕猎队,都是托了人情,说好了跟着去看看,并不是长期的。   捕猎队每次打到的猎物丰富,倒是不介意多一个人分肉。   但采集队就不一样了。   江易也不答话,指指汤锅。   “这蘑菇牛尾汤快熬好了,咱们先喝!”   蘑菇牛尾汤鲜香之极,江易才喝了一口,就觉得浑身的毛孔都熨贴了。   江二头也不抬地喝了两大碗。   收拾了汤锅,又用大石板把灶给盖上压住火苗。   江二又拉拉江易的衣角,“大哥!”   “你是神明点化的大巫,你一点有好办法的,对不对?”   “你就告诉我嘛!”   虽然一米七二,四肢健壮,胳膊腿上都是毽子肉,石器少女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在大哥面前撒个小娇。   偏偏江易还挺受用的。   “好了好了!你现在还小,捕猎的事不必太急,只要不耽误了练功夫和体力就好,至于采集么……”   看到江二双眼亮晶晶的,江易又接着说,“采集地的出产越来越少,那必然是有原因的,只要找到原因,不就能想法子来应对了?”   “我听说石林村东边西边那两片荒地,从前就是采集地,不过十几年前就没什么出产了,咱们可以去看看,找找原因……”   江二对江易这个法子不大有信心。   “那要是找不出来呢?”   “找不出来,也有办法。”   江易指指洗净的汤锅,“刚刚吃的红伞蘑香不香?咱们就可以在屋里种蘑菇,每天不用出村子,就有收获,还比打猎更安全!”   江二惊得瞪大了两只眼睛。   “蘑菇还能种!”   “天呐,这也是神明传授给大哥的仙法吗?”   “大哥,那咱们还等什么,咱这就种吧!”   江易被江二摇晃得头都晕了。   “种蘑菇也不是说种就种的,还得先准备好材料呀,明天明天咱就开始准备……”   江易这一晚跟往常一样睡得挺香。   但江二可就不成了。   她居然做了个恶梦!   要知道自打她从石林村里跑出来跟大哥汇合以后,夜里睡得就十分踏实,再也没有做过恶梦了。   在红江村,她被大姨家的堂姐和堂弟们欺负,又不受大姨待见,心灵里都有了阴影。   梦里的大恶魔都长得跟堂姐妹和兄弟们很像。   等母子三人离开了红江村在外流浪,梦里的大怪物,就都变成了各种獠牙尖爪的猛兽。   这次的恶梦却不一样了。   她就梦到石林村里捕猎归来的男人们,把背上的筐子往地上一扔,就躺到了草堆上,两腿一翘,跟大爷似的,伸手要吃的喝的,女人们动作慢了一步,还会被骂被打。   偏偏这些男人们比女人个头高,力气大,女人们想挣脱都挣不开……   啊啊啊……着实的气人!   最后她还是被大哥叫醒的。   江二从床铺上跳了起来。   “大哥,我一定要练好功夫!”   看到江二跟打了鸡血一样,江易就有些纳闷。   “怎么了这是?做恶梦了?”   他起了床都刷了牙洗了脸了,这江二还没起呢,可是就听着她在屋里时不时地大叫一声,他从窗缝里瞄了眼,发现这丫头在对着虚空拳打脚踢呢!   这才把人给喊醒了。   “大哥,我梦见……”   江易听了江二这梦,半晌无语。   不得不说,这丫头也是很有灵性了。   他不过说了下石林村未来的可能,她就已经感同身受,身临其境了。   “大哥,为什么我梦里的女人个头都比男人小那么多,力气也差得远?”   “明明石林村里的阿妈和小姐妹们,都跟男人差不多呀?”   石林村里的男人和女人,先天上看上去,倒没有多大的差别。   有些重物,男人能扛,女人也能。   有些捕猎队里,也有女人是精英骨干猎手。   “走吧,咱们到村子的东边去看一看,边走边说。”   江易和江二去了村子的东边荒地,这一片地紧挨着村子,大概有两个村子那么大。   江二跟着女人们去过一处采集地,见识过了这一带能采集的野果树灌木丛和草丛。   这处采集地上,倒是有草有树,一片郁郁葱葱。   偏偏找不着半点能出产食物的草和树。   “这能出产食物的草木,也都是要靠种子和果实繁衍的。要是采集过于频繁,或者采摘的时候破坏了枝条根茎,这些能吃的树和草,可不就绝了种?活下来的,就是人不能吃的种类了?”   江易不知道在他那个世界的远石时代,采集这种生产活动是怎么被淘汰的。   但在这个世界的石林村,就是人口繁衍,过度采集,让采集地越来越远,收获也越来越少,女人的地位,也开始下降了。   江易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在荒地里拔了好几种野草和小灌木,试着收入回收站里。   除了两种野草外,直接就收进去了五种!   都是对这个世界来说无用的品种!   而那两个没法收的野草,也带给了江易惊喜。   【嘀!该种植物在本时空有医药用价值,不能收入系统!】   【嘀!该种植物在本时空有毒性价值,不能收入系统!】   这可真是太好了!   江易在那儿偷着乐,江二已经等不及了。   “大哥,你说采集过于频繁,就会让能结果实的树和草都绝种,那村子里的采集队,她们去的那些采集地,会不会也给采秃了,以后也变成这种啥也没有的荒地?”   她能不急吗?   她和大哥两个好不容易进了石林村,就是想过好日子的。   要是采集地都没了,以后光吃肉,那也是会腻人的呀!   江易点点头,“就看他们的采集地越来越远,那是一定会的。”   “啊,那怎么办?咱们要是还在石林村里,以后不是就都没有了果子和干果吃?”   “而且女人们没法采集,难道都去打猎?”   虽然眼下村子里的女人力气跟男人也差不多,但大约是女人的天性,喜欢打猎的远远比不上喜欢采集的女人多。   江易看着已经开始为村子的将来担忧的江二,微微一笑。   “没法采集,那就试试种植!”   “种植?”   跟在江易身边,江二也学着收集了一大筐荒地里的泥土、枯枝、烂木头、碎骨头、草叶,倒在了江家小院落的正中心。   “大哥,这些就是种植的材料?”   “这些就是种蘑菇的材料!天气越来越冷,咱们先来试试种蘑菇!”   其实按照江易所知的人类历史发展,不仅是采集,就是捕猎,也是会慢慢减少到忽略不计的。   农耕文明才是伟大的飞跃!   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木神时代(17)   石梨身上背着个筐子, 在村子北边的白骨场中转来转去。   她身后不远处,是她的两个弟妹,石果和石桃。   这两个刚满十岁的小家伙, 也身背着藤筐, 学着大姐的模样,四处寻摸着地上散落的白骨。   石林村民们猎回了个头不算过于庞大的野兽,剥皮放血,割完了肉,再挑出最坚固和最致密的部分, 把这些有用的做成骨器和骨矛,剩下的那些,可不就都丢弃了。   天长日久的,这些骨头总堆在自家附近,看着就怪碜人的。   可要是堆在别人家附近吧,那不是引起矛盾么?   后来就约定俗成, 都扔到了村子北边的荒地上头。   渐渐的, 这荒地上也就白骨遍地,猛地一看,还有些吓人。   村里的调皮孩子们,也常在这里玩耍, 捡起长长的骨棒来当骨矛互相戳刺。   这会儿正拿着骨棒玩着捕猎队游戏的小孩们,都停了下来。   “石梨姐,你和石果石桃捡这些骨头呢?这骨头能干什么用?”   石果朝这些小孩们吐了吐舌头, “就不告诉你们!”   石梨拍了拍石果,朝那几个小孩笑道, “这些骨头能在江家小铺里换东西。”   小孩们听得顿时两眼放光, “这些没用的骨头, 能换那好吃的肉松?还有肉干吗?”   “要很多才能换,喏,这么一筐,能换这么一把肉松,或者这么大一块肉干。”   石桃指指石果背着的筐子,又比划着自己的手。   “这是真的?”   小孩们都不大敢相信。   天上还有这种好事儿?   从地里捡些骨头,居然就能换那美味的好吃的!   石梨点点头,“是真的,我们昨儿就已经换到了。”   她话还没说完,石果就从自己的兽皮小口袋里摸出一块肉干,放在嘴里大大地咬了一口。   这块肉干也就是他的巴掌那么大,他昨儿吃了两口没舍得吃完,今儿就在这些不大对盘的小伙伴面前得意地显摆起来了。   他夸张又得意地嚼着肉干,还张大了嘴给对方看,又吞了下去,脸上露出特别欠揍的满足的样子来。   几个小孩子互相看了看,撒腿就朝自家跑去。   不就是捡骨头,他们也行的呀!   石果冲着他们的方向翻了个白眼,“大姐,你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要来跟咱们抢着捡白骨啦!”   “怕什么?咱们比他们捡得早,而且这地方,好捡的也快被捡得差不多了。”   那不好捡的,都深埋在了泥地里,要弄出来,还得费好些工夫呢!   “江二说,她家还要收大量的木头,咱们明儿就可以去捡木头去!那不比骨头还好捡?”   石果就很不解,“大姐,木头不是在村外满地都是吗?他们要用,自己去弄点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用好吃的交换?”   要是他有那么些好吃的烤肉和肉松,他才舍不得交换呢!   都留着自家慢慢吃!   石梨目光转了转,“人家自然有人家的道理呗,就像这骨头,就在村边上,他们要用,自己不会去捡吗?还不是跟咱们交换了?”      江家兄妹在她眼里,是有些神秘的。   江一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整个石林村都没有稀奇东西!   她有一回听到她阿妈石雾和表姨石云说悄悄话,说是江家小铺开了以后,村里有几个平时就有点无赖的家伙,就想打江家小铺的主意。   还是村长石阳和大巫玉枝两个人一起给压下去了。   他们都放出话来,谁要是故意捣乱,打江家兄妹的主意,那就别怪他们把这个捣乱的赶出村子,让他们自生自灭!   要知道,再有不到一个月,就要入冬了!   单个的人,哪能在冬天的严寒和猛兽的袭击下活下来啊!   哪年的冬天,野兽们不来围一次村?   都是要靠着全村猎手的力量,才能打退野兽来袭的!   她要是村长和大巫,也会护着江家兄妹的。   自从江家兄妹开了小铺子,给村里带来的好处是挺不少的。   从前老人的牙和胃口不好,吃烤肉十分费劲,炖出来的果干肉汤虽说能喝,但又不怎么管饱,有了肉松,老人和小娃娃们都有口福了。   甚至江家大哥还很大方,告诉了村民肉松的做法。   就是把肉煮熟,等干了再撕成细丝,加些调料烤干就可以了。   许多人家也试过了,不是撕出来的不是细丝,就是味道跟嚼干草叶一个样。   只有几家手特别巧的,做出来的肉松倒是还行,但跟江家做出来的那种越吃越香的,是完全不能比!   还有鱼网,现在每个捕猎队都合起了买了鱼网。   有了这鱼网,路过大水潭和河道的时候,就能撒上几网,总能有不少收获。   而且这网还能用来对付飞禽!   至于其它那几样,就更不用说了!   几个队长都掏了大价钱,换了宝鞋来穿,弄得江家小铺里,都断了货。   唉,她还梦想着等再长大一点,要去当猎手,捕回许多的肉,也去换一双神奇的宝鞋呢!   她心里盘算着,捡够了骨头,就带着弟妹们去了江家小铺。   看铺子的是江二,江家大哥正在他自己那个屋里,叮叮咣咣的不知道在做什么。   江二坐在那间摆着几样货物的茅草屋里,手里拿着工具,正细致地打磨着一截兽骨。   “江二,你在做什么呢?这是骨笛?”   江二一抬头,看到是石梨,顿时就眉开眼笑。   “你们来啦!这不是骨笛,这是做骨瓶呢!”   石梨有些好奇,正想问什么是骨瓶,又干什么用呢,她那个倒霉弟弟早就憋不住了。   “江二姐,我们这三筐骨头,能不能换好吃的了?”   这种天上掉烤肉的好事儿,他总怕不能长有,因此要急吼吼地落他手上,才算安心。   江二笑嘻嘻地看了看这三筐,就指了指院子里的一个坑,“就倒这儿吧!”   “这回要换什么,肉松还是肉干?”   先前她还舍不得把这些好吃的换出去,觉得明明自己就能去捡回来的,为啥要白给别人?   不过换了几回她就明白了。   她只要坐在屋里,就有大筐大筐的骨头送到院里来,能省出她的时间来做肉干,做骨瓶,这不比捡骨头更厉害?   大哥都教她了,这叫复杂劳动,复杂劳动一天,相当于简单劳动三四天呢!   石梨要了一小包肉松,石果和石桃都要了一块烤肉。   兄妹三个把换到的美味都小心地放到了自己的兽皮袋里。   “江二,什么是骨瓶啊?你们家换骨头,就是为了做骨瓶?”   石梨还是惦记着骨瓶这种没听过的东西。   “是为了做各种各样的物件啊!”   “看,这个就是骨瓶,我已经做好了一个了。”   江二大方地从自己的随身包包里摸出个小物件递给石梨。   石梨接过这个巴掌大的小骨瓶,只见这骨瓶光滑精致,盖子也是兽骨的。   但她拉了一下,却没拉开。   “是这样,要转两下才能开的。”   石梨照着江二的指点,拧了两下,果然这骨瓶就开了,里头是绿幽幽的水,石梨一不小心,还洒出来一点,一股子清凉的味道散入空中。   “哎呀,对不住!”   “没关系,这个绿水是我用草药泡过的,洒上一点,能防虫子。”   石器时代的石林村,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家里的地面都还是泥地的。   有些个懒汉们,甚至连地面上的草和虫洞都不去管它。   一觉醒来,发现虫子们已经在草铺上做窝产卵啥的,一点也不稀罕。   因此有些讲究的人家,都会定期地熏熏屋子,再弄些草药泡水来洒到地面上。   石梨家里就有两种常用的草药,这倒是不稀罕。   稀罕的是,这个骨瓶子,它盖上盖子以后,居然严丝合缝,根本不会漏水的!   石梨大为惊讶,“好精致的骨瓶!江二,你们这是准备也把骨瓶放在铺子里交换吗?”   江二得意洋洋,“那倒不是,这个骨瓶做起来太费事啦,这是我自己用的。”   她说着就指指江易屋子的方向,“我哥倒是在做一些骨笼,做好了以后就在铺子里交换,二十斤肉可以换一个骨笼!”   “骨笼?”   这又是石梨没听说过的新奇东西。   “来来来,我带你去看看我家的骨笼。”   江二领着石家三姐弟来到她住的屋子。   她拎着一个白色的笼子,往三姐弟面前一摆。   “这就是骨笼!很好用的呢!”   石果眼睛最尖,才看清楚就惊叫了起来。   “啊!这是个小房子!里头还有尖角鼠呢!”   原来这是个用兽骨做成的笼子,骨架的连接处,是用了一种极其精巧的结构,互相嵌套,严丝合缝,仿佛这婴儿摇篮大小的笼子,是天生的兽骨就长成的这样。   石梨惊叹地伸手摸这骨笼,“我的天神啊!这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也太好看了吧?”   石果的关注点与大姐不同,“江二姐姐,这笼子里有尖角鼠,是打算养肥一些再吃吗?”   尖角鼠是石林村里常见的小兽,味道虽比不上那些大野兽,而肉也少,但蚊子再小也是肉,石林村的老人小孩遇见了,都是要想办法捉来吃的。   也不是没有人连窝端过尖角鼠,那幼鼠还没有巴掌大,还不够塞牙缝的。   有那会动脑筋的,就想着要把小尖角鼠养大了再吃,岂不是更划算一些?   谁知道用藤编了小笼子,把小尖角鼠养在里头,天天喂些碎肉野果野草的,眼看着快长大了,结果可倒好,把笼子咬了洞,跑了!   后头又有人不信邪,用厚厚的藤编了笼子,还把四面都用大石给挡上。只有喂食的时候才把大石板给挪开。   想着这下子就算咬穿了藤条吧,还有大石头呢……   谁知道尖角鼠挖了地道,跑了!   那不信邪的村民一怒之下,又养了尖角鼠,这回他把地面也铺上了大石板。   结果一天没见,再打开石板,尖角鼠已经伸腿了!   这花的工夫,费的劲儿,都够去捉上十只八只尖角鼠来吃了!   从此以后,村民们就再也没养过这种小兽。   却没想到,江大哥居然想出了用兽骨来做笼子。   这笼子透出了许多的小洞,江二能随意地用手拎着,尖角鼠在里头老老实实的,两只爪子捧着一根草叶子,正啃得香呢!   “啊!这笼子实在是太好了!我也想要!”   “江二姐,这个骨笼现在能交换吗?除了肉,还能用什么交换?”   石果都想好了,要是能用骨头的话,他就赶紧去捡骨头。要是只用肉的话,他就去磨一磨大哥和阿妈。   “这个骨笼交换二十斤肉,或者五筐骨头,或者四只尖角鼠,要活的,不要死的。”   “我现在就去抓!”   石果一阵风似地跑走了。   石梨却摇了摇头。   “这个笼子是很好,但尖角鼠也不好养,秋天还能找到它吃的草,入了冬去哪里给它找吃的去?总不能给它吃人的食物吧?”   “石梨,咱俩亲近,我给你说个法子……就是趁着秋天的时候,多采些尖角鼠吃的草,哂干了存放起来,然后等到冬天的时候,就喂它吃草,如果天气太冷,不能去打猎,又想吃新鲜的肉,就可以把尖角鼠杀了来吃呀!”   大哥说了,种植和畜牧都比打猎和采集要高等。   能获得更多的食物,又不用冒着那么多的风险!   石梨听得两眼直放光。   “啊!还能这样!那我一定要换几个骨笼!”   就算家里的阿妈不同意,那不是还能去捡骨头和抓尖角鼠来换么?   采尖角鼠吃的草可容易得多了,村子边上的荒地里有的是!   “可是,光吃干草,能行吗?不会越养越瘦吧?”   “嘿嘿嘿,我们家不怕,我们还会喂它蘑菇的!”   “蘑菇?不怕有毒?”   石梨听得更懵,自从几十年前,有村民一家吃了毒蘑菇,死了好几口人以后,村民们就再也不敢采什么蘑菇了。   “不怕,我大哥都是种的能吃的蘑菇!”   “种的?”   “对呀!我们家自己在种!”   江二又拉着石梨进了茅草房。   石梨这才看到在茅草房的一角,盖了好几张藤席子。   江二轻轻地掀开一角,示意石梨去看。   因光线昏暗,石梨要过了几瞬这才看清了藤席子下的情景。   原来是一个用木头做成的架子,架子上又摆着一个个的麻布袋子。   这些袋子上头,已经冒出了红色的小伞,大的如拇指般大小,小的只是如针尖般的小点。   “啊?这,这红蘑菇,能吃?”   石梨好半天才冒出话来,“还能种?”   “当然能吃了,用这个炖牛尾巴,香极了,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的汤!”   石梨小心翼翼地远离了那种蘑菇的地方,这才放高了声音。   “你们还会种蘑菇!”   江家兄妹俩个,这是被神明眷顾了吗?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奇思妙想?   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技能本事? 第67章 木神时代(18)   石雾和阿妈一起坐在自家院子里, 面前堆着小山般的鲜果和干果粒。   她们两个一边说着话,一边把里头混进去的草叶和土块石子给捡出来。   老阿妈捏着个红色的果子,对着夕阳, 眯着一双老眼看了半天。   “唉, 现在的果子,不比往年多也就算了,这个头怎么也越来越小了!”   石雾从果子堆里捏出一只八只脚的甲壳虫来,熟练地抄起一块石板,“啪”地拍死。   “阿妈你们那会儿都是多少年前了, 那时候村边上的地里,还有果子可摘呢,现在还不是啥也不剩?”   老阿妈叹了口气,“虽说石坎打回来的肉也能够咱们一家人吃的,但是冬日里吃的肉多果子少,怕是容易生病啊!”   “那有什么办法?采集地再远, 就快比捕猎队还走得远了。”   石雾说着, 又拈起一片草叶。   “等石梨再大一点,就让她跟着石坎学捕猎!”   说到这儿,石雾不由得抬头,四处寻找着大女儿的影子。   “这丫头, 不在家里干活,去哪儿玩了?”   老阿妈忙替孙女辩解,“石梨带着弟弟妹妹在村口捡骨头捡木头, 又抓尖角鼠,勤快着哩!”   “木头不是多得是?还用捡?捡骨头做啥?”   每年过冬之前, 村民们家家户户都要囤积许多柴草木头不假, 但这压根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儿。   林子里到处都是枯草和干枝, 随便一搂就是一大捧,全家人多来回几趟就有了。   至于说抓尖角鼠,这倒是有些用场。   肉再小也是肉,多少能练练孩子们的眼力和手劲了。   骨头这东西,就是完全没用了。   她家一年也得往村口扔它几百块兽骨了吧?   老阿妈看了女儿一眼,不由自主地舔舔舌头。   孙女她们换到了好吃的,也是有孝敬她这个老阿妈一份的。   “咳,那些东西,不是都能拿去江家的小铺子里换吃的么!”   石雾正挑着坏果子的手就是一顿。   “换吃的?那些东西能换吃的?”   木头不值什么就算了,尖角鼠也不是什么正经食物,至于骨头……都是被挑剩下的部分,她实在想不出来,还能拿来干啥?   老阿妈咽了下口水,“可不是嘛,孩子们懂事的哩,换到了巴掌大的烤肉干还要给我先尝一口。”   “也给你留着呢!就是你这几日回来的太晚,吃了饭就睡了,孩子们都没工夫跟你说!”   石雾愣了几息,才笑了。   “这些家伙!”   “唉,这不是土溪家里闹得凶,我和石云两个回来放下东西就得去她家里劝解么!”   老阿妈一听到土溪,老脸上顿时一黑。   就虚空啐了一口,“呸!那玉花就不是个好东西!不知道怎么就能把土虎给迷得五迷三道的!”   “要脱离亲娘和亲姐,去给外姓人当上门的劳力!这不是心眼坏掉了是什么?”   石雾叹了口气,“阿妈,如今这采集越来越不行,全家人过活差不多全靠捕猎,可不是就有许多的汉子就有了自己小心思了?幸好咱家石坎年纪还不大,还没有相好的,不然要是他也学土虎,咱家可就要难过一阵子了。”   虽说她儿子她还是相信的,但就算石坎也跟土虎一样了,大不了她就也去捕猎队呗!   反正她儿女也生了四个了,最小的儿子都十岁了,什么也不怕。   她们娘俩个正闲话着呢,突然就听到附近传来阵阵哭嚎声。   两个人都顿住了。   石雾站起来朝声音的方向望着,又仔细听了听。   “阿妈,我听着像是土溪家传来的声音,我先过去看看!”   老阿妈点头摆手,“快去吧!我看着家!”   石雾跑过去的时候,土溪家里外都围了好些人。   看到石雾跑过来,就有人积极地给她报信。   “石雾,你们队的土溪上吊哩!要不是她家大女儿土矛回来的早,这会儿怕不是就已经伸了腿了!”   石雾大惊失色,赶紧穿过人群就往里走。   “怎么回事?好好的为啥要上吊!”   那多话的人也不忘记给她解惑。   “还不是她兄弟土虎,今儿打回来二十多斤肉,就都拿去换了肉松……”   “先头土溪家的闺女们还以为是舅舅给她们换的,没想到就看见土虎把肉松送进了玉花家里。那玉花家的仨孩子还当着土家的孩子们大口吃得喷香!”   “这不,土家的孩子们回去告诉了土溪,土溪就去找土虎对质,土虎可是放话了,他从今日起,就归了玉家了,他就愿意跟玉花一起过活,愿意把打猎来的肉养活玉家的小崽子,谁也奈何不了他!”   “这不,土溪回来了,越想越气,就想不开了,上了吊!”   旁边还有人帮着腔,“是啊!搁着谁谁不想上吊啊?”   “土家家里没有男人了,都是女人老人和小孩,壮年的女人还就土溪一个,土虎这一跑,让这一家子可怎么活?”   “土虎一个人要养活这么多人,也的确挺难的。”   “谁说光靠他一个了,土溪在采集队里,那也是能干的女人!几个孩子虽然还没长大,可也都在努力的干活,过不了几年,大丫头就十六岁能进采集队了吧!老阿妈也是有名的能干利索人啊!更何况当年土家是有两个儿子的,老大土树不比土虎能干?还不是在捕猎的时候为了护着土虎,半个膀子都叫野兽给撕裂了,抬回来没过三天就去了?土虎被老阿妈生养大,被大哥救了命,哦,现在他被相好的给迷住了,想走就走,想不管老人孩子就不管啦?”   “可不就是么!咱们村可不能开这个头!还是得由村长来评评理!去请村长的人怎么还没来!”   在声声议论中,石雾挤进了屋,就看到队长石云和几个女人都围在土溪身边,土溪仰面躺着,一手捂着眼睛,泪水顺着腮边流下,洇湿了麻布的床铺。   墙角里,土家老阿妈,怀里抱着个三四岁的娃娃,无声地抹着泪。   土溪生的几个孩子,都跟离了老狼的小狼一样,恓惶地蹲在一边,有的呜呜直哭,有的双手握拳,咬牙切齿。   石家老阿妈把那一堆果子都收拾好,又熬上了一陶罐的肉汤,把昨儿的肉块切好,用树枝叉上,准备放到灶火边上烤。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晚,石雾还没回来,倒是石坎打猎完背着肉回来了。   石坎把打猎分的肉放到了自家的地窖里,这才擦了手,坐到了灶火边。   “奶奶,阿妈呢?小梨他们三个呢?”   “小梨他们应该就快回来了,你阿妈回来了,听到土家有动静,就过去看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老阿妈说得神神秘秘的,石坎也好奇上了。   “土家又有什么动静了?”   土家的土虎因为总是偷着送东西给玉花,导致土家经常吵架,这些破事,村里都传遍了。   还因为玉花总说土虎要去和她一起过,勾的村里的年轻人也有动了心思的。   不过那些人可不像土虎这般做的绝,好歹要等到了明年开春,过了这个冬季的难关了,才会和阿妈阿姐分开呢!   老阿妈指指门外,“不知道呢,要不你去找找你阿妈!”   她也好奇得很啊!   可是家里这么多的食物,她得看着,不然被虫子和尖角鼠给祸祸了怎么办?   石坎就进了身,朝院门走去。   他才走了十来步,就迎面碰上了他阿妈石雾。   “土家是怎么了?”   石坎和老阿妈一见石雾就打听。   石雾摇摇头,一屁股坐到了灶边上。   “这个土虎啊!”   当时那么多村民看着,数落着,土虎就是死硬着不认错,不觉得他姐上吊跟他有啥关系。   铁了心的就要去跟玉花过,连他的东西都打包好了!   后来还是村长和大巫到了,说了些公道话。   说是村子里还没有这个先例,要是土虎想单个分出去就分,想去别家就去别家,那村子里年轻人都跟他学,成什么体统?   不过既然土虎已经生出了这种外心,强留也不好,那就只能让土虎去玉花家,将来在玉花家过得好与坏,都是他自己受着就是了。   但土虎这种还没分出来就把大批的财物送给外人的行为,也得受罚。   就让村里几个利索的妇人,从玉花家搜出了一百斤的粮食,补偿给土家。   老阿妈听得直摇头,“才一百斤,哪里够哟!”   那土虎成天地送食物给玉花,一个月就送够有两三百斤了,才搜出一百斤,实在是便宜了这一对男女了。   “还有呢,村长说土虎给村子开了个坏头,要受皮肉之罚,当众打了十鞭子,让那些不讲究的家伙们看看,吃里扒外是什么下场!”   “此外呢,土虎不乐意养活姐姐和姐姐生的小侄女,虽说自古以来,舅舅养侄女侄子是天经地义的,但土虎一口咬定侄子侄女不是他生的,他管不着,倒也有几分歪理。可土虎是土家老阿妈生的,是老阿妈和老舅舅把他养大的,这个恩,他得还。”   老阿妈一拍巴掌,“没错,就是这个理儿!”   “所以村长规定了,土虎一年要交给老阿妈一百斤食物,做为还恩。”   “那土虎能答应?”   “村长说了,他不答应,就和玉花一家人离开村子!”   “哼,土虎那个大混种,倒是敢离村,可玉花多精呀,她才舍不得离开村子呢!离了村子,她上哪儿再多找几个冤种去?”   老阿妈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   “才一百斤!”   一百斤食物,就算这人一天只吃一顿饭,都不够吃一年的呀!   不过有比没有强吧!   她也能明白,村长也是没法子处置得太过严厉了。   毕竟,有小心思的年轻男人,可不只是土虎一个!   “好了,别多想了,咱们也开始吃饭吧!”   石雾拿着木勺就准备盛汤,就听见院外脚步声响,三个小家伙回来了。   石梨石果石桃三个人笑嘻嘻地进了院子。   石雾眼尖地看到他们的手都背在身后,也不知道藏了什么东西。   做为一个每天要跋涉十几里丛林路采集的四娃妈妈,刚刚又调停开解了崩溃的小伙伴,这会儿她饿得前心贴后背,只想快点干饭,快点躺倒,根本没心思去管小孩子们的把戏。   三个小的偷偷摸摸地进了他们仨住的小屋,眼下这三个的年纪还不大,等再过两年,就得再起一座小屋了。   一家人吃着烤肉,喝着汤,都吃得又快又香。   石梨喝完了一碗汤,眼珠一转,“阿妈,我和石果石桃三个,想在那边修个小屋子,很小很小的,不用你们管,我们自己来就行。”   她看到江家的蘑菇小屋,又尝了口江家的蘑菇汤,可不就大为震撼?   听江二说,这个蘑菇和尖角鼠一样,可以在冬天里养。   她这心思就动上了。   江二还说了,有蘑菇包,只要在上头喷点水,它自己就会一直长出小蘑菇来了。   而且这个蘑菇包也可以交换。   用肉,用果子,木头,骨头,还有奇怪品种的蘑菇都行!   她可不就动了心思?   她虽说力气也不小吧,可是她天生就不喜欢打猎。   阿妈就说过她,要是她这样一直下去,自己没有打猎的本事,光会采集,哪一天要是兄弟不管她了,她和她的孩子就得挨饿了!   那她是不是多学一点别的本事,以后就不用怕石坎和石果不安分地呆在家里,被相好的给勾去上门了?   石雾这会吃饱了就想倒着,懒得去动心思管孩子们是想干啥。   “修吧,别烦奶奶,除了修小屋子外,也做点别的活儿!”   石梨满口答应。   石坎笑道,“不用大哥帮忙吗?”   石梨看了弟妹一眼,三人仿佛共谋一般,都是会心笑笑,“不用!”   石雾已经起了身,朝自己的屋走去。   “阿梨你明儿去看看土茅去,有什么玩的,也带上她……唉,怪可怜见的!”   土矛比石梨还小了一岁,其实已经很懂事了,可惜遇上了个混舅舅。   天气一天天地越发冷了。   江易发现,自己的体质大概还是比不过石器时代的人。   同样的冷风,江二吹着,一点感觉都没有。   而他已经开始前心后背都发凉了。   为此他不得不又从旧衣库里取了件轻薄羽绒服来穿了。   同样的衣服也给了江二一件,不过江二穿了一会儿就脱下来收好了。说是等到下雪的时候再穿,现在穿她直冒汗!   江易就担心,在这没有暖气的石林村,他这冬天,可要怎么过?   还是得多备燃料啊!   江易正盯着自己院里那小山一般的木材琢磨事儿呢。   几个村里孩子结伴过来了。   “江大哥!我们想来换骨笼!”   说话的是石梨,江易认的是石坎的大妹妹,这两天来,实在是在小铺子里换了不少东西,又捡骨头又捡木头的,昨儿还在这儿换了三个骨笼回去。   实在是江家小铺的忠实小客户了。   “咦?昨儿你不是换了三个?怎么还要换?换那么多,养得活吗?”   虽然尖角鼠这小兽个头不大,食量也不太多,可要是养多了,那风险还是挺大的。   毕竟养殖尖角鼠,只是他的一个构想,没经过实践,也未必就一定是百分百的成功啊!   “江大哥,不是我换的,是土矛她家要换的。”   石梨一指自己身边的小伙伴。   江易一看,这女孩看上去虽然也有一米五了,但明显的比石梨要黑瘦一些。不过两只眼睛却要更亮更大。   这小女孩抬起手来,给江易看她提着的一串尖角鼠。   这些尖角鼠都被藤枝捆成了一串,不断地挣扎扭动,显示着它们还是活物。   “哦!好呀,要换几个?”   “江大哥,我要换四个。”   她手里的这一串,倒是够换的。   江易给她拿了四个骨笼。   小女孩眼睛一亮,原本略微下撇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微笑,“谢谢江大哥!”   她双手拎着骨笼,同石梨打了个招呼,就撒腿跑了,不知道是不是急着去向小伙伴们炫耀新得的好玩的东西。   石梨却去找了江二,两个小姑娘叽叽喳喳地不知道在说什么。   江易却交待了一声,拎了个骨笼,晃晃悠悠地去了村长家。   他去给村长送点礼,办点事! 第68章 木神时代(19)   江易送了村长石阳一个骨笼, 把自己想的事说了。   “要在村子东边建个窑?制陶的窑?”   “不是制陶的,是用来制木炭的。”   木炭可是个好东西,烧起来可比木材好用多了, 冒的烟少, 热量还高。   而且木炭还能用来炼铁。   当然了,石器时代到黑铁时代,还十分遥远,江易倒没打算替石林村点开这个科技树。   “木炭?”   “就是把木材闷烧一下,变成黑色的焦炭……”   石阳手抚胡须, “你等等……”   他转身去了自家的一个小屋,从里头拿出了一大块烧焦的树干。   这块树干,有枕木般大小,炭化却不全,还有一小截是木头。   “嗯,就跟这个差不多。”   江易可不想严寒大雪天里, 他还要在屋里烧着冒烟呛人的木头。   “要是光想要这种炭的话, 离这里不远的林子里,有一大片雷火烧毁的焦炭林,你找两个人帮忙,去拉回来就好了, 村里人都知道地方。”   江易精神一振,“多谢村长!”   他烧木炭是因为自己没得用,可不是想当卖炭翁啊!   有现成的, 傻子才自己烧呢!   江易本想就此告辞,可想了想又多了几句话。   “村长, 村里人过冬, 可是烧木头柴草?就没有烧木炭的?”   村长略有些疑惑, “木炭虽说也能烧,但和木头有什么不一样?村里人都是就近弄些柴火,倒没有专门弄木炭……”   “木炭烧起来比柴火的烟少,不会呛人,也没有毒素。”   据江易所知,在他那个世界里,早年间,有边远山区的山民,家里烧的是火塘,男女老少围坐在火边,天长日久,不断烟熏火燎的,很多人的眼睛都不好。   石阳眉头微皱,似乎在回想着这两个的差别。   “嗯,多谢你,回头我也弄一些来试试。”   江易离了村长家,又去了石柱家说了一声。   他想要去运一些山火焚烧后的木炭回来,自然是找些帮手和向导最好。   不过石柱这些成年男人这会儿都出去捕猎了,只能约到明后天。   江易没有直接回江家小铺,而是去了村口的荒地。   利用背着的小筐子做掩护,他又收了不少“没用”的物种进回收站。   一直等到午饭时分,江易才回到小铺。   他人还没见院子,就听到院子里女孩子们兴高彩烈的欢呼声。   “哇!看这只,这只最大个,连爪子都是粉嫩嫩的!”   “原来尖角鼠刚生出来,头上的角就只有指头大的一点啊!”   “小黑实在太厉害了,一下子竟然生了八只!”   “是呀!不知道我家的小眼睛什么时候也能生这么多?”   “那应该很快了,我看小眼睛的肚皮也是鼓鼓的。”   “明儿我就跟阿妈去采集,多摘些蘑菇回来,跟你们家铺子再换两只骨笼,给它预备上!”   听到江易的脚步声,江二已经从她的屋子里跑了出来,满满的都是兴奋。   “大哥,尖角鼠,生了!生了八只呢!”   “哦?”   江易听着也来了兴致。   自从他想到了废物利用,用废弃的兽骨做材料,制成骨笼来养尖角鼠,江二就兴冲冲地在她的房间里养了三笼。   其中一笼里的尖角鼠,看着就比别的尖角鼠个头大,形体胖,颜色也更黑。   这雌鼠,天然的个头就比雄鼠大一点,而且头上的角也更尖。   至于雄鼠么,身上的颜色花纹则更丰富一些。   好在尖角鼠虽然带了个鼠字,繁殖快,体型小也堪比老鼠,但因为头上长了一只角,脑袋也没有老鼠那么尖,尾巴也只有短短的一点,看上去,就跟老鼠这种生物相去很远了。   江易在自己的屋里,也养了两笼尖角鼠,不过他的目的倒不是江二这样单纯的养殖,而是用尖角鼠来当小白鼠。   他在回收那些动植物的时候,就遇到了好几样带药性和毒性的。   这不是就想钻研一番,好多摸索些木神时代的知识么?   生了小鼠的尖角鼠躺在骨笼里,身下铺着一小块巴掌大的兽皮当垫子,八只比手指大不了多少的粉红色小鼠都依偎在母鼠肚皮上吃着奶……   好一派温馨兴旺之相。   这尖角鼠的产期应该是一个月左右,假如每只都能生八只,那两个月就能繁殖到四十多只!   一只尖角鼠有半斤肉,杀上四只就够一家人一天的肉类需求了。   这么算下来,每家只要养上二十来只的尖角鼠,再储存够它们的食物,不用去打猎就能渡过漫长的寒冬。   当然了,这是什么都往好了想的情况下。   如果遇上生病,饲料变质,没做好保温冻死,骨笼破损这些意外的话,那就得再多养一些了。   而且成天吃这玩意,也容易腻啊!   要是能养鸡就好了。   这念头突然就冒了出来,让原本在石器时代过得还算不错的江易一下子就破防了。   好想念茶叶蛋,蛋炒饭,番茄炒鸡蛋,蛋糕,蛋挞那些以鸡蛋为主角的小食啊!   但就他得到的信息来看,两个村子的人见过的飞禽类,不是四爪鬼鸟那种天中杀器,就是速度飞快压根摸不着鸟毛的那些丛林小鸟。   连尖角鼠都没成功地养殖过,更不用说驯化野鸟了。   “大哥,可是这些小鼠有什么问题?”   看到江易好半天不吭声,江二急了,还当是哪里不对了呢。   “没有,都挺好,你每日多给母鼠喂一些吃食和水,勤快些打扫笼底就好。”   因为骨笼下方是镂空的,尖角鼠的粪便,就都漏了下去。   江易教江二用丛林里采到的大树叶子垫在地上,每天都换干净的树叶,这样倒也闻不到多少异味。   不过如果一次养它二三十只的话,那可就一定会有味的。   “大哥放心,我一定好好照管它们!”   “等到了下雪的时候,没准这里就能摆上一排的笼子呢!”   一笼十只尖角鼠,摆上一排十只,那就是一百只,天呐!   放在还在红江村那会儿,这般轻松养小兽吃肉的日子,哪里能想得到呢?   对于江二养的尖角鼠一下子生了这么多的好事,石梨是羡慕得紧。   不过没几天,她就发现她养的一只雌尖角鼠,似乎是真的快要生了,那肚皮圆滚滚的,仿佛要爆开一般!   她赶紧把这只单独放在了一个笼子里。   石梨弟妹们都很勤快地给尖角鼠拔草采果实,恨不得一天打扫上三回。   在初冬的第一场小雪落下的时候,江易已经囤了好几百斤的木炭,还有至少一吨的柴草。   这些东西放在明面上的是一半,另一半被他收进了随身空间里。   村长石阳听了江易提供的信息以后,还真的去寻了些木炭,烧着了跟普通木材做对比。   一个是点燃容易,没有烟气,占的地方还小。   另一个则是烧的时候要注意顺序通风,冒出各种黑烟白烟,又呛鼻子又辣眼睛的,还东一块西一块地,需要人时时看着送柴扇风。   村长一拍身下的藤席!   这么多年,石林村的人也不是没见过木炭,烧火的时候,哪个当回事了?   还不都是放在一起混烧了!   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不同!   石阳立马将大巫和村里的几位族老都叫来。   给他们演示了木炭和木材的不同。   众人各种惊奇感叹。   “咱们烧了这么些年的火,为啥就没发现呢?”   “林子里又不是没木炭,只要咱们去背就好,可偏偏咱们守着果子不知道啃啊!”   “我说我这眼,这两年越发的看不清了,又总是火辣辣的,原来是被烟熏的!”   “咱们村的老人们,到最后哪个不是一双烂红眼?”   “我眼睛倒还行,就是一坐到火边,就要咳嗽,可你们看,我坐在这木炭火边上,可没咳吧?”   “看来,这收留外来人,也不都是坏处,也有好处的啊!”   “那也是江一江二特殊!可不是所有外来人都能这样!”   “是啊,自从江家小铺开了,咱们石林村的小孩子们,就都勤快多了,不是去捡骨头,就是捡木头,要不就是捉尖角鼠……从前我睡到半夜,总能听到尖角鼠打洞的声儿,如今尖角鼠都快被这些皮孩子们给捉绝种了!”   众人哄堂大笑。   但其实尖角鼠这种小兽,他们是一点也不担心会绝种。   因为丛林里也总能见着这小东西,采集队和捕猎队一个不注意,都会被它们给啃咬了猎物和收获。   从村长这儿知道了木炭的好处,石林村这百户人家,至少有一大半,都去丛林里背了木炭。   天气越来越冷,不光是人类要储存食物过冬,大大小小的动物,也要准备过冬。   采集队已经采不到什么果子,就都改成了背木炭和木材。   石器时代的女人以壮为美,力量虽比同身高的男人略差一点,但耐力却远胜他们。   背着上百斤的木炭回到村里,那是一声苦都不吭的。   只有少数几个女人,如玉花一类的,都是让男人去干这个活。   土溪背着筐子,筐子里装的木炭几乎快堆成了小山,甚至她走路稍颠簸,都会掉出几块木炭来。   但她一点也不嫌麻烦,总要想法子把这些木炭给捡回来,这才肯走。   与她同路的石云石雾就都劝她。   “也不要太下力了,还是缓着来吧?”   她们当然知道土溪是因为家里的兄弟土虎转去了玉花家,心里憋着一口气,想要证明没了土虎,她们娘儿们也能过得很好。   但是也不能用力太猛,把自己累病了可怎么办?   “这木炭跟木头不一样,看着一大堆,其实份量是轻的。我背着一点也不累!”   “今年还真是多亏了江家兄妹两个,要不是他们告诉村里,这木炭的好处,咱们怕是压根想不到用这个呢!”   “那可不!前日下小雪,咱们这些壮年的倒能扛得住,阿妈和小孩子他们不行,我就在屋里生了堆火,真的是,一点烟也不见,阿妈也不会边做饭边揉眼睛了。”   “我阿妈也是,今年冬天,估计是能好过些。”   走到自家院门口,土溪同石雾石云道了别。   还没走进院,听到声音的孩子们就飞奔出来了。   土茅和土草两个大孩子一起帮忙,把阿妈背上的木炭给抬了下来。   “太好了,有这么多木炭,今年咱们家就不冷了!”   “阿妈,明天还去不,我也一道去吧?”   土溪擦了把脸,不过她忘了手上满是黑炭,这一下子,越发让脸上更狼狈。   “不用,队长说明日不去了。村里要修护村沟,家家都都去个人!”   土茅土草互相看了眼,都不吭声了。   平时这种全村劳作的活儿,大都是由男人去的。   但她们家现在别说男人了,连个小小的男人都没有。   “哟!大姐,这是去背木炭了?”   听到这个声音,母女三人之间的气氛一下子就变了。   两个小姑娘对来人怒目而视。   都是这个坏舅舅,被玉花勾走,再也不管她们,让土家被全村人笑话!   土虎满脸红光,身上穿着厚实的麻衣,这麻衣上还缀了毛皮,显得他整个人更加气派了。   他手上拎着一条肉,约莫五斤的样子,见母女三人都没理他,也满不在乎,就大喇喇地进了院,高声吆喝,“阿妈,阿妈!我来看你啦!”   土家老阿妈一脸无奈地出了屋,看到这个混帐儿子,气也不是,骂也不是。   只能冷淡地点了下头,“嗯。”   土虎把手里的肉递给阿妈,“阿妈,这是我孝敬给您的,您可一定要吃好,保重好身体啊!”   老阿妈气得都想把这块肉扔回到土虎的脸上。   这混帐玩意儿,村长罚他每年给阿妈一百斤肉,他就说当时他受伤了,也打不了猎,只能分几回给足,结果等好了以后,又说一次给太多,总吃不着鲜的,不如分月给。   这不,最后就成了一个月给两回,一次五斤肉!   就算她年纪大了,牙口不好,吃的也少,这一个月十斤肉,能养得活人不?   还说让她吃好,保重好!保重个屁!   早知道这个二儿子这么混帐,当初生下来就应该扔进村子北边的骨林里。   没准大儿子还能活着呢!   但想想土家现在的境扆崋况,老阿妈也只能磨磨牙,挥挥手,“行了,你回去吧!”   虽说这肉也不多,但土溪不能打猎,家里的存肉,昨儿就吃光了……她一生气扔回去,一家子人怎么办?总不能光啃果子煮果子汤吧?   土虎眼皮一翻,看向土溪,又阴阳怪气地说上了。   “阿姐,你可要好好照顾阿妈呀!这个肉是孝敬阿妈的,人老了,就要多吃肉才有劲儿,你不会克扣下吧?”   老阿妈气得就去打他,“你够了!还不快滚!”   之前只是失心疯地要去上玉家的门,这会儿被罚了,又被村里人骂了,反倒是越发的不着调了,这反过来还恨上土溪了?   土虎一闪身,“阿妈你可别气,我就是想着你嘛!”   “奶奶!你放心,是给你的肉,我们都不会吃的!”   旁边的土茅土草已经是气不过了,都站出来发声。   “奶奶,我们养的尖角鼠过几天就能吃了,咱们光吃尖角鼠都够了,根本不用担心冬天没有新鲜肉!”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愣了。   土虎哈哈笑,“小茅,小草,你们俩都学会吹牛啦?”   尖角鼠怎么能养?村里就没人养得活!   也是他去了玉家以后,从前的伙伴们就都跟他疏远了,他一恼火,就换了个队。   捕猎队的人本来就早出晚归,对村子里的八卦不大知道。   而土虎和玉花隐隐地被排斥,跟他们说话的也少。   再加上养殖尖角鼠的人家也并不多,不是每个小孩子都有耐心不换好吃的,反而去换骨笼的。   所以土虎对骨笼养殖一事,是啥也不知道!   土茅一转身,就跑进边上一间屋里,拎着两个骨笼跑出来。   “这就是我们养的尖角鼠,已经有三十多只了,昨儿还生了七只小的!”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骨笼上,只见这骨笼雪□□巧,每一只笼子里都关着五只尖角鼠,这五只小兽,吃的肥头大耳,比一般常见的,体型都大了一圈儿。   土溪眼角就湿了。   “好孩子!你们干得好!”   尖角兽肉不是肉?   如果这小兽真能养的话,她就算不去打猎,也能在家里喂尖角鼠,压根缺不了肉啊!   无非就是肉的口感略有点差别了。   所以家里有没有男人,其实也能活,还能活得不错呢!   “唉呀!这么好的事儿,你们怎么不早告诉我?你们还用你舅舅以前住的屋子养尖角鼠……说起来,还要感谢你舅舅,要不是他腾出了屋子,你们在哪儿养尖角鼠……小茅小草,快来谢谢舅舅!”   土溪一转头,正好看到土虎快步走掉的背影。   一时间心头畅快,忍不住哈哈大笑。   “来来,不是说生了小的,快让我看看……” 第69章 木神时代(20)   土溪走进了土虎原来住的小屋子。   靠墙木架上, 赫然摆了一排白色骨笼。   而在木架下头,则用石头垒砌出了个……灶?   每个白色骨笼里,都养着五六只尖角鼠, 而放在正中间的骨笼里, 是一只胖嘟嘟的尖角雌鼠,身侧围着好几只粉色的小鼠,这些小鼠有的在吃奶,有的则呼呼大睡,还有的在互相抓挠, 显然这些新生不久的小鼠,活力很不错,能养得大了。   一股子热气从木架下冲上来,土溪朝下看了眼,原来这灶里烧着的,可不就是她这些天背回来的木炭!   不过这炭块倒是不大, 只有拳头大小, 就算日夜不停,也用不了多少。   但却能让这间小屋子里多了几分温暖,刚生的尖角鼠不至于冻死了。   “阿妈……这些木炭,我们都是从外头捡木头, 等烤肉丽嘉和炖汤的时候把木头熏出来的。”   老阿妈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进了屋,她虽然一直守在家里,却不知道孙女们在这个屋做什么, 这两个小家伙神神秘秘的,说是要给她和阿妈惊喜, 还不让她进去看, 想不到居然是这样的惊喜啊!   老阿妈听到孙女们这话, 就点头帮忙证明,“是呢是呢,我还纳闷她们这是干什么呢!”   “小茅小草,你们做得好!木炭背回来就是要用的,你们不用熏木头,就用阿妈带回来的,咱家的木炭够用!”   土溪摸摸两个女儿的头,家里出了事儿,孩子们也跟着受委屈。   她这些日子只顾憋着这口气,就都没顾得上孩子们,没想到孩子们居然不声不响地做了这么多!   “这些尖角鼠,是你们捉的?竟有这么多?”   “嗯,阿妈,现在咱们有三十五只尖角鼠,二十只雌的,十五只公的。这十五只公的就可以杀掉十只吃掉了!”   “还有这八只小鼠,听石梨说,有一个月就能长到大鼠的一半,两个月就可以吃了!”   土茅指指另一边墙角堆着的两个大麻袋,“这里头都是晒好的干圆叶草,尖角鼠最喜欢吃了!咱们能一直喂到下大雪!”   土草又跑到另一个墙角,掀开盖着藤席子给土溪看下头的小麻袋。   “阿娘,这个叫蘑菇袋,只要每天浇一点水,它就能长出红蘑菇,这个红蘑菇是能吃的,跟肉炖在一起可香了!破的坏的,也能用来喂尖角鼠啊!”   土溪这会儿张大了嘴,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要是真的跟两个女儿说的那样,冬天里能喂尖角鼠,能种蘑菇,再加上她采集回来的果子和干果,就她们娘儿五个,这个冬天不说过得有多好吧,起码都不用饿肚子了吧?   毕竟,之前土虎虽然打猎带回来的肉多,但是他的食量也大啊!   因为他是壮年猎手,吃饭时都要尽量让他吃饱,而老阿妈和女儿们饿肚子也是常有的事儿。   土溪微弯下腰,搂住了两个女儿,响亮地在她们额头上亲了两口。   “咱家小茅小草真能干!有了这两样,咱们再也不怕冬天饿肚子了!”   老阿妈也走过来,抱住了女儿和孙女们,“对,小茅小草现在就能弄到过冬的食物,等再过几年,绝对是村子里出色的姑娘,到时候咱们过得样样都好,让旁人羡慕去吧!”   “对!对!咱们一定能过得更好!”   小屋里,一家子女人抱作一团,又哭又笑……   江家小铺前,来了一个带着麻布口袋的女人。   江易虽然没见过土溪,但见过土溪的两个女儿。   一看那个身形眉眼,江易就猜着了几分。   土溪把麻袋放在了铺子门口的地上。   有些拘谨地打开口袋,倒出了里头的东西。   “江一,我听土茅土草说,你这里收丛林里的奇怪东西,这些年,我也攒了些杂七杂八的,你看看,有没有用,有用的话,就把这些留下。”   江易应了一声,蹲下来拿起这些东西一件件地看。   土溪还真没说错,这些东西确实很杂。   有各种羽毛,有大小鸟蛋,还有散发着柠檬香气的土块状物和漂亮的果实。   大部分都是江易没见过的。   这对他来说,绝对有用啊!   “嗯,很好,这些都很好……可以换我铺子里货品。”   “现在铺子里货品有骨针,肉松,骨笼,肉干,火柴……你想换什么呢?”   土溪赶紧摆摆手,脸皮微红,“啊,不,不是。”   “我不是来换货品的,就是……就是想来感谢你!”   “小茅小草她们能换到那么多的好东西,多亏你们兄妹关照。”   如果没有骨笼养尖角鼠,种红蘑菇,她们这一家,这个冬,怕是过得极难了。   江易看到这位大姐局促的模样,就点点头。   “其实小茅小草她们也都是带着骨头和木材来换的,不用谢我。不过土溪大姐带来的这一袋东西很好,正好我这里培育出了新品种的蘑菇袋,能长出一种像大耳朵的蘑菇,炖肉吃或者煮熟吃都不错……”   江易就让江二去拿了三个蘑菇包来。   土溪原本是为了送谢礼业的,没想到江一还会给她蘑菇袋。   有心不收吧,可是新品种的蘑菇袋也实在诱人。   要知道,她听两个女儿说过,江家小铺子里这种蘑菇袋并不多,就没有对外交换,只给了石梨她们家几个。   昨儿她家就杀了三只尖角鼠,又采了四朵红蘑菇炖在一起,那个味道,果然是鲜香诱人,一家五口人,把炖出来的汤汁都恨不得喝得一滴不剩。   这个新品种的蘑菇定然也是美味可口的!   想到这儿,她就舍不得推辞了,只好道了谢,把蘑菇袋抱在怀里,喜滋滋地走回家。   这次就当是欠了江家一个人情,等开了春,她再想法子还!   送走了客人,江易搓了搓手,拎起那袋子稀奇东西,就往自己的屋里走。   好奇少女江二也凑了过来,“哥,是什么呀?让我也看看啊!”   江易翻看那堆东西,她也跟着看,拿拿这样,又拿那样。   最后还是被她要了三根彩羽走了,说是要镶在衣服上!   江易笑着摇摇头。   十三岁的江二,看上去虽然人高马大,已经一米七五了,但心性还是天真幼稚的小朋友呢。   他试着往回收站里回收。   有几样很轻松地被回收了。   让他的绿叶币增添了一千多。   但在回收鸟蛋的时候,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嘀!检测到该生物还有生命迹象,不可回收!】   江易赶紧捧起他手上这枚鸟蛋,细细观察。   这是一枚巴掌大的蛋,比鹅蛋还要大上一圈儿。   颜色是土棕色的,上头又沾满了泥土,完全看不到任何光泽。   要不是知道石器人不会做假,他都会以为这是一枚用土做成的假鸟蛋。   之前他只以为这可能是土溪在哪里发现的化石蛋呢,没想到这还是枚活的蛋!   他要活的蛋能做什么呢?   之前他怀念过在现代想吃就能吃一次买一板的鸡蛋,这东西……不知道能不能吃呢?   也不知道是太馋了,还是咋地,江易的手不自觉地一抖,这枚土蛋就没拿稳,啪地掉在了地上!   江易赶紧拾起土蛋,满心惋惜地想着这下子定然满手留黄了。   没想到……啥也没有!   土蛋的表面,还跟没摔之前一个样,什么裂痕都没有!   生命力这么顽强的吗?   江易想了想,就寻了块湿抹布,把这枚蛋给擦得干干净净地,放到了蘑菇小屋的保温盆旁边。   入冬这些天,他几乎就没怎么出过村子,都忙着在给三间屋子做供暖呢。   之前修房的时候,他就在地上挖出了炕道,连通了两间卧房和中间的小厅。   这样冬天最冷的时候,他们就在小厅升火做饭,热气就会自动传到两间卧房了。   而紧靠着小厅,他又用泥土和木头,修出了一间小屋,把蘑菇和尖角鼠都养在了里头。   这间小屋能借些厅里的热气,但还是有些温度不足,所以江易又单独在里头摆了保温盆。   这保温盆是江易用太阳能电池板和充电保暖毯改装出来的。   太阳能设在房顶吸收能量,到了夜里,正好可以给保暖毯供电。   因此天冷的时候,最暖和的不是小厅,而是这间蘑菇屋。   江易还给这只土蛋找了个藤编小筐装着,又在上头盖了些草叶树枝。   能不能成的,就孵一下试试吧。   甭管是鸟是蛇还是恐龙呢,就这蛋的个头,倒也不足为惧。   江易刚开始孵蛋的第三天,石林村就下起了大雪。   跟头一场撒盐般的小雪完全不同,这次的雪,纷纷扬扬,足足下了一天一夜,白日里天都是阴沉沉的,气温更是骤降,江易从旧衣库里拿出了雪地羽绒服,裹在身上,这才有勇气走出门到院子里做事。   江二也得了一件雪地羽绒服,不过她坚持要在羽绒服外头套上一层毛皮做的袍子。   还追着江易让他也套上。   “大哥,还是套上这毛皮袍子吧,一来能防着这宝衣弄脏,二来也不让外人看见咱们有好东西呀!”   因此当石柱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穿着厚厚皮毛袍子的兄妹俩,举着一个怪东西,在扫房顶上的雪。   这个怪东西,是把许多细树枝捆扎起来,再绑到长棍上,这样举着长棍,不用爬上房顶,就能把房顶上厚厚的积雪扫下来了。   好办法!   他们先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要是他早想到的话,他家的灶房也就不会被雪压塌,也就不会把火种都熄了。   他是来买火柴的。   没有江家小铺的时候,各家各户都是去邻家借火。   不过现在天气冷了,村里各家离得少说也得走个百来步,顶风冒雪地过去,没准邻居家里的火也熄了……这时候,就不如买一盒那个火柴好使了。   石柱过来的时候,就带了一卷他阿妈织成的麻布。   这江家兄妹虽然很少穿麻布的衣裳,但他们还是很愿意收麻布的,他就经常见江二缝麻布袋和麻布垫子。   “让我试试?”   石柱看着江易举着大扫帚扫雪,跃跃欲试地也想上手。   有壮劳力帮忙,江易乐得轻松。   果然这壮汉干活就是飞快,三两下就把四间房顶上的雪全都扫光了。   “这东西倒是实在好用!难为你怎么想的出来!”   石柱用麻布换了火柴,江易还送了他一把大扫帚,让他喜出望外,哼着小调扛着扫帚就往回走。   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到自家,他先把火柴交给阿姐石霞,自己挥舞着扫帚去扫雪。   扫完了自家的雪,石霞就说,“石柱,你去土溪家里看看吧。这么大的雪,她家不知道怎样了。”   雪太大,不光会压坏屋顶,还会熄灭火种。   更可怕的是,如果屋里呆不了人,就会有猛禽飞扑过来,叼走家里的孩子。   “行!”   石柱扛着扫帚就去了。   过了一会儿,石柱又背着扫帚回来了。   脑门子上挂着汗珠子,满脸的不可思议。   “怎么了?她家屋子还好吧?”   “她家是土草爬上屋顶,去扫的雪,倒是没塌……”   村民们的房子大都是茅草顶的,根本经不住壮汉或者略胖的妇人。   但小孩子爬上去倒是可以。   像土家,她们就是半日前就扫过一次雪,因此积雪不厚。   他就顺手又替她们扫了一遍。   正赶上土家的炖汤熬好了,土家老阿妈盛情地邀请他也来喝一碗。   这种时候,家家都没有余粮啊!   哪里能随便在别家吃喝呢?   但经不住盛情难却,而且那香味也勾人。   他就坐下来喝了碗。   碗里有尖角鼠肉,是新鲜的!   还有切成小块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果实,吃起来挺有嚼头的……   那个味道,比他家里的炖汤可好喝多了!   “啊?她们家过得……还不错?”   石霞听了,只觉得意外。   她跟土溪不是一个采集队的,但小时候常在一处玩耍,倒是有几分情谊。   两家住得又不远,她还打算过两天去看看,要是土溪家实在困难的话,她就送些肉干什么的过去呢!   石柱咽了下口水,“她家的汤,味道比咱家的还好。尖角鼠肉,好像都是新鲜的!”   这姐弟二人正说着话,忽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了雪中石林村的宁静。 第70章 木神时代(21)   当高亢尖亮的骨笛声传遍了整个村子的时候, 江易和江二正围着炭炉子,吃着涮锅。   通过回收站的金手指和充当小白鼠的尖角鼠,江易搜集到了好几样这个时代的香料。   再加上石林村原本就有的野蒜, 基本上能凑出个香辣蘸料来。   而在过冬之前, 他在随身空间里也囤了各种肉。   什么鱼肉、禽类、龙虫、各种兽肉……这些肉的口感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   有的适合混合上干果粉末做成丸子,有的片成片烫着吃香嫩无比,还有的带着壳下去煮能增鲜提味,又有的烤熟了做成零嘴下酒吃再好不过。   也就是因为外头雪下得大, 江易忍痛从临期库里取出了一小瓶酒,跟江二两个吃着火锅,喝着酒,正感觉美滋滋呢。   就听到了村子里的骨笛示警。   石林村约定,骨笛示警,就表示村中有大敌来袭。   所有的成年猎手, 都要马上拿起武器到骨笛响起处集合, 以应对危机。   成年猎手,就是年满十六岁,参加过狩猎队的人,并不分男女。   一般来说, 村子里的年轻女人,如果还没生过孩子,或者孩子还小, 就不会长久地待在狩猎队。   毕竟,万一有个闪失, 年幼的孩子可就没了亲生阿妈了, 这样的孩子很难活的下来。   但这些女人可以不去捕猎队, 却不能不为村子的安危出力。   江易一手拿起放在门口的铁头长矛,一边叮嘱。   “阿二,你看着家!不要随便出去,把弩装起来!”   江易出了院子,一边从随身的兽皮袋里,摸出了弩装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这还是他们两个来到村里以后,头一次听到这种示警骨笛。   可见情况确实十分紧急,少不了一场激烈战斗。   他朝着骨笛声来处跑去,在深及膝的大雪里艰难前行,没过多久就追上了几个手里提着骨矛的村民。   众人汇合到了村子东边的一处小院里。   看清了战场情势,江易不由倒抽了口冷气。   这家的院子比江家的还大,也是用长着刺的树枝围了个简单的篱笆。   院子里有七间紧挨着的小茅屋,但现在这些小屋都被大雪压塌,房顶上的柴草散落满地。   但危险并不是因为塌房子。   天空中,盘旋着五只四爪鬼鸟!   而这户人家,老老小小七八口人,这会儿都是满身伤痕,却还是紧紧护着自家的娃娃,生怕被四爪鬼鸟给捉去做了食粮。   来援的村民们越聚越多,众人将手里的长矛齐齐向四爪鬼鸟投去。   然而村民们一般都是围攻一只四爪鬼鸟,根本没有见过这种组队来的。   这些四爪鬼鸟似乎也有了团队意识,每当一只鬼鸟受到长矛攻击时,就有其它四只用翅膀帮忙将长矛拍飞!   就连先前用过的网,这会儿都不大好使了。   鬼鸟一看到有人拿出网,压根就不往那边飞,而是挑出人群里防守较弱的,俯冲攻击,疾起疾落,没过几个回合,就不断有村民受伤惨叫。   更有数十条手臂粗的蟒蛇,在人群里不断翻滚游动,将不够强壮的村民们缠裹起来,面对四爪鬼鸟的攻击,竟是连躲避都不能了。   江易赶到院中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只四爪鬼鸟呼啸着抓向老阿妈怀里搂着的小女娃。   江易大吼一声,奋力地将手里的铁矛掷向鬼鸟的肚腹。   同时投过去的,还有来自村民们的十几只骨矛。   其它的鬼鸟扑扇着翅膀,将所有骨矛都打遍了方向,就算有扎到鬼鸟身上的,也只是浅浅伤口,几乎不影响战局。   只有江易的铁矛,虽然偏了方向,却也刺中了鬼鸟的一只爪子。   这就减缓了鬼鸟抓着小女娃的行动。   江易抛出铁矛,一点也没耽误,嗖嗖地射出了五支骨箭。   这些骨箭,都是他精心挑选了最坚韧的兽骨,削出箭头,还在上头开了放血的血槽,虽然杀伤不如骨矛,但精准又快速,还能连发,正是他和江二在湖边生活时候的狩猎利器。   五支骨箭先后射出,快如流星。   快得让鬼鸟们还来不及应对,就有四支都射中为首鬼鸟的肚腹。   这变化着实地震慑住了五只鬼鸟。   中箭的鬼鸟也顾不上抢夺人类的幼崽了,奋力扇动翅膀,掉头就逃。   “戛!戛!”   余下四只鬼鸟愤怒地扑向江易。   村民们也被这变化给惊了下,随即都呼喊着朝江易这边奔来,一边用长矛阻挡着鬼鸟们。   这可是四只鬼鸟啊!   他们村自从迁来了这里,就没听说过鬼鸟们成群结队地来袭击村子的。   而且还有这么些个蟒蛇一起配合!   但人类的速度又哪里能比得上有空中优势的鬼鸟呢?   就算是来得及阻住两只鬼鸟,还是两只一左一右地扑到了江易跟前了!   眼看着那尖尖利爪就奔着江易面门和脖子去了。   来不及救援的村民们,好些个都不忍地闭上了眼。   却听“嗷”地两声惨叫,两只爪子被砍掉了一半,鲜血喷出,鬼鸟吃痛,又惊又惧,掉头就跑!   那没闭眼的村民们,却不由得目瞪口呆!   天神啊!   他看到了什么?   江易那个外来的小年轻,明明鬼鸟的爪子都已经抓上了他的身体了,怎么居然人没事,却瞬间砍伤了鬼鸟的爪子?   还有,江易手里那个闪着雪光的武器,是什么神兵利器?   竟然如此锋利?两下就能斩断鬼爪的三根指爪!   而且这看上去很弱的小白脸,居然这么猛?   还能追着两只鬼鸟打?   还被他给揪住了一只的翅膀猛砍?   江易一刀下去,四爪鬼鸟仰天惨叫,鲜血和羽毛齐飞。   眼看着同伴的惨状,其余三只掉头就逃,哪里还敢恋战呢?   然而能逃的只有两只被村民们用石矛拦挡的鬼鸟,它们身上虽然有些小伤口,但飞上高空还是不难。   只有那只被江易砍伤爪子的鬼鸟,歪歪斜斜地飞上半空,与早前带箭那只鬼鸟一般,勉强飞了几十米,忽高忽低,又一头栽到了雪地里!   就有赶来的村民们,乱矛齐发,将这两头鬼鸟也给戳得断了气。   至于那十几条蟒蛇,没了鬼鸟,收拾它们倒是容易得很,这会都已经成了死蛇。   村民们可谓大获全胜!   就算后来的不知道前情,也自有激动不已的村民们大声诉说。   “是江一,江一射伤了一只,又砍伤了两只!”   “好家伙,一下子就弄死三只四爪鬼鸟啊!”   “就是咱村传说的神猎手老祖宗也就是一个人干过了一只啊!”   “江一太厉害了!”   “这次实在是邪门,一下子就来了五只鬼鸟!咱们从前哪里见过!”   “幸好有江一,不然玉线他们家怕是要完啦!”   搂着自家娃的玉家老阿妈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这才抖着手松开了怀里搂的娃。   和自己的儿子女儿一起,向江易行礼道谢。   “多谢江一救命之恩!”   又向来援助的村民们和吹响骨笛的大巫玉枝道谢。   “谢谢大伙儿,救了我们全家!”   今天这凶险阵势,真是活了几十年都没见过!   别说没见过,就是听也没听过啊!   谁能想到,五只鬼鸟一下子就来,来就来吧,还会衔着蟒蛇来!   这特娘的比人还要精了!   这是知道石林村外,今年冬天又扩探了护村的壕沟,那沟里又埋了许多尖刺是吧?   要是禽兽都这么奸诈,还有人类的活路吗?   江易赶紧和众村民们一起客气两句,帮着给玉家处理善后。   玉家这次其实就是大意了。   昨儿大雪,其他人家都半夜起来扫雪,生怕雪太厚把房子压塌喽。   玉家呢,大概是去年刚刚换了新屋顶,觉得还算坚固,就等到早起的时候再扫也不迟啊。   谁知道将近临晨时分,他家的屋子就轰然塌了。   这屋子都是茅草树枝做的房顶,倒不是太重,人在里头都没事儿,挣扎着爬出来,家里的几个壮劳力就赶紧修房顶,哪想得到,房子还没修好,倒是被这些尖爪鬼鸟给围攻了。   尖爪鬼鸟的目标一开始就是玉家的孩子们。   毕竟要想吃掉壮劳力,可不容易,这些人类的力气大不说,手上还有家伙事儿,弄不好就得两败俱伤,实在划不来。   但如果能叼走个头小力气小的孩子,那可就是大雪天里的美餐了。   为了计划完无一失,它们甚至还去寻了个蛇窝,把正在冬眠的蛇给丢到了这个院子里。   这些蛇看上去块大肉多,但表皮的鳞片粗糙得很,好不容易啄开,里头的肉又十分腥气,哪里比得上人类的幼崽呢?   它们一来就奔着玉家的孩子了,但玉家的大人们又不是死的,自然要殊死搏斗,哪怕浑身是伤也要护着自家的娃,也幸好他们的左右邻居也在帮忙修屋顶,能帮着抵挡一二,又有人听到了呼救,跑去寻了大巫玉枝,玉枝吹响了示警骨笛,这才召来了全村相助。   可以说,这些鬼鸟为了美食居然已经进化出了少许的灵智,可惜灵智初开,就遭遇重大挫败,也是命运的安排了。   玉家的主事人玉梭半张脸被划出了几道长长血痕,那伤口再偏一点,连右眼也保不住了。   玉梭的哥哥玉椎的胳膊和腿上都少了好几块肉,血肉模糊的十分吓人。   就连玉家最大的孩子玉鱼,脑门都被抓走了一块皮。   大巫玉枝从自家拿来了伤药,给玉家人的伤口上都糊了一层。   这些伤情,要是搁在江易自己的身上,那肯定得躺平虚弱好久,但石器时代的人类不愧身体健壮,又能打能扛的,就连小孩子都没有哭闹,乖乖地让包扎上药。   玉家人这副模样,定然是没法再修房子了。   村民们就索性替他家修好了房顶,人多力量大,这几间屋子,用不到一个小时就全搞好了。   石柱还替玉家做了一把从江家样式的大扫帚。   “以后再遇上大雪,还是得赶紧出来扫雪呀!”   得,这就是扫雪不力引发的血案呀!   江二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看看灶里的火,一会儿又去看看蘑菇小屋里的蘑菇和尖角鼠。   等听到外头的动静,她就透过门缝朝外张望,看到江易背着东西打头走在前,后头还跟几个村民,也是背着鲜肉,边走还激动地议论着什么……   她就飞快地打开门,“大哥你回来啦!”   看到江易脸上点点血迹,身上的兽皮衣和里头的羽绒服不但有血迹,还都被扯破,甚至露出了雪白的羽毛,江二吓了一跳。   “大哥你受伤了?” 第71章 木神时代(22)   v江易当然没受伤了。   要不是武器先进, 就他的武力值,在石林村的狩猎队里,也就是中等偏下的水平。   就是石林村最好的猎手, 也不敢跟两只四爪鬼鸟对上, 更何况是四只?   他当时就赶紧给自己用上了系统道具全身防护罩,这才能那般武勇,上去就干的。   而之所以四爪鬼鸟受了轻伤就半空栽落,也是因为他在匕首和箭头上,都用了有剧烈麻痹作用的药水。   不过他这一番奋勇出手倒也不亏。   当时村长就说, 这次能打杀三只四爪鬼鸟,江易出力最多,因此这些猎物,江易可以挑选最美味最多的部分。   江易把麻痹药水的事儿告诉了村民们,让他们在割肉来吃的时候,也要小心去掉伤口附近的肉。   也是麻痹药水不致命, 他用麻痹藤制出来的药水能让尖角鼠昏迷两天, 后头他又试过两倍浓度和四倍浓度,这才涂到了武器上的。   村民们长年出没在丛林里,这种麻痹藤几乎是天天见。   但这种野藤枝干柔脆,又不能吃, 又不能取丝,因此村民们见了也都是无视。   哪能想得到,这东西居然还有这样的妙用呢?   要是他们以后打猎, 遇到那种狂暴凶残的猎物,戳上几矛, 都不用扎中要害, 只要多等上一会儿, 那猎物自己就倒下了……这可是想都不敢想的好事儿啊!   江易如此大方,把这么重要的信息告诉大伙,众村民一感动,纷纷表示,分给他们的肉都不要了,都给江易。   那江易哪能要呢,推让几个来回,还是众人把最好的肉都挑出来,又背着肉送到了江家小铺。   眼看着众多村民们把大块的肉摆在自家院子的雪堆里,还贴心地用雪把这些肉块给盖好,走的时候又亲亲热热的打招呼,仿佛她大哥就是下一任的村长似的,直把江二看得目瞪口呆。   “大哥,发生了什么事呀?”   江易把四爪鬼鸟来袭的事简单地说了。   “如今天冷下雪,捕猎困难,这些飞行猛禽怕是盯上了村子,以后没准还会来袭。”   那一伙四爪鬼鸟来了五个就折了三个,剩下两只怕是不敢再来了。   但是又不见得这一带只有这五只四爪鬼鸟?   就江易和江二在落星湖崖上住的时候,就见过黑面枭、棘尾蝠等等七八种飞行攻击型生物。   “我答应了村民,要在铺子里交换短弩,咱们这些天在屋里,倒是能做一些出来。”   原本江易也没有给石林村升级武器的打算。   如今石林村民们用的武器,除了骨矛以外,还有一种系着藤绳的抛掷石器。   这种的携带不便,又不如骨矛精巧,用得场合不多,只有在遇到丛林中的吸血藤和食肉树才能用得上。   但就他来到石林村这几个月来看,村子里的秩序,村民们的合作,比起红江村来,是强了一大截。   江易跟村民们打交道这么久,也知道了不少信息。   按说这个村子各项规矩都还算合理,村民们很少内斗,这块栖息地周边的丛林食物资源也不少,村民们都迁来百年了,人口不说壮大到两三倍吧,这连多十几个都做不到,就是维持着不增不减的状态,如果再这样下去,不是被丛林里的野兽给侵袭失守,就是被别的村子给吞并了……又或者,全村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彻底改变,完全地遵从丛林法则,搞严酷淘汰那一套。   江易这个搞回收的不会去盘算那么多。   既然他们要在村子里呆上不短的时间,那就要想办法尽量保住村子里的有生力量,减少严寒中的伤亡。   “大哥,咱们真的要把短弩交换出去吗?”   “旁人换到了短弩,会不会拆开来琢磨,就也能学会了呀?”   江二其实矛盾好长时间了。   她自己手上有短弩,捉小型兽那可以说是得心应手,十发六中。   像她的小伙伴,石梨,土茅她们,用骨矛的话,十次里也就最多能中一次。   她跟小伙伴们在一起的时候,就不好用这个秘密武器,怕人家看到了问。   但看到石梨和土茅她们那么劳累辛苦,又觉得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幸好后来大哥做出了骨笼,养起了尖角鼠,还培育出了蘑菇袋子,让石梨和土茅她们冬天在家里也弄到新鲜食物,她心里的纠结这才少了。   如今大哥说可以交换短弩,她反倒是又担心起来了。   “没关系,咱们以后要在村子里长住,不可能不用弩的,时间长了也会被人看了去,不如大方一些,还能让村民们念咱们的好。”   江易一点也不担心别人学会制弩,就不来铺子里交换了。   做一把精巧能用的短弩,那费的工夫可比做骨笼多得多了。   要不是为了提高村子的防御力,他都懒得做这个买卖。   江易虽然懒,但在吃过烤翅晚饭以后,还是拿着工具开工了。   第二天清晨起来,一把精致精准的短弩已经做好了。   江二则已经磨好了十支小骨箭。   “大哥,咱这第一支短弩,怎么也得换上六十斤肉……啊,不,八十斤肉吧?”   江易笑笑,“如今天下大雪,各家的食物都紧缺,怕是没有那么多的肉来换。我看就五十斤就行。”   他主要目的是想让村民们提高防御力,挣多少肉倒是无所谓。   毕竟,这段时间以来,光是用渔网和鞋子,就换到了不少肉了,他和江二根本吃不完,好多都存储在了他的随身空间里。   兄妹二人说着话,就看到一个人影,身背麻袋,趟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大雪,朝他们这边过来了。   离得近了才认出是玉梭。   就是昨儿差点被五只四爪鬼鸟给一锅端的那家当家人。   玉梭脸上的伤痕经过一夜,红色变成了黑红,越发地瞧着吓人了。   她把麻袋往雪地里一放,冲着二人笑了笑,“江兄弟,多谢你昨儿救我们家人,我听人说,你这铺子里喜欢收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不,我们家里也收罗了不少,正愁没地方放,就送给江兄弟吧。”   她边说边把麻袋里的东西倒出来。   这如小山般的一堆,比那天土溪送的还要多!   这些东西,也跟土溪的收藏一样,稀奇古怪,大半都是江易没见过的。   江易盯着地上那些颜色诡异形状各异的物件,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   这可好,他这儿算是过了明路,成了石器时代的废品收购站了!   他的绿叶币还不得蹭蹭地往上涨啊?   “这些东西都不值什么,我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倒是有些自家织的麻布,还算是有些用处……”   玉梭说着又从麻袋的最里层,掏出一卷细麻布。   玉家在村子里就开了家麻布铺子,既能用肉交换麻布,也能交换做好的衣裳鞋子。   这卷麻布显然比石林村民们常穿在身上的,要更加精致和柔软一些。   江易虽然能在旧衣库里往外拿东西,但有二百斤的限制。   他这几个月以来,羽绒服,保暖秋衣,鞋子,毯子之类的没少往外拿,再计算着节约着也用掉了约莫六十五斤了。   所以他现在是能省就省,能用本世界的材料制造,就尽量用本世界的。   这些麻布,到了春天的时候,正好能套在冲锋衣外头,当作遮掩和保护罩。   “这可是好东西!”   江易想了想,就把自家出品的骨针送了对方一套,又把今儿新鲜出炉的短弩也送了。   玉家就是开麻布作坊的,自家自然也打磨骨针,但跟江家铺子出的骨针一比,那个精致和实用上,就差了许多。   先前总觉得自家三代人开了作坊,跑去外地小子开的铺子里换骨针,实在的有些打脸,就一直没来,如今江易大显身手,一跃成为全村战绩最辉煌的猎手,还救了她家人,原本那点较劲的小心思就都飞走了。   更不用说短弩这种武器,简直是太神了,用来射飞禽,可不是正好?   玉梭心情激动,要不是顾及着老脸,恨不得立马就收下。   最后还是客气了几句,就喜滋滋地带着这两套宝贝回家了。   就是那满脸血道子,又要笑忍笑的表情,路上不知道吓到了几位村民……   整个冬天,江易和江二两个人都没闲着。   兄妹二人足□□换出去八十套短弩。   不知道是谁把江易喜欢收集一些奇怪东西的爱好给传开了,来交换的村民,甭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吧,总要带着个口袋,从里头掏出点乱七八糟来,要送给江易。   让人庆幸的是,这些东西一般都能让江兄弟眉眼带笑,心情很好的样子。   这心情一好,就会少收几斤肉,偶而还能送个稀罕的小礼物。   比如说什么骨笼和活的尖角鼠啊……   尖角鼠这小兽虽然常见,可在冰天雪地里,上哪里抓活的去?   有那消息灵通的,都去石雾和土溪家看过,见人家冬天坐在家里都能养着尖角鼠,眼瞅着这些小兽一窝窝地生……一家老人娃娃,不光没瘦,还越发的红润白胖了!   羡慕得他们又激动又后悔。   激动的是还有这种好事儿?   后悔的是早没多往江家小铺这儿来!让石雾和土溪家抢了先!   作者有话说: 第72章 木神时代(23)   石林村上千号人口, 大约百来户。   江家铺子里的短弩流传开后,这百来户几乎家家都有了短弩。   一部分是江家小铺出品的,一部分则是仿制的。   这个时代的人倒是有意识地在本事和技术上留一手, 看家本事不外传。   但如果别人有样学样地琢磨出来了, 那也就认了。   短弩这种武器,凭空设想极难,但照猫画虎就简单多了。   尤其是这种武器射得远,好携带,准头足, 老人小孩都能用。   仿制的人还举一反三,做出了大号弩和更小的弩。   只有小孩巴掌大的小弩,自然是小孩子的玩具。   但大号弩就威力十足了。   石柱他们捕猎队的几个猎手,冬日里闲不住,做出来几张大弩以后,就满村晃悠着, 想着要是碰上四爪鬼鸟了就能大显身手。   但四爪鬼鸟没遇上, 倒是看到两头剑齿熊!   这剑齿熊人立起来,比村了里最高的还要高上两头,两根剑齿戳在唇外,浑身刚硬的黑毛, 在丛林里不像是最凶残的野兽,那也差不多了。   如果是落单的人类遇上剑齿熊,那可真是凶多吉少。   这两头剑齿熊大约是冬日在丛林里实在寻不到食物, 就跑到了人类的村子附近,想要寻机捡漏了。   但石林村民们在此地定居上百年, 能存活至今, 自然也是摸索出了一套自保的经验的。   早在入冬之前, 村长就带着村民们将村外的壕沟扩大加深,底部还埋了许多尖刺尖石。   就算冰雪覆盖大地,壕沟里也是一片白茫茫,这些天性警觉的野兽们还是会避开壕沟,顶多在壕沟的边缘,望着人类的村落不甘心地嗥叫一阵,就悻悻而归了。   因为壕沟边缘已经不在骨矛的攻击范围,平时村民们就算是有心想要合力猎杀,也只能想想而已,如今这几个汉子做出了半人高的大弩,早就心里痒痒的,看到两只剑齿熊,直接就放箭了。   骨箭破空而出,正中一只剑齿熊的脖子,剑齿熊皮糙肉厚,血条更长,这伤势虽然要命,却一时半会的减少不了它的战斗力。   这只剑齿熊暴怒着冲着壕沟对面的人类怒吼……要不是有壕沟阻隔,它能猛冲过去,把这几个人类撕成碎片!   紧接着五支骨箭又是破空而出,剑齿熊人立而起,挥动着厚厚的爪子,还真被它拨开了两支骨箭,然而还是有两支射中了它的腹部,最后一支则射中了它的大嘴,只准头还是不够,射中了剑齿熊的尖牙根部,让它感到牙齿疼痛,流了点血外,就没啥作用了。   但这一下子更是激怒了剑齿熊,这大家伙气昏了头脑,连滚带跳地冲下了壕沟,马上就发出了更加惨厉的嗥声。   就它这好几百斤的大体格,又是猛冲进壕沟的,那能不扎腚扎爪么?   另一头剑齿熊见势不妙,也仰天大吼一声,却是掉头就跑。   猎手们喜获猎物剑齿熊一头!   六七百斤的剑齿熊,就算刨去不能吃的骨头和内脏部分,那也能剩下四五百斤。   足够全村每户人家都能分到肉了。   猎物是在村子外围打到的,因此家家都有,只是没参与的,分得的份量不过一斤,是个意思罢了。   江家兄妹没参与打猎,可得到的肉也不少。   还是那几个猎手们给送去的。   一副骨架,一只前腿,两个人用杠子抬着,就送到江家了。   “江易兄弟,要不是你那短弩,我们也做不出来长弩,这头一次打到的猎物,也该有你一份谢礼。这副骨架我们没啥用,听说你这儿用得上,就给抬过来了!”   还别说,江易的回收库里,还真的没有剑齿熊这个品种。   江易一高兴,就送了几人一小包调料。   这调料是烧烤调料,是江易自己用本地产的香料,加上从临期库里取出来的食盐混在一起,一包有个一百克左右,江易平时对外交换肉松和肉干都舍不得交换这个,偶然送礼,也都是很小气地小包装,能有个二十克就了不得了。   别人不知道这调料的好处,石柱却是清楚得很,立马乐得合不拢嘴,生怕江易反悔似的一把就塞进了自己怀里。   “江易兄弟,那你忙着,我们还要去别家送肉,不用送,不用送了啊!”   这一副骨架,又让江易挣到了一千五百绿叶币。   这可是完完全全地,人在家中坐,币从天上来啊!   而整个石林村,吃上了新鲜肉食,听着新式弩大展新威的事迹,个个坐在点着木炭火的灶坑边上,只觉得这日子,是越过越有味了……   天气开始回暖,厚厚的冰雪日渐消融。   有些闲不住的狩猎队,已经开始出去打猎了。   土虎跟着相好的玉花一家,过了整整一个冬天。   不习惯肯定也是有的。   玉花的三个小崽儿,除了最小的儿子跟他亲以外,那两个大点的,一个对他冷冷淡淡,一个却是老想跟老三比。   他偷偷给小儿子做个骨球玩具,那老二就也闹着要,他烤了一块肉又嫩又香,想喂给小儿子,老二却一把夺走,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这就让他不爽了。   他疼的是老三,是因为老三长得像他,而且玉花亲口说了,老三是他的种啊!   他连亲姐妹的娃都不想养,对于跟他没啥关系的老大老二当然没啥疼爱啦!   这不是看在玉花的情面上,才给那两个娃点好脸色么?   除了这个以外,玉花也很是大手大脚。   以往他打猎带回来的肉和毛皮,都是老阿妈和土溪在处理。   该做成冻肉的做冻肉,做成肉干的做肉干,新毛皮处理过以后,会给全家人都做上新衣。   再把旧衣裳拆了,和麻布一起做成冬天的被子。   这样在严寒时分,才能不被冻手冻脚,直打哆嗦。   秋季最后那几天,就已经存好了过冬的食物,肉和果干果子怎么掺合,炖汤还是生烤,盐粒要化开均匀地撒在食物上,怎么才能顺利地渡过冬天,甚至还略有一点盈余……   玉花就完全不一样了。   相比之下,她就有些懒了,总是丢三落四,有时候他拿回来的肉,处理不及时,就会臭了。   新毛皮处理的也十分马虎,穿在身上,总有股子生肉味儿。   而且玉花也不会给孩子们做新衣,还是让他们穿旧的。   那旧毛皮衣,往往变硬发直,还被虫子蛀出了小洞,又掉了不少毛,其实都不怎么暖和了。   但玉花也只当是看不见。   他就抱怨了一回毛皮处理的不好,玉花就把家里的毛皮都拿去玉梭家的作坊,换回了三件毛皮衣裳。   当然了,玉梭家里开着制衣作坊,做毛皮衣的手艺肯定在全村里是最好的。   玉梭家做的毛皮袍,当然穿着也很精神好看就是。   但他辛辛苦苦打了整整一个秋天的猎,大家伙就不说了,私下里他也单人猎到过不少小兽,人脸那么大的毛皮少说也有几百张了。   做满一家人的衣裳都有好多剩吧?   要知道去年前年他打到的猎物还是两边分,带回土家那边的跟偷偷送给玉花的比起来,都差不多啊。   土家人口多都够用,到了玉花这儿,就只换了三件毛皮袍?   不得不说,玉花这女人,是有些个败家了。   但话又说回来,玉花长得好看,说话好听,对他那是温柔又体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没有个不字!   他不喜欢那两个孩子,玉花就不给他们穿新衣裳,村里别的女人,谁会把相好的看得比自己生的娃还重呢?   所以冬天还没过完,家里的肉食就不够吃了这种事……也就不必太过计较了吧?   身为打猎的一把好手,又能跟着捕猎队去打猎,还怕没有肉吃吗?   经过了严冬的考验,能活下来的野兽,都带着些穷凶极恶的特质。   捕猎队的收获,远远不能跟秋季那会儿比不说,还总有凶险发生。   要不是捕猎队里人人都配上了短弩,少不了又要折损人命。   好几天回到村子的时候,他背着麻袋里,也不过有两三只尖角鼠和一块尖嘴貘爪兽的肉。   貘爪兽体型不算太大,瘦不啦叽的,还得跟同伴们分,因此才不过两三斤而已。   玉花打开麻袋,看到里头的收获,嘴角撇了撇,却扬起笑脸。   “虎哥,你辛苦了呀!”   “如今还没开春,等天气再暖和些,丛林里的草和树都绿了,野物就会多了。”   其实丛林里不是野物不多,要想找野物,多得是。   只是大都是凶残狂暴的饿兽,就算他想豁出去,同伴们也不乐意呀!   把肉块和几个干瘪的果子放进陶罐里煮上,玉花为土虎递上一块湿麻布。   “虎哥,如今只有你们队出去捕猎吗?别的队呢?”   这个队的实力好像不怎么行呀!   土虎想了想,“好像是只有我们队出去捕猎。”   别的队都在干什么呢?   难道他们家里就都富裕得不用去打猎吗?   还有土家,想到阿妈和阿姐,土虎难得的有点心虚。   “你留出一点来明天吃。”   玉花歪起头问,“虎哥明天不去狩猎队了?”   “明天还去,但是该给阿妈送肉了。”   当时说是一个月送两回来着。   后来这边的肉不够了,他有一个月就停了。   玉花偷偷地翻了个白眼,“是啊,阿妈阿姐她们不知道怎么样了?阿妈不知道瘦了没有?”   那还用想吗?   土家老阿妈肯定瘦成了鬼了。   就跟去年冬天她阿妈那样呗!   当土虎拎着五斤肉站在土家小院门口时,就听到里头熟悉又陌生的说笑声。   虽然他只搬离了一个冬天,感觉上像是过了好久一样。   一个瘦高个的少女穿着毛皮袍子从小屋里走了出来……那间小屋原本是他住的,后来被侄女们改成了养尖角鼠的地方。   这一个冬天过去了,那些尖角鼠,应该早就吃完了吧?   这少女正是土茅,他几回来送肉,都是老阿妈来接的,侄女们倒是都没见过。   这猛地一看,还有点认不出来了。   个头又高了啊!   居然已经长到了他的下巴这么高了!   而且小脸上也有了肉,一双眼睛越发的黑白分明,看向人的时候,仿佛能看到心里去。   “哦,小舅舅。”   土茅脸上的笑容落了下来,平淡地叫了一声,就转身去叫老阿妈。   这会儿土虎才发现,原来土茅身上穿的是一件尖角鼠皮拼出来的袍子!   尖角鼠皮整张的也没多大,要想做一件袍子,少说也得十几张皮。   还得手艺特别好,特别有耐心才成。   而且尖角鼠皮,哪里能有夜行兽,雪毛兽,剑齿熊的皮毛好看呢?   但土茅身上的袍子,根本看不出拼接的痕迹,黑底灰纹的,倒也俏皮好看。   没一会儿老阿妈就走了出来。   看了看土虎,老阿妈就接过了肉。   “咳,阿妈,你们都穿的是尖角鼠皮的袍子啊?”   老阿妈本来正在做活儿,就想等着土虎走了好回去接着干呢,听了就点点头。   “嗯,是啊!”   本来以为这冬天会难过,没想到一点也不难。   尖角鼠一窝窝的生,又不挑食,干草蘑菇渣啥的都吃。   她们吃到后头都不想再吃尖角鼠肉了,就拿着活的去跟邻居们换别的肉吃。   攒下了百来张尖角鼠皮,那可不就用来做袍子了?   “你们从哪里弄来那么多的尖角鼠?”   他就不大信,尖角鼠怎么还能养活,还能生小鼠?还有那么多?   “养活的呗,大的生小的,一窝窝的生,可不就越来越多了!”   老阿妈说着话,就摸了摸自己的腮帮子。   咦,这个月好像又胖了。   原先还有些无力的腿脚,现在又有力了!   扛起一根木头都没有半点困难哦!   她再看儿子土虎。   当初那是死活要去玉家跟玉花一起过,这都过了一冬了,称心如意该高兴才对。   可看着,有点没精神啊?   虽然没有瘦吧,但这人就跟从前不大一样了啊。   毕竟是亲生的儿子,也是希望他能好的。   “你呀!也别光顾着打猎了,也在家里养尖角鼠吧,那东西好养活,又生得快,你身子不舒服的时候,想不去打猎就不去,不用担心没肉吃!”   土虎胡乱答应了几声,狼狈地走了。   作者有话说: 第73章 木神时代(24)   江易和江二两个人背着小篓, 走在村边的荒地上。   虽然天气还不暖和,但迎面吹来的风,已经温和了许多。   覆盖大地的冰雪已经完全消融, 泥土地松软湿润, 有一些耐寒的植物已经悄悄地发芽,仔细凑近了看,就能发现各种藏在干草丛中的嫩绿。   荒地上除了江家兄妹,也出来了不少村民们。   这回出来采集的,就不光是女人了, 男女老少,几乎是全员出动了。   也难怪,大伙都在家里憋了一冬,谁不想出来放风啊?   跟从前两兄妹刚来村子相比,现在他们可是很受欢迎,几乎遇上的每位村民, 都要热情地同他们打招呼, 尤其是中老年女村民们。   甚至打完了招呼,都离得老远了,江易还能感觉到,对方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又时不时地跟同伴们窃窃私语。   “我怎么觉得有点怪怪的?”   江易一边挖着地里的野菜,一边嘀嘀咕咕地抱怨。   “大哥,她们是在猜, 今年的春花节,你能跟谁看对了眼, 成相好的呢?”   江易正在挖幼苗的铲子一偏, 好好的幼苗, 就从中被铲断了……   “啊这!”   “这有什么好猜的!”   真是,这些大姨大妈们,这荒地里野菜这么多,又是最早生发出来的,营养丰富味道十足,不管是人吃,还是喂尖角鼠,都是极好的……不赶紧挖野菜,却在这里八卦有的没的!   江二笑嘻嘻地揪下一株幼苗,放进身帝的篓子里。   “因为她们家里都有年纪跟你差不多大的闺女呀!”   “大哥,你是不知道,村里好几个阿姐都看中了你,就等着春花节呢!”   江易哭笑不得,“别瞎说!”   看到江二两眼亮晶晶的模样,江易正色说,“咱们家人口少,找相好的事儿,我先不急,等过两年你长大了,有了相好的,又生了侄子侄女再说吧!”   其实石林村的女人,总体的颜值还是不错的。   五官俊秀深邃,身材高挑,因为长年运动量大,就没有过分胖的,都是健壮型。   然而这时代差得实在太遥远了,就算江易春心萌发,一想到自己跟“相好的”鸡同鸭讲,就完全打消了念头了。   再说上一个世界,他大概是呆了三年多,这个世界还不知道能呆几年呢。   没必要无端地惹下情债。   江二却被江易的兄妹情给感动到了。   “大哥,咱们如今的日子都好过了,我都十四岁了,再过两年就成年了。你就算找相好的……只要不是玉花那种,我都支持,我一定跟她当好姐妹,绝不跟她吵嘴,好不好?”   不管是在石林村,还是在原来的红江村,因为男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力,还是猎手,要是有了相好的,好些个见色忘家的男人,也会像土虎那样,偷着往外倒东西。   因此村子里的女人们,有时有会天然地就会敌视自家兄弟的相好的。   当然了,这种情况也不常见,大概十个里头有那么两三个。   而且也不如土虎和玉花那般严重。   看着信誓旦旦地表示着自己要当个好小姑子便宜妹子,江易也忍不住笑了。   “你个小丫头,想得可真多啊!”   “我是因为刚来石林村,这村子里的女人是什么脾气性格都不了解,怕遇到不好的,影响一辈子,所以才要慎重的……好了,快挖野菜吧!”   兄妹俩采满了背篓,回到自家院子里。   江易把这些野菜分门别类的挑出来。   已知的人和尖角鼠都能吃的,就在自家院子外开了田地,把这些苗再栽种下去。   他甚至还开了一块五分的地,种了不少种子。   有来自大晋王朝的野果种子,还有狗尾草种子,也有从临期库里薅羊毛来的种子。   系统为了不让江易这个回收站长利用金手指的便利改变各个时空,那是设下了种种的限制。   比如说但凡是本时空有用的,就绝不能进回收库。   他从大晋王朝回收库里回收的那些,都是大晋朝里没啥用的,他挑来挑去,也就是树莓和狗尾草能种。   树莓种下去,到了秋天就能结出许多的果子,这些果子虽然不大吧,但味道酸甜,不管是用来直接吃,还是做成果酱都是不错的。   但他为啥要种狗尾草呢?   因为在红江村,还有石林村的丛林里,他就没见过这种现代田间地头最常见的植物!   但人类最早的农作物之一,粟米,就是由狗尾草培育而来的。   江易在石林村住了这几个月,算是把村子的底儿都摸清了。   这些村民们,还处于打猎采集的阶段……因为人类的活动,导致采集开始衰落,打猎成为主流,但打猎主流的时代也不会太长,终将被农耕代替。   既然如此,他不如就来试上一试,看看能不能培育出粟米来吧?   撒下一分地的狗尾草种子,他又选了一分地来种大枣杏和葡萄。   这两样的种子是他从临期库里的干果里找着的,也不知道经过杀菌处理,又用塑料袋包装的大枣和杏的种子,还有没有活性。   在种下地之前,他把收集好的种子放在木盘上,喷洒上清水,又用麻布盖在上头,保温保湿,每过一天,就要掀开来看看有没有发芽。   让他惊喜的是,三天后,这些种子居然有一半都发了芽!   江易赶紧把这些小苗都种在了早就准备好的木筐里。   虽说这些果树现在种下,起码要三五年才能挂果,但有指望总比没指望强吧?   要知道现在石林村的采集队采到的果子,虽然也有味道不错的,但口感和个头还是没法跟经过繁育千年的现代水果相比啊!   江易正不辞辛苦地在木筐里种着果苗,江二却兴冲冲地跑了出来。   “大哥!大哥!那个鸟蛋,它动了!动了!”   江易愣了下,这才想起,之前土溪不是给他送了一堆礼么?   其中有个鸟蛋,被系统鉴定为还有生命迹象的,他给放在了温暖的太阳能保温盆里,这一放就是整个冬天。   起先,他还会过去看上一看,后头见过了这么久也没动静,他就想着可能是温度达不到,或者那个蛋已经死了,去看的次数也就少了。   “啊?”   江易放下手上的铲子,擦了把手就朝蘑菇小屋跑去。   蘑菇小屋里的蘑菇品种越发的多了,什么红蘑菇,耳朵菌,圆蘑菇,小黄伞之类,一进去就能感觉到温润热气扑面而来。   “笃笃”的剥啄声在小屋的一角响起。   江易和江二两个人轻手轻脚地凑了上去。   就看到那枚手掌大小的蛋,已经裂开了一道缝。   显然,这蛋是孵化成功了!   围观的两个人连呼吸都放轻了。   一声“咔嚓”,指肚大小的一块蛋壳就向外脱落了下来。   从露出的孔洞里,露出了一个小尖嘴!   这小尖嘴,嫩嫩黄黄的,显得十分稚气可爱。   江二差点就要尖叫出声,不过她立马自己捂住了嘴。   大哥早就跟她说过,鸟类出壳的时候不能打扰,万一惊吓到了幼鸟宝宝,没准就不能顺利出壳,早夭都有可能。   然而这只小尖嘴向外伸了下,似乎在试探一二,两兄妹都以为它马上就要再接再厉出来了。   谁知小尖嘴试探了几秒钟,又缩了回去。   等了能有足足五分钟!   就……没动静了。   江二两只拳头都握紧了在加油用力,见状恨不得伸指头进去,帮小尖嘴出来!   江易给她打了个手势,两人都出了小屋。   “哎呀,大哥,这鸟宝宝不出来可怎么办呀?”   “可能是这只鸟宝宝太懒,还想多在壳里呆一会儿?”   毕竟,鸡蛋二十天就能孵出小鸡,这只不知名的小黄嘴,居然花了三个多月!   他都想不出来,什么品种的鸟,会孵化这么困难。   也得亏他有保温盆,要是没有他,这只蛋早晚会变成野兽或者人类的美餐。   江易琢磨了一会儿,叫江二附耳过来,吩咐了她几句话。   “好来!”   江二麻溜地就出去了。   没多会儿,就见江二抱着一堆东西就进来了。   江易和江二两个,在小屋里烤起了肉串。   这肉是新鲜的尖角鼠肉,切出小丁,和蘑菇串起来放在调料里腌制半天,入了味这才放在灶火上烤,烤之前还要再刷一层精炼的兽油,那个味道,能香飘数百米!   蛋里的小黄嘴在洞口闪了闪,似乎受到了诱惑,试探着又啄了几口,好容易那洞口扩大了些,变成了鸡蛋大小了。   江易已经能看到小黄嘴后秃粉的皮肤了!   然而那小黄嘴才努力了五秒,就又缩了回去。   江易无语了。   这是什么鸟啊!懒成这样!   他还指望着在这石林村,养出一种能定期生蛋的家禽来呢!   要不是这鸟没出壳,铁定没肉,他都打算干脆炖成鸟汤了。   江易只好从自己的空间里取了几枚新鲜的龙虫肉,递给江二。   “试试这个吧?”   龙虫虽然模样丑,可是吃着香啊!   不比爬爬虾的味道差!   当烤龙虫的香味重新弥漫在整个小屋的时候,那只蛋剧烈地动了起来。   就像是里头有只小怪兽在旋转跳跃不停歇,无名蛋不但剧烈地动了起来,蛋身上也开始满是裂纹,咔嚓声不绝于耳。   最后几块大蛋壳终于脱落,露出了里头的小怪兽……怪鸟。   江易和江二两个人都惊呆了!   看到那般可爱的小黄嘴,他们都以为这只鸟儿一定是非常可爱好看的品种,然而这只全身没毛秃粉秃粉的小东西……哦,它还不是一只,还是两只!   两只丑不啦叽的小东西,爪子和翅膀纠结在一起,活像是只连体怪鸟!   偏偏这两只纠结在一起,不断地挣扎扭动……那个景象,着实地不怎么好看。   江易都傻了。   一只蛋能孵化出两只鸟吗?   他这辈子都没听说过!   当然了,蛋有双黄,理论上应该也行。   但一只蛋它就那么大,里头长出两只来,那单只的个体就很瘦很弱,它怕是不好活呀!   难道,这就是这两只小怪鸟这么丑的原因?   震惊归震惊,江易还是取下一只龙虫,撕了一小条肉送到了小怪鸟的嘴边。   小怪鸟眼睛都没睁,凶猛地就啄了下去,要不是江易闪得快,手指头都得被啄破。   “大哥,它吃啦!”   原来小怪鸟爱吃龙虫啊!   这可太好了!   龙虫这种虫子,到了天气暖和的时候,那要捉起来还不容易么?   作者有话说: 第74章 木神时代(25)   两只小家伙一人吃掉了两只龙虫, 江二还要再喂,被江易拦下了。   这小家伙个头又没多大,一只龙虫的肉相当于大虾, 吃得多了要撑出毛病来的。   能吃就说明能养活, 江易在心里松了口气。   再细看这两只小家伙,个头跟小鸡差不多,身上一根毛都没有,眼睛跟绿豆似的,只能睁出一条缝, 两只爪子上的皮皱巴巴的,还不如刚出生的小鸡好看。   就这还是三个月才孵化出来的!   唯一好看的,也就是那尖尖的小黄嘴了。   而且能凭着这小黄嘴知道,这不是四爪鬼鸟的幼崽。   毕竟,自打江易穿越到这个时代以来,杀了不知道多少只四爪鬼鸟了, 要是再养四爪鬼鸟的幼崽, 岂不是怪异的很?而且四爪鬼鸟外形丑陋,性情凶恶,养着养着野性发作,没准就要吃小孩什么的, 他就在石林村住着,这责任又怎么能担得起?   至于说这两只小黄嘴到底是个什么品种呢,就只能再多养段时间看了。   江易最希望的, 还是能养出个家禽来,什么鸡鸭鹅都行, 这样就能有稳定的蛋可以吃了呀!   天气越发的暖和, 丛林里的草木都绿了回来, 动物也更多了。   好几个捕猎队都来找江易,邀请江易加入他们的捕猎队,都被江易婉拒。   现在他只要把铺子好好经营下去,都不必动用回收库里的物资,就能赚到各种各样的兽肉,不光够他和江二两个人吃,还能再存储到空间里一份。   再加上养的尖角鼠,种的蘑菇,江家的伙食在石林村都是头一份的好了,他就没必要再去丛林里冒险啦。   只要不断地交换,就能源源不断地挣入绿叶币,有那个工夫花在打猎上,还不如多研究研究怎么才能把小米给培养成功呢!   江易拎着自制的骨锄,走在自家小院门口的狗尾草田里。   狗尾草不愧是生命力顽强的杂草,而这块田,也没白施江易自制的原始肥,就是尖角鼠粪肥和草木灰,时不时地还会掺点兽骨粉,才不过一个月,这些草就有半米高,似乎很快就能开花结穗。   但江易还是觉得不足。   虽然狗尾草穗子结出的细小果实收集起来,也是能当谷物吃的。   小米的颗粒就已经很小,狗尾草这样的原始种,更是小的没法不好处理,不然要是有人不辞辛苦,去掉杂质熬一锅狗尾草籽粥的话,味道其实也还是不错的。   江易盯着一株叶绿枝高的狗尾草,陷入了沉思。   光靠他手工一代代培育,似乎是太慢了些……   要不还是去商城里看看,有没有什么用得上的道具吧?   系统商城里前三页,都被江易给翻看得滚瓜烂熟了,肯定是没有关于育种加速这种东西的。   他就直接从第四页开始看。   看到第五页,一盒注射液般的物品吸引了他的注意。   “能量赋活基底液,来自星际时空黑科技,能让衰老的表皮细胞重新焕发……”   读着读着,江易就没了声。   就一个护肤保养品,干啥弄得跟生化高科技似的?   江易又接着找,第五页都看过一遍,翻到第四页。   蓦然间一个透明玻璃瓶子落在他眼前。   “植物大补剂?”   “来自星际时空的黑科技,有明显地加速植物生长的效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促进变异的神奇功能!每次使用,都有5%的变异机会哟!”   可不就是这个!   江易精神一振,赶紧点下了购买。   这包装简陋的500升玻璃瓶溶液,看上去无色透明,跟水也没啥两样……居然就要了他三万绿叶币!   要不是这一个冬天许多石林村人都来给江易送礼,让江易收获了一波波的绿叶币,合计也有三四万,江易是绝对舍不得出这么一大笔,用在这种看着碰运气的道具上的。   这植物大补剂的用法,也自动地浮现出来。   只要喷在植株的根部少许,接连五天……用法倒是不麻烦呀!   江易忙从临期库里取出了个两百毫升的喷瓶,把大补剂倒进去一点。   有没有用的,先试试再说吧!   江易挑选了田里的一块地方,用石块和树枝做出了标界,划出了两平方米的区域,在这块区域上的狗尾巴草根部,都被他喷了些大补剂。   好不容易把这五十株草都喷完,江易把小瓶子放回随身空间,背着骨锄巡视了小院附近的田地一番,给种下去的果树苗浇了些水……   就是浇着浇着,江易就忍不住有点心思蠢动。   最后还是没忍住,给几棵果树也喷上了大补剂。   江易直起身来,正要往回走,就看到了不远处多了个人影。   这人一身灰麻衣,及肩长发用麻绳束着,跟普通村民们差不多的打扮,可整个人看上去就格外的特别一些。   正是石林村的大巫玉枝。   江易曾经听村民们说起过八卦。   大巫玉枝跟村长石阳是相好的,玉枝生的两个娃都是石阳的种。   不过平时两个人都是各做各事,各住各家。   江易还是在玉梭家出事的时候,跟这位大巫近距离地见过面,又说过几句话。   当时玉枝给玉梭家伤者包扎伤口,急救敷药,动作迅速,指挥利索,倒是给江易挺不错的印象。   “大巫。”   江易点头行礼,打了声招呼。   “可是要换些什么东西?”   听江二说过,大巫家的人也是来换过不少东西的,骨针、鞋子、肉松、蘑菇包什么的都换过,可以算得上是小铺的老客户了。   玉枝笑了笑,“我听说你在家附近“种”了幼苗,就来看一看。”   江易点点头,“我发现这附近的土地还不错,空着也是空着,就种了些小苗试试看。大巫请随便看……”   这个时代的人,只要不是上了点年纪的老人,眼睛被烟熏过的那种,视力都很不错。   毕竟,不管是男是女,都要采集打猎,要是眼神不行,那找不到食物,可不就要饿死了?   玉枝刚刚站在那儿,就已经把这些小块的田地里种的幼苗都看过了一遍了。   这会儿就趁机问出了几个问题。   “这种长得很快的幼苗,是可以吃么?”   她身为大巫,祖上传下来的不少利用丛林里的动物和草药的法子。   有的时候,她也会从山里挖几棵药材回来,一时用不完,就埋在自家屋子后。   这些种下的药材,死活各半。   她也是花了好久,才摸清几种药材的习性。   有的要晒到太阳,有的要五天浇一次水,还有的绝不能暴晒……   在附近种药材,虽然用的时候是方便了些,可成活的数量太少,长势也不太好,有时候还不如直接跟着采集队进丛林里采挖还要更方便。   而且种下的药材,不也是得先挖回来么?这么算算,好像还亏了!   玉枝是从来没想到过,用一颗小小的种子,就能慢慢培育,直到长成能结出美味果子的大树……   “这个幼苗和叶子,尖角鼠能吃……”   虽然对方没说话,江易也能猜到,她心里定是十分不以为然。   毕竟,尖角鼠是杂食小兽,许多杂草嫩枝叶和虫子都吃的。   如今天气转暖,野地里的杂草虫子多的是,哪里需要这么麻烦地去种呢?   “等成熟了结出果实,可以用来熬粥,味道比面果更好。”   现如今石林村里,用来熬粥的果实,就是采集队在丛里采来的一种果子,鸡蛋大小,外有硬壳,里头的果肉煮熟后吃起来有些面面的,倒是没有别的味道。   石林村里和肉一起熬的,多半就是这种。   江易觉得这面果以后估计还是会退出石林村人的食谱。   因为面果子是一种攀藤上结出来的,这种攀藤又只能寄生在某一类参天大树上……   这条件就有些苛刻了,一时半会儿的,江易也想不到栽种的办法。   玉枝眸光一闪,惊喜地问。   “这种草好种么?”   “好种倒是好种,就是这个果实太小了,费的劳力很多,可得到的果实却很少……我想多种一些,选出品种最好,果实最大的,一代一代地接着种。”   “多种一些,选出……品种最好,果实最大……”   玉枝重复着江易的话,似乎在喃喃自语,可眼神却越来越亮。   “还能,还可以这样?”   如果所有的采集来的果子,都能这样种出来,那还用担心采集队的收获越来越少么?   只要把村子周边所有的荒地,都种上那些果树和藤蔓,不就能解决了村子里最大的难题了?   身为村中大巫,她早就为此担忧了。   她担心像玉花的女人,像土虎的男人越来越多,整个村子会发生可怕的改变。   看到玉枝似乎明白了种田的巨大好处,江易点点头。   “对,可以这样,如果能自己种,就不用跑那么远进丛林里采集,还要冒着性命风险了。”   玉枝看了江易一眼,“就和养尖角鼠一样,如果有足够的肉,也就不用去打猎了?”   采集打猎都得进丛林,每年都有折损的村民。   所以石林村的人口,一直都增不上去。   如果能避免风险,那他们石林村,岂不是也有可能越发兴盛,最后变成像华城那般的大城?   想到这儿,玉枝把所有的幼苗都看了一遍,又问了不少的问题,就对江易道谢,匆匆离开了。   江易猜着,没准这位大巫是去找村长商量,让村民们也学着江易开垦种植了呢。   对这种变化,江易十分乐见其成。   果然第二天,村长石阳,大巫玉枝,就和村中的几位族老一道来参观江家的“田地”了。   参观过后,村长就将各家人都召集到了一处。   村长宣布,村子里各家附近的荒地都归各家,村外的荒地,每家都有份,先种先得,种不种田地,都随各家的自由,但绝对不能去破坏别家种好的田地。 第75章 木神时代(26)   当着村长大巫, 还有各位族老的面儿,说的还是分给大伙地的事儿。   村民们就算心里不以为然,也没有当场出来唱反调的。   不过等到私下里, 可就议论纷纷, 什么话都有了。   石雾家里,因为石梨和石坎常往江家走,学着江家一起种地这事儿,就十分积极。   “阿妈,奶奶, 我都看好了,咱家房子后头,到石柱那块,就有一大片空地。咱们就可以收拾出来,种上一些狗尾巴草,江二都告诉我了, 这个草, 尖角鼠能吃,等结了果实,也能收集起来煮汤粥,而且江大哥一直在种着, 说是要挑出果粒最大,味道最好的出来做种哩!”   石雾和石家老阿妈虽然都是家里主事的,但她们对种地这方面, 知道的就远远比不上年轻儿女了。   石家老阿妈点点头,“既然村长都召集大伙儿说了, 那咱家就种上一些, 反正也不费什么事儿, 我在家里,带着石果和石桃两个小的,就能顺手照管了。”   不就是把种子撒进地里,除掉别的草苗,看到叶子要枯干的时候,就浇些水么?   石家现在有石坎和石雾两个壮劳力,石梨也十四了,没两年就成年了。   他们家的食物是不缺的。   尤其是去年冬天,养了尖角鼠,种了蘑菇,冬天里存的肉,雪都化了肉都要消冻了还没吃完,最后赶紧拿去玉梭家换了麻布,又去土家武器铺子里换了些骨器。   他们家过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富足冬季。   老阿妈的眼睛好转了,腿脚有劲儿了,孩子们也长高了,还不都是跟江家学了新法子的缘故?   石坎也点点头,“我打猎回来也能照看田地。我看咱们家附近的空地并不多,再开垦就到了别人家门口了,这样怕是不好,不如去村子边上开一大块地,不管以后怎么样,咱们先占下再说!”   老阿妈看向石雾,石雾想了想,就道,“这也行,正巧我们采集队这段时候也还没开始采集,有很多空闲,我和石梨带着石果石桃开采上几天,应该就够了。”   石坎说得对,干什么事儿都得早做打算,早起的鸟儿有食吃。   去年冬季,养了尖角鼠的人家过得都不错。   她家不光养尖角鼠,还种了蘑菇,吃着鲜肉炖蘑菇,烤着木炭火,别提多滋润了。   而其他人家见了也想跟着学,那可就不赶趟了。   冰天雪地的,就算能换得来骨笼,也没地方去抓尖角鼠啊?   就算能跟他们这些人家换上一对两对的,那也没有喂尖角鼠的草料啊!   石坎忙道,“还有我呢!江家种田的时候,我也去帮忙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论起种田,村里的小伙子没有人比他更懂!   石柱家也在商量着种地的事。   石霞有些发愁,“咱们家跟表姨家离得太近了,院子边上没多少空地。”   石柱挥挥手,“那咱就不在家门口开,去村子东边开,那头的地平,开起来方便。”   老阿妈搂着小孙子石藤,咂着嘴道,“村长说,是横着两百步,竖着两百步?那咱就开够那么大!开好了别忘记了做好记号,别让旁人来占了咱的地!”   石藤拍起了小手,“我要带着小妹一起去种地!”   石柱看看放在角落里的摇篮,家里最小的两岁孩子,这会儿正躺在里头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家里正商量着头等大事儿,这件大事,日后对她和哥哥,那可都是关系极大。   毕竟,家里的重要产业,未来还不都是他们这些小辈来接手的?   土溪家里空空无人,都在院子外头,已经干起了开地的活儿。   之前靠着江家的法子,解决了土家的最大危机,土家就算没人去捕猎队,也照样能弄到大量的肉类,土溪全家人都对江易十分信服,本来就打算也学着种点东西呢。   这不,村长一说,她家人连商量都没商量,回来拿起工具就动工了。   村长不说了么,各家院子边上的地都能开,村边的地也能开,先开先得,人人有份么?   她家的孩子还小,当然是田地离家越近越好了。   只用了半日,土家院子附近的两小块地,就都被开好了。   土茅更是快人一步,已经去了江家小铺一趟,换了些种子和幼苗回来了。   江易种植的时候,有时候撒种撒多了,出苗的时候就会有多余的,他也没浪费,都拔了出来,暂时种在自家院子里,就等着村民们来讨呢!   土矛的阿妈土溪最早把她的收藏品送给江易,里头还有一枚模样不起眼的蛋。   这枚蛋不但有生命力,还孵化出了一对小丑鸟。   虽然这一对小丑鸟如今只长出了一层小绒毛,还是那么丑,但这两只小丑鸟的智商不低,能认主人。   只要江易和江二两个人在院子里,它们就壮着胆子扎着翅膀在院子里到处乱跑。   可一旦看到来了生人,绝对飞奔逃回屋里,躲在角落里半声不吭的,非得等到外人走了这才会探头探脑地出来。   这小丑鸟,就算长大了还丑,光凭着这个机灵劲儿,就挺让江易期待的。   因此江易就给了土茅一批种子和幼苗,都是当年种当年收的那种,连土茅送来交换的肉都没要。   玉花背了一块肉,来到了麻衣作坊前。   这作坊正是她的表亲玉梭家开的,自从土虎来了她家,她就常常拿着肉来铺子换上好的麻布衣裳。   这次她就想换个新的麻衫。   这不是天气热了么,原先的厚衣穿着就不合适了啊。   “玉花,你怎么又来换了?不是才换了新衣?”   “这天气热了,我换个薄些的。”   “去年的不能穿了?”   “去年的我改了改,给老大穿了。”   其实根本没动,就给了老大了,大些好,能多穿几年呀!   玉梭面无表情地拿出一件新做好的麻衣。   “如今就这一件,你要换吗?”   其实她家里主要交换的是麻布,村民们都是从她家换了布,自己回去缝制的。   只有那家里都是特别笨特别懒的,才会来买做好的衣裳。   玉花咧着嘴,把麻衣放在自己身上比了比。   “哎呀,有些大了,玉梭姐能不能给改小一些?”   玉梭抿了抿嘴,“你自己拿回去改就是了,如今都忙着,哪里有空改衣裳呢!”   玉花撇了撇嘴,“阿姐你们忙什么呢?这铺子天天都有人来交换,根本不用去采集也不用去打猎呀!”   其实玉梭的老奶奶和玉花的老奶奶还是亲姐妹呢。   可惜她家老奶奶没有继承下这间麻衣作坊,要不然,现在坐在屋子里,只要等着村民们捧着肉和果子上门交换的,就是她玉花了。   玉梭忍着没翻白眼,“家里的人都忙着去开地了……玉花你家不打算开地吗?”   玉花一听开地就笑了。   “哎呀,这地到处都是,有什么好开的呀?”   “那个外来的江家人弄的什么种田,还不知道能不能行呢!万一刮一场风,下场大雨,或者被小兽给啃了,那不就全白搭了吗?我家才不开呢!”   玉梭终于忍不住笑了,“那你家是不是也没养尖角鼠,没种蘑菇?”   玉花不自在地咳了一声,“倒是养了尖角鼠……”   其实是土虎交换了三笼回来,一笼里有一对。   给三个孩子一人一笼养着。   只是孩子们没定性,有时喂多了有时喂少了呢,就养死了两笼。   如今还剩下一笼,倒是养活了,也快生小鼠了。   但离别人家那种可以随时杀几只来吃的,还差得太远。   至于蘑菇包,她不是馋那个味道么?就交换了一包回去。   说来倒也怪,她拿回去那包,只稀稀拉拉地发出了几只小蘑菇,一点也不像别人家的,长得密密杂杂,又肥又大的。   她就怀疑啊,是江家人故意给了她不好的蘑菇包。   为什么给她不好的蘑菇包呢?   这还用说,土茅土草两个小妮子总往江家跑,肯定是说了不少她的坏话呀!   就是那尖角鼠,没准也给她家的是身子骨差的呢?   因此这次村长说什么种地,她一想到是江家人的主意,就没啥兴致了。   玉梭笑道,“养尖角鼠都能成功,种地为什么不能?要是你家不种,别家都种了,等收获的时候,你可别眼红啊!”   玉花还是嘴硬,“要是收获的好,那我家再开地种就好嘛!”   先让别人试一试,好了她再跟着不迟啊!   玉花还是拿了那件新麻衣走了。   望着这位表妹扭腰走路的背影,玉梭不由得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看看天上日头,玉梭进屋里拿了木壶和碗出来,送到自家院子左近的荒地里。   玉家一大家的人正忙活着开田种地呢!   “刚刚玉花是来换新衣的?”   “嗯,换了一件新衣,给她自己换的。”   “啧啧!自从土虎去了她家,她是越发的好吃懒作了。”   “咳,阿妈,大哥,刚刚她还说,她家都不打算开田种地了呢!要看着别家种地有了收成,她才要考虑也种种试试。”   “呸!想得可美!别家种地有了收成,那村子里的人还不是要开更多的地?还能轮得到她?”   虽然石林村里有不少人家都学着江家种起了地,比如石柱石雾,玉梭土溪,村长和大巫这些人家,但也有一半的人家没啥动静。   看到其他人在地里干活,还要嘲讽几句。   “哟!种地呢!这苗有些稀呀!”   “哎,费这个劲做啥,去丛林里采集一趟,收获不就立马有了?这小苗还得长得猴年马月才能结果实呢?”   “哎呀!昨儿下雨,看把这些苗给浇的,都倒了呀!好些日子的辛苦,可就都白费了呀!”   这期间遇上各种状况,也不是没有人家心里想放弃的。   可是偷偷往江家一看,人江家的田地里,郁郁葱葱,那些小苗,长得可比在丛林里头还要好许多呢!眼看着好几种就能开花了!这要是能到了结果的时候……守在家里就能采果子,这种好事儿做梦都不敢想啊!   再有江易大兄弟也是热心人,不管有什么困难,他都能给想出法子来应对。   如何除虫啊!什么时候浇水啊,怎么施肥啊,那办法是一套一套的,还都挺管用!   作者有话说: 第76章 木神时代(27)   开地种田在石林村引起的热闹渐渐消停。   村子里各家院子内外种下的小苗大部分都成活了。   这些小苗除了狗尾草长出叶子就能当尖角鼠粮食, 其它的都要至少等到夏天才能有结果,因此不管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 都停下了争论。   不过养尖角鼠和种蘑菇的好处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村里家家户户都养上了几笼, 种了一两个蘑菇包。   毕竟,就算是再没力气,再有伤残的人家,也总能喂养尖角鼠,给尖角鼠打扫笼子, 给蘑菇包喷水吧?   因为多了这两种食物来源,石林村的捕猎队都发生了变化。   有一些年纪大的捕猎队员,从前是没有别的办法了,才硬着头皮咬牙去捕猎,但实际上在捕猎大型野兽的时候,出的力也实在不多, 能分到的肉也就远远不能跟队长比。   冒着性命风险, 得的肉食也就那样……跟养殖比起来,还不如在家呆着呢!   要是实在手痒了,养养体力,再跟着捕猎队去个一两次倒也无防啊。   这些队员退出了, 捕猎队的人数就少了。   从十个队减为了七个队。   不过虽然捕猎的人少了,但每日捕回来的猎物倒不比从前少。   这自然是因为弩和渔网的功劳了。   等到草长莺飞时,石林村的气氛悄然变化。   五彩缤纷的野花开遍了村里村外, 年轻的小伙和姑娘们也像是野花,都突然绽放了似的。   一到傍晚, 就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和小伙, 就唱起了欢快悠扬的小调, 有唱还有和,让上了年纪的阿妈和阿舅们听了,都要弯起嘴角,忍不住回忆起年少青春时的快活时光。   年轻人最期待的春花节,就要到啦!   村长、大巫、还有各位族老们,已经始调派人手,为春花节做准备。   去江家小铺交换物品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多了。   这些个年轻人,穿着自己最好的麻布单衣,洗得闪亮的发辫上插着漂亮的羽毛和鲜花,带着一块肉,来换的都是最便宜的肉松或者骨笼,换了东西也舍不得走,非得赖在江家小铺前头,东拉西扯,出尽百宝,那眼神都跟勾子似的,直往江家人脸上瞅!   当然了,瞅着江易的,都是姑娘们。   瞄着江二的,都是小伙子们。   不过因为江二年纪还小,据传说她大哥江易还不许她正式参加今年的春花节,只能凑个热闹,因此小伙子们的数量还不算太多。   姑娘们那就是一拨一拨的来啊!   石器少女们,那都是能拿着骨矛去猎杀丛林里的野兽的,又要将来在家里当一家之主的,可想而知性格火辣又大胆。   抛飞眼,抛话头那还是平常,更有大胆的,直接就想挨一挨,蹭一蹭,甚至直接上手,想要验看下江易麻衣下的肌肉是否强壮的……   吓得江易把铺子交给江二,自己去石柱的捕猎队,又当起了临时队员。   这次他当临时队员,就跟先前那几次大不一样了。   先前那次,队员们虽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排斥,但也对他也不咋欢迎。   这回江易可就成了队里的香烤肉了。   不管是谁,都想跟江易多聊上几句。   江易大兄弟实在是个大能人,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跟他多聊聊,多帮他点小忙,亏不了!   江易也跟着捕猎队员们,多了解了不少丛林知识。   丛林里虽然危险重重,但机遇也更多。   他先前花出去的买植物大补剂的绿叶币,也悄悄地涨了回来,还有些不少盈余。   转眼间,年轻人日夜盼望,老人和小孩跟着凑热闹的春花节,终于到了!   每年的春花节为期十天,这十天里,采集的不去采集,打猎的也不去打猎。   甭管男女老少,都会去村子东边的平地上吃吃喝喝,跳舞唱歌。   那老少的也就算了,年轻的姑娘小伙们,在这期间要是看对了眼,那就能发展成相好的。   甚至就连村外的人,也都可以过来随便吃喝,唱歌跳舞,随便勾搭年轻男女。   当然了,只限于春花节这十天而已。   十天一过,再是跟村里的年轻男女多相好,除非是年轻女人,愿意永远地加入石林村,否则都会被驱赶得远远的……就跟当初江易被赶一样。   村子外东边的一处平地上,长得过高的草木都被拔起,只留下寸把长的绿草,如同一块巨大的碧绿毯,这碧绿毯上头分了好几块地方。   一块地方摆了十来个藤筐,筐子里头放了各种食物。   有鲜肉,肉干,干果,还有一罐罐的清水和水碗。   这些食物,就是村子里供应的,甭管是村里还是村外,都能随便拿去吃。   当然了,一个人一天只能拿一份,不能多拿也不能浪费。   四位老阿妈和老阿舅正坐在筐子边上,八双眼睛紧盯着,就算是想搞点小动作都难。   最开阔的空地上,篝火熊熊燃烧着。   一队队的村民们坐在篝火边上。   有的村民手拿树枝,将鲜肉串在树枝上,还放在篝火边的架子上烤着。   还有的村民们敲着皮鼓,捧着骨笛,吹着热闹快活或者缠绵绮丽的小曲儿。   姑娘小伙们,一个个都精心打扮了,绕着篝火放歌劲舞……   虽然这是在六千年前的时空,但在江易眼里,赫然就是个全年龄段的大party。   此时此刻,江易是坐在看热闹的那群人里。   江二就坐在他旁边,也跟跳舞的姑娘们一样,精心打扮了。   用花汁染过了嘴唇,又在发辫上绑了鲜花和羽毛,脖子上还要挂一个编好的花环。   江二两眼紧盯着场上的热闹,一颗心显然早就飞了过去。   江易就见不得这眼巴巴的模样。   “好了,好了,你去跳舞吧!不过在家里保证过的,可要记得啊!”   江二大喜,抱着江易就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谢谢大哥,那我去啦!”   虽说春花节的主角们,都是那些成年还没找着相好的大哥大姐们。   但是未成年的,十三四岁的少年少女们,也是可以跟着唱歌跳舞交朋友的呀!   江二的小伙伴们,石梨,土茅,土草她们,这会儿可都是混在人堆里疯跳疯玩呢!   只有她,大哥说她还小,这次的春花节,最好只看看,不要瞎掺和,等后年满十六岁了再来也不迟!   不过如果她表现得好,不随便被那些毛头小子给哄骗走,那就可以跟着大伙去玩。   看着江二如一只活泼的小花豹,一头冲进了载歌载舞的人群,完全没有社交恐惧的模样,而是放声大笑,动作卖力,仿佛到了自己的主场一般,江易的嘴唇也不由得往上扬。   石柱从他身后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江易兄弟,你怎么不去跳舞?”   这春花节的头几日,村里的中年人都约定一般地不去跟年轻人挤位置。   春花节他们年轻的时候,那早就参加过不知道多少回了。   相好的不光早就有了,有的多情的都不知道换过几轮了!   江易笑笑,指指正跟着小伙伴们跳着甩头舞,把一头及肩长发甩得起飞的江二。   “我得看着江二,她还小,后年才能真正地找相好的呢!”   这两次的春花节,来见识见识可以,交朋友也可以。   但是要准备定下相好的,还要开始孕育江家后代,那就还早着呢!   江易也没非得让江二等到现代成年标准的十八岁,但十六岁总得到吧?   石柱被江易这个理由惊了下。   不过再想想也就明白了。   这一对兄妹,可是相依为命,一起逃亡了很多的路,才来到石林村定居的。   所以哥哥对妹妹特别关心在意,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石柱还是冲着江易挤了下眼睛。   “我看江兄弟是没有看上的姑娘吧?”   也是,虽说村子里有好几个年轻姑娘都声称自己看上了江易,但也没见江易跟这些姑娘们多说过话,为了躲开姑娘们的骚扰,江易都跟着自己的队伍去捕猎了!   “不是不是……”   江易赶紧否认。   他可不想在村子里落个眼光挑剔的坏名声。   “石柱大哥,我和你们不同,我们江家是外来的,又只有我们两个,要想在村子里生根,要做的事可太多了,我要是有了相好的,只怕……就跟土虎一样,没心思做其它了!”   这很好,土虎这个挡箭牌,随时可以拿来用。   “嗯,那倒也是。”   石柱想了想,倒是觉得江易的想法也有道理。   村子里人口最少的人家,也有三四个人呢。   江家就他和没成年的妹子,连个有经验的老阿妈都没有。   许多需要靠着经验安排的事情,就得江易自己一个人来了。   也得亏江易这人有本事,又聪明,不然换成别的人,带着个小妹子,哪能在村子里活得这么好呢?   江家可以说全靠江易,万一江易真的有了相好的,那相好的就跟玉花一样,那江二又该怎么办呢?   “其实也好办,不如,你寻一个外来的相好的吧?”   石柱手里举着串吃了一半的烤肉,就对着跳舞的人群指指点点。   “看见那个身上穿了身绿麻衣,又戴着黄色花环的姑娘了么?这就应该不是咱们村的!”   “还有那边跳得花环都掉了的姑娘……嘿,长得还挺带劲儿!这也不是咱村的……”   “咦,奇怪,今年外来的姑娘怎么有这么多?以往都是小伙子多啊?” 第77章 木神时代(28)   石林村还是很好客的。   不但为外来客人准备了食物, 还在村外不远的地方,搭了些个草棚子,算是招待客人的住处。   当然了, 这只是在春花节期间。   春花节一过, 除非是铁了心要在石林村里定居的姑娘,男人要是不走,那就得一律赶出去。   江易没过两天就知道了关于外来客人的小道消息。   这些来石林村参加春花节的外来客,除了有散居在丛林里的年轻男人以外,更多的是邻近两个村子里过来的。   说是邻近, 其实路程也不远,最近的也要翻过两座山一条河那种。   以往这两个村子也会有零星几个来参加春花节的小伙,姑娘几乎没有。   除了春花节,这两个村子跟石林村几乎没什么来往。   顶多就是在村里商队到华城的时候,互相攀谈起来,勉强算个老乡。   今年为什么会有好几个年轻姑娘到石林村来呢?   据说是因为那两个小村子里, 发生了让人不大愉快的变化。   跟石林村一样, 他们两个村的采集收获减少,狩猎收获就变得更重要。   而女人因为要生娃和照顾娃,参加狩猎队的人也比不上男人。   就有好些个男人不愿意用自己辛苦打猎回来的肉养活姐妹的孩子,更乐意养他自己亲生的孩子。   但这个时代的娃, 都是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   女人和男人之间的事,都是喜欢就在一起, 不喜欢就散了,哪里有那么固定的?   因此女人生的娃, 别说男人了, 就是自己, 也不一定能肯定究竟是谁的种。   但就有人动起了心思了。   只要让他相好的女人,天天呆在家里,哪里也不去,不跟别的男人见面,那不就能保证娃是自己的了么?   打从几年前起,这两个村子里就已经有了这种以男人为主的家户。   有的男人是离开自己阿妈和姐妹,和相好的一起另立门户。   有的男人却是把自己的姐妹和侄子赶出家门,接自己的相好的回来,却让自家阿妈盯着相好的,防止她跟别人接近。   更有可怕的是,有那武力最强,打猎最多的男人,居然找了两三个相好的,左拥右抱起来。   本来一个村子里的年轻男人和女人的数目是差不多的。   基本上人人都能找的着相好的。   就算偶然有那么一两个落单的,也不是不能努努力,挖挖别人的墙角,反正这相好就不是个太固定的事儿。   但让这些男人这么一搞,可不就乱了套了?   有的男人天生武力就差一点,是打不过最强的几个,可难道就不配找相好的么?   还有的女人从小就被阿妈教育了,以后要当一家之主的,现在让她关在家里,哪里也不去,就等着男人打猎回来,那哪能乐意呢?   传承几百年的规矩要被打破,自然不会是轻松愉快请客吃肉的。   经过了好多次的流血冲突,这两个村子已经分裂成了七份!   有信奉强者为尊,男人当家做主的。   有同样信奉强者为尊,男人当家做主但是不服别人,自己才是最强的。   也有坚持传统,认为生儿育女的阿妈才天然的是一家之主的。   在这些小团伙里头,坚持传统的人数最少,但也最坚决。   既然原先的亲戚和同村已经成了可怕的魔怔人,那他们留在附近,也会被时不时地骚扰和欺负,没准还会被魔怔人教坏小孩子,那不如大家一拍两散,谁也别碍着谁的眼好了!   这不,正巧春花节到了,他们就想起故老相传,离他们最近的大村落石林村了。   他们的长老都曾经夸过,石林村是他们见过人数最多,村子最气派的。   就连石林村的商队每年换回的货物,都是附近这些村子里最多最丰盛的!   石林村的村长和大巫那般本事,定然不会让村子里出现那种破坏规矩的魔怔人吧?   于是两个村子里的少数派,就奔着石林村来了。   当然了,中老年和小孩子他们不敢冒然过来,来探路的只有年轻人们。   就算石林村不接收外来人,那他们不还是能混吃混喝,再找个石林村的相好的么?   这些个前情,对于那些十五六岁,少年情怀,满心满眼都是恋爱的石林村姑娘小伙子来说,也就是当个故事听听,完全感觉不到什么异常,顶多是跟外来相好的坐在一起吃烤肉的时候,随口附和几句,感叹几声罢了。   但对于村子里上了点年纪的人来说,这可就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了!   就那两个村子里发生的事,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自寻死路!   尤其是那些掌管着一家子衣食住行的阿妈们。   天神啊!   那些家伙还是人吗?   把自己的姐妹和侄子侄女赶出家门?接相好的进门?   那些蠢货怎么就能保证相好的生下的是他们的种?   难道他们还能一天不离上茅房都跟着女人?   还让阿妈替他看着相好的?   我呸!   阿妈们整天没事做,就去看别的女人有没有另找相好的?   疯了不成?   本以为他们村子里有个土虎就够脑子有坑的了。   自从去年土虎离家去了玉花家,被村长处罚了,村民们看土虎和玉花的眼光都不一样了。   之前也跟土虎一样,动了点小心思,想要过了冬,就跟相好的一起出去过的年轻男人们,就都聪明地不提这事儿了。   却没想到在别的村子里已经翻了天!   “村长,等春花节过了,是不是该好好敲打一下那些家伙们!”   “是啊,可别咱们村子里也变成了那两个村子,到时候流血争斗,好好的村子都散了。”   “我看也不用吧?咱们村也就出了个土虎,他也没敢赶走土溪和土茅土草她们呀?别的小心思的小伙子,如今都不提要分出去另过了。”   “哼!那是因为他们看着土虎过得也不怎么样,害怕了!”   听着族老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吵吵,村长望了大巫一眼,不由陷入了深思。   土虎过得为什么不怎么样?   因为他一个人挣的肉要养活四口人,也要分出来一部分给老阿妈。   其实跟他从前在土家差不多。   但土家有老阿妈照管着过冬的食物和衣服,一切都井井有条。   可玉花是个好吃懒作的,自打有了土虎,她自己就很少去采集,采集回来的果子也是队里最少的。   因此土虎跟着相好的过冬,其实过得还不如在土家。   更不用说土家冬天有鲜肉和鲜蘑菇可以吃,又有尖角鼠皮做袄子,过得相当不错,这么一对比,土虎就过得更差了。   别人一看,可不就收回了小心思么?   “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土溪家里冬天没有养殖,过得会是什么样?”   众人互相看了看,都不吭声了。   没有足够的肉,估计一家人要艰难地过冬,没准还会夭折个最小的孩子呢……   如果那样的话,可显不出土虎过得差来。   村子里有小心思的男人们,也就会有样学样……到最后,虽说不至于跟那两个倒霉村子一样吧,也没差出多少了吧?   大巫玉枝突然开口,“不如把江易叫来,听听他怎么说?”   有族老还想反对,被旁边的人扯了一把,“江易的确是个能人,我看他比咱们这些老家伙都懂得多,不如听听他有什么好法子?”   如今村民们的变化,多半都是因为江易。   什么养殖,种地,短弩,渔网……江易给村子的好处,那可是太多了。   村长派去的人找到江易的时候,江易正被两个身披花环的姑娘给拦着,热情地邀请他去跳舞。   这两位姑娘一位是本村的,另一位是外村的,也不知道怎么就看中了他,为了抢江易,还差一点吵起来,最后达成了同识,让江易自己选舞伴……   江易正一头汗呢,看到村长派人叫他,可算是救他小命,赶紧跟上就来了。   外面两个村子变天的故事,他也从石柱那儿听说了一点。   这不就是活的父系取代母系的过程么?   除了父系代母系以外,还有小私有变奴隶呢!   原本的平等合作,也要开始变成强对弱之间的压迫了啊。   “江易,你怎么看?外村发生的事,我们石林村该怎么避免呢?”   江易看着这围成一圈儿的村中长者,压力略有些大。   “嗯……我觉得村子里发生变化,是一定会有的。”   一位老阿妈不满地哼了声。   她还以为江易为了妹妹,连春花节都不参加,一定是个维护规矩的好儿郎呢!   没想到这么眉清目秀的,居然也有小心思啊!   “村子想要壮大,以后丛林里能采集到的却会越来越少,打猎虽然收获多却很危险。”   “准备生育的年轻女人和有娃的年轻女人,又不能让她们去打猎,少一个都是村子的重大损失。”   “但长期这样下去,打猎就以男人为主,男人出力多又承担风险,早晚有一天会心生不满……”   一位老阿舅气得一拍地面,“谁说的,我打了一辈子的猎,好几次都是兽嘴里逃生,也没有心生不满啊!”   他养的都是他的阿妈阿妹,还有侄子侄女,从来也没有动过别的念头呀!   虽然也有过相好的,但相好的自有她兄弟来帮衬,他和相好的之间就是纯纯的爱恋啊!哪里会想那么多,什么谁养谁之类的?   一位高个老阿妈眉毛也竖了起来。   “谁说打猎以男人为主了,我打猎就有十几年了!捕猎队里有我在,谁敢夸第一?”   “你小子是不是不信啊,我现在就去林子里打两头大家伙来给你见识见识!”   旁边的族老们赶紧按下要暴走打猎的老阿妈,“哎呀!都知道你打猎是一把好手了!”   “对对,我们都可以作证,咱们这些老家伙里头,你最厉害!”   “咱先听江易说完话嘛……”   江易摸了摸鼻子,尬笑一声,“您说的没错,打猎队里肯定不光有男人的,也有女人,而且还会有像您这样擅长打猎的女人……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擅长打猎啊,比如玉梭,也有些人不方便打猎的,比如石霞和土溪。”   “当然了,也有不擅长打猎的男人,有些人他就是天生缺了这一块,但没准他在别的地方有长处呢?所以我觉得村子要想壮大安稳,就不能太过依赖捕猎。”   村长眼中闪过深思,“所以你就想出了养殖和种地?”   “对,养殖和种地这种活儿,不管是老少男女,都能干,还没有危险……”   先前那位老阿舅又道,“养殖倒是个法子,可是种地……等的时候太长了,还不知道能收获多少呢……”   要是折腾大半年,最后得的收获还不如采集,那用处可就太稀松了。   最后还不是得靠捕猎?   江易笑道,“种地要的时候长,可是养殖不用啊,现在村子里只能养一种尖角鼠,其实也可以试试能不能养些别的,比如个头小的鸟,个头不大不小的吃草野兽……”   众人如被点醒,纷纷点头,“啊,对呀!这个主意不错。”   既然能养尖角鼠,肯定也能养别的大点的兽的,要是一家子养它十头八头的,什么时候想吃了就杀一头,那日子可就更美了呀!   那位打猎好手的阿妈却有点不甘心了。   “那照你这么说,以后就不打猎了?大家都不出村子,就在家里养殖,种地?”   “那倒也不是,捕猎队还是要有的,只是捕猎队就再也不用为了食物拼命猎杀,只是定期地去清理一下对村子有威胁的大野兽就好,还可以用闲下来的工夫,琢磨一下如何提高捕猎的本事,如何减少自身伤亡。”   在两千年后,农耕文明还经常被游牧文明侵扰呢。   在这种石器时代,放弃了猎杀的技能,那就是自取灭亡了。   作者有话说: 第78章 木神时代(29)   大巫开口问道, “若是这般,村子就不会像那两个村子一样乱吗?”   江易摇摇头,“不会像那样乱, 但也会有些变化。”   “毕竟, 丛林也不再是几百年前的丛林,村子里的人也跟着变化,并不奇怪。”   “只要能保持平衡,我想村子就不会乱,能安稳存活下去。”   虽说按着江易的世界发展线来看, 父系取代母系是大势所趋。   但这毕竟是个平行时空,江易也算是做了点小小努力,未来会怎么样,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   对于年轻人来说,快活又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春花节短暂又美好……还有点忧伤。   毕竟,外村来的二十几名年轻姑娘小伙子, 除了打算留下的八名姑娘以外, 剩下的都得离开石林村。   幸好,在春花节结束的前一天,村长宣布了新的入村规矩。   凡是年轻姑娘愿意加入石林村的,她的孩子、阿妈、兄弟, 都可以跟着加入石林村。   但是新入村的村民,三年之内不能违反村里的规矩,若是不能遵守村规, 反而捣乱滑头,那就要召开村民大会, 将这些不老实的人家赶出村子了。   至于那些单个的男子, 村子里也有相应的说法。   只要这些人连续三年参加石林村的春花节, 又能在石林村找到相好的,相好的家里乐意接纳这男子,也能落户石林村……这就像是土虎进了玉花家差不多。   这新规矩一宣布,虽然有些村民们在心里直犯嘀咕,但一个春花节过去,村子里就多了十几口人,细想想,倒也不是坏事……   江二回来私下里跟江易抱怨,“咱们那会儿想加入村子,就那么难,如今这些人倒是轻松得很!”   江易笑道,“没准就是因为咱们两个加入村子,为村子做了些好事,所以村子不排斥外来人了呢?”   他大概能明白村长的思路。   那两个村子的大乱,也提高了村长他们的警惕。   石林村越兴旺,多接收些两个村子的坚持传统的人,就越能平定村子里的人心浮动。   江二听到这个说法,立马心里舒坦了许多。   她认真地点点头,“那肯定是的!”   就大哥这么有本事的人,为村子做的贡献那可大了,没准村长就是觉得外来人里,也会有各种能人呢?   江易却不想多说这个,把江二拉到了狗尾巴草田里。   自打用了植物大补剂,别的种下的植株还没看出来多大的效果,狗尾巴草田却是一天一个样,此时微风吹过,微黄的狗尾巴草穗子随风摇摆……已经成熟可以收了。   “干活吧!要是顺利的话,今儿咱们就能吃上一顿美味的粥啦!”   江易为了收割狗尾巴穗子还特意根据它的特点打造出了一款骨刀。   虽说骨刀相当锋利,收割起来也是嗖嗖的,但三分地还是花了两人好半天的工夫……种地是真不易啊!   江易在几千株穗子里挑出了颗粒最饱满的几十穗,用来做下一波的种子。   大概是因为用上了植物大补剂,这狗尾巴草发生了良性的变异,结出来的穗子明显要比普通的大上两倍左右,那结出来的种子也要大上一圈儿。   江易把这细小的种子放进嘴里品尝了一下,感觉似乎已经有了后世谷物的清香。   不过这些变异后的种子,他一点也没舍得吃,都收了起来。   而是和江二一起,把收上来的穗子脱了粒,取了两碗,淘洗一番,先熬了一锅狗尾巴草籽粥。   狗尾巴草籽颗粒虽然小,但是一熬煮就开了花,渗出淡淡的清香,汤水微黄发糯,口感居然也不赖!   江易就让江二带着一碗汤,和一小包草籽去给村长送去。   自从那天村长和族老们把江易叫去说话以后,村长似乎对于种地更加积极了,不光他自己家种了地,就连跟他有点亲戚关系的人家,也被他连哄带吓的,都种上地了。   江二舔舔嘴唇,看着锅里剩下的半碗汤道,“大哥,你半碗汤你喝不?”   “你要是不喝的话,留着回来我喝!”   她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   跟肉汤完全不是一回事嘛!   江二快手快脚地送了东西回来,看到江易在那摆弄草种,她嘿嘿一笑,就去灶台盛汤。   “啊!”   江二尖叫一声,指着灶台上正扒着锅的两个小家伙,“你们这两只丑鸟!居然偷喝我的米汤!”   江易闻声而来,正好看到两只小秃鸟用翅膀扒在锅边,努力伸着脖子喝汤,喝到一口汤以后,就鸟嘴朝天,似乎还要感叹两句真好喝真舒坦……   江二气得跳脚,“还不快下来!这汤是我的!”   然而小丑鸟不慌不忙,还扭过头来看了江二一眼,仿佛江二不该大惊小怪似的。   江易赶紧安抚,“算了,就让它们喝吧,草籽还有的是,明儿咱们再煮就是。”   两只小丑鸟自打孵化以后,就像是家养的鸡鸭一样,到点喂食,吃饱就在窝里呼呼大睡。   都快一个月了,江易也没看出来,这是什么品种。   江二冲着小丑鸟呲牙,“下次再偷吃,就把你们炖了做鸟汤!”   但她的威胁一点用都没有,上次小丑鸟偷吃蘑菇,差点祸祸了十只蘑菇包,江二也没舍得动手打,只是把它们关在骨笼里,让它们反省了三天而已。   一等放出来,两只小家伙还是直往蘑菇屋里冲。   害得二人只好每天都检查蘑菇屋的门是不是关严实了。   两只小丑鸟居然真的喝光了半碗汤!   江二一手拎着一只下了灶台。   这两个小家伙一副死鸟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双翅低垂,两爪晃荡,只有两只小眼睛不断地眨巴着。   “哼,这次非得把你们关起来好好反省!”   “一定要关足三天!”   江二把两只小丑鸟关进了骨笼里,又把骨笼呆在了窗台上。   忽然她就咦了一声。   “这小丑鸟身上……这是受伤了?”   江易也凑过去看,果然发现一只鸟的背上,多了一抹红!   也不知道是喝汤之前就有的,还是刚刚江二拎它们的时候不小心在哪里蹭的。   江易就拿出小手电筒,仔细地照在小鸟身上。   “这不是受伤,是它长出来的羽毛!”   这长出来的一抹新羽,居然是鲜红色的!   “啊?啊!居然是一只红色的鸟么?”   江二立马激动了,又忙活着去看另一只,“那这一只也……咦?这只竟然是蓝色!”   另一只小丑鸟背上长出的羽毛,却是一抹幽蓝色……   这可是同一只蛋里生出来的双胞胎啊!   竟然一只红一只蓝?   别说江易在这个世界里没听说过,就是在他来的现代世界里,也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奇闻啊!   “啊!大哥,咱们养的这两只小……鸟,会不会是传说中的鸾凤?”   在红江村和石林村的传说里,鸾凤和神龙都是神奇和吉祥的象征。   虽说从来没人亲眼见过吧,但鸾凤是禽鸟里最美最仙的无疑了。   “这个么……”   江易也卡了壳。   他当然也知道这个时代的传说了,他还知道在他那个世界的古老传说呢!   “现在这么小,也看不出来什么,先养着吧……”   甭管是不是鸾凤吧,小丑鸟要是能长成孔雀那个样也不错。   实在不行,长成锦鸡也行,又有观赏价值,又有食用价值……   江易家的狗尾巴草最先成熟,江易收割一波以后,把挑选好的优良种子又种了下去。   之前收获的普通种子,就都熬成了米汤。   虽然味道不错,但因为狗尾巴草的穗子小,结出的颗粒也小,费半天劲儿,也才能熬出一锅浓汤,也就只能改善下口味,要想靠它饱腹那实在不大可能。   江二这么爱喝米汤的,自己分得了一碗,都要省下半碗来喂两只鸟。   “它们就是喝了米汤才长出漂亮的羽毛的,说不定多喝米汤,就能长得更快呢!”   小姑娘吗,谁还没有个养宠的爱好呢?   也是这个世界暂时还没有猫猫狗狗,不然他都不敢想江二会把它们宠成什么样了。   又过了十来天,其他人家种的狗尾巴草也成熟了。   种狗尾巴草的人家,基本上都跟江家兄妹熟悉,比如说石梨家和土茅家。   江二热心肠地帮忙收割,又充当小老师,告诉人家怎么脱粒怎么熬汤。   这种米汤一熬出来,那独特的清香口感,瞬间就成了石林村民们眼里最珍贵最滋补的食物。   好些没种狗尾巴草的人家听说了,也想办法去换一点种子,种在了自家开的田地里。   两只小鸟现在的体型像鹌鹑般大,身上的羽毛浅浅长出了一层。   江易再也想不到,这小鸟身上的羽毛,居然是五彩相间!   虽说现在还没长大,但已经能想像将来那得多好看了啊!   江二那个藏不住话的性格,自然是要拉着小伙伴来见识一番,小伙伴见了再回去一宣扬。   几乎全村的人都来瞧过江家养的这两只漂亮的小鸟了!   村长和大巫是一起来的。   来的时候,他们还带了肉干和各种果子。   天天都有人来参观,这两只小鸟现在倒也不那么胆小了,不但不躲,还会瞪大了那双小眼,看看来客们能掏出啥好吃的来!   目前这两只小鸟最爱吃的肉是龙虫,最爱啃的果子是酸甜味的,最爱喝的汤是米汤……   村长目不转睛地看着两只七彩小鸟欢快地吃着食,强自忍着内心的激动,等到离开了江家,这才对大巫道,“玉枝,你说这两只鸟,会不会就是鸾凤?”   故老相传,所有人的始祖女缨,是一位聪明能干的女子。   有一日,天上飞来了七彩神鸟,名为鸾凤,为女缨衔来了一枚红果,女缨吃下红果,就有了身孕,她生下了一儿一女,儿女又生孙……子子孙孙,迁移向丛林各处,就是天下各地村落的源头。 第79章 木神时代(30)   当狗尾巴草第二次成熟的时候, 结出来的普通种子,已经有些像江易见过的小米了,只是个头小上一半。   但这一批里也有变异种, 这变异出来的, 竟然比普通小米还要大上一点。   江易把两种都煮了尝尝,发现颗粒小的味道很浓,很清香。   颗粒大的味道淡,清香也有,但就没法跟小的比了。   这就是产量和味道不能兼得了。   江易决定再种的时候, 两种都试试。   这次他自己留了三分之一做种,三分之一交换出去,三分之一吃掉。   而种下的树莓也到了成熟期了,而且因为喷洒过植物大补剂,也有了些变异。   变异后的树莓颗粒虽然没有变大,但是甜度增加了, 实在是这个没有糖果蜜饯的世界里难得的零嘴。   红艳艳的果子吸引了村子里不少的小娃娃, 不过这些小娃娃大概是经过家中大人的叮嘱,只是咬着手指站在一边眼馋地看着江易和江二摘果子。   江易想了想,就招了招手,把小家伙们叫来。   一人给发一个小袋子, 让他们帮忙摘果子,摘好的果子,一半可以带走。   这树莓不像是狗尾巴草, 还得每年种植,只要种上一次, 就能年年收获了, 因此倒不用特意留种。   村里其他几家也从江易这里交换了些树苗, 长势虽然不如江家的,但也都结了果子,大概再有十天半个月也可以收获了。   这让之前没跟着种地的村民们更加眼热,纷纷学着补种。   江家,那可是不用打猎不用采集,就有吃不完的肉和果子的!   而且他家里还有鸾凤!那可是传说中的吉祥神鸟!   就在第二波种地潮在石林村兴起的时候,石林村也开始准备组织商队,去华城交换了。   石林村的商队每年都会在春花节过后,千里迢迢地去往华城交换村子里必须的物资。   能被挑选中参加商队的,既有武力强悍的壮年男女,又有精明能干交换经验丰富的中年人。   当然了,还得有耐力良好,善于背负的实干人。   当村长将江易叫去,问他想不想参加今年的商队时,江易也是愣了下。   但马上就表示愿意。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的活动范围都没超过五十公里。   虽然在石林村里安居乐业挺不错,但他心里很清楚,如果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境况,这所谓的安居乐业就只是一种暂时的假相。   很快商队的所有人选就定了下来。   一共二十八人,里头还有江易比较熟悉的石柱石云和玉梭。   往年石林村带去华城做交换的东西有肉干、麻布、果子糖、夜行兽皮。   肉干和麻布算是比较普通的交换物,价值不算高,但总有人愿意交换。   果子糖和夜行兽皮就是石林村特有的出产了,要想换到好东西,就得靠这两样。   但今年石林村可以拿去交换的又多了好几样,而且保证到了华城是独一份的!   像能用来养殖小兽的骨笼,熬煮起来又浓又香的狗尾巴草籽,老人小孩都爱吃的美味肉松,因为有更好用的骨针制作得更为平滑好看的麻衣裙,还有酸甜可口能放很久也不会坏的树莓果干。   当然了,其实石林村还有两个最厉害的神器,一个是渔网,一个是弩,但这两种神器,经过村中讨论过后,还是决定不拿出来交换。   商队出发的时候,每个人都身背结实的藤筐,藤筐里装着交换的货物和他们自己的行李和少量口粮……村长、大巫和族老带着村民一直送到了十里地外,这才目送着这一队人远去。   半月后,风尘仆仆的石林村商队,终于来到了目的地……华城!   “江易兄弟,你看,那就是华城!”   “华城可比咱石林村大得多了,少说也得有十几个石林村那么大了吧?”   “我看不只,我听村长说过,华城里一共住了有三万人!”   “咱们石林村什么时候能有上万人就好了!”   “咱们村的地形就不如华城呀!华城周边都是平地,还有盐湖,光靠交换盐都能挣到好多粮食和麻布了,咱们哪能跟华城比呢?”   一望无际的平原上,一座夯土城拔地而起,城墙的高度,居然有将近四米!   这座城的城头上,有手拿长矛的卫兵们四处巡视着,而城的四面八方,都有木制的守望塔,每座塔上,都有四名持矛的卫兵,随时监视着出入的人流。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如同石林村商队这般,身背篓筐,成群结队的石器居民们,整齐有序地从两个城门走入城中。   一进城中,就能看到整齐的井字型道路,道路两边是各种作坊和民居,人流来来往往,居然有了后世商业街的影子……   要知道这可是石器时代!   能在石器时代建起这样的一座城,绝对是极其辉煌的成就!   入城的时候,每个人都交了一斤的食物当入城费,对这个入城费,商队早有准备,就用在路上打猎到的猎物给抵了,一点都没舍得用他们自己带来的肉干。   虽然石林村商队这二十来号人里,有一半都是来过的。   但也不妨碍这伙人进了城以后,全程张大了嘴,瞪大了眼,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样。   江易倒是能理解大伙受到的心理冲击。   石林村里,加上江家小铺也不过有四五家作坊,还都是自家院子,住人同时稍带做买卖。   那能用来交换的东西可就十分的有限了。   而在这里,居然有整整四条街的作坊和铺子!   虽然这些作坊和铺子也都是一层的土坯房,但这些房子显然修建得要更为讲究……底部用大块的岩石做基底,再一层一层的黄土坯垒上去,房顶也是大块的木头和陶片,光看着都比石林村的房子要豪华不少!   随随便便的一家铺子,里头都少说有个十来种的货品。   不过本城人看着外来的商队,态度上就隐隐的有些优越感了。   大伙一进来,就直奔位于城正中的盐铺。   华城之所以能发展到现在这样的数万人口的大城,不是因为首领多有能力多贤明,也不是因为大巫多有神力,主要是靠着华城边上的盐湖。   盐湖产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华城村民们独占着这一片盐湖,就能同来自天南地北的各路村落做交换。   既不用冒着性命危险在丛林里同猛兽搏杀,也不用顶着烈日辛苦地四处采集……就能轻松地获得需要的物资,只要他们能维持住自身的武力,人口繁衍生息扩张成大城,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华城以盐兴盛,城里的盐铺自然不只一家。   这里的盐铺虽然都是华城本地人开的,但大小不一,用来对外交换的盐也不大一样。   石林村商队每回来去的,都是一间中等铺子。   这间铺子占了两间屋的地,一进门就能看到有两个看铺子的人。   靠窗子摆着五个大筐,每个筐里都是满满的盐,只是大小,颜色略有点差别。   “啊,这不是石柱吗?你们来啦!”   看铺子的汉子认出了石柱,热情地上来打招呼。   “是啊,我们今年又来了!池大,你还是老样子啊!”   石柱同池大两个人熟络地拍肩勾背,很是寒暄了一番。   另一个看铺子的是个年轻姑娘,看长相,显然应该是池大的侄女,可能是头一年出来看铺子,还不大会招待客人,只能听着舅舅的吩咐做事。   “这是我侄女池青,今年刚刚成年,这不,就来铺子里干活了?”   池青腼腆地冲着众人笑了笑,露出了一嘴的黄牙。   石林村众人都跟着笑,石器时代的人当然不知道笑不露齿这一说,都露出了自己的两排牙。   石林村民的牙就显得正常多了,有白有黄的。就算长着黄牙的,也不如池青这么明显。   江易的眼神瞟向池大,发现这个三十来岁的汉子的牙,比他侄女还要黄。   而且是典型的氟斑牙的症状。   “池大,今年的白盐怎么交换?”   “石柱啊,今年的白盐产的倒是不少,就是最近进城来用肉换盐的商队实在是太多了,这肉就不太值盐了,如今只能是五十换一。”   “啊?去年不还是三十换一吗?怎么会高了这么多?”   “哎,都是老相识了,你还不知道我吗?城里现如今都是这么换的,有几个铺子换得更高,不信你们去打听打听,我是真没说假话啊!”   耳听着你来我往的声音,江易的目光不由得落在了一筐筐的盐上头。   这些盐居然还分了不同的颜色,粉红、青绿、泛黄、微褐、雪白,搭配到一处,跟彩虹一样,还挺好看的。   江易也就突然明白了池家舅侄俩为啥都是氟斑牙了。   估计是这些盐虽然经过了过滤,却没有提纯,里头的杂质过多,氟盐超标了。   “那用别的换呢?能不能稍好些?”   “用果干的话,是二十五换一。”   “石柱,你们石林村不是有果子糖吗?那个好,能一换一!”   石柱咂了咂嘴,“果子糖哪里那么好做的,我们这次来,也就带了一点。”   五罐果子糖,要是能一换一的话,也才五罐盐啊!   这点盐带回去哪里够吃呢?   村子里可是有上千人的啊!   而且还有好些个孕妇,到了夏秋没准就有十几个新生的娃娃了呢!   “夜行兽皮呢?这个怎么换?”   “夜行兽皮今年似乎也多了,五张换一斤盐吧。”   石林村民们一听这话,都有些惊慌了。   “啊?夜行兽皮不是只有我们石林村才有的么?怎么会多了呢?”   他们这次来,是带了二十张夜行兽皮,本来还想多换点好东西回去呢!   要知道,换盐虽然是最主要的目的,但华城是各村落大交换的地方,除了必需品盐,还有治病必需的一些药材,各人临来时自己带的一点私货,还打算给家人换上一些新奇物件的!   这盐一下子涨这么多,别的东西岂不是也要跟着涨了?   “今年来交换的村落好像比往年更多,所以带来的肉和兽皮也就多了。”   石林村民们面面相觑,一时之间都有些傻了眼。   江易跟石柱使了个眼色,从自己的筐子里取出了一个小袋子。   石柱一看就认出了,这袋子是装草籽专用的。   他顿时精神一振,接过那袋子,满脸神秘地在池大面前一晃。   “池大,我这里有比果子蜜还要珍贵的好东西,你换不换?” 第80章 木神时代(31)   半个小时以后, 池大捧着木碗,看了看里头金黄的汤色,吸了吸鼻子, 先喝了一小口尝尝味儿。   汤汁入喉, 池大的眼睛瞪得老大,又猛喝一大口。   旁边的池青,眼巴巴地看着池大,“舅舅,是什么味儿啊?”   虽说他们都是华城人, 比普通的外来村民们见识得多的多了,可时代所限,食物的种类撑死了也就那些,更不用说,华城里的城民大部分都不去采集和打猎,食物基本全靠外来人交换, 那新鲜度和美味度也就要差了一点。   石柱又端起陶锅, 倒出来半碗米汤,递给池青。   “这是我们村子独有的好东西,熬成汤以后,老人小孩都爱喝, 还能给病弱的人补身子,要是再加些果子蜜,哎呀!那才是美得很咧!”   说着话池大已经把那碗汤一饮而尽。   他摸了摸肚子, 感觉确实比喝白水或者肉汤要舒服许多。   至于说,是不是像石柱说的那样, 这汤能给病弱的人补身子就不知道了。   不过若是能换上些, 可以拿到大巫那儿, 请大巫看看是不是真有这么神奇。   “这个啥来着……”   池大还没说完,旁边石柱赶紧给接上话,“仙米,这叫仙米……”   江易把视线瞥向一边,尽量不露出笑意来。   好家伙,他只是告诉石林村民这个狗尾巴草籽可以叫米,石柱大哥就直接给加了个仙字!   一下子就显然很贵很高大上了。   池青这会儿也把那半碗汤给喝完了。   她两眼亮晶晶地望向舅舅。   她还从来没喝过这种清香扑鼻,一星半点的肉腥味都没有的汤!感觉肚子里暖洋洋的,太舒服了!   快换啊!多换点!这样就可以带回去给老奶奶和小弟小妹们喝了!   反正她家的盐多的是,阿妈和二舅舅,还有她大哥二弟,天天都泡在盐湖边上制盐。   这盐又不能当饭吃!   池大轻轻对侄女点了点头,让她先稳住,就笑眯眯地跟石柱讲起了价。   “石兄弟,这还的确是个好东西,不如就一换一如何?”   石柱一脸的为难。   “池大兄弟,不是我不想换啊,实在是这仙米,在我们村子里那也是极少见的,要跑遍了丛林才能采上一点点,还得想办法脱粒晒干,一道工序错了都不成。我们这些壮年人,平时哪里舍得喝呢,都是给家里的幼儿老人补身体的。这次来华城,也就带了三五斤啊……”   跟着池大进来的几个石林村民们,看地的看地,或者就东张西望,都怕自己的眼神泄露了实情。   石柱其实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这仙米虽然确实产量不高,但并不难弄啊!   在他们临来时,好几家的狗尾草都成熟了,就算一家弄个三四斤吧,要是能一换一,就是三四斤的的盐啊!   以往他们得背多少肉才能换到这些盐的啊!   难怪村长和大巫说过,种地养殖就是石林村以后要走的正路呢!   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池大开出了二换一的条件。   两斤盐换一斤仙米,这个价,让其他的石林村民听了,心里都乐开了花。   即使这样,石柱也没全换了,只拿出三斤仙米,得了六斤盐。   除了仙米,石柱又拿出四斤果子蜜换了四斤盐。   此外,二百来斤果干换了十斤,二十块细麻布,换了二十斤,五百斤鲜肉换了十斤。   他们这次来,是打算最少换一百斤盐的。   这样带来的物资还有一多半,但已经换到了一半的盐了。   而这五百斤鲜肉,也不是他们从石林村带来的,是在路上的丛林里,打到的猎物割下来的鲜肉。   这些肉他们如果不赶紧交换掉,如今天气热,也会慢慢坏掉,到时候可就一粒盐都不值了。   一下子换到了这么多的物资,池大和池青也很高兴。   就像往年一样,热情地邀请石林村民们住在她家的客房里。   华城中商业算是同时代最为发达的,源源不断的食盐吸引着远近的大小村落来交换。   有些周边的小村落,一天之内还能打个来回,最多就交下入城费,换了物资就能回去,但如石林村这样远道而来的,那肯定就得在城里小住上两天。   虽然华城城民们还没想出来开客栈或者饭店这种纯服务业,但远方来的商队夜里总得找个地方睡觉,这些人虽然大都是壮劳力,武力不弱,但他们带了那么多的物资,也难保不引人眼红,往年也不是没发生过因抢劫而起的血案冲突。   后头城主和大巫就主持修建了一些空的茅草房,专门给这些远方的商队入住。   这些茅草房里什么都没有,就是一间房四面墙,地面还是泥土的,不过商队们倒也不觉得差,能遮风能挡雨的,直接席地而睡都比在丛林里强多了。   但到了春花节后,各处商队越来越多,这些城中专修的茅草房就都不够用了。   也不知道是哪家铺子最先开的窍,向城主求了块地皮,自家用木头泥巴盖出房子,又用树枝和干草搭出床铺,专门给常来自家交换的相熟商队住宿用。   像池大家的铺子,在城里的盐铺里并不是最大的,跟他们常做交易的也就是石林村这样规模的商队,池家自然也修了几间茅草房当客房。   能有个房子住着,总比睡在露天的泥地上强多了。   石柱谢过了池大,带着石林村商队先到茅草房入住。   这会儿已经过了正午,众村民放下身上带的筐子,拿出自带的干粮,又接了池家送来的两桶清水,席地而坐,边吃边聊。   “早知道……仙米这么受欢迎,咱们就该多带一些来。”   一斤换两斤,那他们带上一百斤仙米,岂不是就能换到二百斤盐?   就他们这些人,一个人少说也能带上五十斤的物资吧?   两个人就能带上一百斤仙米,换够全村人吃一年的盐了!   “上哪里多带去,种仙米的本来也没多少家,好多家的都还没熟呢!”   商队里的村民也有几个家里还没种田的,这会儿算是后悔的连肠子都青了。   “这次回去就多种上些!”   “哎!本来我想要去开地,可是我阿妈偏不答应,非得说开地太费事又见不着收获!”   “这次好悬,幸亏带上了仙米,不然咱们没准就换不够盐了!没想到肉和肉干在城里这么不受待见!”   “这回可好,咱们已经换了五十斤盐了,剩下的再去别家问问看,没准还能多换点好东西!”   石柱啃了一块冷烤肉,喝了一大碗清水,感觉肚子里踏实了许多,不由打了个饱嗝。   “还剩下三四百来斤的生肉,正好如今有盐了,咱们留几个人在这儿烤肉,其余的去街上打听打听行情!有想交换的,赶紧交换,咱们明后天就回村!”   不是他不想在这华城里多游逛,而是身上肩负着全村的重担,夜长梦多,早一天把盐送回村,早一点安心。   看到石柱从那堆粉色盐里拿出了两小块,就要交给负责烤肉的村民,江易就开了口。   “先等一等。”   众人都看向江易,“怎么了?”   “是这盐有什么不好么?”   江易顿了顿,“刚刚大伙发现了没有,池家人的牙齿是不是黄的?”   村民们有人一脸懵,但也有人点头,“是啊,是够黄的,没咱村的人牙好看!”   池大都三十来岁了,牙好不好看倒没啥,可是那刚成年的姑娘,也是一口黄牙,就有些煞风景了。   江易指了指那堆粉色盐,“这种颜色的盐里就有一种杂质,这杂质有微毒,能让人的牙齿变黄……”   石柱听到这话,拿着粉盐的手不由自主地就松开了。   “啊?”   好几个村民都不由自主地去摸自己的牙。   村民们也不都是满口白牙的,也有牙齿不好微微泛黄的、   难道都是因为吃了从华城交换回去的盐?   “不光牙齿变黄,还让人的骨头慢慢变脆变松,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一不小心摔了跤,就容易骨折断胳膊断腿。”   原本大伙还都是当听个稀奇,并没太在意,等听到还对骨头有害,众人都张大了嘴,傻眼了。   “啊?竟然会这样?”   “怪不得我奶奶摔了一跤,腿就瘸了!”   “我大舅也是啊!”   “既然这粉色盐不好,那咱们去换成别的颜色?”   村民们每年来换盐,都是各种颜色换上一些,完全没觉得颜色不同有什么不对的。   现在既然知道粉盐有这种毒,那当然就着急了。   见众人都看向自己,江易摇头道,“那倒不用,这别的颜色,也各有各的微毒。”   为什么石林村民没有氟斑牙呢?   那当然是因为石林村里盐精贵,人均食用的盐太少了,还没到能形成氟斑的程度呢。   “我倒是有办法,把这盐里的微毒过滤出去,让盐的味道更好。”   石柱就笑了,拿了二斤粉盐给江易。   “江易兄弟,你尽管去试,要是真的能成,给你记一大功!”   这次众人参加商队,筹集的物资,有的是村里给的,有的是从各家弄来的,这一路上大伙齐心协力,又是采集又是打猎的,到了华城交换回去的物资,都会由村长和大巫来分配。   这分配既会考虑物资的来源,又会额外给商队众人分上一份,而且有重大贡献的,还会再多分。   石柱给江易留了几个人手帮忙,就带着商队里其他的人去城中各处逛了。   这华城里的铺子都是本地人开的,交换的价就要高一些,而在路边摆的小摊子,上头的物品就要便宜多了。   这些小摊子大都是外来商队摆的,外来商队在换够了盐以后,就会把自家带的特产物资摆出来交换,在这种小摊上,往往能换到意料不到的好东西。   江易用筐子做掩护,从里头取出了一些草木灰和生石灰。   草木灰是每顿做饭都有的,除了用做地里的肥料以外,江易都会搜集上一些杂质少看上去细腻的存进随身空间里。   这生石灰也不难弄,石林村民长年捕猎,废弃的兽骨都堆积如山。   江易收过一段时间的兽骨,攒了不少绿叶币,不过同类型的兽骨收到一定数目就收不进去了。江易就把这些兽骨做成了骨笼,实在用不上的,干脆烧成骨灰,这骨灰的成分就有大半都是氧化钙,勉强可以当做生石灰用。   给粗盐提纯其实就是把里头的杂质给分离出来。   这些从池家铺子里交换来的盐,是已经把泥沙过滤出去的了,看上去挺干净。   但那些溶于水的钡、镁、铅、砷、锌、钙离子,尝起来有苦涩的味道,又对人体有害。   留下帮忙的几个村民看着江易一会把灰加进水里,一会又把水倒进盐水里……这么倒腾几下,原本清澈的盐水就浑了,然后再过滤,再往里吹气的……   又见江易拿出一个布条时不时地往水里浸,最后可算是搞完了,就拿盐水放在锅里煮……   当然了大伙也没费火,赶紧切好了肉放在一边烤着。   江易拿出一个刷子,沾了那锅里的盐水,又撒上江易自己搞的香料和油脂,没过一会儿,这烤肉的香味就出来了,简直勾死个人了!   烤肉的边缘熟得快,江易示意他们割下一小条来尝尝味儿。   这好事谁能拒绝呢?   村民们赶紧割下了烤好的肉,吹了两下就塞进了嘴里。   唔!   村民们纷纷瞪大了眼睛,满脸的惊喜。   就是这个味儿!   先前就有人从江易那儿换到了烤肉的调料,就那么一丁点儿,只够烤一两顿的,可用它烤出来的肉,就是比他们打小闭眼就会烤的肉香得多啊!   这是什么神仙美味!   原来烤肉里那些微微麻苦的味道,竟然都是盐里头的微毒?   好家伙,得亏村里人穷,舍不得多放盐,不然不就都中毒了?   烤肉的香味飘出老远,再加上村民们那个陶醉的吃相,引得路过的行人都有些走不动道儿了。   一个身穿细麻袍的小娃娃甩开阿妈的手,蹭蹭地跑到了石林村的烤肉堆前,看着那微焦微黄,滋滋冒油,又香气飘飘的烤肉,不住地咽口水。   “宝宝,咱们家也换了肉了,回去阿妈给你烤……”   年轻女人紧走两步就来拉自家娃,可她说着说着,那异香就不住地往她鼻子里钻。   这不就是烤的肉么,怎么会这么香?   “小娃娃,来,拿着尝尝……”   江易大方地割了手指宽的一小条,微微放凉,这才放在一片大叶子上,递给了小娃娃。   这石器时代能给别人食物,那就是最大的善意了,还没有人会不识好歹地说这说那。   小娃娃立马接过了烤肉,乐得嘴都咧到了耳根后。   年轻女人忙道了谢。   “好吃!”   小娃娃才四五岁,正是吃肉的一把好手,那一小条三两口就吃得只剩下一半,他倒是还挺孝顺,没忘记把剩下的往他阿妈嘴里塞。   女人本以为自家娃不过是见到了别人家的烤肉,这才觉得香的,哪想得到,这半条烤肉,它居然嫩滑可口,满嘴的鲜香味,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半小条肉,早就下了肚。   “这是什么肉烤的?怎么会这么美味?”   女人忍不住就问出了口。   烤肉摊边上的石林村民一挺胸膛,声音都响了几分。   “这是我们石林村的特制烤肉,肉很普通,就是丛林里猎的瘤头猪,主要是我们有调味的秘方!” 第81章 木神时代(32)   瘤头猪块头大, 肉又多,是丛林里常见的猎物。   但要论肉嫩鲜美,它还排不上名次。   肉质偏粗的瘤头猪肉烤出来都这么好吃, 可见这调味的秘方, 得有多厉害?   “阿妈!”   小娃娃仰着头,扯一扯女人的袍角。   他可不懂得什么秘方不秘方的,他就是没吃够,还想再来点!   但也知道想吃肉只能找自家阿妈。   “这调味料,能不能交换?”   女人想了想, 干脆就开了口。   众村民们互相看看,都是掩饰不住的喜悦。   这次来得亏带上了江易啊!   就连调料粉,都能用来交换!   要知道江易之前为啥不舍得跟村民们交换调料粉?   还不是因为盐粒太少了,交换不起?   现在他们就在换盐的华城,而江易又带了好几大包没放盐的调味粉,如今只要在里头加上盐, 那不就是秘制调料了?   江易这次带的东西里, 也的确有调味粉。   这些调味粉,都是他用这个时代有的香料植物采集研磨后做成的。   这些东西重量轻,带上几斤也不费什么事儿……更何况他随身空间里也放了不少。   但据他估计,这些调味粉应该是能换出去的。   毕竟在他那个世界,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能烹调用的香料大都价比黄金的。   看到村民们都看向他,江易就点点头, “能交换。”   现在有了盐,加进调料粉里, 那用处可大得很, 既能熬汤, 又能撒在烤肉上,绝对是吃腻了生猛腥膻以后的福音!   “一斤盐换一斤调料?”   江易还没说话,村民们就纷纷摇头。   “啊,这可换不了!”   他们又不傻,这调料里可要用到盐,那一会儿放这一会儿放那的,折腾好半天,最后出来的盐肯定比用的少,要是一斤换一斤的话,那不是白搭工夫要赔本?   “我们这调料可是全城独一份的,平时就是我们自己,都吃不上呢……”   一个女村民就坐在火边,边替江易打着小广告,又无师自通地割下了一小条肉,递给了那女人。   女人接了肉,把肉分成两半,一半给了孩子,一半又放进自己嘴里。   这回她是细细品尝的。   烤肉时撒些盐末子,那绝对比干烤着强许多,但这个加了什么独特秘方调料的,又比只撒盐末子的强太多了……有些让人回味无穷的香味,就算肉进肚子里了,还是让人意犹未尽,恨不得一次吃个够!一点也没有平常吃过烤肉后舌根的发麻和微苦。   “那二换一?”   其实她身为本城人,家里有一片湖,盐多的是。   别说二换一了,就是十换一,她也能想换就换。   不过华城人之所以能发展成这么大的城池,方圆几百里的大小村落提起来都是艳羡有加,自然也是因为华城人天生就有几分做买卖的天份在里头的。   就算家有一片湖,那也是一粒盐都不舍得浪费的!   村民们接着摇头。   不像仙米,好些人家都种下了,只要他们想种,回去就能交换种子开种。   这调料粉他们好多人可都还没换到过呢!   仙米都是二换一,这调料粉不得五换一或者六换一吗?   江易也不打算跟人家磨叽讲价了。   从筐子里摸出巴掌大的一小包,约摸有一百克左右。   “这次来华城,本来也没打算用调味料交换,带的实在不多,要换的话,只有这一小包,用二斤盐来换。”   二斤换一百克,这可就是相当于二十换一了!   要说敢,还是江易大兄弟真敢啊!   村民们都不吭声地盯着那女人看,没想到女人只略想了想,就从袍子口袋里取出了一小袋盐出来,放在了江易的面前。   “好,我换了!”   如果说对方的调料有一筐子,这么亏的交换她还得考虑一番,但就这么一小点调料,而她身上正好有二斤盐,那还不是想换就换了?   江易把那一小包调料交给对方,又简单说了下用法。   又道,“回去如果用着不喜欢的话,可以退换。”   女人愣了下,就笑了,“你们是哪个村子的?倒是实在人。”   村民们笑道,“我们是石林村的,来华城交换,向来实在。”   看着女人抱着孩子走远了,村民们立马将江易给围住了。   “江易兄弟,那调料粉,真的只有那么一点了么?”   “没想到啊,最贵重的不是果子蜜,也不是夜行兽皮,倒是这小小的调料粉!不如以后咱们来华城交换,都只带调料粉好了!”   石林村里虽然村民们各自成户,采集打猎得到的物资也归各家所有。   但在对外的事项上,比如防御和交换,都有共有的意思。   比如像这次交换,村子里会从村民们手里收上来货物,统一交换回了物资以后,再按照份额发放,上交货物又多又好的人家肯定得到的也多,但也要保证每户人家都能拿到必需的二斤食盐。   几人边烤着肉,边闲聊着。   江易那一小锅的盐也搞好了。   他用了五百克的盐,经过提纯过滤以后,就剩下了四百来克。   但这四百来克的盐,却是无苦涩异味,吃下去对人体没有伤害的。   江易把他带来的调料粉和这些盐按比例混在了一起。   刚刚那位女子换了调料粉回去,他有预感,过不了多久,肯定还会再来换。   毕竟,就算是外村人有想过用香草粉做食物调料,也想不出来法子给粗盐提纯啊!   在他们边烤肉边煮盐的时候,闻着味儿来的也有几个路人。   大概是他们住的茅草屋有些偏远,过来问的,一看就是跟他们一样的外城人。   外城人大老远来就为了换点盐,哪里有那些多余的物资换这种改善口味的奢侈品?   一听交换的价格,就都摇摇脑袋,快步走了。   估计觉得这些石林村人是疯了,想靠着点草沫子抢钱呢。   约莫过了一个小时,石柱一行人背着大袋小袋回来了。   商队队员们,每个人都能背六七十斤的物资。   村里规矩,队员们每人都必须为村子带上五十斤的物资,余下的,只要自己能扛,也可以带点自家的货品到华城中换。   好些个力气大的,直接就背它个近八十斤了。   江易是得亏有随身空间这个金手指,不然要负重又要在丛林里赶路,那滋味可实在不好受。   石柱他们这次去城中逛,除了看看各家的行情以外,也把自家带的私货拿去交换试试。   虽说队员们有一大半都是男人,但难得有这样逛城市的机会,所有人都是兴奋又激动,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个不停,那些换到的新奇货物,也会被传来传去的翻看。   “这一块一块的,像石块的是什么?也是盐么?”   “这是糖!甜的!是从南边村子的商队那儿换的!”   “什么价?能不能用肉干换?”   “二十换一,比盐便宜多了。”   “啊?那不是比果子蜜还贵?难道这东西竟然比果子蜜还甜吗?”   “啊!这么一算,好像有哪里不对啊,这糖块,确实是不比果子蜜更甜啊……”   用自家的肉干换了半斤糖块的村民蹲地捧头,苦苦计算去了。   “呀!这项链也太好看了!石柱,你是用什么换的?”   “咳,用了三张夜行兽皮!”   “是给相好的换的吧?还是石柱有本事!能攒这么多夜行兽皮!”   “哪里哪里,是给我阿妈还有阿姐换的!那个海崖村人说了,这种红色的珍珠链子,戴在身上吉利得很,还能祛病强身呢!”   这些村民们,至少有一半都是没来过华城的。   猛一下在街上逛,那是看见什么都新奇,恨不得都交换来好好看看。   只是他们能用来交换的,也就十几斤的私货,还都是来的时候就差不多想好要换啥的,因此真换到手的并不多,但就这也足够大伙惊奇半天的了。   江易也从村民们的手里接过那串红色珍珠项链,对着阳光细看。   这些珍珠个头大小不一,并不是规则的圆珠,颜色更接近于粉红色,上头有着淡淡的纹理,手感跟天然珍珠很像,都是清凉光润的。   这种天然的粉,光艳明亮,别说女人们了,就是江易这个男人,看了也挺喜欢的。   这种珠子,可不是一般的海贝珍珠,应该是海螺珠了。   海螺珠在现代的产量,比海水珍珠还要少得多,因此价格也很美丽。   再看穿这串珠子的线,也把江易给惊了下。   居然是无色透明的线!   有一瞬间,江易差点以为这个世界除了他以外,还有另一个穿越者了!   不过再一细看,这个线可不是他熟悉的那种透明鱼线,而是七八根透明的丝拧在一起的!   蚕丝?   难道说这个世界已经有人发现了蚕的用处?   江易忙向石柱打听这个项链。   “哦,是在城南那边一个摊子上换的。现在天色晚了些,江兄弟要是也想换项链的话,明儿我带你去看看!”   江易点了点头应下。   之前他对逛街这事儿也不是太积极,就是觉得这个时代的城市作坊里,应该不会有什么让他激动的好东西了,没想到这不就打脸了么?   把交换回来的新奇物品看过一回,就有村民们发现了香喷喷的烤肉了,纷纷伸手抢上一块大嚼。   “咦?这不是江兄弟的独门调料么?这也太香了!”   “这怎么好意思……江兄弟的调料也不多啊。”   留下来烤肉的几个顿时来劲儿了,比手划脚,把调味料换盐的事说得眉飞色舞。   “二十换一呀!是二十斤盐!换咱的调料!”   “可惜调料实在不多,不然咱们商队不是就要发啦?”   没亲眼瞧见这一幕的村民们可太遗憾了。   石林一边啃烤肉一边后悔,“早知道我就留下来了。”   旁边的玉梭却突然道,“我有一个主意,大家听听看怎么样?”   众人都停下来看玉梭。   玉梭家里开着麻布作坊,是既不采集,也不打猎。   但每年商队来华城,必有玉梭家人,就是因为玉梭家的人脑子好使,算账又好又快。   “城南那边不是都是外城人的摊子么?咱们不如也去摆一个?”   “可是咱卖点啥呢?鲜肉到处都是,肉干也换不上价,仙米倒是好,可就剩下几斤,太少了……再说想交换的话,池家那边就能收。调料粉虽然好,可带的也不多。果子蜜夜行兽皮这些也都太少啦!总不能卖果干吧?”   “咱们卖烤肉呀!就用江兄弟的调味料!这么好吃的烤肉,我觉得他们定然都没吃过!香味一飘,都不用咱们招呼,人就会来啦!”   众人互相看看,都乐了。   “这个法子敢情好啊!以往咱们都是眼馋外村人的小摊子,这次咱们也来试试?大不了卖不出去,咱们自己吃呗!”   卖烤肉的话,只要撒一点点调料,就能烤出好几斤肉了呀! 第82章 木神时代(33)   整齐的石墙院内, 石桌旁的石凳上,坐着一位身穿暗红色麻衣的中年女子。   女子手里端着个灰白色的陶碗,浅浅地啜了一口, 目光就落在空中一处, 半天没出声。   “大巫?这真是仙米吗?”   站在旁边,垂手侍立的,正是池家盐铺的未来当家人池青。   自打换到了那稀奇的仙米,池青就马上拿回家,煮了一小锅米汤。   这米汤清香扑鼻, 池家老阿妈,还有池家小弟小妹们都分到了一碗。   人人都喝得涓滴不剩,小弟小妹把碗底都舔了一遍。   还是池家老阿妈机灵,说既然城中出现了这样的好东西,就应该拿去让大巫看看。   池青忍着肉痛,装了半斤仙米, 来到位于城中心的大巫院子求见。   幸好今日大巫没有别的事, 一听侍从说起城民求见,就叫领她进了院子。   大巫也姓池,要是细论起来,大巫跟池青家还是同一个老祖宗。   只不过百多年下来, 这关系就远了不少。   但每年祭拜祖先的时候,姓池的近千号人里头,池青家是属于站在前三排的。   因此就算不太亲近, 大巫也对池青家的态度比别的城民更好一些。   大巫池娥似乎才醒过来一样,看了池青一眼, 又去看石桌上摆着的未煮的仙米。   “两斤盐换一斤?你换了多少?”   池青忙答道, “换了三斤。”   大巫伸手招了随从过来, “拿三斤红糖膏来。”   又看向池青,“回去的时候带上,给你阿奶。”   池青赶紧弯腰道谢。   “多谢大巫,阿奶见了定然极为喜欢。”   这红糖膏是大巫这里制了专门给老弱病残补气养血用的,平时压根不对外交换。   只有城民们家中的确有了病弱,求上了门,才会流出一点的。   池青幼年时,有一回生了病,肉汤是一点也吃不下,光吃果子又不大顶用,整个人就日渐消瘦下去,最后还是她阿妈在大巫院里求了红糖膏,回去兑了水给她喝,这才慢慢地好些来的。   那红糖水用热水化开,是红滟滟的,喝起来甜滋滋,还带一点辣味,喝完了以后出些汗,整个人似乎就能轻松不少。   “这仙米,味道的确不错,至于有没有滋补奇效,且先看看吧。”   大巫池娥让侍从送池青出门,池青喜滋滋地抱着红糖膏,就朝自家跑去。   看吧,她这一趟可来得太对了。   有了这红糖膏,家里只要有谁不大舒服,就能冲些来喝了!   侍从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大巫池娥已经将那碗仙米汤喝了一半。   她放下陶碗,吩咐道,“带上二十斤精盐,去寻那石林村人,看他们还有多少仙米,全换了!”   华城城南靠近城门处,是整个城池里最荒凉的一块地方。   大约是华城南城门外不远处,就是城民们安葬逝者的坟地,因此城中的居民,都尽量不在这城南门附近修建房子。   就因为这片荒地空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有了第一个外城人摆的摊位,这一带二,二带三的……最后竟然成了个长年有四五十个摊位的集市。   跟城中那些好位置的铺子和摊子不同,这里的集市上,摆摊的都是外城来的,他们大老远地进城,要是带的物资交换不完,就会来个大甩卖,摊子上的东西格外便宜合算。   有便宜的谁会不换呢?   就是家里不差盐的本城人,都会时不时到这集市上转一圈儿。   这集市也就得了个名,人称野市。   今日这野市上,却是格外的热闹。   好些个刚刚走到边上的人,立马就被一股子奇异的香味给勾住了。   哪怕原本是吃过饭才过来的,也会不由自主地朝香味来处寻找过去。   这香味却是来自最靠近城墙的一个小摊子。   这摊子倒也奇特,在地上用石头搭出了个灶台,生起了火,灶台上架着两大扇肉,这肉已经被烤得焦香冒油……离得越近,这香味就越浓!   这摊子由几个壮年男女看着,有的看着火,不断地翻转着烤肉,还会从旁边的小罐子里,拈起一点点粉末,如同宝贝一般,小心翼翼地撒在烤肉上,生怕撒漏了一星半点。   而随着这撒粉末的动作,那香味就会爆发一波……很显然,这让人流口水的异香,可不光是烤肉的味儿。   有一个男人,手里拿着锋利的骨刀,不断地从这烤肉上头切下烤成微焦的部分。   还有个男子,胸前倒背着个大袋子,站得靠外一些。   一开始后来的围观众还不知道这人背着大袋子是在干啥,等看到一个不断咽口水的男人将一袋盐递过去,这人接了盐就塞进了胸前的大袋子里,还响亮地叫了一声。   “一斤秘制烤肉!”   只见那那手拿骨刀的汉子,就挑出了块约莫一斤的烤肉,动作熟练地用一张大树叶包了,递给交盐的男人。   那男人接过烤肉,二话不说上嘴就啃了一大口。   这烤肉刚割下来,当然是热烫的,男人被烫的嘶嘶哈哈,却是越嚼眼睛越亮。   “嘶!好……吃!这也太香了!”   没过十个呼吸的工夫,一斤烤肉倒被他给啃了一大半。   剩下的三两多肉,被男人小心地包好,放进了怀里,“你们下午还在这儿摆摊?”   “没错,我们今儿卖完了这两扇肉就收摊了 !”   “那明日还来摆吗?”   “不摆啦,我们明日就要回村啦!”   这话一出,倒有好几个看热闹的人掉头就走。   “赶紧回去拿盐去!”   他们在这儿看了好半天了,光看旁人吃得满嘴留油,一脸惊艳的,早就馋得流口水了。   知道这烤肉过了今日就再也没的换了,那还不赶紧回家去拿盐去?   而更有好几个一直观望的,几乎是齐刷刷地从口袋里掏出了盐递上去。   有换一斤的,有换两斤的,也有换三四斤的。   可把一起来摆摊的石林村人给乐开了花!   要知道,昨儿在铺子里,这鲜肉都是五十斤换一斤的呀!   现在只不过用火烤了烤,再加上了些调料粉,就成了一换一了!   要按照这个架势,这不得又换到一百斤盐去?   而他们用掉的,不过是一百斤不值什么的鲜肉,还有不到一百克的调料粉啊!   石林村的烤肉生意红红火火的时候,江易正和石柱两个人结伴逛街。   果然这华城不愧为石林村人心目中最繁华的好地方,各种作坊铺子里的货品不但种类多,那质量,也是石林村里那四个小作坊没法比的。   比如说同样的是布坊,石林村玉梭家里的作坊,就只有粗麻布和细麻布两种,最多再加上个麻布成衣。   而这里的布坊,却有三种不同的布料。   石林村麻布用的原料是附近丛林里的一种藤蔓。   而这里的布料,除了有同样的藤蔓麻之外,还有一种绿色的布料和透明的布料。   石柱告诉江易,这绿色的布料是用一种生长在南方的丝草编织出来的。   而透明的布料,据说也是来自南方,但究竟是从哪种植物上抽取的,他也不知道。   那丝草倒还罢了,这透明的布料却是让江易很感兴趣。   这种布料大概在这个时代,就是天价了。   只是一件透明的小坎肩,就要十张夜行兽皮,或者一百斤盐,或者六百斤的果干。   布坊里的小伙计还不无炫耀地夸赞着这件小坎肩。   “其实这件衣裳,夏天穿最合适了,那是凉快得很来!除了凉快,它又结实,刮都刮不破,又不怕水,沾上了水滴子,一甩就能干,着实是件宝衫,是我们这里的老师傅花了一个月才编织出来的!光是从南边那几个小村子交换这种珠丝,就费了……好多好东西哩!”   “不过它要换的这么贵,南来北往的商队也都是看看,开开眼界,真要出这个价买,谁也舍不得啊!我们当家的说了,这就是我们这儿的镇店之宝!”   珠丝?   江易倒真觉得这个是好东西,虽然透视小衫他不感兴趣,但这种又能防水又坚韧的纤维他还是觉得很实用的。   有了这个,就能编织更多的渔网,还能做出一种适合夏天的新型布料。   只可惜不知道这珠丝的来历。   出了布坊,石柱就问,“江兄弟,你可是想要换一些珠丝?”   江易看着街上的人流,压低了声道,“我倒是想知道珠丝是怎么制出来的,要是能在石林村里制丝的话,那不是更好?”   石柱眼珠一转,拉了江易就走,“咱们去寻南边来的村子的商队!”   成不成的,还不能试试嘛?   二人转了一圈儿,又回到了城南这个野集。   远远地就瞧见石林村摊位前热闹得很,那两大扇肉被割得也只有两小块了,加起来都不知道有没有二十斤。   但石柱也顾不上高兴,而是凭借着自己的记忆,找到了一个南方村子的摊位。   这村子名叫雨谷村。   他们的摊子摆得倒是不小,足足有二十步宽,可惜摊子前几乎没啥人,就算有路过的,也要加快脚步,生怕被摊主突然拉住强买强卖似的……   江易只一瞥,就知道了原因。   雨谷村的摊子上,摆的大都是些晒干了的虫子!   这些虫子,有红有黑有黄,有多足的有无足的,有带天线的,也有好些个复眼的,更有长翅膀的和带盔甲的……   这要是放在现代,别说小姑娘了,就是一般人,都得吓得撒腿就跑。   可就算是石器时代的村民,他也受不了这么密集的虫子啊!   江易来了木神时代这么久,唯一吃过的虫子就是龙虫。   但龙虫好在烧熟了以后,模样就很像龙虾了,味道也是同样的鲜美。   但这些东西呢?   外表也太吓人了些!   雨谷村的看摊村民原本正在无聊地挠痒痒,一抬眼,就看到了江易和石柱。   登时就热情起来,“快看看我们雨谷村的特产好东西!今天大降价啦!只要二斤盐,就能打包都带走!”   这话一说,几个过路的脚步更快了。   就这一摊子的毒虫,倒贴都不要,还要二斤盐?   作者有话说: 第83章 木神时代(34)   雨谷村的这个村民, 在这儿摆了好一阵的摊子了,连个虫子腿儿都没卖出去过。   这会儿吆喝,其实也就是有枣没枣打一竿, 闲着也是闲着。   却没想到, 还真碰着了俩人,就在他这摊子前头停下了。   一个汉子身板挺壮,那模样,仿佛儿有点眼熟,一时半会儿的倒是想不起来是谁。   但另一个汉子, 就挺特别了。   细皮肉嫩,眉眼还挺俊的,上来二话不说,从身上背的口袋里,就摸出了一袋子盐,压在了他摊子上。   “二斤盐是不是?这些我都要了!”   这村民原本还懒散地弓腰弯背, 一手挠着背, 一手托着脸,这会儿立马精神起来了。   “啊!对对对!我把这些都包起来!”   好家伙,这等了两天了,可算是等着个大冤……不是, 识货的了。   他满脸带笑,手脚利落地拾掇着摊子上虫子干,最后干脆把虫子干都一伙倒在了个麻布袋子里, 双手递到那识货的汉子面前。   眼看着那汉子接了袋子,他这头就把那袋子盐塞进了自己怀里。   嘿嘿嘿!   这些虫子干都是他带来的私货, 那这二斤盐也能算是他自家的啦!   “这不是谷蜂吗?你可还记得我?”   雨谷村的村民捂着自己怀里的盐袋子, 歪着脑袋瞧了石柱几眼, 一拍大腿。   “哦!哦!你,你你是那个石头村的,叫啥来着?石桩?”   石柱拍了拍谷蜂的肩膀,哈哈大笑,“石林村!石柱!”   谷蜂也回拍了下石柱,笑道,“哦,瞧我这记性!都是这天气太热,给我热忘了!”   两个汉子顿时开启了石器兄弟情的寒暄模式。   “这位是?”   “这是我兄弟江易,最是个厉害能干人!”   “江兄弟好!江兄弟好!”   厉不厉害他不知道,但这肯定是个有家底的!   “谷兄弟,那个珠丝,是不是你们村子带来交换的?”   谷蜂的小眼睛闪了闪,“……是的吧。”   “可还有么?”   谷蜂叹了口气,“来的时候,我们大伙总共就带了三十来斤,都拿去换盐了。”   “就这,还没换够呢!”   原来谷蜂他们村子的人口虽然比不上石林村,那也有个五六百号人。   也就是说,一年少说也得一百斤盐。   但在那布坊里,一斤珠丝换二斤盐,这才换了六十斤啊!   往年雨谷村民们都是用肉干来换剩下不足的部分的。   但谁知道到了这边,肉干一下子就不值什么了。   更可气的是,他们村子的肉干,大概是今年雨水格外的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受了潮,不光变了味儿,还长了绿毛!   好不容易背到了华城,往外一倒,好么!一粒盐都换不回来了!   虽说把绿毛擦了,那肉干还是能填肚子,但换不到足够的盐,他们这一行人怎么回去呢?   “谷兄弟,你们的珠丝是怎么弄出来的?能不能跟我们说说?”   眼瞅着谷蜂那瘦刀条脸上,就要变色儿,石柱忙说,“我们就是好奇,万一我们村子附近也有能出产珠丝的草木,岂不是也能多一个进项。再说也不白听你的消息,好处也少不了你的!”   谷蜂的脸色这才好了不少。   不过那双小眼睛却是溜溜打转,似乎想笑,却又强忍着。   “这可是我们村子里大秘密,哪能随便就说的!”   “十斤盐?换一个消息?怎么样?”   谷蜂眼睛迸亮,却还是直摇头,“这可是大秘密,我要是乱说,我们村子的人还不把我给剁了喂千虫?”   江易就压低了声儿问,“是不是虫子吐出来的?”   谷蜂两眼瞪得溜圆,“你,你怎么知道的!”   珠丝是他们谷雨村的特产,每回来到华城,那都是供不应求。   别的物资换盐,都是二十换一,三十换一的,只有他们的珠丝,是一换二!   可见有多珍贵了!   因此他们村的人都商量好了,打死也不能告诉外人,这结实又好看的珠丝是虫子吐出来的。   就害怕这事儿一传开了,华城人没准要嫌弃,这珠丝就卖不上价了!   看看,这个石柱,那脸上的是啥表情?   不就是嫌弃上了么?   “十斤盐,说不?”   谷蜂这会儿满脸纠结,“二十斤!你们得发誓,不能把这个大秘密说出去!”   石柱笑道,“你不说,我们都猜出来一大半了,快说吧,不然连盐都拿不着!”   谷蜂就打量着二人,“我得看到盐才说!”   二十斤盐,是个小数儿吗?   二十斤盐都够十家人一年吃的了!   他就不信,哪有大冤种舍得出这个价,就为了知道一个消息的?   要知道,他们村那个吐珠丝的虫子,可是只有在他们的雨谷才会有的!   他们从村里出发来华城,路上要走十七八天,可是压根就没见过那种虫子的!   就算知道是那种虫子能吐丝,对这两人来说,又有个啥用呢?   他们几个正各自打着小算盘,就听到有人远远地就叫上了。   “石柱,江易!”   一转头,就看到是一个石林村人打头,身后还跟着两个背着盐袋子的。   这两个背着盐袋子的虽然脸生,但是很好认。   他们身上都穿的是细麻布的袍子,腰间系着条暗红色的带子……这很明显的是大巫身边的人。   华城人口众多,权力最大的当属城主,其次就是大巫了。   石柱来过华城好几次,一次都没见过城主和大巫。   但城主手下的人和大巫手下的人的衣着,还是能分辨得出的。   显然雨谷村的谷蜂也认出了那两个人。   他不由得狐疑地看向石柱和江易。   石林村民满脸带笑地看向江易。   “江兄弟,这二位是城中大巫手下的人,他们是来换仙米的。”   说着,又凑近到江易耳边,压低了声,“他们愿意三换一,有多少换多少!”   临来华城的时候,谁能想得到还有这种好事啊!   回去他就把院子里外的空地上,都给种上仙米!   江易看向那两人,那两人面上带笑,冲着江易轻轻点头。   “没错,大巫吩咐,有多少换多少。”   其实这次来,江易在随身空间里放了二十来斤的原始小米。   在明面上,江易对村民们说他带了不到十斤的小米。   在池家铺子里换出去三斤。   那他手上现在应该还有不到七斤的样子。   江易也不可能当街就这么从随身空间里头拿出来小米来啊?   只能说要回住处拿。   石柱也是激动得满脸红光。   他来华城这么多回了,连城中最大的铺子都没敢进过。   毕竟他们石林村的出产并不是多贵重,多独特的。   更不敢想能跟华城大巫做交换了。   尤其是这仙米,要是连大巫都能三换一,那甭管他们以后去了哪家铺子,都能理直气壮地开这个价,甚至还能再高一点了。   石柱就拍拍谷蜂的肩膀,“谷兄弟,要不你先回去,等我们办完了事情,再去找你商量?”   这可是一笔意义重大的大买卖,先顺利地成交了再说。   再一个这雨谷村跟他们石林村相距太远,口音和习惯都差得多,就算有一点来往,那也是要防得紧的,他也害怕让雨谷村人知道了仙米的事儿,再生出什么波折来。   凭什么啊!   他们想知道个珠丝,就得出二十斤盐。   哦,现在这家伙想知道仙米,就一粒盐不花?   谁知道他想得挺好,偏偏谷蜂是个厚脸皮。   他耳朵尖,虽没有听全,也听见了几个字,什么仙米,什么三换一的。   那他心里当然好奇了。   他们的珠丝,收集不易,全村老小一年到头也就收个三四十斤,除了自己用的,全都拿出来交换了。   没想到这石林村人,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居然也有好东西,居然比珠丝还贵重!   三换一啊!   他就装傻,“诶?诶?这不是江兄弟想打听事么?正好这盐也有,我不如跟着去,等这二位大哥换好了,我再跟江兄弟细说呀!”   石柱正想发火,江易冲他摇摇头,微微一笑。   “那就一道来吧。”   一行人在周围人的好奇眼光里出了南城野集,来到石林村人的落脚地。   江易找到让村民们看管着的筐子,从里头取出了六斤仙米。   又接过了十八斤的精盐。   要知道这精盐跟普通铺子里的盐还不大一样,据说味道和色泽比寻常的盐要强上一层,只有城主和大巫名下的铺子里,才会有精盐交换。   两个系着红腰带的人小心地抱着六斤仙米,冲着江易和石柱点点头。   “以后你们再来华城,可以直接上大巫的铺子里来交换,这仙米有多少都能送来。”   石柱惊喜地连连道谢。   要知道这可不光就是一句话而已,能跟大巫的铺子交换,这得多有脸面啊!   以后在华城,都不用担心会有人使坏了!   送走了大巫的两个手下,谷蜂两眼紧盯着江易身边的盐袋,搓了搓手,笑道,“江兄弟,刚刚我说要二十斤,是太多了,其实只要……”   他话还没说完,石柱马上打断,“不用,说好了二十斤就二十斤!”   他说话间就从筐里找出了二十斤盐出来,“谷蜂兄弟,这几句话换盐的好事,也就是碰上我们这位江兄弟,不然上哪去找这好事去?”   谷蜂本来是看上了这十八斤的精盐了。   不过看石柱这样子,就知道图谋定然落空,于是讪讪一笑,“咳,石柱兄弟,你们村可是发达了啊!居然有仙米这样的宝贝!不知道这仙米……”   外村人想打听他们村的宝贝,他也想打听外村人的呀!   江易笑道,“谷兄弟,要不一个消息换一个?仙米的消息换珠丝?”   谷蜂赶紧摇头,“那还是算了……”   他扯扯江易的衣袖,示意到一边去说,“我可只说给你一个人听哦!”   江易随他到了角落,这人才神神秘秘道,“江兄弟,你都猜着了这丝是虫子吐的了,我就不卖关子了,其实我刚刚打包换给你的虫子干里头,就有这种虫子啊……”   江易听着就是一愣。   因为他在每个世界都是回收破烂无用物品的,所以他换了那一摊子的虫子干,就是想着如果没用的话,就试着回收一下。   但那些虫子,他好歹都看过几眼,没有一个,长的跟现代见过的蚕或蛾子一个样啊!   难道这珠丝,竟然不是蚕丝?   江易就从袋子里拿出那包虫子干,“是哪一个?”   谷蜂挑出一只虫干来,“就是这个。我们村都叫它黑蛛!”   看到那虫子的模样,江易的脑瓜子顿时嗡的一声。   好家伙!   这个村子的人,居然采集的是蜘蛛丝!   这只死蜘蛛,虽说长着假翅膀,还有两只钳子,但那带花纹带鞭毛的八条腿,圆溜溜的身子还是标志性的!   这种婴儿拳头大小的蜘蛛,难怪会吐出那种坚韧结实的丝线了!   看到江易的脸色儿不对,谷蜂眼珠一转,“江兄弟,这个消息我可已经告诉你了啊!你可得信守诺言保守这个秘密啊!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咱们再交换哈!”   他生怕江易反悔,赶紧拎着那二十斤盐,就先溜了。   这回可好,虽说换到的盐还差四十斤,但这二十斤不就补上了一半?   石柱两眼紧盯着谷蜂,皱眉来到江易身边,“江易兄弟,那消息,可有用?”   一个消息换二十斤盐,他其实是极肉痛的。   但江易在这一次交换里的功劳最大,他们弄到了比以往都多一倍的盐,因此倒还算能接受。   江易点点头,“有用的。”   他要回去石林村,找找看有没有类似的蜘蛛。   之前他光想着蚕类,的确是现代的思维定势在作怪。   石柱大大地舒了口气。   “有用就好啊!”   虽然花出去了二十斤盐,但又得到了十八斤精盐,而且江易说了,这十八斤精盐他不要,都算在共有的货物里头,众村民还是觉得沾了江易的光。   没多久,去野集上交换烤肉的几个村民们回来了。   他们带去了一百来斤生肉,回来的时候,那是啥也不剩下了……除了交换回的一百斤盐!   虽然村民们晚饭只能啃肉干和果干,可一个个心里是高兴的。   在城里吃不着烤肉有什么关系,等他们回去的时候,在路上随便打一只猎物就能吃个够了!   “咱们要不要再卖两天烤肉再回去?”   “但是咱们没有鲜肉了呀?”   “没有鲜肉怕啥,咱可以拿着盐跟那些刚进城的商队换,两三斤就能换一百斤呢!”   “这倒是个好主意……咱一天就挣了一百斤盐,那要是再卖三五天,不是还能挣三五百斤盐?”   还是玉梭开口打破了众人的盐换肉,肉烤了再换盐的发家梦。   “你们都忘记了村长来的时候是怎么吩咐的了?”   “带那么多的盐,咱们又只有二十来号人,是怕不被别家商队盯上,到了丛林里劫财灭口吗?” 第84章 木神时代(35)   天刚蒙蒙亮, 看守城门的护卫们才上岗,还在揉眼睛打哈欠呢,就看到一行人, 身背藤筐, 又挂着大包小包的,就要出城。   简单问了几句话,老护卫又认出了那为首的是石林村民,就点点头,放行了。   看着一行人走远, 一个年轻护卫咽了下口水。   “可惜了。”   “可惜啥?”   “你不知道?这石林村民们昨儿在野集上交换烤肉,那个香味,哎呀!实在是勾人,本来我还打算今天下了岗就去换上一斤呢!”   华城里的居民,谁家也不缺盐,就算家里没有一片湖, 做各种工都是有盐拿的。   “啊?我表哥家昨儿就换了三斤肉, 还给我尝了尝,那味道可真绝!原来就是他们烤的?”   “什么烤肉?能有多绝?是不是什么特别的好肉?”   “不是,就是普通的肉,听说是因为他们有秘制的调料。”   “他们一个小村子, 从哪来的秘制调料呢?能比咱们华城的还好?”   “这就不知道了,许是他们那边的丛林里有特产吧?”   “那他们怎么不多交换几天烤肉?听你们说的我也馋了。”   “这谁知道呢?许是没有鲜肉了?”   老护卫听到这儿就笑了。   “哪里是没有鲜肉了,他们是怕人眼红, 在半路上伏击啊!”   “啊?怎么会有这么胆大的?不是说咱们华城严厉打击这样的么?”   甭管是哪个村子的商队,只要到了他们华城的地界, 都得老老实实地做买卖, 要是不守规矩, 不光要打要罚,还会记在黑名录里,以后再不许他们进城。   “也就是这几十年,咱们华城越发的讲究规矩了,几十年前那会儿,就常有仇怨的商队,一出城就开始打,有时候还只是抢些货物,有时候那就是杀人灭口了。”   “就说现在,虽然有咱们的巡逻队在周边附近巡查,遇上这种事那都要狠打的,但商队走得远了,到了那十几里外,再发生些什么,咱们可就管不了喽!”   时近正午,两个年轻女人找到之前石林村住的茅屋,却发现屋里已经空空如也,压根没人。   “这里原来住的外村人呢?”   “走了,好像是早晨天不亮就收拾好走了吧?”   旁边茅屋的人答着话,一脸艳羡。   “那帮人可是换了不少盐走了!还有大巫的人来找他们呢!”   “大巫的人也来换调料粉?”   两个年轻女人都吃了一惊。   “这倒没听说,听说是叫什么仙米,咱们也没瞧见是什么东西……”   年轻女人不由得跺了跺脚,“哎呀,早知道,那天就该多买上一些!”   “真是,怎么这么快就走了呀!”   在丛林里的石林村民们,这会儿正吃着烤肉,喝着泉水,说起在华城里换到的各种好东西和各种见闻。   在华城里,烤肉能换盐,他们自己就舍不得吃了,如今离了华城,那还不是放开了肚子使劲造?   “我这一块,有一斤重了吧?这可是能换一斤盐的啊!”   “是啊!这么一想,这烤肉更香了呀!”   “可惜,还有好多人都说,今儿还要来换烤肉的!”   “行了,咱们能好端端地把这三百斤盐带回去就很厉害了!”   “下回咱们村子多派些人手来,不就能多带回些盐了?”   “对对对!这次回去一定要跟村长和大巫说说。”   去的时候大伙都背着八十多斤的物资,回来的时候,这负重就轻了一大截。   一个人背的最多才三十来斤,又是回家的路,不由自主地就轻快许多。   当离村子还有十来里时,就有狩猎队发现了他们。   登时猎也不打了,村民们接过他们的筐子,欢欢喜喜地围着他们一道往回走。   当他们走到村子里的议事厅前时,本来不大的议事厅已经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了。   村民们将二十来个筐子都摆放在厅前,又动手将里头的盐一袋一袋地拿出来。   几百双眼睛都紧盯着这些盐袋,会数数的已经开始在心里默数。   “村长,大巫,这次我们一共换回了三百二十斤盐!”   这话一出,全场爆发出阵阵欢呼声。   这每年一次的商队去华城交换,对于整个村子都是头等大事。   从华城顺利换回食盐,全村的人家才有盐吃,才不会生病,浑身没有力气。   如果没换够二百斤,那每户就只能分到一斤多盐,这显然是大大不够的。   有一年商队交换盐回来,却因为过河的时候遇到了鳄群,不但商队里好几个队员受了伤,背的盐袋还掉落进了河里,就算拼命打退了鳄群,损失的盐却是再也弄不回来了。   那一年,每户人家只有不到一斤的盐……那日子的艰难,稍微上点年纪的村民都还记得清楚。   而今年居然换回了这么多!   算一算,一家能分三斤盐啊!   村长举起手来,往下压了压,这才开始问起详细情形。   这次的商队,是以石柱为首,石柱就把这次交换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   “这次能多换这么多,多亏了江易兄弟,要不是有他种出来的仙米,还有他拿出来的调味料,没准这次拼命凑凑,才能勉强换够二百斤。”   听到他说的仙米和调味料在华城如此受欢迎,众村民们虽然不在现场,也是隐隐自豪。   还有好些没种仙米的人家悔得肠子都青了。   其实前几日,村里种仙米的人家就收割了一批了。   这收获的人家喜气洋洋,在一边看热闹的人酸不溜丢,看着人家熬了黄澄澄的米汤,老人孩子喝的滋滋响,那可不就更后悔了?   这会儿算是再也憋不住了。   种!马上就去换种子种去!   从议事厅出来,江二背着江易的藤筐,蹦蹦跳跳地往家去。   “大哥,华城是不是很大,很多的人?咱们种的仙米,真的能一换二?”   江一江二还在红江村的时候,都是只听说过华城的。   红江村人口少,实力弱,也没什么特产,以他们的能力,压根没法像石林村一样,每年都派商队去华城,能三年派一次,就是村长很有对外交往的眼光了。   “是挺大的,有一万多人呢。”   “仙米只有咱们村有,所以挺受欢迎的。”   才走到院门口,就听到啾啾的叫声。   江易一抬头,就看到两只五彩羽毛的鸟儿落在院门口,一左一右的就像两只门神。   一个月不见,两只小家伙的变化很大,已经从初长新羽的小鸡崽变成了五彩夺目的锦鸡了。   两只五彩鸟歪起头,用小豆眼瞪着江易,用了几秒钟认出了江易,登时欢快地仰天长鸣。   江易这才发现,这两只五彩鸟已经长出了两厘米的头冠,暂时还是未长成的粉色,而尾巴处也长出了几根尾羽,还没有手指长,颜色有点无色透明的意思。   早先村民们就有传说,这两只小家伙就是传说中的鸾凤。   江易也挺期待它们长大以后的模样的,没想到,还真的越长越像了!   江易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了龙虫干,喂给两只小家伙吃。   谁想到两只小家伙歪了歪脖子,好像还有点不大情愿,只是为了给主人面子,这才勉强地啃了两只!   江二笑道,“这些天,好多人都带着龙虫肉来喂它们,可不是都吃得有些腻了?”   甭管是石林村,还是红江村,都有鸾凤和神龙的崇拜。   神龙目前没见过影子,但自家里要是能养着鸾凤,可以说是多了一道护身符了。   江易笑着摸了摸两只五彩鸟的头,走进了院子。   江易从藤筐里拿出这次用私货换回来的东西。   有红糖块,贝壳小制品,海螺珠项链……这些东西,除了海螺珠项链以外,其它的在江易看来,都不是什么值钱的好东西,但也让江二喜得两眼放光,忍不住要尖叫。   江二脖子上挂着项链,手里握着贝壳梳子,简直爱不释手。   “大哥,华城不是在盐湖边上么?难道离海也近?”   她小时候就听阿妈讲过故事,说大海里有好多漂亮的贝壳,还有亮闪闪的珍珠。   江易换回来的这些,其实也是参考的别人的。   不过这个问题他倒是专门在街上跟人打听了。   “这些贝壳和珍珠,都是盐湖里出产的……”   江易推测,华城边上的大盐湖,早年前应该是海洋的一部分,后来经过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才成了内陆的盐湖,但湖里的生物却是演化生存了下来。   其实他还挺想去盐湖边上看一看的,没准还能多回收一些这个时空里没用的东西。   但盐湖是华城的命脉,几乎每一小片湖滨,都被分配给华城本地的居民,人家都是日夜在那儿看守着的,外人想过去,那就是有意挑衅。   江易可不就歇了心思。   但即使这样,江易的收获也不小。   就他从雨谷村民谷蜂手里收的那些虫干,至少有五分之一,都是可回收的!   这些虫子让他又挣了一万多的绿叶币。   就连那些不能回收的虫干,经过系统鉴别,都有药用价值。   只是具体有什么药用价值,那就得江易自己用尖角鼠一点点地做实验了。   最让江易期待的,还属黑蛛。   因为他回收黑蛛的时候,系统的提示是,“还有生物活性,无法回收!”   明明是一只已经晒干的黑蜘蛛,却还有生物活性。   江易在回程的路上,就一直在琢磨。   直到他在丛林里啃着烤肉的时候,看到了一段树枝上,虫尸里爬出了许多幼年小虫。   江易瞬间就想明白了。   有很多小节肢动物,即使死后,只要体内有卵,能保持活性好几年,直到条件成熟了再孵化。   那他完全可以试试自己养殖黑蛛。   雨谷村地处南边,又叫这么个名字。   谷蜂还抱怨过,他们来的时候带的肉干都受潮长毛了,这才没换成盐。   可想而知,那边的丛林里,一定是潮湿闷热的。   江易用木材做了个木盒子,在里头铺了一层枯草,喷上些水,再盖上盖子,摆放在蘑菇小屋里。   除了试着养殖黑蛛外,江易种下的第三茬仙米也成熟了。   这次收割,来帮忙的村民更多了。   江易和江二自己都没怎么动手,仙米就都被收割好,整齐地码放到了江家的院子里。   这些帮忙的村民,除了那几家平时就关系不错的,其余的也是想跟江家人套套近乎,好交换些优质种子。   江易也没藏私,留够自己要用的,交换出去了一半。   一时间,江易在石林村的名望大增。   甭管是谁,见了江家兄妹都会热情地打招呼,看到他们在干打水拔草的活也会过来搭把手。   商队交换回来的盐也归置好,分发给了各家。   今年因为换到的盐多,每家能分到三斤一两。   而商队成员们,每人都能额外再分上一斤盐。   江易算是贡献最多的一个,又额外分了两斤。   他虽然不缺盐吃,但有些需要大量用盐的食物,比如说腌肉和腌菜,之前就不敢做,现在倒是可以放心大胆地做了。   从夏到秋的这几个月,是石林村民们记事以来过得最快活的日子。   自家地里能收获清香的仙米,不方便打猎就能杀养的尖角鼠来吃肉,采集和打猎都是隔好几天去一次,收获似乎也不比从前天天去的差。   有几个离村子近的采集地,之前看着果子是越来越少了,如今似乎有了增多的迹象。   就连新出生的婴儿,都比往年要多了几个!   从前婴儿出生,生育的女人也会有没奶水的,那婴儿就多半活不下来。   也不是没有给婴儿喂肉汤或者果实汤的,但喂着喂着,那原本胖乎乎的娃就越来越瘦,很少有能活下来的。   但现在呢,就能给喂上些仙米汤,过了五个月,再把肉和果实切得碎碎的加进去,娃娃也能平安养大。   玉梭全家更是欢喜得快要发疯了。   江易又拿给她们家一种新丝!   这种丝,就是在华城供不应求,产量极低的珠丝!   这种珠丝又长又结实,五根丝捻在一起,壮劳力用手使劲扯,那都扯不断!   用这种丝编织出来的布,不但极结实,还不怕水,唯一的不足就是不保暖。   第一件用这种珠丝布做出来的衣裳,就是件长袍,穿着它去丛林,再也不用怕被毒虫叮咬,又被大雨淋湿了!   作者有话说: 第85章 木神时代(36)   对于石林村来说, 这一年过得格外的忙碌,可感觉上又过得极快。   早起就有许多待做的事,忙活着忙活着, 不知不觉, 这天就黑了!   夏去秋来,今年的秋天,实在是个大丰收的季节。   家家户户都收获到了几十斤的仙米不说,之前跟着江家兄妹种下的果苗,也有不少结了果。不像从前去采集, 好不容易寻到了地方,没准成熟的果实已经被小兽们给先祸祸了。   如今守家在地,自家的果子,什么时候成熟清楚得很,就算有小兽,也能用捕兽夹, 还添个肉呢!   村长在跟江易一番交谈之后, 就让村民们进了丛林,把远处采集地里的半大果树和藤蔓都连根挖出,栽种在了村子北边的白骨场上。   这些结果实的植株,在浇了几回水以后, 大部分还真的活了下来,将来就算是村子共有的产业了。   村民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他们要种地和收获,隔几天去捕猎或采集, 在家里的老人孩子要种蘑菇、喂养尖角鼠和黑脸蛛。   黑脸蛛是江易初秋时分用蛛卵孵化出来的。   这种婴儿拳头大的黑色蜘蛛,背上的花纹就像一个黑色的人脸, 因此村民管它叫黑脸蛛。   黑脸蛛幼小的时候, 可以喂一些小肉虫, 一个月就能长成。   等长成以后,就喂什么都行了,碎肉、内脏和龙虫,黑脸蛛吃得香着呢!   黑脸蛛那个模样丑陋,别说是小孩子了,就是成年的村民见了,怕也是忍不住先用石刀戳两下。   但谁让黑脸蛛长成之后能吐那种透明的长丝呢?   这种长丝的用处极大,江家兄妹教会了村民们养黑脸蛛和取珠丝。   现如今就连两岁的小娃娃都会闲着没事,就去抓肉虫来喂家里的黑脸蛛了。看到小幼蛛长出了可怖的黑脸,不是吓得哇哇哭,而是惊喜地飞跑去告诉家里的大人!   村民们收获了珠丝,就拿去玉梭家换成用得上的珠丝网、珠丝布料或者珠丝绳。   二换一下来,玉梭家能攒下不少珠丝。   玉梭家用珠丝制出珠丝网,竟不比当初在江家小铺里换到的差,不管是打猎还是捕鱼,都十分好用。   到了天气渐冷时,有那不差珠丝的人家,竟然在自家院子上头,都支起了珠丝网……有了这个网的保护,家里的老人小孩,就算在院子活动,也不用担心会有猛禽来袭了。   将入冬时,村长大巫和几位族老一道商议了,除了清理壕沟之外,再在村子的周边修筑起简单的围墙,他们石林村没法跟华城比吧,但加强村子的防卫还是可以的。   修筑围墙用的是石块和土胚结合。   基底用石块,上头是土胚。   用来和泥胚的水是熬煮过兽皮和兽骨的水……据江易说,这种水里头有兽胶,用来增加泥土的粘性最好不过。   还真别说,这兽胶水还真挺好使的,打出来的泥胚光滑整齐,砌好以后再把砖缝用兽胶黄泥和草灰混和成的泥浆填补一下,这两人多高的墙就看上去笔直挺立,结结实实啦!   修完了围墙,又在村头村尾两处,建了两个瞭望台。   这瞭望台有四人多高,低宽上窄,也是石块和土胚结合的。顶部修成一个小木屋,屋里设着灶台,放着粮食,这样就是下雨的天气,守在这儿的村民也不会受冻挨饿。   以后这两个瞭望台,就会由村民们轮流值守。   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比如猛禽野兽来袭,或者发现村子里哪家着火塌房,都会吹响骨笛示警。   围墙和瞭望台修建得这般好,一些个村民们也动起了心思。   纷纷叫上平时交情好的伙伴们,和了胶泥,背了石块和木料,又请江易来指点,把自家的茅草房翻了新。   整个冬天,石林村民们都过得安逸又富足。   像去年冬天玉梭家那样,被雪压塌了房子,又遇上一群四爪鬼鸟来袭的祸事再也没发生过。   倒是有几个小婴儿就出生在大雪纷飞最冷的日子里,但因为家家都存着木炭,又跟江易学了做新式的暖灶,茅草屋的漏洞也用胶泥糊得严严实实的,屋外冰天雪地,屋内温暖……虽不至于如春天一般,但能不冻手冻脚,比往年强得多了!   因此婴儿就没有夭折的,都平安地活了下来。   过冬的食物也丰富又充足。   陶锅里煮上几大块排骨,搁些蘑菇和野菜干,满屋子都是香气,饿了吃点喝点,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   或者解决上几块兽肉,放在灶上慢慢烘烤,加上从江家小铺那儿换来的调味料,简直就是梦中的美味啊!   冬日里不用出去干活,那干啥呢?   把后半年攒下的尖爪鼠皮都拿出来,一点点地给全家人都拼出毛皮大袍子。   再把收到的珠丝理顺缠成一个个的线团,自家试着打渔网,或者搓成绳子。   那些秋天制出来的麻也得整理捶软,或者自家编成粗麻布,或者送去玉梭家作坊换成细麻布。   还可以多做些骨箭和弩……自家做的武器虽然不如村里作坊制出来的,但给老人和小孩用都是绰绰有余了。   对于江易和江二来说,这个冬天也比去年好过得多。   去年江易虽然能用铺子里的货品交换鲜肉,食物上头没有亏过。   但去年村民们大多自家的肉食刚够过冬,能拿出来交换的并不多。   不像今年,家家都食物充足,十分有底气,拿来换的东西都是上好的兽肉和在丛林里寻到的一些稀奇古怪玩意儿。   冬日闲着也是闲着,江易就拿出自制的纸笔,来教江二一些基本知识。   现在他的绿叶币已经有二十七万了。   在上一个世界大晋王朝,他挣到三十万绿叶币,就已经达到了顶点。   一达到顶点,系统就会跳出来问他是不是要穿越到下一个时空。   这个世界的绿叶币上限肯定比大晋王朝要高。   高多少他也猜不着,系统就是咬死了不说。   但大概判断一下,应该是在四十万到六十万之间吧。   按照这个攒币速度,他明年这个时候也许就能离开了。   当然了,原身的愿望是看到自家妹妹长大成人,开创一个新的□□。   这一年多的相处,江易倒是真的对这个便宜妹妹有了兄妹情。   所以,他至少要等江二成年,真的有了相好的,而且生下孩子,孩子还得大一点再走,才会是个比较圆满的时空旅行。   但甭管他什么时候走吧,一旦他走了,江二就得全靠她自己了。   他觉得能多教她一点是一点。   除了习武,知识技能也得有,不能输在这个时代的起跑线上。   石器时代的石林村,已经有了简单的文字。   就像是他们的姓名,大都是大自然里能见得着的事物。   比如说姓石、土、玉、池、江,名叫柱、云、枝、梭、坎。   这些简单的字,据说最早是由一位神人祖先所传,她造出文字以后,就教会了自己的子女和亲朋家的子女。   这一批人后来分散到了神洲四方,各有造化。   有的建了城池,有的发展了村落。   基本上每个村子里的大巫和村长,都是识字的。   但村民们每天疲于奔命,发愁吃喝,哪有那个闲工夫识字?   因此绝大部分人都是文盲。   石林村村长那儿,就有一本当成传家宝的兽皮书。   上头总共一千多个字,江易本来想送礼请村长教他这些字。   但石阳应是应下了,却怎么都不肯收礼。   江易原本打算花上七天把这一千多个字学会的。   但没想到一见到这本书,就着实吃了一惊。   没想到这个时代的文字,居然也是象形字。   跟他知道的古文字,倒是有五六分相像!   因为有基础,江易只花了三天,就把这一千多个字认全了。   就算有几个不大拿得准的,他也自带纸笔,把整本书全抄了下来。   还在那些眼生的字边上做了注解。   如今教江二可不就用上了?   江易算是体会到了家长们看着学渣娃写作业气爆血管的无奈。   江二学武,学射弩,都是一教就会。   偏偏学认字就一塌糊涂。   七天就学会了七个字,还是最简单的那几个,一、二、三、木、山、水、日。   就这七个字,还是写得歪歪扭扭,不比三岁小孩强多少。   后来还是江二的小伙伴们来江家小院玩,无意间碰上江二在学认字,江易心思一动,就连着石梨,土茅一起教了。   石梨和土茅这两个小姑娘,居然都比江二学得快!   被比下去的江二,这才愤发图强,等小伙伴走了再找大哥开小灶,这才算是没有被落在后头。   一只羊也是赶,一群羊也是赶,江二也就慢悠悠地给她们当起了老师。   除了认字和组词造字,江易也教了她们一点绘图知识。   江易这人就没啥艺术细胞,他的绘画水平,大约还是小学上图画课的水平。   但为啥要教她们绘图呢?   这个时代的文字还是不太够用。   而这个世界的动植物又实在是太多了。   有时候,不知道该用什么字来表达的时候,倒不如直接画一幅画了,多直接明了?   江易用来教学的纸都是剥下来的树皮,笔就很简单了,就是用麻布包着一小截子木炭。   学认字的时候,三个小姑娘暗自用功较劲,画风还挺正常。   可到了上绘画课的时候,那气氛就实在是过于活泼了。   有时候,三个小姑娘各画出一幅画来,就你看看我的,我看看你的,咯咯笑个不停。   先开始她们画的还惨不忍睹,线条散乱,压根看不出来上头是鸟是牛还是蜥蜴。   不过十来天后,就都有模有样了起来。   甚至能用这些简单的画,来表达做过的一件事了。   待到春暖花开时,三个小姑娘,都能认识三百来个字和简单的算账。   又到了年度盛会……春花节。   石林村这次财大气粗,不管是准备招待客人的食物,还是修建的临时客屋,都比往年强了不少。   但让村民们目瞪口呆的是,今年来的外村人,又是去年的两倍!   还是女多男少!   经过去年的春花节,还有商队从华城交换满载归来,石林村民们的心气都跟从前不一样了。   从前一门心思地要保平安,半点风险也不想冒,如今却觉得以本村现在的实力,再接纳个十几户不在话下。   毕竟,去年接纳的那几户,一整年的表现都不错,干起村子的活儿来很卖力,还新教会了村民们识别两种能吃的野菜。   于是,这十几户有当家女的外村人,也被接纳进村。   作者有话说:   嗯,这个世界快要结尾啦,下一个就是年代世界。 第86章 木神时代(37)   春花节过后, 就是组织商队再去华城了。   江易已经去过一次华城,对这个石器时代的城池就没那么好奇。   再加上他打算明年带着江二去一趟华城,因此今年就不打算再去了。   虽然江易不去, 但这次商队的人增加了, 村子里一共派出去了四十个人。   这四十个人里头,除了石柱和玉梭外,还有年轻小伙石坎。   他们带的货物跟去年可就大不一样了。   去年带的,以肉干和果干为主。   今年就换成了仙米和珠丝这两种为主,果干为辅。肉干就只带了一点, 当路上的干粮了。   成品则有江易提供的二斤调味料。   商队出发后,村子里一下子走了四十来个壮劳力,各个捕猎队的队员就少了。   但也有一批少年少女们刚刚成年,这些年轻大胆的小家伙们早就想要一试身手,可不就趁机补入了各处捕猎队?   江二今年已经十五岁,按照石器时代的习惯, 明年就算成年, 都能去参加春花节找相好的了。   因为江二这两年吃得好穿得暖,还跟着江易学功夫,她的个头蹿得很快,已经跟村子里成年女人一般高了。   江二的小伙伴石梨, 就参加了个捕猎队,江二看着眼热也想参加。   江易想想,石器时代的环境就是这样, 不可能有温室里的花朵,就同意了。   不过他也顺势参加了同一支队伍。   现在村民们不靠捕猎维持生计, 还继续捕猎是为了不让丛林里的猛兽过多, 也是不让自己的捕猎能力生疏了, 因此都是隔三岔五地出动一次。   江易每回出去都有收获。   有时候是捕到了雪白的长毛鹿,有时候是捡到了巴掌大的袋猫幼崽。   长毛鹿外形和鹿相似,却长着雪白的长毛,胆小如鼠,飞奔如闪电……以往石林村民们就算瞥见了它们,也捉不到活的。   江易是做了套子,这才抓到了一只肚子带崽的母鹿。   袋猫幼崽则是石梨和江二两个人在午间小歇时,在河边草丛里捡到的。   这种猫灰褐花纹,雪白的肚皮,行动极为迅速,成年大猫有二十来斤,肚子上有个口袋,会将刚出生的幼崽装在里头,一直到两个月能独立生活了,才会放出来。   平时袋猫与人类井水不犯河水的,村民们也不会去捕猎这种没多少肉又机灵的食肉动物。   这只小袋猫幼崽,大概是母猫在喝水的时候,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把小幼崽给丢下了。   江易是教会全村人养尖角鼠和黑脸蛛的厉害人物,石林村民们都不用多想,就觉得江易也会把这两种动物驯养成功。   长毛鹿和小袋猫这两种动物,跟丛林猛兽那种凶残可怖的画风完全不同。   超高的颜值和可爱的性格,让它们看上去又萌又可爱。   小袋猫的习性跟家猫很像,喂它吃肉喝水外加铲屎,逗一逗,撸一撸都可以。   就是爪子太利,一个不小心,就要被划上几道血印子。   然而即使这般,石梨和江二等小姑娘仍然乐此不疲,只要闲着,就来逗猫玩。   长毛鹿肚子带崽,又胆小怕人,江易给它专门修了一个鹿圈,费了好一番工夫,才摸索出了它的食谱。   看着长毛鹿肚皮暴鼓,颜色都有点变化,江易猜着长毛鹿快要生了,就推了捕猎队的活动,守在家里准备当接生婆。   江二背着自己打猎用的小背包,笑嘻嘻同江易告别,又撸了把小猫,又去看过了长毛鹿,这才走出院门,准备到村口同捕猎队集合。   两只五彩鸟扑腾着翅膀跟在江二身后。   这两只五彩鸟的尾羽又长出来一个指节的长度,颜色能看出来带了点幽蓝,但应该离完全长成还差得远。   但即使这样,两只五彩鸟的飞行速度很快,在村子上空盘旋的时候那叫一个洋洋得意,恨不能横着飞了。   这两只家伙长得像传说中的鸾凤,全村的人都宠着它们,只要遇见,都会拿好吃的给它们上供,宠得这两只五彩鸟越发的骄傲矜持。   不过说来也奇怪,不知道是否巧合,自从这两只五彩鸟能在村子上空盘旋以后,村子里就再也没来过别的飞鸟,别说猛禽了,就连寻常的小麻鸽和蜂雀都不见了踪影。   自从这两只五彩鸟在江易江二去捕猎时,偷偷跟在身后进了丛林一次以后,它们就天天盯着江易江二,只要是去捕猎,必要同去。   一开始江易还担心进了丛林,它们会受伤什么的,不过几次下来,发现这两只小家伙机灵得很,发现实力打不过猛兽,就直接飞上天空,别说受伤了,连根鸟毛都不带掉的。   所以这会儿看到五彩鸟跟着江二去打猎,江易也没当回事儿,叮嘱了两句就回去盯着长毛鹿。   长毛鹿腹大如罗,看上去随时都要生。   可偏偏胃口极好,不管江易给喂多少草料,都能吃得一干二净。   还用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江易,十分无辜的模样。   江易还能怎么样呢,只好再给喂点更新鲜的果子之类。   这一喂,就到了天色渐晚。   江易看了看天色,觉得今天怕是看不到长毛鹿生小崽了,就去灶房升火做饭。   熬好了小米汤,烤好了肉,又准备了一碟子鲜果准备当饭后甜点。   然而天色越来越黑,捕猎队居然还没回来!   江易心里有点慌了。   他放下晚饭,走到村口去瞧了瞧。   他看到两个小家伙正蹲在地上揪草玩。   “江大哥!”   “石果,石桃,你们也是在这儿等大姐回来么?”   石果和石桃是石梨的弟妹,平时也常到江家来玩,因此跟江易很熟。   “是呀!饭都做好了,阿姐他们一直没回来,我们来这里看看。”   江易点点头,表现淡定。   但心里更慌了。   捕猎队比平时,晚了至少两个小时!   这种情况过去也不是没发生过……都是遇到了猛兽群,队员们有了伤亡所致。   但自从今年减少了捕猎次数,又人人配备了远程攻击武器骨弩,捕猎队就已经没有过伤亡了啊!   又过了半个小时,这下在村口等着的,可就不光是江易和两个小家伙了。   捕猎队员的家人们,几乎都焦急地等在了村口。   如果这是在现代的山区,有人在山里失踪,那肯定甭管多晚,都会立马组织救援的。   但这是在六千多年前的石器时代,大部分的陆地都是猛兽的地盘,人类只能结村自保。   白天想进丛林都得是至少二十来号壮年人带着武器呢,夜里进丛林,甭管多少人,那都是死路一条!   捕猎队在丛林全员覆灭,再也没了消息这种惨痛教训,几乎每个村子都曾经有过。   五十年前的石林村,也出过这种事。   有些队员家属,都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咦!看那边!”   “火把!是他们回来了!”   江易忙朝光亮处望过去。   一队打着火把的人朝村子走来,可不正是还没回来的那支捕猎队?   村民们发出一阵欢呼声。   “呀!可算回来了!”   “真是,刚刚把我吓坏了!还以为出了什么事……”   “等等,他们身上没带着猎物!”   这队人越走越近,近得已经能看到火把下的面容……这些人都表情沮丧,背上空空如也!   不用问这定然是遇上了事儿!   江易的眼神从队头扫到队尾,心里就是一沉。   他没找到江二!   “石梨?石梨?石梨呢!”   这出声的是石雾,石梨的阿妈,她和石果石桃在这儿等了好一会儿了,她也眼尖地发现了不对劲儿,队伍里竟然没有石梨!   “呜呜呜呜……”   一个捕猎队员突然哭出了声。   “江二和石梨,她们两个不见了!”   “啊?”   “这是怎么回事?”   “好好的,两个人怎么会不见?”   “这两个的力气虽然还不足,但是弩使得很利索啊!”   两个少女失踪的消息就像在油锅溅进了水,人群登时就炸了。   “大伙先听我说!”   最后还是捕猎队长大喝了一声,人群这才稍稍安静。   捕猎队长看向江易和石雾,垂头落泪。   “江兄弟,石雾阿妈,是我不好,没有把她们平安带回来!”   “你先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江易这会儿反倒是平静了下来。   虽然还不知道细节,但捕猎队里二十好几号壮年人,一个个眼力都赛过飞行员的,却没发现两个大活人的踪迹,那她们俩倒不一定是真的遭遇了不测,应该是碰到了什么突发事件。   捕猎队长这才把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   原来他们这次去的是东边猎场,这一处猎场是座山谷,正是肉瘤牛群的栖息地。   因为看着江易快要把长毛鹿驯化成功,他们在看到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牛的时候,就打起了活捉的主意。   既然要活捉,那肯定不能用弩和骨矛了。   于是就布下了两三张珠丝网。   他们的计划倒是不错,是打算在肉瘤牛群的必经地,布好了罗网,再派一队人去另一头,用骨矛惊吓它们,这样肉瘤牛一跑,肯定就会撞进网里,到时候,大的杀死,小的活着带回去,岂不是正合适?   于是他们兵分两路,一路去投骨矛惊动肉瘤牛,一路分散在罗网附近,等肉瘤牛落网,就射弩投矛。   等到计划开始,真的有两只肉瘤牛撞进了罗网中,队员们纷纷射弩投矛,一番忙乱过后,准备带着战利品回村了,却发现少了两个人!   这两个人还是差一岁就成年的江二和石梨!   这可把众人给吓坏了!   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肉瘤牛啊!慌忙地四处乱找,可是半点人影都没寻到!   一直到再不回返,就要在丛林里过夜了,捕猎队这才士气低落地往回走。   石桃和石果哇地就哭出了声。   石雾捂着脸坐倒在了地上。   江易皱眉问道,“那两只五彩鸟呢?它们没跟着回来?”   “啊?”   捕猎队员们互相看看,都傻了。   他们当时急着找人,早就把那两只鸟给忘到了脑后了!   这两只鸟儿机灵得很,从小睁开眼看到的就是江家人,因此总是跟前跟后,一招唤就飞来,通人性得很。   现在主人失踪,它们也没有跟着回来。   说明它们应该是在江二的身边。   虽然推测江二她们现在应该还活着,但江易这天还是一夜没睡。   他跟捕猎队长他们已经说好了,等天亮就让他带路,再去那边一趟。   眼看着天蒙蒙亮,江易啃了昨儿剩下的烤肉,带齐了装备,就要去找捕猎队长。   “昂昂……”   一声鸟鸣传入耳中,江易顿时精神一振。   两只五彩鸟,一前一后地回来了!   打头的一只落在江易面前,扇着翅膀,一扬脖子……江易就看到了它脖子上挂的海螺珠链子,可不正是江易给江二从华城带回来的那串?   这会儿链子上头还系着个树皮卷。   江易忙解下了树皮卷……心里万分庆幸。   得亏江二认字啊!   作者有话说: 第87章 木神时代(38)   江二认得的字不多, 也就几百个。   这树皮卷上的字,就跟狗爬一样,再加上少量儿童简笔画, 江易花了足足一刻钟, 才算解出了其中的意思。   大哥,我们在丛林里被人袭击了,昏倒了,醒来在一个村子里,这个村子在山中的岩洞。   这村子里的人很坏, 大哥快来救我们!来迟了我们怕是要完!   江易也顾不上看着那树皮卷上的躺地小人好笑,捏着这封信,就匆匆去了村长家。   一个小时后,石林村中已经纠齐了一百来号壮劳力,手里拿着骨矛和弩,气势汹汹, 就朝着村子附近的山外进发!   他们要去的地方, 正是离石林村不算远的村子岩洞村。   虽说江易和大部分村民们都不知道岩洞村,也没去过,但江易拿着信去跟村长一说,村长第一个想到的, 就是这个邻近的小村了。   这个小村子的人口远不如石林村,不过几百人。   去年这个岩洞村,就因为采集和捕猎分工的不同, 闹起了内乱。   好些个女郎当家的家族,就逃出了岩洞村, 宁愿独门独家的过活, 也不愿意再留在岩洞村。   去年春花节的时候, 石林村就收留了几家岩洞村来的。   今年春花节,又有十来家岩洞村人来投奔,石林村财大气粗,志向远大,早有扩充的想法,也就都顺势收下了。   这次去岩洞村救人,就有两个原来的岩洞村民给他们带路。   “定然是岩黑带人干的!那家兄弟仨,最是霸道蛮横,又爱欺凌老弱!”   一个岩洞女子边带着路,一边愤愤地说起原来村子里的恶霸。   “他们家有兄弟三个,还有三个堂兄弟,六个人都是壮年人,就爱结起伙来,欺负别家!”   “每次合伙打猎,甭管是不是他们出了大力,他们都要抢走最多最好的肉!”   “别人要是反抗,他们就打人,我家舅舅的腿,就是他们打瘸的!”   “村子里有好几家的男人,都被他们害了!”   “到了春花节,姑娘看不上他们,他们就要来硬的!”   另一个岩洞村民也啐了口。   “他们每回打猎都能带回去最多的肉,可是给他们阿妈和阿妹的,却是最差的,有时候一天都吃不饱饭!”   这些岩洞村的破事儿,显然让石林村民们大开眼界。   “啥?自己吃肉都吃不了了,却让阿妈和阿妹挨饿?”   “真是比四爪鬼鸟还恶!”   “还有更恶的呢!”   “他们把相好的接进家门,让他们阿妈和阿妹看着相好的,一家子女人孩子,都不许出门呢!”   “不出门采集,他们又不像咱们村还能种地,那要吃什么?”   “谁说不是呢!那不是就饿死了好几个孩子?生了五个孩子,就死了四个!”   “那女人也愿意?”   “当然有不愿意的了,那不是惹不起他们么?还有的姑娘不想当他们相好的,就全家都逃走了!咱村的木红一家不就是么?”   “啊!我知道了!他们一定是记恨咱们村子收留了岩洞村逃走的那些人,所以故意来绑走的江二和石梨!”   “希望江二和石梨真的在岩洞村啊!不然咱们扑一个空事小,耽误了救人才是大事呢!”   江易听着同行村民们的议论,自己就没吱声参与。   虽说村民们都没看过江二写来的信,但他们这你一句我一句的,分析得还挺靠谱的。   一个村子里的男女比例都是固定的。   岩洞村的岩黑一家仗着兄弟众多就成了村中一霸。   成了他们村第一家由母系变父系的。   他们既然是村中一霸,自然是要多吃多占的。   光是占猎物里的好肉,可能同村人还能忍一忍,可他们违反规矩,不但压迫自家的女人,还要压迫别家的,甚至还想多霸占几个漂亮的姑娘。   这村子里其他人怎么能忍?   他们多占了相好的,那让别的小伙子都单着?   更不用说这相好的原本在自家那是当家人,去了岩黑一家还得伺候男人,这除了天生就软弱的,一般的姑娘哪里受得了呀?   岩洞村闹起了乱子,流失了近一半人口,也就不奇怪了。   岩洞村流失的这些人口,有大半都到了石林村。   岩黑一伙要是因此怀恨在心,故意埋伏在丛林里,专门挑快成年还未成年的姑娘下手,也的确有这个动机!   岩洞村离石林村不远也不近,翻过了两座山,过一条河,再攀上一道山岭,就是岩洞村所在的大岩洞了。   有本村人带路,石林村人没费太多的力气,就冲进了岩洞。      岩黑那一伙人有三十来个,加上他们的亲人也就不到一百。   其他的岩洞村民都是对他们敢怒不敢言,只是怕逃出去以后活不下去,这才勉强支应着。   如今岩黑一伙人惹来了外敌,而从前熟悉的逃走村民们也说了,是为了救石林村的小姑娘来的。   那岩洞村民们就不去掺和了啊。   昨儿岩黑他们绑了人回来,还是有好些人亲眼看到了。   丢人啊!   他们祖辈传下来的规矩就是在春花节上唱歌跳舞,互相喜欢了就当相好的,谁会去绑人回来?   难道还能绑上一辈子不成?   再说了,万一女人心里藏着怨气,半夜里拿骨矛捅了人怎么办?   一大半的岩洞村民们都袖手旁观,岩黑一伙人几乎没多少抵抗,就败下阵来。   江易挨着踢开岩黑家几间茅屋的大门,果然在一间里寻到了石梨和江二两个被绑住的小姑娘。   “大哥!”   江二一脱困,就扑到了江易怀里,又哭又笑,“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们的!”   江易推开江二,上下打量,“有没有哪儿受伤?”   他这么一瞥,就看到江二身上还是昨儿去打猎穿的,胳膊和脸上多了几道刮擦伤,头发乱蓬蓬的,脚上的鞋子也不见踪影。   江二虽然不是他亲妹子吧,但也一起当兄妹生活这两年了,一直是他在照看教养的。   这还没成年呢,就被掳到了这儿,要是他迟点来,或者没找到这儿,那不就成了被拐卖到山沟里的了?   这能不火大么?   江二摇摇头,“没有……”   就是这一趟被人捆得结结实实,当猎物一样给背到了岩洞村,从昨儿到现在,啥也没吃,还吓得够呛。   那头石雾已经搂着自家的石梨哭了一回了。   再转过头来,就看到被几个石林村民们用骨矛按着的岩黑了。   石雾操起自己身上带的骨矛,劈头盖脸的就朝这大黑胖汉子打了下去。   等周边人将石雾给拦下,岩黑这位岩洞村的恶霸已经满脸是血了。   村民们都看向江易,“这几个人要怎么处置?”   临来的时候,村长可都吩咐了,让以江易为首,听他的安排。   江易看向岩黑,这个身材高大满脸横肉的汉子低下头去,弓腰缩背,一脸驯服的模样。   但就刚刚石雾操起骨矛痛打在他身上的时候,江易可是看得很清楚,那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凶恶戾气。   就像先前石林村不过是收留了从岩洞村逃出去的村民,就被这人给暗暗记恨了。   记恨也就罢了,自觉惹不起石林村这样的大村,就暗挫挫地潜伏在猎场,专门等混乱的时候,绑架石林村的少女们。   这得亏是有五彩鸟报信,要是不没有五彩鸟,石林村的村民们怎么会想到,两个少女在丛林里失踪,不是被野兽吃掉,而是被绑到了岩洞村呢?   偏偏岩洞村现在是新旧交替,最为动荡的时候,女人在这里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简直不敢想!   江易的脸色沉了下去。   忽然旁边三道人影扑了过来,才到离江易十步远处,就被石雾等几个石林村女人给揪住了。   “求求你们,放了岩黑他们吧!”   “他们也是担心村子里的小伙子找不到相好的,这才去……”   “她们俩都好端端地,没挨打也没挨骂,你们找到了人,就大人大量,饶了我的男人吧!”   原来是岩黑兄弟几个的相好的,这几个女人哭哭啼啼地向江易求着情,显然也是看出了这里谁是做主的。   “呸!”   “看你们这是什么鬼样子!”   “真丢女人的脸!”   石雾和石云两个都是在家里当家的阿妈,看到这三个女人,身上穿的麻衣又短又小,而她们的身材也是瘦弱不堪,像是风大点就能吹倒一样。   这样的女人哪里能当家呢?   更不用说,一口一个我的男人,只知道哭哭啼啼地求情,要紧的事却一件也不提。   哦!   岩黑这些个该死的家伙,绑架了他们石林村的两个小姑娘这事,就能让她们哭一哭就过去了?   想什么好事儿呢!   要是他们拿几百斤盐来换,或者送上一千斤的果干,倒不是不能考虑。   当然了,岩黑这么阴险,谁能保证以后不再犯呢?   江易冷冷地看了眼岩黑等当时动手的几个。   “都杀了!”   两个时辰后,石林村的百人长队已经下了山岭,渡过河水,又翻过了一座山。   他们在溪水边小歇了会儿,吃了些带的干粮,有闲不住的猎手还最近打了几只猎物,这才又接着动身朝村子方向回转。   正站在山岗上,朝村子方向张望的石柱等人,看到这一字长蛇的阵势,顿时都傻了。   “这是怎么回事儿?哪里来了这么多人?不会是打架的吧?”   “可咱村有一千多号人呢!这些人,顶多就一百啊?”   石坎的眼神好,而且托他妹子福,他也跟着妹子学了算术,这会儿很容易地就数出了队伍的人数。   他的话让商队队员们都松了口大气。   “可要是来做客的,这一百人是不是又太多了?”   “咱们走快点,跟上去看看究竟是谁?”   万一要真是来者不善,他们正好还能出力呢! 第88章 木神时代(39)   “石雾, 江易?”   “你们这是去了哪儿?怎么有这么多人?”   石柱和一干商队队员凑得近了,这才发现原来这一百来号人,都是石林村的村民。   早有那快嘴的村民们, 七嘴八舌地把事情经过说了。   “啥?”   石柱和商队队员们都听得大怒。   “他一个小小的岩洞村, 竟然敢来绑架咱们村的姑娘?”   “早就听说岩洞村的岩黑,最不是个好东西!”   “杀得好,看看以后还有哪个敢打咱村的主意?”   “他们自己欺压村民,让同村人过不下去,逃到咱们村来, 咱们村是好心才收留了,他们有什么脸来记恨?”   “啊!岩洞村敢做这种事,那还有另一个绿梁村呢?要是他们也记恨咱们村,暗地里下手可怎么办?”   “那应该不会了,咱们把岩洞村的岩黑一伙都给处置了,那些心里打着鬼主意的, 估计也得掂量掂量……”   “咦?石柱, 你身边这位是……不是咱村的人吧?”   众人说着话,就把话题转移到了石柱身边走着的一个人身上。   这人约莫三十来岁,长着张方脸,浓眉大眼的, 正是石林村里最受欢迎的长相。   这人身上穿着细麻衣,腰间系了条暗红色的腰带,脚上还穿了双样式不太一样的皮底鞋……这可不就显得与众不同了么?   石林村过上好日子没多久, 衣服的颜色也就是自然材质的灰黑青白几种,还没工夫琢磨出别的颜色呢!   “这位是华城来的池树, 他是华城大巫派来见咱村大巫的。”   这话一出, 原本还没注意来人的众村民, 纷纷瞧向了这位池树。   华城来的呀!   就算是石林村年年派商队去华城,而且队员们也会轮换,但去过华城的村民,还是不到十分之一。   而且这些去过华城的人,回来还各种吹牛,把华城夸得天花乱坠的。   大伙谁不向往啊?   如今从华城来了个人,还是大巫派来的,可不是让大伙纷纷行起了注目礼?都想瞧瞧,华城人,是不是哪哪儿都不一般?   饶是池树也是见过大场面的,这会儿也禁不住略觉不自在。   只好抬起手来,向大伙行礼致意。   “各位兄弟姐妹好,大巫听说石林村能人倍出,物产独到,因此命我带着礼物前来拜访。”   这会儿他说着话,还特意侧了侧身子。   众人就瞧见他背上背的筐子了。   果然就连筐子的模样,都跟石林村不大一样呢!   而且听听!   华城大巫让他来给咱村大巫送礼!   这可不是一般的小村子的大巫,是华城大巫啊!   那可是多少小村子做梦都想巴结上的大巫,这会儿……居然……先来给咱村送礼!   这下子众人又是自豪,又是怀疑。   总觉得有点不像真的呀!   而华城来客池树,也在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些石林村人。   这些石林村人高大健壮,就连女人的个头也是一样。   看他们面色红润,行走矫健,显然平时不愁吃喝,物产不缺。   再看他们身上的衣装,虽说不如他这个大巫手下,但跟华城的普通人比起来,也并不差,甚至还挺阔绰!   毕竟,他就看到,有好几个石林村人,居然身上披着件短衫……珠丝做的!   要知道,珠丝在华城里可是贵重材料,只有少数人比如城主和大巫,可者家底丰厚的,才会有珠丝编织成的长袍,用来在雨雪天的时候穿的!   不过他转念一想,石林村人今年带去交换的物资就主要是珠丝和仙米。   石林村之前几十年都不出产珠丝,也就今年才有,可刚开始出产,这带去交换的数目就比那雨谷村的多了。   而依着眼下看来的,怕是产量比他想的还要多。   但那雨谷村民说是珠丝收集十分困难,所以一年才能收集几十斤啊?   石林村人是用了什么法子,能产出这么多的珠丝和仙米的呢?   池树跟着大队伍一直走到村边,看到村边风景,那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他虽然是华城里长大的,但也去过不少村子,大中小的都去过。   但没见过有哪个村子周边,居然能齐整地长出这么多的……   池树眯起眼仔细辨认了下,有几种结果实的小苗木他认得。   但那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草,上头结着压弯了腰的穗子,他就不认识了。   这些土地里,也有几个村民们在摘着苗木上的果子。   池树左右望一望,赫然发现,这些苗木,还有草地,都是一块一块地长着,高低都差不多,望过去,就是一片绿一片黄一片褐的……   池树瞪大眼睛,强忍着自己发出惊奇的声音。   这些植物,显然是能出产果子的,绝对不可能是天生天长的。   要是天生天长,难道石林村是神明眷顾之地,有这么些的好草木,偏偏长在村子边上?还是这么大的地方?   石柱的眼角余光扫见池树那个故做镇定的模样,心里更是如同喝了果子蜜一样。   从前都是他们石林村人跟个土包子一样,在华城里东瞧西看的,什么都觉得神奇。   但如今看来,就算是华城,也有不如石林村的地方啊!   比如说华城外那些荒地,要是都能耕作起来,那一年能生获多少果子和仙米啊!   华城守着盐海,就像是神明给送吃喝一样,要是他们石林村能有这样的好条件,估计别说一万人了,怎么不得发展到五六万啊?   等再往前走,池树就看到了石林村的村墙了。   好家伙!   据石柱说,石林村也就是一千人而已,居然搞得跟座小城一样啊!   池树想到他这次的来意,不由得暗自端正了态度。   “戛戛!”   几声鸣叫在他头顶处响起,池树急忙抬头,生怕是猛禽来袭,一只手已经摸到了自己带着的长矛。   可他身边的石林村人却没一个慌张的,都是笑呵呵地,悠闲地抬头看向空中,还有人就去掏摸袖子。   而在村口盘旋着的,居然是两只……鸾凤?   池树猛地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两只传说中的吉祥神鸟,在空中欢快地拍着翅膀,划出美妙的弧线,去接住村民们抛出去的食物!   池树虽然没见过活的鸾凤,但他是在大巫的祭堂里,见过真正的鸾凤神像。   据说在华城建城之初,大巫身怀神力,能与天地鬼神沟通,神明就赐下了鸾凤鸟,这吉祥神鸟每到节庆时,就会飞到祭堂来,吃城民们奉上的果子和肉块。   后来十几年后,鸾凤鸟不见了,城主派人在城外的丛林里寻找到了鸾凤鸟的白骨和羽毛。   把这些白骨和羽毛带回华城,又让能工巧匠将这些东西做成了鸾凤神像,那神像上的羽毛就是真的!   而眼前这两只,虽说个头小了一半,尾羽还没长成,但他是绝不会看错的!   “啊这,这不是鸾凤么?”   他差点膝盖一软,就要给神鸟行礼了。   还是石柱托了他一把,有点装傻地笑了。   “啊?这就是传说里的鸾凤?”   “它们是我们村子里的厉害人物江易喂养的,我们都叫它们五彩鸟。平时有好吃的就会喂上一些,不过它们只听江家兄妹的话。”   “这次把江二她们两个小姑娘救回来,都是它们报的信呢!”   石柱这话说得七分凡尔赛,三分小心机。   鸾凤这种神鸟,不用说,甭管哪个村子都想要啊!   万一华城的城主或者大巫也动了心思呢?   华城虽然离石林村很远,但万一哪个当家的丧心病狂,就要带着几千人来抢呢?   他提前说明了,这鸾凤是认主的,而且只认江家兄妹。   那就算是有人把鸾凤抢走了,这种神鸟自己也不会乐意的呀!   这两人之间一番言语,江易和江二压根没工夫关注。   江二急着要回到自家小院呢!   被恶人绑架到那阴暗潮湿又臭烘烘的地方躺了半天,她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地上有小虫子爬到她衣服里了,她得回去洗澡换衣服,再美美地喝上一大碗蘑菇肉汤!   一小时后,江二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换上了干净的麻衣,手捧着美味肉汤,坐在灶台旁边,小口小口地喝着,身边还围着好些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小姐妹,一惊一乍地听着江二和石梨两少女的历险记。   而江易,也在第二天知道了华城来客到访的原因。   议事厅里,村长、大巫、几位族老、还有几位捕猎采集队的队长及江易都在。   “池树是为了仙米来的?华城也想种仙米?”   一个平时就暴脾气的队长听完村长的话,就炸了。   “那怎么行?要是华城也种仙米了,咱们以后拿什么跟他们换盐?”   一位族老也大大摇头,“是啊,就算有珠丝,只有这一样,可是太少了!”   “咱们村费了这么大劲儿才种出了仙米,凭啥要白白教给华城啊?”   “依我说,石柱就不该带这个姓池的来!”   “万一他们还想要黑脸蛛的养殖法子呢?”   大巫玉枝摇摇头。   “那是华城大巫的命令,石柱怎么能拒绝?难道以后咱们村的商队,都不去华城换盐了么?”   说白了仙米和珠丝都不是必需的,可盐没有不行啊!   “那咱们也太亏了吧?咱换盐也是千里迢迢地带着货物去换的,又没有沾过光!”   “池树也没说要学咱们种仙米吧?他不是跟石柱说,就想知道仙米是怎么制出来的么?”   “你傻啊?让他看了仙米是从仙草上摘下来再脱粒成仙米,他不就知道咱们村在种仙米?”   那村里村外,大片大片的仙米田就在那儿,瞎子才看不见!   作者有话说: 第89章 木神时代(40)   “江易, 你是怎么想的?”   村长石阳看向江易。   这种仙米的法子,也是江易想出来教给大伙的。   自然主要得听听他的意见了。   江易想了想,“既然这人都已经来了, 就算咱们不提, 估计他也能猜得出来。不如就大大方方地让他看好了。”   “那要是他也想学呢?”   这回问话的就成了大巫。   要知道村子里也是今年才算是尝到了种仙米的甜头,要是把这个法子就这么送出去了,也的确是很不乐意啊!   “那就用来跟华城交换……”   虽说仙米在这个时代确实很珍贵,但还不是必需品,而华城财大气粗, 既然想要仙米,肯定能拿得出来交换的筹码。   “但是咱们用仙米换盐,就够咱们村子的人吃了呀?”   一个族老皱眉问道。   “虽然够咱们村子吃,但是盐这样的物资,定然是越多越好……”   江易笑道,“比如说咱们村能存够了千斤盐, 万一碰上哪一年天灾人祸, 不能去换盐,咱们村子照样能安然度日。”   “还有咱们村子如果盐多了,可以在村子附近办个集市,吸引周边的小村子来交换……”   一名捕猎队长就叫道, “咱们村子的人好不容易交换回了盐,倒便宜了别的村子?这也忒吃亏了吧?”   玉梭忍不住也开了口,“谁说要便宜了?咱们可以一斤盐换三十斤果子, 换五十张毛皮,换五百斤藤丝, 还有各个村子才有的特产……到时候咱们村每户人家里都有吃不完的果子和肉, 有毛皮和麻布, 难道不好么?”   在场的年轻队长们都忍不住吸了口气。   好家伙!   算还是玉梭会算啊!   江易心里暗自称赞。   甭管什么时代吧,总是有能人啊!   这不就是掌握方圆百里的经济贸易么?   先前的春花节,就已经把方圆百里最大的婚恋场地给建起来了,要是再建起了商贸中心,那要建起像华城那样的大城,也不是不可能啊!   众人互相望望,感觉都有些心动。   倒是大巫咳了声,“这倒也是法子,但咱们这个法子,只能交换一次,如果华城学会了种仙米,仙米在华城以后可就卖不上价了,长远来看,没准还是会亏。”   玉梭看向江易,“我觉得倒不见得只有一次。咱们教华城人种地,算一次,年年卖给他们良种,那就是长久的交易了。”   众位年轻队长都听得目瞪口呆。   也对哦!   虽说现在大家都在种地,也能自己收仙米留种,但大伙还是更乐意去江家小铺那儿换良种,这样种出来的,它就是比自家留种的长得好啊!   大巫看向江易,“玉梭说的,可行么?”   江易笑道,“也算可行。但还有一点,我去年跟着商队去华城,也看过了华城周边的荒地,与咱们石林村附近的土地不大一样……”   “啊?”   村长石阳眼光登时变亮。   “怎么说?”   “咱们这里的土地,很适合生长仙米,但华城周边的土地,可就不一定了。”   “那就是说,他们就算学会了,又交换了良种,也不一定能种得出来仙米?”   众人都不由得咧开了嘴。   这就好啊!   江易又接着道,“其实也未必只能交换盐,可以跟华城大巫商谈,若是能拿到一片湖呢?”   这下子众人就不光是咧开嘴了,而是双眼迸亮,瞬间激动。   “啊!还能这样?”   “想还是年轻人会想啊!”   “只怕华城那边不会答应啊!盐湖可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又不是要一大半盐湖,只不过是小小,小小的一片而已,我觉得也没准,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   江易接着说下去,“要是不能拿到湖,那在城中买下一块地,咱们自己修建出一个大房子来,这大房子里修出七八个空房,摆上床铺,再修出一个大灶房,用来烤肉熬汤,派十来个村民长驻华城,咱们村的商队要是去了华城,就有地方吃住……”   好家伙,这思路可是着实地打开了啊!   众人顿时被江易画的这个大饼给惊到了。   尤其是曾经参加过商队的那些人。   虽然他们都去过华城好多回了,可是每次去,都会觉得华城里繁华热闹,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   要是每次进华城,都能有个自己的落脚地,有吃有喝自在自主,那自然是比那些外城来的商队强得多了!更不用说那被派在华城里长驻的,那不得美死?   “但商队也只是每年去住几日,那么大的房子,还得有人看着,要吃要住,岂不也是一大笔花销?”   一位长老犹豫地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这个不用怕,在那边的人可以对外交换烤肉和米汤……我们这两次去华城,都在城里摆摊交换烤肉,挣的盐也着实不少哩!”   江易也点头道,“石柱说得对,其实不光可以卖烤肉和米汤,我们还能卖住宿。”   “住宿?”   “这虽然是个法子,但谁会舍得为夜里睡哪儿花费呢?”   参加过商队的队长们一听就明白江易的意思。   这不就跟池家商铺修的那些个茅屋差不多吗?只是人家的都是白住的。   他们要是收花费的话,那谁会舍得呢?   比如说他们商队在丛林的时候,直接在树上睡都是有的。   “咱们将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准备舒服的床铺和被子,再给配上两顿饭,总会有财大气粗的客人乐意的!”   华城繁华,人口过万,客商齐聚,偏偏那是一点服务业都没有。   不光没有饭店和客栈,就连小吃摊和大马店都没半个,听说还是去年他们石林村人在野集上开了烤肉摊子,这才启发了华城中的本地人,让城里多了两三个小吃摊。   “其实赚不赚的还在其次,咱们石林村在华城里长驻,那边有了什么消息,咱们也能尽快地知道……”   比如说哪个地方有了什么新式武器了,哪个地方有了什么新特产了。   那里发生了天灾,又或者有了战争,这些可都是重要消息,以后石林村要想长久壮大,是绝不可能再像如今这样,每年靠着交换才能知道一点有关外界的情报。   江易的这个主意,经过一番讨论后,几乎没什么反对声,就都同意了。   接下来怎么谈,那就是村长和大巫的事。   三天后,江易身边多了个帮忙干活的外来人。   池树做事很勤快,尤其是在地里干起活来,那个认真的劲头,简直能跟土溪家的土茅差不多了。   但土茅是因为家里壮劳力不足,亲舅舅又去别家上门了,她们几个如果不卖力就有挨饿的风险,但池树一个外村人,还是大巫的手下,也这么卖力,是图什么呢?   江易一番旁敲侧击,终于从池树那儿知道了原因。   这个原因在江易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华城上万人口,早就不用干最原始的采集和打猎这样的活了。   他们的食物,全靠用盐交换。   几乎每天,都有附近的村落和远方的商队,为华城人运送着各种各样的物资,鲜肉干肉、麻布珠丝、织草毛皮、果干糖块、宝石珠贝等等。   华城人用不着自己采集打猎,最重的活就是采盐制盐了。   这个活儿没啥危险,又用不着太大的体力,男人女人都能干。   因此石林村和岩洞村这些村子里发生的,父系母系的剧变矛盾,在华城人这儿,就不存在。   华城人这儿虽说不存在了吧,可华城不是孤岛,它也要受外头影响啊。   打从前年开始,就有商队开始贩卖人口。   这些人口,大多是没成年的四五岁小孩子,男孩女孩都有。   两个村子如果有世仇,相互交战的话,激烈时也会灭村。   杀掉成年人,再把小孩子运去贩卖,这倒也不是没见过。   因此华城的城主和大巫一开始并没太在乎。   可去年就有商队贩卖成年人口了,还是女人!   这就让华城的大巫感觉到不适了。   她让人买下了被贩卖的女人,给在自己的院子里安排了些杂活。   因为只有两三个,倒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可到了今年,城里贩卖女人孩子的商队一下子多了起来。   开了春到现在,少说也有四五十号人口了!   大巫和城主派人一调查,这才知道,原来有不少村子,如今已经是阿父当家了!   男人要想离开原来的家族或者在家里当家主,多半不可能平和交接。   这样就会有冲突甚至人命。   再加上去年华城里,肉类价低,除了少数几个商队,大部分商队都没换够需要的盐。   这可不就更加剧矛盾了么?   对于华城的当政者来说,一两个村子变天了没啥。   可要是外头的村子都变了天,反过来,影响到了华城,又该怎么办呢?   她们就开始暗中观察进城的商队。   这不,从上百支商队里,就挑出了石林村。   石林村的商队里,有男人也有女人,人人都身材高大,气色红润……他们带来的特产仙米和珠丝也都是城中紧俏的物资,换够了超额的盐,他们还有闲心在野集上摆摊卖烤肉……城中的小吃摊就是跟他们学起来的。   大巫就派了池树带着礼物,跟着石林村的商队来了。   目的就是想让池树看看,同样都是村子,为什么石林村就能安然渡过危机?能不能将石林村的法子学过来,有备无患呢?   石林村村长和大巫将池树请过去,一番友好交谈(讨价还价)后,池树虽然不敢答应给石林村一片盐湖,但城里一块能修十座茅草房的地皮,还是能做主的。   他身为大巫的手下,光是他家的闲地,都能给石林村一块了。   至于说换更多的盐,那他也能应下,因为光是他自己家,每年都有花用不尽的盐啊!   更不说大巫了!   用这个换仙米的种植法子和良种,绝对是大赚!   池树足足在石林村呆了一年。   不但和村民们一起秋收,还过了个舒服温暖的冬天。   本以为身为华城人,来这儿就是要受苦的,但他身为大巫的使者,受苦受累也是光荣的。   谁知道大部分时候,他吃的用的,都比在华城还好!   尤其是冬天!   石林村人都会在地下挖个坑,里头点上木炭,又暖和又没有烟熏火燎。   还用笼子圈养尖角鼠,随时随地都有鲜肉吃!   至于他们是怎么弄出蘑菇包和养黑脸蛛的,池树跟村长谈的条件里头没包括,他光看也看不出个名堂来,又不好意思问,只能暗自称奇。   他在这边过了个舒服的冬天,等开春了脱下厚袍子一看,肚子上的肉都多了两圈儿!   春花节也带劲得很!   他甚至还在这儿找着了个相好的!   他亲眼瞧见,春花节上,又有周边的村民,拖家带口地跑来投奔石林村。   石林村现如今的人口,怕不得有一千二三百了?   等到石林村的商队要准备出发时,池树还觉得怅然若失,舍不得离开这个好地方了。   这一次的商队,江易和江二就都参加了。 第90章 木神时代(41)   江易第二次来到华城, 华城还是那般的庞大繁华,可是街上人们的面貌气质,却似乎有一点微妙的改变了。   江二头一次进城, 看着哪里都是新鲜有趣的, 一会儿在这家铺子前头看得直了眼,一会儿又被南边商队里长相不一样的人给惊得躲到江易身后,引得石林村众人哈哈大笑。   石林村商队这回来华城,有池树跟着,那受到的待遇格外不同。   不但入城费都免了, 还被领到了大巫池娥名下的待客小屋里歇脚。   大巫名下的客屋,自然跟普通的不大一样,清水和柴灶都是齐备的。甚至还有专门管着客屋的人可以帮着跑腿引路。   石柱和江易被请去与大巫相见。   一番谈判后,二人出了大巫院子。   石柱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看向江易,“刚刚我真怕你答应池大巫, 就留在华城了。”   池树在石林村呆了一年, 就算村民们都不会跟池树说太细,人家长着眼睛也能看得出来,石林村这些独到之处,都是全亏了江易。   这不, 刚刚他们跟大巫讲好了,石林村用一斤良种和教授华城人种仙米来换一千斤盐和城里的一块地。   当然了,后续如果华城这边种仙米出了什么岔子石林村都会帮忙, 而石林村的商队和铺子也受华城的保护。   基本上,这些交换条件都是在石林村的时候经过众人商议定了的。   这边华城方面能同意, 那就是皆大欢喜了。   可就在谈完了之后, 大巫池娥突然冒出了一句话。   “听说江易和江二都是后来才加入石林村的?有没有兴趣来华城定居?只要你们兄妹定居, 不管是在我这边还是城主那边做事,都可以,房子也不用愁,自然给你准备好……”   这要是换成现代,那就是引进人才送户口,送房子,还有体制内的工作啊!   江易稍稍心动了下,还是谢绝了。   这可不就让石柱悬起来的心给踏实落下了么?   能和家人一起当华城人啊!   这么好的事儿,要是落在他头上,他还真不敢说就舍得不干呢!   但要是江易带着江二加入了华城,那他们石林村怎么办?   他们石林村的好些人,还盼着将来村子越来越好,也能建成石林城,哪怕不能跟华城相比吧,是个小华城也行啊!   江易笑道,“我在村里有房有地,来到华城里,虽说有了活儿干,但连片盐湖都没有,哪里是长久之道呢?”   当时他就犹豫了一下,就想明白过来了。   他这样的,在石林村,村民们还能当他是个厉害能人都敬着。   在华城,也不过是被大巫赏识的一个有点才华的手下罢了。   而在华城,家里有湖的,那才是正宗华城人呢,他来这儿住两天玩玩可以,长久地住下去,没准矛盾就都出来了。   石柱忙点头,“啊,对对!就是,连片盐湖都没有,有什么好呆的!”   这就跟在石林村没有仙米田一样,那都不是正宗的石林村人!   不过想想还是感叹一句,“你说这华城人,也真是上天给的好运道啊!他们怎么就能生在盐湖边上呢?”   “那倒也不一定是上天给的,也许是华城人的老祖宗千里迢迢地寻到了这盐湖,就给占下了。或者是华城人自古生活在盐湖边上,盐湖边的丛林里物产不丰,他们只好把眼光放在了盐湖上,发现了盐湖制盐的秘密,这才有了生财之道,建立了华城呢?”   所以说这好牌烂牌,那都要看打牌人的水平了。   石林村这次派来的商队,因为要在华城中修建房子,还要有留守的十来号人,因此足足来了五十多个人。   大巫做主交换给石林村的那块地的位置不错,离大巫院子不过五六百步远,在华城里都算是核心区了。   修建房子用到的材料,什么石料泥坯木料,都是直接从城中的铺子里买回来的。   华城人虽然自己不做泥坯,也不砍树,但他们可以开铺子,用盐来收附近村子送来的建筑材料。   因为这是有大巫手下池树帮忙,这些材料买回来还给打了折。   石林村来的这些人都是壮劳力,他们带的仙米和珠丝,几乎是刚到华城还没一盏茶的工夫,就全都换成了盐。   就这还是一半换给了池家铺子,一半直接跟大巫名下铺子交换了。   要是再加上一千斤盐,就是一千五百斤,这些都够商队交换六七年的了!   这一帮人任务完成,自然是要抓紧卖力修房子的。   只有江易在大巫院内的二分田地教池树他们怎样开地种田,怎么播下种子,再如何浇水施肥。   为了让自己的教学初见成效,江易还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水里兑了点植物大补剂。   石林村客栈用了十天就修好了。   内部又按着江易的设想稍微做了下装修。   当然了,所谓的装修,不过就是把泥土地面用碎石铺上了一层,又用自制的土水泥填补上缝隙,在内墙上刷了层白色石灰,窗子上雕刻了些花样,每间住人的房子都打了两张木床……   客栈彻底完工时,大巫后院种的仙草也长到了手掌长。   石林村民们修客栈的时候,池树也会带着人来帮忙,早就对这个客栈好奇得不行了。   这一完工,池树就到处参观。   那个灶房倒不足为奇了,但一进房间,看到四面雪白的墙,油光水滑的木头床铺上铺着干净的细麻单子,用手一摸,都能感觉到床上的洁净松软。   再低头看看脚下,地面上光溜平展,那是半点灰土都没有的。   反倒是他这个来参观的,脚上的鞋底,带进了点尘土。   池树不由得咽了下口水。   这房子睡在里头,怕不是快活似神仙了!   大巫住的卧房他见过,城主的卧房他也见过,但也不过是墙上多了些珍珠玉石装饰,地面上用石板铺平而已,细细想来,怕是还赶不上石林村修的这个客栈啊!   难为江易大兄弟,是怎么想出来这个法子的啊!   其实不光池树看得羡慕,就是石林村民们,又何尝不是兴奋又激动呢。   本来商队里五十来号人,来了华城以后,要留下十个人在这经营石林村客栈。   绝大部分的人本来都没想留下经营的。   除了几个家里老的老,小的小走不开的,这会儿就都动了心思。   石柱被这个找,那个说的,也是十分的头疼。   江易就给他出主意,“这客栈本来就是要经营的,不如试着开业迎客,哪些人表现得好,就留下好了。”   石柱一点就透,立马张罗着买肉开灶,对外营业。   石林客栈的地方大,在灶房前头摆出几张木桌和木椅给食客们坐……   这又是华城里没有的,先前跟风学他们开的张家摊子,食客们都是换了就走,谁能想得还要坐下来慢慢吃啊?   但石林客栈就不一样了。   一进院子就有人领到桌子边上坐,还笑眯眯地问要吃什么?   是吃烤肉,还是烤龙虫串,还是来碗热乎乎的蘑菇野菜肉汤?   吃烤肉的话,还会问你是要吃哪一种兽肉?   只要选好了要吃的,再把盐付了,就只管坐在那儿等着,既能歇脚,也能看石林商队的人切肉烤肉……用不了多大会儿,那烤好的香喷喷的肉,或者串,或者肉汤,就能端到面前,食客只管翘着腿,跟个大爷一样等着就行了!   就算是他家的吃食并不便宜,但华城中富裕的人本来就多,哪有不想去尝尝新鲜的?   池树坐在一张桌子旁边,看着人来人往,石林村人忙活的景象,也不由得在心里暗自称奇。   人家有独家调料,这就先不提了,但开个铺子交换刚做好的吃食,并且在边上准备桌椅方便客人这种事情,看着挺简单的呀,可怎么这么些年,就没人想得到,让石林村给抢了先呢?   他一边啃着烤串,一边在人群里寻找着江易的身影。   这种奇怪又有用的想法,定然是江易想出来的!   一个石林村民端着两盘子烤肉走过来,摆在他对面食客面前,看到他东张西望地,就笑道,“是在寻江易吗?他带着妹子去逛了。”   这不是客栈也修好了,摊子也支起来了,剩下的人也要准备回石林村了。   江易先前一直在帮着大巫种仙米,又对大巫后院里移栽的各种树苗指点养护,忙碌得很,哪有工夫去逛街买东西呢?   这会儿总算是仙米种得差不多了,只要每几天浇水除野草就好,江易这才能抽空去陪着江二逛一逛。   池树点点头,三两下啃完了烤串,就让出了座位。   旁边一个华城本地居民立马笑嘻嘻地坐下了。   不容易呀!   现在城里最火的铺子,可不就是石林客栈了么?   也不知道人家那调味料是怎么弄的,一样的烤肉,一样的汤,偏偏石林村人做出来的就是那么香!   就那么十几个座位,每回来都是满的,他等了好半天才算能坐下了!   池树离开石林客栈,就沿着街道一路走过去,四处寻找着江家兄妹的踪影。   他还是想劝说江易留在华城。   大巫虽然慧眼识人,给江易开出了不错的条件,这个条件要是换成别的村子别的人,那肯定是两眼放光,巴不得留下。   但江易却跟那些人不一样。   要是江易留下,没准华城能有更惊人的变化呢!   他劝大巫再提高条件,但大巫却是摇头,说这已经是自建城以来最优厚的条件了,再加码,别说城主,就是城中的几位长老那边,都不一定能过去。   他说服不了大巫,可不就想从江家妹子这儿寻求突破?   小姑娘嘛,肯定喜欢新奇好看的东西啊!   他就跟着兄妹俩逛,只要小姑娘看上的,他都出盐买下来,再多说说留下的好处,没准就能成呢?   他东寻西找,都没瞧见他们的影子,不知不觉就到了野集。   才走进入口,他就听到一片哭闹吵嚷声。   “江一江二,我是你们的亲姨母!你们竟然见死不救?”   三个人影从集市的另一头走过来,他定睛一瞧,可不就是江易和江二?   江易和江二身边,还跟着一个披头散发,麻衣褴褛的老妇人。   而追在他们身后十来步远的,却是另一个麻衣褴褛的老妇人。   那些哭闹吵嚷声,就是这个老妇人发出来的。   这老妇人脖子上还栓着绳子,但绳子很长,另一头远远地拉在一个男人手里,那男人的眼睛紧盯着江家兄妹,眼里闪着贪婪的光芒。   虽然一时半会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儿,但池树也瞬间看出来了。   这个男人,就是最近两年时不时出现在华城的贩奴商了。   池树眉头紧皱,三两步走上前去,大声喝道,“这是怎么回事?吵嚷什么?”   他身上系着象征大巫的红色腰带,华城人一看就知,那负责看管集市的华城守卫赶紧上前几步,行了个礼,“大人安好。”   又转过头去,朝着贩奴商破口大骂,“还不快看好你的人!要是冒犯了贵客,可饶不了你!”   大巫和城主都很讨厌这些贩奴商,曾经还开过会议讨论过,要不要禁止贩奴商进华城。   但是有人提出一个问题,“如果禁止贩奴商进华城,那这些贩奴商会不会就带着人去了别的城池,或者别的大村子?”   那些被贩卖的人,如果被华城人买下,无非是在盐湖边上做工,虽然工作辛苦,但不会无故被打被杀,还能安稳地活下去,但如果被卖到那些野人般的村子里呢?   没准食物不足时,都会被吃掉了!   因此虽然当政者厌恶,也还是没有禁止贩奴商。   但却下了令,要严密看管这些人,免得他们起了坏心思,悄悄地对华城人下手。   贩奴商哪里惹得起野集的守卫?   赶紧低头赔笑,“是是!您说的是!”   就一拉手里的绳子,把那想要扑上去的老妇人给扯了回来。   “老实点!什么姨母不姨母的?人家认你,你当阿妈都行,人家不认你,你就屁也不是!”   老妇人两手扯着脖子上的绳索,气都喘不上来,自然也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唔!唔……”   不,不是!她明明就是江一江二的姨母江蔓,小时候看着他们长大的!   明明江一江二这几年来过得很好,吃得那么胖,长得又那么壮,手里也不缺盐,拿出三斤盐来,眼睛都眨一下,就把跟她同村的江鱼给交换走了。   为什么就不能把她也给救走?   难道她不比江鱼更亲吗?   池树看着江一江二,再看看两个老妇人,不由得挠挠耳朵。   有故事!   这里头有故事啊!   江易江二也没想到,不过是逛个街,赶个集,居然还能遇上故人?   要知道在石器时代,人的寿命本来就短,村落之间的距离又太远,而且所谓的道路,都要经过沼地和丛林,单独一两个人根本不敢穿越而过,因此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自己村子附近那几十里地。   但能在千里外的华城遇上红江村的人,着实让他们都惊了。   贩奴商的手里,就有两个红江村的老妇人。   自从贩奴这一门生意出现以来,最值钱的是少年少女,最不值钱的就是老头子,老妇人属于稍稍值仨瓜俩枣的那种。   毕竟老妇人虽干不了重活儿,还可以归置家务,看护幼儿什么的。   而同样的活儿,老头子就大部分都干不好,实属白干饭的。   两个老妇人也完全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到原先的同村人!   江鱼是江一江二的堂姨。   她在自家的处境跟江一江二的阿妈差不多,也就稍强上那么一点而已。   这两个怂女人同病相怜,有时也会相互帮忙。   江鱼有时弄着点吃的,还会偷偷塞给江一江二。   他乡遇故人,江二想起当年堂姨的好来,就一点没犹豫地换走了江鱼。   这江蔓不就嚷嚷了起来了么! 第91章 木神时代(end )   “江一江二, 你们阿妈带着你们离开村子以后,村子里的收获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虽说日子不好过,但也凑和着过了……谁能想得到, 村长江水的大哥江石, 在春花节的时候看上了村子里长得最好看的江蓝呢?”   “江蓝才十五岁,也姓江,这老祖宗传来下的规矩,就是同姓不相好的!可江石就非得纠缠着江蓝,最后居然用强……”   “村长江水倒是还算公正, 说是要当着众的面儿,行鞭刑三十下,再把江石一个月的猎物都赔给江蓝。这个惩罚虽说还是轻了些,但谁让江石是村子里最好的猎手呢?旁人就算有想法也不敢说什么。”   “却没想到,当天的夜里,村长江水就出了意外, 失足掉下了悬崖!江石就说由他来担任村长, 还有好些平时跟他好的村民们都附和……”   “江石当了村长以后,村子里就越来越乱了。好些家的男人都要自己当家,让阿妈和姐妹们听他的,说是他们平时捕猎最辛苦, 收获也多,有些人家的阿妈和姐妹们性子软,就答应了。有些人家的阿妈和姐妹们不乐意, 就要打起来,可是江石就会带着他那伙兄弟打上门, 给男人助阵, 这样渐渐村子里的家户, 就都成了男人当家。”   “你们的大姨江蔓,当时也是迫于无奈,就同意了由你们家里的大舅当家了,可是你大舅二舅说是看不惯你大姨那几个孩子好吃懒作,要他们好好干活,要是敢偷懒,就又打又骂,你大姨心里不甘,就偷了家里的值钱家当,准备也学你们阿妈,带着她的孩子们逃走……”   江鱼说到这儿歇了歇,江易和江二互相看了眼,神色都很复杂。   没想到红江村这么脆弱,竟然就因为食物的短缺彻底地翻了天。   而当初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不公,逼得她不得不逃离村子的大姨,却是自己也尝到了苦果。   “唉,你们的大姨运气却是不行,还没逃出村就被发现了。你大舅二舅说不想养只吃不干活的闲人,就把她和你几个堂哥堂姐都卖给了来村子里的贩奴商。”   江鱼说到这儿,抹了把泪,哽咽道,“我们家的事,也跟你大姨家里差不多,我家江燕,也被卖给贩奴商,那贩奴商黑心,故意不让阿妈和儿女在一起,就算卖,也要卖到两个地方。”   “江一,江二,没想到你们兄妹两能在华城,还过得这样好,你们阿妈要是知道了,就算是在天上,也会高兴的。”   江易叹了口气,劝慰道,“江鱼姨,你放心,我再去跟那贩奴商说说,让他打听打听江燕姐的消息,想办法把她也给救出来。”   这身为自由人参加春花节加入村子,跟被当作奴隶卖进村子,那地位可是完全不同的。   这个时代的春花节,没啥财产条件,也不讲究彩礼嫁妆家世,只要在节日里互相看中了就能相好,反正相好了也不会住在一起,也就无所谓对方的阿妈脾气怎么样,家里人好不好相处,家里的房子好还是不好,婆婆能不能带娃,一共要生个几胎这些现代难题了。   要是这样单纯的春花节里,都找不着相好的,那定然是长得极丑,脾气极差,又有些没法看的毛病缺点了,江燕被卖给这样的人,还是奴隶的身份,那境遇可想而知了。   江鱼整个人就怔了一瞬,紧接着泪如泉涌,扑倒在江易脚下。   “江一啊,鱼姨谢谢你!只要能找着江燕,啊不,就算找不着江燕,鱼姨发誓这辈子都记着你们的恩情。”   江易赶紧和江二一起把江鱼给扶起来。   “江鱼姨,你放心好了,我们兄妹俩如今手里也有些东西,只要江燕姐人在,定然能找到的。”   他让江二陪着江鱼说话,自己就拉着正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的池树又往野集返。   他请池树帮忙跟那个贩奴商交涉,如果能找着江燕,他愿意花五倍的价钱买回来。   不是他要抬高价格,而是这个时代,在各个村子和城市之间行商,就是提着脑袋在争利。   他要是出的价少了,哪里能打动贩奴商呢?   因为多了这件事,江易原本要跟着村里的商队回石林村的,这会儿就只能再多等上几个月。   石柱想了想,最后留下了二十个人,十个人负责看一年的店,另外十个人等着江易兄妹办完事一道回石林村,他带着余下三十人带着换回的盐先回村。   贩奴商得了许诺的好处,也顾不上再在野集上甩卖不值钱的老妇人,匆匆地带着卖剩下的几个奴隶,赶往他在路上停留的那个小村子。   他当时卖掉那个年轻姑娘,也就得了三十张毛皮,五斤红糖块。   而他要是能再把年轻姑娘买回来,再送到华城,他就能得到十斤盐,还有在华城正金贵,买都买不着的仙米两斤!   一个月后,江易见到了被救回来的江燕。   江鱼跟江花是堂姐妹,江一江二和江燕的血亲关系,其实就远得多了。   但因为江鱼和江花关系好,他们这些小辈之间,倒是相处得不错,但江燕比江易还要大上两岁,因此不管是采集还是玩耍,倒都不是一茬的。   江燕虽然只有二十出头,看上去却瘦骨伶仃,暮气沉沉,拖着一条瘸腿被带进石林村客栈时,神色是麻木的,可一看到穿戴整齐,气色红润的江鱼,江燕不由得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番抱头痛哭后,江燕又见着了江易和江二。   江家兄妹为这个远亲堂姐准备了热水热食,还有衣服鞋袜。   吃饱喝足,洗了个热水澡,又换上细致的麻衣和舒服的布鞋布袜,江燕忍不住喃喃自语。   “阿妈,我真不敢相信……就跟做梦一样。”   前一刻,她还在被买她的那家人又打又骂,后一刻,就有贩奴商要出两倍价买她回去。   那家人一听就迫不及待地把她送了出去。   他们都嫌她年纪太老,过了两个月也不怀孕,还总想着逃跑,让他们为了吓倒她,打瘸了她的腿。   一路上,先前还对她们这些奴隶非打即骂的贩奴商反倒给了她几个好脸,吃食也由一顿变成了两顿。   她忐忑不安地被带到了华城,心里满是各种可怕的猜测,谁能想得到,居然是她做梦也梦不到的好事,她不但见着了阿妈,还见着了堂亲弟妹!   “阿燕,神明保佑,咱们遇上了江一和江二。”   “江一很厉害,他们阿妈没了以后,他就带着江二在丛林里生活,后来进了一个村子,就是开个客栈的石林村了,他们在村子里站稳了脚跟,还参加了村子里商队,这才来到华城的!谢天谢地,他们在集市上逛,我一眼就认出了江二,这不,他们就从那个贩奴商手上买下了我……听说你也被卖了,又许了十倍的价钱,让贩奴商去带回你!阿燕,咱们能好好的在这儿,全都要感谢江一和江二他们。”   江燕点点头,“阿妈,我心里明白的!江一弟弟,真的太厉害了!”   只可惜江花堂姨过世得早,不然能亲眼看一看传说中的华城,再看一看江一在新村子混得如鱼得水,又跟华城中有能耐的人物结交,那得高兴成什么样啊?   江燕休养了几日,身体恢复过来一些,江易就安排了回村的行程。   这会走也正是时候,种在大巫院子里的仙米已经成熟了一回,新一茬刚刚种下,仙米的种植和采收脱粒已经完全都教给了池树,就算江易不在,他们也能独立干活了。   这次回石林村,因为他们带的货物不多,而这条路又刚刚被前一拨人清理过,倒是走得十分顺利,比往常的半个月要少了几天。   江易还在一些河流经过或者需要架桥的地方,在地图上做了标记。   将来石林村进一步壮大了,完全可以派人来把这些地方修建出码头和桥梁,没准以后再来华城,只需要不到十天就够了呢?   回到石林村,江易带着江鱼母女去见了村长和大巫。   石林村之前的村规就已经改了,只要是阿妈做主的家族愿意投奔,就都会收留,更何况是江易的亲人呢?   村长给江鱼母女在江家小院附近也分了一小块建房的地。   都不用江易招呼,村里的壮劳力们就自发来把房子修好,院子整平……干这些活都不需要报酬,只要江易兄妹俩管饭就行。   看着建起的房子干净又宽敞,伙食竟比在华城还好,江鱼母女更是感慨交加。   她们只当华城就是世间最好的地方了,没想到石林村也不比华城差,甚至在吃食上头,还更强呢!   江鱼母女觉得是掉进了福窝,江易也觉得能把江鱼母女带回来是做对了。   这两个人干活都是一把好手,而且还能教给江二一些女孩子长大以后要注意的各种小知识。   要知道就算江易把江二当成妹妹,但毕竟男女有别,有些事情也不大方便教的。   家里头的一些琐事,比如饲养、做饭、清洁之类的,江鱼母女就全包了。   这就给江易省出了许多的时间,让他能四处去搜集东西,有用的就放在随身空间,没用的就进回收库。   不到半年时间,他的绿叶币就已经涨到了四十万。   他又忍不住把系统商城里售价三十万的宝贝调出来看看。   延年丹【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延续十年的寿命】   回溯镜【时光回流一年……回到生命中最美好的瞬间(但是使用者只有一年时间)】   这两样他最想换的宝贝,他已经能买得起一样了。   江易看了半天,还是关掉了系统商城。   他打算好了,如果能攒够六十万,他就把这两样都换了,再使用回溯镜。   他站在仙米田前头一动不动,不知情地看了,自然以为他是在发呆。   “江一!”   江鱼满面笑容,快步向他走来,显然是专门过来找他说话的。   “咱家有了大喜事!”   “江二怀上了!”   江易瞬间石化。   江鱼还以为他是高兴傻了呢,“江二怀上了,以后咱们家的人口就又多了一个!这可太好了!”   如今石林村子里食物充足,又势力强大,不管是野兽还是外村,都不敢来犯,安全上也不用操心,村民们又没有别的娱乐活动,可不就寻欢作乐,卖力造人么?   今年几乎家家都有新生儿。   江鱼早就眼馋别家有小娃娃降生了。   她女儿江燕来到村子以后,吃的好穿得暖,也比以前胖了不少。   本来江燕长相就不错,再加上她堂弟江易是村子里的大能人,村长大巫商议事都必要请去的,因此虽然江燕的一条腿走路还有点瘸,也不耽误村子里有小伙子看上江燕想成为她的相好的。   江燕倒也没啥心理阴影,还真的挑了一个不错的小伙当相好的。   江鱼就在一边盯着江燕和江二的肚子,盼着老江家也能出生几个胖娃娃,好让她当奶奶呢!   但江燕的肚子就一直没啥动静,江鱼带着江燕去寻大巫看过,大巫说可能是因为早先没吃没喝,亏了底子,还得多养上一两年。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毕竟养人的仙米就是村子里出产的,平时多喝些仙米滋补,总能补养好的。   这不,江燕开始专门喝仙米调养还没几个月,倒是江二有了好消息。   江易给自己做了好半天的心理建设,这才接受了江二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明年就要当妈妈的现实。   行吧,他当初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两个,一个是攒够绿叶币,另一个就是完成原主的心愿,看着妹妹生儿育女,开创出一个大家族。   如今两个目标的完成进度都起码超过百分之五十了吧?   江二的宝宝出生在寒冬腊月。   村里各家都派了代表来送礼道贺。   有些老人还要发一番例行感慨,“江二啊,也是你们现在赶上了好时候,就算是下雪天里生娃娃,也不用担心太冷了娃会冻着了……我们那会呀,有谁在寒冬里生孩子的,都要愁死,大人冻得直抖,过冬的食物还就那么些,也就刚够人一天两顿饭,能不饿死饿瘦就不错了,哪里还有奶水啊!娃也是跟着受苦受罪……”   前两年冬月里生的孩子,十有八九都捱不到开春。   哪里像现在,吃喝不愁,屋里暖和,有滋养人的仙米汤,又有驯化好的长毛鹿能产奶,大人小孩都能喝,压根不用担心。   江易没抱过小孩,刚生下来的小家伙更是只有他一只巴掌大,他压根不敢碰。   一直到小侄子满了三个月,白胖结实,能两条肉腿交替着暴捶床铺了,江易这才敢把小家伙抱在怀里,小家伙两只紫葡萄般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江二道,“大哥,给他起个名字吧?”   江易咳了一声,“叫江雪吧。”   为了给小侄子想名字,他从三个月前就开始琢磨了。   想来想去,就觉得这个名字最合适。   “好呀!就叫江雪,这个名字,可比咱们的名字好听多了!”   江雪这个文静又文艺的名字,一点也没有对江雪这个小胖熊孩子的性格脾气产生影响。   一岁就能满地跑,两岁就知道在家里搞破坏。   什么在蘑菇包上撒尿,放跑了家里尖角鼠,偷了五彩鸾凤的蛋让两只追着他啄屁股,又拿着舅舅的毛笔沾了墨在妹妹的肚皮上画蛋……光辉事迹数不完。   江雪五岁时,就被亲阿妈扔到村子附近的仙米田里去干活了。   小孩子们虽然不能收割吧,捡捡地上掉的穗子总行吧?   捉一捉地里爬出来的龙虫回去喂尖角鼠、再喂灰毛鸡可以的吧?   他们这些小孩子,正是狗嫌鸡厌的年纪,在家里能干出各种让大人头疼的坏事,但放这些神兽到地里,就算是干活儿,他们的劲头也是足着呢!   秋收过后,江雪又跟小伙伴在田地里奔跑玩耍,捉着地里的龙虫。   忽然听到村口的岗楼里,传出了骨笛的声音。   这些六七岁的小豆丁们互相看看,手拉着手跑回了村。   “是有野兽来围村了吗?”   “哎呀,你傻呀!我奶说了,从我没出生时起,咱们村就再也没见过兽群围村了!”   “那就是有外村人想来咱村抢东西了?”   “外村人只在我小时候来抢过,咱们村的卫队不是把他们都打得落花流水了么?”   “你小时候是多小啊?”   “我小时候,就是我两岁的时候呗!”   “那你还记得啊?”   “那当然记得啦,我奶奶抱着我在村墙上看的呀!”   高高的村墙外,来了一伙狼狈的人。   不过这伙人倒不是敌人,岗楼里很快就吹起了解除警报的笛声。   有几个人从村外的吊桥上进了村子,小孩子们都在路边,好奇地看着这些外来人。   他们听到外来人的感叹,“没想到,几年不见,石林村的规模竟然不输华城!”   “这般严密的防守,要是咱华城也有,哪里至于落到……唉!”   “看样子,石林村里,少说也有五六千人了吧?”   江雪听了就跟小伙伴们咬耳朵。   “他们真笨,都不知道咱们村子里有九千人诶!”   “嗯,就是,看他们穿的衣服鞋子,都是破破脏脏的,一定就是我大姐说的,那种很远的村子里住的野蛮人吧?”   后来江雪才知道,这伙人不是野蛮人,反而是村里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华城人。   据说华城跟他们石林村一样好,石林村用的盐,有一大半就是从华城来的。   剩下的一小半,则是从岩洞村附近发现的小石井里淘出来的。   那伙人来了村子没几天,村子里就整合了一支队伍,带着盔甲和兵器,牵着肉瘤牛,带着两只大五彩鸾凤,浩浩荡荡离开了村子……   去的人有小伙伴的阿妈,也有小伙伴的阿舅,还有他的阿舅江易。   小伙伴们都传说,是华城人太弱了,居然被从很远的海边村落的队伍给攻打了。   石林村再不去救,没准华城就被那海边村落给占了呢!   又过了两个月,出去的队伍,又浩浩荡荡地回来了。   还带着好多好多的战利品。   看得他们这些小伙伴们热血沸腾,都说长大了要进村卫队!   第二年,华城的城主和大巫就来到了石林村。   城主村长大巫,还有好些个叔伯们一起商议过后,就给他们石林村改了名。   以后不叫石林了,要叫华石西城。   而听说华城也改名了,以后不叫华城,要叫华石东城。   还说亲如一家什么的,当时他还不大懂呢。   后来等他大了才明白,原来是因为石林村解救了华城,华城觉得不能再孤立无盟了,要跟石林村结成紧密同盟,才能抵抗许多强敌。   阿舅是在他八岁时离开村子的,那时候他最小的妹妹才三岁,搂着阿舅的脖子不肯放手,哭得跟花猫一样。   阿舅说,这世界很大,有许多人们不认识的物种,他要用后半辈子去研究。   起初阿舅还会托人捎回来一些没听说过的种子或者药材。   不过等到他满了十六岁以后,就再也没有了阿舅的消息。   村里有人说阿舅可能默默倒在哪里的丛林里了。   可他阿娘说阿舅是神明的使者,是有神灵护佑的,谁倒下阿舅也不可能倒的。   不过哪怕他十八岁时带领着华石大军征讨下五座大城,让这些大城里的百姓都归属于华石,从此华石有了南城,北城,中城,卫城,副城,让人人都知道有位了不起的战神将军,他阿舅还是没有下落……   作者有话说:   啊,总算把原始世界写完啦!   下一个是年代世界。。。 第92章 八零年代(1)   蝉声聒噪, 夏日炎炎。   一个身穿靛蓝裙白短袖的女人气势汹汹地走到马路边的西瓜摊前,指着正坐在摊子边上的年轻小伙大声嚷嚷。   “骗子!你说你的西瓜保甜,这甜个屁!瓜瓤都是白的!”   “就是!”   女人说着话, 她身后的男人就手捧着个西瓜送了上去。   那西瓜有篮球那么大, 外皮深绿带纹,像是个好瓜的样子,可惜上头开了个小窗口,露出了里头的白瓤,显然还没熟, 那自然是不可能好吃的了。   这没多大会儿工夫,路过的行人们就都围上来看热闹。   “哎,这瓜算是瞎了。”   “刚刚我看着这儿有个摊子,还想买一个回去吃呢!”   “现在瓜五分钱一斤,一个瓜就得五毛钱呢!这要是买回去不能吃,那不是亏了么?”   坐在摊子前的小伙子抹了把脸, 从身上摸出一个布袋子来, 拿了五毛钱递过去。   “大姐,我也不知道这瓤是白的呀,这样吧,我给您退钱!”   原本摆足了架势, 还带了人的中年女人就愣了下,接过了那五毛钱,悻悻地又带着人走了。   围观群众没了热闹可看, 却还不肯就走。   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蹲下来,在瓜摊上挑挑捡捡, “小伙子, 我要是买了西瓜, 切开是生的,是不是也能退?”   卖瓜小伙摇了摇头,“这一批瓜生的多,我也是进货的时候让人坑了,我等在这儿,就是看看还有没有退货的,给人把钱退了。”   旁边的围观群众一听这话,反倒同情起这小伙来。   “哎呀,这一车瓜,少说也一百来个瓜了吧?那不得三四十块钱啊?”   “要都是生的,那不把钱全打水漂了?”   “那卖瓜的也太坑人了!”   “一看这小伙子,就是个老实人!要换成别人,早就跑了!”   听着众人的议论纷纷,老实人小伙子露出尴尬又勉强礼貌的笑容。   “各位大哥大姐,大叔婶子们,你们要是碰上来我这儿买到了白瓤瓜的,就跟人家说一声,我在这儿等到六点半,过了六点半我就要回去了。”   “哎,这可真是个实诚人,要是换成别人,怕不早就跑了!”   “这可真是,没挣上钱还赔了!”   众人说了几句同情的话,各自散去。   卖瓜小伙把摊子上的瓜一个个地搬回到车上。   收了摆摊用的破席子,小伙子就坐在了平板车沿上。   他把客人退回来的那个白瓤瓜切开,挑了一块自顾自地啃起来。   这白瓤瓜虽说没啥甜味,但好歹是西瓜,水分还是挺足,味道跟黄瓜似的,吃着还能解渴。   最主要是给这具身体补充点水分。   没错,这个卖瓜的小伙子,是在发现了自己又被坑了,气急攻心,天气又热,一时没挺过来,人就没了。   江易穿越过来以后,虽然看到卖瓜小伙江易的身体化为虚空,但小伙子的感受和记忆已经全部传导给了江易。   顶着烈日,推着几百斤的瓜,一身臭汗地走了十来里的路,就为了挣几个辛苦钱,哪知道才卖了几个好瓜就发现余下的都是白瓤,搁着谁谁也受不了啊?   江易一口气啃了半个白瓤瓜,这才感觉到由内而外的灼热感下去了些。   他又换世界了。   在上一个世界,他看到最大的小侄子已经能有模有样地打猎,而江鱼和江燕母女也的确能和江二守望互助,他这才去各地丛林游历。   但其实他真正游历的时间也就是两三年。   他的绿叶币早在小侄子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到了顶……五十五万绿叶币。   这让他想在这个时代同时兑换延年丹和回溯镜都不成。   最后他只好换了一样延年丹。   四处游历时,他把路过的地形和植被都画成了图,又搜集了许多种子和草药。   这些东西,他都托可靠的人或者商队送回石林村交给江二。   尤其是到了后几年,他其实都没抱多大希望东西能送到。   毕竟,这里是交通极其不便的石器时代,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贩奴商,走一趟商路,都不能保证百分百的平安。   更不用说,这个年代没有官府也没有征信,被请托的人把东西一扔或者占为己有,也没有什么约束。   因为兑换了一次三十万的道具,江易又花了几年才攒够了绿叶币。   这次绿叶币一够,他就迫不及待地进入了下一个世界。   甭管他在这个世界拥有多少田地粮食和食盐,又已经想尽了法子改善日常的生活了。   但再好也没法跟现代世界比啊?   甚至连大晋王朝都比不过啊!   要不是为了便宜妹子江二,还有后来出生的小侄子小侄女,没准他第一次攒够绿叶币的时候,就穿越走了。   在穿越之前,他还猜想过一番,觉得穿过的一个是两千年前,一个是六千年前,没准这次会来个四千年前,要不就是近代的一两百年前呢?   但他居然来到了一个相当于五十年前的现代世界!   如果以他那个世界当参照系的话,就是八零年代。   但这个八零年代又跟他知道的八零年代,非常相似又很不一样。   原主江易只是个高中生,学历还水得不行,因此从原主那儿得来的信息,也是散乱零碎的,还得江易自己多学习。   至于消失的原主,用一句话就能概括:被嫌弃的小伙的一生。   江易啃完了半个西瓜,转头四处看了看。   这处柏油马路平平整整,两边种着绿化树,这些树都是白杨,长得笔直高挺……一看就是八零年代的国道。   这样的国道边上,垃圾桶是不可能有的。   江易随手就把西瓜皮扔进了自己的随身空间。   还趁着大街上附近无人,又绝不可能有摄像头,把这些卖不掉的西瓜也塞了一半进去。   江易又等了一个小时,给两个人退了西瓜。   就把剩下的半车西瓜连瓜连车也扔进了空间。   按着记忆往原主的家走,等走到了地方,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原主的住处是个在郊区农村的破旧小院子。   虽然大江村离沁城不远,跟别的村子比起来,好歹通了电,已经强了不少,但江易走进村子的时候,进村的小路黑洞洞的,两边都是低矮民房,亮着昏黄灯光的屋子稀稀落落,寥落又原始。   饶是江易的体能是在原始丛林里锻炼过的,半道上又从随身空间里拿了点烤肉和野果吃,他找到地方,掏出钥匙打开院门的时候,也觉得腰酸背疼,两条腿又麻又涨。   这个破旧小院子不像是大城市里的四合院,方方正正,房间众多,就是地道的沁城地区风格,土坯打的院墙,一进门就是两间小平房,一间正房,一间厢房,边上又搭了个小灶间。   这会儿房间里和院子里都是黑乎乎的,一点声儿都没有。   江易走到正房窗前,拎起窗台上的空水果罐头瓶,摸出下头藏着的钥匙。   现如今家家户户都不富裕,尤其是江易家,那简直就是穷得叮当响,唯一值钱的就是……江易进了正房,拉亮了灯泡,坐到屋里唯一的旧八仙桌旁,伸手拎起一个铁皮暖壶,给自己倒了杯水。   没错,原身现在是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家里最值钱的,就是这个看上去有点年头的铁皮暖壶了。   江易咕咚咕咚地灌下了半杯水,这才长长地出了口气。   总算是能歇歇了。   想到这儿,他就去检查床铺。   原主这小伙子,虽说在村子里不算是不讲卫生的,可条件就是这个条件,睡的床铺也干净不到哪去。   就算是光线不亮,江易也能看得出来,这张旧木床上的床单泛黄破旧,灰粗布的枕头已经变了形,都不知道是用了多少年的老古董了。   他半点都犹豫地就把床单给取了下来。   幸好现在是夏天,床上没有铺褥子,倒是给江易省了事儿。   他去灶房端来一盆冷水,四处看了看,没找到抹布,就从自己的空间里取了一块细麻布当成抹布,先把木床擦了两遍,又拿出花露水来喷了喷,这才从空间里拿出褥子和被单铺到床上。   再拿出一个藤编的枕头和两个靠枕摆上,这才算齐了活儿。   江易爬上床躺下,拉灭了灯,这才算是真正地放松下来,有空整理原主和这个世界的信息了。   这个世界虽然也是八零年代,可跟江易世界的八零年代有很大的不同。   原主所在的国家名为辰国,据原主上学时学的那点可怜的历史知识,辰国是延续几千年的文明古国,数十个朝代变迁下来,虽然在百年前遭受过列强的侵略和围攻,但最后还是傲然挺立在了世界的东方。   因为辰国的疆域太过广阔,物产又十分丰富,周边的几个国家都是狼子野心地窥伺着辰国,只要辰国的国力稍有衰弱,或者起了内乱,它们就会勾结起来,同时进攻辰国,梦想着把这样一个大国分割成几块,变成自己的殖民地。   辰国最近的一次战争,就发生在十年前。   因为这样险恶的国际环境,辰国为了生存和立足,就主要以发展军事重工为主,轻工业和服务业相应地就十分薄弱,甭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的老百姓,日子过得都不大宽裕,各种生活物资还需要凭票供应。   也就是这两年,才算是放开了一部分市场,允许私人或者民营做些小买卖了。   作者有话说: 第93章 八零年代(2)   大环境就是这样, 积极向上,百业待兴。   而原主呢,就是这样昂扬背景里的一抹灰影子。   原主现在住的这个村里小院子, 就是他姥爷老江头留下来的。   原主亲妈江胜英跟亲爹刘云志结婚的时候, 还都是在村子里干农活的农民。   不过后来沁城化肥厂来各个村子招工,刘云志因为长得精神,又能说会道,还有初中学历,就被招进了厂子成了一名正式工人。   而江胜英呢, 虽然也有初中学历,考试也通过了,可惜那会儿正怀着原主,人家厂子要的是进去就能干活的,自然就把江胜英给刷下去了。   后头刘云志进了城,有了正式工作, 吃着供应粮, 拿着高工资,一下子就抖了起来。   开头一年还乐意往家里拿钱,后头不知道怎么地认识了车间主任的女儿,就抛妻弃子, 攀上了高枝,不但在城里分了房,还被提拔成了坐办公室的后勤科长。   因为怀孕错失了好机会, 没能和男人一同进城,也就没看住男人, 没守住自己的家庭……这件事让江胜英耿耿于怀了一辈子。   原主打小听得最多的, 就是老娘的唠叨, “当初要不是因为怀了你,你老娘早就进城当工人了!你爹也不会被那个狐狸精给抢走了……”   其实江胜英当闺女那会儿,也是个精干利索人来着。   江老爹只有这么一个女儿,那是当成宝贝般娇养长大的,后来说亲结婚,就挑了个长得好又会说话的刘云志。   刘云志在他家里排行老三,上头一哥一姐,下头还有一弟一妹,老刘家五个儿女,生下来就算不娇养,那也得要吃要穿,在村子里算得上赤贫家庭了。   这种家庭,出彩礼给老二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因为这个,两人结婚,不光没彩礼,还是江家出钱办的喜事,结婚后小两口住的还是江家的房子,生了孩子也是姓老江家的姓。   这种情况,放在江易的世界,那就叫入赘。   但放在辰国,自古以来就非常的普遍。   比如说,大江村一百多户,就有四十多户都是江家这样,女儿女婿跟着娘家住的。   甚至还有女儿女婿跟着娘家住,儿子儿媳去了儿媳娘家的,而且还不光是一家两家。   入赘这个词,好像在辰国并不存在。   江易的世界里,入赘的都被看成无能没用的,赘婿自古以来就地位底下,什么征兵征徭役的,赘婿头一个跑不了。   但辰国就没有这种对赘婿的歧视,上门女婿用不着改姓,儿女之所以姓谁的姓,完全是由财力决定的。出彩礼出房子就姓男方的姓,两样都出不起,那就姓女方的姓。天经地义,约定俗成。   因此在江胜英的男人没进城之前,她的小日子过得美滋滋,村里的小姐妹们,谁不羡慕她啊?   但刘志云进城后,她的天就翻过来了。   尤其是男人跟她离了,跟主任的女儿结了婚,人家那过的是什么日子?   刘家是邻村石口村的,离着县城比大江村还要远一些,因此也就更穷,比如说大江村这里就长年有电,而石口村就动不动停电。   听人说刘志云和二婚媳妇生了个闺女,两个人抱着孩子回村看刘家两个老的。   人家那都不是走路回来,或者是骑自行车,而是坐着化肥厂的小汽车回来的!   回来拿的那些好东西就更不用提了。   又说刘志云和二婚媳妇一家三口在城里,住的那是楼房,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家里头就有厕所有冲水马桶,灶房里就有煤气灶,根本用不着柴火烧煤,干净又方便!   看着死对头过得好上加好,这不是晴天霹雳这是什么?   江胜英这一口气可不就哽上了?   她就想赌一口气,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比那一家子还好。   然而江胜英心气虽高,运气却差得不行。   一开始她是打算走捷径,各种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对象长得好不好,会不会说话,年纪大不大,都无所谓,只要有钱有本事就行。   还别说,真叫她瞎猫遇上了死耗子。   就有人给介绍了个老干部,比她大十八岁,老婆死了有三年了,就想找个人伺候,老来有伴。看着江胜英长得不错,又能做家务,人家就挺乐意的,本来都谈婚论嫁,打算办喜事了,谁知道老干部在外地的儿女听说了就回来大闹一场……愣是把婚事给搅了,江胜英只能灰溜溜回了村,不但没实现走捷径的梦想,还被村里人笑话了足足大半年,都说江胜英那就是小姐的心思丫环的命。   捷径走不通,那就只好卖力气了。   大江村跟县城挨得近,村子里人口建国后快速增长,越发的地少人多,靠着一家两亩地,就算亩产万斤,那也是不可能实现人生梦想的。   江胜英也不知道在哪儿打听了,城里菜肉蛋都是凭票供应,是紧俏物资,好些人家因为人口多,凭票买的根本不够吃,只能到黑市上偷着买点。   江胜英就在自家院子里多养了些鸡,又在边角地上种了菜,等有收成的时候,就挑进城里,到黑市上卖……起初还真挣了不少钱。   江胜英本就不是那低调慎微的人,赚到了钱压根不藏着,又是给老爹买纸烟,给儿子买新衣,给自己买雪花膏的,又出钱收村里人的菜和鸡蛋拿去倒卖……做这买卖三个月后,就被城里的城管给抓了。   这一抓,不光把她带去的东西都给没收了,还关了她六七天,又在大江村通报批评。   等江胜英回来,彻底地成了村子里名声最差的女人了。   什么不务正业,光想捞钱,惹事生非啊,什么刘志云当初甩了她是有先见之明的啊……   整整仨月,江胜英就没脸出门见人。   等到鼓起勇气出门的时候,正好赶上村里来了位海外侨胞。   这位海外侨胞,是打小几岁的时候,就跟着父母出海讨生活,就在遥远的南半球大陆定居了。   后来那不是辰国就打仗了么,东岛打完了北边打,北边打完了西边打……总之一打就特娘的打了三十多年,得亏辰国地方大,人又多,那么多的鸡贼国轮着番的来挑衅,愣是咬紧牙关,挨着个的跟他们打啊!虽说自己的发展受影响了吧,但也把挑衅的打惨了,几十年内,怕是缓不过气来,更不用说来捣乱了。   打仗期间,这国外跟国内的通信可不就断了?   这位侨胞的爹妈就一直等啊等的,这不,老头都挂了,就剩下老太太,听说国内不打仗了,跟各个国家的关系都和缓了,等了几年这局面都稳了,生怕自己再不回老家一趟,这老骨头也得交待在异国他乡。   老太太就和儿子儿媳还有孙子孙女一道回大江村了。   村里人都说,这老太太有钱!   人在国外那是开餐馆的。还不是那种小馆子,正经的大饭店,光厨子就特么五六个呢!再加上打杂的收钱的还有服务员你就想去吧?那得趁多大的家业呢?   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村民们可不就上赶着奉承老太太一家子?   老太太一家人在国外混得不错,生活少说也都是中等了。   一个个带着洋墨镜,烫着大花头,金项链小金表,尖皮鞋闪闪发亮……羡杀了也就解决了温饱的村里乡亲们。   老太太回到村子里一看,她家原来的老房子早就塌了,只剩了三堵墙,亲兄弟姐妹也只剩了个老兄弟,还是眼花耳聋有点痴呆的。   老太太把准备好的礼物给小辈们发了发,在村子里转了转,就没住,直接就回城里宾馆歇着了。   国外回来的侨胞,洋气又富贵,村里的人,好些就都动了心。   动心归动心,祖祖辈辈都在村里种地,眼界所限,也想不出来有什么好法子能跟着富贵走的。   只有一个人,她不但动心,她还敢行动!   总之,不知道江胜英跟老太太说了点啥,老太太在县城里住了三个月,就是江胜英一直跟前跟后地伺候着,还别说,江胜英这疯女子,穿着老太太的衣裳,学着老太太的作派,跟前跑后,领着老太太去各处游玩,活似电影里演的那个大丫环一样。   村里看不惯江胜英的,就都暗自冷笑,就江胜英跟人家那点亲戚关系,都出了五服了,也就趁着老太太思乡念旧,还能当保姆伺候人家几个月,等老太太回了国外,看她还得瑟个啥?   谁也没想到,四个月后,老太太的儿子又来了沁城,把老太太接回国外,还顺便带上了江胜英!说是老太太身体不好,年纪也大了,江胜英是去当保姆的!   这一下子可就在村里炸开了窝。   老太太想带个老家人去国外当保姆,早说啊!   这么多的亲戚小辈,她想挑谁不行,凭啥这好事儿落到了江胜英这个疯女人身上啊?   然而说啥也晚了,江胜英就这么漂洋过海,去了全球最富裕的骁国。   而江胜英这么自作主张,也把江老爹给气得不轻。   这个死女子啊!都不跟亲爹商量一下的,就把江易这个五岁的娃子丢给了他,出国了!   谁知道猴年马月能回来啊?   江胜英出了国,头两年还给家里写了封信,说是外头都挺好的,也寄了钱回来,前后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了。   可等到江易十岁的时候,就再也没了江胜英的消息。   江老爹托人给那个地址写了信,也是石沉大海。   村里人就都说,估计是老太太没了,那人家能留着江胜英吗?江胜英又舍不得回来,没准就在那儿当了黑户,做点乱七八糟的事儿呗!听说那国外富裕归富裕,乱着呢!   有吸药的,有拿枪打人,有黄赌的,江胜英这种不安分的疯女呆在那儿,有什么好下场?没准早就死在大马路上了呢?   江胜英没了消息,江老爹也没啥好法子,只能咬牙把原主给拉扯长大。   村子里的人好多都有些个捧高踩地,再加上江胜英各种折腾名声不好,原主在村里,可没少被同龄人欺负。   这不,磕磕绊绊好不容易高中毕业,有门路的还能混上个厂里的临时工,农村小学的教师啥的,原主就只能在家里伺候那两亩地。   江老爹的身子骨本来也不算多好,前年更是一病不起,住了半个月医院就把全部的积蓄都花光了,人也没救回来。   江老爹一去,原主就成了无主的孤儿,自己管自己。   光靠种地,连个手头零花的钱都没有。   原主就想批点西瓜去卖吧,还被瓜农给坑了。   作者有话说: 第94章 八零年代(3)   江易回味了下原主一家人的故事, 发现原主的亲妈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甭管她想要搬回一局的方法对不对吧,这位总是个倔强不服输,浑身充满了动力的。   还有辰国的历史和现在, 似乎跟江易的世界是孪生姐妹。   但一个是曾被掠卖为奴, 受了好段时间的苦,还走过弯路。   另一个就是直道而行,虽说苦头也没少吃,也挨过欺压,但傲骨铮铮, 从未认过输。   辰国就是那个直道而行的。   辰国的传统习俗也有很多微妙的独特之处。   比如说这个冠姓权的问题,结婚后的小夫妻在哪里住的问题……很明显要比江易的世界要进步的多啊!   江易倒是对这些很有兴趣,想琢磨下这些传统习俗的源流。   不过因为原主家里除了有几本课本外,别的什么书都没有,大江村这种穷村子里也不可能有图书馆,要想知道辰国的详细历史, 那就得去县城里的图书馆了。   虽然换了新世界, 这住宿条件也实在不咋地,江易还是酣然入睡,一直到第二天日头高照这才醒来。   江易坐起来,两只脚习惯地往前一探, 准备穿上拖鞋。   然而拖鞋而有,床下只有一双绿色军用胶鞋。   这个年代已经有了各种样式的鞋子,如运动白球鞋、黑布鞋、真皮鞋、军用训练鞋、军靴等等。   但前些年流传在民间的绿色军用胶鞋, 因为便宜耐穿,还是村里人的首选。   原主这双鞋, 两块钱买的, 一年四季都穿, 已经穿了五年,为了防止鞋底子磨穿,原主还专门去修鞋摊上给订了两块皮子,托这两块胶皮的福,鞋底子至今还没破,可是鞋帮子上已经破了好几块了,原主自己用针线缝得也是歪歪扭扭……总之,这是一双在现代,要饭的都不稀得多看一眼的破鞋。   江易的旧衣库里,就有现成的拖鞋。   但江易看了看屋里不太平的石砖地面,就放弃了穿拖鞋,拿出一双复古球鞋来穿上。   做回收成了职业病,江易就把自己换下来的破鞋子准备扔进回收站里。   【嘀!该物品在当前世界还有价值,无法回收!】   江易挑了挑眉,都这样了还有价值?   他拎起那双破鞋,扔到了院门外的垃圾堆上。   这才回去洗漱。   拿起葫芦瓢舀了些水,倒进灶台边上的白色搪瓷缸。   就看到水从搪瓷缸底部流了出来……原来是漏的!   江易摇摇头,直接从临期库里找出一套牙刷牙膏和塑料杯来,拆封刷牙。   刷完牙再去看脸盆架,那坑坑洼洼的旧脸盆倒是不漏水,就是边上放的肥皂已经只有指头肚大小了。   江易把灶房里的搪瓷缸和旧脸盆都收拾起来,放在了角落。   又从临期库里拿出塑料脸盆和香皂肥皂。   把这些东西拿出来以后,又意识到自己该洗澡了,这才又去挑了罐洗发膏出来。   如今在大江村,只有最富裕的人家,才舍得用香皂洗脸,洗发膏洗头。   洗发水和沐浴露什么的,那都得是大城市里高工资的人群才能在商店里买得着的。   江易又把上头的商标和标签都弄干净,免得让人看见惹麻烦。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个世界虽然时间线上落后几十年,但好歹是现代社会。   这些东西拿出来也不会太稀奇。   洗漱完他又去做饭。   这会儿时间不早,倒是能早午饭二合一。   他看了看灶房的米缸和面缸,一个空的都结了蜘蛛网,另一个里头只有半缸玉米面。   至于蔬菜什么的,江易站在灶房口,朝院子里看了看。   靠墙种了一垄葱,这会儿倒是能吃,葱边上是一排西红柿,虽说叶子有点打蔫,但已经挂了青红的果子了!   猛地看到西红柿,江易差点要热泪盈眶。   之前两个世界里,可都没有这个万能两用蔬果啊?   他馋这口已经馋了好多年了!   江易小心翼翼地摘了一个巴掌大的西红柿,又给这些菜都浇了水。   浇完了水,水缸里的水也见底了。   大江村还没有通自来水,吃水用水都得去村口的公用井里挑。   当然,这其实已经比建国前好很多了。   建国前,大江村民们吃水,那得走很远的路去山里挑。   如今集体统一从山里泉水处引水到村口的公用井里,村民们只要去村口挑就好,比从前省好多力气呢。   江易这会儿还懒得挑水,就把西红柿切了切,拌了点白糖,算是盘菜。   就烧了开水,煮了包豪华版的海鲜泡面,加了个火腿肠,又加了个卤蛋。   豪华版加料泡面下肚,再来点糖拌西红柿解腻。   填饱了肚子,江易看了看锅里剩下的汤,想想如今这个年代的物资匮乏,就打算留着这汤到了晚上煮点挂面啥的。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挣钱……   大江村西边的大柏树下,一个身穿靛蓝布衫的中年女人,掂起脚尖,朝江家小院子的方向瞄了好一阵儿。   看到那灶房的烟已经不冒了,中年女人就立马转身走进自家院,拖出一个年轻小伙来。   “走走走!那江易已经回来了,早上我说去要咱的车吧,你非说人家没准不在家,刚刚我可是瞧得真真的,这都开伙了,饭都吃上了,人在家呢!”   年轻小伙挣扎了两下,不情不愿地被自家老娘拽着向前走,一边还想要再劝上两句。   “哎呀!娘,江易借咱的车,不是说好了用三天?那卖西瓜也不能说是一天就卖光了吧?咱哪能提前去要呀!”   中年女人眉毛一竖,抬起手来就照儿子的背上拍了两下。   “你个傻货!”   “我可是听前院奶奶说了,她娘家侄昨儿进城了,说是看见江易在马路边上卖西瓜,他那西瓜都是白瓤的,谁买呢?就是一不小心买了,那也要来寻他退钱咧!”   “没那个做生意的能耐,就别揽那个事!我看这江易,就是跟他那个娘,一个样儿!”   “他可是还欠了一屁股债呢!这回卖瓜赔了,我看他拿什么还债?”   “不赶紧把咱们车要回来,万一要债的上了门,把咱的车拉走可怎么办?”   “咱家这板车,还是你爷爷那会儿留下来的,收秋买化肥,用场大着咧,你小舅想借我都没舍得,你倒好,借谁不行,偏借他!”   母子俩拉拉扯扯地来到了江家小院门口。   中年女人抬手拍门,大声嚷嚷起来。   “江易!江易!快开门!”   年轻小伙听着这要债的架势,老脸一红,低声劝了句,“娘要不你先回吧!我去把板车要回来就是了。”   要是江易真的这回卖瓜赔了,正是难受的时候呢,让他娘这张刀子嘴一说,那不得更难受啊?   “回啥回!我不看着,谁知道咱家的板车还能不能拿回来!就你穷大方!”   中年女人呸了自家儿子一口,抬起手来又要拍门,就听见吱呀一声,小院门开了。   开门的可不正是江易?   中年女人斜眼瞅着,忽然恍了下神。   这是江易?怎么觉得哪里不对呢?   是个头高了些,还是因为衣裳换了?   啊对!衣裳!   中年女人眼尖地发现,向来都是一身打补丁灰布衣的江家小伙子江易,这会儿换了身半新不旧的短袖衫和灰布裤。   这一身虽说远不如干部装显眼时尚,颜色也不是那么亮气,可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比平常村里人的打扮,显得要精细好看些。   中年女人这心里就更闹腾了。   有钱换新衣,没钱还债?还白借她家的平板车?   “江易啊,你在家呢?我家那个车,是不用了吧?我让二刚过来拿上,下晌还得用呢!”   她说着话,眼睛就不住地朝院子里瞅。   最后终于在灶房旁边看见了自家的平板车,这才算是放了心。   她容易么她?   就怕平板车借出去以后回不来,一大清早地就往江家瞄,眼睛都快斜视了!   江易一开门,就迅速地回想出了这对母子的信息。   江妈江胜英出了国以后,江家就剩下一老一小,在大江村里不怎么招人待见。   等到江胜英没了消息,大江村的人更是看不上江家,说闲话的多,能搭把手帮忙的少。   就连村子里的小孩们,都不大乐意同江易玩。   这个葛二刚,就是原主难得的小伙伴。   原主因为江姥爷生病过世,欠下了六十块钱的外债。   现在都是农户自营了,别人家里人口多的,还能多养些鸡鸭猪羊,或者做些木匠石匠泥瓦匠的活儿挣钱,原主啥也不会,可不就想做点小生意么?   就他这进西瓜的钱,还是卖了去年打下的粮食,又借了葛二刚五块钱才凑齐的。   拉西瓜的平板车,也是葛二刚从家里拖出来的。   不然村里旁人家怕是信不过他。   当然了,二刚他娘压根不知道五块钱的事儿,不然那绝消停不了。   甭管二刚他娘的态度咋样吧,就二刚这么讲义气,他也不能塌台啊?   江易就露出笑脸,“大娘,二刚快进来坐。”   “这车我也用完了,正准备吃了饭就送过去呢!”   葛大娘听了这话,脸色就好了不少。   她点点头,走到自家板车跟前,目光跟筛子一样,检查着板车上有没有磕碰。   知母莫若子,葛二刚一看她这样,就知道她要作妖,赶紧上前一把拖起平板车。   “江易,那你歇着,我把车拉走了啊!晚上吃罢饭我过来寻你说话!”   他冲着江易使了个眼色,就准备赶紧回家,省得他娘再说出点啥不中听的来。   江易点点头,虽说看在这个小伙伴的面子上,他要敬着葛大娘三分吧,但这种大妈们可不大好惹,他还想清静地想想从哪入手挣钱呢。   实话实说,就他回收站里那么多的东西,随便拿出几样来换钱,别说债了,就是发家致富都是小菜,可问题是他怎么能拿出这些东西来又不翻车呢?   忽然系统声在他脑海中响起,“嘀!用户在这个世界使用回收站,有数量上的限制,同样的物品,如果不是自用而是交换的话,数目不能超过五!”   江易愣了下,嘴角微微抽动。   他愣神的工夫,葛大娘却抽抽鼻子,纳闷地问,“哟,这是煮了什么好饭?这么香?”   方便面这种东西,就是吃着很一般,可闻起来扑鼻香,勾人诱人的。   “就是煮了面条……”   “这闻起来有肉香啊,江易,你这日子过得不歪啊!”   葛大娘说着瞥了儿子一眼,哼!   天天说跟江易怎么好,这可倒好,自家做了吃的,他要偷着拿去给江易,江易呢,有肉吃也没说叫二刚来喝口汤!   “哪有肉啊!就是在城里时,有个人用一包调料换了我半个西瓜,我这煮面没菜,这才放了些调料,不信大娘你来看看?”   灶房就在边上,江易掀开木锅盖,让葛大娘瞧了瞧锅里的汤。   葛大娘一瞥眼,见果然就只有汤,那汤看着红油酱赤的,却是什么菜和肉都没有,只飘了点葱花。   但香味还确实是从这汤里散发出来的。   葛大娘还没说话,葛二刚咽了咽口水。   “娘呀,这汤闻起来这么香?江易你还吃不吃这汤了,不吃给我吧?”   他家午饭还没开始做,他闻着这味道,实在是忍不住了啊! 第95章 八零年代(4)   “就剩了些汤, 你想喝就喝吧,下回我请你吃好的。”   葛二刚是原主的好朋友,既然他想喝, 倒不是不能给, 就是砢碜了些。   不过想起当年上大学住宿舍半夜饿得起来泡面,总有人想跟着蹭汤喝,倒也就不奇怪了。   他这话一说,葛二刚早就迫不及待地自己动手,把剩下那点汤全倒在一个碗里, 端起来就大大地喝了一口,两眼直冒精光,还发出赞叹声。   “这味道也太好喝了!比肉汤还香呢!”   这话江易倒是相信,在石器时代,村民们天天吃肉,可在缺盐少调料又没有烹调手艺的时候, 那些肉的味道大部分又腥又柴, 只有少数的几种兽肉又嫩又香。   而如今这个年代,物资匮乏,百姓们不过是解决了温饱而已,要论到口味享受, 都还只是萌芽阶段。   而他拿出来煮的,是在他那个时代被评为口味最好的泡面之一啊。   葛大娘看了看自家儿子,又似笑非笑地看了看江易。   “那我先回了, 你们哥俩说话吧!二刚一会儿回来吃饭,光喝汤, 又顶不了饿!”   哼, 就吹大话吧!   谁不知道, 这江易浑小子,把口粮都卖了想去挣大钱呢?   还请客吃饭?喝西北风吧?   葛大娘推着自家板车就出了江家小院。   葛二刚又喝了口美味方便面汤,就放下手里的碗,抓抓头,有些不好意思。   “江易,我娘她就是听了些闲话,就着急火燎地来了……你那个西瓜,卖得怎么样了?要不,先卖我两个?”   他说着就去兜里掏钱。   江易赶紧拦住,“那批西瓜估计都是人家地里挑剩下的,长不熟的瓜,十个里头就有九个是白瓤,没法卖我就处理给了喂猪的。”   葛二刚张大了嘴,“啊?”   “那卖了多少钱?”   “两块钱吧。”   江易翻遍了原主的口袋和小金库,也就找到了一张一块,十张一毛。   葛二刚心疼的脸都皱了。   “几十块钱的东西,就回本了两块!”   亏大了!   这不是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小伙伴雪上加霜呢?   “诶!”   葛二刚丧气得跺了下脚,连喝汤的快乐都减少了许多。   不过他还是撅着嘴,把汤给喝完了。   他抹了一把嘴,“江易,要不咱明儿去山里挖些药材?”   村里人也除了卖些鸡和鸡蛋,还有粮食啥的,没啥别的来钱快路子,可不就只能想着去挖点药材了?   不过他们村子不靠山,离着山还有几里路呢!   大江村的人要想去挖药材,还得偷摸着去。   因为那边山脚下还有两个村子,有挣钱好事人家本村自己就挖了,遇上大江村的人,那肯定没好脸色,几句冷嘲热讽还是好的,没准还会叫来全村人一道赶人呢!   这些信息这会儿就在江易脑海里浮现出来了。   江易摇摇头,“没事,我有法子挣钱。”   葛二刚压根不信。   “你能有什么法子挣钱啊?你可别想不开去卖血啊!”   城里医院听说能收血,卖一次血能给三十块钱。   有些实在是没钱的村里人就会去卖血,卖血之钱还要喝上一肚子水,可那又有啥用,还不是要损身子?   江易就笑了。   “卖什么血呀,想到哪去了!”   葛二刚还要再说,就听见远处传来大声呼喊,“二刚!二刚!回来吃饭!”   江易赶紧把葛二刚送走,免得再拖拉,葛大娘就杀上门来了。   正好水缸里的水也见底了,江易按照原主的记忆找出了水桶和扁担,挑上两只空桶,就去了村口水井。   这村口的公用水井,是个不到二十平米的水池子。   这水池子里的水是从十里外的泉眼处引下来的,当初为了修这个引水的工程,全村的男女老少齐上阵,足足修了两个月才算修好。   如今这水池子的水长年都是满的,要是水不足了,村里就有人负责打开抽水机,把水池子的水灌满。   江易走到水井的时候,水池子的台阶前,正有两个人在打水。   两个人都是村子里的中年妇女。   刚见过葛大娘,江易心里难免有点犯怵,就把桶搁在一边,远远地等着这二位打完了,他再过去。   “秀花姐你家小根的婚事办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办酒呢?”   “哎呀,那家人刁啊!非得咬死了三转一响里头必须得有两样!”   “嗨,你就这么一个孩儿,咬咬牙买吧!”   “我倒是想买呢,为了图个好看,借钱能买上也行啊!可是这些东西都是紧俏货,都要票,还得有熟人!这不,前儿才托了城里他表姑,好不容易买着了两块女式手表。一下就花了一百六十多块钱!”   “是啊,现在一块手表最便宜也得五六十,要是那种新样式的金光闪闪的,就得一百块呢!”   “那可不!这剩下的洋车、缝纫机,收音机,那都是城里的百货商店里有,他表姑说一进回来就抢光了,就是有票有钱也买不着咧!”   “是啊!现在的新媳妇啊,娇气得很,还要这要那!恨不得把公婆的骨髓都榨出来!我那两个儿媳妇,就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这俩人数落着自家儿媳和未来儿媳,拎着水桶上了台阶,一抬头,就看见站得有几十步远的江易了,这表情就有点子尴尬,不过江易离得没多近,应该没听多少。   再说了,她们是婆婆,吐槽儿媳妇,那还不是该的?   江易跟两位大娘打了招呼,自己下台阶打水。   远远地还能听到隐约几个字词飘过来。   “……不容易,他娘……没人主持……”   “谁家闺女……跟他?欠了一屁股账……”   “……打一辈子光棍喽!”   江易摸了摸鼻子,这村里的老大娘就是彪悍,说闲话向来都不管旁人能不能听见!   这说的不是他还能是谁?   不过她们说的那些话倒是给了他一个思路。   他的可回收库里,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这些早就被时代淘汰的东西,可不老少啊!   而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都是值钱的紧俏货!   就算每一个品类他只能卖出去五样吧,那也足够他发家致富了。   他要考虑的,是怎么给这些东西找个合理的来处。   挑了水回到院子里,江易稍歇了歇,就打了两盆水放在院子当中晒。   如今是夏天,这些水晒热了正好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洗个澡。   昨天回来都是半夜了,屋里屋外他都没顾得上收拾,这会儿正好整理打扫一番。   原主的姥爷江老爹是三代贫农,还是后头江老爹在村子里当了村干事,这才攒了一点点家底,不过后来也都被江胜英给折腾光了。   江易收拾出来的,就都是一堆的破烂。   什么破瓷壶、旧茶缸、烂竹席之类的,江易想要把这些东西回收一下吧,大部分居然都没成功!   “嘀!该物品虽然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价值,但在别的时空也不具有任何价值,没有回收的必要,建议用户弃置,注:弃置该物品不会造成当地的环境污染。 ”   江易忍不住摇摇头,把烂竹席卷吧卷吧,和扫出来的灰尘一起,扔到了院门外的垃圾堆上。   他扔的时候瞥了一眼,发现昨儿他扔出去的那双破烂鞋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院里院外一通大扫除,忙活到太阳快落山,他也出了一身的臭汗。   赶紧端起晒好的水,进屋擦洗一番,再换上干爽的衣裳,再看看整洁干净的屋子和院子,江易感觉心里都清爽了许多。   晚饭他也懒得做,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了两块烤好的肉,用灶房里剩的玉米面熬了个玉米糊,正吃着呢,葛二刚来了。   “给你尝尝我家的馍……”   葛二刚一坐下,就从袖子里摸出个馍来塞给江易。   江易道了声谢,接过馍来慢慢地撕着吃。   在石器时代,虽然他试着选出了原始小米,一日三餐有了小米汤小米饭可以吃,但现代的小麦却一直没发现原始种,想吃小麦做的东西,就只能从临期库里找,但临期库又是有二百斤的限制的,而且里头也不可能有新鲜做好的馒头啊?   再度尝到这种喧软又越嚼越甜的麦香馒头,竟是格外的好吃!   哪怕其实这个馍它只有一半是麦面,另一半是掺的玉米面,也不耽误江易吃得喷香。   “来,你也尝尝我的。”   刚刚江易啃了一块烤肉,还剩下了小孩巴掌大的一块。   葛二刚惊喜地咽了下口水,“江易,你哪来的肉?”   “昨儿回来的时候路过一个肉摊,他卖一天剩下的卖不动了,就便宜处理了,五毛钱割了半斤肉,我也不太会做,就烤了,我已经吃了一大块了,给你这块小的。”   葛二刚也不客气,捧起来就啃,啧啧称赞。   “这肉烤得真香啊!江易你什么时候还有这手艺呢?”   “这比我家过年我娘做的肉菜还好吃!江易也得亏你是一个人,要是我敢把半斤肉都做了,非得被我娘唠叨死!”   江易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二刚,大娘跟秀花大娘说得来不?”   葛二刚早就三两口把那烤肉塞进了肚,还有些意犹未尽地回味。   “秀花大娘?还可以吧!前两天她还叫我娘过去帮着做新被子哩!”   “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江易把葛二刚带进了屋,葛二刚一眼就瞧见屋里的变化了。   “呀!这是你收拾的?这也太会了,比我娘我姐还收拾得利索呢!”   江易可不是来听葛二刚夸他会打扫的,一指桌上。   “你看这是啥?”   葛二刚其实一进来就看见桌上有个黑不溜秋的盒子,也就砖头块那么大。   他只顾看屋子里多整齐了,压根就没注意过这黑盒子。   毕竟,他跟江易从小一起长大的,这个屋子他都不知道来过多少回了。   江家多穷他还能不知道么?   就算有个黑盒子没准是纸盒,是个空木头盒装东西用呢?   听到江易这么说,葛二刚这才凑过去细看。   “咦?这是个啥?总不会是收音机吧?你做的木头收音机?”   看着上头有天线,有旋钮,又有开关的,葛二刚就随口开了个玩笑。   他们半大不小的时候,最爱动手做这做那了。   什么木头刻的手木仓,战斗机,拖拉机啥的,好像就是江易手最巧。   他为啥跟江易这么铁,好像当初就是因为他拿着木头请江易帮忙做了个弹弓来着!   江易无语地瞥了他一眼,直接打开了收音机的开关,又调整了下天线和频道。   沙沙声里的音乐声渐渐清晰,“可爱的朋友啊?你从哪里来?快来和我们一起唱歌又跳舞……”   葛二刚目瞪口呆,“啊,这,这不是段玉兰在唱歌?”   “这真的是收音机?”   “呀!还有这么小巧精致的收音机呢?”   葛二刚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摸了摸,“这可真方便了,就算是去地里干活,也能摆到地头听广播!”   他家也有个大收音机,就摆在他爷爷的桌上,块头真不小,抱起来足足几十斤,占去了小半个桌面!   不光用电池费,它还时灵时不灵。   只能收着一个频道不说,遇上那阴天下雨,它就全是沙沙声!屁也收不着啦!   “咦?你家咋有这好东西呢?”   葛二刚听完了一曲,这才想起来不对劲。   “还记得我娘去给那个华侨当保姆不?”   “当时她在县城里照顾了人家三个月,照顾得特别用心,人家又说要带着她出国去当保姆,家里的事就都丢下了,我娘也说还有个儿子,将来还得给张罗娶媳妇呢!”   “人家那华侨老太太心肠好,又有钱,就说了,你给我用心工作,你这儿子娶媳妇用的大件,我给包了!”   “就把从国外带回来的几样东西,给了我娘了。还有两件大的,是她掏钱托人在省城用侨劵买的。”   葛二刚两只眼睛瞪得溜圆,听得如痴如醉。   这种天上掉金饼的故事,年轻小子和姑娘们最爱听了!   “这,这个收音机,就,就是?”   葛二刚激动得声儿都不利索了。   虽然不是掉他身上,可掉在他小伙伴身上,那也激动呀!   作者有话说: 第96章 八零年代(5)   在看到江易点头说是以后, 葛二刚啧啧称奇,“我滴个天啊!”   他把耳朵凑到小收音机的喇叭上细听,这会儿里头传出来的, 就换成了个温厚的男声。   “听众朋友们, 请欣赏来自西大洋小岛国的传统民歌,由XXX演唱……”   鼓点乐声响起,一串叽哩咕噜的语言配和着音乐开始吟唱,“啊哩哟!啊哩噜!依哟啊依哟唉……”   葛二刚他是一个字也听不懂,但不妨碍他很欣赏这外国歌呀!   尤其是前头这几句, 听几遍他都能跟着唱了。   这可比那大笨收音机可强多了,这声音多清楚,就跟在耳朵边上唱的一样。   听完了这首歌,到了念新闻的时候,这个葛二刚他就不大感兴趣了。   毕竟开这个会那个会,发表了什么文件的, 跟他这个农村小青年也没多直接的关系。   “这个收音机, 别看它小,我猜着它应该比大块头的收音机要贵得多!光这声音,它就不一样!看着又高级又好看。”   江易还能说啥?只好微笑点头,“嗯, 对。”   其实这是回收站里型号最古老的收音机了。   有一批口袋收音机,巴掌大小,江易上小学那会儿, 还见过街上有老头随身带着听新闻和评书来着,后来手机普及开了, 就连老头老太太都迷上了短视频和微通, 这种收音机, 可不就淘汰了?   当然了,流落到江易这儿的,应该还是普通居民家里的收藏。   除了这种口袋式的,还有卡片式,只有火柴盒那么大的迷你收音机,那个虽然有趣,但很明显,跟口袋收音机一样,都不合适这会儿拿出来。   “这没准得一百块钱!”   二刚不喜欢听新闻,又怕费电,就赶紧把收音机给关了。   却不舍得移开眼睛,羡慕地猜着价钱。   “江易,你刚刚说那个华侨老太太,她给了好几样好东西?还有啥?咋没听你说起过呢?”   没等江易答话,他自己就自问自答了。   “嗯,肯定是因为你离结婚还早,所以都藏起来了!”   江易点点头,“是啊,还有两块手表,一个男式的一个女式的,一个缝纫机,一个自行车,不过我娘觉得我和我姥爷都不会用,就借给了她在城里认识的熟人了,人家给了几块钱的租金,说是等我以后要的话,去她家拿就行!”   二刚惋惜地一拍大腿,“嗨呀!就几块钱!这放在别人家里,少不了天天用,这会儿也成旧的了!”   又自己想明白过来,“兴许是怕你们守不住那好东西,叫小偷给偷了去呢!”   “就算是旧的,那也才几年,拿回来照样用!”   “咱村里有缝纫机的,就只有村长家的闺女,还有养猪的江老六家!”   “有自行车的,就只有村长家和赵木匠家!”   “好家伙,你要是把这两样再拿回来,村里的大娘们听说了,准保都来给你说亲!”   眼看着这话头就引过来了,江易摆摆手。   “我就是有这几样大件,房子是旧的,还背着债,又没有长辈张罗,相的什么亲啊!”   “我不是打听秀花大娘家么?她家要给小根娶媳妇,好像是缺个大件。”   二刚恍然大悟,“哦?你是想把这个收音机,卖给秀花大娘家?”   “是啊,这不是卖西瓜赔了,还有欠账,我留着这收音机也没用,不如卖给秀花大娘。”   二刚惋惜地看着这个收音机,谁说没用呢?   自己留着,那能听多少好歌,多少有趣的评书和故事呢!   “你真舍得呀?这么好的收音机,在咱们县城里都没有卖的!”   “舍得啊,只要能卖上六十块钱,让我先缓缓就行。”   “那行吧,你等等,我就去寻我娘,让她过来看看,看好了,让她去问问秀花大娘!”   葛大娘正纳鞋底子呢,就被二刚给拉到江家小院。   葛大娘进门的时候,还一脸不信呢。   “瞎鬼扯!哪有那大方的老太太呢!”   当初那老太太回大江村,跟她最亲的就是她三哥了。   有这么些闲钱和好东西,她咋不给她亲三哥呢?   咋不给她三哥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呢?还有没了的大哥二姐留下的侄子和外甥呢?   她可是记得清清楚楚的,当时老太太就给了侄子侄女外甥一人一个金戒指,给了孙辈的一人一盒糖来着。   那金戒指虽然值钱吧,可也比不上四大件啊?   你现在上村里问问,随便哪个人他都更想要四大件啊!   这太太怎么对江胜英这么好呢?   “唉呀!娘你看了不就知道了?”   二刚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他娘给拉进屋再说。   “收音机,收音机在哪儿呢?”   葛大娘进了屋,东瞧西看的。   这会儿天有点黑,屋里没点灯,看啥都看不太清楚,更不用说那收音机就跟个砖头那么大,还是黑的,摆在桌上谁也看不出来它就是收音机啊!   还是葛二刚一个箭步上前,打开了收音机,这会儿正好又传出了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的声音,“……沧啷啷这么一刀劈了过去,眼见的这母女二人就要命丧青石坡!”   葛大娘两只眼睛瞪得老大,一点声儿都不吭了。   就想听着下文呢,却听收音机里又发声了,“至于说这母女二人究竟是死是活,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观众朋友们好,今天的评书栏目就为您播放到这里,请明天晚六点半,准时收听……”   葛大娘张大了嘴,一拍大腿,“嗨!咋这么不敢趟呢!”   葛二刚扯了扯他娘的胳膊,“娘啊,你就听听这声音,是不是比我爷的那大块头收音机,清楚多了?”   葛大娘凑上去,勾着头左瞄右看,又上手摸了摸。   “还真是新的啊?这声音确实清楚些。”   “就是个头小了点。”   “娘啊,这收音机是为了听响的,又不是为了压称的,都像我爷的那大块头,死沉死沉的还占地方!这种多好,还能拿到地头去听呢!”   葛大娘啐了他一口,“能得你,还想到地头去听收音机,那你是下地干活呢,还是听收音机玩去了?”   不过想想,要是她纳鞋底的时候,能听一听这个评书啊啥的,确实挺美的。   这个声音也的确比她公公的大块头收音机要听得好。   就这种老样式的大块头收音机,听说在县城里,也要三四十块呢!   她公公还宝贝得很,平时只能他自己一个人吃过了晚饭在屋里听上一小会儿,压根不让别人碰!   葛大娘就看向江易。   “江易啊,听二刚说了,你想把这收音机卖了?”   江易点点头,“是啊,我这会儿还欠着债,留着它也用处不大,放时间长了也容易受潮。不如卖了还债。”   “那你打算卖多少钱?”   “最少六十块钱吧,正好够还账。”   葛大娘眼珠子灵活地乱转着,在心里计算着这个价钱。   又点点头,“县城商店新样式的收音机也是六十几块钱,你这个价倒是可以。”   估计秀花肯定是愿意要的。   这个收音机质量不错,还真的跟二刚说的一样,方便搬运,想带到哪去听都行。   “那行,我去替你问问,看她要不要吧。”   江易赶紧道谢。   葛大娘笑道,“这值什么,不过是传两句话!诶,可惜了,要是等到明年,二刚他姐结婚的时候,我就买下来给他姐用!”   江易也笑了,“要是大娘你要,那我就五十块钱给。”   葛大娘笑容更深了。   “哎哟,你也不容易,俺们还能沾你的光!”   “平时二刚也给我帮不少忙哩!”   二刚也来凑热闹,“娘,要不咱就买下吧,我姐明年结婚,正好今年借我听听,我一定小心听,保证到时候还跟新的一样!”   葛大娘笑着拍了他一把,“你可想得真美!我不过这么一说!还是先紧着急要的人家!”   第二天一早,葛大娘就去了史玉花家。   没多大会儿,两个人就一起相跟着来到江家。   史玉花的脸上还是半信半疑,“江易,听说你家里有收音机?”   她家缺个四大件,恰好江易家里就有收音机?   怎么觉得这么玄乎呢!   “是啊!玉花大娘你看,就是这个……”   见把顾客忽悠来了,江易赶紧又打开收音机展示一番。   在听完了中老年妇女心目中的男神,某歌唱家的高歌一曲以后,史玉花的眼睛转了转。   “江易啊,这个收音机是还不错,你小根大哥结婚也确实用得上,就是……”   “就是你看这价钱,能不能再少点?毕竟,你这收音机都放了好几年了……”   史玉花掐着指头一算,“哎哟,都快小十年了!都有些旧了啊!”   江易脸上显出为难,“玉花大娘,这个收音机虽然在我家有小十年了,可是从来没用过啊,还是人家姚奶奶从国外带回来的最新式的,咱们国内现在都买不着。如今在县城商店里,买一个新式收音机也得六十多呢。”   史玉花眉头皱起,“可是你这个收音机这么小,结婚那天摆在新房,它也不排场,不如去县城买的新式收音机呀!”   当然了,买不买得着,那又是两说了。   葛大娘扯了扯老伙伴,“那倒也不是这么说的,这收音机小也有好处,它带着方便啊。”   史玉花摇了摇头,“唉,带着方便哪里是好处了?万一小根和媳妇不懂事,带着到处跑,那还不是容易丢?”   尤其是新媳妇,听说家里好几个兄弟姐妹,万一就想着贴娘家,把她好不容易买下的收音机给弄没了,那她上哪儿说理去?   江易也点点头,“玉花大娘这么说也有道理,那就算了罢,我先留着,看谁家需要轻便的小收音机再卖就是。”   他说着就关了收音机,去院子里摘了两个新鲜的西红柿,洗了给两位大娘一人一个。   一副买卖不成仁义在的架势。   史玉花可不就傻了,愣愣地接过那个西红柿,心里迅速来回琢磨。   其实她不是看不上啊,就是想再省几块钱啊!   算了,反正这东西在江易手里,也跑不了,她不如先回去跟家里人商量商量,看看其他人都是个什么想法?   江易倒也不算太着急。   他虽然不是这个时间线左右出生的人,但他站里那些大妈大爷可都是这个时代的。   光听他们说起过去的事,也听了不老少。   这个年代的人可跟江易他们那一代不一样。   江易算是10年代的人,电商当道,快消为王,看上什么立马下单,好多知名带货主播才把货品放上链接,几分钟清空甚至几秒光都是常见的事儿。   但这个年代可不一样,大伙儿都过得节俭,恨不得一分钱掰成几瓣花。   一件衣服要新三年旧三年,缝补再过三年,就那也舍不得扔,还要剪了纳鞋垫。   玉花大娘和葛大娘她们这些村里大娘们,一下子让她们掏出几十块钱来置办大件,那估计怎么也得经过好一番思想斗争才行。   送走了两位大娘,江易带上原主的破草帽,去自家的那两亩地看了看。   这会的地里,正种着玉米,如今已经快要结穗,前两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暂时倒是不用担心浇水的问题。   不过就算要浇水,江易也有法子偷懒。   他完全可以在随身空间里装上几大桶的水,拎个空桶到地里,再把空间里的水拿出来浇地。   江易巡视了遍自家的地,锄了几片野草,赶在日头热晒之前回到院子里。   他从空间里拿出原始种的小米,做了个小米饭,又拌了个香葱香干……吃到一半就觉得有点味淡,正琢磨着要不要从临期库里再拿出包榨菜呢,就听到院门外声音嘈杂,好几个人朝他家来了。   作者有话说: 第97章 八零年代(6)   “江易, 江易,听说你家里有个新式收音机?还是从骁国来的?”   “能不能放开听听呀?听说你家这个收音机声音特别清楚?”   “听说你想把收音机卖了?我表哥也快结婚了,我姑就想买收音机呢!”   这来的有四五个人, 都是些小年轻, 跟江易的年纪差不多。   原主家里穷,因此这些年轻人跟原主平时来往不多,也就点头打个招呼而已。   倒是二刚端着饭碗匆匆跑过来,看见这么些人就嚷了起来。   “诶,你们怎么都上这儿来了?这可稀罕啊!”   “这不是听小根他娘说了, 江易家里有个外国收音机?我们来瞧瞧稀罕嘛!”   二刚撇了撇嘴,半开玩笑,“你们有没有钱买?有钱买就给你们看,胜军你家有钱,听说你娘要给你说亲事哩!要不你买下?”   被二刚点名的年轻人,身材比其他人要高一点, 穿了件绿色军裤, 上身是军绿短袖,黑不溜秋的皮肤,一张嘴就露出一口大白牙。不过看着确实打扮上要富裕一些。   江易想起这个叫江胜军的年轻人,其实跟他家还有一点远亲的关系, 江胜英和江胜军是平辈,说起来江易还要叫江胜军一声叔呢。   江胜军他爸当过兵,回来转业以后在村里当了队长, 有转业费,还有队长的补贴, 因此他家家境在村里算是富裕的。   江胜军笑了笑, “好呀!我看看, 要是真的比一般的还要好,我就买下!”   旁边一个年轻姑娘快言快语地接了话,“你们不知道,江胜军想去考大学,但是考试还要考外语呢!听说收音机里有教外语的呢!”   “哟呀,胜军的事儿,我们还不知道,改莲倒是知道了啊!”   另一个年轻姑娘打趣了句,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改莲扑过去就拧对方,“他家在我家隔壁,我知道有什么稀罕?”   一番笑闹过后,江易就把这几个人都请进屋。   收音机一开,还真巧,正好是学外语栏目。   其实江易和这些年轻人大部分都是上过高中的,就算有几个学习不好,没上高中,好歹也是初中毕业,但他们上小学那会儿不是还在打仗么?   全社会都在为前线战事工作和努力,就算是在学校里的初高中学生们,一周也会有两天是去军用物资厂里义务干活,还有一天是参加军训。   毕竟,如果前线战事失利的话,他们这些半大不小的,也是后备军。   别说学生了,就连老师们,精力都会分出来,用在支援前线的工作。   因此在文化课的学习上,当时的初中高中学生们,学到的知识就十分有限。   特别是暂时还无卵用的外语,更是没列进教学大纲里。   不过后来战争胜利了,辰国算是熬过了苦日子,打了个翻身仗,渐渐和各国也开始了经贸往来。   最近这些年,外语可不就有用了?   但如江易他们一批人上初高中的时候,他们的老师正是当年那批努力支援前线的学生。   老师的知识水平都不算太高,又能教出多高的学生呢?   更不用说,一点都不会的外语了。   因此江易他们在高三时才学的一点基础外语,只认识26个字母,会几句带着本地口音的你好,谢谢,再见而已。   以往他们村里,能上到高中就是最高学历了。   毕竟,全国的大学每年只招收十来万的学生。   录取比例是百分之一。   别说他们大江村的学生了,就是整个沁城县,一年能考上三五个大学生,那都是极其了不起的大事。   听说从前年起,这高考开始扩大招生了。   以前是百里挑一,现在是百里挑五了。   这不,好多家境还可以的高中毕业生,心里就有了些想法。   但高考它从去年起,就增加了考外语啊!   别的课程不行,还能去买书自学补一补。   这外语可怎么弄?   江胜军坐在椅子上,听着收音机里传来的讲解声,听得如饥似渴,眼神都凝固在了半空。   他这么专注,旁边跟着的人也都不好意思吱声了。   大伙不管学不学外语,都跟着认真地听完了这十多分钟的课。   二刚已经吃完了饭,他把空碗往窗台上一放,就去把收音机给关了。   众人都向他怒目而视,“二刚你干啥?”   “开收音机不费电池呀?再说听时间长了这收音机还是新的么?”   众人立马都不吭声了。   这话说得倒也是。   这一节电池两毛钱,一个收音机里最少得装四节电池,这就是八毛钱了。   谁舍得一直不停地听啊!   江胜军站起来,一咬牙,“江易,这收音机,你真舍得卖?”   江易点点头。   二刚一边帮腔,“咋舍不得呢,江易还得还债呢!六十块钱,你要就赶紧拿走,上午小根他娘还来看过,说是要回去全家商量呢!你动作可得快,让她买走了,你上哪儿弄这好东西去?”   “我要了!”   江胜军立马掏兜。   要不说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呢,江胜军翻了四个口袋,找出了八块钱,就给了江易。   “这是定金,等我回去再拿五十二块来!”   他说完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另外几个互相看看,都羡慕不已。   “哗,还是胜军舍得!”   “人家爹是上过战场的,还立过三等功,家里光是军装就有好几身,还有军用皮鞋,军用水壶,军用皮带……哪样不是好东西?”   “胜军有了这收音机,一定能学好外语,没准呀,还真能考上大学呢!”   “是啊!到时候,人家可就跟咱们不是一路人喽!”   江易看到之前那个叫改莲的姑娘神色好像有点黯然,不用想就知道她的心事了。   “他考大学,你们也都能考啊!”   众人纷纷摇头,“我们学习不行的,再说家里也不能同意啊!”   这两个开放个体经营了,各家家里都多了不少活儿。   有的种果树的,有的养鸡养猪的,还有的是跟着父辈们去修房修路的,哪里能跟江胜军这种好过的人家比啊?   “以前上学,咱镇上的教学水平你们还不知道?再说那会儿年纪小,也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所以从前学习不行,也未必就是真不行,没准现在拿起书本来还能补上呢?再说高考也不是只能考大学,还有中专和技校呢!考上这两种也能找份好工作了。”   众人都笑了。   “呀,没想到江易你说话还挺有一套的呢!”   “江易你也去考呗?反正你现在卖了收音机,就能把账还了。你又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要是考上了你就去上学,听说光补助就够用了。”   江易瞬间还真的动了下心。   不过三秒钟以后他还是摇了摇头。   “我没想考,我就想做个买卖挣点钱,再看看能不能打听打听我娘的下落。”   虽说这样想有点自夸了,江易觉得以他的知识水平,在这个年代高考的话,大学也许未必能考上,但中专还是能混一个的。   但他要是去上学的话,就占用了一个改变人生的名额。   而他在这个世界要呆几年,还不一定呢!   听到提起江胜英,全场立马都没声了。   他们从小就听家里大人说起江胜英,说她是被男人甩了以后,脑子就受刺激了,什么古怪的事都做得出来,运气又时灵时不灵的。   说是去国外当保姆了吧,偏偏又没了下落。   没谁人早就没了呢!   不过当着江易的面儿,这话肯定不能说了。   “嗯,也是,多打听打听,看看其它地方有没有也从国外回来的人,托他们找找呗?”   “要不是胜英姨,江易也不可能有这四大件啊!咱村结婚的一般有个两大件就美死了。”   “对了,江易你是不是还有自行车跟缝纫机啊?就一直让别人用着?不打算要回来了?”   这话江易一时半会儿的还没法编,幸好这时候江胜军回来了。   江胜军把一叠钱交给了江易。   看着江易点算了数目,江胜军就抱着这个国外来的收音机回家。   那些跟风的年轻人,自然也就一窝蜂地跟着江胜军走了。   二刚瞥着这伙人的背影,撇了撇嘴。   “哼!这伙人的耳朵倒是尖!”   江易家里有收音机要卖的消息,他可是跟他娘说了,先不要跟外人乱说。   这上午小根他娘才来过,中午这些家伙就知道了,肯定是小根他娘把消息给泄露了呗!   “那么好的收音机,才卖六十,真是便宜江胜军了!他家那么有钱,就该多要他几块!”      江易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儿,等以后我也给你弄个更好的收音机。”   这个小伙伴可真够意思。   有些话他自己不好说,小伙伴都帮他说了!   二刚愣了下,又赶紧摆手。   “诶,可别,我可用不起那么贵的收音机。”   他虽然挺爱听收音机的,但一想到要花五六十,他哪里舍得哟!   江易神秘一笑,“放心!咱去弄不要钱的收音机!”   二刚忍不住张大了嘴,“尽扯,还有不要钱的收音机呢?”   “怎么没有?你明天有没有空,跟我进趟城吧?”   江易虽然没有变成大富翁的执念,但八零年代这时候,已经什么都有了。   他为了能让自己生活的更舒适,也得多挣点钱啊!   比如在这村子里生活,他还得自己烧火,自己挑水,上厕所都是旱厕……旱厕也就算了,可现在大夏天的,光蚊子叮他都受不了。   如果能在城里买一套房,起码是有卫生间,不用自己烧火挑水了,不想做饭也可以去街上买。   一台回收库里的收音机都能卖出去六十,还能有什么比这个更挣钱的呢?   但江易要想把这些东西卖出去,还得给自己找个光明的来路。   四大件的来路是用了,但也只有一套啊!   他想进城里的废品站看看,除了能回收挣绿叶币以外,没准还能找到些废旧四大件的壳子和零件啥的呢!   江易想得挺好,可第二天早上他吃了饭收拾好,准备和二刚一道进城的时候,就被玉花大娘给拦下了。   玉花大娘一脸气愤。   “江易,我怎么听说你把收音机卖给了江胜军?”   她不过就是想要再压几块钱的价,想着要抻上江易几天……没想到才过了一天,她的收音机就没了!   江易笑道,“大娘,江胜军要考大学,想学外语呢,我一听这个事挺紧要,再说他着急着就把钱拿来了,我想着你那边不一定要,就卖给他了。”   玉花大娘拍腿跺脚,“哎呀!你这人!怎么就不能再等等!那我的收音机可怎么办?”   二刚笑道,“大娘,你就进城买呗!听说城里每过一个星期就进一次货,多跑两趟准有,还是崭新崭新的呢!比放了小十年的可强多了!”   玉花大娘恼羞成怒,拍手作势要拍二刚,二刚往边上一闪,就躲开了。   “二刚你就贫嘴吧!我要是能在城里买上,我用得着愁么?”   二刚仍是嬉皮笑脸,“大娘,那你下回可别犹豫了!这好东西,都是抢的!”   “我还有什么下回我……咦?”   玉花大娘的眼神就落在了江易身上了。   “江易,不是说你娘给你挣了四大件?那缝纫机和自行车,要不卖我一样吧?”   江易倒是想卖,他的可回收库里有二十多辆几乎全新的共享单车呢!   但他怎么解释,在城里被人用了快十年的自行车还会是全新的呢?   “大娘,那个自行车是在别人家放着呢,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等我去找找看,要是看着还行,我就带回来,你想要的话到时候咱再商量,行吧?”   玉花大娘两眼放光,“江易啊,那你可要第一个告诉我,不敢再卖给别人了啊?”   自行车其实比收音机可实用多了!   谁家有个自行车,那都是被人羡慕的。   商店里的自行车,不要说村里人了,就是城里人都抢不着!   作者有话说: 第98章 八零年代(7)   江易和二刚两个人从小巴车上下来, 都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从大江村到城里的小巴车一毛钱一票,人还多,得亏他俩都是大小伙子, 没那么怕挤。   沁城在辰国算是四线小城, 又地处内陆,整个城市也就四五条大街,十来个片区而已。   建筑是典型的八十年风格,最高的楼层不过五楼,基本是灰色的基调, 偶然有一两处红墙青瓦的,不是仿古酒楼就是公园。   二刚见江易看向那个红墙小楼,一把就把他拉走了。   “别看了,沁园酒家一顿饭就都十几二十块,哪里咱们吃得起的!”   “不是说去废品收购站?咱快点去,没准真能捡上好东西呢!”   其实本来江易还想在县城逛上一逛来着。   但他给自己带了个监工, 也只好一下车就直奔废品收购站了。   他们去的, 就是沁城里最大的废品收购站。   这家收购站在一条巷子的顶头,是个能当停车场的大院子,院子里头修了一排的小平房,院子门是个大铁门, 铁门上又开了个小门,这会儿半开半闭着。   门墙上还挂着牌子,沁城市国营收购站。   江易瞄着这个牌子, 不知道怎么地,还略有点亲切感。   二刚凑到江易耳边, 小声嘀咕。   “诶, 刚刚咱问路的时候, 那个大姐可是说了,这看门的老头是个老倔头,老古怪,难说话着呢!”   “没事,咱去试试。”   江易笑了笑,就当先进了小门。   两个人才进小门,脚还没落实呢,一道大喝声就在旁边响起。   “诶!你,你们!干啥的?闲人免进!”   江易站定了脚,朝着门房玻璃窗里的老头笑了笑,“老师傅,我们是想来收购点东西的。”   他说着,就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了包烟,弹出根烟递了过去。   老头看着有五六十岁,脸色灰黄,两只三角眼的眼尾和嘴角都向下耷拉,确实是一副生人难近的模样。   看到江易递过来的烟,他愣了下,等瞅见送上来的烟是细长的,还带过滤嘴儿,这才伸手接了过来,别在了耳朵上头。   “我们这儿就是收购废品的,你们怎么也收购啊?收购什么呢?别不是倒买倒卖吧?”   二刚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   倒买倒卖那好歹是紧俏货吧?   谁倒卖废品啊?   江易拉了把二刚,就笑着说,“老师傅,是这么回事,我家里有个旧自行车,还有个旧收音机,坏了好几年了,就一直放在杂物房里,本来想着要找人修,这不是就一直没找着么?没想到,前几天下大雨,屋里漏水了,我去这么一看,好家伙,自行车都生锈了,收音机也长毛了……正好前几个月我跟一位师傅学了些修理的手艺,就想先拿自家的东西练练手……我家那个自行车有好些部件都锈得透了,收音机也是,这不,就想来看看,能不能在收购站里淘上些零件回去。”   老头听了就拿眼睛上下打量着江易。   “你会修收音机?”   “刚学,会一点点……”   江易倒也不算太心虚,虽说他也不是半导体专业的吧,但好歹学过点电子线路啥的,而且高中物理实验课里,也玩过简易收音机。   老头琢磨了几秒钟,忽然招招手,“你们进来……”   江易和二刚对望了眼,也没弄清这老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不过透过玻璃窗,也能看到门房里就老头一个,而门房里就是一桌一椅一床一柜,别的啥都没有,江易就和二刚走了进去。   “老师傅,是不是有啥让我帮忙的?”   老头咧嘴一笑,“你这小伙真聪明!”   他转身指指柜上摆着的大块头收音机,“我这个收音机快二十年啦,最近总是沙沙响,节目都听不清楚,你给看看,能不能收拾好?”   二人顺着他的手看过去。   果然在柜子上摆着一个硕大无比的收音机,差不多占满了柜子顶。   老头说这收音机快二十年了,估计是真没夸张,收音机木箱边缘都掉了漆,一只旋钮还破了半边,拿旧布条给绑着,一看就知道这收音机平时肯定没少用。   二刚眨眨眼,心说这收音机,竟然比他爷爷那个还大,还破!   江易倒是挺镇定的,“老师傅,您打开我听听怎么个不清楚法?”   老头拖着步子上前,拧开了这只老古董收音机。   一片沙沙声就回荡在门房里。   要说它一点节目都收不着了吧,那还真不是,凑到喇叭口那儿,还能隐约听到一点儿……什么歌唱啊,评书啊,新闻啊,就是若有若无,忽高忽低,勾得人直烦燥。   “老师傅,您这里有没有铁皮罐头盒和长铁丝?或者电线也行?”   这毛病二刚还真见过,村委里就有一台老收音机,也是这样,头几年声音大又清楚,过了几年以后,也不知道是老化了还是受潮了,就成了这个鬼样子了,但村里也没人会修,可不就一直摆在那儿落灰了?   二刚心里正嘀咕呢,就听到小伙伴江易已经开了口,要什么铁皮罐头盒和铁丝?   而老头还真的从床底的破木箱里,翻出了几个铁皮罐头盒,又拿出了几卷铁丝和电线。   二刚暗暗撇了下嘴,这老头的藏货倒是挺全乎啊!   江易从铁皮罐头盒里挑出了两个细长点的,又挑出了一段电线。   二刚就见江易把那两个铁皮罐头缠上电线,绑在了一根木条上,又把电线拖下来,缠在了收音机的电线上。   那模糊一团沙沙声里,突然冒出个清晰的女声朗声播报,把门房里的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听众朋友们,这里是沁城市人民广播电台,现在是上午九点整……”   二刚惊喜地瞪大了眼睛,“呀!这也太清楚了!”   他见江易在那瞎鼓捣,还想着江易就是糊弄老头呢,没想到就两个铁皮罐头,一根木条,一根电线,就把这么破的收音机给修好啦!   老头也连连点头,满脸带笑。   “这可好,这可好!清楚多了!”   “小伙子,厉害!有一手啊!”   江易心里其实也不是十拿九稳的,不过还好这一招真的管用,没翻车。   江易和二刚走出收购站的时候,一人身上背着个大袋子。   袋子里装满了各种破烂。   门房大爷虽然高冷,但是在江易露了一手山寨天线的本事以后,立马化身热情老爷爷,领着二人去见了收购站的洪站长。   不过是去破烂堆里挑几样破烂,还是给钱的,这简直不算什么事儿,洪站长手一挥,就让他们进库房里自己挑去,挑好了出来找过称的称重交钱就行。   就他们背上这一人三十来斤的破烂零件,一共才花了两块钱。   两人在小摊上买了几个包子,一边啃一边坐在路边等车。   “江易,你说这些东西,真的能拼出自行车和收音机?”   江易想了想,“收音机不成问题,自行车还差两个轮子。”   其实在他的回收库里,收音机零件和自行车零件都多的是,自行车零件还要更多些。   而他在大晋王朝都能手搓两轮车,在这个时代搓出自行车来自然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他在收购站里都没买到自行车轮子,总不能凭空变出来吧?   嗯,下回再买破烂零件,他还是一个人去好了。   二刚听得悠然神往,“要是能收着轮子,做出自行车来,那可就美了!咱们再进城,就不用坐小巴车了,票那么贵还挤!”   江易点点头,“我多去收购站跑跑,没准什么时候就能碰着呢!”   在这个年代坐小公共汽车,可真不是件愉快的事儿。   售票员和司机态度恶劣就不提了,破破烂烂的小车上那是人挤人,什么时候都有般子沙丁鱼味儿。   两个人好不容易等来了车,背着东西挤了上去。   幸好从县城到大江村的路不算太远,坚持了二十多分钟,总算到了站。   两个人背着东西跳下车,这才发现他们的袋子都破了个小洞。   洞里可不就露出了里头的破铜烂铁?   二刚呸了声,“娘的!得亏咱带的都是破烂,这要是好东西,还不都给摸走了?”   江易点点头,“看起来还是得有自己的车啊!”   越是拥挤的车上,越容易有小偷,江易出生的年代,现金和钱包都快被淘汰了,小偷估计都转型到诈骗团伙了,有关小偷的这些故事,还都是大叔阿姨们聊天里说的。   二人吭哧吭哧地来到江家小院。   江易放下背上的袋子就去开院门,“一会儿咱开个西瓜吃,那天卖剩下的还有一两个好的。”   他昨儿在空间里把所有的西瓜都开了窗,倒是找出来三四个好的。   如今这大热的天儿,小伙伴跟着他又背又抬的也是受了大累了。   他现在又不好把随身空间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只好请人家吃西瓜了。   他拿了钥匙正要上前,就看到一个男人,手里拿了块石头就在那砸锁!   江易左右看了看,确定这就是江家小院。   “你干什么?”   那男人转过头来,看了眼江易,脸上皮笑肉不笑的。   “哟!江易回来啦?这大热天的,可热坏我了!快开门我进去喝口水,不是说有西瓜?我最爱吃西瓜了!有多的再给我带上一个,给你弟弟妹妹吃!”   二刚瞅见了这人,那半边嘴角就差点都歪到了腮帮子。   这人就是刘志风,江易他那个爹的弟弟,在刘家排行老四的。   江易也找出了原主的记忆。   刘志云家兄妹五个,这位就是刘志云的弟弟,原主叫一声二叔。   刘志云抛妻弃子进了城,过上了好日子,对江易基本不闻不问。   亲爹还这样呢,石口村的老刘家那些亲戚,自然就当没有原主这个侄子了。   “二叔,我刚刚看着你在那儿砸锁?” 第99章 八零年代(8)   男人的脸上闪过心虚, 随即就大声嚷起来。   “你叔叔大老远地来看你,这大太阳晒的披身出汗,我这不是急着进去喝口水, 找地方坐坐么?咋啦, 你有意见?”   江易看着这人,脸上挂着微笑,“二叔,你就不怕我们村里人看见了,要报治安队?”   刘志风咋能不怕, 要不然也不至于一个锁还砸了半天没砸开了。   就先前他砸锁的时候,就有好几个路过的村民劝他不要砸,等江易回来再说。   他当面答应得好好的,等人走了以后就接着砸。   “报啥治安队?这是自己家的锁,我砸了又怎么了?”   “诶,二叔你不是从前说过, 姓江的和姓刘的可不是一回事儿么?这怎么又成一家了呢?”   二刚在旁边早就气得咬牙了, 这会儿也见缝插了下针。   “是啊!当初胜英姨去你们石口村寻你们村委,你们村委又找到你们老刘家,不是你站出来说,江易姓江, 你们姓刘,姓刘的不管姓江的事儿嘛?”   当年刘志云离婚进城,对江易这个儿子不闻不问, 江胜英气不过,就去找石口村刘家, 刘老大也就是江易的大伯装聋作哑, 不得罪人也不给句实话, 倒是这位二叔跳出来说了不少阴阳怪气的话,大意就是江易是老江家的,轮不着姓刘的管。   把江胜英给气的当场说以后再也不让江易认这边的亲戚,又去城里化肥厂找厂领导。   找厂领导倒是还有点效果,当时领导做主,直接把刘志云半个月的工资给了江易,有个十五块钱。   但也就是那一回,刘志云从来不主动送钱,江胜英想想也不能每个月去堵门要,就赌着一口气,想要自己发财,自己养孩子。   这几句话说得刘志风老脸上有点挂不住,两眼一瞪,嚷道,“那还不是江胜英去闹,一时话赶话说的气话么?咋地,江易你也不认你爹了?只要你认你爹,那我就是你二叔!”   江易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含笑看着对方。   “是二叔你不认我呀?怎么成了我不认二叔了?你要是认我,我姥爷过世办事,怎么不见你和大伯和两个姑姑来?”   村里习俗,哪怕不是一个姓,这亲侄子家里婚丧办事,姑姑叔叔那都是要随礼的,而且还得随的大一点。   甚至因为江胜英是独生女,他们这些刘家的叔伯姑姑还应该多出一点力的。   但当时刘志风他们就都装做不知道,别说上门了,就是托人把礼捎去都没有。   刘志风一噎,“那,那不是你也没告诉我们呀!”   “当时我姥爷在医院住院,医药费不够,我想来想去没法,只好去找二叔大伯和姑姑们借钱?谁借给我一块钱了?那时候的一块钱都没借呢,告诉你们有什么用?”   原主的外债五十,有二十块是在大江村借的,还有三十块,是他去寻了刘志云求来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原主吸取了江胜的经验,是去化肥厂门口等的刘志云。   刘志云虽说脸色不好看吧,还真给了原主三十块钱。   刘志风老脸发热,却仍然一扬脖,“你看你这孩子,现在谁家能有闲钱呢?不就是没借你钱,你倒是记恨上了!咋地,我二哥没给你三十块钱?”   江易心里暗道,来了!   他就说以刘志云的尿性,不会就这么默默出了三十块钱不做点啥的。   “我爹给我三十块钱,不是应该的么?”   江易摆出一副儿子花老子钱,天经地义的表情,“他给刘娜娜买身新裙子都要花十块钱呢!从小到大,她光买衣服都不知道花了几百块了!”   刘志云带着新老婆和闺女回过石口村,一家人自然打扮得光鲜亮丽,好震一震村里人。   刘娜娜一身新裙子就花了十块钱这种事,自然早就被石口村的人传了个遍,又传到了大江村。   村里人听了谁不撇嘴啊!   十块钱一条裙子,那裙子难道是镶银丝的么?   看到江易这理直气壮里还带着愤恨的模样,刘志云都愣了下。   江易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还记得以前就是个不爱说话的窝囊孩子啊!   “你,你还想跟刘娜娜比?你也不看看,你姓啥,她姓啥?你亲娘是谁,她亲妈是谁?人家姥爷是厂子里的大干部,你姥爷呢?就是村子里的老农民!哈!也不照照,你怎么跟人家娜娜比?”   “我管她亲娘是谁,姥爷是谁?刘志云既然是我亲爹,那他的钱,我就能花!”   刘志风摆摆手,“行了行了,这话你也别给我说,你跟你爹说去!”   “现在先开门,让我进去坐坐!不要一点礼数都不懂!”   江易冷笑一声,“刘二叔想进这个门,先把礼钱补了!要不然我可不认你这门亲戚!”   刘志风被堵得不行,也气笑了。   “你这孩子我看是跟你娘一个样,都钻钱眼里了!还想让我补礼钱,行!我给你上五块礼,不过这个钱就从我二哥给你那三十块里头扣,我二嫂都说了,这三十块钱让我来拿,那你就给我二十五就行!”   他本来就是想来占便宜的,没想到费了半天劲儿,连院门都没能进去。   他想的那些好事,怕是未必能成,不过能弄点就弄点吧!   其实他说的倒也不是瞎编的。   刘志云给了江易三十块钱,那二嫂还能不知道?   在家里不知道吵了多少回了。   那不是上回他进城去二哥家的时候,二嫂就阴着脸跟他说,那个钱当时江易说得好听,是跟刘志云借的,现如今老的也没了,江易也该还钱了!   这钱她也不要了,就让刘志风去要,他能要上就归他了。   这他倒是能明白二嫂的心思。   宁愿便宜他这个小叔子,也不想让继子沾光!   本来他还没打算这么快就来跟江易要,毕竟,江易一个傻小子,要啥没啥,又没出去干活挣钱,这会儿上门,啥也要不到。   但这不是昨儿他听说了个大新闻么!   说是江胜英当年跟着那华侨老太太出国的时候,还给她儿子留下了四大件,用来结婚的!   四大件啊!   就算这四大件都不怎么样呢!加起来也能有个二三百块吧?   他来的时候,可是雄心勃勃地想要从江易手里,抠上一个大件回去呢!   甚至抠两件也不是没想过。   谁让江易现在只有单帮一个,平时也不吭不哈的,不从江易那抠四大件,那他得猴年马月才能买得起新手表和自行车?   然而江易一点也不买账。   “刘二叔,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咱这就去村里找人评评理,怎么,这十几年我爹也没管过我,就给了三十块钱,连我姥爷过世都没上一分钱礼,这会儿还想把这三十块钱要回去?还不敢亲自要,让要让我后娘跟你说?这说出去可不得笑掉大牙!”   他说着就来拉扯刘志风,旁边二刚还在那儿帮腔,“对对!这是什么爹呀!走,咱们去村委,把大喇叭打开,让全村人都听听,这什么年代,还有这种狠心抠门的亲爹呢?”   刘志风一躲没躲开,胳膊就被抓住了。   “诶你干什么!你还敢打长辈呢!看我不……”   他用力一扯就想教训下这臭小子,竟然不乖乖地把钱拿出来,连院门都不叫他这个叔叔进。   那他动手也说得过去吧?   然而他这一下,就没扯动!   臭小子的力气,竟然比他大!   刘志风一惊,心里就后悔了。   早知道就该叫上他小妹或者大妹来,人多才势众嘛!   至于说大哥,那就是个装模作样的老好人,除非有天大的好处,不然才不会沾这个呢!   江易把手突然一松,刘志风正用力抻呢,整个人就被闪了,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了。   “二叔,走,咱有事去村委说去……”   刘志风一甩手就走,“哼!我跟你说不着!”   他脚下匆匆忙忙,活像再慢点,江易就要上来拖住他似的。   既然这不速之客识趣的走了,江易也不至于非得上去跟他理论。   这才开了院门,两人把麻袋堆在院里,江易去灶房里转了圈儿,出来就捧了个西瓜,一切几块,就坐在院子里吹着风吃西瓜。   这瓜虽说不是红透了,但好歹是粉红色的,水分也足,也还算甜。   二刚边吃边道,“你这二叔,没准是听说你家有四大件,想来占便宜的!”   “刚刚还想砸锁呢!这要是咱没回来,他砸了锁进去,肯定要东翻西翻的!没安好心!幸好胜英姨早就有安排,把自行车和缝纫机租给人家了,不然都搁家里,肯定守不住!”   “诶,这瓜吃着还不错啊!卖也能卖呀!”   江易笑笑,“平时不上门,那当然没安好心了。姓刘的一家都没啥好人。”   就冲着江志风说的什么二嫂让把钱给他,就知道城里那个后娘对原主也是恶意满满的。   如果是原主的话,没准还要赌口气,把三十块钱还了。   江易身怀金手指,兜里也有五十多块钱,要还钱不过是件小事而已。   但他凭什么要还渣父钱呢?   原主长到十八岁,渣父给过足额的抚养费吗?   也别说渣父不给抚养费,大不了原主也不用给渣父养老的话。   那是不可能的。   既然渣父老了以后,甭管原主愿不愿意,都得管渣父,既然这样,那他干啥不先收回来点呢?   二人吃完了西瓜,江易就让二刚把剩下的半个都带回葛家。   “就这么一两个能吃的,卖不好卖,我一个人也吃不了,你拿回去让叔婶他们都尝尝。”   如今虽然说日子过得比五年前好一些,但家家也是节俭得很,哪里舍得花钱买西瓜呢,看到推着车换西瓜的,用自家的豆子或者粮食换也就舍得换一两次而已。   送走了二刚,江易把院门一关,就开始鼓捣起他带回来的一堆破烂。   这个时代的可回收垃圾,那是真的破啊!   放在现代,江易他们的可回收库和电子垃圾库里,大部分淘汰下来的旧电器和工具都是外观和功能完好的。就是因为市面上出了更好用的新款,老款就被扔掉了……   什么电饭锅,冰箱,洗衣机这一类的,在这个时代都还没进入一线城市普通人家呢,更不用说沁城这种四线小城了。   因为还没找着车轮,江易能拿出来的,目前只有收音机了。   闭门造车两天后,二刚吃过饭又来江易这儿溜达。   就被江易叫住了,“二刚,给你看看,我新攒出来的收音机。”   “啊?”   葛二刚一激动,几步就跳进了屋,正好看到桌上摆着的一大一小两台收音机。   一台收音机就跟如今市面上的差不多大小,样式也很像,只是这台收音机的上半截,不是蒙的锦绸,而是一块薄木板,这薄板打磨得光滑油亮,还涂上了大红底的漆和金色的牡丹!   而另一台呢,也就比巴掌大一点,做成了浅棕色的木制小宝箱。   猛一看还以为是个孩子玩具,可一开箱子盖,就露出了上头的开关和四个按钮。   “这,这也是收音机?”   他之前还羡慕江胜军的收音机跟砖头一般大,能带着到处走呢。   没想到还有比那个更方便更小巧的!   “是啊,你打开试试?”   江易说的其实心里还有点虚。   像第一台大收音机,他还用了些在收购站淘来的旧零件,跟电子回收库里的老旧收音机拼了下,再加上外壳漆的图案颜色设计,还算是有点技术含量。   这第二台小收音机,他干的活,就是把电子回收库里出来的收音机上的各种字都给磨了,再给套了个木头壳,只要会点木工活都行的。   唯一略有点创新的,就是把旋钮给改成了四个按钮。   为啥要这么改呢,主要是他发现这种旋钮实在是太不友好。   用不了多和时间就会松动,一整台收音机就调不了频了。   江易教给了二刚用法。   二刚打开开关,先按下第一个按钮,还不敢相信呢,“真的能收着四个电台?”   他长这么大,就听过一个沁城电台啊!   等把四个按钮都试了一遍,发现果然有三个台都能听得清楚,剩下那个虽不清楚吧,但也能断续地听出来一点音来。   除了沁城电台以外,还能听到隔壁县城博城和江城的。 第100章 八零年代(9)   傍晚葛大娘从地里回来, 随手捋了一把野菜。   这会儿的菜虽说不缺,但能薅点不要钱的就薅点,那省下来的菜, 不还能卖给来收菜的小商贩嘛?   她把菜放进盆里, 就要舀一勺水来洗菜,一开缸盖,就发现只剩下小半缸了。   葛家当家的前些天跟着村里几个人去了城里一处工地,说是建筑民工,一天给两块钱。   城里正式工人的工资也就一个月六七十, 像这种一天两块钱,一个月就是六十,那是真不少了。   因此葛家现在就只有葛大娘和葛大妮和葛二刚三个在。   葛大妮正在灶台边上擀面条呢,葛大娘就在院里四处寻摸,大喊了声,“二刚!”   葛大妮探出头来, “娘, 二刚还没回来呢!估计跟江易在一块儿呢!”   葛大娘嘀咕道,“我就知道!”   小时候二刚跟江易也不怎么玩来着,不知道后头又怎么了,他们俩倒是天天一块耍。   不过想想, 江易他家虽然只剩下他一个了吧,但那小伙子老实,二刚跟他一起混应该不会干什么出格的事儿, 不像村里有些个年轻人,那是真张狂了, 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出点大事儿!   正琢磨呢, 葛二刚进院了。   这家伙走着路一颠一颠, 仿佛脚底下安了个弹簧一样,还摇头晃脑的。   他看见了葛大娘,就咧嘴一笑,就那么飘着要进屋。   “二刚,去担水!”   葛二刚就跟夜游神似的,还是摇头晃脑,嬉皮笑脸地就走过他娘身边,仿佛葛大娘那句话就是空气一样。   葛大娘运气大吼一声,“二刚!”   葛二刚这才顿住,回过头来,不知道从耳朵上扯下了个啥,问道,“娘?你跟我说话呢?”   葛大娘张嘴就骂,“不是跟你说话是跟谁说?”   “你就装聋吧!还不赶紧去担水!”   葛二刚连连点头,笑嘻嘻地,“哦!哦!我去担,我去担!”   他从灶房边上找着了担子和空桶,把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塞进了耳朵,喜滋滋地挑着担子走了!   葛大娘这会儿才反应出了不对。   “二刚那耳朵里不知道塞了个啥东西!”   葛大妮一边切面条,一边接话,“唉哟!那耳朵里可不能瞎塞东西,这会天气热,又不是冬天了还要戴毛耳朵!”   母女俩对了几句话,葛大娘把野菜淘洗了,用开水烫上,再用盖子盖上,准备焖上几分钟。   就看见二刚脚步轻快地担水回来了。   二刚把两桶水倒进水缸,那脸上还是笑眯眯的。   葛大妮指着他笑问,“娘,你看看二刚,像不像小时候,偷了我藏了半年的私房糖果那个贼样子?”   葛大娘点头,“嗯,我看像!”   葛二刚噗嗤一声笑,“娘,大姐,给你们看个好东西!”   他就把他兜里的东西往外一掏,原来是个巴掌大小的木头盒子。   这木头盒子上还连了个根线,那线的另一头就塞进了二刚的耳朵里。   葛二刚把这线一拔,灶房里突然就响起了两位男演员的对口相声。   “哎呀!这不是马杰和唐龙的相声嘛?”   这相声正好说到了尾声,接下来的变成了本地新闻。   葛大妮和葛大娘两个人这会儿才有工夫问,“二刚,这么小的,也是收音机?”   “这从哪来的?总不会……是江易做的吧?”   葛二刚嘴都快咧到耳后根去了。   “没见过吧?就是有这么小的收音机,把它做小了,可不就是这样了么?”   “你们可别看它小,它能收四个台呢!”   说着二刚一按,就给换到了博城电台。   博城电台这边正好在播放着博城的花鼓戏。   “呀!这是博城花鼓戏呀!我小时候走亲戚,你姥姥带我去听过!”   葛大娘的娘家就紧挨着博城,她甚至还学会了一口的博城话,所以一听就能听出来。   “这是博城台啊,可不是要放博城花鼓戏么?”   二刚又一按,切到了江城台。   江城台播的是电影原声,还是个战争片。   “同志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的人民军队,在西南边境,将西尼国的军队打得退出了我国国境,歼敌一万,俘虏了西尼国的上将格鲁斯!”   这部电影,葛家人都看过,因此一听就听出来了。   葛大娘张大了嘴,“娘呀!这声音,比放电影的时候还听得清楚呢!”   大江村每到过年过节的时候,都会有县城里的电影队来给放露天电影。   这露天电影虽然说是不要电影票的吧,可也得早点去抢位置,这位置不好,不光看得不清楚画面,有可能连声音也听不真。   这里头可是一点杂音都没有啊!   第四个电台的声音不大清楚,为了不影响他炫耀,二刚就没再按了。   而是把小收音机的音量调大,让大姐和娘好好听听。   “江易怎么还有这本事呢?”   葛大娘受到的刺激可真不小。   “哦,江易说,就是江爷爷在城里住院那会儿,他跟另一个病房的病人学了一点……说是个啥工程师。”   “江易可真聪明啊!”   葛大娘说着就瞥了二刚一眼,“你成天跟人家在一起耍呢,怎么就没学到人家的聪明劲儿?”   二刚抓了抓头,嬉皮笑脸,“娘你跟胜英姨也是一岔人,那胜英姨怎么就出国了,你还在村里种地呢!”   他说着葛大娘抓起块抹布就要打,二刚滋溜一下就蹿出了灶房。   “你稳重些!看摔了收音机!”   “没事儿,娘,在兜里放的放着呢!摔了我也摔不了这宝贝啊!”   葛大妮噗嗤一笑,心想这小收音机也确实方便,不像爷爷那个大块头,几十斤重,那可真是不小心就能摔了!   但她就突然想起个事来。   “你这是借了人家的来听?那可得小心些!”   “哈哈哈哈!江易给我啦!这就是我的!以后我去地里,都能装在身上,干活都有趣了!”   葛大娘和葛大妮互相看了眼,“这么贵重的东西,人家给你就要啦!”   要知道商店里卖的那个收音机也得五六十呢!   葛大娘板起脸,“听两天就还了人家去!江易孤儿单个的也不容易!可不能沾这个光!”   “诶呀!放心吧,我是那光会沾光的人嘛?”   “这是江易非得给我,说是他用废旧零件组装的,又没花啥钱!再说前头我不是借给他五块钱吗?他说就算五块钱卖给我了,以后不还钱了。”   “这样我才要的嘛!”   二刚当然知道他是沾了光了。   但他跟江易不是好朋友嘛,以后江易有事,他也会接着帮忙的啊!   葛大娘听了这话才点了点头。   “那你也是得着了!”   葛大妮眼里露出羡慕,“二刚,拿出来给我看看!”   二刚小心翼翼地拿出小收音机,“姐你可拿好了。”   又教葛大妮那四个按钮的用法,“一个台一个钮,按下就行了。”   “江易说那种转的容易坏,还不如这个用得时候长。”   葛大妮突然又想起来,“那你刚刚塞耳朵的线呢?那是啥?怎么一拔才有声儿?”   “哦!我差点就忘了。这个是耳机!”   二刚把耳朵插上,耳塞给葛大妮戴上。   葛大妮只觉得耳朵里直发痒,惹得她差点笑出声来。   但细细一听,果然正是电影里的那些声音。   “这样我就能偷偷听啦!神不知鬼不觉的!”   葛大娘呸了声,“还神不知鬼不觉,你是要干啥坏事呢!”   “那我不是害怕让别人知道了我有这么好的宝贝要抢要借么?”   他这话一说,倒是提醒了葛大娘。   “江易做这么一个收音机,费不费劲儿?”   “咋了?”   “你姐不是明年……”   葛大妮就跺了下脚,“娘!我不要收音机!”   “说好了以后去大朋家里住,他家全包了,咱家就管给我弄些衣裳被子就行了。”   虽说她家的条件在村子里还算可以的,可是当初谈对象的时候,大朋家就一口咬定了要去他家,既然要去他家了,她还要带什么大件?   葛大娘摇摇头,“说是他家全包,现在人家疼孩子的,谁不想多带上点东西呢?咱家给弄个收音机,你闲了听听也好啊!”   又问:“不知道江易会不会做大点的?这个好是好,就是看着太小了,咱肯定不能白沾光,该多少钱就给多少钱。”   “会呀!怎么不会,给小根他娘做的已经都做好了!好看着呢!红底金花!摆喜房最合适了!我看小根他娘这会儿准保满意!”   “啊?那我可得去瞅一眼!”   二刚看着他娘的模样,就知道是动了心思。   “依我说娘你先等等,看看我未来姐夫家里都置办上了啥?他家没弄上的,咱再弄呗!”   说完又嘀咕了句,“江易还打算做自行车呢!”   “自行车?”   一听这个,母女俩都上心了。   收音机那是纯娱乐,自行车可是能办大事呢!   他们村子里离县城近,可是走路去又耽误工夫,公共小巴车又挤又磨叽,有时候等长了脖子也不见车影儿。   要是有个自行车,甭管去哪儿都方便啊!   “是啊!可惜上回我们在城里的废品收购站没买着旧车轮,不然没准江易就已经做出来了!我还能借着骑一骑。”   江易在院里,也正琢磨着车轮子的问题呢。   这年头大家伙都爱惜东西,旧自行车哪怕是破得不行了,只要车轮还好,也会拆下来拼装点啥,他在大晋王朝不就用车轮攒了个两轮车么?   不过他虽然没买着车轮子,倒是一些替代品可以想一想。   虽然回收库里的东西每个种类都只能对外卖出去五件。但如果把库里的零件拿出去组装的话,只要不是单独卖的话,那就没有限制了。   做不了大人用的自行车,他可以搞几个童车出来。   当村子里好几个中老年妇女结伙到江家的时候,就看到院子里堆了一堆的零碎。   她们都是来看江易做出来的新婚专用收音机的。   果然大红底上金花牡丹的收音机,完美地对上了大娘们的心思。   玉花大娘乐得都合不拢嘴了。   江易说这收音机要五十块,她二话不说就掏钱了。   压根就没提这件东西是不是二手了。   这个大件可太体面了,往新房一摆,谁来看了不得亮一下眼睛啊?   她不快点掏钱,没看旁边的老娘们正眼馋着呢么?   江易收了钱,看了看正瞧稀罕的大娘们。   就拿出十块钱,给正看热闹的村长老婆递了过去。   “婶子,这是我借的钱,先还了吧。”   当初原主是实在没法子了,四处借钱交费,也是这大江村的村长姓江,跟江易家里有点亲戚关系,就借了原主十块钱,算是外债里比较大头的了。   余下的债还有两家人,一家五块钱。   村长老婆却没接,一双眼睛就朝外头瞄。   “江易啊,我看你那院子里摆了不少东西,是不是要做个自行车?”   江易笑着摇头,“我倒是想做,在城里没找着车轮,这不,淘了些儿童车的车轮……”   村长老婆眼睛一亮,“是不是要做个儿童车呢?” 第101章 八零年代(10)   她一说话, 在场的大娘婶子们都安静了,大伙整齐地望向江易。   “嗯,是打算做一个儿童车试试。”   村长老婆两眼直放光。   “那做出来, 就卖给我家吧, 这十块钱就先抵了,还差多少到时候补!”   江易点头,“那也行。”   又忽然想起点事儿,就问,“婶子, 你家小孙子有四岁了吧?我好像还没见过,有多高,胖不胖?”   村长老婆用手给比划了下,“有这么高了,胖倒是不胖,这不, 跟着他爹妈在城里住着, 说是要什么科学育儿,不让多吃啊!”   旁边就有人插话了,“啥科学育儿啊,咱们生了这么多的孩子, 不也都养活大了?”   “要说有办法还是莲㥋蒊嫂子家里啊,四岁的娃都给买车啦!”   “只听说过自行车,这儿童车是个啥呀?”   “哎呀, 看你土不土!儿童车就是那种小小的,三个轮儿, 专门给小娃娃骑的!咱村虽说没人舍得买, 可是城里有啊!”   “是呢, 有一回我进城去买化肥,就看见大街上有个大人带着个骑小车的娃娃,别看它小,那也是有座有轮的,小娃娃骑上头,神气得很咧!”   村长老婆点点头,“可不是,咱家眼下就这么一个孙子,那还不是想要啥就给买?偏偏这儿童车它也紧俏啊!也得要票才能买,我家小国两口子虽说都进了城,可惜都是临时工,房房不分,票票没有,都还得靠我们老两口贴补呢!小宝眼巴巴地想要个儿童车,我们倒是舍得出钱买,可是上哪儿买去?”   要不,她一听说江易现在自己会动手做这做那的,就赶紧跟着村子里的妇女们过来了?   村里其他人就都笑了。   “看你说的,还是你家有办法,我家三个都闲着呢,倒是想去当临时工,那也得有那个门路啊!”   “是啊!我家那些小的,天天就知道在泥里打滚,得亏他们没见过儿童车,不然就算把我们老的骨头榨了油也给他们买不起!”   众位大娘婶子们夸赞一番婚事定制收音机,再畅想一下传说中的儿童车,这才算尽兴,说说笑笑地离了江家,又转战玉花大娘家去了。   也有位家里最近要办喜事的,跟江易定了一台收音机。   江易花了两天工夫,把儿童车给攒了出来。   就村长老婆说的那种儿童车,实在是太古老了。   就连江易的可回收库里,都找不着那种模样的。   江易只好从可回收库里找了几个儿童车魔改一番。   他是挑了个傍晚时分,扛在肩上给村长家送去的。   村长全家都惊了。   村长老婆拿了五十块钱要给江易,江易没要,最后推来让去,又补了十块钱。   再加上给另一家的婚庆订制收音机,江易如今手里就有一百多块钱,在这个时代,算是小有资财了。   他“手工”打造的收音机也就才卖出去两台,口碑还没有传开。   也就没别人再来找他订制了。   有钱又有闲工夫,江易就准备进城,去书店和图书馆这样的地方多看看,好多了解下辰国的历史。   毕竟,无论是原主的记忆,还是大江村的人,或者每天能听到的那点电台新闻,都没法让江易拼出完整的辰国发展史。   江易这次去是买书的,就带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铅灰色挎包,白色短袖衬衫配灰色长裤,站在路边等着车。   一辆骡车停在了路边,车上坐着的人抬手跟江易打招呼。   “江易!是进城吗?上来吧,捎你一截!”   这人正是村长老婆。   江易今天换了身干净利索的衣裳,也确实不想坐小巴车人挤人了。   就欣然坐上了骡车。   江易坐在边上,缩起了腿,尽量不要碰到车板上放的东西。   这些东西里有菜有鸡蛋篮子,最大的还属当中的大号麻袋,鼓鼓囊囊的,能看出点形状。   村长老婆笑呵呵地,“对,就是你做的那个小车,今儿就给小宝送过去!”   赶车的是她外甥,她是等不到过周末,儿子一家人回来了,必须!赶紧!给送到城里去!   好给她宝贝孙子一个大惊喜!   骡车走了约摸三十多分钟,最后停在了沁城县化肥厂的家属院小门边上。   村长儿子一家就住在这个家属院里。   这个地方离市中心,也就是几百米,走上几步路也就到了。   江易跟村长老婆告了别,就朝市中心走去。   沁城县不大,几个街道的功能划分得都很清楚。佚䅿   一条最大的商业街分成了东西两街,东边是人流最多的,街道两边都是饭店和百货商店。   西街则相对人少点,以书店、文具店、工艺品店为主,走到头,就是沁城图书馆了。   这个时代的百货商店里的货品不多,大部分紧俏的还需要票。   江易几乎什么东西都不缺,自然就没多少兴趣了。   直接就奔了西街,先进了家中等店面的书店。   不像在江易的时代,小书店基本上都已经倒闭,只有几家兼具拍照打卡功能的网红书店才能存活着。   这边书店里的人虽不至于像百货商店吧,却也着实不少了。   尤其是在文学名著那一区,几乎每个书柜子前头都站满了一排人,捧着书在看着。   江易搜索了一番,找到了历史一区。   他随手拿起一本辰国古代简史翻开来看。   辰国古代史是从四千年前的凤朝开始的。   而辰国的主要疆域,都是在凤朝后的第四个朝代辰朝形成的。   这也是辰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朝代。   人口、疆域面积、科技发展、艺术文学,无不遥遥领先于全世界。   也正是这个原因,如今的国家,建国后就自称为辰国。   辰国以后,又有六个朝代兴亡更替。   既然是简史,每个朝代的篇幅都不太多,只会着重写一下开国大帝,中兴之主和亡国昏君。   江易发现,上了古代简史的女皇,竟然有四位!   这四位,有一位是凤朝的开国大帝,也就是说,辰国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位皇帝,竟然是女皇!   余下的三位有名的女皇,两位是中兴之主,一位是亡国昏君。   江易震惊了。   他就说虽然大江村的生活,似乎跟他那个时空的八十年代极为相似,但也有些隐约的不同感,原来根源是在这儿!   要知道他那个时代的历史里,本国就只有一位女皇,还是先当皇后,再夺了儿子的权得来的。   但这辰国历史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凤朝的开国之君,一位英才大略的奇女子,不到二十岁就已经领兵征战,大破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外来强敌,俘虏上万,尽数坑杀殉葬。   有这般赫赫扬扬的战功,四海之内的老百姓,望风而拜,共同将这位女皇奉为至尊。   这就是凤朝的开端。   开国之君都是女子,那皇位的继承权自然也不会刻意地有男女的区分。   不过这一点简史上没有写,要想知道是不是江易猜测的那样,那还得去看辰国通史。   江易放下手里的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全书大概不到八万字,还图文并茂的,估计是给少年儿童看的。   江易很快就在书架的最上层,看到了厚厚的辰国通史。   好么,厚如砖头的通史,一共有十册!   哪怕江易看书的速度很快,又很喜欢看点历史,这会儿也是头皮发麻。   十册一共五十块!   相当于一个大件的价钱了。   难怪这些大部头摆在最上层,还落了点薄灰,一看就是没什么人动过的样子。   这个价格,要花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能舍得真掏钱买的,那估计是少之又少了。   这别说江易能不能看得过来,又舍不舍得掏钱买,就是买下了,他也不好拿回去呀!   江易想了想,左右找了找,找到一本凤朝史话。   这一本书三块钱,厚薄适中,江易翻看了几页,觉得文风简约又自然,看上去很舒服,就把这本书留了下来。   他又挑了本辰朝风云和近代辰国战争录,拿到柜台结了账,一共花了十块钱。   他背着这三本书找到沁城图书馆。   沁城图书馆的原身,是一座三百年历史的庙宇药神庙。   建国前这座庙就已经毁于大火,只剩下了孤零零一座药神阁,和阁前一口古井。   建国后,沁城市政厅将药神庙维修一番,保留药神阁和药神井做为保护区,其余地方建成了一座风格仿古的三层小楼,但这个小楼却有着公共的功能……市图书馆。   江易在一楼办事柜台前,办了张卡,交了十块钱的押金。   办卡的阿姨看了看江易的身份证,上头的地址是大江村,再看江易年纪轻轻,又斯文白净的,就猜着估计是刚毕业的高中生,准备参加高考的。   毕竟,今天又不是周末,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来图书馆的,不是退休老人,就是准备参加高考的。   “高考参考书什么的,都在二楼202啊!”   热心肠的阿姨还提示了一句。   江易点点头道谢,转头就上了三楼文史馆。   江易在门口存了包,进了文史馆的书库里,没费什么工夫就找到了辰国通史。   江易就抽出了第一册 ,找了个空座位坐下慢慢看起来。   辰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凤天枢,还真是位天降猛女啊!   从一个小城主到史上第一帝,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役上百次,竟然无一败绩。   这也就难怪在她活着的时候,国内一片祥和,等到她死后没多久,才会有重臣勾连皇子发动叛乱了。   凤天枢生了两子一女。   她死后,皇位由长子继承。   但长子的统治能力比起凤天枢来就差了许多,在位时经历过两次叛乱,使得凤朝国力大减。   凤朝的第三位皇帝,就是第二位皇帝的长女了。   在五个兄弟姐妹里,这位长女能力最强,才干出众,据说很有祖母的风范。   看到这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难得啊!   凤朝不光是女帝开创的,皇位继承也基本是男女平等的。   原则是嫡长,但如果嫡长实在不行的话,就会另选贤能。   江易看了七八十页,不知不觉地就看到了中午。   图书馆里不准吃喝,不少人就在饭点出去,到图书馆旁边的几家小饭馆吃上一顿,再接着回来看书,江易摸了摸肚子,也准备去尝尝这个时代的饭馆饭菜……   化肥厂家属西小区幼儿园的门口,好些个家长都伸长了脖子朝幼儿园里头张望。   不大会儿,一群穿着统一园服的小豆丁们排着队,唱着歌就朝园门口这边来了。   村长老婆早就在门口过道上占了个好位置。   站在她身边的,是她的亲家母,儿媳妇的亲娘,她小孙子的姥姥。   两位大娘互相看了眼,特别有默契地点了点头,仿佛在执行一项艰巨又神秘的任务。   亲家大娘随着人群往前挤,争取站在前排位置,让小宝一出来第一眼就看到自己。   村长老婆,和她带来的一大坨东西,则牢牢地霸占住出门道路的一大块位置。   这就把一干带着三轮儿童小车的爷奶姥们挡得死死的。   “哪里来的村里人啊?”   “真不懂事!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哎!这位大姐,卖土特产的话,要换去别的地方呀!这里是幼儿园啊!”   “是啊,大家都急着接孩子,谁有闲工夫买土特产啊!”   村长老婆翻了个白眼。   她家当家的当村长也有十几年了,她跟着沾了光,村里人谁不敬她三分啊?   也就是到了这儿,居然被人给瞧不起啦!   瞧不起她可以,可是瞧不起她小孙子不行!   看她今儿放个大招儿!闲瞎那些人的狗眼!   “嘿嘿,大哥,大姐,都一样,都一样,俺也是来接俺家小孙子的!”   村长老婆也不怵,谁说话就冲谁笑笑。   被她看着的人都忍不住心里直翻白眼。   烦死!谁跟这村里婆子一个样啊!   再说了,看你脸上那褶子,叫谁大哥大姐呢?   话虽如此,被叫到大哥大姐的,还是忍不住看看自己的衣着打扮,反省下自己出门的时候是不是穿了件最土最破的出来了?   正内心交战呢,孩子们就像是被放了风的小鸡崽一样,一只只地撒欢出来了。   “小宝看看,谁来接你啦!”   一个长得虎头虎脑的小男孩被亲家大娘领着出来了。   小男孩看到村长老婆,惊喜地大叫,“奶奶!”   “哎哟!俺的乖孙哟!”   村长老婆一看见小男孩,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开心。   旁边也有几个小朋友,牵着大人的手出了园门。   其中一个小男孩就歪起脑袋,学着村长老婆说话,“哎哟!俺的……唔唔!”   还好家里大人及时地把后半句话给捂住了。   小宝扭回头去,两只眼睛瞪大,鼻子皱起,凶狠地看着对方。   “小强!”   他说着就举起了小拳头,不过他姥也及时地把他拳头给按下了。   跟对方的家长皮笑肉不笑地还打了个招呼。   哼哼!   今儿咱还有大事儿呢!   先不跟他们计较这些个小事儿。   叫小强的小男孩大摇大摆地走到小宝前头,又大声地问,“爷爷,我的小车呢?带来了没?我要骑着回家!”   “带来了!带来了!你看,那不是你奶奶看着呢么?”   小强小跑到自家奶奶身边,动作熟练地就骑上了那苹果绿的儿童三轮车上。头一扬,胸一挺,眼光斜瞅,“开车喽!”   小宝把脸扭向一边,嘁!   不就是一辆破车么?有什么了不起!   他才不稀罕看呢!   “小宝,你快看,你奶奶给你带了个生日礼物!”   姥姥见状赶紧把小宝的脸又给正回来,指着地上那一大坨叫小宝快看。   娘的,今儿不把这帮子看不起村里人的老家伙和小家伙们给震住,她田姥姥就倒过来姓!   村长老婆则刷地一下,扯开了那坨麻布,露出了下头的真容!   小宝的目光落在上头,有瞬间的呆滞。   好半天才倒抽了一口气。   指着那麻布下的东西,激动地问,“……奶,奶,这,这是给谁的小小,小车?”   看他,激动的都说不清话了!   然而旁边的人也都大吃了一惊。   几乎所有的小孩子,压根就不肯再挪动半步,眼睛仿佛就长在了那生日礼物上头。   这是一辆小车!   鲜红色、敞篷、有座位、有驾驶室、四个轮的、小跑车!   这个时代,有一辆铁皮的三轮儿童车,就已经是奢侈品了。   别说村里人了,很多双职工的家庭里,也舍不得给孩子买一辆,更何况这儿童车也不好买。   自从第一个家长带着三轮儿童车来接孩子以后,幼儿园就兴起了一股子小童车攀比风!   一开始还是辆半旧的儿童车,后来另一家就带了个新的儿童车。   再后来又有一家不光带了新车来,还让自家娃的小伙伴也能来试骑两下!   江小宝就是因为有车的小强不肯给他骑车,回家哭了好几场的!   这会儿,他在幼儿园中班丢的面子,在整个幼儿园都找回来了!   恐怕以后好些年,小朋友们不会记得江小宝叫江小宝,但总会记得这眼前这辆炫酷闪耀的小跑车! 第102章 八零年代(11)   村长老婆就笑了。   “小宝, 这就是专门给你买的!看看喜不喜欢!”   江小宝能不喜欢么,小脸都激动得红了。   “喜欢!”   “我,我能坐么?”   小宝姥姥也笑了, “你奶奶给咱小宝买的, 当然能坐了,快坐进去试试,还能开呢!”   江小宝迫不及待地就爬进了小跑车里。   他坐进去才发现,这小跑车的驾驶座位还是软乎的,可比那种三轮小车的三角座可舒服多了。   时髦炫酷的挡风玻璃后, 就是圆圆的方向盘。   江小宝惊喜地握上方向盘,发现这方向盘就跟真的一样,还能来回转。   而他的脚也碰到了两个踏板。   对于好玩的,这个年纪的小朋友那简直就是无师自通,江小宝想都没想,一脚就踩了下去。   小跑车向前移动了几厘米。   江小宝眼睛一亮, 另一只脚也赶紧跟上。   小跑车又向前移动!   江小宝两只脚飞快倒腾, 拉风小跑车向前开动,虽说速度着实感人吧,但它前前后后都围着许多的大小观众,倒也的确是个安全的码数。   别说是放了学的小朋友了, 就连大人,都瞧得呆住了。   小跑车对上三轮小车,这可不是赤果果的降维打击么?   小宝姥姥和村长老婆两位大娘, 就像是两个门将一样,守在小跑车的两边, 昂首挺胸, 威风凛凛。   “这, 这是什么车呀!”   一个小朋友奶声奶气地问自家大人。   这话一出,可不得了,全场的小朋友都闹腾起来了。   “爷爷,我也想要这个车!”   “我也要!”   “我也想坐!”   “奶奶,咱们也去买小车车!”   屁股已经坐上了自家三轮小车的小强,脖子向后扭着,都看傻了。   他爷爷连着拉了他好几下,都没把他正过来。   等听到了小朋友们的声音,小强已经气呼呼地从小车上跳下来,指着小跑车大叫。   “我也要小红车!”   江小宝他爸他妈都是厂子里的临时工,他家都能买得着这么好看这么酷的小红车,而他爸他妈他爷爷,可都是厂子里的正式工,凭什么没有小红车!   小强爷爷也是无奈。   这小宝家也真是!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这个红色小车,还专门带到幼儿园门口,这不是故意眼馋人的呢?太不地道了这也!   这老头,就完全忘记了他自己也带了个三轮小车过来,就是故意给小孙子撑面子的。   “嗯,乖,小强,咱先回去吃饭,吃完饭,再让你爸想办法啊!”   老爷子为了转移矛盾,直接一竿子支到了他儿子那儿。   看着被自己比下去的小宝神气活现地坐在小红车里,活像个真正的司机师傅,什么先回去,什么让他爸想办法,小强这会儿压根听不进耳朵里去,就是眼巴巴地望着那缓缓移动的小车车!   “哎呀,前面路被挡了!让一让!让一让!我的车要开过去啦!”   江小宝坐进了车里,注意力全都在自己的小跑车上了,眼看着前头的人堵住了他的路,他赶紧大声提醒,声音里透的,满是得意。   这话,都是他在集市上听那些开着车的司机师傅讲的!   村长老婆满脸是笑,还指指方向盘下方的一个红色按钮,“按一下试试!”   江小宝立马按了下去。   “车辆行驶请注意,行人请注意避让,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随着电子童音的响起,在场的围观群众更是震惊。   “呀!这还会说话!”   “这是高科技吧?”   “咱辰国有这个?”   “会不会是进口的?”   “不可能吧?咱们沁城小地方,还能有进口……”   大人们议论的声音都没控制音量,都能清清楚楚地传到两位大娘的耳朵里。   村长老婆装做没听着的模样,专心地护在自家孙子的小车旁边。   江小宝按下了红色按钮,就听着了这么有趣的声音,再看旁边还有个蓝色按钮呢,随势也按了一下。   “我有一辆小红车,我开着上学去……”   好么,这回不光有电子童音,还有音乐伴奏呢!   “江,江小宝……”   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姑娘,穿着漂亮的娃娃衫,卷发上还夹着个红色蝴蝶结,甩开自家爷爷的手跑过来,大声发问,“你可以让我也坐一下这个小红车吗?”   两位大娘互相看了眼,笑容更欢实了。   以往都是小宝求着想坐一下别人的小车,都没成功过,回家都哭了好几场了。   这次的面子,可不就都给找回来了?   不过,这小姑娘这么好看洋气,给她坐一下倒也不是不行。   “不行!我要给我好兄弟坐!”   大人永远猜不着小朋友的想法,两位大娘是万没想到,自家小宝居然直接了当地就拒绝了漂亮小姑娘的请求,连点犹豫都不带有的。   而且小姑娘的话还提醒了他。   他,江小宝,在班里头,也是有一两个玩得来的好兄弟的!   江小宝从座位上站起来,在人群里望了望,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好兄弟。   “刘小明,快来,快来!这里还有一个座位,快上车!”   一个瘦瘦小小的黑脸男童答应了声,答答答地跑到了车门边。   其实总共就十步,真的可以不用跺出这么响的声音的!   就这样,刘小明坐进了副驾,嘴咧开就合不上了。   此时此刻,少说也有四五十道眼光都在追随着他们(小车)。   他们两个班里的小透明,从来,没有这么风光过!   眼看着上车无望,漂亮卷毛小姑娘的两只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   她爷爷过来抱起小孙女,“娟娟不哭,爷爷回去想想办法啊……”   其实他家虽说条件不错,但也没到富裕得随便给孩子买大件的程度。   就这小红车,没准得一百块吧?   而且就算舍得一百块,上哪儿买呢?   他也是去过几个大城市的了,可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种车!   村长老婆心里倒是不落忍起来。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当众求小宝这小混蛋,却被折了面子。   跟从前小宝坐不上小朋友的三轮车有什么区别?   就小宝这傻气,以后怕不是难找对象?   “哎,小宝,你开一会儿就下来,让这位小朋友,娟娟坐坐啊!”   江小宝此时开着小红车正美呢,心里眼里都是小红车,能让他想起好兄弟就很不易,居然让他下来让给娟娟?   他又不是小强,整天就知道讨好娟娟?   “我要开回家!我不下车!”   娟娟眼里刚放出的光就黯淡了下去。   娟娟爷爷勉强撑着微笑。   “不打紧,不打紧,我们不坐也没关系。”   他回去就找人打听去!不就是一个小红车!   小宝姥姥天天来接送小宝,当然知道,这娟娟可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小姑娘。   要是小宝能跟娟娟关系好了,小宝在班里也不至于被冷落了。   “这小宝就是刚坐上新鲜呢!明儿,明儿一定让娟娟坐坐!小宝,你说是不是?”   江小宝看了看姥姥,盘算了下,当下就让出座位和明天让出座位一比,好像明天也可以接受。   再说娟娟哭了也确实让他有点小脸挂不住。   “行!明天让娟娟坐一会儿。”   娟娟的泪瞬间止住了。   虽然不能今天坐吧,明天也不是不行。   听到他们的对话,别的大胆的小朋友纷纷开口。   “江小宝,那我明天可不可以坐一下?”   “我明天也想坐!”   “我,我!”   “你都不是我们班的,坐什么呀!”   江小宝看了看奶奶和姥姥,见她们都点了点头。   就大声地安排上了。   “可以坐,但是要排队哦,一天只能排两个,每次只能坐两分钟,课间到我这儿来报名!”   两分钟对于小朋友们来说还没啥概念,反正能坐进小红车里,就已经是幸福之极了,还要管什么两分钟的呢?   村长老婆和小宝姥姥都露出笑容。   看她家小宝,多受欢迎,多聪明,这都会给小伙伴们排班了啊!   看以后谁还敢瞧不起小宝?   “这位大姐,你家这车,是哪儿买的?花了多少钱啊?”   还是有人忍不住地开了口。   “也没花多少钱,托人从外头捎回来的,钱是小事,主要是搭人情啊!”   村长老婆这会儿矜持地很,拿手按了按鬓边的碎发,连口音都变得标准了起来,俺字也不用了。   而且她说得也没错啊。   二十块钱买这么拉风一车,别说小孩了,就连大人看了都稀罕,可不就跟白捡的一样?   要不是那会儿她家老头借了钱给江易,人江易能搭工夫给做这么好的物件?   “外头是哪个外头啊?是首都,还是海城?还是港城啊?”   “哎呀,这个是老头子管着的,我是真不知道啊,我这不是听说,如今接孩子,都兴带个车啊啥的,就着急着赶着骡车送来了么?”   就她今儿这一出,回大江村她能吹一年!   儿媳妇和亲家也得直呼好一个慈祥能干的奶奶!   眼看着小红车越开越远,好些跟江小宝他家住的不是一个方向的小朋友就不能跟着看了。   哇哇哭声顿时此起彼伏。   小强就哭得超大声。   嗷嗷嗷嗷……   他从来不让江小宝坐他的小三轮,这下可好了,他也坐不上江小宝的小红车了呀!   江易半手工改造出来的小红车,造成了轰动幼儿园的效果,但江易这会儿一无所知,正坐在小饭店里吃饭呢。   图书馆旁边的小饭店,挣的就是图书馆里出来的读者的钱,门脸虽小,桌子也只有五六张,布置的倒是挺雅致,桌上铺着小格子桌布,白墙上挂着好几幅字画。   江易要了个过油肉和两碗米饭,一共花了两块二。   等菜的工夫,他就凑到墙根前,欣赏这个时代的字画。   这个时代的字和江易的世界是差不太多的,大约有一百个字里头能有一个不大一样的,但望形生义,结合上下文也能猜得出来,再说还有原主的记忆呢。   其中有一幅画,格外地吸引他的注意。   这画上是一位古装女子,一身红衣,腰系彩色丝绦,正横笛吹奏。   而在她身后,是一群翩翩起舞的凤凰!   一群!   作者有话说: 第103章 八零年代(12)   一群凤凰!   江易不是学历史的, 也不是学艺术的。   以他那点有限的知识来看,他那个世界,就从来也没有过类似的图画。   倒是有个神话传说, 吹箫引凤, 那引来的也是一只凤,不是一群啊!   而且这些凤凰,他怎么越看越眼熟呢?   就……特别像他和江二两个人在木神时代里养过的那些五彩鸟!   五彩鸟成年以后,所有的尾羽都生长齐整,可以说确实是江易见过的最美的禽类了, 称一句百鸟之王一点也不为过。   但那个五彩鸾凤跟江易世界里的凤凰图腾的差别,还是挺大的。   江易世界的凤凰,它只是传说,流传下来的只有器物上的雕刻和古画。   而木神时代里的鸾凤,除了美丽吉祥以外,它的战斗力也是杠杠的。   那两只鸾凤, 虽是一只蛋孵化的, 但它们成年以后,实在是没有找着别的同类,终是近亲相配,生出来好几窝蛋。   这些蛋又孵化, 残疾和病弱的至少有一半。   五彩鸾凤将这些有问题的幼崽都叼去进了丛林,留下来的就只有强壮健康的幼崽。   最后几年的工夫,就发展出了一群鸾凤。   有了这群鸾凤, 石林村就跟多了一支无人机部队一样。   空中打击力量简直丛林无敌了。   在鸾凤长成之前,四爪鬼鸟还偶而来刺探下村子。   鸾凤长成后, 一战成名, 从此方圆几十里, 猛禽就绝了踪。   因为有了这段记忆,江易看到这图中美人,彩凤翩翩起舞,想到的不是浪漫,而是别的。   这美女带着这一群无人机,是打算去打击哪个不长眼的呢?   “过油肉好啦!”   听到这句招呼,江易这才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看到油汪汪,热腾腾,均匀芡汁的过油肉,江易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虽说这些日子他在大江村也没亏待过自己的嘴,时不时地就会拿出从前在丛林里攒下的烤肉和蘑菇肉汤。   但他的厨艺撑死了也就那样。   哪怕他是御厨呢,天长日久的吃,也得腻烦。   更何况他还不是?而且有些菜,不是光知道材料和菜谱就行的,它还得看天份和耐心。   比如说这道过油肉,江易就不会做。   他夹起一块滑嫩的肉片就塞进了嘴里……诶!就是这个味儿!   不柴不腻,不咸不淡,嫩中带鲜,这一盘菜,他空口都能干完!   江易拿起筷子就拨了一小半进米饭碗,稍微拌了下,就准备大口干饭。   “小伙子,你刚刚在那边看那幅凤帝驭凰图,看了挺长时间啊?”   坐在他桌对面的一个老人突然开了口。   这位老人看着六十多岁,头发花白,身穿一件系到脖子的衬衫,鼻梁上架着副厚镜片的眼镜。   不用说,这肯定是位退休的老知识分子了。   “嗯,对呀。”   江易点点头,却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原来那是凤帝驭凰图?”   哎呀!   他就说,那图他看着怎么那么有感觉。   那就不可能是什么普通的美人图啊!明明杀气腾腾的!   看那些凤凰空中摆开的姿势,就是准备进攻嘛!   老人眼中闪了闪,“你之前看的时候,不知道是凤帝驭凰图?那个旁边不是有题字?”   江易轻咳一声。   是有题字不假,但他一来心思不在题字上,二来那个字体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他看着就跟天书一样啊!   “老先生,原来这画名叫凤帝驭凰图?是古画么?”   老人无语地看着江易,“这明显用的是现代技法,怎么会是古画?”   江易心虚地笑了笑,“我是外行,不懂瞎看的。”   老人还是不大满意,“再是外行,也不该不知道这张画,这是我国第一架自主研发的战斗机成功试飞,登载在辰国时报上头二版的国画,而且它还有另一重含义,你居然不知道?”   江易琢磨了下原主的记忆,发现还真有自主研发战斗机的信息,不过那也是十多年前了。   那会儿原主还不到十岁,能知道这回事儿就不错了,哪里还能知道辰国时报头二版里都有啥呢?   “老先生,那个时候我可能还在上小学,还不太会看报纸。”   老人愣了下,“哦,这样啊。”   江易赶紧趁这个工夫,低头干饭。   不过心里也是叹了口气。   在这个纸媒时代,想知道点什么可真不容易啊。   要是在现代,他只要知道输入一台自主研发战斗机,就能了解前因后果一大堆相关知识。   但在这个年代,想要知道凤帝驭凰图和战斗机的关系,那就得想办法去翻出那张报纸来看了。   他吃几口饭就瞄一下对面的老先生。   总觉得老先生会主动再给他科普的……然而老先生并没有,反而是先吃完了饭离开了。   江易有点后悔,他刚刚就该社牛上身,向老先生虚心求教凤帝驭凰图的事儿来着,没准还能知道更多他想知道的文明演化线索呢!   下午江易又回到图书馆,快速地将辰国通史第一册 看了个大概。   然后借了本辰国通史第二册 回去了。   他走到沁城城郊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江易拿出存的烤肉和果汁来吃吃喝喝,等到他吃过了晚饭,天越发的黑了。   四下无人,就算是有人,黑不隆冬地,啥也看不清楚。   江易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辆共享单车,骑着车上了路。   要不是他名义上还没收到自行车轮,其实他早就能拿出一台来自己用了。   倒是儿童车不用顾及太多,小小的轮子一看就是玩具,江易直接从回收库里找出了一台半旧的儿童小跑车,给小车刷了层红漆,又把动力装置从电池给改成了脚踏……   江易在快到大江村的时候,就把单车给收了起来。   才到江家小院门口,就看到一个黑影正蹲在旁边,一看到他,就蹭地站了起来。   “江易你咋才回来!”   可不正是二刚!   江易打开了院门,“我不是说我今儿要去图书馆找找参考资料么?”   二刚抱着个篮子跟着走了门。   “嗨,那找参考资料也用不着到这么晚吧?这个点早就没车了,你不会是走着回来的吧?也不嫌累得慌!”   江易打开了电灯,从暖壶里倒了两杯水,给了二刚一杯,自己一杯。   才坐下喝水,就看到二刚抱着的篮子了。   “你抱的那是啥?”   二刚把篮子往桌上一放,“是鸡蛋和葱油饼。莲婶子给你的!”   “她来送东西来了两回,你都没回来,这不,刚好碰到我,就把篮子给了我,让我给你呢!”   “这葱油饼可真香啊!肯定放了不少油!”   这村里人家,啥得放油做饼的,也就是村里几家大户了。   二刚嘴里的莲婶子,就是村长老婆。   江易点点头,“她也太客气了,看你馋的,你想吃就自己拿着吃!”   二刚嘻嘻一笑,“那不是等你先看完了,我才好吃的么?”   他也不客气,就撕了半块饼,就着白开水吃着,十分喷香。   看得江易不饿也饿了,也上手拿了块饼,边吃边说话。   “莲婶子说了,你给小宝做的那车,娘呀!可把城里那些小娃,和小娃他们的家长,都给震住了!”   “原先还瞧不上咱村出去的小娃呢!弄个三轮小车还当成宝贝一样的,想借来骑骑,还说弄坏了赔不起,就差鼻孔朝天了呀!”   “这次莲婶子把小红车往幼儿园门口一摆,哈哈哈哈,那些人都瞧傻了?好多人都追着莲婶子问,小车是从哪儿买的呢!”   “莲婶子说,中午吃饭的时候,小宝简直跟她亲得不得了,一口一个奶奶,还说定了到了放周假,要全家人一起回来呢!”   “哎呀,这饼可真香!”   “江易你进城查到资料了没?我看啊,你不如以后就专门做这小车算了,肯定能挣到大钱!”   江易笑了,“哪有那么容易,小车好做,材料难找啊!”   “那倒也是。”   二刚的劲头也消了,话说沁城最大的废品收购站里能用的也就是那些,不可能天天去,天天有的。   “小车材料不够,不如你还是做收音机吧!”   “今儿我去地里干活,就一直带着收音机,一会儿听个相声,再听个歌,感觉时间过得真快!”   “对了,我还学你做了个铁罐头收音机天线,那不是有第四个台听不清么?我一接上天线,你猜怎么着?清了!原来那是中央电台!”   他说得眉飞色舞的,显然正是对广播内容无限热爱的时候。   这会儿要是谁跟他说,过不了十来年,就会有电视,电台就快没人听了,这位狂热粉绝对不会信的。   “二刚,你听的电台节目多,有没有关于历史的节目?”   “啊这?这还真没有。”   “那咱村委里,从前的旧报纸是不是都还在呢?”   “嗯,应该呢吧?我记得以前村里订的报纸都是江队长管着呢,江队长当过兵,仔细着呢,一份份的报纸都用线穿了装订在一起,整齐着呢!就是不知道让不让人随便看?不过你不是还卖了个收音机给他儿子江胜军么?不如去找江胜军问问看!”   这话说得倒对。   江易第二天就去找江胜军问了问,江胜军还挺够意思,把江易带到了村委办公室。   跟江队长说了情况,江队长就指了指办公室墙边的报纸架。   “都在那个架子上挂着呢,要看哪一年的,自己去找吧!不过看的时候小心点啊!别扯了!”   江易道了谢,就自己去找那两年的报纸。   这一翻就到了快中午。   终于给他找到了头版头条,辰国第一架自主研发的战斗机试飞成功!   江易把这一版从头到尾都仔细地看了。   甚至还掏出手机,偷偷地拍了照。   这个世界的辰国是真猛啊!   对待来犯之敌,二话不说就是干,那种硬朗的作风,倒跟现实世界里的战斗民族有些像。   当然了,辰国有四千年历史,在谋略方面也底蕴深厚,简直可以说是智慧与武力的完美结合,可能正是这个原因,几千年来,辰国虽然也曾经被侵略,有过上层的短视,战争的失利,被列强联手打压封锁,但从来没有被征服过,也没有过首都和半数以上国土沦陷的屈辱。   在同等时间线上,江易的国家可还没自主研发成功战斗机呢。   而这批战斗机刚刚试飞,就立马上战场,击落了长期在边境耀武扬威的三架敌机!   江易看完了头版,这才又翻到第二版,果然看到了那幅凤帝驭凰图。   这幅画的作者是白芨。   画的旁边还有短短的一行介绍,说明这是著名画家及考古学家白芨为庆贺战斗机试飞成功的作品。   多余的信息就没有了。   江易也偷偷地把这一版给拍了下来。   就拿着这沓子报纸去找江队长。   “江叔,不知道你还记得这个事么?”   江队长眯着眼睛看了半天,“记得,怎么不记得!”   “咱辰国有了自己的国产战斗机,试飞成功不说还击落了猴子国的三架敌机,这么解气的事儿,能不记得么?可惜啊,我不是空军,当年体检我哪哪都特别棒,可惜就是个子太高!硬是没选上!不然我这会也不能退役啊!”   “那这幅画呢?”   “这幅画是不是还有什么其它的意思啊?”   江队长看了看那幅凤帝驭凰图,恍然,“哦,你说这个?”   “传说这战斗机的设计师跟这幅画的作者是两口子……嘿,其实挺有意思的,一个是搞武器的,一个是写写画画的,咱也不知道人家是咋认识的呢!”   江易还是震惊了下。   战斗机的设计师,居然是女人?   江易觉得还得刷新下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作者有话说: 第104章 八零年代(13)   虽然说江队长的文史知识也不多, 有关于那幅图也就知道画画的跟设计飞机的是两口子。   但江易来都来了,就多跟江队长聊了聊他当年参军打仗的事儿。   “……前几年打得特别过瘾,后几年就憋得难受了!”   “就那个月漠国, 大股的兵被打没了, 就派好多穿着老百姓衣裳的过来,装得特别可怜,快要饿死的那种,一开始咱们这边还挺同情的,觉得挑起战争的都是上层坏蛋, 底层老百姓都是那个炮灰……还真的好心给他们吃喝治病,谁知道都是装的,一个不留神,就引爆人体弹,害死了咱们好多人!”   “还有一股邪风,就是那边的女的, 冷不丁地冲到阵地上脱衣服, 这咱们哪见过这个呀!赶紧扭头闭眼,这一扭头,坏了,对面的炮就打过来了!”   “你说后来?后来当然也有办法了。”   “上面就派了飞凤狙击队来, 要说厉害也是真厉害!人家那准头,能打中两公里外的敌人!”   “飞凤狙击队?”   “是啊!二十年前,飞凤阻击队那可是全国优秀模范!不过你们这些十几岁的年轻人, 不大知道也不稀奇。战争不是结束了么,咱们辰国以后要以经济发展为重, 所以对战斗英雄的宣传就没以前那么多了。”   “飞凤阻击队, 是从全国的优秀军人里挑出来的狙击手?”   “是从全国的优秀女军人里挑出来的, 女子狙击队。”   江易忍不住问,“军队里女军人很多?”   据他所知,在他的时空里,军队里是绝对的男多女少,女子大部分都是文职和医护。   只有极少的作战女兵。   江队长点点头,“也不算很多吧,我们那会儿一共有四百万军人,里头有差不多一百万的女兵,不过这一百万里有三四十多万的医护兵和后勤兵,真正跟我们一样上战场的有五六十万吧。”   这还叫不算很多?   这比例已经很高了好吧?   也难怪能像战斗民族一样,组建女子狙击队呢!   江易忍不住又问,“那别的国家呢?别的国家女兵多不多?”   江队长摇摇头,“咱们国家的都不多,别的国家就更少了。就是月漠国,非得想图谋咱们国家的领土,又趁着咱们国家正在同时跟两个敌国交战,就想趁人之危占便宜,结果没想到把自己的牙给甭了,全国三分之一的男人都上了战场,还都死的差不多了,就只能派女的上,可是都没经过训练,那个头又矮力气又小的,除了一开始咱们的战士心慈手软,结果吃了亏,后头那不是就吸取了教训么,压根不管什么男的女的,打就是了,那月漠国就再也没占到过便宜……八年战争,咱们不伤筋动骨,他们倒是打的全国人口没了一半。”   听了一耳朵的战场故事,江易这才离开村委,去了自家玉米地打了个转,浇了点水,又拔了些杂草,施了点肥。   回到小院后,他放下辰国通史第一册 ,直接去看了辰国近现代史。   他算是有点明白,为啥这个世界的冠姓权不像在他个世界了。   远古历史里的女帝众多,可能对平权的影响还是间接的,但近现代史上,各种事件和争斗中,几乎都少不了女子的参与。   甭管是起义,还是组建革命党,都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女子。   而且有的女领袖,直接就影响了当时的历史进程。   当然了,反派弄权的女子也不少。   由此可见,辰国的平权,从四千年前到如今,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领先的。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就连生活条件都不大好的农村,几乎人人都是身材高挑健壮了。   这原因也很好理解。   有健康的母亲,才有健康的下一代啊。   母亲不是低到尘埃,唯唯诺诺如奴隶,孩子们自然也能茁壮成长。   冠姓权由财力丰厚育儿出力最多的一方获得,也就在情在理了。   江易虽然是男人,但穿越到这样的时空还是挺乐意的。   第二天江易又进城去了图书馆。   昨儿他把那本近现代史看完了,觉得他要想在这个世界里过得更好,能更好的挣到绿叶币,还是要再多了解当下辰国的政治经济。   如果是在现代,他在网上轻松一搜,就能搜出海量的资料,什么文档、论文、音视频的都有。   但眼下,他要吸收知识,还是得通过纸书和报纸杂志。   毕竟,到现在为止,江易都没有从这个世界回收成功过任何一样东西。   一毛靠回收挣的绿叶币都没有!   他从上一个世界穿越过来的时候,账上的绿叶币余额,就从五十多万缩水到了九万。   他穿越的这十来天,挣到的那点绿叶币,全都是靠把回收库里的旧物改装后卖出去得的。   卖出去一台收音机,挣了120绿叶币,一共卖出去四台。   卖出去一辆小跑车,挣了350绿叶币。   再加上临期库里的东西也吃了一些,目前他绿叶币的入账是900来个。   根据上个世界绿叶币的上限值来看,这个世界估计是九十到一百万个绿叶币。   按照这个挣绿叶币的速度,他猴年马月能攒够上限,进入到下一个世界呢?   而且他还想在这个世界花个三十万绿叶币,好兑换那个回溯镜道具的啊!   所以找到这个世界的无用之物,是他在这个世界迫切的任务!   江易这次去的,就不是文史馆,而是期刊杂志馆了。   他翻着看了几期辰国新闻周刊,又看了几期辰国经济之窗,还有辰国文摘,辰国日报精华选之类的。   看了一个上午,江易倒是对辰国的信息更了解了一些。   虽然在时间线上,辰国现在对标的是八零年代中期,但其实辰国的经济水平,对标的应该是八零年代初期。但辰国的军事战力水平,又对标的是零零初水平。   但了解归了解,对于他能回收点什么,实在是了无头续。   眼看着又到了中午,江易仍然去图书馆外的小饭店吃饭。   江易又点了个自己不会做的鱼香肉丝,一碗削面。   等着上菜的工夫,他又忍不住去看墙上的那些国画。   这些画他前天来的时候都是看过的。   墙上多了一张招工广告。   他刚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这家小饭店要招厨师或者打杂工呢。   不过是无聊多看了几眼,他就愣住了。   “诚聘兼职文字分析员,要求至少高中毕业,字迹工整,有耐心,做事认真细致,待遇面议。具体事宜和联系方式可向店老板咨询。”   文字分析员?   这是个什么工作?   “小伙子,有没有兴趣去试试呀?这个活是干一周就拿一周的钱呀!”   阿姨端着盘鱼香肉丝放到桌上,看到江易在看墙上的告示,就笑呵呵地问了句。   “文字分析员?这个工作没听说过啊?”   江易还没答话,一位已经坐在桌边上的食客就接过了话头。   上菜阿姨还是笑呵呵地,“是首都来的一位老教授,他好像是要做什么研究,要看好多好多的书,可不就得需要帮手么?这不,这些天,他天天来我们这儿吃饭,就把这个招人的广告贴在我们店里了?这个活应该不错,就是看看书,写写字啥的,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   “那我来报个名!大姐,能不能帮我跟教授联系联系?”   那位食客看着有三十来岁,戴着眼镜像个知识分子,衣着很是朴素,一身藏蓝衬衫都洗得有些发白,领口袖口都有些磨损,而他点的饭菜,也是碗最便宜的葱油面,只要三毛钱……   上菜阿姨点点头,又看向江易,“小伙子,你不报个名吗?”   她为啥这么热心肠呢?   还不是因为人家白教授说了,只要她这边给联系一个人,就给她五毛钱的感谢费。   要是联系的人能用上,那就是一块钱的感谢费。   这不跟天上掉钱一样的嘛!   江易想了想,也确实对这个兼职有几分好奇。   就点点头,“那我也报个名吧!”   他都已经打定了主意,起码这半个月都会在图书馆里充电了。   所以目前没什么固定收入的单身小伙,去打个零工也是应该。   阿姨脚步轻快地给江易上了削面,又笑眯眯地出了店,脚下一转,就去了公用电话亭,拿着个小纸片,拨打着上头的电话。   “跟白教授联系过了,他就住在图书馆后头的友好招待所,你们去了找那个前台服务员,跟她说是来找白教授的就行!”   白教授?   不知道怎么地,江易就想到了那幅凤帝驭凰图的画者白芨。   会有这么巧么?   江易和那位中年人几乎同时出了小饭店,都朝招待所走去。   在路上中年人还跟江易搭了几句话。   江易这才知道,原来这位中年人冯庚是个中学语文老师。   现在不是正放暑假么,中年人不用上班,所以就有时间来做点兼职贴补家用。   据江易所知,如今辰国结束战争状态已经有十多年了。   正是大力发展教育和经济的时候。   中小学老师的工资虽然不是最高水平的吧,但也要超过一般工人了。   现在的工人生活水平都是让村里人无比羡慕的,老师就更不用说了。   冯庚却还要趁着暑假来挣外快,可能是家里有什么特殊困难。   他现在跟对方只是刚认识,当然不好问太多。   就一路闲聊着到了招待所。   当见到白教授的第一眼,江易就认了出来。   这可不就是那天告诉他凤帝驭凰图的老先生吗? 第105章 八零年代(14)   看着面前的手抄本县志, 江易目光闪了闪。   白教授一见到他们,就拿出两本手抄本县志,让他们找出前三十页内里含有凤字, 鸾字, 凰字的地方,统计出这些字出现的次数,并且记下它们出现的页码和行数。   给的时间是三十分钟。   原来是这样的文字分析员啊!   而这位白教授,对于凤凰鸾鸟还当真是情有独钟呢!   江易现在是在招待所的一间杂物间内,这个杂物间里摆着两套桌椅, 大概就是临时用来抄写的地方。   江易坐的桌子离着另一张桌子大约有个五六米的样子,而且另一位面试者冯庚,这会儿已经开始专心致志地翻起了书。   其实这种寻章摘句式的研究,江易虽然不是搞这个专业的,但也听说过一点。   比如说某名著,有学者就会专门统计里头出现的香字, 玉字, 泪字,用这些字出现的频率,来分析名著背后隐藏的深意之类。   这个活儿听起来简单,可是要人工手动搞完, 那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不过后来计算机普及以后,这个活儿简直不要太轻松。   比如说现在,江易偷摸着掏出手机, 把县志的前三十页拍了下来,用转换程序转成了文字版, 用凤凰鸾鸟做为关键字搜索下, 一分钟就搞定了。   当然了, 要按照白教授的要求,在白纸上把这些给写出来,也得花上几分钟。   但这本县志的前三十页里提到这四个字的并不多,只有四处,江易很轻松地就写好了。   看到冯庚还在那儿奋笔疾书,江易也不想就这么把结果给交上去。   就悠闲地翻起了这本县志。   沁城市面积在辰国的四线城市里不算大,勉强算是中等,不过一万平方公里。   一共下辖五个县。   江易看的这本,就是其中一个县上原县的县志。   江易前天才看过辰国通史,大概知道一些。   沁城市如今虽然在辰国默默无闻,认真算起来,当初也是辰国第一个朝代凤朝的中心疆域。   沁城境内山峦重叠,也是数十条河流的发源地。   气候和植被确实挺适合人类居住。   白教授的意图,难道是想研究沁城与凤朝发源地的关系?   不过辰国通史里记载的凤朝祖地,却是在几百公里外的夏城呀……   他想来想去,也想不大明白,不过听到旁边的冯庚已经站起身,准备去交卷了。   他就跟在冯庚后头,把手上的答案交给了白教授。   白教授已经泡好了两杯茶,在茶几上摆了盘饼干,客气地让他们坐。   “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尝尝这个饼干,我从首都带来的,味道还不错。”   看到二人坐下喝茶,白教授这才拿起两份答案来看。   他先看的是冯庚的。   冯庚的字迹非常工整,而且字也写得好,端正大方,倒很符合对方语文老师的身份。   答案也是对的,只有在一处标出的行数上,可能第一次数错了,写成了十三,但校对后又改成了十四。这样就有一点涂改的痕迹了。   他又看江易这个年轻人的。   江易写的也很工整,但字形就很一般了。显然硬笔书法的功底跟冯庚没法比。   但江易的答案也完全正确,一星半点的勾划涂改都没有。   显然两个人都是他想找的帮手了!   白教授很高兴,“我这次来沁城,就是想要找一些考古资料,来之前,我也没想到光是沁城的县志就有几百本,工作量很大,我一个老头子短时间也做不完,所以就想找帮手,你们两个检索文字都很细心,那我就请你们一道来给我帮忙,每周二十块钱劳务费,小冯是老师,九月要开学,那就先暂定一个月,怎么样?”   一周二十块钱,如果按照四周算,一个月就八十块钱。   这个钱比冯庚的工资还高一点呢,冯庚想都没多想,就点头答应了。   江易一时半会儿的,也没有什么其它的事,就也应下了。   这份兼职,如果江易没有手机的话,那肯定是个有点费眼又需要细致耐心的活儿。   但江易有手机,扫描再转换再检索,每天的工作量轻轻松松,只用十分之一的时间就能做完,为了不给临时同事造成压力,不当职场卷王,江易最多比冯庚每天多完成五六页。   余下的工夫,江易就看看自己扫描进手机的辰国风云。   一周后,江易和冯庚都拿到了自己的报酬。   江易这会手里有一百多块钱,就算是天天在小饭馆吃小炒再加瓶汽水,一天的花费也最多不过两块而已。一周能挣二十的话,都还算有的剩。   冯庚则向白教授道了谢,小心翼翼地把钱放进了自己的旧皮夹子。   “明天我女儿要过来,我陪她在沁城转转,你们两个正好就休一天的假吧。”   白教授笑呵呵地给两人放了假。   从白教授那儿出来,两人正好有一段同路。   冯庚的眉头始终不自觉地皱在一起。   这两天,两个人都在一块儿工作,互相也攀谈几句,算是熟悉了些。   江易就忍不住问了句,“冯老师,你是不是有什么发愁的事呢?”   冯庚迟疑了下,才说,“你也知道,我家里负担挺重的……”   虽然中学老师的工资不低,但冯庚家里的小女儿,天生听力障碍,现在快四岁了,连话都不会说,冯老师这两年为了给小女儿看病,又是上首都儿科,又是去海城妇幼,但凡有点余钱都花在上头了,甚至还欠了亲朋好友一屁股债。   冯老师的工资就那么些,想挣外快吧,这会儿又不像江易的时代,还能卖课辅导啥的。   可不就只能自己想招儿。   在没有做这个兼职之前,冯老师是经常来图书馆查资料,好写一些文史类的小文章投稿,因为他投的多了,倒是过稿率挺高的,时不时地就能得着三块五块的稿费。   但是过稿率再高,也不够稳定啊,哪里有这样一周能赚二十来得放心?   江易正准备把自己刚挣到的二十块拿出来借给冯老师呢,就听冯老师继续说了。   “我就担心白教授女儿是来劝白教授回去的,咱们这个兼职,怕是要黄。”   经过了这七天,江易对白教授也大致有了点了解。   这位可不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白芨教授?   白芨教授来这里就是想研究下古凤朝的历史。   江易就愣了下,“冯老师怎么知道白教授女儿是来劝他回去的?”   冯老师看着江易,摇头笑了笑。   “你还年轻,不知道当初的事儿,白教授在史学界里,可是曾经引发过大争论的人物。”   江易顿时来了兴趣,顺手从自己的挎包里摸出两瓶汽水,给了冯老师一瓶,自己一瓶。   “什么大争论呀?冯老师细说说呗?”   冯老师客气地推辞了一句,也就接下了。   不过虽然接下了,却拿在手里,很舍不得喝的样子。   “就是关于六千年和四千年的争论呗!”   “咱们辰国的古史和神话,都记载着辰国有六千年的历史,但是要是按照全球通用的标准来说,咱辰国的古史里神话色彩太重,所以关于上古史的部分,不足为信,只能按照现有的考古实物年代来算,因此只有四千年的历史。”   “史学界里就有对立的两派,一派说当今世界各国都在争分夺秒的科技军事竞赛,总是纠结于自己的历史是不是世界最悠久又有什么用?只能让国民沉迷在过去的荣光上,不思进取。再说了,辰国是不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有什么关系?反正已经是四千年来没有断绝的古文明了,这还不够国人自豪么?”   “另一派则说,全球通用的标准只是以少数几个列强国家推出的,我们辰国为什么要受他们的制约?我国的第一部 古史里,明明记载着辰国的第一个朝代并不是凤朝,而是磐朝和岷朝,我们为什么因为所谓的标准,不相信前人,硬生生地把两个朝代给抹去?”   “白教授的主要依据就是辰朝末代修的史书,还有成书在三千多年前的明异经……”   “明异经?”   江易忍不住地问了句。   不是他历史小白,实在是原主的高中知识学得七零八落,而这个时代想学点知识又太不容易了。   “哦,明异经就是一部讲述了咱们辰国上古时各种珍禽异兽,还有一些名人异士的传说故事集。这部明异经里头都是各种传说,所以高中语文和历史里都没提。”   “大争论那时候,咱们国家不是正打仗么?那时候各行各业都在全心全力备战拥军,在文艺和历史考古这块就不怎么重视。别说上古四千年前的朝代了,就连凤朝时期的遗址,都还没有财力和精力去挖掘和保护呢!”   “那个时候,辰国的科技水平比起国外的那几个强国来,还是差得很远的,在军工和科技方面,我们都是奋力直追的,也就是说,把敌手视为我们的目标……这种思想,也难免就影响到了其它的领域……最后白教授这一派,是落了下风。所以我们如今的历史书,就不提那两个没有明确考古发现的朝代,也不讲这两个朝代的故事,只有到了大学里,专门学历史专业的,才会接触到这方面的资料。”   “争论最激烈的时候,甚至有人写文章批判白教授,说他把精力花费在虚无缥缈的神话故事里,纯属浪费国家资源。”   “要不是因为白教授爱人是获得国家勋章的专家,没准这些批评还会影响白教授在首都大学的教学呢……不过如今朱院士已经过世,白教授也退休好几年了,他自己花钱研究,那就是他的自由了。”   “所以你担心白教授女儿是来说服白教授放弃的?”   “是啊,不过就算是白教授真的放弃了,我也觉得情有可原。毕竟,那些传说,实在是太不符合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了……什么凤帝驭凤之术是同岷朝的一位异人学的,而岷朝这位异人又得磐朝一位神人的真传,这位神人呢,居然活了两百多岁!传说是天降巨蛋,被农家夫妻捡拾,蛋突然裂开,里头就跳出一个女娃,能跑能跳能说话……这么不科学的故事,不是神话是什么?”   江易忽然发问,“这些故事,都是凤朝史书和明异经上的么?”   好家伙,这怎么越听越耳熟呢?   磐朝和岷朝,都是这个时间线的五六千年前。   他在的木神时代,也是距离时间线六千年前。   难道说,这个世界,就是木神时代发展了六千年之后的世界?   “嗯,大部分都是,还有一点零碎的小故事,是在别的经史子集里。”   江易抬起手来看了看表,把喝了几口的汽水又盖上盖子,塞进了挎包。   “冯老师,我还有点事去趟书店,先走了啊!”   冯老师望着江易的背影摇了摇头,这年轻人啊,就是想一出是一出……   他小心地把手里的汽水装进了拎着的布口袋。   自从家里欠债以后,好久没给孩子们买过汽水了。 第106章 八零年代(15)   阳光灿烂地透过窗户, 照在有几分古老的木床上。   衣着清凉的江易,翻了个身,又接着睡。   昨儿他看书看到半夜三点!   他当初大学期末考都没这么努力过!   他昨儿跑到书店的时候, 书店还没关门。   凤朝史书和明异经也都有, 一个是三册的,另一个就是薄薄一本。   他也都买回来了。   然而都是古文啊!   刚开始看的时候,他都觉得眼睛生疼!   好在看着看着,倒也习惯了,而且特别是看到明异经里, 凤帝手下那支凤凰空天军,所向无敌,他就越看越精神,一不留神就看到了半夜。   好在第二天没有活儿要干,江易倒是可以晚些起。   可就连睡着了,他的梦里不是在跟四爪鬼鸟搏斗, 就是在解救被五彩鸾凤啄屁股的小侄子。   等江易终于睁开眼睛的时候, 拿起放在枕边的手机一看,好么,都已经快十一点了!   他煮了点挂面条,摘了点园子里的菜, 又打了个鸡蛋,算是做了碗汤面。   光是素的没滋少味,江易就从临期库里拿出一瓶蘑菇酱。   来到现代的时空就是有这点好处, 只要不是过分夸张的高科技,什么都能拿出来用。   江易放了一勺酱搅和了下, 又去翻自己的随身空间。   江易的随身空间里, 放了不少木神时代的烤肉和果子, 前些天他没进城的时候都是靠着烤肉续命的。   但总吃烤肉也有点腻,江易翻出一串烤龙虫。   这个年代还不到能流行吃小龙虾的程度,更何况沁城这种内陆小城。   好长时间没吃过烤龙虫了,这会儿感觉味道格外地香……   江易吃着吃着,就忍不住地问系统。   “这个时代是木神时代发展六千年以后的世界吗?”   系统顿了顿,“用户不是已经猜着了吗?”   虽然已经有猜测,江易还是震惊了好半天。   “人不是不能跨进同一条河流?”   “拜托,这是平行时空!假设有两辆高速平行行驶永远不会交集的火车,有一种更高的未知力量,将甲火车上的一个人给拉出来,送到了另一辆乙火车上,那当然也能再把这个人从乙火车上拉起来,等乙火车行驶到六千米外,再把这人给送上去。”   江易点点头,“明白了。”   此时此刻,他很想对系统唱一句听我说谢谢你!   “那我还有一个问题。”   “木神时代的回收库里那些东西,如果我拿出来的话,它在时间线又是怎样的状态?”   “大概就像是在一个性能接近完美的冰箱里保存着,虽然保存极好,但该有的年代印记,都会有的。”   江易听得两眼放光。   “在我原来的世界,有一个科考故事,据说是在南极冰层里找到了一具上万年前的人类尸体,专家们研究发现,这个人类身上所有的组织都是完好的……这意思是不是就是说,这些烤龙虫串,也跟那个故事里的人类尸体差不多?”   “嗯,这个比方是没错,但你不觉得影响胃口吗?”   “比起胃口来,我更关心能不能多挣绿叶币。”   江易三两口把剩下的汤面给干完。   就坐在桌边,琢磨起木神时代的回收站了。   他都搜集了些什么来着?   远古时代飞禽走兽和虫子的骨胳牙齿皮肤外壳,各种野草野果和泥土……   如果把这些东西都拿出来,岂不是会引起考古界的大地震?   当然了,这些东西,要怎么看上去合情合理的拿出来,也的确实得想个好办法。   沁城东郊。   化肥厂家属院西小区中心的绿化带花池旁,几个老头老太正推着婴儿车闲聊。   这个时代的婴儿车,还都是木制的,轮子也是木头的小轮子,不光举着沉重,推起来也不大灵便。   但谁家能有这么一件东西,那也是很有办法的了。   “诶,你们听说了没?集配站那边有个临时工,转正了!”   “啊?这会儿还在临时工转正的指标呢?没听说啊?”   “你都是退休多少年的人了,指标这种事怎么会让你知道呢!那不都是人都已经转完了才能知道么?”   “哟,那个临时工是不是走了什么门路啊?”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那个临时工,听说她公公是附近一个村的村长。”   “哪个村呢?是跟咱厂挨着的沙坡村的村长?要是沙坡村的,那倒是不奇怪。”   他们化肥厂可是用了人家沙坡村一大片地呢!   占了人家祖辈种的地,当然得给人家解决工作了。   “嗨!哪是沙坡村啊,是大江村!”   “大江村?那可是离咱们厂挺远的,咱跟他们村也不挨着啊!一个村长有什么的呀!”   “你们说怪不怪,说起来村长的儿子儿媳在咱们这儿当临时工的多着呢!不知道怎么着,就这江家的媳妇给转正了。”   “那是不是……”   一位老阿姨冲着伙伴们挤了挤眼睛,两个手指互相搓了搓,那意思就是你们懂的。   “这咱就不知道了。”   “那不是前几天,那个江家的小孙子,不是天天开着一辆小红车么!”   “哦!哦哦!原来是他家呀!那我可知道!得亏我家小孙子才一岁,还不到会骑小车的时候,不然天天哭着喊着要坐小红车,我上哪儿给他弄去呢?”   “他家肯定挺有能耐的,要不然从哪儿能弄得着那么好的车呢?”   “兴许是特别有钱吧?”   “可一个村长家里,哪来那么多的钱呢?”   “这就不好说了,不是说,现在要鼓励发展经济,农民可以自主经营?报纸上都说了,咱们沁城市就出了好几个模范村,好些个万元户呢!”   “可是也没听说过大江村是模范村,出过万元户啊?”   “而且呀,你们发现了没有,这几天,江家的小孙子,也没见他在外头开小红车了?”   几位老阿姨大爷互相看了看,“难道是把小红车当成礼送人了?”   于是大伙就琢磨起人事科长来。   “那个孙科长家里也没小孩啊!”   “是啊!那小红车确实是个好礼,送这个可比送烟送酒强多了!”   “但孙科长家没小孩,这送了也没用啊?”   “嗐,这你们就死脑筋了不是?”   “比如说,我是说比如啊,王处长家里有个小孙子,刘科长想送礼,然后,小李送了个小车给刘科长,然后刘科长再送给王处长……完了王处长提拔刘科长,刘科长再给小李帮忙,你们说说,这样不就神不知鬼不觉了么?”   “哦!哦!你别说,还真有可能诶!”   “呸!尽搞这些不正之风!”   “就是!”   老头老太太一起声讨着这些社会丑恶,然而各自心里想的啥,那就自家才知道了。   其中一个老太太回到了家,在饭桌上就跟自家老头子叨叨起来。   “姝静不是一直说志云升不上去吗?”   “你都退休三年多了,光跟你埋怨有啥用?”   “你个老头子要是有本事,不早就给伟民活动升一升了么?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是个副科!”   “老头子,你听说了么?那个咱家小强总哭着喊着让买的小红车,很有可能啊……被那个江小宝家长,当成礼给送走了!要不然江小宝他妈,怎么就能转正呢?”   “你说刘志云他们那个村,叫啥来着?不是跟大江村离不远?大江村长是从哪儿弄来的小红车?咱们要是也能弄一辆,先给咱小强玩两天,新鲜够了也送出去,给咱儿子活动活动,没准也能提成正科呢!”   正在装聋作哑看报纸的老头子听到这儿,才放下手里的报纸。   “今儿晚上姝静一家是不是要过来?问问志云,看他能不能去村里打听打听,看看这个小车是从哪弄的!”   虽说这老婆子啰嗦得很,但偶而也是能出点歪点子的。   休假一天的江易又回去上工。   不过是一天没见,白教授似乎又老了。   头发更加花白,脸上的皱纹又加深了,精神也不算太好的样子。   冯庚试探地问了句,“朱老师呢?”   白教授和朱院士这一对夫妻,当初那可是全国知名的,他们有一对儿女,儿子姓白,女儿姓朱。据说白教授的儿子是在企业工作的,女儿则也是首都大学的教授。   白教授摆了摆手,“回去了。”   看白教授这个样子,估计他女儿还真是来劝说白教授放弃的。   二人看到白教授兴致不高,也就不说那些无关的话,都拿了东西去一边做文字检索。   江易之前打这个工,挣钱是其次,主要还是想跟着白教授和冯庚多了解些辰国的文史知识。   但现在可不一样了。   既然这个时代就是木神时代发展了六千年的后世,白教授又孜孜不倦地想通过找到凤帝超强战力的来源,来开展对磐朝和岷朝的考古验证。   他也很想知道,石林村和华城后来怎么样了?   会不会,辰国第一个朝代,其实就是石林村和华城的结盟发展而来的呢?   这给人打工,和为自己干活,那积极性当然不一样了。   江易只用了十几分钟就把一本县志给扫描分析完了。   之前他看到自己记下的行数,是没什么感觉的。   这会儿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些内容跟白教授要找的线索有没有关系。   他拿着写好的结果去找白教授。   “白教授,能不能先检索云河县?”   白教授看了江易一眼,“这是为什么?”   “白教授,我这些天算是看出来了,您是想找到传说中凤朝凤帝的驭凤之术的来由。”   “明异经里有一个小故事,说鸾凤最爱吃的是一种外形似龙的虫子,这种虫子喜阴凉,又喜水……”   “如今沁城市的这五个县,只有云河县的地形是河流众多的山地,其它的县,不是高原,就是盛产矿藏的盆地,我觉得如果您想找驭凤之术的来源,没准先从云河县开始会更好呢?”   要知道辰国跟江易的世界一样,都爱修史。   虽然沁城是个小地方,但历朝历代都会勤修地方志,就连建国后的新辰国,也是每隔二十年修上一回,这样白教授手头上的县志,才会有这么多。 第107章 八零年代(16)   其实这些哪儿是江易分析出来的呢?   而是江易通过在木神时代石林村和华城周边的地形, 再结合沁城市内这几个县的地形和气候,推算出来,假如真的有上古王朝是来源于石林村和华城, 那就应该是在一处大河边上的山林地里。   毕竟, 他还记得,同江二闲聊的时候,曾经说起过,石林村是以石林柱为依托建起来的,在村子里人不多的时候, 也还能将就,等到村子发展超过三五千,就会感觉到田地太少,能用来修建房子的平地也太少了。   而华城呢,地方倒是够大。   但它的缺点就是周边没有河流,一马平川, 无险可守。   之前是没有强大的外敌, 能让华城安然发展,如果哪日来了数万敌军,也不用进攻,只要将华城团团围住, 华城的吃喝都要靠城外各个小村子供应,用不了多少天,华城人就要饿肚子。   所以华城也不是能当都城的好地方。   倒是从石林村去往华城的路上, 有好几处地方,地势风水都不错。   如果能建起城池的话, 定然是宜守难攻, 交通发达, 潜力无限。   云河县的地形,正好跟江易记得的那些地方吻合。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可能,白教授一开始就弄错了地点,凤帝学会驭凤之术并不是在沁城市,但这些都要后续去验证了。   白教授看着江易,思索了一会儿,终于点点头。   “好,就先从云河县开始。”   虽然江易和白教授都换了云河县的资料,但因为冯庚正在检索的那本县志还没弄完,半途而废平白浪费工夫,白教授就没让冯庚换。   不用跟冯庚做对比,江易飞一样的速度,让白教授震惊了……   刘亮亮去了趟大江村的同学家,回来就对他爹刘志风说,“爹,你要我打听的事儿,我都打听好了!”   刘志风两眼放光,赶紧催着儿子说,“怎么样?那个小红车是大江村村长从哪儿弄的?”   刘亮亮手心向上,“五毛钱!”   刘志风骂了一句,“小兔崽子!钻钱眼里了!跟你爹还这么计较!”   刘亮亮脸不红心不跳,“你说的赌场无父子哟!”   刘志风摸了半天,摸出五毛钱来,拍在儿子手上。   “这死小子,真精!”   不愧是他的种!随他!   刘亮亮乐不可支地把五毛钱塞进了自己兜里。   “爹,我都打听好了,那个什么小车,是江易给村长家做的!”   刘志风是刘志云最小的弟弟,刘家孩子多,本来就穷,要不刘志云也不可能去当上门女婿。   不过刘志云后来发达了,就帮衬了刘家不少,刘志风结婚的时候,兄弟姐妹们凑一凑,还是给他凑了些家当,又给刘志风在石口村里修了新房。   因此刘志风那是最听刘志云的话的。   连带着他的儿女们,也都跟着无视江易,倒是把偶尔来村里的刘娜娜当成公主一样捧着。   刘亮亮也就是因为上了镇初中,有几个同学都在大江村,所以去过,才算是见过了江易几次。   “我还听说了,江易会做收音机!还能做那种特别小的收音机,大江村好几个人都有,有的是跟着收音机学外语,还有的是听收音机学种地呢!爹,我也想要小收音机!”   要是他能天天上学都在兜里装个小收音机,那该多美?   刘志风摆了摆手,“要什么小收音机!”   说完了才反应过来,“那小车,真是江易做的?”   江易那倒霉小子,居然这么能干了?   他为啥打听这个呢?   上个星期他拎了一兜子地里摘的菜,去二哥家里送。   当然了他在村里种地的还想着二哥,去了二哥家里,总不好让他空着手走吧?   之前每次都能从二哥家里薅点羊毛,什么奶粉啊,饼干啊,汽水肥皂劳保鞋啊……   哪怕二嫂总是拉着个脸呢……那他也不怵,他可是二哥的亲小弟呀!   当初又不是他们江家求着攀这门亲的,都结了婚有娃了,还不是二嫂自己看上的二哥?   不过这次去吧,二嫂的脸就没再拉了。   还破天荒地给了他一包红白云!那可是硬壳过滤嘴高级烟!   不就是托他打听点事嘛!   他当然就拍着胸脯打包票了。   “是啊!江易已经给好几个人做了收音机,不过做小车的,就只有大江村的村长一家。”   “爹,我看江易现在挺厉害的,要不,咱们去认一认?”   就叫一声表哥,能得着个   刘志风把儿子哄走,“去去去,认什么认!你二大娘不吃了咱家!”   当他没去过么?   那不是被那臭小子给撵出来了么?   他二嫂,打听这事,莫非也想要小红车?   嘿嘿嘿,这就有意思了。   反正他就是一个打听事儿的,打听到了就完!   虽然是八零年代,通信基本靠写信和人声相传。   但何姝静还是第二天就知道了小红车的来历。   “哟!老刘还有个有本事的好儿子啊!”   “这在医院呆了几天,还学会做收音机,会做小车了?”   “这么有本事,怎么不做个收音机来给他亲爹呢!”   “刘志云,我可告诉你,汪副局长那条线,可不容易攀啊!”   “眼看着开了春,咱们娜娜就要高考了,要是上不了学,总不能咱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去车间里干那又苦又累的活儿吧?”   刘志云坐在单人沙发上,闷头抽着烟,好半天才开口。   “行了,我知道了!”   “那孩子,我这些年也没怎么见过,这冷不丁地找过去,怕是会有抵触情绪啊……”   何姝静瞥了他一眼,尖声冷笑。   “怎么没见过?给三十块钱的事儿忘了?”   刘志云烦躁地回了句,“怎么总提三十块钱?”   江易来找他要钱,他当然是希望江易有钱的时候给还上的。   但这不是从刘志风那儿知道了,现在江易理直气壮的很,说什么抚养费的事儿么?   这要是认真算起来,他确实还欠着江易的抚养费呢!   就算他去要,没准还会被顶回来,他好歹也是个科级干部,不丢人么?   何姝静目光一转,反而笑了。   “我是说啊,好歹他姥爷生病的时候,你这个当爹的还出过力呢!”   “现在呀,那孩子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不是都二十岁了?”   刘志云弄不清何姝静的用意,回了一句,“十九了。”   “十九也是大小伙子了,在村里都要说亲事了吧?”   “他妈跑到了国外,他姥爷又没了,那能张罗的,可不就只剩下你这个亲爹了么?”   “要不,你帮着给他说个亲事吧!亲父子有什么隔夜仇呢?”   “你看咱们厂子保卫科的老范,他在乡下那个儿子,不就是十几年没管过,这到了结婚的时候,老范出钱给他儿子在乡下修了房子,又买了两大件,这不,父子俩又和好了!”   何姝静脸上挂着看透一切的笑。   哼,十几年不管有什么关系?   等到要结婚生娃知道养家糊口不容易了,再有天大的仇,也得面对现实啊!   刘志云怀疑地看向何姝静,“你是说让我也给江易出钱修房子?”   何姝静心里直肉疼,但还是故作平静,伸出一只手来,看着手指甲的形状。   “江家不是独家院子?就修一修也花不了几个钱吧?那是你儿子,我可管不了!”   要不是为了江易那点小技术,她把天翻过来也不会让刘志云去认江易。   还好江易他妈给江易留了四大件,江易就算结婚,刘志云也不过出上几十块钱罢了。   比起后头的好处,还是值的。   “还有啊,既然要认这个儿子,那就索性多做点,我看保卫科老范家的女儿,跟江易的岁数倒是挺配。”   刘志云本能地就要摇头,“啥?老范家的闺女,那不是有小儿麻痹么?”   何姝静白他一眼,“你激动啥?老范家的闺女,长得白白净净,还在劳保站当出纳,有正式工作,要不是有点腿脚问题,能轮得到你儿子?”   “就这,你还得去跟老范好好说呢!人家可真不一定能看得上江易!”   刘志云陷入了沉思。   他跟老范的情况有点像,可不就都惺惺相惜,有段时间还常在一块儿喝酒呢。   也就是这两年,老范喝酒喝大了,酒精中毒进过一回医院,等出来就再也不敢沾酒,他们这才来往的少了。   要是江易能跟老范家闺女成了,倒是也不错。   据说老范那两口子可会捞钱,攒下了大把的家底儿。   有老范老婆看着,老范也就是从手指头缝里漏一点给前头的儿子。   大头还是闺女的。   江易成了老范女婿,老范没准还能让江易接他的班。   江易有了媳妇,又有了工作和钱,还有什么可怨恨他这个亲爹的?   好像……这事也不坏啊。   江易哪知道他这三个时代的老单身,居然已经有人,都把他的婚事给惦记好了。   此时此刻,他正开着一辆四处漏风的破吉普车,奔着云河县去。   他坐的是驾驶座,旁边的副驾座上,坐的是冯庚。   年过七十的老教授坐在后排,虽说道路颠簸,坐在车里东倒西歪,抛上抛下,老教授还是尽量保持着坐姿端正,护着旁边座位上的公文箱不被颠下地。   “白教授,云河县是沁城最穷的县,交通也最差,您……可要有心理准备啊。”   冯庚也不知道怎么分析着县志呢,就突然说要来云河县考察?   恰好他老家也正好是云河县的,就自告奋勇地给白教授当向导了。   而江易,这个年轻人,也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要去云河县实地考察,而云河县交通不发达,好些地方压根就没通车。   也得亏白教授有人脉,左拐右拐地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了辆吉普车!   虽说吉普车它破了点吧,哪哪都漏风,但好歹不用自己走路啊!   就是白教授开了一段就有点体力不支。   江易就说他看也看会了,不如让他试试。   结果可好,他这一试,倒比白教授开的还更稳一些!   这是看看就能学会的事儿么?   他在江易旁边瞪大眼睛看了好半天了,怎么就没看会呢?   白教授兴致勃勃。   “交通差,最穷都不要紧,只要有发现就好啊!”   又穷又差,对于他们研究历史的来说,压根不算事儿。   要都是经济发达地区,那地上的建筑,地下的墓藏,早就不知道被挖被毁了多少回了。   能轮得到他现在来考察吗?   还是江易的思路对头啊!   这才研究了云河县的资料两三天,他就有了重大发现。   云河县里跟凤凰有关的地名,习俗,居然有那么多!   一定是这里没错了!   他想到这儿,忍不住又看了冯庚一眼。   这小冯还是本地人呢,居然还没小江脑子动得快!   不过好在小冯是本地人,他们考察的时候有小冯当翻译,不至于听不懂云河话!   作者有话说: 第108章 八零年代(17)   他们一行三人, 花了三个小时,总算到了云河县城。   冯庚领着来到一家招待所。   “白教授,云河县是贫困县, 就算是县城里, 也没有什么像样的招待所,最好的就是这家了,条件有些简陋啊……”   白教授抬头一看招牌名:彩鸾招待所。   他就笑了,“挺好挺好!这名字好!就这家!”   彩鸾招待所就是一个二层水泥小楼。   他们直接就开了个三人间。   这三人间里就放了三张木板床,床上铺着条纹床单, 每张床的床头有个柜子,另外靠窗又多了套桌椅,四面都是大白墙,水泥地面。   屋里没有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和冷热水房都在楼道顶头,想洗漱还得带着牙刷牙缸和毛巾去。   江易当学生穷游时, 住过的最便宜的青年旅社都比这条件好。   不过他来到这个时代也有一个多月, 江家小院连自来水都没有,他也住了好些日子了,因此倒不觉得有什么。   冯庚是本地人,熟练地去买来了三份晚饭。   不过这晚饭也就是大烩菜和馒头, 味道只能说马马虎虎而已。   但江易知道在这儿可没得挑。   就沁城市内的大小饭店都没多少,而且一般最晚也就营业到七点半。   就更别说贫困县城里了,冯庚能在六点半买回热乎能吃的饭菜都很不容易了。   冯庚一边啃着馒头, 一边对白教授说,“县城里太穷了, 总共就三家小饭店。这家卖馒头和烩菜的小饭店还是多亏了挨着招待所, 不然没准晚上都不卖饭。”   这话江易倒是相信, 就他从窗户上往外看,不大的街道上几乎都没啥人了。   什么烧烤、k歌、酒吧夜生活啥的,想都别想。   白教授兴致不减,完全不在乎晚饭好坏,刚刚吃过就拿出云河县的地图来。   “咱们主要考察四个地方,凤台集、凰尾坡、娘娘庙,还有仙迷镇……”   一夜过去,三个人早早地起来,收拾一番就开车上路。   之前从沁城市到云河县城的路就已经很崎岖了,没想到,出了云河县城,那更是坎坷。   破破烂烂的吉普车开在泥巴路上,叮叮当当地哪儿都响,江易坐在驾驶座上,都担心它会散架……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还没到仙迷镇,车子就抛锚了。   白教授和冯庚都下了车,冯庚愁眉苦脸地说,“要不我步行去镇上,看看能不能找着车先过来接你们?再想办法把车子也拖过去?”   白教授把他老朋友的电话找出来,“你去镇上打这个电话,看看他能不能让人过来帮忙?”   江易却打开了后备箱,“先不用,白教授,冯老师,你们可以先坐在路边歇一歇,看看风景,我试着修修,没准能修好呢!”   冯庚听着就想笑,“还是年轻人胆子大啊!这不光敢开车,连修车都敢上手啊!”   万一修坏了,这小伙子能赔得起吗?   白教授看了看天色,又看看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沟土路。   “让江易先试试吧,咱们去歇会儿!”   虽说一腔热情吧?可就刚刚那段烂到不行的土路,差点把他这把老骨头给颠散了。   江易已经从后备箱里,把他带的大背包给拿了出来,拉开拉链,取出了几样工具。   当然了,这辆破吉普本身也备了两三样家伙事儿。   江易拿了个扳手,就钻到了车底下。   冯庚看得目瞪口呆,“小江这架势,还挺像那回事儿的啊!”   白教授笑了,“年轻人,有想法,胆子大,心灵手巧啊……”   他说到这儿,看到冯庚,又加了句,“冯老师的老家跟这里差不多,还是要好一些?”   等听到冯庚说差不多的时候,白教授就点头感叹,“能从这样的条件里出来,考上师专,也是很不容易了。”   冯庚不好意思地谦虚几句,“也是那时候政府给贫困地区的学生政策好,我上了师专,一分钱都没花过,都是公费补贴的。不然以我家的条件,可是供不起。”   江易在那儿修得起劲,他们聊得也起劲。   “我们村里过年的时候,大鱼大肉肯定是吃不起的,会用磨好的小米粉掺杂上面粉,做成各种各样的动物,模样都挺怪的,以前就没多想过,这几天,我也跟着看了看明异经,发现没准真有可能跟明异经里那些珍禽异兽有关呢……”   白教授满脸兴致勃勃,“现在还有这种习俗么?冯老师会做吗?”   “有的,尤其是村里,好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会做好几种,光是看着都觉得眼晕,我是没学会……可能年轻些的,都不大会。”   白教授还要再问,就听到土路的拐弯处,有人过来了。   一对小夫妻,抱着孩子,拎着篮子,看穿着打扮应该是本地人,从后方走过来,路过抛锚的吉普车和白教授他们三个,不由好奇地多看了好几眼。   白教授冲着他们微微一笑,还点了点头。   那对小夫妻互相看了看,匆匆点了下头,就脚步加快往前走。   白教授的目光落在了他们怀里抱着的小婴儿头上。   小婴儿也就一岁多,黑胖黑胖的,头上还戴了个小花帽。   白教授看的,正是那顶小花帽!   “等等,等一等!”   白教授喊了两声,看到小夫妻没啥反应,就赶紧拉了把冯庚,“快,快帮我叫住他们……”      冯庚跑过去叫住小夫妻的时候,这两人站住是站住了,但很明显,不知道想到了哪儿去。   年轻媳妇警觉地护住怀里的婴儿,年轻汉子瞪大了眼睛挡在前头。   “你们叫俺们,有啥事?”   冯庚赶紧冲着他们一顿叽哩咕噜地说。   等听明白了白教授是从首都来的一位大教授,特别有学问的那种,还是来他们云河县考察民风民俗的,这对小夫妻才算是放松了些。   “我,我就是想……能不能让我看看小朋友的花帽?”   一顶花帽而已,年轻汉子就把帽子取下来,递给白教授。   这是一顶粗布缝成的帽子,上头的花纹应该都是手绣。   白教授长年在首都工作,也接待过不少外宾,送礼什么的,没少去工艺美术商店。   几乎全国各地的名家名绣,他都是见识过的。   跟那些名绣比,这绣艺,只能说原始又简单。   但这小帽的图案,却是白教授从来没见过的!   这个小帽的帽边一圈儿,是绣了一只只首尾相连的……小动物。   这小动物集合了龙虾、蝎子、皮皮虾、蝗虫的一些特征,十足的四不像!   而帽顶呢,却是一只盘旋着的凤凰。   这种盘旋的五彩凤凰样式,白教授也是头一回见!   “这个帽子,是谁绣的?”   白教授激动得声音都变调了。   果然,来云河县是对的!   这种图案,如果是本地独有的话,那说明凤凰文化,没准就有可能是起源于这里呢?   听到冯庚的翻译,小媳妇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绣的。”   不是吧,她的绣花手艺是不怎么样,跟她娘比差远了。   她娘从前总是吓唬她,说她要是不好好学绣花,等结了婚会被婆婆笑话。   可她没想到,婆婆没笑话,这首都来的老教授倒是……咦?   小媳妇就看到,那位老先生,已经从兜里掏出了一把糖,塞到了她男人的手里。   “给孩子的!我很喜欢这个帽子……上的绣花,所以想多问问。”   冯庚翻译完,年轻汉子腼腆地收下了糖,“这个绣花帽我们村的小娃们都戴的,我小时候也戴过……”   好家伙,这糖纸都花花绿绿的这么漂亮,一看就是首都的呀,他们镇上的供销社,压根就没卖的!   一颗糖换一顶帽子他都乐意呀!   小媳妇抱着的黑胖娃娃手里也得了一颗糖,高兴的咧开了嘴,流下了一串口水。   小媳妇用袖子给娃擦了擦嘴,也接着年轻汉子的话往下说。   “这个花样是我们这边几个村子的女人都会的,我娘绣得比我好多了呢!”   江易从车底下钻了出来,试了试发动,发现这台破吉普,它又工作了!   他正要招呼白教授和冯老师,就看到这两个正在和一对本地小夫妻聊天呢!   “江易,你看这顶帽子!”   白教授激动地拉着江易看帽子上的花纹。   就刚刚,他出了三块钱,把这顶帽子给买下来了!   江易接过来细细一看,眼睛也不由自主地瞪大了。   在白教授眼里,这一圈小动物,是四不像,但在江易看来,这不就是龙虫?   龙虫的特征,这绣样上全有啊!   他前两天还吃了一串烤龙虫呢!能不知道么!   而帽子顶上的五彩凤凰,可不就是木叶时代的五彩鸾凤?他不但见过,还养过呢!   凤凰盘踞在顶,周边一圈龙虫,这意思很好理解,龙虫都是它爱吃的食物啊!   而为啥给小孩子戴这样的帽子呢?   江易福至心灵,那定然是为了孩子祈福,请凤凰来守护小孩子百邪不侵,平安长大呗!   小夫妻两个人红着脸,拿着钱想要退给冯老师。   这小帽子不过是自家织的粗布做的,绣的又不是很好,在集市上都不会有人想买的,哪能就收三块钱呢?   江易冲着白教授点点头。   “恭喜白教授,这个绣图,没准还真是关键呢?”   白教授哈哈大笑,“这可太好了!小冯,你快给他们说说,这个帽子没准价值千金呢!让他们快收下,咱们去他们村子里做个访问……”   三人开着咣咣作响的破吉普,跟着小夫妻去了他们村子。   这是个依山而建的小山村,名叫半堆村。   村子里只有二十来户人家,田地都是在山上开垦出来的小块梯田,看房子和村民打扮,比起大江村来,要穷困得多了。   招待白教授他们的,正是那小夫妻家。   能看得出来小夫妻已经是尽力热情大方了,黄灿灿的小米饭,韭菜炒鸡蛋,甚至还杀了一只小公鸡,给他们熬鸡汤喝。   白教授当然不会占这个便宜,让冯老师给了钱和粮票。   不到两个小时的工夫,白教授就有了不小的收获。   除了小童帽的花样,他还发现了盖头上的凤凰呈祥图,供奉花馒头的笼子虫样式……   “白教授,您看看,我家这个烟袋,说是老祖宗传下来,它有没有考古价值?”   半堆村里的一个白胡子老头,也兴冲冲地举着自己的宝贝来找白教授。   他们这半堆村,从古至今,怕是都没有今儿这么热闹了啊!   听说这家的花帽子有考古价值,那家的盖头有考古意义,还有什么花馒头之类的,那没准他这个烟袋还是个宝贝呢?   这烟袋不用白教授看,冯老师都知道没啥价值。   它顶多就是有个玉石的烟嘴而已,上头又没花纹没字样的,能有啥价值啊?   “老叔,您这个烟嘴是玉的,好好留着,肯定有价值……不过我们是来考察远古的历史的,就是上千年那种。”   这位老汉的爷爷的爷爷,顶多也就六七十年吧?   白胡子老头把烟袋往裤腰上掖了掖,“上千年啊?那咱们村也有呢!村头那个娘娘庙不就是?”   白教授虽然听不懂方言,但他在来的路上,被车颠得实在难受,就转移注意力,跟冯老师学了娘娘庙,凤台集、凰尾坡的本地话发音。   他就看向冯老师,“这个村也有娘娘庙?”   他在县志资料里可是发现了,云河县里有个娘娘庙,占地几十亩,历朝历代重修,建国前毁于炮火,但遗址还在,被保护起来了。   据说娘娘庙里,供奉的就是凤帝。   而在辰国各地,有几种宗教的庙宇,也有几个朝代的皇庙,但凤帝是四千年前的人皇,年代太过久远,因此供奉凤帝的庙宇就极少见了。   所以他才想要亲自去看上一看。   “有的,有的,我们这里好些村子都有娘娘庙!不过比起来,还是我们的娘娘庙比他们的更古……”   白教授一听就坐不住了。   “走,咱们去看看!”   娘娘庙就在村子的东边,也就是大户人家一套院子的规模。   本来村子就穷,大概就更没有余力来修补这间小庙,正殿偏殿的房顶都塌了,里头的泥塑也倾倒在地,碎成了好几块。   白教授抬起头,望了望小庙的房顶样式,叹了口气。   “可惜了,看这个顶棚,是一千年前辰朝的样式啊!现在这种样式的庙,在辰国都少见啊!”   他挥了挥手,示意让大伙分散开考察。   江易也就顺势去了小庙的后院。   其实他是有点想作弊来着。   他空间里的凤凰羽毛和龙虫壳多的是啊!   要是拿出几个来,埋在废墟里,再装做偶然发现的样子刨出来……   作者有话说: 第109章 八零年代(18)   但是他东看西看, 也没找着什么特别合适的地方。   直到看到一处半塌的砖墙,又看到附近几个探头探脑的小孩。   小孩们还牵着自家的狗子。   半堆村这都多少年了!   哪来过什么有学问的人呢?   更何还是来自首都,还是教大学的!还开着车!   别说小孩了, 就是大人都忍不住出来看热闹。   但接待江易他们的村干部都说了, 人家是来咱村庙里啥考察的,让闲人们别凑上去,弄得跟没见过世面一样的,丢他们村的人!   所以看热闹归看热闹,大伙都在庙外头看, 没有进庙的。   江易装做漫无目的地拾起一块残砖,看了看又放了回去,不过他放回去的时候,袖子里的龙虫壳就随势滑落,散落进了废砖碎石堆里。   江易看了眼小朋友牵着的小黄狗,发现小黄狗没精打彩的, 像是下一秒就要睡着一样。   江易在大业王朝的时候, 是养过狗子的,狗粮随时都带在身上。   这会儿他就在随身空间里找着了几粒临期狗粮,也顺着衣衫撒进了石砾堆里。   狗粮虽然临期了,但香味可没临期。   正处在下风口的小黄狗刷地就坐直了。   鼻子一嗅, 撒开四蹄就奔着江易这边来了。   “狗!站住!”   “哎呀!快打它!”   “看咬了人!”   正看热闹的村民纷纷行动起来去拦小黄狗。   然而小黄狗这日子过得着实不易。   这年月,家家都没有余粮,谁有吃的会舍得给狗吃呢?   就算有剩饭, 那也是喂鸡喂猪,也舍不得喂给不能产出的狗子啊!   基本上, 狗子只能跟鸡和猪抢点吃的, 或者是自己去抓一抓老鼠, 上山去撵个兔子啥的。   这会儿好不容易闻着了这种狗生从来没闻过的食物香味,小黄狗能舍得放弃吗?   那自然奔跑出了猎豹的速度,几个猛子就扎到了墙角的碎石堆上,呜呜低吼着,精准寻着了那诱狗的香味来源。   哎呀,这一小颗一小颗的是啥呀!   也太好吃了吧!   跟在狗子身后的村民们七手八脚地去拉狗。   然而就算是被拽得头都偏了,那狗子的嘴里,还是在不绝地咀嚼着什么,那尾巴,还兴奋地摇个不停。   “呜呜呜呜!”   别拉俺!俺还要吃!   “这只吃嘴的狗!快打它!”   “没吓着了客人吧?”   “它嘴里叼的那是啥?”   眼看着村民们就要动手打狗了,悄眯眯做了小动作的江易赶紧站出来。   “等等,先别拉走它,狗的鼻子最灵,他是不是在这里发现了什么?”   村民们互相看看,都十分不解。   “这就是破庙的墙,前些天下雨又塌了半边,都是砖头石块,能有些啥?”   “是啊?不会还藏着一罐银元宝吧?”   “哈哈哈……要是真有银元宝,那估计是从前看庙的穷老头埋下的!”   听着这边热闹非凡,原本在大殿里仔细考察的白教授也听到了动静,被吸引过来了。   “江易,你这边是有什么发现?”   “这边的墙是最近才塌的,刚刚这只狗冲了过来,好像是闻到了什么……”   白教授听到是狗子闻到了什么,就在心里摇摇头。   那些埋在地底下上千年的古物不是陶就是青铜,埋的时间长了气味也不好闻,狗啊猫啊的哪里会对这些感兴趣呢?   没准就是在石头堆里发现了什么小动物……咦?   白教授咦了一声,就扑倒在了石头堆里。   把正专心找狗粮的狗子都吓了一跳。   江易赶紧扯起了狗子,从兜里掏了块没吃完的馒头扔给了狗子。   狗子两眼贼亮,叼着馒头就撒欢溜远了。   它可得跑远了吃,不然叫人看见它在吃粮食,不是打狗就是骂狗,没准还要抢它的呢!   “白教授,慢点,慢点,你这是……”   江易赶紧关切地凑了上去,做势要扶白教授起来。   白教授手里已经捏住了一样东西,扒拉去了浮土,放在鼻尖下细看。   “这是什么虫子?江易你见过没有?村长,你可见过这种虫子?”   这只剩下坚硬光滑外壳的生物,可不就跟他买下的小娃帽子上的龙虫,是一模一样?   难道说,这种龙虫,它是真有,而不是虚构出来的?   正在维持秩序的村长也凑了过来,瞪大两只眼睛瞅那怪壳子。   “这是从墙里掉出来的?这是个啥么?我们村里从来没有这种虫子!”   他说着就看向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老汉和大娘。   “三大爷,贵六叔,亮老哥,桂嫂子,春芳奶奶,你们都来看看,看见过这虫子没有?”   这些老头老太都凑过来,挨着看了一番,都是摇头。   “咱村没这种虫子。”   “这是个假的吧?不能有这模样的虫子吧?”   “我看着倒是跟花馒头的笼子虫怪像!”   “笼子虫是咱蒸馒头做献供的花样,又不是真的有这么个虫子!”   “要不是真的有,咱老祖宗为啥要做这种花样,不做别的呢?”   而白教授就在他们说话的工夫,又在石缝里找到两枚龙虫壳。   白教授是越看越激动,“没错的,这就是龙虫,应该是一种现在世界上早就灭绝的物种!”   这次来云河县,可真是来对了!   就算那远古的两个朝代还没有着落,但能发现这种远古的物种,也不虚此行了!   村长在一边试探地问,“白教授,这发现了世界早就灭绝的物种,是不是我们半堆村,就出名了?”   白教授还沉浸在大发现的喜悦当中,听到这话还一时没反应过来,倒是从后头赶过来的冯老师接了话。   “吴村长,这是当然了,这可是世界上都能出名的,没准这个娘娘庙,还能被政府保护起来呢!”   这会儿是八十年代中期,刚从战时经济里转型没有多少年,什么旅游,什么文化产业,刚刚吃饱饭的老百姓们压根没什么概念,就算是眼界比较开阔的冯老师,想像力也十分有限。   他能想到的,也就是政府出资,把这个庙给保护起来。   那既然要保护这个庙,不得设置两个看门的岗位呀?   那不就是给村民们两个铁饭碗?这当然是大好事了!   吴村长张大了嘴,高兴地直搓手,“哎呀,这可真是!真是太好了!”   没准这大消息传出去,他们半堆村真的世界闻名了!   还会有好多记者啥的,下来采访呢!   “啊!白教授,是不是就在这些石块里找龙虫壳子,这个活太累,不如让我们来!保证一个龙虫壳子都不漏下!”   吴村长一挥手,就点了三四个村里人的名儿。   “……你们几个,快来帮着白教授他们找龙虫,下手要小心再小心啊!全世界没准就这么几个了!碎了一个你都赔不起!”   吴村长带着头,就开始清理起了这堆碎石烂砖。   白教授还担心他们会不小心破坏了龙虫壳子呢,没想到别看这些人举止都不讲究的样子,可干起细致活来,也是够细致,就跟绣花一样,把半堵墙的碎砖碎石给清理得干干净净。   一共找出来九只龙虫。   白教授把这九只龙虫,当成珍宝一般地用他的新手帕包好,用一个防水的塑料小袋子包好,   又放进了他随身公文包里,还给公文包上了把小锁。   “吴村长,这里一定要保护起来,这可不光是咱们辰国的瑰宝,就是在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珍宝啊!”   吴村长激动地满脸红光,“白教授,你放心吧,打从今儿起,我就让人轮着在这儿值班!一定把宝贝给看好喽!”   原本白教授的行程是先去凤台集的。   但发现了龙虫,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   三人只在半堆村呆了一夜,就直奔云河县城。   好不容易才寻着了能打长途电话的地方,白教授握着老式电话机,拨了三回,才算是接通了老同学的电话。   “老潘,你在干啥呢!”   “快来山河省沁城市云河县这里!”   “……当然是有重大发现啦!”   “是一种在传说里的远古生物!现实里早就灭绝的,却发现了完整的甲壳!”   “……哎呀!就是我跟你描述的那个样子!不是海洋生物,不是拼接的,也不是人造的……不信你过来看一眼嘛!来回路费我给你报了!我就在沁城市这边等你!”   “要是再啰嗦,我就去找南城古生物研究所的老季了啊!”   一番连哄带吓,白教授终于说动了自己的老同学潘教授。   这位潘教授是辰国知名的生物学家,他虽然对白教授说的那种神话生物很感兴趣,却又不是完全相信,非得要白教授拍照片给他看了,他按着照片去核对一番,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工具再过来。   其实他说得倒也没错,就算是生物学家里的动物学专家,一辈子研究各种动物的,那也有自己擅长的方向,世界上有一百五十多万种动物,不可能都记在专家的脑子里,也是需要在考察前后做很多功课的。   一行三人开着破烂吉普车回到了沁城市。   白教授把拍好的照片洗出来,发了个航空特快。   当然了,这个年代的航空特快其实也不算多快,到了潘教授手里都是两天以后了。   潘教授再买票到沁城市,那又至少得一天的工夫。   白教授就又给二人放了假,让他们先回去歇歇,等潘教授来了再一起去云河县。   江易想了想,就问,“白教授,这辆车可能是太老旧了,哪里都有毛病,下回再往山路开,没准还会出问题,我想趁着这几天不用,能不能修理加固一下?”   白教授这会儿心情特别好,看着江易都觉得这小伙特别顺眼。   “你会修?”   “我想试试……”   虽说江易没干过修理工吧,但在大晋王朝和木叶时代的时候,那是真对可回收库里的东西动了不少脑筋,这动手的次数多了,也就会了那么几下把式。   “行,那你就试试吧。”   白教授给了江易三十块钱,让他去买零件和工具。   至于江易是不是吹大话,他也懒得管了。   反正过两天就要用车了,车子能不能开,好还是坏,不是立马就能看得出来么?   江易开着破吉普就回了大江村。   离着大江村还有一里路的时候,他就遇上了刚从邻村回来的二刚。   二刚远远地看见一辆小车开了过来,还站在那儿瞧了半天。   等小车停在了他旁边,车窗一摇,露出来的竟然是江易,二刚激动地蹦了起来。   “江易是你!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怎么都有车开了!还是小吉普!” 第110章 八零年代(19)   当江易开着小吉普进了村子的时候, 几乎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出来围观了。   二刚推开车门跳下地,洋洋得意的仿佛开着小车的是他一样。   “……诶!别瞎摸,这车子可不叫小车, 叫吉普!”   “知道不?就是电影里, 打仗的时候,首长们坐的!”   “啥?你说咱们辰国生不生产?这咱可不知道,但是就算不生产,那也能缴敌军的小车来用吧?”   “这车子不是江易的,是一位首都来的大教授的, 江易是给人家开车的!”   “是啊,江易可不就是人家的司机了?”   “江易咋会开车的?嗨,这人聪明,学啥都快!”   二刚跟村里人有问有答的,忙得不可开交。   就连村长听说了,都特意赶过来问了几句。   “这是白教授用的车子, 让我暂时先当司机开着, 白教授现在就在市里,等另一位从首都业的潘教授,接上那位,才会出发去云河县, 这段时间车子不用……就让我开回来修一修。”   众人都目瞪口呆。   “江易你还会修车?”   江易憨憨一笑。   “大毛病不行,小毛病还是能看一看……其实原理都差不多啊。”   村长听到这儿,才算是放下了心。   如今国家经济发展落后, 不能跟国际上那些发达国家比,辰国的老百姓有个四大件就是富裕家庭了, 哪里敢奢望能有辆自己的车?他还怕这车来路不明, 他也跟着受处分呢!   要知道, 就算是化肥厂这么大的厂子,那也才配了三辆车,普通干部想用车,那都得先提前申请呢!   而他们村里就更别提了。   就算是被沁城市树成了典型的村子,也不过是有辆二手的大卡车跑运输而已。   大江村呢,也就是二十年前乡里给分了台拖拉机,可惜总坏,修了坏,坏了修的,到如今都各家各户都自主经营了,那台废旧拖拉机也就摆在仓库里,趴着落灰了。   村长想到拖拉机,目光一转就有了主意。   “江易啊,你现在是个小能人了,连小车都会修,那会不会修拖拉机啊?”   “你要是能修好了拖拉机,我代表村里做主,给你付修理费!”   二刚在一边插嘴,“村长啊,那要是修不好呢?修不好我们江易也搭上了工夫啊?”   村长想了想,大方地拍板,“修不好也是为村里做了贡献,年底分肉的时候,多给他二斤!”   江易笑笑,“不用不用,我把这小车停好了,就去看看能不能修,修好了也不要修理费,都是自己村里,还要什么钱!”   村长也笑了,“就是自己村里,也不能叫你白干,这样吧,等收秋的时候,拖拉机单给你用三天,怎么样?”   江易想想他那二亩地的玉米,就点了点头。   “行啊!”   村民们围观着江易把小车开进江家小院,又把院门锁了直奔仓库。   村长把闲人们都赶走,“去去去,大热的天,都凑在这里做什么?你们看又看不会!”   又叮嘱江易,“你看看,能修就修,不能修就还搁着……这都好几年了,就一直扔在这儿。”   江易点头应声,送走了村长,就围着这台破旧拖拉机观察了一番。   他虽然在前两个时代,都自己动手,改装过车子,但这种内燃机动力的,还真看不太懂。   他看了一会儿,就直接进了可回收库,没费什么事儿,就找着了几台拖拉机。   这些拖拉机的个头有大有小,最小的就跟个玩具似的,但据说这些新农机不但在国内用得很好,就是在世界各地,也是广受好评。   江易又可惜了一番,他现在没有说得过去的来处,暂时还没法把这些农机给交易出去,不然就算是每个种类卖掉五件,那也能入账不少啊!   来到八零时代,虽然刚开局穷酸破烂吧,但如今也算是渐入佳境了!   要知道他偷偷撒的那些龙虫壳子,虽然在木神时代,那是一粒盐也不值,但在八零年代,他的账户上头就多出来四万绿叶币!   也就是说一个龙虫壳,就值五千!   他收进木神时代的回收库里,龙虫壳算啥?   各种各样的远古生物多得是!   要是都能换成绿叶币……不敢想啊!   江易感慨着在可回收库的拖拉机上搜索一番,终于在暗格里找着了几个优盘。   江易把优盘接到手机上,看了好几个故障处理办法小视频。   这下子算是心里有点谱了。   虽然新农机比老古董要先进好几倍,但其实工作原理都差不多。   江易检查了一番古董拖拉机,换了一条断掉的线路,又给几个生锈的部件打磨一番,上了机油,实在锈得不行的部件则从可回收库里找差不多给换上。   再试着加上柴油,发动……居然真的动了起来!   闻讯而来的村长笑得见牙不见眼。   “唉呀!早知道咱村就有能人,就不用去求爷爷告奶奶了!也不会怕坏,阴天下雨舍不得开了!”   江易从拖拉机座上跳了下来,“这种老型号的拖拉机皮实,轻易不会有大毛病,都是小毛病。出了问题,再修修就好……”   村长连连点头,“那也得有懂的人会修啊!来来来,今晚上去我家吃去!你婶子都准备好饭了!”   村长还真没说大话。   村长老婆给准备了一桌四个菜,两荤两素。   甚至还有一瓶小酒。   屈指一算,上次江易吃到别人做的家常菜,还是在大晋王朝的时候,那会儿有陶婆婆一手包办,江易就基本没操心过吃喝的问题。   而在木神时代,受调料和食材的限制,就算有江易拿出新食谱和烹调方法,每日三餐还是以烤肉为主,也不是这种熟悉的家常味道。   江易这一顿就没客气,甩开腮帮子大吃二喝。   村长委婉地提起那个小红车,说是那小车太好了,他们舍不得只让自家孩子玩,再说全班的小朋友都没有,只有江小宝有,也确实太遭人嫉妒,所以他们就当成好礼送了人。   江易对小红车是不是送人了倒不是很在乎。   反正他做小红车是为了还村长借钱给原主的人情,给了村长就是村长家的了,爱怎么处理都没关系。   “江易啊,能不能,能不能再给小宝做一个玩的小车……嗯,用不着像小红车那样好,就跟现在城里小孩骑的那种三轮小车差不多……比那个好一点点就行啊!叔把钱都准备好了,来,你先拿着。”   村长见江易听了也没不高兴,就拿出了三十块钱塞给江易,请他再做上一个小车。   话说那个小红车在化肥厂家属小区里可算是出尽了风头了!   也给他家小宝挣回了好多面子。   但是吧,太出风头了也不好。   据说好些小孩回家都哭哭啼啼的,惹得大人也很恼火。   这些大人里,也有厂领导啥的。   村长一看,就赶紧想了个招儿,把小红车送人了。   当然了,送人以后,人情落人情的,居然给他儿媳妇解决了个转正的指标,也是没想到的喜事。   有的临时工,干了十几年还是临时的,还不保险,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说解雇就解雇了。   儿媳妇都转正了,儿子还会远吗?   可惜就是大人们高兴了,宝贝孙子不乐意了。   这不是,他就答应了小宝,不管怎么样,要再给他弄辆小车车么?   江易想到可回收库里,确实还有不少二手儿童车。   而且还是各种花样的……   假如每一种都能卖出五件的话,那不光挣到现实里的钱,还能入账绿叶币,有什么不好呢?   儿童车还不像自行车,盯着的人那么多。   儿童车的车轮也小,就像玩具一样,江易现在又是“白教授的司机”,他完全可以说这些车轮,是他从外县收回来的。   江易就跟村长要了纸和笔。   刷刷地在上头画了几个小车的简图。   “您看看,这几种,您喜欢哪一个?”   村长两口子凑在一起,最后选了个轮子最小座位最大的。   第二天他就早起去巡视了下自家的两亩地,回来就动手开干。   他先改装的,是那辆破吉普。   凡是能从可回收库里拿出来的零件,都给换了一遍。   又拿出油漆,把掉漆的地方给补上了。   正干得热火朝天呢,就听到院门被敲响了。   来的居然是原主的便宜亲爹刘志云!   “你怎么来了?”   虽然原主怨恨刘志云,但见了面还是会叫爹的。   可江易又不是原主,再说刘志云这种人,能配得上一声爹么?   “怎么?不欢迎?”   刘志云猛地见到江易,他都有瞬间的恍神。   “长高了,差点都认不出你来了啊!”   他来的时候,其实是有心理准备的,知道这个儿子肯定对他有怨恨。   不过没想到,会受到这样的冷遇,看到他就是几句冷言冷语。   江易点点头,“是不大欢迎。”   “你来有什么事?”   刘志云憋着气,脸上保持着微笑,自顾自地进了院,感怀似地点点头,“这院子,还跟当年一样……咦?”   他是眼花了么?   江家的小院子里,怎么停着一辆小车?   还是辆吉普?   “这车从哪来的?”   刘志云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江易瞥他一眼,“人家送来修的!”   “你有什么事,没事就回吧,我还忙着修车呢!”   刘志云心里的纳闷都快藏不住了。   据他所知,这个江胜英生的儿子,就是个资质极其平庸的,上学也没学个名堂,种地也不是什么好把式,就连做买卖,都能让人给坑了血本无是归。   这怎么突然就能耐得又会做收音机,又会做小童车,如今连吉普车都会修了?   “你怎么会修车的?别修不好,人家找你赔钱!”   江易瞥他一眼,拿起车子边上的工具,叮咣地干起活来。   “这就不用你管了。”   “你这说的什么话!”   “你是我儿子,你姥爷没了,你娘又不是个靠谱的,一走就没了音讯,我不管你,谁管你!”   “我听你二叔说了,你现在对我和你姝静阿姨,都意见很大?”   “这些年,我的确是对你关心的少了……可我也是有苦衷的呀!”   “你娘出国一去不回,你姥爷一提起我就咬牙切齿,连姓刘的都不待见了,我就算是想来看你,也得顾虑着你姥爷的心情啊……”   “往事就不提了,如今你一个人过,我当爹的实在是不放心。”   “这不,我发愁了好些日子,总算是想到了个好法子。”   “我有一个厂子里的朋友,也是个能耐人,在保卫科当科长的,他有个独生女,生得白白净净,还是正式工,跟你年纪差不多,只比你大一岁,我就想,给你俩凑一凑,没准是对美满姻缘呢?”   作者有话说: 第111章 八零年代(20)   刘志云说得口干舌燥, 却不见江易这个便宜大儿子吱声。   就继续加大筹码,“人家家里房子比我家的还大,你们小两口要是能结婚, 在城里就妥妥的有地方住, 而且你那个未来老丈人年纪也大了,没准能给你先安排个临时工,等过上几年,再让你接他的班,你看看, 这多好,不比在村里种地强?”   江易瞥了他一眼,接着给车子补漆。   “你放心,真要是结婚了,我这个当爹的也能给你帮衬一些,先前你从我这儿借的钱, 就不用还了。”   刘志云就听他小弟传的江易原话, 也知道这三十是没戏了。   就干脆充一回大方。   江易似笑非笑地停了手,“那我的孩子,能姓我的姓不?”   冠姓权这东西,说重要也重要, 说不重要也不重要。   但在这个世界里,那就是谁有钱谁冠姓的。   这就是家庭地位和个人财力的象征啊!   刘志云脸色一滞。   “你毕竟是村里去的,又没正式工作……”   江易这小子, 估计是随了他那个妈,自己人不咋地, 倒是心高气傲的。   江易一抬下巴, “那他家不是照样看上我了?我老江家肯定不能绝了后!”   刘志云脸皮一抽, 还是忍不住掏了根烟出来。   正要点就被江易给夺了过去。   “我这儿都是易燃物,你这一点,万一失火了……”   刘志云差点把手里的半包烟给摔了。   “现在只是在说亲,人家还不一定能看上呢!”   江易点点头,“对呀!咱有话说到明处,反正我的娃就得姓江!我娘走的时候还给我留了四大件呢,我又有手艺,不愁说不了亲事!”   如果刘志云知道平行时空的后世里有个名词叫普信男的话,他肯定毫不犹豫地给自己儿子冠上。   刘志云把半包烟塞回自己的口袋,“光有四大件有什么用?难道还能用一辈子?四大件能吃还是能喝?你虽有点小手艺,那又不是铁饭碗,才能挣几个钱?”   这个江胜英啊!当初还真是小瞧了她!   没想到还有把老太太忽悠得给大出血的能耐呢!   江易嘿嘿一笑,“反正够我吃香喝辣了,看到了没?还有人把车子给我修呢!我才不去当上门女婿呢!”   上门女婿这四个字,可就是把刘志云的面子往地上踩了。   他第一次结婚,就是因为家里孩子多,又穷,这才到江家上门的。   第二次结婚,是因为姝静她爸有本事,能提携他。   而且要不是姝静还有个弟弟,没准他家刘娜娜也得叫何娜娜。   上门这两个字,可不就是刘志云深埋心底的刺?   刘志云呼地站起了身。   “江易!”   “你不会以为就靠着点小手艺就能把日子过得好了吧?”   “我告诉你,你要是一辈子呆在村子里,哪怕再有手艺,再心比天高,也是一辈子吃苦受罪的命,哼!”   “什么老江家绝不绝后的,老江家有啥?就这村里的破院子?你找个村里的穷丫头,生了孩子也只能上村小,上了村小也只能上镇中学,那破教学质量你不清楚?出来能有啥出息?愚昧!无知!”   他一边说就一边看江易的反应,可惜江易不但没有幡然醒悟,甚至还露出了恶劣的嘲笑。   “谁说的!以后都是自主经营了,国营厂的工人也不一定就有铁饭碗,村里的农民也不一定就不富裕,只要有钱,去哪上学都可以,倒是这人要是先天就笨,那就是吃的穿的再好,也全是白搭!”   江易可是知道,刘娜娜这个便宜妹子,今年就该上高三了。   据说学习一塌糊涂。   江易虽然不至于未卜先知,知道刘志云就是为了刘娜娜将来高考录取铺路,也猜得出来,刘志云跟刘志风一样,都没安着什么好心思。   比如那个什么朋友的女儿,要是没什么大问题,也不可能会介绍给一个村里的小子。   刘志云气得脸都涨红了,抬起手来就想……   然而刚刚好江易补完了漆又扇风吹干,就站起了身。   好家伙,这个头,少说得有一米七八了吧?   上次见面,这小子好像还没他高来着啊!   刘志云默默地收回了手,“你现在钻进了牛角尖,等你吃了苦头,就知道这世界上,你爹才是最不会害你的人!”   他说完也不等江易回话,就大步地出了院子。   这一趟真是白来了!   不但没说服这混小子,反而把他自己给气够呛!   刘志云走后,江易若有所思地把最后一点收尾活做完,开着车就进了城。   招待所的院子挺大,停个车自然不在话下。   江易跟白教授交待一声,又往废品收购站去了趟,又收了几样有点用处的废旧零件。   第二天江易收拾一番,正要出门。   几个身穿制服的来了。   “你就是江易?”   江易点点头,“是啊,出了什么事儿?”   “有人报警,说你弄了辆来历不明的军车?”   江易一听就知道是谁干的。   “什么来历不明的军车!这是有人故意造谣呢!”   江易立马叫屈,把白教授来本市考察的事儿说了一遍,“我就是看那个车太破了,所以开回家来,给车子保养维修了一番,弄好就送回白教授那边了,也不知道是哪个这么坏心眼,平白无故地污蔑人!”   几人互相看了眼,有人去了村委,往市里打电话核实,待回来的时候,就拉着为首的那位,悄悄说了几句话,这几位警察的模样才明显地放松了许多。   江易又打开院子门让他们看。   “我跟师傅学了一点维修的手艺,这不,在城里废品收购站里收了点零件,准备自己做点用得上的东西,没想到就招了人的眼了!”   院子不算太大,情况一目了然。   地上推着几样锈迹斑斑的小零件,显然跟一辆军车差得十万八千里呢!   送走了几位警察,江易不由冷笑。   刘志云这人,确实挺阴的。   这要是那辆车子真的在江家院子里,哪怕最后解释清楚了是白教授的车,也难保不会出现点什么风波,更何况原主就是个无依无靠的小年轻,胆子也不算多大?看到这么多人,没准都先把自己给吓到了。   江易关了院门,坐小巴车进了城。   昨儿白教授就跟他提过,今天潘教授是下午一点到火车站,正好可以开车接人。   白教授站在出站口,东张西望地。   总算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秃顶的胖老头。   这胖老头拖着一个大箱子,满头大汗,挺艰难地往前走着。   “老潘!老潘!这边,这边!”   白教授赶紧大声招呼,上前帮着拖箱子,带着潘教授走到吉普车旁边。   江易上前帮着接过箱子,打开后备箱就往里放。   潘教授后退了一步,眯着眼看这辆车。   “好家伙!老白,你这待遇不错啊!还有这么好的车呢!”   “哈哈哈哈,你是没见过前两天这车破的模样!现在就是驴粪蛋子表面光。”   两个人说笑着坐进了吉普车,江易脚踩油门,小车平稳地上了路。   从火车站到招待所也不过是二十分钟的车程。   一下车潘教授就迫不及待地要看龙虫壳子。   “快拿出来我瞧瞧!”   “看你这样子,先前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还不信呢!”   “诶,我那不是严谨嘛!”   “诺,就在这儿,正好让你这个专家看看,这是不是目前世界上都没有发现过的生物?”   白教授小心地把一份单独包装的龙虫壳子摆到了桌子上。   潘教授凑近了左看右看,都没先上手,而是把他那个大号的箱子打开,从里头拿出了一套套的工具。   戴上白手套,拿出放大镜,细细地看了一回,又翻开自己带来的一本图谱,认真对比,越看神情越严肃,两眼里的光就越亮。   “怎么样?是不是一种未知的节肢动物?”   “我没骗你吧?你这一趟,肯定不会白来的!”   “这龙虫是在哪儿发现的?离这儿远不远,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看到实物的潘教授比白教授还要积极,恨不得把这剩下的小半天工夫都用上,马上前往云河县。   “不急不急,先歇一宿,咱们明天一大早就出发!那云河县的交通可是实在够呛,咱们要是不好好准备,万一抛锚在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可就麻烦了。”   劝住了老同学,白教授又留江易也在招待所住了一夜。   第二天清早,等到了冯老师,四人一车,迎着朝阳出发。   云河县的路还是那个路,小车行驶着仍然是颠簸起伏。   潘教授本来身子就胖,被晃得头晕眼花,还下车吐了一回。   白教授笑着递给他一瓶水,“昨儿没来是对的吧?”   “这还是小江修过了这破车,感觉比上回要稳好多了,上回我来这边,感觉一把老骨头都要散了。”   潘教授喝了几口水,漱了下口,咬牙又坐回车上。   “为了龙虫,这把老骨头散就散了吧!”   一行人再度来到半堆村,村长知道在他们村发现的虫子壳有可能是世界上绝无仅有大宝贝之后,乐得笑开了花,对招待四人那是十二万分的热情,又是杀鸡又是割肉的。   可潘教授哪里顾得上吃喝啊,才从晕车里缓过来就要去看现场。   娘娘庙这会儿已经被围了起来,原本坍塌的围墙周边堆着些土石,还插了不少荆棘树枝。   潘教授来到坍塌的围墙前,仔细地检查了一番,皱眉问,“龙虫壳就是在这里发现的?”   白教授点点头,“这段围墙刚坍塌没多久,里头就散落着龙虫壳……”   潘教授叹了口气,“可惜了,这要是在自然地层里发现的就好了,就能研究龙虫的生活环境和特征了,如今这明显是被后来的人砌在墙里的呀!”   跟在一边的冯老师就忍不住问,“潘教授,这个庙据说有上千年的历史,那这个龙虫是不是也有上千年的历史呢?可是经过上千年,这虫子壳难道都不会腐坏的吗?”   潘教授摇摇头,两眼压根舍不得从碎砖石块上离开。   “我初步测试了下,这个龙虫至少有五千年的历史了,它这个壳的材质大概跟贝壳相似,国内国外都曾经发现过一些几千年的贝壳,到现在看上去还是跟新的一样。”   “所以这个龙虫壳应该在千年前,应该是常见而且寓意很好的,所以才会被砌在墙里,大概是希望围墙像龙虫壳一样紧固?”   白教授也点头附和,“这个说法确实不无可能啊!”   江易默默地往后退了一步。   他弄出一个龙虫来就有这么多的推论,那他要是再弄出凤凰羽呢?   嗯,不行,凤凰羽这东西拿出来还跟新的一样就太诡异了,要不还是拿出凤凰骨吧……   作者有话说: 第112章 八零年代(21)   三天后, 一辆被翻新过的小吉普开进了招待所。   从车上下来的两位教授都顾不上别的,就光顾着宝贝怀里的小箱子了。   把箱子小心翼翼地放在房间的桌子上,还打开来朝里头瞄几眼, 看到大宝贝完好无损, 这才都放了心。   这还不算完,他们又开始疯狂往首都打电话。   报告着这次的惊世大发现。   凤凰和龙虫,这两种在传说里的生物,居然在云河县的一个小山村里,找到了完整的遗骨!   要知道这是遗骨, 不是化石!   也就是说,在五六千年前,这两种生物,都还有大量的存活!   对于潘教授来说,能发现这两种从未被发现过的神奇生物,就已经是能吹一辈子的大成就了。   而对于白教授来说, 发现这两种传说中的神话生物, 只是最终找到两个远古朝代的钥匙!   他在倒塌的围墙边上,发现一块残碑,碑文上记载了娘娘庙的来历。   娘娘庙是为供奉凤帝而立,据碑文上说, 初建于三千五百年前,后年久失修倒塌,二千五百年前重修, 又失火焚毁过半,现在的娘娘庙, 应该是一千二百年前重修的。   因为这碑是残的, 还缺失了不少信息, 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但也表明了,能在娘娘庙里发现这两种失落的远古生物遗骨,的确不是偶然。   因此两位教授都强烈要求,几家科研单位,对于云河县半堆村来个联合科考!   没准不光发现凤凰和龙虫生存年代和活动范围,还有可能对四千年前的历史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呢!   这有了实物,就跟只是虚无缥缈的假说可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暂时没了兼职的江易回到大江村,只过了两天,就从中央电台和地方电台的新闻里,听到了辰国考古的大新闻。   “根据辰国历史研究院和生物研究所联合发布的消息,近日在山河省沁城市云河县有了重大发现,两位专家在对云河县半堆村的娘娘庙进行科考时,发现了两种生物的完整遗骨,这两种生物疑似我国神话故事里的凤凰和龙虫,经过检测,这两种生物距今已经有六千年,这表明我国神话典籍明异经里并不只是神话传说,而是真实纪录……”   “此外,在娘娘庙还出土了一千两百年前的残碑文,碑文上现存一千六百多个字,这些信息对于研究我国的凤帝始祖以及磐朝岷朝两个上古朝代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根据这些重大发现,几家科研单位将对山河省沁城市云河县半堆村展开联合科考,有望取得进一步的研究成果!”   大江村的几个年轻人,又都聚集到了江易这儿。   虽然这个新闻他们在中央电台听过几遍了,可是再在江易这儿听一遍沁城台的,还是一点也不觉得腻,反而一个个都激动得不行。   “哇!以前我老觉得咱们山河省穷,不像人家边疆风景那么美,又不像沿海省靠着海现在还能招商引资……就要啥啥没有,实在是太落后了,没想到啊,咱们这儿居然是凤帝故里啊!辰国的发源地啊!”   “你这话说得有偏差!凤帝故里也不一定就是辰国的发源地啊!那不是还有没发现的磐朝和岷朝吗?”   “你没听新闻上说?娘娘庙残碑文上的信息对于磐朝和岷朝的研究有着重大意义?这说明什么?没准磐朝和岷朝也都在咱山河省呢?”   “哎呀!甭管在不在咱山河省,反正凤凰和龙虫是在咱们沁城市发现的!咱们沁城这下子可全国扬名啦!”   “是啊!我听着沁城电台播音员的声音都快激动哭了吧?”   “可惜,凤凰和龙虫怎么不在咱们村发现啊?要是在咱们村发现的话,咱们村可不就世界知名啦?那我就去当志愿民工,挖土方去!”   “咱们村离沁城市这么近,要是真有好东西,哪里能留得下来呢?打仗都打没了!”   “那倒也是啊,深山沟里才能保留下来宝贝呢!”   “江易,你开的那个小车,就是首都来的白教授的,听二刚说,凤凰和龙虫都是白教授发现的?这是不是真的呀?”   “那前几天你不在村里,是不是就是和白教授一块儿去云河县科考去了?”   江易看着热情的同村年轻人,点了点头。   “是真的,我本来是去图书馆看书,碰上白教授在招人帮忙,这么认识了白教授,跟着他去了云河县,那个半堆村的娘娘庙,我也去过了。”   他不光往破墙边上撒龙虫壳子,还无意中发现墙下有空洞和残碑文,他就趁着天黑把凤凰骨也放进去了。   他也不担心会误导科考,凤帝文化如此浓郁原生态的半堆村,就算没有龙虫和凤凰,日后也会被挖掘出来的,只不过提前几十年而已。   “啊,那你见没见过龙虫壳和凤凰骨?”   江易点头,“见过,看着跟普通的虫壳和骨头没啥大区别……”   “哎呀,那不是就没法知道真正的凤凰和龙虫长啥样了?”   江易拿出几样东西,给大伙看。   “这是我在半堆村买的凤娃帽,还有笼虫馒头,凤凰呈祥盖头……”   说来也挺有意思,第一次白教授去半堆村的时候,就花钱买下了一些有强烈凤帝文化色彩的小物件。   第二次再去的时候,半堆村人,就有好几家拿着这些类似的小物件过来,偷偷问他们要不要了。   白教授虽然已经买过了一套,可再买也不嫌多,就又买了一套。   潘教授则买了凤娃帽和盖头。   冯老师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哪里舍得呢。   倒是江易,虽然家里没小孩儿,他也不搞研究,却大手笔地也买了一套。   “啊?这帽子可真有趣!”   “看人家馒头这个花样!就是比咱村的要俏皮一些!”   “有文化就是不一样啊,咱村的红盖头,也就是块红布,上头绣个金边就了不得了,看看人家这花样!”   几个年轻人传看着这些小物件,叽叽喳喳地你一句我一句,热闹非凡。   江易看着这些年轻人,突然灵光一现。   “这里头除了胜军和改莲要准备高考,其他的人是不是都没有什么要紧的活儿?”   众人都问,“江易你想做啥呢?”   “不会是要带着我们去考古吧?”   大伙都哈哈大笑。   江易也笑,“大家一起挣点小钱?怎么样?”   一听挣钱,众人的眼睛都放光。   这话要是搁在江易刚卖西瓜赔了那会儿,大家肯定都跑了。   但江易靠着自己组装收音机和小车挣了好几百块钱了,可以说是在场年轻人里最有钱的,他既然说有法子,那肯定要听听啊!   “快说快说!我正好在家里闲着呢!”   “是啊!我也想挣点钱好买个收音机!”   就连要高考的江胜军和高改莲都有些心动,“是怎么挣钱?我们要高考也得等到过了年开春了!”   光在家里看书不挣钱,也不得劲啊!   江易指指这些小物件,“照猫画虎,会不会?”   他拿起凤娃帽,“弄点好布料,照着这个花样做大中小三个号的帽子,会不会?”   “大号的就卖一块五,中号小号的卖一块。”   “还有这个盖头,咱也用好料子好金线绣出来,一块三块钱。”   “笼虫馒头就更简单了,我估计各家的婶子大娘看着练上两三次就会了,蒸上些到集市上去卖,一个三毛钱。”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啊?还能这样?”   二刚笑着拍手,“江易这个主意好!不愧是跟过大教授一起去考古的!那个帽子和盖头我不敢说,那个笼虫馒头我娘一看应该就会蒸!等我回去就叫她过来看!”   其他几个人也有几分心动。   高改莲犹豫地问,“但是这是人家云河县半堆村的呀……咱们学了是不是不太好?会不会把人家的生意给抢了?”   二刚抢先答了句,“抢啥生意?咱要卖也是在沁城市的集上卖,又不是去云河县了,离得这么远呢!哪能挨得着呢?”   江易也点点头,“其实半堆村附近的几个村子,也有差不多的花样,不过他们都没想过挣钱,还是这次白教授他们花钱买了几样,他们这才学会的。”   “但是半堆村在山沟里,去趟云河县城都不容易,更不用说到咱们这儿来了。而且大家都是手工做的,产量才几个,互相都影响不了什么。”   “其实现在卖这些,一个是可以蹭新闻的热度,二是可以卖给从各地来的游客和考察人员,等大家就都看会了,也跟着卖,那虽然也能挣钱,但挣得就没刚开始这么多了。”   几人互相看看,都觉得挺有道理。   “没想到江易现在,越来越有小能人的架势了啊!”   自从江易卖西瓜大赔了以后,江易就跟整个人都开了窍似的,干啥啥灵光!   这大概就是书上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   “诶,等等,笼虫馒头好说,有面就行,可是做花帽和盖头,从哪儿去弄好布料呢?总不能用咱供销社那些难看的布吧?”   如今每个村子里都有供销社,供销社里有村民们需要的各种商品,什么布料针线、糖果点心、散装白酒、酱油醋盐之类。   但实际上村民们的消费能力有限,只要自己家有,就绝不会花钱买,因此供销社里的那些东西,一般都是最便宜的种类。   比如说现在供销社里的布料,就是灰黑土三种颜色,染色技术还不怎么样,一洗就掉色儿。   大伙就都看向江易。   “这个好办,做帽子和盖头的布料都用不了多少,我进城里去找人问问看,有没有优惠的,先买些回来。大伙愿意自己做了自己卖的就到我这儿来买布,要是怕麻烦,就从我这儿领了布回去做,我给手工费,帽子一件两毛钱,盖头一件三毛钱……”   大伙互相看看,都心动了。   现如今村里人挣点钱还是挺不易的。   说是自主经营,能种菜摘果子出去卖,可是集上卖菜卖果子的多了去了。   哪里能卖得上价呢?   有的时候一担子菜挑出去,一天能挣上一块钱就了不得了。   而这种小帽子,盖头的,只要在家里用空闲的工夫绣绣花,没准熟练了一天能做两三件,那也差不多有一块钱了。   这活能做啊!   作者有话说: 第113章 八零年代(22)   沁城市火车站内, 一列特快列车进站停靠,车门打开,各色人群拖着行李匆匆下车, 站台上瞬间拥挤又热闹起来。   三个长相跟辰国人完全不同的年轻人, 背着背包,从卧铺车厢里走出来,看着陈旧而干净的站台,都是满脸的兴致勃勃。   “这里就是沁城市?真是个宁静又有些怀旧的小城市啊……我感觉很像我们老家二十年前的时候。”   “我在首都的书店里买到过一本辰国旅游指南,还请我的辰国同学帮忙翻译了, 可惜,虽然有山河省的部分,但里头一点也没有关于沁城市的,可见沁城市在贫困的中部省份也没什么知名度。嗯,看这个站台,再看外头的建筑物, 也的确跟我想像的差不多!”   “我在看到那个新闻的时候, 也问过了我的辰国同学了,他们也都对沁城市没什么印象。”   “我的同学里,倒是有个来自山河省的,他的家乡虽然离沁城市有将近一百公里, 不过,他听说咱们要来这边旅游,特意打了电话给了解沁城的亲戚, 不光有从首都到沁城市的列车路线,还有两家不错的旅馆……哦, 辰国这边的旅馆都叫招待所。”   “啊!坐了八个小时的火车, 我只吃过两个小面包和一瓶可乐, 现在都快要饿昏了。咱们是先去找地方吃饭,还是先找到招待所放了行李再去吃?”   “咱们还是先找招待所吧?我同学给我的提示里,就有这一条。毕竟从火车站到招待所,是不能叫出租车的……虽然辰国首都和海城港城这些大城市都有出租车了,但是在沁城肯定是没有的。咱们必须得坐公交车……”   “好吧!那就试试咱们的生存能力吧!”   三个外国年轻人操着半生不熟的辰国话,问了好几个路人,才算是找到了车站,跟一大群人挤上了公交车。   这猛地来了外国人小年轻,还一来就是仨,好奇又稀罕的沁城人还是自觉不自觉地给这仨人留了一小块空出来的地方。   而且在快要到站的时候,还会提醒他们。   在图书馆站下了车,三个人又问了一次路,就找到了图书馆旁边的招待所。   刚刚走进招待所,他们就眼尖地看到门厅的玻璃橱窗里贴着的中央日报。   沁城市的重大考古发现,几乎占满了整幅版面。   除了占据着最醒目位置的中央日报,还有好几份其它报纸。   比如辰国周报,山河日报,沁城晚报等等。   虽然都是报道同一件事,但这些报纸的重点又各有不同。   像辰国周报,上头除了配了凤凰骨和龙虫壳的照片外,还配了专业和非专业人士根据这些骨头画出来的凤凰和龙虫模样。   而沁城晚报呢,则利用地利的方便,采访了半堆村的村民们和村长,又搜集了附近许多相关的民间传说,连载了它两个多星期,到现在还没连载完呢!   三个人相互看看,都笑了。   他们果然来对地方了啊!   他们都是神奇生物爱好者,也是探险和户外爱好者。   对于神秘和有异国情调的事物,都是沉迷其中,没法自拔的那种。   也正是因为这个猎奇的原因,让他们这些生活在发达国家的年轻人,放下对辰国这个东方邪恶贫穷大国的恐惧,不远万里来到了辰国留学。   来到辰国两三年,各人对辰国的印象,都有了不小的变化。   这次辰国的考古发现,在各大电台和报纸上都有重点报导。   他们这些神奇生物爱好者,又怎么可能错过这个热闹。   这不,小圈子内聚会,说起来就一拍即合。   就结伴来沁城市考古旅游了。   “我叫杰克,来自骁国,是首都国际学院的学生……”   “我是黛丝,兰国人,也是首都国际学院的留学生。”   “莫文,芙国人,我是一半的辰国人,首都大学的大三生。”   柜台后的服务员一边登记着信息,一边忍不住多看了这三个老外几眼。   她在招待所上班五六年了,这还是头一次接待外宾呢啊!   这老外长的吧,就是跟辰国人不一样。   看这个兰国的黛丝,小小巧巧的,金发碧眼,真的好像个洋娃娃啊!   这个杰克呢,长得也挺帅的,可惜就是个子矮了点,眼睛灰了点。   莫文这个混血老外呢,长相挺神奇的,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却又能看出两国特色来,他的辰国话,也说得比那两个人强一些,而且签名还会用辰国的文字。   “欢迎入住我们学海招待所。这是您三位的房间钥匙,你们上到二楼,去找二楼的管理员开门就好。”   莫文回头看了眼宣传栏,笑嘻嘻地问,“您好,请问宣传栏里,那位发现凤凰骨和龙虫的白教授是不是就曾经住在这里?”   一提起考古大发现,服务员立马挺直了身板,声音都越发的大了。   “是啊!白教授,潘教授,都在我们这儿住过!”   三个老外发出惊喜的声音。   “哗!”   他们这次可是来对了!   “那白教授和潘教授现在还住在这儿么?”   没准要是能遇上,他们还能凑上去搭话呢!   服务员笑着摇头,“首都来的专家团,这次没住我们这儿,他们只在市里呆了一夜,就急忙去了县里了!”   虽说这个时代没有网络吧,一点消息能传遍全世界,但事关本市,这个好消息就跟自己长了脚一样,男女老少都知道了。   专家们的动静,也被传得神乎其神的。   “啊!是去那个……云什么县联合考察的吗?”   “是啊!这次考察好几个院所的专家都来了!当然了,保卫力量也很多。”   服务员说着说着就想起了这三个人的外国身份,也就顺嘴提到了安保。   这可是她们市里难得的国家级保护文物,调集大批的警卫力量,那也是应该的呀!   希望这三个老外就是单纯的学生,没有那些外国坏人的拐弯心思吧。   看着三个老外叽叽喳喳地上了二楼,服务员这才松了口气,从柜台抽斗里拿出藏着的沁城晚报来,接着看上头的凤帝神话连载故事。   仨老外放了行李,就轻装出了招待所,去大街上觅食填饱肚皮了。   虽说他们的穿着打扮比普通的辰国人强得太多,但这仨都不是刚来辰国的生瓜蛋子,知道要想吃到美食,就不能去那些看起来豪华的地方,有时路边摊反而能有惊喜。   这不,在一个小摊子上吃到了可口的凉皮以后,仨人就在街上逛了起来。   这逛着逛着,不知道怎么地就顺着人流来到了一条比较窄小的街道上。   这条街道上,两侧都摆满了摊子,什么小吃杂货的都有。   “哇!”   “这里的街道好有趣啊!”   “啊,这个小泥人太可爱了!”   “黛丝,这个竹篮太大了,虽然确实很好看,可是买了很难带回首都啊!”   “为什么都说沁城是个很穷的小城,可是这个街道好像比首都的还热闹啊?有些东西,首都的街上都看不到?”   “嗯,刚刚我找路边卖鸡蛋的老爷爷聊了一下,原来今天是沁城的传统赶集日……每逢初一和十五都有的。”   “但今天不是八号吗?”   “哦,你忘了,辰国传统的历法跟我们不一样的。”   “呀!”   突然黛丝发出惊喜的叫声,都顾不上招呼另外两个就朝前跑去。   莫文和杰克只好赶紧跟了上去。   虽然辰国的治安的确很不错,他们三个的母国都没法比。   但辰国人的身高都太高了,尤其是来到辰国的北方,像黛丝这样身高小巧的,就像大人群里的小孩,他们做为同行朋友,还是要多看着点。   黛丝停在一个摊位前。   这个摊位前头,已经围了好几个人,黛丝刚刚好把那个唯一的缺口给堵上了。   就听黛丝兴奋地问起了价钱。   “啊!这个漂亮的凤瓦帽,多少,钱?”   莫文和杰克互看一眼,都激动了。   如果忽略黛丝的发音不准,那她说的,一定是报纸上曾经登过照片的凤娃帽了!   据说专家们就是凭借着这一顶帽子,才想到要去当地村落里寻找远古宝藏的!   “大的两块五,中的小的都是两块!”   黛丝拿起一顶中的,笑得乐开了花。   “太美啦!我可不可以戴一下,试试?”   守着摊子的葛二刚也笑得特别热情。   “可以可以,随便试!”   今天的财运可真是旺啊!   他和江易两个人带着一堆东西来城里摆摊赶集,才把摊子铺开,就有人围过来问东问西。   一看样子都夸奖,一听价钱都摇头。   本来他还当今儿没准会卖不出去呢。   谁知道,江易就在一边闲闲地说起,凤帝传说,凤娃龙虫帽的吉祥寓意,再说起村里大娘婶子们精细的手工,又说就算凤娃帽娃娃们长大了戴不了,也能收藏当做艺术品……   总之吧,就一个布做的帽子,被江易夸得跟天上地下,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艺术品一样。   还真就有愿意掏钱买的。   之前商量好的价钱,来了集市上,不知道为啥江易又临时给涨了。   说来也怪,这么贵的帽子和盖头,不大一会儿的工夫,就卖出去五六件!   而且摊子前永远不缺看家!   好吧,这连老外都吸引来了!   还别说,这个小老外也不知道是从哪个国家来的,长得真像洋娃娃,小小的好可爱! 第114章 八零年代(23)   黛丝立马把一顶中号帽子戴在头上。   嘿!   还别说, 这凤娃帽子往头上一戴,正好露出了一圈金色小卷毛,配上无辜的, 大大的一双蓝眼睛, 立马别有一番可爱有趣。   这小老外还特别开朗活泼,天生自带社牛,歪起头冲着两位同伴问,“你们看,这帽子好看不?”   这下子原本围观摊子的群众都围观开小老外了。   “快看, 小老外!”   “看那眼睛!”   “那头发是天生的不是?”   “咱们这儿什么时候来了外国人?”   不能怪群众们没见过世面,实在是内陆的老百姓,一辈子压根见不着一个老外了。   与江易的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的辰国可以称一声战斗之国。   哪怕自家内战纷乱成一锅了,一旦有了外敌,立马就掉头一致对外。   自家人, 为了夺权打生打死倒还罢了, 可要是来了不同文不同种的外敌,那不先打了敌人,不是傻子吗?   也就是这个原因,哪怕近代以来, 辰国对外也打过败仗,但外敌最多只霸占过几个海岛和港口,都不超过十来年就被夺回来了。   所以在列强眼里, 这辰国就是块难啃的骨头,虽说油水很足, 可也崩牙。   它们也就没能成功地侵入到大陆, 连沿海省的省会都没挨着过, 更不用说内陆省份了。   这冷不丁地来了三个老外,可不让保守的沁城人民瞧了个稀罕。   再加上黛丝模样娇小可爱,又戴着最近新闻热点的凤娃帽,简直是现场带货,在线模特。   江易立马来了几句,“凤娃帽,咱们沁城文化源远流长的瑰宝,每一顶帽子上都有凤帝祖先的祝福,纯手工精心刺绣,花样全世界绝无仅有,今天大中小各样就带了十顶,卖完就只能等下个集了啊!”   二刚也赶紧接话,“对对对!”   “不光小朋友能戴,大人戴着也好看啊!不信大家就仔细瞧啊!”   他都不用说往哪瞧,大伙的目光也转到了黛丝身上。   还别说啊,这小老外看着有十八岁了吧,戴着也不别扭,真是越看越好看!   黛丝这小老外也给力,立马掏钱付账。   “我要一顶这个帽子!”   她兴高彩烈地付了钱,气氛也被烘托到位了。   旁边好几个人同时开口,“给我也来一顶!”   这些人就大都是家里孩子的。   二刚立马答应,“好来!”   没多大会儿,十顶小帽子就卖光了。   买到小帽子的人心满意足地走了,杰克和莫文两个人赶紧趁机挤了进来。   这两个外国男生,居然也掏钱买了两顶凤娃帽,当然了,都是大号的。   如果说黛丝戴着帽子是带货来的,这俩戴着那就是纯搞笑了。   围观群众都顾不上看摊子上的货物,都光顾着看这两个搞笑老外了。   黛丝的目光,又落到了摊子上的一块大丝巾上。   “哦!这个丝巾上绣的就是凤凰吗?太美了!”   “没错,这就是我们沁城的凤凰,这也是纯手工绣的,不过,它可不是丝巾,是盖头。”   黛丝的辰国语还没那么好,听得一头雾水,“钙头是什么?”   江易就接上了话,“是辰国传统婚礼的时候,新娘子头上蒙着的一块头巾。”   他说着就把一块盖头蒙到了二刚的脑袋上。   二刚呢,倒也绝不社恐,两只手掀起盖头的一角来,两只眼睛滴溜溜地扫射着围观群众。   毫不意外地又引发了阵阵笑声。   他还一点也不怯场,越发地来劲儿。   “这可是首都专家在云河县考察的时候发现的,这种吉祥凤凰的图案,全辰国都只有咱们这儿有!”   旁边也有人忍不住发问,“小伙子还挺能说会道,是不是真的呀?”   二刚指指江易,“当然是真的了,人家专家们去云河县考察,都是我这位兄弟给开的车啊!要不我们上哪儿知道这凤娃帽和凤凰盖头呢?各位都是赶过集的,从前集上哪有这些卖呢对不对?”   他这话一说,众人顿时肃然起敬。   “厉害啊!小伙子看着这么年轻,都能给专家开车了!”   “听说这次还有什么联合科考,怎么小伙子没跟着去呢?”   “嗨,上次是只有两位专家来,他们是个人来考察的,当然需要咱们本地的司机了,这回是联合科考,人家那些单位,自己都有车子和司机的,而且人那么多,一辆小车都坐不下,怎么不得来几辆大车呀!”   二刚也是问过江易才知道的,这会儿就现学现卖了。   众人听着他这话,也的确挺合理的。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行吧,那我来一个这个凤凰盖头。”   “我也要一个!”   有故事的商品它就不仅仅是商品。   小小的盖头,就有这不一般的来历,买回去送给女朋友(闺女),将来结婚的时候也正好用得着啊!   眼瞅着凤凰盖头也快要卖完了,黛丝也赶紧掏出了钱,抢下了最后一个。   杰克和莫文却互相看了眼,走到一边开始嘀嘀咕咕。   虽然头一次见到老外很稀罕,但老外再稀罕,也比不上刚刚挣到手的钞票来得让人激动啊。   他们来的时候,带了大中小一共三十顶花帽,二十个盖头。   这会儿已经只剩下了中号的花帽五顶!   而他们的钱包里,这会已经塞满了钱,哪怕没有数过,二刚也知道,那里头少说也有一百来块!   这才一天啊!   就算扣掉了一半的成本,那也还有五十多块呢啊!   其实今儿来赶集的时候,他还有些担心,这些成本不低的东西会卖不出去。   等到摆摊开始,赶集的人那么多,却没几个注意到他们这个小摊子,他越发的束手束脚,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还是江易精啊,不紧不慢地拿出一块木板,上头写上沁城文化特色工艺品,凤娃帽和凤凰盖头,又把凤娃帽和盖头用木架子都给撑起来……这下子来围观问价的可不就多起来了?   虽说问的多,买的少吧,但也相当不错了。   而他也就跟着长了本事,渐渐地放开了。   碰上这仨老外,让他们这一趟买卖越发的火爆,也是实在没想到。   他回想起自己在那么多人面前,张嘴就来,口若悬河的,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没准他就是个卖货小能手,从前只是没发现这方面的天份而已!   葛二刚都等不及要去集市的另一头,找他娘葛大娘去显摆一番了!   “江易,估计这边也卖的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往东头试试,看能不能把这五顶帽子也卖掉!诶,可惜了,应该多带一点盖头来的。”   盖头比帽子贵,卖起来又不分大小号,也不用试,实在是又省事,挣钱又容易。   想想也有趣,当时那么多人都在江易家,听了江易出的这个赚钱的主意,跟风起哄的倒是不少。   可真正实际干的就只有不到一半的人。   这里头也只有江胜军和高改莲俩人是从江易这儿买了布料和绣线,拿了图样回去自己制作,自己卖了。   余下的就是在江易这儿挣个手工钱。   倒是他老娘,着实让他刮目相看啊!   看了那笼虫馒头,葛大娘一拍巴掌。   “咱别的不会,学个新花样蒸馒头还不会吗?”   立马就照着人家的花样开始做,一锅不太成功又来一锅。   这不,今儿有集,葛大娘也蒸了五十个笼虫馒头来卖了。   沁城市的集会,向来是西边都是杂货,东边卖各种吃食的,所以二刚帮着葛大娘背了家伙什儿在大集东边,这才和江易来西头摆摊子的。   江易点点头,收了摊子,准备跟二刚一道去看看葛大娘那边的销路怎么样。   这个主意是他出的,虽说按照常理应该是能挣点小钱,但世事难料,谁也不敢打包票啊。   俩人拎着麻袋就走,旁边站着的两个老外一看,也顾不上嘀咕了,赶紧追了上来。   “朋友,你浩!”   “我们想问问有关于龙虫和凤凰骨的事,你刚刚说你曾经跟着专家们去考察,不知道能不能跟我们说一说?”   在现代,江易跟外国人也打过交道,除了大学里的外教外,他们回收站也时不时地有国外友人来参观,因此,这会儿在沁城人眼里的稀罕人类,在他看来,都不是什么值得特别关注的。   不过刚刚那位外国妹子黛丝无意间为他们带了货,就为了这个,跟他们多聊几句倒是没什么。   “可以的!”   “不过我们正要去集市的东边,我们的亲戚正在那边卖龙虫馒头,我们要赶过去帮忙,不介意的话边走边说?”   江易说着话,灵机一动。   黛丝能给他们带货,没准这俩人也能给龙虫馒头推广呢?   “好呀好呀!”   杰克和莫文一点也不在乎是不是边走边聊。   就算他们想坐下来聊,也得有地方啊!   这条街上都是各种小摊子,就算有一两个小吃摊上有小板凳可以坐,那也得是顾客才能用的呀。   黛丝也赶紧跟在后头,“你们等等我啊!”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们怎么称呼?我叫莫文,他叫杰克,这位女士是黛丝。”   “你们好,我叫江易。”   “请问你亲眼见过凤凰骨和龙虫壳吗?”   “见过。”   江易心想,我不仅见过,那两样还是我亲手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呢!   “它们的数量多吗?是报纸上说的那些吗?”   “它们出土的地方,气候和地形是怎样的?能不能给我们说说?”   “会不会凤凰和龙虫在六千年前,是在全世界都有分布的,只是刚好在沁城这里保留下来了而已?” 第115章 八零年代(24)   他们的这些问题, 有的江易能回答,有的就算他曾经生活在六千年前,怕也是答不了的。   “对, 就是报纸上提过的。云河县是典型的大陆中部山地气候, 四季分明,河流很多。”   “至于会不会在全世界都有分布,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当年他在木神时代的时候,龙虫在石林村方圆百里的地方都有。   但凤凰的发现,可就是极其偶然了。   凤凰蛋还是石林村民的收藏, 为了感谢江易送给他的。   要不是江易有自动恒温的电热设备,凤凰蛋也不可能被孵化。   也就不可能在石林村里繁衍扩大,变成了一个小群落。   后来他离开石林村四处游历的时候,也确实再也没过一只凤凰。   倒是在南方的丛林里见过凤凰的羽毛和骨头。   如果大胆点推论的话,如果没有江易这个人类的干预,可能凤凰在六千年前就灭绝了。   但实际上, 凤凰这种杀伤力很强的猛禽, 一直在四千年前凤帝时期还在战争里发挥巨大的作用呢。   “我们想去发现凤凰和龙虫的地方看看,你能不能给我们当向导?带我们过去?”   二刚立马警惕地望向这三个老外。   “你们想做什么?凤凰可是我们辰国特有的国宝!”   江易倒是不担心这三个老外会想做点什么违法的事儿。   一看这仨就是傻乎乎的青瓜蛋子,再加上他们显眼的外表,来到几乎几百年也未必会有一个外国人的云河县, 一举一动都在人民群众的眼皮底下,能出点什么妖蛾子呢?   “这次我国的专家们会去发现凤凰和龙虫的地方,联合科考。那地方肯定会清场, 有当地政府组织安保,不会让外来人过去的。”   三个人互相看了看, 莫文笑了笑, “你们误会了, 我们可没有什么恶意,也没想做什么违法的事情,我们就是……我们都是神秘生物爱好者,比如神秘巨蜥、海岛恐怖鸟、冰海怪兽、丛林怪人什么的,我们神奇生物爱好者小组,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这些有传说的地方探险……这次我们听说山河省发现了凤凰遗骨,所以就想去有凤凰存在的地方感受一下。”   “其实不一定要去科考现场的,我们可以在周边玩一玩就好。”   江易想了想,“我倒是可以带你们去云河县离半堆村不远的其它村子,但是那边交通不便,生活条件很简陋,你们怕是不习惯。”   说着话,五人来到了集市的东头。   二刚一眼就看到了他娘的摊子。   葛大娘的摊子跟别人的摊子混在一起,就十分的惹眼。   她不知道从哪儿拾了几块砖,把自己带来的箱子高高地摆放在那儿,箱子上头垫着一块雪白的小棉被,而棉被上头,又摆着一大一小两只笼虫馒头。   这龙虫本身的模样,黑不溜秋,又有钳子和针尾,丑恶得很。   但在半堆村一带流行的笼虫馒头,就是龙虫的无害q版。   那圆圆胖胖的虫肚肚,夸张得比头还大的两个圆溜溜大钳子,还有不仔细看都找不着的针尾,做成软乎乎的白馒头,两粒红枣当眼睛……不但不丑恶,还可爱又诱人呢!   所以哪怕葛大娘把笼虫馒头卖出了一个五毛的高价。   也还是卖出去了十来个。   葛大娘这会儿正笑眯眯地跟一个带孩子的老阿姨拉家常。   “妹子,看孩子这么喜欢,就给孩子买一个吧!”   她卖出去这几个,除了那种一看就是特别有钱有文化的人以外,就是这种带着小孩的了。   这段时间沁城市都是有关凤凰和龙虫的新闻,小朋友们当然也知道了。   有的学校上美术课,老师给布置的绘画作业,就是画一幅我想像中的龙虫或者凤凰呢!   看到葛大娘这儿有都上过报纸的笼虫馒头,那当然要吵着要了!   这个年代出生的孩子,那都是家里的宝贝,哪像二三十年前那一拨,都是放养长大的,因此这些小祖宗一哭闹,大人可不就只好忍痛掏钱了?   五毛钱一个馒头,真真是抢钱啊!   “家里也有馒头,姥姥回去也照这个样给你做啊!”   小男孩拧着眉,无情地拆穿了姥姥的谎言。   “姥姥你做的普通馒头都是开着口的,还是黄黑色儿的,你咋照着这个样做啊?”   “再说了这个馒头这么复杂,你不买一个看着,回去就忘了什么样子了!”   旁边的路人都忍不住直乐。   “嘿,这小孩儿嘴皮子可真溜啊!”   老阿姨红着老脸掏钱,“哎呀,别说了,买买买!”   她买了一个馒头递给小外孙,拉着孩子就赶紧走,一边走一边还叮嘱。   “只能看啊!等回去还得看着它照样做呢!”   葛大娘看着这一老一小的背影直乐。   说是照样做,哪那么容易呢?   她蒸馒头,本来在村里就是一绝。   就这还是照着原样子,用最好的山泉水和着精白面,里头还稍掺了一点新收的玉米汁,试了好几回才试出来的。   要不哪敢在市里摆摊呢?   “我要一个!”   三只手几乎同时伸过来,还都举着五毛钱,葛大娘再一细看。   居然是三个外国人!   她愣了一小会儿神这才点头答应,“好的好的!”   她一边掀开白色小棉被去拿馒头,一边就去瞅二刚和江易。   这仨外国人,是跟着他们一道过来的?   二刚使了个眼色,示意老娘放心拿钱。   刚刚这个小老外就在那边给他们带了一波货,没准这仨人也能给老娘带个货呢?   还真别说,三个模样奇特的外国人,人手一个笼虫馒头,也的确更吸引眼球了。   想到广播新闻里说的,他们沁城市的大发现,是在全世界都罕见的,大家伙忍不住就挺起了胸膛。   掏钱买的人也更多了。   这好东西都叫老外买走了,咱本地人难道就不能尝尝吗?   尤其是杰克这小伙子,可能本来食量就大,这会闻着馒头的味道,就更饿了,只欣赏了一小会儿,就忍不住地咬了一口,只觉得香甜美味,跟他们国家的那种特别甜的点心是两个极端,但也非常地耐吃,回味无穷。   不知不觉地,一整个笼虫馒头就下了肚。   五毛钱对于这时候的普通辰国人来说,是挺贵的,但对于这仨个外国年轻人来说,就压根不是问题了。   他们国家的一块钱,最少也能抵辰国的八块呢!   “啊!我还要买两个!”   看着小伙伴杰克吃得香喷喷,莫文也试着尝了尝味道,这一尝,就也跟着再买。   葛大娘满脸乐开了花。   这三个外国人,还挺会吃的。   光他们就买走了七个。   她这一箱子五十个,都卖了一半了。   就算剩下的这些都卖不掉,她也赚了不少了。   这些拿回去还能当成礼送给亲戚朋友呢!   但这次有三个带货的当吃播,就算她想留下,围观群众也不允许啊。   没用十分钟,剩下那二十几个,也都被抢光了。   五毛钱这会儿好像就不是钱了一样。   连旁边的二刚,都趁着这个机会,把五顶凤娃帽子给卖掉了。   就这,还有好几个拿着钱的没落着买呢!   葛二刚冲着江易挤眉弄眼。   悄悄跟江易用本地土话说,“要不你就带着他们去云河县走一趟吧?这仨人还挺大方的。”   人傻钱多,不挣白不挣啊!   江易这会儿也是心里有了些主意。   “你们想要什么时候去云河县?”   三人见江易终于答应,都是满脸喜色。   “当然是越快越好了。”   他们虽说为了探险,连在山里露营都有过,不怕条件艰苦,但这沁城市的招待所住着,实在是条件很一般而且又意义,当然是早点去云河县好了。   江易跟他们多聊了几句,约定了第二天出发。   江易和二刚,还有葛大娘三个人来市里赶集,本来是准备在市里呆上一天卖这些特产的。   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东西都卖光了。   就在集市上吃了午饭,坐上下午的头一班车回大江村。   三人刚走进村里,就有村民们过来打趣。   “哟!不是说去城里挣钱去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江易搞出的动静那么大,大江村人都传遍了。   年轻人好多都觉得江易的主意不错,只是没那个魄力跟着担风险。   老一辈的村民们就觉得江易完全是异想天开了。   生意要是那么好做,城里人不早就自己做了?能轮得着他们村里人?   葛大娘的嘴都合不拢了。   “都卖光了,不回来干啥?”   她这一天卖的馒头,扣去成本,也挣了至少十七八块钱了。   这还是一天啊!   而且她也怕卖不掉就没敢做太多,就只蒸了五十个。   就今儿那个架势,蒸它八十个也能卖得完!   假如下一个集市她再蒸上些去卖,也能挣十七八块的,那她一个月只卖两天就能挣三十多。   这比什么不强呢?   况且也不一定非得等集市啊,她可以去市里的菜场也试试看啊!   问话的村民大吃一惊。   “啥?这才几点,就都卖光了?”   眼珠一转,“呀!是挣了不少吧?”   葛大娘还是笑眯眯地,“挣了点辛苦钱,反正比闲着强嘛!”   虽然她们挣着了钱,财也不好露白啊。   万一同村人听了眼红,也来跟风抢生意啥的就不美了。   再说她打算做这馒头的时候,也叫了两个平时关系不错的跟她一起干来着。   那不是都使劲地给她泼凉水吗?   葛大娘他们不过是进村的时候,跟一个人说了话,等到晚饭时分,差不多全村的人也就都知道了。   江易他们卖那个什么文化特产的,才去城里没多大会儿,就全卖光了回来啦!   至于江胜军和高改莲那一对,据说去的是另一个市场,虽然没江易他们那么快,但在天黑前也卖完了啊!   这下子大家伙都坐不住了。   有来葛家打听的,有去江易家的。   不过江易家不像葛家,大家伙常去串门啥的,这小伙子一到天黑就把院门关得紧,大伙儿也不好就去,只能转头来葛家。   葛大娘和二刚还是之前的说法。   他们就是挣了个辛苦钱,村民们也想做的话,就在二刚这儿买材料和图样,拿回去自己做自己卖,要是不想担风险手艺又好,那就领了布料和线做好了挣手工钱。   至于说江易那边,人家小伙子手艺那么多,哪能看得上这点小钱啊?   人家一开始就是想出来个点子,给父老乡亲们挣点活钱的!   明儿人家就要去给几个外国朋友当什么导游去了……压根顾不上这一摊儿! 第116章 八零年代(25)   清晨时分, 宁静的小村中,炊烟袅袅。   各家各户都响起了爹娘呼唤小娃们吃饭声,小娃们打闹嬉笑的声音, 鸡鸭猪狗的叫声……静中又有别样的热闹。   江易从借宿的房间里出来, 就着盆洗了把脸,又伸展胳膊腿儿做了几套热身动作。   房东家有个十岁出头的小男孩,还没起床就趴在窗户前头,看江易打拳都看呆了。   等江易开始踢腿的时候,小男孩已经冲出了房门, 眼巴巴地站在一边看着。   “小朋友,要不要跟我一起练?”   江易就随意地问了句,小男孩连连点头,似模似样地跟着江易学了起来。   江易在现代是会一点花拳绣腿的,原本不过是为了健身和炫来着,不过穿越了两个世界以后, 他的身手在实践中大大地强化了。   不然光靠金手指, 江易在木神时代也不能混得如鱼得水了。   所以哪怕江易教给房东小朋友的就是一套最基础的少年拳,那也是教得有模有样,头头是道。   小朋友呢,大概早就听过了不少演义和名著故事, 早就想变成身负绝世武功的高手。   这会儿呢,那是学得异常专注,连着学了五个招式还意犹未尽呢。   莫文是三个伙伴里起来最早的。   他也就正好看到了江易教小朋友招式的最后一点收尾。   “江易, 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功夫?”   辰国是世界上有名的战斗之国, 辰国人虽然也有软弱糊涂媚外的, 但勇武刚强还是辰国人最为推崇的。   辰国人有自古传下来的功夫, 神秘又强大,因此在国外的辰国侨民中,流传着许多神乎其神的高人故事。   就比如莫文,当初他的祖父,就是从辰国移民去了东南小国,又曲线去了芙国,在芙国认识了他的祖母,他祖母是已经在当地生活了三代的辰国侨裔,连辰国话都不会说了,据他祖母说,当时可没想着要找个辰国裔的老公,但是因为在一次被抢劫时遇到了他祖父仗义出手,打跑了那两个小混混,所以祖母就对祖父一见钟情了。   可惜的是,他祖父虽然会两下子,但他父亲就一点没学,而他两岁的时候,祖父就因病去世了。他当然也就没有跟祖父学的机会了。   一直到高中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事情,才让他意识到就算他跟祖母和亲妈一样,一句辰国话都不会说,但在芙国人眼里,他还是跟辰国分不开的。   后来他索性开始学辰国话,上大学时碰到辰国留学的机会,他就报名来了。   江易拿出一块小手巾,擦了擦额头的汗。   “只不过是一点皮毛而已。”   他这个导游当得倒是简单。   领着这三个老外坐了大巴坐小巴,下了小巴又搭拖拉机和牛车。   一直到了这个平洼村,距离半堆村只有一座山的距离。   云河县本来就是贫困县,更何况平洼村和半堆村这种没啥特产和资源的小村子呢?   别说民宿了,农家乐都没有一个。   但这不是有江易呢么?   江易用金钱开道,在村里找了两户条件还可以的人家,让他们四个借宿。   好在这三个老外虽然穿着打扮都像是好出身的,可对于普通农家的住宿条件,倒也没有过于嫌弃的意思。   无非是喝水要在水里先放药片,睡觉要在土炕上铺睡袋,临睡前还拿出个小喷瓶来喷喷喷……   在江易看来,他们仨的行为就跟现代世界的驴友差不了多少,一点也不值得奇怪。   江易拍了拍小男孩的脑袋,小男孩腼腆一笑,滋溜一下就钻进了灶房。   没多会儿就端着碗出来了。   “大哥,吃饭了。”   江易笑着道了声谢,接过了那碗稠米汤。   在云河县的农村里,一碗稠米汤,再加点凉拌菜或者咸菜什么的,就是很不错的早饭了。   江易能吃得了这种早餐,但杰克黛丝他们吃不了。   江易就请房东大嫂帮忙,早餐给他们仨煮鸡蛋,做玉米薄饼。   反正有钱可拿,房东大嫂一点也不嫌麻烦。   这会儿那两个还没起床,莫文就端来自己那份,跟江易一起吃早餐。   “江易,其实我觉得很奇怪。”   江易看向莫文,“奇怪什么?”   “这种纯碳水的食物,其实营养并不够,但是这里的村民,身材却都很高大。居然不比我这样从小吃高蛋白的差,这是为什么呢?”   莫文的祖父,据说就是身高一米八五的大汉,但到了莫文的父亲辈,身高才一米七八了。   而轮到莫文的时候,也就是一米七七的样子,好像越来越退化似的。   这个问题问得好。   在江易的世界里,他们这一代人的身高都很高,属于全世界前列的那种。   而江易回收站里的那些老阿姨和大叔们,他们是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个头就都不算高,女的平均一米六,男的一米七。   据说有人研究过原因,说是老阿姨他们那一代人出生的时候,国家还不富足,老百姓的生活条件不是很好,所以身高不显,后头随着国力的强盛,生活的改善,一代更比一代强,身高的基因就能表达出来了。   如今这个辰国也是八十年代,但很明显,无论男女,个头都很高,而且很健壮的样子。   “我猜是因为母亲的身高的缘故。”   “你发现了没有,即使是贫困的小山村,女人的身高也不比男人差,母亲个子高了,孕育出的孩子也就更健康吧?”   如果无责任地猜想一下,江易觉得是因为自凤帝以来,女子的地位相对来说就不错,辰国的风气从来没有以娇小瘦弱为美过,不像江易的世界,就曾经有两个朝代,以女子瘦弱不堪为美,在精神和肉身上双重束缚,这样的女子孕育出的后代,又怎么会健康壮实呢?   莫文想到他妈妈也才不过一米六,一时之间就噎住了。   好半天才又冒出一句来。   “辰国的女人个子确实挺高的……”   这么说来,他的身高是因为他妈咪拖了后腿?   江易先吃完了饭,去自己住的房里拿出一本外文书来还给莫文。   “谢谢你的书。”   这本外文书的名字叫做神奇生物史。   里头有图有文,详细描写了世界各地的神奇生物。   江易也是见莫文拿着翻,他一时好奇就借来看看。   没想到他居然还能看懂个七七八八。   原来芙国语跟他那个世界从小学就开始学的外语差不多,也就是个别单词的区别而已。   “你看完了?”   “嗯,大概翻了翻。”   这位向导跟他们几个年纪差不多,能力很不错,把行程安排得很顺利。   山村这么简陋的条件,对方还能尽量给他们安排过得去的三餐。   莫文是挺佩服这位向导先生的。   但在闲聊里,他知道江易只念过高中。   而辰国的高中压根就没怎么学过外语好吗?   就算学过,也是初级的水平,怎么可能看得懂这本专业名词不少的纯外文书?   “那这本书里,有没有你最喜欢的部分?”   莫文觉得自己对辰国人的观感就很复杂。   对于一些诚实有能力的,他确实很敬佩。   但对一些夸夸其谈,总想凑过来捞好处的,又很鄙视。   江易摇摇头,“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平常。”   至少有三分之一几乎就是明异经的翻译版啊。   翻译就翻译,还不注明来处……这很难不让人感到微妙啊!   莫文对江易的印象又坏了些。   “那给你印象最深的部分是哪些呢?”   不会吧,这位辰国小哥,居然不懂装懂,强行挽尊!   “印象最深的,大概就属于你们这次来探险的目的,凤凰了吧?”   莫文心想,好家伙,虽然看不懂,但这个回答倒也不算错。   “江易,你是跟着专家们去过现场的,你觉得辰国的凤凰传统文化,和这本书里说的,有什么不同呢?”   这下子没法蒙了吧?   江易笑了笑。   “这本书里的视角,是立足于骁国文化的……这就很有趣。”   “骁国文化里,凤凰是邪恶又凶残的。”   “而我们辰国文化里,凤凰却是吉祥的守护神。”   “所以,对凤凰的评价,是完全相反的。”   这话一出,莫文就愣了下。   啊!   是他想错了。   这个江易,好像还真的有点东西。   江易却又接着说,“如今凤凰被证明是真的存在过,而且就在不远的六千年前。”   “在古代,辰国和周边的小国,都有驾驭动物来打仗的历史。比如说大象、烈犬、野牛、猎豹之类。我个人觉得,也许六千年前的辰国古人,也是带着凤凰打仗的。而骁国的文化先祖,没准就吃过凤凰军团的大亏,所以在他们的视角里,凤凰邪恶又凶残,你觉得呢?”   莫文讪讪笑了两声,暂时还没想到反驳的点。   想想十几年前,辰国在西方各国的宣传口径里,那就是个四处点燃战火的穷凶极恶之国。   也就是近五年来,战争平熄了,各国发现,就算联合起来,也拿辰国没啥办法,而辰国占着的海路和商路,还有很多独特的物产,都是他们需要的。   有求于辰国,自然要给自己找台阶。   于是辰国的形象也就好了起来。 第117章 八零年代(26)   辰国的形象好了一点, 也无非是从前一百步,现在五十步,在西方酸溜溜的舆论里, 也就是在向好的方向有所转变而已。   但江易这种说法, 直接就认为东西方两种文明,从五六千年前,就对立了起来。   “这只是你的一种猜测而已,毕竟,六千多年前发生的事情, 谁能说得准呢?”   “再说了,虽然这次在云河县发现了凤凰遗骨,也没发现六千年前的文字,并不能说明凤凰那个时候就能被人类驾驭啊,你这个猜测虽然很浪漫,很有想像力, 但不够现实。”   “江易, 莫文,你们在聊什么呢?”   杰克和黛丝两个人也端着早餐凑了过来。   莫文笑了笑,“我们在讨论为什么凤凰在西方是邪恶的,在东方是吉祥的呢。”   “江易说六千年前的辰国人, 有可能已经掌握了驯化凤凰的方法,大量地饲养凤凰,并且在作战的时候利用凤凰呢!”   黛丝听得两眼一亮, “这倒是有可能,辰国第一位有记载的皇帝, 不就叫凤帝吗?”   “一位身后跟着凤凰当护卫的女皇, 这多酷啊!要是能拍成电影肯定超级好看!”   杰克使劲摇头, “凤凰的力量那么强大,能轻易地杀死普通人类,想驯化这种没法控制的猛禽,是不可能的!辰国古人会把凤凰当做图腾崇拜,一定是因为畏惧它的力量,就跟猛虎崇拜的性质一样的!”   四人你来我往争论一番,他们都是普通人,就算争论上三天三夜也争不出个花来。   等到吃完了早饭,争论也就自然地终止了。   “昨天在村子里参观了,又去看过了村庙里的雕像和壁画,今天咱们要去哪里?”   这个小村子离着半堆村只有十几里山路的距离,气候和风俗都跟半堆村差不多。   前天他们来到村里的时候,都已经天黑了。   昨儿江易就领着这仨在村子里各处参观了一番。   无论是正绣盖头的妇女,还是戴着凤娃帽的小娃娃和村里老人会说唱的十来个跟凤凰有关的传说和民歌,都让仨老外激动又兴奋。   “咱们前天进村子的时候,看到有一处河谷,世界闻名的洛古蓬多遗址,不就是在一处河谷吗?不如去河谷探险怎么样?”   “我倒是看到村子西边的半山上有山洞,村民们不是说,那是古时挖煤的矿洞?不如咱们进洞去探险吧?”   杰克和黛丝一人想了个地方,随后他们就都盯着莫文看了。   江易是他们请的导游,自然对他们去哪儿没啥意见,所以要去哪儿,就只能看莫文会选谁的提议了。   “那还是去河谷吧,矿洞已经废弃,说不定会有危险。”   “哎呀,这个季节去探矿洞其实是很不错的……”   黛丝嘀咕了一句,但也老实地少数服从多数,跟着大伙一起去了河谷。   河谷离村子没多远,步行也就是半个小时。   三个老外一路步行,遇到不错的风景,都会停下来拍个照。   有时候兴致上来,还会合影。   当然了,江易充当的,就是照相师的角色。   也得亏江易在回收站时间不短,见过老式胶卷相机,也大概会操作。   “江易,你要不要,在这个景,也拍一张照片?”   仨老外见江易任劳任怨地帮着他们拍照选景,很是负责,也觉得有点不好意。   黛丝就忍不住问了句,她是个爱摄影的,这次除了带了最新款的相机外,还带了很多胶卷和电池的,送人情出去几张也是可以的。   她知道,如今的辰国老百姓生活条件还是比较清贫。   四转一响都还没有普及,更不用说照相机这种纯消遣大件了。   首先买一台普通辰国产的相机,那就相当于买一块手表的钱。   跟相机比起来,老百姓当然更乐意买手表了。   就算有个别人工资高,条件好,买得起相机,但相机的胶卷也不便宜,一卷辰国产的胶卷最少都要五块钱,一卷胶卷最多能拍二十五张照片,再加上电池钱,后期洗相片钱,一张照片就得花上一块钱。   这还只是花费……毕竟拍的效果怎么样,只有洗出来才能看得到。   所以好多村里的老人,一辈子也就拍过两三张黑白照片。   江易笑着摇头,“谢谢,不过我不喜欢拍照。”   他倒不是不喜欢拍照,而是不想拍这种高价的盲盒照片。   拍出来不一定好看,还要承对方的人情……他趁着三人不注意,掏出手机来自拍两下不香吗?   分辨率还高,拍丑了还能删呢。   杰克和莫文互相使了个眼色。   这一路同行,他们算是看出来了。   这位跟他们同龄的辰国导游,体能很好,办事能力也不错,就是有些清高。   不像他们在首都结识的一些辰国人,一听他们是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的,态度就越发的巴结热情,这些热情甚至有点让他们招架不住,总觉得对方有所图似的。   而江易的态度,就是那种客气有余,热度不足的。   看到他们拿出来的一些装备和值钱的物品,也没有任何好奇和向往的意思。   昨夜杰克和莫文临睡前,还讨论过一番江易此人。   这位哥们,不是装得很好,就是意志极坚定的非凡人才。   “好吧……”   黛丝耸了耸肩,收起了自己那台价值不菲的名牌相机。   四人走到了目的地河谷。   这条河不算很大,河宽四五米,平均水深还没到一米二三。   江易发现这三位,还真不是普通的大学生游客只知道玩的。   只花了十几分钟,杰克和莫文就在河岸的岩石断面上,发现了菊石化石。   杰克也拿出相机,兴奋地给这些化石拍了张照片。   “可惜,没发现凤凰骨和龙虫化石。”   虽然这些生物在六千年前还存活着,但不代表几万年前这些生物不会变成化石啊!   黛丝见了也兴致勃勃地搜寻起了化石。   “要是咱们发现了凤凰骨和龙虫的化石,是不是也会世界闻名啊?”   既然主顾们都在找化石,江易就也跟风找了起来。   忽然地上一块淡黄色的石头映入了眼帘。   江易把这块石拾起来,细细观察。   “江易,这块石头是黄铁矿石,虽然看上去很像黄金,但其实是不值什么钱的。”   做为探险小队的成员,地质知识还是挺丰富的,莫文在一边笑着提醒。   看江易这个表情,就像是真的捡着了金子一样。   这位应该也不是不喜欢铜臭金钱的嘛!   江易嗯嗯地点了下头,十分地敷衍,却还是抓着那块石头不丢手,也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这会儿他的心里正翻江倒海。   他再抬起头来,观察这条河两边的山形。   正好看到斜对面的山壁是赤红色的,形状看上去,就像是一只立起来的大巴掌!   红掌山!   他忽然想起来,当初他和商队在来往于大江村和华城之间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一个地方。   当然了,那时候的河流,可比现在的规模宽多了。   商队不得不做了竹排才能过河。   曾经就有商队的队员,在河边发现过不少这种黄铁矿石!   而这个地点,距离他给大江村规划的新城位置只有几百米!   他在地图上还特意标出了这个红掌山,还有河谷两边多黄金色矿石。   河流会改变大小和路线,但山不会。   有一瞬间,江易就想冲到下游几百米处,找一找是不是在那儿真的有一座古城。   不过再看看手拿小工具这敲敲那敲敲的三个人,江易还是恢复了淡定。   “这个石头真的不是黄金吗?看着很好看。”   江易当着三个人的面儿,把这块石头装进了自己的背包。   这个动作惹来三人的一致笑声。   一整天的探险,倒不是一无所获。   他们都捡到了一些小玛瑙,被水冲刷得很好看。   第二天在跟村民们打听过矿洞的深度之后,三个人还是决定进去看看。   这个矿洞都废弃了几百年,据说走到十几米的地方就再也进不去了。   村里人怕小孩子淘气进去出事,就用大石块把洞口给挡住。   听说老外想去探险,村民们都觉得这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但看在他们愿意出一笔钱给村里小学买学习资料的份上,也就放他们进去了。   江易的反对也没用。   这仨人居然说这些不用江易陪着,反正在矿洞里也不需要向导。   见这仨家伙铁了心要冒险,江易也就自由活动了一天。   等到他从河谷回来,就听说这仨人被困在矿洞里了,压根就没出来!   这就是熊孩子作的结果啊!   黑暗的矿洞里,黛丝扶着一只脚受伤的杰克,忍不住开始抽泣。   “怎么办?我们被堵死在矿洞里了!”   其实这个古代矿洞是挺有趣的,他们在里头还发现了不少有年代的工具。   甚至在最深处还发现了煤晶。   杰克这家伙,就看中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煤晶,觉得块头也不大,就用手里的小榔头敲打。   谁能知道怎么就那么寸,他只是敲打一块小小的煤晶,居然让洞顶的许多块石头塌陷下来,把出洞的路给堵了呢?   “江易应该会想办法救咱们的……吧?”   莫文也沮丧地坐在一边,他想尽了各种办法,也弄不开前方的路。   不管东方西方的神吧,都来保佑他们,让他们活着出去吧?   要是能活着出去,他一定要珍惜生命,再也不作了!   “这些大石头至少堵了五六米!”   虽然世界上有挖掘机这种东西,但是辰国有吗?这个贫困的交通不便的小山村有吗?   杰克忍痛嘀咕着。   “可是你们听,外头好像有声音啊!”   三个人一下子都精神了。   这种有规律的声音,难道真是有人用原始的工具开始挖掘?   但靠人手挖的话,那得挖到什么时候去?   作者有话说: 第118章 八零年代(27)   云河县开往沁城市的小巴车摇摇晃晃, 时停时走,费了六七个小时,终于停到了沁城市的市运站。   车上的乘客陆续下车, 但这次下的乘客里, 居然有三个老外!   光是老外就够扎眼的了,这三个老外吧,他还是个个挂彩的。   有一个用布包着头,一个脸上带块伤疤,还有个小个子女的, 她头脸倒是没事儿,就是一只胳膊上青青紫紫,活像跟人打过架似的。   接受着这么多异样的目光,黛丝他们也很无奈,但甭管怎么说吧。   他们是平安回到了沁城市了。   当时在坍塌的矿洞里,伸手不见五指, 空气也沉闷得可怕。   他们都以为这次怕是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幸好在紧要关头, 江易带着人挖进了洞。   对于他们来说,那堵得死死的回路,在江易打头的挖洞队伍面前,似乎并不算多困难。   刷刷刷的, 死路就变成了通途!   总之,江易是他们的救命大恩人!   “江易,这次多亏有你在, 不然我怕是再也回不了芙国了。”   在临回首都之前,莫文握着江易的手, 一个劲儿的感谢。   “这是五百辰国币, 并不算多, 只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务必收下……”   如今一个正式工人的工资也就是六七十块,五百块钱,差不多相当于大半年的工资了。   江易没收下这钱,倒是想了想,拜托了莫文一件事。   “其实我有一件难事,也想托你们帮忙。”   杰克在一边听了,也凑上来拍胸脯。   这个辰国小伙,有能力,有胆量,是值得交的朋友。   哪怕江易想请他当担保人,好移民到他们骁国去,他都会答应下来的。   反正江易这样的,就算在骁国,也能找到工作,过得很好。   “是这样的,我的母亲,八年多前跟着一位侨民去了骁国,是给那位侨民老太太当保姆,一开始还有信和钱寄回来,但没多久就断了联系,而那位老太太也过世了,现在也不知道我的母亲下落如何,过得好不好,我想请杰克和莫文在你们国家的辰文报纸上登载一份寻人启事,我已经准备了一笔登报纸的钱,但这是辰国币,能否跟你们换成外币?”   江易拿出了三百块钱。   这个钱,有他给白教授打工的钱,也有给三人当导游的钱。   “啊!不用不用!在辰文报纸上登寻人启事花不了几个钱的!在芙国的就包在我身上!”   “对对,在骁国的就包在我身上了。”   骁国和芙国其实语言相通,边境相连,两国人相互移民都是常态。   所以江易想过,没准江胜英并不在骁国,又去了芙国也难说。   “啊!那我可以托在南卡国的朋友,也在当地辰文报纸上登一下试试看。”   黛丝也热心肠地接了话。   她是兰国人,兰国离骁国和芙国都很远。   但南卡国跟骁国接壤,南卡国比骁国穷,所有经常有南卡人偷渡到骁国去。   但也有骁国人犯了事儿,逃到南卡国的。   杰克和莫文都看了眼黛丝,不过没说啥。   江易倒是不在乎江胜英是不是可能犯事逃亡南卡国什么的。   毕竟,突然跟家人断了联系,那一定是发生了点什么无法预测的事儿。   所以任何的可能都想到,肯定是好的。   江易向三人道了谢,把写有江胜英信息的卡片给他们一人一张。   就把这三个老外给送上了去往首都的火车。   半堆村的村委会门口,这会儿挂上了个木头牌子,上头写着半堆村联合考古组几个大字。   一个村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白教授呢?白教授在哪儿?这儿有他一封信。”   守在大院门口的老汉两只眼睛瞪得溜圆,警惕十足。   “哪来的信?”   “平洼村里来了个娃子送的信,说是先前住在他们村里的……说是白教授认识的熟人,一说白教授就知道了。”   老汉把那封信翻来覆去看了两遍,这才放下了信,一瘸一拐地往里进。   没多会儿,白教授就出来了。   “江易给我的信?”   他一听说是江易的信,眼神就亮了。   又问了送信人几句,这才急忙打开了信。   他抽出信纸的时候,又从里头掉出了个纸片。   白教授拾起了这小纸片,原来这是一幅叠起来的地图!   他大致扫了眼,发现这上面画的是河谷的地形衅。   上面还标注了一些字。   什么红掌山,什么乱石滩的。   一时间他也看不明白,就先去看信的内容。   看着看着白教授的眼睛就瞪大了。   这封信的内容其实并不多,也就不到五百字。   可白教授从头到尾连着看了好几遍。   又拿起地图来对着看。   没多会儿,他的手指头都开始颤抖了。   “白教授,这是……这信没问题吧?”   看大门的老汉担心地问了句。   白教授从自己的兜里摸出一包烟,拿了一根在手里,剩下的全都塞给了老汉。   “没问题,没问题!这封信,好得很啊!”   简直就是及时雨啊!   要知道他们联合考古,来到半堆村有一个星期了。   虽然也有点成果,但都是别人的专业的。   比如说什么万年前古生物化石,什么辰朝民间文化的……   跟他做梦都盼望着的,凤朝以前的两个朝代,没沾着边儿啊!   “啊?哎呀,白教授您这也太客气了……这我可不能要……”   老汉平时抽两烟袋烟丝就美得很了,要是谁能给他一支纸烟,他哪能舍得抽肯定得攒起来啊!   更不用说,这大半盒的纸烟,一看就是高级货!   老汉正要推回去呢,就看到白教授已经摆摆手,笑容满面,脚下仿佛踩了小弹簧一样,蹭蹭地往回走了……   “小张,小李!再叫上几个人,我们换个地方考察!”   红掌山附近的乱石滩是吧?离这里还只有步行两个小时的路?   太好了!   夜深人静,江易这会儿已经回到了自家小院,正点算着这一趟云河县之行的收获。   之前他一直发愁的事儿,算是解决了!   这个年代物质匮乏,又是百废待兴,几乎就没什么东西能是他收进回收站里的垃圾。   可自从三位外国友人冒着生命危险被困在了矿洞里以后,这个难题解决了!   那煤矿里出产的煤,一般分为块煤末煤粉煤。   除了这些值钱的煤之外,还有矸石、尾矿这些没啥用处的废石。   矿洞里坍塌下来的那些石头,可不就是这些废石了?   江易一开始只是想着偷个懒,把大块的石头收进空间里,好方便清理道路。   但一个疏忽,石头没进个人空间,反而进了八零年代回收库。   不光能进,还入账了十个绿叶币!   这可不是天上掉金币么?   当时他顾不上多想,埋头苦收大石头,乌漆抹黑的,跟在他身后的村民们,也看不清楚他的动作,只觉得这小伙子可真能干,在前头刨石头一个能顶十个。   这会儿细细想来,矸石这种东西,在八零年代,确实是没用的东西。   它的含煤量比正经煤少得多,可当成建筑用石吧又不够格。   可不就是摆到哪儿都嫌占地方?实实在在的是固体污染。   但这只是在八零年代啊,到了九零年代,有了新技术,矸石也能变废为宝!   比如说可以进一步处理,分离出煤粉和铁矿粉,也可以用来烧制成砖石,做成建筑材料,减少粘土的使用。   虽说这东西收进空间里,占地多,价值又不太高吧,但它量大管饱啊!   通过收矸石也开阔了江易的思路。   他完全可以去回收一些现在技术处理不了的污染物,比如各种矿渣、药渣之类嘛。   这会儿他账上的绿叶币总额,一共有二十三万。   这些绿叶币,除了从上个世界缩水带过来的九万,大头就是他偷着把龙虫壳和凤凰骨拿出来挣的,有十二万,余下的就是卖收音机和小车,还有回收矸石得到的一万多绿叶币了。   江易在这个世界的大目标是挣够九十万或者一百万,成功进入下一个世界。   但初期他还有个小目标,就是挣够三十万,兑换一个回溯镜。   回溯镜的功能是让时光回流一年。   据说是可以任意选择时光回溯的年份,虽然说只有一年的时间。   在木神时代,江易已经兑换到了延年丹,他现在缺的就是回溯镜了。   眼看着绿叶币已经快接近小目标,江易忍不住又打开回溯镜的介绍看了一遍。   “系统,回溯镜只能兑换一次,还是能多兑换几次?”   “只要有积分,能多兑换,不过最多能换三次。”   “这五次能连续使用吗?比如说我想回到小时候五岁那会儿,我兑换了三个回溯镜,是不是可以在五岁那个时空,呆够三年?”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了,不过每个时空只能兑换一次,如果想兑换三次的话,那就得等上三个时空哦!”   “那延年丹呢?”   “延年丹最多也只能兑换三次,不过不能用在同一个人身上。”   江易目光闪闪,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他盘算了一阵,就准备拉灯睡下。   就听到院门被拍响了。   “江易!江易!你睡了没?”   来的人是二刚。   “江易,江胜军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我跟他说好了换工,明天我去帮他家收玉米,你去不去?”   村子里各家的地有的在高处,有的在低处,有的地阳光足,有的就差了一些,再加上种早种迟,浇水勤快的不同,这庄稼成熟的也有差别。   所以就兴这种换工,今天我家的地能收了,你们来我家干活,等你家收地的时候,我们自然也会过去帮忙的。   江易想了想他那二亩地,虽然听起来不多,但他还真没干过这种农活,怕是自己一个人搞不定,就点了点头。   “我也去!” 第119章 八零年代(28)   虽然已经进了九月, 可天气并没有多凉爽,日头还是有些火辣辣的。   地里的玉米棒子已经成熟,长成的玉米株比人还要高出几头, 十来个人走进去, 如果不吱声,那都看不着影儿。   江易就在这玉米林子里头,脚边放着个筐子,挥汗如雨地掰着玉米棒子。   虽然说经过了几个世界的淬炼,江易的力气和身板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但在掰了三十来个玉米棒以后, 手掌心也有点火辣辣的。   玉米叶子拂到脸上身上,划得皮肤一道道的印子,又痛又痒。   偶而还会来个小惊喜,比如突然有条冰凉的马线虫爬进了裤腿,一只浑身毒刺的八尖冷不丁地跟干活的手指来个温柔碰触,核桃大小的蜘蛛垂吊在鼻尖不远……   这片玉米林又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一样。   江易不由得叹了口气。   他这还是在帮着江胜军家干活呢, 稍微不那么卖力一点也没关系, 也不用操心收获以后的收储问题。   等过两天轮到他那两亩地的时候……不敢想啊!   要不说如今的人,削尖了脑袋都想要进城,哪怕当个临时工呢,就为了不用干种地的苦活儿, 跳出那个农门。   不过在江易的世界,那会儿其实已经有很多农村发展得相当不错。   之前已经走出农村的中青年,又回到了村里。   村子里没了那么多的人口, 大都是地广人稀,想要搞事业, 承包个上百亩地或者山林一点也不难。   包了地或者山林, 不管是翻地, 还是播种收割,都有各种农机,一家人累死累活好几天才能干完的活儿,开着联合收割机突突一个小时就搞定了。   这会儿的江易,一边机械地干着活,一边在脑子里回想着收割机的各种好处。   他的可回收垃圾库里,有没有淘汰和废旧农机来着?   好不容易干了一天活,江易回到自家小院,打了凉水冲洗一番,直接倒在床上,感觉一个手指都不想动了。   就这么瘫倒着歇了一个小时,中间还迷糊着了。   一小觉睡醒,江易这才来了精神头。   爬起来拆了包自热小火锅,开了瓶肥宅快乐水,又从个人空间里拿了两大串烤肉串。   小火锅是三人份的,两大串烤肉加起来也有一斤,江易大吃二喝,居然不知不觉中,全给吃光了……看着光杆的树枝和只剩下麻椒辣椒的小火锅,江易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又站起来走了几步,他并没有很撑的感觉。   看起来,这卖力干活就是吃得多!   江胜军家亲戚多,不缺壮劳力,再加上几个换工的,虽然玉米地有六亩地,今天也基本上干得差不多了。   明天江易就不用再去帮忙了。   而江易家的地,至少还得三四天才能熟。   至于二刚家的地,那估计还得等到七天后。   虽说明儿不用干活,江易一想到三天后要干的活,就有了积极性。   农机啊农机,一定要有啊!   哪怕是快买买上头两百块包邮的那种塑料农机呢!   也比没有强啊!   江易在可回收垃圾库里好一阵翻找。   还真给他在最不起眼的墙角处,找着了一大堆看上去比较完整的农机。   打眼看过去,数量倒是真不少。怎么也得有个上百台了。   然而这里头有些,他还能认得出来是农机,有的就怪模怪样,让他既猜不出是啥,也猜不出用法。   好在他东翻西找,在一台小农机的驾驶座上找到一张塑封的小卡。   小卡的外壳上就写着,欢歌丰收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全系列介绍。   这可不是瞌睡遇上了枕头么?   江易如获至宝,把这个小卡插进了手机。   也得亏江易这个手机还是老一些的型号,不然这小卡都插不进去,就算有几千G的资料,读不出来又有啥用呢?   好家伙,这可真是不看不知道啊!   原来这农机,还有这么多的种类呢!   别说大型的了,就是小型农机,都有拖拉机、微耕机、插秧机、播种机、脱粒机、抽水机、联合收割机这么多的种类。   而且这还是一般的农田。   按照用途的不同,还有做肥料的,做饲料的,用于制茶的,制棉的,处理水果的,粮油的……   猛地看过去,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江易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   又把那各种产品的介绍视频看了好几遍。   这会儿再来看这些农机,头就没那么疼,思维也没那么乱了。   但最让他移不开眼睛的,还属玉米收割机。   这玉米收割机,要是按着宣传片的用法,那是集掰棒子处理玉米桔杆于一体的玉米联合收获机。   一次性地就能摘穗、剥皮、脱粒,还能把桔秆切段做成青贮饲料。   把最烦恼最累人的活全给干好了,农民们只管收拾好玉米粒和青贮就好!   而且这价格,放在江易的世界里,一点也不贵。   烧柴油的才一万多……而根据这个宣传视频里说的,以后还要开发出电动的呢!   江易也明白为啥这些农机看上去还挺新的,居然就被淘汰了呢。   在江易那个世界里,石油的应用越来越少,主要都在用清洁能源,甭管是汽车还是农机,电动已经代替了燃油,原本遍地开花的加油站,变成了充电站,这燃油都退出市场了,这些烧油的机器可不就也跟着退了?   就连一些老旧技术的电动机器,也都退了几波呢!   这台玉米收割机,模样跟大号的拖拉机那么大。   江易连蒙带猜的,也大致明白了其中运转的原理。   要是拿出去,也确实应该能用。   但他敢拿么?   他从垃圾库里拿点小件的,吃的喝的都随便,只要不让人看见外包装就没事。   或者外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和厂家啥的也都不要紧。   拿几件收音机,手表,儿童车啥的,刷个漆,换个壳,还能混水摸鱼,说是自己攒出来的也还行。   这么大个的收割机,整个辰国都还没法生产的大农机,要是凭空出现在他的地里……那他不得被当成怪人控制起来啊?当然了生命肯定有保障,但别的就不好说了。   这是他想过的日子么?肯定不是啊!   他关了全系列农机的介绍片,又去搜索这张卡里别的内容。   这一搜,又发现了亮点!   子文件夹下居然有各个型号的使用说明和广告视频!   他找着玉米收割机的分类,先点开了广告视频。   “秋风送爽,又到了玉米收割的季节了!”   醇厚的男声,激情饱满地念着开场白,可不正是他小时候熟悉的那种农业广告风?   “你,还在用自制的玉米收割神器吗?”   画面一转,一个头戴草帽,身穿冲锋衣,冲锋裤的小伙,推着一个小手扶拖拉机在玉米地里走着,拖拉机的前方是旋转的齿轮,旁边则绑了个半米高的箱子……随着拖拉机的推进,玉米桔杆被割倒,一个个的棒子则通过简易传送带,掉进了箱子里。   江易眼前豁然一亮。   然而小伙才走了十几米,忽然连人带机器就陷到了地里,整个机器差点翻倒,小伙子赶紧左扶右推,总算回到了正轨。   割着割着,那半米高的箱子就满了,小伙子忙得陀螺一般,手忙脚乱地捡着掉在地上的棒子,又要抱着箱子送到地头,再抱着空箱跑回来安上……   突然镜头抬高,变成了无人机视角,离小伙子十几米的玉米地里,正有一台威武全新的玉米收割机,干净明亮的驾驶室内,一个梳着马尾的漂亮姑娘,头戴耳机,身体还随着音乐打着拍子,望着小伙这边莞尔一笑,伸指按下了操作钮。   收割机就像是变型金刚,平稳有力地前进在玉米地里,大片的玉米林在它前方纷纷倒下,各种部件紧密协作,一株株玉米变成了操作平台上整齐的玉米粒和两种青贮料!   “欢歌丰收牌玉米联合收割机,操作轻松,视野开阔,一键式开关,全自动处理,让收获成为新的田园享受……还等什么呢,快拿起手机,来我们的商城下单吧!每日早七点的直播间里,还有大额优惠劵发放哦!”   思路有了!   他虽然不能把高大上的玉米联合收割机给弄出来。   但他可以学着对比组里的小伙子,搞出自制小收割机啊!   单人手扶拖拉机可回收垃圾库里有,齿轮有,空箱子也有……   他就照着人家的样品做呗!   江易已经想好了要再当一回手工小达人。   却没想到在找零件的时候,居然找到了一台已经做好的小收割机!   虽然锈迹斑斑,有的零件已经坏掉了吧,但比起让他从头做,可是省力了不少。   江易默默在心里感谢了这位手工制作者一番。   二刚再上门的时候,就看到江家院子里又多了个大家伙。   江易正在给小收割机刷漆。   “这,这是什么?”   二刚看得目瞪口呆。   “这也是拖拉机?还有这么小的拖拉机呢?也不对啊,这前头的轮子是个啥?”   这年头村民们都穷,整个村子就那么一台拖拉机,还早都坏了没法用。   也就是最近,江易学了本事,才把那拖拉机给修好了。   这几天已经开始收秋,拖拉机可不就成了香饽饽,为着谁先用谁后用还吵了好几场呢!   据说村长答应了,到江易收秋的时候,那台拖拉机能给江易单独用三天。   但拖拉机就只是拖拉机,它在地里是怎么用的呢?   能把收上来的玉米棒子拉回家。   能把收好的玉米桔杆拉回仓库。   能把只剩下岔子的地给犁一犁,   要是有谁说有一种机器,不用自己上手掰,这头割桔杆,那头出棒子。   就是经验最丰富的老农民,都要啐上一口,不待信的!   作者有话说: 第120章 八零年代(29)   “啥?玉米收割机?”   二刚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他围着这台小机器绕了几圈儿,看到前头的齿轮,又看到旁边的箱子, 想想他们收玉米那一套动作, 似乎好像也确实是这样。   “嗯,这不是快收玉米了么?我早就想做个机器能方便收割,就昨儿收了一天玉米,回来睡了一觉,突然就有了想法, 就把先前组装好的一个小拖拉机加上了几样零件,准备过两天去地里试试看能不能用。”   二刚越听,两眼就越放光。   “这要是能成,那可真是个好宝贝了!”   “咱村那破拖拉机,以前坏的时候,放在仓库里都没人问一句, 如今才修好了, 可成了抢手货了,可就算有拖拉机,它也不能割玉米杆啊!”   二刚说着轻手轻脚地抚摸着小收割机前头看着就锋利的齿轮。   “这是手推的,还是烧油的?”   这话倒是提醒了江易。   江易的可回收垃圾库里, 也确实有柴油,但还是那个问题,他得有个合理的来处啊!   废品收购站可没有柴油。   “是烧油的, 我还得想法子去买点柴油。”   “咱村委里应该就有不少柴油票,以前拖拉机是坏的, 这些柴油票就都没啥用, 去跟村和说说, 要两张回来就行!走,要不咱这就去问问看!”   江易和二刚去了村委寻到村长。   村长手里也的确有柴油票,听到江易要这个他还有点犹豫,怕给了江易被村民们议论。   “江叔,议论啥呢?要不是江易修好了拖拉机,咱村不光柴油票用不上,就是这会儿收秋,谁家也用不上拖拉机啊!”   江易估计了下,主动提出来,“村长,先前不是说让我收地的时候用三天?”   “我就不用了,让给其他有需要的人家用吧?”   村长咳了声,“要不你还是至少用一天吧,不然那地里怕是不好收。”   他都答应过了的,这会儿再改了,总像是欺负小年轻似的。   再说这拖拉机保不准什么时候又坏了,那不还得要找江易吗?   江易想了下,就答应了村长这个方案。   村长给了他两张二十公斤的柴油票。   一般来说,小型的拖拉机,一个小时耗油就是一公斤。   四十公斤怎么也够用了。   票虽然有了,这柴油还得自己去买。   江易倒也不用把这些柴油票都一下子用了,去镇上的柴油供应点买上十公斤就好。   现在的柴油一块钱一公斤,十公斤就是十块钱。      要是搁着别的村民,一下子花掉十块钱,那肯定舍不得,没准宁愿自己辛苦些,也要省下这些钱呢!   但江易穿越了这几个世界,他来钱容易,也就不在乎这个了。   转眼就到了江易那二亩地收获的时候了。   江易才睁开眼,就听见院门被拍的咣咣响。   “江易!江易!起了没?”   来的是二刚,他自从见过了江易做的玉米收割机,早就盼着能带着这个新家伙,到玉米地里大显身手了。   其实他来的时候,葛大娘还说他来着。   “我看那什么玉米收割机啊啥的,不靠谱,别没取了巧反而把好生生的粮食给糟蹋了!你也劝着些,别让江易自己瞎折腾。不行了就赶紧踏实自己干啊!”   其实葛大娘是一片好心。   原先她还对自家儿子跟江易老在一块儿玩有些不以为然。   不过经过这几个月下来,葛大娘倒是对江易有了改观。   江胜英是个要强的女人,可惜就是运气差。   江易也随了他娘要强,却比他娘要厉害多了。   比如说江易出的那个主意,她和二刚两个人去了三回集市,都挣了不少。她卖笼虫馒头就挣了一百块,二刚这小子鬼头滑脑,挣了多少不叫她知道,只给她二十块钱说是孝敬钱。她也就没去管他了。   反正村里像二刚这么大的年轻人,有几个能正经挣到钱的?   挖点药材挣个三块五块的都了不得了。   葛家母子挣了钱,虽说还是挺低调,还是在村子里传开了。   好些人觉得去弄那个凤娃帽和盖头,成本太高了,不如去学做馒头,反正自家有面粉,也常做馒头的,无非是多弄些花样么,然而她们也去集市上卖,虽然也卖了些,可远不如葛大娘挣钱,根本不是葛大娘的竞争对手。   葛大娘现在可不就站到了江易这一边了么。   二刚挥挥手,“娘你放心吧!我都知道呢!机器不好使,我就跟他一起干活!”   虽然说他也很不喜欢干这些苦累活儿,但总不能看着庄稼不收吧?   二刚为了看新机器的效果,积极性比江易本人还高。   “哎呀,那脸就别洗了,反正去了地里又是灰又是粉的,干净不了!”   “这件衣裳不行啊,太新了,换个打补丁的!”   “饭……哦,饭多吃些,带上水,别去了地里口渴还得回来。”   在二刚的催促下,江易换了件原主的破衣服,扎紧了裤腿,推着小收割机就出了院门。   其实这会儿还不到七点,大部分人家都在家里做早饭吃早饭,要去地干活怎么也到了七点以后了。   但二刚又有话说,“咱们早点去,早点试试这个新家伙,万一不能用,咱就悄悄送回来。”   如今江易跟从前不一样了,又会这个又会那个,好多双眼睛盯着呢。   要是让大伙知道江易弄出了个大家伙想试试自动收割玉米,结果却瞎转不好使,那不得传出多少闲话呢!   二人推着收割机来到了地头。   不是江易舍不得油,而是这收割机再小,它也是烧柴油的,那个动静可比小轿车可大多了,突突好半天还不快,平白把半村人都给吸引过来就不妙了。   “这,这收割机……要咋用?”   二刚看着江易,江易一挽袖子就上了,“你站远点,别在前头,小心被蹭着……”   他一手扶着收割机,另一只手就开始手摇启动。   突突突……   小拖拉机屁股后喷出一股黑烟。   “呀!要开动了!”   江易把着方向,将这台自制的收割机朝前带过去。   黑铁色的齿轮飞速运转,两三秒就割断了一株玉米桔杆,倒下的桔杆被切成了几截,轻的被抛了出去,重的玉米穗子则被传送到收割机另一头的空箱里……   二刚瞧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看到两个玉米穗子进了空箱,他整个人都跳起来了!   “好使!是真的好使!”   “啊呀!这割的可比人快多了!”   江易扶着收割机在一边收割,他跟在后头手舞足蹈的,比江易还卖力呢!   江易割了一溜玉米,感觉到这个收割机还算比较顺手了,就暗暗点了点头。   可算是能把他的两只手给拯救了。   再一瞅二刚,这小子正两眼灼灼,双手直搓呢。   “江易你歇会儿,让我来,让我来!”   有了这个收割机,收玉米那还不跟玩耍一样啊!   江易就停下了收割机,把大半满的箱子给清空,换二刚上手试。   “……千万小心前头的齿轮,转起来太快,看着这块板,要是破了就按下刹车。”   江易虽然给齿轮和前座之间安了保护板,但也难保出点什么意外,只能叮嘱二刚多加小心。   “放心吧!”   二刚启动了收割机,威风凛凛地扶着收割机在玉米地里前进,看着一棵棵玉米挨着个地倒下,什么蜇人咬人吓人的虫子不是跟着被斩成肉泥,就是吓得飞逃,哪里还敢凑过来呢?   “哟!老远就听着你们这边有动静,这是弄了个什么在地里呢?”   “啊!这是啥?怎么还能割玉米?”   “呀!这东西可太好了!”   一群人说说笑笑地朝江易的玉米地里走过来,快到跟前的时候,那声音还挺正常呢,等看清了地里正在发威的大宝贝,众人都惊了。   正好二刚也收了一溜玉米,就算他不想理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人,也得清空箱子了,只能不情不愿地停了机器,扬头挺胸。   “这是玉米收割机!没见过吧?”   来的这些人,都是村里的年轻人。   有跟江易换工的江胜军,也有高改莲,还有几个从江易这儿接了绣活回去给家里人,虽然没像二刚那样挣了肥的一笔,却也有二三十的工钱,算是承了江易的人情。   “没见过!”   “这是从哪儿弄来的?真稀罕!”   “这是烧上油就能自动收玉米?这可比拖拉机还好用呢!”   “这东西可比人干活快啊!”   一帮人七嘴八舌,都凑上来围观,有的上手摸,有的拿起被割下来的玉米穗观察,还有的去看地上被切成几段的玉米杆。   二刚拍开一个小伙伸过来的手。   “诶!别瞎摸啊!”   “这是江易在干活的时候,突然就来了灵感,发明的一种新农机!专门收玉米地的!厉害吧!”   但一台新机器,在众多年轻姑娘小伙眼里,那就跟一台新跑车差不多,要让他们忍着只当观众,那是不可能的。   争论了好大一会儿,五个人才定好了每个人都能开着这玉米收割机去收割三溜玉米。   江易在一边,压根都没太落着插话,不由暗自傻乐。   从未听过有如此热爱劳动的要求!   作者有话说: 第121章 八零年代(30)   上午还好, 这一群年轻人在地里头撒欢溜机器,遇然路过或者就在不远处干活的村民们听见动静,就都过来瞧个热闹, 但也没太多人围观。   等到了下午, 有的人回到家里这么一宣传,可就不得了了。   几乎半个村子的人都跑来围观江易这台自制的玉米收割机了!   在长年种地人的眼里,这台在几十年后被当成对照组的简陋收割机,那简直就是拉风炫酷神器啊!   “这可真是厉害了!没想到江易这小子,居然这么有出息!”   “这机器还真的好用啊!这头割倒了玉米桔杆, 那头就能出玉米棒子,这要不是亲眼看见了,谁敢信呢?”   “不知道这个机器好不好做!咱家要是也有一台多好!谁还流着大汗,出这死力气呢!”   “这也就是江易能做啊!”   “估计不好做,你看看这又是烧油,前后还这么多零件呢!不都得好钱啊!”   “那咱自家要是做不起, 还不能借来用用了?”   “哈哈哈, 你想得可美,谁不想借来用呢?”   “高三叔,江大娘,咱村这么些人, 估计都想借呢!”   “那就看江小子乐意借给谁了……”   “借给谁?”   一边围观,一边议论得起劲的老汉和大娘们都忍不住看向了正在玉米里傻乐的葛二刚。   这下眼神就都复杂了。   村子里跟江易关系最好的,可不就是葛二刚了。   还有村长对江易也可以, 毕竟是沾点远亲么。   再怎么都轮不着他们呀!   而且前一阵子葛家进城在集市上摆摊,听说那卖出去的都是高价, 还总能卖光。   这不, 再过几天就又到赶集的时候了, 村里不少人都暗自琢磨,收了秋去挣大钱咧!   但那个时候,肯定比不上葛家娘俩占了个先啊!   这会儿眼馋的村民们都有些心情复杂。   “诶,也别在这儿嘀咕了,这收割机可是烧油,一个小时就要烧掉一公斤油咧!一公斤油一块钱,算下来两亩地最少花一块钱,先看看你们舍不舍得这油钱嘛!”   已经问过儿子江胜军的村长站在地塄边,摸出了一根纸烟,闻了闻,没舍得吸又放回去了。   这价一开出来,之前已经暗戳戳打主意的村民们,大部分都打了退堂鼓。   要是用村里那台拖拉机,就是最后拉拉东西,用不了十分钟。   油钱几家人一凑就出来了,也就几毛钱。   这小神器倒是节省人力了,可一家人花上两三块钱去收玉米,想想那些玉米才能卖多少啊?   不划算不划算!   围观的村民多了,看着地里有活,就有人来帮忙,有人帮着换箱子的,有人帮着收拾桔杆的,还有人终于等到空子能上手去操作一番的。   人多力量大,原本江易计划要两天的活儿,一天就干完了。   当然了,他的小收割机也被大伙儿都预定到了月底。   虽然收割机烧油,村子里大多数人都不舍得,可还是有些舍得的人家,比如葛家。   他们母子俩都赚到了钱,这会儿拿出两三块钱来,确实就不心疼。   玉米收割机一共被借出去了十三家,坏了三回,还好这坏的故障都是小毛病,江易自己稍微修一下就好了。   不过江易也收到了各色各样的农家礼……什么八宝甜饭啦,肉馅大包子啦,葱香油饼啦,各种果子啦。   但最让江易惊喜的,还是账的绿叶币,因为玉米收割机,又涨了一万多。   他发现,似乎是每借出去一次,绿叶币就能涨个几百不等。   这就让他忍不住又要问系统,“是不是我再弄出个机器来,借用的人越多,绿叶币就会不停地涨?”   那他是不是可以想法子把自行车、农用三轮、家用电器啥的都弄出来,然后出租挣钱挣绿叶币?   “不是哦!是这个机器在当前的国家还属于独创,借用的人是用于生产,而且这个机器对于使用者的帮助又很大才行!这就属于贡献度折换绿叶币了。”   “好吧……”   既然没有这么好的事儿,江易也就不急于求成了。   他就在自家院子里看着大堆的玉米穗,又开始犯了愁。   给玉米穗去皮的简易神器倒是好做,一根铁钉加个绳子就搞定了。   可就算有这个神器,那也得他一穗一穗地剥皮啊!   江易打开收音机,随便找了个电台,就一边听着里头的播报一边剥玉米。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在两个月前,轰动全国的考古发现凤凰骨和龙虫就在我们沁城市的云河县,由此引发了全国多家考古单位组成的联合考古队对云河县半堆村展开了进一步的考察研究……经过专家们的辛苦工作啊,半堆村娘娘庙终于取得了一些喜人的成果,这次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潘教授,那么下面就请潘教授来为听众朋友们简单地说一说这些成果吧……”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那么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古生物学方面取得的进展吧……这次在半堆村,除了那两样震惊全世界的古生物,我们还发现了万年前的生物化石,种类相当的丰富,少说也有十几种前人未发现过……”   江易倾听了一会儿,都是在古生物方面的发现。   这里头,还真有几种,是他在木神时代见过还捕猎过的,比如说青毛尖嘴的青皮子,大概是因为体型小,数量多,居然还真的被这些专家们给发现了半化石状态的遗骨!   要知道木神时代的回收站里,虽然有不少青皮子骨头,可他在半堆村的时候,也不敢拿出来呀?一下子发现两样就已经轰动全世界了,要是跟杂货铺似的岂不是有穿帮的风险?   这下可好,原来半堆村是真有远古生物活动过的,也算是无心插柳了。   不过一直听到最后,潘教授都没提过凤帝文化和失落的两个朝代,大概是半堆村的发现,都比较远古,跟两个朝代没什么关系吧。   就是不知道白教授有没有看到他让人送的信,有没有去那片乱石滩上考察?   作者有话说: 第122章 八零年代(31)   收完了玉米, 平整了土地,就该种冬小麦了。   江易穿越来的时候玉米已经种下,都快成熟了。   满打满算他也就是照管了不到两个月的农田, 而且收玉米的时候, 还弄出了自制收割机,还有好多看热闹的人帮忙,要按着村里人看来,这点活实在是太轻松了。   可就当了这段时间的农民,江易都觉得自己有些吃不消。   这跟在木神时代还不太一样。   木神时代地广人稀, 土地肥沃,气候又湿润,种点啥都能长得好。   那个时代他带着人种下的是原始种的小米,小米这种作物,抗旱耐虫,好活得很。   而养殖的那些动物, 比如尖角鼠之类的, 也是皮实能生。   再加上木神时代的娱乐实在有限,除了种植养殖打猎就是跳舞唱歌睡觉了,有大量的空余时间。所以种种地啥的,就跟休闲差不多。   如今他好不容易来到了现代世界, 就算这两亩地不多,也能想法子改装各种机器,减轻农活负担, 他还是萌生了不种地的想法。   他还得多多地挣绿叶币啊,不能总呆在一个地方。   辰国这时候已经推行了农民自主经营, 正是多劳多得, 少劳少得, 勤快的人自然可以多打粮食,可那天生就不擅长干农活的,就得想点别的招儿了。   比如在大江村里就有把自家的地都包给同村人种,自己一家子进城去打工的。   不过这种胆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一个村子里最多有一两户就了不得了。   江易就去找了村长,跟村长说了想把地租出去的想法。   “那你不种地,是打算自己做收音机小车这些去卖吗?”   如果这话是在江易卖西瓜失败的时候说的,村长肯定觉得这年轻人烂泥扶不上墙,连庄稼人最后的泥饭碗都要打烂了。   不过江易这段时间光收音机就卖出去三四台,小童车卖给他家就有两台,最近又做出了全村人热议的玉米收割机,村长倒觉得他有这念头不奇怪。   “我想去城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工作,也可以接一些修理的活儿。”   村长心想不愧是江胜英的娃啊!   一心想进城这事儿就没变过……   不过江易如今有本事了,这会儿的环境也跟江胜英卖菜那会儿也不一样了,没准还真能混得好呢?   “如今咱村的地本来就紧张,你想租出去倒是容易的很,我听说咱村老马家把地租出去,一亩地就收一百斤粮食,估计你这地也只能租到这个数儿。”   江易点点头,“一百斤可以。”   别说还给粮食,就是啥也不给,江易估计也会租的,不然这一年的农活可都得他来干。   把租地这事儿托给村长,效率很快。   上午说了,下午村长就带着人上门来问了。、   租地的是村里一户种地能手。   刘家夫妻俩勤快,两个儿子也都半大不小了,将来娶媳妇修新房都是压力,但他们除了种地也不会干别的,因此一听说有地可租,就赶紧来问了。   有村长做见证,打了个租地的条儿,两边都按了手印,一式三份,各自收好。   刘家两口子憨笑保证,“江易你放心,这地我们一定好好种,好好养。”   江易也没啥不放心的,要是村子里那种爱占小便宜的,那他肯定不能同意,不然种着种着就不还了,到时候可是麻烦。   江易自己不用种小麦,屋里又不缺吃的,趁着这几天空闲,就电子垃圾库里寻出了一些值钱又不显眼的小件。   什么全新的塑料壳电子表啊,火柴盒大小的迷你收音机啊,巴掌大的手持电风扇啊,遥控玩具飞机啊……   因为五件的限制,江易每样都拿了五个出来。   这些东西应该都是哪个厂家的库存,原本就是低成本的货品,或是积压或是尾货……越放就越不值钱,像电子表和收音机就是。   至于电风扇和玩具飞机则可能是有些瑕疵,厂家低价卖出去的花费比直接送到回收站来还要高,所以就送回收站来再利用了。   江易检查了一番,确保上头没有什么能漏馅的品牌名称和字样,又亲自都试过,电子表放上钮扣电池都能显示,收音机也能收到台,电风扇大概是模具出了问题,把手上多了个划手的锯齿,江易用小刀和砂纸都打磨掉,也就看着正常了。   至于遥控玩具飞机,江易自己试了下就知道为啥被淘汰。   他拿着摇控器,左右前后,都没毛病,然而上到一米高的时候,它就不听使唤了,如同脱了线的气球一样,直直地朝天上飞……得亏江易是在屋里,飞到了顶,江易还能拿鸡毛掸子把它给打下来,要是在院子里,那岂不是就要任它自由飞翔一直到没电了自己掉下来?   江易这就来了兴致,拆开了这玩具飞机,发现是接收器的一个电路接口松了。   接了试试了接,终于发现是在飞到高处的时候,因为震动,这个小电路就会松,接收器收不到信号,可不就失控飞跑了么?   江易花了半天的工夫,终于把这个小问题给修好了。   也就顺手把另外四台都做了改动。   这个年代的的小朋友,有个上发条的铁皮青娃,会眨眼睛的布娃娃玩具,就已经是家庭条件还可以的了。   要是谁能有个遥控飞机,估计就跟江小宝的大红跑车一样,绝对能是整条街最拉风的崽!   所以这个遥控飞机要是卖的话,价格不可能低,最少也得六十多吧。   沁城这种五线城市里,估计能舍得买的家庭没几个。   有了这些物资准备,他就打算出趟远门。   在这个小村子里,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他一有个什么新奇的东西,都得想办法编个来处。   想挣钱也只能挣那些急等着结婚买四转一响的。   但结婚也不是天天都有的。   他倒不如去如今辰国最为繁华的口岸城市欣城了。   之前他先入为主,以为辰国跟他的世界差不了太多,那最发达的城市一定是首都、海城和港城。   但他万没想到啊,因为文化渊源略有不同,就能让整个国家的气质也不一样了。   气质不一样了,历史发展也不一样。   原主是个村里少年,学历不过是放羊的高中毕业,对于国家大事经济发展什么的,知道的就很少。   也是江易这段时间天天听广播新闻,还有些跟经济有关的节目,这才知道,原来欣城这个位于东南国境附近的口岸城市,成为经济特区已经八年了,据说现在发展得特别好,简直就是一日千里。   每天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来到欣城,找工作的,做生意的,冒险办厂的,现如今的欣城,那就是发家致富者们梦想的宝地!   从沁城到欣城没有直达的火车,要在中途倒一趟车。   江易买了车票,用了整整二十五个小时,可算是到了欣城。   欣城不愧是辰国最富的城市,火车站竟然有沁城的十倍大。   如果是一个完全没出过远门的农村小伙,站在车站的广场前,一定是怯生生的,不知所措。   江易当然没有这个问题了。   这会儿的他,被五六个人给围住了。   “小伙子,进厂吗?干活不累,女工贼多,还都特别好看!慧丽纺织厂,一个月工资三百!”   “哎呀,大男人进什么纺织厂啊,要进就进我们电子厂喽!很酷的,干活也不累,我们厂不光生产收音机,还有录音机呢!没听说过吧?”   “电子厂的工资还没我们伐木厂高,来我们这儿吧,伙食特别好不说,一个月有三百八呢!” 第123章 八零年代(32)   当然了, 这些人也不光是来围江易,凡是出了站,看上去不老而且长得像外乡人的, 他们都围。   甚至还有几个年轻人, 提着行李,一脸外地人老实巴交的模样,怯生生地跟在这些招人的身边,显然是已经打算跟着去了的。   江易大学假期的时候,还真的进电子厂打过两个月的工。   一天一百, 月入两千,管吃管住。   从上午九点干到下午七点,确实挺累,吃的住的都只能算凑合。   然而这已经是发展了好多年的打工人待遇了。   据说早几十年,那就跟黑心资本家没啥两样,活又累吃的住的又差, 还时不时地有受工伤甚至意外伤亡的。   辰国虽然在军事政治上挺强的, 但在经济上,就没比江易所在的世界那个国家强多少,甚至在某些领域还略有落后,所以这么一推论, 这会儿的厂弟厂妹的工作条件,只有更差的,不可能好。   江易不想在大江村种地, 难道就想进厂打螺丝?车布料?   他可是来搞钱搞绿叶币的任务人啊!   江易连连摆手,谢绝了这些热情的招工头, 又掠过了一拨拨为旅馆揽客的, 走出一百米开外, 这才得到了清静。   在江易的世界,八零年代的人出远门是很容易走失被拐被骗的。   主要原因还在于信息不流通,一个人来到外地,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摸黑,出了火车站,就算想先找个住的地方,没有手机查酒店,打出租,上哪儿找住处去?   可不就得找人问路。   要是问的人是普通人还好,万一遇上了使坏的,那可真的成了待宰的肥羊了。   江易就大步随着人流往前走,就跟着最多的那一拨,果然,又走了百来步,就看到了一个公交站牌。   公交站牌上的站名,他一个外地人,当然是一个也没听过了。   不过等到公交车来的时候,他也跟着上了车。   车上当然是人挤人,他就坐了一站地就下了车。   左右一望,就看到了一条满是小吃店的街道。   根据他的经验,火车站附近的饭店,一般是又贵又难吃,而火车站附近的旅馆呢,也是同样的不靠谱,还时常有藏污纳垢的嫌疑。   所以就算没有地图软件,他也要先离开车站再说。   一股子酸爽的味道扑鼻而来。   江易吸吸鼻子,果然街头正数第三家就是卖米粉的。   他走进这家米粉店,点了一碗叉烧粉,又单独加了份酸笋和花生米。   汤汁浓郁,粉又顺滑,吃到肚子里别有一番舒爽。   在江易的世界里,他最少每个月要去嗦两回粉。   算算他已经有两个世界,没在店里嗦过粉了。   店里的粉当然不是那些快要过期的方便盒装的能比的。   这家店是个夫妻店,男人在后厨,女人管上菜,听着老板娘那一口东南方言,江易心里有种奇异的感觉。   仿佛本该是旅游城市的,却变成了经济龙头!时空错位啊!   江易打开了自己在车站上买的地图册。   这个时空里的几个大陆,跟江易世界的几乎一致。   就是辰国的地图,不太一样。   江易偷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开了全国地图。   他的国家的地图,好像一只叼着什么的鸡,而辰国呢,则是一只拖着尾巴的孔雀……不,应该是凤凰!   欣城的位置,就在三根尾羽的交点处。   所以是四国四市的枢钮点。   也就难怪这里能成为经济特区了。   江易在结账的时候就问老板娘,哪里有干净又卫生的宾馆。   “这条街走到头,右拐,再走两百来米,看到一个小铁门,铁门上头就写着南兴宾馆四个字哦!”   向老板娘道了谢,江易又去街对面的烧鸭铺买了一只烧鸭。   在请老板烧鸭铺斩成小块的时候,江易又问了下宾馆的事儿。   接连问了三家铺子,都说是南兴宾馆,江易也就按着他们说的路线,找到了这家宾馆。   这家宾馆是个三层小楼,装修上比沁城白教授住过的那个招待所可强多了。   单人单间,屋里居然还有卫生间,卫生间里还贴着瓷砖!   只是这一天八块的房价也比沁城招待所两块的要贵多了。   江易进卫生间洗了个澡,穿了件浴袍出来,美美地睡了一觉。   他也是不容易,三个世界了,都得自己想法子烧热水洗澡,也就是来了欣城,才算是见到能调节冷热水的淋浴了。   八块的房价里还包括了一顿早饭,江易虽然不想早起,但为了这顿早饭,也还是起来了。   果然都是东南特色!   他拿了两份肠粉,又加上一碗小云吞,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没多大会儿,客人们都络绎进来,坐满了每一个座位。   江易的对面也坐上了一个黑脸的胖子。   看那个眉眼鼻唇,就不像是辰国人,倒像是来自欣城附近的三个东南小国。   “嗨!小老板,你好!”   这称呼要是放在山河省,那绝对是古怪得很。   不过江易来到欣城不到两天的工夫,就已经发现了,这里的人互相之间都爱称个老板。   可见经商风气的浓厚了。   江易也就见怪不怪地点点头,“你好。”   黑胖子拿的是两份卷粉,外加一碗米粉。   他拿起一个白胖虫子似的卷粉塞进嘴里,两下就咽进了肚。   于是就腾出空来跟江易攀谈。   “我是从东尼国来的,不过我爸爸也是辰国人,因为跟我妈结婚才去了东尼国。”   “听说欣城这里遍地黄金,我就带了点小生意过来坐哦!”   “小老板,你是从哪里来的?做什么生意呢?”   江易吃饭这十来分钟里,餐厅里的客人们确实都没在闲着,不是说什么生易经,就是互相交换名片套交情。   江易也就入乡随俗了。   “山河省。”   “啊!山河省啊,山河省可是个好地方!”   “最近听说那里又挖出了不得了的文物?凤凰骨诶!还有什么龙虫?不知道龙虫是不是就跟这个卷粉一样,白白胖胖的哟,所以凤凰才爱吃?”   这位黑胖子简直就是个社牛,哪怕江易只回了三个字,他都能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而且一边说,一边又干掉一个卷粉。   “是啊!我们那里有笼虫馒头,跟这个也确实有点像。”   当然了,其实一个里头有馅,一个没馅,差别还是挺大的。   但江易也不想在这上头给人家科普。   “小老板,说正经的,我到这边来,是带了一批货,想要出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江易看他这个挤眉弄眼的模样,心里就提高了警觉。   “不是黑的吧?”   他想起他的世界东南边境,可是时有不太平的事发生来着。   “黑什么呀!数量都没超过一百,都是我肉身辛辛苦苦从东尼那边背过来的啦!”   “那是什么?”   江易的早饭也快吃完了,难得生出了点好奇心。   “什么都有啊!有兰国的香水,祥国的手表,我们本地出的红宝石吊坠,还有珍珠链子……种类可多呐!”   江易听到这儿,倒是真有点感兴趣了,“怎么会有这么多种类?”   黑胖子摇头晃脑地,“你知道东尼国以前被兰国殖民过嘛,现在是骁国有驻军,所以什么东西都能有一点……”   作者有话说: 第124章 八零年代(33)   江易瞬间就明白了。   殖民地翻身的国家嘛, 说翻了吧,经济不过是宗主国的附庸。   说没翻吧,表面上也确实翻了。   所以市面上充斥了这些进口的消费品, 而边境的东尼国人又把这些东西背到欣城来赚个差价。   江易也不了解如今的入境政策, 不过听这黑胖子的语气呢,估计是一百件以下的可以带进来?   江易想了想,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好像也没啥吸引力。   他要是有个女朋友啥的,还能送人家点香水或者宝石、珍珠项链什么的。   这不是没有么?   但想到手表, 江易还是礼貌性地问了下。   “手表是机械的还是石英的?”   黑胖子举起一根大拇指,“小老板就是有见识哦!两种都有,而且男女式都有!怎么样?要不要去看看货?”   “最便宜的手表多少钱?”   黑胖子的眼睛叽哩咕噜一阵乱转,举起两个手指头,“一百!”   江易笑了笑,“这我可用不起。”   黑胖子急了, “这可是祥国的精工手表!要是正规进口, 那怎么也得三四百啊!”   江易笑笑,“三四百的手表,那得是有钱的大老板戴的,您看我哪里像大老板呢?”   这年头, 能拥有一块国产的七八十的手表那都得是有点家底的,谁要是有块手表恨不得天天抬手腕叫人瞧见呢,要是能买得起三四百的手表, 那在沁城估计都没几个人了。   黑胖子想想也是,就哈哈一笑, “没准以后是呢?”   他又埋头去吃早餐, 他吃早餐的速度快得很, 嗦粉简直是暴风吸入。   要不是江易吃完了饭,还真乐意再多看一会儿,看着都觉得这粉更香了!   江易跟黑胖子打了个招呼,就回了楼上的房间。   路过二楼前台的时候,江易也没闲着,跟前台的服务员聊了几句,买了张欣城市的地图。   他正要开房门的时候,就看到黑胖子摇摇摆摆地走上来了……原来黑胖子就住在斜对面的屋!   黑胖子看见江易,就笑了。   “小老板,要不要来进来看看?”   江易一个大男人,当然不用顾虑太多,就顺势进了房间。   “小老板怎么称呼?”   “叫我小江就行,您呢?”   “大家都叫我黑七……坐坐坐!”   黑胖子招呼了江易几句,就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皮箱扔在床上。   从腰带上解下钥匙,打开皮箱,露出里头琳琅满目的东西。   果然如黑七说的那样,里头的种类还真不少!   除了他说的香水和手表之类,里头还有琥珀手串、翡翠把件,牛角梳子……目测至少够了十种。   江易对香水手表项链之类的不感兴趣,但对后三样还是挺喜欢的。   琥珀和翡翠这些天然宝石,在他那个时代都是身价倍增,连那种成色一看就不怎么样的,也能卖个几千上万的。   而黑七手里的这些,有的居然看上去颜色还挺不错的。   江易觉得,这个年代造假技术还不发达,能趁着这个机会买点,倒也不错。   “这三样,多少钱?”   黑胖子见他挑的都不是最值钱的,略有点失望,不过还是热情地推销着。   “这个翡翠,可是中尼国那边的老坑出的,虽然说色淡了吧,也还是块正经东西,小江老板要是要的话,给一百吧!”   “这个琥珀串子也是好东西,也是颜色淡了些,不然价怕是要翻十倍!现在只要五十!”   “这水牛角梳不值什么钱,就是东尼国的特产,每次来欣城我都要带上九把,捎带着挣点小钱……两块就行!”   两块在江易这种习惯了现代物价的人眼里,的确是小摊价了。   在这个发展得一日千里的欣城也不算贵。   可要是放在大江村的话,用葛大娘的话来说,那一定要咋舌不已的,“什么好东西,竟然要两块?不就一个烂牛角,我们村里也有的是牛角!三毛钱的塑料梳子不香么?”   但其实水牛角跟黄牛角在药理上都不一样,而且大江村的牛都个个娇贵,哪里舍得杀牛取角呢?   江易买了两把牛角梳,跟黑七搞了点价,最后以一百块钱的价拿下了翡翠和琥珀手串。   黑七笑得露出了满嘴白牙,接过钱来一张张地数,又塞进了自己的蛇皮大钱包。   他把钱包塞进衬衫里,眼角一瞥,就瞅见江易手腕上戴着的东西。   黑塑料当手镯?   他忍不住就探出了头,这才发现,这黑塑料,它不是个手镯,而是一只手表!   黑七瞪大了眼睛,指着江易的手腕,“小江老板,这,这,这是一只手表哦?”   江易在沁城不敢把手表带出来,但来到欣城就无所谓了。   毕竟,不管是小餐馆的老板,还是前台的服务员,都是人人手上有手表,一点也不稀奇。   江易点点头,很随意地把手表摘了下来,递给黑七让他看。   “这个手表不是机械表,也不是石英表,就是电子表,看上头的字就行。”   黑七看得爱不释手。   “哎呀!这个好这个好!我还没在东尼国见过这种表呢!”   “上头有数字多清楚啊!要是这种三个针的表,还得费劲去想一想现在几点啊!”   黑七放在自己手腕上比了比,又发现了一个优点。   “哦!这个塑料手表它还轻,戴着跟没有戴一样哦!”   他就看向江易,“这个手表你在哪儿买的?要多少钱?”   江易笑了笑,“黑七老板猜一猜?”   “一百?”   黑七虽然觉得塑料壳子应该比金属的便宜吧,可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手表啊!   估计便宜不了。   “只要二十。”   “二十!”   黑七的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   “才二十!”   他突然就跳起来,一把握住江易的手。   “小江老板,你不是也来做买卖的,是不是手里还有这个货?都卖给我,我包了!”   江易心想,就算你全包了,这种电子表,我也只能卖掉五个啊!   “可是我进价二十……”   “那我出二十二,啊不,二十五!”   黑七说完就盯着江易,正准备他要是不答应就再加点呢。   就听江易说了,“行吧,我这还是头一回开张,只当交你这个朋友了。”   等江易回房拿了五块手表,黑七脸上略带失望,“只有五块吗?”   虽然只有五块,黑七还是宝贝似地都收了。   这人看着大大咧咧,做事倒是仔细,一块一块地看了都能走,而且还问了江易这个电池是怎么回事,江易给了他十枚纽扣电池,告诉了他用法。   “一块电池能用两年。”   黑七才从江易手里挣的钱,又还回去了。   算下来,只挣到了两把梳子钱。   “小江老板,还有什么好货都拿出来看看嘛?”   江易笑说,“剩下的都是小孩子玩具,还只有几个,我准备去欣城市面上试试水的。”   其实不管是遥控飞机,还是小电风扇和迷你收音机,都是有点技术含量在里头的。   如果是在沁城,可能就算有人买着了也就当成稀罕物宝贝着。   可如果在这个遍地厂子的欣城,没准就会有哪个厂子受到启发,来个山寨仿制,爆款大卖。   如果是辰国的厂子,仿制倒是无所谓了。   江易可不想白便宜了东尼国或者来东尼国的老外们。   作者有话说: 第125章 八零年代(34)   黑七一听是小孩子玩具, 也就没了多少兴趣。   玩具虽然也挣钱,但他手上的货都是给大人的用,这消费群体它也不搭呀。   不过见江易能拿出他见都没见过的好货, 结交之心更深了几分。   知道了江易还是第一次来欣城, 热心地给他介绍了江城不少地方。   比哪说有什么地方的粉最好吃啦!   哪里的烧鸭是一绝啦!   还有东城的小商品大世界,西城的百货转运中心……   就连欣城新开的酒吧和歌舞厅都没落下。   “嘿嘿嘿,说起来,欣城这个酒吧,没准是辰国第一家酒吧呢?”   “东尼国那边的酒吧就多得是啦!不过里头乱得很, 倒是不如欣城酒吧。”   江易看到黑七突然眼神发狠的表情,就猜着这老兄没准是在东尼国哪家酒吧里吃过亏,所以一想起来就忍不住忿忿不平。   江易都不用想就知道。   东尼国国内没什么工业,农业是沾了地利的光,雨水充沛,地又肥, 随便种点啥都能丰收, 因为有外国驻军,本地的服务业就十分的发达。   东尼国的酒吧里,估计消费主力都是这些外国大兵了。   那身为本国人的黑七,没准也是受过什么窝囊气的。   “还有欣城的雨林歌舞厅, 哎呀!里头的表演,虽说一板一眼太正经了点,但那些妹子, 那是真正的盘靓条顺,养眼得很哟!”   “要说美女, 还是得数欣城!全国的人都到这里来找机会, 可不是漂亮姑娘就多么?”   “小江老板, 过两天我把这些货清一清,找时间一起去见识一下啦!”   江易笑着应下,两人又闲扯了几句,江易这才回了自己房间。   第二天一早,江易吃过宾馆的早餐,就坐上公交去了东城的小商品大世界。   这小商品大世界离火车站倒是不远,只有四站地,就算是公交车慢慢悠悠,也只用了二十五分钟就到了。   从车上一下来,就能感受到南来北往的人流量。   道路两边栽着一排排的芒果树和枇杷树,林子里零零星星地有几个小摊贩。   但人流却是朝着一条小道走过去。   江易也就混在人群中,跟着走到了一处大棚市场。   这种大棚市场,对于江易来说,可真是十足怀旧的体验。   他出生的时候,城里就已经没这种市场了。   还是后来他在回收站工作,跟阿姨和大爷们聊天说起,他们才把江易带到了据说是京郊仅存的大棚市场之一。   那大棚里一个个的小摊位上的东西,虽说看着有点土吧,可看着看着习惯了还挺有意思的。   而且价格太实惠了,又有些在超市里绝对看不到的冷门东西!   江易站在市场门口,看了看牌子上的分类。   一共有服装、鞋帽、小饰品、日用百货、化妆品、食品六个大厅。   这个分类,已经跟江易见过的大棚很像了。   但这可是在八零年代!   别说沁城了,就是山河省的省城平山城,都绝对没有这种大型的小商品市场。   江易先进了打头的服装大厅。   两溜几百的摊位上,摊主们正在卖力地招呼着客人。跟沁城市商店和大江村供销社售货员们的高贵冷艳比起来,实在是让人受宠若惊。   “上好的确良布料衬衣啦啊!四块钱一件,两件七块!”   “涤卡西裤,什么尺码的都有啊!一律三块,三块一条裤子,包你穿上十年八年不会烂啊!”   “尼龙袜,一打只要一块钱啊!什么花样和颜色都有啊!打折甩卖!快来瞧快来看啦!”   江易默默地打这些摊位经过。   这些布料,可以说都是时代的眼泪了。   虽说都是经磨又经踹的,可穿在身上直发闷,还起静电,江易的旧衣物库里多的是这种布料的衣物。   在大晋王朝,江易处理出去一部分。   到了木神时代,因为有重量的限制,江易又处理出去一小部分,刚刚好卡着二百斤的边儿。   这会儿旧衣库里至少还有四分之三的旧衣呢。   所以江易对这些布料做的衣服,那是敬谢不敏。   不过他经过了这几个世界,原先刚穿越的时候自己的衣服早就破得不能穿了。   如今他穿的也都是从旧衣库里挑出来的,虽然还算是品相不错,但总归都是二手旧衣,之前是没办法,现在来了这个大市场,不光不要布票,种类还多,卖家也热情,让他也动了心思,想要买上几件新衣服。   他两边张望了一番,就看到了十米外的一个真丝摊位。   其实他的个人空间里,就有珠丝衣料做的衣服。   珠丝就是木叶时代里一种黑面蜘蛛吐出来的丝,结实又顺滑,制成衣物都能当成软甲穿。   这也算是真丝。   只是珠丝的用处跟真丝不一样,而且就算一样,他也不敢穿出来啊!   一来穿一件少一件,二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东西,万一被发现了他要怎么圆?   “这一套衣服多少钱?”   虽然江易想买真丝服装,这个时代的真丝服装也的确是货真价实,手感非常棒,但奈何工艺上不能跟江易的时代比,一看就是非常软,又容易皱的那种。   做成绣花衬衣,长裙什么的还挺好看,大男人穿件飘逸的衬衣就显得有点娘了。   江易看了一圈儿,就只能指着一套家居衣裤问价了。   虽说软塌塌的吧,但好歹在屋里穿的舒服啊!   “先生您真是好眼光!这一套是纯真丝做的,从乡水市出产的真丝布料,咱们这边的服装厂做的,质量绝对好!一套才十八块钱!”   老板娘看着江易似乎要犹豫的样子,赶紧又加了句,“先生穿这个颜色好合适啊!还有这边女式衬衫长裤也是十八块钱,要是两套都要我给您优惠一块呀!”   “那就买两套吧。”   江易交了三十五块,拿了两套男式家居服,灰的和黑的各一。   江易接着往前逛,老板娘忍不住多看了江易几眼。   这后生崽好能花钱哦!   虽然她是卖衣服的,这种贵料子的衣裳她也舍不得给自家穿,都是卖剩下的,有了瑕疵的才给自家老人一套呢!   这后生居然一买买俩!   江易走走逛逛,总算是找着了卖纯棉衬衣的。   好在甭管时代怎么变,男式衬衫的变化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正好方便他囤货。   七块钱买了三件衬衣……这个时代,的确良比棉布要贵。   又花十块钱买了件夹克衫,五块钱两条工装裤子。   再买的话,他带着的包都要装不下了。   他就转去了其它大厅。   鞋帽什么的,这个时代的东西虽然质量不错,材质也舍得用好的,但样式实在不是江易的菜。   什么鸭舌帽,八角帽的,就他这头型脸型,又不是绝世大帅哥,哪里能hold得住呢?   江易直接就略过了鞋帽厅,在饰品区看了眼,一排排的琳琅满目,塑料卡子头花胸针丝带蝴蝶结能闪瞎人眼,绝不是沁城市能有的样式。   这些东西倒是能带上一些,回去交给葛大娘或者二刚来帮他卖卖。   不过一时半会儿的,他也没打算回村,就先记着吧。   江易又在日用百货区稍看了看。   他这大老爷们活得糙,日用品只要是临期库里有的,他就直接拿来用,有的时候甚至都不去看过期没。   日用百货区有的,他的临期库里也基本都有。   不过他还是看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老板,这地上的一袋一袋的是什么?”   正嚼着槟榔的瘦黑小老板含糊不清地答,“沉香木碎块啦!从中尼国进口的。五块钱一袋,一袋有一斤!”   “是用来做香料?”   江易虽然不懂香,但好歹也听说过沉香木的大名。   绝对是贵重好物啊!   五块一斤!就算是这个时候的一块钱购买力相当厉害,这个价也是白菜价了呀!   这漏不捡什么时候捡呢?   十块钱顿时又花出去了。   来到食品区,江易本来觉得他买的也真不少了,食品啥的,八零年代再怎么也比不上五十年后吧?   可当他看到地上堆着的一麻袋一麻袋的人参后,整个人都懵了。   “老板,这是人参?”   正揣着手的大高个老板点点头,“嗯呐!”   “这人参,咋用麻袋装啊?”   “不拿麻袋装用啥装?总不能直接搁地上吧?那多不卫生?”   老板瞥了江易一眼,就很莫名其妙。   江易嘴角微抽。   这是有多不把人参当人参啊!   “那,什么价啊老板?”   “三十块钱。”   “一根人参?”   嗯,这个时代,一个工人每月的工资也就四五十的样子,三十块钱是半个多月的工资了。   而且这人参,都有两指粗了,这个价倒也合理。   江易都已经盘算着要买几根了,就听老板答话了。   “啥一根,一袋子!一根人参三十谁买啊!别瞎说啊!咱就不是那坑蒙拐骗的人!”   江易惊的手上的包都差点掉了。   一袋子!   目测这一袋子,最少也得有十根人参吧?也超过一斤了吧?   “那这人参是人工养殖的吧?”   “啥养殖?这玩意儿咋养?都是山里挖的!野生!”   老板没好气地瞪了江易一眼,“买不买,不买别瞎说!”   江易赶紧掏钱,“买买!”   包里已经被塞得满满的,然而这食品大厅却还远没逛完。   江易就先出去,找了个厕所,偷摸着把包里的东西渡到了个人空间里,只在外层留了几样轻的遮人耳目。 第126章 八零年代(35)   清空了包, 江易又回去接着逛。   果然欣城就是不一样,天南海北甚至东南各国的特产都应有尽有,   这还是在八十年代的节点, 造假技术还没发展起来, 好多贵重特产还没有多少识货的,所以价格都低的跟白送一样,让江易捡漏捡得手都要软了。   山珍如竹荪、猴头、银耳,海味如鱿鱼干、瑶柱,都是白菜价, 江易五十块钱就买了好几大包。   又有放在江易世界里都能卖出天价的进口燕窝和金钱鳘鱼胶,江易也只花了一百块,就各买到了一斤。   光这两样,如果再过上三十多年,身价至少能翻一百倍。   能有这么高投资回报的,在江易的记忆里, 也就是一线房产能与之一战。   但这个世界从六千年前就与江易的世界有了差异, 三十多年后房价是不是还能坐火箭就不一定了。   江易这次出来,身上带了有将近六百块。   路费加上住宿吃喝,就花掉了五十,刚刚这一通买, 又花掉了二百多。   算算他现在身上也就剩下不到三百块了。   他还打算再去西城那边的百货转运中心去看看呢!   再说黑七说的什么酒吧,什么歌舞厅,他其实也有点好奇, 想去见识一下八零年代第一批酒吧和歌舞厅是啥样子的。   这怕是再这么买下去,他这点钱就不够用了。   想了想江易就再也不买那些贵重的东西了。   只挑了些普通的果子干, 比如桂圆肉、无花果、葡萄干、果脯、芒果干、柠檬干这些, 各样都称了二斤, 还有些普通的海货,比如虾米紫菜之类,也买了几斤。   这样二十块钱又花出去了。   江易又把大半的东西放进了空间,这才有些不舍地走出市场。   他这会儿也算是满载而归了,时间还早,也没有什么着急的事儿,他放慢了脚步,东瞧西看,可不就看到在树林里零零星星摆的小摊子了?   他信步走到一个小摊子前,看到这小摊子上摆出来的,是各种红玉石。   等蹲下去细看,这才看出来点,“这是红玛瑙?”   摆摊的大妈头戴银饰,腰里系了花围裙,一看就是某地特色装扮,不过一开口,辰国话还是说得挺流利。   “是啊!小伙子识货哟!这可是我们红山采的红玛瑙!古时候那是要当贡品的!”   可惜建国以后一直打仗,大伙都在为了吃饱肚子打赢敌国努力奋斗,谁有闲心去玩这些不当吃不喝的呢?可不就一直卖不了什么价儿?   这不,听老乡说这欣城是个好地方,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能卖出去,她和男人就带着自家地窖里扔着的那堆破东西来了!   老乡还真没骗她,在老家,一年也卖不出去一块的破石头,在这好歹一天能卖掉一两块。   她都想好了,等这一批卖掉,她就跟男人两个都进厂子打工去,挣它几百块再回家!   江易也不懂红玛瑙,不过知道这玛瑙在现代的价格那真是,跟股票一样,大起大落,刺激的很。   但总的来说,天然的玛瑙,还是挺值钱的。   能入手也不亏。   他挑了一块巴掌大小的问了价,稍还了下价就五块拿下了。   “大姐,在这边摆摊要交费吗?会不会有人过来赶人啊!”   摆摊大妈笑笑,“有啊,不过他们来了,咱就收摊走人嘛!”   江易就明白了,看来这市场周边,虽然没说能摆,但也不算太严。   要是这样的话,那他不就可以来试试水?   毕竟,他身上的钱也没多少了,而且他就是来挣大钱的嘛!   江易想到就行动,左右看看,就挑了个树下的地方,从空间里找出一块厚布料铺好,又找了块砖头当凳子。   他坐好以后,就一件件地往外掏东西。   他先掏出了个小收音机。   这个小收音机就跟小人书差不多大,听回收站的老师傅们说过,他们年轻的时候,这收音机可是学生们人手一个的,用来学学外语,夜里听听鬼故事啥的,那真是派了大用场了。   他把收音机调了个正在播放歌曲的台。   温温软软,又带着东南各国风格的女人歌声就响了起来。   把收音机放在布料的一角,他又挨着个掏出了几样小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   果然,这有声的就是比没声的要更能招揽顾客。   还没到五分钟,就有人走过来看了。   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女人指着摊子上问,“这个长得像饼,又系着长长带子的东西是什么?”   “上头怎么还有字?是不是时间啊?难道这是块表?”   “怎么还有这么大块的表呢?这要怎么往手上戴?”   江易拿起来往脖子上一套,作为示意。   又取下来交给女人,让她上手看看。   “这是给学生戴的。小孩子跑跑跳跳的,这样戴着方便。”   “还能当秒表计时的。”   江易给她示范了下怎么调到秒表。   女人恍然大悟,“哦!哦!原来是这样!”   “这可真是高科技啊!”   江易觉得,如果这块挂表有灵的话,肯定得感动到哭。   被当成积压品几十年,总算有识货的了!   “多少钱呀?”   “二十五。”   女人的眼珠子转了转,“哎呀,这个价……还能不能再少一点啦?”   现如今买一个手表,最土的款式都要花四十多呢。   说起来这种挂表还是头一回见,这个价确实不贵了。   但一块二十多的表就给孩子用,实在是有些太奢侈了啊……   “这个表在别的地方都没有的,要不是我有从东尼国来的朋友,就这一只还没有呢!我也就是挣个小小差价……”   江易还是笑眯眯的。   黑七这人还满有用的,这不,就成了他进货的挡箭牌了?   “行吧,我买一只,哎呀,老板,这个表还有吗?我还想要一只。”   女人掏着钱,忽然想到她最近要回娘家,娘家还有个七八岁的小侄子呢!   俩小孩玩,一个有一个没有的,这不是要惹矛盾么?   江易咳了一声,装模作样地去包里找,“哎,还有一只。”   女人掏了五十块钱,喜滋滋地带着两只表走了。   开张第一单,他喜挣五十,又得了五十个绿叶币。   “看到你我的心儿甜似蜜……”   收音机里的歌换了第二首,还是那位风靡东南各国的甜歌天后的成名曲。   “咦,这个音乐……是从哪里来的?”   又有一个中年男人走到了摊前。   江易笑着指了指角上的收音机,“是广播。”   中年男人一见收音机,就愣了下。   “这,这是收音机?”   欣城是经济特区,世界各地有什么高科技,新鲜货,首都未必会有,但欣城就说不定了。   世界各国的货物经过东南各国,倒手来到欣城,虽说量实在小,但却给辰国带来了新鲜之风。   欣城也有收音机厂,生产的收音机,音质清楚,个头小巧,据说在首都和海城都很畅销,连首都的收音机厂都要甘败下风了。   然而欣城收音机厂生产的最小的收音机,也就是一本书那么大,还是比这个要大两倍啊!   而且这个收音机,不管是外观,还是音质,都明显要强上好多啊!   “这,这个收音机,是卖的么?”   江易点点头,“对,就几个,卖完了就没了。”   来了这个世界,每样东西,他都只能卖五件。   之前卖出去的普通收音机,已经够了五件。   他现在能卖的,就只有袖珍收音机和迷你收音机了。   “能不能让我试试看?”   江易把收音机递给他,中年人小心接过,试着调了调台。   一共竟然收到了七个台!   而且音质非常清楚,并不比那种跟两倍大的收音机差!   再一问价,六十。   欣城收音机厂出的最贵的那款是六十二。   这个更小巧,也才六十。   中年人价都没还,付了钱拿着就走了。   虽然六十对江易来说不算什么,但六十在辰国是一个普通中级工人的月工资啊!   而刚刚那人连眼都没眨一下,甚至都没问一句这东西是从哪来的!   可见江易来欣城是对的。   要是搁在沁城,就算他有东西的来处,也不大容易把这些不便宜的东西飞快地卖掉。   江易又拿出一个小收音机顶上了原来的位置。   心里还琢磨呢,下次他就带一个小录音机来试试。   不过录音机需要磁带才能播放,可回收垃圾库里倒是有磁带,但奈何那些音乐和歌曲跟这个世界相似又不同,拿出来就有风险,江易又不想当抄抄公,所以要用录音机,只能用空白磁带录点收音机里的内容了。   也不知道是否江易这天财神旺,一个小时的工夫,他就卖出去了五块挂表,三个收音机,一个玩具电风扇,挣了三百多。   他花出去的钱,又回来了!   眼看着天色有点发暗,江易担心会下雨,赶紧收拾了东西走人。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走了没多会儿,就有一个戴着厚眼镜的花白头发的男人找了过来。   他东张西望,也没找到一个摊子上放着广播音乐的,等好不容易听到一个正在播放评书的,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个摆摊卖竹编的大爷。   大爷的脚边上,放着一台破破烂烂的大个头收音机!   男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只好向别的摊主打听。   “请问您知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小伙子……”   他正是首都收音机厂的销售科长。   他们厂子生产出了全国第一台收音机,当时还是受到过国家领导人的接见的,他们还特制出了一台雍容华贵的锦缎收音机,送到国宴厅当装饰。   他们厂子生产的收音机,多少年了一直畅销不衰,他这个销售科长,工作不要太容易,每天苦恼的都是各地来人联系他们要货,但货物生产量远远不足。   也不是没有别的小城市有收音机厂的,但他们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和名气都哪能跟首都收音机厂比呢?   一直到欣城成了特区,欣城也有了收音机厂,当时还派人来他们厂学技术来着。   谁也没把欣城厂当回事儿,直到有一天,他们在首都百货大楼里发现了欣城厂的新品!   个头小巧,样式新潮,一出来就被抢断货!   当他们厂长一看到这个新品,就知道自家厂子的危机来啦!   作者有话说: 第127章 八零年代(36)   有小巧不占地儿的收音机, 为啥要买那笨重的搬不动的?   更何况人家的价钱甚至还比他们的产品要便宜好几块!   也是啊,东西做的小巧了,材料都省了好多?成本它也不高, 可不就便宜嘛?   当时他们几个想事的人提出了这个问题, 还有那老古板说了,一个小小的欣城厂,论资排辈它算老几?能跟他们国营老厂比?他们厂得了多少荣誉,他们的产品是多少人家结婚必买的大件?它欣城厂,也就占个稀罕新鲜, 质量肯定不怎么地,就算是老百姓一时被骗了去,等到时候,也会反应过来的!   没想到,老百姓们还没反应过来呢,他们厂的销量倒是一月不如一月了!   这不, 厂领导开了个会, 会上一致决定,让他这个走过南闯过北的销售科长,坐上火车下欣城,打入对手地盘, 来个一探究竟。   他来是来了,也通过在欣城的朋友,打听到了不少欣城厂的内幕。   这越听就越是倒抽冷气啊!   欣城厂人家是从国外进口的生产线!   不光生产出来的产品, 比他们的个头小,质量还好, 收台还多!   人家生产线上的工人, 都是各地招来的年轻人, 农民工!   十八,十九,二十出头的姑娘小伙,个个年富力强,原先都是在地里干农活的,来了生产线上,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活当然比在老家轻松了,可不就热情高涨,倍儿积极?   人家十个工人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就跟他们厂一百个人工人的一样多!   而人家的产品卖的价格也没比首都厂便宜很多。   你算算!   这利润有多少?   这还怎么比?   他们首都厂要是不改进生产线,推出新产品,提高生产效率,早晚得有一天被挤兑的要关门啊!   说改进生产线也还能试试,提高生产效率也不是不能想。   这新产品怎么办?   拿着欣城厂出的产品来仿制?   那他们做得再好也没法跟欣城厂比啊!   欣城厂的工人都是年轻人,不用考虑太多,首都厂是几十年的老厂,还得养活着老工人,病残工人,还有家属……一大摊子老老小小呢!   除非首都厂能推出更新更好的产品!   这些天,他住在旅馆里,那个愁啊!   后来,他突发奇想,觉得这欣城据说能弄到好多国外的好东西,欣城厂的生产线,不就是从国外进口的?   进口线一条就几万十几万,他一个小小的科长也不敢想,但买人家一个产品,回去自己琢磨总可以的吧?   这不,他就在几个市场里头用心搜罗。   也不是没有收获,他一咬牙,连自己答应给孩子买新玩具给老婆买金项链的钱都拿出来了。   买到了两款国外进来的收音机。   虽然这两款是造型挺新潮的,一个是热带鱼造型,不光是收音机还带个电子钟,另一个是收音机录音机两用的。   前一个好仿制,只是造出来老百姓买不买账,他就没底儿了。   后一个好是好,就是这技术有些难了,怕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搞出来的事儿。   今天他就来了这个小商品交易市场了。   在里头逛了一圈儿,收音机啥的,不多倒是也有,还都是欣城厂出的。   他看了一眼就走了……还不够闹心的!   等出来,他不是就在车站那儿等车嘛……   等着等着,看到一个中年人手里拿着个东西,正调台呢!   叽里哇啦地,没多大会儿,就调了五六个台,最后才选了个唱民族歌曲的节目。   歌曲是很悠扬动听啦……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人家手里那巴掌大的,居然是收音机啊!   而且灰黑色的外壳,做工细致,造型大方,一看就是很有科技感的样子!   这可不就让他眼前一亮?   他立马就上去套交情,问人家收音机哪里买的!   那人刚要说呢,公交车来了,这等一趟也不容易,人家可不就挤上了车?他哪里能放弃呢,就也跟着上了车,在车上才知道是在树林子里头的小摊子上买的!   然而车子都开出去老远了,也不给他停啊!   他只能坐了一站地下车,又腿着走回来!   可惜这一走,再回来,就压根找不着摆摊小伙子的影儿了!   销售科长一跺脚,明天他还得再来!   江易要是知道这位在苦苦寻觅他,那肯定得再去摆摊。   可惜他也不知道啊!   他摆了一天摊,兜里有了三百块,账号里也多了三百多的绿叶币。   自觉又有了钱,第二天就奔了城西商品转运中心。   城西商品转运中心,一听就比小商品啥的要高端大气一些。   江易到了一看,大是真大,倒也不太高端。   就跟把库房都挨在一起建的似的,人沿着一条街走过,就能路过一家家的库房,小山般堆着的自行车,小山般的儿童车,小山般的电视机……   江易瞪大了眼睛。   这个时代,已经有电视机了?   江易看着看着就走了进去。   看店的是好几个人高马大的小伙子,身上穿着统一的工服,目光炯炯地盯着江易看。   看到江易就要凑近了桌上摆的电视机,一个店员就喊了声。   “嘿,小心哦!不要碰坏了!这可是贵重得很,三百块一台呢!”   这电视机大概有个十六寸左右,黑白的,正播着不知道是哪国的电视剧。   店里的几个店员们,都忍不住地把眼光朝这儿瞥。   现如今,也只有一线城市家里特别有钱的,才能买得起一台电视机。   但光有钱还不行,想买电视机还得有电视机票。   当然了,如今正搞经济,要是按着江易知道的发展,这个时代经济落后是暂时的,但发展起来,也是飞速的。   这会儿电视机那是金贵的很,就连黑白的都是宝贝,谁家买一台,那左邻右舍都得羡慕死。   可再等上三五年,彩电一出,黑白的就立马淘汰了。   江易听到店员喊那一声,也就知道了大概的价钱了,直接掉头走人。   反正他肯定是不会买的。   就他那个电子垃圾库里,彩电还有一大堆没处理呢!   黑白电视机反而只有寥寥几台的样子。   说起来,彩电的发展那可真是更新换代,日新月异啊……   然而发展到最后,几乎整个行业都萎缩了,只能变成智能家居的附庸。   这发展的快,可不淘汰率就高,电子垃圾库里,彩电绝对是主力军!   这会儿黑白电视机都得三百块,那彩电不得一千多?   虽然一个种类他只能卖出去五台。   但他可以先卖十八寸显像管彩电,再卖二十寸,二十四寸,等离子的,液晶的……   当然了,至于联网接收的,估计到那个时候他没准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估计是卖不成的了。   五千,五千,再五千……光想想,他就觉得快乐呀!   看过了电视机,江易又看到了冰箱、洗衣机这些常用的家电。   这些家电其实国内都已经能生产了。   但辰国十来亿的人口,先前的重心都在军工,这十来家的家电厂年产也就百万台,听着挺多,实际上按比例一分散,就一千人里能有一台。   再加上一线和二三四五线的区别,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像沁城这种小城市,估计满打满算不会超过十台,大江村的人更是想都不敢想了。   因为产量严重不足,所以辰国这些家电厂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在国内就供不应求了,也不太会送到欣城来做出口。   而能摆在这些仓库里的,全部都是欣城本地新建的厂子制造出来的!   既能南下出品到中尼东尼西尼三国,也能北上在辰国内部销售,可以说是稳赚不赔。   走过了家电区,就是机械区。   跟家电生产的情况差不多,国内的农机厂和制造厂都是供不应求,摆在这儿的大部分是欣城本地生产的,都有出口和内销两种渠道。   这边的人气就明显地远远不如小商品市场了,什么人流热闹,压根不存在的。   然而只要有一个夹着公文包看着像采购的人走进去,那要谈的,可就是大订单,一单成交的金额,没准能胜过上百个小商品档口的成交的金额呢!   江易太年轻,又没夹着公文包,所以他去了哪家,都不是受热情接待的,这样倒是方便他走马观花,对这个世界辰国的各种农机心里有了数。   走完了这两个区,一个半小时就过去了。   江易看了看路牌,知道再走下去,就是家具区、医疗器械区等。   江易对这些兴趣不大,也就没打算过去了。   不过看到家具这两个字,江易倒是想起,在可回收垃圾库里,有一个木制品区,里头全是各种淘汰家具。   木制品这种在垃圾里都属于不好处理的。   在大晋王朝的时候,他从垃圾库里挑了几样拿出来自己用了。   但大晋王朝的木器又不值钱,人工也不贵,只要他能想得出来的样式,木器铺都能给做,他哪有必要用二手的?没准还带着甲醛呢?   到了木神时代,那木头就更不值钱了。   参天大树什么的,在那个时代,几乎到处都是。   再说就算江易想把那些木制家具拿出来,那还有二百斤的限制。   他才舍不得二百斤的重量,被笨重又价值不高的木家具给占了呢!   是时候在这个时代处理掉一批了。   这个时代,正是木家具的黄金时代啊!   作者有话说: 第128章 八零年代(37)   幸福新村的包阿姨满脸笑容, 喜滋滋地拎着一套折叠桌椅往自家走着,遇到了同村的熟人问起,就忍不住要大声安利。   “这是一套小桌小椅子啦!看看多精致?我买回去给我小孙子吃饭写作业用啊!”   “多少钱?不贵啦!一套才五块钱!一天的工资就挣回来啦!”   他们幸福新村的地, 都被征用来修了商品转运中心, 所以每家每户都有补偿。   除了这些补偿,还给村里人都安排了工作。   比如说她,就是去给一家仓库打扫卫生,每天只要去上班两三个小时,打扫完就能回家啦, 一天还有五块钱赚呢!   一天五块,一个月一百五,现在内地的那些老工人都挣不到这么多哩!   这不是,自己有工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根本不用看谁的脸色!   同村人一听五块钱, 赶紧就把包阿姨拦下。   “五块钱?不是讲笑话的啵?”   他们欣城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东西, 别的地方买不着的,他们这里都有。   但一套五块钱的桌椅,还是这种带折叠的,一看就不应该便宜呀!   放在内里, 没准还得要票才能买的呢。   五块钱,哪来的这样好事儿?   “真的啦!就在转运街口靠大路东边的那片树林里,不是有好些人在卖二手么?就有个小伙子, 摆出了些小桌小椅,东西都很不错, 一套才五块, 你也想要的话就赶快去呀!我看他好像就带了十来件, 去晚了就没的买啦!”   包阿姨一路到家,至少安利了四回。   而被她安利的同村人,赶紧跑去买了又继续给别人安利,一传十,十再传十的,小半个村子的都去找卖小木器的小伙子了。   然而先去的还捡着了漏。   人家那折叠小桌椅,又方便又实用,五块钱买回来大人小孩都能使。   还有那看着像个小箱子,实际上打开盖子也确实能装东西,但合上盖子,它又能当凳子用的,叫什么柜凳。   又有小巧好看的小书架,白的黄的棕的都有,给家里孩子摆上课本,显得多么文气又规整?   只可惜那小伙子带的东西不多,满打满算加起来也就十几二十件。   后头听说了再去的,可就没见着小伙子人影了!   江易其实也就是想试试水来着。   他可回收垃圾库里的木制品,倒是什么电视柜,组合柜,整体柜,五斗橱啥的都有。   但冷不丁地一个人带着那么多的大件在摆摊,怎么想都诡异得很。   所以他就挑了三四种小件的卖卖试试看。   都是二手的小家具,当然不可能要什么高价,都是白菜价。   因此虽然他卖出去二十件,也就挣了不到五十块。   但绿叶币入账倒是不少,基本上是钱的两倍!   江易心里琢磨着,还是要想办法,把可回收垃圾库里的那些笨重的大家具也处理一下。   回到宾馆,刚上到二楼,就听到身后楼梯间有人喊他。   “小江老板!小江老板!”   他一扭头,就看见了黑七。   黑七穿了件花衬衫,五分黑裤,头发大概是刚刚在发廊里做过,油光水滑还来个大偏分。   满脸带笑,目光贼亮,看上去可比刚见第一次的时候要精神多了。   “黑老板!”   黑七加快几步上了二楼,凑上来跟江易说话。   “小江老板,最近生意怎么样啊?”   江易笑着点点头,“托福,还不错。”   黑七哈哈大笑,“是吧!这欣城可是个风水宝地!只要肯干,就没有挣不了的大钱!”   说完又压低点声儿,“既然发了财,不如今儿就去南城那边?”   他挤挤眼睛,“热力酒吧和雨林歌舞厅可都在那儿啊!”   江易想了想,就点点头,“好啊!”   又说,“黑老板,我家里管得严,你知道……”   黑七一脸了然,连拍胸口,“知道知道!放心吧,小江老板,一看你就是个正经人!不会带你去做不正经的事的!”   江易穿越了三个世界,见多识广,身手不错,而且还有系统来的金手指,就算黑七没安好心,想把江易骗去搞仙人跳,或者是劫财嘎腰啥的,那都是不可能的任务。   因此江易倒也不太担心自己,主要是觉得这黑七从东尼国来,身上不知道沾染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习性,万一去了娱乐场所,骚包地搞出点事来,他这个跟着去的,岂不是白受连累?   两人商量好了下午四点出发,四点半到,先去歌舞厅看表演,看完了表演再去吃饭,吃过饭在酒吧里喝杯小酒,然后再坐南城那边的三轮车回来,应该还没超过夜里十一点。   到了四点,两人一道出了宾馆,在车站等了车,到南城下车。   这南城,它就是不一样。   一条街上,全是娱乐行业……什么电影院、酒吧、歌舞厅、台球厅、咖啡馆,应有尽有。   跟沁城这种小城市一比,简直就像是在两个世界。   “走走走,先去歌舞厅!这里的姑娘超养眼!”   黑七领着江易就往雨林歌舞厅走,一边走一边还小声嘀咕了句,“可惜就是穿得太多了……”   黑七这种男人的色心,江易自然了解,嘴角不由轻勾。   东西中尼三国各自都曾沦落为列强的殖民地,而那时辰国这个名义上的宗主国也因为被列强围攻无暇它顾,因此这三国都有过一段水深火热的时候。   后来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全球殖民地纷纷独立。   辰国更是以一敌七,在血火之中雄起。   东南三国,也因为辰国的翻身,有了喘息腾挪的余地。   只有西尼国,才安稳了十来年,就在列强势力挑拨下,悍然挑衅辰国,靠着外国的军火和经济支援,跟辰国打了好几年的边境战争。   如今金主已撤,只留下半残的西尼国,无路可走,只能跟东尼中尼三国一道,走上被经济文化全面殖民的畸形道路。   三尼三兄弟,最为世界称道的,就是它们的色情业。   江易之前在沁城也没有什么消息的渠道,这些事情,还是在宾馆和小饭馆里听人聊才知道了个大概。   像东尼国几座大城里的俱乐部或者□□,里头的表演尺度实在太大……   就是辰国街上那些脸皮最厚的老流氓见了都得老脸通红那种!   走进歌舞厅,江易发现这装修布局,大概还是老式夜总会那种。   一大片场地,有个高出一米的表演台,台下是几层的座位。   这会儿台上正有五个年轻姑娘在表演。   江易一看,就明白为啥这色胚黑七一边抱怨穿得太多,又急着来看表演了。   个个明眸皓齿,皮肤雪白,眉眼俊秀大方……江易这人也算是见过四个世界的美女了。   但凭心而论,确实是辰国的美女最好看。   国色天香四个字,不由自主地就在他脑海里蹦出来了。   两个人才坐下,就有服务员端着托盘上来了。   托盘上是摆好的一支支花。   黑七一脸土豪地拿出三十块钱,买了十支花。   江易就明白了,这大概就跟电影里演得那样,买了花再往台上扔,哪个演员得到的花最多,就说明最受欢迎呗!   服务员看向江易,江易想了想,就买了三支花。   虽然他来钱容易,但也不能乱花啊!   台上的漂亮姑娘们,表演的是一支异国踢踏舞。   中跟皮鞋,雪白丝袜,及膝的丝绸长裙,虽然节奏明快热烈,姑娘们跳得也确实不错,就像是黑七说的那样,穿得太多了,除了胳膊和脖子,那是几乎哪里都没露。   江易一边看歌舞,一边还瞄眼黑七。   黑七脸上表情是格外丰富,把精神百倍却又失落挠心给表现得淋漓尽至。   一舞终了。   台上的姑娘们站成一排,向观众席弯腰致意。   台下的观众们的巴掌声也热烈响起来。   江易瞄了眼,虽然今天不是周末,这个点也不是下班的点,但台下的观众席,也有个六七成满。   果然,欣城这样的城市,已经开始出现有钱有闲的群体了。   要知道光是进这歌舞厅的门票,就得五块钱。五块钱够沁城普通工人家庭买半个月的菜了!   这些有钱有闲的,当然大部分都是男人了。   这会儿观众们就拿起桌上放着的花,朝台上投去。   当然这投花也是有指向的,那个站在中间c位的姑娘,似乎就是笑容最好看,跳得也最棒的……她面前的花没多大会儿就成了小山。   黑七也投出去两支,还不忘记回头向同伴科普。   “这个花送给哪位姑娘,她们都有提成的……”   江易点了点头。   他也应景地拿了支花,准备投上一下。   等他再看向台上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件略有点尴尬的事儿。   站在E位的姑娘,她的面前,就一支花也没有。   但其实细看模样,E位姑娘长得要比C位还更好看一点。   江易回想了下,刚刚的舞蹈里,E位姑娘确实跳得远远不如其他人那么流畅自然来着,虽然动作也都到位了,可就透着那么股子不大对味的感觉。   江易这人就是有点心软,为了缓解尴尬,他就把手里的花,投到了E位姑娘面前。   E位姑娘低着头,快速地看了眼江易,用口型说了声谢谢。   作者有话说: 第129章 八零年代(38)   第二个节目很快就上来了。   歌伴舞……还是个土风舞。   黑七那张黑脸马上就更亮了, 人家土风舞这服装,就有点紧身,布料也确实更清凉了。   歌词虽然听不懂吧, 可是旋律热闹, 节奏又块,配上鼓点声那可真是野性又粗犷。   台下黑七看得激动不已,手里拿着花,都跟着在那儿摇摆起来了。   但江易经过四个世界,什么没看过。   至于什么衣着清凉野性粗犷之类, 木叶时代江易还看得少吗?   因此他的关注点就跟别的观众略有点不同。   那个后排伴舞,右起第二的姑娘,她好像有点眼熟啊!   这不就是那个E位姑娘吗?   E位姑娘的伴舞,跟第一个节目时差不太多,还是有些个僵硬,不过好在这个节目的焦点是站在中间唱歌的姑娘, 而且伴舞的足足有七八个, 有个把跳得不算太好,倒也显不大出来。   他再观察周边的环境和观众。   这里的装饰要按着江易的眼光来看,是有点……复古了,但放在这个时代的辰国来说, 那绝对的是新鲜又奢侈。   再一个这里的姑娘们也确实漂亮,平时上哪儿能有这么个正大光明盯着漂亮姑娘看的机会呢?   难怪这个雨林歌舞厅会在欣城这么有名了。   从歌舞厅里出来,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   “怎么样?这里不错吧?是不是值得来?”   “白燕姑娘唱歌是最棒的!那个眼神也勾人得很啊!”   “还有跳东方舞的玛丽姑娘, 身段真真是一绝!”   “可惜啊!这个歌舞厅的老板太不会挣钱了!”   “要是能让顾客和姑娘们互动,比如说握手啊, 合照啊啥的, 哪怕一次要收十块钱呢, 我也乐意啊!”   “诶,小江老板你还别不信呀!我们东尼国那边都是这样的……而且还,嘿嘿嘿!”   而且还后头是什么,黑七没有接着说,不过江易也猜着了。   黑七在刚刚的歌舞厅里就花掉了五十块钱,饶是他是倒腾东西赚差价来钱快,这会儿也忍不住有点肉疼,这吃饭的时候就想节省一二了,于是拉着江易去嗦了个粉,吃饱了饭这才又去了酒吧。   酒吧这种地方,就是在江易的世界,那也是高消费的场所,   江易毕业以后,统共加起来只去过两三次,在里头也只敢点略平价些的酒和一两样小吃而已。   更不用说是在这个世界的八零年代,大部分辰国人压根连听都没听说过酒吧这个词了。   江易和黑七两个人坐下来,也要了两小瓶的啤酒,一碟子炸薯片,边聊边吃着。   酒吧里放着一支海岛风情的乐曲,舒缓又慵懒,听着就情不自禁地有点想睡。   江易本以为就是这样子见识了,没想到一曲终了,一个主持人手拿话筒,站到了酒吧中央。   “下面有请黑狐乐队,为我们演奏世界流行曲,热力disco!”   迪斯科这种舞蹈,江易是久闻大名了。   网络上也不是没有远古视频,里头披着头穿着喇叭裤扭腰摆胯的精神小伙和姑娘,也确实展现了一种跟五十年后的舞蹈完全迥异的风格。   然而看活人跳迪斯科的现场,这还是头一回!   而且酒吧里这些客人,那是真不社恐,一个个都拉着身边的小伙伴,摇摇摆摆进了舞池。   黑七这家伙那肯定不会落下,他起来的时候,还不忘记拉了江易一把。   江易就也混在了人群里,跟着瞎摇乱摆的。   他东扭右看的空儿,眼角就瞥见了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   跟几位女同伴一道跳舞蹈的,那个穿着花衬衫和牛仔裤的年轻姑娘,可不就是歌舞厅的E位姑娘?   这姑娘这会儿已经卸了妆,之前做了造型的大波浪长卷发也梳成了马尾,整个人的清清爽爽的,但因为原本就漂亮,反而在人群里很显然。   不过她的动作更显眼。   虽然是简单的扭来扭去的动作,这姑娘跳起来也还是显得生硬。   这大概就是天生的没有舞蹈细胞吧?   江易心里这么想着,就准备把视线收回来,免得显得他跟个色胚似的老盯着漂亮姑娘看。   却发现有两个男的就一个劲儿地往姑娘那边凑。   这俩人,都是三十来岁的社会人模样,看着就不大好惹。   那三个姑娘大概也挺有社会经验的,巧妙地躲开到了另一个地方。   然而这两个又恬着脸凑了过去。   花衬衫姑娘不知道对同伴们说了点什么,三人离开了舞池,去了座位上。   两个色胚男阴着脸凑在一起嘀咕了几句,倒是没有再去纠缠。   一曲终了,黑七回到座位上还是意犹未尽。   “小江老板,怎么样,这里是不是个好地方?”   “你们内地可没有这样的酒吧吧?”   “可惜我要挣钱啊,不然就天天泡在这里啊!”   “来来,干杯!这家的进口啤酒虽然贵了点,但味道就是不大一样!”   江易随口应答着,酒吧里的舞曲一首换了一首,都是八零年代的风格,有些居然还挺耐听的。   江易忽然就想到了自己带着的可回收库里,那里的乐谱和磁带光盘,实在是成千上万的啊!   如果能把跟这个时代相近的都拿出来,不知道他能不能既挣到钱,又挣到绿叶币呢?   但人家那些歌曲都是有原作和原唱的,虽然不是一个世界,他拿出来岂不是成了文抄公?   “小江老板,这次你是打算在欣城这边进货呢?还是就在这边长住不走了?”   黑七这会儿也还是惦记着江易卖给他的那些尖货呢。   “我手上的货都清得差不多了,准备在欣城这边批发点小东西回去。”   江易来欣城,一个是想看看这个时代发展最快的城市是什么样的,二是想给自己手上那些新鲜货找个来路,当然了在欣城又挣了不少钱和绿叶币也是意外之喜了。   “小江老板,那你什么时候再去进货?就是那种电子手表啦!”   黑七买到那些手表,为了试试水,就给自己在欣城的老客户看了一支,结果被人家给看上了,非要四十五拿下。   也就是说他不过是一倒手,就挣了二十。   余下那四支,他就不打算在欣城出了,他准备带回东尼国,卖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去!   “那种货都是可遇不可求,再让我去弄,也弄不来啦!”   江易看到黑七一脸失望,就说,“不过下次没准我还能弄到些新奇的东西。”   “那就一言为定啊!下次你来的话,一定还要住南兴宾馆呀!”   说着话,黑七的眼神就盯着一个方向看,江易也跟着看了过去。   正好看到两个人的背影。   黑七一呶嘴,“这两个烂崽,一定是去找那几个靓女的麻烦的!”   江易还有些不解,“哪几个靓女?”   “就是三个一起跳舞的漂亮姑娘啊,里头最漂亮的那个穿着花衬衫和牛仔裤啊!”   江易瞬间就反应过来。   哦,原来是那位E位姑娘!   “我去看看!”   他丢下黑七就要出酒吧,黑七愣了下也跟上了他。   “小江老板,不是想要英雄救美吧?”   “嘿!没事,他们是两个人,咱们也是两个人!不怕!”   “我在老家的时候,那可是打遍一条街无敌手!”   “就怕这两个是地头蛇,回去叫上一大帮子人来……”   江易走得快,黑七好不容易才追上了江易。   然而他俩看着酒吧附近小巷口的一幕,都惊呆了。   刚好看到那位E位姑娘,正一个过肩摔,将一个色胚男给撂倒在地。   顺手又踹飞了要扑过来的另一个。   旁边的两个姑娘还在那儿拍手叫好呢。   “你们也真是!不知道昭昭姐拿过全国武术冠军的吗?”   武术冠军?   江易瞬间就明白了,为啥E位姑娘场场不落地跳舞,动作也都到位,却还是显得僵硬的原因了。   黑七瞧得都傻了。   “辰国的姑娘果然都厉害啊!”   幸好他来到欣城以后,就基本遵纪守法,就算来到娱乐场所也从来没动过歪心思。   不然要是像他在东尼国那样,随便跟姑娘们打情骂俏吃豆腐什么的,不得也跟这两个家伙一样挨打呀!   而地上的两个色胚男原本还想爬起来再战,听到了全国武术冠军瞬间就没了心思。   爬起来灰溜溜地跑走了!连狠话都没放。   E位姑娘看着江易,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江易也笑了笑,拉着黑七走了。   他本来确实是想看看能不能帮个忙啥的。   没想到这些混子遇上了硬点子,也是活该了。   回宾馆的路上,黑七还在那喋喋不休地感慨。   “辰国的女人都这么厉害的吗?”   “为什么可以又漂亮又凶悍!”   “怪不得进门的时候,服务员再三叮嘱,说不要对演员们不礼貌啊!”   “小江老板,你想不想找个东尼国女朋友,我有个表妹,又娇小又漂亮,温柔得不得了,要不要介绍给你呀!”   江易当然不想找东尼国女朋友了。   他这穿越的是第三个世界,还不知道能呆多久呢。   再说他也不想找什么温柔的……   回到宾馆歇了一夜,江易就考虑要回山河省了。   其实有随身空间这个金手指,他要挣钱实在是太容易不过了。   就随便批发点东西回沁城卖,都能轻松当个小土豪了。   半个小时后,江易来到小商品大世界外头的树林里,又摆起了摊子。   作者有话说: 第130章 八零年代(39)   “小伙子, 你上回卖的那个收音机?还有没有啊?”   江易才刚刚把摊子摆好,就有位四十多岁的阿姨过来要买收音机。   这一听就是听别人说了也赶快来捡漏的。   “上回卖的收音机已经没了,不过还有别的新款。”   江易假装在自己背来的大包里摸啊摸的, 摸出了一款白色小收音机。   这一款比之前他卖的学生款还要小上一半。   流行的年代也要更晚上十来年。   那会儿除了出租司机, 还在听广播的人已经不多了。   也只有少数一些老头子,喜欢把这种小收音机揣在兜里,上公园锻炼或者溜弯儿都要外放好大声音听新闻或者是评书。   “这怎么这么小啊?”   阿姨左看右看,忍不住怀疑。   这可比她看的同事买的还要小一半呐!   “这质量能行吗?”   江易就拿过小收音机来,给阿姨调了个台, 又递了过去。   “您听听这音质,还是音量……”   阿姨把喇叭凑到自己耳朵上,另一手去调音量,一个不留神开到了最大。   吓得她的手都抖了一下。   “阿唷!小小的个头,声音还挺大的呀!多少钱?”   江易开了一个五十块的价。   阿姨也没还价,利索地付了钱, 又拿起他摊子上的一个小东西问, “这是什么?是电子表吗?”   欣城人的消息灵通,她早就听说,国外有一种手表,叫什么电子表, 跟现在的那种机械表不一样,又轻又方便。   “不是,这是个电子宠物。”   这个电子宠物, 也是时代特有产物了。   也就短短流行过那么几年,就被各种游戏机给淘汰掉了。   “电子宠物?那是什么?”   江易大概给阿姨介绍了下电子宠物的玩法。   阿姨大惊失色, “哦哟!现在的人也太会玩了, 怎么发明了这种玩具哟!”   “可千万不能让我家那两个不爱学习的知道……”   阿姨赶紧放下手里那个塑料小东西, 连摊子上的其它东西都不看了,掉头就走,生怕走慢了江易会追着让她买电子宠物一样!   嗨,真不至于!   江易挠了挠脸,把被嫌弃的电子宠物放回原处。   心里暗暗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把这小玩意儿卖给已经工作的年轻人。   “小伙子,听说你这儿有卖一种新款的小收音机……”   江易还在那儿摆放电子宠物,冷不丁一个热切的声音就在他头上方响了起来。   原来是位带着厚厚眼镜的中年大哥。   大哥的目光急切地在摊子上扫描着,没待江易答话呢就已经找到了搁在角落的小收音机。   他愣了下。   “这个白色的,是收音机吧?”   江易点点头,“是另一种更新款的。”   江易递上去让中年大哥自己看。   身为收音机厂销售科的科长,他经手过不知道多少收音机,甚至年轻的时候,还在车间当过工人,自然就熟练地上手调起了台……   这一调,就听到了至少七个台!   而且收音相当清楚!   但这款收音机连一个巴掌大都没有,只有半个巴掌大啊!   这种收音机要是流入市场,还有他们厂的活路吗?   “这个收音机多少钱?”   “五十。”   “小伙子,我想问问,这收音机是哪儿产的呀?”   他刚刚已经不动声色地看过一遍了,没找着牌子,也没找着什么字。   江易笑笑,“大哥,我也是从别人手里拿货的,都是一样少少的几个,挣个零花钱,我也不知道人家是哪儿产的呀?估计是东尼国从哪个发达国家进口的吧?”   中年人想了想,“那这收音机还有么?我再买一台!”   他要拿回去当样品,一台肯定是不行的,万一拆坏了,还得有备用的呀!   有钱挣,江易当然不会往外推。   卖出去两台收音机,江易看到这人的模样,心里就是一动。   “听您这口音,像是首都来的吧?听人说首都繁华得很,难道就没有卖这种小收音机的吗?”   中年人无奈地笑笑,“首都也不是什么都有!要说物品丰富,还得是欣城这边啊!”   他说着,也拿起一只电子宠物。   “这是什么?”   江易笑了笑,“电子宠物……”   他又简单说了下这小东西的玩法,不过这次中年人倒没有大惊失色,放下就跑,而是点点头,叹了口气,“果然国外的科技发展就是快啊!就连这种小玩具都做得这么……有趣。”   “这个多少钱?”   “二十。”   中年人果然有钱,又买了一只电子宠物。   他买了一百多的东西,都收好放好,就转身要走。   可才走了两步又转了回来。   “小伙子,不知道以后要是还想买这种新式的收音机,怎么才能联系上你呢?你有没有联系电话什么的?”   江易大老远地跑到欣城来,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他。   别说他没有联系电话了,就算有也不能给啊!   于是就笑笑,“老师傅,我就是一个个体户,哪有什么联系方式呢?”   现在的个人家里,能装上电话的都不是一般人。   至于那手机什么的,怎么也得到了九十年代了。   中年人想想也是,但还是不太甘心,从自己胸前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交给了江易。   “这是我的名片,上头有联系电话,小伙子以后要是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打电话给我哦……”   江易瞥了一眼,就看到上头的首都收音机厂的字样了。   哦呵!   看来他这两个收音机是卖对了人了。   “啊!原来您就是收音机厂的呀!”   中年人抿嘴笑了笑,“是啊。如今市面上出了这么多新样式的收音机,我们也很有压力啊!”   江易想了想,又从袋子里摸出一个卡片收音机来。   “今天是遇上了内行了!得,我这儿还有一样东西,您瞧瞧!”   卡片收音机的大小,就跟个火柴盒那么大,越发的不占地方。   不过它就因为太小,没有集成的喇叭,只能插着耳机听。   中年人今儿算是开了眼了。   耳机这东西他们厂子的人也不是没见过。   有那种戴着跟飞行员似的大耳机,不过那东西造价挺贵,而且要是接到收音机上,那听进耳朵里的可就有好多噪音,实在是不合适。   像这种小的跟两粒花生似的耳机,还是头一回见!   “这,这个,我也要……”   中年人说着就去掏兜,手里摸到最后几张票子就愣住了。   他要是再买,就连回去的车票钱都不够了啊!   江易察颜观色,就明白了。   他就摆摆手,“这个小的,就当是送的了!以后没准去了首都,还要找大哥帮忙呢!”   中年人再三道了谢,这才走了。   江易把摊子上摆出来的小东西都卖光,兜里又多了几百块钱。   顿时自觉财大气粗,就又进了小商品市场,买了一大堆的头花纱巾,干果蜜饯之类,大包小包,满载而归。   他回到宾馆又住了一夜,去跟黑七道了声别,就去了火车站,买票上车,开启归乡之旅。   他来的时候火车上人挤人,硬座车厢里几乎都没有下脚的地方。   回去的时候,车上倒是人不多。   但这一坐就是二十多个小时,江易现在手上的钱已经有一千多块,随身空间里也有一大堆能在这个时代随便卖的东西,当然也就没必要苛刻自己了。   于是就找乘务员补了张卧铺票。   乘务员领着背着个大蛇皮袋子的江易走到了卧铺车厢,给他安排了个下铺。   “这大袋子要放在座位下头,收好了啊,不要碰到别人。”   从欣城回内地的,大部分都会拎着大包小包,像拎着蛇皮袋子回来的,那可不就是来回倒腾东西的倒爷?   江易点头应了,顺手把自己的蛇皮袋子塞进了铺下头的空地里。   他这一袋子东西,看着体积挺大的,其实里头轻飘飘的,没准一个小学生都能轻松拎起呢。   弄这个也就是为了给他将来卖货来个障眼法而已。   放好了东西,他坐到了靠窗的位置,一抬眼,正好跟对面铺的人对上了。   江易一愣。   这是什么缘分?   这不就是在雨林歌舞厅里的那位跳舞僵硬的女演员吗?   这位不光长得好看,跳舞僵硬,身手还是一流,据她的同伴透露出的信息,还是全国武术冠军!   “你好!”   对面的姑娘冲着他一笑,打了个招呼。   “你好!”   江易也赶紧点头招呼。   “你……”   他刚想问人家你不在雨林跳舞了,就立马反应过来,虽说雨林在黑七嘴里,那就是个正经得过分的歌舞厅,可要是在保守的内地人听来,那在歌舞厅跳舞的,总是难免会带点想入非非的色彩。   于是他临时改口,就成了,“要离开欣城了?”   姑娘点点头,挺坦然的,“对,来欣城就是打工,挣点钱,钱挣够了,就回老家。”   “你这是来欣城进货?要回哪儿呢?”   “对,准备回沁城。”   如果对面坐着的是位老阿姨,或者是个小伙子,没准这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早就让江易感到无趣了,但这会儿对面坐的是个漂亮姑娘,还是个挺神秘的姑娘,这就让江易整个人的精神都提了起来,觉得这段长长的旅程,一点也不枯燥了。   作者有话说: 第131章 八零年代(40)   一番攀谈, 江易才知道,原来这姑娘名叫明昭昭,也是山河省人。   不过明昭昭是山河省省城平山人。   “我打算回去以后, 开一家武馆。”   “武馆?”   江易其实想过, 像明昭昭这样,长得好看,又有功夫在身的,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歌舞厅打工,没准是家里遇到了什么困难, 非常缺钱的,但他是再也没想过,人家是为了开武馆,筹备资金才去打工的。   “是啊,就是专门教小孩子习武的那种。”   明昭昭还以为江易不知道什么叫武馆,还给解释了一番。   江易点点头, “哦, 哦!那是挺不错的。”   武馆啊!   江易的印象里,在他五六岁那会儿,武馆就挺多的。   那不是家家户户孩子不多么,又提倡什么全面发展。   而武术又能强身健体的, 学了以后不怕被欺负,还能体测加分,可不是只要差不多点的武馆, 都能招到学员?   但这是八零年代啊!   这个年代,大伙也就是刚从温饱里走出来, 才开始有一点点余钱, 来折腾些更高层次的追求。   什么三转一响啦, 大城市里的人恐怕还要加上电视机和看电影啦。   把家里的小孩送去学那个一看就有可能惹是生非的武术,江易觉得明昭昭这武馆的前景,怕是不大妙。   “武馆就开在省城吗?”   “是啊!我家的后院就挺大的,我打算好好的装修一下,再开个大门,挂上牌子,就能当武馆啦!装修大概需要一千多,还要买些器材什么的,又得一千多。我以前在省队的津贴没攒下多少,只好去欣城打工了。”   听到这儿,江易还没吭声,旁边后上来的一个中年人就插了话。   “要花这么多的钱?姑娘,你自己开武馆还不如进学校当体育老师呢,多体面!”   明昭昭脸上的笑容一滞,又笑了,“我们那一片进学校当老师的名额太少了。”   她说得虽然简单,但江易一下子就明白了。   这个时代,还是各方面财政都很困难的时候,私立学校还一点没有,公立学校的经费又很紧张,正式的主科老师的编制都不多,更不用说没啥存在感的体育老师了。   “不过在学校当老师,这也要管那也要管的,太麻烦了。”   “哦!这样啊!也是武术队出来的,就业面太窄了。”   中年人煞有介事地点头感慨一番。   “是不如那些学个手艺或者上个中专技校的出来好找工作啊!”   明昭昭笑笑,就没再接话了。   这人虽然说的是实话,但实在是太不中听了。   江易就接过了话头,“我觉得学武术的出来也很好就业啊!”   中年人瞥他一眼,一脸我早就看穿你这小伙子就是为了讨好漂亮姑娘的明悟。   “除了自己开武馆以外,可以做保镖,当武打演员,挺好就业的呀!还很少人竞争呢!”   明昭昭听着眼神都亮了。   可中年人就笑了。   “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哪有什么保镖?再说保镖一般都是男的多吧?”   “还有哪有什么武打演员呢?小伙子……可真会想!”   现在的小伙子啊,为了讨好漂亮姑娘,真是张嘴就来!   “男保镖虽然多,但有些重要人物如果是女的,那不就需要女保镖?”   “怎么没有武打演员,武侠片里好多武打演员……”   江易说着说着,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这个八零年代,竟然还没有流行武侠片!   要知道,在江易的世界里,八零年代可是武侠当道的世界,最卖座的武侠片,上映场次达到了上百亿这样可怕的数字。   而且不光是武侠片,兴旺发达的还有从特区传来的武侠剧和武侠小说。   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后,江易整个人就不由得愣住了。   可旁边的聊天对象们却被他冒出来的这个新词给吸引了。   “武侠片?那是什么?”   “你是说解放前拍的那些神神道道,乱七八糟的电影?那有什么好看的,哪有战争片好看呢?”   明昭昭年轻,当然没听说过什么解放前的电影了,她的关注点全在武侠片的武打演员上头。   武打也能当演员?   而中年人却是真经历过解放前的,对那些飞来飞去,故事怪诞不经的所谓武侠电影不屑一顾。   “嗯,是我自己瞎想出来的……”   江易赶紧给自己找补,又冲着二人不好意思地笑笑。   接下来气氛就不像刚才那样热乎了。   江易是被突然想到的问题给占据了思路。   辰国这个时代为什么不光没有武侠电影电视,连武侠小说都没了呢?   这不是让人们缺失了一类浪漫又富有传统特色的文娱题材么?   难道是因为前些年打仗太多,军旅文学当道,所以挤占了武侠小说发展的空间?   如果真是这样,那是不是言情小说也被蝴蝶了呢?   嗯,回去以后,还是要多去图书馆。   这回不看历史类书籍了,得去文学小说馆里看看。   “尊敬的旅客同志们,现在开始供应午餐,有需要的同志请到九号车厢用餐,稍后列车服务员会通过餐车供应盒饭,供大家选购……”   一段女声播音打断了江易的思绪。   不同的食物的味道从前后隔壁传过来,这年头出门在外,舍得花钱吃火车上的盒饭或者直接去餐车车厢吃的只是极少数,大部分还是自己带点干粮,弄个杯子去接点热水,就算吃了一顿。   中年人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了两个纸袋。   一个纸袋里是烧饼,另一个纸袋是茶叶蛋。他把纸袋放在小桌上,起身去接热水。   明昭昭也从包里拿出了一个饭盒。   饭盒里是两个白馒头,还有咸菜。   “江哥,你带吃的没?要不要分你个馒头?”   “啊,谢谢,不用,我也带了吃的。”   江易道了谢,从自己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两包泡面。   想了想递给明昭昭一包,“尝尝我带的这个泡面?”   明昭昭愣了下,犹豫着没接。   “这个泡面很贵的吧?我都只见别人吃过。”   欣城什么都在辰国领先,泡面这种新潮的食物,当然开了厂子。   不过生产出来的泡面供不应求,价格又贵,就是欣城本地人,都不舍得吃。   “我这个不贵,是认识的朋友从东尼国带过来的,都没花钱。”   “那也是新鲜的好东西,还是留着带回家给家里人吧。”   江易把泡面往明昭昭那儿推了下,“我家就我一个,吃饱了全家都不饿……不是什么好东西,尝个新鲜吧。”   明昭昭这才道了谢,收了泡面,却分了江易一个馒头和半份咸菜。   江易也没客气地收下了。   却是自告奋勇地拿了两个饭盒去接热水。   泡面这东西吃着虽然不怎么地,但热水冲泡的时候,那香味,能传遍一车厢。   江易端着两饭盒泡面回来的时候,那受到的注目,真就跟见了明星一样的。   一路上还能听到议论纷纷。   “什么东西,这么香啊!”   “看着像是用热水冲泡了什么吃的……”   “我怎么闻着有葱花牛肉味呢?”   “嗨,就是方便面呗!”   “哪有卖方便面的?多少钱啊?”   “欣城百货商店里就有,五毛钱一包。”   “啥?五毛钱一包?它这一包里头有肉没有?这么贵?”   “我吃过,里头有一包调料,没肉。”   “没肉就敢卖五毛?一大碗荤面条才四毛啊!”   “那这不就是是吃个稀罕么!”   “反正我不买!这不是坑冤大头呢么!”   江易端着两份泡面走回去的时候,中年人已经就着开水开始吃饼和茶叶蛋了。   他原本看着明昭昭在吃馒头和咸菜,心里还略有点优越感,等看到江易端着香气扑鼻的泡面回来,而且把一碗泡面给了明昭昭以后,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明昭昭道了谢接过面,小小地尝了一口,眼中顿时流露出惊喜。   “呀!真香!”   江易笑着说,“其实这个没啥营养,就是头几回吃还行,吃多了就腻了。”   其实江易拿出的这两包泡面,是在他那个时代评价还不错的牌子。   据说面筋道,料也很不错,除了一包肉粒包,一包调料包,还有蔬菜包。   这蔬菜包里头还是玉米和海带,这两种都是提鲜的,开水一冲,不但香味出来了,混在面里一起吃,口感也很不错。   这个时代的泡面,肯定还不会有这种豪华版的。   坐在过道边的小座位上啃烧饼的中年人,忍不住撇了撇嘴。   现在的年轻人啊,为了追姑娘,瞎话说得都跟真的似的!   江易这一趟火车,原本在中间转站,又停又开的,一共二十五个小时。   可就因为路上结识了一位新朋友,在第二十个小时的时候,明昭昭要到站下车了,反倒觉得这趟车贼拉快!   好在他跟明昭昭要到了联系方式。   当然了,他是以想见见山河省第一家武馆为名要到的地址。   但明昭昭要在家里的后院开武馆,知道武馆地址,可不就相当于知道明昭昭家了么?   江易从火车上下来,已经是下午五点多。   他背上扛着个硕大的包,也没坐公交车,而是直接去了沁城二中找冯老师。   中学家属院里,一栋栋筒子楼内都飘出饭菜的香味。   冯老师领着扛着大包的江易往自家走去。   “小王,家里来客人了!”   冯老师还没进家门就朝正在门口用蜂窝炉炒菜的女人喊了一声。   系着围裙的女人匆匆抬头,正好看到冯老师身后跟着个年轻人,这年轻人看上去风尘仆仆的,身上还扛着个大包。   就……挺奇怪的。   说他穷苦受累吧,看那小脸也圆溜水滑的。   说他家境不错吧,可那带着点灰土的蛇皮袋子,又明明是民工们才用的。   女人愣了下,就绽开笑容。   “哎呀,老冯你也不早说……快,里头坐!”   江易进屋坐在桌边,面前是一杯热腾腾的茶。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周边。   原来这是一间半的房。   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做饭只能用门口的煤球炉子。   接水和上厕所呢,又只能去这一层公用的水房和厕所。   这种条件简陋的筒子楼,江易只在站里老阿姨和大叔们的讲古里听说过。   冯老师家属做事麻利,没多大会儿就把饭弄好了,还让冯家上五年级的大儿子去外头买了两份卤菜,一份是盐水鹌鹑蛋,一份是拌牛肉。   女人把桌子留给客人和冯老师,自己带着两个孩子进了里屋吃饭。   冯家的晚餐原本是炒土豆丝,小米汤和馒头。   加上了两个卤菜,也确实显得丰盛了不少。   冯老师还拿出了一瓶啤酒。   “小江啊!你可真是敢想敢做啊,说去欣城就去了欣城!”   “还是白教授打电话到我这儿,问我最近有没有见你,我就去了一趟你们大江村,这才知道原来你下了特区欣城!”   “啊?白教授找我?是有什么事?”   江易一脸惊讶,心里却是大概知道。   肯定是在那个红掌山附近,有了重要发现呗!   只是算算也有两个多月了,还没有上新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就不知道了,白教授没说!”   冯老师劝了江易一杯酒,就笑着劝他,“小江,我看你也是个有知识的,年纪又轻,没有家庭负担,不如今年过了年,也去参加高考,就学历史系,没准还能考上白教授他们的大学呢!要是你能成为白教授的弟子,那肯定是一段佳话……”   佳话是佳话,怎奈江易他的专业是回收,不是历史啊!   吃饱喝足,江易就给冯老师道了谢,就要走。   冯老师赶紧留人,“这么晚了,回大江村的车都没有了,不如在这里凑合一晚上了。”   一家四口,一间半房,就这样还要留客,也只有八零年代的人会这么干了。   江易赶紧谢绝,“不用不用,我来就是因为从欣城带了点东西,正好路过,给两个孩子一份小礼物,回大江村也没多远,这条路我也常走,不碍事!”   他放下两份礼物,就赶紧拎着他那个外强中干的大包告辞了。   送走了客人,关上了门,女人不由得松了口气。   她是真有点怕客人留宿,家里就这么大点的地方,要留宿的话就得打地铺了。   两个孩子已经扑到了礼物前头。   这是两个巴掌大小的盒子,看着包装根本猜不出里头是什么。   “妈,我和妹妹是不是一人一个?”   “那这个粉的是妹妹的,我的是深蓝色的!”   “我们进屋去拆了啊!”   两个孩子喜滋滋地进了里屋,没多久,男孩发出一声惊喜的大叫。   “啊!小汽车!”   “妹妹,我来帮你拆好不好!那我拆了啊!”   冯老师送江易到家属院外再回到家的时候,孩子们已经拆完了礼物。   男孩捧着小汽车给冯老师看。   “爸,你看,小江叔叔给了我一辆小汽车!”   他早就眼馋同学的小汽车好久了。   作者有话说: 第132章 八零年代(41)   那小汽车黄蓝相间, 每个部件都维妙维肖,几乎就是真车的缩小版。   用庸俗的话来说,就是一看就很贵的样子。   冯老师咧嘴一笑, “哎呀, 这个小江,怎么这么客气呢!”   女人也笑了,“我还发愁晚上怎么住呢,没想到人家小伙子人真不错。”   她说着就回头朝里屋瞧了眼,“妹妹呢?”   男孩又冲进屋里, 把妹妹给拉了出来。   “看,妹妹好看吗?”   三四岁的小女孩,静悄悄地拉着哥哥的手出来,头上戴着一个水钻皇冠的发箍,映衬得小姑娘的脸圆眼大,十分的娇俏可爱。   “呀!这礼物, 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女人有些后悔晚饭是不是还是太简陋了。   “嗨, 小江不是刚从欣城回来吗?那边确实有好东西,四国边境呢!”   冯老师伸手把女儿搂在怀里,给她比了个手势。   “囡囡是最漂亮的!”   小姑娘咧开小嘴笑了。   冯老师却眼尖地瞧见了小姑娘手里的小盒子。   这小盒子也就比火柴盒大了那么一点而已。   冯老师看向儿子。   “这个也是小江叔叔给的那个粉红盒子里的!我认不出来这是啥!爸你看看呗!”   冯老师疑惑地从女儿手里接过那个小盒,打开盖子, 就看到里头有两个像是耳塞一样的东西。   但这还是一层包装,冯老师正要去拆包装,忽然想到什么, 手就停下了。   他愣了能有五秒钟,随即就去翻开包装盒, 终于在里头找着一个说明书!   外语的!   女人也看傻了。   “老冯, 是什么呀?”   冯老师虽然是教语文的, 但外语也懂一些。   当下借着记忆里的那些知识费力地看了起来,也幸好这些外语的语法不难,也没有什么艰深的词汇,而且还配备着图。   冯老师看着看着,手就抖了起来。   “老冯,是什么呀!老冯?”   冯老师终于看完了这一页说明书。   他抬起头,一把抓住了女人的手。   “孩他妈,这个,这个就是人工义耳!是从国外进口的!”   他这话说完,眼泪就飚出来了。   这两年他和老婆两个省吃俭用除了本职工作还要再打一份零工,是为了啥呀!   不就是想攒够去大城市给孩子装个义耳吗?   大夫都说了,如果能在四岁前装上义耳,孩子以后说话啥的,都能跟正常人一样!   但这钱总也攒不够,借呢又没地方去借,他们夫妻俩都快要急死了。   他是真没想到,一个因为兼职认识的农村小伙子,居然能给他帮这么大的忙!   他不过就是在闲聊的时候,提过一两句而已。   人家就放在了心上,去一趟欣城,还给他把东西都带了来。   “啊?真,真的?真的是那个人工义耳?”   女人的脸色也变了,激动地话都说不清了,“我看看!”   她小心地接过那个小东西,越看里头的东西越像大夫曾经提过的,只有国外才有的天价宝贝。   “这,这得多少钱啊?人家就这么给孩子当礼物了?”   “咱,咱先试试?”   不提冯家人怎么激动,江易离开家属院,趁着天黑,找了个没什么人的路口,从随身空间里弄出了一辆小电动车。   就是外表看着像自行车,其实是电动的,他把那个大包挂在后座上,自己坐在小车上头,凉风吹着一路就回到了大江村。   其实骑小电动车也就花了二十七八分钟,认真算起来,比去等公交小巴车可还要节省时间呢。   其实冯老师跟他一说人工耳蜗,他回头在电子垃圾库里一翻,就找着了。   而且是好几代的都有。   东西有了,缺的就是一个能拿出来的理由!   他一个农村小伙子,从哪儿弄来的这种国内都还没有,纯靠进口的高科技呢?   这不是上赶着给自己找不自在呢么?   还是这一回往欣城跑了一遭,总算是有了好来处了!   希望真的能帮到冯家的小丫头吧。   出去一个多星期,回到江家的小院子,江易居然还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可惜这农家小院,没有自来水和冲厕,不然的话,他还是很乐意一直住下去的。   这一夜,他睡得格外的香甜。   第二天日上三竿了他才起。   实在是懒得做饭,他就烧了壶开水,打算把从欣城买的卤肉饭拿出来热一热吃。   不过他还没动手,二刚就端着一盘烙饼来了。   “江易,我一看你家灶房冒烟了,就知道你回来了!”   “我家烙了饼,给你带了点,正好晌午就不用做饭了!”   江易就邀请他中午一起吃。   “那就在这儿吃吧!正好我从欣城那边带了烧鸭,还有两瓶啤酒。”   江易在欣城,也是趁机买了不少吃的用的,都储备在他的随身空间里。   毕竟,不知道以后还会去哪些世界,多点准备,心里不慌!   “哈哈哈,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二刚一听有烧鸭,就不争气地咽了咽口水。   他又跑回他家菜地,摘了两根秋黄瓜,拿了几个鸡蛋,跑到江易家里,三下两下,整了个拌黄瓜,又炒了个鸡蛋。   江易已经把烧鸭给切好,啤酒也拿了出来。   烙饼都切成了小块,码放在盘子里。   这样在桌上一摆,也实在是像模像样的一顿饭了。   “哎呀,江易,快说说,欣城怎么样啊?是不是特别繁华,钱特别好挣?”   “你和大娘赶集的生意怎么样了?”   “嗨,别提了,真跟你说的那样,也就是头几回新鲜!后头这几次再去,集上冒了了好多跟我们一模一样的,还压价!你卖两块,他就卖一块五!你也卖一块五,他就能卖一块,合着这不是来挣钱的,就是来抬扛的!”   “当然了,赚头还是有的。不过我就不想再做了,就光让我娘卖一卖笼虫馒头吧。”   馒头吃完了还能再买,但谁家娃天天戴凤娃帽呢?哪里有那么多的游客呢?   “我这回去欣城,见着的还真不少……”   江易就把自己的欣城见闻录大致给二刚说了说。   “啊?一个工人一个月能挣一百五?多的还能挣二百多?”   二刚听得两眼放光!   是,他卖凤娃帽这些也挣了有个三五百块钱。   但这可是占了个一招鲜啊!   是有江易在出主意想招儿才能挣得着的!   不像人家在那边做工,一个月稳定地都能拿到那么多啊!   如今城里那化肥厂的老工人,一个月也最多六十不到七十吧?   这谁不想去啊?   “哎,你光看着他们一个月挣得多了,怎么不看看他们有多辛苦?一天要干十个小时的活儿,周末还得加班!平时都不能随便出厂子……”   这个时候的资本家,那可没几个有善心的。   “咳,只要工资给够的话……”   二刚觉得看在钱的份上,多干点也不是不能忍。   “工资怎么可能全给够,都是要押一部分,就怕干一两个月就走了!有的厂子干活还有危险,出了工伤落了残疾啥的,那最多给个几千块,就不管了……”   总之,江易是不推荐这个小伙伴去厂子里打工。   “你要是想挣钱,我给你想个招儿。”   眼看着吃喝得差不多了。   江易就进卧房里,把他批发的那一堆头花纱巾啥的拿了出来。   “你看这些怎么样?”   二刚眼睛都看直了!   “哇,这也太花哩呼哨了吧?这都是怎么做出来的!太牛了!这小媳妇大姑娘的,肯定喜欢!”   江易就给他比了个手势。   “我从那边批发回来,是这个数。”   “八十?这也不贵呀!”   “你拿八十出来,这一堆都归你!让大娘和你姐两个去集市上卖,怎么样?”   二刚瞪大了眼,“这,这怎么好意思,你好不容易去欣城带回来的。”   江易就笑了,“这就是捎带手的事儿,我去欣城那边。买的好东西可不少呢,这些都是女人们喜欢的,我总不能自己去集市上卖这个吧?你好歹还有大娘和你姐搭把手呢?怎么样,拿不拿吧?”   “拿!”   二刚赶紧应下,“好兄弟!啥也不说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二刚身上还正好就有这么多钱,数了八张票子给江易。   他忽然又想起来了一件事。   “哦,对了!”   “你走了以后,有个冯老师来过,说是什么白教授要找你,不知道是什么事儿。”   江易点点头,“嗯,我在城里的时候见过冯老师,他也说起了。”   如今这个时代,连个手机都没有,想打电话还得到固定的地方去打,但白教授他们去考察的地方就是偏远山区,哪来的什么电话呢?   所以一时半会儿的,他也联系不上白教授。   “如今你回来了,估计白教授要是再找你的话,没准就打电话到咱村委会了。”   江易点点头,提到村委会,倒是让他也想起了个事。   “二刚,给你看看我从欣城带回来的好东西!”   江易说完,就从卧室里抱出了一个十六寸的黑白电视机。   二刚整个人都惊呆了!   “啊!这是电视机!”   传说中的电视机,就是沁城城里,都没有几家能的金贵物啊!   “快,快打开看看,我长这么大,只听说过电视机,还没瞧过哩!”   江易就插上电源,打开开关。   然而这时代,并不是有电视机就能想看电视就看的。   还得看看能收着几个台!   比如说这个年代,也就只有一个中央台,省台都还没有呢!   江易在欣城的时候,倒是知道欣城有自己的电视台,还能收到东西中三尼国的电视台。   但欣城这种繁华城市,拥有电视机的人家也不多。   这会儿电视机屏幕上,就是一个大圆里头许多的小格子,音乐倒是放着,可也不能光听音乐吧?   “啊?这电视里怎么没有人?不是说什么都有吗?看着就跟真的一样?”   “这会儿电视台也正休息呢吧?估计得等到晚上七点才有新闻看了。”   “啊啊啊啊!江易,那我晚上七点能不能过来看电视?”   “去学校看吧,我打算把这台电视捐给咱村的小学。”   二刚又听傻了。   “不是,我听错了吧?这台电视,咱村唯一的电视,你要捐给小学校?”   江易点点头,“别看着这是个电视,听着挺吓人的,其实也没多少钱,这还是在欣城买的旧的,又是个黑白的,总共花了不到一百块。我买回来就是想做这个买卖的,又不是为了自己看。放在小学校,村里人想看了都能跑到小学校去看,要是放在我家里,大家都跑到我这儿来看,那得多挤?”   “不到一百块!”   二刚简直就要蹦起来了。   “那要是弄到咱这来,不得翻番啊?”   他敢打保票,二百块有的是人抢!   当然了,他们大江村里的人可能没有多富裕,买的没几个,但放到镇上和城里,那可就大不一样了!   一台电视就能挣一百,难怪江易看不上去欣城打工呢!   半下午的时候,村里头正在地里转悠的老人们就瞧见好些人都奔了村里小学校了。   “这又是谁家的娃们打架了?”   “一天天闲的来!”   “走走走,咱们也去看看!”   老人们腿脚不快,等走到小学校门口的时候,就发现里头少说也有五六十号人了。   村里村委会的干部们,竟大多数都在了。   哟,这还打得挺厉害啊?这么多干部都出动了!   “咋了这是?”   “谁家的娃打架了?”   “都在这儿看啥呢?”   人虽然多,却也没听见打架吵架的声儿,这是已经打完了这是?   “电视机!”   “咱村有了电视机了!”   “啥是电视机呢?”   “哎呀,你看了就知道了,跟你也说不清楚!”   “要往小学校安呢?”   “啊?是村委给小学校买的?那村委会有没有呢?”   “咱们以后能不能过来看电视?”   “不知道村委有没有,应该也是有的吧?”   “快看,房顶那个东西,就是天线吧!”   “那以后小学生们不就都能看电视了?”   “咱村哪来的钱了?”   “这谁知道,村长就在里头,要不你去问问!”   “哎呀!你们都不知道,这哪是村委给安的呀,是人家有人捐的!”   “放屁!谁这么大方,一台电视机说捐就捐?”   忽然一阵欢快动听的声音从小学校办公室里传出来,正议论纷纷的村民们都安静了。   大伙齐刷刷地看向办公室的玻璃窗。   窗子里透出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看着有一口锅那么大。   这四四方方的东西上,就有闪亮亮的画面在不断变幻,声音也是从这东西里头传出来的!   收音机已经很是金贵,而这东西应该比收音机要金贵好几倍!   “啦啦啦!小英雄,保卫祖国保卫家!”   童声嘹亮,一个大眼睛的军装男孩举着枪行进着,卡通形象的儿童片村民们还是头一会儿见着,一点也不耽误他们瞧得目不转睛。   “呀,是小英雄张贵娃!”   这故事,在收音机里都播过,全村老少至少有一大半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   “第三集 !啊!前头还有两集,咱们都没看上!”   偏偏这会儿村长就堵在了窗户跟前了。   “村长,让一让呗!”   “是啊,再往边上挪挪,都挡实了!”   村长举起手来,“就说两句话,不耽误大家看电视哦!”   “吃水不忘打井人,大家知道这电视是怎么来的吗?”   “这是江易去欣城,千里迢迢地背回来,捐给小学校的!”   “以后大家每天晚上,都能来看一看全国新闻,是不是应该感谢一下江易啊?”   “啊?江易?”   “从欣城背回来的?那得花多少钱?”   “真捐啊?”   “江易真大方……啊,我的意思是,江易真是个好小伙!”   “感谢江易!”   “感谢感谢!”   “以后江家有什么事儿,咱能出力的一定出!”   “对对对!江易这娃,从小看着不吭声,心里老有主意了,果然长大了就是有出息!”   为了看到电视,村民们的好话,那是不要钱一样地往外倒。   不过这会儿江易早就已经回了自家院子。   他对跟人挤成一堆看电视没啥兴趣。   要是想看电视的话,他完全可以再拿出一台来自己偷摸着看。   只是这个年代的电视台实在太少了。节目又过分单一,他是真懒得守在电视跟前了。   作者有话说: 第133章 八零年代(42)   夜间九点五十了, 夜幕下的大江村小学却还是那么的热闹。   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跑来看电视这个稀罕物了。   只要是看过一眼的,谁能舍得离开呢?   看完了新闻看采访,看完了采访看电视剧……   嘿!   那电视剧, 就跟真人在眼前似的, 看得真真的,比电影还带劲儿呢!   连上茅房都舍不得动地方,就怕一动就被人把地方占了去再也挤不进来呢!   想叫他们回自己家睡觉?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要不是十点半电视节目全天结束,男女老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小学校。   一路上话题也离不开电视。   “哎, 那王老汉的牛倒底是谁偷了啊?这怎么就不演完了呢!”      “哎呀!这才第三集 ,后头还要接着演呢!”   “还要接着演?那不是没接着么?后头不就换成外国鬼子那些乱七八糟的了么?”   “三奶奶,人家电视台一天只播两集,播完了后头就要换别的节目了!”   “还是我们改兰高中生知道的多!”   “那是不是明天还要这个电视啊!”   “有呢!一天两集,上头写着二十集连续剧,还得播好几天呢!”   “哦哦!那我明儿再来看!明儿我来的时候早点来, 再带上板凳!”   今儿来得急了, 没带板凳,坐在砖头上硌得她屁股疼。   “没想到啊!江胜英的娃有了出息啊!”   “是啊!江胜英要是能回来,看见了那脸上多有光?”   “我看咱们村的年轻人里,就数着江易有本事了!其他人都比不上!”   “那可不!其他人再有本事, 也没见谁给咱全村人看电视啊!”   “娘!明儿我也要去上学!”   “嗨!你这讨债鬼,不是说打死也不去学校?”   “那以前学校又没电视,现在有了呀!”   “我呸!去学校就是为了看电视?看我不打你个小兔崽子!”   要是名字被念一遍, 当事人就有所感应的话,那今儿晚上江易怕不是整个精神分裂?   可他这会儿虽然没有精神分裂, 也激动得跟精神分裂似的。   就在刚刚, 他的绿叶币账户里多了八千!   八千呀!   就是因为捐给村里一台电视机!还是二手黑白的!   据系统解释, 虽然江易是捐出去了,一分钱都没得,但这个东西它得到了最大的利用和社会价值,所以绿叶币也就相应地高了。   而相应的,假如江易把一个高科技产品,在这个时代卖出去了天价,而得到这个产品的人就是为了收藏着玩,不但不用,还束之高阁,那就相当于这东西一点价值都没发挥出来,江易帐户上的绿叶币就很有可能是零了。   天底下还有比这么更划算的吗?   江易有一瞬间,都想把他垃圾库里的那些东西,能捐的都给它捐喽!   什么桌椅板凳,什么电脑手机,什么共享单车电车三轮车的……全捐!   不过这冲动也就是一时的,稍想想就安生了。   他还记得在他那个世界,有一位大富豪,他从国外回来,身家几百亿,全都想要捐出去搞慈善……他搞慈善不假,可就有传言说了,他那些钱,来路可不怎么正啊!   这还是从国外回来的呢!   像他这种从小就在村民们眼皮子底下的,突然一下子啥都有了还能捐,那不得传成什么样呢!   还是得一步一步来啊!   又到了十五沁城大集这天。   葛大娘和葛大姐两个人早早地就收拾利索准备动身了。   这次的买卖,是她俩为主,葛二刚就在一边打个下手了。   虽说带的东西数量多,但是重量却不重,葛大娘和葛大姐两个人甚至除了干粮以外啥也没拿,让葛二刚一个人背着所有的货进的城。   到了集市上葛大娘轻车熟路地铺开摊子。   有认识她的人还纳闷呢,“嘿,卖笼虫馒头的!你这怎么在地上铺开了?”   这位卖笼虫馒头的大娘可会做买卖呢,人家弄的箱子上还盖着白纱布,身上还要系个白围裙,在一众卖吃食的里头可不就显得人家的东西干净了?   所以说,这集上卖笼虫馒头的四五个,只有这位最挣钱!   只是今儿怎么在地上铺排起来了?   葛大娘笑呵呵地一边张罗一边说,“这卖个馒头吧,有那么多人都跟着卖!小本买卖哪经得起这么争啊!算了算了,咱不跟她们抢,咱再换个买卖干就是了!”   听到她这话的人心里都说,好家伙,别的人再多,那也卖不过您啊!   瞧这大娘说得这么委屈,活像是赔本了多少似的!   可那眼神却都没移开,都想瞧瞧这精明的大娘又卖什么关子呢!   结果就看见人家母女俩,把那黑布给支在了两根竿子中间,又从包里掏出一样样的东西,都别在黑布上。   没多大会儿,黑布上就亮光闪闪,五彩缤纷了。   众人都看直了眼!   “这,这是头花?”   “妈呀!这是纱巾?这么多种颜色,上头这亮晶晶的,这也太好看了吧?”   “这可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啊!”   “大姐,你这是从哪儿进来的货呀!不能是你自家做的吧?”   葛大娘笑着把一个蝴蝶发卡别在黑布上。   “我们家哪有这本事!这都是从欣城进的货!欣城都知道吧?”   “就是那个特区!四国交界的那个地方!全世界的新鲜玩意儿,那边都有!”   众人立马被镇住了。   “好家伙!居然从欣城进货!光是路费加上吃住怕不都得上百吧?”   “那这些东西肯定很贵吧?咱欣城哪有人能买得起啊!”   “不贵!这么好的一个发卡,这蝴蝶须子还会动呢!才一块五!”   “还有这个大红缀珍珠的纱巾,结婚的时候戴,多喜庆!才三块钱!”   “这个镀金的小发夹,夹头发多方便,还好看!也才两块!”   围观的人互相看看,琢磨琢磨,好像这些沁城没有的稀罕货,如果卖这个价,也确实不算贵。   “那你那路费不得挣回来呀?”   葛大娘又拿出一条渐变蓝纱巾轻轻一甩,就搭在了黑布旁边的一根绳子上。   “嗨,要光是卖这点东西,哪里值当地跑一趟欣城呢!是有熟人去欣城给捎事手捎回来的!”   “要光是我们娘们,连坐火车怎么坐都不知道,哪敢跑那么远呢!”   围观群众一听也是。   “那倒还真是!听说那边离咱这几千里地呢!”   “没准话都听不懂哩!”   “有熟人可真好!”   羡慕啊!   他们要是有这么好的熟人也给进回来这么好的货,闭眼都能挣钱啊!   有那来得早的赶集人,就赶紧掏钱。   “给我来一条那个蓝色儿的纱巾!”   “那个蝴蝶发卡能不能试戴着看看?”   “这个大红纱巾有没有不带珍珠的?”   半个上午,葛家三人忙活得不可开交。   眼看着只剩下了七八条纱巾和三四个发夹,葛大娘就发了话。   “二刚,这也卖得差不多了,你去买几个肉包子回来咱当午饭吃。”   没准等包子吃完了,这货也全卖光了,他们娘几个就能收摊回家了。   这次的货有三百来件,这一天就卖了一半去。   还有一半等下次集市再卖不迟。   反正这可不像笼虫馒头,别人还能学了去。   二刚答应一声就轻快地买包子去了。   一个中年男人来到摊子前,犹豫了几分钟,才开口问葛大娘。   “这位大姐,听说你们村里有个能人,姓江的。”   葛大娘一愣,抬头打量过去。   “我们大江村里好多姓江的能人呢!”   她心里约摸着就说的是江易,不过这人冷不丁地冒出来,谁知道他是想干啥呢!   中年人忙说,“听说他能弄到电视机?”   葛大娘看看周围,就含糊地应了声,“嗯,是有这么回事,是从欣城带了一台回来了,还做好人好事,捐给学校了呢!”   这话一说,连正在看头花的人都羡慕了。   “妈呀!这人可真有钱!是不是万元户啊!”   “啥万元户啊,就是毛头小子没成家,家里也没人管着,大手大脚的,光想着为集体做贡献呗!”   中年人眼睛一亮,“那他手上还有没有电视机了?”   葛大娘看了看自己闺女,葛大姐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母女俩对视了几秒,葛大娘就含糊道,“这个咱也说不好,要不你去我们村里问问他吧。”   江易好像是说过,可以做电视机的买卖来着。   而且江易从欣城回来,倒底带了多少东西,谁也不知道。   这年头一个小伙子的力气那是真不好估量。有的去外地打工,不但要带铺盖,连锅碗盆都带上的也多着呢!   就那个电视那么大的,江易带上两三台回来,也不是不可能啊。   中年人锲而不舍,“大娘,那我能不能跟着你们一起去大江村,我不太熟悉路啊!”   正好葛二刚买了包子回来,葛大娘一看自家儿子,可不就更有了底气。   心想他们有三个人,这人才一个,而且还是去自己村里的,要怕也是他怕才对嘛!   头发纱巾很快卖光。   一行四人果然一道去等了公交车,一路坐到了大江村。   下车的除了他们四个,还有五个人。   这五个人里头,有两个是同村的。   另外三个,就是一家三口的样子。   葛二刚一眼就认出来了。   “咦?你是冯老师吧?你这是来找江易?”   冯老师也认出了葛二刚,还略有点小激动,“呀,是小葛同志。你好你好,我是带着孩子来……”   话到嘴边,他又改了词。   “来拜访江易的。”   葛二刚笑着点头。   “哦哦!上次你来找江易,我也跟他说了。”   心里却是纳闷,上次这位来找江易,那是白教授有事,这次来找江易,怎么还带上老婆孩子了?   总不能是为了让他家闺女认干亲吧?   一趟车下来的同村村民听着他们这话,就忍不住笑了。   “今儿这是什么风吹的呢!都是找江易的!”   “看见我这包了没有?里头有三封信,都是寄给江易的!”   如今的邮递信件,在城里还有邮递员来投送,到了村一级,那就只能统一送到镇上,由各村的村干事负责定时取信。   这位村民,就是那个负责送信取信的干事。   作者有话说: 第134章 八零年代(43)   来客和三封信到江家小院的时候, 江易正在清点可回收库里所有木制家具。   捐一台黑白电视机就让他发了一笔绿叶币的小财,要是他把这些木制家具也都能捐出去呢?   那天去村里小学的时候,他就顺便瞧了一眼, 教室里那些书桌和凳子, 都还是原主上小学时的老古董了,不光掉漆还掉渣!   而回收库里,就有上百套,不知道是哪家培训机构扔掉的桌椅。   这些带抽斗的桌子,还有带靠背的椅子, 虽说都不是全新的吧,可比现在小学校用的,要好上百倍。   要不想法子进城去租个小卡车?   这样拉上一趟就能把这些桌椅都名正言顺地弄到大江村。   除了这些桌椅,还有好些个办公桌、文件柜、书柜、茶几、床之类。   这些东西,放在现代,都是笨重的二手货, 很难找着合适的愿意接手的人家。   但在这里, 如果说是白给的,或者十块五块就能拿走,那肯定能一抢而光。   而且拿走的人肯定不会束之高阁,那肯定要大用特用啊!   这个生态收益可就大了!   没准还间接保护了这个年代的森林资源呢。   要不, 他还是开一个家居兼杂货店?   也不用太好的店面,只要能有个幌子让他摆放几样家具和电器就行。   再去寻寻门路,买一辆二手的破卡车?   有自己的车, 那想干什么都方便啊。   要知道这个时代,私人几乎都没车, 也就是一些厂子和政府事业单位才会有车, 要想用这些车那都是有麻烦的规矩的, 普通人,除非家里有当司机的,或者跟司机是亲朋,不然连车毛都别想摸上一根。   他就拿出手机,在上头规划着在哪里租个小店面,用多少成本,摆放什么货物……   正写得起劲呢,他家就来客人了。   冯老师一家人他倒是不意外。   他自从认识冯老师,知道冯老师一直在为闺女的人工耳蜗攒钱,就回去翻了电子垃圾库。   还真让他找着了好几款。   虽说别的东西,比如收音机,比如电视机,他一定是保守地先把最老的那些拿出来。   但这人工耳蜗它可不一样啊!   最早的人工耳蜗,科技还不成熟,给人的体验并不是多好,而且需要专业医生不断地调整矫正。   就因为这个缺陷,这个小东西就在不断地改进,江易拿出来这一款,就是最先进的,能根据人体的反馈来自适应的。   毕竟,冯老师是个教语文的,又不懂这些高科技,看不出来这小东西背后的价值。   而且这东西对他女儿至关重要,他也不太可能把这小东西上交啥的。   就算他在这个世界暴露了,而且还遇到的是最坏的情况。   大不了他赶紧兑换一个回溯镜,回到他想去的时空嘛!   他现在的绿叶币总额,其实也都有三十来万了。   冯老师这个人他大至上还是了解的。   只要知道那个人工耳蜗是能用的,那肯定少不了要来感谢他了。   跟着葛家母子来的这个人……哦,说是来买电视机的。   他拿出一台电视机捐给小学校,可不就是想卖两台电视挣点现钱么?   这个人听说了想来买电视,倒也不太稀奇。   这突然而来的三封信,可就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但事情也得一件一件处理。   他先把冯老师一家往里让,“冯老师您带着大姐和囡囡先坐……二刚,你不急着回家的话,先帮我招呼下冯老师他们!”   又跟村干事打了个招呼,接下了三封信。   信肯定是顾不上看的,他先看向不认识的来客。   “您好,您好,请问您是想买电视机吗?”   中年人的目光不动声色地四处打量,表现得很谨慎。   “诶,对对,我听说你从欣城回来,带了电视机,我想买一台电视机回家看,二手的也行啊!”   他说着又朝里张望,“不知道我能不能看看?”   江易就把人往里带,“您先在院子里坐一下。”   二刚已经从厨房里找着了热水瓶和茶壶,泡好了茶端出来。   又顺手给买电视机的一杯。   江易就抱着一个十六寸的小电视机出来了。   这个小电视机,跟捐给小学校的差不多,但明显这个要稍微时尚一点,外壳是桔红色的。   这个电视机把院子里所有的人都吸引住了。   在众人的注视下,江易又拖出来一个接线板。   连上电源,江易就打开了电视。   因为之前江易就想过电视机收台效果问题,就已经把信号放大器给做好了。   这会儿只要把放大器和天线接在一起,就能收到电视信号。   还是那一个台!   这会儿正在播放新闻。   中年人看得格外激动!   “请问这个电视机多少钱?我要了!”   江易想了想,就开了个价。   “一百块吧。”   其实他也是看这个人大老远上门来不容易,就没开高价。   “好的好的!我要了!”   中年人连价都没还,直接就去掏兜。   江易收了一百块,把这位上门顾客送出小院,看着对方小心翼翼地扛着装着电视机的筐子走远,这才关好了门,去接待冯老师一家人。   “小江,那天你走了以后,我才发现……诶,这可真是太贵重了。”   冯老师两口子刷地站起来,冯老师眼含泪花,脸都涨红了。   二刚看这架势,赶紧告辞,“咳,江易你招待客人吧啊,我先回了!”   二刚一走,冯老师就拉着妻子,给江易行了个鞠躬大礼。   吓得江易赶紧扶住了他们。   “哎,别别,别这么客气!我也是正好碰上了。”   原来冯老师发现了粉红盒子里的人工耳蜗,那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救命神器,激动得两口子一宿都没睡好觉。   第二天俩人都请了假没上班,带着孩子去了趟医院。   去医院找了熟悉的耳科大夫,就请人家帮忙看看,这个耳蜗孩子能不能用。   那大夫不过是小城市的大夫,学历才是个医专,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人民医院做培训。   这什么人工耳蜗,他也只是听说过,哪里见过呢?   不过虽然只听说过,这个原理还是知道的。   小心翼翼地帮忙给孩子戴上,事先跟孩子说了,一有不舒服就马上打手势……   冯囡囡眨巴着眼睛,一动不动地等着大夫给她安上那个奇怪的小东西。   忽然她睁大了眼睛,看向自己周围。   五官科的门外,传来小男孩哇哇的大哭声。   那是对面口腔科长了蛀牙的小男孩看到医生手里的钳子给吓出来的。   冯囡囡仿佛一下子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她看向门外,又看向自己爸妈,也张大了嘴,学着发出了啊啊的声音!   第一次发声,哪怕是个粉嫩可爱的小姑娘,那声音也是干瘪走调,谙呀难听的。   然而这声音,听在冯老师两口子耳朵里,那简直比仙乐还要动听一百倍!   当时这两人就眼泪哗哗的了。   人家大夫虽然不是孩子爸妈,可看到这神奇的一幕,那也是跟着高兴啊!   特别认真地帮着给孩子做了些基本的听力测试,又叮嘱了冯老师他们好多的注意事项。   其实也想跟冯老师打听这个高科技宝贝,是从哪买的,花了多少钱来着。   但冯老师哪知道呀?   他还是一头懵呢!   而且这说不说的,不也得问问江易吗?   万一就只有这么一个,那告诉大夫有什么用呢?   “江易,啥也不说了,你送给小囡的,哪是礼物啊!这就是雪里送炭,救命的呀!”   “我都听大夫说了,这个在国外,好像都是好几百外币呢,换成咱们这儿的钱,那不得几千啊!你都帮了这么大的忙了,我们也不能就舔着脸白拿啊!”   “这不是……把攒的钱凑了凑,先拿过来些,剩下的,我们慢慢攒!每个月都先还你!”   冯老师眼含热泪地塞给江易一个信封,这信封还是鼓鼓的。   这会儿纸币最大的面额就是十块。   江易估摸着这里头少说也得有五六百块了。   他也不矫情,当着面打开了信封,快速一点。   居然有一千!   好家伙,这年头老师的工资也不算高,应该是五六十吧,再加上妻子的工资,算是一百吧,要不吃不喝差不多一年才能攒够这么多的钱,更何况冯老师他们还时不时地要带着孩子去各地求医?   江易就笑了笑,当着他们的面儿,拿了十张十块的。   “冯老师,其实这个小东西真的没花我多少钱!就是碰巧了,遇上一个从东尼国来的华侨,他正好家里有人用到这个……不过后来也没用上,留着这个也闹心,这才便宜了我。”   “你们要是过意不去呢,我就挣个路费……你们看,我去一趟欣城扛了好大的包,回来也不少挣呢!这剩下的钱,快拿回去!”   “哪有把家底都掏空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一番推让,最后江易还是没收那么多的钱,只拿了一百。   冯老师和妻子赶紧轻轻堆了把小囡囡,“快谢谢叔叔!”   冯囡囡眨眨大眼睛,冲着江易弯了弯腰,艰涩地冒出了句,“谢谢……”   这两个字她突击了两天,总算是能说好了。   就在谢谢二字传入江易耳朵里的时候,系统声也响起了。   “嘀!绿叶币增加七千!”   江易脸上的笑容登时也更加的慈祥了。   “不用谢,不用谢,小囡囡真厉害,这么快就学会了!说得真好!”   又看向冯老师,“冯老师,这可是大喜事啊!今天中午就在这吃饭,好好地庆祝一番!”   江易虽然有心招待,但冯老师两口子看他这单身独个的,家里没准连菜都没有,没的为难人家小伙子,就把自家带来的礼物放下,千恩万谢地,带着囡囡走了。   他们这次来感谢,不光是带了现金,东西也带的不少。   什么麦乳精、糕点、烧鸡、火腿啥的满满两大兜子。   东西虽然多,江易倒是也有地方处理,留一两样最近要吃的,其余塞进随身空间里就是了。   到了这会儿,他才有工夫拿出那三封信来看。   作者有话说: 第135章 八零年代(44)   他瞥了一眼, 微微愣了下。   三封信,一封来自首都,是莫文写的。   一封来自沁城市的云河县, 是白教授写的。   而让江易看愣了的, 是来自南卡国的一封信。   封皮上的地址,是用骁国语写的。   江易也大致能看得明白。   寄信人是一个音译的名字: Jiang sheng ying   看到这个名字,江易心里就是格登一下。   他又不是原主,当然不可能是真心想找着江胜英的。   就算是原主,在久久没有亲妈的消息, 心里也是很有怨言的。   但江易这不是代替了原主的身份,也获得了一些原主的记忆的情绪么?   他拜托那三个老外,其实并没抱多大的希望,不过是尽责任而已扆崋。   这下可好,江胜英还真的来信了!   而且并不是当初江胜英去的骁国,而是骁国的邻国南卡国!   当时黛丝说要帮他在南卡国登寻人启事, 他其实觉得应该不太可能去南卡国。   毕竟, 都是南卡国人偷渡到骁国,极少有人是反着来的,除非是身犯重罪,亡命逃跑……   想到这儿, 江易的眼皮子就忍不住跳了下。   他就把这封国外来信放在了最下头,先拆开了白教授的信。   不出所料,白教授在红掌山附近, 挖到了真正的惊世大宝贝。   经过了近两个月的艰苦挖掘,这处不为世人所知的古文明遗迹几乎就要呼之欲出。   根据白教授已经找到的文物来看, 这里应该就是史书上磐朝最早的都城滨都。   这些重大发现, 已经报了上去, 应该用不了多久,辰国新闻里就会出现专家已经通过考古大发现验证了磐朝的存在,而且在古都滨都里又新出土了许多古生物和文物了。   这个地方如果不是江易最先发现,并且写信告诉了白教授。   要靠着联合科考队自己发现,估计怎么也到了许多年以后了。   白教授当然也把江易的功劳写进了报告里,但白教授很希望江易能过来看一看现场,等到对外公布的那天,也能接受下媒体采访,不能让这样一个对发现磐朝有重大贡献的人默默无闻。   磐朝!   按着时间和地点来算,应该就是木神时代后期,大江村和华城的联盟创建的……   要是运气爆棚,没准还能在遗迹里找到江二和江二后代的信息呢!   江易对出不出名倒是无所谓。   就他身上这个系统和金手指,其实也不适合太出名。   但他对大江村和华城后来的发展,尤其是江二和江二生的那些小侄子小侄女们的事迹,还是挺想知道的。   嗯,要不就去看一眼?   江易把这封信先放下,又去打开了莫文的那封。   莫文这封信倒是很短,而且还是以和杰克两个人的名义写的。   大致意思就是他们两个分别都在骁国和芙国的辰文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为了方便留的是他们家人的地址,就是想着万一有人写信过来,那边收信方便而且快。   如果有什么消息就由家人直接打越洋电话给他们就好。   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好像都没有什么回信。   可能通过这个办法,有点不太行得通。   当初他们三个在云河县,可是被困在废弃的矿洞里,要不是有江易带着人把他们救了出来,也许小命就交待了呢。   于是他们俩商量了下,觉得为了更方便江易寻找亲妈,他们可以让家里人做担保,给江易联系一个学校,让江易出国留学,这样在那边半工半读,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寻找亲人。   当然了如果找不到亲人,江易完全可以留在国外嘛!   要知道辰国的发展远远比不上骁国和芙国,现在辰国开放了,好多一线的辰国人都梦想移民这两个发达国家,但他们可从来没想着要帮谁出国,甚至还对那些削尖了脑袋想出去过好日子的人有些鄙夷。   也就是因为江易救过他们,才会不嫌麻烦地替江易考虑的。   江易看完了这信的内容,就不自觉地摇了摇头。   虽说去了那两个国家,肯定有不少垃圾可以回收的,事业上也照样大有可为。   但他还是觉得呆在跟自己长相一样,语言相通的地方更为自在啊。   江易把这封信放下,这才拿起了最后那封来自南卡国的信。   撕开封口,拿出里头的信纸,一瞥之间,就看到上头满满的辰国字。   而且这字迹,还有点模糊的熟悉……可不就跟原主珍藏的那两封信上的字迹一模一样?   江易深吸了口气,一字一行地看了下去。   原来江胜英㥋蒊跟着老太太出了国,开头那一年的确是过了段不错的好日子。   老太太早年辛苦打拼,和老头子挣出了一份家业。   后来生儿育女,也尽力供他们上学置业,孙子孙女什么的,也都没有少出钱出力。   老头子死得早一些,临死的时候,把他名下的财产分成三份,一份给了老太太,另外两份给了儿女平分。   因为怕老太太年轻大了不好打理经营,老头子留给老妻的都是些固定房产之类的。   当时那边的房产也不怎么值钱,儿女们当然也就没放在心上。   可谁知道二十年过去,骁国房产涨了十倍,而儿女们手里的那些现金或者是股票啥的,有的涨了,有的跌了,还有的继承了餐馆但生意不好不坏的……总之,竟然都远远不如房产了。   于是老太太就成了全家最有钱的人了!   这不,全家人就都盯着老太太手里那些房产呢。   当然了,其实老太太也没富到那种住大豪宅,使唤好几个佣人,又有自己的车子和司机的程度。   就是个普通独居老太太,用着个钟点工而已。   老太太年过八十,心里就想着回一趟老家,儿子孙子为了讨好老太太,这不就带着老太太回了一趟辰国。   老太太对国内有感情,但他们没有啊!   因此老太太说要在国内住上几个月,他们没那个闲工夫,就飞回骁国了。   就是这几个月,让老太太给自己找了个保姆江胜英!   江胜英跟着老太太出了国,跟老太太住一起,这洗衣做饭打扫的活儿什么都干,老太太就很依赖江胜英,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得比以前舒服多了。   虽说儿孙有不少,可也就是过节的时候来看看而已,又不会给老太太做饭洗衣搞清洁,哪里有不舒服了也不会带着去医院,哪有身边有人方便呢?   老太太也是投桃报李,江胜英照顾得用心,她就出手大方,给江胜英买穿的用的,一点也不心疼钱。   这可不就让人家家里的儿孙们看在眼里了?   国外的老人,特别是有钱的老人,性格古怪,跟亲生的儿女不亲,宁愿把财产都留给猫狗,或者捐出去,或者留给什么莫名其妙的人,都不舍得给儿子女儿。   他们当然会害怕老太太也犯了老糊涂,把家产全给了这个从辰国来的土气女人了!   没过几个月,他们就开始想招儿赶走江胜英了。   那花样使的是一套套的。   什么来看望老太太的时候,把钻石项链落在洗手台了呀,这会儿再去看就没了,不是江胜英拿的还能是哪个?   什么江胜英做饭的时候不讲卫生,菜里竟然有头发啦……   但老太太那是什么人?   人家当年跟老头一起白手起家,靠着路边小饭馆做成了大餐厅的,遇见过的难缠顾客不知道有多少,还看不出这点小伎俩?   反正这些小手段都没管用。   江胜英还是一直跟在老太太身边。   老太太甚至都有了想法,觉得要是江胜英这个老家人要是能一直这么把她照顾到没的那一天。   那她名下的财产也确实不是不能分给江胜英一份的呀!   江胜英出国就是为了多挣点钱,也躲一躲外人的闲话来的。   她才不管那么多呢!   在这边一个月挣到的钱是在沁城的十倍。苦点累点受点气怕什么?   但她压根想不到,看着挺硬朗的老太太,就因为儿子来找她要一笔钱做投资,母子俩争执起来,老太太捂着胸口就倒下了。   江胜英要送老太太去医院,却被儿子给拦着了。   那儿子还说是江胜英偷了老太太的钱,这才把老太太给气死了!   放言要把江胜英送进警局,罪名就是谋杀!   不但如此,那儿子还请了好几个人,不知道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要来抓江胜英。   江胜英在国外不到一年,又不会外语,当然也就分不清警察的真假了,吓得连自己的行李都顾不上了,从后窗子就逃走了。   江胜英起先是逃到了辰国城,找到了那边的辰国老乡,帮人家洗碗打黑工暂且谋生。   然后她就见着了印着她画像的通缉令。   有同乡就说了,她要是坐了牢,自己要倒大霉不说,没准也会连累在国内的儿子和亲爹。   江胜英当时吓慌了,就跟着一个蛇头偷渡去了南卡国。   但其实当时她应该是被老太太的儿子一步步给哄骗逃到南卡国的。   通缉令多半就是假的,故意让江胜英看见,一番吓唬,可不就自动地逃去了穷乱差的南卡国?   去了南卡国,江胜英怕连累儿子和亲爹,又怕被抓去坐牢,就连信都不敢往回寄了。   当然了,南卡国人都在拼命想往骁国偷渡,可想而知那得有多穷差乱了。   本地人都过不好,辰国去的黑工,那日子更是过不好了。   江胜英刚开始那两年,也就能混个温饱而已。   什么□□火并,军阀政变,劫匪大盗,全都见识了一番。   哪怕江胜英十一二岁的时候,当过小民兵,亲手打过靶的也遭不住啊。   好不容易在南卡国辰人街熟悉了,拿到了正式的身份,也算是有点人脉,回想起从前莫名其妙被诬陷的事情来,也能回过味来了。   她就试着往辰国老家寄信,可她哪知道大江村行政划分,打从五年前起就成了沁城市郊区了。   信上的字又是外文的,邮局那边的会外文的没两个,就算会也是半吊子水平,这不,有一点不对的地方,就算是废弃信了。江易能收到才是有鬼呢!   就在她琢磨着是不是得想办法回国的时候,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了。   看那个人名,那个地名,不是她儿子又是谁呢?   激动的江胜英立马就写了信,按照报纸上的地址给寄了过来!   原来是这样啊!   江易叹息一声。   作者有话说: 第136章 八零年代(45)   看完了这三封信, 江易开始写回信。   他先写给莫文他们的回信,首先是一番感谢,又把从南卡国收到江胜英来信的事情提了一下, 请他们代为感谢黛丝。   江胜英都不在骁国和芙国, 那江易当然也就没什么去这两个地方的必要了。   婉拒了这二位的好意,江易又礼貌性地欢迎他们放假有空了来大江村玩耍。   给莫文他们的信好写,给江胜英的就得好好琢磨了。   花了两个小时,江易才算是把这封回信给写完。   至于白教授那里,江易打算去云河县一趟, 看看这个没准跟自己大有关系的磐朝遗迹。   第二天江易就早早地坐车去了城里,寄出了那两封信,也顺势去市内运输车站买了张去往山河县的车票……   江易足足在红掌山河谷呆了有一个星期,这才又回到大江村。   一回村他就积极地开始村里城里来回跑。   先找一处离好几个大的家属区挺近的店面,月租二十块,他直接租了一年。   又想办法买了一辆食品厂淘汰下来的小破卡车。   这破卡车几乎已经在报废的边缘了。   不过是从市里到村里这一段路, 就趴路边上三回, 漏油还带冒黑烟,也得亏江易会一点修车,不然非得崩溃不可。   花了三天时间,江易把这破车子的零件换了个遍, 刷上新油漆,再开出去,倒也有焕然一新的拉风感。   江易就开着车在附近各个村子里收购起了古旧家具。   每天早出晚归的, 现在江家小院里,几乎被各种刷漆上色的二手家具给摆满了。   江易在村子里收的旧家具, 其实都是些好木料的箱子柜子桌椅什么的。   因为年代久远, 有的是漆掉光了, 有的是有了破损了。   如今是新时代,结婚的大件是三转一响,家里的家具讲究的是新样式,这些老东西可不就没人想要了?   江易其实收这些倒不是为了囤起来好将来挣钱,还是为了掩人耳目而已。   他把可回收库里的各种木器,就拿出来掺杂在这些家具里头。   改色改款,清理修补啥的,忙活了足足两个星期。   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国庆节。   国庆节头一天傍晚,村民们还是跟往常一样,早早地就做好了饭,要不就端着碗过来小学校,要不就赶紧吃过了再去跑去占位置。   小学校的办公室的窗户外头,已经是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了。   就连围墙和院里的大树上,都爬满了人。   今天来的人比起前两天来,还要更多些,一个个都两眼放光,伸长了脖子等着新闻结束。   “昨儿就预报了,今天有国庆特别节目!就从七点半开始!”   “呀,不知道是什么特别节目?是不是要把所有的歌唱家都请来表演呀!”   “没准是开个联欢会?”   “兴许是多放两集电视剧?”   “也说不定是一部电影呢?”   正好播到国际新闻,有几个老汉和大娘对国际大事不感兴趣,眼神就东张西望。   可不就看到了有两个小伙子也正进小学校?   如果是普通的小伙子,他们可能就看两眼就不关心了。   可这来的居然是江易和二刚啊!   江易这小伙能耐了,去了趟欣城就发了财。   这电视,就是江易捐的!   要是人家不舍得捐,村民们哪能一吃了饭就雷打不动地有这么个好地方看节目啊?   好些个皮孩子,先前放了学吃了饭就满村瞎跑的,如今也都跟被勾了魂一样,天天挤在人堆里看电视,压根不用怕在外头淘气,磕了碰了啥的。   但村里人这么痴迷,人家江易却基本上没来看过。   要来也是电视收台不清了,大家喊他来修才会来咔咔两下就修好。   大伙闲了就打趣,说江易一定是在家里忙着干活挣钱呢!   江易买车又收家具的事儿,村里人当然不可能不知道了。   如今江易却跟二刚一起,在远远的外圈儿寻了个位置,就坐在了台阶上,也跟着大伙看起了电视,这就有些稀奇了。   “江易快过来坐!”   老汉们互相一挤,就给江易挪出了个空位。   他们可不傻,这叫吃水不忘打井人!   “快去吧!”   二刚推了他一把,江易也没谦让,就去了。   二刚则机灵地挤到了他娘和他姐的中间,也算是个看电视的好位置。   刚刚坐定,新闻播完的结束曲就响了起来。   “啊!快开始了!”   “正好是七点半!”   “前头的脑袋再低些,全挡上了!”   熟悉的音乐响完,又换了个不大熟悉的音乐。   当然了,甭管熟悉不熟悉,听在村民耳朵里,都是动听得很。   一行大字缓缓飘出:国庆特别节目。   整个场子上足足有两三百号人,这会儿就都没了声,仿佛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响儿。   “全国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是国庆第一天,在这里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   开场就出来一个身穿红正装的女记者,虽然她说的话很喜庆,穿的也很喜庆吧……   这明显就不是联欢晚会的开场,也不是电影和电视剧的开场啊!   好多人都不由自主地嗨了一声,表示着自己的失望。   “在三个多月前,在考古界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那就是凤凰骨和龙虫的出土,由此引发了我国数十家科研单位的联合科考……这些专家到了山河省沁城云河县以后啊,通过辛苦努力和紧张工作,终于取得了一系列的优秀成果……”   “咦?”   原本都有点松懈的村民们,这会儿一下子就激灵起来。   “是咱沁城的新闻啊?”   “呀,这可真不错,咱沁城都上电视了!”   虽说没有电视电影和联欢会吧,但沁城能上电视,大江村村民们也是脸上有光。   大伙看得更专注了。   “然而呢,就在半个月前,考察组专家们又有了意义更为重大的发现!”   “那就是,在山河县红掌山附近,又发现了一处距今六千多年的城市遗迹!”   “在这个城市遗迹里,出土了人类的遗骨、骨器、陶器、玉石器、丝织品、甚至还有记载历史的丝织物!”   “经过专家们仔细的鉴定和比对,已经可以确认,这个古代城市就是磐朝的第一座都城!”   “不太熟悉历史的观众们可能对这个大发现,还没有什么概念,那在对沁城云河县考察的专家们采访之前,我先来简单地科普一下……”   看到这儿,村里的老人们都互相看看。   “磐朝是什么朝?”   “这个古代城市里是挖出了宝吗?”   “六千年前!”   不能怪他们不知道磐朝,建国三十年,他们这些五六十岁的老人都是在建国前生的。   那会儿国家贫弱,又是各种战乱,能活下来就不容易了,哪还有机会读书写字啊!   就他们现在认的这百十来个字,还是建国后扫盲班里学会的呢!   字都不大会认,就更不用说辰国的历史了。   倒是有几个年轻人还能说上两句。   “磐朝是咱辰国的第一个朝代,是六千年前建的,比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早!”   “而且咱们辰国这六千年以来,文明就没断过,不像其它的,早就没了后人了。”   电视机里的女记者也在侃侃而谈。   “建国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学者认为,磐朝和岷朝这两个朝代,都只是辰国的历史书上记载的,而且这个记载的神话色彩很浓厚。”   “我国又没有发掘出磐朝和岷朝的文物来证明这两个朝代的存在,所以他们更倾向于认为,咱们辰国也就只有四千年的历史而已。”   “磐朝都城的发现,有力地证明了我国历史记载的正确,也间接证明了岷朝的存在。咱们的六千年历史,并不是自己编织出来的,而是真真正正地发生过的。”   有几个老人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哦,是这样啊!”   “这么说,要论资排辈,还是咱们国家全球资格最老?”   旁边的年轻人笑着应和,“是啊,就是这样没错。”   倒是有个中年人在旁边嗨了一声。   “嗨,争这个有啥用?”   “祖上厉害又不表示现在厉害?”   旁边就有人反驳他,“咱们辰国还不厉害?自从建国,一打七,打了那么多年,就没输过!”   “看现在还有哪个国家敢来撩拨我们么?”   “打仗厉害有什么用?也不当吃不当喝啊!还有这个历史,我就没琢磨出它有个啥用!”   “咱们历史最悠久能咋样?老百姓过的日子有人家骁国芙国那些发达国家好吗?”   他这话一出,立马就引来了一堆训斥。   “陆老六,你这是挣了两钱就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连国家的历史都要叽歪两句了!”   “你那么能气,怎么不见你买台电视放这儿给大家看哩?”   “要比能耐,你有江易能?人家江易还去山河县给专家开车呢!也没耽误人家挣钱,挣了钱还想着村里人呢!”   “少来这儿说些阴阳怪气的话!上回咱沁城有个大发现,咱们沁城人去到外地,一说起来,大伙都知道沁城,咱的腰杆也能挺得硬些!怎么就不管用了?”   “就是,祖上厉害,说明咱根上就厉害,以后还能再厉害!”   “总比那些不着四六的强,那些祖上就没干过啥好事,一时半会儿的叫他猴子称了大王,早晚有一天也得跌到泥地里!”   陆老六一时犯了众怒,嘴里嘟囔了几个字,也听不清说的啥。   他倒是有心想赌气不看这破节目了,然而他看看他的位置,正是前五排,好不容易占来的,实在是舍不得走,就闭了嘴,一声不吭了。   而女记者也解释完了磐朝都城发现的伟大意义。   镜头一转,就出来个白发眼镜老头。   这人可不正是白教授?   “这一处红掌山都城遗迹,实在是研究我国历史的国之重宝,不光是填补了磐朝文物和历史的空白,还发现了许多六千年前的古生物和制品……”   “六千年前辰国祖先的生活,实在是超乎了我们现代人的想像……”   “这是出土的上百枚骨笛,跟据帛画和文字记载,磐朝先民就是用这种骨笛的声音来指挥驯养的凤凰的……”   “还有这种帛画,它的纤维不是植物的,但也不是咱们知道的蚕丝,而是一种蜘蛛吐的丝!”   “这种丝织物要比蚕丝还要结实几十倍,而且防水防氧化的性能很好,经历了六千年,仍然没有腐化……”   “这是白教授画的磐朝先民图,我们可以看到啊,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和植物,这些生物在漫长的岁月里已经灭绝了,如今只能通过帛画和遗骨来还原它们……”   “其实这次科考,一开始并没有红掌山的发掘计划,是一位热爱考古的年轻人,给了很重要的线索……”   “这位年轻人,就是沁城本地的,本来我想让他也一起接受采访,但这位年轻人来了这边一趟,又帮了不少忙,听说有记者来,他就赶着回去了……”   虽然白教授没说这人的名字,但在看电视的村民们,不约而同地都看向了江易。   作者有话说: 第137章 八零年代(46)   等到特别节目结束, 音乐响起的时候,村民们就再也忍不住了。   “江易,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就是你呀!”   “肯定是啊!江易不是一直给白教授开车来着么?”   “江易你怎么不接受那个……什么来着?”   “是采访!江易你怎么不接受采访?能上电视多光荣啊!”   大家伙把江易围在中间, 七嘴八舌地就问上了。   江易微微一笑, “我又不是干考古的,出这个风头做什么?再说我还得回来开店呢!”   众人听得都不住地惋惜。   江易就站起身来,向着全场高声来了句,“正好,有一件事也要跟咱村的父老乡亲们说一下。”   “我娘, 江胜英,当初不是去了骁国?”   “后来就没了消息,我和姥爷都以为她出了什么事,不在了。”   “最近我收到了我娘的来信!她还活着呢!”   这条消息,让大家伙又炸开了锅。   “啊?”   “江易他娘还活着呢?”   “不是说已经没了?”   “这可是大喜事啊!”   “听说骁国富裕得很,人家那边扫地洗盘子的都比咱这儿的市长挣得还多!”   “那不是江易他娘在那边发了财?”   “要是能回来, 不就是个万元户?”   “老江家这是好事成双啊!”   “江易他娘回来看见江易这么有出息, 那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江易又笑着说下去。   “我娘在那边也是吃了不少苦头,先前没来信是不知道咱这边划成了沁城市郊区了,寄信都寄错了地方,还是我托人在国外的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 我娘看到了这才写信给我……”   好些个人登时都恍然大悟。   “哦哦!是了是了!”   “咱们这儿前几年划成了郊区,江易他娘在国外离得那么远,上哪知道去呢?也难怪……”   江易这么一解释, 大伙也就对江胜英这么多年没写信也没寄钱的事,觉得不奇怪了。   反倒是对江胜英什么时候回来更关心了。   “江易啊, 现如今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了, 你也有了出息, 还是叫你娘回国来吧?那国外再好,没有亲戚朋友在身边,也是难受呀!”   “是呀!是呀!你如今这么能干,家里又不缺钱,还买了车开了店,你娘回来,可不是就能享福呢?再找个好对象结婚,没准过两年你娘就能当奶奶啦!”   那倒也不必这么着急了。   江易之所以在这个点来跟大伙宣布江胜英的事,就是因为江胜英在信里也表达过,想要回来的意思。   他这不就得先给村民们打个预防针么?   省得到时候江胜英回国,把村民们给惊着了,再乱传话就不好了。   接下来的好些天,江胜英和江易这对母子俩,就成了大江村甚至邻近几个村的新闻人物了。   虽然闲言碎语,胡乱猜测也没少有,但大部分都是羡慕他们的。   虽说之前日子不好过吧,但人家现在好了呀!   江胜英说是在国外打工辛苦,那再辛苦总也能攒下些钱吧,这一回国,那不就成了归国华侨了?   到时候把房子一翻新,再拿着钱给儿子结婚,地不用自己种,江胜英光帮着儿子看店都行,可不就擎等着享福?   又有人说江易傻的。   为考古做了这么大的贡献,电视台都能采访这么光荣的事儿,这人居然临阵给跑了!   傻不傻啊?   这要是出了名,别说山河省了,就是沁城市那也得奖励奖励啊!   一个先进好公民的称号少不了吧?   化肥厂家属楼里,何姝静坐在饭桌边上,看了眼正夹菜的男人刘志云,冷不丁地冒出了一句。   “听说,你那个前妻,江胜英,没死,在骁国呢!”   刘志云夹菜的手顿了顿,“嗯,我也听说了。”   那就是个不安分的女人!   当然,也是不运气不怎么地的女人。   何姝静撇了撇嘴,“你听说了没,你那个儿子,江易,就是他第一个发现了红掌山磐都遗迹。”   刘志云把夹进嘴里的芹菜咬得咯吱响,“脑子不行!烂泥扶不上墙!”   这个功劳要是搁在他身上,他肯定得好好运作一番,没准能借着这个光升个一级两级的呢!或者搁他女儿刘娜娜身上,那他也能想办法让她得个三好学生,优秀青年什么的,到时候高考都是有加分的!没准哪个学校破格录取也说不定呢!   可搁在江易那个愣小子头上,真是金饼掉下来都不知道接的!   跟他娘一样的蠢!   何姝静也觉得可惜!   这么好的机会,可惜落在江家头上了!   也怪刘志云这个没用的,都管不住自己的儿子!   要是能哄住那小子,那这功劳完全可以转移到自己家里么!   “江易这孩子可真是,他怕生不敢上电视,完全可以让他爸代替啊!”   刘志云眼睛一亮,嘿!   还是小何主意多啊!可惜,已经过了那个时间了,这会儿就算他跳出来也不赶趟了!   归根结底,还是江易这个不孝子的错!   “诶!算了!以后只当没这个儿子了!”   何姝静故意笑了两声,“你不是说真的吧?听说江胜英也要从国外回来了!没准挣了大钱呢!要是她真回来了,你要不要去见见?”   她说得轻巧,可两眼却紧盯着刘志云,生怕他说出自己不爱听的话。   刘志云摇摇头,“说什么呢!我跟她也没什么关系,有什么好见的!”   江胜英那样的村里土妞,就算出了国,也是伺候人,或者扫地洗盘子,这么多年都不知道老成什么鬼样子了,他才不稀罕去见呢!   何姝静嘴角的笑容就扩大了,语气更加轻快,“诶,我跟你说啊,我听说,那个秦小珍,十年前咱们辰国的大明星,削尖了脑袋想出国,最后愣是趁着出国访问的时候,逃跑了,在骁国成了黑户……哎呀妈呀!她在咱们国家是大明星,在那儿谁认识啊!想拍戏都没的拍,只能在一个酒吧里当女招待!混了差不多十年,才能在人家的电视剧里演一个小龙套,还是打扮成丑八怪那种……你说这都是图啥呢!”   虽然说她家里没门路买得上电视机,也就看不成电视剧,但她可以借厂子阅览室里的电视画报看啊!   那电视画报上可都写了,一位明星的失足路呢!   有图有真相的,不光有风光时候的电影剧照,还有落魄龙套的图呢!   那又瘦又黑满脸皱纹的模样!这还是明星呢!   要是普通人……啧啧啧!   刘志云一边扒饭一边点头。   “嗯嗯,是啊!”   何姝静心里更加的莫名高兴。   到了班上心情都是好的。   “姝静啊!一会儿下了班,我们都要去松树口逛一逛,你去不去呀?”   “去那边干什么?都是卖杂货五金的!”   “哎呀,你不知道,那街尾新开了个家居店,里头的家具特别便宜,就跟白捡一样!”   何姝静一听就来了兴致。   “啊?什么家具啊?”   她家里的家具都十几年了,还是当年她和老刘结婚的时候打的,早就过时了,而且也不太够用,听说现在年轻人结婚,都流行那种通到底的大衣柜,特别气派,挂衣服也方便好看!   “桌子椅子板凳茶几书柜组合柜沙发什么都有!”   “可不,不光样式好看,还特便宜呢!我嫂子前天在那儿买了个茶几,才六块钱!”   “我对门邻居也在那儿买了个大衣柜,才十二块!样式还特别好看!特别新潮!”   人家那柜门,是推拉式的,还特别灵活,两边柜门一打开,就露出了里头的穿衣镜!而且那三个柜门上的莲花莲叶图,颜色鲜亮,别提多漂亮了!   何姝静听得心动,又怀疑地问,“这么便宜,会不会是质量差的次品呀?”   同事们都笑了,“那倒不是,人家店里的小老板都说了,他店里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以旧翻新的,所以卖得十分优惠啊!”   何姝静一撇嘴,“以旧翻新的啊,那不就是旧货?”   同事们互相看一眼,笑着打趣,“你们家老刘挣得多,当然不稀罕看这些便宜的旧货了!”   “没事,咱们这些没钱的去看就行。”   呵,麻袋成精啊,装什么呢!   不去也好,还少了个跟她们抢新货的呢!   听说这家店的生意超好,那种紧俏的新式家具每样只有五件!   而且卖完了就再也不会有了。   好些人去迟了还后悔没早点来呢!   可等到下班,同事们拿上包往外走,何姝静又跟了上来。   “你不是不去?”   “哎呀,你们说得这么好,我也去看个热闹嘛!”   虽然同事们笑话了她几句,但毕竟是一个办公室里的,还是把何姝静带上了。   从化肥厂出来又走了三条街,就到了松树口街了。   走了几百步,就看到络绎不绝的人,有跟她们一样朝街尾走的,也有扛着东西往外走的……   何姝静瞥了眼那扛的东西……   是个胡桃木的小书架!   那做工,那样式,一看就不是现在的木工能打出来的!   她家娜娜早就想要一个漂亮的小书架了!   要是这样的二手家具的话,倒也不是不……   何姝静心里一热,脚步更加快了。   “哎呀,这个椅子一看就很舒服啊……”   “还有这个茶几,看着真雅致,还赠送一个小茶台!这也太划算了!”   “啊,这个大衣柜只剩下这一个了呀!孩他爸,赶紧赶紧,交了钱咱再找人帮忙搬不迟!”   不到八十平的小店里,已经进来了五六十号客人。   这还是刚过六点,没到六点半这个高峰期呢!   江易和几个大江村的小伙子,都忙得不亦乐乎。   开业三天,店里已经卖出去两千多块钱了。   这还是江易把店里的货品都定价优惠以后的营业额。   这要是让二刚和村里的小伙子来看,两千多块钱虽然进了账,但它是有成本的呀!   江易最多也就能挣个辛苦钱而已。   但实际上,卖出去最多的,都是可回收垃圾库里的那些笨重的木器。   这些东西不但不要江易的成本,卖出去还能给江易双倍的绿叶币!   作者有话说: 第138章 八零年代(47)   看着顾客们背着扛着那些家具往店外走, 江易就感觉像是把压在自己身上的石块一块块背走一样,又是轻松又是快活。   三四个中年女人说说笑笑地走进了家居店。   不过一进了店,她们的注意力立马就被新补上的货给吸引走了, 根本顾不上旁边的同伴。   何姝静一眼就看到了一张桌子。   这桌子是浅米色, 上头还摆了个同色的书架,看风格看木料,明显是一套的。   这种带书架的桌子,虽然江易那个时代普通得不行,可在这个时代, 还算是创新。   “这个书桌多少钱?是不是跟书架一起卖的?”   “大姐您有眼光,这书桌是十块钱,加上书架那就是十七。”   何姝静的目光又扫过不远处摆的大衣柜,她的一个同事已经站在大衣柜跟前东摸西看了。   “大衣柜不才十二,这书桌和书架为啥就这么贵?”   这个价其实何姝静觉得是可以的,可不还价不就显得她不够精明嘛?   答话的小伙子穿了件白衬衫, 浅蓝色的牛仔裤, 打扮得倒是挺精神,脸上也是笑嘻嘻的,可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动听了。   “我们这里是翻新店,每样东西都是各地凑来的, 这种连书架的书桌就五个,可那个大衣柜就多了,物以稀为贵嘛!”   大衣柜多笨重啊, 从江家小院里搬出来摆放在这店里,哥几个都得费力气。   顾客要是看中了, 就算人家有人来运, 他们也是搭把手出力给抬上三轮车啊!   像这种书桌带书架, 他一个人就能来回搬。   多省心啊!   其实要他说,这店里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实实在在地优惠啊!   江易说要开翻新店,先请村里人去随便挑。   可把村民们给挑花了眼,看着这样也好,那样也好的!   再一看价钱,那是真实惠啊!   比请木匠来打家具,可省事省钱多了!还好看!   这店还没开张,就先在村里卖出去十几件。   就连他娘,都在江易这儿买了一个梳妆台给他姐结婚用。   他也拿出私房,给自己买了张弹簧床。可比他先前睡的断腿木板床舒服多了!   在城里开张三天,哪天不是早早地就卖光了东西关了店?   看这位阿姨的模样,就是心里早就想要了,可偏偏还要拿窍。   何姝静不太满意地从书桌边上走开,装做不太想买的样子。   同事还真没说错,这里的家具种类真不少!样式也好看……   要是她手头有钱的话,她倒是想把家里那些看腻了的家具都给换上一遍。   她一边看一边走,就准备走到站在衣柜边上的同事旁边,也看看那个衣柜。   “大姐,这个衣柜里头还可以自由组合,这些横杆和隔板,都是可以拆下来的。”   一个同样穿着白衫衫牛仔裤的小伙子正在给她同事讲解着。   她同事听得连连点头。   “哎呀,这可是太方便了!”   “那我就把这一件给定下吧!别过了一天来了又卖掉了!”   说着就掏出了钱包,交了十二块钱。   何姝静不由得撇了撇嘴。   这个人啊,就是这么急糙!   要搁着她啊,不得挑出它十个八个毛病来再买啊?   她张嘴刚要说点什么,目光就跟那个小伙子给对上了。   她脑子里瞬间像是被雷给劈中了似的。   这小伙子的长相,居然有点眼熟!   居然……是老刘!   是老刘那个前妻生的儿子!   何姝静本能地脸色就是一变。   “老何?你怎么了这是?”   旁边同事买到了心仪的家具心情正美,一扭头就看到了阴着脸的何姝静。   “啊?我,我没事!”   何姝静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目光掠过了江易,随意地在店里走了一圈儿,就出去了。   她站在店门口,心里简直要翻江倒海了。   江易居然也进城了!   这个小小的家居店,虽然是新开的,而且是个体经营,跟化肥厂这样的国营厂子没法比,可那也算是进了城啊!   就在半年前,还死乞白咧地上门来求老刘借钱的农村土包子,居然也有打扮得人模狗样的站在这儿当营业员的一天?   何姝静的心里就跟被蚂蚁啃似的。   “老何,你怎么出来的这么快?是不是没有看中的?刚刚那套桌子和书柜你没看上?”   “嗯,忘了带钱了……”   这家店居然雇了江易来当营业员,实在是个没眼光的。   她是真不想让这家店赚她的钱。   “嗨呀,这有啥呀!咱们这么些人来呢,一人给你凑几块不就够了么?”   何姝静的目光打了个转,装做随意闲聊似地问,“这家店倒是真有意思,你知不知道是谁开的呀?”   “不就是刚刚给我讲衣柜的那个小伙子?好像姓江!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一表人才,还能自己开店,是真有本事啊!”   何姝静嘴角直抽,心里小人不住咆哮。   他有个屁本事呢!   那就是个无赖!   借了老刘的钱,就不还了!   他叔叔想用用他的收音机,都让他给怼回来了!还六亲不认,不懂礼貌!   “诶,等会儿!你,你刚刚说这个店是那个小伙子的?”   何姝静哪能接受得了这个啊!   前妻之子没在街上要饭她都觉得不够呢,这不但进了城,还能自己开店可怎么让她受得了?   “是啊!我看这个小伙子挺厉害的,讲话头头是道的,懂得可真多!”   “他哪来的钱开这么个店?”   “这有什么奇怪的,现在经济开放了,这条街上不就开了好些店嘛!”   “老何,看你这意思,是不是认识那小伙子啊!”   何姝静的脸更黑了,“不认识,我还得早点回去做饭呢,我先走了啊!”   何姝静一路生着闷气走回家。   把江易开店的事跟刘志云一说,“他一个年轻小子,哪来的本钱开店?”   这房租、装修、进货、人工,哪一样不要钱,依着她看,这个店子,没有几千块压根拿不下来!   见何姝静用怀疑的目光看向自己,刘志云叫起了屈。   “你看我做什么?不会以为是我给的吧?我工资就那么多,你又不是不知道!”   “不过也确实奇怪,当初江胜英出国前就算给他留了点东西,也不应该有这么多呀?”   要说是江易自己挣的,刘志云才不信呢!   这钱哪有那么容易挣呢!   就他认识的一个朋友,先前在食品厂是干销售的,认识的人可多,大伙都关系极好,称兄道弟的,去到哪儿都有人请客吃饭。   这两年不是鼓励下海么?   他朋友觉得自己挺行的,就下海了,结果这一下海,才知道,原先的朋友,都是冲着他在食品厂的职位来的,一旦没了职位,谁把他当回事儿呢!这不,干了半年,钱没挣到,还赔了,后来还是给领导送了礼,老老实实地回来去上班了。   “行了,你也别气了,谁知道他那店子是怎么回事呢?回头我见了志风,让志风去打听打听。”   “会不会是江胜英从国外寄回来的钱?”   想到江胜英居然有这么多的钱,何姝静就火冒三丈。   一个农村穷女人,她凭什么呢?   “这……也不好说。”   刘志云结交的朋友多,听到的故事也多。   确实有人出了国,甭管人家是捡破烂还是背死人还是刷盘子吧,反扆崋正人家发财了。   而江胜英只有一个儿子,她挣的钱不给江易还能给谁?   “江易那个店,挺红火?”   “哼!”   看到何姝静这个反应,刘志云就知道应该是差不了。   嗯,哪天他也得过去看看。   江易开的家居店火爆了一个多月以后,终于趋于日常。   毕竟小城市的人购买力有限,家居这些大件,也不是时常要换的。   有的人家一件家具用上几十年都不奇怪。   这会儿店里就不需要人来帮忙,江易自己一个人就能顾得过来。   他就坐在柜台前,拿了个小本本在那儿记账。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挣到了三万多的现金,还有六万多的绿叶币。   账上的绿叶币已经有四十万,江易毫不犹豫地兑换了回溯镜。   回溯镜只有一年的时间,他要是想多呆的话,那就得多兑换。   系统给的限制是只能兑换三次,一个时空也只能兑换一次,那他要集齐三个,就得再经历两个时空。   “江易,又有来信啦!”   来送信的是二刚,江易跟他说好了,每到了周末人多的时候,就让二刚来帮忙。   来帮忙看两天的店,不过是接待客人偶而搬搬抬抬,一周就能进账十块,一个月就有四十,傻子才不干呢!   二刚过来的时候,就帮忙把江易的信也给捎了过来。   这次的信上头还是写的曲曲弯弯的洋字,他虽然高中也上了,也学过外语,但早就还给老师了,这会儿是一个字也不认识。   “江姨说了啥?她是不是要回来啦?”   江易看完了信,却不由拧起了眉头。   “我娘本来是想回来的,可是在那边突然出了点事,把腿给伤着了,没法回来,就说让我过去那边看看……还有一张汇款单!”   江胜英的信上说,她收到江易的信特别激动,就想着把那边的家当都处理了回国呢。   谁知道票都买好了,突然遇到了那边的派别骚乱,她也被无辜波及,伤了腿住了院。   想来想去,只好给江易寄了五百骁元,希望儿子能过来一趟。   “啊?江姨可真是……”   这都啥运气啊!   一有点好事就要倒霉啊!   “那你去国外吗?”   江易又看了遍信,“去吧!”   下决定倒是容易,可要出国可不是简单的事。   这年头可不像在江易的时候,拿着护照去办签证就是了。   沁城这种小城市,压根就没有办出国护照和签证的地方,要想办这些还得去省城和京城。   好在南卡国不是骁国,办签证一点也不难,更何况江易还有正当的理由……出国探亲,唯一的母亲受伤入院,他得去照顾。   江易把店子托给二刚管着,连夜进了省城。   办护照倒是不难,交了照片和表格等上一周就好了。   江易就在省城住了一周,专门等护照。   省城比沁城当然要繁华一些,不过江易倒也不在乎这个。   他就想起在火车上结识的明昭昭了。   作者有话说: 第139章 八零年代(48)   “不嘛不嘛!我就要学武!”   一个年轻妈妈揪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往街外走, 小男孩身子扭得跟麻花似的,双脚不断向相反的方向使劲,上衣都被揪得露出了圆滚滚的肚皮了, 但还是不得不踉踉跄跄地被亲妈拖着越走越远。   “学什么武啊!回去给我老老实实地补数学去!学好数理化, 走遍天下都不怕!”   “学了武能做啥,是能进厂啊还是能当官?”   “你老师还是全国冠军呢,还不是没工作,回来教你们这些小豆丁玩?”   江易走到明昭昭家所在的街道的时候,正好就瞧见了这一幕了。   自从上次遇上明昭昭, 江易就留意了下这个世界跟习武有关的信息。   首先是辰国不参加奥运会。   跟十几个国家干架的事就近在十几年前。   那人家那些国家举办奥运会,能让辰国参加吗?   这不参加不参加的,也就习惯了。   辰国自己倒是每四年都有全运会。   当然了,就算辰国参加奥运会,那武术也不是奥运会上的项目。   所以习武的人走体育竞技这一条路是不太通的。   毕竟会运会四年一次,全国的人又这么多, 年纪稍大一些就得退役, 大学中学里的老师名额又实在有限。   辰国的治安跟江易时空的治安比起来,又相当不错。   因此保安保镖啥的,需求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而最能体现武术的风光魅力的影视业里,压根就没有武侠片这个选项。   之前他就猜着明昭昭的武馆怕是有点悬, 这会儿看这意思……   明氏武馆就是个普通的民居小院,灰砖墙,黑漆木门, 不过应该是新修过一番,明氏武馆的牌匾挂在大门上头, 两扇大门也是刚刷过的漆, 这会儿正大开着。   江易朝里张望了下, 又问了两声,没听到人回应,就走了进去。   从大门进去就是一片开阔的院子,院子里都是青砖铺地,磨石对缝的。   江易就看到对面五十米开外的墙根下站了一个大人,两个小孩子。   那个大人,看身影就是明昭昭。   离得这么远,难怪没听到他的叫声。   “表姨,有客人来了……”   “是啊,堂姑,有客人,肯定是找你的!”   正在墙角蹲马步的两个小孩正面对着大门,可不就看到了江易,顿时如同看到了救星。   明昭昭手里拿着一根细竹棍,脸色不算太好看。   本来这两个小精怪说有客人来,她还以为又是哄她回头,好趁着这机会松快一下腿呢。   可她快速地瞥了一眼,发现是真有客人!   “啊!是江哥!”   “我正好来省城办点事,就想着过来看看……啊,这武馆可真大!”   隔了一个多月没见,明昭昭给他的感觉都有些变化了。   原本那一头长发被剪成了到耳根的短发,原先时尚短衫牛仔裤改成了宽大的练功服,再加上手里拿着根竹棍,那个身法仪态,分分钟给人以压迫感……相信当初那个对明昭昭想入非非的家伙,这会儿见了,绝对不会再有任何邪念。   明昭昭之前教训自己两个小弟子,板着脸的表情还没来得及全收回去。   不过看到江易还是有点惊喜。   毕竟能跟她谈得来,对开武馆还有很多好想法的同龄人实在不多。   “咳,就是家里的院子改的。”   原来明昭昭家里是祖传的武术之家,不过明昭昭父亲过世得早,这大院子里住的只有明昭昭和她妈,前年她妈再婚了,跟着二婚老公去了外省,这院子可不就随明昭昭折腾了?   “他们两个就是你新招的小徒弟吗?”   江易就看到了正蹲马步的两个小朋友,一男一女,都是六七岁的样子。   见客人问,两个小朋友都乖巧点头。   “是呀!”   “师父是我……”   明昭昭咳了一声,打断了小朋友的话,“先进客厅里坐吧。”   两个小朋友看着师父带着客人走进客厅,正要松一口气呢,就看到明昭昭又转过头来。   “你们好好蹲着,要是动一下就多罚十分钟哦!”   明家的客厅挺大的,家具都是仿古的,虽然不是什么好木料,但在这个时代也是很不错的了。   明昭昭给江易倒了茶。   江易捧着茶杯喝了几口,又闲聊了两句。   “我来省城办护照,要在这儿等七天,这七天实在是没什么地方可去,就来看看你家的武馆了。”   “办护照?江哥要出国?去哪个国家?”   “去南卡国,我妈在那边,我去看她。”   听到南卡国,明昭昭眼睛都亮了。   “听说南卡国那边是热带,盛产橙子香蕉柠檬,那边的风景也很好……有这个出国的机会,真好。”   如今的辰国,普通人几乎没什么出国的机会,所以哪怕去的是穷国,说起来也挺让人着迷的。   “嗯,是啊。不过我估计没时间去玩,还得照顾我妈。”   江易简单几句提了下江妈当初出国的经过。   明昭昭听得义愤填膺。   “这人也太坏了!明明是他气死了老太太,却要推到别人身上,还逼得阿姨只能去南卡国!”   南卡国和骁国,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呀!   “是啊,可惜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又是在骁国,这个公道都不太好讨回来了。”   不过江易也没打算放弃,那家人虽然在骁国,但老家可是大江村的,没准什么时候还回再回来呢。   但这些就没必要跟明昭昭说了。   又闲聊几句,和明昭昭说定了请她当向导,一起去省城的几个景点转一转,江易就告辞离开。   明昭昭把江易送出院门,一回头就看到两个小家伙在那儿挤眉弄眼。   “师父,师父,刚刚的是不是你对象呀?”   “我就说二胖他瞎说八道吧,还说什么没有男人敢给师父当对象!”   明昭昭脸上一热,“别胡说,就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   她回来开武馆,虽然也没想着能大受欢迎吧,可谁能想到,街坊邻居几十个小孩呢,竟然没几个送到她这儿来的。   就这两个,还是亲戚见她这武馆太冷清,送来给暖场子的。   唯一自愿上武馆学武术的大壮,还被他妈给拽走了。   再这么下去,她这武馆完全没人气,没有进项,就只能坐吃山空了。   她在欣城虽然挣了不少,还能维持个一年两年的,可是钱花光了,难道再去打工?   然而她实在不是那唱歌跳舞的料啊!   “表姨,那刚刚的叔叔送来的梨子,我能不能吃一个?”   “昭姑姑,我也想吃。”   明昭昭打开江易进客厅时放在桌上的塑料袋子,里头是苹果和梨子,据江易说,是他们沁城那边的特产。   洗好了水果,一大两小三个人就坐在台阶上吃。   “这个梨可真甜!”   “比咱们这边卖的好吃多了!”   明昭昭也啃了一口甜美多汁的梨子,也忍不住点点头。   第二天江易吃过早饭就去了明家武馆。   两个小家伙还在武馆,这次两人不在蹲马步了,而是在练踢腿。   江易就拿出从回收垃圾库里找到的玩具,送给了他们。   虽然只是两根塑料金箍棒,可还是把两个小家伙给激动坏了。   叫江叔叔的语气都变得格外殷勤了,还给两人出起了主意。   “谢谢江叔叔!”   “师父你带着江叔叔去普光庙好好转转啊!”   “江叔叔,普光庙旁边出来一条街上有好多好吃的!”   七天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江易拿到了护照,就可以去京城南卡大使馆办签证了。   临走时,江易给了明昭昭一个包好的纸包。   明昭昭有点犹豫,“江哥太客气了……”   这几天,江易每次过来都没空过手,不过都是吃的喝的,还有给两个小孩的玩具什么的,她也不好拒绝,这突然给她这么明显一个礼物,她就不好接受了。   江易爽朗一笑,“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看……其实就是一本书。”   听到是书,明昭昭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松了口气的同时,似乎又有点莫名失落。   等把江易送走,她这才拆开了纸包。   里头果然是一本书。   这书是蓝色的封皮,上头只画着一把剑和书名。   “剑侠记?”   明昭昭也看过不少小说,虽然大部分都是军旅战争题材吧,但也有农村题材和侦探类的,外国小说也有一些。   但她还真是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武侠小说,她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还是在江易那儿。   当时江易也没说太多,她只以为是江易随口编的。   没想到江易就真的送了她一本小说。   这难道就是他说的那种武侠小说?   她好奇地翻开了第一页……   这一看,不知不觉四个小时就过去了。   她竟然连饭都忘了吃!   这本书里说的是一个少女,她本是江湖上有名的势力问剑山庄庄主之女。   问剑山庄庄主的剑法据说是独步武林,天下第一。   而问剑山庄又拥有大批的田产商铺,富可敌国。   这位少女就是庄主的独女,生下来就是天之娇女,哪怕她不爱习武,喜欢绣花弹琴,父母也由着她的性子。   有一天,少女无意间救下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少年。   少女就爱上了这个文雅英俊的少年……   作者有话说: 第140章 八零年代(49)   故事看到这儿, 还就是一般的套路。   什么英雄落难,遇美人相救的,也没什么太大的新意。   但这故事好就好在它套了个武侠的外衣, 比如说少女身为问剑山庄的少庄主, 武功自然是会一点,小聪明也是有一点的,身边还有两个忠心又搞笑的武婢。   落难少年被江湖上的四大恶人追杀,原本少女和她两个武婢的实力并不是四大恶人的对手,可是少女急中生智, 搬出了自家的名头,又佯装亲爹随时就到,四大恶人畏惧问剑庄主的名头,这才不甘离去……   少年呢,还不是身受一般的刀剑伤,而是中了绝命奇毒断魂散, 要想救命, 就得寻到天下第一名医华神仙……   这少女呢,爱上了少年,就想尽办法为他寻找解药。   问剑庄主当然不乐意自家宝贝女儿和这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在一起了,再加上还有两个问剑山庄的弟子, 从小和少女一起长大,都是她的暗恋者,也都明里暗里的阻止破坏。   而这个少年呢, 似乎身上也藏着许多的谜团。   于是寻找神医,四角恋爱, 江湖恩怨, 武林争霸, 朝堂纷争,深宫辛秘,种种故事相互交织在一起,那可真是让从来没见过这种类型故事的明昭昭看得入了迷。   仿佛突然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还有这样的小说?   跟这个曲折离奇天马行空的情节一比,那个什么国外的名著国王复仇记很明显都过于简单了嘛!   想到那小说里的神奇功法和匪夷所思的剧情,明昭昭简直是心痒难耐,迫切地想要再找几本类似的小说……然而既然这个世界它还没产生武侠小说,那它就确实没有。   哪怕明昭昭专门去了两趟市图书馆,翻遍了小说馆里的那些书,也没找到第二本类似的。   最多只有几本X家将演义小说,略微沾了那么点边边而已。   江易说的武侠小说就是这样的话,那武侠片,难道就是把这样的小说搬上银幕?   那三次武林大会,天下名门正派齐聚险峰之巅,高手齐出,群英荟萃,那一场一场的比武,或惊险诡诈,或隐藏阴谋,又有悬念迭出,极限反转,扣人心弦……   还有女主角家破人亡,侥幸在海外仙山得了奇遇,又只身返回中原,潜入宫廷大内,偷了御膳房的点心美酒在御花园里吃喝,却被当成了狐仙,惹得宫女和太监纷纷上供跪拜,这般搞笑的情节过后,下一页却是女主角发现本以为被害的情郎,却身穿锦袍正和宫装女子把酒谈笑,气得她直接现身大开杀戒……   正是剧情上一波三折,甜蜜接下来就是毁灭,诙谐下一刻就是疯魔。   哪怕明昭昭一部武侠片都没看过,也不妨碍光想想就热血沸腾啊!   再想想故事里那些带着诗意和浪漫想像的招式,如果真的能拍出来的话……   明昭昭看了眼自家的偌大演练场,不由嘿嘿傻笑。   那她还用发愁武馆没人来吗?   七天后,江易坐在一辆全身都叮咣作响的老爷车里,颠簸着行驶在南卡国坑洼不平的城市道路上,一边不得不跟司机对答。   “这些年在老家那边过得怎么样啊?”   “会不会怨你妈妈没有跟你们联系上啊?”   “也有二十岁了吧?在辰国有没有女朋友?”   “要不就在南卡国长住吧,听说辰国找对象要是没钱的话,那孩子就得姓女方家的姓,在南卡国可不用这样,不管有钱没钱,都姓爸爸的姓。”   这位司机看上去四十来岁,也是辰国后裔,不过这位来南卡国的时候是全家一起移民的,他才十三四岁,因此不管是打扮,还是口音,都有浓浓的南卡国口音。   江易在京城办好了签证,就没回大江村,直接买了最近的机票,在机场的时候,给江妈打了个越洋电话,告诉她自己到南卡的大致时间。   江妈右腿受伤,最近这两天刚刚出院,但还是得在家里静养,当然不可能来接江易。   所以江妈说到时候让朋友去机场接他的时候,江易还是愣了下。   看到这位宋叔的年纪和模样,江易似乎有那么点恍然。   其实心里还暗暗地松了口气。   毕竟,他跟江胜英不是亲母子,假如江胜英回了国,那他就是江胜英唯一的亲人,如果不住在一起,显然说不过去,但要怎么相处,对江易可就是个难题了。   毕竟母子关系,跟之前两个世界里,姐夫和小姨子,大哥和小妹的关系,又有很大不同。   小姨子和小妹最后都是要嫁出去的成为两家人的,就算江易突然消失,也不会影响到她们。   所以,要是江妈找了个第二春,江易绝对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因此对宋叔的问话,江易基本有问有答。   “还可以,姥爷住院那会儿比较困难,这半年就好很多了。”   “也说不上怨吧,毕竟我妈她也是被人坑了,离得这么远,很难联系上。”   “快二十一了,我还年轻呢,女朋友的事倒是不急。先立业,后成家吧。”   “我毕竟是辰国人,朋友亲戚房子什么的都在那边,要是在这边长住,也不会说南卡话,还是不方便。要是找了南卡女朋友,互相说话都听不大懂,那可就……”   江易笑着摇了摇头。   其实在宋叔提起女朋友的时候,江易的脑海中没来由地就冒出了明昭昭来。   江易自己也是愣了下。   有趣又吸引他的姑娘,拜他上辈子的工作所赐,他还没遇到过。   前两个世界跟他的世界差异太大,就算有长相吸引他的,那三观和想法也不可能相合。   目前让他觉得最谈得来,一起吃饭一起逛景点都劲头满满的,也就只有明昭昭了。   但还是那个问题,像他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穿越的人,在这个世界呆的年份都没个准,他难道可以在这个世界结婚生子过到老吗?   好久没出声的系统适时地露头了。   “当然可以了。只要用户乐意,是可以过一辈子,一直到死亡的呀!”   “如果在这个世界死亡,还会继续穿越吗?”   “当然了,不过因为用户死亡一次,穿越到下一个世界之前,要扣掉五十万的绿叶币做为能量补充。”   “那我可以把这个世界的人带着一起穿越吗?”   这回系统难得地延迟了好几秒。   “可以是可以,不过要花费绿叶币……也就是五百万吧。”   五百万!   系统不如去抢了!   “小江啊!到了!”   正愤愤不平的江易听到了宋叔的叫声,这才回过神来。   他坐的这辆破老爷车,已经停在了破败阴暗的街道边上。   江易下了车,宋叔指着五十米外的一栋三层小楼,“你妈妈就住在这栋楼里。”   这栋楼是砖木砌成的楼,看着样式,是带了点南卡风格,年代应该少说也有个五六十年了,方方正正地,能看到成排的窗口和阳台,应该是很多人住在一起的老公寓。   这会儿从窗口和阳台上露出好些人脸,江易扫了眼,倒是大部分都是辰国人的模样,就是肤色普通比山河省那边的人深一些,应该是这边日照强烈,气温又高的原困。   宋叔带着江易上了三楼,来到最边上的一间公寓前。   “这边的房租便宜,最主要都是辰国人,大家住在一起有个照应,万一南卡人来找麻烦,也能抱团对付他们……”   宋叔话还没说完,房门就开了。   拄着拐站在门口的,可不就是江胜英。   江家是有江胜英的照片的,虽说照片上的人物太小看不清脸,还有些泛黄了吧,过了十年,江胜英的变化,并不算太大,就是皮肤黑了点,脸庞圆胖了些而已。   这会儿江胜英紧盯着江易,一双眼里满是泪花。   “小易!”   气氛都到这儿了,江易就算硬着头皮也得演下去啊!   “娘!”   江胜英扔了拐杖,一把就搂住了江易,哭了起来。   江易还能怎么样,只能当个工具人,轻拍着老娘的背,又半搂半扶着,把人送到屋内的沙发上。   宋叔看这个架势,就知趣地先告辞。   “你们母子俩十年没见面了,肯定有好多话要说,那我就先走了。等吃晚饭的时候,我再来接你们去凤舞酒楼,给小江接风!”   江易赶紧趁势起身向宋叔道谢又送了客。   “娘,你的腿怎么样了?医生是怎么说的?什么时候能好?咱们一起回国。”   “医生说再养上两个月就能正常走路了,但是这两个月里这条腿不能吃劲。”   江胜英把沙发扶手拍得啪啪响。   “诶,我这是什么命啊!”   每次一有好事就要倒个大霉。   “这跟命没关系,都是因为穷闹的。”   江胜英当年要是有钱的话,还用得着进城做买卖?那自然也就不会因为违反规定被抓了。   也自然不会背井离乡,给华侨老太太当保姆,遇到对方孩子想早点拿财产这种破事啊。   而这一次受伤,也是江胜英想着要回国了,去当地的集市上买点南卡国的特产啥的带回去嘛。   谁知道就碰上当地两伙人抢地盘,大打出手。   江胜英紧躲慢躲地,还是被倒下来的小卡车给砸到了小腿。   其实江胜英也没买什么贵重的特产,不过就是想着南卡国盛产柠檬和橙子啥的,她就想买点干柠檬片和橙子糖,却正好赶上庄园主和水果工厂两派打仗。   作者有话说: 第141章 八零年代(50)   其实江易听到这干架原因也惊呆了。   “不是, 庄园主不是跟水果工厂是合作买卖的关系吗?怎么会争地盘打起来?”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普通人要想知道点信息实在是太难了。   只能看报纸和杂志,或者去图书馆里找到资料啥的。   但南卡国这样一个不大的穷国, 跟辰国的交往也不多, 所以能找到的资料实在是太少了。   而且这些信息还都是延迟了不知道多少年的。   江易的印象里,在他的世界这个位置的国家,那可真是离上帝太远,离帝国太近。   这个南卡国也大概是这样的角色。   所以就算他看到的资料里没有,他估摸着, 这南卡国□□横行,治安败坏,少不了那三样非法勾当。   他本来以为江胜英是卷入了毒枭枪战啥的呢,再也想不到是庄园主和水果厂的对决!   江胜英也是很无奈。   “那倒不是合作关系,庄园主是种古柯树的,水果厂是做橙汁的, 它们两家原本是井水不犯河水来着。”   古柯树?   这玩意听着它似乎有点耳熟啊!   江易过了两秒这才反应过来, 古柯树它就是制毒的原料啊!   “一整个庄园都种那东西,庄园主应该势力很大啊?”   一个小小的果汁厂,它敢跟混毒的叫板?   江胜英摇了摇头,“这家果汁厂属于骁国的跨国公司。”   哦, 骁国在南卡的独资公司啊……那就不奇怪了。   就在从机场到这边的路上,江易都听宋叔说了骁国和南卡国的一些恩怨往事了。   什么骁国大兵攻占南卡国,把南卡国的总统给抓了俘虏又处决了啊。   什么骁国跟南卡国签了卖国协议, 自从那破协议签了以后,南卡国的好多农场都破产了, 农民们只能涌进城市的贫民窟, 要不就冒着危险偷渡去骁国当黑工, 南卡国内的很多农场,不是被骁国商人收购了,就是干起了涉毒的买卖。   “是果汁厂要占庄园的地吗?”   “不是占地,是果汁厂和庄园挨着,中间有一块地,果汁厂的废料就都往那地上倒,天长日久的,那垃圾堆就越堆越大,紧挨着人家庄园了。”   “你也知道,南卡国这么天气本来就热,一年四季还总下雨,那么多的垃圾都堆在地上,一下雨,泥汤到处流,还有苍蝇蚊子的,臭气熏天……庄园主就说是他们污染了环境,这不,都觉得自己有本事,警局也不敢管,他们两边的人就互相打来打去的……”   “我就是听人家说去水果工厂那边买柠檬干啥的能有个批发价,没准还能便宜买着特价的东西呢,咱们老家那边可是不产这个,带回去不也是个稀罕东西么,没想到会这么倒霉……”   原来是这么回事!   果渣废料么……   这可就撞到了江易的行业上头了啊!   这果渣废料,属于农副产品垃圾,要是量不大的话,都不用处理,对自然没什么危害。   但就像是江胜英说的那样,如果量特别大的话,三天两头的排放出几吨来,那搁着谁也受不了啊!   江易把这条信息记在心里,跟江胜英聊着天,熟悉了下这个房子的格局。   这个房子虽然不算大又破旧了些,但好歹是有两个房间,厨房卫生间都有。   江胜英还怕江易不知道厨房卫生间怎么用,又是口述又是比划地给他教了一遍。   好在江易学得很快,她不过是动了动嘴,江易自己上手试了试,就能用煤炭和木材烧水了。   洗手池和马桶什么的,也都用不着教怎么用,说是临出国前住了几天旅馆,旅馆里就有。   看着烧好了水,拎着水壶给她泡茶的江易,江胜英心里暖洋洋的,又有点没来由的陌生感。   想当年她离开大江村出国的时候,其实是有些自暴自弃来着。   那会儿她看着自己亲生的儿子,也有些个不大顺眼。   谁让一看到他就能想起负心汉呢!   她就觉得在大江村,在辰国,那些人,那些地方,都让她呆得够够的了。   要是出了国,混不成个人样,她就再也不回来了!   那会儿的她一门心思想要换个地方,出人头地,哪里还会分出心思来,去考虑只有十岁的儿子和老爹呢?   十年没见,她儿子还能这么远地来看她,还能认她,就已经很不错了。   不陌生那是不可能的吧?   江胜英接过江易递过来的茶水,喝了一口,悄悄地抹了把眼角。   江易这会儿正背对着江胜英,翻着自己带来的行李。   江胜英这会儿才发现,江易带来了两个皮箱。   看上去居然都挺不错的样子。   她在外头打拼了这么些年,也就是前两个月打算回国了,这才舍得买了个皮箱子,但看着还没江易的好呢。   “小易呀,这皮箱子是在国内买的?”   “我这不是要出国么,听人说坐飞机啥的,最好还是得用皮箱,就托了人买了两个二手的箱子……”   二手是二手,但没用托人,从可回收垃圾库里随便拿就是了。   反正出了国,也没人认识他,皮箱子而已,又不是什么高科技,自然也就不会引来多少关注。   江胜英点点头,“嗯,还怪机灵的,这要坐飞机,没有带锁的皮箱子是不行。”   当初小江易有这么机灵么?   江胜英回想了一阵,也没想起什么来,索性不想了。   “您尝尝这些,我从老家带来的。”   江易出趟国,也不可能空手,他又有金手指,所以大江村的特产,沁城市的特产,还有辰国的特产,都准备了一些。   江胜英一眼就看到了那几个做成白胖虫子形状的馒头了。   “这馒头的花样倒是有趣……”   这边天气热,这种馒头不赶紧吃可就要坏了。   江胜英就拿起一个笼虫馒头来咬了一口。   果然凉软可口,细细品着,还有些麦香甜味。   “这是笼虫馒头,是葛大娘蒸的……哦,就是葛二刚他娘,说是让带给你尝尝。”   江胜英听了这话,又多吃了几口。   “是二刚他娘啊,她做饭在村里就是一绝,没想到还会做这新样式的花馒头呢!你说这是啥笼虫馒头?”   江胜英虽然人在南卡国吧,也是会打听来自辰国的消息的。   什么凤凰骨和龙虫,什么磐朝都城的,她都是从本地的侨民小社团里听说的。   虽说这些考古的东西离她这种小人物太遥远了吧,但毕竟是自己的老家,还是挺自豪的。   “这个笼虫馒头,现在已经是咱们沁城市的地方特产啦……”   江易简单几句就把笼虫馒头的来历给说了一遍。   当然没多提他在考古发现里的功劳,江胜英就以为只是他刚好赶上了而已,就像是刚建国那会儿修铁路修水库,那不都是在村里找的劳力做的?   “诶,这可真不错,二刚他娘倒是有福气。”   在集上卖个馒头,又轻巧又来钱,可比她当初辛苦卖菜最后还没落着好强多了!   吃完了笼虫馒头,又尝了块柿饼,敲了个核桃,掰了块首都的点心……   “诶呀,瞧我馋的,看见这些东西就管不住嘴了。”   江胜英看了看江易带来的特产数量,分成了几份,留出了一份多的,余下的几份,就带上江易去给同住在公寓里的邻居们送去。   “江大姐这是苦尽甘来了,儿子都这么大了,好不容易母子团聚,以后就能享儿子的福啦!”   “小伙子长得真是一表人才!还孝顺懂事,江大姐有福气!”   “现在辰国国内怎么样啊?普通老百姓能吃得饱饭吗?这次来了就不回辰国了吧?”   江胜英在这间公寓里住了五六年了,跟这里的住户大部分都比较熟,就算有个把暗地里不对付的,那也要维持着表面的和气。   因此看到江胜英带着从国内来的儿子一家家地送土特产,甭管心里怎么想,肯定是要把江易夸上一通的。   到了傍晚,宋叔果然开车来接江胜英母子。   之前江易就私下里问江胜英,这位宋叔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江胜英立马老脸通红,“唉呀,什么男朋友啊,都一把年纪了。”   南卡人虽然不富裕,但他们可是想得开。   都是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在男女关系上,也放得很开。   四五十多的妇女们,有个把情人啥的,都不在话下。   江胜英在这边呆了好多年,倒也受了点熏陶。   宋叔的老婆死了五六年了,有一个女儿去年也嫁人了,他女儿嫁的是南卡本地人,跟着丈夫去了另一个城市过日子,也就是逢年过节有时候才会来看看宋叔。   “老宋是开杂货铺的,他倒是对我不错,帮过我好多次忙,也透过那个意思……可是,我这不是还想回国内呢么?”   江胜英要是年轻几岁,三十出头啥的,没准就答应了老宋了。   可是她一想自己都四十多了,在大江村都是能当奶奶的年纪了。要是留在南卡国和老宋在一起,亲儿子不在身边,老宋的女儿也不是她生的,现在过着还行,可是等老了怎么办?   她还想看着儿子结婚生娃,她好当奶奶呢!   江易倒是觉得年纪不是问题。   在他那个年代,四十岁结婚生娃的有的是。   还有五十拼二胎的呢!   主要是医疗条件好了,人的身体也能保养得好,生个娃啥的也不是大事。   要是便宜老娘能再婚,再生一个小的,也就不会把压力都放在江易身上了。   不过老宋这人倒底能不能处,还得再观察观察。   所以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和江胜英坐上老宋的破老爷车去了辰人饭庄一条街的凤舞酒楼。   作者有话说: 第142章 八零年代(51)   “江易啊, 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啥?不会是想一辈子种地吧?”   “其实这边虽说乱,其实挣钱倒也不难。”   “主要是他们本地人做事慢吞吞,又懒, 有钱就花, 没钱才去挣,跟我们辰国人不一样,所以辰国人在这里,只要肯干,赚钱是没问题的。”   “正好胜英要养伤, 你们要想回辰国,少说也得再等一个月,我看不如你趁这个机会在这边打打工,熟悉熟悉环境,万一有你喜欢的事情做呢?”   老宋这些话明显是有他的私心的。   槽点其实不少。   比如挣钱不难这话,这里挣钱是不难, 但就这个乱劲儿, 那可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挣钱了。   而且江胜英在这里七八年了,不还是住着这么一个租来的破公寓?   烧个炉子还得用煤炭和木材。   这种生活,跟现如今辰国的一二线大城市,那肯定是没法比的。   当然了, 跟大江村一比,好歹这里有自来水和抽水马桶,倒也的确是个好处。   江易看了眼江胜英, 见她也没表示反对,就笑着点头。   “那好啊!我在老家呆了十几年, 好不容易有这趟的出国机会, 正好多见见世面, 还要宋叔多费心了。”   宋叔的小心思其实也好猜。   就是想把这个地方的优点多夸一夸,好让江易也愿意留下来。   如果江易愿意留下来,那江胜英肯定就不会回国了,他跟江胜英岂不是就有希望了?   因此一边给江易介绍桌上的菜色,夹杂着提起江易可以去试的几种工作。   “要是想多接触人呢,顺带着学几句南卡语或者骁国语,不如就在我的小店子里打打工。”   “要是想见识下南卡的厂子呢,我可以介绍你去果汁厂里当搬运工,这个活有些累,不过是一周一结钱。可以干上一周试试,不想做了不去就是。”   “当然了,要是你会点做饭做菜的手艺,也能在辰人街的这些餐馆里打杂,只要是熟人介绍,这些店里长年都要洗碗工,不过光洗碗太累了,有点手艺拿的钱多,还没那么累。”   江胜英也点点头,“我刚来南卡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只能找到洗碗的活儿,一天要洗几百份盘子和碗,累得腰得直不起来……偏偏我做饭实在不怎么样,想转去做配菜和厨师都不行,幸好我还会一点裁缝,后头转去裁缝店做工,才算是不用再洗碗和盘子了。”   宋叔和江胜英都看向江易,江易咳了一声。   “要不,宋叔还是介绍我去果汁厂吧……我的厨艺也实在是不行。”   穿越了三个世界了,江易如果用心做饭做菜的话,倒也不是不好……就是他这种懒人,但凡有现成的,他都不想自己动手。   而且果汁厂这活儿,可不正好是瞌睡来了枕头么?   两个月后,江易和江胜英坐上了回辰国的飞机。   临登机前,江易找了个机会,私下里对来送行的老宋说,“宋叔,其实现在国内也开始发展了,虽说可能挣钱上不如南卡国这边机会多,但是好在安稳……您和我妈这个年纪的人肯定也没有什么挣大钱的雄心壮志了,就乐意过些安逸的小日子吧?”   “要不,您过段时间,也回辰国看看走走?到时候我去接您!请您尝尝我们沁城的特色好菜。”   老宋对江胜英有意思好几年了,只是两个人对未来的想法不大一致,所以江胜英就没松口过。   这会儿送母子俩上飞机,那实在是强颜欢笑得很,此时突然听见江易这话,立马就精神了。   “对,你说的对!”   “我十几岁就离开辰国,好多年都没回老家看过了,正好我的老家离山河省不远,是该回去探亲,再顺路去你们大江村拜访了……”   谁说这人走了就再也见不着了。   没准江胜英回了辰国,住不了几天就觉得还是回南卡国更好呢?   再说他回辰国看看,要是辰国那边更安逸,那他就留在辰国也不是不行。   之前他还担心江胜英这个儿子还不知道靠不靠谱,万一是个混球,那他想跟江胜英在一起,都得再考虑考虑了。   没想到江易这小子不光是一表人才,还很能干。   在果汁厂工作了一个月,他那个介绍人朋友都夸这小伙子做事利索,一个人能顶两个人的工作量。   又在辰人街上摆了一个月的摊,那可是真不得了。   骁国话和南卡话都学的有模有样,还挣到了钱……   未来的老伴有这样的儿子,那不光是不是拖累,没准自己还能沾点光呢!   老宋把母子俩前脚送上了飞机,记下了大江村的联系方式,后脚就回去准备材料申请签证了。   在首都机场下了飞机,又坐上去省城的火车,从省城再到沁城,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   江胜英跟在江易身后,走出人流拥挤的车站,就听到一个洪亮的声音朝他们喊过来。   “江易!江易!江姨!这边!这边!”   江胜英朝喊声那边望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夹克衫的小伙子正朝他们挥手呢!   看模样,还挺眼熟,“这,这是二刚?”   江易拖着三个行李箱在前头走,笑着点头。   “是啊,是不是还跟小时候长得一样,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会儿二刚已经跑来接过了江易拖的行李箱了。   一边帮忙拖行李,一边又招呼江胜英,“胜英姨,我是二刚啊!你还记得我不?”   江胜英忙点头,“记得!怎么不记得!好些年没见了,你家人都好吧?”   “好呢好呢……胜英姨,江易,你们这身打扮,可真像归国华侨啊!”   不是二刚要大惊小怪了,主要是这母子俩的装扮,太新潮太时髦了呀!   江胜英烫了个大波浪头,长度刚好到肩膀,刘海偏分外翻大卷到鬓边,发丝乌黑发亮,皮肤白皙带光,眉毛像是画过,嘴唇上还涂着口红……   脖子上样式复杂的波纹大金链下头挂着个宝石吊坠。   这宝石吧,它也说不上是个什么颜色的,就五彩斑斓的十分好看,有鹌鹑蛋那么大,不用问都知道贵重得很。   江胜英穿的衣裳,那更是吸引人的眼球。   黑色半高跟小皮靴,搭配灰色毛料阔腿裤,再往上是一件雪白的毛皮大衣!   毛皮大衣啊!   二刚在沁城店里呆了三个多月了,沁城的各大百货商店也都逛过。   最高级的那家商店里,也确实有毛皮大衣卖。   最便宜的那件,都得一千多块呢!   更不用说那件就是个灰鼠皮的短款,颜色灰扑扑的哪有这件白色的中长款贵气亮眼?   二刚还有点当年华侨老太太回大江村的记忆。   人家华侨老太太确实有钱,也确实看着时髦,但跟如今江姨这打扮一比,那可就很有些比不上了啊!   羊毛大衣能跟皮毛大衣比吗?   金链子能跟宝石项链比吗?   还有,七八十的老太太,能跟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时髦阿姨比吗?   江胜英听到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看江易。   “诶,都是江易,他非得让我打扮……”   本来她就想着穿件样式时髦的外套,再稍微地抹个粉,涂个口红算了,回到村子里,让同村人看了,也是个出国回来挣了点钱的架势。   哪知道在首都出了机场,江易就带她去首都的友谊商店里买了件专供出口的羊绒衫和羊绒裤,又带她去有名的美发馆做了头发。   她这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   做头发的时候,她还生怕身上带的辰国币不够有些提心吊胆的。   没想到结帐的时候江易随手就拿出一叠钞票,几十几十的花,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就烫这一个头,都够她当年卖菜两个月挣的钱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贵倒是有贵的道理,大师傅烫出来的头,它就是好看!   她本想着这样就已经够了,可到了夜里住宾馆的时候,江易又不知道从哪儿买了件白色毛皮大衣回来!   这毛皮大衣正好到膝盖上头两寸,穿在身上松松软软的,就像件毛皮的裙子。   做梦她都没敢想过的奢侈大衣啊!   当时她就要让江易赶紧去退了。   江易却说这大衣看着贵重,其实是人造毛的,不值钱。   也就是七八十块钱就能拿到一件,是他去首都这边的黑市上拿的。   还说什么,现在的社会又不是过去了,看人要先看三分打扮的。   “您当年出国,不就是想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地回村,好在同村人面前挣回面子么?”   “既然咱有这个条件,为啥不用呢?”   江胜英心里还是有点矛盾。   既觉得江易说得有道理,要是她真打扮成这样,回了老家,那风光得意,绝对能闪瞎了一帮曾经看不起她的人的狗眼!   又觉得有些心虚。   她在外头十年,有三年都是在东躲西藏,洗盘子扫地啥的,能糊口就不错了,后头倒是好了点,但远远不到这样穿貂带宝石的富贵啊!   万一在村子里呆久了,露了馅怎么办?   “这有什么,甭管怎么说,您也是去过两个外国,见过世面的人了,咱们又带了不少国外的特产回去,至于说真正的家底,难道他们还要看咱家的存折不成?再说我在城里开了店,您要是喜欢就在老家住两天,不喜欢的话就住到城里的店那边……村里人照样是羡慕的。”   被这么一说,江胜英就心一横,装扮上了。   二刚是开着车来的。   车还是江易改造过的那辆小卡车。   江易在的时候,就教二刚学过车,这会私车几乎没有,开车上路倒也用不着驾照。   二刚来接人,可不就开着小卡车来了。   这小卡车买的时候极破,眼看着随时都要散架趴窝的模样。   但让江易一改造,几乎是里外全换,开起来噪音小又稳当,看外型也是相当的拉风。   江胜英在南卡国的时候,隐约听江易提过一嘴,说是开了个小店,还有个车。   她想着这小店可能就是个极小的门脸,车可能就是农用小车呢。   实在是想不到,江易的车子,看上去可比在南卡经营了几十年的老宋的车强多了!   而江易的店子,也比她想得要高大上多了。   家居店啊!   这店比她想的要大十倍,而且里头家具的样式,好些个她在骁国都没见过!   在店里住了一夜,吃过买来的早饭,江胜英又好好打扮一番,精神熠熠地上了车,准备衣锦还乡!   作者有话说: 第143章 八零年代(52)   大江村离沁城本来就不太远, 坐着车二十来分钟就到了。   江胜英还惊奇呢,“这条路可比我走的那会儿平整多了!这车开着真稳当!”   二刚笑着说,“胜英姨, 这都十年了, 路都修过两回了。”   江胜英赞叹不已,“还是咱们这儿好!”   就她在南卡国住的那个地方,前头那条马路,坑坑洼洼的,一下雨那坑里都能养鱼。   都七八年了也没见修过, 听说是由附近居民凑钱,居民也不傻,就算凑了钱也未必会修,当这个冤大头做啥呢?   那路可不就越来越烂了?   等远远地能望见村口了,车速也慢了下来。   江胜英赶紧从包里掏出小镜子来照了照,整了整头发, 又扯了扯身上的毛皮大衣。   “胜英姨不用担心, 您这一身打扮出去,准保能震住全村人!”   江胜英都让二刚说得不好意思了。   “嗨呀,我哪是图那个啊,我就是……十年没回来了, 就想给村里留下个好印象。”   说着话到了村口小学。   这会儿正是周末不上课,有两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在门口玩摔纸片。   听到车子的声音,两小孩抬头好奇地望过来。   手里的纸片都忘了摔了。   其实每次江易或者二刚开着这车回村, 都会引起一群小孩的围观和尾随。   就算是村里的村民,路过也要停下来多看上几眼。   不是大伙少见多怪, 实在是这个时候, 村子里能见着的车太稀缺了。   眼看着车子慢悠悠地开着, 两小孩蹦蹦跳跳地迎了上去。   “二刚哥!江易哥!”   这两个大哥人特好,有时候见了小孩儿,会摸出一两块糖来发。   有时候要跟着家里大人进城,跟大哥说一声,也能搭个车啥的。   然而刚凑过去,就闻见一股子花香味……   第二排的座位上,坐了个阔太太!   两个小孩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使劲看。   这阔太太打扮得好像电影电视里的人啊!   谁呀这是?   怎么来他们村了?还坐着江易哥的车?   “咦,是你们呀!”   “胜英姨,这是咱村栓柱哥家的老三,这是仙苗嫂家的老大,都是七岁了,你没见过他们!”   江胜英脸上洋溢着笑容。   “哦,是吗?我走的时候,栓柱才结婚,仙苗还没找对象呢,这会儿孩子都这么大了?”   “来来,尝尝姨从国外带回来的糖!”   江胜英抓了两大把糖,给两小孩一人一把。   两小孩乐得鼻涕泡都快冒出来了。   “这是胜英姨,是江易哥的娘,原先在国外来着,如今回乡探亲来了!”   两小孩也不知道听没听懂,胡乱道了声谢,捂着自己满满的口袋,撒丫子就往家跑!   这满满一口袋的糖可是重要资产!   要知道就算过年的时候,去各家拜年,都加在一起,也就能要到这么多的糖了。   而且要到的是水果硬糖,哪能跟这个比?这个可是国外带回来的糖!一看就是好东西!   不赶紧搁家里,万一丢了咋办?   两小孩飞奔回家,各自到家就开始藏东西。   一个小孩就往自己睡的床上跑。   他妈仙苗正好在那儿煮猪食呢,看见他这咋咋乎乎的样子,拎着大勺就过来了。   “干啥呢这是?”   “什么东西往枕头套里藏呢?”   这娃年纪不大,还学会弄鬼了。   小孩一扭头看见他妈,嘴都忍不住撅了起来。   不过还是拿了两三颗跳下床。   “娘,你尝尝!”   一颗带着奶香味的糖块就塞进了仙苗的嘴里了。   “唔……这是啥……哪来的糖?”   东西好不好,一吃就知道。   就这层次丰富,奶香的外壳里还带着软糖心的,别说村里的供销社了,就是城里的商店里,也没有这么好的糖啊!   小孩洋洋得意,“我跟毛蛋在学校门口耍,碰见江易哥和二刚哥开着车,车里有个阔太太,给我好些糖!娘你可不许告诉别人我这糖藏在哪了啊!”   尤其不能让他大姐和二哥知道!   仙苗嘴角抽了抽,“嗯,不告诉!”   “什么阔太太?江易车里坐了个阔太太?”   虽然说江易这小伙子这段时间确实跟从前不一样了,去了趟南边,挣了不少钱回来,但车里坐个阔太太这个就太奇怪了?   “是呀!二刚哥说了,那是江易哥的娘!”   仙苗听着就忍不住张大了嘴。   “啊?胜英姐还真的回来了?”   先前江易对村里人说过,江胜英没有死,过段时间就回国。   村里人都是半信半疑来着。   这人要是好好的,能十年都没个音信?   能回来不早就回来了?   这两个月倒是在村里没见过江易,听二刚说他是出国去探亲了。   好些人还觉得这没准就是在吹牛呢!   当初江胜英出国,那是有人带着才能出的。   江易这样一个人说出就出,哪那么容易呢!   “娘,江易哥的娘是咱家亲戚不?我看着像是电影里的富太太!穿得可好看了!”   要是亲戚那可就太好了!   仙苗好气又好笑,“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这臭小子,想得倒挺美!   不过江胜英回来这事也忒稀罕,她可得去看看热闹去!   仙苗把猪食拎出来给老猪倒上。擦了擦手,连衣裳都顾不得换,就匆匆地往江家去了。   才走了几步,就看到毛蛋他娘和他奶都出来了。   “仙苗!听说了吗?江易他娘回来了!”   “听我家老三说了,这不,赶紧过去瞧瞧!”   十年没回来的人回来了,更何况还是从国外回来的!   这稀罕事儿怎么能不去凑热闹呢!   等这仨人走到江家小院的时候,就发现江家小院门口已经站了好些人了。   “胜英真的回来了?”   “还是从前的样子不?”   “是和江易一起回来的?”   “听说国外的工资都高,这肯定是挣了大钱了吧?”   还没挤进小院呢,就已经开始八卦上了。   不过挤进院里的村民们,也差不多都是这类的问题。   “胜英,你这一去就是十年,可苦了我叔和江易这一老一小了。”   坐在江胜英旁边的是葛大娘。   原本葛大娘跟江胜英的关系倒也没那么好,不过因为这一年江易跟二刚总在一起,江易又给葛家人找了那么多的挣钱道儿,葛大娘当然看着江胜英就格外的热情了。   这不,知道江家好久没人住,她接到二刚打到村委的电话,就到江家来收拾了一番。   不然这会儿灶上哪能有热水,屋里的桌椅也不会干干净净的了。   见提起亲爹,江胜英的眼圈儿也红了。   “都是我不孝啊!”   她走的时候,老爹还身板硬朗着呢,谁能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呢!   “诶,你也别太难受了,我叔他要是知道你和江易现在的日子过得这么好,那肯定高兴!”   “是啊,当老的不就盼着小的能过好!”   坐在另一边的大娘安慰地拍了拍江胜英的肩膀,趁机在那雪白的毛皮上撸了一把。   娘呀!   真软真暖和!   真就跟那电影电视里演的那样,贵夫人才能穿得起的毛皮大衣!   好些还没插上嘴的人就瞄来瞄去地看。   从毛皮大衣看到宝石项链,从那头时髦的卷发看到大红嘴唇,再看到皮靴和毛料阔腿裤……啧啧啧,这一身,不得有好几百块喽?   “胜英啊,你在国外过得怎么样啊?看你打扮得这么洋气,肯定是发了财了吧?”   “是啊是啊!咱们村里人哪见过这么好的毛皮大衣,还有这项链……就从前咱村有个老地主,他老婆都没有这么气派的大衣和项链啊!”   “胜英妹子看着也面嫩啊!好像比十年前还显年轻,显好看!这皮子都白了!啧啧啧,难道说那外国的水土养人?”   这话一说,大家伙的目光就都盯到了江胜英脸上。   江胜英这老脸就微微地发烧了起来。   其实她这脸就是这两个月才嫩起来的。   是江易去果汁厂上班,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绿色的汁水,让她每天做什么面膜贴在脸上。   贴了两个月,还真就面嫩了好多。   等回了国,江易更是拿来了好些个做好的面膜,不用勾兑调和直接贴脸上,十来分钟后取下来就行。   她想着要衣锦还乡也确实得保养下这张脸,就听江易的,两天一贴。   果然这脸皮不光嫩,还透亮白皙了些。   “嫩什么呀,在国外也是起早贪黑的干活,都没工夫收拾。”   江胜英心里虽然美得很,但谦虚的话还是要说的。   “发什么财,就是挣点死工资!不过就是那边的钱比咱这边的值钱,一块能换咱这边的八块呢!所以换了换,就还行……”   江易都跟她套好了词儿,说回去就跟大家说她发了点小财,也让大伙对她江胜英刮目相看!   给老江家长点光!   “这大衣也没多贵,是江易在那边住了两个月,我朋友给介绍了活干,他挣了钱给买的。我说这太贵重了舍不得穿吧,这孩子就非得给买……”   今天江胜英算是把半辈子的凡尔赛都晒完了。   这是晒了身家晒模样,晒了模样又晒儿子啊。   这要是换个普通点的村里妇女这么晒的话,在场的老中青女人们早就不给她施展的舞台了。   但这不是江易他娘么?不是才从那遥远又神秘的国外回来么?   “诶呀,胜英你就享福吧,看江易多能干,多孝顺!”   “就是,要是搁着我呀,我姑娘儿子给我买金子打的衣裳,我也敢穿!”   “想得就美吧!还金子打的衣裳!”   “胜英,你在外国这么多年,就没有再找一个?”   一个老婆婆眼珠子转来转去,不知道琢磨了点啥,就问出了这么一句。   瞬间整个屋子都安静了。   江胜英抿嘴笑了笑,“唉,我也是想着老家不知道啥情况呢,放心不下这边啊,就有合适的,也没找……不过先看看再说吧,没准过两天人就来了,到时候,给婶子大娘们都瞧瞧!”   她江胜英差哪了?   就得在国外吃苦受罪受寡?   这会儿,她就觉得江易临走时邀请老宋是真对了。   作者有话说: 第144章 八零年代(53)   听了这番话, 在场的人的神情就复杂了。   其实这问的老婆婆也不过是随口来了那么一句。   毕竟,这带孩子的女人难嫁,更不用说江胜英这种要强的女人了。   算算如今江胜英都四十出头了吧?   儿子都快要能找对象结婚了, 她倒是这会儿有了对象了?   还要带到村子里给大伙儿看看?   好家伙, 不会是在国外找了个大款吧?   但这大款怎么会看上四十多岁还有儿子的半老妇女呢?   可不管怎么说吧,人家这大款到时候还会来村里呢,是真是假,不就知道了?   早先村里的女人说起江胜英来,就觉得这是个倒霉蛋, 男人守不住,心强命不强。   这会儿看来,合着人家福气在后头呢!   葛大娘率先哈哈笑起来。   “哎呀,那可敢情好!到时候,可一定要领来让我们大家伙瞧瞧!”   她这一开口,其他的人纷纷捧起了场。   “我就说胜英妹子有后福吧?”   “对对对!胜英啊, 你那个对象, 不知道是哪人啊?也跟你的情况一样?”   “他老婆死了好几年了,有个闺女也结婚了,就嫁在……国外,国外的结婚跟咱们这儿不大一样, 就是女的嫁过去,就是人家的人了,还要改姓呢!他那闺女嫁了人也生了娃, 离得也远,平时没啥工夫来看他……”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   “哎呀, 不是说那国外发达的国家好得很吗?怎么还这么重男轻女呀?”   “要这么说, 可不不如咱们这儿。”   “管它呢, 反正将来老两口过得好,没有人来捣乱最好了。”   “胜英这就要有了老伴了,就没想过给江易也说亲事?”   “是啊,江易的年纪可是不小了,也该相看起来了!”   “哈哈哈,不会胜英现在是有钱人了,看不上咱村里姑娘,要找城里姑娘了吧?”   说到江胜英的第二春,众老中青妇女们新鲜中还难免带了点五味杂陈。   可说到江易的婚事,众人可就一下子来了劲儿。   好多手里有资源的,望着江胜英的眼神都大放光芒。   如今江家可是个好户口,嫁进来就能吃香喝辣,没准还能跟着出国见世面呢!   谁不想攀这门亲事呀?   江胜英笑了,“江易年纪倒是能说了,不过他跟我提过,要先搞事业,等把事业做大了,才谈婚事呢!”   看到在场不少人的模样都有些失落的样子,江胜英又加了句。   “不过要是有好的也不是不能先了解了解……你们谁认识好姑娘也可以领来瞧瞧嘛!”   她跟江易虽是亲母子俩,江易这一趟的表现也是没得说。   谁家的儿子也比不过江易这么周到能干的。   但总还是觉得像隔着一层似的。   所以她可得上心找个好儿媳,要是遇上跟她不对付的,这儿子岂不是更要隔着了?   “哈哈哈,那是肯定的。你就等着瞧吧!”   “估计一说是你家,都抢着乐意来相亲呢!好姑娘还不是任咱挑?”   江胜英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   想当年她最难受的时候,连门都不好意思出。   这会儿呢,差不多全村的人家都有来她这儿凑趣的!   江胜英就想起她带来的东西了。   她看了眼屋子里,都快没下脚的地方了。   就让坐在墙角的一个年轻小媳妇把搁在墙角的大包传过来。   “来的时候想着带点国外的稀奇特产给大伙儿尝尝,这不,买了些糖果,还有柠檬干,巧克力啥的……”   江胜英就从包里拿东西往外发着糖果。   这糖有好几种,最多的就是橙汁软糖,算是南卡国的特产,江胜英批发了一大堆,这会儿发起来也不心疼。   几乎在场的人都分到了五六颗糖,三颗橙汁糖,一颗奶糖,一颗巧克力。   葛大娘把那看着更高级的装进了口袋,只剥开了颗橙汁糖。   “呀!人家国外的糖就是甜酸的,真开胃!”   众人也纷纷剥糖,屋子里弥漫着果橙的香味。   “这叫橙汁糖?橙汁是个啥呢,怪好吃的。”   “橙子是那边特产的水果,跟桔子挺像的。咱辰国南方也有,咱们这儿可能还没卖的。”   “嗨呀,人家这水果糖可比咱这儿的水果硬糖可好吃多了!”   “这不是废话么?人家胜英大老远地从外国背回的,不好吃能带吗?”   “对对,咱这不就是跟着胜英沾光呢么?”   妇女们在大屋里众星捧月地围着江胜英,而江易也在院子里招待村民们。   院子里的人可比屋里的人还有多多了,还有不少都挤不进来,只能站在院子外头张望。   说话更是乱七八糟的,不凑近了根本听不清楚。   江易也在给大伙发“外国”来的香烟和糖果。   其实这烟就是临期库里拿出来的,上头也没有字啥的,拆开包装谁能认识呀。   “江易呀,如今你娘也从国外回来了,你们家也算是发了财了。我看这个院子,很该修一修了!”   “是啊,前年我跟江易他爷一起上地,他还念叨着想把重修新房,好给江易将来结婚用呢!”   “江易,你们娘俩不会还想出国吧?那国有什么好出的?都挣上钱了,还是回来安稳!”   “人家这外国的烟就是好抽,味儿足,又不冲鼻子!”   江易还得陪着笑脸一一应对。   “嗯,我那个店新开没多久,好长时间也没管过了,先把店里的事弄好,这个院子估计到了明年了。”   “嗯,应该不会出国了。”但是还在不在沁城就不一定了。   “您喜欢就好,来,再给您两根!”   这一热闹就到了中午。   葛大娘朝外头看了看天色,就开始赶人。   “这都要吃中午饭了,咱们都回吧,让他们娘俩也歇歇,这人都回来了,有的是工夫来串门!”   众人这才依依不舍地离了江家。   回自家的路上还谈论着江胜英呢。   “这可真是,变成阔太太了!”   “好命啊!”   就他们兜里揣的糖和烟,都够回去稀罕一阵的了!   好不容易江家的院子终于清静了。   江胜英和江易这才去吃了之前葛大娘给准备好的午饭。   江胜英压根不累,精神还挺亢奋的,还有劲头去收拾准备送给各家的礼物。   之前发糖那是给全村人的,见者有份。   这些打包的礼物,里头的东西可就多了。   橙汁糖,巧克力,牛奶糖,柠檬干各样一包,再配上一条烟,就是十分稀罕的礼了。   “这包给二刚家,这包给你村长爷爷家……”   江胜英毕竟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还是有几门不远不近的亲戚的。   就像是江村长,那就是江胜英没出五服的叔叔。   当然,到了江易这一辈,那就出了五服了。   到了傍晚的时候,江胜英就带着江易各家去走了一遭。   把礼物送上,聊上半个钟头,等江胜英他们回到小院的时候,天都黑透了。   村长老婆翻看着江胜英放下的袋子,看到那一包包的糖,显然都实沉的很,少说也得有半斤了。   村长老婆的嘴角就没放下来过。   “胜英可真舍得!”   “这包就是巧克力?上回小宝不是还说他们同学家里有人去海城出差,回来带了这东西?说得多好多好,就是不给小宝吃,只让他闻了闻那糖纸?”   “这回可好,咱也让小宝带上去眼气他们去!”   村长正抽着外国烟呢。   他抽的这一根还不是那一条烟里的,是上午江易给发的两根,他就攒着抽。   “这外国烟确实跟咱这儿的味不一样啊!”   “这一条烟够我抽两年的了!”   他正要把烟藏起来,就被老婆一把夺过。   “你个糟老头子了,还抽什么洋烟!这么好的东西,给小宝他爹用!”   今年过年送礼,用这个多体面?   村长脸一僵,“哦,合着这么多好东西,没一样是我的呀!”   “谁说没你的!呶,这不都给你留着呢?”   村长看着拿出来的几颗糖和半包柠檬干,有些无语。   “咋,还嫌少?胜英不是说了,这柠檬干可是好东西,泡水能补充啥来着?反正就是好!”   村长拿起一片柠檬干看看,“这是骁国的特产?骁国那么发达,也种水果呢?”   村长老婆已经把要送进城的东西都打包完毕。   “那可是骁国,没准种水果都不用人工,都是机器呢!”   “嗯!说的也是……”   村长把那片柠檬干给小心地放了回去。   “你一会儿准备些东西,那不是明儿胜英要去上坟,咱也跟着去。”   老江家都是共用的一个祖坟,后头的也就都埋得很近。   村长老婆一撇嘴,“还用你说!”   老江头祖坟冒青烟啊!   什么时候这青烟也能往她家匀一点就好了。   江胜英在村里住了四五天,头一天就领着江易去给亲爹上坟烧纸,哭了一场。   村长两口子也跟着去了。   回来的路上,村长老婆就问了。   “胜英,当初在那边是咋回事儿?怎么那家人说你干了什么坏事,跑了?”   一提这江胜英就气愤不已。   “天地良心啊……”   她把经过一说,当然略去了她跑到南卡国的悲催事,村长两口子也是气愤不已。   “这不在咱这儿长大的,就是心眼坏啊!压根不讲乡里乡亲的情份!”   作者有话说: 第145章 八零年代(54)   江易听着三人异口同声地谴责着那不孝儿子, 却是没吭声,就一直盯着江爷爷的坟头看着。   心里隐隐约约地浮现出一个想法……   上完了坟,江易仍然天天开车去市里看店。   江胜英留守在江家小院里, 虽是一个人在家, 却半点也不寂寞。   上江家打卡的村民们那是络绎不绝。   就算之前跟江胜英关系很一般的妇女们,也乐意抱着自家的小娃,跑来跟江胜英闲聊上几句。      谁让江胜英是他们这一辈里唯一出过国见过大世面的呢?   江胜英本就是个能说的,什么国外的见闻趣事,奇谈怪异, 都添枝加叶地拿出来唠嗑。   什么国外的人都不怕冷啊,大冬天的上身穿棉袄,下身穿短裤。   什么一天要喝一桶奶啊,吃齁死人的糖果啦!   到了过年的时候老外不过年,要过那什么洋节,吃的那个鸡, 长得跟辰国的小牛羔子似的那么大……   可把一干正农闲的老妇女们给听得入了迷, 要不是快到了做饭的点儿,还舍不得走呢!   这样的日子虽然挺不错,但时候长了也无聊。   眼瞅着就快要过年了,江胜英也不想在屋里闲着, 就进城去帮着儿子卖家具。   江易开这个家居店,原本就是为了处理可回收垃圾库里的那些笨重木家具的。   但系统限制,每一样他都只能卖出去五件。   所以他这店里家具的款式更新的特别快, 五件卖完了,就立马上新。   勾得好些沁城人一到周末或者闲着没事了就来看看这家居店里又来了什么新鲜打折家具了。   这个店也让江易进账不少。   就是他出国那两个月, 店里补货不及时, 只能卖一些存货, 都有两万多的收入。   江易回来以后,觉得光靠系统垃圾库里的东西补充,好像已经不能满足沁城人民日益增长的家具需求了。   想想库里那些二手家具,虽然质量未必多好吧,有的也确实挺旧的了。   但那样式,却是各个时期的都有。   这个年代刚刚兴起的高低柜,五斗柜,橱柜,鞋柜,床头柜,大立柜……在江易这儿都有全系列,而且是什么风格什么材质的都有。   什么中式、新中式、简约、西洋式、田园式,什么复合板、纯实木、进口红木、藤编,全都是现成的设计实物。   江易就有选择地挑出一两组来,找可靠的木匠来分头打造。   这样他这个家居店里,不光有价格美丽的二手家具,也有一水崭新的成套家具。   江胜英就穿着她那一身归国贵妇的行头坐镇店里。   她也不往那二手家具跟前凑,就专门挑了个有雕花扶手的沙发往那一坐。   沙发边上是配套的小茶几。   小茶几上摆着一套镶金边的骨瓷茶具,江胜英靠在沙发上,手上染了红指甲,捧着一本账本在那儿看得似模似样,另一只手边上就是个计算器,她看一会儿账本,就在计算器上点上几下,甭管实际上算账咋样吧,反正这派头是足足的。   算一会儿账呢,她就放下账本,端起那比小孩巴掌大不了多少的杯子来喝上两口。   这要是离得近的人就能看见,人家那杯子里显然不是普通茶水,颜色黑乎乎的,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咖啡。   要知道现在咖啡在沁城,还是属于奢侈品,还有这跟课本那么大的计算器也没人见过。   更不用说江胜英这打扮和这带点西式风格的沙发有多相配了。   这不就是许多日子过好了的沁城人做梦都想要的精致生活么?   还别说,就靠着江胜英这个带货模特,店里的全新家具都比江胜英没来时好卖多了。   二刚凑过来笑脸,“胜英姨,你可真是咱店里的金牌销售啊!”   有些明显一看就是家里有钱的,本来还撇着嘴摆着架子,嫌弃这嫌弃那的。   等看到坐在沙发上喝咖啡的江胜英,那气势可不就立马缩下去了?   胜英姨再邀请她们坐下来喝点东西,轻描淡写地问是喝柠檬茶还是南卡咖啡,加糖还是加奶。   好家伙,搁谁都得被震住啊!   等到看中新家具想买的时候,对着胜英姨这种贵妇派头,真是连砍价都小心翼翼地,生怕跌了份,丢了人。   “嗨,我也就是瞎玩呢!”   这要不是江易支持她这么玩,她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也不好意思在这儿装贵妇啊!   不过,还别说,装贵妇还真是挺爽的,她这半个月,简直要把半辈子的风头都出尽了。   更重要的是看着店里生意红火,她别提多高兴了。   其实她之前给江易寄了五百骁币,让江易到南卡国来照顾她。   也不是没存着一点小心思的。   她就想看看十年没见了,江易还认不认她这个亲妈?   以后能不能指望得上这个儿子?   其实她住在南卡国的辰人街,那栋旧公寓里好些个跟她情况相似的辰国人。   有好几个都是自己拼命在国外挣钱寄回去给儿女,结果儿女被养歪了,对爹妈半点亲情没有,只知道伸手要钱的。   江易的表现实在是超出了她的预料!   刘志风拉着他哥刘志云站在店外,朝着沙发上那个人影一呶嘴。   “哥,你看看,你能认出来不?”   “那个就是江胜英啊!吓一跳了吧?”   “原先就是村里的土老娘们,摇身一变,成了国外回来的贵妇了!”   “都说她是在外国找了个大款!看那身打扮,少说不得好几百块?把你一年的工资都穿在身上了!”   “还有啊,江易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就走了运!居然能有这么大的买卖!”   “大哥,我看要不,你跟江胜英说几句软话?跟江易关系搞得好点?”   “听人家说,大江村里的人在这店里干活,一个月都能开百来块呢!”   “哥,你也知道我日子不好过,没地方来钱,想去做买卖吧,人家也不要咱。”   “不如你跟江易说说,让我来这店里卖家具吧!这活谁不会呀!人来了就盯着,问啥说啥,帮着搬搬抬抬的嘛……”   “我是他亲叔,给我安排个轻松的活儿也行啊!就跟江胜英那样,坐在那个软乎乎的椅子上,喝喝茶,招待下客人,这活我肯定能干好!”   刘志风都叨叨了点啥,刘志云几乎都没听到耳朵里去。   他就站在那儿,心情复杂得很。   他当时抛下江胜英母子,就是觉得跟江胜英生活在一起,日子一眼都能望得到头。   就算他当了化肥厂的工人又怎么样?   还不是挣点死工资,干最苦最累的活儿,一辈子都没啥前途?   哪能想到前妻还有这么风光,这么好看的一天?   他不要的儿子也能自己做起这么大的买卖?   再想想现在的闺女,学习成绩怎么补都补不上去,眼看着再有几个月就高考了,要是分数太差的话,他还得使大劲上下活动,好歹让上个学校。   不然就只能在化肥厂里当工人了!   “哥,哥你听见我说的没有啊?”   刘志风看着他哥这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忍不住扯了他袖子一把。   刘志云醒过神来,却发现江胜英放下杯子,跟一个年轻小伙子说笑着,眼神无意间朝这个方向瞥了过来。   刘志云下意识地就往旁边一躲。   “诶,诶,哥,你这是干啥?咱进去跟胜英嫂子打个招呼呗!”   “这都十来年没见了!亲不亲故乡人嘛!”   刘志云摇了摇头,“算了,我不去!”   刘志云甩开刘志风拉扯的手,“我还有事呢!要去你去!”   刘志风没拉住刘志云,只能眼看着他快步走没了影儿。   “我去就我去!”   只要有好处,丢脸怕什么?   再说了,江易和江胜英开着店,要和气生财,他好好地过去打招呼,难道还能把他赶出来?   江胜英又拿起计算器,在上头按下了一串数字。   她手里有五千多骁币,就是她这些年来,好不容易攒下来的。   她也是吸取了旁人的教训,就没敢跟儿子说自己的存款。   不过江易倒是挺有志气,跟她认了这好几个月,压根就没伸手跟她要过钱,反倒是把赚来的钱给她花。   有这样的儿子,她还防备啥呢!   这五千多骁币,能换成差不多五万块钱。   她留下一万块钱当养老,剩下的四万都给江易。   老爹的坟得好好地再修一下,家里的老房老院,也确实像村里人说的那样,该推了盖个更好的了!   再有前两天在村里的时候,有几个老嫂子领着姑娘来耍。   虽说她也没想着能有多好,可还真让她相中了一两个不错的。   要不让江易跟人家认识一下?   但江易又说这两年不考虑个人问题呀?   嗯,那不如就叫来店里打工?   这一来二去的,不就处上了么?   江胜英正算得美,突然冷不丁旁边有人嘿嘿笑了两声。   “嫂子!”   刘志风满脸陪笑,“嫂子,是我!我是志风啊!你不会不记得我吧?”   江胜英原本脸上那矜持又礼貌的贵妇笑容瞬间消失。   “哦,是你啊!”   江胜英冷着脸,眼睛扫过这前小叔,就举起了杯子,自顾自地喝茶了。   作者有话说: 第146章 八零年代(55)   江胜英喝了一口就把杯子摞下了。   “怎么回事儿!我好好的南卡咖啡, 突然多了股子怪味!”   “二刚!二刚!”   二刚麻利地就跑过来,还弯了弯腰,殷勤地问, “胜英姨, 怎么啦?”   江胜英斜着眼瞥了刘志风一眼,一边嘴角朝上,一边嘴角朝下。   “哦!哦!明白了,胜英姨!”   二刚就直起身子来,抬了抬下巴, 冲着刘志风来了句,“这位先生,这边是我们贵宾招待区,来,您这边请!”   他站在刘志风面前,很明显比刘志风高出了半个头。   刘志风得歪出脑袋才能看到江胜英。   “嫂子!嫂子!我有话要跟你说啊!”   好家伙, 怪不得他哥刚刚一说要过来说话, 就跑得比飞还快。   没想江胜英如今的谱摆得这么大啊!   这特妈的跟电影里演的太后一样一样的!   江胜英眉头就皱了皱,“刘志风,你嫂子不是姓何的吗?可别乱叫!”   刘志风也顾不得别的了,就腆着脸笑, “嫂子,诶,就算你和我哥离婚了, 那不是还有大侄子呢么?这关系是断不了的。”   “呵呵,什么大侄子, 我儿子姓江不姓刘, 你们老刘家的人不是早就说过么?不姓刘就跟你们没关系?”   江胜英可不就在等他这句话呢。   当年这家人做的事, 恶心了她多少年啊!   这会儿想起来还是……咦,不气了!   得亏当初没拿刘志云的抚养费,不然这会儿刘家人要是缠上来可不就有理了!   “不是,嫂子,当初那会儿是何……”   刘志风一着急就开始胡言乱语了。   叭叭地说了一堆,把当初刘家人做的坏事全都推到了何姝静头上。   当然了这里头有刘家人做的,也有何姝静在背后指使的,但刘志风能说自己家人不好么?肯定得推给外姓人啊!   江胜英也没吭声,静静地听他说了一大堆的话。   忽然从茶几下拿出一个小黑盒子来,手指头按了两下。   那黑盒子里就传出了男人的叨叨声。   “不是,嫂子,当初那会儿是何……”   可不就跟刘志风说的一模一样?   刘志风吓了一跳,“啊?这,这是啥?”   江胜英又按下了暂停键。   “这是录音机,我从国外带回来的,能录下人的声音,刚刚你说得很好,我录下来慢慢听,等什么时候见子何姝静,就放给她听听,再跟她算算账,凭什么要针对我们母子俩?凭什么不给抚养费,我好不容易找了个挣钱的路子,还要去举报?”   刘志风张大了嘴,傻眼了。   他是想把过去那些龌龊推给何姝静,可没想着让何姝静知道啊?   虽然何姝静一副城里人的作派,鼻孔朝天,但好歹他每次进城还能从刘志云家里捞上一点好处。   要是他这话让何姝静知道了,那可不得了。   没准他这辈子都别想进二哥家的门了!   “不,不是,咱就是唠唠家常,咋还录什么音了呢?”   沁城这里其实也有极少数的人家里有了录音机,但刘志风上哪见过这稀奇物去。   他一时慌张,目光一闪,就朝那个黑盒子扑了过去。   能抢过来不是还多个好东西么?   抢不过来他也能给它砸了。   他才动弹了一下,就被二刚给拉住了。   “你干啥?这录音机是从国外进口来的,要两三百块呢!你碰坏了赔得起吗?”   “快走快走,你要是再伸手,可别怪我要把你扭送派出所啊!”   被二刚和另一个小伙子给拖出了店外的刘志风,不甘心地瞪着店里好半天,最后才讪讪地走了。   二刚走进店里,笑着问江胜英。   “胜英姨,你是真要拿去给江易他后娘听啊!”   江胜英笑了声,“谁有那个闲工夫啊!就是吓吓他,省得他再啰嗦。”   面对过去的老仇家,炫富当然爽了。   可是老仇家死皮赖脸地缠过来,还想让她当个大冤种,当她傻吗?   江胜英把录音机里的空白磁带取出来。   又在茶几下摸出了另一盘磁带,这回的磁带上头花花绿绿的,还有中年帅哥的头像。   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里,再按下了播放。   磁性的男中音的歌声就回荡在家居店里。   好多正挑着家具的顾客都不由得停了手。   “咦,这不是罗云生吗?”   “这是放的唱片?”   “不是,看着不像唱机啊!”   “啊!我知道了,这是录音机,只有在首都和欣城才有的卖,还挺贵的,好几百块钱呢!”   “这家店就是新潮啊!”   “可不,每次来都能看着好东西。”   “那还用说,看见那个时髦的老板娘了吗?人家可是从国外回来的!”   “哇,这是在国外发了财?”   “我说怎么江小老板年纪轻轻的就能做得起这么大的买卖,原来是有个好妈啊!”   开店几个月,这个家居店也快成了沁城一景。   对于这家店的背景,有好多奇奇怪怪的说法。   自从江胜英露面以后,国外富婆妈的说法就占了压倒性的优势。   江胜英倒是想澄清呢,江易没让。   他好不容易才算是找着一个这么合情合理的挡箭牌,再澄清了。   那他手里那些明显不是这个时代的高科技产品从哪来?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店里的全新家具也卖出去了八成,算是非常好的销量了。   眼看着临近年根,江易就关门放假,在城里采购了一大堆的年货,回村过年。   厨房里鸡鸭鱼肉样样不缺,还有好多买回来的现成熟食。   屋子里虽说旧了些,但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床单被罩被子啥的都是全新的。   想听广播就能开收音机,想看电视,她床头就个有袖珍的。   想听听歌吧,还能用录音机。   要是觉得冷,还能用上电热毯。   这小日子过得,可比她在南卡国美多了!   她在南卡国住的那个公寓,还是她境况好了以后才舍得租的。   那破公寓里头,动不动就停水停电,阴暗潮湿,蚊虫滋生,隔音还差。   楼上楼下放个屁都快能听到了。   楼外那个街道还各种热闹。   总之,住在那里头就别想安逸。   哪像自家的小院里,安安生生,踏踏实实,睡得特别香甜。   她都觉得回来这一个月,多年的腰疼和头晕都不见了。   总之,这是她过得最舒心的一个年。   大年初一,江家小院接待了一波又一波的来拜年的客人。   江胜英大方地把自家准备的糖果点心拿出来待客。   现在就连两三岁的小娃,都知道江奶奶家里有高级糖,哭着喊着跟自家哥姐去江奶奶家里拜年收糖……   大年初七这天,江胜英一早起来吃过早饭,就时不时地朝院外张望。   连她最爱听的广播都不听了。   江易难得睡了个懒觉,懒洋洋地起床,去灶房里拿出江胜英给留的早饭吃了。   这才发现江胜英的反常。   “今天有客人来?”   江胜英咳了声,眼神有点躲闪,“也没什么客人,我这不是看看有没有串门的了么?”   说着就去箱子里拿糖果点心。   他们当初从南卡国回来的时候,带了好几个大箱子。   糖是真没少卖。   回来的时候,还准备了几份送给了这些年帮过江易爷俩的亲朋人家。   后头过年招待客人,是用了不少。   还剩下一斤多的巧克力,还是龙舌兰酒心巧克力……这个就是南卡国的国宝级糖果了。   江胜英一直就没舍得拿出来,这会儿却一咬牙,拿出来十几颗。   江易看得更觉奇怪了。   “难道是宋叔要来?”   “什么呀!这大过年的,他要来也到了开春了。”   “再说了,这巧克力南卡国多得是,他又不是没吃过。”   “那是谁要来?”   江胜英左顾右看,“我刚刚烤了些红薯,我去看看好了没……”   才走到院里,就听到院外有脚步声。   江胜英立马就去开门。   “来啦!快进来!”   热情洋溢的笑脸在看到门外来人的时候,明显地愣了下。   不过立马又恢复了过来。   “呀,这姑娘可真俊,快进来坐,姨给你拿糖啊!”   江胜英一边领着姑娘往院里进,一边又喊了声。   “江易,快去泡……泡杯咖啡,要南卡的,加奶加糖啊!”   不是她刚刚失态丢人,是这姑娘吧,她太好看了!   怎么说呢,就像是野草堆里,突然开出了一朵牡丹花!   村长老婆这人太够意思了,说是介绍她侄子的小姨子的表妹,今天领着人过来坐坐。   也不用太当回事儿,就是寻常串门聊天。   这样也就不怕江易这小子给她临阵脱逃了。   毕竟相亲脱逃这种事,二刚前两天才干过。   就是葛大娘的表外甥女的同学,不知道是不是进城逛街,就看上二刚了。   就托人来跟葛家说,谁想到葛大娘同意见了,这二刚却死活不干,为了不见人,这小子居然坐了车进了城,去店里搞卫生了!   江胜英觉得这么好看的姑娘,谁要是还脱逃那就是个纯纯的大傻子。   “彩云啊,你姨呢?没跟着一起来?”   江胜英就想着没准村长老婆人就跟在后头呢,或者有点什么事儿耽误了呢。   可就见那姑娘也是一脸懵,“我姨?我没有姨啊?”   这会儿正好江易从屋里出来,一照面,就笑了。   “小明?你来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我好去车站接你!”   作者有话说: 第147章 八零年代(57)   江胜英脑子转弯转得飞快, 在知道这姑娘是省城的,而且是江易认识的朋友以后,就格外的热情。   什么龙舌兰酒心巧克力, 什么只剩下了一斤得省着点用, 压根就顾不得了。   赶紧全都拿出来装盘,热情地往人姑娘手里塞。   又让江易陪着客人说话,自己去煮咖啡。   她从南卡国带回来的有两种咖啡,一种速溶的,一种是得现煮过滤的。   前一种一分钟就泡好, 后一种怎么也得十来分钟。   哪怕是家里来了比较亲近的客人,江胜英也是用速溶地对付。   毕竟,大江村的人祖祖辈辈都没喝过咖啡,哪怕有思想新潮爱赶时髦的,来她这儿喝了一口也都苦起了脸,余下的咖啡都是皱着眉头喝光的, 纯属就是不舍得浪费。   但瞧这姑娘的打扮, 这标致的小模样,还有大老远地上门来找江易……这么看得起她儿子,她这个当妈的,当然得拿出最好的东西来招待啊!   她看着滤纸上的咖啡, 一滴一滴地往下漏,香味已经飘满了整个灶房。   忽然就听到院外传来村长老婆,也就是她婶子的说笑声。   夹杂在笑声里的, 还有一道怯生生的年轻姑娘的声音!   哎哟,坏了!   这怎么就这么寸呢?   姑娘们正好都赶在一个点来了!   江胜英赶紧出了灶房去迎接, 满脸带笑地把村长老婆和年轻姑娘给迎了进来, 目光一转就带进了她住的屋子。   “哎呀, 这就是彩云吧?早就听我婶子说起过你,我记得我小时候还去过你们村旁边那个湖玩呢,也见过你娘,虽说不大记得名字,可是认得脸!来来来,尝尝姨家的糖,这个是我们从国外带回来的巧克力,里头包着一层酒,味道有点怪,咱们这儿没有,也就是吃个稀罕!”   她给姑娘和村长老婆都塞了两颗巧克力。   彩云接了糖,爱惜地摸了摸包糖的纸,没舍得吃就拿在手里。   村长老婆一点都不客气地剥开就塞进了嘴里,也不耽误说笑。   “哟儿,今儿真是有口福,胜英把这高级货都拿出来啦!我可得好好尝尝!”   又朝江易的房间望了眼,“你家江易呢?不在家?”   她可是跟江胜英都说好了,让江易也见见彩云来着。   江胜英若无其事地笑着,“嗨呀,他正招待朋友呢,从城里过来的。咱们说咱们的!”   为了转移注意力江胜英也是煞费苦心,不光把电视机打开了,还把那手磨的咖啡,多打了两杯给两人,果然有了电视看,有了好吃好喝,这一中一少,都把江易这个原来的目标给忘到了九霄云外了。   在另外一间房里,明昭昭没寒喧几句,就开始进入了正题。   “江易,那本小说,就是你说过的武侠小说?”   “我拿给朋友们看,他们都说从来没看到过这样的,都抢着要借呢!”   好家伙,她的原本差点就被借走,再也回不来了。   幸好她早就先见之明,手抄出了一本,外借的就只有手抄本,保住了这珍贵的原本。   江易点点头,“你觉得这种类型的小说怎么样?”   明昭昭一拍巴掌,“当然是神作!”   这种类型的小说太对她的胃口了好吗。   “你曾经说过武侠电影电视,是不是就是这种?”   明昭昭激动得脸颊飘红,眸光闪闪发亮。   要不是知道江易至少要在国外呆上一个多月,她恨不得在拿到书的那个月就来找江易,跟他好好说说自己的想法。   “没错,就是这样的。”   “要是能把这样的故事拍出来,肯定会有好多人爱看!”   “只可惜,我通过朋友和亲戚,拿到了咱们山河省电影厂一个导演的地址,我就带着这个小说去找他,想请他看看能不能拍……”   江易都听傻了,这姑娘好勇!   说干就干,实在是行动派了。   “那结果呢?”   其实江易不用想,就看明昭昭这个表情,也知道肯定没成功了。   明昭昭叹了口气,“那个导演看着年纪也不大,可思想太陈旧了!他连看都不想看!”   至于说那导演误会了她,以为她是以讨论故事改编剧本为名,实际上是来套瓷,想在导演的新片里演个小角色啥的……就不必提了。   让她演个小角色,就要陪导演去跟什么领导一起吃饭……要不是她还讲武德,当场就得给他来个黑虎掏心。   明昭昭铩羽而归,还是怎么想都不甘心。   好不容易忍到过了年,就坐上火车来找江易了。   江易既然提起武侠片,那就一定是在哪里见过,或者是早就有过设想的。   而且既然能拿出这一本武侠小说,没准还能有更多的呢?   “气得我都想找朋友帮忙,自己来拍!”   “不过,跟人打听了下,那摄影器材贵得很,都是上万的,而且胶片也贵……除了电影厂能出钱拍,普通人肯定拍不了。”   江易觉得这姑娘还真是敢想敢干。   没白费他临走的时候专门给打印了一本小说。   要知道,在他的青年时代,武侠小说和影视剧一样,都已经没落得不行了。   年轻人爱看的都是科幻和玄幻,   论超出常人的能力和爽感,武侠世界里的侠客们,哪里能跟科幻玄幻世界比呢?   这本小说还是江易在废旧光盘里找到的电子版,是九十年代的小说,虽然在武侠小说里排名没进前五十,但也在一流畅销的行列里了。   至于说那最牛的前五十,江易没敢拿出来。   毕竟,如果文笔太好,故事太过精彩的话,如果流传开来,那肯定就要有人想要知道这作者是谁了。   江易自己哪会写武侠小说啊!   这不是过早地把自己暴露了吗?   江易看着明昭昭神秘一笑。   “这一趟出国,我带回来的,可不光是吃的喝的。”   明昭昭看着桌上的巧克力和咖啡,又看看江易,期待地问,“还,还有什么?”   江易就从五斗柜里拿出了一个东西。   这东西也就是茶壶大小,装在一个丝绒袋里,江易把它从袋子里取出来,明昭昭一看就忍不住惊呼。   “这不会是个摄像机吧?”   但摄像机她见过,老大一坨,劲小点的都扛不住。   这个小东西虽然外型上跟摄像机有点像,但体型太袖珍了,跟真正的摄像机一比,就像个小玩具。   “没错,这就是个摄像机,而且是新型的,在国外属于家用型的,拍拍家庭纪录和风景啥的。”   这个时代的发达国家,家用录像机这种东西确实已经有了,中等以上的家庭几乎都能买得起。   不过这个时代的录像机外形跟江易拿出来的虽然很像,但其实原理完全不同。   江易拿出来的这个,已经算是数码录像机了。   这种初代老古董,江易可是费了好大的工夫才从可回收库里找到的。   当然了,他还找出来一套配套的播放设备。   毕竟这种老古董配备的录像带,也只有配套的设备能放。   明昭昭的欢喜简直要溢出来了。   江易简直就是神仙老爷爷,专门能让人梦想成真的那种!   “你是说,不会是想要自己拍吧?”   江易摇摇头,“我对这个不太懂,再说精力和时间都不够。”   “但是我觉得你可以试试呀!”   明昭昭听到他第一句的时候就忍不住失落,可听到第二句话又精神起来。   “我?可是我也不懂拍电影电视呀?我只会武术。”   离开了武术,干别的她就不大行了。   比如说在欣城打工跳舞,跟她一起的姑娘们都说她跳起来像做操。   要不是她脸加分,经理早就把她给解雇了呀。   所以就算江易这个提议很让她心动,但她还是对自己没啥自信。   “这有什么,这个录像机是家用型的,普通人都能学会操作的。”   “初期我可以来帮忙……”   “其实不用想得那么复杂,也不是一开始就要拍得跟正规导演的一样好,就当成是家庭录影和小纪录片了。”   在江易的世界里,已经没有什么跟神一样的导演,只有神一样的作品。   自媒体发展越来越强,已经大到了能跟传统传媒平分秋色的程度。   而自媒体里的短视频,更是远远地把一般的大电影和网剧抛在了身后。   当然了,自媒体短视频的在挤占了大部分的网剧和大电影的空间之后,想要再进一步也很困难,倒是给了传统视频一些生存的余地。   有时候人们就爱看那种没什么技巧,十分生活化,家常化的短视频。   反而是那种精心选择角度和各种技巧特效的热度不高。   当然了,那边的经验不一定能在这边适用。   但至少可以让明昭昭起步。   柳湖村的王彩云回到了自家。   她爹妈赶紧问,“怎么样?见着了江易了?相得怎么样?人家对你印象是不是不错吧?”   看她闺女这笑嘻嘻的模样,那应该差不了。   再说了,她闺女可是柳湖村最好看的姑娘了,江易只要不瞎,肯定能看得上。   王彩云就愣住了。   “我,我没注意……我,我忘了是相对象了。”   “啥?你个憨憨!你是去干啥了,这么大的事儿,还能忘?”   王家爹妈简直是恨铁不成钢,她娘拿着手在她背上虚拍了两下。   “不是,江姨招待得太热情了,我吃了三块糖,还拿回来三块,还在江家看了电视剧,就是边疆玫瑰,连着看了三集……”   她就不信,换成别人去了,有那么好吃的糖,还有那么好看的电视剧,还能想得起来是相亲?   她爹她妈去了也一样!   “诶,对了,爹,妈,你们快尝尝,这是江姨给的,说是从国外带回来的高级糖,她都没舍得给人,一直留到现在,这糖苦里带着甜,回味起来还有些香,糖心里还有酒,实在是太好吃了!”   王家爹妈一人接了一颗糖,塞进嘴里,互相看了眼,心想这江家的条件果然是真不赖!   要是闺女跟江易结婚了,那他们想去看看传说中的电视,也不多去,七天去一次,总行的吧?   “哎呀,真有酒,这糖,也不知道是怎么造出来的!”   “彩云呀,你这个憨妮子,跑到人家又看电视又吃又拿的,赶明儿我做些油炸糕,你去给江家送去,也是个回礼!”   女追男,隔层纱!   为了能看上电视,也得逼闺女上进呀!   作者有话说: 第148章 八零年代(58)   冬雪初晴。   柳湖村的王彩云带着自家亲娘新炸的油糕, 踩着干净细碎的雪粒子,朝大江村的江家走去。   天寒地冻,寒风拂面。   如今地里没什么农活, 过年要走的亲戚也都走过了。   不像城里人还要上班, 对于村里人来说,这就是难得的轻闲时候了。   王彩云在这大冷的天还得出门送东西,却是一点怨言也没有。   虽然说她没注意那个江易是啥样吧,但人江家的条件实在是太好了。   要吃有吃要喝有喝,收音机这种在江家都排不上号了, 人江姨自己的屋里,就摆着录音机,还有那勾人魂的电视机!   这附近几个村子,最早有电视机的,还就是大江村。   大江村小学校里的电视,那居然还是江家给捐的!   别的几个村子, 都羡慕得不行呢!   也不是没有外村人, 为了看电视,装模作样地来大江村走亲戚,吃了晚饭就不肯走,非得再看会儿电视才动窝呢。   当然了, 蹭着看还是不理直气壮。   而且大冬天黑更半夜地回家也不是谁都能行的。   王彩云头一回看电视还是在江家。   那这回去江家送东西,没准胜英姨还能再让她看会儿呢!   果然,王彩云想得没错, 江胜英看到她满脸带笑,还是各种招待, 于是她又能看电视了!   可惜那个中央台上午只播一个小时。   电视都看完了, 王彩云就跟江胜英告辞。   其实她也不是那种不识眼色的姑娘, 只是电视的魅力太大了,让她心一横,就忍不住厚脸皮了。   江胜英又给王彩云抓了把干果,装了几条炸好的小黄鱼算做回礼。   还真别说,王家送来的这炸糕是真不错,这大冷天的,路上还有雪呢,送来的时候还是热乎首的。   她见了王彩云,还有点心虚。   幸好王彩云这姑娘太老实了,压根就没提过江易。   她是乐的把电视给打开了,让这姑娘看个够。   王彩云挎着篮子走出大江村,刚走出去十来步,就看到几个小孩子嘻嘻哈哈地,你追我赶地朝着一个方向跑去。   王彩云才不过十八岁,当然也是好奇的。   她就爬上路边的高处,朝小孩子们跑去的方向张望。   就见小孩子们不知道看见了什么,齐声发出欢呼声,越发跑的快了!   王彩云就好奇地跟了上去。   走了几百步以后,不远处的树林里隐隐传来音乐的声音。   还有那些小孩子的喝彩声。   等她走到树林的边缘,朝林子里一望,顿时就愣住了。   林子里已经有了十几个人。   这些人里,有五六个村民,七八个小孩子。   他们都围成了一个半圈儿,津津有味地看着中心处的两个人。   中心处的两个人,也很是奇特。   最惹眼的,自然是那个身材高挑,身穿着……   以王彩云的见识来看,她竟然找不到能用来形容这身打扮的词儿。   要是勉强仿佛的话,那就有点像唱大戏的角,还是身份挺贵重的娘娘之类的。   总之,就是华丽得不得了,好看得不得了,又完全没见过!   此时这位娘娘正拿着一柄剑,在雪地里起舞。   这位扮演成娘娘的姑娘,应该最多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眉眼稍微挑起,看着就是英气勃勃,大气又漂亮。   她手里的那杯银亮宝剑,劈刺勾挑,剑花朵朵,有时候甚至舞出了残影。   雪粒子纷纷落下,似乎也被她的剑风带起来,划出奇异的路线。   咦,雪不是就下了一夜,早起就停了?   怎么还会有雪粒子?   她抬头一看,这才发现,原来有人爬到了树上,稳稳坐在一棵大树杈上,一手举着个麻袋,一手举着把扇子,对着那些落下来的雪吹啊吹,雪粒子可不就都飘到舞剑姑娘这儿来啦?   王彩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看到过这么美的场景,不由得看呆了。   哇,这是从哪来的仙女呀!   被仙女的风姿迷了魂的王彩云,再次忽略了仙女旁边举着个小东西的年轻小伙子。   说起来仙女的一举一动,飞旋回转,腾挪闪跃,怎么看怎么美。   但那个小伙子的动作就很滑稽了。   能看得出来,小伙子就是想要跟上仙女的频率。   仙女大回旋,小伙也大回旋,仙女转身下挑,他也转身弯腰……   可他手里那个怪东西始终举着,两只眼睛又始终盯着怪东西,类似的动作,到他这儿就格外的滑稽。   小孩子们喜欢看仙女,但也喜欢逗笑。   他们都看得格格笑起来。   旁边还有人制止他们,“嘘!”   “好好!很好!可以了。”   江易终于直起了腰。   明昭昭也停下了剑。   旁边围观的村里年轻人几乎同时拍起了手。   “太棒了!”   “我觉得明姐这一段动作,比电影里的还好看呢!”   “是啊是啊!”   “明姐是真会功夫啊!那个剑耍得银光闪闪的,看得我眼都花了!”   “江易,接下来还要拍什么,我们都能帮忙的呀!”   “还拍不拍雪了,我再去弄几麻袋雪!”   “这次我去树上,我洒雪肯定比二刚强!”   明昭昭跟大江村的年轻人虽然只是刚熟,但明昭昭这人天生胆大社牛,就今儿拍这一段的工夫,已经能记住好几个人的名字,说说笑笑了。   “多谢大家的捧场!”   她倒持着手里的剑,双手抱拳,给大伙儿行了个江湖上的礼。   这又惹得大家伙开心地笑了起来,还有不少人也跟着学。   江易笑呵呵地,“这一段确实拍得不错,下一段拍点高难度的,从树上飞下来。”   可回收库里,还真的有威亚,不过他只是拍一小段纪录片,倒也用不着那好几米的,只选了用得着的一段,把钢丝绳固定在高一段的树枝上,而人则站在半米下的树杈上。   在开拍之前,江易自己先试了一把,给自己系上安全带,让几个小伙伴在树下负责拉绳子。   这种就十分简陋了。   先进的他倒也不是没有,但目前只能拿这个出来。   王彩云兴高采烈地回了自家。   她娘问她,“送了?”   “送了。”   “见着你胜英姨了?”   “嗯……”   “见着江易了吗?”   王彩云犹豫了下,“江易,好像是……”   到这会儿她才回想起来,先前拿着个东西在那拍仙女的,似乎好像,就是江易?   啊!她似乎都没注意人家长啥样啊!   “咋样啊?”   “还,还行吧。”   “什么还行,你这一去就是大半天,回来还傻笑,还不是对上眼了?”   “不,不是诶,娘,我今天看了个稀罕,在路上看了个仙女……舞剑!”   她娘伸出手去,摸了摸闺女的额头。   “这也不烧啊!怎么说起胡话了!”   明昭昭来的时候就拎了个包,走的时候却多了个箱子。   江易把人一直送到火车上。   明昭昭坐在火车座位上,朝着车窗外的江易使劲挥手。   她是真没想到,这一趟竟然会有这么大的收获!   回到省城,明昭昭就把她的两个小徒弟都给叫来。   “昭姑姑,你不是说去三四天,怎么就去了这么久啊!”   小侄女好奇地问。   明昭昭摸了摸下巴,“很久吗?”   她算了算,好像是一共十天。   但在她的感觉里,似乎是嗖地一下子就过去了。   “表姨,你是去找你男朋友了吗?我听我妈和我奶奶两个人背着我说的。”   小外甥也挺八卦。   “咳!别瞎说!”   明昭昭弹了小外甥脑袋瓜一下,“我走的时候布置的功课都做了吗?”   小外甥眼神瞬间躲闪。   “做,当然做了。”   小侄女立马拆穿,“才怪,我都发现他有好几天都练功!”   小外甥向着小侄女瞪眼皱眉。   “我有练!你看错了!”   这小伙伴也太坏了!   总是跟师父打小报告。   眼看着两个人就要吵起来。   明昭昭招呼她们来看自己这次拍出来的成果。   “好了,别吵了,这次叫你们来,是给你们看一个好东西的。”   两个小家伙被带进了一间屋子里,这屋子里空空的,只有一面墙上挂了块布,布前头放了好几张椅子。   看到两个小家伙都疑惑地看向她,明昭昭就把已经准备好的放映机打开。   “哇!这是放电影吗?”   俩小徒弟乐得快要跳起来。   虽然说他们都是省城人,爸妈都是职工,家境不错,但一年里能看电影的机会实在不多。   等画面打在了幕布上,两小孩屏息静气,一声都不吭,直勾勾地盯着幕布上的画面看。   只见天地一片白茫茫,雪花悉索飘落。   笛声悠悠响起,一个身影自远处走来。   这道身影身材高挑,身披火红大氅,大步踏雪而行。   哪怕是两个小孩子不懂什么意境,什么诗情,这会儿也都看得目不转睛,嘴巴忍不住张大。   就见那红火身影忽然轻轻一跃,就飞上了两米高的树桠间。   “哇!”   “啊,这不是表姨?”   “这不是昭姑姑?”   两个小孩转头看向明昭昭,又舍不得漏看了画面,又把头转回去,留着一只眼睛瞄向明昭昭。   “很快就完了,看完再说。”   明昭昭不像小孩看得那么专注,主要是这段影像的主角是她自己。   而且在大江村,她已经和村里的年轻人一起,看了不下十次了。   真没想到,就他们这种完全业余的,也能拍出那么好看的影片来。   哪怕只有二十分钟!   “啊啊啊!”   “昭姑姑这就是你!太好看了!”   “表姨你好像仙女呀!”   两个小孩看完了影片,就围到明昭昭身边叽叽喳喳,像两只快乐的小麻雀。   明昭昭露出慈祥的笑容。   “学好了武术,就能拍出这么好看的片子啦!”   “你们想不想也当片子里的小主角?”   作者有话说: 第149章 八零年代(59)   明昭昭虽然已经拍过了小短片, 自己看着也确实还行,但是就这么大啦啦的拿出去宣传,也确实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所以她想先忽悠一下小朋友, 让小朋友也一起拍。   从前她觉得拍电影电视是一件高深莫测的事,她这种外行,连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在大江村拍了那段二十来分钟的侠女视频以后,再加上江易手把手的教她,怎么拍摄, 怎么后期剪辑……嗯,现在她觉得自己好像可以试一试了。   毕竟在她从大江村回来的时候,江易已经把准备工作都做好了。   说到这儿,现在明昭昭就觉得江易简直是一个宝藏小伙。   她在视频里穿的那身毛皮大氅和古装,还有发型什么的,可不就都是江易准备的。   不是她自夸, 她感觉那一套妆造吧, 比现在那寥寥无几的古装剧的服装,不知道好看了多少倍呢!   甚至江易还能化平凡为神奇。   就她手上拿的那把寒光闪闪的宝剑,其实是江易拿木头刻的,上面刷了层银粉而已。   这次回来, 江易不但把摄影器材和播放器材都借给了她,甚至还给准备了两个小主角的道具和服装,还有儿童短视频的故事小脚本。   那些雕刻精致的小木刀、小木剑什么的, 她看着都觉得特喜欢,她小侄女和小外甥看了能不激动吗?   果然吧, 她刚把道具拿出来, 两个小家伙立马眼神放光猛点头, 就跟那小鸡啄米似的。   于是自制儿童武侠短剧就悄眯眯地开始了。   明昭昭也有朋友是电影厂的,听她说拍电影那可不是个简单的事,什么选剧本、筹备、选角、开拍、后期的,一部电影拍个两三年都很正常。   但到了明昭昭的小视频这儿,拍个一天,后期一天就能搞定。   做好了以后,她最先请的就是自家亲戚。尤其是两个小徒弟的爹妈爷奶姥姥姥爷。   播放视频的还是那间空屋子,等大家伙都进来找座位坐好以后。   明昭昭就按下了开始键。   镜头里出现的是两张幼稚小脸。   待镜头拉开,原来是两个身穿古装的幼童,都只有六七岁。   两个人的个头差不多,打扮也差不多,都梳着双髻,鬓边垂下两条小辫子。   只是一个穿的是粉色短打,一个穿的是蓝色短打,两个小家伙都是肉嘟嘟的脸,眼眸黑黑亮亮,发型和精致的小古装让他们越发显得粉妆玉琢,唇红齿白。   就这几秒的工夫,就把下头坐着的家长们给惊呆了。   “啊!还真是我们家越越啊!”   “咱心心打扮成这样,真好看!”   “我还当是哄咱们的,没想到是真拍出来了!”   “昭昭啊!你是怎么拍出来的?这也太厉害了吧?”   “昭昭打小就厉害,不声不响的总能办大事!”   明昭昭也不答话,笑着指指屏幕,让大伙快看,别错过了精彩的地方。   家长们顿时都安静了,聚精会神地盯住了屏幕,生怕漏看了自家宝贝的镜头。   只见两个小朋友对面的方向传来了一个女子威严的声音。   “小越,小心,拜入我神华派,以后就要勤学武艺,修身修德,知道了吗?”   两个小朋友互相看了眼。   心心眼神坚毅,越越的小眼神却两边转了下,不过还是异口同声地一齐喊。   “是!”   “好,那就行入派礼吧!”   两个小朋友的面前已经摆好了蒲团,他们就跪了下去,一共跪拜三次。   越越的姥姥看了坐在旁边的小孙孙一眼,心想当初说是把小越越送来明昭昭这边学武,她还有点不乐意呢,生怕磕了碰了。   没想到人家明昭昭这边还挺有一套的,就两个小徒弟,还给徒弟拍小电影呢!   再小的电影它也不是容易的事儿啊!   就去年那个电影西北大决战吧,听说花了八百万呢!   要不是国家投资,谁家能拍得起电影啊!   屏幕上的画面又变了。   这次是在练功场上。   就明家这个练功场吧,在场的几乎都是亲戚,也来这儿接过自家孙孙,都是来过的。   可在电影画面上这个练功场,它怎么看着就格外的清新古雅呢?   一个只露出背影的女子站在两小徒弟面前,给小徒弟教了三招动作。   “看明白了吗?”   两个小朋友都点头,“看明白了!”   “好了,那就自己练吧!”   只露背影的女子渐渐走远,两个小朋友互相看了看,嘻嘻一笑,各自站好了位,就开始练习。   初开始,两个小朋友都练得一样认真。   晶莹的汗珠从额头和鼻子沁出来,小越伸出手抹了把脸,就坐到了一边的台阶上。   “师父说了,这三招要各练一百遍的!”   小越用手给自己扇风,嬉皮笑脸的,“哎呀,师父又不在这儿,看不到的,我已经练了八十遍了,跟一百也差不了多少的……马马虎虎嘛!”   看到这儿,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在场的小男孩脸上。   小男孩小脸微红,“哎呀,这只是个小故事,又不是真的!表姨说了这都是编的,有教育意义的,我平时练功可没偷懒啊!”   看看,他就说他不当反面典型吧。   要不是表姨说了,这是一个小系列,里头有各种各样的反面典型和正面典型。   反正主角就是他俩,反面典型只能轮着来。   只是刚好轮到他而已。   小短剧继续播放着。   狂风雨雪天气里,两个小家伙仍然接着练功。   有时候跌倒了又会爬起来,碰伤了揉一揉,又继续开始练习。   只是小姑娘仍然一丝不苟,小男孩仍然时不时地偷懒。   忽然场景一换,不露脸的师父又出现了。   “为师有一件重要的信件,要派你们送去给隔壁琼芝派的掌门人,这条路不短,要过两座山一条河,中间还要经过三个村子和一个小镇。”   “你们能行吗?”   两个小家伙互看一眼,立马点头。   “能行!”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两个小家伙背着包袱,拿着信件,向着琼芝派出发了!   先是行走在乡间小路上,两个小孩新奇地东张西望。   经过了第一个村庄,两个小孩敲开一户人家的门,跟那家人要了点水,拿出自己带的干粮来,坐在一棵大树下,开始吃喝。   心心的妈妈看到这儿,忍不住笑了。   “这个村子我好像见过,就是咱们西郊的石板村!”   旁边的家长们也都点头,“诶,是是!没想到看着没啥的石板村拍进了电影,好像还挺好看的。”   大家伙心里都想,怪不得明昭昭这么容易就拍完了这个小电影。   其实拍的场景都是很近的地方啊!   然而屏幕上的画面突然一变。   两个小胖子,横眉竖目,叉着腰走了过来。   “你们是谁?怎么在我们村?”   “你们吃的是什么?快交出来!”   两小胖子来者不善,当然是冲着打劫来的。   而且扮演这两个小胖子的看模样大家还都认识,这不是心心和越越的同学吗?   虽然认识这两个小胖子,但大家的心还是提了起来。   两个小孩会被打劫吗?   毕竟那两个一看就比他们胖,个头也高着半头呐!   既然是武侠小短剧,结果当然没啥悬念。   两个小胖子根本抓不住两个小徒弟,他们的身法太灵活啦!   轻松地溜了小胖子们十几圈儿,看着他们呼哧带喘的,两个小徒弟拍了拍手,离开了这个村子,向着下一个目的地进发了。   日近中午,他们的路程已经走了一半,到了中心的小镇边上。   小越远远地看着镇子,不由得舔舔嘴巴,“小师妹,咱们不如去买点好吃的吧?”   心心想了想,就点了点头,“那咱们得赶快!不然时间就赶不上了。”   画面一转,两个小朋友各自手拿着一根糖葫芦,已经从镇子上出来了。   “小师妹,这个糖葫芦好甜好酸,真好吃!”   “咱们门派里也有糖葫芦啊。”   “可是镇子这边的更好吃呀!”   两个小孩边走边说,忽然小女孩脚步就停了。   “小越,后面有人在跟着我们!”   小越听到这话,忍不住飞快地朝身后望了一眼。   果然!   有两个人高马大的家伙,正鬼鬼祟祟地跟在他们身后。   这条路只是路过镇子的,这个时候,镇子里就没有人走远路,所以这两个人跟着他们,一定不是好人!   小越紧张地小声问,“小师妹,怎么办呀!肯定是坏人!”   “他们是不是想打劫啊!”   正在下面看小电影的家长们也开始紧张了。   哎呀,这可怎么办呀!   两小孩虽然习武,可是也打不过大人呀!   哪怕这两个大人其实很眼熟,一个是小越的大表哥,一个是心心的小叔叔呢。   心心拉住小越的手,“咱们快跑!”   “咱们每天都有练习脚力的,他们肯定跑不过咱们!”   说着两个小孩发力跑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两个小孩确实跑得快,还是怎么样,在观众们看起来,他们就像是飞毛腿一样。   两个坏人看到小孩跑了,也紧追不舍地跟了上去。   “嘿,小孩,别跑!”   “我们不是坏人!”   “是啊!我们只是看着你们长得可爱,想请你们去我家里做客嘛!”   “嘿,这两个小孩,属兔子的吗?跑得比飞还快!”   跑着跑着,坏人与小孩之间的跑离从最初的二十米渐渐拉开,眼瞅着就到了八十米。   突然小越苦起了脸,“呼呼!心心,怎么办,我跑不动了!”   “再坚持下!咱们很快就能甩开坏蛋!”   小越的脸上流下两行泪,腿脚开始颤抖,“我,我呜呜,我是真的跑不动了!”   呜呜,早知道会有用到的一天,他就不在练习的时候偷懒啦!   八十米的距离,又渐渐拉近。   一个坏人一把就拍在了心心的肩膀上。   “好个小兔崽子!看落到我手里了吧!”   心心却一点也不害怕,身子一矮,就躲开了这一抓,反而回身一脚踢在了坏人的膝盖上。   坏人哎哟一声就抱起了腿,心心朝小越看过去,就要拉着小越接着跑。   可是小越不像心心这么灵活,虽然他也极力反搞,这会还是被另一个坏人制住了。   小越的后衣领被坏人抓住,小越在空中哇哇大叫,四脚乱动,却怎么也打不到坏人一根寒毛。   “呜呜,心心,你快跑,回去给师父报信,让她来救我!”   小短片戛然而止。   观众们这会儿可算是打开了话匣子,纷纷发言。   “啧啧啧,这小短片拍得可真不错!”   “心心的身手很厉害呀!能把你表哥那么壮的人都给踹倒了!”   “这小电影是拍得真好,可是是我们家小越就……”   这明显是因为学艺不精,这才遇到了危险啊!   “后面呢?怎么没有后面?”   明昭昭笑说,“不知道这个拍得怎么样,还没来得及拍后面。”   家长们脸上都是失望。   断更丧人品啊!   作者有话说: 第150章 八零年代(60)   明昭昭的亲戚们, 也就是两个小徒弟的长辈们,被明昭昭的小电影勾得欲罢不能,纷纷亲情爆表, 热情地表示他们可以出人出钱出力, 赞助小电影后面的拍摄。   甚至还有人纷纷埋怨,有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他们啊?   就连那不靠谱的大表哥和游手好闲的小叔叔都能来扮演一个角色,他们这些喜欢表演艺术的人,咋就不能出个镜呢?   心心爸爸表示, 他跟单位的司机关系特别铁,以后小电影要去哪儿拍,只要跟他提前说一声,可以请司机开车送他们去嘛!   越越姥姥说她虽然不会化妆,也不会开车,但是可以给他们做干粮, 拍电影的时候路上吃啊!   心心奶奶说她会裁剪缝补, 想当年,那会儿没有缝纫机的时候,一家人的里外衣裳可不全都是靠她手缝的?要是需要修改戏服或者是新作点啥,她完全可以贡献光和热嘛!   不是家长们瞎激动, 主要是自家娃能拍上电影,哪怕是小作坊自己瞎折腾的呢,那也是了不得的事情啊!   现在普通老百姓的娱乐就那么些, 也就是听听广播,看看电影, 就是省城这里, 电视机也是比较稀罕的家电, 能看到自家娃出现在大屏幕上,搁谁谁不激动呢?   心心妈妈甚至还提了个意见,完全可以把两个小胖子家长也叫来,大家一起看呀!还有扮演坏人的大表哥和小叔叔,都来都来!   明昭昭这里的小电影事业蓬勃发展,江易那边也迎来了宋叔。   大概是江胜英给了宋叔什么暗示,宋叔来到大江村的时候,那打扮的,在村里人看来,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大老板。   时髦的□□镜加上大金链子,从头到脚光鲜的西装革履,向后梳的大背头油光锃亮,笔挺潇洒的羊毛大衣就那么敞着,脖子里还系着条雪白雪白的羊绒围巾。   村里人为了看宋叔这个国外来的大老板,几乎是天天找借口上江家小院来。   宋叔在来大江村之前,已经去过了自己的老家。   江易打趣地问宋叔,“衣锦还乡的感觉是不是挺美的?”   宋叔也是感慨万千,“早知道我就早点回来了!”   这人除了吃饱穿暖谈恋爱以外,那也是有更高层次的追求的。   这些年在国外,什么没有经历过?受苦受累危险刺激,总算是稍微有了些安稳的小日子。   但再安稳也没有现在的感受好啊!   人人都对他报以热情的笑脸和好奇羡慕的目光。   在老家,亲戚们的热情让他差点招架不住。老族长颤巍巍的把他一家的名字添进祖爷爷这一支里。   哪怕他再三说过,自己不过是在国外开个小店做小本生意而已,在国外其实也是个底层。   但这一点也不影响老家人的热情,有几个堂兄堂弟,还打算帮他找一个老家的对象,甚至拍胸脯表示,一切都不用他管,他只要去出个人当新郎就好。   当然,他还是婉拒过后,找了个理由说要回国外,这才溜之大吉。   与他老家比起来,在大江村的日子,更让他轻松愉快。   他就以一个外来准女婿的身份,跟村民们闲聊打趣,说起过去的那些经历,不管是悲摧的,还是幸运的,添枝加叶的,夸张上个几倍,就有听众们捧场。   他,一个在南卡国底层混饭吃的小杂货店主,从来都没有过这种高光时刻!   便宜老妈有准继父陪着,每天春风满面,神采飞扬的,恨不得高调得全沁城的人都知道有他们这样一对辰侨夫妻。   辛苦压抑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得意一回……这种心态江易是很理解的,而且还有意无意在后头推上一把。   便宜老妈不用自己陪着,可不就给江易更多的活动空间。   家具店挣的钱越来越多,江易干脆又拿出几万块来,在大江村开了一家家具厂。   这个家具厂用的材料主要是木料,因此技术含量一点也不高。   当然了,说技术含量不高也是江易这么认为的。   其实他从可回收垃圾库里拿出的那些推台锯、封边机、多排钻、涂胶机、带锯、砂光机等等各种木工工具,在这个时代,哪怕都是二手的,有磨损有划痕,那也算是这世界最先进的。   之前江易不敢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就是怕没有来历暴露自己。   如今家里有了归国辰侨,外头传说还都特别邪乎,什么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啥的都出来了。   有钱的富翁继父,送给继子一套二手家具厂设备,还算个事儿吗?   家具厂初开,除了先前就招的木工,江易在大江村里招了几个懂点木工的熟手。   他招人也不挑年轻年老,不到四十五岁他都要。   守家在地的,一个月有七八十块钱,比城里的正式挣的还多,傻子才不乐意呢!   大江村民们踊跃报名。   江易先选了八个人。六个木工,两个司机。   县城的家居店,也扩大了规模。   他把店面和相连的两个小店面都买了下来,打通成一个大店面,按照九零年代的风格装修了一番,等再开张的时候,披红挂彩,请了沁城的舞龙舞凤队来表演,还有购物抽奖活动。   不用问,又引来了沁城一波逛店浪潮。   幸亏江易有先见之明,临时在大江村和店面附近的街道上雇佣一共十来个人维持秩序,一旦人流超标就先限流……不然没准他这家居城没火起来,倒是先出了大事了。   每天的人流量都超过了两三千,家具销量两百件以上。   这波盛况,一直持续了小半个月这才渐渐成了常态。   但恢复了常态,每天也能卖出去五十多件家具。   看得宋叔啧啧称奇,对江胜英赞叹不已。   “阿英啊,你可是养了个好儿子啊!这头脑,这眼光,实在是高明得很啊!”   “早先我总觉得国内太穷,就算回来,怕是也挣不着什么钱,没想到沁城这样的普通小城,购买力都这么强!”   看得他小商人的血脉觉醒,恨不得也找个什么商机投进去试上一试了。   江胜英笑着说,“那不然你也回来做个什么生意吧?”   她现在是有儿万事足,江易要开家具厂的时候,她就把她那四万块钱,给了江易了。   江易也没推辞,拿了钱以后,给了江胜英一份股权书,说是家具厂有她一半的股子。   这不,这才一个月,她就拿到了一千块的分红。   而且江易说了,之所以只有一千块的分红,是因为还有一大半的盈利,要再投进去。   比如说再买两部车子,一部运输用的大卡车,一部谈生意用的小轿车……   虽然车子是属于厂里的,但这厂是姓江的,可不就跟她的差不多吗?   这全新的小车不是那些破破烂烂的二手车能比得了的呀!   现在就算让她回南卡,她是也打死不想去了。   因此她就想劝宋叔也留在辰国。   宋叔摸摸下巴,“我倒是想,就是一时不知道要做什么生意。”   在南卡国,靠着本地人的懒惰和他的勤快,确实是能挣钱,跟大江村民们比,他挣的钱早就能当个万元户了。   不过南卡国太乱了。   人命朝不保夕啊!   他有两个熟人,就是无辜被害的,还有两家邻居,家里儿女辈不学好,上了瘾,人不人鬼不鬼的,就算当父母的狠心不再跟他们来往,倒底也是没了任何指望不是?   这来辰国两个月,他感觉夜里睡觉都特别安稳,完全不用害怕会有人破门而入,也不怕莫名失火,或者接到家里人被绑架的勒索电话。   江胜英眼珠一转,“不如你去问问江易,看他有没有什么好主意?”   江易还真给他出了个主意。   “开服装店?不是开服装厂?”   宋叔听到这主意和江易的分析,虽然觉得的确还不错,但也有点小疑惑。   “我看大江村这边的人工便宜,地租也不贵,我老家那边也是这样,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开厂子请人做,要去欣城那边进货呢?”   “宋叔,大江村这边的人工和地租虽然便宜,还有你老家也是这样,但是缺点也多呀!”   “首先内地的水资源不够多,都没有自来水,要开厂子还得先引水,电呢,一个月也会停一两次,这都是稳定生产的大忌。”   “水电这还都不是最要命的,您看我这家具厂不也是这样吗?”   “要命的是原材料,咱们这边的布料大部分还都是从省城那边进的货,样式老套,颜色花样都很陈旧,这样做出来的衣服,顾客怎么会喜欢呢?”   “从欣城那边进布料吧,路程很远,而且必需得亲自到厂子里挑选……除了布料,还有花边,纽扣,包带,小五金件,商标这些……欣城那边已经形成了规模,而咱们沁城这边却啥也没有。”   “既然都要去欣城买,还不如直接买现成的回来呢!”   宋叔还是有疑问,“但那不就只能挑人家有的样子了?”   江易笑了,“宋叔你去欣城看看就知道了,那边大大小小的服装厂特别多,只要能想得出来,他们就能给制出来,咱可以拿着设计去订制的。而且还能货比三家,挑最优惠的合作,从他们那儿拿货,比咱自己做可要成本低得多,还省心。”   其实江易那个可回收垃圾库里,也是有各种缝纫机的,虽然工业的不多吧,但用来建造一个服装厂还是不在话下的。   如果江易无条件支持的话,老宋想开服装厂,也是能行的。   不过江易可不打算这么深入地支持老宋的。   老宋这个年纪,要是开厂的话,那肯定要卖力打拼的。   但要是成天扑在事业上,那便宜老娘不是要守活寡?   倒不如在城里开一两家畅销的服装店,夫妻两个合伙看着,在这个服装生意还是一片蓝海的时代,想要赔钱都不太容易。   老宋不知道江易肚子里这些弯弯绕,顺着这条思路想了想,就点头赞同。   “还是你想得深远!”   既然有这么一条光明的道儿,小商人老宋立马就迫不及待了。   老宋要去欣城,江胜英也心动了。   江易看这架势,给二人写了一个小本本:欣城旅行指南。   这两个人商量一番,收拾了行李,揣着小本本就高高兴兴地奔欣城去了。   江易倒也不太担心他们。   好歹这两个都是老江湖,在南卡国那么混乱的地界都幸存了下来,这在本国,还能栽了跟头?   等回来的时候,两个人就宣布要举办婚事了。   江易当然乐见其成了。   娘家婆家两场婚礼,江易大手笔地把娘家的婚礼全给包了。   五辆崭新的婚车,车头装饰着鲜花,载着大江村的宾客们,浩浩荡荡地开往沁城最高档的大饭店,在这家饭店里,江家人直接包了十桌。   五辆车子拉不下那么多的人,就来回了几趟。   大江村民们这回可算是又开了眼。   平时村里办婚礼,也就是主家做个大锅饭,大炖菜里多放些肉和丸子,再多准备些水果糖,那就是很好的待客饭了。   人江家呢?   沁城最贵的大饭店呀!   咱老农民坐在那么高档的地方,雪白的桌布上还有绣花,服务员姑娘一个个打扮得洋气又好看,一道道好菜流水般地送上来。   因为这一回吃席,大家伙可算是见了世面了!   燕窝汤,是不是听都没听过?席上就有。   大葱烧海参?席上有。   肥鸡大鸭子?有!   肘子牛肉蹄花大黄鱼……全都有!   大家伙甩开腮帮子可劲地造,只恨眼大肚子小啊!   幸好江易这人做事大方,还让大饭店给准备了好些个小袋子,吃不完的席,还能打包带回去。   这顿好酒席,多少年以后大江村的人提起来,还忍不住要咽一下口水呢。   婚宴办过以后,江胜英就随着宋叔去了宋叔的老家。   临走前江胜英悄悄地跟江易说,“我们去那边打拼,也省得在这里,干什么都要你来操心。”   虽然江易能干吧,那也不能全依赖江易啊!   江易养她是天经地义,可养老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再说了她和老宋两个人也刚四十,年纪没那么老,用不着人养呢。   作者有话说: 第151章 八零年代(61)   江易跟着宋叔和江胜英两个人又去了趟邻省宋叔的老家。   其实宋叔老家离着山河省倒是不太远, 虽然如今得倒两趟火车,少说也得花上24小时,但如果按着江易那个世界的经验来看, 如果将来有了动车, 那不过就是四五个小时。   如果有了比动车还快的省际快车,那直接就只需要两个小时而已。   宋叔从南卡国过来,也不是没有准备的。   他身上也带了一笔钱,有个□□万的样子。   他直接就在老家县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一套商铺。   买房子的时候其实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县城里的带院平房,一个是单位集资楼房。   江易直接就让他买带院平房。   “宋叔你们的年纪也都不算小了,以后只会越来越喜欢清静,早早晚晚地在院子里活动活动,那种集资房现在虽然住着方便,但住不了几年房子就越来越破了, 楼上楼下左右邻居的, 万一有哪一家没素质,吵吵嚷嚷的太闹心……何况人家是单位集资房,大部分都是一个单位的,你们却是外来户?”   “带院平房虽说厕所不如楼房的, 但可以自己做改造。至于说房子破点,也可以请工人来维修,还能想改造成想要的样子呢!关键是地皮值钱啊!”   宋叔一听就想明白了。   因此花了八千买了个带院平房, 一万买了铺子。   又花了五千把铺子和平房给装修了一番。   平房是自家要住的,装修得慢工出细活, 由江胜英盯着。   铺子就没太多讲究了, 只花了十几天就装修好, 正好欣城那边订的货也都寄到了,这家门脸新潮的小县城第一家服装店也就开起来了!   江易也跟在这边帮了几天忙。   宋叔毕竟是本地人,虽然不是县城里的人吧,也在县城里有几家亲戚,再加上村里的远近亲戚们,开业当天,那绝对是不缺人气的。   这会儿天气转暖,正好赶上了踏春节。   做为老板娘,江胜英仍然延续了她在大江村的打扮风格。   羊绒薄大衣,贴身的长袖针织薄打底,宝石项链搭配宝石耳环,短皮靴加上紧身裤……简直是时髦的代言人。   别说本就要进去看看有什么衣裳的顾客了,就是不好奇的路人见了,都忍不住想凑一下热闹,看看这般人物开的店里究竟有多牛。   等走进去一看,妈呀!   地板光滑得跟镜子一样,墙壁上还贴着壁纸……竟比大酒店里的装修还要好!   还有那看着就让人眼花撩乱的水晶吊灯……这是我花钱就能进来的地方吗?   这么高档,里头的衣裳应该贵死个了人吧。   然而等定睛一看,每一件都是明码标价的。   薄大衣五十一件,打底衣十八一件,修身裤二十五一件……好像也不贵嘛!   难怪去柜台结账的人那么多,还得排队!   等好不容易试了,抢到一件满意的拎回家,这才反应过来。   哦呵!   五十一件的大衣还不贵吗?我工资一个月才五十好吗!   江易看着这边都挺顺利,就跟江胜英和宋叔告辞,回了山河省。   倒车路过省城,江易索性就去了趟明家武馆。   离明昭昭离开大江村也有两个多月了。   他就想知道明昭昭的小电影拍得怎么样了,有没有给她的武馆带来点人气。   已经去过一回,这第二次他就轻车熟路了。   江易拎着两包隔壁省的特产烧鸡,刚刚拐进小巷子,就看到了一群小学生,正嘻嘻哈哈地往前走。   虽然这小巷子里最少有十来家呢,江易却觉得这帮小学生,一定是去明家武馆的!   果然,跟在小学生后头没走三分钟,就看到小学生们如同快乐的小鸟儿,一只只地扑进了武馆的大门。   大门里也不平静,江易站在门口朝里一望,嚯!   不光有小学生,还有七八个大人!   一队身穿练功服的小家伙,正排列整齐地在那打拳。   而明昭昭呢,也穿着一身练功服,站在队头监督。   她这身练功服庡㳸明显是参考了之前拍电影用的古装,做了简化方便活动,但一眼看过去就显得英姿飒飒。   明昭昭原本是背对着江易站着,可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似的,一转身,就看到了江易!   明昭昭的眼神都亮了!   吩咐了学生们两句,转身就大步朝江易走过来,笑靥如花。   “你不过来,也要打电话请你来呀!”   武馆练武场里的人不少,有练功的,有围观的家长们和看热闹的小学生们。   这会儿看到明昭昭跟江易说话,几乎所有人都目光炯炯,闪烁着八卦之光。   明昭昭却不给这些人看到更多的机会。   直接把江易给领到了放映厅边上的休息室里。   “你的点子,不光是盘活了我家武馆,还在平城火了啊!”   明昭昭兴奋地把柜子上搁着的一台电视打开。   电视里正好在播放着节目……江易细一看。   两个穿着古装武服的小朋友,正是心心和越越。   “拍出来啦?”   明昭昭走的时候,这个小短片还只是个构思,有个十来集的样子。   “拍出来啦!”   明昭昭双颊透着红晕,声音都掩不住的激动。   “也是正好巧了,我表哥认识一个朋友,他们部里正好要搞山河省的电视台,正发愁刚建台,不知道播点啥呢,我表哥就把我拍的这些小短片给送过去了。”   “他们审查了好了一阵子,觉得虽然说太过于儿戏了吧,但这不是自己什么素材都没有嘛。”   “从国外进口的摄像机还没到呢,就有几盘带子,也是从中央台拷的,中央台那边也缺素材呀,就那些节目来回的播,那几盘带子,早就被放了不知道多少遍了,省台再播,实在是一点新意都没有。所以就用了我表哥朋友送去的带子……”   因为建台之初,总要进行各种测试。   但测试的时候总播几个看烂的片那不是也烦嘛,就用了明昭昭拍的两小学艺记。   好么,这一播,可算是了不得了。   在沁城,电视那绝对是千里挑一的人家才能有的。   在省城,这个比例就变成了百里挑一了。   而且因为如今经济发展很快,这个比例迅速地在扩大。   这些家里有电视的消息当然也灵通。   这不就调到了省台去瞄瞄都有点啥节目么?   一看,这是啥?   两个小朋友穿的这是古装?   嘿,还别说,这种古装穿在小家伙们身上,还怪好看的来!   哦,是在学武吗?   这年头,不是都有木仓有炮了,武术的用武之地不多了么?   诶,不管了,看着小朋友们一板一眼地学招式,好像还挺有趣的,先看看再说吧!   反正比那个重播好几遍的新闻能看。   江易给明昭昭的小脚本,其实就是很简单的套路。   就是一个师父教了两个小弟子,其中一个稳重踏实地学艺,另一个则跳脱机灵有点懒散。   师父看在眼里,就想出了一个磨练小弟子的办法。   派他们去另一个门派送信。   但是这一路上,要经过村子和镇子。   而那个镇子上,却不是治安特别好的,听说还有人贩子。   两个小弟子领了任务出发,一开始倒是很顺利。   在村子里遇到了熊孩子,因为他们的身手不错,熊孩子压根为难不到他们。   而且他们也记着师父的叮嘱,习武之人不轻易对不会武的人对手。   但到了镇子上那可就不一样了。   他们两个看着眉清目秀的,衣着也不错,可不就引起了人贩子的注意?   两个成年的人贩子人高马大,在镇子外没有路人的地方动手,小弟子们可不就遇上了危机了?   虽然小师妹机灵地从人贩子魔爪下逃脱,可大师兄就拉胯了。   反应不如小师妹灵活,跑路也不如小师妹有耐力。   最后就被坏人给抓住了。   小师妹知道自己不是坏人的对手。   只好先独自逃生,准备回去向师父报信。   不过呢,在回去的路上,小师妹又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通过这个蛛丝马迹,她顺藤摸瓜,终于发现了人贩子的老巢!   趁着半夜潜入关押被掳孩子的院子,小师妹不但找着了同门,还发现了另外被掳的好几个孩子。   小师妹自知靠她自己,很难解救出这么多人,只能听师兄的,先回去找师父了。   不过她刚离开那个荒凉的院子,撒腿奔跑,一不小心,就掉进了一个树坑里。   在树坑里,她发出了一丛蘑菇。   这种蘑菇,她听师父讲过,吃下这个蘑菇以后,就会引起幻觉,四肢不能自主行动,如果不及时就医的话,至少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恢复正常的。   小师妹灵机一动,就采了一捧,悄悄地摸进小院的灶房,把毒蘑菇的粉末偷偷下到了灶房的酱油里。   下完了毒,小师妹就藏在附近,注意观察歹人们的动静……   最后当然歹人们都神经错乱,小师妹趁着这个机会,救出了所有的小孩子,和师兄一起,把小孩子送到了各家。   而为师父送信的任务也是圆满的完成了。   当他们两个来到对方掌门人的房门外,要拜见前辈的时候,房门一打开,他们两个就傻眼了。   正和对方掌门人一起喝茶聊天的,可不正是他们的师父?   原来师父让他们来送信,就是为了让师兄认识到自己偷懒的后果和错误的!   这一路上,小师妹之所以会各种顺利,也是有师父远远地跟在身后保护他们的结果。   这个小故事一共拍了两集。   除了这个,类似的小故事还有五个。   都是故事浅显又有点教育意义的。   就像越越说的那样,每个故事里总有一个反面例子,两个小孩轮流担当反面。   这个故事里,越越偷懒耍滑,下个故事就轮到心心急于求成,偷偷学习超过自己阶段的招术,结果一个不小心受了伤,反而被越越超越……   拍第一二个故事的时候,也不过是有两家的家长和亲戚们来义务帮忙。   拍到第三四个故事,在里头露脸演过熊孩子和受害小人质的孩子家长们也都来帮忙了。   等拍第五六个故事的时候,那可就不只是心心和越越,以及他们同学的家长了,同年级的家长们,亲戚的同事们,东位西扯的……都纷纷找来,也想让自家孩子在里头露一小脸。   “得亏这个小系列只有六个故事,而且都拍完了。不然有好多请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比如说电影厂家属的孩子们,电视台家属的孩子们,还有同一条街道上的孩子们,都想进小短片里露一小脸,甚至还有拿着钱塞给明昭昭,想让自家孩子能顶替掉越越或者心心的……   明昭昭露出后怕的神色。   以后再拍小短片,她可得做好保密工作。   全都拍完了再说,绝不可能受金钱的压力,真的把自家小弟子给换成那些娇贵骄傲的小公主小公举们。   但其实也难怪这些家长们会如此疯狂了。   这一系列的小短片在省台播放以后,立马成了这几万个有电视家庭的最爱了。   尤其是各家的老人和孩子们,那真是百看不厌了。   而省百货大楼里的电视机还在一台台的往外卖。   以后的观众只会越来越多。   两个小弟子现在只是小范围的小明星,等到省台运转平稳,学艺记这部系列片那是要作为重点儿童剧推出的!   到那个时候,小弟子们会有多出名,真是不敢想啊!   “你拍的那一段呢?”   听到江易这么问,明昭昭老脸微红。   “咳,只有我一个人,实在是没好意思拿出来,只给亲戚们和心心越越他们看了。”   他们看了当然是惊为天人了。   尤其是两个小弟子,还真以为她随随便便一拧身,就能飞上树呢!   最近练功都更专心了!   作者有话说: 第152章 八零年代(62)   江易把明昭昭拍的这一系列小短片看完了。   发现虽然说布景幼稚运镜平庸吧, 两个小演员演得却天真自然,再加上颜值在线,故事直线简单易懂, 又占了个建台的先机, 能大受老人小孩的欢迎就不奇怪了。   江易又给了明昭昭一箱子能用得着的道具,还有两三个经典武侠剧的套路。   家破人亡报仇雪恨已经有了,先天不足病弱菜鸡忽获武学秘籍逆袭变成大佬,天才之姿突然被亲友背刺跌落高峰反得奇遇王者归来,三角恋女二男二因情生嫉暗中下手破坏良缘终于败露……   先前他给出了这个点子, 也没想到明昭昭能做得这么好。   “你现在教小弟子之余,也会有一些空闲的时间,要是真的喜欢拍摄东西,不如趁现在山河省还没有电视导演,去学校学一学这方面的东西,边学边拍, 自导自演, 没准将来真能在辰国为武侠片打出一片天下呢?”   明昭昭这先天条件实在是太好了。   首先自己就能当女主角,永远不用担心女主角不靠谱,耍大牌,用替身, 对口型,也不用担心潜规则问题,敢对武术队出身的女主角动歪心思的那得有多大的心啊!当然了, 如今的辰国,娱乐圈还处在萌芽阶段, 戏霸大佬啥的也还没出现呢。   再一个, 明昭昭自己也热爱武侠片, 而且在省台初建的时候就有了这种机会,可以说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   要不是江易的主业是回收垃圾,他自己都想试试看在这样一个没有武侠片的战斗之国里,发展武侠片会有什么样的前景了。   江易在省城呆了两三天,这次是在武馆里住的。   如今武馆里再也不是只有明昭昭一个人的孤零零景况了,被小短片带火了以后,明昭昭就招了两个人进来,一位看大门的大爷,一位管保洁的大妈。   这个年代别说找一份正式工了,就是一份稳定点的临时工都不是说找就能找得着的。   年轻人都是这样,更况是中老年人呢?   因此这两位员工都很满意自己这份工,干起来十分尽责。   江易住在武馆的三天里,过得也十分惬意,每天早起,跟着明昭昭和小弟子们一起练习热身,有时候,还应明昭昭的要求当对招陪练。   之前在大江村的时候,明昭昭就知道江易也会两下子,还是非常实用的那种。   这会儿对起招来,还真是让她找到了在武术队里那种棋逢对手,打得畅快的感觉。   到了小弟子们都去上学,明昭昭空闲下来了,就和江易在放映室里讨论小短片。   哪里拍得好,哪里还能改进啊,又或者一起去茶室里喝喝茶,看看省报上关于对学艺记的表扬和批评啊啥的。   要不是江易无意间听到越越和心心说的悄悄话,没准他就能厚着脸皮再多住好一阵子了。   “心心,你说咱们师父会不会跟江叔叔结婚呀!”   “我觉得应该会的吧。都没有别人追咱师父呀!”   “谁说没人追,咱师父长那么好看,我就听我爸我妈偷偷说了,我妈单位上有好几个小伙子都看中师父了,就是有点顾虑……”   “啥顾虑呀?”   “他们怕万一跟师父成了对象,吵架的时候被师父打呀!”   “还有一个叔叔是觉得咱师父没有正经工作,不过自从咱们武馆火了以后,我妈说自己管着一个单位,不比在单位被人管强?那个叔叔已经想通啦……”   “我感觉这个叔叔不怎么样,我更喜欢江叔叔!”   “但是江叔叔没有工作,不是省城人,还是村里人呀。”   “江叔叔不是自己有开店吗?而且我看江叔叔很有钱啊!要是跟师父结婚以后,可以搬到省城来,就像现在这样,多好呀!”   江易听到这儿就悄悄退下了。   扪心自问,他也是经历这么多世界的人了。   见过的年轻姑娘那是真不少。   大晋王朝时,他可是做过护肤化妆品生意的,见过的女子里,美貌、可爱、端庄的都有。   他倒是也很欣赏这些优点……就是纯欣赏一下,人家再好,也不能在他的心湖里搅动起什么浪花来。   他就是个回收垃圾的工具人啊!   到了木神时代呢,虽说这个时代的姑娘大部分都不可能端庄知性吧,但人家有天然纯野的美啊,江易同样也能欣赏……却没动过什么多余的心思。   唯有在这个时代,和明昭昭在一起,哪怕什么话都不说呢,喝个茶,各自看报纸,看电视,都觉得时间过得极快。   这,这就……   哎,他是来做垃圾回转的呀!   在每个世界他都没有停留超过十年啊。   如今他通过回收流转旧木家具挣了一笔绿叶币。   去了宋叔老家,又在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了些矸石,又挣到了一笔。   现在他账上的绿叶币总额是三十来万。   如果按照离开这个世界的限值是九十万来算,再有两三年他就能离开这个世界了。   系统曾经说过,如果他想带一个人去下个世界,那就需要花费五百万绿叶币!   且不说他能不能挣到这个数吧,要是他去跟明昭昭说,他可以带她去一个新世界,明昭昭会乐意吗?   怎么想都觉得难啊!   收拾了行李坐上了火车的江易,冲着来送站的明昭昭落寞地挥手。   还是算了吧!   他这种身怀大秘密的,找谁当对象都是坑人家。   更何况他还是明昭昭亲戚嘴里的没个正经工作的村里人呢?   其实他在这个世界的身份,不光是没工作的村里人,学历也才高中,连个中专都不是啊。   江易刚回沁城,二刚就来找他了。   “江易,你回来的正好啊!”   “上回店里摆的那五张老板桌,说是买桌送椅,你还记得吗?”   “好家伙,才摆到店里没一星期呢,就卖光了!”   “还有好几波人来问呢!”   “我一看这架势,就给家具厂里下了一批订单,也没敢多做,就是二十套桌椅。”   “哪知道这没到半个月呢,就又卖光了!来问的人更多了!”   “你回来就好拍板了,咱这一次要做多少套呢?”   江易点点头,“行啊!那就先做上五十套吧。”   其实他也知道老板桌肯定会畅销的。   但是沁城这种小城,私人的厂和公司实在不多。   为啥能有这么大的消费力呢?   江易对某些单位买老板桌的奢侈风其实是不怎么感冒的。   只是,就算他不卖,这帮人也会去别的地方买,没准还更贵呢。   回到大江村的日子看似又恢复到了他一个人住那会儿。   只是江易干啥都有点懒洋洋地,提不起劲儿来。   偶而实在无聊的时候,就打开江胜英房间里的电视,看几集学艺记。   没满一个月,家具厂做出来的老板桌,又卖光了。   而且来谈采购的,还有化肥厂的人,还是后勤的!   刘志云被江易当面损过,他又自觉是他们村里出来的体面人,是断断不肯再去找江易,好让江易把他的面子放在众人面前踩的。   这一位就是后勤的干事。   “江老板啊,你可能不认识我,不过我可见过你……”   “就是去年年初吧,你上办公室去找我们刘科长,我就见过一次,没想到啊,刘科长这么能干的人,儿子比他还能干,真是青出于蓝啊!”   江易听着脸色儿就变了。   这比骂人还狠呐!   就刘志云那样的,抛妻弃子,过河拆桥的,还说什么青出于蓝?   “孙干事,你来这儿是……”   没事他可就不奉陪了。   “哦哦!是这样的,不是听说你们店里出了一种新样式的办公桌,叫老板桌?美观又耐用?那个,我们后勤也打算给厂子的领导们都给配备上,大概需要二十多套吧。”   江易瞥了他一眼,“哦,这是要订货吗?那就去跟葛经理谈吧。”   虽然挺恶心这种事的,但也没有拒绝送上门来的生意的。   “咳,我跟葛经理谈过了。这里头有点……”   “就是这个先交一半的钱有点麻烦啊!”   江易皱了下眉,“这有什么麻烦的,我们店里要订货都得交订金。”   “咳,不是,就是这订金一时半会儿的,我们后勤账上也不太够,能不能先订上,等到了年底的时候再结账?你放心,有江科长在呢,这钱肯定是一分也少不了的!”   江易就看他这挤眉弄眼的劲儿,心里更是厌恶。   “账上不够,那就等账上有了再订也不迟啊。”   合着这是打算空手套白狼来了?   “不不是,是这么回事儿,这不是年中么,上半年后勤花得就有点超,所以账上紧张,等明年那不就有了么?但这老板桌不能等啊,得赶紧给领导们配上啊!”   江易听得直想撇嘴,这化肥厂里的领导们可够大牌啊!   要知道老板桌一张六百块。   就算今年沁城工人的平均工资涨了十块钱,那也还有好多人一年都挣不了这么多呢!   “那就让领导给批钱啊!”   江易现在就庆幸他开的不是饭店,不然没准会有不少吃霸王餐的呢。   “诶,诶,是这么回事,今年有个处长名额,我们科里有两个科长,这不是都条件符合么?”   “就差那么一使劲,江老板,你也是做生意的,都懂吧?”   “刘科长当上刘处长,那不是你也高兴么?”   孙干事是光知道江易是刘科长的儿子,他哪儿知道这两父子都快成了仇人了呢?   江易听到这儿,顿时笑了。   “哦,是这样啊。”   “那我恐怕就帮不上忙了。我们这边的生意也不好做,成本太高了,也就是挣个辛苦钱,自己搭可搭不起。”   江易把不远处的店员叫过来,“你招呼着这位孙干事,我还有点事得出去办啊……”   把人晾在那儿,江易开上自己的小车就来了化肥厂。   他来找的是后勤的另一位高科长。   作者有话说: 第153章 八零年代(63)   化肥厂中心区, 四层的办公大楼里,响起了一阵喧嚣声。   四层的一间办公室内,正坐在沙发上看着生产报表的厂长皱起了眉头。   是哪个科室的人这么不懂事?   他本来懒得管这事儿, 想着闹上一会儿也就完了。   没想到那声音却是越来越, 竟然冲着他这儿来了!   他把报表一摔,就准备去看看究竟是谁这么没眼色?   不知道最近化肥厂的效益越来越差,他这个厂长都快要愁死了,这些下头的人就不能省点心?   谁知道他办公室的门就被敲响了。   来的人是他的秘书。   “崔厂长,是这么回事儿, 后勤高科长那边派人采购了一批办公物资。”   看到崔厂长的眉毛动了动,秘书赶紧补了几句。   “也是考虑到咱们办公楼里很多的办公设施都十来年了,也该换一批新的了,这不,高科长那边就采购好了。三层四层的办公桌椅都要更换的。”   “这不是就先换厂办的,您看看行不行?”   崔厂长一听是换桌椅这种小事, 也就不多想了, 就点点头。   “那就换吧。”   说完他又拿起了放在旁边的报表。   于是秘书把房门推开,指挥着四个人抬着一张桌子进了厂办。   “小心点,小心点!”   崔厂长看了一眼那桌子,脸色稍微有些变化。   这个桌子光可鉴人, 样式高端大方,他原先用的那张普通的带抽斗的桌子跟这个比起来,简直就是土鸡和凤凰的差别!   不用问, 这肯定就是最近在沁城呼声很高的那个什么老板桌了。   等到干活的人把老板桌和配套的椅子摆好,把旧的那一套给抬走, 机灵的秘书已经顺势投了块抹布, 把桌椅都擦过, 崔厂长这才发问。   “一共换了多少套?”   “二十套吧。”   “后勤那边有这么多钱?”   身为厂长,各个部门什么样儿他清楚得很。   秘书却眉眼带笑,一点也不担心厂长发火。   “听说后勤那边没出钱,是高科长跟供货商谈妥的。”   崔厂长反而更纳闷了,“就算一时不出钱打白条,那以后也要还钱的啊?”   没有厂长的签字,后勤也不可变出钱来呀,除非他们是打算走明年的账?   那供货的能等这么久?   毕竟就算一套五百,那二十套也得一万块了。   这一万块如今可不是小数。   秘书听了越发的喜气洋洋。   丢下手里的抹布就坐到了领导旁边的沙发上。   “厂长,我听高科长说了,是这么回事。”   “咱们厂的灰渣山,那不是一直是咱们厂子的老大难嘛?”   化肥厂是做啥的,当然是要生产出各种化肥,为建设现代化辰国添砖加瓦的。   可生产出化肥的同时,那也是要排放各种废气废烟,还有各种固体废渣的呀。   这气和烟还好说,就排到空气里就行。   当然了这两年开始提倡环保了,废气废烟都得经过水过滤,好歹能减少一些污染。   但最命的那些废渣,就只能找个地方倒了。   长年累月下来,也快成了一座山了。   但这山吧,它跟一般的山可不一样。   一刮风,一下雨,离它最近的化肥厂是头一号遭殃的。   黑水横流,黑风盘旋还是小事。   最可怕的是这种山突然滑坡啥的,把过路的和附近的房子给埋了,就很可怕了。   去年就发生过一起这样的事故。   要不是发现的早,好悬就把四个小孩子的命给带走了。   得亏四小孩都是厂里子弟,而且最后也救回来了,不然他们化肥厂可是摊上大事了。   不但评不上先进,还得当全市的反面典型,所有职工的奖金都得受影响。   厂里领导们为这个黑渣山也是头疼得很。   也想过各种处理意见。   比如说,去远处买块地,把这渣子给填埋喽?   这个法子以前还真用过,化肥厂买了两块地都用光了。   再想买地,不光是价格高的问题,是附近各家都学精了。   这个渣渣它不是好东西呀!   被填埋过的地,连根草都不待长的,这不是破坏老农民的命根子嘛?   还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学那些别的地方的化工厂,倒进河道或者海边啥的。   但他们这边别说海了,就是离河也不近啊!   而且要是被当地人发现了,往上告一状,化肥厂再是本市大户,也不好交待。   可不是就只能一车车地灰渣往上倒?看着那山越来越高?   听到秘书说到灰渣山,崔厂长果然来了精神。   “这跟灰渣山有什么关系?”   他当厂长也几十年了,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老板桌和灰渣还能有什么关联不成?   “这些办公桌椅的供货商答应了,一套办公桌椅换一百吨灰渣!”   秘书说到这儿,那是满面放光。   他就知道领导肯定喜欢!   这种赢两次的好事儿,谁不喜欢啊!   既用上了有面子又舒服的新桌椅,又解决了一小部分废料渣,这好事,放一般人身上,谁敢想啊!   要不说高科长就是会办事啊!   崔厂长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连生产报表掉在脚面上都顾不得了。   “什么?还有这样好……”   “嗯,我是说,这是真的?没有弄虚做假吧?”   “是真的,人家供货商都跟高科长签了协议了!”   秘书说着,就把自己进来时放在柜子上的文件袋拿下来,从里头取出了文件,递给崔厂长看。   崔厂长从头到尾看完,也确实没发现有什么漏洞。   崔厂长一拍沙发,“这可是变废为宝啊!”   “难得老高怎么联系的!没想到啊!”   “这个老同志,平时默默无闻,看着话不多……没想到都是在办实事啊!”   秘书跟着点头,“可不是嘛,高科长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二十多年,从来没有出过差错,又不是屈功自傲的人,从来都是奋斗在前,争功在后的,不像有些人,说得好听,真到上的时候,就不行了。”   秘书这人虽说职务不高,但身为厂长的亲信,他轻易也不会替人说好话的。   但高科长这回做事实在漂亮,就他在厂长办公室隔壁,那也是有一套新桌椅的。   这人用上新的办公用品了,心情自然就好,自然也愿意为一些老同志敲敲边鼓了。   崔厂长连连点头。   “是啊,这关键时候,才能显出可靠的老同志啊!”   嗯,年底提级,后勤那个名额,就给老高吧!   又看着那上头的数字,有些可惜。   “他怎么不多要去一些灰渣呢?”   “不要办公用品也行的呀!”   他恨不得把那一座山,都打包给这位亲爱的供货商(冤大头)。   秘书也随着附和,“我想是这一次要的不少,怎么都得有个运输和消化的过程吧?”   其实他也怀疑,那卖办公桌椅的供货商要了这些废物能干点啥?   虽然这两年有传闻,说是国外有些小国家没啥资源的,就会从辰国进口一些煤啊,矿石啊啥的沉到自家海底,等到以后缺能源的时候再挖出来。   但这废渣虽然也有一点点煤屑子吧,可基本是没啥能量了,这弄走能做啥呢?   真是个难解之谜啊!   作者有话说: 第154章 八零年代(64)   当了一次大冤种, 江易付出的是二十套办公桌椅,得到的是暴涨的绿叶币。   别看现在这些化肥厂的废渣人人嫌弃,又占地方又污染环境, 想要挖个坑埋还得费人工费钱。   其实在江易那个世界, 早就已经找到了更好的处理办法。   一部分废渣里含有稀有金属成分可以提炼,提炼过后的渣一部分可以和有机废物一起做肥料,比如说江易在南卡国收到的那一批果汁厂的废料,这两种废料加在一起,那就是负负得正。   剩下一部分的废渣呢, 又可以用来造建筑材料。   那个买废渣回去沉海底,关键时候拿出来用的传闻,江易没多久就听说了。   还真别说,在这个时代听起来像天方夜谈的东西,在江易的世界里,都已经成为了现实。   这一批化肥厂的废渣, 其实江易也可以私下里收了, 每天去收上一两吨的,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跟在果汁厂一样。   不过由此及彼,就看化肥厂如今的境况, 江易也能推断得出来,最迟到九零年,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虽然这厂子里有他不喜欢的人, 但这也是国家所有的,化肥厂里头近万人, 生计都在这厂子上头, 江易也是不想让厂子里把经费都花在面子上头。   当然了, 把这个小功劳送给渣爹的竞争对手,能气到渣爹,也着实不错。   却没想到,绿叶币的收益会这么可观!   暴涨二十万啊!   “十万是生态收益,十万是给宿主的奖励。”   听到系统这个解释,江易就有些发愣了。   “奖励?为什么奖励?”   “宿主提高了厂领导的期望,那以后谁再想用采购来讨好领导,就得办到跟这一次交易差不多的,或者稍差一点的,但你也知道,这个时代能做到像你这样的,应该是没有了。”   江易哼了一声,“是啊,像我这样的大冤种,也是百年不遇的。”   “最重要的是,沁城化肥厂原本在五年后就会亏损,十年后倒闭,但因这一个小小事件,引发了蝴蝶效应,以后就不会倒闭了……”   江易乐了,“那我这可真是一举三得,做了个大好事了。”   江易这一番举动以及最后高科长的上位,哪怕江易很低调,最后还是传了出去。   大江村现在有好多青壮年,不是在家具厂上班,就是在家居店里干活,而刘志云又不是大江村人,因此对于江易故意赔钱也要挤兑渣爹的举动,大江村人都是津津乐道的,大部分人还觉得挺解气。   只有几个老古板觉得刘志云再坏也是亲爹江易这么做有些过了,不过老古板也有儿子孙子,就算这会儿没在江易手下干活,没准以后也要求得着江易呢,因此有意见也就是在肚子里嘀咕嘀咕罢了。   新任的高处长对于别人的打趣,也很坦然。   “嗯,我这是沾了老刘的光了。没法子,谁让老刘没长前后眼呢?谁让他有儿子不知道养,把人往村里一放就当没有了。那儿子发达了不光不认他还要来支持我,怪谁呢?”   “所以说么,这没良心的事儿啊,它就不能做!”   这可不能怪他躺赢,要是他有江易这样的儿子,那不得高兴毁了?还能十几年不闻不问?   看看他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虽说都很一般吧,他这个老子可是尽心尽力地栽培他们的!   而这件事里最悲摧的刘志云呢,眼睁睁看着原本一直被他压着的老对头成了他的领导,官大一级压死人,他还能怎么样?   还得憋着一口老血跟高处长打交道。   他的老岳父已经退体,在厂里也说不上话了,就算他想换个部门那都不成了。   当然了,最苦最累的生产部门倒是可以自荐去,那他也不想去呀!   他的宝贝女儿高考也没多考几分,离中专的分数线还差着两百多分,在家里闲着,说是去厂里先当个临时工,比如食堂打饭啥的吧,还不乐意去,就只知道天天向爸妈要钱,买这买那的。   他不忍着还能怎么办?这一家人吃啥喝啥?   当然,有时候他也心里发狠,想着撕破脸去找江易闹。   江易挣那么多的钱,给老父亲交点养老钱总应该的吧?   然而他偷偷找了学法律的朋友问过了,说是江易和他这样的情况,他要养老钱也是可以的。   但要等到他六十岁以后或者失去劳动能力,而且就算告江易,那也要不了多少的,最多一个月有个一二十就了不得了。   哦,好歹他大小是个人物,闹半天就得一二十,还一竿子支到了六十岁以后,那他何必呢!   到了这会儿,他是真的后悔了。   听说那江胜英又嫁了个国外的辰侨,有钱的很,结婚的时候办婚宴那叫一个排场。   那国外二婚老头还给江胜英买了五件套的金饰,其中一只大金镯子看着足足有半斤。   结了婚两个人就去了隔壁省开店当大老板去了。   又听说江胜英一把年纪了,还老蚌怀珠了!   老蚌怀珠也不嫌丢人,还在大江村宣传上了,那江易就跟个二愣子似的,一点也不觉得有个异父的弟妹对他可是不大好,到时候江胜英和二婚老头的钱,不就一点没有江易的份了?   江易不但不恼火,还在大江村里找了个做饭最好的五十岁老婆子,请她去隔壁省帮忙给江胜英做饭做月子。   人家老婆子凭啥去那么远的地方伺候江胜英呢?   为了钱呗!   一个月两百块,是刘志云工资的两倍多,搁谁不乐意啊!   余大娘在江胜英家做工,这一做就做了三四年。   余大娘自家也是有儿女孙子的。   她去伺候江胜英的时候,她小孙子也四五岁不用她管了。   那会儿正是儿媳妇觉得老婆婆没啥用处了,就看这老东西横竖不顺眼了,总是找岔吵闹。   江易一来跟余大娘说,余大娘心想在老家天天看儿媳的脸色,她老头死了七八年了也没人给撑腰,索性自己出去挣两个活钱,将来也好自己给自己养老。   没想到这一去啊,在那边住的好,吃的好,她原本弯的腰也直了,花白的头发也黑了,脸上的皱纹也吃胖撑开了,总之吧,整个人都年轻了。   江胜英跟她是一个村的,她做的饭江胜英也都能吃得惯,后头江胜英做完月子,她本来想回大江坟来着,是江胜英又留她下来看孩子,她想着江胜英的老生闺女胖乎乎地爱笑又不爱闹,就留下来接着看孩子了。   年年涨工资,从二百涨到五百,这么高的工资,她也没有花的地方,都攒起来了。   后头看着江胜英的闺女要上小学了,也实在用不上她了,她这才辞了回大江村。   她一回来,她原来住的老房子都塌光了。   她也不恼,拿出三千块钱来请村人新修了房子,没多好够她一个人住就行。   又拿出八千块钱来在城里买了个楼房。   这一下子,哪怕大江村的人已经有好多家都盖了新房,在城里也买了房,还是被惊了下。   这可是一个黄土埋脖的老寡妇啊!   眼也不眨,债也不背,直接村里城里都有了房!   看来在江胜英家里那是没少挣啊!   这会儿好多人就后悔了,当初可该去争取伺候江胜英做月子来着!   而有城里有了房的余大娘,名下有房,手里有钱,压根不用看儿媳儿子的脸色了。   自己想去住城里就住城里,想在村里就在村里,逍遥得很。   现在是儿子女儿争着在她跟前讨好的时候了。   大江村里除了余大娘的故事,其实还发生了一件让人两眼放光心动不已的大事。   村里的江腾达,在他们家的老坟洞里,找着了一件古瓷瓶。   江腾达就是当初那家回村辰侨一个房头的。   论起来江腾达跟老太太的儿子是同辈的堂兄弟,只是年纪小了三四岁。   江腾达这人好吃懒做,最爱沾小便宜了。   当年老太太回国,本来还想着跟亲戚们多交往的,可别的亲戚都死的死,迁的迁,最亲的就是这一房,还是这个德性,给他们什么礼物,都填不满的。   所以后来老太太就和江胜英住到了城里去了,就是不想再跟江腾达一家多来往。   江腾达得了这件古瓷瓶,虽然不懂吧,但谁还没有个发财梦啊?万一这是老祖宗留下的古董啥的,他这一家子不就发了吗?   但他又小心又鸡贼,他想找人给看看吧,可是他也没啥门路。   抱着去城里?他知道找谁给看?   就算知道,万一被那劫道儿的知道了,给抢了他上哪哭呢?   于是这不就想起了大江村的能人江易了么?   江易做那么大的买卖,电视机都说捐就捐,给学校教室捐那么好的桌椅好几十套,又出钱粉刷整修的,名声在大江村那是真好。   要说谁能信得过,也就是江易了。   江腾达就抱着他这个瓶子,去找江易了。   要不说人家江易就是厚道呢,为了防止万一,还给瓶子拍了照片,洗了出来交给他。   这才把瓶子拿上,进城找专家鉴定去了。   等再回来,江易就把瓶子的来历跟他说了。   这瓶子可不简单啊!少说也是两千年前的!   虽说价钱还不一定,但值钱是肯定的呀!   作者有话说: 第155章 八零年代(65)   江腾达听着这个美呀!   虽然江易也跟他说了, 在最后的估价没出来以前,让江老叔最好是悄没声的,谁也不告诉。   万一要是值个几百万几千万的, 那不得招小偷啊?   江腾达满口答应了。   可是这猴子身上它能攒得住虱子吗?   江老头憋了能有两天, 就在他闺女过来给他送馒头的时候给说漏了嘴。   那他闺女能不激动么?   父女俩捧着那花瓶稀罕了好半天,做了好一阵发财梦,然后这两父女就内讧了。   江家女儿说了,那我兄弟自从起了新房以后,他就去城里打工了, 他媳妇有点啥好吃的压根就想不起老公公来,可是干活的时候就拿老公公当壮劳力使。   成天给你送吃送喝的,那不是我么?   不求您这发财了分给我几百万吧,那给我分五万,就五万还不行么?   江腾达就拉下脸了。   好你个人精!   就你送来的那仨满馒头两根菜的,就想从娘家儿捞走五万块啊!   这年头谁家有一万块那都是万元户了, 你啥也没干就想当五个万元户, 想得咋那么美呢?   虽说你兄弟也没咋管我吧,可是你兄弟家的孩子可都姓江啊!   我要是得了钱,那肯定得都拿在手里,没准再找个三四十岁, 二十岁也有可能的老伴……   就像人家江胜英,四十多岁了那不又生了一个大胖闺女吗?   没准他也能焕发第二春呢!   咋地,这些钱就必须得给你们这些不咋地的儿女分呀!   这两父女各有各的理, 那不就闹起来了么?   闹着闹着,江家闺女差点就把这宝贝古董给淬了。   这不是要断江腾达的命根子么?   江腾达把古董收好, 拿起扫帚就把自家闺女给打出了家门。   这么大的动静, 江家儿子的新房就离着不到一百步, 那能听不到么?   这不,江家儿媳也就知道了,江家儿媳一知道,儿子就也知道了。   儿子连夜回来,亲姐弟两家人这么一闹,村里可不就传遍了?   村头到村尾传了个来回,越传越邪乎。   什么江腾达在他们那房的老坟上头摔了一跤,就看到老坟上冒出来了小洞。   那小洞里头就冒出了宝光!   江腾达这老家伙贼啊,也不管是不是冒犯了老祖,回去就拿了把铲子把那小洞给挖开。   一挖开,好么,里头金光闪闪啊!   什么金元宝,银元宝的那都是小意思。   最主要的是里头有一个蓝色的瓷瓶子,说是什么四千年前的!   您想啊,八百年前的瓷瓶子都那么老值钱,那四千年的不得再乘以四啊!   说是最保守估计吧,不说能值几个亿,也得值一两千万。   一两千万!   那可不是一两百!也不是一两万!   就那化肥厂,已经是沁城最挣钱的单位了吧?   一年也不过就是挣个八九十万了不得了。   一两千万,相当于几十个化肥厂了都!   村里人这么一想,都要疯了。   就有好些人,偷偷摸摸地去自家老坟附近打转。   就觉得他江家那一房的老坟里有财宝,没准我家老祖宗也在土里埋了宝贝呢?   要不是有江村长带着人在各处老坟附近巡逻,没准还真有愣子就去刨自家祖坟的!   江腾达也急啊。   都怪他这个倒霉儿子和闺女,把他手里有宝贝的事儿给泄露出去了。   村里人现在看了他,那都不是眼红了,那是眼绿啊!一个个都跟饿狼似的!   闹得他现在夜里要把家具都顶在门上,他枕头下摆着刀,弄一床被子,他盖一半,另一半盖箱子,箱子里装着那宝瓶,钥匙就挂他裤腰带上。   他都好几宿没睡过安生觉了。   一会梦见宝贝被抢,一会梦见成了大富豪,呼风唤雨,穿金戴银,又另娶了个二十出头的漂亮小娇姨,长得就跟那女明星似的……   被叫醒的时候,江腾达那气大着呢。   “啥?电话?这年头谁给我打电话?”   这一句突突出去,江腾达瞬间就清醒了,赶紧看看箱子,再摸摸钥匙。   还好都在。   “啥?是从骁国来的?是我堂兄弟那边?”   “他说没说是啥事啊?”   “哼,这么些年没动静,这会儿了倒是想起我这一房来了!”   江腾达还是去村委接电话了。   要是搁在好几年前,江腾达肯定得一溜小跑,呼嗤带喘地赶紧接电话。   这会儿么,江腾达就摆起了谱儿。   “哟,腾胜啊,好久没听说过你的消息了,是有啥事儿啊?”   有事快说事,没事他就挂了回家了。   虽然说有好几层锁,那也不保险啊!   多少双眼睛都盯着呢!   “啥?什么瓶子,没有的事儿,没有没有!”   “嗨,就是我在我爹坟上拾了个破瓶子,上头还有裂纹呢,谁知道是不是解放前的?值不了三块两块的,是谁这么多嘴,咋还让你知道了呢?”   就说他们村上有人长嘴吧,不就一个瓶子,怎么还去跟骁国那边的人说了!   肯定是嫌不够乱,存心给他搅混水的!   “真不值钱!没骗你,腾胜兄弟啊!你可别听风就是雨!可别回来!”   “不是说你们那边的生意忙着呢?可千万别回来啊!”   “老坟啥时候修都能行,不急不急……草多了我连带着替你拔了就行!”   撂了电话江腾达就开骂了!   谁呀这么缺德带冒险的!   他不就是比别人运气好点,捡了个瓶子么?   说是古董,说是值钱,可还没说能值多少呢!   这远在国外十万八千里的,都闻了风,眼巴巴地跑回来跟风!   修老坟?   我呸!   早不修晚不修偏偏现在修!   当谁傻子呢?   江腾达骂骂咧咧了一路,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他们村子当初唯一的辰侨,又又又要回来探亲啦!   现如今没有一个傻子,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干啥来的。   当年老太太还活着的时候,还能说是回来看看兄弟姐妹啥的。   如今老太太都死了,江腾胜最亲的就是堂兄弟江腾达,江腾达还是个浑不吝,有啥可看的?   修老坟?   老坟当初老太太回来的时候就修整过一次,这才过去十一年,有啥可再修的?   咦,修老坟?   江腾胜虽然想到了好主意,可惜鞭长莫及,人在骁国,一时半会还回不来。   但是村里别的人已经受到启发了。   好多人就都变成了孝子孝孙了。   当然了,有的人也想修老坟,还真就修了。   就算是江村长也不能阻止人家修老坟啊!   这么一修,还真的在老坟里发现了一点东西,比如说什么贝壳啦,什么海螺啦。   这东西看着肯定不能跟瓶子比,但看着也挺稀罕的。   只是一时之间,找不着什么鉴定的门路。   后头不知道怎么地也想到了江易了。   江易能不知道这玩意儿么?   这就是他知道这几家要修老坟了,连夜撒在土里的。   不过他还是装模作样地表示,他也看不出来。而沁城又没有能认识这个的,要想知道确切是啥,值不值钱,还得去京城的古生物研究所。   这几家人琢磨了一番,还真打算去趟京城。   本来把东西交给一个人,托他去就完了。   但这不是谁也不信谁么?   那就只能一家出一个人了,至于说这三四个都去京城是不是有点浪费了?   那也不打紧,趁着这个机会去逛逛京城也好嘛!   这四个人还真给他们摸去了古生物研究所。   一番周折,东西也给鉴定了。   说是六千年前的老东西,属于国宝,都给被动上交国家了!   当然了,上交国家也是有钱发的,一家子发了两百块回来了。   好歹是把这一路的食宿路费给报销了还有十块八块的剩余。   等他们回来一说,原本也蠢蠢欲动的人家也就熄了心思。   折腾一番才两百块,那还是算了吧。   也有人分析了。   说村里其他人家,别人不知道,自己还不知道么?   都是八辈子的贫农,能给你坟里埋个宝贝?做梦呢吧?   就是那几家挖出来的贝壳海螺,还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呢!   当然了,人家江腾达家的老祖,那确实是有钱人来的。   听说江腾达的爷爷,早年那可是跟着商队跑商的,还娶了两房太太呢!   到了江腾达他爸这一辈,兄弟几个有做官的,有外迁的,有做买卖的……   要是这么算的话,江家这一房,还有几个没有后人的老坟还没动呢!   村里人正传着小话呢,远在骁国的江腾胜回来了。   江腾胜为啥回来呢?   明面上的理由,是修老坟,还有带着江家老两口的骨灰回来,落叶归根。   实际上江腾胜就是听说了自家老坟里没准有好东西,正好他分到的餐厅,也倒闭转让出去了。   家族餐厅在那边都几十年了,为啥就倒了呢?   江腾胜就觉得是他的运气太差了。   他妈一死,那些老员工都无情无义,没两年就各奔各路去了。   尤其是有几个大厨,都找了各种借口,有说要退休的,有说要回辰国的。   结果没几个月,就听说这些人都自己开饭店去了。   餐厅的饭菜口味不一样了,老食客们也越来越少了。   气得他索性把辰餐改成了辰餐和西餐相结合的那种,又花了一笔钱把餐厅给装修得更加西洋风。   可明明看着各方面都比以前好了,生意却是越来越不怎么样。   苦苦支撑了几年,到如今已经是个拖累,不转出去不行了。   而他在股市上的投资也赚的少,赔的多。   他要再不弄像十年前那样弄一大笔钱,没准他就要破产了!   他可不想去刷盘子,洗厕所,扫大街啊!   因此一听说老家有发财的机会,他立马就买了票回来了。   为了表示亲近,江腾胜就住在了堂兄家里。   现在江腾达对江腾胜,那是完全的表面兄弟情。   一点也不稀罕他住在自家好吗?   不过看在江腾胜拍出来的两百块钱份上,他也就勉强答应,让江腾达住在老院里,他去了儿子家。   他还害怕江腾达打宝贝瓶子的主意呢!肯定得他到哪儿,宝贝到哪儿啊!   江腾胜倒是准备充分,满满两个大行李箱,在沁城的时候还买了不少熟食和方便食品,就算是住在了堂兄家里,那也是吃饱喝足,夜里铺开了新被新褥子,做着美梦睡下。   忽然越睡越冷。   冷得他实在受不了,伸手就去摸被子,摸来摸去没摸找,只好睁开了眼睛。   忽然他一个激灵,吓醒了。   他被子呢?   床上压根没被子。   穿着背心短裤的他刷地坐起来。   第一反应就去摸电灯绳。   可明明就在左手边上不远的电灯绳也没摸着。   后颈上冷风轻轻地吹过。   “谁?”   “腾达哥?做什么呢,快别开玩笑了!”   屋里仍是漆黑不见五指,黑暗里传出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幽幽地叹了口气。   “胜子!你回来干什么?”   江腾胜吓得差点尿了。   这他妈的不是他亲妈的声音?   “谁?谁在装神弄鬼?”   江腾胜鼓起勇气,暗中摸到了枕头后。   这下头有他买的一把水果刀,就是为了防备万一要是老坟里出了什么好东西,有人跟他抢用得上的。   他握紧了水果刀就朝着声音来处刺过去。   但是他刺到了空气里!   那个方向压根没有人。   可是声音一点也没停。   “胜子,气死亲娘的人,也敢去见祖宗吗?就不怕祖宗生气,好好地教训不孝子吗?” 第156章 八零年代(66)   箭在弦上, 不得不发。   修坟这种事,不是想修就能修,不想修就吱一声的。   两只眼睛布满血丝, 眼下深深黑青, 仿佛好几天没睡成觉的江腾胜,勉强支撑着站在老坟前头。   江腾达一手按着裤腰,瞄着他这个洋堂弟。   “腾胜啊,你夜里是没睡吗?怎么瞅着脸色儿这么不好?”   哼,为了这个堂弟能做好, 他都特意去了儿子家住了,给他腾了那么大的一个空院子,清静得很,还睡不好那就不算话了。   不过他这次在儿子家住,那可真是好吃好喝,真真的享受到了老太爷的福的。   江腾达觉得眼下这个小日子就很好, 如果可以选一个期限的话, 那他希望是到他闭眼!   江腾胜心不在焉地嗯嗯啊啊,两只眼睛尽力盯住渐渐被挖开的老坟。   瓶子!瓶子!   就算没有两千年前的古董,那要有几个盘子碗啥的。   现在国外也开始流行拍卖辰国的文物了。   他但凡能有一件,他还用得着开餐厅苦哈哈地挣钱嘛?   忽然一阵雷声在他头顶炸开, 吓得他脚一歪,整个人就摔了个大马趴。   “哎唷!”   江腾达也吓了一跳,但好在他儿子就在旁边, 扶了他一把,江腾达站稳了身子, 嘴里嘀嘀咕咕。   “这好端端地, 怎么就打雷了?”   “不会要下雨吧?唉, 我就说不着急修坟吧,腾胜你非要修……咦,你怎么还在地上,快起来,快起来!”   江腾达和他儿子两个人装模作样地把江腾胜给扶起来,江腾胜的脸色越发的难看了。   活像是被不知名的妖怪吸走了好几宿的精气神。   几人还顾不得说话,几滴冰冷的雨滴就落在了他们的额头上。   一道闪电瞬间劈下来,把附近的一棵小树给劈成了两半!   江腾达和他儿子被这么一吓,手一松,原本扶着的江腾胜又给摔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几个人的鼻子里都闻到了电劈树木的焦味!   “哎呀,这不行!今儿怕是不能再动土了,改天,改天吧!”   原本他们请来的人手们,也吓得把工具一丢,四散回家去了。   本来么,如今村子里的人,有的进城打工,有的在家里干养殖,还有的在家具厂上班,都不是那么缺钱了。   这种白事的出力活,也就是乡里乡村的,才会来干呢。   如今可是遇着了邪门的雷雨天了,他们可不想把命搭上!   “腾胜,要不,咱们也回吧!改天再来。”   江腾达倒是有心把人都给喊回来。   可是这天上一会儿一个雷的,他也害怕呀!   算了算了,反正他手里已经有瓶子了!   江腾胜好不容易再度爬起来,这会儿身上的衣服已经半湿了,裤子上还沾了好些泥土,简直狼狈。   他看了看江腾达,又看了看,已经挖开半米的老坟,这会儿老坟里也已经积上了薄薄一层泥水。   他一咬牙,“要不你们先回,我一个人干!”   他说着就操起铲子,跳了进去。   江腾达跟他儿子互相看了看,实在是为难啊。   走了吧……怕江腾胜占了便宜。   不走吧……又觉得这简直是受罪。   然而没用多久,他们爷俩就不用纠结了。   江腾胜在老坟里发出了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两秒后就连滚带爬地从老坟里跳了出来……江腾达父子都朝老坟看过去,就看到一条长长的黑影蜿蜒闪过,就窜进了老坟头边上的草丛里,再也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的清晨,天色已经彻底放晴。   江腾达这一房的新鲜事已经在大江村里流传开来。   “哎,你们听说了没有?”   “昨儿不是江腾达和江腾胜修老坟吗?正好赶上老天下雨又打雷又闪电的,那几个请去帮忙的,就都跑了!”   “那江家人还不死心呢,人都跑了,就自己干上了!”   “谁能知道啊,那老坟里,盘着蛇呢!就把江腾胜给咬了!”   “啊?那,那没事吧?”   “好像是等天晴了,送医院去了。”   “哎呀,临上担架的时候,还在那儿说胡话呢!”   “啊?那说的啥呀?”   “还能说啥,可不就说些不孝子,对不起老娘的话嘛!”   “咦,那要是这么说,当初江胜英说的那事儿,是真的?”   “你说江腾胜的亲妈是被江腾胜给要钱气死的?”   “是啊!当初江胜英不是说过嘛!”   “我看,没准就是真的!虽说死无对证吧,可是就看江腾胜这个贪财的样儿,没准就是真的!”   “没见江腾胜回来,压根就没往江易家那头去过,就是怕碰上呢!”   “那如今这修老坟被蛇给咬了,是不是他家祖宗显灵,给他的教训呢?”   “我看是,还有啊,听说那天老坟上头一个雷接着一个雷的,好几次都差点劈中了江腾胜!”   七天后,在沁城人民医院办了出院手续的江腾胜,连大江村都没回,就直接买了车票去京城了。   至于修坟,他也不管了。   反正重孙辈也不光是他一个,江腾达肯定得收尾!   他躺在病床上想了七天,算是想明白了。   这哪里是亲娘显灵,祖宗降怒啊!   这可不就是仇家整他来的?   他是小看了江胜英……和她的儿子了。   从前他只派人传了几句话,就吓得江胜英直接逃到了南卡国成了黑户。   如今江胜英儿子的一个传言,就勾得自己飘洋过海地上门送脸。   再呆下去,还不知道会不会把他这条老命给搭上呢!   他就是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江胜英儿子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江腾胜不辞而别,又成了大江村民的谈资。   江腾达气得破口大骂,然而也不得不再出钱收尾。   不然老坟上弄个大坑,他这一房的老老小小脸上有光吗?   听说江腾胜跑了,江易也笑了。   他算是把江腾胜坑江胜英这个仇,给清算了。   而全村人都想知道的谜底,也最后被揭开了。   江腾达手里的瓷瓶子,专家看着它确实是有年头的古玩。   但这古玩上头一共有五道裂。   虽说修复手法非常精细吧,那也是曾经裂过,这价么,少说也得往下压一半。   还有,这个瓶子它的制造工艺不算太精湛,应该是两千年前的民窑,而不是官窑。   再一个,这瓶子它没有出处,制造它的原料跟大江村本地的泥土匹配不上,所有人江腾达也说不出它是从哪里来的,这个研究价值也就大打了折扣。   因此这个瓶子吧,要是在专家这儿,他最多能给个两千块,不能再多了。   两千万一下子缩水到两千块!   江腾达心里那个失落哟!就别提了。   但其实想想换成两年前,他一年的收入也没超过两百块。   如今两千块他都觉得实在是太太太少了!   “算了,那我先不卖了,先留上几年再说吧。”   他是想明白了,换成两千块,那能留多久啊?   他那闺女和儿子,少不得惦记着,不定什么时候就落他两人手里了。   与其看不见个响,还不如他先把在手里呢!   老江家的古董花瓶子原来只值两千块,这事儿也如野火一般,传遍整个村子。   大部分的人都是先松了口气,平衡了。   嗨,原来江腾达也没有一夜暴富啊!   两千块虽然挺多,可也花不了几年啊。   原先也跟着动过自家老坟主意的,就都歇了心思了。   命里有时终需有啊!   没看江腾胜,一毛钱没落着,还给祖宗教训进了医院?   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年,江易是在邻省江胜英和宋叔家里过的。   江胜英生的小女儿这会儿一岁多不到两岁。   走路摇摇摆摆,虽然只会说几个字,但是吐字特别清。   不知道是不是大人教的,这个爹妈一大把年纪生下来的小宝贝蛋,看见江易就亲得不行,总是张着两只小胳膊要抱抱。   大年初六,江易和江家三人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   太山恩仇录,是辰国建国以来第一部 武侠片。   这让看腻了战争片和历史片的辰国老百姓感觉到耳目一新。   但凡手里有点闲钱的,都要想法子买个票去看看武侠片都是啥内容。   当然了,山河省人倒是知道武侠是个啥。   毕竟省台里也播过好几部武侠小短剧了。   虽然知道武侠片是啥,但这还是头一次在大银幕上看到武侠片呀!   而且这武侠片,还是他们山河省电影厂拍的,演员也大部分都是本省人!   尤其是那里头的女主角,之前也在武侠小短剧里演过女主角,漂亮不说,那身手利索得很,听说当年是省武术队的……大家都眼熟得很啊!   这部太山恩仇录,它的故事主线就是家破人亡,报仇雪恨,家国情怀……还是江易给明昭昭总结的。   明昭昭在拍这个电影的时候,也是给江易写过好多次信,打过好几次电话的。   其实江易身为老板,空余时间有的是,完全可以去省城直接帮忙。   但他这念头也就是动了动,最后还是安安稳稳地呆在了沁城。      虽然不到两岁的小妹妹肯定看不懂电影,或这雪白小团子看到电影里刀光剑影,高来高去的还是很高兴,不断地拍着小手,咧着小嘴。   江易抱着小丫头,一边给她擦着口水。   就听见后座的人在那儿议论。   “呀!原来这就是武侠片!太精彩了!这个扮演冷如玉的女演员也真是太漂亮了!”   “是啊,这么漂亮,还会这么厉害的剑术!”   “男主角也很英俊帅气啊!”   “看着他们好登对啊!”   “咦,听说他们就是一对吧!”   “孙桦隆可是名演员!比女主演有名多了吧。”   “哎呀,这部电影这么好看,女主演肯定要一炮而红!这不就更配了嘛!”   小妹妹的小胖手使劲扒拉哥哥,还发出了不满的声音。   江易这才发现,原来他不知不觉地,把口水巾擦到了小丫头的脑门上了。   他这才赶紧收回口水巾,安抚了小丫头一番。   专门把后面的情节看完。   诶,是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了啊!   江易为离开做准备的时候,心情是矛盾的。   他从来没有这么急迫地想走,却又恋恋不舍的时候。   江胜英一听江易要去骁国,那肯定是反对的。   但反对了一阵,知道江易是铁了心了,也只好就这样了。   当年她爹没劝住她出国,她如今也劝不住江易啊!   更何况她有今天,是多亏了江易,而江易却没靠她长了这么大。   沁城的家具厂和家居店倒是好办,江易把自己的股份分一半给小丫头,两成给二刚,三成给江胜英,由二刚来经营。   当然了,人心易变,他也跟江胜英交待了,要是哪一年不赚钱了,那就让江胜英来关了就是。   反正地皮和商铺还是值钱的,都由江胜英来代管。   江易犹豫了好久,还是去省城跟明昭昭见了个面。   明昭昭虽然在全国,还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但在省城,已经是人人皆知的大明星了。   不管去哪个地方,只要一露面,那准保能引起一阵轰动。   “去骁国?”   明昭昭面露意外,眼神透出复杂。   “为什么想去骁国?”   “想去那边念个大学啥的,好歹提升一下学历。”   骁国那边的名校不容易上吧,那种社区大学啥的,还是能行的。   当然了江易其实并不是去上学的,也不是去骁国,这不是就是找个消失的理由么?   反正骁国那么乱,个把人失去了音信也不足为奇。 第157章 八零年代(end)   他们最后这一顿饭吧, 吃的气氛就很怪异。   明昭昭很明显的有话要说,但是就一直憋着,东聊西聊的, 说骁国的传闻, 说以后要拍的电影和电视剧。   在江易眼里,明昭昭自身条件实在是太好了。   “没准等我毕业,你已经成了辰国的超级巨星了。”   明昭昭不由得失笑,“你倒是对我很有信心啊。”   “那当然了,你看啊, 在如今的国内,比你漂亮的不如你会功夫,比你会功夫的又不漂亮,而且你现在已经入了行,不管以后武侠片发展怎么样,你这位武侠片第一位女主角的地位是变不了的。还有, 也只有你有拍武侠片的经验……”   辰国第一部 武侠片太山恩仇记虽然号称是山河省电影厂拍的, 其实内情是这样的。   创意剧本都是明昭昭出的,甚至有一大部分室内场景,都是在明家武馆拍的,电影厂那头, 就是出了个导演,还有一部分演员而已。   至于男主角孙桦隆,那是不知道从哪个渠道听说了有这个项目, 就走了导演的路子才加进来的。   不然原本的男主角是电影厂的一位男演员,虽说名气比不上孙桦隆吧, 但演技和外形也很不错。   明昭昭只是希望这第一部 武侠片拍出来, 男主角是谁她倒是不在乎。   而这位拍习惯了历史片的导演, 在拍摄武侠片的时候,完全不能领会武侠片的热血和浪漫。   差一点就把这部辰国史上第一部 武侠片,拍成了权谋为主的古装剧情片。   要不是这个项目实际上是明昭昭的,她有很高的话语权,硬是跟导演吵了好几架,这才把整体风格给扭了过来。   但即使这样,这位导演也气得不行,放下话来,说是这么拍能卖座,他就息影三年,精心研究什么武侠片!   “你以后完全可以去学一学导演,将来自己开电影公司,签下挑中的演员,这样想拍什么就拍什么,再也不用担心有掣肘了。”   “武术只有辰国才有,如果能跟影视结合,再加上辰国这样的海量观众基础,早晚能长成能跟战争片相媲美的规模,而且没准还能反向输出到海外,让外国人为我们辰国的文化着迷呢!”   明昭昭听得专注,双眸明亮。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只有跟江易聊天的时候最让她愉快。   而别的人,说什么外国电影的艺术成就,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超级富豪的吃喝玩乐之类的,这些话题实在是让她昏昏欲睡,压根提不起劲儿来。   可惜,最好的聊天伙伴,就要去骁国了。   如今出国不易,不可能一年之内就来回,下次再见,那就不知道是何时了。   “好啊!没准那时候我也能去骁国拍电影了呢……”   江易笑着点头,“那可太好了,我到时候给你当翻译。”   聊得再愉快,也总有告辞的时候。   临别的时候,明昭昭递给江易一个信封。   江易的小心肝忽然漏跳一拍。   “给我的……信?”   明昭昭瞥他一眼,嗔笑,“什么信啊,是从前咱们一起去逛景区拍的照片,有一个胶卷当时就忘记洗了,最近在家里没事干,就拿去洗了,这是你那一份!你去了骁国,闲着没事的话……就,就拿出来回忆一下祖国吧!”   江易接过信封,也确实能感觉到重量有点沉,应该就是照片了。   他把信封放进包里,同明昭昭挥手告别。   做戏做全套,江易去了首都。   这两年他挣的钱还真不少,光是现金就有二十来万。   这些钱换到下个世界又花不了。   倒不如买成东西收在随身空间里,好让他在下个世界过得容易些。   经过将近五年的新经济发展,辰国的经济也确实跟八零初的时候比强了许多。   市面上的各种生活小商品和食品都供应充足,品种丰富。   当然了,一些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也上涨了些。   比如说,原本一斤精盐三毛钱,现在要五毛。   一斤面粉两毛,现在是四毛。   猪肉一块成了两块,鸡蛋七毛成了一块。   江易换着几个市场买了些粮油调料,肉蛋鱼虾这些生鲜,还有各种熟食……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的感觉,这个时代的食材,确实要比他那个世界的味道要更好一些。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他太久没有吃过自己世界的饭菜了,吃也是吃那些临期过期的东西,所以记忆被悄悄地篡改了。   在京城花掉了十万块,江易又坐上车去了经济开发特区欣城。   不过一年多没来,欣城更繁华了。   他去过的那几个批发市场的规模也更大了。   江易大手笔地又买了一堆。   也不知道算有缘还是寸劲,在欣城,他居然又遇上了黑七。   又是一番攀谈叙旧,江易又卖给黑七五个随身听,二十几盘不同的磁带,让黑七乐得合不拢嘴。   黑七盛情邀请江易去一趟他的国家。   “老弟,你这么有本事,要是去了我们东尼国,那绝对是个大亨啊!”   “我们东尼国虽然比起欣城这边来穷吧,但是水果和吃的都好便宜,美女也特别多!”   “正好我打算三天后回东尼国,不如老弟跟我去东尼国玩一玩?”   “我一定给你介绍好几个辣妹哦!”   江易对辣妹不感兴趣,但是黑七这话提醒了他。   那边的热带水果显然更丰富,更便宜啊!   当然了,他也不全是为了水果去的。   辰国东南方向的这三个邻国,东西中三尼,一个比一个穷,一个比一个乱。   据说好些地方都是武装割据,自从一派,压根不买当地政府的账。   如果是普通辰国人,去这些地方那可真是危险之极了。   不是去送命,就是去送腰子送钱。   不过江易好歹是有金手指在身的,在神木时代那种原始社会都能活下来,去个东尼国倒也不至于多危险。   更重要的是,他想弄到点热武器,在辰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在混乱的东尼国,只要有钱就一点也不难。   跟着黑七去了东尼国,花掉了他身上最后一块辰国币之后,江易的随身空间就几乎被装满了,多了上百斤的热带水果加上两箱子热武器。   而更大的收获是,在东尼国的几个玉矿口,他又收到了几百吨的垃圾……玉石伴生废矿。   当然了,危险也是危险的。   要不是他有金手指道具,估计他就算能全乎地回到辰国,他带的几万块也保不住。   什么仙人跳、临时打劫、半夜下蛊、赌局诱惑,那真是五花八门啊!   不过黑七这人虽说浮夸油滑,倒还真不是坏人。   好多的危险都是江易自己随机触发的,黑七也还是想帮忙来着。   江易在边境海关前同黑七告别,进海关办完入关手续,就出了海关小楼,也不坐车,就是一路步行着向边境小城走去……   这是他出现在辰国的最后影像。   “呜呜呜呜……”   江易在选择了穿越到下一个世界之后,整个人仿佛有了挺长时间的死机。   等他渐渐恢复了意识以后,就听到耳边传来一阵呜咽声。   听声音,这是个小男孩。   不超过十岁的小孩?   “爸爸,呜呜,爸爸!”   哎呀,这谁家小孩啊,怎么在我耳边哭呢?   这家里的大人都上哪儿去了?   虽然小男孩的哭声挺让他心烦意乱的,但他就是有点鸵鸟的自觉,死活也不肯睁开眼睛。   “爸爸,你吃一点东西呀……”   “爸我喂你……”   还在装死的江易忽然感觉到嘴唇上搁了个凉凉的东西。   他这会儿才感觉到一丝不妙。   不是吧?   他就是这小男孩的爸?   他好端端一个连女朋友都没谈过的男生,居然成了一个半大小子的老爸?   然而他还没从震惊中恢复呢,他的嘴唇就被强行给拉开了。   江易瞬间睁眼。   就看到一只坑洼瘪肚的破铁勺正塞向他的嘴里。   而这勺子里的东西,虽然离得太近了已经看不着,但东西还没进嘴,味道已经先入了鼻。   这味儿怎么形容呢,就是螺丝粉混合了榴莲,又掺了点臭豆腐……   “唔唔!”   江易大惊失色,整个人猛地滚向了一边,这才躲过了一勺恐怖的生化攻击。   “爸,你醒啦?”   手里捏着勺子的小男孩破涕为笑。   江易这才看清,这个小男孩大约有七八岁,个头瘦小,小脸面黄肌瘦,小下巴尖尖的,更显得一双大眼睛大得有点恐怖了。   但更恐怖的是,这小男孩,长得居然还跟江易自己有七八分相像!   他这次的身份,居然真的是个带娃的中年男人?   江易又细细看了看小男孩。   这小男孩的身上,穿着不合身的绿色运动服,不光是洗得有些发白,上头还破了好几个洞。   有的大洞胡乱剪了其它颜色的布料给补上了,有的小洞,比如小拇指大小的,压根连缝补都没有。   小男孩的一只手拿着个生了锈的铁皮罐头盒,盒子里正散发着生化武器的可怕味道。   显然,刚刚小男孩就是打算把这个黑不黑,绿不绿的泥状物,塞进他的嘴里!   江易扯开嘴角,指指小男孩手里的罐头盒。   “乖,你先把那个放一边,爸现在不饿!”   小男孩犹豫了下,还是眼泪汪汪的。   “可是爸你都睡了两天了,再不吃东西要饿死的。”   “乖,爸这儿有别的好吃的,来放下那个,爸给你……”   江易刚刚一瞥之间,已经看出来他和小男孩身处的环境了。   他们现在像是身处在一个半地下的洞穴里。   这个洞穴里除了两个干草编的垫子和看不清颜色的旧毯子以外,几乎没有任何能看得出文明的东西了。   而外头,似乎还隐隐地传来其它的声音。   有大人的争吵声,有小孩子的哭泣声,还有隐隐约约的说笑声。   所以江易只在那只伸过来的小手上,放了一小把木莓。   这还是江易在大晋王朝当成垃圾收来的。   这种东西,应该在这个世界是不起眼的吧?   小男孩一看到手心里的野果子,两只大眼睛就迸发出了亮光。   他迅速地把野果子往腰间一塞,也看不清都塞到了哪里,反正就不见了。   “爸,你在哪里找到的呀?”   小男孩凑过来,压低了声神秘地问,仿佛江易给他的,不是不值钱的野果子,而是带着仙气的灵果似的。   江易咳了一声,“你吃你的,小孩子不要问太多!”   作者有话说: 第158章 凶星世界(1)   小男孩鬼鬼祟祟地朝洞穴外看看, 觉得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边,这才飞快地从腰间摸出一小枚果子,就塞进了嘴巴里。   他咀嚼了两下, 眼光就越来越亮, 惊喜地看向江易。   “好好吃!”   他虽然小声说着话,但是嘴巴却一点都没张,就像是一只饿了好多天的小松鼠。   这模样看着莫名喜感。   江易刚刚清醒,立马就感觉到这个身体的疲累感和饥饿感。   他穿越几个世界,其实穿越的都是自己的身体, 但却会结合原主的记忆和情绪。   因此江易这会儿没多少精神说话,只能半闭着眼睛靠在草垫子上,慢慢地消化吸收着原主知道的信息。   现在这个世界,按照时间线来折算的话,是他那个世界往后发展了七十多年。   2120年,这一方世界, 刚刚结束了第四次世界大战。   好不容易战争结束, 各国的老百姓以为终于能有个喘息的机会,能好好的生产生活了。   但就是最能天马行空的幻想家,他也想像不到,在漆黑长夜将尽, 黎明将至的时刻,一颗小行星突兀地出现在星球轨道上,凶猛地向着这个世界的晴星撞过来。   虽然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已经相当发达, 最强三国完全都有能力发射火箭,将这枚小行星击毁或者让它方向偏离。   然而大战十年, 三国之间仇深似海, 互有攻守, 各自的空天战备能力都损毁得差不多了。   就算还留有一战之力,但是由谁来对付这枚小行星呢?   万一一个国出力了,另两国就光看着。   那岂不是就打破了平衡?   谁能保证在小行星危机解决之后,那两国不会趁人之危?   再有了,根据测算,这枚小行星的撞击点是在无人居住的北极。   如果哪个国家发射了拦截火箭,没成功击毁,把方向打偏了,反而落到了人口稠密的地区,那么这个损失,算是谁的呢?   就算三国能达成协议,不管后果如果,都不会追究,那还是三国之外的百来个国家呢?   就算这百来个国家也同样不追究,现在又怎么能保证以后呢?   更何况,第四次大战,阵营复杂,战线全面,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卷了进去。   万一真有哪个国家以拦截小行星为名,故意把灾难引向敌国呢?   总之,谁也不信任谁,谁也不乐意出白工。   这么一拖延,没等国际上吵出个结果,小行星就撞上晴星了。   小行星虽然撞的是北极无人区,不是人口稠密地区,但大爆炸引起的冲击波还是将北极附近的几个小国几乎完全摧毁。   而离得稍远一些的国家,也被威力稍减的冲击波引发了海啸和地震,损失惨重。   就算是离得最远的赤道地区,也因为大爆炸产生的烟尘遮住了阳光,白天也变成了黑夜。   长年炎热的热带国,居然下起了连日大雪……   这一年,被称为凶星元年。   凶星元年里,六十亿的晴星人口,只剩下了七八千万。   一些靠近北极的小国,除了极少的在国外旅行的国民幸存,基本上是从晴星上被完全抹去了。   还有一些面积不大的海洋小岛国,没等到冰雪大降温时期,整个国土就已经沉没于海浪之下。   幸存人口稍多一些的,也就是寥寥几个大陆国家。   这个世界的东方大国秦国,正是三大国之一。   在凶星元年初期,秦国的损失在三大国里,算是较小的,保留下来两千万的人口。   当然了,根据元年时期的传闻,这三大国内发生的灾难强度,其实都是差不多的。   都是沿海地区基本沉没,脆弱地带发生地震,活火山喷发,温带地区完全被冰雪覆盖……   大卢国境内地方人稀,基本没有沿海大城市,火山喷发,冰雪覆盖都只能瞬间吞没少量国内人口,而一些能源充足的中小城市就在元年幸存下来,最后活着的幸存者有近百万,这么算下来,损失在全世界都算是小的。   秦国呢,沿海地带有许多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幸亏逃生及时,组织有力,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逃到了内地,不至于全军覆没。   而有火山的地区基本上人烟稀少,火山喷发的影响并不算太大。   在接收到了北方大国境内的灾变信息之后,生活在寒冷地带的人口纷纷迁往温带能源密集地区或者到亚热带地区。   因此秦国的人口在全世界都算是保留得最多的,一共有两千多万。   三国之一的大安国,被海啸、火山、寒流三面夹击,先损失了将近十分之九的人口。   剩下的幸存人群,就立马发生了骚乱。   族与族,军与民,贫与富之间,争地盘,抢食物,一场接着一场的流血内战,让大安国人口迎来一波波的锐减。   最后只剩下了不到五十万。   虽然大安国的人口已经是三大国里最少的,但比起那些连挣扎之力都没有瞬间灭国的,已经是天上地下的分别了!   苦苦活过元年的人类都以为过了这个难关,就能松一口气,奋斗求生了。   然而他们不知道,接下来的年景,并没有如他们所愿地好起来。   火山灰遮挡住了阳光,整个星球都在变冷。   一天二十四小时,就有十二个小时都笼罩在黑暗中。   大量植物和动物成批死去。   种田养殖这些最基本的生产,除非用上科技手段,不然根本不可能。   一年四季变成了只有两季。   就算是最暖和的时候,也不过是十度以上而已。   而最冷的严寒时期,基本上都达到了零下四十来度。   全球又有一大批的人口,压根就没能活着渡过冬天。   这种每年都有大批人类死去的可怕年月,一直持续到了2130年。   2130年起,全球的气温又开始回升。   日短夜长也在慢慢恢复。   在室外最高温度达到二十度的时候,幸存者们以为大灾难已经过去,他们能回到旧日的好时光了。   谁能想得到,这时候的土地上,已经完全见不到人类常见的那些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了。   也有人拿出大灾难前保存下来的种子试种,结果,不管是在哪一片大陆,哪一个国家,这些种子要不就是不发芽,要不就是发了芽以后也得在温室里精心呵护,不能出一点差错,才能顺利地生长成熟结种!   经过上千上万次的试验,人类这才不得不承认。   现在的晴星上,土壤、水分、空气里,都有克制这些植物生长的有毒因子。   这些有毒因子,应该就是随着小行星撞击,从外太空带到晴星来的!   这个结果,对于人类来说,可不就是晴天霹雳么?   凶星纪年第十年,人类已经将十年前留存下来的正常食物,都吃得差不多了。   正常食物都吃光了,新的食物又养活不出来,可不就只能被迫开发新食物?   在凶星元年时期,那些有可能变成人类食物的动物,比如野兔、野猪、野牛、野马、野鸡之类,但凡大一点的野生动物,基本上已经灭绝。   还有人能吃的蔬菜,能结果子的树,土豆红薯山药之类,也都灭绝了。   吃不上正常的食物,总不能饿死吧?   幸存下来的普通人,可不就只能开动脑筋,想办法吃一切能填饱肚子的东西了?   比如虫类、鼠类、野菜、略有甜味的草根树枝,洞穴深处的少许菌类……   当然了,什么时候都是特殊人群的存在的。   据说在大卢国和大安国,就有顶级富豪和权贵们成立的秘密地堡。   在地堡里,有一百年也吃喝不完的冷冻食物和美酒饮品,有能源充足环境清洁自动控制能种得出新鲜粮食和蔬菜水果的温室,还能孵化养殖出家禽家畜提供新鲜肉食……   这些权贵们,发愁的不是吃穿,而是不能随心所欲地像凶星元年之前那样,自由自在地满世界游玩交际。   秦国的情况呢,跟那两国稍有不同。   当然了,秦国也没有好到压根没有特权阶层的存在。   据说一开始,秦国的一些地方也有秘密的小地堡来着。   不过这些小地堡的位置很难保密,一旦风声泄露,也就存在不了多久了。   大家都在挣扎求生,凭啥就你们过得逍遥自在?   因此这些小地堡的最后结局,不是被攻破变成了一大群人的幸存基地,就是两败俱伤,最后被夷为了平地。   原身江易,是秦国体育大学毕业的,在一个五线小城的中学里当体育老师。   在凶星灾变之前,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跟自己恋爱了五年的高中同学新婚。   原身的妻子也是体育大学毕业的,不过她学的是舞蹈,回老家以后就开了个自己的工作室,专门教小孩子舞蹈的,自己当老板倒是时间上随意,挣的也不少。   凶星灾变的时候,原身妻子已经怀孕六个月了。   还是幸亏他们在的五线小城不靠海,也不在地震带,这才能在乱世里求得一线生机。   原身和妻子都是独子独女,乱世时,爸妈岳父加上他们一共六口人,齐心协力,总算是熬过了第一波,然而后头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加上原身妻子又要生孩子……   原身妻子就是在生孩子的时候没找到医生大出血没的。   刚生下来的小娃娃要想养得活,在乱世里要付出的心力,又是安稳岁月里的十倍还多。   凶星十年,老人们都在贡献了最后一份光热后撒手人间,只留下了原身带着十岁儿子艰难求生。   原身应该是死于长期饥饿和严重的营养不良。   作者有话说: 第159章 凶星世界(2)   土壤里种不出作物, 也没法饲养家禽家畜,粮食和肉类都没地方弄了。   人类可不就只能吃点过去连看一眼都想吐的东西么?   什么地里挖出来的虫子啊,味道苦涩的根茎野菜啊, 洞穴深处里的菌类啊, 这些都成了人类寻觅的食物了。   这些东西产量不高,提供的营养也不足,一个成人忙活一天,的确是能养活得了自己,但还能有多少余量, 来养活没有觅食能力的亲属,那可就没个准了。   养活不了老人和孩子,那能生育的中青年们,压根就不敢想生儿育女的事。   填饱肚子都那么难,哪里还有工夫去学一些当下用不上的知识和技能呢?   这就是全世界的人口数量进一步下降,文明不断地在倒退的原因了。   原身带着儿子艰难求生, 各种颠沛流离, 总算是在这座翠坪山脚下,有了暂时的安稳。   翠坪山占地面积极广,在凶星元年之前就是自然保护区,层峦叠嶂, 群山连绵,溪谷之间处处都是杳无人迹的原始森林。   元年之前,在大城市里活得光鲜亮丽的市民, 在元年开始不到一年就消耗光了城市里的所有的存粮。   一些特殊人群还能享受补助,普通人只能等待救济。   但救济能救济一年两年, 时间长了能维持性命的救济也没了。   普通人只能靠在野地里觅食或者在少数一些基地里干活换待遇。   但是基地的容量有限, 只能容得下秦国幸存人口的三分之一, 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得靠自己在外挣扎求生。   那些大城市和周边能寻到的食物,当然没法跟原始森林周边比了。   因此翠坪山这方圆数百里的地界,慢慢地聚集起了成千上万的幸存者。   像是原身和儿子住的这个地窝子,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位置,既是山坡阳面,又背风,到了夜里,要比那些位置不好的能暖和出两三度去。   两天前,原身进山寻找食物,把儿子托付给附近的邻居照看。   如今世道太乱,没成年的小孩子和体弱的年轻女人,一旦没了庇护者,那可就危险了。   幸存者社区里,也不是没有恐怖传说,有那些丧病的小团伙,专门挑弱幼下手,这可不是什么人贩子的把戏,而是更可怕的食人族!   没准一个疏忽,回来就再也见不着自家的亲人了。   因此家有老幼的,会跟其他人家结伙互助,在出去觅食的时候,让对方帮忙照顾一下。   当然了,这照顾肯定不包括管吃管喝的,能保证人是全乎的就行了。   原身这次进山,还真是找着了些不错的东西。   在一个山洼里,他发现了一棵倒伏的枯木,这枯木下,长着一圈圈的黑木耳!   这可不是大惊喜么?   黑木耳这种菌类,就是在凶星元年之前,那也是味道不错的正常蔬菜啊。   原身喜出望外,采了满满的一袋子,少说有个六七斤,余下的他就没舍得采,想着下回再来也不迟。   毕竟,这年头,谁要是穷人乍富,招了别人的眼,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可就算原身这么小心了,回去的路上,还是被打劫了。   虽说那伙人目的在抢劫吧,对原身没下死手,可原身还是挨了一两下。   得到又失去,还挨了打,原身又惦记着儿子,还是强撑着又找了些野菜草根回来。   等把儿子领回了自家的地窝子,原身就再也撑不住,昏死过去……   其实这一次的打击,也是雪上加霜,压倒原身的最后一根稻草。   经过长达十年的营养不良,原身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了。   一阵阵的饥饿让江易干躺着都没法安稳。   他正要偷偷从临期库里拿出一个面包来啃呢,忽然一个凉凉的果子塞到了他嘴边。   正是他这个便宜儿子凑了过来,啃过果子的嘴边红哇哇的,显得十分滑稽,却是小手伸出,高举着一朵木莓,关心地要喂给他吃。   江易咳了一声,摸摸小孩的头。   “爸不爱吃野果子,你吃吧。”   江小胖眨眨眼,似乎特别不明白,这么好吃美味的果子,一点苦味和涩味都没有,他爸居然不爱吃!   但很快他就更惊讶了。   他爸拿起草帘子,挂在了他家的大门口。   原本光线就不大好的地窝子里,越发的昏暗了。   这会儿虽然太阳要下山了,但是离睡觉的时候还早啊!   江小胖虽然疑惑,但是长期幸存者的生活经验,让小孩懂事地没有吭声。   江易挂好了草帘子,彻底隔绝了外界可能的视线,这才从怀里掏出一个毛毛虫面包。   当着便宜儿子惊奇的眼神,江易把这毛毛虫面包一分为二,递过去半个。   “快点吃!别让人发现了。”   不是他小气,随身空间还是临期库里都有那么多的好吃的,就只拿出来一个面包,还要分着吃,实在是他知道,就江小胖这种长年营养不足,基本无缘正常食物的肠胃,就算有吃不完的好吃的,也得慢慢来。   更何况这毛毛虫面包是没啥强烈的气味的,要是换成烤鸡或者卤蛋啥的,一阵小风吹过,那个味儿,没准就把人给引来了呢?   江小胖接过毛毛虫面包,一点都没犹豫,直接就咬了一大口。   松软,香甜,内里还有一点更为甜蜜的芯子!   这难道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吗?   江小胖啃得狼吞虎咽,根本舍不得停下来。   不是他要这副吃相,能活到十岁的经验,就是只有吃到肚子里的食物,才是属于他的食物。   看着便宜儿子这饿虎吃食的样子,江易莫名觉得自己手里的半个面包格外的香甜。   江小胖这个名字,是他姥爷给取的。   因为江小胖生下来就没了亲妈,没喝过一口母乳,小小的婴儿只能靠大人们东拼西凑的各种东西维持生命。   什么过期的婴儿奶粉,中老年喝的藕粉,小米熬成的米汤,红糖水……   乱七八糟的食物虽然让小婴儿活了下来,但却是瘦得皮包骨,总让人担心养不活。   老人们都是心疼不已,恨不得去卖血给小孙子买奶粉,可这年头,卖血也没人要啊!   无奈之下,这才给小孙子取了这么一个充满了祝福的名字。   半个面包下了肚,江小胖满脸幸福地拍拍自己的小肚子。   好久没有这么满足舒服过了呀……   看着便宜儿子吃完了面包,就去到墙角,又拿起一个黄不拉叽的塑料桶,从这个桶里往铁皮罐头盒里倒水喝,江易嘴角抽动了下,还是没说啥。   凶星十年,从前人类社会的垃圾,现在都成了有用的宝贝。   比如说这个塑料桶,分明就是两升的那种牛奶桶。   这种铁皮罐头盒,别说盒子了,就是里头的熟食,都早就成了人类不大喜欢的垃圾食品。   但就是这两种废弃物,在凶星世界里成了人人必备的家当了。   这两三升的塑料桶,用来贮水大小合适,携带方便,又结实又耐用,只要不是在阳光下暴晒,用上十年八年一点问题都没有。   而铁皮罐头盒呢,既能放在火上烤,又轻便好带,可比瓷碗或者树脂碗强多了!特别适合到处流浪的幸存者。   幸存者用的水,都是在溪流或者流动的小河里取的。   即使这样,也还是要用自带的简易过滤装置过滤一遍的。   幸存者传言,凶星撞击晴星之后,晴星上的空气水分和土壤里,都有一种对生命有害的元素。   这么过滤一遍,虽然也不见得能起多大作用吧,但总好过没有了。   江易回想这些信息的工夫,江小胖已经喝完了一杯水。   还很殷勤地捧了一盒水过给江易。   “爸,你喝水。”   江易接过这铁皮罐头盒,闻了闻味儿。   没闻出什么奇怪的气味来,水体看着也挺清的。   江易摸摸小孩的头,“乖,你把那些果子吃完,吃不完明天要坏。”   趁着小孩的注意力转移了,江易赶紧从可回收垃圾库里拿出一个差不多的铁皮罐头盒来,把这水倒了进去,又试着回收。   “嘀!这些水在本世界还有价值,不能回收!”   江易摸了摸下巴,有点事情败露的心虚。   其实他就是想让系统给鉴定一下,这传说中的毒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来着。   难道说这种元素,已经被研究出来了有什么用途?   现如今秦国能做研究的基地,有将近二十多个。   听说最大的基地,能容纳十来万居民。   中型基地大概有万把人。   而星罗棋布的小基地,也就是几百几千人。   大部分的幸存秦国人,都是在秦国各地四处游荡的流民。   江易回过神来,就看到江小胖已经吃完了野果,正举起勺子,要吃先前那种可怕的糊糊。   “小胖!”   看到小男孩无辜地望过来,江易忙解释。   “别吃这个了,明天我带你进山,有更好的……”   这绿不绿,黑不黑的泥糊糊,江易已经知道是啥了。   它就是地里挖出来的虫子,再和着一些野菜,捣碎做成的糊糊。   味道臭归臭,倒是能给人补充一些热量。   而且经过许多前人经验总结,还就是得这么吃,才能中和虫子和野菜本身带的微毒,不至于让人吃了口舌生疮,皮肤溃烂。   长年的流浪生活,让江小胖成了乖巧不多话的孩子。   他乖乖地放下了铁皮罐子。   学着亲爸的模样,躺在了草垫子上。   他抬起瘦巴巴的手腕,另一手在手腕上按了几下,昏暗的小土屋里就亮起了一片光。   一个温柔女声轻柔从腕间响起。   “宝贝,现在是晚间六点五十,咱们来继续学习昨天的课程……”   江小胖小脸就仿佛生了光,嘴唇和眉眼都弯了。   “好呀,妈妈,今天吃得好饱呀!”   江易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呆住了。   凶星十年,人类的科技文明都在倒退。   如果没有塑料桶和铁皮罐子,父子俩的栖身之地,甚至都比不上木神时代的小屋。   但总是从那个科技极度发展的时代过来的,总还剩下一些科技文明的碎片。   比如说江小胖瘦小手腕上的个人终端。   凶星元年之前,什么手机平板,已经成了过时的老物件。   每个人一出生,就会配备上基因识别的终端。   这终端的功能,就是电脑手机平板和证件的集成。   江小胖出生在凶星时代,连医院都没得去,当然也就没地方领终端了。   他手上的这个明显有些大小不适合的终端,是他亲妈临终前,将权限解锁,共享给江小胖的。   终端里的个人语音,也是江小胖亲妈的声音。   作者有话说: 第160章 凶星世界(3)   江小胖跟着终端的语音提示学习, 学半小时秦国语言和历史,又学半小时的基础生物和医学,又跟着提示闭上眼睛, 听着音乐做操。   江易全程都在一边围观, 发现这些课程设置得还挺科学的,正好卡在这个年纪的孩子的兴趣点和专注力的限度上,当然了江小胖应该比一般的小孩更爱学习,所以学得很认真。   江易也因此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还跟着学了点知识。   不得不说, 秦国的科技发展,已经远远超过了江易的世界。   要不是天外凶星,这会儿的秦国,定然繁华又强盛。   可惜江易来的不是时候,往日的辉煌,那是再也见不着了。   做完了操, 江小胖又开始学数学和物理。   这些内容倒是江易早就已经学过的。   江易就把自己手腕上带着的終端打开了。   这个终端就像智能手表那么大, 但是材质是江易从没见过的,份量比塑料还轻,却十分的坚固。   开关打开之后,就有三种投屏模式可以选。   一种是江小胖现在这样, 能投多大投多大,也方便家长监督他学习。   第二种是十寸屏幕大小,与视线垂直, 还能防止外人偷窥。   第三种则是加密模式,直接视网膜成像的。   这第三种的模式当然是最机密, 最省视力的了, 但又很容易让人沉浸其中, 忽略外界的危险。   在这样的凶星世界,会用这种模式的人实在不多了。   江易如今初来乍到,这个贫穷的家里又只有父子二人,当然不能掉以轻心,因此他选的就是第二种模式。   【当前星网连接失败,只能采用区域连接方式】   看到这条提示,江易又回想起原主的一些记忆。   在凶星撞来之前,秦国发射了将百颗卫星,组成了秦国星网,只要是秦国人的终端,都能接入这个星网。不管是上天还是下海,都能收到秦国的星网信号。   而另外的两大国,虽然也有类似的星网,但信号质量,可就稍有不如了。   至于那些实力不大行的中小国,要不就是花钱租三大国的服务,要不就是放弃星网,声称星网污染环境,干扰人类的宁静生活……   凶星撞上晴星的瞬间,近地轨道上几百颗卫星同时永久性失灵。   剩下的几十颗卫星,也在星球上各种天灾的影响下,相继报废。   世界上所有卫星全废,有几个地处亚热带的小国还兴灾乐祸,觉得这下子大家都没有了星网,都是聋子瞎子蛮好的。   但谁能想得到,虽然个人终端没了卫星网络不能联星网,可这些终端还有区域模式啊!   这些个人终端,使用的能量来自太阳能,本身也会向外发射信号,只要两个终端相距不远,没超过一千米,都能互联。   当然了,乱世里人心莫测,如果不是知道对方相对可靠,谁也不会冒着暴露的风险去跟别人互联,但如果是亲人和熟悉的朋友,这个互联功能可就能派上大用了。   在相对安全的栖息地,还有人会组建群,方便群友们共享各种生存信息。   江易把终端里的资料和软件都过了一遍,心里就有了底。   这个终端,没了星网以后,差不多就是不能上网不能打电话但是能近距离聊天的手机了。   但终端里用到的科技,已经是江易见过的最强最先进的了。   想到元年之前晴星人类六十亿,如今却只有几千万。   别的国家暂且不提,光是秦国,就有十亿多的人没了。   虽然这样想有点不厚道吧……也就是说,如今秦国有十亿的废弃终端?   个人终端这东西,在元年前人人都有,就算是千亿富豪,也就是在外形上头弄点花哨而已,主要的功能都是那么些。   元年过后,没了的人的终端,也不会有人去特意收集它。   毕竟,这都是跟基因绑定的,没有原主人同意,拿到这东西它也用不上啊。   据说在国家数据中心,也还是有办法对终端和基因解绑的,但大灾一次又一次,谁知道数据中心还有没有?   就算有,普通人也不可能捡个不能联星网的终端跑到国家数据中心让人给解绑吧?   但凡活着的人都有这东西啊!   当然也有像江小胖这样,在灾变后出生的孩子。   一般就像江小胖亲妈在临终前把自己的终端权限给孩子共享一样,这些孩子只要还有亲人在,就能有终端可用。   想到这儿,江易就心动了下。   那些无主的个人终端,在这个时代,应该就是废品了吧?   那他能不能回收呢?   他要是能多回收一些终端,带到任何一个现代,那都能算是黑科技了吧?   夜越来越深,这个半地下的小窝里的气温,也越来越冷了。   江小胖已经完成了每天的睡前学习任务,揉着眼睛嘟哝了声妈妈晚安,就打了个滚,滚到了江易身边,搂住了江易的胳膊,睡着了。   江易挠了挠脸,身体有些僵硬,想把小孩给推开,又觉得窝里确实挺冷的,就没动弹。。   他穿越了三个世界了,每个世界都有个原主的亲人。   什么小姨子、妹妹、亲妈……   虽然除了小姨子都是血缘至亲,还是男女有别,不会太过亲密。   只有还是个幼崽的江小胖,亲近依赖都是天经地义的。   诶,这平白无故地当了爹,实在是不习惯啊!   江易想到这儿,从他的个人空间里挑了一身儿童穿的秋衣秋裤。   拿出来放在江小胖身上。   这秋衣秋裤是他在八零年代的欣城批发市场里买的。   他当时想的就是万一去了别的世界,有需要送礼或者采购的情况呢?不如在这个批发市场里都各样买上点,毕竟这种物美价廉,用料实在的商品,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买了。   这不是就用上了么?   大概这身秋衣秋裤用的都是好棉料,松软又保暖,表面还有一层细腻舒服的细绒,江小胖睡梦中小手乱摆,摸到了这两件衣物,直接就搂在怀里当抱枕,舍不得撒手了。   等到江小胖感受到了地窝子外的光亮,睁开眼睛,就看到他手里的新衣服了!   江小胖一骨碌爬了起来,揉了揉眼睛。   这柔软鲜亮的小秋衣和小秋裤,它的颜色是天蓝色的,上头还印着黄色的小鸭子……   江小胖直愣愣地盯着这套衣服,就好像他要是一动手,这好东西就要长翅膀飞走了似的。   “快换上吧!再不穿就要被人看到了。”   江小胖急忙点头,三两下就脱了他那身破烂的小绿运动服。   如今这个天气,是属于脱夏入冬的前几天,天气开始转冷了,但还没那么冷。   从个人终端的提示来看,现在外头的气温是十二度左右。   但如今这爷俩,已经穿上了他们全部的家当。   都是里头一身破烂保暖衣,外头一身破烂运动服。   江小胖现在身上这套保暖衣,是大人的衣服改的,是江小胖的姥姥,拆了全家人最好的衣服,一针一线地用手缝出来的,刚做出来的时候,还挺保暖的,但是江小胖长了个头,又穿了洗洗了穿的,如今裤脚只能到小腿肚,原本的保暖层也已经快掉光了,论厚度,简直跟新秋衣裤没法比。   但有什么办法呢,起初幸存者们还能在村子和小镇上找到些御寒的衣物,但一年年过去,都是消耗,没有生产,还要提防着被人打劫……父子俩能打扮得像个人样,都已经很不容易了。   “里头那身脱下来吧,不要穿了。”   江小胖穿上新秋衣,套上小绿运动服,有些不舍地把换下来的保暖衣叠好,东藏西藏,最后塞在了草垫子下头。   “爸,咱们今天要一起进山吗?”   江易在昨天夜里,就已经给自己找了套舒服的换在里头了。   外头还是穿着原身那个缝补过好几回的土黄色儿冲锋衣裤。   “走吧!”   这个栖息地里住的人太多了。   想吃点好的,还得防着味儿蹿出去。   除了想吃点好的,他也想带着便宜儿子去看看这个世界的原始森林成什么样了。   江小胖脆声地答应,欢快地从地窝子的墙角拿起根木棍子,又拎起一个破布袋子搭在肩头。   这小孩这副打扮,活脱脱地就是去逃荒的难民啊!   父子俩刚出了地窝子,就看到一个汉子牵着个小女孩的手走过来。   “江易,你们……这是要出去?”   看到这对父女,江易就想起来了,这个汉子的年纪跟原身差不多,都是三十来岁,名叫程富。   程富的女儿程小甜十二岁,比江小胖还要大两岁。   看着能比江小胖高一头去。   没办法,男孩子发育晚,程小甜又大两岁,跟江小胖站一块,完全地碾压。   程富这人看着膀大腰圆,肌肉健壮的,实际上据他说,元年之前,他就是个死宅程序员。   身高虽然是先天的,但这一身的肌肉,那可都是后天锻练出来的。   江易正要说话,又有人领着小孩来了。   “咦?你们怎么都站在这儿?今天谁留在栖息地,帮我看会儿孩子呗!”   来的一大一小,模样都是贴头皮的短寸头,晒得黑不溜秋,一看就是亲娘俩。   是的,这是母女俩,但看上去就是狂野得不得了的两父子。   只要不开口,压根看不出来性别。   这个看上去跟男人没多少差别的女人名叫秋云,她的女儿秋小雨在小孩里最小,才七八岁,看着却比江小胖还要活泼健壮,属于一撒手就能上树下河的那种泼猴性子。   大概是因为都是单身带娃,原身跟这两家打交道比较多。   进山觅食的时候,这三家都是把娃托给一家不进山的带。   看这架势,这两人都准备让江易当这一天的保姆的。   江易这会儿也翻起了原主的记忆。   前天和昨天原身都进了山,今天确实是轮着他看孩子了。   他只好摸摸鼻子,“我今天想带着小胖去翠坪山外围看看,要不你们两个进山,我带一个也是带,带三个也是带,带他们一起去外围玩?”   秋小雨一听这话就欢快地直蹦。   “啊!我想去!要去!”   程小甜也转过头看着她爸,一双眼睛扑闪扑闪的,又扯了扯程富的衣角。   显然也很心动的样子。   程富看了眼秋云,又看了眼江易,“那行,就麻烦你多看着小甜了。”   又转回头来叮嘱小甜,“小甜你要乖乖地跟着江叔叔,不要乱跑!”   秋云拍了拍女儿的小寸头,“听到了没,不要乱跑,不然丢了你我可不去找的!”   秋小雨连连点头,“老妈放心吧!小胖去哪儿我去哪儿!”   “什么小胖,叫小胖哥!”   虽然说是让江易看孩子,但其实这两个人一直跟着江易和仨小孩同行,等江易选好了一块没什么人的地方,这两俩才各自朝着各自的方向走了。   江易挑的这块地方,是一处巨大山岩的背风处。   这个地方有三面都有岩石和树木的遮挡,如果不是有意往这边来的话,是发现不了这边还有人的。   江易本来是打算带着儿子出来吃独食的,因此连早饭都没顾上吃呢。   这会儿看着两个跟江小胖一起玩挖土的小朋友,江易只好拿出来一大把野果子。   让江小胖给小朋友们都分了些。   江小胖分果子的小表情啊,那叫一个不舍。   不过虽然内心纠结,他还是把果子分成了三份,和小雨小甜分了。   “哇!这个果子好好吃呀!”   “谢谢小胖,谢谢江叔叔!”   两个小姑娘都是打从困难中长大的,也知道食物来之不易,就算是最跳脱的小黑妞小雨,发出赞叹声也会自动地压低了声,又向江家父子道谢。   江易借着自带的破背包当遮掩,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了打火机,在地上刨了个长坑,升起了一堆没有烟的火。   小孩们天天跟着大人四处流浪,野外生火都是常事,他们也就见怪不怪,倒是一边吃着野果子,一边帮忙捡点枯草干柴。   火升好了江易就拿出了四串龙虫出来,放在火上烤。   凶星世界的小孩,基本上主食不是虫子就是菌类。   看到这四串龙虫,既不害怕,也不咋期待。   秋小雨还从自己腰间背的小包里拿出罐头盒,里头就是江易见过的那种泥糊。   “江叔叔,我能不能烤热了吃?”   她老妈早上起晚了,就没给她吃早饭,就给她盛了一盒糊糊,说是一天的饭呀!   作者有话说: 第161章 凶星世界(4)   江易看着秋小雨那晒得油黑发亮的小脸, 再看看秋小雨的罐头盒。   吃这个也能长得这么活蹦乱跳的,这娃的体质可太搞造了。   江易就接过那盒子,意思意思地摆了火堆边上。   这东西臭得可比生化武器, 要是温度上来了, 那味道……简直不敢想啊!   希望它热乎的慢点吧。   “江叔叔,昨天你进山,找到的食物多吗?”   如果说江小胖就是个普通孩子,秋小雨就是个社牛的娃。   盯着自己一天的饭都快饿得前心贴后背了,还要跟大人找点话题。   不得不说, 这娃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   原主虽然找着的食物挺珍贵,却都被抢了个一干二净,还挨了打。   “找着了呀!这不就烤上了?”   江易指指火堆上架着的龙虫串。   这龙虫看着吓人,吃着却美味,有点新鲜虾肉的甜,营养也很丰富。   在木叶时代, 江易的便宜妹妹生的小侄子小侄女都特别喜欢吃这口。   秋家和程家这两家, 跟原主相识也有两个月左右,相处得还算是不错。   起码互相帮忙看孩子的时候,都没有过什么差错。   江易现在有这个能力,就有些看不得孩子们吃苦。   “江叔, 这个虫子长得这么吓人,它能吃吗?”   程小甜本来手里拿着一个破铲在挖地,这会儿也好奇地凑了过来。   如今的人类, 已经没了正常的食物,只能开发虫类。   就翠坪山这一带, 就能找到十几种能吃的虫子。   但这些东西为啥早前没进人类的食谱, 那就是因为它不好吃啊!   江易笑笑, “能吃,味道还很好,肉有点清甜……”   说着话,龙虫的一面已经烤得差不多了。   江易赶紧把四串龙虫换了个面,又拿出一小包调料粉,在上头撒了一捏。   这会儿龙虫的香味就烤出来了。   仨小孩也不话唠了,也不挖泥了,都凑过来,使劲地吸鼻子。   “好香啊!”   “江叔,这个虫子能不能给我尝一条腿,就只要一条腿就好?”   秋小雨咽了咽口水,卑微地提出了请求。   她老妈早就警告过她了,不能跟别的大人要吃的,尤其是在江叔和程叔那儿。   现在的食物都很珍贵,小孩跟别人要吃的,会让别人很为难,没准一生气,以后都不会帮忙看她了。   程小甜看了眼秋小雨,也咽了下口水。   却是低下了头,两只手指抠啊抠的。   江小胖扑闪着大眼睛,“没事,我的分你们一人一只好了。”   江易笑了,“一人一串,今天都有份!”   没过两分钟,另一面的龙虫也烤好了。   仨小孩儿果然一人分到了一串。   跟江易学着剥了壳,把里头那个粉红色的肉往嘴里一塞。   三个小孩在尝到第一口的时候,都明显地停顿了下。   气氛忽然就变了。   小孩子们都在埋头剥壳吃肉,吃得又快又猛,偏偏谁也没有发出声音,就像是饿了很久的蚕宝宝遇上了新鲜桑叶一样。   程小甜吃到最后一龙虫的时候,用手擦了擦壳子,也没剥,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跟没吃完的酸甜野果子放在了一起。   这么好吃的食物,肯定得带回去给老爸尝尝啊。   秋小雨刚好吃也吃到最后一只,都已经咬了半截子了,眼角不知道怎么就撇见了小甜姐的动作,倒是也给她提醒了。   秋小雨把嘴里的半截子给拿了出来,跟剩下的半截拼啊拼的凑在了一起,也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仨小孩吃龙虫的速度可比江易还快。   一串里有十来个,这个份量,一顿早饭是足够了。   江易吃完了自己那份,就看到仨小孩都在那儿玩起了终端。   江易不由得感叹。   果然哪怕到了末世,小孩子还是最爱玩游戏啊!   他刚感叹完,江小胖就凑了过来。   “爸,我刚刚把这个龙虫拍下来了,以后要是见着了就抓这个!”   哦,合着是他错怪了孩子们了?   江易摸了摸江小胖的头,“嗯,以后爸带你吃更多的好吃的。”   程小甜也从自己的终端前抬起头来。   “江叔叔,我爸说他今天的收获挺不少的!”   秋小雨也赶紧接话,“我老妈说……”   她说着就小小地惊叫一声,“她发现了一窝野鼠!”   另外俩小孩配合地发出惊叹的气声。   “哗!秋姨真厉害!”   元年刚开始的那几年,饿昏了头的人想补充肉食,又咽不下虫子,可不就只能去捕鼠!   鼠类繁殖力这么强的,愣是被人类给吃得几乎绝种。   后头这些年,能抓到鼠类,甭管是什么品种的,那都是上好的新鲜肉食了。   “江叔叔,我老妈说她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让我问问看,程叔叔想不想过去抓野鼠,要是江叔乐意的话,也可以带着我们一起。”   另外两个小孩听了都是两眼发亮,面露喜色。   鼠类被人类吃得快要灭绝,也就是这翠坪山因为是原始森林,地形复杂,环境多变,人类在这边的优势没那么大,才能残留下少量的种群。   但也让野鼠们短时间内进化出了,一旦被人类抓到一只,族群里其余的老鼠立马望风而逃,再也不可能会回到如今这个栖息地了。   所以要抓就一次性地抓完才最为合算。   但是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该找合伙人的时候还是得找合伙人。   其实如今的人类手里都有终端,虽然不能联星网,但是可以短距离互联啊,组个队啥的十分方便。   但就是这世道食物和物资都太过珍贵了。   以至于组队的出过不少事儿。   无非就是见利忘义,因爱生恨,心生嫉妒,暗中下手,落井推石那些,总之,就是狗血编剧都不敢这么编的程度。   也就是这个原因,如今的人们更愿意想信自己的血亲,或者直接单打独斗。   尤其是像江易他们这些单身带娃的,那真是一步错,损失的不光是自己一条命,还有家里的娃呢?   没了亲人的小孩,几乎不可能自己活下去。   光是活不下去也就算了,可怕是被那些恶人盯上,才是生不如死呢。   别看程富和秋云两个人很放心地把娃交给江易带看着,实际上进了山里,他们压根没走远。   始终都在终端能联系到的范围里。   就刚刚江易以为的小孩低头玩游戏,其实是在那儿跟爸妈通信呢。   “嗯!我问问你们程叔。”   江易也把自己的终端打开。   果然已经有好几条闪烁着的信息了。   正是互助带娃群里,秋云发的好几条。   “新鲜活鼠.jpg!”   “啊!老秋厉害了!这都能找到!”   “还行!今天没走远,就在这一片活动来着,没想到反而取了个巧!”   “这应该是个鼠窝!你们想不想一起来!连窝端了?”   “快点回话啊!新鲜肉可不等人!再不来这些鼠肉汤鼠肉排啥的就长腿飞了啊!”   “刚刚才听小雨说了,我带着仨个小的过去,发个定位?”   “我刚刚采蘑菇采得正欢呢,不过蘑菇肯定不能跟肉比,发个定位,我飞跑着去!”   “就是这个位置!速度啊!”   “我是说老程,老江你慢点来不要紧,照顾好仨小的就行!”   二十分钟后,三大三小在一处隐秘的谷底会合了。   程富擦了把头上的汗,手起刀落,一刀就把一只朝他脸上扑过来的大老鼠给钉在了地上。   “好家伙,这个头,跟兔子差不多!也太肥美了吧?”   “咱们这可是要发了!”   程富和秋云两个人双手几乎就没有停的时候,一波波的大老鼠朝着他们冲过来,有的甚至还凶性大发地想要攻击比它们大得多的人类。   没过多久,他们脚边,就堆起了小山般的鼠尸。   而在他们身后几步的江易,手里也拿着一张工兵铲,时不时地拍上一下。   跟那两个比起来,他脚边的老鼠就没那么多了,也就是十来只而已,个头也不如那两堆大。   主要是他承担了不让鼠群伤到仨小孩的任务,打老鼠是次要的,保护孩子才最重要。   但江易也会放过几只小老鼠给三个小孩练手。   毕竟,他们也都不是小孩子了。   在这种世界,越早有自保之力,越能生存下去。   这一忙活,就是两个小时过去了。   眼看着枯树洞中再也没有鼠群冲出来,秋云和程富两个人这才长出口气,坐倒在地歇息。   “平时要见一只老鼠都难,今天是怎么回事儿?怎么会有这么多?”   “这个头也不对呀!”   秋云拎着一只个头最大的野鼠,皱着眉头观察。   “这得有五斤重了吧?咱们如今可是能吃上好几天的纯肉食了!”   跟小孩们不一样,这些当了爸妈的大人们,那可都是过过好日子的。   什么牛排猪扒,南北大菜,风味小吃,鲜果甜品……都是吃腻了这样吃那样,不光要看口味,还要挑营养,谁能想到,有一天,只能吃这些猪狗都不吃的玩意呢?   像野鼠肉这种食物,放在过去那都是要捂着鼻子敬而远之的,如今么,看着它们,那就是在看一坨坨的美味佳肴啊!   仨小孩这会儿也能凑上来瞧稀罕。   “不知道这个大老鼠的肉好吃,还是龙虫肉好吃!”   “我觉得龙虫肉最好!以前我妈抓过老鼠吃的。”   “有这么多,那是不是以后咱们都不会饿肚子啦?”   仨小孩讨论得有模有样,仨大人却看着小山般的鼠尸,心里十分的不踏实。   总觉得好处来的太快,后头有点什么陷阱似的。 第162章 凶星世界(5)   程富挠了挠满是血泥的脸, 指着枯树洞笑了两声。   “咱们平时进山,好几天都不一定能找着老鼠,今天却一下子找了这么多。”   “不会这个树洞是另一个次元吧?”   次元这个梗, 秋云和江易倒是都能懂。   然而却没人能笑得出来。   秋云看了看满地的鼠尸, “甭管怎么说,咱们这次的收获,足够好些天吃了。”   “这里有这么多,分成三份吧?”   她看向程富,刚刚其实程富杀的鼠比她还多一点来着。   而江易虽然杀的老鼠不多, 但他保护着三个孩子,承担的责任不比他们两个少。   再说这么多的老鼠,估计这半个月都得吃到吐,当然也就不怎么在乎分配了。   物资一旦丰富了,人人都会变得大方起来。   程富点头赞同,“行啊。这么多, 就算咱们三个分了, 这得吃到什么时候去啊!”   如今天气虽然冷了,但也没到零下,这些老鼠肉,最多也就能放一个星期吧?   要是腐坏了, 吃坏了肚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毕竟这栖息地里也没有医生,想要求医, 还得去最近的小镇,那边有个小基地, 规模不大, 倒是什么人都有, 也有对外治病的医生,但是收费可不便宜,而且那个小基地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同一个村子的,抱团排外,外来的幸存者,除非是跟他们本地人结婚,不然就别想在基地里的长住。就算是去小基地里换物资求医疗的,也经常受本地人的刁难排挤。   因此幸存者们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去那个小基地。   如果江易身上没有金手指,出的力最少,但能拿到一样多的收获,算是占了便宜的。   江易想了想,领了这个情,还出了个主意。   “这些老鼠一时半会儿吃不完,不如咱们就在这儿处理了,烤成熟肉带着,既不显眼,保存的时间还长,我这里能贡献出一包盐。”   自打经历过木神时代,江易的个人空间里就常备了几箱子的食盐。   其实这个世界倒是也不缺盐,毕竟虽然食物紧缺,但盐湖和海水还跟从前一样,甚至海平面上升,很多不靠海的地方也靠海了,世界各地的政府基本没有存在感了,当然就没法子对制盐进行管控,因此盐这种必需品倒是不算贵,就是品质有好有坏,还得去大小基地里买,碰到什么算什么。   江易这个伙伴这么会做人,另外两个人也很满意。   “行啊,那咱们就先别出去,在这儿吃上两顿,把所有的肉都处理了再说。”   江易昨天进山路上被打劫的事,他们都知道。   哪怕这次他们是三个人组队,但还带着没啥战斗力的三个孩子呢。   带着一袋子处理好的烤肉和肉干,肯定比带着一大堆的死老鼠更不扎眼。   何况他们今天肯定会大吃特吃,攒够了劲儿好战斗呢。   三个人商量好了就寻了一块空地准备开整。   秋云却拿手里的自制砍刀割下了一些树枝和藤蔓。   “把这个洞口堵上吧,没准下回来了还能有收获。”   程富干脆搬了几块大石头过来,“对,保险起见,还是堵严实点。”   不得不说,能在乱世里幸存下来的人,警觉性都相当不错。   江易也过去帮忙。   三个人齐心协力,把这个直径不到一米的枯树洞给盖得严严实实的。   江易有在木神时代对付野兽的经验,还在大石头下垫了几个倒三角的小石头和木块,这样就算树洞里有什么东西要蹿出来,它用的力道越大,只会让大石头嵌得更紧。   把树洞解决好,就开始升火剥皮烤肉。   “老妈,你张嘴!”   秋小雨凑到秋云跟前,手里举着她专门留下的拼接龙虫,就要喂给亲妈吃。   虽然是亲母女,秋云也不是不嫌弃自家小黑妞的,这家伙上蹿下跳的就没个闲的时候……不过这会儿她一只手拿着刀,一只手捏着剥了半拉皮的野鼠,也只能张嘴了。   那头程富的动作可比秋云快多了。   他的龙虫肉已经吃到嘴里了,“还是我家的小棉袄贴心……咦!”   程富和秋云两个人默默多嚼了两下嘴里的肉,实在是不能不咽了才咽了下去。   “这个味道,比元年前的进口深海虾都好啊!”   “老江可真够意思,这么好的东西,都舍得给这两个小家伙!”   吃到了最好吃的,秋小雨和程小甜能不跟自家爸妈得瑟么?   “也是刚好有了。”   江易淡淡地客气了一句,就把江小胖叫过来。   给了江小胖一把适合儿童用的小刀。   “爸教你处理野鼠……”   其实要不是江易经历过木神时代,这会儿让他处理老鼠,就算他有这个胆量,也没这个心理承受力。   在木神时代,大江村家里缺少劳力的家庭,就是靠着饲养尖角鼠平安地渡过了食物匮乏的冬天。   江易是最早饲养尖角鼠的,自然是少不了杀鼠剥皮这些血淋淋的操作。   尖角鼠的外形要比普通老鼠看着没那么猥琐,因此处理起来也还好。   有了尖角鼠做为过渡,这会儿再做这些,江易就没什么心理阴影了。   江小胖是凶星世界出生的小孩,江易虽然能护着他一时,但毕竟他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没准过几年就穿越走了。   他这个便宜老爸,只能尽量多教他一些生存技能和知识了。   江小胖对于处理野鼠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反而拿着新得的小刀,爱不释手。   虽然一不小心,血喷到了腮帮上,又把一块完整的肉给割得七零八落,还是干得有模有样的。   秋云见了也把秋小雨给叫过来。   她在自己身上搜了半天,总算是拿出了一把小号美工刀。   “小心点别割到手哦!手指头掉了可是割不回去!”   秋小雨看着江小胖在那儿处理野鼠,早就跃跃欲试了,这会儿就握着刀吐吐舌头。   “我才没那么笨呢!”   她可是光一样的女子!   程富看了看半张脸沾血的江小胖,又看看咬牙切齿挥刀剁鼠的秋小雨。   还是没舍得让自家的小棉袄手染鲜血,“小甜,你好好地升火就行。”   处理野鼠也不是什么必备生存技嘛!   江易剥了几只半大不小的,放了血,在表面上抹了盐,用树枝串好放在火堆上烤。   看到江易那熟练老厨师的样子,又尝过今天的龙虫,秋云和程富都忍不住咽咽口水。   “老江,麻烦把这几串也烤烤吧?”   江易接过他们的肉串,也照样处理了给烤上。   没一会儿,一股子异香就散发了出来。   江易还好,他是在好几个世界都吃过好东西的。   尤其是在八零年代,食材几乎都是纯天然无污染,不管是国营饭店还是私营小饭店,做出来的饭菜都是实在的材料,很能碰上一些厨艺高超的老师傅。   就算有原主的饥饿记忆,江易才吃过美味的龙虫没多久,这个香味诱惑不太大。   秋云和程富就很难抑制诱惑了。   程富又咽了下口水,用手背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   “今儿早晨吃的不多,再一闻这肉味儿,真是要饿死了!”   他早上还能吃啥,无非就是野菜和虫子混和的糊糊呗。   经过半天的剧烈运动,可不饿得就更快了?   秋云也无心再干手里的活了,把最后一块肉扔进袋子里,扯了把草擦擦手,就坐到了火堆边上,两眼紧盯着正烤得焦香冒油的肉串。   不光是秋云,就是三个小孩,也被勾得都无心干活,时不时地就要瞄上烤肉串几眼。   江易把肉串翻了几次,看着也差不多了。   “好了,都快擦了手来吃吧!这次烤得多,大家放开了吃。”   “等会儿!”   秋云刚刚接过了一串烤肉,正张大了嘴,就听见程富喝了一声。   “先试试毒再说!”   他说着已经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一个铁皮罐,用小刀割下一条肉,丢进铁皮罐里。   秋云这才恍然大悟。   “老程真是心细啊!”   这种试毒罐在元年初期挺常见的。   最早不知道是哪个聪明人想出来的,随身养着一些蛆虫,遇到拿不准的食物,就先用来喂蛆虫,如果蛆虫还活得好好的,那就可以吃,要是蛆虫都被毒死了,人肯定是不能吃的。   毕竟,元年过后,人们不得不开发新食谱。   有些带着微毒的虫子,都拿来填饱肚子了。   不过当能吃的虫子和野菜都被开发出来,并且还有了几种固定搭配以后,随身还带着试毒罐的人就很少了。   程富把肉条放进罐子,仨小孩的小脑袋瓜子都凑上去看。   就看到那些蛆虫活泼有力地啃起了肉条!   “没事,大家吃吧!”   虽然在这个世界,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学会了不大喊大叫吸引注意,这会儿还是忍不住齐声欢呼,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嚼。   江易虽然不太想吃野鼠肉,但第一口进了嘴,味道居然还真的不错!   虽然比不上龙虫吧,但这个肉块比龙虫大多了,而且还不用剥壳。   大人小孩加起来六个人,都吃了不少烤肉。   这还是怕一下子吃太多让小孩子积食,没敢让小孩吃太多呢!   这胃里吃的太多,人就难免犯懒。   一时大伙都懒洋洋地坐着,只有程富打开了自己的终端,不知道在那儿鼓捣什么。   秋云好奇地问了句。   “老程,这是做什么呢?”   程富手指头动得飞快,不知道操作了些啥。   “我查一查咱们这一带,有没有外人进来。”   秋云听着更好奇了。   “终端不是有隐藏模式?”   个人终端虽然联不了星网,但是可以通过微弱的信号局域互联。   但互联的都是亲朋好友,或者是像他们仨这种同病相连,打过好多次交道还算可靠的。   不然对于外界,那都是隐藏模式,你发现不了我,我也发现不了你。   程富笑笑,“对于我们程序员来说,都是公开模式。”   作者有话说: 第163章 凶星世界(6)   秋云表示不信。   “我这一路上也没少见过写程序的, 没发现他们还有这个能耐啊?”   江易接了话,“老程肯定是在吹牛,他应该就是专门做这方面的。”   世界越发展, 程序员的数量就越多。   要真的都能搞点不一样的, 世道不就乱套了?   程富嘿嘿一笑,“老江可真精,没错,我呆的最后一家公司当初就是专门搞这种地面通信的,对这一块的通信协议比较熟。”   他一边说着, 一边索性把自己的终端屏幕给放大了,让秋云和江易都能看得到。   光幕上密密麻麻地都是十六进制码。   这些十六进制的数码,对于秋云和江易来说,当然都跟天书一样,半点也看不懂了。   就看到程富不知道又做了什么操作,这些天书码忽然一变, 转化成了个聊天界面。   “强子, 你那边有发现没有?”   “彪哥,今天真是邪门,明明看到那娘们就是朝着这个方向去的,可是我在这个路口等了半个多小时, 愣是没瞧见影儿!”   “大头,你和瘦子不是跟着那个姓程的?怎么样?找到人了没?”   “哎呀,老大, 我们这边也邪门啊,姓程的块头大, 怕是不好对付, 我们特意找了个地方埋伏着, 就等着他往回走呢,没想到等了半天了,这姓程的也没打这儿过啊!”   虽然只看到了这几条通信纪录,三个人都是心里一惊,后背有点发寒。   “那娘们”不是秋云还能是谁?   “姓程的大块头”这会儿正看着光幕磨牙。   “老江,昨儿是不是就是他们几个劫了你的收获?”   江易点点头,“是强子、瘦子、大头三个人。”   程富呸了一声,“这是不劳而获上瘾了!”   居然把他和秋云也盯上了!   “得亏今儿咱们仨会合在一起了,不然都要被他们抢了……嗯?”   三个人正对这伙人的强盗行径气愤呢,聊天纪录里又滚动着多了好几条。   “彪哥,依我看,既然这两个人都没踪影,估计一时半会儿的回不来,要不咱们直接去地窝子,抢了那几个小的就走!”   “大头你别出馊主意,栖息地那边还有不少人呢,到时候闹出大动静来不好收拾。”   “强子你就是胆子小,栖息地总共不到一百户,这会儿还留在那儿的也就几十个人,估计还都是老弱病残,就算知道咱们抢了几个小的,他们敢干啥?”   “就算他们都是老弱病残,等外出的人回来了,难道他们还不会说?到时候咱们哥几个可就别想在这栖息地呆着了。”   “哎呀,咱们干了这一票,去了佳运基地,就有了长住的资格了,谁还回这破地方来呀?”   “嗯,要是只干这一票就走……三个小孩还是有点少。”   “那有什么,栖息地里又不是只有这一个小孩,那不是牛家还有两个四岁的?白天就是两个老的看着,咱们兄弟们七八个人,还对付不了两个老家伙?”   听到这儿,三人的脸色都黑了。   这一伙丧心病狂的,不光想抢别人辛苦弄来的食物,还想要抢孩子!   还要干一票就去什么佳运基地?   那佳运基地要小孩子做什么?   总不会是圣心大发,想要替人类培养未来的幼苗吧?   三个人能带着娃来到这个地方,自然都是历经艰难,见过黑暗的,瞬间就想到了地下黑市,器官买卖一类的邪恶交易,顿时都怒火爆表。   秋云爆了句粗口,“狗东西,居然打小孩子的主意!”   她一个人带着娃生存到现在容易吗?   她不光不把自己当成女人,连人都不当了,恨不能给自己磨炼成野人和超人。   养娃她也是尽可能地往糙里养,就是生怕稍微松懈一点,就让小雨缺少一点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可能。   没想到都这样小心了,还有这些畜生不想让她们活下去!   程富捏紧了拳头,“妈的!还好我突然想起来要监听附近的信号!”   “不然什么时候着了这帮狗东西的道儿,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江易也恍然大悟,“其实他们是先盯住了咱们三家人的孩子,然后再挨着个地试探咱们的实力,准备找个时机把孩子们一网打尽!”   凶星世界里能活到现在的,哪个不是狠人?多少也会有几样拼命的装备和技能。   这一伙人来到栖息地,就是先暗中观察,再逐步试探,好排除掉那些实在是惹不了的对象,再把圈定的目标带走的!   昨儿是原主,今儿就轮到了程秋二人。   “今天真的是好险!”   秋雨心有余悸地看了眼被封住的树洞。   要不是她想着不要走远,就在能接收到女儿信号的地方觅食,也发现不了这个树洞,也就不会把江易和程富他们和孩子们一起叫过来。   没有准备的她,也许今儿就得中了那两个人的埋伏!   程富黑着脸指着光幕。   “只怕咱们还没脱险呢!”   这些通信纪录显示,这一伙人已经派了人去找江易和三个孩子。   这里离栖息地没有多远,也就是不到两公里,用不了多久,这伙人就能发现江易和三个孩子并不在栖息地,只要问一问其他人,就能知道江易带着孩子们进了山。   这伙人都不用在这一带搜索,只要在路口打埋伏就够了。   秋云又骂了一句,“咱们在这里有吃的,今天就不出去了。”   想到在栖息地里住的地窝子是好不容易挖出来的,而且里头好歹还放了些垫子被子,还有一些储水的塑料桶,秋云就忍不住有些心疼。   栖息地里的居民虽然都有不进别人地窝子的默契,但如果一个地窝子好几天不见人影,那就默认是这家人都没了,里头的东西,自然就会被瓜分。   程富看看堆成小山的鼠尸,点点头。   “对,咱们超码好几天都不缺吃的,咱就不出去!看他们还能一直挡着路?”   江易想了想,问,“他们会不会狗急跳墙,直接到栖息地里抢人?”   程富一拍大腿,“对,他们还打着牛家孩子的主意呢!得跟老牛说一声。”   他找着了牛家人的通信号,给对方发送了几条信息。   牛家在栖息地里也算是一家大户了。   老两口加上年轻两口子,还带了一对双胞胎孩子。   除了牛家年轻两口子都挺能打以外,牛家的两个老的也身强体健,不过他们把自家的两个小孙子看得跟眼珠子似的,因此就算两个老的有能力进山,也会留在栖息地里守着俩孩子。   两个衣着破烂的男人背着背包,走进栖息地。   这个栖息地位于一道山坡上,暗绿色不能食用的野草坪间,被挖出了一个个的地洞。   有的地窝子门口,就坐着上了年纪的老人,一边晒太阳,一边干着手工活,还要空出精力来看着自家的孩子,生怕孩子跑远了遇到危险。   “换盐换药换糖果,换刀换剪换布料啦啊!”   两个男人用目光逡巡了一圈儿,扯起嗓门大喊。   一个正坐在地窝子前编草垫子的老头坐直了身子。   “用什么换?草垫子收不收?”   两个男人互相看了看,瘦高个男人就摇了摇头。   “草垫子不收,收虫干和野菜!别的东西也收,手表、金银、珠宝、元年前的所有食物……”   老头面露失望。   他要有元年前的食物,还用得着天天用那难吃的糊糊保命吗?   就听不远处地窝子前的一个中年女人问了句,“是什么价钱?怎么收的?”   “半斤盐换五斤虫干或者野菜!”   “那糖果呢?”   “糖果是这样的棒棒糖,一支换三斤虫干或野菜!”   瘦高个男人边说还拿出了一支棒棒糖,高高地举起,好让更多的人瞧见。   “这是大基地用实验室里种出来的甜菜做的,都是新鲜日期的糖果!要不是我们哥们有门路,哪里能弄到这样的好东西哟!”   正在自家地窝子前玩的小孩子和少年少女,都不由自主地被这珍贵的糖果吸引了,目光紧紧跟随着这瘦高个男人的手。   好多元年后出生的小孩,长了这么大,连糖的滋味是啥都不知道,只能在大人讲的故事里向往幻想一下。   牛家的双胞胎,一边一个地牵着自家奶奶的手。   “奶奶,棒棒糖是什么呀?好吃吗?”   牛奶奶脸上仍然是笑眯眯地,心里却重重地叹了口气。   抬手冲着在地窝子门口做手工活的老头子招了招。   “老头子,要不咱给孩子换两个糖?”   孩子们太可怜了!   生在这个乱世,幸亏儿媳妇身体好,生下他们俩还是平平安安,而且也有奶水喂,但这年头,要啥啥没有,就算是大人们尽量给孩子最好的……还是跟元年之前,压根不能比啊!   他们一家子祖传的身高块大力气足,全家人处得也好,因此在这乱世里就比那些单个的强,吃的穿的都不怎么缺。   就算拿出食物来换两个不顶事的棒棒糖,也还是换得起的。   牛老头显然也跟老伴想到一块儿去了。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转身就进地窝子里了。   两个游商互相看了眼,心不在焉地换出去一包眼,但注意力却全在老太太手里牵着的小孩身上。   一会儿交易的时候,趁着那老头离得近……   两人眼中凶光一闪而过。   瘦高个捏紧了手里的棒棒糖,望着两个小孩,嘴角刻意地咧开。   牛老头进了地窝子,悉索半天也没出来,却叫了牛奶奶一声。   “孩他奶,你进来找找,有一包虫干我找不着了。”   牛奶奶答应了一声,牵着两个孩子进了地窝子。   瘦高人脸上露出惋惜。   这死老婆子,找东西用得着带着孩子吗?   真事儿妈!   两分钟后,牛老头的半个身子探了出来。   “哎呀,刚刚才发现,家里没那么多的虫干,算了算了,不换了!不好意思啊!”   牛老头虽然是笑着,但眼神里却满是警惕。   两个人暗咒一声,僵着脸往别的地窝子走。   这牛家的两个老的,这么难搞的吗?   算了,不行再去物色别的孩子,虽然比不上牛家的健康有活力,但有比没有强啊!   谁想到,他们才走了几步,就看到凡是门口有孩子和少年少女的,都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被家里人给拉进了地窝子了。   一时间,地窝子前几乎没了人影,就像是所有的地鼠都因为怕被大锤毒打钻进了地洞里!   坏了!   风声走露了!   他们一时也想不明白,是哪里露出了破绽,但是既然已经这样了,不如撕破脸干呗!   两个人一打眼色,就冲向了牛家的地窝子。   “滚出去!”   不过他们才冲到地窝子前十来步的地方,里头两个老的就出来了。   一个人手里举着把□□,另一个张弓搭箭,瞄准了他们的面门。   这□□和弓箭都是自制的,杀伤力应该不强,但他们也不想拿自己的小命去试啊!   作者有话说: 第164章 凶星世界(7)   山崖路口的大树下, 几个大汉正席地而坐,啃着不知名的肉干,把一罐子酒传来传去, 喝了两个小时, 都还没舍得喝完。   刚接到啤酒罐的强子,顶着其他人的监视目光,只能浅浅地喝了一小口。   这罐子啤酒可是得来不易,他们一整个队伍,能拿出来喝掉的也就是三罐。   前两罐上个月和上上个月喝掉了。   如今这一罐, 还是因为他们打算在这个栖息地干上一票就走,才拿出来鼓舞士气的。   带着一点点麦香的微苦液体滑进喉咙,让他忍不住发出了满足的声音。   元年之前他是十六岁,虽说家里不富裕吧,他也没缺吃少喝过。   这种啤酒,那还不是想喝就喝?买一罐倒一罐?   如今小小地尝上一口, 都成了奢侈的享受了。   他把啤酒罐递给下一个人, 这人早就眼巴巴地盯着了,就在两人传递这珍贵的啤酒罐时,突然不远处传来了动静。   两个人影慌慌张张地朝这边跑过来。   “彪哥!不好了!”   “栖息地那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那帮老家伙们根本就不上当, 姓牛的两个老的还要跟我们拼命,还煽动其他人要来打死我们!”   “幸亏我们跑得快啊!不然今儿就把命搭上了!”   别看那栖息地里留守的都是老人和小孩,战斗力好像不强, 可那些老人都是能在一波波的劫难里活下来的,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啊!   彪哥呼地站起, 一脚踢断了脚边的一棵小树。   “擦!怎么回事儿?前几天你们去村里卖东西, 不是还好好的吗?”   “这估计是走露了风声!”   “妈的!是谁做事不讲究, 让那些老家伙有防备的?啊?”   男人的一双倒三角眼里满是阴狠,在自己的小弟脸上一一扫过。   “怎么可能?”   “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是三三两两地在一起,嘴巴也很紧,不可能泄露风声的呀!”   “是啊!是啊!不可能是我们,没准是那几个被咱们抢过东西的人发现了什么。”   小弟们立马叫起了屈。   “会不会是那个姓江的家伙?他昨天才被咱们给劫了。”   不得不说那姓江的还是有几分运气的。   找到的木耳那可是好东西,烤着吃比吃虫子糊强多了!   彪哥眉头拧在了一起,阴着脸问,“今天那姓江的在不在?三个孩子呢?”   “我看过了,姓江的和三个孩子都不在!”   “这三家,不会都知道了什么,所以一起跑了吧?”   彪哥冷笑一声,“跑?往哪儿跑?除了进山还能找着吃的,去别的地方都得饿死。”   凶星降临十一年,绝大部分的现代交通工具都没法用了。   也就是像他们这样的小团伙,还能想办法改装个车子,弄点油,还能在各地来回跑,挣点来油水的东西。   距离他们直线距离不到一公里的山谷里,三个小孩还在认真地处理鼠肉。   三个大人却已经在做别的准备了。   秋云在削着木箭,程富开着终端磨着刀。   江易也没闲着,帮忙在箭头上涂药粉。   “那些家伙还堵在路上?”   “还在呢。”   秋云呸了一声,“都他娘的快到夜里了,这伙人耐心倒是好!”   程富忙里偷闲地瞄了眼光幕,忽然脸色就变了。   “他娘的!这伙人要搜山!”   秋云和江易的脸色也跟着变了。   翠坪山区绵延百里,要是只有他们三个人的话,这伙人通过拦截信息能知道大概数量,抛开两个在外围的司机,能抽出来对付他们的人手应该在七八个左右,这么大的山,七八个人想要把他们三个有丰富森林生存经验的搞定,还是很难的。   但麻烦就麻烦在,还有三个小孩子呢!   带着三个小孩,他们根本不可能进入深山,而且吃和住都很难不露痕迹。   如果一直呆在这个山谷,那帮人早晚得搜到这里来。   到时候把谷口一堵,可就是翁中捉鳖啊。   “怎么办?要不趁着他们分散开的机会,先干掉一个是一个?”   秋云把做好的箭在后背上绑了两排,拎着自制的短弩,满脸杀气。   “你们俩留个人在谷里看着孩子们,出个人跟我一起去,怎么样?”   在凶星撞地之前,晴星上也跟江易的世界差不多,女的性情普遍要比男人温和一些,也没有那么有攻击性。   但凶星元年以后,能活下来而且能在外生存的女人,甭管是老的还是小的,那个个都浑身长刺,易燃易爆,手段凌厉。   程富刚要说话,江易站了起来。   “先等等……”   虽然说敌我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吧,可是我方在信息战上有优势啊!   程富能嗅探到对方的短波通信,自然也就能知道对方的定位。   现在这伙人分散开来搜山,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个优势,把最靠近这个山谷的敌人干掉啊!   半个小时后,江易和秋云一人一个,把两具尸体搜了个遍。   秋云的动作异常老练,从这个光头身上,搜到了零零碎碎好几样东西,什么糖块啦、肉干啦、小刀、野菜干、两条金项链、打火机。   秋云嘴角微微上扬,“这人倒是没白来。”   江易费劲地把尸身手腕上的终端取下来。   不容易啊,他总算能回收到这个世界的垃圾了。   秋云瞥了他一眼,还挺纳闷,“你拿那玩意儿干啥?都是跟活人绑定的。”   江易微微一笑,“我有别的用处。”   秋云就利索地把手边这具尸身的终端给撸下来,丢给江易。   “呐!”   扔了终端,秋云又轻车熟路地去扒死人的衣服。   这个光头虽说臭哄哄的,可身上这件冲锋衣还有六七成新呢!   回去洗洗还能给自家小猴子改成一件冲锋风衣嘛!   江易这个同伙看得都有点不忍心了。   这个坏蛋想绑小孩去谋利,不但没谋利,反而送了命,送了命也就算了,攒了十年的小金库全被搜刮干净了,就连件遮身的衣裳都保不住啊……   既然拿到了两个终端,江易也大方了一回。   他把脚边的尸体朝着秋云那边踢了踢,“你要不要搜搜这个瘦子?我只要终端。”   “谢了啊!”   秋云直接就上手了,一点也没不带犹豫的。   这年头,讲究面子就得丢里子。   能多点东西就能多活一天,乱世最怕的就是矫情。   离他们不远的程富一直在观察着自己终端上的光点。   江易说得对,他能嗅探到那些人的信息,那些人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游戏里战斗地图上的红点,果然利用这一点,就是最大的优势。   不过江易和秋云的动作也是真利索。   那被引诱过来的两个家伙,都没吭上一声就被干掉了!   果然和他们结交是没错的。   “可惜了,其他的人都离得有些远……”   八个人干掉两个还有六个啊!   天色一点点地黑了下去。   江易和秋云两个人把两具尸体挖了个坑埋了,还扯了些枯草覆盖在上头。   只要不是一寸寸地贴地检查,应该是发现不了的。   “咱们先回去吧!”   眼看着天都黑了,那伙人又不傻,不会乌漆抹黑地还要来搜山。   虽然暂时安全了,但这夜里怎么过也是个难题。   这山谷里的深夜,温度也就几度而已啊!   为了不暴露目标,他们还不敢生太大的火。   这两天他们住在地窝子里,还得弄两层草垫子,上头再盖一层被子才能感觉不那么冷呢!   “要不,咱们就坐在火堆边上,弄点石块和草堆,互相靠得紧一点?”   程富刚刚说完,就看到自家宝贝女儿紧裹着外套,打了个大喷嚏。   “算了,咱们还是辛苦一点,齐心协力,挖一个地窝子共用吧?”   别在外头过夜,没被坏人给灭了,倒是让孩子们给冻病了。   另外两个人当然没有异议。   别说夜里太冷,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行。   就是万一那些坏人摸到了这个山谷,孩子们也得有个地方躲着不是?   三个人琢磨了几分钟,就选好了一处地方。   吭哧吭哧了一个多小时,这才算是挖出了一个能勉强容得下三大三小的地坑。   接下来就得封顶了。   封顶比挖坑倒是容易多了。   先架上几根大树枝,再和点泥糊上,再找几块石板压住。   又从火堆那边弄了些热炭灰撒在坑里。   时间已晚,来不及编草垫子啥的,只能多弄了些树枝和干草铺上。   “好了,咱们今天就先凑和一下吧!”   仨大人带着仨小孩子挨着个进了地窝子。   这地窝子挖的相当紧凑,六个人也就将将能半躺着。   两个男的江易和程富坐在一边,中间是仨小孩,秋云在另一头。   新挖的地窝子肯定不能跟干爽宽阔的地窝子比,也就是不用被夜风吹而已。   三个小孩子倒是不觉得难受,难得小伙伴们夜里睡在一起,这感觉还挺新奇的。   就你碰我一下,我踢你一脚,嘻嘻哈哈的。   “小祖宗们,快老实地睡觉!老爸老妈们都快要累死了!”   程富这一句话还没说完,头顶上的窝顶突然掉下一块泥巴。   六双眼睛不由自主地向上看,谁知这时地窝子坑底的泥地忽然一软!   “啊!不好!”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秋云,她只来得及叫了一声,伸出的手在洞坑上抓了把,但却什么用也没有……母女俩和那边的父子四个,所有的人都直直地下坠!   作者有话说: 第165章 凶星世界(8)   在江易的感觉里, 他至少下坠了能有二十秒。   如果真是直直下坠了这个高度的话,就他们这些普通的肉体凡胎,那是再没什么活路的了。   就在如此危急的几秒内, 他迅速地给自己身上用了个兑换来的道具……就那个金刚罩, 虽说不是特别应景吧,好歹能给自己身上叠个保命buf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六个人齐声惊呼,又共同落到了实处,在其他人还在揉臀部的时候, 江易最先站了起来……当然了,怀里还抱着便宜儿子江小胖。   果然是谁的娃谁心疼,遇上了危险,都是尽力扒拉自家娃,程富屁股向后整个人都摔在了泥地里,但怀里还紧紧搂着程小甜, 而秋云是跪姿落地, 疼得呲牙咧嘴,一只胳膊还夹着自家假小子秋小雨。   虽然说这一跤摔的不轻,但六个人都摔在了松软的黑土地上,疼归疼, 但四脚都还全乎着,连破皮儿都没有。   “怎么回事儿?咱们这是摔进了哪儿了?”   “不会是山谷里的宝藏山洞吧?”   秋云和程富两个人也都爬起来,一个揉着膝盖, 一个捂着臀部,虽然疼劲儿还没过, 但是满心都是新奇, 已经开始东张西望, 观察环境了。   “哗!是不是神奇世界啊?”   “啊!我觉得是,这边的空气闻起来都好香啊!”   “这里天都是亮的呀!”   仨小孩也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   众人朝周边望了望,又回头看看他们掉下来的地方。   江易指着山壁上的一处黑洞,洞口边上还有些颜色不一样的黄土和枯草树枝。   “咱们是从这里出来的。”   程富脸上惊魂未消,“这角度都对应不上,太不科学了!”   秋云倒是满脸兴奋,“不科学才好!我倒是真希望咱们都能穿越时空,换它娘的一个新世界!”   那没吃没喝,靠野菜和虫子维生的日子,可真是够够的了!   秋小雨他们这样元年后出生的孩子没过过好日子可能感觉不大,她现在根本就不敢想从前的那些日子。   什么减肥不吃蛋黄只吃蛋白,喝牛奶只喝脱脂的,撞地的前一天,她还扔了一箱子过期的方便面!   现在想想,她都恨不得回去把过去那个败家女给摇醒。   程富拾起一个小土块,朝那个看起来就不科学的黑洞扔过去。   他一边扔,还打开了终端的光源,想看看里头会发生什么。   但那小土块和光线一进黑洞,就像是进了真正的黑洞一样,瞬间消失,压根什么都看不到了!   三个大人面面相觑。   “哎,要不就先别管这个黑洞了,咱们先探探这个新地方吧!没准这是咱们六个人的大机缘呢!”   “先前那些老鼠,就是从这里逃出去的吧?”   江易这话瞬间让另外两人的警觉性拉满。   “是啊!如果那些老鼠是从这里出去的话,也就能解释得通了!”   “但是这里的环境要是比外面好的话,老鼠群为什么会逃命一样地往外冲呢?”   除非这个新空间里,有什么让它们逃命的危险!   三个人都冷静下来,观察着周边的景况。   这里绝对不是翠坪山了。   仨小孩都能看得出来,这里的空气要比之前清新,而在那边还是黑夜,这里已经天亮了。   江易抬头望天,大概是角度问题,没看到天上的太阳在哪儿,但此时天光晴朗,蓝天白云,黑土湿润,草木郁郁葱葱,颜色五彩斑斓,各种颜色的叶子和花也就算了,最让一帮人眼前放光的,还是各种果子!   挂满枝头的红色果子,坠得藤蔓沉甸甸的紫葡萄,满树满枝的棕色松塔和栗子……   程富看着就忍不住流口水,“我去!发了啊这是!”   葡萄,野海棠果,还有松子和栗子,他都多少年没吃到过了!   这些东西,在元年过后就开始大批死去,凶星撞地第三年,野外的植株已经完全灭绝。   秋云在自己的胳膊上拧了一把,疼得呲牙咧嘴。   “真不是做梦啊!也是,就算做梦,也不可能会梦见你们两家啊!”   仨小孩都看傻了。   “老妈,那个紫色儿的,是不是葡萄?是不是?”   “那是松塔吗?是小松鼠爱吃的松塔吗?”   “糖葫芦是用那个红红的小果子做的吗?看上去就很好吃呀!”   程富一拍巴掌,“唉,不管那么多了,咱们这样……”   “我先去摘果子给孩子们,你们在这儿帮我把风,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的,赶紧护法,行不行?”   看到二人都点了点头,程富朝手上哈了哈气,就开始爬树丽嘉。   海棠果像是落雨一样掉下来,仨小孩快乐地奔跑在树下捡着果子,一点也不怕被砸到。   看着一人都捡了十几个了,程富这才跳下树,又去打了些松塔和野葡萄。   江易和秋云则站在两侧,手里都拿着家伙什儿做着警戒。   好在摘果子这二十来分钟,什么异样也没发生。   如果忽视他们进入这个地方的诡异,搁在现代的话,那就是三个家庭带着孩子来风景区野游,欢乐又祥和。   仨小孩抱着一兜果子,乐得小嘴根本就合不上。   “我想吃这个红红的果子……”   仨小孩眼巴巴地看着大人,这谁能不心软啊!   秋云一咬牙,“我先试试再说,我没事了你们这些小家伙再吃不迟。”   江易却伸手先拿了几个果子。   “我来试吧,我有经验。”   江易在木神时代的时候,那接触过的毒虫毒草不计其数。   除了用尖角鼠来试毒之外,江易还把回收站当成试毒工具。   江易走远了几步,背过身去,看着好像是要啃那果子,其实是准备把果子回收一下试试。   “爸?”   江小胖却跟小狗一样跟了过来,牵了牵江易的衣角,眼巴巴地看着江易,满是担忧。   “没事,爸有经验!”   江易说着,已经试着回收进垃圾站。   就在刚刚在地窝子里,他已经试着把那两个终端给回收了。   还别说,他料想的没错,个人终端虽然在这个世界算是垃圾了,但如果回收的话,绿叶币居然能有八千!   一个八千啊!   要是他用食物来开价,那能收到的终端还不得成千上万啊?   一个八千,十个八万,一百个就有八十万,就算这个世界绿叶币上限是一百五十万或者两百万,那也用不了多久就能拿到啊!   “嘀!该水果在本世界非常有价值,不可回收!”   听到这一条,江易就乐了,用袖子擦了擦果子,张嘴就啃了一大口。   还别说,之前在谷里吃多了鼠肉串,咸香油腻,虽然个人空间里有不少酸甜口的食物,但当着另外两个大人,他也不好拿出来,这会啃着这海棠果,居然又脆又酸甜,味道居然相当的不错。   看着自家娃眼巴巴的模样,江易从江小胖的兜里拿出了一个果子,擦一擦放到他嘴边。   “吃吧,味道挺好的,没毒!”   看到江易和江小胖都开吃了。   那两对父子和母子也不客气,都张嘴咔嚓大嚼起来。   “唔!真不错,比元年前的纯天然优质苹果还好吃呢!”   “这是什么神仙宝地!我就带着我姑娘呆在里头了,打死也不出!”   海棠果江易试了没毒,松子和野葡萄也都是没毒的。   甭管等会儿会不会遇到危险吧,在场的大人孩子们先吃美了。   连吃带摘完了,还是得先打探周边的环境。   程富故伎重施,打开终端嗅探了几分钟,除了有断断续续的来自那伙恶人的信息,就再也没有别的终端了。   “看来,这个新世界除了咱们,就再也没别人了。”   听到这个信息,其他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凶星撞地后,不光有大灾大害,还有险恶人心。   有时候人比单纯的天灾更可怕。   大伙商量一番,定好了三角队型。   三个人分别走在前方和两边,正好像一个箭头,而孩子们被大人围在中间。   走了大约有二百来步,秋云忽然指着一个方向,压低了声。   “看那边,是……老鼠!”   三人同时看过去,原来秋云指的是一棵大树的根部。   赫然摆着四只大老鼠的尸体!   这四只大老鼠,都有兔子一般大小,看着毛色,的确就是之前他们在山谷里打杀的那种老鼠。   而这四只,还都摆得整整齐齐,头内尾外!   就像是个顽童,弄死了这些大老鼠,就为了玩个恶作剧。   小孩子可能还有些莫名其妙,但是三个大人已经头皮发麻了。   这个看上去是洞天福地的地方,里头有个狡猾又凶残的……生物。   所以才吓得那些老鼠成群结队地逃到了另一个空间!   江易做了个停下的手势。   “咱们往后退……”   队伍悄无声息地后退了十几米,各自找了掩体躲藏起来。   虽然带了三个小孩,但这仨都不是作死的熊孩子,老练地跟着大人身后,乖巧地一声不吭。   没等足五分钟,果然就听到了头顶上方的悉索声。   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悉索声却来自于十几米前方的那棵参天大树上。   一个影子从树稍跳到了枝桠间,两只前爪搭在树干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六双眼睛看得真真切切地,都有点呆住了。   被他们如临大敌的危险生物,居然是一只猫咪!   而且这只猫咪,个头并不大,不过就是四五斤的家猫的体型而已。   秋小雨两只眼睛亮晶晶地,不安分地拉了拉她老妈的衣袖。   居然是一只小猫咪诶!   虽然在终端里见过各种动物,但是元年以后,像猫狗这类的动物,早就已经灭绝好久了呀!   作者有话说: 第166章 凶星世界(9)   不光是秋小雨, 另外俩小孩也是满眼的好喜欢好想摸。   估计要不是有大人们镇着,这些小家伙肯定早就不知天高地厚地扑上去要撸猫了。   还好大人们都是从好日子过来的,从小到大不知道撸过多少猫了, 抵抗力都强得很。   虽然没有出声, 但是拉着孩子的手都很坚定有力,能让自家娃很容易感受到大人的强烈拒绝。   这只猫咪虽然浑身漂亮的斑点,绿幽幽的眼睛,圆滚滚的猫头,肉呼乎的爪子和尾巴, 堪称一声猫中妲己吧,但是出现在这个奇异的地点,树下又有那么大个头的战利品,就足以表明猫咪战斗力的强悍,就他们家这些娃,上去都是白送的。   三个大人互相看看, 对了下口型, 都领着自家娃,悄咪咪地后退再后退。   等退到了安全距离,这才算是放开了说话。   “难道,就是这只猫引发了鼠群的骚动?”   秋小雨迫不及待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可是猫咪好漂亮呀!”   她都只在终端的视频里看到过猫咪哎!   好想像视频里的小姐姐那样, 把软乎乎的猫咪抱在怀里,亲亲摸摸举高高呀!   程小甜和江小胖都忙着点头附和。   猫咪真是他们见过最可爱最漂亮的小动物了!   “看到那些死掉的大鼠没有?那可都是凶猫的战利品!警告你秋小雨,不许去打那只猫的主意!要是被猫当成老鼠给咬了我可不去救你!”   秋云凶巴巴地恐吓着自家皮闺女。   不是她要凶, 而是不吓住这皮孩子,万一她真的以为是视频里那种温驯的家养猫, 真的手贱去招惹了怎么办?   秋小雨翻翻扆崋眼皮, 不高兴地撅起了嘴。   “好了!这个看上去应该是野生猫, 它们虽然比家猫凶,但是应该不会主动袭击人类,咱们刚刚到这里来,还是小心点好。这样吧,咱们先把这个地方都打探明白了,看看究竟都有多少果树,有多少种动物,也好做下一步的准备。”   程富这个提议听起来靠谱,三人都点头同意。   两个小时之后,小团队坐在山壁旁的草地上,对着他们探查出来的地图发愣。   没错,两个小时就能绕全场一周。   这里是个大约一平方公里的空间。   超过这个范围,不是坚固的山壁,就是一道坚韧无形的墙,让人既无法突破,视线也被层层云雾遮挡。   而这一平方公里内,有草地树林,有山泉溪流和直径十米的水潭。   好处是有洁净的水源、结果子的七八种果树、可食用的五六种野菜和蘑菇,还能找到零零星星的野鼠和野兔,土壤里也能找到各种虫子……   转了一大圈儿,基本又回到了原点。   程富不由咋舌,“我怎么觉得,这里这么像修仙文里的小世界呢?”   在凶星撞地前,秋云也是很爱看网文的,一说修仙文,就能领会意思。   “像是像,就是这小世界,它也太小了吧?倒像是芥子空间。”   秋小雨插话,“老妈,什么是芥子空间呀?”   “你年纪还太小,以学习知识为主,等满了十四岁以后,才有看通俗小说的权限。”   另外两个竖着耳朵听的小孩都失落地垂下了脑袋。   江易也觉得这个一平方公里的秘境,确实挺像芥子空间的。   但这个世界不是被小行星撞了吗?按理说应该是科幻世界的,突然又冒出个修仙世界的空间来,怎么想都觉得不搭。   “不管是不是真的芥子空间,至少咱们在这里能好好地休养一番。也不用担心有恶人打孩子们的主意了。”   江易刚刚探查一圈儿的时候,就已经暗自比较过,如果建造栖息地的话,还是他们刚进来这一片比较不错。   之前三个大人费了半天劲才挖出了个地窝子。   这会儿又得重新干了。   不过之前只是权宜之计,为了躲开那伙人对孩子们的觊觎。得求快求安全,所以挖一个大家凑合共用,现在这个小世界里有吃有喝,空气和水都比外头的好,一时半会儿的那些恶人也进不来,那他们三家肯定就得各盖各的房子了。   他们拿出之前烤好的鼠肉垫了垫肚子,就又开始干活。   秋云选中了一棵枝桠茂盛的大树,准备建个树屋。   “之前在栖息地,那是没法子,太扎眼了惹麻烦,如今可算是能放飞一下自我了!”   秋小雨开心地给老妈打下手,“哇!我家要建树屋啦!就是童话里那种树屋诶!”   “嗯,这创意是真不错。”   程富点点头,转过身来还是打算挖地窝子。   还劝失落的自家闺女呢,“甜啊,咱不能跟你秋阿姨家学,你爸我这个块头,爬上爬下的,我怕树屋早晚得散架!”   还是地窝子脚踏实地呀!   江易既不建树屋,也不挖地窝子。   他给自己用了个金手指道具半小时大力丸,把附近的石头都搬了过来,又和了些泥,又砍了两棵树,正儿八经地盖了间不到十平米的石头小平房。   建房子就花了七八个小时。   大家伙参观了竣工的三家屋子。   要论拉风,那当然是秋家的树屋,要论坚固,又数江家的石屋。   只有程家的地窝子,实在是平平无奇,除了熟悉没有别的优点。   秋小雨拉拉程小甜的手,“小甜姐姐,等早上我老妈不在树屋的时候,你可以上来玩呀!”   江小胖也挺大方,“我老爸不屋的时候,你们也可以到我家里来玩呀!”   这仨小孩也算是相亲相爱的小伙伴了。   然而小孩子的童言童语听到三个大人耳朵里,却提醒了他们一件重要的事。   “现在是几点了?我看这天色,一直是亮的呀!”   三个人同时低头看终端,赫然发现,现在已经是夜里两点半!   “芥子世界!肯定是没错了!”   “这里没有恒星照明,这个光源也不知道是从哪来的?”   “哎,来都来了,先别管那么多了,好好睡一觉歇歇吧。”   虽然这个小世界里没有黑夜,但他们算算已经有三十多个小时没有合眼了!   不看时间还好,这一看,越发的困倦。   虽然这个小世界看上去除了那只小野猫外,似乎没有别的凶猛生物,三家人还是不约而同地在自家入口的地方设下了报警的小机关,这才带着孩子去睡觉。   江易这一觉,足足睡了有九个小时。   他醒过来的时候,睡在一边的江小胖已经不见了踪影。   门外隐隐传来小孩子们的嬉笑声,江易倒也不着急,慢悠悠地起身出门。   三个小孩这会儿并肩坐在树屋门口的平台上,一边晃悠着小脚丫子,一边叽叽咕咕地不知道在说什么。   树下不远处,秋云已经生起了一堆火,看样子是准备做早饭。   程富也生了一堆火,又打了水,不知道从哪挖来了泥土,做出一个个的泥坯。   好一派宁静祥和的田园风啊!   江易冲着两人打了个招呼,拎着塑料桶去附近的小溪打了水回来。   他也升起了一堆火,拿出一个轻便的小号牛奶锅来,架在火堆上头。   接着就把之前分到的鼠肉片成丝,再加上切好的蘑菇和野菜,撒上调料粉……   随着香味飘得越来越远,五双眼睛都盯了过来。   秋云不由咽了下口水。   “老江,你家伙什带的可真全乎!”   “老江,你说吧,换你一碗汤,你都要啥?”   程富也沉不住气了。   睡前他做的地窝子比不上树屋和石屋,就让宝贝闺女没面子了,这三家都挨着的,别的娃喝着香喷喷的肉汤,他家娃却只能啃烤得不怎么样的鼠肉和野菜,这让他这个当老爸的,心都要淬了嘛!   江易大方地招了招手,“都拿碗来,这锅不大,一家分你们一碗汤!多了没有啊!”   虽然说的是拿碗,但程富和秋云都只有罐头盒子。   最后是一家给盛了一罐头盒。   程富把一罐头盒的汤倒出一大半给闺女,自己只喝了一小口,就赞不绝口。   “老江的手艺简直绝了!这特么的才是人吃的食物啊!”   他三两口把自己那份喝光,就跑来跟江易套近乎。   “老江,我看你好像好东西不少嘛!有没有多的,跟我交换交换?”   “你需要什么,我看我这儿有没有?”   程富解开他身上的冲锋衣,从内袋里掏出了一堆零碎。   “银行小金条、钻戒、阳绿翡翠牌、电池、常用药片……”   秋云也喝完了自己那份,过来凑热闹。   “就这些破烂,还想来哄老江呢?”   “元年之前,金银钻石玉石头还能值点钱,这年头,去城里的废墟里找找,运气好能找着一大袋子呢!”   “我看也就是这电池和药片还值得交换……啊,对了,老江喜欢废旧终端,你有这东西吗?”   程富还真有。   他又在袖子上掏摸了半天,果然掏出了三个终端!   秋云都看愣了。   “还真有啊!不是,你留着这东西干啥呢?难道还真能解锁使用啊?但是你和小甜都有终端,就算有多的也没用吧?”   程富苦笑了两声,“你知道那个元年之前的传说吧?”   “你是说制造终端用到的一种特殊材料,是来自太空探索带回的物质?不是说就算有,一个终端里都用不到0.01克?再说就算这材料真的值钱,但现在世界大乱,连个像样的国都没有,谁还会把精力放在这种特殊材料呢?”   程富笑了笑,“嗨,这不是职业病么?”   “我就想着咱们人类科技突然飞速发展是因为太空新物质,败落也因为太空来的新物质,那就把这些东西保存得越多,没准什么时候就能有用呢!” 第167章 凶星世界(10)   江易去了趟自己的小石屋, 装做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来一些物资。   这些物资都是现在程富和秋云两家人都迫切需要的。   火锅调料、轻便小锅、奶片、儿童秋衣,虽然数量不多吧,但这些东西现在已经几乎都找不到了。   程富把那三只终端交换给了江易, 给自家把这些东西都换回了一样, 喜得直搓手。   “哎呀,这可是太不好意思了。”   虽说这个小世界里有果子有野菜,还能挖到虫子和打到老鼠吧,但有了调料,这饭菜的味道就能提升好几个档次。   还有轻便小锅也实在是太实用了。先前他是捡了个破铁盒子勉强当锅用来着, 这不是放在地窝子里没来得及带出来么?   至于说奶片和秋衣,那更是必需的了。   闺女长了这么大,连口正经的牛奶都没喝过呢!   吃点奶片也算是能甜甜嘴……哪怕是过期奶片呢。   秋云在一边看得直眼馋。   “早知道我先前就该多拾几个破烂终端来着。”   她这一路上,别说见过的死人了,就是她亲手结果的,也有那么几个。   光顾着搜身了, 哪能想得到还要把手腕上的终端给撸下来呀!   这下可好, 看着老程满载而归,她却拿不出什么能用来交换的。   “那啥,我这边的东西,老江你看哪样能换?”   她也回去一趟, 拿出来个不大的包,口朝下倒出来一堆零碎。   江易看了看,这些东西大部分他的垃圾库或者随身空间里都有, 就算没有的,也根本用不着, 又不能当垃圾回收……但是三家人都住在这个小世界里, 生活得太过悬殊也不好。   江易看了眼秋云别在腰上的弩, “老秋,要不这样,你教我家小胖学箭,也顺带着看住他,这样我就有时间去这个小世界探索,你看怎么样?”   秋云目光闪了闪,“要教多久呢?”   劳力换物资,她当然乐意了。   但也不能成天看孩子,她也想去探索这个小世界呢。   好不容易来到了这个世外桃源,还不知道能呆多久,当然是尽量搜刮一番,把东西弄到手里再说了!   “一天五个小时,一共十天,怎么样?”   “成交!”   秋云用劳力换了小锅和秋衣裤。   秋小雨和程小甜拿到秋衣裤就立马喜滋滋地换上了,还会时不时地揭开破烂外套,摸摸那柔软鲜亮的布料。   吃过早饭秋云就开始教江小胖射箭。   因为体力上不如男人,秋云就走的是以技术取胜的路线。   虽然这个世界里,几乎人人都会一点射箭,但秋云可以说是百里挑一的神箭手。   小江胖年纪小,长期营养不良,等他拥有成年人的力量少说也得近十年。   所以江易让他跟着秋云学射箭,既提升了生存技能,又等于上了托班有人带了。   当然了,江易自己也会射箭,也不是不能教江小胖。   但原身在栖息地就没有弓箭,就算在山里碰到了难得一见的野兽,也是直接投掷石块之类的。   现在虽在小世界……突然就冒出弓箭,就箭术超神了,那人设不就崩完了么!   江易在小世界里游逛了将近三个小时,拎着一串收获回到住处。   远远就听到秋云在怒吼。   “都说了手不要乱抖!不要乱抖!”   “秋小雨,你有没有用心听!”   “你看看小胖,人家刚学,十箭里都能射中两箭了!你呢!”   “还有小甜,都已经差不多算是入了门!”   “你可倒好,射不中也就算了,箭还给我到处飞!你当老妈做的箭是白来的嘛!”   被训斥的秋小雨半低着头,一双眼睛滴溜溜地打转。   显然听着教训,但坚决不改。   也就怪不得把秋云给气得脸红脖子粗了。   果然是不谈学习,母慈子孝啊!   江易不由得庆幸他早就有先见之明,把便宜儿子交给别人来教。   早饭吃的肉汤,中午就换成了烤肉加水果。   调味料三家都有,这个小世界又没外人,既不用怕有烟,也不用怕有异香招来麻烦,三个大人就拿出了最大的手艺精心烤肉。   没一会儿香气散发,勾得人馋虫都出来了。   这两天都是食物充足,小孩子们再多吃点也不用担心会吃坏肚子。   仨小孩大口吃肉,大口啃果子,居然干掉的不比大人少。   “这个小世界可真像终端课文里的桃花源啊!”   “要是天天都能吃这么香就好了。”   “啊!小甜姐,小雨你们快看,那边,那边的树上!”   二十米外的大树上,枝叶间露出细碎的黄棕斑纹,还有一双绿幽幽的眼睛!   三个大人也发现了情况。   “是那只猫!”   “它在偷看咱们?”   “我觉得是不是被咱们的烤肉香味给吸引过来的?”   虽然这只猫的战斗力应该很强悍,但身为人类,很难对这个头不大的小猫产生太大的敌意。   “野猫也喜欢烤肉吗?野猫不是应该喜欢吃生食?”   “野熊都喜欢吃熟肉,更不用说野猫了。”   秋云十几岁的时候也是养过猫的,对猫的习性还记得一点。   她养的那只狸猫,可不就爱吃人类吃的饭。   “要不咱投喂一下试试?”   江易是经过木神时代的,是亲手杀过四爪鬼鸟和各种凶兽,又孵化过鸾凤和黑面蛛的男人。   对于这只小猫,他是最不担心的。   要是小猫真的凶性大发,以他的身手,还是能躲得过去的嘛。   正好他手边还有一串江小胖没吃完的烤肉,小孩吃不了重盐辣味,因此这串肉的味道就比较清淡。   江易就把这一串烤肉给撸下来,用大树叶给包上,朝着树上的小猫走了过去。   小猫看到江易的动作,身子往枝叶里缩了缩,只露出了半只绿眼睛,紧紧盯着江易……手里的烤肉。   江易把烤肉放在旁边的树枝上,将叶子打开。   “猫咪,快看这是什么?”   “这是送你的……”   江易当然知道这小猫不可能听得懂他的话,不过他在碎碎念的时候,就看到枝桠间发出沙沙声,那双绿眼睛似乎瞪得更大了。   江易放下烤肉就往回走。   不过他才走出去十来米,就听到身后的声音。   一转身,刚好看到那花斑小猫已经叼起了烤肉,矫健地跳跃了几次,就再也不见猫影了。   程富和秋云远远地望着,看到江易无事回来,都笑了。   “爱吃熟的就好啊!”   “还好这个小世界里最凶猛的是猫咪,不是一只大老虎。”   不然他们三家能这么安逸么?   可不是安逸么,接下来的半个月,三家人的日程都差不多。   做饭、觅食、教娃……而且因为有三个大人,三个娃。   三个大人的特长又各有不同,因此都是轮流给娃上课,轮流看娃。   他们吃饭的时候,那只神秘漂亮小猫基本上一天都来一回,每次都能带点人类的食物回去。   投喂食物果然能向猫咪示好,花斑小猫已经不是躲在十几米开外,而是好奇地趴在两三米远的地上了。   仨小孩都手痒痒的想撸猫,被大人们再三严厉警告,还是强自忍住了。   “我看呀,没准哪天,这只小猫就会主动蹭过来了呢!”   难得在小世界里过了几天悠闲自在的日子,先前看着总有些苦大仇深的秋云,这会儿居然也爱说爱笑了。   “咱这日子可太好了,有吃有喝还有宠物,那伙人的终端信号再也没抓到过了……咱们就在这里头长住,再也不出去啦!”   只有江易看了看两个同伴,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看咱们怕是也住不了多久了。”   “啥?”   正懒洋洋地靠在火堆边上的程富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   “怎么回事?”   秋云也愣了下,认真地看向江易。   “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个小世界在缩水。”   这一句话如同冷水滴入油锅,让另外两个人都大吃一惊。   “啊?缩水?”   “你是怎么发现的?”   江易打开自己的终端,给他们看自己拍下来的视频。   “看到这株荆棘了没有?它长在西南角的边际线上,这是咱们刚来时的样子……”   “这个是我昨天拍的,这株荆棘已经不见了,边际线已经到了这棵松树……”   秋云和程富看得目瞪口呆,在第一个视频里,这棵松树可是离着荆棘至少有五六米的样子啊!   这才半个月而已!   要是按着这个速度下去,他们最多也就再能住上三四个月了。   而且这种玄幻的事都发现了,谁知道这小世界缩水的速度又会不会突然加快呢!   没准哪天一觉醒来,小世界就剩下他们三家的房子了。   “怎么会这样?”   “贼老天啊!好不容易才能安稳几天呀!”   “咱们的屋子建的地方就在边角,不会哪天突然就没了吧?”   这小世界来的神奇,它会消失当然也就没那么稀奇了。   “咱们多注意计算,感觉到快到边界就把房子挪一下。”   虽然小世界很可能最后会消失,但对于他们这些乱世来的人,还是能过一天是天啊。   而且小世界里能找到的食物可是实实在在的。   就算最后不得不离开,那也要趁着这些日子多薅点羊毛再说啊!   那两家都在努力地搜罗食物,江易呢,在搜罗食物之余,也在绞尽脑汁地想要探寻到小世界的缘由。   这小世界究竟是原来就有的,还是凶星撞地后才有的呢?   它跟晴星上遍布污染的土壤大气和水源有没有关系呢?   江易试着回收一点小世界里的土壤。   【嘀!100年后珍贵难得的天然有机土壤,不可回收!】   作者有话说: 第168章 凶星世界(11)   江易想了想, 找了个用完的十斤大米袋子,装了满满一袋子泥土。   然后把这个袋子放进了随身空间。   毕竟,要是小世界消失了, 他还得出去生活, 那不得准备点泥土,好自己种点蔬菜粮食啥的么?   收了十斤泥土,又觉得不够,江易又去装了五大袋子。   这有了泥土,别的也不能落下啊。   江易又收集了些小世界里的树种和野菜根, 还有好几大桶的洁净水。   江易还故意当着程富和秋云的面儿,用个小破袋子装满了泥土。   “老江,你这是干啥呢?”   秋云正把一摊子晒好的果干收起,就看到江易居然连土都收拾。   程富也正拿着一串鼠肉放在火上烤呢。   听到这话,就也好奇地看向江易。   “我在想,外面的土地里种不出果树和粮食蔬菜, 只能长出几种难吃的野菜, 而这个小世界里却能长出来,一定是土壤跟外头的不一样,所以就挖上一点,等小世界缩小到咱们呆不下去的时候, 就带着这些土壤出去,没准在外头也能种出食物呢?”   这一番话可不就提醒了二人?   “对啊!还是老江想得长远!果干和肉干虽然出去就能吃,可要是自己能循环种出来, 那不是更好?”   “那我也挖点!”   其实环境恶劣,食物缺乏的后果早就已经显现了。   现如今十四五岁的少年们, 个子都不算高。   男孩子能有个一米七就算是不错了。   女孩子长到一米六也算是高个。   但在元年之前, 同样年纪的少年平均都有一米八。   而少女平均也有一米七五啊!   至于说元年后出生的小孩, 虽然还没到青春期不能定论,但就这个趋势,只有更差的。   还不是因为这些食物里营养实在不足,甚至还有可能有毒素?   如果光是自己也就算了,反正元年前好吃的好玩的都享受过。   这不是身边有娃,就得替娃打算么?   一个人的负重算一百斤的话,他们怎么也得扛上一百斤出去!   看到这两位同伴一点就透,江易也就放心了。   末世生存不易,最怕就是遇上稀里糊涂的猪队友,不管他吧他要饿死,管吧又是个大拖累。   半个月就在几人忙碌中过去了。   他们三个不光是摘果子挖菜根,连果树边上的黑土都不放过,那架势,恨不得刮地三尺。   小世界到这会儿已经缩小了一半!   看样子,他们最多还能再呆两个月了。   毕竟,地盘大幅缩小了,也不像刚来时那样容易采集和打猎了。   这天江易打到了一只野兔,洗剥干净切块加上挖来的根茎食物,用小火连着炖了一个小时。   香气勾得仨小孩无心学习,都跑来端坐在锅前,眼巴巴地望着冒泡的锅子。   虽然程富和秋云两家也换到了调料和锅子,可他们两家做出来的饭,是怎么都不如江家的好吃。   程小甜和秋小雨倒是很有眼色,从来不哭闹着要,顶多就是坐在旁边闻闻香味。   但江易也做不出那只给自家娃吃好吃的事儿啊。   于是好歹都要给两个小姑娘几口尝尝味。   当然了,程富和秋云也很是领情。   秋云就给江小胖做了趁手的小弓箭。   程富呢,则抽空教了江易一点通过特殊手段捕捉到对方信号的技能。   眼瞅着汤色儿浓了,香味越发的厚了,江易抽出了几根柴火,调小了火。   这才扬了扬手里的大勺。   “来,一人两块肉一勺汤啊!”   仨小孩子齐刷刷地摸出长年系在身上的铁皮罐头盒,摆在了自己面前,双眼里满是期待。   江叔叔做的饭可真好吃呀!   在这个小世界里的日子,每天都像是在天堂呢。   江易其实一点也不喜欢下厨来着。   在其它的世界,他是能请人做饭就请人,请不了人也会去饭店,只有在这个世界,实在是没别的法子了。   他不动手就只能挨饿啊!   至于说程富和秋云这两位?   一个是写代码的,一个是富家女……经过十年的磨练,现在能把食物做熟了就已经不容易了,还能想啥自行车呢?   江易把一勺带汤的肉倒进小孩面前的罐头盒。   程小甜仰脸一笑,“谢谢江叔叔!”   江易点点头,“乖!”   他刚要转身,就看到程小甜旁边的空地上,又多了一个小影子!   花斑皮草,幽绿眼睛,不是小世界里最凶猛的猫咪是哪个?   花斑猫学着仨小孩的模样,乖顺地蹲坐在地,冲着江易喵了一声。   还是夹子音!   不光是江易愣了,正欢天喜地地要喝汤的仨孩子也呆住了。   他们仨打这只花斑猫的主意好些日子了。   只是小花斑实在是来无影去无踪,战斗力又强,除了在吃饭的时候能匆匆见着一眼,其它时候连根猫毛都摸不着。   如今花斑猫可就坐在他们旁边诶!   这一声喵,简直要勾去了仨孩子的魂儿。   啊啊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动物啊!   是活生生的,不是终端的视频和图片里的呀!   江易愣过以后,立马就回去又捞了两块肉,找了一片大叶子垫着,摆在花斑猫面前。   “烫啊,等会儿再吃!”   花斑猫又发出一声夹子音。   仿佛很明白这些肉会烫嘴似的,先不下嘴,伸爪子在那儿一个劲儿的扒拉。   三个小孩看得连香喷喷的肉都顾不上吃了。   这也太可爱了吧?   花斑猫感觉到小孩儿的视线,那只爪子就捂住了自己的美食,警惕地瞪着仨只人类幼崽。   “你们吃你们自己的,别去撩猫咪,它这是护食呢!”   这可不是家养的宠物猫,这是捕猎为生的森林猫!   江易这些日子探索小世界虽然还是没弄明白它背后的奥妙,但却大概知道了这只花斑猫的来历。   这只花斑猫应该也就两岁多点儿。   它每天都要去一个小土堆上头打滚扑闹,江易趁着花斑猫不在的时候,偷偷挖开了那个小土堆,发现里头有两只猫的尸骨。      这两只猫应该就是花斑猫的父母了。   当然了,江易虽然在木叶世界跟各种各样的动物打过交道,但也没本事一看白骨就能判断猫的年岁和雌雄,自然是通过回收站来做鉴定了。   两只猫的白骨,居然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价值!   【嘀!生活在一百零八年前雌猫的白骨,还保留有活性基因,对本世界仍然有研究价值,不可回收!】   既然不能回收,江易也就想办法把那个猫咪坟堆给恢复成了原样。   通过回收系统给的被动提示,江易就推测,当初这个小世界形成的时候,正好把这一方地的动植物都给包了进去。   这小世界里刚好只有一对野猫。   母猫两年前生下了这只花斑猫,后头没多久,两只大猫就相继死去。   只留下了这么一只小花斑。   小世界如果消失了,小花斑肯定也活不下去。   看着这会儿和仨小孩子一道乖巧啃肉的小花斑,江易就起了收养这只猫咪的心思。   啃完肉的仨小孩就看着江易又给花斑猫面前摆了个罐头盒,在盒子里添上了满满一勺肉汤。   花斑猫也刚好啃完肉,愉快地伸舌头猛舔。   江易趁着这个机会,伸出手来,摸了摸猫头。   仨小孩的眼睛都看直了。   江叔叔不让他们逗猫,他自己倒是伸手撸上了!   原来你是这样的江叔叔!   花斑猫吃饱喝足,用猫头顶了顶江易的手掌心,还原地打了几个滚,这才一溜小跑着消失在森林里。   “江叔叔!”   仨小孩都忍不住地叫起来。   “你们别急,等用食物驯化好这只小花斑,等它熟悉人类以后,慢慢地就会愿意跟你们亲近了……”   江易虽然这么说,花斑猫也的确每天都来等投喂,程富和秋云都以为江易只是逗小孩子随口那么一说,这种从小就没被家养过的猫野性难驯,来蹭吃的可以,要想收编估计不大可能。   但当一个月后,小世界缩水成了一个足球场,花斑猫在蹭过食物以后,直接就跳进了江易家的石屋,找了个位置舒服地卧下呼呼大睡,算是自动求收编了。   秋云程富来跟江易商量。   “咱们想办法出去吧,再呆下去,也找不着多少食物了。”   就算小世界里水好土好,但一眼就能看到边,找食物也越发的困难,这感觉就像是被困在了囚笼里一样,还是出去的好……   天地苍茫,北风凛冽,山岭谷地都被冰雪覆盖着。   翠坪山半坡一道不起眼的山谷中,从树丛雪堆里,忽然爬出了几个人影。   这些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冲峰衣,身上背着大包小包,互相帮忙着,艰难地从雪堆里脱身出来   “好冷!”   “咱出来的可真不是时候!”   秋云把硬扛着的几个袋子重重地扔在了雪地里,喘着气抱怨。   “诶,咱们进去的时候,就快要入冬了,咱在里头呆了有两个多月,这会儿就是最冷的时候!”   程富也把背着的袋子放下,活动了活动困痛的肩膀。   看到自家闺女瑟缩的模样,赶紧打开一个袋子,从里头取出一件皮毛外套来。   这皮毛是灰鼠色的,一看就是拼接而成,而且这拼接手艺十分的差劲,看上去不但不像是一整张皮,反而东一块西一块,大小不光是不一还不规则,颜色又驳杂,实在是丑到了极点。   这件皮毛外套,就是程富在小世界里用捕到的野鼠皮拼出来的。   末世十一年,幸存者们已经练就了一身物尽其用的好本事。   这件丑外套搭到程小甜的身上,程小甜马上感觉到好了许多。   秋小雨的身上,也裹了张野鼠皮毛……   没错,程富的缝纫技巧已经很差了,秋云的手艺却比他还差。   能拼出一个皮毛盖毯已经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不过么,秋云瞥了眼旁边的江家父子。   江小胖的身上,也披着皮毛盖毯……洞洞盖毯。   江易这会儿可不就成了垫底。 第169章 凶星世界(12)   江小胖身上的毯子虽然漏洞百出, 但其实他倒是不觉得冷。   因为他破洞运动服里面,不光穿着秋衣裤,还穿着羽绒内胆和绒裤呢!   江易可是拥有好几个垃圾库的男人, 还能让便宜儿子冻着吗?   但即使这样, 刚从小世界里出来,江易也后悔没在自己的破冲锋衣里头,多穿点了。   太特娘的冷了!   就算是在原始社会的木叶时代,那个气温也没冷到这种程度啊!   幸存者们能幸存,果然个个的生命力很顽强啊!   他现在就想赶紧生上一堆火烤烤再说。   但生火之前, 他还是回身朝雪洞口张望。   “小花斑呢?”   他明明记得,在出来的时候,小世界又开始坍缩,这让原本还有些犹豫的花斑猫也下定了决心,跟在江易的脚后出了洞啊。   “小花斑出来又钻进去了!”   江小胖指着雪洞的方向,很是担心。   那个小世界要缩小缩小, 直到看不见为止啊。   小猫咪会不会有危险啊?   江易又朝雪洞里叫了两声。   “小花斑?”   就看到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先出了洞口, 小花斑倒退着爬出了雪洞。   然而迎面一阵寒风袭来,小花斑咪呜一声,直接就顺着江易的裤腿爬上了肩膀,揣着爪子蹲在江易肩头, 依偎着江易的衣领,居高临下的观察着周边的环境。   程富哈着气笑了。   “嘶,这小家伙也怕冻爪啊。”   小花斑冲着程富啊呜一声, 也不知道是不是表示不满。   但它嘴一张,一个什么东西就掉了下来。   江易眼疾手快, 本能地一把捞住。   那东西到了手里, 轻飘飘的, 江易就还以为是小花斑吃的烤肉或者是虫子啥的,正想扔掉呢,又拿到眼前看了看。   是一只玻璃球大小的小球。   灰白颜色,质地看起来像是骨头,还是骨质疏松的那种,上头布满了不规则的细孔,也就难怪份量很轻了。   这是啥呀?   江易视线横移,就看到小花斑也正直勾勾地瞪着这只小球。   江易伸手递回去,“呶,你的。”   小花斑伸爪推了推,喵呜一声。   “行吧,我先替你收着。”   江易就当着小花斑的面儿,放进了上衣口袋里。   已经找了片空地开始扫雪的秋云瞥了他们一眼,“我看老江都快会猫语了。大家快来升火,再不烤火,就要冻死了!”   六人一起动手,不到两分钟就把两堆火升了起来。   天气太冷,光烤一面,另一面还是冻得受不了。   有了火堆的温度,总算是能安生地讨论事儿了。   “咱们现在可以回栖息地了吧?”   “这都两个多月了,那伙总不至于还在等着。”   “那也不好说,万一他们一不作二不休,洗劫了栖息地,把栖息地变成了窝点呢?”   “那咱们也没法在这儿过冬啊,这个山谷里要啥没啥。”   “我倒是不想回栖息地,想去附近的城里看看。”   听到江易这句话,另外两个都惊讶地看向他。   说起来,只要城市不在海边,也不在地震带和火山附近,就算是刚开始那两年的酸雨和极寒天气,也就是冻饿死了大部分的市民,就算是食物缺乏,但其实海量的物资还在的。   但元年之前的城市,哪怕是那种四五线不大发达的城市呢,那个人口密集度,一旦出了大灾大害,大半人口突然死亡,幸存的人慌忙逃出城市直奔山村,就为了找点食物填饱肚子。   大量的死尸没有处理,再加上各种虫蚁泛滥,很快就爆发了恐怖的大瘟疫。   大瘟疫把城市里剩下的那点人口也都带走了。   能生存的,也只有极少几个安保防范极严格的特殊部门。   后来这些部门也就成了基地。   凶星元年过后的第五六年,也不是没有幸存者们,想要去城市里拾荒,想要弄点生存物资。   结果衣服桶子盆子车子啥的倒是都弄到了,可惜这些东西就像是被下过诅咒一样,刚开出城市,病毒就爆发了。   弄到后来,散布在田野乡间的栖息地,压根就不许那些去过城市拾荒的人进来。   而幸存者们,也对去那些大城市探险拾荒深恶痛绝,提都不能提的那种。   江易说这话,其实就做好了跟这两家分道扬镳的准备。   虽然在这翠屏山里呆着,吃喝不愁,要苟着生存倒是不难。   但这日子过得连原始人都不如,又有什么意思呢?   在栖息地里,就算他有太阳能灶、电动车、保暖帐篷,他也不敢拿出来呀!   不然分分钟被眼红的幸存者们给哄抢了去。   就算他手里也有热武器,难道还真的拿出来,无差别的扫射?   更何况他来到这个世界,主线任务就是收破烂。   他不去收终端这种高绿叶币的破烂,怎么攒够绿叶币买道具,怎么去下一个世界?   但没想到程富琢磨了一会儿,就开口了。   “老江,那啥,我想了想,留在这翠坪山也的确不是什么长久之道,如果去了城市,没准还真能有点什么际遇呢!我们父女和你们爷俩组队,成不成?”   从小世界里带来的土壤,虽然有可能能种出好东西来。   但一时半会的,在这零下几十度的翠坪山,他除了手腕上终端外,什么高科技产品都没有,就是守着这些,又能有什么用?   不如跟江易结伙干上一票,找到足够的物资再说呗。   毕竟,在这个世道,能结识靠谱队友的机会可真不多。   秋云看了看程富,又看了看江易。   “先前能认识你们,就觉得你们靠得住,大家也算一起杀过敌,一起进过小世界,难得孩子们也能相处得来,既然你们都要去搏一搏,就算我们娘俩一份呗!放心,我们任何时候都不会拖后腿!”   这两家都走了,她带着娃在栖息地能过得有多好?   天天怀里揣刀,胳膊挎箭,神经紧绷着要拼命的日子,那可真不好过。   江易其实想着如果只有他跟江小胖的话,半路他就能拿出一辆电动车来。   不过有队友自然好处更多。   至于代步工具什么的,完全可以随机应变,找个借口放在什么地方,再去取出来就好。   江易冲着两位队友露出微笑。   “那成,咱们三家人一起搏一搏。”   临行之前,他们回了一趟栖息地。   栖息地已经被冰雪覆盖,还有人住的地窝子前会露出一个洞口。   而微微鼓起却一个洞口都没有的,那就是人去窝空了。   两个多月没回,原本上百户人家的地窝子,空了能有四分之一。   虽然这些空下来的地窝子,也未必都是人全没了。   这会儿一眼望过去,还是有种触目惊心的寒凉。   三家人原来住的地窝子,有两个已经住进去了别的人。   住进去的人还算是脸熟。   见了程富他们就讪讪地笑,“哎呀,我还以为你们迁移了呢!”   “原先里头的东西,也被别的人都顺走了……这事闹的!”   别说是如今这个物资缺乏的乱世了,就算是在元年之前,什么东西放在那儿两个月,估计也是要被顺走的。   程富也笑了,“没事,我们就是准备迁移的,不过还有点东西落下了,看看还在不在。”   他边说,边在地窝子不远的地方挖起了坑,没刨几下就起出来一个用破烂冲锋衣包起来的包裹,放在了自己临时做的扒犁上。   看得那一家人目瞪口呆。   这可够能藏的啊!   不过能活到这会儿,哪个人不是一身长了七八个心眼子呢?   秋云也在自家空着的地窝子里,又刨出了几样物资。   俗话说了,穷家富路,虽然这些东西都是冬天的鞋子大衣啥的,又破又旧的不值什么,但这会披上,那不也能保点暖么?   三人跟那家人聊了会儿,就大概知道两个月前发生的事了。   “诶,你们走得快,是不知道啊,那伙游商,真特么的不是好东西!”   “他们打着卖东西的幌子,其实就是想贩卖人口!”   “呶!”   他朝对面不远处的地窝子呶呶嘴。   “那家原来不是有个傻乎乎的小子,也才十三四岁吧。就被那伙人用五斤粮食给换走了?”   “他们是碰到人多厉害的人家就用粮食换,要是人少或者就是不肯换的,他们就上手抢!”   “就那边的老牛家,他家不是有两个娃么?那伙人打了好几次主意了!”   “要不是牛家的老婆子跟他们拼了命,那伙人里头又少了两个人,没准老牛家的娃,这会儿就被弄走了呢!”   “不过后头咱们栖息地大群里也都说好了,下回再看见这帮狗东西,大伙一起上,弄死他们!”   程富向这人道了谢,拿出几个在小世界里晒好的干果做为酬劳递了过去。   那人眼睛一亮,动作飞快地接了就往怀里一塞。   “你们这是打算去哪儿?是不是听说哪里的环境比翠屏山好啊?”   要是好的话,他也不是不能带着全家人一起去呀!   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伙人的营养不错,娃娃们的脸都是圆的!   “我们打算去附近的大城通城。”   那人脸上的笑意一僵。   “啊,这样啊!那祝你们好运!”   作者有话说: 第170章 凶星世界(13)   凶星十二年。   通城这座曾经的六线小城市完完全全地被冰雪覆盖。   如果不仔细观察, 看到这个城市现状的人,定然以为这里是一处矗立着森林的山谷。   实际上这些被冰雪厚厚地遮挡的森林,当年都是高楼大厦, 而森林中间的条形谷地, 其实是宽敞的大道,当年也曾车水马龙。   一栋三十层的大楼楼身倾斜成了四十五度角,看上去摇摇欲坠。   这栋歪而不倒的破烂建筑下方拖出了长长的冰挂,夕阳斜照下,居然有种荒凉的末世之美。   三道黑影出现在冰挂下, 由远而近,速度丝滑……原来是踩着自制滑雪车的三家人。   江小胖穿了件雪白的羽绒服,这件羽绒服长到膝盖,十分的厚实,还带着狐皮风帽,裹在江小胖   身上, 江小胖就像个胖乎乎的小雪人。   他坐在滑雪车上, 往后一靠,就是他爸的怀里,十分的暖和又安全。   因此江小胖来到陌生的地方,不但不犯怵, 反而感觉新奇,不停地东张西望。   另外两个孩子也跟他差不多。   程小甜穿着件米色羽绒服,秋小雨则穿着件浅灰色的。   而三个大人, 身上也多了浅色保暖的滑雪服。   当然了,这些保暖的大衣服, 能看得出来都是二手的。   但就算是二手, 在这种严寒天气, 在这个凶星世界,那也十分珍稀宝贵,关键时候,它能救命啊!   秋小雨的那件羽绒服太大了,她个子又最小,整个人几乎都被包在里头,连着的帽子也把她的小脑袋给全盖住了。   秋小雨努力地伸长脖子,向外看着风景,这会儿看到满眼都是冰雪,忍不住有些失望。   “老妈,这就是城里吗?城里的餐厅、奶茶店、超市、商场、游乐园、公园呢?”   虽然她是凶星元年后出生的孩子,没有在城里住过吧,可是终端里的儿童生活课里都有啊!   她跟小伙伴们聊起天来,说起城里的这些好地方,都是无比地想往啊。   她当然知道现在这些地方都荒废了,但是再荒废,那也总还是有个地址吧?   江小胖和程小甜听到最小的小雨这么说,也跟着使劲点头。   不是他们突然幼稚,是他们在路上总听大人们讨论。   进了城要先去什么地方才能捡漏啊,如果病毒还有存活,最可能是在哪儿啊……   什么医院、冷库、居民楼这些,是最有可能还有残存病毒啊。   什么都过了这些年了,超市里的货架估计早就被搬空了啊。   既然大人们讨论来讨论去好像也没有结果,那她们小孩子也可以提出观点呀!   秋云伸出手,把秋小雨头上落下去的帽子又拉上。   “天气这么冷,到处都是冰雪,哪里能看得出来哪是哪呢?”   不过还是望向江易,“老江,这一路上,你的运气最好,你说咱们第一站先去哪儿?”   他们三家人结伙进城,一开始也没有多高的期望吧。   但当他们踩着自制木扒犁才走了没一个小时,就在个废弃的村子里,找到了些薄铁皮和钉子。   江易用这些铁皮把他们的木扒犁给改造成了更快更舒服的滑雪车。   有了滑雪车,行进速度就更快了。   路上还有老程不断做着监控,避开一些幸存者聚集地。   毕竟,天寒地冻,食物越发缺乏,遇上陌生人可一点也不好玩。   走了一整天,他们在寻找临时住地的时候,意外地找到了一个废弃水电站。   这个小水电站位于深山老林,虽然离着国道也就是一千米,但在末世之前,应该就属于人迹罕至的地方。   果然,他们在水电站的宿舍里,发现了两具尸骨。   从屋里的痕迹来看,这两个人是因为上游突发大水,将水电站冲毁,这两个人逃进了宿舍里,大水上涨溺水而亡。   当时江易就说了,这种末世初期就被毁掉的地方,知道的人少,没准还真有些好东西剩下。   建议大家伙分头去找一找。   江易猜得还真准!   程富在宿舍的厨房里找到一些没用完的调料罐,有的罐子没密封好,都进了污水。   但有的罐子可能当时还没拆封,因此就算是泡了水,打开也能照样用。   除了调料罐,程富还找着了几样厨房用品,什么勺子筷子、铁饭盒、玻璃保鲜盒之类。   秋云呢,则是在宿舍门外的雪泥地里翻出了一个工具箱。   这工具箱的外壳大半部分都被酸雨腐蚀得不成样子了,不过找开箱子,倒是找到了一套完整的手作工具。   江易的收获那更是了不得。   他发现了宿舍的地下室!   地下室里有几个脏不啦叽的快递包裹。   拆开来一看,居然是羽绒服和防寒服!   这可不是雪中送炭吗?   当时他们三个就分了分,都穿在了身上了。   不过里头的衣服正好六件,颜色还都是浅色儿,也实在是太巧合了些。   但这种严寒天气,能有暖和的衣服裹在身上,谁还会去追根究底呢?   他们在废弃水电站里住了两天,彻底地把那儿搜刮了一番。   弄到了些过期油料和能生火的木柴,又顺势把滑雪车加固改进了,这才重新上路,直奔着通城来了。   果然搏一搏是有好处的!   所以不光是秋云打算听江易的,就是程富也把江易当成幸运星。   “对对对,老江,你说咱去哪就去哪!你的运气实在是没的说!咱们就跟着你沾光!”   江易自己的事儿自己知,他哪是什么幸运星啊。   路上的铁皮,水电站地下室里的包裹,可都是他偷偷先藏好的呀!   但他还得接着演下去。   他想了想,看向秋小雨,又看向另外两个,笑眯眯问,“你们几个,告诉叔叔,要是末世没来,你在城里,最想去的是什么地方啊?”   “游乐场!”   仨小孩居然异口同声地都要去游乐场!   江易心头一动。   游乐场这种地方,还别说,末世一来,大家伙肯定先想到的就是囤粮囤物,再进一步的,可能会打医院和药店的主意。   甚至更乱的时候,想去警局这样的地方抢点武器也没准。   但应该没谁会想到,去游乐场,游乐园的吧?   那没准他们去游乐场,还真的能捡漏呢!   “那就去游乐场!”   江易看向程富,“咱们就先去最近的游乐场,老程,能不能找着定位?”   程富打开终端操作了一会儿,就把光屏放大,让大家都能看得到。   “欢乐多游乐园,离这儿只有一公里!咱们沿着这条街滑上十来分钟再拐个弯应该就能到!”   三架滑雪车排成一列,轻灵地朝东南方向滑去。   跟程富预计得差不多,不到二十分钟,他们就已经进了游乐场的大门。   这个游乐场并不算大,也就是占地十来亩的样子。   虽然也完全被冰雪覆盖着,但游乐场看着就是跟其它地方不一样。   江小胖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雪堆看,江易也顺着看了眼,发现这应该是个一米高的雕塑。   这是一只拟人化的小狗,昂首挺胸,尾巴飞扬,虽然全身覆盖着冰雪,也还是能看得出来原本的形状。   江易就停下了滑雪车,“下去玩吧。”   虽然江家的滑雪车是第一个停的,但秋小雨却是第一个跳下来的。   她身上的羽绒服虽然又长又肥,但也不阻碍她像一个球似的滚到了小狗雕像边上。   “我能认得,这是只狗狗!”   她说着就伸出手,想要把小狗雕像上的冰雪拍掉。   很快江小胖和程小甜也加进了这个游戏。   也是这个雕像的个头不高,积的雪壳子还不算太厚,没过一会儿,就露出了本来的模样。   江易还以为这个雕像也会被酸雨腐蚀,那露出来的没准会让小朋友们失落呢。   没想到看上去情况还行,颜色都还没掉。   “咦?这是什么材料,居然能保存得这么好?”   秋云也忍不住问了句。   “这个据说是什么新材料,做出来的3D雕像能保千年不坏,当时也就是个噱头,据说这种原材料还挺贵的,这个游乐场大概规模不行,花不起那么多的钱,只做了个这么小的……不过这材料还真不错!”   “那酸雨的时候,怎么不用这种材料做防雨的装备呢?”   “怎么没做,不过都是被那些有能耐有手段的给得了呗!”   “那咱们能不能拿这个……我是说,这个材料咱们能用得上吗?”   “这种材料虽然是高科技,优点特多,可惜它不像金属,普通人也能拿来用,这个得用特殊的处理工艺,才能回收再利用呢!没有那种工艺和设备,这东西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程富说者无心,倒是让江易听了进去。   等仨孩子稀罕够了,他一定得过来试试能不能回收。   没准就跟终端一样,都是这个时代领先却作废的好东西。   “好了,猴儿们,里头还有好玩的,咱们往里走!”   这种中小游乐场,对于成年人来说,吸引力还不如地上一个废旧包裹大。   秋云现在一心想捡漏,可见不得仨小孩看一个小狗的雕像就能这么半天。   作者有话说: 第171章 凶星世界(14)   这个游乐场虽然不大, 但基本的配置都有。   旋转木马、小火车、摩天轮、蹦蹦床、蘑菇城堡、恐龙座骑,他们都找到了。   只是经过了末世的种种天灾,差不多这些项目也就勉强还能看出来原来的形状。更不用说, 如这些小家伙们期待的那样, 扑上去畅玩一番了。   但就算是破破烂烂断了腿的木马,锈迹斑斑掉了轮的小火车,只剩下框架的蹦蹦床,还是让小朋友们兴奋莫名,一点也不嫌弃地爬上去玩耍, 还要让小伙伴们给自己拍照,通过终端传过来。   没错,现在这仨小孩也建了自己的小群,经常在小群里说些悄悄话,分享点奇怪的图片啥的。   在小孩玩的时候,三个大人只留了一个人充当看护, 另外两个就开始在游乐场里拾荒。   在每个项目的旁边, 都有个管理员呆的小屋,他们主要搜索的就是这些小屋子。   “发财了!发财了!”   秋云在木马小屋的柜台角落里,摸出了两罐子饮料,三盒清凉糖, 乐得直合不拢嘴。   “看起来还是孩子们有想像力啊!”   要不是小家伙们想要来游乐场,他们能有这些收获吗?   要知道这种末世前的可乐,早在五年前, 就已经一罐难求了。   秋云就曾经在栖息地里见过有人用两块金条换一罐可乐的。   要是用鼠肉虫子换的话,那得二十斤换一罐!   清凉糖的价格, 也就比可乐差了那么一点而已。   毕竟, 可乐喝完了, 那个罐子加工一下,还能用来做成小锅或者杯子啥的,轻便耐用得很。   至于说过期,都到了这个地步了,还矫情个啥?   快饿死的时候面前有一块过期饼干,是吃呢还是饿死呢?   程富就不如秋云幸运了,他进了小火车小屋,看到了一具尸体。   这人穿着保洁的衣服,整个人缩头抱胸,缩在了小屋的角落,而他的衣服上被酸雨腐蚀出了大大小小的洞,以程富在这十来年里的经验来看,这位保洁应该是在干活的时候正好遇到了酸雨,足足跑了超过五分种才到了小屋……   这种惨剧,在末世酸雨初期发生了不知道有几万几百万起。   程富就算是人在家中没有亲身经历过,在后来的流浪中也听人说起来。   酸雨的毒性强烈,如果皮肤暴露在酸雨中超过一分钟,就会留下不可治愈的伤痕。   如果超过三分钟,那皮肤就会变成月球表面,超过五分钟,毒性会渗入血液,让人最多能活六个小时而已。   程富叹了口气,左右看看,扯了一块有些糟化的窗帘,把自己带着劳保手套的手又包了好几层,这才从死尸手腕上摘下了终端。   虽然他不知道江易要这么多的终端有什么用吧,但能从江易那儿换东西就行。   上回他给闺女换了一身秋衣来着,这次他想给自己换一身。   嗯,要是一身秋衣再赠送个内裤……可就太好了。   毕竟,自制内裤实在是太不丝滑了呀。   十多年的尸身,已经化成了白骨,摘终端就跟捡差不多容易。   程富把终端用窗帘布擦了下,又扯了块窗帘布包起来,塞进了他身侧的背包里。   “安息吧,朋友!”   程富把剩下的窗帘布盖到了白骨身上,走的时候还不忘记把门锁死。   穿着厚腾腾的三个小朋友,已经玩完了破烂木马和框架蹦蹦床,正笑嘻嘻地朝小火车跑来。   程富给小家伙们指了指看上去最完整的一个,还和江易两个人合力把小火车座椅上的灰尘的脏污给清理了一番,又铺上了他们自带的草垫子。   “就在这一架上玩吧!”   小朋友们争先恐后地坐进了小火车,轮流坐到司机座上,嘴里还要发出火车的噗查声,比坐了真火车快活……   当然了这小火车肯定是一动也动不了的,大人也不用担心孩子们会从小火车里掉下来。   程富把那个终端用雪擦了好一番,这才给了江易。   “从死人手上扒的,要不要?”   “要!想换啥?”   “秋衣,我是说大人的秋衣,有么?你不穿的旧秋衣也行,那啥,内裤啥的有没有?”   咳,这话说得跟他是个变态似的。   江易走到自己的滑雪车前,在里头翻找出了一套二手秋衣裤,想了想,拿了条新内裤。   程富乐得牙花子都出来了。   “好兄弟,我就知道你肯定有!”   新内裤啊!   这年头能穿得上新内裤的,那得是多富豪啊!   江易咳了一声,“其实总共也没多少。”   他的旧衣回收库里,二手秋衣裤虽然不多吧,也还是有一些。   但内衣裤是绝对没有的。   他们回收站虽然收垃圾吧,但内衣肯定不收啊!   所以他拿出来的,都是他在八零年代的欣城批发市场里给自己买的。   这会儿秋云喜滋滋地拿着可乐和清凉糖来了。   “发财了!看看我找着了啥!”   “哗!2030年的可乐啊!”   秋云给了二人一人一盒糖,“呶,见者有份!”   程富刚飞速地把内裤藏起来,这会儿拿着糖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   他都没给大伙分的,这么一比,显得他小气了。   下回吧!   他都已经有内裤了,下回一定也见者有份。   大人们说话的工夫,小家伙们已经玩完了小火车,叽叽咕咕地商量了一阵,从小火车上跳下来,欢脱地向着蘑菇城堡冲去。   三个人说笑了几句才突然反应过来跟了上去。   程富跑得最快,“诶!先等等!等等再进去!”   虽然蘑菇城堡看上去保持得还算不错,但谁能保证里头没有几位老兄呢?   就算一路上他们这队人马,没少见过路倒,可是被冰雪覆盖的路倒,和城堡里的白骨,那冲击力那吓人度,能一样吗?   三个小孩子倒也没有非得不听大人的,非得自己跑进去疯玩。   只犹豫了几秒,就开始在城堡门口的小蘑菇前玩拍照。   这个城堡还挺大,分了上下两层,足足有个五百来平。   三个大人互相看了看,很有默契地分工。   秋云和江易去搜索,程富负责看孩子。   这个蘑菇城堡虽然有可能有吓着孩子的场景,但看着就像是有料的样子啊!   果然,没过几分钟,秋云就在红蘑菇小屋的柜台里找到了一大包小玩具……蘑菇闪灯。   又在废弃的爆米花机旁边找着了几包白砂糖和一大袋真空玉米粒。   这玉米粒可是十斤装的呀!   算算她都十二年没吃过爆米花这种没营养的垃圾食品啦!   “老程,你带着孩子们进来吧!这个蘑菇小屋里头很干净!”   “你们再也想不到,看看我找着了啥?”   秋云把蘑菇小闪灯分发给三个孩子,把剩下的几个灯都收进了自己的包里。   经过十二年的恶劣天气,这些小玩具居然都还十分完好,甚至还能闪灯!   孩子们简直要乐疯了。   “可惜这个爆米花机坏了,不然还能做点爆米花给你们尝尝!”   程富看着爆米花机也乐了。   “这可真是个宝了。”   有爆米花机,就有糖和玉米粒啊!   这末世前的垃圾食品,放在现在,那简直就是无上的珍馐啦!   程富用自己的终端扫描了下爆米花机。   光屏下就出现了一份电子版的操作及故障说明书。   “还行,这个东西应该能修!”   秋云和三个小朋友都期待地望着程富。   “要不现在就试试?”   要不说还是程富他们这种人能活下来呢!   虽然联不了星网吧,但人家也不知道是怎么未雨绸缪的,终端里居然有全套的知识库。   小到滑雪车的结构图,大到通城的全景地图,他分分钟都能找出来。   再搭配上江易那纯熟的手工和无敌的运气,这一趟她们母女俩的确是沾光不少啊。   “行吧。”   程富从随身携带的工具包里取出了家伙什就开始干活。   秋云让仨小孩在这间蘑菇屋里玩耍,她又去隔壁的蓝蘑菇屋里搜寻。   半个小时后,程富直起腰,拉了一下爆米花机的把手。   出口喷出了一大把过期了十二年的爆米花……这些爆米花在透明筒里就已经变了颜色,吃是不能吃了,不过搜集起来,当成虫子的诱饵应该可行。   程富把真空包装的玉米粒倒了进去,接上他自带的电池电源,按下了开机钮。   微微的甜香飘满了小屋,正在紫色蘑菇屋里玩的仨小家伙自动自发被吸引过来,眼神亮晶晶地看着爆米花机……只能在终端上见着的爆米花!   他们现在居然可以一人一大把,想吃就吃!   唔唔唔唔,太幸福了有没有!   幸福到冒泡的江小胖,吃了几粒香浓爆米花之后,突然就想起了点啥。   “咦,我爸呢?”   正拈着一颗爆米花怀旧的秋云也愣住了。   “是啊,这都好长时间了吧?这么浓的香味,都没把老江给勾来?”   “不会是,他有什么大发现吧?”   程富打开了终端,跟江易通信。   “老江,在哪儿呢?”   “快来吃爆米花!”   没过一分钟,就收到了江易的回复。   “带上爆米花,来这里!”   回复后头还跟着一个定位。   跟着定位,几人来到了蘑菇城堡的地下通道。   江易就站在第二间地下室的门前。   “快来看这是什么!”   敞开的大门内,依稀能看到堆起来的箱子和袋子。   秋云和程富几乎是一眼就看到了箱子和袋子上的字。   他们几乎都要深呼吸才能不乐得晕过去。   我滴个老天爷啊!   居然是方便面和大米!   还是成箱,成袋的!   全世界的土豪怕是都没有这么厚的家底儿!   作者有话说: 第172章 凶星世界(15)   作为一个有着好几个垃圾库的男人, 虽然他的随身空间里食物是有限的,但临期库里那些过期快过期的粮油副食可是多得是啊!   之前他没有随便拿出来,就是为了自己和便宜儿子的安全着想。   现在跟这两家人相处了这些日子, 大至上对他们的人品也算是心里有数。   更主要的是, 他们天天都在一起吃饭,江易要是想吃点末世前正常的食物,不可能不让他们俩知道。   江易能憋到现在,那都是很不容易了。   “妈呀!这可真是天上掉大馅饼子啊!”   程富激动得手都抖了,几乎不敢相信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这里头是真的方便面吗?是真的大米吗?”   秋云也抖着手打开了一个箱子。   纸箱子里是真的有满满几十包的方便面啊!   程富双手捧起一包方便面, 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   末世一来,他的生活就一天天地倒退,算算他最后一次吃方便面,那离现在能有七八年了吧?   秋云的手指也轻轻抚过那一排花花绿绿的方便面袋子。   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上盖着好几片牛肉片和小葱菠菜。   碗面上八个大字:姜妈妈牛肉方便面。   秋云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姜妈妈?这个牌子倒是没听说过。”   末世前,五大方便面品牌都已经把全国的方便面市场给垄断了。   没一个叫姜妈妈的呀!   不过没听过也无所谓, 啥牌子也不影响现在这个面的尊贵身份。   程富也没听说过姜妈妈, 听到秋云这么说,他就细细看了手里这包面的保质期。   果然,生产于2030年,是十二年前的面!   也不知道是为啥, 他心里还松了口气的样子。   “老江,这回可真是发了财了!”   “那……就还按着之前说好的,谁发现的谁得一半, 剩下的一半另外两家平分,怎么样?”   其实程富这么说, 也还是有点担心的。   毕竟, 这么一大笔物资, 要是分给他和秋云一半,那可是至少一人两箱方便面和两袋大米啊!   要是这些东西在栖息地出现的话,那都少不了要引来大混乱的!   感觉上他们是占便宜了。   江易笑笑,“这都是吃的,三家平分就是了。”   他偷偷拿出来,就是为了给大家用的啊。   程富竖了竖拇指,“还是老江大气!”   秋云点点头,“对,老江不光大气,运气还爆棚呢!以后咱们两个就抱紧老江的金大腿好了!”   “那这些东西咱们怎么带走呢?”   虽然说三家都有滑雪车吧,但要是放上这些东西,它既占地方又显眼啊!   “还带走啥?咱们不如就在这儿住下吧?”   他们这两天赶路,到了傍晚的时候,都是最近找个废弃的建筑凑合一宿的。   那些破房子,既不保暖,又不安全,屋子里的味道还可怕。   而这个蘑菇城堡呢,外形可爱,坚固宽敞,里头还有这么多的能用得上的设施,地下室里又有这么多的食物,干嘛还要走呢?   既然大伙儿准备在这城堡里住下,那他们的重要资产……滑雪车,肯定也得搬进城堡里。   “我和小雨想住这个红蘑菇小屋,你们住哪儿呢?”   秋云把滑雪车放在窗子下头,先从车上拿下个自制扫把,带着自家小猴子就开始打扫。   程富挑了紫蘑菇小屋,江易挑了蓝蘑菇小屋,各家都开始忙活。   江家的滑雪车中央的毛皮包裹忽然动了动,两只小爪子先探了出来。   小花斑在毛皮包里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整只猫轻盈地从毛皮堆里跳了出来,加入了忙碌的行列。   小花斑在小世界里有吃有喝,气温合宜,那是从来也没感受过寒冬的毒打。   没想到一出小世界,满眼的都是冻爪冻尾巴的冰雪,这它哪能受得了啊!   因此除了闻到江易烤肉的香味,它会跳出来要吃的,吃喝完了就跑到冰雪里刨坑上个厕所,其它时候这只小花斑就窝在皮毛包裹里呼呼大睡。   江易打扫完了小屋,这小屋的地板虽然经过了十二年的严酷考验,还是溜光水滑的。   当初修建时地板材料的质量应该相当不错。   江小胖跟老爸一起,从滑雪车上搬下铺盖,放在了墙边铺好。   自打离开小世界,这个蘑菇小屋就是他见过的最好的住处了!   江小胖忍不住躺在铺盖上打了几个滚。   小花斑也在旁边蹦来蹦去,异常地活泼。   中午时分,三家人就都吃的是方便面。   仨小孩都端着自己的小饭盆凑到了一堆,互相炫耀。   “我家的是红烧牛肉味的,可香啦!”   “我家这个是老鸡汤味的,汤白白的超级好喝!吸溜……”   “我觉得香菇肉末的更好吃诶!你们看这个是真的有香菇丁和肉末!”   就连小花斑,都凑热闹地尝了尝江易给它放在罐头盒里的两条面和一点汤汁。   虽然是吃完了,但也没有很积极地再去讨要。   看起来对它来说,这方便面是比不上老鼠肉了。   小孩子们叽叽咕咕地说笑着,大人们却在居安思危。   “这个地方好归好,就是不够隐秘。”   “是啊,要是有人跟咱们一样,突发奇想,要来游乐场捡漏,那咱们可就要暴露了。”   “光是咱们三个的话,大不了打不过就跑,但这不是还有三个娃呢么?”   “咱们先住几天休整下再说吧,通城这么大,总能找到个安全的地方的。”   “嗯,这几天就请老程多辛苦了。”   他们这一路的导航,还有预警,全都是靠着程富操作终端的。   程富能带着自家闺女活到现在,自然是很有能耐的。   光是通过终端侦查到外来的终端并且能及时预警,可是关键时候能保命的。   程富把自己饭盒里最后一滴方便面汤给喝干净,把挂在盒边的一小片葱花抠下来塞进嘴里,连着点头,“这个大伙就放心吧!只要不是遇上比我更厉害的,能隐藏自己发现咱们,咱们怎么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不过咱们这几天也都好好研究下通城的地图,琢磨琢磨还能去哪儿捞一笔大的。”   “我倒是觉得这个游乐场里应该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下午我想去搜一搜,你们谁留下来看孩子,谁想出去?”   “我留下来看着他们吧,正好可以把外头的废弃小火车弄过来,试试看能不能做些改装。”   虽然有滑雪车,比徒步走强好几倍,但滑雪车只在前头弄了块板子遮一点寒风,实际上能载装的份量有限,而且也不够舒服。   最重要的是也不够安全。   要是有辆车子,哪怕是个三轮车呢,只要四面包上铁皮,又有轮子驱动,再满载上各种物资,那才是没白来一趟通城。   秋云和程富两个人的效率很高,一下午就来回拖了两大包的物资回来。   他们几乎翻遍了所有的门房、岗亭、办公室和地下室,找到了几十包十二年前的零食,还搜罗了两大包勉强完好的床单被子,五六个终端,七八个太阳能电池、还有四辆不算太破的电动单车。   他们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江易已经将一个小火车的外壳,套在了滑雪车上头。   原本简陋原始的滑雪车,立马变得上了档次了!   再也不用担心寒风吹到脸上跟刀刮一样了!   而且这样一改装,内部空间不小,也能多放一些东西,如果路上找不着住的地方,就是将就着在车里睡一觉,也不是不行的呀!   秋云和程富见状也请江易帮忙把自家的滑雪车改装一番。   江易笑眯眯地收下了他们送来的终端,也帮着把另外两辆滑雪车改好了。   算算他来到通城以后,自己找到的,加上队友送来的,也有十几个终端了,绿叶币又多了十来万,也算是挣钱速度很快了。   “我觉得超市、食堂、库房、医院、商场这些地方的东西肯定早就被抢光了而且有病毒潜伏的风险,咱们还是应该去一些冷门的地方……”   “可是除了游乐场还有哪是冷门地方呢?”   “学校?不,学校不行,人口太密集了……要不,体育馆?博物馆?”   秋云和江易互相看了看,“体育馆和博物馆这些地方倒的确冷门,可是感觉就算去这些地方,也找不着什么能用的东西吧?”   去体育馆里弄点哑铃和器械?去博物馆里搞点古董?   问题是乱世里古董压根不值钱,而且不能吃不能喝的弄来干嘛?万一给不小心破坏了,还成了破坏文明的罪人了呢!   “那还能去哪儿呢?总不能去美容院吧?”   秋云听着突然眼睛一亮,一拍巴掌。   “对,就去美容院!”   程富都愣了,“不,不是,去美容院,搞点发胶和面膜?”   别说现在有没有这个增白补水的需求了,就算有,这都十几年了,过期的东西糊脸上,那还能好吗?   秋云笑着说,“哎呀,你不知道,美容院里可不光是发胶和面膜,口服胶原蛋白和小罐燕窝,还有养生美容的阿胶口服液啥的,可都是好东西啊!”   “而且美容院里还会有些精油和被单衣服啥的,咱们可都能用得着。”   其实是美容院里有好多一次性的内衣裤,她不好说得太细而已。   作者有话说: 第173章 凶星世界(16)   入住蘑菇城堡的第二天, 秋云就和程富两个人结伙去了附近的美容院。   有程富的导航地图在,他们在附近三家美容院里挑出了一个位于四层楼顶楼的美容院。   在末世之前,人们的审美早就发生了变化, 高层建筑越来越不吃香, 地租也逐年下降。   因此,不管是住宿,还是商业,开在高层里的都比较廉价,密度也就相应地更高了。   秋云和程富都是经过末世头几年的, 也听过不少高楼里发生的故事,这会儿有低层楼高端美容院可以去,当然就没必要去高层建筑里冒险了。   留在游乐场里看孩子的江易也没闲着,他就在蘑菇城堡附近四处寻摸,就想着能找点东西回收是一点。   说来也是奇怪,按说到了末世, 尤其是在废弃城市里, 什么破铁皮、烂木头、糟坏的塑料和橡胶那几乎随处可见。   然而江易试着回收它们,却全都失败了。   到目前为止,他能成功回收的,也就只有废弃终端。   这也是为啥, 秋云想了个招儿去美容院搜罗,他的兴致就不高了。   难道在这个世界,他要挣绿叶币, 就只能靠回收死人留下的终端?   “咪呜!咪呜!”   小花斑高高地站在江易的肩膀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冰雪地面。   虽然三个小孩都很喜欢这只猫, 特别想要跟小花斑亲亲贴贴, 可小花斑却高冷得很, 最多在吃食物的时候,让三个小孩子摸上一两下,其它时候这些小屁孩儿们休想摸到半根猫毛的。   倒是看到江易在外头行走,小花斑也不知道打着什么主意,跳到了江易的肩头,跟着江易四处寻摸,既不冻爪,又看得很高。   “怎么样,小花斑,是不是想下来感受一下冰爽啊?”   江易摸了把猫头,觉得在末世里养一只小猫咪还是很有好处的。   不然成天看着这废弃荒凉的景象,心理迟早得出问题。   一直怕冷的小花斑飞快地跳下了地,一头扎进了一个雪堆。   四只小爪子不断地抓刨,雪沫子四处飞溅,没一会儿,小花斑就刨出了个大坑。   江易瞧得哑然。   这是要上厕所了?   眼瞅着小花斑刨好了坑,掉了个头就准备开蹲……一道微弱的闪光映入了江易眼中。   “等会儿!”   身子突然被抱起腾空,小花斑不满地嗷嗷直叫。   但江易顾不上安抚小花斑,一伸手,从雪坑里拉出一枚终端来。   想到终端一般不是扣在主人的手上,就是跟主人离得不远,江易把终端扔进自己身侧的破包里,把小花斑抱走了。   “走走,咱去别的地方上厕所啊!”   江易把小豹猫放在了一处花池里,心想这花池里应该是不会有什么了。   小豹猫蹲坑的工夫,江易悄眯眯地从临期库里摸出了一根猫条。   其实这一路,江易趁着没人的时候,那是没少偷偷投喂小花斑。   要不小花斑在六个人里为啥只喜欢往江易肩头扒拉呢。   “吃吧,吃吧,这是刚刚你找着终端的奖励啊!”   虽然他消耗临期库里的食品也挣一点绿叶币吧,但那个挣绿叶币的速度简直慢得惊人。   而他又不能瞎挥霍食品,因此挣绿叶币的大头还得靠终端。   小花斑吃完了猫条,满足地用爪爪擦了擦自己的胡子,喵呜一声又跳回江易的肩头。   江易带着小花斑巡视了一圈儿,除了那个终端,也没发现什么能回收的。   就从碰碰车项目那儿扛了一只破烂碰碰车,准备回去看看能不能再利用。   他把碰碰车扛到了城堡,还没开始动手,就被三个小孩发现了。   虽然碰碰车已经彻底地失去电池动力,但江小胖他们一点也不介意,坐在里头滑雪也能滑得不亦乐乎。   江易干脆又去扛了两只还算完好的碰碰车回来,让他们在雪地上玩个够。   仨小孩的人工碰碰车互相碰得热闹,就连小花斑都忍不住跳下来,一会儿跳到这架车上,一会儿又跳到了另一辆上,倒是比小孩们还要忙活了。   眼看着日渐升高,江易把小家伙和猫都叫回了城堡,连着着三个碰碰车也扛了进去。   虽然从昨儿到今天,程富都没侦测到任何的外来终端信号,但有备无患,安全第一嘛。   “咱们中午吃粥,你们也玩了有两个小时了,正好趁着饭熟的时间学习半小时啊。”   江易给小孩布置了学习任务。   想想他堂堂一个时空旅行者,却是在各个世界收垃圾的。   收垃圾就已经很不潇洒自在了,如今还要当男保姆,又是做饭,又是带娃,还要管娃学习!   他做饭的时候,还得特别小心,不能弄出太大的烟气。   而他们搜集用来烧的木料,什么样的都有,光是做饭烧火都要费老大的劲了。   其实这个世界在凶星撞地之前,都已经不怎么用石油和天然气当燃料了。   取代这些化石燃料的,是大容量储能电池。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两到三个大电池,既能用在车上,又能给家庭供电。   一个电池的大小也不过就是砖头大小,但能供家庭用上三四个月,或者车子行驶三四个月。   如果电池电量用完,就可以拿去充电站换个新的满电的。   这种换电池的法子比架设电线和给车子加油充电要简单省事得多,因此短短几年就推广开来,被全世界大众接受。   只可惜末世来临,这些电池也被毁去了一大半。   末世后三五年,就算是原本就存着三五个电池,又节省使用,这些电池也是能量耗尽,跟一块真砖头没啥两样了。   原本几百米一个的密集充电站,末世后不是被毁,就是废弃无人。   电池没地方充电,挣扎求生的幸存者们可不就只能丢弃了。   撑到现在,手里还有电池的,怕是一千个里也没有一个。   程富手里的电池,还是因为程富身为程序员,备份意识极强,长年都在自家储备十来八个的满电电池的,但用了这么久,手里也只剩下最后一个40%电量的电池了。   其实江易觉得他应该也能回收废旧电池的。   只是这些电池的设计十分奇葩,一旦电量耗尽,如果在半年内没有充电,就会开始自然降解。   这大概也是因为电池的数量巨大,而且体积也大,所以设计者为了不污染环境,故意这么搞的。   这设计,倒是不污染环境了,可也导致,江易来到这个世界,除了见过程富那个电池以外,竟是一块废旧电池都没捞着过,也就没法知道,这电池能不能回收了。   江易用大勺子在锅里搅动着,米粥已经很浓稠了,大米的清香随着水汽向外散发……   “好香啊!”   “老江,你的厨艺就是好啊!”   “瞧瞧我们都带回来了什么?”   程富和秋云在开饭前带着大包小包的收获回来了。   他们去的那家美容院是在一座小白楼的四层。   果然,秋云想的没错,高端美容院里的确有不少好东西。   一次性的床单和内衣、十几种的小瓶精油、洗面奶和洗发露、各种美容养颜的口服液,还有小包装的红枣燕窝,阿胶和雪蛤……总之,就是在末世前贵得吓人的智商食品。   现在甭管它是不是交智商税吧,起码能吃,而且味道还不错。   虽然美容院里的收获听起来种类不少,但其实总量也就不到二十斤。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哪能就弄这点东西呢。   程富就去二层的美发馆和瑜伽馆扫荡了一番。   “诶,美发馆里还能拿点剪子梳子吹风机,还有几包薄荷糖,那瑜伽馆可就太坑了,吃的那是一点都没有啊!我来回搜了两圈儿,也就只能拿走几条瑜伽垫子!”   “还好一楼有个咖啡馆,在那儿还找着了几盒方糖,两罐桔子粉,还有一罐咖啡!”   方糖过期照样吃,桔子粉应该也没事,就是咖啡有点玄,不过反正也是他喝,皮糙肉厚的没事儿。   其实他在那儿还发现了好几罐炼奶和奶粉来着,可惜这东西保质期短,又容易变质,他打开看的时候,都已经发了霉!   当然了,除了食物,他还带回来几个漂亮的勺子和叉子。   这要是在末世前,这些勺子叉子再漂亮,也是被用过的,打死他也不可能往怀里顺啊!   可惜到了现在,他还得当成宝贝带回来给闺女。   新奇的各种物品让仨小孩兴奋地围在旁边,叽叽喳喳地讨论个不停。   连香喷喷的米饭他们都顾不上去关注了。   等吃完了饭,仨小孩又坐那儿琢磨上了。   “好了,秋小雨过来,正好有了工具,给你把那头稻草给理一理。”   秋小雨披头散发,笑嘻嘻地跟着老妈去了她们住的小屋。   末世出生的小孩,哪去过理发馆啊,最多头发长了,家里大人一剪子下去给剪短就是。   其他四个人都好奇地过来围观。   “老秋,你还会理发?”   秋云咳了一声,“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我挑了三套工具带回来,你们也给小胖和小甜打理下头发吧?先前那是没条件,如今咱这不是有条件了嘛!不能老让孩子们的头发跟狗啃似的!”   作者有话说: 第174章 凶星世界(18)   秋云说的倒是没错, 孩子们的发型全都是一言难尽。   江小胖是男孩子,头发最短,但那头发茬竖直向上, 就跟那韭菜地被割了好几回似的。   秋小雨的头发长到了肩膀, 这小黑丫头还长了一头小卷毛,一看就不知道多少天没梳顺过了,乱糟糟地就像是块黑毛毡。   而程小甜的发型倒是比那两个强一点,技术宅程富的强迫症发作,愣是用剪刀把闺女的头发给剪得整整齐齐的……就是太整齐了, 程小甜的头发又厚,这么一搞,像是顶了个大锅盖。   秋云一提醒,另外两个家长都觉得有道理,也开始给自家娃理发。   二十分钟过后,仨娃理发完毕, 相互指着头发嘻嘻哈哈起来。   秋小雨的毛毡头变成了小毛头, 仿佛一只炸了毛的小狮子。   不过好歹看上去清爽了许多,剪一下比没剪强。   程小甜的锅盖头没太多变化,很精确地短了两寸。   只有江小胖的发型能算得上发型,从韭菜地变成了短寸头, 看上去清爽又帅气。   之前江小胖瘦巴巴的,个头又小,脸上也没肉, 顶着那韭菜头活像是个小土鸡,这两个月他吃得饱, 穿得暖, 个头长了有两寸, 快跟程小甜一般高了。   秋云和程富这么一打量,都满口称赞。   “小胖现在越来越是小帅哥了!”   “老江你早有这手艺,为啥也不露出来?快来帮我理一个!”   不是江易多才多艺,是他穿越到木神时代以后,原始社会啥也没有,要想保持头发清爽干净又不费水,可不就得剪个短寸头?别的人见了也纷纷找他来帮忙,他这剪得多了,可不就熟练起来了么?   最后江易给程富和秋云也都理成了短寸。   还给顶着锅盖的程小甜把发尾修薄,略做调整,总算是看着轻盈自然了些。   只是秋小雨的卷毛发江易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下手,也只好就那样了。   秋云看着三个因为换了新发型的孩子们,不由感叹。   “末世之前,我至少两个月就要去一趟美发店,现在的孩子们,从生下来都没坐过美发店的转椅……”   程富摇头苦笑,“别说理发了,就是洗澡,整个冬天都不敢洗的……”   末世前谁要是一个星期不洗澡都要被嘲笑不讲卫生的。   末世后天气大降温,全世界被冻死的人都有上亿了。   命都要保不住了,谁还会去想什么洗澡啊?   就算是现在气温有些回升,在冬天,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不洗澡,不光是没那个条件烧热水,就算有条件,洗上一回,万一感冒发烧了,上哪儿看病吃药去?   江易想了想,看向秋云和程富。   “咱们要是能弄到一辆房车就好了!”   如果有辆房车,他们就不用费劲巴力地自己滑雪。   就算是在路上找不到合适的扎营地,也能直接在房车里住,什么做饭洗澡那自然就不在话下。   其实末世开头那几年,房车在幸存者里的确是最抢手,最吃香的。   只是后来天气极寒,到处都是冰天雪地,房车的行动力大大受限,而且要想维持生活,就得耗费大量的电力,就算是家里不差钱,囤着几十块电池的,那也用不了几年。   总之,到了末世第六七年的时候,还能在道路上跑的房车,几乎是看不到啦!   程富摇摇头,“就算有房车,没有能用的电池也不行啊。”   在场的三个人,就他还有一块电池,那也得省着用,只剩下38%的电了。   就这点电,要是用在房车上,估计也就能用个七八天的样子。   那等电没了,他们不是白费那个劲了?   秋云也叹了口气,“可惜当初产业升级,节能环保,把所有的燃油车都给淘汰了。不然如果还是燃油动力的话,咱们还能想办法找点油,找不着油也能用别的燃料凑和代替。”   2030年,燃油车几乎在全球范围淘汰了。   那些极其贫困的小国国内可能还有点淘汰下来的二手燃油车。   但在秦国,要想找燃油车那可是太难了。   秋云这话,突然给了江易些模糊的灵感。   “老程,如果咱们把车上的动力系统改造一番呢?你的终端里有没有相关的图纸和原理?”   程富愣了下,“相关的资料倒是有,但是咱们也不是这个专业的,能改得成吗?”   让他升级车辆软件系统行,让他去魔改动力系统,他肯定两眼一摸黑啊!   而且在场的另外两位,江易是搞体育的,秋云是搞金融的啊!   不过看到江易的模样不但没有打退堂鼓的意思,程富也仿佛多了几分信心。   “行吧,咱们试试吧!”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   总不能因为过了几年原始人的生活,就安于现状了吧?   三个人正好也没有别的安排,就打开终端里程富发来的电子地图,对着地图研究各处的停车场。   现在这个时候,要想找着房车或者能当房车的大车,那就不能在室外找。   毕竟,又是酷寒又是酸雨的,一个小小的房车,又不是什么高科技材料,暴露在外早就千疮百孔,不成模样了。   那就只能去搜索室内停车场了。   哪里有室内停车场呢?   商厦或者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或者就是那些别墅区的私人停车场。   “其实我觉得公共停车场的话,里面的房车很可能早就被人开走了。”   末世刚开始的时候,谁能想得到这场劫难就没个头了呢?当然首选是要开上车逃难了。   倒是那些私人停车场还有可能会有漏下的。   毕竟,有钱人谁会只买一辆车呢?   “就是感觉有点不太好,显得咱们明晃晃地零元购似的。”   拿吃的穿的是生活所迫,开走人家车子可就有点感觉怪异了啊。   程富感慨了一句,秋云就接上了话。   “零什么元购啊!整个城都废弃了,别墅区也不可能还有主,咱们只不过是都市拾荒而已。”   说完就想起她从前的房子了。   “我在香城的房子也带了个小车库,有两部车,一部房车,一部越野,元年刚开始的时候,我没开房车觉得太累赘,开的是越野……可惜,这儿离着香城太远了,香城也离海边太近了。”   末世后沿海城市都化成泽国,香城虽然没靠海,但离海边太近了,估计这会儿整个城市比这个小城通城还要破败不堪。   要是有人把她那部车给开走,倒也没有白白浪费了。   江易也点点头,指指电子地图。   “离这儿不到两公里,就有个别墅区,咱们过两天就去吧。”   他们在蘑菇城堡这儿住得虽然还算不错。   能遮风挡雪,孩子们还有的玩,可是这个游乐场地方开阔,万一有别的人过来,很容易就能发现他们。   程富和秋云也都觉得不舍,不过都在末世混了十来年了,也知道权衡利弊。   “行,那这两天就让这些猴孩子们痛快地玩吧!”   程富笑着说,“也没准别墅区能有更好玩的地方呢!”   有些有钱人,能在自己家里给娃搞个游乐园,弄个篮球场啥的,没准这一去,能玩的不少呢……   而他家娃长了这么大,都没有过什么像样的玩具呢还!   江易和秋云都笑着点头。   江易倒对玩具不太感兴趣,如果不是条件不合适,他分分钟可以拿出一堆二手玩具来给江小胖。   他想的是电池。   要是能在别墅区里找到还有残余电量的电池就好了!   他就可以用完电再回收,没准比终端还值绿叶币呢!   秋云想的却是别墅区的温室。   要是他们能找到一座围墙高门窗又结实坚固的别墅,那他们是不是就能用温室来试试从小世界里带出来的泥土和种子呢?   毕竟他们搜罗的再多,也都是过期的库存,总有吃完用完的一天,要是能顺利再生产,那以后的日子可就有盼头了啊!   三人正商量着到时候怎么去别墅区呢,忽然程富的终端响起了嗡嗡的示警音。   这示警音的声音并不高,离开三五步远就一点都听不着了,但程富还是立马点开看了眼。   只看了几眼,脸色就凝重起来。   “有外来者到了游乐场附近了!”   程富把自己的终端屏幕放大,让另外两个看。   代表不明人士的红点子,直线距离他们只有一千二百米了!   秋云一看就头皮发麻,“啊!怎么有这么多人?”   这些红点子,少说也有十五个了吧?   他们六个人,还是三大带三小,很明显地不是对手啊!   能活到这个时候,而且还组队一起的,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要光是那种组队拾荒的还好,要是像之前彪哥那样,尽干些穷凶极恶的事,他们这六个人正面对上可就危险了,这一次再上哪儿找小世界躲起来去?   江易的第一反应是快步走到窗前,朝窗外看了眼。   蘑菇城堡附近的雪地里,他们几个的脚印实在是太明显了。   程富也立马意识到了什么,脸色更加难看,“坏了,难道是因为我和老秋两个人出去拾荒,被人看到了脚印?”   这会儿心里后悔莫及。   他们在回来的时候,就应该做好扫尾的!起码把脚印啥的给抹平了啊!   “算了,想那个没用,咱们快先做准备吧!”   作者有话说: 第175章 凶星世界(19)   游乐场的大门外, 几辆破破烂烂的车子戛然停下。   这些车子都不算大,跟末日之前大街小巷跑着的车子十分不一样,倒是有点像是三十多年前那种纯靠人力的自行车和三轮车, 只是这些车子是四个轮子而已。   一个身穿连帽皮夹克的男人打开了车门, 跳了下来。   他弯下身子,观察了一会儿雪地上的脚印,就直起腰来,眯着眼睛看向车子后方跟着的人几个人,凶狠地呵斥, “磨蹭什么!还不快点!”   穿皮夹克的男人身高体壮,脸上的肉虽然松驰下垂,却也能看得出来,平时是不缺吃少喝的。   他穿着皮夹克,脚上是双皮靴,这皮夹克和皮靴上甚至都还算得上六七成新。   而五六个跟在车子后头徒步的人呢, 却跟这人完全不同。   这些人身上倒是穿着羽绒服和棉袄, 但这些厚外套都不知道被穿过多少天了,表面上脏污得都出了镜面,破开的地方都能看得到原本的棉絮和鸭绒。   当然了,这些原本白色的填充物这会儿也都发黄板结, 再配上这些人的面黄饥瘦,眼神麻木,看上去就活脱脱的是四处流浪, 挣扎求生的流浪者。   而那几辆车的窗口里,隐隐约约地透出寒光闪闪的箭头……   显然如果这些人不听从命令, 那就会受到无情的惩罚。   这些人听到皮夹克男人的话, 只能努力地加快脚步。   “快着点, 顺着这些脚印往前走!”   皮夹克男人满意地看着这帮流浪者机械地走进游乐场。   “这个地方开阔得很,不像那些大厦里还有危险,都打起精神来!要是能找着吃的,今天晚饭就都能多吃一份!”   这句话似乎起了点效果,流浪者们行走的速度快了一点。   看到这帮人走到了车队前头,皮夹克男人这才满意地哼了声,又坐回了车里。   “祥子,接着开!”   原来皮夹克男人坐的是副驾,而驾驶座上坐了个穿着单衣的瘦子。   这个瘦子答应了一声,脚下继续用力蹬踩,车子在冰雪上缓缓启动……原来这车子虽然是四轮,却还是人力车!   虽然车子看上去不大,车厢里也坐了四个人,除了人以外,还有些物资。   因此充当动力的瘦子额头和鼻尖上又开始渗出汗珠,也难为他,这寒冬腊月的,穿着单衣都满头大汗,实在是出力太多了。   但出再多的力,他也得努力干活啊。   总比被赶下车,充当探路和搬运的消耗品好吧。   走在冰雪地里的流浪者们已经走到了小狗雕像跟前。   领头的男人木然地看了雕像一眼,愣了能有两三秒,就越过了雕像,继续往前走。   两道脚印,从小狗雕像处一直向西伸展,三百米开外,有一座五六层的小楼。   不用想,这里就是游乐场的管理办公楼了。   而雕像的东面,则是游乐园的游艺项目。   什么过山车、旋转木马的,肉眼能看到的模糊影子,都能看出来,早就破败不堪。   很显然,就算有好东西,也不可能是在那些露天的游艺项目里,而应该是游乐场的办公楼才对了。   第一个流浪者迈着有些僵直的脚步,朝办公楼走去。   后头的那些流浪者,有的上了年纪,有的是瘦小未成年的少年,也都机械地跟在第一个流浪者的身后,仿佛是末日片里被控制了思想的行尸走肉。   三辆车子跟他们保持着大约一百米的距离,不紧不慢地开着。   皮夹克男人盯着前方的流浪者,眼神阴沉。   后座上坐着的女人伸出一只雪白的手,搭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娇笑,“五哥,看这地上的脚印,也就是两个人嘛,不用那么紧张吧?”   皮夹克转过头来,在女人的手腕上摸了一把,又忌惮地看了看女人旁边坐着的光头男人,扯起嘴角笑了笑,“就算是两个人,那也不能大意啊。”   能活到这个时候的,除了他们车队里这两个娇滴滴的妞,哪个不是有两把刷子的。   哦,这两个妞,其实也都不简单啊。   不过他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其实也觉得这一次应该会很顺利。   他们这一队人,自从三年前组队以来,干了好几笔大买卖,实力越来越强,队员们干起活来也配合得很利索,只要是落单的幸存者遇上他们,不是被弄死,就是被养着当探路者。   还是他们老大有智慧,想出了用探路者这个法子,城里不是到处都是危险么?   那就派这些人去探路,要是他们能活过两天,就说明里头没有致命的病毒或者毒虫了。   要是这些人都中了招,也不过是损失几个没用的人命而已。   他们想要抓到落单的幸存者可是容易得很。   眼看着那些人都走进了楼里,几辆车子都停在楼门口的一百米处,静静等着这些人的探路结果……   蘑菇城堡内,六个人已经紧张地聚到了大门口。   三辆改装过后的滑雪车已经都收拾好了,这些天搜罗来的物资已经捆扎完毕,随时能滑雪开溜。   江易和秋云两个人的头上还冒着汗,气息也刚刚喘匀。   靠着程富的侦测数据,这两个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硬是从小狗雕像处跑到大楼内,又把小狗雕像到游乐场那段肉眼可见的脚印给抹去……   时间紧迫,他们能抹去的,也只有小狗雕像旁边的那一百来米而已。   如果来人在周边走走,细细查看的话,那肯定就能看到来不及抹的那些脚印了。   最坏的打算,是那帮人搜查完了办公楼没啥收获,也没看到幸存者,还是要把游乐场各处再搜索上一番,那他们就只能以蘑菇城堡为据点,来个硬扛了。   好在这段时间秋云做的箭够多,而程富和江易两个,因为在小世界里不愁吃喝,气温也合适,有不少闲下来的工夫,也就趁机练过箭术,准头虽然不能跟秋云比吧,但也还算可以,力量比秋云还稍强一点。   不然不硬扛,滑着这三辆车往外逃,要是在半路上撞上,那可真是满满的劣势了。   光是滑雪车上满满的物资加上小孩,都能勾引得有心人饿狼扑食。   程富的终端光屏上,那些象征着敌人的小红点,除了有几个进了大楼以外,其他的十来个,都停在了大楼的外面,三个人都忍不住长长地松了口气。   “好险!”   “他们还真的去了大楼!”   他们三个虽然想进城碰运气,却从来没想过要冒大险。   末世以来的那些探索人口密集地却中招送命的恐怖故事,早就已经深深地扎根在幸存者头脑里,让他们对稍微高一点的楼,都绕路不入,远远地避开。   他们在这游乐场也有几天了,那座办公楼天天都能看得到,却从来没动过心思去搜上一搜。   秋云低声嘀咕了句,“真希望那楼里有点什么。”   这伙不知是敌是友的,要是自己出了乱子,那当然也就顾不上来打他们的主意了。   程富摇摇头,“咱们这个办法,虽然挡了他们一下,但是就算那楼里有什么,也没法子让这队人受太大的影响。”   没看只有几个人进去,大部分都在外头隔着段距离等着?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走进办公楼的人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地搜索过去。   他们找到一点物资,就会老老实实地返回大门口,把东西扔到台阶下。   不是他们自觉,而是之前不照着这么做的,都已经被那些人给弄死了。   二层楼的一间办公室里,流浪少年撬开了办公桌的带锁抽屉,慌乱地扒拉着抽屉里的零碎。   什么香水瓶、唇膏、粉饼的,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他烦燥地把它们扔了一地。   直到看到一小瓶果味维c,他的眼神才突然亮了。   他也顾不上那么多,把瓶子打开,就朝自己嘴里塞了一把。   可惜,这本来就只有小半瓶,这一把桔子口味的药片塞进了嘴,瓶子就空了。   少年把这空瓶子也扔了出来。   他又在最角落里,找到一块已经粘在抽屉上的巧克力。   这回他几乎是凶狠地把那东西塞进嘴里,几下就咽了进去。   办公室的门呯地开了。   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冲了进来,“你偷吃了什么?”   他们这些人找到的东西都是属于外头的大哥们的。   要是有人私藏的话,被发现了可是要全员挨罚的!   少年木然地看着老头,“你老就当没看见好了!”   就那么点维c片,指头大小的巧克力,交出去又能怎么样?   还不够那帮家伙塞牙缝的呢!   老头应该也想到了这点,却是摇头叹气。   “唉!年轻人啊!”   “就算是零食,也不能随便瞎吃的啊!”   一般死人密布的大厦,里头的食物也都沾染上了各种病菌病毒。   有的时候,探路的人不是因为呼吸和触摸染病,而是管不住嘴引起的。   少年讽刺地撇撇嘴,“死就死吧,成天过这种日子,还不如死了的好呢!”   他势单力薄,反抗不了那帮恶棍,但要是吃了东西中毒了,倒也不错。   那他爬也要爬到那伙人中间,把病毒带给他们,让他们好好享受奴役别人的乐趣。   老者摇摇头,伸手打开了文件柜,忽然整个身子就愣住了。   柜子里,横陈着一具干尸,还有几百只干掉的虫子!   作者有话说: 第176章 凶星世界(20)   蘑菇城堡里的三个人紧紧盯着光屏, 看着光屏上位于办公楼门口的十几个红点动了起来,返回到了小狗雕像旁边……又从游乐场的大门里出去了!   出去了?   这就出去了?   三个人互相看看,都是莫名其妙。   这些人是在玩什么花样吗?   他们都严阵以待, 箭在弦上了……就算靠着蘑菇城堡他们能占个地利, 有一拼之力,也没想过这帮人居然压根就不往游乐项目这边来!   但是办公楼里的红点却都还在啊!   秋云狐疑地问了句,“他们,不会是打算杀个回马枪吧?”   先让他们这些人放松警惕,然后出其不意, 再轻松拿下他们?   程富皱着眉没说话,盯着还在办公楼里的那些红点。   这些红点看上去虽然没出办公楼,但却在楼里分散开来,三分钟后,当那些出了游乐场的红点几乎已经离开了程富的侦测范围,楼里的红点却跑出了楼。   这些红点一共有六个, 他们跑出楼以后, 就分散开来,各有各的方向。   四个红点朝游乐场的大门跑去,但有两个红点却向着旋转木马项目去了。   “那楼里会不会真的有超级病毒?”   如果不是有超级病毒的话,六个人要搜查完一个六层的办公楼, 怎么地也得将近一个小时吧?这才不到二十分钟啊!   要知道秋云和程富两个人去搜刮有美容院的四层小楼,都花了四个多小时呢!   程富和秋云听到江易这句话,脸色都变了。   大批的劲敌撤了, 这是好事。   但有人带着病毒朝他们这边来了……这可又要命了啊!   “不能让他们摸到咱们这儿来!”   他们三个大人好歹抵抗力还强点,可是孩子们怎么办?   而且他们六个人组队, 哪个人要是染上病毒, 那都会让他们这个小队分崩离析呀!   “我过去看看, 要是那两个人真的染上了病毒,就只好先下手为强。”   江易起身看着两个同伴,“你们守好家!有外来人过来就动手。”   三个小孩子早早地都坐在了自家的滑雪车边上守着。   长年颠沛流离的生活,已经让这些小孩儿养成了不任性的好习惯。   但江小胖一直在竖着耳朵听大人们的谈话,这会儿见老爸要一个人去打坏人,他抱着花斑猫就跳了起来,拉住江易的衣角,眼泪汪汪地,“爸!”   他可是听说过好多恐怖故事的,比如说有小朋友的亲人出门打猎,结果就再也没回来!   花斑猫窝在小孩怀里睡得正舒服,感觉到小孩抱着它的力道收紧,让它很不舒服,它就挣脱出江小胖的怀抱,跳下了地,熟门熟路地跳到了江易的肩膀上。   “小花斑,你在这儿陪着小胖……我去去就来!”   江易摸了摸江小胖的头,“没事,那边只有两个人,没什么危险的。”   秋云一咬牙,“我也去,老程守家!”   老程能看到敌对红点,更适合居中调度,她最拿手的是远程攻击,自然是她和老江一起去更合适了。   秋云从自家的滑雪车上扯出一件宽大的破烂冲锋衣披上,又套上件破裤子,还找了破秋衣套在自己的头上……虽然江易知道秋云是为了防病毒,但看到这种造型还是忍不住好笑。   江易也给自己多加了一层衣服,套上围脖只露出眼睛。   “咱们走吧!”   他身上有金手指,就算是真的中了病毒,也能在系统商城里买到药剂换回一条命,虽然说这万能药剂要花费几十万的绿叶币吧,那也比送了命强啊。   所以他一开始是打算一个人去把这个危机给解决了的。   不过秋云不乐意躲在后方,不惧危险也要出力。   江易还挺欣赏这个队友的。   有时候,他都觉得秋云的性格跟明昭昭有几分相似,都是强大有力的那种。   既然是一队的,那的确每个人都应该尽力,这才是团队长久之道。   江易也就不反对秋云跟着了,遇到危险时,多看着这个队友一些就是了。   江易和秋云走出蘑菇城堡。   走出门口的时候,还回身来示意让他们把大门关紧。   这两个人混身都被套着,看上去就像是流浪汉木乃伊似的,十分的滑稽可笑。   只是站在窗口前的大人小孩的脸上都严肃得很,半点也笑不出来。   从蘑菇城堡到旋转木马,其实都不到五百米。   那两个从办公楼出来的红点,一个在旋转木马的中心位置,另一个却在边上。   程富用终端给两个人发着信息。   “现在一个人应该是进了管理员小屋,你们小心!”   这些项目里的管理员小屋,早就被他们给搜了个遍,但凡有点用的,就都被搜走了。   如果那个人进了小屋却怎么都不出来,那就要提防着他躲在屋里,放暗箭或者别的突然袭击。   “我身上的防护比你强一点,你只要在后头掠阵就好!”   江易给秋云交待着,“看我的手势……这样,你再放箭。”   “那你也别太靠近,实在不行,咱也甭管那么多,就直接放箭就是!”   要不怎么说患难知朋友呢……秋云这会儿心里就庆幸啊,她这两个队友是真没看错。   江易点点头,“嗯,那是当然的,我还得把小胖养大呢。”   又走了五十来步,江易的脚步慢了下来。   他看到了坐在旋转木马上的人。   那是个不高的小个子。   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蓬头垢面,一只手握在破木马的把手上,另一只手举着什么,正往嘴里塞……   这副模样,如果放在末世之前,就是秦国很少见的流浪拾荒者的形像。   “别过来!”   “别过来!”   两道声音同时发出,一个苍老,一个年轻。   江易和秋云都停下了步子。   坐在木马上的小个子少年,抬起头看向他们。   而管理员小屋的破窗上,也露出一个老者的面容。   “别过来了!我们染上了白丝病毒!”   白丝病毒?   听到这四个字,秋云都本能地后退两步。   “老江!”   这特么的可是极凶残的烈性传染病毒啊!   末世第三年,城市里大批来不及处理的尸体加上泛滥的毒虫,进化出了许多恐怖的病毒。   白丝病毒就是一种。   这种病毒能随风飘散,但凡沾上一点,那整个呼吸道里就会长满了白丝,这些白丝会在一天之内长满病人全身内外,又产生亿万的病毒,继续下一步的传播。   一批批想回城市拾荒的幸存者,可不就都倒在了这种白丝病毒下?   而且因为世界大乱和无序,医院系统早就已经不存在了。   能克制或者治疗这种病毒的药物或者办法也就没人研究。   中者必死,而且还会一传一大片!   他们之前是有怀疑过,那个办公大楼里没准就会有病毒啥的,但其实就觉得这个概率也就是百分之三四十而已。   哪能想到里头还有白丝病毒这种大杀器呢?   想到他们去了美容院又全身而回,秋云这会儿只觉得后背发凉。   真真是侥幸啊!   幸好那座楼不大,而且只有四层,里头没有超市或者餐厅这种人流量大的店。   这两个人,自己都要死了,还能出声示警。   倒……也不是什么极恶的坏人。   “你们是什么情况,怎么会去冒险进那座办公楼?”   江易说着话,已经从身上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些东西。   这些东西里,有从小世界里带出来的肉干,也有果子干,还有从木神时代里带过来的两盒子药膏。   木神时代里,江易在石林村的地位,是越往后越高,在江易离村游历后,更是被传成了神一样的人物。   也就是说,江易,就是那个分辨万木的神人。   而江易也的确是用尖角鼠试出了不少药草的药性来着。   其中就有一种万能解毒草,被江易制成了药膏。   江易有了随身空间以后,他从木神时代穿越的时候,就在随身空间里放了不少东西,什么龙虫串啊,烤肉啊、蛛丝布啊……各种药膏或者野果子也少不了。   这个解毒草,按着江易自己那贫乏的医药知识,应该是一种广谱的抗病毒和细菌的药草。   江易来了这个世界以后,能做的事情就不多,成天都在为了生存奔波。   他总觉得既然他穿越来了,那应该就不至于只收点废旧的终端。   没准他还能有更大的作为呢?   但他又觉得他好像也没有救世主那个本事。   信息处理上不如程富,决断行动力都比不过秋云。   可不就只能多方面试试了?   之前是遇不上染病的人,如今既然遇上了,而且这两个人看着好像也有点人性,所以以善报善,也是应有之义。   少年哑着嗓子把他们这些探路者的遭遇艰难地讲了一遍。   “你们快走吧!”   他当然知道自己怕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这不,死也要坐坐这个旋转木马,哪怕这破木马根本不转,而且已经歪倒在地了呢?   说完了他的故事,少年忍不住咳了起来,一只手在喉咙处不住地抓挠。   那些东西,已经开始长了。   作者有话说: 第177章 凶星世界(21)   江易又不是什么名医, 也没什么法力,能一挥手就把已经染了病毒的少年给治好。   他也只能将口袋里的食物和药膏拿出来,装在了个小袋子里, 加起来也就一斤重。   他把小袋子远远地丢了过去。   “这里面有些吃的, 还有些药膏,你试试看,也许能缓解一些痛苦。”   江易对着少年点了点头,又朝秋云比了个手势,转身走开。   眼看着那两个人影远远地走开, 老者从管理员小屋里冲了出来。   虽然几乎是同时染毒,老者的抵抗力不如少年,他的眼角鼻子和嘴巴里都探出了白丝。   他们虽然之前没得过,但白丝病毒的恐怖传说却都听说过。   当这些白丝把所有的空隙堵死之后,人要想呼吸,就不得不用手将这些白丝拉扯出来。   但当人的力气渐渐耗尽, 而白丝生长的速度又越来越疯狂, 最后得病的还是会被白丝给包裹成一个白色的茧子……就像是蚕茧一般。   只是蚕茧还能破化,里头的蚕蛾还能破蚕飞出来的一天,这人在里头包着,那就成了白丝病毒的原料, 所有的血肉都被吸干以后,最后就只能剩下一副骨架子了。   少年刚刚弯下腰,捡起了那个袋子。   刚刚那个男人, 是他遇到过最好心的陌生人。   可惜这是他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了。   少年有些好奇地打开袋子,那袋子就被人劈手给夺走了。   不断生长的白丝让老者说话和喘气都有些费力, 老者红着眼睛, 疯狂地撕扯着这个小麻布袋子。   他快死了, 他就是想在临死之前,多吃点好的,能当个饱鬼也比饿着强!   当时中了白丝病毒的是他和少年,但一直在外用终端监控着他们的那些家伙们,连他们这些探路者们找到的物资都不要了,开起车就跑,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带说的。   而另外的四个人,他们只是从那几辆车跑路的速度就看出了端倪,根本就不敢跟他们接近,个个夺路而逃,最后他们两个人的想法倒是一致。   反正出去也没有活路,不如就死在这游乐场里呢。   老者从办公楼里跑出来的时候,是拎了一袋燕麦片来的。   他觉得有这袋燕麦片,他起码今天能吃得饱饱的了。   但就在刚刚,他一把撕开燕麦片,他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包装大概不知道什么时候漏了气,十二年的燕麦片,手一摸就都成了沫子。   舌头一舔,那味道,跟直接吃土也没啥两样了。   而这游乐场里居然冒出了人?   看到那人给了一袋东西,他当然要出来拿他的那份了!   老者觉得他和少年是一同染病毒,又是一起来到这里的,那陌生人给的东西,当然至少有他一半了!   他一扯开袋子,各种零碎东西都掉了出来。   肉干、果干、干饼子!   居然是都是末世之前的正常食物!   老者一把扯掉脸上又长出来的白毛,红着眼睛扑了上去。   他甚至都等不及爬起来,就把肉干和果干拼命往自己嘴里塞。   看到一只手要来捡肉干,老者就像是饿狼般地护食,把那只手给打开。   “啊啊!都是好东西!”   “这才是人吃的!”   “这才是人吃的呀!”   那个人也太小气了,才给了这么一点吃的,都不够他一个人吃的!   在末世之前,他一顿能吃两个菜加上一大碗米饭。   这都不够一顿的!   他要当个饱死鬼!   少年揉着自己被拍疼的手,犹豫着要不要在临死前把这些看起来就美味的食物给抢回来。   老者虽然看上去丧心病狂,但倒底还有些理智在。   他当然知道,他和少年两个,一个老,一个嫩,都是探路的,一天能吃到的东西,只能维持生命不死而已,都不是什么能打的,要是真的打起来,那估计也是半斤八两。   为了不显得他独霸食物,老者把一块果干和那个乌漆抹黑的塑料小盒子丢给少年。   “这些是你的,那个人不是说这是药吗?你试试没准真能克制这个白丝病毒呢?”   老者飞快地说完了这话,再也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但也不耽误他一边大笑,一边继续吞咽食物。   老者这会儿的皮肤上也开始生出了几厘米的白毛,老者四脚着地,疯狂吞咽的模样,看上去不像人类,倒像是恐怖片里的那些可怕的怪兽!   少年吓了一跳,抱着那两个小东西,忍不住后退再后退。   他看了眼陌生人消失的方向,自己朝着相反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走了。   少年一边走,一边把那个果干塞进了嘴里。   虽然略有点硬,但味道很好,酸酸甜甜的,让他想起他三四岁时,在家里吃到过的各种水果。   那个时候他还是家里的宝宝,只是有他闹脾气不肯吃的,没有家里人不舍得买的。   他奶奶天天举着个勺子跟在他后头,想尽办法才能让他吃上一口刚刚挖的新鲜果泥。   但是喉咙里有一丝丝的东西在往外顶……   腮边感觉到痒痒的,他斜眼一看,原来是耳朵里长出来的白毛!   虽然他比老人的抵抗力强多了,但也强不到哪里去。   就算得病的老人最多活一天,他也最多能撑两天罢了。   少年有些困难地把最后一点果干也给咽了下去。   目光落在了那盒看上去就很简陋很山寨的药膏上。   这塑料药膏盒子上什么图案和字都没有,塑料质地又很薄,都能看得出来里头的药膏是黑色的。   刚刚那位有善意的陌生人说什么来着?   他好像是说,这个药膏能让人舒服一点?   少年打开了药膏,在这点工夫里,还要时不时地挠着自己的喉咙,   最初幸存者们发现了白丝病毒之后,不是没有医学专家或者生物专家想要找到治疗的办法来着。   那个时候,世界上的幸存者数目还没那么少,末世没几年,物资和器械药物也还没那么缺乏。   据说不但没有攻克白丝病毒,倒是搭进去不少人的命。   甚至有的小基地,就因为基地里的医生想要治疗白丝病人,结果不但没治好病人,反而不慎让白丝病毒扩散,结果整个基地都死绝了……   所以说这个看着就特别的不靠谱的药膏,估计又是哪个人拍脑袋做出来的偏方吧?   不过末世十二年,再多的药也都过期了,幸存者们自己自制些草药,治点皮肤病或者拉肚子啥的小毛病也不奇怪。   “能缓解就好了……”   少年伸手指挖了一坨黑泥,就涂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他打小耳朵就容易发炎。   没想到白丝病毒最先攻破的就是这儿!   药膏涂到了耳廊和外耳道,让他感到阵阵清凉。   他把两只耳朵都给涂上了。   他把小盒子盖上塞进了口袋里,机械地往前走着,就看到眼前一座黑色岩石山。   这个黑色岩石山一看就是人造的,岩石山内部是中空的洞,洞口上的三个大字已经掉了颜色,但仔细看还能看得出来。   恐怖屋!   游乐场的客户主要都是小朋友,喜欢玩恐怖屋的年轻人可比不上小朋友的数量多。   因此恐怖屋就给建到了游乐场最边角的位置。   家长们不会带着孩子往这边走,也就不会吓到小朋友了。   少年扯了扯嘴角,把两根白丝给拉掉,露出麻木而嘲讽的笑容。   就他现在这皮包骨又长满了白毛的模样,要是走进去,肯定比里头最恐怖的造型还要可怕!   少年走进挂着几具白骨的入口,在棺材造型的前台边上,找到一把软椅,他就一屁股坐了下去。   白丝在这短短的工夫里,又长出来一些,少年几下又扯掉扔在地上。   要是这白丝是蚕丝多好!起码还能织布保暖呢!   少年扯着扯着忽然停下了动作。   他扯的白丝,都是从鼻子和嘴巴里扯下来的。   耳朵里已经有十分钟没长出过白丝了!   少年的双眼瞪大,三根白丝涌出了眼眶,但他这会根本顾不上去扯。   那个药膏!   居然真的有用!   少年慌忙去找药膏,因为太过紧张,摸错了位置,差点全身冒出冷汗,以为一线生机被他给搞砸了呢!   好不容易找着了那廉价的塑料盒子,抖着手打开,少年飞快地挖了一坨。   他的手指在自己脸上犹豫了下,最后抹到了鼻孔里。   鼻孔里长出来的五根白毛无声地飘落。   熟悉的清凉传来,只不过是几秒钟,他竟然觉得鼻子里原本的异样和发痒,消失了。   呼吸一下子就畅通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眼睛和嘴里的白毛,似乎生长的速度也变得缓慢了许多。   起码他扯掉三根,不会再迅猛地长出五根了。   陌生人是怎么交待来着?   这药膏,是能吃的?   他又挖了一坨送进嘴里。   一个小时后,他摸着自己的脸,又摸摸自己的喉咙。   白毛,没有了!   这个药膏,岂止是神奇!   那个给他药膏的,简直是神人!   他原地蹦了起来,就朝旋转木马跑去!   那个老头,虽然自私又怯懦,但好歹跟他做同伴有好几个月,既然这药膏能克制白丝病毒,而那个神人是给他们两个的,就不能只给他一个人用啊!   少年在雪地里跑得跌跌撞撞,好不容易到了旋转木马处,却看不到老者的影子。   “老陆头!”   “老陆头?”   少年的神线扫过管理员小屋,从窗子里就能看到那阴森森的白丝蚕茧!   老者已经成了茧,彻底没救了!   蘑菇城堡外,三家人已经坐上了滑雪车,朝着另一个相反的方向出发。   据说白丝病毒在阳光下只要十分钟就会失去活性。   这也是幸存者们只要不去城市的高楼大厦里,就不会感染的原因。   但末世一切都混乱不堪,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谁也不敢赌。   所以他们都不敢再经过那两个感染者走过的路,只能朝另一个方向滑,打算找到一处薄弱的边界,爬墙或者翻栏杆啥的都行。   作者有话说: 第178章 凶星世界(22)   三层的浅灰色小别墅, 前有花园,后有车库。车库边上就是游泳池,游泳池边上是个小球场。   “啧啧啧!奢侈的有钱人!”   虽然现在什么花园、车库、游泳池、球场的, 都被覆盖在冰雪之下, 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本的作用。   但就看这个轮廓,也能感受一番富人们的快乐。   程富站在车库边上,给小孩子们指点着游泳池和球场,一边又羡慕嫉妒恨地感叹着。   程小甜向往地看向游泳池。   “爸,等到夏天的时候, 这些冰雪就化了,那这个游泳池是不是就可以游泳了?”   不是她要这么眼皮子浅,主要是她打出生起,只在终端的学习常识课里见过游泳池,还从来没有真的见过真正的泳池呢!   程富摸摸下巴,“化是化了, 但是那个水可不一定干净, 而且咱们拿到车以后就会离开通城了。”   他们之前还觉得都过了十来年了,这些可怕的病毒应该已经自然消亡了。   谁能想得到,这才来到城里几天,就已经遇到过一个丧心病狂的车队, 两个身中白丝病毒的人呢?   他们就算是在这个富人区能住几天,但也只是试试看能不能搞到一辆改装的大车。   如果真的傻乎乎地住到雪化,那谁知道等天气转暖了, 会不会有新的病毒爆发呢?   程小甜有点不开心地哦了一声。   旁边的秋云笑了笑,“这个配置也没那么奢侈吧……”   南边的富裕村子, 人家比这个更豪的也有。   程富恍然, “哦, 我忘了老秋原先就是个富婆来着。”   “秋姨,那你家原来是不是也有游泳池啊?”   程小甜仰起脸,十分羡慕。   “咳,倒是也有一个小的。”   都是过去的事了,提也没用啊!   秋小雨却挺自豪,“哦!我家原来也有这么好啊!老妈,是不是等日子好了,咱们就可以回家了?”   秋云无语地摸了摸秋小雨的脑袋。   “嗯,就是这个过程可能长点……”   “不过我们也可以靠自己努力过好啊!”   “对!等咱们有了房车,找到更多的物质,就可以找一个好地方,正儿八经地修些好房子,什么泳池,什么游乐场,咱也给你们都配上!”   他们打算找到交通工具和更多的物资以后,回翠坪山也好,再去找一个新的山林也好,完全可以自己动手,建造一个小基地出来。   好多小基地最后都没了,除了人心不齐以外,也有基地内部没办法出产物资的缘故。   但他们有从小世界里带出来的土壤和种子,自然是有拼一拼的条件的!   “没错,咱们自己动手!打造个宜居小基地!”   江易一边说,一边动手把用得着的工具从自己的滑雪车上拿下来。   其实他的滑雪车上放的包裹啥的都是障眼法,真正有重量的他都放在空间里,外头只放了一点燃料和食物。   这次他们从游乐场来到富人区,一路上就比较注意抹平留下的痕迹了。   他们三个开始橇车库的时候,也没忘记给三个小的分点活儿,让他们负责打扫雪地上的印痕。   整队六个人,除了一只猫没活干以外,大伙都干得热火朝天的。   随着嘎吱声响,车库门总算是被硬生生地打开了。   这家的别墅不算太大,看占地面积就知道这家人应该也不算是通城最有钱的那一拨。   依着众人的猜测,车库里最少能空余出一辆轿车吧!   当然了,众人最想要的,还是辆能当移动屋子的房车。   然而,费了半天劲,车库是开了,里头也的确有车。   一辆敞篷跑车!   还是火红色儿的!   三个人站在那儿,都呆了。   秋小雨拎着扫把蹿过来。   “哇!好漂亮的跑车啊!”   江小胖和程小甜听了也都跑过来围观。   “是啊!好漂亮啊!”   “跟终端视频里的一模一样!”   三个大人却是面面相觑。   “这车子我知道,十三年前,没有三百万都拿不下!”   “还特么的是限量版呢!”   “这家人倒是真有钱!”   可惜,所见非所盼啊!   他们盼着来个房车,实在不行,一般轿车也能魔改。   这可好,这种敞篷的跑车要怎么改?   还是这种开出去唯恐不成为靶子的骚包车?   而这至少容得下十部车的车库里,就只剩下这一辆跑车了!   “啊!这边还有一辆竞速车呢!”   这种竞速车虽然对于他们来说,用处也不大吧,总比这辆油光水滑的红跑车强得多了。   程富也跟着秋云违心地夸了两句,“嗯,这车子还有点用吧。”   这竞速车别看是自行车,那也是自行车中的贵族,普通人绝对舍不得买的那种。   江易摇摇头,“算了,咱去隔壁两家看看。”   三人来到隔壁家的车库,这次不用费劲橇车库大门就已经能看得到结果了。   原来这家人大概逃走的时候太过匆忙,连门都没有锁,后来可能是经过了几轮光顾。   但是现在这车库里还是有车的,宝石蓝的跑车,这回倒是有了车顶了。   车顶上还绑了个小摩托艇……可见这位主人是个喜欢玩的。   但甭管是有顶的跑车,还是小摩托艇,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啥用也没有啊!   这三个人连着搜第六家的车库,才算是有了收获。   第六家显然是有钱人里的有钱人。   除了真有辆半新不旧的大房车,还有辆精干的小越野!   幸福来得太快,都让他们有点不敢相信了。   更重要的是,这车库里特别的干净。   之前他们在游乐场的管理员小屋里,还遇见过十二年前的骷髅了。   而这家人的车库里,别说骷髅了,就连个虫尸都看不见。   这样可不就不用担心会有残存的病毒了么?   江易他们经过商量,把滑雪车和孩子们都挪到这边车库里。   虽然车子有了,但这房车上用的电池全都被拆下来带走了,没有电池,这内部空间宽敞舒服,设施齐全的豪华房车那就是一坨废铁,哪里也去不了。   至于说那辆小越野,江易他们也没打算放弃。   五天后,几辆破破烂烂的车子雪地上缓缓行驶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最后终于停在了生锈的铁艺大门前。   这铁艺大门虽然锈迹斑斑,也能看得出来,当初绝对气派精美,衬得上这个富人小区的身份。   车里的人都走下了车。   这队人一共有十二个,八男四女,年纪都在二十到四十之间。   他们一个个虽然气色不怎么样,像是为了生活长期奔波的样子,但身上的打扮,却壕得很。   基本上都是满身名牌的防寒服或者鹅绒服,有两个女人还披着貂皮大衣,带着羊绒镶珠宝的蓓蕾帽,脚登着长到膝盖的高跟皮靴……   “紫苑山庄啊!”   身穿黑色貂皮大衣的年轻女人挑起刚刚化好的细眉,露出怀念的神色。   “当年可是我们通城风水最好的富人区!”   身穿皮质羽绒服的男人笑呵呵地在女人脸上摸了一把。   “怎么,二妹来过这儿?”   女人脸上的表情微微一僵,但很快就化为笑容。   “我哪认识那些有钱人啊,就是坐车路过。”   “那这回咱们就好好搜一搜,看看都还有什么好东西!”   “让咱们二妹来圆一圆梦!”   “好了!别啰嗦了,进去吧!”   “这个小区比东边的那个应该更有钱,应该能弄到更多的好东西!”   “哎,早知道咱们直接去富人区就好了,还省得……”   一帮人乱七八糟地说着话,推开已经失灵的大门,浩浩荡荡,连人带车走进了紫苑小区。   他们刚刚走进小区二百米,还在选先去哪家下手呢,忽然听到了一阵轰鸣声。   十几双眼睛几乎同时朝声音来处望过去。   就看到一辆房车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冲出了小区的大门!   这不可能!   就在他们中的好几个忍不住揉眼睛的时候,又一辆越野车紧随着房车出了小区!   “大,大哥,你们看到了么?”   “车!居然有车!”   不是他们没见过能自动跑的车没见识,而是在末世十二年,手里有电池的,还能有保存完好的车子能开的,那除非是富可敌国,手握重权的重量级人物啊!   然而这样的人物,别说出现在通城了,就算在省城,那也不太可能啊!   头戴貂皮护耳帽的中年大汉紧紧盯着小区大门,脸上的表情变了好几回。   两分钟后,他才看向身边的人。   “刚刚那两辆车里有多少人?看到了吗?”   “第一辆是房车,只看到了司机和司机旁边有个人,具体里头有多少人没看清!”   “第二辆车里只有一个司机!”   中年大汉摘下帽子,伸手在自己的光头上抹了一把汗。   这样看起来,刚刚过去的那两辆车里,应该并没有多厉害的角色了。   他这是由己推人,但凡换成他坐在房车里,手上还有那么多的打手,早就把一群很明显就是来洗劫的家伙给灭了。   所以这两辆车里的人为啥没下来跟他们打,一定是实力不济,办不到罢了。   既然是实力不济的话……光头大汉的表情露出狠戾。   “上车,咱追!”   既然不是煞星,那就是肥羊了。   一辆还能跑的房车,在这个冰天雪地的鬼世界,难道还不是最值钱的?   肥羊连房车都有,那车上别的好东西还能少吗?   旁边的伙计们都傻了。   “不,不是,大哥,咱们是人力车,咱们的速度赶不上吧?”   就老十老十一老十二那些个小瘦身板,就现在这二十码的速度,都他们给累得呼哧带喘的,那要想追得上动力房车,就算把他们当柴烧了,恐怕也不顶用啊!   作者有话说: 第179章 凶星世界(23)   光头大汉冷笑一声。   “有什么赶不上的, 他们总不能不停车!跟着车印子追就是了。”   他当这个老大,难道是傻的吗?   他还能不知道人力赶不上电池动力?   但那两辆车总要找个地方停下来,那只要他们一路追踪, 就能找到肥羊们的落脚点了。   肥羊们武力值又不高, 只要被发现了落脚点,还不是他们发财的机会到了?   别说肥羊们还有啥有好东西了,就是为了那两辆还有动力的车子,都能值回他们辛苦个把月的。   “啊,原来是这样!”   “还是老大想得长远!”   “对对!这个小区它也跑不了, 但是让肥羊们跑了可就损失大了!”   听到了老大的打算,吹捧附和声纷纷响起。   心里暗暗叫苦的只有位于团队最底层的十十一十二们。   之前他们找到一个富人小区,算是狠狠地搜刮了一番,虽然找到的食物不多吧,但名牌衣服和金银珠宝啥的人人都弄了些。   他们这些苦力也趁机歇了两天。   这可好,好不容易费了老鼻子劲出力把车子给带到了这儿, 一个别墅都没搜呢就又得上路啊!   然而他们也知道, 在这种团队里,要想凑合着活着不当探路的炮灰,那就得先把这个拉车的苦力给当下去……   车夫们坐在驾驶座上,两脚一点也不停地蹬着, 就跟蹬风火轮似的,沿着大路上的车印慢吞吞地跟着。   赶是不可能赶得上的,只要不把这个印子给追丢了就行。   秋云坐在驾驶座上, 双手把着方向盘,感受着街道两边的建筑飞快后退, 而正前进的她, 不但不用出力出汗, 还不用吃风受冻……简直是太舒服了。   “天呐!太爽了!”   “你和程富两个人实在是太厉害了,简直是文武双全,双剑合璧啊!能把电池动力车给改成燃料车!”   “我真是,做梦都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有开上动力车的机会啊!”   江易坐在驾驶座正后方的生活区部分。   他正照看着三个同样兴奋的小家伙呢,虽然这些孩子们都不熊吧,但这是他们头一次坐车,还是这么大这么宽敞的房子车,那要控制住不乱动不叽叽喳喳实在是太考验人了。   所以还得有个大人专门来看着他们。   秋云开着房车,程富开着小越野。   江易可不就又成了看孩子的了。   这会儿听了秋云的夸奖,不由得嘴角直抽。   夸得不错,下次可别夸了!   这词用的,让孩子们听了都会带歪他们不纯熟的表达能力。   而且虽然程富的终端里有电池动力车的全套图纸和说明书,江易也能看个七七八八,但要想真的把动力系统给换了,江易当然不可能那么神,在这种简陋的环境下徒手搞发动机。   但是换发动机的话,难度就没那么高了。   趁着程客和秋云都不懂具体的动力系统,江易从自己的可回收垃圾库里找出一个废旧二手发动机来给装上,那当然不难了。   这个事吧,它就不能说太细,太细了江易就掉马了。   “刚刚那伙人的车子,也是改过的。”   只不过那些人是把自行车或者人力三轮车给改装了,那个难度小而已嘛。   秋云眨了眨眼。   她就喜欢这种有能耐又不爱吹的。   程富和江易两个都是。   可为啥在末世前,她认识的男的都是相反的呢?   仨小孩一点也不关心大人们都在想啥,三颗心都被房车里这些眼花撩乱的设施给吸引过去了。   现在他们坐在活动区的小桌边,排排坐着,每个人的面前,都有一只雪白雪白的小瓷杯,这小瓷杯的边镶了金,杯子把上有描金小花,每只杯子下还都有同款杯子垫,这会儿摆放在面前,等着江叔给他们一人倒了半杯十二年前的碳酸饮料,那幸福感简直被瞬间拉满了。   哇,他们也跟终端视频里的人们那样,过上了精致又快乐的生活啦!   就连小花斑,蹲在江小胖身边,都想伸出抓子去挠两下,也想试试这些人类这么精贵着的东西究竟是个啥味道嘛。   “哇,好甜好好喝呀!”   “这是世界上最好喝的饮料!”   “我觉得是因为这个杯子好,所以饮料也好喝了。”   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下午茶,而江易手上的终端却来了信息。   “江易,秋云,刚刚那拨人就跟在咱们后面!”   秋云的手一紧,差点把方向都开歪了。   “什么?他们跟在咱们后面?那咱们要不要再加快速度?”   地上都是冰雪,他们虽然在轮胎上加了防滑链,但还是不敢开得太快。   因此车速也就是三四十码的样子。   “那倒不用,他们的车子应该都是人力的,车速连二十码都不到。咱们跟他们的差距会越拉越大。”   秋云的疑问脱口而出。   “那他们为啥要跟着咱们……啊!”   秋云这问话还没说完,自己就想到了原因。   “啊呸!他们是想跟着咱们的车印走!”   他们的房车虽然快,但也不可能开上一整天吧?   总要找地方休整的。   如果那帮人就一直跟在后头,就能找到他们。   “得亏有程富的预警,不然咱们都不知道,就他们那几辆人力车,跑得跟蚂蚁似的,竟然想得还挺美,就等着咱们休整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呢!”   想想就后怕啊!   他们这边能打的才三个人,还有三个小孩子要顾及,对方可都是些亡命徒!   说起来他们来一趟通城,收获是真的不小,可惜却遇上了这么一伙强盗,时刻给他们的行程添堵啊!   程富的笑声从终端里传出来。   “没事,他们想得挺美,但人力怎么能比得上科技?咱们把他们给甩开!”   “嗯,咱们开一会儿,就下来打扫路上的印子?”   麻烦就麻烦在不管是道路,还是田野,都覆盖着冰雪,房车和越野车的份量都不轻,必然都会留下深深的印记啊!   程富发出一串笑声。   “不用那么麻烦,一会儿你放慢速度,让我到前头带路,你跟着我走就行!”   没过十分钟,程富开的小越野车超过了房车,离房车约摸二十来米,不远不近地在前头领路。   就见这小越野车车头一拐,就上了旁边的岔道。   秋云微微愣了下,方向盘一打,也跟了过去。   程富在这座五六线的城市里,兜起了风。   如果这会儿有个高空视角往下看的话,就能发现,小越野车带着房车在通城的街道上,一会儿走出了个口字,一会儿又走了个8字。   总之,原来几乎洁白无瑕的冰雪道路上,多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车辙印子。   要想通过这些印记,来判断车子究竟去向哪里,那除非也跟这两辆车子一样,也把通城的街道都来来回回地转上几圈儿。   开出通城的时候,程富把他监测到的红点图像共享给了二人。   “那帮家伙一开始的车速好歹还有个十七八码,跟着咱们的车印骑了几个圈子以后,那个速度就不行了,跟蜗牛似的,我看十码都够呛!”   “这会儿大概是被咱们刚刚往南去的那个假动作给骗了,正龟速朝南跑呢!”   三个人虽然不在同一部车里,但是几乎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   小朋友们都还没舍得喝完那半杯饮料呢,这会儿也抬起头来,眨着眼睛问,“是不是甩开坏人了?”   江易挨着个地摸了摸他们的头。   “应该是很难再跟着咱们了!”   人力是有限的,他们出了通城,自然也不会不布下疑阵。   在这种乱世,不管是猎物还是猎人,都要小心地隐藏起自己的行踪啊!   要不是这帮人跟着他们,只怕他们一时半会儿地,还想不到车印的问题。   不过这也只是天晴的时候,等到天下大雪,只要过上半个小时,那点车印子,早就被盖得了无痕迹了。   就按着现在这个天气趋势,两天之内应该就有风雪。   三个人一口气开了两个多小时。   当然了,这两个小时里,也不是没有走过迷魂路,虚虚实实的,一直到天渐渐变黑,阵阵寒风裹着雪沫子砸到车窗上,他们这才没有再开多余的路,直行了十来里地,开进了路边的树林子。   进到树林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   原本的小雪也转成了大雪。   就算这辆房车是豪华款的,这会儿车里也冷得跟冰窖一样。   如果是末世前的电池动力系统车,或者是早已淘汰的那种燃料车,只要打开温控系统,甭管是严寒,还是酷热,都能轻松应对,车外北风呼啸,车内温暖如春,这都是一辆车的必备功能。   然而这辆车子的电池动力已经被拆掉,换成了不咋匹配的燃料发动机,江易不光用了自带的金手指,把这发动机硬是安到这两辆车上让它能自己跑,就已经费了洪荒之力了。   让他再恢复温控,那他是着实做不到啊!   不过他也是有考虑过全队的取暖需求的……   三个大人把生在林子里的明火给扑灭,一个个拎着两个罐头盒子哆哆嗦嗦地进了房车。   是的,他们的取暖,就靠着这自制的暖宝宝了。   把生火得到的炭块放进罐头盒子,外头再包上几层耐热的布料,可不就是简易版暖宝宝么?   夜里睡觉的时候,都是大人搂着自家娃,身上恨不得把所有的毯子和被子都裹上。   但这已经是他们这些年来,最好的住宿条件了!   起码在露营的时候,人在车里,有床可躺。   作者有话说: 第180章 凶星世界(24)   虽然这个条件已经比从前好多了, 但三个人其实都睡不着。   倒是仨小孩靠在自家大人身边,身上盖着厚厚的几层被子,旁边还有暖炉烘着, 小孩子不存心事, 一会儿就都睡着了。   程富身上披着条毯子,打开终端,跟同伴们来个三方会议。   “这个房车里还真不错,比之前咱们找的废旧平房里还要更舒服。”   “是啊,起码不管去哪儿, 都不用我们自己动手收拾打扫铺床啥的,也不用担心屋里突然冒出毒虫。”   “白天跟着咱们的那帮人估计也被溜个够呛,这大雪天的!不冻死算他们走运!”   “你们看到了没有,之前在小区门口的时候,那些人身上穿的可都挺好挺新的,还有貂皮大衣呢!”   “他们一定是去零元购了哪个高档小区了, 才又到紫苑山庄的。”   “好险, 要是他们一开始去的就是紫苑山庄,那不就跟咱们对上了么?”   “那倒也不会,咱们进紫苑山庄之前都是确认了里头没有活人了,这才进的呀!”   “啊, 对对,老程这套预警系统实在是太有用了!关键时候能救命啊!”   “嗨,别夸了, 再夸我可就飘了!要说牛还是老江牛,徒手能改动力系统!”   “行了, 那老秋的箭术还最强大呢!咱们就别互相吹捧了, 想想下一步的目的地吧?”   他们在通城找到的物资是真不少, 虽然有好些地方都还没去过,但他们这点人,能带走的物资也就那么些,要是贪心起来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的,再碰上白天那样的一队人,估计又得惊险重重,但他们也不一定每次都会这么好运啊。   因此他们开着房车就飞速离开了通城,只是接下来的落脚点问题就有点难了。   “其实要不是城里不安全,咱们占下几个别墅,利用别墅区里的温室都能试试能不能种出东西来了。”   “诶,要是有那种防守极为严密,外人很难进去的地方就好了。”   “那通城附近,估计符合条件的就只有监狱和精神病院了。”   “哈哈哈哈……”   “老程这个提议可不怎么样,虽然那两个地方安保很严,要是能进去没准也能找着不少物资,但我猜着那里头的尸骨肯定少不了,比普通的楼房和小区的人口密度可大多了!那才是禁区呢!”   “要不,咱们还是回翠屏山?咱们在深山里找个没人能进去的地方,修个小型的地堡?”   “回翠屏山倒是有好处,可是咱们在翠屏山附近住了好久,也经常进山了,除了小世界以外,还有哪儿能水土丰美,人迹罕至呢?”   “嗯,这倒也是,唉,可惜了,要是小世界还在多好。”   “诶,你们说,小世界这样的,是只有咱们遇到的一个呢,还是会有好多个?”   秋云这话一说,另外两人顿时都不困了。   “啊!这个思路打开了!”   “老秋说得对,既然咱们遇到了一个小世界,没准还能再遇到另一个呢?”   “但按着概率来算,两个小世界也不会离得太近吧?”   “老程,快在地图上找找,有没有离着翠屏山不远不近的山区,咱们可以过去看看!没准又有什么奇遇呢?”   程富还真的打开了地图,研究了几分钟,就圈出了几个地点,共享给另外两个。   “从这几个地方挑一个吧,这些都是翠屏山的支脉神王岭周边的无人村。”   在末世之前就已经因为交通不便成了无人村了,如今是末世十二年,那估计连村里原本剩下的那点旧房子也都塌得差不多了。   从前是村子,那就说明有路有田有水源,那他们过去建个袖珍基地,应该比漫无目的地瞎找强多了吧?   三个人研究一番,最后选中了神王岭西边的西崖村。   从他们现在的地点,到西崖村,按照末世之前的地图,足足有五十公里。   两辆车用的燃料,其实是从别墅区各家的酒窖里找出来的烈酒,加上厨房里的过期食用油兑的。   他们在车上带了两桶燃料,但因为好久没用过燃料车了,对这些燃料能不能坚持到地方,而那个地方又是不是真的符合他们的要求,三个人心里都没底儿。   “不管那么多了,先试试再说吧。”   五十公里的路,如果是在末世之前,就凭着秦国的道路基建,和电池动力车的高效高速,也就是轻轻松松不到一个小时就搞定了。   但这车子是自己魔改的,道路是冰天雪地还飘雪花的,而且到了有些发生过灾害的地段,还得想办法绕过去,或者遇上了劫掠的团伙,那也得想办法甩开而且还不能让他们顺着车印追踪上来。   因此这五十公里的路,他们足足花了三天的工夫,这才算是将近目的地。   谢天谢地,他们存着的燃料,也就剩下了小半桶了。   西崖村这村名是真没白起,进村五百米的路,那就是悬崖上的之字路。   不宽的道路上结着厚厚的冰层,冰层上又盖着雪,可想而知能有多滑了。   一边是悬崖,一边是峭壁,走不了几十米就是个锐角大转弯,开车的司机没点冒险的心理素质,那都握不稳方向盘。   像程富这样,对自己的开车技术没有万分把握的,压根就不敢动。   最后还是让仨小孩加一猫下了车,车上只留司机,他们又在路面冰上开凿了好些不平的坎洞,撒了不少干草和灰土,这才敢开着车慢慢慢慢地通过这段惊魂之路。   光是这一段,就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   等终于进入半山腰中的废弃小村,就连小孩子们也都跟着大人重重地松了口气。   “哇!终于平安进村啦!”   他们把两辆车子停在了村口,全副武装地进村搜查。   这个小村子人口最多的时候,都不到一百人。   后头年轻人们都进城打工和上学,村里就只剩下了些老人。   在凶星撞地之前,随着最后一位老人的过世,这个村子就成了通城周边最先一批的无人村。   这会儿村子里的的房子,除了有四五座二层小楼外,基本都倒塌了。   就算还没塌的这些小楼,等想办法爬到墙头一看,有两座楼的房顶都漏出了大洞。   的的确确是没有人的了。   “行,咱就在这儿住下吧!”   三人很快就分了工。   虽然有两座楼都算是完好,但他们总共才三家人,这农家小楼里的空房间又多,犯不上分散开住,万一有点什么事也来不及互助,不如都住到一起了。   两个人负责收拾房子,一个人回刚刚的山路上处理那些人为的痕迹。   他们来的时候,是希望山路上的摩擦力越大越好,这会儿人已经到了地方,就希望这山路又滑又危险了……   自告奋勇来处理的江易也是经验丰富,不但把路上的那些灰土和杂草都清理干净,甚至还在路面上浇了不少水,让这路更加的打滑。   能安心地在村子里定居,的确是跟先前四处露宿或者在栖息地里挖地窝子完全不一样。   现成的房子围墙和院子,甚至几个卧室里都安着土炕,只要在自家的土锅炉里烧上不要钱的柴火就好,还能顺带着做饭呢!   两辆车子都停在前院,不进院门,根本看不到这两辆惹眼的车子。   可以说是非常适合逃避末世的好地方了。   除了路程太远,在村子里也找不着吃的以外……   像之前翠屏山附近栖息地的幸存者们,他们难道不知道在深山老林的小村子里人更少更安全?   但在栖息地离着镇子不远,生病或者换盐啥的还能走到镇子上,要是来了这种无人村,光走路到镇子就得一天的工夫,路上还不见得安全呢。   如今他们大冬天的能在这儿长住,一是有车,二是有足够的食物和物资。   不过物资再多,如果到了春天没有新的食物来源的话,他们最多也就撑上几个月而已。   为了不浪费时间,秋云从那些倒塌的民居里找出了几个大花盆,撒上他们从小世界里带出来的土和种子,就开始试种了。   六个人甭管大人还是小孩,都把这些大花盆看得跟宝贝一样。   白天有阳光的时候要放在窗子边上晒一晒,夜里冷的时候就要放在火炕上保温。   十天后,嫩绿的小苗终于冒出了尖尖。   这可把大家伙给乐坏了!   “咱们几个怕是能写进末世种植史啦!”   “没想到还真发芽了!”   “看起来,小世界的土壤是真的行啊!”   “咱们是不是也弄点普通的土来试试行不行?”   “那等天气再暖和点了再试呗,跟小世界的仙土一个待遇也太费事了。”   “啊!小花斑你不能过来!这个是种的植物,能长果子的植物!被你搞死了这个世界都要完啊!”   “对啊,猫是不是都会霍霍花草来着?”   “把这些发了芽的花盆单独放一个屋,平时关门,别让小花斑进去!”   小花斑原本是六人组的团宠,平时它去谁屋,那都是倍受欢迎的。   这会儿倒好,都嫌弃起它来!   小花斑的一双绿眸不开心地眯了眯,一甩尾巴跳上了房顶。   哼!   它有的是地方玩!   谁稀罕薅那还没有猫毛长的绿芽芽呢?   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大家这才发现小花猫不见了影儿。   “啊!不会是生了气,离队出走了吧?”   “应该不会吧,只是不让它往花盆跟前凑啊……”   大家伙正议论着呢,就见外头一个黄黑花斑的影儿就蹿了进来。   正是小花斑。   小花斑脚步轻盈地来到众人面前,放下嘴里叼的东西,傲娇地喵了一声。   “啊!老鼠!”   换成末世前,这句惊叫那必然伴随着被吓到的人和鸡飞狗跳。   但在这会儿,哪怕是最小的秋小雨,也会两眼一亮,充满着看到新鲜肉食的喜悦。   “啊!这个村子里居然还有老鼠?这可太好了!”   作者有话说: 第181章 凶星世界(25)   末世里但凡个头稍大一点, 像点样子的动物,基本都灭绝了。   就连老鼠这种繁殖能力极强的,数量也变得稀少起来。   更不用说, 在城里, 老鼠身上往往都带着病毒,白丝病毒这种大杀器,没少靠着老鼠灭掉大批的幸存者。   但老鼠肉又是末世里最鲜美的肉食了,因此幸存者们,也就只敢吃那些村子里或者山里的田鼠了。   这吃的人多了, 而野鼠们的食物也不好找,所以野鼠们也不是说逮就能逮得着的。   上回在小世界里抓到的鼠肉,烤成肉干,已经支撑着他们活过了半个多月。   肉干虽然比从前他们吃的那种糊糊强得多吧,但连吃了这么久,也的确是腻了。   这会儿小花斑抓到的活老鼠, 让三个小孩看来, 不是丑丑的小怪物,而是美味肉食。   “小花斑好厉害呀!”   “烤肉!香喷喷的烤肉!”   “嗯,这只老鼠个头真不小呀!”   仨小孩望着大老鼠,目光热烈, 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大老鼠似乎深深地感受到了这种恶意,两腿一伸晕倒了。   三个大人都夸了小花斑几句,秋云还真的拿起大老鼠给收拾干净了, 架到灶上烤肉。   “这个村子里还有这么肥美的野鼠呢!真不错!”   “小花斑,这么大块头的野鼠你是从哪儿抓的?”   小花斑当做没听着, 悠闲地跳上灶台边的小椅子, 斯条慢理地梳起了毛。   “看来这个西崖村里应该有不少好东西啊!”   秋云看了小花斑一眼, “等小花斑再出去溜跶的时候,咱跟上去瞧瞧,没准又能发现一个老鼠窝!”   说到老鼠窝,大伙又忍不住想到了小世界。   上次就是先发现老鼠窝,才无意中进了小世界。   这次要是再能找到个小世界那可就太棒了啊!   “咦,等会儿,要是咱们真的发现了小世界,咱们都去小世界了,那咱种的幼苗呢?”   “也带进去呗!”   “哈哈哈,这还没影儿的事儿呢,咱这想得可够细啊!”   三人开着玩笑烤好了鼠肉,一只野鼠个头再大,也不够六个人吃的,大人们都很有默契地表示不想吃这个,让仨小孩和小花斑分吃了。   当时谁也没想到玩笑能成真。   又过了一个星期,被他们精心呵护着的幼苗又长了一个指节高。   整个小村子,也被他们都搜寻过一遍。   还别说,真有不少收获。   先是秋云在一户人家废弃的菜地里,挖出了小土豆!   这些小土豆,还真是“小”土豆,那个头,长得跟花生似的,甚至有的还不如花生大呢!   三个人带着孩子们一通忙活,把这块菜地挖了一半,挖出了一大脸盆的袖珍小土豆。   还剩下的半块地,他们商量后就没动。   毕竟,这个村子已经废弃了至少十几年了。   这地里还能有土豆,估计是当初村民们种的,但是菜地废弃了以后,就年年繁衍,又因为施肥浇水管理啥的没跟上,这土豆的品种就越来越差,到了如今,数量虽然不少,但是品种却越来越差了。      但即使是这样,也足够让他们惊喜了。   这还是没人管理的都能活,要是有人管的话,西崖村的菜地岂不是还能种出东西来?   “但是这么小的土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吃。”   这个问题对于三个大人来说,居然还真是个难题。   毕竟,谁也没吃过没见过这么小个头的土豆啊!   就连程富在终端上查询,也找不到相关的资料。   最后还是小花斑出了大力,又叼回来一只大老鼠,解决了试毒的问题。   虽说这小土豆个头小,削起皮来贼费事,折腾半天,一大碗的小土豆削完了也就只剩下一小杯,但煮熟了拿来喂老鼠,大老鼠还吃得挺欢,吃完了活蹦乱跳到夜里了还精神得很。   于是第二天小团体吃上了袖珍土豆炖鼠肉,那飘出来的香味,倒真不比老母鸡炖土豆差!   小孩们吃到好吃的就是单纯的快乐,大人们却是感慨万千,差点泪洒汤碗。   “想不到,在末世里,还能吃到这么正常的食物!”   “是啊,土豆能种活,我觉得全世界都有救了!”   他们在花盆里种的那些小幼苗,也不过是海棠果、松树、和几种野菜而已。   海棠和松树要长成能结果子的大树,那都得论年算了,还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呢!   也就是野菜,才能当年种当年收。   但土豆可就不一样了。   这是公认的高产作物啊!   秦国以外的几个发达国家,土豆基本都是主食了。   就算在秦国,土豆的做法少说也得有几十种了。   炒炖煎炸各种菜都能用得上,多的土豆还能做土豆粉。   想想薯条、薯饼、土豆丝、烤土豆、土豆粉条……众人就觉得肚子饿了。   一大盆的小土豆,再怎么省着吃,吃了七天也吃得一颗都不剩了。   天气开始转暖,最后一次下雪是在十天前,覆盖山野的厚厚积雪越来越薄。   秋云现在几乎每天都要念叨距离开春还有多少天,就盼着能去那片菜地里种土豆苗。   小花斑现在隔三岔五地都要带一两只大老鼠回来。   但这小家伙神出鬼没的,只要有人跟着,它就直接往地上一趟,摆明了不想让人类跟着它找着老鼠窝……   这天江易爬上了二层的屋顶,准备把屋顶的几块破瓦片给修整一下。   如今这个世界,也没地方去买建筑材料,只能从别家的破房子上薅一些过来补上。   他修补好了破漏的地方,正要下来,就看到一个黄黑相间的花影子在附近的山坡上奔跑着。   可不正是小花斑?   江易下意识地伏低了身子,观察小花斑的动静。   小花斑跳上了一棵枯树,轻盈利索地走进枯树的枝叶间……   虽然枯树没了叶子,只剩下了乱蓬蓬的枝桠,但小花斑往里一钻,不知道怎么地就彻底消失了。   江易蹲在房顶等着,差点连脚都给蹲麻了,这才终于看到小花斑又从枯树枝桠里冒出了头,嘴里还叼着着个动来动去的东西,可不正是一只大老鼠?   自打他们来到这个村子,吃饭的时候再喂小花斑,小花斑的食量就不如之前在路上的大。   大家伙都猜着小花斑可能是在村子里抓到了虫子或者老鼠之类的。   就他刚刚看到的一幕,小花斑显然是在山坡枯树附近找到了个老鼠窝。   “老江,你干啥呢?怎么一直不下来?”   江易慢吞吞地站起身来,揉了揉腿脚,这才又慢吞吞地爬下房顶。   “小花斑发现的老鼠窝应该在那儿……”   程富两眼放光,“那咱们过去看看?”   江易还有点犹豫,“这,毕竟小花斑也不太想让咱们知道……”   小花斑可不是只普通猫,它可是一只会带猎物回来养家的聪明猫。   要是辛辛苦苦藏的老鼠窝被他们给端了,不是要伤了猫咪的心?   程富也犹豫了下,眼角已经瞄见小花斑叨着老鼠回来了。   阳光下,像个小豹子一样的猫咪叼着大老鼠,飞桅走壁,威风凛凛的,还没进院子就有三个小迷弟迷妹冲上去迎接……   程富就跟江易使了个眼色。   “咱们就趁着小花斑在家的时候,过去瞄一眼,满足一下好奇心,倒不一定非得端老鼠窝嘛!”   江易就轻轻点了下头。   趁着小花斑迷失在小朋友们的夸赞声中,程富和江易两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后院出去,鬼鬼祟祟地摸到了山坡枯树处。   枯树的枝桠间,拨开枯叶干草,就露出了一个直径半米黑洞。   程富用终端的光照了照,都没照到底,感觉深不可测。   “老江,我有一种感觉,就跟之前进入小世界那次差不多,难道这里也是个小世界?”   小花斑不光能住在一个小世界里,第一个小世界塌缩了,居然还能找着第二个,这是什么样的运气啊!这简直就是吉祥招财猫啊!   经历过第一个小世界,六人做梦都想着能再找到一个小世界。   这会儿既然有这种可能,而小花斑又能随意地进出,那人进去应该也没事。   程富想都没多想,“我先进去看看,你等我终端消息!”   没到三秒钟,程富整个人都消失在了黑洞里。   “老江,快进来看,这里真是个小世界!”   江易一收到终端消息,就跟着跳进了黑洞。   果然,这是个绿草碧树,果实累累,恒温无风的小世界。   程富正站在一株苹果树下,手里拿着个大苹果,咔嚓咔嚓地啃着。   “老江,这里尊是小世界,有苹果树梨树还有枣树!还有爬藤圣女果,简直……简直是个小仙境啊!”   这也是末世十几年,甭管再矫揉造作的人,那期望值也一降再降。   能吃到个正常水果和蔬菜,就觉得是天堂是仙境了。   这要搁在末世前,那怎么也得结朱果,滴仙乳,能长生延年还得有俊美的仙子啥的才能算仙境啊!   江易也没客气,伸手摘了个苹果,一边啃一边打量着周边环境。   这一看,就愣了。   这个小世界,显然跟上一个小世界一样,到了塌缩的后期了。   整个小世界都只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啊!   程富倒是不咋在乎,啃完一个又去摘了个梨子。   “管它呢!就算是足球场那么大,那咱们好歹也能在这里采摘好几天,怎么都够咱们几个吃到开春野菜长出了。”   “别人一辈子都不见得能遇上一个小世界,咱们这就遇上了俩!还挑啥大小呢!”   作者有话说: 第182章 凶星世界(26)   新的小世界只延续了半个月就塌缩为零了。   对于小团队来说, 这个新的小世界的确算是意外白来的。   之前的小世界,因为没啥把握出去以后能把采摘到的东西全都留在自家手里,采摘都是量力而行。   而在新的小世界, 就离着他们的住处直线距离不到五百米, 整个村子都是空房子,有的是存储的地方,所以他们都是能采尽采。   他们甚至都没能看到新的小世界塌缩,只是第二天再去,那个洞口就变成了个普通的土坑。   程富还跟江易感叹了几句。   “我猜着可能是咱们的活动, 加速了小世界的塌缩。”   秋云大开脑洞,“会不会这会还有无数个小世界?”   “有可能,没准这些小世界的产生,就跟凶星撞地有关。”   穿越无数个世界搞回收这种事情都有可能了,凶星撞地产生了小世界又有什么奇怪的?   江易也跟着展开想像。   “那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因为这些小世界的产生, 所以导致了水分和土壤不适合作物的生长呢?”   “太有可能了, 没准就跟那个仙侠小说一样,这些小世界里灵气浓郁,把周边所有的灵气生机都吸走了,所以才会有末世?”   “老程这个想法就太玄了……哈哈哈, 咱们这是凶星撞地的末世,又不是灵气复苏的末世!”   “管它究竟是什么呢?我猜所有的小世界都在不断地塌缩,咱们的世界应该会越来越正常了!”   “希望是这样吧!好怀念十几年前能随便网购逛街吃吃喝喝的日子啊!”   “谁说不是呢?唉……”   程富说着说着, 脸上的笑容就凝固了,似笑非哭的十分古怪。   江易就知道他们定然是想起在这十二年里失去的亲人了。   房子车子都没了, 还能再挣, 但没了的亲人, 却是再也回不来了……   悲伤也只是暂时的,回到住处,大家还是忙碌着干着各种活。   就是到了夜里,江易坐在桌前,正看着终端里的影像资料学习呢,突然窗子上出现了小花斑的影儿,这小家伙伸出一只爪子在窗前扒拉,表示想要进来,江易只好起身开窗。   小花斑轻盈地跳进了窗子,踩在江易的桌子上,一低头,把个什么东西给吐在桌面上。   “这是什么?”   江易瞥了一眼,发现原来是一枚小圆石,这小圆石跟鸽子蛋一般大,表面坑坑洼洼的,是江易从来没见过的……咦?   江易从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又拿出了一枚圆石。   这个东西,就是在第一个小世界塌缩为零以后,小花斑叼着的。   如今第二个小世界也塌缩为零,小花斑又叼来了一枚,难道这个东西,跟小世界紧密相关?   江易研究着这两块圆石,一时也看不出什么来。   他想了想就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串烤龙虫。   龙虫的味道鲜美,肉质细嫩,在木神时代的时候,到处都能弄到这个,江易也没怎么当回事,就是随手存了一些到随身空间,可没想到在八零年代和凶星世界,这龙虫就成了绝版的了,那是吃一串少一串,越到后头,江易是越来越舍不得拿出来了。   小花斑原本卧在桌上,鼻子一嗅,整只猫都站了起来,目光烱烱,那龙虫到哪儿,猫眼就盯到哪儿。   “小花斑,这样,我用一串龙虫跟你换一个小石头,怎么样?愿不愿意?”   江易就把龙虫和一枚小石头并排摆在桌上。   小花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口咬住了龙虫,并且跳下了桌,钻到桌角深处啃了起来,嘴里呜呜有声,显然也很喜欢这龙虫的滋味。   江易愉快地一笑,就拿起了小圆石,试着回收。   【未知年份的外星陨石碎片,价值极高!】   江易是想知道这小圆石的来历,所以回收一下试试,没想到系统还真的给了他答案。   他想得没错!   这小圆石果然就是外星陨石的碎片,而且没准它就是产生小世界的原因!   联想到凶星撞地,世界的水和土壤都变得不适合生存,没准就是因为这些碎片遍布全世界呢!   再一看账户里的绿叶币。   江易忍不住吸了口气。   居然一下子多了八万!   之前江易回收到的废旧终端,一个八千,江易都觉得很多了。   没想到这直接是十倍!   不过回复了下心情,冷静下来江易再一细想,倒觉得其实这八万也算是合理。   毕竟,个人终端的数量多,费点力找找就能弄到了。   但小世界却是可望而不可即。   江易一激动,又掏出来两条烤鱼跟小花斑换另一枚圆石。   他要换这枚圆石的时候还有点拿不准,觉得小花斑这么有灵性,可真不一定会乐意换,哪里想得到小花斑连圆石看都不看一眼,直接就把烤鱼给叼走了。   虽然它一时半会儿的吃不完两条,但它可以先藏起来一条啊!   江易现在的账户上,已经有了五十八万的绿叶币。   虽然看起来已经很不少了,但离着他预料的一百五十多万的上限还差得挺远。   到目前为止,他回收进凶星世界垃圾库的东西,也不过只有三样而已。   废旧终端、跑车、陨石碎片。   跑车是他在那些富人区的车库里收的。   之前他们驻扎在富人区找房车,但大部分的车库里都是没啥用处的跑车。   江易就趁着同伴们不注意的时候,把那些没了电池动力的跑车给试着回收。   结果没想到,还真的能回收!   就是价值实在太低,看上次炫酷万分的跑车,回收了以后居然才给八十到一百的绿叶币!   真是,在八零年代卖个废旧电视都比这个挣得多了!   想到八零年代,他就忍不住想起了明昭昭。   也不知道八零年代的时间线现在走到哪里了。   明昭昭有没有变成了全辰国最当红的武侠巨星?   辰国的武侠片又有没有输出全世界,风光无限?   江易越想越远,忍不住就去点开了系统商城。   翻到第十五页,盯着其中一个道具看。   【回访异时空的故人……虽然只有三天时间,但是可以和异时空的亲朋好友共处聊天,是不是很棒的体验呢?】   价格是三十二万绿叶币。   他现在的绿叶币,倒是够他兑换的……   江易盯着这个道具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叹了口气,放弃了。   他要是冷不丁地回访异时空去了,江小胖怎么办?   虽然西崖村基地看着已经上了轨道,储存的粮食也足够,但其实脆弱得很,万一有外来者,他们这点人,再少了他……那不是要完吗?   再说,三天时间,够干啥的呢?   江易为了压平心里这点蠢蠢欲动的想头,又翻到后面看那些上百万绿叶币的天价道具。   好家伙,第二十六页也有差不多的道具,价格是三百万,但也能回访,而且时间是十年呢!   行了行了,这都不是账户不满百万的他该琢磨的事儿!   又过了十来天,西崖村周边所有的冰雪都已经融化。   田野里的泥土微黑中带着湿润,星星点点的绿意从枯草叶间冒出了头。   他们之前种下的幼苗,这会儿也都长到了十厘米左右。   天气再暖和一点,就能种到后院里了。   虽然这个气温还不适合播种,但是急着想要种出成果的三人,已经坐不住了。   虽然气温不高,但他们可以搞温室啊!   这个村子虽然大部分都是废弃的房子,但细细搜寻一番,还是能找着不少用得上的东西的。   什么竹条、木棍、塑料布、玻璃、铁钉之类的,几个人分工合作,倒也做成了一个三十平左右的大棚。   里头首先种的,就是小世界里采来的野菜树莓种子,当然,也少不了那些退化了十二年的小土豆。   温室搞好,种子种下,末世的春天就真正到来了。   末世后的春天,虽然也有草木泛绿,花朵盛开,但至少有一大半的物种都见不着踪影了,这让人看着,总有种惶惶然的恐惧。   但在这西崖村,也不知道是当地的环境受影响小,还是因为全世界都在恢复,有几种末世前见不到的植物,比如狗尾草之类,居然也冒出了头!   野地里能挖到的野菜也比之前多了两三种。   秋云甚至还发现一棵早已经干枯的香椿树,根部又萌发出了指头长的小嫩芽。   虽然馋死了凉拌香椿,但秋云还是没舍得摘一片叶子。   谁知道除了这一小撮嫩芽外,还有没有其它的返活的香椿树呢?   先养一养再说吧!   虽然没舍得摘,她还是把这个好消息告知了所有人,还领着大伙来看稀罕。   “太好了,世界果然是在恢复啊……”   “老妈,那是不是用不了多久,城里就能变好了,那些奶茶店、游乐园、百货商店,还有学校,就都能开起来啦?我们三个是不是就都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啦?”   另外两个小孩也跟着点头,表示跟秋小雨一样,实在是想变成一个真正的学生,光跟着终端上课实好像太单调啦!   深知上学内情和卷度的程富看向了江易,两个人交换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程富笑眯眯地表示支持。   “嗯,虽然不会那么快吧,但我觉得有生之年,肯定是能让你们去真正的学校上学的。”   江易也是笑眯眯的。   孩子们,珍惜这段不用上学的时光吧!   作者有话说: 第183章 凶星世界(27)   从开春起, 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几乎都没有空闲的时间。   不是在自建的大棚里,就是在附近种下幼苗的田地里, 种苗、浇水、拔草、施肥、恨不得六双眼睛时刻盯着新生的幼苗。   他们从两个小世界里挖出来的新土, 都被洒在大棚的东南角里,也的确跟猜想的那样,生长在新土上的幼苗,甭管是土豆还是其它蔬菜,都长得极好。   同样在大棚里栽培的土豆和其它蔬菜, 个头就比新土上的矮了一半。   而种在外面田地的幼苗,长势又比大棚里的差了一大截。   当然了,因为用的土都一样,它们之间的差异应该是温度和湿度不同。   除了在两个小世界里收集的果树和野菜种子,他们在各家废弃农家里搜查的时候,也搜出了几包种子。   三个大人都没种过地, 看着这些种子都只能干瞪眼, 幸好程富终端上的知识库全面得很,一扫一拍,倒也能识别出个七七八八。   这些种子,大概就是西红柿、萝卜、辣椒、白菜、豆角等常见的农家菜种。   只是过了十来年了, 够呛还能成活。   不过他们也没别的选择,只能各种都试上一试了。   这一试,没想到竟然还真的萌出了芽!   虽说出芽率只有十分之一吧, 那也是意外之喜啊!   这些幼苗,他们都先往大棚里安排上, 大棚里长下不下了, 这才又种到外头的地里。   这三大三小, 虽然都不是农民吧,可这会儿种地的积极性可是高得很。   程富都忍不住开玩笑,“现在我种菜的劲头,可比从前做项目写代码大多了!”   写代码最多加班996了,现在这种菜,那可是恨不得端着饭碗蹲坐在大棚里盯着,哪怕叶子上落一片灰尘,都忍不住想要去给擦干净喽!   秋云也笑,“从前我连菜市场都没去过,偶而买菜都是在网上下单,还要请阿姨上门来做饭……我是做梦也没想到啊,有一天我居然弯着腰在菜地里除草施肥!”   这个时候也没地方找化肥去,他们只好自己堆肥,就是吃剩的厨余加上茅房粪水,再加上枯草树叶,按着终端知识库里教的那样堆肥,发酵上一段时间,就能挖出来当肥料使了。   虽然发酵以后,就没那么味冲了吧,但那味也绝不好闻啊。   “咱们虽然都是新手,但好歹是把这些果树和蔬菜都种出来了!”   现在长得最快的果树已经长到了一米三四,生长期快的小青菜都已经差不多能摘来吃了。   只是这好不容易种出来的,大伙都舍不得揪来吃,还想让它们再长长,反正现在野菜也能顶上。   江易猜想过,有小世界的地方,周边的环境会恢复得快一些,之前作物不能生长的绝境,一定会慢慢地恢复的,但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就是不知道是西崖村的环境恢复得格外好呢,还是其它的山区都差不多。   又过了两个月,天气更加暖和。只穿一件单衣就已经非常的舒适,这让三个小孩越发的喜欢在外头玩耍。   小花斑更是几乎整个白天都在外头野,只有深夜的时候才回溜回来窝在仨小朋友给它做的猫窝里。   白天的最高温度,已经达到了二十六度。   这已经是这末世十二年来,最高的温度纪录了!   可见这个世界的确是在缓慢的恢复!   但让三人更高兴的是,小土豆丰收了!   最先成熟的是大棚里的小土豆。   虽然都是按照终端里的教程种的土豆,但土豆这种食物实是太重要了,要是能种好,就代表着他们这六口人是再也不用担心没主食可吃了……   因此大伙们在开挖的时候,都有种开盲盒的忐忑。   等到拔起第一株土豆,那根系上结着的十来个如同婴儿拳头大小的土豆蛋子,让六个人稍稍松了口气。   虽说这土豆的确不大吧,但也比之前那花生般的个头强了三四倍了呀!   而且有十来个呢,种下去的只是一颗花生土豆啊,这产量,也不算低!   再拔第二株第三株,大伙就都闭眼拔了。   没想到闭眼拔反而有更大的惊喜。   温室里五十株土豆,最后收获了一麻袋。   最大的土豆,居然有鸡蛋大小!   能种出这个头的土豆,对于已经野化了十几年的土豆种来说,已经是一种飞跃了。   除了土豆,大棚里种的西红柿和辣椒也有陆续成熟的。   秋云愉快地摘了几个西红柿和辣椒,拉着程富削了十来个土豆,把材料备好,请江易掌勺。   不是他们俩不做饭,而是他们的厨艺就算锻练了这么久还是稀碎。   而夏初第一轮收获这么重要的饭,当然得请江易来做,才能不浪费这么宝贵的食材啊!   江易挽起袖子,咔咔喳喳一顿表现,做出了两个菜,一个西红柿土豆丝,一个辣椒炒肉(鼠肉)。   他还蒸了几个土豆,压成泥,洒点调料,做了个美味土豆泥。   几个人吃得津津有味。   尤其是仨小孩,小肚子都撑圆了。   之前虽然也有在废墟里找到过新奇的食物,但那都是罐头或者真空包装,味道总是有点怪怪的,哪能跟现在这些美味比啊?   他们收了一麻袋的土豆,除了挑出五十来个最大个头的当种子,其它的就都能当粮食吃。   虽然还不能放开了想吃多少吃多少,拿来做土豆粉啥的,但外头田地里的土豆,再有半个月也就能收获了。   那可是种了将近一亩地呢啊!   就算都跟婴儿拳头那么大,只要数量多,也应该够他们吃上小半年的呢!   秋云遗憾的是没有鸡可养,“吃不上鸡也就算了,可惜连鸡蛋都没了。”   要不这头岔儿西红柿,和鸡蛋一起炒该多美味?   可怜孩子们顶多吃到真空包装的熏蛋,还是过期十多年的啊!   程富梦想的是猪圈都是空的,“不是说野猪的生命力顽强吗?怎么这西崖村附近都找不着个野猪?不然咱们弄点小野猪来养一养,那岂不是就有红烧肘子、苜蓿肉、蒜香排骨、鱼香肉丝?”   江易微微一笑,“没准明年就都有了呢?”   秋云和程富都哈哈笑起来。   显然都觉得这事儿不太可能了。   只有江易觉得这事儿并不难。   当初他在木神时代,刚开局那还不是什么都没有?   什么肉蛋奶,那在木神时代都是泡影啊!   到最后,不也一样样地都给他弄出来了吗?   哪怕物种都是稍有差异吧,可味道一点也不输啊!   虽然地里一波波地收获,多的六口人都吃不了。   居安思危,他们还是会把成熟吃不了的蔬菜和瓜果都切片晒干收藏起来。   收获的小土豆,也做成能保存很久的土豆干粉。   孩子们终于吃上了期待很久的酸辣粉,还有透明爽口的拌凉粉。   在又收获了一波树莓果以后,江易就跟另外两个人说了个提议。   “咱们现在虽然不缺吃喝了,孩子们的个头和气色也比从前强多了,但是食物的种类还是太单调了,我觉得也是时候去看看外头怎么样了,你们觉得呢?”   秋云和程富互相看了眼,都暂时沉默了。   他们在这儿过的日子,比起一年前还在翠屏山脚下的地窝子里,当然是强上百倍了。   吃的喝的,都是正常又新鲜的食物,住的也是正常又舒服的房子,哪像从前那样,吃着可怕味道的糊糊,住的是湿冷狭窄的半地下,还得时刻提防着被坏人打劫食物或者抢走孩子……   但江易说的也对。   现在的环境确实是一天天地好起来了。   他们六个人虽然能在这儿苟着,但也得去外界看看情况啊。   哪怕是出去一趟,就能带回来几样新种子或者小鸡崽呢?   秋云咳了一声,“去外头看看,我倒是不反对,但是现在就去是不是着急了点?毕竟咱们的基地也才刚刚上正轨啊!”   “会不会再过一年或者两年去比较好啊?”   她其实是真有点怕了。   就他们遇上过的几伙人,那少说都是十人起步,手里都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了,个个都是亡命徒啊!   虽说她手上也不是没有人命,但那都是为了自卫啊!   如果光是他们三个大人,那怎么样都没所谓,可还有仨孩子呢!   但凡出点什么事儿,那可都关系到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啊!   程富也接上了话,“老江的话有道理,咱们在这儿过得舒服是舒服了,就怕苟的时间长了,外头又发生了什么大事儿,咱们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   “但是咱们又有仨孩子,做什么事儿都得考虑全面一点,风险越少越好。”   江易微微一笑,“我倒不是说咱们都出去,也不是一下子就去很远的地方,先去周边的村子看看怎么样?”   “一来咱们有车,二来咱们三个只派一个人去,当天来回就行,现在路上也没雪了,车子开过去,也不会有痕迹,风险倒也不大。”   两个人听着都松了口气。   如果只是去附近的村子的话,那倒是还好。   “这倒是可以。”   秋云说着突然眼睛一亮,“啊,老程,你快查一查,这附近,有没有哪个村子里是开养猪场或者养鸡场的?”   程富和江易都听乐了。   “你这个思路虽然不错,但是可能性不大……当初那场酸雨和整整大半年的严寒,人都没幸存下来多少,更何况是鸡和猪呢?”   那玩意儿都得人喂,还挺脆弱,动不动就得点鸡瘟猪瘟啥的,末世前那种极端气候,不可能还有活下来的鸡坚强猪坚强啊。   作者有话说: 第184章 凶星世界(28)   虽然鸡和猪能逃亡并且还能苟活到现在的可能性实在不大, 但程富还是照着这个思路,调出地图来好好地研究了一番。   还别说,离他们三里地处就有个村子, 特产天然放养的肥羊, 还有西边六里处有个更小的山村,这个村子虽然比西崖村还小,但却一直没变成无人村,就是因为村子里开了家养猪场,人家养的猪还都是野山猪, 品种跟大白猪不一样,肉质特别香嫩鲜美,价格自然也美丽得很,那些黑山猪出栏都供不应求,普通本地超市里都见不着,早早地都被大饭店给包圆了。   在村里养猪挣得比在大城市打工多好几倍, 那当然村民更乐意养猪了。   当然了, 就算这家猪场小有名气了,想要扩大规模也不太可能。   这种小村子能养活的猪它就那么多,扩大规模了,那就不是天然放养的了。   程富看着这个猪场的介绍, 忍不住直流口水。   “这家猪场养的是黑山猪,是野猪的驯化种,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很强的, 而这一带的环境要比城里和镇上强得多了,没准, 没准还真有活着的黑山猪呢?”   “就算有活的山猪, 没准人家这个村子里也有幸存者呢?”   这倒还真有可能。   “既然这样, 那我得去啊,要是人不多的话,咱们可以跟他们交流一番,互换点物资啊啥的。”   不得不说,有程富的个人终端预警,用处实在是太大了。   一番准备后,程富和江易两个人开着小越野车先去了六里外的养猪村,他们已经把路线规划好了,先去西边六里外的这个村,回来的时候再去三里外的养羊村看一眼。   虽然听起来三里六里的挺近的,感觉步行过去都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其实这路都是山路,又是上坡又是下坡的,经过末世各种严酷天气考验,路面坑坑洼洼,破烂不堪还都是好的,有的路段直接就被山洪给冲毁了,他们只能想办法绕过去。   一个小时后,他们找到了已经废弃的小村子。   这个村子原本就比西崖村还小,西崖村经过末世的十二年,大部分的房子都塌了,只留下了三四座房子还像点样。   这个村子干脆就全塌完了。   两个人下了车,在这个废弃的村子里搜寻了一会儿,除了江易在破房子的地板上找到两个废弃终端以外,别的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没有。   程富失望地东张西望,“介绍里说的养猪场呢?压根没看见啊!”   他倒是发现了两个简陋的红砖养猪圈,但看那个大小,也就是二十来平,能养个十几头猪就不错了,而且看样子,废弃了都不止十几年,不可能是那个传说中肉鲜味美,小有名气的黑山猪场嘛!   难道其实那介绍压根不对?   根本就没什么黑山猪场,都是吹出来的?其实就是这两个小猪圈?   那他想在末世后再吃口美味的猪肉的愿望,岂不是成了泡影?   江易开口劝他,“算了,咱们再去那个养羊的村子瞧瞧?”   没准还有幸存的山羊呢?   那也只好这样了……   程富点了点头,就准备和江易两个人上车走人。   忽然他手上的终端发出了报警声。   江易精神一振,赶紧打开了终端。   一个红点,正正好好,出现在离他们一千米的地方!   两个人马上朝着那个红点的方向望了过去。   末世十二年,幸存者们每天就是在户外找吃的,为糊口奔波,没工夫去搞什么看手机看电影之类的费眼的娱乐活动,这视力倒是有所恢复了。   虽然看不清一千米外的景物,但总能看得到,那个方向,正是座不算高的土山。   再仔细看看,这个废弃的村子的西头,有条水泥小路正斜斜伸向土山的方向,那个宽度,也就能容得下一辆轿车单身行驶。   江易恍然,“诶,养猪场应该就在这土山里吧!”   程富纳闷,“养猪场为啥就得在土山里,离着村子这么远?”   “为了保护村子里的环境吧?养猪场产生的粪水很臭,如果放在村子里,很容易污染村子里环境,如果离村子很远,就不会影响到居住环境了。”   他虽然没养过猪,也没在村子里住过,但他们站里有好几个大爷大姨的,都经常回老家小住的。   这些大爷大姨就经常在老家买土鸡蛋和土猪肉回来,还一个劲地夸奖这些东西还是村子里养的原生态,味道就是比吃饲料的强多了!   程富点了点头,“咱们过去看看?”   养猪场居然还有人,那是不是说明,真的有他盼望的小猪崽呢?   反正目前发现的,只有一个红点,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就算极为凶残吧,那也不可能打得过他们俩啊!   再说就算打不过他们还有车呢!   两个人坐上车,朝着土山的方向开了几分钟。   果然,只不过转了个大弯,半山腰的一所红砖小院就映入眼帘。   看那规格,应该就是个养猪场没错了。   小越野停在了红砖小院大门外的空地上。   红砖小院的大铁门关得死紧。   透过大铁门,里头的两层小楼房露在外的四扇窗子,都是紧紧关着,不光关着,还用旧木板给钉死了。   但是他们知道,就有一双眼睛,在这窗子的黑洞后紧紧盯着他们。   毕竟,红点的位置,他们可是时刻监控着呢啊!   换位思考,要是换成他们一个人生活在这种深山老林里,平平安安地活过了末世十二年,这冷不丁地家门口突然冒出来一辆越野车,换成谁也得如临大敌啊!   江易先打开车门,走下了车。   程富也摇开了车窗,露出了半身。   “请问这儿有人吗?”   江易和程富两个人都各自喊了几声。   红砖小院里终于有了回应。   “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居然是个女声!   程富和江易也越发明白对方这么谨慎的原因了。   不过这位也挺厉害的,一个人也能在这末世里的生存了十二年。   江易接着说,“我们是从镇上过来的,车里运了些物资,想到村子里来换点新鲜的食物,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什么想换的?”   虽然知道对方只有一个人,但江易一来不可能暴露自己这方有探测工具,二来也不想让对方更害怕。   那个女声等了几秒才接话,“你们都有什么东西?我们商量商量要不要换。”   要不是江易和程富他们知道院子里只有一个红点,没准就信了这人说的,里头有好几个人要商量呢。   “有盐、糖、调料、外套、药品、罐头……当然了,都是过期的。”   “我们想换些新鲜的食物,比如说鸡蛋肉之类的。”   程富是越观察这个养猪场,越觉得里头可能有好东西。   毕竟,他刚刚看到了什么?   太阳能发电板组!就铺在这二层小楼的房顶上!   连电都有,这个养猪场的富裕,不可限量啊!   本来在末世之前,太阳能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发达国家的用电,有近半都是太阳能电。   但就是因为太成熟了,普通老百姓家里就没必要搞太阳能电池板,那个东西造价不便宜,还得时常维修,而且更重要的是存储到充能电池里,那个充能电池设计得又比较复杂,电量一旦用光,就开始自我消解,麻烦得很,倒不如都交给充电站,自家只要多存些电池就好了。   有了电,就意味着能在极寒天气里取暖。   也意味着不少电器还能运转,比如冰箱,就能存储大量的肉食!   而这里可是养猪场啊!   程富忍不住又咽了下口水。   屋里的声音笑了笑,“这个世界,哪还有鸡蛋啊!要是有鸡蛋,我倒是想拿肉换!”   程富赶紧随着上,“这么说,您这儿有猪肉?能不能换一点?我家孩子打从出生起,连个肉味都没闻过!”   他也是能屈能伸,一听到真有肉,连自家孩子都搬出来打苦情牌了。   当然了,其实也是想让里头的人放松警惕。   末世里杀人不眨眼,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往往就是那种没有家人的孤佬。   像他和老江老秋这种拖家带口的,干什么都有底线有顾虑。   里头的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发了话。   “我看你们还能开车,那你们是不是能弄到电池?”   “现在哪里还有电池啊!都降解得啥也不剩啦!”   “我们这是自己手动改的,用的是燃油!”   之前用的燃料是白酒和过期食用油。   用到西崖村这些燃料就差不多了。   不过他们也不可能让这么宝贵的车子就趴了窝,想办法在村子里搜寻出了些过期的食用油。   又在村边的野地里找到了些能榨油的蓖麻种子。   这些蓖麻油不能吃,但是用来当燃料倒是可以。   其实除了蓖麻油,还有不少植物能榨油,不过这些油不能吃,而他们的燃料也够了,所以就没再多榨。   程富说起小伙伴那手换动力系统的本事,那就不自觉地带上了夸耀。   但里头声音却带上了几分欢欣。   “这么厉害?”   “那是当然了,不然你们这山路可实在难走,不开车怎么能进得来?”   “那,要是有辆电池动力车请你们给换一下动力系统,也换成燃油的,能不能行?”   程富看向江易,江易还没说话,里头的声音就急切了起来。   “我,我们用一头猪换!”   幸福来得如此突然,程富都快被这天降的猪给砸晕了。   但他可是数学科的高手来着。   “一头不行,得两头!”   作者有话说: 第185章 凶星世界(29)   秋云带着三个孩子在地里干活。   这个时候菜地里正好有瓜有果, 一边干活,一边就能直接摘个黄瓜摘个西红柿啥的,擦上一擦, 就能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地啃。   虽然这些外头的地里结出的果子远远比不上温室里种的, 一个个都是袖珍型的,产量也着实不高,但过十二年的饥饿经验,这些蔬菜的味道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天上的美味了。   可这会儿, 虽然孩子们人手一个红艳艳的西红柿,也啃得有点心不在焉,时不时地就要朝大路那边看看。   秋云脸上笑嘻嘻地,该除草除草,该浇水浇水。   仿佛一点也不担心程富和江易两个似的。   秋云抬头看看天色,招呼三个孩子回院吃饭。   “好了, 该回去吃午饭了!”   这会儿都十二点了, 看样子那两个人是不会回来了,她还是先张罗着孩子们吃过饭再说吧。   秋云的厨艺一向不怎么样,不过有了土豆粉以后,就省了她好多事儿。   她煮好了土豆粉, 用方便面调料来调味,洒了点切碎的蔬菜调色,心里忍不住又怀念了下咸蛋和肉酱, 唉,希望他们两个人这次能带回点惊喜啊。   甭管是鸡鸭还是猪羊啥的都行啊……   三个孩子吃完了饭, 秋云就赶他们去午睡。   “都乖乖去睡, 下午还要去给果树剪枝呢!”   然而等午睡起来, 孩子们忍不住又朝路口张望。   程叔和江叔还没回来。   虽然大人们的神态很轻松,表现得就像是他们早晨起来去村子里蹓个弯一样。   但三个小孩又不傻,他们经历过的,是出生在平安年代的同龄人想都想不到的。   外面是很危险的……   秋云看在眼里,却还是笑着领他们去屋后的果树林里干活。   之前培育的果树苗,大部分都放在温室里养着,但是也有几十棵种在屋后。   这些树苗虽然长势缓慢,而两三年内都不一定能看到挂果,但有希望就比没希望强,大人们也希望孩子们会的技能越多越好,因此做各种农活都会带着他们。   大人小孩都在树丛间忙活,小花斑也没闲着,上蹿下跳,时不时地抓个虫子,刨坑拉屎,不亦乐乎。   不知不觉间,又是三个小时过去了。   温度慢慢地降下来,非常镇定的秋云心里也有点慌了。   趁着孩子们没注意,秋云躲在一棵小树后,偷偷打开了终端,戳了戳那两个人的帐号。   还各发了两条消息过去。   “你们怎么还没回来啊?”   “再不回来我很难跟孩子们交待啊!”   尤其是江小胖和程小甜,万一哭起来她可怎么哄啊!   更重要的是,他们总共才三个有生力量,真有个万一,可就剩下她一个了啊!   难道要让她上演一出单亲妈妈与仨娃的深山老林艰难求生记?   消息发出去都一分钟了,一点回音都没有!   可见这两个人的位置,最少离这边也有一千多米。   这可咋办?   秋云这心里正七上八下着呢,忽然看到终端屏幕上动了动。   程富发来一条消息!   “回来了!回来了!有大收获!口水.jpg.”   秋云两眼一亮,刷地就站了起来。   “孩子们,还有一点点活,咱们干完了正好去接你们程叔和江叔!”   仨小孩顿时发出阵阵欢呼。   “嗷嗷……”   果然秋云把最后一根枯枝剪掉,就听到远远地传来了发动机的轰鸣声。   电池动力的车子,可是没有这种轰响声的。   秋云带着仨小孩,朝着那辆小越野就飞奔了过去。   就连小花斑,也不甘示弱,撒开四蹄就跟了上去,而且后发先至,没待小越野停稳,它就已经如飞箭一样,射进了车里,十分精准地咬住了目标!   嗷呜!   何方妖物,竟然长了这么大的块头,待我先咬下一块肉来试试!   已经赶到车窗附近的秋云,看到车里的东西,也不由得目瞪口呆。   “啊?这,这是猪肉?”   “你们还真的弄到了猪肉?还是这么大的一头?”   这头猪足足有一米长,头尾俱全,毛都被褪光了,全身散发着寒气……   秋云长到三十多岁,头一次离整只死猪这么近。   “这可真不大,就是一头半大的猪啊!”   程富打开车门,两手抱起那只半大的猪,顺带着把咬着猪耳朵不放的小花斑也给拎起来了。   江易也下车从后备箱里拖出一只半大的死猪,跟程富一起将两头猪送进了厨房。   把东西放妥了,程富这才有工夫跟秋云解释这两头猪的来历。   “……我这不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么。”   “谁知道人家就答应了。我还偷着乐呢,没想到这两头猪,是两头半大的,还是死猪!”   “这还结着冰呢!难道才从冰库里拿出来?那个养猪场还有冰库呢?”   秋云伸出一根指头,摸了摸还结着冰碴子的猪腿。   小孩子们也都跟着偷偷摸了一把。   这会儿小花斑已经放弃了猪耳朵,改去咬着猪尾巴尖了。   “可不咋地,你是不知道啊!养猪场根本就不在村里,在离村老远的半山腰上,人家那养猪场,环境可是真好,真是纯天然的,房顶上安着太阳能电池板组,电都是自己发的!”   “他们还能发电?”   秋云越听越羡慕。   之前他们三个在村子里有吃有喝有住的,就觉得已经过得很好了。   但跟人家这种自己有电还能有冰库的一比,那可就相当原始了啊!   “什么他们啊,就一个女人,看着跟你年纪差不多。不过我们没进人家院里,就在院外帮忙换了动力系统,人家拿出来了两头半大冻猪……”   虽然他想要的是两头活的大肥猪,一公一母,大猪生小猪,小猪再长大……无限扩大。   但两头半大的冻猪也确实是两头猪,人家也没逛他。   想着以后没准还能到这儿来交易点肉啥的,程富和江易也就没有过于计较,带着两头冻猪先回来了。   “一个女人?养猪场是她家的?怎么会只剩下一个了呢?”   程富耸耸肩,“这就不知道了,她说自己姓罗,别的都不提,表现得好像房子里还有好几口人似的……毕竟头一回打交道,肯定怕我们不怀好意要打劫啥的呗,所以我们换了猪肉没多说啥就回了来……倒是还加了个终端号!”   “加上终端号就好,以后换肉就能跟她联系了!”   “对啊,一会儿我把她的终端号推给你,你加上她,没准你们说话更方便些呢!”   秋云虽然末世前是个白富美,但程富和江易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彻底的黑凶土了。   除了听到秋小雨叫她老妈的时候,还能想起来一下这位是个女的。   平时打交道,几乎感觉不到男女有别,真就是处成哥们了。   但这位罗老妹,身宽体胖,长相普通……跟秋云是两种不同类型的。   “好了,先别讨论那么多了,咱们赶紧准备吃大餐吧!这两头半大的猪如果不赶紧处理,可就要坏掉了!”   江易的随身空间里其实是有猪肉的。   他知道这一路上他的超常表现,没准两个同伴也有点怀疑,但他也不能就大喇喇地凭空变出猪肉啊!那可就太玄幻了。   而且一路上都是有吃有喝,并没到断粮的绝境。   江易顶多也就是在父子俩的卧室里,偷偷拿出一点猪肉脯牛肉干啥的,父子俩吃点小零嘴解馋。   如今好不容易换到了猪肉,那自然是要打牙祭的。   “啊!对对对!”   “甭管其它的,咱们先吃顿大餐再说!”   “啊啊啊!红烧排骨!烤五花肉!尖椒肉丝!大骨汤!”   这些美味的荤菜,程富虽然一样也不会做,但他可以打下手啊!   三个人一通忙活,将两只半大的猪给分解开来。   他们干活的时候,江易就把拆下来的几块大骨头放进汤里炖着,又切了小半盆的土豆,洗了点木耳,还准备了些野韭菜段和葱花。   肉汤的香味越炖越浓,让干活的大人越发的饥肠漉漉,小孩们无心玩耍,就连小花斑,都放弃啃放在眼前的猪尾巴,围在江易的脚边转圈圈。   这一天的晚饭虽然吃得晚了,但却异常的丰盛。   程富叫嚷着的那些菜,全都实现了。   毕竟,这些菜,倒也不是什么特别费力和耗时的,三个人分工合作,一桌子香喷喷的荤菜终于摆齐了。   三个大人也就算了,再馋这口,那也是从前啥都见识过的。   仨个小家伙就不一样了,每尝一盘菜,都会露出那种看到新世界大门的表情。让大人们好笑又有点心酸。   这一顿丰盛的晚餐,不光是大人小孩都吃撑了,就连小花斑,都腆着圆滚滚的小肚子,找到自己的猫窝一摊,就呼呼大睡起来。   小花斑能睡,大人们却不能。   以现在的天气,这些肉食,如果不尽快处理,很容易就变质了。   经历过饿死不少人的末世,他们哪舍得让这么珍贵的肉变质浪费呢?   那可是恨不得连一根骨头都要炖得没了味的!   暂时吃不了的就抹上盐腌起来,再做上些腊肠熏肉……   作者有话说: 第186章 凶星世界(30)   虽然两头猪都是半大的, 而且至少有一半的猪肉都被做成了耐存储的腌肉腊肉肉肠,还是让三大三小吃了整整一周的猪肉。   程富先前一直念叨的各种猪肉菜,也算是都吃过了一轮。   比较遗憾的是, 他们的物资里压根就没有面粉, 没有面粉,也就不能吃猪肉馅的包子饺子和馄饨了。   不过面粉这种物资,在末世十二年里,绝对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   毕竟,就算是末世前的面粉储量极大, 但经过了各种灾变之后,那些面粉也早就过期化灰,完全不能吃了,而所有的田地里再没了产出,就算是基地里的实验室里能产出一点,那估计也就能供应极其少数的特权阶层, 普通的流浪幸存者, 连基地的大门都进不去,就更别提肖想新出产的面粉了。   程富啃了几口盘子里的切片腊肠,又端起大骨汤来喝了半碗,这才咂着嘴对伙伴们畅想。   “可惜啊, 都好多年没吃过正经面食了。”   “这个村子里,怎么就没有留点麦种呢?要不咱们也能试着种点麦子啊!”   秋云叹了口气,“这个村子本来就是无人村, 能找着点菜种都很不错了。现在要想弄到麦种,估计也只有那些大基地里的实验室什么的了。”   “那些基地里现在还不知道是啥情况呢, 我可一点也不想进基地去。”   末世这么多年, 他们这些幸存者们, 经历过的多了,都成了惊弓之鸟,一听到基地,就本能地反感逃避。   物资稀缺的地方,人一多就难免卷到了极致,邪恶和自私的本性也就被放大到了极致。   江易笑着点点头,“没事,要是基地里真的有好种子,咱们也能通过商队弄来,也不一定非得亲自去。”   他看向程富,“老程,咱们今天就去看看那个养羊的村子去。”   上回他们本来打算回程的路上就去来着,只是在养猪场改装车子用的时间太多,而两头冻猪的收获又太大了,也就没顾得上去找羊。   经过上回的惊喜,秋云忍不住接着畅想。   “没准养羊人手里也有冻羊呢……”   程富哈哈大笑,“那希望养羊人也有要跟咱们换的东西……”   经过上回,这次他们再开着车子出西崖村,孩子们就没有那么地紧张了。   不过这次倒是没用很久,小越野在中午饭之前就回来了。   秋云带着三个小家伙迎了上去。   这次时间这么短,而且透过车窗,后座上是空的。   “养羊的村子应该是没人了吧?”   这没有人,自然也就没有羊了。   程富抱着个破烂小木箱从车上跳了下来。   “虽然没找着羊,但是你们看看,我们俩找着了什么?”   “以后咱们就有蛋吃了!”   秋云惊喜地凑了过去,“找着鸡了?”   但是鸡这种家禽不是很脆弱的吗?   居然还能熬过末世十二年?   程富在四双眼睛的注视下,打开了箱子的一角,露出里头的花灰色斑纹来。   “鹌鹑!”   “我们到了那个村子,发现那个村子早就没人了,原来的羊圈里,只有些陈年羊粪,连个羊毛都没有……我们又在周边的山上找了找,也没看到羊的影子。”   “我们正准备打道回来了,这小花斑就叼着只鹌鹑跳到我们跟前了!”   江易这会儿也下了车,小花斑威风凛凛地蹲坐在他肩头。   看到大伙都望着它,猫猫头骄傲地扬了起来。   “可能是从前村民们养过鹌鹑,也可能那边原本就有野生的……得亏有小花斑,抓鹌鹑是一把好手,不然光凭我们俩,很难抓得到活的鹌鹑啊……”   他们带回来的鹌鹑一共有五只,两大三小。   秋云从废弃农家里找着了两只笼子,把这些大小鹌鹑都放了进去。   六双眼睛目不转睛地围观着笼子里的鹌鹑,五只鹌鹑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从终端的知识库里,大伙能辨认出这里头有两只雄的,三只雌的。   “啊!那这样的话,咱们好好养着它们,以后就能有鹌鹑蛋吃了?”   虽然鹌鹑蛋个头太小只了吧,但有比没有强。   以后他们的饭桌上,又多了一种美味食材!   什么虎皮鹌鹑蛋,烤鹌鹑,五香鹌鹑蛋,小葱炒蛋的,用不了多久就能实现了啊!   虽然展望是美好的,但想要实现得先把这些鹌鹑养活养好,扩大再生产。   江易和程富两个人琢磨着用搜集到的废弃玻璃和木材在温室里做了个透明鹌鹑房。   秋云带着孩子们给鹌鹑准备饲料,鹌鹑能吃的食物很杂,什么菜叶、谷物、骨粉、鱼粉之类的都吃,现在只有五只鹌鹑,光是大棚里的菜的边角料,都够喂它们的了。   这五只鹌鹑大概之前自己觅食比较艰难,或者大棚里尤其是用小世界的土壤种出来的菜格外的美味,饲料一洒进去,就引来鹌鹑们疯狂争食。   看着它们这么能吃,也就不用担心会养不活了。   养鹌鹑的第五天,一只雌鹌鹑生了六枚蛋。   虽然孩子们馋得不行,但也就是围观着看看……   这是他们西崖基地鹌鹑产业的未来啊,要孵化成小鹌鹑再生更多的蛋的呀!   反正终端的小课堂知识里都有的,一只鹌鹑蛋经过半个月就能孵化,孵化出来的小小鹌鹑经过一个月就能长大!   程富和江易隔两天就要开车去周边的转悠一圈儿。   如今天气好,开车也不怕会留下印记,在周边搜寻搜寻,没准都会有各种小惊喜呢?   虽然再没有猪肉和鹌鹑那样的惊喜,但小惊喜也有一点。   比如遇上另一个品种的野果啊,在池塘里发现了鱼啊……   眼看着又快到中午十二点,江易开着车往回走,程富美滋滋地正琢磨着回去吃鱼,忽然他的终端来了提示。   他打开光屏一看,顿时来了精神。   “是养猪场那边的!”   当时从养猪场背回两头猪,他们是光顾着乐了,其实回去第二天,就有点后悔,当时应该问问人家能不能换到小猪崽来着。   但当时养猪场那位老妹一脸如临大敌的警戒模样,他们要是短时间再去,没准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他们就打算再过半个月再去问问看来着。   现在收到了对方的消息,倒是瞌睡来了枕头。   “啊!她问我能不能换盐和米面?”   程富嘀嘀咕咕,飞快地在终端上输入。   “朋友,我们有盐,但是米和面都是奢侈品,我们也没有啊,不过我们有土豆粉,就是用土豆做出来的生粉,也有用土豆粉做成的粉条,你要不要换点?”   “猪肉倒是能换,不过我们更想换一对小猪崽,你那边有没有?”   “除了土豆粉,我们还有各种新鲜蔬菜,不骗人!真有!”   “土豆、西红柿、豆角、黄瓜、辣椒、韭菜、小葱……”   “别的东西也有,有止痛片、感冒药、止血药、消炎片……除了过期了以外,别的问题都没有。”   约定好了上门时间,中午吃过午饭,二人就带着交换的物资去了养猪场。   这次因为提前约好,小越野才停到停车场,他们就看到罗老妹背了个麻袋出来了。   “看看,这些东西怎么样?”   “没哄你吧,菜都是新鲜的,量也足,味道也好得很呢!”   “呶,这一口袋是土豆粉,这一盒子是各种药片,什么都有,就搁这了啊。”   罗老妹看着一箱子的新鲜蔬菜,不由得目瞪口呆。   “你们居然真的种出来了!”   她家就在村里,又不是没有菜种,还守着天然猪粪当肥料,能没有自己种过菜吗?   可是头几年种什么死什么,不但没收获,还搭进去了仅剩的那点菜种。   她能吃的,就只有家里越来越少的存货,还有地里挖来的难吃的野菜。   不过她偷摸着出了一趟村,去镇子里打听了回消息。   知道外头的幸存者们只能吃虫子和野菜,她就再也没敢多呆,又偷摸着回了自家养猪场,死也不肯再出去了。   虽然她的日子过普通的幸存者强多了。   但长年累月的,就吃那两种食材,也实在是腻了呀!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的太单一,原本身材苗条的她,现在都成什么样了?末世前她的衣服,全都穿不下了,只能穿她过世的老爸的!   “那是当然,我们有独特的种地技术嘛!来,尝尝这个西红柿,甜着呢!”   罗老妹接过西红柿,咽了下口水,还是没忍住,就真的咬了一大口。   嘶!   还真是从前那个味儿!   这一瞬间,她差点都要落泪了。   “这西红柿可真不错!我能自己留种种么?”   “应该也行吧,但刚开始种可能没我们种得这么好……这麻袋里的,就是小猪崽儿?”   罗老妹这会儿也算是打消了顾虑,把脚边的麻袋递了过去。   “这十二年了,没那么多的饲料,我就没敢多养,总共也就养了四头,这两头就给你们吧……”   她家的养猪场,最红火的时候,那可是有五六百头呢!   末世一来,爸妈都过世了,只剩下她和猪为伴。   仓库里的饲料也没地方补去,她只好把剩下的活猪都杀了大半,只留下了一头老母猪和两只小猪崽。   家里有冷库,她就连公猪都没留。   这十二年,养猪场里的猪就一直保持着差不多的数量。   作者有话说: 第187章 凶星世界(31)   江易打开麻袋。   果然, 麻袋里露出两只小猪头,四只黑豆眼望着江易,哼哼直叫。   程富惊喜地凑过去, “哎呀!真是活的小猪崽啊!就是瘦了点。”   罗老妹叹了口气, “自从末世以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饲料都是过期的,这些小猪崽就不太好养,长肉也慢,有两年老母猪是一只小猪都没生, 我还当没戏了呢,幸好这两年才又开始下小猪了。”   她家是开养猪场的,自然饲料是存了不少。   末世来后,她就意识到了不对,杀掉了一部分存在冷库里。   后来年景一年不如一年,猪也杀得只剩下几只了。   所以才能省下了大批的饲料, 能坚持到现在。   但这些饲料也确实过期好多年, 估计是没多少营养了,就算她在饲料里也掺了些野菜和虫粉,现在养的几头猪都是瘦了巴叽的,简直都快不像猪了。   这回弄来了这么一批蔬菜瓜果, 那她吃剩下的果皮菜根,倒是能给自家老猪改善改善了。   虽然到手的小猪崽瘦得皮包骨吧,但好歹也是活的, 而且还是一公一母,程富和江易都挺满意, 告辞了罗老妹, 带着两只小猪崽回了西崖村。   两只瘦巴巴的小猪崽被安置在温室大棚的另一角, 三个大人迅速地用砖头给小猪搭出了一个猪圈。   当然了这个猪圈只是暂时的,等猪崽再大上一点,那就得移出大棚了,不然成年猪的破坏力可不比哈士其弱,大棚里种的这些东西都要被霍霍了。   三个小朋友端着准备好的猪食盆放在小猪面前。   两只小猪伸鼻闻了闻,瞬间疯狂,扎进食盆里,疯狂开炫,鼻子里发出幸福的哼哼声。   啊啊啊!这是什么神仙吃食呀!也太好吃了吧?   可怜它们打从小生下来,猪妈妈的奶水就不够它们吃的,没满月就没了奶水,而且猪妈妈压根不想搭理它们,一凑过去就给它们拱走了。   只有主人还给它们喂点食水,可是那个食,粉粉碎的就是散发着异味的渣子。   那个水,里头就是满满的怪味!   要不是不吃不喝就要死,它们压根不想吃那个啊!   这回可好,虽然这两个人类给它们带到了新地方,这新环境,感觉好像是真不错。   虽然水还是有点怪味吧,但这个食,味道香得很,比从前那些渣子强百倍!   秋云望着两只吃得欢实的小猪,眼神慈祥。   “咱们这个小基地,能种菜,有果树,有鹌鹑有猪,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他们这些大人,这么挣扎求生为了什么,还不是尽量给孩子们打拼出更好的生存空间?   “是啊,咱们西崖基地,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就是咱们才三家,人数还是少了点。”   程富的目光在蹲在猪圈前的三小只身上掠过。   他们三家人在这儿能生活个几年,可不能生活一辈子。   除非,西崖基地扩大人数,变成一个真正的基地。   否则,说句不大好听的,就三家人这三个小孩儿,长大了后,连找对象都麻烦。   “慢慢来吧,反正咱们有的是时间。”   现在是末世,他们这些大人也不用工作,温饱和安全问题算是都解决了。   正好有时间增长己方实力,好好教导孩子们,再慢慢地吸纳新成员就是。   比如说那位会养猪的罗老妹,再观察观察,要是还算可靠的话,完全可以邀请对方到西崖村来。   “她家里有冷库,还有太阳能电池组能发电,她会舍得过来吗?”   能一个人在末世生存这么久,算是心性和运气都不差了。   她倒是觉得这个人挺好的,就是不知道人家乐不乐意过来。   毕竟自己这边人多,而对方只有一个人,有顾虑也正常。   “如果她要是愿意过来的话,冷库设备和太阳能电池组都可以拆了带来啊!”   程富想到罗老妹能把那么多的猪给杀了,都存储在冷库里,末世十二年,普通幸存者都是靠野菜和虫子活命,罗老妹却能想吃多少猪肉就吃多少,实在是羡慕嫉妒啊!   但凡他们西崖村要是有了冷库,能发电,能干多少大事啊!   秋云看了搓着手的程富,“那她估计更不敢了。”   这年头,手里能有一套还能运转的冷库设备和发电设备,那估计都是一方小土豪了吧?   “可是她毕竟只有一个人,如今发现她的是咱们,如果换成……那些穷凶极恶的帮派,那估计少不了要杀人夺宝啊。”   罗老妹不乐意入伙他倒能接受,可要是万一连人带设备落入那些坏人手里,那岂不是让人呕死?   “慢慢来吧,咱们这边生活好了,没准她就自己想来呢?”   “是啊,下回让我去,我来试试说服她!”   江易和程富笑笑,“行,下回换你去。”   虽然说是这么说,接下来三个人都开始了各种忙碌。   鹌鹑的种群扩大到了五六十只,现在大伙儿终于能实现鹌鹑蛋自由了,偶而还能挑几只好斗的雄鹌鹑来做烧烤。   而两只小猪崽也长到了七十多斤,跟吹了气似的一个劲的长肉。   大棚里的作物的长势还是远远超过大棚外的,这会儿三个人都有点后悔,当初没多薅点小世界的羊毛。   江易他们把西崖村周边十几里的地方都探索过了一遍。   遗憾的是,不但没发现新的小世界,连野鹌鹑和养猪场这样的惊喜都再没了。   夏去秋来,大棚里已经收获了好几波,而野外开出的田地里,也不过才收获两次而已。   不管是产量,还是个头,对比之下,都相当的感人。   如果没有大棚、没有养着鹌鹑和猪,就大棚外田地里这点产出,也就刚刚能让三个人不饿死而已。   假如外界的环境恢复都是这个程度的话,恐怕饥荒和混乱几年之内还是不会消失。   秋收过后,他们又准备了些蔬菜瓜果和土豆粉,这次还加上了一大包鹌鹑蛋和两只熏鹌鹑。   带着这些在末世里贵比黄金的好东西,又去了养猪场。   这次去的是程富和秋云,江易守家看孩子。   活都干得差不多了,江易就把三个小孩叫过来,教他们搏击和格斗。   江易早年在自己的世界学的大部分是花拳绣腿,但也算是有些基础。   后来穿越了两个世界,尤其是在木神时代,他的身手进步就跟坐上了火箭一样。   没办法了,原始时代,但凡身手差一点,就算有金道具,也很容易GG啊。   因此他教起小孩来,那是真的有点东西。   三个小孩儿都学得很认真,磕了摔了直接爬起来,一点也不娇气。   尤其是秋小雨,她年纪最小,可是学得最快。   要说这仨小孩长大了谁的武力值最高,那估计就是秋小雨了。   看着小姑娘一路拳法打得虎虎生风,江易忍不住都有点恍惚……   不知道明昭昭小时候是不是也这样?   一阵鸣笛声将江易惊醒。   他一转头,就看到小越野已经从路口开向了院门口。   速度似乎有点快得不同寻常。   如果是同罗老妹换到了猪肉,那也不至于这么着急忙慌地回来炖肉吃吧?   他心里这么想着,身体动作却很快,几秒钟就来到了大门口。   他一只手伸进了冲锋衣的衣兜。   如果有什么意外的话,他可以很方便地从随身空间里,摸出热武器来。   在遇到意外时,就算有暴露自己秘密的风险,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不过越野车戛然停下,车门打开,秋云和程富火急火燎地跳了下来。   从车上拖了个人下来。   这个人不算多高,也就一米六出点头,胖乎乎的,身穿一身紫色冲锋衣,可不正是养猪场的罗老妹,这会儿那紫色冲锋衣的小肚子位置,破了个洞,此时正往外渗血!   “快快快!急救箱!小雨小甜快去拿过来,救人要紧!”   两个小姑娘看到这一幕,脸都吓白了,不过她们毕竟是末世小孩,听口令动作快,飞跑着进屋去了。   江易都看傻了,上前搭了把手,把人给抬进了院,先搁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三家人都占了个卧室,把多出来的中间的房间收拾了一番,摆了沙发,当成他们小团队开会和聚餐时的客厅了。   这会儿正好拿来放伤员。   秋云熟练地把伤口位置的衣服给剪开,从医药箱里找出了止血药,洒到了伤口上。   起初程富和江易都站在一边,没凑上去,毕竟男女有别。   就听到秋云惊呼,“呀,这个止血药不大管用啊!”   “那,那就多洒点,过期时间长了,可能药效不行……”   程富也是干着急。   “算了,用我这个吧。”   江易掏出了一小盒从木神时代带过来的止血粉,递了过去。   秋云抖着手,洒了三次,这才勉强止住了血。   经过包扎止血,伤员虽然还没醒,但是呼吸平稳,应该是能活下来了。   江易这会儿才有工夫问。   “怎么回事儿?不会是人家不乐意加入,你们就下了黑手?”   秋云和程富忙活了半天,又是紧张又是后怕,这会儿就忍不住噗哧乐了。   “我们是那样的人吗?”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得亏我们今天去了养猪场,不然要是过几天再去,搞不好我们也得栽进去。”   作者有话说: 第188章 凶星世界(32)   眼看着伤员已经没了生命危险, 程富才跟江易细说事情的经过。   原来在他们的车子开到养猪场附近的时候,他就跟罗老妹儿用终端联系了。   哪知道,他还没把信息发出去呢, 开到养猪场附近的时候, 倒先收到了对方的求救信息。   估计因为事发突然,罗老妹发来的信息只有短短的几句话,还有一张养猪场的内部结构图。   这仓促间发出的求救信息,也没说得太清楚……   程富他们犹豫了下,最后还是决定摸过去探探对方的虚实。   毕竟, 养猪场离西崖村这么近,如果控制养猪场的是一伙凶残的歹徒,那很有可能会从罗老妹那儿知道西崖村。   就算罗老妹不说,他们四处活动,早晚也得发现西崖村!   与其在西崖村等着敌人寻上门,还不如先下手为强。   要不说战争中信息最重要呢!   靠着老程的预警系统和罗老妹最后发过来的养猪场全貌图, 程富和秋云两个人从养猪场的后门摸进去, 解决掉了两个正在厨房狂吃猪肉的家伙,也在卧室里找到了身中两刀奄奄一息的罗老妹。   从罗老妹那儿知道,原来这两个家伙,只是先遣小队。   这次袭击养猪场的有三个人, 在制住罗老妹以后,他们自觉发现了大宝藏,已经派了一个同伙回去报信了!   也就是说, 还有一队心狠手辣的家伙说到就到!   程富和秋云呆得久了再碰上那些家伙,只好先把罗老妹儿带回来救治再说。   看着秋云正在照顾罗老妹, 江易拉了一把程富, 两个人默默地到了院子里。   不能让那些太阳能发电组和大把的猪肉落在那伙强盗手里!   两位老伙计三言两语, 一拍即合,跟秋云交代了一声,开上车又去了养猪场。   他们的判断是对的,那伙强盗虽然凶残,但是他们的交通工具还是自行车。   养猪场的罗老妹虽然有一部可以改装过的燃油车,但是那伙人不知道啊!   现在这个世界几乎所有的车子都是电池动力,而电池一旦用光电量就会自我降解。   因此,秦国国内几乎所有的电动车辆都趴了窝,哪怕是再名贵的车子,不能开也都成了废铁和垃圾。   小皮卡停在养猪场的院子里的,几乎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但他们哪能想得到,这小皮卡的动力系统已经换成了燃油发动的呢?   多亏了他们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小皮卡,在派人回去报信的时候,就还是骑着自行车的。   但这种山间的公路经过十多年恶劣天气摧残,早就坑坑洼洼,而且又是上坡又是下坡,靠着人力骑行,体力消耗大就不说了,来回要花费的时间少说也得三四个小时吧?   有这三四个小时,足够他们去给养猪场拆家了!   小越野在山间道路上狂飙,只花了十几分钟就到了养猪场。   先前他们为了救人走的着急,连养猪场的大门都没顾上关,这会儿程富领着江易走进养猪场,看到各处都是一片狼藉,显然两次的战斗都挺激烈。   他们直接就奔着房顶的太阳能电池组去了。   之前在闲聊里,罗老妹曾经提到过,她家的太阳能板子在末世处也坏了一大半,现在还能正常工作的都不到1/3了,不过虽然只有三分之一的电量,因为养的猪只有几头,倒还能维持冷库用电和日常照明和做饭这些。   罗老妹已经把坏掉的太阳能电池板都推在了房顶杂物小屋里。   江易把完好的太阳能电池板拆下来,心思一动,又把那些坏掉的给安上去装个样子。   两个人互相配合,动作麻利,把电池板和存储电池都搬下来塞进了越野车的后备箱。   又去冷库,把制冷机也给拆了,塞进越野车的后座。   冷库里还有六头冷冻全猪,个头都是半大不小的,应该是罗老妹在末世后养的。   因为饲料过期野菜难吃,就算罗老妹是养猪小能手,小猪长肉也非常缓慢,因此罗老妹在猪还没有长大就给杀了冻起。   两个人商量了下,拿走了三头品相最好的,留下了三头放在冷库里。   搜括完了冷库,他俩又去猪圈看了看。   猪圈里只剩下了一头老母猪,一头半大的公猪。   程富和江易互相看了眼。   就猜着那个报信的家伙肯定是带走了两只份量轻,更值钱的小猪崽子。   他们开的越野车虽然挺能装货吧,但是怎么也塞不下这两头猪了。   江易的目光在院子里扫了一圈,落在了罗家的小皮卡上。   程富顿时一拍巴掌。   “开走开走,不然的话还给那些坏蛋当代步工具吗?”   把活猪赶进皮卡上,两个人又把现场稍稍布置了下,这才开上两部车从养猪场满载而归。   到了西崖村,秋云上来帮忙卸车,看到车里那些东西,也不由得两眼放光。   啊这!   这怎么好意思,那些坏蛋杀人放火,得了好处的,反倒是他们西崖基地呀!   把两辆车上的东西都卸好,程富和江易一刻都不停歇地去拿了些东西,就往小越野车上放。   秋云看着就愣住了。   “这是,那边还有东西没拿完?”   不能吧,这都满满两车了,而且还多了一辆皮卡呢!   “不是要回去拿东西,是要去监视养猪场的动向。”   既然那队人已经发现了养猪场,而且还得了大好处,他们这次再来,肯定人数不会少。   他们能打的就三个人,还得分出一个来看孩子守家。   要想自己这方没有伤亡,还得全歼对手,肯定不能硬扛。   还是得智取。   这就是为啥他们只从冷库里拿走了一半的冻猪,还剩下了一半。   而那三个人在厨房炖的大半锅猪肉,他们也没动。   江易把从木神时代里带来的毒药,往锅里撒了一把,还搅了搅。   至于那些冻猪,他也在表皮上涂上了些能让人神智迷乱的药水。   所以说,一把药就能制服敌人的事儿,为什么要自己这方的人冒险呢?   但那些人究竟会不会中招儿,药效究竟如何,他们肯定还得保持监视啊。   万一那些人只是中了毒昏倒了还没死,他们不得上去补刀啊!   听到二人这些布置,秋云也不由得哑然了。   还好,这两个人是她的队友,不是对头啊。   当然了,秋云也不可能圣母心上身,非得觉得这即将到来的一伙人,里头肯定还有罪不至死的之类,现在可不是末世之前了,但凡沾一点圣母,都不可能活到现在。   “我们只是远距离监控,倒是没多少危险,你这边夜里也要多加小心!”   那伙人能摸到养猪场,就肯定也有人能摸到这儿。   虽然说他们在这个小院子的围墙和大门处都布了些小机关吧,但这些小机关遇上火力猛的,其实根本没多少用武之地。   江易想了想,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了一件东西,当着程富的面儿交给了秋云。   程富和秋云两个人眼睛刷地放光。   啊!!   “你居然有这个!”   末世之前的秦国,持有热武器可是犯法啊!   而程富给的这个呢,居然是亮银色,巴掌大小,跟个工艺品似的,但东西一入手,她的第六感就告诉她,这可不是小玩具!   “也是碰巧弄到的,里头有十颗子弹,你小心点用。”   秋云双手捧着这大宝贝,满脸都是笑,“那肯定的!肯定的!”   她其实也是有点木仓法的,她在国外的俱乐部里玩过,虽说不是什么神射手吧,也强过了百分之八十的人。   江易把东西交给秋云,交待了几句就朝越野车走。   程富颠颠地跟在后头也上了副驾。   嘴里还叨叨个不停。   “啊!没想到啊!老江你真是深藏不露,有大杀器可从来没见过拿出来过,要不是今儿遇到事儿了,还见不着这宝贝呢啊!”   这东西放在太平年月,谁也不会没事找事,弄个犯法的东西在身边。   可在现在这个世界,那就是硬实力,关键时候它保命啊!   他这个队友,可真是个宝藏男孩!   忽然江易手里举了把袖珍小宝贝,黑洞洞的管口正对着他。   吓得程富立马举起了双手。   “啊,不是!哥们你可拿好了,我再也不叨叨了可好!”   江易噗的一笑,把手里的家伙丢给了程富。   程富手忙脚乱地接住了这银亮色的小宝贝,美得鼻涕都要冒泡了。   “啊啊啊!给我用的?”   这可太好了!   小越野行驶在山路上,程富之前坐在副驾上,看着外头的曲折山路,还有点恐高晕车,这会儿拿着新武器,精神亢奋得不行。   江易一边开车,一边简单给程富说了用法。   他的个人空间里,有十来把热武器,都是他当初在八零年代的时候,去东尼国找黑七帮忙弄到的。   当然了,江易觉得自己只是穿越各个世界搞回收,又不是去称霸的,倒也没必要弄火力那么猛的家伙,因此就买了些方便携带的小宝贝。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江易觉得他这两个队友的人品的确不错,万一在今晚因为没有武器折损了,那可就没有后悔药了,所以一咬牙,就拿出了两把。   他们之前已经在养猪场里布置了一番,本来也不是去跟那帮人直接火拼的,就在离养猪场六百米开外的野地里停了车,把车子藏在树林里,还弄了些树枝啥的做伪装,两个人就就躲在车子里,守株待兔。   临到夜里七点的时候,终端预警系统出现了小红点。   “一、二、三……好家伙,竟然来了十三个!”   他从江易那儿拿到了小宝贝的时候,立马胆气冲天,觉得有家伙在手,就算一下子来好几个,也不用怕,开干就是了。   现在来了这么多人,就算他和江易两个人一人开十发吧,也不可能全发全中,但凡漏下三五个,他们以二敌众,还是够呛能拼得过啊!   作者有话说: 第189章 凶星世界 (33)   之前这些人没有出现的时候, 两个人在车子里,等得昏昏欲睡,这会儿一下子都精神起来。   程富立马开始监听对方的终端通信。   “老大, 我们在前院搜了一圈, 没发现有什么人!”   “后院也没有人,没看到老六,老七他们!也没有看到有别人。”   “那猪圈呢?猪圈里有猪吗?”   “猪圈里啥也没有!不过能看到有猪粪!”   “老六,老七他们不会是带着猪跑了吧?想要吃独食?”   “放屁!这锅里的猪肉炖好了,都还没有吃, 他们要是想吃独食,难道不会把这一锅肉带走吗?”   “大哥,我记得走的时候猪圈里还有两头猪来着,会不会是猪圈里的猪跑了,老六老七他们去追猪了,还没回来?”   “老三老四, 你们那边怎么样?”   “也没看到人影。”   “那个养猪的娘们, 找到她了吗?”   “你们是不是记错了?那个娘们根本就没受重伤,让她逃了出去?”   “是啊,老五,你们下手也太不干净利索了, 一个娘们居然还让她活着跑了?”   “老六老七没准就是去追踪这娘们去了!”   “老大,我们在冷库里发现了好几头冷冻猪!可是整只的猪啊!”   “不是说这个屋子里有电吗?电怎么没了?”   “我当时走的时候确实是有的呀,老六老七他们还用电磁炉炖猪肉了呢!”   十三个红点一会儿分散, 一会儿聚集,最后还是聚集在一起。   不过这些红点聚在一起后, 也就不用终端通信了。   程富遗憾的摇摇头。   “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吃那锅猪肉?”   要是他们没有把太阳能电池组拆掉, 屋子里还有电, 这帮人的警觉心应该不会那么大,看到那锅香喷喷的猪肉,肯定会忍不住的。   但是太阳能发电装置在这个世界太过珍贵了,他们真是舍不得冒半点风险。   “没事儿,就算他们不吃那锅猪肉,肯定也会去吃冷库里的冻肉。”   接下来就是一段长达半个小时的静默期。   光看光屏上的红点,他们两个人也看不出来这帮人在干什么。   但半个小时过后,十三个红点灭掉了三个!   不用说,这三个一定是吃掉了那锅加料的炖猪肉。   而剩下的十个红点,在经过一段小幅度无序乱动之后,虽然还在亮着,却都已经不动了。   程富拉了把江易,“老江,该咱们上了!”   两个人来到养猪场的大门口的时候,就看到门口停了七八辆自行车,大门虚掩着。   虽然知道十个活人都在一个房间里动都不动,为了保险起见,两个人还是从后门摸了进去。   养猪场里漆黑一片,他们在厨房里找到了三个人的尸体。   灶台上的炖猪肉已经一点都不剩了,看起来是这三个人没有忍住美味的诱惑,那怕知道可能会有危险,却还是不信邪。   终端的微光照射下,三具死尸倒在地上,脸色铁青,但奇怪的是,表情居然是带着微笑的。   也不知道这是毒药的特点,还是因为对方在临死前吃了顿美味的炖猪肉?   程富心里一抖,就看到同伴已经动作熟练的摘下了三个废弃终端。   离开厨房,三个人又来到一楼大厅,大厅里篝火余烬未灭,还放出些许微光,十来个人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   大厅里还残留着烤肉的香味,地上的十来个人,一动不动,脸上都挂着诡异的笑容……   程富忍不住看向江易,这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些药!真真是可怕的男人!   “老江,咱们怎么办?”   这要是只有一两个人,杀了也就杀了,这可是有十个的呀!   江易看着地上这些人,也有些犯难。   “先搜身,再绑起来吧!”   养猪场里最不缺的就是绳子,没用多长时间,十个人就都被绑得整整齐齐的。他们身上的东西也都被搜了出来,有值钱的,也有不值钱的。   最让程富感到后怕的是,在几个人身上,居然搜出了射钉木仓!   好家伙,这东西虽然杀伤力不如他手上的,但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射程也不近,猛的来一下子,都是普通人,肉身凡胎的,那也活不成啊!   江易借着终端的光观察着这些人。   “老程,你看这两个人是不是有点眼熟?”   程富凑过去一看,顿时点头。   “这不是翠屏山想要算计咱们的那伙人里头的吗?”   “这个脸上长麻子的,还有这个黑脸的!”   一想到当初的事,可不就勾起了新仇旧恨?   当时他们三个人带着三个孩子,而那伙人可是有将近十来个,把他们围在山里,差点给一锅端了!   程富脸一黑,就从地上拾起了把匕首,“这可真是冤家路窄!”   如果说一下子结果这么多人的性命,心里可能还有点负担,但是处置这两个恶棍,他可是一点犹豫都不会有。   江易拦了一下,“先等会儿,问问外面的情况再说。”   他们三个人躲在西崖村已经有半年了,还不知道外界是什么情况,正好这些人送上了门来,对这两个恶棍用点手段也没啥道德负担,不如拷问一番。   罗萱萱睁开眼睛,正好对上一张黄黑相间的猫脸。   刚要大叫,肚子上的伤口就被扯动,抽筋剥皮一样的疼,疼得她呲牙咧嘴,而那只猫脸也飞快地收了回去……她这才发现,原来只是一只猫咪!   还是一只像小豹子的豹猫!   这只豹猫一甩尾巴就跳上了窗台,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呀,醒了!”   “这个阿姨应该是能活下来了!”   “我去叫我妈!”   三个童声在旁边此起彼伏。   才从死神手里逃出来的罗萱萱脑子还有一些混沌,反应不过来,但是目光不由自主地朝着发声的地方看过去。   就看到三个半大小孩,两女一男,都是唇红齿白脸上有肉,一看就是被养的很好,穿着打扮都干干净净。   这会儿两个小孩正好奇的看着自己,最小的小女孩已经飞跑了出去。   阳光从窗台照进来,猫咪懒洋洋的舔着自己的背毛,两个小朋友冲着他露出友善的笑容……   罗萱萱躺在那儿,看到这梦幻的一幕都感觉十分的不真实。   昨天的经历瞬间涌上记忆……   冰冷的利器刺入身体,鲜血带走生命的温度,意识逐渐模糊,她,她这是已经死了,所以来到了一个新世界?   一个有猫又有小朋友的正常世界?   秋云笑眯眯地走进了房间,“你醒了?”   “感觉怎么样?”   看到秋云,罗萱萱才模糊地想起来,在最后失去意识前,好像是看到过这个人,这么说,她是被人救了?   目光不由自主的看向了自己的腹部,这会儿已经被包扎上药,缠上了白色的绷带,但是一呼一吸间还是会有刀割般的疼痛。   “这是……”   “这是我们的基地。”   秋云笑吟吟的,“你放心在这儿养伤吧!”   “那伙歹徒已经被我们的人给灭了。”   罗萱萱双眼一亮。   她就知道,程哥和江哥两个,一定是来自实力强劲的大基地!   她早就应该当机立断,主动请求加入对方的基地来着!   就不该犹犹豫豫,舍不得自家的养猪场和那几头猪,看看,昨天差点就把命搭上了吧?   最可气的是那些杀她的人,占了她的养猪场,杀她辛辛苦苦养的猪来吃……   一想到那些画面,罗萱萱简直要气爆了。   那些人可是说他们的实力强横人数众多来着,要是都被这个基地给剿灭了,那可真是大快她心!   “呜呜,太好了!”   罗萱萱留下了感激的泪水。   秋云趁热打铁的说,“你家的养猪场已经被坏人盯上了,很不安全,所以我们帮着把养猪场的东西也都搬过来了,等你好了还归你。”   “归,归基地……”   罗萱萱急忙表态,她又不傻,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还在乎那些身外之物干啥?   秋云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等的就是这句话呀!   “行,那你就先好好养伤。”   虽然心情激动复杂,但是失血过多的虚弱,还是让罗萱萱没有清醒多久又昏睡了过去。   等再醒来的时候,就是被秋云叫醒,给她吃病号饭。   她看着摆在面前的土豆浓汤,抬起小勺尝了一口。   醇厚平和的软糯土豆,搭配上少许肉松,再点缀上绿色的蔬菜碎,这味道简直绝了!   呜呜呜,都有多少年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汤了啊!   要知道,她在养猪场,虽然不缺肉,但是食盐和调料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没有了,她这两年都吃的是些什么可怕的味道呀!   也不知道是这个基地的医术很好,还是因为伙食很好,流了那么多的血,伤口那么深,一个星期她就可以自由走动了。   可以自由走动的罗萱萱,透过窗子看到了基地的全貌,也知道了西崖基地的总人数,加上她,七个!   虽然这个袖珍基地的总人口都没有超过两位数,罗萱萱还是适应良好成为了基地的新成员。   而且毫无障碍的接手了基地里的养猪大业。   作者有话说: 第190章 凶星世界(34)   养猪大业有人接手, 三个大人都高兴得松了口气。   虽说他们现在养的活猪大小加起来也就四头,但外行人想要把猪养好,光看终端教程可是远远不行的。   别说那大个头的母猪了, 就是两头小猪崽儿, 要让它们乖乖听话不乱跑不瞎吃,都得费他们老鼻子劲儿。   哪像是罗萱萱,伤口还没好呢,走路都走不快,只要站在几头猪跟前, 光是一个咳嗽,大猪小猪们都老实得不行。   这大概就是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吧?   而且多了一个人手,不管干什么活儿都比以前快了。   罗萱萱还会用猪粪堆农家肥,可比他们三个生手强多了。   也让程富和江易更放心外出了。   他们四个一直提防着那个团伙还会派人过来。   程富和江易时不时地就在附近转悠,宁愿在半路上把人给解决了,也不想让这些人摸到自家基地来。   不过一连过了四十来天, 他们再也没遇到过外来的不速之客。   “那个团伙总共不到二十人, 就已经被咱们给干掉了十五个人,只剩下了五个。”   “那天咱们审问那两个家伙,可是知道,剩下的五个人, 有老的有病的,还有三个女人。”   程富跟大伙分析着这个团伙的底细。   “我可不是说女的战斗力就不强啊……但不是谁都能跟老秋一样彪悍的嘛。”   “反正从那家伙的嘴里,那三个女人应该都不算太厉害。”   “他们团伙里的老大, 还有最能打的几个都跑到养猪场了,连个口信都没法带回去, 那剩下的五个人, 怕是没这个胆量敢进山来搜。”   “没准啊, 等不来这帮人,他们就想办法另外想活路去了。”   像这种末世的团伙,组织本身就是松散的,像他们那天在养猪场,就认出了两个家伙。   那两个家伙,就曾经在翠坪山围堵过他们三家人。   “是啊,树倒猢狲散,能打的人都不见了,剩下的人肯定就另谋出路了。”   “就是不知道,这剩下的人会不会把养猪场的消息再给传出去?”   这会儿罗萱萱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因为这段时间伙食一下子提高了,她不但没瘦下来,反而比刚来的时候还胖了点。   现在就算是没有歹徒打养猪场的主意,她也不乐意回去一个人生活了。   还是在这边好啊。   瓜果蔬菜、猪肉、鹌鹑蛋、各种调味啥的都有,这好吃好喝的小日子,她过得怕不是已经超过了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幸存者了,还想要啥自行车呢?   “应该不会,那天那伙人见了同伙从养猪场带回去的一头小猪就激动得不得了,还特意瞒下了消息,不让团伙里那些老弱知道,直接把那头小猪给分吃了,才骑上车去养猪场……”   程富想起那人的口供就觉得无语。   报信的家伙是带着两头小猪回去的,不过路太远又难走,那个家伙车技也不太行的样子,半路上就跑丢了一只,最后只带了一只回去。   那帮人一听说发现了养猪场这种宝藏,但凡是在团伙里有点能量的,就都一窝蜂地跟着来了。   猪肉就那么多,多一个人分,就少一份嘛!   所以剩下的那些人,就算知道有这么回事,应该也是不知道具体路线的。   不过这一个多月在山路里的巡查也是有成果的。   还真的被他们找到几只瘦骨嶙峋的山羊。   这些山羊应该就是末世前的放羊人养的,末世后放羊人出了变故,上百头的羊也都死的死,散的散,这几只能在山里野生野放的活到现在,也算是幸存羊了。   刚刚被江易他们带到西崖村的山羊还挺不乐意地,一个劲地想顶人。   不过在被喂了一顿萝卜青菜之后,这三只羊就死心踏地安生留在羊圈了。   江易已经把从养猪场拆下来的太阳能电池组给安到了他们住的房顶上,但自己能发电,那能用的家电和工具可就多了。   从各家废弃屋子里搜罗来的冰箱、烤箱、电磁炉、面包机、料理机、电锯、砂轮、切割机之类的,可就都能用上了,大大地节省了各人的时间。   四个人一起动手,在村口修起了关卡,又把院墙加高,再通上电网。   有这些防御工事,再加上他们手里的大宝贝,就算是碰上之前那个团伙,团伙里人人都有射钉木仓,也不用太如临大敌了。   眼看着还有半个月就要入冬,几天前已经下了霜,天气越来越冷。   他们这个小基地里要做的活也就只剩下温室猪圈羊圈这些地方的了。   江易趁机就跟大伙提出,要去外界打探一番消息。   这一次外出,大概需要十天左右,他会赶在下雪之前回来。   早在几个月前,江易就提过这个事了。   这会儿大家倒也不反对,只是觉得江易一个人去有些冒险。   “还是我和你一起去吧?”   虽然他们现在蜗居在这个小村子里,消息十分的不灵通,的确是需要去外头多打听打听,但人总有惰性,要是没有江易推动,程富更乐意拖到第二年开春再说。   “不用,本来咱们基地的人就少,你们三个好好地看好家和孩子们就成。”   “再说我一个人行动倒是更方便些。”   其实这话实在是真心的,他带着好几个世界的垃圾库,还有随身空间,在任何地方都能有吃有喝有住,但团队里还有其他人,他要拿出东西来,还得提前藏好再装做找到,一次两次还好,次数一多,其他人又不傻,怎么会不起疑心?   就算没有伙伴,只有便宜儿子江小胖一个,他都不能表现得太过。   毕竟,他在这个世界只会度过十来年,而江小胖可还得过一辈子,金手指这些东西,又不能父走子继的。   说服了伙伴们,又再三地给便宜儿子江小胖打包票,发誓自己一定早点回来,江易这才告辞了伙伴和泪眼八叉的便宜儿子,开着小越野,带着小花斑上路了。   通往镇子的山路比起去年来的时候越发的残破,有些路段随时都有车毁人亡的风险。   到了这些地方,江易也就不锻练自己的胆量和车技,干脆下了车,把车子收进随身空间,靠步行走过去,等道路好走了再把车子拿出来。   眼看着道路越来越平坦空阔,江易干脆把车子收进随身空间,从空间里拿出另一辆越野车。   这辆越野车,就是他在八零年代去东尼国收的,虽然是二手,但是是货真价实的军工版,用料结实马力足。   一路开着车,路过几个荒废的村镇,江易不由得心里暗自感叹。   去年冬天,他们从通城过来的时候,一天好歹还能遇上几个人呢。   他这都开了半天了,竟然一个活人都没看到!   江易打开终端,在光屏上调出地图。   他在地图上找到离西崖村比较近的几个大镇。   根据他们从那伙人那儿得来的口供,现在还有人口的,只有三个地方了。   其中离西崖村最近的是黄柳镇,黄柳镇向东二十里是云台镇,向南二十八里是湖洼村。   江易决定直接去最远的河洼村。   他之所以要找机会一个人出来,就是为了多收点这个世界的垃圾,好多挣点绿叶币的。   他要是去最近的镇子,等过个一年半载,就算是他乔装改扮,这突然来个人能用食物收购那没用的终端,事情早晚得传到秋云和程富耳朵里去。   去的地方远点,他就越不容易暴露。   河洼村位于半山坡上,平缓的山坡下,一条小溪潺潺流过。   两个半大的少年,光着脚丫子,正在溪边捞着什么……   忽然发动机的轰鸣声远远地传来。   两个少年忍不住停下了动作,都朝声音的方向望过去。   “啊!豆子哥,你看有车过来啦!”   “真是车啊!奇怪,怎么只有一辆车?”   “这个车的声音怎么这么大啊?”   “我也不知道啊,咱们快告诉村长去!”   两个少年顾不上再捞绿藻,拎着自己的网子,撒丫子就往村子里跑去。   在末世里能有幸存者存活下来的村子,河洼村自然有自己的优势。   虽然说河洼村的人口原本不多,而且也有一大半都在外打工,末世一来,这些在外打工的能回来的,十个里头也没有一个。   严寒,酸雨,地震这些天灾也夺走了村子里剩下的大半人口。   但河洼村的优势就在离村子不远的那条小河。   别的地方水源大都被酸雨污染,根本不能饮用。   而河洼村原本的水源是山里引来的泉水,连日的酸雨过后,低势低洼的泉眼也被酸雨污染,但附近的这条小河,却因为水流湍急,水质勉强还能喝。   当一辆混身涂装着迷彩的越野车停在河洼村口时,五六位河洼村民们已经在村口迎接了。   当然了,这些村民们都是壮年汉子,背在身后的手里不是拖着大棍子,就是锄头铲子,迎接外来越野车的目光也是警觉不善的。   越野车的车窗被摇了下来,一个黑黄脸头发花白的男人,冲着站在前排的几个汉子,友好地打了个招呼。   “朋友你好,我是来收点东西的。”   “废旧终端有吗?快用完的电池有吗?”   作者有话说: 第191章 凶星世界(35)   江易这些话一出口, 原来杀气腾腾的村民们都愣了好几秒。   他们互相看了看,都有点不会了。   他们村子虽说不是什么富裕村吧,但偏偏在末世里还算是走了那么点狗屎运, 活下来了十几二十几个人, 可比那些个全村都灭了的强多了!   因为守家在地,所以末世头几年还是保存了不少东西的。   就是时候长了,外头又时不时来个抢劫的要饭的,别说他们只是普通幸存者了,就算个个都是地主, 那也早就没有余粮了啊!   找上门来做买卖的,他们也见过,收粮食,收满格的电池,收野菜,就连放了好几年的菜干和柿子干都要。   村民们家里要是这些东西有富裕, 就能拿来换盐糖药和衣裳啥的。   当然了, 这衣裳看着都不新,估计不是二手的,就是从哪儿给扒拉来的。   还有盐糖药也都是过期的,不过都末世了, 大伙倒是也不在乎过不过期了,一开始这些游动的商贩倒是还算规矩,可时间一长, 他们摸清了村子的底细,知道村子里不是那种特别凶残的, 就开始打起了歪主意了。   那不是去年村子里就丢了一个十四岁的小丫头?   全村人一连出去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回来, 后来才听说, 是那小丫头傻乎乎的,被那商贩里一个小白脸几句甜言蜜语给哄骗了去。   据说有人在别的镇子上就见过那小丫头,说是那伙商贩就是捎带着做这样的局,算是末世杀猪盘,只要把人骗进去,等到了大城就把人给卖了。那些人换东西啥的其实只是幌子,真正赚的大头是这人口买卖!   至于说这人是死是活,是当了实验品,还是被卖了器官,那可就听天由命了……这不,自打骗了他们村以后,那伙商贩就再也没来过了。   而别的商贩来了他们村,村民们就格外地警醒,绝对不让村子里的小孩和姑娘跟他们接近。而且全程都有人监督,绝对不许外来人踏足村子一步。   但这回来的,却跟那些商贩不大一样。   首先就是这辆车了。   这辆车虽然也不新,车门和底盘都有磨损的痕迹,但能在这末世里有辆机动车,那可真是相当于在八九十年代有私人飞机那样的豪横啊!   这车子也不大,就算全坐上了人,也不过才四个人而已啊。   而且车窗一打开,明显就能看到,只有中年黑瘦男人一个啊!   这人怎么敢?开着这么值钱的车子,跑到他们这儿来做生意,难道不怕被杀人夺车吗?   是的,这世道就是这么的混乱,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落单的,就会有生命危险。   最后还是一个年长的老汉犹豫地开口。   “废旧终端倒是有,怎么个收法?”   这人要是收别的东西,大家伙可能还得琢磨琢磨会不会上当。   但他要收的是废旧终端啊!   那玩意儿都是绑定个人基因的,别人拿了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更何况但凡超过十二岁的,谁还没有个人终端呢?要那么多也没用啊!   这年头,几乎没有哪家是全乎的……虽然这么说有点残酷,但活着的人,要想凑一凑,凑出个三四个废旧终端是很容易的。   当然了,这也就是他们村守家在地了,换成那种居无定所的幸存者,成天连吃喝的都要拼上老命呢,就算有多余的终端也早就扔了呀!   “能换一些吃的喝的用的,还有药品……”   江易从旁边车座上拿起了一卷收纳袋,把收纳袋朝着车窗刷地一展,就露出了装在收纳格子里的各种小东西了。   江易临期库里有大量的零食和日用品。有的过期了,有的还差几天。   这些东西基本上吃用都没啥问题。   之前在大晋王朝,江易是可以随便拿出来买卖的,但大部分的东西,不夸张地说,都是科技与狠活,不管哪样拿出来,都是吸睛招事的。   所以江易只能自家用用,小打小闹。   到了木神时代,丛林里的村民们倒是好忽悠,大不了弄个神赐的名头就行,但系统又给他加上了个三百斤的限制。   那他当然不敢随便往外倒了,只能挑挑捡捡,精打细算,从各个回收库里挑出最有用的东西……当然了,到他离开木神时代的时候,其实各个回收库还有一点限重没用完。   等到了八零年代,好些个现代产品他倒是能往外拿了,但太过先进的他也不敢啊,要是引起了额外的关注,八零年代的辰国,分分钟能让他知道什么叫天罗地网。   所以说,能彻底放飞的,还是在这凶星世界啊!   末世之前的秦国,啥没有啊?   几乎江易所有回收库里的东西,都能拿出来不需要多余的解释。   当然,前提是江易保住马甲,也能保住自己的小命了。   这个略带透明的收纳袋,就是他在临期库的日化区找出来的。   这会儿里头装的五花八门,可是什么都有。   首先最上头的一排就是各种糖果。   光是棒棒糖就有卡通造型的,球型的,五彩螺旋的……   巧克力也有牛奶的,坚果的,纯黑的……甚至连小朋友的最爱卡通巧克力蛋都有!   再看第二排,那是各种冲饮,什么咖啡奶茶果珍粉,还有两三种成人和婴儿奶粉呢!   第三排则是小包的纸巾,卷纸……甚至还有便携装的姨妈巾!   第四排呢,就是各种日化,牙刷牙膏洗发水香皂肥皂洗衣粉护肤霜。   第五排呢,就比较抽象了,就是一排排的小纸片,上头印着实物,有冲锋衣,有床上用品,还有各种鞋子……   他这手一亮,村民们起先是愣了下,随即一双双眼睛就都亮了。   好家伙,怪不得这人能开得起机动车呢!这是随身带了个超市啊!   他们村子自从末世以来,都十二年了吧,从来没有哪个商队能跟人家一个人比得过的!   一个人啊!   哪怕这个村子的村民们一向还算是守规矩的,这会儿看着江易这一人超市,都忍不住动了点心思。   江易当然也感受到了暗潮汹涌,他不经意地收回一只手,摸了摸他胸前的口袋,那里头有个鼓鼓的形状。   为首的老汉咳了一声,冲着江易伸出了大拇指。   “历害啊!这么多好东西,小哥是从哪弄来的?”   见江易只是笑笑不答话,老汉继续说下去。   “那这是怎么个换法呢?”   老汉说着朝后头吩咐了一声,“胜子,去我家跟老婆子交待一声,把家里放的那几个没用的终端都拿来!”   别看这个人带出来的东西在末世前就是普通家常的小商品,谁也不会多看几眼的,但放到这会儿,就连村子里早先开过小卖部的人家都只能用清水洗脸,秃了毛的牙刷刷牙了。   村子里倒是不算太缺吃的,但也不能成天就这么跟野人似的过啊!   他这么先开了口,后头那些打小主意的村民们也就都把多的念头给放下了。   对他在末世的第一位客人,江易的态度就非常的好了。   “老师傅,一个废旧终端能换这上头的东西十件。我这是头一次开张,我再多送您两样。”   老汉张开了嘴,简直不敢相信了。   “一个终端换十样?随便挑随便选?”   还有这种好事?   别说别的地方了,就他们村子,那废旧终端还不是有的是?   而在这上头的东西,就算有些不是那些急需的,却也是想买都没地方买的,居然还能换十样?   “对,随便挑随便选,您挑上十二样就行。您可以趁着终端没拿过来前先挑一挑要哪样!”   江易这话一出,有两个拿着锄头的村民们掉头就跑。   “那啥,我回家去找找废旧终端啊!”   老汉本来都开始眯着眼睛琢磨自己要选哪些东西了,听到这动静,就回头去喊话。   “着什么急呢!车在这儿又不会就开走!”   “让一个人去报信就是!终端又不是什么大家伙,让家里人拿过来就行了!”   这些家伙们,一点警觉性都没有,一听有好事,就都跑回家了,让外人进了村怎么办?   村东口的农家小院里,两个女人正在剥玉米棒子。   她俩旁边的大铁盆里,是满满的玉米棒子,可惜的是,这些玉米棒子,都不比手掌长,上头结的玉米粒更是特别袖珍,也就跟末世前的大米粒差不多,而且一个玉米棒子上头最多能剥出十几粒而已。   六十岁的刘婶叹了口气。   “唉,这玉米哪还能叫玉米啊!两亩地好不容易收下来,才打这么点粮食,只能够咱家吃不到两个月的,还得掺和野菜,这日子,怎么就过成这样了呢?”   年轻媳妇拿起自己手里的玉米棒子看了看,“妈,我看咱家种的这些,好像比去年强了一点点,结的玉米籽大了一点,棒子也长了一点。”   刘婶听了这话,也拿起来看了看,“大了?长了?我咋没瞧出什么不一样?不过今年的野菜倒是比去年好挖。”   婆媳俩正说着话,就听见外头咚咚的脚步声。   一个村民跑过来大声嚷嚷,“婶子,刘叔说叫你把家里的废旧终端都找出来送到村口!”   刘婶婆媳俩都站起来,“废旧终端,要那个做什么?”   “外头来了个收废旧终端的!刘婶你们快着些,我也得赶紧回去翻一翻去哩!”   那个着急忙慌地,说了几句话就一阵风似地跑走了。   刘婶做事仔细,家里有用的没用的她都归置得很整齐,三两下就拿出了三个废旧终端。   这三个废旧终端,还是末世前她家老人没了,公公婆婆,还有村里一个亲戚长辈的。   她拿着这三个终端就要出院门,儿媳妇好奇地也跟了上去。   刘婶家的终端算是拿出来的最快的,一家三口首先挑选,他们能挑三十二件东西,差点犯了选择困难症。   “这些糖给咱家臭宝拿五个!”   “娘,他都十三岁了,不用给他换,换点别的家里用得着的吧?”   “可怜见的,都十三岁了,啥像样的零食都没吃过,今天好不容易得着这个机会,必须得换!” 第192章 凶星世界(36)   刘老汉听到老伴这话, 也跟着点点头。   “行,那就先换些糖果……还有这个奶粉,也换两包!”   “老婆子你想要啥?这个檀香皂换一个?还有这个擦脸油?”   “小苹你也来挑几样, 看你们两口子有什么用得着的……”   “好来!”   刘家婆媳俩欢欢喜喜地就开始挑东西。   天天只能用清水洗脸, 洗完了只能靠自己脸上出油润肤,刷牙没有牙膏,洗头没有洗发水,家里的毛巾已经薄得可以透光,身上穿的衣服都已经没有没缝补过的了, 更尴尬的是内衣,磨损最快,补了又补,早就没法穿了,只能用家里的旧布自制。   但是时间长了线也用光了,用旧衣服拆下来的线吧, 也是时间长了不大结实。   如今可好, 总算是能补充一回了!   买买买的快乐,十二年久违了啊!   “妈,我拿一包这个?”   刘家儿媳压低了声儿,指了指卫生巾。   “多拿两包!”   刘婶还怕儿媳妇不好意思, 直接就跟那个黑脸中年商贩要了三包。   什么家庭装的洗发水,大桶的润肤乳,大管的牙膏, 成套的内衣,一个劲儿地往自家带来的大包里放。   旁边陆续赶来的村民们, 看着这婆媳俩疯狂购物的劲头, 都是两眼放光。   这个开豪车的商贩是真太实诚了。   那不傎钱的终端居然能换这么多的好东西!   一换十啊!   “刘叔刘婶你家完事了就是我家了啊!我家也有两个终端!”   “怎么就是你家了!我也在这儿排着呢!”   “就是就是……”   眼瞧着为了争第二, 村民们差点就要吵起来,刘叔和几个手拿武器的村民们赶紧开始维护秩序。   “都别抢,这车又不会跑!”   “排队!都在这儿排队!”   因为刘家第一个换,还多了点优惠,刘家婆媳拎着满满一大包东西回去了。   赶来看热闹的村民们都凑过来看她们换到的物品。   看到那份量十足,种类繁多的各种用品,甚至还有两件大号的男式冲锋衣,都忍不住啧啧称赞。   “真是好东西啊!”   “刘婶真会换,大号衣裳就是划算!大人穿坏了还能改改给孩子穿!”   在末世前,谁家不是攒了一堆不想穿的旧衣裳,扔都没地方扔去呀!   可是过了这十二年,现在就连一片旧布,那都是舍不得浪费的!   一个个的,都节俭到了极致。   就这,他们村的日子还是过得不错的。   像那种不得不在外逃亡的,才叫一个惨呢!   河洼村的村民们确实过得比外面的幸存者强多了。   几乎每家都最少能拿出一个废旧终端来换,甚至还有一下子拿出四个的。   四个就是四十样东西,那可是一个普通大袋子都装不下,至少得俩。   看着村子里的孤老背着两个大袋子往回走,看向他的目光就十分的复杂。   全家人就剩下了他一个,惨是真惨!   但全家人的废旧终端还能换不少东西,倒是比啥也换不着强!   江易从一个村民手里接过了两个终端,只停顿了两秒,就把终端还了回去。   “这不是废旧的终端,我这边只收废旧的!”   中年男人眼睛转了转,陪笑,“老板,这东西新的不比废旧的好?我也不要差价,你就当废旧的收了吧!”   他这番话一说,倒是给村民们打开了思路。   是哦!   虽然说终端这东西还是挺有用的,再怎么样都能当个手表,手电筒,拍个照,录个视频,还能跟同村人发个消息啥的。   但现在星网早就废了,终端联不上网,光能拍照录视频发同村消息有啥用?   天天光愁着吃喝不饿死,谁还有那闲工夫拍照拍视频呢?   就算没准将来有一天,末世结束了,星网又行了。   但那个时候肯定也有政府了,那没有终端的就能再去领了呀!   所以现在手里非得留着它干啥?   一家子留一两个也就行了。   像上了年纪的老人的终端,反正他们也不大用了,不如拿出来换点吃的用的嘛!   这还是这两年地里的收成稍稍好了那么一星点,大家伙不那么缺吃的了。   要是换成那些流亡幸存者,信不信哪怕全家只有一个终端,他们也会拿出来换吃喝?   江易脸上的表情没变,心里却是无语了一阵。   这收完好的终端,可不就相当于剥夺了活人的身份证?   别说系统不回收,就算系统能回收他也不能干啊!   “大哥,是真不行。我也是替公司打工的,公司在这方面有严格规定,绝对不能收完好的终端。”   他说到这儿,突然心里升起一阵后怕。   幸亏啊!   他之前还曾经想过,把终端交换的比率提高一些。   比如说一个终端能换五十件小商品什么的……他垃圾库里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让这些原时空的垃圾能有最大的利用率,他也能挣到更多的绿叶币啊。   但他担心东西拿出来太多的话,怕是要太招眼,这才改成了一换十。   现在想想,得亏是一换十。   要真是一换五十,没准就会有人为了这五十,干出点什么事来。   杀人劫财变成杀人夺终端……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那人还是心有不甘,“我不说,你不说,那什么公司哪里能知道呢?”   江易摇摇头,“谁说公司不知道,我这车子上头就安装着监控,回去要给公司上交全程监控的!要是不合规定,我是要丢工作的,大哥,要不你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能换的?比如说没自毁的电池?”   江易这话一说,那人才算是消停了。   原本都有些动心思的村民也都安生了。   “也不知道是啥公司?这么牛的!还要全程监控。”   “怪不得敢一个人来换东西,原来背后有人呢。”   “这年头还能收这些东西,肯定实力不低啊!”   都不用江易编,村民们自己就脑补出了不少东西。   这个开豪车的流动商贩说的公司,肯定是那种大基地里的,要不怎么能有这么好的车?还能拿得出这么多的物资?   “给我换五个糖,五个巧克力。”   之前的中年人念念叨叨地走开了,接上来的是个戴着口罩的中年女人。   听到这道声音十分嘶哑,江易忍不住多看了对方一眼。   他这一看,就愣住了。   中年女人头发稀疏花白,双眼黑青,眼下有大大的眼袋,看着就是疲惫不已,口罩外露出来的皮肤上是一块块的红肿大包。   看到江易看她,女人不自然地低了低头,把手里的终端往前送了送。   江易就发现,排在女人后头的人离得至少有两米远。   之前排队的村民们可不这样啊。   旁边围观的老汉就喊了一声。   “好不容易换一回东西,不换些用得着的,光换些糖果,这日子不过啦?”   女人哑着声音苦笑了下,“还不知道能活几天呢!先甜甜嘴再说!”   可不就是不过了么!   江易正要去拿糖,忽然间灵光一闪。   “大姐,你要不要维生素糖果?”   女人听着,就是一愣。   “这维生素要是缺乏了,皮肤就不健康了,容易出现各种小毛病。我这儿有复合维生素糖果,要不要换一点?”   他那个临期库里,这种维生素糖果可是有一大堆呢。   这玩意儿的口感一点也比不上正经的糖果。   在不缺吃喝的世界里,这东西一点市场都没有。   他也是看到女人的状态,突然想到,末世里人能活下去就不错了,哪儿还顾得上什么营养均衡啊。   她现在这个状态,是挺像维生素缺乏症的。   不是江易拿大,不是医生就敢给人开方,而是这个世界里,能活着就不容易了,看病吃药都是大基地里那些有权势的专利,普通人压根就没什么指望了。   女人看到送到自己面前的小药瓶,愣了两秒,突然反应过来。   失神干枯的眼眸里似乎一下子就有了光。   “啊!维生素缺乏症!对对对!没准就是这原因!”   “给我来一瓶,啊不,来五瓶!剩下的我再挑别的!”   想当初末世前她也是爱美爱打扮的□□来着,这十二年里,她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尤其是今年,不光她成了这副鬼样子,她的孩子,也有了一样的症状。   村里人就说她得的是怪病,会传人的那种,这不,把儿子也给传染上了?   这整整大半年,村里人虽说都是亲戚朋友,可见了她们母子俩都跟见了传染源似的躲着。   而娘俩的症状也越来越明显了。   她就想着这活着还有啥意思,今天来个换东西的商贩,她就把死去的孩子爸的终端拿来换点糖算了。   病情恶化之前,娘俩也奢侈一把吃点甜的……   这会儿让这商贩一点,她突然就想起来了。   就他们这两年吃的喝的,那都些啥烂东西呀!   维生素不缺乏才怪呢!   要只是这个原因的话,这病就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也不会人传人啊!   吃上几瓶维生素就能抢救回来呀!   想通了以后,她原本佝偻的身体也挺直了起来,挑了一瓶洗发水,一块香皂,一包奶粉,还有两套内衣,脚步轻松地就往回家赶。   回去她就把维生素字母表都给补上,不信母子俩好不起来!   “啊?原来雅兰他们娘俩是因为缺了维生素?”   “很有可能啊!咱们以前上学的时候不也学过吗?”   “谁还能记得呀,都多少年的事儿了!”   “咱们现在能吃上不饿死就行,哪能营养那么全面啊!缺维生素那是真有可能!”   “啊!那我也换两瓶维生素糖果吧!”   作者有话说: 第193章 凶星世界(37)   没用半个小时, 江易手里那些过期维生素糖果就都被换走了三分之一。   还别说,换别的东西,比如说什么洗发水、手纸、润肤霜之类的, 也就能入账三到五个绿叶币而已, 这些维生素糖果却能得十到二十个绿叶币。   跟系统打交道这么久,江易也大概地猜出了这里头的门道。   估计是因为维生素糖果对于交换者来说的用处比普通日化要大得多的原因。   而在江易这里,能把这些味道不好,在别的空间很难出手的东西给换出去,实在是双赢啊!   眼瞅着最后一个来交换的村民们选完了东西, 村民们还是有点舍不得走。   刘老汉挂着笑容跟江易套近乎。   “请问师傅贵姓?”   “不知道下一回来是什么时候呢?我们也好再多找找废旧终端。”   其实这人和车来得太突然了,要是早知道……   毕竟,这些年村里死的人多,外来的那些逃荒的也死的多。   那会儿谁也不知道这废旧终端能换好东西啊!   可不就都让终端都跟着死人一起埋了么?   这自家村里的坟啥的不好动,那外地那些乱坟堆子啥的……   其实村民们会怎么想,江易也猜着了。   虽然他在路上如果遇到了枯骨和终端, 也会把终端回收, 安葬了枯骨。   但人家已经入土为安,再去挖坟什么的,那可就不好了。   因此江易就打了个哈哈,“先把这一批收了, 回去看公司拿这些终端有什么处理,再安排吧。”   收终端这事儿,肯定得打一木仓换一个地方啊!   下次他要是再来, 那收到的,谁知道是怎么弄到的?   一换十虽然不多, 但备不住有穷凶极恶的呢?   村民们听到这个答复, 都十分的失望。   十几年了, 好不容易有个能交换到物资的路子,却还是一次性的!   “啊!那你们公司难道就只收终端和电池吗?就,就不收点别的?”   江易曾经试过,在这个世界,他能回收的就只有终端和电池、还有电池动力车。   但这个村子,它像是有电池动力车的样子吗?   江易正要回答,眼角忽然瞥见一道黄黑相间的小影子在车前一闪,就跳进了车窗。   可不正是跟他一起来的小花斑?   不用问,刚刚这只猫是跳出去玩耍顺便拉尿了。   但也让江易想起了那个外星陨石碎片,相当值绿叶币的小圆石。   “也收别的,比如说新鲜的水果,还有蔬菜粮食种子之类的。”   刘老汉目光闪动,“新鲜的水果,咱这儿哪有呢!原先有些果树也都死光了。”   “倒是有些玉米棒子,不知道能不能收?”   “是啊,我家也有玉米棒子,不知道收的话什么价儿?”   西崖村基地里种了好几种果树,新鲜水果江易也在随身空间里存了一些。   还有什么粮食种子之类的,江易的随身空间其实也都有。   只是不好就随便拿出来而已。   因此他这么说的目的,倒并不是想收什么水果和种子,而是想知道,这个村子的村民们,有没有发现过小世界。   毕竟,能在末世里保存到现在的村子,百里挑一,定然有点东西。   “现在这个年景,粮食也不好种,我就是给自己收上一点,回去试着种咱看,这样吧,十个玉米棒子换两样东西。我这边总共换上十个就够了。”   他话都还没说完,就有村民撒丫子往回跑。   也有村民想要跟着往回跑,但发现跑不过对方,只好悻悻地啐了口。   “猴精!”   没过几分钟,就有村民喘着气抱了一桶子玉米棒来了。   江易打眼一看,就愣了。   “这,这是玉米棒子?”   这也太袖珍了吧?   成年人一顿吃上十个都只能吃个半饱啊!   “诶呀!现在年景不行,种什么都种不成,我们村这还算是好的,好歹能有点收的,听说有些村啥也种不出呢!”   村民们怕江易嫌小,纷纷帮腔。   “那行吧,我挑上十个怎么样?”   “尽管挑吧。”   江易矮子里头挑大个,挑了十个最大的。   “我这些东西,你也随便挑两个吧。”   “师傅,我刚刚也换了三个终端了,这些外头的东西倒是不缺了,我就想换些稀罕点的。”   啥稀罕的呢?   江易看了眼车跟前的中年男人,拿出来了一包烟,一瓶酒。   “这行不?”   江易自己虽然不吸烟,不喝烈酒,但不管是临期库里,还是随身空间里,都有点储备。   因此随手就拿了出来。   中年男人双眼一亮,飞快地拿起烟酒。   “行行行!”   他抱着烟酒刚一转身,就有熟悉的村民凑了过来。   “呀!双飞鹤牌烟,路台酒……这牌子以前没听过啊!”   中年男人压根不搭话,抱着自己桶子就跑没了影儿。   哼哼,这些家伙,谁不知道谁呀!   但凡给他们一道缝儿,他们就敢凑上来沾光!   现在这年头,有得抽有的喝就是大户了,谁还管牌子不牌子啊!   眼看着这个村子是再也没啥能收的了,江易冲着村民们点点头,摇上车窗,发动车子离开。   其实刚刚他在走的时候,还略有些紧张。   生怕村民们见财起意扣下他这个流动摊贩。   就算他手上有真家伙,也是能不流血就不流血的好啊。   一直开到离村子几里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人影了,江易才算是松了口气,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这会儿才有闲工夫去细算他入账的绿叶币。   这一趟,他净挣二十万绿叶币。   到目前为止,账户上已经有了八十万的绿叶币了!   江易不由露出满意的微笑。   还是出来挣得快啊!   他收了小半天的破烂,这会儿也到了中午了,他就把准备的午饭拿出来啃。   “嗷!”   小花斑闻到食物的香气,原本还卧在座位上打盹,这会儿刷地一下就精神了,跳到江易的膝头大叫。   江易从空间里拿出了些烤肉喂给小花斑。   小花斑迫不及待地大口吞嚼着烤肉,还要发出护食的呜呜声。   江易的随身空间里有各种各样的肉食,临期库里也有猫粮猫条啥的。   但他发现小花斑不大爱吃猫粮猫条猫罐头,对于这个世界的鼠肉和鹌鹑肉也兴趣一般。   能让小花斑激动的,只有木神时代的各种肉食。   什么龙虫肉啊,烤兽肉啊,都是小花斑的最爱。   江易自己吃了两个黄油面包,喝了包过期酸奶,啃了根临期火腿肠,也就饱了。   小花斑也吃完了烤肉,正愉快地在一边用爪子洗脸。   “小花斑啊,你说这个村子,会不会也有小世界?但是小世界就没被村民发现?”   江易一边撸猫一边絮叨了几句,其实也没抱多大的希望。   毕竟,这只猫虽然机灵了点,曾经生活在一个世界,又发现了一个小世界,但怎么看,都是猫的习性,应该还没成精。   但他就没想到,小花斑从他手底下挣脱了出来,轻灵一跳,就跳到了后排座位上,但是并没有停留,而是伸爪子在座位缝里勾了几下,就见它嘴里叼了个什么东西……   江易忍不住瞪大了双眼。   那猫嘴里的,难道就是……   小花斑跳到了前座,把嘴里的东西吐到了座位上。   一粒表面布满小坑洞的圆石!   可不正是星际陨石碎片?   江易双眼一亮,拿起了小圆石,发现这个小圆石跟之前的两颗几乎一模一样,就是个头小了一半。   “啊,真是个能干的好猫啊!”   “小花斑,这个圆石,就是你刚刚在河洼村发现的?”   小花斑蹲坐在座位上,一副高贵冷艳傲娇的小模样。   喵都不带喵一声的。   得,估计就是小花斑趁着村民们都在换东西的时候,在村子周边逛了一圈儿,不知道怎么就发现了这个好宝贝啊!   看来,他出来的时候,带上小花斑,实在是带对了!   他把这粒圆石也给回收了,得了六万绿叶币。   这一趟来河洼村,收获实在是丰厚啊!   十天后,江小胖坐在院子门口的大石头上,眼巴巴地看着村口的道路。   老爸说了最晚十天就回来的。   吃过了午饭,两个小伙伴也来陪着江小胖等江叔回来。   “小胖,你放心,江叔很厉害的,而且他还有biubiu……”   秋小雨举起手比划着,“今天肯定就回来啦!”   江叔刚出去那两天江小胖倒还不那么紧张,这两天就不行了。   江叔今天再不回来,江小胖就要哭啦!   程小甜手里拿了个小碗,小碗里是剥好的鹌鹑蛋。   “小胖,你吃一点这个吧!”   中午小胖都吃的不多的呀!   江小胖蔫蔫地道了声谢,拿了一个放进嘴里。   三个小孩子并排坐着,边吃边说着童言童语。   “我觉得江叔这回肯定能找着好多好东西回来的!”   “嗯!对的。”   程小甜和秋小雨两个小姑娘,都觉得江叔叔是三个大人里最厉害的了。   每次都是江叔叔能找到最多最好的!   江小胖吸了吸鼻子,也点点头。   这一点头,就发现程小甜放在台阶上的小碗里,正多了一只猫猫头!   是小花斑!   这只跟着老爸走了的猫咪,现在居然在啃鹌鹑蛋!   “我爸回来啦!”   江小胖弹跳而起,像一颗小炮弹直冲向村口。   等他跑到村口的时候,果然就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越野车!   江易也是不容易。   快到回村的时候,不光得把车子再换回来,还得把脸上的伪装和假发再给卸掉。   也就难怪小花斑等得不耐烦,自己先跑回来了。   虽然一去就是十天,但回来时可是满载而归。   越野车里几乎被他塞得满满当当的。   反正也没人全程看到他的经历,他就能尽情地编故事。   什么无意中发现了个废弃的小卖部的库房之类的……真实性不重要,反正东西都在这儿了。      小朋友喜欢的各种糖果零食,大人们在末世前离不开的茶饮和咖啡,最重要的是还有好几样种子。   小麦和玉米都有了!   作者有话说: 第194章 凶星世界(38)   那些零食和糖果, 奶茶咖啡啥的,的确是给了大伙惊喜。   毕竟,解决了温饱以后, 就难免想要再解决更高点层次的需求了。   但最让三个成年人惊喜的, 却是玉米和小麦的种子!   他们现在的主食,主要来自于大棚里种的土豆。   至于说普通田地里种的土豆,只能算是补充。   土豆营养全面,吃法多样,可吃的时候长了, 它也会让人感到腻啊!   如果能有玉米面和面粉,那能做的好吃的可多着呢!   面条、馒头、饺子、面包、窝窝头、蛋糕……为了这些好吃的,西崖基地的四个成年人动力十足,又在附近一个农家院里新建了个大棚,直接种下了一部分小麦和玉米。   当然了,为了防止竹篮大水一场空, 他们只用了三分之一的种子, 剩下的种子准备到了明年春天再种。   至于说为啥江易出去一趟就跟开了挂似的弄回这么多有用的东西,程富秋云罗萱萱三个人压根就没深想。   想那么多干啥?天上掉下个大馅饼,能分一份它不香吗?   难道还要去问苍天,馅饼是从哪儿来的, 它环不环保,科不科学?   第二个大棚建好,末世第十三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就来了。   第一场雪就让山路上有了积雪, 积雪未消,紧接着就来了第二场第三场。   西崖基地, 算是被大雪封山了。   大伙都减少了在户外的活动, 干活不是在大棚里, 就是在屋里。   趁着有空闲有物资也有工具,他们加工出了一些精细的防身武器和护具。   也会每天教小朋友们练武外加自身的锻练。   可以说就他们手上这些装备,就算是再来上一支三四十号人的队伍,也未必能干得过。   到了开春雪化,大棚里的玉米和小麦的长势都不错,应该再有四五十天就能收获。   江易又坐不住了。   上次他出去那十天,一共去了八个有人的村子。   这八个有人的村子,有四个村都能勉强种出玉米或者小米。   靠着小花斑,他在三个村子附近收集到了陨石碎片。   除了回收垃圾,出清回收库的库存外,他也打听到了一点外界的消息。   从末世十一年开始,各地的寒冷天气有所缓解,各地如同盐碱水泥地一样啥也种不成的农田,也能稀稀拉拉地也能种出一点作物。   虽然并不能让种地的人吃饱,还是要吃虫子和野菜,但能种出作物来,就能给幸存者一线希望。   之前那些百无禁忌,不顾底线杀人劫物的团伙,似乎也比之前要稍微收敛一些。   这种团体的数量,似乎也少了许多。   当然了,肯定也有可能是互相黑吃黑,消灭或吞并,实力弱小些的团伙被整合成了大势力了。   跟村民们交换的时候,江易就听说了,如今这一带比较大点的聚居地有两个。   这两个基地,一个是末世前的药厂,这药厂历史挺悠久的,也是曾经有过辉煌的……不过后来日渐没落,又是转型又是减人的,规模越来越小了。   但烂船还有三分钉,虽然厂子不行了,也就靠着出租地皮维持亏空这样子,但整个厂子的工厂和生活区都紧挨着,什么医院、学校、超市啥的都有,基本上小社会的底子都还在。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药厂小区里的人幸运地活下来了近百人。   这近百人把整个小区都对外封锁了,除了靠着之前的储备之外,也会利用药厂之前的设备和原材料,生产出一种合成淀粉。   这些淀粉原本是用来做动物饲料的,能提供糖分,却没啥别的营养,是严禁给人食用的。   但到了末世,合成淀粉却比虫子什么的强得多了!   合成淀粉和小区荒地里长出来的野菜混合着,勉强养活着这百来号人。   虽然合成淀粉理论上来成本很低,但可惜的是,末世初期药厂的损失也很大,产量大大地受损。   因此药厂基地防卫森严,绝不会收留外人。   而因为药厂小区内部都是许多年的老同事老邻居,组织度高,十分的团结,那些四处游荡的团伙压根就甭想占到这个基地的便宜。   但打从去年夏天起,这个药厂基地,也开始对外交换合成淀粉了。   另一个离得稍远的小基地原本是部队的驻地。   末世时这个驻地的损失也极大,据说只剩下了不到五十号人。   就这五十来号人,末世初期那两年,还曾经四处救人来着。   可惜这是末世,不是简单的几次天灾,发现事不可为之后,在收留了将近一百来号幸存者后,驻地也对外关闭了。   据说驻地里有养殖场,也有温室大棚,还有库房里囤积的物资,有幸能进去的普通人日子过得相当可以,只是这个基地武德充沛,外人进不去,也不敢打什么歪主意。   好像是这个基地也对外开放了。   普通幸存者可以去基地里以物易物,也可以做工换食物。   当然了,那食物也不是多好的,都是过期十三年的陈米陈面混合着野菜制成的干饼子。   江易从外头回来的时候,就把这些消息告诉了另外三人了。   但所有人都对去基地不太感兴趣。   “那边基地里就算不错,顶多也就是饿不死人吧,哪能跟咱们比呢?”   “是啊,咱们肉蛋奶都不限量,仨孩子一块学习一块玩,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要是去了基地,先不说吃的住的怎么样,那人多杂乱的,谁知道会不会有人贩子或者变态呢?”   乱世人命不值钱,太平时候见不得光的黑色产业,到了这会儿就都泛起渣来了。   成年人还有自保之力,孩子们可不就是犯罪目标。   他们总不能把孩子成天栓在身边吧?   江易一说要去基地,秋云和罗萱萱都不大感兴趣,程富却是跃跃欲试。   江易想了想,他收废旧终端也收了有六七十个了。绿叶币也到了一百万,他还花费了三十万兑换了系统道具。   同类的废旧物品,回收的数量也是有上限的。   所以废旧终端倒是能少收一点,能悄眯眯地回收陨石碎片才是正经。   而且能拿出来的,他上次也都拿得差不多了。   这次倒是不太需要个幌子了。   因此程富也想一起外出,江易就没反对。   他们开上越野车,在后备箱和后座上放满了准备交换出去的物资,挑了个晴朗的天气,天没亮就出发了。   虽然电子地图是末世前的,但驻地的位置大致差不多,他们开着车就直奔目的地。   265基地的位置离主城有六十公里,隐藏在群山谷地里。   也是通往265基地的道路就那么一条,程富和江易两个才没有开错了路。   看到岗亭和挡路杆,坐在驾驶座的程富和江易对视了眼。   “咱这是到了啊!”   岗亭里走出来两个身着制服的人。   “前方是265基地,你们是打算进基地的吗?”   “机动车和外来人员进基地,需要刷终端和安检。”   程富和江易两个人下车照做。   这熟悉又久违的感觉啊!   “多谢配合,进了这道门往西走八百米,就有我们265基地的自由市场,到了市场里看通知做事就行。”   两个人道了谢,开着车走了八百米,果然看到一个露天市场。   这市场应该原本是个停车场,足足占了能有两三亩地。   这会儿市场上还挺热闹,少说也有七八十个小摊子在摆着,逛市场的人虽然不算太多,但加起来总有一两百号人。   这种程度的热闹,末世前村子大集就能有。   但在末世后,怕不是整整一省也没几个这样的集市。   市场入口边上,竖了块大牌子。   大牌子上头果然写着市场需知,列出了七八条规定。   江易大致看了几眼,无非是遵守秩序,诚信交易之类的。   他们把车子停到了摊子队伍边上。   这个市场虽然原始,但是挺有规矩,水泥地上用红漆画了线,摆摊都在线内。   因此虽然摊子各种各样,什么人都有,看上去倒是整整齐齐的。   他们摆摊之前,就先去市场上转了一圈儿。   大概是这个基地武力值高,能保证安全,在这儿摆的摊子卖什么的都有。   野菜干、虫子干这些常规食物的摊子就有七八个。   此外就有各种“正常”的食物。   比如说他在河洼村收到过的袖珍玉米,还有跟狗尾巴草粒差不多的小米,就有四五个摊子卖的。   除了玉米和小米外,他们还见着了指头肚大小的红薯和胡萝卜,老鼠尾巴粗细的山药……   总之,这食物是正常了,就是实在太袖珍。   荤食类的也有。   江易就看到了比鹌鹑蛋大不了多少的鸡蛋,瘦小得鸽子似的的鸡。   除了鸡,还有一指头长的小鱼。   当然了,野鼠也是少不了的。   除了食物这一大类,还有一大类,就是旧物了。   旧衣服旧鞋子、金银珠宝、各种二手用具……   他们看了一圈儿,也就心里有数了。   作者有话说: 第195章 凶星世界(39)   他们回到自己的摊位处, 拿出一张塑料布铺好,也开始把带来的东西都摆放出来。   跟上次江易在外头零卖杂货不同,这次他们卖的东西, 什么零食日化调料的, 全都没有。   他们卖的,是基地里能自产的食品。   比如腊肉熏肉火腿、鹌鹑蛋和鹌鹑、土豆粉和土豆、自制的西红柿酱、树莓果干……   东西都是好东西,但他们刚开始摆摊,而且位置在最边角处,一时半会儿的, 还没有顾客,江易跟程富说好轮流看摊,自己拿着一袋子饼子去市场逛悠。   刚刚去看的时候,他和程富就商量好了,要买一对活鸡,再买些鸡蛋带回去搞养殖。   毕竟, 鹌鹑虽然繁殖得快, 还是比不上鸡肉和鸡蛋的用处更多。   因此他就直奔到卖鸡的摊位前,问了问价钱。   “请问,这一对活鸡要怎么交换?”   卖鸡的是个黑瘦的中年妇女,她穿着了一身户外运动服, 半新不旧的,但整洁又干净,一个补丁都没有, 整个人虽然黑瘦,却不像他先前在外界见过的那些瘦骨伶仃的幸存者, 而是精干有肉, 倒跟秋云有点像。   她的摊子上, 除了鸡和鸡蛋外,还有一些品相不错的野菜干。   这个野菜的品种,刚好江易还认识,正好是鸡最爱吃的那一种。   江易就猜着,没准这位大姐在末世前就是做的养鸡相关的工作。   末世后不知道得了什么机缘,还真让她一直保存着活鸡到现在,就跟罗萱萱一样。   养鸡大姐瞥了眼江易。   其实江易他们的车子一进市场,好多人就都看见了。   来到市场摆摊的,都算是有点本事有点门路的。   基本上大伙就算没有人力四轮车,也会有个改装的三轮车。   但有动力车的,一百个人里也没有一个。   再看这个人,气血充足,很明显,最近几年食物充足,一点都没挨过饿。   “我这一对活鸡,可是好不容易才养活的……”   “换一百斤粮食其实一点也不贵啊。”   她这话刚说完,旁边摊子上就传来嗤嗤的笑声。   “大兄弟,这位大姐说的是一百斤粮食,正经的粮食哦!可不是一百斤食物!那些野菜和虫子啥的可不能拿来充数!”   “虽说这一对活鸡干巴瘦,身上没几两肉吧,但是换回去好好养,没准就能生出种蛋,再把种蛋孵化成小鸡,小鸡长大就能生蛋吃肉……哈哈哈,这买卖超划算的吧!”   黑瘦大姐冲着旁边摊主翻了个白眼。   “要是没有一百斤粮食,那用一半粮食,另一半用别的东西换也行。”   黑瘦大姐的目光朝江易他们的摊子打了个转,“那边的灰色车子是你们的吧?你们的摊子上有什么?”   江易想了想,微笑。   “我们带了活鹌鹑和鹌鹑蛋,还有果干、火腿熏肉、土豆……都是自己种的吃的。”   黑瘦大姐目光一亮。   不过她还没顾得上说话,旁边两个摊子的摊主就忙接话。   “活鹌鹑?什么价啊?”   “土豆?是能种的那种吗?”   “活的,也是一对一对的,数量不多,要换的话赶紧。”   “对,是能种的那种,不过个头都不算大,你们也知道,现在这个世界,种什么都不容易。”   江易和程富他们带着这些东西出来,除了的确是想要交换些有用的东西以外,其实也有共享种苗的意思。   如果世界在慢慢地变好,能种出食物也能饲养动物了,那饥饿的幸存者少了,他们小小的西崖基地,也就不必太担心,会有一波一波的团伙来打劫了。   但防人之心也不可无,所以他们带出来的,都没挑品相好个头大的,而是挑的不起眼的。   但即使江易这么说了,那两个摊主都是激动不已。   纷纷让同伴看摊,自己就朝着江易他们的摊子冲了过去。   卖鸡大姐也心动了。   鹌鹑她知道,一个来月就长成了。个头小吃的也少,比养鸡还要强点!   尤其是现在饲料奇缺的时候!   “那我用一对鸡换十对鹌鹑和十斤粮,行不行?”   江易也忍不住笑了。   这大姐,果然是会做生意啊。   “一对鸡换三对鹌鹑和十斤粮。”   “五对和十斤粮!我这可是一对鸡啊!这市场上,你都找不着第二家卖的!”   “那就四对和五斤粮。我们这鹌鹑也是市场上独家!”   最后还是谈妥了四对鹌鹑加上五斤粮。   卖鸡大姐只有一个人看摊走不开,江易就回到自家摊子上去拿鹌鹑。   他过去的时候,程富正在招待顾客。   刚刚两个摊主跑来看鹌鹑,却被他们摊子上的别的东西给吸引住了。   大块的香肠和火腿,一看就是新制而不是末世留存的过期食品啊!   还有长得跟药丸子似的小土豆,虽说袖珍了点吧,但表皮光滑微黄,还挺好看的。估计吃起来也相当的可口。   鹌鹑固然要买,但多看看这些末世里的珍稀食品也很好啊。   他们看看这样,再问问那样,那个急切的劲儿登时吸引了附近逛摊子的客人。   这一看,就都惊了。   这个市场的摊子上摆着的东西质量,可以说是十年间方圆几百里内的最高。   但程富开的价却实在是不低。   他们摊子上的东西,可以用其它作物的种子和水果,或者金玉珠宝,或者粮食来换。   但这粮食还不能是末世前保存下来的那些陈面或者杂粮,还必须得是真空包装的大米。   这要交换可不就难了么?   因此虽然有五个围观的,也只有一个摸出了一根金条,换走了两对鹌鹑。   当然了,因为是第一个开张的顾客,程富还额外地送了四只鹌鹑蛋。   江易过来,把换鸡的事儿程富一说,就拿走了四对鹌鹑。   就这么会儿的工夫,小木箱里的十对活鹌鹑就剩下了四对。   急得一个顾客赶紧撸下脖子上挂的翡翠玉牌,也换了两对鹌鹑。   江易抱着四对鹌鹑往外走,心里不由感叹。   金条是一百克的,上头还有银行的印记。   而翡翠玉牌,通透碧绿,就算江易不太精通这个,也知道是冰种苹果绿,在江易的世界,少说也得七八万的样子。   在末世也就值两对鹌鹑!   而且就这样还得抢,剩下两对卖光了,抢都抢不着……   同摊主换了一对对活鸡。   看到江易额外赠送了四枚鹌鹑蛋,摊主大姐也大方地送给江易一枚鸡蛋。   江易看着手上的一枚鸡蛋,有点哭笑不得。   这一个鸡蛋够谁吃的啊!   别说七个人了,就是给三个小朋友一人一个都不够啊!   江易又用带的饼子跟大姐换了十个鸡蛋。   一个饼子换一个鸡蛋,他带的十个饼子瞬间就空了。   这以物易物就是麻烦。   江易只好回去放了鸡蛋,又拿了十个饼子去逛摊。   他刚刚看过了,这个市场上除了鸡和鸡蛋是好东西之外,倒也没有别的必换品。   他索性就去了那一溜卖旧货的摊位。   这个摊位卖的都是各种旧货,这些旧货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一类是实用的,比如说旧衣物,旧鞋子,布料,各种工具。   一类是末世前的贵重物品,比如说金玉珠宝,名表钻石。   大部分的贵重物品都是小巧方便携带的,但也有些略笨重的大件,比如国画、油画、绣品……   当然了,别说这些笨重的大件了,就连那些名表钻石金珠之类的小件,都几乎没啥人过来看。   真是乱世珠宝不值钱了,江易用了三个饼子,就换了一条祖母绿项链,一枚粉彩钻戒,一对翡翠耳环。   这三样首饰,好看是好看了,但可惜都不成套。   江易就打算再看看,最后能凑够三套……这样将来送人也好看嘛不是。   至于说送给谁,他倒是没有细想。   他边看边逛,原本还懒洋洋气息颓废的摊主们,一个个都精神起来。   这些东西都是中看不中用的,都不能当饭吃。   他们拿出来到这儿摆摊,也是因为本身就住得很近,想着试试也好,万一逮着个冤大头呢?   有一个卖金表的摊主,甚至半个月都没开张过。   而江易呢,看着就是不缺吃喝的,刚刚拿出来换珠宝首饰的饼子,似乎质量相当不错。   没见那几个摊主只瞄了一眼,就立马塞进怀里,怎么都不舍得拿出来了吗?   “金表!精工细作镶细钻满天星的男表!”   “珍珠!珠宝级的珍珠大甩卖啊!来自流溪礁海洋天然珠!”   “名画大甩卖!只要半斤粮食就能把这十张名画都打包带走啊!”   摊主们纷纷出声叫卖。   江易就停在了珍珠摊前。   果然这珍珠摊上,少说也有上百条的珍珠。   这些珍珠在阳光下流光溢彩,华美优雅得很。   其实有机宝石不像金玉钻石,保存个百年千年一点问题都没有。   尤其是珍珠,十分不耐放,要不怎么有人老珠黄这个词儿呢?   但江易还是花两块饼子买了一套珍珠三件套。   看到珍珠摊主顺利地收到两块很美味的饼子,旁边的卖画摊主十分的眼热。   “帅哥,再买几张画吧!大甩卖了!一个饼子都拿走!”   旁边的摊主们纷纷笑了。   “早就劝你还是去做工算了!现在这年月,谁买画啊!”   “再说了,你这些画,都是你自己画的,又不是什么世界名画!”   “就算曾经是秦国工美大赛一等奖又怎么样啊!又不能当饭吃!”   江易原本确实是怎么都不会买什么画的。   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的,还占地方,再说江易也不是那附庸风雅的。   但这会儿听到这些话,他还是脚步停了停,多看了摊子两眼。   原来卖画的,是个弓腰驼背的长发中年人。   他的摊子上,摆了十来幅的画框,这些画有油画,也有工笔画。   听摊主们的话,这些画还都是他自己画的。   江易也不太懂这些,但这个人的画风和用色,倒确实看着挺顺眼的。   但这些画虽然好,他也不需要那么多的画啊!   倒是……   “请问,我能不能定制画呢?”   长发男人无神的眼睛突然一轮,整个人都像是活了。   “能!能!十天就能画好!”   “十天?”   “啊不,只要两天,两天就能画好一幅画!你想要什么样的画都没问题!”   “就是这个价格得贵一些。”   “五斤粮食一幅!”   “成交!一天就能好!定金!定金能不能先给一个饼子?”   作者有话说: 第196章 凶星世界(40)   虽然一个饼子对江易来说不算啥, 但鉴于现在一个饼子能在这些摊子上换到一串上好的珠宝,所以江易也不想让这些摊主把他给当成冤大头。   于是就给了这位长发的画者半个饼子当定金。   一拿到饼子,男人就迫不及待地掰了小块尝了尝。   “这饼子……”   男人咀嚼了几口咽了下去, 脸上露出怀念的神情。   剩下的饼子他就没再舍得吃, 小心地藏进了自己的兜里,甚至还保护性地把衣兜的拉链给拉紧了。   “您是想要什么内容呢?”   男人两眼期待地望着江易,仿佛江易的脸上长了好几个大饼。   “我想要一幅肖像画。”   “您的肖像?”   “不是,是她……”   男人看着江易打开的终端光屏,上面投射出一幅年轻姑娘的照片。   男人的眉毛挑了挑, 虚空地吹了下口哨。   “这是几十年前的明星照吧?这是哪位啊?都没见过。”   江易嘴角微微上扬,“能画吗?”   “当然能了!要不加个终端号?您把照片发给我,我保证很快就画好!”   江易跟男人加了终端号,犹豫了下,把终端里的照片发了过去。   不得不说,这男人的眼光还挺准。   按照时间线换算的话, 明昭昭也确实是几十年前的明星。   江易的随身空间里, 当然少不了明昭昭的生活昭了。   但他在这个世界,肯定不可能把照片时不时地拿出来看,只能用终端拍下来,想起来的时候, 打开终端随时就能看。   “哇!土豪啊!”   “土豪大哥,看看我这边的东西呗!没准就有看得上的呢?”   虽然江易已经十分克制,但就看他拿着饼子大买特买, 甚至还有闲情定制画像的样子,摊主们纷纷开口招揽。   但可惜后头的摊子上, 就没有江易能看中的东西了。   勉强又挑中了个糯种的豆绿翡翠手串, 还有红玛瑙和猫眼石的串珠。   这两样东西在江易的世界里, 也不是特别珍贵的,放在这末世里,是收不收都行的。   江易交换这两样,纯属就是觉得可以拿回去给仨小孩玩。   把饼子都花光了,江易也算是逛完了整个市场,回去替换程富了。   程富正在那儿打包呢。   两对鹌鹑,一包土豆,一包菜种,五条腊肉……搁在两个纸箱里,由两个壮男小心翼翼地抱着走了。   这两个人的仪容举止,一看就应该是当过兵的。   等这两人走远,程富立刻向江易献宝。   “看我都换了点啥?”   江易朝程富指的车里一瞧,眉毛忍不住一跳。   居然是动力电池!   还不光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打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现在居然还有这个?”   程富嘴角一呶,示意江易朝市场东边的营地看。   “普通人手里没有动力电池,那儿还能没有吗?”   秦国军力天下并列第二,军事基地里还能少得了能量储备吗?   没准基地里车都坏了,电池还没用完呢。   “老江,你不是一直想要电池吗?呶,这些都归你了。”   江易赶紧笑着道谢。   心里却想,这个电池都是满电的电池,他要想回收,肯定还得先把电都用完才行。   “多谢了啊!刚刚那两个人是营地里的?”   程富点点头,“嗯,可不么,还是营地里财大气粗啊!”   “这一下子,基本就把咱的摊子买了一半了!”   江易点点头。   也只有他们才有这个财力了。   这个小基地里秩序井然,还有电力供应,估计是家底挺厚。   他们带来的鹌鹑和土豆应该正是急需的种苗。   “那行,老江你看摊子,我去逛逛去啊!”   看过了江易换来的东西,程富也拿了一袋子饼子去逛摊了。   他们摊子的东西都是硬通货,一点也不愁卖,何况刚刚还有大主顾带走了一半。   没多大会儿,江易就换到了各种零碎东西,什么金项链啊、小包的大米和小米啊,鱼干啊……   在他们旁边的摊主瞧得实在眼热。   他在这儿摆了三天,换出去的东西还没有人家小半天换的多呢!   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就跟江易搭话。   “大哥,你们这是从哪儿来呀?”   其实这话刚刚他就问过程富了,程富光打哈哈就是不给准话,他这不又来跟江易打听了么?   “哈哈,就,离这儿不太远的一个村子。”   “什么村子啊?”   “没啥名气,深山里的!”   “那这些东西,都是你们村里产出来的?”   “有的是,有的也是从别的村里收来的。”   “那也了不得呀!这摊子上的可都是好东西啊!”   “可不是得挑好的,不然大老远地跑一趟,都换不出去不是白费工夫吗?”   “这些东西可不一般,别说普通村子了,就连这265基地,你们有的,他们都不一定有呢!”   江易面露不信,“那不能吧?好歹也是个军事基地啊!”   库房里存量大是肯定的,这食堂肯定也有自己的蔬菜大棚和猪圈鸡圈啊!   “唉,那也就是库存物资比普通的村镇强一些,有电有网呗,像你们有的,鹌鹑,还有这些新鲜的猪肉,他们这儿还真不一定有!”   这位摊主在旁边一直眼巴巴地看着,看到腊肉火腿啥的换出去的那么快,勾得他口水直吞,一咬牙,拿出个金戒指,跟程富换了一小段腊肠。   就那香味,那个色泽,一看就知道是今年新做的。   江易却听到了重点,“有网?”   “是啊,他们这里有军用基站,只要离这边不超过五公里,都能联上网。”   “能联上星网?”   “星网不行,是265基地自己的网络。”   摊主看江易有点失望,忙说,“别看是个小网络,还是挺有用的。”   “能在这个网上买卖东西,也能发各种信息,找人啦,招工啦啥的……”   江易就打开终端,找到网络设置那块儿,果然,先前一直空空如也的网络列表里,这会儿多了一个265生活网。   江易就连接上了这个局域网。   果然,原本终端上好几个不能用的功能,这会儿都能用了。   隔壁摊主说的那些发布信息啥的,还真有。   信息公告板里,置顶飘红的就是几条265基地的求购信息。   “长期大量收购种猪、种羊、种兔等养殖家禽家畜……”   “长期大量收购粮食作物和蔬菜的良种和种苗……”   江易点开了一条。   “基地求购各种养殖家禽家畜,量大可议价,以下为我基地可对外交换的物资,有意者请联系终端号XXXX……”   江易细看了下基地对外交换的物资名单。   动力电池、燃料、防寒衣被和棉靴、压缩食品、保温杯、工兵铲……   江易的眼角就跳了下。   这些倒都是末世里的硬通货啊!   但可惜的是,这个基地对外开放实在是太迟了。   幸存者们手里的动力电池车都已经基本淘汰光了。   这会儿就算是有了动力电池,又上哪儿找车呢?   更不用说,就算有电池有车的,那用不了多长时间,这电池没电了,又没有充电站给充电,还得上基地来换电池,现在这电池的价格又不可能像末世前那样的低,又贵又不方便,就算是手里头有家底的幸存者,也用不起啊!   可惜了,他这摊子都快摆完了,才知道能联网!   嗯,下次来,就得来换点燃料,再换点军用保暖服被啥的,那个质量肯定比他们拾荒或者江易系统旧衣库里的强!   除了求购信息,还有招工信息。   “基地新组建种植养殖部门,诚邀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加入。待遇优厚,包吃包住,有意者请联系终端号XXXX……”   虽然江易不是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吧,但好奇心总有的。   “老兄,这基地里的待遇怎么样啊?你听说过没有?”   “那当然好了!我有个远房亲戚就是末世第二年的时候进去的,他们那一拨百来号人进了基地以后,形势不好,基地就不敢再招幸存者进去了。”   “他们在里头,有吃有穿有住的……”   “像咱们这些幸存者啃野菜吃虫子的时候,人家啃的是罐头和饼干!”   江易也跟着露出惊叹,“随便吃吗?”   “那哪能啊!吃饱不现实,但是饿不着就是了。”   “那基地现在招技术人员,是因为要扩大养殖种植了吗?基地里还对外收购鸡猪和粮食蔬菜种子这些,难道之前没有吗?”   “可不就是没有么?他们原来是军事基地啊,生鲜这些都是有专供,自己可能养了一点但是末世一来全都歇了。”   “好像现在刚开始发展这一块,也就是有几头猪,几只鸡,也养得不咋地。”   江易从这位隔壁摊主这儿还真打听到了不少消息,一高兴,把换剩下的一点野树莓果干直接送给摊主了。   一个小时后,程富也满载而归了。   除了一些自家没有的日用品外,程富也换了几样金器珠宝,还跟江易显摆了一番。   “看这白玉的佛牌,还有这个珊瑚吊坠,这个□□项链,正好给我闺女!以后这些都是我闺女的传家宝!”   作者有话说: 第197章 凶星世界(41)   程小甜现在才十三岁, 程富这个老爸就开始给自家闺女攒家当了?   看到程富那个理所当然的模样,江易惊觉自己这个便宜老爸就当得有点潦草了。   他单单想着给江小胖吃好穿好学习好,家当的事儿, 他是一点也没想过啊!   就刚刚买的三个串, 也是打算给三个孩子一人一个的,而且那三个串也都不是多好的。   果然这亲生的和不亲生的,就是不一样吗?   那要不,他也去给江小胖攒点金子啥的?   虽然程富的做法提醒了他,但他入手的那些珠宝首饰之类的, 还是不打算给江小胖。   江小胖一个男孩子,要首饰有啥用?   就算是将来找对象用得着首饰,那人家对象喜欢啥不喜欢啥,不得现挑?   哪里用得着他这个老公公瞎操心呢!   “老江,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换的,没有咱们就回去吧?”   江易定了一幅肖像画, 虽然那个画者说今天就能画好, 但就算江易再是外行,也知道一天不大可能。   他就打开终端,给那位画者发了消息。   约好了五天后来拿画。   江易倒也不用担心画者会放他鸽子。   毕竟,他定制的画像, 应该不会有人舍得花五斤粮食去交换了。   而且看样子,那个画者,也有好些天没开过张了。   好不容易有江易这个冤大头, 他要是还不干的话,岂不是傻子?   江易正要关上终端, 却突然想起265基地的局域网来。   “老程, 这265基地还有局域网呢!你刚刚上没上?”   程富眼睛一亮, “啊?”   他顾不上多说,飞快地打开终端,果然看到了265生活网。   他联上了这个生活网,很快就看到了上头发布的各种信息。   “啊呀!基地里还有防寒衣被和棉靴、工兵铲可以交换,这可都是好东西啊!”   “大意了,刚刚那两个人过来换鹌鹑和土豆的时候,就该也换一点防寒衣被那些的!”   他们西崖基地这些人,饮食上稳稳压同时代大部人一头,但这穿的就很一般了。   甭管是羽绒服,还是冲锋衣、运动服,都是半新不旧的,而且经过了一年多,孩子们营养上来,个头长得很快,之前还合适的衣服,现在都小了一大截。   还有工兵铲,现在只有江易有这个万能工具,而其他人都没有。   这东西吧,也不是常见的,在末世里还不知道能去哪弄去。   现在基地里有现成的当然要换了!   只可惜他们已经把带来的东西都换得差不多了啊!   “没关系,这个基地既然已经开放了,还在对外招工,咱们过几天多准备点东西,再来换就是了。”   程富也只好点头了。   两个人带着换好的东西开出265基地。   出基地的时候,他们还担心没准会被有心人盯上什么的。   不过他们的车速快,而出基地的路也不算宽,后头有没有车子一目了然。   就算有跟他们一起开出基地的车子,也是脚踏动力了,用不了几分钟就被程富他们远远地抛下。   眼看着大道上前后左右,人和车什么的都没有。   两个人都轻轻地松了口气。   “看来这个基地还是秩序挺不错的。”   江易也点点头,“咱们再观望一段时间,如果这个基地能发展起来,以后也能搬到基地里来住。”   虽然躲在世外桃源里能苟一苟,但大人可以苟,孩子们不行。   终究还是要融入社会的。   “是啊,咱们能躲着,孩子们还是得有社交啊。”   看起来程富也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   “不然说句难听话,这长大了找对象都是个麻烦!”   程小甜江小胖秋小云他们两女一男,就算内部都没法消化呀!   相信就算是秋云在这儿,那想法也会跟他们一个样的。   不过这想法也是有前提的。   那就是265基地真的能发展成功。   毕竟,之前整个基地的物资都是存量,还没有自我生产的能力。   回去的路已经算是熟悉了,不过他们为了不让人知道他们的行踪,还是故意绕了一段路,这才回到西崖村。   他们把换回来的东西做了分配。   属于公中的是活鸡和鸡蛋、真空包装的大米和小米、几根金条、翡翠牌子、动力电池。   但后头的三样,是没法子大家共用的。   因此谁想要,私人拿出东西就可以换走。   比如说金条四个人都有兴趣,正好一人分一根。   翡翠牌子让秋云看中了,动力电池只有江易用得上,因此他们就用自己的收获分额给补上。   至于各人私下里换的那些东西,两个人都拿出来给伙伴们看了眼就收回去了。   不过江易给孩子们换了手串,程富则买了小玩具。   这年头的孩子们不是末世前的小皇帝,一个娃恨不得有几大箱子玩具的,就算江易的挑的手串有点老气,小玩具有点简单,孩子们还是很开心,在一起玩了会儿,就都珍惜地收起来。   秋云则是看着他们换回来的那些珠宝眼热,又忍不住唏嘘。   “这个珍珠三件套现在只值三个饼子?我以前月薪五万的时候都没舍得买!这一套怎么也得十多万吧?”   程富有点纳闷,“你家不是都有别墅和豪车吗?怎么舍不得这十来万?”   秋云笑了,“那我喜欢的名贵首饰多了,总不能喜欢一个就买回来呀?”   再是白富美也不能想买啥就买啊。   说起来,她从小到大,攒起来的珠宝也有十多件了,可惜末世一来,那些东西全都没工夫收拾,这会儿也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幸存者呢。   “下次我也要去这个基地看看……”   秋云之前一听基地就避之不及,主要也是她从南边一路逃亡过来,不是没进过那些大小基地。   不是藏污纳垢,就是弱肉强食,普通幸存者在里头活着就和那个奴隶差不多。   听程富和江易两个一描述,似乎265基地还不错的样子。   最主要是她也想给自家娃攒点家当啊!   程富这次换东西换得也不老少了。   这次几乎把他的份额都花掉了一半还多了。   “行啊,下次老江要去取他定制的画,你和老江去吧……”   他看向罗萱萱,“小罗要是也想去的话,就再等等。”   罗萱萱赶紧摇头,“我不去,我也没啥想要换的……咱这儿啥都有。”   她跟三位哥们姐们不一样,她家就是本地的,她家值钱的东西都在本村,就算是末世后,也基本没啥损耗。   至于什么名贵珠宝之类的,她又没有娃,用不着替娃攒东西。   七天后,江易和秋云两个拉上物资又去了265基地。   他们之前孵化的小鹌鹑又快长成了,因为生长周期短,又好孵化,不光能下蛋,食还能吃,就算不小心养死了也不用太心疼,因此上次他们摆摊的时候,一对对的鹌鹑是换得最快的。   这次他们就准备了三十对小鹌鹑,还有十小箱的鹌鹑蛋。   土豆和菜种也准备了一些。   这次带的更多的是新鲜猪肉。   之前他们都以为人家一个基地,应该早就能养猪喂鸡,因此鲜猪肉什么的,怕是够呛能换得出去。   所以就只带了些卖不出去也能带回来的火腿和腊肉之类的。   没想到这些肉制品最后全都被基地内部的人给包圆了。   而且人家还说了,以后再有这种品质的猪肉制品,直接跟他们联系,他们还能包圆,就不用在摊子那儿等人来换了。   其实除了猪肉,他们也还有羊肉和羊奶。   之前带回来的母鸡,也已经开始下蛋了。   但想想他们拿出来的好东西实在是不少了,各村各家能种得出一两种作物或者养活一两种动物都很不容易了,都是瘦巴拉营养不良的样子。   而他们却这个有那个也有,品质还看上去可以……这不得招人嫉妒恨啊?   所以羊肉和鸡蛋什么的,现在不拿去交换,以后估计也不会了。   这次去265基地花的时间比上次要少一点,轻车熟路地通过了刷终端和安检,还来到市场的老地方。   江易一边和秋云一起摆摊子,一边就打开了终端。   给基地那两位采购发了消息,又跟画画摊主联系。   “朋友,我是定制肖像的,不知道画好了吗?”   正守着无人光顾的摊子的男子听到了提示音,立马打开终端,看到了江易的消息,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他刷地跳起来,就抱起了放在身边的一个破麻布袋子。   旁边人都打趣,“大画家,不会吧?”   “那个有钱的家伙不会是真的要买你这个画吧?”   那可是五斤粮食呢啊!   男子挺起胸,“当然了!还是有慧眼识画的!”   哪像这些家伙们,就会侮辱艺术!   就有摊主站起来四处张望,果然远远地看到了江易他们的车子。   “好家伙!你老兄可算是扬眉吐气一回啊!”   “画都这么值钱的吗?五斤粮食,都够换两根大金条了!”   “吕哥,你这画都要送给客户了,这么值钱的画,送走前让我们也开开眼呗!”   虽然大伙对什么名画不感兴趣吧,但对值粮食的画,还是很好奇的。   谁让这家伙这两天就一直带着这个麻袋,却不肯把麻袋里的画取出来呢?   “这是客户定制的,哪能随便看的!”   男人扬扬得意地捧着麻袋,就往江易他们的摊子那边走。   “各位,帮我看一眼摊子啊!别让人把我的画都偷了去!”   旁边摊主们都忍不住翻白眼。   这年头谁还会偷画啊!带回去不占地方吗?   作者有话说: 第198章 凶星世界(42)   秋云看到一个长头发的邋遢男人抱着个麻袋, 一溜小跑就过来跟江易接上了头。   江易接过麻袋,小心地打开了口子,朝里张望了几眼, 那张脸上就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三分满意, 三分怀念,还有四分惆怅?   虽然秋云不是个八卦的人,但江易这个表现,很难让她不好奇啊。   “老江,这就是你定制的画?快让我看看呗?”   她早就觉得, 江易是个有故事的家伙。   不过这个年月,能活下去就不容易了,不管是她还是老程,都不会那么多事去穷根问底。   但相处这些年,江易的个性也大概了解了些。   这实在不是个突然爱好了艺术的呀!   肯定这画上的人,是江易非常重要的了!   难道是江小胖的亲妈?   江易想了想, 索性把麻袋交给秋云。   这事本来就不是保密的。   他就去给长发男人拿粮食。   长发男看到顾客对他的作品显然很满意, 不由得满脸放光,不住地搓手。   他也就这点专长了。   看他这回能带回去粮食,家里人再也不会说他只会吃不会干活了!   他目光在摊子上一打转,就看到被放在一个箱子里的小鹌鹑了。   “哥, 能不能,能不能,把一部分粮食换成一对鹌鹑呀?”   他家的邻居, 就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对鹌鹑,没养了三天就开始下蛋了。   可把那家人给宝贝的呀!邻居们想多看几眼都不让。   虽然这对鹌鹑也不是天天都能下蛋吧, 但能吃到些新鲜的荤食, 实在是这个年月里的大奢侈呀!   其实西崖基地里生产速度最快的就是鹌鹑。   要不是担心带的太多出来会引来有心人的注意, 江易他们这次能带上近百只过来。   如今这箱子里有三十对,拿出一对给长发男还是可以的。   长发男一手接过了两斤粮食,一手抱着装着鹌鹑的小纸箱,脚步轻飘地往回跑。   他回到摊子上,他的那些画,果然一个都不少,他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画哥,怎么样?人家收了?”   “那肯定的呀!看他这鬼祟的样子?这衣服里都藏了些啥呀?”   “买家当然收了,人家是懂艺术的!”   长发男看到这么多人都盯着他的肚子看,忍不住有点慌张。   不过他再往市场入口处一瞅,看到两个站岗的男人,身板笔直挺拔,手里还抱着真家伙,他这心里就稳定了些,想了想,还真把东西从衣服里给拿出来了。   “我换了一对鹌鹑,还有两斤粮食!”   那毛绒绒的小家伙不安地在小纸箱里来回踱步,发出细小的叫声。   多可爱呀!   看到众人的眼里,简直就是行走的奢侈新鲜蛋生产器。   “啊!又有卖鹌鹑的了?在哪里?还有没有?”   “不知道用别的东西能不能换?”   上回江易他们来摆摊,东西很快就卖光了,他们走了以后还有人听说了跑过来扑了空呢!   这都一个星期了,还有人打听呢!   长发男也顾不上跟他们多搭话,小心翼翼的扭头就走。   他得赶紧把换到的东西送回家去啊。   这些摊主,手里的都是些二手旧货,什么破锅烂盆旧衣服的,他之前都跟那位先生打听过了,人家只要真空包装的大米,还有各种种子啊。   而在江易的摊子这边,秋云看完了那幅肖像画,还顾不上发表意见,就来了好几个顾客,那天的两个人也在其中。   这两个人上次就交换了将近一半的东西,这次把摊子上的东西包圆了三分之二。   江易他们则从这两个人手里换到了大伙都需要的防寒衣物,还有三把工兵铲。   这两个人再加上几个零散的买家,摊子上的东西就没有多少了。   秋云和江易交代了一声,也学着他们上回那样,拎着包饼子去逛摊子。   上次她就看着换回来的金银珠宝十分眼馋,这次她也换到了好几件满意的首饰。   她回到摊子上的时候,摊子已经完全清空,还有好几个问他们下次什么时候再来。   江易也没把时间说死,“估计再过十天半个月的吧?”   回程路上,秋云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江易聊天。   “老江,那幅画画的是江小胖的亲妈?长的真漂亮,跟大明星似的。”   江易哈哈笑了两声,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长发男说他是一个全国知名的画家,可能也确实没撒谎。   那幅画的笔触非常明快柔美,也把明昭昭的神韵画了个七八分。   但长发男是照着照片画的,也没见过明昭昭本人,少了两分动态的英气,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秋云的话倒是提醒了江易。   江小胖的终端里可是有他亲妈的照片的!   要是让江小胖看到了这幅画像,岂不是会产生误会?   他们这不牢固的父子情肯定得崩塌!   因此,回到西崖村,趁着大家伙都忙着搬东西,江易把装着画像的麻袋偷偷收了起来。   好在程富他们的注意力都被那些防寒服和工兵铲给吸引过去了。   没看到那个麻袋,也就想不起来了。   天气越发的暖和,西崖基地里四个成人,三个半大的小孩一起上阵,又开垦了更多的抛荒田地。   毕竟,虽然普通的农田的产量只有温室特殊土壤产量的十分之一吧,但有也比没有强。   除了想要广撒网之外,也是想要看看自家基地跟外头的差距。   “我觉得咱们还是得多加点小心……以后就算去265基地,别带太多的东西了,也不好总去。”   “我奇怪的是,既然小世界是分布式的,别的地方难道就没有发现小世界的?”   “应该也会有的吧?但是可能运气不像咱们这么好,出来的时候,只带了食物,没顾得上带土壤吧?”   “还有一种可能,小世界的塌缩又不是同步的,很可能跟里头住的大型动物有关,生物越多,耗散越快。”   “呀!那没准现在还有没消散完的小世界的吧?”   江易想了想,“那应该不会,西崖村的小世界里头没什么大型动物,但被咱们发现的时候,也已经快塌缩完了。”   这种讨论当然不可能有什么结果,西崖基地仍然像之前一样,种地种菜喂猪喂鸡,过着基地自给自足。   因为担心会被怀疑到,而且最稀缺的也都换到了,他们就呆在西崖村里,不再去265基地。   只有江易每隔一个月会开着车外出转悠。   很快就到了秋收。   他们开的十亩地产量不高,又有农机辅助,几乎两天就搞定了。   这些收获加起来,也就勉强够七个人吃上四个月的口粮。   这样算下来,就算一年两收,一次四个月,也才八个月。   假如没有温室大棚,也没有养猪喂鸡,他们西崖基地这些人都得半饥半饱地过活。   而且这地里出产的粮食,粒瘪色暗,简直没法跟大棚里的比。   但据他们这几次去265基地交换得到的情报来看,那些能种出粮食的村子,大部分的成果还不如他们呢!   甭管怎么说吧,好歹算是有进步了。   只要趋势是越来越向好的,有了希望,这人类世界就会渐渐恢复。   虽然地里的收获不怎么样吧,但他们在别的地方可算是丰收。   成年宰杀的鹌鹑、鸡、猪、羊,他们吃都吃不过来,把全村所有的冰箱都收集过来也不够存放的了。   众人商议了一番,还是得去265基地做交换。   除了之前带的那些,这次他们又多带了两只小猪。   之前的老母猪生了六只小猪,他们挑了两只长得最营养不良的,为了效果,特意提前两天只给它们喂最差的饲料。   把两只呆若木猪,没精打彩的小奶猪放进木箱里,又搬进车后座。   不过为了怕小奶猪真的挂了,程富还是特意给小奶猪放一把来自温室的新鲜菜根。   同西崖基地的人告辞之后,江易程富两个人又赶在上午十点的时候,到了265基地。   这次他们刚过门岗,就被门岗的人给叫住了。   “你们可算来了!”   看着两个身材魁梧手拿热武器的壮汉目光炯炯地盯上了自己,两个人的警戒值瞬间拉满。   要不是这两位壮汉脸上还算正气,而且其中一个还笑得露出了满口白牙,他们两个人怕不是要掉头开车冲卡逃跑了。   “嗯?是,是有什么事吗?”   程富结结巴巴地问。   “你们别紧张,是这么回事!”   “我们基地里不是建了个养殖种植中心么?”   “也到处收了些猪苗、鸡苗、鱼苗啥的……”   “可惜不是莫名其妙死了,就是半死不活的,别说指望它们长大再下小苗了,能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长大呢!”   程富听着这些话,心里松了口气。   “啊?你们基地里不是在招技术人员吗?”   两个人互相看了眼,都忍不住叹气。   “现在这个年月,活下来的人都少,养殖种地方面的就更少了。”   末世十多年,能活下来的那都是什么人?   不是能打能抢的,就是脑子特别灵活运气特别好的。   而那些养殖种地方面的人才,一万人里能有一两个就不错了。   偏偏他们基地经过扩张,也才三四百号人,就算开放了能接收外来人员,也很难找着真正合适的。   “现在中心里能有一点点成果的,也就是鹌鹑土豆和玉米了。”   他们买回去的那些鹌鹑,能三五天生一两颗蛋,虽然这蛋越发的小,孵化率只有十分之一,而且还有点一代不如一代的退化,但好歹是能看到点希望的。   土豆和玉米这两样,大概本来就是能适合恶劣环境的作物品种,不管是从江易他们那儿买的,还是从别的摊主收购的,好歹也是能长成结果的,当然了,那效果也很不怎么样。   如果光靠这个收成的话,基地的人可早就饿死了。   基地里的人开会讨论了好几回,决定向江易和程富他们求教。   但他们想要求教的时候,江易他们就再也不来了!   出去找人吧,又不知道他们倒底是在哪儿?   也不是没有人提议,可以对周边的山村地区搜索一番,但众人讨论过后,还是决定等他们再来。   毕竟,265基地里虽然有的是武器,但真正听指挥有执行力的人不多,也就是当初那五十来位军人。   漫无目的搜索,不但要浪费人力物力,还会引来对方的误会,得不偿失!   作者有话说: 第199章 凶星世界(43)   不能去找人, 可不就只好等着了。   这一等,就等了足足四五个月!   “两位能不能去我们的养殖中心帮忙看看?”   “是啊,你们带来的物资不用那么麻烦去交换, 我们这儿都能包圆, 你们想要换什么只管说,我们都能给弄到,也不会让你们打白工的!”   都说成这样了,似乎拒绝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江易和程富互相对了个眼色。   江易轻轻地点了点头,程富就笑了笑, “那行吧。”   “不过我们也不是很懂,算不上技术人员啊!”   “你们这还不叫不是很懂啊?都能有那么多的物资拿来交换了,我们的养殖中心,出产的物资刚刚够中心干活的人吃的!”   虽然之前两次跟这两位交换东西的不是他们吧,但做为基地福利,他们俩也是尝过一点的。   那个腊肉的味道, 真的是正经肉的香味啊!   而且似乎比末世前的猪肉还要更美味一点的。   江易和程富两个人来到了基地的养殖中心。   果然这军事基地里就是财大气粗, 养殖和种植中心足足占地上百亩。   三分之一是养殖中心和宿舍,三分之二则是用来种植的地方。   而这些种植的地,有十几亩都建起了温室和大棚。   人家这个大棚的规模和专业程度,可是他们自封的西崖基地完全比不上的。   他们先去看的是养殖中心。   养殖中心里最不缺的就是房子。   什么养鸡场, 鹌鹑房,养猪场,养羊场的都有, 甚至还有两个鱼塘!   这些地方,都是全封闭还带阳光顶棚的!   看着鱼塘的豪华配置, 江易和程富两个人忍不住羡慕。   这分明就是室内游泳池改造成的鱼塘啊!   程富小声地跟江易耳语, “咱们回去以后也挖个游泳池!”   他们有三个娃呢!   亏了谁也不能亏了孩子啊!   江易也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   现在他们也不缺吃喝, 穿的上头已经能满足需求,无非就是种类不丰富,不那么美观了。   但整个村子里就七个人,穿那么美观其实意义也不大。   加一些娱乐设施能满足大伙更高层次的需求嘛!   他们换上全身包裹的无菌衣,走进各个养殖场。   不得不说,人家的养殖场就是配置十分的高大上。   而且还相当的规范卫生。   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几乎一尘不染,仪表盘上显示着最合适的温度湿度。   不管是大猪还是小猪,每只都有十几平的居住空间,甚至还有毯子做成的猪窝。   “猪窝每天都要打扫,猪窝里的毯子都会清洗,喂食都是定时定点的。饲料刚开始用的是野菜和虫子,不过这种饲料猪不太爱吃,后来就掺了点从附近村子里交换来的粮食,还有隔壁种出来的一些菜叶菜根和豆渣。”   “但是改良过的饲料效果还是不太好,大猪有时候会掉称,小猪长肉也慢得很,为了试验,我们只好再给小猪喂些饼干碎,这样养的小猪倒是长得好了一些,可是饼干这种资源就贵得多了,就算基地里人人够吃,也不能拿来喂猪,成本上不划算,不是长久的办法。”   程富看了江易一眼,忍不住咋舌。   “你们这儿的猪,生活的可真是太豪华了!比好多幸存者都丽嘉过得好呢!”   他们也就是这两年在西崖村才算是过得好了。   早年漂泊流浪的时候,住的是地窝子,盖的是破草席,吃的是野菜和虫子,一年顶多能洗两三次澡……可真是一把辛酸泪啊!   饲养员有些不好意思,但也对程富的话十分有共鸣。   “可不嘛!”   “我没来265基地的时候,那过的真是远远比不上这些大猪小猪啊!”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不把这地种好,猪鸡养好,就算基地再富,早晚也得穷了。”   他是附近村子里的村民,他们村里能种出大豆,就靠着大豆活下来了幸存者,还能拿出点来到基地交换。   前段时间基地招人,他家里是开过养猪场的,也去技校做过培训。   末世后几年里,他家里都没了,就剩下了他一个。   在村子里过得也没意思,索性来基地过点好日子。   他们一边闲谈着,一边仔细观察着这些大小猪。   基地实力雄厚,足足养了有二十多头猪。   不过只有三头公猪,两头母猪,剩下的都是半大不小的猪。   公猪的个头都不算大,不说跟末世前的猪比了,就是跟西崖村养的,都远远不如。   饲养员指着其中一头公猪说,“除了那两头是做种的,这头从小就被骟过,好吃好喝地喂了这么长时候,才八十来斤,最近不知道怎么地,还掉称了!这不,我们商量着索性杀了算了,还能节省些粮食。”   那头公猪躺在窝里,小眼睛半闭半睁,一副躺平懒散的模样。   这确实怪惨的。   江易再望望旁边圈里的两头种猪,那个头也跟这头差不了多少。   而且也是没精打彩的。   江易望了眼程富。   其实两个人都是懵的。   他们西崖基地里养的那几头猪,主要是由罗萱萱在照看着的。   其他人无非也就是帮忙提供些菜叶菜根,谷皮蛋壳啥的当饲料,再从罗萱萱堆的肥料坑里挖走肥料而已。   他们的猪圈儿,虽然也挺干净,但跟这边的没法比。   他们西崖猪的住宿条件无疑是差远了的,不但没有每天清洁的猪窝,还不可能恒温恒湿啊!   而且这边的猪还吃饼干碎呢!   不应该差这么多啊?   程富呵呵干笑了几声,“咱们再去看看别的地方吧?”   他们就是普通的养殖户,哪懂什么独家技术啊,这边的饲养员满怀希望地看着他们俩,压力好大呀!   养鸡场,养羊场,鱼塘,鹌鹑场这么一圈儿看下来。   除了鹌鹑场和鱼塘里的鹌鹑和鱼生长还凑乎以外,其它的鸡羊啥的,都跟猪一样,蔫蔫嗒嗒,瘦弱不良。   他们俩是啥问题也没看出来。   江易只能没话找话,“你们这鱼养得挺好啊……”   饲养员苦笑,“这个头是还行,就是味道实在是……太腥了,那个味道吧,就跟虫子差不多。”   虽然长得像鱼吧,可是吃起来像虫子,那还费那么大的劲儿做啥呢?   不如直接养虫子了。   二人听了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   也是,如果再生产这么容易的话,那些大小基地里也就不会内卷激烈,跟斗兽场似的了。   陪同的两个饲养员也是看出来了。   虽然这俩人自家养的鹌鹑和猪都挺不错的,但他们也没看出来养殖中心的问题出在哪儿。   这满怀的希望之火就被浇熄了一大半。   “咳,要不,再去看看种植中心吧?”   种植中心就是那些精耕的田地和温室大棚了。   种的种类倒是很不少。   稻子小麦小米玉米黄豆高粱等以及各种蔬菜,比他们种的作物还要多了好几种。   种在外头的,长势跟他们的普通田地里的差不太多,就是果实稍稍瘪了一点。   而在温室大棚里的,那可就差得太远了!   两个人几乎同时都想到了小世界里的土壤。   难道说,只有小世界里的土壤,才是生产恢复的关键?   但他们经过两个小世界,也只带出来几百斤的土壤而已啊!   这点土壤,也刚能供应他们七个人的需要……最多再加上四五个人而已。   如果他们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几百斤的土壤,他们自己还能剩下多少呢?   就算是265基地还算公正有良知,这消息传出去,那得引来多少觊觎?   像那种成天内斗争抢的基地,就绝对不会不打他们的主意。   但是像265基地这样踏实地为恢复生产做努力的地方,他们明明知道一部分原因,却不告知,这心里也确实是有些过不去。   程富看了眼江易,轻轻低下了头,装做在研究作物的样子。   江易的头也不由自主地低了几分。   这一低头,他的目光就瞥见了田垄边壤里露出来的小石子。   他整个人就愣住了。   居然是系统能回收的那种陨石碎片!   只是这里的陨石碎片,要更小一点,只有花生米那么大。   “怎么了?”   种植员赶紧问了句,“是发现了什么吗?”   江易弯腰从田垄边上捡起那枚小石子。   “啊?这是?”   种植员紧张地问,“我们处理田地的时候,已经把所有的石子都挖了出来,放在田垄边上,应该不会影响作物生长呀?”   江易细看了眼这小石子,确认无误,的确就是陨石碎片了。   “这种小石子,在这边的地里,多吗?”   江易问出这个问题,其实头脑里也是灵光一现。   之前末世起初那几年,就有一种说法,说是凶星撞地后,凶星给这个星球上带来一些特殊的元素,就是这些元素导致了动物绝育,作物不生。   但后头形势越发的恶化,各国的政府都开始崩溃,成千上万的人类大批地死去,整个星球都陷入了长期的动荡之中。   星网断联,秦国的普通人也就再没有过什么正式的有关于凶星元素的消息了。   难道,就是因为这种外星碎片,持续不断地在土壤里释放元素,抑制了作物的生长?   而因为养殖场和种植园离得这么近,那边的动物饲料也有部分是这边种出来的东西,所以才养得半死不活,稀稀拉拉?   作者有话说: 第200章 凶星世界(44)   种植员完全摸不清状况, 他挠了挠自己的头皮,傻乎乎地说,“嗯……这个, 我也不知道呀。”   这种小石子和别的小石子有什么不一样吗?   它又不在土壤里, 会影响到植物生根生长吗?   江易就顺着田垄往前走,一边随意地问,“这个土是原来就有的,还是从外头运来的?”   “是从附近几个废弃的村庄附近的田地里挖来的……”   江易走了一大圈儿,又找到一枚花生米大小的陨石。   跟着他们的种植员和陪同越发地紧张。   “这个石子, 是有什么说法吗?”   江易想了想,把手上的小石子递给对方。   “这个是陨石,应该就是凶星的碎片。”   “七八年前就有个传说,说是凶星撞地后,给世界带了一种特殊物质,就是这些物质抑制了动植物的生长。”   “会不会, 有凶星碎片的地方, 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都长得不会有多好?”   基地的两个人互相看了看,忍不住骇笑。   “当时不就是说那是个谣言吗?后来也没人再提了……”   江易心里暗想, 后来没人提,是因为人大部分都挂了呀!   “这个小石子,怎么看得出来就是陨石碎片呢?这么一点点, 就能影响到我们这么大的地方?”   “这个说法是不是太不靠谱了?按说要影响,不是应该都影响才对吗?为什么这些树、野菜、野草, 还有蟑螂这些虫子都没事儿?反而比原来还多了?”   程富自打江易说出陨石碎片假设的时候, 就若有所思没吱声。   这会儿就给江易帮了腔。   “生物本身的抵抗力啥的都不一样, 比如说蟑螂吧,下水道那样的地方能活得很好,咱们人不行吧?”   就像那个核泄露的地方,也会有生物存活,但人和大部分的生物就不行吧?   江易笑了笑,“我也不是什么特别懂的,不过你们基地里的仪器设备应该是有的,不妨拿去检测一下,兴许会有什么发现呢?”   他看这两个人对陨石不太相信的样子,就不把手里最先找到的那块交给他们了。   回收挣个三万五万绿叶币它不香吗?   两个地方都看过了,除了找到两小块陨石碎片之外,也没啥特殊的发现。   基地的饲养员把江易他们带来的两头小奶猪给安置好。   两头小奶猪算是一下子从贫民窟住进了大别墅,原本还有些没精打彩,这会儿可精神了。   先是一头扎进银光锃亮的食盆吃了个饱,吃饱喝足又跳进那充满童趣的猪窝快活地打起了滚……   饲养员看得直咋舌,“你们带来的小猪崽就是棒啊!这才像个猪样嘛!”   就旁边那几头猪,一天天地,连吃食都不积极,这让喂食的人都没劲啊!   这次江易他们带来的东西几乎都被包圆了。   江易程富就又换了些西崖村没有的物资,还剩下了两包饼子,拿去市场上又换了些小零碎。   回到西崖村,江易想到自己的假设,决定再出去看看。   当初他发现陨石碎片能回收之后,就开着车化了妆去了好几个村子搞回收。   终端一收就是几十个,带着小花斑,又靠着小花斑找到了几个陨石碎片。   如果陨石碎片真的会影响生物的生长,那他把那些陨石碎片都给带走回收,实际上是无意间清理了当地的幅射源,那么这些村子里的作物,应该会比其它地方要好一些。   他最先收到的两个碎片,可都是小世界塌缩后才发现的!   他一直都觉得陨石碎片没准就是小世界的核心啥的。   但为什么在小世界里生物生长的比普通世界好许多倍,但变成了碎片以后,反而会影响生长呢?   这太不科学了!   江易又化了个全新的妆,也给原先那辆破车加了个涂装,对去过的村子旧地重访。   河洼村的村民们怀疑地看着人和车。   “真的不收废旧终端了?”   自打上回他们卖终端得了好处以后,他们可就都攒着劲等这车子再来呢!   除了在村外头捡的,还有……咳咳咳,总之,少则一个,多则五六个,基本上大半的人家里都又有了废旧终端。   但是这个人却说他不是来收终端的,是来收玉米的!   江易点点头,“是啊,我是来收玉米的,听说你们村子里能种出玉米。”   “收多少?”   “收上几百斤吧?”   “那,拿什么换呢?”   “鸡蛋,大米,油……”   村民们瞬间激动了。   “还有鸡蛋?”   “大米是什么时候的大米?油呢?油是什么时候的?”   “我家里有五十斤玉米能换!”   机灵的村民们已经拔腿往家跑了。   那些仔细小心的村民却还在穷根问底儿。   “真的有大米呀?能不能拿出来看看成色?”   “油还能吃吗?不会是放坏了的吧?”   江易拿出一些小包装的大米和食用油来。   这些都是临期库里的东西,一直就没多少机会往外倒。   这会儿倒是能派上用场了。   当然了这些东西,他早就把生产日期给弄掉了。   村民们最多也就能看到上头的商标名。   看到那大米还是干净透白,油也清清亮亮没有变黄,打开闻闻也都没有异味儿,村民们总算是放了心。   一大群人就呼啦啦地往回家跑。   而最先跑回家的村民已经拎着大麻袋过来了。   “这里有二十斤,我要换点大米,再换点油。”   江易看了看麻袋里的玉米粒。   去年他来的时候,这些玉米粒都跟大米粒那么大。   今年倒是有些进步,好歹有绿豆那么大了。   村民见江易翻看,还挺自豪的,“放心,这附近十几个村子,也就是我们村子能种出玉米!”   “今年的收成可比去年要好很多!这年景越发的好啊!”   江易心里暗想,难怪今年看到的村民气色比去年强了不少。   脸上的表情也不是那么苦大仇深,吃了上顿没下顿了。   江易收下了这袋子玉米,心里推测这村子的生产状况好转,没准也跟他把那块陨石碎片带走回收有关呢?   但一个例子说明不了什么,还得再多去几个地方看看。   在河洼村收了两百斤玉米,等离开河洼村,江易直接就把这些玉米给塞进了随身空间。   上次他从这个村子收的玉米,不但粒小,口感也不太好,磨成玉米粉吃着就跟吃土一些。   这回的虽然有进步,但估计也强不到哪儿去。   离开了河洼村,江易又去了好几个村子。   有他曾经来过没找到陨石的,也有找到过陨石的村子。   还有他压根没来过的村子。   他发现从来没找到过陨石的村子,作物的收成远不如找到过陨石的村子。   这倒是能证明他的猜测。   曾经有小世界的村子,会比没有过小世界的强一点。   但有过小世界,而陨石碎片被回收的,又会比没被回收的强不少。   在离开最后一个村子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了来自265基地的车。   他没凑上去就离开了。   估计是265基地是真的发现了陨石碎片的作用,所以开始对附近的村镇做实地调查了。   这样倒是也好。   毕竟他只是个搞回收的,要彻底地改善整个世界的环境,那还是得靠本世界的力量。   五年后,265基地的门岗前,驶来了一辆房车。   这五年里,265基地发展飞速,做到了在本基地内粮食和副食自产自足,还能略有盈余。   因此,基地一共扩张了三次,引得听到风声的各地幸存者们纷纷加入,如今已经有了两三千人的规模了。   人多力量大,现在基地的规模,已经可以傲视本省了。   所以出入基地的车辆再也不是先前那些自己改造的人力车,而跟末世前有几分像了。   按说,末世十二年,在白日下应该已经没有了电池动力车了,在末世挣扎的幸存者们,也确实从来没看到过什么动力车。   但也不知道这些电池动力车之前都藏在了哪里,末世快结束了,他们冒出来了。   据说这些人吧,有的就是在凶星撞地之前,就预感了末世的到来,于是直接跑到自认为安全的地方,建立了末世地堡啥的,里头什么都有,据说光动力电池,就存了它上百块。   除了这些末日爱好者,还有一部分是真富豪。   这些富豪钱多得烧手,狡兔三窟,建个能避祸的地方倒也不出奇。   不过就算是这帮人有末世地堡,也不是就能稳定活下来的。   这些地堡最后能存活下人的,也不过是十分之一。   这些人的物资是不缺的,但时间长了,在地堡里的生活也是人不人鬼不鬼的。   这不,一听说有基地能够自产自足了,也就陆续地从地堡里冒头了。   这帮人来投奔的时候,当然也不会是光着来的,为了能在基地里过得好,各种末世前的设备啥的也都带了过来……   这样的事儿,守卫们隔上三五天的就能见着一回。   特别是他们基地里,265小学和中学就要报名招生,再有五天就开学了!   没错,再隐世,再自闭,也得来学区,让孩子们上学啊!   但大喇喇开着房车来的,这还是头一回!   守卫们依着规矩给房车做了安检和登记。   这辆房车里,一共有六个人。   三个大人,三个未成年。   很明显,这是为了给娃报名上学来的。   作者有话说: 第201章 凶星世界(45)   “您几位也是来开学报名的吧?”   “可以顺着这条路开进去, 沿着路牌走,就看到265小学和中学。”   “小学和中学都是紧挨着,附近修了些房子, 都是独门独户, 可以租也可以买。”   “那边有基地的志愿者,你们有什么问题都能问他们。”   “那行,祝几位一切顺利!”   守卫们的态度超级热情又友好。   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不但放了一行人进基地,还自动自发地给他们提点了好多信息。   谢过了守卫们, 众人又上了房车,匀速地开往校园区。   一个年轻的守卫伸长了脖子,望着房车消失的方向,脸露羡慕。   “真土壕啊这是!现在这年月,还能有房车!”   能让房车开起来的,不光得是有钱就行啊!   还得有能耐弄到能源, 还得有实力保得住, 还得有运气躲过那好几波的天灾呢!   “你懂什么呀,这可是真大佬!”   一个年长些的守卫不由得摇摇头。   “什么真大佬?难道你认识这人?”   “我一个普通守卫,哪能认识这样的能人呢?”   “就是在这边守门了好些年,进进出出见的人多了, 我认得人家,人家可不认得咱!”   “就刚刚那三个大人,经常来咱基地的, 每次都能带来好东西!”   “安叔,那能有什么好东西呀, 咱们基地不是什么都有吗?”   “咱们基地就是一些军用物资充足, 能不饿死人, 可是那味道,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们基地当年是军事驻地,那会儿秦国国力强盛,什么都不缺,所以军事驻地什么的,都是按照二十年的标准来储备的。   什么三防服,战备罐头和压缩食品、各种燃料、充电电池块、多功能车辆、各种工具啥的,那是应有尽有。   但物资再多,普通军人也是血肉之躯呀。   末世里,军人们也就是比普通老百姓的生存力强了一点而已。   更何况在灾难发生之初,大伙还想着要去救灾的。   遇上了重大伤亡,原本的几百人只剩下不到一百,有生力量几乎没法维持了,这才只好停下行动,决定带着救出的民众退守基地,保存最后那点实力的。   算算,从初年到现在,也有十七年了。   跟他问东问西这个小鬼,当年被救到基地,也才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   “就是五年前吧,咱们基地不是刚开始养鸡喂猪,还种地吗?”   “在那之前,咱们哪能吃得上新鲜蔬菜和粮食呢?”   “要不是缺点营养啥的,你们这批二十来岁的小年轻,也不至于个头长得都没有特高的。”   “安叔,这我记得,就是我十六七岁那会儿吧,食堂里有一天突然有了腊肉炒野菜,哎呀,那个味儿可真香呀!后来基地养殖和种植中心招一般工人,我还去干了一年多呢!”   “那些腊肉就是刚刚那三位带来交换的!”   “我还听人说了,中心起先养殖和种地都弄得特差,那是养啥啥不长,种啥啥不行。”   “好像就是跟这三位取了取经,人家给了些好点子,中心才慢慢好起来的。”   “啊?这么牛?诶呀!刚刚我态度应该更好一点的!”   要不是人家,他们如今能有这么好的伙食?   基地能发展得这么好?   “那倒也不必吧,好像这些事领导们都不大提,具体什么情况咱也不懂,没准是为了保护人家的安全呢!”   “你也知道,现在大灾变停止了,就成了基地较量的时候了。”   现在这世界,就是各个基地明里暗里互相较劲的时候。   本来他们基地规模不大,也想着抱个大腿合并过去算了。   可是本省的那几个大基地吧,它的内部就乱得很。   知道他们265能自产自足还略有盈余了,就想着让265变成给他们打工的,让把产出上交四分之三!   听听!   都上交四分之三,剩下那点四分之一,给谁不给谁吃呀!   这不就是故意苛待265的人吗?   大基地吃相太难看了,再加上各种不正之风,让265的领导们一商量,决定独立自主,埋头发展再说。   毕竟,原来也曾经是军事基地,论武力,哪个也没带怕的。   好么,265一硬气起来,那些个基地反倒是不敢怎么样了。   倒是好声好气地送来物资跟265等价交换了。   这三年,265是越来越好,今年也不知道是哪个有才的想出来的主意,要开学校。   这简直就是大杀器啊!   这年头,看不清各大基地的形势,幸存者们都是宁愿躲在小村子,小镇子里,过着自己管自己的生活,也不想进基地,变成基地那些当权者们的打工人。   就算265口碑不错,吸引到的大部分都是没什么积累的零散幸存者。   学校一开,消息传出去,这方圆百里的幸存者,就都动心了。   再怎么样也不能少了教育啊!   再说了,要是为了下一代着想,那还是得把孩子送到同龄人中,不光能学习,还有了社交。   哪怕为了将来找对象呢!   江易他们,可不就是这么想的?   把车子停在了指定的停车场,几人下了车,就有志愿者过来问话。   “几位也是来给孩子报名的吧?”   如今年纪最大的是程小甜,已经十九岁了。   因为食物充足,体能锻练也没拉下,虽然程富自己个头不高,但程小甜却有一米七二。   这个头,在265基地里的同龄女孩子里,能算得上鹤立鸡群了。   十九岁,在末世前,那是应该上大学了。   但程小甜只在末世前才两岁,连幼儿园都没去过。   只能自己跟着终端里的教程自学。   程富跟志愿者咨询了半天,决定让程小甜上高一。   如果在高一感觉太轻松了,可以跳级上高二高三。   总之,必须得先高中毕业。   万一以后又开了265大学呢?   至于江小胖,现在是十七岁。   当然顺理成章地可以上高一,如果高中学生不多,只有一个班的话,正好跟程小甜还能是同班同学。   江小胖的个头是一米七二,将将比程小甜高一点点,不过还好他还有成长的空间。   而十四岁的秋小雨,按年纪来说,应该是上初一或者初二。   但她一天学都没上过,用终端自学的时候还总是偷工减料。   自家闺女自家知,秋云都想给她报名小学五年级,秋小雨强烈抗议才勉强同意她去上初一。   虽然一个上初中,两个高中,但中学是分初高中部的,仨小孩还是同一校的。   秋小雨美滋滋的,“这可太好了!小胖哥,小甜姐,你们可要在学校罩着我呀!”   秋云敲了她头一下,“一天天都想什么呢!你这个年纪去了初一,那就算是大的了,再加上你那个虎劲儿,你不欺负别人就好了!你以为自己是小绵羊呢!给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万一将来265有大学了,你考不上大学,看你上哪哭去!”   三家人分头去报了名。   因为是第一届,没啥门槛,还挺容易的。   家不在基地的,可以住校。   学费是全免的,但住宿的话,那就得交点东西了。   末世十七年,虽然很多地方都能自产物资了,但货币还没统一起来。   末世前最值钱的房产和车子基本都一钱不值了。   银行账号里的钱也都打了水漂。   以秦国为例,在统一的政权将全国大大小小的基地给收编之前,银行和货币都不会有。   不过265基地为了方便,倒是发行了自己内部使用的电子币。   在基地的商店食堂都能用电子币,而在基地工作,发下来的,也是电子币。   如果基地外的人也想用电子币的话,可以拿着物资去专门的兑换处兑换。   或者直接就到基地里找一份工作,挣电子币就行。   江易他们过得殷实,早就提前兑换够了电子币,这会儿直接刷终端划帐就行。   报好了名,交完了费,带着孩子们去了他们住的宿舍看了看。   几人这才出来,准备去看看265基地的学区房。   在西崖村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商量好了。   265基地好是好,但其实还是在西崖村的生活更自在些。   像罗萱萱,这五年里她就来过一回,其它的时候,她是坚决不爱出去的。   但孩子们在这儿上学,虽然都是大孩子基本能照顾自己了,但没有大人在这儿,大伙还是不大放心。   于是就商定了,在这边或买或租一套房子,他们三个家长,轮流长住在这儿,三个月一轮,每周末的时候,就能给孩子们准备点好吃好喝的,或者另外两个也可以开着车过来,在这套房子里落脚。   265的学校是在荒地上新建的。   学校的周边,修了一排排的二层小楼。   这些小楼,就是基地的学区房了。   末世第三年,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沦陷了。   城市里的幸存者,跟郊区和农村的比起来,比例要少得太多了。   后头就有人痛定思痛,指出了悲剧的原因就是大城市病。   人口过于密集,生活空间太过狭小,导致一旦灾难来临,逃生的机会就格外的少。   而密集的死亡,又催生了各种可怕的病毒,加剧了这灭顶之灾。   别看现在人类已经缓过气来了。   但那些大小城市,还是极少有人敢进去搜寻物资。   就算有些不怕死的,也很难能全须全尾地离开城市。   所以265基地在建设学区的时候,连三层的楼都没敢修,就怕这居住密度太大了。   几个人挑了半天,最后挑中了一个把边的二层小院。   这一个小院的价格是三千电子币。   租的话,是一个月三十电子币。   三个人这几年时不时地就会过来卖点猪肉和鸡蛋啥的,各自的账上,少说也有三四千的样子。   现在看着265发展得还不错的样子,没准将来就是他们这方圆几百里的最大城市。   趁着价低的时候,置办上一套,也算是投资了。   不过一家一套也没必要,所以三家人就合买了。   程富和秋云一人转了一千给江易。   江易用自己的终端付钱。   房管处的老阿姨看到界面,眼中露出惊叹。   “呀!您还是我们基地的金奖章获得者呢?那这房子也能打九折的。”   为基地做过很大贡献的,那是会发个金奖章的,在他们这边的商店或者食堂消费的时候,都是可以打折的。   三家人花了两千七买了套小院子,又去商店里买了些家具家纺和厨具啥的,正好把那三百电子币给花了。   作者有话说: 第202章 凶星世界(46)   孩子入学, 家长们比孩子还紧张。   一直到最后一天入学,还在不断地想着各种注意事项和给孩子带的东西。   三个大孩子倒是挺期待的。   他们都是末世后长大的孩子,一天正经学都没上过。   学的那些知识都是从终端上来的。   终端的常识课里头, 也是有关于学校的各种视频的。   这仨人就一直挺憧憬的。   那个憧憬的程度, 也就跟旧社会里那些家里穷上不起学的娃儿差不多吧。   不得不说,这仨孩子是真没经受过现实的毒打啊!   还会时常聚集在一起,畅想着在学校里的快乐呢!   就连开学那天,仨少年少女都是迈着轻快的小步伐,挥着小手就告别了爸妈, 奔进了干净漂亮的校园了。   程富摘下自己那架旧眼镜,擦了擦上头的雾气。   “闺女,果然是长大了呀!”   秋云也摇摇头,“这破孩子,撒着欢就进去了,一点都没有别人孩子跟亲妈的依恋!”   江易目光一转, 却露出了笑容。   “换个角度想想, 再也不用费心费力地管着江小胖学习了!”   程富和秋云一听,都笑了。   “对啊!换个角度想,咱们何尝不是解放了呀!”   “再也不用一天天地跟皮孩子生这个闲气了!”   其实这些孩子小的时候,还是很听话的, 学习也比较认真。   可是等到了十四五岁的时候,大概就到了叛逆期了,而且年景也一年年地好起来。   日子过好了, 生存危机没有了,这些孩子就都有了自己的小心思了。   比如说只喜欢一门课, 不喜欢另一门的。   在终端测试上作弊的。   还有天份有限, 就是在某些知识上头不开窍的。   之前没享受过的气爆血管的家长感受, 那是虽迟必到,都享受上了!   “没错,神兽入栏,以后他们的学习,就由老师去头疼了!”   仨家长相视而笑。   仿佛浑身的重量都减轻了那么好几斤!   前三个月说定了由程富在这儿住着,学校那边如果有什么小事的话,他就直接帮着办了。   当然了如果有大事,那肯定他就会开车去西崖村叫秋云和江易了。   而程富也在265基地找了份临时工,为基地网络做增幅放大。   现在整个世界,倒是有点像木神时代,各种大小势力都处于急速扩张期。   不一样的是木神时代里势力的大小,取决于部落狩猎队两天内能到达的范围。   而这凶星世界的复兴期呢,势力的大小,除了跟基地的人口和物资相关以外,还跟网络信号的覆盖范围紧密相关。   毕竟,要让基地内的人员能随时通信,网络畅通,能用电子币买卖,能呼叫救援,可不就得保证网络信号覆盖?   地面信号覆盖这个技术,其实算是比较低端的,早都在末世前就被淘汰了二十多年了。   但这不是天上的卫星都不灵了么?   在有哪个基地有实力射上天足够多的卫星之前,这三年五年的,还得靠这些落伍过时的技术。   就这落后技术,也不是谁都行的。   像普通的村子和小镇,那是做梦都休想的。   程富干的活儿呢,就是在基地的边缘设置中继站,一点点地扩大信号网。   这个活儿虽然在业界里技术含量不高,却也不是谁都能干得了的。   除非是在大学里学过无线通信而且有些操作基础的,不然压根干不了这个。   程富可以算是专业相当的对口了。   所以他一去申请就通过,而且试用了三天以后,立马就转正拿一等的工资了。   十几年没上过班也没996,程富这人吧,还特么的有点怀念起来。   每天早出晚归,忙活得不亦乐乎。   得亏仨孩子心目中的学校光环还没消失,兴奋劲儿也没过去,完全没有什么大事小情需要家长出面的。   当然了,他们仨打小一起长大,就算是上了学也在同一个学校,下了课都能见着,倒也不会觉得陌生孤独啥的。   秋云呢,在265生活网里看到了个小视频分享社区,里头有成千上万的有趣小视频。   她看了大开眼界,立马决定回到西崖村也开始拍自家的猪鸡羊猫,美食美景。   完全忘记了在末世前,做为一个白富美,她是从来都懒得看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视频的,觉得那玩意儿就是纯属浪费时间。   但十几年过去了,白富美变成了乡村种田阿妈,审美口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江易则又离开西崖村,来了个说走就走的探险。   这次他不再是去附近的村镇当游走的小商贩了。   他的目标是省内的几个大城市!   其实他早就有进城多回收点破烂的打算了。   他现在账户里的绿叶币,大概有一百二十万左右。   离他推算的上限应该还差三十多万的样子。   这三十多万,他也不是不能还像从前那样,靠着回收旧终端和充电电池来挣。   就是觉得他这安稳的绿叶币也挣了不老少了,想换些防身的金道具也很有底气,既然去城市里探险总能保命,那又何不试试呢?   之前他都没到城市里去,就是担心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江小胖还小,他要是离开得太久,小孩子难免没有安全感。   这会儿江小胖上学住校了,他也可以猛龙出海了呀!   他离开西崖村,第一站去的就是通城。   当年他们六个人滑着滑雪板,去的那个五线城市。   这会儿正是初秋,气温是十度到二十度之间,算是全年最舒服的时候。   公路上还是几乎看不到什么车。   偶然有一些人力动力车,慢吞吞地在路上跑,江易直接无视,将它们远远地甩在身后。   先前他进城的时候,因为有同伴和孩子们,所以万事谨慎小心。   现在他是单兵作战,而且还戴着防化面罩,开着静音而且飞快的充电动力车,还用顾及这些连他的影子都追不上的人力车?   六年前来通城,通城还被冰雪覆盖着,这次是秋天,通城的全貌尽在眼前。   只不过是十七年没有人类居住,整个城市看上去就像是个恐怖片里的鬼城。   爬藤植物几乎把原本宽阔的大道给占去了一半。   而道路两侧的楼房,树枝从破损的窗子里伸出来,凹出奇奇怪怪的造型。   一些生命力强的小型动物,比如蝙蝠和老鼠,各种虫类,在枝叶间簌簌而动,显示着生态正在渐渐恢复。   江易把车子停在一座看上去还算结实的大楼前。   这座大楼前的风水石上,字迹早就斑驳不清,看不出这座大厦原本是干什么的。   江易下车之前,已经给自己用上了个金道具。   【无敌防具,可以防备所有细菌和病毒的攻击,时效24小时】   这个道具可以说是相当的应景实用了。   但价格也相当的美丽……二十万绿叶币!   要不是江易知道再不济也能回收一些终端,回本没问题,他是打死也舍不得这么用的。   金道具使用中的时候,江易的全身就裹上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外套。   这件外套跟宇航服有点像,不过一点也不臃肿,贴合身形还略有弹性。   江易从破碎的一楼玻璃门走进大厅。   大厅里铺着大理石砖,有三分之一还能看出来原本的花色,阳光照在上头,干净闪亮。   但还有三分之二的地方,被爬藤植物和杂草给覆盖得严严实实的。   这个大厅几乎四面透光,阳光充分,若是再吹进来些灰土,还加上原本的有机质当底肥,倒是植物滋生的温床。   当然了,这些杂草和爬藤,全株上下,没有一样是能食用的。   至于那些有机质,看形状,也知道是末世初期倒下的市民。   有可能是死于严寒或者骚动,又或者是感染病毒正好倒下……   江易走到前台,前台后方的墙上,原本挂着许多写着公司全称的金字横牌,但是现在这些牌子都横七竖八,锈迹斑斑,不知道是被什么样的自然力弄成了这样。   看不到原本是干啥的,江易也就只好打开了终端。   跟程富做同伙这么些年,程富的那套终端嗅探技能,他也学了个七七八八。   就算具体的原理不算很懂吧,但照猫画虎是没问题的。   不出意外,终端光幕上空白一片。   一个红点都没有。   这就表示,方圆三百米,没有一个活人。   电梯是不能用了,江易就找到了步梯,一级一级地走上去。   短短的二十级台阶,江易就路过了两具白骨。   哪怕是知道没危险,看到这些,江易也是眼角直抽,心脏紧缩。   江易走进一处大门,这看着很明显曾是个挺有钱的公司。   但他一进去就发现里头狼藉一片,有机质十步一处,靠窗的位置也有爬藤植物钻进来。   这很明显,已经不知道被洗劫过几轮了。   江易扭头就去了另一家,发现那家也跟前一家差不了多少。   索性放弃了二楼,爬上了三楼……   他一直到了四楼,才找到勉强像样的屋子。   也才算收到些有用的,什么废旧终端,智能按摩椅,办公文印机,饮品机……   这些东西,废旧终端和饮品机都是能回收换绿叶币的,但文印机和按摩椅就只能收进他的个人空间。   其实他从现代带来的可回收垃圾库里,也是有饮品机、文印机和按摩椅的。   但这些经历过末世的文印机和按摩椅,比现代的还要先进好几代。   江易觉得还不知道要穿越多少个世界,对于这些新技术的电器,自然是能收集就收集了。   扫完了这座大厦,江易的绿叶币又长了十来万。   看样子,只要再扫一座大厦,他至少能把金道具花出去的绿叶币给挣回来了。   他没回车子上,直接去了旁边的另一栋大厦。   这一扫,就又是两个小时。   他连晚饭都是在干活间隙中吃的。   一抬头望向窗外,原来不知不觉间,天都要黑了。   作者有话说: 第203章 凶星世界(47)   夜风吹过, 爬上楼层破窗的藤蔓叶子发出沙沙的声响。   十几年无人维护的钢筋水泥大楼里,一排排失去了门的房间,露出黑漆漆的洞口。   就算江易经历丰富, 胆子比普通人大, 而且身怀金道具,这会儿也觉得浑身不太舒服。   他查了下帐号里的绿叶币。   算算他扫了两栋楼,挣了二十万绿叶币,好歹算是把他买道具的费用给挣回来了。   而金道具的效用时间是二十四小时,已经过去了十个小时, 还有十四个小时了。   这之后再挣到的,那可就是纯赚的了。   江易走出这栋废弃大厦,决定去附近的车子里歇上一会儿。   毕竟吧,他再有金道具,那也是血肉之躯,也会累会饿, 没啥超能力的。   这栋大厦离他先前停车的地方稍有一点远, 走过去得三百来米。   江易走了一百来米,走到拐角处,朝他的车子一望,整个人就僵住了。   车子旁边, 围了四五个人!   糟糕,这是碰上城市里的拾荒者了?   全世界的环境有慢慢变好的趋势,之前避城市如虎的幸存者们, 尤其是那些胆大又不想老实种地的,也会成群结队进城去拾荒。   这些人也精明的很, 采用的是江易他们早先进城用的法子, 去的都是小平房或者低层小楼之类的。   至于像刚刚那些十几二十层的大楼, 他们是不敢进的。   就算有头铁的,也会因为沾染上病毒从此被自然淘汰。   江易一路进通城的时候,就没遇上过拾荒队伍。   但他还是特意避开了那些低层的建筑,特意来到这种充斥着摩天大楼的商业区,就是不想遇上外人,惹来麻烦。   可没想到,居然还是碰上了!   “诶,这辆车子看着很新啊!”   “呀,这座位上有个包!肯定是吃的!”   “别瞎碰,交给超哥,让超哥看看!”   “超哥快看看,没准里头都是好吃的!”   “看你眼皮子浅的,这可是辆完好的车子啊!”   “车子再好不能开有什么用!”   “谁说不能开,咱都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能开?”   “切!那你倒是开一下看看?这车子都没经过改装,既没有手摇的地方,也没有脚踩的地方,怎么跑?”   “那,那就不能是充电电池动力的嘛?”   “现在哪还有电池动力的车?早都没有电池了!”   “我可是听说,有些个土豪,建的那什么末日地堡,里头可就存着几百块的电池的!”   “还有一些实力强的基地里也有车和电池!”   “想啥呢,那大基地的实力是强劲,也有电池动力车和电池,可人家跑到咱们这个五线小城来干啥,跟咱们一样拾荒?那咱们这儿有的,大基地周边的大城市不是更多吗?”   “拾荒有什么?轻轻松松的,总能找着好东西!咱们身上这衣服,脚上这鞋,还有吃的用的,还不都是拾荒弄来的?”   “咱们能拾荒,是因为咱们不怕病毒,百毒不侵好吗?别的人,哪怕是大基地的,他也不敢来啊!”   “哈哈哈哈,这倒是,咱们虽然人少吧,但咱们百毒不侵啊!”   “行了!我看这辆车子应该是有人停在这儿的,是有主的东西,咱们又不会开电池动力车,算了吧!”   “就算是有主的,大半夜地停在在儿,估计也是不要了嘛!咱们要不试试看,没准一学就会呢!”   江易听到这儿,暗中又用了两样道具,从道路阴影里走出来。   “这车子是我的。”   围在车旁嘀嘀咕咕地说话的几个人,听声音都年岁不大,也就是十九二十出头的样子。   这会儿猛地看到江易出来,都吓了一跳,好几个人就举起了手里的武器。   “你,你谁呀?大半夜的,怎么会在这儿?”   为首的年轻人打开终端照明,眯着眼睛盯着二十步外的江易,一只手按住了自己的小伙伴们。   “这车是您的?”   这个人,全身都被包裹着,看身高,要比他和他的四位小伙伴都要高出将近一头。   而这人散发出来的气势,也相当的不好惹。   这些年的流浪拾荒生活,已经教会了他许多能保命的生存技巧。   江易打开手腕上的终端,对着不远处的充电车按了下按钮。   末世前的充电车已经不需要钥匙,直接跟终端绑定就好。   江易这辆车,是在265基地交换的,正好可以用来消耗换来的几十块电池。   他用完一块,就回收一块,完全不给这个千疮百孔的世界增添半点废物。   充电车的中控系统发出回应地嘀声。   围在车周的年轻人们,都有点傻眼。   还真有车主人啊!   可是这深更半夜的,还是在这种无人恐怖区,但凡是个活人都不会来的地方,怎么会有个开充电车的真土豪?   想到他们刚刚撬不开车门,就砸坏了一面小玻璃,就不由得有点心虚起来。   “啊!是这样啊!那,打,打扰了……”   为首的年轻人冲着江易弯了下腰,拉着自己的小伙伴就要溜之大吉。   这位明显是个硬碴啊!   哥几个明明可以不费力地弄物资,就没必要拼上小命了呀!   “等等!”   听到这位夜间冒出来的神秘人开口,正起跑的年轻人们就趔趄了下。   不会是这位发现他们砸玻璃的事儿了吧?   这黑灯瞎火的,眼神也忒好了吧?   为首的年轻人转过身来,一叠声地道歉。   “大哥,对不起对不起,我们真不是故意的,天太黑了我们正好路过看到一辆车以为是废弃的就好奇然后不小心打破了一点玻璃那啥要不我们用物资赔您?”   只要咱道歉得快,对方就不好意思责怪我们这些小朋友……   好勇斗狠,心黑手辣的那些团团伙伙,有几个能活下来的?   倒是他们这个小群,反而有惊无险,存活到现在。   而且他们都想好了,等再拾上一波物资,他们就离开通城,去找个基地稳定下来。   如此好的光明前途,为啥要为了辆开不了的车,跟对方打生打死呢是吧?   江易都给听愣了。   好家伙!   这样的末世,还有这么识时务的小团队啊?   虽然车窗玻璃被砸破了,江易是有点心疼吧,但他身为手工小达人,随便去找辆废弃充电车,拆块玻璃给换上倒也费不了什么。   但是刚刚他听到了什么来着?   这帮小年轻,他们百毒不侵?   “不知者不怪……”   看到小年轻们正要松口气,他又接了下去。   “但是我这车玻璃好端端地破个洞,想修补可是很难的。”   如今虽然末世在向好,也就是食物和纺织方面有那么点恢复。   至于工业品还是差得远呢。   更不用说充电车修配了。   几个年轻人相互看了眼,为首的年轻人一咬牙。   “那,那您要什么补偿?”   江易轻易地就听出了对方的紧张,不由微笑。   “想知道点信息,只要你们能告诉我实话。”   年轻人愣了下,“您问吧!”   “你们几个不怕病毒?”   几个人瞬间倒退了好几步。   两个年轻人还一人一边,把为首的年轻人也给倒拖上了。   “对,我,我们就是不怕病毒,我们从小就在这个废城里长大,所以身体里产生了抗体……”   “别瞎说!我们也怕病毒的,这不是为生活所迫么……”   “对对对,我们好惨的,从小就在外头流浪,都吃不饱饭,去山里找吃的也找不到,只能冒险在城里拾荒……我们就是,就是运气好!”   “大哥你穿的这个是啥呀?是不是高科技防护服?是不是才研发出来的呀?”   “大哥您是打哪来的?是想找啥吗?我们也可以帮忙啊!”   五人答得乱七八糟,但很明显,没一个是真的。   江易笑了笑,冲着他们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了。   五个年轻人反而不跑了,好奇地站在路边,看着这位全身紧裹着的高大身影坐进了充电电车里。   充电电车瞬间启动,几乎无声地加速,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好厉害啊!”   “这车子可比咱们人力的小破车强多了!”   “不知道去了那些大点的基地里,能不能用物资换啊!”   四位小伙伴们艳羡地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嘴里还忍不住喃喃自语。   突然为首的年轻人发出一声大叫。   “啊!”   “超哥,你怎么啦!”   “这冷不丁地叫啥啊,吓人!”   年轻人顾不上响应身边小伙伴,而是情不自禁地朝前方追了几步。   “我想起来了!”   “这个声音,真的听过!是他!”   “就是他啊!大哥!大哥!等等我!”   “还记得六年前……”   五分钟后,小伙伴们才算是拉住了不断往前跑的超哥。   “超哥你说什么呀?”   “什么是他?他是谁呀?”   “啊!不会就是你总给我们说的那样,世上有好人,人间有真善的那位大哥吧?”   超哥伸出双手,用手背抹着热泪。   “呜呜呜呜,就是他!”   “就是那位好人大哥,他给了我一盒神药,我吃了那个药,就活下来了!”   “后来我发现自己居然能不怕病毒了!靠着这个,才能在通城里活下来!”   “才能发现你们几个,可惜,那盒药本来也没多少,也就刚刚够救你们的呀!”   作者有话说: 第204章 凶星世界(48)   就算这群年轻人对通城的大街小巷十分熟悉, 可两条腿的也追不上四个轮子,何况还是电池动力车。   为首的年轻人呼哧带喘地坐倒在地上,两手捶地。   “哎呀!我真傻, 真的, 我真是个呆瓜!”   明明就一直想着,要当面跟救命恩人感谢来着!   怎么刚刚就傻不愣登地,一点都没往那上头想呢?   “超哥,这次没追上就算了。等下次吧!”   “我看刚刚那位大哥的装备那么强,没准是从哪个基地里出来的, 咱们以后不是也打算去基地吗,没准以后就能遇上呢!反正你能记得他们的声音啊!”   他的小伙伴们在他身边,你一句我一句地劝着。   年轻人一抹脸,“没错!等咱们去了大基地,没准还能再见着恩人呢!”   压根不知道这一出的江易,这会儿已经开车去了城市的另一头。   虽然那几个年轻人不是他常见过的那些杀人越货的团队, 还有点愣得可爱, 但江易现在是打算大挣绿叶币的时候,不是来末世社交的,因此他就开得远远的,接着搞回收换币。   又忙活了七八个小时, 江易的帐号里终于多了三十万的绿叶。   这才罢了手,把车子开到了了一处偏僻地带,从可回收垃圾库里找出一块合适的玻璃, 替换下了那块破车窗。   目前,他的绿叶币已经到了一百五十万。   但系统还没有提示到顶, 不过他觉得应该也差不多了。   他现这么回收换币上几回, 应该就能开启下一个世界。   想到现在江小胖才刚上学, 江易就忍不住摇了摇头。   还是再等等吧。   江小胖他们三个刚上学的大孩子终于迎来了第一个周末。   初中放学早,秋小雨还特意等在校门口,好跟哥姐一起回去。   仨家长虽然之前都不在同一个地方住,周末倒是齐刷刷地在学区房里聚会了。   程富从食堂里买了烤鸭,现在基地里好像找到了鸡鸭类的家禽养殖方法,产量虽然远不能跟末世前比吧,也跟一百多年前贫瘠地带的产量差不太多了。   食堂里也会有些美味肉食卖了。   比如烤鸭,烧鸡,麻辣兔,猪肘子之类。   虽然肉质比不上末世前吧,但好歹厨师的厨艺远胜过普通人,也能弥补些肉质的不足。   当然了这种奢侈的美食要比大路货的汤面条和盖饭要贵多了。   一份盖饭要花五毛电子币。   而一只烤鸭却得花五块。   基地里最普通的工作,比如养殖员,工资是一月三十五。   而程富的工作需要专业技能,是一月五十。   要是程富只有这份工作,顶多一个月买一回贵价美食了。   但这不是他还有在西崖村的那份产业么?   肉蛋奶蔬菜水果粮食都不缺,自己吃不了就拿去基地的收购站换成电子币。   因此程富一买就是两只,还顺带着买了两份美味可口的凉菜。   秋云从西崖村里带来了不少肉蛋和水果。   她厨艺虽然不行,但她在265基地结识了好几位网友,直接用食材换了人家做好的几样小吃。   而江易也省事,拿出了几样在八零年代就收好的小吃。   之前拿出来太惹眼,现在基地人多了,资源也多了,这些小吃就不奇怪了。   家长和学生们七天没见,学生们刚刚入校的那个新鲜劲儿还没过去。   见到家长,他们就撒欢地扑上来,叽叽喳喳地描述着校园里的种种。   哪怕是一桌子美食当前,他们也忘不了时不时提起学校的大事小事。   家长们互相看了看,都有点心思复杂。   秋云抿了抿嘴,“忽然感觉自己老了,跟年轻人有代沟了。”   程富点点头,“是啊,小豆丁们都长大啦!”   江易笑了笑,却没说啥。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   程小甜上高一,本来就有点超龄,上了一年以后觉得学业还挺轻松,于是参加了跳级考试,这会儿就可以跳级上高三了。   江小胖的成绩中等偏上,看到同一级的小伙伴上了高三,他稍稍有点郁闷,不过很快就自我调节好了。   秋小雨的成绩就有点拿不出手了,全班五十个人,她排名第四十二。   不过好歹也有亮点……秋小雨当了她们班里的体育委员!体能嘎嘎棒的小妞,武力值是全班第一。   家长们现在的心态倒是挺佛的。   反正都给你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条件,接下来就看你们自己了嘛!   不过据他们观察,好像别的家长,甭管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似乎都不卷了。   大概是经历过末世最黑暗的时期,知道任你卷出天际,卷到吐血,也逃不过上天的劫难,既然这样,那何不活得轻松一些呢?   经过这一年,三名对学校充满了憧憬的初高中生,已经彻底醒悟了。   但醒悟也没啥用,还得接着上学。   程小甜还好,再上一年就能毕业。   目前265基地还没办大学的能力,所以程小甜一年后就能自由了。   可最小的秋小雨,还有好几年呢。   好在学年期末,有两个月的长假,三名小伙伴只在西崖村呆了一周,余下的时间就都混在基地,不是去窝在房间里玩终端,就是跟同学们一起在基地各处玩。   是的,现在基地里也开放了娱乐场所,比如篮球场,游泳池之类。   其实这些设施原本就属于基地的,只是末世后只顾温饱给关闭了,如今收拾整理一番就能用,档次也实在不低。   对于江小胖他们这些山旮旯里来的孩子们,那简直就是极大的吸引。   反倒是经过末世前生活的上一代们,对这些兴趣不大。   江易发现,基地里建学校这招儿,实在是太高了。   不但把那些与世隔绝的幸存者们给吸引进来,更重要的是潜移默化地,让下一代们对基地更有感情更有归属感。   比如说,仨孩子才上一年学,放暑假就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基地里。   而且他们的话题,更多的都跟学校和基地有关了。   “老爸,今日基地上说了,绿舟基地有了重大发现!”   江小胖兴冲冲地跟江易说着大新闻。   今日基地是265基地里官方新闻视频网,每天都会播报各种新闻,有本地新闻,也有其它基地的新闻。   但这些所谓的新闻,其实大多数的时候不算太有趣。   比如说什么某某基地举办了集体婚礼,本基地养殖场又多了新品种的奶牛之类的。   总之,挺琐碎挺无聊的。   江易实在没事干的时候,才会去瞧上一眼。   但这个今日新闻,在江小胖他们这样的新基地人里,还是挺流行的。   而绿舟基地呢,则是距离265基地约莫三百公里的一个大型基地。   这家基地也在本省,据说口碑不错,跟265基地有些友好交流,比如说交换些粮种菜种,或者派遣技术人员之类。   不过这些交流只能靠着隔几月一次的人员互派,既不能联网,也没法通信。   江易挑起眉毛,“什么重大发现?”   “就是关于幸存者对于白丝病毒的免疫啊!”   “啊?已经有了白丝病毒的疫苗了!”   这消息还真是个惊天大消息啊!   现在之所有人类文明倒退将近百年,就是因为占据着大量资源的城市,成了人类禁区。   目前人类还没办法对付这种可怕的白丝病毒,只能物理隔绝。   江小胖摇摇头,但两眼还是闪闪发亮。   “疫苗倒是没有,但是已经有幸存者体内有了白丝病毒的抗体!”   “据说那些幸存者有了抗体以后,根本就不用害怕白丝病毒,想去哪个城市就去哪个城市!”   “听说还不止一个幸存者呢!而且他们也都很年轻,才二十来岁。”   “绿舟基地正在对这种抗体做研究,疫苗应该很快就能生产出来了!”   “哦?”   江易不自主地就打开了自己的终端,打开了今日基地的新闻视频。   视频里,几个身穿制服的年轻人走进一座废弃大厦。   一楼一般都是什么都没有的,年轻人开着拍摄,边说边上到三楼。   他们一间间房地东翻西找。   “这个楼以前是个商场,一层是金店和化妆品店,二层到五层都是服装店,六层七层是饭店……”   几个年轻人呯呯呯地开着各个柜门,动作粗暴又熟练,有时候柜台下哗啦啦地涌出一堆虫尸,或者掉出一具白骨,他们也面不改色。   反而在发现一包包的衣物鞋帽之后,才会两眼放光地扑上去。   “啊!皮夹克!这件我穿合适!”   “快脱了吧,这都掉皮了!时间太久了都糟了!”   “咦,这个帽子样式好好看啊!”   “哇发财了!这个背包可是全新的!”   同样的视频,如果放在末世前,那就是人人鄙视的零元购。   而让末世十八年的幸存者们看来,这个视频简直就是当代爽剧……   大摇大摆在城市楼宇里,随意收集各种物资,一点也不用担心可怕的白丝病毒,这不爽什么才爽?   作者有话说: 第205章 凶星世界(end)   大都市的热闹繁华, 丰富多样到极致的物资,花样百出的娱乐……这些末世前的种种,别说是从末世前活下来的幸存者了, 就是末世后出生的少年少女们, 其实在内心也是深深羡慕的。   如今看到了城市恢复的希望,可不是就成了周边好多基地里的热闹新闻了么?   “老爸,还有其它视频呢!”   江小胖见他爸感兴趣,立马又打开了一个新的。   “据说这第一个体内产生抗体的人,叫卫超, 这个卫超说,他之所以会产生抗体,是因为有一段奇遇……”   视频里的年轻人侧着身对着镜头,悠悠讲述。   “……我那个时候年纪小,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只能冒着生命危险给那些强盗团伙们卖命!”   “那些人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 抓了我们这些弱小无助的幸存者, 就强迫我们进楼里给他们找物资,如果运气好,带出来的物资都被他们给夺去了,如果运气差, 那染上病毒的也是我们,他们是根本不会管的!”   “我还记得,那天全城都是冰天雪地, 那伙人带着我们去了通城的游乐场。”   “是啊!游乐场里怎么会有物资,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谁想得到他们是盯住了游乐场里的办公大楼。”   “他们是觉得那个地方人员不密集, 办公大楼的楼层也不高, 很有可能是干净的, 没有病毒。”   “谁知道才找了两层就真的遇上了病毒!”   “当时中了白丝病毒的除了我,还有一个六十岁的老大爷,那些人知道我们中了病毒,逃跑得比兔子还快。”   “不过,后来我遇到了那个团伙里的人,听他说,团伙里一共十三个,在那几年里死了八个,能活下来的也没几个……也算是恶有恶报了吧。”   “你说我是怎么抗过白丝病毒的?中了白丝病毒是什么感受?”   “那种感觉就想是一团一团的绵絮飞快地在身体里生长,把能透气的地方都一点点地塞死,白丝会飞快地往外长,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都会疯狂长出白丝,如果不用手扯的话,它们就会一直长啊长……对,就跟基地里拍的那个纪实片一样,就是那么可怕!”   “亲身经历的话,越发的恐怖!有时候我做恶梦,还会梦到当初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我整个人都要窒息了,感觉下一秒就要被白丝给弄死了……突然,我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个人!”   “就是他给了我一盒药膏!”   “我当时哪能知道这药膏能救我的命啊!就是觉得这个人是个好心人,我不能把病毒传给他,还是离他越远越好。所以就朝着那个人相反的方向走了。”   “然后我就用了那盒药……我完全没想到,传说里根本没法克制的病毒,居然真的被这种药给治住了!涂了药膏的地方,白丝就脱落了下来,再也没变长了。”   “我记得那人说过,也可以内服来着,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想法,又内服了一坨。”   “就这样,我第二天就清醒了!看到了早上的太阳!”   “再后来,我发现我对白丝病毒免疫了!接触再多的虫子,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都不会再感染病毒了!”   “我都不怕病毒了,那我还愁什么,当然是利用优势,在城里搜集物资啊!”   “废弃的通城里几乎没什么人,末世初期死的人太多了,留下的物资实在是太丰富了!靠着不怕病毒,我在城里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后来我遇到一些跟我境遇差不多的同龄人,看到他们中了白丝病毒马上就要死了怪可怜的,反正我几乎也用不到了,就用那盒药,救下了他们,可惜那个盒子不大,很快就用完了。”   “神奇的是,那些被我救下的人,他们也跟我一样,对白丝病毒免疫了!”   “是啊!那个神药,确实是一点都没有了,空盒子我倒是还留着,也交给研究所的专家了。”   “希望他们能研究出来解药……哦,我是说,疫苗吧!”   “那位神秘人长的什么样子?我当时状态太差了,脑子一团乱,眼神也是花的,根本没记住对方的长相啊。”   采访完这首位免疫者,基地记者面向镜头,开始对神秘人身份抽丝剥茧各种分析。   江易看到这里,嘴巴微张,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这个神秘人,莫非,大概,可能就是他?   当初他看着少年怪可怜的,本着试试的态度,丢给了人家一小盒药膏,居然真的管用!   而且还能让人产生抗体!   “老爸!老爸!”   还是江小胖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   “嗯,什么?”   江小胖一脸好奇又八卦。   “老爸,你说这个人是隐世大国医?还是来考察的外星人?还是就是阴谋论里的制造出白丝病毒的邪恶势力代言人?”   江易有半分钟的无语。   就这么会儿工夫,视频里的记者已经提出了三个假说了。   这三个假说,还都被他给分析的头头是道,煞有介事的。   江易摇摇头,“我看都不是!没准那个神秘人也没想到那个药会真的对症呢!”   那盒药膏来自木神时代的一种草药,在消炎杀毒方面的确是疗效极好。   木神时代缺医少药,他又有些试药的便利,所以才会自制出了这种药膏。   而且制法也不难,他都传授给了石林村的村民了。   可以说,在木神时代,这药膏就是随处可见的大路货。   难道是因为木神时代的生态环境极好,所以药草的药性也霸气全开?   江小胖听了就噗哧笑了。   “老爸,你可真会想啊!”   他的同学们也有各种天马行空的猜想,还有同学说那神秘人其实是超人呢!   但他爸这个说法还是第一次听啊!   神秘人和神奇药膏的新闻在各基地流传了一段时间,民众们期盼的疫苗却还没啥消息,大伙儿等啊等的也就渐渐有点忘了这回事儿。   普通幸存者不再关注这回事,却不代表基地的研究者们不关注。   原本默默无闻的五线城市通城,迎来了一波又一波全副武装的探险队。   江易又一次在今日基地上看到相关的新闻时,已经是半年后了。   探险队们在通城一家废弃的医馆的药柜里,发现了摆得整整齐齐的五盒药膏!   据说当时有两支探险队同时发现,这两支队伍还不是同一个基地的,为了争这五盒药膏,还差点打起来。   最后还是以和为贵,本省的拿到了三盒,外省的拿到了两盒。   靠着这些实物,疫苗虽然没研究出来,却研究出了相克的药片。   只要服下这些小药片,就算是全身都长出了白毛,也还能从鬼门关里抢救回来。   更不用说,这小药片还能有预防的功能了。   有了克制的药物,城市对幸存者再也不是修罗场,而是资源宝库。   各种大大小小的城市探险队,也如雨后春笋一样地冒出来。   江易也加入了一个小型的探险队。   在程小甜毕业一年,江小胖刚刚毕业的时候,265基地居然如众多家长所愿,真的开设了265大学!   于是程小甜和江小胖又成了大学同学。   江小胖大三那年,他爸江易外出探险,就再也没有回来。   认识江小胖的人都知道,江家爸爸一年都有七八个月在外头探险,只有在节日的时候,才会回来跟江小胖一起过。   家长们都评价说江易这人就不是个居家过日子的,一把年纪了还倒处跑个啥劲儿啊!   像人家程家家长和秋家家长那样找个伴儿,安稳地过完后半辈子不好吗?   看看,这人失踪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吧?   好在这人虽然不定性,却给儿子留了不少家底儿。   江小胖大学毕业以后,就能在基地里工作,还有程家和秋家照应,日子应该也能过得不差……   作者有话说: 第206章 玄明仙界(1)   江易站在一块巨石平台, 居高临下地眺望着。   面前是一处地势平缓的山谷。   将近二百亩的田地,整齐地种植着三四种作物。   这四种作物正处于不同的生长期,绿黄棕红, 颜色各异。   乍眼看过去, 就像是一块块色彩浓重的毯子拼接出的风景图画。   江易的目光落在最当中的那片黄绿相间的田地。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足足能有十来分钟了。   不过他外表虽然淡定,内心却是波涛起伏,极不平静。   在上一个凶星世界里,末世在渐渐变好恢复。   江易在凶星世界里换到了一百八十万,已经达到了绿叶币的上限。   因为上限的原因, 他又买了两样商城道具。   在他离开凶星世界的时候,江小胖已经二十出头,大学还有一年就要毕业。   江易给他留了不少物资。   虽然末世一天天在变好,物资已经不像末世初期那样比命还珍贵,但过了十几年苦日子的幸存者们,都把物资看得极重……在大中小基地里, 年轻人结婚, 那看的不是房和车,而是有几箱的物资囤货了。   所以江小胖以后的生活,只要不故意作死,那都能轻松地赢过百分之八十的同龄人了。   只是凶星世界再变好, 那也远远比不上江易的世界和八零年代。   原主的心愿和回收使命已经完成,江易就马上开启了下一次的穿越。   但饶是他想像力丰富,也想不到他这一次的穿越, 居然是修仙世界!   如今他所在的世界,名叫玄明仙界。   据说这玄明仙界至少已经有十万年的历史。   整个仙界被分成了三界, 为人界, 灵界, 仙界。   按照江易的理解,这就是分成了三个区。   一个就是纯普通人生活的区域。   另一个区域,则全是有灵根的人,当然了,虽然带点灵根但资质一般不咋地。   这些人身有灵根,也能修练各种初级功法,只是资质有限,再怎么修练,进境都很艰难,能修行到筑基都是凤毛麟角,更不说再向上了。   因此,这一界就是人界和仙界的中间地带,仙界需要的各种低阶资源,比如灵谷灵果,灵药灵植,灵兽养殖,矿石开采,器物饰品,都是从这一界输送的。   至于说仙界呢,那就是江易看过的修仙小说里常见的世界了。   比如什么修仙家族啊,各大宗门啊,正修邪修之类的……   江易穿越取代的原身,就是灵界一个江姓小家族的底层子弟。   江姓小家族全族加起来,大约有上千人。   据说打从三百年前,江家的祖传营生就是种地了。   当然了,在灵界种的田肯定不是一般的田,而是含有灵气的灵田。   江家全族拥有的灵田大约就有十万多亩,大半都是宗族共有,小部分则是归属于各家各人。   原身的亲爹江浩达在全族里算是有头有脸的小管事,打理着十几个山谷的田地。   每年的进项也算是丰盈,虽然远不能跟宗主或者嫡支相比吧,自家呼奴唤婢,屋宇宽阔是不成问题的。   江浩达身怀金土木水四灵根,这资质自然是偏差的,去仙界远远不够资格,但让他去人界他又不甘心,因此留在灵界家族中居家修行,就在三天前,他终于突破到了练气五层。   这个境界在家族中勉强中等,因为江家的宗主也不过是练气十层大圆满而已。   四灵杂根修行艰难,江浩达今年九十岁,从五岁就开始修练,八十五年修到练气五层,其实也是靠着嗑灵丹买增益灵阵加成的。   江浩达九十岁,前后娶过两任妻子,妾室四名,给他生了十三个子女。   原身的生母季氏,就是江浩达七十岁的时候纳的第三个妾室。   季氏生了原身之后没两年就过世了,而原身也不过是金木火土四灵杂根,资质不行又没有生母庇护,磕磕绊绊长大,费了老大劲也不过是才引气入体,因此在江家就是个小透明,只能老老实实地种地,分给他的还是江家二十几座山谷里灵气最稀薄的一座。   这座山谷的灵田总共两百来亩,每年顺利的话,也只不过能出产三万来斤带有灵气的粮食而已。   但就这三万来斤,他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才能留下不到两千斤,也就是收成的一成都不到。   这可真是,旧社会的佃户也没这么惨的分成。   原身能勉强渡日,多亏了他有练气一层的修为,还有江家祖传下来的各种种植灵田的技巧和经验,一个人只要勤快些,倒是也能照管得了这两百亩灵田。   两百亩不是二十亩,技巧和经验也不是机械化种植,可以说原身能种得了这么多的田,当真是起早贪黑,一点也不敢懈怠。   但就是这样,到了每年两次往家里交粮的时候,原身还是会被亲爹或者长兄给数落责斥一番,有时候,还会从他应得的收成里扣下一二。   总之,就是个天天在灵界996的工具老实人了。   江易穿越来的时候,原身正倒在灵田里。   夏初五月,正是灵麦快成熟的时候。   可原身早起巡田,发现灵麦田里不知道为什么,冒出来许多的铁翅蛉。   这铁翅蛉是灵田里常见的害虫,一双油亮黑翅,如同黑铁,所以得了个铁翅蛉的名头。   这铁翅蛉危害最大的时候,就是在灵麦即将成熟的时候,突然胃口大开,把麦穗下的茎杆给啃断,而麦穗将熟未熟,突然被虫口啃断,除了影响产量之外,落入泥土里,不但收取不易,还容易受污腐烂。   作为有种田技巧的江家人,原身当然不会没做防护,早在半个月前,他就把去年新买回来的避虫小阵盘埋在了灵麦田里。   这避虫阵盘就是江家家族独有的小窍门,使用的时候,只要两颗灵珠就能支撑一年。   不需要的时候,还能给关上,好节省灵珠的用量。   因此如果一年用两次的话,实际上使用灵气才不到两个月,也就是两颗灵珠能支撑六年。   避虫阵盘虽然是江家独创,但其实就是占了个巧,很容易就流传了出去,各种仿制改进,经过上百年,坊市里流通的已经不是江家的避虫阵盘了,只是江家族人还是会从族里买这种小阵盘。      原主的麦田里,不知道被谁把阵盘上的灵珠给换走了!   灵珠换走,就相当于电池没电,阵盘失效,再也不能维持微弱的火灵气释放。   火能克金,没有令虫讨厌的微弱火灵气,铁翅虫可不就大批涌入了麦田?   看到被啃得七零八落的灵麦,想到这次的收成少说要减少五成。   五成啊!   就算他那半成不要,不吃不喝不修练,那还得落下四成半的饥荒呢!   原主想到从小就被忽视被苛待,好容易勉强长大成人,费尽心力才算引气成功。   总算是能脱离江家老宅,能独立种田糊口,只要上交完了那九成半的收获,他就能有些个人松快的时候。   却没想到还会遭受暗害,蒙受了这么大的损失!   可不就气血上涌,灵气倒行,整个人就过去了。   一阵吱吱喳喳声惊醒了沉思中的江易。   近百只黑白相间的鸟儿从山谷的西边飞过来,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儿,看到看守麦田的人没啥反应,就准备试探着下来捞点好吃的。   在灵界种田,跟在人界种田略有不同,人界种田主要看天时,而在灵界,天气却是能由修士控制的。   比如若是天旱,种田人就会想办法布下灵雨,如果自己修为不够,也会想办法去请修为高的人来帮忙。   若是阴雨长期绵绵不绝,种田人则会想办法施放晴阳术,驱散雨云,回复晴天。   这也是一个人就能照管得了二百亩地的原因。   天气的影响可以排除,有些麻烦就比较棘手了。   比如铁翅蛉之类的害虫,还有这些震风鹊之类的禽鸟。   害虫和禽鸟都是灵界天生天养,跟人类一样,也自有灵窍灵脉,最厉害的精英种,若是放到人界,那绝对是能称霸一方的妖怪了。   这一群震风鹊初看上去少说也有九十多只,要是不管它们任由霍霍,能勉强收获的五成,估计就得变成三成!   原主的意识传入江易脑中,江易条件反射般地弹指一挥。   一道红光激射而出,正中最先落入麦地的一只震风鹊。   江易这一下动作速度快得很,甚至都没在脑子里过一下。   不但如激光镭射,而且命中率还高,江易狂喜。   他在木神时代的时候,已经练成了神射手,那也没这般的速度,这般的气劲啊!   这简直就是武侠世界里的弹指神功嘛!   然而他还没高兴够三秒,就看见那只被打中的震风鹊鸟身震了震,掉落了两根羽毛,又接着飞起,低空盘旋了一圈,接着直奔麦田,大啄特啄起来。   而它的伙伴们,在它的带领下,纷纷落下,开始狂欢自助。   嘿!   这当着苦主的面儿就开始零元购,这些贼厮鸟可真是胆儿肥啊!   江易另一只手轻弹,又一道红光激射出去,可惜光亮比先前道微弱许多,才射到一半,那道光就消失了……   就消失了!   江易扎着两只手在空中,满脸愕然。   而那群贼鸟,见半点威胁都没有,吱喳声顿时此起彼伏。   仿佛大家合起伙来,共同嘲笑这个弱鸡人类。   “唧唧唧……”   “喳喳喳……”   愕然中,江易想到了原因。   原主练气一层,也学了点弹指术,本来打不死那些零元购的贼鸟,但好歹也能让它们疼上几下,觉得吃这点灵谷犯不上这么疼,不如飞走的好。   但原主这不是之前气血上涌,灵力逆行嘛,这弹指术自然是如风中之烛,弱鸡得很。   但原主的灵力不能用,江易就没别的法子了吗?   江易从随身空间里拿出弩箭,搭弓上箭,一支支的钢箭飞射而出。   麦田里落了一地的震风鹊。   作者有话说: 第207章 玄明仙界(2)   之前那只挑衅江易的震风鹊, 这会儿翅膀上就插了一支箭,痛苦艰难地惨叫了几声,居然摇摇晃晃地飞了起来, 歪歪斜斜地飞走了。   同样的, 地上也有几只虽然受伤但求生欲强的震风鹊,也有样学样,挣扎着飞起,跟在那只震风鹊身后逃命。   江易本来也没想着要杀怪升级什么的,他只是想要保住眼前这点可怜的收成罢了。   因此也没有赶尽杀绝, 任由这七八只受伤的鸟逃走。   而在他第一波射箭的时候,一些身在外围的震风鹊就已经望风而走,盘旋在几百米开外,密切关注着这边的形势,眼看着同伴死得死,伤的那几只也夺路飞逃, 它们也呀呀叫着加入其中, 一团黑云算是飞离了这片山谷。   江易唇角微勾,从平台下轻松一跃,就落在了那块几经肆虐的灵麦田里。   落在田地里的震风鹊东一只西一只,粗略数数, 有个二十三只。   江易把这些震风鹊给拾了起来,扔进了储物袋。   虽然原身江易他们家只不过是个小地主,江易又是家中最不受待见的庶子, 他倒是也有两个低等储物袋。   这两个低等储物袋,大约能有普通卧室那么大的空间。   不过这储物袋并没有保鲜保温的作用, 也就是个大号背包而已。   这震风鹊, 虽然看着就是个普通禽鸟, 江易用人类的箭都能射杀,但其实既然名字里带个风字,那就是天生带了微弱的灵禽血脉。   它身上的肉虽然少了些,但其实味道还真不错。   原身做为种地的菜鸟修士,长年伺弄灵田,也是同祸害灵谷的各类大小害虫斗争过的。   不过他那弹指术水平也就那样,能打疼震风鹊,却很少能杀伤,这些年他也就侥幸抓到过寥寥几只而已。   这几只震风鹊自然都落入了原身的肚子里。   其实除了震风鹊,原身还吃过钻山鼠,九环蛇,碧木蝗……   这些奇奇怪怪的生物,应该跟田鼠,菜蛇,蝗虫都是同一种属的,这里头钻山鼠的肉比较美味,九环蛇就差点,碧木蝗则跟啃木头没啥两样。   但原主那是一点不挑,能吃就吃,就为了节约下自己的口粮,好把为数不多的灵谷拿去坊市上换些修练的灵丹。   原主还没引气入体的时候,因为灵根实在不咋地,引气五年都不成功,只能抱着一线希望,口挪肚攒地去坊市里换来导引丹,前前后后少说也服用了十枚导引丹,这才好不容易引气入体,成为练气期的修士。   江易拾起最后一只震风鹊,心思微动,试着回收了下震风鹊。   不出意外的,这死鸟压根回收不了。   但回收不了,他还不能分解吗?   说干就干,江易就跟个变态狂魔似的,刷刷刷把这只震风鹊给分解成了羽毛,骨架,鸟肉,内脏,头和爪。   他这活之所以干得这么利索,也是在木神时代里锻练了好些年才练出来的。   【嘀!该物品为织物原料,不可回收!】   【嘀!该物品为练丹原料,不可回收!】   【嘀!该物品可食用,不可回收!】   江易靠着回收系统,发现了两种原身不知道的原料。   原身所在的江家家族,在灵界就是个没多少实力的种田小家族,而原身的亲爹能在族里也是可有可无的人物,原身更是家里的小透明,可想而知,除了五岁的时候进了江家家学,三年里学了些基本的识字和算数,以及最基本的修行常识,到了八岁多,像原身这种灵根驳杂,悟性平庸,且没有家里支持的子弟,也就不得不离开家学,出来帮着家里做事了。   原身十三岁开始独自打理这片山谷之后,终于手头宽松些,也有点空闲和自由,能去坊市淘换点丹药和便宜典籍之类的,也算是努力吸收了些本界知识,但毕竟年纪还小,手头又穷,对于整个玄明灵界的各种知识算是比较贫乏的。   所以就算原身也不是没有打到过震风鹊,却因为不知道震风鹊的羽毛能当织物原料,也不知道头爪能当练丹原料,这些东西就都给废弃掉了。   江易把分解好的材料扔进随身空间,想着等有时间再把储物袋里那二十几只也给分解了。   毕竟,在玄明灵界里,最底层的小修士,吃穿修练,一举一动,那都是要花灵珠的。   所以能多积累点就多点,蚊子再小也是肉嘛!   但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看看这片被铁翅蛉祸害的灵麦地,还能不能再抢救一番。   江易俯低身子,凑到几株灵麦前细细寻找,很容易就找到了一只正啃得欢的铁翅蛉。   江易折下了一枝麦杆,麦杆上头趴着只瓢虫大小的铁翅蛉,这虫子通体铁黑,两扇翅膀就像是精铁铸成的一样,头部微圆,口器突出,如同两个钳子又加了个横向的铲子。   铁翅蛉伸着两条细长的腿,抱住灵麦杆,口器上下蠕动,麦杆上就被啃出不到一毫米的伤口,虽然这伤口很小,但铁翅蛉的速度飞快,如同一把电动小锯子,用不了两分钟,就能啃断一株麦子。   江易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副手套,带着手套把这只小虫子捏起来,劲道微吐,小虫子圆胖的身体微微发扁,可那八条细腿,两扇翅膀却不断地扑腾着,昭示着生命力还顽强存在。   嘿!   防御力还挺强的!   江易索性又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把钳子,咔嚓一下,这小虫子才彻底地断气了。   江易又去回收虫尸。   “嘀!铁翅蛉虫尸是这世界提炼灵力的原料,不可回收!”   江易眼中瞬间放光。   啥玩意儿?   提炼灵力?   这满坑满谷的虫子,真的能提炼灵力?   江易忍不住问出了声。   其实他本来也就是自言自语而已,可没想到系统居然真的回了话。   “这就要靠宿主努力发现了。”   这话真是说了和没说一个样!   原主的灵麦地里之所以会爬满了铁翅蛉,就是因为防虫阵法没了灵力。   江易原本是打算马上去给防虫阵里加上新的灵珠的。   贫穷的原主,储物袋里只有不到一百的灵珠,这就是他十三岁开始打工种田以来的全部积蓄。   但既然这些虫子好像还有用处,那他就不用开防虫法阵把这些虫子给驱走了。   况且,距原主发现虫子成害都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这些虫子已经把灵麦给啃掉了三分之二了!   这些虫子虽然有用,要一只只地弄死,可就费大事了。   这四五十亩地呢,他得弄到什么时候?   江易略略一想,就想到了法子。   幸好啊!   他先前在八零年代做过的自动收割机还有一台放在随身空间!   把收割机放出来,再加点燃料,一通操作,果然这大宝贝,就轰隆隆地发动了起来。   江易推着收割机,在麦田里走了十几个来回。   这机械化就是好用啊!   原主在种地的时候,那可都是靠着双手纯人工割的!   当然了,原主是练气一层的修士,再底层那体质也跟凡人不同。   只要把灵力附在手上,那双手,倒也是能动作如飞,速度奇快的。   可就算有灵力附手,要收割好这五十亩地也得花上十几天的工夫!   其中过程,辛苦劳累,虽然比凡人村民们好一点,那也好不到哪里去。   如果原身的修为高一些,对灵力的控制也更高级精细些,那就用不着亲自上手拿镰刀了,而是手一挥,倒一片麦,再一挥,灵谷整齐堆作一堆了。   不过这种轻松种田的美好场景,只有练气六层以上的修士方能实现,但到了六层以上,又几乎不会自降身份,亲自种地了。   此时江易推着收割机,看到一株株的麦穗连着麦穗下的的铁翅蛉都掉进了粮柜,心想,这收割机还是有些费事啊!   一来用柴油噪音太大,二来不能把虫子和麦穗自动分离,三来还得他在一边把着方向跟着走。   这用在八零年代的农机,效率实在不算太高啊!   看起来有空的时候,还是得把这个收割机改上一改。   毕竟,指望他修为短期大进,不如指望科技提高生产力了。   粮柜收满,江易就把这一柜的灵谷给收进储物袋。   储物袋就是用来收取物件的,不可收取活物,因此灵谷入袋的时候,柜子底就铺满了一层层的铁翅蛉。   嘿!   这倒是省了他搞粮虫分离了。   江易从可回收垃圾库里找了个结实的塑料盒,将这些铁翅蛉都给倒了进去,并且盖紧了盖子。   就算这些铁翅蛉身在灵界,生命力比凡间的虫子生命力强悍不少,它至少也是需要氧气的。   江易觉得闷上它们几天,估计都不用他费事捏死了。   江易把满盒的铁翅蛉收进随身空间里,又接着开干。   一口气干完了五亩地,铁翅蛉少说也收集了三斤多,装满了三个盒子。   原身毕竟是昏死过去的,灵力不足,体能虚弱。   江易干了这么半天,也累得够呛。   就把收割机放在一边,坐在地头,拿出吃的喝的来补充能量。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原先品尝起来味道都很不错的食物,这会儿却入口苦涩,味道古怪得很。   难道这过期食品,是真过期变质了?   江易特意把包装袋检查了一遍,发现离过期还有二十个小时。   按说这袋面包跟着他进了回收站系统,就应该是处于时间冻结期,就永远处于二十个小时未过期的状态呀!   而且之前他还吃过过期三天的面包呢,同一个牌子,同一个临期库,不至于差别这么大吧?   不信邪的江易又撕开了一包差三天过期的饼干。   咔嚓……呸!   江易把嘴里的饼干渣吐了出来。   好家伙,怎么一股子锯沫味儿?   怎么回事儿?   江易把剩下的半包饼干塞进随身空间,从随身空间里摸出了一串龙虫。   这是来自木神时代的最后一串龙虫了!   他啃了一口龙虫肉,发现这个肉虽然没有怪味,但似乎也不如记忆里那样鲜甜了。   难道,是因为原主的体质和环境?   江易穿越到这儿,身体还是自己的,但记忆和意识是融合了原主的。   莫非,是因为来自现代的食物,充满了科技与狠活?   木神时代的食物基本都是纯天然无添加,所以这个味道会好一些?   作者有话说: 第208章 玄明仙界(3)   江易吃完了龙虫串, 又拿出几个来自木神时代的果子来吃,勉强吃了个半饱。   肚子里有了东西,身体里的不适感也散去了许多。   他就准备再接着干活, 刚刚站起身来, 就听到山谷东边的小道上,传来了一跳一跳的脚步声。   他回头一看,山道上一个小黑影,蹦跳着就朝他这个方向过来了。   那个速度吧,还挺轻快的, 如果不是知道玄明仙界里没有袋鼠,这冷不丁地,没准以为到了某个大陆岛呢。   但从原主的记忆里,江易知道这来的是原主的便宜大侄子江福。   江易的亲爹江浩达因为修行的原因,虽然人到了九十岁,不管身板还是长相, 都还算年轻, 寿数也就比凡人长一些,身边的女人前后共有两妻四妾,生了十三个子女,九子四女。   江易在儿子里排行第七。   江福的亲爹江阳则是排行第一的嫡长子。   江阳的生母是江浩达的元配嫡妻, 只生了江阳这么一个儿子,在江浩达六十五岁时过世。   嫡妻死时,儿子江阳都三十五岁, 达到练气二层了。   江阳生母跟江浩达算是门当户对,嫁过来的时候, 也带来了一笔嫁妆。   那笔嫁妆最后就都归了江阳。   因此就算江家家底一般, 人口又多, 资源并不够分,江阳的身家却还算可以。   但江福只是江阳三个儿子里唯一的庶子,江阳的妻子又还健在,江福的地位可想而知,跟原身江易可以说是半斤八两,谁也比谁强不了多少。   论起年纪,江福还比原身大个八岁。   体内灵根更是比四灵根都不如的五灵杂根,他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引气入体,成了练气一层的修士。   练气一层的最底层修士,也就能学点最低阶的术法,比如弹指术、轻身术、化雨诀、拈花术之类的。   江易他们这些家族中的小苦力,一个人要打理整整一座山谷的灵田,不会御剑飞行,也不会神行术,可不就只能用上轻身术,一步能跃出五六米,看上去就是一跳一跳的了。   江易把有关江福的记忆都提取了一遍,就走到田垄旁,等着对方过来了。   “七,七叔!”   江福跳跃的速度虽然挺快,毕竟还得时不时地落地,等他跳到江易面前,也用了能有三分多钟了。   而且很明显,翻过山谷对这位底层小修士来说,也是挺大的运动量,呼哧带喘的。   江易点点头,淡淡地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江福在江家的地位跟江易差不多,都是小透明。   不过江福倒底比江易早生了几年,为人处世的经验和财富啥的,还是要稍稍强了些。   这位原主的便宜侄子中等个头,苍白的肤色,还挺眉清目秀的,要不是刚刚跳跃的动作有点滑稽,没准江易还会觉得便宜侄子算个古代帅哥。   江福的目光往江易身后的灵麦田里打了个转,脸色瞬间大变。   “七叔!这,这是怎么回事?”   “还没到收成的时候,七叔怎么就割了灵麦了?”   他的目光从被收割过的麦田,转到另外的麦田上,最后盯住了田里冒出来的那个大个头的家伙。   “这,这又是什么?”   他指着田地里的收割机,仿佛见到了怪物一样。   凶手总是忍不住回到作案现场。   江易的心里瞬间浮出了这句话。   别看这大侄儿人模狗样的,他的灵田地跟原主的挨着,平时来往也有一些,但很可能这偷换灵珠的坏事,就是他干的。   两个灵珠在灵界,大概就相当于现代世界里的两百块钱。   不多,但也算是钱。   为了两个灵珠就破坏对方几十亩地的收成,这事儿除非是心里憋着坏,不然干不出来。   从原身的记忆里,倒是没有跟对方交恶的过往。   原身的资质垃圾,修为底层,手里没什么灵珠,在江家同样不得志,每年两回上交收获的时候,也是被骂得不敢吱声的主儿……咦,等等!   心里想到了些什么,他目光在江福脸上掠过。   江易面露焦急和气愤。   “不知是哪个无耻小贼偷换了走了我防虫阵盘里的灵珠,这片地里来了许多的铁翅蛉,把灵谷都祸害了!唉!没法子,只好先收割。能收一些是一些吧!”   江福目光闪了闪,也跟着气愤,“什么?防虫阵盘的灵珠被换了?灵谷岂不是要损失大半?”   停了停又问,“会不会是七叔记错了?灵珠用完了忘记装新的?”   江易哼了声,“去年才换的新灵珠,当时收获了就关了阵盘,半个月前打开的时候才查过,怎么会记错!”   “让我抓到这个贼子,定然……”   江易又冷哼了声,不吭声了。   他摆了摆手,“这边正忙,不说了不说了……”   眼瞅着江易转身走向那个怪模样的大家伙,江福又紧接着追问。   “七叔,这个东西是什么?难道是能收割灵谷的法器?”   灵界虽然没法跟仙界比,灵丹法器法衣阵盘什么的都是常见之物吧,可流传的故事可真不少。   还有些手头富裕的修士,也能弄到些低阶的灵丹法器之类。   只不过他们这种底层修士,辛辛苦苦种灵谷,精打细算也就能买点自用的灵丹而已,那什么法器的,就算是低等的,也是想都休想。   虽然灵谷地里这个大家伙看上去挺粗糙吧,不像传说里效用神奇的法器,可他在江家将近三十年,也从来没见过,就不是法器,也是有来历的!   江易摇了摇头,“不是法器,是凡人那边的器械。”   听到是从凡人那边来的东西,江福眼中的急切瞬间就退了。   “嗨,凡人的东西,能有什么用!”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忽然那大家伙轰地发出巨响,吓得他向后就倒,在灵谷地里摔了个屁墩。   江易回头瞥了他一眼,推着收割机就开始干活。   江福手忙脚乱地爬起来,看着那收割机轰鸣着向前推进,一排排的灵谷就被斩成两段,麦穗落进一个柜子里,这速度,可比他们这些底层修士手拿镰刀收割可要快得多了!   江福的目光,从一开始的不屑,变得越来越热切。   “七叔,这凡人的东西……好像也还行。”   “七叔,七叔,这东西真的能割麦子啊!”   “这东西割麦子很快呀!”   “好像比咱们干活还快……七叔,七叔?”   “这东西叫啥名字啊……啊呸呸!”   江福跟在江易和收割机后头,嘴里不停地叨叨着。   也不知道是收割机的噪音太响,所以掩过了江福的声音,还是江易急着干活,听到也当做没听到,总之,江易一口气推到了地头,而江福却靠得太近,猛地吸了口收割机喷出来的尾气。   这味道在灵界闻所未闻,可不就把江福熏了一跟头?   江福看了眼粮柜已经满了,就把收割机给暂停了。   江福抹了把脸,又凑了上去。   “七叔,来来,我来搭把手!”   这厮倒是也能拉得下脸来,帮忙把近百斤的粮柜给抬起来,倒进储物袋里。   不过看到落下来的一堆黑色铁翅蛉,他的脸皮就不由得抽了抽。   “七叔,这些虫子是要拿去烧了吗?让我来,我来!”   江易阻止住他,“不用,这些虫子,还另有用处。”   他不好在这人面前拿出其它时代的物品,就从储物袋里拿出一个玉盒来,把这些还活着的虫子给装了进去。   江福越发地好奇,“七叔,这虫子就是祸害灵谷的,还能有什么用处?”   穷修士们其实也不是没试过吃这虫子,可惜这铁翅虫的外壳,实在坚硬,好不容易破开吧,里头那一粒米大的肉,味道还臭烘烘的,食之欲呕,于是这虫子就被放弃了。   江易轻描淡写地瞥他一眼。   “上次去坊市,看到有人收。”   江福眼内放光。   “啊?还有这种事?”   “不知道是什么价?”   “上个月我才去过坊市,怎么就没见着呢?”   “我以前去坊市,也没见着,这次也是赶上了。”   江易把玉盒盖严实,确保里头的虫子爬不出来,就又接着收割灵谷。   江福就跟等着主人投喂的叭儿狗似的,颠颠地跟在旁边。   江易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对答几句话。   可江福想知道的事儿,是一点也没打听着。   越打听不着,他就越心急。   这平时烦得要死的害虫,居然还能卖得灵珠?   这只知道埋头种地的七叔,弄来的这个凡人的工具还挺好用?   坊市里究竟哪里收铁翅蛉?   这个七叔,今儿不知道是不是灵谷被毁,犯了邪性,就是不向他露半点口风!   江福急得百爪挠心,干脆大喊一声。   “七叔,要不你歇歇,侄儿帮你干活?”   轰鸣声戛然而止。   江易转过头来,笑眯眯地看着便宜大侄儿。   “那可就要劳烦你啦!”   这收割机是手扶式的,上手倒是很容易,就是十分埋汰。   收割机前方的转轮运转如飞,灵麦齐刷刷地被割断,那断茬处可不就飞溅出许多细小的沫子,有又是灵谷杆汁又是灰尘的,他身上的干净新衫,就斑驳得没眼看了。   不过他越上手干活,心里就越激动。   这东西,是真的好使!   那要是……   先前他是想从江易嘴里套话,想知道卖铁翅蛉的路子。   这会儿他就在心里琢磨着,要怎么才能让江易答应借这东西给他了。   好容易两亩地的灵麦收完,江福一边擦汗,一边向江易示好。   “七叔,这凡人的东西,倒是有些意思。”   “我那边的灵麦也快要熟了,七叔把这东西借我使吧?”   等他用完了,就送到族里的五爷那儿。   五爷管着江家族中的杂事,见了这种利于农事的物件,定然很有兴致!   就看他那滋溜乱动的眼神儿,江易就知道他没憋好屁。   他微微一笑,“也不是不行。”   “一个时辰五个灵珠。”   作者有话说: 第209章 玄明仙界(4)   江福脸上的谗笑就是一僵。   一个时辰五个灵珠!   他怎么不去抢?   江福还没跳起来, 就见江易长叹一声。   “江福啊,我这次的灵麦田遭了虫灾,怕是收成只能剩下不到五成, 要不是实在没法子, 我也不能收你这个灵珠啊!”   话都被这便宜七叔给说尽了!   江福原本许多的指责之词就都堵在了嘴里。   但他心里打了个转,忽然脸上又露出欢笑。   “呃……七叔,我晓得的,那,那就一个时辰五个灵珠, 就当是侄儿为您帮忙了。”   他说的大方无比,心里却想好了,等到这东西到手,他就用上一个时辰,然后送到族里,回头就对江易说这物件被偷了……这没用的七叔又能怎么办?   江易感动地拍了拍江福的肩膀, “那可就多谢你了!”   他说着就指了指收割机, “好侄儿,我这灵谷机买来时也花了三百灵珠,你用的时候,就先放在我这儿三百灵珠, 等用完了,我还把灵珠还你!”   看到江福的表情瞬间又变了,江易忙着解释, “好侄儿,你可千万别误会, 不是我这当七叔的信不过你, 实在是我如今损失惨重, 手头又紧,实在是缺一笔灵珠,好补上这个亏空,你放心,等我卖了这批铁翅蛉,等你把灵谷机送回来时,定然一颗灵珠都不少你的!”   江福的脸色儿,白里涨出红,红里又憋出黑,最后终于忍着愤恨点了点头。   “七叔如今遇到难事儿,做侄子的当然不能不搭把手了!”   “不就是三百灵珠,侄儿我出了!”   江福说着就去腰间解储物袋。   这灵谷机的价值,可不只三百灵珠,他要是能送到族里,得族老青眼,三百灵珠算个什么?   几千上万都不在话下啊!   前头这三百,只当是哄这傻子玩了……   江易按住他的手,“别急,等我收割完了这些灵麦再说,再说了,你那边的灵麦又还没成熟,急什么?”   江福心里火急火燎的,恨不得现在就把灵谷机给带走。   但他那边的灵田也确实没到时候,只好盯着灵谷机,满眼的遗憾。   “七叔,你这灵谷机是从哪弄来的呀?还有那个坊市里什么地方收铁翅蛉呢?”   江易眉稍微挑,“我这正忙着,多说一句,铁翅蛉就多毁我十几株的灵麦……这些事情,日后再说不迟……”   江福看着又进到灵麦地里的江易,恼火地一跺脚。   这个便宜七叔,能活活把人给急死!   然而让他再去帮忙干活……他看看自己身上不成样子的袍子,悻悻地走开了。   江易瞥了这大侄子的背影一眼,笑了笑,又接着干活。   四十五亩灵麦田,本就被铁翅蛉祸害了一大半,江易干到天黑,总算是把这剩下的灵麦田给收割完了。   至于那些已经被铁翅蛉给咬断掉到田里的麦穗,收割机就无能为力了。   一时半会儿的江易也没想到什么好法子,就只能先放一放,明天早上再说。   江易把收割机收进随身空间,带着装了许多半熟灵麦的储物袋,离开了灵田,走向山谷中依山而建的一个小山洞。   这小山洞正是原主的住处。   这小山洞有点像江易在现代见过的窑洞,隔成了里外相连的三间。   住宿还挺宽敞,但里头的装潢布局十分清苦。   卧房里就只有张破木床,一套木桌木椅,桌前摆了个灰扑扑的蒲团。   实在是寒酸得不能再寒酸了。   客厅里也只有一桌两椅,桌旁墙上挂着一幅仙崖白鹿图。   这幅图画技法全无,稚嫩粗糙,是原主自己画的,为陋室增添了少许的亮色。   也暗暗地表明了原主心底的那点子野望。   江易看完了这两处,就直奔了另一件厨房。   厨房里自然越发的简陋。   一个土灶,灶上架着只铁锅,靠墙摆了两三个粗瓷大碗。   几样灶具如大勺和筷子随意地散放在一个麦杆编成的篮子里。   穿越到玄明仙界,除了中间免费用了江福大侄子一会儿劳力,他就一直在干活了。   他的身体几乎是原身的复刻,原身才不过是练气一层,远远达不到能辟谷的境界。   这会儿可不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但有中午吃东西的经验,江易就没了把其它时空食物拿出来吃的打算。   这不是刚刚收了些半生不熟的灵谷吗?   不如煮点来尝尝好了。   如果是原主的话,那是绝对舍不得吃当年的新谷的。   每回收获,除去上交的九层半,剩下的半成,原主哪里舍得吃。   不是拿去换成灵珠,就是换成双倍的陈米回来能多吃几顿。   这会儿江易才不管那么多,直接就从随身空间里取出个小型脱粒机。   他这会饿得前心贴后背,就先脱了十斤灵麦。   又拿出料理机来打出了两斤面粉。   虽然都有机械代替人力,可还是挺费事儿。   江易哪还有闲心去做揉面做面条,直接从水缸里打了水,烧水做了一锅面疙瘩。   水和面都是这个时空的,江易又去屋旁的小菜地里,薅了几根菜回来,切碎了扔进锅里。   眼看着疙瘩汤做好,江易拿出自己用的碗勺盛好,小小地尝了一口,登时呆住了。   江易不是没吃过好吃的,什么山珍海味,那都是见识过的。   甚至一些古怪的东南各国食材,他都见识过。   然而那些所谓的美食,都跟这碗平平无奇的疙瘩汤没法比!   一碗疙瘩汤下肚,仿佛那些新收获的麦粉,丝滑地进入肠胃,又无比丝滑地化做了能量,散入了他的四肢百骸,让他原本疲惫又受损的精神和□□,得到了双重的能量。   江易看了看锅底,看到还有个小半碗的样子,马上添上,全给刮得干干净净的。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为啥中午吃那些东西都有怪味的原因了。   这还只是下等、未完全成熟的灵谷!   要是换成上等,完全成熟的灵谷呢?   什么灵米、灵果、灵兽肉……再加上各种美食的烹饪手法,那得美味成什么样呢?   想到这儿,江易忍不住地摸了摸已经饱了的肚子。   吃饱了饭,江易来到卧室。   拿出他常用的被子褥子,稍稍布置了番,就躺倒上去。   本来以为刚到这种神奇世界,没准会激动得睡不着的,谁知道刚刚沾上枕头,一分钟不到就沉沉睡着了。   山间幽静之极,这一觉睡得极香,还是窗外透进来的光亮,把江易给闪醒了。   江易爬起来又做了顿美味灵麦疙瘩汤,感觉浑身充满了神奇的灵力,精神熠熠地出门干农活。   不过才到麦田里瞥了几眼,没几分钟就回来了。   让他弯着腰在地里捡麦穗,捉虫子……还是二十多亩地。   就算这些都是灵麦的麦穗也不行啊!   他这老腰可还想要呢!   江易回到客厅里,从可回收库里挑出了几样东西,敲敲打打,就做出了一个簸箕样的部件。   他把这个部件安到了收割机上,又把收割机原本的刀轮给调低了位置。   他推着收割机在麦田里试了试,又做了点调整,这才发动了收割机。   被切碎的麦杆、掉进麦地里的麦穗、少许的泥土混合着铁翅蛉,都被铲了起来,但因为大小不同,麦杆、泥土和虫子从簸箕的齿缝里漏了下去,被另一个小齿轮给打碎,碎屑又落回到田地里。   江易虽然想要更多的铁翅蛉,好琢磨提取灵力的法子。   但让他一只一只地捉,那是不可的。   与其这样,倒不如试试在现代的肥力还田的技术了。   花了一天工夫,江易总算把这剩下的灵麦田也给搞定了。   一共是五千二百斤的灵麦。   而之前灵田的产量,是一亩地一百五十多斤,加起来应该是六千八百多斤。   也就是说,减产了一千六百斤。   这还是得亏江易有收割机帮忙,处置迅速,算是挽救了不少损失。   也就是说,这回的损失,大约有两成半,没到预料的五成。   江易顶替了原主,那就得想办法把这两成半的亏空给补了。   作者有话说: 第210章 玄明仙界(5)   这一千六百多斤的灵谷, 放在坊市上,应该能值八百灵珠。   当然了,这肯定不是收购价, 而是出货价。   比如原主要想把自己的口粮拿去卖的话, 那顶多能是五斤一灵珠。   要是去坊市买的话,那就是一灵珠两斤了。   而原主的全部现金,才九十五个灵珠!   江易得挣到八百灵珠,才能买到足够的灵谷,好应付半个月后到主家交差。   别看江易是家主的庶子, 其实地位还不如长工,不光劳动所得都被剥削了九成半,人身其实也不是自由的。   人长工好歹实在不想干了,还能辞工呢。   但原主想要完全脱离江家的影响,那就难得多了。   原主每年两次回主家交粮,若是上交的比往年少了, 那绝对少不了呵斥和责罚。   比如上次交粮, 将近三十来个江家子弟,那上缴最少的,就得了江浩达的一顿家法。   由江家大爷江阳亲自执了藤条,在背上打上重重的二十下, 别说肉身上的痛楚了,就是当着那么多的江家人被打这么一顿,那老脸也是没地方搁去……   江易心中豁然一亮。   破案了。   他明白为啥便宜侄子要坑害原主了。   便宜侄子江福和原主种的是江家两片灵力最差的田。   但江福种田应付差事, 得过且过,他收上来的粮, 已经有好几回都比不过江易了。   去年江福收上来的粮就不大够, 还是原主老好人, “借”了他两百斤灵谷,这才没有垫底。   而今年交粮,原主的收成也不大行,就没法子再“借”灵谷。   原主虽然好性子,却也没到那种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程度,因此今年被结实打一顿的,正是江福。   明明大家都差不多一样的垫底,为啥被责打的是我不是你?   估计江福就是这么想的了。   要是这回江易变成倒数第一,那挨打的不就是江易了?   菜鸡相啄啊!   江易摇了摇头,就开始琢磨起挣灵珠的路子来。   首先不可能把临期库里那些食品和化妆品拿出来卖了。   没有灵力的东西,特别是吃的用的,在灵界的坊市里,估计那是一钱不值。   那什么废旧终端、空电电池的,越发是没有半点用武之地。   倒是……   江易想到了他在凶星世界里通城富人区收到的几辆豪车。   虽然是电池动力车,但他可以改装成燃料动力车啊。   就算豪车不是灵石驱动吧,可外形拉风又坚固,没准会有修士喜欢呢?   但这个车子,这会儿拿出去还不是时候。   就算只是新奇些的凡物,也不是现在的原主能拿得出来的,搞不好要惹祸上身。   江易又把八零年代收的那些垃圾,还有买的各种小商品划拉一遍,觉得似乎也不可。   黄金白银玉石珍珠这些东西,在灵界的坊市里,虽不至于贱如土吧,也就跟灵谷一个价。   称斤的那种!   想来想去,就剩下一个木神时代。   既然龙虫串拿出来味道尚可,而且木神时代原生态无污染,没准还真能有些带有先天灵气的东西呢?   江易就把他从木神时代带来的东西一样样取出来。   木神时代的小米、烤肉、野果子、肉干……他只把这些东西各样尝了一点,就忍不住摇头。   看来木神时代的食物是没什么戏了。   他又拨拉着搜集到的骨头、鸟头、鸟爪、兽角、贝壳、螺类……   这些东西,自打在木神时代回收了一大批后,也就是在八零年代伪造古迹用了一点。   但其实他用出去的那几样,不过是抛砖引玉,勾引着那些教授们找到了真正的遗迹。   就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能不能发挥点光和热了。   “咦?”   江易捏起了一枚鸟爪,放在阳光下细看。   这鸟爪的中心,似乎有一丝丝的灵光流动?   之前在木神时代的时候,他也就是继承了原始少年的狩猎直觉。   就算回收到了这些东西,也不过是系统任务而已。   但现在他又继承了原主底层修士的四灵杂根和初级修为,再观察原本的“垃圾”,似乎就有些微妙的变化了。   他就想起在回收分解震风鹊时,震风鹊的羽毛,是织物原料,鸟头和鸟爪,就是炼器原料。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四爪鬼鸟的爪子,也会是炼器原料?   但四爪鬼鸟的爪子,本来就是从回收的垃圾库里拿出来的,再要回收,也只能回到木神时代垃圾库里去,所以就没法利用系统来做鉴别了。   江易把拿出来的那些食物都收回到个人空间,盘膝坐在蒲团上,学着原主的模样开始打坐练气。   江易学过一点拳脚工夫,也尝试过锻练气息,但那不过是呼吸吐纳、宁心静气的养生功而已。   但这灵界的修练,哪怕只是最底层的杂灵根修士,那感觉却仿佛飞跃了一座高山,能看到从前压根触及不到的风景!   这一修练就是整整一天。   清晨的阳光照进窗棂,江易坐在蒲团上,睁开了双眸。   他感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由内而外地轻松愉快。   原主被气出来的内伤,这两日的劳累,全都一扫而空。   最让他惊喜的,还是摆在他膝前的那些木神时代的小物件,除了那只鸟爪,还有两种螺类,上头似有丝丝灵光,显然内有灵力,不是凡物!   还有珠丝制成的布料,表面上的灵力光点如同细沙一般,灵力比前两样还要浓郁!   他就想起来,当时这只鸟爪,来自于一只战斗力十分强悍的鬼鸟。   估计应该多少有点特殊血脉在身上了。   而这只螺,也是他在盐湖附近的浅滩里捡到的,没准是上古时代遗留至今的,是灵界需要的材料也很有可能。   至于说珠丝布料,原本就能防火防水,结实经用的,没想到在灵界也是不凡之物。   像这样的鸟爪和螺壳,他至少还有个七八十份。   而珠丝布料比较贵重,他也囤了十几匹。   珠丝他有些舍不得出手,鸟爪和螺壳如果能卖出去的话,八百灵珠应该不成问题。   但这三样东西虽然有灵力,可距离最近的坊市只是灵界里近百坊市里不大起眼的一个,未必有识货人。   江易回忆了下坊市内的模样,决定还是再弄点能安稳挣灵珠的小玩意儿。   作者有话说: 第211章 玄明仙界(6)   江易忙碌了两天, 这才背了背篓,向着百里外的流霞坊而去。   原主耕种的山谷是江家灵田众多山谷中的一个,因此东南西北都是山连着山, 地势颇不平坦, 但也自成一体,只要在进山的入口处设置好岗哨,出入盘查,这外头的人就进不来,也就不用担心到了灵谷成熟的时节, 会有小贼溜进来偷盗了。   江易之前见江福赶路一跃一跳的,神似袋鼠,又如野兔,还在心里嘲笑了一番。   然而轮到他走远道,也不得不用同样的轻身术,五米五米地蹦着走。   当然了, 即使看上去略有点搞笑, 这一步迈出去就是五米,其实也是相当厉害的技能,若是放在现代,那简直能称一声神功。   江易花了二十分钟左右, 终于来到了山口岗哨处。   看守岗哨的也是江家人,这两名守卫在江家的地位还不低,一个按辈份算是江易的叔叔, 另一个则是江浩达第三个女儿的夫婿,算起来是江易的姐夫。   不过这两位, 一个是炼气二层, 一个是炼气三层, 修为都比江易高,看见江易,也就是点了点头,眼略搭了几句话,就让江易通过了。   这两人坐在寨子的高台上,望着一人一背篓,跳跃远行的费力模样,都不由得要发些感慨。   “江易今年可是二十岁了?”   “约莫是差一二年。”   “听说才将将引灵入体?”   “四灵杂根,能引灵入体也差不多就那样了。”   “也不知道家主对这小子是什么打算?我看他种田也很寻常。”   “堂叔可是高看他了,江易的岂止是种田寻常呢,简直就是差强人意。”   “我倒是听说江易把那二百亩灵田照看得很是仔细。”   “光仔细有什么用呢?他那四灵杂根还是金木火土,要是金木水土倒是好了,天生就是个种灵田的苗子。”   江家种灵田自有一手,就是有位先祖,天生金木水土四灵杂根。   这位先祖化不利为有利,将自己的四种灵根应用于种田上,金对应农具,木对应灵谷习性,水对应四时浇灌,土对应灵田肥沃……四种灵根相辅相成,终于在种灵田上摸索出了许多不传秘技。   而江家也就是靠着种的一手好灵田发的家,十几代繁衍下来,才有了如今在灵界说出去有些名头的大家族。   因此江家的初生婴孩,若是天灵根,双灵根这样,那当然是欣喜若狂,如获至宝。   三灵根呢,比四灵杂根强些,若是悟性高,有毅力,未必没有将来去往仙界的机会。   但若是四灵杂根,能跟先祖一样,有金木水土四灵根,那也会被家族重视,往种田好手一途培养。   偏偏江易这种四灵杂根,一头也不占,再加上性情软弱老实,难怪家主不太想得起他来。   “说得倒也是,咦?这几日不是灵麦要熟?江易不在谷里看着,怎么反而要去坊市?”   “那灵麦要熟还有两日,估计这小子是又攒下了点灵珠,去坊市里换丹药了。”   他们江家这些小修士,哪个不是苦巴巴地攒点灵珠,就赶紧上坊市里换灵丹,买聚灵阵,买功法的?   哪怕明知修仙之路不易,那也要拿出十分的力气来拼。   别说江易江福他们这些种灵田的底层子弟了,就是他们俩当着轻松差事,拿着每月一百灵珠供奉的,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依我看啊,江易这小子,灵根不成,悟性不成,倒是还有一样能成的。”   “啊?哪一样能成?”   “年纪轻,长相也不错,倒不如寻个好人家入赘了,许是还有些好造化呢!”   灵界跟仙界人界都不同,整个界的人都巴望着修仙能改命换运。   灵根好的就直接去了仙界,灵根还可以的就修练到了筑基再想法子去仙界,灵根实在差的,又没多少指望的修士呢,就想着拼子孙。   灵根这东西,玄之又玄。   有两凡人生出带灵根的儿女的,也有两天灵根的修士生出凡人儿女的。   在后代的灵根上,谁也没办法打包票。   但总归父母都有灵根,生出灵根子女的机会就更大一些。   所以想拼子孙的,都会趁着儿女还在年轻时,给定上一门亲事,多生上几个,没准还真能生下资质绝伦的天才修士呢?   而生儿生女的,甭管是男修还是女修吧,当然要耽误他们的修练工夫了。   所以基本上成婚后还生好几个的,那资质准保都不咋地,多半是五灵根或者四灵根,偶而也有不成器的三灵根。   江易这种的,可不就是活脱脱的灵界赘婿好人选么?   “啊?入赘?谁家?”   牛三姐夫自己虽然不是赘婿吧,但他在成婚后生了一儿一女,资质最好也不过是三灵根。   孩子在江家族学里跟着族师修行,那要花用的灵珠也实在不小,他这不就只好来岳家干活挣灵珠……地位跟赘婿也差不太多。   “就是山南桑家。他们二十岁以下的子弟,竟然只有三个有灵根的,这灵根还没有木灵根!你说他们家着不着急?这不,到处打听,想要给一批二三十岁的子弟婚配呢?”   牛三姐夫听了不由点头。   “这倒也是个法子。”   桑家跟江家,算是门当户对,江家是种田的一把好手,桑家则是纺织丛中的班头。   而江家灵谷虽上好,倒底在灵界不能排头名,桑家却很有几样独门秘法,织出的灵绢灵缎,自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之处,再一个布料原本就比粮食价贵,因此桑家要比江家更富庶一些。   桑家比江家富庶,人口却又不比江家兴旺,哪怕桑家女不外嫁,到如今嫡枝旁枝加起来,不过四五百号人而已。   所以江易这样的小透明,真能入赘桑家,对他来说,倒是个好出路了。   起码不至于去坊市还穿着一身灰扑扑的旧道袍了。   江易还不知道,在两位守卫的议论声里,他已经被安排上了光明的前程。   这会儿他身背竹篓走在青石板的小道上,道路两边是各具特色的民居小屋,云雾缭绕,鸡鸣犬吠,仿佛人在画中。   江易推开竹篱,走进小院,就径直奔了东头的屋子。   东屋里一圈柜台,柜台后的架子上,摆着五颜六色成卷的布料。   坐在柜台后的是位三十来岁的女子,细眉细眼,嘴角上扬天生带笑。   “这不是江家的……小哥吗?可是要瞧瞧布料?”   她们桑家的布坊里,有棉布、麻布和丝缎。   听着虽然跟凡界的布坊差不多,但这灵麻灵丝织出来的布料,凡布如何能比呢?   不过灵界的穷修士多,灵麻灵丝织出来的布料,也有好些买不起的,可不就只能将就着凡间来的布匹穿穿了。   比如说她右手边的这些棉布,就是从凡界弄来的。   一个灵珠能买十来匹呢!   她们桑家布坊虽然在棉布上不赚什么钱,但好歹能赚个人场。   穷修士未必会一直穷,也总有能买得起灵麻灵丝的时候。   这坊市就这么大,二三十家小店,还有个摆摊的露天场子,这些年常来常往的客人,就是那么些,就算有的叫不出名字,也大概知道是哪一家的。   比如面前这位身穿旧袍,带着背篓的年轻修士,应该就是江家的底层子弟,只是不知道名字。   江易的目光从没有半点灵气的棉布移到隐隐透出丝缕灵光的布匹上。   普通的布料和有灵力的织物做出来的衣服都能穿,只是有灵力的对修士凝聚灵气更有帮助。   从原主的记忆里,江易还知道,这桑家布坊里最贵的衣料,就是可避水火,百毒不侵的。   这不巧了么这不是?   江易手上的蛛丝布料,它也是防水防火,百毒不侵的。   顶尖的布料他都有了,至于说普通布料,他在随身空间和旧衣库里有的是。   他可不是来花灵珠的。   “桑大娘,您请看这个……”   这位看着才三十来岁的大姐,其实已经年过六十,因为是练气三层,又服过驻颜丹,所以并不显老,江易在说着话的时候,就已经从背篓里取出了他准备好的小物件。   桑大娘就看到这江家的小子举起了手,手掌心里一枚圆溜溜的水晶球,不够玲珑,却相当剔透。   江家小子不知道按动了球下方哪一处机关,水晶球竟然大放光明,亮得她的眼都有点花了!   “啊?这是?”   江易笑道,“这是夜光灯。夜里修练做活的时候用最合适。”   他想来想去,最有可能挣到灵珠的,就是这太阳能灯了。   这种太阳能灯,如果出现在凡界,那必然是豪门权贵才能用得起的高奢品。   放在仙界,却是一灵珠也不值。   那些筑基以上的修士们,谁的手里没有大批的夜光石呢?   而且白昼和黑夜对于中高阶的修士们来说,几乎没有多少差别。神识一扫,什么看不清啊?   也只有在灵界,还算有点搞头。   灵界大批的底层修士,尤其是如桑家这种需要做精细活儿的,这种无烟无味亮度足够的太阳能灯,绝对能打动她们…… 第212章 玄明仙界(7)   桑大娘接过那盏夜光灯, 放在柜台上,只觉得柜台旁边的布料都更加鲜亮了许多。   这还是在白天,要是在夜里, 那岂不是越发的明亮?   桑大娘眼珠子转了转, 向着西屋喊了两声,叫来了两个小子。   “把门窗关上,看看这夜光灯如何?”   两个半大小子都是这店里的伙计,他们长年在坊市里,也是见过市面的, 可桑大娘放在柜台上这盏灯,的确是不曾见过,这会儿各人关窗的关窗,关门的关门,可那小眼神儿,就禁不住地往灯那儿飘。   果然室内光线昏暗下来, 越发显得这灯的好处。   寻常的牛油灯, 也不过能照亮一小片地方而已,还有股子味道。   而这夜光灯无火无味,几乎能把整个屋子都映照得亮堂堂的。   桑大娘心思就动了。   她家里几个女孩儿,大的成日刺绣织花, 小的也在纺线织布。   灵根最好的不过是三灵根,各人都在努力攒灵珠买灵丹好提升修为。   但品质好的灵丹哪里是这个小坊市上有的呢?   那都得去到五百多里外的仙城去买。   买还未必买得到,那都要托人情寻门路的。   她们桑家人能拿得出手的, 最值钱的,也就是灵丝制出的法袍和法衣了。   一件件绣工精美, 灵气纯正的衣袍献上去, 那些丹师们满意了, 自然灵丹也能多赐下些。   而制作上等法衣法袍讲究的就是一气呵成,天衣无缝,   制作到要紧处,别说夜以继日了,就是不眠不休,也得赶工出活。   桑家族里有实力的嫡枝,自然是不缺夜光石用,可如她家这样不上不下的,那就置办不起了。   而且据她所知,这夜光石的亮度,似乎比起这夜光灯来,还是稍有不如。   想到这儿,桑大娘挥了挥手,让两个小伙计退下。   桑大娘笑眯眯地问江易。   “这夜光灯可是需要灵珠的?”   坊市里如这般的小物件不少,比如眼前这小伙出身的家族,就独创过好几种,有防虫的,有保鲜灵谷的,还有能让种子尽早生发的……   这夜光灯既然不是夜光石,那自然也需要灵珠供应灵力才是。   江易憨厚一笑。   “并不需要灵珠。”   桑大娘脸现狐疑,“没有灵珠供应灵力,这夜光灯如何能持久?”   这小伙子,看着憨,难道内里藏奸?   “这夜光灯白日放在阳光下晒着,就相当于有了灵珠,这样就能一直发光,不过不瞒大娘,这夜光灯也有使用寿命,若不摔不进水,能用满六年。”   桑大娘讶然地张大了嘴。   “竟不需要灵珠?只要晒太阳就行?”   灵界里但凡是修行之人,一举一动,可不都得花灵珠。   她家中时常夜里点灯,若是灯用灵珠的话,天长日久下来,也是一笔不少的开销。   虽然只有六年寿命,但能节约下灵珠呀!   看到江易点头,桑大娘还有点不信。   “你这小子,可莫要诓我。”   江易憨厚一笑,“桑大娘,小子常来坊市卖灵谷,又不是做一锤子买卖就跑的,岂敢诓骗?”   这话倒也是。   桑大娘点点头,“这夜光灯,你要多少灵珠?”   “二百灵珠。”   “江家小哥,二百灵珠可就不划算了啊!”   二百灵珠,要是换成牛油烛火的话,那能同时烧它七八根!   “桑大娘,其实合算的,你们织坊里最忌烟火,又怕染上异味,这夜光灯再合适不过了,不信你先买一盏夜光灯回去试试,一对比自然就知道了。”   江易在现代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做销售的料,考上公务员还给分到了回收站当站长,几乎用不着跟客户打交道,后来穿越几个世界,实际上做买卖的主力,还是他雇的伙计或者伙伴。   不过也正是因此,他的话配上外形,就格外显得实诚。   桑大娘当然知道这江家小子说的是对的,要不然她一个卖布料的,为啥耽误工夫在这儿看什么夜光灯呢?   “一百五灵珠吧?还有几盏,我都包圆了。”   她家里有桑林、麻园、还有织坊,在这坊市还有间铺子,论起来不算多富裕,手头的灵珠也没短过。   江易其实心里的底价是一百灵珠来着,留给对方一百的还价空间,不过能多挣点当然更好,当下愉快地从储物袋里拿出五只夜光灯,收下了七百五十灵珠的巨款。   “桑大娘,这些夜光灯若是不小心弄坏了,还能在我这儿换,只要攒起来,等下回我来就好。”   做为一个诚信商家,江易还包了售后。   这让大主顾桑大娘更是满意,笑眯眯地点头应下,还赠给江易一条灵丝织成的头巾。   话说这样的头巾,在桑家布坊里,好歹也能卖上五十灵珠。   原主抠抠索索,全身的行头,就没一件是灵丝的。   每日出门,扎头发用的都是普通布巾。   接过灵丝头巾,江易道了谢,从桑家布坊出来,又去了杂货铺、锻造铺、鞋帽铺、藏书馆、小酒馆和丹药铺。   唯一路过没进去的,就是灵谷铺子。   这间灵谷铺子,正是属于江家家主江浩达名下,如今是由江浩达的六儿子江晃在经营着。   这处坊市虽离着江家最近,但规模不大,每年出息有限,管着这间铺子能拿的油水不会太多,但也不是如江易江福这样没啥存在感的子弟能得到的美差。   而江晃,虽然是原主的六哥,却没给过原主多少好脸。   原主刚开始自己照管灵田那两年,手里攒下了些灵谷,最先想的就是到六哥这儿来换灵珠。   但江晃这厮,不但不给便利,反而要克扣一二,还要端起当哥的架势来,教训原主一番。   后来原主再要卖灵谷,就悄悄地去旁边的露天小集市了。   江易虽然卖了自制的太阳能照明灯,得了七百五十灵珠,加上原身攒的,已经凑够了八百灵珠,倒是不用担心灵麦的饥荒问题。   但这八百灵珠是用来补亏空的,自然不能拿来花用。   因此他逛这些铺子,也就是进去看个稀奇而已。   毕竟,原主囊中羞涩,除了丹药铺子,别的店铺都极少进去,对这些店铺里卖的货品也就不大清楚。   江易从最后一家铺子里出来,就直奔坊市东头的露天小集市。   这露天小集市约摸有两个足球场那般大,站在入口处一望,东聚一行,西汇一列,少说也得有近百个摊位。   这些摊主,都来自方圆几百里内,有的跟江易一样,属于家族里没啥地位的底层修士,有的就是单纯的散修,连依仗的家族都没有,靠着摆摊混些灵珠花用。   摊子上的物件自然是五花八门。   有卖灵谷的,也有卖灵果灵草的,还有卖自家酿的灵酒的,自家纺织的灵丝布料……   还有许多旧法袍、旧法器这类的二手旧货。   除了这些,也有摊子专门摆了许多看不出用途的物件,什么古怪的石块、不明材质的碎片、十分不常见的灵草灵花之类。   江易如今习惯成自然,看到那些破破烂烂的物件,就要条件反射地精神一振。   就……特别有想要收购的冲动。   江易在这个小集市里转了一圈儿,对各个摊位上的东西都心里有数了。   虽然看着好些个破破烂烂的东西都很心动,但还是压下了问价的念头,在一片卖灵药灵草的的摊位旁边,寻了块空地,摆起了自己的摊儿。   摆摊这种事,江易至少在三个世界都干过,这会儿简直闭着眼睛都能做。   先铺上张席子,在场子里捡上四块石头镇住四个角。   再把他从木神时代搜罗来的那些个破烂,什么鸟头、鸟爪、羽毛、兽骨、螺壳之类的,一样样摆得整整齐齐。   与他相距三米开外的一个中年修士正抱着酒葫芦打盹,感觉到动静,懒洋洋地睁开一只眼睛瞥过来,见江易摊子上的东西,也都是不大起眼的灵材,风干的鸟头鸟爪之类,上头虽然带了一丝丝的灵气,可若有若无的实在不多,他又不会炼器,也不会炼丹,这些奇怪的灵材对他来说没啥用处。   中年修士收回了视线,抱着酒葫芦又闷了一口,接着打盹去了。   江易摆好了自家摊位,朝两边望了望。   在灵界的集市摆摊,讲究的就是一个静,一个独。   既没有吆喝拉客的声音,也不会摊子连着摊子,中间连个缝儿都插不下。   修仙之人,就连为生活摆摊,也自带修仙勿扰的气质。   江易左手边正是那位中年修士,他面前摆着好几盆灵花灵植。   这些灵花灵植,有几样,江易从原主的记忆里能知道,是炼制驻颜丹和辟谷丹的材料。   其余的花草,原主所知有限,江易自然也看不出来什么。   驻颜丹和辟谷丹这两种,基本上是灵界里最常见最基本的丹药了。   一个能留住容颜,一个能食之不饥,说起来都挺实用的。   而这两样丹药,在丹药铺里卖的也不算贵。   尤其是凡品的一阶丹药,也就是五十灵珠一瓶三粒的样子。   原身还不到二十岁,自己就是种灵谷的,这两样丹药再便宜,也还是从来没用过。   但来自现代的江易却很想尝尝。   这两样在灵界虽然不稀奇,要是能带回到现代,那他岂不是要暴发?   作者有话说: 第213章 玄明仙界(8)   江易虽然心动, 但可惜囊中羞涩,暂时还不能行动。   只好收回视线,又朝右边望过去。   右边的摊主则是个蒙着脸的女修, 看穿着一身灰袍的模样, 应该上了点年纪。   她的摊位上摆的就都是些二手旧物。   比如什么旧靴子、旧头冠、旧道袍之类,二手法器也有两样,很明显都是男修常用的。   其实在灵界和仙界,修士的一身穿戴,只要是带有灵力的, 那都是值钱的,甚至能称得上法器和灵器。   既然是法器和灵器,也就没有新旧一说。   只是这个小坊市里,就连开店的修士最高都不过练气四层,摆摊的又要差上许多,但凡有点好东西, 谁不是藏着掖着, 哪能舍得放在摊上卖掉呢?   因此这集市上的二手物件,都是灵力消散得差不多的,没有太大的用处,但若是细细修补一番, 倒也不是不能用的。   江易除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当然是不会用二手旧货的,不过他正要收回目光, 却发现在一条腰带上,压着本泛黄的书册。   咦?   江易之前在坊市里闲逛的时候, 也去了藏书坊里看过。   这藏书坊虽然小, 但修仙基础的书册还挺不少的。   什么步法, 各系功法,心法,攻击之术的都有。   比如轻身术、神行术、御气术、御剑术,这都属于身法一类。   只是修为低的只能学低阶步法,比如江易这样的炼气一层小修士,就只能学会轻身术了。   各系功法则是金木水火土五系功法,须得配合灵根一道修练。   像原身金木火土四系灵根,独缺水系,那就没法修行水系功法。   也正是因此,他没法修行灵雨诀之类辅助种田的功法,在种田一道上,往往事倍功半。   而这些低级功法,那是本本都得花灵珠,还死贵。   就如大路货轻身术,原身是在家学里学的,虽挨了师长同学好些个排揎,但好歹不花灵珠。   像那种完全没有家族的散修,就都得靠着自己一点点地苦熬苦攒了。   原身其实也早就想多学一些术法,只是那些个功法书最便宜的也得三五百灵珠。   而能买到足够引气入体的丹药就费了他洪荒之力了。   如今江易好歹能卖夜光灯挣灵珠,多学门手艺,还是可以想一想的。   特别是刚刚他瞥见那本书的封面上有四个大字。   炼器入门。   就原主这个四灵杂根,靠着正统的修练,怕是一辈子都筑不了基。   那就只能走炼丹或者炼器的路线了。   这本炼器入门书,之前他在藏书阁里也见过,要价五百灵珠。   现在既然是二手的,就不知道能打几折?   他正在那儿琢磨,就见左手边的摊主已经到了他的摊子前。   两眼紧盯着摊子上的螺壳,眼内瞬间放光。   “道友,这菊花螺多少灵珠?”   江易心里一喜。   这是就要开张啊!   他就说感觉这只螺壳似乎隐约有丝丝的灵气吧?   根据原主的记忆,江易想了想,开了个价。   “二百灵珠。”   中年修士目光闪了闪,撇嘴,“这不过是个小螺壳,常见丹方上头都没有它,竟要二百?若是你这有十来对,我倒是能出二百。”   江易也不答话,笑眯眯地看着对方。   “七十灵珠。”   “一百五十。”   “一百!”   这样的菊花型螺壳,江易少说也回收了一二百个。   中年修士能叫出名字,又提到丹方,显然是炼丹能用到的材料了。   如果江易坚持不卖的话,他一没有丹方,二不会炼丹,三还没有灵珠,拿着这些螺壳就没什么用了。   “最低一百二十。”   江易说了个价,中年修士还要接着还,就见从右边来了位矮胖修士。   这矮胖修士身上的道袍灵光闪闪,从头到脚都是带有灵气的装备,刚刚江易才逛过各家铺子,粗略一算,这人的身上就穿了上万灵珠。   好一个灵光闪闪的大……主顾啊!   而正在跟江易磨价的中年修士,却是赶紧应下,“成交!”   他赶紧把灵珠交给江易,将那枚螺壳捏在手里,又指了指江易摊位上的鸟头和鸟爪。   “道友,这些可都是炼器用得着的材料,可别便宜出手!”   他说着就朝矮胖修士那儿瞟了一眼,江易立马会意。   “多谢提点!”   中年修士说完话,就飞快地回到了自己的摊子上,一改之前的懒散。   赶紧忙活着把开着花的和碧绿可爱的摆在前排。   而此时的各家摊主,也都纷纷打起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望着灵光闪闪的矮胖修士,仿佛看见了财神爷似的。   而这位财神爷也似乎知道自己很受欢迎,不紧不慢地在各家摊子前头踱步。   “冯婆婆,你这是又来卖黄道君留下来的旧物啦?”   蒙面老妇人坐在摊子上没有动身,只是冷冷地哼了声。   财神爷却又斜眼瞅着那本泛黄的炼器入门,嬉笑,“冯婆婆,这半本炼器入门还没卖出去呢?”   冯婆婆翻了个白眼,声音嘶哑地回了句。   “不劳包掌柜惦记。”   听着这几句对话,就能知道这位婆婆身上是有故事的。   只可惜原身的记忆里倒有没这些八卦。   江易只要稍一想就知道为啥了。   原主虽然来坊市的次数多,可都是卖完了灵谷就去买灵丹了,根本没有多余的闲工夫在这儿看摊子。不知道所有八卦也不足为奇。   只是那炼器入门居然是半本么?   江易可还想着一会儿过去侃个价啥的呢。   不过听包掌柜这意思,这位婆婆在这儿摆了好久的摊子,都没把摊子上的东西卖出去,是东西不行,还是有别的原因呢?   江易准备过会儿再向旁边的摊主打听打听。   “阴煞鸟?”   包掌柜这个大财神这时却走到了江易的摊位前,一眼就看见了四爪鬼鸟的头和爪子。   “多少灵珠?我要了!”   江易算是明白为啥旁边摊主要提醒他了。   这就是个小财神!不赚白不赚!   “五千灵珠。”   江易摆摊的时候,也没把所有木神时代的物品都拿出来。   有些他一看就是好东西的,就都藏着呢。   拿出来的,都是他看着可能有丝灵力,又很不喜欢的。   比如说四爪鬼鸟,这种鸟长得丑,叫声难听,还总是喜欢偷走人类的小孩,袭击落单的人类。   这会儿的摊子上,也就摆了两副四爪鬼鸟的骨骼。   包掌柜皱了皱眉头。   “五千灵珠?”   包掌柜摸了摸腰间,“今日却是没带那许多的灵珠,只有灵石。”   灵石?   这话一出,附近所有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投向了包掌柜。   要知道一灵石能兑换一百灵珠。   灵珠只是制作灵石时的边角料,灵气自然完全不可能跟正经灵石比了。   因此仙界流通的是灵石,而灵界只能流通灵珠。   当然了,财大气粗的门派和家族里,手里也是有灵石的。   比如那些大的坊市和城池里,那些大宗的交易也会用到灵石。   可在这里的无名小坊市,一般是长年都难见到灵石的。   在众多羡慕的目光中,江易接过了装有灵石和灵珠的储物袋。   袋子里放着四十块灵石,一千颗灵珠。   江易面上若无其事,将灵石和灵珠倒进了自己的储物袋,把摊子上的两副四爪鬼鸟骨骼都装在储物袋,交给了包掌柜。   包掌柜满脸笑呵呵,“小道友,日后再有这样稀奇物,只管到藏书阁去寻我。”   说完他就背着手,又接着在集市上闲逛起来。   但落在江易身上的目光,却也没有散去多少。   江易不动声色地瞥了一圈儿。   这些目光,羡慕固然有,更多的是贪婪的恶意。   江易原本还在注意着包掌柜又去了哪个摊子,这会儿忽然想明白过来。   登时后心一凉。   五千灵珠!   原身身上带灵珠最多的一次,也不过七八百而已!   而在这小集市上摆摊的修士们,平时身家应该都不会超过一两千。   江易如果现在离开坊市,十之七八没法把这些灵珠给带回江家灵田谷。   不是被杀人劫财,就是被劫财劫物。   就算他其实还有些秘密武器吧,但现在他不过是个炼气一层小修士,过早地暴露自己的底牌,实在不够明智。   江易瞬间决定也当一回散财修士。   “道友,不知这几株是什么价?”   中年修士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微微笑,“这些都是我种出来的,给小友个成本价,一盆五十灵珠好了。”   “五十两盆,买二十盆。”   “成交!”   中年修士殷勤地帮着把这二十盆灵花灵植给装进了储物袋。   储物袋不能装活物,灵花灵植这些也只能暂时装一装,时间稍长了也会枯死。   “道友精通种植灵花灵植,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入门的炼丹功法,价钱好商量。”   中年修士愣了下,随即想到江易可是刚刚得了一大笔令人眼红的灵珠的。   就明白为啥江易突然这么壕起来。   “有有有!”   中年修士在种灵花灵草方面很有一手,自然也是想在丹道上尝试一番的,怎奈搜罗的法术功法倒是不少,可惜至今也只能炼炼凡品的辟谷丹。   他手里有好几本初级炼丹入门的功法,多复制几份卖出去,既能挣灵珠,又不影响他,何乐而不为?   他说着就拿出了三本初级炼丹术的小册子。   灵界不比仙界,仙界的典籍都是用玉简,灵界的典籍,尤其是初级的那种,用一些灵草纸抄录也能凑合。   三本小册子,中年修士不客气地收了江易一千灵珠。   这还没到几十息的工夫,那笔五千灵珠的巨款,就已经被江易给花掉了快三分之一。   中年修士也算是跟着发了笔小财,他乐呵呵地提醒江易。   “道友,你刚刚卖出去这种玄煞鸟,骨骼可是炼器的好材料。”   “玄煞鸟这种上古灵兽,在咱们灵界已经绝了种,市面上能看见的,都是从土里刨出来的,用一个就少一个。听说仙界这种玄煞鸟倒是还有,不过仙界的仙师又哪里有那个闲工夫,去弄这些玄煞鸟骨到灵界来呢?”   江易算是明白为啥刚刚那个包掌柜乐意出高价买四爪鬼鸟的骨骼了。   向中年修士道了谢,江易望了眼那位冯婆婆,低声问中年修士。   “刚刚包掌柜说起那半本炼器入门,可是有什么忌讳?”   既然花出去的才是自己的,那他就散一散财,分散风险,把能用得到的,都买上一买!   中年修士轻轻摇了摇头。   “忌讳倒是没什么忌讳的,冯婆婆也是个可怜人……”   作者有话说: 第214章 玄明仙界(9)   也得亏这小集市上的摊位都离得挺远, 不然他和中年修士在这儿偷摸着说冯婆婆的八卦,早就被冯婆婆听得一清二楚了。   原来冯婆婆所在的冯家,就跟江家、桑家一样, 是有点专长的人家。   江家擅农, 桑家擅织,冯家则是会炼器。   当然了炼器跟农织还是有很大不同。   仙界的修士是不大看得上这两个行业的,可专长炼器的却有不少。   而且炼器的成本可比种田纺织要大得多了。   种田种得差了,好歹也有点收成,纺织类也无非是材质上等或劣等, 基本不可能亏本。   而炼器却不然,就算是低阶炼器师,不失败个近百次,浪费掉许多材料,也炼不出第一个凡品法器来。   有时候运气不好,炸了炉啥的, 还会受伤, 甚至还有生命危险。   因此江家桑家可以慢慢积累人丁兴旺,冯家就始终大起大落,人丁调零。   到了冯婆婆这儿,她家离冯家主枝血脉偏远, 也就几乎不大来往。   冯婆婆的父亲只有她一个女儿,就将毕生所学都教给了冯婆婆。   又觉得自己升阶无望,日后女儿会孤单无依, 就收留了个流浪少年,给冯婆婆当了夫婿。   这位流浪少年, 就是刚刚包掌柜提过的黄道君了。   流浪少年资质不差, 是火木金三灵根。   冯家的主业是炼器, 自然也会教这流浪少年学炼器。   可二十来年过去,这位黄修士修行到了炼气四层,炼器方面却是跟学徒差不了多少,总是笨手笨脚,连个最初级的法器都做不好。   不过冯婆婆跟黄修士这对小夫妻倒是情投意合,相处得极好。   后来冯老头八十岁寿元耗尽,就只留下了冯婆婆和黄修士这对小夫妻继承家里的炼器祖业。   又过了几年,冯婆婆无意中炼出一件上品法器,夫妻俩都不忍心让这件法器埋没,就带着这件上品法器去了附近的灵坪城,想卖个好价钱,好给夫妻俩换点得用的灵丹。   他们想的倒是不错,那件上品法器的确是卖了个好价钱。   可在灵坪城里,黄修士却被失散多年的黄家血脉长辈给发现了。   更了不得的是,这位黄家长辈,居然还是从仙界来的!   黄家长辈见黄修士灵根尚可,而且有练气五层的修为,在灵界算是进境颇快了。   就问黄修士,愿不愿意跟他回仙界?   结果可想而知。   黄修士就跟这位黄家老祖去了仙界,不过他倒那会儿倒也不是完全绝情。   反而同冯婆婆信誓旦旦,说他跟去仙界就是想要得到更好的功法,更多的资源。   如果他能有更高的修为,比如成功筑基,就能回灵界来接冯婆婆,到那时,仙界随随便便的资源,都能帮着冯婆婆轻松晋阶了……   冯婆婆当时还真的相信了黄修士的鬼话。   只可惜,从那之后,就再也没见黄修士回灵界。   倒是在冯婆婆五十岁那年,收到了黄修士托人带来的一封书信。   信上说,黄修士已是筑基道君,且蒙受恩师器重,自有远大前程。   与冯婆婆十二年未见,两界相隔悬殊,为免互相耽误,特寄回书信,与冯婆婆解除婚姻,从此天长路远,各自逍遥。   从那之后,冯婆婆性情大变,心灰意懒,深居简出,一年也炼不出一件像样的法器。   不过冯婆婆手里有好些个早年冯老爹留下的法器,也有自己早年炼制的法器。   生活窘迫的时候,冯婆婆就到坊市上卖一两件法器,再买些灵米灵酒之类的回去。   冯婆婆此人虽然古怪,可冯家的法器还是很有口碑的,只要冯婆婆摆出法器,用不了半日就能出手。   因此在这个小集市,也不是时时都能见到冯婆婆的。   但每年的六月下旬,冯婆婆则雷打不动地来小集市摆摊。   卖的就是她曾经的夫君黄道君用过的旧物。   这些旧物都是几十年前的,虽然有些灵力,可本身品质就不高,不太值得买。   况且,这些东西再是没用的,也是筑基道君用过的。   虽然黄道君不大可能再回来见旧人吧,可世事难料啊。   万一呢?   万一买了这些东西回去,黄道君回来听说了呢?   哦,我从前天天戴在头上的灵丝青巾,买的时候是一百个灵珠,却被我前道侣三个灵珠就卖掉了,现在戴在了你个小小的练气一层头上?   黄道君身为筑基,在这小小的坊市那还不是碾压的存在?   一个不爽,放出道威压就能弄死小练气啊!   也这是冯婆婆每年来卖二手旧物,却年年都卖不出去的缘故了。   好在这些东西一年旧似一年,估计再卖个十来年,灵气消散光了,就连一个灵珠都不值了。   至于那本炼器入门?   中年修士咳了声,“听说当初黄道君初学炼器,却怎么都学不成。”   “冯婆婆就专门为黄道君学了本炼器入门。”   “好像是她写出一章来,等着黄道君融会贯通,才会接着往下写。”   “可惜啊,明珠投暗,黄道君还没把冯家的炼器术学到十分之一呢,就去了灵界,听说在仙界那边,做了炼丹师,炼器什么的,估计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了吧?”   江易没想到,才来坊市没多久,就听到了这样一个仙界陈世美的故事。   当然了,人黄道君倒也没有陈世美那么丧病,而且冯婆婆也没那么惨就是了。   而且,炼器术……   江易心思一动,向中年修士道了谢,就准备朝冯婆婆摊子走过去。   “诶,道友?”   中年修士忙拦下江易。   “道友不会是动了恻隐之心,想要包圆了冯婆婆摊子上的物件吧?”   这玩意不是恻不恻隐就行的呀!   冯婆婆摆摊,就是为了赌口气,并不是真的缺那三五颗灵珠。   可如果谁真的花了这三五颗灵珠,就有可能得罪一位仙界的筑基修士啊?   而且这还是十来年前就筑基的修士,谁知道现在是什么修为呢?   江易笑了笑,“那倒不会,只是想看看那本炼器书。”   本来如果那山谷里的灵田是属于原身的话,那他专心种田倒也不是不行。   但可惜灵田是属于江家的,江易现在就是个长工,收成只有半成的那种。   种出来的收获才有那么点归自己,这谁能有积极性啊?   反正他现在挣到了八百多灵珠,足以把亏空给补上,只要收获比江福强,就不是倒数第一,也就暂时不会受罚,江易也就满足了。   至于以后,江易就琢磨着等自己修为再起来点,就能谋划着独自单干了。   但一个底层修士要想独自单干,还能过得好,那可就得需要不少资源和技能。   炼器要是炼得好,可比种田赚得多了。   中年修士欲言又止,想说道友才发了笔小财,去藏书阁买一本就是了。   但又想到藏书阁的初级炼器术虽然不算太贵,买的修士多了,能真正学会的却少。   反倒是冯家的炼器术是家学传承,而冯家赘婿学了那么多年也没学好,可见在炼器方面的天份极其差劲,为了让如此差劲的修士学会炼器术,冯婆婆编写的炼器书,那定然是浅显易懂,半点没有藏私的……   着啊!   还是这位小道友想得通透,先前他怎么没想到这个?   中年修士差点就迈腿跟上了江易,脚尖才动了下,忽然想起他学了二十多年的,是炼丹术,又不是炼器术,冯婆婆编的炼器书再好,也跟他挨不着啊!   中年修士就眼睁睁地看着江易来到冯婆婆的小摊子上,指了指那本炼器书。   “请问婆婆,这本炼器书多少灵珠?”   虽然这本炼器书只有半本,但江易有直觉,这绝对是个大漏。   蒙着面纱的老妇人,闻言抬眼看向了江易。   虽然双眸周边有遮不住的纹路,可老妇人的眸光却灼亮异常,一点也没有老年人的混浊模糊。   江易被这么一看,都有点莫名的心虚。   “你能出多少?”   冯婆婆没有开价,却是哑着声问了句。   江易想了想,他现在是发了笔小财,被周边的摊主都看在了眼里,没准这会儿已经传遍了整个坊市。他回江家山谷的路上,都埋伏好了人手,就等着他这只小肥羊呢。   所以他也不用太节省了,否则还不知道给谁省呢!   “一千灵珠。”   周边许多正竖起耳朵听动静的,听到这个出价,都露出了无语的表情。   这江家的小子,看着憨,实际也是个猴精。   不就挣了五千灵珠么,刚刚就花出去一千五了,这会儿半本破炼器术,就要花掉一千,这还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五千的一半就花掉了!   不是怕被人劫财还能是什么?   冯婆婆直勾勾地盯着江易,足足过了十来息的工夫,这才哑声道,“五百灵珠!”   江易一开始还不大明白。   他不是都开价一千灵珠了么?   怎么这冯婆婆却说什么五百,难道一千不比五百多吗?   还是他听错了,冯婆婆说的五百其实是五百灵石?狮子大开口?   毕竟这本书是冯婆婆写给曾经的道侣的,一时气愤拿出来摆摊,但真到要送出去了,又舍不得也有可能。   冯婆婆却又重复了一句,“五百灵珠!究竟买不买?”   说到最后,显然都不耐烦了。   江易这才连连点头。   “买买!”   好家伙,这真是反向砍价啊!   作者有话说: 第215章 玄明仙界(10)   江易究竟还是第二次花灵珠, 拿灵珠的速度有点慢。   他费了点工夫才把五百灵珠装进储物袋里,递给冯婆婆。   然而冯婆婆冷哼一声,“二百五!”   周边暗挫挫在关注着这一场买卖的众人都看傻了。   不过再细细一想, 倒也不奇怪。   冯婆婆相处几十年的道侣说丢下她就丢下她, 要是换成别人,没准早就把跟负心汉有关的东西都给烧成了灰。   冯婆婆只是把这些东西都给贱卖了,其实已经很平和了。   只是冯婆婆要是把这些东西都给烧了反倒没事,若真有二傻子接下了这些东西,将来没准就有生命危险啊!   再回过头来看这江家傻小子, 那是真愣呀!   是不是他再慢点,冯婆婆都恨不得倒贴灵珠?   江易显然也想到了这一节。   他半个多余的字都没说,麻溜地从储物袋里取了二百五灵珠,再把储物袋放在摊子上。   他是想挥霍灵珠来着,可没想到白拿呀!   冯婆婆慢吞吞地拿起储物袋,从里头取了灵珠, 又把那半本炼器术的册子塞进去, 将储物袋交还给了江易。   虽然冯婆婆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江易却也似乎能感受到冯婆婆压抑着的怨愤。   他忍不住就多瞟了眼摊子上的那些二手物件。   这回再看这些东西,就不光是些旧货了,而是一位妻子给丈夫精心准备的衣着穿戴。   只可惜, 它们原本的主人,却是一去不回,白白辜负了这份心意。   真是个人中垃圾呀!   江易在心里骂出这句话, 忽然心里灵光一现,正要离开的脚步就停下了。   在围观众人的眼里, 这江家傻小子不但买了那半本没啥用的炼气术, 还半蹲在摊子前, 拿起了一件马甲?   江易刚刚在摊子前把二手物件都扫了一眼。   他是想买上一两件来着。   就当是照顾冯婆婆那种微妙的怨愤心态了。   他完全可以回去拆开来研究研究,这灵界的带有灵力的服装,究竟是什么样?   它的效用又是什么样的?   等到被他彻底弄废了,不正好可以试试回收?   人渣穿过的外套,难道不正是垃圾中的垃圾吗?   但摊子上的外袍,长裤这些,究竟是人渣贴身穿过的,到他手里也晦气呀。   更不用说什么臭靴子,旧帽子之类。   想来想去,倒是这件马甲看着有点硬度,应该算得上件装备了。   “这件三个灵珠!”   听到冯婆婆沙哑的声音,围观群众心里几乎都发出了同样的声音。   果然啊!   就知道冯婆婆在这儿卖旧物,那就不是单纯地为了灵珠。   看这件马甲,虽然灰扑扑的看不出来什么材质。   但坊市里卖的马甲,都是有防御之力的,最便宜的也得二百个灵珠。   而就算是最便宜的旧马甲,搁在穷修士眼里,只要不影响防御,就是一百七八,那也是很乐意收的。   如今跳崖到三个灵珠,在这个集市里,哪怕是再穷再贪心的修士,都不敢去接这个漏。   但江家小子却还真的摸出三个灵珠,递给了冯婆婆!   江易不是感觉不到落在他身上的各种目光。   还是若无其事地把这件马甲装进了储物袋。   虽然在外头来不及细看,但光是那种丝滑和微沉的手感,就让江易知道这马甲,它不简单!   江易刚刚一千灵珠没花出去,只花了二百五。   这让他计划的壕气挥霍基本落空了。   他索性回到摊位上,把自己摆的摊子给收了。   就拎着储物袋,在小集市里慢慢地逛了起来。   这回他可是财大气粗,专门来消费的。   离他摊子近的摊主们大都是人精,当然知道这江家傻小子今天要是不把才收到的灵珠花的七七八八,是不能安生地回去的。   于是一改之前的道系售货,对着江易格外热情。   而那些离得远的摊主们虽然暂时不知道前头发生了什么。   但只要稍一打听,也就了然。   平时大家摆摊,一天能挣上十来个灵珠都算不错了。   这江家小子发了这么一注财,合该他破财免灾,让大伙宰上几刀才是。   不过这江家小子还真是傻。   瞧瞧他买的都是些啥?   那些低阶的灵丹也就算了。   好歹辟谷丹饿了能顶十天半个月的,锻体丹能少少地淬炼体质,多服一些聊胜于无。   补气丹和生血丹这些,其实练气一层还压根用不着呢,不过备着过上几年用倒也不算错。   可品质一般的灵谷?   你们老江家是干啥的?   你是干啥的?   你一个种灵谷的来买灵谷?   碎得都看不出原来是啥的法器碎片?   知道你才从疯婆婆那儿买了半本炼器入门,那也不是这么个用法吧?   就算是疯婆婆自己家传渊源,也没法把这碎渣渣给修复出来吧?   乱七八糟的奇怪材料?   不是,这些东西卖的人都不知道能干啥用,你一个练期一层的小修士又能看出来啥?   糟蹋灵珠也不是这么糟蹋的,实在不想要灵珠,可以送给有需要的修士嘛!   江易逛了一圈儿集市,出手大方无比,又花出去了将近两千灵珠。   不过也收到了满满一储物袋的东西,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   他现在手里还剩下不到两千的灵珠。   索性就抬脚,走进了流霞坊市里唯一的一家小酒馆。   流霞坊中来来去去的,都是些不大富裕的低阶修士,就算能进酒馆里,也舍不得多花灵珠。   因此酒馆里卖的酒菜种类不过寥寥几样。   江易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点了壶灵酒,一碟子下酒的甜果子,一碗肉丝汤面。   酒馆里的东西都是现成的,灵酒和甜果子立时送上。   就是肉丝汤面,也不过花了五分钟就端到了江易面前。   就是那端菜的小姑娘,很是多看了江易几眼。   江家这位小哥,也是经常来坊市的。看着可不有几分面熟?   只是今日倒也奇怪,居然舍得进来店里,还点了三样东西!   要知道,这三样加起来,那也得花十个灵珠的呀!   江易没去管小姑娘的表情,自己给自己倒了杯酒,又尝了口果子。   不得不说,这灵界的食物,哪怕外表看上去不怎么样,可味道竟是没得说。   味道醇正还在其次,那种点滴的灵力化入体内的感觉,确实舒畅。   趁着肉丝汤面还没上,江易就把他在集市上淘来的各种物件都细细清点起来。   尤其是那件三个灵珠就到手的马甲。   之前在集市上,他没顾得上细看,生怕冯婆婆连三个灵珠都不要。   这会儿再拿在手里细细观察,发现这件马甲,原来是由三种丝编织而成。   这三种丝,一种是泛着金属光泽的银色,一种是哑光手感柔和的淡灰色,另一种是全透明的细线,,无论是哪一种,江易都看不出来材质。   江易从随身空间里弄出一把水果刀,试着割了下。   他用的力道是三分,马甲一点痕迹都没有!   这防御力可以啊!   他又用上了九分力,这次被划得有点变形,却还是没破,而他似乎还能感觉到些微的反弹力。   等他收了力,略抚了抚,变形的地方,居然慢慢恢复了!   江易眼睛一亮。   好东西啊!他这是捡了大漏了?   眼看着小姑娘端着面碗送上来,江易忙把马甲给收了起来。   这碗肉丝汤面看上去就是碗平平无奇的汤面。   清汤里一团雪白的面条,上头飘着五六条肉丝和青菜碎末。   但江易只喝了口汤,就头也不抬地把这碗面给吃得干干净净。   没想到灵界的食物这么好。   那要是到了仙界,岂不是……   在灵界里,他才不过是个最底层的小修士,要是到了仙界,那越发是奴仆一样的存在了。   江易想到这儿不由得摇摇头。   还是先应付了现实再说吧。   既然一会儿有可能路上遇险,那他倒也不必太过讲究。   江易起身,借了酒馆的茅厕,把马甲给套在了身上,用普通的外袍遮好。   除了套上马甲,他又用在集市上买的凌风靴换下了脚上的普通鞋子,这下他的轻身术可以多跳出去两三米了。   头上的布巾也换成了桑大娘送的灵丝青巾。   这灵丝青巾虽然不能防御,但对灵力吸收有促成的功效。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江易觉得这灵丝青巾一上头,似乎都越发耳清目明起来。   至于武器,原身一直随身带着把精钢锄。   这精钢锄,是江家发的,每个子弟都有。   干农活的时候当农具用,没农活的时候就当武器用,可谓是一物两用,精打细算得很了。   当然了,精钢锄虽然勉强算是凡品一阶法器,比普通的农具要强得多,可要是跟正经的武器比起来,那就实在不够看了。   论起灵巧、射程、杀伤力,它都差上不少。   一般江家子弟,手头宽松的,都会自己攒钱买个趁手的法器防身用。   原主才从主家出来没多久,手头就一直紧紧巴巴,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正经的攻击法器。   这次他在集市上就买了把青精铁剑。   这把铁剑是凡品一阶法器,虽然跟精钢锄一样的品阶,攻击力却强得多了。   但江易也没打算全靠它防身,只用来当成明面上的武器就行了。   作者有话说: 第216章 玄明仙界(11)   江易把青精铁剑背在了身上。   离开小酒馆的时候, 酒保小姑娘的嘴都张得老大。   “江家小哥这是发了财了?”   正好一个熟悉的客人走进来,接话笑了。   “江家这小哥,可不就是发了财么?”   这流霞坊市本来就没多大, 修士们传信又有许多的法子, 因此但凡有点大事小情,很快就能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   “这江家小子倒也不算太傻,还知道花灵珠买些穿戴和剑保命。”   小姑娘听了集市上江家小哥用一堆烂骨头换了五千灵珠的经过,又是羡慕,又是担忧。   “五千灵珠!竟有这么多?”   她们这小酒馆里一年也不一定能挣够五千灵珠啊!   而她一个月挣二十灵珠, 一年才不过二百多灵珠。   江家小哥在山里就能捡到烂骨头,还能挣到五千灵珠,这简直就是一夜暴富啊!   只从流霞坊回江家灵谷地,路上没准就会遇上拦路打劫的修士,这可就有些惨了。   不过小姑娘眼珠子一转,笑了。   “江家不是在坊市里有灵谷铺子?”   江家小哥去铺子里找亲哥帮忙不就行了?   虽说坊市里的铺子都不大吧, 但好歹加起来也有三个人, 好歹都有修为,好歹能匀出人手来送送江小哥吧?   再说了,就算匀不出人手来,往家里送个信不就成了?   那老客摸着胡子, 摇了摇头笑了。   还是太年轻啊!   似江家这样,不缺子弟,却没多少灵珠和资源的, 父子兄弟情……有还是有的,就是不多。   更何况这兄弟, 还不是一个娘生的?   信不信江家小哥要是真的去求铺子的掌柜江晃, 没准这五千灵珠, 最后还能落在江家小哥手里的,就只剩下几百个了。   而若是自己都花个七七八八,全副武装起来,还没准能平安地回到江家灵谷呢。   江易此时正好路过江家的粮铺子,虽然他没想太多,可是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本能,让他脚步反而加快了。   江易来到坊市的出口。   流霞坊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坊市,却也在两个入口处摆下了简单的迷阵。   这个迷阵没啥危险,主要是用来防止半点灵力都没有的凡人进来的。   当然了,若是有许多心怀不轨的想要到坊市里捣乱,这个迷阵也能起一点作用。   看守迷阵的,就是一个练气三层的老头子。   他守在阵石前,头一点一点地在打瞌睡。   江易走出去的时候,老头仿佛没看见似的,半点反应都没有。   江易走出迷阵,脚步就放慢了。   他从记忆里找出原主会的那些小法术。   唯一有点攻击性的,就是那个凌空放出气劲的弹指术了。   连震风鹊都打不死,更不用说炼气的修士了。   就是因为知道原主不会什么攻击法术,江易有了灵珠,就去藏书阁买了本灵剑术,刚好能把他新买的那把灵剑给用上。   江易从怀里摸出那本灵剑术,抬头看了看天,又看了眼四周,索性在路边找了块大石头坐下,看起了灵剑术。   这本灵剑术是花了五百灵珠买的,里头讲的自然也都是最基础的修士剑术。   江易也算是看过不少仙侠影视剧的了,那些华丽特效里,仙子仙人们的剑那是上下翻飞,还能踩着当交通工具……在这本灵剑术里,是绝不可能的。   就他买的那把凡品一阶灵剑,还压根没办法脱离重力飞行呢。   只能在挥舞的时候,将修士自身的灵力附着在上头,加大攻击力和防御力。   当然了,这上头也有七八个剑法的招式,看上去都简单得很。   有点难度的,就是灵力的运用之法了。   江易这一看,就入了迷。   看到紧要的地方,甚至还从背上取下了剑,在半空中比划起来。   距离坊市二十里的山崖上,两个蹲着的人影实在忍不住,站起了身子。   一人望了望天,“怎么还没来?”   另一个啐了口,“怕不是在坊市里要吃喝上好几顿呢!”   “不是说已经出了坊市?就是爬,也该爬到了呀?”   “不会是被人给劫胡了吧?”   这年头,大家都精穷。   好容易有个人菜灵珠多的肥羊,谁不打主意啊?   “大哥,那咱们怎么办?要不往前瞧瞧?”   另一个人想了想,“还是再等等,要是天快黑了,再往前去瞧瞧!”   两个人起身活动了番,又啃了两口陈年灵麦做的饼子,又接着蹲下,伏击着将要过来的肥羊。   眼看着太阳将要落山,打从崖西边的来路,来了个在山道上轻盈奔跃的人影。   这人每次发力,身子就能飞出三四丈,在将落地之际,另一只脚接替着微微点地,便又飞出三四丈,若是不细看,整个人就像是贴着草丛飞行一般。   埋伏的两个人远远瞥见,都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这小子,轻身术让他使得倒是花里唿哨的,还挺好看。”   等他打完这劫,闲着也可以跟着学学。   “少废话了,快干活!”   这小子的速度好像有点快,不抓紧,让他跑了怎么办?   江易这会儿把轻身术使得如行云流水,不但自觉形象好了不少,而且真的有种仙气飘飘的感觉。   要不是他玩过威亚,知道人在空中的表情身姿管理,又哪里能琢磨出这快速省力又美观的改进呢?   眼角余光瞥见前方一处断崖,江易脚下都没停就准备穿越过去。   忽然两道白光闪耀,直奔着江易袭来。   一道直冲脑门,另一道照着胸口。   风声呼啸,速度奇快,比江易在木神时代里见过最强劲的弓射出来的利箭,还要快上那么一点!   幸好对方的修为不高,这攻击还不算太可怕!   而江易身上穿了马甲,只需要躲过冲着脑门的一击就行。   江易身体向后一仰,头颈微歪,避过了上头的这道袭击。   另一道则直直地打中了他的左肩。   虽然一道攻击落空,但好歹打中了一道啊!   像江家小子这种低级的修为,肩膀打中那也是重伤。   看他还不赶紧投降求饶,献出身上所有的好东西和灵珠?   偷袭的两个人互相看了眼,哈哈大笑着就跳下了崖。   “江家小子,交出你的储物袋,放你活着回江家!”   江家他们当然不敢直接惹了。   但江家里一个不起眼的小子,抢了也就抢了。   反正他俩都蒙着脸,江家小子也不认识啊!   江易一只手捂着左肩,身体晃了晃,满脸惊恐地望着这两个蒙面强盗。   好么,他看过的那些杀人劫宝的,好歹是个什么天材地宝。   他就多了五千灵珠,加起来才五十灵石啊!也来杀人劫财?   这简直就是市井厮杀街头火并的层次啊!   “拿来吧你!”   一个蒙面修士看着江易这样子也没啥威胁了,上来就去扯对方腰间系的储物袋。   却见寒光一闪,蒙面修士嗷的一声,如火烧手般地收回了爪子。   然而他的上臂上,已经多了道深深的口子,鲜血喷涌而出。   这下变故陡生,两个强盗惊得倒退了好几步。   就见那原本好像受伤了的江家小子,已经放开了捂着左肩的右手,而他的左手里,正握着把精铁剑。此时这剑尖上还滴着血。   “好小子,竟是装的!”   “大哥,这小子定然是穿了什么护甲!”   他娘的!   有灵珠了不起呀!   不是说江家这小子穷抠的很么?怎么舍得买贵得要死的护甲?   江易其实也不是故意要装来着。   刚刚那一下,虽然声势跟原主的弹指术不一样,力道要大得多了。   似乎是一道水箭,一道木刺。   江易没来得及躲开,只能试试自己身上这件防护马甲的攻效了。   幸好这马甲的二百五是真没白花,完美地防住了这道木刺。   但那冲击过来的劲道还是挺痛的,让他反射地捂了下。   这两个劫道的就不再远程放招,直接奔到了他跟前了,可不就方便他发挥么?   不拿出他这把灵剑来练练,不是浪费这个好机会?   不然他回了江家谷种灵田,跟谁练去?   就那些震天鹊,也是空中目标,用这把不会飞的剑对付,它也不合适啊!   江易虽然上来就伤了一个,但还有另一个呢。   对方不断地施放出水箭,同江易的精铁剑战在一起,倒也打了个平手。   江易看不出来这两个劫道的修为,但从他们这杀伤力不强的招术来看,估计修为也就是个二层,或者攻击力不行的三层。   练气二三层的修士,如果不是剑修,攻击力就相当于凡人世界的高手。   江易在几个世界里历练过,就算原本武力值很一般,也被磨炼成了高手了。   这会儿有现学现卖的灵剑术和灵剑,又有至少提高5个防御点的马甲,那是越打越顺手,精铁剑一挑,就刺中了另一个修士的胸前。   他虽然没下死手,但在致命位置深深地来上一剑,对这两个原本就不是肉身强悍的家伙来说,那也是要命的。   瞬间都失去了战力,跪倒在地,不住求饶。   这会儿他们想的不是抢灵珠了,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   江易把这两人的储物袋拿走,倒提着精铁剑,愉快地走过断崖。   作者有话说: 第217章 玄明仙界(12)   江易走回灵田谷的时候, 天色已经黑了。   他本来还以为会有两三波打他主意的呢,但是除了断崖二人组以外,后头就一路顺利, 什么劫道的都没有, 只在离山口二三里的山隘处,遇上了一头半大不小的刺野猪。   这种刺野猪跟他熟悉的野猪非常相似,只是在整只猪头上,生长着大大小小粗硬的骨刺,勉强算是灵猪的一种, 但因为它灵气实在不高,肉质还粗硬,因此灵界中人对这种刺野猪没多少兴趣。   但人虽对猪没兴趣,猪却很喜欢拱灵田,因此江家山谷口的守卫,时不时地就会将附近的大小刺野猪给清理一番。   不过这种刺野猪皮实又能生, 就算年年清理, 都会时不时地冒出来。   如果是原身的话,遇上这只半大刺野猪,虽然不至于有性命危险,但如果跑得不及时, 也会挂点彩。   江易就拿这只小刺猪当练手了。   毕竟,他才学会了灵剑术,正想多练练呢。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 在他回谷的路上,除了断崖二人组, 确实还有两波想打劫的。   然而等啊等的, 也不见江家小子过来, 就觉得多半是被前头的捷足先登了。   既然肥羊都已经被宰过了,那还在这儿吹什么冷风?   散了散了!   看守谷口的两个江家守卫,这会儿正准备将谷口的木门给拦上,入了夜他们也该歇着了。   木门才关了一半,就看到江易扛着头半大刺猪过来了。   天色已晚,只能瞧个大概,两个守卫就看不到江易已经从头到脚换了身行头。   江堂叔咦了一声,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江易,你这是打了头刺野猪?”   牛三姐夫打了个哈欠,“这东西肉不好吃,又没啥灵气……”   灵界的修士虽然在仙界眼里压根算不上修士,但灵界人自己还是很当回事的。   但凡有办法,是不会去吃那些凡间的食物的。   而杂质少又有灵气的食物,最平和的,也就是灵谷了。   像灵兽肉之类的,种类太多,而且属性也不一样。   可能有的吃下去会与修士本身相克,有的则是杂质过多,反而留下微毒。   因此这两位对于灵气不高,杂质太多的刺野猪半点兴趣都没有。   甚至还对江易略有一点同情。   可怜啊!资质差,又不机灵,还没种灵田的天份,每年就能挣那么点灵谷,难怪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吃。   也得亏他们都对这个刺野猪不感兴趣,江易轻松地背着刺野猪进了山谷口。   等回到山洞,江易才将刺野猪扔到了灶房的地上。   其实他也能把这头猪收进随身空间,或者收进储物袋里。   不过这野猪浑身臭烘烘的,江易使剑的时候还有点生疏,不成章法,横七竖八的几剑,把猪皮给砍得破破烂烂,满是血污,要是收进去,他还担心把地方给弄脏了。   这会儿天黑了,江易也没心思去处理刺野猪,去煮了一小锅灵麦粥算是晚饭。   今天一整天的食物,都是此界带有灵气的,江易虽然奔波了一天,打了两场架,这会儿却十分精神,一点也不觉得困累。   他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个自制的夜光灯,摆在了桌上,就着灯光,拿出灵剑术,对照着书册又练了一回,再回想今日对练的细节,几番琢磨,只觉得越发的融会贯通了。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这个灵剑术,本就是低阶练气修士入门的基础剑术,十分简单的缘故。   他把灵剑术收进了随身空间,又将今天在坊市弄来的炼丹术和炼器术看了一遍。   炼丹术是江易从来没接触过的,虽然是最初级的,也让他看得似懂非懂。   江易就先放下炼丹术的册子,拿起了那半本炼器入门。   他这一看,就放不下了。   一直看到大半夜,看到炼器入门的空白页,江易盯着这空白页好半天,这才意犹未尽地收了起来。   冯婆婆的炼器术可能不够高端,但她编这本炼器入门,绝对是浅显易懂,形象生动的。   要不是现在是后半夜,而且江易也确实开始困了,他都恨不得立马试一试自己炼器了。   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大亮。   江易吃了点灵谷粥,学着原主的习惯打坐修炼了一个时辰。   又出去巡视了一圈儿灵田。   中午时分,江福来找江易,满脸的焦急。   “七叔,七叔,听说你在集市挣到了灵珠,又在路上被打劫?”   江易点点头,“没错,挣了些灵珠,不过在坊市都花得差不多了。”   他指指灵麦田,“你也知道,因为铁翅蛉,我这灵麦的收成都损了五成。”   “没法子,这不就只好在集市上买了些灵麦?”   江福脸色儿一变。   “七叔,你竟花灵珠买灵麦补亏空?”   他跟七叔的灵田都挨着,好几年了,谁还不知道谁呀!   便宜七叔那个节俭抠门劲儿,有灵珠不去买灵丹,反而去买灵谷?   就为了过几日上交主家的时候不是倒数第一,不挨责罚?   倒底是七叔转了性儿,还是传闻里七叔真发了财?   江易长叹了口气,“不补上又能如何?我可不想受罚。”   江福的脸色儿更差了。   七叔不受罚,那就得他受罚了?   “七叔,侄儿听说,你在咱江家谷地里找着了阴煞鸟骨架?”   江易脸上现出一抹慌乱。   “别瞎说,哪里是在灵谷地里找着的,明明是在荒山里拾的。”   要不说这江福不老实呢,让他这么一说,江易就算发现了阴煞鸟骨架,那归属也是江家的,江易得来的灵珠,可就未必属于江易了。   江福的眼里闪过一丝得意。   “七叔,能不能给侄儿多说说,侄儿也想找找看,没准也能发笔财呢?”   江易憨憨一笑,“我也不过是碰运气罢了。”   “那七叔,你不给我介绍窍门也就算了,那要不借侄儿些灵珠?”   反正他不能空着手回去。   江易摊开双手,“昨儿挣了一点灵珠,早就花光啦,可惜啊,你也不早说!”   不等江福开口,就又接着说下去,“你不是还说租我那收割机?可见手里还有灵珠?”   作者有话说: 第218章 玄明仙界(13)   江福的脸色儿, 就跟便秘了似的。   两只眼睛瞪得老大,满是不敢置信。   七叔你变了!   这才几日不见,怎么就, 变得这么抠了呢?   “七叔!”   江福悲愤地叫了一声, 江易摇摇头,“叫几声七叔都没用。哦,对了,那收割……灵谷机你还用不用?用的话可得赶早交押金,不然我可就要租给旁人了。”   “用, 用!”   江福的灵麦虽然还没完全成熟,但要收的话,也能收割边角早熟的了。   何况他早就想好了,要把灵谷机送去给族里的江五爷,没准他得了江五爷的赏识,能得个更好的差使呢?   这天天在灵田里干苦力活还不落好的日子, 他是实在受够了!   江福摸出了身上的储物袋, 数了一数,只有二百七十来个灵珠。   “七叔,要不这押金就是二百吧?侄子我也留些花用?”   江易瞥了他一眼,勉为其难地接过储物袋。   “看见你是我亲侄子的份上, 押金就二百吧。”   他取了灵珠,把那架收割机放在里头。   江福伸手去接,江易却不放手。   “江福啊, 灶房里有一头刺野猪,你去帮着收拾出来吧……”   在木神时代他砍砍杀杀, 手上沾血的那是没办法, 现在这个世界可是修仙世界, 他这人设也得立起来啊!   便宜大侄有求于他,不用白不用嘛。   江福脸皮微微抽动了几下,最后还是化成了笑容。   “成成,小侄这就去!”   一头刺野猪一百多斤,除了猪头部位满是骨刺十分扎手之外,那野猪皮也十分厚实,用普通的杀猪刀切割起来,费手得很,更何况这头猪已经被江易给砍得破破烂烂,血肉模糊?   江福干活干得不情不愿,双手血糊拉碴,原本还算清秀的脸上沾了好几道黑红,心里直把江易给咒了个七八十遍。   不是说发了小财?   昨儿怎么没叫劫道的给打死?   怎么没让刺野猪给顶死?   哼!穷抠就是穷抠!   有了灵珠也叫你守不住!   刺野猪这种惹人厌的东西,也就是这穷抠七叔会看在眼里,没准还打算做来吃呢?   他手上正割出一条肘子,一时发狠就要往地上掷去,再踩上几脚,叫七叔吃个够去!   然而他才举到半空,就看到江易施施然走了进来。   “收拾得怎么样了?”   吓得他赶紧收力,险些把老腰给闪了。   干了一个多时辰,总算是把那头臭烘烘的刺野猪给收拾妥了。   也终于从可恶的七叔手里拿走了那个灵谷机。   江福一脸憋屈地离开了江易的洞府。   江易还在他身后笑嘻嘻地招呼了句,“江福,要不留下来一道吃晚饭?”   江福正往外迈的脚步就顿了顿。   不吃白不吃?   “晚饭咱就吃猪杂汤?猪肚猪肝猪血一锅炖了……又热乎又喷香!”   江福听着只觉得肠胃翻涌,险些呕出来。   “啊,不了,我还是……呕,回去吃好了!”   眼看着江福跟逃跑似的速度,江易的嘴角不由得上扬。   便宜大侄虽不是个好东西,可他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山谷里,也确实十分无聊。   大侄时不时地冒出来,似乎也给枯燥的种田生活增添点闹腾。   便宜大侄还真的把这头刺野猪处理的不赖。   骨头一堆,肉一堆,猪皮一堆。   猪杂啥的,也都放在了个盆子里。   甚至还因为大侄有水灵根,还给他把地上的血污稍微清洗了下。   要知道江易没有水灵根,要用水,都得去山谷中的泉水处汲取。   当然了原身好歹也是练气一层,身上有储物袋,一个来回就能打回满满一大缸的水了。   山泉离洞府有个七百来米,如果能接过来的话,那肯定用水是大大地方便了。   但要不要在这儿长住,江易还没想好。   这种刺野猪的生长过程跟家养的猪不一样,肉质确实粗糙,气味也确实腥膻。   别说江易本就没打算做猪杂,就算有,这会儿看到了这些不太一样的猪杂,也瞬间打消了主意。   他找出了几个大个的保鲜盒,把这些暂时用不到的猪杂放进去,收进了随身空间。   本着回收就是赚到的态度,江易又试了试对猪皮和猪骨的回收。   竟然全都失败了!   猪皮和猪骨,居然都是炼器的原料!   他是实在想不出来,猪皮猪骨炼出来的法器,能是个啥呀?   才看过一遍炼器入门的江易,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来。   只能把这些东西也装好收起。   他在那堆猪肉里挑挑捡捡,捡出一块最嫩的肉来,用现代的烹饪手法处理,先用淀粉调料炮制几个小时,再来做红烧……   等着炮制猪肉的空闲时间,江易又把炼器入门拿出来看。   这是他看的第三遍。   抛开那些对材料属性的讲解和处理,江易发现,这炼器的基本原理,倒是跟机械原理有共通之处。   法器用灵力来驱动,而机器则用能量来驱动。   法器又有五种属性,再加上各种材料的变化,法器的炼制就要比普通机器麻烦一些。   但这个灵界的法器,主要都是攻防装备,有些其它种类的,也都是修仙相关。   在种类多样性的方面,又没法跟现代的各种机器相比了。   想到这儿,江易把铁翅蛉、震风鹊头爪、刺野猪骨、四爪鬼鸟骨这些东西都拿出来摆在面前。   用炼器入门里教的法子来研究。   铁翅蛉尸无疑是金属性的材料。   震风鹊的头爪骨骼则是火属性。   刺野猪骨有一丝丝的土属性。   至于四爪鬼鸟的骨骼,则有浓重的冰灵气和木灵气。   怪不得包掌柜肯出两千灵珠收购四爪鬼鸟呢。   可惜的是,炼器入门里详细讲解的几样基础法器炼制,唯一提到的材料,就只有震风鹊头爪。   看上去用时最少,最简单的法器,就是一阶炼丹炉了。   这种最简单的炼丹炉,用的材料也很简单,五斤精铁而已。   幸而昨日去坊市,他花灵珠如流水,什么东西都买了些。   这其中,就有五十多斤的精铁,一共花了他三百多灵珠。   江易把其它的材料都收了回去。   拿出了十斤精铁,分成了两份。   他用了半个小时,把炼制炼丹炉的流程在心里记熟。   再把肉给用小火焖上,这刺野猪纤维粗大,要想炖得好吃,少不了得五六个小时。   他正好利用这个时间,来试试第一次炼器。   不出意外地失败了。   江易把失败的精铁疙瘩给收进了随身空间。   这种炼制失败的精铁渣,还得经过处理才能变成精铁原料。   而半本炼器入门里还没提要怎么处理。   江易本来就准备了两份,这会儿又开始用另外一份精铁练手。   在红烧猪肉炖得发出了诱人的香味之后,第二次炼器倒是不算失败,但也不算成功。   江易两手举起一只乌漆抹黑的不规则圆锅,抿唇看了半天,最后又扔进了随身空间。   炖肉完全好了,红油泛亮,热气喷香。   比他在现代吃的最美味的红烧肉都不差。   不过确实没有灵谷吃下去那种灵力入体的感觉。   吃完了红烧肉,江易一觉好眠。   第二天起来,还是如前几天一样,修练,巡视灵田……   灵田谷上空飘来一朵乌云。   灵麦地已经被收割完毕,江易正走在灵菽地里。   乌云却已经飘到江易的头顶,趁着江易不备,猛地俯冲下来,袭击目标正是江易的头脸!   江易正在灵田边上呼吸着新鲜甜美带有少许灵气的空气,忽然头皮微微发麻,正是那种危机来临前的第六感,他猛地抬头一看,正好看到至少二三十只震风鹊的尖嘴朝他啄过来!   江易急忙矮下了身体,避开这么多的杂鸟攻击。   然而这些震风鹊体型小巧,行动灵活,已经把江易前后左右都给包围了。   就像是现代战争里无人机发挥巨大作用一样,震风鹊群这会儿的威力也发挥到了最大。   江易急忙抽出了精铁剑,挥剑自卫。   作者有话说: 第219章 玄明仙界(14)   一只鸟头上生长着小凤冠的震风鹊, 勇猛地带着小伙伴们直扑灵田边上的那个人类。   眼瞅着尖尖的鸟嘴都要戳到人类的脑门上……   它不由得发出兴奋的喳喳叫声。   “小伙伴们!快冲!”   “给这个人类脑袋上戳出几个透明窟窿呀!”   “叫他知道咱们的厉害!”   “看以后哪个人类还敢射杀咱们!”   “喳喳喳!对!咱们不就是吃他几粒灵谷么!”   鸟群们也跟着激动相和,说得太对了!   它们也不光是吃灵谷的呀!偶而也会吃点虫子和蛾子什么的嘛!   这些人类,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呀!   然而震风鹊的鸟嘴几乎已经挨到了人类的脑门, 这人类却突然身体一矮, 微微侧转,就抽出一把剑来,在半空中顺势划了半圈,只听叮叮当当一阵乱响!   几十只震风鹊拼命振翅高飞,声音都带上了凄厉!   哎唷!老子的嘴!   它们这如长钉的嘴哟, 可是打架吃饭的家伙,被这该死的人类给削去了半截子,这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别的鸟还只是受到了波及,领头的震风鹊却是结结实实地被砍中了鸟嘴。   整只鸟都险些晕过去,幸好还能挣扎飞高,逃离了人类的铁剑攻击。   江易感受到剑身处传过来的撞击, 就知道这些鸟果然不是普通凡鸟, 鸟嘴的坚硬程度不比精铁剑差。   他那天箭射鸟群,还能有收获,得亏震风鹊的全身并不都那么坚固,不然就不是鸟群大败, 而是他被啄成筛子。   而被他砍中的震风鹊,有几只似乎受到了惊吓,飞得歪歪斜斜, 江易看准了目标,使出灵剑术上的招式, 将这几只点对点地斩落。   这几下群鸟更惊了, 瞬间飞高了两米多。   小团的乌云在江易头顶环绕, 吱吱喳喳吵吵闹闹,暂时却都不下来攻击江易了。   再猛的鹊儿,它也怕剑砍呀!   江易其实倒想多练练手呢。   刷震风鹊的难度比刺野猪要难了不少呢!   起码这个身法眼力准头,缺一不可。   可这些震风鹊,似乎清楚他不会飞,在他头顶一个劲儿地盘桓,就是不下来。   江易想了想,剑交左手,右手从随身空间摸出了弓箭。   这群震风鹊里就有好几只亲眼见过弓箭威力的,这会儿喳喳乱叫一阵,鸟群扑楞楞地飞高,一团灰雾如下雨一般,就罩了下来。   江易正好仰脸向天,准备射击,眼睁睁地看着细碎的东西从天而降,他就只来得及低头缩背……   但已经迟了。   天粪如雨,纷纷飘洒下来。   同时飘洒下来的,还有时浓时淡的臭气。   江易老脸顿时一黑。   等他从随身空间里摸出顶帽子,再要回报这天粪之仇的时候,震风鹊却已经呼唤着伙伴们,振翅高飞,离开了山谷了。   江易看着满地的天粪,不由得阵阵无语。   合着这群震风鹊就是来报复的啊!   原主的记忆里,每到收获之时,他都会如临大敌,全副武装,只要灵麦一离秸,就会赶紧收入储物袋里。   而震风鹊是不会吃未离秸的灵麦的。   据说这是因为麦秸韧性强,震风鹊啄食的话,也只能啄到一粒两粒的,危险又费力。   而若是麦穗离了秸杆,震风鹊只要叼起飞走,落到安全的地方就能美美享用了。   往年震风鹊虽然祸害灵田,但只要原主勤快努力,这些损耗就不算太过分。   只是今年灵麦田先被铁翅蛉给祸害了头一番,正好给震风鹊创造了条件。   也让刚穿越来的江易跟震风鹊群结下了难解之仇。   江易想到这儿,不由得有些头皮发麻。   单个的鸟他不怕,成群结队的也还好对付,这动不动就给他来个天降天粪,这特么的可如何是好?   江易沉着脸走进洞府。   江易在洞府里手拿炼器入门陷入沉思的时候,便宜大侄子也没闲着。   江福站在大院高门外,双手贴在腿边,老老实实地站着,只是目光却是叽咕乱转,听着墙内的动静,又急吼吼地看向大门处。   日头越升越高,晒得江福一张白脸都有些泛红。   他终于忍不住,又到门边,满脸堆笑,冲着门内坐着的看门老汉点头哈腰。   “得材叔,五爷可是得了空了?”   他一边说,一边就把个小玉瓶塞了过去。   老汉接过玉瓶,打开塞子瞄了眼,见是引气丹,就点了点头。   “行,你且再等等,我进去瞧瞧去!”   他在五老爷宅子的仆人堆里头,是最差的五灵根,资质也不行,活到五十岁了,还没引气入体,可以说就是个凡人了,因此就算家里托了关系,也不过是得了个看门的差使。   这引气丹能辅助修练之人引气入体,他年轻那会儿,只要有点灵珠就买来吃,可惜都打了水漂。   这把年纪了,他也死了这条心,只他家里还有个小儿子,是四灵根,拿回去给小儿子用,也是极好的。   江福眼巴巴地看着老汉走了进去。   虽然大门是开着的,而且现在没人看,江福也还是不敢踏足一步,只能缩在门边,等着唤他进去。   “老爷叫你进去!”   等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老汉过来叫江福,还难得地给了他一个笑脸。   江福一溜小跑着就进去了。   五爷这宅子他其实也来过,知道格局,一共五进,一般见客就在第一进。   果然,江五爷就在前院的一间小厢房里见的他。   “灵谷机?”   江五爷听到江福的一番吹嘘,眉稍动了动。   “拿出来我看看?”   江福赶紧把灵谷机从储物袋里给拿出来,摆在了江五爷面前。   这东西几乎有一人高,看着怪模怪样的,大部分的部件,似乎是铁制的,却是最最不值钱的凡铁。   江五爷原本被勾起来的兴趣,就失去了一大半。   完全是凡人的东西,又能好用到哪儿去?   要知道灵麦之类的灵谷,虽然跟凡间的谷物是同根同源,却也在灵界繁衍生息了有近万年,又岂是凡间的谷物能比得了的?   别说灵谷磨出来的米和面了,就是灵谷的秸秆,都要比凡间的强韧许多。   凡人的刀具,砍不了几下,就得重新再磨。   “嗯,你有心了,就先放这儿吧!”   江五爷虽然对这怪模怪样的东西失去了兴趣,但好歹也是管着江家族里的农具,这什么灵谷机看着怪,没准还真有点什么用,且等他空闲了再细看吧。   江福有一瞬间的愣神。   等看到江五爷就要去端茶,急忙又描补。   “五爷爷,这个灵谷机,是真的好用!原本我要干好几天的活儿,用它一天就行了!还比人干得齐整呢!”   江五爷的手放在茶杯上头,看了看江福,又看了看地上的灵谷机。   他想了想,这才走到灵谷机跟前,指了指一侧的方柜子。   “这是什么?”   听到江福的回答以后,又摸了摸前方的齿轮。   他这一摸,就不由得愣了下。   这个似乎比一般的凡铁要锋利许多呀!   江福对着他比手划脚,“五爷爷,这个就是用来切灵谷的,它转得快,就跟飞一样!”   江五爷目光打了个转,“走,去灵田里试试看!”   作者有话说: 第220章 玄明仙界(15)   江五爷在江家算是排行第三的人物, 名下的灵田当然不会少。   比如江宅附近的灵田,就是江五爷的,向来由依附江五爷的族人耕种。   江五爷本身的地位就远超过江浩达, 他名下的灵田自然也是江浩达的几倍, 而且都是上好的灵田。   江五爷找了块可以收割的灵田,让江福操纵着那台灵谷机,当着他的面儿,收割了半亩地。   江福好不容易得了这次机会,赶紧卖力表现。   得亏他那天在七叔那儿扎扎实实地干了半天的活儿, 这会儿就算是在江五爷威严的目光下,也能收割得有模有样了。   他看到江五爷冲着他点了点头,就赶紧停下,乐颠颠地跑过来。   “五爷爷,您看这灵谷机……”   江五爷上手将灵谷机摸了一遍,又点点头, “倒是个用得上的。”   “可惜还得烧这凡人的油料, 烧出来味道不好,多了些黑烟油气,声音又吵闹!”   但既然有了大概的轮廓,如果能将这灵谷机改成使用灵珠, 岂不是就能解决了这黑烟油气和轰轰的噪声?   江福听得满心欢喜,嘴巴都快咧到耳根。   “五爷爷慧眼识珠……”   短短几息,江五爷的心里, 已经转了好几个主意。   “这灵谷机,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可别说江福自己想出来的。   江福要是有这个能耐, 江浩达那家伙还能不吹嘘?何至于派去种那下等灵田, 一种就是十来年?   江福那句自己琢磨出来的倒底还是没能出口。   这位江五爷管着所有的江家工坊, 江家子弟用的法器农具和阵盘都是从这里出来的,虽不至于本身就是这类的专才,但长年累月下来,再不懂也是半个行家了。   江福就怕被江五爷给揭穿了,他反倒没落了好。   “是,是侄孙无意间,从外头的凡人手里收来的。”   就算是不是他做出来的吧,也不能让这个功劳被江易给拿去呀!   不然他费这么大劲儿是图啥?   江五爷的目光在江福脸上扫过,笑了笑。   “倒是个有眼力的……”   “这灵谷机确实对族里有用,你想要什么奖励?”   江福离开江宅回山谷灵田的时候,轻身术使得都比平时更顺畅。   他蹦跳着回到住处,习惯地朝西边望了眼。   正好看到一团乌云顺着山脊飞来,向着江易的山谷去了。   江福的脸上就忍不住露出笑容。   他长年种田,对这种乌云很清楚,可不正是最爱在灵谷成熟时来啄食的震风鹊?   这种震风鹊一般是七八只一道行动。   就算是祸害灵谷,只要动作够快,倒也还不算太过。   但若是不小心打杀了一两只,又没有全都打杀,让一两只震风鹊漏网,那可就了不得了。   震风鹊回去也会通风传信,那就会成百上千只地飞来报复。   辰风鹊本也是灵鸟的一种,并不太好惹,一只打杀都费劲,何况成百上千?   震风鹊群若是认准了仇家,那仇家可就要倒霉了。   尤其是他们种灵田的,产量大减还是小事,一出洞府就会被群起攻击,小命不保都有可能。   他种田种了十几年,就见过两三次震风鹊群报仇的事。   望着已经飞到隔壁山谷上空的乌云,江福歪了歪嘴,摇了摇头。   所以说吧,这突发横财,必有灾殃啊!   他甩着手,哼着小曲,就进了自己的洞府。   才坐到蒲团上,摸出从五爷那儿得来的养神丹,就准备嗑上一粒。   养神丹是适合练气修士服用的灵丹,服食更易入定凝神,有助于灵气的吸收。   一枚养神丹都最少得花三百灵珠,而且还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流霞坊市的丹药铺子里,虽然有养神丹售卖,却往往几日就要断货。      忽然转念一想,震风鹊群去找七叔寻仇,还是这么大的阵仗。   就七叔那点修为,那点没用的攻防法术,就算能在群鸟嘴下逃生,估计也得脱层皮。   他可是知道震风鹊群的性子,发起狂来,就跟那蝗虫似的,就算灵田没成熟,它们落下来啄食有性命危险,也会群起群落,破坏灵田。   他那日去借灵谷机,听七叔那意思,是花了灵珠买灵谷,补上了这次的亏空?   那要是余下的那些未成熟灵谷都被震风鹊给毁了……七叔可还有灵珠去补么?   这次去老宅交粮,那不就是妥妥的倒数第一?   想到这儿,江福忍不住笑了。   要不是怕现在过去,没准他会被那些贼鸟给当成江易一伙的,他定然要过去看场好戏呀!   在江福的想像里,江易这会儿肯定是左支右绌满脸血,江易的灵田更是狼藉一片,注定颗粒无收了。   然而此时的场面,却是群鸟在江易头顶盘旋,吱呀乱叫,似乎在顾虑着什么,根本不敢冒然下落。   江易昨儿在洞府里忙活了一天,自然是早就做好了应对。   见人类从袖子里掏啊掏的,只捧出一颗球,这球也就跟个南瓜那么大,外头蒙着块红布,看着半点威慑力都没有,群鸟气焰顿时高涨,喳喳叫着就冲了下去。   谁知那人类将红布一扯,突然十几道白光就激射向上空。   这些白光邪门的很,只要对上,不是瞬间失明,就是毛焦肉熟。   这谁顶得住啊!   兄弟们,快跑啊!   一阵乱糟糟的叫声过后,原本凝成团的乌云早就四散而去,几息之间,江易的头顶上空,又变作了晴朗天空。   如果不是地上落下的几只震风鹊尸体,任谁也想不到,刚刚是发生了人鸟大战。   还是江易一人单挑两三百只震风鹊。   江易唇角微微上扬。   还真成了!   他这个民间版激光发射器,虽然利用的是可回收库里的器件,可能量却是用的灵珠!   三枚灵珠就能启动激光发射器,而威力……   江易从地上拾起了一只震风鹊尸体,看到被射穿的翅膀,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他手里的热武器,是当时在八零年代的东尼国弄来的,当时数量虽然不少,可惜在凶星世界里,四处搜集终端挣绿叶币的时候,用了至少一半。   如今来到这个世界,他那点武力实在不够看的。   就算是用上热武器,遇上练气五六层的修士,只怕也不大好使。   用系统道具吧,还得花绿叶币。   他在玄明仙界,至今都还没发现有什么垃圾能回收的,绿叶币入账实在缓慢,哪舍得大手笔地花啊?   可不得想法子炼器么? 第221章 玄明仙界(16)   如果是从头做起, 就算是民间版激光发射器,估计他折腾一年也未必能搞出来。   但他这不是魔改吗?   嗯,也不能叫魔改, 现在是灵珠驱动, 应该叫灵改才对。   经过实战检验,这种激光发射器,倒的确是对付空中敌人的利器了。   想想如今灵界的修士们基本没有筑基的,大部分都是练气五六层,有个□□层就了不得了。   那么能在天上御剑飞行的修士, 段位其实都不怎么样。   这种激光发射器,若是再稍加改进,打人打鸟都够用了。   江易带着这个激光球回了洞府,又按照刚刚使用时的状况,做了点小调整。   又实验过后,觉得已经差不多了, 这才收回了随身空间。   原身的每日任务就是照管灵田, 之前他因为缺少水灵根,因此在种田上头,没法子事半功倍,只能全靠勤劳努力, 因此每天能有两三个时辰拿来修炼就不错了。   但江易如今已经收获了一种灵谷,余下的三种灵谷离成熟还早。   要做的活儿,就是每天浇浇水, 将灵田里明显的杂草除去,再看着不要让小动物过来祸祸就行。   虽然能靠着储物袋一次性取水, 但就从储物袋里取出水桶, 再一瓢瓢地浇, 一百来亩,那也是十分繁琐的农活。   江易从小就不喜欢做繁琐重复的事情。   这会儿四处转悠一圈儿,就去山谷后的深山里砍了几十根竹子,拖回来加工成竹管,再一一对接。   其实在他的可回收垃圾库里,就有不少旧竹竿,应该是从工地里回收送过来的。   但如果他全用这些旧竹竿的话,难免就有些显眼,还是得进深山里自己砍一点掩人耳目。   他又从可回收库里找出一辆三轮车,车后座上摆上个储水的大铁箱。   用软管将铁箱和竹子连起来,再加上按压装置,就成了个简易洒水车。   但就算有简易洒水车,要浇够一百多亩地,这也是累死人的活儿。   江易又给加上灵珠驱动,这下只要他按下开关,洒水车就能自动喷水,一直到水箱空了为止。   但即使这样,加水和按下开关,也还得人手来操作。   江易意犹未尽地摇了摇头。   就这样吧,反正这灵田也不是属于他的。   搞多少灵田水利,受益者也不是他。   他费事做洒水车,就是为了短期省事省力而已。   不然他完全可以修出水渠,再在灵田里埋下滴灌水管。   有这个移动洒水车,只要按下开关,他就可以利用这个时间练几路灵剑,又或者忙里偷闲,再多琢磨琢磨那本炼器入门。   余下的一百多亩灵田需要十天浇一次水。   如果是原主的话,基本上天天都在浇水,活都干不过来。   江易有辅助工具,在洒水的空档还能干点别的,一天就全都搞定。   灵田里有新长出来的杂草,他也能顺手就给除了。   震风鹊群两次都败在江易手里,似乎是怕了江易那个大杀器,连着三日,江易这座山谷上空,别说震风鹊了,就是别的鸟类,都少见得很。   这日江易又在炼制第四只炼丹炉。   他学了炼器入门之后,若是做如激光发射器这种改装类的,倒是得心应手,按照书中步骤炼制正宗法器,却十分不易。   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两种物件最终功效不同的缘故。   他炼的前四只炼丹炉,从第二只起,倒也能勉强算得上是个炼丹炉,只是十分辣眼,奇形怪状,若用来炼丹,怕就是个灵材损耗器而已。   第三只丹炉好了不少,外形已经似模似样,只是肚腹位置厚薄不匀,这无疑是个大毛病,也会降低成丹率。   因此江易自觉炼器术也算是略有心得了,就着手开始炼制第四只丹炉。   这只丹炉一炼就用了整整二十四小时。   虽然时间最长,但出来的成品乌黑光滑,厚薄匀称,跟他在坊市的丹药铺里见到的,倒有几分相似了。   江易把慢慢冷却的丹炉捧在手上,就打算自己炼一炉最低级的灵丹试试。   他把那本看不太懂的初级炼丹术册子拿了出来,正准备再看两遍呢,忽然一只纸鸟飞进洞府,落在他的脚边,化成了一封书信。   这种传讯术原主经常见,正是玄明灵界常用的一种低阶传讯法。   不过这种传讯法虽然低阶,却也要耗费一张灵笺,在江家,用这种法子来传讯并不常见。   江易拾起这封信。   原来是召集所有照管灵田的江家子弟,明日回老宅上交灵麦的。   原主之前上交灵谷,都是收获了之后准备上两三日,约莫个差不多的时日,自觉回老宅上交的。   当然了,灵谷的成熟日子都差不多,同一天几拨人都回老宅,互相碰面也是有的。   像这样专门传信,只有当江家出了什么大事才……   江家出了什么大事呢?   江易想了想,也想不出能发生什么。   毕竟,虽然灵界的水挺深,可江家这种八辈子老实种田的,实在是浪花有限。   原主每次回老宅,其实都是战战兢兢,紧张小心的。   怕被亲爹训斥,怕被兄弟们嘲讽,又怕被老宅的那些仆人看不起……   既然如此,江易就丢开炼器和炼丹,认真地打坐修练了大半夜,早起又吃了满满一大碗灵麦粥,神清气爽地前往老宅。   这次他路过山谷关口的时候,两个守卫都多看了他好几眼。   牛三姐夫还两眼灼灼地望着他,积极打听。   “江易啊,听说你寻到了阴煞鸟骨?”   也是他们守在这儿,消息不大灵通了,这小子都发小财背着刺野猪回来好几天了,他们才听说了这事儿。   早知道那天怎么也得让这小子出些灵珠来打酒吃啊!   江易笑了笑,“侥幸碰运气,在深山里寻到的。”   他想了想,把在坊市里买来的普通灵酒拿出了一壶,送给了两位守卫。   “正巧打了壶洒,请二位尝尝。”   牛三姐夫和江堂叔两个虽然眼皮子都有点浅,但他们能在这儿干着这个差事,自然是没啥大志不大会钻营的。   见江易如此上道,两人都笑开了颜。   “啊哈哈,还是江易大方!”   “嘿嘿嘿,这灵酒味儿闻着就不错……”   “这风水轮流转,不定谁就交了好运喽!”   “是啊,江易小子,以后怕不是要发达……”   眼看着江易的背影消失在了山道上,两人互相看了看。   “我看啊,江易的灵田,怕是要换人种了。”   “桑家那边,好像是要开什么彩衣宴?”   江易自然听不到在他背后的这些八卦之词,他用上了轻身术,速度已经超过了电动单车,没用半个小时就来到了江家大宅。   江浩达的宅子虽然年头跟江五爷的差不多,但财势毕竟要差上一筹,原本不过是个三进的宅子,后头因为儿女众多,又在两头加盖了三四个小院子,虽然仍旧保持着对称,看上去外观就比不上江五爷那种五进大宅。   仆人将江易带进了前厅。   这个前厅里摆着两排椅子,向来都是江家议事的地方。   原身对这个大厅并不陌生,可每回进到这地方,都有点瑟瑟发抖。   此时江浩达正坐在大厅上的首座,而他面前,已经站了两个恭恭敬敬的江家子孙。   这两个人,江易倒是认得,一个是他的六哥江曙,另一个则是他大哥家的侄子江祈。   按着原主的想法,每次来交灵谷,能遇上的,也都是跟他一样照管灵田的子弟。   但这次的江曙和江祈却跟他大不一样。   他们俩在江家的地位,虽然不是众星捧月,却也比江易强得多。   起码他们都不用吭哧吭哧地种田,而是各自管着铺子,油水足而且清闲。   这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说: 第222章 玄明仙界(17)   江易虽然进了大厅, 但便宜爹江浩达并没有马上就搭理他。   而是接着跟江曙江祈谈话。   江易就看到那两个人依次上交了一个储物袋,想来应该就是铺子一季的收入。   江浩达接过储物袋,用神识扫过, 里头有多少灵珠, 自然心里就有了数。   他对着六儿子和孙子都点了点头,目光又在他们脸上扫过,落到旁边的江易脸上。   他家境宽裕,修为在江氏族里也是不上不下,他如今已经九十岁, 离着寿元将尽也没有几十年了。   毕竟,练气期的修士,寿元也不过就是一百二十岁而已。   江浩达再怎么样也到不了筑基,他自己心知肚明,其实早在七十岁那年就已经躺平放弃了。   不然也不会生了许多儿女,就盼着儿孙里能有个灵根出众的, 让他全家跟着一飞冲天。   可惜, 儿子女儿是生了不少,孙男孙女也有的是。   然而最好的灵根也不过是三灵根而已,还只有两三个。   比如眼下站在他跟前的老六江曙,就是水木土三灵根。   老六五岁刚测出三灵根的时候, 他可是寄与厚望来着,然而谁知道老六灵根虽然不错,却资质不行, 修练的速度并不比四灵根强,他观望了十来年, 都不见这老六有起色, 只好死了这条心。   不过老六虽然修练不行, 却有个会来事的亲娘,这让他这个家主也没法忽视,最后只能将老六派到附近的仙镇上管着自家的铺子。   老六修练不成,做买卖倒还不错,每一季都能上交四五千的灵珠。   这一回,老六上交的灵珠,也有四千五灵珠,倒是中规中矩。   而他的八孙儿江祈,是老大家的嫡三子,四灵根虽一般,但出身比其他孙儿要强得多,因此也能在另一座仙镇上独领一处作坊。   这回他上交的灵珠是三千,比往年少了五百,但刚刚江祈也说了原委,是因为今年天气较去年偏冷,因此送往往铺子里的灵果品质差了一等,盈利略减倒也情有可原。   而老七江易,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种田种的也差强人意。   稍稍能称得上优点的,也就是一张脸还算俊朗了。   江易见便宜爹看向自己,也上道地双手捧着储物袋送上。   江浩达扫了眼这个破旧的储物袋,发现里头的灵麦有将近七千斤的灵麦。   江浩达不由得微微一愣。   今年天气偏冷,导致灵田里的铁翅蛉比往年多了些。   江家的灵田里,如果没做好防虫的,就都会多多少少减产了。   如今来上交灵谷的,三个里头就有一个上交不如去年的。   按说江易在照管灵田上头没啥天份,也没多指望他,反正分给他的也是下等的灵田。   却没想到江易上交的灵谷跟去年持平了。   江浩达转念一想,就想起江易照管的灵田里挖出了珍稀灵材的事来。   多半是这没出息的小子,卖了灵材,用灵珠买来的灵麦了!   江家本身世代种田,一般是绝不会花灵珠去买别家的灵谷的。   而江易再不受宠,收获亏空了,难道他这个当老子还能打杀了他不成?   连些微的惩罚都不敢领,可见这个老七实在是没啥担当!   罢了,这样的留在自家用场也不大,不如试试还能不能有点旁的好处了。   江浩达将这个破旧的储物袋收下,拿出个新储物袋交给江易。   “后日就是山南桑家老祖的百岁寿宴。”   “你和老六,还有江祈就跟随我和你们大哥同去吧。”   听到江浩达这话,江祈和江曙都不吃惊,只有江易听愣了。   这事不对!   桑家的信息,原主大概上也知道一点,他家主业是灵蚕养殖,缫丝纺织之类。   桑家家族里人口不多,加起来还不到江氏一半。   而桑家老祖,是一位百岁的老太太。   据说桑老祖早年只不过是普通的妇人,和夫君两个在山里采桑养蚕,卖些生灵丝为生。   可惜夫君早逝,只留下三十岁的桑老祖和四个不满十岁的女儿。   原本这般的家境,桑老祖这样的寡妇,可不就只能将孩子送养,或者改嫁了。   但桑老祖却宁愿守寡,独自做活抚养四个女儿。   谁也没想到,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寡妇,居然在深山里得了优良蚕种,能产出上等灵丝呢?   这有了上等的灵丝,后期再将桑家祖传的染色、纺织、裁剪技艺发扬光大,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也不知是不是桑家老祖起家之际,就只有四个女儿的缘故,后头桑家女招了女婿,生出来的后代,也是女多男少。   在灵界里,做缫丝纺织裁剪法袍灵袍的,大多都是女子,因此桑家女多男少,反倒被人觉得理所当然。   山南桑家离江家族地相距一百五十里,在灵界算是近邻,长年互有来往。   有些个分支子弟也有相互婚嫁,能称得上沾亲带故。   桑家老祖一手开拓了桑家的家业,而桑家出品的灵丝布料和衣袍,不但占了本界灵丝衣料的一席之地,还能大量供应仙界的仙宗门派,因此她的寿宴,绝对是一方盛事。   本地有头有脸的家族和势力,自然都会派自家的头面人物带着小辈们前往贺寿。   这种露脸长见识的机会,一般都是嫡系子孙的。   像江浩达这种江家不大不小的人物,也就最多带上一两个儿女过去了。   毕竟,主□□头才代表了江氏一族,江浩达自己也只是陪衬。   这次带上那两个人也就算了,为啥还会想起他这个小透明呢?   难道是因为他卖出去的四爪鬼鸟骨骼?   但刚刚便宜爹也没提起他在坊市卖灵材啊?   “父亲,我……”   江浩达眉头微皱。   “什么?”   “灵菽也还有一个月就能收了,而且山南桑家离着有些远,来回也得好几日,我怕浇不足水,影响了灵菽的收成。”   江浩达笑了。   “灵田那边,你不必管了,等这次从桑家回来,再给你安排其它的事做。”   不是有传言,说那边的灵田之所以差了几等,就是因为地底下埋着阴煞鸟骨么?   阴煞鸟骨在灵界属于珍稀灵材,那个姓包的花了五千灵珠就买下了,实在是捡了大便宜。   要真是灵田下头有阴煞鸟骨这种好东西,那他当然要亲自带人过去看看了。   哪能让江易这样的傻小子随随便便就闭眼卖出去呢?   何况,这次去桑家,他是深思熟虑过才挑中了这三个人选的。   听说桑家那边要给十来个适龄姑娘挑选夫婿呢。   本地那些大小家族,早就闻风而动了。   桑家一伙女修当家,手里有的是钱。还跟仙界那边的大宗门拉上了关系,只要放出风来要结亲,谁家能不乐意呢?   听说主家那边,足足选出了七八个皮相不错的小伙子。   而他挑出来的这三个,皮相可不输族里的那些!   其实他胃口也不高,只要三个里能有两个被桑家看中,他能捞点仙界灵丹当好处,那就心满意足了。   江易听到为了让他去寿宴,竟是连他种的灵田都要收走。   这要是换成原主,估计得郁闷之极。   但江易倒是很平和地接受了。   这比长工都不如的活儿,他早就不想干了呢!   作者有话说: 第223章 玄明仙界(18)   江浩达以为江易会不大乐意, 就算胆怯不敢出声反对,神色中也会露出来几分。   没想到这个老七就平静地接受了。   这反而让他觉得有些怪异,他轻咳一声, “既然如此, 你今日就在家里住下吧!”   他挥挥手,让厅里的三人都下去。   江曙江祈两个人在大宅里都是有住处的,只有江易没有,当下便有仆人上前来,领江易去客房。   江家大宅的客房可比原主的洞府强得多了。不但家仕俱全, 就连卧床上的寝具都是灵丝制成的。   江易在流霞坊里去过织纺,见过各色灵丝织成的料子,知道这种灵丝料一匹也值二三百灵珠。   江易在坊市的集市上大把花灵珠,也零散买了几匹灵丝衣料,不过买回去就发现了问题,他虽是手工小达人, 可不会缝纫啊?   不过有一说一, 这灵丝手感绝佳,当成床单枕巾都极好。就不知那些灵界中的奢侈品上品灵丝衣,灵丝袍穿在身上,又是什么体验了。   江易刚把屋子里的陈设观摩一遍, 就听到客院里传来大剌剌的脚步声,男子嗓门洪亮。   “老七在哪里?”   其实客院里总共就四五间房,走过来一目了然, 倒也不必大呼小叫,自然是要唤江易出来迎接了。   江易来到门口, 正好对上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修士。   正是江家大爷江阳。江易的便宜大哥。   江阳看上去四十出头, 其实已经年近六十, 如今是练气四层,又服食过驻颜丹,因此看上去要年轻许多。倒是跟亲爹江浩达看起来越发相像了。   江阳同江易略客气了几句。   “听说七弟发现了阴煞鸟骨?”   “嗯,不过是侥幸在荒山里遇上了。”   江阳嘴角扯了扯,明显不大相信。   “七弟可知道桑家老祖这次寿宴,其实另有一番用意?”   江易满脸憨厚地摇摇头,“不知。”   “据说桑家二十岁以下的子弟,有灵根的只有三个,因此桑家想要给族中十几位年轻姑娘结亲,好早日生出下一代。”   饶是江易为了不崩原主人设故作憨厚了些,这会儿也忍不住露出了意想不到的惊讶。   好家伙,听这意思,是为了桑家的下一代着想,那自然就是赘婿了。   还不是一个两个,一下子就来上十几,可不成了赘婿大选秀?   便宜老爹江浩达这次要带上三个年轻儿孙,带上那两个倒不奇怪,可是怎么就挑中了他?   “七弟可是有什么顾虑?”   “桑家的姑娘向来貌美聪慧,七弟若是能被选中,再生下几个灵根上佳的侄儿侄女,岂不是件两全其美的大好事?”   他们江家以种灵谷为主业,虽说的确有些专长,可始终没法子财源滚滚,资源充足。   唯一值得称道的,也就是江家人丁兴旺,后代众多了。   江家人多钱少,桑家人少钱多,若是两家多加联姻,岂不是两全其美?   尤其是像江易这样平庸的子弟,种田寻常,资质修为都属中下,一辈子靠种那二百亩灵田,修为上不去,又挣不来灵珠,上哪去娶中意的道侣?就算走了运能娶到,又拿什么来培养儿女呢?   要是能入赘桑家,可不是就算飞上枝头,什么都不用愁了。   江阳瞥了眼江易,见这个七弟神情懵懂,显然并不激烈反对,但也不热心积极。   话反正都放到这儿了,至于这个七弟,能不能抓住机会,那就要看他自己了。   江阳给了江易一个储物袋,“这里头有一套衣裳鞋袜,一会儿再叫下人来送些香汤沐浴,七弟好生打扮收拾,莫要在外头丢了江家的颜面。”   白来的那当然是不要白不要了。   江易接下,道了声谢。   江阳便点点头,出去了。   这些送儿上门供人挑选的事,虽然对江家有利,但做为家主的江浩达,估计还是拉不下脸来跟儿子细说。   长子江阳可不就成了那个传话的?   江易把储物袋里的东西都给掏出来,果然是道袍,中衣裤,外裤,腰带,逍遥巾,云头靴……一整套全身的行头!   而材质全都是灵丝织的!   江易看着这套全新衣帽,忍不住啧啧称赞。   江家这次可是真的舍得出血了。   没多久,果然有下人抬了木桶进来,注满了热水,滴进了几滴香精油,还送来了一匣子澡豆香药。   江易来了这几日,想要洗澡,也只能自己烧点水,从空间里拿出大盆来擦洗而已。   当然了,他要是想给自己修个淋浴间啥的倒也不难,只是费时又费力,而他又没打算在那个地方长待。   痛快地洗了个澡,江易换上了这套新行头,果然这全身穿上灵丝材质的衣物,就是浑身舒畅。甚至在他盘膝修练引入灵气的时候,都感觉比在洞府的时候,要更加容易一些。   江易一点也不怀疑,如果原身要是打小就有各种好条件,现在应该不至于才练气一层。   转眼就到了桑家老祖寿宴这天。   江易一早就被叫起来,和六哥八侄子一道,骑着灵马前往桑家。   江浩达和江阳,这两位江家的主事人,坐的是江家的马车。   江易冷眼旁观,江家这种马车在车轮处刻画着独特纹路,虽然前头有灵马在拉着,但实际上底板是悬空的,装有灵珠驱动的阵盘,因为有阵盘,马车并不需要接触路面,因此行驶起来十分平稳,半点颠簸都不显。   这种灵马车看上去美观大气,就相当于现代的豪车了,但其实耗费灵珠不小,江家家主江浩达自己平时压根舍不得用,也只有在桑家老祖寿宴这种大场合才会拿出来充门面。   就比如江易,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也就只有昨日才得了一套全灵丝材质的行头。   虽然不够格坐灵马车,但骑灵马的感受也很是有趣。   灵马仿佛天生就会轻身术,四蹄翻飞轻盈平稳,骑在上头如风驰电掣,可比去骑马场骑马强上百倍了。   江家一行人来到桑家大院的时候,大门外已经停靠了许多的载具。   大部分都是灵马车和灵马,只是有些灵马车看着就有些破旧暗淡,灵马也显得老了些,但最显眼拉风的,莫过于陆地飞舟这种飞行法器了。   眼看着一行衣袂飘飘,神光流彩的人物从飞舟上昂然而下,一帮骑灵马的低阶修士们,都不由的看呆了眼。   作者有话说:   今天从北京跑回老家了~ 第224章 玄明仙界(19)   “这是哪家?竟这般阔气?”   “嘘, 轻声些,这不是那些大仙城里来的,就是仙界的修士。”   “桑家果然人脉不凡啊……”   “那是自然, 桑家本就有修士去了仙界的宗门, 更不用说还制得一手好衣裳。”   还没来得及进桑家的宾客们纷纷窃窃私语。   但是那些飞舟上下来的修士们,却是连正眼都懒得多看围观的人群,就在桑家人的迎接下,从正门迈步进去了。   今日桑家老祖大寿,正门大开, 数十位桑家人等候在门口,迎接着四方宾朋。   比如刚刚迎接飞舟修士的中年女修,就是桑家如今的家主桑玄。   而迎接江氏一族的,就换成了桑玄的长子桑杼。   至于江浩达这家人,只能是混在江氏一族里,跟着进去了。   江浩达尚且是个路人, 更不用说像江易他们这些低阶子弟了。   不过无人关注, 倒是方便江易混在人群里,观察周边环境。   原主去过最阔气的宅院,就是江族长家的大院了。   族长大院是八个三进院子组成的大院群落,当中起了一座高楼, 名为江园楼。   这座高楼里,据说就收藏着江氏最珍贵的天材地宝和法器灵器。   当然了,也有花了高价从那些仙城里买来的防护阵盘。   这个阵盘威力强大, 是江家子弟在危急时刻里可以躲进去保命的地方。   对这个了不起的江园楼,原主只是远远地瞄见, 倒没进去见识过。   但就是这样的江家大院, 跟桑家大院比起来, 简直就是豪富之家和乡下土财主的分别。   走进江家大院,顶多就是感叹下这家地方大,房子多,而桑家呢,那真是处处讲究,一步一景,虽不见得多豪奢,却是几乎瞧不出来瑕疵的精致细腻。   白玉栏杆外,碧草似锦,奇花异木,幽香斗艳。   洁白光润的玉石路通向各处庭院,庭院中,修建起一座座小楼。   有的不过是二三层的石楼,显得沉稳大气,有的却是拔地而起,飞檐斗拱,七八层的高楼,半隐在云雾之中,越发的仙气十足。   江易东张西望,瞧得兴致盎然。   可惜这里人多眼杂,他不好拿出手机来拍个视频。   不然等到下次再穿越到现代,这视频拿出去,绝对能骗上十几个万个赞。   大概这桑家的主业是纺织,因此无论男女,都是审美精致到极,所以自家住所也跟别的家族不同了。   江家人都被带进了一处院落落坐,桑杼略说了些客套之词,就有身着绿衣红裳的丫环们端上茶点。   江易这样跟着混进来的子弟,面前也有一小碟灵果和一杯灵茶。   这灵界的饮食,对于江易来说,那简直就是降维打击,这会看着那碧色的灵茶,鲜艳欲滴的灵果,清香诱人,于是实在是忍不住,直接就端起来喝了半盏,又拿了个灵果咬了一口。   他才要咬第二口,就感觉到有不善的视线投来。   江易抬头一望,原来是他便宜亲爹江浩达。   江浩达为了参加寿宴,特意穿了身最为贵重的行头。   只是他财力和修为有限,完全没法跟江族长等人比,本来他在这种场合就是个凑数的,可偏偏他带来的老七,眼皮子太浅了。   因为得了桑家透出来的风声,江氏一族这次是带了十五位子弟,都是年轻俊秀的。   十五位儿郎,初次上门,还都知道桑家要挑选女婿,一个个都规矩稳重的很。   只有江易这个不上台面的!   走进院里就东张西望的!他当时就想喝斥来着,只是当着那么多人不像。   如今见着个灵果灵酒,就馋成这样,大吃二喝的,就跟没见过似的……   如果原身知道江浩达心里话,定然会回上一句,可不就是没见过么?   身为江家不受宠的庶子,虽然能吃上陈灵谷没饿过肚子吧,一年到头等过年的时候,运气好的话,才能分到一杯普通的灵酒,又哪里能跟桑家待客的品质比呢?   江浩达瞪着江易,目光如刀,好不容易江易抬起头来跟他对视。   谁想到这臭小子居然憨憨一笑,举起了手里的酒杯,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贝要推荐给老爹一样。   为了防止这臭小子真的说什么丢人的话来,江浩达只得低下头去,作势端起了杯,眼神挪到一边,再也不看江易。   江族长坐在客座上首,自家族里这些子弟们的表现尽收眼底。   虽然江易的表现有些丢人,但不能全怪这小子。   毕竟,族里能挑出来当赘婿的,肯定是过得不算太风光的。   不然就算桑家再有门路,当上门女婿低人一头,有傲气的修士们谁肯呢?   江族长就端起面前的酒杯,尝了一口,又点头称赞几句。   他先动了杯子,江家诸人也才跟着开始吃喝。   这样倒是不显得江易怪异了。   桑杼的目光就在那十几位江家年轻子弟的面上一一扫过。   又特意地在江易身上多停留了几息。   桑家招婿,那自然是应者如云。   今日来的年轻子弟,没有一百,也有九十。   说起来,倒还是江家的子弟更合适些。   好歹也是有些底蕴的大族,生出来的有灵根的后代也多。   因此这回十六个名额,其中至少有几个江家的。   如今顾虑的,是该挑几位江家子弟?   挑多了,江家的人在桑家太多,未免会养大了胃口。   挑得太少,又错过了最合适的。   当然了,这位馋嘴子弟,他是不大看好的。   他们桑家的姑娘,眼光都有些挑,多半是不喜欢这种一看就穷酸气的男子。   桑杼又寒喧了几句,就邀请江族长和几位年长修士去玉紫轩。   玉紫轩就是寿宴的主场,此时正是红毯铺地,百十张桌案几乎相连。   而两边的陈设,也是琼枝玉树,软缎烟罗,处处都是精致幽然的美景。   灵酒灵果,珍稀佳肴,如流水般地送上来。   这般的盛宴,还在偏院客厅的十五位江家子弟们,是无缘得见的。   不过他们面前也都有一份美酒美食。   比如什么百年灵鱼羹,百年灵桃酒,一等灵谷饼之类。   江易不知道其他人见识这些美食没有,反正原主肯定是没见识过的。   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他当然不会客气了。   自然是上一道,他就扫光一道,还要笑眯眯地向来上菜的丫环们道谢。   一个圆脸梳着双环髻的小丫头,正好过来送一道百年山珍汤。   眼神瞥见江易面前吃空的盘子,差点绷不住笑。   不过还是忍住了,放下山珍汤,就去收盘子。   江易憨然一笑,“这位姑娘,先等等,这里头还有些汤汁呢!还能用灵谷饼蘸一蘸……”   旁边的江曙被一口灵酒给呛到,“咳咳咳……”   江祈则捂住了脸,不敢去看厅里其他人的模样。   爷爷也真是,为啥要带着这个穷鬼七叔来桑家?   丢人啊!   其他人也都向江易投来了恼火的目光。   搞什么呢?   大伙本来都想来桑家搏一搏,没准能攀上高枝,再也不用辛苦了。   毕竟,这一方的修士谁不知道,桑家做事的主要都是女人,男人就过得轻松,不光不用发愁挣灵珠,还能从道侣那儿拿灵珠。   可这江易一举一动都透着穷酸气,这不会让桑家以为江家很穷吧?   “易堂弟,就算菜肴美味,也不易暴食啊。”   主支一位子弟不悦地看向江易。   作者有话说: 第225章 玄明仙界(20)   江易真诚地冲着这位主支子弟一笑。   “多谢堂哥提醒, 堂哥放心,小弟向来饭量就大。”   他说完了还意犹未尽地看了眼他桌上的两个空盘,言外之意在场的人瞬间都领会了。   这是压根没吃饱的呀!   主支子弟固然被噎得脸沉, 而给江易上菜的小丫环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客人慢用。一会儿还有炙羊排, 给这儿多送一份。”   今日来的年轻子弟算算快百来号人了。   大部分都是跟这厅里的江家子弟一样,哪怕当着灵气浓郁的灵食美味,也要矜持一番。   只有这位客人,想吃就吃,还吃得这么香甜, 可以说是清纯不做作了。   等上菜的丫环们出了大厅,主支子弟就哼了一声。   “江易,你可知道这是在外做客,能不能不要露出那一副馋相?”   这是在丢大伙的人啊!   江易正忙着喝山珍汤,这山珍汤每人只有巴掌大的一小碗,是用山中的八味灵草熬煮而成, 不说成品了, 光是成本,怕不就得花上几百灵珠,壕还是桑家壕啊!   把一小碗山珍汤喝光,江易才慢悠悠说, “堂哥这话可就不对了。”   “主家招待咱们,自然是上好酒好菜了,这不止是一番美意, 也能让咱们这些小辈,沾沾老祖宗的福气啊!这就叫长者赐, 不敢辞!”   江易这话还没说完, 正好让又来上菜的丫环给听到了。   这次正是灵蜜炙羊排, 盘中不过手指长的小羊排色泽金红,香气扑鼻,不用尝都知道定然是美味之极了。   但它本身的价值可不光是美味而已。   灵蜜这种稀罕物就不提了,羊排用的小羊,更是精选出了上等的灵羊。   这种灵羊跟凡间的羊虽然同根同种,但早在万年前就在灵界分化,灵羊饲养不易,只有用灵谷灵草喂大的羊,才能保持灵气纯正,杂质几近于无,用这样的灵羊肉来烹制美食,不光是味道鲜美,它的效用要比上等的引灵丹还要好!   引灵丹这种灵丹,本来就是他们这些低阶修士们平时增长修为必不可少要服食的。   只是市面上只能买到凡品,下品和中品的价格就要翻两倍,至于上品,那几乎压根见不着。   如此美味又珍贵的灵食摆在面前,众江家子弟都忍不住地咽了下口水。   江易面前的小丫头又多给江易摆了一盘蜜炙羊排。   “客人且慢用。”   众江家子弟的眼神都看直了!   这吃相的江易,居然还真的得了实惠!   一盘炙羊排也就三根秀气的排骨而已。它的引灵效果能顶得上三枚上品引气丹!   江易多得了一份,岂不是就相当于又多得了三枚?   江易笑得眼睛都眯起,“多谢多谢!”   就在有江家其他子弟在心里纠结,要不要也跟江易学一学的时候,人家那小上菜的小丫环拎起空托盘,已经脚不沾地,带着几个同伴,飘然走了。   这些来送茶点酒菜的小丫头,虽然都是一副侍女装扮,但这些江家子弟还真不敢轻慢……毕竟,对方明显也是身上有修为的,真论起来,不一定比他们差。   众人不甘地看向江易,看到这小子竟然已经啃到了第二块羊排。   甚至啃完了第二块羊排之后,还呲着一口白牙向他们得意的笑。   “各位兄弟,这蜜炙羊排还是趁热吃,灵力最易吸收啊!”   他这话一出,好多人也才反应过来。   他们中的好多人,对于这种等级的热乎美味灵食,的确是从来没见识过。   刚刚只顾着看江易这小子来气,竟然忘记了这种灵食的确是刚出锅的时候灵力最强,于修士最为有利!   一时间,众人也顾不上江易,赶紧挟起小羊排开动。   这小羊排肉嫩多汁,口感甜蜜中带着鲜咸,才咽入腹中,就能感觉到那纯正的灵气滑入经脉……这可比吃江家最上等的灵谷还要更强劲啊!   厅中难得静默,只有轻微的啃嚼之声。   啃完了第三块,众人都只觉得意犹未尽。   然而其实这宴席上的酒菜都是有灵气的食材,特别是这种能抵得上引灵丹的美味,服食三块已经是极限,再多的话,灵气也吸收不了,只是当普通凡间食物,享受美味而已。   于是众多目光又都盯住了江易多得的那一盘。   适才那位主支子弟又冷笑,“江易,你多要这一盘,又吸收不到好处,可不正是暴殄天物?”   江易面露讶异,“堂哥说的哪里话,这种有引灵奇效的灵食,我怎么舍得就这么浪费,自然是要收起来,等着以后慢慢地享用啦!”   他边说,边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油纸包,理所当然地把那盘羊排倒了进去,折好了口,又当着许所有人的面儿,收进了储物袋。   众江家子弟,“……”   这厮好厚的面皮!   要知道去旁人家做客,尤其是比自家要豪富的高门,越发的要在意仪表举止,不然一个小留神,就要被人笑话了去。   更何况还是这种少不了要考察他们的场合?   那位主支子弟气得小脸越发的黑了。   估计要不是场合不对,这位能冲上来跟江易打架。   江易却看也不看他,反而左右张望,见到江祈的桌上还摆着几个灵果,眼睛就是一亮。   “阿祈,你这灵果是不是吃不下了,要不……”   江祈虽然在江家比江易要强不少,但这种上百灵珠一个的灵果,他也很少吃啊!   “咳,不用了七叔,我能吃得下。”   虽然他不好意思像七叔那样,直接装储物袋里拿走吧,但吃到肚子里还是可以的。   江易兴致勃勃地又朝另一边的江曙看去,江曙也不傻,赶紧两口啃完最后一块小羊排,又把山珍汤给喝光,一只手又举起了玉杯……里头还有大半杯的灵酒呢!   而在场的其他江家子弟,顿时也都加快了吃喝的速度。   江易无趣地撇撇嘴,这些口是心非的家伙啊!   想吃软饭还放不下架子!   要是他是桑家女,才看不上他们呢!   待最后一壶灵茶上来之后,宴席大餐算是结束了。   江族长却大步走来,要将一干江家子弟带进玉紫轩。   “都机灵点!随我进去给桑老祖拜寿!”   这场寿宴本就是另有用意,做为桑家地位最高的老祖,当然要见见这些有可能成为桑家女婿的子弟了。   他们江家的子弟可是第一拨进去拜寿的,这说明什么?   说明桑家最中意的,还是他们江家子啊!   江易混在众多江家子弟里头,随大流地进了玉紫轩,走上灵丝红毯,给坐在高堂的桑家老祖行礼拜寿。   全程江族长都用严厉的目光盯着这十五个子弟,江易分到的目光比主支子弟都还要多一点,不过这个上不了台面的子弟,这次倒是中规中矩,没搞出什么现眼的事来。   这让江族长和江浩达都微不可见地松了口气。   桑家老祖今年百岁,不过看着也就五十来岁,目光灼灼,面庞饱满,还挺精神的,要是放在现代,那绝对是广场舞队的健将,只这里是灵界,老祖身穿流光溢彩的灵袍,遍身华贵,面上的笑容慈祥端庄,端坐在大椅之上,接受着一拨又一拨小年轻的大礼和祝词。   江家这些子弟从进玉紫轩到出来,全程也就花了不到五分钟的工夫。   想想倒也是,毕竟,这次来的子弟有小一百,就是分成七八队,那半个多小时也就过去了。   他们退出玉紫轩,就有仆人给领回了先前的厅里歇息。   这会儿厅里还是灵茶和点心管够。   除了江易这种没心没肺的家伙还能接着啃点心之外,大部分人的心里都有些七上八下的。   刚刚那么多人都去了玉紫轩了,那么短的工夫,老祖能看得清哪个是哪个吗?   众人的忐忑很快就停了。   江族长和一干江氏族中的头面人物,一道走进厅里。   江族长环视一圈,咳了声,才说,“我念到名的都站出来!”   作者有话说: 第226章 玄明仙界(21)   江家一干子弟都是精神一振。   如果说之前他们对于入赘还有些犹豫的话, 这会儿亲眼见识过了桑家的豪富阔绰,尝过了从来不曾见过的灵食,那心思也都转过来了。   这必然是刚刚他们去给桑老祖拜寿, 各自的言行都被人看在眼里啊。   这不, 就出结果了呗?   江族长一口气就念了八个名字。   那位特别看不惯江易的主支子弟就在其中,他跟其他七个都站到江族长面前,昂首挺胸,十分精神。   虽然知道不能喜形于色,但眼神发亮是藏不住的。   江族长瞥了眼这八位族中子弟, “你们先出去吧,我有话要交待给他们。”   啊?   剩下的人不都是挑剩下的吗?   这还有什么可交待的?   八位子弟疑惑地走出大厅。   留下的江氏子弟也是满头雾水。   听说这次桑家选婿,名额也就十来个。   但来桑家的子弟们可是有近百了。   因此肯定有不少没被挑中的啊。   虽然没被看上有点自尊受损吧,但他们可是不用当赘婿了呀!   嗨呀,赘婿有什么好的,成亲之后就住到了桑家, 那不是要看人脸色?   更何况传说桑家女都有主意的很, 桑老祖不就是先例?   留下来的六位子弟原本只觉酸溜溜的,但看到自家族长一脸郑重,这心里忍不住又乱跳起来。   “孩儿们,桑家这次……”   江族长一席话说完, 六位江家子弟都傻了眼。   就是自觉与自己无关的江易也听得有些愣神。   桑家因接了一批来自仙界的货单,族中人手不够,因此想请各家子弟留下来帮忙?   难道说不光没看中他们, 他们还得留下来当劳力?   江族长一看这些人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想岔了。   “咳, 我已经代你们答应下来了, 你们留在桑家好生做事, 这几个月里,你们的衣食住行,也自然有桑家承担,当然了,桑家主承诺,等你们回江家的时候,都会有酬劳相谢。”   啊?   众人听了心思各异,有的惊喜,有的怀疑,有的打起小算盘……   江易倒是明白过来了。   好么,这桑家也是够精明的。   招赘婿还有个试用期,要在工作里考察啊这是?   不过……包吃包住,还有酬劳什么的,听起来似乎比在江家种田当长工还强一些啊!   毕竟,桑家比江家有钱太多,而且桑家是要考察赘婿人选的,肯定不可能伙食住宿太差了。   而且,他这些天只能窝在江家的山谷里,最远也就是去个小坊市,确实有些无聊。   他倒是想见识见识,这灵界的纺织大户名下的产业,比如灵桑、灵蚕、纺纱织布……是跟凡间差不多呢,还是灵界自成一套完全不同的体系?   “这次出门,为什么带上你们,缘由你们自己都清楚,老夫就不再多说了。”   “但留你们在桑家做事,你们自己要放机灵些,莫要丢了江家人的脸。”   江族长说完这句话,目光不由自主地就落在了江易的身上。   桑家女子当家,干的又是针线上的活儿,那肯定风格就是心细如发,观察如微。   桑家老祖那老太婆能白手起家,可不是个简单的。   据说连只蚂蚁从她旁边爬过,她都能分辨出那蚂蚁先迈动的是哪条腿!   他带的这十五个江家子弟,没准从一进门……哦不,没准从骑着灵马进入了桑家地界起,就被许多精明的耳目给细细盯着了。   盯就盯,大家都是大家族,做事小心也在理。   但让他想不通的是,他看好的人选,跟桑家留下的,几乎是翻了个个儿!   比如江易这二愣子,虽然这家伙姓江是自家族里的,但凭心而论,若是他有闺女,是绝对不会让她跟江易这种愣子结亲的!   除了江易,被留下的,也颇有几个憨憨直直的,要不是长相不错,根本就不会被带来。   而好几位他看好的主支子弟,虽然灵根不算好,只是四灵根,但是修行勤力,知道上进,礼仪姿态都很好……却被剔出来了。   诶!罢了!   这种好苗子,桑家人不稀罕,那是桑家的损失!   江族长看向江易,江易似乎有所察觉,咧嘴回以一笑。   他都怀疑这二傻子能不能听懂他的教训!   江族长吸了口气,“记住,好生做事,与桑家道友好生相处,若是哪个有造化,能被桑家最后留下,族里这边……也有奖励。”   他身为一族之长,当然也不大好意思说得太明白。   他总不能说,你们这些小年轻的,放机灵点,做工其实不主要,主要的是遇到人桑家的姑娘,嘴甜一点,会来事儿一点,好都留到桑家当女婿吧?   众江家子弟都应声称是。   江族长不无担忧地扫过这些子弟的脸,终于还是点了点头,离开了大厅。   来时十五个,回时就少了七个。   江曙这位老六也在被淘汰之列,回程时被江浩达叫过去问东问西,让他心情更糟。   哼!   别以为他不知道桑家打的什么算盘!   还不是看着他们这些人精明又有能耐,怕在桑家压不住,这才都专挑那些又穷又憨,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也不怕将来出去丢桑家的脸?   江祈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此时,他正站在桑家给他们这些外来子弟准备的客房里。   他在江家的境遇比江易要强不少,起码在老宅内还有自己一间屋子。   但不管是他在外头铺子里的住所,还是老宅内的屋子,都远远没法给这间客房比。   要知道,这里并非是先前的桑家主院,而是来到了桑田庄。   就在江族长他们这些贺客们离开桑家之后,一个桑家小管事过来安排留下的七个江家子弟。   当时那管事说,桑家近来事务繁忙,的确需要各位公子来搭把手。   不过桑家的桑园、织坊、染坊、衣坊等等各处都需要人手,就看各人想去哪里做事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衣坊是桑家最有名头,最能赚灵珠的地方,这七个人里,就有四个人选衣坊。   江易没多想就选了最省事的桑园。   江祈本来拿不定主意,见江易选了桑园,就也跟着选了。   剩下的一个,则去了织坊。   江易江祈被带到桑田庄,才算是见到了同样选桑园的别家子弟。   加上江家二人,准备在桑园做活的,一共有五个。   显然别家的子弟,也都更乐意去衣坊织坊这些地方,乐意做普通农活的不多。   这五个来帮忙干活的别家子弟,被安排在了一处客院里。   客院面积不小,每个人都能独住相通的三间。   江祈走进客房,让他最惊讶的,还不是陈设的精致,而是……   他一转头,就去了隔壁江易的房间。   “七叔,你发现了没,这里的灵气竟然如此浓郁,少说也是咱江家院子里的两倍多!”   “七叔……”   江祈走进去第一眼没看见江易,等他走进纱橱,这才看到,原来这位七叔已经盘坐在地,开始修练了。   江易睁开眼缓缓站起。   之前在桑家吃了那么多带有灵气的食物,这会算是全都吸收炼化为自己的了。   看到兴冲冲地跑进来的江祈,他忍不住在心里打算,要弄个牢固的门。   “既然有这样的机会,那咱们就多修练就是。”   这儿的灵气哪只是江家院子里的两倍多呢,它还是原主住的那个简陋洞府里的四倍多呢!   桑家那般有钱,估计不是在院子里埋下了聚灵阵,就是这院子本身就修建在灵石矿脉上。   作者有话说: 第227章 玄明仙界(22)   此处灵气浓郁, 江易当然一进来就发现了。   他又不是真想要当赘婿的,这里的好环境,当然不可能长久。   那还不是能蹭一点是一点?   而安排他们住下的管事也说了, 今日且先熟悉熟悉, 明日起就去桑园做事。   既然是自由时间,他当然趁着这个机会修练了。   还别说,在灵气浓郁的地方,修练起来就是比别的地方强太多。   这还只是灵界一个有点势力的家族里,若是去了仙界, 那岂不是……   想到这儿,江易瞥了江祈一眼,摆摆手。   “明日就要去干活,今日早些准备吧!”   他说完又拖过地上的蒲团,盘膝吐纳起来。   有钱还是桑家有钱啊,看这蒲团, 都是上好的灵草编的, 虽然对修练的加成只有微弱零星的吧,但这里加一点,那里加一点,日积月累, 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对于底层小修士来说,可不就像是穷鬼望见了金元宝?   江祈看到这位七叔迫不及待想要蹭灵气的模样,当真是跟这位在宴席上大吃二喝的馋相十分一致啊!   心里不由得好气又好笑。   “七叔就不怕被人见了笑话?”   本来已经闭目的江易又睁开一只眼。   “他人笑话与我何关?自己有的才是自己的, 总想着讨好别人,岂是我辈修行之道?”   江祈一时竟无言以对。   他默默退出房门, 想着七叔虽然被选上留下来, 却时刻摆烂。   这位七叔是指不上跟他互帮互助了, 他还是自己想法子吧。   想到这儿,他看了眼其他子弟的房门,挑了其中之一,换上笑脸走上前去。   晨光熹微,整个客院里寂静无声。   江易睁开双眼,只觉得浑身如同泡在温泉之中,轻且舒服。   他站起身来,从随身空间里摸出一枚粗大的铁钉。   曲起一指在那钉身上弹了下,就见这铁钉应声弯曲,差点就要变成鱼钩。   原主的弹指术先前可没这么大的威力啊!   江易忍不住微笑。   他突破了!   现在已经是练气二层的修士了!   虽说看过无数修仙文,人家那里头的修士,金丹遍地走,元婴不如狗,只有大乘还能抖一抖吧。   可在这灵界,修为最高的,最多是个筑基了。   而且但凡这筑基还有升阶的可能,都不会甘心留在灵界,都会想法子去仙界的。   这就跟养鱼一样,鱼的体量越大,就需要更大的池子,修为越高,需要的灵气也越多。   因此在灵界里,有个练气□□层,都是很了不得的存在了。   原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引气成功,若是按着他原来的进度,要想升到二层,怎么着都得五六年后了。   然而现在,江易穿来才一个月,就升到了练气二层。   同样的资质,同样的身体,是换了芯子就脱胎换骨了吗?   当然不是了。   是江易卖了灵材得了大量的灵珠,又手工攒出了灵谷机,买回了几样用得着的灵丹,节省下了大量空余时间,可以说,他修练一个小时,能顶原主的一月。   来到桑家,又吃了那么多的好料,还有这么好的环境,能升到二层一点也不奇怪。   总结一下,还是金钱与智力相结合的功劳啊。   江易稍微洗漱了下,见客院里还没什么动静,就又拿出那本炼器入门琢磨。   一直等到有桑家的仆人进来送早饭,江易这才随大流出去。   这顿早饭是普通的灵谷粥加上一荤一素两个小菜。   这样的早饭,跟桑家宴客时那自然是不能比,但又比各家子弟家常吃的要强多了。   除了江家这种老本行种灵谷的家族,别家子弟也就能吃点陈年劣等灵米而已,素菜有是有,也是品质低等的略沾点灵气的蔬菜,因为舍不得花灵珠买调料,大多没滋少味的。   江易尝了一两口,发现吃现成的早饭可比他自己做的强多了。   于是好胃口地干了两大碗粥,把分给他的小菜都刮得干干净净。   他吃完的早,就有点闲工夫去观察其他人。   另外三个外来子弟,一个姓金,一个姓胡,一个姓郭。   这三家,都跟江家一样,在中部灵界有些名气。   金家以炼器为主业,胡家专业饲养灵兽,而郭家则专出灵界的灵药师。   原主的记忆里,倒是也有点关于这三家的信息。   比如说坊市里的丹药铺子,很有可能就是郭家人开的。   坊市里的器物铺,则大多属于金家。   至于说胡家,虽然他家是饲养灵兽的,但此灵兽并非是江易常看的那种战斗力强劲或者自带天赋技能的战宠或者座骑,而是像现代的养猪场养鸡场牧场一样,养的都是提供肉食的灵兽。   但这些可食用的灵兽饲养成本太高,养出栏之后肉食中的灵气也没比普通的灵谷灵果强多少,因此在灵界中并不大受欢迎,只能供应仙界,也只有那些仙界里的中下层修士,才会为了口感愿意多花灵石。   因此胡家的财力和在灵界的影响,不但比不上桑家,连江家、郭家、金家都比不上。   甚至胡家还需要长期同江家和郭家交好。   毕竟,交好了江家,才能大量提供给胡家灵谷秸秆、谷壳和劣等灵谷等做为灵兽饲料。   而郭家呢,能提供给胡家大量的灵兽用药。   当然了,郭家这个灵药师,也跟江易知道的丹师不一样。   灵药师,是介于丹师和凡人药师之间的。   灵药师修为低下,能用的灵植和灵材也都是品阶不高的,他们能炼出的丹药自然也都是凡品或者一品的,灵界的低阶修士能用得上,效果也就那么回事。   但凡修为上了练气三层,灵药师炼制的丹药就没啥用处了。   练气三层以上的修士,就只能想方设法托门路从仙界里搞丹药。   但灵药师还有一个职能,那就是也会为人治病。   灵界的修士大多都是低阶修士,练气三层以下的修士,比普通人要健康长寿,很难生病,可也备不住一些疑难杂症,跌打外伤……这时候就只能找灵药师了。   灵界的灵药师大家族,少说也有七八家,郭家只是在灵界中部排得上名次而已。   江易的目光落在金家小子身上,这金家小子一点都不像个炼器师。   炼器师一般来说,先得有个好体格子,不说人高马大肌肉男吧,可也不能是这种文弱清秀型的吧?   总感觉这小子拿起笔就能写首诗的样子。   再看胡家小子,浓眉大眼,身板结实,看着倒是既能养得了猪,又能放得了马。但这人的身上,怎么就隐隐飘出缕缕清香?   还有郭家小子,白皙俊秀,也挺像医师,就是那拿筷子的双手,布满了干裂的老茧,不像灵药师的手,更像个长年下地干活的老农的手。   难道,这就是这三个子弟,没去桑家最热门的织坊,反而来桑园的原因?   吃完了早饭,小管事就把五人领到了十里外的一处桑园。   桑家的桑园也跟江家差不多,都是以山谷为计量单位的。   这处桑园,就是一整座山谷。   江易原本对养蚕这些是一窍不通,不过经历过木神时代,为了找到新的纺织原料,他带着村民们在原始森林里找到了类似桑树和蚕的原始种。当然了野蚕养起来跟家蚕差得太多,费的工夫那是真不少,就算江易手里有手机,还能找到不少相关资料,也还是磕磕绊绊的,得到的蚕丝品质始终不如珠丝,唯有产量高这一个优点。   在江易的知识库里,桑树是喜阳喜湿润的。   也就是说,种桑树一般都会在朝阳的山坡上,然而这山谷里所有的坡上,全都种满了桑树。   只是朝阳和朝阴的山坡上,种的桑树品种大概有差异,虽然望过去都是一片绿,但绿的深浅和形状不一样,树的高度也不一样。   两名少女从桑林中漫步而出,向着他们迎过来。   这两名少女,各自都穿着方便行动的短褐,身上背着采桑的背篓。   她们的褐衣,也都是灵丝制成,只这灵丝的品质应该属于边脚料,看上去表面粗糙,有些打结的小疙瘩,但也显得相当结实,适合干活穿着。   她们的褐衣样式简单,颜色只是淡灰,但因为穿着的人都是年轻姑娘,花朵般的颜色,看着还挺好看。   说起来,江易在灵界这些日子,所见过的姑娘长相都不赖。   想来也是因为水土中蕴含灵气,食物里的杂质也少,这人的皮肤就水灵雪白,一白遮百丑,再加上是芳华之年,青春可人,可不就好看了?   负责这处桑园的两位姑娘,同众人寒暄几句,就简单介绍起了桑园的活计。   “今年天气不知道为什么,比往年冷了些。”   “园里桑树上的虫子也比往年多……”   “几位能来帮忙,实在是及时雨啊!”   两位姑娘,自我介绍是桑十八娘和桑十九娘,你一句我一句地,交待了这两日需要众人做的事。   今年天气确实比往年要冷一些。   灵界这些农桑之事,也能用灵气阵来弥补,但不管是灵田,还是桑园,地盘实在是太大,要想把所有的地界都覆盖到,那要花的灵珠实在太多。   如果投入超过了产出,那这一年的辛苦,可不就要白费了?   当然了,江家有上等的灵田和灵谷种,桑家也有同样珍贵的桑树品种……这些自然是要耗费灵珠来保住产量的。   十八娘和十九娘两个人领着五人来到一棵灵桑树下,让他们看桑树上的状况。   之前远远地望见,只觉得日光下重重桑叶如同碧玉雕成的一样碧绿透亮,这会儿离得近了,就能看到叶片上,的确是有零零星星的病虫害。   有的是在叶子上鼓起一个小包的,有的是藏在芽苞里的细小红虫,还有的带刺肉虫沿着绿枝上下爬动,最嚣张的是会飞的……铁翅蛉!   作者有话说: 第228章 玄明仙界(23)   铁翅蛉这可是江易对付过的老害虫了。   这东西虽然在灵界还没发现作用, 但要当垃圾回收也不能,据说是能提炼灵气来着。   江易如今连半本炼器入门都没融会贯通,一时半会儿的, 也想不出法子来提炼, 只能先收着那几斤害虫了。   没想到,这铁翅蛉还喜欢吃灵桑?   江易还在琢磨,江祈已经忍不住开口。   “铁翅蛉?不是有防虫阵盘?”   防虫阵盘是江家首创,就算后来被各种仿制,可谁也不能否认江家的功劳。   但凡是江家人, 都不会忘记这点。   十八娘摇摇头,“虽然有防虫阵盘,可阵盘只能护到半人高的程度,若是再高些,就没多少效用了。”   桑树比灵谷可要高多了。   防虫阵盘一般是埋在土里的,如果把防虫阵盘拿出来, 挂在树上倒也不是不行。   可阵盘如果裸露在外, 灵珠的损耗瞬间加大十倍,而且还会有各种小动物,被灵珠吸引凑过来扒拉,好好一个阵盘, 用不了多久就会损坏。   江祈听得语塞。   他虽知道防虫阵盘和铁翅蛉,其实自己就没种过几天地。   所以让他一下子想到别的好法子,他可没那个才智, 有的话也不会被送来当赘婿了。   十九娘就从腰间的储物袋里拿出一把工具,分给众人一人一个。   江易看着手里的小工具, 这就是个用竹子做的大号镊子, 不过看上去还挺结实。   “几位大哥, 这一片桑树,就要劳烦你们啦……”   江祈手里捏着小臂长的竹镊子,再望望看不到头的高高低低的桑树,还有身边桑树枝叶上那活动得正欢的各种害虫,顿觉头皮有些发沉。   这活儿可不好干啊!   然而让他推脱吧,他又不好张这个嘴!   另外三个人也有片刻的发愣。   而十八十九娘两个人冲着他们五个点点头,身形不知道怎地一闪,就消失在桑林中不见了。   “哦,原来是帮忙捉虫啊!这个容易!”   郭家小子头一个反应过来,卷吧卷吧袖子,拿着竹镊就准备上前开干。   倒是金家小子喊了一声。   “郭道友,且慢,要不,咱们先商量出个章程来如何?”   胡家小子眼睛转了转,也跟着点头,“没错,这一片桑林少说也有十亩地,咱们一共五个人,干活前先商量商量要怎么分工才好。”   江祈也跟着点头,“这话有理。”   他忍不住看了眼躺平的七叔,见七叔江易脸上没啥多余的表情,不由心里嘀咕。   虽然在桑林里手工捉虫是累又繁琐,但听说七叔他们种灵田,那些活计也都是手工做的,无非就是虫子没有桑林这么多罢了。   但桑林不像灵田,还得每年耕种,时时浇水,只要种下树苗,成活以后每年就能收获桑叶了。   浇水也不必像灵田那样勤快。   所以认真论起来,七叔平时干的活,要比桑林这儿的活累多了吧?   难怪七叔一脸老神在在呢。   虽说被送到这儿来的几家小子,都不是什么人中俊彦吧,但给桑林这边的活儿分个工倒不费什么大事。   一共十亩地,一人分了两亩。   两亩桑林……里的虫子!   江祈只要一想,都觉得脑壳要炸。   但既然来都来了,能做多少是多少吧!   反正,要做不完,都做不完。   各人来到分好的桑林中,陆续就开始干活。   郭家小子站在桑树下,伸手捞起一根枝条,盯着看了半晌,这才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   胡家小子则脚尖一点,就跳上了树。   他选的这株桑树本来也不高,他直接就坐在了树杈上,手把竹镊,一夹一枚虫子,简直快出了残影。   金家小子也站在桑树下,单手拉下一根枝条,正好一只刺肉虫没抓好树皮,忽地掉下,正好落在金家小子的脑门上,他愣了几息的工夫,忽然整个人都跳了起来,手脚抽筋,混身乱抖,好不容易才把刺肉虫抖到了地上,然而脑门被爬过的地方,已经肿起了一道檩子。   江祈跟胡家小子一样,也跳到了树上,抓起了虫子,只是他的速度虽然比普通人快,却比不上胡家小子,而且抓到一些粘糊糊的虫子时,江祈眉头紧锁,满脸的苦大仇深。   江易则是先站在树下观察了一会儿,这才飞身上树,用手里的镊子开始抓虫。   他把各种虫子都抓了一只,收在透明盒子里。   一共有五种害虫。   桑树本来就是桑叶最值钱,这些害虫有的啃嫩枝,有的咬叶子,还有的吸树汁,在嫩芽里产卵……如果任由这些害虫蔓延起来,这些碧玉般的桑叶至少要减产一半。   甚至有可能整株树都会枯死。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那自然是有各种的办法了。   比如喷洒农药,培养天敌,上黑光灯啥的……   这些法子,正是江易现学现查,躲在桑树枝叶间查终端得出的结果。   终端就是他在凶星世界里一直随身戴的那个。   离开凶星世界的时候,他把这个终端放进了随身空间。   幸运的是,在这个世界里拿出来,它还照样能用。   只是原先在凶星世界,就算上不了星网,好歹还能跟其它终端互联,到了这儿,真的就只是个终端了。   好在里头存了不少百科知识,江易想查什么资料都方便。   只是凶星世界的物种跟玄明世界差异挺大,查到的知识都只能当参考,不能直接就用。   “桑枝蛉用黑光灯捕杀?”   江易看到这儿,眼睛顿时一亮。   这里的桑枝蛉跟铁翅蛉的外型相似,也就是大小不一样。   没准能用同样的方法来捕杀?   之前他在麦田里抓铁翅蛉,是连麦子一起收割的,这才能抓到了两斤,但是那些已经被铁翅蛉祸祸过的麦子,他就只能把铁翅蛉和麦桔一道打碎来肥田了。   桑树肯定不能像麦子一样直接割倒了,之前的法子用不上,但一只只徒手抓,那估计他们这些人都留下做长工都未必能抓得过来。   倒是这个黑光灯诱捕的法子不错?   他之前就做过一个夜光灯,还把好几个夜光灯卖给了流霞坊市的桑家织坊,赚到了第一桶金。   黑光灯跟夜光灯不同,它主要是靠发出不可见光子来吸引害虫,常用于农林畜牧中。   江易虽然已经是手工达人,但让他手搓黑光灯,还是不行。   好在还能去有害垃圾库里头翻上一翻。   江易翻了一会儿,总算找到两个因为电路出问题废弃的黑光灯。   这黑光灯外观做成了简易宫灯的样式,一个已经彻底报废,另一个江易修理了一番,接好电路,再接通上电池,果然,竖式灯管瞬间一亮,发出幽幽蓝色的光。   现如今是白天,黑光灯的效果有限,为了节省电池,江易先把这只灯给关掉,准备到了黑夜里,再用它大展神威。   对付铁翅蛉的法子暂时有了,但还有其它四种害虫,这些害虫也能找着相似的防治办法,只是都要用到农药。   农药这种东西,就算是在有害垃圾库,也很难找,就算能找着,也是过期失效的,用了还不如不用呢。   只能想办法在灵界找相克的药物了。   但根据原主的记忆库,灵界的灵药师就算炼制丹药或者配药粉熬药汤,也主要是给人用的。   最多再加上个医治灵兽……断不可能去为了杀灭害虫研究灵药。   想到这儿,江易又摸出他买的那本初级炼丹术来看。   这次再看,似乎是多懂了那么一点点,但又实在不多。   要想找到克制药物,看来就只能靠他自己了。   江易用镊子多抓了一些活虫子,分类放进了透明盒子里。   他跳下了树,在山坡上寻找着能入药的植株。   靠着回收站的金手指,他在桑树下生长着的野草里,还真的找到了七八种药材。   江易把这些药材也都采了一些,贴上标签,分装在储物袋中。   临出来时,小管事就给五人都分发了辟谷丹,显然是让他们就在桑园里干活,一点吃饭的时间都甭耽误的意思。   江易做完这些,日头就已经高升,到了正午。   江祈擦着额头的汗走过来。   他的脸色有点不大好看。   刚刚他特意去其他三人那儿看了看。   胡家小子已经抓了上千只害虫,密密麻麻地都堆在了储物袋里,见他过去,还热情地拉开让他看成果,他也就是好奇地用神识扫了下,结果看到那挤挤挨挨的虫尸,头发根都要竖起来了。   光是瞧着恶心也就算了,最郁闷的是他发现自己干活的一个大失误。   他虽然也弄死了不少虫子,可他都是直接弄死扔掉,完全没想起来还能搜罗到一处啊!   这东西虽然很恶心,可是能拿去给十八……姑娘们肯定也不想看到这些恶心东西,但可以拿去给那位负责他们吃喝住的小管事啊!   弄到的虫尸越多,岂不是证明越能干?   失策啊!   满心后悔的江祈又来到郭家小子那儿。   这回他越发的目瞪口呆。   郭家小子已经将五十棵树上的所有害虫都清理干净了!   虽然郭家小子没有像姓胡的那样,把虫尸都搜罗起来吧,但速度这么快,清理得如此干净,谁看了不得惊骇啊!   他见了当然想跟郭家小子打听打听,学学对方的杀虫秘技了。   可那郭家小子别看表面上笑嘻嘻地,口风却半点不肯露!   比他强得多的人又多了一个!   沮丧的江祈也就是看到金家小子才拉回了些自信。   这整个上午,金家小子也不过才堪堪清理完两棵树而已!   而且金家小子脑门上肿的一道道的,脸上又东一块黑,西一道红的,简直狼狈死了。   行吧,总算有比他差的家伙了!   看完三个成果,江祈这不就往七叔这儿来了么?   他七叔虽然愣吧,但好歹是个长年在灵田里干活的,对付害虫,绝对手速飞快!   嗯,要是七叔弄死的虫尸多,也不知道收着的话,没准他还能提醒一二,再跟七叔要上一点。   然而他看到了什么?   他七叔,种了好些年灵田的江家子弟,居然连一棵树上的虫子都没清理干净,连娇气的金家小子都比不过!   作者有话说: 第229章 玄明仙界(24)   “七叔, 你这一上午,都在干什么呢?”   不会是在偷懒吧?   可他记得,这位七叔虽然在家中没啥存在感, 偶而得一句评语就是资质天分太差, 好在还算勤谨。   难道是因离了江家,就在桑家这边放飞本性了?   “我在搜集标本。”   江易看了他一眼,从怀里拿出一个装着虫子的透明盒。   他虽然拿出来的是塑料盒,属于本界里没有的新物件,但江祈是一点惊讶都没有。   灵界里玉石珠宝都不值钱, 水晶之类的,就更不值钱了。   甚至连普通的灵米都比不过。   而若是灵米流通到凡人界,那可就千金不换的。   所以这个看着像水晶盒子的小物件,完全不在江祈的眼里。   而且看这水晶盒子,分做了七八格,每一格里, 都装着十来只虫子, 定睛细看,居然还是活的!有的在伸胳膊弹腿儿,有的在忽扇翅膀,还有的则在咕涌着爬来爬去。   江祈看着都直起鸡皮疙瘩。   “七叔, 你一个上午,就抓到了这几只活虫子?”   这是什么恶趣味?   让他来除虫,他却抓活的?   是打算随身养起来还是怎么地?   要按着这样的除法, 估计这两亩桑林是要废了。   江易又瞥他一眼,“我在寻找克制之法。”   靠手工捉虫, 那得捉到猴年马月去?   江祈撇撇嘴, “七叔, 桑家养了百年的灵蚕,若是真有克制之法,早就发现了……”   哦,难道还专门等到你来,才让你灵感突发,迎刃而解?   不是给七叔泼冷水,而是明明七叔在江家种了好多年灵田,不也就是每回倒数第二第三的水平吗?种田都种不明白,突然在桑林里就机灵了?   江易笑笑,“那却未必……”   江祈在心里翻个了白眼,就往回走。   他有这闲工夫,不如回去多捉点虫子了,这回可要记得,把虫尸留下来才是。   却听七叔还在他身后冒出了句,“江祈,要是遇到新品种的虫子,只管活捉送到我这儿啊!”   江祈这回是真的翻了个白眼。   江易等江祈走后,就从随身空间里摸出了个巴掌大小的榨汁机。   这个榨汁机是江易自己攒的。   榨汁机这种小家电几乎每几年就要更新一代,也正是因为这样,可回收垃圾库里有不少被淘汰的榨汁机,这种私密而且入口的东西,江易就不太能接受用二手的。   于是就想了个法子,把榨汁机的小电机给拆下来再装上新的杯子和盖子。   江易把之前采集的本界药材挑了一种,折成小段给放了进去,没用三分钟,就得到了一坨药泥和半小杯的药汁。   他又找出了个九宫格的透明盒子,把抓到的六种虫子放进格子里,再滴上一两滴药汁。   把封好的九宫格盒子塞在口袋里,江易又开始榨另一种药汁,再重复之前的操作。   当他口袋里多了六只九宫格小盒子以后,江易就开始捉虫了。   这次他也开了快进,果然,在天黑之前,也清理好了三棵桑树。   但这个效率……实在太低下了。   江易抬头看了看天色。   暮色四合,桑林中更是幽暗。   他摸了摸自己的肚皮,倒是不觉得饿。   中午时分,他就服食了一枚辟谷丹,这灵界辟谷丹品质最次的都能保三日不饥。   而桑家小管事给他们这五个人的,是一枚凡品辟谷丹,应该是能保七日的。   江易就拿出了黑光灯。   他把黑光灯挂在一株没来得及清理过的桑树树枝上。   自己就站在两米外的地方,暗中观察。   当然,在他等待的时候,也没闲着,三两下将可回收垃圾库里的电蚊拍拿出来,又找了一只细密的网兜。   他把网兜缠在电蚊拍上,电死收尸正好一条龙。   捕虫网刚做好,黑光灯已经吸引来了五六只小飞虫,可不正是铁翅蛉?   黑光灯发出的不可见光,在现代能吸引许多飞蛾和飞虫。   这么看来,对灵界害虫也有效果。   这时候就得上他刚做好的神器了。   身为练气二层的修士,准头和速度都要比江易在木叶时代还强得多。   只见江易左挥右舞,手里的电蚊拍劈啪连声,火花带闪。   然而这灵界的害虫生命力还挺强,要电上两三次才能失去飞行能力,落入网中。   江祈干了一整天的活,只觉得腰酸背痛,两眼昏花,哪怕是此时坐在床上歇着,两只手也会不自觉地就向前伸出,做出去夹的动作。   江祈左手拍了右手一下,看着自己有点发僵的右手,不由自主地长叹一声。   唉!   这在桑林里干苦力,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要是以后入赘桑家,就天天这么干活,那他可真受不了。   嗯,刚刚他回来的时候,朝七叔房里瞄了眼,七叔居然还没回来。   他当时就想着,肯定是七叔干活不行,所以多干一会儿,免得实在难看。   但他躺在这儿快一个时辰了,居然都没听到隔壁屋里开门的声音。   难道,七叔还没回来?   江祈想到这儿,就起身出房,再去瞄了眼七叔的屋子。   还是房门紧锁,里头一点光亮都没有。   不是吧?   难道七叔是那种在人前磨磨蹭蹭,深夜里偷偷努力的心机修士?   江祈撇着嘴角,一扭头,就看到他七叔走进了院子。   “七叔,你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   江易看着便宜侄子,就觉得还特么挺温暖的。   走到哪里都有便宜侄子在关心着他这个七叔啊!   他穿越了几个世界加起来,都没有过这么多的侄子。   “嗯,多捉了些虫子。”   江易冲江祈点点头,“天色晚了,快歇着吧,明日还要早起干活!”   江祈歪着的嘴角都僵住了。   是谁半夜不早点歇着,还在桑林里干活来着?   还真的端起长辈的架子,来教训他了!   江易没闲工夫去关心侄子的内心感受,他走进屋里,当着江祈的面儿把房门关上了。   虽然有神识协助,练气期的修士也能夜视,但夜视毕竟要费神费力,而桑家的客房里,倒是提供了些蜡烛灯台。   这些纯净的蜡烛若在凡人界,都是贵族们才用得起的金贵玩意儿。   但在灵界,这东西跟干柴差不多,价贱得很。   江易就点起了两只蜡烛。   隔壁就住着个大侄儿,他要是开夜光灯,少不了又要被窥视打探。   为了省点麻烦,江易就用蜡烛照明了。   他先把那六只试验用的九宫格盒子给拿出来。   用的药汁不同,害虫们的反应也不同。   不过虽然他试了六种药汁,实验成果却不怎么样。   除了有两种虫子是真的被药汁给毒得死透之外,有四种虫子,对于六种药汁,抵抗力还挺强的。   甚至还有两种虫子仿佛嗑嗨了,不但没挂反而更活泼了。   江易把死掉的虫子收起来,打了点水把盒子洗干净,打算明天再接着试。   又拿出一个储物袋,这里头装的都是用黑光灯诱杀的两种虫子,当然了,大多都是铁翅蛉。   他用神识稍加清点,发现夜里三个小时,居然就搞到了上万只铁翅蛉!   唉!要是能发现铁翅蛉的利用方法就好了。   这么多的原料就在眼前,可惜他不会用啊!   江易怀着遗憾在床上小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准时醒过来修练了。   其实修士们完全可以不睡,用修练来恢复精力和灵力的。   只是江易身为普通人好多年了,让他完全不睡,就总有一种在996的错觉,精神上受不了。   这一夜平安过去。   虽然之前给五位子弟发的是能坚持七天的辟谷丹,但别院里还是给五人又提供了早饭。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一天他们干活了,今天的早饭就变成了四个小菜,两荤两素,更丰富了。   这次五人不用领路,也能自动寻去桑园干活。   江易来到分给自己的那两亩桑林。   他之前手工清理了四株桑树,今天再去检查,发现跟没清理过的桑树比起来,这四株的状况是好了不少,昨天有些蔫的嫩叶,如今舒展开来,更水灵碧绿了。   不过因为树与树之间没有隔离,别的树上的虫子,还是爬过来一些零星的。   江易看着忍不住摇头。   所以纯靠手工操作,是没有前途的。   除非许多像他们这样手速的修士同时干活,不然以虫子的繁衍速度,清了这边那边又长了,永远也清理不完。   他将这些后爬过来的虫子又给活捉了。   清理完这四株桑树,他就走出桑林,想找昨日见过的桑十八和桑十九两位姑娘。   大概是他不干活,反而在桑林边缘徘徊的操作,引起了桑十八桑十九的注意。   她们从另外的桑林中走出来,望向江易。   “这位大哥,可是有什么事?”   江易微微一笑,“十八姑娘,不知道能不能给我几只活的灵蚕,我想试试,能不能用草药来除虫。”   桑十九嘴快,讶然问,“用草药除虫,为什么要灵蚕?”   除的是虫啊,又不是灵蚕!   桑十九看了妹子一眼,看着江易,“这位大哥是担心,草药的药性会影响到灵蚕?”   江易点点头,还是跟聪明人说话不累啊!   桑十九想了想,“这倒是可以。”   她让江易稍等,自己闪身离开,没用一柱香的工夫,就回来递给了江易一只玉盒。   “这里头有十只灵蚕,都是挑的病弱瘦小的,这位大哥尽可以放心试药。”   江易道了谢,就辞别两人,走回到他分到的桑林。   桑十九这会儿还是迷糊着。   “啊!十八姐,咱们家的灵蚕,不是一向不外传?这一下子就给了他十只啊!”   万一这人起了贪心,把灵蚕昧下,带到外头,把灵蚕养大,那他们桑家的灵蚕种不就外泄了么?   作者有话说: 第230章 玄明仙界(25)   桑十八笑着拍了拍十九的头, “你呀!”   “这边的桑林原本就只能产出下等桑叶,今年闹虫最严重的也是这里,更不用说, 这边的蚕房里, 养的也是咱们桑家品质最寻常的一批。”   “那十只灵蚕,还是挑出来的病弱蚕……要是外行拿着,都未必能养到长成蚕蛾,何况就算能成蛾下籽,生化出来的蚕种又能是什么好的?”   更不用说, 这些人本来就是各家送过来,想要当桑家的上门女婿的。   各家是疯了傻了才会想要跟桑家抢灵丝纺织这一行。   桑十九听到这儿,才点了点头。   “原来是这样啊!”   “十八姐,你说,他们这五个人,能帮忙把这十亩桑林里的虫子都除干净吗?”   往年在开春时, 看管桑林的管事, 都会用灵雨诀,将掺了药的水喷洒在林中。   这样好几种虫卵就不会孵化,等到了天热的时候,漏下来的虫子就不会成灾, 不至于影响到桑叶的采收。   但今年天气反常,虫卵孵化和洒药水的时间就错开了,如今在这一片山谷中, 桑林里害虫都快成灾了。   这个时候再喷洒药水,可不就不管用了?   虽说闹虫灾的桑林只占桑家名下桑林的四分之一, 而且那些品质好的桑林, 已经有管事带着上百号仆人们努力手工除虫, 可她们这些长年在这片桑林采桑养蚕的底层子弟,今年的生计,那肯定是要大受影响的。   桑十八想了想,“希望他们真有能人吧……”   她又想了想,还是不大放心,“今日再等一日,明天咱们去瞧瞧去。”   按理说,这五个人就是捉虫而已,就算人较为蠢笨,或者性子惫懒,出工不出力,也闹不出什么大乱子来。   但她这心里,怎么就突然有点没着落呢?   姐妺二人采够了今日所需的桑叶,就回到位于桑林正中的小院落。   这个小院落正是别庄的蚕房。   桑家的基业都在这小小的灵蚕上头,因此哪怕这个别庄只是桑家一处不起眼的,蚕房也是重中之重。   整个小院子都设置了阵盘,只有姐妹二人和别庄管事才开启阵盘出入。   两姐妹先在蚕房外将采回来的桑叶整理了一番,挑去品相不好的叶子和无意中混进来的杂质。   如果看到叶片上沾了灰,也会用帕子将灰尘擦干净。   处理好了这些桑叶,两姐妹这才端着桑叶走进屋子。   刚走进门口,门口的阵法微微发亮,将两人身上带着的浮尘都清洁干净。   其实清洁术只要练气三层就能学,但两姐妹的修为都只有二层。因此只能依靠清洁阵法。   一排排的竹匾被码放在几层的架子上,竹匾的灵蚕已经长到了半指长,通体如玉,正咔嚓咔嚓地啃着面前的桑叶,仿佛永远也吃不饱一样。   两姐妹走之前放上去的桑叶,这会儿已经被吃的差不多了。   放入了新的桑叶,听着灵蚕啃桑叶的沙沙声,桑十九叹了口气。   “今年的桑叶品质不行,灵蚕也长得不如去年快。”   去年这会儿,灵蚕早就肥肥白白的了。   可如今呢,看着总有点瘦巴巴的。   桑十八扯了桑十九一把,两人就站在房门外说话。   “我听管事说了,要是今年这些虫子除不尽,只怕这片桑林就要被砍了重新种呢。”   “啊?”   桑十九不由得惊呼一声。   “那,那咱们呢?”   “咱们怕是要去别处干活了。”   “可,可是……”   桑家产业多,只要是桑家人,不愁找不到事做。   可是自己主管一块儿,和去别人手底下做事,那怎么能一样呢?   更何况,她们姐妹俩打小就在这片林子里干活,可以说是看着这些桑树长大的。   简直不敢想它们真的全都被砍掉啊……   灵蚕吃桑叶,那是一刻也不停的。   姐妹俩要隔一个时辰就去撒上新叶,才能保证灵蚕不饿肚子。   它们本来吃次一等的桑叶就长不大了,要是再饿着了,那更长得慢。   因此她们都是轮流交替,一人照看两个时辰。   好在都是修士,倒也不需要睡太久。   第二日早起,姐妹二人给别庄管事传了讯,就去了五人负责的那片桑林。   她们先去的是金家小子负责的地盘。   金家小子刚来的时候,一身灵光闪闪的雪白灵丝道袍,衣饰鲜明,跟凡界的那些贵公子似的。   如今的模样,就实在有点惨。   普通灵丝道袍虽然不能增加防御,可自身倒是极为结实,这两日干苦力在桑树枝叶间蹭来蹭去,倒是没落下什么痕迹,但金家小子那个白晳清俊的小脸,可就成了小花脸,青紫红黑四个色儿都有。   他那露在外头的两只手上,还缠着纱布,显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伤着了。   再加上蓬头垢面,气色灰暗,不用问也知道这两天金家小子干这个活极为不顺手。   “啊?金道友这是……”   桑十九惊叫到一半就捂住了自己的嘴。   这也太惨了吧?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金家的主业是炼器。   炼器的修士,不都是身板强壮,力大无穷的么?   怎么捉个虫子把自己搞成这样?   桑十八看的不是金家小子,而是他身边的桑树。   这些桑树,看上去,并没有比金家小子没来的时候强多少。   而且有几株离得近的桑树,似乎上头的虫子,显得更多了!   桑十八这才疑惑地看向金家小子。   都这么惨了,居然也还是没捉到多少虫子吗?   金家小子的小花脸一热,支支唔唔,“两位桑家道友,这,这个虫子太难捉了……”   想他一个柔弱的修士,就是因为不想学金家祖传的炼器,这才自告奋勇来桑家的。   他原本以为采桑养蚕,轻松自在,都是清闲的活儿,不比炼器,烟熏火燎又有危险。   他怎么能想得到,桑树上的虫子有这么多!这么恶心!   噫!   他都不知道这两天是怎么过来的!   昨儿睡觉之前,他都差点要伤感落泪啊……   桑十九这会儿也发现了桑树的状况……显然,多了个捉虫人,跟没这人,也不差什么啊。   桑十八和桑十九互相看了一眼。   桑十九想说点啥,桑十九悄悄地扯了她一把,先开了口。   “嗯,金道友辛苦了。”   她说完了这句,就扯着桑十九离开了。   虽然这人的活儿干得实在不怎么样吧,那也上门是客。   而且人家都那么惨了,她们怎么好再多说什么?   眼看着就要来到江家小子负责的桑林,桑十九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这个江家的人,不会还不如金家的吧?”   真真的是人不可论姓氏,本以为是个能打铁的壮汉,没想到却是个柔弱大少爷。   江家那个小脸更白些的,没准也从来没种过地啊。   这样的能捉好虫子吗?   “咦?两位道友?”   江祈其实比金家小子强多了。   他虽然确实没干过活,可还是有点争胜的心思的,捉虫子虽然繁琐劳累,但他自从留下虫尸后,这捉虫子似乎就变成了一种有意思的活计,看到储物袋里的成千上万的虫尸,还挺有成就感的。   江祈一看到桑家姐妹,向来有心眼的他,立马就明白,这两人定然是来看众人干活怎么样的。   恰巧此时别庄管事也到了,才打过招呼,江祈就从树上跳下来。   如同献宝一般,将装储物袋交了过去,请他们看自己这两日的成果。   桑十九虽然长年采桑,见过的虫子不少,可从来也没见过般密集的虫尸啊!   “唔!”   桑十九只瞧了一眼,就立马退后,双手直搓自己的胳膊。   桑十八和管事倒是很镇定。   “这几日辛苦了……”   桑十八心想这位江家子弟,干活倒是还算靠谱。   这两日就捉了这么多的虫子,至少也是将二三十株桑树给清理干净了。   当然了,态度很端正,干活很努力,只是二三十株桑树,对于整整两亩桑林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   三人从江祈这边离开,就去了胡家子弟那儿。   胡家是畜养灵兽的,养灵兽大多粗放,桑家的桑蚕业却极为精细,再加上胡家子弟浓眉大眼,一看就是杀灵猪,放灵牛的好手,他们对胡家子弟倒是没多大的指望。   谁知道当看到胡家子弟和他递过来的储物袋时,三人都有些吃惊。   江家子弟已经够努力了,胡家子弟捉到的虫尸至少是他的两倍!   “想不到胡道友这般细致。”   桑十九不由得称赞了一句。   却没想到胡家子弟低头笑了笑,“识得我的人都这么说。”   他虽然姓胡,可一点也不喜欢杀猪放牛,就算前头带个灵字,也是臭烘烘,血糊糊的,有什么好?   哪里能跟桑家这样采桑喂蚕比清洁比精致呢?   这回三人都各赞了胡家子弟一番,才去看郭家小子。   以他们想来,胡家子这种手速,这种精细,应该就是一刻都没耽误,才能捉到那许多的虫尸的。   旁人再怎么样,应该也不可能超得过胡家子了。   然而他们走到那处桑林时,却看到郭家子弟正在施展灵雨诀。   桑十八吸吸鼻子,忽然大惊失色。   “郭道友,你这是在施放药雨?”   作者有话说: 第231章 玄明仙界(26)   郭家子弟见到有人来, 就便停了手。   “嗯,正是呢。”   “我想着这些虫子太多,一夜过去, 又能生出不少, 光靠人力怕是无法除尽,就化了一颗烈炎丹,混在灵雨中,先试着喷了两株桑树,倒确实有奇效!”   说到这儿, 郭家子弟脸上放光,兴奋不已,“这不,我就依样施为,如今已经快将一亩地桑林里的虫子都灭尽了!”   他说得起劲,可是看到桑家人的表情却不像是高兴的样子。   他转念一想, “哦, 你们放心,这烈炎丹是有些火毒,能克一切虫蚁,虽然对人身有害, 但已经化成灵雨,药量大为稀释,等虫子死去, 再用一般的灵雨冲刷,这火毒也就更微不足道了。”   他虽然是郭家子弟吧, 但身为五灵根, 又于炼丹上头没多少天分, 反倒是更喜欢种地种菜采药种药。这也就是桑家招赘婿,要是江家招的话,他就去江家了。   他身上的烈炎丹,还是从堂兄弟那儿蹭的。   烈炎丹本身有火毒,是给那些得了湿毒的修士治病用的。   但如果当成毒药来用的话,也是能让一二层的修士痛苦不堪的。   这种丹药又不能提升修为,也不能回复灵力,一般底层修士身上,还真没有这东西。   为了给这片桑林除虫,他可是把珍藏的三枚烈炎丹拿出来用了两枚呢!   桑家三人互相看了看,都是欲言又止。   小管事四处打量一番,就指着一个方向的桑树问,“请问郭道友可是先对这边的桑树施了药雨?”   其实不用郭家子弟回答,他也能猜着了。   这一片上百株桑树,从树干到树枝,再到桑叶,上头果然一个虫子都找不到!   就连那藏在嫩芽里的虫卵,都奇迹般地不见了!   这可真真的是看上去太好了!   然而坏就坏在是“看上去”。   郭家小子还有点摸不清头脑,点头应答,“正是。”   他其实也偷摸地去别人分到的桑林里看了,就没有一个比他做得更好的。   尤其是那个江家的,虽说每天都比众人回去的迟,看着好像是很勤劳的样子,其实他那边的桑林压根就没清理出几株来!   桑十八无奈地看向小管事,“九叔,要不,咱们采一些桑叶,试上一试吧。”   郭道友此举虽然鲁莽,但原本也是一片好心,只不大了解桑家灵蚕的习性而已。   郭家小子这会儿算是明白过来一点,忙说,“这会儿药性应该已经微乎其微,我用灵雨冲刷过两遍的。”   也是他有水灵根,而且因为热爱种地养草,灵雨诀使得出神入化,这才能干活这么快的!   桑十九快嘴,“郭道友,不是我们太过小心,而是我们家的灵蚕,十分的娇气,但凡这叶子略跟往常不一样,不是压根不碰,就是吃了生病僵死啊!”   桑十八长年采桑,再加上本就是练气二层,不过十来息的工夫,已经采了一小捧桑叶,少说也能有四五十片。   “郭道友,且先歇歇,待我们去取了灵蚕来试试。”   能让这五位外来子弟进桑林干活,其实就表示这一片桑林可有可无,就算全毁了也无所谓。   但无所谓的,是上头那些人,不是她们这些长年守在桑林里的啊!   桑十八心急火燎,快去快回,再来时,她手里已经多了个玉匣子。   匣中摆放着几只白色灵蚕。   这几只灵蚕,不光有病弱的,还有三只正常的。   在四双眼睛的注视下,现场摘取下来的桑叶,又过了一遍灵雨,再用风吹干,这才投进玉匣中。   这几只灵蚕已经有足足上百息的工夫没有吃过桑叶了。   看到新鲜桑叶掉落,登时活泼地爬上去大吃特吃。   郭家子弟看到这儿,心里大大地松了口气。   桑家三人也松了口气。   若是郭家子弟这个法子真的能管用,那岂不是就能保住了这整片的桑林?   但灵蚕肯吃,也不表示就能过关啊!   桑家小管事想了想,笑眯眯地邀请郭家子弟,“不如一起去瞧瞧那位江易道友如何?”   五位子弟,有四位都瞧过了。   只剩下了江易。   在他看来,前四个人的表现,各有各的特点,有娇气的,有勤快的,有中规中矩的,也有惊吓惊喜的。   江易这边,应该再不会跑出这四种了吧?   然而才转过两亩地,走到地头,就远远地望见,桑林的上空,正下着……灵雨?   只是这灵雨的范围实在太小,刚刚能够洒遍一株桑树的。   这……就是初学灵雨诀的练气一层修士,也不至于如此蹩脚吧?   不过等他们又走了两亩地,这才发现,原来桑林上空,并不是在施着灵雨,而是一个怪模怪样的小车,车前接了个管子,正向外喷水。   正手持管子的人,可不正是江易?   小管事就想起,这位江家子弟,来的时候,他就看过这位的大致介绍。   练气一层,金木火土四灵根……咦,等等,这是……   这位明明是练气二层了!   给他的那些介绍肯定不会有错,那,那就是这位在短短的几天里,突破了?   但现在不是细究对方如此幸运的时候。   小管事忙出声叫停。   “江道友,且先停手!”   江易朝他们这边看了眼,立马停下了浇水的动作。   其实他早就想等着桑家人来了。   桑林虫灾,这应该是一道考题。   比如说他现在,大概知道考题的解法,但让他一步步地把步骤都写出来,就能省则省吧。   主要是他没有水灵根,要想喷药水雨只能靠自己这个简陋的洒水车,一次喷一株,他得喷洒到什么时候去?   桑家姐妹也几步飞奔过来。   “江道友,这是,也是掺了药水的?”   江易点点头,“正是。”   桑十九嘴快地发问,“昨日你不是拿走了十条灵蚕?”   刚刚她朝这边跑的时候,就想起了这件事。   “我发现了一种灵草可以除掉两种虫,也用灵蚕试过了,它们不怕这种灵草。”   江易说着就拿出了个透明的盒子,这只盒子里有五只灵蚕,正啃食着盒内残余的灵桑叶。   他把盒子递给桑家姐妹,又拿出一束草药,递给小管事。   小管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长在桑林中的一种野草。   “这,这居然是灵草?还能除虫?”   旁边郭家小子也凑上来,跟小管事要了一株,又看又闻的。   “这种草的灵气太微弱了,算不上灵草吧?”   他虽然炼丹不行,但看灵草的眼光还是有的。   江易笑了笑,“灵气虽然微弱,但毒性强,刚好能研克制两种害虫。”   桑家姐妹已经拿着透明盒子来回看了好几遍了。   盒中灵蚕确实看上去没什么异样,虽然原本就是病弱灵蚕,但这会儿倒挺能吃的。   桑十八将盒子交给小管事。   小管事打开盒子,拿起里头残余的灵桑闻了闻,又闻了闻手里的药草。   身为练气二层修士,五感异于常人,就算是这桑叶上的气息极淡,也能闻得出来,正是这种药草的味道。   “江道友,不知道喂它们吃这种桑叶多久了?”   “从昨日午后就开始喂,如今也有十来个时辰了。”   桑十九忽然想起,“不是有十条灵蚕?”   “试另一种药草,全死了。”   江易拿出另一个小盒子给大伙看。   盒子里果然有五条僵直的灵蚕。   桑家姐妹互望一眼。   江易和郭道友两个人都想到了用药草,但一个是用自家炼制的火毒丹,另一个是因地制宜在桑林里找到的药草。   一个只想过喷洒完后,再多用灵雨冲刷药性,却没想过用灵蚕试验。   另一个则小心谨慎,用灵蚕试验过才一株一株地喷洒药雨。   这会儿,她们根本都不去想在五个人里头,江易清理的桑树多不多了。   要是这个法子能治得好桑林,这位聪明机智的江道友就是她们的亲大哥!   很显然,小管事也起了同样的想法。   他看着江易的目光骤然变亮,语气都热切了不少。   “江道友,若这种药草真的有效,我桑家必有重谢!”   他这会儿头脑发热,恨不得立马向上报讯,请能人来检查确认一番。   他的脚才动了动,就看到了旁边站在那儿,神情有些古怪的郭家子弟。   他一拍脑袋,就想起了他身上还带着的玉盒。   这已经过去了一柱香的工夫了吧?   “啊?”   看到管事打开的玉盒,众人都愣住了。   先前还吃得挺欢的灵蚕,这会儿就显出了异样。   它们的身体,浮现出了淡淡的粉红,这会儿灵桑还有不少,可灵蚕却不再吃了,而是不断翻转打滚,哪怕只是一只灵虫,也能看得出来它的痛苦难受。   “这桑叶不能吃了!”   桑十九这句话脱口而出,后头的话很有眼色地止住了。   郭家子弟老脸一红,窘迫无地。   “对,对不住,是我做错了。”   管事也难免有些失望。   毕竟,就算江易找到的灵草能治两种虫子,但还有三四种没法治呢。   如果郭家的烈炎丹,真的能当除虫药用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但对方也是一番好意,就算一亩地的灵桑不能再用了,损失也不算太大。   毕竟,如果虫子除不尽,这些桑树也迟早要坏。   “这,这也不能怪郭道友……灵桑生虫,本是天灾。郭道友也是想要出力嘛!”   反正不管怎么说吧,能克制两种虫子,已经是大喜事了。   江易忽然开口问,“能不能让我看看这桑叶?”   管事把那沾过烈炎丹的桑叶给了江易,三言两语把经过说了说。   虽然他语气里没有怪责的意思,但郭家子弟还是不自在地低下了头。   “洗过了两遍?”   江易把放在鼻际的桑叶拿了下来,“没准这烈炎丹也不是不能用。”   “可以等过上十天半个月再试试,没准那时就没有毒性了。”   有十天半月的,就算有微量毒性,也该被代谢光了。   作者有话说: 第232章 玄明仙界(27)   桑十八和小管事对望一眼。   如果真如江易所说, 那倒也是件好事。   虽然有半个多月不能采收桑叶,但起码不用再担心,不得不把整片桑树砍了呀。   只是这个烈阳丹, 应该是一种生僻的毒丹, 他们就从来没听说过,不知道成本如何。   桑十九心直口快,“那还是江道友的法子更稳当一些。”   郭道友的办法能不能用,还要等上半个月呢。   江易想了想,将那五只灵蚕交给桑家姐妹。   “现下看着虽然没什么影响, 不过为了稳妥,还是请两位道友多观察一段时日,若是不影响结茧缫丝,才算是完全稳当。”   在一边默默听着的郭家子弟不由暗中感叹。   好家伙,这一竿子都支到了结茧子了啊。   这位江道友也未免太稳妥小心了。   桑十八小心地将那只透明盒子收起,旁边的小管事却开了口。   “十八娘, 这盒灵蚕交给我吧, 我把这些药草和灵蚕都送到主宅去。”   老宅那边能人多,自然有更方便快速的法子来查验这药草的药性的。   小管事又看向郭家子弟,跟他要了一粒烈阳丹。   虽然老宅那边不会缺烈阳丹,但没准郭道友的丹药的成分与市面上的不同呢?   事关重大, 小管事同众人交待一声,就带着药草和丹药动身出发了。   既然已经有了更好的办法,那就没必要再让这些外来子弟做苦力。   小管事临走之时就交待给了桑家姐妹, 让她们去通知另外三位,今日大伙都歇上一歇。   另外三人听了都愣了会儿, 就结伴过来看江易和郭家子弟负责的桑林。   他们先去看的郭家子弟负责的桑林。   虽然已经听桑十九提过几句, 但亲眼看到被清理的干干净净的上百株桑树, 三人还是看傻了眼。   就……觉得刚刚还在苦苦捉虫的自己,有点蠢啊!   “这个法子,要是真的行,那可真是省了多少事儿啊!”   “郭道友不愧是丹药郭家的子弟啊!这样的好法子,咱们可想不到。”   “这法子虽然省事,可也最少废了半个月的灵桑啊?”   “不是说,江易道友也找到了一种有效的药草?咱们过去那边看看?”   三人又来到江易这边。   江易和桑十八正站在一处怪模怪样的小车前,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七叔!”   江祈当先一步走在最前,心里十分复杂。   之前他来找七叔,也是看到七叔在捉活虫子的,还说什么捉标本,原来就是为了试草药?   可七叔不是只会闷头种地?   什么时候还学会了辩识灵药?   江易正给桑十八讲着自己这个简易洒水车的工作原理,桑十八虽然挺聪明,也对洒水车很感兴趣,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但江易短时间内要想给她讲明白,可不就大感头疼?   这会听到便宜大侄子唤他,正好乐得中断。   “江祈,你们来了?”   “正好,桑管事说了,今日不用做活,在别院里开个小宴呢!”   江祈看着江易那满脸期待没见过世面的模样,不由得心头一松。   这还是那个他知道的七叔!   “江道友,听说你在桑林里发现了能克制虫子的草药?”   “江道友,不知道是哪种草药?”   “郭道友,听说你是用了一枚烈阳丹?”   江易倒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想法,将他发现的那种药草指给众人看。   这种药草高度及膝,叶片对称细长如柳叶,顶端开着浅黄色的五瓣小花。特征也算明显,这两天众人在桑园干活,经常见这种野草,但谁也没当回事,又怎么能想到这居然是一种灵药呢?   “七叔,你是怎么发现这种草是药草的?”   江祈才忍不住问出这句话,就立马后悔了。   要是这是种秘技的话,七叔如果说出来,岂不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   没看在场的人,包括桑家姐妹,都竖起耳朵,目光落在七叔身上?   他赶紧又冲着江易使眼色,想让江易找个由头搪塞过去。   谁知江易大喇喇地一点也没领会到他的眼色。   “嗨,哪有什么好法子,就是把地里的杂草都拔起来放在害虫身上试一试了。”   众人都听呆了。   没想到居然是这种笨法子!   可笨法子却比他们闷头捉虫还有效啊!   这些天捉虫捉得苦不堪言的金家子弟两眼一亮。   “江道友,这种草药能克制哪两种虫子?要是能克制那种刺肉虫就好了!”   “金道友放心,正是刺肉虫和红线虫。”   “哇呀!这可太好了!江道友你果然不愧是灵谷江家的子弟呀!”   江祈听到这句夸赞,身板也不由得挺了挺。   只是他身为江家子弟,就算没有一直在种灵田,也知道江家压根就没有过这种试草药的办法。   别说没有这法子了,就算是有人告诉他可以这么做,没准他都会嗤之以鼻,绝对不会做这么笨的举动!   “江道友找到的这种草药虽然好,可是才能克制两种虫子啊?那还有其余的三种,要怎么办?”   “还有三种,我们再在这里找一找,没准也能发现什么好用的药草呢?”   看到这几人兴致勃勃地就要开始行动,就连桑家姐妹也跃跃欲试,江易只好再度开口。   “咳,这一片地里就不用找了,我已经都试过了,只有这一种能用。”   “至于另外三种虫,我做了一盏灯,倒是能吸引两种飞虫,只要在灯前守着,将飞虫网住就好。”   江易从储物袋里拿出黑光灯,又看看天色,这会儿正好是最亮的时候,黑光灯怕是发挥不了作用。   众人的脸上都透着不信。   这用药水喷洒能除虫,他们都能信,但一盏灯能杀虫,这就太玄乎了吧?   况且这盏灯,就是普通的凡间材料,半点灵气都没有,它能杀掉吃灵桑长大的虫子?   要知道灵界和凡界天壤之别,就算是一只在灵界长大的小虫子,到了凡界,那也必要是虫中至尊的。   就连桑家姐妹也是半信半疑。   “虽然有些飞虫的确是会被灯光吸引,可是铁翅蛉和针虻,它们好像不喜灯光。”   作者有话说: 第233章 玄明仙界(28)   “这盏灯跟寻常的灯不同, 它发出的光……比较特殊,因此能吸引某些飞虫。”   灵界的所有人都以修练灵气为目标,假如江易说什么波长, 不可见之类的, 不光是大伙听不懂,还得费江易的口舌,所以江易就简单带过了。   众人看着这盏灯,只觉得除了灯光发白一些,并没觉得有什么特殊。   “七叔, 能不能现在就试上一试?”   反正今天一整天都不用干活,不如亲眼看看七叔制出的灯效果如何了?   江易笑了笑,“这盏灯在夜里效果最佳,白日里阳光干扰,倒是发挥得不好。”   这句话一出,众人更不信了。   江易干脆拿出一个储物袋。   “这里有这两日捉到的铁翅蛉。”   另一种虫子个头太小, 如同针尖一般大, 而且他试过回收,虽然能回收,但得到的绿叶币少得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他就没想过要收集。   毕竟, 凡是回收站能回收的,那都是在此界里没有用处的。   铁翅蛉个头虽不大,但将好几万只堆在一起, 那景况,也是十分的惊人。   众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两日竟能捉到这么多的铁翅蛉?”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这盏灯引虫, 但这么多的收获, 绝对是手工没法办到的。   其它的虫子还能用手捉, 这种会飞的,就只能用小网来套,比刺肉虫和红线虫要难捉不少。   江祈却想得更多,“七叔你每天回来的最迟,就是要等天黑用这盏灯捉铁翅蛉的?”   看到江易点头,江祈粗粗一算,“那每日最多也不过两个时辰,加起来才四个时辰,四个时辰,竟然能抓到这么多?”   桑十八和桑十九互相看看,都是满脸惊喜。   江易道友一个人就能想出除掉四种虫子的法子来,只剩下一种蚧壳虫倒也不会对桑林影响太大。   况且江易道友都想出了用草药一样样地试的法子。   她们桑家又不是不能让人专门来做这件事,一年两年的,总能找到克制的药草的。   而这些药草,还有这种神奇的灯,也不光是能用在这一片桑林里,桑家别处的桑林也能用得到啊!   尤其是那些上品桑林。   “江易道友,那等到天黑,可否让我们都亲手试上一试?”   “当然可以。”   江易做这个本来就是想要换些好处的,自然不会拒绝了。   一干人回到了别庄客院里。   桑家姐妹来到灶房,桑十九找来厨子好一阵吩咐。   “今天这桌酒菜,一定要好好准备,要是没了好灵食,就现去采买!”   两位厨子笑嘻嘻地,“咦?莫非是十九姑娘瞧上了哪位?好事将近?”   这五位外客来到这个快要撤的别庄,可不就为的是相亲来的?   就算他们只是在别庄打杂的,也知道桑家的头等大事了。   桑十九啐了一口,笑骂,“少胡柴了!是有别的事!”   桑十八这会儿已经巡视过厨房现有的各种食材,发现品质种类都还不错,便点点头。   “这几位客人倒是贵客,能解了咱们别庄的困境!”   “要是这事能成,咱们这些别庄的人,就再也不用担心桑林被砍,庄上要撤人了!”   厨房的四个人,连厨子带打杂的,听了这话,瞬间也不淡定了,追着姐妹俩问究竟。   等听姐妹俩一说,众人登时干劲高涨。   “这可太好了!”   “姑娘们放心,今天这顿酒菜,定然好好做!”   只要桑林还在,就不用担心庄子上撤人。   毕竟,桑家人口比别的大家族少,只要有桑家血脉,又有灵根的,再怎么样都能在桑家产业里有一份好差使做。   桑十八桑十九两个,大不了去别的桑林里采桑养蚕。   可他们这些没有灵根的,有的还没有桑家血脉,要想找到现在这样的好活计,那可就太难了。   为了答谢这些贵客,那也得使出十八般手艺来啊!   桑家姐妹离了厨房,又去了趟蚕房给灵蚕加桑叶。   她们清理着所有竹匾里的蚕沙和碎叶子,再加上一层新鲜干净的桑叶……   “阿姐,那位江易道友看着憨厚,没想到居然这般厉害呀!”   “小妮子,不会是看上了吧?”   “哎呀!阿姐这话说的,上次族老把咱们十六个人叫过去,不就是说要给咱们招女婿嘛?”   “咱们桑家,别看那些布坊、制衣铺、染坊啥的在外头风光,但归根结底,还不得有桑林有灵蚕?我看那个江易要是能留在咱们桑家,定然前途无量!”   “哈,你光想着江易道友前途无量了,你怎么不想想,既然人家这般能耐,肯不肯留在这儿当女婿呢?还有,就算人家肯了,也未必会如你的意呀!”   桑十八笑着颁起手指来数,“嫡□□边还有十六娘十七娘……”   这次相亲的姑娘有十六个,嫡支就有三个,余下的十三个里头,比她们姐妹俩强的有的是啊!   桑十九兴致一下子低了许多。   “嗯,要不,那位郭道友也不错。”   虽然会给人惊吓吧,但那人看着是个干活的,只要看他那双粗糙的手就知道了。   桑十八一指点在她的额头上。   “既然都想得挺多了,那一会儿招呼客人,你就打起精神来!也教客人们多见识咱十九娘的风采!”   客院里,难得五人齐聚一堂。   虽然正菜还没上,但是各种点心和灵果灵茶的,已经摆满了桌案。   江祈目光不动声色地从头扫到尾,看到江易已经毫不客气地啃起了灵果,他也跟着喝起了灵茶。   这般丰盛的酒菜,其实……是他们四个沾了七叔的光吧?   如果那盏灯的效用是真的话,那他这七叔,怕是要飞升啊!   七叔会的这些本事,样样都正中桑家人的心意!   他要是桑家主事人,别说招进来当女婿了,那还得挑个更美身份更高的姑娘来相配!   他心里又是跟着骄傲,又是微酸复杂。   可惜啊,为什么这么风光的,不是他呢?   果然不出他所料,灵酒灵菜如流水般地送上来,时不时地还有桑十八桑十九来招呼吃喝,热情得很。席间众人一开始略有点拘束,不过等到灵酒入腹,酒气上头,也就都放开了。   胡道友讲起了他在灵马场养灵马的趣(糗)事,金道友抹着辛酸泪承认自己如何打小就没有炼器天分,郭道友说起他炼丹不成转去种药材的经过。   而他,想来想去,也只能讲点江家老祖开辟灵田的轶闻故事。   七叔呢?   七叔不讲这些故事,而是很认真地向各位道友讨教。   向金道友问炼器,向胡道友问灵兽,向郭道友问炼丹和种灵药,又跟两位桑家姑娘打听灵蚕。   都不是什么不传之秘,却也不是完全不通的外行人问出来的傻问题……   总之,七叔突然化身为了捧场王,让这个规模不大的小酒宴丰盛又热闹,活泼又有趣。   他们一直吃喝谈笑,直到月儿挂在林梢。   他终于见识到了那盏神奇的玄光灯!   上百上千只飞虫,前仆后继地扑到那盏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凡间灯上,被七叔用另一种凡间器物,火花带闪地,干脆利落地弄死了!   七叔说,这灯,就叫玄光灯!   作者有话说: 第234章 玄明仙界(29)   看到这般神奇的景象, 众人在起初的震惊过后,看着江易劈啪地杀虫子,竟然莫名地有些跃跃欲试。   桑十九凑上前一步, “江, 江道友,能不能让我来试一试?”   这夜色朦胧的,亲手将一只只害虫弄死,不但能听响,还能看火花, 这不比过年放炮仗有趣吗?   江易把手里的电拍子交给桑十九,交待了几句用法。   就退后几步,看着桑十九电飞虫。   自从第一次试用,因为此界的飞虫生命力强悍,江易又稍稍改了下电拍子,加大了威力。   桑十九身为桑家旁支, 从五岁就开始采桑养蚕, 虽然生活条件跟原主江易比起来,要好了不少,但日常就是别庄、桑林、蚕房这三处来回,只有在逢年过节时, 才会歇上一歇,跟着小姐妹去逛一逛坊市,去主宅吃吃酒席什么的。   这会儿好不容易有了个新奇物件, 她玩着玩着越发上头,只见电火花忽东忽西, 密集炸开, 倒是让她玩出了花儿。   旁边的几人也都是年轻修士, 看着这神奇的一幕,听着姑娘们欢乐的笑声,也都被感染了快活的情绪,顾不得想江易是不是会独压他们一头,而是一边围观,一边给姑娘们出声指点,激情叫好了。   有了新鲜物件,当然也不能独个一直霸占着,桑十八玩了会儿,就交给了自家姐姐。   桑十九只试了几下,略满足了好奇心,就递给了瞪大眼睛全程舍不得眨眼的郭道友。   江易以为这次试灯最多半个小时了不得了。   哪里想得到,六个人轮流挥舞电拍子,把这个当成了娱乐活动,不知不觉中,一个小时就过去了。   这电拍子是用电的,电量有限,最多也就能用一个半小时,江易在电量耗尽之前,开口提议打道回去。   桑十八最为稳重,点点头,“咱们是该回去了。”   蚕房那边,可不能离开人太久的。   桑十九意犹未尽,“倒也是,这边几亩地的铁翅蛉估计都被咱们给打死了!”   “明日咱们再换个地方!”   竟是直接就预定了明天的活动。   几人都准备往回走,桑十九眼尖地发现江易将电拍子网中的虫尸都收进了储物袋。   “咦?江易道友,收这些这铁翅蛉可是有什么用么?”   众人的目光顿时都落到了江易脸上。   他们想破头,也想不出这种害虫能有什么用处。   江易笑了笑,“我种了好多年的灵田,最可恨的就是这种铁翅蛉,因此我就想着把虫尸都收集起来,有了空闲就琢磨一番,没准能找出什么用场来呢。”   “原来是这样!”   桑十九眼神一转,就看向另外几人。   “几位道友这几日不是也收集了些虫子,不若都给了江道友吧?”   这些虫尸对于他们来说都没啥用,只是留着好让桑家人看看他们没偷懒而已。   江祈第一个响应,解下装着虫尸的储物袋交给江易。   其余几人也都把储物袋交给江易。   收集虫尸这种事,要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没偷懒,谁会让好好的储物袋里装满了这些东西。   而且他们打从心里,都没觉得江易会真的能想出什么了不得的用场。   他们虽然没采过桑,但这些虫子也不是没见过的,都太过常见了,要真能做点啥,这千万年来,早就被人发现了,还能轮得到江易?   江易收了这些虫尸,道了声谢,又将各人的储物袋还了。   金道友一接过储物袋,就连着施了好几个清洁术。   他还怕江易误会,“江道友莫怪,实在是我打小就怕这些虫子,要不是听胡道友说留下虫尸给桑道友她们看看,我是打死也不会碰它们一下的。就算晓得这些都是死的,放在自己的储物袋里,也觉得心里直发毛。”   众人听了都哈哈大笑。   “金道友是生错了人家了。”   金家人可都是身板强壮,臂力强劲的壮汉修士,金道友实在是投胎没投好,但凡投到郭家或者桑家呢!   桑十九也跟着笑了几声,忽然眼珠一转。   “江道友总有奇思妙想,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我这里有样准备扔掉的东西,不知道江道友能不能想得到给这东西找着用处?”   桑十九才说完,桑十八略一想就明白她在说什么了。   “十九娘就爱说笑!江道友莫怪。”   虽然今日一同饮酒说笑,又一道试灯,大家熟悉了不少,但也不好开玩笑太过。   万一对方恼了呢?   江易却很感兴趣。   他来到这个世界,眼界的确是开了。   美景美人就不说了,清爽到毛孔都舒服的空气,美味到全身心都能愉悦的灵食,真的是千金难买的体验。   唯一让他发愁的是,目前还没什么值得回收的垃圾。   要是他一直都收不到的话,岂不是要终老在这个世界?   当然了,他已经囤了三个回溯镜,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三年。   但如果这三年用完了呢?   还不是得回来?   这会儿听到桑十九要给他一样本界人视为垃圾的东西,顿时精神大振,愉快地应下。   “这有什么?还请十九道友拿出来看看?说不定正是我用得着的。”   桑十九也是小孩子心性,笑嘻嘻地拿出了个半旧的储物袋。   “说好了,要是用不着,江道友也不许着恼哦!”   江易接过那储物袋,神识一扫。   原来这储物袋里,居然是几百斤的灵蚕沙!   蚕沙江易是知道的,蚕的便便嘛!   据说蚕沙是种药材,日常也可以填装枕头。   江易就有个蚕沙枕头,是他们站里阿姨们去农家乐玩的时候买了好多,顺手送了他一个。据说可以清火明目安神啥的,江易本来睡眠就不错,枕头用了才半年就穿越走了,倒还没切实地感觉出效果来。   但这可是灵蚕沙!   灵蚕沙会不会跟蚕沙一样,有类似的效果呢?   但看姐妹俩这样的表现,似乎这些灵蚕沙一点用都没有似的。   鉴于灵界的医药行业只是丹药的附属,并不发达,没准灵蚕沙的用法,还没被灵界修士们发现呢?   江易露出笑容,“这是灵蚕沙?我听说凡间的蚕沙也是种药材?怎么会没用?”   桑十八微微一笑,“凡间的环境恶劣,毫无灵气,水土吃食这些不能跟灵界比,因此凡人容易生出百病来,为了治这百病,又只能想各种法子,蚕沙在凡间的确是药材,只是咱们灵界的灵蚕沙,在本界无用武之地,就算送到凡界,物性又跟蚕沙不同,也没法子入药。”   江易顺着她的话一想,倒也在理。   灵界里的人都会比凡界的人强壮,不容易生病,顶多是受伤了需要些灵药,因此医药只是附庸,压根没法发展起来。   “那这些蚕沙,难道不能用来当成肥料,滋养灵田吗?”   桑家姐妹互看一眼,摇头笑笑。   “以前老祖宗也曾经试过,发现如果把蚕沙倒在地里,不但不会滋养灵田,还有些害处,阻碍桑叶生长,因此都是积攒下来,远远地倒在种不了灵桑的深山谷里。”   江易听到这儿,兴趣越发地来了。   这正经的是垃圾啊!还是灵界的有害垃圾!   作者有话说: 第235章 玄明仙界(30)   江祈就看到七叔居然兴高彩烈地收下了那袋子……灵蚕沙!   灵蚕沙再叫的好听, 它也不过就是灵蚕拉的屎而已呀!   这玩意儿真的能有用吗?   怎么跟得了一袋子灵珠那样快活呢?   江祈觉得自己越发的看不明白七叔了。   各人回到住处,已经是深夜了。   江易都顾不上去睡,把那袋子灵蚕沙拿着, 倒出了一点在手心上。   他用手指捻了捻, 又凑上去闻了闻。   干燥不粘手,也没什么异味儿。   但他又不懂医术,除了外观以外,也看不出来这灵蚕沙的药性倒底怎么样。   还是直接上金手指吧。   【不可测算年代的鳞翅目虫类粪便……有很高的药用价值,绿叶币+1】   江易眼睛顿时一亮。   能回收啊!   虽然这绿叶币少了点, 但他拿出来的灵蚕沙也少啊!   这袋子灵蚕沙少说也有六百多斤,加起来也能得个几万绿叶币吧?   是他在玄明仙界里挣到的最大一笔绿叶币!   光有这袋子灵蚕沙,他这趟桑家之行就没白来!   第二日众人早起,就有仆人过来传信,说是桑家主家那边交有几位管事的过来,今日各位贵客也不用去桑林做事, 可以在院里自由活动, 或是去别庄外走走都行。   听到这话,胡道友乐呵呵地邀请众人一道去别庄外看看风景。   江易本来想着在房间里改装一下黑光灯,不过难得有个跟别家修士交流的机会,这几位, 除了江祈之外,都能套出些灵界中有用的信息,于是就乐呵呵地跟着去了。   五个人在别庄周边转了一圈儿。   别庄的周边, 是错乱有致的民居,住户都是归属于别庄的佃农, 大部分都是桑家偏支或者跟桑家有亲戚关系的。   这些佃农, 有的耕种着桑家附近的灵田, 有的则是负责照看桑林。   在江易他们五个人来之前,其实已经有不少佃农在桑林里人工除虫了。   只是他们毕竟是凡人,手速太慢,而虫子又太多,压根除不过来。   灵界的村庄跟凡间的古代村庄倒也差不多。   不过这里的佃农的穿着打扮,精神面貌,确实比大晋王朝村庄里的村民们要强。   至少他没看到过有衣裳上有补丁,瘦得像吃不饱饭的。   不过想想这里是被有钱的桑家庇护,普通人过得好倒也不足为奇。   “江易道友,你能想出好法子来除掉桑林中的害虫,不知道能不能帮忙除掉牧场里的吸血虫?”   胡家子弟虽然看着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但自从昨夜见识玄光灯之后,对江易就更热情友好了许多。   这会儿趁着有闲暇,胡家子弟就凑到了江易跟前来。   虽然他不喜欢养灵兽,总觉得实是受不了从早到晚都是一股子臭烘烘的味儿,自愿跑来桑家当赘婿,但还是心系本家的。   江易能做出杀掉铁翅蛉的神器黑光灯,没准也有什么好法子,能杀灭那些吸血蛾和吸血蜱呢?   他们家的牧场,就算看管的人再仔细,每年还是会有被吸血过多病倒和死掉的灵兽。   江易想了想,“这个一时半会的也不好说,还得见着了吸血虫再琢磨克制之道。”   “啊,那等过几日江道友有空,来我们家做客可好?我们家的嫩灵牛小排和烤灵羊,味道鲜得很……”   “咦,胡道友倒是会见缝插针啊!”   “其实不如称来我们郭家做客吧?江道友能认出新灵药,我们郭家可是有好几座山谷的灵药田呢!”   “我们胡家的器物种类也多啊,江道友喜欢琢磨新物件,去了定然欢喜!”   眼看着三位外来子弟纷纷向七叔发出邀请,江祈都看直了眼。   这才过了一夜,七叔,就这么受欢迎了吗?   还真别说,江易还真的挺想去各家看看的。   尤其是炼器的胡家,他那半本炼器入门看了好些天,自己也尝试着炼了几回,还是初级水平。      虽然这个进度不能算慢吧,但总有一种闭门造车,生怕方向搞错的心虚。   要是能亲眼看看这里的修士是如何炼器就好了。   江易随口将三人的邀约都应下,几人说说笑笑,热热闹闹地朝别庄走去。   别庄里,正坐在窗边,远远地看到这一幕的四人相互望了望,神情都有些怪异。   “他们五人,相处得……挺好?”   其中一位中年女子就转头问别庄管事。   别庄管事昨儿没敢耽误工夫,拿着那盒灵蚕和药材就去了主家那边。   别庄管事上头的就是这位中年女子,桑六姑。   桑六姑听他说了经过,再看过那盒至今仍然活得挺结实的灵蚕,顿时就重视起来。   当场就找了灵桑树,让人将两种药水都喷酒在树上做了实验。   还将其他几位主事人也叫了过来。   不管是江易找到的那种灵药草,还是郭家子弟用的烈阳丹,那都是立竿见影,效果极好。   只是烈阳丹除虫效果虽强劲,却让桑叶带上毒性,这个法子还得再多等等才能决定用不用。   但江易找到的这种灵药,就又好用又无毒,暂时还看不出来对灵蚕的影响。   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桑六姑还让人拿来了一盒极品灵蚕。   极品灵蚕吐出来的灵丝,品质是普通灵丝的十倍,有些特殊灵丝还对修士自身有滋养作用。   当然了,极品灵蚕也比普通灵蚕娇气十倍。   但凡灵桑叶的品质差一些,极品灵蚕就会绝食不吃。   桑家的一等桑林,用的人工也差不多是普通桑林的十倍,就为了能让极品灵蚕好吃好长。   但一等桑林里灵桑灵气足,更易招虫,全都是靠着堆人工这才能保证出产的。   若是有了好法子,岂不是再也不用担心人力一时没到,第二天一看发现半株树都被啃光的惨剧了?   没想到,极品灵蚕居然也肯吃洒过药草的灵桑叶!   不但肯吃,似乎还吃得挺欢!   惊喜之下,桑六姑她们还是保持了冷静。   除非灵蚕吃着这种药草桑叶长大结茧再缫出灵丝,而灵丝的品质也没有半点影响,这才能在桑林里大量使用,否则太过冒险,反倒是毁了自家的基业。   于是桑六姑请出了族中最厉害的养蚕师桑三嫚。   这位今年已经七十五岁,练气五层,虽说修为在桑家不算最高的,但靠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养蚕育种本事,就算是当家人,见了她也得客气三分。   桑三嫚运用灵气,为三种不同的灵蚕同时施为了春风术,让灵蚕的生长速度瞬间加快,在短短的一柱香工夫内,就成熟结茧再化蛾交尾产籽……   这春风术是桑家的不传之秘,也只有少数十来位修士会用,但能用得这般纯熟的,也只有桑三嫚。虽然这种术法能快速催生灵蚕,得到灵丝,但这个法子要耗费大量的灵力,而且同时能催生的最多二十之数而已。   因此桑三嫚只有在育种时才会施展此术。   结果一出来,别说几位主事人了,就是桑三嫚,都要跟着过来瞧瞧那位聪明的江家子弟了。   这会儿大伙都坐在窗边饮灵茶,目光不由自主地望向院外,看到五个人一边说笑,一边还勾肩搭背的,都有些吃惊。   原来这些外来子弟,也能这么和谐的么?   也兼管着织坊染坊的桑六姑脑海中浮现出这两日织坊里发生的许多小公案。   什么江家子弟帮忙搅和染料结果不小心掉进去说是别人推的啊……   什么金家子弟自告奋勇说是可以改进纺线却一直做砸引来嘲笑几家子弟混战啊……   这些外来子弟,毕竟不是桑家的,还是来做客备选的,还不能打不能骂的,可让一众主事的头疼不已。   这会看到这五人如此和谐,甭管是不是真的吧,起码看上去不伤脑筋。   别庄管事笑答,“嗯,他们头天来倒也生疏着,不过后头就慢慢好了,昨儿又在一起喝了酒,想是越发的熟悉了。”   侥幸哇!   他昨儿去了主家那边,才知道其它地方发生的那么多的八卦事。   这些事儿听起来虽然有趣吧,可发生在自己的地盘,还得自己去善后那可就头疼了。   “哦,还有一件喜事没顾上说呢,刚刚桑十八十九她们说,江易还做出了一种灯,叫玄光灯的,能在夜里引诱两种飞虫过来捕杀,也相当神奇!”   桑六姑眼中放光,“能诱杀两种飞虫?当真?”   “昨儿十八十九娘她们亲自试过,足足捕了上万只铁翅蛉呢!”   在场众人都激动了,“若真能杀掉两种飞虫,那可比药水还要更好!”   桑六姑激动地站起身来,想了想又坐下了。   “玄光灯?我怎么记得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旁边的桑三嫚笑了,“我一位远房堂妹倒是送过盏夜光灯,不知道跟玄光灯有什么勾连没有?”   “您的哪位远房堂妹?”   “就是在流霞坊开布坊的那个呀……”   作者有话说: 第236章 玄明仙界(31)   江家老宅里, 江福一脸灰暗,正应对着来自亲爹江阳的各种责问。   “先前,五叔捎了信送了礼, 让你过去帮衬一二, 我还当你小子是突然开了窍,有出息了!”   “谁能想到,才过了一天,你就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还不知道过来说一声, 就悄悄地去灵田谷了!”   “是不是还打量着你不说,你爹我就不知道你在五叔那边丢人的蠢事?”   江福支支唔唔,“父亲容禀,我,我是担心灵田没人照管,这才……”   “放屁!”   江阳一掌拍在桌上, “你走时就派了人去接替你种的灵田, 才走个一天,灵田里能有什么要紧事!”   “况且年年交灵谷,你都是交的最少的!今年竟连去年都不如了!你那心思,又哪在灵田上呢!”   “五叔来信说了, 让你好好想想,那灵谷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他好派人去寻懂行的来!”   那信写得虽然客气, 可是谁能看不出来里头的阴阳怪气呢?   让他这个当老子的,老脸都要忍不住发烧了!   “还有, 你最好老实交待, 什么灵谷机?究竟是怎么回事?”   族中的江五叔, 是管着江氏族中的农具和器物的,在族里的地位,可比他家要强多了。   江福眼珠子乱转,“就,就是能收割灵谷方便的器具……”   江阳紧追不舍,“收割方便?灵谷机?你从哪儿弄的灵谷机?”   既然江五叔来信都提到了,这灵谷机想必的确能入得了江五叔的眼。   但江福这个儿子,他虽然不常见,也知道不是个聪明能干的。   灵谷机自然不大可能出自江福的手了。   “我,我,我……”   江福倒是还想给自己抢功呢,但他刚刚在江五爷那儿丢了个大人,这会儿再编,就编不下去了。   毕竟,只要亲爹给江五爷传个讯,就能知道昨天他丢人的事了呀。   他先前把灵谷机送到江五爷那儿,本来就是图个好差事,再也不用种地了的。   江五爷当时就试了试,给了他一袋子灵珠,打发他回去了。   那会儿他还郁闷呢,也就是多了些灵珠,想捞的好处都捞着。   他悄眯眯回去种地,却没想到,江易那个傻子七叔,居然被爷爷选中,去参加桑家老祖寿宴!   虽说他也没有特别想去入赘吧,可凭啥爷爷就不选他呢?   傻子七叔长得比他好吗?   就算比他年轻几岁,又能怎么样呢?   他正生着闷气呢,江五爷爷那边给他传了信,叫他过去作坊帮忙。   甚至还先往他爹和爷爷这边送了信,据说还有礼物。   他去江五爷那边的时候,可是这辈子都少有的风光!   亲爹还奖了他两粒灵丹,爷爷赏了他一袋子灵珠,说让他在江五爷爷那边好好干。   他只当是江五爷爷良心发现,要给他安排个好差使呢。   哪能知道是因为灵谷机出了毛病,江五爷爷手下的工匠折腾了半天没修好,就把他给叫去修呢!   他对灵谷机,也就是刚刚会用的水平啊!   他哪里知道那个齿轮不转了要修哪里呢?   他装模作样好半天,灵谷机还是空有轰鸣声,齿轮纹丝不动!   当时他汗就下来了,恨不得自己亲手把那齿轮给拨拉转喽。   这不就被江五爷给看到了么,当时就追问,这灵谷机究竟是从哪里,从谁那儿收来的?   完全可以派人去把那个凡人接到工坊里来做活嘛!   那他可不就傻眼了?   他哪能说是从江易手里骗来的呢?   这不就把他给暴露了么?   “是,是从七叔那儿买来的。”   江福把心一横,干脆地说出了灵谷机的来由。   “江易?他又是从哪儿弄的灵谷机?你们有这样的新器具,为何不早些告诉我和你爷爷?”   真是两个蠢货!   以为绕过他们,就能在五叔那边捞着多大的好处么?   要是这东西是他们造的可能还差不多,可这不是买的么?   “我也不知道七叔从哪儿买的,他防得紧,一点口风都不露!”   “一点口风都不露,你怎么从他手里拿到的……呵!”   江阳说着就明白了。   定然是江福从江易那儿骗来的呗!瞒着江易送去的五叔那儿!   他这个儿子别看外表蔫,内里也是贼得很。   只可惜一点能耐没有,不然他岂能不用来当个帮手?   江福虽然老脸发烧,但心里反倒是安定了不少。   虽然这事丢人吧,但亲爹就是亲爹,这胳膊不可能拐到七叔那儿去呀。   “父亲,我知错了。”   “其实七叔还收了我好些灵珠呢!他也是为了补今年收成的亏空啊!”   虽然收了他二百灵珠,他靠着灵谷机赚回了一千灵珠吧,但他在里头跑腿送礼交际啥的,也受累了呀!   江阳无语地摆了摆手。   “行了!你回去好好种地吧!”   看着江福灰溜溜地出了门,江阳走到桌前,拿出一张灵笺,准备给江易写封信,问灵谷机的来历,看能不能找着做灵谷机的匠人。   反正江易都被留在桑家了,没准以后就是桑家人了。   他也犯不上得罪江易,大不了给江易送份礼物表示一下就好。   他才提起笔,就听到外头有人叫他。   “大爷,老爷请你过去哩!”   江阳来到江浩达跟前,“父亲。”   “正是有事跟你商量,这是主家那边传来的信!你看看。”   江浩达把一封灵笺递给他。   江阳一目十行地看完,愣了会儿神,才算反应过来。   “父亲,这,这是真的?”   “江易……哦,七弟他居然有这般的能耐?”   什么从桑林里找到克制虫害的药水,还能做出什么吸引飞虫的玄光灯?   这般的才能,让桑家许多主事的修士赞不绝口,还没过考察的期限,就都一致决定了。   不管旁人如何,江易这个人,一定得留在桑家!   桑家十六位姑娘,随便挑!   当然了,话虽说得夸张,其实意思也差不多。   只是没想到他们跟江易一提,江易这小子反而表示,他一心想修成大道,无心俗世婚姻,只能婉拒好意了!   屁的修成大道!   他是三灵根,练气四层,如今是全家同辈里修为最高的,也不敢说什么修成大道。   一个四灵根,练气一层的家伙,居然也敢想大道?   简直要笑掉了人的大牙!   “七弟这是失心疯了?桑家看上他了,他还不乐意?”   不是说十六位里能随便挑?   据说这里头可是有桑家主支的姑娘啊!   要是能跟主支姑娘结亲,将来大小也是个管事,就算回到江家主□□边,也得是以上宾之礼接待的!   这也就是他庶弟,要是他儿子,看他不打断狗腿!   作者有话说: 第237章 玄明仙界(32)   “父亲, 可是要我去桑家跟七弟说说父亲的意思?”   这老七也是蠢,这么好的机会不抓住。   也不想想,他不入赘, 回来江家哪里还有他的地方?   江浩达瞥了江阳一眼, “你再细看看最后一段!”   “桑家说,江易无意婚事,却想在桑家的庄子上修练,桑家也欢迎他这般的年轻才俊,因此愿意拿出一个庄子来让他管着, 特意来信同我商量……”   说是商量,难道他家里一个能舍出去当赘婿的,还舍不出去在外头干活吗?   “啊?”   江阳都听愣了,忙又去细看那封信。   果然在后半段里看到了这几行。   “江易想在桑家的庄子上修练,桑家,就, 同意了?还给他一个庄子管着?”   桑家那些精明的, 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江浩达老脸微沉,眼神复杂。   “是啊,那个玄光灯,和药草, 应该正是桑家用得着的。”   江阳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半天才问,“父亲, 七弟既然有这个本事,先前在家里的时候怎么不显?”   江浩达的老脸更沉了。   这个老七, 难道是在心里怨怪对他不公了?   这才故意藏拙, 非得等到了别家这才显露出来?   简直是荒唐!   他要是早些表现一番, 难道当亲爹的,还会故意埋没了他不成?   但当着大儿子的面,他只能淡淡地说了句。   “想来在桑家那边,换了不一样的地界,突然就开了窍吧?”   其实凭心而论,桑家种灵桑的那几处山脉,灵气确实要比江家灵田谷要浓郁一些。   更何况,让江易种的还是最次一等的灵田。   江阳嘴角微不可见地撇了下。   “老七这开窍,也开得太晚了些。”   “那什么灵药,还有玄光灯,咱们家难道就用不着?”   怎么就偏偏去了桑家,全都冒出来了?   不过他心里其实也清楚,别说江氏族里了,就算是在自己这一大家里,但凡有点好处,那都是兄弟叔侄一大帮子抢来争去的,谁嘴笨心眼老实,那就是注定要吃亏。   江易就算真的把那些好东西都给琢磨出来了,拿到好处的也多半……   江阳忽然就想起灵谷机了。   “咦?那灵谷机,不会也是老七造出来的吧?”   这么一想,可不就合理了。   江易和江福两个人整日在江家灵田谷里种地,很少有工夫外出,就算去换些灵丹,也最多去流霞坊市,那坊市小小一个,能有什么新奇的物件?   “灵谷机?”   江浩达知道灵谷机这件事,起初他以为是江福讨了个巧,能在江五那儿得个好差事,也是江福的一番造化。   不过江福去了江五处,什么忙都没帮上,又被打发回来,他也是知道的。   江浩达忽然双目圆睁。   “灵谷机也是老七造出来的!”   这会儿他想明白过来,突然就有些后悔了!   早知道老七还有这个本事,他当然不会让老七只去种地啊!   “父亲,老七造出了灵谷机,为什么不早说?”   “许是觉得没到时候吧!你也该管管江福了!当侄子的,不知道让让七叔,反而还拿了他的东西去捞好处!”   子孙们动点小手脚,有点小心思,他是懒得管的。   可又动心思又动手脚的,还丢人现眼,这就很难让人不骂了。   江阳这会儿也觉得脸上无光。   “是,父亲。”   江浩达想了想,“管教江福的事不急,你去一趟桑家,见见老七。看看他是什么想法。”   那什么除虫的灵药,玄光灯,也得弄一份回江家。   而且还得赶在主家那边拿到之前!   要不然,这份好处,落到他这一支手里的,可就太少了!   便宜亲爹和便宜大哥的一番盘算,江易自然不知,他这会儿正在自己房间里,一个悠长的吐纳收势,结束了三个时辰的修练,体内灵气满满,整个人神清气爽。   他迈步走出卧室房门来到小而精致的院子里。   要不说还是桑家有钱又大方呢。   灵药和玄光灯,给他换来了每月一千灵珠的供奉,还有这个清静又灵气充沛的修练住所。   他婉拒了桑家招赘,又表示可以留下一段时间为桑家干活效力。   没想到桑家欣然同意,安排得这般周到。   从在贫瘠灵田种地,到一人独管着灵气充沛的田庄,衣食住行全都包了,还有不菲的工资,江易这待遇一下子就飞升了好几个阶次!   桑家的这处田庄,两山环抱,因此连庄子带田地和桑林,才不过只有三五十亩。   但因位于灵脉之上,灵田灵桑的品质都相当高,庄子正院里还有设好的聚灵阵……在这儿修练,一天几乎能顶江家灵谷一月。   而江易要做的,就是研究和改进灵桑驱虫的法子。   灵药先前已经找了出来,玄光灯也有实物,江易的手里也拿到了一盒烈阳丹。   庄子后就是近百株一等灵桑树。   江易要想亲自试验,从后院的小门出去,走上几十步就能进桑林。   这个小庄子里,除了厨娘和打杂看门大爷,甚至还给他配备了两个打下手的年轻小伙子,专门负责采桑喂蚕清理蚕沙之类。   总之,江易就是纯技术工种。   江易倒也没白拿灵珠,不到下天,就将玄光灯改装成了灵珠驱动的,又在诱虫捕杀一条龙上做了改进。   桑家有钱,成堆的材料都送到了他这儿。   好些个江易只在炼器入门上看过的材料,如今却是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了。   因此这盏玄光灯,再也不是最早那个拼夕夕版了。   黑水晶宫灯,结实坚固的秘银框架,整体顺滑而精致,再加上底座上繁复绝美的雕花……一跃飞升成豪华典藏版了。   桌上摆着普通版的五个,典藏版的五个。   江易看着这段时日的成果,不由得点点头。   要不是江易自己不可能种灵桑,他高低也得给自己留上一个典藏版玄光灯。   “把这些都送去给六姑吧。”   “是,江师傅。”   桑六郎早就等着江易验收完发话呢!   这会儿就上前来,将十盏灯都装入储物袋中。   族里的许多桑林正受虫灾之苦,江师傅这些玄光灯,可不正好能解燃眉之急?   作者有话说: 第238章 玄明仙界(33)   这十盏玄光灯送出去, 这个月的工作量应该足够了。   接下来的这十来天,江易就算躺平摸鱼都可以了。   不过江易当然不会这么浪费时间了。   原主在那么灵气贫瘠的地方都还要抽出时间来修炼呢。   要是原主碰到如今这么好的地方,那估计是一分一秒都舍不得耽误, 拼了老命地修炼。   江易修炼了整整半天一夜, 直到感觉灵脉微扩,灵气充盈,这才收起了功法,睁开双眼。   要是按着这个进度,用不了多久, 他就能达到练气三层了。   其实只要有灵根,就算是五灵根这种最差劲的,只要不是悟性不足而且修练不勤,有外物辅助,比如灵丹灵气都应有尽有,想要到练气四层, 一点也不难。   但是练气五层对于底层修士来说, 就算是一个坎了。   灵界十个底层修士,足足有一半的修士都不会超过练气五层。   而往上升的每一层,都需要大量的机缘和资源。   江易觉得自己在离开桑家之前,应该可以达到练气四层。   而修为越高, 他在炼器的时候也会更加得心应手。   刚刚才修炼完,再修炼进益不大,江易吃过了早饭, 就去了存放各种材料的小库房。   这些材料刚送过来时,他就看中了里头的那批紫金。   紫金这种材料延展性极好, 还能抵御一些法术攻击。   因此紫金却主要是用来打造防护具或者一些耐用的器物的。   江易已经从冯婆婆那儿买到了件银丝护甲, 暂时倒是不太需要其它的防具了。   毕竟他只有练气二层, 境界相当的时候,银丝护甲已经足够。   如果对手境界远远高于他,那再好的防具也是白搭。   当然了,他还有些系统商城里的道具能用,至少能够保命。   只是系统商城里的那些金道具能不用还是尽量不用,不然被这个世界的有心人注意到,那可就麻烦了。   毕竟,修仙世界里,可是不会客气礼让,杀人夺宝那都不稀奇。   江易现在手里只有一把精铁剑,属于最低级的武器。   既然他的炼器术有所提升,他就想给自己打一把趁手的法器。   之前他在木神时代,用的最多的是弓箭和短刀。   所以在流霞坊市买买买的时候,他就采购了一些能用在弓箭和短刀上的材料。   给自己打造练气三层用着趁手的武器,材料是足够的了。   但跟桑家提供的这些材料,还是没法比。   他当时看着眼馋,就提出了能不能用供奉换一点桑家的材料。   桑六姑大手一挥,十分大方地让他随便用。   虽然桑家人答应得大方,但他也不傻,知道便宜不可尽占。   因此他是打算沾桑家一点光,在弓箭和短刀上,各用上几克紫金就好。   短刀器型简单,江易取了两斤秘银,用灵火淬化杂质,将两斤秘银炼到了七两,打造成手掌长的短刀,参照了军刀的外形,简单实用,刀身开血槽,刀背加上几克紫金,刀柄用轻便结实的雷击木,再嵌上一枚火属性的灵珠。   短刀炼好之后,江易拿在手里,运起灵气轻轻一划。   刀身外圈竟然笼罩了一圈暗红色的光影!   江易伸出左手手指,指尖还没碰到那暗红光影,就能感觉到烧灼的炽热。   这就是法器本身的灵力外展了!   江易还挺好奇自己这把短刀的威力如何,就从储物袋里拿出了一把精钢锄。   这精钢锄勉勉强强算是凡品一阶法器,但做为农具过于笨重,攻击力又顶多有一点点。   留着实在是没啥用处了。   江易手握短刀,朝精钢锄用力砍去。   “当”的一声,精钢锄应声裂成了两半。   而江易实际上,只用了不到三成的灵力。   老练的炼器师,法器一打造成功,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什么品阶。   江易是初学乍练,还是自学摸索,因此还没这么好的眼力,只能通过跟别的法器比拼来判断了。   要看这个表现的话,这把短刀至少是二阶法器了。   嗯,攻击短刀有了,还缺一个刀鞘。   江易在自己的储物袋里挑了一会儿,也没挑到什么合适的。   桑家的材料里倒是有几种能用上的,但刀鞘这种东西对于法器的攻击力没什么提升,不太重要,没必要在这上头也蹭桑家的,江易想了半天,就想起他之前搜集到的那些震风鹊骨骼了。   当时他想回收这些骨头,系统可是提示过,震风鹊的头和爪是炼器材料来着。   那半本炼器入门里头就提过震风鹊头爪的处理方法。   震风鹊本身品阶低下,而且随处可见,就算是炼器材料,估计也不可能是多高级的。   不如正好拿来试试,能不能做一把刀鞘了。   他和这些成群结队的震风鹊战斗这些天,已经囤积了至少有上百副的震风鹊头爪。   这些东西个头虽然不大吧,但数量一大了,它也占空间。   就算为了腾空地方,他也得消耗掉一部分。   因此江易就将两副震风鹊骨拿出来,试着用自身的火灵根凝出灵火,对它们炼化。   一盏茶工夫过后,两副震风鹊头爪化成了鸡蛋大小的一团,江易用灵力操控着,想要初步塑形,却听咔的一声,这一团骨头,破碎成了五六块渣渣,还是炉灰的颜色。   失败了!   江易扔掉这些渣渣,又拿出了两副震风鹊骨。   这回他越发的小心,将它们炼化成团,动作轻柔地开始塑形,结果又失败了。   难道是他用的手法不对?   江易又拿出那半本炼器入门来琢磨。   他边翻边看,这些内容他都看过好几遍,倒是速度极快。   “灵力如一线……”   难道是他的手法还是不够精细?   江易开始第三次尝试。   这次他刻意地按照着炼器入门里的手法,耐心十足地炼化着震风鹊骨。   几乎是将原本坚硬光滑的头爪用灵火上千次地按压揉扭,让它们化成水一样的流质,再从中抽丝……   “江师傅,有外客来访,说是您的长兄。”   院外突然响起的声音,一下子破坏了江易半个小时的努力。   江易扔掉第三份材料,擦了擦手,不太高兴地吩咐。   “请他到厅里坐坐吧。”   江家会来人是肯定的,但他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作者有话说: 第239章 玄明仙界(34)   “七弟?”   江阳正坐在小厅里, 心思复杂地喝着一杯灵茶。   等看清走进小厅的年轻修士,惊得他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江易?   江易他们几个, 在来桑家的时候, 可都是他亲自谈过话的。   在来桑家前,虽然七弟的气质就跟早先的感觉不大一样了。   但也没有这么明显啊!   这通身的神态、气派、打扮,倒比主家里那些嫡系子弟还要强不少了!   更重要的是,江易现在的修为,已经是练气二层了!   离上次见面的时候, 都还没到两个月呀!   这修练速度,快赶上坐飞剑了都!   江阳心里不由得升起了些许的羡慕嫉妒。   他来到这个小庄子就发现了,这里的灵气,比他在老宅的卧房内用聚灵阵盘弄出来的灵气还要浓郁!   这小子,定然就是占了地利,才会修练得这般快的!   “大哥。”   江易朝着江阳拱了拱手, 很自然地落了座……主位。   江阳脸色微沉。   虽然父亲健在, 看样子还能活个二三十年,家主之位还得阵子才能落到他身上。   但他身为嫡长子,又是家中修为最高的,一向在兄弟和子侄面前都是高高在上的。   什么时候, 有哪个人敢越过他去?   没想到江易还没当桑家的女婿,只是在为桑家做活,就已经开始摆起了谱儿。   不过想到他来的目的, 江阳还是压下了心里的不快,尽量和气地问了几句。   “七弟在这里过得可还好?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大哥叫人给你送过来。”   江易微笑作答。   “多谢大哥关心, 这里一切都好。”   江阳也微笑着点了点头, “那就好。”   哼!可不是一切都好?光是这小子这儿用来待客的茶,都是灵茶!   他手里也才有半斤灵茶,要喝的时候还得算着喝,而且品质似乎还比不上这个!   “恭喜七弟,竟然在桑家一鸣惊人,倒让父亲和我刮目相看!”   “早知道七弟有这样的才干,咱们怎么样都要想法子栽培啊!”   “就是七弟实在是太见外了,既然有这样的本事,为什么不早点说,非要藏拙,倒把咱们父子兄弟都蒙在鼓里?”   江阳这话半真半假。   其实如果江易早些显露出这些本事,倒还真的能在家里的地位机遇提升一些。   只是肯定不能跟在桑家比了。   那样的话,不管江易做出了什么,就都是他们家的筹码,而现下呢,不管江易搞出什么好东西,都变成了桑家的,顶多桑家大方了,才会从手指缝里漏点好处给江家。   江易面露诚恳,“大哥误会了,其实小弟也是来到桑家的庄子上,干了几天活,这才灵感突发,想到了一些点子,试了试居然就成功了……并不是有意要藏拙。”   呵呵,不是有意藏拙,是看到桑家这边啥都好突然就聪明了起来?   这话哄谁呢?   江阳也不置可否,“七弟,江福送到五叔那边的灵谷机,可是你造的?”   早先就会造灵谷机了,偏偏就是藏着掖着!   江易这倒是没否认,点头,“哦,那个灵谷机是为了省些力气,试着造的,才造出来几天,就被江福给借去了,本来还想着改进一番再跟父亲和大哥提呢,没想到江福……送到五叔那儿了?”   江易面露讶异,“他送去五叔那儿,怎么不先来问问我,再不济问问父亲和大哥也行啊!”   江福再不受重视,好也是江阳的亲生儿子。   这件事做得不太地道,如果江易还是从前那个老实人,江阳倒也觉得没啥,但这不是江易今非昔比了么?   江阳老脸微烧,“这件事,是江福自作主张,想要抢功,为兄已经教训过他了!”   虽然因为来得着急,他压根没顾上去把江福叫来责罚,但已经给江福传了信,让他来老宅领罚。   江易把灵谷机租给江福,还收了押金,本来倒也不担心江福拿去干别的。   灵谷机虽然新奇,但一点灵界的材料都没用,就是个凡间器物,并不值钱,他要的那些灵珠,其实已经算是回了本。   “大哥多管教管教江福也好,那个灵谷机送走就送走吧,反正送到五叔那儿,若是能仿制出来,也是整个江家受用。”   整个江家?   江阳忍不住磨了磨牙,勉强笑了笑。   “七弟大度,说的倒也是。”   “只是五叔那边似乎还没有掌握要领,灵谷机被用坏了,暂时也修不成,不知道七弟可有什么好法子?”   江易想了想,“大哥先等等。”   江易出了待客的小厅,过了一盏茶的工夫,江易拿着几张图纸过来。   “这是灵谷机的图纸,只要稍微有些匠作功底的,一看就明白了。”   江阳要伸手去接,江易却没松手。   差着几十岁的兄弟俩,四目相对。   “七弟,这是?”   “大哥,小弟打算在桑家一段时日,之后就想去外头历练一番,这个灵谷机的图纸,就当是小弟孝敬父亲的了,还望大哥将小弟一番心意带到。”   如果是原主,就算原主突然开窍突飞猛进,也少不了要为家族当牛作马。   江易可不想被困住。   江阳目光微闪,他当然能明白江易的意思了。   这是翅膀硬了,想要高飞?   可就算江易有几分器物造作的本事,修为才不过是练气二层,在桑家做事还能说是攀了高枝,可要脱离桑家和江家,自己去外头历练?   这是听那些修仙寻宝奇遇故事听疯魔了?   这没有家族庇护的散修,别说能修为大进了,就是能安生活着,都不大容易。   “七弟,外头风波险恶,没有家族护着,怕是危险重得啊!”   “在飞光、叠翠这些仙城里,咱们江家好歹还有铺子在,出了灵界中部,咱可是势单力薄,处处难行啊!”   就算是在这两座中部仙城中,有铺子的也是江氏一族,能给江氏旁支子弟的支持也很有限。   江易笑笑,“大哥放心,小弟出去历练,也不会一下子去太远的。”   江阳还是忧心忡忡,“父亲那儿也是忧心……”   话未说完,就见江易拿出一盏模样有点奇怪的灯。   “这盏玄光灯请兄长带给父亲。”   “啊?这就是玄光灯?”   江阳这一趟来,大半的原因就是为了玄光灯,顿时坐不住了。   激动地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摸了上去,“可是我怕父亲舍不得……”   “大哥把这瓶药水也带给父亲。”   江易又拿出了一个小玉瓶,小玉瓶下头,还多了张带字的纸笺。   “这药水,就是你在桑家找到的那种能除虫的草药?”   “不是,是我发现的另一种草药,用法写在这儿了。”   当时他用了两种草药,一种能杀两种虫子并且不伤灵蚕。另一种不但能杀虫,灵蚕一碰也死得快。   江易拿出来的就是这另一种。   江家是种灵谷的,只要保证收获到的灵谷无害就行,倒不用担心灵蚕也被毒死。   江阳听得满脸放光。   有了这三样东西,还愁在家族中没有话事权吗?   “啊,是这样啊!七弟放心,回去我定然好好劝劝父亲,让他不用太过担心了,七弟有什么需要的,也只管开口,我叫人给你送来。”   “既然如此,大哥,我听说咱家里种的那种一级灵谷味道极美,灵气滋补之极,几乎没有杂质,不知道,不知道……能不能匀我百十来斤?”   江易还真不客气,打蛇随棍上。   他现在手里的,就是普通的灵谷,味道虽然不错,但据说跟一级灵谷没法比。   桑家虽然供应的都是不错的东西,但一级灵谷这种还是没有的。   江阳瞪着江易好半天,脸皮微微抽动,不知道心里想了多少个来回,这才咳了一声,从怀里拿出一个储物袋。   “七弟为家中做了贡献,得点好东西倒也该当……这袋子灵谷是为兄的珍藏,先用着吧。”   一级灵谷,他一年最多也就能落下五十来斤。父亲那儿每年也就用个一百斤而已。   这小子居然一张嘴就是百十来斤!   这一袋子二十斤,再多那就不可能了!   作者有话说: 第240章 玄明仙界(35)   江阳离开的时候那真是心思酸溜溜的。   大家伙可真是小看了这个默默无闻的七弟!   父亲还想让七弟在桑家过得更好了, 就给家里回报呢。   嗯,回报是回报了,就是得明码标价!   就刚刚那架势, 怕是以后再想从他那儿弄点什么好处, 还得给提供一级灵谷!   还不能太小气,十斤八斤的还看不上!   江阳的心情虽然不算美妙,但江易却是心里落下了块石头。   江家这就算是有所交待了。   他还得了二十斤上好的灵谷呢!   他拿出灵谷来观察了下,这种一级灵谷确实比普通的灵谷灵气更为充足,外观上也更透亮糯白。   如今他的伙食都有桑家供应, 用不着自己开伙,江易也就忍下了尝尝鲜的念头,把这二十斤灵谷都收进了随身空间。   江易吃得好住得好,日程排得极满,不是修练就是在实验炼器。   因此日子过得飞快,好在成果也着实喜人。   长久以来困扰桑林的几种虫害都寻到了解决的法子。   玄光灯的效果也被调整到了最佳。   江易的炼器术也跟着长进了不少。   从只能炼出凡品一阶法器进阶到灵品二阶法器了!   震风鹊的头爪, 算是被他给琢磨明白了。   这种几乎是随处可得的材料, 非常适合炼器菜鸟锻炼技术。   江易炼废了几十副头爪,却也得到了不少成品法器。   起初头些天,出炉的都是凡品一阶法器,等到炼器术真入了门, 就开始炼出灵品一阶法器了。   然后就是凡品二阶,灵品二阶!   最后也止步于灵品二阶。   毕竟,那炼器入门也就只有半本啊!   江易就觉得是时候离开桑家了。   他离开桑家第一步, 就要去找一找冯婆婆,看看能不能再买到后半本炼器入门。   江易清点了番自己目前的财产和法器。   当初来桑家的时候, 他身上还有一千二百的灵珠。   在桑家两个月, 挣到了两千灵珠, 加起来就有三千多。   这点灵珠放在江福江祈或者普通散修眼里,的确是笔巨款。   但要到那些大点的仙城里去消费,这点灵珠实在是不算什么。   江易在桑家最大的收获,是蹭到了足量的灵气,除开完成研发任务外,就有时间安生修练。   就在七天前,他已经突破到了练气四层。   练气一层二层的底层小修士,尤其是散修,往往都是被人欺压的对象。   但练气四层就不一样了。   好歹行走在外,就算有想打主意的,也要掂量一二。   万一对方身上有底牌或者绝招呢?   而江易已经给自己炼制了全套的法器。   防护的法器除了有冯婆婆那儿买来的秘银马甲外,还有一枚手持的震风盾,两把攻防兼备的厚土伞。   攻击的法器则是他自己炼的秘银紫金短刀,碧藤蛛丝弓搭配五毒箭,还有一次性的消耗武器震天雷。   这些法器都是灵品二阶,放在流霞坊市,都属于放在铺子里最上层,因为价太高,少有修士舍得买的那种。   而江易是给自己打造,自然更加贴合他的使用习惯,也更能发挥最大威力。   这些法器都是江易用自己手头上的各种灵材,再加上蹭了点桑家材料炼出来的。   比如震风盾,主要材料就是震风鹊的头爪。   别看震风鹊普通常见,炼出来的震风盾防护力也就比江易身的秘银马甲稍弱几分。   厚土伞呢,主要材料则是刺野猪的皮骨。   而碧藤蛛丝弓则用上了他从木神时代带过来的蛛丝。   震天雷则是土火弹和法器的结合,只要扔出去,再用灵力引爆就好……   除了这些自用的法器,他为了练手,还炼出了好几件自己用不上的,打算等到了仙城里换些灵珠。   “江师傅,有您的传信。”   桑六郎捧着一封信送来。   桑六郎和桑八郎两个年轻小子是桑家派来给江易打下手的。   他们身上的灵根都只是五灵杂根,修为都是练气一层,据说这练气一层还是用了大量的引气丹才突破的,在桑家这样好的环境里,二十多岁才有这样的修为,将来在修行上,是没什么指望了。   他们被派来给江易打下手,也是存了让他们学点手艺的意思。   这两个月,江易倒是没有藏私,把如何调配药水和运用,如何修理坏掉的玄光灯,都教会了二人。   江易展开了信笺,一目十行地看完。   “啊?江祈他们的婚事,这么快就要办了么?”   信是桑六姑写的。   当初江易他们这些外来的子弟是以帮忙做活的名义留下的。   但实际上,就是桑家要在众人里头挑十六位上门女婿。   江易才去了几天,就表露了特殊的除虫技能。   这样的人才,桑家当然抢着要了。   可惜江易以修行大道为名,婉拒了婚事,又愿意为桑家干活,所以才来了这个庄子。   他倒是一门心思地修炼和炼器了,也就完全错过了这两个月以来,众多外来子弟被选出乘龙快婿的热闹过程。   甭管这中间发生了多少有趣的小故事吧,反正现在结果已出。   十六位桑家姑娘的婚礼,就定在了三天后!   虽然江易已经退出,可这里头要成亲的,还有四位江家子弟,论起来,不是江易的堂兄弟,就是他的侄子……   特别是江祈。   江祈跟江易再不亲近,在外人看来,这两人也是亲叔侄。   再有,在别庄的时候,江易跟另外四人,可是住在一个院子里,同吃同喝,又有一起在桑林干活的交情。   因此桑六姑来信问江易去不去参加婚礼。   江易想了想,就写了封回信,又从刚刚清点过的自制法器里,挑出了五件。   江易将信和五件法器都交给桑六郎。   “上次我曾跟你们提过,这些桑林中的害虫都已经寻到了克制之法,我再琢磨,也琢磨不出什么新奇的物事了。”   “师傅?”   桑六郎和桑八郎都是面露不舍。   桑家虽然富有,能让每个有灵根的底层修士过得都不差,可如他们这样资质不行的,自己其实也想再进一步。   就算修为上不行了,好歹也学门手艺啊。   可偏偏桑家的灵秀精巧都被姑娘们继承走了,男子不但灵根普遍一般,就是在养蚕纺织印染上头,有天份的也很少。   跟着江师傅学了这些本事,好歹是能让他们在桑家坐稳了一席之地了。   江易前些日子就跟他们提过,等这边的事情做完,就要请辞。   没想到这么快,江师傅就真的要走了!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修行之人,少不了要东奔西走,寻找机缘的。”   “我要不是来了桑家,也没有机缘到这个庄子来不是?”   “你们两个就按着我教你们的法子,再去研究如何让灵桑品质提高……相信总有一日能成功的。”   其实搞农桑的就是这样,一不怕苦,二不怕累,再注意总结摸索,积累经验,时候堆长了,总能有些成果。   当然了,桑家这两个年轻人在这上头多花工夫,自家的产业,总能有所回报。   但江易一个外姓人,就不必长期做这些水磨的活儿了。   作者有话说: 第241章 玄明仙界(36)   三日后, 桑家十六桩婚礼同时在桑家大宅举办。   这十六位,几乎就是桑家所有的适龄姑娘,成亲的对象又包括了灵界中部的各家子弟, 因此这一场热闹, 比起三月之前的桑家老祖寿宴,有过之而无不及。   江浩达和江阳父子两个又作为男方亲属赶来观礼。   江浩达收到了江阳带回去的图纸药水和玄光灯,这三样东西,确实为他在族里又挣到了些好处。   江族长听说了这事,都特意请江浩达过去说话。   明显的比从前客气了不少, 但也有淡淡责怪。   自家族里有这么个人才,为何从前却不见提起?   反而是到了桑家才大放光彩,这岂不是说明,不管是江浩达这个家长,还是他这个族长,都有眼不识英才?   江浩达这次是想了又想, 一咬牙, 准备给江易分一块产业来的。   就算前二十年忽略了江易,但毕竟是亲父子,哪能真的说疏离就疏离?还要去什么各地游历?   然而江浩达的准备全都落了空。   江易早在两天前就已经离了桑家。   临行时,他还托人给江祈他们送了份贺礼。   江浩达父子没见着江易, 只见着了江祈。   “贺礼?”   见亲爹和爷爷都看着他,江祈只得把那份贺礼拿了出来。   那是一面巴掌大小的……盾牌?   这盾牌,若是不细看, 恐怕还以为是面镜子。   江阳接过这面盾牌,只觉得光滑微凉, 灵气隐隐。   他将灵力注入其中, 只见这面白色盾牌, 顺着灵力,就变做了一人大小,刚好能把一个人护在其中。   他又试着放了一道攻击过去。   他是练气四层的修士,用了三层灵力的攻击,像江祈这种一层修士是抵挡不住的。   江祈看着亲爹就这么直接上手,面上不由得露出了心疼。   这个贺礼,他都还没来得及好生琢磨呢!   然而那道攻击落在盾牌上,就像轻风一样,被轻易地化解了!   江阳忍不住叫了声好。   “是凡品二级法器!”   他现在随身带着的防护法器是灵品三级法器,当然比这个好得多了。   但他这个法器可是他花了十几年的工夫,攒了好久的灵珠,又搭上人情这才通过族里弄来的呀!   他像江祈这个年岁的时候,可没有凡品二级法器当护身法器!   江祈也被这面盾牌的防护力给惊了下。   拿到这个贺礼,他只觉得不错,却因为要准备婚事,还要讨好未来道侣,忙得还没工夫细研究呢!   没想到七叔人虽然古怪了点,出手是真大方!   “这法器倒是比别的更轻便好使一些,不知道有没有名字?”   “父亲,七叔的贺信上说了,这个叫震风盾。”   “震风盾?”   江阳不由自主地念了一遍,只觉得这个名字倒是有几分熟悉,但一时半会地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江浩达全程看着,这会儿就手抚胡须,微微点头。   “嗯,倒是个做叔叔的模样。还知道给侄儿送个像样的贺礼。”   江祈小心地来了句,“七叔他,给当时同住一个院子的道友,胡道友、金道友、郭道友他们也都送了贺礼。”   虽然七叔有本事,出手也大方。   但七叔应该不是为了叔侄情才这么大方的吧?   江浩达沉默了几息,这才又问。   “给他们的,贺礼,可是和你的一样?”   江祈想了想,“那倒是不一样。”   江阳也很有兴致,“都是些什么?应该同你的不一样吧?”   江易一出手就是凡品二阶法器,江阳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毕竟,江易是在桑家做事,而且江易的本事正好是桑家用得着的,手里现在宽裕了很寻常。   想来给那几个的贺礼应该都是面子情了,不能跟江祈的比了。   “金道友的是顶厚土帽,郭道友的是把桑木壶,胡道友的……似乎是个秘银香炉?都是凡品二阶法器。”   江阳都听愣了。   好家伙,江易这个子一个月在桑家是能挣到多少好处啊!   居然件件都是凡品二阶法器?   这么大方,怎么不说给自家侄子?   光是叫江易一声叔叔的亲侄子,就有十来个的呀?对外姓修士这么大方做啥?   江阳这么想的,不知不觉间就说了出来。   江浩达也有些无语,不过他老于世故,倒也不想在孙辈面前显露出来。   便咳了声,“护身盾比什么帽壶和香炉,更有用处一些。”   我辈修士,要那些花哩胡哨的做啥?   实际保命的法器什么时候都最重要!   所以说,江易还是念着叔侄情的嘛!   江祈听着倒也觉得有道理。   “祖父说的是。”   其实江易选贺礼的时候,就是考虑到各人的需要了。   他手里有好些个在炼手的时候,弄出来的普通法器。   一阶法器送人有点拿不出手,但灵品二阶法器,他还想留着去仙城里换灵珠,因此就都选的是凡品二阶法器了。   胡道友有一个最怕闻灵兽异味的敏感鼻子,因此送他雾化香炉。   金道友性情柔弱,最怕各种虫子,因此送顶厚土帽,由刺野猪皮炼制而成,可以完美防护住整个脑袋不被虫蚁侵袭。   而郭道友生了一颗热爱种植的心,送他一把可以控制流量和方向的喷水壶,真是种菜喷药二合一了!   在江家祖孙讨论着贺礼的时候,江易已经一路打听,来到了冯婆婆住的灵涯村。   冯婆婆在方圆百里,那都算是个名人,因此江易倒没花多少工夫,就打听到了她的住处。   冯婆婆的居所就是个石头小院,大块青石垒出两米多高的院墙,院墙里是紧凑的三间石屋。   灵涯村村子虽然不算太大,也有五六十户人家,这些人家修建的房子倒也都是石屋石院,乍看上去跟冯婆婆家差不多,但江易站在离院子一百步远的地方,直觉这座小院,像是座坚不可摧的地堡,能将所有来犯的外敌给反弹出去。   江易试探着走近,在五十步外停了下来。   扬声问讯,“冯婆婆可在吗?”   石屋中飞出一道冷冷的声音。   “不在,滚!”   江易整个人就尴尬地僵住了。   不过要学技能,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那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脸皮不厚可不行。   “冯婆婆,晚辈曾经在集市上买过您摊位上的炼器入门,有些疑难之处,想来向您请教。”   江易又接连问了几声。   石屋的声音停了好半晌,这才有了开门的动静。   冯婆婆站在院门前,一双眼睛盯住了江易,眸光似冷电般凌厉。   “原来是你?”   她又上下打量了江易一番。   “那半本炼器入门,你都已经学完了?”   那本炼器入门是她编的,自然清楚得很,那些东西虽然写得浅显,法门却比一般的炼器要难,实际演炼起来,非有慧根者不能寸进。   比如当年那个姓黄的,学了十来页就把他给愁死了。   当然了,不得不承认,姓黄的在炼器上头半点天份都没有,只是有些个炼丹的天份罢了。   “冯婆婆,这是我炼的小物件,还请婆婆指点。”   冯婆婆看着江易手里拿着的震风盾,将院门推开了一个角度,身子向旁边侧开。   “进来吧!”   作者有话说:   明天就是新的一年啦。   小伙伴们新年快乐,健健康康、一切顺利` 第242章 玄明仙界(37)   冯婆婆拿着震风盾, 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忽然随手就往天上一掷。   只见这面大小如手镜的白色盾牌,迎风而长, 正好能罩住一个人的身量, 悬浮在半空中。   冯婆婆一抬手,手中就多了把三把小剑,向着震风盾激射而去。   她这一下,快如流星,如果不是江易是炼气四层修为的话, 只怕压根看不清什么。   三把小剑与震风盾在空中依次相撞,发出金石之声。   头一把小剑撞过去的时候,这面白色圆盾只是晃了一晃。   到了第二把小剑的时候,震风盾虽然还健在,只是那相撞声却有些异样。   江易心里暗叫一声不好。   就看到第三把小剑已经将震风盾穿了个透明窟窿!   法器受损严重,自空中跌落, 又变回了巴掌大小, 当中豁了个大口,显然,这个法器,是已经废了!   这只震风盾, 是灵品二阶法器,虽然跟江易自留的那只略有不如,但品质在江易炼制的法器里算是前三的。   江易得了半本炼器入门, 领会得非常快,实操的时候, 也得心应手。   心里还是有点隐隐的小得意的。   技术宅最了解技术宅, 讨好他们, 不需要华丽的言语和花巧的操作,只要将完美的技术成品摆在他们面前就好了。   不没想到一照面,就被冯婆婆给秒成了渣!   “这是用震风鹊头爪炼制的?”   “我那炼器入门里虽然有盾牌的炼法,却没提过要用震风鹊,用这个做盾牌,亏你想得出来……”   “这面盾牌炼制时灵火淬炼过于急燥了,所以轻灵有余,坚韧不足……”   冯婆婆一点也不客气,把这破烂法器批了好一通。   要不是江易脸皮厚,一定会被批得怀疑自己是不是炼器这块料了。   然而冯婆婆一顿输出之后,忽然就停住了。   她拿眼上下打量江易,目光有所怀疑。   “这面盾牌是你炼的?来,再炼来我瞧瞧!”   咦?   江易瞬间精神过来。   “好,还请您指点。”   江易一走进小院,院门就自动紧闭。   外界的一切声音,仿佛都被隔绝开来。   冯婆婆指了指小院的一个角落,示意江易可以开始。   江易也不二话,又拿出一份材料,当着冯婆婆的面儿,就开始炼制。   小半个时辰后,一面光滑如白玉的震风盾就炼好了。   因为江易手里最多的就是震风鹊头爪,来得容易量又足,因此他炼震风盾的次数最多,没有一百,也有五十,手法老练,动作娴熟,几乎闭着眼睛也能炼得出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着老师傅的面儿,这回这面震风盾的品质,居然比江易留下来自用的那面,还要好上一点。   白玉般的小盾牌边缘,隐隐镶上了层黑边,让这面护身盾,越发显得坚固了。   冯婆婆把这面盾牌拿在手里,摸了摸那层黑边,不由得露出笑容。   “没想到,你才学炼器不过三月,居然就能炼出灵品二阶特殊法器了。”   灵界修士能炼制出的法器分为四种品级:凡品,灵品,上品,极品。   而法器本身,也和修士的境界对应,分出了五阶。   一般来说,修士最多只能炼制出同阶的法器,但根骨奇佳炼器术出神入化的炼器师,倒也能破例。   而炼器本身又不是十拿九稳,整齐如一的,最后炼出来的法器品质跟灵火、材料、环境以及炼器师当时的心境和状态息息相关。   运气极佳的炼器师,炼制某样法器极其纯熟了,就偶而会爆出一两样特殊法器。   比如现在江易炼出的这面震风盾,就不知道为何,带上了些金属性,紧固度要比普通的灵品二阶震风盾要高了那么一成。   关于这特殊法器的常识,虽然炼器入门里没有,但在江易买来的其它炼器术册子上倒是有提过。   自己这是超水平发挥了呀?   江易看着这面加强牌震风盾,嘴角才扬起又按下。   “晚辈之前也没炼出来过,这是见到了前辈,才突然幸运了一回。”   冯婆婆瞥了他一眼,“行了,莫要油嘴滑舌。”   “你说是要我指点,其实是想要下半本炼器书,是也不是?”   江易打蛇随棍上,深施一礼,“还请前辈教我!”   冯婆婆写的炼器入门,那是真的能让他看懂而且入门的。   他只是把这半本学会了,就已经能炼出不错的同阶法器了,可见他在炼器上头,算是有天份的。   可惜炼器入门只有半本!   如果能学全的话,就算他在这个世界的身体灵根不咋样,没准也能以器入道,踏入仙门呢?   但冯婆婆是为的什么写的炼器入门?   人家是为了老公写的呀!   老公成了负心汉飞走了,想也知道,冯婆婆估计是不大可能再接着写下半本了。   所以江易倒也不贪心,冯婆婆写不写后半本吧,只要能指点他一番就行。   “教你炼器,也不是不行,但须应我三个条件。”   “前辈请说,晚辈一定办到。”   冯婆婆又打量了这个年轻修士一番。   她一把年纪了,如今也不过是练气七层的修为,而这位年轻修士呢?   上回在集市上见,他才不过是练气一层而已,应该是完全不懂炼器术的。   如今三个月过去,这个年轻人居然已经是练气四层!   还能当着她的面儿,如此熟练地炼制出一件灵品法器?   练气一层到练气四层,进境如此飞快,倒能用嗑了灵丹来解释得过去。   但炼器可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的!   所以说,这个姓江的小修士,其实是个炼器的天才?   要是放在几十年前,她父亲还在的时候,见着了这样的天才,该有多惊喜啊?   冯婆婆的三个条件听上去倒是不难。   “第一,你从我这儿学了炼器术,我也不要求你以后多么尊师重道,只要你发誓,绝不为黄乘风炼制法器!”   江易秒懂。   黄乘风,应该就是冯婆婆的那位负心汉夫君了。   江易微笑点头,“这一条好说,弟子不但不为黄乘风炼制法器,还会想办法不让我炼出来的法器落到黄乘风手里……不过,冯师父也太高看我了,黄乘风是筑基修为,我才不过练气四层,要想能炼制出筑基期能用的法器还早呢。”   黄道君是仙界的筑基修士,而他才是在灵界里打混的小炼气,这差距太大了,一般不可能有交集。   冯婆婆嘴角扯了扯,似乎也笑了笑。   “世事难料,谁能说得准呢!”   如果真的是炼气天才,想要凭借炼器的本事筑基,很难吗?   当年要不是姓黄的使绊子,没准她也早就筑基了呢。   她说完这句,这才突然反应过来。   “你说,有办法不让炼出来的法器落到黄乘风手里?”   这是什么奇特的法门?   简直闻所未闻!   作者有话说: 第243章 玄明仙界(38)   “前辈可还有黄道君的常用之物?只要上头沾有毛发、皮屑、血迹等, 就能专门为黄道君做个标记。只要在流出去的上好法器上加入这个标记,一遇到此人,法器自毁就是。当然了, 如果是寻常一般的法器, 估计黄道君也不会用,那也就没必要费事做这个了。”   本来这种基因识别技术,江易一个搞回收站的怎么会有?   自然是从凶星世界得来的了。   凶星世界里这种技术已经烂大街,每个人一出手就会配备终端。   终端就会识别个人生物基因才能使用,不会闹出一对双胞胎互相能解锁对方的私密信息这种乌龙。   而且这种烂大街技术, 原理和实操过程都在终端的资料库里放着呢。   在法器上加个基因识别,也不是不行。   当然了,底层小修士用的法器,就没必要加了,还不够成本呢!   冯婆婆双眼光芒闪动,“真有这种手段?”   江易点头道, “真的假不了, 前辈想亲眼看看,待我炼出一个有标记的法器,试验一番就是。”   冯婆婆想了想,眼神里已经满满地跃跃欲试, 却还是强自按捺。   “这个不忙。你再听听另外两条。”   “前辈请说。”   冯婆婆指了指三间房子其中一间。   “要想学我的炼器术,我也不要你多尊师重道,你学一日, 就将一日三餐接手过去,总不至于你来我这儿学本事, 还得我老婆子烧火做饭吧?”   江易笑着应下。   “这有何难?一日三餐都包在晚辈身上。”   江易虽然不喜欢做饭这种无聊的活儿, 也并不精通, 但还是会的。   不然在木神时代,那种把野兽肉烤得半生不熟的通用吃法,岂不是要吃出毛病?   还不都是江易手把手地教会了便宜妹子和村民们?   更何况在修仙的世界里做饭吃饭更加省事,食材都是放在储物袋里收拾好了的。   烧火挑上几根灵木,用灵力控制着火苗,就像是炼丹炼器那样就好,压根不需要窝在灶台前亲自烧火弄得烟熏火燎。   而且实在不行的话,江易还能去坊市打包些现成的吃喝回来,反正他现在手头上不缺灵珠。   冯婆婆点点头,“第三件就是要帮忙干活清理这口井。”   她走了几步,带着江易来到院子一角。   原来院子虽小,却有着两口水井,相距有四五米的样子。   一口水井看着还算正常,另一口靠墙的,看着就是长年没动过的样子,干枯无水,里头还扔着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   江易如今是炼器四层,神识可以外放六七米,他运用神识朝里头一扫。   好家伙,这口井里,密密麻麻地,全都是些破破烂烂的废旧法器或者残渣碎片!   这不是巧了么这不是?   这一项条件,正好撞到了江易的主业上了!   见江易注视着那口枯井的时间有些长,冯婆婆还以为这个年轻人看着一腔热情,却被清理这口井的困难给吓住了,不由得就想冷笑一声,说几句嘲讽的话。   然而她的目光落到那面特殊震风盾上,又不由得软化了几分。   现在这样有天份的年轻人不多了。   还真的是把这个吓跑了,怕是以后都未必会再能碰得上了!   “这里头是我们冯家炼制法器后,炼废的残次品和废渣,当时我父亲懒得收拾,就随手扔枯井里了,后来……咳……总之越堆越多。”   她是个讲究人,炼废的材料能用就用,实在不行的也会找地方丢掉。   但那个姓黄的,跟岳父学炼器虽然不行,可懒劲是学了个十足十!   再后来姓黄的跑了,她心灰意懒,也不大乐意出门,偶而炼个把件,就也……反正都怪姓黄的!   “本来我也不想去碰,谁能想得到,这口井里的东西堆得实在太多,已经影响到了另外一口井里的水质,再不清理一番,怕是这口好井也不能用了。”   “这个活儿倒也不是很紧急,你一天抽出个把时辰来淘一番……嗯,两三天也行。”   前头两个条件这小伙子都答应了,尤其是那个标记的法子,实在是深得冯婆婆的心。   她就忍不住要把第三个条件自动放宽了。   她还担心把好不容易送上门来的天才弟子给吓跑了,江易已经满脸笑容地应下了。   “冯师傅莫担心,不就是一口装满了废料的枯井?”   “全包在我身上!”   他可真是干一行爱一行的小能手啊!   从早先的混日子,变成了现在的见垃圾则心喜,听废料就激动了。   冯婆婆轻轻咳了好几声,沉稳地点点头。   “既然如此,且随我来……”   三天后,江易和冯婆婆两个人都站在院子里,试验江易刚炼制出来的震风盾。   果然这自己独自摸索,和有高手指点就是不一样。   哪怕是震风鹊这样普通的灵材,经过繁复细腻的手法处理,就仿佛被点化了似的,不但材质轻灵的优点被发挥的得淋漓尽致,坚固度也比从前强了三四倍!   冯婆婆那三把小剑的法器,之前在试验的时候,不过三下就将震风盾给戳成了残件。   如今攻防十几个回合,震风盾也只是防御力下降,还有一撑之力。   冯婆婆一掐指诀,将自己的流星小剑收了回去。   表面有了几道裂纹的震风盾还稳当地悬停在半空。   冯婆婆冲着江易点点头,“这个品阶的震风盾,也算是到了顶。”   江易笑眯眯道,“还要多谢师傅的指点。”   他伸指做了个收势,将震风盾收了回来,递给冯婆婆。   “如今可以试试标记的效果了。”   在法器上加基因标记,他之前虽然没试过,但思路对头,再加上他炼这种低等法器手法越发地纯熟,还真让他给搞出来了。   比如这只震风盾,他就加上了排斥冯婆婆的标记。   在他手里运转自如的法器,换到冯婆婆手中,只要一运转灵力,这把震风盾就会自毁。   当然了这个只是温和的手段,等将来江易的炼器术再进一步,搞成自爆应该也行。   冯婆婆小心地接过这面震风盾,试着运转灵力催动。   只听咔咔轻响,这件法器表面上的裂痕瞬间扩大,原本光滑如镜的盾牌碎裂成了许多碎片,最大的碎片,也没比指甲盖大!   这件法器,彻底报废了!   冯婆婆震惊了几息的工夫,忽然就哈哈大笑起来!   “江易,干得好!”   “没想到在有生之年,还能收到你这般鬼才的弟子!”   她一点也不担心,江易答应了她的条件,以后会不遵守。   修行中人的承诺,那都是要起心魔誓的,有违的不是修为难以寸进,就是在渡劫时遭遇十倍百倍的天雷。   江易保持着微笑。   夸就夸呗,为啥不是天才是鬼才呢?   冯婆婆很久都没这么高兴过了,兴致上来,交给了江易三页炼器术,就闭关炼器去了。   江易是练气四层初学炼气的新手,再有才华,炼出来的法器也最多给给筑基以下的修士用。   这项法门暂时还发挥不了作用。   但她可以啊!   她家祖传炼器,可以说她会走路起,就跟着亲爹学炼器了。   就算她只有炼器七层,也早就在二十年前,就能炼制出筑基期修士能用得上的上品法器了。   如果不是靠着卖她炼制的上品法器挣来灵石和灵丹,以姓黄的资质,又哪里能进阶到炼气六层呢?   她这几年,对炼器心灰意懒,还不是一想到没准她呕心沥血炼出来的法器,却被那个家伙用上了,就兴致全无么?   冯婆婆灵感如泉涌,闭门炼器的时候,江易则干起了苦力活儿……淘井。   前两天他试着清理了下枯井的表层,没用一个小时,就弄出来一大堆破烂材料。   这些材料,有些清洁过后,还能继续用来炼法器。   有些则完全没有半点用处……但可以回收换绿叶币!   江易想破头也想不出来,这些在修仙世界里完全无用的炼器废物,在哪一个世界能再回收利用呢?   虽然他想不出来,但不妨碍他统统都回收到玄明仙界的垃圾库里。   绿叶币也不紧不慢地往上涨……   来到玄明仙界,这是他靠回收垃圾挣绿叶币的第二个渠道。   江易身穿防护衣,整个人都在井口以下,吭哧吭哧地淘着废品。   冯婆婆闭关炼器,说是最少要三天往上。   他不用给冯婆婆准备三餐,正好有大把时间来清理一番。   这两个小时的工夫,他已经往储物袋里扔进去了两把废剑、一把废刀、两只护身印,三件护身甲了。   除了这些能在本世界里重新回收利用的破烂法器,他还往垃圾库里回收了四五十斤的垃圾废料。   【嘀!此碎片为炼器材料,有较高价值,不可回收!】   虽然这口井对于他来说算是个挣绿叶币的宝藏井,但捡垃圾这活儿干多了,心理上也会疲劳。   江易就准备把最后一把废料回收进去,就出去歇回。   忽然系统提示音就在耳边响起了。   嗯?   怎么回事儿?   井里光线不大好,虽然江易有神识,但长时间用神识也累人,他索性带着那一把废料跳出了枯井。   阳光下,一枚婴儿巴掌大小的淡灰碎片混在灰黑色的精铁废渣里,确实一眼就能认得出来。   他把这个碎片捡了出来,那些废渣很顺滑地就回收了。   是这个碎片不可回收!   他伸指摸了摸,碎片表面粗糙不平,掂了掂,又比精铁和秘银紫金都要轻上许多。   再细细一看,似乎表面上还有不少小孔洞。   他似乎在哪里见过这种东西! 第244章 玄明仙界(39)   在哪儿见过呢?   必然不是在现代见过的, 那就是大晋王朝、木神世界、八零……   他一路顺着琢磨过去,眼神突然一亮。   他的意识直接跳到了凶星世界垃圾库。   凶星世界的垃圾库里,东西虽然不少, 但种类其实不多。   就是大量的终端、电池动力车、动力电池……还有陨石碎片!   他把陨石碎片拿在手里, 细细观察。   发现这个碎片,跟他在枯井里找到的那个碎片,无论是手感,还是外观重量,都极其相似。   他之前在凶星世界里回收了许多陨石碎片, 但其实一直怀疑这些碎片能用在什么地方。   没想到居然是炼器材料?   江易运用起灵力将这个碎片包围起来细细探查一番。   一般来说,就算是从来没见过的材料,只要修士用灵力来探查,好歹能感觉到这个材料是什么属性的。   但这个碎片,却是任何属性都没感应到。   既然没属性,又怎样用在炼器上呢?   江易琢磨了半天也不得其法, 只好先把两个碎片都放进了随身空间。   两天后, 江易正拿着一块灵材,放在一把玄金尺上比比划划。   这把玄金尺用的材料是上好的秘银,还加了不到两克的珍贵玄精。   就这些材料,如果能炼制成功的话, 那最少也是件三阶攻防兼备的法器了。   但这把玄金尺大概是在炼制的时候遇到了什么问题,导致炼器师分了神。   这把玄金尺在淬炼时就裂成了两半,还是弯弯曲曲, 不成形的两半。   按说就算炼制失败了,这些材料还是能抢救一下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 就直接扔进了枯井。   既然不能被回收换绿叶币, 江易也就趁着冯婆婆未出关,拿来试试,能不能在灵界里搞点回收再利用。   江易花了足足二十分钟,这才想好了要怎么对这件法器做修补。   正要运用灵力开始动手,忽然前方的小屋内传来阵阵灵力波动。   这是冯婆婆要出关了?   她炼制成功了?   这灵力波动就像平地龙卷风,越转越大,整个冯家小石院都被包括在内,形成了足有上百米的旋涡。   要不是江易现在已经练气四层,也修练了一点大路货的防御功法,又把震风盾祭在头顶护着,这会儿他少不了被旋涡给冲击得东倒西歪。   一道红光冲天而起,直上云霄。   江易原本已经走到门口,这会儿不由看得目瞪口呆,手上那块材料都落了地。   炼器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炼制极品法器的时候,也是会天生异象的。   据这几日冯婆婆提过的,极品灵器现世之时,那弄出来的动静不会比渡劫小。   但能炼制出极品法器的,至少也得是金丹修士,再不济也得是筑基圆满的。   炼气期修士炼出极品法器的,还是闻所未闻。   这道红光虽然没法跟渡劫比吧,但在灵力远远不如仙界的灵界,已是极为罕见了。   比如说江易这些天也炼出了不少法器了。   甚至还炼出了个带特殊属性的法器,可如冯婆婆这般法器现世的异象,却一星半点都没见到过。   江易好奇心爆棚,几步抢出了门。   刚好听到小屋内,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   冯婆婆手里倒提着一把大刀,昂首挺胸走出了房门。   这把新鲜出炉的法器,刀身上还环绕着淡淡的红光,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法器。   “恭喜师傅炼成宝刀!”   江易上前道贺,全部的注意力已经被这把非同凡响的法器给吸引了去。   冯婆婆微微一笑,“许久未炼,手有些生。”   说着就将手里的大刀交给了江易。   江易自己虽然炼出来的法器品质都不错,也在武器铺里见过了好几种比较值钱的法器。   但再不错,再值钱,那都没有超过二阶的。   而这把大刀法器,器形虽然跟普通凡间的大刀相同,但那刀身上,却闪烁着八点星芒。   炼器师们炼制出法器,灵品以上的法器表面会显示出波光,上品法器会显示星芒。   一般有几道波光或者星芒,就是几阶法器。   也就是说,如今这把大刀,竟然是上品八阶法器!   这已经超越了练气修为炼器的极限!   “竟然是上品八阶法器!恭喜师傅,这,这实在是想都不敢想的啊!”   上品八阶法器,就算是筑基期高阶修士,也未必能想有就能有的。   这件法器,放在灵界,那就是人人争抢的宝贝。   如果送到仙界,也绝对是件难得的法器!   “也不过是侥幸罢了。”   冯婆婆自从心灰意冷之后,一年也炼制不了一件法器。   前些日子从江易那儿学会了在法器上下禁制,灵感突发,不可扼抑,趁着这个境界引火炼器,还真让她炼出来了!   不怪江易大惊小怪,其实她这一辈子,也就是今日,才炼出了上品八阶法器!   从前最好的成品,不过是上品三阶而已!   不过,虽然看着是上品三阶,倒底还没真正试过效力,还不算十拿九稳。   冯婆婆从江易手里接过了这把大刀,朝空中一掷。   大刀瞬间悬浮在空中,涨到了十倍般的大小。   冯婆婆轻轻一跃,就跳到了大刀的刀柄处。   还朝江易招了下手。   “你也上来试试。”   江易赶紧合上惊讶的嘴巴。   这把法器,它居然还能当飞行!   不过他没多想,发足一跃,还真地跳了上去。   等到他站稳了脚跟,这才发现,这把大刀法器还能再大三倍。   他和冯婆婆两个人站在上头,就像是站在小船上一般。   修士们法器种类繁多,什么剑鞭刀木仓圈斧钩叉尺之类。   但用得最多的,还属飞剑。   流传在修仙世界的功法,也以剑法最多。   剑不但能攻能防,还能御剑飞行,一剑三用,实在是经济实用得很了。   而这会儿,他和冯婆婆两人,就在御刀飞行!   果然这上品法器,就是比灵品的要强太多了!   什么时候他也能炼制出能在天上飞行的上品法器,那他来玄明仙界这一趟,也算是不虚了。   他还在那儿想好事,忽觉得脚下灵气波动,飞刀已经越升越高。   没到几息的工夫,就已经升上了小院上空几百米的高空!   江易两眼瞪得溜圆,浑身微微僵直,虽然知道不会掉下去,还是忍不住要紧张。   而此时居高临下,整个村子尽收眼底。   不少正在走路和做活的村民们,都抬起头,朝飞刀上的两人仰望,目光中是满满的敬畏和羡慕。   “走,咱们去试刀!”   冯婆婆捏了个法诀,飞刀径直朝村外飞去,不过十来息的工夫,就悬停到了一处无人山谷上空。   这处山谷地势奇崛,谷中黑石如柱,草木稀少,显然都是贫瘠之地。   冯婆婆缓缓降下飞刀,二人都落在一块巨石柱顶。   她衣袖一挥,飞刀疾飞而起,向着数百米外的另一块巨石劈下去。   虽然有冯婆婆施为的声波屏障,但江易还是听到了减弱的轰然巨响。   直径数十米的巨石,已经能称得上石峰,被这一刀,直接砍做了整齐的两半!   饶是江易见多识广,甚至亲手还玩过热武器,看到这一刀的威力,也震惊了好半晌。   “恭喜师傅,这件法器,战力也一样厉害!”   冯婆婆嘴角微微上扬,但还是保持着淡定。   “你来试一试。”   江易愣了下,但还是依言接过了这把刀。   他如今只有炼气四层的修为,依着常理,他是没法驱动这把上品法器的。   但既然冯婆婆这么说了,他就催动灵力,试着运用这把大刀。   二百米外,一块直径五米的大石,也被砍成了两半。   试完了这一招,江易原本存着的灵力就被消耗一空,仅仅能勉强收回这把大刀,半招也出不了了。   虽然很勉强,但也算是成功了一次!   江易又惊又喜。   “师傅,这件法器,实在是太好用了!”   能被最少的灵气驱动,说明这件法器的适用范围更广,更节省灵气!   这把飞刀的优点如果流传出去,定然会让灵界的修士们趋之若鹜,为之疯狂。   冯婆婆微微一笑,“不过是件上品法器罢了。”   眼前这个年轻人,他似乎天生就是个炼器师,如果认真算起来,他学炼器的速度可比她年轻时候要快多了。   只怕,用不了多久,他也能炼出不输入这把飞刀的法器来。   而且还会青出于蓝。   回到小院,江易拿出储物袋里存着的上等灵米和一块灵牛肉,做了个灵米粥和炖灵牛肉。   再找出了一壶从桑家那儿薅来的灵酒,几只灵果。   稍微一摆盘,竟是桌在灵界相当难得的酒食了。   许是炼制出了最高水平的法器,冯婆婆心情很好,兴致颇佳。   和江易两个人一老一小,将摆出来的灵食全都扫光。   期间自然也少不了说些灵界的各种故事和炼器趣闻。   江易三杯灵酒下肚,有点酒气微醺,忽然就想起那个陨石碎片来。   他从储物袋里拿出一枚碎片。   “师傅瞧瞧这个碎片……”   冯婆婆随手接过碎片,才摸了几息,脸上的笑容就微微一敛。   “这是碎空石,从哪来的?” 第245章 玄明仙界(40)   当听到这枚碎片是从枯井里挖出来的时候, 冯婆婆微微愣了下神。   “当年我爹手里有一片碎空石,我想要过来,炼制一枚储物戒, 可那片碎空石却怎么也找不着了, 这才没炼,原来……是丢进了井里了么?”   然而,转过来想,当年她正是对姓黄的千依百顺的时候,就算炼成了储物戒, 多半也是要给姓黄的,而那时她爹已经年迈体衰,想来,也许是看出了姓黄的不可信,所以才故意把碎空石给丢了的?   想到这儿,冯婆婆的心情越发复杂。   “师傅, 这碎空石是什么属性的材料?居然能炼制储物戒?”   听到江易问话, 冯婆婆将碎空石递给他,从身上取下个储物袋。   她从储物袋里拿出来一个小玉瓶,从玉瓶里倒出了些米粒般的碎砂。   “这些就是碎空砂,碎空石的碎粒, 炼制储物袋的主要材料。”   “碎空砂在灵界还算是常见,仙城里一捧碎空砂要八千灵珠。不过一捧碎空砂最少能炼制出十几二十个低阶储物袋。”   灵界最便宜的储物袋,里头的空间最小只有一个柜子那么大, 装的东西也很有限。   不过底层修士最常用的也是这种,用来做交易也方便。   但碎空石就贵重得很了。   越大的碎空石, 能炼制出来的空间就越大。   如储物戒或者储物镯, 它们能存物的空间就要比储物袋要大得多了。   传说里最珍贵的储物镯, 内里就能是一方小世界,甚至能种灵植养灵兽的那种。   江易听到这儿,忽然就想起了在凶星世界里,他见到过的那些小世界。   难道说,那些小世界,就是这些碎空石里的空间?   但修仙世界的灵材,又怎么会落到了凶星世界里呢?   “这样的一片碎空石,在灵界几乎是有价无市,没有数千灵石是弄不到的。”   “那,这样的碎空石,能炼制出一方小世界,能种灵植养灵兽那种么?”   冯婆婆摇摇头,“那自然不行,这样的一小片,最多能炼出一个容纳半亩地大小的储物戒。”   “能炼制出一方小世界的碎空石,虽说我也没见过,但按着常理推断,那至少也得要这间院子一般大的碎空石吧?”   当然了,能把那么大的灵材炼化的炼器师,想必至少也得是金丹以上的修为。   看到江易那满脸好奇的模样,冯婆婆笑道,“你可是想要学炼制储物戒?”   江易赶紧给冯婆婆倒上杯灵酒,“师傅英明。”   储物袋的炼制,在灵界,都是被几个炼器家族把持。   寻常的炼器师,就算会炼制,也很难弄得到碎空石和碎空砂。   就冯婆婆手里这些碎空砂,还是从她爹那儿传下来的。   冯婆婆说到做到,果然从第二日起,就开始教江易炼制储物袋。   果然带有空间属性的灵材,炼化手法与其它灵材完全不同,刁钻繁复,如果是靠江易自己看书摸索的话,没准十年八年地也琢磨不出来。   江易用了三天,消耗了十粒碎空砂,终于炼制成功了他的第一只储物袋。   这个储物袋,外表虽然挺能唬人,可内里的空间却只有普通套间的一个厕所那么大。   好在之后他越炼越熟,最好的成绩已经到了一两百平米房子般的大小。   那枚从枯井里淘出来的碎空石片,冯婆婆没要。   “既是你淘出来的,就归你,拿来炼手也好,炼出储物戒也好,随你用去。”   她这个年纪,这个修为,想筑基已经没了指望,这些身外之物,她留着也没什么用。   更何况这片碎空石,让她一见就想起从前那些被哄得团团转的愚蠢日子?   但要炼化碎空石,以江易现在的练气四层修为,还是有些够不上。   因此江易也就暂停了对于空间法器的炼制,又接着学习炼制其它法器。   不知不觉间,三个月就过去了。   冯婆婆拿着江易新炼制出来的法器查看了一番,眉眼虽然没啥大变化,眼神里却是藏不住的赞赏。   这才不过三个月,江易已经能炼制出灵品四阶的法器了。   而在灵界,能用得起这样法器的,都至少是练气八层或者九层的修为。   更何况,江易炼制出来的法器,总会有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变化。   比如说明明是一把飞剑,却还要在剑柄上装上几蓬飞针。   又或者一方防御岳石印,江易非得给这印加上一重变化,让这方印能化成座坚固石屋,屋主人能住在里头吃喝修练,而石屋本身又能抵御练气圆满以下修士的全力攻击……   冯婆婆只要一想到两个修士斗法,其中一个掏出这岳石印,就在里头吃吃喝喝,等着外面对头全力攻击也是徒劳无功……就不由得替那位攻击方感到心累。   冯婆婆点点头,将法器放下。   “我这些压箱底的本事,你都已经学全了。”   “那口枯井,也淘干净了……”   “你明日就收拾行李,走吧。”   虽然说有个年轻人陪着说说话,每天还有现成的灵食是很不错,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个有天份的小年轻炼器师,自有他的路要走。   “师傅,我过几日再来看你。”   有储物袋在,收拾行李也不过是个说法,江易向冯婆婆告辞的时候,冯婆婆挥一挥手,并没有多余的话。   “我一个孤老婆子,有什么好看的,你早些提高修为才是正经!”   她住的这个小村子,虽然有些灵气,却实在是稀薄得很。   对于她这样的老婆子无所谓,却是不适合年轻修士们修练的。   江易辞别了冯婆婆,跳上飞剑,飞剑冉冉升起,越飞越高,没用几息的工夫,冯家小院子在他的视野里,越变越小,最后终于再也瞧不见……   江易用的这把飞剑是他自己炼制的。   跟他最初用过的那个精铁法剑比起,简直是质的飞跃。   江易来到这个世界将近半年,去的地方也不过是几个灵界家族和一两个小坊市。   还从来没去过大一些的仙城。   他有自知之明,一个修为低下,又没有像样的攻防法器的修士,去仙城做啥呢?   难道是去仙城里当炮灰吗?   也就是如今,他好歹有练气四层即将进阶的修为,手上十来件过硬的法器,还有一批准备出手的法器,去趟仙城来点物资交换,才算是划得来。   他第一个去的仙城,就是飞光仙城。   早在江家的时候,他就曾经听江浩达和江阳提起过,江氏一族在飞光和叠翠这两个中部仙城里都开着有铺子。   如果江家人遇到困难去求助,应该也还是或多或少地得到庇护的。   飞光仙城距离流霞坊市有二百多里。   整个仙城建在一座高耸入云的孤峰之上。   离城二里,就能远远地望见这座仙城,如同长剑顶端的那点锋芒,日光直射下来,整个仙城熠熠生辉,怪不得得名飞光。   作者有话说: 第246章 玄明仙界(41)   一道道的色彩各异的光影自远方而来, 停落在仙城的城门外。   这座雄伟仙城只有一道城门,城门口刻意留出了一亩地大小的平台,除此之外, 都是直上直下的绝壁城墙。   数十位身穿金色护甲的戎装卫兵守在城门上下, 手按法器,对着入城的修士们严阵以待。   在来飞光仙城之前,江易就大致了解过飞光城里的一些规矩。   飞光城中坐镇着一位练气大圆满的城主。   这位城主的背后,是在仙界的应氏家族。   因此就算是仙界的修士们来到了飞光城,那也得守着城中的规矩, 不得在城中斗法伤人害物。   至于说乘驾法器御空飞行,那也是不许的。   想要入城的修士们,都得在城门口步行进去。   江易在城门口下了飞剑,交了十灵珠的入城费,晃晃悠悠地进了城。   仙城果然配得上一个仙字。   平整的青石路面一尘不染,道路两边栽种了许多花树, 此时正是盛开时节, 花朵开得正艳,偶然有一两朵花无风自落,落在地面上,用不了几息的工夫, 就自动不见了。   而花树掩映下的一排排店铺,高度相仿之下又各有各的风格,且往往是整条街都是同类的买卖。   比如他现下正经过的灵食一条街, 就有灵酒坊、灵兽烤肉坊、灵果玉露饮子铺、灵谷汤饼铺……   差不多在现代的那些种类的美食,都能在这儿找到对应的灵食。   只是价格也都不便宜, 完全不是流霞坊市能比得了的。   江易一时嘴馋, 买了串灵兽烤肉, 就花了六十灵珠。   想着初来乍到,找个地方打听打听消息,进一个茶铺子坐下,叫了壶最便宜的灵茶,又是八十灵珠出去了。   好在这一壶灵茶倒也物有所值,慢慢喝茶的工夫,江易听到了不少飞光城内的各种消息。   整个飞光城中,共有大小商铺两百来个,私人居所将近千座,最大的宅院当属位于城中位置最高的城主府。   飞光城位于飞光山顶,这飞光山下正有一道灵脉,适合修仙者长住,经过上万年的发展,飞光山顶就由几座洞府发展成了如今的仙城。   据说早年住在飞光山顶的修仙者,是可以在自家洞府里升阶渡劫的。   不过后来住的修士越来越多,各种趁火打劫纷不断,练气四层以上的修士们,也就不敢再在飞光山顶升阶了。   等到有了飞光城,城主更是制订了规矩,练气五层以上修士不得在城中升阶渡劫,以免对城中各处产生破坏。   现如今一座前店后院,不到一百平的小院子,哪怕不在繁华地段,如果要买下来的话,需要三百灵石,也就是三万灵珠。   如果租的话,那也得每月八百灵珠。   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城里租铺子做买卖的话,每个月最少得纯挣六百灵珠,不然那就是亏本的节奏。   如果不做买卖,只是想蹭仙城的灵气,也没想着要住多好的话,那可以去住城中对外出租的民居,有大有小,最小的连院子带屋子只有四十来平,每月也得三百灵珠左右。   江易如今手头上有将近五千灵珠,如果非得租铺子的话,倒是也能租得起。   他打听了一番,在仙城里,就有炼器铺子一条街。   城中大大小小,至少有三十多家炼器铺,同行虽多,彼此也有竞争关系,但有城主府在,倒还没到不择手段,下作难看的程度。   而且这些炼器铺,有的是大商铺,有的是单个炼器师的小作坊,或是精于攻击法器,或是精于日用法器上,品阶价格分出层次,这互相之间,倒也没那么排斥。   江易之前在冯婆婆家学炼器,替冯婆婆淘那口枯井,在枯井里淘出了不少废旧法器,实在破得不行在这个世界没价值的,就回收换了绿叶币,但凡还有点价值的,都被他想法子给修补好了。   足足近百件的破烂法器啊……就连冯婆婆看了都忍不住要喊一声这小伙子节俭出了花。   这些法器,修补过后,基本上看不出来曾经是二手的。   甚至还被江易开发出了一些实用新功能。   但江易手里已经有为自己炼制的十来件合适的法器了。   这些法器,甚至还有些是女修专用的,什么莲花玉真簪,什么连环镯之类的,他自己根本用不过来呀!   江易先找了个客栈住下,交了三天的房钱一百二的灵珠。   打听到了仙城的摆摊集市,他就溜达着去了集市上。   仙城里的摆摊集市,可比流霞坊的大得多了。   不但摆摊的多,就是摊子上的各种物件,也是种类繁多,应有尽有。   江易在桑家的庄子上住了两个多月,桑家送来的灵材就不少。   在冯婆婆家住了三个月,又淘了三个月的枯井。   那口井里,除了有冯婆婆和黄道君当年炼废的灵材之外,更多的是冯婆婆的亲爹扔进去的废弃灵材和法器,冯老汉虽然修为不高,但炼器手艺不差,一辈子也算见识地各种灵材了,所以那井里的灵材和废弃法器虽不值钱,但能让江易大开眼界,长了不少见识……   可以说江易亲手摸过的灵材,已经超过了灵界一半的炼器师了。   但就算如此,还是让他在集市上发现了没见过的灵材。   江易挑着不算太贵的灵材采购了一些,花出去了两千多的灵珠。   就挑了个空地,自己摆起了摊。   上次他在流霞坊市的集市上,之所以能挣到了一大笔灵珠,全凭着他从木神时代带过来的四爪鬼鸟的骨架。   四爪鬼鸟在灵界名叫玄煞鸟,是已经绝迹的灵材,所以能卖出去高价。   当时在江家还传说,江易的玄煞鸟骨,是从灵田里挖出来的。   但江易走后,江阳派人将那灵田挖地三尺,连半根鸟骨都没见着,也算是枉自惦记了一番。   江易如果还在这儿摆摊卖玄煞鸟的话,肯定也是能出手的,没准还能买价更高,但江易自己就是炼器师,现在虽然修为不够,不能炼化这些高阶灵材,但以他的修练速度,估计也用不了太久。   哪怕是震风鹊这样不起眼的飞禽,炼成法器震风刀后,都会涨价百倍,江易又不傻,自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因此他摆出来的,就是他修补过的法器,和几样练手的法器。   “这把法器是凡品二阶盾牌?多少灵珠?”   一位衣着朴素的修士指着摊子上的震风盾问。   江易点点头,“三百灵珠。”   这个价格,也是他在集市里转了一圈参考了别家的价位后定下的。   跟店铺里的防御法器相比,算是便宜了三四成了。   “能否一试?”   江易点头,“可以。”   江易虽然不擅长做买卖,但好歹在几个世界里也是摆过好多次摊的,熟能生巧,这会儿的态度就相当周到,非常配合顾客地将盾牌浮在半空,任他来攻击。   这位修士不过只有炼气三层的修为,他也没用攻击法器来试,只试了几个攻击小法术。   什么气刃术,火球术之类,这些小攻击很轻松地被震风盾给挡了回去,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这位修士就很满意了。   “道友,能否再让一让价?二百灵珠如何?”   江易笑笑,“二百灵珠连三壶灵茶都喝不到,也太亏了。”   “道友你看,我这震风盾,可还有别的用处呢!”   他说着一掐法诀,震风盾在半空就倒扣了下来,仿佛个乌龟壳一般,大小刚好一人或站或躺。   “这要是到了野外,道友将它一扣,只管在里头打坐歇息,防风挡雨,岂不是居家旅行的必备良品?”   他这摊子原本有点偏远,摊子上的东西猛一看既不高阶,也不抢眼,因此来逛的修士们都走过路过,问价的很少。   这会儿被江易这番演示,却是吸引了好几个修士驻足。   “这个什么震风盾倒是实用,要多少灵珠?”   先前那位修士见状,立马付了三百灵珠,拿起震风盾就走。   作者有话说: 第247章 玄明仙界(42)   修士们要逆天而行, 增长自身修为,就得想办法挣灵珠灵石,获得天材地宝。   然而底层修士们, 绝大多数都是没靠山, 没家世的那可不就得靠自己么?   天南海北的四处奔波,就算遇上坊市,也多半舍不得花灵珠来住店,一般都是风餐露宿的。   就算修士们的身体素质强过一般凡人,几乎不会生病, 但那荒山野岭的,蛇虫鼠蚁的也不少啊!   更不用说,还有专门干那杀人劫宝的修士呢!   有了这个震风盾,还真是居家旅行的好法器咧!   可不是就吸引了好几个想买的修士?   而那位买到震风盾的修士的,见势不妙,双脚大步流星, 溜得飞快。   “道友, 可还有类似的震风盾?”   江易刚刚收入三百灵珠,正好能把他入飞光城以来的花费给抵了,小心情还算不错。   再一瞥这位问价的修士,发现这位身穿灵丝道袍, 头戴法器发冠,很明显,就比刚刚那位要有钱的多。   江易顿时满脸笑容。   “这位道友, 虽然还有一面震风盾,不过我这里有一方岳石印, 既能攻击也能防御, 还能化成一座坚固石屋, 能抵御练气五层以下修士的全力攻击……”   他边说就边掏出了件法器。   这方岳石印是灵品三阶法器,是他自留的那方岳石印炼制前练手的成品。   威力当然远远比不上他自留的,但放在这地摊上卖,也算得上精品了。   那修士一听就明显心动。   “道友,可否放出来瞧瞧?”   江易现在是不怕没人看,就怕没人气。   他祭出岳石印,这方印由巴掌大小化做了一个二十平大小的石屋,这石屋还门窗俱全。   虽然有门窗,看那门窗的材质,显然也是坚固异常的。   这动静,越发的吸引了人群。   没过几息的工夫,来看热闹的修士,已经将江易和那位修士围了一圈儿。   “这是什么法器?倒是怪实用的。”   “这有什么,仙界里的法器,不但能化成房屋,还能化成宫殿和高楼呢!”   “你也说是仙界了,咱们灵界这种法器可不常见吧?”   “这个能化成石屋,定然比刚刚那个震风盾要贵得多吧?”   “其实刚刚那个能化成一个倒扣的穹顶,也不差的。”   那位修士盯着这座石屋,两眼精光闪闪,显然心里已是看中了。   “道友,可否一试?”   江易比了下手势,“只能练气五层以下的的攻击……”   问询的修士正好是练气五层。   他也就不客气地抽出佩剑,朝石屋砍过去。   石屋周边金光迸发,将这一剑的力道挡了回去,果然是毫发无伤。   修士这一下攻击自己心里清楚,虽然不是全力,但加上了手里的剑,也和全力差不多了。   他连剑都没顾上收,立马问价,“这法器要价多少?”   “一千灵珠。”   “我要了!”   这一句话竟然是两个修士同时发出的。   先前问询的修士对着另一个半路插嘴的修士怒目而视。   要不是城中不许斗殴,他定然将这个不懂规矩的好生教训一顿。   江易笑嘻嘻地将岳石印收了起来,递给了对方。   “先到先得,承惠一千灵珠。”   这么看来,他炼出的这些法器,销路还不错呀!   他又看向那位插嘴的,“道友,我这摊子上还有别的好法器呢,您再看看别的!”   插嘴的修士显然也知道这集市上摆摊的规矩,刚刚不过是一激动,这才喊了一嗓子。   便就势点点头,“刚刚那个震风盾可还有?”   “有有!”   江易一手接过一千灵珠,一手又从储物袋里取出了一件震风盾,忙活得不亦乐乎。   经过了这个小插曲,江易摊子上摆出来的法器,竟是都卖得七七八八。   把最后一件莲花玉真簪卖给一位女修,江易把摊子收了,美滋滋地回到客栈。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他倒是进账一万多灵珠!   这么看的话,以他能炼器的本事,完全可以在飞光城里租下一间位置普通的铺子来赚取灵珠。   当然了,他刚刚卖的法器几乎都是没啥成本的,如果自己开铺子,他还得大量收购灵材,还得算上成本。   在客栈吃过午饭,江易又去杂货一条街逛了逛。   这杂货一条街上的店铺,大都是出售各种天南地北的灵材的。   这些灵材种类极多,有江易见过的,也有没见过的,价位又从几个灵珠到上万灵珠不等。   当然了,在店里卖的灵材,明显地要比在集市上贵上两三成。   但集市上卖的虽然便宜,卖家却不固定,出售的灵材品质也不敢保证,万一出了岔子,却是没地方找后账去。   江易花了两三千灵珠买了些用得着的灵材。   一咬牙,还真在炼器一条街的街尾不起眼位置,租了个小铺子。   租金一个月七百五,押一付三,一下子就出了三千灵珠。   好在这个小铺子,就是为了炼器师准备的,前头一间小铺子,后头带了个袖珍小院和两间房。   这两间房,一间是卧房,另一间就是用来炼器的了。   这用来炼器的房间,四面墙都是特殊石料,专门用来防止炼器失败时的爆炸的。   出租铺子的修士似乎还挺讲究,把这个铺子里外都打扫得很干净。   江易看了一圈儿,也不由得满意地点头。   稍微收拾一下,就将一些个人生活用品从随身空间里拿出来摆上。   现在灵材丰富了,他也不用干别的活儿,正是可以大展身手的时候。   他自留的法器可以用好一点的材料再增强。   还能试一试更多的构想。   但他要对外出售什么法器呢?   江易想起刚刚他走进这间小铺子时,身上感觉到的许多不明来处的窥视。   同行是冤家,更何况这条街上全是同行呢?   就算据说飞光城管理得不错,修士们不得私下斗狠,江易也不想变成炼器一条街的公敌。   这条街有专职卖飞剑和飞刀的,也有卖各种护身甲和护身镜的,女修最爱的饰品法器,价格昂贵的飞行法器……   江易想了半天,终于拍板。   刚刚他卖震风盾和岳石印不是很受欢迎来着?   似乎在这灵界,主打野外露宿的法器也确实很少。   那他就主打野外装备……法器好了!   半个月过去。   江易守在自己的小店里,盘点了下这半个月的生意。   一共卖掉了十二件法器,扣去成本五千灵珠,盈利两万灵珠。   当然了,这盈利两万灵珠是他辛苦炼器赚来的,挣得并不轻松。   他这个主打野外装备的点子,似乎还算不错,除了开张头两天没什么生意外,第三天就有修士来买了件震风盾,后头大概是有了点口碑,生意就慢慢好起来了。   而做修士的生意其实很简单,只要东西好,压根用不着推销什么的,顾客们自己就会互相安利。   总之,这半个月,已经把他前期付出的灵珠给赚回来了。   江易还利用空闲的工夫,给自己的法器用稀有灵材增强了效力。   他看了眼店铺门外,觉得今日估计是不会有客人来了。   索性关了铺子,准备去逛逛阵符一条街。   灵界位于凡界和仙界之间,灵界的修士大都是低阶修士,辛苦提升修为还要嫌时间不够。   学杂道的修士就很少了。   如炼器、炼丹这些,总还能财源滚滚,自身受益。   像学阵法、符道这两种的,简直就是少之又少。   这两样入门不易,精深更难,又极受修为所限,在仙界能精通这两道的都不多,更不用说灵界了。   可以说飞光城能凑出阵符一条小街,总共五六家铺子,就已经实属不易了。   不过铺子虽少,里头的符箓和阵盘都是死贵。   江易在飞光城里半个月,也早就有所耳闻。   也就是因为这个,手上攒够了几万灵珠,才敢往这边来瞧瞧。   作者有话说: 第248章 玄明仙界(43)   江易先进了一家灵符店。   灵界里制符师极少, 灵符店也不多,能在灵界里出售的灵符,种类少不说, 品阶也低, 价格又贵,因此修士们愿意来买灵符的并不多。   不过灵符有一项法器和丹药都比不上的优点,那就是法器的使用需要灵力催动,丹药要服食又不能越阶服用,灵符则只要扔出去就能用, 对使用者的修为没有限制。   甚至就是凡人也是能用的。   这家店里的低阶灵符都摆在一处,什么吉运符、金刚符、疾风符、神行符、引雷符、烟雨符之类。   价格从五百灵珠到九百灵珠不等。   至于传送符、遁地符、寒冰符、紫电符、护体符之类稍微高阶一点的,则都是两千灵珠起步,最贵的灵符诛邪符,据说里头蕴含着筑基大圆满仙师的三道法力攻击。   灵界里筑基修士统共都找不出几个来,更不用说筑基大圆满了。   哪个修士手里有了这个符, 那简直就是大杀器啊, 因此诛邪符被标出了五十万灵珠的天价,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五十万灵珠,相当于五千灵石。   现在江易手上所有的灵珠加起来,也就不到三万灵珠而已。   因此他也就是远远地看了看, 然后果断地选了两张最便宜的吉运符和一张烟雨符。   这两种符其实他也用不太上,就是从来没用过灵符,想买来琢磨一番的。   他付了灵珠, 将三张符收起,正要走出店门, 就看到在最角落的位置, 放着本落灰的小册子。   虽然颜色陈旧, 封面黯淡无光,但那上面四个大字还是映入江易的眼帘。   符箓初解。   自打来到这个修仙的世界,江易对于所有的法术书册都很感兴趣。   毕竟,这个身体是四灵杂根,按着常规的法子,能在一百岁以内升到练气八、九层就很了不得了。   要想早日筑基,再去仙界看一看,就不能走寻常路。   “客人可是想要这部符箓仙书?您眼光可真好,这部仙书据说是仙界的大能所著,机缘巧合之下才流落到了咱们飞光城,才放上架没一日,就被您看中了!说起来要是能学会这部仙书,里面可是有上百种符箓呢,那日后在灵界,还不是想要多少灵珠就有多少灵珠?”   “这样的仙书,只要三千灵珠!”   这可真是伙计的嘴,骗人的鬼啊。   江易其实就是想看看这灵符的运转原理,倒也没有特别想学制符的意思。   毕竟,他能在炼器上有点天分就不错了,要是在制符上头也惊才绝艳就太不合理……他倒还没那么自信。   一番讨价还价,最后江易花了两千灵珠拿下了这本灵符仙书。   小伙计瞧着江易的脚步迈出了门,不由得嘿嘿一笑。   转身就从储物袋里又拿出了本一模一样的册子,摆放在空下来的位置。   两千灵珠就想学会制符?   他都当了灵符学徒快十年了,画个最低阶的吉运符都经常失败呢。   灵符书虽然是真的,可根本不可能学会也是真的。   灵符和阵盘,是灵界公认的难学,统共飞光城里,也就有两三个制符师而已。   想靠着制符发财?   做梦去吧!   江易准备用来买灵符的灵珠就没多少。   他的目标是买一套能增长灵气,定神静心的引灵阵盘。   因此买了些灵符和灵符书之后,再逛灵符店铺,就是随便看看,长长见识而已。   从第三家灵符铺子里出来,江易正好跟两个修士迎面碰上。   “咦?这不是江道友?”   这两个修士衣着普通,神情都有些风尘仆仆的,可一看到江易,就立马精神了起来。   “江道友这是来买灵符?”   江易也认出了这两位。   正是曾经在他店铺里买过法器的顾客。   这两位修士,一个是练气三层,一个练气四层,应该都是没什么背景势力的散修。   靠着在深山秘境里寻宝捕猎,得些灵材灵植,再带到飞光城里换成灵珠和修练资源。   他们中的一位,就是最早买下江易在集市上卖的震风盾的,等无意中发现了店铺以后,就又在江易这儿买了捕灵鱼的无尘网。   没过几日,这位顾客又带来了他的朋友,也在江易的铺子里买了无尘网和逍遥床。   看到这两位一见到江易就笑容满面的样子,估计江易卖给他们的法器用着很是顺手了。   “江道友,多亏了那无尘网,我们这一趟的收获也算是值了。”   他们两个散修,有时候辛辛苦苦去探索一处秘境,空手而回是小事,一不留神受伤丢命才是倒了血霉。   又或者明明眼看着好东西就在眼前,却因为手段不够而错过……那简直是让人心痛啊!   而这位江掌柜,也不知道是怎么琢磨出来的,他卖的法器,就像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一般!   那震风盾倒扣过来,躲在里头疗伤歇息十分实用,就算外头有妖兽攻击也不用怕,灵界的灵气远远比不上仙界,修士们修为不高,妖兽也是一样。   之前他们这种低阶修士去探索秘境容易受伤,主要是因为会碰上那种一群群的低阶妖兽,就算单打独斗不用怕它们,也架不住妖多势众,把修士围在中间,群攻群咬,修士们若是不能及时脱困,就很容易被它们给困死重伤。   这次他有了震风盾,只要在灵力耗尽前躲进盾里,修养足了灵力再出来攻击,别提多方便了!   还有那个无尘网。   他和同伴是在一处绝境的灵湖里发现了珍贵的雪珠鱼。   这种鱼个头不大,机灵之极,他们想了许多法子,也最多就捕上一两条而已。   雪珠鱼又是一阶灵鱼,寻常的材质的网,压根困不住它们。   还是江掌柜铺子里这种无尘网,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无色无形,如同一团烟雾,却是绵密结实得紧,只要小心布下,再突如其来收网,但凡个头足够大的雪珠鱼,那是一条也跑不掉!   这不,这一趟算是收获丰富。   将一部分收获卖给灵食铺,还剩下一些毛皮鳞片和血,就能卖给灵符铺子里做材料。   江易听着对方的夸赞,脸上也是笑容不断。   “过奖过奖,小店里最近还有些新鲜的小法器出炉,道友得闲了不防去瞧瞧。”   看起来他这条主打野外修行装备的路线,是走得挺稳啊!   都有了忠实客户了呢!   三人一番寒喧后道别,两位散修去卖灵符材料,江易则又接着逛。   这回他进的是旁边的阵盘铺子。   阵盘铺子里自然摆出了各种阵盘。   什么护法阵、引灵阵、养气阵、蕴灵阵、万剑阵、辟邪阵之类,看得江易眼花缭乱。   灵符的价格虽然虚高,但还是没法跟阵盘比。   江易一心想要买的引灵阵,最便宜的也要两万二千灵珠。   江易刚刚花去了三千多灵珠,要是再花两万二,他手上就不剩什么了。   总不能连买灵材的钱都没了吧?   “这位道友,可是会炼器?”   守在阵盘前的年轻女修察言观色,见江易纠结,就开口询问。   作者有话说: 第249章 玄明仙界(44)   这估计是刚刚那两名修士同江易寒暄的声音, 传到了这家店里了。   江易点点头,笑容如春风。   “在下在翠叶街尾开了间小铺子,道友有空时可以过去瞧瞧。”   女修又问, “可是那家新开的, 有许多巧思法器的那家?”   虽然飞云城不小,但有点什么风吹草动,很容易就能传遍全城。   新开的这家炼器铺子,虽然说都不是什么高阶贵重法器,可难得在一物多用, 而且都是从前别家法器没想到的用场,太适合大部分底层没啥灵珠也没啥背景的修士了。   “正是。”   江易听到这句,就明白,他这个小铺子开了这半月,似乎在城里有了点小名头了。   “不知道友可能定制炼器?我,我这儿材料都有。”   看到江易似乎微微一愣, 女修又忙加了句, “所需的灵石……可以在这引灵阵盘里抵扣的。”   其实这城里的炼器铺子不少,更有好几位名声在外的炼器师。   不过那些成名炼器师大都有些眼高于顶,接待的都是高阶修士或者世家子弟,如她这般的店铺伙计, 那就难免要遭到冷待了……再说开价自然是一大笔灵石,她这点积蓄,哪里出得起?   倒是这位新来的炼器师, 据说他店里的法器不但有巧思,而且价格公道得很, 正适合她这种手头不宽裕的店铺伙计。   咦?   这个活儿能接啊!   炼器师就跟炼丹师一样, 如果打出了自己的名号, 是能为客人做定制的。   客人提供灵材,炼器师为客人炼器,但能不能成功,就不好说了。   不过如果成功的话,除了炼器费用,客人提供的多余灵材,炼器师也能默认地收归己有。   对于江易来说,挣灵珠虽然重要,这也是个能弄到更多灵材的好法子。   只是他之前新来飞光城,没啥名气,自然也就没修士敢把自己收集多年的灵材交给他炼制了。   “道友打算炼制什么法器?”   “我见过江掌柜炼制的岳石印,可以化做一间石屋的……我就想炼制一枚法器,能化成一座院子……嗯,要是院子太大的话,能化成三间房屋也行。”   一番攀谈过后,江易才知道,原来这位阵盘铺子里的罗女修,是想给自己在家乡的爹娘炼制一座能能遮风挡雨的房子。   罗女修原本是灵界东部人,老家在一个靠海的村子里。   她们村子几乎每年都要遭遇台风,搭出来的房子不是被毁得东倒西歪,就是没了房顶,几乎年年都要重修。   然而让村民们离开村子,去到台风影响少的地方定居,他们又不肯。   毕竟,住在海边,靠海吃海,光是退潮后能在海滩上捡拾的海货,都足够能养活一家人的了。   灵界的海滩,也跟灵田一样,海货都多多少少带了些灵气,尤其是偶尔还会将海底的一些天材地宝吹到岸上,但凡能遇上一回,一辈子都能吃香喝辣了。   当然了,她们村子里也常出生有灵根的人。   罗女修的母亲就是五灵杂根。   因为出身贫家,灵根又低劣,买不起什么功法,只能自己按着村子里流传下来的一点心法抽时间自学,因此罗女修的母亲到生出了第三个孩子,也就是罗女修的时候,都还没有引灵入体。   但罗女修的灵根就比母亲强多了,居然是三灵根。   在罗女修七岁的时候,一位乘船而来的修士经过她们村子,发现了罗女修身怀灵根,就给了罗母一些灵珠和财物,还有一本入门心法,将罗女修带走了。   带走罗女修的就是如今这个阵盘铺子的主人娄道君。   娄道君带走罗女修,其实也是想收几个能继承他衣钵的弟子。   然而灵界里有灵根的苗子,资质完全没法跟仙界比,更不用说,要学习的还是最难的阵盘之道。   罗女修引灵入体之后,虽然修为进境并不差,可在阵盘上头,那就是两眼一摸黑,竟是半点天分都没有。   娄道君实在没办法,只能再另外招了弟子,这次倒是幸运,招来的弟子真能学得了阵盘。   于是罗女修就只能算半个弟子半个雇工。   娄道君师徒炼制阵盘,罗女修就负责打理铺子了。   罗女修当不成继承衣钵的弟子,倒也认命了。   她每日打理铺子之余,挣得的月俸用来购买修练所用的法器和丹药,不紧不慢地修行着,倒也安稳。   只是在家乡的罗母,得了那修练功法,还真引灵成功了。   如今十几年过去,罗母四十多岁,在海边不缺灵食,又有罗女修捎来一两回丹药,如今勉强到了练气二层,估计也是到了顶了。   罗母共生了四个儿女,成活的有两个。   罗女修自小离家,留在罗母身边的只有一个哥哥。   哥哥又娶妻生子,如今罗家是五口人。   可惜这五口人里,只有罗母有灵根,身体强健,比一个壮汉还能干。   但在海边讨生活,有利有弊。   虽然能弄到海中灵食,可有时海中妖兽时有上岸作乱,杀伤村民,毁坏房屋。   罗女修早就想着给罗母一个防御法器,能让全家过得好一点了。   这不,手里才积攒了将近一万灵珠,又弄了些灵材,这才敢琢磨弄个什么法器。   刚好前两日一个相熟的老客人来修补坏掉的阵盘,攀谈了几句,她就看到了对方新买不久的岳石印了。   当时她眼前就是一亮。   这般防御力强又能住人的,可不正合适她家人?   甭管是台风来了,还是妖兽上岸,罗家人有时间就远离村子,没时间就放出法器,全家人都躲进去,岂不是安全又舒服?   省得只有罗母一个修士,手忙脚乱地还得照看全家老小。   就是岳石印只有一间屋子,不够全家五口人用。   江易想了想,“三间屋子的岳石印倒是也能炼制,只是价格比普通的要贵得多。”   “道友要用的法器靠近海边,应该还需要避水避寒之能,这就需要一些特殊的灵材了。比如水系妖丹,火系妖兽的兽皮……”   嗯,炼制岳石印的其它材料他这儿都有,这位罗道友是第一个炼制的,那就打个八折,收上八千灵珠,至于妖丹和火兽皮,那当然是要罗道友自己提供的了。   他一个初来乍到的外来修士,哪里能有对方在这飞光城里工作了好多年的人脉广呢?   罗女修盘算了几息的工夫,就点头应了下来。   “道友帮忙炼制法器,可以抵扣这件引气阵盘的的八千灵石,只要再交一万一千灵石就好,我只是店里的伙计,只能给道友打个小折扣,这样可行?若是道友没有异议,咱们就可以签个灵契。”   她虽然不是店主的真传弟子,但长年看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除了月薪之外,娄道君许她每年都能用六折买下店中任意一个阵盘。   她这人乖觉,虽然说是每年,但她生性节俭,舍不得花灵珠,且又不想给娄道君一个爱占便宜的印象,因此这十来年下来,也就买过三五个阵盘而已。   所以就算她给江易打了折,其实如果算在她的份额里,她还能从中挣上七千灵石,基本上把炼法器的灵珠给捞回来了。   至于说那两样灵材……她家住海边,海兽妖丹还真有,七八颗呢!   这些年她都没舍得卖,可留着似乎也没有派上用处的地方,如今这不就用上了么?   而火兽皮……她如今虽然没有,却可以去城里找熟悉的道友交换。   这东西虽然不常见,但应该没多珍贵。   江易接下了罗女修递过来的储物袋,跟她签了灵契。   这灵契算是灵符的一种,将内容写在符纸上,两个人都签下自己的姓名,灵契就算结成。   但凡有一方违约,就会遭受灵契的反噬。   这倒是比现代的那些什么合约可靠谱多了。   江易带着引气阵盘,还有炼器的订单,满意地离开了阵盘铺子。   至于那个缺少的火兽皮,罗女修说会尽快弄到给江易送过去。   大概是急需这件法器,江易才回到自己的小铺子,没过一天,罗女修就将一大块火系妖兽的皮送来了。   江易花了三天,将岳石印加强版给炼制了出来。   看着手中魔方大小的岳石印,外表蕴含着一层青赤相间的宝光,江易眼中也闪过惊喜。   居然是上品二阶法器!   上品二阶法器,就是给筑基修士用,都能够得上了。   其实江易在炼制的时候,是刻意地压低了法器的阶位,提高了品级。   毕竟,罗女修要将这个法器送给罗母使用,罗母的修为只有二层,只能勉强使用二阶法器。 第250章 玄明仙界(45)   炼好了这件法器, 江易就发讯息给罗女修,让她来取。   罗女修急匆匆赶了过来。   一见到这件上品二阶的岳石印,罗女修眼中露出惊喜。   上品的法器啊!   她在这飞光城做工快十年了, 都没机会买一件上品法器给自己用呢!   她试着催发岳石印, 亲眼看到岳石印在她面前化成了一座精悍坚固的房子。   东南西北四间屋子,正好是个回字,中间是个小小的天井,刚好能透下日光。而这种结构的房子,又显得格外的牢靠。   她向江易告了声罪, 捏了个灵雨诀,一挥衣袖,一道小巧的雨云正好落在了这个房子的头顶。   没过几息的工夫,细雨就变成了黄豆大小的雨点,又过了几息,雨点变成了瓢泼大雨。   盏茶工夫过后, 大雨倏然停止。   然而那深灰色的房顶、墙面以及天井, 却是半点湿意都没有。   罗女修点了点头,又试了几个攻击法术。   她如今是练气四层,手里用的是一把灵品二阶的飞剑。   她的攻击力在飞光城里也勉强算得上中等了。   但她几道剑气下去,岳石印完好无损, 连个印子都没留下。   罗女修越发的满意了。   要知道,她家乡刮台风,那狂风之力, 也就是她剑气这个水平。   至于说海中的妖兽,攻击力会比她强一些, 但应该也奈何不了这岳石印。   罗女修走进房子里, 到各处屋子都看了看。   等再出来的时候, 脸上就是掩不住的愉悦。   这件法器当真是物超所值!   刚刚她用灵力控制着这件法器,发现还真的如江掌柜所说,能暖凉如意。   有了这件法器,她爹娘一家人,就能过得舒适许多了。   不至于大冬天的还要用刺骨的冷水清洗渔获,大夏天热得要中暑。   然而江掌柜还给了她另一个惊喜。   江易拿出个小法器。   “这个集雨瓶子送给道友,算是赠品。”   罗女修讶异地接过这个巴掌大小的大肚瓶子,光看外表,半黑不灰的,倒是不起眼,但她用神识一扫,发现这竟是件灵品一阶法器。还是个储物法器!   “这个法器在下雨天,放在室外,它能自行收集雨水存储,大约能存一口井的水量。”   在现代的回收站里,就有位大叔老家在海边,闲来无事聊过他们村里水质问题。   虽然村子靠海,雨水不断,但饮用水还是缺的。   村子里打出的井,都是带着咸味的……也就是这些年,市面上有过滤用的净水器,这才改善了吃水问题。   江易不用想也知道,这灵界虽然有修仙者和灵气,估计咸水问题也少不了。   既然罗女修是头一位订制顾客,他就随手做了件小法器当赠品了。   当然了,这小法器再小,也用到了一粒碎空砂,要是计算成本的话,怎么也得两三百个灵珠了。   而且就算有这三百灵珠,也没地方去买这么合用的法器去呀!   罗女修想明白了这一节,十分领情。   “多谢江道友,这法器正合用!”   罗女修道了谢,带着两件法器,喜滋滋地回去了。   她得了这样好用的法器,正该早些请了假送到家中。   这一单买卖,委实是双赢了。   罗女修送来的两样灵材,都还有的剩,江易省着点用,甚至都能再炼出一件类似的法器来。   不过他倒不想炼制石屋,而是想搞个如灵马车一样能在路上跑的。   只是灵马车还需要灵马当动力,江易不想养灵马,如果用灵珠的话倒是容易,但江易现在就算开了店,手里的灵珠也还是不大够花,如果用来驱动就太浪费了。   只能用自身的灵力,就如同驾驭飞剑那般驾驭法器。   但江易如今的练气四层,灵力能驾驭飞剑也就是堪堪够用而已。   所以说,提高修为才是根本。   江易前几日买了引灵阵,将卧房内的灵气浓度提升了一倍。   他修练的速度,也确实快了一些。   可以说,他的修练和炼器事业,都算是进展不错。   只有回收垃圾这个主业,却开始停滞不前了。   到目前为止,只有在桑家和冯家,他才挣到了两大笔绿叶币。   从哪儿弄能回收的垃圾呢?   在飞光城里住了将近一个月,江易知道这城里压根就没有垃圾堆。   每户人家产生的垃圾,都会由城中的苦力挨家挨户的搜集起来,倒入了城北山崖下的废池之中。   而这些生活垃圾,江易自己早就试过,根本就不能被回收。   江易琢磨了良久,也没想出个法子来,干脆就先放在一边了。   他翻了翻他目前现有的灵材,就发现了放在储物袋里的几盆灵草灵花了。   这些灵草灵花,最早是在流霞坊市的集市上买的,他买来以后,没在江家灵谷呆几天就去了桑家,在桑家庄子和冯家小院住的几个月,他倒是把这些灵草灵花拿出来,晒晒太阳,淋些细雨,哪怕是他不擅长种植,这些灵草灵花倒也坚强地活了下来,还稍长大了一点。   后来他到飞光城,事情太多,这些被放在储物袋里花花草草,竟被他给忘记了。   这会儿再拿出来,感觉它们都有些蔫了。   江易赶紧浇了些水,又将这些花草摆在卧室的窗台上。   整个铺子就这里的灵气最浓,花草也能借点光。   他拿着小剪子,慢慢地剪去枯枝败叶和残花,忽然想到,他来到灵界这大半年,把精力都放在了炼器上了。   除了炼出了几个丹炉,看了两遍炼丹术的小册子之外,竟是完全没试过炼丹?   灵界的修士们,除了灵根优秀,修练飞快的那些极少数精英们,大部分都是灵根驳杂,修行不易的,因此服食灵丹辅助是少不了的。   原主能引灵入体,最少也吃过十枚引灵丹。   这些灵丹就是原主灵珠花销的大头。   但不用想也知道,用灵丹堆出来的修为,肯定不能跟自己修练的比了。   越往上就会越明显。   当然,许多底层修士筑基无望,也就不会想那么长远,能提高一层是一层。   这也是江易来了飞光城,各条街都去逛过了,就没去丹药一条街的原因。   但现在想想,这炼丹也挺有用的呀。   就算他不打算再服食引灵类辅助修为的丹药,也可以试试其它有意思的丹药啊?   比如辟谷丹和驻颜丹,这两种丹药炼制起来门槛不高,却都很实用。   就是以后他穿越去了别的世界,这两样灵丹,也都是能有大用处的呀!   江易又拿出那本炼丹术册子。   在桑家的时候,他就曾经向郭家子弟讨教过一点炼丹知识。   他问的都不过是最基础浅显的,郭家子弟倒也乐得卖个好,给他指点了一二。   也不知道是郭家子弟的指点起了作用,还是修为比从前高了,领悟也有不同,这回江易倒是能看懂炼丹术册子了。   他拿出自己炼得最好的那只丹炉,从窗台上采了几样灵草叶,又拿出几斤灵谷,就开始炼制辟谷丹。   作者有话说: 第251章 玄明仙界(46)   半个小时后, 江易面无表情地将一炉黑灰的渣渣倒进了垃圾桶。   反正是头一次炼丹,失败也不奇怪。   他索性又准备了五份材料,准备好好练手。   果然, 人无完人, 他在炼器方面擅长,就在炼丹方面是渣渣。   木质的垃圾桶里,倒进了一份又一份的药渣。   好在在天黑之前,江易总算成功了一次!   望着丹炉里那一颗表面开裂,微微发焦的辟谷丹, 江易撇了撇嘴。   行吧,这应该算是成功了吧?   自己炼的丹,再难看,也得尝尝味儿啊!   江易拈起这枚辟谷丹,小小地尝了一口。   嗯,味道虽然不怎么样, 但也没想像中的可怕。   普通市面上的辟谷丹基本有三种口味, 一种是带有灵谷的清香的,一种是带有灵果的甜香,还有一种是带了点灵兽肉的味道。   江易这枚辟谷丹,算是第四种口味, 味道微苦带焦,勉强能进口不至于吐出来。   他细细地品味了下,的确有一线细细的灵力散入腹中, 让体内涌起微微热力。   效果倒的确是辟谷丹没错了。   吃完了这枚辟谷丹,江易算了算, 一枚普通辟谷丹大约十六七个灵珠, 而他为了炼这枚辟谷丹, 就用掉了最少一千灵珠的材料!   幸亏他没选当炼丹师,不然,这得赔出去多少啊!   江易一边想着,一边就拿起地上的垃圾桶,准备拿出去倒了。   他才走了两三步,忽然就停住了脚。   咦?垃圾?   江易直接就蹲在门槛边上,放下垃圾桶,伸出一只手就去捞那些乌漆麻黑的废药渣。   【不可测算年代的药物类废渣……有少许的药用价值,绿叶币+2】   江易惊喜地瞪大了眼睛,那只手又接着去捞药渣。   系统声接连不断地响着,没过多久,垃圾桶里已经几乎清理干净了。   江易站起来身来,一只手上还沾着脏兮兮的黑渣渣,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   不容易啊!他终于又发现了一种可回收的东西!   虽然这一次,加起来他也不过挣到了十来个绿叶币,但他又有了源源不断的绿叶币来源了呀!   先前他因为尽量不嗑丹药升阶,所以就没去那丹药一条街。   如今看来,丹药一条街,没准里头藏着巨大的绿叶币呢?      江易激动不已,搓着手在屋子里打了几个转。   恨不得现在就去丹药街上打探一番。   然而如今天色已经晚了。   飞光城里大部分都是修士,修士们修练起来那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光线昏暗也不影响修士们使用神识。   但除了那些传说中的黑市、还有少数几个娱乐场所,如赌场和花楼,所有的店铺到了这会儿,也都会关门歇业了。   这时候上门去,怕不被当成去打劫的?   江易心情激动,修练定不了神,就索性又薅了窗台上的几片叶子,从储物袋里找出了驻颜丹的材料。   其实要是让现代人来看,驻颜丹这种丹药,那才是最让人神往的呢。   别说女子了,就是男人,也更想显得年轻精神呀!   不过这驻颜丹据说一个品阶只能吃一次,多次就没啥效果了。   江易一共弄了五份驻颜丹的材料,就开始继续提升自己的炼丹术。   不出所料,炼丹废又炼出了四份废料,只炼成了一枚品相极差的驻颜丹。   江易看着这枚青绿丹药,上头布满了黄黑的斑点,他甚至都没勇气尝一尝。   不尝还好,尝了万一有副作用咋办?   江易索性将这枚劣质丹药试着回收。   【嘀!不可测算年代的劣质丹药,虽然价值很小,但也不可回收!】   江易忍不住轻咳一声。   劣质……价值很小……这可真是扎心了。   行吧,虽然他又废了一千多灵珠,但他得到了十五个绿叶币的可回收垃圾和自己也不敢吃的劣质驻颜丹呀!   东沧海边,小渔村中。   虽然天气晴好,极目望过去,海面上风平浪静,但渔村中的房屋,都是东倒西歪,断壁残垣。   村子里的气氛有些凝重,成年男人和女人都在忙着干活,修补房屋。   大一些的孩子则在帮着和泥递东西干活,小孩子们懵懂无知,但也本能地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淘气,不然一顿好打是少不了的。   村尾处的一座破房子前,三个身着粗衣的人正在打着泥砖,整理晒好的海草。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一个大着肚子的妇人正用大勺子搅和着锅里的浓汤。   旁边一个五六岁的小童,手指塞进嘴里,眼巴巴地盯着那大勺的动作。   似乎盼着那把大勺能送到他嘴边,让他能先尝一口似的。   妇人却不搭理小童,抽回勺子,将锅盖盖上。   拉过一张破旧的木凳,笨拙地坐在上头,抱起放在一边的木盆,开始挑里头扇贝的贝肉。   小童咽了咽口水,也蹲到旁边,帮着做活,只是他手小力小,半天开不好一个。   “好了,去添柴去!”   小童应了声,三步两步就跑到柴堆边上,左挑右选,挑中了一根干柴。   原本柴堆是放在柴房里的,可是昨日海兽上岸作乱,咬伤了三个村民,破坏了所有的房屋,把村里养的所有的鸡鸭,都给吞了……   这该死的海兽!   小童一边想着,一边将干柴塞进了炉膛,看着干柴烧着了,他又学着阿娘的模样,去看看锅里的汤有没有满出来……这一看,两只眼睛就瞪大了。   小童惊喜地指着天空。   “阿姑!阿姑!”   他家阿奶是有本事的修士,他阿姑是更有本事的修士。   阿姑几乎隔两年就会回来一次。   阿姑一回来,他家就有好宝贝用,他也能多得不少好吃的。   这次阿姑是听说了海兽上岸,所以才来帮忙的吗?   小童这话一出,正在干活的四个人都停下了手,朝天上看过去。   “呀!真是阿彩!”   “阿彩回来啦!”   “阿彩她娘,快下来吧!”   正在房顶铺海草的老妇人抬头望天,黧黑脸色上露出笑容,显得几道皱纹越发的深重。   虽然她身怀灵根,但修行太迟,所以模样跟村里其他的老妇人差不多,只是身板格外的壮实一些。   别家在修房顶的都是男人,只有他家是老妇人在修。   毕竟,老妇人虽然法术不成,却是练气二层,身体是全家最好的,虽然她没法御剑飞行吧,但轻身术还是会的。   因此她就不让男人和儿子做这种有点危险的活了。   村子里又不是没有修房顶摔残的男人?   老妇人应了一声,轻飘飘地跳下房顶。   全家人都朝她投来羡慕的眼光。   可惜,他们都没有灵根。不能像阿娘和阿彩一样修行。   罗女修收了剑诀,降落在地。   几步就跑了过来,“阿爹,阿娘,阿哥,阿嫂!海娃!”   全家人都凑到了一堆,三年不见,自然是好一番嘘寒问暖。   “阿娘,这房子,先不用修了……”   村子的房子都低矮破旧,修修补补。   其实不是大伙不想住好房子,只是在这个地方,修得再好,总也会被弄坏,也就懒得做白工了。   “阿爹,阿娘你们看!”   罗女修手一翻,就亮出了那方岳石印。   破破烂烂的小破房,不到五十步远处,就多出了座精致紧固的石头房子!   两日后,罗女修出现在传送阵中。   这个传送阵,就在城主府不远处,一向由城主府派人来看管。   想要用传送阵,就得付上五百灵珠,只需要几息的工夫,就能穿越几千里的路。   不过飞光城传送阵能去的地方,也就是灵界的几个大仙城而已。   罗女修是先穿越到了离家乡最近的望海仙城,又自己御剑飞行回的村。   她出了传送阵,想了想,没回阵盘铺子,先往翠叶街去了。   来到江易的炼器铺,罗女修掏出了个储物袋。   “江道友,这是我家乡的一点特产。”   “岳石印十分好使,集雨瓶也正合用,我阿爹阿娘都赞不绝口……一点心意莫要嫌弃才好。”   江易神识一扫,发现袋子里都是一些材料,杂七杂八的,一时也看不清楚。   既然说是特产,那估计就是海里有的了。   这份礼,确实比灵珠还要好了。   江易满脸带笑,“罗道友实在是太客气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可收礼的动作一点也没含糊。   罗女修笑着同江易约定了下次还来找他定制,这才离开。   人一走,江易就将储物袋里的东西都倒出来看。   这个储物袋是那种比较低级的,里头大约装了十来斤的物事。   两斤灵鱼肉干,两斤海中灵菜,两斤灵贝珠子,剩下的就都是海星砂。   作者有话说: 第252章 玄明仙界(47)   灵贝珠子和海星砂都是炼器材料, 而灵鱼肉干和海灵菜就都是灵食了。   当然了,虽然目前江易拿到的丹方里,没有用这两样灵食来炼制辟谷丹的, 不过江易觉得这两样没准也能行。   罗女修送来的这些东西, 虽说里头的灵气都跟下品灵谷一样,比较微弱。   但这些东西要在飞光城里买的话,一时半会儿的也未必能买到。   的确算得上地方特产了。   江易尝了一口灵鱼干,又撕下一小片海菜嚼了。   这灵界的海鲜,味道就是比凡人间的强百倍啊!   而且这还只是干货, 若是新鲜现做的,那得好吃成什么样?   江易觉得为了这些美味,他也得去一趟灵界的海边。、   自打离开冯婆婆家,江易自己在飞光城里开铺子,基本就没自己开过火。   都是一粒辟谷丹管十天半个月的。   这两样灵食倒是勾起了他的馋虫,索性就拿出了一口自己炼制的袖珍锅。   好不容易来了兴致做顿好吃的, 江易在一堆燃料里挑了半天。   木材?油料?酒精?太阳能?   江易一咬牙, 决定用灵火。   他在本世界的身体是个缝合怪,具有原主的体质和灵根。   原主除了没有水灵根外,其它四样灵根都有。   因此他能运用灵火来炼器和炼丹。   既然能炼器炼丹,那用来煮粥, 应该也行的吧?   反正锅小,江易自己吃的也不多。   江易就拿出了从江家灵谷那边带来的普通灵谷,之前从江阳那薅来的上品灵谷已经在冯家吃完了, 他加了些灵泉水和灵谷一起熬着,又把灵鱼干和灵菜干撕成小条, 搅拌进去。   不得不说, 这大城里住着方便是方便。   灵泉水的品质比桑家和冯家的水井里的水都要强不少。   但一桶五个灵珠, 让手头窘迫的穷修士只好去用普通水。   江易放出灵火,先大火后小火,没到二十分钟,小锅里的海鲜粥已经有些浓粥,咕嘟咕嘟地早着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江易忍不住咽了下口水,手上控制的灵火徐徐变弱,渐至于无。   他正要去储物袋里拿碗,就听到铺子那边传来了动静。   有客人进来了。   江易只好先放下这一小锅海鲜粥,去前面铺子招呼顾客。   这次来的顾客却有点不一般。   身形高大,眉眼深邃,皮肤黝黑,身上的道袍虽然与城中修士一样,可腰里却系了条灵豹筋。   整个人就充满了粗犷豪放之气。   “听说掌柜这儿能订制特别的法器?”   “道友想订制什么样的法器?”   目前在江易这儿订制过法器的,也只有罗女修,罗女修守着阵盘铺子,估计是罗女修介绍过来的。   江易顿时笑眯眯地。   “刀剑御乙那些我都有了,我就是想要个能自动出水的法器!罗道友说你这儿的法器有些巧思,我寻思着,没准能订制呢!”   “哦,这样啊,承蒙道友抬举,我这小铺子虽比不上那些大店,说到一些提供便利,日常自在的小法器,那倒确实还真有……不知道道友想要的出水法器,具体是个什么情况?”   一番攀谈,江易算是了解了。   原来这位修士来自灵界西部。   灵界极西部是数不清的高山峻岭,长年积雪不化,是几乎没有人烟的苦寒之地。   与极西部接壤的则是荒漠和浩渺无垠的烟云泽。   烟云泽占地辽阔,泽中水深不可测,据说中心处有海眼,与南海相通。   烟云泽岸边有沼泽草地,是许多凶猛妖兽的栖息地。   这位于修士就是在烟云泽附近打猎为主业的。   于修士是四灵根,正好跟江易一样,都没有水灵根。   因此,不像水灵根修士那样,不管去了哪儿都不愁没水用。   要是在灵界别的地界也就罢了,偏偏是在烟云泽边上。   烟云泽虽大,却是一片死水,还在不断地蒸发缩小。   据说在三千年前,烟云泽是如今的十倍。   原本这水就是海水的咸度,再浓缩十倍,越发咸得可怕。   在烟云泽生活的妖兽和草木,都是经过千万年的磨炼,自有各种取得水的招术。   只有人类和人类的修士,用的是最笨的办法。   如果没有水灵根,只能去往几百里外的地方取水。   就算有储物袋可以一次多存些,也架不住长年累月,用水量大,每隔一两个月取水一次也是麻烦。   况且这只是修士才能用的法子,人类的话,只能依附于修士,才能在烟云泽存活。   一个好汉三个帮,于修士猎杀妖兽为主业,身边当然少不了有几个伙计。   这些伙计,虽然身手不错,却都没有灵根修为,用水全都要靠着于修士。   因此他们这一队人马,每隔段时间就要退到几百里外的地界修整。   这就相当的耽误工夫了。   这次于修士是到罗女修的铺子里换新的破障阵盘,他是这家铺子的老客人,因此就多聊了几句,罗女修就提了句江易这边能订制特别灵巧实用的小法器。   江易听到了这些信息,头脑里立马就冒出一个点子。   要是于修士是生活在沙漠里,他可能一时半会的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但他们是在巨大的盐湖旁边啊!   可以直接从盐湖里取水啊!   “于道友,我想到一个法子,不知道你从烟云泽里取水可方便?”   于修士还没明白过来,“烟云泽的水比海水还要咸……”   压根不能用啊!   不过于修士也想到了点什么,“道友可是想用烧水取汽之法?这个法子只能应急……”   真到了有个万一,储物袋里的水全都用光的时候,为了活命,那边的人也会烧上一锅咸水,再在锅上倒扣个铁板,水汽凝结到铁板上,会结出一滴滴水珠。   但这个法子费时费事,还弄不到多少水,也就是能保证大伙不渴死而已。   江易却是摇了摇头,卖了个关子。   “于道友放心,自然是个轻松简单又好用的法器。”   于修士半信半疑,“那需要什么材料,多少灵珠?”   烟云泽那边虽然气候恶劣,但找到天材地宝的机会也多,不然如于修士这样的猎兽小队何必在那儿吃苦受罪?   于修士手里倒是不缺灵珠。   一些稀缺材料他也攒的有。   江易想了想,“材料我来准备,灵珠的话应该不会太多,不超过五千灵珠,实际收多少,等道友见了实物再论如何?”   于修士也爽快,“如此也好。”   他交了一千灵珠的订金,因为没超过五千灵珠,也就不签灵契了,约好了三日后再来。   送走了这位远方的客人,江易三两步蹿回到后院,享用他刚刚做好的美味。   海鲜粥还是冒着热气的,江易试了试手,温度刚好。   他取了碗勺直接开吃。   这一吃,就停不下来,等他再去盛粥的时候,这才发现,原来一小锅都被他不知不觉中给干完了!   他觉得刚刚没准是突然开发了厨仙技能,他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粥!   几种微弱的灵气组合在一起,似乎起到了绝妙的作用,如同涓涓细流,润泽到了灵田之中。   江易隐隐觉得自己通向练气五层的关口有所松动了!   要不是答应了给于修士炼器,江易恨不得现在就去闭关升阶。   不过在于修士看起来挺麻烦的事情,在江易这儿根本不是问题。   不就是个自动蒸馏装置吗?   这个动力既可以用太阳能,也能用灵珠。   如果不用灵珠的话,江易分分钟都能搞定交货。   当然了,既然在灵界,最好还是用灵珠吧,这样就给弄成两用的。   没太阳的时候就用灵珠,不着急用水的时候,就用太阳能。   三天后,于修士看到的法器,就是一个马车般大小的水晶箱。   这水晶箱里自然有好些个管道装置,粗看上去甚至还有些眼花缭乱。   水晶箱的上半部无色透亮,底部却是整块的黑色精铁板……   于修士表示看不懂。   江易让于修士把早就准备好的咸水倒进水晶箱内。   打开水晶箱侧面的开关,在凹槽内放入五枚灵珠。   这五枚灵珠催动了精铁板加热,灵力的能量威力远大于普通能量,没过几息的工夫,箱中的水就沸腾起来,水蒸汽上升遇到水晶壁冷凝,又顺着管道流出了水晶箱,从一个透明的水晶龙头嘴中流出。   虽只是涓涓细流吧,倒也透明干净之极。   于修士接了杯水,尝了一口,就点点头。   就算不能跟灵泉水比,却是甘甜纯净,比那些普通井水强多了。   这个法器,确实好用。   就算个头大一些,只要收进储物袋里就好。   比在储物袋里存着满满的水桶可强多啦!   更重要的是,只要有灵珠,他们在烟云泽就不怕没水喝。   这样遇到追捕值钱妖兽时,也不会因为缺水不得不放弃了。   他就准备付灵珠结账了,一伸手就取出了储物袋,“多谢江掌柜,这个法器的确是好用,不知道需要多少……”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江易轻轻摆手,“道友只看了一重用法,再来看看这第二重用法。”   江易把那五枚灵珠取了出来。   将整个取水装置搬到烈日下,又在那水龙头前头摆了个小桶。   “于道友,不妨去屋檐下喝杯茶?等着它自动取水?”   于修士这会儿也有点明白这个意思。   他只觉得阳光虽有些暖,应该没法跟灵珠比……   但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他也就点点头,跟着江易去屋檐下,摆开茶桌,喝了两杯灵茶。   两杯灵茶下肚,就算江易没请他过去看成果,于修士也忍不住起了身。   虽然离着有数丈远,修士眼力极佳,更不用说还有神识,自然知道,这会儿那个小桶里,已经有了一桶底的水!   这个法子居然真的有效!还不费灵珠!   作者有话说: 第253章 玄明仙界(48)   这么好的法器, 不用费灵力和灵珠,价格也不贵,傻子才不满意呢!   于修士当时就表示, 不但立该掏灵珠, 而且他还想多买两件!   毕竟,这一件法器的来水速度还是不太够。   再说了,他来飞光城可是坐了传送阵来的,来回十来天,遇着好东西当然要多买点。   回去不管是自己用, 还是转手再卖给旁人,都是便宜得很!   江易没收于修士灵珠,而是跟他交换了一些烟云泽的特产,比如妖兽骨、兽筋、兽血之类。   于修士手里的妖兽材料,跟江易手里的那什么震天鹊、刺野猪这些战斗力为渣的不同,那都是各外凶残的妖兽, 最少都是三阶妖兽, 相当于人类的练气五层修士了。   当然了,三阶妖兽的灵力虽然相当于练气五层修士,攻击力也差不多,但妖兽大多灵智未开, 又不懂得互相协作,没法使用法器灵符阵盘和各种计策,所以它们常常是人类修士们的猎物。   当然了, 江易换的这些材料,品阶虽高, 价格却不高, 因为大都不是妖兽身上最值钱的, 比如灰猛的牙,飞犀的角,双头鳄的妖丹,这些东西都是上万灵珠起步的,江易目前的炼器术段位还没到那个层次,用它不上,就没必要过早考虑了。   于修士又放下三千灵珠做订金订下三台,约好两日后再来,便满意地带着新出炉的水晶车走了。   其实江易已经做完了一台,三台水晶车全做完压根用不了两天,赶工的话今晚就能出货。   不过江易也知道,这做得太快显得很容易似的,还是要适当拖上一拖。   一天做一台的话,到后日就每天都有不少富裕的时间,只是这个时间是碎片的,不能用来进阶。   不然还是炼丹吧?   反正他炼废了,还能把渣渣回收成绿叶币。   鉴于他的驻颜丹炼制极不成功,而且驻颜丹的材料比辟谷丹贵上五倍。   他现在只不过是个铺子的小老板,手里也没什么灵珠,哪能这么浪费呢?   所以他就趁着碎片时间来炼制辟谷丹。   好在熟能生点巧,炼废了那么多的辟谷丹,江易在炼制凡品一阶辟谷丹方面,终于勉强能到及格线了。   虽然还是亏了一半的本,他好歹是得到了十几粒普通辟谷丹。   到了于修士来的那天,江易将水晶车交割给于道士,入账了一批灵材和三千灵珠,这笔买卖算是双赢了。   于道士临走前还笑着来了句。   “江掌柜心思巧,有空可以来烟云泽逛逛,没准能想出更有意思的法器呢?”   “有空一定去见识一番!”   还别说,江易还真的起了心思。   不光想去烟云泽,他还想去东沧海边上游历呢!   只是显然烟云泽这个地方比东沧海可要危险得多了。   在他没有更多的准备之前,肯定是先去东沧海了。   江易又卖掉了一两件小法器,眼看着天色将暮,就把铺子门给关了。   回到卧房,打开引灵阵盘,江易就端坐其中,准备冲击练气五层的关卡。   等他全身轻松地睁开双眼的时候,外间的天已经亮了。   他拿出自己的终端看了眼,原来他这次冲关升阶,足足用了三天四夜!   要不说修仙文里的主角动不动一闭关就是一年两年的呢。   这修仙也是个耗时间的活儿啊!   江易刚刚升阶,倒也不必修练太过急糙,就先暂停练气,放下了突飞精进的炼器术和水平低劣的炼丹术,而是揣着一袋子灵珠和几样有趣的小法器,去了丹药一条街。   丹药是修士们最常用的,因此说是丹药一条街,实际上是东街加上西街,比灵符和阵盘街加起来都繁华,一眼望过去,就是大大小小的丹药铺子,据说能有五六十家!   在飞光城,也就仅次于灵食铺和灵材铺的数目了。   江易站在街头,目光从最大的灵药铺缓缓扫过,一家挨着一家看过去。   豪华的几家大店……略过,中等大小的铺子……江易思忖了十来秒,也略过。   如果他走进一家铺子,直接了当地或者拐着弯找伙计说要用灵珠收他们的废药渣……   估计不是被当成疯了赶出来,就是引起警惕怀疑,以为江易是对家派来套他们的不传丹方的。   江易现在不过是个练气五层的小修士,哪里能跟这些开了许多年的铺子及它们的身后势力对上呢?   更何况,他不过就是想回收个垃圾而已,又不是什么绝世灵宝,精绝术法的,不至于,真不至于!   那,要不就去个小药铺?   跟他一样干个体的那种?   江易的目光落在了几间挨着近的小丹铺。   他最先走进的是一家看上去最破败的丹铺。   这么破败而且也没啥生意的铺子,估计成丹率也就比他强点,不至于亏本的那种。   如此这般,岂不是药渣的生产率也就最高?   自觉逻辑没毛病的江易在铺子里寻找着店主。   这么小的铺子,肯定跟他一样,只有店主兼伙计了。   然而灰暗陈旧的木柜台后,却是坐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少年。   看到有人进来,少年眼睛一亮,顿时跳了起来,殷勤招呼。   “仙师快请进,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丹药?”   江易也不能一上来就亮明身份说自己是来买失败的药渣的。   就像走进一家餐厅,说是来买泔水的一样,太欠打。   于是眼神四处飘动了番,随意地问了句,“不知道有没有驻颜丹?”   少年忙点头,“有有!”   他动作如风,没到几息的工夫就从身上的储物袋里拿出了个玉盒子。   虽然灵界的玉不值钱,但也还是有优劣之分的。   比如说这个玉盒子,明显光润不足,漂白带絮的,属于劣玉。   江易打开盒子,露出里头的一枚驻颜丹。   江易自己炼出的那枚驻颜丹,卖相可以说得上一个可怕,可这枚驻颜丹,却是碧绿光润,丹身上蕴出了三枚金星。   这三枚金星,就表示这是一枚灵品三阶驻颜丹。   灵品三阶驻颜丹,服食以后,能保持二十年容颜长驻。   江易看着这枚驻颜丹,居然可耻地心动了。   要是……拿这个到现代去,送给某位漂亮女郎什么的,咳!   “咳,要多少灵珠?”   虽然这是家小丹铺,还是随时像要倒闭的模样,但灵品三阶驻颜丹,想想应该也不会便宜。   “七千灵珠。”   少年眼中露出喜色,报完了价,又小心翼翼地看着江易的神色,生怕他嫌贵不买的样子。   “客人是今日头一位,可以,可以打个折,六千八就好!”   江易这会儿倒是带了一万灵珠。   可他的主要目的是来收购药渣的,要是一下子就花掉大半,后头万一再遇上什么好丹药,这手头就紧了。   “有没有稍次一些的?”   江易觉得自己这会囊中羞涩,倒也不必买太贵的,换个十年的驻颜丹,花上两三千,放在随身空间里有备无患倒也行的。   更何况,看这架势,他应该还会在这个世界呆好几年的,等手头宽松了,想买好的也不是买不到嘛!   “也有的!”   少年又拿出两个玉盒,“这里头是灵品二阶驻颜丹,一枚只要……嗯,只要两千八,这是打过折的。”   江易接过来看了眼,觉得品相也很不错,就打算掏灵珠结账了。   作者有话说: 第254章 玄明仙界(49)   少年却犹豫地劝了句, “这一种只能驻颜十年,不如二十年的,客人若是要二十年的, 还能再打个折, 六千五如何?”   江易在飞光城也逛了好些个铺子了。   仙城里的铺子,伙计们只要不高冷就不错了。   如这位少年这样,自动降价,就劝着客人买的还真不多。   由此可见,这铺子的生意应该是比江易想像的还要差一些。   江易笑了笑, “最近手头有些紧,先买这一种。”   少年听了这才不劝了,接过江易手中的储物袋,取了灵珠,将玉盒放进去。   江易接过储物袋的时候,就状似随意地问了句, “这些灵丹, 是令师炼制的,还是小道友炼的?”   虽说这小店看着破败,这个少年的衣着也普通得很。   但就在说话间,江易已经看出来, 这位也是练气二层的小修士了。   看年纪,少年也才十岁,小小年纪就已经是练气二层, 可见资质相当不错。   多半少年就是铺子主人的弟子了。   少年的脸色却是一变,飞快地说, “自然是我炼制的!”   说完又在铺子里胡乱指了一圈儿, “这, 这些丹药,都是我炼制的,用过的人都说好,从来没有出过差子!”   江易倒是被他这反应给愣了下。   看这少年的反应,似乎是曾经发生过什么事儿的。   江易觉得,如果自己后续就开口打听药渣什么的,应该不是个好时机。   于是江易果断地笑了笑,“小道友说的是,我只是见小道友这个年纪就有这般修为,很是羡慕。”   少年这才松了口气,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胸膛却挺了挺。   应该是也为自己的修为有点小自豪的。   “道友过奖了,才只有练气二层而已。”   江易于是又买了一袋十粒辟谷丹,这才告辞出去。   如今的辟谷丹,算是最便宜的灵丹了。   虽然他也能炼制辟谷丹,但他炼的越多,就越赔本,而且品质还不如人家十岁少年炼的好。   江易出了这间小铺子,临走时还特意瞥了眼门楣上方。   居然什么标志都没有!   要知道,不管是再小的铺子,为了招揽回头客,都好歹会弄个牌匾的。   除非是实在穷困潦倒,连个牌匾都弄不起的。   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江易在心里给这家小铺子命名为少年丹铺。   少年丹铺的旁边,也是家小丹铺。   江易随意地走了进去。   他看的还是辟谷丹和驻颜丹。   这家的中年修士显然就不如那位十岁的少年热情。   “这丹药,可是道友炼制的?”   “正是呢,小本经营,混口饭吃。”   瘦小中年修士懒洋洋地答着话,他开的价钱,果然要比少年丹铺里的要贵上一些。   但认真算起来,品质又比少年丹铺里的略有不如。   “我这铺子里,还有品质不错的引灵丹,道友不要瞧瞧吗?”   引灵丹是修士们最爱买的硬通货了。   一旦开始用,那就是接连不断的要补货,价格比辟谷丹可贵多了!   而驻颜丹的价格虽然也不便宜,但销量可远远比不上引灵丹。   江易摇摇头,“引灵丹已经有了。倒是不必再买。”   原主之前就花了不少灵珠去买引灵丹,这才勉强升阶的。   但江易从练气二层升到练气五层,靠的是享受了大量的灵食和增强的灵气环境,一粒引灵丹也没用过。   所以今后的修练,他也不打算再用。   免得丹毒积累太深,反而影响修练。   瘦小修士目光朝旁边一轮,脸上露出了略带嘲讽的笑容。   “道友莫不是才从隔壁过来,引灵丹可是在那边买的?”   江易点点头,“是买了几样灵丹。”   瘦小修士哼了一声,“虽然他那边的灵丹能便宜几个灵珠,可是这飞光城里谁不知道……”   后半句话,他瞥了隔壁一眼,就闭上嘴巴不吭声了。   嘿!   不知道什么你倒是说呀?   江易只好开口发问,“可是隔壁铺子有什么差池么?”   瘦小修士的眼珠子转了一轮,呵呵干笑两声。   “都是同行,就不多言了。”   “反正道友记着,一分价钱一分货就是,贪便宜吃大亏啊!”   江易还是在他这铺子里买了一袋最便宜的辟谷丹。   “道友,我有个种田的道友,他打算用丹药废渣来做地肥,不知道你这里可有丹药废渣?我可以用灵珠来换。”   江易之所以敢开口,就是看着这家铺子很小,而且看上去生意也不怎么样。   大不了被赶出门去就了。   瘦小修士眼珠子又转了转,“丹药废渣?”   他虽然是修士,但成丹率并不高,开这个铺子,也就能混个温饱而已。   只要开炉炼丹,当然会有许多废渣了。   平时的废渣,都是交给每条街上门收垃圾的苦力的。   居然这东西还有人用灵珠换?   “怎么换?”   江易直接报出了早就盘算好的兑换率。   “一两废渣,五个灵珠。”   一两废渣,回收能换十二个绿叶币。   五个灵珠收进来,他其实还是满赚的。   瘦小修士眼中露出喜色,五个灵珠!   他要是不把废渣交给苦力,他能挣多少灵珠啊!   “其实我这儿的废渣也不多……八个灵珠!”   “我那位道友实在不大富裕……五个灵珠!”   “道友要不再加上一点……七个灵珠?”   “再加我就倒贴给那位道友了,如今手头还紧……五个灵珠,不成的话,我再去别家问问看。”   “罢了,五个灵珠就五个,只当是交个朋友了。”   瘦小修士满嘴说得大方,实际是舍不得这天上掉下来的灵珠。   白来的灵珠谁不要啊!   怕被人发现了丹方?   反正他的炼丹术,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说句不好听的,连隔壁那个十来岁的毛孩子都比不过。   瘦小修士这会儿脸上就带上了猥琐的笑容,怎么看都是平白无故捡到钱的沾沾自喜。   “道友稍等,我进去把药渣拿来。”   没过几十息的工夫,瘦小修士就拎着个破储物袋出来。   “这里有十斤药渣,道友看看如何?”   十斤药渣,就是五百个灵珠。   虽然也不过就是一袋子辟谷丹的价格,但能挣点就挣点呗。   江易接过来,瞥了眼,差点就不想买了。   药渣就药渣,这弄的也太狼藉了吧,里头还掺着些草木灰之类的,就跟一坨坨的那啥似的。   “道友以后倒药渣,可要把它们单独倒在一处啊!不然我不好跟我那位好友交待。”   瘦小修士连声答应,“一定一定。”   等他拿到江易的五百灵珠,嘴角都忍不住上扬了。   “道友下次尽管来买药渣!我这儿有的是……”   说完这句,这才意识到不对,忙又加了句,“我这边开炉炼丹很勤快,所以药渣也多……”   千万不要误会是因为他炼丹术不佳,所以总是失败产生药渣的呀!   作者有话说: 第255章 玄明仙界(50)   江易又去了三家小丹铺, 三家里有两家都拒绝把药渣卖给江易,有一家卖给江易五斤药渣。   回到自家铺子,江易把收到的药渣都拿出来琢磨一番。   那家卖五斤药渣的, 虽然斤两不多, 但看上去要干净多了。   回收的时候,江易就先回收的这五斤,顺利地拿到了六百绿叶币。   至于从瘦小修士董修士手里收的那十斤,江易要费了一番工夫,将里头的乱糟糟的杂物挑出来, 才能让系统顺利回收,然而系统却只给了六百绿叶币,说是这些药物的药效不佳,因此价值减半。   江易忍不住摇头。   他把从董修士那儿买来的辟谷丹也倒出来一颗。   跟从别家,特别是少年修士那儿买来的辟谷丹一比,董修士炼出来的明显要差好多。   江易每个都切了半枚, 先尝了尝少年修士的。   人家的辟谷丹入口即化, 微甜带酸,显然是以灵果为主材炼制的。   他又尝了尝董修士的。   约!   江易自己炼的辟谷丹的口感就不佳了,没想到还有比他炼的更难吃的!   感觉就像是黄连裹上了生猪油又在臭鸡蛋堆里打了个滚。   一口下去,提神又醒脑!整天都不会饿!   江易把那半粒辟谷丹和一整袋辟谷丹放在一起, 找了个小药瓶装起来,还特意贴了个标签,上头写着极品勿碰, 扔进了自己的随身空间。   估计除非是要饿死,才会再把这些东西找出来吧。   怪不得董修士那个铺子里看着就冷冷清清, 没多少生意呢!   江易拿起少年修士炼制的两种丹药, 欣赏研究一番, 又放回玉盒,也贴上了标签,放进随身空间里。   少年修士小小年纪,又有炼丹天赋,卖的丹药又不贵,应该生意不差啊!   为什么在他问的时候会有那般的异样呢?   还是董修士那没说完的话,是少年修士背后,有什么故事吗?   就算江易本不是个八卦的人,这会儿也忍不住想要八卦一下。   他在飞光城里呆了也有几个月了,也有自己打听消息的渠道。   他拿出传讯符,在上头写了几段话,发送了出去。   没一会儿传讯符就歪歪斜斜地飞了回来。   不过是丹药街上一个不起眼的小丹铺的信息,传讯符不但回来的快,甚至还密密麻麻地写了好多字。   给江易回信息的这位修士,在飞光城里已经混了二十多年了。   虽然修为不高只有练气三层,资质也不行,又没有什么炼丹炼器的手艺,但他靠着牵线拉人,四处游走,能说会道,善于钻营,倒是在飞光城里也过得下去。   “是那家铺子里只有一个十岁的小修士的吗?那家铺子的原主是位练气七层的炼丹师梅丹师,炼出了不少灵品和上品灵丹,据说还炼出过极品灵丹,可惜后来出了件祸事。”   “是梅丹师卖出去的筑基丹出了岔子,买了筑基丹的练气大圆满修士,花了重金从梅丹师手里买了筑基丹,本以为筑基十拿九稳,谁知道冲击筑基大关时,不但没筑基成功,还境界大跌,丹田中毒……”   那位修士虽然境界大跌了,却还有炼气九层的修为在,一开始也没查出筑基丹的问题,而是托了朋友又在梅丹师手里买了枚筑基丹,等拿了筑基丹找大丹师检验,却发现筑基丹虽然是上品,可内里却含着奇毒,修士们靠这带毒的筑基丹筑基,那肯定是危险重重,别说筑基了,能保住灵根还在就不错了,于是那位修士愤怒之下就打上门来,将梅丹师打成重伤,要不是飞光城中禁止斗法伤人,梅丹师的命都要丢了……但因为那位苦主又确实有证据在,城主府也就没有追究苦主的责任,放走了苦主。那位苦主扬言,只要梅丹师出了飞光城,必然要他的狗命。   梅丹师的双腿被打断,虽然身上就有疗伤灵丹,可因为伤势太重,就算当时没有致命,却也导致了不良于行,成了个残废。   梅丹师在没出事之前,因为炼制的丹药都是上品和极品,在飞光城中供不应求,手里攒了大笔的灵石,可出事后名声臭了,再也没人来买他炼的丹药,甚至还有不少来找麻烦的。   据说还是梅丹师拿出了大笔灵石,给城主宠爱的妾侍送了礼,这才能在飞光城里安生地活下去。   后来梅丹师就卖掉了位于好地段的大铺子和宅院,换成了个窄小的前铺后院。   但那个小小的丹铺,压根就没开过。   十年里,梅丹师就像是消失了一样,再也没出现在人前。   要不是九年后,梅丹师那个小铺子突然开了,而售卖灵丹的却是个九岁的小童,城中众人都会以为梅丹师已经落魄而死了呢!   偏偏那小童卖的虽然只是几样初级灵丹,品质倒还真不错。   小童卖丹药那是殷勤之极,可一旦问到师承,问到梅丹师,就成了锯了嘴的葫芦,一声不吭了。   不过虽然小童不说,据住在附近的修士们说,九年前,梅丹师的那个小院子里,的确是传出过婴儿的哭声。   大家伙都猜着小童估计是梅丹师偷着收养的弟子。   但梅丹师这人品行低劣,坑害客人,没想到运气却不错,收养了个小弟子,居然还是个三灵根。还是火木土三灵根这种很适合炼丹的的。   而这一年以来,也不是没有人打过小童的主意,想把这天赋资质出众的小少年拉到自己门下,可惜都没成功,梅丹师的小铺子,生意虽然不行,倒也慢慢地维持了下来。   而最近有人看见小少年时常去集市收购那些疗伤的灵植灵草,就猜着肯定是梅丹师旧伤复发,命不久矣了……   原来如此啊!   江易看完了这个回过来的八卦故事,以手抚着下巴,沉思了十秒钟。   梅丹师当初多半是惹到了什么人,被算计了!   毕竟,一个前途正好的大丹师,为什么要在自己亲手炼制的丹药里下毒?   不过梅丹师又收了个资质不错的小弟子,倒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这样看来,他去收购少年修士的药渣,那小家伙应该不会拒绝的吧?   但梅丹师的故事,也算是给他敲了个警钟。   从他手里卖出去的法器,不但要经过质检,最好还得加层保险。   法器跟基因绑定这个技术,他在冯家小院的时候就已经琢磨出来了。   不过他一直觉得他现在修为不足,炼出来的法器最好也就是灵品三阶,还没有那个必要。   如今他修为变成了练气五层,以后炼出来的法器应该也会出一些上品三四阶,能开价近万灵珠,做一下基因验证倒也值了。   此后两天,江易就在自家铺子里提升炼器术。   不过一直都没有他推出认主法器的机会,震风盾之类的低阶法器倒是卖出去七八个。   第三天一早,他的小铺子里就来了位中年女修。   中年女修打扮低调,一身灰扑扑的道袍,头上也只插着竹簪。   然而若是细看,那灰扑扑的道袍,可是上好的灵丝织成的,如果是桑家的出品,至少也是中上等的。   至于那只不起眼的竹簪,也是几百年的灵竹取根炼制而成的。   可以说,光是这两样,就够得上万枚灵珠了。   女修的长相也非常普通,就是平常的中年妇人模样,一开口,声音也平平无奇。   “听说江掌柜这里的岳石印十分别致,能当正经屋子用?还能订制?”   江易点点头,“正是。”   “我家主人想要订制一方岳石印,越美越好……”   女修说起了客户的需求。   这位女修的主人明显是位年轻贵女,她的要求还真不少。   外观内部都要美,要比凡人的皇宫还要奢华精致,还要有趣,能让人在里头待着不想出来。   当然了,安全坚固那更得保证了……   江易听完了这串要求,又看着对方一脸不差钱的豪横。   就想起他打算推出的基因绑定了。   “这般的法器,炼制耗费巨大,不知道贵主人是否原意做成认主法器?”   作者有话说: 第256章 玄明仙界(51)   中年女修愣了下。   法器认主这事她当然知道了。   但那都是高阶法器, 主人十分不舍爱惜才会用自己的精血认主。   这样就算是外人偷走,不慎遗失,只要主人动念召换, 都能找回来。   当然了, 如果法器主人身死,法器认主也就自动消除了。   也有超阶修士强力抹除法器认主,强力抹除的话,法器主人也会受些内伤。   但既然都超阶修士了,一般也看不上远低于自己修为的法器。   所以法器认主, 有利也有弊。   一般普通法器根本用不着认主,尤其是在灵界,哪有那么多高阶法器呢?   中年女修是奉命而来,想要打造一件精制有趣的法器。   这法器既不能攻击,又不能增长修为,虽然有一定的防御, 但以她主家那般的身家, 想必上品防御法器没有个十来八件,也最少有三五件。   这间新开不久的小铺子,以新奇巧思出名,可没听说防御有多出色, 法器能有多高阶啊?   这种主家订制来玩的法器,也需要认主?   “嗯,这……”   中年女修自己琢磨一番, 就替主家婉拒了。   “这法器认主需得自身精血,万一有闪失, 还会让主人受伤, 我家主人身娇体贵, 怕是……”   江易听到这儿,就知道对方误会了。   “倒不需要那种精血认主。”   江易费了番工夫,才把他自创的法器基因绑定用本界人能听得懂的解释说了一遍。   中年女修愣了下,“江掌柜是说,不需要滴精血,只要寻常的血或者发丝口水都行?”   “就算是法器之主身死,这法器也会废弃,再也不能用?无论再高阶的修士,都破不了这认主的法器,只能连着法器一并毁去?”   这种法器认主,当真是闻所未闻!   但假如,真的有这种认主之法的话,那可真是普通修士之福啊!   毕竟怀璧其罪、杀人夺宝,还不就是为了那个璧,那个宝吗?   要是那个宝那个璧的,一换了人就毁了,那谁还冒着性命的危险去干那出力不得好处的事呢?   问清了法器认主不需要主人的精血,甚至都不用出面,而江易这边只多收五千灵珠就能加上,中年女修一点都没犹豫就应下了。   交了一万灵珠做订金,放下一袋子灵材,写下了灵契,中年女修脚步轻快走出了炼器小铺……她要赶紧回去同主人说说这般的新鲜事!   一件五万灵珠的法器。   江易这小铺开张以来,这是接的最贵的一单。   为了让这位大客户满意,江易可算是使尽了浑身的解数。   大客户的要求虽然多,可总结下来就是防御力差不多就行,可精致华美别致一定要够。   像之前那些不到一万的岳石印,其实也是各有各的风格。   比如那些四处游历的散修们,长年露宿荒野,他们的岳石印就是以防御加满为主,内部的装修啥的就不用太讲究,该有的有就行。   而渔村用的岳石印,也是以分隔实用,防潮保暖,节约灵珠为主。   江易穿越了这些个世界,各个时代的工具都做过修过,动手能力不能说不强,但说到精致华美,他还真有点心里没底。   为了把岳石印变化出的屋宇设计得更好,江易不但用了个人终端,还把手机和笔记本电脑都拿出来。   又是搜图,又是自己画设计稿的,直接肝了整整两天。   只要有了设计图,外观什么的,反倒是最好搞定的。   江易又画了两天工夫,终于将这件岳石印炼制了出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江易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太充分,炼制的时候一气呵成,法器出世时,一道灵光从天穹之上直接打到了江易的小院子里,巴掌大小的岳石印被照射得熠熠生辉,仿佛通体都是最纯净最完美的白玉,莹光微透,内中楼阁隐隐浮现……   与其说这是件法器,倒不如说是件工艺品。   这其实已经不能叫岳石印了,应该叫做白玉堂,或者琼雪阁之类的才对。   不过法器卖出去,江易就管不着了,随便大客户起个什么名吧。   中年女修来取法器的时候,看到实物,也被狠狠震了下。   “江掌柜这件法器实在是太……”   她想了半天,都想不出能用什么词来形容了。   城主府建了有上千年了。   灵界不像凡界,还得守凡间皇权的规矩,在衣食住行上都是百无禁忌。   因此宫殿楼阁都是挑的凡界各处最精美最雄壮样式,只要有灵石,想建成什么都行。   飞光城主府虽然占地不算太大,建筑也跟凡界的王府差不多了,再加上各种灵花异草,珍贵材料,几乎就能跟凡人传说中的仙宫相比。   但看到江掌柜炼出的这件法器变化后的庭院,中年女修觉得城主府里哪个院子,都不如这个小而美的庭院舒服。   庭院么,本来再布置也就那样,小亭、桌、椅、秋千、花树、池塘、小桥、假山……无非是排列不同而已。   但这个小小的庭院,居然能按着主人的心意变幻景色!   什么春风桃李小桥流水,荷塘月色凉风习习,秋叶纷飞硕果累累、红梅白雪纷纷洒洒……   这些景色,一个普通练气五层修士想办法也是能办到的,但谁能一息一变,随心所欲呢?   这还只是院子!   屋里的排布更让人拍案叫绝。   这屋子共有四间,卧室,小厅这两间也就罢了,虽极精致,倒也还能想得出来。   可另外两间屋子,她就看不懂了。   一间屋里,相对的两面墙竟全是水晶镜!而与门相对的一面,则是透亮的水晶壁。   地上铺着柔软的灵丝毯子,从天花板上垂下两条飘逸的长带,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中年女修忍不住问,“这间屋是用来做什么呢?”   三面墙的水晶镜和水晶壁交相映照,让整间屋子都辉煌明亮起来,美是美,但从来没在灵界见过这样的布置啊。   江易微微一笑,“道友试试按一下墙上那盏珠灯。”   中年女修给自己施展了个净尘术,这才小心地走了进去,按了下门边上的那个巴掌大的珠灯。   一道悠扬的乐曲声毫无预兆地在屋中响起,把中年女修吓了一跳。   好在她见多识广,表面上还是若无其事。   “咦,这是留声石?”   灵界里的留声石,一般都是用来录一些密语见证之类。   还从来没有人用留声石来录下乐曲!   这位江掌柜,果然十分巧思!   “正是,这个留声机关,可以收录三十首乐曲,我提前在其中录下了两首,是请百花街乐大家演奏的,以后贵主人可以自己收录喜好的乐曲。”   灵界在灵气上远胜过凡界,但娱乐方面,却是既不如凡界,又比不上仙界。   想要听个曲看个歌舞,还得去仙城中的百花街。   江易才说完这句话,就听曲调一变,节奏转快,还加入了鼓点,听着听着,让人的手脚都要忍不住跟着舞动似的。   “这间屋子,可以自娱自乐,自歌自舞,放松心怀。”   大客户既然求的是精美有趣,那肯定不是如江易之前结识的为修行奔波劳累的底层修士。   别看这间娱乐室在灵界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可这个创意,应该是独一份的。   至于另一间,则是以现代洗手间为蓝本布制的浴室。   自动加热出水,又有波流按摩的可游泳大浴池,躺着就能看到庭院内的美景……江易造好后自己都十分心动,更不用说从来没见过这种的中年女修了。   还是那句话,这些便利和享受,多找几个仆人来都能办得到,但如果只按下个珠灯就能动转自如,又何必要碍事的人在旁边呢?   中年女修在心里赞叹不已,从法器里出来,就爽快地付了灵石。   又向江易问过了如何法器认主。   江易设计的认主也简单的很,只要在催动法器的时候,选择绑定就行了。   “这一绑定就是终身的,别人若是强抢走,这法器就会自毁。”   “再有,法器已经炼制成型,不可再后期炼补修改,若是强行修改,也会自毁。”   他可得吸取那位倒霉的梅丹师的教训,不能让人在他出手的法器上动手脚。   中年女修听到这话,不由深深地看了江易一眼。   “还是江掌柜做事谨慎长远。”   她小心地收起了法器,将要转身,却又停下来对江易说了句。   “丹药街尾那一病一小的,过得也不容易。我家主人心善,有时也派我去周济一二。那梅小丹师,倒的确有些天份……”   说完,也不等江易答话,中年女修一转身,走出了店铺。   江易豁然明白了。   这位的主人,怕不就是城主府里的宠妾!   作者有话说: 第257章 玄明仙界(52)   想起那位包打听的修士传来的八卦, 说是梅丹师是拿着大半身家去贿赂的城主府的宠妾,这才得以在飞光城偷生。   那件事发生在十年前,都过了十年之久了, 这位宠妾却还对这位梅丹师有所庇护, 看来应该并不只是得人钱财的缘故。   江易修练了三天,又研究了一番他买来的各家灵丹,尤其是辟谷丹。   他越来越觉得,其实辟谷丹有点像是压缩饼干,将所有的人体所需全都压缩成了小小一粒而已。   既然这样, 那其实用什么灵食都是可以的,并不一定非得用那几个固定的配方。   如果他的思路没错的话,那岂不是可以做出各种口味的辟谷丹?   比如说什么草莓味的、麻辣香锅味的、薄荷味的、宫保鸡丁味的……   然而想归想,江易自己一上手,又炼出了一堆垃圾。   幸好这些垃圾他都能自产自销换成绿叶币,不然浪费一堆灵食真是要亏死。   江易浪费了足足五十多斤的灵食, 这才炼制成功了薄荷味的辟谷丹。   这也让他知道了一个丹方的创造, 是多么的不容易。   怪不得丹师们绝不会让自己的独门丹方外传呢!   他这薄荷味辟谷丹只不过是最最初级的灵丹而已,都需要这么大的成本,更不用那些略高阶一些的灵丹了。   江易觉得自己实在想转换一下脑子炼丹的话,就还是老老实实地炼薄荷辟谷丹吧。   他把一袋子薄荷辟谷丹收进随身空间, 略略一算,他之前采买的那些灵材已经都消耗得差不多了。   就关了铺子,信步去了集市。   来到飞光城几个月, 他最喜欢的还是逛这种集市。   想买什么东西都是一目了然,而且还有机会捡漏, 就算捡不着漏, 也能观察下集市的人和景物, 多知道点八卦信息啥的。   “这个寒冰草怎么卖?”   一道声音传入耳中,听起来还有那么点熟悉,江易本来正在四处闲逛,就停下脚步,朝声音来处望过去。   却原来是那个梅小修士!   江易看到梅小修士的模样,忍不住嘴角弯了弯。   原来梅小修士头上戴了顶草帽,脸上还带着面罩,身上穿了件灰色的灵丝袍,声音也比那天见面时听起沙哑……   小小年纪,还知道变装变音啊!   可惜,像他这个年纪的二阶修士,在飞光城里,一个指头都能数得过来。   但凡是见过梅小修士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这就是他。   更不用说江易这样善于观察的了。   “一株三千灵珠。”   “一共有多少,我全包了。”   “有八株……”   那摆摊的修士一听大喜,边说着话,就要去拿寒冰草。   忽然旁边的摊主嘴辰翕动,不知道跟这修士传音说了些什么,吓得这位连连摆手。   “啊这!我的小祖宗,您上别去摊子看看吧,我这寒冰草都已经被订下了!”   梅小修士两眼圆睁,盯着这修士,气鼓鼓地说不出话来。   刚刚人来人往,分明都没有人要买寒冰草!   这就是睁眼说瞎话!   见他不走,摊主脸上也变了色,两手乱摆。   “快走快走!我不过是个没背景的散修,你可别来坑害我!”   就在刚刚,旁边的道友告诉他,这位就是有名的小丹师。   小丹师卖的灵丹能买,可千万不能把寒冰草和雪魄花卖给他。   因为这两种灵植,都是炼制解火毒的灵丹主料。   梅小丹师要买这两种灵植,就是为了解那个梅丹师的火毒。   可梅丹师的大对头早就放出话来,谁卖这两种灵植给梅丹师,那就是同他过不去。   在飞光城也还算了,只要一出飞光城,必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似乎在早几年前,还真有卖灵植的散修心存侥幸,真卖给梅丹师几株寒冰草。   那位散修都没当回事,在飞光城里住了个把月,这才离城,结果没过多久,就被来往修士发现曝尸在八十里外的荒野里。   据说,梅丹师的对头,可是位练气大圆满的高阶修士!   虽然这位高阶修士应该也没什么空闲天天守在城外吧,但传说高阶修士在飞光城里有好些个眼线,只要有人从梅丹师那儿买灵丹或者卖那两种解火毒的灵植,这些眼线就会打听对方的动向,向高阶修士暗中传讯。   梅小丹师露在外的两只眼睛里蓄满了泪,但他面前的摊主是练气四层,很明显比他修为高而且武力强。   梅小丹师垂下肩膀,默不吭声地走了。   “嗨!何必呢!”   “就是,何必为了那样一个身败名裂的废人这么上心出力呢?”   “听说梅小丹师跟梅丹师有血脉之亲?是他的血亲后辈?”   “瞎扯,梅丹师那模样,马脸阔嘴扫帚眉,能有这样俊俏的后辈?”   这两个摊主传音入密,江易虽然听不到他们说啥内容,但看那眼神乱飞,嘴唇微动的样子,也知道是在那儿八卦了。   江易瞥了眼梅小丹师,见那道小小身影已经走远了。   就在摊子前停下来,瞥了眼摊子上的东西,就见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   江易随便挑了几样东西,也捎带着拿了两株寒冰草。   “一共多少灵珠?”   摊主本来就是要挣灵珠的,刚刚放弃了那桩大买卖本就是不得已,这会儿见江易来买,而且只拿了两株,也就不那么紧张了,算了算江易拿的那几样,报了个差不多的价格。   江易稍稍还了个价,就拿下了。   在集市上逛了一大圈儿,足足花光了两万灵珠,江易这才收手。   三天后,江易又来到丹药一条街。   这次他先去的那家乐意卖给他药渣的铺子。   自打上次药渣被他收走后,这家就特意把药渣都留了起来,就等着江易来换呢。   好几天的药渣加起来能有二十多斤,对方接了灵珠还笑眯眯地让江易以后再来。   江易溜溜达达地走到无名小铺前,随意地走进去。   这次江易出手大方,把那枚二十年的驻颜丹给买了下来。   小修士十分欣喜地接过了储物袋,正要倒出里头的灵珠,就听到江易的问话。   “不知道你家铺子里可有药渣?”   小修士的脸色突然就变了。   “你,你想干什么?这里可是飞光城!”   作者有话说: 第258章 玄明仙界(53)   江易微微而笑。   “小道友莫急, 我只是想要药渣做地肥而已。”   他把之前同其它几家药铺的说法又说了一遍,又把他在别的铺子收来的药渣给小修士看了看。   小修士这才松了口气,但还是半信半疑。   这些年来, 他师父身残中毒, 想要趁机混水摸鱼从他们这儿套出丹方的修士可是没少过。   有表面示好企图哄骗的,有威逼利诱的,也有伪装成落魄修士想来做工,其实是来偷丹方的。   虽说目前还没有来买药渣的吧,但他师父就曾经提过, 有的天才丹师,通过琢磨炼丹的废渣,就能推演出九成的丹方……当然了,这也只是丹师界的传说而已,现实里这么厉害的丹师,不说他没听过, 就是他师父也没听说过。   “那, 那客人先等等。”   小修士想了想,还是自己做不了主,就从另一道门出去,准备问问他师父。   没过几分钟的工夫, 小修士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旧的储物袋。   “这里有十斤药渣,客人看看成不成?”   江易接过来扫了眼, 发现这些药渣倒是比他之前收的强多了,不但干净, 而且还有残存的灵气。   “成的。”   江易给了小修士五百灵珠, 小修士嘴角微弯地收下了。   江易作势要走, 忽然间停下了步子,仿佛才想起来点事随便问问。   “不知道你们这里收不收灵草灵材?我这倒是有一点零碎的。”   小修士眼睛一亮,“什么灵草,能不能先看看?”   他和师傅在这条街上虽然性命无忧,也没有人上门来故意捣乱,但他要想买到炼丹的原料,就只能去集市上寻那些散修。   但也只能买一些低阶灵草灵材,一些中高阶或者治寒毒的药草,哪怕他出再多的灵珠,散修们都不敢松口卖给他。   江易把早就准备好的几样灵草拿出来。   这些灵草,有的是他在桑家庄子和冯家小院住的时候,外出野采的,有的是他在集市上买回来又发现用不上的,当然了,这其中还混了两株寒冰草。   小修士一眼就先看到了那两株寒冰草。   “啊!”   他才惊叫一声,就自己捂住了嘴巴。   “收!当然都收!”   他人虽然小,脑瓜子却转得快,马上就报了个价出来。   “八千灵珠可行?”   他一边说一边眼巴巴地望着江易,生怕他又反悔似的。   江易从那散修手里收到寒冰草,本来自己就没什么用,就是为了结交这个看着就很有故事的小修士的,因此就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   “行罢。”   小修士飞速地掏出了灵珠,交给江易,仿佛慢了一步,江易就不卖灵草似的。   “客人以后若有灵草,只管来这儿,定然,定然有好价钱的!”   回到自家铺子,江易就把那袋子药渣拿了出来,想要琢磨一番。   他先回收了一两药渣。   【不可测算年代的药物类废渣……有一定的药用价值,绿叶币+15】   江易愣了下。   之前不管是他自己制造出来的药渣,还是别的药铺搞出来的药渣,除了那位邋遢修士的药渣外,都是一两药渣12个绿叶币来着。   只有小修士这儿的药渣,回收换来的绿叶币最高。   这是什么缘故呢?   难道说,梅家丹师,的确有什么特殊的炼丹技术?   丹药街的小药铺后院里,特殊的丹香从封紧的门窗中散出了细细一缕,正守在门外的少年,面露喜色。   “师父,丹成了?”   听到里头的应答声,少年这才推门进去。   这间炼丹室外布设着阵法,只有少年这样身上带着印记的,才能自如出入。   他一走进去,就看到他师父捂着腹部倒在蒲团之下,满头是汗,嘴唇乌紫。   而他师父面前的紫色丹炉中,两粒解毒丹晶莹剔透,灵光未散。   少年赶紧扑上去,拿起解毒丹喂给了他师父。   解毒丹入口即化为了丹水,果然这寒冰丹能克火毒,未过盏茶工夫,白须白发的老者已经缓了过来,能端正地坐直身体了。   少年松了口气,“师父,你觉得怎么样?”   “好多了。”   梅丹师缓缓调匀了气息。   他自从受伤中毒以来,就很少炼丹,但毒伤发作起来,销魂噬骨,蚕食修为,他不炼解毒丹也不行。   然而炼解毒丹就少不了要用灵气,一旦动用灵气,毒伤就更频繁发作,简直成了解不开的死结。   尤其是在他自己存的寒性灵草全都用光之后,就连炼制缓解火毒的解毒丹,都不容易了。   只是自从那次大变故之后,他炼出来的丹药,品质大不如前,否则以他的炼丹水平,不至于只成丹两粒!   “师父,回卧房歇着吧……”   少年弯下腰,就要背着梅丹师回房。   而梅丹师的双膝以下,空空荡荡,竟然是被齐齐削断!   梅丹师由着弟子将他背回卧房,也得亏少年是练气二层的修士,不然凡界的十岁少年,又哪里能背得动一个成人呢?   梅丹师坐回到了自己的床榻上,这床榻是整张灵玉制成,上头铺着磨损了的灵丝软褥,当然了,这张床是他风光时置办的,上头的纹路还刻画着聚灵阵……这些年他手里的好东西都拿出去置换了,但只有这张玉榻还留着,不然以他破败的身体,只怕活不到现在。   他坐在榻上,精神又恢复了些。   于是又跟少年说了几句话。   “听说那江修士在城里也开了铺子,在炼器上颇有独到之处。”   “你去找他炼制一样法器。”   少年听得愣神,“法器?什么……法器?”   自打他记事以来,师父就总在卖物件,灵丹卖不出去,就只能卖那些珍贵的法器和灵材,还总被人压价,也就是他能炼丹以后,才有了点入账。   拿着灵珠去炼制法器,这还是头一回。   梅丹师指指自己的残腿,“炼制一件能让我自己行动的法器。”   其实他身边的法器虽然都卖得七七八八,尤其是那些飞行法器,其实还是留了柄灵剑的。   他要是想御器飞行,也勉强能行的,但灵剑驾驭起来消耗灵力太大,他如今的状况,应急还行,长期用灵剑,那就不成了。   既然江修士在炼器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而且主动来跟他们师徒打交道,那自然也是不怕城外那位对头的。所以他倒不妨试试,没准他的转机,就在这位江修士身上!   江易铺子的生意,这两日突然比之前好了不少。   他就猜着可能是那位城主府的大客户不但用上了那件法器,而且还给不少人展示了。   其实也能猜得着,这有好东西不向外人炫,那不是锦衣夜行嘛?   然而不给他灵材,只给五万灵珠,就想让他炼制城主府同款法器,这就不可了。   江易冲着面前的年轻女修无奈摊手,“没有灵材,却是炼制不成。”   当时大客户给的那一袋子灵材,可是有好几样贵重的呢,当然了,炼制完以后还剩了一点余料,江易也就按着行规笑纳了。   “那我再加一万灵珠?”   “这位道友,有些材料很是难找,就算有灵珠,一时半会儿的,也没地方买。不如我写一个单子,等道友准备齐了材料再来如何?”   人家大客户要的就是一个高端稀缺,别说灵材不足了,就是有灵材,他也得考虑考虑,不然得罪了城主府的大客户岂不是冤枉?   年轻女修气结,跺了跺足,转头就走。   “哼,简直不知所谓!”   江易看了看外头的天色,就准备收拾收拾,关铺门了。   一个瘦小的身影躲躲闪闪地蹿了进来。   “等等,江道友,我,我来炼制一样法器。”   梅小修士不但带来了一百斤药渣,还要炼制一件三万灵珠的法器!   这可是笔大买卖!   江易将铺门一关,目光炯炯地望着少年。   “不知道要炼什么样的法器?”   等少年将要求一说,江易就明白了。   这是要给身残不便行动的梅丹师炼个法器,既能舒服地或躺或坐,又能方便地行走或者飞行。   至于说攻击和防御倒是可有可无了。   江易的脑海里,顿时就跳出一样神器。   万能轮椅!   作者有话说: 第259章 玄明仙界(54)   轮椅做好了之后, 江易自己先试了试。   丝滑!   太丝滑了!   原本在现代就已经被玩出了花样的万能轮椅,这下子是真的万能了。   坐在轮椅上,连转身都不用亲自转, 动动意念就行。   至于什么展开躺卧, 自动行驶,平滑越障这都是基本操作。   最能体现出这是法器的一点,就是这轮椅,它还有飞行功能。   飞行的时候如果灵力不足,还能用灵珠当动力。   甚至如果这两样都不成了, 如果有太阳的话,还能用太阳驱动!   如果说现代的轮椅还要靠着轮胎和减震技术来保证丝滴平稳,还得看看路况啥的,这轮椅法器可就完全用不着管路面如何了。   因此它分明就是悬浮在地面上的,哪怕离地只有几厘米,那也跟路面挨不着, 这样可不就丝滑无比了么?   江易在炼制的时候, 还恶趣味发作,在轮椅扶手上,搞了两种攻击小法器。   一个是连珠灵爆弹,一次性能打出去上百枚灵爆弹, 这种灵爆弹,低阶修士中之则死,高阶修士也难免受伤。   当然了, 高阶修士也不太可能近距离凑到这个轮椅前就是了。   第二种攻击小法器则是迷醉毒,这种毒对修士没什么大毒性, 就是能让人半醉半醒, 短时间失去行动力, 偏偏在轮椅发射出这种迷醉毒之后,整个轮椅都会升起透明水晶罩,隔绝内外,因此,轮椅主人能不受这迷醉毒的影响,但围在他身边的,可就要被一网打尽了。   江易自己坐在上头,感受着灵羊皮软包装的椅背和椅身,触摸着百年灵木的扶手,都有些舍不得,差点打算也依样给自己炼制一件了。   有了这神器轮椅,养老压根不用愁啊!   这件法器跟城主府大客户订制的那件一样,都达到了上品四阶。   可以说三万灵珠能订制到这般品质的法器,绝对的是物超所值。   同样的,这件法器江易也加上了认主功能。   梅小修士来取法器的时候,也是狠狠惊了下。   难怪师父听说了江掌柜的事,就一点都不犹豫地拿出了那么多的法器和灵材,原来还是师父看人的眼光神准啊!   这样的法器,简直就是给师父量身订制的,这样一些挪动的小事情,就不用他时刻守在旁边了。   他也就能有更多的时间去修练和炼器!   等他修为上去了,自然就能帮着师父炼制更好的解毒丹了。   送走了暗自欢喜的梅小修士,江易决定把之前这小道友送来的那一百斤药渣给回收下,挣点绿叶币。   现如今,他攒的绿叶币,已经有了七十来万。   根据前几个世界的规律,这个世界的上限,应该在二百万左右。   有了药渣这个稳定来源,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应该也很好完成。   梅小修士送来了一百斤药渣,大概是积累了多久的量,而且不像之前的药渣,只是辟谷丹的药渣,这回应该是各种丹都有了。   江易回收了十来斤,这些药渣的品质都跟之前一样,是一两十五个绿叶币。   然而当回收到一堆黑中带紫的药渣时,却听到了不一样的系统声音。   【不可测算年代的药物类废渣……有不错的药用价值,绿叶币+30】   江易愣了下,停下了正往系统里回收的动作。   他把已经捞在手里的药渣放在鼻下闻了闻。   其实这个动作没啥意义,修士检查所有带灵气的物件,都是靠神识感知的。   但他身为凡人做这个动作,就是习惯了。   一股子浓烈的药香冲入嗅觉的同时,他也感知到了这药渣的特别之处。   灵气确实要比之前的药渣浓郁许多。   这应该是高阶灵丹炼废产生的药渣了。   然而梅小修士只有练气二层修为,显然,这些药渣都是来自那位梅丹师。   江易有点小激动地挑了挑眉毛。   他也听说过有关丹师的传说,特别厉害的丹师,能通过药渣分析出别人的丹方……   当然,他肯定不是了。   而且再精妙的丹方,对他来说,都没多大的用处,还不如药渣能换绿叶币呢!   既然不准备研究丹方,江易就接着回收药渣。   听着三十三十的的绿叶币入账,显然比十五要让人心情愉快得多。   大概就跟捡了一大袋子的瓶子,突然听到瓶子原材料上涨,所以收购价也涨两倍似的吧?   【嘀!该物品中有杂质待分离,请做好垃圾分类,再进行回收,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谢谢合作!】   江易正轻快的心情突然就中断了。   他讶异地抬起手,细细拈动手里的药渣。   杂质?   他想起那个邋遢修士手里手来的药渣,他把一些其它垃圾分离出来,可真是废了一番工夫。   但明明梅家铺子里药渣都很干净来着,怎么会有杂质?   他找出了一张白纸,把药渣都平摊开,厚度只有薄薄一层。   可他用肉眼,根本没找到什么杂质。   系统会出错吗?   当然不可能了。   那就说明,这个杂质,细小的连肉眼都看不到。   江易打开了自己的终端。   在凶星世界的个人终端,除了能联网能社交,把手机电视和电脑的功能三合一外,还融合了许多别的个人服务功能,比如人体状态检测之类。   甚至还有些奇奇怪怪的功能。   比如说电子显微放大镜。   据说当时把这个模块加进终端的那位工程师说过,他的设计目标是能让粗枝大叶不爱干净的人,至少能看得到皮肤上的寄生虫和被堵塞的毛孔,这样就会促使他们洗手和讲卫生。   不过即使加上这个功能,似乎真用到的人也很少。   毕竟,看得越清,就越影响食欲和心情。   但这个时候,江易就要给那位洁癖工程师点个大大的赞了。   虽然他跨越了两个时空吧,这可不就用上了么?   他按照终端里的教程,将待测的药渣加了点水,滴在了极度干净的玻璃片上。   再用终端照射上去,他费了好一番工夫,终于找出了那所谓的杂质。   一微米的一粒微尘。   这个大小,就是普通细胞的大小。   人的肉眼当然看不到细胞了。   当然了如果是高阶修仙者,神识达到了天心通的境界,这样的微尘,一扫就能发现异样。   不过高阶修士应该也没那么闲,会去关注一堆废弃的药渣就是。   现在江易通过辅助工具,找出了这一枚杂质,而剩下的药渣,还真就能被回收了!   他端详着终端放大的那粒杂质,发现这粒杂质的外表是扁平的,一面比较光滑,另一面粗糙,颜色带了点暗紫。   这东西,既然不是灵草灵药,那就是一种无机材质。   江易回想了下他认识的那些灵材,没找出来对应的东西。   索性伸出手指头凑了上去,还是用回收站试试吧。   好歹他已经分离出来了。   【不可测算年代的材料类废渣……有极高的价值,但总份量过少,未达到绿叶币发放最低限值】   江易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睛。   不到最低限制,也就是说连一枚绿叶币都挣不到。   但这倒是是没错的……一微米实在太小了。   在一堆药渣里发现一点别的材料,想想倒也不稀奇。   只是剩下这些药渣,都要这般细细的检查,倒让他多费了些工夫。   当找到第十粒材料废渣时,江易不由皱起了眉头。   他回收了那么多的药渣,只有梅丹师的废渣里有这种杂质!   突然他脑中灵光一现。   他想起那个八卦。   梅丹师为练气圆满修士炼制的筑基丹,是出了问题才导致对方筑基失败还减损了修为!   但梅丹师一直不肯承认是他炼丹失误。   会不会,是因为这种材料碎粒呢?   作者有话说: 第260章 玄明仙界(55)   丹香四溢, 守在丹炉边上的少年面上露出笑容。   这是他头一次炼成灵品三阶灵丹!   自打从那位江修士那儿带回了那架如意车,师徒俩似乎运气好了不少。   师父坐在如意车上,精神似乎都好了不少。   再也不用精神紧张, 生怕师父需要他的时候他没注意到了。   能腾出好些时间来修练和炼丹, 他隐隐地感觉到第三层关卡有些松动,没准过些日子他就能升到练气三层了!   而他的炼丹术也在突飞猛进。   少年拿着刚刚出炉的灵品三阶灵丹,快步跑出房门。   “师父,这是我刚刚炼成的引气丹。”   正坐在轮椅上在院中晒太阳的老修士,闻言接过少年手里的小玉瓶。   过了几息, 便轻轻点了点头。   “不错,只是收丹时略有些急燥了,停留两息会更好……”   想当年,他是飞光城里数得着的灵丹师,炼制出来的高阶丹药,都是一丹难求, 不管是修为高还是修为低的, 哪个见了他不得恭维三分。   往事已矣,他如今修为下降,火毒缠身,勉强炼丹也是给自己炼些解毒丹, 是万不能跟从前比了。   但指点小弟子炼丹,那还是绰绰有余的。   少年乖巧点头,“师父说的是。”   梅丹师满意地微微颔首, 就从手上的储物戒中取出了一件丹炉。   “你如今已经能炼出三阶丹药了,也该换个好些的丹炉了。这只丹炉是我年轻时用过的, 你拿去吧。”   身为丹师, 身上最不缺的就是丹炉了。   虽然修为每升上两层, 就会换个更好的丹炉,但倒底是自己亲手用过的,舍不得卖掉。   他如今拿出来的这件丹炉,是件上品三阶丹炉,说起来练气二层修为来用,是相当勉强的,但这小弟子在炼丹上天赋极高,稍微越阶倒也不难。   少年惊喜地接过,“多谢师父!”   身为丹师,自然是做梦都想成为像师父那样厉害的灵丹师的呀。   尤其是师父的那个紫虚乾元炉,那可是上品灵器,就算是在仙界的筑基修士,也不见得能得到。   紫虚乾元炉可是出自仙界的大炼器师。   当年师父为了交换到这件法器,那可是拿出了九千灵石!   九千灵石啊!可是相当于九十万的灵珠!   除了这九千灵石,还有上百件灵界难得的灵草灵材。   师父得了这件上品灵器,炼出来的灵丹都整体提升了阶次!   所以说,好的丹炉对于丹师可太重要了。   少年爱惜地摩挲着手上的新丹炉,正盘算着再回去炼一炉丹试试手呢,忽然他腰间的灵符微微发亮。   这灵符正是飞光城中常见的传讯符,比那种纸符要快速方便得多。   少年取下灵符来看了看,就愣了下。   “师父,那位江丹师要来铺子里,说是有事要谈。”   这就奇怪了。   上次他可是把这些年铺子里积累下的所有药渣都拿去抵扣灵珠了。   这几天的工夫,他炼丹的手艺稳定,还真是没炼废过一炉,因此半点药渣都没有啊!   那江丹师是来买灵丹?   也不能啊!   说起来江丹师练气五层的修为,灵根也不算好,正是大量需要引气丹的时候,可从来没见他买过引气丹,反倒买辟谷丹和驻颜丹较多些。   “多想无益,且等他来吧。”   梅丹师轻咳了一声。   他表面上比弟子淡定,但心里却想得多。   江丹师很明显在炼器上头极有天分,跟他都不是同行,想必也不会打他丹方的主意。   那对方对他先前的示好,又是图什么呢?   不是他不信任别人,只是这些年来的磋磨,让他难免有些惊弓之鸟的心情。   盏茶工夫后,江易就来到了梅丹师的小铺子。   江易是单独跟梅丹师谈的,这一谈就是半个时辰!   梅小修士守在门边上,里面的声音被施法屏蔽,是半分也露不出来。   急得他抓耳挠腮,又忧心忡忡。   这江道友不知道是在跟自家师父说什么秘密呢,怎么都不让他知道的?   虽然说江道友看着像是个好人,可万一呢?   而在屋内的梅丹师,此时正两眼瞪着自己面前的紫虚乾元炉,仿佛要把这件上品灵器,给盯出几个透明窟窿来。   他的脸色也是变化了几次,从微沉到紫涨,再到愤怒的通红。   他一直将之奉为至宝,哪怕是如今落魄,宁愿把许多天材地宝给低价卖掉,也没舍得动过它半个念头!   然而这件东西,却是害得他炼丹失常,背上不白之冤,险些身死道消的元凶!   江掌柜过来告诉他,他炼制的丹药废渣里可能不小心掺进去了杂质。   他起初还不信,以为这是新奇的骗术,好从他这儿得到独门丹方呢。   他还阴阳怪气了几句,说什么江掌柜也算是有恩于他,就直说想要什么丹方就是,何必拐弯抹角的呢。   没想到江掌柜还真的拿出了从药渣里找到的微小杂质。   据说是一千粒拼凑在一起,才能如现今这般,如一只尘中蛴虫,勉强肉眼可见!   这微小杂质,带着极淡的紫色,倒跟他最宝贝最珍爱的丹炉,是一个颜色一个材质!   当时他就有些慌。   半信半疑地当着对方的面儿,将丹炉拿出来,也不担心对方将他的炼丹手法学了去,就直接炼了一炉最快的辟谷丹!   一柱香的工夫过去,辟谷丹的确是炼成了。   他身为经验丰富的丹师,练这种最低阶的丹药自然成丹率极高,一炉十二粒丹药光滑饱满,星芒闪闪。   然而将这些辟谷丹碾碎之后,他按着自己的法子,用碎末混入灵水,便成辟谷丹液。   但倒去上层的丹液,水晶杯底,居然真的有几粒极细小的紫色杂质!   这紫色杂质比尘蛴还要小上十倍,也只有他这种练气高阶修士,特意将神识外放,细细察看,才能发现得了!   原来如此!   这个事实让他只觉得五雷轰顶!   怪不得!   怪不得自从得了这件仙界灵器之后,他炼出来的灵丹虽然品阶提升了,但成丹率降了,弄出来不少废渣!   他只当是灵器需要的灵力与普通的丹炉自然不同,等他使得熟练了,自然就会提高成丹率。   就因为他这一下轻忽,不但让自己身败名裂,还险些送了命!   而他身受重伤之后,居然都半点也没怀疑到丹炉上,只觉得不知是哪来的对头,故意做局来害他,不是那位修士,就是修士背后另有势力。   好不容易搜集到解毒灵材,也是用的这只丹炉炼解毒丹!   他好恨!   炼出来的解毒丹解毒效用大大不如,他也只把原因归结到自己修为下降,身残中毒上头!   但凡早些想通,也不至于磋砣了这么些年!   “竟然是这只丹炉!”   梅修士举起丹炉,咬牙切齿地狠狠摔下。   然而这只丹炉毕竟是上品灵器,就算是有问题的灵器,那也不是一个修为降落的体弱修士摔得碎的,只见这紫色丹炉在地上滚了几圈儿,不但完好无缺,还又立正在了地上,仿佛在对梅修士的无能狂怒发出无声嘲讽。   旁边者江易到了这会儿,算是明白了原因。   那微粒的杂质,居然来自于这个丹炉!   也就是说丹炉在炼丹的时候,它竟然掉渣!   而炼制灵丹呢,就是排除杂质,提纯药力的过程,如果在成丹的时候,混入了杂质,那这灵丹的效果当然就会大打折扣了!   更不用说,还是筑基丹这种在筑基关头使用的灵丹,那是出不得半分差错的!   果然,什么灵界,仙界,处处是江湖啊!   江易这会儿倒是庆幸自己是玩炼器的,炼器用的工具都自制,再怎么样动手脚也不会像筑基丹这样要老命!   “不知道,梅前辈这丹炉,是从何而来啊?”   一般炼丹师都会有交好的炼器师,都是搞技术流的嘛,互通有无,你给我炼个法器,我给你炼个灵丹,你好我好大家好,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坑呢?   梅丹师从地上拾起丹炉,随手摆放在面前的桌上。   这会儿他已经平复了些心神,对着江易苦笑地说起丹炉来历。   “十二年前,几位仙界的前辈来了飞光城……”   作者有话说: 第261章 玄明仙界(56)   在十二年前, 梅丹师在飞光城里,那也是数得着的人物。   飞光城在灵界也能排得上前十,筑基以下的修士云集于此, 人气带来了繁华, 各种天材地宝和资源应有尽有,因此就算是仙界的修士,只要来到灵界,也会想到飞光城来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收获。   当然了,仙界的修士想要灵界的各种资源, 比如上好品质的灵食和灵材之类,也会从仙界带一点自己用不太上的物件。   这些修士带来的物件,放在灵界,那都是趋之若鹜,疯狂追捧的。   现今在灵界流通的筑基丹,除了少数大丹师能炼制出几颗之外, 至少有一多半都是来自仙界。   而仙界修士们带来的其它灵丹和各种法器灵符阵盘, 那也是练气高阶修士们争抢的好东西。   因此飞光城里来了仙界修士的消息,梅丹师几乎是第一批知道的修士。   这几位仙界修士,似乎是结伴历练的一个小队,里头有炼器师、剑修、符修, 还有一位丹师。   他们在飞光城大手笔地买了许多东西,又放出了手上暂时闲置的一批丹药法器和灵符。   梅修士身为天赋出众的丹师,修为已至练气九层, 早就想弄到更高阶的丹炉了。   就因为他交游广阔,消息灵通, 手头阔绰, 所以他很早就联系到了那位仙界来的修士, 花了大价钱将紫虚乾元炉拿下了。   可谁能知道这件上品灵器,居然是残次品呢?   丹炉又不是凡间的铁锅,做个饭,炒个菜还会掉落些微量碎片。   别说是上品灵器了,就算是最普通的凡品一阶丹炉,都不至于如此的。   而打造这只丹炉的炼器师,想法不仅歹毒,手法也很巧妙。   这种有瑕疵的丹炉,初看完美无暇,头几次炼丹也不会出什么毛病。   一定要炼够十几炉后,丹炉渣才会越掉越多。   也就难怪梅修士这样经验丰富的丹师,也会上当中招了。   听到这儿,江易忍不住问了句。   “梅前辈,那位来自仙界的丹师,您可还记得名姓?您与他是否有什么仇怨?”   梅丹师愤愤道,“凌清派的黄乘风!”   想到他被坑得差点身死道消,梅丹师就恨不得吃姓黄的肉,寝姓黄的皮!   “我本是飞光城附近村落的人,修行到练气三层时因缘际会,得了炼丹术的传承,就在飞光城长住,每日只知炼丹,哪有什么工夫去和仙界凌清派的弟子结仇?”   “黄乘风?”   这名字,不正是冯婆婆的那位负心前夫?   听到江易这话,梅丹师瞬间盯了过去。   “道友听说过这厮?”   “确实,我倒是听说过一个叫黄乘风的……”   江易简短地把冯婆婆和黄乘风的恩怨说了一番,又说了下黄乘风的外貌特征。   他没亲眼见过这人,这些信息都是从冯婆婆那儿得来的。   梅丹师听得冷笑。   “果然,他就是如此无良败德之辈,可叹造化不公,这样的人居然也能筑基!”   江易却有些不解,“但这姓黄的与前辈无怨无仇,为何要做这种阴损之事?”   梅丹师倒是能想得通。   “只怕那丹炉许是别人做了想要坑姓黄的,姓黄的心有怀疑,又舍不得弃置,就趁着来灵界的时候,换一些得用的灵材了。”   当时换这只破丹炉,他花的那些灵珠,还有各种珍稀灵材,现在想起来还肉疼呢!   如果姓黄也只是个练气修为的,而且长住灵界,那估计在坑害梅丹师的时候还要多想一想,但姓黄的已经筑基,只不过偶而来一回灵界,将来就再到飞光城来,还不知道要多少年以后呢!   所以就算坑了梅丹师又何妨,没准下回再来,飞光城里已经没了梅丹师这个人了。   江易一想,这倒也是。   “前辈猜想得有理,姓黄的品行败坏,想必看不惯他的仇家不少,设一个局给他并不稀奇,只是前辈无辜被连累了。”   其实整件事里,也许还有被牵累的那位练气大圆满修士。   只是那位修士脾气暴躁,不去细究原因,就下狠手,未免太过了些。   梅丹师向着江易行了一礼,“道友与我都是练气修为,这一声前辈实在不敢当。”   又道,“大恩不言谢,老朽虽只剩残躯,却还有些微薄力,日后但有驱策,绝不敢辞!”   说罢,他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个小玉瓶,交给江易。   “江道友,这是一粒我早年间炼制的筑基丹,不是用这破丹炉炼制的,品质尚可,便送于道友,略表心意,待我日后恢复了,定然再为道友炼制一粒更好的。”   江易神识微扫,果然发现玉瓶中装着一粒筑基丹,红润光华,应是灵品以上的丹药。   如果在这儿的是位普通修士,这会儿看到筑基丹,那绝对是大喜过望了。   毕竟,灵界的修士修练不易,不管是长修为还是挣灵珠都远远比不上仙界,而一粒凡品筑基丹,在市面上的价格,都要超过百万灵珠了,还不是想买就能有的。   普通底层修士不吃不喝打工挣灵珠,挣上一百年,也不过能买得起一粒凡品筑基丹。   然而要想筑基,除非天资绝伦,不然一粒凡品筑基丹,又怎么能保证成功?   不过江易穿越到这个世界,主线任务是收垃圾,能筑基去仙界看看更神奇的世界,当然很好,但也不会如此间修士那样,将之奉为一生的追求。   因此江易赶紧推让,“梅道友太客气了,筑基丹太过贵重,我不能收。”   梅丹师摇头道,“只是灵品筑基丹而已,如今我已经知道了症结所在,以往的难处,也就都能解决了,道友如此大恩,且容我略表心意……”   一番推让,江易还是揣着那粒筑基丹回了自己铺子。   他拿出这粒筑基丹,不由得微微一笑。   这可真是,有福不用忙啊。   虽然这筑基丹的品质不错,如果江易是练气大圆满的话,就能用它来冲一下筑基了。   但江易现在只有练气五层,离大圆满还早着呢。   因此,他还是努力修练,努力炼器,老实地回收垃圾吧!   半个月后,江易就从包打听修士那儿,听说了梅丹师请了城中几位有名的丹师相聚,当着众丹师的面儿,将那件紫虚乾元炉拿出来,说明了自己蒙受不白不冤的原委。   这些丹师原本跟梅丹师虽然也有些竞争关系,但都是丹师,总有几分互通有无的情份在。   梅丹师出事的时候,因为这事情闹得太大,梅丹师声名狼藉,他们也就顺势同他断了来往。   但现在发现原来罪魁祸首另有其人,而且还有可能是从仙界来的修士,这就很可怕了。   紫虚乾元炉这件灵器,还有丹师有印象,黄修士放出风声来后,他也十分心动来着。   是被梅丹师抢先下手买走了而已。   如果当时抢先一步的是他自己的话……   想到这儿,哪个丹师不胆寒啊?   作者有话说: 第262章 玄明仙界(57)   掉渣的饼大伙见过, 掉渣的丹炉……还是头一回听说!   先开始,自然是有丹师不相信的,不过等两位最不相信的丹师都用紫虚乾元炉上手炼过一次之后, 到场的丹师们就都后背发凉牙根作痛了。   甭管跟梅丹师对付还是不对付吧, 这一趟,起码亲眼见着了会掉渣的丹炉,知道了丹师会被坑的新套路……保命的知识又增加啦!   等回到自家,就迅速地将自己手上的丹炉都检查了个遍。   可想而知,以后的各家拍卖行里, 再要拍卖高阶丹炉,那都得加上丹师现场炼制现场验丹的环节,不然向来阔绰的丹师们,是再也不会半点不犹豫地一掷千金了。   与此同时,飞光城里的修士们,甭管是不是丹师, 倒是都知道了凌清派的黄乘风。   之前黄乘风去了仙界就将元配道侣抛在脑后, 飞光城里少有人知,就算有个把修士听说过他的根脚,为了不得罪仙界修士也会将这件事隐起来。   但将毒丹炉高价卖出去,这个做法可就太缺德了。   从前背信弃义, 那只是对他道侣,反正大伙也不是他的道侣。   但如今出了毒丹炉,谁知道以后从这位的手里还会不会弄出毒法器和假灵符之类的呢?   仙界来的修士为啥在灵界被恭敬追捧, 还不是想从他们这些修为高的修士身上得点好处?   若是好处没有,只有算计坑害, 那谁特娘的还会信他们的邪?   偏偏修士们之间的讯息传得飞快, 虽然不能跟现代的网络相比吧, 修士们的传讯符也就差了一点点而已。   总之,黄修士此人,在飞光城算是社死了。   不止飞光城,灵界消息灵通的修士,都知道了这样一种坑修士的局。   倒霉的梅丹师,也算是挽救了自己的声誉,翻身有望了。   只是梅丹师不光中了火毒,还双腿俱残,就算能恢复从前的炼丹能为,修为进阶应该是不大可能了。   飞光城中这些风雨,江易完全没有掺和,还是埋头修练,炼器,顺带着回收垃圾。   四个月后,江易从练气五层升为练气六层。   他手里的灵珠,刨去用来回收药渣和自用的那些,已经攒到了五十万。   现在江易全身的法器装备,阵盘和灵符,都已经达到了目前修为能用的顶配。   当然了,江易自己就能炼器,倒是给自己节省了不少灵珠。   他能从五层升到六层,有大半的原因就是靠着各种外物。   但是从六层再往上升阶,那个难度至少是之前的四五倍。   也就是说,他要至少在飞尖城过上两年这样的日子。   江易觉得自己也应该学学那些散修外出历练、磨砺心性,寻找机缘。   江易历练的第一站就是灵界中部的胡家牧场。   去之前,他给在桑家的胡道友传了讯。   之前江易在桑家显露出一手克制虫害的本事时,跟他同住一个院子的三位修士,都向他示好,并且替自己的家族发出邀请,想让江易去自家看看,没准也能像在桑家一样,突然就另辟蹊径,替家族解决了什么难题呢。   后来这三位修士如愿入赘后,江易还给他们送了新婚贺礼。   算算这三位和江祈,已经成婚一年多了,据说与桑家女都相处得还行。   他们四个在自己家族都是不受重视没啥前途的小透明,来了桑家以后,无论是修练条件,还是资源,都要比在自家强十倍……因此都各自升了阶,虽只升个一两阶,也是极为不易了。   甚至那位金家子弟,再有三个月就要当爹了。   桑家招女婿入赘,原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多生几个有灵根的后代,如此也算是各自欢喜,一切顺利了。   胡修士回讯极快,热情地表示,他已经跟胡家牧场的管事说了江易之事,胡管事十分欢迎江道友到胡家牧场来做客。   三天后,江易来到了胡家牧场。   其实最先的时候,江易是打算金家郭家胡家这三家都去参观一下来着。   但他从桑家离开就在冯家小院呆了几个月,他想学的炼器术,基本上都学得差不多了。   就算再去金家,他一个外来客,也未必能学到多少。   而他又发现自己在炼丹上头,着实地没啥天赋。   这样最值得一去的,可不就是胡家?   胡家牧场畜养了成千上万的灵兽,哪怕这些都是牛羊马猪兔鸡这些低阶又常见的灵兽,看到满山遍野的兽栏和窝圈,江易还是看呆了眼。   胡家为仙界提供肉类灵食,这一行虽然确实赚灵珠,但比起桑家来,活儿确实要辛苦得多,而且规模也不算大。   先前胡家子弟就跟江易提过,牧场里有许多烦人的吸血飞虫,轻则搅扰得灵兽坐卧不安,成灾的时候甚至还会吸血过多,让灵兽病倒或者死掉。   因此胡家子弟一跟牧场管事提起江易要来,管事立马欢迎,不但给江易准备了舒服的居所,各种鲜美肉类灵食和灵酒,甚至还专门为派了人招待江易,带着他在牧场四处游逛。   牧场的吸血飞虫,主要是吸血蛾和吸血蜱,江易在先前黑光灯的基础上,做了点小调整,就能克制吸血蛾了。   至于吸血蜱,江易在周边几处山中搜寻一番,找到了克制吸血蜱的药草。   只要大量种植这种药草,晒干后制成线香,在兽栏和窝圈里多点一些就好。   因为这两项,江易收到胡家五万灵珠的谢礼和近千斤的各种上好灵兽肉。   除此之外,江易又有个让他哭笑不得的小惊喜。   既然是牧场,自然是长满了各种牧草,放牧灵兽时,灵兽吃的是草,拉的是各种粪。   这些粪如果不及时清理,就会压制牧草生长,让草场退化。   幸而胡家早许多年就有了好法子,那就是投放许多蜣虫来滚制粪球并且消化。   因此,在牧场的草地上,细细一看,就能看到不少死掉的蜣虫空壳。   江易突发奇想,试着回收这些空壳。   居然得到了铁翅蛉一样的提示。   【嘀!蜣虫尸是这世界提炼灵力的原料,不可回收!】   作者有话说: 第263章 玄明仙界(58)   离开胡家牧场前, 江易本着试试看没准能发现点啥的态度,收购了几百斤的蜣虫尸。   这东西在牧场上自然多得是,应有尽有。   胡家顽童们早起拎个篮子, 出去连玩带捡的, 就能弄到几斤了。   有的手快的,一天还能弄十斤。   这些没啥灵根或者灵根极差的小家伙们,原本也干不了多少有用的活儿,大人们乐得他们有个事情做,省得不是淘气就是作妖。   胡家小童攒够了一袋子蜣虫尸, 就拿到江叔叔那儿去换东西。   这位从仙城来的江修士真是个神仙好叔叔。   在他们草场上屁用没有的蜣虫尸,能在江修士那儿换好吃的灵果、各种口味的辟谷丹、不用废灵珠和灯油的夜光灯、还有能控制飞行的玩具小鸟,甚至还有正儿八经的法器震风盾……   可惜的是江修士只在他们这儿呆了一个月就走了。   下次再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总之,一干小屁孩子朝天望着江修士御剑而行的身影,眼泪汪汪,依依不舍……这画面, 着实令人难忘。   江易离开胡家牧场, 又去了趟冯婆婆那儿,给冯婆婆带了些从飞光城买到的特产,还有胡家出产的上品灵兽肉,一些他搜集到的灵材, 把飞光城里梅修士被姓黄的坑的故事说了一遍。   冯婆婆冷笑,“无耻无仪之徒!越发的不要脸了!”   当初在灵界的时候,姓黄的什么时候为灵珠和丹炉发过愁?   如今却连这种拿毒丹炉坑人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可见手头实在是极不宽裕了。   毕竟,灵界的灵气远不如仙界, 筑基修士到了灵界, 修为几乎就没办法增长, 因此但凡不是为了挣灵珠,谁会从高往低走呢?   姓黄的既然日子不好过,没准什么时候,还真的又回灵界来坑蒙拐骗呢!   冯婆婆眼中露出思索,没过几息就做了决定。   她拿出一个储物袋交给江易。   “这里面有我炼制的三件上品法器,你拿去仙城里换成灵珠。”   这三件上品法器,是她这段时间专心琢磨出来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江易勤奋学炼器术的激励,冯婆婆如今破去心中魔障,炼器术更比从前精进老辣,三件上品法器,件件都是精品,若是找到合适的买家,七八十万灵珠也能换得。   江易得了冯婆婆的托付,回到飞光城,自己并没出面,托飞光城中的专门做这类中介买卖的将这三件上品法器转了手。   这三件上品法器,两件灵剑,一件护甲,都是修士们的必备法器,只要品质好,向来都不愁卖不出去,而江易的铺子在飞光城里虽有点小名气,那也是由偏门得来的,反倒不好直接出售这种攻防法器。   三件法器转手一共得了七十万灵珠。   江易用这些灵珠采买了些灵材,在飞光城中过了一个多月,又外出游历。   去游历前,他抽空把灵材和剩下的灵珠送回到冯婆婆那儿。   这一次,他去的是东沧海边。   江易的炼器铺子以岳石印闻名,自己当然也有一枚品质最好的,专门用于旅行。   在需要露宿的时候,只需要将岳石印放出,就是移动石屋,不管是居住,还是安保,都比现代的豪华房车还要强许多。   江易沿着海岸线游逛了大半日,这才找到一处景致不错,地脉灵气充足,又半点没有人烟的石滩,将岳石印放出,又在周边布下了防御阵盘,当做接下来一个月的短期住处。   先前罗女修找他订制法器,就送了他一些家乡特产。   什么灵鱼肉干,海灵菜,灵贝珠,海星砂之类。   这些东西虽然都不贵重,却十分实用。   尤其是海星砂,炼器时加上少量,能提高法器的品质。   罗女修的家人,除了只有练气一层的罗母之外,其他人都是凡人。   罗家弄到这些特产的法子就只能是在趁着潮落时,去海滩上捡拾海货,或者在岸边礁石上头动手采撬。   但凡人是绝对不敢下海的。   海中的灵鱼灵兽,哪怕是看上去无害的海贝,在海水中都相当凶悍,这跟现代可大不一样。   江易在海岸上观察了一阵,自己亲手撬了十来只贝类,又抓了几只灵虾回去煮了一顿海鲜味的灵食。   这些贝类虾类肉中蕴含的灵气,居然是刺野猪肉的三倍!   而且味道十分鲜美,就算不放调料,都是嫩滑微甜的!   不过他也知道,这些海鲜味道虽美,采收的时候,还是有危险的。   就在礁石下方的海水里,游弋着不下十条海兽。   得亏江易自己是练气六层,身上穿的都是顶配装备,让这些海兽不敢轻举妄动。   但凡他的修为低一点,海水中就会爆发出袭击,将外来者拖入海底深处。   江易站在崖上,运用神识潜入水中,观察着这些海兽。   有时也会扔下一点灵兽肉做为诱饵,看着原本还相安无事的海兽们互相搏斗厮杀。   它们大部分自然都是水系灵兽,会的也是水系攻击。   比较凶残的是变异灵兽,竟然能运用雷电攻击!   更有一种通体透明的,看着像是大号水母,游动起来不但不快,甚至还有点从容好看。   可这种水母所到之处,众兽纷纷闪躲……   江易亲眼瞧着这只雨伞大的水母兽将挡路的一条灵鲨包裹起来,涌出数道褐色浊流,灵鲨便化为了同样的液态,被水母兽瞬间吸收。   好家伙!   这战斗力是真强!   江易观察两天,始终没敢亲身下水。   最后还是决定再稍等等。   他打算给自己炼一条海船。   这海船要能隔绝海水,坚固非常,至少能抵御中阶以下海兽的攻击,还得能像捕捞船一样,可以抛出渔网……   他花了两个小时,用震风鹊头爪做主材料,做出了一条小船。   坚固度,密封度都相当好,在海水中行进也灵活飞快。   当然了,江易还是小心为上,先把小船放进了海水中……   一小时后,这件灵品二阶法器被收回来时,已经伤痕累累,再迟一步,那就得漏水破损了。   看来这种程度的法器是不行的了。   江易回到临时居所,翻检起了自己的灵材存货。   震风鹊的品阶实在太低,炼个盾牌啥的给低阶修士用用还行,放到这东沧海就不够看了。   他翻着翻着,就看到占了很多地方的铁翅蛉和蜣虫尸了。   这两样在灵界都是无人注意的垃圾,可偏偏系统还不回收,说是什么提炼灵气的原料。   但这提炼又该怎么提炼呢?   各种炼器术心法上都没有提过,江易之前一直忙着挣灵珠,提高修为,也没空来琢磨这个。   如今他初入练气六层,境界需要慢慢巩固,而且这里荒无人烟,想要做点什么实验都没关系了。   反正原料不值什么钱,不如用最笨的法子一点点的试吧?   江易找出了个低阶丹炉,放进了三两铁翅蛉,就开始施放灵火,将这些铁翅蛉试着炼化。   铁翅蛉在灵虫里也是最低阶的,炼化它们极为容易,都没用一分钟,就变成了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金属球。   江易拿起金属球,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这铁翅蛉是炼金的原料,而不是提炼灵气的原料?   作者有话说: 第264章 玄明仙界(59)   铁翅蛉炼成的金属球, 江易掂着,比黄金重,比精铁灵材要轻。   而在灵界, 炼器用的最差的灵材就是精铁了。   应该是打造不成法器的。   不然炼化这种虫子这么简单, 也不会没有人打它们的主意了。   为了保险起见,江易又回收了下试试。   【不可测算年代的特种金属类原料……有一定的制造价值,绿叶币+15】   江易不由得愣了下。   就这么简单?   他是真没想到啊!   如果早知道铁翅蛉只要炼化一下就能回收,他早就不知道回收了多少了!   而且铁翅蛉是这样,那蜣虫尸, 是不是也是这样?   想到就做,江易激动地将蜣虫尸拿出了三两,清理了丹炉,按照先前的手法,将蜣虫尸也进行了炼化,这回出来的, 也是个金属球, 只是这个球的颜色,比起铁翅蛉金属球来,要微微泛蓝一些,估计里头的微量金属, 应该不是同一个成分。   【不可测算年代的特种金属类原料……有一定的制造价值,绿叶币+18】   回收一下,居然比铁翅蛉更值绿叶币!   江易早先还觉得自己收了那么多的蜣虫壳是不是有点太多余了, 这会儿却只后悔没多收。   想想他在灵田干活收集铁翅蛉的时候,虽然有工具辅助, 但还得自己亲自动手。   在胡家可是连动手都不用, 只要交换出去一些他练手用的低阶法器和辟谷丹就好啊。   江易一激动, 就准备今天先把船的事儿放一放,炼它百八十斤的蜣虫壳子再说。   一两六个绿叶币,一斤是六十个,一百斤那就是六千绿叶币。   虽然这六千绿叶币并不算多吧,但白来的当然是能挣就挣了。   为了提高效率,这次江易直接就把原料放了二斤,准备开大火速炼速决。   如今的江易,修为已是练气六层,灵火的强度自然要比刚学会用灵火时的厉害得多。   眼看着灵火包围着的丹炉中,成百上千的蜣虫壳开始变形熔化,不知名的液体沸腾滚动,缕缕气流升腾而起……   江易在炼丹和炼器的时候,都习惯屏着气息。   这会儿看到这股气流,脑子不由自主地放空了一瞬。   等会儿!   之前没提炼的时候,他记得系统是说这些虫子壳是提炼灵气的原料来着吧?   但他提炼了以后得到的是可回收的金属球!   既然可回收,说明对这个灵界是无用的。   那有用的东西呢?   难道就是这些飘走的气体?   这些气体就是灵气?   想到这儿,江易神识外放,去感知这股子气体。   这一感知,发现有这股子气流飘过之处,果然灵气更浓一些!   只是这种程度的差别太过细微,若不是心里先存了念头,是感知不出的。   而这还是他粗放操作,一下子就放了两斤原料的结果。   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想个法子,将这些灵气像液化气一样存储起来。   他拿出了好几种材料,什么玉髓、灵木、灵骨之类,试验到最后,发现还是灵珠灵石最合适。   把灵力耗尽的灵珠和灵石当做容器,就能将这些散逸的灵气回收……   江易反复试验着,压根都不觉得困了。   他这是发现了一条无本万利的生财之道啊!   在连着提炼了五个小时之后,江易的肚子难得地咕咕叫起来。   江易吃了一枚从梅小丹师那儿买来的果味辟谷丹,抬眼望了望窗外,这才发现夜色沉沉,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   再看他的成果,其实也才给两枚灵石充满灵气。   一枚灵石等于一百灵珠。   也就说江易费了这半天,才挣到了两百灵珠!   抛开绿叶币不算,这个赚钱速度就有些过于缓慢了。   要是他用同样的时间来炼器,或者去采集海货,那能赚到的灵珠应该比这个强。   江易停下了提炼,把那两枚灵石给收入了口袋里。   扑到床上陷入梦乡之前,江易还在迷糊地想着提高效率这件事。   第二日江易就琢磨起了怎么能让提炼这种活儿自动化。   但想来想去,提炼这些虫壳,必须得用灵火,江易一时半会儿的,也没法炼制出能放出灵火的法器。   冯婆婆曾经说过,在仙界的大炼器仙师,往往手里会有火种。   这火种就像是天然法宝一般,极为难得,在仙界的拍卖行里,有时也会有火种拍卖。   火种之间也分天火地火的差别,据说最高等级的五种天火,威力连金丹修士都远远闪避。   当然了,灵界修士说起仙界之事,肯定有不实夸张的地方。   冯婆婆就感慨她这一辈子,怕是都没有机会亲眼见见火种了。   如果有传说中的火种,提炼灵气和金属球的活儿,那自然是小事一桩。   但要有火种,江易至少也得筑基去到仙界才成。   既然不可为,他也就把自动化提炼这事先放下,又回到造船上来。   精铁这种材料,在海水里防御实在不行,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海兽们搞得坑坑洼洼,裂纹处处的,人要是在里头呆着,岂不是成了海兽们的食物?   就算他是练气六层又怎么样?架不住受不住围攻啊!   江易这次就拿出了秘银材料,想了想又加了拳头大小的紫金。   这紫金贵得要死,一两紫金都要三千灵珠了,这拳头大小的紫金,至少得万把灵珠。   他根据那天观察得出的信息,准备在容易受到攻击出漏洞的地方,都包上一层最坚固的紫金。   这次他炼制起来,就精工细作了许多。   花了一整天,才将粗胚打造了出来。   至于内部构造,外包紫金,各种小机关,那就得再多等两天了。   眼看着又到天黑,江易停下手中的活计,准备就地打坐修练一会儿。   而窗外狂风大作,几道闪电在黑暗中亮起。   江易警觉地将神识外放出去。   他选的这块地方,是岸边的悬崖,江易特意看过,判断了下就算是涨潮刮起飓风,海浪也不会冲击过崖顶,所以才会在这儿扎营。   海中妖兽有时会上岸,这是他从罗女修那儿知道的。   但妖兽上岸,一般都是在天气寒冷时,海中食物不足,而岸上村落里,却有人类和人类养的各种动物……   现在是天气最热的时候……而且江易在探查的时候,也只看到海中最厉害的海兽是二阶。   二阶妖兽的修为勉强跟练气三四层的人类修士相当,因此不足为惧。   江易站起身来,站在水晶窗前,朝外望过去,神识已经散发出几十米外。   神识外放几十米,已经是他这个修为的极限了。   此时的海面上,波涛翻涌,色泽如墨,狂暴地拍打着海岸边的礁石。   白日里听起来安稳舒适的海浪声,此时却变成了巨兽的狂呼高啸。   神识几十米内,江易只看到了乱冲乱撞的鱼群,和被海浪卷起的海贝海菜,倒是没看到带有灵力的妖兽。   但他还是感觉到了一丝的心悸。   想到这儿,江易踏出法器外,放出飞剑,收起岳石印,连人带剑瞬间化成了陆上的一道流光,直朝内陆深山处遁去。   才不过飞出去半里,刚刚看到不远处的山谷,江易就感觉到身后巨力袭来。   瞬间他头皮发炸,强烈的危机感让他将飞剑的速度提升到了最大!   他穿越了这么多的世界,这种濒临鬼门关的感觉,还是头一次!   因此他连向后看的工夫都不敢耽误,一回手就将他这些日子炼制出来的各种远程攻击小法器丢了出去。   轰隆声响,烈火爆燃,这些身后的动静,他哪里顾得上注意,在被身后那个巨大的东西追上之前,手上的岳石印选好了一处山谷投了下去,自己也半息不敢耽误地钻进去。   他才进了岳石印,一记攻击就落在岳石印的房顶上。   连屋带院都是一震。   幸好,这枚岳石印江易是给自己用的,自然不惜工本,在防御上头下了血本。   就算是筑基修士来了,也不可能马上就攻破。   显然这个盯住了江易的妖兽,修为应该还不到筑基。   但江易站在水晶窗前,终于看到了这巨兽的模样。   竟然是一头巨型章鱼!   这头章鱼通体乌黑,足足有四五米高,十几条触须四面伸展,瞧着至少都有十米的长度。   刚刚那一下攻击,就是章鱼的触须击打在岳石印上。   看到这只妖兽,江易不由庆幸自己及时地离开了海边。   不然要是被章鱼将整个岳石印给拖进海里,那可就是妖兽的主场,他这个练气六层就算能逃命也得脱层皮!   江易没有多想,取出碧藤蛛丝弓和十支五毒箭,站在水晶窗前,朝着章鱼妖射出了连珠箭。   这两种法器,是他在桑家的时候就设计炼制好的。   后头江易又得了新的灵材,就会将这两种法器再重新炼制一遍,如今已经算是上品四阶法器了。   十支五毒箭如同流星,飞速撞上章鱼触手,仿佛火星燎上了烟花,瞬间绽放出五彩的火花。   他这五毒箭,是用了五种灵毒淬炼过的,每一种毒都有一种颜色,   小小的箭支在巨大触手的对比下,就像是牙签戳上了一扇猪肉,小火花闪过之后,什么也没发生。   那些中了箭的触手,似乎并没受到半点影响,它们一下下地鞭挞着地上的小小房屋。   这四方的盒子在十几条触手的抽打下,就像是个可怜的玩具,随时都会散架。   江易又抽出了十支五毒箭,这回他射出去的,全都是红色的箭支。   刚刚那绽放的五彩烟花中,红色的烟花最大又最亮。   十支五毒箭又引爆一波红色烟花。   原本气势汹汹的章鱼妖触手仿佛被烫到了似的,齐齐向后缩了几米。   二十支红色火毒箭紧跟着连珠射去。   看到这只章鱼妖似乎有退却的意思,江易却加大了攻势……   天色蒙蒙亮之院,章鱼妖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最后一条能动的触须也沾染上了火毒,从乌黑变成了灰白,江易祭起飞剑,将章鱼妖分割成了二十几份,确保这只妖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这才落在了章鱼妖身边。   这只海兽,居然是三阶巅峰期妖兽,修为已经相当于练气□□层了。   要是空手搏斗,江易肯定打不过章鱼妖,不过谁让江易身上有各种法器呢?   刨开章鱼妖的尸身,江易取出了一颗暗蓝色的妖丹。   这枚海妖丹,若是在飞光城采买的话,应该能值上个几万灵珠。   这种水属性的妖丹,不但能炼制水灵根修士适用的引灵丹,还能用在炼器上……能让法器自带避水功能,适合嵌到他正在炼制的那条船里。   而章鱼眼,也是炼药材料。   还有章鱼体内的墨囊,是灵符材料。   就连这如同小山一样摊开的章鱼肉,似乎也都是能吃的。   江易抹了把脸上冷汗,露出看到美食的微笑。   这只章鱼兄,全身都是宝,合着就是来给送菜的呀!   作者有话说: 第265章 玄明仙界(60)   江易吃着美味章鱼腿小烧烤, 效率奇高地把自己这条法器船给完善好了。   船头嵌入了章鱼妖内丹,天然自带避水功能,同时也加强了防御。   先前容易受到攻击之处, 江易全都用一层紫金包住, 刻画上防御和迷惑的灵纹。   船身两侧自带机械臂,能抄开两张小网,碰上什么值钱的灵材或者小个头的妖兽直接就能捞。   当然了,其实修士也可以不必依赖法器,直接用灵力去做, 只是要耗费自己的灵力而且人还在海水中,未必分散精神,万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就不妙了。   小船做好,江易就来到岸边,略观察一番, 就连人带船下了水。   虽然江易管这法器叫船, 但其实它是全封闭的,更像个潜水艇。   船内空间刚好能容得下一个人的坐卧。   驾驶舱旁开了两个水晶窗口,人坐在里头,可以直接看到船舱外的海底风光。   在现代, 海洋公园,海底世界这些游玩的地方,江易当然都是去过的。   说起来, 海洋生物种类也见识了不少了。   然而这个世界,它跟现代的世界最大的不同就是有灵气。   而在灵气的蕴育下, 不管是陆生生物, 还是海生生物, 都有了千奇百怪的变化。   海中这些光怪陆离的生物,除了原本的食物链之外,又要加上修为的压制。   因此,看到一条巴掌大的小鱼施施游过,而周边几米长的巨鱼吓得四散逃亡这种奇景,倒也不是特别出乎意料。   海水中最为悠然自在的,大概就属那些半点灵力都没有的小鱼小虾了。   感知不到强敌和修为的压制,它们成群结队,好奇地在水晶窗外游来游去。   至于低阶妖兽,感受不到这奇怪巨物的修为,深感威胁,只在半远不远处探头探脑几息,就聪明地远远遁逃了。   如此难得的人生体验,江易也就没急着去寻找天材地宝和杀怪,而是欣赏了会儿海中美景,甚至还掏出手机和终端来,同时录制了好几段短视频。   可惜啊,这些短视频不能上传到现代的网上,不然他高低也能混个旅行up主。   江易沿着海岸线,在近海两公里的地方转了个大圈,期间遇上了只二阶妖兽海蛇,一番斗法后,十米长的海蛇被斩为了五段,妖丹和尸身全都被收了起来。   至于二阶以下的海兽,一天之内遇上了至少几百只,江易只挑着那些有用的捕猎,再加上有用的海中灵植和贝类,倒也算是满载而归。   至于东沧海的更深更远处,江易很有自知之明,就没敢去冒险了。   将海岸边的海域都探索过一遍后,江易又打起了附近几个海岛的主意。   先乘坐飞剑找到一个小岛,再乘船入海,沿着小岛周边探索……除了海中常规收获,江易还发现了一个遗弃的修士洞府。   这位修士就是海边小村子里出生的,天生灵根,资质出众。   他家族中祖上原本也有修仙者,传下了几本粗浅修仙功法。   就是这些粗浅的心法,让这位修士成为了一名散修。   达到练气三层后,这位修士就想办法弄到了更高阶的功法,在东沧海中无人小岛上开辟了洞府,长年修练,修练之余,就在东沧海一带探索冒险,最后在七十来岁的时候筑基成功,前往仙界。   这位姓田的修士在前往仙界时,手上有不少没了用处的低阶法器灵符阵盘,也有他画下的海图和记下的游历见闻录。   然而他在小渔村的家族里,往下四代都没有一个有灵根的后辈。   之前家族里传下的粗浅修仙功法,对于这样的家族来说,就已经十分够用。   如果他想着把手里这些资源留给这些血脉后辈,反倒有可能给家族引来灭顶之灾。   他思索一番,也就只得作罢。   于是就将一小部分资源留在了洞府之中。   算是留给有缘人的传承。   当然了,做为得了这份传承的受益人,如果想要还这份因果,那倒是可以去田家村走上一遭,如果遇到田家血脉后人的话,随手点拨几句拉上一把,也就行了。   洞府里的一些低阶法器,对于本身就会炼器的江易来说,没什么大用。   这部分,江易就没有取。   还有一部分低阶灵丹,江易本身就不是嗑药派,平时修练也是能不吃就不吃,因此这部分也未动。   倒是那几本修练心得,海图和游历见闻录,江易觉得还挺有用处的。   不过他有手机和终端,把这几本都扫描了一份,又将这些都放归了原处。   除了这几本册子,江易还在洞府内的小药园里,采了几株用得着的灵草。   药园里的灵草,年份最少也是一百来年的。   由此估计,这位前辈修士离开灵界,至少已有一百年。   田修士离开灵界的时候,已经七十多岁,那时候田家族中四代一个有灵根的都没有。   算算如今应该已经到了第八代或者第九代了。   既然得了好处,就该忠人之事。   正好离得也不远,江易索性挑了个天气晴好的日子,前往田家村一行。   破败的小渔村内。   一位布衣荆钗的村妇正在自家低矮的房屋前低头做着针线。   她身侧迎着阳光的木架上,正晾晒着鱼干和贝干。   身为渔村村民,虽说日子过得贫苦一些,但守着东沧海,食物总是不缺的。   忽然阵阵吵闹声从村口传来,妇人抬眼朝吵闹处望了望,倒是还没看到什么人影。   她家里人口简单,只有男人和一儿一女,女儿前年出嫁到隔壁村子,儿子今年十三岁,正是半大小子,精力无穷,昨夜退潮,这皮小子和村子里其他差不多大的小子们一道去沙滩了。   “田家四婶!”   “四婶娘,不好了!”   “金哥儿被龙鱼给吃到肚子里啦!”   几个半大小子朝她跑过来,嘴里还乱七八糟地呼喊着,她听清楚了这些话的意思,整个人就是眼前一黑,差点栽倒。   “呀!四婶子晕倒啦!”   “快叫人呀!”   “田四叔呢?快去告诉田四叔!”   然而田老四如今并不在家,今日一早,就和村子里几个壮汉一道,去镇上的姜大户家里干修院子的活去了。   田四婶醒过来的时候,几个女人已经围在了她身边。   你一言我一语地出着主意。   “也是运道不济,金哥儿本是这些半大娃娃里最灵巧的,谁知道会一个不小心,掉下悬崖,正好那海里就有龙鱼呢?”   平时村民们都很小心,连没过膝的海水都不敢进,更不用说悬崖下的深海了。   而龙鱼最小的都有两人多长,最大的就像座小岛似的,一张嘴,就能造成海中漩涡。   进了龙鱼大嘴里的人和兽,从来没听说过还能活着回来的。   “已经给玉姐婆家送了信,叫玉姐回来照顾她阿娘几日。”   “他小孩子没福气……等四哥回来,给金哥办了法事,你们两公婆,将养一段,再想法子生个儿子罢……”   渔村里的穷人,命就是这么地不值钱呐!   田四婶想到唯一的亲儿子,不由得放声大哭。   身边的婆姨们赶忙劝说。   只是就算再能说会道的婆姨,也没法子减轻田四婶的丧子之痛……   正乱糟糟的时候,围在田家的人群外圈儿传来几声惊呼。   “啊!啊!啊!”   “见鬼了见鬼了!”   “四婶子,不好了,你家金哥的鬼魂回来啦!”   随即一个少年从人群中挤进了田家小院,望着自家亲娘,声音格外的洪亮。   “阿娘!我回来啦!”   这一声,吓得原本还围在田四婶身边的几位婆姨们四散躲开。   “要死了!这可是大白天的呀!”   “金哥,你有什么不舍得的只管说,不要这样白日就跑出来呀!”   “金哥这也不像鬼呀!还有影子呢!”   “什么呀!你们瞧他这身衣裳!没有鬼,从哪来的这身衣裳?”   众人的视线都盯住了田金哥身上的袍子。   村中少年,要去海边干活,都是穿的短打旧衣,谁会穿这种干净又贵重的长袍?   再说村里人家,也买不起啊!   作者有话说: 第266章 玄明仙界(61)   田金哥略有点不自在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袍子, 又双臂交叉护住了自己。   “你,你们别胡说!”   “是,是有仙人救了我!见我的衣裳都破得不行了, 才, 才给了我一件的!”   他这会儿心里有如猴爪挠心,又仿佛几百个气泡都憋在胸中,但凡一个不留神,就要冒出来似的。   想到半个时辰前他的经历,那简直跟做梦一样一样的!   但他当着这么多的人的面儿, 肯定不可能把经过全都说出来。   二傻子才竹筒倒豆子,心里存不住话呢!   “什么仙人?”   “是不是修仙的人?他们哪里有那般大的本事?能从龙鱼嘴里救人?”   虽然这个小村子里没有修士,但邻近的两个村子里可都有带着灵根的人,那些人天天都要费上一番工夫,什么也不干,就在那打坐修练。   但那些修练的似乎也没多厉害, 最多敢在退潮时早些去海摊上捡海货, 身板强壮些而已。   几十里外的村子里,倒是听说过有人家的女娃被修仙者看中带走做了弟子,没过十来年就成了正儿八经的修士,时不常地给家里送些吃的用的, 还给了宝贝,能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的房子!   可惜据说那宝贝只有有灵根的人才能用啊。   “不是咱们这附近村子的修士,是外来的, 本事很大,所以才能救了我的命的!”   想到仙人御剑飞在半空, 手拿紫色宝弓那威风又潇洒的风姿, 田金哥心中就升起景仰向往。   “呀!金哥的命可真大!”   “是啊!能从龙鱼肚子里逃出一条命啊!”   “运道也好啊, 咱们村子里上百来口人,见过仙人的才几个?就算见过,那仙人又哪会多看咱一眼呢?”   “就是呢,这样好的袍子,是仙人给的,定然值钱的很!”   灵界里虽然凡人居多,但又以修士为尊,不像凡界还有官府管辖,普通凡人的村镇,遇上纠纷难题,只能靠各地族老或者村长镇长解决。   当然了,这些族老和村长镇长,也都是本地人或势力最大的一方推举出来的。   就像是飞光城的城主家族,那就是靠着实力和修为夺得了一方宝地,再慢慢建设起了仙城。   凡人眼中的仙人,练气一二层的修士肯定算不上。   至少也是练气三层,手里有法器,会厉害的法术的修士。   不过这些所谓的仙人,因凡人对他们无用,平时都不会正眼瞧凡人的。   当然仙人们也不会无故欺凌凡人,毕竟无故作恶,会加重渡劫的困难。   所以像田金哥这样,能得仙人救命,还能得件上好的袍子,那简直就是走了大运!   就有一位阿婶酸溜溜地道,“你们家金哥运气可真好,简直是祖坟冒了青烟啦!”   田四婶这会儿也缓过了神来。   看到儿子平安归来,还得了仙人的赏赐,她原本苍白脸色儿,变得激动泛红了。   “阿花嫂,你这是什么话,咱们大半个村子都姓田,老祖坟可都是一个!”   可见金哥交了好运,跟祖坟应该没啥关联。   但知儿莫若娘,她看着金哥那个憋着啥的模样,就知道肯定有点啥不能对着外人说的!   于是刷地站起来身来,把围观的村民们往外送。   “好了好了,多谢大伙过来帮忙……金哥今天吓得不轻,先叫他缓缓,我去煮碗鱼丸汤给他压压惊,等他阿爹回来,叫他领着金哥上门送糖糕给大伙啊……”   好不容易送走了村民们,田四婶烧上了水,拉着金哥来到灶台边。      “金哥,快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仙人是什么样?可跟你说什么了?”   田四婶一边问,心里忍不住希冀。   他们这些村子里,可流传着不少谁家的娃娃被仙人看中收去做了弟子的好事呢!   田金哥这会儿可算是不必忍着话了。   他一把就拉住了阿娘的手,嘴巴咧到了耳根后。   “阿娘啊!那位仙人是站在飞剑上的,飞剑就在云里!”   比一般的只会用法器的仙人可厉害多啦!   “仙人说了,我有灵根!”   “灵根!”   田四婶双眼迸亮,两手抓紧儿子,“有没有说是什么灵根?”   虽然她是凡人吧,也知道天灵根、双灵根、三四五灵根的差别。   “仙师说我是三灵根,算是资质不错的。”   田四婶激动地一把抱住儿子,泪都下来了。   “我的金哥!我就知道!打小生下来你就跟别家的娃不一样!”   金哥咧开的嘴压根就合不上。   没错,虽然打小他阿娘就总是骂他说他比别家的娃皮吧,但那也说明他与众不同呀!   “那仙师,就就没收你当弟子?”   田四婶想到这儿,就觉得没准是仙人让金哥来跟家中道别呢。   三灵根啊!   比四灵根五灵根强多了!   田金哥摇摇头,“那倒是没有!”   田四婶就像是被当头泼了盆冷水。   不是,三灵根啊!这么好的资质,怎么就不收成弟子呢!   身为凡人,她可太知道这修士跟凡人的不同了。   修士再是底层修士,也总是冻饿不着,没有凡人敢欺负的。   “阿娘你别急,仙师给了我修仙的功法!”   田金哥从怀里摸出了本册子,嘴角咧得更大,“阿娘!我爹说过,咱们田家祖上也是出过大仙师的!就是后来家族里的仙法被恶人给抢走了,所以咱们族里就再没出过仙师了。”   田家祖上出过仙师,听说在一百年前,那也是富裕大户来着。   可惜后头再没出过仙师,家族里虽然有仙法,可是没人能用得上。   再加上经过几次海兽上岸,老田家伤亡惨重,而且主家分支的也不团结……最后竟是没落得只剩下了村子里的这十来户。   至于传说中的家族流传下来的仙法,本是由主支保管的,可惜主支家的子孙不成器,在外头走漏了风声,半夜里被强盗找上门,夺走了仙法,还杀伤了好几条人命!   从此老田家可不就彻底没了指望?   田四婶紧盯着这本仙法,才颤抖地伸出手去,却又忽然缩回。   “快放回去,别叫人看见了!”   还是她家金哥沉得住气,刚刚在那么多人面前,都没透露口风!   “还是你爹有先见之明,再忙着干活,都教了你和你姐认字!”   要不说这有底蕴的人家就是跟普通人家不一样呢!   哪怕田家人跟普通村民一样日子紧巴,老田家也会前辈教后辈,最起码不当睁眼瞎。   要不然,仙师给了仙法,他们也看不懂啊!   “阿娘,仙师还给了这两瓶灵丹!”   田金哥又献宝般地拿出了两个小玉瓶。   据仙师说,这一瓶是辟谷丹,一瓶是引灵丹。   当时仙师告诉他,他是三灵根后,就告诉他要怎样引气入体,如果过了好些日子还不能引气入体的话,那就得服用引灵丹了。   只要能引气入体,他就能看着仙法自己修练了。   修练到二层,他就有自保之力,也能有挣到灵珠的本事。   其实仙师还给了他一个法器,是枚护身盾牌。   只是他现在身为灵力,根本用不了。   想到老田家仙法被抢那事儿,他就多了个心眼,把法器藏到了海崖边的山洞里了。   将来等他引灵入体,练气一层的时候,再去拿也不迟!   母子俩正激动地低声说着话,就听外头脚步咚咚地跑来。   “金哥!金哥怎么了!”   却原来是田老四回来了。   田老四原本正干着活,忽然听到有人报信,吓得他腿一软差点摔个四脚朝天。   这不,深一脚浅一脚地就往家赶。   “当家的!快进来!金哥没事!有仙人救了金哥!”   田四婶赶紧拉着儿子出了灶房,迎接自家男人。   田老四这才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这皮崽子,可吓死老子了!”   田四婶和田金哥两个一起,将田老四拉进了灶房。   灶房里传出听不清的低语声,忽然田老四惊呼一声。   “啊?”   不过这惊呼声又很快被笑声压了下去。   远远地瞅着他家动静的村民们不由翻个白眼。   哼!不就是得了仙人赏了件袍子!就普通袍子嘛,又不是什么法器!   江易此时正站在离田家村二里地处的海滩上,将分割后的龙鱼各处部件都收拾了起来。   这条龙鱼,外形像鲸鱼,却生长着鳞片,头上还长角,倒的确有龙的特征。   也是他找到田家村处,正好遇上了龙鱼将少年吞吃入腹,他跟三阶妖兽龙鱼一番缠斗,斩了龙鱼,刨开鱼腹,救下了那个少年。   也是真巧,他路过田家村,用神识暗暗察看了众人的灵根,都没发现有一个身怀灵根的。   却在龙鱼肚子里发现了个三灵根少年。   估计龙鱼也是觉得带有灵根的人类,吃起来格外的美味吧?   他问了少年几个问题,就知道为什么少年虽然灵根不差,却完全没有修练过了。   果然,在灵界,甭管家族曾经多么荣耀显赫,只要有几代没出一个修仙者,那就啥也不是,迟早沦为灵界最底层。   如果不是他专程为了田家子弟来这么一趟。   田家村里唯一一个有灵根的,也得葬身鱼腹。   下一个身怀灵根的子弟出世,还不知道要再等几十年呢。   将两本修仙功法和术法留给田金哥,又给了他一件法器和两瓶灵丹。   虽然这些都是初级功法和低阶法器和灵丹,但给田金哥刚刚好,不然没准反而害了这个还没入门的苗子。   如此他算是了了洞府传承的一段因果。   两天后,回到飞光城的江易,已经是炼气六层中期。   作者有话说: 第267章 玄明仙界(62)   飞光城中, 那个以新奇怪巧出名的炼器铺子,又推出了一款新的游历法器……潜海灵船。   这款灵船,个头不大, 潜入水中, 那是滴水不漏,船内可坐可躺能吃能喝,船身上还有可伸出去的两只手臂方便操纵,船身坚固防御力十足,就算是练气高阶修士要想打破, 那也得花上半个时辰。   如此灵船,用来去浅海和江河湖中探索杀怪,简直是神器。   一干练气七八层的修士听说了,都纷纷去订制。   就算是别家的大炼器铺子见着了这潜海灵船,也实在忍不住仿制了个类似的,也没耽误江易靠着这个创意又挣了一波灵珠。   其实江易摸索出了提炼灵气给用光的灵石灵珠充满的法子, 完全可以无本万利。   不过江易眼下只有练气六层中期的修为, 万一被人发现,没准就有性命之忧。   因此江易也就是将自己用光的灵石灵珠充一充灵气罢了。   而桑家和胡家在飞光城都有铺子,江易想要铁翅蛉和蜣虫壳,只需要通过这两处铺子, 就能花少少的灵珠,稳定地收到大量的资源了。   在飞光城中呆了三个月,眼看着就要入冬, 江易又去了趟烟云泽。   烟云泽岸边多沼泽,沼泽中又生着许多妖植妖兽, 比起东沧海来说, 越发的凶险。   江易也是从先前那位客户于修士那儿得知了不少信息, 又在飞光城里做好了许多准备,这才敢孤身去探险的。   一般修士去莽荒或者秘境中探险,都是好几个修士一起组队的。   不过江易身上秘密太多,与别的修士组队容易漏馅,所以就只能自己独来独往了。   他造出来的灵船,其实在沼泽和烟云泽内应该也是能用的。   至于净水工具水晶车,本来就是他首创,给自己造个顶配版的一点也不吃力。   通过传送阵,瞬移到了离烟云泽最近的仙镇。   在仙镇上买了些本地特产,在小酒楼里打听了些最新的八卦秘闻,江易这才离开小镇,前往近二百里处的烟云泽。   越往西走,飞剑下的景色越是荒凉。   原本冬季里草木凋零,十分萧索,可这一路上,就连枯草冻树都渐渐稀少起来。   百十里后,飞剑下的景物豁然一变。   原本灰黄的基调,突然就变成了赤红色。   无论是裸露在外的土壤,还是山川河谷,都是赤红打底,而植被也忽然多了起来。   就是这些物种,明显的跟灰黄大地上的截然不同。   但这粉红色的大树,橙黄色的藤蔓,蓝紫色的草丛里开着翠绿色儿的花朵,再加上圆滚滚的纯黑色儿仙人掌类植物,总让江易忍不住想擦擦眼睛,好把视网膜里的奇怪滤镜给关掉。   就……有种来到世界尽头的感觉。   既然这样,江易掏出了终端和手机,把这各种稀奇古怪的景物都拍了个遍。   一通拍摄完,他就小心地采摘了一点植物样本。   都试着用回收站回收一下看看。   【嘀!不可测算年代的特殊植物,是提炼调味料的原材料,在本界的价值低,不可回收!】   江易运起神识,极目望过去,已经能看到远处无垠的烟云泽。   于修士曾经说过,烟云泽是上古大湖,因为是死水,所以渐渐干涸,面积年年都在缩小,水中的盐分也就越发的高。   这些特殊植物,应该就是在灵气的影响下,能适应这种高盐分的环境变异出来的。   调味料什么的,在灵界还真不怎么值钱,再说江易也没开酒馆啥的,于是就放弃了在这些奇怪植物上打主意,他把植物样本收进随身空间,就要继续前行。   忽然他的神识发现了三个修士!   这三位修士,都是练气六层修为,正各自驾驭着飞行法器,跟他飞行的方向倒是一致。   他此时正站在地面上,因此对方与他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近了。   江易警觉地将岳石印捏在左手里,随时都能甩出去。   他卖出去的岳石印都能抵御高阶修士一两个小时的全力攻击,他给自己特制的那更不用说了。   而他的右手,也已经习惯性地扔出去三面小旗。   这套迷魂阵,是他在罗女修的店铺里买的,他从东沧海回来以后,就越发的不差灵珠,因此花上几十万灵珠再买点阵盘和灵符倒也不肉疼。   他站在原地,微微抬头,神识始终跟着那三位修士的动向。   不过三五分钟的工夫,三位修士已经来到了他的侧上方。   江易正好与为首的修士的眼神对上。   这位中年修士倒是生得浓眉大眼,驾驭着一柄青色飞剑,看到江易,便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飞剑的速度不过稍稍一停滞,就飞掠而去了。   另外两位修士,一位踩着精铁长拐的老者,一位蒙面的年轻女修,也紧紧跟在中年修士身后,显然这三位是组了队,要去烟云泽刷怪历险的。   江易等到这三位修士飞出了他的神识感知范围,这才将三面小阵旗给收起。   比起来,还是东沧海更自在一些,至少江易在东沧海历练的一个多月,很少能碰到修士,就算远远地望见个别的,也会很默契地互相避开,并不会像今天这样危机感十足。   江易特意将自己原本的路线偏移了一些,避免和这一队人再遇上。   他又飞行了三十里,就来到了沼泽边缘。   烟云泽周边的沼泽绵延了至少四十多里,在春夏秋三季里,就是凶险万分的烂泥泽。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若是不小心陷进去,那就有如水鬼缠身,万无生理。   而在泥泽上方,还飘荡着一层四季不散的云雾。   据说这云雾对人对修士都极为有害,如果修士自身防御不足,吸入这种云雾,用不了一刻钟就会中毒,灵力受损流失,渐渐再也御不动法器,从半空中栽倒下来,掉入泥沼,变成泥沼中各种妖兽的食物。   因此冬季就是修士们到云雾泽捞些天材地宝的好时节。   严寒的天气,对于修士来说,并不算什么困难,但几十里的泥沼就都被冻得硬梆梆的,妖兽的行动力也大打折扣。   这样就算修士飞累了,下来略歇歇脚也是可以的。   站在冻硬的沼泽边上望过去,如果不是沼泽中的茅草过于茂盛,颜色是深黑色的,不然冻沼泽和普通地面也差不多。   江易小心地取了一些泥沼的样本。   【嘀!不可测算年代的特殊泥土,是提炼调味料的原材料,在本界和异界的价值极低,不可回收!】   江易摇了摇头,直接把采到的泥沼样本又倒了回去。   泥水倒在冻硬的泥地面上,江易的神识微微一动。   随手掷出一把长剑。   这把长剑只不过是灵品二阶飞剑,是江易的炼手之作,卖的话也不值多少灵珠。   江易就拿来当可月抛的武器来用了。   飞剑直直深入泥沼之中,连剑柄都看不到了,但飞剑却还未停,一直到几息的工夫过后,这才回飞到了地面,剑尖处,一只鸡大小的三足泥蛙被刺了个对穿,正呱呱叫着死命挣扎。   这种三足泥蛙,是烟云泽的小特产之一,蛙皮是土属性的灵材,用来制作靴子鞋子十分合适。   蛙肉倒也能吃,只是灵气稀薄,口感过于咸苦,只有来冒险的穷队伍会拿来充饥。   江易不差钱以后,靴子就在飞尖城里直接买了顶配,这会儿对蛙皮和蛙肉都不大感兴趣。   但既然都抓到了,也没有再扔回去之理,几个小法术下去,就收了蛙皮蛙肉,扔进了储物袋里。   蛙骨不管在哪个世界,似乎都没啥用,江易就干脆随手一扔。   虽然这烟云泽周边的沼泽里有不少妖兽的皮骨肉都是不错的灵材。   但刷沼泽妖兽,倒不是江易的主要目的。   浩渺无边的烟云泽,才是探险的重头戏。   江易用神识察看了一柱香的工夫,没感觉到有什么异常,这才驾起飞剑,飞得不高不低,准备穿越过这片沼泽区。   在斩杀掉两头沼泽九头蛇妖和一群鳅妖之后,江易才算是顺利来到了烟云泽。   烟云泽内水波碧蓝如宝石,岸边堆起盐晶如林,颜色形态各异,让他又忍不住拍了几段小视频。   尤其是一头九头蛇妖,大概是受伤老死在了烟云泽岸边,被水波腌制了上百年,又蒸又晒,彻底变成了盐柱雕塑,那九个头动作各异,结出的盐晶透亮,实在是让人啧啧称奇的景观。   这要是放在现代,那不得成了旅游打卡胜地?   作者有话说: 第268章 玄明仙界(63)   江易观察了一番, 在岸边选择了地方,放出了水晶车和岳石印,算是扎下了营。   就跟在东沧海边那样, 江易开始了捕猎寻宝。   他炼出来的法器小船果然也能在烟云泽里用得上。   东沧海上时常阴雨连天, 惊涛骇浪,水中妖兽种类多,浅海处很少能见到十分凶残的高阶妖兽。   而烟云泽就不一样了。   常年都是艳阳高照,烟云泽上看不到一丝云雾,然而到了沼泽的边界处却又浓雾笼罩, 界限分明的不像是自然景像。   常年艳阳,自然就不会有狂风暴雨,烟云泽什么时候看上去,都如同梦境一般宁静绝美。   然而若是不知内情的修士因此掉以轻心,那多半在烟云泽压根活不过三天。   烟云泽里的妖兽数量不像东沧海和沼泽里的那样多,但一旦出现, 那就个个凶残。   起步就是三阶妖兽, 三阶巅峰的也很常见,而且这些妖兽的战斗力可比其它地方的强大太多了。   江易见过的最凶残的三阶妖兽,能发动水系和雷系两种攻击,如果不是江易身上法器众多, 灵石充足,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败它。   但烟云泽里的妖兽,似乎都是全能型的, 长得奇形怪状的,各系攻击轮番着招呼, 血条格外的长。   要不是江易行事小心, 遇见第一只烟云泽巨齿鱼那就得受伤挂彩。   最后还是靠着防护法器和远程攻击法器多硬生生地将那只巨齿鱼妖给耗死了。   不过收获也是数倍的。三米长的巨齿鱼, 身上最值钱的就是那一副锋利的牙齿,自带水属性的轻微毒伤害,绝对是炼制攻击法器里的上好灵材。   而巨齿鱼的妖丹,也要比东沧海的同阶妖兽妖丹要来得更为珍贵有效。   毕竟,其它妖丹内只含有一两种灵力,而这个妖丹却是五行妖丹,五种灵力全有,这般上好灵材,炼器炼丹都用得着。   这也正是如于修士那般的散修哪怕冒着性命危险,也要在这儿刷怪寻宝的原因。   江易现在不缺灵珠和灵石,各种灵材他只要舍得花钱,也能找个差不多。   他来这里,更多是想要增长见识,磨砾自己的修行。   毕竟,以他从原身那儿复制来的四灵杂根,要想不嗑药还能升到筑基,那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不就只能另想出路了?   因此他在烟云泽刷怪,是悠着劲儿的,既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又要在战斗中注意提高自己的招式效率,还要观察妖兽攻击的方式和弱点……数天下来,灵丹灵材的收获虽不少,却也比不上自身感悟的提高。   这天他数了数自己收到的妖丹,觉得可以试试炼一件以五行妖丹为主的法器。   既然是五行皆有,最好能够攻防兼备。   想来想去,他决定炼制岳石印的升级版五行塔。   这个五行塔,可攻可防,摆放开后,就是一座宝塔,人在塔中,而宝塔的每一层都可以放出各种属性的法术攻击。   这样的威力和防御力,可比单纯的岳石印化成的小院子强多了。   江易自从得到了灵石充灵力的法子以后,做什么都豪放。   这会儿一下子就拿出了五枚五行妖丹,半斤紫金,五副四爪鬼鸟的骨架,一斤碎空石碎粒,五十斤秘银,还有百来斤的其它炼器灵材。   他最先炼制的是第一层塔,有炼制岳石印的基础在,这第一层倒是不难。   只是五行妖丹的炼化要比普通妖丹慢上许多,他花了两天的工夫,才算是把基座给打起来。   但这些辛苦的工夫可是真没白花,光是这一层的防御力,就比他现在用的岳石印强上两倍了。   江易沉迷炼制五行塔,几乎忘记了外界的时光。   却把一些盯着他这边动静的,给急坏了。   二十里外的烟云泽边,三名修士坐在盐石堆上商讨着大事,提起江易来,都有些发愁。   “大哥,那小子总窝在那儿不出来,咱们怎么下手?”   “那小子可能是上次斩妖兽时受了伤,这会儿正养伤呢!”   “那咱们何不趁着他受伤,直接过去杀他个措手不及?他只是练气六层,咱们却都是练气七层,三对一,他岂有胜算之理?”   “姓江的虽然只是练气六层,可他是炼器师,手里法器多……咱们是为了挣筑基丹,又不是去拼命的……咱们再等等。”   “可万一他出来也就是在在岸边游游荡荡,根本不往泽中深处走呢?那咱们布置的陷阱不就白费了?”   “姓江的既然来了烟云泽,自然是想捞上一把的,就不信他看到异宝出世,就不动心!”   他们仨为了兵不血刃地对付了姓江的,费了好多灵石灵材才做出一个异宝出世的效果,偏偏这姓江的不知道窝在屋里做啥呢,好几天都没带露面的!   三人商议来商议去,只能打算再等上两天。   江易这边炼制第二层五行塔又用了两天工夫。   第二层五行塔,他是学着人家那聚灵阵,在这一层里就布上了。现在他不差灵石,聚灵阵都不用灵珠,直接上灵石了,塔中灵气的浓郁程度,让他这个修士就算是不主动修练,也能时刻受益。   他打算第三四五六七层,就加上各系的攻击法术。   比如第三层能喷射含毒水雾、冰箭、水龙之类水系攻击,第四层则是烈焰、霹雳雷弹类的火系攻击,其它层依次类推,就是金木土各系攻击了。   第二层炼制好,江易一看时间,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居然已经过了两天两夜了。   于是稍稍修整,坐在水晶窗前,给自己倒了杯灵茶,又拿出两块烤好的灵兽肉,正欣赏着烟云泽的夜间风光呢,忽然就见西南方向,一道五彩灵光冲天而起,满天的星光都为之黯然。   江易不由自主地就站起身来。   异宝!   传闻说烟云泽是上古洪荒遗留到如今的,泽中灵兽和天材地宝也比别处的要更加珍稀。   烟云泽的中心有海眼,能直通南海,南海之南,那就是灵界修士都向往的仙界了!   只是这条通路,从来都没听说过哪个修士顺利走过。   都是筑基之后,通过仙城传送阵才能去往仙界的。   虽然烟云泽去仙界的路只是传说,可各种幸运儿寻得异宝的故事,却在灵界里流传极广。   有穷修士无意中拾到了五阶大妖的妖骨,发了笔横财的。   也有灵根资质极差的捕到了五彩灵鱼,服食后,灵根进化,洗去最劣质的那一系的。   更有大圆满修士筑基不成,却在烟云泽寻到机缘,顺利筑基的……   作者有话说:   嘿嘿嘿,冒着阳的风险去看了浪球2。 第269章 玄明仙界(64)   江易只是思考了几秒钟, 忽然天空中一道光影急速掠过,正朝着那五彩灵光的方向冲去。   而江易外放的神识,也能感应到数道灵力波动从附近一闪而过。   烟云泽地域广大, 实际上算起来, 要比东沧海一带可供探索的大多了。   再加上天材地宝多,在这里探索的修士那是数以千计的。   只是因为太过辽阔,这些修士除非组队在一起,否则是绝不会跟陌生的修士同处于二三十里之内的。   因此江易在这一带住下之后,几乎就没见到过其他的修士, 顶多能感应到有修士的灵力在不远处掠过而已。   如今这次,是他头一次能发现这么多的修士。   可见那道五彩灵光代表的灵宝吸引力有多大了。   而远方那道五彩灵光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不知道是灵光外放本来就只有这么短,还是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江易考虑了一分钟,就决定放弃去凑这个热闹。   毕竟,对他来说, 不过是去碰碰运气, 如果真有好东西,对他也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但对于这些长年与天地斗争的散修而言,不争就是死……他还不想去跟这些人拼命。   但这个八卦不去打听下,他还是有点不甘心的。   于是找出于修士的传讯符, 给于修士发了条讯息过去。   “于道友,烟云西南方的五彩灵光,可看到了么?不知道是否天材地宝出世?”   讯息发过去, 一时半会儿的倒是没啥反应。   江易干脆把这个疑似天材地宝的事件给放下,接着去炼制第三层五行塔。   这一炼制就放不下了, 又花了两天, 这才有了闲工夫。   于修士发来的传讯符落在小院墙头, 江易发现的时候,上头的灵光讯息都快消散了。   原来江易发传讯的时候,于修士还真就在去追寻五彩灵光的路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遇上了天材地宝,是修士都得过去瞅一眼,看看有没有自己掺和的份儿啊!   于是一帮修士追着五彩灵光找到了烟云泽中的一处小岛。   那小岛才不过一亩地大小,竟然是一窝九头妖蛇的巢穴。   这些大大小小的妖蛇少说也有近百条,那刚生出来没几年的小妖蛇也就算了,战斗力极弱,可以忽略。   但还有五十多条三阶巅峰妖蛇呀!   就算在场的修士有二三十号,如果一起动手,能勉强对付得了三阶妖蛇吧,但就算清理了三阶妖蛇,最后找到的灵宝又怎么分呢?   于是就有大聪明的想要出这个头,让大家临时组队,每队人对付十条蛇妖。   等寻到灵宝时,如果灵宝有很多,那就每人都有一份,如果灵宝只有一个,那就卖掉大家分灵珠。   这个分配法子,听着虽然还算公平,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又有各种细节。   比如说有人出工不出力,有人修为不足必然出力不足,而且若是在杀蛇妖时不幸殒落了,岂不是为人作嫁?   一伙修士吵嚷半晌,竟是没法达成一致。   于修士长年行走于危险秘境,直觉超乎常人。   他感应到这个小岛虽然确实有些深不可测,也有残余的五彩灵光余烬,但这小岛地方太小,又位于烟云泽深处,这帮修士又吵吵嚷嚷着,不像是什么好兆头。   他果断提前用法器护身,驾驭着飞剑离开小岛。   然而他才飞离不到一里地,那小岛上就突发变故。   岛上冒出了五阶妖蛇!   还是两头五阶妖兽!   练气六七层的修士遇见四阶妖兽,除非三四成队,不然都是掉头就跑的。   更何况这是五阶妖兽?   也得亏当时小岛上的修士人数太多,两头凶残的妖兽发威后,先前在外围的修士还有机会速速逃命……于修士逃到三十里外,又特意回头瞧了几眼,就看到之前那些修士,只逃出来寥寥几个,这里头还有三四个被五阶妖兽攻击波及吐血受伤的。   余下的那些修士,应该是没得着灵宝,反而成了岛上蛇妖的腹中餐了。   于修士逃出生天,这才看到江易的传讯,正满肚子惊疑无处可说,就从头到尾把全程都给江易描述了一番。   又问江易,可是已经到了烟云泽?   不知道方不方便见上一面,他手里有两件防御法器意外破损,想要找江易来修补一番。   这个活如果在飞光城,江易一般都是不会接的。   毕竟,他可不想成为同行眼里的钉子。   但这是在烟云泽,距离飞光城十万里,江易也就不用顾忌太多。   于是他发了传讯符回信,邀请于修士前来一叙。   半个时辰后,于修士来到了小院外。   于修士拿出了两件破损的法器,一件就是从江易这儿买的岳石印,另一件则是面玄光镜。   如今江易的炼器术已经精进,修理这两件小法器都没用够一个时辰。   他没要于修士的灵石,而是跟对方换了些烟云泽的灵材和于修士自己画的烟云泽地图。   于修士长驻此地几十年,对地形和妖兽分布自然熟悉,地图上不光画出了沼泽和小岛,还标注出了危险地带和大妖巢穴。   江易大致看了眼,就看到蛇妖岛也被标了出来。   他就忍不住问,“道友早就知道蛇妖岛上有蛇妖?”   于修士苦笑,“虽是早就知道那岛上蛇妖多,可没想到竟然有五阶妖兽,还是两头!”   那两头妖兽,一公一母,估计那岛上的大小蛇,都是它们的子孙后代了。   江易又问,“那从前岛上可出现过五彩灵光?”   “当然没有了。我在烟云泽打拼了这么多年,见过五彩灵光的,也就是三五次!”   平均下来,三年一次都没有。   灵宝要是这么容易得,那估计灵界的修士就都要到这儿来碰运气了。   江易心里若有所思。   “这看着倒像是吸引修士们去送命的一个局。”   于修士一拍大腿,“我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那五阶妖兽竟然有这般的灵智了?”   灵界最高阶的七阶妖兽的灵力也不过接近人类筑基修士而已,但灵智却不一定能比得上普通人类。   五阶妖兽就会给人类设局了,那七阶岂不是更凶残?   江易摇了摇头,“也没准是哪个修士做的。”   于修士不大相信,“如果是修士做局,那他图准点什么呢?”   吸引一群修士过去送命,就算这些修士身死道消,身上那些储物袋和法器啥的,也都落到了蛇妖岛,也不会便宜了人类修士啊?   而要想避开五阶妖兽在那么大点的小岛上动手脚,这个难度……   于修士和江易这么讨论一番,虽说也没讨论出个啥来,但好歹是互相交流了信息,各取所需。   送走了于修士,江易正要接着去炼第四层五行塔,忽然心里一动。   就拿起那份地图来看。   他按照地图上的各种特征,找到了自己所在的位置。   再从他现在的位置看向那众修士亡命的蛇妖小岛,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那个小岛,离他这儿,也不过只有八十里而已!   八十里的路,在现代开车,要一两个小时,而在这灵界,如果御剑而行的话,也不过才二十几分钟而已。   他再看地图,于修士把适合修士驻扎和刷怪的地点也都标注了出来。   那些地点,离蛇妖小岛都不近,最近的也需要一百多里。   江易忽然心头一凛。   这个局,没准就是给他设的呀!   要不是他不打算卷,也追着灵光去了蛇岛,这会儿肯定也成了蛇妖的美餐了!   但他跟那个五阶蛇妖肯定是没啥仇的。   他在沼泽里斩杀的那些九头蛇妖,都是黑色皮肤的,而听于修士说,蛇妖小岛上的可都是黄色皮肤的,压根不是一个品种。   那就是有修士布置的局?   他想来想去,跟他有些过节的,就是从没见过,只听过大名的黄修士了。   还有一个,那就是吃了梅修士炼制的筑基丹筑基失败的高阶修士,扬言谁跟梅修士做买卖,就要叫对方好看的。   而江易不但跟梅修士做买卖,还帮梅修士找出了丹炉的问题,算是帮梅修士翻了身,如果那位修士就是不管原因如何迁怒,那江易确实是是得罪了对方。   当然,因为这件事,又是间接得罪了黄修士。   黄修士人在仙界,应该不会轻易来灵界,那唯一有可能对江易下手的,就是那位练气大圆满的修士了。   练气大圆满!   就算是这些年一直筑不了基,境界有所下降,那也最起码是个练气九层的修士。   江易身上的法器众多,而且还有金道具,论理就算是筑基修士来了,他也有逃跑的能力。   只是这里毕竟是处处凶险的烟云泽,不好说那位睚眦必报的高阶修士还会使出什么阴招。更不用说,他这个暂住点的位置,已经暴露了。   想到这儿,江易索性收起岳石印和阵旗,驾驭飞剑飞向地图上一处较为安全的岸边地带。   他飞出去五十里,后背突然就是一寒,他马上降落到平地上,瞬息之间已经布下迷魂阵旗,手中的五行塔已经掷出,整个人化成一道光,钻进了五行塔中。   五行塔一落地,就化成了一座直径六米的精致小塔,江易还没来得及炼制四五六七层,因此目前就是三层的塔。   而三道攻击有如落雷,凶残地劈在了三层的五行塔上。   三位修士的身影出现在五行塔百步之外,可不正是江易曾经在路上见过一面的那三个?   一老者,一中年,一女子。   作者有话说: 第270章 玄明仙界(65)   五行塔身微微颤动, 却坚强地挺住了。   江易拍了拍胸口,不由得哈哈一笑。   还好他有先见之明,一旦攒够了顶级材料, 就先给自己炼装备。   这要还是原来他用的岳石印, 这三个家伙轮着番的攻击,估计最多也就能支撑上几个时辰。   岳石印废了,他就得出来以一敌三。   那多危险啊?   他只是一个收破烂的,又不是战力强悍的剑修!   江易站在第三层塔内,正好半个身子露在三层塔的窗口处, 江易脸上这个笑容,就算原本没啥多余的含义,可看到三位修士眼里,那就是明晃晃的挑衅了。   “小子受死!”   “死到临头还敢嚣张!”   “得罪了仙界的仙师,还敢独个出来历练!”   三个修士纷纷怒斥,各系攻击如同雨点一般落在了五行塔上。   还好五行塔又将这些攻击给挡住了。   从这些话里, 江易也明白了是谁想要他的小命了。   没想到姓黄的修士, 人不在灵界,却还能驱使灵界的修士替他干活!   但这也说明了,姓黄的自己没法来灵界,这才只能借刀杀人。   如果是仙界的筑基修士来了, 江易还确实会犯愁,眼下这三个练气修士么,就没那么棘手了。   三个时辰过去了。   仨修士各种法器, 各种招术都用了个遍,然而五行塔还是好端端地佇在地面, 连个渣都没带掉的。   仨人互相看了眼, 都忍不住骂了几句脏话。   “姓江的小子, 缩在法器里算是怎么回事儿?”   “有能耐出来当面斗法!”   “没用的,你不过是个练气六层,你这个法器再厉害也顶不住,不如早些出来受死,免得等法器一破,再受零碎搜魂之苦!”   他们三个之所以受人之托来埋伏姓江的,除了有仙师答应的筑基丹吊在前头外,还有江易身上的秘密……   江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修士来到飞光城,居然就有能耐开炼器铺子。   开了炼器铺子就能炼出那么多花样百出的法器……   还在丹药铺收药渣,在桑家收灵蚕沙,在胡家收灵虫壳……   这些东西,在之前,可从来都没人收集过!   这说明什么,这些东西必定是炼器的材料!   只是向来没人知道用法而已!   要不然,这个姓江的凭什么增长修为那般快?又从来不缺灵珠?   姓江的定然得了奇遇什么的,没准就是得了哪位天才炼器师的炼器秘术心得之类的。   如果他们三个能从姓江的手里抢了这个炼器秘法。   将那些药渣蚕沙灵虫的用法都掌握在自己手里,那自然能赚到源源不断的灵石啊!   想到那满坑满谷的灵石灵珠,仨修士浑身充满了干劲儿,加大了攻击法术的灵力输出。   就见那精精致致的石色小五行塔,头顶上罩个大雷,拦腰是千条剑气,塔基边上又扎起百枚土刺,全方位无死角都是攻击,还五颜六色的,科幻大片都没这么带劲儿。   法器与主人的神识相连,虽然此时五行塔安然无恙,但其实江易自身也是能感应到攻击的。   只是这攻击就跟调小了痛觉一样,难受,但又不至于受不了。   江易索性拿出了手机和终端,开始录小视频了。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修仙斗法啊!   三位道友那是用自己全部的修为在施展啊!   这是不花钱就能拍的吗?   这大便宜,不占白不占啊!   江易拍得起劲儿,索性把手机摆放在一个窗口,自己又去了另一个窗口,好来个多角度齐摄。   这一通攻击,从白天一直持续到了入夜。   女修驾驭着的千道飞剑剑光忽然齐闪了下,便都黯淡了下来。   千道合一,一把长剑落在了女修的脚下,发出当啷一声,便再也动不了了。   女修此时能调动的灵气全都空空如也,甚至连操纵着飞剑入手都不成了。   只能低头用手捡起自己的灵剑,只看到上头有两处细小的豁口,不由心疼得皱起了眉头。   不歇气地施放着五雷轰顶的中年修士,感应到同伴的不济,就怒目圆睁,大喝一声。   “再换其它法器!”   他就不信,一个炼气六层的炼器师,能炼出多么厉害的法器来,还能顶得住他们仨整一天的攻击不成?   没准再多来两回,这具小塔就得散了架!   他大喝的同时,又是一记五雷轰顶。   而他的另一位同伴老修士,则一拐直插入地面,又引发了一波土系法术攻击。   就不信这小塔还能如此根基稳固……   然而原本雷电攻击,在整座塔上的光网密布,却突然黯淡了下来,仿佛电量只剩下了最后百分之一,只能发出最后的微弱光芒……他的灵力也要用尽了。   老修士的法器拐不但没引发地动山摇,反而是他自己老身子一晃,差点跌个狗啃泥!   而江易呢?   早在几个时辰前,他就拿出个懒人沙发,没骨头般地躺在上头,一只手慵懒地搁在窗台,另一只手则不断地拿出瓜子灵果来嗑上一嗑,看到仨修士都输出不灵了,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中年修士一口老血就哽上了。   他从储物袋里拿出一把灵珠来,就要强行回复灵力再战一波。   旁边女修幽幽劝了句,“要不咱们稍歇歇再说吧?”   他们仨灵力都见了底,要是强行用灵珠恢复,再接着来一波倒不是不行。   但谁的灵珠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充一次少说就是几万灵珠。   黄仙师可没有预支给他们灵珠和灵石啊!   再说了,他们仨再来一波倒是可以,可万一还是没攻破这只破塔。   突然来了别个修士,或者妖兽,他们仨岂不是注定要落败?   别说落败了,被一锅端了都有可能!   江易从懒人沙发上站起来,看到那仨修士似乎是消停了。   三个人各自坐在五行塔周边,呈个三角之势,都开始调息引灵。   虽然战斗歇止了,但看着江易不让他逃跑的意思也是摆明了。   看到这儿,江易也是松了口气。   虽然他表现得轻松惬意,可其实五行塔被攻击,他也并不好受。   就那些灵果啥的,都是硬咽下去的。   敌人调息,他自然也不能闲着。   他下到一层聚灵之地,抓紧时间也开始修练。   在烟云泽这半个多月,他似乎隐隐摸到了提升到七层境界的门坎。   这一修练就是三个时辰。   还是感受到了熟悉的攻击,才让他停下修练,来到三层观察那仨的动作。   这一波又是一整天。   不得不停手的三个修士互相看了看,不知道是谁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姓江的,难道是属乌龟的吗?”   “堂堂修士,竟缩头不出,可还有半点血性?”   “没想到这件法器,倒真的有点东西。”   说到这儿,老修士眼中光芒骤亮。   如果能得了姓江的炼器秘法,这种法器落到他手里,那岂不是如虎添翼?   同样的想法,另外两个修士又何尝没有呢?   “两天了,再打下去,怕是事情有变!”   “咱们不如再借力打力……”   虽然天色已经全黑,江易的神识也能感应到,如今只有两个修士分坐在五行塔左右,而那个中年修士已经向着东南方向去了。   虽然仨修士商议计策用的是秘语,江易听不到,可不用想也知道,这中年修士突然离开,不是去找帮手,就是去实施什么别的计谋了。   江易目光紧盯着塔外,当神识再也感应不到中年修士的行踪,他突然发动了五行塔的攻击!   五行塔虽然还没完全炼制成功,七层只炼成了三层,但第三层就已经可以发出水系攻击。   这些攻击,可以用灵石或者灵力激发,攻击的方式,却是模拟了水系妖兽的招式。   因此当正在调息中的两个修士突然感受到漫天冰箭雨来袭之时,还以为是他们招来了哪头妖兽!   瞬息之间,都祭起了防御法器。   然而心头却是一凛。   有这种架势的攻击,至少也是四阶巅峰的妖兽!   然而就算是四阶巅峰,这攻击未免也太密集,攻击的花样也未免太多了!   难道说,就跟那蛇妖岛一样,是成群结队的四阶妖兽?   当中年修士费了好番工夫,引了一头五阶妖兽来到五行塔前时,整个人都傻了。   五行塔呢?   他的同伴呢?   难道说是他记错了地方?   然而身后五阶妖兽的攻击如雷霆瞬发即至,他来不及多想,又朝前奔出一里地。   还是没见到同伴和五行塔!   但他也再也顶不住了,只好将怀里的两枚蛇妖蛋远远掷出,自己迅猛地朝身上拍了张传送符,硬生生在攻击劈下来之前,远远地遁到了百里之外。   即使这样,还是难免受到了威压的波及,让他气血翻涌,嘴角渗出了血丝。   好容易逃出了五阶妖兽的神识锁动,他这才拿出传讯符,跟两个同伴传讯。   然而好半天过去,他的传讯符就跟失灵了一样,连亮都没亮半下!   作者有话说: 第271章 玄明仙界(66)   中年修士心底一凉。   难道说, 他们两个都遇到了不测?   难道那姓江的召来了帮手?   一想到这个可能,中年修士就觉得如芒在背,直接驾起飞行法器, 迅速遁逃。   几乎是在同时, 江易站在两具尸身前,眼角瞥见落在泥地里的传讯符似乎发出了微弱的光亮,便一脚踩了上去,将这枚玉符给碾成了玉粉。   所以说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瞧了对手的实力。   仨修士一心想要打破五行塔,好将里头的江易捉出来灭掉。   两天两夜的攻击, 让他们误以为五行塔就是个防御法器,因此在五行塔突然放出水系攻击的时候完全猝不及防,不但中招受伤,还中了水毒。   本来真正实战的话,他们单打独斗就不是江易的对手。   如今受了伤中了毒,那就更不成了。   江易趁着中年修士还没回来, 迅速灭掉了那位女修。   剩下的老修士见势不妙, 驾驭着法器就逃,江易哪能错过这个机会,直接追了上去,将老修士斩杀。   烟云泽中妖兽横行, 普通修士若是没有自保之力,压根在烟云泽一带过不了夜。   更不用说刚死的修士了。   早就被妖兽拖进沼泽或者大泽之中一顿美餐了。   因此中年修士回来的时候,既看不到江易的五行塔, 又看不到同伴(尸体),反而更加恐慌。   江易也没有一定要去追杀中年修士的意思。   那两个修士的储物袋就都落在了江易的手里。   江易又多了几百块灵石、六十多万的灵珠、一大堆的灵材灵丹、十几件法器……   难怪在烟云泽, 杀人劫宝稀松平常呢, 一夜暴富, 这是多大的诱惑呢?   更何况这一场生死斗法,让江易体内灵力充沛,突破近在咫尺。   三日后,已经升阶到了练气七层的江易回到了飞光城。   他在飞光城又呆了两个月,把手上没什么用处的灵材处理掉,购入需要的材料,又接手了几个炼器订单,就将自己开的那个小铺子给关掉,通过传送阵去了灵界北境的仙城天玑城。   天玑城位于灵界最北境,周边都是莽莽雪岭,整座城都是用白玉砖修建而成,与周边白雪相映,就仿佛琼宫玉宇一般。   此地长年极寒,不结冰的日子一年也没有几天。   因此在天玑城内外生活的凡人数量就远远不如飞光城。   但对于修士来说,天玑城外的数万大山和远古密林中,生长着无数灵草和宝贝,各种低阶妖兽杀之不绝,实在是个获取修练资源的好地方。   天玑城内的铺子租金,也比飞光城内要贵了些。   不过江易现在手里有的是灵石灵珠,倒也不太在乎这点差价。   他仍然租了个偏僻位置的小铺子,对外出售自己炼制的法器。   在炼制法器和修练的空闲,他就跟城中许多散修一样,到城外的深山野岭里去探险历练。   江易在雪岭森林中,也发现了不少不为灵界所知的有用材料,顺利地将五行塔完善到了第六层。   三年后,江易的修为已到了练气大圆满。   就准备冲一冲筑基了。   三年时间,绿叶币已经攒到一百七十万。   就算他筑不了基,以这个攒绿叶币的速度,用不了半年,他就能穿越到下一个世界了。   好歹在灵界也有几位熟人,在筑基之前,他也不忘去拜访一二。   梅丹师不愧是天才丹师,翻身后炼出来的灵丹品质越发上乘,甚至还炼制出了再生丹,让他自己断腿重生,看上去居然跟常人没两样了!   江易用自己炼制的简版五行塔跟梅丹师换了一批灵丹。   梅丹师当初就承诺过,要为江易炼制更上等的筑基丹来着,去年他搜集了一批上好的灵草灵植,炼制出了一炉筑基丹,成丹六枚,有三枚都是极品三阶筑基丹。   他把那三枚略次点的筑基丹都委托拍卖掉,三枚极品筑基丹就秘而不宣,都留了下来。   如今见到江易,就将一枚极品筑基丹给了他。   除了最珍稀的极品筑基丹,还有驻颜丹、再生丹与延寿丹。   这三年里,也不是没修士来找梅丹师的麻烦,不过梅丹师是吃一堑,长一智,不管怎么样,是打死也不肯出飞光城,既然人不出仙城,那就能保证性命无忧,更不用说,梅丹师翻身之后,为了筑基丹,愿意为他出力的高阶修士也不少,再加上他的弟子梅小丹师修为也提升到了练气五层,炼丹术青出于蓝,看着就是前途无量的样子,因此如今梅丹师的日子倒是好过了许多,过上几年就能练气大圆满也未可知。   告辞了梅丹师,江易又去了趟冯家小院。   这次他也送了冯婆婆一个简版五行塔和几种珍稀的灵丹。   冯婆婆年事已高,早就绝了筑基之念,但将修为提高一些,再多十来年的寿命,还是完全可以的。   告别冯婆婆,江易寻了一处荒野无人之地,布下防护阵盘,服下筑基丹,准备筑基。   一天一夜后。   天空碧蓝如洗,彩云漫卷。   空气中点点灵光尚未消散,吸引了附近许多小型的妖兽,想要蹭些灵力,又怕惹到了大能,只敢探头探脑,躲躲闪闪……   江易缓缓站起身来,身上原本那件绘着灵符的灵丝道袍已经变成了焦灰,簌簌而落。   江易从储物袋里寻出早就准备好的新道袍穿上,又给自己施了个清洁术。   虽然满身的焦灰干干净净了,但被劫雷劈焦的头发和皮肉,一时半会儿地,还没法恢复。   也不知道是他的运气太好,还是那枚极品筑基丹的效果,这一次的筑基,实在是非常的顺利。   江易的神识扫过周边,一些妖兽和过路的修士纷纷掉头就跑。   毕竟,在灵界,筑基修士就算是无人敢惹的大能了。   虽然他在灵界无人敢惹,但筑基之后,他就能明显地感受到灵气稀薄的不适了。   难怪筑基修士一定都要去仙界呢。   江易放出五行塔,来到第二层,有聚灵阵的加成,这才感觉好上一些。   他花了三天巩固好修为,这才找到最近的仙城传送阵,交了十万灵珠,传送往仙界。   初入仙界,浓郁灵气扑面而来。   他忍不住深吸一口,感觉整个身体的毛孔似乎都打开了。   传送阵的守卫看到他这般模样,不由歪了歪嘴翻个白眼。   这些没见过世面的灵界修士!   “还不快下来!莫要耽误工夫!”   江易下了传送阵,左右一望,这才发现原来这传送阵前,已经有了好几位修士。   这些修士东张西望,神色好奇,显然跟他一样,都是刚从灵界传送到仙界来的。   这传送阵就是露天开阔地上设置了巨大阵盘,阵盘旁边有四名守卫,如果有修士在阵盘上逗留,就会大声呵斥。   而下了传送阵,沿着玉石铺成的小路走上几百步,就是出山的道路……原来传送阵是设在一处山谷之中。   大概是初来乍到,就算这些修士们都最起码是筑基,手里少不了飞行法器,这些人大都顺着玉石小道一路步行。   有社牛的还要向旁边的修士搭话,趁机结交。   “鄙姓荣,是个散修,今日初来仙界,就遇到道友,实在是有缘啊!”   “不知道友在仙界可有亲朋故友?有没有打算组队去秘境历练?”   “呀!原来道友是位丹修,失敬失敬!不知可否交换传讯符?”   大约初来仙界的修士,基本上在仙界都是光杆,没啥亲朋故友的,因此三言两语地,倒是也乐意相互结交。   只有少数几位,全程冷淡,一挥衣袖,缩地成寸,已经到了小道的尽头。   小道的尽头,就是山谷谷口。   此时谷口的位置,也有几位修士等在路边,看打扮,应该就是仙界中的仙门子弟。   那少数几位跟这些仙门子弟,略应对几句,就乘着飞行法器,跟在仙门子弟身后,想必是被接引走了。   走在后头的散修们仰天看着,或多或少都有些个羡慕。   江易身为散修,已经跟几位新人修士交换了传讯符。   散修们一听到他是炼器师,那笑容都难免灿烂了几分。   “江道友真是年轻有为啊!”   “早就听说有位姓江的炼器大师,原来就是道友啊!”   “刚刚我给守卫送了一袋子灵果,听他说了,这山谷出去三十里,就是个小镇,名叫杏花镇,一般散修初到仙界,都会在杏花镇住上一段时日,不如道友们一道前去呀!”   既然是散修们适应的地方,他当然也不会不去了。   走出三十里,进入杏花镇,看到一座座依山而建的屋舍和小块的农田,江易就忽然有种打游戏来到新手村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 第272章 玄明仙界(67)   走进杏花小镇, 几乎所有的新进修士,就都朝一家酒肆走去。   江易的脚步放缓,暗中观察。   这时候, 他才发觉, 原来这个杏花小镇,跟灵界的小镇比起来,反倒没有那么繁华热闹。   而且一路走来,竟是没遇到过一个凡人。   他就随意地向旁边的散修打听。   “仙界和灵界可不一样,灵界里凡人还能过活, 在仙界却是不行。”   “莫说凡人了,就是那些未筑基的低阶修士,在仙界都过得艰难哩!”   原来仙界灵气充足,对于修仙者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环境,可对于凡人来说, 就不成了。   虽然普通凡人在仙界一年两年的也不会死, 可寿数就要大大地缩短了。   不过即使如此,有些仙门中的老祖舍不得自家没有灵根的血脉亲人在凡间受苦,就乐意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看护着,那就要圈出几座山头或者一大块地, 布下消减灵气的阵法,才能让这些血脉亲人安然长住。   这也是仙界不大产灵谷灵果灵兽肉灵丝,必须得从灵界大量购入的原因。   毕竟, 来到仙界的修士们,都是一门心思地想要修练成仙的, 谁有那个闲工夫在仙界种田织布, 放牧养殖?   就他们在这杏花小镇上看到的小块灵田, 也都是刚来到仙界的筑基修士,因为一时半会儿的还没找到什么好出路,就只好先去种点灵植灵谷的挣灵石,但他们手头上但凡有些灵石,又寻到了更好的修练法子,就会毫不犹豫地丢开这份活计提桶跑路。   好在这杏花镇离着传送阵近,总有源源不断的修士补充进来。   江易听得微微发怔。   其实这些信息,如果是消息灵通的修士,早在灵界就应该打听好了。   可江易成天忙于搞回收和修练,虽然偶而也爱听八卦,那都是灵界的八卦。   他筑基又太快,刚筑基就来了仙界,还没想到要多打听些仙界的事儿。   仙界的这些情况,听起来,似乎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那,为何大家都去那家酒肆?”   “因为所有的新晋修士都会去那里登名,等着看看能否被各大仙宗收入门下啊!”   杏花村青云酒肆内,正是一团热闹景象。   外头看起来不算多宽敞的大堂内,竟是意外的阔大。   并排支起的十几张桌子前,都挤满了来登名和问询的修士。   这些桌子后,都会坐着两三位身着宗门服饰的修士,招呼着来命名的人群。   而桌子上,都会摆上个宗门名牌,什么紫辰宗、万剑宗、如意门、凌清派、百花堂之类。   江易走进大堂的时候,就看到有些宗门前,已经排起了长队,有些门派前,却是无人问津。   比如百花堂,如意门这两家,就没什么人排。   不过这两张桌子后负责接待的修士,倒也不急,百无聊赖,闲着打起了瞌睡。   仙界和灵界虽然相通,时有来往,但大部分来到仙界的修士,对于仙界的情况,都跟江易差不了多少,就算打听到了些信息,那也是传了好几乎的,谁知道准不准呢?   就有那等机灵的,先不去排队,而是寻到了这酒家里的伙计,送点小甜头,打听了起来。   江易看到,索性退出了大堂,在小镇上走了一段路,寻到一位正在田里干活的修士,搭起了讪。   “道友,这田里种的可是灵麦?”   如果江易不是在江家灵谷里干过一段时间的农活,这会儿也就认不出田里种的是灵麦,也就看不出这灵麦的长势并不好,不但植株瘦弱,叶子也有些泛黄发蔫。   手拿灵锄的修士点了点头,兴致也不算很高的样子。   “是啊!没想到仙界这么好的地方,偏偏种个灵谷都费力。”   原来仙界灵气浓郁,对于一些高阶灵药灵草倒是好的,可是灵谷灵果一类常见的灵食,反倒生长的不怎么样了。   如这样一块田里,出产的灵麦,怕是还不如灵界里最劣等的灵田。   江易也觉得稀奇,点点头道,“这大约就像是肥力,少了不足,过犹不及。”   所以说仙界千好万好,总还是有不足的。   不过这些灵谷和灵果等灵食,对于筑基修士来说也不是必须的。   仙界除了筑基以上的修仙者外,还有些练气修士,这些修士一部分来自圈地生存的凡人,一部分就是高阶修士生下的后代。   练气修士无法辟谷,自然是少不了灵食供应的。   种田修士笑了笑,“道友这话在理,也得亏了仙界种不出好灵谷,这才有咱外来修士一条挣灵石的路子。”   灵界通用的钱是灵珠,而仙界通用的钱是灵石。   虽然一灵石能换一百灵珠,但除了在杏花镇能用灵珠兑换灵石以外,别的仙镇仙城都是不收灵珠的。   拿着灵珠去这些地方,就好像拿着小穷国的纸面大钞去发达国家花一样,不被打出来就不错了。   因此,种灵田这种吃力又不讨好的活,仙界本地的修士自然是不屑做的,就连外来修士,也就是用这个过渡一下,正经修士谁种地呀!   说到热乎处,江易拿出了两瓶灵酒,请种田修士喝上几杯,种田修士索性把手上的活一放,同江易边喝边聊起来。   其实他来到仙界也还没到三个月呢。   不过因为他为人小心,做什么事都是深思熟虑,所以知道的仙界的事倒是不少。   对于各大仙宗在杏花镇招新弟子这事儿,种田修士撇了撇嘴。   “别看里头的宗门不少,其实正经的五大仙宗,长风宗、华鼎宗、玄化宗、梵心门、幽苦宫,人家压根就不在杏花镇招新弟子!”   种田修士灌了一大口灵酒,“还是咱灵界的酒好喝啊!”   仙界这边也不是没有酿灵酒的,但原材料不行,而且人工也贵得多,相比之下,就不如直接从灵界那边采购酒了。   只是那些灵界采购回来的各种物资都是供给仙宗和各大商行的,如他们这些新来的底层散修是绝对舍不得花高价买的。   江易自然对那什么五大宗门更感兴趣,就向种田修士请教。   “仙界里实力最强的五大宗门啊!其中长风宗主要是剑修,华鼎宗是丹修,玄化宗……炼器,梵心门是佛修,幽苦宫神秘得紧,据说都是一群女子,也不晓得练得什么功法,可此界修士一提起就是敬畏有加,不好惹的样子。”   “像紫辰宗、万剑宗、如意门、凌清派、百花堂这些门派,就是仙界里的中小门派了。”   “紫辰宗是剑修丹修器修都有,万剑宗则是纯剑修,如意门是炼器门派,凌清派也是丹修门派,百花堂里女修居多……”   听到凌清派的介绍,江易忽然想起,那位黄乘风修士,可不就是加入了凌清派?   刚刚他在大堂里扫了一眼,看到凌清派前头排队的修士还不少呢。   “听说加入仙门就是正式子弟,仙门里会有修炼功法,传功长老,各种资源,好处不少……道友为何不加入仙门呢?”   种田修士摇摇头,“话虽如此……但道友也是打从灵界筑基过来的,自然知道修练有多不易。”   那真是天资运气和努力缺了哪一样都不成啊!   “天上哪里有掉下来的灵石呢?得了人家的好处,那不得替人家卖命吗?”   种田修士又摇摇头,喝下一大口灵酒。   “道友,可是知道些什么?”   江易这种话,就用上了密语。   种田修士眼中微光闪了闪,笑道,“我一个才来三个月的修士,能知道什么?”   “我不加入仙门,就是天生自在惯了,不想受拘束罢了。”   江易想了想,又问,“那边的几位道友,莫非也是同道友一般的想法,不喜受拘束才在这里租灵田种么?”   “那倒不一定,有的是没被宗门收进去,有的许是与我一样不想受拘束,有的约莫自视甚高,更想进那五大仙宗吧!”   江易听得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那他也还是先种田吧。   江易问过了种田修士,去找到管理这些灵田的小镇管事,花了三块灵石租下五亩灵田。   这个时候种灵麦已经迟了,江易就撒种种了些灵菽。   如今江易已经筑基,播种子只需要运用些小法术就行,五亩灵田下好种不过用了十来分钟的工夫。   播完种自然要浇水,江易站在灵田边上,正要先用转换术再施展灵雨诀……   他四系灵根,唯独缺水灵根,不过修为到了七阶就可以先用转换术,将其它灵气转化成水灵气,他运用着转换术还未过半,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动作。   这里的灵谷生长不好,主要是因为灵气过浓。   那施展灵雨诀,岂不是会让灵气浓度增加?   看来不能用灵雨,只能用普通的水才行!   作者有话说: 第273章 玄明仙界(68)   三个月后, 江易租种的灵菽获得了丰收。   收割时,江易都没用自己储物袋里的机械,而是用了各系法术的组合。   金灵力化镰, 平推过去, 便将一亩的灵菽割下。   再用风灵力,将割下的灵菽都卷作一堆。   火灵力稍加烘烤,便将灵菽豆都烤得爆裂开来。   此时再用风灵力将豆荚吹走,几百斤的灵菽豆子就算是收入了囊中了。   旁边的种田修士们都看傻了眼。   他们不是看江易各系法术用得行云流水前后衔接觉得吃惊,而是江易这一亩地的产量, 也实在是太高了吧?   而且跟江易比较熟悉的修士上前拾起一粒灵菽豆,发现这豆子饱满个大,哪里像是他种的那种干瘪瘦小的模样?   “江道友莫非有什么特殊的种地法子?”   “我种的地一亩才收了九十来斤灵菽豆,江道友这一亩顶得上我三亩了!”   “什么三亩,江道友这地里的豆子,长得也格外的好, 少说也是灵品灵食了!”   几个修士围着江易种的灵田七嘴八舌, 负责管理灵田的小管事也走上前来,取了一把灵菽豆握在手上,同样很是惊讶。   “田里种出这样的灵菽,这还是头一次!”   他身为筑基修士, 因为年纪一大把了,修为又无寸进,这才只能寻了个这样的活计干, 混吃等死而已。   反正整个仙界也没多少像样的灵田,无论哪里的灵田, 种出来的灵谷都不怎么样。   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而且种灵田这活儿, 但凡是个筑基修士都懒得干, 也就是因为他们这杏花镇有个招人的便利,年年招新,这才没有让这些灵田撂荒罢了。   他亲眼看着江易将五亩灵田收获完,一共收了一千多斤的灵菽!   还全都是品质不错的!   仙界里品质上好的灵谷,都是来自灵界。   仙界本身种不出好灵谷,这也就导致了灵界运送过来的上好灵谷价格居高不下。   毕竟,就算是仙界的灵石在灵界能以一当十,架不住这运费实在是不菲啊。   灵界的未筑基修士要想通过传送阵,可是要花一大笔灵石的。   而灵界的筑基修士但凡来了仙界,谁还想回灵界去呢?   就算有筑基修士专门为了运送灵界资源来回传送,这些修士当然也会抬高运费,不然他们吃饱了撑的两头跑?不但要花传送的灵石,去了灵界呆的工夫,还耽误修行。   所以他这边出产的灵谷虽然加在一起也不少,但都卖不上什么好价钱。   如今这个头大粒圆的灵菽,确实让他眼前一亮。   “这种灵菽,我这儿能按一个灵石两斤收!”   旁边修士都听得直羡慕。   他们种的灵菽,可是才一个灵石五斤收了啊!   江易在灵界四处游历,他又不缺灵石灵珠,看到什么好东西都会收上一些。   因此他的储物袋里,灵菽也有好几百斤呢。   而且那个品质比他在这里种出来的还要好一点。   没办法,哪怕他再注意,这边的灵气浓度对于灵谷来说,还是高了些。   他把这次收到的一千多斤灵菽,就全卖给了灵田管事。   一共挣到了五百灵石。   修士们都投来羡慕的眼光。   灵田管事也热情地劝他,“江道友何不再多种上一些灵田?”   其实来这里租田种地的都是筑基修士,就算是法术再不怎么样,种个十亩地都跟玩似的,压根花不了他们多少时间,可惜这些修士们一个个都惦记着修练升阶,压根没心思好生种地。   “多谢管事好意,在下已经加入了散修盟,正欲和几位道友结伴,去往金阳城。”   五亩灵田让筑基修士来种,那几乎就跟在现代玩欢乐农场游戏一样轻松容易,每天有大量的空闲时光,既可以用来修练,也可以去周边探索,当然了,也可以搞社交,相互交流些八卦消息。   这杏花镇八十里外的几座山谷中,就有许多小型妖兽,比如三尺蛇,人面蛛,角牙兔之类的。   这些妖兽体型不大,妖力与筑基一阶修士相当,灵智半开未开,一般只要修士自己不是蠢得要死,都是能打得过这些妖兽的,因此这里就是修士们刷怪的好去处。   只是这些小妖兽刷起来不难,但也刷不出什么油水来。   这些妖兽体内的妖丹个头极少,也就跟一粒大点的灵菽豆差不多,至于皮和肉,既不能用,也不能吃,因此能得的好处,也就是那点小妖丹了。   而这种妖丹,在仙界因为太过普通,根本不值钱,一枚妖丹,也不过一块灵石而已。   杏花镇两百里外还有灵石矿坑。   这灵石矿是归属于紫辰宗的,据说已经挖了两千年,灵石矿已经没了多少。   因此紫辰宗也就不大重视这个灵石矿,如今派驻来看管的,也不过是两个筑基五六层的外门修士。   虽然这矿是灵石矿,挖矿也不是个什么轻松的活儿。   这两位紫辰宗外门修士,也是招募些打零工的散修或者是宗门内犯了错的弟子在矿场干活,将那些边边角角的灵石都挖出来上交宗门。   在灵石矿里打工,当然比种灵田要挣灵石快许多了。   而且深入地下干活,神不知鬼不觉的,没准还能捞上一点好处。   因此种灵田的修士,有时也会去矿上干几日的活儿,好多攒点灵石用。   山谷刷怪和矿坑挖矿,这两样江易都试过。   只能说,这两样都不像游戏里那样轻松,挣灵石的效率实在是不怎么样。   甚至还有受伤送命的风险。   但从灵界来仙界的那些修士们,如果不加入宗门,起初的半年,多半就都在干这样的活儿了。   主要是这仙界的物价实在是太高了。   没有灵石,简直是寸步难行。   一些在灵界出产的物资,来到仙界简直就能翻出几十倍来。   什么灵丹法器灵符阵盘,都是贵得出奇。   比如筑基修士常用来补充灵力的增元丹,最便宜的那种也要一粒二三十个灵石。   筑基修士用的飞剑或者护甲,也是最基础的一件就得五百灵石。   而他们灵界修士来到仙界,就算原本会炼丹和炼器的,因为仙界和灵界灵力分布不一样,原本的心得技巧到了这儿有可能反而是错误,因此大部修士,不摸索半年,压根炼不出什么来。   有的修士就想着要不就咬牙先凑合用灵界的法器和衣袍了。   然而灵界的法器和衣袍,除非是上品级别的,不然在仙界这样的环境里,都脆弱得很,用不了几日就破损报废了。   所以说,没来仙界的时候,天天想仙界,等到真来了仙界了,发现这日子是真不好过。   江易在这三个月里,也没少试着自己炼器。   在毁坏掉上百斤的灵材后,他总算是找回了一点炼器手感,只是炼出来的法器,品质都还是凡品,他也就放缓了节奏,决定等半年后再说。   在打听到了那些灵界修士加入仙门后的少许消息后,江易就彻底绝了进仙门的心思。   倒是有修士来拉他加入散仙盟,他想了想就同意了。   灵田管事对于江易的决定十分惋惜,在江易临走的时候,还特意表示,只要江易以后想回来种田,他一定给江易安排最好的灵田和最好的灵谷种子。   江易和几个修士结伴到了金阳城。   仙界除了五大宗门之外,还有十来个中小宗门。   这些大小宗门,几乎将所有的灵石脉和其它资源矿脉都瓜分光了。   仙界里的各大仙城,也被划分在宗门的势力范围之中。   散修们如果没有背景,在这些仙城里也不过是当苦力的份儿。   本土的散修尚且如此,更何况那些从灵界来的散修?   据说两千年前,还没有散修盟的时候,灵界来的散修过得都很惨。   不是在各仙城里当苦力被盘剥,就是在仙城范围外,为了一点点资源弱肉强食,朝不保夕。   后来有几位天资眼光过人的散修,想出了散修盟这个主意。   虽然单个散修比不上宗门,但若是所有的散修稍稍团结一些,有个自己能自由交易的仙城,那也能改善所有散修的处境。   散修盟从十几个散修开始,发展到如今,实力已经能跟中等宗门相比。   而金阳城,就是散仙盟控制下的一座仙城。   只要是加入了散修盟,每年缴纳会费,为盟中做足够的贡献,就能在金阳城中修练交易,不用担心受那些宗门修士的欺压和盘剥。   而散修盟也贴心地考虑到刚从灵界来的修士手头没什么灵石,会费都是到了年尾再交,只要在两个月内为盟中做些贡献就好。   在听到了外来散修在其它仙城的悲催故事之后,江易果断决定加入散仙盟,先去金阳城渡过筑基初期再说。   金阳城修建在一处灵脉之上,只是这灵脉被一条大河切割成两半,金阳城也就随之分成了东西两城,中间用一道玉石大桥相连。   不过城东都是散修盟中有头有脑的大能居所,城西则多是普通散修。   江易跟在飞光城一样,租下了一个前铺后宅的小院子当住所。   既然炼器术暂时失效,他就索性先不开铺子,而是去了城主府前的任务堂,看看眼下能有什么任务好接。   作者有话说: 第274章 玄明仙界(69)   一位上了年纪的白发修士正站在任务堂前, 手里拿着一把灵竹做成的牌子,正挨着个地往任务堂前竖立的任务墙上贴。   这道任务墙,就立在任务堂大门外, 起一个影壁的作用, 只是它长十米,高三米,通体都是白玉制成,着实地显眼。   而影壁上头,竖着贴满了一道道的灵竹牌子。   这些灵竹牌质地坚固, 碧绿如玉,贴在白玉的墙面上,分外好看。   而牌子上又用夜光石粉制成的墨书写出一行行的大字,无论昼夜,都能瞧得一清二楚。   当然了,能在这儿看任务墙的, 少说也是筑基期的修士了, 就算这字小如蚊蚁,修士们也有办法看得见,只是那样又怎能体现出散仙盟的威风大气呢?   白发老修士手里的牌子,都是已经写好了的, 最新要贴出去的任务。   而墙上这些旧的,有的还没完成,可以多贴一段时日, 有的却要及时撤下,免得后来的修士们白做工。   “黑风谷采集流萤草……一株一百个灵石?这个价倒是比去年的还要高了些。”   “黄沙秘境猎杀妖狼……一张妖狼皮五百灵石?去年听说在黄沙秘境里好些个修士都被狼群围困住, 殒落了少说三十多个!今年怕是去的修士少喽!”   “修罗火岭采掘火灵石……火灵石与普通灵石一换十!”   “幽碧海中蛇鱼血……一升两千灵石。”   “十万树海中六臂猴妖丹……一枚五万灵石。”   白发老修士手中的灵竹牌稳稳地飞贴上白玉墙, 就有许多早就等在一边的修士们围过去看。   这些修士, 有三分之一的修为,都跟江易一样,不过是筑基初期而已。   另外三分之二的,江易就看不出修为了,应该都比他高。   他听跟他一道加入散修盟的修士说,金阳城内散修,以筑基最多,少说也有两万了。   余下的散修,大概有两三千练气,不到一千金丹,元婴期大能才三四十位,化神期老祖有三四位,再往上就不是他们这些散修能打听着的了。   而任务墙上这些任务,应该是有难有易。   比如采集药草这种,就是刚加入散修盟的筑基初期修士能做的。   而猎杀妖狼呢,就得筑基三四层或者是手里有厉害法器的修士才行,不然送命的风险太大,没挣着灵石反而身死道消就不划算了。   至于蛇鱼血和妖丹什么的,那至少都得是筑基后期修士才能接的。   而适合金丹期的任务,那就不会在这大庭广众下任由众散仙抢了。   江易想了想,跟旁边的修士们打听了下修罗火岭。   原来这修罗火岭,距离金阳城有三万里之远,是群山环抱的一道长约三百里的山岭,山岭上寸草不生,长年青烟弥漫,滴雨不落……却是因为山岭下方有条赤焰火河,炽热无比,普通凡物若是落进去,不用一息的工夫就会化为飞灰。   这赤焰火河的四壁上,也天生天长着许多火灵石。   这些火灵石,内中的火灵力极为纯粹,是炼制火系法器和火灵根修士修练的上好材料。   要想挖到火灵石,这修士就得胆大心细,有法子抵御赤焰炽热,又能躲得过赤焰河附近的火甲虫攻击……因此一般都是筑基六七层以上,身有火灵根的修士才有可能会去的。   但江易听得心中一动。   赤焰河?   听起来就像是能弄到火种的地方啊?   灵界本身不产火种,就算拍卖行里偶而有一两个火种拍卖,那也都是好几百万灵珠的天价。   别说江易能不能凑得起这几百万,就算能凑得起,他也不会去高调花这个钱。   好不容易掏空储物袋买回了火种,却被有心人给盯上来个杀人夺宝……那岂不是冤死了?   江易都没多想,直接就上前去向老修士打听。   筑基修士寿元一般也就五六百岁,这位姓迟的老修士已经四百八十多岁,才不过是筑基四层,可以说金丹是不用想了,因此也不再痴迷修练,而是在任务堂里领一份差事,按月领点灵石和资源。   看到江易这样的筑基一层修士,还是刚从灵界来的,就初生牛犊不怕虎,想要去赤焰河挖火灵石,不由得劝说。   “修罗火岭对于刚来仙界的修士,确实是危险了,小道友还得三思啊。”   他就是从灵界过来的,知道灵界修士要想在仙界混出个模样来有多困难,因此看到像江易这样楞头青小子,就忍不住多嘴两句。   江易去修罗火岭又不单为了火灵石去的,他笑了笑,谢过老修士的好意。   “那不妨事,大不了我再寻几位同去的道友组队就好。”   老修士在心里摇了摇头,索性闭上眼睛,背着手走开了。   这些小年轻啊,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才从灵界来到仙界,就是能认得几个同伴,又能有多少信任呢?   几位道友结伴同去探索秘境,结果为了寻得到的好东西反目成仇,黑吃黑的可多的是。   尤其是修罗火岭那种地方,暗中下手了把人往赤焰河里一推,可不就什么都剩不下了么?   江易看过了任务墙,就进到任务厅里。   这任务厅不算太大,三处相隔甚远的柜台后,坐着三位看不出修为的修士。   看到有进来的修士走到柜台前去,拿出储物袋和身份玉牌上交任务,由柜台后的修士点算后再交付灵石。   江易就明白过来这是做什么的了。   “三十株流萤草……交付三千灵石,记贡献分三分!”   “两枚红纹珠果……交付一千灵石,记贡献分一分!”   江易听着柜台后修士的声音,也算是明白了这交付任务的规律。   原来拿到了相应的资源后,就能直接到这大厅里来兑换灵石,每一千灵石的交易,就能计入贡献一分。   而这些资源的收集,散仙盟自然也会从中扣除交易用的灵石,如此自家有了稳定供应的渠道,而原本没有保障的散仙们也有个可以放心挣灵石的地方。   而贡献分达到一定的等级,就能换到不同的身份玉牌,拿着这玉牌在金阳城的铺子里,都会有各种折扣和优待……   所以说当初想到建立散仙盟的那几位修士,还真是个人才。   没准也跟他一样,都是来自外来世界的穿越者呢!   江易出了任务厅,就去城中的集市上买了本地图。   又打听到了去修罗火岭要带齐的装备。   什么预防火毒的寒冰丹啊,不惧火系攻击的穿戴啊……   但据说最实用最不能少的就是传送符了。   万一到了紧急要命的时刻,把这传送符往身上一贴,就能传送回金阳城!   虽然这传送符一张五千灵石,听起来有些贵吧,可关键时候能保命啊!五千灵石一条命哪个更重要不知道嘛?   如果江易不是身怀巨款,不是心里想着火种的事儿,对于他来说,赔钱的任务那肯定是不会做的。   但他这不是另有想法吗?   买了一张传送符,江易又采购了寒冰丹和几样克制火系灵力的衣物。   还是跟在灵界一样,江易没有组队,就自己出发了。   三万里乘坐飞剑不过一柱香的工夫。   将近修罗火岭地界,原本郁郁葱葱,草木茂盛的山岭突然一变。   荒山秃岭,草木不生,些许残木枯草焦黑倒伏,一派天灾过后的苍凉。   再往前飞,一股股热浪冲天而起,饶是江易人在百米高空的飞剑上,也差点被熏得上不来气。   就见不远处一道数百里长的山岭蜿蜒横亘,赤红炽热,就像是苍茫巨龙被巨剑砍中了脊背,落下了道狰狞的伤口一般。   江易小心地落在了交界地带,同时运起灵气护体。   他才落地,就是心神微动,登时心头一凛,祭起了一枚仿生版的岳石印,整个人飞速地钻了进去。   这种岳石印是他在临筑基之前炼制的,能根据周边的环境调整外形,有如变色龙一般与环境融为一体,充当修士们的完美庇护所。   当然了,修士们觉察人或物,并不靠眼力,主要凭借神识。   江易这种岳石印,炼制的时候还专门添加了屏蔽神识的灵材。   当然了,即使是这样,如果是修为相差太远的话,大能们不用一息就能看出这小小伪装。   但在同为筑期修士的眼皮下蒙混过关还是可以的。   江易整个人刚刚进了岳石印没盏茶的工夫,他所在的位置,就飞落了一队筑基修士。   这一队筑基修士共有四位,他们的修为显然比江易要高不少。   而且对这地方十分熟悉的样子,刚刚降落,话都不多说,就直接行动了。   就见他们纷纷从储物袋中拿出新的衣装换上,又服下了丹药。   为首的修士扔出了一条长索,将这长索的一头钉死在焦黑的岩石上。   江易躲在岳石印里一动都不敢动。   幸亏这些修士没把长索钉在他的岳石印上,不然那绝对漏馅。   他发誓下回要选个别的地方观望,千万不能再在这里了。   不然被发现了,那就是一番生死逃杀啊!   这些修士们不光看着修为比他高,而且还都穿着门派的服饰,那就是散修常提起的会欺压外来修士的宗门子弟啊!   为首的修士指点着队伍里两名修士将长索捆在腰上,“你们先下去探路……”   被点到的两个修士神情都有些发苦,却不得不依言照做,把长索捆到腰间,驭使着自家的飞行法器就朝那红得发黑的裂缝中缓缓飞落下去。   江易的眼神动了动,有些不解。   既然能用法器飞行,又何必还要用长索捆着呢?   但不到几息的工夫,答案很快就来。   两名修士贴着灰红的山壁向下飞行,瞬间山壁颜色突变,一大块黑色石壁猛然脱落,就朝一位修士身上砸去。   那修士惊慌闪躲,然而那块黑石壁瞬间粉碎成无数细小的石粒,将修士围了起来……   身为筑基修士,好歹也有护体灵力罩,那些黑色碎粒就扒在灵力罩上,密密麻麻,十分地碜人。   然而细细一看,那些黑色碎粒,分明就是一只只的小甲虫!   这些小甲虫凶残之极,似乎张嘴在吸食着灵力罩,没过一分钟,原本还宽裕的灵力罩就要被破开口子……吓得被包围在其中的修士使劲地扯起了长索。   留在上头的两个修士齐齐出力,将这位倒霉的同伴扯了上来,两道水系攻击过去,那些凶残啃咬的小甲虫纷纷放弃,又落回到了地火裂缝之中。   江易看得目瞪口呆。   怪不得老修士说这里十分凶险,不适合新来仙界的修士呢。   刚刚要是他自己托大下去,也会遭遇这些成千上万的火甲虫啊!   没见这位被围攻的修士,脚下的飞剑似乎都瞬间有了破损?   可还没等他感叹完,这位差点被围攻的修士,又被他的同伴们催着下去……只是换了个新路线而已。   难怪叫探路!   作者有话说: 第275章 玄明仙界(70)   两天后, 那四个修士里的三个略显狼狈地离开了。   临走时,有两个头发被烧得焦黑,脸上皮子也被熏得通红, 甚至还有一位半拉胳膊都成了焦炭……   虽然说这种四肢伤残, 也不是没办法以后再养回来,但再怎么样也是元气大伤,有损修为。   比如那位梅丹师,就是双腿伤残,修为一下子就跌了两个阶层。   也得亏他自己就是丹师, 可以炼制再生丹,这才能迅速恢复,再度翻身。   而这位受了重伤的修士,很明显在四人中的地位较低,面对另外两人也是唯唯诺诺,这次的行动, 就算得了些收获, 估计他也分不到多少,回去能不能恢复,多长时间恢复,那可就难说得很了。   而另外一个修士, 似乎就没从地火裂缝中出来!   那三人也对这位同伴只字不提,显然对这种事情都司空见惯。   从这两天四个修士的对话里,江易也能听得出来, 那两个地位较低的,就是从灵界来的修士了。   想到在杏花镇上, 那几个一说起入宗门来, 神情就十分古怪的灵界修士, 江易就明白了。   那都是些消息灵通的人精啊!   而灵界修士呢,天天做梦想着升阶入仙界,觉得仙界那就是千好万好的福地,又怎么会想得到,来了仙界,忽然就成了人下人了呢?   至于那个入了凌清派的黄修士,别看在灵界传闻他多么运气爆棚,本事超凡,其实在清凌派,那也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吧?   不然也不会缺资源到回灵界来想歪点子啊?   不过黄修士再不行,人家也是筑基三四层,还是宗门子弟,江易这会对上,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儿。他还是想法子将修罗火岭探索一番,最好能取到火种才是。   虽然这个地名叫修罗火岭,要是放在现代,那就是个活火山。   火山的温度最高到达到一千四百度,而对于这种高温,其实是有专门的钛防护服的。   钛这种元素,听起来挺玄乎,可江易的可回收垃圾库里,还真不少。   其实日常的水杯、餐具、眼镜架什么的,都会用到钛。   至于导弹、发动机、火箭什么的,那用到的钛更多,只是江易不过是个民用回收站的站长,他自带的垃圾库里,肯定是没有这些。   江易先在附近寻了个偏僻无人的地方,布下了潜藏的阵盘。   他这阵盘是在灵界买好的,属于上品品质。   拿出来来仙界也勉强能用,还是只能应付同阶修士,算是聊胜于无。   不过这修罗火岭,就是底层修士来挖矿挣点灵石的地方,但凡身份高点的修士,谁会来这儿受罪呢?   江易拿出了一堆含钛的废旧物品。   至于说实际上含不含钛,还是他花了十万绿叶币在系统商城里兑换了个元素分析仪,这才能筛选的。   江易这次打造的,是一个钛制的金属中空球。   据他的观察,修士们探索火山裂缝之所以屡屡遇险,一个是火河中不定时地向上喷发岩浆,二是那些火甲虫成群结队,专门啃食修士的灵力罩和法器,一旦护身灵力罩或者法器被破,修士肉身又不是铁打的,更何况就算是铁打的,落到了超高温之中,那也得灰飞烟灭。   那只要人在护身球之内,不就不用怕火河喷发的岩浆?   当然了,除了有护身球护住表面之外,内部也得运转水系防护法器来降温。   幸好江易先前在东沧海杀过一批水系妖兽,用妖骨和妖丹炼制过好几样水系法器。   可惜这些法器大部分都是灵品法器,只要拿出来在仙界用,过不了几日就会损坏消耗掉,不过这些法器对于江易来说以后都用不上了,消耗掉也不算太心疼。   至于火甲虫,江易受那四位修士的长索启发,想出了个钓鱼的法子。   先用一两样灵食用钛丝绳捆了,放入裂缝中,那些火甲虫感应到了灵力波动自然就纷纷爬出来攻击了……   没想到这个钓鱼的法子还真管用,火甲虫尤其喜欢产自胡家牧场的灵兽肉,只要一放下去,哪怕相距还有十来米,火甲虫也会倾巢而出,扑到灵兽肉上大口啃食。   江易将这些火甲虫钓上来,试着用各系法术攻击,最后总算试出了直接上五行灵力碾压最为快速省事。   他在灵界通过收购铁翅蛉和蜣虫壳算是发了小财,如今在仙界也遇上类似的灵虫就也留了个心眼,将火甲虫尸都收集进储物袋,准备回到金阳城再慢慢研究不迟。   他用钓鱼的法子试探出了没有火甲虫的最佳路线,便放出自己炼制好的金属中空球。   这东西说起来只能算个手工制品,压根不能算法器,却在这种特殊的环境里很是好用。   江易躲在钛球中,放出一个水系防护法器来维持内部温度,用灵力控制着钛球沿着裂缝壁缓缓下落。   这道火山裂缝在外头看起来很是狭窄浅薄,然而真正身入其境,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那般。   而是像四通八达的迷宫一般,分支洞窟众多,地底的火河深浅炽热程度也不均匀。   火灵石就嵌入在火山石壁上,江易花了整整一天的工夫,水系防护法器都消耗掉了两个,才找到了两块普通火灵石。   按照金阳城的任务来算,两块火灵石相当于二十块灵石。   如果只是为了火灵石的话,那江易这次探险,着实是亏大了。   而江易想找到的地火,却是完全没个影儿。   火种这种只有仙界才有的宝贝,灵界里的那些炼器术册子上头是没提的。   倒是冯婆婆曾经跟江易说过,火种就像是器灵一般,粗略有了几分自己的灵智,属于可遇而不可求的,通常在地火、天火之地能有机缘见着……当然了,冯婆婆只是听她父亲冯老汉说过,自己也没亲眼见过。   江易因为修为不高,只敢在裂缝外围探索,并不敢深入,这整整一天都没太大收获,他就想先回去改进一下策略。   正要调转方向,却感应到一丝微弱的灵力波动。   他忙用神识跟随过去,原来在一处不到两立方米的山壁洞穴内,有十几只火甲虫正抱成了团,微弱的灵力波动就是来自这里。   江易想了想,从储物袋里取出一块鲜嫩的灵牛肉扔到了火甲虫附近。   那些火甲虫就像是苍蝇见了血一样扑了上去,露出了原本正围攻着的东西。   却原来是一截灵木。   这截灵木上还闪着点点灵光……   却是一个修士的残魂!   修士修练,求得就是逆天长生。   练气期也还罢了,到了筑基期,就算是肉身被毁,神魂也能半月不灭。   这神魂就能附着在一些特定的法器上,如这种养魂木或者特殊的灵玉上。   而到了金丹期,修士神魂可以自由逃逸,不光能附身在养魂木灵玉上,还能附着在活物上。   如果是元婴那就更厉害了,能千里万里飞遁,轻松夺舍。   如今江易看到的,就只是个筑基修士的残魂。   如果没有被江易发现,就算是勉强附着在养魂灵木上,也难逃被火甲虫当成点心的命运。   江易随手收了灵木,操纵着钛球回到裂缝外。   寻到一个安全的所在,江易才将灵木放出来。   一个拇指大小的虚影小人从灵木中飘出,惊魂不定地给江易行了个大礼。   “多谢道友相救!”   赫然正是那天四人组队里被落下的那个修士。   原来这位钱修士是如意门中的外门子弟。   正如江易所料,是从灵界来到仙界的修士,才加入如意门不过三年。   “当时招我们入门的时候,说得千好万好,能看仙门典籍,能得各种资源,还有仙门庇护,还有师长教导……”   钱修士丧着脸大吐苦水。   “可实际上,我们这些灵界去的修士就是门中的苦力,什么脏活累活全都叫我们干了。”   “门中的典籍倒确实有,可我们要想看,就得凭借着在仙门中的贡献,一年辛苦到头,也不过能换得一本典籍而已,就算换到了,也没工夫去练……在仙门处处都得要灵石和贡献,好容易攒点灵石,还得给老弟子上贡……”   “就像这次,这种修罗火岭哪里是我这样的筑基二层能来的?”   “可不来又不行,得罪了那两位老弟子,日子只怕更不好过……可来之前,也没想到,他们竟然真的见死不救!”   本来四人探险,说是得到的火灵石四人平分。   先前让他和另一位新进弟子先下去肉身探路就已经是欺凌了,等好不容易探好了路,四人组队,下了裂缝,突然就遇上了火河喷涌。   那天杀的家伙,竟然推他在前头挡火焰,他一时不防,竟遭了毒手,整个肉身灰飞烟灭,连个渣都没剩下呀!   “道友救命之恩,实在不敢忘,如今我成了孤魂野鬼,还请道友收留,如有驱使,万死不辞!”   江易听了这番话,心里也是感慨一番。   得亏他留了个心眼,没去加入什么宗门。   不然这宗门好进不好出啊!   “钱道友是如意门中子弟?”   江易就想起在杏花镇的时候,曾经见过如意门招新,当时他还特意多瞧了瞧热闹来着。   毕竟,那如意门也是炼器为主的门派。   作者有话说: 第276章 玄明仙界(71)   如意门的确是炼器为主的门派。   虽然比不上仙界五大宗门之一的玄化宗, 但好歹也是个中等炼器门派了。   钱修士如今不但要啥没啥,整个人就只剩下了点残魂,还是岌岌可危的那种。   而且就算他能附着在灵木上, 如果没有外力帮助, 或者碰巧遇到了阴气滋养,用不了几年也会慢慢消散了。   这会儿好不容易遇到了个救命稻草,那自然是什么都放下,问一答十,拼命讨好对方。   觉察到江易似乎对炼器典籍有兴趣, 钱修士立马自告奋勇要给江易背完那本如意门炼器册子。   实话实说,他好好一个筑基修士,却落到这般境地,不对如意门心怀怨恨是不可能的。   既然能用如意门的信息和炼器术讨好现在的恩主,那真是不用白不用了。   果然能在仙界里站稳脚跟,这如意门的确是有点东西。   就连给外门子弟随意练习的炼器典籍, 都确实值得研究一番。   而因为灵气浓度不同, 在灵界炼器和在仙界炼器,手法都不一样。   这些技巧,点明了很简单,但如果没人指导的话, 没准悟性差的十年八年也悟不出来。   除了如意门内炼器的技巧和手法,江易还从钱修士这儿知道了不少有关各大仙宗内部的烂污事。   可以说,就算这次没挖到多少火灵石, 光是救了钱修士,就值了江易耗费掉的那些法器了。   江易将灵木收回储物袋, 又接着去探索了两天。   火灵石一共挖到了十来块, 不算什么大收获, 倒是火甲虫收了几百只。   每次回到山上,江易都会把灵木拿出来,跟钱修士聊个几句。   虽然钱修士身在灵木里,又在储物袋中,压根看不到江易每天在火岭里探险的过程,但他也是每天跟着提心吊胆的。   他就怕啊!   毕竟,他是跟在江易身边的,如果江易要是出了什么意外,难道说他还能有什么好结果吗?   钱修士就想劝江易早些回金阳城算了。   金阳城那个地方,凡是来仙界的灵界修士都知道。   虽然不能跟五大宗门控制下的大仙城相比吧,好歹对灵界来的修士比较友好公平。   他但凡当初来仙界要是多个心眼,都不会一头就扎进如意门了。   “道友,这修罗火岭着实凶险,虽然有火灵石,但仙界修士长年在此处挖掘,但凡容易寻到的,早就被挖走了,道友若是实在想要探险,等修为涨了再来也不迟呀。”   江易这几天收获不多,其实也想着再探索两日就回去。   这会儿听到钱修士的话,就想起火种的事来。   “道友可听说,在仙界哪里能寻到火种?”   钱修士也是个炼器师,又来到仙界好几年了,当然知道火种的事。   哪个炼器师不梦想着搞到最厉害的火种呢!   但做梦归做梦,火种那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在如意门里做苦力这些年,别说肖想火种了,就是能保证修练的时间,那就都不错了。   “道友是想在这儿寻到火种?”   “传说修罗火岭是有可能有火种,只是这么多年了,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谁真的见到过啊!”   “倒是各大仙城的拍卖行里,每年都有火种拍卖,就是价格……十几万的灵石,寻常修士哪里出得起呢!”   当然了,宗门中如果积累到大量的贡献也能换到火种,不过那都他这种普通外门子弟想都不敢想的。   江易当然也不指望钱修士一个普通修士就能给出多少了不得的信息。   不过是在这种荒凉如同外星的地方,一个人也着实有些无聊,找钱修士聊几句而已。   “钱道友今后可有什么打算?”   如果钱修士是金丹修为还好说,能想办法找到快死之人夺个舍啥的。   可惜他只是个小筑基,残魂只能附着在灵木或者极阴的法器上,除非得了鬼修的法术,再得到合适的阴地,才能希望继续存在。   一提起这个,钱修士就苦起了脸。   “还请道友暂时收留,若是有幸遇到那种阴地,就将小道放下,将来如何,就只能看命了。”   所谓的阴地,就是坟墓尸骨堆洞穴之类,这种地方阴气重,如钱修士这种残魂,倒还有一线进阶的机会。   可他一个炼器师,就算搜集也是搜集些正常的功法秘术之类,哪里会去搜集鬼修之术呢?   只能纯靠自己摸索了。   江易想了想,自己倒是搜集过不少动物的尸骨,有灵材,也有化石。   这些东西应该也都天然地带有阴气,不如和钱修士附身的灵木放在一起,没准还对灵木有些滋养。   想到就做,江易特意挑出来一堆和灵木放在同一个储物袋里,让钱修士试试看能不能有些助益。   钱修士千恩万谢后缩回灵木中,大概是去琢磨鬼修之道了。   江易自己也开始琢磨起来。   都说修罗火岭里有火种,可是却没听说谁成功过……   那倒也未必是没谁成功,许是成功了但是秘而不宣?   火种……有少许灵智……灵智?   江易忽然想到,不管是妖兽,还是灵植,据说就算有灵智,那也是比较低幼单纯的那种……应该,就像人类的幼儿?   幼儿的话,最喜欢什么?   动画片?冰淇淋?小玩具?   动画片江易手机里有的是,只是手机没法在火山裂缝里拿出来,那家伙,拿出来就烧化了啊!   冰淇淋,虽然眼下没有,但各种原材料江易都有的是,就算没有水灵根,但以他筑基一层修为,用五行灵力转换成水灵力再化水为冰也是可以的,只是就算做好了,也不可能在火山裂缝里招摇过市啊?那估计不到一秒就都化水成气了。   至于玩具?   玩具倒是比前两样好弄,他的垃圾库里废弃玩具那可是一大类!   江易一头就扎进了垃圾库里开始翻找。   千挑万选,最后捧着个小飞碟出来了。   这个小飞碟,直径也就不到半米,飞碟腰身一圈儿窗口,每个窗口的颜色还都不一样。   接上电源工作起来,那是能在空中遥控起飞的!   起飞的时候,它不光飞,还旋转,十二个窗口十二种颜色,那转起来,简直就是赛博灯光的效果!   这还不算完,它不光边飞边闪彩灯,还会唱歌呢!   啥歌呢?   就是小兔子拔萝卜之类的儿歌,节奏明快,朗朗上口,旋律洗脑……听不了几句就能跟着唱的那种。   江易为啥选这个小玩具呢?   他隐隐觉得没准火种会喜欢这个。   毕竟,这款玩具曾经有几年在四岁儿童圈子里那是经久不衰,还出了好些个改进款。   他虽然没带过娃,可是他单位的那些个阿姨和大叔们都有孙子孙女啊?   到了夏天的夜里,拿着这款小飞碟在小广场上放飞,那就是广场上最靓的崽!   咦?   想到夏夜,江易起身望天,此时此刻,正好是月隐星稀的半夜。   虽然这个季节不是夏天,但在修罗火岭,就算此时是半夜,气温最低的时候,那也感觉像是脚底下开了个超大地暖一样。   既然如此……江易先放出神识,确认过方圆十里都没有别的修士,这才操控着小飞碟,在裂缝上空飞了起来。   此时他是站在裂缝的边上,地表温度能有四十多度,他身为筑基修士,有灵力护体,这点温度当然无关紧要,而离地面十来米的地方,温度应该是三十来度,这对于轻合金的小飞碟来说,也完全不影响。   “大萝卜,小萝卜,长萝卜……”   “红萝卜,白萝卜,胡萝卜……”   “都是小兔最爱的萝卜!”   洗脑儿歌在夜空中突兀地响起,让火山裂缝下的岩浆流似乎都停滞了几息。   来自现代的小飞碟在火山裂缝的上空飞行着,边飞边转边唱,搞出了诡异儿歌厅的效果。   江易操纵着小飞碟,沿着火山裂缝飞行了足足一里地。   眼看着小飞碟电量不足,再玩下去就要关机了,这才收手。   其实走到半里地的时候,江易就没去想什么引诱火种了,而是全情投入地玩上了。   这小飞碟制霸儿童玩具界这么久,自然也是有它的独到之处的,反正江易敢说,他小时候,那是真没见过这么有趣的玩具。   第二日一早,江易收拾一番,正想要下裂缝,忽然神识一动,又感应到有修士前来。   他赶紧如先前那样,找了个地方隐藏起来。   这次来的修士倒是不少,除了有宗门子弟,还有两队散修。   这三拨修士修为都差不多,面上打个招呼,实际互相提防,有默契地各自分散开几里地下去探险。   不过占了最好位置的,还是宗门子弟。   三拨人才下去没到一柱香的工夫,就都仓惶逃了出去。   五里外的裂缝中,地底岩浆如喷泉一般冲天而起,数十位修士狼狈逃窜,落在后头的就直接被岩浆包围化成了飞灰。   就是五里地外的江易,都感觉到了脚下的地面温度骤然升高。   先前他还想着再去探个两天的,这下看样子没准碰上了喷发期,他还是先躲一躲吧。   这会儿也顾不上伪装,他收了岳石印就要驾起飞剑……   忽然一团火焰从地底蹦出,直直地朝着他撞来。   江易自然闪身躲开,然而那团火焰半空转向,又朝着他撞来。   江易这会儿脑中灵光一现。   这莫非……就是火种?   他来到这个火山裂缝处,一心念的就是火种,然而他也没见过火种。   但这团火,它就是会半空转向,自动跟随,显然有了自己的灵智!   作者有话说: 第277章 玄明仙界(72)   江易心中狂喜, 表面却很淡定。   然而这个地方可不是收火种的好地方。   毕竟,谁知道会不会突然有别的修士半路杀出来,抢他的机缘?   想到此处, 江易从储物袋里拿出昨天那个小飞碟, 在火焰面前一晃,瞬间又收了回去,捏起飞行诀,转瞬间又飞出去几十里。   用飞行诀飞行当然不如飞剑快,而且还更耗费灵力。   但他这不是担心这小种跟不上他的速度吗?   还好, 这只小火焰,它还真的就紧追着江易不放。   不过江易看到再往前,那地貌可就跟火山边缘差得远了。   万一小朋友看到陌生的地方,不喜欢要回头可就不美了啊。   看到他停下飞行,小火焰就又奔着他怀里来了。   江易赶紧把小飞碟扔了出去。   小火焰蓬地亮了下,就将小飞碟给包围了起来。   然而那小飞碟虽然不怕一般的火, 但不表示不怕小火焰这种来自火山地底的火啊?   没过一分钟, 小飞碟就被烧成了焦黑碟,原本那漂亮的涂装,那彩色的十二个窗口,全都焦黑一片, 扭曲变形了。   小火焰惊地瞬间跳到了一边,焦黑碟当的一声落在了地面。   小火焰愣在半空,全身的火苗都纹丝不动了。   如果小火焰有表情的话, 这会儿定然是目瞪口呆,准备酝酿大哭。   “没事, 这里还有别的玩具哦!”   僵在半空的小火焰, 正好面对着人类修士突然拿出来的五彩小风车。   江易还顺手弹了一点灵力, 让这五彩小风车呼呼转起来。   小火焰呆了一秒种,登时欢快地摇曳起来,下盘一顿,就朝五彩小风车扑了上去。   这五彩小风车虽然不是纸糊的,可也经不住火种的高温考验啊!   江易在小风车也变焦黑之前,连忙喊了声,“不能离太近,会烧坏!”   这句话说出去,他又想到小火种它只是初开了灵智,又不一定能听得懂人类的语言。   然而就在小火焰离小风车一米距离时,突然就紧急刹了车。   江易的神识里,隐隐听到一声稚嫩的童音。   “想玩!”   “这个容易,只要朝它吹风,就能转起来!”   江易将小风车插在了地上,又抬指朝小风车送了一点灵力,风车哗哗地转起来,小火焰激动地左右摇摆,学着江易的动作,朝风车的正面送了一点风,看到漂亮的风车动起来,小火焰欢快地在空中旋转跳跃。   “好玩!真好玩!”   小火焰一激动,朝风车送去了更多的风。   毕竟是仙界的天生灵物,这一激动起来,吹的风,那是真不亚于爆炸冲击波。   江易还好,毕竟是筑基修士有护体灵气,那小风车不过是玩具厂冲量生产的,在某多网商上只卖九块九三只包邮,质量再好它也顶不住啊!   可不瞬间化成飞灰被吹扬了……   幸好江易手上的二手玩具那是真不少啊!   什么小汽车、尖叫鸡、变形战士、机器狗的,一样样拿出来,把个小火焰给勾得根本不舍得动窝。   不过江易发现,小火焰的爱好还真是跟他想的那样,完全就是四岁小孩的偏好。   半岁都不能再多了。   就喜欢那种颜色鲜艳花哨、会动会闪灯还带响的玩具。   “为什么一碰就坏!”   小火焰简直要气哭了!   这么多的玩具,人类修士手里就好端端的,为啥它稍微一靠近,就全都不成样了!   简直是欺负小火苗!   “那是因为玩具太脆弱,而你又很厉害,所以一碰玩具就坏了。”   小火焰一头扎到泥地上,打起了滚。   “我要不坏的玩具!要不坏的玩具!”   好么,果然是只有四岁的灵智啊!   “只要你与我结契,我教你控制火力的大小,还有许多玩具,可好?”   小火焰停下了打滚,开始了思索。   “真有许多玩具?”   江易这个人类坏叔叔,终于放出了大招:带闪灯唱歌的摇摇车。   “结契!结契!我要玩这个!”   江易赶紧趁热打铁,与小火焰结下契约。   如小火种这般有灵智的,只要认主,就可以栖身在主人的丹府之中,应召而出,炼丹炼器,打架放火,那可都是神助攻。   而在江易灵府中,小火焰的杀伤力便都自然禁锢,不管玩多少玩具,都不会让玩具受损了。   江易如今只是个筑基修士,灵府可供活动的空间自然很有限。   但他不等这小火焰开始嫌弃,就塞给他一大堆新奇有趣的玩具,甚至还有几本婴儿绘本。   小火焰瞬间消停,扑进玩具堆里快活得仿佛钻进了米缸的小老鼠。   江易这趟修罗火岭之行,简直是赚翻了。   回到金阳城,江易倒也装模作样地去任务堂兑换了十来块火灵石。   当然了,他实际上挖到的火灵石有二三十块,他直接留下了一半。   毕竟,普通灵石可以通过提炼的方式充灵力,那火灵石没准也行呢?   从任务堂出来,他回到租住的小院。   一刻也没耽误地就开始干活。   先是拿出钛合金来,做了好几样给小火焰的玩具。   毕竟,熊孩子是不可能不吵着出来放风的。   他得未雨绸缪啊。   搞定了小火焰,他就开始研究那些火甲虫了。   他先用在灵界提炼铁翅蛉的法子来试验,失败后就换了在仙界新学的炼器手法,这下子倒是成功了,也真的能给用完的火灵石充灵!   火甲虫提炼后的产物,也是一种从没见过的金属,可以回收换绿叶币的那种!   不过江易还是留了点小心思,没把这些金属全都回收,而是留了一点,打造了些给小火焰的小玩具。   什么小刀,小剑,小号家具……   这些东西要是能做好全套,那就是个迷你之家啊!   哪个小朋友能拒绝这么好玩的东西呢?   可偏偏等做到床的时候,没原材料了。   天真单纯的小火焰,可不就急得团团转么?   “炼化这些臭虫子,我也会!”   其实在火岭岩浆周边,并不只有火甲虫一种动物,还有栖息在裂缝深处洞穴中的火蝙蝠。   不管是火甲虫还是火蝙蝠,都是它讨厌的东西,但凡见着了,就要烧掉的。   这会儿发现烧掉这些虫子,居然还能弄到给它打玩具的原料,那它当然要自告奋勇了!   而且这个人类修士的动作实在太慢了,就那么几十只虫都要烧半天,搁着它的话,不过就是吹几口气的事嘛!   江易顺水推舟地把炼化火甲虫的活儿交给了小火焰。   并且还后悔没有多捉些虫子回来。   但刚去了修罗火岭再去一趟,就有些个扎眼了。   如在灵界那样直接收购,那可越发的惹人注意了!   先前那一拨专门来杀他的老中青修士,可就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准备捉住他拷问呢!   在灵界他还能凭着金道具和法器多反杀一下。   在仙界他又成了最低层,还是先苟几年,等修为涨上去再浪不迟吧。   有小火焰自愿干活,江易可不就有更多工夫修练了?   仙界灵力充足,倒不需要他再用聚灵阵盘之类的。   反而是需要花更多的精力放在拓宽自身灵脉和丹府上。   他这一沉迷修练就是半年过去了。   等他再出小院的时候,修为涨了两阶,已经是筑基三层了。   他原本不过是四灵杂根,四种灵根都是中等偏下的,所以在灵界都属于资质低下的。   然而他筑基渡劫时,四种灵根都经过淬炼,要比先前好了一些,成了中等。   等收了小火种,他体内的火灵根似乎也得到了提升,变成了上等。   火灵根的提升对他炼器炼丹都有加成。   当然了,他的炼丹术,还是那么一言难尽。   为了不过分浪费灵药灵植,他是非必要不炼丹。   倒是身上的法器,凡是能升级的,他都想法子升了级。   不能升级的,他就都放在一个储物袋里,准备等什么时候回灵界处理掉。   这半年里,江易利用空闲,也炼制出了些实用小法器。   将这些小法器放到集市上卖掉,又收集了些买得起的灵材,他打听到了个有关秘境的消息。   二十年一开的幽玄秘境不日就要开启了!   据说这个秘境是仙界里最深不可测,又最公平的。   能进入这个秘境的,只能是筑基修士,而其他境界的,比如金丹以上的修士,却是半只脚都不得进入,甚至连金丹以上修士的法器、剑意、灵符、阵盘之类,都绝对不能带进去。   与幽玄秘境对昭的那些秘境,不是对修为没有限制,就是虽然有限制,但对那些宗门子弟更为有利。   毕竟,只有宗门内有后台的子弟,身上有师长赐的各种高阶法器灵符,关键时候拿出来,那都能秒杀同阶修士……如此自然是不够公平了。   因此就算是幽玄秘境中凶险又神秘,进去十个只有五个能活着出来,而且每次进去,里面的地形和环境都会变化,对于仙界的底层修士来说,那都是极有吸引力的所在。   与其一辈子修为不得进阶,不如拼了命进去搏上一搏?   光是金阳城内,就少说有将千名修士蠢蠢欲动。   江易思索了半天,也去城主府的任务堂买了一张幽玄令。   幽玄秘境出现在仙界的幽玄古城中。   这幽玄古城,不知道是哪年建造的,据传说已经有数万年的历史,不过如今早已经废弃,只有些断壁残垣,荒草流萤。   但每隔二十年,就会在城中出现秘境的入口,但凡有幸运的修士能全身而回,那得到的好处也是说不尽的,据说有筑基修士在里头得了传承,一出来就能结丹,之后顺利升阶一路到元婴的。   也有修为停滞的修士在其中顿悟,悟出了独到的剑术心法的。   更有从里头带出来万年灵药,让自家宗门整体都提升的……   原本幽玄古城是没啥限制,没啥门坎的,只要是筑基修士谁都能进。   但幽玄古城离五大宗门之一的长风宗最近,长风宗势力扩张后,就将幽玄古城周边都给划分到自己的地盘里。   因此要想顺利地进去幽玄古城,就得取得长风宗的同意了。   好在长风宗身为五大宗门,脸面还有是要的,因此只要购买了长风宗制好的幽玄令,交上五百灵石,就能去幽玄古城找到秘境入口了。   作者有话说: 第278章 玄明仙界(73)   长风宗的幽玄令, 却又不是对外直接出售的,而是按着份额发到各大仙城,由各大仙城代为出售, 就这还得承长风宗一份人情。   而各大仙城又不可能白做工, 比如若是内门弟子来买,那当然是原价,如果是精英子弟的话,这份灵石还会由宗门出,如果外门弟子的话, 那就得加上五十灵石的价。   金阳城里也是这么做的,比如加入了散修盟的,那加个五十灵石就成,如果没加入就是普通散修,那就得出一百灵石。   江易身分散修盟的一员,每年的任务也都会挑着限额来做, 算是散修盟里不起眼的底层修士了。   因此他花了五百五十灵石弄到了幽玄令。   他买幽玄令的时候, 就有同为散修盟的修士过来问他要不要组个队。   幽玄秘境事隔二十年将要开放,可想而知,要进这秘境里的各大宗门的子弟不知有多少。   他们散修本来就比不上宗门子弟资源多,上头有师长撑腰了, 如果孤身进了秘境,没准就是充当炮灰去了。   因此基本上去的修士,都是要组队的。   一般组队的成员, 都是平时关系不错,经常做交易或者结伴去过历练的。   但靠谱的伙伴难找, 修士们寿元绵长, 尤其是散修经历丰富, 很有可能今天这位同伴还是热情相待,明日就听说了在哪里惨遭不幸的消息……   总会有那些各种原因落单的,所以每次结伴组队,都会有新成员。   江易想了想,就点头应下。   这次同他结伴的,连他一共有五人。   刘、单、应、胡四位修士,刚好是丹修、剑修、符修、剑修,再加江易一个炼器师,基本上这个队伍里,攻辅都有,配置齐全了。   这四位修士,除了有应胡二位眼生之外,齐单二位,其实江易倒也不是完全陌生。   同在金阳城里,去铺子里做交易,上酒楼吃个饭什么的,还是有点眼熟的。   大家互相介绍一番,聊上几句,就发现原来刘修士和胡修士还买到过江易炼制的储物防身两用小法器呢,而胡修士,看上去虽然不过是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实际上已经有一百五十岁了。   胡修士出身的胡家,可不正是灵界的那个供应灵兽肉的胡家?   只不过胡修士当年是三灵根,资质不差,又沉迷修炼,他的兄弟们修练到练气三四层的时候就放弃了筑基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索性成亲生子,打理家业,只有胡修士心无旁骛,一心修练,最后还真的让他在五十岁那年筑基了。   胡修士五十岁的时候,他那些兄弟们都当祖父了。   他的兄弟们跟他不是一个亲娘生的,大概就跟原主和江阳的关系差不多。   可想而知,到了胡修士离开灵界的时候,也就不会太过在乎胡氏家族了。   虽然也给留了点丹药法器啥的,也都不是多好的,况且胡修士离开灵界来到仙界,转眼就一百年过去了,他留下那点丹药法器早就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   胡修士来到仙界,仍然是醉心修行,不问杂事。   起初进阶倒也顺利,可惜到了筑基五层的时候,在历练时遇上了厉害的妖兽,好不容易拼尽全力将妖兽杀死,却不防有别的修士劫胡暗算,不但重伤了胡修士,还抢走了胡修士的战利品。   这别的修士,就是位宗门子弟,胡修士就算是咬碎了牙,也没法给自己讨回公道。   这件事让胡修士的修练产生了迷障,这筑基六层就总也突破不了。   而且原本天不怕地不怕,拔剑就打的剑修,一想到要去那种凶险之地,就有几分畏难情绪。   也正是这个原因,胡修士在金阳城里深居简出,闭门修练,三十年竟无长进。   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毕竟他都一百五十岁了,筑基六层都这么难,那后头可还有四层才能到金丹期呢啊!   这次是听说幽玄秘境再度开启,胡修士一咬牙,就买了幽玄令,准备去搏上一搏。   不过也是吸取了先前单打独斗的教训,虽然他的修为在五个修士里是最高的,他也还是愿意跟那四位组队。   毕竟进入秘境组队,大家都不是傻子,也会结下队契。   凡属一队,不可互相攻击,互相偷窃,违者必遭反噬。   当然了,如果队友品行太差,就算不攻击,不偷窃,想点别的歪招术,也是能坑害他人的。   不过那种极品中的极品,遇上的几率倒也没那么大。   几人熟悉一番,大致互相都有些许的了解,约好了出发的时辰地点,便一道出了金阳城,各自驾起飞行法器,向着幽玄古城而去。   半日后,五人在幽玄古城半里降落。   这一路上,前后左右,时不时地都能遇到修士们飞行而过。   有跟他们五个一般,结伴而行的,也有宗门子弟,财大气粗,直接成群结队地坐着飞舟的。   当然了,遇见这种傲气炫富的宗门子弟,五位散修都很有经验地略微退避,与对方拉开距离。   幽玄古城位于一处盆地内,背山面河,地势原本相当不错。   只可惜,背靠的山,从中间龟裂成了两半。   面对的河,已经是一滴水都没有的干枯河床。   只看幽玄古城的东边,哪怕已经过了上万年之久,高耸的城墙都有些风化了,街道楼宇早就废弃,也能看出来原本古城的巍峨雄壮。   然而再看西边,半个古城就像是被外力给碾压过一般……   街道房舍全都破碎不堪,西城墙已经完全坍塌成一堆碎砖断石。   胡道士遥遥地指着那西边坍塌的城墙,给几位同伴说着幽玄古城的传说。   “传说这座古城,当初在仙界也是赫赫有名的大仙城来着……一夜之间,整座城就全毁了。”   “胡道友,那城中的人呢?”   “城中所有的修士,都不知所终。”   “既然是仙城,想必自有护城阵盘,也有城主之类主事的,再怎么不济,也不至于一夜全毁,一个活的修士都没逃脱啊?”   “这就不清楚了。有猜测说可能是两位化神大能在仙城中斗法,所以劈山移河,满城俱毁。”   “这也不太对啊,就那座山吧,如果是化神大能劈开的,不管是用灵剑还是法力,这裂痕不会是这种龟裂的啊!”   “会不会动手的大能是用的土系法术?比如天翻地转之类的?”   如果是土系法术的话,那倒的确有可能把山给震裂了。   但这整座山足足有上千个仙城那么大,用土系法术就能将山脉震裂,可见这位大能手段有多恐怖了。   “我倒是觉得不应该是仙师斗法,一座仙城中,最少也有数万修士,若是大能斗法,殃及无辜,竟然一个都没逃出来,这样的做法,与邪修有什么分别?”   化神大能虽然有可能真有毁去一城之力,可都修练到化神了,都是修仙之辈,自然知道有多么不容易,多少天资与幸运与努力得来的结果,若是因为下手欠下了上万的因果,将来渡大乘期天劫时,那该有多恐怖?   除非,这位大能就是个邪修!   “可邪修也说不通啊!邪修毁城,也总要有个目的,若是屠灭性命能助力修为,为何万年前只有一个幽玄古城遭劫?”   “有没有可能,是天降灾劫?”   这会儿秘境将开未开,城中定然已经先到了许多等着进秘境的修士。   他们这个临时组的散修小团队,绝对是众团队里平平无奇又底层的。   因此实在没必要马上进去,看那些宗门子弟的脸色。   反正哪怕是看到秘境开了再动身,也都不会迟的。   他们五个人可不就一边用凡人的步伐往前走,一边闲聊着眼前古城的事。   胡修士听到江易最后这句猜测,就瞧向了这位年轻道友。   他原本对在灵界的胡家没多少牵挂,毕竟,那里也没有他的直系后代什么的。   他当年不成亲不生子就是怕有牵挂会动摇他修行的决心。   只是在仙界磋砣这么多年,修为不得寸进,反倒时不时地回想起少年时常见的那片草场,那满山满谷的牛羊来。   之前跟江易聊起胡家的时候,知道江易在胡家住过一段时日,还给胡家炼制了实用的法器,算是有段渊源,他就不由自主地把江易从陌生的同伴划分到同乡了。   “江道友说的天降灾劫倒也有理,不知是何种灾劫呢?”   天灾无非是水侵火烧,地动兽潮,飞星坠地这几种了。   “可是这几种都对不上啊?”   刘修士不由得摇摇头。   江易笑道,“我倒觉得更像是飞星坠地。”   “飞星坠地,那不该有飞星么?我曾经去过一处天坑历练,那天坑就是飞星坠地造成的,但飞星碎片随处可见,巨大者如同一座小山,古城却没有这般景象。”   飞星坠地,不管是灵界,还是仙界都有过这种事。   尤其是在仙界,修士们的寿元最少也是筑基期的五百多岁,金丹修士能到近千岁,因此他们见过知道的异常天象就挺不少的。   单修士身为九十岁的剑修,那也是见闻广阔,经历丰富的。   江易听到这儿,倒是挺想去那天坑瞧瞧的,不过这也是以后的事了。   “那要看飞星是由什么构成的了,若都是冰,撞击时就化了,或者材质可燃,全都烧化了也未可知……”   说到这儿,江易忽然就想起了他来的上一个世界。   凶星世界,不就是因为凶星撞地才开始末世的么?   作者有话说: 第279章 玄明仙界(74)   会不会撞击古城的, 也是类似的凶星呢?   而凶星世界里的外来陨石碎片其实就是空间灵材虚空石。   那仙界古城里的陨石碎片会不会……   “不管是飞星还是别的什么天灾,反正都不得而知了。”   胡修士微微摇了摇头。   原来几人说着话,已经到了古城的城门口。   毕竟再刻意放慢速度, 五人也都是筑基修士, 脚程再怎么样也比凡人快得多,因此半里地说话间就到了。   城门口处,正有几名筑基后期的修士看守着,这几位身着长风宗的服饰,显然都是长风宗的子弟。   而入城的修士们, 甭管是何身份,都得老老实实地拿出幽玄令来让这些长风宗的修士验看。   江易他们排了约莫一柱香的队,顺利地走进了古城。   一进城门,身在其中,这才感觉到这座古城,少说也是两个金阳城那么大。   幽玄古城虽然早已经废弃, 可从东城门进来, 街道店铺楼阁俱在,只是空空如也,早已失去了远古的热闹繁华。   而三三两两的修士穿行在城中,又显得诡异而怪诞。   “看, 秘境就要打开了!”   不知道是哪个叫了声,众修士们齐齐朝着同一个方向望过去。   古城的中部位置,正是相对完好的东部和破烂不堪的西部交界之处。   先前有片篮球场那么大的地盘, 完全被虚光笼罩着,时隐时现……   据曾经见识过的修士说, 这就是秘境即将开启的征兆。   而此时, 这片地方上的虚光消息了, 出现的是崭新的街市!   仿佛在瞬间,万年前那个繁华的古城重现了!   在许多第一次见到此景的修士们目瞪口呆的时候,几道灵光如同流星,已经抢先飞入。   “开启了!快进!”   “别磨蹭!”   “快啊!”   好些修士反应虽然稍迟一步,却也不甘落后,紧咬着最先进去的几位,也飞速而入。   刘修士看了看同伴们,“咱们也?”   胡修士摇了摇头,“不急,咱们等大半修士们进去了再进不迟。”   这幽玄秘境虽然时长不等,但据说最短的时间,也需要一年半的工夫。   进去之后自然有的是工夫历练,没必要抢这一时半会的。   毕竟,他就听说过,有两派宗门子弟就因为抢第一结了怨,结果两队人马都在秘境里损失惨重的。   宗门子弟尚且如此,何况他们这种散修小队呢?   五人就在秘境入口处五百步外等着,一直到所有的宗门子弟都进了秘境,散修们也开始陆陆续续进入,最后也就剩下了稀稀拉拉几十位跟他们一般谨慎的修士,五人这才动身。   江易的第二只脚踏上秘境入口之后,眼前的时空,瞬息发生了变幻!   他脚下的大地正在震颤,四面都是烟尘和烈焰,异响自空中而来,动静却是越来越大。   江易猛地抬头,就看到一块燃烧着的陨石自空中砸落!   惊得他运起最大灵力就朝远处遁逃。   饶是这般,那如同十来辆重型卡车般大小的陨石砸落的时候,边缘处竟然是贴着他的护身甲防护罩擦过的。   一件上品法器瞬间报废。   江易都顾不上擦掉额头冷汗,又拼命向侧方远遁。   上百颗陨石如同骤雨一般,接连不断,重重砸落!   齐整大块的坚固青石街面破裂变形,化成深深坑洼,精致华美的楼阁屋宇粉碎如齑,巍峨的城墙在陨石阵雨中不过坚持了半柱香的工夫就成了乱石堆……   这是,这是在重现万年前仙城毁灭的景象?   江易觉得自己就是在玩一个开局困难模式的通关游戏。   这个困难模式,让他跟个兔子一样,在陨石雨和各种大爆炸中各种挣扎闪避……   多亏了他穿越了那么多的世界,尤其是在木叶时代的原始世界,不管是闪避速度还是敏捷度,都提升到了最大,这样再有灵力的加成,才总算能在这个开局里通了关,保住了一条小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仿佛永不停歇的陨石阵雨总算是止住了。   而江易也在各种闪避逃跑中,远远地离开了幽玄古城……只不过是眨眼之间,周边的环境,再度变幻!   密林幽深,碧草如茵,点点花朵掩映其间,百步外,有溪水潺潺流过。   万籁俱寂,就只能听到水流之声。   江易有瞬间的迷惑,但随即又清醒过来。   这不对劲!   如果说他真是逃出了古城,但在来古城之前,他们五人小队可是已经在半空中就俯瞰过,古城周边数十里,尽是荒凉,不过有些低矮的小灌木和荒草而已。   古城前流过的那条河,也只是干枯的河床,又哪里有半点水汽的滋润呢?   幻境?   江易才想到这儿,忽然微风拂过,脚边艳红色突闪,惊得他立马闪身飞到了半空。   居高临下,他这才看清,原来袭击他的,竟然是一朵花!   这朵花有成人巴掌大小,内芯深红,边缘粉红,复瓣重重叠叠……当这朵花扑向他的小腿的时候,近百枚花瓣就像是食虫花一样张开振动,喷射出粉红色的粉状物!      粉状物落到周边的地面上,竟然腾起了灰黄色的烟雾!   这可比丛林世界里的食人花,都还要恐怖了!   江易再定睛一望,就见原本看上去幽静美好的草地花朵,居然都是类似的可怕植物。   他还来不及惊讶,离他脚下不到两米的原始巨木,突然暴起,上百道枝条和根系,仿若长鞭,同时向江易卷过来!   好在江易始终保持着警惕,瞬间整个人提升百米,祭起灵剑劈下!   剑气之下,百道枝条根系,纷纷辟易,然而几乎没有喘气的工夫,另外三颗巨树也都狂化,上千条长鞭几乎交织成了巨大的牢笼。   而这一带,不用计算,都有上百上千的树木花草,这是压根不给他落地的机会呀!   江易也不恋战,整个人又飞升百米,来到这些恐怖的草木都够不到的距离。   然而本能的危机感却还没过去。   几团白色的云雾向着他飘过来,虽然远在一里开外,可速度却快如火箭!   这特么的哪是什么云雾!   这是一群白色的飞虫!   江易虽然靠着提炼三种虫子挣了不少绿叶币,却也不敢在这种未知的生物面前拿大,他不等云雾靠近,就远远避开,想要离开这个恐怖森林。   然而那些云雾虫子却仿佛有灵智一般,瞬间分散,四面包抄,要将江易的去路给堵死……   饶是江易已经筑基三层,手上法器一大堆,还是费了不少的功夫,才算是从恐怖森林中脱身出来,还随手捕捉到了几只虫子,只是无暇细看,就扔在了自己的储物项链中。   “江道友!”   “啊!谢天谢地!总算是见着了一个了。”   半天后,江易总算是找着了一块能避开各种奇怪攻击的地方。   在完全没有半点生物的悬崖之上,起码不用担心脚底会冒出什么奇怪的东西突然袭击,只要注意空中就好。   而就在此时,他才遇到了一个队友:刘修士。   刘修士的模样有点狼狈,道袍破损,道冠歪斜,脚上的疾风靴还丢了一只,脸上的神情也十分苍皇。   “刘道友。”   江易对着刘修士点点头。   刘修士的目光打量了江易一番,微不可见地松了口气。   他们五个人是结了队友契约的,不管怎么说,起码对方不会趁机对他出手或者抢他东西了。   甚至若是他受到攻击,而对方没有的话,对方按着契约,也是应该伸出援手的。   他总算有工夫修整一番了!   刘修士扶正头上道冠,几息之间,就换了身新道袍,原来那件道袍虽然是件灵品法器,却也完全失去了防御的作用,不花费上百灵石怕是修补不好了。   刘修士穿新靴子的时候,又一位队友到了。   单修士的情况比刘修士好点,大概身为剑修,武力值更高,但显然斩杀的异类生物着实不少,原本一身清爽的银灰道袍,这会儿斑驳成了迷彩色。   然而筑基修士的道袍,再次也有防污的功能,既然已经污成了这种模样,显然已是废了。   “啊!江道友,你刚进来之时,可曾见过那汹涌铺天的洪流?幽玄古城原来竟是被洪水淹灭才废弃的!”   单修士正换道袍,刘修士忍不住就向江易搭话。   然而他话里的内容,却让另外两个都愣了。   “洪水袭城?明明是地龙翻身,山崩地裂啊!”   单修士才换上一身宝蓝色道袍,就忍不住开口反问。   听到这儿,江易瞬间明白,原来他刚进入秘境时经历过的灾劫,其实未必是古城毁灭的真相,大概是随着进入秘境者的想法变化而来的!   毕竟,在进入古城之前,江易就推测过凶星撞地。   而单修士也提过地动山摇,刘修士说过洪水围城……   不过虽然他们刚进秘境时经历的灾劫不一样,可遇到的诡异生物倒是风格一致。   不等他们互相叙述罢经历,年纪最长的胡修士也悠悠赶来。   应修士最为垫底,四人齐聚后约莫有一柱香的工夫,他才姗姗来迟。   说起方才斗过的那些奇形怪状的生物,众人都觉得有些心悸。   “怪不得都说这幽玄秘境不可捉摸,危险重重呢,原来竟是如此怪诞!”   那会攻击的花草,会甩出鞭子的巨树,聚集在一起威力加倍的飞虫群落,长相跟岩石极相近,却实际会吐出石泥攻击的石头怪……真真是闻所未闻,生平仅见。   作者有话说: 第280章 玄明仙界(75)   各人交流一番, 发现大家都基本只顾得逃生,这大半日的工夫,基本都是什么收获都没有。   当然了, 也不排除说假话的。   江易以自己的遭遇来看, 队伍里修为最高是胡修士,但也不过是筑基五层而已,比他强得有限。   他这一路上还是多亏了反应速度快加上警惕心强,就这还报废了好几件法器呢,哪里有工夫去搜寻天材地宝?   估计大家也都差不太多。   胡修士咳了声, “大家一路辛苦到此,此处也算难得,正好可以休整一番。”   这话倒也是,众人虽然也曾去过别的秘境历练,可从来也没经过这般的灾劫啊,简直是密不透风, 危险重重, 刘修士和应修士两个人还受了些轻伤,灵力差点就耗尽了。半路上补灵气的丹药那是没少吃。   听了这话,刘修士和应修士两个人就赶紧趁着此时没有怪异妖兽过来袭击,打坐疗息。   江易虽然报废了法器, 自身倒没受啥影响,就在一边为他们护法,顺便同单胡二位讨论着遇见的那些异类的特点和攻击心得。   如今稍微能放松下来, 便能感觉到,其实秘境里的灵力浓度跟外界差不多, 甚至还略有不如。   虽然说至今都还没有遇上威力强横的妖兽, 但大伙进来就是想要搏一搏, 看看能不能有所收获的,这一通喘不过气来的乱斗,却是灵力耗费,法器破损,似乎实在得不偿失……   “我在寻到这处悬崖的时候,已经看过了周边百里,都与妖异森林差不多。”   “那些妖兽,虽然古怪离奇,但既然是妖兽,总该有妖丹,或者枝叶根系有些用处?”   别的秘境里,妖兽一眼就能认出来,它身上有什么材料,能用来制什么,实力如何,基本上修士们都心里有数,打不过就逃,打得过就刷……可这里不一样啊!   这些奇形怪状的都是啥呀?   “不如等明日刘应二位道友完全恢复了,咱们五人一道动手,斩杀妖树妖花,没准能寻到妖丹?刘应二位道友应该也能辨认得出制药和制符的灵材。”   当初组队的时候,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丹修符修剑修器修都各有用处,其实最好队伍里能再有一位阵师,只可惜阵法门槛太高,散修里的阵师百里挑一,自然也就娇贵,怎么会看得上他们这种临时组成的队伍?   江易一边同二人讨论,一边拿出了他之前捉到的白色飞虫琢磨。   这种白色飞虫外形与蜜蜂类似,通体雪白,配上四个透明翅膀,真可谓是虫界高颜值,然而它的外表就跟那红花妖和绿树妖一样,都极具迷惑性,放出来的袭击可是致命的……从它们嘴里吐出来的细针,透明无色,轻如牛毛,单个一枚倒是还好说,可如果几百上千只一起口吐微针,而这些针就像云雾一样运动没有规律,哪怕用法器抵挡,也会粘在法器上,将法器腐蚀成坑洼破洞……要是没有法器,那遭罪的岂不就是修士的皮肤?况且这些针上有什么毒,都还未知呢!   另外两个修士也好奇地凑上看了眼。   但他们身为剑修,基本上只醉心剑诀剑术,对于这些奇奇怪怪的材料是没多少知识的。   至少在逃跑的时候,可完全没想过要随手搜集些虫尸或者枝叶花瓣,毕竟,这些东西看着就不像值钱的样子。   “就是这种飞虫,硬生生毁坏了我一件好道袍!”   单修士深恶痛绝。   胡修士倒是想起了什么,“单道友那件道袍是上品法器,还绣着上品防护符纹,着实是件宝物,居然就被毁了么?”   他一心提升剑道和修为,对身外之物的法器道袍头冠靴子什么的,倒是不在乎,就是在仙城店铺里买普通的,但单道友可不一样,那是个宁要最好的一件,也不要普通的十件的。   因此那件道袍跟他身上的这件比起来,就相当于铁甲跟纸甲的区别了,然而竟然这么容易就被毁掉了?   江易听了也有些好奇,“单道友可否拿出道袍来瞧瞧?”   东西都坏掉了,将来就算拿到仙城,也未必还能修补,单修士就索性拿出来任二位研究了。   只见这道袍下摆处原本绣着防护符纹处,已经是被腐蚀出了近百个小洞。   对密集症患者都极为不友好,胡修士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心想他的储物袋里似乎还有一件防护力最强的道袍,只是因为上头的防护符纹绣得太密,他向来觉得麻烦,影响他拔剑的速度这才束之高阁,一会儿可得拿出来换上。   倒是江易,捧着灵袍细细察看。   好歹在桑家打过工,这灵蚕丝的品质,一看就是最最上等的那种。   这样的衣料,江易当初也就得过一条手帕来着。   就连桑家当家人,都不会舍得留下来自己穿戴。   而这种灵蚕丝的强韧,江易当然是知道的,水火不侵,一般的毒也沾不上。   更何况这上头的防护符纹,明显是高手所绣,桑家都没有会这种符纹的高手,必然是贩卖到仙界后,二次加工过的。   由此可想,这件高防的道袍,居然被弄成了这般样子,可见那些微针杀伤力有多恐怖了。   而道袍之上,还能看到残存的透明微针。   江易用灵力小心翼翼地捏取了两枚,第一个动作就是先回收。   【嘀!该物品为特殊毒素原料,不可回收!】   咦?特殊毒素?   那可得先收集起来再说。   江易向单修士问,“这些微针上有剧毒,似乎收集起来还能用,道友可要收集?”   单修士连连摆手,“这活儿实在琐碎,况且就算收集起来,我也没法用,江道友乐意收只管收去。”   帮他把道袍上的毒针清理干净了,他将来拿去修补的时候,没准还少花些灵石呢?   江易身为炼器师,这种细致堪比绣花的活儿对他来说不在话下,只花了一柱香工夫就清理完毕,将道袍还给了单修士。   收集完微针,江易又接着研究白蜂,将一只白蜂用灵力化成的细刀刨开,江易就看到了在白蜂头部下方的一个芝麻大小的囊袋,这囊袋里密密麻麻的全是微针!   粗略一算,至少都有上百针了。   可想而知,这小东西有多难对付。   胡修士看得直摇头,“看来碰上这些小白蜂,能避开还是避开的好……可惜,连妖丹都没有。”   身为剑修本该以剑开路,一往无前,可也得分是什么时候。   碰上这些小白蜂群,他不是没有一剑劈出,可惜几百米的地面都被剑气劈开了,可这些小白蜂不过就是分成了数堆而已,几乎没受到什么影响。   何况费劲杀掉这些蜂,竟然什么好处都没有,那又何必呢?   这么大点的小妖虫,就算有妖丹,那估计个头比芝麻粒还要小了。   江易倒不在乎有没有妖丹,他又试着把去掉微针囊的白蜂回收。   结果当然是不可回收的。   【嘀!该虫尸为炼器原料,不可回收!】   江易的眉稍都微微动了下。   这不是想什么来什么么?   以他丰富的炼器经验,就算一时半会的找不到炼制配方,多琢磨琢磨也能用得上的。   那以此类推,那些会袭击的花草树木石头怪啥的,是不是也都全身是宝?   两个时辰后,刘应两位修士算是恢复了回来,都起身向□□单三位道谢。   毕竟,就看他们三位脚边的妖兽尸身,也知道,这两个时辰,并没那么太平。   江易将微针拿给刘修士看,刘修士身为丹修,却也从来没见丹方里提到过这种奇毒,自然给不出什么丹药上的好建议,不过这倒是引起了他的兴趣,暗自打算等一道行动时,就趁机也捉上几只回来研究。   一个时辰后,小团队出发刷怪。   五道流光自悬崖顶落入妖林边缘,五位修士配合默契,果然跟单打独斗完全不同,不但不用逃命,还能瞬间刷怪收获。   那种外观艳丽,实则袭人的花朵,原来并不是植物,而是外观像植物的妖物。   眼看不敌众修士,竟然自己拔起自己,扑扇着叶片,连飞带遁就要逃命。   妖花惧火系攻击,可以刷出火红鸡蛋大小的妖丹。   而那些会伸长枝条和根系如长鞭的妖树,实在是很难判断究竟是植物还是动物。   胡道士放出自己养的小灵鼠,这些妖树会用枝条捕捉灵鼠,结出个密不透风的茧子,几息不到的工夫,再劈开茧子,灵鼠就只剩下被吸干的毛皮……   如果劈倒妖树,在一息之内将妖树根系拔起,倒是能在树根的中心找到如棒球大小的碧绿妖丹。   而石头怪虽不起眼,血条却格外长,杀起来十分费事,而且得到的也不过是指肚大小的灰色妖丹。   两个时辰的工夫,他们收获了红绿妖丹各百枚,灰色妖丹十枚。   至于那白蜂,倒是还没找到有效的研制法子,因此他们能避则避,实在避不开就合作分工,倒是让江易和刘修士都捉到了百来只白蜂。   五人带着这些战利品回到悬崖上。   这些妖丹虽暂时不知道用处,但既然是秘境得到的,应该也是灵材,五人直接平分了事。   作者有话说: 第281章 玄明仙界(76)   第一天合作顺利, 第二天这五人的胆子就大了许多。   不但放开了刷怪拿妖丹,还多探索了五里地,感应到数里外有其他修士在活动, 这才停下。   仙界同灵界一样, 杀人夺宝的事都十分常见。   更有那些仗着宗门势力的宗门子弟,连自己本门的外来修士都要欺负,何况是没什么背景的散修呢?   因此精明的散修们会远远避开。   而宗门修士之间,敌我不明,也不会专门往一块凑, 除非是天材宝现世了不得不抢。   不过一连三天刷怪取丹,五位修士都各有所获,不是剑术更加精进,就是修为小有进益。   得来的妖丹和各种材料多了,江易索性试着炼制一些法器。   虽然这些灵材从前都没试过,但万变不离其宗, 只要不怕浪费, 各种排列组合挨着试就是。   在炼废了十几次之后,江易总算用白蜂炼制出了……防化衣。   这防化衣轻薄如雨衣,穿在身上不但防毒素,还有收敛气息的功效。   特别是在道袍外加上这么一件, 再飞至高空,就完全不用担心会碰上白蜂群。   大概是材质出于同源,让白蜂以为是同类, 因此就不会攻击。   江易炼制试验成功后,就给另外四人都各炼制了一件。   接着就开始拿妖丹去试验, 又是各种浪费材料。   刘修士见了, 也学江易自己探索丹方。   失败了三四十次之后, 刘修士炼制出了以妖花妖丹为原料的增元丹。   这增元丹是筑基修士补充灵力用的灵丹,普通增元丹在金阳城里一百灵石一瓶,一瓶只有十粒,然而通常筑基中期修士们使用法术耗光自身灵力后,要及时补上就得整整一瓶,起效还需得数十息……就如这五个人刚进秘境遇到天劫时,疲于奔命,普通增元丹都不知道吃了几瓶,还不能在灵力耗光时吃,几息的工夫,那满坑满谷的妖花妖树可就围攻上来了,总之,效果可以,见效稍慢。   也不是没有上品增元丹,但那个价就贵了,都得五百灵石一瓶,一般不是筑基高阶修士,谁舍得用呢?   刘修士炼制的妖丹版增元丹,补充的灵力和速度,都是普通增元丹的双倍。   这可就跟上品增元丹相差不远了啊!   而他们这三天,配合越发的默契,法术应用越发精纯,收获到的妖丹每个人都有几百枚了,既然能用得上,那当然最好,不然留着白占储物袋不是?   受他俩成功的影响,应修士也试着将妖树皮剥下来做符纸,树叶榨汁做符墨。   居然制出了五木符的高配版。   普通五木符是千年以上的灵木制作出符纸,再用十来种木系灵药混合做成墨汁,再用上品以上符笔画出五木符咒,应修士虽然也制出过五木符,但是五木符耗费的成本不小,使用时五张齐发,就能形成一个缠绕围困的巨木法阵。虽然攻击力不足,但干扰围困的效果很好,适合困住强敌,给自己争取逃跑时机。   而这个妖树版五木符,威力是普通五木符的双倍,用到的灵材却少了许多,何况这里的妖树可是要多少有多少,有伙伴们帮助,那就跟白来的差不多啊!   于是江易他们五个人手里又多了一沓子五木符。   江易还把刘修士炼废的灵药渣,应修士画废的符灰都给回收了,虽然一斤三个灵石并不贵吧,但废物还能挣灵石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饼子,谁能不开心呢?   而不会炼器画符炼丹的胡单二位,索性就把得来的妖丹和各种灵材处理给另外三人,也不要灵石,只要一定比例的法器灵丹灵符即可,这样居然也填满了起初大受损失的储物袋。   也不知道是不是分工合作,不断刷怪是练级的好法子,五人在妖林一带呆了一个月,居然就有三个人升了阶。   而胡修士虽然没有升阶,但境界关坎已经隐隐松动,升到六层指日可待。   江易不光升阶到了筑基四层,就连炼器术也升级了。   甚至在这一个月里,他又用妖丹和白蜂毒炼制出了一种小法器白霰珠。   其实这小法器就是参造了震天雷,玻璃球般大小,一旦投射出去就开爆,不光能爆出灵力波,还在灵力波里加上了白蜂毒,总之一不留神就会中招,虽然一时半会的不会重伤,但毒性一点点地侵蚀也是会掉血条的。   尤其是一把几十枚投出去,就算是筑基后修士也得麻爪。   一个月的工夫,方圆几十里内,但凡凶残些的妖花妖树白蜂群,都被五人给清了个干净,剩下的都是三四阶的低阶妖兽,对于已经大幅提高战力的小队来说,已经失去了磨炼的作用。   五人就打算继续向周边探索。   东边西边都有其他修士活动的气息,五人商量一番,决定向北边探险。   五人保持队型飞行了五十里,直到出了妖异森林,来到一片平坦荒原。   荒原上一望无际,长风烈烈,枯草低伏,哪怕是他们飞上了数百米的高空,也只能看到荒原的尽头是一线雪白的山脊。   荒原上的植物倒跟外界一样,都是普通低阶灵植,不会突然就爆发袭击人类。   在草上飞跃的,似乎也都是普通的灵雀灵鼠灵兔……   五人还专门挖了些荒草,把那些小动物都捉了来研究,的确都是低阶的灵兽,攻击力甚至还不如灵界的刺牙猪。   五人面面相觑,都有些不敢相信。   秘境里不可能有这么容易过关的地方!   忽然胡修士眉头一皱,大喊一声,“大家小心!”   手中的飞剑已经向前劈出,将二十米外的草地劈开一道深深的裂痕。   地底深处猛地传来声声沉闷的嘶吼!   这回不用胡修士提醒,所有人都飞到了百米高空上,各种法术都朝裂痕处招呼。   果然幽玄秘境里就没简直的去处!   即使在五人齐心协力的攻击下,地底下的怪物还是在三分钟后,从深达十米的地底翻涌而出,露出了大半的身躯。   正是紧张的时刻,不该分神,江易得强忍着移开眼睛的冲动。   关键这妖兽,它也太突破人类的想像力了!   身形有些像是巨大号的蚯蚓,全身却又长了数不清的鞭毛,这些鞭毛长的有十几米,短的也有三四米,深黑里挂着两圈红黄,看着就像是带着剧毒。   而已经钻出了泥土的前半身如蟒蛇般人立而起,竟然有二十米高,直径十米的头部猛然张开,露出里头暗红色口器,仿佛是几百张食人鱼的嘴拼凑在一起,匕首般锋利的犬牙加起来最少有上千,开开合合,迫不及待地想要咀嚼猎物……   幸好五人早已经训练出了默契,互相配合,初次杀怪稳妥为主,丢下了不少消耗的五木符和白霰珠,最后总算是找出了这只巨大蚯蚓的弱点,将它劈成了十几段肉酱,再也不能断肢复接,反复复活。   杀死这只怪后,五人忍着恶心去寻找妖丹。   最后好不容易在头部寻到了……不过只有一粒葡萄大小的土系妖丹。   “这般巨大的妖兽,却只有这么小的妖丹,不划算啊!”   刘修士嫌弃地看着这枚土色妖丹,一转眼,就看到江道友正拿着个玉盒,小心地收集着妖兽的暗红血液,收满了一盒,又拿出空盒子来,去收集那些犬牙。   “江道友实在精细……”   这一趟也是多亏了有江道友,在他们眼里完全没啥价值的东西,偏偏他都能发现用处。   就像那些妖丹,如果不是江道友非得说可以用来炼丹,他可能不会在秘境里就试着练制新式灵丹。   其余人见了,也都下来收集战利品。   甭管看上去有多恶心,多没用吧,先收集起来,没准就能有用呢?   然而脚还没沾到泥地,地底又猛然拱出一座小山包……   就知道不会这么顺利!   五人顿时又开始新一波的刷怪。   荒原地底妖兽的修为明显要比森林妖兽高出了一阶。   哪怕五人联手,也得花上半个时辰才能杀死一头地底妖兽,然而这些地底妖兽不光丑的辣眼睛,还层出不穷,最多时有六七头将他们围在中间,要不是他们之前准备的灵符法器和灵丹多,怕不就要吃大亏?   这场大战一直持续到夜深人静,五人都疲累至极,再也抬不起手上的法器。   所有冒出来的妖兽都已经丧命,这次他们找不到悬崖来当临时驻地,只好用神识探查到一处妖兽气息最少的平地,布下灵符阵法,五人轮流休整调息。   江易服用了一枚妖丹版增元丹,感觉体力灵力瞬间充足,之前不停刷怪的疲惫也似乎一扫而光。   想到这个地点比之前要凶险,他就不敢耽误时间,拿出收集到的血肉牙和鞭毛来研究。   江易犹豫了下,将手里的妖血递给刘修士,“这种应该是炼丹的材料。”   把鞭毛递给应修士,“这应该能用在灵符上……”   他随手点起灵火,将采集到的妖兽肉烧掉,却将巴掌长的犬牙拿在手里研究。   他在这小团体内的修为虽然不高,可之前他能大致识别灵材的作处,带动伙伴们开发了新的资源,刚刚刷怪保命时真就派了大用场,因此众人都信了他说的。   他们也纷纷将刚刚的灵材分给刘应江三个。   若是能用这些高阶些的妖兽灵材再研究出新的灵丹灵符和法器来,那岂不是美滋滋?   毕竟,不管去哪个秘境探险,他们这些底层散修,一般也弄不到特别珍稀的天材地宝,也就是弄到些灵材罢了,这些灵材大部分都用不上,还得拿到集市上换成灵石,再去买自己需要的资源。   而如今灵材直接变资源,不用倒好几道手,还能保证品质,这简直美得跟做梦一样啊!   才把灵材分送好,胡修士又是一楞,肃容道,“有其他修士!”   五人瞬间警觉,将神识远远放出去,果然察觉,在距离他们十来里地处,有两名修士正和地底妖兽厮杀!   他们五个合作,不用消耗的灵符和法器,也就能同时对付四头妖兽。   而这两名修士,看样子都是筑基六层,同时被四头妖兽包抄着,要不是有防御法器苦苦支撑着,这两个估计早就成了妖兽的美餐。   五人互相看了看,“管不管?”   胡修士略一思忖,“过去看看,若是不费事,咱们搭把手也可。”   其余四人都没有异议,驾起法器飞向战局。   不是他们多想做善事,而是秘境之中,像这种两败俱伤的战局,往往最容易捡个大便宜。   作者有话说: 第282章 玄明仙界(77)   江易他们到达的时候, 就看到四头妖兽将两个修士围在中间攻击。   两名修士是一男一女,身上的道袍血迹斑斑,明显残破了已经失去防护作用。   但这二人在妖兽的围攻下, 连换身新道袍的工夫似乎都腾不出来。   而这四头妖兽呢, 虽然看上去仍是从地底深处钻出来的土系妖兽,却不是白日里五人刷的那种巨型蚯蚓了,而是如同放大了百倍的蝎子。   如同蝎子一般都长着螯和倒钩长尾,只是这类似蝎子的妖兽生着八对凶残的大螯钳,三条倒钩长尾, 如同霸王龙一般的体型!   而被困住性命危急的两个修士,看模样都是年近三十,女修容貌艳丽,男修应该也是相貌堂堂,只是正在恶斗,两个人都有些头发散乱, 灰头土脸, 尤其是男修,额头大概是被妖兽的攻击扫了下,破开一道伤口,血洇的半边脸都是。   十二条倒钩长尾不断地击打在护住两名修士的防护罩上, 而这两名修士的攻击法器,一长剑,一弯刀, 虽然看上去都是不错的法器,还是筑基六层修士用的, 可在劈砍妖兽时, 杀伤力着实不足, 长剑劈下时,还能在挥舞的大螯钳上削去一块半块的,那把秀气的弯刀也就能磕碰几枚巨蝎身上的鳞片而已,而在防护罩中女修的表现更是令人无语,脸色苍白地躲在男修的身后,任由男修士用一面防护甲苦苦支撑起防御罩,遇上妖修攻击猛烈时,就惊慌失措地发出惊叫。   “啊!师兄……护甲要裂了,怎么办?”   男修士神情有瞬间的僵硬,然而他急中生智,神识感应到了外来修士,便立马开口求救。   “还请道友伸出援手,助我们师兄妹二人脱离困境,一应收获,都归几位所有!立誓为证!”   这四头巨蝎应该都是六阶中期妖兽,看战况已经有一头妖兽受了伤,另外三头虽然没受伤,但看这个战况,应该是跟这俩修士恶战过的,虽然这俩修士看着菜,好歹也是筑基六层,就算是一件件地扔法器,也能将妖兽妖力耗费上许多的。   更何况这人已经发誓不要所有的战利品了,这样的话倒是可以再锻炼一下他们的五人队伍。   胡修士看了看大伙,众人几乎同时轻点下头,便道,“好!”   他说这声好的时候,飞剑已经瞬间劈出,斩下了一条蝎尾。   而同一头巨蝎的另外两条蝎尾,也被单修士和江易出剑斩断。   蝎尾断裂处,墨色血液喷发而出,有如开了三道墨色喷泉。   受到重创的巨蝎全身震颤,发出嘶嘶的怒吼声,掉转过来挥舞七对大螯钳扑向五人。   五人自然祭起各自的防护法器将攻击挡下。   看着墨色血液流了一地,江易都忍不住有点可惜,没准这黑血也有什么用处呢?   而另一头巨蝎大概是感应到了危险,不等攻击到来,便也转而开始扑向这五个人类。   那俩修士受到的攻击压力骤减。   正在不断击打防御罩的这两头巨蝎,一个受了轻伤,一个受了重伤,它们的行动,就越发的迟缓。   半个时辰后,最后一头巨蝎也轰然倒下。   江易和刘修士应修士三个迅速上前打扫战场。   什么黑血、螯钳、蝎尾的,全都收,分割妖兽挖取妖丹的动作也格外的娴熟。   好不容易逃出生天的女修士忍不住多看了这三个修士几眼。   这些外来修士,果真是饥不择食,什么值钱不值钱的都要先薅到手再说!   而且这里有四头妖兽,师兄说把战利品都归他们,他们还真就不客气一下,全都捞走了!   女修轻轻扯了扯男修的衣袖,低声叫道,“师兄……”   男修嘴角扯了扯,冲着明显是修为最高的胡修士抱了抱拳,“多谢几位道友相助!在下是凌清派外门弟子黄乘风,这位是同门宋师妹,原本是与同门师兄弟一道进了秘境,谁知道在西面万里黄沙中遇上风暴和妖兽群,就被冲散了,我们两个慌不择路,误入这一带草原,本以为能稍作歇息,谁想到突然就冒出来这些地底妖蝎……”   他这一番话,听在五人的耳朵里,却是各有各的感受。   凌清派黄乘风!   居然是这个老小子!   江易摸了下胸口,有些发闷。   他居然还给这个负心修士出力了?   这家伙可不光是负了冯婆婆,他还坑了梅修士,就因为他帮忙梅修士找出了掉渣丹炉还恨上了他,暗地里收买修士要江易的性命!   不过,这倒未尝不是件好事。   这老小子不是跟他师门的人失散了?   而这里又是凶险重重的秘境,岂不是可以……   除了刘修士外,另外的三个修士态度明显冷淡了许多。   刘修士身为散修里的丹修,自然知道凌清派这个仙界知名的中等丹修门派。   虽说是对外来修士也不怎么地的宗门吧,但毕竟是宗门,就算是外门弟子,那能得到的丹方和炼丹心法,都是散修梦寐以求的。   因此胡单应三位只是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只有刘修士跟对方攀谈起来。   而江易呢,则仍然沉迷收获灵材,压根就没朝这二人多瞧几眼。   “好了!”   半盏茶工夫过后,听到江易这一声,五名修士几乎同时都飞跃而起。   而凌清派的两个修士,也如同惊弓之鸟,跟着飞上半空。   而他们脚下的那片战场,此时已经涌起了两三座土包,显然血腥气又吸引来了更多的妖兽。   “师兄……”   宋女修娇滴滴地惊叹了一声,向黄修士又靠得更近了几分。   黄修士理所当然地伸出一条胳膊,将同门师妹护揽在身侧。   “师妹莫怕!”   却是向着五人诚恳问询,“不知几位道友可有合适的落脚之处?能否容我们二个暂时歇歇?”   刘修士眼睛转了几圈,但他在团队里也就是个给大伙提供丹药的而已,并不能做主,只好朝胡修士看过去。   胡修士又看了看其他伙伴,见大伙虽然脸色冷淡,却没有人异议,便也冷冷地应了声。   “我们寻到的那处地方也不是什么平安之所,杀光附近妖兽又清理得干净而已,二位想来便来,不过还是先把身上的血迹清理一下的好。”   他活了一百多岁,来到仙界就五十多年了,宗门弟子们做威作福的事儿,那是没少听说。   他自己又何尝没受过宗门弟子的欺压呢?   因此一听说这两个都是宗门弟子,而且这个女修明显就是个拖后腿的,他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好感了。   黄修士和宋女修互相看了眼,虽然对这队人的态度感到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快速地将自己身上沾染的血迹清理了个干净,还瞬间更换了罩在外的道袍。   宋女修暗中传音,“师兄,这一队散修的修为也不高,似乎还不大欢迎咱们,咱们何必非得跟着他们呢?”   “这一带草地看着无害,谁知地底竟然冒出妖兽,咱们才走了几里就被困住,若是离开这伙人,没准什么时候就会碰上一群妖兽,今夜咱们暂且跟着他们,等调息恢复了明日再说……”   众人回到了之前的驻地。   这一处已经被有土灵根的胡修士和江易用土系法术将近百米的地面做了硬化,应修士还在八方埋下了八道防御灵符,而先前妖兽的尸骨全都被处理得干净,因此也不会有任何气味传出去,比起未知的地带,这里的确是相当的安全了。   近百米的地方,足够各人占出一室一厅的空间了。   原本修士就不是爱群居的,散修则更甚,几乎天然不是独行侠就是社恐死宅。   因此就算是同一个队伍的,五名修士也都各自分散,相隔着至少三五十米的。   凌清派二人,自然也不好凑得太近,只好寻了个角落,拿出席子来稍微歇息。   宋女修拿出灵丹来,一半用灵泉水化开,一半让黄修士服下。   她就拿着那化开的灵丹液给黄修士涂在受伤的脑门,动作十分温柔。   “师兄,要不是你挡在我面前,这道伤就在我身上了……”   她的声音压得极低,被夜风送出,如果不是修士们个个神识敏感,是完全听不到的。   不过听到是这种情情爱爱的破事儿,大家伙都选择地屏蔽掉了。   只有江易在心里冷笑一声。   就看宋女修后换的那件道袍还有身上的穿戴,就知道这位虽然只是筑基期的外门弟子,但肯定身后背景不低,多半是修仙家族里的女儿。   可见黄修士的软饭人设,不管到了哪儿都不崩。   江易从储物袋里拿出了妖兽的血肉和妖丹。   巨型蚯蚓妖身上的材料他已经分好,但刚刚的巨蝎妖,都还是未知,他一样一样地回收试验着,心里却在琢磨着,怎么才能弄死黄修士这货。   刘修士缓步走过来,在江易对面坐下,看了那二人一眼,传音给江易。   “江道友,这些东西,可看出了什么?”   这次组队,本是没有更好的法子才随便找了江易,没想到这位年轻道友修为虽然不高,但战力却不俗,更有一双难得的利眼,能分辨出灵材的用处,让他这个丹修都得了好处。 第283章 玄明仙界(78)   江易将一个储物袋的妖筋交给刘修士。   虽然几乎没说话, 刘修士也瞬间明白,他道了声谢,走了。   正在享受着师妹的涂药的黄修士, 神识特意多关注了下江易和刘修士。   那个年轻小修士给了胖修士一袋子什么东西?   这伙散修修为都不算多高, 最高的也不过是那个胡修士,看上去一大把年纪了,才筑基五层顶峰而已。   然而却能安然无恙地在秘境里过了这么久,看上去似乎还挺有收获的。   之前这五个修士将四头妖兽的妖丹和血肉都取了不少,看着那般熟练的模样, 想来是做过多次了。   难道说他们竟然知道这些灵材的用途?   其实仙界绵延数万年,成千上万的修士们为了修成大道飞升,不知道已经将仙界的各处都游历过多少遍了,基本上仙界里用得着的天材地宝和各种灵材,就算散修没有传承,宗门是再清楚不过的。   就算是从各大秘境里弄到的东西, 也大致都会能认出作用。   但幽玄秘境却与其它秘境不同, 每二十年开放一次,每次秘境里的模样都不一样,那自然能从中带出来的收获也不一样了,好些东西, 过了百十年了,都还没弄明白用法。   有的则是好容易明白用法了,却也都在不断的试验中给消耗光了。   难道说那个年轻修士竟然能分辨出这些未知灵材?   想到这儿, 他心里就热乎了起来。   同宋师妹交待了一句,就要朝年轻修士走去。   宋师妹却拦住他, “才不过筑基四层的修为, 又是个散修, 能有什么本事?”   “再说了,这一路上,别的修士好歹与咱们还说过话,这位就像是别人欠了他灵石一样,师兄这般过去问他,又能问出什么来?”   宋师妹为人虽然蠢了些,可这话倒是有几分道理。   黄修士点点头,微笑着安抚她,“放心,我是要去寻那位丹修刘修士问几句话,毕竟,咱们一队六个修士,都是同门,就逃出来了咱们俩,若是情况不明,怕是这一路危险重重……”   哪怕宋师妹身上的各种上品灵丹法器灵符阵盘不少,可刚刚被困,就已经废了好几件,之前还有其他队友帮忙抵挡,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要是一时半会儿的找不到同门可以投靠,他们两个光靠那些东西支撑到秘境结束怕是不易。   江易手里拿着一枚巨蝎妖的妖丹,虽然当着仇家的面儿,他绝对不可能现场就试验炼器,但在头脸里模拟一番还是可以的。   却见刘修士又过来了。   “江道友……”   刘修士胖乎乎的脸上露出微窘的笑容,一边搓着手坐下。   “刚刚,就刚才吧,那个……就是那个黄道友,找过来,说是想问问看,咱们是不是知道这秘境里灵材的用法……”   看到江易豁然看向他,刘修士忙道,“那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他了,自然是说都不知道。”   虽然他这么说了,江易也知道没那么简单,果然没两息的工夫,刘修士又吭哧吭哧地说了下文。】   “黄道友又说了,他可以用丹方和我换丹方。”   仙界里器修丹修众多,传承不一,门派各异。   大家又都不是天性好为人师,乐意无偿共享的,因此除了那些已经被流传出去的普通丹方,但凡自家的略有几分好处,或是药效高出几成,或是炼丹节约灵材,那都是死也不肯流传到外头的。   这不就有聪明的修士们想出了这个换丹方的主意么?   刘修士能有什么独特的丹方和对方换的?   还不是他最近这几天刚刚琢磨出的特殊增元丹?丹方都跟人交换了,可不就也把一种灵材的用法给透露出去了?   江易淡然道,“这是刘道友自己的丹方,道友自己做主就是。”   其实他跟刘修士也认识没多久,就算有这几天的组队之谊,离推心置腹还远着呢。   刘修士笑呵呵地点了点头,“那我再去同其他道友说一声。”   如果不是组队的话,原本这些也用不着别人同意。   但这几日大家相处得颇为和谐,刘修士就不想破坏了这得来不易的信任。   在又问过了另外三位后,刘修士又回去跟黄修士交换了丹方。   其实如果不是黄修士拿出了一个全新的灵丹丹方,他是怎么都不舍得把增元丹丹方给换出去的。   毕竟,这还是他几十年里自己创新的头一个啊!   他得了新丹方,就急着想要回去试上一试手。   却听黄修士突然发问,“想来另外几位道友也如刘道友一般,颇有独到收益吧?不知道可不可以向江应二位道友买一些灵符和法器?”   他只不过是试探一番,就试出了一道新丹方!   新丹方不过是增元丹,价值倒还罢了,里头那一种主料,却是这秘境里得的妖花妖丹!   但光有增元丹可不会让这么一支团队如此神勇啊!   没准那位符师和炼器师也都有独门术法?   但他能用凌清派的独特丹方和刘丹师交换,却没法跟符师和炼器师交换。   毕竟,他对灵符一窍不通,对炼器,也不过是在灵界学的那点皮毛……   可不就只能凭着灵石去买对方的灵符和法器了?   宋女修瞥了眼黄修士,微微皱眉。   “师兄,那两个修士才不过筑基四层,就算会炼器制符,又能有多好?买来怕是也没多大的用处。”   灵石在关键时候还能用来直接补充灵力呢!   黄修士好脾气地解释,“我是想看看他们是不是也跟刘丹师一般,能多认识些灵材……”   宋女修还是满不在意,“不过是些妖丹和皮肉血,那些妖兽长得实在伤眼,想来都不会是什么值钱的好东西,跟黄沙灵果比……”   虽然是传音,那几个修士根本听不到,黄修士还是及时打断了宋女修的话。   “师妹,黄沙灵果的事,决计不要再提,不然只怕咱们都有危险。”   宋女修娇嗔着应声,“师兄,我又不傻!”这不是在传音么?   刘修士传音给江应两位,本以为江道友似乎对那二位有些意见不会答应也正常,没想到应道友也不答应,他把结果同黄修士说了,就不再多事,而是拿着那些妖筋,也开始琢磨。   两个时辰过去,天色渐渐亮了。   虽然他们歇息之所埋下了符阵,又施了敛息法术,但符阵是有时效的,法术也不可能长久,天光越亮,靠近的妖兽就会越多。   果然,没过多久,众人都感应到了十里外有妖兽在朝这边接近。   这一带草原的妖兽都是从地底冒出来的,倒是不会飞行,这十里外的妖兽行进速度却快得很,他们再不动身的话,没准半盏茶的工夫不到,就被许多妖兽给围了。   胡修士率先站起,“时辰到了,咱们该动身了。”   见同伴们都麻利地起身,胡修士便看向凌清派的两位,向他们点了点头。   “二位再会!”   散修和宗门弟子不同道,昨夜不过是正好碰上了,而且他们也想多些收获罢了。   昨夜和他们同处一地,都已经是破例了。   黄修士其实内心里有些期盼着对方能开口让自己两个跟他们同行来着。   这会儿对方毫不犹豫地要走,让他老脸忍不住发烧。   眼看着五个修士干净利索地飞身而起,在空中排出了有序的阵形,黄修士都看得呆了。   这个散修小队伍,似乎比他们宗门里弟子组的队,还要更厉害些似的啊?   宋女修哼了声,挽住了黄修士的臂弯,“师兄,咱们也走,大不了寻个妖兽少的地方先躲起来!”   能延寿百年的黄沙灵果已经被他们拿到了两枚,带出秘境后那都是元婴老祖们争抢的珍贵宝贝,没准上交给宗门,他们两个就能从外门进内门了……到时候,这些筑基散修,她连正眼都不多瞧一下!   然而她想得虽好,没到半个时辰,她就只能扔下一件上品法器在巨蚯蚓妖兽群中自爆,和黄修士一道慌不择路飞向半空……   也不知道是否故意,黄修士带着她逃跑的方向跟那几位修士飞走的方向一致。   不到半个时辰,他们就远远地瞧见,那五人正和不下于十头妖兽激斗。   宋女修嘤咛一声,又往黄修士身边靠了靠。   “噫,师兄,这么多妖兽!他们,他们怕是不成了吧?”   在万里黄沙,他们队里的人可有六个,修为都是筑基六层往上的,最后也只逃出来了他们两个。   如今这五个,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宋女修拉着黄修士就要走。   这么多的妖兽,而且似乎还有更多的妖兽蠢蠢欲动,他们俩昨夜遇上凶险,法器都毁了那么多,这会儿下去那不是自讨苦吃?   黄修士也没打算过去帮手。   先前这些人也没邀他们同行,他又何必枉做好人呢?   然而他正要带着师妹转向,忽然就听到一声爆响。   咦?   这些修士也不得不扔出法器来自爆了?   他忍不住停下来,想看看这帮修士手里能什么好法器。   谁知道战团中爆响连声,血花四溅,十头妖兽就只剩下四头活的!   而原本在外围蠢蠢欲动的妖兽们,也被这般恐怖的威力给吓得掉头钻进了泥土里。   宋女修惊叹,“那群散修居然这么有钱,法器不要灵石的吗?竟然能这么扔?”   这连珠爆响,少说也有上百件了吧? 第284章 玄明仙界(79)   剩下四头妖兽, 没花那五名修士多少工夫,也都被斩杀干净了。   “他们手上那种法器倒是好用得很啊!”   威力又大,数量又多, 遇上这些凶恶的妖兽围攻, 一把丢出去就好了。   能节省多少工夫!   宋女修忍不住赞叹连声。   “他们从哪弄来的这等法器?”   说起来散修们手里应该不会这般的富裕啊?   要是先前她和师兄手里也有大把的这种小法器,就不会被妖兽围困,险相环生了。   黄修士点头称是。   “师妹说得是,依我看,多半是那位姓江的炼器师的手笔。”   散修穷是仙界公认的, 尤其是这些修为中低阶的筑基修士。   如今才刚进秘境不到十天,这些人就敢这么扔法器,除非他们有法子随时搞到更多的法器。   而且多半还是用的秘境里就有的灵材!   宋女修微微皱眉。   “那他们怎么不卖给我们?”   炼器师和丹师一样,在斩杀妖兽探索秘境上头天然地比不过剑修,因此只能靠卖法器和丹药来挣灵石弥补差距,就算是跟人组队进了秘境, 也不过是辅助而已。   有灵石为什么不赚?   黄修士冷笑一声, “估计是江修士有秘密在身了……”   师兄妹二人刚刚讨论完,就听到了胡修士的传音。   “二位道友可是还有什么事?”   虽然说这秘境里的地方就是一方世界,修士一旦进来,那自然是哪里都能去。   但基本上不同的团队都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不然不是想在背后下手,就是想当面抢劫了。   黄修士目光闪了闪,微笑。   “偶然碰上, 看到几位道友斩杀妖兽,本还想过去略效绵薄之力, 没想到几位道友如此厉害!”   “道友手中那种投掷的小法器, 不知可否交换?”   胡修士略停了几息, 才客气地回绝。   “这怕是不成,这种小法器我们手里也不多,好在二位道友都是宗门弟子,手上也不缺法器。”   说罢胡修士遥遥冲着黄修士一揖,“如此,那便再会了……”   虽然说是再会,但黄修士能听出那满满的再也不想会的意思。   神识中,那五道身影又瞬间远去,宋女修这回忍不住哼了一声。   “不过是区区散修,居然还摆起架子了!”   黄修士笑笑,“他们这是怕秘密暴露呢!”   不是怕暴露那个江修士能用秘境中的灵材炼制法器吗?   那他就来推上一把好了!   两月后。   浩渺无垠的海面上,上万座小岛形状各异,如同珍珠散落,却又整齐地排成了绵延千里的圈子,将一片碧海围在中央,而这片圈起来的内海海平面上,正散放着淡淡灵光,显然是有异宝即将出世。   几乎所有进入秘境的修士,历经两个月的磨砺还活着的,全都聚集到了这片海域。   不过那些筑基高阶、武力值又强悍,或者是势力强大的修士们,自然就占据了内圈的那些小岛同,而修为低又没什么势力的那些散修,就只能远远地窝在外圈的小岛,眼馋地等待着异宝现世,诸多强人们相互争夺的盛况。   不过这些所谓的强人,最高也不过是筑基大圆满而已,毕竟,幽玄秘境只能允许筑基以下的修士进去。   江易他们的五人小队也挺到了这里。   这一路,以他们的实力,虽然没遇上过什么不世出的天材地宝,但从各种妖兽异植上薅了不少特殊灵材。   两个剑修这两个月刷的怪,怕是比他们十年里刷的还多,剑术大大提升,就连停在关卡处难以升阶的胡修士,都直接越阶升到了筑基七层。   单修士也从筑基五层升到了六层。   至于刘应二位,也靠着不断自行琢磨丹方和灵符又升到了筑基五层。   只有江易短短不到三个月内,就升了三阶,筑基三层到筑基六层。   如此这五人小队,在进入秘境的队伍里,就不算是垫底,好歹也能混个中等。   最内环的小岛不敢想,但也凭借着实力占了个三环的小岛。   符修应修士用灵符在这小岛的四面八方都布下了防御阵法。   不管是修士,还是海中的妖兽,都没法轻易突破进来,倒是能让伙伴们不想刷怪斗法的时候得个清静。   而刷过了秘境里十几处不同的地点之后,江易也不再像刚进来时那般小心翼翼。   此时此刻,在那异宝还没有固定下来出世的时候,江易正驾着一艘法器小艇,漂在小岛的海面附近,晒着日光,钓几尾灵鱼,再支个小摊子烧烤。   不得不说,这秘境里的灵鱼烧烤起来,实在是别有风味。   其他的小伙伴就在不远处的岛上。   刘修士忙着琢磨新丹方。   应修士在试用新材料的符笔。   胡修士想要一鼓作气,再升一阶,争风夺秒的修练。   而剑修单修士闲着无聊,出来和江易一道在海上漂着,时不时地用剑气捉些鱼上来,洗剥干净,供江易烧烤。   倒不是他们非得吃鱼,这在是这海上风景虽美,海中各种妖兽的模样跟别处的暗黑丑恶风格是一模一样,光是看着就倒胃口了,只有灵鱼还能吃一吃。   “可是江道友?”   两名乘着飞剑而来的修士悬停在半空中,遥遥冲着江易他们行礼。   江易还没答话,单修士已经抢答。   “正是,有法器,来吧!”   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把江易能识别秘境灵材并且能炼成独门法器的消息给传了出去。   这一路上,想打主意的还真有不少。   不过,也就是在头几回给他们添了点麻烦而已。   毕竟,连高阶妖兽他们都能靠着大量投法器灭掉了,再来几个想要强行霸占丹方和炼器秘方的,还不是一样的打?   经过好几波心怀不轨的家伙们有去无回后。   再来打主意的可不就少多了。   而这位江道友也是真心绝,居然直接开始对外出售各种法器了。   只要能拿到他想要的灵材来换,就能换到十来种花样新奇,极为实用的小法器。   别说那些靠自己单打独斗艰难修练的散修们了,就是那些宗门弟子,又何尝不心动呢?   尤其是到了这海上千岛,依着推断,幽玄秘境应该也快要结束了。   不趁着能见着的时候,赶紧来换些物美价宜的好法器,出了秘境,那可就未必能再见得着了!   因此这两天,上门来找江易交换法器的修士着实不少。   江易倒也来者不拒,只放出话去,凌清派的黄修士曾经在灵界命人暗算过他,算是有旧怨,他的法器不卖给黄修士。   这消息一传出去,压根就没啥水花。   这种事情,仙界可是见多了。   更何况那凌清派的黄修士,不过是个外门弟子而已,都一把年纪了,才筑基六层,还能有什么前途?   就连同为凌清派的弟子们,都会直接上江易这儿来买法器。   毕竟,身为丹修,战斗力远远比不上剑修,手上没有厉害得用的法器怎么成?   因为来买法器的人太多,说词都一样,单修士这种剑修都会背了,因此直接了当地替江易回了话。   两名修士面露喜色,缓缓降下飞剑,悬停在江易的小艇旁边。   他们来的时候,就已经打听过了交易的流程,还有他们想要的几样法器的价格。   江修士年纪轻,没有那些知名炼器师的自大臭毛病,不会盛气凌人,只要他愿意交换,就不会多废话。   “我想换十枚白霰珠,十只黑爆丸,五只傀儡飞虫……这个储物袋里的东西,道友看看可够?”   江易接过那只储物袋,神识一扫,这回又发现了几样他没弄到过的稀有灵材。   便点点头,也拿出了一个储物袋,将对方要交换的东西放进去。   交给对方的时候,还不忘记叮嘱一句。   “这些法器,只能你自己用……”   “好的好的!江道友放心!”   这些难得的法器,不给自己用还能给谁呢?   另一名修士也上前来交换,他这次交换的法器可就不是小法器了,而是大法器五行塔。   当然了,江易对外出售的五行塔是简约版本的,但也是筑基期在秘境历练时奢华的享受了。   杀妖兽累了就放出五行塔,除了能歇息,还能放出各系攻击,又不担心自己受伤,就算是碰上境界比自己高几个阶层的都不怕,这五行塔,防御强着呢!   在接过对方递来的储物袋时,江易忍不住多看了对方一眼。   对方一脸坦然。   虽然目前为止,在他这儿交换五行塔不多,还都是宗门弟子,这突然来个散修,倒也不算太过稀奇。   江易神识扫过储物袋,拿出五行塔交给对方。   也照例叮嘱一句,“这件五行塔只能自己用!”   “道友放心,我知道规矩。”   这位散修满脸堆笑地接过五行塔。   心里却是十分的不以为然。   这些炼器师,就是有各种各样的臭毛病。   这法器虽然一般都是自己用,但万一是买回去送礼的呢?   万一主人重伤没了呢?   难道这法器就要废弃了不成?   他和同伴两个人告辞了江易,朝外围飞去。   他们这般的散修,实力没法跟江易他们五个比,因此只能在四环的小岛上落脚。 第285章 玄明仙界(80)   一晃又是三天过去。   千岛中心海面上的灵光突然大盛, 让人映目不可逼视。   然而这炽光不过半柱香的工夫,毫无来由,瞬间熄灭。   守在最内圈小岛上的那些筑基高层修士们, 大部分都愣怔住了。   只有那平时反应最快最机灵的, 不等其他人有所动作,已经如流星般坠入海中,奔向那灵光来处!   而此时,几乎所有的修士都明白过来。   秘境灵宝现世了!   几息之间,又有无数的流光纷纷直插海底, 你争我抢、唯恐落后一步,灵宝就被人捷足先登了。   五人队伍此时都站在小岛的岸边,虽然并没有飞身过去加入争夺,但就算是武力最差的丹修刘修士,眼里也闪着激动的火苗。   应修士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然说知道就算有灵宝,也落不到我手里, 可这心里, 还是放不下啊!”   他们只是筑基五六层,最厉害的也不过是七层的胡修士,跟筑基大圆满的剑修比起来,就是三个加起来都远远不如。   哪怕有法器的加成, 那也不过是能保证自己的性命而已。   江易站在悬崖之上,海风将道袍吹得猎猎声响。   如此修仙大场面,要不是距离他最近的伙伴只有一百米, 而修士的神识又细致入微,他真是要忍不住拿出手机来拍几段视频。   好在刚刚他趁人不注意, 将终端带在了手腕上, 而且偷偷打开了录制。   这二十年一开的秘境灵宝可不是先前在烟云泽里那种假冒的灵宝能比得过的。   江易在仙界的目的本来也不是成仙得道, 完全就是为了享受体验。   所以让他拼了老命去跟筑基大圆满抢机缘,他是不会做的。   可来都来了,不多观望一会儿岂不可惜。   更何况,想要获得秘境灵宝可未必会是简单的事。   就算是筑基大圆满,也未必就得顺当啊!   先不说人类修士之间各门派的争夺,这海里的妖兽……又怎么少得了呢?   胡修士也站在海边一处悬崖上,灵剑已经出鞘,悬停在他一伸手就够得着的空中。   “没关系,再多等等!就算吃不着肉,抢点汤也不错!”   他活了一百五十多岁了,什么没见过。   就这个阵仗,怕不是要恶斗几百场。   最后花落谁家不一定,但乱中也不是不能捞些好处啊!   忽然海面上涌起无数个漩涡,又像是烧开了的水,咕嘟咕嘟地往外冒泡。   然而这些本该是透明微蓝的泡泡,此时却都泛起了血红色!   这让犹豫着不敢下去一试身手的修士们,大都忍不住面色微变。   数息过后,海面上忽然箭射出一道身影,可不正是先前投身入海的修士之一。   有认识的都忍不住叫出了声,“呀!这是长风宗的……”   可一句话还没说完,又一道庞大的身后发先至,红光一闪,就将先前逃跑的那名长风宗修士给卷了进去,大嘴吞咽了两下,这才轰然落海……   原来这居然是一头阔嘴长颈巨兽,它的头相于身体来说,已经是瘦小的了,然而张开了大嘴,吞入修士,那修士的身躯在两排巨齿下,就像是一根小牙签!   虽然这一幕惨剧,发生在千岛圈内的海域,就算离得最近的小岛,也有一里多的距离,但还是将那些修士吓得浑身发凉,心想幸亏自己没有跟风下海。   “他,他可是筑基九层啊!筑基九层!”   长风宗五大宗门之首,功法精妙,传承高明,弟子们进境都要比别的宗门快些,像这位已经修练到了筑基九层的修士,那出门在外,都是受人仰视的存在。   如今却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这么入了兽腹!   “妖兽敢尔!”   海底深处传来一声暴呼,白光自下而上穿过,那头长颈巨兽瞬间就被劈中了脖子,瘦小的兽头与庞大的身躯利落地分成了两段,墨色血液洇上大片海面。   虽然这位出手的修士人并未浮出海面,可那特有的剑光和声音,还是让观战的众多修士又认出来了。   “啊!这听着像是长风宗的秀字辈大弟子啊?”   “长风宗的大弟子果然不凡!”   话虽如此,但听到这些议论的修士们还是在心里撇了撇嘴。   但凡那剑劈的是肚子,都能把同门给囫囵地救出来了。   现在几十息过去,就算是皮糙肉厚,也化成了一滩血水啊!   如此这般的厮杀时不时地就上演,第一回 修士们看得惊心动魄,第二回三回四回就都疲了。   不就是妖兽杀修士,修士斩妖兽?   都是为了逆天而行,都是为这这秘境灵宝嘛!   江易旁边的单修士,这会儿看得是目瞪口呆。   身为剑修,本该是锐意进取的,然而这会儿却看得他争竞之心歇了不少。   多少修为比他高的修士们,死一死连个水花都不见啊!   到这会儿,那出世的灵宝是个啥玩意儿,他还影子都没瞧见呢!   别看岸上的修士好像都是在看海面上的动静,其实个个都贼精着呢,神识早就潜入海中打探虚实了!   筑基六层修士的神识在这海上至少能探到十里深,只是如今修士实在太多,都扎堆地探进海中,难免会有些个碰撞,因此也都小心翼翼着,但凡快要碰上硬茬那就要迅速收回跑路的。   单修士用神识,也就只能看到海中七八里深处,正有上百种海中妖兽成群结队地与修士们搏杀。   这些海兽,他在这小岛上住了有半个多月了,其中好几种都还是头一回见!   可见它们并非是这附近的海兽,也是感应到了灵宝,大老远赶来哄抢的……   “咱们,咱们要不,提前避开?”   刘修士在五人里武力最弱,他本来也没敢做得到灵宝的美梦,这会儿看得神色紧张,不由得咽了下口水,转头朝伙伴们看过去。   万一海水深处的修士们打不过妖兽,或者是妖兽们讨不到便宜,就转而来围攻他们,可如何是好?   这里头好些妖兽可都是同金丹初期的大能修为相当啊!   应修士接过话,“等内圈岛上的那帮修士跑路,咱们再跑不迟。”   内圈岛上观望的修士,基本上修为都要比他们五个高,而且大都是宗门弟子,底蕴不是他们散修能比的,最内圈的小岛离着他们这儿少说也得有个百里地呢,等这帮人开始逃了他们再逃也来得及。   “再说了,你不是有五行塔,实在不行就把自己装进去,总能保命!”   刘修士和应修士两个算是托了江易的福,江易对外出售小法器,他们也搭着卖点灵丹和灵符啥的,他们虽然悟出来的新配方远不能跟江易比,却也强过了不少同行同阶的修士了。   因此同队的四位,都跟江易换了五行塔。   实在是这法器实在是太好使了,好几回小队差点团灭,都是凭着五行塔苟下来的!   如刘修士这般想法的低阶修士倒也不少。   看到海面这般的惨相,有些只有五层六层的修士就都悄悄驾起法器,逃到了千岛之海的最边缘处,准备一听到势头不对,就立马远远飞逃。   刘修士想到这儿,心里镇定了不少。   五行塔是真好使,不管那攻击如何吧,起码保命是真好使。   只要将它往这悬崖石缝上一佇,就跟在岩石上生了根一般,再缩小数十倍,无论外界是狂风暴雨,天塌地陷,人在塔里,就像是躲在一个极微小的世界里一般。   不说半年一年的吧,支撑上十天半个月的,那是没啥问题。   他们俩一问一答,倒是缓解了不少紧张,然而刘修士才不过将五行塔拿到了手里,海底深处突然传轰声巨响,海面突然从中间炸开,排出一圈滔天巨浪,正好由内而外,扑向大小岛屿。   内圈小岛上的修士自然慌忙飞剑而逃,可谁能想到这巨浪上不见头,深不见底,速度诡异地快,仿佛不过是呼吸之间,整个海似乎就倒了过来!   能从内圈岛上逃到江易他们这一圈的修士,十不存一。   那一成幸运儿,怕还是凭借着身上有速度加成的法器,这才能暂时躲过一劫。   巨浪淹灭江易他们这座小岛,也不过比内圈小岛晚了那么两三息而已。   这点时间,刚好够众人躲进塔中。   此时此刻,江易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炼制出了五行塔,还不断地行级,把各种好材料都往上堆。   这千岛之海,正是翻江倒海,波涛狂浪,江易人在缩小了十五倍的五行塔内,虽然攻击伤害没受到,可控制五行塔的神识也被惊得够呛。   他感觉自己的五行塔,就像是掉进滚桶洗衣机里的一枚扣子,被各种模式的洗涤、揉搓、旋转、翻滚,最后又来个甩干脱水……   许多原本在海底搏杀的修士和妖兽,都被卷入了漩涡之中,身体的动作还保持着交战的模样,却已经不知道还没有气息。   更不用说一些压根就没勇气入海又没逃走的修士们,有的好歹还是全尸,有的已经断臂断头。   如江易这般躲在五行塔里的倒是也有,除了他的队友以外,他一共卖出去六个。   极致的混乱当中,他似乎也看到了五行塔的残余碎片?   作者有话说: 第286章 玄明仙界(end)   这一场浩劫, 整整持续了两天。   在那些用自身灵力苦苦支撑的修士感觉里,这两天就像是十年那么漫长。   也只有江易这样身为五行塔里,手上又戴着终端的, 可以精确地知道时间。   毁灭天地般的风暴就像是被安装了开关, 戛然而止。   整个世界寂静了几十息的工夫,这才像是解冻一般恢复了时光流速。   先前被搅动成墨色的海水迅速变回透明清澈的淡蓝,点点的气泡从地底深处上浮,又融合在一处,飘上了海面。   昏黄中, 这些气泡轻松逸出海面,灵光闪耀,缓缓升空。   天海之间,升腾起万点金光。   这时幸存的修士们才算反应过来。   一个个纵身不要命般地向着流光扑过去!   这分明就是传说中的上古神物帝流浆!   一滴帝流浆,修为过百年!   虽然在千岛之海的修士已经折损了大半,逃走了小半, 能看到这千年机缘的修士数目都不满百。   万点金光, 理论上一个修士能抢到一百滴帝流浆。   因此都不必争夺,就是完全拼手速的时候。   然而修士们情况天差地别的,有些保有余力,此时就如鱼得水, 快活似狂。   有些则身心疲累,灵力空虚,虽然也奋力争先了, 但行动上难免差上许多,最多能抢到一两滴了。   更有些修士不过是奄奄一息, 身受重伤, 又哪里还能去灵活地抢这天地精华呢?   当然了, 若是幸运爆棚,正巧身边就飞起了帝流浆,倒也能沾得着一星好处。   但这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只不过持续了数十息的工夫,所以没被修士抓到了帝流浆,已经越飞越高,消散在茫茫虚空之中。   一名夺得了五滴帝流浆的修士,也顾不上自己才在风暴里被卷得狼狈的模样,举起双臂仰天大笑。   “哈哈哈!五滴!我得到了五滴!指日金丹,元婴有望!哈哈哈哈!”   “我也得了三滴!看以后谁还笑话我的三灵根!”   惊喜过度之下,难免就有些个修士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大喊大叫起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得了异宝似的。   不过这样的憨憨只有寥寥几个而已,大部分的修士,虽然满心喜悦,却仍然仰望天空,像是盼着那飞走了帝流浆再度落回来……   回来是不可能回来的,不仅没回来,整个秘境时空忽然模糊起来,将所有的修士都甩回到幽玄古城。   修士们还保留着之前的模样,望天的望天,狂喜的狂喜,伏地苟延残喘的仍在艰难调息,当然了,那些有幸运得到帝流浆的受伤修士,倒是已经精神起来,恢复神速。   而原本就关注着幽玄秘境的各方势力驻留下的修士们,火速纷纷赶来。   五人小队在一天前就已经被风暴卷得各种分散,不过神奇的是风暴歇止的时候,五人倒是相距不足十里。   出了秘境更是都在同一条街上。   然而外界转眼即至的各路修士们让五人小队压根没时间多说什么。   “各位道友,一路同行,承蒙照应,今日相别,它日再聚!”   胡道友发出传音,整个人已经化成一道流光,出了城门。   单刘应三位略迟一步,却也是边应声边飞遁。   这回从秘境里出来,可跟往常从别的秘境里出来不一样。   往常他们这些底层修士能得着什么好东西?无非是些灵材罢了。   如今虽然不知道队友们都得了几滴帝流浆吧,按着自己得着的算,应该也不老少。   就算得着的时候当场服下一滴,那还有别的帝流浆,只能等炼化之后再说了。   这般的宝贝,叫别人知道了,别说保住帝流浆了,小命都给你灭喽!   而在外头这些修士,可是金丹元婴的都有啊!   他们这筑基期小修士,又哪里禁得住?   不趁着出口处一团乱,谁也不知道谁的时候跑,还等何时?   江易跑得自然也不慢。   帝流浆不愧是极品天地至宝,他在往金阳城跑的两天里,就硬升了两阶,变成了筑基八层。   而这样的帝流浆,他还有六滴!   从古城逃出来的时候,他忙中还不忘记寻找了下黄修士。   没有这人的影儿。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那个五行塔碎片,应该就着落在黄修士身上。   那可就再好不过了!   他每卖出去一样法器,都叮嘱对方,只能自用。   怕是都以为这不过是一句闲话而已。   只要不认主,法器还不是谁都能用?   反正在买法器的时候,卖家江修士只是叮嘱一句,又没有立灵契嘛!   实际上江易也确实没法让每个买法器的修士只能给自己买自己用。   毕竟,这会儿不是在灵界的飞光城,他可以接私人订制的活儿,在批量炼制的时候,他也不可能预先知道是谁要绑定法器啊?   但可以在里头加一道基因锁,只要碰到黄修士就……   江易回到金阳城,把租来的院子退掉,在城中的铺子里又出手了一批五行塔和小法器,没在金阳城多做停留,就出了城。   他寻了荒凉无人处闭关修练两月,再出来时,已经是金丹修士了。   筑基修士在仙界的地位,就跟炼气修士在灵界一样。   只有成为金丹,在仙界行走,才算是有了个拿得出手的身份。   这一出关,才看到不少发给他的传讯。   胡刘单应这四位的,不过是问候语,而金阳城法器铺的掌柜,却是绘声绘色地讲述了自打江易离开金阳城后发生的故事。   他那法器铺子,在金阳城里其实都排不进前五。   以前江修士做的法器,价格不贵但是精巧好用,因此还挺受欢迎的。   然而这回江易放出的一批法器,不但品级上提升了好几个档次,效果也是极好。   但他万没想到啊。   自打他卖出第一件五行塔后,所有江易炼制的法器,几乎是一天之内,就全都被抢空了!   当时他看着这般热火,也偷偷给自己留下了几枚白霰珠。   可等到他见势不对,找了去过秘境活着回来的修士打听一番,这才知道五行塔的威力!   他那个悔啊!   怪不得五行塔是最先卖空的!   而且一件才卖了三万灵石!   这般的好东西,价钱翻倍不过份吧?给自己留一件不过份吧?   可惜他都没来得及啊!   等到了第二天,听说了消息来买法器的修士差点把铺子的门槛给踏破了。   最麻烦的是,居然有金丹修士上门来了!   这位金丹修士是凌清派的,姓宋。   那个脸色铁青的哟,可把他给吓到了。   不过幸好他这铺子开在金阳城也不是没有后台的,吓得他赶紧让伙计传信请来后台的金丹后期仙师。   这回宋修士倒是能好好说话了。   他声称,他家的侄孙女宋女修和她的师兄,据说是一个黄修士,这两人在秘境里买了江易炼制的法器,结果在秘境遇险之时,拿出了那件五行塔,谁知道五行塔竟然自爆!   最后竟然导致宋女修和黄修士双双殒命!   这难道不是因为江易炼制的法器害人?   他身为师门血亲长辈,上门来讨个公道,岂不是应有之义?   幸好这里是金阳城,也幸好铺子里来了撑腰的。   不然还真就被这老东西给讹诈了。   当时他就喊冤了。   他不过是个收法器的,如果法器出了问题,那他也是受害的那一方啊!   再说就算江易卖了问题法器给宋女修,那也是江易的错啊!   哦,江易离开金阳城了?   那就不关咱的事了呀!   咱跟江易也不熟啊!就是个买卖关系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可是听说了些当时秘境的事儿。   据说江易可是宣扬了,他与黄修士有旧仇,因此不卖法器给黄修士。   江易在卖法器的时候,也都提醒了,买来的法器只能自己用!   那江易又没卖法器给黄修士,而宋女修又是黄修士的师妹,肯定也不会到江易这儿买法器,所以宋女修手上的法器是怎么来的?   不用问,自然是从别人手上弄来的。   这可不就破坏了谁买谁用的提醒了么?   人家都提醒了你自己非要凑上去,结果法器爆了,能怪得着谁?   怪自己技不如人,怪自己缺心眼子呗?   至于说他这铺子里卖出去的法器没准也有什么毛病?   那简单,但凡有哪位客人买了回去觉得不好想要退货的,他这儿都原价回收啊!   这么一番伶牙俐齿的话说完,让那位金丹宋修士也是无计可施。   不过看宋修士走时那铁黑的脸色儿,估计是要去金阳城附近搜索一番江易的行踪了。   掌柜的传讯来,一个是提醒江易一声,有金丹修士在寻他的晦气。   二也是想卖个好,好让江易将来再有什么好法器,尽管往他这儿送!   江易看到这传讯,不由得会心一笑。   这倒是不错,也算是了了他一番心事。   所谓宋女修用法器结果自爆什么的,那绝对不可能。   毕竟法器里只有黄修士的基因锁,只有黄修士催动法器的时候才会自爆。   江易再度回到杏花村,用传送阵回了灵界。   本来他在灵界也没什么牵挂,只是他如今金丹已成,绿叶币也攒够了,硬是在仙界呆着,也没多大意思。   而他先前琢磨出的配方什么的,就这么带走也太可惜了。   毕竟,他要去的下一个世界绝对不是修仙界,这些东西就成了屠龙术,只能摆在架子上了。   江易先去了江家,看在江家再不好也把原主给养大了的份上,留下了几本修练心法,铁翅蛉提炼灵气的法子,以及几套防护灵符阵。   江家家主江腾达突然得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大金饼,喜得差点晕过去。   最后江易离开的时候,江腾达乐颠颠地送上全江氏族里最好的灵谷存货。   灵谷这东西又跟法器不一样,不管到了哪个世界都能用得上,江易也就笑纳了。   离开江家又去了桑家胡家。   同样的都是留下了几本心法和提炼灵虫灵气的方法。   不过他跟桑家胡家又没有血脉亲缘,这些东西就不是白给的,而是交换了些上等的灵蚕布料和上等灵兽肉。   筑基以上的修士来到灵界,每一分一秒都是呼吸困难般的难受,因此江易速战速决,又去了趟飞光城见了见梅修士师徒,将黄修士之死告知,也给他们留了几个实用的小法器,同样地得到了梅修士炼制的几样灵丹。   离开金阳城,江易去了趟冯家小院。   将某人自作小聪明反受其害的消息告诉了冯婆婆,江易将他从秘境里薅来的各种奇特灵材都留给了冯婆婆一份,还有他琢磨出的几个新的炼器配方。   这些东西,对于冯婆婆这样的炼器师来说,那可真是投其所好了。   以至于对江易又给出的一堆灵丹灵符都没细看。   江易走后好久,冯婆婆才偶然发现,其中一个储物吊坠里头,居然有帝流浆!   帝流浆啊!   这般珍贵的宝贝,就是在仙界,也是要被抢破头的!   这种好东西,只要半滴,就能让炼气修士稳稳地突破筑基了!   江易当初在秘境里,因为有性能最好的五行塔,自己不但没受伤,还能在五行塔里仔细观察外界,一发现帝流浆,他就眼疾手快飞身去捞……所以收获不小。   他一共用了两滴,还剩下五滴,留给冯婆婆两滴,剩下三滴,就放在随身空间里了。   不管以后的世界能不能用吧,这样的宝贝就算不用收藏起来也是美的。   在玄明仙界诸事已了。   他才拿出早就攒了两个世界的系统金道具。   系统在道具生效前急忙问了句,“啊,不对,你不是要去往下一个世界吗?”   “在去下个世界前,放松一下,总可以的吧?”   “可以是可以,但是要提醒你,一个回溯镜,只能在那个平行时空生效一年,你有三个回溯镜,也就是只能在那个时空呆够三年……”   可别到时候不想走,再跟它胡搅蛮缠啥的。   “嗯,好的,我知道了。”   江易说着,点下了回溯镜的使用。   作者有话说: 第287章 回溯时光(1)   保城市第三医院, 第二住院部502号病房。   正是中午,推着送餐车的胖阿姨出了病房,接着去给隔壁503送餐。   今天她要送的餐不算多, 整个一层也就只有不到十份而已。   主要是这一层的病人, 大部分都自己准备午饭,就没在医院订病号餐。   不是因为医院的病号餐太贵或者不好吃,好歹也是给病人吃的,营养啥的肯定得保证,口味也必须还行, 就是这来来去去就那几个口味,病人们有要求高或者嘴刁的,可不就不吃了呗。   就像这个502房,一共仨病人,就只有三床的那位中年大姐吃的是病号餐,另外两个, 一个年轻的, 点的是外卖,一个六十的,是家里姐妹给送的饭。   这么想想倒也是挺有意思。   年轻的,年老的, 人家都讲究,只有像她们这种中年女的,活得艰难啊!   送餐阿姨感叹着走进503, 过道里一个年轻人脚步匆匆,站定在病房门口, 足足有半分钟的工夫。   病房里弥漫着食物混杂的香味。   包子和鸡蛋汤是病号餐, 西红柿牛肉米线加奶茶是外卖, 乌鸡老汤手擀面是老姐妹送来的营养饭。   一号床挨着房门口最近,正嗦米线的年轻姑娘感应到了门口的阴影,就抬头看过去。   门口站着个年轻小伙,打扮外貌上看着就像是个学生的模样,长得还挺帅。   就是那个眼神……唉呀,太复杂了形容不来!   年轻姑娘用了两秒钟就反应了过来,就朝靠窗台那边的三床叫了句。   “佟姨,您看门口!”   这病房里一位阿姨,一位老阿姨,同住了几天互相都了解个差不多了。   她看过佟姨和她儿子的合照,看模样,这应该就是佟姨儿子了!   正在窗台边上吃包子的中年女人,原本眼神平静无波,一派漠然,忽然听到叫她,本能地朝门口一看,整个人都呆住了。   “小易?”   包子掉进了饭盆里,她把饭盆一推站起来。   “你,你怎么来了?”   孩子才大三的下学期,这也不是放假的时候呀!   江易深吸了口气,露出大大的笑容。   “妈!”   “今天下午只有几节公共课,正好明天就是小长假,我就回来了!”   “公共课也不能耽误啊!”   女人轻飘飘地数落了儿子一句,就想起更重要的事来,“唉呀,还没吃饭吧?你想吃什么,妈给你点!”   江易提起手里拎着的大塑料袋来,“我在路上吃过了,还带了点热乎的饭,妈你别啃包子了,吃这个吧……”   女人登时笑得合不拢嘴。   接过大袋子来放在床头,也不忙着打开,赶紧拉着儿子给病友们介绍。   “这是我家儿子小易,在京市上学,大三了,明年就毕业了!”   两个老太太占据了病房里唯一的一对沙发,才打开保温桶要盛鸡汤呢,看着母子两个,都忍不住笑眯眯地。   “哎呀,小伙子真帅!”   “好孩子!真是个好孩子!”   原本见小佟总是孤零零地,老公天天忙着工作也没空过来招呼着,就怪可怜的。   没想到儿子还挺孝顺,大老远地回来看他妈了!   年轻姑娘小赵也笑着附和,“小易跟佟阿姨真像,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佟妈妈接过大袋子的时候看到里头有水果,就从里头拿出来给病友们送了几个,病房里一阵客气,佟妈妈这才有工夫打开儿子带来的饭盒。   全新的保温饭盒,不大不小,磨砂手感,还是橙色的,佟妈妈一看就喜欢。   还别说,别看自家是个儿子,还挺细心的!   “这是什么饭啊?”   说话间打开了盖子,就看到里头分了两层,一层炖得烂乎乎的牛肉土豆和爽口小黄瓜,下层则是白生生的粥。   虽然看上去很普通,可这扑鼻的香味就让她知道绝不简单!   当最后一粒米被她刮干净,最后一小块肉也被夹起,整个饭盒都空了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她居然把这一盒饭,全给吃光了!   要知道,因为病情,她这些天的胃口格外不行,病号餐她能吃掉一半都不错了。   这些白米粥,还有烂乎乎的牛肉,吃下了肚,就是那么的熨贴,让整个胃都暖乎乎的,像是泡在了温水里,一点反胃难受撑着的感觉都没有!   “小易,这饭在哪儿买的,味道是真不错!”   她夸了儿子几句,也没细听回答,就拉着儿子的手,“走,咱们去院子里走走,消消食去。”   这一病号的,都是老中青女人,她儿子天生腼腆,在这儿也尴尬。   不如去外头找个地方说话,还自在些。   母子俩下了楼,来到院子里,找了个花坛边的长椅坐下。   “小易,你怎么知道妈住院了?你爸说的?”   佟妈小心翼翼地问。   其实她诊断出这个病已经有一年多了。   当时就想着孩子还小,而且这病不是中期嘛,没准治好了就没事了,犯上不影响孩子的学业。   就一直瞒着孩子。   也就是三个月前复查,发现病灶不仅没有痊愈,反而还扩大了。   她是不住院也不行了。   男人老江起初也是很上心来着,跑前跑后照顾着她,到处打听这方面的专家,上医院检查化疗啥的都请假陪着她,三顿饭都安排得全乎……   可惜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是夫妻?   最近这两个月,老江最多一个星期过来一趟,也就带点水果,有时她叮嘱了,也会帮她带换洗衣服日用品啥的,总之嘛,是一天不如一天。   她当然也知道不能强求,反正她也是没有未来的人了,就不去计较那么多了。   当然了,她攒的那些钱,肯定都会留给儿子,绝对不会便宜了其他后来的就是。   “是我高中同学在医院看见您了。”   江易吸了吸鼻子,语气故作轻松平静,“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我一声!”   当初他老妈诊断出肺癌中期,他刚上大二。   一直就被蒙在鼓里,最后大四上学期末,老妈已经病危了,才给他打了电话。   子欲养而亲不待,一直就是他心里的遗憾。   尤其是他后来才知道,在他大三,也就是这个时候,已经有那种缺德的多事人,给他爸介绍了个第二春,见了几面很有好感,就等着他爸老婆死了好占位置呢!   他爸有了外心,也对伺候生了绝症的老婆十分的不耐烦,他妈在医院的这段时候,大部分时候都是孤零零的,偶而请护工来帮个忙……   佟妈吸了吸鼻子,干巴巴地解释着。   “本来医生说了,有很大可能治好的,我想着你学业要紧……再说了,你也不是学医的,你回来也不能干啥呀?”   江易也不多说责备的话了,“那我总能每周末回来啊……”   保市离着京市不算太远,做动车也就是三个多小时。   就算是他继续上学,也能每周五下午回来,周日下午再去京市。   佟妈眉头一皱,“什么每周末,你好好学习,别分心!我这儿……还有你爸呢!”   虽然这话有点虚吧,可是……佟妈这会儿突然意识到,江易这次回来,居然一句也没提他爸。   江易轻声笑了一声,“我爸不是还要上班?再说我一周回来两天,也能接替下活儿,不要让我爸太累了。”   佟妈也被带的跟着笑了一声,“不用你接替,我又不是不能自理了,有事的时候请一下护工就行。”   那老江他累个毛啊他!   这一周都不见影了。就打了个电话说班上有事……谁知道真的假的呢?   江易点点头,“是要请个护工,一会儿我去打听打听去。”   佟妈愣了下,忙拦着,“不是,你个小孩儿,你懂什么请护工啊!这些事都是大人的事,你别管!”   江易也不跟佟妈争论,就把话题给扯到了轻松愉快的方向上。   一小时后,护士进502查房,来到三床,见着佟妈,就又仔细地看了看。   “哟,您今天这气色真不错啊!”   旁边二床老太太笑了。   “她儿子从京市回来看她来了,小伙子又高又帅,还送了饭呢!”   她有老妹子给送的乌鸡汤就够香的了吧?可人家一打开儿子送的饭盒,那个香味呀!   虽然并不浓烈吧,可就是特别有存在感。   搞得她都无心喝鸡汤,就馋人家那个粥呢,可惜看样子小佟一下子来了胃口,那是一点都没剩下啊!   “是吗?怪不得呢!这个是今天晚上的药,记得按时吃啊!”   护士给佟妈打了针,又放下了药片,叮嘱了几句,这才出去了。   一床的年轻姑娘去做检查去了,佟妈就跟隔壁老太太闲聊。   “小佟啊,你儿子是大几了呀?”   “大三了!明年就毕业了!”   “小伙子长得帅呀,有没有女朋友呢?”   “嗯,这个……应该没有吧,也没见他说过。”   “诶,我邻居家有个外孙女,也在京市上大学,好像是什么京师师大,也是大三,长得水灵灵的,要不给你家小易介绍介绍?”   此时此刻,正在忙活着的江易不由得打了个喷嚏。   他扯了扯脸上戴的口罩,又拉了拉头上的帽子,看了看五米外的典当行大门,走了进去。   他先拿出来典当的,是最早在凶星世界里弄到的一点金饰。   一个金镯子当了两万块,一条大金链子当了一万五。   其实他手里的金饰不止这些,但拿出来的太多,可就让人生疑了。   毕竟,他现在的年纪和模样,还是个学生。   他回到的这个时间节点,正好是还在上大三的下学期,他算了算时间,马上就买票回了保城,还没顾得上换钱。   他手机里原本有的两个月生活费五千,再加上这些,就有四万了。   他在医院打听过了,好一点的护工是一个月八千。   这些钱,起码是够请两个月护工,外加上伙食了。   当然了,他好歹是从玄明仙界带回来了那些灵食和灵丹。   这一回,至少能保住亲妈的生命了。   作者有话说: 第288章 回溯时光(2)   从典当行出来, 江易没耽误工夫,又回了医院。   先前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他就打听过了, 医院旁边的小街道上, 就开了两三家共享厨房。   这共享厨房大概就是专门为医院住院的病人家属准备的。   虽然这条街道上小饭馆和小旅馆几乎是一家挨着一家,但有些对口味挑剔,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是想省点钱的,一般就会去共享厨房里租一个灶来用。   江易没花多少工夫就找着了家看上去最干净的。   交了租金, 江易就拎着个大尼龙防水包放在了灶台边上。   拉开防水包,拿出几样厨具、面粉、肉、菜、调料,把这些东西一一摆好。   旁边灶上正看着火的中年妇女好奇地瞅着江易。   这么年轻的小伙子,都来给家人做饭了?   别看着虽然是个毛头小子,可这心还挺细,东西挺全乎啊!   正好她炖的是排骨菌菇汤, 东西都搁进去了, 只要等着熟就行,可不就闲着没事瞅人小伙子做饭么?   江易先把面放进不锈钢盆里,和出了不大不小一块面。   把盆给盖上醒面,江易又开始自己切肉剁馅。   旁边阿姨这会儿就忍不住夸了句, “哎呀,小伙子,还自己手工剁肉呀!”   现在别说这种半大的小伙子了, 就是三十来岁的年轻人,谁不是直接买现成的绞好的呀?   江易忙里偷闲对阿姨笑笑, “自己剁的好吃!”   他用的这些食材, 除了葱和小青菜是刚从超市里买的有机的, 能用灵食都尽量用灵食。   面粉和肉,可都是从玄明仙界里带出来的,用一点少一点,他哪里舍得交给别人做呢?   就中午那一顿,他还不摸情况,借了小饭馆的锅和灶,结果香味飘出去,进来的客人非得让上一份!小饭馆老板也在一边眼冒绿光,弄得他实在不好意思,只能给对方留了点。   灵界里的凡人,基本上吃的食物里,或多或少都带着灵气,因此这些凡人基本上都不会生病,当然了受伤衰老那是自然规律再所难免。   据说也有好事的灵界修士把灵食带到凡界的,当然了,这些灵食在凡界那是价值千金,达官贵人趋之若鹜。   但凡间有的物品,对于灵界来说,需求就很低了。   因此这种好事的灵界修士实在是少之又少,几年也未必出上一个。   所以凡人吃灵食是没什么问题的,只会对身体大有好处。   反而是那些灵丹之类的,不能随便给凡人吃。   他在临别之际,特意去了趟金阳城,找梅修士,也就是为了这个。   凡人最多也就只能吃凡级三阶灵丹,而且还得是身体健康者才行,不然根本承受不了灵丹里蕴含的灵气。   因此就算他这会儿用的食材,虽然是灵食,也不敢贸然上来就用最好的,而是循序渐近,先用普通的灵界食材了。   肉馅很快就剁好,江易拿出醒好的面团,擀开铺平,切出一沓子面片。   旁观的阿姨手里闲着没事,坐在那儿抱个盆劈豆角,那眼神就几乎没离开过江易这边。   “哟,这是要包馄饨呀?”   江易微笑着点点头。   “晚饭不能太油腻,要好消化,还得有营养,还能开胃,这个就挺合适的。”   “啊,对哦!小馄饨有菜有肉还有汤的,热乎乎的,喝一碗最开胃了!”   阿姨点头应和,“明儿我也包馄饨给我家老头!”   说着话,江易已经用小锅开了一锅水。   他迅速地包了二十个扔进锅里,又调出了汤汁,切了点香菜葱花。   这二十个小馄饨熟了盛进碗里的时候,那个香味几乎飘满了整个厨房。   不费吹灰之力就碾压了旁边的排骨菌菇汤和左边的青蒜炒蛋,后边的葱爆羊肉!   阿姨吸了吸鼻子,看到旁边的小伙子已经端起了碗,舀了一个送进嘴里。   她就觉得馋得口水都快下来了!   无奈也只好从没完全炖好的汤锅里给自己盛了一小碗。   可是碗里有小排骨有新鲜口蘑的,怎么味道就不对呢!   也不知道那一个个晶莹的小馄饨是什么味儿啊……吸溜!   江易在灵界和在仙界的时候都是懒得这么认真的做饭的。   也就是冯家小院的时候,因为要给冯婆婆做饭,这才花心思做过一段时间。   平时只有他自己,那都是往嘴里扔一枚辟谷丹完事。   这会儿小馄饨吃着,果然是鲜美异常。   江易给自己点了个赞,想着亲妈的口味,又给调好的汤料里加了勺香醋。   将包好的馄饨都下了锅,将熟的时候捞起,放进饭盒上层,又把汤放在下层。   他这回做得多,又多加了一个保鲜盒的量。   送到病房的时候刚好是快要开饭的时间。   佟妈坐在床边看手机,眼神散漫,半天都没刷一下。   看到儿子果然来了,脸上顿时笑开了花。   “哎呀!说了不让你来送饭,你怎么还来呀!”   江易腼腆一笑,“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就来送饭了。”   老阿姨的老姐妹还没来,就笑呵呵地给小佟捧场。   “这么好的儿子来给送饭,这可是真有福气呢!”   “我倒想我儿子来,可人家要忙工作,没空啊!哼!不就是个小经理,当公司离了他就不转了似的!”   一号床的年轻姑娘小赵抿嘴笑了笑,拿起手机准备点餐。   跟阿姨和老阿姨住在一起,听她们说话怪有趣的!   忽然一股子异香就飘了过来。   让她的肚子越发的饿了。   仿佛有一只小钩子,在不断地轻挠着她。   小赵和老阿姨的目光都被吸引到了一个地方……对面两个单人沙发中间的茶几上!   江易打开了饭盒,又打开了另外一只大的双层保鲜盒。   佟妈一看就秒懂了。   “儿子你吃过了没?”   “吃过了。”   佟妈立马打开社交模式。   “呀,拿了这么多!”   “王姨,小赵,你们吃不吃馄饨?这回小易送的多!”   其实有时候,小赵点来水果也会给另外两人分,王老太的老姐妹送来了老火汤多的也会分给她和小赵。   要不是她身体不好,不能做饭,她也做点好吃的给病友们共享了。   尤其是这个小馄饨,她还没吃就能感觉应该很不错了!   要不说这男孩子还是得上了大学才能独立啊!   以前在家的时候,哪有这么细心体贴啊!   “啊呀,这怎么好意思……”   王老太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已经扭头去拿自己的饭盆和勺子了。   小赵果断凑了上去,“小易是在哪儿买的这个小馄饨呀,太香了!一会儿把店推给我吧?”   “是自己在外头的共享厨房包的。”   这话一出,病房里三个人都愣了下。   “你,你啥时候学会包馄饨了?”   孩子才多大啊?以前也就是会煮个泡面,炒个鸡蛋而已啊!   佟妈抿了抿嘴,帮忙给病友们分了小馄饨。   尝到第一枚馄饨,她都有些个恍惚。   中午那个饭,不会也是儿子亲手做的吧?   “哎呀,妈呀!这也太好吃了!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小馄饨啊!”   王老太不像佟妈还会感慨,早就迫不及待地吃了俩了,回过神来就大声称赞。   “对对,真的是太好吃了!这手艺不比大厨的差啊!佟姨太有福气了!”   小赵也跟着赞不绝口。   真不是她故意说好听的,是真的没吃过么好吃的小馄饨呀!这面皮弹滑,这肉馅鲜香,吃进肚子里肚子是舒服了,可这嘴里还怅然若失,必须得再来一枚添补添补,还有这汤……哦,这汤虽然比不上面皮和肉馅惊艳吧,也是好喝的很……   三位病人一人干掉了一大碗馄饨。   不但一滴汤都没剩,小赵甚至连粘在饭盆边的半片香菜碎都刮下来吃了。   “妈,你明天想吃啥?”   听到这句话,最激动的不是佟妈,而是病友们。   然而不到两秒她们就意识到,这儿子,是别人家的!   她们可点不了菜!   佟妈还有点跟做梦似的,“明天不用做了,我就吃医院里的饭就行……要不,还来点米饭,简单弄个什么菜?”   她是看着她儿子脸上那个固执的模样,就知道劝不动,再说今天两顿吃得好,她都觉得浑身舒服了许多,要不,还是使唤一下儿子吧。   老公使不动,儿子是她生的,使一下也没啥吧?   “那这样,早上我做个手抓饼和豆浆,中午吃鱼片粥和肉末豆腐,晚饭中午的时候再想?怎么样?”   什么手抓饼鱼片粥之类的,都是很普通的家常小吃,可不知道为啥,随着儿子的话音,她好像在眼前已经浮现出了实物,热乎乎,香喷喷,正等着她去品尝一样。   “那,行吧。”   商量过了吃什么饭,江易找了个盆,打了水来,把三床和连着的床头柜都擦得干干净净,还顺便帮着二床王老太太给搞了下卫生,当然了,也要给一床帮忙来着,但小赵这位大姐姐愣是没好意思,江易也就顺势丢开手。   最后还是查房赶人,江易这才告辞出了病房。   医院离江家足足有四十多分钟的车程,江易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八点了。   江家的房子是个一百来平的次新房,是十年前买的,所在的小区在保市也算是中档了。   在现代,江易亲妈没了以后,江爸就无缝衔接,一个月后就再婚,迎进了新娶的二婚老婆。   后头江易就再也没进过这个家门。   如今再度回到这个小区,走到家门口,掏出钥匙插进去……只觉恍然如梦。   他打开门的时候,就听到里头有些桌椅磕绊的动静,虽然没有人声,也能听出里头的慌乱。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什么修为,什么神识,基本全还给了修仙世界,但江易耳目灵敏超过了普通人,一听就知道,他现在的家里,不止有一个人!   他从京市回来,给亲妈都做了两顿饭了,但母子俩似乎都忘记了,要通知老江家的一家之主一声。   这就尴尬了。   老江站在餐桌前,眼神慌乱地朝门口望过去,一只手还扯着桌布,想要掩盖点什么。   而老江的身边,就站着个女人,三十出点头,烫头化妆大红唇,身穿紧身显线条的长裙,也慌乱地紧捏着桌布,同样想要掩盖点什么……   不是说老江家一共三口人,儿子在京市上学,老婆在医院住院,就剩下老江一个人?   这个女人,江易还认识。   可不正是后来老江娶的第二任老婆?   没过一年还给老江生了个大胖老儿子呢!   老江家那张胡桃木的餐桌上,这会摆的盘啊碟啊,可丰盛了。   牛排、寿司、披萨、意面、沙拉……甚至还有一盘红丝绒分块蛋糕!   而在桌子的另一头,瓶子里插着鲜花,小蜡烛幽幽地烧着,散发出了小城中年浪漫的味道。   作者有话说: 第289章 回溯时光(3)   江易都没换鞋子, 直接走到了桌边,用手拿起一块牛排,看到上边的血丝, 微微冷笑。   “没熟啊!”   就把牛排给丢进了寿司盘里。   老江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不过这两分钟的时间,总算是让他找回了语言。   “小易,你,你怎么回来了?”   “这是你孙阿姨,她, 她是我一个公司的,今天正好有点公事,所以……”   打扮精致的孙阿姨也慌忙点头,“对,对。”   又及时补上笑容,“啊, 这就是小易啊!都上大三了, 学习不忙啊?”   这话提醒了老江,老江板起了脸。   “怎么不上学,跑回家来了?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这话越往后说,他的声音越大。   老子管儿子, 天经地义。   大学生也不能逃学啊!   江易无语地看了老江一眼。   “今天是周末!”   又看了眼孙阿姨,“孙姨不是在百望商城做销售?爸你什么时候调到百望商城了?”   他这话一出,孙阿姨的老脸腾得就红了。   不过红了几秒钟又白了。   她跟老江认识才半个月, 他儿子怎么能知道自己在哪儿上班?   还是说,有什么闲话, 都传到了京市了?   老江的脸也热了。   “胡说什么!大人的事, 小孩别瞎打听!回来了没吃饭吧, 厨房里还有吃的,我去给你热热……”   今天这顿饭横竖是要被搅和了。   而且小易都知道的事儿,他老婆能不知道吗?   他虽然跟小孙没啥吧,但要是闲话传出去,可要影响他的名声。   他又忙看向孙阿姨,“哎,小孙要不你先回吧。”   小孙如蒙大赦,语无伦次地答应了几声,拿起自己的小包,就往外跑。   江易走到门口,大声提醒,“孙姨,你穿的是我家的拖鞋!”   小孙急匆匆跑回来,换上自己的高跟鞋,跟身后有鬼似地钻进电梯。   这楼里可是有好几个八卦老太太,要是江家这小子嘴里再说出点啥来,她的名声可就完了!   老江都只来得及望见电梯门徐徐关闭。   等他回到客厅,就看到江易斜倚着桌子,一手拿着块红丝绒蛋糕,满脸挑剔,“太甜了!”   老江咳了声,“要吃就好好吃!”   那像什么样子!   江易揪了朵花瓣擦了擦手,又伸指去撩动那香熏蜡烛的火苗。   “爸你可真会布置,跟我妈结婚纪念日都没这么细心啊!”   老江脸一黑,“胡说八道什么!这些是孙姨商场里活动赠品,她听说咱家你妈病了,所以送过来的,我为了看效果,这才点着了试试,结果你就跑回来了,你刚刚那些话,太不懂礼貌了!”   江易恍然大悟状,“哦,原来她是来给我妈送礼的?那为啥就在咱家吃上烛光晚餐了呢?我还以为她是等着我妈死好来接管这个家的呢!”   老江气得一拍桌子!   “江易!你再胡说八道,这个学期的生活费别想要了!”   身为老父亲,他倒是想暴跳如雷,动个手啊啥的。   但现在的年轻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营养太好,一个个都是一米八靠上,看着比他还高半头的儿子,他就算想冲动,也得理智啊!   可不就只能拿生活费来要胁了?   江易轻嗤一声,越过老江,走进自己房门,“啪”的一声关上。   老江捂了捂胸口,这不孝的孩子!   江易来到自己的房间,环视一圈儿,熟悉里又透着陌生。   感觉就像是隔了好几辈子一般。   江易在自己的床上睡了一觉,天还没亮就醒了。   老江这一宿就没咋睡好。   既生气,又有点心虚。   琢磨了半天,还是打算明天去医院一趟。   虽然小易他妈那个病,治不治都那样了,他过去跟她大眼瞪小眼,也是满满的负能量,起不了什么作用吧,但是这人不是还在呢么?他老长时间不过去也让人挑理。   以前小易虽说不是那种特别听话的吧,也没跟他顶过嘴,今天这就跟吃了火药似的。   没准是听了他妈那边说了点啥了!   还有,他跟小孙也没经常见面,最多一周两次了,也就是手机上聊个天啥的。   那他老婆天天在医院呆着,家里就他一个人,没人管没人问的,难道他就不孤独不抑郁吗?   找个朋友倒倒苦水怎么啦?   那请朋友来家吃饭,他又不大会做饭,可不就只能点一点外卖,再加工点半成品,又担心朋友觉得敷衍,这才加了点鲜花蜡烛啥的,怎么就成了烛光晚餐了?   反正这人,琢磨来琢磨去,愣是给自己找了无数理由开脱。   到深夜这才迷糊着了,临到清早的时候,他就闻到了一股子香味。   这香味吧,就特别的勾人,从那个门缝里就钻了进来,勾得他困的不行的人,都不得不醒了。   有一瞬间,恍惚里又回到了小易他妈还没得病的时候,那会儿都是她天天早起做饭来着。   当然了,他也不是不干家务,只要他在家,那刷碗就都是他的活儿么!   可现在……咦?   难道是小易在做饭?   老江心里转了好几圈儿。   难道是这孩子知道错了,不该那么对亲爸,所以早起做饭示好认错?   那要是这么着,他也不是不能原谅,不过一个月二千五是有点多了!   这从京市回保市的动车票多贵啊!来回五百块就没了。   给他扣到两千,这孩子就不会动不动跑回来了!   一学生不好好学习,来回瞎跑什么呢?   他又不是大夫,回来看着他妈,就能给他妈治好病怎么着?   老江翻了个身接着闭眼睡。   就等饭好了小易来叫他。   这一等又睡着了。   再睁眼一看,豁,都快九点了!   再竖耳听厨房的动静……安安静静,啥也没有!   老江就爬起来,去厨房一瞧。   厨房里干干净净的,没人!   他尤不死心,凑上去掀开大锅小锅……都特么的是空的!   甚至连垃圾篓里,都还是昨儿的外卖包装!   老江又去推儿子的房门,结果里面也没人!   他纳闷地挠了挠脑袋,难道说,他先头闻见的香味都是幻觉?   那诱人的葱油香,夹杂着一种说不出的淡淡的甜香,让他后头睡着了都在做梦吃早点,难道是从别人家里飘进来的?   还有那个不孝子,肯定是跑到医院去了!   哼,估计就是现在刚知道消息,一时难以接受,才这么表现好的。   难道还能天天守在医院不成?   久病床前无孝子啊!   去年他天天在医院跑前跑后的,最后还不是没啥用?   老江摸了摸肚子,最后还是冲了杯麦片,就着昨儿剩下的红丝绒蛋糕吃了早饭。   从冰箱里捡出来几样水果,凑成一兜子,拎着就去了医院。   老江来到502病房门口的时候,那股子熟悉的,非常勾人的香味,虽然已经很淡了,可还是从病房里飘了出来,钻进了他的鼻子里。   装着两块冷蛋糕的肠胃这会就有些隐隐造反的意思。   病房里一片其乐融融。   “就小易这手艺,开个高档私家厨房都够了。”   “小佟啊,我可是跟着你沾光了!这份手抓饼配五谷豆浆,简直绝配!”   “嗨,他就是一个小孩儿,有什么手艺啊!就是自己做的,占个新鲜!”   听到这儿,老江就知道,原来早上那个香味,不是他的幻觉是真的!   这不孝子,真的做了早饭,宁愿送来给病房里别的病人,却一点渣子都没给他留!   不过闻着虽然香,一个基本没做过饭的学生,他会什么厨艺?   这些人就是礼貌地夸两句罢了!   老江就端起脸,推门进去。   他这一推门,里头的欢声笑语顿时就停了。   三双眼睛都看向他。   一床小赵冲着他点了点头,拿起手机自顾自地看了起来。   二床王老太太皮笑肉不笑地打了个招呼,“哟,你们全家今天是聚齐了!”   江易则背对着他,正在窗台边上,不知道在鼓捣着什么。   而他老婆则坐在床上,拉了拉薄被,看向他,好半天才招呼了句。   “你来了?”   他老婆这两年一直在治病,头发稀疏,脸色青黄干瘦,皱纹也多了不少,四十多的人像五十的似的。   他就不太乐意多看,点点头,把水果放在床头柜上,“嗯,你今天觉得怎么样?小易送的饭还行吧?”   佟妈扯了扯嘴角,目光移向江易的背影,骄傲油然而生。   “今天好多了……还是我儿子贴心!”   要不说还是自己亲生的靠谱呢!   这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啊!   老江勉强笑笑,“那你可得好好养病,早点出院。”   出了院也不成了,医生都说了,也就是几个月的寿命了,几个月到一年吧。   到时候,她是一闭眼啥也不顾了。   可还有活着的人呢啊!   说好了不告诉儿子的,还是没忍住是吧?   所以说人都是自私的,谁也别说着谁!   佟妈嗯了声,“那可不,我还得看着我儿子结婚娶媳妇呢!”   这时候江易转过了身,夫妻俩这才看到,原来窗台上,摆好了一盆小小的绿植。   红色的瓷盆里种了一颗巴掌大小的芦荟。   这芦荟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叶片格外的肥厚鲜嫩,就像是碧玉雕的一样。   佟妈就顾不上搭理男人了,好奇地问,“小易这是买了盆芦荟?真好看!”   王老太也好奇,这病房里白惨惨的一片,她就愿意多看到花啊草啊!   “在哪儿买的,长得真好!”   江易灿烂一笑,露出两排齐整的白牙。   “医院旁边的小巷子里有推车卖花的,我就买了一小盆。”   “用浇水吗?”   别她儿子明天上学走了,她把花给养死喽。   “妈你不用管,我每周过来浇一次就行。”   本来江易的储物袋里,是有不少的灵花灵草的,然而系统警告说,另一个世界的活物,不能带入这个世界。   江易就只好从卖花草那儿挑了一盆中意的。   既然灵丹不能直接给凡人用,那他另辟蹊径,做点小手工还是可以的。   他刚刚就是用普通土壤混进了一些灵界的土壤,又在里头埋下了五颗灵珠,算是布了个简易版的聚灵阵。   要不然这株小芦荟能变得这般青翠如玉?   这个世界的灵气,自然是极为匮乏的。   有了这个小小聚灵阵,就能将灵珠内蕴含的灵气缓缓释出,滋养这株小绿植,而小绿植本身也能向外点滴放出和缓过的灵气,对人体自然是有益处的。   老江听到这句话,立马警觉,“你还每周过来?”   佟妈也不大赞同,“这么远,别来回折腾了!”   江易把小花盆摆到佟妈的床头柜上,笑笑,“人家有些打工的天天坐动车上班都要三四个小时,我一周过来一次,也不算麻烦。再说我那些专业课也都不难,挺好过的。”   虽然现在他已经不过是金丹期修士,但拜这段经历所赐,他现在耳聪目明,记忆力倍棒。   昨儿他在车上就调出曾经学过的那些专业课来看,好像是基本都能想起来。   当年他专业课分数虽然不至于数一数二,那也是前十之列来着。   再混个证应该没问题。   他在这个世界只有三年时间,三年之期一到,他就得再去下一个世界了。   而那时的江易,就会由这会儿正被压缩在意识边角的大三江易代替。   换句话说,那就是不断穿越的我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时空里,代替了平行时空的我,三年以后,任务圆满,我再把这个身份还给我……   老江目光转了转,“咱们要不下去走走?”   有些话,没法当着病号里的外人讲啊。   作者有话说: 第290章 回溯时光(4)   一家人来到绿化带边上的长椅处, 老江东瞧西看地寻了个人特少的地方。   “小易,你现在才大三,正是学习的时候, 就不要跑来跑去的瞎折腾, 你也不是医生,就算天天泡在医院也没啥用啊,老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佟妈瞥了他一眼,却是劝江易,“小易你不用过来了, 我这边什么都有,实在需要人的时候,还能找护工呢,你就不要操心这些事了!学习要紧。”   这没妈的孩子,要是再没拿上学位,将来可怎么办呢?   江易还要说什么, 老江打断了他。   “小易, 你去帮我买包烟……我知道医院不能抽烟,我回去抽!”   看着江易走远了,老江这才蕴酿了下,对老婆开口。   “老佟, 你这两天感觉还好吧?我这半个月也是公司事忙,没怎么顾得上过来,你有事就给我打电话, 我一个电话就过来了!”   佟妈淡淡地嗯了声。   多年老夫老妻了,这男人的态度变没变, 当谁看不出来似的。   老江又搓了搓手, “就是吧, 最近,我妹她家要送孩子出国,这钱上头有点不凑手,说跟咱们借点,你看借多少合适呢?”   佟妈撇撇嘴,“不借。没钱就别出国,这不好好学习,就想砸钱出国,还想让别人给出钱,想得挺美啊!”   她这个嫂子病了两年了,虽然说是瞒着孩子吧,可没瞒着小姑子啊。   就在那儿装傻,后来装不下去了,才来医院看过两回,拎点水果啥的。   明知道这家里有病人,还要来从这家抠钱?   老江的脸色就不大好看了。   “咱们总是孩子舅舅舅妈,一点不出脸上不好看吧?”   “那也行,咱小易上大学,他姑给出了一千五红包,她家孩子出国,咱也出个红包,包上两千,够好看了吧?”   老江更生气了,“你怎么就这么小气……”   “咱家存的钱,都是你拿着,虽然看病能保销,但自费的也不少,这两年,大头都是你……”   听到这些话,佟妈不由自主地就咳了起来。   一只手抚上她的后背,轻了几下,“妈,没事,别生气。”   江易回来的及时,他就知道老江支开他,不定是想说点啥呢。   结果就是想从他妈手里抠钱!   这个事情他当初虽然不知道,但后来老妈临终前也跟他提过。   他姑姑家的表弟出国上学,跟他家借了十万块来着。   本来他姑的胃口可不止十万,是想借个三五十万,但佟妈又不傻,她自己重病,老江又不太老,以后谁知道是什么情况啊,不给儿子留钱,都给亲戚,那钱不跟打水漂一样吗?   佟妈看到儿子在身边,底气越发的足了。   “老江,你嫌我住院花钱了是吧?不装了?说真心话了?”   老江当着儿子的面儿,还真有点心虚,尤其是昨儿的事情让儿子给撞见了,他就理不直气不壮的。   “我也不是嫌你花钱,我就是……总不能不认亲戚吧?”   “还有你,小易,你买的烟呢?”   这肯定是烟没买就跑回来偷听了,这男孩子怎么鬼鬼祟祟的呢!   江易从自己兜里拿了包临期库里薅来的过期烟,扔了过去。   这家伙,跑得可够快的,三分钟不到就买着了?   老江拆开包装。   “爸,这儿禁烟!”   老江把烟收了起来,“小易,你也劝劝你妈,你姑家里遇到了困难了,就借点钱,你妈怎么都说不通!”   江易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爸,咱家也遇到困难了,妈手上的存款,也不够用啊,我还正想跟你说呢!”   “我听说了我妈这个病以后,就在京市打听了,人家那XX医院,有个段主任,就是这方面的专家,正在研究一种新型疗法,用的是国外的靶向药,就是费用不能保销,只能自费,大概需要七十多万!咱家现在的现金,哪够七十万呢?”   老江心里有点慌。   七十万!   他家的存款,虽然是老婆管着,但他也会定时去看的。   哪有七十万!   原本不到六十万,现在也花的只剩下五十万了。   要是这母子俩非得花七十万去看病,那不光没有一分存款,还要欠下二十万!   如果是那样的话,雪梅哪会乐意跟他呢?   他后半辈子的幸福生活可就没了!   “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咱这医院的水平就不错,非得折腾去京市!还有那什么新型疗法,那就是拿病人做试验!到时候是钱也花了,人也没治好!图什么呢!”   还好他瞬间想到了理由,说起来到也是理直气壮。   偏偏佟妈幽幽开口,“老江,你是不是嫌我治病花钱了,就不想让我治了?没事,等我治好了,还能上班挣钱呢,就算借二十万,没两年就挣回来了,还有小易后年也上班了,这点钱也不算什么。”   老江的声音就忍不住高了,“他一个小孩子瞎说的,你不会就信了吧?”   “咱家总共才五十万存款,二十万上哪借去?你这是要我的命!”   佟妈皱了皱眉,不紧不慢地说,“老江,我知道我这病,是拖累了你了。”   老江目光闪闪,“咳,那倒也不至于。”   “要不这么的,咱家的房子不是能值个九十来万……”   老江简直要跳起来了了,“什么?你还想卖房?”   “你听我说完!”   “咱家也没啥大钱,就是五十万和一个房子,咱离了婚,一人一半,一人七十万,你看怎么样?”   如果不是儿子这次回来,她就算心里有这个想法,也没那精神去做。   当然了,就算她拿到了七十万,那也不会真的就拿到京城去治病花光的。   这七十万是让儿子在京市站稳脚跟的!   京市的房价贵得要死,七十万虽然算不上什么,但有总比没有强。   “你,你!好好的,离什么婚啊!你瞎想什么呐!这当着孩子呢!”   “你要是不想离也行,我跟着小易去京市试试,没准还真能行呢!”   “不,不是,那不是要收费七十万?”   “先交五十万呗,剩下的钱,我去跟我娘家亲戚再借点!”   虽然没有亲兄弟姐妹吧,好歹也有表的呀。   “不是,那你借钱,能借二十万?”   “我给他们打欠条,怕什么!”   这一番谈话,不欢而散,老江不知道怎么回的家里。   坐在沙发上,那是呆若木鸡啊!   这女人,为了活不择手段了,那五十万她是铁了心要花光呀!   花光还不算完,还要再打借条再借!   也不知道这种因病借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而且就算不算,他老婆要是没了,那这房子,也是得有小易的一份。   他不亏死了?   要不,就离了?   离了就得卖房啊!   卖了房他再上哪儿买去?   七十万的话,加上他攒的二十万私房,九十万再买个差不多的?   那他还不如把二十万给了老婆,把这房子保住,这房子的学区不错,雪梅可是说了,她以后要是生了孩子,就打算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病房里,仍然是香气扑鼻。   三位病友们,压根顾不上说话,可着劲儿地往嘴里炫鱼片粥和肉末豆腐。   这才是病人应该吃的食物啊!   之前点的外卖,那都是什么玩意儿?   还有自家的老妹子,肯定是上了年纪,手艺也就那样!   佟妈也吃得心里美滋滋的,越发坚定了要给儿子留下点钱的念头。   她才不傻呢,男人靠不住,两个人半辈子才攒了那么点家产,不给儿子争取,难道要留给后来的女人?住她的房子,花她的钱,还要算计她儿子?   小赵最先吃完自己那份,想想实在过意不去,非要给江易发红包。   “这么好的饭,我都蹭了三回了,就发个小红包表示一下心意……”   王老太也没落下,虽然还有小半份没吃完,也忙拿起手机要发红包。   江易和佟妈赶紧推了。   “不就是三顿饭?我平时也没少吃你们的东西!”   江易也乖巧道谢,“不过是几顿饭而已,还要多谢王姨和赵姐平时照顾我妈呢!”   小赵和王老太一想也是,明天江易就要回去上学了,到时候她们就多帮忙呗?   就那几百块钱的,人家孩子能在乎这个?   于是这一老一少,心安理得地又跟着混了几顿美味可口的饭。   到了周日中午江易要坐车回京城了,一病房的女人都觉得依依不舍。   等到了周一,护士领着各人去做检查,再回来的时候各人都是喜气洋洋。   “大夫说我恢复得不错,再有半个月就要出院了!”   “大夫也说我各项指标都控制得好呢!”   佟妈也挺轻松的,“我这边的数据也不错。”   原本她手术后病灶开始扩大,但又不符合再做手术的条件,只能用药物维持。   不过这次检查说是病灶起码没有恶化,算是控制住了。   “请问哪位是佟……哦,您就是吧?”   一位身穿护工服的中年大姐敲了敲开着的门,探头进来,目光一扫,就认出了佟妈。   佟妈,“您是……”   “我是您儿子江易请来的护工,姓包,您就叫我小包就行!”   这大姐浓眉大眼,膀大腰圆,一看就是很有力气的那种。   佟妈就愣了。   “我儿子请的?”   不是,小易每个月的生活费就两千五,就算他自己偷着攒了些零用,那才几个钱啊!   可医院的护工,那可是一个月至少五千的啊!   “是啊!您可真有福气,儿子不光是学习好,还孝顺贴心呢!”   “以后这三顿饭,就是我给您准备啊!您看着口味不合适啥的,只管说,我再调整!”   “您儿子多细心啊,这护工钱都提前给了一个月的,还给了我好些米呢!”   小包看着佟妈有点想打退堂鼓的意思,忙又加了句。   这钱都给了,她也不可能退的呀!她家里也指着这些工资去给孩子交学费的!   都说成这样了,佟妈也只好接受了。   不过等护工走了,她跑到楼梯间,去给江易打电话。   “小易你哪来的钱?护工费多少啊!”   “就是以前的压岁钱还有兼职攒的,护工费也没多少,不到一万,妈你放心,我还有钱!”   “你有什么钱啊!我给你打点,你自己吃好穿好,别瞎省知道不!”   江易的手机里提示了一声,卡里多了五万块!   之前家长们怕孩子手里钱多了瞎花,那都是按月发生活费的。   如今佟妈也想开了。   孩子长大了懂事了,钱在他手里,比在男人手里强。   江易看着短信提示,轻叹了口气。   他在网上查到了三家医院的知名专家,都在做这方面的研究。   有的就是免费招试验新疗法病人的,有的是交三十万的,也有的是交二十万的。   他仔细对比过这三种疗法,虽然他自己不知道哪个是对的,但他这不是有终端吗?   在凶星世界里,这种病早就被攻克了。   只可惜这个世界的医疗水平不行,既没有新药,也没有设备。   不过,只有交二十万的那位专家的新疗法,方向上是跟凶星世界一致的。   江易决定跟那位专家联系一下。   要是顺利的话,就给他妈办转院,到京市来看病。   他可以在医院附近租个房子,方便他照顾做饭啥的,还能脱离他那个不靠谱老爹带来的负面影响。   他相信老江和那个女人的事,到了后期会没有风声传到他妈耳朵里。   与其让病人受气,不如了断了这个麻烦算了。   他心里虽然是想让父母离婚的,还想着要怎么劝说来着,没想到先开口的居然是老妈!   江易给那位专家写了邮件咨询,等回复的空档,就溜了两节公共大课,来到京市南城的花果园市场,准备先搞点钱再说。   这花果园市场,虽然不是京市最大的文玩交易市场吧,却是最老牌,最接地气的市场。   好些个爱好收藏,手里又没多少钱的,一有空闲就乐意来这儿逛。   进市场摆摊也很简单,到管理处登记一下姓名和经营范围,再交二十块钱摊位费,就能摆上一天的摊儿。   当然了要是长期摆摊,那只要交月租两百就行。   江易交了钱,管理的大爷拿出一张地图,上头画着市场摊位分布图。   “呶,这儿一排,这儿一排,都是空的,还有东边角这儿,还有三个空位,西边角边儿,也有一个空位,你这是来得迟,没多少好位置了,下回来早点啊!”   摆摊卖服装、小电器、食品、灵材啥的,江易都是熟手。   卖古玩这还是头一回!   他就是为了试试水,看看在大晋王朝收到的那些个碎片啥的,能不能卖得出去。   作者有话说: 第291章 回溯时光(5)   花果园市东区第五排, 就是最把边的位置了。   而第五排的最后三个位置,那更是角落的位置,一般的客人, 走到那边, 望上一眼就不再往里进了,因此这仨位,长年基本都是空着的。   一位头戴鸭舌帽的微胖老头,双手背在身后,手里捏着个无纺布袋子, 踩着方口千层黑布鞋,晃晃悠悠地逛到最后一排的这个东头角落里。   原本走到这儿,那就是扫一眼往回返的,今儿,老头扫了一眼,就停住了脚。   那三个空位上, 它摆了一个小摊子!   一个年轻人, 占了最最靠里的那个摊子,正细致地把东西一样一样地往外摆!   摆的什么呢?   一堆破瓷片!   胖老头两眼瞬间就亮了,“哟!新来的!”   新来的好啊!   甭管卖的东西真假吧,反正他天天来逛这花果园市场, 里头有些啥东西都看腻了。   这新来一个,就有新花样啊!   他几步就踱了过去,站在那儿歪起脑袋。   “哟!这是古瓷片啊!”   他一开始兴致都不太高。   这种卖古瓷片的, 早年那些收旧物的手里是有好多,摆到市场上来的也大部分都是真的。   那会儿这东西不值钱, 一块两块的就能收一片。   因为它是碎的, 又不是整瓷, 因此压根就卖不上价,但也有个好处,就是让那些想入行的人收藏着,时时把玩,时时观察,既能从断面看出它的内部结构,也不用担心不小心碎了心疼。   好多新手都是从学碎片开始混成老手的。   他有个藏友,收藏了一屋子的古瓷片,从一千年前到三百年前的都有!   现如今再想找真古瓷,那是困难多了。   虽然古瓷量大吧,现在的老头们退休了都喜欢摆弄个文玩啥的,玩古瓷可不就多了么?   你家弄一点,我家弄一点,再多的真瓷也不够分的呀?   不光是真的不好弄了,价格也翻了十来倍。   于是那些靠这个吃饭的摆贩们可就动上脑筋喽!   反正都是碎瓷不是?   破破烂烂一堆往那一摆,随你们挑去!   至于说倒底是上百年的,还是上周的,那可就看各人运气喽!   胖老头瞅着摊子,脑袋东歪一会儿,西歪一会,那老腰始终都没弯下来过。   这么个眼生的年轻人,弄了这么一堆瓷片,这些瓷片,看着还干干净净的……啧啧啧,假,有点假!   “咦?”   半片灰色的瓷片映入眼帘,胖老头抽了口气,利索地蹲了下去。   这年轻人的摊子上至少摆了五六十片瓷片。      基本上碎得挺厉害的,都没有超过巴掌大,不过好在同色系的瓷片都会被放在一堆,似乎还能拼一拼的样子。   吸引到胖老头注意的是,一个灰中带青的瓷片,应该是一只碗半个底座,能看得出来明显的玉璧底,当然了,玉璧底这个造假的也不是没有,但他好歹也是见过真家伙的,这只碎片……   给他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他伸手就拿起来,看了看断面。   粗糙又陈旧,里头的杂质十分明显,能看到明显的砂粒和气泡。   这要是仿出来的,那这仿的技术也太自然了。   胖老头用手指摩挲了两分钟,心里琢磨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口问。   “这一片多少钱?”   江易一看就胖老头,就知道这胖老头好歹是懂一点行的。   他穿越了好几个世界了,平白地多了好几个垃圾库。   然而别的垃圾库里的东西,他都知道该怎么用。   只是大晋王朝,他收到的这些东西,价值都在历史和考古上。   他本身又不是干这个的,而且就算他是学考古的,他四处穿越,想要完整的古玩容易的很。   而大晋王朝回收库里的这些破碎古玩,就压根不是他的菜了。   再说这些东西也实在的占地方,江易早就想出手一部分了。   “一片二十块。”   胖老头不断摩挲的手指头停了下,用空着的手指了指剩下的一堆瓷片,“这些呢?”   这一堆瓷片的颜色相同,厚薄也相近,估摸着是一件东西上头的,要是全收上来,拼上一拼,没准还能拼出个全乎的呢!   “十块吧?我把这一堆全收喽!”   江易笑笑,“老爷子您眼光好,这一堆差不多能拼出一个碗,一个酒杯,要是能拼齐了,可就不是百十块的事了啊!”   现在文物修复技术好,别说那些大师了,就是民间里,也有不少无师自通的能人,还真有可能把这些两千多年前的普通日用品给还原出来,这些瓷器虽然做工不比现代工艺,但也自有一种年代拙朴之美,那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他这么一说,胖老头小心地放下右手里的瓷片,又去看那同色系一堆的,果然,他不过随便一比划,还真就能拼出一个碗的形状来!   他这颗老心脏,顿时就跳动加速了!   着呀!   他去买点专用胶水,自个在家拼吧拼吧,没准就能拼出个完整的东西来!   再去找专家鉴定一下,要真是老物件,那岂不就捡漏了?   这不比他那小孙子,天天在那儿拼什么高的玩具强?   “行,二十我收了!不过这太小的碎片,就不能也要二十了吧?”   江易点点头,“小的五块。”   不然他留着这些东西做什么呢?他又没工夫去拼。   老头一下子精神起来了,把碎片按大小分成了两堆,数了两遍,最后给江易扫了一百五十块钱。   虽然钱不多,但这些碎片已经将他的布包给装满了小半。   他有些不舍地望了摊上另外的碎片几眼,这才收起布包走了。   他得去找老朋友帮忙掌掌眼去!   胖老头脚步匆匆地走了,江易继续从包里往外掏碎片。   他掏出来的碎片,都是他最早收的那些,比较零碎没多少花纹和字的。   当然了,他从背包里往外掏的动作是个假动作,用来掩饰从回收站里拿东西的。   他本来以为自己一个新来的,卖的还是一堆破烂,没准一天都开不了张,却没想到,才摆上就成交了一单。   行吧,那就再摆点颜色好看的。   江易才将一块带着半朵荷花的瓷块摆上,就有一只黑不溜秋的枯瘦大手,将那半朵荷花给拿了起来。   江易抬起眼,就看到一个中年黑脸男人,正两眼放光地琢磨着那半块荷花瓷块。   这碎块江易有十几块,当然清楚这其实是一只破碎的彩瓷荷花枕。   江易在大晋王朝的时候,也闲着无事试着拼了一下,基本上能拼出个轮廓来。   不过在底部的地方,还是缺了拳头大的一块。   “还有没有别的?”   显然中年男人也有几分眼光,他就紧紧地盯住江易往外掏东西的手,忙着追问。   “有,一共十几块,大概能拼个枕头,不过还缺这么大一块!”   江易是来出清存货物尽其用的,倒也没有闲心去玩那套虚实结合,讨价还价那一套。   中年男人越发感兴趣,“咱就不说多少钱一块了吧,一堆卖,多少钱?”   “五百吧。”   听到这个价,中年男人歪了歪嘴。   “小伙子,看你是个学生,可不能漫天要价啊!”   “刚刚我可是听见了,你卖了一堆,加起来也就一百来块。这都没到五分钟呢,价就翻倍了?”   中年男人说着话,手上动作也就不由自主地比划了起来。   江易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这才发现,原来这中年男人也是摊主。   中年男人的摊上,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铜佛像、手串、玉摆件、木雕……   江易笑了笑,“刚刚那位老爷子买的是民窑瓷碗,这个可是彩瓷荷花枕,比瓷碗大,上面还有花纹,当然比瓷碗值钱了。”   中年男人原本不过是看着江易面嫩,过来看看能不能在他这儿捡个漏。   但见江易都点出来了,想着这东西也不大可能是老的,为这些破玩意儿花五百块不值当!   他这两天运气不行,尤其是今儿,都还没开张呢!   花了五百,万一赔了呢?   中年男人把手里的碎块放下,摇摇头,“算了,原本还想买回去玩玩……竟然要五百!”   他摇摇头,走回到自己的摊上,又跟旁边的摊主说说笑笑,什么上周,什么烧手的,明显是在阴阳江易了。   江易也不理会,专注地做着自己的事。   临近中午,江易也没去买饭,从背包里拿出食物,啃了一个汉堡当午餐。   之前吃习惯了仙界的灵食,现在虽然体质不一样了,但吃普通的食物,还是觉得味道不香。   但他因为没有修为,原本放在随身空间里的储物袋和储物吊坠之类的,全都打不开了。   多亏他觉得低级灵丹和灵珠之类的东西占空间,就没往储物袋里放,就直接扔在随身空间里了,不然他想用灵珠和辟谷丹都不行。   吃完汉堡,江易就拿出他的专业课书来翻翻。   这学期他的事太多,怕是没什么空闲的时间在学习上头,就算这些都是他早就学过的,回忆起来也很轻松,那也不能太过放心了。   就算他不在乎这个学位证,也不能让老妈失望啊!   因为他这摊子太过边缘,人流基本上不怎么往他这儿来,因此自打开张一次之后,后头就没什么人过来,连问价的都没有,江易复习过一门专业课,想了想,就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盆来。   这个小盆跟他给亲妈医院里放的那个小花盆是一个样式的,只不过医院里的那个是红的,这个是青色的。   江易在这小盆里放了五颗灵珠,又找了几块碎布铺在上头,算是摆了个聚灵阵。   这个世界没啥灵气,他也不指望在三年里修练成什么样,只要能让他勉强达到练气一层,能打开储物袋就行。   不然储物袋里还有好些宝贝,可就只能看不能碰了!   江易将小盆子摆在自己膝边,这样他不想看书的时候,就能运用心法,试着引气入体。   虽然环境里没啥灵气,但幸好有聚灵阵,还能散发出丝丝灵力。   江易好歹也修练过了好几年,算是经验丰富,没有费两个小时就引气成功。   只要再如此数十个来回,就能突破练气一层。   他正要再接再历,就听到一阵沉重的跑步声。   可不正是之前买了一堆碎片的胖老头?   胖老头一路疾走,一边走还一边张望,不过等到他看到江易还在,脸上神情登时放松了下来。   “小伙子!我还担心你回去了呢。”   他边喘着气,顺势就蹲下了,两只眼睛就跟探照灯一般,扫射着摊子上的各种碎片。   他的目光一接触到那堆荷花枕碎块,就粘上了。   “这一堆多少钱?”   “五百。”   如果这个年轻小伙是这市场里的老油条,没准胖老头还要跟他来点虚虚实实的战术。   但这小伙上午的时候就很利索,完全是另一番作派,他也就有话直说了。   “行!”   胖老头爽快地扫了码,手法快速地把那堆荷花枕碎块收到了自己包里,这回他没拿无纺布袋子,而是换成了个PU皮的手提包。   除了这一堆,胖老头就像是去批发市场上货的,又收了两堆东西。   不过这两堆东西的价钱就没枕头高了,加起来也才三百块。   胖老头抱着装得满满的手提包,兴冲冲地走了。   江易看了看时间,也就收了摊。   完全没理会方才那两个小摊主凑在一起的交头接耳,嘀嘀咕咕。   “诶,你看见了没?刚刚那个不是高老头吗?长年泡在花果园的!”   “上午才弄了一堆碎片回去,这下午就又来了!难道说,是捡了漏?”   “诶呀!刚刚我就应该买下那堆荷花枕头!让高老头给抢了!”   “算了吧,五百块呢!又不是五十!”   “你说难道那个小伙子,卖的还真是老物件不成?”   “不好说,有可能……不过也有可能是高老头跟这小伙子一起作局啊!”   他们这花果园市场,什么奇奇怪怪的故事没有啊?   “我看不像,那小伙子像是个大学生呢!不至于为了这点破烂在这儿作局。没准就是从老家带了点老东西,换点零花呢!”   这要是上千上万,还值得作局,可才几百块啊!应该也不值当吧?   等下回小伙子再来,他们可得过去好好瞧瞧!   作者有话说: 第292章 回溯时光(6)   又是一个周五, 江易坐在动车上的时候,就听到了系统传来的提示音。   “嘀!文玩瓷碗修复成功,收到奖励一千绿叶币!”   “嘀!文玩荷花瓷枕修复成功, 收到奖励三千绿叶币!”   正在看医院专家试验小组的回信的江易, 眉稍不由地挑了下。   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想到在大晋朝古城垃圾堆里一文不值的玩意儿,现在能被修复完整,摆在收藏爱好者家里绽放光彩……似乎还确实挺有成就感的。   江易才回到保城,就知道了一个大消息。   他爸和他妈,居然已经离婚了!   还是他妈从医院里出来了半天, 由护工陪着,跟他爸去领了结婚证!   家产平分,他爸算是松了口气。   再也不用担心老婆这病拖累了。   不然房子没准都保不住!   佟妈趁着病房里没人的时候,就把详细经过跟江易说了一遍。   “你爸要了房子,给了我二十万,我手里就有七十万了。”   “我也不怨他, 这病毕竟是绝症, 也确实拖累人,他有点别的想法也正常。”   “但我也不能不为你以后考虑,别的孩子大学毕业都有爹妈支持,我就怕你以后没人疼没人爱的……”   看着突然转到自己账号里的五十万, 江易也是百感交集。   “妈你这是干什么?我真的有钱!”   佟妈笑了笑,“放你那儿保险!”   婚离了,娘俩连房子也没了, 还得先租个房子,再去老江那儿把娘俩的东西搬走。   江易已经给京市的专家那边报了名, 下个月就给佟妈转院, 因此在保市这边也住不了多久, 就直接在医院附近租了个一居室的小房子。   搬家则是直接过去,收拾整理出了几个大箱子,主要都是些衣物像册之类的,叫了个搬家公司的车送到了小房子那边。   江易也顾不上拆包收拾,把床铺和厨房收拾好,有个地方能暂住,能做饭就好了。   对于亲爹妈的离婚,他有一点难过,但这难过,就像是一点浮尘一样,风一吹就不见影儿了。   毕竟,跟他经历过的事情比起来,这都不算什么了。   毕竟亲妈活着,亲爸虽然人品不怎么样吧,也是活蹦乱跳的,还有空搞第二春呢!   见证过了亲爸和孙女士的二婚三口的幸福生活,江易觉得,就算他那颗能让人寿命延长十年的系统金道具能给老妈用,解决了眼前的家庭危机,老江也打消了向外发展的念头,再让一家三口向从前那样生活在一起……他肯定忍不住会想起那些事,会觉得老江这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变节。   江易包好了三份饺子,送到病房的时候,赫然发现一床已经换了人。   之前的年轻姑娘小赵,病情恢复得快,已经提前出院了。   现在在一床的,是位浑身名牌的贵妇,躺在床上不住地抱怨。   “唉呀!现在的保城,发展就是不行,这么大个医院,连单人病房都只有那么几间!这三个人挤在一个小屋子里,怎么能养得好病嘛!”   二床的王老太翻了个白眼,扭过脸来,对着江易母子俩挤眉弄眼。   “小江,今天又来给你妈妈送饭啦!”   从周一到周五,都是护工给小佟做的饭,她老脸再厚也不好意思蹭。   当然了,护工做的饭,似乎也不如小易做的香。   等看到江易给她也带了一份,王老太瞬间乐开了花。   看到王老太抱着一份普通饺子宝贝得跟什么似的,一床病人很是不以为然。   至于么!   不就是一个毛头小子自己包的饺子,要不要这么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啊?   佟妈都没往一床那边看,一口一个饺子,吃得无比满足。   虽然嘴上说着不让儿子过来,怕耽误上学,可其实这胃口骗不了人啊。   现在一看到小易拿出饭盒,她就馋得不行了。   等佟妈吃完了饭,江易就跟她商量转院去京市的事儿。   佟妈大吃一惊,“不是,当时不是说说而已吗?”   她是为了吓唬老江,让他赶紧离婚,这才答应要去京市看病来着!   哪能真的去呀!   把钱都花完了,还能给儿子留点啥呀?   “去吧,在那边也省得我还要来回跑。”   江易就知道他妈是舍不得再花钱了。   索性把手机打开,让老妈看他的银行卡余额。   本来佟妈正靠在床头,结果一瞅见那七位数,整个人都坐了起来。   “你……”   小易一个学生,就算是兼职,再加上她刚给转的五十多万,怎么就能有一百多万!   这是干了什么了这是?   要不是病房里还有别人,她早就揪着江易大声审问了。   “哪来的?”   佟妈压低了声,两只眼睛瞪视着江易。   “拍短视频……”   江易为了圆自己这个谎,也是费了好大的苦心。   就他一个材料专业的学生,突然发财挣到了五十多万,能有什么法子?   除了中彩票炒股票,也就只能想到火了十几年的小视频了。   还好他为了哄老妈做的像一点,还真的突击开了个账号。   账号里放点啥呢?   他想来想去,也只有他穿越到各个世界里拍的那些短视频比较有看头了。   当然了,他肯定不能暴露这些视频都是真人实景。   他就给自己这个账号起名叫做脑洞视频。   一天放两个视频,到现在已经有十几个视频了。   他还想着要是看的人不多的话,就自己花钱买点推广。   可就在两天前,他发现他这个账号,似乎流量越来越多了?   粉丝五万个,每个小视频都有几十万的播放量,这个成绩虽然离能挣五十还差不少,但用来糊弄一下老妈,应该也够了。   佟妈半信半疑地打开手机,找着了江易说的那个账号。   点开最新的一个视频,一头恐怖的巨型怪鸟就扑面飞来!   这怪鸟吧,恐龙不像恐龙,鸵鸟不像鸵鸟的,还长了四个爪子!   可看着实在是太逼真啦!   那凶悍的眼神,那冷森坚固有金属质感的尖爪,细腻的羽毛和鳞片……   虽然只有一分钟吧,可猛地看上去,还真有大片的感觉。   所以几万的评论,十万的赞,也就比较合理了。   她倒是听说过,做这个能挣钱……当然了,具体是怎么个挣钱法,她就不知道了。   “这,这是你做的?你什么时候会这个了?”   江易咳了一声,“就是自己拍点真实的视频,再加上后期特效什么的……前两年就开始跟着同不一起玩这个了。”   他其实也没说谎,这些小视频,可不都是他亲手拍出来的?   当然了,其实他手里还有海量素材,可惜只有少数一些能剪切了发出来。   既然钱不是问题,佟妈当然也不会拒绝去京市了。   江易替老妈办好了出院手续,出院的时候跟病房里王老太道别。   王老太那是真依依不舍啊!差点老泪都下来了。   佟妈也挺舍不得的,王老太这位病友那是真热心,先前她一个人住院的时候,可是真帮了不少忙的。   她就把儿子给她的那盆漂亮的小芦荟送给王老太了。   她出了院就要进京市,带着这盆花那不是还得多带一样么?   江易看到了也没拦。   灵珠的外表,看上去就跟普通的水晶珠子差不多。   这种小型的聚灵阵,时刻在消耗着灵珠中的灵力,在完全没有灵力的世界里,最多一年就会耗光灵力了,到时候就跟普通水晶珠没啥两样了。   母子俩到了京市,江易在自家学校附近订了酒店,倒是还没着急租房。   虽然已经报了名去参加新疗法的试验,但江易还是有些心里没底。   毕竟,对方给他发来了一份知情书。   那个知情书上写的几十项免责条款,让他看着就觉得别扭。   那些药效都还不明的新药,去参加试验,那可就是当小白鼠啊!   而这些天他用灵食和聚灵阵不但控制住了老妈的病情,那些不适的症状也都减轻了许多。   有稳妥又舒适控制病情的办法,难道反而要去受那些罪?   唯一让江易觉得还不错的,就是去参加这个治疗,不需要住院,可以每天过去做检查和给药。   犹豫再三,在酒店里住了四天后,江易还是带着老妈去了那家医院。   交了费用,就是对病人再做一个全面的检查了。   手里拿着各种单子和片子,江易仔细研究一番,就惊喜地发现,比起上周,他老妈的状况,又改善了不少!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他的办法,不光能控制病情,还能慢慢疗愈!   这样的话,大不了拿到药,如果副作用大的话,就不让老妈吃,只要按时过去检查不就行了?   虽然是有点浪费钱了……   拿到第一份药,江易就先拿着说明书研究上了。   “妈你先别吃,我上网查查它的药效安不安全再说。”   佟妈摇头笑了,“人家专家都说了是新出的药,网上可不见得能查出来啊。”   要是查出来有副作用难道就不吃了吗?   几十万都交了呀!   江易装做上网查资源,实际上是用终端在查。   来自凶星世界的高科技产品,里头存储的医药信息,自然远超过这个世界的水平。   “对晚期患者有百分之十的有效率,理论能延长存活时间,但是副作用……”   江易看着那一长串的副作用,果断地把这个新药给老妈换成长得很像的维生素药片。   作者有话说: 第293章 回溯时光(7)   头戴鸭舌帽的胖老头, 手里拎着个大布包,懒懒散散地在花果园市场上溜达着。   时不时还有认得他的熟人跟他打着招呼。   “贾大爷!听说你捡着啦?”   “贾大爷就是手气好!”   “来我这摊上看看呗!没准也有好的呢?”   胖老头人逢喜事,甭管是谁, 听没听清, 都冲着人家微笑点头,时不时地再挥挥手啥的。   “就几百块小漏,不值一提!”   虽然买的时候几百块,可花了五百块请老伙计修好以后,据说身价涨了几十倍, 怎么都得上万了!   那个碗也就算了,那个瓷枕可是个真正的好东西,上头的花纹,连博物馆都没有一样的!   这都能留着给儿孙们当传家宝了嘿!   他一边走着,一边就在心里可惜啊。   那个小伙子,他倒底是什么来历呢?   他怎么就再也不来了呢?   是不是哪个大户人家的败家子, 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淘换出来换零花钱, 事情败露了被家长给修理了?   唉……   一声还没叹息完,他就瞥见前方角落处,有个身影格外的熟悉!   不,不是, 这不是西北角儿么?   小伙子不去原先的那个地方,怎么换了呢?   想是这么想,胖身体却很实诚, 灵活地朝那边冲了过去。   等冲到了地方一看,呃?   摊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   这些石头的材质, 颜色, 花纹都不同, 有的看就是个块黑皮,有的则带着漂亮的花纹,还有的看着像是什么动物的化石。   小伙子还是那么的佛系,摊子一摆,就躲在角落里悄不吱声,连朝人流望一眼都懒得看,反而拿着个手机,不知道在那摆弄什么。   胖老头蹲到摊子前,这回他是学精了,从自己个的布袋子里掏出一个小马扎,往地上一搁,好歹能坐下慢慢挑,他这把年纪了,老胳膊老腿的,不容易啊!   “小伙子,你怎么换了个地方?”   江易倒是对这位开张第一位顾客还有印象,他就停下正在编辑小视频的手,微微一笑。   “上次那个地方被人占了,就换到这了。”   大概是胖老头捡漏的消息传开了以后,关注那个冷门位置的人多了,于是就有人想要趁个热灶,在那儿摆上了摊了。   也因此有几个不明就里的群众被骗了。   胖老头琢磨了下,觉得大概跟他也是有点关系,便讪讪一笑。   “上回那瓷片还有吗?”   “还有一点,不过有些乱,还没整理好呢!”   那是江易刚穿越过来,遇到个大晋王朝,想破了脑袋才想出来能回收点破烂瓷器啥的,所以也没细想就大量收购,后来手里的钱快花完了才觉得不能这么收。   但也积攒了大量的零零碎碎了。   既然这些东西出手以后还有可能得绿叶币,那他当然要再加把劲儿了。   只是他一个年轻小伙子,刚开始做这一行,手里就有大量的真迹,显然很不寻常。   因此他翻了翻大晋王朝垃圾库,发现还有不少他随手回收来的石头,就摆出来了。   为了多凑点花样,他还加了几块从木神时代里带过来的古化石。   胖老头眼珠子转了转,满脸笑容,“来来来,小伙子,咱们加个快信,你下回再出来摆摊,告诉我一声,我立马就来捧场!”   快信一加,胖老头这心就稳了,坐在那儿慢慢地观察起石头来了。   他这一看,发现还真挺有意思。   “小伙子,这个好像是化石吧?多少钱啊?”   “这个是菊石化石,您是熟客,要是要的话,五千吧。”   胖老头抽了口冷气。   五千!   五千要是一出去,他一个月的退休金可就没了。   “呃,算了,我也不太懂这个,不过我有朋友喜欢玩化石,要不我拍个照过去,看他要不要?”   江易点点头,“行。”   胖老头虽然没买菊石化石,但他挑了个拳头大小的黑皮石,还有一块假山形状上头带有白云纹路的风景石。   一共花了五百块。   胖老头自己也挺满意。   就算这些石头买回去发现就是纯石头,那他也可以放在鱼缸里头养着玩嘛。   胖老头拎着布包,乐呵呵地准备出市场回家。   迎面就看到一张熟人脸,正兴冲冲地往市场大门进。   可不正是他发照片的那位专家收藏化石的朋友?   “老贾!”   老头一看到胖老头,两眼都亮了。   “那个东西还在不在?”   胖老头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在呢!看你这着急火燎的,我还当你没看着呢!”   两个老头又一道兴冲冲地返回江易的小摊子。   十分钟后,江易又进账八千,三块化石出手了。   这三块化石,一块是五千的菊石,另外两块是从大晋王朝收来的奇虾化石和黑螺化石,个头就要小了许多,所以卖的价也少。   旁边摆摊的眼馋得流下羡慕的泪水。   这年头,文玩的买卖不好做啊,都是来看的多,出手的少。   就算遇上诚心买的客人,那也是往死里还价。   像这小伙子一样,没半天就小一万到手了,这是什么样的好运气啊!   说来也怪,大概是大家伙都有从众心理,看着俩老头在那儿买得起劲,也都凑上来,你一块,我一块的,几乎把小伙子摊子上的破石头全都给抢光了!   东西都卖光了,江易也就把地上的布一收,收摊了。   京城世济医院呼吸科二部三楼。   特需诊室外的座椅上,坐着五六个候诊的病人。   这些病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看上去个个都精神不振,满脸病容,时不时地,还有人捧着胸口猛咳。   只有佟妈是个例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老江离婚了,让她大大地松了口气,还是因为来了京市,跟儿子住在一起,还总能吃上儿子做的美食,所以精神焕发,浑身轻松。   她往左边一看,就看到个老太太,脸色腊黄,捂着额头,似昏非昏的。   再往右边一瞅,那个黑脸的中年男人眉头紧锁,苦大仇深,拿着手机在那儿发信息,也不知道是什么着急事儿,那大段大段的往外发……   再看对面,那个三十来岁的年轻女人捂着自己的口罩,每隔个三分钟,就要咳咳咳。   唉,还是别看这些人了,看多了,她也要被影响了。   又过了五十分钟,终于轮到了她进去。   一番检查下来,年轻女医生惊讶地看着佟妈的数据和片子。   “大姐,你这个情况,是越来越好了啊!”   一共一百零三个试验者,首个疗程,目前只有三位是有轻微向好的迹象的。   之前检查的,有六十人是病情没有什么变化的,不好不坏,根本看不出来效果。   十九个人则是服用了新药,受不了那个副作用,就退出了试验。   只有这位大姐,病灶居然有明显地缩小!   半个小时后,佟妈走出医院的大门口,脚步轻快,感觉浑身都轻了好几斤一样。   租的房子就在医院旁边,走路只需要十来分钟。   佟妈从电梯口一出来,就闻到一股子熟悉的勾人的香味。   又有好吃的了!   今天又是个周末,江易本来打算上午摆摊,到了下午再回来做饭的。   走之前他已经跟老妈说好,如果中午他没回来,就让老妈煮点冰箱里包好的小馄饨。   不过既然他已经回来了,那就做点好的吧。   糖醋小排骨、青豆牛柳、番茄鱼锅,外加两杯营养豆浆,搭配上中等灵米。   菜色虽然简单,但估计能算是这个世界最奢华的一顿饭了。   佟妈一边端着菜,一边唠叨着儿子。   “就咱们俩,做这么多菜干啥?再说你不是去拍摄素材了么?不是专门回来做饭的吧?”   “你妈我现在又不是不能做饭,今儿晚饭我来做,你去多看看书去!”   现在好好学习,顺利毕业才是正经。   不过等到一块小排骨入口,她就再也没有闲工夫去说话了……   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孩子居然练出了这么一手好厨艺!   虽然有点没出息,但她觉得她现在活下去的动力……似乎就是每天能吃到她儿子做的饭!   不出意外地又吃撑了,佟妈拿出两粒消食片就着豆浆喝了。   呜呜,这个豆浆味道也这么醇厚香浓,半点儿豆腥气和涩味都没有,也不知道小易是从哪儿买来的豆子!   “小易,今天我去检查,大夫说我的情况有明显的好转!”   “还说检查了那么多的人,就属我这边最好,还特意问了我,是不是吃了什么补品之类的。”   “哈哈哈,我说我没吃补品,就都是家常饭,还是我儿子给做的!”   江易露出微笑,他设想的没错。   除了将每天的食物都换成了灵食,他还在客厅和老妈的卧室里放了好几盆绿植,都是放了灵珠聚灵阵的。   果然有灵气的滋养,人体就会慢慢地自我修复。   灵界里几乎没听说过凡人生病,也就是这个缘故。   “就说到转到京市来看病有好处吧?”   “对对,还是我儿子靠谱!”   佟妈现在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早先不是说也就半年一年了么?   但看这架势,估计能有好几年呢,没准她还能看到儿子结婚?   说到这儿,佟妈就想起儿子的未来大计。   “小易呀,现在本科不是不太行了,你要不也考个研?”   不就再推迟三年再工作?   就小易兼职挣的钱,都绰绰有余够用了。   江易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   “不了,我也不是那块料,还是先工作吧?”   “那工作是在京市工作,还是回咱保市啊?”   虽然儿子似乎兼职挺厉害,挣钱也不少,可是京市这么高的房价,生活压力很大啊!   再说了,听说他学的那个专业,就算工作了工资也不高的。   “就在京市吧,京市的医疗条件好。”   江易想了想,就说,“妈,我打算考公务员。”   考公考研,绝对是家长的最爱。   果然他老妈眼神一亮,使劲点头。   “行啊!那就考公务员!公务员稳定!”   看着老妈扳着手指头在那儿算谁家闺女儿子考去了设计院,教育局,卫生局之类的,江易嘴唇动了动,都没好意思说,他的目的单位,是两年后新成立的郊区回收站。   不管了,反正到那个时候,他的三年时间也快到了,向老妈解释这种活儿,就留给休眠中的“江易”吧!   佟妈却仍然自顾自地推演儿子的光辉前景……   “等你开始工作,就好买房了,我也去找份工作,加上退休金,还能帮着还点月供……”   佟妈的单位是个国企,四十多岁身体不好可以提前退休,只是退休金肯定比不上正常退休的职工,但维持正常生活是没问题的。   佟妈就把她那每月小几千的退休金和未来打工能挣到的钱都盘算开了。   她去做个什么活儿呢?做家政、上门做饭?   “买房的事我有数,没准明年就能买了,哪用得着老妈还月供呢!”   其实就他手里的那些东西,不管是哪个世界的,拿出来一卖他就能暴富了。   只是他一个连毕业都没有的年轻人,突然手里多出了那么多好东西,还一卖就是几十万几百万的,不被盯上才怪呢!   儿子有志气,甭管能不能实现吧,当妈的肯定高兴了。   越想越高兴,佟妈就想起了江易的人生大事。   “小易呀!先前一直兵荒马乱的,我也没顾得上关心你在学校的事……”   “你都大三了,就……没有谈个女朋友啥的?”   “我有好几个老同学,她们家好像就有闺女在京市上大学的,要不要给你介绍介绍?”   她儿子这么优秀,找女朋友……应该不难的吧?   江易一口豆浆都差点吐出来。   “啊,不用了,我现在还不想谈呢,等两年再说吧!”   最好还是等到三年之期到了,让原本的江易来应对亲妈的关心吧。   四十来天后,最后一门考试也结束了。   江易的大部分东西都在出租房那边,因此用不着收拾,拎着个小包就出了校门。   因为时间还早,他还晃到花果园市场去卖了一波旧货。   如今他在花果园市场也算是小范围地有了点小名气。   只要是他摆出来的,不到二十分钟,哪怕就是无意中从地上捡的一块石头,也会被藏友们给抢购一空。   谁让他摊子上出的,虽然可能不是什么精品珍品吧,但最起码的,都是货真价实的老物件!   就老贾上上回从他这儿随便挑的那块黑皮石头吧,回去闲着无聊就给切开了。   里头居然藏着一块碧玉!   虽然颜色有些发乌,里头杂质不少吧,但水头十足,请人好好雕琢,绝对能出个不错的手把件!   那胖老贾嘴巴都要乐歪了好吗?   作者有话说: 第294章 回溯时光(8)   “啊!都没了啊?小伙子, 啥时候再上货啊?”   “是啊,这都不够卖的!”   几位老客户眼巴巴地看着江易收摊的动作,已经惦记着下一回了。   江易摇摇头, “我手上的东西, 已经出的差不多了,下回估计得等段时间了。”   老客户们齐声发出了泄气的哀叹。   “小伙子,那你可得抓紧啊!”   “下次过来一定要提前在群里吱一声啊!”   没错,现在他们都加入了文玩回收群了。   所以才能第一时间赶到上手抢。   不然擎等自己撞见,那怕是连个灰也吃不着了!   不是他们上赶着, 而是小伙子手里头,出真东西啊!   江易却是友好地跟这些个半熟不熟的老面孔挥手道别,脚步轻快地出了花果园市场。   嘿嘿,别以为他不知道。   那些眼红他买卖好,真货率高的人,早都在背地里传他其实跟盗墓团伙有关系。   要不然为啥那些东西都是破烂的?又都是老的?   肯定是团伙里把完好的, 值钱的都在□□上外销了, 剩下这些边角料,才给了这年轻小子,让他来挣点小钱!   既然都有这种传闻了,而他手上那些过于零碎, 品相太差的东西,也都出得差不多了。   他也正好可以歇歇了。   有时间陪陪老妈,或者用来修练不好么?   虽然这个世界灵气匮乏, 靠着灵珠布成的聚灵阵,他总算是修练到了练气一层。   能勉强打开那些低阶储物袋了。   不过修练这种事花的时间太长了, 他在这个世界又只有三年时间, 因此他修练也就是随缘的态度, 能修成什么样算什么样吧!   江易回到医院附近的住处时,还顺手买了一盆茉莉花。   这茉莉花的枝叶上已经结了花苞,细细数数,至少得有三十来朵,摆在客厅里,正好赏心悦目。   虽然是租来的房子,但江妈把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江易买回来的绿植,她都特别爱惜地养着。   当然了,在某些对人体十分有益的绿植花盆里,江易都埋着有聚灵阵。   这聚灵阵的效果实在太好,别说芦荟了,就连不大好养的春兰和柠檬树,都生长得郁郁葱葱,油光发亮的,春兰不光开了花,这花期还格外的长,到现在还没有凋零的迹象。而柠檬树上的果子,已经结了十来个了,个个嫩黄可爱……   江易都说让老妈摘了泡水喝吧,老妈愣是一个也没舍得,还盯着不让江易摘,每天恨不得数一遍的。   这盆茉莉,江易就不打算给布什么聚灵阵了,顶多埋点灵珠渣子算是施肥了。   江易把花盆里的土给铺好,又去厨房焖上米饭,又用电炖锅炖好汤。   就下楼去医院接老妈回来。   这段时间每次检查,老妈的状况都会好转一些。   如今她已经是同期病友里最受人羡慕的了。   不过江易自己知道,他老妈病好,跟那些所谓的靶向新药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所以他总是再三叮嘱,如果需要抽血或者打针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是做什么,再给他打电话,母子俩商量了再说。   从老妈回来的叙述里,他都能感觉到这个研究组对老妈已经产生了特殊的关注,问她的问题,总比别的病人多许多。   只是佟妈自己也稀里胡涂的,除了能答自己每天吃的家常饭味道都很可口,儿子聪明又贴心外,别的什么线索也提供不了。   江易想着最近一次的检查报告,现在他老妈已经恢复到轻病的程度了。   他已经在打算再给老妈转院了。   毕竟,天天混在一堆重症病人里,又要应对医生的各种盘问,对她的休养也不太好。   他刚到二部三楼研究中心,就听到传来一阵吵嚷声。   再细一听,里头居然有他老妈的声音!   江易急着赶过去,发现原来是两个护士围着他老妈在争执着什么。   “哎!我喘不上气了!我要回家!”   佟妈捂住胸口,脸色很是难看。   中年护士皮笑肉不笑地伸出手就去扶佟妈,“哎呀,佟姐您是哪里不舒服,正好咱们进去检查一下呗!”   另一个年轻护士手里拿着个针管,话里带着话。   “佟姨您要相信科学,您在我们这儿治病,这身体恢复得怎么样,您自己还不知道吗?不能一说抽点血,您就往后躲吧?都像您这样,我们还怎么给病人治疗啊?”   江易上前一步,推开两个护士。   “妈,怎么回事?”   中年护士仿佛见着了急时雨一样,冲着江易就是一顿输出。   “病人家属?快劝劝佟姐吧!”   “我们这边上百号病人,哪个不是老实配合医生做治疗的,怎么就你们特殊啊?”   “当时你们参加新药治疗的时候,可是签了协议愿意配合的!”   佟妈也仿佛见着了主心骨一样,委屈地往江易身边靠。   “昨天才抽了一次血,今天她又要抽血,那我当然不乐意了。”   虽然知道医院抽血做化验也是常事,但江易还是恼火上头了。   如果昨天是常规检查的话,那今天算是什么?   本来就是重症病人,哪有天天抽血的?   “好了,别说了!”   江易伸出手护住老妈,“我们是病人,又不是犯人,有不想抽血的自由吧?”   “当初签约的时候,也有一项条款,病人有随时中止治疗的权利吧?”   中年护士眉毛倒竖,“啥?中止治疗?多少病人都在羡慕佟姐呢,你们竟然要中止治疗?简直太愚昧了!”   这次试验,只有三个病人算是有明显好转,而姓佟的这位,是最有康复希望的一个。   虽然这个新的治疗方法效果总体不明显,可只要有一个康复的,那对于结果来说,也是大不一样啊!   更不用说,他们中心的刘专家,还想要多研究这个康复病例呢!   “哼,盲目迷信才是愚昧。”   江易也不跟他们多说,直接护着老妈就往外走。   之前这两人拦着佟妈,佟妈还有点胆怯,怕真的跟这边吵翻了。   这会有儿子发话了,佟妈也就不去管三七二十一了,反正她就是不想再被抽血,明明别的病友都没她被抽血抽得这么勤快。   眼看着母子俩进了电梯,护士们追了两步,没追上,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可怎么办?   还没完成刘专家交待的任务呢?   出了医院大门,佟妈还有点心里没底。   “小易,咱们这是不是跟医院闹翻了呀?”   “没事,咱要做检查,再换个医院就是了。”   他其实就该早点让出院的。   这效果太好,也愁人啊!   果然,母子二人刚回到住处,正要盛饭呢,电话就打过来了。   这回打电话的,就成了试验中心的负责人了。   “擅自退出,如果后续出了什么问题,我们可是不负责任的!后续也不可能再把新药给你们。”   江易差点都笑出声了。   什么破新药啊,压根没啥用处!   要不是抱着对这些做研究的专业人士还有几分敬意,知道成功也是由无数失败得来的。   江易都想直接开嘲讽了。   “嗯,后果我都知道。”   “不,不是,你妈妈的病正在好转,很有治愈的希望,为什么中途退出?是因为钱的问题吗?如果是因为钱,我们这边可以减免一半的费用,把先前交的费退一部分给你们。”   江易撇了撇嘴。   虽然他是很想对这些人抱有敬意来着,但他们把一种效果不大的疗法用在病人身上,还要收那么多的钱,实在是……   “不是钱的问题,是老家有事,准备回老家了……”   江易并不想跟对方多说什么,草草挂断。   只是吃个午饭的工夫,江易就决定退租,换个地方住。   他用灵食和聚灵阵来帮助老妈恢复身体,其实还是走的传统路子。   原理就是匡正去邪了。   用灵力来调理身体的生机,自然也就能消除癌变因子,靠着自身的新陈代谢来慢慢恢复了。   所以就算抽血什么的,应该也发现不了异常,无非就是正常人的血。   但谁知道会不会碰上个非得沽名钓誉陷入疯狂的呢?   还是远离为妙。   江易当天就带着老妈住到了学校附近。   他已经在那边租好了房子,次新的两室一厅,月租八千。   要不是他现在手头有个几百万,他也不敢在住上头这么奢侈了。   第二天就找搬家公司把锅碗瓢盆和衣物花盆啥的给转移过去。   紧接着他就收到了来自研究中心的电话轰炸。   电话那是一个接着一个,就算他拉黑了也会换个号码打过来。   从一开始愿意退给他们一半的费用,到全退,再到甚至愿意给二十万的奖金……   江易听着都有一瞬间的无语。   最后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刘教授,其实我妈妈病情好转,应该是私人的因素。”   “……什么私人的因素?是不是有吃过别的什么药,或者是补品?只要是有用的,经过确认以后,我这边都能给提供一部分奖金!”   “咳,不是吃过别的药和补品,应该是跟精神有关的。我妈离婚不到三个月,可能是以前婚姻不幸,再加上我爸有抽烟的习惯,所以那个时候精神受到压力再加上环境刺激,才会得这个病,后来我爸妈离了婚,她又换了个全新的环境……这个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病情才会好转的。”   江易也是随口就编。   其实他爸妈结婚二十多年,跟大部分家庭一样,磕磕绊绊,有好有坏,倒也没那么不幸,但有江易记得的他爸迫不及待寻找第二春的操作,连带着之前的那些年,也在江易心里没了好念想。   电话那头就沉默了。   所以,唯一一个康复的病人,还是玄学?   谁要想得到这种机会,离个婚试试?   “那没有别的事,我就先挂了。”   江易倒是想提醒对方一声,他用的那种新药不行,得换,可他说出去,别说对方不信了,要是真信了,那才是麻烦事。   研究中心那边,终于是消停了。   一周后,江易又带着老妈去学校附近的医院做了检查。   这次检查,病灶几乎已经缩小成了个小小的黑点,而佟妈自己,日常生活已经跟普通人没啥两样。   之前有过的干咳、胸痛、头晕、呼吸困难的症状,完全消失了!   佟妈抱着片子,泪都下来了。   哭了一场,母子俩破天荒地去了家高档餐厅吃了顿大餐。   虽然说味道其实远不如自家做的吧,但人家这个地段,这个高度,坐在窗边,往下一看就能看到半个京市,吃的就是一个风景啊!   既然病已经好了,佟妈就想回保市了。   在京市过得虽然日子挺美,但光是租金就八千,想想都心疼啊!   还有她才四十多岁,没到五十呢,就啥也不干光在家呆着,这也不适合啊!   江易就劝她,“妈我不是给你看余额了吗?这个租金咱出得起。”   “其实就是买房,也能买了,但我还没毕业,也不知道在哪儿上班,不如等两年,等工作定了,再在工作的附近买一套房子就好。”   “你要想找个工作打发时间,也不是不行,我看这附近社区就在招人,不如去试试看?”   社区的这种编外人员,工作不累,工资很低,就是为退休大爷大妈准备的。   江易是觉得老妈成天憋在家里也不好,不如出去结交一些朋友,哪怕是多认识几个一起跳广场舞旅游的朋友都行。   等暑假结束的时候,江易去学校开学,佟妈也找着了活儿。   是在附近一家民营博物馆当讲解员,一周只用周六周日上班,还是朝十晚五的。   虽然工资也就够个菜钱,但上了几个月,佟妈精神头就起来了,又是买新衣裳,又是学化妆的,每天都是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眼看着国庆节将至,江易就跟佟妈商量,母子俩找个地方旅游什么的。   佟妈却不大乐意了。   “再过两个月不是就要公务员考试了?旅游什么时候都能去,还是好好准备考试要紧。”   咳,想到当初他考公务员的时候,那会儿亲爹已经找了第二春,他是心里憋着火考的。   做为一个小城做题家,他也没啥心得,就是刷题,大量的刷题。   最后还真的给考上了。   那会儿他也没想到,生态环保局的岗位,居然是回收站。   不过有穿越了这么多世界的经历,他现在觉得回收站其实也挺好。 第295章 回溯时光(9)   有亲妈盯着, 江易只能去书店里买了好几本题库回来刷题。   就在他奋战在题海中时,他接到了亲姑姑的电话。   “小易呀!你妈的病怎么样了?”   “哦,好多了?哎呀, 那就太好了!”   “那你过节回不回来呀?不回?”   “咳, 是有这么个事啊!”   “那个啥,你爸,你爸他离婚了以后,一个大男人的,自己做饭自己收拾的, 也是过得不容易……”   “你妈生病了以后,他也是不好受,这两年都过得挺压抑的……喂,小易呀,你在没在听?”   “那,不是你爸也不能一直一个人不是?你爸就认识了个阿姨, 人家谢阿姨也是个本分人……这不, 他们俩都这把年纪了,也没打算大办,就定在国庆节第三天,小易, 我寻思你爸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他办婚事,你是不是也回来参加一下?免得让人家谢阿姨还以为咱老江家父子俩关系不好呢!”   呵呵, 这话说的,好像父子俩关系多好……咦?等等!   “姑姑你刚刚说的什么?谢阿姨?我爸找的人姓谢?”   不是孙阿姨么?   难道换人了?   “是姓谢呀!怎么了?你是听说过什么闲话吗?”   江易不由得笑出声来, “没, 没有, 姓谢挺好。”   好么,平行时空里,是因为他来了,所以把老江的第二春给影响了,从姓孙改成了姓谢?   不过,不管是姓谢,还是姓孙,都没啥两样了。   “那你回来参加酒席吗?”   江易摇摇头,“不了,我准备考公务员,得抓紧时间学习,就不回去了,祝我爸新婚快乐吧!一会儿我就打个电话给他道声贺。”   江姑姑对这个回答不大满意,但也没什么别的话好劝。   毕竟,侄子考公务员也是大事,而参加亲爸的再婚酒席也不是必需的。   反正她哥让她来试探的目的,也是想看看小易会不会强烈反对亲爸再婚。   这样看起来,起码是没激烈反对了。   “那好吧,你不反对你爸再婚就行。你也别怨他,他也是孤单啊!”   挂了电话,江易不由得笑了笑。   “你姑打的电话?”   “你爸要结婚啦?”   佟妈在一边也听了个大概,江易还担心她会郁闷,不过佟妈却没多余的表情。   仿佛讨论的是个熟悉的邻居一样。   “妈,你现在病也好了,也有时间,要是也跟我爸一样再找……我也不反对。”   他在这个世界只有三年时间,现在已经半年过去,只剩下两年半。   就算原本休眠的他回来,将来也会有自己的小日子过,不可能天天陪着亲妈。   所以亲妈如果也想发展第二春的话,他就算心里有点不自在,肯定也会支持的。   佟妈笑了,“才刚病好,找什么呀!以后遇上了再说吧。”   又不是没结过婚,什么老来伴的,也就那样吧!   她应该是不会想着要结婚了,只是如今才四十多,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话倒也不必说得太死。   虽然江爸二婚,江易没去吃席,但当天发生的故事,还是传到了母子俩这儿。   大致概括一下,就是几部狗血剧的结合了,比如:   《恋爱对象结婚了,新娘却不是我》   《亲爱的,你真的要娶她吗?》   《哪来的老妖精,竟敢破坏老娘的婚礼!》   虽然狗血又丢脸,但也不知道老江怎么处理的,最后还是二婚成功了。   江易做为亲生儿子,还是向老江表达了新婚祝福的。   老江呢,倒也还有个当亲爹的样子,在百忙里,也没忘记给江易打了三千块的生活费。   至于说一个学生半年三千块够不够用的问题,老江就选择性地忘记了。   三千块虽然不多,但江易也没拒绝。   反正老江退休了以后,他这个儿子还是要养老父亲的。   这个钱不拿白不拿,大不了攒着留给休眠中的自己,让他将来处理就是。   公务员考试江易已经参加过一回,这第二次考,倒是比头一回发挥得好了。   成绩下来以后,他考了一百五,算是相当高了。   这是妥妥地能进面试的啊!   但江易却是报考的生态环保局的基层岗。   这个基层岗,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干啥的,但就看报考的那个人数,跟热门单位可差的太远了!   笔试成绩下来,就要准备开春的面试,再加上过年、实习和写论文,大四这一年过得忙忙碌碌,收到录取通知的时候,母子俩连着吃了好几顿大餐庆祝。   之后就是毕业入职,培训分配,虽然已经经历过一次,但这次的心境却是完全不一样。   江易还担心因为蝴蝶效应,没准这次就不会再把他分到以前的回收站呢,等确定被分到南郊新建的回收站,他这才算是松了口气。   南郊回收站都已经到了南五环外,这个地段周边紧挨着乡村,交通还有点不大方便。   不过江易知道,明年就能修通地铁,交通就不是问题了。   既然工作地都定了,江易就在南郊看好了一座联排二层洋房。   也得亏这地点偏远得很,不然就算他手里有几百万,也压根买不起。   搬家入住,添置家具,收拾前院啥的,佟妈都一手包办了,江易则忙着回收站的工作。   一直等到过国庆节时,才算是能稍微悠闲下来。   江易看着佟妈大包小包地往回家里买水果蔬菜和零食,而且从冰箱里翻找冻肉的劲头,不由好奇。   “老妈这是干什么呢?老家有亲戚要来?”   前段时间江易的表姨,也就是佟妈的表妹来京市出差,听说表姐儿子考上公务员又买了房,十分好奇就想来看看,表姨来参观过母子俩的新居以后,那是大受震憾。   据说回去在佟家的亲戚里,还引发了一阵子的热议呢。   “哦,是我同学,她来京市看她闺女,她闺女在南城的开发区上班,离这边不算太远,打车也就半个小时,这不,正好聊起来了,我不是明天生日嘛,就请她们娘俩过来吃个饭。”   “哦!”   反正是老妈的朋友,做菜什么的,也是老妈在张罗,江易就没多想。   他在这个平行世界的时间也只有不到一年了,他得把方方面面都安排妥了,才能放心地离开。   这个世界里的江易休眠了一段时间,猛然让他回来,肯定会手忙脚乱,没准还有可能引起老妈的怀疑。   他就得把做过的事情,还有工作纪录什么的都写好,免得到时候抓瞎。   一辆出租车拐了个弯,在路口处戛然而止。   司机师傅转回头来,伸出一只手来朝前指了指。   “前头就是芳园山庄了,看到了没,那一排排的都是!顺着这条路走过去就行。”   后座上的母女俩付钱下车,站在原地东张西望的。   中年女人穿了件名牌风衣,系着条真丝丝巾,戴着个大墨镜,一头波浪大卷发,看着就是个小镇贵妇。   而她的闺女呢,看上去二十出头,白衬衫牛仔裙,短发板鞋,圆脸大眼,比不上亲妈时尚,但也算是清纯可爱。   “这就是芳园山庄?这边上怎么跟村子挨着啊?太偏了。”   “妈,你可别说了,人家这地方再偏,那也是属于京市,这种联排洋房,也贵得很,咱家可买不起!”   她身为独生女,在老家那是要啥给啥,打小就没吃过什么苦,可到了京市以后才发现,她家也就只能算个小康之家,就算爸妈全力支持她买房,也只能买个老破小,还得稍微贷点款那种。   “A排601,应该就是那栋了!”   中年女人找着了地方,拉着闺女快步就往前走,一边给老同学打电话。   “喂!老佟啊,我到了!就在你们家大门口呢!”   不到三分钟的工夫,母女俩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刚好大门也从里打开了。   迎接她们的是一对母子。   佟妈身上穿了件火龙果色的薄羊绒短衫,搭配着珠灰色的真丝绒长裙,脚下穿的是浅灰色家居鞋,这一身低调又很有品味,如果是个糙汉子,估计看不出什么来,但放在母女俩眼里,就能看得出,佟妈的衣着价值不菲。   而跟在佟妈身后的年轻小伙,个子高高瘦瘦的,气质干净,长相英俊,衣着就是普通休闲服,没啥惹眼的地方,但看到中年女人眼里,就让她眼神瞬间放光。   两个老同学热情拥抱在了一起。   “呀!老佟,这几年不见,你是越发显得脸嫩了!”   “老方你也越发的时髦了啊!”   佟妈松开老同学,目光迫不及待地瞧着老同学家的闺女。   这闺女,看着就乖巧!   “呀!琴琴长这么大了呀!越长越好看了!”   “来来来,都快进来!”   来之前老同学都已经通过气,知道今儿是佟妈的生日,母女俩就拎了一个双层蛋糕过来。   这蛋糕一看就不是普通西饼屋里的,挺上档次,周边点缀着一圈康乃馨和粉色珠光缎带。   佟妈笑得合不拢嘴,“哎呀,你们来就来吧,还带什么东西啊!”   方妈一边笑,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屋里环境。   “哈哈哈,这不是正好赶上了么,咱们和两个孩子一起给你过生日!”   嗯,虽然这个地方太偏了,但屋子里是真不错。   玄关和客厅都挺大,落地窗朝外望出去,采光好,风景也好!   跟京市里那些破旧逼庂的老破小和普通高层房比,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两个中年妈妈一边热情寒喧,一边商业互夸着对方的娃。   “哎呀,你们这新家真是不错,地方大,风景好,住在这儿又安静!”   “小易真是出息了呀!不光考上了公务员,还能买下这么好的房子!”   小方目光闪了闪。   咳咳,刚刚是谁说地方太偏,离农村太近来着?   真真是老妈的嘴,哄人一套一套的!   佟妈带着老同学和老同学的闺女参观了一圈儿自家房子。   楼上两卧一厅一卫,楼下一卫一卧一厅一厨,别说母子俩住了,就算是将来结了婚,再生两个孙子孙女,都完全绰绰有余啊!   “刚搬进来,也没添啥好家具,反正就我们两个人,先凑合两天吧。”   “等小易将来结婚的时候,再好好收拾收拾这屋子。”   方妈听得满脸笑容,“可不是呢!这房子,完全可以一步到位了……这附近不知道有没有幼儿园啥的。”   “有!这个芳园小区里头有个幼儿园,虽然小了点,倒是还行!”   虽然说没有学区吧,但幼儿园这种标配,那怎么能没有?   没的让老同学看了笑话!   总之,一个低调又暗挫挫地显摆,一个彩虹屁猛拍。   两个老同学又加深了友谊。   一顿美味可口的饭吃完,又切了蛋糕配红茶,老同学两个坐在落地窗前,那是聊得热火朝天的。   “小易,你带着琴琴去外头走走,这附近不是有个小湖?湖边不是有银杏林?风景那是真挺好,你正好帮着琴琴多拍几张照片!琴琴这身打扮,正合适!”   眼瞅着两个年轻人出了玄关,又一前一后地走出大门。   俩中年女人从落地窗向外观望着,对望一眼,都露出了了然的笑容。   “这两孩子,身高还挺相配的。”   “是啊!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家小易也长成了帅小伙!”   “小时候,他们俩就一块玩过吧?我记得那会儿小易就特别懂事,自己也才刚会走路呢,都知道照顾妹妹。”   虽然是老同学,但这么大老远地带着孩子过来做客,当然不可能目的那么单纯啦!   她们家的孩子在京市都是外地来的,一个人太孤单了,还是早点找个男朋友/女朋友,家长才能放心啊。   当然了,别看这两女人对对方家的孩子赞不绝口,其实心里也还是有点挑的。   比如,佟妈看琴琴,人是挺好的,但是好像工作挺忙啊?   再加上琴琴她爸,那可是个嘴碎的男子,唠唠叨叨的,不知道给儿子找这么个老丈人,儿子能不能受得了。   而方妈呢,除了对这房子的位置有点异议外,还觉得江易爸妈离异,佟妈得过大病,也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再犯,凭白给孩子们增加负担。   不过小易好歹是公务员,还能自己挣外块,本事实在不小。   就看她老同学脖子上挂的祖母绿项链,一看就知道是真货,一问还是小易刚给送的生日礼物!   给自己亲妈都这么舍得,对媳妇能差得了吗?   虽然对方家有缺点,但人无完人嘛!   上哪儿找十全十美的对象去呢?   于是老同学达成了奇怪的一致。   两个年轻人在外头逛了一圈儿,一个多小时以后,就回来了。   虽然觉得这时间有点短,但家长表现得太明显了,倒也不太好。   方妈就要带着闺女告辞,佟妈立马安排,“小易,你开车送送你方姨和琴琴。”   江易是把客人送到了地方,往回返的时候这才反应过来。   哦,他老妈是觉得他事业已定,就给他变相介绍对象了啊!   作者有话说: 第296章 回溯时光(10)   “什么呀, 神神秘秘的,你这是要给我看什么?”   佟妈挺不乐意的,她这边正要给江易好好说说琴琴这姑娘的情况呢, 她儿子却拉着她, 让她看什么手机里的照片。   “哦,是你今天给琴琴拍的……咦?”   佟妈瞪着照片里的年轻姑娘,先是惊艳,后就是怀疑。   “这,这是谁呀?现在又出的明星?”   她这两年光顾治病了, 连电视剧都没怎么看过,更不用说新出的小明星了。   “咳,您看着,好看吗?”   佟妈瞥了眼自家儿子,这二十出头的小子,难得地耳根子都有点红, 态度还有些个扭捏起来。   不对劲!   真的不对劲!   “人家是明星, 能不好看吗?”   还别说,细看这姑娘,眉是眉眼是眼的,也不是那种尖下巴高鼻子那种尖刻网红脸, 就给人的感觉,特别顺眼舒服,完全挑不出半点毛病的。   长这个样子, 就算是刚出道的小明星,那也是注定要大红的呀!   佟妈怀疑地看向儿子, “不是, 你都工作了, 还在追星呀?”   她倒是知道有些小姑娘,追星都追魔怔了,花几千上万去看演□□,买电影票要包好几场,跑飞机场等好几个小时,就为了接机送花啥的……   可很少听说这年轻小伙子也追星呀!   更不用说她儿子了,一天天忙得跟啥似的,也没时间啊!   江易老脸直烧,“不是追星,她,她是我认识的……”   认识的什么呢?   一个朋友?   他一个刚出校门没多久的学生,上哪儿去认识的朋友?   “我从前的高中同学。”   佟妈听着一愣,“同学?”   她又去细看那照片上的姑娘,“你高中同学还有这么漂亮的呢?”   “你毕业照上也没有啊?”   “咳,是隔壁班的女同学。”   “啊?哦,那你这个同学现在在哪儿呢?怎么也没见你带回家来做客啊?”   如果说真有这么个女同学的话,她当然能理解儿子今天相亲不成了。   琴琴虽然挺好,但肯定没有这位女同学漂亮呀!   要是早点带来看看,她也不至于跟老同学搞这一出变相相亲啊?   “嗯,她是在国外上的学,现在还在念研究生,没回国呢!”   佟妈张了张嘴,“还在国外念研究生啊?人家学历可比你高!家境也比咱家好啊!”   江易目光横移,“咱家家境也……还行吧?”   好歹在京市也有房有车了,工资虽然不高吧,但这边郊区的生活成本也低呀!   他这么一说,佟妈这才想起来,是哦。   她家儿子条件也很不错了。   要人才有人才,房车都有,而且还挺能挣钱,好歹现在也有大几百万的家产了。   “那,那人家跟你,表明意思了?不会是你自己暗恋吧?”   不是她长他人志气,主要是人家姑娘太好看了!   这到了哪儿都不缺人追啊!   江易又咳了一声,“也不完全是暗恋吧,她应该,也有点……我打算,等她回国了再挑明。”   佟妈呆了呆,“万一人家不回国呢?”   傻儿子不是就白等了?   “肯定回的,她明年就毕业了。”   明年他的三年之期就到了,到时候就看另一个自己怎么圆了。   佟妈摇摇头,“我还是觉得你这个不靠谱。人家没准压根早就忘了你是谁了。”   隔壁班的同学!   一个班五十多个人,自己班里的人还认不全呢!   “不会的……”   江易一咬牙,就把自己跟某人的合影给找出来了。   佟妈看着精神一振。   只见两个年轻人正并肩站在湖边的大柳树下,笑出了两口白牙。   虽然姑娘特别漂亮吧,但她儿子在边上也不差呀!   还是挺有夫妻相的!   “这照片拍得真不错!”   就看姑娘拍照时候,头微微向内歪了个不起眼的角度,还有那灿烂的笑容,这有意思没意思,身为过来人还是看得很清楚的。   江妈暗自点头,没想到啊,自家儿子看着傻乎乎的,不声不响地就找了这么一个漂亮姑娘。   “不对啊,这是你们什么时候拍的照片?”   江易现在张嘴就编,“就是大二的时候,她放暑假回了趟国,我们一起去公园玩,顺便拍的照。”   “嗨!这事闹的,你也不早点告诉我,白让我替你操心!”   还好她跟老同学也没说得太细,就是说让两个孩子再认识认识。   不然这不成了她骗人了么?   “这不是八字才只有一撇么?”   其实江易找点别的理由来推脱相亲也是可以的。   但他内心深处,却也想让老妈看看他喜欢的人的模样。   日子一天天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来年春天。   文玩回收群里,一条消息就把所有潜水的都炸出来了。   “各位藏友们,正值佳节将至,摊主精心收罗了一批精品尖货,送礼自用皆可,明日花果园西北角摊位见……”   花果园市场里原本有几个长年没人的冷门摊位,但自打江易去过以后,这些摊位就都被人给占上了,就为了蹭一蹭江易的热度。   也只有西北角那个摊位,江易没去摆过了。   “嗨呀!这半年了都不见摊主再摆摊,还以为摊主改行了呢!”   “都是什么尖货啊!还是老物件不是?正好我还想收一个老酒壶呢!”   “那可得多备点,每回都要抢,去得晚了还抢不着!”   “摊主,能不能先发点图上来呀,我们也好提前看看都有什么好东西,哪怕是在这群里就拍下呢!别到时候不是白跑一趟,就是没带够钱!”   江易想了想,就陆续地发了十几张图片。   “野山参.jpg,最低价八百一支,总共只有五支。”   “进口燕窝.jpg,最低价三千半斤,总共三斤。”   “野生海水珍珠项链.jpg,最低价一万二,只有两条。”   “天然上等红玛瑙手串.jpg,最低价一万,总共三串。”   “进口沉香木块.jpg,一口价八百一块,共十块。”   “翡翠耳环.jpg,一口价两万一对,只有一对。”   ……   这些图片发出去,群里都是静悄悄的。   江易摸了摸鼻子,不会这些藏友都对他发的不感兴趣吧?   结果没等够三分钟,群友们发的消息就开始刷屏了。   “我去!”   “摊主这是放大招了呀!”   “这么多好东西,摊主从哪进的货呀!”   “看图片上品相都很不错呀!要是能保真的话,我还真挺想买几样的!”   “我没啥钱,贵的东西买不起,不过最近我在玩香,倒是能买几块沉香木。”   “亲人们,这个珍珠怎么样呀?看着是天然海水珠吗?我正愁给我家老婆子买礼物呢!”   江易这才松了口气。   “这些货的来源都是正当的,应该都是真的,不过实话实说,我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不能给大家保真,如果不放心的话,大伙可以带上懂行的朋友过来。”   他打算卖掉的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从八零年代那个世界的交易市场里买来的。   那个年代,人们刚开始做自由买卖,造假和人造的技术还没有呢,而钱也比较值钱,所以东西也都比较真。   比如说,那个野山参,他买的时候,一包十根,才三十!   那个从东尼国进口的沉香木块,更是不要钱一样,十块就一大袋子。   至于说翡翠首饰什么的,都是从凶星世界里交换来的。   他原本是想着留几套好的首饰,有机会的话就给自家亲妈还有朋友什么的。   但后来又经过了玄明仙界,那里的金珠宝石压根就不值钱,几枚灵石就能拿下品相极好的珠玉宝石了,因此江易又有点看不上之前搜罗的首饰了……毕竟不知道是什么人戴过的。   这不,除了品相款式特别好的,他就索性在这个世界里处理了。   好给另一个自己和亲妈,多留些生活费。   下午两点整,花果园市场西北角处,突然就围了一帮子人。   有路过不明就里的就打听,“这是怎么了这是?”   “这些人都围在这儿干啥呢?”   百无聊赖,自家摊子上门可罗雀,甚至还想伸长脖子听听那边的热闹的摊主们,就有一句没一句地答话,“不知道,可能是雇来的托吧?”   “兴许是批发了些保健品,传销给老头子们吧?”   “不信就挤进去看看呗!”   他要能挤进去还用得着在这儿问吗?   路人也是无语,就看这些摊主酸溜溜的样子,就知道里头并不简单。   不过二十分钟后,围着摊子的人揣着袋子,意犹未尽地散开了。   “贾大爷,今儿又淘到了什么好东西!”   “你们这神神叨叨地是干啥呢?”   “拿出来让开开眼呗!”   虽然众人纷纷打趣,但买到东西的人也没有真的给外人看的。   “就是些小玩意儿,等回去好好看看再说,没准打眼了呢?”   看着这些拎着大包小包的人,满脸兴奋,却又不肯给人瞧的样子,围观众人越发相信他们是淘着了好东西。   也有稍微知道一点的,就悄悄地给别人科普。   “就是那个手里常有真货的年轻小伙子!他又来了!”   不能怪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江易,主要是江易最常来这边的时候,也不过是每周周末过来摆半天的摊子。去年更有大半年都没再来过花果园市场,因此市场上虽然有那些点传说,也因为他好久不出现渐渐消停了。   毕竟,这种老文玩市场,最不缺的就是传说和故事。   “啊?真有这个人啊,那我也得过去看看,没准能淘到好东西呢!”   “嗨,别去了,这人手里的货都抢手的很,这会儿应该早就收摊走人了!”   然而就算是买到东西的老客们,也是怨声连连。   “东西倒都是好东西,可是太少了呀!”   “知足吧,早知道那个翡翠是真货,我就拿下了,我闺女下个月结婚,正想着给弄点像样的首饰当嫁妆呢!”   “不是,小摊主能拿到这么好的货,为啥今年都不干了呢?”   “就是,哪怕等半年我也乐意啊!”   “嘿嘿嘿,刚刚把那串海珠项链给了我老婆,我家的老婆子快乐死了,现在已经戴着出去显摆了!”   “是不是害怕太扎眼啊?那咱们可以在外头订个茶馆看货交货呀?”   而已经溜出了花果园市场的江易,这会儿已经开车往回走了。   京市的主干道,向来都堵,江易索性把手机录音打开,支在座位上,录着今天的日志。   “今天收罗了一批从外地来的东西,在花果园市场出手了,入账三十五万。”   “这些东西的质量都不错,当时收了不少,卖出去的,大概不到六分之一。”   “还有三分之一东西,我给你留下,你到时候拿出来给老妈用。”   “为了避免你胡乱分配,我特意给你交待一声,这些东西,没有老爹和江家那边亲戚的份。”   “当然了,如果老爹要是生病了,你可以带上一根人参,二两燕窝探病,记住了吗?不能超过这个数!”   “吃的东西,人参燕窝鱼胶之类的,至少要有一半用在老妈身上,剩下一半,是你自己用,还是送人,那我就不管了。”   “那些珍珠首饰,珍珠是从特殊环境里捞出来的天然纯正海水珠,在这个世界很珍贵的……还有红玛瑙,也都是天然好东西,老妈已经收到了珍珠手镯了,剩下的耳坠和项链,你等到她生日的时候拿出来。送完了老妈,应该还剩下两三套首饰,这个就你自己分配吧,看是送人,还是留着当传家宝,都随便。”   六月的天气,暖风阵阵。   江家前院里种的紫丁香已经开了花,哪怕是坐在屋里,也能隐隐地闻到香气。   佟妈和老同学旅游归来,打开大门,先喊了一声。   “小易,我回来了!”   之前在路上,她就跟小易通话来着。   江易说他好像有点感冒了,打算吃点药蒙头睡上一整天。   她有些放心不下,这不,一下火车,都顾不上吃饭,就赶紧打车过来了。   “小易,你好点了没?要不要吃点酸汤面?”   江易的房门虚掩着,她轻轻地把门缝开大,就看到江易整个人裹在凉被里,只露出了半张脸。   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觉得这张脸,有点陌生。   佟妈轻手轻脚地走过去,盯着江易看了半天。   倒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   大概是因为感冒的原因,她儿子睡着的模样显得格外的青嫩无辜。   佟妈摇摇头,出了房门,就去厨房开始做饭。   香喷喷的酸汤面很快做好,雪白的细面,上头撒着青绿的香菜和青蒜末,还卧着个形状完美的荷包蛋……   “小易!小易,起来吃饭啦!”   正闭着眼睛的江易眉头微皱,睫毛闪了闪,猛地睁开。   “小易,起来吃饭!”   江易应答了一声,慢慢地坐起。   环顾四周,双眸瞬间张到最大。 第297章 回溯时光(end)   江易站在房间里, 看到临窗的长书桌,书桌上的大屏电脑,书桌边的电竞椅, 鼠标垫旁的新手机, 窗外不错的郊区风景……   那是满眼的迷茫。   可没等他迷茫多久,身后门就开了。   他老妈走了进来。   “怎么了?感冒还是很难受吗?走,去喝点热汤面,我在里头多放了点姜丝!”   江易被他老妈拉着走,他眼神上下偷瞄, 越发的恍如做梦。   这是他妈没错,但什么时候穿的这么好了?   而且这是哪里?   是在京市,还是在保市?   他不是还在学校呢么?   怎么突然就回了家了?   而且他家也不这样啊?   江易迷糊地坐在餐桌边上,手里被塞了一碗汤面条。   他被动地吃完了这碗面条……味道确实不错。   可他心里越发的惊疑了。   就在他喝汤的时候,他妈在说什么?   “……赶紧好起来,别耽误了后天上班啊!”   上班?   他还没毕业呢, 上什么班?   还是说, 他突然得了失忆症,漏了几年的记忆?   可如果他真得了失忆症,他妈也不该是这个表现啊?   江易试探着说了句,“大不了请两天病假?”   不会是家里突然出了变故, 导致他缀学进厂打螺丝了吧?   可看这家庭,这房间,是比以前有钱多了, 不该吧?   佟妈伸手摸了摸他额头,“请什么病假啊!你们班上又没什么大活儿, 轻闲得很!你才上班不到半年, 总得给同事一个好印象吧?”   轻闲?   那应该不是打镙丝。   江易这会儿就特别想问一句, 我究竟在哪儿上班啊?   可是这一问,肯定就穿帮了呀!   还没弄明白什么情况,他可得谨慎点!   他抬头看了眼餐厅墙上的挂钟,这会儿正是上午十点四十。   “我爸呢?”   他这句话一出,虽然在场的只有他和老妈,但他明显感觉到,空气突然安静了。   糟糕,他说错话了?   但他怎么都想不通,明明很安全的问题,怎么会说错呢?   为啥呀?   佟妈横了他一眼,“这孩子,是不是烧傻了?”   “你爸不是在老家呢?哦,听人说,他那个二婚小老婆,好像是生了个丫头,应该才十来天!”   说着她怀疑地看了江易一眼,“你不会是想回去认妹妹吧?”   “我可跟你说啊!这妹妹可不能瞎认,我倒是无所谓,可是你这还要找对象呢!万一你将来的对象回了国,一听你还有个比你小二十岁的妹妹,不乐意跑了怎么办?”   我去!   这话虽然说得很普通,可信息量大得很,把江易给震得目瞪口呆!   “在老家”,“二婚小老婆”,“生了个丫头”,“将来的对象回了国”,这透出来的事情,可着事不简单啊!   他心里瞬间蕴酿出了许多个感叹号和问号。   然而他却一个也不敢让冒出来。   “咳,那,那倒是没有。”   别说是突然冒出来的什么二婚小老婆生的妹妹,就是他亲妈突然给生个妹妹,他没准都得别扭好半天呢,哪会去专门认亲啊?   吃完了饭,他也没敢多跟亲妈多呆,装作还很虚弱的样子回了卧室。   门一关,他就迅速地坐到了电脑跟前,把那个看起来很新很值钱的手机拿到了手里。   没空去想当初他那个旧手机的去向,看到屏幕上出来的指纹解锁,他在心里大大地松了口气。   得亏是指纹啊!   他试着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无名指……进去了!   还好还好!   这个习惯看起来是一直没改啊!   他就先打开相册,翻看着里头的图片。   这里头的照片,至少有一大半里头,都有他!   然而他很肯定,这些都不是他拍的!   就好像在他失忆的这段时间里,有个人突然穿越到了他的身体里!   一边看着照片里跟他一模一样的人,他这背上冷汗都下来了。   要是这个人用他的身体胡作非为,干点啥坏事的,那他岂不就是背锅侠?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又看了眼自己身处的卧室。   就这个配置,冒牌货挺有钱的啊?   然而不过短短的三年,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假如已经顺利毕业),从哪弄这么多的钱?   要知道一夜暴富的方法,可都是在刑法里学着的呀!   不知道现在自首,还能不能减点?   他抹了一把额头,告诉自己先沉住气。这不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么?   哦,这张照片是毕业照!冒牌货顶着他的皮囊,身穿学士服,两边的人都是他认识的同学……还好,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毕业了。   咦?这个……准考证?   冒牌货也去参加公务员考试了?   呃,成绩单?   这个成绩还挺不错的呀……就算是他自己去考,也不敢说能考这么高。   咦,等等!   这个资源回收管理站是个啥?   看冒牌货在这个单位门口自拍,莫非是考上了居然分到这么一个地方?   百般纠结中的江易又翻到了冒牌货买房买车的照片组,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怀疑。   他老妈怎么就跟老爸离婚了?   冒牌货看起来就是按部就班地毕业考公又入职了。   但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   想到这儿,他关了相册,在手机里找到了记事本。   打开第一页,他双眼就忍不住一亮。   就是这个!   看到了第十页,江易从床板后摸到了把用胶带粘在上头的钥匙。   用这个钥匙打开了书桌下柜子的第三格,这抽斗不算多大,塞得满满当当的。   江易随手翻了翻,眉毛不由得一跳。   好家伙,这是百宝箱啊!   十几根包装好的人参、鱼胶、燕窝!   一个巴掌大的硬纸盒,打开里头珠光宝气,看得他心跳都漏了几拍。   那个冒……哦,不对,是穿越回来的自己,不但救了老妈的命,还给他留了这么些好东西!   这些东西,除了一部分是指定给老妈的,剩下的这些,还让他可以自己做主?   一觉醒来,有了房,有了车,有了工作,还有存款和传家宝!   这是什么天上掉下来的幸运大金饼?   “我”对我是真好啊!哥们太够意思了!   据那个记事本里说了,哥们还给老妈的卡里留了一百万,给自己留了一百多万。   当然了,他必须得保证,照顾好老妈,如果将来老爹需要养老的时候,也出一份不多不少的力。   在这个柜子的最深处,他还发现了一只火柴盒大小的玉盒。   这个玉质细腻微透,一看就不是凡品。   里头有两粒丹药。   据记事本上说,是能延长寿命的灵丹!一颗给他,一颗给老妈。   灵丹啊!   平行时空的自己,都经历了些什么啊?   然而这些还不是全部呢!   据说地下室里放了个冰柜,冰柜里装着上百斤的食材。   这些食材,都不是这个世界的,都是有灵气的灵食!   省着吃,每周吃上一斤,也能吃上好几年。   据说老妈的绝症,就是这样治好的。   记事本的最后一页,上头画了只熊猫大佬,表情嚣张,一只手比作刀状。   “做你该做的事,不然,你懂的!”   他不由得嘴角一抽。   不会吧,平行时空的自己,难道还能再回来吗?   虽然有“我”的记事本,已经将现状和他要做事都交待清楚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江易还是过得胆战心惊,状况不断。   还好,不管是回收站的同事们,还是老妈,都没有发现他的马脚。   然而,有一天在饭桌上,当他听到老妈突然冒出了一句话的时候,正吃着的青豆差点卡喉。   “你喜欢的那个高中女同学,她应该已经回国了吧?”   “什么高中女同学?”   “还装傻!你不是说你就喜欢她,要等她回国来再正式交往嘛?”   “嗯,其实……”   “你不会说是骗我的吧?”   “我就说怎么会有那么漂亮的小姑娘,长得跟明星似的!那你们的合照是怎么回事?”   “合照?什么合照?”   一番兵荒马乱,满头包的江易逃回了自己的卧室,咬牙切齿地在手机相册里翻找着照片。   哪有什么漂亮的小姑娘,还长得跟明星似的!   别说漂亮姑娘了,除了毕业大合照以外,他相册里就连个年轻姑娘都没有!   他瞬间明白了。   哥们是在平行时空找的女朋友,漂亮得跟明星似的女朋友照片,能给老妈看,但是就不给自己看!   这是什么小鸡肚肠!   大家都是同源同根的,至于的么!   正在跟系统讨价还价的江易,冷不丁地打了个喷嚏。   系统趁机劝他,“虽然你有三百万绿叶币,可这是你穿越了好几个世界才攒下的呀!”   “你就把这三百万全给兑换了,要回到八零年代那个世界过上十年?图啥呢?”   江易沉默了半晌,“不图啥,我就想回去看看亲朋好友不行吗?”   系统嘿然冷笑,“什么亲朋好友啊,要按着你这个看法,你在木神时代里可是有妹妹和小外甥,在凶星世界里还有儿子呢,怎么不见你去看啊?”   哼,就是想去看意中人的,还不好意思说!   “你要知道,下一个世界,那可是个挣绿叶币的好世界,你就不心动吗?”   “还在八零年代的世界里,就算还能再挣点绿叶币,那才几个啊?再说了,就算你能看到意中人又怎么样啊?看人家夫妻恩爱,儿女管你叫叔叔吗?”   这话就扎心了!   江易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到这句还是不爽。   “不是说可以选择时间点吗?我就不能选在离开的一两年后?”   他就不信,昭昭妹子一两年就结婚了?   “但这个金道具的名字,就叫探访故人!”   “什么叫故人,就是好久不见的亲人朋友,没有长久的分别,那能叫故人吗?”   “亲,你自己看看这个道具使用说明好伐?”   一页闪着金光的大字浮现在光屏上。   但有十年限制的那行字却小了一倍,还是在最底端,不仔细看,压根瞧不见!   活像是某些先免费试用然后暗挫挫地开了自动续费的抢钱条款。   十年!   系统似乎很了解他内心的波澜,还故意发问。   “都过了十年了,你真的还想回八零年代那个世界吗?哦,十年后那应该是九零年代了!”   江易嘴角微抽,思索了十来秒,这才又问,“这个道具,能让我回到那个世界的十年后,如果我想提前离开,也不必呆够十年的吧?”   “提前离开,那就算主动在世界之间穿越,当然至少要扣掉五十万绿叶币的!”   江易现在的账上,也只有三百二十来万绿叶币。   这么一算,他还得在八零年代那个世界里再干些活,这才能提前离开。   江易只犹豫了几秒钟,就下定了决心。   “那就回吧!”   作者有话说: 第298章 九零年代(1)   风声沙沙, 雨声淅沥,一只如同成人巴掌大的花脚蜘蛛艰难地在野芭蕉树枝叶上爬行,好藏到能避雨的大芭蕉叶片下, 两条碧绿的毒蛇正盘在及膝深的草丛中……   遥望前方, 根本看不到正经的路。   然而每走一步,都有被毒虫蛇蚁叮咬受伤,一命呜呼的风险。   突然出现在这个环境中的江易,不由得暗自叫了声失策。   当时他从八零年代离开的时候,就是来了这儿。   这里是东尼国和辰国的边境, 离着中尼国也很近,可以说有点三不管的意思。   更何况这个地方是无人定居的热带雨林,多个人少个人压根不可能会被发现。   然而当时他走的时候是这里的旱季,还没有这么多的雨水。   因此路上没有这么泥泞,毒虫也没有这么多。   他穿过来的时候,身上就穿着长裤和短袖。   还好他反应得快, 赶紧给自己套上了件薄款防护衣和透气冲锋裤。   哪怕脚上也套上了防水能扎紧裤脚的靴子, 在这种天气里赶路,也着实不是个愉快的事儿。   饶是他身体素质不错,半个小时,也才走了不到一里地。   眼瞅着前方似乎有个山洞, 江易就想着进去避一下雨,再生个火烤上一烤他内里湿冷的外套。   虽然这衣服是防水的,可架不住他自己出汗啊!   他才走了两三步, 就听到了一声惨叫!   这让他瞬间停下伏低了身体。   “我真的把值钱的全都拿出来了!求你们放了我吧!”   “当时是那个女人她先朝我抛媚眼的,不是我, 不是我强的呀!”   这个断断续续的惨叫声, 听起来居然还有点熟悉!   如果不是听着有点熟悉, 他一定就会绕开这个山洞,当做没听到这些声音。   “嗷!我的手!我的手!你们放了我,我在辰国那边还有一个铺子,铺子里也有钱,我都给你们,给你们!饶我一命呀!”   “我真的什么都来不及做!就摸到了她的手,你们就冲进来了呀!”   江易听到这儿,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个黑七!   虽然跟黑七认识的时间不算太长,江易也大概知道这人的品行。   好色贪财是有的,但干坏事的胆子,还不够大。   而东尼国这种三不管地带,也的确是坑蒙拐骗横行。   什么绑票、打劫、走私、卖毒这都是常规操作,至于仙人跳啥的那更是小儿科。   江易想想在他那个时代,差不多的地域,已经到了盛行割腰子的程度。   所以黑七,大概率就是不知道中了谁下的套。   他弯下腰,悄悄地潜行了一段路,再听这些对话,就越发的清晰了。   被绳子绑着双腿,又被人把一只胳膊给按着,一把砍山刀直直地落了下来。   吓得他魂飞魄散,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声。   然而几秒过后,他似乎没感觉到要命的剧痛?   黑七睁开一只眼睛,发现那把砍山刀被击飞了!   黑七死里逃生,喜出望外,赶紧大喊大叫。   “啊!是哪位英雄好汉,快救我一命,我身上的财产都给你!”   而围着他拳打脚踢的四个壮汉已经警觉地冲向了洞口。   然而等清了对方的模样后,四个人都僵直了身体,老实地举起了双手。   堵在洞口的人,穿了身迷彩服,脚上是作战靴,脸蒙黑巾,看着就浑身彪悍,是个练家子。   最要命的是,这人虽然只有一个,可他手里可端着冲锋木仓呢!   “把他带过来!”   “给他解开!”   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懵懵懂懂的黑七才被解开了绳子,整个人就连滚带爬地冲向大救星。   只见蒙面大救星看了他一眼,示意他躲到一边,黑七立马以生平最快的速度躲到了对方身后。   江易让壮汉们互相绑住,最后又让黑七上前去检查一遍,这才掉转了方向,带着黑七迅速离开。   “好汉!多谢你救我一命!”   “刚刚那些人就是这附近的,咱们不快点离开,怕是还有危险啊!”   “大哥,我看您,有点像是辰国人呀,咱们这是往辰国走吗?”   “辰国应该是禁热武器呀……”   江易救了黑七一条小命,黑七就跟在他身边,一路上唠唠叨叨,嘴都不带闲的。   一直走出了二十里地,江易这才拉下了蒙脸的黑巾。   “黑七,是我!”   黑七那俩眼珠子顿时都快要瞪出了眶……足足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   “啊!啊!是,是……小江老板!”   “好久不见,小江老板这一向是上哪儿发财去了!”   “啊,不对,小江老板救我一命,以后就是我亲大哥了!我该叫江大哥才对!”   江易顺便朝南边指了指,语气随意。   “去那几个富裕的国家转了转,打了点黑工,挣了点小钱。”   这个年代虽然信息系统不发达,街道上也没什么监控吧,但一个人十年都没露面,十后突然又冒出来了,不找个理由,很难自圆其说。   江易给自己编的经历,就是从东尼国这样的混乱之地,绕了个大圈儿,偷渡去往骁国和芙国,在国外打了近十年的黑工,这不,算是挣到了大钱,所以衣锦还乡了。   黑七羡慕地摸了摸江易手里端的冲锋木仓,“江大哥,我真是佩服你,敢闯敢拼!”   十年前江易到东尼国来,就是他来当的接待,他当时还给牵线来着。   当时江大哥买的那都是什么?越野车,好多种热武器,黄金……   那会儿江大哥的有钱程度,也能算得上个富豪了吧?   换成他没准早就去海边买个别墅,娶个年轻漂亮的老婆,再生他几个娃娃,每天吃吃喝喝打牌钓鱼享受生活了呀!   如今又去过了骁国和芙国,还不知道又搞到了多少钱呢!   “而且江大哥你是真厉害,去了那边肯定也没干什么辛辛劳累的活儿吧,看你这面相,一点都不显老!跟十年前差不多,似乎还更帅了啊!”   “嗐,也就是瞎混!”   江易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骁国人流行吃各种营养素,我也学了点……”   “现在去辰国通关没问题吧?”   他现在有点归心似箭的感觉。   “呃,这个……”   黑七那鼻青脸肿的脸上露出失落,“最近怕是不行,辰国那边暂时闭关了,想要进辰国,怕是还得等等。”   “闭关?辰国发生什么事了?”   江易瞬间紧张起来。   黑七摆摆手,“江大哥你在骁国没听说吗?辰国没发生什么事,可是漠国发生了呀!”   “漠国发生什么了?”   黑七笑了,“全世界都震惊的事啊,大哥你居然都不看报的吗?就在一个月前,漠国分裂成三个国家啦!”   江易愣住了。   在江易的世界里,当然也有类似的大事件发生。   而在这个世界,漠国是辰国的北方邻国,国土面积是全世界第一,只是大部分国土都被荒漠和冰雪覆盖,人口远远比不上辰国,军事实力倒是能排得上世界第三。   漠国、辰国、骁国是三大强国,这三家关系微妙,有时敌对,有时合作,让全球局势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   虽然这三国之间的关系,跟江易世界里前三大国很像。   但因为辰国几千年来一直强势,并没有多少屈辱历史,哪怕暂时不如骁国的发达,但军事的强盛让没有哪个势力敢打辰国的主意,所以江易没觉得这个世界的发展还会跟他的世界再类似了。   可如今漠国居然分裂了?   “漠国分裂,原本也不大关辰国的事啦!”   “可谁让漠国分裂出的西漠国,国内局势乱七八糟的,好多厉害的军火都到处外流啊!”   江易下意识地问了句,“都,都有什么军火?这东西怎么会外流的?”   “什么都有啊!□□、火炮、坦克、直升机……反正只要库里有的,他们就敢往外卖!”   “怎么不会外流的,西漠国原本就是个穷地方,这几十年都是别的地方给它输血,现在分裂了,没人管他们了,不卖点家当,怎么过日子!”   “嘿嘿,大哥,我可是听说了,只要胆子够大,去了那边,好多东西都是白菜价!”   就黑七语气里的向往,居然带得江易也跟着思绪飘飞了一下。   “东尼国这个地方,出海方便,去兰国沙国啥的都容易,那些东西外流了,可不就有好多都在东尼国周转?”   “辰国暂时关闭入关,应该就是因为这些散失的军火。”   江易听得沉默了。   他这来的可也太不巧了。   入关暂停,而黑七又在当地得罪了那伙人,他们自然只能先去二十公里外的东尼国小镇暂住。   这个小镇虽然一点也不发达,好在离海湾很近,风景绝佳,向来是兰国人最喜欢的旅游目的地。   镇上的小旅馆,小饭馆,咖啡馆几乎三步一个,吃喝住倒是相当方便。   更妙的是本地产咖啡豆,用土法炮制,加上本地特产的香料,做出来的咖啡,那是相当的可口香醇。   点杯白咖和小甜点,坐在咖啡馆里,就能消磨大半天的时光。   这会儿江易面前就摆着一大杯白咖,手边是一盘子干果和小饼干,跟黑七两人聊着这十年里发生的事。   黑七这些年在各处跑,也没少去欣城进货,钱确实是挣了不老少。   可惜他大手大脚,挣钱多花的也多,十年下来,手头上竟没比十年前多多少。   他一趟本来是想进点玉石饰品去辰国的欣城特区来着,然而却因为老毛病发作,被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丰满女人一暗示,就跟人进了竹楼,结果啥也没来得及呢,就被那四个壮汉按住一顿打。   不但把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摸走,还把他带到附近的林子里要做掉。   江易听得无语,这家伙算算也快四十的人了吧?   怎么还是这么不讲究?   “你不是结婚了?”   “嗨,别提了,六年前我打牌输了一大笔钱,我那个老婆就跟着一个来旅游的兰国老头跑了!”   “那你儿子和闺女呢?”   “都在我阿爸家住着,大儿子十三岁了,能干点活,也能管着小的。”   “以后可都改了吧。别让儿子女儿受罪了。”   黑七这家伙都这么惨了,江易自然只能顺手包了他在小镇上的花销。   不过黑七这家伙东西中尼国语都精通,又了解三教九流的门道,倒是也能替他跑跑腿。   比如说,买点报纸杂志,打听消息,联络当地生意之类。   漠国分崩,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报纸上还能看到零零星星的相关新闻。   这种国际政治,倒也不太关江易这种普通人的事。   然而江易把手头上的报纸杂志都看完了,居然没找到一星半点明昭昭的新闻?   要知道,他手上的这些杂志,也有来自辰国的辰国电影画报和辰国影视周刊啊!   他还记得,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明昭昭已经是国内第一部 武侠片的女主演了,明昭昭已经打算成立自己的影视公司……如此良好的开端,可以说,不出意外,十年后,明昭昭就该是名震全球的功夫巨星了呀?   就算没到国际巨星的程度,那火遍全辰国应该是没问题的。   怎么会没有半点水花?   难道说,是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变故?   想到这儿,他就坐不住了。   “我记得十年前我离开辰国的时候,辰国才拍出了第一部 武侠片,那个电影还挺火的,里头的女演员叫什么来着?明什么……”   “你说的是明昭昭吧?明昭昭那可真是位绝色大美女,拍出来的打戏也是超级好看!可惜啊,就拍了几部电影,正当红着呢,突然息影不拍了……现在的武侠片,真是哪里都差上一些意思,都没有早些年那几部好看嘛!”   江易目光闪了闪,“怎么会息影不拍了?”   “大哥,你只是去国外打工挣钱,怎么什么新闻都不知道,早在五年前,明昭昭就因为毁容息影了呀?嗨,真可惜,那么好看的大美人!就因为拍戏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头先着地,听说当时还是为了保护小演员来着……”   江易霍地站起,脸色大变,“怎么会这样?”   黑七好笑又吃惊,“大哥,大哥你快坐下吧!这都是五年前的事了!”   “明昭昭出事,当时好多辰国的影迷都心疼啊!听说寄去的信和鲜花都是一麻袋一麻袋的。”   “不过明昭昭确定毁容,再也不能上大银幕以后,那些影迷估计也就都没什么念想了。”   江易心神不宁地坐回原处,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个演员,再也不能演戏,这,也太残忍了。”   “谁说不是呢?当时好像还有个男明星啥的是她的男朋友,因为这个也分了。”   “好在,人家演了好几部戏也有身家,听说是开了个影视公司,好像发展得还可以……看,这部飞花传奇,还有这部黄沙剑侠录,就都是她的公司拍的。”   江易听着这些话,心里五味杂陈。   要不是边境不开放入关,他现在就想飞到平山城去。   一月后,边检站的东尼国一侧,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江易和黑七两个人拎着大包小包,混在队伍里,缓慢地前进。   轮到江易办入关手续时,江易递出自己的证件。   窗口里的工作人员抬起头,打量着江易。   有一瞬间,江易差点都以为自己这个身份怕是出了什么漏子。   “这个证件该换新的了啊……明年这种旧证件都统一要作废。”   江易赶紧点头应声,“好的好的!我回去就换!”   踏上辰国的土地,江易和黑七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辰国现在虽然经济还不算多发达,但安全感是无敌的。   坐上通往欣城的长途汽车,两个人花了整整一天的工夫,才抵达欣城。   两人都住过的南兴宾馆居然还在,似乎是整修过,看着更上档次了。   在南兴宾馆住了一夜,江易就跟黑七告辞。   “把这些白咖啡出手了,再去进点衣服手表,带回东尼国都能转手挣一笔了,这次挣到钱就好好在家里陪孩子们,别再打牌吃吃喝喝了!”   江易虽然离开辰国十年了,但根据时间线推断,这个时候的辰国,咖啡这种比较新奇的,应该开始受年轻人欢迎了。   所以从东尼国进货玉石什么的,哪有进点咖啡省事呢?   玉石要用的本金跟咖啡可不是一个级别的,而且辰国老百姓虽然富裕了,但还没富裕到买奢侈品的地步。   但咖啡这种进价极低却新奇的饮品就不一样了。   黑七还有些依依不舍,握着江易的手不松。   “大哥你放心,我再也不胡混了,老老实实地挣钱!”   作者有话说: 第299章 九零年代(2)   “昭姐, 这可怎么办啊?”   导演老纪愁眉苦脸地看向明昭昭,“开拍第二天,女主演就受伤不来了, 这停一天工, 就是好多钱的呀?”   他们这个新片可是公司下了大工本的,不管是剧本,还是道具、服装、演员,全都挑的是最好的,明老板更是几乎天天泡在片场盯着, 就是想要搞出一部精品,来洗刷前两部片子被评为平庸之作的阴影。   而现在这个女主演张若星,长相虽然比不上昭姐二十岁时的盛世美颜吧,但也能及得上个七八分,再有从小学戏的基本功,拍武戏倒也似模似样, 可惜, 自从拍了几部戏出名了以后,张若星这姑娘似乎就娇气起来。   昨儿不过是拍了一个小时的对招戏,重复摔了两次,她就嚷嚷着受伤了, 要回去休息。   今天越发的作,非得说自己痛得不行,去医院又查不出名堂来, 竟是强行停工要求休养!   唉!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吃不了苦啊!   想当初, 昭姐自己当主演的时候, 什么飞檐走壁, 上山下海,马戏打戏,从来都没有二话,都是又快又好。   可惜出了那场事故,一张如花似玉的脸上有了瑕疵,让原本如日中天的武侠大女主事业半道而废,就算后来重整旗鼓,培养了几个后起之秀,也压根没法子跟昭姐比啊。   明昭昭穿了身干净利索的运动休闲装,头戴棒球帽,脚踩旅游鞋,短发素颜,身姿窈窕英挺,如果不看正脸的话,那跟刚毕业的学生也没什么两样。   但若是细看正面,任谁都得叹息一声可惜了。   原本明媚大方无死角的面容,偏偏在眉头额角处,留下一块凹陷下去的疤痕。   这疤痕的直径至少有四厘米,若是再偏一点,右眼都会受到波及,那就不止是毁容而是伤残了。   虽然有这块疤痕也不影响明昭昭本身给人的明艳感,但要上银幕,在现在的条件下,肯定是不可能了。   明昭昭眉头紧锁,额头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竖纹,再加上眼角两侧因眯起产生的鱼尾纹,让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三十四五岁的女人。   虽然她实际就是这个年纪,但影视圈里的女演员们比普通人更擅长保养化妆,普遍会显得年轻一些。   不过自从毁容之后,显然明昭昭对自己的脸,已经没那么在意了。   现在她在意的是新片能不能按时完工。   “先拍其它的戏份吧,张若星那边,我过去跟她聊聊!”   受伤的人当然不能再拍戏了,资本家也不能这么压榨员工的。   可如果这人压根就没受伤呢?   老纪叹了口气,点点头,“那行吧。”   “昭姐,张若星那边,你可得好好说说啊!”   “看是想要加片酬,还是想加戏份……也不是不能谈吧?主要是这服装啥的都是按着她的身材来的,好几万的呀!而且公司里别的女演员,也不合适这个角色啊……”   昭易影视公司里,年轻女演员是四个,有两个已经算是捧出了名气。   其中一个出名的姚玉琴,因为国家电视台要筹拍名著,里头需要一个会武术的女演员,姚玉琴幸运地被选中了,这一去就是一年。   然而依着国家电视台的节奏,这种名著的拍摄,没有个三年两年的,绝对下不来。   姚玉琴是指望不上了。   而那两个还没怎么出名的女演员,一个长相是邻家小妹型的,演个讨喜可爱的女配角倒是可以,另一个已经快四十岁了,一直都是演姨母和母亲这类角色的,显然这两个都不合适。   可不就只有张若星了?   如果从别的地方找演员的话,一来不大好找,二来费那么大劲儿捧红了别人,演完了这部戏就跑了,那他们公司岂不是为人作嫁?   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张若星在公司里,开始飘了吧?   明昭昭的眉头又皱了下,点点头走了。   张若星也是平山城本地人。   她从小就在平山少儿戏剧院学戏,学的是刀马旦,因此拍起武戏来,就比别的演员要好上手。   现在还不像国外,危险动作都找替身,一个演员如果不能自己表演,那都是在业界被人笑掉大牙的。   所以张若星在主演了一部电影,一部电视之后,就迅速全国知名走红,还有了个“小昭昭”的外号。   张若星的父母都是钢铁厂的普通职工,原本是挺宽裕的。   只是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张父受了工伤退休在家,家里又有三个孩子,家境一度比较困难。   不过自从张若星高中毕业,被昭易影视公司选中拍了电影电视以后,张若星出了名,又挣到了钱,张家的日子就富起来了。   张家原本住在钢铁厂的家属楼,有钱了以后就在附近买了一座小院。   现在这小院,是张若星和张父张母,还有一个弟弟同住。   明昭昭带着个小助理,在张家附近的水果店里买了个水果篮,拎着去敲张家小院的大门。   “还想什么呀?你要是去了……那你们全家都能跟着……”   明昭昭的耳朵好,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从里头飘出来的尖利女声。   小助理嘴角一撇,翻了个白眼。   就知道张若星根本没受什么伤,就是有了别的想头了呗!   不是想要谈条件,就是想去别的公司!   要说这人也够没品的,你起了二心,你早说呀!   麻溜的去就是了!   这都等着公司年度重头戏都万事俱备了,她来上这么一手,就是想着好要胁公司呢!   明昭昭倒是不动声色,轻拍了小助理肩膀一下,这才敲响了张家的大门。   “呀!是明姐来了,快,快请进!”   开门的是张母,张母满脸堆笑地把二人迎进去,又带到了张若星的房间。   “小星啊,明姐来看你了!”   张若星的房间里,有三个人在。   一个是张若星的表妹,自打张若星红了以后,她就把自己的表妹带在身边,帮忙拿衣服拎包什么的,说是京城和海城那边的艺人都在身边有助理。   本来明昭昭是打算让公司里的助理帮着做这些杂事的,既然张若星有自带的,那她当然不反对了。   另一个却有点眼生。   看年纪二十七八岁,丹凤眼,鹅蛋脸,人中略长,在普通人里算是漂亮的。   但她这样的脸上了镜头,可能就会放大缺点……   明昭昭一边跟屋里的三个人打着招呼,职业性地在心里闪过了这样的念头。   这一打招呼,这才发现,原来那个尖利女声,就是这位长人中的女子发出来的。   而据张若星介绍,这位是她原先学戏时候的侯师姐,五年前去了骁国,最近刚回来。   明昭昭心中泛起一丝波动,但还是跟对方说了两句客套话。   这才转向正题,“若星,我来看看你的伤势怎么样了?”   “明总,我姐的胳膊,就是这块青的地方,一碰就疼,昨天都疼得睡不着觉啊!”   “就这她今早上还哭呢,说是耽误了拍戏进度,心里过意不去。”   助理表妹察言观色,赶紧一个劲儿地替张若星说话。   侯师姐也笑嘻嘻地帮腔,“明总,我在国外好几年,也去人家那个什么影视城打过工,人家骁国的明星待遇,可比咱这儿强太多太多了,人家那些大明星,别说女主角了,就是男主角,遇上那些危险的动作戏,都是请替身来做的呀!”   “您可别以为是那些明星娇气,怕苦怕累来着,主要是为了保证工期,万一这些主角有个磕碰啥的,那后头的劲可就没法拍了,对整部戏的损失不就更大?”   侯师姐说完,还若有若无地瞥了明昭昭的额头一眼。   好像在说,瞧,你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小助理气得脸都红了,“那咱这儿也不是骁国啊?为什么要跟国外比?”   好么,这可算是破了案了,张若星之前红了是有点飘,可也没胆大到放剧组鸽子的程度啊。   侯师姐眉头一挑,“为啥不能比?不是都说要发展,让老百姓过上发达国家的好日子?怎么明星就不能比了?”   小助理还要再说点什么,被明昭昭给拦下了。   “若星,咱们单独聊聊吧。”   侯师姐使劲给张若星打眼色,张若星犹豫了下,还是点点头。   “那侯师姐,小妹,你们先出去吧。”   房间里只剩下两个人,一下子清静了不少。   明昭昭随意地打量了眼这个卧室。   很明显,这个屋子应该是全家最好的房间。   全新的家具外加一个大彩电,弹簧软床上也是全新的卧具,床边还铺着地毯。   而贴了墙纸的墙壁上,贴着不少大幅海报,有张若星自己的剧照,也有国外的电影海报。   张若星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大概是因为“不适”,她只涂了眼线,倒是没涂唇膏。   但耳环和项链都还戴着,看上去这应该是一套的,样式明昭昭没见她戴过。   “昭姐……”   张若星感受到打量的目光,略有些不自在地叫了一声。   明昭昭比她大十来岁,成名也早,还是她的老板。   当初她只不过是个高中毕业,家里托了门路想让她去厂子食堂上班,但是那个管食堂的主任就非得压着,让她答应跟他儿子搞对象才能进食堂。   要不是那会儿昭易公司选角色,她抱着试试不亏的想法去报了名,后头居然还真给选上了……不然没准这会儿她早就结婚了,还在食堂打菜。   但食堂打菜那个活儿,当年看着油水挺好的,现在钢厂效益不行了,食堂大裁人,主任也不得不提前下岗……她就算想求个安稳,估计现在过得也是穷巴巴。   可以说,明昭昭对她,有知遇之恩。   “你现在,是心里有什么想法么?还是嫌片酬低?还盒饭不好吃?有什么意见都可以提么?”   “你也知道我这人实在,有一说一,不搞那些虚的。当初姚玉琴选上角色,要去京城两三年,我不也放她走了么?工资还是照发?”   张若星目光闪了闪,“昭姐,我就是想,咱们这个戏,真的最少要拍一年么?”   “我听说国外有些电影,三四个月就能拍好。”   明昭昭脸上带笑,温声和语,“你是觉得拍戏的时间太长了?是着急做什么么?”   张若星扭捏了一会儿,“侯师姐说,她在骁国认识那边的明星经纪人,听说过两个月有个电影,需要一个辰国女演员,她说,可以帮我拿签证,那个电影是国际名导拍的,我要是能演上一个角色,没准以后就能变成国际巨星……”   “哦,这样啊!”   明昭昭脸上的笑容没变,只是眼神里的热度明显就冷了下来。   “那行吧,既然这么着,这部电影,我再另找女主角吧。”   明昭昭说完就要走,张若星反而有点慌,赶紧追着说,“昭姐,我不是不想拍,我只是想……”   “你只是觉得更想当国际巨星,对吧?”   “昭姐,就算我到了国外拍戏,我也还是昭易公司的人呀,赚了钱,肯定也会给公司分的。”   明昭昭摇摇头,“张若星,去国外拍戏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公司不缺你这个分成,你想去就去吧,公司这边,好聚好散。”   明昭昭打开门,正好看到张母端着茶水站在门口,大概是在偷听里头的说话声。   这会儿就有些尴尬地冲明昭昭笑了笑,“明总,喝茶……”   明昭昭摇了摇头,“不用了,公司那边还有事,我们就先回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又回头对追出来的张若星说,“明天我让人把合同带过来,解了吧。”   张母脸色大变,“啊?解什么合同?明总,我们若星好歹也是个小明星,怎么说解就解?这不是还有两个月呢么?”   在昭易公司里演戏,除了拍戏挣的钱,还有基本工资呢。   他们老张家,多亏了张若星演戏这才能脱贫致富。   那个侯师姐说得那么好,可谁知去了国外什么情况呢?   当然还是能多挣点给家里留下最好啊!   明昭昭摆摆手,也不多说,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小助理也加快脚步跟在旁边。   “明天你和小王一起过来跟张若星签解约合同。”   小助理愣了,“啊?真要解约啊?那张若星以后就不是公司的人了,她还能演这部电影吗?”   “她觉得演这个电影花的时间太长了,想出国去演国际名导的角色,想当国际巨星呢!”   “那女主角找谁呢?”   那些服装道具什么的也就算了,关键这拖时间啊!   要再选女主角,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选到合适的了!   武侠片又不是谁都能演的!   明昭昭无奈地笑了笑,“看看吧,没准柳暗花明呢!”   作者有话说: 第300章 九零年代(3)   走出平山城唯一的机场航站楼, 路边的司机就凑过来拉活儿。   “先生,去哪儿呀?打出租车呗?”   虽然是九零年代了,平山城既建了飞机场也有了出租车, 很多新事物都还是萌芽和无序状态。   但现在的出租车司机, 社会地位可比许多年后高多了。   不管是出租车本身,还是会开车这项技能,在普通老百姓中间,都很是稀有。   因此司机们打扮得也很时髦,穿着夹克衫牛仔裤, 鼻梁上架着墨镜,小分头上抹得油光发亮,一开口,就是学着电视剧里的腔调。   江易坐上车,才说出了一个酒店的地址,司机就激动上了。   “哦, 那边离名人住的地方挺近啊!”   “您不会也是去追星的吧?我们平山城最有名的大明星就是明昭昭了!”   “可惜, 明昭昭把脸摔了,不过人家也有本事,愣是又捧出了两个新人,一个姚玉琴, 一个张若星,都是大美女,就是……还是比不上明昭昭拍打戏好看, 本来咱平山城才是武侠戏的老大,硬是被海城那边的给抢走了风头!”   江易也不说自己是去干嘛的, 追不追星, 眉眼带笑, 随意地跟司机聊起了天。   “明昭昭在你们这边,是不是挺受欢迎的?”   “那当然了!早些年那几部片子,有好些都是在我们平山城附近取的景,后来电影火了,全国各地的人都过来旅游,全都知道平山城了!”   “当初明昭昭火的时候,还有好多人千里迢迢地跑过来,就为了能见人一面!”   “听说,还有那个从国外回来的大富翁,愿意花好几万,就想请大明星吃个饭……呵,人家明昭昭又不是那些普通小演员,哪里看得上那几个臭钱啊!当然是不搭理了!”   “要不说这习武之人吧,天生就有股子傲气,真不是那些软绵绵的小明星能比的。”   “听说人家拍戏都是亲自实拍,什么飞檐走壁,劈砖碎石的那可全是真功夫!”   江易的微笑终于变化,“那倒不能吧?”   “怎么不能?人家是正经武术队出来的,你当是那些海城那学花架子的?要不然,怎么能在惊马蹄子下头救下了小演员?可惜啊!好好一个大明星,就因为这个,把脸毁了!”   “要不,怎么会轮得到海城那边的人出头?还跟我们平山城抢武侠电影之都!”   提到那场事故,司机师傅惋惜又气愤,江易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先生,看你这打扮,应该是从国外来的吧?”   江易饶有兴致地问了句,“这怎么看出来的?”   司机方向盘一转,正好拐进了条小街。   “我这双眼睛,见得可多了!咱这平山城这几年,从国外来的可多着呢!不光有华侨,还有好多老外,白的黑的,蓝眼睛绿眼睛的,啥样的都有!”   “就您这身衣裳,看着颜色样式也不扎眼,细一看,那做工都不一样!还有您这个长相,不像我们普通人,皮糙肉厚的不讲究,估计昭易公司里的男演员也就这样了……”   “昭易公司?”   “咋?您没听说过昭易公司?就是明昭昭办的公司啊?专门拍电影电视剧的,这几年也出了不少好看的……可惜就是没有明昭昭自己演的那么火了。”   昭易……   江易在心里琢磨了一番,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说着话就到地方了。   司机把车停到了酒店的门口。   江易给了他一张大票子,还剩下了十来块让不用找了。   司机笑得合不拢嘴,意犹未尽地递给他一张名片。   “这上头有我的电话,您用车就打这个电话就行!”   江易接过来看了一眼,这年头虽然国外已经有了手机,国内可能也有少数有钱人弄到了手,但那个价格可以算得上天价了,这名片上留的,明显是个座机号。   不过有座机,在普通市民里也算得上是有能耐的了。   江易记得,在临走那一年,明昭昭家里也是装了座机的。   那个座机号码,他当然有了。   在他到了欣城的时候,就想打给明昭昭来着。   只是几回拿起来又放下,想着还是直接见面再说吧。   整整一天,明昭昭没去片场,也没去公司,而是呆在家里,不停地往外拨电话。   眼瞅着到了下午,小助理已经从张家把合同给带了回来,明昭昭从头到尾看过了一遍,就点点头收了起来。   “昭姐,张若星想得挺美的,她去了骁国,真能变成国际巨星啊?那外国人,能吃咱们辰国这一套吗?”   明昭昭揉了揉眉头,“这就不好说了。”   不过据她所知,骁国曾经跟辰国打过恶战,吃亏不少,民间对辰国人并不了解,但不妨碍他们对辰国人有歪曲的想像。   以骁国自我为中心的文化传统,就算偶尔喜欢加上点异国情调,也绝对不会让一个辰国人变成正面女主角。   但世事无绝对,也许张若星就比较幸运呢?   “昭姐,您跟海城那边的凤娱联系好了吗?”   辰国这么大,漂亮的女演员多的是。   但能打能演的女演员实在太少了。   划拉来,划拉去,也只有平城这边的昭易和海城那国的凤娱旗下有了。   “那边说要商量一下。”   两个人正说着话,小茶几上的座机突然响了起来。   小助理赶紧闭嘴,看着明昭昭接起了电话。   “韩总?”   “对,没错,是有这个想法?您看你那边能不能让……”   明昭昭听着对方的话,眉心慢慢地紧皱起来,之前因为接到回讯的少许惊喜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男主角用孙桦隆?还要两个主要配角?”   小助理只能听到只言片语,不由得紧张地捏住了桌角,控制着自己好不要出声反对。   但男主角用凤娱那边的孙桦隆?   谁不知道凤娱那边的孙桦隆是个什么东西!   想当初,这家伙因为拍了一部战争片里的帅气男配角成名。   他原本是京城戏剧学院的学生,还没毕业,就骤然成名,登时飘飘然起来,在学校里很是闹出了脚踩两只船导致其中一个女友闹自杀的作风事件。   因为这个作风问题,孙桦隆连毕业证都没拿到。   但那个时候信息传播不广,又有学院官方压制,因此孙桦隆也只是在小圈子里坏了名声,普通观众倒是不知道这段黑历史。   等到明昭昭开始筹拍辰国第一部 武侠电影,不知道孙桦隆从哪里听说了,通过导演的关系,硬是将男主角给抢了去。   不过大概是因为这部电影是他翻身的希望,孙桦隆倒真是挺拼的,最后这第一部 武侠电影大受欢迎,明昭昭和孙桦隆也成为了辰国无数影迷眼里的武侠情侣。   孙桦隆倒是挺享受这种被视作一对的感觉,不过明昭昭对他就没啥感觉,就是一个普通同事而已。   后来明昭昭拍的电影,四部里倒是有两部,是孙桦隆当男主角。   孙桦隆靠着这几部武侠电影,可以说坐稳了武侠第一男主的宝座。   在追求明昭昭几次未成功后,他就开故态复萌起来。   明昭昭其实那会儿已经二十八九岁。   如果不是演员结婚都会比一般人迟一些,明昭昭其实已经算是很罕见的大龄未婚女了。   心里一直属意的那位去了国外就再也杳无音信,自己的青春年华又一去不复返,明昭昭其实那时候也是有些动摇的,可无意中发现孙桦隆的骚操作,明昭昭可不就果断跟这人拉开了距离?   甚至连合作拍戏都不太想了。   好在明昭昭要拍的电影,剧本和项目大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她的话语权是最大的。   在最新的一部电影里,她就给自己安排了女二,让公司里新捧出来的女演员去当女一,跟孙桦隆演对手戏。   然而没多久就发生了坠马事故。   孙桦隆则迅速地找了个海城的富家千金结婚。   于是,在坊间传闻里,就成了明昭昭毁容破相,自觉无望,含泪拒绝金童的示好,金童孙桦隆为了事业强忍悲痛远走他乡的悲剧爱情故事。   不过后来小助理也听说过,孙桦隆跟富家千金结婚以后,那是名利双收,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又没老实多久,前年大概是搞了婚外情被富家千金发现,于是闹起了离婚……   虽然还没离成,但应该是分居了。   没想到,这早就甩掉了的牛皮糖,他居然趁人之危,又贴回来了!   别说是老板昭姐了,就是她这个小助理,都压根不想看到孙桦隆那张老脸了!   人家剧本里的男主角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孙桦隆都三十五六了,好意思在戏里装嫩?   当听到老板一口回绝对方,小助理是双手双脚赞成的。   “不好意思啊,这个片子的盈利我能分出去一半,但是男主角和其他主要角色,都是为这个片子准备了好久的,我觉得别人演就会毁了戏,所以,很遗憾……”   小助理在一边使劲点头,可等看到老板挂断了电话,她又纠结了。   回绝是回绝了,那女主角从哪变出来呢?   明昭昭挂断电话,笑了一笑。   “没关系,大不了再捧新人!”   全辰国有那么多的武术队、戏剧团,就不信找不着一个合适的!   小助理正要说话,忽然听到院门口的门卫大爷叫了声。   “明老板,有客人来了!”   两个人都忍不住一愣。   这位门卫大爷,是明家的远房亲戚,自打明昭昭开始拍戏,他就一直住在院门口的门房里帮忙看大门,平时说话都是一板一眼,很少会有这种嗓门洪亮还带着高兴劲儿的时候!   作者有话说: 第301章 九零年代(4)   明昭昭看到江易, 整个人都愣住了。   两秒钟后,她下意识地就想扭过头去。   不过江易这会儿已经大步走了上去,目光明亮, 嘴角带着温柔笑意。   “昭昭, 我回来了!”   明昭昭的一双明眸瞬间涌上了层水雾,不过倒底是见多识广,独当一面好多年,人称昭姐的人了,没到一秒又硬生生地逼了回去, 绽开灿烂的笑容。   “江哥,你可总算舍得回来了!”   当初这人可说的是去上个大学什么的来着!   大学也就是四年吧,这都十年了,就是年年留级也早就到时候了!   江易赧然一笑,“当时想得简单,结果去了才发现不好混, 又不好意思回来, 这不就耽误了么?”   明昭昭噗嗤一笑,赶紧招呼,“江哥,快进来坐!”   又让小助理去倒茶, “泡壶碧螺春,不要太浓的啊!”   小助理应着声就跑去茶水间,一边洗茶壶, 一边还悄声问门卫明大爷。   “明师傅,这位江哥是谁呀?”   昭姐这态度, 很明显不一般嘛!   明大爷摸了摸下巴上的短胡子, 嘿嘿笑了笑, “公司的名字叫昭易是不是?”   看到小助理点头,明大爷笑得意味深长,“这位江先生,就叫江易!”   当初让他这位大侄女想到做拍影视剧这一行的,可不就是这小子么?   也不知道因为啥,大侄女刚刚成名了,这位江易却想起来要出国了!   当然了,人往高处走,辰国不如骁国发达,据说在骁国扫大街的挣的钱都比在辰国当处长挣的还多好多,那但凡有了门路,就都想出国去闯一闯也不奇怪了。   但这位江易吧,听说在他们老家那有房产有铺子的,大小也算个小老板。   要依着他这没儿没女的老头子来看,反正自己都有钱了,不如先成家呗!   出的哪门子国呀!   不过这会儿回来也不错。   就是不知道这小子成没成家!   小助理不过是一个问题,明大爷已经把将来明昭昭要是跟江易结婚的话,孩子满院子跑,他要怎么看的问题都快想好了。   小助理已经烧好了水,倒进了茶壶里,又去洗杯子。   “明师傅,他就是那位帮了昭姐大忙的江易?”   “可不么?可惜当初出国了,要是不出国,没准这会儿院子里满……”   “满什么?”   小助理好奇地问,明大爷咳了两声,“满是欢声笑语呗!”      “这人挺有本事的,最早那好多道具和设备,都是他给弄来的,还会写剧本,编故事……”   别人后来的可能还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得清清楚楚的,昭易公司比较火的戏,好像都是江易留下来的那几个,后头的这几个,就差点意思。   小助理眼睛刷地就亮了。   “真的呀!那可太好了!”   那可太好了!   正好昭姐遇到困难了,没准这位江哥回来,就能帮忙呢?   而且,就看昭姐那个模样,很明显,这哪是一般关系呀?   小助理泡好了茶,又寻摸了一碟子点心,放在托盘里一起送进去。   就看到昭姐和这位江先生一人坐了个单人沙发,虽然都在微笑,但气氛却有点微妙的古怪。   小助理把东西放下,眼珠子就趁机多往来客身上瞄。   咦?   这位江先生果然不愧是传说中的能人,这要长相有长相,要高度有高度,不比那些男演员差!   而且吧,要是按着明大爷说的那样,江先生跟昭姐年纪相仿,现在应该三十四五岁了。   可看现在这个样子,说是二十多岁也成啊!   “不是说去念大学?念了没?”   “念了个野鸡大学,又学了一年语言,想在那边工作挣点外币,就又浪费了几年。”   听到这儿,已经走到门口的小助理都忍不住笑了。   别的人,削尖了脑袋要出国,但凡回来一趟,那都是穿金戴银,使劲显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出了国挣了多少大钱,变得多有本事似的。   可这位江哥呢,那是真逗啊!   明昭昭当然也笑了,“这次回来什么打算?”   “就……就你一个人?”   小助理都已经走出门了,还忍不住扒到窗外竖起了耳朵。   说起来这位江先生也三十大几了,放在辰国平山市这边,孩子都能上四五年级了。   不过千里迢迢地从国外回来一趟,如果真的已经结婚生娃了,那肯定是要一起带回来看看的呀!   那岂不是说明,这位江哥,其实一直惦记着昭姐呢?   “啊!是啊,可不就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去的,当然一个人回来了。”   江易老着一张脸,若无其事地端起了茶杯。   “昭昭你呢?你结婚了吗?”   虽然也听说了一点传闻,但没有证实,江易也不敢臆测啊。   明昭昭脸上的笑容加深了,“结什么婚啊,都毁容了!”   她说着就忍不住地摸了摸额角。   从小到大,她就被夸长得好看,习武之人免不了磕碰,但那都是破皮流血的小伤,还从来没有这种直接破相的大伤口。   要说多介意也谈不上,这个伤疤,倒还替她挡掉了不少心机追求者,只是不能再演那些银幕世界里的各种角色,难免心里有遗憾。   她这么说着,就看到江易凑了过来。   “我看看……”   明昭昭自暴自弃地仰起头,“毁了容吧?十年不见,我都丑了,你倒是保养得挺好啊!估计在骁国那边是混得真不错!”   江易的指尖轻轻拂过那块微微洼陷下去的疤痕,明昭昭脸上的笑容未变,却像是心头停驻了一只调皮的蝴蝶。   “不丑,我觉得,就像是……荣誉勋章,动作戏演员,哪个身上没有疤痕的?”   “现在还是很美,比从前更有质感了。”   虽然知道江易这话里有赞美的水分,但听到耳朵里,还是挺顺意的。   身为美女,从小就不缺赞美她的评价,可是受伤年长以后,再这么说的,才会被她真正地放在心上。   “江哥,你在国外学的不会是公关吧?”   “虽然不是公关,但什么都学了点……”   小助理轻手轻脚地跑到了门房,开始跟明大爷尽情八卦。   “这位江先生也没结婚呐!”   “我看挺有戏的!人家两人那眼神,哎哟!”   “现在?现在都坐着说话呢!”   作者有话说: 第302章 九零年代(5)   张若星和侯师姐两个人购物回来, 手里拎着大包小包。   张母一眼瞧见,眉头皱了下又换成笑脸,赶紧伸手去帮忙接。   “买了这么多东西呀!”   张若星白里透红的脸上又泛起快活的红晕。   她好久没这么痛快地买过衣服了!   再有一个多月她就要去骁国了, 她好歹也是辰国的明星, 当然得多置办点高级货,免得去了那边让人家瞧不起嘛!   侯师姐脸上也泛起矜持的笑,“这边的百货商场东西还是太少了,品种单一,样式老土, 也就材质做工看着还凑和。”   “等到了那边,我再领你去第九大道上买更时尚的!”   张母肚子里一番乱吐槽,却还是扬着笑脸问。   “小侯啊,听说在那边当明星,挣钱是这边的好几十倍?”   如若不然,谁家经得住这么花啊!   “哈哈哈, 阿姨, 你还是想得太保守啦!岂止是几十倍呀,几百几千倍都有的嘞!”   “何况了,那是光挣多挣少的事儿吗?人家那边发达社会,哪样不比这边强?”   “什么微波炉, 空调,烤箱,什么私家车, 游艇呀,在辰国, 有钱也没地方买去呀!”   “人家骁国一个普通明星, 都有别墅、私家车、游艇的, 家里那都是有好几个佣人伺候的,什么司机管家女仆的,辰国这边根本没法比!”   这些话虽然张母也听张若星提过,但没配上侯师姐这样理所当然中又带着满怀骄傲的语气,似乎就不够让人信服的样子,如今再听上一遍详细的,就让张母忍不住心里一片火热。   她闺女要是有了大别墅私家车佣人啥的,那她这当妈的,四舍五入也就有了那些呗!   “我们若星要是有了出息,那肯定忘不了她师姐!”   “到时候,就让她弟弟过去,给若星开车!”   在平山城,谁能当上司机,那可都是油水多的好工作!   这给自家姐姐开车,那还不是越发的好差事?   侯师姐哈哈笑了两声,拉着张若星进了她的卧室。   这些国内的老太太们啊,眼界就那么点,有些话同她们是不好说的呀!   张若星才把东西都放下,她弟弟就拿着平山晚报冲了进来。   “姐,你看!”   张若星接过手来去看,侯师姐也凑上来瞄了几眼,就笑了。   “哈,昭易公司要招新演员当女主角了?”   “看看,我是怎么说的?没了你,他们这个戏呀,就拍不成!”   “偏偏那个女老板还不肯降低标准,她要是答应把你的戏份先在一个月内拍完不就好了吗?这到社会上现招,哪就有那么合适的呢?”   张若星的神情有些复杂,“我当初,也是这么被选上的。”   侯师姐又笑出了声,“那怎么能一样?”   “这适合上银幕的脸,可不是随便就能找着的!而且过去是什么情况?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你第一个角色,是个女三号,后头又学了好多,才能担当女主角的,现在这些压根没演过戏的,让她们演女主角,那不是开玩笑吗?”   张若星听到这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倒是隐隐松了口气。   虽然这样想有些不大地道,但她确实是不大希望她在昭易公司被一个新人给轻易的代替了。   平山剧院的一处会场外,排起了两行长队。   这两行长队,一队是年轻女孩子,另一队则是年轻小伙子。   本来十七岁到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甭管是女孩还是男孩,就算都是普通人,那也都是朝气蓬勃的,更何况这些人,比普通人的颜值和身段都要强得多了!   有经过的路人,都会忍不住驻足看个热闹。   “这是在干什么?剧院招工吗?”   “你没看晚报吗?听说是昭易公司在招演员,听说要招好几个演员呢!男女都有呢!”   “昭易公司?就是咱平山城拍了好几部电影电视的那个?呀!这要是能被招上,不就能当大明星了?”   他们平山城原本在全国都不算是太有名的,论发达,那肯定是不能跟几个大城市比的。   可自打有了明昭昭,有了她开的昭易影视公司,他们平山城人走出去,说起平山城,没多少人知道,但一说太山恩仇录,昭易影视,人家就恍然大悟了。   排队的年轻人们也满心期盼地等着叫到自己。   “听说这回要招的演员挺多的,机会很大呀!”   “说是全国的学戏和武术的年轻人都可以报名参加,但这个时间这么紧,还是平山城本地人占便宜啊!”   “那倒也不一定,我们几个就是从大治城来的。”   “我是从云阳来的。”   “啊!你们都是学武术的?”   “我是学武术的,她是学戏的,跟张若星一样,也是刀马旦。”   “呀!快看,出来了出来了!”   等待中的队伍起了一阵骚动,许多双眼睛都看向从另一个小门出来的报名者。   就有大胆的社牛凑上去打听,“怎么样?怎么样?都考些啥?难不难?”   那出来的人有的就笑笑不说话。   呵呵了,都是对手,他们能这么憨憨,告诉别人让他们有准备了再把自己给挤下来么?   有的就很自信,笑得合不拢嘴,“考武术套路,耍上一套,再表演个念台词就行了!”   “啊?我猜着也是这样,那你考上了么?”   “不知道呢还,不过老师夸我了!”   “呀!那可真好了!一共有几个老师当考官啊?”   “四五个吧!里头还有大明星呢!”   热闹一直持续到了夜里八点,送走了最后一位报名者。   坐在长桌后的几个人这才松了口气。   “走了,走了,旁边的饭店里已经订了一桌,咱们饭桌上边吃边聊!”   明昭昭招呼着大家来到剧院旁边的饭店,十个人刚好凑够了一桌。   饿得饥肠辘辘的人看到上齐的菜,一时也顾不上别的,先炫上一碗饭菜,填饱肚子再说。   等到肚子里有东西了,大伙才开始倒了点小酒,边喝边聊。   “昭姐,今天的收获其实还不错,发现了几个不错的男演员苗子。”   “女的那边也发现了几个不错的啊。”   “可是都没有咱这部戏里女主角那种类型的呀!”   “那个十七岁的姓梅的小姑娘好像还有点沾边……”   “可是年纪太小了,而且套路底子不算太好。”   “实在不行,就用两个人演?一个主要露脸,一个主要拍动作戏?”   “那不成用替身了?”   “咱不是现在没有合适的,放低点要求也可以的吧?”   江易坐在明昭昭身边,先前一直就没发什么言。   他名义上在骁国呆了十年,据他自己说,什么都学了一点。   因此他一说要留在昭易公司给明昭昭打工,明昭昭飞快地就答应了,似乎怕他下一刻就跑路似的。   所以公司招新人,江易也是十名考官之一。   这会儿听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却都没提出什么解决方案来。   江易就忍不住来了一句。   “其实女主角的问题,也不难解决。”   九双眼睛都齐刷刷地看向他。   而江易则含笑看向明昭昭,“这不是有现成的?”   明昭昭?   酒席上众人都哑了声。   如果明昭昭没有额头上那个伤疤,就算这会儿已经三十五岁了,演这个女主角那也是没问题的。   毕竟,整个昭易影视里,有谁的名气比明昭昭大?   有谁的打戏能有明昭昭好看呢?   就算皮肤状态不如年轻小姑娘,多用一些化妆手段,注意打光就是了。   辰国有位专门演爱情片的女明星,都四十岁了还照样在演女主角呢!   只是那个额头的伤疤……明昭昭也退出拍戏五六年了啊!   作者有话说: 第303章 九零年代(6)   平山城机场, 张若星被张家人围着,向着安检队伍走去。   张母拉着张若星的手,不停地叮嘱。   “去了那边别忘了打个电话, 跟紧了你侯师姐, 等挣到钱了,也别忘了家里……”   张若星有点心不在焉地点头应声。   旁边侯师姐笑着给张家人宽心。   “放心吧!去了那边都有我呢!”   好容易进了候机大厅,张若星坐在座椅上,还是有些闷闷不乐。   侯师姐察颜观色,“怎么?舍不得离开家呀?”   “也有一点吧……”   张若星面色犹豫, “侯师姐,听说那部片子,昭姐打算自己演女主角!”   她虽然离开了昭易影视,但好歹在那边还有熟人,消息传到她这儿很容易。   侯师姐愣了下,“什么?明昭昭自己演?开玩笑的吧?”   “她都多大年纪了, 三十大几了吧?还演二十多的小姑娘?她以为她是不老常青树呢?”   “而且她那脸上的伤疤, 那么明显,还怎么演风华绝代的女侠?这简直就是在毁片子!”   “不过,这片子反正是她自家出钱拍的,没人看赔了也是亏的她自己家了。”   张若星想到她今早刚听到的消息。   “说是从前帮着昭姐一起拍电影的那位江哥回来了……”   侯师姐是七八年前离开的辰国, 她倒是还真听说过江哥这么个人。   “哦?就是那个帮明昭昭写剧本做后期的?不是说那个人也出国了?”   “现在又回来了。好像就是他出的主意,让昭姐自己演女主角的。”   侯师姐咭的一声笑了出来。   “这大概是明昭昭的死忠追求者,怕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呢, 尽出些馊主意!”   “其实在骁国,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事儿。”   “就那个索菲亚, 不就是是四十多去演了个纯情少女, 结果片子一出来, 看着跟男主角都差了辈了,简直就是母子恋,好一顿被群嘲啊!”   张若星脸上也泛起了笑意。   “昭姐这回演的,好歹是个江湖女侠,可以少露脸,功夫还是不错的。”   侯师姐嘴角微扬,这位便宜师妹的那点小心思,她当然明白了。   “反正再折腾也就那样,哪有国际大片高端大气上档次呢?你这回要是演成功了,再多接上几部好片子,那将来就是国际巨星,等再回国的时候,可就是衣锦还乡了!”   “没准那时候昭易影视一整年的收入,都抵不上你随便客串几天的片酬的。”   张若星听着这些话,眸光越发的闪亮了……   半年时间匆匆而过。   昭易影视的人本来就不多,哪怕是后来又招了些演员和人手,但还是忙得兵荒马乱,一个人要顶两人用。   总算是等到过年,诸事暂停,大伙都能歇上一歇了。   大年初一,江易和明昭昭同江胜英宋叔一家人吃了顿饭,又一道进了电影院看贺岁片。   自打江易出国以后,江胜英和宋叔一家三口在邻省住了几年,做服装生意倒也挣到了钱。   只是宋叔老家的人见宋叔发达了就总想凑过来沾光,本来乡里乡亲,又沾亲带故的,带契一番也不是不行,只是好些个姓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觉得宋叔只生了两个女儿,都没个儿子顶门户,那将来这么大的家业,难道都便宜了外人吗?   于是就有以老宋家传人自居的,也有想把自家生的歪瓜咧枣儿子过继给宋叔的,搞得宋叔烦不胜烦,干脆把在老家那边的家业卖了个干净,跟着江胜英来了沁城这边。   毕竟,江易走的时候,把铺子房子什么的都留给了江胜英管着,分红也有江胜英一份的。   在沁城过的小日子就省心多了。   不过在前年,这两口子一合计,觉得省城教育条件好,就想把闺女转到省城来上学,就在省城的一所中学旁边买了房,刚好去年小闺女中考,考的分数还算不错,就顺利入学了。   江易在平山城落脚,除了正式加入昭易影视公司之外,平时闲了也会过去探望江胜英一家。   这不,正好今天过节,而昭易影视的年度新片也在大年初一上映,江易他们就请江胜英一家一道进电影院了。   贺岁片这个想法,还是江易曾经跟明昭昭提过的。   自从昭易影视在七年前,第一次在大年初一推出贺岁片火了之后,如今辰国的老百姓已经习惯在不用上班的年假期间,带上一家老小去看电影了。   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虽然昭易占了个先,第二第三年就有别的影视公司也推出了自己的贺岁片了。   当然了,贺岁片这种概念别的公司还拿不太准要义,倒是明昭昭得了江易的提醒,知道这种时候,老少咸宜,画面好看,幽默诙谐的合家欢故事最受欢迎。   也正是因此,明易影视这几年的贺岁片,基本都是武侠喜剧合家欢。   故事也是各种各样。   有百年镖局千里走镖失而复得因祸得福的离奇故事。   也有门派敌对,门下弟子却暗自相恋,祖师师父们欲拆未果最后遇上魔教来袭,两派只好共同对敌,最后成就良缘的花月团圆故事。   更有乞丐小子被山庄收养为了弟子,却不好好练正道功夫,偏偏喜欢研究些旁门小道,为众人所不喜,可到了关键时候,偏偏是这位古怪弟子奇招百出,拯救了山庄命运的励志故事。   当然了这些影片有的脍炙人口,大受欢迎,有的就反响平平,不赔不赚。   在头几年的贺岁片市场上,昭易公司几乎没啥对手。   毕竟,别的影视公司虽然跟风,却没意识到贺岁片的本质,有的拍侦探恐怖片,有的上苦情片,还有的直接就把辰国最流行的战争片推上去,根本不管是不是在过年。   也就是到了后头这几年,各家才算摸清了规律,都拿出自己的所长。   什么爱情喜剧,家庭生活,军旅喜剧,那可当真是百花齐放,各擅胜场了。   但昭易影视出的新片总是最能吸引眼球的。   毕竟,爱情喜剧,家庭生活之类的,看看电视剧也不是不行,实在没必要在大银幕上看,而武侠片里服化道亮眼好看,背景又是全国各地的大好风光,不是大漠孤烟,就是青绿山水雪山草地的,剧情紧凑,动作华丽又漂亮,在大银幕上才能看出那个味儿呢!   而今次上映的电影剧情,是一对年轻人,两家门当户对是世交,自幼定下亲事。   但这两个都不想嫁娶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妻),于是在十八岁这年不约而同地逃婚。   逃婚的女主是武将之女,艺高人胆大,为了方便行走江湖女扮男装,偏偏巧合中遇上了她的未婚夫,这两个人都用的是化名,阴差阳错,半路结交,一起行侠仗义,策马风流,也有力有不敌,被人追杀的囧境落魄,最后因为家族危机才互相道别……而危机解除之时,也正是马甲双双掉落之日,言而总之,状况不断,笑料百出,最后又来个大团圆结局,可以说是典型的辰国式喜剧了。   七十分钟的电影,一直到片尾曲都播完了,观众席上还有人迟迟舍不得走。   江易明昭昭和江胜英一家人往外走的时候,还能听到旁边观众们的说笑评论声。   “今天这个龙凤缘是真的好看!幸好没听你的,去看什么厨神刘小胖。”   “这个电影是昭易影视出的吧?他们从哪又找来了个女演员,动作戏拍得太利落了,比那个张若星强多了!而且长相也比她美!”   “啊?你没仔细看演员表吗?那就是明昭昭啊!”   “啥?明昭昭?她不是息影了吗?而且看年纪,明明就是个二十出头的呀?”   “这谁知道呢?还有人传说当初从马上摔下来毁容了呢,这看着也没有哪儿毁了呀?好像还更漂亮了!”   “诶,男扮女装简直迷死个人了都!我觉得比男主角还帅!”   “就是,我看男主角的武功都不如女主角高,好几回都是女主救了他!”   “那不是美救英雄更有趣嘛!英雄救美多老套呀!”   “我猜可能是昭易请了个厉害的化妆师吧?所以才把明昭昭给化得那么好看……”   一群小青年结伙出来,正在那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闲聊呢,就看到一个被大人牵着手的小姑娘,突然就仰起脸,冲他们高喊,“才没有厉害的化妆师!我昭昭嫂子就是这么好看……唔!”   狠话还没放完,就被小姑娘旁边的大人捂住嘴拖走了。   小青年们只能看到一对男女匆忙离开的背影。   江易明昭昭带着小闺女飞快走了,倒把江胜英和老宋留在了后头。   江胜英倒是也不着急,还有闲心跟老宋开玩笑呢。   “咱家宝贝这才见了几回呀,就成了忠实小粉丝了。”   “我看你早就是人家的忠实大粉丝了!嘿嘿,这要是粉丝变成了婆婆,可就有意思了。”   江胜英听到这句打趣的话,反而越发的来劲了。   “是吧,你也觉得他俩能成?”   哎,这都三十大几了,再不结婚,那可就不赶趟了呀!   “能成。”   老宋笑呵呵的,之前江易总也没个音信,白白的让江胜英担心。   如今倒是好了,不但回来了,还有可能娶到大明星!   要他说这也是姻缘天定。   明昭昭那么大的明星,偏偏在五年前受伤毁容,那要是不受伤的话,没准现在早就已经结婚生子了。   而江易呢,才回来就能给明昭昭帮上忙,就看明昭昭现在,似乎是越来越年轻了,额头那个伤疤,也都几乎浅得瞧不见了……要不然怎么能上大银幕呢?   就刚刚那几个小年轻,有句话倒也不算太错。   据说拍这个片子,还真的请了位厉害的化妆师。   用点粉啊泥啊啥的,很容易地就能把脸上的瑕疵给遮没了……当然了,也是明昭昭原本就好得差不多了的缘故。   作者有话说: 第304章 九零年代(7)   整部龙凤缘电影一直到一个月后才算下映。   这期间, 昭辰影视公司几乎天天都要派人去电影院打探情报。   不光是在平山城,就连各大城市,也都发动了亲朋好友过去打听了。   现在这个时代, 跟江易自己的时代不一样。   电影上映的宣传, 其实是比较简单的。   无非是在报纸、电视、站牌或者公交车身上打打广告,至于说做数据,搞半夜场这些,都是遥远的存在。   所以普通观众进电影院看电影,几乎是不会受到任何误导的, 都是想看哪部看哪部。   好看了就会直接告诉亲朋好友,口碑基本靠人传人。   至于说影评什么的,那一般都发表在报纸杂志上,就算哪个公司买通了哪位影评人,人家给写了个恰饭的文,但这文也未必就能顺利登出来呀?   就算登出来, 那又要审稿, 排版,印刷啥的,最快都得七八天后出了。   而且就算上了报纸,还得看报纸的发行量有多少, 看到这篇文章的人有多少。   因此影评的力量,虽然有那么一点,但跟真实的观众人数比起来, 那就是大海里的一滴水,压根微不足道的。   一个月过去, 至少从收到的反馈来看, 龙凤缘的评价相当不错。   票房已经达到了两千多万!   估计等到下映, 应该能达到三千多万了。   投资两三百万,收入近两千万,这个片子拍下来,昭易影视稳稳地成了国内武侠片的龙头老大了。   江易毕竟是穿越而来的,在看了样片之后,就相当地看好这部电影了。   他甚至在三个月前,就联系了郊区和市内的工艺美术厂,定制了上万件龙凤缘的周边。   啥周边呢?   一个是折扇,女主角女扮男装闯荡江湖用过的,一面题诗,一面印画,扇骨还能抽出来变成一把小剑……当然了,周边折扇的扇骨虽然能变成小剑,却只是竹子制成的,没啥杀伤力。   另一个是定婚用的龙凤玉佩。   恰好平山城附近的山区,盛产各种颜色的玛瑙,辰国现在的节点,别说玛瑙了,就连白玉和翡翠,都不为大众所知,普通老百姓压根没有收藏文玩的意识,这些材质的价格就不算多高,普通玛瑙更是白菜价。   江易在山区买了几吨玛瑙石,送到平山市内的工艺美术厂,订制了五千对三寸大的龙凤玉佩。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平山市的工艺美术厂原本这几年效益不好,都快要倒闭关门了。   突然来了这么一批订单,那可不正是雪中送炭?   这些工艺品很快就做好,送到了昭辰影视公司的库房,然后又从昭辰影视送往各大城市的电影院。   平山城这边十家影院,只有三家影院售卖周边。   其它的影院,有的是规模太小,有的是对周边这种东西没啥信心。   在别的大城也是类似。   乐意售卖周边的电影院,虽然是头一次听说过周边售卖,但每卖出一份,都会有他们的提成,再加上实物做工精美又有趣,哪怕价格不算便宜,可没准那些来看电影的小青年真的会喜欢呢?   这两种周边,是从第二天开始售卖的。   十天里,所有放出去的周边就都被卖光了。   好些个电影院都往昭易打来电话,催问还有没有周边,多久才能送到。   而那些看完电影意犹未尽的年轻人,特别是年轻情侣们,都乐意买上一套漂亮精美的龙凤玉佩,送给自己的恋人。   还有些互相有好感但是没正式定下来的,如今更是有了极佳的表白工具,只要把这玉佩送出去,对方肯接下来,那当然就是乐意啦!   至于没有对象的单身小青年们,买把能装样耍帅的扇子回去,在大街上显摆一番,那也是极好的呀!   两三千万票房,再加上近五十万的周边收入。   可以说,这个成绩绝对的力压同时期其它电影。   至于一开始担心的,女主角年纪与角色不大相符的问题,已经被观众们观影和买周边的热情给打消得丁点不剩了。   整个剧组的庆功会开在平山城最为高档的平山饭店里。   这个饭店建在五百年历史的同乡会馆里,直到现在还是平山城最大的国营饭店。   哪怕不够金璧辉煌,那也是古香古色,底蕴深厚,可以说是相当的有排面了。   虽然只是自家的庆功会,也有许多娱乐媒体闻风而来,不光有平山城本地的,也有来自京城海城的。   他们中的好多人,其实不光对现在的明昭昭感兴趣,对传说中那位化妆术出神入化的化妆师,更是好奇非常。   如果能采访到这位电影背后的奇人,那绝对会大受欢迎!   然而,当他们看到穿着精心订制的传统裙装的女主角明昭昭时,一个个都傻了眼。   明昭昭不是已经三十多岁,而且还毁了容吗?   这光滑幼嫩的皮肤,这白里透红的气色,轻盈婀娜的体态……也不是说就像十八岁少女了。   毕竟十八岁少女除了水嫩青春,那个初入社会的懵懂傻气,跟在社会上混了十多年的老江湖差别也是挺大的。   现在的明昭昭,就是二十岁的的盛世美颜,三十岁的世情练达……这更可怕了好吗?   什么化妆师!   这定然是谣言!就明昭昭这个状态,哪里需要什么神奇化妆师啊?   一堆记者几乎将明昭昭围在中间,除了问上几句影片有关的问题外,更多人想问的,就是明昭昭是怎么保养的,或者说在哪里做的美容?   “昭姐,在出演龙凤缘之前,您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在影视剧里露面了,这次是出于什么原因决定出演这个女主角的呢?”   “您五年前在拍戏的时候额头受伤,听说留下了难以治愈的疤痕,可是现在已经几乎看不出来什么了,而且您现在的状态这么好,看上去跟二十岁也没什么差别,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保养的秘诀,还是遇到了神奇的医术?”   明昭昭面对着十几双注视在她脸上的目光,不自觉地抬手,习惯性地抚了抚额头那块伤疤的位置。这个位置原本洼陷的皮肉如今已经长了回来,皮肤的颜色跟周边略有差异,但只要打上一层粉,几乎看不出什么来。   神奇的医术?   保养的秘诀?   “都不是,是一位好友从国外回来,带来了一种能治疗疤痕的新药,我试用了以后还真的好转了。”   “就是这位好友给了我自信,我化完妆照了照镜子,发现还不算很显老,应该能够驾驭龙凤缘里这个角色,所以就自己上了。”   “我演这个角色有信心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女主角大部分戏份,都是女扮男装,女扮男装的话,就要求整个人的气质硬朗成熟一些,所以看上去,就不违和了。”   虽然明昭昭回答的话不疾不徐,正面回答了大伙的问题。   但记者们的问题不但没少,反而更多了。   “是什么样的好友?能不能给大伙引见一下呢?”   “这位好友是从哪国回来的,居然有效果这么好的神药?”   “啊,这种神药不但能治疗疤痕,还能回春,这可真是太神奇了!能不能告诉大家这个药的名字?这种药再贵估计都会有人买的呀!”   现在普通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而少数的富人更是有钱没地方花。   要是能买到这种治疤痕和回春的神药,出上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估计都会有大把的人。   明昭昭听到这些话,脸上的笑容未变,目光却是穿越过他们,看向不远处的一位男士。   “江哥!”   那位穿着正装的男士,手里端了杯酒,正在跟剧组里的人说话,听到呼唤声,就转过身来。   众人才发现,原来这位男士身材挺拔,长相英俊,倒不亚于龙凤缘的男主角。   甚至细看的话,还比那个年轻人,多了几分沉稳的风度。   明昭昭冲着江易点了点头,江易就走了过来。   “跟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朋友江易,我们已经认识十来年了,当初我入这一行,就是他鼓励并且大力支持的。”   十几双眼睛齐齐盯住了江易,又忍不住回看明昭昭。   辰国的女演员往往都比普通人要结婚晚一些。   少数的几位,甚至终身都不婚。   坊间传闻,明昭昭毁容后,跟她关系最近,动不动就说明昭昭是他理想中的伴侣的那位男演员,几乎是飞速地找了个富家女结婚了。   大家都以为,明昭昭这是经受了爱情事业双重打击,这辈子,怕都是要投身公司,做个女强人了。   没想到,人家还能有如今的风光,还有位十年之交的好友。   这位好友,看人物,看风度,甚至都要比男明星还要强一些。   尤其是这位手里还有效果神奇的药品!   “江先生您好!”   “您是刚从国外回来吗?不知道是哪个国家?”   “昭姐说她美貌保持得这么好,就是因为您手里的神药,不知道能不能给大家透露一下这个神药的信息呢?普通人有渠道买得到吗?”   作者有话说: 第305章 九零年代(8)   江易哈哈一笑, 说的轻描淡写,仿佛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话题一般。   “是国外认识的朋友的私人实验室,还处于试验阶段, 等以后药效确定安全, 肯定会量产的。”   在场的好几位记者眼里的光亮都暗了不少。   合着还不能买啊?   身为天之娇子,他们都不是缺钱的人,但这东西居然有钱也买不着,可不让人恼火?   “是骁国的实验室吗?唉,还是人家骁国的科技先进啊!”   江易瞥了对方一眼, 笑容不变,“是辰国人去了骁国,自己建的实验室,应该今年就回国了。”   虽然这个时空位面里,辰国人武力强悍,以少胜多, 保住了国土国民, 可到了这个阶段,还是有不少人开始觉得国外那几个发达国家什么都香了。   江易只不过是觉得他如果贸然拿出来自仙界的药品,在辰国过于突兀,而且他这消失的十年, 确实对外是去了骁国,才编了这么一个理由。   没想到反倒又给骁国贴金了。   “啊!那可就太好了,期待这种神药能量产。”   “江先生这位朋友在骁国学成归来, 真是精神可敬呀!”   “江先生,不知道能不能给个联系方式……”   江易虽然有手机, 但这个年代, 也只有骁国等一些发达国家有手机, 砖头那么大,价格死贵,月租也不便宜,哪怕是在发达国家,也只有有钱人才用得起。   江易的回收库里,哪怕是手机再多,也没法拿出来用。   因此只能给对方留了个座机号,还是昭易公司里的。   庆功会圆满结束,记者们也带着一手的素材回到了各家总部。   后续报纸、杂志、电视台上的各种栏目和节目,龙凤缘主创团队频频曝光,各种拍摄趣事花絮,让整整大半年,龙凤缘的热度都还没有退散。   电影虽然已经下映,可龙凤缘的周边,已经卖了好几批次了。   每次都是货到即空,还有好多没抢到的人来打听下回上货的时间。   没办法,这个年代,人们的手里算是有了闲钱,可是文化商品的供应赶不上大伙腰包鼓起来的速度。   更何况辰国是超级人口大国,十亿人口,哪怕百分之一的人想要买龙凤佩来当定情信物,就平山市那个小工美厂的产能,就算新老工人一起上,日夜不停地制作,也供不应求啊!   光是这一项,就给昭易影视和平山市工美厂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收益。   如今的平山市工美厂,天天两班倒,不光是已经退休的老师傅们有活干,就是在家里闲着的子弟家属们,只要有手艺,都能来上班挣工资。   肉眼可见的两三年内,是不用担心亏损倒闭了。   而昭易影视以后还会源源不断地拍电影电视,可以预想,各种周边少不了,只要工美厂跟昭易打好关系,订单半点也不用愁。   然而江易的计划里,出品周边只是小试牛刀而已。   他在玄明仙界里收了那么多的废品,似乎,用在辰国这样的国家,这样欣欣向荣的世界,正是合适。   江易在平山城周边的县里考察了一番,最后选定了一处山地。   如今辰国发展经济,老百姓都有个发家致富的梦想。   小城市的人去大城市打工,大城市的人想办法出国打工,村子里的农民工进城干活。   也正是这个原因,许多村子的劳动力不足,大量不够肥沃的山地就被抛下了。   山河省多山,好耕种的田地本来就不多,许多山村的梯田,还是四十年前建国的时候,老百姓下苦力硬是在山上开垦出来的。   如今抛荒,没两年梯田里就长满了杂草和小灌木。   江易挑中的就是这样的三座山头。   承包山头的承包费用很少,二十年不到十万块,对于江易现在的财富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包下山头后,江易雇佣了三名当地村民,又从平山城里招了三名工人,六人一起,在山上种植药材。   种子是江易拿出来的。   驻颜丹用到的灵草药一共四种,再生丹用到的是六种,不过有两种与驻颜丹重复。   这八种灵植其实在凡人世界都有种属相类似的品种,但药性却是差得有些远。   江易在仙界是炼器师,炼丹术实在差劲得很。   但驻颜丹这种灵丹,属于品阶相差大,药效相差也大的,江易炼出来的驻颜丹,虽然药效很不怎么地,只能驻上三五年,最好的也不过十来年,在仙界也就是便宜货而已,拿到这个世界,却是降维打击。   江易手里的驻颜丹,种类还真不少。   有他自己练手的失败之作,也有凑合的平庸之作。   更有从梅丹师和梅小丹师手里买来的各种品阶的上好灵丹。   但凡人肉体凡胎,接受不了高阶丹药,也只能用凡品级的,所以江易能拿出来的,也只有几瓶子的凡品级驻颜丹。   当然了,他给明昭昭用的,是两种灵丹。   一种是驻颜丹,一种是再生丹。   再生丹都能断肢再生,更何况只不过是一点皮肉?   江易只给明昭昭削了点沫子,就这还不敢一次性地用,怕效果太好显眼了,而是每回撒那么一抿子,一连用了七天,明昭昭的伤疤,就在八天之内好了。   没了伤疤,驻颜丹还有一点点回春的功效,再加上明昭昭心情愉快,整天都沉浸在甜蜜当中,本来就是颜值天花板,这一恢复,比二十出头的时候,也就越发的好看了。   江易穿越了这么多的世界,想发财实在是太容易了。   但搞到大量的绿叶币却得大动脑筋。   他准备在辰国推广驻颜丹和再生丹两种药物,挣钱只是顺带,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消耗他收到的大量药渣,好多挣绿叶币。   毕竟,他为了穿越到九零年代,几乎把手头上所有的绿叶币都花光了。   第一批驻颜霜,一共五千瓶,是在两个月后上市的。   江易也没搞什么推广,就在山河省内和邻省的十几个大城市里投放了点。   又给当初采访过明昭昭和江易的记者们都寄了样品。   这一批驻颜霜,是五十克一瓶,量不多,价格不高不低,五十块钱,比辰国国内产的护肤霜要贵二三十,但比起进口的护肤霜又便宜多了。   如今辰国国内的护肤品,已经学着国外,开始打起了广告。   这些广告,无非是请个明星,举着护肤霜,手指轻轻一抹,说两句广告词啥的。   其实昭易牌的驻颜霜,现成的有明昭昭这个大明星在,要拍个广告投放出去简直不要太容易。   明昭昭自己也很乐意代言,不过还是被江易给否了。   他推出的这种护肤霜,虽然有药材种植基地,也在平山市开了个小厂子,但其实里头最有效的成分,还是他从仙界里带来的药渣。   每一瓶里就算只含零点一克药渣,那这一批都得消耗他整整一斤。   就算他在仙界收的多,也经不住大批量使用呀?   所以这个驻颜霜,只能走小众精品路线了。   都小众精品了,还要打啥广告?没的消耗明昭昭的人气。   大约因为没有广告,昭易牌的驻颜霜卖得不温不火。   反而是昭易公司内部员工,给自家亲朋好友带货拿的不少。   到了夏季,辰国第二届的电影节在京市开幕。   因为昭易公司的龙凤缘也被送去参展,明昭昭也成为电影节凤凰奖影后的热门人选。   第一届是在三年前举办的,那会明昭昭早就已经息影,自然无缘影后,倒是她公司里捧出的两位明星都入围了。   当然了,虽然入围,也只是陪跑。   毕竟,武侠片这个类型,在辰国属于新兴事物,底蕴远远不如其它传统类型。   因此即使龙凤缘是今年最大的黑马,明昭昭也没什么把握拿奖。   不过去趟京市,跟同行们交流一番,顺便在京市游玩观光也不错的。   虽然明昭昭尽量低调了,去哪里都要带个口罩和墨镜,穿着也都是普通衣装,可总还是在各种地方被人认出来。   此时的辰国娱乐媒体,已经有点向国外媒体跟风的趋势,报道明星的出行,去了哪里,吃了什么,身边跟了什么人之类的,都是详细又夸张,甚至还要加点自己的猜测。   于是,圈内人也就大都知道了。   明昭昭这位老牌武侠女星,是真的有了正牌男友。   这位正牌男友,据说是在骁国呆了十年归来的,之前明昭昭之所以没有谈恋爱,其实就是一直在等着这位呢!   当然了,这位正牌男友虽然在圈子里不出名,却相当的有能耐。   他从国外搞到了神奇护肤配方,短短几个月就创立了昭易旗下的护肤品公司,推出了昭易驻颜霜这个王牌面霜。   虽然昭易驻颜霜没打广告,推广极为低调,但好些个消息灵通的,已经拿到了这个面霜并且见识到了它的神奇效果。   口碑提升也就带动了销量,昭易驻颜霜是慢慢地火起来的。   现在昭易护肤品又推出了驻颜乳,也是五十毫升。   但驻颜霜和驻颜乳,都定价为九十八了。   据人家的销售说,之前价格低,早就提过了是新品优惠,毕竟大伙也不知道效果嘛。   现在优惠期结束了,所以就恢复了原价。   九十八块五十克,进口护肤品也差不多这个价了呀。   虽然一下子就涨了一倍,但该买的还是要买。   作者有话说: 第306章 九零年代(9)   电影节的影后桂冠, 最后还是没落到明昭昭头上。   而是凤娱影视旗下的一位女演员。   这次凤娱送来参展的电影是一部古装剧情片。   凤娱的总部在海城,成立的比昭易早几年,而且海城本就比平山城要发达得多。因此论资历来说, 昭易还是个小字辈。   但凤娱的风气, 明昭昭是不大看得上的。   太墙头草了。   真是市场上那个类型火它就做哪个,完全没有一点自己的操守和风格。   昭易把武侠片做起来以后,凤娱就也跟风拍。   如果说它也好好拍就算了,偏偏武侠不像武侠,剧情不像剧情, 战争不像战争的,完全是个缝合怪。   剧情怪诞,台词夸张,四不像的风格,摆明了就是来卖弄风情的演员……   要是让见多识广的江易来说,它家的影片之所以还有市场, 完全是因为辰国普通观众的平均学历只有小学, 而且拍电影的公司实在不多的缘故。   就这次凤娱的古装剧情片吧,它的剧情梗概是千年前辰朝中兴女帝铲除朝中权相,励精图治,为辰朝延续百年国运的故事。   原本那权相勾结外族, 出卖军情,陷害朝中忠良,割地赔款, 只为了他自己一家一族的荣华富贵,女帝忍辱负重, 在父皇和几位皇兄皇弟都被权相暗算之后, 低调潜伏, 伺机而发,一举拨乱反正,将权相一家拿下并且诛族,唯一放过的,只有已经嫁给权相三儿子的皇姐。   而清除内奸之后,朝中上下一心,拥立公主为帝,挽救了岌岌可危的大辰朝,此后女帝更是御驾亲征三次,前后十余年,这才收复旧日河山,使辰朝得以延续百年国祚。   这段历史,本是妥妥的大女主爽文,哪怕换成个小学毕业的编剧呢,不会创作,照搬总行了吧?   然而编剧他就不。   他非得写那个已经有妻有妾,三儿两女的奸相,之所以会暗算皇帝和皇子们,是为了公主!   四十大几的奸相爱上了十七八岁的公主!   之所以奸相把皇帝和皇子们干掉,还让公主去和亲,其实是因为,他是一个老恋爱脑!   他想让公主名义上去和亲,然后狸猫换太子,半路上把公主换下来送他后院好虐恋情深,不伦之恋,扭曲纠缠四十分钟的剧情。   最后公主之所以政变成功,不是因为朝中几位忠心的文臣武将,而是因为奸相心中有情!   因为心中有情,所以甘愿落败,全家齐刷刷被砍脑袋……   他爹的,这剧情,怎么看都是一坨狗屎。   已经躺在皇陵上千年的中兴女帝,要是见了,估计能气得活跳起来。   这部旷世奇片是在春天的时候上映的。   按说那会儿贺岁片早已下映,别的影片都还没上,这片子的剧照,搞得华丽盛大,宣传语也是辰朝再兴,千年女帝,听起来就气宇轩昂……应该票房不错才是。   然而除了第一天有人看,后头进场的人寥寥无几。   甚至还在女帝的故里,被人把宣传海报都给撕了。   还有许多电话打到报社和电台,痛骂这狗编剧和狗导演不干人事。   但人家凤娱影视也不慌,没票房就没票房呗。   这是辰国老百姓太没文化,太落后,不懂艺术,不会欣赏!   咱墙里开花墙外香呀!   于是就运作一番,送到骁国放映,又送去了几个电影节参展了。   没想到啊!   骁国观众的口味就是那么的猎奇。   他们看到跟他们打了上百年,将他们骁国的霸业计划给打乱的辰国所谓的中兴女帝,也不过就是如此,跟老权贵谈情说爱,靠女色征服了老头子,还把自己的亲爹和兄弟们都给弄死了……哦哦哦,多么肮脏的政治呀!   这跟我们骁国历史上那些几岁就被首相大臣调养教育的小国王们,不是很相像吗?   虽然这些小国王最后都性情变态到不能人道早死短命了,但首相好歹没有自立为王啊?   辰国皇宫里侍女们都衣着清凉,身材很好啊!   更不用说女帝的扮相也火辣辣的,好几段戏相当激情呀!   最后这部女帝外史,居然在海外,拿到了不错的票房。   据说还创了辰国电影出海的最高纪录。   而骁国金马车奖呢,也破例给这部电影一个最佳剧情奖!   虽然凤娱影视在国内是大赔了,可如果加上海外的票房,不但不赔,还小有盈利!   最关键还赢了海外口碑和名气呀!   而国内的凤凰电影节,也不知道是不是评委们参考了海外的名头,既没挑中正统的战争片,也没挑中受欢迎的武侠片,反而是让凤娱的这个历史剧情片给摘得了男女影帝两个大奖!   这不,凤娱影视的韩总,穿一身国际大牌,大背头梳的跟骁国大佬似的,左边挽着新鲜出炉的女影帝,右边跟着男影帝,那叫一个满面春风,神采飞扬啊!   不过颁奖完毕后,场面也很是诡异。   上届的影帝影后,那可是一下台就被围得水泄不通,争抢着要采访的。   这次虽然也有那么几家记者围住了影后影帝,可若是圈内人一细看,都主要是来自海城的。   京城的记者寥寥无几,别的地方来的简直是一个没有。   反倒是别家参展的明星们,身边或多或少都跟上了好几个记者。   这里头就数昭易影视的明昭昭,身边围着的记者最多。   最可气的是,就连明昭昭带来的男伴,一个明显不在圈内的素人,居然也有三个记者在问问题!   “江先生,听说您跟明昭昭已经官宣了?”   江易听到这话,不由得扭头去看不远处的明昭昭。   明昭昭也刚好正在答这个问题,“嗯,对。”   那如同白玉一般的脸颊上飞上了一抹红晕。   这种沉浸在甜蜜中的喜悦,如果是演戏的话,那就没有比这更真实的戏了。   “啊?那婚期,婚期定了吗?在什么时候呢?”   记者们穷追不舍。   “应该就在年内,最近我们两个人都挺忙的,等腾出空来就办酒!”   明昭昭说得落落大方。   反正她都单身三十多年了,现在结婚,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众记者一片恭喜的声音。   “恭喜昭姐!到时候一定要给张喜贴呀!”   “昭姐下半年还有拍摄计划吗?”   明昭昭笑着点点头,“好的,到时候给大家伙寄喜贴。”   “下半年的确有拍摄计划,有一部仙侠剧,一部贺岁武侠电影……”   记者们的眼睛里都闪过疑惑。   “什,什么是仙侠剧?”   不得不说,整新活还是得昭易啊!   当年武侠片就是人家搞出来的,看看现在大街小巷,哪个不会比划两招?哪个不会哼唱两句主题曲?   明昭昭抓紧宣传新剧的机会,给众人科普。   “就是拍一些带有神化色彩的剧,有神仙,也有侠情的剧……”   “大概就有点像明异经里描述的世界,里面会有非常上古的灵花奇草,异兽珍禽,还有身怀异能的仙人……”   明异经,成书在三千多年前,里面记载了辰国上古时的山川地理,珍禽异兽,名人异士的传说故事。   “啊,那是不是就像凤朝演义那样的神魔故事?”   凤朝演义,那是辰国八大传统名著之一,代表了辰国神魔小说的最高峰。   “嗯,差不多,也有一点变化……总之,等到拍成了,大家就能看到了。”   明昭昭说得胸有成竹。   其实在江易跟她说这种类型片之前,她也对什么仙侠没啥概念。   不过等看过了江易给她看的一些素材和故事大纲后,明昭昭大受震憾,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种新类型拍出来送上电视屏幕了。   “那昭姐,这两部片子会是您当女主角吗?”   明昭昭哈哈一笑,“我最多演电影里的女二女三啦,过过戏瘾就好啦,还是要让年轻人当主角啊……”   之前的龙凤缘,也是因为张若星动了歪心思,找不到合适的人了,她才自己上的。   虽然很久不演戏确实有点戏瘾,但公司里那么多的事情,她总不能顾此失彼啊。   最主要是这回她能自己上,昭易旗下的女演员们就不会再犯张若星一样的错误,觉得公司离了自己不行了。   “昭姐,听说你们公司旗下的张若星,远赴骁国影城拍国际知名导演的大片,她这个角色,是昭易联系的吗?以后张若星还会回昭易吗?”   这话一出,记者们都忍不住竖起耳朵。   不得不说,这问话的家伙真叫一个鬼头啊!   传说这次明昭昭息影已经好几年,还不得不亲自出演,就是因为张若星出国攀高枝去了。   还要故意这么问,不是挑事呢么?   明昭昭笑容不变,“张若星自己很有想法,想要出国去闯闯,那个角色,应该是她自己的人脉,没准以后就成了国际巨星呢?提前恭喜她吧……”   要是混得好了,人家当然不会回昭易。   可要是混得不行了,再回昭易,昭易也不敢要啊?   不是每回临阵不拍了,都有老板娘亲自救场的。   作者有话说: 第307章 九零年代(10)   电影节上的各段采访, 正在国家三台播放着。   平山城张家人正围在桌边吃饭,旁边的电视柜的电视正开着。   听到龙凤缘和明昭昭,张母不由得放下手里的筷子, 朝电视看过去。   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张家小弟嘴里嘀咕了几句。   “当初我姐要是不去国外就好了, 龙凤缘多火啊!”   他也谈对象了,跟对象去电影院看过龙凤缘,好家伙,那电影院里,场场爆满啊!   龙凤缘这个剧情也真是挺好看的!   如果她姐不走, 那他就更能在对象面前吹牛了!   而且龙凤佩这种周边,那还不是他想要几对就买几对?   也不用排了好几次队,花了半个月工资,这才算是买到了。   但人家昭易公司又推出了什么驻颜霜,一瓶就得花五十!   他早就吹牛在外,他姐是大明星, 家里有钱得很, 那五十块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这不,为了不在对象面前丢面子,他软磨硬泡跟老娘要到了五十块买了瓶驻颜霜。   可那是用来擦脸的, 不到三个月就用完了,现在越发的涨价到一百块了!   他一个月工资才二百块啊!   哪经得住这么花啊?他还得抽点烟,喝点酒, 和对象和朋友下个馆子啥的,哪够啊!   而他姐去了骁国以后, 就没往家里交过一毛钱, 他家的伙食已经是越来越差了。   想从他妈手里抠钱, 那简直跟要她老命一样的。   张妈瞥了小儿子一眼,“在国内演电影,演得再好,还不是挣那点钱?哪能跟在国外比?”   张家小弟嘟哝着,“这都大半年了,也没见我姐往回寄钱啊!”   “骁国离得那么远,哪能说寄就寄啊,等吧,等你姐回来,咱家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那个姓侯的,不会是诳我姐的吧?”   “别瞎说!侯师姐跟你姐都是一个学校毕业的,都是老熟人,她怎么敢?”   “那我姐怎么就过年那阵打了个电话,才说了一分钟就挂了,后头就再也没啥消息?”   “不知道越洋电话贵吗?一分钟十几块钱呢!”   一直没说话的张爸夹了最后一筷子炒萝卜吃完,突然嚷起来。   “行了!还吃不吃饭,说说说,说这些有什么用!”   本来一家人靠着女儿挣的钱,过得都比厂里其他家强多了,偏偏不知足,非要出什么国!   这下好了吧?   这人一去就没多少信儿,兴许在那边嫁了有钱外国人,再也不想管这一大家了呢?   张家小弟和张母互相看了一眼,都悄咪咪地吃起了饭。   忽然张母就站了起来。   张爸拧着眉,“你又作什么妖?”   “有人敲门……听着像是星星。”   “你耳朵出毛病了你……”   张爸说着也收了声,传到饭厅来的,的确是敲门声和张若星的声音!   张家小弟跳起来跑去开门。   院门外站着个女人,皮肤黧黑,满头卷曲黄毛,身穿大花长裙,脚上踩着双高跟鞋,一只手搭在门框上,一手扶着腰,看上去像是走了远路似的。   张家小弟瞪眼结舌,啊这……   这居然还真是他姐!   可他姐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   要知道,在家的时候,那什么时候都是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皮肤雪白,体态轻盈,哪像眼前这位,漂亮归漂亮,怎么像是在酒场上混了好些年似的?   “姐,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见他姐把行李箱的拉杆塞到了他手里,自己已经大步走进了院。   张父张母两个人已经听了声走到房门,看到张若星这般模样都有点傻眼。   “若星,你回来啦?”   “若星……”   张若星咧开嘴角,扯开一个笑容,脚下没停就进了屋。   “饿死我了!大老远坐飞机回来,有饭吗?”   张母瞪目结舌地看着她家的大明星,平时挑三捡四,太素不行,太荤嫌腻的,自己抄了碗米饭,就着她刚清炒的萝卜丝吃!   还吃得狼吞虎咽的!   张家人面面相觑。   好容易等着一顿饭吃完,张母连碗都顾不上洗,就和张父张家小弟一起,围着张若星不断说话。   “姐,你那边的戏拍完了?拍得怎么样啊?”   张若星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戾气,却扯出笑容来,“拍得挺好的,我的戏份挺多的,足足有五分钟呢!”   张家小弟张大了嘴,“五,五分钟?”   要知道他姐以前可是女主角,那整部电影从头到尾可是都有戏分的。   这怎么出了国了,才,才给五分钟?   那岂不是说,演的是个配角了么?   张父张母倒还没反应过来,张若星抿了抿嘴,脸色不悦。   “人家是国际知名大导演,手底下一个角色都要面试上百号演员的,我这初来乍到的,能有五分钟不错了!”   这句话,曾经是侯师姐在她面前说个不停的。   当时她怎么听怎么扎心,这会儿倒是熟练地说出来了。   张母才不管什么国际,知名啥的,她就关心最重要的。   “那,那这一趟,你挣了,挣了多少钱?”   而且怎么不留在那儿挣大钱,当国际明星,怎么回来了呢?   说好的混好了要买别墅接全家的呢?   张若星眼角闪过一丝慌乱,“挣了些骁国币,哎呀,这些钱在国内也花不了,我先存起来了!”   张母和张父一个人是文盲,一个才不过上完了小学,对于什么外币和本币都不咋懂,自然是明星女儿说啥是啥了。   只觉得既然这么说了,那肯定是挣了不少!   而且都是骁国币唉!不比本国币值钱太多?   张家小弟却不那么好打发,“姐,你从骁国回来,都带了点什么呀?快让咱爸咱妈瞧瞧呗!”   “还有啊,你怎么不留在那儿接着拍戏呢?怎么就回来了?”   多耽误挣钱啊!   张若星坐在自己屋里的沙发上,手里捧着杯茶,眼皮都没抬。   “国际名导又不是天天拍片的,拍完了我不就回来了么?”   “可那边不是特别繁华么?不拍这个导演的,也能拍另一个的呀?”   张家小弟讶异得眉毛都拧起来了。   张若星没答话,放下茶杯,就去开行李箱。   “我在那边人生地不熟的,上哪儿认识那么多导演去?”   她这话倒没引起张家的太大注意,主要是大伙的目光都盯到打开的行李箱上了。   棕色皮革的行李箱,掀开了盖子,露出里头塞得满满当当的各种物件。   色彩鲜艳的衣物、巴掌大小的电器、从来没见过的糖果巧克力、还有几个写满了外文字母的小盒子……   张若星拿起糖果巧克力,拆开来,一人分了一颗,又把盒子交给张母。   拿起一件灰色的夹克衫,给了张父,“爸,这是那边流行的款式,咱们国内还没有。”   张父惊喜地接了过来,就往身上套。   张若星又拿起巴掌大小的电器给了小弟,“这个叫随身听,听说国内只有京市有一点产的,其它地方都还没有,能听歌,也能用来学外语。”   还给了他一个漂亮的小盒子,“这里是一套化妆品,你不是谈对象了?给你对象吧?”   最后这才拿了条披肩给张母,“妈,这个羊毛披肩给你。”   虽然披肩不如外套实用,但张母也欢喜地接过来了。   “诶呀,这可真好看!”   才披到肩膀上试了试,就摸到了几个毛线小疙瘩。   这是塞在箱子里太挤了吧?   张若星分完了礼物,就捂了捂头,“妈,我才从飞机上下来,还要倒时差,头疼得很,我去睡会儿啊!”   好不容易屋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张若星扑到自己床上,扯开薄被子,整个人埋了进去,无声痛哭……   第二天张若星起来吃早饭的时候,张家的饭桌上多了个炒鸡蛋。   张家小弟笑嘻嘻地对张若星说,“姐,你是不知道,你一去大半年没多少消息,咱妈抠得很呀,天天都做白菜萝卜!”   张妈哼了声,“一家人只有出项没有进项,有白菜萝卜吃就不错了!现在我去买菜,还花的是去年你姐给的钱!”   她说完就期待地看着张若星。   张若星脸上木木的,也没什么表示,快速吃完了饭,坐在屋里打扮了一番,就出了门。   再度来到昭易影视公司,张若星发现之前昭易只是租了一层楼,如今却是又租了一层。   门卫虽然还认识她,却也没给她开门,而是出来盘问了半天,这才往里头打了个电话,让公司里的人出来见她。   真是狗眼看人低啊!   想想一年前,她进这个门的时候,这老头还点头哈腰满脸笑,都不用她吱声,就把大门打开,还要同她问好呢!   “张若星,你不是去骁国了?怎么又回来了?”   出来见她的,正是那天去张家签合同的小助理。   张若星脸上笑容扭曲,“嗯,拍完了,觉得还是舍不得家,就回来了!”   “哦,这样啊,那你过来是想见昭姐?可是昭姐现在和未婚夫两个人在京城啊!”   张若星脸皮微微抽动了下,讨好地拿出一小盒化妆品来往小助理塞。   “那等昭姐回来,你通知我一声行不?”   小助理没收那化妆品,“诶,我不用这个,你大老远从骁国拿回来的,还是送别人吧!”   “现在我们昭易的人都用昭易自己出的驻颜霜?你刚回来不知道吧?”   说着小助理认真打量了张若星一番,发现原本年轻漂亮的女明星,昭易的台柱之一,居然好像老了十岁似的,皮肤黑了,头发染黄了,这两种颜色凑一起越发的显老显难看。   作者有话说: 第308章 九零年代(11)   张若星过来一趟, 是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   她打好的算盘是,只要见到了昭姐,她就痛哭认错, 苦苦哀求。   哪怕是扑通跪下, 给人家磕几个头呢,只要能让她回去接着拍戏就行。   而且还得赶紧,不然的话……   可谁知道,居然连昭姐的面都没见上!   她昨天打开电视,正好看到了龙凤缘在电影频道上播放。   她原本还想着, 昭姐因为她临时缺席,没了办法才亲自出演,是下下策。   就算演技好,可外形上显老啊!肯定是这部电影里的大缺陷。   等看到昭姐的扮相,她就知道,当初她真不应该自视过高, 以为昭易离了她就没人了!   昭姐的扮相加上扮成男子的那种潇洒风姿, 让她这个心里藏着嫉妒的,都忍不住快要被迷倒了。   所以她就算是哭着喊着要回去,也绝对不可能还像从前那样,是公司的台柱子了。   真真是一着错, 处处错啊!   张若星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小助理和门卫大爷看着她背影远去。   “不是都说骁国遍地是黄金,这怎么去了一趟,反而越发地丑了?”   大爷摇头纳闷。   小助理撇撇嘴, “别说遍地是黄金可能不可能了,就算真是, 那人家本地人凭什么让她一个外来的去抢啊?这肯定是在那边没混下去, 这才灰溜溜地回来了。”   不是她记仇啊!   这要是还是一年前那样的模样和状态了, 兴许公司再接受张若星还有点用处。   可现在这副鬼样子……能演啥呀?   虽然张若星心急如焚,但明昭昭和江易两个人来京市一趟,除了参加业内活动外,还在各个景点游玩了一番。   当然了,昭易影视名头在外,武侠电视剧和电影俨然势头正猛,想要交好明昭昭的圈内人一大堆,哪怕明昭昭推了好些个应酬,还是基本上两天就有一个宴请饭局。   辰宫饭店前,一辆全新的豪车缓缓驰来。   门童小跑着拉开车门,迎接了车内的靓丽女子下车。   啊,这美女,居然是当今最火的传奇大明星明昭昭!   龙凤缘那部电影的女主角!   虽然传说中三十多岁了,可这样一袭银色礼服的美人,不但看不出年纪,比那些个二十出头的女明星漂亮多了呀!   明昭昭轻声向门童道了谢,亭亭地站在旁边,目光温柔,唇角含笑,脉脉地望向车内。   看到同样一身礼服江易下了车,将手里的车钥匙交给门童,向着明昭昭走来,她优雅地伸出手臂,挽上了对方的臂弯。   身为习武之人,明昭昭在女演员里,算是比较高挑的。   因为她的身高,在挑男主角的时候,就会有点麻烦,因为总有男演员还没她高,这样演对手戏的时候就有点麻烦。   但她跟江易并肩站在一起,就算穿上高跟鞋,也还是十分的和谐。   两个人在迎宾的带领下,走进饭店,来到位于三楼的宴会厅。   辰宫饭店在京市,算是格调最高档的。   在八零年代初的时候,辰宫饭店都是只对公不对私的。   也就是到了现在,辰宫饭店才能被京市里的普通富豪们踏足。   今天二人参加的宴会,倒不是影视圈的,而是京市的一个慈善宴会。   这慈善宴会年年举办,能被邀请的,无不是各行业的翘楚人物。   因此也不是没有那种暴发起家的小富商,削尖了脑袋,想要搞到一张请柬的。   每一张请柬,都可携伴参加。   明昭昭还是在五年前没息影时曾经收到过一次,但她还在拍戏没什么时间也就没参加。   后头她息影之后,这请柬就再也没见着过了。   如今她复出,人又在京市,再收到请柬倒也不算太奇怪。   这个慈善宴会的目的,是为绿芽基金筹款。   绿芽基金,主要是支持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比如给上不起学的学童们交生活费,为贫困地区学校修建设施、购买教具和书本之类。   虽然目的很正义,但这个宴会的性质,已经在一年年里,变成了富豪精英们的名利场。   明昭昭如今复出就是爆火电影女主角,自己拥有一家盈利丰厚的影视公司,旗下的两个分公司还开辟了源源不断的财路,不需要在这种宴会上结交人脉,打响名头,她之所以来,就是单纯的想要来参与一下,顺便也做点慈善。   明昭昭原本准备了条钻石项链当拍品捐出去。   但被江易用一个巴掌大小的实心金佛给换走了。   大概是江易这人有点小心思吧,总觉得项链什么的,是昭昭的私人物品,他可不想让这个项链落到什么奇怪的人手里。   宴会厅分为内厅和外厅两个部分。   内厅就是拍卖厅,而外厅则可以自由社交,吃个甜点,喝杯小酒,坐在各种沙发上开启小圈聊天模式。   如今辰国不但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更不用说网络社交了。   因此各种内幕消息和财路门道,在这种场合,是最受欢迎的。   二人拿着拍品目录进了内厅。   参加宴会的大佬们捐出来的拍品那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尤其是一位影视圈内的老牌明星,捐出来的,居然是他曾经拍戏穿的一件皮大衣和毛皮帽子。   也有文艺圈的大师,捐出自己写的精装丛书或者自己作的油画。   不过大部分的拍品,还是珠宝玉器。   江易拍了一件挺可爱的玉器小件,明昭昭则拍了幅大师作的油画。   东西拍到,也就是慈善款捐了出去。   二人也就没什么兴趣再呆在内厅了,相携来到外厅。   外厅内,一派衣香鬓影,灯明酒绿。   辰宫饭店的甜品全京市知名,不但有传统点心,也有各国风格的点心小食。   既然都来了,两人自然要尝一尝。   端着餐盘和甜酒,两个人寻了个人少的沙发圈子坐下,惬意地闲聊着。   “明总,可算是找着你了!”   一个中年男人右顾右盼,看到了明昭昭他们,目光一亮,几步就赶了过来。   这位是圈内出名的中间人,早年也是做过演员的,后来又下海做生意倒也赚了不少钱,因为性情圆滑,长袖善舞,就成了圈内专门做保媒拉纤的名角。   这位路先生,早年也帮过明昭昭一个小忙,因此明昭昭很给面子地同他寒喧了几句。   “明总,江先生,今天可是真难得,贵人云集啊!”   说着路先生微微压低了声音,示意他俩朝一个方向看过来。   “那位就是刘总,海市的首富!”   江易和明昭昭看过去,正好就看到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坐在厅子的东北角,身边围着不少宾客,而这位刘总,谈兴正浓,神采飞扬,似乎很享受被众星捧月的感觉。   明昭昭也听说过这个人,据说是做建材和外贸进出口生意的。   虽然这位是首富,但人在海市,又在不同行业,明昭昭素来与对方也没打过交道。   “跟你们说一个内幕消息,这次的金马车奖,其实背后站的,是这位大佬!”   “姓韩的有几分能量,他呀!要不是抱上了大腿,不然哪里能让凤娱出这份风头啊!”   明昭昭点点头,神情也显出几分兴味。   怪不得,女帝野史那么差的片子,居然能拿到最有份量的奖,原来还有这位的重金砸盘呢呀!   “哦?原来是这样!”   路先生给了明昭昭一个你懂的眼神,“其实姓韩的那点水平……嗐,明总,要不,我带你去见见刘总?”   他说完这话,见两个人都愣了下,又忙加了句。   “江先生也一起嘛!”   作者有话说: 第309章 九零年代(12)   当两个人跟着路先生走到刘总跟前时, 这位海城首富不知道说了个什么话,让围在他身边的众人都捧场地笑了起来。   不过当刘总的眼神落到圈外某处时,众人又识趣地停下了笑声。   都随着刘总望过去。   “啊, 是大明星来了!”   “路总, 还是您眼神好,我们都没找着昭姐人在哪儿,您这一请就来了。”   “哈哈哈,我这也是碰巧了!”   路先生笑容可掬地同各人打招呼,又殷勤地为双方介绍。   明昭明二十岁的时候, 对于这种营业式的应酬,十分的不感冒。   就她去欣城打工跳舞的那时候,一帮子小姑娘都年轻漂亮,甚至学历也都不差,可以说是相当吸引异性注意的。   虽然歌厅里管得严,禁止员工与客人交往, 但架不住员工还有下班的时间呢。   就有好几位小姑娘, 经受不住外界的诱惑,跟有钱人交往的。   结局有很惨的,比如怀了孕外国有钱佬却跑了,以为嫁了个大老板, 结果跟着回了乡才知道是穷山沟里的。   也有从此过上了穿金戴银生活的富太太。   明昭昭对这些全都敬谢不敏。   也就是自己开始拍片子,又开了公司,有各种各样的手续和关系要处理, 这才勉强稍微适应一二,但自从昭易影视业务发展起来之后, 明昭昭连外出吃饭店的次数都极少, 更不用说社交应酬了。   如今因为要给路先生几分薄面, 加上旁边还有江易在,她也就耐着性子坐了下来,听着路先生在里头垫话,刘总满脸带笑地说起他如何欣赏明昭昭拍的那些作品。   说着说着,不知不觉间原本还有七八人的小圈子,就只剩下了路刘明江四个。   “明总这种能从逆境中翻身的精神,着实令人佩服啊!”   “昭易旗下的护肤品线和周边线,又实在是神来之笔,既跨界又同影视相关,相得益彰啊!”   “就是这步调,还是有些慢啊……”   “据说昭易拍一部电视剧或者电影,总收入平均将近五千万?”   “我听老路说啊,一部电视剧在昭易至少要拍半年,一部电影也差不多?”   刘总说到这儿,笑容里就难免带了几分得意。   所以说,这搞影视的,听着花里忽哨,风光盛名的,其实折腾半天,都挣不了多少钱的。   哪里能跟他的进出口生意比呢?   “昭易驻颜霜和驻霜乳产量少,而且还没到南方来铺货,是不是就有资金不足的问题?”   听到这儿,明昭昭忍不住松了口气。   原来是盯上了驻颜霜啊!   “倒不是资金的问题……”   明昭昭侧转头,对着江易一笑,“虽然是挂在昭易名下,但主要的配方、管理、原材料采收、还有大部分资金,都是我男友江先生所有的,刘总要是想知道详细的,那就让江易给介绍一下?”   一开始她还觉得多结识一位大佬,好多个人脉。   毕竟,在京市昭易影视结交的朋友已经够多了。   但海市那块儿,大概是因为有凤娱做对,昭易拍的电视剧和电影,在海市这么大的市场上,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阻碍。   虽然说传说刘总是凤娱的幕后靠山,但做建材和进出口的巨额利润可比搞影视强多了。   影视这一行,也就是攒个花团锦簇风光有名而已。   她也没觉得刘总这种体量的富商,会把目光放在两个小虾互争上头。   但她坐在刘总的对面,光是对面大喇喇投射过来的目光,就让她心里十分不舒服了。   这肥头大耳的刘总,就是她最不喜欢打交道的那类人。   听到明昭昭这么说,刘总微微愣了下。   似乎他完全没想到,昭易旗下这条护肤品线,居然是完全由江易控制的。   “啊?是这样啊?江先生当真是年轻有为呀!”   江易笑答,“不过是小打小闹,在刘总面前不值一提……其实我也不年轻了,三十七了,比我家昭昭还大两岁呢!”   他这话一出,路刘两个都惊了。   啥,三十七岁?也不过比他们四十出头的小个三四岁而已!   那为啥这小子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多岁的样子?   让好多人都误以为明昭昭是因为年纪不小了,再想找同龄人已经不容易,只好降低要求,找了个没什么名头的年轻小白脸,之所以让小白脸进自己的公司,是为了有个正经的工作听起来好点而已……   路总愣过之后,最快反应过来,故意做出夸张的模样。   “呀!江先生保养得可真是太好了,看上去明显年轻十岁嘛!”   “是不是有什么保养的秘诀啊?”   说到这儿,路总突然想起来,明昭昭翻身复出,就是从跟这位姓江的在一起之后的事。   至于说那个驻颜霜,如果明昭昭不是在给小男友贴金的话,那没准还真是这姓江的手里的方子!   而明昭昭容貌恢复,显然也是此人出的力!   江易随口就给自家产品带了货,“可不就是用我们的驻颜霜吗?”   这时刘总才又开了口,“这么说,驻颜霜的配方,是江先生的?”   江易随意地点点头。   “祖传的秘方。”   路总笑容更深了,“哎呀,失敬失敬,没想到江先生还有家学渊源?可是古医世家?”   江易笑了笑,“祖上有古医,可惜传到我这儿,也就只剩下几个方子,医术没传下来。”   路总点点头,自以为明白江易和明昭昭是怎么回事了。   明昭昭因为容貌和年纪问题息影,但其实心里一直不甘心,这不,寻觅多年,总算找到姓江的,有方子可以让她恢复青春,而且还能再开辟第二个财源……向来在圈内恋情上眼高于顶的明昭昭,居然会看上普通小子,也就不奇怪了。   “江先生,你看我们这种中年人,是不是也能用驻颜霜呢?”   谁说男人不需要颜值了?   人家那骁国总统,竞选的时候,练过健美的,都能比没练过的,多上几百万选票。   “当然可以了。驻颜霜除了未成年,都能用。”   其实未成年用了虽然不能恢复少许青春,但对于疤痕之类的皮肤问题,还是有用的。   但江易觉得如今驻颜霜已经够火了,不需要再给它添加更神奇的功能了。   “但驻颜霜现在就只在北方一些主要城销售,在海城,可就买不着了啊!”   路总这话,明显的是为刘总说的。   其实以他们的实力,别说是一瓶小小的护肤霜了,就是他们想要十瓶八瓶,早上一个电话,晚上就会有人千里迢迢地给送过去。   所以这话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江易浅笑着回答,“如果这条线发展得好的话,明年应该也能往海城送货了。”   路总眼珠子一转,“怎么?是有什么困难吗?如果是资金方面的话,那今儿可真是巧了……现成的就有财神爷在这里啊!”   他都暗示得这么明显了,对方总该打蛇随棍上了吧?   其实刘总就是看中了这个方子了。   要不是昭易影视虽然财力远远不能跟刘总比,但却有全国知名热度,没准刘总就直接用点强力手段啥的了。   如今愿意真金白银的投资,只要占比百分之五十一,就能让驻颜霜迅速全国铺货,甚至还能高价出口到国外,这两位,都能赚到比之前多十倍的利润……傻子才会不同意吧?   这时候明昭昭突然笑了。   “刘总不会对我们这点小打小闹感兴趣,想要投资吧?”   她看了江易一眼,又接着解释,“其实我们也想打开全国的局面,增加销量来着,只是困难倒不在资金……”   “哦,那是需要人手还是工厂和设备?”   路总忙问,“进口一条化妆品生产线,别人做起来难,对于刘总,可是容易得很呐!”   至于说人手和厂子什么的,刘总可是有的是。   “其实困难在原料了……”   “这个驻颜丹之所以效果好,还是在于其中的几味药材。”   “这些药材跟市面上的药材不一样,都是我家祖传的药种和炮制方法。”   “而且对于种植的水土和环境都有极严格的要求,我也是先买下了三座山做药材基地,这才能有品质稳定的药源的。”   “现在的产量,已经是药材基地能产出的最大了。”   其实江易在基地里种的那些灵药,虽然在仙界是灵药,来了凡间,没有灵气滋润,都成了凡品,也就是药性比普通药材好上一点。   真正让驻颜霜起最大作用的,是江易的存货药渣啊。   哪怕当初收来的药渣再多,也早晚有用光的一天。   江易也就是存着卖完即止的想法,觉得这驻颜霜最多也就卖个七八年的样子。   省着用还来不及,哪里舍得大面积地铺货,还想要出口国外?   好东西当然要留着自己用了。   作者有话说: 第310章 九零年代(13)   “如果加大投入, 多搞一些药材基地呢?”   刘总半信半疑地问了一句。   生意人嘛,总觉得,这世上, 只要有钱, 有什么办不到的呢?   “难,这些药材的种植条件十分苛刻,产量也不高,当时我也是找了大半个山河省才找到的地方。”   江易说得虽然有些夸张,倒也不是随口瞎说。   像他包的那几座山, 四季分明,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空气不干不湿,土壤中营养丰富,有地下水源, 周边也没有污染, 正是种灵药的好地方。   但这番说词,听在正想要分一杯羹的老饕耳朵里,那就是不给面子的拒绝了。   刘总笑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正在这个时候, 一直站在十米外的美女秘书,手里托着部砖头大小的移动电话,送了过来。   “刘总, 有您的电话……”   路总忙起身,“啊, 那您先忙正事!”   他这么一起身, 江明两个人当然也就跟着起来了。   其实两个人也是暗中松了口气的。   谁想跟这么一个随时摆出了副大佬指点江山的人打交道呢?   更何况对方可没安着什么好心眼, 那是盯上了他们手里的蛋糕,想要分走一大半的呢!   等走到几十步开外,路总就摇头叹气。   “唉!明总,江先生,你们这又是何苦呢?”   “有刘总的支持,不是发展得更好吗?护肤品线能迅速占领全国,没准还能变成全球知名大牌呢!影视这一块,也算是有了靠山,那个凤娱,不就远远比不上你们了吗?”   “不然像现在这样的发展速度,昭易护肤品连全国知名都算不上啊!”   “可万一刘总不高兴了,后果……”   路总又叹了口气,给了二人一个后果很严重,你们自己去想的表情。   明昭昭一个只会拍戏的女人,江易又是个没财没势的无名之辈,还想守住一个会下蛋的金鸡,怎么可能?   秘方又怎么样?   刘总有一百种法子能把那个秘方弄过来信不信?   甚至一个不高兴,从传统医生那儿收购个方子,也做个回春霜回春乳液之类的打对台,分分钟把那个小分公司挤倒闭信不信?   明昭昭要是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人就是来当掮客的,那可就白当老板这些年了。   她淡淡一笑,“嗯,我们以后尽量绕着海城就是了。”   她冲路总点了点头,“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一会儿还有点事情,就先失陪了。”   路总其实还有好多的话没说出来,然而很明显,这两个人不准备听他的了。   他的脸色就发青了。   他站在那儿,想了想,准备回去跟刘总好好说说这两个人的不识抬举,忽然一道人影就拦在他的路上。   路总抬眼一看,火气都不打一处来。   “怎么又是你!”   拦住他路的是位三十出头的男人,虽然这个年纪还算年轻,可这男人的眼神和姿态,就透着疲惫和老态。   而他身上穿的那身正装,虽然也算是个名牌,但很明显不怎么合身,估计不是二手,就是借来的。   真真是削尖了脑袋想要打进富豪圈儿啊!   “路总,打扰了,真不好意思啊,上回您不是说过……”   路总无情地打断了对方的点头哈腰热情寒喧,两条眉毛皱成了毛毛虫,橘子皮脸上每一个毛孔都透着不耐烦。   “你那个项目,没人感兴趣,简直就是异想天开!我要是跟朋友们提,他们都当我是搞诈骗的!我劝你啊,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路总,我其实……”   “行了行了,我还有事忙着呢!你再找别人问问吧!”   路总摆摆手,转了个方向,无情地绕过对方,走了。   真真晦气!   这可真是,想拉投资的拉不着,想投资的却不吃!都特么的什么毛病!   长得老相的年轻人,脸上的笑容僵在半空,过了足足半分钟才落了下去。   他直起腰来,回头望了眼这华丽大厅里的男男女女。   一个个都是华服加身,财气满满的样子。   大概只有他,是想法子混进来拉投资的吧?   碰壁在他这儿,也不是第一次了。   算了,花了好几百块钱买的请柬才能进来,还是不要浪费了吧,好歹多吃几块辰宫酒店里有名的点心啊。   他走到取餐区,拿了个盘子,发狠似地夹了它七八块各种点心。   又挖了五大勺各色沙拉。   还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开胃甜酒。   他端了这一大盘子东西,正要去找个座位坐下大吃特吃聊以慰籍,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吓得他差点没端稳盘子。   “沙晓光!你怎么在这儿?”   沙晓光定神一看,原来是他的大学同学,一个姓包的。   这包同学家里有点本事,大学毕业以后,他考上了研究生,包同学虽然没考上,但也花钱出国留学了四年。   说起来在八零年代末期,辰国人大部分都过得紧巴巴的,能供得起孩子上公费大学的生活费就不容易了,至于说自费出国留学,那除非是有财有势家的子弟。   沙晓光研究生毕业以后,就在京市的一家研究所工作,直到三年前,他辞职出来自己单干。   而包同学呢,似乎回国以后就没做过什么正经工作,反正家里有钱也啃得起老。   前年,这位包同学不知道得了什么门路,进了一家在京市的外企。   当时那家外企在辰国不过是个小办事处,只有两三个人那种,后来发展起来,到现在已经有近百员工,而这位包同学就混了个辰国区的总裁当。   自打当了这个总裁,包同学那是得瑟之极,时不常地就要牵头举办同学会。   每次去都是豪车名表,女朋友常换常新。   虽然大部分同学们都挺反感他这得瑟劲儿,但前些年京市好几个国企破产,同学和他们的亲戚也难免受到波及,看到包同学事业有成,想着多熟络下也好多条路,因此每次同学会,还是有不少人捧他的场的。   沙晓光不爱参加这些同学会,他有时间还不如搞点研究呢。   但自打他心里住进了这个项目后,他就跟着了魔似的,到处找人拉投资。   他本身在科技圈内没啥名气,论家世,他家里职位最高的,也不过是他爸。   而他爸呢,一个退了休的收音机厂副厂长,收音机厂的效益还稳步下滑。   就算他爸有点人脉,也实在不多。   失败了好几次的沙晓光,也不是没想过找这位似乎很有本事的包同学。   但包同学却好一顿冷嘲热讽,说他是异想天开,以辰国现在的民用科技发展水平,远远达不到他的项目成功的条件。   所以他也就识趣地没再跟包同学联系了。   却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了。   沙晓光礼貌一笑,点点头,“真巧啊!你也来了?”   说完了这句,他就坐下就着盘子开始大吃二喝。   包同学嘴角一撇,端着自己的高脚杯,施施然地坐到了不远处的茶座沙发上。   沙发上坐着的几个人,明显是包同学认识的朋友,有人看到了他跟沙晓光的互动,就好奇地发问。   “包总,那位先生是?”   本来这个场合的重要功能就是多结交人脉,只要有利可图,都要尽可能结交嘛!   “咳,一个大学同学,从前在XX研究所,普通工程师!”   “这不,不乐意搞研究,就出来做生意了。”   “那他做的是什么生意啊?”   能来这种场合,应该也是小有成功吧?   “哈哈哈哈,什么生意啊!做梦比较快的生意!”   “移动电话,你们听说过没有?”   “什么移动电话?把座机移来移去?”   “哈哈哈哈,移来移去……这跟座机就没太大关系了,是那种能带在身上到处走的电话,不用线的!”   “哦,那就是无绳电话呗!听说欣城那边已经有进口的了,我还正想让人买几个用呢!”   “咳,也不是无绳电话,长得跟那玩意差不多,不过可比那个先进一百倍!无绳电话只能在座机附近用,移动电话就是坐火车走路也照样能用啊!”   “啊!刚刚我看到海城刘总手里拿了个黑色的砖头,对着在那儿说话,难道就是那个?”   “对对对,正是那个!”   “国外这种移动电话已经商业售卖了,不过那个价格么,换算成咱们辰国币,一部得两万块,还不算月租费!好像听说发明这种高科技的公司已经在海城有了办事处,准备把这种高科技产品引进到辰国来。目前好像在海市京市也就卖出去一两百部,一部十万八,还不算月租!”   正在交谈中的众人突然有一瞬间的沉默。   虽然他们都算是有钱人,用过不少来自国外的奢侈品吧,但也没料到,一个能带在身上的电话,居然要这么多钱!   他们是有钱,但不是冤大头啊!   “不是说在国外两万块?”   这都涨五倍了啊!   十万块能在现在的京市买两三套房了。   对于他们这些人,十万块也并不是随手就能花出去的小钱。   “那怎么一样!这种高科技,只有国外有啊!那还不是人家想卖多少卖多少?谁让咱们落后呢!”   涨五倍算什么?涨十倍百倍的都有。   战争年代的时候,十国联军进攻辰国,同时封锁了辰国的对外贸易。   那会儿有好几种药品,辰国拿着钱都买不着,只能在黑市上用百倍价钱买,这克价,比黄金还贵许多倍呢!   包同学说得理直气壮,满脸的骄傲。   仿佛此时此刻,他当了骁国公司京市分公司的总裁,就立马国籍和人种也跟着变成了骁国的一样。   作者有话说: 第311章 九零年代(14)   “就是这个价, 那也得是有关系才能买得到哦!”   “包总,那你这个朋友,他是想做移动电话在国内的代理?这不是很好吗?”   辰国现在跟那些发达国家的关系缓和了, 辰国人口世界第一, 虽然不算是富裕国家,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么大的市场,那些国外的公司, 老早就眼红了。   而国内那些懂外语又懂技术的高级人才,最合适做这个代理了。   包总他们公司不就是搞日化产品的吗?   包总嗤笑一声,“我这个姓沙的同学,哪里是想做代理哟!他是想自己搞!自己搞诶!”   “啊?他这想法很大呀!”   “可是我觉得这想法也没什么不好啊,要是能做成,咱们国内也有便宜些的……移动, 电话用啊?”   包总对着那位年轻女郎大摇其头, “移动电话哪里有这么简单的?”   “它通讯是要靠电波来的,又不光是有电话就行,你看着只是个小小的电话,实际上还要搞电波网络, 后头要有各种设备的!这些设备国内都造不出来,在国外都要几十万外币……你们算算看,要是进口, 那要花多少?天坑无底洞呀!”   众人这么一寻思,也是啊。   别说这制造移动电话得花多少成本了, 就算这网络造起来, 这一部移动电话少说也得上万了吧?   像在座的人上万块倒是随便拿得出来, 可是人数毕竟不多。   这买的人少,能挣着钱吗?   “所以说嘛,他到处找人拉投资,简直就白费力气,没有哪个傻子会把钱往水里扔的!”   好几个人都忍不住跟着点头,甚至还多看了那姓沙的几眼。   他们可得记住这个人,听到有这么个项目就得坚决推掉!   不远处的笑声和少许几个字眼传入耳中,让吃在嘴里的点心也失去了几分鲜甜。   沙晓光将杯子里的金黄色甜酒一饮而尽,忽地站起身来。   他大步地朝大门处走去。   可才走了不到几十步,他就与一对男女走了个对面。   他瞥了一眼,这一对男女的颜值很高,尤其是女子,居然还眼熟!   哪怕是他这个对娱乐圈不感兴趣的理工男,也只用了几秒钟,就认出了对方。   武侠女王明昭昭!   果然是当红明星,确实好看,而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也年轻帅气,这一对,还真挺有夫妻相的。   他这么想着,脚下朝边上移了一步,准备让开道儿。   虽然他想过了,来了这种场合,机会难得,他要争取一切的可能拉投资。   可也不至于跨界跨得这么大,去找影视明星拉投资呀。   而且刚刚这二人应该是坐在他同学那个沙发圈不远的地方。   包同学跟人议论他的那番话,他们应该也听到了不少。   然而这两人却没擦肩而过,反而停下脚步。   那位男士还朝他笑了笑,“沙先生?”   三十分钟后,已经落座在辰宫饭店附近一个私房菜馆小包厢的沙晓光,还是觉得有些个不踏实。   任谁有了他这样的经历,都会觉得现在这样一幕不科学的呀!   他去辰宫饭店的慈善晚宴,是想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说服某个大佬,好拉一番投资来的。   一如既往的碰壁,他都习惯了。   可遇到当红女明星和明星的爱人,被人家给拦下,说对他的项目感兴趣!   还邀请他来到这里详谈项目的事……   一开始,他本能就觉得不靠谱。   听说过明星红了以后,投资化妆品、服装、餐饮啥的。   可从来没听说过投资科技产品的呀!   不过他想到他反正也没忽悠到大佬,就算这件事不成,能跟武侠女王吃顿饭,回去一说,不得让他老婆和老妈惊叫羡慕呀!   这不,他就把去哪儿都带在身上的资料拿出来,一样一样地给对方讲解了。   “你想在京郊租一片地盖厂房,然后先进口一部分元器件,再招工人进行组装?”   “对对,先期肯定是要进口组装的,但有些配件,我们就可以慢慢自己造……比如这块……”   他指着一张分解图,给对方说着自己的几步规划。   他就看到那位江先生点点头,却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那基站呢?基站的问题你打算怎么解决?”   “基站……”   沙晓光的声音就稍稍低了下去,“这个先期也还是得进口,虽然这些设备都很昂贵,但可以先买二手……有了二手,我们就可以搞逆向工程,造出更先进的基站来!”   他这心里虽然有点虚,可希望的小火苗也烧起来了。   提到基站,就说明对方刚刚是在认真听的!   江易冲着沙晓光露出了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只要有实物,你有信心把逆向工程都做出来吗?”   沙晓光点点头,“有信心!”   他这大话说出了口,就看到江易侧过头去,跟明昭昭对望,二人相视一笑。   “那好,明天可有时间?”   沙晓光不明其意,满头懵地点点头,“有,有的。”   “那明天,你到这个地址来一趟。”   江易递给了他一张名片,但上头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地址。   是南二环的一个小院子。   南二环那个地方,他知道,有一片旧时遗留下来的四合院。   这些院子的状况也是良莠不齐,有的大杂院里挨着挤着好几家人,有的院子却是一空十几年,主家压根不来住的。   满满的好奇心,让他这一晚上都没睡好觉,第二天吃过早饭,就闲不住了。   一会儿看看书,一会儿看看表,又在屋里转圈着走来走去。   好容易算着时间应该到了,他推着家里那辆破自行车,就奔着南二环去了。   沙父站在阳台上浇花,看着儿子骑在破自行车上歪歪扭扭地出了小区大门,不由得扭回头来问了句。   “晓光这是去哪儿了?”   沙母手里做着针线活儿,头都没抬一下的。   “好像是他那个项目,有点门了……其实我也不清楚,听红娟说了几句,说是昨夜里,翻过来翻过去的,半宿才睡觉呢!”   “唉,希望这次能成吧,可别瞎折腾了!”   沙父现在就是后悔,当初在儿子想辞职的时候,为啥就没坚决反对呢?   反而还说了些显摆的话,什么他和老伴的退休金也不少,就算儿子没工资了,也有他们能养活孙女呢!   南二环这个地址,对于他这个本地人来说,倒是不难找。   当他站在一处明显是私人四合院的大门口时,心里还有点小紧张。   他理了理衬衫,又摸了摸头发,这才敲响了门。   “沙工来了?快进来!”   开门的是大明星明昭昭,今天明昭昭穿了件家常衣服,像运动服似的,可运动服穿在人家身上,也还是格外的好看有气质……   “明总好,江总在里头?”   明昭昭把沙晓光带进四合院,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门口,推开了门。   “他在里头忙活着呢,你自己进去看吧,那些东西,我反正也不懂,就不进去了……”   明昭昭转身走了两步,又想起来问他,“您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好家伙,大明星给他倒茶,这都值得吹好几天的了!   不过沙晓光还顾不上这个,他的心思都被“那些东西”给吸引过去了。   那些东西是什么东西呢?   难道说?   沙晓光这小心肝就扑通扑通地跳得快了不少。   “茶,茶就好……啊,不了,不用了,我不渴的……”   明昭昭没再回话,笑了笑就去茶房了。   这个四合院是江易坚持要买的,其实细看起来,比起她家的院子来差远了。   不过虽然不咋地吧,但胜在地理位置好,以后他们再来京市,就不用住酒店了。   这院子保养得还不错,他们买下以后又请人来收拾好了。   什么卧室、茶房、客厅、工作室的都已经安排上了。   沙晓光深吸了口气,就朝里头迈开步子。   “江总?”   屋子里稍微有点暗,他走进去以后适合了几秒才能看清里头的景象。   离窗子远的那面墙根,摆着好几件设备,地上蹲着个身穿夹克衫的人。   这人抬起头,看到沙晓光,就招了招手,示意他也过来。   “你看看这几样设备,能不能用得上?”   沙晓光几个箭步飞扑过去,却在设备前急煞住了车。   虽然只是一瞥,但他也能看到上头几个字……辰国字!   沙晓光的小心脏,瞬间都不跳了。   他瞪大眼睛,结结巴巴地问,“这,这是什么设备?”   江易手里拿着块软布,已经将这些设备都擦过了一轮了。   看到沙晓光这个样子,他就觉得自己超有成就感。   “移动基站。”   沙晓光几乎已经跪倒在地,两只手伸过去,碰了下又缩回来。   “移动……移动的基站?”   据他所知,国外的基站至少要占到一间房子,而且还得建发射塔……   这小设备,看上去也就是个手提箱的样子,它能当基站?   这是哪国的高新科技?   作者有话说: 第312章 九零年代(15)   整整一天, 沙晓光都像是跳进了瓜田的猹,守着鱼摊的猫,乐不思蜀, 扑在那间摆了设备的屋里, 一会儿摸摸设备,一会儿再翻翻说明书,把别的事情都抛到了脑后。   要不是到了中午,江易叫他一道吃饭,沙晓光没准压根都没感觉到他其实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走出房门, 他还依依不舍地回头又望了两回,仿佛那几台设备会长腿飞了似的。   饭是从胡同口的小饭馆订来的。   还别说,馆子虽小,味道是真不错,咸鲜爽口的炸酱面和片烤鸭,外加文火老鸭汤。   吃饱了面和烤鸭, 再喝点汤溜溜缝儿, 实在舒坦得想原地午休……   不,他可不能睡,他的梦中设备还在那儿摆着,有好多功能还等着他去摸索调试呢!   但想到那详细的打印版说明书, 想到那明显地比传闻中的更先进的设备,他就有满肚子的疑问。   “张总,这些设备, 是从哪儿弄来的?”   虽然都是二手吧,但明显都还是七八成新的, 而且极为先进, 搞不好要比如今京市引进的那套还要先进十几倍。   这合理吗?   不合理, 可是怎么让他一想,还有点兴奋和热血起来了呢?   “我在国外呆了十年,去过世界上好些个国家……”   江易轻描淡写地一笑,给了一个让对方自行体会的眼神。   “当然也有自己的渠道。”   沙晓光觉得头有点晕,口干舌燥。   眼前这位长得像个英俊小白脸的男人,简直是神人!   “那,做完了逆向工程,专利问题怎么办?难道说万路通公司在咱们国内,没有注册专利?”   如果万路通没在辰国注册专利,反而被抢注了的话,那万路通公司在辰国出售移动电话,可就……   虽然道理上没错,但沙晓光身为研发人员,对于这种抢专利的事,还是觉得不那么理直气壮。   江易又笑了,“谁说这里头的技术跟万路通一样?”   他给沙晓光的,是从凶星世界里收来的废旧设备和技术。   虽然功能相似,但技术路线差异挺大的,首先这个网络底层协议都不一样。   想到网络,江易的笑容又加深了。   现在这个时间,国外发达国家的网络应该正处于萌芽阶段吧?   除了网络,还有计算机,现在辰国国内也有计算机,只都是军用,想要转为军用,怕是还得有外力刺激。   手机、网络、计算机……这可都是未来的高新(薪)技术行业啊!   沙晓光张大了嘴,“跟万路通不一样?那它是从哪来的?”   “是秘密实验室流出来的……只要你能尽快把它给搞通了,专利方面不用担心有争议。咱们早些把它们都注册出来就是了。”   江易也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用凶星世界的技术的。   毕竟,凶星世界在末世来临之前,科技网络比江易的年代可要发达多了。   能跨越七八十年的,为什么要只跨越五十年呢?   而且凶星世界的技术自成体系,不管是申请专利,还是排除仿制破解,都要容易得多。   其实他的终端里,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并不需要沙晓光自己对着说明书吭哧吭哧地搞逆向工程。   但这是江易对沙晓光的一次考验。   沙晓光这个人,虽然现在看着各方面都还行,给江易的印象不错。   但这件事对于这个时空的辰国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江易可不想一下子就把一座金矿给交出去。   他至少要在技术和人品两方面考察沙晓光,全都合格了,才会将这些技术,一层一层地交给对方。   知道这些二手设备,竟然比万路通这个跨国公司出的移动通讯技术还要先进许多,只要能研究出来,就能变成辰国自己的,沙晓光哪里还歇得住,一拍肚皮,就又要去那间屋子琢磨。   那间工作室里,不但有防静电的工作台和工学椅,江易还给配备了些提神的巧克力和薄荷糖之类。   看到沙晓光一秒种陷入了工作狂模式,江易笑了笑,悄悄地出了门,又把门给带上……   一天后,顶着两只大大黑眼圈的沙晓光,来见江易和明昭昭。   “江先生,明总,虽然还有好多硬件模块我只知功能,不知原理,但这个小型的移动电话网,倒是能运行起来了。”   他说着,拿出三支手机。   这三支手机,都只有巴掌大小,是先前江易和设备一起交给他的。   明昭昭接过手,好奇地按下开关。   “现在就能通话么?”   “可以的,因为这是个最简单的通信网,所以号码也很简单,您这个是001,江先生手上的是002,我这个是003,要是想打电话,就跟用座机一样,直接按号码就行。”   江易什么样的手机都用过,就连手机的终极进化版终端都随身带着,这会儿再看这种只相当于零零年初的手机,倒不觉得怎么样,顶多是称赞一番沙晓光的动手能力了。   但明昭昭却是只听江易提过手机的功能,完全没有亲身试用过的,这会儿就兴致勃勃地拨号了。   沙晓光赶忙加了句,“现在这个距离太近了,声音容易回传,咱们分散开一些。”   “能出院子吗?”   “现在这个基站是调试模式,能支持千米的距离,不光能出院子,就是在街口也行啊!”   虽然到街口也能接收到信号,但那样就太扎眼了,最后明昭昭还是让江易去到后院,她在前院的门口,给江易打了个电话。   她打通了江易的电话,又叫江易给他打,又兴致勃勃地打给沙晓光……   如果真的能把手机这个项目给成了,那大伙联系起来,可就太方便了!   怪不得江易来了京城,就心心念念地想要找一个这方面的人才呢!   也多亏他们去了辰宫饭店那个宴会,不然又怎么能遇到沙晓光?   对于沙晓光的效率,江易心里暗自点头。   将更多的设备和资料交给沙晓光,以昭易公司的名义递交了专利申请。   看到对方递来的合作协议,沙晓光一目十行地看完,就刷刷地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辰光科技公司就这么静悄悄地成立了。   昭易公司以专利、设备和一千万资金占股百分之五十一。   而沙晓光……只有他自己这个人,占股百分之四十九。   十五年后,辰光已经成长为全球巨无霸的通信公司,而沙晓光,已经是全球科技圈最炙手可热的大佬。   在回忆辰光公司的成立时,沙晓光总是面带玄奇的微笑。   “辰光的成立,只能说是我的幸运,辰国的幸运吧?”   “我当时其实就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普通工程师,我也没想到江总和明总会同意投资移动通信,而且给的支持,那么的有力……”   “有多有力呢?有些事情,涉及公司的机密,还不能说,我就打个比喻吧。”   “就是我想的是建一个小鱼塘,里头有水有鱼就行了,没想到,江总直接给我带到了大洋里!”   琢磨技术,拉起班子,选定厂房地址……沙晓光每天都忙得跟陀螺似的,而江易和明昭昭这两位出资人,却是悠闲多了。   他们从昭易公司里调来一个搞财务的,给沙晓光帮忙,发工资拨款项什么的。   等专利下来的时间里,他们就在京市里吃吃逛逛,休闲娱乐。   这天他们应一位京市同行的邀请,去他家的小洋房里看国外来的新片子。   这部片子,是国际知名大导的科幻新作,据说还是今年骁国影院的票房冠军,还横扫了十几个发达国家的电影院,全球票房榜里,它就闯到了第十一!   辰国发展经济已经十几年,同骁国的关系也大为缓和。   但辰国在引进电影这方面,还是卡得很严。   这部科幻大片,据说想像力丰富,特效令人震憾,剧情更是充满着人性光辉……   在送往辰国相关审查部门时,还是被拒绝了。   虽然没能引进,但也不妨碍业内人士能弄到电影录像带,在家里的小放映厅里播放,再邀请三五好友共同观赏。   大片果然特效不凡,剧情虽有硬伤,却相当紧凑抓人,演员们也都是高大俊美,动作帅气好看……如果不细究的话,这部电影的前三十分钟,确实能带给观众不一样的视觉享受。   然而……看到一个衣着清凉火爆的熟悉面孔,明昭昭原本放松的坐姿都僵硬了起来。   小放映厅里十来双眼睛,都齐刷刷地朝明昭昭看过去。   这银幕上的女演员,分明长了张辰国面孔!   还不是别人,就是明昭昭旗下的张若星啊!   哪怕这妆容跟中了毒似的,动作和台词也生硬放诞,让人恨不得想把这人给抹去……也能认得出来,这就是传闻里离开昭易公司前往骁国发展的昭易台柱之一!   饶是明昭昭见多识广,这会儿也差点破防!   合着张若星推了她这儿的女主角,巴巴地扑上去,演的就是这么个玩意儿?   作者有话说: 第313章 九零年代(16)   虽然说张若星已经不是她旗下的人了, 但她这老脸也发烧呀!   张若星演的是个大反派……手下冲在前头的马仔之一。   大反派是有了自我意识的机器人头目,而张若星呢,就是外表为女性, 也能各种变形的特种机器人。   出场没两分钟, 什么暗杀、□□的戏码都出来了。   要是她的动作戏干净利索野酷凶残,倒也算是贴合角色了。   可这些动作戏却是美感全无,呆板僵直,只跟她脸上的妆容十分契合。   再看她的妆容,脸色说黄不黄, 说黑不黑,姨妈色的唇妆、十几颗脸颊上的麻子,挑到发际线的眉稍……实在是脏兮兮地伤眼啊!   最后这个小反派死得也很难看……被激光炮给秒成了飞灰。   明昭昭心算了下,张若星的戏份,加起来不到四分钟。   就这个破角色,早点下线倒是早解脱。   明昭昭微微地松了口气。   然而再接着往下看, 明昭昭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大反派在同男女主大决战的时候, 那女主居然有好几个帅气利索的动作……十分的眼熟!   张若星是学戏出身,虽然有点功底,但跟明昭昭这种长年拍武侠片的老演员还是没法比。   好几个动作,都是明昭昭手把手教的。   这些动作, 如果没有功底,也没有人教导,单靠自己摸索是绝对学不会的, 甚至还有可能有受重伤的危险……   这位金发碧眼二十出头的女主角,自然是不可能短期内学会这些高难动作的。   那就只能是替身!   明昭昭握紧了拳头, 心里那个恼火啊!   在国内当女主角, 众星捧月, 光环加身的不干,跑去国外演了个四分钟的反面丑陋小配角!   还给女主角当动作戏的替身?   饶是她向来不口出恶语,也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声。   后十分钟的电影,对于明昭昭来说,那可真是如坐针毡,如芒刺背。   好不容易看到结束字幕,明昭昭一行行地看下来,终于在第七页上找到了疑似张若星的演员名儿。   从张若星改成瑞秋张,倒是也不出意外。   大灯一打,小放映厅里安静了足足能有一分钟。   “咳!刚刚那个女机器人,是张若星?”   “这化妆也太丑了吧?而且还暴露……整个电影里那么多的角色,怎么就一张长着辰国脸的那么丑?”   “还有那个女主角,她那些动作大家看出来没有?明明就是咱们辰国的武侠经典招式!”   “简直丢人,堂堂一个辰国当红女星,跑到国外扮丑跑龙套,还给人当替身!这张若星,是脑子进了水吗?”   “没准是想在骁国定居,先用这种小丑似的小角色讨好导演?”   “简直有病!骁国的辰国裔人才有多少?连百分之零点三都不到!骁国的观众会喜欢她这样的当女主角?怎么就不会动脑子呢?”   “可能就算在骁国当一个小龙套,挣的钱也比在咱们这儿当明星多?”   这话一出,全场又沉默了。   “那应该不至于……我听说骁国普通演员的收入倒不算多高,折合辰国币也就是每月三千多块。”   “三千多块还少啊?咱京市的平均收入才五百块啊!”   “平均收入那是普通市民的收入,但张若星又不是普通市民……明总,这个你应该最有发言权了。”   明昭昭冷冷答话,“有两千出头吧。”   “这不就是比不上嘛!”   “那你不能这么比啊!咱们这儿的物价就低呀!”   “咱们现在去小饭店吃一顿饭,如果不点几个菜,就吃个盖饭或者炒面啥的,也就花两三块,最多五块了。但在骁国呢?最便宜都得十块啊!那边的房租也贵,听说住在贫民区,跟人合租也是最少一个月八百块……这还没算买衣服和日用品呢!”   “这么一算,留在骁国过的日子,确实比不过在辰国啊!张若星真是犯傻!”   “可能她去的时候,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吧?”   “估计是听了别人的忽悠,被骗去了……”   “没准就她挣到的那点钱,还要被中间人抽上一道。听说她从小学戏,应该也不会骁国话吧?”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议论完了张若星,又开始讨论这部科幻大片。   “虽然里头张若星的角色恶心,但抛开这一块不谈,其它的节奏剧情特效是真的好看!”   “节奏剧情这些,咱们还能比一比,但特效这个,咱们怕是再发展十年,都未必能赶得上啊!”   明昭昭刚刚除了一句话之外,就没参与过大伙的讨论。   这时就笑了一声,“那倒也未必。”   大伙都朝明昭昭望过来,有人竖起大拇指,“明总有志气!”   “明总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了?快说来听听?”   别看明昭昭不是搞影视的科班出身,身在的城市也不是辰国的一线,人家硬是白手起家,搞出了全新的辰国武侠片,这武侠片别看才出现十年,如今已经是辰国老百姓和周边邻国最喜欢的类型电影了!   而那些发达国家的影视圈呢,虽然表面上装得不以为然,可暗中还不是从武侠片里借鉴动作?   就像刚刚看的这一部大片里那样?   明昭昭这回被手下的人给摆了一道,但人家转头就亲自当主演,不但没有玩砸了,反而名头更盛,大赚了好几笔。   如此人物,她说大话,那就有可能真的能实现啊!   明昭昭微笑,“今年昭易准备出的仙侠片,有没有谁想投资几股?”   “看来明总是手里有大杀器了……有发财的机会,不投可就错过了,我投个两百万!”   “我最近手头紧了点,投一百万吧。”   “八百万……”   “八百万就太多了,暂时倒是用不上,您投个三百万吧?”   “三百万就三百万……”   在场的都是人精,知道以昭易公司现在的风头,钱是绝对少不了的,   之所以拉他们的投资,其实就是变相地分他们一些好处了。   毕竟,明昭昭拍过的影视片,就没有亏过,最差也是小有盈余了。   而一旦乘上了明昭昭新片的东风,万一像龙凤缘一样火爆的话,那投入的资金翻个五六倍都   有可能。   他们倒不是说有多在乎这些好处,关键这名头也好听啊!   一说起来,那就是他们的眼光锐利,投资得力呀!   当然了,这些好处也不是白拿的。   将来新片上市,身为小股东的他们,也自然会出人出力,在后头助推了。   等着沙晓光的辰光科技公司定好了厂房和办公地,资金和核心团队都已到位,江易和明昭昭这才带着从京市拉到的投资回了平山城。   “昭姐,让我回来吧?我一定踏实拍戏!”   张若星听到明昭昭回来,三番四次地想法子要见她一面。   明昭昭也就给了她一个机会。   听到这些话,明昭昭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拍的那部末日战争,我看过了……”   张若星好不容易养回来的脸色刷地就变了。   “昭姐,你,你怎么能看得到……”   她还庆幸,这个电影虽然在国外火了,但没引进到国内来。   没引进到国内,也就没人知道她居然拍过了那么恶心的一个角色。   那是她自己半夜想起来都恨得直捶胸口的耻辱场景……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明昭昭又叹了口气,“你要是拍了一个普通配角,也就算了,就算我这儿不留你,以你的演技和长相,也能去别的影视公司继续拍戏……可是你,你糊涂啊!”   “就算那个片子没引进来,但那些有点侮辱辰国意味的片段传到国内,你觉得还有哪家影视公司敢收你?”   跑龙套不要紧,演反派也不要紧,一个颜值大明星去演个猥琐可悲又可恶的炮灰反派,还是在跟辰国有些敌意的骁国,这就太刺激辰国人的情绪了。   张若星这会再也绷不住了,哇的哭出了声。   “当时我见了那个服装和造型,那些动作,我也不想演来着……可是,可是……”   “可是侯师姐她突然就翻脸了,说我欠她的机票和住宿吃饭钱,现在不拍戏,拿什么还她?”   她是万万没想到,在国内亲切又热心的师姐,一变了脸,居然会那么可怕!   逼着她拍了那么恶心的戏,还给女主角当替身,出卖尊严和健康挣的钱,直接就被侯师姐拿走了一半!   甚至还一个劲地劝她跟个快五十岁的骁国老头单独相处,就因为那老头是电影的投资人之一!   要不是她学过几下花拳绣腿,那些动作把老头给吓着了,她才趁机逃了出来。   否则她现在没准就成了老头的情妇了。   她逃出来以后,生怕再落入侯师姐的掌控,就躲到那边辰国人开的小饭店里打黑工,洗盘子把手都洗脱了皮,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才向使馆求助回的国呀!   作者有话说: 第314章 九零年代(17)   虽然明昭昭对张若星也有同情, 但可怜之人,又有可恨之处。   当时张若星铁了心非得出国,谁来劝也不听, 仿佛谁都是见不得她飞黄腾达一样。   而那时候她已经是在辰国相当出名的明星了!   “张若星, 趁着末日战争的那些事情还没流传到国内,赶紧改名吧!”   “找工作的话,就找个不露面的。”   但张若星这些年当惯了大明星,哪里还能看得上月入一二百的普通工作?   其实张若星的唯一出路,大概就是趁着年轻找个她的爱慕者结婚吧?   不过这种事情是要当事人自己想明白, 做为一个差点被坑了的前老板,这话明昭昭才不会说。   这次之后,张若星就再也没来过。   听说没几天就真的改了名,嫁去了外省市,至于过得好不好,那就没人知道了。   明昭昭也顾不上关注前员工, 而是又忙活起即将开拍的仙侠剧来。   这个仙侠剧的故事梗概, 其实是从江易那得来的。   江易自己的世界里就有无数被写烂的仙侠故事,更何况他还亲自穿了个仙侠世界,那可以用得上的故事素材实在是太多了。   东拿来一点,西拿来一点, 杂糅混合,也就够攒成一部让观众耳目一新的电视剧了!   江易交给明昭昭的,是一份两万字的大纲式故事。   明昭昭看了自然是大受震憾。   武侠故事已经是天马行空, 自由多彩了,而这种新类型的仙侠, 那更是神奇瑰丽, 穷尽想象。   那移山倒海, 御空飞行的仙侠场景要是能拍得出来,特效要是能做好的话,绝对要远超过那什么末日战争!   她就把这份大纲故事,分成上下两部分,交给了昭易影视的编剧。   这两位编剧,一个是从平山城的电视台挖过来的,另一个则是平山大学文学系毕业的大学生。   算算已经过了两个月,到了交稿的时候了。   明昭昭拿着上下两部分的剧本,去找江易讨论。   两个编剧里最年轻的董编剧,其实也在昭易影视里工作了两年了。   因此下半部的剧本看着比上半部分要稍嫩了些,但有些热恋中的情话,还写得挺真实的。   故事的大纲虽然是江易提供的,但江易对于影视编剧,实际上是个大外行,因此他就完全是以观众的角度来看剧本的,除非里头有重大的漏洞,不然他都不会轻易地提意见。   “昭姐,江总!”   小助理拿着一份海城周刊,急匆匆地敲门进来。   “凤娱影视,他们,他们也要拍仙侠片!”   明昭昭愣了下,接过那份周刊,翻到小助理做了记号的那一页。   原来这是一篇新片展望报导。   “凤娱影视下半年的重点新片:剑仙奇情集……”   这篇报导里,介绍了凤娱影视在夺得了两座凤凰奖杯之后的重点影视剧。   其中这个剑仙奇情集,就是辰国国内首创的一种很新的题材。   这个剧里的世界,与辰国神话古籍明异经里描述的神话世界非常的相似。   有能上天入地的神仙,也有奇花异草灵兽仙禽……   光是剧情内容介绍,就足足有个两千多字。   但这看起来,它怎么就那么的眼熟呢?   明昭昭脸色微沉,把周刊递给了江易。   “你看看……”   江易一目十行扫完了,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当时咱们在京市的时候,记者采访你的时候,你不是都说过未来的规划?”   这个剧情简介,跟江易刚刚看过的剧本,简直就像是双胞胎!   然而还不能骂它抄。   凤娱的故事,处处都有凤娱新剧本的影子,东改西改,就是没有简单的重合。   “这是那位刘总出手了?”   “剧本外流了?”   江易和明昭昭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   明昭昭刷地站起来,“把他们俩都叫来!”   原始梗概和剧本,只有明昭昭和俩编剧见过,明昭昭自己当然不会泄露剧本,那只有是这两个人处出了问题。   两个编剧只来了一个。   那位在昭易公司做了两年的年轻编剧,据他家人说,好像是说最近工作太累,去外地散心了。   不过昨天才打过电话,说是想要辞职,让他家人帮忙跟公司说呢。   不用说,就是这位董编剧干的好事,而且现在这位多半已经人在海城了。   海城做为国内一线大城,自然比平山城这样的普通省会要繁华得多,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也更大。   但昭易给编剧开的工资,在全国来说,那也是数得着的。   这人想要高攀没什么,但临走之际,还要搞个背刺可就太无耻了。   林编剧恨得咬牙切齿。   “早知道就让他写上半部,起码他不知道后半部分!”   电视剧前三集就相当于小说的前三章,因此重要的上半部分让老编剧写,下半部分交给了年轻编剧。   虽然每人拿到的都只有半部,但为了衔接自然,董编剧也是看过上半部分的梗概的。   这可不就方便这小子偷创意和梗了?   发生了这种事情,哪怕是董编剧写得再好,那也是不能用了。   而林编剧的上半部分,也得重新修改。   林编剧直发愁,“我这部分倒是好说,但下半部分找谁来呢?”   本来就快开拍了,剧本都还没合完要怎么办呢?   编剧虽然好找,但一时半会儿的,上哪找靠得住的去?   明昭昭拍板,“没关系,林老师您辛苦一些,后半部分的剧本也由您来写吧。”   “骁国不是有一种拍电视剧的模式,是边写边拍边播吗?咱们也可以先学一学。先拍出个七集来,如果观众喜欢看,咱们就多拍几集,观众不喜欢,咱们就少出几集……”   对于明昭昭这个想法,江易双手赞成。   林编剧听得眼睛一亮。   “这种模式我还从来没试过呢……不过明总都敢做主了,我就试试看。”   其实写剧本的要想知道自己的剧本受不受欢迎,那最少也得一年后了。   但哪里有了问题啥的,就算观众指出来,那也木已成舟不赶趟了呀!   林编剧抱着剧本回去死嗑,屋里又只剩下明昭昭和江易。   明昭昭看向江易,相视一笑。   “还好,最精华的部分素材从来没给其他人看过。”   拍武侠片的成本会比一般的片子高不少,主要就是因为武侠片里除了服化道烧钱以外,那些惊险刺激的过招动作,都是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物力去堆的,有时候还得借助设备。   别的影视公司眼红想跟风拍武侠,最后却只剩下个凤娱,可不就是这个原因?   而仙侠片的拍摄成本,那可是比武侠片还要高出许多!   许多只能在想像中实现的场景,特效、布景什么的,但凡哪里差点意思,都会看起来尴尬万分。   明昭昭如果不是有江易给的大量仙侠世界的视频素材,她也是暂时不会推出这种类型片的。   也就是说,她来拍仙侠,不但大幅降低成本,化用真实素材还会让片子越发的好看。   可换成别的公司呢?   怕是从她嘴里听了个仙侠的名词,搞到了点剧本就敢一头撞进来,真是不知所谓!   上部女帝外史没赔了钱只赔了口碑,这是准备赔一波大的?   “那个刘总,真是霸道嚣张……江哥,仙侠片这块,估计他还觉得自己赢了一波,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别的小动作,驻颜霜那边他会不会也下了黑手?”   江易冷哼了声,“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他想从咱们这儿薅好处,也不怕断了手!”   江易去了趟药材基地,又去了生产车间。   三座山上的药材长势都不错,被工人们打理得很好。   不过据工人们反映,前些天山脚围篱处,被不知道什么动物给咬开了个洞,祸害了几十株药材,幸好发现得早,已经都把围篱改成了围墙。   后头就再也没丢过药材。   这些工人们现在的积极性挺高的。   驻颜霜销量好,他们这边也能拿到奖金,在山里干活挣的钱比城里一级工的工资还要高,这谁能不好好干啊!   江易又去到厂子里。   这回却让他发现了点问题。   驻颜霜里最有用的成分,其实是来自仙界的药渣。   只要添加一点点微量的药渣,就能让驻颜霜发挥出这个世界最抗老最保养的效果。   而其它的新鲜药材和成分,都不过是辅助而已。   因此江易都是把十克的药渣用纯净水化开,变成一百斤的原液,每个月来厂子视察的时候,就亲手交给厂长这么一桶。   而添加原液的那间操作室,也只有厂长和两位员工有权限进去。   在修建这个厂子的时候,他其实就在操作室里安装了监控。   虽然这个世界里网络还没应用起来,但离线监控也能用,无非是他每次来都要取走存储卡再换上新的。   就能清楚地看到,其中一位员工,从上周开始,每天都会偷着带出去指节长度的一小瓶原液。   作者有话说: 第315章 九零年代(18)   三天后, 这位偷盗珍贵原液的员工,在又一次进操作室偷走一瓶原液后,被守在暗处的警员和员工们一起, 抓了个正着。   最后这位员工不但进去被调查了, 还在他的家里搜出了五十毫升的原液。   然而报案的昭易公司负责人可是说了,原液丢了至少一百毫升,也就是说,这人已经盗卖出去一半了。      一百毫升是个什么概念?   也就是一支口服液的份量而已。   然而这一百毫升可以用在一百瓶面霜里,一百瓶面霜那就是一万块钱啊!   现在普通工人的工资也就是一百多, 就算昭易日化厂的工人们挣得多一些,也就是二百来块了,别看这位偷的数量少,可价值那是真不低了。   至于说为什么昭易公司能清楚地知道丢了多少份量。   那当然是因为昭易公司这条生产线,那是国际领先的机器。   别说一百毫升了,就是半毫升少了, 那机器都能检查出来的!   这条传言在厂子里流行开后, 工人们干活都越发认真仔细了……   江易未雨绸缪,加强了厂子子里操作规范,质检也越的严格。   虽然驻颜霜这边的损失很小,昭易影视那边也可以静静等着对手掉坑, 但昭易本本分分地做事,却被人无端地阴了,这口气实在是很难咽得下。   而他们在京市的时候, 就听人说起来那位刘总的种种事迹。   据说刘总在海市,那可是位手眼通天的人物。   不光是财大气粗, 背后还有粗壮的保护伞。   理论上, 以昭易的实力, 应该是很难做什么有效果的反击了。   但实际上呢?   江易从自己的随身空间里,拿出了……一支小树枝。   巴掌大的虚影如同青烟般,从小树枝里飘了出来。   正是当初在玄明仙界里,江易救下的残魂钱修士。   “江道友,好久不见啊!”   钱修士一出来,就在房间里飞了一圈儿,东张西望,看到各种新奇的事物,还有江易奇怪的穿着,不由得满眼冒出问号。   “江道友,这是何处?”   “江道友怎么这身打扮?”   “呀,此界可是凡界?居然半点灵力都没有?”   江易耐心很好地给钱修士解释了一番。   “此界是一方小世界,此界的凡人智慧超凡,虽然不能修练,但却发展出了许多机械造物……”   江易给钱修士演示了下自来水和几样电器,又打开电视,挑了部广告给钱修士看了下。   饶是钱修士曾经是筑基修士,生时也曾经炼制过各种法器,这会儿看到这些古怪又方便的器物也不由得目瞪口呆。   他一会儿飘到沙发上,虚虚地摊开坐下,一会儿飘到电视机前,随着里头的乐声起舞。   又飘到窗台,张望着外界的风景,看到宽阔整洁的街道,飞驰的铁甲车和有趣的自行车,眼神里头就透着跃跃欲试的兴奋。   “江道友可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出力的?”   当时在修罗火岭,他的肉身已经灰飞烟灭,要不是有江道友及时相救,他这点筑基的残魂,也坚持不了几日就得消散。   当时他跟着江道友的时候,就立过誓,甘为江道友驱使,万死不辞来着。   不过后来江修士给他寻了上好的灵木供他栖息,还在灵木旁放置了许多灵兽的灵骨,供他修练魂体的阴气。   算算也就过去了不到十年吧?   对于修士来说,十年也就是一闭关的时间而已,不过钱修士在灵木里一修练就是十年,也确实有点无聊了。   能出来见见外头的世界倒也不算错。   江易就把刘总的大致情况说了下。   钱修士摩拳擦掌,“不过是个凡人,再厉害又怎么样,看我去取他小命!”   修士本不能随意杀伤凡人,沾染因果,天劫难过。   但有些做恶多端的凡人,杀也就杀了。   更何况钱修士如今是个魂体,只能靠阴气修练,先前阳间修士那一套,对他来说,基本都失效了。   江易摇摇头,“那倒不必这般直接。”   “听说这个人早年是□□出身,干过不少违法做恶的事情,你去教训做法一番,让他原型毕露就好。”   听江易说要去海市,明昭昭微微愣了下。   “去海市做什么?”   “去考察下海市的护肤品市场……”   什么考察护肤品市场……就现在昭易那点可怜的产能,在现在的市场都供不应求了,还海市?   更何况海市还有一位大对头在那儿。   明昭昭压根不信,“那我也一起去考察。”   江易握住明昭昭的手,眼眸深深,唇角带笑,“行啊,咱们就先去海市,再去三岛游。”   如今的辰国,海岸线是世界第一长,除了海岸线长,还有三座大岛,分别处于不同的气候带,风光也各不相同,三座岛上的人口各有几百万,以前主打农业和渔业,如今辰国经济发展起来了,有钱人也流行起了度蜜月,蜜月旅行里,最火爆的,就是三岛游了。   明昭昭的脸慢慢地红了,她眨了眨眼。   “好……”   其实他们从京市回来,就去领证了。   江易说,他只能在这个世界里过十年。   她以前还曾经想过,为什么江易非要出国,还一出国就再没了消息?   但她绝对想不到,会得到一个神奇的答案。   过去的十年已经没了,这未来的十年,她一点也不想浪费。   三天后,入住酒店豪华套房的二人,穿着自带的睡衣,相拥着靠在床头,却是在看着一部海市的婆媳剧。   这婆媳剧是凤娱影视出品的,故事情节大概就是个刁钻婆婆遇上个正直善良又能干的儿媳妇的故事。   身为影视公司的老总,别家收视率不错的电视剧她也会关注一下。   似乎这部电视剧的主要内容,就是前期婆婆作威作福,儿媳妇百般受气,中间还穿插了怀孕,生女,婆婆打牌输钱,要儿子儿媳拿钱资助她娘家人,儿子出轨婆婆掩护之类的狗血剧情……当然最后结局是强行圆回来的,儿子浪子回头,婆婆幡然悔悟,最后一家人和好如初。   这一部剧的评价也是两极分化。   上点年纪的阿姨和大叔们整天看得津津有味,而年轻人则嗤之以鼻。   “换个台吧,这玩意儿看了伤眼。”   江易也不知道明昭昭是怎么能忍得住看下去的,反正他是看得分分钟想砸电视。   明昭昭从善如流地换了个台。   一阵微风从窗台吹过,将窗棂吹出了细微的声音。   江易忙起身出了卧室,来到外间的小厅里。   巴掌大小的钱修士虚影已经坐到了茶几摆着的瓷杯上,嘿嘿直乐。   “江道友,刚刚我可什么都没看着啊,只在窗户外弄出了点声响。”   修道之人绝情断爱,只有少许专研双修的才会去寻找道侣。   据他所知,江道友也跟他原本一样,都是器修呀!   但等到他从灵木里出来,这才发现,原来江道友已经在这一方小世界里,有了位漂亮的道侣!   “这一趟出去,可顺利?”   江易才不想跟钱修士讨论他的幸福生活,而是直奔主题。   “顺利!实在是太顺利了!”   钱道士想到他在一个什么大酒店里从灵木里出来,就盯上了那个姓刘的,跟着姓刘的一路回了刘家别墅。   好家伙!   刘家别墅里那些摆设啥的,跟个小皇宫也差不了多少了。   更重要的是,他家后院小楼的壁炉里,那叫一个阴气冲天呀!   让他这个阴魂可是得了不少大补的阴气!   作者有话说: 第316章 九零年代(19)   钱修士身为魂修, 也是摸索着修炼,这不到十年里,也就堪堪达到普通修士炼气七八层的水平。   普通炼气修士有肉身, 还得定时吃喝, 还得防着被人暗算夺宝。   魂修的顾虑就少多了。   只要在自己寄身的物品里藏好,就很难被人发现。   不过缺点就是钱修士能施为的法术,就远远不如普通同阶修士了。   钱修士意外得了许多怨气冲天的阴气,也就搜集到了许多还没消散的残魂碎片。   饶是钱修士经历过修仙界的弱肉强食,杀人夺宝, 也不由得被这姓刘的凡人的心狠手辣给惊了下。   啧啧啧,这个披头散发脸色乌黑的女子,说是他的元配?   啊呀呀,那个断胳膊断腿的年轻汉子,据自称是拜把子兄弟来着?   哎嘿嘿,还有那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你可别往前凑了, 你穿的三片破布像个啥样自己不知道吗?   虽然江道友说了,不让他直接对姓刘的施法术,但他可以间接着来嘛!   将那些残魂碎片加强一下,顺手再带进贴着奇怪符文的主楼啥的, 肯定不算对姓刘的直接施法吧?   “一共十二个残魂碎片,一天一个轮着来,估计那凡人胖子也够受了嘿嘿。”   钱修士说完就两眼瞅着江易, 一副求表扬的模样。   “江道友还有什么活儿,直管说来!”   这一趟出任务, 他是大补的阴气有了, 活也干了, 有趣的知识也增加了……一举三得!   江易点头道谢,“钱道友辛苦,这些四爪鬼鸟的全副骨殖便送与道友。”   想当初,他在木神时代收了许多四爪鬼鸟的骨架,本来还不知道要怎么用,谁知到了修仙世界就成了香饽饽。   不但能用来炼器,还能供魂修补充阴气。   钱修士乐呵呵地飞扑到那堆白骨上,“多谢江道友!”   江易将钱修士附身的灵木和白骨收起来,笑眯眯地拿起电话,订了个本酒店豪华送餐服务。   江易和明昭昭这对新婚夫妻,吃过二合一的早餐和午餐,又手拉着手,去到附近的老街闲逛了一圈儿。   即使戴着口罩帽子墨镜,明昭昭还是被路人认出来过好几回。   幸好这时候手机并没有普及,而且普通市民就算追星也比较含蓄,顶多跟着走几步多看几眼,倒也不像江易的时代,动不动引起围观拥堵啥的。   与此同时,海市某处别墅主楼内,一位二十七八岁的时髦女郎走上了二楼,来到起居室内,扬起甜蜜的笑脸,“亲爱的,我来了……”   刘总坐在沙发床上,身后一个三十出头的盘头女人,正在给他推拿肩膀,刘总半闭着眼睛,这会儿就睁开了一只。   “过来坐……”   看到女郎千娇百媚地坐在他身边,刘总指指桌上摆着的一个小瓶子。   “这瓶里的东西,你拿去试试。”   女郎好奇地拿起这透明的小玻璃瓶子,里头的液体透明无色,只装了个半满,看着也就不到5毫升。   “这就是那个传得神乎其神的什么驻颜霜精华?”   她身为凤娱影视的当家花旦之一,又有刘总当靠山,压根不缺钱,穿的用的,自然都是国外进口的,一两百块一瓶的护肤品算什么呀,她压根看不上,怎么也得五六百的,才能配得起她这影后的美颜。   所以哪怕国内那个驻颜霜传得再神,她也懒得去试一试。   一百块的东西能跟五百的比吗?   至于说明昭昭那个老女人,又有谁知道她的脸是怎么好的呢?   没准是找到了什么厉害的整容医生……却拿来给自家的护肤品线做宣传!   听说刘总想要投资,那明昭昭却是不识好歹给拒了。   呵,这不,刘总想要办的事情,那就没有办不成的!   这秘方的原液精华都拿到了,只要找人分析一下,可不就知道配方了么?   她随手拧开这瓶子,用自带的滴管倒了一滴在自己手心上。   倒是没什么香味,只有点细微的青草味道。   这东西,真的能抗老?   然而见刘总的两只眼睛都盯着自己,她也只得用手指沾了点,在自己的手腕上抹开,一边还解释,“一般没用过的护肤品,都是在这儿试试看会不会过敏的……”   她后半段话突然停止了。   这一点液体,带着清凉之气,已经消失了!   她愣愣地摸着手腕,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感觉这一块皮肤,似乎真的嫩了许多?   这可比她五百块的化妆水用起来强多了呀!   她目光一闪,忙又吸了一滴,这回可是没舍得用手背试,而是摸在了左半边的脸上。   果然,那点清凉的液体,没过三秒钟,就被皮肤吸收了进去。   “怎么样?是好东西吗?”   耳边传来刘总的问话声,她摸着半边脸,露出惊喜的笑容,转过了头去。   “这东西,似乎还真的有点好用……”   她带笑的眸子里,却映出了一张惊恐惨白的男人脸庞。   刘总整个人都跳到了沙发上,面孔扭曲,双眼圆睁,嘴巴张大,指着她,声音都仿佛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   “姜秀汶……你,你!”   她心里一急,赶紧走上前去,“刘总怎么了?”   虽然这位大佬心情好的时候,那是怎么都行,仿佛真的跟她亲密爱人一样。   但翻起脸来,那也是不留情面的。   “啊!啊!啊!”   刘总那两只睁大的眼睛直往上翻,话都说不完全,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如同野兽般的吼叫声。   眼看着这女人还在往上扑,刘总嗷的一声,整个人就从沙发上翻到了沙发背面。   但他动作很快,在地上连滚带爬地起来,正好对上给他按摩的那位三十来岁的妇人。   “刘总,您怎么了?”   这妇人也被惊得不轻,不明白好端端地刘总怎么就跟撞鬼了似的。   她伸出一只手就去搀扶对方,然而刘总眼看着那手伸到了面前,立马又发出鬼哭狼嚎。   “姜秀汶!你都死了!你都已经死了!别,别缠着我!”   “你儿子,你儿子现在在国外留学,老子给他买了房买了车,一点也没亏待他!”   “我要是有个什么,你儿子的日子也好过不了!”   起居室的两个女人都惊呆了。   这些话的信息量可实在太大了!   姜秀汶,可不正是刘总的元配老婆?   这位元配早在七年前就病死了,据说是得的急病,送到医院就没抢救过来。   难道说,姜秀汶之死,还另有别的内情……   而刘总这个人,都说他心狠手辣,未必没沾人命,但姜秀汶可是他元配老婆啊!   当初刘总还没发迹的时候,姜秀汶可是自带了嫁妆来帮他创业打拼的……   而且这屋子里只有两个人,刘总又是从哪里看到了姜秀汶?   难道说,是姜太太的阴魂不散,回来找刘总了?   想到这儿,两个女人都忍不住汗流浃背。   今天听到了不该听的,刘总不会灭口吧?   女管家战战兢兢地看向女郎,“成小姐,这,这可怎么办?要不叫救护车?”   “那,那就,叫,叫吧……”   女郎也是六神无主,她只恨自己为什么腿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而这二人的对话,落在被吓傻了的刘总眼里,就是两个中毒流血的姜秀汶,在商量着要怎么料理了自己!   “滚!滚!姜秀汶!”   “你个黄脸婆!你有了刘太太的名分还不知足,还想当我的家,不让我出去找女人!”   “还敢威胁我!我送你上西天!”   满眼幻像的刘总,也不知道怎么连滚带爬地摸到了茶几边上,手在地上一划拉,就抓到了个玻璃小瓶,他拿起那小瓶,牙关紧咬,面目狰狞,虚空地做着倒的动作。   当然了,实际上,就是把剩下的半瓶精华水给倒在了地板上。   这会儿另外两个人也顾不上可惜那得来不易的精华水,心里越发的害怕恐慌了。   刘太太真的是刘总弄死的呀!   完了完了!   她们知道的太多了!   救护车从刘家别墅开出来的时候,江易和明昭昭两个人刚好从海市的码头,登上了去往东南岛的游轮。   东南岛气候宜人,风景秀丽,二人足足在岛上游览了三天,这才又坐着游轮去了中南岛。   中南岛就是一派亚热带气候了,阳光沙滩,椰林风光,蓝天碧海,两个人挑了带私家海摊的酒店,很是过了一把海中潜泳的瘾。   中南岛三天游后,就是极南岛。   辰国的疆域比江易的国家的可大了不少。   也正是因此,当初十国围攻辰国的时候,饶是辰国武力强盛,也是守得相当艰难。   辰国的经济发展落后于军事,也正是这个原因。   但当年的艰难困苦,带来了日后腾飞的无限潜力。   极南岛三日,江易也是感慨万千。   等这一对夫妻俩坐着游轮从入海口,换乘观光江船,沿着欣江北上来到欣城的时候,海城变天的爆炸性新闻,终于在辰国传播开来。   刘总精神失常,自爆出了许多惊悚恐怖,又很刑的罪证,如今已经进去了。   而刘家别墅里,被警方挖出了不少疑似带有死人组织的证物。   小道消息传说,刘总的手上,不下于十条人命。   有的人直接就是在刘家别墅失踪的,骨灰都还在壁炉里!   至于那什么行贿买凶伤人,与某些势力勾结之类的,更是拔起萝卜带起泥,把一个海市的实权人物都给带倒了。   刘总的小弟韩总,凤娱公司的老板,自然屁股也不干净,在刘总进去的当天,就带了个保险箱想要出境,但在海关就直接被带走了。   凤娱公司,如今一团糟糕,被抓的被抓,跑路的跑路,还留下来的小鱼小虾,也都六神无主……自然所有的项目都停摆了,包括那部跟昭易影视撞上的剑仙奇情集。 第317章 九零年代(20)   昭易影视的仙侠剧洞仙歌终于制作完成, 并且在三家电视台同时首播。   黄金时段每天一集。   第一周,收视率不过5%。   第二周收视率一下子就飙升到了9%。   之后的第三周第四周稳步攀升,到了月底, 收视率竟然达到了15%, 几乎与国家电视台的名著经典电视剧收视率相当了!   然而那几部名著电视剧,却是名角云集,投资巨大,众多单位参与,制作周期好几年的大制作啊!至今还有一部, 拍了三四年,还在后期制作,都没放出来跟观众见面呢!   洞仙歌里,服化道不用说,考究又唯美,仿佛那不知年代的仙人, 天经地义就该这般地穿着打扮一般。   尤其是男女主角的一袭丝衣, 轻盈而不透,暗光流动而不炫,仙气飘飘却又暗含法力,在女主角练剑斗法之时, 天地间灵气翻涌,衣袂间神光护体,简直就像是从上古神话典籍里飞出来的人物似的。   而洞仙歌里那些仙子修行之地, 更是奇花异草,珍禽灵兽, 美不胜收, 瑰丽奇盛景, 简直要穷尽了凡人的想像力!   然而到了收视率最高的月底,连播戛然而止……   好么,昭易影视还没拍好呢!   这是先播了第一季的三十集。   至于第二季什么时候播,主要是什么内容?   敬请期待吧……   这可真是!   无数电话打到电视台催更的结果是,电视台又把压力给到了昭易影视这边。   第二季其实已经在后期制作了,演员们本来放了一个月假,这会儿也都坐不住了,强烈要求开拍第三季。   其实他们拍的时候,服化道的确没的说,有些东西,穿在身上那感觉真的是谁穿谁知道,无端端就华美优雅起来了……但好些个镜头,他们都是在一块绿色的幕布前演的呀!   根本不知道后头出来的效果竟然这么唯美梦幻的啊!   男主角在电视上看到他仙剑一动,就飞出八条冰龙,条条须眉可见,龙目圆睁,张开巨口,就吞噬向邪魔,自己都惊得合不拢嘴。   他是知道后期会给他加上冰龙特效,但完全想不到这些冰龙会跟真的一样啊!   但凡他当时脑子里能这么具像化,他那个斗法的表情就应该更炫酷狂傲些来着呀!   女主角也在照镜子,她觉得电视上那个美得让人想屏住呼吸,又能御剑飞行的仙子,压根不是她!   她就是一个长得有点好看的普通人啊!   上街遇到观众们,甭管男女老少都要叫她一声凌霜仙子,搞得她真是老脸阵阵发烧啊!   洞仙歌第三季紧锣密鼓地开拍了,整个团队都跟打了鸡血一样,恨不得早点把第三季拍完就上播。   洞仙歌第二季也制作完成。   第一季播出的时候,好些个电视台一听是从来没有过的类型片,哪怕是专业武侠品质保证的昭易影视出的,他们也不敢冒然买下,毕竟,昭易开的价比他们往年的武侠片只高不低,万一观众们不爱看,岂不是就血亏了?   因此只有平山城的电视台和京市电视台以及邻省的电视台慧眼识珠,买下了首播。   也就因为这首播,赚了大把的赞助和广告费,台长都乐得合不拢嘴了。   轮到第二季开播,几乎全辰国有点名头有点实力的电视台都来抢了。   就算一些普通的市级台,也机灵地买了第一季来播……虽然不是首轮,但收视率那也是真高啊!   大小电视台都播洞仙歌的结果,是大大地方便了爱看洞仙歌这个题材的观众们。   打开自家市台,刚好能看到第一季……窝的天啊!这仙山里的风景也太美了吧!   那仙子身后的缤纷花树是什么花啊!是真没见过呀!   还有仙子这一身打扮,怎么看都看不够,哎呀,昭易公司怎么也不出服饰周边?   这一集看完了再换下一个台,刚刚好能接上昨儿的剧情。   上一季里的男主女主已经携手隐居,这一季里的男主是他们当年从被邪修毁灭的村子里救回来的小男童,啊!当年的小男童居然长成了这样一副清冷坚毅的模样,实在是太太惹人怜爱了吧!   咦,这个邪修派的女护法……长得跟刺玫瑰一样漂亮,法术也这么美,真是可惜啊!怎么会是邪修派的呢?   等等,好像这女护法也不是那么坏,还暗中杀了干坏事的师弟……   呀!原来当年男主女主共同的好友夫妇被害,留下的遗孤不落不明,就是这位女护法呀!   如果说第一季的剧情就是金风玉露,仙子侠情除魔卫道,比较正统的话,那第二季的剧情就是诡异雄奇,处处反转,与第一季一脉相承,却又另有风采。   就连主要场景都由缥缈仙山变成了大漠黄沙,冰山绝境。   男女主的法术系统也跟第一季的法术全然不同,转为另一种奇思妙想的盛宴。   第二季热播一个月之后,洞仙歌已经成为火爆全国的大热剧了。   甚至还有好几个周边邻国从昭易这儿引进了洞仙歌,一经播出,立马碾压式地成为收视之王。   有趣的是,这些邻国的观众,觉得自家与辰国相邻,洞仙歌里的那些仙家之境,比如缥缈仙山,飞石之城,冰雪绝巅、碧空黄沙之类的,在上古时代,定然在本国也有。   得亏这不是十几年后的网络时代,不然定然要在网上掀起几番吵嘴大乱斗……   但这些热闹,跟年末辰光科技公司推出国产的移动电话系统都不能比。   年中的时候,骁国万路通的移动电话已经辰国几大城市正式推出,单价一部六万,月租费二百。   辰国普通市民们,也才算知道了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一种高科技,拿在手里到处走也能打的电话,简称手机。   在月平均工资只有几百块的辰国,一部六万的手机,绝对是身家和财富的象征。   刘总没倒台的时候,他就有一部十万多买来的手机,不过那会儿,万路通只在海市设了办事处,还没正式出售手机,因此能用得上手机的,非富极贵,普通的暴发户想买都没有地方云买。   不过在年中,万路通开始在电视上打广告,并且将手机降了一半的价,让普通富豪也能用得起买得起了。   因此哪怕是在平山城这种二线城市,也能见到几个暴发户气质的家伙手里拿着块黑砖头,在喂喂喂地大声讲话,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样子。   在普通人的眼里,这种笨重得如同砖头一样的手机,那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奢侈品啊!   但年末这个电视广告上播的是什么?   辰光公司出品的国产手机,一部只要一万块!   一万块啊!买一部万路通就能买六部辰光手机!   而且辰光手机还小巧轻便,比烟盒也大不了多少,外壳颜色还有好几种,什么杏花粉,月光蓝、星河银、曜石黑的,比黑砖头好看多了!   辰光公司老总沙晓光……他老爹,最近出去溜弯儿的时候都明显比从前多了。   这老头走上一段路,就会忍不住掏出手机来打个电话。   有时是打给家里的座机,有时就打到老伴的手机上。   收获的自然是周边一圈儿人的好奇和羡慕眼光。   “老师傅,你用的这个,就是电视上打广告的那个辰光手机吧?”   “听说国外进口的手机要六万呢!辰光手机才一万,是不是没人家那个好啊!毕竟,一分价钱一分货嘛!”   “你这个个头也小啊,是不是个头小功能也少点?”   “就算一万块,那也很贵啊!咱普通人这工资水平,得多长时候才能攒得下一万块啊!”   听到这些议论,老头那能不吱声吗?   “对,没错,就是电视上那个辰光,咱辰国自己国产的手机!”   “谁说不如那个好了!给你们瞧瞧,这手感,这小巧,拿在手里多方便,这屏幕还是带彩的呢!刚刚我打电话给家里你们也听到声儿了吧?大不大?清不清楚?”   “功能哪少了,你们瞧瞧,我这手机还能当收音机使呢!听听,这京市交通台的评书!声音响不?它国外那个六万的能当收音机?能有彩屏?”   “呵呵,我本来也是买不起啊,这不是……人家厂子里给送的嘛,咱这叫试用,有什么缺点毛病,都要给厂里反馈的!我……人家那厂长可说了,等再过上一段时间,生产线改进了,就能出些更物美价廉的手机……多少钱?好像是五千多吧……”   作者有话说:   摸摸各位小伙伴,这个故事,也要倒计时啦。。。 第318章 九零年代(end)   辰光公司出品的手机, 也给江易和明昭昭带来了许多的方便。   不光是他们俩都有了手机可以随时通话,就连昭易公司的员工们,也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都配备上了这种新奇高科技。   而其他没配备上手机的员工, 也得到了承诺, 只要为公司工作满三年,都能给配备一台手机。   这就让昭易公司的员工们,哪怕是个前台,走路都格外有风。   在洞仙歌第三季龙宫迷踪在辰国各大电视台热映时,前两季又被找出来重播。   辰国的大街小巷里, 不论男女老少,谁要是不知道几个法术招式,不认识几位仙人仙子,那绝对是个老古板,太落后啦!   第二季已经对周边一圈儿邻国来了波猛烈的文化输出了。   这越发精彩,美轮美奂的第三季, 更是一下子将这些邻国观众的审美给俘获了。   是谁说辰国只知道埋头打仗, 不懂得发展文化艺术来着?   人家辰国电视剧里的男主女主,眉是眉,眼是眼的,皮肤跟玉一样会发光, 美得就像是从天下掉下来的!   这不比那骁国兰国的洋人男女主更好看?更符合咱们国家的审美?   还有人家这些如同仙境般的地点,那排山倒海,云卷光流, 地动山摇,御剑飞行, 灵力斗法, 龙宫牧海这些奇妙场景, 除了辰国,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个国家能拍得出来?   别说拍了,他们怕是连想像都想不出来呢!   而昭易影视已经乘着这股东风,在三年内连续推出了武侠和仙侠风的近十部影视剧。   这些剧,再加上昭易影视先前的那十余部作品,基本上将辰国武侠和仙侠的世界观、设定、审美已经构建完备,深深地植入了全世界一半以上的观众脑海中。   两年之内,辰光手机的基站已经铺设到了大部分的国内城市,单部手机的价格也从起初的一万元降到了五千元。   此时辰国的一些发达城市,人均月工资已经到了七八百块。   在没啥大花销的情况下,普通爱赶时髦的人,咬牙攒上一年,也能买得起手机了。   这种局面将万路通公司气得牙根直痒痒,大肆宣传辰光手机是山寨货,质量差得不行,还都是偷的万路通的技术……   然而辰光公司刚得很,直接请来了媒体,当着媒体的面儿,当场对两个手机的功能做对比,出示了自家公司的各项专利,压根与万路通都没用同一个协议!   而且辰光公司还公布了公司明后年的概念新品……这可就厉害了,不光能录音,还能拍照呢!   那小小的手机,一台能当好几样用,才不到五千块!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儿吗?   经此一战,万路通公司再宣传进口的高档大气,那也是白费工夫,销量跳水下滑,连连亏损,索性退出了辰国市场……然而也有些迟了。   毕竟,辰光手机已经进入辰国周边的各个大小邻国,虽然普及率极不高,但有百分之一的富人用得起,那也将辰光手机的名头给打出去了呀!   同样在发展,但远远不及的万路通手机,不但一败涂地,甚至还得火烧屁股般地回去拼命研发新品,免得哪天连自家的老巢都保不住了。   江易和明昭昭再度来到海市的时候,又是来参加金凤奖。   上次的金凤奖,是被凤娱影视给运作了一番,将两个最有含金量的奖项给捞走了。   这次再来,凤娱影视已经元气大伤,整整两年都没有半部作品,旗下艺人散了个干净,只剩下个空壳子,由韩总的太太勉强支撑着。   这一回,没有外来黑手从中搅合,奖项的评选就相当公平。   昭易影视与其它的影视公司,平分了十来个奖项。   最有价值的影后影帝奖,昭易旗下的男演员荣获其一。   这三年来,明昭昭虽然容貌恢复,但她要忙的大事小事太多,没有大片的时间去拍戏,而且容貌再回春,三十多岁的女演员非得去演十五六岁二十出头的女主角,还是会有眼神上的违和感的,明昭昭也不为难自己,想要过拍戏瘾,就挑一两个符合年纪戏份不重的女配角演一演,比如女主男主的师父和亲娘啊,隐藏极深的大反派啊……   出席各种宴会,和同行交流,去视察开在海市的驻颜霜门店……日程原本计划得挺好,十天后就要回平山城,然而一个消息让他们不得不又在海市多停留了些日子。   韩太太辗转托人传口信,想要把凤娱影视转让给昭易。   韩太太比韩总小十来岁,她嫁给韩总的时候才二十出头,韩总是二婚,跟前妻离了婚这才娶的小娇妻,韩太太为了争家产,一口气生了三个孩子,就为了在数量上压倒原配生的继子。   然而谁能想得上,争来争去,诺大的家产全成了泡影。   当家支柱的男人又进去了,足足得六年才能出得来呢,公司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又不懂,而她最大的孩子也才不过十三岁,眼看着公司每年亏空,事却一点也不少,韩太太心里急啊!   要是能出手,她拿着钱,带着三个孩子离开海市,总好歹也能过两天清静日子吧?   然而有韩总跟刘总的那些破事,这圈内人谁敢接手啊?   再说凤娱老总都进去了,他手下那些明星,哪一个没有不干净的事儿?   最当红的那个女明星,直接就是刘总的情人,虽然被审查了一番,没收了部分珠宝车子啥的,因为态度良好被放出来了,可名声也彻底完了,哪里还能在国内露脸?   而那些个男明星们,也都被曝出了各种各样的丑闻。   这凤娱,简直就是娱乐圈里的一个大泥坑!   这大泥坑,躲着还来不及呢,倒贴钱也不能要啊!   然而江易在和明昭昭商量过以后,居然还真的同韩太太见了面。   最后以一个韩太太满意的价格将凤娱收购了下来。   这消息一传出去,让许多业内人都大跌眼镜。   甚至有些原本从凤娱跑路的人,还来试探明昭昭的口风,想要回来。   毕竟,要是明昭昭能看得上凤娱这烂摊子,没准他们这些没戏拍的演员们,也能混口饭吃?   对于这些人,早就对凤娱有所了解的明昭昭,还真的收下了一批。   当然了,这批都是有演技没犯过错的,基本上都是长年当绿叶和甘草的。   除了接收凤娱的人之外,他们还接收了凤娱这些年来拍摄过的所有电视剧集和电影的版权。   凤娱早期的时候,还是出过一些不错的电影和电视剧的,也就是到了中后期,有名有利了,这才开始走上了邪路。   除了质量过关的片子,在凤娱的库房里,他们还发现了一批制作到一半或者制作好了没来得及上播的。   大部分都是文化垃圾。   明昭昭就准备把这些拷贝烧了拉倒。   江易却是心里一动,自告奋勇亲自处理。   反正这些东西也不可能让它们流传出去污染辰国观众的眼球,明昭昭也就随江易去了。   江易将这些垃圾全都给回收了。   【非常有害的文化垃圾……有奇异的毒害攻击价值】   绿叶币直接爆涨了两百万!   江易都惊呆了!   本来不过是想要试上一试,没枣也打一竿来着。   没想到不但能回收,它还给带来了海量的绿叶币!   要知道他把手机资料拿出来交给沙晓光,也不过才得了三十多万的绿叶币而已啊!   不过,对于一个搞回收的人来说,谁会嫌绿叶币多呢?   而且这似乎也给他找着了一条快速致富的路子啊!   江易摸着下巴,不由得陷入了深思……   在还有两个月就到了两千年的时候,已经是平山城的首富江易与明昭昭夫妻,在自家的郊区大别墅里举办了一场五周年结婚纪念宴会。   这一对夫妻,自从结婚以后他们的事业就越发的风生水起,昭易影视和昭易日化就不用说了,连如今在辰国占据了半壁通信江山的辰光科技,居然也有他们将近一半的股份!   本来以他们赚钱速度,名下的财富达到全国前二十都能轻轻松松。   但这一对夫妻做事,实在是天马行空,不可琢磨。   比如大前年,他们投资了国内一家小公司,说是什么做计算机的。   去年呢,又投资一家做网络的小公司。   年年给这两家公司巨额投资,可到如今都还没见着回头钱。   而他们都才只占到百分之四十的股份。   这可不是纯纯的天使投资人了么?   虽然觉得这对夫妻行事怪异,但不妨碍许多有头有脸的,为了抢一张请贴各种想办法使力气。   在这些参加宴会的人里,宋小妹是半点压力都没有,单纯的都是快乐。   她早早地就订制好自己的礼服,还准备好了自己的礼物。   到了正日子,男朋友开着车来接她,宋小妹小心翼翼地把一个大盒子亲手抱出来,放在了男友新车的后座上。   “里面是什么?”   男朋友看着十分好奇。   “是我找人给我哥画的油画。”   “油画?江总还喜欢这些?”   “我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看他送给我嫂子一副嫂子的画像,我嫂子就很喜欢,挂在起居室里也特别好看,这不,我找人画了他们俩的合照!”   嘿嘿,虽然这个礼物不算多贵重吧,但好歹也费了她一番心意,而且她是找的美院的老师画的,足足花了她五万块的零花钱呢!   男朋友点点头,“那你哥你嫂子应该会喜欢的。”   江总夫妻俩结婚的时候都是三十大几了。   成婚五年也没有孩子。   可以说,宋家的这位娇小姐,就是那夫妻俩血缘最近的近亲了。   当然了,他也不是有什么想法,但他家里开着服装公司,也有十几个亿的身家。   如果女朋友不是这样的背景,他爸妈也不会对宋小妹这么热情,这么乐见他俩的婚事了。   当他们来到江家别墅的时候,江家别墅里,已经是高朋满座。   好多认识不认识的名人,都带着精心挑选的礼物,来庆贺这一对传奇夫妻的结婚纪念日。   但许多宾客们都在心里有些疑惑,总觉得这两人开宴会,是打算做点什么。   然而没人会想到,这两口子,居然在切开结婚蛋糕之后,宣布了退休的决定!   不但要退休,他们还打算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至于他们名下的大部分财产,则交给了专业的机构打理,每年都会固定地划出上亿的资金来做保护环境,救助贫困儿童的公益事业。   当然了,江家和明家的亲人们,每个人每年都会有一笔固定年金。   江胜英身为亲妈,得的年金多一些,而明家都是远亲,得的就少一些。   这一次结婚宴会后,传说这对夫妻坐着游轮去了北极,又有人说在赤道附近的小岛上见过他们……总之,一直到他们投资的计算机公司突然翻身赢利,网络公司市值爆涨百倍,这对夫妻还是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面前……   作者有话说: 正文到这儿就大结局啦。 第319章 番外(1)   “昭昭……”   江易从自己的随身空间里摸出一盒牛奶和两个包子, 递给坐在对面的明昭昭,语气里满满的歉意。   “早知道是这样的世界,就不让你跟我一起穿越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 头顶上传来轻轻的滴答声, 正是地下建筑的天花板上渗透下来的水滴打在他们的帐篷顶上的声音。   如果没有这顶能防水的帐篷,这些水滴落下的,没准就是他们夫妻俩的脑门子上了。   关键这水还不是什么好水,而是混合了……许多种有毒元素和辐射的污水。   别说饮用了,就是皮肤沾上一点, 都会脱皮红肿上好几天。   明昭昭坐在一张隔潮的垫子上,身上穿了两层衣服,内里是冲锋衣,外面罩了件破破烂烂的外套,这外套是件灰褐色的大夹克,过于宽大, 衣服中间的拉锁还是坏的, 因此不得不在两边缝了扣子,然而这些扣子还不统一,颜色材质样式各异。   这乱七八糟的扣子和夹克上缝补的大补丁一道,给曾经的美貌气质大明星平添了几分流浪汉的落魄与不羁。   明昭昭接过吃喝, 先吸了一大口,微甜的牛奶缓解了饥饿的火辣,这才有工夫答话。   “这有什么?反正我是站长助理, 不管再恶劣,都有金道具护身的, 只当成是在演戏呗!”   她大概是天性就爱冒险, 在知道了江易的身份后, 她就毫不犹豫地问能不能跟他一道穿越。   最后江易是用五百万绿叶币才兑换到了一个站长助理的编制。   天知道他们攒这五百万绿叶币有多不易啊!   虽然这系统是够黑心吧,但好歹她也能跟着江易一起穿越了呀?   江易穿越的那些个世界,在每个世界录的视频她都看过了。   尤其是修仙世界里的那些仙山秘境,好多场景都被当成素材用到了仙侠片里了。   要不然观众们也不会被迷得个个都成了仙侠粉,觉得只有昭易出品的特效才叫特效,别的都只值五毛,看不看都行了。   她觉得,如果像之前那些世界那样吧,以她的体格子,肯定不会给江易拖后腿。   但任谁也没想到,他们居然来到了这样一个让人无语的世界。   早前,江易曾经穿越到了一个凶星世界,那个世界就是因为一颗陨石撞地,导致星球上的环境急剧恶化,人口大量死亡,城市成了修罗场,幸存者们只能在偏远的山区挖点野菜和虫子活着。   如今他们俩穿越的这个世界,比凶星世界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简单点说,他们现在所处的星球,就是一颗垃圾星。   按照平行时空的时间线折算,现在的时代,应该算是上一个世界的五百年后。   这个时代人类已经进入了星际时代。   其实在四百年前,人类文明才不过是一级文明,都还没有飞出恒星系。   是一次在恒星系内的飞船探索,让人类发现了一个来自其它星系的逃生舱。   建造这个逃生舱的文明,却是一个三级文明。   而逃生舱中的生物,在当时的人类检查看来,已经完全没有了生命迹象。   于是人类放心地通过研究逃生舱上的各种技术,掌握了从一级文明到二级文明的办法。   顺利地在一百年内,进化成了二级文明,成为二级文明之后,人类的发展就开始飞快加速。   那时,本恒星系的两百多颗适合改造的行星上,都有了人类移民。   朝着两个最近的恒星系飞行的人类太空舰队,那是物资和技术都准备充分,哪怕飞抵目的地需要百来年的时光,也再所不惜。   总之,看上去人类文明蓬勃发展,在浩瀚无尽的太空中播种开花了。   可偏偏,母星上,有一个实验室,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他们用一百年前那个珍贵的逃生舱里保存下来的基因,想要复制出一个活的外星来客。   一开始,几百亿人类,谁也没觉得拿一个早就死了几百年的生物基因做个生物实验会有什么危险。   毕竟,这种外星生物的复制实验,在人类进入二级文明以后,就曾经在其它小行星上发现过低等生物。   对这些生物的研究和利用,反而促进了人类新能源技术的发展。   就算偶而会出现一点纰漏,也有外星生物实验室那安全又严密的安保作为第一道防线呢!   再说了,就算那外星生物真的极为危险,本事通天到能逃出实验室,那咱不还有激光炮、超声木仓……实在不行就上中子炮呗!   再再退一万步,真要是外星生物就跟那个超级菌一样,能在一分钟之内分裂繁衍出几百万个个体,当地没来得及处理,导致整个星球都被外星生物给占据了……那咱不还能直接把整个星球给炸了么?   反正如今人类的领地足足有两百颗呢,做实验的小行星,地盘连万分之一都没到。   但就是这个万无一失,它最终失了!   实验者们在培养皿里培养出了带有活性的外星生物细胞。   经过半年后,十来个聚合小细胞组成的芝麻小点越长越大,已经变成了个直径一米的球体。   实验者们甚至还切下了一点组织,分析里头的物质,并且得出了结论,说是找不出这种生物的神经连接途径,很有可能这个生物,它根本就不是什么能制造出逃生舱的智慧生物,有可能是不小心放在逃生舱里的一些低等菌类……逃生舱真正的制造者,可能远在几百亿光年之外,在航行中遇到了突发事件,这才放出了空的逃生舱,通过黑洞远远地流落到了本恒星系的小行星上。   它就像是儿童玩的软陶泥一样,外表变形成了一个人类!   一个长得跟研究员很像的男性人类。   这个发现当时还轰动了整个恒星系的人类。   许多研究外星生命的研究员都申请加入这个项目,而各种发现也越来越多。   这个外星生命,它可以变形成所有它接触过的人类……当然了,因为它本身的颜色是淡蓝色,所以就算它能变形得分毫不差,颜色上也还是很好认的。   而且这个小外星生命,天真,单纯,完全没有什么心眼似的,它就是简单地模仿着接触到的人类,人类走路,它也走路,人类张嘴做表情,它也张嘴做表情……   在给全恒星系的人类直播了外星生命的表现以后,普通人甚至还在恒星网上讨论起要不要多复制上一些外星生命,给人类养着当宠物玩。   直到实验室突发血案,所有的研究员都被外星生命给杀死了!   作者有话说: 第320章 番外(2)   事后复盘, 起因是一位研究员的大意与愚蠢。   他觉得这个外星生命像幼童一样的天真可爱,甚至还能跟人产生感情,就好像是他养的宠物猫, 但比宠物猫还要可爱聪明……它能变化成任何形状!   那如果变化成他最喜欢的女明星那样子呢?   在违规将外星生命带出全副武装的实验室几次都没有被人发现以后, 这位蠢货研究员居然给外星生命买了衣服帽子和墨镜,把它打扮成了一位普通人类女郎,甚至还带着它去了实验室外商场店铺!   经过分析,外星生命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怎么在人群中毫无破绽的伪装。   这个外星生命, 哪怕只是在人类实验室出生刚满一年的,也具有惊人的学习能力和伪装能力。   一等到它觉得有把握的时候,就毫不客气地对人类进行反杀。   整个实验室,无一幸存。   而那位觉得自己跟外星生命已经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的研究员,他死得尤其惨烈。   别的实验室里的人类好歹都还能剩下个被吸干了血的全尸啥的,这一位呢, 连个骨架子都没剩下, 就剩了点残存的生物组织……   从监控录像里回看,发现原来是那个外星生命化成了一张膜,直接包裹住了他全身,过了没到十分钟, 这位喜欢养外星生命当宠物的研究员,就全消失了……   外星生命逃出实验室,这件事在当时成了轰动大新闻。   但那会儿谁也没觉得这事能大到了影响人类存亡的地步, 倒是感叹两句,每天刷一刷新闻, 看着整个小行星兵荒马乱地通缉外星生命……还觉得挺新鲜的。   最后那外星生命当然是给抓着了, 但也是好险, 居然叫它给混到了行星航天站里,差一点就坐上飞船逃跑了!   为了斩草除根,各种武器都招呼上了,就算那外星生命极为强悍,在千度高温和压力下,也会化成了气体。   看上去这个实验事故也就到此为止了。   但谁能想得到,那个外星生命它不光是要坐上飞船逃跑,它还在跑路期间,趁机向母星发出了信号呢?   如果是一个普通外星人,他遇到了危险,向母星救助,母星会不会跨越几十光年来救这个人呢?从人类自己的情况就能推得出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哪怕就是倒退几百年,所有国家的王室在外星遇到危险了佚䅿,也不可能去救。   对于一个星系文明来说,单独的个体,它就没那么大的脸。   但如果这人发的信号是:家人们,捡了个好星系,快来抢呀,这里人傻钱又多!   那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人类这种靠着后天学习才能拥有知识的,压根想像不出来,记忆,它是怎么通过基因传播的?   这宇宙里,它怎么就还能有一种生命,居然能一出生就拥有记忆?   因为人类想像力的贫乏,所以他们没有在外星生命一逃出实验室就用全力扑杀,而是给了它向外发信号的机会。   当一百年后,面对大举进攻的外星系舰队,人类都懵傻了……   这一场大战,足足就打了两百年。   头一百年,人类虽然是本土作战,但架不住外星系舰队有等级压制,人类伤亡惨重。   原本的二百多颗长居星球,竟然就丢了一百八十个。   余下那二十颗小星球,也都是在星系的外围,因为距离和周边行星带的原因,暂时还没被外星舰队染指。   于是这二十颗小行星上的人类,自觉是拼不过外星生命了,想想还不如趁着有点资源,飞船也都还良好,早逃早安生了。   这些人类里的精英们,就坐着飞船逃走了……用的航线正是当初对外星探索时的那两条。   总之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幸运,这后来逃走的飞船居然跟先前出去的舰队会合了。   在逃亡的五十多年里,大概是背后有狼追,毁灭的压力迫使这些舰队上的精英拼了老命地发展科技,居然还真给他们有所成就。   在整合了二十年后,逃亡舰队居然能有余力,掉回头来,反击外星生命了。   这一回败得很惨的是外星生命。   大批的外星生命被俘虏,充做能源动力,这次的人类吸取了教训,再也不给外星生命长大的机会,在将全星系里最后一批外星生命给灭绝之后,这场两百年大战,人类才算是险胜了。   然而本恒星系内的所有宜居行星,也都变成了满目疮痍的战场。   在人类大败的这一百年里,那些压根没有资格上飞船的普通人,几乎全都丧命,不是在各次大战中被波及,就是被外星绿泥人给当成养料给吸收了。   总之,活在本恒星系内的人类,两百来颗星球上,加起来都不满千万。   这些星球,有的条件还好一点,能保存下来些生产资料,定居者就多上一些。   有的星球,条件恶劣不说,还位于星系的边远位置,定居者都不到一万,只能勉强求存。   要重建的星球那么多,这种没多少价值的星球也就被放弃了。   二十年里,本星系里的十来颗主要行星已经重建成功,恢复了往日的繁华。   而那些被放弃的星球,除了能接收来自主行星的垃圾外,已经再没有别的用处。   江易和明昭昭两个人,就是穿越到了这样的一颗垃圾星上。   这颗垃圾星在战后,就只剩下了不到八千人。   后来恒星系各星球重建,一批身体还不错的年轻人就想办法离开了垃圾星,再也没回来过。   当时留下来的老幼病残大概能有六千人。   经过了十几年,垃圾星上的人口越发的少,只剩下不到五千人。   江易和明昭昭顶替的原身,就是十几年前被留在垃圾星上的留守儿童。   从小被拾荒老人养大的一对年轻人,在拾荒老人过世后,就成了相依为命的小情侣。   原本他们同上百号人同住在聚居地里,虽然住宿条件也很差,但毕竟是一百多年前垃圾星还好那会儿留下来的地下避难所,比现在这个地下车库要强许多。   但就在半个月前,聚居地里一帮混混的头子,就看中了明昭昭的原身,要动手动脚,最后还是两个年轻人奋起反抗,这才逃出魔掌,但聚居地是没法呆了,两个人只能找到了百年前遗留下来的地下停车场暂时栖身。   但一场大雨下来,就让原本过得艰难的两人都发了烧。   这就是江易和明昭昭穿越而来的前情了。 第321章 番外(3)   ◎整个星球就是个大废墟。◎   连下两日的雨终于停了。   江易和明昭昭两个人走出了地下停车场。   这个破败不堪的地下停车场, 位于地下二十多米深处,当年能用的时候应该是什么交通工具都有,而且用间墙分格成一间间的屋子,如同直通电梯一样, 可以直上直下, 再通向出口。   在一百年前人类和绿泥人大战的时候,因为避难所地方太小, 这个停车场里也有上百号人在里头长住着, 江易和明昭昭从一边的步梯走上去的时候, 居高临下,还能看到这些格子屋内有人类生活过的痕迹。   但此时的地下停车场, 就像个巨大的怪兽遗骸,一半已经倒塌被毁,另一半倒还能遮风挡雨,毫不设防地敞着出口, 静静地暴露在毒雨和烈日之下。   两个人在走出停车场的时候, 都戴上了帽子。   这种帽子是用不透光的布料制成的,只露出了眼睛和鼻孔, 看上去更像是去抢银行的。   除了这种几乎快把脸全遮住的帽子, 眼镜也是少不了的。   但幸存者们所需要的物资几乎全靠捡垃圾,所以能捡到什么样的眼镜也是全凭运气。   先前两个人没有穿越过来的时候, 两位原身用的眼镜都是断了腿用细丝捆住的,眼镜片也被磨成了一片花……但即使这样了也不能丢掉, 不然长时间受日光照射, 用不了几年就瞎了。   这时候当然也就顾不上会不会引人怀疑了, 两个人戴着的, 都是江易从可回收物品库里找出来的平光镜。   而他们的脚上, 穿的倒是江易放在随身空间里的新运动鞋,在鞋子外头套了几层破胶皮……   总之,两个人猛地看上去,都跟现代的拾荒者没啥两样。   然而来到地上,放眼望去,真正是一片废土世界。   江易忍不住摇摇头,“我曾经穿越过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因为小行星撞击星球导致的末日,但那也比现在这儿强太多了,那边的大部分城市起码还都保存着,虽然有病毒不能住人,好歹外观还能看,道路还能走……这儿,才真的是末日战争后的世界。”   如果说凶星世界里城市的高楼大厦至少都还保存了百分之八九十,那现在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没有一座完好的二层以上的楼房,没有一条不被破坏的街道。   百来年以前的平整道路,如今却变成了严重战损版本:深达几米的巨坑里绿水汪汪,巨坑边上的道路断面又高高翘起,像是被骨头被打断后突起的伤处。   明昭昭打量着周边环境,眼神里倒没有什么畏难之色,反而兴致勃勃地举起手里的手机,找了个不错的角度,拍下了一段小视频。   “真该让骁国那个大导演,看看什么才叫末日战争!”   就他拍的那所谓大片,一个超级英雄最后就能力挽狂澜,拯救世界?   简直是儿戏!   看看这个真正经历过末日战争的世界吧!   逃亡走又回来征战的那些精英们,可是数以十万计,后一百年战争里,少说也死掉了七八万人。   哪来的什么超级英雄啊!   “咱们既然穿越到了这个废土世界,那主要任务是回收这里的垃圾呢,还是要把别的世界的垃圾用在这儿呢?”   明昭昭扶着江易的手,两个人绕过一个直径五米的大坑,又小心地越过一片裸露的砂石地。   江易想了想,“我觉得那好几个世界的垃圾库,没准都要在这儿派上大用场了!”   这个垃圾星的环境实在是……太糟糕了。   凶星世界里是农作物长不出来,城市里又有致命病毒,好歹农村还是能让人活命的,挖点野菜、捉点虫子啥的还能勉强活下去。   这个世界呢,环境恶劣到直接连植物都不生长了!   整个地面都覆盖着厚厚一层充满了毒素的灰尘,这是百年前大战争遗留下来的。   这些灰尘抑制了动植物的生长,又污染了水源。   而被破坏的大气层,压根没法挡住光线里的紫外线,如果人类过度暴露在外,皮肤很快就会被灼伤。   至于城市的地下部分,比如停车场、避难所、地铁站,还有一些照不到光的部分,虽然也会长出一些菌类,但这些菌类大部分都是有毒素的,只有少数一两种能吃,味道却跟木渣子差不多,直接就被人叫做木蘑菇,木蘑菇虽然能吃但没多少养分,据说曾经有人给刚两三岁的孩子吃木蘑菇粉糊,那孩子最后长到七八岁就死了,大头大肚子,却长着细如麻杆的四肢……   就连生命力最顽强的虫子和老鼠,在这个星球上,都是极为稀有的……   没有动植物,所以人类靠什么生存?   全靠拾荒!   两百年前,这颗星球上的人类总数足有七八亿,那个时候物资极大丰富,压根没有人为吃喝发愁,但与绿泥人开战之后,人口是迅速断崖式减少的。   一次战争就有上亿人死去,绿泥人占据星球后,更是把人类当成美味的食物。   不到一年的工夫,星球上的人类都不足十万。   绿泥人对人类的食物不感兴趣,也就是因为人类的断崖式灭绝,让许多两百年前人类生产出来的物资都保存了下来。   这些物资如果没有被破坏和深埋的话,其实养活十万人两百年那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废土上的人类,只能靠原始的工具和手段在废墟里挖掘,一个壮劳力也就刚刚好能供养得起一两个老弱而已。   所以到如今,全星球只剩下了不到五千人。   这五千人的谋生手段,就是在废墟上捡垃圾。   总之,过得实在是太惨了。   但这倒是非常适合回收站大显身手的地方啊!   这个世界曾经经历过科技大爆发,也经历过外星绿泥人的入侵。   整个星球就是个大废墟。   不管江易从回收站里拿出什么东西来,都不足为奇。   比如之前的避难所里,小孩子们听的最神奇的故事,也不过是某个幸运儿,无意中掉进了一个废墟下的空洞,不但没受伤,反而让他发现了满满一屋子的食物和武器……   避难所里最受人尊敬的大佬,就是总能在每一次拾荒的时候装满背上麻袋的男人或女人。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3-21 01:53:46~2023-03-22 02:27: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素颜 20瓶;东征客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2章 番外(4)   ◎目前能换两种,硬糖和旧衣服。◎   这个定居点的幸存者们, 一般都是在离避难所附近五公里内的各处废墟拾荒。   曾经的医院、购物中心、食品加工厂、居民住宅,都是他们搜罗的地方。   早些年,这些地方还是很好找着吃喝的。   几个幸存者合力,将一些大的碎石和水泥块搬开, 仔细扒拉个一天, 能找着的好东西那是真不少。   但是过了这么多年,附近的好搜索的地方都被梳理了许多遍, 哪怕是块木板布头, 也都被捡走了, 还想找着食物,那就跟天上掉金饼差不多的概率了。   所以幸存者们搜索的距离越发的远, 搜寻的地点也各种脑洞大开……   之前几乎没什么人去的污物处理站、墓地、水电厂之类的,现在也成了幸存者们想捡漏的新地点了。   尤其是最近一个月,幸存者们中间流行的网红捡漏地,是五公里外的一个废弃农场。   五公里的路程, 本来靠着腿走倒也不算太难, 但奈何所有的道路都已经被毁,为步行增加了额外的困难, 甚至还有危险……   两个人虽然体能都不错, 但花了半个小时,也才走了不到一公里的样子。   从路边的废墟来看, 所处的位置应该已经在城市的中心了,他们就找了个地势最高的二层楼房顶, 坐下来歇脚, 又拿出了一架无人机放飞。   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直起腰来, 抬手擦了擦流到眉骨的汗。   为了防止光损害, 幸存者们都包得厚厚实实的, 生怕有一点皮肤露在外头,汗流得就多一些。   他的手才放下,一双眼睛就突然睁得老大。   “啊?”   旁边的男人刚刚从土坑里刨出来一段巴掌大的根茎,这段根茎已经干枯萎缩得像老树根了,不过男人知道这东西能吃,比那些木蘑菇的味道还好了不少,用水泡上两天再煮,还能有些甘甜的味道。   他正将这段根茎小心地塞进腰间系着的口袋。   这次来拾荒,他自己就带了两个口袋,一个是背在背上的破麻袋,用来装一些能用得上的东西,如破木头、烂绳子、金属片和织物之类,腰间系着的这个,就是专门用来装食物的。   听到儿子的惊叫,他警觉地快速扭头看向儿子。   但这小子什么危险都没有,既没有掉进塌陷的土坑,也没有头顶上突然砸下来的重物……   男人松了口气。   “嚷什么呢?”   “爸,你看!天上有一只鸟在飞!”   少年是这个星球已经变成垃圾星后才出生的,什么飞翔的鸟儿,他只在父母讲的故事里听到过,是没有亲眼见过的,所以这会儿他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   “什么鸟?”   男人忙抬头,朝着少年指的方向看过去。   然而稍显阴沉的天空上,哪里有什么鸟儿呢?   少年跳脚,“真的有,刚刚才飞不见了!”   男人拍了少年后脑一记,“快干活吧!”   要是运气好,没准还能多挖点根茎,甚至从两百年前留下来的饼干和营养液。   毕竟,他们避难所里那个幸运儿小焦,可是在这个农场挖到了整整五斤的颗粒食物和一大盒营养液。   “啊!”   不远处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呼声。   少年和男人两个都朝那个方向看过去,刚好看到一个男人把一包东西抱在了怀里,满脸都是惊喜。   少年眼露羡慕,脚步忍不住朝那个方向迈了几步,却被他父亲给拦下了。   “老杨头,你这是发了呀?”   老杨头已经将那袋子东西塞进了胸前的口袋里,用全身环抱住刚刚得来的食物,嘴里嘿嘿笑着。   “发什么呀,就是找着了一小袋吃的。还不知道能吃几天呢。”   虽然理论上来说,这都已经快过期一百多年了,但垃圾星上的幸存者们,才不管它过不过期,只要能填饱肚子,那就是宝贵的好东西!   “你也挖了不少块薯吧?”   男人摇摇头,“只有三两块……”   他胸前的袋子里已经装了六块块薯,三大三小,他一边挖着,一边都想好了回去要怎么做着吃了。   “一会儿咱们还是结伴回去。”   老杨头有点讨好地说,男人点点头,“那是当然。”   虽然避难所里就百来号人,几乎人人都认识。   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遇上了那饿急眼的,少不了要上手来抢。   所以不管去做什么,都最好有几个做伴的。   不然不小心被人打死,都不知道会倒在哪里……   像前两天避难所里那一对小年轻,不就是被逼得住不下去,只能在外头落单么?   谁知道那伙人会不会又去找他们的麻烦呢?   他们一边说着话,又继续干着机械挖掘的活儿:先把地刨松,再用小木棍划拉一番,有东西就蹲下来捡,没东西就接着刨。   坐在屋顶上的江易,这会儿正把无人机拍下来的画面用终端打开。   “除了咱们俩,一共一百二十八个人,避难所五百米附近二十个,北边三公里废墟处八个,南边五公里废墟处十七个,南边六公里废墟处二十一个,东南方向的农场废墟三十六个,那在避难所里的,有二十六个人。”   为难原身的那伙人,一共八个,六男两女,都是年轻力壮的,这八个人,加上各自的亲属,那就是二十个人。   这伙人这些年在幸存者里横行霸道,对于那些看着弱一点的,就是各种欺压。   一百多号人里,就有五十来人长年给他们交着保护费。   这保护费不外乎就是找到的食物和物品,但有时候实在交不上了,也能用干净的水来抵。   因为水源都被污染了,幸存者们要想用到干净的水,还得自己打来雨水经过好几层过滤,每天光是弄水,就得费上不少精力。   “咱们就把新驻地建在这儿吧。”   无人机给两个人传来了高清的地形图。   明昭昭指的是城市北边的小公园。   这座战损得很彻底的城市,基本上看不到一座二层以上完全好的建筑了。   路面也被毁得稀烂。   如果把驻地安在城中心的话,虽然去哪里都近,但那路实在是太烂。   要修好那费的工夫可就太大了。   倒不如原本就没多少建筑和道路的小公园,重建花的工夫不用太多,建好了去哪里都方便。   两个人商量好了就朝北边的小公园进发。   没走多久,就在公园附近与几个幸存者遇上了。   “小江,小明?你们不会是要去公园吧?”   “这两天你们在哪儿呢?”   “光是你们俩在外头,很危险呀!要不是前两天下雨,他们没准就去堵你们了……”   “他们不在外头怎么办?在避难所那不是等着那帮人过来欺负嘛?”   “我们打算以后就住在这个公园里了,你们有事可以过来找我们。”   这几个幸存者在避难所里也都属于老实巴交的那种,都是老老实实自己捡垃圾,很少会去打别人的主意的。   江易有意跟他们交好,就直接说了二人的打算。   “其实你们也搬来住挺好的。这边的路比城里的还好一点。”   起码没有那么多的大坑和陷空区。   有幸存者心动了下,却还是摇摇头,“公园这边的废墟里,找不着吃的呀。”   城里虽然烂成了一团糟,但好歹翻翻能找到点东西,这公园本来就是一片开阔地,原先有些花花草草,也早就枯死成了干枝枯树。   这么多年下来,干枝枯树也被当成燃料给采伐得差不多了。   江易也就是随口这么一说,想要把避难所里的幸存者们都召集起来,在公园里建驻地,至少要做出点什么来取信于人才行。   见劝不着这几位,他们道了声别,从围栏缺口处走进公园。   望着两人的背影,一个幸存者挠了挠额头。   “怎么觉得他们俩,好像有点不太一样了?”   说话的模样,似乎都比之前有底气许多。   “会不会是这两天在外头,反而找着了什么好东西?”   “他们不怕老胡那伙人找到这儿?”   虽然交情不深吧,但好歹都住在避难所里,时不常见面的,他们也不希望避难所里的人越来越少。   “回去别跟别人说!”   “那当然了,我又不傻。”   老胡那帮人,如今是越来越过分了。   江易和明昭昭两个人选中的住处是公园南门的一个小平房。   这小平房的框架和房顶还比较完好,虽然也漏雨,好在还有个完好又干燥的地下室。   两天后,两个幸存者来到他们的住处。   “你们居然住在这儿……可叫我们好一阵找!”   “没想到这儿被你们打理得还真不错……啊?这是什么?”   一个幸存者指着被修补好的小平房门框上挂着的牌子。   “回收站?”   “这啥意思啊?”   回收站的字面意思他们当然知道了,可这儿在两百年前是公园啊,公园里不可能有回收站,这不是常识吗?   “就是回收东西的意思啊,我们在这儿开了个回收站。”   “要是有什么用不着的东西,可以试试到我们这儿来回收,可以交换哦!”   明昭昭人在屋里,倒不用捂得太严实,脆生生地笑着答话。   看着这两个人心跳都快了下。   怪不得老胡他们要打小明的主意,实在是这姑娘长得确实好看。   “都回,回收什么呀?”   虽然姑娘长得好看,但对于他们来说,更要紧的是活下去,他们才不像老胡那伙人还有那么多的花花心思呢。   “玻璃、金属制品、电子器件、仪表之类的,都行。”   江易笑眯眯地拿了块抹布,将低矮的窗台擦得干干净净。   他打算把这个窗台改造成橱窗,在橱窗里展示一些有点诱惑力的东西。   不然怎么能吸引得到幸存者们都来跟他混呢?   “那,那能换什么呢?”   他们就是理解得有点费力。   这两个家伙,是吃错了什么药了?   玻璃、金属、仪表、器件这些破烂东西,那还不是有的是?   “目前能换两种,硬糖和旧衣服。”   江易这话才说完,就看到对面的两个人眼里刷地放光。   “换换换!” 第323章 番外(5)   ◎好香呀!◎   其实硬糖是临期库里最最便宜滞销而且早就已经过期好些天的。   纸质糖纸包着的糖, 跟小石块似的那么硬,看上去又灰突突的,除了甜味,也就有点廉价香精勾兑的酸味了。   这种糖, 江易小时候压根都没吃过也没见过, 倒是在七零年代的供销社里见过,一毛钱能买十块, 那个时候村里的小娃娃倒是很馋这口。   在其它几个世界里, 江易都觉得把这个卖相不好口感也不行的糖拿出来换东西有点不好意思。   然而在这个世界里, 就一点也不违和了。   至于那些衣服,在别的世界里, 他还要挑一些合用的,看上去没那么旧的。   在这儿他和明昭昭挑出来的都是旧而结实的外套。   尤其是一批不知道哪个快递公司淘汰下来的快递员制服。   虽然样式大路,配色丑不拉叽,因为保存不当, 上头的五金件都有了锈迹。   面对两个眼睛里放着贼光的幸存者, 江易也只拿出了两件外套,十块硬糖。   挑是不可能让挑的, 爱换不换呗!   两个幸存者不但没有挑剔, 反而跟见着了宝一样,恨不得直接上手就扑。   但好歹还知道规矩, “换东西的话,是要怎么个换法?”   虽然整个城市像整个星球一样, 都被毁得稀碎了, 但废墟里还是能找到玻璃金属仪表之类的东西的。   这些东西, 除了金属能用来改成刀具外, 别的东西说实话都没啥用处, 就是在搜寻食物的时候,遇到了也会顺手捡一些,所以眼下这两个人身上还都没有这些。   “论斤吧……”   江易想了想,收废品可不就得论斤么?   毕竟,对方送过来的东西都是有大有小的。   “两斤换一颗糖,一百斤换一件外套。”   “那你在这儿等会儿,我们马上就回来!”   两个幸存者生怕江易他们会反悔一样,飞跑而去,过了不到一小时,又气喘吁吁地跑回来。   这次两个人的背上的麻袋里,都是沉甸甸的。   “一共二十斤有用的,但是今天的糖总共就十颗,你想换点什么?”   “换五颗糖吧,剩下十斤先放在你这儿,给我记账,等我补够了那九十斤,再来拿外套,行不行?”   他倒是想把那十颗糖都换走,可是他怕同伴揍他。   江易想了想,“可以。”   另一个幸存者带来了十斤玻璃和十五斤金属,他也换到了五颗糖,把那十五斤记账了。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把硬糖塞进衣服里层,跟二人告辞了还又不放心地跑回来问话。   “明天是一定还会收的吧?是吧?”   “收的,以后一直都收!”   他们对视一眼,脚步轻快地跑走了。   江易和明昭昭开始加工那堆玻璃和金属材料。   “你说明天会不会有好多人过来?”   明昭昭好奇地问。   “应该不会,可能有五六个人吧。”   明昭昭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却没有实际在末世生存的经验,倒是江易曾经在凶星世界里生活了将近十年,能了解末世时代幸存者的心态。   但凡有点什么找着好东西的门路,傻子才会大肆宣扬呢。   然而谁都有两个关系交好的亲友,给亲友透露一二那是应该的。   毕竟,末世里,光靠一个人也活得忒难。   比如凶星世界里,江易就是和另外两家人一道抱团取暖的,不然他还带着个孩子,就算有金手指也是处处不便。   天还未全亮,就有好几个黑影依次走出了避难所。   看到几个人的方向是向北的,就有人疑惑。   “你们怎么去那边?”   北边的废墟是幸存者们最先搜索的地方,上百年搜下来,真的是啥也不剩下了。   就算水泥石块山下压着的还有好东西,那也不是人力能弄得动的。   “今天不想去远处,咳,碰碰运气……”   往南边去的幸存者们听了这话,都忍不住摇头笑笑。   虽然避难所里流传过不少幸运故事,但这些幸运故事,最早的也都在十几年前了吧?   上哪里找什么神秘储藏室,里头有一罐子一罐子的蜂蜜和成箱的酒啊?   有那些奢侈品,都能用来当贿赂,好坐上几年一次的垃圾处理飞船,去往那些定居星了吧?   而往北边去的几个幸存者,则默默地加快了脚步。   因为白日里光照有害,每天清晨天不亮的这个时间段,其实也是废墟捡垃圾的最好时段。   这时候,就能取下捂在头上的罩子,顺畅松快地干活。   这几个人一直忙活了两个小时,这才拖着麻袋去了公园。   “是不是真的呀?”   “江易和明丫头他们俩从哪来的物资,还要开回收站?”   “难道他们跑出去的那两天,遇上了其它地方的贵人?”   整个垃圾星虽然只有不到五千人,避难所也就十来个。   他们这个避难所跟人家那些大的避难所就没法比了。   听说大避难所里,秩序好得很,就不会有老胡那伙人天天欺压弱小。   人家那避难所里,还有能自动过滤的净水,幸存者们压根不用自己每天费力气去弄净水。   当然,那些地方的头领,也就相当的有办法,他们能组织起一大群人手,挖开十几米深的废墟,那自然找到的物资就丰盛得多了。   “可是贵人为什么让他们开回收站?”   “玻璃、金属、破旧仪器这些,只要有废墟,这些东西就不缺吧?”   “管他呢,反正能换到好东西,咱们趁着这个机会多换一点就是。”   几个说着话,脚下的速度那是一点也不慢,没多久就到了地方。   看到那间小屋,昨日来过的两个幸存者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原本破败的小屋,这会儿不说焕然一新吧,也是紧固整齐了许多。   墙面上有破损的地方,都用同色的泥巴做了修补。   房门四角用金属片包得严严实实,看着就牢固得很。   只剩下框架的窗口,也安上了四扇窗。   这窗子是用金属条做框,十几块小玻璃镶在上头,看上去结实又能采光。   而且这玻璃看着还有点眼熟,这不就是昨儿他们找来交换的吗?   “他们俩可真能干!”   其实人类本来就是住在地面的房子里的,谁乐意长年居住在不见日光十几米的地下。   但地上的房屋都被破坏了,就算有一二层的房子还勉强是个房子,那也是没门少窗,里头乱糟糟的,想要能住人,就得费好些天的工夫去收拾。   然而等到暴风雨来了,不是进水就是漏雨的,又在地面上,很容易遭贼,所以幸存者们就没人住在地面上。   “还有糖吗?我今天带的东西加起来够一百斤了。”   “我的也够了。”   两个幸存者眼巴巴地从窗子里望着小屋内部,想看到昨儿他们见着的那外套。   “今天一共有二十颗糖,两件外套,除了这些,还有两双鞋子,三袋两斤装的大米。”   “大米?”   几个人一听到这两个字,都激动上了。   “大米也能换?”   “能不能先看看?”   这些幸存者们,有些年纪轻点的,从出生起,见到的就是父母带着他们在废墟翻捡东西。   幸运的时候,也能翻到大米,不过这种食物如果没有密封好,很容易坏掉,有时候好不容易在废墟里翻找出了大米,却都已经变成了灰色的粉末,甚至还会沾上霉点。   如果只是灰色粉末的话,硬要吃也能凑合吃,无非口感跟木蘑菇一样。   但要是吃到沾霉点的,那可就要闹肚子生病了,严重的送命都有可能。   但江易拿出来的大米,是用塑料包装的,非常严实,不但没有霉点,颜色也还没变。   显然,这就是能吃的上好食物了!   几个人都激动起来,为了这三袋大米,面红耳赤地分配了半天,这才商量好了各人交换多少。   各人都换到了东西,尤其是前两个幸存者还换到了新的外套,立马就给换上了。   摸着半个破洞都没有的结实外套,幸存者的鼻子一酸,差点就落下了眼泪。   就他原本的外套,已经补了好几回,但已经没法再补啦。   他动作幅度只要稍微大一点,就有可能撕扯出新的破洞……他穿的衣服还是从他老爸那儿传下来的,据说最少都有一百来年了!   太阳落山,避难所里的各家各户都陆续地开始升火做饭。   如果没有找到废墟里的食物,那最差也要煮点木蘑菇,这东西虽然没啥营养,但哄哄肚子还是行的。   少年蹲在通风口处,小心地看着锅,眼看着里头的块状物颜色变化,就忙撤了火,用一个带缺口的大勺子将里头的东西都捞了出来。   旁边的小女孩乖乖地蹲在一边,两只大眼睛紧紧盯着少年的动作。   “爸妈!”   “小妹!”   少年后头的两个字本能地降低了,“开饭!”   避难所里,大家都尽可能地少发出声音,尤其是吃饭的时候。   少年将四份食物都盛在四个大小不一的金属碗里,先拿了一份递给小女孩。   男人和女人停下手里的活儿,也端走了各自的饭碗。   小女孩伸手抓起一块食物,忽然吸了吸鼻子。   “好香呀!”   那是一股奇异的香味,一家四口几乎同时闻到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3-23 02:20:49~2023-03-24 00:53:4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Souverain 5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4章 番外(6)   ◎为什么要搬家?◎   “哥, 你先吃!”   瘦弱的小女孩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小心地举着一块饼干,递到她面前的少年嘴边。   此时此刻,她们一家已经跟避难所里的好几家一道, 偷偷搬到公园里来了。   为什么要搬家?   小女孩吸吸鼻子, 咽了下口水,看着少年咔嚓咬了一小口, 奇异的食物香气钻进她的鼻子里, 让她越发的渴望这份珍贵的美味了。   为了公园里能尽快地换到食物和其它的好东西, 当然是离回收站越近越好了。   自从那天她爸发现了隔壁人家里偷偷吃的美味,再三央求, 又送出去自家的一个儿童滑板,这才知道了这个绝密消息。   第二天她爸带着哥去了一趟,回来就给她带了甜甜的糖果。   甚至都等不到过夜,全家人就搬到了公园。   要不说在幸存者堆里, 大伙向来夸她爸是个钛合金大算盘呢!   她爸带着全家, 很容易就在公园找着了合适住又离回收站近的房子……是守着人工湖的服务亭。   服务亭的房顶虽然漏了,只要补一补就好了呀!   他们一家四口一起动手, 很快就能收拾出舒服又整洁的新家了。   这边的空气, 还比避难所里的要清新多了呢!   她们全家这么一搬,那几个天天来回收站交换的人, 也都跟着搬过来了。   不过,先搬来的位置好, 后搬来的, 可就只能挑那些更远处的小平房了。   昨儿她爸看到回收站的江叔叔在挖地, 就上去问江叔叔, 能不能帮他干活来交换东西?   旁边其他人看见了, 还笑话她爸异想开天呢!   说是如今这世界,最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工,最最珍贵的就是食物,挖个地就想来换东西,做梦呢?   谁知道江叔叔居然同意了!   然后现在她爸和三个幸存者就在替回收站干活……他们要把回收站旁边的那片草地,清理干净,开出一片实验田来。   因为爸爸有了工作,所以她现在有了饼干吃。   哥说这个饼干在末世前叫压缩饼干,吃一片一整天都不饿!   小女孩捧着多了个牙印的饼干,珍惜地小口吃着。   真脆真香呀!   回收站内,明昭昭手里拿着一台巴掌大小的仪器,耐心地用仪器测试着许多份土壤样本。   这个仪器是江易从商城里兑换出来的,又花了五十万的绿叶币。   得亏这些天从江易手里出去的那些临期食品和旧衣服,绿叶币那是蹭蹭地往上涨。   一颗在哪个世界都不值绿叶币的硬糖,它居然能入账一百!   一件在哪个世界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出售的旧冲锋衣,那领口袖口都有磨损了,居然入账一万!   要不是知道不可能一下子拿出太多,江易真想像某些土豪一样,把这些品相差劲的二手货可着劲地往外撒了。   江易瞄了眼正认真干活的明昭昭,也接着埋头整理那些穿越了几个世界都卖不出去的垃圾。   纯度可疑的罐装蜂蜜、据说十分没营养的粉丝、原味的压缩饼干、色彩鲜艳的果冻、蘑菇罐头和黄瓜味的薯片……   算算日期,都是过期了至少半年的。   江易又朝窗外瞥了眼,不远处的几个幸存者正在勤恳地干着地里的活。   因为长年星际大战,整个星球表面都被污染了。   厚达一米的污染层让垃圾星上什么都生长不出来。   垃圾星上的五千人之所以能幸存下来,主要是靠人数少而且越来越少。   因为就这点人,挖一挖废墟加上木蘑菇,倒也不是不能苟且偷生。   而江易手里虽有从各个世界里收集来的垃圾,但也养活不了这五千来号人一辈子啊!   这么盘算的话,还是得努力搞生产。   所以就有了这个实验田的开垦了。   这些天,他把公园周边都考察了一番,发现他选的还真是个不错的地方,适合搞小型基地。   因为公园附近既没有住宅也没有工商业中心,因此在大战的时候,那些各种可怕的武器,也就不会往这边招呼,破坏的程度就小一些,最需要处理的,就是这厚达一米的污染层。   只要把污染层挖走,用防护墙隔开,上头再搭个顶棚……这不就是阳光大棚啊!   当然了,水源的问题也得解决,但这就需要更多的人手了……   江易在心里默默算了算现在固定到他这儿来交换的人数,加起来有六户十八个人了。   看起来,还是得加大吸引力呀!   他和明昭昭都以为,开了回收站以后,没准用不了几天,之前欺压过原主的老胡他们的团伙就会找上门来了。   却没想到,这都已经十来天了,到公园定居和交换的人在缓慢增多,却始终不见老胡一帮人的影子。   那就说明现在跟回收站打交道的人,不光跟老胡没啥交情,内心里也都对这伙恶霸是反感的。   而且一个个的保密工作做的都很不错。   虽然这么大的公园就在城边,回收站也是公开的,老胡那伙人迟早会发现江易和明昭昭这一对年轻的小肥羊,但感觉到自己正在帮助着的幸存者们,并不愚蠢又短视,江易这心里,还是挺欣慰的。   毕竟,就算他跟明昭昭已经打算重建垃圾星,也要看看垃圾星上的人类里猪队友成分高不高啊。   不然就他们俩,很难带动队伍啊。   现在发现,这些人一直规矩地做着交换,而且口风也很紧,倒确实都挺不错的。   就算以后那些幸存者们良莠不齐,这批人起码可以一用。   江易收拾出来当实验田的地并不大,连半亩都不到。   既然这样,在田地被清理好之后,盖大棚还是遇到了难题。   他在这儿收到的玻璃远远供不上大棚所需。   最后只能先盖了个长宽二十米,高两米的温室了。   温室盖成那天,挨着回收站在公园定居的幸存者们都跑来围观。   小女孩拉一拉自家哥哥的衣角,“哥,这个透明的房子是要住人的吗?”   可是阳光这么强烈,会晒伤人的呀!   少年挠了挠头,“咳,这个就不知道了。可能是为了暖和?”   他可是听他爸说了,这个透明温室在白天暖和的很,这两天几个人在里头干活,都出了好多汗。   在众人的围观下,江易和明昭昭两个人,小心地将长到手指长的小苗栽种进了温室内。   如今这垃圾星的温度白天三十度,夜里零度,不弄温室,什么苗都长不成。   这些小苗还是他俩用种子提前在住处催芽催出来的。   “啊?”   “看,那个像是绿色的……”   “细芽?植物?”   “天呐!他们居然还有植物!”   他们这些人,都是出生在末世后,什么植物动物,大都是在书本残片和长辈的故事里听说过。   这会儿看着这些传说中的事物,都目瞪口呆,激动万分。   “江,江……站长,这个活交,交给我吧!”   “还是我来,我的动作轻!比他灵巧!”   “我我……”   江易本来也没打算都自己干,既然大伙都这么积极,那他当然顺势就分派出去了。   在幸存者里找了两位看上去比较精干的女人,再示范一番,垃圾星上第一座微型农场,就此拉开了序幕。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3-24 00:53:50~2023-03-25 01:26:4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梨花酒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东征客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5章 番外(7)   ◎抄着家伙就来了。◎   “胡哥, 前儿咱们不是还觉得避难所里,好些人都不见了么?”   “昨儿就听来运那家伙说,在城北一个废墟里看见了两个家伙。”   “好么,他们一来看来运, 就赶紧躲……来运这小子也是机灵, 装做没发现,就找了个地方藏起来了, 那俩家伙这才放了心, 又出来搜罗, 然后来运就一直盯着他们……”   “等到快天黑,俩家伙就往北去了, 来运跟了一段路,跟到动力站废墟那头,才没敢再接着跟……”   坐在一张拼凑起来的沙发上的络缌胡男人皱了皱眉,嘴里含糊不清地咒了一句。   “没用的东西!”   “那什么, 第二天我听了来运这么一说呀, 我就带了两个人往北边去了。”   “嘿!还真别说,到了动力站废墟, 还真发现了好几个不见了的家伙!”   “那些人见了我都跟见了鬼似的, 不是撒腿就跑,就是躲躲藏藏的, 最后还是被我追上了……这才发现,原来那些人都搬到城北的湿地公园去了!”   “然后我们仨进了湿地公园, 嗨, 您猜我们看见了什么?”   络缌胡眉毛挑了起来, “有话快说!少废话!”   “我看见了江易和明昭昭他们俩!”   络缌胡边上的小弟冷笑一声, “原来这两个人跑到公园去了!还没饿死啊!”   当时是有人发现明昭昭这丫头, 长开了以后还挺好看的,这不就给胡哥说了么?   平时避难所这些人干活的时候都把脸蒙得跟鬼似的,几乎都看不着脸,这冷不丁地一看,还真看出个宝来。   胡哥能看上那丫头,本来就是她的福气。   有多余的吃的喝的,住的也比原本强十倍,换成避难所里别的女人,那不都是上赶着呢?   偏偏那丫头不识抬举,居然和江小子一起跑了!   在这样的世界里,他们能跑到哪去儿?   整个城市里能勉强活下去的地方,也就是避难所了。   而距离最近的有避难所的城市,至少在二百公里外!   这两个傻子要是能活着跑到二百公里外,他们这儿的老大都能换人做了。   老胡却拧了下眉头,问,“那些不见了的人都在公园?”   起初只有几个人,本来也不常见面,地下避难所这么大,最多的时候曾经容纳过上万人,跟个迷宫似的,现在剩下这一百来号人,个个都警惕性高得像兔子,平时关系一般的,恨不得住得越远越好,老死不见的,所以他们都没在意。   一直到不见了的人超过三十几个了,他们才发觉出了这里头有问题。   “是啊!那些人,都特么的在公园里住下了!”   “那丫头和那小子,居然找了个平房住着,还挂了个牌子。”   “什么牌子?”   “回收站!”   “哈哈哈哈哈……”   众人发出哄笑声。   “回收啥呀?这世界,全都是垃圾!还用得着回收?”   “况且他们两个穷鬼,拿啥回收啊?”   老胡抬了抬手,制止了笑声。   “公园里发现了好东西?”   没有好东西,那帮人会离开更安全的避难所,跑到城北边上?   “胡哥,我们只有三个人,就没凑得太近,不过我们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他用手比划着,形容着那东西的模样。   “一个大平房,但只有一面是墙,其它三面和顶棚都是透明的玻璃……”   “不可能!末日战争那会儿,就没有一座完整的楼,没有一面完好的窗户。”   虽然他们都是战后出生的,但也听老人说过那场战争。   绿泥人那是真凶残啊!   凡有人类的地方,它们就不会放过。   要不然十几亿人又怎么会只剩下了现在这点人呢?   “反,反正,我们是真看见了!”   “行了,去叫兄弟们,咱们去公园看看,这帮人究竟碰上了什么好事儿!”   顺便也给那对敢挑战他权威的小年轻一个教训。   老胡带着十五个兄弟,身上还带着家伙,浩浩荡荡地去了城北。   本来从避难所到城北,也不过是六七公里,但他们愣是走了三个小时。   路上还有两个兄弟掉进了坑里,费了番工夫才把人给拉上来。   当然了,虽然拉上来了,这脚也扭了,一瘸一拐地压根跟不上队伍,只能让他们自己先回避难所。   等终于来到了城北公园,十几个人都大大地松了口气。   “嘿!还真的有玻璃大平房啊!”   “难道是这个大平房里有什么好东西?”   “要不先去抓那两个不识时务的家伙,杀鸡给猴看?”   这些人向来在避难所里横行霸道,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都给他们交过保护费。   剩下那一小半人,是因为分属于三个家族,都有血亲关系,又相互抱团,不大好惹,因此才能井水不犯河水。   因此也不讲究什么策略了,不等老胡发话,直接就奔着回收站去了。   而明昭昭呢,这会儿正站在窗口,递给小女孩一个巴掌大小的洋娃娃。   小女孩原本满脸的惊喜和爱惜,可一扭头就看到这群来势汹汹的家伙,吓得向后一退,整个人就坐倒在地上,可两只手还是把洋娃娃抱得紧紧的。   “滚出去!”   “滚!”   “不然我们就不客气了!”   老胡这一行人,是万万也想不到,他们还没对其他人动手呢,刚来到回收站百步外,就已经被一群人给围住了。   这些原先还乖乖地给他们交保护费的蔫人,这会儿竟然手里拿着各种武器,眼露凶光地朝他们走过来!   而他们手上的武器,压根不是那些卷了边的自制刀具和磨出尖头的钢筋。   而是雪亮的长刀,有锋利矛头的长矛,还有弓箭!   这弓箭,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用各种废弃物拼凑起来的。   而是那种专业的弓箭,不用亲身试就知道杀伤力绝对不低!   十几个人几乎是同时看向老大。   他们虽然是避难所里的□□,可也就是几个合起来欺压两三个人,根本没见识过这样的大场面啊!   现在这些手里拿着精良武器的,可至少有二十个!   人数不如,武器也不如,这架还怎么打?   络缌胡眼睛闪了闪,当机立断,“退!”   这伙人撤退的速度,可比来的时候快多了!   转眼间,就跑了个干净!   手拿武器来对抗的众人相互看了看,都发出了哈哈大笑声。   “原来老胡也有怂的时候呀!”   “哈哈哈哈……今天真痛快!”   “下次再来,咱就不多说,直接干他!”   江易笑嘻嘻地从回收站里出来,向着众人拱了拱手,“多谢大家合力赶走了这些无赖。”   “来来来,为了庆祝赶走□□,我们请大家吃糖喝酒!”   明昭昭端出了一盘子糖,还有瓶打开了的二锅头。   众人收了武器,笑得合不拢嘴。   “哎呀,老板娘太客气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酒啊?这可是好东西!我爷爷当年可是一直念叨来着!”   他们都不傻,从前不反抗,是因为自家最多只有四口人,打不过也怕家人受害。   而且打赢了又怎么样?   万一受伤了,全家人还不是个死?   可现在不一样了!   有了回收站,他们不光能拿垃圾换食物和工具,还能用劳力还交换。   这不就相当于老人们口口相传的工作吗?   要是让老胡那帮人把回收站给搞没了?他们没了工作,哪儿还有如今这样的好日子?   更何况,温室里种的植物,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吧,但已经长到了膝盖那么高了!   这可是末世后第一批长出来的植物啊!   只要能种得活植物,就能有源源不断的新鲜食物……   以后的日子,就有了盼头!   虽然江易和明昭昭两个年轻人突然就拥有了这么多的物资,还有那么多的想法,实在是太过不可思议。   甚至他们拿到的食物包装上,那些字……   能认识但不太理解。   身为战后出生的人,他们还识字,就已经是几代父母费了洪荒之力的成果了。   那个出厂日期……算算距离现在也有几百年了吧?   但他们拿到手里时,还是干净如新。   这是什么样的保存技术……恐怖如斯啊!   总之,江易和明昭昭,敢对他们这些人拿出这些东西,又雇佣他们做工,却完全没有一点防备和担心的样子,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手里还有更大的底牌!   末世战争两百年,尤其是前一百年里,有无数神人英雄的传说流传在幸存者中间。   甭管是有神力还是超能力还是什么吧,只要能打败绿泥人救下人类的命就好。   然而传说只是传说,现实就是绿泥人将人类屠杀殆尽。   后一百年里,人类虽然占了上风,但战争还是那么的惨烈,而且整个星系被全部解放,也用了几十年。   对于剩下的这些幸存者来说,他们做梦都想要被神人现身拯救。   如今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他们才没那么傻,会去打破未来的希望呢。   因此今天老胡那一伙人来耍横,众人一呼响应,抄着家伙就来了。   但也得到了极好的效果啊!   看到平时里横行霸道的家伙们灰溜溜地逃走,这心里怎么就那么地快活呢?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3-25 01:26:47~2023-03-27 02:20:2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东征客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6章 番外(8)   ◎简直跟坐了火箭似的!◎   “站长, 我这儿有点东西,不知道能不能,能不能回收啊?”   天都快黑了,江易正准备将拉下回收窗口的卷帘门, 就看到一个幸存者鬼祟地蹿了过来。   “什么东西呀?”   “是这个……”   对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个巴掌大小的袋子, 从窗口里塞了进来。   在对方眼巴巴的目光下,他拿起这小袋子打开, 从里头拿出了个绒布小盒子。   小盒子里是个指肚大小的透明材质的更小的盒子。   盒内是几点黑色颗粒和一个芯片。   “这是我爷爷在城南的城市农场废墟里找着的!我们家保存了六十多年。这里头一定是很重要的信息!没准这黑色的就是种子!”   说起城市农场, 江易倒是知道。   在这个世界里, 农业分化出了两种方向。   一种就还是传统的农场,精耕细作, 也会用上各种自动化工具来播种洒水和收割。   另一种则是在城市里的摩天大楼里养殖种植。   在江易那个时代,城市里的高层住宅就已经开始不大受欢迎了。   哪怕是在城市里工作,居民们也是尽量选那些低层的住房。   毕竟这些动不动就几十层的高楼里,办公工作也还凑和, 但长期住在里头, 可就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了。   而在这个世界,也有过类似的发展历程。   在末日战争来临之前, 许多闲置的高层建筑, 就被农业公司买下来养殖动物,种殖蔬菜瓜果。   毕竟, 住在高层的许多弊病,什么噪音啊, 空间狭窄啊, 公共设施维护不力啊……对于农业公司养动植物来说, 也就没啥影响了。   因为农场地点离城市的超市极近, 有的甚至楼上农场, 楼下超市,因此节约了许多运营成本,这样提供的农产品,价格优惠又新鲜,几乎占领了城市一大半的市场。   当然了,大楼农场批量生产出来的产品,味道上还是比不过传统农场的产品的,传统农场的产品在城市里的价格就会贵上一些。   末日战争的时候,城市里的大楼农场那自然是首批打击目标之一,几乎所有城市的大楼农场都被早早轰成了废墟。   农场里的那些猪牛羊鸡鸭兔,那些青菜蘑菇番茄土豆青椒之类,虽然都是人类少不了的食物,但那些东西只要放上半个月都会发臭腐烂,因此末日战争后的幸存者们,很少会想去搜这些大楼农场的废墟。   毕竟,扒拉了半天,最后只能找到一堆动物的白骨或者一碰就碎的干蔬菜沫子。   吃又不能吃,只能干看着生气。   这位幸存者的爷爷,也就是抱着试试也不费什么的想法,在大楼农场废墟里转悠了好几天,倒真的给他找到了些好东西。   比如说因为瞬间高温被烤熟又被楼板压死的肉干,种子仓库里还没被毁坏的完整小包种子……   还有这个不知道用处的芯片。   那些小包种子,虽然看着完整,但也过了上百年,而且在地下避难所里也压根没有种东西的条件。   就算这位爷爷想办法挖了些土,把这些种子各种了些下去,又天天浇过滤过的水,还是全部失败了……这些种子就没一个能发芽的!   也就是这些天,眼看着温室内的植物长势良好,已经开出了细小的花朵,幸存者们把这些植物看得比传说中的人参还要金贵,哪怕不是被选去温室干活的,也要特意绕路过去瞧上几眼再走,想到未来的前景,心里就有了干劲儿。   因此幸存者就想到爷爷留下来的这个东西,在他手里也没啥用处,倒不如给了江易这个开回收站的,没准还能发挥点作用。   江易没拿出芯片,而是举起来对着光检察了一番。   这个世界在末日战争前的科技发展水平,已经超过了凶星世界。   因此这个芯片如果没坏的话,里头没准还真有什么了不得的科技呢。   他放下手,不动声色地试了试。   【星际时代的农业科技芯片……虽然在本世界已经是废弃无用的,但对于很多未达到星际时代的世界来说,这绝对是令人疯狂的科技树包!】   绿叶币+100万!   江易咳了一声,这才没被呛到。   这垃圾星看似什么都没价值,没想到遇到的第一个可回收的,就是这么的劲爆!   这赚绿叶币的速度,简直跟坐了火箭似的!   “站长,要是没啥用的话,就放你这儿吧!”   幸存者见江易半天不吭声,还以为自己拿来的这东西啥也不值,很没有底气地就要转身走人。   江易赶紧把人给叫住。   “这个东西,还是挺有用的……你等等啊。”   江易把早就准备好的物资摆了出来。   他先拿出一把工兵铲。   江易那个世界出的工兵铲,那可是万用神器。   在可回收库金属库里,工兵铲实在不多,仅有几件也是手柄上有些瑕疵的次品,好在并没影响它的质量。   要不是这个一百万让江易享受了把爆富的快乐,江易还真舍不得拿出来呢!   幸存者还没把粘在工兵铲的视线给移开,就看到江易又从窗内的地上,拎起了一个天蓝色的物件,摆在了窗台。   这天蓝色的物件看上去几乎七八成新,全金属打造,三层折叠,最下面一层还带个轮子。   幸存者看得目瞪口呆,呼吸都漏了一拍。   “这,这是……”   “这是个自行车,代步用的,你可以试一试,再决定要不要换。”   江易给他演示了下这个小折叠车的用法。   其实他可回收垃圾库里自行车还真不少,但很明显在这个垃圾星上并不很实用。   毕竟,所有的道路都被炸得稀碎。   那种大个头的自行车就没法用了,走不了两步就得人下来抗着它。   这种折叠小车倒是还有点用处。   起码在公园里定居的幸存者们多起来以后,他们自发地把公园里的道路给修整齐了。   看到对方对这小车爱不释手,又看着工兵铲依依不舍,江易就适时地来了一句,“这两样都可以同时挑走,还有这些东西你还能随便挑两样……”   他指的是窗台边上码放的物品。   现在可以自由兑换的,就是二十颗一包的糖块、五斤一包的大米、二手鞋子、二手外套。   幸存者喜滋滋地把大米和鞋子放进自己随身携带的袋子里,绑到小车后座上,而工兵铲呢,就别在了他的腰间,他骑在座位上,左扭右晃两下就找到了节奏,越发地昂首挺胸起来。   他今年三十八岁了,向来都是吃不饱饭的,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当。   这下可好了,他这也算是幸存者里头的富户了,嗯,回去他就煮上锅粥,请住在隔壁小平房的王姐一起来吃,然后再表个白啥的……没准王姐一时糊涂,就能答应他呢?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3-27 02:20:28~2023-03-28 01:35: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东征客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7章 番外(9)   ◎就是得省着用。◎   “胡哥, 不好了,小纪老于大高他们仨,跑到公园那边了!”   “不能吧?你怎么知道他们跑到公园那边了,不是说今早就没见着他们仨?”   “唉呀, 虽说没见着, 可是他们仨的东西,都不见了呀!”   “那不是跑到公园了还能是去哪儿?”   端着一碗木蘑菇汤喝得一脸痛苦的老胡, 把碗放在一边, 满脸阴郁。   “哼!”   “他们想得倒美, 以为去了公园那边,那些人就会收留他们吗?”   短短两个月, 这边避难所里的人,居然都陆陆续续跑去了公园!   他们也派眼神好,身手灵活的去公园打探了消息。   公园里那个透明平房里,可是长出了东西!   虽然看不清是啥吧, 但也能看到, 绿绿红红的一片啊!   传说中的植物!能定时地从土地里长出来的,可以吃的那种!   就为了这些植物, 谁不想去公园定居, 没准果实成熟了还能分到一点点!   然而那些公园里的家伙们,就跟头顶上装了雷达, 眼睛里安上了扫描一样。   严防死守的,让他们想靠近都难, 最近更是添了公园的入口门岗。凡不是他们的人, 进门都不容许, 他们的一个兄弟, 就被射中了大腿, 差点丢了老命。   其实队伍里的人,也有好几个暗中后悔。   早知道就不得罪江易和明昭昭了。   谁能想得到他俩就跟开了挂一样,弄到了那么多的物质!   现在公园里的人,少说也有八十多个,看上去,不管是穿的衣服还是手里的工具,都比从前可是强出一大截去!   而避难所都没人了,他们上哪儿去收保护费去?   这不就得自己动手去找食么?   才几天就又有两个兄弟受了伤,找着的那点吃的也不大够,原本用不着吃木蘑菇的老大,都不得已吃起了木蘑菇……   现在就算是帮里的人想去投奔公园,也怕那边不收啊!   不过既然今天那三个跑到了那边,正好可以观望一下。   要是那仨能行,没准他们也……   “这个,没准他们还真的能成呢!小纪老于上次去公园的时候不是跌进坑里了么?还有大高,那天他是在看家,也没去公园……”   有人弱弱地说了几句。   这几句话听到众人耳朵里,各人的表情都复杂了起来。   好家伙,那仨人反而是因祸得福了啊!   老胡扫视着面前这几个,眼神阴鸷。   末世战争以来,幸存者们为了活下去,什么事儿做不出来?   再这么下去,没准就有那心思灵活的,要拿他的人头去当投名状了!   而到了这时候,换位思考,就算他想要去向姓江和姓明的两个人示好,乐意给他们当小弟,怕是也绝对不可能的。   如果他只剩下自己,又怎么可能在这废墟城市里活得下去?   “别多想!都过来!咱们计划计划!”   “公园现在能种出植物了?这当然是件天大的好事了!”   “都是同一个城的幸存者,这些植物,当然也有咱们的份了!”   “今天晚上,咱们就过去拿!”   虽然那边的人多,可在夜里,也是各自分散的。   只要他们来个出其不意,把领头的几个刺头给除掉,剩下的那些老弱,还不是老老实实地像从前那样,给他们交保护费?   而这两个月那些人费心费力弄出来的公园定居点和植物,可不就全归他老胡了?   老胡也是不容易,他当老大当了少说也有二十年,上次动脑子想计谋干掉团伙老大自己上位还是在上次。   把一切都计划妥当,兄弟几个翻出存货食物吃了个饱,又喝了两大碗蘑菇汤,就等着天黑行动呢……   然而,一夜过去。   公园那边早起就热闹上了。   两拨外来人,一拨是提前来给公园通风报信的,另一拨则真的如老胡所料,趁老胡不备就给了他致命一击……虽然不至于提着老胡的脑袋当投名状吧,也切下了老胡的一只手带去当证据。   不怪他们心思浮动,垃圾星上能种出植物这件事实在是诱惑太大了。   而且老胡出的那是啥馊主意?   明知道公园里的人手上装备比他们强好多,却非得逼着他们夜袭。   万一送了命算谁的?   与其这样不如投奔姓江的呢!   对于这个横行避难所几十年的团伙的覆灭,公园里的幸存者既觉得意外,又觉得合情合理。   这帮人没了收成,又看不到希望,打不过公园,可不就盼着加入?   至于老胡这个带头老大,完全没用了还得罪过站长他们,可不就成了急待处理的垃圾?   只是对于团伙里其他人的安排,幸存者们争议挺大。   “这个姓王的不是东西,那年我爸病了,我和我妈好不容易找着了点粉状食物,还没到我爸嘴里,就被这姓高的给看见了……硬是让姓胡的给抢了去!”   “还有这个姓孙的,耳朵最长,谁家有点啥他都要去悄悄去打听!”   这伙人收了几十年的保护费,就算大部分人手里没有沾过人命,也跟公园里大部分幸存者闹过仇怨。   决定权最后还是落到了江易和明昭昭这儿。   江易想了想,还是把这伙人安排在公园的两个角落。   “你们在公园里做三个月的重活,我保证你们每天的基本食物,如果这期间工作完成得好,也没有再跟其他人起过纠纷,过往的事,就算一笔勾销,如何?”   胡老大都搞死了,只剩下他们这些人,就算是想反悔,也是死路一条。   于是这十八个人都老实地接受了安排。   江易把他们分成两拨,一拨继续挖地准备建第二座温室,另一拨则去建净化水池。   至于公园里原来的幸存者们,一部分还是出去搜寻玻璃和金属,一部分在温室里工作,还有一些体力稍弱的老人和少年,则在蘑菇暖房工作。   在这两个月里,江易已经发现了改良木蘑菇的口味和成分的方法。   只要用玻璃温室里产出的黄叶和枯枝做为培养基,再把浇灌用的水进行提纯,种出来的木蘑菇,不但产量高,那个味道,跟江易在现代吃过的杏鲍菇很接近了。   这一发现让公园定居点的幸存者们积极性高涨。   温室里虽然种出了几种果实,但数量太少,最多每人能分到几克尝尝鲜的样子。   木蘑菇每天的产量越来越多,看上去,就算以后在废墟上再也找不到食物,大伙也能靠木蘑菇活下去啊!   种木蘑菇不需要太多的光照,只要普通平房就好,因此建起五间暖房,都没用上五天工夫。   五间暖房里的美味木蘑菇,加一点温室出产的蔬果,再加上回收站换来的食物,这种伙食,简直是幸存者们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奢侈了……   时光飞逝,垃圾星公转一周,整个星球上的五千幸存者,又渡过了困难的一年。   一群穿着破破烂烂的幸存者们,身上背着大包小裹,手里牵着年幼的孩子,搀扶着年长的老人,在坑坑洼洼的城际道路上行走着。   走在最前的幸存者时不时地就从怀里摸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收音机,珍惜地放到耳朵上去聆听。   “各位本星球上的幸存者们,你们好!”   “这里是昭易基地广播电台希望之声栏目……”   “昭易基地虽然成立没多久,但是我们已经做到了食物自给自足,保证每一个基地里的幸存者,不管是老人还是儿童,都能得到充足的营养。”   “在我们昭易基地里,人人平等,每一位幸存者,都是基地的建设者,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保证基地的平安和发展。”   “当你们听到昭易基地的广播时,就说明你所处的位置,距离昭易基地不远。”   “昭易基地正处于稳步发展时期,诚挚招募所有勤劳善良勇敢智慧的幸存者,欢迎加入我们,一起为建设一个新星球而努力!”   “……十岁以下的幼儿有食品补贴,保证幼儿成长所需营养……”      甜美而又蕴含着力量的女子声音从收音机里传出来。   不光是领头者,就是跟在他身后的幸存者们,也都忍不住竖起了耳朵去听。   一直到这段女声广播结束,换成了一支优美动听的歌曲,领头人这才不舍地将收音机关掉。   一位柱着拐杖的老人点点头。   “没错,这收音机,就是得省着用。”   “听歌等咱们到了那个昭易基地,再好好听也不迟……”   “要是收音机坏了,咱们想找到昭易基地,可就难了……”   他们这一行人,就是要顺着广播里的指引,去寻找昭易基地的。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3-28 01:35:15~2023-03-29 01:30:0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蓝猫小一 174瓶;离灯 10瓶;东征客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8章 番外(10)   ◎以后你就知道了!◎   艳阳高照, 衣衫褴褛的幸存者们走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越发显得蹒跚艰难。   眼看着前方的道路分做了两条,众人停下脚步,看着两条差不多的路, 犯了难。   “这, 哪条是去昭易基地的呀?”   要是这些道路还像末日战争之前那样,平平整整的, 那会儿交通工具也多得是, 大不了一条路不对再返回来走另一条就是了……   哦, 对,那会儿哪里用得着自己辨别道路呢, 都是自动驾驶自导航来的。   但现在,以他们长途跋涉,一路走来,又困又饿又累, 已经快到极限的情况, 说不定这选择一个错误,就是断送了大部分人的性命。   “要不打开收音机?”   “对对, 听听有没有最新的信息!”   领头人做了个手势, 让大伙靠着路边坐下歇息,自己拿出收音机打开。   这个收音机是他无意中在离家不远的废墟里找到的。   虽然这个废墟之前早就被无数人翻找过, 按说这么八成新的收音机,又在比较显然的地方, 不大可能没被人发现, 但这个事情就是这么地不可思议……就是被他很意外地发现, 很意外地一打开就收到了广播节目。   一开始, 他和亲友们是听着这广播节目当困苦里的一点娱乐的。   可听着听着, 就开始动心了。   这个昭易基地,都有自己的电台,还许诺给十岁以下的儿童补贴食物,一定是个物资丰富、治安良好的大基地吧?   再怎么样都比朝不保夕,混乱无序的避难所强吧?   这不,就在本城避难所又发生了一起内讧杀人事件后,他们这些人一合计,不如早点跑吧!   这才有拖家带口奔往昭易基地的这一幕。   “……远方的朋友们,昭易基地欢迎你!”   “我们欢迎来自各城市的幸存者们……”   听到这儿,手拿拐杖的老人叹了口气,“昭易基地,到底还有多远啊!”   “别咱们好不容易走到了这儿,却被个岔路口给难倒了。”   “前来昭易基地的朋友们,当你们看到了分岔的道路,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的时候,那就请在路口处找一找,有没有一个三角形的绿色标志?”   电波里的声音仿佛全知全能似的,一下子就解决了他们眼前的难题。   队伍里的人顿时都动了起来,忙着找那个什么三角形的绿色标志。   “啊!在这里!这里有一个绿色三角形!”   “对对对,应该就是这个没错了!咱们该走这条路!”   一行人没敢歇息太久,很快就扶老携幼地继续走下去。   大伙对昭易基地的好奇和敬畏越发地深了。   又走了半天的功夫,一个眼尖的少年指着前方大叫。   “快看,那,那是汽车!”   几百米外,一辆浅绿色的中型客车静静地停在路边。   幸存者们几乎是屏着呼吸,小心翼翼地走到近处,盯着那辆客车,简直舍不得眨眼。   大战后出生的人们,传承下来的知识也都变得破碎零散,比如汽车、飞机、轮船、火车这些普通的交通工具,已经都只有名词没有实物了,有点办法的人倒是还能给儿女们找到些图片来教学,但大部分人,连活下去都必须极为努力了,哪还有闲工夫干这些?   “这里怎么会有汽车?难道是昭易基地到了?”   “可是这里只有一辆汽车啊!”   明明周边还是一样的破烂道路和零星废墟。   当车窗打开的时候,十几个远道而来的幸存者们都被吓了一跳。   他们惊得后退了好几步,走在前的壮年幸存者们还拉开了防御的架势。   “各位好!”   车窗里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这人长得就很平平无奇。   可大脸微圆,还有双下巴,一看就是能吃饱穿暖的样子……真是令人羡慕。   这人朝着幸存者们笑了笑。   “你们是来加入昭易基地的吗?”   为首的幸存者犹豫了几秒,点头应声。   “没错,请问您是昭易基地的?”   男人点了点头,“你们是怎么知道昭易基地的呢?”   “是听了这个……”   幸存者把怀里的宝贝收音机拿了出来,还顺手打开了。   此时的收音机里,正播放着一段欢快的轻音乐。   “好的,各位远道而来,辛苦了……我这边有水有食物,你们排队过来领一点,吃好了,我再送你们进基地。”   看到客车里的男人端出了一盘食物,幸存者们激动得两眼放光。   要不是有领头人维持秩序,几个年纪小的已经扑了上去了。   看到这十几人,很快就已经排好了队,老人和孩子在前,壮年人排在后,男人眨了下眼,嘴角微微上扬。   基地虽然缺人,但也不是什么人都收的。   排在最前的八岁男孩从车中人的手里接过了食物,又举起身上带的杯子,让车中人给他倒了一些汤在里头。   他拿到食物就紧跑了两步,看着手里白白胖胖的食物,吸了吸鼻子,都顾不上问大人这是什么,就张嘴咬了一大口。   啊!   这是什么?   怎么会这么香这么软又这么甜?   呜呜……这里头居然还有别的食材,这个馅料,又咸又香……简直好吃哭了!   “啊?这是,这是包子!”   老人也领到了一个大包子,他惊得手里的拐杖都掉了。   他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顿时老泪横流。   这真的是他小时候,他爸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那种极其美味的食物啊!   而且这个包子,比他记忆里的那个还要更白更好吃!   一个包子,虽然个头不小,但也就是让幸存者们刚垫个肚子而已。   但他们的脑子里压根没有任何的不足,全是满满的幸福感。   大老远地连走十来天才到了这里,就为了这一个包子都值了!   而吃完包子,再喝一口汤,这汤酸酸甜甜,居然也是从来没享受过的美味!   他们决定了,这昭易基地,是铁了心得进去 !   而当他们吃完喝完,被客车里的人邀请坐进去,眼睁睁地看着男人坐在司机位上,熟练地操纵着表盘,这如同一座房子般的客车,居然就真的动了起来!   幸存者们趴在窗边,看着客车行驶在道路上……这道路已经经过了维修,刚好留出了客车行驶的一边,另一边还是原本的破烂模样。   幸存者们眼神不住闪动着,掩饰不住吃惊激动的心情。   这昭易基地,居然还有余力来修路!   可想而知这实力有多恐怖了!   刚刚那个包子,包子皮是面粉做的,包子馅是蘑菇的,真真是美味啊!   这说明什么,说明基地里能产面粉!而且产量还不低!   哪怕一路上这些人心里已经产生了许多的美好幻想,然而当客车停在一处平整场地前,他们从车窗里看到外头的景像,还是忍不住目瞪口呆。   围墙外,还停着一排的车子。   围墙内,平整干净的道路,连通着许多完好无缺的一二层建筑。   而这些建筑里,最亮眼的是中心位置的十来座透明房子。   哪怕是从这里远远地望过去,也能看到那房子里的青绿艳红!   那是什么?   难道,就是老人们传说过的植物?   难怪基地里有面粉!   他们竟然已经种出了麦子,能生产面粉!   十几双眼睛如饥似渴地盯着透明房子看,仿佛看到了童话世界,梦想成真。   而等到围墙大门打开,出来了两队迎接他们的人,这些远道而来的幸存者才算是回过神来。   再看这些人,个个都穿着整洁,身板挺直,哪怕头上戴着面罩,也能看得出来精气神很足,他们这些衣着破烂,潦倒不堪的,压根就没法子跟对方比!   这还是他们刚刚吃喝到了出生以来最美味的食物,又在客车上歇了二十多分钟呢!   只眼前看到的这些,就足以让他们内心疯狂尖叫了。   有这样好的基地,打死他们也不走了!   哪怕天天在围墙根打地铺都不走!   昭易基地费了一番工夫,才招募来的新成员,当然不会让他们打地铺了。   简单洗漱后,这十几个人都被安排进了两间大屋子睡大通铺。   当然了这都是暂时的,基地已经划出了基地新成员的宿舍区,至于这些宿舍么,就得由新成员自己动手来建设了。   成年劳力做建筑的活儿,老人小孩倒是另给安排了简单又轻省的工作。   混在基地小孩子中间,手里拎着水壶,给暖房里的木蘑菇浇过水后,新来的小男孩望见不远处的平房,那上头三个大字他倒是都认识。   “回收站?那是干什么的?”   “回收站是基地里最厉害、最重要的地方!”   “我爸说,咱们能过上现在的好日子,全靠回收站……什么化腐朽为神奇。”   “总之,以后你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3-29 01:30:06~2023-03-30 01:28:3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一直向前 40瓶;东征客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9章 番外(end)   ◎咱们就开着飞船去旅行!◎   “175号垃圾星一号区域上一切正常!”   “175号垃圾星二号区域上一切正常!”   “……三号区域一切正常!”   如铅灰般的天宇上, 四艘小型飞船正在各自负责的区域飞行。   这种型号的飞船,在如今的星系里,属于比较老旧的,再服役几年, 就能直接淘汰给经济不太宽裕的私人, 变成私家飞船。   但如今这四艘小飞船还在执行它们的任务……定期往各垃圾星上运送难以处理的垃圾,并且观察各垃圾星的状况。   这个观察状况, 除了检测垃圾星上的气候、空气、地表这些外, 还要观察垃圾星上仅存的幸存者的状况。   自从大战胜利后, 本恒星系值得恢复成定居星的星球也就那么十几个。   而这十几个星球上的物资也并不多宽裕。   因此把散布在本恒星系各星球的幸存者们都接到定居星,也并不现实。   特别是发生了一件事故以后。   这个事故就是一位大型飞船的船长奉命去135号星球接幸存者。   当时给他的任务是只接年纪在0到60岁以内, 而且身体健全健康的幸存者。   但当时135号星球总共只剩下了八百多人,他的这艘飞船,刚好是能载得下的。   这位船长动了恻隐之心,觉得总人数也不多, 既然能带下, 就全带上好了。   因此除了那些符合条件的,还有几十个身患重病或者是肢体残缺的幸存者也被带走了。   之后这些幸存者们都被送到了十二号定居星。   虽然船长违反了规定, 但既然人已经都带来了, 也不能再给送回垃圾星去,那就太不人道了。   于是定居星的政务员, 就将这些人都各自安排了去处。   那些身患重病或者肢体残缺的,也都有一些救济安排。   然而谁能想得到, 其中一位重度辐射病患者, 因为长相英俊, 恋商惊人, 才来到定居星半个月的工夫, 就已经交往了好几个男女朋友了。   然后呢,这些男女朋友都被感染上了一种奇怪的病毒。   要不是当时处理得快,这种病毒蔓延开来,那少不了感染更多的人。   最后感染病毒的人死亡了五个,剩下的也都得了严重的后遗症。   这一可怕事件,直接导致了本恒星系里,搞恋爱的人都下降了百分之二十。   而之前的规则,就被拿出来追责。   所有在垃圾星上的幸存者们,除非智力体能都达到标准,又做出了特殊贡献,否则原则上各定居星不再接纳。   当然了,规则是这么定的,这里头也不是没有灵活的度。   比如要是哪一位幸存者愿意向定居星献出价值连城的珍藏,或者是一项惊人的技术,那也是有可能移民定居星的,不然就只能在垃圾星上等死。   但垃圾星的地质气候都不同,变成垃圾星的方式也各有差别。   生活在上头的那些被淘汰的幸存者们,究竟变成了什么样……会不会对人类的演化有帮助,联合帝国的那些科研员们也想做跟踪纪录。   这样就有了派遣运垃圾的飞船到各个垃圾星上投放垃圾,并且顺带着观察检测环境和幸存者的生存状况。   这个投放垃圾大约每四年一次,到了垃圾投放点之后,就会由四个人驾驶四艘小飞船去垃圾星的四个区域做考察。   这一次,考察员们还是按部就班地完成着任务。   一点也没觉得会跟以往有什么不同。   最多就是见到区域里的幸存者们,要收起不必要的同情心,计算下他们的人口数量,用医疗舱检查一下这些人的身体状况,如果出现了新病例,就会问清疾病的全程,录下来,回去好写进工作报告里。   “三号你怎么不回答?”   “发生什么事了?”   “总不会是在垃圾星上捡到宝了吧?”   三个考察员虽然没收到三号的回答,但他们谁也没当回事,还在小组群里调侃。   三号没有回答,而是发了一段视频到小组群里。   三个人好奇地点开。   灰黄色调的田野,坑坑洼洼的道路,看到这些熟悉的景色,三个人还没什么感觉,顶多心里感叹下,幸好自己是星舰开拓者的后代,不必在垃圾星上忍受这样的恶劣环境。   可下一秒镜头一转。   那是一座城市!   在满目荒凉的废墟中,这座城市就像是朵生命力顽强的小花!   城市整体四四方方,总面积看上去不大,但小归小,那是什么都有!   几乎所有的建筑都是二层的矮房子,可规划得相当整齐,东边和西边是住宅区,中间是一排排的透明温室,南边应该算是工业区,有工人在里头干活,北边则有个小湖……   笔直平坦的道路将各区相互连接起来,在这些道路上行驶着的,居然是一些车子!   三个人都目瞪口呆。   “三号!这是什么?”   “这不能是真的吧?”   “那些幸存者们,他们居然重建了城市!”   不是他们要大惊小怪,而是垃圾星为什么叫垃圾星,就是大气水源和地质,已经完全不适合人类生存了。   那些个幸存者们,也只能苟延残喘,慢慢地等待着最终的命运。   上一回他们来这个垃圾星,虽然不记得细节,但大概的印象还有。   就……到处都是完全不能收拾的废墟,几乎找不到一样有价值的物品。   而那些定居点的幸存者们,也都是瘦弱木然,混乱无序,弱肉强食……   当然了,面对他们这些考察员们,那些人的模样可就大不一样了,那是怎么讨好怎么来!   要不是当初那场事故的惨烈教训,没准他们这些人也会把持不住自己,就犯点错误。   不过幸存者里头长相美貌的,一千人里头也出不了一个……   偶然也有幸存者真的讨好了他们的同行,被带回定居星的,但那都是老少配或者美丑配了。   谁让垃圾星已经完全没有了恢复的可能?   从星际时代跌落到黑铁时代,可不是说着玩的。   而如今这些幸存者们,他们……好像还真的恢复了不少啊?   就看这个道路上跑的车……这个应该是动力车吧?   这是一下子从黑铁时代,恢复到了蒸汽时代?   “伙计们,是真的,这真的是个新城市!我得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回头再跟你们细说啊!”   三号的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激动。   就他们这种在垃圾星考察的任务,实在是太过无聊枯燥啦!   到处都是看不完的废墟,还有精神不振瘦弱病困的幸存者们。   如今好不容易有点变化,他当然得打探下这背后的原因啦!   “真羡慕你!”   “快去吧!”   “注意安全!”   在听到同伴最后这句话时,三号半边嘴角微微一扬了下。   他身上可是装配着杀伤性武器的。   哪怕这武器在定居星都是平平无奇,到了垃圾星那还不是碾压性的存在?   只要他不被漂亮的幸存者所勾搭而倒霉地遇到了致命病菌,那他还用得着怕什么吗?   当三号的飞船停在了这座城市的东门前时,已经有两辆汽车分列在左右,车旁各站着十名壮年成人。   这些人身上穿的是统一的制服,灰绿色,肩膀上还有金色的星徽。   配上这些人的挺拔身姿,整齐的动作,哪怕是都戴着透明头罩,看上去也格外的帅气。   三员只是考察员,顶多在他被选为考察员的时候军训过几天,平时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作派,怎么随意怎么来,这会儿莫名地也忍不住挺直了背。   “欢迎光临!考察员先生!”   三号点了点头,“这里是你们新建的城市?”   他负责的区域里有五六个定居点,这些定居点都差不了多少,无非人少与人多而已。   这个定居点他还有点印象,但也实在不多。   都是一堆破烂和一些与破烂为伍的人,谁有那个闲心记住差别呢?   “是的!这里是昭易市!”   “欢迎您到我市考察!”   三号回应的笑容有点僵。   这些人的劲头怎么比他还足?   而且也没有刻意讨好的意思……还真让他不习惯啊!   随着这些人坐上车子,三号感兴趣地问,“这是光能车?”   既没有烟也没有巨大的噪音,而垃圾星上又没有其它能源,估计就只有光能了。   “没错,确实是光能车……”   三号点点头,“真不错……”   听说在别的组里,也有人遇到垃圾星上幸存者会使用光能的,不过他还从来没见过。   这倒也是新鲜体验了。   难得他的任务对象看上去这么有活力。   车子停在了西边住宅区一座最大的房子前。   这座房子位于住宅区的中间,门前还有一片五百平的广场,三号推测这里大概就相当于城市的市政厅了。   一位姓雷的中年男人出面接待了他。   “我是这里的代理市长,您有什么吩咐,尽管同我说!”   雷市长十分客气,对着他笑容可掬。   这倒也正常,那些定居点的首领,哪个见了他不是上竿子巴结?   只是这雷市长倒还有点不卑不亢的意思。   新奇感让三号忽略了代理两个字。   “那好吧……”   三号拿出工作记录仪,开始向雷市长例行提问。   “什么?你们这个城市,竟然有七百三十一口人?”   不是他大惊小怪,而是整个星球就只剩下五千多号人了。   一个区域一千二百多,那么一个最大的定居点也就三四百人而已。   但这个城市,他记得之前就是个不大的定居点而已,这才四年没来,就已经增长到七百多人了?   这相当于把三号区域的人口一大半都弄过来了呀!   如果按着他在别的垃圾星上的经验,每过四年,当地幸存者的数量都会减少百分之十的。   “是的,我们昭易市吸收了附近三个定居点的人,然而这四年里,又出生了五个新生儿。”   雷市长笑眯眯地,话里带着点小自豪。   之前在避难所的时候,手里没有存上那么上百斤的食物,谁敢谈恋爱啊?   没有再存上两百斤食物,谁敢生娃呢?   如今却是四年生了个五个,按这个势头,他们这个市超过千人用不了几年。   三号哑然几秒,翻开他的工作本,接着问下去。   “死亡的有多少?”   “八名。”   雷市长摸了摸鼻子。   那八个外来者,不好好干活,却动了邪念想要抢劫杀人,所以被处死也应该的吧?   至于细节,就不必跟考察者说了呀。   “是病死,还是意外?”   “啊,都是意外!”   实在是太意外了呀!   三号一点也没觉察出这里头的微妙。   在垃圾星上出意外死人,很正常。   只有病死的,才是他要关注的。   “现在有病人吗?”   对于人体在恶劣环境下的变化,是那些实验室大佬们的重要课题……   然而那些家伙们可是畏垃圾星如虎,哪舍得亲自来呀?   生怕不小心就在垃圾星中毒、感染、辐射啥的。   雷市长犹豫了下,“有一个严重营养不良的……”   这位是从其他避难所过来的,才刚几天。   其他的市民,都有吃有喝有穿的,也不用到外头去冒险,一个个身体都健康得很。   三号愣了下,“带他来做个检查吧。”   七百多人,才有一个生病的,还是营养不良这种症状!也是实在少见!   三号走出市政厅,来到广场上。   他拿出工作纪录仪,给自己的飞船发了信号。   没用三分钟,飞船就停到了广场上。   这时候,那个营养不良的幸存者也被送来了。   幸存者看到三号,立马下意识地恭敬讨好了起来,倒是让三号感觉到一丝熟悉。   “不用拘束,进医疗舱里,做个全身检查。”   五分钟后,检查报告已经发送到了工作纪录仪上。   三号给幸存者念了几个关键数据。   “看你们这儿都收拾得很好,怎么会缺乏食物到营养不良?”   五十多岁的幸存者低下头唯唯诺诺。   其实这几天在新城里吃的那简直是世上美味,只要这么吃下去,他觉得用不了一个月他就能跟其他人一样,去温室干活去了!   但临来的时候,都跟他说了,让他少透露新城的事给考察员。   大概是因为只有这么一个病的,三号很大方地给了幸存者几片药剂。   “一天吃一片,吃完应该就好的差不多了。”   查完了病者,就该健康群体了。   当然了,人这么多,不必要都查,只选各年龄段的几个当代表就行。   雷市长和市民们都很配合。   没有以往那种乱七八糟的环境和秩序,三号工作完成得很顺利,在天黑前就结束了。   “真不可思议,你们这里的幸存者,身体素质居然都很不错!”   这些数据,跟定居星上普通区的居民,也差不多了吧?   干完了活,他就该走人了。   正说完了告辞的话,三号转身要进飞船,鼻际突然飘来一阵香味!   看到三号停下,雷市长笑呵呵的。   “哦,正好到了饭点了,您要不留下来尝尝我们的晚饭?然后我再带您参观一下本市?”   三号果断谢绝。   “嗯,这就不用了,多谢配合,下次再见……”   眼看着三号火速溜进了飞船,舱门都关得特别快,雷市长微微一笑。   他不过是礼貌一下而已,真的让三号尝过了他们的伙食,万一对本市过分感兴趣了怎么办?   要知道昭易市,最大的底气,压根就没有显露在对方眼前!   回收站的窗前,江易和明昭昭两个人并肩站着,目送着那艘飞船离去。   “昭昭,你说,咱们能不能把垃圾星也发展进星际时代?”   “能的,一定能,那到时候,咱们就开着飞船去旅行!”   作者有话说:   到这儿就全文完啦!多谢各位小伙伴的一路支持!   这个文也是特意写长了一点,想要磨磨自己浮躁的心态,之前的故事写到三十万就总想完结,这回可算是写长了。   下一个故事是星际基建文,七一开新。   这个题材从前没写过……就试试吧。那就七一再见啦!   感谢在2023-03-30 01:28:38~2023-04-01 01:31:3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浮沉 26瓶;沫儿、素颜 10瓶;东征客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