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真大佬成学霸》 作者: 滑溜的鱼儿   文案:   林仙月原以为自己穿越到修真界,从此成仙做祖指日可待。   谁知金丹劫下,她又再次穿了回来。   依旧尴尬的身份,依旧糟糕的人生,   最重要的是,书山题海下惨无人道的成绩……   不同的是,她还能修真……她还有过目不忘符……   咦,她考第一了?   她又考第一了?   她该不会还是第一吧?   为什么你们在拜她?网上这些人为什么也在拜她?拜了逢考必过?   林仙月:这些信仰之力是怎么回事?   内容标签:现代架空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仙月┃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修真大佬穿回学渣后变学霸 ============ 第一章   “有人落水了!”   “快来人呀,有人落水了……”   烈日当空,安静的校园内,突然响起了两三声惊叫。   “砰”的一声,高一年纪二班的教室门被人用力的推开,正在上课的老师和学生齐刷刷的看向门口。   范秋云上气不接下气的冲进来,朝着教室第三排中间的黄金位置大叫:“李彦鹏,你小姨掉水里了,你快去救她。”   所有人的视线同时从范秋云身上转移到李彦鹏脸上,眼神好奇又惊诧。好奇的是李彦鹏和林仙月的关系,惊诧的是林仙月掉水了。   李彦鹏只觉脑子里“嗡”的一声,脸瞬间涨的通红,就像极力隐瞒的丑事被人曝光了一样,又惊又怒的叫道:“你乱嚷嚷什么?”   范秋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用力深呼吸了两下,才继续说:“你小姨,就是林仙月,她刚才不知道怎么掉进了许愿池了,现在还在水里呢,你快去。”   李彦鹏闻言,脸色变得十分难堪,眼角的余光瞄到周围同学看他的眼神,只觉大家都在嘲笑他,不由羞愧难当。   他极力隐藏的秘密,到底……到底还是让人知道了。如同皇帝的新衣,一刹那间在所有人眼前赤~裸~裸的曝光。   十五六岁的男生,正是极度敏感虚荣好面子的时候,连父母稍有不好都觉得给自己丢脸,更别说那个来路不明的小姨。   李彦鹏此时恨极了范秋云,也恨极了让他在众人目光下狼狈不堪的林仙月。   正在所有人发愣的时候,讲台上的老师最先反应过来,一把扔下手里的教材,朝李彦鹏急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跟我去救人。”   说完,急火火的迈开长腿就冲出了教室。   其他同学见有热闹可看,哪里会管钟老师招呼的是谁,乱七八糟的跟着冲了出去。李彦朋的同桌兼好哥们儿见他没动,不由分说的拉着他也跟着跑了出去。   许愿池在学校食堂后面,离教学楼足有七八百米,池边种了一圈的柳树。柳树有些年头了,树荫浓密郁郁葱葱,垂下的柳枝有些长的都已经落入池水中。   原本不叫许愿池,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学生跑来池边扔硬币,许愿考试顺利。久而久之,越传越神,这里就成了一中学生每次考试必来的圣地,被一届一届的学生荣封为许愿池。   钟老师跑的最快,远远的就看到许愿池边围着三三两两的学生,似乎正对着池子中间指指点点。   他心里不禁一沉,难道人还在池子里,没人去捞?   刚跑来班上报信的女生,也不知道是惊慌失措下慌了神,还是脑子里缺根弦,不跑到离许愿池最近的食堂呼救,却跑到更远的教学楼报信,还特么是四楼……   钟老师又急又气。   越急越出事,跑的太快,脚下不知道绊到什么东西,重重的摔了出去。   后面的学生已经追了上来,当先的两个同学连忙停下来扶起钟老师。   钟老师感觉左脚一阵钻心剧痛,冷汗瞬间打湿了衬衣,一把推开搀扶他起来的学生,指着前面的许愿池,大叫:“快快快,先救人,快去!”   学生们又一窝蜂的冲向了许愿池,李彦鹏也被死党一路拉着跑到了池边。   往下一看,碧绿的池水中果然泡着一个身穿校服的女生,一动不动的仰躺着,已经失去了意识。周围七八个学生用手机对着女生拍照,指指点点的交头接耳,却没有人下去救她。   李彦鹏看着水中那张苍白似鬼的脸,眼神复杂,有震惊有害怕,似乎还有一些莫名的轻松。就像一个背负着重担的人,终于卸下了肩上的负担。   林仙月对他,以及对他家来说,就是一个负担,一个莫名其妙的负担。   钟老师拖着痛极麻木的左腿,一瘸一拐的来到池边,也看到了水里的女生,又急又怒的喊道:“你们看什么看,赶快给我下去救人!”   旁边的学生一脸为难的说:“钟老师,下不去呀。”   许愿池当初修建的很深,池壁接近四米高。据说很多年前许愿池淹死过半夜跑去游泳的学生,后来学校就把池水放了,只留下不到半米深的池底。   想要下到池底救人,得翻过护栏沿着长满青苔的池壁下去,三米多高的垂直池壁,没有任何可以借力的地方,学生们只能干瞪眼。   “快去食堂借梯子,赶紧。”   钟老师说完,也顾不了那么多,双手用力撑在护栏上,想要翻下池壁去救人。奈何左腿已经麻木了,连许愿池的护栏都翻不过去。   正在钟老师焦急无措之时,突然冲过来两个穿着篮球服的男生。   其中一个男生二话不说翻过护栏,朝另一个男生吼道:“魏旭,拉住我。”   叫魏旭的男生颇有默契的趴在地上,右手伸过护栏垂下池壁,翻过护栏的男生抓住他的手吊在池壁上。   两个男生的身高都超过了一米八,手长脚长,这么一来,吊在池壁上的男生脚距离池底只有一米多高了。   钟老师松了口气,又连忙叮嘱道:“张维之,你小心点。”   张维之松开魏旭的手,轻巧的落在池底站稳了,池水刚好淹过他小腿。   他几步来到女生旁,伸手把她捞了起来,触手冰凉,仿佛捞起一块冰。   张维之心底一沉,看向那张有些浮肿湿润的毫无血色的脸。相处了几个月的同桌,却今天才看清楚她长什么模样。   “林仙月,林仙月,你醒醒……”   他摇晃着怀里的女生,林仙月紧紧闭着眼,仿佛破布娃娃般毫无生气。   张维之说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滋味,鬼使神差般把手指伸在她的鼻翼下,却感觉不到丝毫呼吸。   他一惊,差点把她又扔进水里。   “张维之,快把她抱上来,快啊!”   钟老师趴在护栏上,焦急的催促道。   张维之定了定神,抱着林仙月几步来到池壁下。   池壁太高了,就算张维之把林仙月举过头顶,上面的人还是够不着。   好在去池塘求助的同学带着几个食堂师傅过来了,梯子没有,倒是带来了一捆绳子和两个装菜的大箩筐。众人手忙脚乱的把绳子系在箩筐上放下去,张之维把林仙月放进箩筐,被人吊了上去。   上面慌乱了一阵,等到张维之被魏旭用绳子吊上来的时候,许愿池旁只剩下三五个学生还在讨论猜测林仙月为什么会掉进许愿池。   魏旭看张维之神情有些不对,拍了他一下:“没事吧?”   张之维摇摇头,犹豫了片刻,说:“她好像……没气了。”   魏旭愣了愣,半晌后低声骂了一句:“艹,那我们永倒三人组,以后就是永倒二人组了。”   张维之沉默,他和林仙月没有任何交情,甚至连话都没说过两句,但脑海中闪过那张惨白湿润的脸,还是觉得心里颇不舒服。   林仙月被紧急送进了最近的医院,钟老师让其他同学都回去继续上课,只留下李彦鹏和他的同桌张明达帮忙。   李彦鹏不想去,然而他的身份没有拒绝的理由。   钟老师给林仙月的班主任打了电话告知了情况,又让李彦鹏给家里打电话,让家属马上到医院来。   李彦鹏没有办法,只能打电话给爸妈,说了林仙月的事。也不知道那边说了什么,李彦鹏“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怎么说?”钟老师焦急的问。   李彦鹏愣了愣,小声说:“我妈说下班后就来。”   “什么?”   钟老师“蹭”的站了起来,诧异的看向李彦鹏。   刚满十六岁的李彦鹏脸皮薄,被钟老师盯着,低着头不吭声。   钟老师不了解林仙月和李彦鹏的家庭关系,没有贸贸然评价,放缓语气问道:“她爸妈呢?”   李彦鹏低着头支支吾吾,谁也听不清楚他说了什么。   钟老师还要再问,却见医生从急诊室里走了出来。   他连忙走了过去,问道:“医生,情况怎么样了?”   医生摇摇头,叹气:“抱歉,送来太晚了。”   钟老师闻言,只觉一盆凉水从头淋到脚,浑身冰凉。   花一样年纪的女孩子,就这么没了。   他其实并不意外,在车上是他一直抱着林仙月的,一路上就感觉不到她有半点生命特征,只是还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罢了。   医生正打算离开,急诊室里突然传来护士叫声:“王医生,王医生,你快来,病人有反应了。”   医生刚取下口罩,闻言立刻带上口罩,转身又冲进了急诊室。   钟老师想要跟着进去,却被拦在急诊室门外。   王医生一进去便看到监测仪上的几根平线,正要发怒,转头却见病人的眼皮下在动。他几步走上前,撩开林仙月的眼皮,果然看到她的眼珠在活动。   他来不及思考为什么病人生命特征已经完全消失了,眼珠儿却还在活动,急忙开始对林仙月做心脏复苏术。   忙碌了几分钟,监测仪上所有生命特征数据终于恢复正常。王医生感觉到病人的心脏开始有力的跳动,松开双手,长长的松了口气,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这丫头命可真大,这都能救回来。”王医生庆幸的说道。   “是啊,刚才可真吓人。”护士后怕的拍了拍胸口。   林仙月缓缓的睁开眼睛,刺目的灯光让她又闭上了眼。等适应了光亮之后,才慢慢的再次睁开。   入目是一片的陌生的环境和摆设,刺鼻的消毒水味道让她有些烦躁,耳边听到陌生嘈杂的语言,不知身在何处。   她想起身,却感觉身体绵软无力,连动一下都感觉吃力,闷哼一声又躺了下来。   林仙月闭上眼,静心思索。   她记得自己因为寿元将近,只好强渡金丹劫,记忆最后一幕是万道天雷落下,天地都映成了紫色。   本该形神俱灭的她,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莫非是……   林仙月只思索了片刻,已经得出了结论。她曾机缘巧合得到过一株还魂转世草,死时可保一点真灵不灭,轮回转生再觅仙缘。   所以,现在自己是再度转世了吗?   想到这里,林仙月立刻睁开眼睛,再次打量起周围。至少,她得知道转世在什么地方吧?   雪白的天花板,浅蓝色的门帘,铁架床边的输液架和输液瓶,刺鼻的消毒水味道,旁边病人断断续续的□□声……   这是、这是医院?   林仙月瞪大眼睛,一脸的不敢置信。   难道……难道她又回来了? 第二章   “林仙月,你醒了呀。”   柳老师走进病房,看到林仙月双目无神的看着天花板,似乎在想些什么,便在她床边坐了下来。   林仙月转过头,看着身边的中年妇女,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眉眼温和态度亲切,给她一丝熟悉的感觉。   熟悉?   林仙月皱了皱眉,她确信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个女人,为何会觉得她有些熟悉?   以她半步金丹的修为境界,神识强大过目不忘,哪怕只有一面之缘也能百年不忘,但林仙月却实在想不起哪里见过她?   既然在修真界的记忆里找不到她,那就只能是……   林仙月脸色越发苍白,在灯光照射下竟显得有些透明。心底最深处仿佛尘封了千万年的记忆,在这一刻开始缓缓的复苏。   记忆不多,画面也不多,不到十六岁的一生是那样的短暂仓促,生命中的人和事是那么的稀少冷漠。值得珍藏的,更是少之又少。   印象最深的一幕是青灯古佛下的老尼姑,嘴里喃喃的念着经,过了一会儿转头看着身边扭来扭去的小女孩儿,眼神透着无奈和宠溺,低声说着什么。六七岁的小女孩儿咯咯娇笑,赖在老尼姑怀里撒娇。   泪水划过林仙月的脸颊,她没来由的感受到一阵难以言喻的孺慕之情,思念和哀伤无声无息的占据她全部的思绪。   隔了一辈子,原本以为都忘了,谁知想起来却依旧如此清晰,悲痛丝丝入骨。   原来,有些感情,并不会因为时光流逝而变浅;有的人,不管经历多少,永远活在她的心中。   柳老师看到林仙月突然哭了,吓了一跳,连忙抽了两张面纸替她擦泪:“怎么了这是,别哭别哭,已经没事了,没事了啊。”   林仙月朝她摇了摇头,眼中泪水不断,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   潜心修道多年,她早已心若止水,忘了该怎样表达感情。   柳老师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喂她喝了下去。   她早知道这个学生木讷自卑,哪怕有再多委屈,也只默默的藏在心里。别人欺负她,她也不吭声,整日沉默不语。   柳老师教书二十年,遇到过的问题学生数不胜数,但林仙月无疑是让她觉得最可怜的那种。   渺小卑微,沉默寡言,得不到他人关心爱护。没有家庭的呵护,没有同伴的友情,走到哪里都是被人鄙夷欺负的对象。仿佛一直生活在无边的黑暗中,看不到一丝亮光。   柳老师叹了口气,柔声说道:“医生说你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不用住院。我刚才出去给你姐打了电话,她说马上就到。这两天你就在家里休息,不用来上课,等好些了再来学校吧。”   林仙月沉默的看着陈老师,点了点头。在那段记忆中,柳老师是难得对她怀有善念的人。   过了一会儿,一个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的女人走进了病房,相貌端庄,衣着打扮看上去很时尚。   “柳老师,久等了,路上有些堵车。”   她对柳老师点点头,抬眸看了躺在病床上的林仙月一眼,眼底努力压抑着厌恶和不耐。   记忆的闸门一开,林仙月很快认出了这个女人是谁。   林秋晨,她喊姐姐。   不过,两人不是同一个母亲。   柳老师站起身,笑道:“我其实也没来多久,是我们学校钟老师送林同学来的医院,要不是他,林同学这次可就真的危险了。”   林秋晨不置可否,冷声道:“她在学校好端端的,怎么掉水里了?”   她就随口一问,其实并不在意。   柳老师心里一紧,以为林秋晨要追究学校的责任,顿时打起精神说道:“我已经问过其他知情同学,林同学在上体育课时感觉头晕,体育老师就让她找个阴凉地休息。她在池边柳荫下休息时,可能因为头晕掉进了池水中。好在吉人自有天相,没有出什么大事。”   说完,她转头问林仙月:“林同学,是这样吗?”   林仙月想了想,实在想不起她前世是怎么落水的。只知道她前世落水后,莫名其妙穿越到修真界,机缘巧合下开始了修道生涯。   那时候她觉得是一种解脱,自然不会去深想,久而久之,自己都忘记了怎么落水的。   谁料想现在她又因为还魂转世草的缘故,回到了那个时间节点。   林仙月有些疑惑,上一世修道生涯莫非只是她的一场梦?为了摆脱现实的束缚,而做的一场虚无缥缈的黄粱美梦?   林秋晨不等林仙月开口,便不耐烦的摆摆手,态度有些强势的说道:“不管她是怎么落水的,在你们学校出的事,你们学校就要负责任。”   柳老师心里早有准备,不卑不亢的回道:“那是自然,该学校承担的责任,学校不会推卸。”   林秋晨倒真没有追究责任敲诈学校的意思,林家有钱,不会在乎区区医药费和赔偿。再说了,就凭她家老头儿和一中校长是老同学老朋友的关系,她也不可能不要脸面的追责。   可是凭什么呀?她凭什么要给林仙月付医药费?林秋晨宁愿把钱打水漂,也不会在林仙月身上浪费一个子儿。   林秋晨眼珠儿转了转,心里有了打算,说道:“柳老师,我家李彦鹏也在一中,你也是我家李彦鹏的老师,看在我儿子的份上,我也不会过分。这样吧,林仙月的医药费由学校负责,这没问题吧?”   柳老师松了口气,先还担心林秋晨要借机大闹一番敲诈学校,原来只是医药费。   她笑道:“当然没有问题,林同学的医药费,就由我们来负责吧。”   林秋晨点点头,再次看了林仙月一眼,在柳老师面前尽量克制的说道:“没事就起来,跟我回家。”   林仙月没说什么,有些吃力的下了床。   她现在有些不确定在修真界那段生涯到底是真的,还是她的梦境。就算是真的,她在修真界几十年,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已经太陌生了。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她都没有自立能力。   林仙月还在穿鞋,林秋晨已经转身离开了病房。   柳老师摇摇头,见林仙月身体有些虚弱,便伸手扶着她走。   路上,柳老师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开导道:“林仙月,人的一生很长很长,谁也不可能一帆风顺的走完一生。磨难也是一种磨砺,正是因为曾经的艰难困苦,才会有后来发愤图强。”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伐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老师希望你记住一点,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处境,都要心怀希望,永远不要放弃。这个世界上,除了你自己,没人可以打倒你。懂吗?”   柳老师语重心长,虽然没人看见林仙月是怎么落水的,但许愿池边有护栏保护,怎么会轻易掉下去?大家虽然没说,心里都在猜测林仙月很可能是自己跳下去的。   她不知道这个沉默寡言木讷内向的学生能不能听进自己的劝告,却真心希望自己这番话对她有所触动。   这个年龄的孩子,最是敏感脆弱,林仙月的家庭状况,实在让她放不下心。   林仙月转头看向柳老师,目光坦诚认真,声音轻的像一缕微风:“谢谢老师,我记住了。”   柳老师欣慰的拍了拍她的背:“记住就好,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心中常存希望,就不会迷茫。”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医院门外。   林秋晨开了一辆红色的SUV,坐在驾驶位上也没下车,放下车窗不耐烦的催促道:“磨蹭什么,赶紧上车。我店里还有事,送你回家后还要到店里去。”   柳老师看了她一眼,也没说话,替林仙月打开车门,扶她坐在后座上。   林秋晨透过车窗,朝柳老师挥了挥手:“柳老师,那我们就先走了,我们李彦鹏在学校里,希望你多照顾照顾。”   柳老师客气的点头:“请放心,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路上,林秋晨也不和林仙月说话,自顾自的开着车。   林仙月靠着窗,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和人流建筑,心情有些恍惚。   哪怕隔了一世,她还是不习惯这样热闹繁华的城市。   她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与周围格格不入,诺大的城市,却没有她丝毫立足之地。   林秋晨从后视镜里扫了一眼,见她看着窗外发呆,哼了一声没理她。   车子在一个小区门口停了下来,林秋晨转头对她说:“你自己上去吧,我还有事。”   林仙月愣了一下,看着陌生的环境,没有动。   她从来没有把这里当家,又过了那么久,有些记不起自己到底住哪。   “快点啊,磨蹭什么,还要送你上去啊?”林秋晨不耐烦的催促道。   林仙月暗叹一声,打开车门下了车,想了想,朝林秋晨点头道:“谢谢。”   林秋晨却已经开车走了。   站在小区门口,林仙月打量着四周,然后与门口的保安四目相对。   过了一会儿,保安小哥先开口了:“你不进来吗?”   “我没有门禁卡,可以进吗?”林仙月说。   “我认得你,进吧。”   保安说完,替她刷开了门。   “谢谢。”   林仙月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她需要好好想想自己应该怎么办。   这是高档小区,最外围是高层楼,中间则是别墅区。   林仙月想不起来自己住哪里,索性在花园附近的长椅上坐下来休息。   周围的孩子嬉戏玩闹,几个婆婆奶奶则不远不近的看着他们,脸上带着温和慈祥的笑意。   林仙月看着,脸上不觉露出笑容。   小时候师傅也是这样看着她玩闹,幽静破旧的古寺里,只有她和师傅相依为命,她却从来不曾感觉到寂寞。   林仙月“蹭”的站了起来,心底一热,她可以去找师傅啊。   刚走了两步,她又停了下来,恍惚中她忽然记起为什么会掉进学校水池。   阳光落在她身上,她却只觉遍体生寒,心如刀割。 第三章   那段被林仙月刻意遗忘的记忆,就那么突如其来的涌上心头。   同学们叫她林老鼠,每个人都排斥她嘲笑他。家里人说她是私生女,是野种,对她非打即骂,或者冷漠无视,没有一个人欢迎她的到来。   那时候她不知道什么是私生女,什么是野种,她只是每天都在害怕,看到每个人都恐惧的瑟瑟发抖。   她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厌恶她。她就像犯了天大错误的罪人,明明她什么都没有做。   林仙月悄悄的给师傅写了信,说了她所有的委屈害怕,哭求师傅接她回家。   信是寄给经常去寺里烧香的春娟家,春娟和她是山里的好朋友,会把信交给师傅的。   信寄出去后,林仙月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下来,就连同学对她的嘲笑和家人对她的冷漠厌恶,也不觉得那么难以忍受了。   她相信,师傅收到信之后就会来接她,接她离开这个让她委屈和恐惧的地方,每天都充满希望。   身在地狱,仰望天堂。   然而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失望的极点便是绝望。   两周后,林仙月收到了师傅的信,她充满期待的打开,却是师傅冷进骨髓的话语。   “古寺清贫,把你养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找你父母要钱。林长峰给了我十万块钱,现在我们两清了。你是林长峰的女儿,这里不是你的家,我也不是你的师傅,以后不要再写信来烦我了。”   那时候林仙月不懂,只觉天都塌下来了。   原来,师傅是真的不要她了。   她站在许愿池边,看着脚下波光粼粼的池水,万念俱灰下,翻过护栏跳了下去……   林仙月捂住心口,泪水不受控制的落下。   即使过了一世,那种钻心的疼痛依旧如此清晰刻骨,像堕入最深沉的黑暗。   有了修道界这一世的经历,她当然不会再像从前那个单纯傻女孩儿,相信师傅会这般绝情。   她知道,师傅是因为太爱她,所以不得不忍痛将她送还给她的父亲。   师傅不愿意她跟着她在深山古寺中蹉跎一生,她希望她有一个美好完整的人生。   可以读书学习,可以嫁人生子,而不是青灯古佛,像她一样孤寂一辈子。   为了断她回寺的念想,师傅写这段残忍的话时,心里一定刀割般痛吧?   比她看到这段话时的痛,更痛千倍万倍。   “仙月,你怎么回来了?没上课吗?”   林仙月抬起头,泪眼朦胧中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提着菜篮朝她走来。   她用手背擦了擦眼睛,才看清面前的妇人。   妇人圆圆的脸盘,眉眼温和,头发扎起来盘了个圆髻,衣着打扮朴素干净。   她不认得这个妇人,不过也不奇怪,除了师傅,她本来就对这个世界很漠然。   “哟,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吗?”   周婶从身上摸出一包餐巾纸,抽了一张递给林仙月:“快擦擦,别哭了啊。”   林仙月接过来擦了一把脸,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修真界再艰难再凶险她都没掉一滴泪,一回来就哭了两场了。   她朝周婶笑了笑:“没什么,眼睛进沙子了。”   周婶看她的眼神有些怜悯,也不好多说什么。   她在林家做保姆好几年了,虽然有些可怜这个女孩儿,但主人家的事,她管不了,也没法管。   大人造的孽,却让孩子来承担,真是一本烂账。   她笑着说:“坐在这里干什么,跟我回家,我今天给你做好吃的。”   林仙月终于想起周婶的身份,点点头跟在她身后。   林家在小区中庭,是一栋三层小别墅,下面还有一层储物用的地下室。   别墅外有一片配套花园,中间摆着茶几藤椅,闲时可以在花园喝茶晒太阳,环境很不错。   周婶在电子锁上输入密码,林仙月瞟了一眼,记住了。   进了屋,周婶先在厨房放了菜篮,从冰箱里拿了一串葡萄洗干净放盘里,递给林仙月:“饿了吧,先吃点水果,我马上做饭。”   林仙月道了谢,没碰放在桌上的葡萄,四下看了一眼,恍惚想起她的房间在三楼。   这套别墅是林长峰五年前买的,本来只有他和他老婆王秀丽住在这里。后来老两口感觉房子太大太冷清,就让林秋晨夫妻俩带着两人的儿子李彦鹏也住了进来。   当然,现在还要加上林仙月。   林秋晨的丈夫叫李志明,在C市质监局工作,他不是C市人,所以也跟着老婆孩子住在老丈人家。   倒不是夫妻俩在C市没房子,只是别墅大房间多,干脆和父母住在一起,也有个照顾。   林长峰老两口疼爱外孙李彦鹏,也舍不得他们出去另住。   如果不是林仙月的突然到来,这是让人很羡慕很热闹的一家人。   可惜因为林仙月的缘故,林长峰和老婆天天吵闹,家里气氛始终剑拔弩张,一点就着。他老婆气的回了老家后,家里气氛也没缓解下来,反而冷冰冰的变得没什么人气。   此时家里主人都不在,林长峰去了国外谈生意,还没有回来。王秀丽回了老家,用她的话来说,只要林长峰不把林仙月送走,她死都不会回来。   李志明在质监局上班,林秋晨管着一个餐饮公司,两人不到晚上是不会回家的。李彦鹏在一中读书,也要晚自习结束才会回来。   林仙月循着记忆到了三楼,推开了那间属于她的房间。   这件房间原本是客房,林仙月都住了好几个月了,依然是当初搬进来时的摆设。   没有梳妆台,更没有大大小小的护肤品,也没有书桌电脑。   衣柜里空空荡荡的,只挂着两件男女大号的睡衣,原本是给留宿的客人准备的,现在自然是林仙月的睡衣。   林仙月从门后拖出一个很大很久的牛仔布背包,样式很土,像是□□十年代打工一族的背包。   她打开背包,将里面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来堆在床上,全是离开时师傅给她准备的。衣服有新有旧,无一例外样式都很土气廉价。   林仙月没有把衣服挂进衣柜,对她来说,房间和衣柜都不是她的,自然不会把自己的衣服挂进去。   她低着头,继续在背包里搜寻。   过了一会儿,她从最底下的夹包里摸出一叠旧钱来。面值大都很小,最大的也不过五十元,只有两张。   其他的则是不同的面额的纸币,十元五元的最多,一元的也有,却没有毛票和硬币。   数了数,只有三百多块。   林仙月捧在心口,这些都是师傅好不容易存起来的香油钱,除了硬币和毛票,都悄悄的给她了。   除了纸币,还有一枚护身符。   暗紫色的长方形木片,大拇指大小,用一根红绳系住,上面雕刻了“仙月”两个篆体字。   师傅说捡到她时,她就带着这枚护身符,所以给她取名仙月。以后她的父母会凭借这枚护身符来找她,她就可以和家人团聚了。   小时候林仙月也憧憬过自己的父母,幻想着自己的父母会像那些带着孩子来拜佛的父母一样,用柔和慈爱的目光看着自己。   她也曾经有过期待的,只是后来……   以前师傅每天晚上都会握着她的护身符,在佛前念经。每尊佛都念过,希望诸天神佛都护佑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声顺遂,平安喜乐。   林仙月每天都戴着这个护身符,后来就不戴了。   她觉得都是因为这个护身符,所以林长峰才找了来,师傅也不要她了。   现在林仙月当然不会这么想,她重新把护身符戴着脖子上,放在最贴心的地方。如此一来,就像师傅无时无刻的守在她身边一样。   林仙月重新将衣服一件一件仔细的折叠后,再次放进了背包里,然后拖到门背后。   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阳光斜射进房间里,然后盘膝坐在地上,尝试修炼。   前世的修真生涯是不是做梦,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林仙月在修真界修炼的功法叫明玉心经,算不上大路货,也不算多高级,勉强算得上中品功法。   这门功法最适合女修,可以改善体质,威力也是不俗。最重要的是修炼明玉心经,能让修士的体质逐渐转为冰肌玉骨,不仅百毒不侵诸邪不惧,还能青春永驻。   过了好一会儿,林仙月睁开眼睛,嘴边浮出一抹笑意。   她感受到了灵气,虽然极度匮乏,但到底还是可以修炼的。   她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前世不是一场梦。不然,她还真要头疼如何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   林仙月从小在深山古寺长大,才刚刚踏入红尘,道心还没有被蒙蔽。一颗赤子之心,才能够在灵气极度匮乏的世界感受到灵气。   若是再过一两年,林仙月也不敢保证自己是不是能够洗净凡心,感受到天地间若有似无的灵气。   既然确定能够修炼,她也不再浪费时间,开始静心修行明玉心经。感受到灵气之后,放空心绪,将自己融入天地之中,缓缓的接引灵气入体。天地灵气太弱,她的灵根资质也不佳,这个过程并不顺利。   好在林仙月原本就是半步金丹境界,转世重修却也熟门熟路,一缕缕无形的灵气融入她的身体,又缓缓的散去。   她也不急,一次一次尝试。   周婶敲了敲门,见没人应,打开门便看到林仙月在阳光中闭目打坐。   傍晚的阳光柔和温暖,给林仙月镀上一层朦胧的光,竟有一丝不可侵犯的神圣意味。   周婶知道林仙月从小在寺里长大,有打坐的习惯,也没有打扰她,轻手轻脚的关上了门。 第四章   晚上八点左右的时候,李彦鹏上晚自习回来了。   周婶早就计算好了时间,饭菜刚摆上桌,冒着热气。   “鹏鹏回来啦,快放下书包来吃饭。今天做了排骨汤,趁热先喝一碗。”她招呼道。   李彦鹏神情恹恹的,看了周婶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她回来了吗?”   他对林仙月的称呼,一直都是“她”。   周婶朝三楼看了一眼:“在房间里打坐呢,我等下就去叫她下来吃饭。”   李彦鹏又犹豫了一下,似乎想问什么,最终还是摇摇头,上楼回房间放书包。   他不算一个恶毒少年,相反,在良好家庭环境长大的他,非常有教养,性格开朗,品性善良大方。   他对林仙月谈不上深恶痛疾,偶尔也会觉得林仙月有些可怜。   如果这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甚至有可能还会为林仙月说两句公道话。   无奈的是,这事发生在他家。   李彦鹏坐在餐桌上,端着周婶盛给他的排骨汤心不在焉的喝着。过了一会儿,听到脚步声,抬头便见林仙月走了下来。   他专心致志的低头喝汤,继续用无视和冷漠对待她。   周婶也给林仙月盛了一碗汤,又去厨房里把其他菜和饭端了上来。   “你爸和你妈有酒局,不回来吃饭。你们慢慢吃,不用等他们。”   周婶说了一句,便回厨房去收拾了。   林仙月闻着饭菜的香味,感受到久违的饥饿,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遥远。   她筑基之后就辟谷,筑基前也大多服食辟谷丹,再次尝到食物的味道,整个味蕾就像无数个气泡在炸裂。   不紧不慢的喝光了碗里的汤,打开电饭锅盛了满满的一碗饭,夹着面前的几道菜吃了起来。   她吃饭的礼仪堪称优雅,身子笔直的坐在餐桌前,喝汤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每次夹菜只夹自己这边,从上到下,从不翻捡,每夹一筷子的菜份量都大致相当。   虽然细嚼慢咽,下筷的频率却不慢,偏偏没有给人狼吞虎咽般的恶感,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韵律。   李彦鹏看了林仙月一眼,有些奇怪。   外婆在家时从不让她上桌,她都是缩在厨房里和周婶一起吃。后来外婆气的回了老家,林长峰才发话让她上桌吃饭。   不过她一直都是战战兢兢畏畏缩缩,上了桌抱着碗低头扒饭,从来不敢碰桌上的菜。   其他人也不理她,直接把她当空气。   今天倒是不客气了,莫非是看爸妈不在家,胆子大了?   平日里不敢夹菜,今天倒是夹的欢,合着这家里她只不把他放在眼里?   李彦鹏今天被范秋云在班上叫破了和林仙月的身份,一下午都有人跑来他面前或明或暗的打探,看到他们眼中毫不掩饰的讥嘲和八卦,他觉得丢死人了。   他们背着他小声讨论,时不时看向他发笑。   十二班那个私生女原来是他小姨啊,哈哈,真好笑。   平日里装的一副清高的模样,家里却藏污纳垢,亏他装的出来。   还全班第一呢,好歹帮他小姨补补课啊。自己小姨次次考试倒数前三,他考第一也好意思?   有钱人家都这样,人前光鲜亮丽,背后指不定多龌龊肮脏呢。   ……   李彦鹏一整天都低头做题,强忍着没有去理会那些背后恶毒的揣测。他早就知道,一旦他和林仙月的关系暴露,一定会招来无数的非议。   他不去理会他们,然而那些恶毒讥笑的话语,却始终像苍蝇一样在他耳边嗡嗡乱叫。   “你吃什么吃?我让你吃了吗?”   学校受了一肚子气,加上林仙月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举动,终于把这个从小三好学生的少年激怒了。   林仙月愣了一下,将嘴里的食物吞下去,然后喝了一口汤,这才一脸平静的看向他:“我不能吃吗?”   李彦鹏自己生了半天闷气,却见她一脸理所当然,顿时更气了,碗一扔吼道:“这里是我家,你是哪里来的东西,给我滚出去!”   如果是上一世,林仙月早就恐惧的不知所措,哭着跑开了。但经历了修真一世,她哪里还会把李彦鹏这样的小屁孩放在眼里?   她好笑的看着他:“严格说来,这里是我家。我姓林,你也姓林吗?我怎么记得,你姓李啊?”   李彦鹏怒火上头,一张脸涨得通红,站起身来恶狠狠的瞪向她:“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周婶听到餐厅里的吵闹,连忙从厨房跑了出来:“怎么了这是,好好的吵什么呀?”   李彦鹏气急了,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怨气陡然爆发出来。   “你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种,都是你逼走了外婆,都是你弄得我们家乌烟瘴气。你给我滚!滚出我们家,滚回你的山里做野人去!”   吼出来之后,连李彦鹏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会说这样的话。原来他不是不恨林仙月,只是一直被自己的教养束缚,始终压抑在心底。   林仙月脸一沉:“还学生呢,张口野种闭口滚,学校就教了你这些?就算是野种,也是林家的野种。你这个姓李的,有什么资格在林家指手画脚?”   周婶吃惊的看了她一眼,不敢相信这话是从她嘴里说出的。   这还是那个畏缩谨慎的女孩儿吗?这还是那个见了谁都战战兢兢的私生女吗?   周婶觉得自己有些看不懂面前这两个少男少女了,一向乖巧懂事读书好的李彦鹏神色狰狞口出恶言,而从来低声下气畏畏缩缩的林仙月,也一反常态的强势。   “这这这……都别说了,吃饭吃饭,菜都快凉了。”她呐呐的劝道。   “吃个屁,对着这种不要脸的东西,谁吃的下?我这就打电话给外公,让他把你赶出去。”   林仙月冷笑道:“你也说了是外公,外人的外,也不知道他到时候赶谁。”   她是真的不在意,也从来没把这里当家。没穿越前的她会害怕被赶出家门,穿越后回来的她,既然能够修炼,又怎会害怕这样的威胁?   李彦鹏快被气疯了,狠狠的踹了身后的椅子一脚,“砰砰砰”的跑上楼找手机告状了。   周婶喊了他两声,他也不应。   林仙月重新端起碗,不紧不慢又姿态优雅的开始吃饭。   周婶:……   “你这又是何必呢?忍忍就过去了,以前不也忍了吗?”周婶小声的劝道:“你这样,最后吃亏的还不是你?”   林仙月冲她笑了笑,没说话,继续吃饭。   修道界这一世,早教会她“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道理。   就算要忍,也要分人。她好歹也是半步金丹的修士,总不能让一个小屁孩儿骑在头上吧?   周婶看她一副不在意的模样,暗叹一声,不再说了。林仙月丝毫没受到影响,安安静静的吃完了饭,就回了房间继续打坐。   今晚月色很好,月华如水般轻柔的倾泻在她身上,给她披上一层朦胧的月衣。   日月精华中蕴含的天地灵气最多,也最适合修炼。   林仙月缓缓的接引细弱游丝的灵气入体,冲刷身体经脉中的杂质,不停尝试着将灵力停留在经脉之中。   如果是在修真界,她转世重修熟门熟路,最多也就一晚上时间就能引气入体。但这个世界灵气太过稀薄,林仙月估计需要两天时间才能引气入体。   半夜的时候,她的房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林仙月睁开眼,转头看向门外。   林秋晨怒气冲冲的闯了进来,开口就骂道:“贱人,你今天跟我儿子说什么了?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种,竟然登堂入室的觉得是这个家的主人?你算哪门子的主人?”   她的丈夫李志明站在她身后,脸色阴沉的能滴出水。   本来夫妻俩正在酒局上应酬,谁知儿子打电话过来,哭的撕心裂肺。   说林仙月骂他是外人,外公还不帮他,哭着闹着要搬出去,回自己家里。还说学校里都知道林仙月是他家的私生女,都嘲笑他瞧不起他……   李彦鹏从小就是被夫妻俩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什么时候受过这样大的委屈?什么时候哭的这么伤心过?   林秋晨和李志明听的心如刀割,匆匆告辞,紧赶慢赶的回到林家。   两人先是去儿子房间里安慰了一通,等儿子安静下来,这才跑来寻林仙月的晦气。   林秋晨尤其恨这个来历不明的妹妹,以前她妈妈王秀丽在家,随时随地的找林仙月麻烦,她自然没必要也没机会做恶人。   她只需要冷眼旁观、冷漠厌恶的看着这个碍眼的东西,就像看着一团死赖在家里的垃圾。   谁知道她妈刚走不久,这个野种竟然蹬鼻子上脸,恬不知耻的把这里当自己家,还敢骂她儿子是外人。   她今天就要让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知道,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林秋晨越想越气,几步冲到林仙月面前,俯身右手一甩,就要给她一耳光。   李志明冷眼旁观,抱着手靠在门边,丝毫没有阻止的意思。   林仙月轻轻让了让,避开了林秋晨扇来的耳光。   林秋晨更怒了:“贱人,你还敢躲?!”   她一脚就踹向林仙月的肚子,高跟鞋尖十分尖锐,踢中之后保证能让这个贱人吃足苦头。   林仙月当然不会被她踢中,双腿轻轻用力就站起身来,正好避开了踢来的高跟鞋。   “啪!”高跟鞋踢在了床柱上。   林秋晨脸色一变,当时就痛的全身冷汗直冒,惨呼一声,坐在床上抱着脚眼泪直流。   李志明见状,也不看戏了,两步就冲了过来。   “你……”他凶狠的看着林仙月,眼神中酝酿着风暴。   林仙月不等他开口,便打断道:“你也要打我吗?想进公安局吗?”   “什么?”   李志明愣了一下,没理解她话里的意思。   “你们要是再动手,我不会再躲,我会带着伤去公安局,告你们虐待。”林仙月平静的说道。   李志明闻言脸色阴晴不定,紧握成拳的手背上青筋直冒,但到底没有继续动手。   他像是第一次认识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姨子,印象中整天低头如鹌鹑的她,今天竟没有一刻低头,眼底更没有丝毫瑟缩,一直抬头挺胸镇定的看着他们。   以前那副胆小慎微见谁都抖的模样,竟然是装出来的。   林秋晨像是听到天大的笑话,忍着痛大声叫到:“志明给我打,我让她去告,我倒想看看警察信她还是信我们?不要脸的贱人,你以为我们在公安局没有关系吗?”   说着,还从床上趴过去要抓她的头发。   林仙月嘴角露出一抹讥笑:“警察信不信没关系,他单位的领导和同事相信就行。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去电视台,相信媒体会有兴趣采访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家庭成员的新闻。”   她冷笑着看向李志明:“你说呢,姐夫?” 第五章   她这是在……威胁他?!   李志明眯起了眼睛,脸色阵青阵白,他倒是真没看出林仙月还是个牙尖嘴利的。   平日里装出一副要死不活的腌巴劲儿,他虽然看着堵心,倒也懒得理她。毕竟他是女婿,心里再不爽,也不会当着岳父的面找林仙月麻烦。   没想到她却是个刁钻无赖的东西,果然是山里长大的野种,骨子里就流着肮脏下贱的血。   他扶了扶眼镜,深深的看了林仙月一眼,眼神阴晦难明。   林秋晨却是不依不饶的伸手去挠她,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小贱人翅膀硬了,吃了熊心豹子胆?你敢去胡说八道,我撕烂你的嘴。”   林仙月果然一动不动,没有躲林秋晨伸过来的手,只拿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李志明。   威胁也好,吓唬也罢,不得不说林仙月的话起了作用。   李志明一抬手,挡开了林秋晨的手,紧咬的牙关把腮帮子都鼓了出来。   被一个他一直无视鄙夷的私生女威胁,让他觉得有种无地自容的羞愤,虽然这个私生女是他岳父的。   哪怕李志明再窝火,他也必须忍住。不仅自己要忍住,还得拦着老婆的过激行为。   他们单位有个副局长要退下了,他和另一个竞争对手都盯着那个位置,各显神通下死力的准备升上去。这个节骨眼上,要是林仙月真去闹一闹……不用说,他的竞争对手一定会活活笑死。   林秋晨被李志明挡住了,先是大怒,抬头就见丈夫脸色铁青。夫妻多年,两人还是很有默契的,心里一转就知道丈夫在顾忌什么。   丈夫顾忌事业前途,但她不怕。   她今天不把这个蹬鼻子上脸的贱种收拾个够,怕是以后都要骑在他们一家人头上来了。   “好啊,我来打,我看你去告,我不怕。”   林仙月依然没开口,神色讥嘲的看着李志明。   李志明铁青着脸也不说话,俯身把林秋晨抱了起来,不顾她在怀里挣扎吵闹,直接把她抱了出去。   “李志明你这个没种的废物,你干什么?你把我放下来,你不敢打,我自己去打。”   李志明闷声不响的抱着挣扎不休的林秋晨,然后便见到躲在楼梯口偷看的李彦鹏。   他刚刚被林仙月言语威胁,又被林秋晨骂没种,偏偏不敢去赌林仙月会不会去闹。正又羞又恼,窝了一肚子的火。   见到李彦鹏脸上惊讶失望的神色,真是羞上加羞怒上加怒,恼羞成怒的吼了一句:“回房间看你的书,成绩下降了看我不揍你?”   林秋晨不依了,撒起泼来,一边锤他一边骂:“你个没种的男人,外面来的小野种你不敢教训,却在儿子面前耍威风,你算什么男人?你把我放下来,我要去撕了她!”   李志明终于受不了,回道:“你给我闭嘴,你打她和我打她有什么区别?你想毁了我的前途吗?”   说完也不理发愣的李彦鹏,强行抱着林秋晨回了房间。   李彦鹏愣了半天,神色复杂的朝林仙月的房间看了过去,房门已经关上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和他预想的故事完全不一样。他还等着看林仙月被爸妈赶出家门,一路哭求哀嚎,跪地求饶。   而他就站在楼梯上,高贵冷艳的俯视着她,就像看着一团恶心的臭虫。   李彦鹏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无所不能的老爸和强势霸道的老妈,不仅没能替他出气,反而被他一直看不起的林仙月逼回了房间。   没错,就是逼,他看的很清楚。   是世界玄幻了,还是他没睡醒?   李志明抱着林秋晨前脚出门,林仙月后脚就把门关上了,顺便反锁。   没有浪费一分一秒,立刻迎着月华打坐修炼。   刚才完美入定的状态被两人打破了,林仙月只能再次放空心绪,运转功法,将自己与周遭环境融为一体,渐渐达到天人合一的心境。   除了修炼之外无大事,对林仙月来说,修炼是她能最快最好的改变命运的方法。   李志明把林秋晨放下,让她坐在床边,先下楼去玄关换了拖鞋,又拎着林秋晨的拖鞋回了房。   两人一回来就急匆匆的上楼安慰儿子,过后又跑去找林仙月的麻烦,到现在还没顾上换鞋。   林秋晨背对着李志明,捂着脚默默流泪,不肯看他。   李志明蹲下身,替她脱下高跟鞋,只见左脚几个脚趾头都是红的,刚才她踢的力度不轻。   李志明揉了揉,林秋晨痛的“哼”了一声,把脚从他手里抽走了。   “何必跟她一般见识,平白的生气,惹自己不开心。你就当她家里养的一条狗,眼不见为净。”   他又握住林秋晨的脚,一边替她揉脚,一边温声劝道。   林家有钱,在C市算得上是一号人物。   林长峰是C市最大的连锁超市老总,两千多家分店,去年还上了市,在省长和市长面前都说得上话。   李志明靠着岳父家的关系,在单位上顺风顺水,仕途通畅。   他不能得罪老婆,更不能得罪林长峰。   林秋晨怒声道:“你见过谁家的狗,对主人狂犬吗?你倒好,为了你一个副局长的位子,竟然让我在她面前忍气吞声!我呸!我林秋晨从小到大受过谁的气?”   李志明好声好气的说:“这不是关键时期吗?难道你愿意我以后在单位抬不起头,让老刘爬到我头上?她是光脚不怕穿鞋的,我们能跟她比吗?”   “再说了……”他冷笑一声,面色阴沉:“一个没根底的小丫头,真要收拾她有的是办法,何必明火执仗弄得那么难看?”   林秋晨觑了他一眼,知道他说的有理,但到底气不过,狠狠拍了一下床:“难道就任由她在家里兴风作浪?”   “你要气不过,我们带着鹏鹏搬出去住,眼不见为净。”李志明说。   “不行!”林秋晨立刻反对:“那不是让那个野种彻底在家里站稳脚跟了?恐怕以后她还敢妄图林家的财产,林家的财产是我的,她一个子都休想分到!”   她这么一说,李志明也有些担心。   “爸不是说过,以后公司和钱都给你吗?我看岳父对她不怎么样,话都没跟她说两句,连正眼都没看过她,应该不会……”   林秋晨打断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妈又不在,到时候家里要是只有她和爸住,爸想不正眼看她都不行。这事你不要管,我就不信了,我还治不了一个贱种?”   ……   林仙月修炼了一夜,以灵力不停的冲刷经脉,虽然还没能引气入体,但她感觉身体内堵塞的经脉已经疏通的差不多了。   早上六点钟,林仙月起身下了楼。   周婶正在厨房做早餐,听到声音出来,见她要出门,随口问道:“这么早出去啊?”   林仙月点点头:“去跑步。”   “哦,那跑一会儿回来吃早饭,今天我做了小笼包。”   林仙月含笑应了一声,开门跑了出去。   周婶却因为她的笑脸微微一愣,有些失神。   她昨晚洗了碗就回自己家了,还不知道半夜里发生的事。   林仙月给她的感觉,和以前完全不一样。那样自信明媚的笑容,落落大方的气质,就像换了一个人。   她第一次发现,仙月也是个漂亮的丫头啊。   小区有环形跑道,三三两两的人在跑步。   林仙月稍微活动了一下,沿着跑道开始疾跑,很快就追上了前面跑步的人,超过他们后又继续冲。   和那些匀速跑步健身者不一样,她是为了出一身大汗,通过汗水把经脉内排出的杂质流出来。   围着跑道跑了三圈,林仙月大汗淋漓气喘吁吁,贴身的衣服全都湿透了。她没有停下,咬着牙继续跑,体内的杂质还没有全部流出来。   旁边打太极的老头看她摇摇晃晃的还在跑,忍不住在她经过时说道:“小姑娘适可而止啊,跑步在于长期坚持,没必要一次就把自己累死。”   林仙月朝他艰难的点点头,然后跑过去了。   老头:……   林仙月咬牙跑了两个多小时,哪怕实在跑不动了也没有停下,缓走一会儿恢复一点力气后,又接着跑起来。   直到她感觉体内的杂质随着汗水基本流出来后,也榨干了全身力气,才停下脚步。   打太极的老头儿还在,看她停下来就竖起大拇指:“小姑娘不错,别的不说,就你这耐力和毅力,真没几个人比得上。”   林仙月喘着气,有气无力的说:“您体力也不错,拉棉花糖都能拉两个多小时。”   老头听见前半句还笑容满面,后半句直接黑了脸。   “什么拉棉花糖,我这是太极,杨氏太极懂吗?”   林仙月没再理他,随意摆摆手,回林家去了。   李志明夫妻俩已经走了,李彦鹏也去上早读,家里只有周婶在打扫屋子。   林仙月回到房间,从门后拖出旧背包,从里面拿出干净的衣服。   林家没人给她买衣服,她的衣服全是师傅准备的。有些是乡下市场买的,大多则是师傅自己给她做的。   林仙月不在意衣服是否好看时髦,只是……她发现自己没有内衣。   她随着师傅常年吃素,营养跟不上,十六岁了胸还没有发育,师傅只给她准备了贴身的小背心。   来到林家之后,她的身体终于开始发育,再穿小背心的话……   林仙月在三楼厕所洗了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浑身轻松舒畅的来到一楼餐桌。   她饿了。   周婶看她的眼神有些躲闪,见她上桌,却没有给她端上早餐。   林仙月看着她不说话,周婶嗫嗫嚅嚅,低下了头轻声说:“没早饭了。”   林秋晨一家三口吃完早饭后,林秋晨就吩咐周婶把剩下的早餐全都倒掉。并且告诉她,中午饭不用做,反正没人在家吃。   当时她说:“周婶,可不要忘了你的工资是谁给的。要是让我发现你给不相干的人做饭,你就找她要工资吧,我们家你也别来了。”   周婶一脸为难的看着林仙月:“都告诉你忍忍了,闹起来最后吃亏的是你,怎么就不听呢?”   林仙月淡淡一笑,起身走进厨房。 第六章   林家厨房很宽敞,各种餐具和炊具齐全,分门别类的摆放在橱柜里。   周婶收拾的很干净,看不到一点油污和水渍。   厨房里的垃圾篼还没来得及换,林仙月瞟了一眼,篼里倒了十多个小笼包和青菜粥,还有几种下饭的小菜。   周婶跟了进来,也看了一眼垃圾篼,嘴唇动了动,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家事不多,工钱也给的高,每三天有专门的家政公司来打扫屋子,她基本只需要负责主人家的饮食。   这么好的工作,她当然不想失去。   周婶虽然有些可怜林仙月,但总不能为了她连工作都不要吧?   “我自己做饭,总该不会让你为难吧?”林仙月回头,看向周婶。   周婶:“……不会。”   毕竟林仙月是林长峰带回来的,也算家里的主人。她只是一个保姆,总不能拦着林仙月不让做饭吧?   林仙月当然会做饭,在寺里的时候她就常做饭。   烧水、淘米、然后下锅,不到半个小时就熬好了半盆白粥。她也不炒菜,把粥端到餐桌上,用饭碗盛了小口小口的吃。   神色平静,姿态一如既往的优雅。   仿佛不是在吃一碗什么滋味都没有白粥,而是在米其林餐厅烛光音乐中,品尝大师烹饪的美食。   师傅一心修佛打坐,日常起居恪守戒律。林仙月在师傅十多年潜移默化的教养下,饮食起居方面的礼仪无可挑剔,近乎苛刻。   山寺清贫,常常白粥青菜,她已经习惯了。后来修道,筑基前服用辟谷丹,筑基后辟谷。   一碗白粥,别人难以下咽,她却觉得足够了。   林仙月把煮好的白粥吃的干干净净,洗了碗之后回屋继续打坐修炼。   因为角度的原因,此时房间里照不进阳光,本就匮乏的灵气更加稀薄。   林仙月想了想,起身去了楼顶天台。   天台被改造设计成休闲聚会的场所,罩着玻璃棚,白天可以遮风挡雨,夜里可以赏月观星。   有茶座、有花园,有健身器材和瑜伽垫,还有两张晒日光的躺椅。   林仙月随便选了一个地方开始打坐,阳光透过玻璃棚洒落在她身上。   正午时候,阳光的温度渐渐高了,晒在人身上有些刺痛。林仙月没有回屋,此时灵气最是充沛,她有信心,太阳落山之前,能够成功引气入体。   果然,傍晚时分,一股若有似无的灵气停留在她经脉中,没有消散回天地。   林仙月睁开眼,眼中一抹精光闪过。她心头一喜,打量了周围一眼,脸上露出一抹微笑。   天地在她眼中似乎清晰了许多,连身边的树木花草也显得更加层次分明,色彩丰富多姿。   欢喜了片刻,林仙月静下心来,再次入定修炼。   修炼第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便是引气入体,虽然第一缕气十分微弱,却是最重要的引子。就像磁铁,可以源源不断的将周围的铁砂吸引过来,壮大己身。   林仙月按照明玉心经的功法,导引着体内的一缕灵气缓缓的运行了一个周天,将体内经脉全部打通。   她不需要再跑步流汗,灵气自动将她体内的污秽挤出了身体。   天地间的灵气受到她体内灵气的吸引,也源源不断的融入体内,内外滋润改善她的皮肤肌肉,然后和体内运行的灵气融为一体。   足足运行了三个周天,已经晚上八点左右了。   林仙月长吸了一口气,从入定中醒来,只觉神清气爽,精力十足。不爽的是身上沾着一层污秽,撒发出一种说不出来的古怪味道。   她下了天台,在房间里拿了换洗衣服,洗完澡后随手将脏衣服洗干净,挂在自己房间窗外的晾衣杆上。   林仙月吹干了头发,随手扎了个马尾,下楼做饭吃。   李彦鹏正在餐桌上吃饭,听到林仙月下楼的脚步声,臭着脸冷哼了一声。   随即想起妈妈早上吩咐过周婶不许给她吃饭的事,忍不住从满桌菜肴中抬头看向她,眼神得意。   林仙月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从他面前走过,进了厨房。   她的态度让李彦鹏着实不爽,拔高声调故意问道:“周婶,厨房里还有吃的没端出来吗?我妈今天跟你说的话,你可别忘了啊。”   周婶有些尴尬的看了林仙月的背影一眼,对李彦鹏说:“没了,做好的饭菜都在桌上。”   李彦鹏“嗯” 了一声,抬头看向厨房,却听到厨房里传来水声,林仙月在刷锅淘米。他皱了皱眉,有心想要问周婶她在厨房做什么,但到底心不够黑脸皮不够厚,没有问出来。   李彦鹏从小到大都是三好学生,也一直想做一个正直阳光的少年,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文明做贡献。然而林仙月的出现,却让他窥见了自己心灵上的丑陋疤痕。   原来他并非自己想象中那么善良正直,也并非自己想象中那么豁达无私。   所以他越来越讨厌林仙月,仿佛是林仙月在他完美心灵上,留下了丑陋伤疤。只要林仙月出现在他面前,就时时刻刻的提醒着他,他也是一个虚伪恶毒的人。   少年很是烦恼,明知不对却忍不住去做帮凶,本该给予同情却满心厌恶,非但没有帮助,反而落井下石……   这样矛盾糟糕的心理,让他一整天精神恍惚无心学习。班上同学在他背后嚼舌根看笑话,他几次都差点忍不住和他们打起来。   都怪她,全是因为她!   林仙月毁了他的生活,又毁了他的家庭,把他变了一个他自己都讨厌的人。   她昨天怎么就没死?死了多干净。   他清净了,她也解脱了,不是吗?   林仙月哪里知道餐桌上李彦鹏满腹的心事?   她煮好了一盆白粥,端到饭桌另一头,斯斯文文的吃了起来。   李彦鹏守着一桌子菜,却毫无胃口,忍不住抬头瞪她。   灯光下的林仙月显得十分娴静,柔和的光线打在她脸上,折射出一层朦胧的微光。   李彦鹏总觉得她有点不对劲,仔细看后,才发现她似乎比以前白了一些,皮肤也细腻了一些。   林仙月从小在深山古寺长大,跟着师傅种地、砍柴、打扫寺庙、擦拭寺中佛像,还会经常和山里的玩伴儿采蘑菇野菜和草药。   是以皮肤晒得有些黑,也比较粗糙。和大多数乡下帮忙做农活的姑娘一样,没有城里姑娘白皙。   一天一夜的修炼,成功引气入体,沉淀在她身体内污垢大多排了出来。她修炼的又是明玉心经,最是美容养颜滋肤润肌。   跟以前相比,的确像是换了个人。   李彦鹏却以为林仙月可能抹了粉啊之类的化妆品,不由得心生鄙夷。   妈说的果然没错,林仙月看外婆不在,便撕下了乖巧怕事的小白花面具,以为在林家她可以为所欲为了。   等等,她哪里来的化妆品?难道她进妈妈房间偷化妆品?   李彦鹏怒道:“周婶,今天我妈房间有没有不相干的东西进去?”   周婶正在简单的擦拭古董架上摆放的工艺品,闻言连忙说:“没有的,你爸妈的房间一直都是反锁的,连我都进不去。”   自从林仙月来之后,林秋晨出门总是把房间门反锁,怕她偷东西,周婶都是趁他们在的时候打扫。   李彦鹏也知道,所以没继续问了。   林仙月已经吃完了所有的白粥,进厨房洗了碗,径自回了房间。   自始至终,没有看过李彦鹏一眼。   李彦鹏气得不行,把碗一推,高声道:“不吃了,周婶把这些都给我倒掉。不许剩一点,倒掉也不给不要脸的东西吃。”   “这些……全倒掉啊?”   周婶看着桌上动都没怎么动过的菜,有些心疼,她做了一下午呢。   “对,全倒掉。你要是舍不得,喂狗也行。”李彦鹏大声说。   “可你爸妈说要回来吃饭呀。”   周婶一脸为难的说。   李彦鹏:“……”   喂狗……爸妈要吃……   所以狗=爸妈?他是狗儿子?   李彦鹏脸顿时黑了,看周婶的眼神都带着火气,拉开椅子回房间去了。   林秋晨和李志明晚上十点左右才回家,周婶给两人端了银耳莲子粥上来。   “饿死了,饭菜热好了吗?快端上来。”   林秋晨喝了一口银耳莲子粥,问道。   周婶犹豫了一下:“已经倒了。”   “倒了?”林秋晨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声音里带着火气:“周婶,我记得我下午给你打了电话,晚上回来吃饭的。你是不是年纪大了记忆不好,想回你家养老了?”   周婶觉得自己很冤,连忙解释道:“是鹏鹏让倒掉的,他可能是怕……她吃。”   自己儿子让倒的,而且理由正当,林秋晨没话说了。   她皱了皱眉,朝三楼看了一眼,问道:“你今天没悄悄做饭给她吃吧?”   周婶拍胸脯保证:“绝对没有,早上她自己煮的白粥,中午没吃,晚上也是煮的白粥。”   林秋晨冷笑道:“呵,吃白粥,我看她能坚持几天。你记住了我今天说的话,要是被我发现你做饭给她吃,后果你知道的。”   李志明已经把银耳粥喝完了,一边上楼一边说:“行了,给我们随便做点吃的,送到书房来。”   周婶应了一声,去了厨房。   林秋晨喝了几口银耳粥,觉得滋味寡淡的很。肚中饥肠辘辘,回来连口热饭都没有,顿时心火直冒,越想越气。   都怪这个贱人! 第七章   林仙月回房后继续打坐修炼,巩固修为,刚运行了一个周天,便听到李志明和林秋晨回来的声音。   引气入体之后,她变得耳聪目明,林秋晨的话一字不落的听在耳中。   她眉头微蹙,本打算不理,却不知为何,难以再次入定。   林秋晨的话,到底还是在她平静的心湖中,荡起了一丝涟漪。   这里毕竟不是修真界,她不可能像上一世一样万事不理,只顾修行一心求仙。就算她愿意躲进深山老林修炼,但匮乏到极致的天地灵气,断了她修行的路。   恐怕她修炼到死,都无法筑基。   修士之所以看淡红尘,不在意人间富贵荣华,是因为追求大道和长生。在修士漫长的生命里,人间富贵只是弹指一瞬,又有什么吸引人的呢?   如果不能追求大道长生,修士和凡人又有什么区别?   甚至还不如凡人,就像别人吃香喝辣,她只能喝白粥。在寸土寸金的城市,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   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规则,如果不能改变世界,那就只能去适应世界,融入世界。   林仙月两世的阅历,让她并没有纠结多久,很快就做出了决断。   她是一个追求自由的人,而自由的基础是自立。   要想不受制于人,首先需要实现财富自由。简单的说,她需要钱。   林长峰是她父亲,然而在林仙月的印象中,他看她的眼神从来没有半分温度。虽然不像其他家庭成员看她全是厌恶憎恨的神情,却冷漠如冰,任由家里人欺凌她。   林仙月摇摇头,林长峰要是靠得住,母猪都能随风直上九千里。   回去投靠师傅?   林仙月当然是愿意的,青灯古佛对前世修道的她来说,简直不要太寻常。能时时陪在师傅身边,想起来就心里美滋滋。   她怅然的叹了口气,师傅绝对不会允许的。否则不会让林长峰来带走她,也不会硬下心肠写那封决绝的信。   再说了,她回去能给师傅带来什么呢?   其他的先不说,师傅年纪大了,周身病痛。小病她可以治,大病的话她要去抢医药费吗?   还是得读书啊!   林仙月终于决定了努力方向,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从古至今,穷人改变命运最简单的方法,不都是读书吗?   想通了未来怎么走,林仙月终于静下心来,安然入定修行。   第二天六点,林仙月结束打坐,起身去厕所洗漱。   洗完脸后看到镜中自己额前的刘海太长了,垂下来遮住了半张脸,都看不见眼睛鼻子。   她找到一把剪刀,几下剪掉了过长的头发。   再次打量一眼,镜中少女小脸琼鼻,柳眉杏眼,气色红润。   林仙月满意了,回房间换上洗干净的校服下了楼。见到周婶,她点了点头就出了门。   周婶愣了愣,嘟囔一声回厨房继续做早餐。   打太极的老头儿见到林仙月,挥手给她打招呼:“丫头又来跑步啊?今天准备跑多久?”   林仙月应了一声:“今天不跑了,要上早自习,您老慢慢拉棉花糖。”   老头儿在她身后跳脚:“都说了不是拉棉花糖,我这是太极,杨氏太极……”   出了小区,林仙月准备跑着去学校。   她记得以前上学是搭公交车,但她没在校服里找到公交卡,应该是落在课桌里。   身上倒是有师傅给她的三百多块钱,可她有些舍不得。她还准备买几件换洗的内衣内裤,以后用钱的地方也多。   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这话用在林仙月身上,也一样成立。   正准备跑时,身后传来一个女孩儿的声音:“林仙月?”   林仙月回头,看到一个有些胖的女孩儿,背着小书包,身上也穿着一中的校服。   那女孩儿走上来,仔细打量了林仙月一眼。   “真的是你呀?你把头发剪了?我刚才差点没认出你来。怎么感觉你突然变漂亮了,是化妆了?哦对了,你身体好了吗?怎么不多休息两天?”   女孩儿叽叽喳喳的抛出一串问题,林仙月不知道回答哪个。   她认真的看了女孩儿一眼,想不起来她是谁。   “你是?”   女孩儿吃惊的瞪大自己不大的眼睛,神情诧异:“你不认识我了?我是范秋云啊,你该不会失忆了吧?不会吧,又不是演电视剧,这么神奇的吗?”   这女孩儿应该是个话痨,林仙月在心里给她打上了标签。   她连忙抬手,打断了女孩儿的话:“范秋云啊,不好意思,一时没想起来。”   范秋云一副很理解的眼神看着她:“没事,我懂,脑震荡后的短暂失忆后遗症,电视里经常演。”   林仙月:“……对。”   她本来准备开跑,但范秋云跟在她身边,她只好用走的。   “怎么李彦鹏从来不和你一起上学呀?你们不是住在一起吗?他这两天好像在生我的气,我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理,看我的眼神也很凶,他是不是心情不好?”   林仙月确定了,这胖姑娘就是一个话痨。   她觉得奇怪,自己在C市应该没朋友啊,这范秋云是怎么回事?   “我问过张明达,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对惹他生气了?张明达说可能是因为我去班上找他救你,所以他生气了。可你不是他小姨吗?你掉水里了,我去找他救你,他不是应该感谢我吗?为什么会生气?”   范秋云有些苦恼,声音里满是委屈。   林仙月眼神古怪的看了她一眼,她大约有些明白了,这姑娘不仅话痨,智商还……   范秋云叹了口气,带着少女特有的忧愁,有些扭捏的从身上摸出一个粉色信封,递到林仙月面前。   林仙月没有接:“什么?”   范秋云红着脸,小声说:“我给李彦鹏写了一封信,向他道歉。如果我哪里做错了,希望他不要生我的气。他这两天都不理我,能麻烦你交给他吗?”   道歉信用粉色信封?   林仙月看了一眼范秋云含羞带怯的脸,把信封推了回去:“你自己给他吧,我给他的话,他会更生你的气。”   “可是……”   林仙月打断道:“我走了,再见。”   范秋云眼睁睁的看着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远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叫道:“你不坐公交车吗?”   林仙月远远的摆了摆手,很快消失在她视野中。   C市一中7:20上早自习,八点会关闭学校大门,迟到的学生需要班主任去门卫处去领,不过后果难料。   林仙月速度快,跑到学校时候才刚过七点,脸不红气不喘,只是微微有些出汗。   高一十二班在高中部教学楼四楼角落,林仙月好歹在学校读了几个月,自己班级还是能找到的。   与其他班朗朗读书声不同,十二班的画风显得分外安静。稀稀拉拉的十几个人,分散在班里各处。   就那么一点人,却有一半趴在桌上睡觉。   C市一中是省重点中学,管理十分严格。住校生六点起床,半小时后关宿舍大门,就算不想上自习也只能来班上补觉。   除了睡觉的同学,还有几个小声的说着话,只有三四个同学在认真看英语背单词。   十二班说是特长生班,但只有一半是特长生,另一半则是跟不上普通班教学进度的学生。   林仙月进门后,随意扫了一眼,看到后排最角落的位置。   她是开学一周后进的插班生,当时班上位置已经坐满了,班主任就在后排角落给她加了一张课桌。   所以,她没有同桌。   林仙月坐下后,从课桌抽屉里找到了自己的学生证、饭卡和公交卡,都装在一个尼龙口袋里。   地上洒落了几本教材,她捡起来,擦掉了上面的脚印,端端正正的放在课桌上。   学生们几乎都把教材堆放在课桌上,一来方便翻找,二来可以阻挡老师的视线,睡觉看小说都方便。   林仙月也不例外,所有的教材都堆放在桌上。   看着桌上封面颜色各异的各科教材,林仙月愣了一会儿,颇有种无处下手的感觉。   她学习基础原本就很差,又过了一世,不知道现在自己还能记得多少?   林仙月拿起最上面一本书,是英语。翻开一看,很好,基本不认识。   无声一叹,林仙月放下英语,又拿了一本数学翻开。   嗯……好像看不太懂。   林仙月不死心,又拿了一本化学……。   她脸色都变了,赶紧拿起语文课本翻开,铁青的脸色才稍稍缓和下来。   还好还好,语文她看的懂。   同学们陆陆续续的到了,范秋云看到林仙月,有些惊讶:“林仙月,你怎么比我还先到?”   班里其他人原本没有注意到林仙月,她喊出来之后,几乎所有人都向林仙月看了过来。   后排两个趴着睡觉的男生,听到声音醒过来,回头一看,其中一个寸头顿时叫了起来:“嘿,还真是林老鼠!”   林仙月脸色一黑,这破外号……   另一个男生蓄着一头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他甩了甩头发,朝林仙月挤眉弄眼的说:“林老鼠,听说你体育课跳水自杀了,是真的吗?”   其他人起哄大笑。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低头继续看书,没有理会这些小屁孩儿。   本来她一向沉默寡言,看谁都战战兢兢,低着头畏畏缩缩的模样,所以才得了林老鼠这个外号。   她不回答是正常的,但她看长发男生那一眼,眼神分外冷冽,却和平时截然不同。   寸头男生笑道:“熊西元,你小心哦,林老鼠刚才瞪了你一眼,有没有感受到杀气?”   周围的同学也跟着笑起来,打趣长发男生。   原本大家只是开个玩笑,熊西元却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他刚才还真从林仙月眼神里感受到一股莫名的气势,也有一瞬间的心惊。   就像被他从小到大最怕的爷爷看了一眼,一样的眼神。   这让熊西元有些羞恼,脸色一沉,起身走向林仙月:“老子跟你说话呢,你特么哑巴了,还是看不起老子?”   话音未落,飞起一脚就踹向林仙月桌上的书堆。 第八章   十六七岁的男孩儿已经长大了,一般不会直接动手打女生,动怒之下踢翻女生的书还是没问题的。   熊西元也不是没欺负过林仙月,反正她好欺负,也不敢告状。   林仙月连头都没抬,只是将课桌向后拉了拉,继续看书。   熊西元的脚顿时踢空了,重心一个不稳,慌忙调整姿势,结果一脚踢在林仙月前桌男生身上。   林仙月进来之前他就在睡觉,自始至终都没抬起过头来。   此时熊西元一脚把他踢醒了,睡眼朦胧的睁开眼,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熊西元。   熊西元:……   其他人:……   那男生干净利落的小平头,穿着一身浅蓝色运动服。他低头看着肩膀上的脚印,眼睛眯着,似乎还没有清醒过来。   熊西元小声说:“维哥,意外事故,失误。”   说着,连忙伸手去给他拍脚印。   男生抬手挡住了,像一只大猫般懒洋洋的站了起来,超过一米八的身高,林仙月顿时觉得头上投下一片阴影。   他伸了伸腰,二话不说反手给了熊西元一个耳光,随后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熊西元痛呼一声倒飞出去,撞翻身后不知道谁的课桌,洒落一地课本书籍。   班上安静极了,那几个小声背诵单词的学生也停了下来,默默的看着这一幕。   熊西元捂住肚子躺在地上一堆书籍中,脸色恰白,额头疼出了冷汗。   他也硬气,痛的厉害也咬着牙一声不吭,只怨恨的看了那男生一眼便低下头,显然很怕他。   那男生明显看见了他怨恨的眼神,却一点都不在意,打了个哈欠,指了指撞翻的书桌和遍地散落的书说:“捡起来。”   说完随手拍了拍肩膀上的脚印,往桌上一趴继续睡。   林仙月看的有些发愣,这么暴躁的吗?   这坏脾气……   林仙月立刻想起她的前桌是谁了——张维之,这货实在太有名了。   如果说以前的林仙月是十二班最好欺负的学生,那张维之就是整个C市一中最惹不得的校霸。   从高三到初一,任谁见了都要叫一声维哥。   学生们私下里有句话用来形容他:张是嚣张的张,维是唯我独尊的维,之是只手遮天的之。   可见此人凶名之盛。   熊西元的死党就是那个寸头男生赵亮,见张维之又睡了之后,才跑过来扶起熊西元,小声问:“要不要去医务室看看?”   熊西元阴沉着脸,吸了好几口气才咬牙说:“不用,歇会儿就好。”   他突然回过头看向林仙月,冷冰冰的笑了笑。   显然熊西元不敢找张维之报复,却记恨上了林仙月。   赵亮把熊西元扶回了座位,然后又回来把倒地的书桌扶起来,胡乱的将地上的书捡起来堆放在书桌上。   早自习快结束的时候,班上的同学几乎都到了,后两排的同学见到林仙月不免都朝她看了几眼。   班主任柳老师也来了,看到林仙月也愣了一下,走过来低声问:“身体好了吗?怎么不多休息一天?”   林仙月站起身回道:“谢谢老师,已经好了。我本来学习基础就不好,再耽误就更跟不上学习进度。”   柳老师微笑道:“你的普通话倒是比以前流利了许多,既然会说就应该会听了。语言方面的障碍只是暂时的,老师相信只要你努力,成绩一定会提高。”   林仙月在最南方深山古寺长大,师傅和山里村民说的都是当地方言,她自然说的也是方言。   她来到C市后,不仅自己说的话别人听不懂,别人说的话她听着也十分吃力。调皮的男生会嘲笑她的口音,怪腔怪调的模仿,引来同学们的大笑。   林仙月为此自卑过,狠命练习普通话,两三个月后才勉强能听懂老师们讲课的内容。   本来她基础就非常差,加上听不懂老师的课,成绩自然差无可差,一直在班上垫底。   “谢谢老师,我会努力的。”   林仙月朝柳老师笑了笑,自信十足。修真一世,就算是一块朽木,也修成人精了。   柳老师很欣慰,拍了拍她的肩,说了一声加油。   她正准备离开,却见张维之还趴在桌上睡觉,不由板着脸,没好气的拍了拍他的肩:“张维之,别睡了,快起来清醒一下,要上课了。”   张维之抬起头,木着脸看了柳老师半天:“哦。”   柳老师看他这个要死不活的样子就生气,训道:“昨晚偷牛去了?对了,查寝老师说你昨晚不在宿舍,你是不是又翻墙去了网吧?”   “我当时拉屎去了。”张维之回答的无精打采。   柳老师瞪了他一眼,摇摇头走了。   早读的下课铃声响了,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同学们活动的活动,上厕所的上厕所。   快上课时,一个头发有些黄卷的男生走了进来,将手里装着面包牛奶的袋子递给张维之:“拿去。”   看到林仙月,他有些惊讶:“咦,老三,你来啦?”   林仙月抬起头,神色有些茫然的看着他。片刻后记起来了,他是张维之的同桌和铁哥们儿魏旭,三人位置都在教室后排角落,印象难免深刻一些。   但是老三是怎么回事?   “哟,终于剪头发了?早跟你说把头发剪了,遮在脸上像鬼一样……”   魏旭突然停了下来,认真的看了林仙月一眼,手肘撞了撞正在喝牛奶的张维之:“维哥,你看老三今天是不是变漂亮了?”   张维之猝不及防,呛的连连咳嗽,骂道:“你特么是不是有病?想挨揍吗?”   魏旭也不怕他,坐下后又转过头,说道:“你没事就好,差点以为我们永倒三人组要更名二人转呢。这次是你运气好,维哥跳下许愿池把你捞起来的时候,你都没气了……”   张维之伸手把魏旭的头搬了回去,烦躁的说道:“你能不能少说两句,一大早就哔哔哔,你是长舌妇啊?”   魏旭“啧”了一声,不说话了。   林仙月愣了愣,视线落在张维之的背上,是他把自己从池水中捞起来的吗?   魏旭说的永倒三人组,她也想起来了。原因是每回考试她都是全班倒数第三,至于倒数第一第二,就是前面两位老兄了。   十二班的倒数三名,在全年级自然也是倒数三名。因为三人成绩十分稳定,学校论坛便有人发帖戏称三人为永倒三人组。   林仙月伸手戳了戳张维之的背,指尖的触感坚实柔韧。   张维之半侧过脸,口气颇不耐烦:“干嘛?”   林仙月这才发现张维之长相很不错,虽然只看见侧脸,却更显得鼻梁高挺,眉峰似剑,轮廓清晰如雕塑,很有一种阳刚男儿的帅气。   美中不足的是,他那双眼睛似乎永远没有精神,半睁半开,显得无精打采。   她认真的道谢:“谢谢。”   张维之什么都没说,又转过头去了。   上课铃声响起,数学老师胳膊下夹着三角板和圆规,手里拿着教科书走了进来。摆了摆手免了大家起立问候,直接开始讲平面几何,一边讲一边在黑板上画图板书。   数学老师姓赵,每次回头和学生们互动的时候,目光都只落在前面三排。当然,也只有前三排的同学在听讲,不管能不能听懂,至少态度很端正。   后面的人要么在书堆下打瞌睡,要么看小说,或者传小纸条。只要不在课堂上说话影响别人,他不会管他们的。   不仅是赵老师,其他科目的老师也一样。除了班主任柳老师教的语文课,班上同学不敢干其他的事,其他课都大同小异。   林仙月也在认真听,因为基础太差又隔了一世,她开始还听的云里雾里。不过赵老师反复讲了两遍之后,她就听懂了。   两堂课下来,不仅赵老师讲的知识点她全都理解了,连那些遗忘的知识点,也记起了不少。   下课的时候,赵老师还特意看了她一眼。   林仙月周围不是睡觉,就是趴在桌下开小差的学生,只有她全程全神贯注认真听讲,着实是一股清流。   数学课后是英语课,英语老师是一个漂亮的女老师,她读一段,让大家跟着她读一段。读到 happy这个单词的时候,有人突然怪声怪调的念“哈皮”,声音压过了其他人。   同学们显然知道为什么,都笑了起来。   英语老师拍了拍桌子,瞪眼道:“赵亮,你是哈皮吗?”   赵亮站起来,嬉皮笑脸的说:“王老师,我是听林仙月念的哈皮,也跟着念哈皮,被她误导的都改不过来了。”   学生们又是一阵笑,纷纷看向林仙月。   王老师也朝林仙月看了过来,却见那个印象中胆小自卑的女孩儿神情若有所思,却没有像以往那样羞愧埋头,不知所措。   林仙月只是想起了师傅,她小学到初中的所有课程都是师傅教的,包括英语。   师傅只有高中文化,那个年代教她英语的老师发音极不标准,而且错误百出。师傅交给林仙月的英语,自然也是一脉相承。   发音不仅不准,而且很古怪搞笑,每次都惹来班上同学大笑。   几次之后,林仙月就不读了。   王老师又拍了拍桌子,神色严肃:“赵亮,你要是不学就睡觉,再影响其他同学,你就出去。”   赵亮敬了个礼,嬉笑着应了一声,坐下来时还朝林仙月得意的龇了龇牙。   林仙月已经跟着王老师再次读了起来,根本没理他。   张维之看着英语书,并没有跟着老师读。听到身后林仙月的读书声,他有些惊讶。   林仙月读的英文没有以前那种怪腔怪调的古怪发音,而是和王老师的发音一模一样,连抑扬顿挫的语气都没有丝毫区别。   精准的就像复读机。 第九章   张维之看了一眼旁边睡得香甜的魏旭,不用说,这家伙昨晚肯定通宵游戏了。   平常他肯定也跟着睡了,但今天他没有睡,不自觉的听着身后女孩儿的读书声。   他突然来了兴趣,想听听她是否真的是复读机。   直到林仙月跟着王老师念完了整篇课文,他都没有发现她一处错误,就连语气停顿都和王老师一模一样。如果不是声音不同,简直就像是王老师的录音。   张维之觉得挺有趣。   做完课间操后,又上了一节物理课和化学课。   这两科的知识林仙月基本都忘光了,连老师讲的概念和公式她都不懂,实在跟不上老师的讲解。索性自己看书,从第一章 开始,至少得记住物理公式和化学元素符号。   中午放学后,同学们都去食堂吃饭了,林仙月想了想,也去了食堂。   她要了一碗米饭加一份青菜,刷卡时,卡上的余额竟然有一千八百多。   当初林长峰给她办了户口和身份证,就带着她来找C市一中校长,两人是老同学老朋友。尽管有些为难,校长还是让她插进了高一年级十二班。   办入学手续的时候,林长峰财大气粗,随手给她饭卡里充了两千。   一碗饭加一份青菜,花费才四块钱。   林仙月心想这也不错,至少这个学期不用担心饭卡没钱。省着点的话,下个学期也足够了。   她不会找林长峰要钱,虽然他是自己父亲。   他给她的,她还能勉强接受。但让她找林长峰要钱,她宁愿饿着肚子想其他办法。   林仙月匆匆吃完饭就回了教室,拿起历史书开始看起来。   修真一世,虽然修为不在了,到底还是留下了一些修士的本能,比如过目不忘、神念电转。   她看书很快,下午上课的时候,她已经把高一上学期的历史教材背下来了。   下午前两节是班主任柳老师的课,讲的是说明文和议论文的方式和结构,主要的论证方法和修辞手法。   这方面不是靠死记硬背就能弄懂的,林仙月认真听。因为念头通达的缘故,她理解和学习能力超强,柳老师讲的内容她不仅弄懂了,而且还能举一反三。   语文课后是历史课,见老师照着教材讲,林仙月就把高一下学期的历史教材拿出来继续背。   死记硬背是最笨的办法,往往背了又忘忘了又背,效果极差。但谁让她看书一目十行,还能过目不忘呢?   下午放学后,大家都冲去食堂吃饭。林仙月没有动,抽出一套历史试卷来刷,想测试一下自学成果。   高中生最不缺的就是练习试卷,老师们隔三差五发下来几套,哪怕是重点班的学生,也不可能全部做完。   班上只剩下四五个也没去食堂吃饭的女生,坐在位子上做自己的事。   赵亮探头探脑的在教室门口张望了一下,见林仙月果然没去食堂,顿时眼睛一亮。   “林老鼠,跟我出来一下,有事跟你说。”   赵亮走过来,特二五八万的说。   林仙月头也没抬:“就这说,我做试卷呢。”   赵亮鼻子里发出一声嗤笑,嘲讽道:“做毛的试卷,就你那永远倒数第三的成绩,做再多试卷都白搭。赶紧出来,别耽误我一会儿吃饭。”   林仙月暗叹一声,抬起头看着他,眼神平静的仿若一潭深井:“熊西元让你来的吗?”   她的眼神太清澈太明亮,赵亮被她定定的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莫名有些慌乱,满脑子都是那双秋水潋滟般的眸子。   他忽然有种男生欺负女生的羞耻感,奇怪了,以前不是没欺负过她,怎么就没这种感觉?   赵亮不自觉的避开林仙月的眼神,气势也跟着降了下来:“你知道就好,走一趟吧,早点解决也好。”   林仙月看着他,没说话。   赵亮被她看的浑身不自在,莫名想到被老师在教室门口罚站,难受不说,还显得格外傻哔。   本来他都以为林仙月不敢去的时候,耳边传来林仙月清冽如山泉的声音:“行吧,早点解决也好。”   “啊?”   赵亮眼神有些茫然,以为自己听错了。   林仙月已经站起身来,若无其事的说道:“走吧。”   直到两人到了操场,赵亮还有些回不过神。   他悄悄偏头,用余光看了眼跟在自己身后半步距离的林仙月,见她神色平静,安静又乖巧。   阳光照在她脸上,长长的睫毛下像是挂着一串细细的彩虹,有种动人心弦的美。   林仙月感觉到赵亮的眼神,抬头朝他笑了笑。   阳光下灿若春花的笑容,明亮而刺眼。   赵亮只觉脑子里“轰”的一声,整张脸一瞬间涨的通红,连忙转过头,心脏却在砰砰直跳。   见了鬼了,他竟然觉得林老鼠笑的那么好看!!   赵亮在心里反省,自己是否应该找个女朋友什么的?   他居然看林老鼠都看出校花的感觉,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审美观如此畸形堕落!   他又不是老鼠,更不是猫……   学校操场角落有个大型的垃圾场,全校的垃圾都会堆放在这里,然而第二天一早被垃圾车运出去。   因为十分偏僻,少有人来,这里也成了某些不良学生解决恩怨的场所。   转过拐角,远远的便看到十几个学生在垃圾场下或蹲或站,嘴里吞云吐雾的自以为很叼很社会。   赵亮犹豫了一下,小声对林仙月说:“林老、仙月,等会儿你就给熊西元服个软道个歉,你是女孩子,他们不会太过分的。”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语带深意:“我待会儿会对你温柔一点。”   “哈?什么?”   赵亮没听懂,还以为是她口音古怪的缘故,又嘱咐了一句:“反正乖一点,道歉诚恳一点就行。”   林仙月点头,“嗯”了一声:“会很乖的,道歉也一定很诚恳。”   赵亮满意的点了点头,带着林仙月走了过去。   林仙月早就看清楚了人数,一共十三个,其中还有两个染着红发的女生。一个小男生靠着垃圾场站着,眼角挂着泪珠儿,脸上有鲜红的巴掌印,像是在罚站。   见到赵亮和林仙月过来,大部分人的目光都落在林仙月身上,只有两个头发染成黄毛的男生还在教训那个罚站的小男生。   “叶礼,你不是很牛吗?还敢不敢跟老师告状了?”   “都是同学,找你借点钱怎么了?不借就不借,还特么告状,还敢不敢了?”   …… 第十章   其他人没理会那三人,熊西元神色酷酷的抽了口烟,斜着眼看了林仙月一眼,不屑的笑了笑。   旁边男生识趣的站起来,指了指林仙月:“熊哥,就是她吗?”   熊西元吐了一口烟,没说话。   那男生懂了,朝其他几个男生使了个眼色,一伙人站起身向林仙月走去。   速度不快,却都似笑非笑的盯着林仙月,显然是欺负人的老手,想先用气势吓倒林仙月。   这是他们百试不爽的手段,非常适合用来吓唬女生。   毕竟都是大男孩儿,除非怒极了,一般不好意思对女生直接动手。   就算一定要动手,旁边还有两个女生呢。   如果是前世,林仙月的确已经被吓到了。只是现在,她却连正眼都没给他们。   带头男生咧嘴笑了笑,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林仙月无视他们的态度让他很不爽。   “熊哥,这妞挺叼的呀,很嚣张嘛。”   他伸手在乱七八糟的头发上刨了刨,回头对熊西元说:“怎么整,你发话。”   熊西元狠狠的抽了一口烟,把烟蒂在地面上用力碾灭,站起身走过来。   林仙月镇定自若的神情让他很意外,还以为把她叫过来吓一吓,她就该哭哭啼啼道歉认错了。   本来他还不至于专门找人吓唬林仙月,平时在班上就能把她吓哭了。可今天因为她的缘故,自己被张维之揍了一顿,想起来就心火直冒。   张维之他不敢惹,但这个场子不找回来,他念头不通达。   赵亮见状给林仙月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她赶紧服软道歉。   熊西元沉着脸,还在想怎么收拾林仙月,是吓唬她一顿出气,还是让两个女生给她两耳光?   谁知他还没想好,便听到林仙月先开口了:“你能叫来的人都在这里吗?”   “哈?”   其他人面面相觑,彼此眼神都有些疑惑茫然。   这话不难理解,颇有几分挑衅的意味,只是从林仙月嘴里说出来,他们怎么就觉得那么滑稽搞笑呢?   “有点少啊,要不你再叫一些来,没关系,我可以等。”   林仙月非常诚恳非常认真的说。   如果刚才她的话只是疑似挑衅,那么这句话就是□□的嚣张了。   赵亮吃惊的睁大眼看着她,不明白林老鼠是傻了还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其他人都气笑了。   熊西元眼中闪过一抹狠厉,脑子里不知怎么就想到张维之那张嚣张跋扈的脸,他觉得林仙月此时的神情一样可恶。   “叫你姥姥……”   熊西元边说边反手一耳光扇向林仙月,动作姿势与张维之扇他时一模一样。   但他的手腕被林仙月抓住了,话也只说了一半就被堵回了嗓子眼。   林仙月掌心灵气化针,钻进了熊西元的手腕。   一股又酸又麻又痛又痒的感觉,瞬间席卷熊西元全身,仿佛触电一般。他整个人剧烈颤抖,连哼都哼不出来,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尽,汗出如浆,打湿了他的衣服和头发。   据说人类痛苦等级最高的是分娩之痛,那么此时熊西元的痛苦绝不亚于分娩之痛。甚至因为添加了酸麻痒等其他感受,熊西元的痛苦比分娩还要难以忍受。   林仙月松手,熊西元如面条般瘫倒在地上,眼珠翻白,浑身不断的抽搐。   其他人都傻了,看看林仙月,又看看地上的熊西元,一脸懵逼。   难道熊哥羊癫疯犯了?这么巧的吗?   林仙月看向其他男生,语气平静的没有丝毫波动:“你们打扰我学习的时间,我很不高兴。我不高兴的时候,就会让惹我不高兴的人更不高兴。”   其他男生还没反应过来,便见她快速伸指在他们身上各点了一下。赵亮也被她点了一下,其他人她刺了两根灵气针,赵亮刺了一根。   果然如她先前所说,她会对赵亮温柔一点,也真的只是一点。   一时间,她身边躺了一地羊癫疯患者,无声的打着摆子,面容扭曲却没有一个叫出声来。   这场景,看上去又滑稽又诡异。   刚才没靠过来的四个男生和两个女生都傻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林仙月抬起头,微微一笑,从熊西元身上跨过,朝他们走去。   其中四个男生先反应过来,脸色一白,二话不说翻上垃圾场跑了,头也不回。两个女生尖叫一声,发疯一般拔腿就往后跑,很快就消失在转角。   只剩下那个被教训的小男生,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林仙月,愣愣的久久没有反应。小男生应该是初中部的,身上穿的是初中部的校服。   见剩下的人都跑了,林仙月也没去追,她还要回去做试卷呢。要不是为了避免熊西元屡次找她麻烦,她都不会出来。   躺在地上打摆子的几个男生,眼神无比惊恐的看着她,还以为她又回来折磨他们,忍住剧痛挣扎着想要离她远一点。   林仙月没再理他们,只是给他们一点苦头吃,让他们以为别再来招惹她。   灵气化针在普通人未开辟的经脉内穿行游走,痛苦难以想象。不过灵气消散后,他们身体不会有丝毫的损伤。   当然,心理创伤除外。   “谢谢姐姐,我叫叶礼,是初三·一班的。”   林仙月回头,刚才被欺负小男生跑了过来,很郑重的向她道谢。   别人通报了姓名,无论是师傅的教导的礼仪还是修真界的规矩,自己也应该通报姓名才是。   “不用谢,我叫林仙月,是高一·十二班的。”   说完,她转身继续走。   叶礼本来有些怕她,看她似乎很好说话,便壮起胆子跟在她身边。   “姐姐,你刚才好厉害,是怎么做到的?”他小心翼翼的问道,又眼含期待的看着林仙月。   “你就当是气功吧。”   林仙月随口回道,灵气也是气嘛。   “气功啊!难怪姐姐那么厉害!”   叶礼眼神崇拜的看着她:“我看过一个电视新闻,有个老头用绣花针隔老远都能扔出去穿透玻璃,可厉害了。”   他似乎更加好奇,又忍不住问道:“姐姐你和那个老头儿比,谁更厉害?”   林仙月随口敷衍:“大概老头儿更厉害吧,他都那么老了。”   叶礼激动的不行,语气遗憾的说:“要是我也会气功,就不会被他们欺负了,姐姐你能教我吗?”   “不能。”林仙月干脆利落的拒绝,实事求是的说:“你学不会。”   叶礼:……   胸口中了一箭,好痛!   “姐姐,你以后罩着我吧?”叶礼突然说道,眼神亮晶晶的看着她:“做你的小弟,我愿意。”   林仙月:“???”   这小孩儿怎么想一出是一出的?她都快跟不上他的脑回路了。   “抱歉,我不做大哥很多年了。”   林仙月语气很是感慨,一听就是有故事的人。 第十一章   叶礼肃然起敬,越发坚定了要拜林仙月为老大的心思。   这神情,这语气,简直了!   这才是老大的气势和口吻啊!和那些抽烟染头满嘴脏话的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   中二少年眼里写满了崇敬,内心中已经脑补了无数林仙月曾经的传说。   比如她是隐世门派的得意弟子,出来体验人生的。比如她出生于武术世家,家族秘传格斗秘技。更夸张一点,说不定她是某个杀手组织的金牌杀手,好不容易脱离了组织,要过普通人的生活……   反正电视里都这么演的,小说里也是这么写的。   但是大佬好像不收小弟呀,这让中二少年叶礼很苦恼。   到底该怎么样才能打动面前的小姐姐呢?难道要学电视主角在大雨天跪个三天三夜?   叶礼抬头看了看天,阳光普照,晴朗的一塌糊涂,这特么也没雨啊。   林仙月哪里知道身边少年的心思,不紧不慢的走过操场,就要跨上教学楼的台阶。   叶礼连忙把跑到爪哇国的心思收回来,可怜巴巴的拉着她的衣袖:“姐姐,你再考虑一下。我很能干的,什么都能做。而且我保证听话,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姐姐……”   林仙月看着他,神色有些恍然,曾几何时她似乎也这么拉着大师兄的衣袖,求他陪自己闯鬼王秘境……   因为她怕鬼。   “你很怕他们吗?”她问道。   叶礼迟疑了一下,本想硬撑着面子摇头,但最终还是垂下头:“有一点。”   “好,以后他们再找你,你就说你是我罩着的,让他们来找我。”   叶礼惊喜的抬起头看着她,眼神晶亮:“真的吗姐?”   林仙月点点头,对她来说,举手之劳而已。   叶礼开心的不行,搓了搓手献殷勤:“姐,你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林仙月摇摇头:“吃饭就不用了,如果可以的话,你能给我借一些初中的教材吗?”   叶礼疑惑道:“初中的教材,姐你不是高一了吗?要初中教材做什么……呃,高一·十二班林仙月,学校论坛那个永倒三人组……”   林仙月静静的看着他,他讪讪的闭上了嘴。   叶礼个子不高,看上去才将将一米六,瘦巴瘦巴的。脑袋却挺大,也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营养都供给脑袋去了。   但脑袋大的确很聪明,既然知道林仙月是永倒三人组之一,又向他借初中教材,他立刻知道她的想法了。   “姐,你想补初中知识啊?”他小心翼翼的问,捂着头做好了被敲打的准备。   林仙月大大方方的承认:“是啊,我想好好学习,但是基础太差,想复习一下初中的知识。”   老大第一次提要求,还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要是这都做不到,自己还配做大佬的小弟吗?   叶礼拍着胸脯打包票:“姐,这事你找我就对了。初三年级我叶礼要说是年纪第三,不,第四,也不,第五……算了,年纪第六的话,没人敢有意见。”   他挺起小胸脯,一副高手寂寞的样子:“我,学霸,公认的。我这就回去给你找书,不懂的直接问我,你要哪一科的?”   林仙月笑眯眯的道谢:“那谢谢你了,如果可以的话,所有科目都要。”   “得嘞,姐你放心吧,包在我身上。”   叶礼说完,撒腿就跑了。   林仙月摇摇头,回教室继续刷题。   结果不好不坏,选择题全对,材料题却只对了一半。到底还是基础太差,审题不清,没有精准的把握出题者要考核的内容。   上晚自习的时候,班上只有一半的学生在。特长生们要去上艺体课,就算不上也借口出去玩了。   张维之和魏旭没来,被林仙月收拾了一顿的熊西元和赵亮也不在。   林仙月用两节晚自习看完了政治书,下课的时候便看到叶礼在教室门前探头探脑。   见她抬头,连忙朝她招手。   叶礼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还有两个穿初中校服的小男生,三人各抱了一堆初中教材。   “叫姐,有姐罩着,以后段宇昂他们不敢再欺负你们了。”   叶礼趾高气扬的朝两个小男生说道。   两个小男生好奇看着林仙月,眼神有些兴奋又有些忐忑不安,抱着书乖乖的鞠躬叫道:“姐。”   林仙月:……   走廊其他同学:……   叶礼凑到林仙月面前,一副狗头军师的模样:“姐,这是我帮你收的两个小弟,也经常被段宇昂他们欺负。”   他说完,又转头朝两人使了个眼色:“都自我介绍一下,名字?有什么能力?我姐手下不收无名之辈。”   带着圆框眼镜的男生小声说:“邹剑清,初三·一班,年级第四名,物理年级第一。”   另一个瘦高瘦高的男生接着说:“舒立强,初三·一班,年级第五名,化学年级第一。”   叶礼补充道:“姐,我第六,英语年级第一。以后我们三个给你补课,保准你成功脱离永倒三人组。”   林仙月:“……那真是谢谢你们了。”   叶礼不乐意的摆摆手:“姐,我们是你小弟,你跟我们客气啥?这些是初一到初三所有的书和试卷,你先拿去自习,不懂的就问我们。”   “给姐把书搬进去。”   叶礼招呼两人一声,三人抱着书进去,把书堆放在林仙月桌上。   班上其他人看到三个初中部的抱着书钻进来,还好奇的打量了一眼。   “姐,那我们先回家了。”叶礼很有礼貌,招呼其他两个男生:“跟姐说再见。”   “姐姐再见。”   林仙月微笑道:“再见,路上小心。”   她帮叶礼本来只是随手为之,答应罩他也是因为心头一软。不过此时看来,有这么一个乖巧讨喜的小弟,好像也不错。   范秋云从前面走过来,看了看林仙月桌上堆放的书,又看了看三个小男生离去的背影,好奇道:“林仙月,他们是谁呀,好可爱啊。”   林仙月笑了笑,一边整理书籍一边应道:“初中部的,是挺可爱的。”   书太多了,课桌只有那么大,林仙月把抽屉塞满了,又垒了高高的书墙,才算勉强收拾好。   “你要复习初中知识啊?”范秋云在旁边空位坐下,和她闲聊。   “嗯,基础太差,想重头补习一下。”   林仙月抽出一本初一数学,一边看一边回道。   范秋云不说话了,定定的看着她,神情若有所思。   林仙月也不在意,范秋云这个话痨不说话,她可以更专心的看书。   过了一会儿,范秋云悄悄的起身,走了两步又回头说:“林仙月,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人,总会长大的。”   林仙月头也不抬,若无其事的说道。 第十二章   初中部和高中部不一样,一来课程没那么紧,二来初中生年纪较小,所以只上两节晚自习,好让学生早点安全回家。   叶礼和邹剑清、舒立强三人给林仙月送完书后,就结伴走出校门。   邹剑清性格有些胆小,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叶礼,你说姐真的能罩得住我们吗?我看她好像也不高大呀,瞧着还挺瘦。”   舒立强也忧心忡忡的接着道:“是呀,我是真有些不放心。段宇昂认识好多没读书的小混混,姐那么瘦……”   叶礼气的跳脚,他不能允许别人质疑林仙月的能力:“你们懂什么?不是跟你们说了姐会气功吗?段宇昂算个鸟,还不是熊西元的小弟?结果今天姐把熊西元他们一块儿打了,趴地上吐白沫呢。”   “说你们是鼠目寸光还不信,我给咱们找个靠山容易吗?初中毕业还要在一中读三年高中呢?你们想以后几年也一直被他们欺负?”   邹剑清连忙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这不是怕姐对付不了他们吗?我这是担心姐,对,担心。”   舒立强也附和道:“对对对,我们只是担心姐,不是怀疑姐的能力。”   叶礼没好气的看了两人一眼,严肃认真的交代:“我不管你们怎么想的,都给我听明白了,今后把你们那些怀疑都给我收起来,必须把姐当真正的老大来尊敬。”   “还有,姐学习成绩不好,这就是咱们最大的用处。都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姐又是永倒三人组之一,所以头脑肯定特别简单。你们给她补课讲题的时候,不许不耐烦,一定要条理清晰,语言简单明确,不能云里雾里让姐听不懂。万一她觉得你们没用处,不肯罩着你们,我可不管啊。”   两人小鸡啄米般连忙点头。   ……   走读生上三节晚自习就可以回家,第三节 晚自习结束后,十二班的教室又空了一半,只剩下十来个住校生坚持上第四节晚自习。   范秋云收拾好东西,回头见林仙月还在刷试卷,便走过来问:“林仙月,你不走吗?晚了没有公交车。”   林仙月正在恶补初中数学,闻言抬头道:“你先走吧,我等会儿回去。”   说完,又埋头继续刷题。   范秋云:“……哦。”   林仙月从小在古寺长大,白天和师傅种地打扫,晚上跟师傅打坐念经,所以性子十分安静沉稳,做事极为专注认真。   专注认真的人做起事来往往事半功倍,更何况修士灵智开窍后,不仅过目不忘,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远远不是普通人所能比拟。   林仙月在草稿纸上飞快的运算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神情专注,心思全部沉浸在解题的快感中,竟没有发现身后站着人。   她做的是一套初中的数学试卷,难度适中,没有超纲。其他题倒也中规中矩,但最后一道几何大题却十分有意思,明明没有超纲,难度却让人头皮发麻。   别的不说,那复杂无比又不规则的图形线条,以及密密麻麻标注的字母符号,就能让人直接放弃。   但林仙月没有放弃,反反复复的在草稿纸上演算,换了好几种解题思路仍然证明不出来。她也不气馁,换一张草稿纸继续演算。   赵老师本来只是随意巡视一下十二班,走到林仙月身后时,见她正在做数学试卷,这才停下来看看。   这一看便发现她做的竟然是他曾经出的试卷,赵老师这就来了兴趣。   这套试卷还是他以前带初中部的时候出的,那时候整个初三年级只有一个人做出了最后的大题,所以赵老师印象十分深刻。   别说初中生了,高三学生也没几个能做得出来。   这道大题倒没有超纲,用初中的数学知识就能解答。   之所以难,一是因为计算量极大,要运用的公式非常多。二是图形极度复杂,没有相当的空间想象力,看一眼图形线条都会觉得头晕,更别说还要加辅助线。   关键的关键,就在于空间思维和空间想象力。   在赵老师的印象中,林仙月虽然上课认真,但人确实算不上聪明。加上她听不太懂普通话,基础又差,几次考试下来都只能得二三十分。   她能够沉下心开始补习初中的知识,赵老师觉得挺好,这说明林仙月找对了方法。只有初中基础打牢了,才能跟上高中课程。   至于这道大题,已经超出她能力太多太多,没必要浪费时间。   不过看林仙月还没有放弃,他也没有开口打扰。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信心,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林仙月用橡皮擦掉了原有的辅助线,用铅笔重新添上了新的辅助线,开始了下一轮的解题。   赵老师本来打算离开,脚步又顿住了。   他发现,林仙月新添的辅助线是正确的,而且是最重要的一条辅助线。   他决定再看看,一看又是二十分钟。   林仙月总算把这道大题做出来了,长长的出了口气,满足感油然而生。   她在修真界主修的是阵符师,连阵法和符箓都难不倒她,区区几何题,何足道哉?   还没等她再欣赏一下自己的战绩,身后伸出一只大手,拿走了她的试卷。   林仙月回头,连忙起身:“赵老师。”   赵老师仔细看了一遍她的解题步骤,再抬头时,透过眼镜片看她的眼神很是复杂。   她只用了三条辅助线就解答出来了,而当初唯一做出这道题的学生用了四条辅助线,就连他自己也需要四条辅助线才能解答出来。   这道题的标准答案有三种,最简单的也需要四条辅助线。   而她,这个他眼中差无可差的差生、笨蛋中的笨蛋,却只用了三条辅助线。   赵老师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如果不是亲眼看着林仙月做出来的,打死他也不会相信。   他扶了扶眼镜,语气前所未有的温和:“这道题,你觉得怎么样?”   林仙月认真的想了想,赞叹道:“很漂亮,很美。”   赵老师心头猛的一震,睁大眼睛看着她,语气有一丝压抑的激动:“很漂亮?很美?”   他原以为林仙月会说这道题考察的知识点很全面,很复杂也很难之类的话,却万万没想到她会说这道题很美。   没人发现一向严肃甚至严厉的赵老师,此时神色多么的温和,像是怕吓到林仙月一般,轻声问道:“为什么你会有这种感觉?”   林仙月倒没有发现赵老师的异常,思索片刻才开口:“说不出来,就感觉解题过程中,就像看一朵玫瑰花缓缓盛开,花瓣次第舒展。解出答案之后,玫瑰花绽放出夺人心神的美。”   赵老师突然哈哈大笑,声音里听得出他极为开心。前排的同学们回过头,惊疑不定的看着他。   她是真的懂,数学之美。 第十三章   赵老师很是感慨,甚至有些激动。   他教书多年,见过的数学天才虽然极少,也并不是没有。可真正能够领略数学之美的人,却少之又少。   数学是什么?   数学家华罗庚说过:“就数学本身而言,是壮丽多彩、千姿百态、引人入胜的……认为数学枯燥乏味的人,只是看到了数学的严谨性,而没有体会出数学的内在美。”   然而事实上,能感受和领略数学之美的,全世界也没有多少人。   赵老师很庆幸,要不是他今晚巡视跑来十二班看看,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他眼中的笨蛋战斗机,竟然有这样的数学天赋。   是的,天赋。   就算那些数学考满分的优等尖子生,在他眼里也最多只能算会考试会做题的人才,而不是天赋。   在天赋面前,连天才都靠边站。   能碰上这样的学生,作为老师是一种幸运。为了不辜负这份幸运,他决定用心培养。   赵老师没有将试卷还给她,见她桌上还有三四套数学试卷,都是初中的,便道:“今晚回去把这几套试卷都做完,明天上课时给我。”   虽然有些不明白赵老师想做什么,但她还是点点头答应下来。   赵老师握着她刚做完的试卷,深深看了她一眼,背着手走了出去。   他一走远,一个男生就拍了拍胸脯,一副怕怕的样子:“我次奥,老赵发什么疯,吓死爹了。”   旁边短发女生惊奇的说:“赵铁脸居然会笑,好惊悚。”   班长冯军看了看林仙月,问道:“林仙月,老赵给你说什么了?”   林仙月扬了扬手里的试卷:“赵老师让我今晚做完,明天交给他。”   冯军说:“可能你数学太差,老赵想给你补补。既然老赵单独给你布置的作业,你记得今天一定要做完,否则后果生不如死,切记啊。”   林仙月应了一声,继续埋头刷试卷。   下课铃声响了起来,同学们欢呼一声,收拾东西回宿舍。   冯军等在最后,见林仙月还在埋头刷题,便叫道:“林仙月,放学了,我要锁门了。”   林仙月默了片刻,起身收拾东西。   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回林家,那里不是她的家。   她住在里面,她不舒服,其他人也不舒服。   两厢生怨,争如不见。   出了校门,最晚的公交车也没了,林仙月一路跑回家。   路过广场时,看到商场内有女士内衣专卖店,可她不敢进,没钱。   不过有两个年轻姑娘在广场路边摆摊,卖内衣内裤和其他贴身衣物,价钱很便宜。   林仙月选了三套,花了八十多块。她心疼的心都快抽搐了,兜里只有不到三百块了。   回到林家后,林仙月把刚买的内衣内裤洗干净后,想下楼熬点白粥吃。看到二楼书房亮着灯,林秋晨夫妇已经回来了。   算了,不吃也可以。   能不生事就尽量不生事,毕竟这个家里,她才是外人。   林秋月回到房间,把小茶几收拾出来放试卷,盘坐在地上开始刷题。   与此同时,赵浩然也没有睡觉,面前摆放着林仙月晚自习做的那套试卷。   其他题他只是看了一眼,大致对了一半错了一半,考核的都是初中数学基础知识,他并不在意。   他相信只要他给林仙月补课,彻底掌握这些知识点根本不是问题。   赵浩然在意的,自始至终都是最后一道几何大题。   全新的解法啊,更精炼,更直接,也更简单。   作为任课老师,林仙月的数学能力,没人比他更了解。这不是数学学的好不好的问题,学的再好,能比得上他这个教了多年数学的老师吗?   可就连他也做不出,那么精准直接的解答思路。   这就是天赋啊。   赵浩然又想起当初唯一做对这道题的学生,那时候他也问过学生对这道题的想法。   那学生说:“这道题挺好玩的,像九连环,解开一环又一环,最后又巧妙的叠合在一起,非常有趣。”   赵浩然当初也是欣喜不已,能把数学题想象成九连环,觉得有趣好玩,已经初步感受到数学之美了。   比不上林仙月说的玫瑰花绽放的美,却也十分难得了。   赵浩然有心把他培养成数学人才,还特意辅导他参加全国初中数学联赛。可惜后来……   想到这里,赵浩然一声轻叹。   “怎么还不睡呀?”他爱人推开书房门,走道他身后趴在他肩上。   赵老师拍了拍她的手,指着面前试卷说:“发现一个数学的好苗子,好好培养一下,说不定未来就会多一个数学家。”   他爱人看他心情很好,开玩笑道:“哟,又想做未来数学家的伯乐呀,不怕再伤一次心?”   赵浩然摇摇头:“能不能成材是学生的事,教不教却是我的事。”   “那你可得休息好,才有心力和精神培养出未来的数学家。”   赵浩然呵呵一笑,牵着爱人的手去睡觉了。   凌晨两点多,林仙月才把赵浩然指给她的三套试卷做完。   她伸了伸腰,把做好的试卷放好,开始运功修炼。灵气运行一个周天,周身疲劳尽去。   天地灵气太匮乏,她呼吸吐纳一个周天竟需要接近两个小时,修行的速度慢到极致,让她感觉无法接受。   没有灵丹和灵石辅助就算了,她想布置一个简单的聚灵阵,都找不到需要的材料。   那就只能想办法炼制聚灵符了。   符箓靠的是修士的灵力,倒是不需要借助灵物,只需要能够承载灵力的符纸和朱砂便可。   但这样的符纸和朱砂,不用想也知道价格昂贵,至少不是林仙月口袋里不到三百块钱能够买得起的。   大师兄说过:穷,是原罪。   林仙月突然想起胸前挂着的护符,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似乎能够承载她的灵力。   她掏出那枚大拇指大小的长方形护符,试着输入灵气,惊喜的发现护符的材质能够完美的承载她的灵力。   朱砂也有东西可以代替,并且效果更好,那就是她的灵血。   林仙月以灵气化针刺破指尖,渗出一滴红的发紫的血滴,这滴血几乎蕴含了她全部的灵力。   宁气静神片刻,林仙月伸指在面前的虚空中画了起来。手指划过的地方,留下一根比头发丝还细的血线。   空中的血线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最终形成一座无比繁复深奥的阵图。   林仙月手掌一抓一按,空中的阵图消失,护符光滑的背面出现了一座微小的血色阵图。过了一会儿,血色融入木质纹理中,护符颜色恢复如初。   聚灵符,成了。   林仙月在修真界是中品阵符师,聚灵符只是最基础的下品灵符,是个修士就会炼制,她断然没有失败的可能。   加之用的是她的灵血,护符的材质似乎比她在修真界用的符纸效果还好,这个聚灵符出乎意料的完美。   林仙月重新戴上护符,清晰的感受到周围灵气向她缓缓飘来。 第十四章   第二天六点,林仙月准时从入定中醒来,缓缓的吐尽胸口的浊气。   因为聚灵符的原因,她修炼的速度快了一倍,一夜的修炼,已经快要达到炼气期一层境界。   引气入体是一个过程,主要是疏通和拓展全身经脉。经脉畅通和扩展后,才能容纳更多灵气,灵气运行的速度也更快。   林仙月洗了个澡,便收拾好东西下了楼。   周婶在厨房做早餐,见到她有些尴尬的问:“仙月,你要做饭吗?还有一个锅空着的。”   林仙月摇摇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哟,小姑娘,今天跑步吗?”   打太极的老头一眼看到他,就扯着嗓子打招呼。也不知道他怎么那么好精神,每天起的那么早。   “要上早自习呢。”林仙月停下来,礼貌的回道。   老头儿不乐意的说:“小姑娘,做什么事都贵在坚持,想一出是一出,永远都成不了事啊。”   林仙月受教,态度很认真:“好的,我记住了。”   老头儿本来只是习惯性的顺嘴一说,他这个年纪的人都喜欢说教,偏偏年轻人最讨厌的就是说教。他上次说了他外孙几句,结果几个月没来看他了。   林仙月如此乖巧的态度,让他吃了一惊。他看的出来,这小姑娘并不是在敷衍他。   老头儿对林仙月的好感,顿时又添了几分。   “小姑娘,别嫌我啰嗦啊,读书很辛苦,所以更要锻炼好身体,不然哪有精力应付繁重的学习?”老头儿满意的说:“好了,不耽误你上学了,快去吧。”   林仙月点头,一路跑到学校,先去食堂吃了早饭。想了想,又买了两个肉包和一杯热豆浆,才回到教室上早自习。   教室里依旧安静,好多同学在补觉,想要背书的同学也只能默背,怕打扰他们。   张维之也在睡,林仙月没叫醒他,把手里的包子和豆浆轻轻放在他桌上,便回了座位。   知恩图报,这是师傅一直对她的教导,她两世为人,从不曾忘记。   她的动作虽然轻,张维之还是醒了,看到面前的早餐,又不解的看了林仙月一眼:“干嘛?”   林仙月微微笑道:“张维之,谢谢你上次救了我。请你吃早餐,聊表心意。”   张维之的表情有一瞬间是懵的,这还是他第二次正眼看清楚林仙月的脸。   第一次是他把她从许愿池中捞起来的时候,脸色苍白似鬼,被水泡的有些肿胀,极丑。   第二次是现在,她浅浅一笑,仿佛春水映梨花,极美。   如此极端的美丑,C市一中的校霸张维之同学,有一瞬间被惊艳到了。   “不需要,拿回去。”他转头,酷酷的说。   “总共才三块钱,你救了我,请你吃一顿早餐是应该的,请不要拒绝。”   林仙月看着他的后脑勺,轻声说道。   张维之虽然背对着她,依然能够感受到她的目光,不炽烈不灼热,如水一般清柔绵长。   他没再说什么,趴在桌上继续睡觉,却也不再坚持让林仙月拿回去。   林仙月找出初一的英语,开始默看。   不是默读,确实是默看。   好多单词她根本不会读,音标也不会拼。再说了,就算是认得的单词,她都不敢确定读音是否正确,毕竟她已经闹过很多笑话了。   倒是昨天王老师带着他们读的那篇英语课文,她把课文中的单词读音都记住了,相信以后跟着王老师读英语课文,她能够把单词都记下来。   林仙月现在把书上的内容都强行记下来,尤其是教材后的单词和翻译。   张维之睡不着了,面前的肉包发出丝丝缕缕的香味,不停的往他鼻子里钻,这谁睡得着?   一晚上没吃东西,早就饥肠辘辘口干舌燥,没有食物还能勉强忍受。面前放着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加一杯热豆浆,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庙在造反了。   “咕咕。”   肚子的叫声让张维之一下睁开了眼睛,恶狠狠的瞪着面前的肉包和豆浆。   为了避免肚子继续发出叫声,张维之拿起了面前的包子,咬牙切齿的狠咬了一口:让你引诱我,老子把你吃掉!   林仙月抬头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   张维之背影一僵,随即若无其事的继续吃,拿过豆浆大喝一口。   他一边吃,一边心想:我救了她,就吃她三块钱的早餐,应该的。   这么一想,原本还有的一点不好意思也瞬间没了,顿时吃的理直气壮。三口两口把包子吃了,又喝光了豆浆,继续睡觉。   早自习结束后,魏旭照例提着面包牛奶漫不经心的走来,正准备把早餐给张维之,见他桌上沾着油的塑料袋和豆浆杯,还愣了愣神。   他奇道:“哟,今儿张少亲自去食堂买早餐吃,太阳打西边出来?”   张维之抬头白了他一眼,没理会。   魏旭晃了晃手里的面包牛奶:“那我给你买的面包你还吃吗?”   张维之嫌他烦,伸手一把抓过来,塞进课桌抽屉。   魏旭坐下后,又打量了一眼他桌上的空豆浆杯,挑了挑眉打趣道:“你这么懒,早上食堂又是吃饭高峰期,肯定不会排队买早餐。说吧,又是那个女生给你买的?”   说完他又觉得不对,瞪大眼睛惊悚的看着他:“你不是不吃女生买的东西吗?今天怎么转性了?难道……”   魏旭瞬间戏精上身,眼神哀怨悲愤的看着他,脸上写满了不敢相信:“不行,你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是哪个女人夺走了你对我独有的爱……”   别看张维之顶着个校霸名头,学生们私下里更是把他传的凶神恶煞,但架不住他一副好相貌好身材,总能不经意间吸引情窦初开的少女。   许多女孩儿还觉得他挺酷挺个性,如果张维之能够因为自己浪子回头,那就更有成就感了。   张维之正准备给魏旭松松皮,便听身后传来林仙月清冽的声音:“是我。”   魏旭转头看着她,眨了眨眼。   林仙月很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诚挚的说道:“魏旭,我没有想要夺走张维之对你独有的爱,请你放心。如果让你误会了,我向你道歉。我只是感谢他那天下水救我,所以请他吃早饭。听说你当时也帮忙了,也要跟你说声谢谢。”   张维之:……   魏旭:……   这么一本正经的……不是,他就开个玩笑,她不会真以为自己和张维之有什么吧?   他转头看向张维之,张维之脸色铁青,表情像是生吞了一坨屎,看他的眼神分外危险。   好在这个时候班主任柳老师进来了,拍了拍桌子,大声道:“今天小测验,大家都起来活动一下,要去厕所的赶紧去。”   同学们一阵哀嚎。 第十五章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   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周考月考期中考,三不五时不定期考。对于高中生来说,考试比家常便饭还要随意。   其他学校高一学生可能没那么辛苦,但一中是省重点,高一学生也享受高三学生的考试待遇。   上课铃声响起,同学们都到齐了,柳老师把试卷发下去,让前排学生跟着往下发。   熊西元和赵亮进教室的第一眼,便是朝林仙月看去。熊西元脸色难看,赵亮瞳孔微缩。   昨天他们一伙人害怕极了,灵气化针在身体内穿梭的痛苦,他们这辈子都忘不了。那阵痛苦来的快去的也快,几分钟后就消散了,仿若一场噩梦。   然而每个人狼狈的表情和凌乱的身形,提醒他们刚才不是一场梦。   他们的衣服都是湿的,地面也是湿的,有汗水,有鼻涕眼泪,还有人尿了。   到底还是孩子,怕自己身体出什么问题,一伙人连忙翻墙出去医院挂号看病。结果除了一些小毛病,没什么大问题。   几个人在小饭店凑在一起吃饭,谁也吃不下。   赵亮畏畏缩缩的说:“听说林仙月被张维之救起来的时候已经没气了,她会不会……”   虽然他的话没说完,但其他人都懂他的意思了。   熊西元一摔茶杯,凶狠的瞪着他:“放你娘的屁,她要是鬼,太阳下还能有影子?”   赵亮一想,也是,这不符合灵异设定。   其他人也想到了这点,提起的心才放了下去。   段宇昂想到林仙月伸指点在他身上后,那阵痛到灵魂深处的痛苦,忍不住颤抖了一下,瑟缩的问:“熊哥,你到底惹到个什么怪物啊?以后她会不会找我们报复啊?”   段宇昂几个人是初三的,仗着自己跟着高一的熊西元混,经常欺负初中部的老实学生。   熊西元烦躁,他哪里知道怎么回事?   班上最好欺负的林老鼠,突然变成了比张维之还恐怖的怪物,他特么还想知道为什么呢!   赵亮插口道:“应该不会,只要我们不去招惹她,她应该不会找我们麻烦。”   段宇昂几个人闻言松了口气,只要那个怪物不找他们,他们就谢天谢地了,哪里会主动去招惹她?   熊西元却有些忍不下这口气,虽然心里也怕极了林仙月,嘴上却强撑道:“怕个屁,下次多叫点人,带上家伙,我就不信她真有那么神。”   有个五色头发的小弟问:“那怎么解释我们全都倒地抽疯的事?”   熊西元:“……老子打死你信不信?”   赵亮似乎想起什么,开口说:“林仙月刚来的时候,好像说过她在寺庙里长大的。那些和尚尼姑不是说都会武术吗,没准儿她也会?”   这个解释比起鬼啊之类,靠谱多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武术功夫都充满幻想,而且大多相信武术的神奇,一下子就获得了所有人的认同。   “对对对,她一定会气功。难怪我当时觉得身体内有一股气到处钻,应该就是她打出来的气功。”   “我也有这种感觉,说不定是点穴。”   “听说少林寺有七十二绝技,她使的是哪种?”   众人开始讨论起武术来,还有人表示要去少林学功夫,学成之后再回来报仇。然后纷纷劝熊西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忍一口气,以后再让林仙月好看云云。   熊西元憋屈,他心里也怕林仙月,见众人都这么说,也就顺水推舟表示先暂时放过林仙月,以后再找机会报复。   他表了态,其他人才彻底放下心来,开始吃饭。   ……   熊西元和赵亮拿到试卷的时候,还有些不放心的往林仙月看了看,见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们一眼,就明白他们猜测是对的。   只要他们不去惹林仙月,她不会来找他们麻烦。   熊西元庆幸的同时,心里越发憋屈,这种无视的态度简直比报复更可恨。这说明林仙月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他就是个屁。   林仙月哪里知道熊西元和赵亮的小心思,她全部心思都放在试卷上。   语文试卷及格不难,不过想拿高分却很不容易,这需要平时的积累。偏偏林仙月的基础极差,填空题倒还好,都是古诗填写,她背的高一语文里恰好都有。   选择题好几道题她都没有把握,主观题也答得模棱两可,最后就是作文了。   林仙月绞尽脑汁,写了一篇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题材的命题作文。   语文考试后,休息十分钟继续考英语,听力部分就让林仙月坐蜡了,连猜带蒙的选择了答案。   试卷上认识的单词不多,会做的更少,林仙月有些茫然的抬起头。   她坐在最后面,很清楚的看到后排同学们的小动作。有的互相抄答案,有的在抽屉里翻书,还有的在传小纸条。   小测验而已,监考的很松,监考老师趴在讲台上改试卷,不怎么管考堂纪律。   张维之随手胡乱填完了选择题,然后趴下睡觉。   魏旭倒是很认真,无意间回头看到林仙月茫然的眼神,一脸了然的小声说:“老三,是不是不会?”   林仙月点点头,她却是大多不会做。   魏旭先回头看了老师一眼,见老师在批改试卷,又转头小声说:“告诉你一个答题技巧。”   林仙月诧异的望着他,有些好奇,倒数第二能告诉倒数第三什么技巧?   魏旭快速的念道:“三长一短选最短,三短一长选最长,两长两短就选B,参差不齐就选C。填空要懂得放弃,作文就抄阅读题。”   张维之嘴角抿了起来,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林仙月:“???”   果然是倒数第二,能够告诉倒数第三的答题技巧。   “不用谢。”魏旭说。   林仙月:“……”   并没有要感谢。   不过也未尝不是一种办法,总比乱蒙靠谱一点。   林仙月先把会做的做了,实在不会的就真的按照魏旭提供的答题技巧做。最后的小作文,她想了想,还是抄了阅读题材料,总比空白好。   交卷之后,林仙月脸颊发烫,感受到一股谜之羞耻。   魏旭却很得意,见林仙月孺子可教,趁着休息时又传授了她另外的答题技巧:“老三,刚才的技巧一般用于文科,理科的话就不太准了。选择题答案都差不多长,很难搞。”   林仙月眨眨眼:“那怎么办?”   魏旭扔给她一枚骰子,搓了搓手说:“这就需要工具了,给你一个。到时候扔骰子决定答案,玩的就是心跳。”   乐极生悲,考数学的时候,魏旭悲剧了。   赵老师全程站在林仙月身后动都没动一下,魏旭连丢骰子的机会都没有。 第十六章   林仙月不知道为什么赵老师一直站在她身后,动也不动就盯着她做数学考卷?   难道是为了防止自己作弊?   但她记得自己考风一向很好,哪怕考那么多次倒数第三,也从来没有想过作弊。   她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尤其是遇到不会的题,总觉得赵老师的目光沉重如山。   那枚骰子自然被她收起来了,都不敢拿出来看一眼。   魏旭同样如此,扭来扭去如坐针毯般难受。骰子在他手心里捏出了汗,却连一次出手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胡猜乱蒙选择题答案。   他心中无比不安,对答案的正确率十分绝望。   他已经是倒数第二了,这次千万不要倒数第一呀。   倒数第一的张维之同学也没法睡觉了,都知道赵老师严厉,他要是敢在赵老师眼皮子底下睡觉,后果会非常残忍。   后面几排的同学同样无比痛苦,都不知道赵老师今天发什么疯,害的大家都不敢作弊了。   好不容易考完了,后面几排同学都急出了一身大汗,总觉得有种身体被掏空的感受。   太虚脱了。   作弊也不敢,睡觉也不行,还要装出全神贯注的样子对着完全不会的试卷,换谁都得虚脱。   赵老师收走了林仙月的试卷,又敲了敲她的桌子,问:“昨天让你做的试卷呢,一起拿给我。”   林仙月从抽屉里拿出昨晚做好的四份试卷,交到他手里。   赵老师从身上摸出三份试卷,随手递给她:“晚上把这三份试卷做了,明天给我。”   林仙月接过试卷,点了点头,眼神有些茫然。   等赵老师离开后,魏旭转过身,拿起林仙月桌上的试卷看了一眼,诧异道:“全是初中的试卷,老赵干嘛单独让你做试卷,你得罪他了?”   林仙月眼神有些惊讶:“你竟然看得出这是初中的试卷?”   魏旭:……   “老三,你变了,你变得会嘲讽人了。”   魏旭痛心疾首,为林仙月的堕落而惋惜不已。   他指着试卷的标题说:“这不是都写着吗?”   林仙月一看,果然三份试卷标题分别是初一、初二和初三数学综合试卷。   她把收起来的骰子还给魏旭,叹道:“谢谢你,可惜没用上。”   一提这件事,魏旭更伤心了。   “我觉得这次数学考砸了,总有种心神不定的感觉。”   张维之实在受不了,冷冷的说:“你扔个骰子和胡乱猜测有什么区别,考砸你妹呀。”   魏旭理直气壮的说:“区别大了,扔骰子靠的是运气,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我没扔骰子,等于我的实力缩水了一部分,懂吗?”   说的好有道理,张维之无言以对。   林仙月点点头,深觉魏旭说的对。在修真界,运气不仅是实力的一部分,而且还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任你是惊才绝艳,还是财富通天,没有仙缘,一切免谈。   张维之看到林仙月一脸的深表认同,嘴角抽了抽,决定不理会这俩蠢货。   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三,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完全没有想过,他还是倒数第一,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考试安排的紧锣密鼓,一天时间就要考完九科。除了上厕所和吃饭,完全没有任何休息时间。 第三节 晚自习结束的时候,终于考完了所有科目。学生们各个脸色苍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走读生们连忙收拾东西回家。   考试日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住校生可以不上第四节 晚自习。毕竟考了一天,学生们太累了,最后一节晚自习学习效率不高。   林仙月没打算走,抽出赵老师给她的试卷准备做题。   班上的同学都走的差不多了,班长冯军等了一会儿,见林仙月完全没有走的意思,仍不住说:“林仙月,你还不走吗?”   林仙月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道:“我上完第四节 晚自习再走。”   冯军为难了,虽然允许考试日不用上第四节 晚自习,但学生非要上的话,老师们当然是持支持鼓励的态度。   十二班只有林仙月一个人打算上第四节 晚自习,但他总不能赶她走吧?   看到两个要好的哥们儿还在教室门口等他,冯军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是班长,要负责开门锁门的。理论上来说,他必须每天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   林仙月要上第四节 晚自习,他就得陪着她上。   冯军考了一天试,正想早点回宿舍休息,耐着性子说:“林仙月,班上所有人都走了,你也先回家吧,我要锁门了。”   林仙月愣了愣,视线在空旷的教室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冯军脸上。   她看的出来,他十分不耐烦和不屑,只是强忍着。   “好的,麻烦稍等,我这就走。”   她快速的收拾了一些试卷和教材,起身离开了教室。她不能因为自己的原因,给别人添麻烦。   林仙月不愿意这个时候回家,因为这个时候也是李彦鹏和他爸妈回家的时候。   她怼李彦鹏时说他是林家的外人,可林仙月清楚的知道,对那个家庭来说,自己才是真正的外人。   林家私生女,这个身份压得她无所适从,总觉得低人一等。   现代婚姻法中,私生子女的名称叫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相同,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真的能一样吗?   各个班级的灯光次第熄灭,但走廊还依旧亮着灯。   林仙月想了想,干脆盘膝坐在地上,把试卷放在台阶上开始刷题。   “为什么在地上做试卷?”   头顶传来赵老师的声音,她抬起头,微笑道:“班上同学都走了,班长要锁门,不好耽误他休息。”   赵老师没说话,林仙月的家庭状况,他多少知道一些。   “起来,跟我到办公室。”说着就先走了。   教学楼每层都有办公室,方便老师们休息、备课和修改试卷,以及教育学生。   赵老师把一叠试卷放在她面前,说道:“我知道你基础差,却没想到差到这种程度。从今天开始,每天第四节 晚自习都到我这里来补课。”   赵老师同时教三个班,其中两个班是高二年级,课时很重,只有第四节 晚自习能够抽出时间。   林仙月拿过来一看,是昨天她做的四份初中试卷,都已经批改好了。   满分一百分,最少的63分,最多的75分。   “把初一的教材拿出来,现在开始上课。”赵老师声音很严厉,不苟言笑:“赶快,抓紧时间。”   林仙月连忙坐好,拿出初一数学。   赵老师讲的很快,却发现林仙月领悟的更快,举一反三,每个知识点都确确实实的掌握住了。   短短一节晚自习,就讲完了初一上册数学。   他有些欣慰,又觉得本该如此。他在万千学生中独独看中的人,怎么可能差了?   只是这么有天赋的孩子,成绩为什么差?   她以前的数学,难道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他哪里知道,林仙月根本没有体育老师,小学到初中的所有课程,全是一个深山古寺的老尼姑教的。 第十七章   “今天先到这里,不要忘记把这几份试卷重新做一下。尤其是做错的题,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错?哪个知识点没吃透?”   赵老师结束了今天的辅导,催促林仙月赶紧回家。   林仙月收拾好东西,走到办公室门口时,又回身朝赵老师鞠了一躬:“谢谢老师。”   赵老师朝她摆摆手:“太晚了,路上小心一点。”   出了校门,当然已经没有公交车了。   林仙月不紧不慢的跑回家,刚好十点半的样子。她打开门,家里只有二楼书房亮着灯。   林仙月没有开灯,在门口换了鞋,悄无声息的上了楼,却在楼梯碰到准备下楼倒开水的李彦鹏。   李彦鹏也没想到刚好遇到她,眉头一皱,鼻孔朝天的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儿子,妈妈去给你倒水,你赶紧回屋做作业。”   林秋晨听到儿子房间开门的声音,连忙从自己房间追出来,一眼便见到站在楼梯口的林仙月。   这两天林仙月早出晚归,林秋晨没看到她,感觉家里空气都新鲜多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事事都顺心如意。   她今天接了两个婚宴大单,老公李志明的副局位置也已经十拿九稳,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偏偏这个野种跑出来给她添堵。   她本来大好的心情,顿时消散一空,只剩下满肚子的晦气。   林秋晨打量了林仙月一眼,灯光下,十六岁的少女身段苗条纤细,胸前微微鼓起。仿若一朵初春的早荷,亭亭玉立。   尤其是她脸上的皮肤,在微微的灯光下柔美细腻,眸光如波。几缕发丝散落在她光嫩的小脸上,给她凭添了几分青涩的妩媚。   那样朝阳般的青春气息,落在早已韶华不再的人眼中,总会觉得刺眼。   林秋晨微微一愣,心里没来由的生气。这野种似乎越来越好看了,果然是狐狸精生的野种,长的就不正经。   “这么晚回来,怎么,是出去勾引野男人了吗?”林秋晨讥笑,说不清心里是嫉妒还是厌恶,鄙夷的说:“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一样的不要脸!”   林仙月暗叹一声,她已经尽可能的躲着他们了,可同在一个屋檐下,又哪里躲的过?   关于她的母亲,林仙月曾经问过林长峰。   林长峰说她母亲生下她后就跑了,他再也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是死是活。   再多的信息,林长峰就不肯说了,只淡淡一句:“反正不重要。”   林仙月连自己母亲姓名都不知道,更别说母亲的过往平生。   是啊,的确不重要。   就像她在林长峰心里,也不重要。   林仙月自顾自的上楼,又停下来对林秋晨说:“举头三尺有神明,污言秽语有鬼听。你刚才口出恶语,就不要下楼了,免得犯了忌讳,惹来血光之灾。”   林秋晨闻言大怒:“小贱人,你敢诅咒我?!”   林仙月摇头,轻叹道:“良言难劝该死鬼,慈悲不渡自绝人。这么大个人,你都不明白“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的道理吗?”   说完,她耐心耗尽,再不看林秋晨一眼,上了三楼房间。   林秋晨气的咬牙切齿,这个小贱人,迟早要弄死她。   她根本没把林仙月的话放在心上,“蹭蹭蹭”的下楼,谁知拖鞋一滑,脚下一个不稳,惊叫一声摔了下去。   好在台阶不高,她又是从中间摔下去,只滚了几节台阶。   大事没有,但是额头和膝盖却撞出了血。   李彦鹏接了水上来,正好看到这一幕,见状连忙跑过来,急道:“妈,你摔到哪里了?爸,你快来呀!”   李志明听到儿子的叫声,连忙从书房跑了出来,见妻子倒在地上满脸血,顿时吓了一大跳。   “老婆,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是那个贱人,都是那个贱人诅咒我!这个扫把星敢诅咒我,我要打死她!”   林秋晨神色狰狞,满脸是血,犹如夜叉恶鬼般恐怖,把李彦鹏都吓住了。   李志明眼中闪过一丝怒火,朝三楼看了一眼,表情阴沉:“是她把你推下来的?”   林秋晨还没回答,李彦鹏愣愣的说:“不是,我看到妈滑倒后摔下来的……”   他被林秋晨凶神恶煞的模样吓住了,还没回过神,本能的回答李志明的话。   “就是她诅咒我的,是她,那个扫把星,我要撕烂她的嘴……”   林秋晨一边骂,一边从地上爬起来,咬着牙就要冲上三楼找林仙月的麻烦。   李志明一把抱住她,既然不是林仙月推的,他也不想多事。   那天晚上林仙月说的话,他始终记在心里。现在是晋升副局最关键的时刻,能不节外生枝就尽量避免。   一切,都要等尘埃落尽之后再说。   “鹏鹏赶紧下去把灯打开,我送你妈去医院。”   他吩咐李彦鹏后,又转头安抚林秋晨:“老婆,我们先去医院,犯不上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耽误治疗。你的伤必须要马上处理,哪怕留下一点疤都得不偿失。”   听到会破相,林秋晨心里更恨林仙月了,但也确实担心额头上会留疤。加上膝盖和额头疼痛难忍,也就不再挣扎着要上楼手撕林仙月了,任由丈夫把她半搂半抱的下了楼。   楼下的动静吵闹,林仙月听的清清楚楚。   她只是见林秋晨春风满面,额头却有一抹晦暗,正是乐极生悲之兆,当有血光之灾。而林秋晨口出恶言,肆意污蔑他人,无疑会加速了血光之灾的到来。   林秋晨却以为她诅咒她,真是不可理喻。   然而林仙月心里明白,这个家,她待不长了。   静下心来,林仙月先拿出赵老师批改好的试卷,把错题一道道看过之后,找出教材上相应的知识点学习,自觉掌握之后,重新更正一遍。   接着又拿出赵老师新给她的三份试卷开始刷题,不会的就先放着。做完试卷后,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她考虑了一下,还是放下试卷,开始打坐修炼。   林家靠不住,她需要有自保的实力。   林长峰给她的,可以轻易被收回。她自己修炼的本事,谁也夺不走拿不去。   林仙月本来已经在练气期一层的临门口,经过一夜的修炼,天亮时,她成功的晋级练气期一层境界。   只有此刻,她才能自称是修士,尽管是刚入门的最弱的修士。 第十八章   小测验的试卷,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就被各科老师批改完毕。   试卷改完之后,各科老师当然是先复卷,针对同学们做错的题型专门讲解。   “这道题是送分题,没什么好讲的。”   “这道题已经讲过无数次了,怎么还有那么多同学不会?不会的下来问一下会的同学,这里就不讲了。”   “送分题又来了,选A,不解释。”   “……”   下午第四节 是班主任柳老师的课,柳老师照例抱着刚考完的试卷进来。老规矩,先发试卷。   柳老师一边等课代表和班长发试卷,一边随口说道:“这次很多同学都有进步,但是也有很多同学退步。希望退步的同学不要松懈,今天退一点,明天退一点,到以后就退无可退了。”   “学习是一个长期过程,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下就和别人拉开了巨大的差距。别以为你们才高一,想着等高二高三再努力。我告诉你们,真等到那个时候,一切都迟了。”   同学们对柳老师的老生常谈不以为意,反正每次考完柳老师都会念叨这么几句,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柳老师又说道:“在这里,我要着重表扬一下林仙月同学。林仙月这次进步特别大,各科成绩都有显著提高,这次考试班级排名前进了三十名,大家鼓掌。”   稀稀拉拉的掌声响起,好多同学好奇的看了过来,脸上全是惊讶的神情。   永倒三人组,居然分裂了!   林仙月不是倒数第三了,那新的倒数第三是谁?   一时间,平时的倒数第四和倒数第五内心瑟瑟发抖。   小测验而已,不是月考,没有必要年级排名。不过班上的名次还是要排的,一来鼓励同学们彼此竞争,二来也能敲打落后和懒散的同学。   林仙月被柳老师点名,又被她充满鼓励的眼神看了一眼,微笑着点了点头。   见所有人都拿到了试卷,柳老师言归正传:“好了,同学们打开试卷,我们来分析一下。”   魏旭悄悄的回过头看向林仙月,眼神幽怨:“老三,你变了,你居然叛变了!”   林仙月:“……”   魏旭伤心的说:“你怎么能够背叛组织背叛同志呢?你背弃了自己的信仰,居然去追求浮云一般的虚名,你这个叛徒!”   林仙月觉得很难以理解,纳闷的问:“我没有加入过什么组织啊?哪里谈得上背叛信仰?”   魏旭痛心疾首,指了指打哈欠的张维之,又指了指自己,最后指了指林仙月,悲愤的说:“我们是永倒三人组啊!这就是我们的组织,成绩倒数就是我们的信仰。你、你、你还说你没有背叛?”   林仙月:“……”   她并没有想加入好吗?   魏旭转头对张维之说:“大哥,老三叛变组织,要家法伺候吗?”   张维之给了他一个看白痴的眼神,瘫倒在桌上趴着睡觉。   魏旭见状叹息一声,喃喃道:“早知道就不该跟你说答题技巧了,哎,都怪我,都怪我啊。”   林仙月无言以对。   下课的时候,柳老师在班里张贴栏处贴了这次小测验排名表,同学们都跑去看。   张维之和魏旭根本没动,反正每次考试他们都是倒数第一和第二,没什么好看的。   林仙月也没去看,拿出一套初中物理试卷刷题。   突然,有人惊叫一声:“我次奥,魏旭,你排名倒数第十呀!进步好大!”   如果这话是对其他同学说的,那肯定被人认为是嘲讽加挑衅,免不了就是一场互殴。   然而用在万年老二魏旭同学身上,那妥妥是真心实意的表扬了。   一时间,同学们热闹起来,连忙确认消息真假。   “哇,魏旭真的是倒数第十名。”   “我数了数,班上六十三人,魏旭排名第五十四,还真是倒数第十。”   魏旭闻言也是无比诧异,一边嚷着“你们别开老子玩笑”,一边迫不及待的冲到张贴栏,果然见到自己排名第十。   他愣愣的看着排名榜,一时间仿佛痴了。   “我次奥,魏旭请客,这必须请客啊。”   “对对对,请客,午饭你包了啊。”   “旭哥,我能点北京烤鸭吗?”   “……”   魏旭人缘不错,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打趣他,彼此嘻嘻哈哈的。   魏旭小心的看向最后三个名字,张维之倒数第一的位置没变,他心里陡然一突,有种不妙的感觉。再定睛一看,倒数第二和第三的名字分别是熊西元和赵亮……   他默默的走回座位,悄悄的瞄了睡觉张维之一眼,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他睡着了,肯定不知道。   张维之突然睁开眼睛,冷冷的说:“叛徒!”   魏旭全身一僵,强自解释道:“可能是……这次题太简单了。”   想到上课时对林仙月说的话,他又转过头悄悄去看她。   林仙月倒是什么都没说,只用一双清澈如水的大眼睛看着他,还眨呀眨的,像是在说“你也背叛了信仰,叛变了呀”……   魏旭:……这日子没法过了。   他很清楚自己学习根本没有进步,完全和以前一样。要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数学考试的时候他没能扔骰子?   “熊西元,赵亮,还有你们这群家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插足我们永倒三人组里来?”   魏旭迁怒到后排的学渣们身上,愤怒的质问道。   熊西元和赵亮万分的郁闷,内心十分的扭曲。   谁特么想要插足永倒三人组了?难道很光荣吗?   MMP!   两人就当没听到,脸色难看的很。   倒数第七的学渣付洪波一脸无奈的说:“旭哥,这可不怪我们呀。考数学的时候,老赵一直站在后排,我们没法抄啊。”   此话一出,魏旭终于明白了。   不是他这次考得有多好,竟然是因为这群学渣考数学的时候没抄到答案!!   以至于数学成绩大幅下降,导致总分排名跟着下降,一不小心就夺走了永倒三人组两个位置。   魏旭顿时释然了,连忙回头对张维之解释:“张少,听到了哈,都怪这群学渣没抄到答案,不是我要脱离组织背叛信仰。”   张维之没理他,冷冷的看着熊西元和赵亮,威胁道:“下次你们两个再考倒数第二和第三,我就揍你们。”   熊西元:……   赵亮:……   张维之这是在嫌弃他们吗?不是,你一个倒数第一哪里来的资格嫌弃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三?   脸呢?   张维之不要脸,他用拳头告诉所有人,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可怜熊西元和赵亮两个学渣,竟然因为被倒数第一嫌弃,不愿意和他俩并称永倒三人组,而被张维之逼着好好学习,不准考倒数第二和第三。   这还有王法吗?这还有法律吗? 第十九章   下午放学后,大家都跑去食堂吃饭。   在学校,吃饭必须用跑的。跑的前面的不需要排队浪费时间,而且全是新鲜的饭菜。   林仙月避开这波吃饭的拥挤期,先做完了手头的试卷,算算时间差不多了,才拿出饭盒准备去食堂。   刚走出教学楼,迎面便碰到叶礼。   叶礼跑的气喘吁吁,见到林仙月,眼睛一亮:“姐,终于找到你了,快跟我来,段宇昂他们把邹剑清和舒立强叫去操场后面了。”   他本来以为林仙月去了食堂,结果没在食堂找到她,才又跑来教室找她。   林仙月点点头,跟着叶礼去了操场后面的垃圾场。   既然答应了罩着这几个小朋友,她断然没有食言的道理。   两人转过操场,果然见到垃圾场下影影绰绰的站着七八个人。   叶礼当先跑过去,大叫道:“段宇昂,我姐来了,看你们还敢欺负我们吗?”   邹剑清和舒立强被五六个男生围着,两人身上已经挨了几下,脸上还有清晰的巴掌印。   听到叶礼的声音,两人同时抬起头,神色惊喜的看了过来。   两小孩儿见叶礼一直没来,还以为新拜的老大果然靠不住,心里又是沮丧又是委屈。   然而,她还是来了。就像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不到。   落日余晖下,少女踩着夕阳而来。发丝上洒落着细碎的光,脸上挂着浅浅的笑。   不知道为什么,被坏学生们欺负打骂都没有哭的两人,却在此时泪水迷糊了眼睛。   这一刻,两个小孩儿莫名的想起很多年前的一句电影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林仙月没有金甲圣衣,手里拿的也是饭盒,然而在这一刻,她就是他们心中的盖世英雄。   虽然剧情不一样,但心情是一样的,仿佛女主角看到男主角从天而降那一刻的惊喜感动。   林仙月不紧不慢的走过来,一看,全是熟人,都是上次跟着熊西元准备找她麻烦的那群男生。   她还记得那个染黄毛的男生,原来他就是段宇昂。   段宇昂看见是她,眼神微微一缩,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转头一看,身边的兄弟们退了三步。   他连忙又退了两步。   叶礼得意洋洋的叫道:“段宇昂,你们不是很嚣张吗?我姐来了,继续嚣张啊!”   邹剑清和舒立强立刻跑了过来,站在林仙月身后,委委屈屈的叫了一声“姐”。   林仙月应了一声,看见两人脸颊通红,上面指印清晰,她微微皱眉:“你们没跟他们说,你们是我罩着的吗?”   邹剑清扶了扶眼镜,擦了擦眼泪:“说了,他们说别说是姐了,爸来了都没用。”   舒立强补充道:“他们拦住我们,说让我们请他们吃饭,我们不愿意,他们就把我们拉过来了。”   段宇昂脸抽了抽,特么的,女魔头什么时候成了这三个家伙的姐了?昨天晚上才和熊哥他们商量以后不去找她麻烦,谁知今天她自己找上来了。   段宇昂见兄弟们都拿眼看他,他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他身体不由自主的抽搐了几下,想起了昨天那股撕心裂肺的疼痛。   “那个……不关你的事,别管闲事,快走。”   到底还是要些面子,段宇昂虽然怕她,还是死撑着说了一句场面话。在他看来,大家闲扯两句交涉一下,大不了以后不找这三个混蛋的麻烦就是了。   这事他们有经验。   男生们产生摩擦之后,彼此呼朋唤友,结果好多都是互相认识的,最后两帮人扯皮半天,彼此就散了。   林仙月没说话,脚步轻抬,朝他们走过去。   段宇昂他们脸色顿时变了,昨天她就是这么走过来,然后给了他们每人一指头……   想起昨天身体无尽的痛苦,他们齐齐再退。有人已经开始寻找退路,准备一见不妙立刻就跑。   “你想做什么?”段宇昂色厉内荏的叫道:“既然他们是你罩的,以后我们不找他们就是了。”   林仙月摇摇头,继续朝他们走去。   邹剑清和舒立强看的又是惊讶又是解气,惊讶于林仙月一个瘦弱的女生,段宇昂他们竟然这么害怕她。解气的一向嚣张跋扈的段宇昂这伙人,居然也有如此狼狈害怕的时刻。   叶礼得意的朝两个哥们儿说:“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我就说姐罩着我们,段宇昂他们不敢在欺负我们,你们还不信?”   两人此刻亲眼所见,哪里还有半点怀疑,连忙小鸡啄米般点头:“信了信了,姐真厉害。”   两人眼里全是崇拜的小星星。   也不知道是谁发了一声喊,男生们突然四散逃跑。有的翻上了垃圾场,有的飞快的跑远了,还有的直接翻上围墙跳了下去。   段宇昂暗骂一声,转身跑到了围墙下,准备翻过围墙逃走。   谁知身后却传来林仙月的声音:“等一下。”   段宇昂有心不理会,但又觉得太怂,还是强忍着转过头看向她。他打定主意,她只要一动,立刻就翻墙逃走。   “这次就算了,以后不许再欺负他们,不然……”   林仙月没有把话说完,但段宇昂知道她后半句话是什么,连忙点头如捣蒜。   “你走吧。”   林仙月挥了挥手,段宇昂如蒙大赦般连忙翻墙而出。   “谢谢姐。”   邹剑清和舒立强走到林仙月面前,真诚的道谢。   叶礼看着林仙月手里拿着的饭盒,拍了拍头:“姐,你也还没吃饭吧,咱们一块吃。”   四人吃了饭后,还有大半个小时才上晚自习,于是林仙月干脆向三人请教初中的知识。   林仙月看书快,又过目不忘,初中的书这几天她抽空基本看完了。不过看是看完了,好多知识没有吃透。   叶礼腿脚快,跑回教室找到一本初一的英语和英汉大词典,先教她英语音标和基本句式。   “姐,不是我吹牛,我的英语水平,老师都不一定比得上。尤其是发音,我说的是正宗的英式英语。”叶礼说道。   林仙月赞道:“这么厉害呀。”   “那是,我爸在英国留学十二年,我妈在美国长大,所以不管是英式英语还是美式英语,我都擅长。”叶礼神色有些得意,又有些黯然:“不过他们都在国外工作,我已经快两年没见过他们了。”   叶礼只黯然了片刻,又活泼起来,说道:“姐,我先教你英式英语怎么用音标拼单词。等你掌握之后,我再教你美式英语。”   “好啊。”   快上晚自习的时候,林仙月已经可以熟练的用音标拼出正确的读音,基本句式结构也基本掌握。这样的学习速度,让三个小男生惊叹不已。   “姐,你学习的速度太快了。我对你有信心,只要保持这样的进度,你的英语成绩绝对在班上名列前茅。”叶礼说。   “真的吗?”   “真的,不信你问他们俩。”叶礼指了指邹剑清和舒立强。   两人连忙点头,用惊叹的眼神看着她。 第二十章   对于三人惊叹,林仙月只是笑了笑。   对修士来说,语言应该是最简单最容易掌握的知识。   今天晚上学校老师开会,晚自习没有任课老师上课,发下来一套综合试卷,让同学们做。   林仙月做完试卷之后,拿出叶礼借给她的MP3,里面是初中英语的听力配套阅读。她一边听,一边对照着英语教材的内容,练习听力的同时,记下单词发音和语感节奏。   三节晚自习下来,她记下了初一英语教材内出现的所有单词读音,以及常规的句式和语感。 第 四 节晚自习快要开始的时候,林仙月拿出准备好的数学教材和试卷,前往教师办公室。   除了值夜教师,老师们一般上完前两节晚自习就回家了。   赵老师既是班主任,又同时带三个班的数学课,所以往往第三节 晚自习后才回家。因为要辅导林仙月的数学,他现在要第四节晚自习后才能结束一天的工作。   林仙月只等了几分钟,赵老师就到了。   他也不多废话,拿出初二数学:“我看了你的试卷,初一的数学基本没问题了,今天把初二的数学学完。”   林仙月知道赵老师忙,上了一天课也很累,对于赵老师,她发自内心感激。   初中数学毕竟是基础,赵老师的教学水平极高,只重点讲难点和疑点。林仙月领悟能力极快,一节晚自习下来,已经差不多把初二数学都讲完了。   赵老师很满意,从办公室里又抽出两份试卷递给她:“这两份试卷,几乎包含了初一和初二所有的知识点,你拿回去做一下,明天交给我。”   林仙月点头应允,道谢告辞。   快出办公室门口的时候,赵老师又叫住了她:“对了,这次小测验,我看你各科成绩都有明显提高,尤其是文科。不过和其他同学一比,差距太大了,一定要想办法把其他科也补起来。”   林仙月有些惭愧,回道:“已经在补了,还需要一点时间。”   文科方面没什么问题,她只要看完了所有的教材和辅助材料,拿个高分问题不大。英语方面有叶礼给她补课,她也有信心短期内提升上来。   物理、生物和化学,有舒立强和邹剑清给她补课,相信进步也会很快。   她说需要一点时间,大概半个月左右就可以了。   赵老师却皱起了眉头,告诫道:“莫道君行早,自有早行人。你的基础太差了,就一定要笨鸟先飞,要比其他同学更加努力才能迎头赶上,然后超越他们。你在进步,别人也在进步,你是在复习初中知识,别人却已经在提前学习高二高三的知识。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你明白吗?”   他以为林仙月说的需要一点时间,是一个学期甚至两个学期,当然心里不满。   高考又不止考数学一门功课,其他功课跟不上,她数学再好又有什么用?   林仙月知道赵老师的一番心意。   虽然她也不明白自己哪里投了他的眼缘,让他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给她补习,但他的善意和用心,她能清晰的感受到。   林仙月郑重的说道:“我明白了,老师,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回到家之后,林仙月先把赵老师给的试卷做完了,又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又把今天各科老师们布置的作业做完。   本来现在应该是她修炼时间,但想到赵老师的良苦用心,她又拿出MP3出来,听完了初二英语教材的内容。   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了,万籁寂静。   一天高强度的学习下来,饶是以她的身体和精力,也感觉有些疲惫,连忙打坐修炼。   好在她现在有聚灵符,吸收灵气和修炼功法的速度快了一倍有余,不然她还真不一定吃得消。   第二天林仙月依然赶在林秋晨一家人醒来前出了门,和打太极的老头儿打过招呼,便跑去了学校。   去食堂吃了早饭,林仙月本打算顺手给张维之带早餐,脑海里闪过魏旭那张怨妇似的脸,她摇摇头放弃了。   用魏旭的话来说,带早饭是张维之独属于他的爱,她不应该横刀夺爱。   张维之见到林仙月进来的时候,眼神不自禁的往林仙月手里看去。见她两手空空,他什么都没说,又趴下去继续补觉。   林仙月拿出MP3,开始听英语,手里也在快速的书写听到的英语句子。   张维之悄悄掀开一丝眼帘,偷偷的打量后座的林仙月。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林仙月似乎一天比一天亮眼,皮肤一天比一天白皙光嫩。   原本她的肤色粗燥显黑,现在不仅白里透红,更有一种如冰似玉般的清润。   变化最大的是她的气质,以前每时每刻都畏畏缩缩战战兢兢,活像只无意间闯入人群的老鼠。   而此时的林仙月,沉稳大气,落落大方。安静的时候,仿佛有种说不出来的仙气。   能把校服穿出仙气的,张维之只从林仙月身上看到过。   不仅是张维之有这种感觉,班上其他同学虽然没有明说,但偷偷看她的目光也渐渐多了起来。不是以前那种打趣讥讽的眼神,而是欣赏和疑惑。   不过一周时间而已,已经没有人再叫她林老鼠了。   如果她都是老鼠了,其他人是什么?   张维之有些疑惑不解,难道死过一次,就能脱胎换骨吗?   早自习结束后,魏旭才慢悠悠的来到班上,坐在后一脸的复杂难言。   “张少,我居然被爸妈表扬了,还给了三千奖励金。”   魏旭说着,仿佛牙疼般吸了口气:“小爷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因为学习被表扬,竟然是因为我考了倒数第十。”   张维之冷冷的看着他空空如也的双手,不咸不淡的说:“我的早饭呢?”   魏旭一愣,又转头看向林仙月,诧异道:“老三,你没给他带早饭吗?”   林仙月比他更诧异:“你不是说带早饭是张维之独属于你的爱吗?我怎么能横刀夺爱,那是不道德的。”   魏旭:……   张维之:……   魏旭心底发寒,他又感受到张维之深深的杀意。但更让他发寒的是,林仙月居然把他开玩笑的话当真了!   这特么的怎么可以?   老子是直男,是直男,钢管那么直的!   可是面对着林仙月一脸真诚单纯的模样,他又实在没办法对她吼出来,差点没别憋的内伤。   等等,单纯?   尼玛都以为我们搞基了,还能有多单纯?   魏旭咳嗽了一下,语重心长的说:“老三啊,学生还是要把重心放在学习上,那些书就少看些吧。还有啊,我是这么觉得的,张少救了你对吧,你得感谢对吧?救命之恩不说以身相报,帮忙带个早饭不过分吧?”   他实在不敢给张维之带饭了,以前还不觉得,现在感觉同学们看他和张维之的目光都怪怪的。   林仙月还是有些顾忌:“可是你……”   魏旭挥手打断道:“没有什么可是,就这么决定了。以后你顺便帮张少带个早饭,就当报答张少了。还是说你想知恩不报?”   林仙月无所谓。   师傅教会她有恩必报,修真界教会她有仇必偿。   张维之对她的确有救命之恩,她帮他买早饭来报答,确实一点都不过分。   “好吧,以后他的早饭我帮他买。那你不能生气,说我横刀夺爱什么的。”   林仙月表情很认真,一副“话说在前头,免得以后翻旧账”的模样。   魏旭:……这个梗是不是翻不过去了?   他决定不理林仙月,转头对一副大爷模样的张维之说:“张少,小的这件事处理的可还满意?”   张维之撇了撇嘴,转过脸没说话。   林仙月见了,对魏旭说:“你看,他不高兴,要不……”   张维之顿时垮下脸,表情臭臭的。   魏旭“啧”了一声:“他面容扭曲,表情和正常人不一样。”   林仙月“哦”了一声。   张维之:……   中午吃饭的时候,叶礼三人早早的在食堂角落处占了一张餐桌,连饭菜都帮林仙月打好了。   初中部教学楼离食堂最近,每天都是初中部的学生先到食堂吃饭。   四人吃了饭也没有离开,林仙月拿出物理教材,向邹剑清请教自己没弄懂的知识点。   初中物理不算难,林仙月自己看书也能弄懂大部分。剩下的小部分没掌握的知识,只要多刷试卷,也能够弄明白。   但林仙月答应过赵老师,一定要尽快把其他功课成绩补起来,这个时间自然越短越好。   邹剑清果然不愧是初三年级物理第一名,林仙月不懂的知识点,对他来说毫无难度。针对林仙月物理试卷的错题逐一分析,教她怎么解题怎么答题,很是耐心。   叶礼和舒立强就在旁边做作业或者看书,随时等候林仙月请教他们问题。   周围吃饭的学生看到四人在学习做题,谈话的声音不自觉的放小了,生怕影响到他们。   “姐,要不我们也成立一个帮派吧。”叶礼从试卷中抬起头,突然说道。   林仙月看着他,表情茫然,实在有些跟不上中二少年的脑洞。   其他两个少年却很兴奋,他们这个年纪,最喜欢拉帮结伙成帮立派,感觉倍儿有面子。说出去也是有组织的人,别人想要欺负自己也要掂量掂量。   三人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讨论的很激烈。 第二十一章   “段宇昂他们是什么帮来着?青龙帮?”   “不是,是子龙帮,说是信奉常山赵子龙,立赵子龙为祖师爷。”   “呸,他们也配?不怕把赵子龙气的从棺材板里跳出来?”   “我记得学校里还有什么天机帮、义气帮之类的,是不是真的?”   “何止啊,连明教都有,还设了什么左右护法四大法王之类的。”   叶礼神情鄙夷,不屑的说道:“一群中二神经病,他们怎么不成立一个少林寺?”   林仙月默默的看着面前的中二少年,他为什么能够如此理直气壮的鄙视其他中二少年?   “姐,我们都是你罩着的,你说我们叫什么帮?”   舒立强和邹剑清也神情激动,连忙附和道:“对对对,姐,我们帮派叫什么名字?一定要威风,还要文雅,最好还要有内涵气质,又给人一种低调奢华的感觉。”   林仙月:……   叶礼激动的满脸通红,急忙献策:“姐,你是不是想不到什么好名字?我提供几个你听听,金风细雨楼,雅月清风轩,摘星阁……”   “学习帮。”林仙月淡淡的开口。   叶礼的声音戛然而止,激动的表情凝滞在通红的脸上。   邹剑清和舒立强面面相觑,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看着林仙月:“姐,你刚才说什么,风太大没听清。”   “学习帮。”   林仙月又重复了一遍,说完继续埋头做题。   三个中二少年一脸懵逼,二脸懵逼,三脸懵逼……   叶礼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试探道:“姐,你在开玩笑对不对?哈哈,一定是开玩笑。”   邹剑清和舒立强配合着干笑了起来。   场面一度很尴尬。   林仙月头也没抬,淡淡道:“我从不开玩笑。”   三小只:“……”   “姐,要不再考虑考虑?”叶礼不死心的继续劝道。   林仙月抬起头,果然认真的想了起来,三小只一脸期待的望着她。   “你们说的对,是应该再考虑。我觉得成立帮派的确不太好,我们的身份是学生,又不是社会人员,所以……”   “所以就叫学习帮!”叶礼斩钉截铁的说道,打断了林仙月即将说出来的话。邹剑清也反应过来,连忙赞同道:“对呀,我们是学生,主业是学习,成立的帮派就该叫学习帮。”   舒立强拍案叫绝:“好名字,真好。文雅、威风、有气质有内涵,又给人以低调奢华的感觉。姐不愧是姐,你怎么就能想出这么好的名字呢!”   林仙月:……   这三个小屁孩,为了成立什么帮派,连这个名字都能忍,她也是服气。   三小只为了尽快敲定帮派的事,生怕林仙月反悔,又商议起帮派宗旨和口号等问题来。这次三小只没有问林仙月,三人叽叽喳喳的争论的厉害。   林仙月做完一套试卷,抬头道:“宗旨就是互帮互助,互相学习。团结友爱,天天向上。”   三小只:“……呃,好的。”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反正我们又不敢有意见。   “那口号……”叶礼问。   林仙月认真的想了想,微笑道:“学习使我快乐。”   三小只都快哭了。   谁也想不到,日后在国内乃至整个世界都鼎鼎有名的学习帮,竟然是在一所高中食堂角落的餐桌上,近乎儿戏般成立。   据说学习帮每一个成员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成员遍布世界各个国家,每个成员都是各行业中的精英,从事的全是社会上最顶尖的工作。   林仙月不再理会垂头丧气的三小只,收拾好书本回教室上课。   三小只没有马上走,叶礼掏出手机,在学校论坛发了一个帖子:   热烈祝贺我校学习帮成立,现有成员四人,帮主林仙月,副帮主叶礼,左护法邹剑清,右护法舒立强。   帮会宗旨:互帮互助,互相学习。团结友爱,天天向上。   帮会口号:学习使我快乐。   欢迎各位有志者申请加入,学习帮是您理想的港湾,安心的归宿!   编辑好之后,叶礼点了发布,然后让邹剑清和舒立强在帖子下留言。   邹剑清扶了扶眼镜,大惊失色:“我次奥,你真发呀。”   舒立强捂着脸:“这名字咱们自己知道就行了,你这么一发,太羞耻了。   C市一中的传统,有新帮派成立的时候,都会在学校论坛发个帖子,宣示自己帮派的存在。同时,也是昭告众人,自己是有组织的人。   叶礼深沉的叹息了一声,看着两人说:“我也是没有办法呀,现在姐是我们的靠山,不把我们关系挑明了,别人怎么知道我们是姐罩的?”   “而且,帮派能够把我们和姐的关系拉的更近,羞耻就羞耻吧。”   他说完,又催促道:“赶紧留了言就退出论坛,我有预感,这个帖子的回复一定不会太友好。”   邹剑清和舒立强深以为然,两人飞快的留了一个“顶”字,迅速撤退。   三小只很有自知之明,果然帖子发出去不久,底下都是打趣讥讽的留言。   网络与现实不同,现实中胆小懦弱的人,在网络上也许是疯狂的愤青。所以每次这种成帮立会的帖子下,都会留下无数的讥嘲讽刺。   反正别人也不知道自己的网名,也不用担心报复,当然是怎么尖酸刻薄就怎么说。   林仙月知道这件事,还是魏旭告诉她的。   魏旭把手机拿到林仙月面前,语气说不出来的怪异:“我靠,老三变了,你居然学别人搞帮会,还当上了帮主!你该不会还想当校霸吧?张少,老三不仅叛变了组织,她还准备夺你校霸的名头啊。”   说完,他又哈哈大笑起来,引来班上其他人的注目。   张维之不置可否,白了他一眼。   林仙月看了一眼,愣了愣,说道:“就是互相学习互相进步,不是什么帮会。小孩子们爱玩,随他们闹吧。”   老气横秋的语气,弄的魏旭也没心情开玩笑了。   “老三,你真打算好好学习了?”   林仙月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神色诧异:“我一直都有好好学习啊。”   魏旭语噎,这话他真没法反驳。   林仙月尽管成绩差,每次考试倒数第三,但她一直以来上课都相当认真,态度极为端正。只不过因为她基础太差,又听不懂老师的话,才导致她学习成绩极差。   从修真界穿回来后,她虽然还是原来的身体,但却早已脱胎换骨,学习再也难不住她。   下午的体育课,破天荒的没有老师占课,同学们发了疯似的跑到操场集合。   到底是半大的孩子,骨子里还是贪玩的,叽叽喳喳兴奋的不行。   体育老师是一名二十五六的女老师,长得虽然不高,却相当魁梧。点名报数之后,就让大家围着操场跑五圈。   同学们哀嚎一阵,有几个女生跑去找老师请了假,站在树荫下看着其他人跑。   学校操场的塑胶跑道一圈是400到500米,很多女同学跑了一圈就累得不行,落在队伍后面。男生们跑两圈还行,第三圈也开始慢了下来,三圈跑下来,只剩下一半的人还在坚持。   除了林仙月之外,竟然没有一个女生。   这个年纪的女生已经很懂得爱美,要是五圈真的跑下来,满头满脸的汗水,狼狈狰狞的面容,外加一身臭汗,自己都受不了。   哪怕能够坚持跑下来的女生,也装作头晕脑胀身体不适去了树荫下。   林仙月的人缘比较差,女生里只有范秋云和她算是熟悉一点,男生里也只是和魏旭张维之说过话。女生们三三两两的组队跑去休息,也没人叫她一块儿。   此时她是唯一还在坚持跑的女生,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跑到了队伍前列。   林仙月的速度不算太快,可她的速度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男生们开始仗着速度快跑到前面,三圈过后体力消耗,速度自然开始慢下来,就被她慢慢的追上然后超过。   魏旭无意间转头看见她,吓了一跳:“卧槽,老三你什么时候追上来的?”   他和张维之是校篮球队的,体力当然好,一直跑在最前面。   张维之闻言转头一眼,眼神也有些诧异。更让他奇怪的是林仙月脸不红气不喘,鼻头上连一丝汗都没有。   反观他和魏旭,虽然这点运动量还不至于让两人累得气喘吁吁,但也是满头满脸的汗。   体力这么好,吃了大力丸吗?   林仙月没有多想,老师让她跑五圈,她就不折不扣的执行。从小到大,她都是听师长话的乖宝宝。   “加油。”   她对魏旭笑了笑,然后从他身边跑了过去。   魏旭:……   卧槽,这个不能忍!   别说他是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男生,而且还是体育特长生,结果却被身高才一米六的女生超过了,情何以堪?   魏旭咬着牙,开始发力狂奔,很快从林仙月身边跑了过去。其他体育特长生们当然也不甘落后,发力超过了林仙月。   本来很随意的一场热身运动,竟然因为林仙月的缘故,让跑道的男生们激起了男性的尊严,一个个跑出来百米冲刺的激情。   观众们都看的愣住了,女生们相互讨论起来。   “林仙月这么能跑的吗?完全看不出来啊。”   一个女生不屑的说道:“她以前不是说她在山里长大的吗?山里人不就是天天在山上瞎跑吗?”   范秋云说:“林仙月跑步很厉害的,她每天都是跑步来学校,晚上又跑步回家。”   有女生讥笑道:“果然是山里长大的野孩子,不跑不舒服。”   范秋云听了有些不开心,但没开口反驳。   男生们撑着一口气,纷纷超过了林仙月,然而那股气泄了之后,顿时腿脚发软,跑一步都觉得困难。   林仙月不紧不慢的再次一一超过他们,然后他们再压榨体力超过她,然而很快又被她超了过去。   卧槽!   不能输!   都是大男孩儿,最是好面子的时候,这个时候哪怕跑断气,也不能输给一个女生。   这已经不是一场热身跑步了,而是一场激烈的跑步比赛,是男性雄风的不屈战斗! 第二十二章   男生们咬牙切齿,面容狰狞,甩着灌铅一般的腿,努力追上林仙月。   五圈已经到了,可带头的张维之和魏旭却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跑在两人身后的林仙月见状,也没有停下来。   这可苦了后面跟着的男生,本以为可以歇息了,谁知比赛竟然还在继续。   可现在谁也不敢停下来,没加入之前也就算了,现在放弃的话一定会被哥们儿笑话和看不起。   这是一场男人和女人比赛,为了男人的雄风,冲呀!   虽已是晚秋,下午的阳光却有些炽热,所有人都跑出了一身大汗,把衣服都打湿了。   可林仙月依旧不紧不慢,速度没有丝毫变化,脸上神清气爽,表情平静如湖,只鼻尖有点点的汗。   有男生终于受不了了,一屁股坐在地上,随即躺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那什么男性雄风之类的话,说说就算了,干嘛当真啊?他还是男孩呢。   大家都是同学,没必要一定分个高低胜负不是?   运动场不是有句老话,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吗?再说我一个大男人,和女生计较什么,丢份!   倒下的男生心里安慰着自己,拼命的给自己找理由。   他的倒下仿佛起了连带作用,顿时打散了苦苦支撑的男生们心底那口气,瞬间又倒下七八个男生。   熊西元和赵亮也顺势倒下了,他们自己都不相信,他们竟然可以跑三千米。   赵亮脸色恰白,太阳穴高高鼓起,眼睛都快突出来了。林仙月这么能跑,他觉得是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毕竟他们猜测林仙月会武术,会武术的人,身体素质可不就是远超常人吗?   “熊哥,我们不找她麻烦是对的。”   熊西元的脸色比赵亮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胜于雄辩,林仙月的身体素质超过他太多。   此时他彻底相信林仙月会气功了,身体素质再好,怎么可能跑了超过三千米,还能如此神清气爽,气都不喘一下呢?   “我看连张维之和魏旭都跑不过她。”熊西元喘着气说。   赵亮点头:“当然,她会气功嘛。”   说话间,停下的男生越来越多,班长冯军停下来后,跑道上只剩下张维之、魏旭和林仙月。   永倒三人组,第一次完成了逆袭。   不知道是哪个男生大喊一句:“维哥、旭哥,加油,千万别输给女生啊。”   其他男生也纷纷给张维之和魏旭加油打气。   这就触怒了树荫下歇息的女生们了,什么叫千万别输给女生?什么叫输给女生丢男人的脸?   女生们顿时同仇敌忾起来,纷纷开口给林仙月打气加油。   魏旭已经记不清跑了多少圈了,他感觉比打了一天的篮球还累,他现在只想停下来喝口水,然后痛痛快快的躺下睡一觉。   眼看着林仙月超过他,其他男生们嘘了出来:“旭哥,你行不行啊?连女生都比不上,太丢脸了。”   “旭哥,加油啊,男人不能说不行。”   “旭哥,我这有肾宝,你要来点不?”   “留着你自己喝吧,混蛋!”   魏旭瞪了一眼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混蛋,龟孙们早早的趴下了,居然还好意思来指责他?   “老三,你等等。”   魏旭咬着牙快跑了几步,追上林仙月。   林仙月放慢脚步,疑惑的看着他:“怎么了?”   魏旭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却见林仙月气息平稳,别说喘气了,声音连一丝颤抖都没有。   他全部心力顿时消散一空,还跑个锤子哟!   “你为什么还在跑,老师只让跑五圈啊?”他问道,感觉说话都肺疼。   林仙月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几步远的张维之:“我看你们还在跑,以为我刚才听错了,老师说的跑十五圈。”   魏旭:……   张维之:……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她的话,他也没有心力再跑了,估计也跑不赢。   合着跑了这么久,他们全是自作自受啊。   魏旭试探着说道:“要不,咱们不跑了吧?”   “好啊。”   林仙月干脆利落的答应,她也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刚才跑步的时间,都够她刷完一套英语试卷了。   三人同时停下脚步,不跑了。   张维之和魏旭杵着膝盖直喘气,林仙月则没事人一样转身向教学楼走去。   体育老师先前就说了,跑五圈之后就自由活动。她本打算跑完五圈就回去刷题,谁知道耽误了那么久?   也不知道张维之和魏旭抽什么疯,跑了五圈还继续跑,真是莫名其妙。   下午放学吃饭的时候,林仙月照样和三小只一起在食堂吃饭,然后补课刷题。食堂角落的那张餐桌,渐渐变成四人的专属餐桌。   晚自习时,历史老师进来发给大家一套试卷,宣布考试后,坐在讲台上监考。   同学们对突如其来的考试都已经麻木了,无可奈何的开始答题。   林仙月看了一遍试卷,提笔开写。初中历史她已经看完了,高一的历史教材也都记在她脑海里,是以她答得很快。   其他题都很简单,只要能背下来就会答,只有最后一道大题有些难度。   林仙月先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开始作答。从历史背景、原因、条件、目的含义及区别等方面分别作答,条理清晰,内容夯实。   而大部分同学,根本就记不住题干包含的历史知识。只能按照记忆中知识,自己组织语言,给出模棱两可的答案,期望老师能够多给几分。   后排的同学们纷纷在桌子下翻书照抄,或者传纸条,还有小声问答案的。   历史老师坐在讲台上什么都能看见,但他也没理会,专心批改作业。   上高中之后,除非是月考、期中考和期末考之类的大试,监考都很松。哪些同学大约能考多少分,老师们心中也有谱。   C市一中是省重点,能考进一中的不用说都是全市甚至全省的尖子生,除了每个年级的特长生班。   尖子生们都有自己的骄傲,不会的题空着也不会作弊。毕竟考试就是考察自己的知识面哪里有欠缺,才好及时巩固弥补。抄袭作弊,他们不屑,也不会做。   现在能抄,高考也能抄吗?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然而特长生班的学生,却大多喜欢自欺欺人。   说是特长生班,说白了就是差班。那些走关系、借读之类的学生,学校领导统统都安排进了特长生班。   其他班的人数不会超过五十人,只有特长生班有六十多人。据说高三的特长生班,都超过七十人了。   不过也就是现在了,据说教育部已经发文,特长生们高考不加分,很快就要全国实行。   C市一中领导层已经决定下届停止招收特长生班,另外成立一个“你追我赶”班…… 第一节 晚自习结束的时候,林仙月已经答完了所有的题。她检查了一遍,改正了两个错字,然后走上前交卷。   其他同学还在奋笔疾书,这就是文科考试的讨厌之处。哪怕你全都会做,可是答案太长,能提前半个小时交卷就已经不错了。   至于后面几排的学渣们虽然在桌子翻书,可惜对教材不熟悉,找一个答案都要翻半天,现在还没做完一半。   历史老师抬头看了林仙月一眼,又看了看她手里的纸卷,无所谓的说:“放下吧。”   说完,又低下头批改作业。   林仙月回到座位上,开始刷初中化学试卷。 第四节 晚自习,赵老师已经在给她补习初三的数学。   他批改了她做的初中试卷,竟然都是满分。   这让赵老师又是欣慰又是纳闷,欣慰的是林仙月果然天生就是学数学的苗子,纳闷的是她以前的数学成绩为何那么差?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确定,林仙月的学习和领悟能力比他想象中还要优秀。前几天他还担心她接受不了太多知识点,现在他已经不担心了。   大部分基础知识他只是一言代过,只针对讲重点和难点。可重点和难点,林仙月也能瞬间领悟,还能举一反三。   这样的天赋让赵老师又激动又兴奋,正所谓得英才而育之,爽哉!   赵老师越讲越兴奋,一不小心就讲了快两个小时,根本停不下来,把初三的知识全部讲完为止。   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   赵老师有些担心道:“今天太晚了,你打电话回去,让家里人来接你。”   林仙月沉默,她连手机都没有,再说她也没有谁可以打电话。   “怎么,你没手机吗?用我的电话打。”赵老师把手机递给她。   林仙月摇摇头:“不用了,家里人都忙,我自己可以回家。”   赵老师却相当坚持,他怎么可能放心林仙月这么晚回家?   林仙月收拾好东西,再次说道:“请你放心,我没事的,而且我的家很近。”   要真有不开眼的小流氓找上她,那小流氓今天就算是流年不利了。   告别了赵老师,林仙月走出校门,慢慢的往林家走去。   C市的夜晚很安静,路灯静静的发出暖黄色的光。   林仙月走在路上,看着夜色下依旧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心头却只觉得空落落的。   诺大的城市,却没有她一分立足之地。这熙熙攘攘的繁华,离她那么那么的远。   她想师傅了,很想很想。   虽然实际上她离开师傅还不到半年,但其实早已经过了一世。   她其实并不在乎富贵荣华,可是师傅希望她过的很好很好,功成名就、荣华一生、子孙满堂……   林仙月看着夜色下灯火如星的城市,张开手掌举到面前。然后重重一抓,紧紧攥成了拳头,仿佛握住了整个世界。   我要这世界每一寸地方,都有自己的容身之地。 第二十三章   周五历史课的时候,历史老师抱着批改好的试卷进来,让历史课代表发下去。   历史课代表叫赵小曼,是一个圆圆脸的可爱女生,学习很认真很努力。不过成绩就是上不去,然后被分到了特长生班。   赵小曼接过试卷后,习惯性的一边发,一边看同学们的分数。她的历史成绩一向是班上第一名,就算和重点班普通班的同学比,也不会差。   看到其他同学的分数都比不上自己,她内心会产生一种满足感。在这所学霸不如狗的学校,这是她最后的一点骄傲了。   但很快她这最后一点骄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和委屈。   她发到了林仙月的试卷,一百分。   其实班上一半多的同学都不是特长生,只是因为入学成绩排在最末,或者在普通班跟不上进度,最后被分到了特长生班。   然而C市一中是省重,中考能够达到一中录取线,本身就说明他们的成绩不差。   可惜到了特长生班,有些人信心受到打击一蹶不振,有些人受到其他学生引诱不再努力学习,有些人则因为跟不上老师教学而落后……   种种原因,导致成绩越来越差,最终真的沦为了成绩差的学生。   学习就是这样,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再补起来需要花费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和天分。   不过十二班也不是所有学生都这样,总有那么十几二十个学生非常努力,想要重新考进普通班。   毕竟十二班的师资配比和学习环境等等,远远比不上重点班和普通班。   赵小曼就是其中之一,她是从小县城考上C市一中的,全校只有她一个人考上了一中。   这让她很骄傲,父母也觉得很有面子,尤其是面对曾经同学们的羡慕和老师的关心,她会有种鲤鱼跃龙门后的得意。   然而小地方的鸡头,大多只能沦为凤尾。   赵小曼依旧努力,甚至比以前还要努力。她的骄傲和父母的期望让她觉得待在十二班是耻辱,她总想着用一鸣惊人的成绩来证明自己。   可惜事与愿违,她努力,其他学生也努力。   在十二班赵小曼能够排名前三,但成绩始终比普通班的学生差那么一点。   她并不觉得绝望,她的文科成绩很好,尤其历史是她的骄傲。等到高二分班之后,她相信自己在文科班,一定可以冲进年级排行榜前百名。   到时候,她会让所有老师和同学刮目相看。   林仙月的满分试卷,仿佛一根针,刺痛了她的眼球,也戳伤了她一直忍辱负重的心。   她每天熬夜看书背书都没考过满分,凭什么一个抄袭的却能考满分?   赵一曼重重的把试卷拍在林仙月的桌子上,发出一声巨响,把睡觉的张维之和魏旭都惊醒了。   林仙月有些疑惑的抬头看向赵小曼,她能感觉到面前女生对她的敌意。   赵小曼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和抄袭狗计较,然而到底意难平,讥讽道:“哟,林仙月你考了满分呢,真厉害呀~~”   她的声音很大,语调拖得很长,让人一下就能听出她话里无尽的讥讽鄙夷。   同学们纷纷向她看来,然后又看向林仙月。   从学生们不同的眼光就能看得出十二班大体分为两个阵营,前面三排都是认真学习的学生,看林仙月的眼神又鄙夷又恼怒。   后面四排不是特长生就是学渣,看林仙月的眼神则是讥嘲和打趣居多。你说你抄书就抄书,你好歹少抄一点啊,你抄个满分不是搞笑吗?   林仙月愣了一下,然后笑道:“谢谢,你也要努力呀。”   “噗嗤!”   不知道是谁笑出声,一时间引得同学们纷纷笑了起来。   赵小曼又羞又恼,气的不行。   这个山里来的土鳖,难道听不出自己是在嘲讽她吗?还道谢?还让我也努力?   脸呢?   赵小曼见过不要脸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一时间竟然愣了一下。   考试万年倒数第三竟然让她这个前三名努力,什么样厚度的脸皮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历史老师敲了敲桌子,说道:“试卷赶紧发,发了我们一起来复卷。”   赵小曼轻哼一声,一看又发到了张维之和魏旭的试卷,两个人晚自习都没来上,自然是缺考零分。   她把试卷发给两人,状似无意的说道:“虽然人家考的零分,但是诚实可贵,远比某些人抄了一百分强多了。同时永倒三人组,做人的差距怎么那么大?”   赵小曼这一点倒是没有说错,永倒三人组之所以一直是永倒三人组,是因为张维之、魏旭和林仙月从来不作弊。三人宁愿空着,也不会像后排其他同学那样作弊。   不然的话,后排都是学渣,三人怎么可能一直承包倒数三名?   魏旭听了不乐意了:“嘿,赵小曼,你特么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在讥讽老子?”   张维之却看都没看赵小曼一眼,一副目中无人的嚣张模样。   历史老师看了过来,皱眉道:“魏旭,为什么对同学说脏话?”   魏旭喊冤:“老师,赵小曼嘲讽我,你没听见?”   “没听见,我只听见她说诚实可贵。”历史老师说:“再说她又没指名道姓,你着急忙慌的跑出来对坐入号干什么?”   赵小曼是他的课代表,历史成绩好,又经常帮他收发作业,他多少得维护一下。   同学们轰然大笑。   魏旭气的差点吐血,不服气的说:“什么诚实可贵?我那是缺考得的零分,跟诚实有毛的关系啊。”   历史老师冷冷的说:“你缺考还有理?”   魏旭:“……”   我日啊,缺考是重点吗?这特么是重点吗?   赵小曼有老师撑腰,顿时更得意了。她斜着眼睛看了林仙月一眼,表情鄙夷,索性指名点姓:“是不是抄的,大家心照不宣。林仙月,你说你是不是靠作弊得的满分?”   她就是不服气,一个抄袭狗凭什么得满分?这让每天熬夜到十二点还在背书的她情何以堪?   赵小曼就仅剩下这一点骄傲了,怎么可以让一个抄袭狗打破?   她的话很有道理,而且特别有道理。谁都没反驳,就连历史老师都默认了。   魏旭倒是挺想为林仙月说话,但说实话,连他都不相信林仙月不靠抄袭就能得满分。   毕竟,她是老三呀。   林仙月神色平静,对于赵小曼的挑衅并没放在心上。修道多年,她的心境修为早已达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作弊能得满分吗?”   她只是淡淡的反问,语气听不出丝毫攻击性,只有恰到好处的疑惑。   赵小曼:“……”   其他人:“……”   这话乍一听似乎说的是废话,但是仔细一想,还真特么有道理。   作弊能够得高分不假,但是能得满分吗?   大家突然想起来,永倒三人组的考试纪律一直很好,要不然也不会是永倒三人组了。考历史的时候林仙月又是第一个交卷,只用了一节晚自习的时间。   后面几排学渣表示,一个选择题的答案他们都要翻半天书才能找到答案,林仙月竟然能够一节课时间就翻完所有的答案,这绝壁是对教材无比熟悉才能做到。   但如果真是无比熟悉,就证明内容她都记住了,何来抄袭之说?   历史老师皱了皱眉,又说道:“别磨蹭了,赶紧发试卷,我们一节课讲完这套试卷。”   其实他也有些疑惑,其他题在书上可以得到答案,不过最后一道大题却是分析和归纳总结题,绝对不是在书上就能直接找到答案的。   历史考试满分困难,往往是因为最后一道大题同学们多少会扣一些分。   赵一曼听到老师的话后,咬了咬牙,委屈的眼圈都红了。   明明是抄袭狗,为什么老师还给她满分?直接打零分不就行了吗?这不是在鼓励抄袭和作弊吗?   她愤愤的说:“如果不是作弊,你怎么得的满分?”   历史老师皱起了眉头,他对赵一曼有些不满了。这些话她可以在私下里和同学们说,却不该一直在他的课堂上说。   林仙月理所当然的说:“把整本书都记下了就可以了。”   赵小曼当然不相信她能背下来整本书,自己那么努力的每天背,也只能记下大部分重点知识,过一段时间又给忘记了,还要重新复习。   她不屑的说:“就凭你,整本书都背下来?呵呵,真好笑。”   其他同学当然也不信,只当是林仙月嘴硬死撑,看向她的眼神满是鄙夷和嘲弄。   上次倒数第七的付洪波随手翻开历史书,笑道:“哇,整本书都背下来了,这么厉害?那你说第49页是什么内容?”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答道:“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度。”   也不等他回答,便开始快速的背诵整页的内容。   其他人见状,纷纷翻到49页,一边听一边对照书上内容,然后不断有人转头看向林仙月,满脸惊讶震惊。   林仙月背完整页书后停了下来,其他人又是惊讶又是兴奋的发现,居然真的一个字都没有错。   这要不是亲眼所见,说出去谁敢信?   有人不敢置信,又问道:“第87页。”   “雅典城邦和公民资格。”   林仙月很快又将整页内容背了下来,连磕绊都没打一个,流利的仿佛看着书在读。   所有人心里都是一声“卧槽”,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第二十四章   “卧槽, 好强!”   “这记忆力,无敌了呀。”   “我们班还有这种强人呢,真看不出来。”   “这他娘的是要升天呀!”   也有人酸溜溜的小声说:“有什么了不起, 不就是死背书吗?也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每天背, 尽背些没用的东西。”   “就是, 背重点时间和事件就可以了,她连每个字都背下来, 真是笨到家了。”   冯军默默的看着身边两个哥们, 吐槽道:“你们两个柠檬精, 酸什么酸。你管别人怎么背书, 人家考了满分。”   两个柠檬精:“……”   好吧,考满分牛逼!   赵小曼瞪着一双兔子一样的红眼睛,表情又羞又恼,眼神又有些茫然的看着林仙月。   真的把整本书都背下来, 这么狠的吗?   她别说背下来了,连哪一页具体是什么内容都不确定。不过这才正常, 谁特么会去关心哪一页是什么内容啊?   除了林仙月这个死读书的笨蛋!这么蠢的方法, 居然真的有人用吗?   其他人尽管震惊于林仙月把整本书都背下来的精神和毅力,但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非常不以为然。   把整本书背下来的精神可嘉, 但高中有多少本书?一个人有多少精力和时间?还要不要学其他科目知识,还要不要背其他科目的书?   他们觉得林仙月脑子瓦特了,历史成绩满分又怎么样?其他成绩零分或者低分,分明就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但不管怎么说, 至少证明了林仙月不是抄袭作弊。   赵小曼也想到了这一点,转过身继续发试卷,一副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模样。   “站住。”   魏旭叫住了她:“赵小曼, 你刚才冤枉林仙月作弊,她证明了自己不是作弊。你转身就走,连个歉都不道吗?”   赵小曼感觉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仿佛一股无形的压力落在她身上,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脸涨的通红,死死的咬着下嘴唇不开口。   魏旭冷笑道:“怎么,现在变哑巴装小白花了?我看你是皮卡丘的弟弟皮在痒,不松不舒服斯基……”   历史老师拍了拍桌子,打断了魏旭的话:“都别说了,现在是上课,已经耽误了很长时间了。赵小曼,既然你刚才怀疑林仙月作弊,她证明自己没有作弊,你给她道歉也是应该的。”   赵小曼何尝不知道,但是让她给林仙月道歉,她就是觉得特委屈特难过。尤其是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她的面子往哪里搁?   她却没想想,她当着众人的面说林仙月抄袭,林仙月的面子又搁哪里?   赵小曼不想道歉,可是连老师都让她道歉,她觉得委屈的想哭,有种无地自容的羞耻感。   “对不起。”   赵小曼咬着牙说完,把怀里的试卷往班长冯军面前一放,跑回座位上趴着哭了起来。   所有人:……   冯军有些尴尬的站起来,利落的把剩下的试卷发完了。   下课后,历史老师把林仙月叫到走廊上,对她说:“你能下苦功背历史书,老师很欣慰,你是一个很努力的学生。不过老师不赞成你的学习方法,太费时间费精力,事倍功半,明白吗?”   林仙月不置可否,对其他人来说的确如此,背书是绝对不可取的方法。可她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她也没有办法呀。   下午在食堂吃完饭,叶礼难得见林仙月没有刷题,神情若有所思,似乎在思考什么。   “姐,你在想什么?”   他问道,舒立强和邹剑清也看了过来。   林仙月笑了笑:“我在想怎么赚钱,但想不到什么好办法。”   “赚钱?”   三小只对视一眼,叶礼试探道:“姐,你为什么想赚钱?你家里不给你零花钱吗?”   林仙月笑了,摇头道:“我需要很多钱,可以支撑我自立生活。”   三小只吓了一跳:“姐,你要离家出走啊?”   这刚找的靠山,可不能学文青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啊。   林仙月摇头:“不是,我还要读书考大学呢,只是想赚钱自立而已。”   三小只面面相觑,好半晌,叶礼弱弱的说:“要不,肯德基打工,我听说一小时十多块钱?”   邹剑清反对:“不行,姐要上课,没那么多时间。寒暑假虽然可以,但基本招的都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   舒立强说:“工地搬砖呢?我听说一天一百多块钱。”   叶礼怒道:“你让姐一个小仙女去搬砖?你什么居心?”“那餐馆洗碗?”   “当保洁?”   “应聘保安?”   “做直播?”   “兼职模特?”   “……”   四人讨论了许多工作,最终都被一一推翻。要么没时间,要么不切实际,要么是钱太少,林仙月需要的钱很多。   “姐,你需要钱的话,我以后把零花钱都给你。”叶礼一脸义气深重的模样。   “我的也给姐。”邹剑清接道。   舒立强叹气:“我零花钱很少,不过也可以给姐。”   林仙月当然不会要他们的零花钱,不过她的确一时想不到该怎么赚钱读书两不误。   两世为人,林仙月还真没有打工赚钱的经历。   修士从不使用金银,彼此都是交换资源。   她在修真界是阵符师,专门炼制阵盘阵图或者符箓,来换取灵石和其他修士炼制的丹药法器。   阵盘阵图缺少材料,没法炼制,再说就算炼制出来对普通人也没用。   符箓倒是可以,用朱砂和符纸加上她的灵力炼制。但还是那句话,炼制出来的符箓效果别人不信,也不会买。   她总不能为了证明自己的符箓有用,因此炼制万剑符惊雷符灵火符之类攻击性符箓吧?   她又不打算做军火贩子。   再说了,那些攻击性的符箓,以她现在的修为境界,也炼制不出来。 第四节 晚自习,林仙月照例在教师办公室,接受赵老师的单独辅导。   今天赵老师明显比平时更忙,周六周日是学校期中考试,很多老师都在加班做准备。   赵老师已经辅导完林仙月初中的数学,今天只是把这学期的数学给她复习了一遍,一节课的时间足以。   办公室其他老师早见过赵老师给林仙月开小灶,见他今天这么忙还要抽出时间来辅导她,心里都觉得有些诧异。   赵浩然这个人,教学水平那是真的没的说,但是骨子里有些清高,很有点旧知识分子的矜持和自傲。   这一点让他在为人处世方面显得不够圆滑讨喜,虽然不至于被大家排挤讨厌,但人缘也算不上太好。   他又清高,不喜欢在领导面前刻意表现自己,更不可能去有意讨好领导。   这方面的欠缺让他吃了很多亏,重点班基本被其他老师抢走了,前两年甚至还兼带初中班。评职称更是年年陪跑,毕竟职称也是和教学成绩挂钩。   以赵浩然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资历,学校能比得上他的数学老师真没几个,但他现在还没被评上高级教师的职称。   他这么清高的人,自然眼高于顶,一般的学生还真难进他的眼,更别说每天专门抽出时间来单独辅导。   同是数学组的李老师打趣道:“老赵,怎么着,这是你爱徒?我看你晚上留下来给她单独辅导了好几天了。”   赵老师点头道:“是个好苗子,只是以前不知道怎么耽误了。”   李老师有些不屑的笑道:“好苗子?老赵你莫不是再开玩笑?那女生我知道,十二班的永倒三人组之一嘛,听说每次考试倒数第三,成绩稳的一比。”   赵老师哼了一声,喝了口水,没理他。   其他老师听了倒是来了兴趣,纷纷讨论起来。   有人说道:“那个永倒三人组,其他两个也就罢了,张维之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他初中几乎每次考试都是年纪第一,就初三最后一期成绩突然断崖式的下跌,高一居然直接变成倒数第一了,怎么搞得?”   “高中和初中是不一样的,初中的学霸变成高中学渣的,也有不少。”   “差距也太大了,简直像换了个人。”   李老师朝赵老师努了努嘴,嘿嘿笑道:“那你们就要问老赵了,张维之初三就是他教的。当时老赵还带着他去参加全国初中数学竞赛,据说一路考到最后,结果他交了白卷。”   赵老师脸色变得很难看,张维之是他发现的第一个数学苗子,他曾经在张维之身上给予了厚望,可惜……   张维之交了白卷,竞赛组觉得他侮辱了比赛,狠狠的批评了一中的领导。因为这事,赵老师也受到了学校领导的批评,直接剔除了他当年评职称的资格。   这件事学校老师都知道,见李老师提起这事,又见赵老师脸色难看,大家识趣的没有接茬。   李老师却不在意,犹自打趣道:“老赵啊,不是我说你,你这眼光可不太行啊。”   赵老师什么也没说,从办公桌上抽出一张试卷,递给他。   李老师接过来一看,名字上写着张维之,他有些茫然:“什么意思?”   赵老师说:“看选择题。”   李老师看了一眼,“噗”的一声笑出了声:“全错,还真是个人才,就算闭着眼睛乱选总能蒙对四分之一吧?”   话音一落,他突然停止了笑声。   赵老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想到了?四分之一的概率却一个都没对,这说明什么?”   说明张维之全都会做,却故意选的错误答案。   李老师脸上有些挂不住,嘴硬道:“那这个女生呢?也和张维之一样,故意考倒数第三?”   “不是,林仙月是真的基础太差,凭实力考的倒数第三。”   赵老师云淡风轻的说:“我和你老李不一样,你喜欢原本就优秀的学生,我偏偏就喜欢最差的差生。把最差的学生教的比你的尖子生考的还好,才显得出老子的手段高明。”   老李瞬间涨红了脸。   本来高一重点班的数学老师应该是赵老师,李老师找组长硬要了过来,结果赵老师却成了十二班的数学老师。   赵老师说这番话,摆明了是在嘲讽他。   “呵,行啊,那咱们就来赌一赌,你的爱徒能不能考过我们班上的学生。”李老师气道:“到时候看看谁才是老子!”   “奉陪!”   ……   冯军回到宿舍洗漱完后,倒在床上摸出手机,习惯性的登录学校论坛看看有什么新鲜事。   结果就发现一条论坛顶部的新帖子:震惊!你们见过有人把整本历史书都背下来吗?!   一看这帖子标题,冯军就知道肯定是班上某个同学发的。   他点进去一看,浏览量都有一千五了,回复竟然超过了两百。   “太几把震惊了,老子都被吓懵了。竟然有人把整本高一历史书都背了下来,连备注都不放过!!这还是人吗?这特么是神……经病吧!”   “我次奥,谁呀?”   “这么狠?最强大脑选手?”   “楼主吹牛逼,老子们不信。”   “没图没真相,楼主说个几把。”   “我连老师归纳出来的细纲都背不下来,我就不相信有人可以把整本书背下来。连备注都背,楼主吹牛吹过头了吧。”   前面二三十条评论都是质疑的,或者水经验的陈独秀们。   楼主出来解释道:“是真的,要不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我也跟你们一样不相信。是实话,我能理解你们的心情和怀疑,但特么这就是事实!”   “楼主,既然你说是真的,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   “楼主说的是真的,是我们班的女生林仙月。对了,我们班是高一·十二班。”   “哈哈哈哈,笑死老子了,你们说的林仙月,就是那个永倒三人组之一的林仙月吗?”   这条回复下面,还附带了一条链接,帖子标题是:高一惊现永倒三人组!   “楼主果然在吹牛逼,你好歹编个学霸的名字呀,弄个年级倒数第三来侮辱老子们智商吗?”   有人回复道:“林仙月已经不是倒数第三了,上次小测验,她考了班上三十七名。而且昨天历史考试,得了满分。”   “越说越玄乎了,老子差点都信了。”   越来越多十二班的同学出来回复证明,于是大家也渐渐也相信了。毕竟一个人可以说谎吹牛逼,不可能一群人都说谎吹牛逼吧。   大家在回复里开始讨论林仙月的背书的方法是否可取,显然,所有人都不以为然。   “好吧,就算楼主说的是真的,但是我觉得这是最蠢的学习方法。那个女生要么是为了虚荣炫耀,要么就是蠢到家了。”   “学渣表示,如果这也算虚荣和炫耀,请让我也虚荣一生,炫耀一世。”   “秀儿,原来你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你了。”   “你们忘了前两天不是有个帖子,说是成立了一个什么学习帮?帮主好像就叫林仙月,还有几个初中部的小孩儿?”   马上有人把学习帮的帖子顶了上了,众人纷纷围观。   “好好笑,学习帮,请原谅我不厚道的笑出了声。”   “这就是学习帮的帮主吗?果然是了不得,学习方法笑死个人。”   “如果是真的,那我只能说这个女同学把精力和时间用错了地方。虽然毅力可嘉,但走错了路,那么多学科,她能背几本书?我个人觉得,她只是在哗众取宠罢了。”   这条回复发出后,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回复。   因为回复的人叫白霖,高一·一班学霸,常年霸占年级排名榜第一名。   高一有两个重点班,分别是一班和二班,所有人都是学霸,而白霖则是学霸中的学霸。他每次考试的成绩,总会甩开第二名一大截。   不仅如此,他的长相和气质在男生中也是数一数二,私下里被女生们称作校草。   “膜拜学霸。”   “和学霸近距离合影。”   “……”   帖子至此歪楼了,大家都去膜拜学霸了,再也没人讨论林仙月。似乎白霖的一句话,就彻底决定了林仙月的标签。   冯军摇摇头,关上手机睡觉。   期中考试先考的是语文,由其他班级的老师监考,自然不会像小测验监考的那么松。   两个监考老师先让大家把桌子上的书放到抽屉,放不下的就放地上。然后调座位,再背对着课桌。   如此一来,最大程度的杜绝了抄袭作弊的可能。   两个老师不停的在走道上巡视,没收了十几条小纸条,又强行收了三个同学的试卷后,再也没人敢作弊了。   语文考试结束后,休息二十分钟继续考数学。   林仙月埋头做题,监考老师却总是有意无意的走到她面前,看一会儿她做题,又接着巡视。过了一会儿,又到她身边看一会儿。   她有些奇怪,也不在意。   林仙月当然不知道赵老师和李老师打赌的事,监考老师恰好当时在办公室,自然产生了好奇心,想看看老赵为什么对林仙月这么有信心。   他是教生物的,不可能像赵老师一样一眼就看出她的答案是对是错。不过他能看得出来林仙月做题很流利,连想都没怎么想,基本提笔就写,见题就答。   字迹漂亮清晰、步骤条理分明,全部题都答完了。   他点点头,应该是不错的。   ……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叶礼拿出手机翻出帖子给林仙月看,她才知道她会背历史书的事情被传到论坛了。   叶礼愤愤不平的说:“白霖拽什么拽,还真当自己是学霸加校草了?我看狗尾巴草还差不多。”   邹剑清和舒立强虽没说话,脸色也是臭臭的。   白霖学霸的名声他们初中部也是如雷贯耳,班上好多女生都偷偷喜欢白霖,聊天时说到他,一个个两眼放光。这让同班的男生莫名的对白霖多出一丝敌意,像是无形中被他压了一头。   “姐,这事不能忍,他凭什么说你哗众取宠?你有多努力,我们都看在眼里,他知道个屁!”   叶礼很生气,他听不得别人说林仙月不好。姐有多聪明,记忆力有多好,别人不知道,天天和姐待在一起的他们却是早就知道了。   说她是学霸,感觉都是看低了她。   林仙月无奈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都说他不知道了,和他计较什么?”   叶礼狠狠的嚼着土豆,像是在撕咬白霖的血肉一样:“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空口白牙污人清白?”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林仙月还真把三人当弟弟看待,于是出言宽慰道:“这世上空口白牙污人清白的人到处都是,遇到一个你就生一次气,还不得把自己气死呀?”   邹剑清笑着接道:“他已经快变成气包了。”   叶礼没理他,而是认真的看着林仙月:“姐,你一定考过白霖,夺了他的第一名,我看他还怎么嚣张的起来!”   他对林仙月充满了信心,别说历史书了,她连英语书都会背。   林仙月认真的想了想,摇头道:“现在还不行。”   “哦。”   叶礼应了一声,蔫头耷脑下来,声音也有气无力。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眼神有些宠溺:“下次吧,我尽量。”   叶礼顿时精神起来,大声道:“嗯,下次干死他。”   下午考的是英语和物理,晚自习考的化学。   考试日不上第四节 晚自习,林仙月早早的来到办公室等赵老师。   今天办公室里的老师比较齐,看到笔直站在赵老师办公桌旁的林仙月,纷纷好奇的打量她一眼。   教重点班物理课的钟老师说:“林仙月,你先坐下,赵老师还有一会儿才来。”   钟老师认识林仙月,当初就是他把她送去的医院。   “她就是林仙月啊?”   老师们听到之后,顿时来了精神,一边改试卷一边讨论。   林仙月有点懵,她什么时候这么有名了,连其他班的老师都听过她的名字?   有个男老师笑道:“林仙月,你知不知道你们赵老师为了你,还和李老师打赌呢?”   林仙月诧异的看过来,一双眼睛像会说话般眨了眨,让人一眼看出她眼中的疑惑。   男老师正打算跟她解释,赵老师抱着一叠试卷走了进来,瞪了那男老师一眼。   男老师摸了摸鼻子,神色有些讪讪的低头继续批改试卷。   毕竟老师们私下拿学生打赌这种事情,虽然无关紧要,但传出去确实不太好。   赵老师放下试卷,指了指旁边的椅子让林仙月坐下,扔给她一套试卷,让她在旁边做题。   这是一套初中数学试卷,其中有少许高中数学知识,试卷的题目是全国初中数学联赛模拟卷。   林仙月也没多想,提笔准备答题,反正赵老师每天都要给她几套试卷让她刷。   她很快顿了一下,这套试卷和平时的数学试卷明显不一样。题目少了很多,每道题的分值提高了不少,相应的难度却有了质的飞跃。   前两天赵老师给她的试卷,她已经可以得满分了,还觉得数学相当简单。没想到赵老师今天给她一个下马威,弄了一套难度拔高不止一个等级的试卷给她。   如果说以前的试题套用公式,或者固定解法就能做出来,每一个题基本只考一两个知识点。那么这套试卷就算最简单的选择题,难度也相当于平时的大题。   赵老师看似埋头批改试卷,但其实余光瞄着林仙月。见她只是顿了一下,接着便开始作答起来,悄悄的点了点头。   又见她做选择题和填空题的时候,连草稿纸都没用,直接就给出了答案,赵老师脸上慢慢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他早看出林仙月心算能力超强,记忆力和思维空间想象能力更是让人惊艳。别人需要在草稿纸上列出解题思路和步骤,她只需要在脑海中过一遍就行。   说的通俗一点,她看一遍题干,就知道答案了,就像平常人看学前班的数学题“3+2=?”一样。   赵老师欣慰的同时,心里也闪过一丝羡慕嫉妒,当年他要是也有这样的天赋,现在应该是一名数学家了吧?   时间差不多的时候,赵老师看了看表,敲了敲桌子:“今天就到这里,你先回家吧,别太晚。”   林仙月刚答完最后一道几何大题,正准备检查一下,闻言放下笔。   赵老师拿过她的试卷,状似随意的问道:“今天数学考得怎么样?”   “还好。”   可能觉得回答的太模糊,林仙月又补充了一句:“都做完了。”赵老师不置可否,挥挥手让她回家。   林仙月走后,赵老师把试卷都批改完后,才拿起她刚做完的试卷,一边批改一边点头。   总分150分,得分138分。   选择题全对,填空题全对,四道解答题却都没能得满分。   不是林仙月的解答题答案错误,而是因为她缺少一些得分步骤,导致扣分。   赵老师非但没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挺高兴,这证明林仙月是真正具有数学天赋的人。那些数学家们,让他们做这些题,可能还不如林仙月。   原因很简单,他们总是看题干就知道答案了,但让他们用步骤来一步一步论证,那其实相当痛苦。   他们的思维和平常人不一样,平常人是从推论一步步得出答案。   数学家们却直接就知道答案,没必要推论。如果非要他们反向推论,那也往往漏掉许多步骤,因为他们觉得这些步骤没必要。   林仙月回到家后,二楼只有李彦鹏的房间亮着灯。她摸黑上楼,在楼梯口听到他房间里传来背政治书的声音。   学霸从来不是那么好当的,绝大部分人的智商相差微乎其微,学霸和学渣最大的区别,永远都是勤奋和努力的程度。   李彦鹏是高一·二班第一名,年纪排名前三,有钱有颜性格好,算是高一年纪的风云人物。抛开别的不说,他的努力林仙月都看在眼里,她每天回来那么晚,都能看见他的房间亮着灯,不时传出背书的声音。   正当她准备上三楼时,李彦鹏的房门却开了。   李彦鹏是听到她的脚步声才开的门,见她准备上楼,皱眉道:“你等一下。”   林仙月回头,静静的看着他。   她站在灯光与楼道的阴影之间,光线若隐若现,俏脸一半明媚如阳,一半阴沉似夜。如同双生天使,神圣而隐秘,有种勾人心神的神秘感。   李彦鹏微微一愣,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仙月等了一会儿,见他始终发呆,问道:“什么事?”   李彦鹏回过神来,脸上莫名的爬上了红云,让他又羞又恼。   “你数学很好吗?”他终于想起要问她什么了:“李老师为什么要我的数学一定要考赢你?”   今天考数学之前,李老师就把一班和二班五六个数学成绩最好的学生叫到办公室。   先问他们考试有没有信心,又说什么一定要考赢十二班的林仙月。要是重点班的学生连十二班倒数第三都考不过,就不配做他的学生等等,听的他莫名其妙。   李老师的性格学生们都知道,又爱炫又不服输,经常自称是年纪数学组第一人。他们几个还是第一次看到李老师这么心里没底的样子。   李彦鹏实在有些好奇,什么时候林仙月也可以做他们的对手了?可李老师这么郑重其事,他也忍不住起了强烈的好奇心。   自己这个便宜小姨是什么水平,他会不知道?   “还行。”林仙月很谦虚的说。   李彦鹏嗤笑一声:“还行?十二班倒数第三那种‘还行’?”   林仙月不想和他打无谓的口水仗,她没时间也没精力浪费在这种小事上面,于是转身继续上楼。   “哼,你也别得意,你的好日子到头了,我外婆明天就回来了。”   后面传来李彦鹏的声音,语气有些复杂,说不清是得意还是提醒。   林仙月顿了一下,若无其事的上了楼。   今天她不打算看书刷试卷,而是准备修炼一晚,一口气冲破炼气期一层,晋入炼气期二层境界。   打坐好一会儿,却没能真正入定。   她的预感没有错,李彦鹏的话,让她清楚的知道,林家她的确待不下去了。   林长峰的老婆王秀丽,名字虽然叫秀丽,性格脾气却和秀丽这两个字截然相反。   她本是富家千金,从小娇生惯养,性格骄横跋扈,却看上了穷小子的林长峰,不顾父母反对嫁给他。   林长峰后来做生意,第一笔启动资金用的就是王秀丽的嫁妆。林长峰飞黄腾达之后,王秀丽生怕他在外胡来,对他管教甚严。   林长峰念旧,对她也是事事百般容忍。这么多年唯一反对她的事,就是不肯把林仙月送走。   可是林仙月的存在,简直就是王秀丽的眼中钉心中刺,时时提醒她百依百顺的丈夫,竟然背着她在外面偷人。   偷人也就罢了,还生出了野孩子,并且带回家里养,是问哪个女人能够忍受?   更何况王秀丽这种强势骄横的性格?   林仙月毫不怀疑,王秀丽只要有机会,就会直接弄死她。   她记得刚被林长峰带回C市那段时间,有次刚出学校大门,就有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摔倒在她面前,然后请求她送她回家。   林仙月跑了,不是她冷血无情,而是她能感受到大肚子女人深深的恶意。   她在山中长大,日日诵经礼佛,一颗赤子之心纯洁无瑕,最能感受她人的恶意和善念。   这样的事发生了好几次,有时候是饿肚子的老婆婆老爷爷,有时候是迷路的小孩子。还有一次,她甚至从身后几个壮汉身上感受到极致的恶意,吓得她迅速跑进了人群。   那时的林仙月凭着直觉躲过了一次次的危险,但却也因此变得战战兢兢惊恐不安,害怕身边的每一个人,惶惶不可终日。   可能是见诱拐林仙月不成,王秀丽跑到十二班大闹一场,把林仙月推下绝望的深渊。   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打她,用恶毒的话骂她,说她是不要脸的女人生的野种,是挨千刀的私生女……   同学们又惊又诧,嘲笑的目光肆无忌惮的落在林仙月的身上,彼此交头接耳的小声笑谈。   原来林老鼠是野种,是私生女啊……   林长峰因为这件事,第一次和王秀丽大吵了一架,骂她是恶毒的女人。王秀丽气的不行,又委屈又难过,第二天干脆收拾东西回了老家。   也就是这件事后,林仙月写信求师傅带自己回去,结果被师傅用决绝的话拒绝后,她才想不开跳下了许愿池。当时她应该是死了的,才会穿越到了修真界。   ……   林仙月轻叹一声,往事已矣,可她还是很在意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抛开了所有的杂念,入定开始修炼。   修真一世,她早就不是那个自哀自怨的小女生。   众生皆苦,唯有自渡。   李彦鹏回到房间之后,也是心绪难宁,看书都看不进去了。   妈今早打电话让外婆回家对付林仙月时,他心里也是快意的。可这快意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也没有他以为的那么爽。   他盯着桌上的手机,过了好久终于拿起来,拨通了林长峰的电话。   “鹏鹏啊,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电话那边传来林长峰的时候,背景声有些吵。   “明天考试,在复习功课。外公,你在国外出差要注意身体,千万别感冒了。”   “好好好,你也别复习太晚,早点睡觉,知道吗?”   “知道了。外婆明天就回家了,你办完事也早点回来吧,我想你了。”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好,我知道了,你早点休息。”   挂掉电话之后,李彦鹏感觉心里压着的石头终于去掉了,有种说不出来的轻松感。   他忽然又自嘲的笑了笑,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自己也是一个虚伪的人。   天亮时,林仙月成功的晋入了炼气期第二层。只觉神盈自足,身轻如燕,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她心情大好,奢侈的对自己施展了一个净身术,顿觉身若琉璃,洁无暇垢。   她昨晚洗了校服,便找出一件师傅给她买的衣服穿上,挽了个丸子头就下了楼。   周婶看到林仙月下来的时候,眼底闪过一丝惊艳。女大十八变,林仙月的变化简直让她无法形容,好比灰姑娘突然变成了公主一般让人难以置信。   她身上的气质太过出尘,虽然穿的衣裳一看就是地摊便宜货,还提着一个衣服包装袋,却有一种不食凡间烟火的高贵。   “仙月,你要做饭吗?”周婶习惯的问了一句。   “我去学校吃。”   林仙月到了学校,先去食堂吃了饭,又给张维之买了两个包子一杯豆浆。   她总觉得路过的人一直在看她,她看过去的时候,又纷纷的转过头,避开了她的眼神。   因为要考试,早自习时,十二班的同学十分难得的到了一大半。   林仙月进来后,不知道是谁倒吸一口气,惹得班上认真背书的同学不满的抬起头。随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林仙月身上,班里安静的落针可闻。   林仙月回到座位,路过时把早饭放在张维之的桌子上。   魏旭这货今天竟然破天荒的来上早自习,呆呆的看了她半天,才惊叹的喊了一声:“老三,你去整容了吗?”   “整容?”   林仙月看着他,眼神有些不解。   被她清亮的眼神一照,魏旭感觉自己触了电,一股麻痒的感受瞬间窜遍全身,心里突然着了慌。   林仙月刚刚修为进阶,正是神完气足的时候,对天地灵气的亲和力大增,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周围的灵气涌向她。   这让她的皮肤看起来像是会发光一般,如琉璃般晶莹剔透,如冰雪般白净无瑕。   魏旭红了脸,他也知道林仙月不可能是整容。谁家整容一夜就像换了个人?都不需要住院的吗?都不需要上绑带恢复的吗?   虽然林仙月最近也是一天比一天漂亮,但和今天比起来都是量变,今天才是质的飞跃,顿时让人颇为惊艳。   魏旭咳嗽了一声:“没什么,我开玩笑。不打扰你复习,我也看书了。”   说完就转过身,装模作样的拿出一本历史书来背。   张维之醒了,他也回头看了林仙月一眼,愣了愣,却什么也没说,拿起桌上的包子啃了起来。   林仙月拿出生物试卷开始刷,今天除了生物,考的都是文科,她早就背下来了,不需要再复习。   班上时不时有人回头偷偷看她,小声的和同桌窃窃私语。   田丽摸出小镜子,镜子中倒映出她的脸。   她摸着脸颊,感觉自己的脸好大,虽然抹了乳霜,感觉还是粗糙黯淡。五官也不够精致,眼睛不够亮,鼻子不够翘,嘴唇厚了一点,腮帮太突了……   原本她对自己的长相还很自信,男生们开玩笑时都说她是班花。但是看到林仙月后,她对自己哪里都不满意。   “她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好看?”田丽问同桌范秋云。   范秋云有些恍惚,她也被林仙月惊艳到了,有点失神。   “可能是她妈妈很漂亮吧,基因好,没办法。”她回道。   田丽顿时神情鄙夷的说:“也是,不漂亮怎么做小三?基因再好,私生女的教养能好到哪里去?”   她似乎找到了优越感,又转头冲林仙月的方向呸了一声,心里平衡多了。   范秋云呐呐的没接话,低头看书。   她也好想变得像林仙月一样漂亮,而不是这张圆圆胖胖的脸,和这具喝水都长肉的身体。   作者有话要说:上架了,谢谢亲们破费订阅。   不知道该说什么,给大家劈个叉吧,请大家尽情脑补。 第二十五章   范秋云是知道林仙月之前的模样, 虽然长得不丑,却绝对算不上漂亮。   短短两个周,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从一只丑小鸭突然变成了白天鹅。   范秋云想起班主任柳老师经常对他们说的话:所有人都在进步, 只有自己在原地踏步或者退步, 心不慌吗?   慌的,她很慌很慌。   别说都说她长相福气性格温柔, 蠢萌蠢萌的。   这是夸女孩子的话吗?   被人宠着才有任性的资格, 她有什么理由不温柔?至于蠢, 她只是假装不在意, 实在不行就装傻罢了。   她其实知道田丽为什么和她做朋友,上厕所都喜欢拉着她一起。因为她长得胖又不好看嘛,美这种东西不就是靠对比才能凸显吗?   一群女明星站在一起,都一样漂亮, 看上去反倒泯然众人矣。   今天的考试对于林仙月来说很轻松,即便是生物, 也基本都是文字性的知识点。其他文科就更简单了, “刷刷刷”写的不要太顺利。   然而对于十二班不肯背书的学渣们来说,文科比理科痛苦多了。   理科一看就不会, 索性胡乱选了选择题和填空题, 撑到可以交卷了就跑。而文科明明都会做,偏偏就是想不起回答的内容,这才让人不甘心。   哪怕是学渣,也一样在乎考试成绩, 某些时候比学霸还更在乎。   于是大家开始不安分了,悄悄从鞋子里摸出小纸条的,掀开外衣露出衣服上答案的, 趁老师不注意扔小纸球的……   作弊手段层出不穷,却毫无新意,同学们见怪不怪,监考老师们也是司空见惯。   一连收了十几张小纸条和两本教材,监考的女老师有些生气了。   她神色严肃的说道:“请大家遵守考试纪律,也是为你们自己负责。我不想多说教,你们现在也听不进去。我只说一句,谁再作弊我就直接收卷。”   可不怕死的人还是有,很快就有五名同学被收走了试卷,接着又是三个,但依然遏制不住作弊的苗头。   本来也是,反正答不出来,作弊还有可能得分,不作弊和收卷有什么区别。   考历史的时候,林仙月的桌子上竟然飞过来两三个小纸球。不需要打开看,也知道是让她传答案的。   班上的同学都知道她能把整本历史书都背下来,这些题当然难不住她。   女老师“蹭蹭蹭”的跑过来,拿起林仙月桌上的小纸球一一打开。见全是让她传答案的,又看她试卷答得满满当当,脸色才稍微缓和下来。   女老师索性就站在林仙月身边,看谁还敢扔纸球。   赵亮脸色一垮,其中一个纸球就是他扔的。虽然他和林仙月有矛盾,但万一她不记仇呢?反正试试又不会怀孕。   为了成绩,脸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要就不要了吧。   既然没有办法传纸条,他只能冒险从兜里偷偷的掏出一张缩印的小纸条,低头准备偷偷找答案。   熊西元突然撞了他的胳膊一下,赵亮秒懂,二话不说直接把纸条吞了下去。   刚走到他身后的男监考老师:……你狠。   这时候女老师似乎也有发现,快步冲向后排的付洪波。   付洪波也知道自己暴露了,可他神色淡定没有丝毫慌张失措,一看就是经年作弊的老手。   只见他拿着小纸条用力的擤了鼻涕,然后团巴团巴随手扔在角落的垃圾桶里,神色自然的继续答题,看都没看女老师一眼。   女老师看着垃圾桶里脏兮兮的小纸团,明明知道是作弊工具,可哪里有勇气捡起来拆开?   没有证据,当然不能判定付洪波作弊,只能狠狠的瞪他两眼。   所以说,老师们很不愿意监考十二班。   有时候看到监考一班和二班的老师在走廊抽烟聊天,他们却忙着抓作弊,一刻都不得松懈,真是同人不同命。   一天考试下来,十二班的学渣们固然心力交瘁,监考老师们也是疲惫不已。   考生和监考老师斗智斗勇,仿佛上演谍战片似的,谁能不累呢?   晚自习考试结束的时候,无论学生还是老师,都长长的松了口气。   同学们纷纷嚎叫着冲向小卖部和宿舍,林仙月则去了办公室。   赵老师先把昨天给她做的试卷一一点评,重点当然是放在解答题上。他一步一步的跟她讲解题步骤,尤其是每个步骤的得分点都说的很清楚,表明这些步骤是绝不可少的得分点。   然后又扔给她一套全国初中联赛模拟卷,让她在旁边做,他则继续批改试卷。   这份试卷的解答题,林仙月果然解答的仔细多了。每一个推论步骤都写的清清楚楚,花费的时间比昨天多了大半个小时。   赵老师看时间差不多了,让她带回家做。林仙月想到今天王秀丽在家,却宁愿待在办公室里,坚持做完试卷再走。   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不想走。   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林仙月走的再慢,还是走到了林家。   她有无数种方法对付王秀丽,无论是动手还是动嘴,甚至来阴的,她自信都绝对不会被普通人的王秀丽欺负了去。   就像对付林秋晨夫妇,林仙月几句话就能让他们不敢对她怎么样。   可是……她的立场呢?   她以什么样的立场理直气壮的和王秀丽打擂台?   说到底,这个家不是她的家,是王秀丽的。   林仙月轻叹一声,伸手在电子锁上按了密码,门锁显示密码错误。   微微一愣,林仙月神情却陡然轻松下来。仿佛吃闭门羹对她来说,已经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林仙月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留念,背脊打的笔直,高昂着头像一只骄傲的小天鹅。   她一直想等自己有了自立能力再搬出去,没有自立能力之前勉强自己待在林家,哪怕忍受寄人篱下被人看轻的生活。   可林仙月其实一直都不开心,却始终没有下定决心罢了。毕竟这城市连喝口水都要钱,她一时找不到赚钱的方法。   但是王秀丽换门锁密码的举动,给了她破釜沉舟的决心。她宁愿在街头露宿打坐,也绝不愿意再踏足林家半步。   这是她尊严,更是她的自信。   我艰苦,我坚强,我坚信。   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任何地方都会对她敞开大门,热情欢迎她的到来。   深夜的C市格外宁静,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林仙月走在寂静清冷的街头,心情自在脚步轻松。   她决定去人民公园打坐一晚。   白天人民公园人流如织空气浑浊,但夜晚公园里的灵气却比其他地方要浓密一些。植物的灵气亲和力比人类高,公园里郁郁葱葱植物繁茂,自然灵气更加充沛。   安静的街上突然传来嘈杂的脚步声,隐隐约约还有一群人的追逐怒喝。   林仙月停下脚步,朝周围打量一眼,便走到旁边一株高大的行道树下。这棵树距离路灯较远,阴影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身形。   她不想招惹麻烦,只想安静的去公园修炼。   街角的巷子里很快窜出一个高大的身影,左右看了看,便选了林仙月这边跑了过来。   林仙月愣了愣,这人竟然是张维之。   片刻后,他身后陆陆续续冲出一群大男人,挥舞着手里的刀片和钢管,嘴里不干不净的边骂边追。   林仙月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既然是张维之,她决定帮他一把,以后就两清了。   张维之远远看到树荫下走出一个人影,先是吃了一惊,随即便看清楚是林仙月。   隔了那么远,明明她的身形都有些模糊,他却一眼就认出是她。   她怎么在这里?   张维之看到她正在朝他走来,又回头看看身后追来的一群凶神恶煞的大汉,咬咬牙停下来,不跑了。   他要是跑了,这群人万一对她起了歹心,她一个小女孩儿怎么办?   大汉们见他停下来,顿时大喜,大骂着冲了过来。   “妈拉个巴子,小兔崽子你怎么不跑了?”   “跑不动了吧?累死老子了,让老子先砍两刀。”   张维之抿了抿唇,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神色清冷。   跑到最前面的两个大汉二话不说,一个抡起手里的钢管,一个飞起一脚就朝张维之招呼过去。   张维之脚步一错,身形矫健如豹,抬起一脚踢翻了轮钢管的壮汉,又避开飞来的一脚。随即他一个转身,手肘扣住擦身而过的壮汉脖子,用力往地上一抡。   “砰”的一声,看着都疼。   那壮汉在地上□□一声,半天爬不起来。   张维之往身后一看,却见林仙月还在朝他这里走来,顿时大吃一惊,朝她叫道:“别过来,快跑。”   他原以为有他挡一会儿,少女见到这边打架,一定会转身就跑。她跑步那么厉害,一会儿就能脱离危险,到时候他在想办法跑就是了。   谁知林仙月不走寻常路,明明看到打架居然还朝这边走,这是傻呀还是蠢?   难道她单纯的以为这边打架与她无关,这些人不会找她麻烦,甚至还能看个热闹?   林仙月听到张维之的叫声,又见他被那群大汉包围,情况危急,加快脚步朝他赶来。   张维之见她非但没走,还朝这边跑了过来,内心简直是崩溃的。   难道她是想过来帮自己打架?   张维之都快急疯了,拼着挨了两钢管和一刀,从壮汉群突围出来,朝林仙月冲去。   林仙月见他受伤了,身后那群拿刀舞棍的大汉兀自追着他不停,速度又快了几分。   夜色下两人相对跑来,张维之身后还跟着一群气势汹汹的壮汉,情景颇有几分电视剧里男女私奔被发现时的画面。   两人相遇,林仙月越过他,准备替他拦下身后的那群壮汉。   却不料她手一紧,接着脚步一个踉跄,竟然被张维之拉着跑了起来。   张维之一心只想把林仙月送到安全的地方,拼尽全力的狂奔,都顾不上去想她能不能跟上他的脚步。   她那么美,那么柔弱单纯,那群混混又喝多了酒,万一……   张维之不敢深想,紧紧捏着林仙月的手,在昏黄的路灯下,在寂静的大街上,拼了命的狂奔。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跑过了几条大街小巷,身后追着两人的那群混混早就不见踪影了,他却没有停下来的打算。   “张维之,停下来吧,他们没追来了。”   还是林仙月看他气喘如牛,面如金纸,忍不住开口叫道。   张维之跑的都有点神情恍惚了,片刻后才听清楚林仙月的话。他艰难的转过头看向身后,寂静深长的巷子里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他停下来,弯下腰大口大口的喘气,剧烈的咳嗽起来。   林仙月倒是若无其事,只是出了一些汗,有些气喘。   过了好一会儿,张维之才缓过气来,看了她一眼,语气有些冲:“让你跑你怎么不跑,反而朝我冲过来干什么?”   “我以为你需要我帮忙。”   张维之闻言差点气乐了,他本来就可以跑掉的好吗。要不是遇到她,担心她受到危险,他何至于和那群混混硬碰硬?   他又不好冲她发脾气,喘着气又问道:“你这么晚在街上溜达什么,不知道很危险吗?”   林仙月没有回答,视线落在他手上,轻声问道:“可以放开我的手了吗?”   张维之一愣,随即低头看向自己的手,紧紧包裹着一只雪白柔嫩的小手。   先前逃命时还没觉得,此时却才感觉到掌心的小手温润嫩滑,软的像一团棉花。   原来女孩子的手这么软这么滑的吗?   一股又酥又麻的触感顿时从掌心蔓延向全身,张维之有些无措的放开她的手,转头避开了她清澈如镜的眼睛。   林仙月朝他点点头:“既然你没事了,那我先回去了。你手臂上流血了,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她说完,便准备离开。   被他拉着跑了这么远,她还得再走回公园。   张维之叫住她:“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林仙月婉拒:“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你先去医院。”   张维之神情有些恼火:“都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街上到处走,出事了怎么办?走,我送你回家。”   他的声音又清冷又霸道,还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怒意。   “真的不用了。”   林仙月有些无奈,她哪里有家?   张维之压抑着不耐,从她手里拿走了装教材和试卷的衣服包装袋,朝前方努了努嘴:“别说了,带路。”   林仙月轻叹,既然他执意要送,那就送吧。   张维之左臂上被刀子划了一道口子,幸好伤口不深,很快就止住了血。   他们沿着原路回去,来到了人民公园门口。   “我到了,你回去吧。”   林仙月停下脚步,转身对张维之说。   “哈?”   张维之左右看了看,这周围只有一个公园,根本没有小区或者住宅。   他指着人民公园四个大字,语气有些淡淡的嘲弄:“你别告诉我,你住在公园里。”   他张维之第一次送女孩子回家,居然还被耍了。   林仙月从他手里接过包装袋:“今晚是,以后一段时间内也是。”   张维之有些回过味来了,抓住包装袋不放,追问道:“什么叫今晚是?你离家出走了?”   林仙月摇头,哪里就不是她的家,哪来的离家出走之说。   张维之皱起了眉头,目光灼灼的盯着她,似乎一定要听到她的解释。   他的眉尖很长,斜飞入鬓,皱眉的时候,两道眉毛像两把锋利的剑。严肃起来,有种迫人的威势。   “家里的门锁密码换了,我不知道。”林仙月轻描淡写的说道。张维之沉默。   王秀丽来十二班闹的时候,他也是在的。所以林仙月的家庭情况,他知道一些。   “就是你那个……嗯继母,换的吗?”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问道,声音低沉。   林仙月不置可否,笑道:“这不重要。”   张维之沉默了一会儿,伸手拉住她的手:“你跟我来。”   指尖温润的触感传来时,他仿佛被烫了一下,又缩回了手。   “去哪儿?”   林仙月没动,她想打坐修炼,今天已经浪费很多时间了。   张维之见她没动,故作不耐烦的催促道:“到了你就知道了,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上课,快走吧。”   林仙月无奈,张维之如此执着,除非敲晕他,不然她真拿他没办法。   可她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善意,不接受也就罢了,总不能以怨报德真的敲晕他吧。   半小时后,张维之带着林仙月来到一条弄巷深处的小咖啡店。   招牌挺有意思,叫做失意港湾。只门口的灯牌上写着咖啡、简餐的字样。   咖啡店已经关门了,林仙月不知道他带自己来干嘛。   张维之掏出钥匙,走上前把门打开,回身朝她说:“进来。”   林仙月跟了进去,便见他熟门熟路的把店里的灯打开,朦朦胧胧的光线撒下来,很温暖很柔和。   张维之抬头,便见到站在厅堂灯光下的林仙月。   橘红和暖黄的灯光落在她的脸上,温柔了世界。她眉眼含着一点笑意,似三月的春风,吹柔了他的心尖。   张维之的心脏不争气的剧烈跳动起来,又陌生又古怪的感觉占据了他的心扉,他有些心慌意乱。   “这里是哪里?”林仙月问道。   “我舅舅开的咖啡馆,现在是我的。”   张维之走进吧台,打开咖啡机,放入咖啡豆,过了一会儿端了一杯浓香的咖啡出来,放到林仙月面前。   林仙月低头看着面前的咖啡,上面用奶油画了一个卡通的夸张笑脸。   她微笑,两世为人,还从没喝过咖啡。   张维之用桌上的咖啡勺给她加了两块方糖,放柔声调:“有些苦,加点糖再喝。”   林仙月喝了一口,口腔里有股奇怪的味道,却不讨厌。有点酸,有些甜,香醇浓厚的味觉。   她看了看四周,店里布置的很清幽。小方桌上铺着深蓝色的台布,简易却舒适的小椅子,橘红和暖黄的灯光,还有随处可见的卡通布娃娃。   店里气氛显得安静又温暖,舒适的让人不自禁的放松心神。   “你的店?你有时间经营吗?”   张维之耸了耸肩:“初三毕业的时候,我舅舅决定去国外,便把这家店送给我了。我每天晚上九点半开业,一般凌晨两点半就关门打烊,然后回学校宿舍睡觉。”   “你一个人?”   张维之把放餐巾纸的小竹筐推倒她面前:“请不到合适的人手,”   难怪他白天随时随地都在补觉,原来是个夜猫子。   张维之起身又去往后面的厨房,过了一会儿,端出来一盘蛋炒饭。   “今天没食材了,下次给你做好吃的。”   林仙月有些受宠若惊,更担忧自己身上的钱钱。她只有不到三百块钱,听说咖啡很贵的,再加一盘炒饭……   她在为兜里的钱心痛不已,脸上却挂着浅浅的笑,早知道就不跟他来了。   林仙月咬牙切齿的吃着炒饭,她花了钱的,一定要吃干净。嗯,咖啡也不能剩一滴。   张维之坐在她对面,静静的看着她吃饭,神情若有所思。   林仙月吃完后,感觉时间真的不早了,便起身道:“谢谢你的咖啡和炒饭,多少钱?”   千万不要太贵,千万不要太贵,看在同学的份儿,打个八折吧。   张维之愣了愣:“什么?”   林仙月用目光扫了一眼台桌,再次问道:“多少钱?”   张维之笑了,语气不爽的说:“我请你吃的,给什么钱?再说,你给我带早饭,我给你钱了吗?”   “那是因为你救了我……”   张维之不耐烦的打断道:“够了,跟我过来。”   林仙月纳闷的跟了过去,只见他推开吧台后的一扇门,露出一个小隔间。   隔间里有一张单人床,旁边的衣架上挂着几件男士外衣。房间很整洁,床单和铺盖都很干净。   “今晚你就睡这里,床单和被套我刚换过的,不脏。”   他一边说,一边从橱柜里拿了一床毯子:“我就在外面,有什么事你叫一声,我能听见。”   林仙月沉默,好一会儿她抬起头,脸上的笑容灿烂:“谢谢,真的不用了。谢谢你的咖啡和炒饭,我该走了。”   张维之挡在门口,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没动。   “林仙月,我没有可怜你。这世上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可怜你,你明白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亲们的留言和订阅,么么哒。   今天就不劈叉了,昨天劈太狠,腿疼。 第二十六章   林仙月在隔间单人床上打坐了一夜。   天亮时, 她推开门,便见到张维之正在吧台热牛奶。   他穿着橘黄色的长袖T恤,一条浅白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板鞋。在吧台柔和的光线下, 男孩子干净又清爽。   “醒了?”张维之转头看了她一眼, 指了指休息室旁边的拉门:“厕所里有洗漱台, 去洗洗吃饭。”   拉门后是小厕所,门口的洗漱台很小, 架子上放着一张粉色的新毛巾, 还有一支粉色新牙刷插在新的粉色马克杯里。   不要问为什么都是粉色的, 直男的审美就是这么单纯。   林仙月洗漱后, 把粉色毛巾晾在蓝色毛巾旁边。又把粉色马克杯放在蓝色马克杯旁,里面插着的牙刷也是一粉一蓝。   她微愣,这次不仅没有帮到张维之,好像还欠更多人情了。   张维之把热好的牛奶和煎蛋放在桌上, 招呼林仙月吃饭。   这间咖啡馆不大,总共只有不到五十平米, 只摆放了十张小桌子。桌子与桌子之间的空隙都很大, 有珠帘格挡,给顾客足够的私密空间, 又不显得过分冷清。   随处可见的卡通布娃娃, 可爱童真的摆设,墙上挂着一些老旧的黑白照片,和一架留声机。   布置风格像是回忆与童年的结合。   看得出来,张维之的舅舅布置这间小咖啡馆时一定十分用心, 尽量想给上门的顾客最大化的舒适和温暖。   失意人港湾,失意的人,不就是喜欢童真和回忆吗?   他也是一个失意人吗?   “这里生意怎么样?”   林仙月喝了一口温热的牛奶, 随口问道。   张维之大口咬着煎蛋,神色闲散的说:“马马虎虎,都是一些老顾客。再说了,生意太好也忙不过来。”   “要请人吗?”   林仙月状似随意的问道,俏丽的脸上悄悄爬上了一丝红晕。   她正在找工作,这里倒是很合适。   晚上九点开业,凌晨两点半打烊,不怎么影响她上课,看上去也不会太忙。反正她基本都是两点半后才打坐修炼,还能暂时有个落脚的地方。   张维之抬头看了她一眼,她正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咬着煎蛋,似乎真的是随口一问。   “没有五险一金,周末不休,包吃包住,月薪三千。”他说道,神色冷酷,一副黑心老板的口吻。   “好。”   林仙月一口应了下来,月薪三千足够她的学费生活费了,而且还包吃包住,简直不要太合适。   她抬头,咬了咬唇:“谢谢老板。”   张维之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脸上依然酷的不行,抬起下巴傲然应道:“嗯。”   想了想又补充道:“有事可以请假,但要扣工资。”   出门的时候,张维之给了她一把钥匙,是失意港湾大门的钥匙。   直到很多年后,失意港湾已经开遍了全国每一座大小城市,林仙月也早已不在里面打工。但她手中这把钥匙,依然可以打开每一个分店的大门。   有财经杂志采访张维之,问他在每一座城市都开一家失意港湾,是为了慰藉城市里那些失意的人群吗?   张维之沉默了好久,淡淡笑道:“不是,只是想让她知道,除了人民公园,她还有一个地方可去。在世上每一座城市,每一个角落。”   他顿了顿,重重的说:“任何时间任何地方。”   两人一起去了学校,到了班级后,林仙月背书刷试卷,张维之趴下睡觉。   初三·一班中午第四节 课是体育课,叶礼、邹剑清和舒立强早早的来到食堂占了位置。其他同学都冲到窗口打饭,他们三人玩手机等林仙月。   叶礼点开论坛看帖子,突然“卧槽”了一声。   “咋了?”邹剑清和舒立强看了过来。   叶礼把手机递到两人面前:“你们看,有变、态偷拍姐,还发到学校论坛了。”   两人连忙低头一看,帖子题目很文青: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下面全是林仙月的照片,看背景从学校小花园到食堂的都有,应该是昨天被人拍的。   第一张是她微低着头,淡淡的光线落在她的发间和脸上,折射出一层淡淡的朦胧的光。女子眉目如画,清雅如莲,微敛的眼帘,凭空添了几分娇羞。   明明是静态的照片,却给人一种飘然若仙的错觉。   还有她在走路的,在食堂排队的,连吃饭的照片都有,这个偷拍者也不知道跟了她多久。   跟帖回复一大堆,并且还在持续增长中。“好漂亮,哪个班的?”   “高三狗表示,学校漂亮妹子我都知道,绝对没有这位仙女,怕是其他学校跑来玩的吧?”   “老夫的少女心在蠢蠢欲动,肿么办?”   “手机屏幕为什么这么干净?因为我舔,我舔,我使劲舔。”   “楼上的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好仙气的小美女,求认识。”   “我感觉自己恋爱了,不可自拔那种。”   “楼上的都别说了,妹子是我的,诸位拔剑吧。”   “……”   45楼终于有知情人物爆料了:“如果我说,她是你们前两天讥讽嘲笑的林仙月,不知道诸位作何感想?”   吃瓜群众们都惊了,半晌没人回复。   “卧槽,楼上别开玩笑,不可能那么巧吧?”   “就是,永倒三人组的林仙月我见过,姿色平平畏畏缩缩的,怎么可能是照片上的小仙女?”   “对头,我也见过。45楼的傻哔眼瞎吗?她要是林仙月,我直播吞翔。”   “截图,保留证据。楼上的你完了,请你干了这碗恒河水。”   “然而事实上——就是。”   有人又发了一张林仙月在教室里看书的照片,彻底终结了所有人的怀疑。   “我已经自戳双目,要它何用?”   “48楼出来直播吞翔。”   “48楼出来直播吞翔+1。”   “48楼出来直播吞翔+2。”   “……”   “48楼出来直播吞翔+10086。”   48楼匿了,装死中,任凭群众千呼万唤,他自岿然装死。   叶礼看的义愤填膺,恨不得把评论里这群人渣都拉出来揍一顿。越气越看,越看越气,手机都快被他捏爆了。   这种心态就像小孩子得了心爱的玩具,偏偏其他人也看中了他手里的玩具,要抢走一样。   舒立强“咦”了一声,说道:“我们的帮会招人帖,有人报名了。”   三人连忙去看,果然见到原先发的帮会帖子下,突然多出了一长排的报名回复。   叶礼狠狠的说:“全部拒绝,这群家伙动机不良,把帖子关闭回复。”   邹剑清想了想,说:“这样不好。要不我们另外发一个帖子,要加入学习帮也可以,但是有条件。必须是年纪排名前五,或者单科排名第一才成。”   “咱们是学习帮嘛,宗旨就是互帮互助互相学习,你总得有让大家学习的地方吧?这个条件一点都不过分,对不对?”   邹剑清笑的很阴险,叶礼和舒立强也“嘿嘿”的笑了起来。   林仙月走过来放下书,随口问道:“你们三个什么事笑的这么开心?期中考的很好吗?”   “姐,你来啦。”   三人连忙收起手机,笑着招呼。他们知道她没手机,肯定不知道论坛的事,三人也不想让她知道。   林仙月笑了笑,转身去排队打饭。   “姐,饭卡和饭盒给我,我去帮你打饭。”   叶礼一下就跳到她面前,伸手要饭卡。   林仙月摸出饭卡递给他,叶礼收了,又招呼舒立强:“舒立强跟我一起去打饭,邹剑清把饭卡给他。”   两人秒懂,邹剑清把饭卡递给舒立强,自己则大马金刀坐在林仙月对面。   “你们有什么事吗?”   邹剑清摇头:“没事。”   话是对林仙月说的,但他的眼睛却瞪的老大,虎视眈眈的盯着身边路过的男生。   只要一有人想走过来,他立刻抬脚放在长凳上:“对不起,有人了,这张桌子都坐满了。”   一连拒绝了十多个想过来拼桌的男生,叶礼和舒立强一人托着两个托盘过来。   “姐,你坐里面,我坐外面。”叶礼站在她身边说道。   林仙月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也没说什么,坐了进去。   叶礼在她身边坐下,邹剑清和舒立强坐她对面,她则坐在墙壁的拐角里,很难被人发现的位置。   四人如平时般吃饭聊天,不过也有和平时不一样的地方,今天他们周围似乎格外热闹。   本来就是很偏僻的角落,平时没有那么多学生选择坐这里。今天周围的餐桌却坐满了,还都是男生。   林仙月哪怕再后知后觉也感觉不对了,疑惑的问三人:“我脸上有东西吗?他们为什么悄悄看我?”   叶礼随口忽悠:“不是,他们是在看我。”   邹剑清和舒立强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受到叶礼的怒目而视。   两人赶紧补救:“对对对,就是在看他。”   林仙月好奇道:“为什么看你啊?”   叶礼咬着牙,继续忽悠:“不知道学校论坛哪个变、态说我是女装大佬,每晚都要换裙子戴假发,这些傻哔居然真的信了。”   邹剑清和舒立强连忙低下头用力扒饭,唯恐笑出声来。   林仙月:……   吃过饭后,四人照例在餐桌上学习到下午上课。   本来平时过了吃饭高峰期,食堂角落里除了四人就没什么人了,但今天学习的人好像特别多,弄得像是在班里上自习似的。   下午第四节 课时,十二班的门口来了一个西装革履气质成熟的中年人。   他大约五十多岁年纪,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微笑,是个很帅的老男人,靠在走廊上若有所思的样子颇有种成熟魅力。   下课后,同学们拿着饭盒去食堂路过时,都忍不住好奇的看了他一眼。   然后大家便看到林仙月走到他面前,两人默默对视,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过了一世再见到林长峰,林仙月心如止水,激不起心湖半丝涟漪。   她前世就对林长峰没有多少感情,而她也看得出来,林长峰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   林仙月和师傅住在寺里的时候,偶尔也会幻想山下的生活,幻想她父母的样子。憧憬着她的父母来找她时,见到她会不会很高兴?   见到林长峰之后,她知道她想多了。   师傅说林长峰是她的父亲,然而林长峰看她的眼神毫无温情,有的只是漠然,就像看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她见过很多山下父母带孩子来寺庙拜佛,他们看孩子的眼神,绝对不是这样的。   “林仙月她爸?”   “好像是。”   田丽眼睛里闪过一丝八卦,问身边的范秋云:“真是她爸呀?”   范秋云点点头,同住一个小区,两家还有些生意往来,她也见过林长峰,很和气的一个叔叔。   张维之和魏旭从教室里走了出来,看到林仙月和林长峰站在走廊里。他抿了抿嘴,朝林仙月看了一眼,便和魏旭走了。   等到所有同学都离开后,林长峰缓缓收起挂在脸上的笑意,淡淡道:“听说你昨晚没有回家?”   林仙月摇摇头,又点点头:“门锁密码改了,进不去。”   林长峰不置可否,脸上神色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过了片刻,他又问:“住的哪里呀?”   “打工的咖啡馆。”   林长峰微微皱眉:“你在打工?”   “刚找的工作,就在学校附近,同学家开的。”林仙月尽量解释道:“包吃包住,还有工资,挺好的。”   林长峰城府深,脸上神色不显,内心却也有些感慨。   嘉瑜教出来的孩子,教养果然不差,明明对他怨念极深,连一声“爸”都不肯叫,态度却仍然毕恭毕敬。   他笑了笑,说道:“现在是吃饭休息时间吧,陪我去吃饭。”   林仙月犹豫了一下,点头道:“好,请稍等,我放下书就来。”   客气又疏离。   林长峰的奔驰车就停在学校门口,两人上车后,林长峰说了一个地址,司机应了一声,默默开车。   车里气氛有些闷,林长峰和林仙月谁都不说话,中间隔着一个座位。   半小时后,车在一家叫做醉月楼的中餐馆停了下来。司机下车替两人开门,然后坐回车里等候。   林长峰显然是这里的常客,老板亲自出面接待,将两人带进了一个安静的包间。   “林总,还是老规矩?”老板笑着问道。   林长峰摇摇头,把桌上的菜单递到林仙月面前:“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   林仙月把菜单轻轻推回去,说道:“我都可以,您决定就好。”   老板看林仙月穿着打扮像是一个中学生,容颜精致漂亮,对林长峰态度又极为生疏。他一时拿不准她和林长峰的关系,和气的笑问道:“这位是?”   林长峰顿了顿:“我家二丫头。”   “哎哟!”老板夸张的叫了一声:“瞧我这眼神,你家二姑娘长得可真像天上的仙子,我差点还以为是那个大明星光临小店呢。”   这倒是,林长峰今天刚看到林仙月的时候,也有点惊讶。印象中那个胆小怯懦的女孩儿,不过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竟出落的这般美丽。   他含笑对老板说:“张老板看着安排吧,菜色清淡一些,素菜多一些。”   老板应了一声,连忙出去吩咐厨房做菜。   醉月楼的菜品味道自然不差,色香味俱全,不愧是C市首屈一指的中餐馆。   但两人其实吃的没有什么味道,父女俩彼此都没有话说,气氛沉闷又冷清。   吃过饭后,林长峰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桌上推到她面前:“密码是六个1,没钱的时候自己去取。如果你不想回家,我给你办住校,也可以在学校外面给你租一间公寓。”   这两父女很是奇怪,一个不肯叫一声女儿,一个不肯叫一声爸。相处之时比外人还客气,比陌生人还礼貌。   林仙月没有接银行卡,摇头道:“我现在有工作了,包吃包住月薪三千,够我用了。”   林长峰眉头蹙了起来,声音有些沉:“你赚的钱是你的,我给你的钱,是我给的。”   他拿出霸道总裁的气势,由不得别人拒绝。   林仙月心里暗叹,实在不想和他争执,默默的接过银行卡,她不用卡里的钱就是了。   “有一件事,还要麻烦您。”林仙月说。   “什么事?”   “我留在房间里的背包和校服,能不能请您帮我拿出来?”   林长峰知道她那个大的过分的破旧牛仔包,年轻的时候他也有一个。林仙月的那个包应该是嘉瑜的,这么多年竟然还在用。   他的手指在桌上敲了敲,点头道:“我会让司机给你送来的,你现在住哪里?”   “槐树巷子的失意港湾咖啡馆,我晚上在哪里打工。”   “好。”   话到这里,两人实在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便起身准备下楼结账。   刚出包房门口,一个身形消瘦面容疲惫的中年男人迎了上来:“林总,你也在这里吃饭?幸会幸会,真是有缘啊。”   林长峰显然很不待见面前这个自来熟的中年男人,敷衍的点点头,便带着林仙月下楼。   中年男人却仿佛看不见他的脸色,热情洋溢的跟在两人身边搭话:“林总,这位漂亮的姑娘怎么称呼啊,面生的很。”   林长峰眉间闪过一丝厌烦,但生意人从不无故得罪人,哪怕极度不耐还是礼貌客气的说:“我家二丫头。”   中年男人用力的拍了一下掌,赞叹道:“难怪长得那么漂亮,我就说虽然看着眼生,但又觉得有些熟悉。现在知道了,原来是您和王太太的二女儿,这脸和嘴巴长得像林总,鼻子眼睛简直和王太太一模一样啊。”   林长峰脸色顿时垮了下来,林仙月在心里默默的为这个男人点蜡。   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什么的……   话说你要讨好林长峰,都不事先打探一下喜好的吗?至少先了解对方的家庭关系吧?   “苏老板,还请留步,告辞。”   林长峰冷着脸,连敷衍都懒得在敷衍,撂下他转身就走。   苏益彬愣了愣,浑然不知自己哪句话得罪了这位财神爷。他有心想继续跟上去,却别旁边一只伸来的手拉住了。   张老板苦笑着看着他,叹气道:“老苏啊,你可真是……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才好。”   苏益彬也知道自己肯定说错了话,但他却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明明他说的都是好话呀,怎么就触到林总的霉头了?   他陪着笑说:“老张,我的情况你也知道,这两个月实在是焦头烂额心绪烦乱,脑子里太乱,还望你指点呀。”   张老板无语,他有些后悔帮这个老朋友了。要不是他告诉苏益彬,苏益彬又怎会“恰好”在包厢门口遇到林长峰?   谁知道苏益彬会这么不着调,现在林长峰可能连他都怪罪上了。   张老板揉了揉脸,有些埋怨道:“你想找林长峰谈投资,你都没先了解一下他的情况?他是什么人,什么性格,家里有几口人,资金链是否充沛,有没有什么喜好,这些你都没了解过?”   苏益彬苦笑道:“老张,我这两个月天天到处跑,不是跑银行办贷款,就是找各个老总谈投资。每天至少见三个老总经理,你觉得我有时间去一一打探吗?”   张老板也知道他的情况,那么大一个厂子,上千号工人三个月工资没发了,眼看就要破产清算,搁谁身上不着急上火?   “林总的二闺女,C市好些人都知道,是他前几个月才从南方山里带回来的。她能是林总和王太太的女儿?你还说她长得像林总和王太太,你这不是当面打林总的脸?”   他指着一脸尴尬的苏益彬说:“还好这话没让王太太听到,否则……”   苏益彬恍然大悟。连连顿足:“原来如此,我前段时间在国外,这两个月又忙着处理工厂的事,确实疏忽了。”   张老板宽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老苏,林总的路你就别想了,找其他出路吧。”   苏益彬脸都皱成了包子,长叹道:“能找的都找了,哪里还有路?”   说完,蔫头耷脑的走了。   林长峰先把林仙月送回了学校,然后吩咐司机帮林仙月拿到她打工的店里。想了想,他又嘱咐道:“你今天去送包的时候,调查一下那个店的老板,有什么不对立刻告诉我。”   司机应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推荐基友新书《我这真的只是个餐厅》   作者:凉拌豆芽   以厨入道,却被一群打架的殃及池鱼,穿回了现代   ……高考什么的就不太合适了吧?   你们到底对这些食材做了什么!   放开这块地,我来种!   我这只是个餐厅!不是疗养院!   我这只是个餐厅!不是美容馆!   我这真的只是个餐厅!   诶诶诶诶,放下我的西瓜皮,这个真的不能吃! 第二十七章   期中考卷的批改, 是由年级组的老师各负责批改一部分。周六考的科目,两天下来,都已经批改完了。   赵老师上完高二的第一节 晚自习, 回到办公室倒水休息。刚坐下来, 就看到十二班的数学试卷已经分到他办公桌上。   赵老师放下水杯, 把那叠数学试卷拿过来,翻找出林仙月的试卷。   135分。   他眉头一皱, 脸上闪过一丝诧异。   他虽然只是负责选择题部分, 但林仙月的试卷他看过的, 只有最后的大题少了一个步骤会扣两分, 其他的都是全对。   为什么才135分?   赵老师仔细把林仙月的试卷看了一遍,终于找到问题了。好嘛,最后一道大题的答案被水浸过,字迹变得模糊不清, 20分的题只给了5分。   他心里冷笑一声,直接就冲另一张办公桌的李老师发飙:“李强, 你果然很强啊!光头强!你不要脸面输不起就算了, 居然下作到这种无耻的地步,你不觉得愧对老师这个职业吗?”   李老师被他骂的面红耳赤, “霍”的站了起来:“赵浩然, 你什么意思?我怎么就输不起了?我怎么就愧对老师这个职业了?今天你要是不把话给我说清楚,老子没完。”   李老师有些秃,加上姓名中有个强字,学生们私下都叫他光头强, 好多老师也知道。但知道归知道,当着他的面叫他光头强,可以说是撕破脸了。   赵浩然把林仙月试卷“砰”的一声拍在他面前, 怒声道:“高一数学试卷最后一题是你批改的,林仙月的最后一道大题是怎么回事?你敢说你不知道?”   李老师还真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他看都没看面前的试卷,冷笑道:“什么怎么回事,就是那么回事!字迹不清,我怎么批?又怎么给分?”   赵老师有着旧知识分子的清高和自傲,当然不可能妥协,一听他承认了,直接就炸了:“光头强,你无耻。学生的试卷你都敢动手脚,你配当老师吗?”   “赵浩然,你他娘的少放屁,老子动什么手脚。老子行的正站得直,要是老子不配当老师,随便你去告。”   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了,其他老师连忙插进来分开两人,不停的劝说。有老师直接发短信给了数学组长,让他赶紧到高一办公室来。   其他老师从两人的争吵中,基本明白怎么回事了。桌上的试卷最后一题有明显被水渍浸透的痕迹,字迹变得模糊不清,的确没法批改了。   李老师给了5分,都算是同情分了。   其他人虽然拉开两人不停劝说,但大家心里和赵浩然一样,都在怀疑是李老师做的手脚。   他们两人拿林仙月数学成绩打赌,这事大家都知道,现在看来结果出来了。一定是李老师见林仙月差不多考了满分,而他教的学生数学成绩没考过林仙月,于是……   说实话,老师们心里对李老师的人品挺不以为然的。输就输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可用这种下作手段来赢,就让人看不起了。   李老师看到众人的眼神,哪里会不明白他们心里所想?   他暴躁如雷的说:“你们少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李强就算再不堪,吃了老师这碗饭,就得对得起这两个字。用下作手段毁掉学生答案这种事,老子干不出来。”   赵浩然跳着脚骂道:“你还敢不承认,难道你还要冤枉别的老师弄的?”   李老师气的脑门通红,颇有些发光的架势,他挣开拉着他的两个男老师,从办公桌上的试卷中翻找出一份试卷,扔到赵浩然面前。   “白霖数学考了满分,老子最差也是跟你打成平手。何必弄得那么明显,让大家心里看不起我?”   赵浩然一愣,其他老师也若有所思。   都是做老师的,谁会比谁蠢?   要是李老师真的用下作手段毁了林仙月的大题答案,除了自欺欺人之外,根本骗不了任何人。   再说李老师这人,虽然平日里爱炫爱争还有些小肚鸡肠,但老师基本操守他还是有的。   赵浩然铁青着脸,拿过白霖的试卷看了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就算全部题都由他来批改,他也得给满分。   不愧是高一年纪的学霸,样样功课都是第一的白霖。   就算没有林仙月试卷被毁这件事,她也最多148分,考不到满分。   不过这不是重点,他输得起。重点是林仙月本该得148分,现在却只有135分。   “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林仙月最后一道大题的答案被水浸了?我批改选择题的时候,她的答案还是好好的,怎么到了你手里,就变成了这样?”   李强吼道:“我怎么知道?我拿到手时就这样,你要问就问年组长去,我是从他手里拿的试卷。”   “咳咳。”   办公室门口传来两声咳嗽,年组长走了进来,脸色有些严肃:“干什么呢都?吵吵闹闹的成何体统,要是被学生们听到了,我看你们面子往哪里放?”   大家见到年组长进来了,纷纷打了声招呼,回到各自座位上继续忙了。   年组长招呼赵老师和李老师跟他出去,三人来到走廊上。   “事情我已经知道,那个女生叫什么来着?”   赵老师说:“林仙月。”   “哦,林仙月,她的试卷是我儿子弄的。我昨天下午把试卷带回家批改,结果离开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就成了那个样子。你们也知道我家那小子才三岁,正是淘气顽皮的时候,把我书桌上的水杯碰倒了,打湿了好几张试卷。”   他尴尬的说:“谁知道刚好那么巧,其中就有林仙月的试卷。我用纸巾吸干了水,其他人的试卷倒是不影响,就是林仙月的试卷刚好是大题的答案。这件事是我的错,和老李没有什么关系。”   李老师顿时神气起来了,仰着头用眼角斜视赵老师,正准备出言讥嘲赵老师,年组长便道:“这件事就到此为止,谁也不许再提。还有,我不希望以后你们再有拿学生成绩打赌的事发生,知道吗?”   两人点头称是。   “老李,你先去忙吧,我和老赵说两句。”   李老师仰着头,朝赵老师“哼”了一声,得意的转身进了办公室。   等他走后,年组长轻叹道:“老赵啊,什么时候能把你这个火爆脾气改改?都是同事,弄的那么难看。林仙月最后一题你应该看过,该得多少分,你就给她改回来,不能让学生受委屈。”   赵老师点点头,他就是这样想的。   年组长指着他笑了笑:“你好像很看重这个女生啊?什么原因?”   赵老师郑重其事的说:“真正的数学苗子。”   年组长“噢哟”了一声,诧异道:“比张劲松、刘雯、白霖他们的数学天赋还强?”   张劲松和刘雯是高二的,白霖是高一的,都是学校知名学霸,尤其是数学方面。   赵老师“啧”了一声:“强太多,不好比。”   年组长愣了一下。倒吸一口气:“老赵,你不是开玩笑吧?”   “你看我像开玩笑的样子吗?”   “可是她好像在十二班啊。”   年组长觉得奇怪,真要是这么优秀的数学苗子,怎么沦落到十二班去了?   “她以前被耽搁了,基础太差,现在我正在给她补课。”   年组长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突然道:“你该不会想培养她参加CMO吧?听我的话,别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这是七中和华师附中的强项,我们争不过他们。”   “再说,现在CMO也就是一个荣誉罢了,付出太多时间和精力,对你和学生来说都划不来。高考,还是要真刀真枪见血才行。”   C市七中和华师附中和一中同为省重,这两个学校历年来都有学生代表国家参加IMO,为学校斩获了许多荣誉。   赵老师神色有些傲然:“CMO?呵呵,当然不是。”   他的目标可是把她培养成数学家,CMO只是踏脚石罢了。   年组长不知道他心中所想,闻言放下心来,拿着茶杯去了高三年级办公室。 第四节 晚自习,林仙月来到办公室。   赵老师把期中试卷递给她,让她重新做一遍,果然还是少了一个得分点,扣两分。他把这道题给她讲解过后,在她的试卷上打了148分。   “老师,我以后第四节 晚自习不上了。”   她神色有些不安,赵老师牺牲休息时间免费帮她补课,她却自动放弃,总觉得对不起他一片苦心。   果然,赵老师闻言脸上露出愠怒之色,盯着她看了半天,沉声问:“原因?”   “要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那家咖啡店夜里开业。”林仙月解释道。   “你家里人连学费生活费都不肯给你吗?”赵老师怒气冲冲的骂道:“妄为父母!”   其实给了,她只是不想用。   她不想再过手心向上伸手要钱的日子,她这双手,生来可不是要钱的。既然决定自立,她就不会给自己任何后路。   赵老师有些烦躁,手指在桌上快速的敲了几下,挥手道:“以后第三节 课你到办公室来。”   林仙月抬头,眼神诧异又感激。赵老师竟然为了她,再一次调整作息时间。   “为什么?”   赵老师对她的关切,已经超出了一般代课老师对学生的关爱,她想知道原因。   “没有为什么,和你关系也不大,我只是……”赵老师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想圆自己一个梦罢了。”   数学家,是他从小到大的梦想呀。既然自己做不到,能培养一个数学家出来,似乎更爽。   “我知道了,谢谢老师。”   晚上林仙月来到失意港湾的时候,林长峰的司机已经在店里等了好一会儿了。他坐在最里面的一张桌子,点了一杯咖啡,然后静静的观察。   店里有七八个顾客,都没有同伴,一人占据一张桌子,安静的喝着咖啡看着吃着便饭。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泪的青春……”   “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   罗大佑低沉沙哑的嗓音在店里轻轻的徘徊,一首《光阴的故事》在温暖朦胧的光线中很容易让人触景生情,轻易的勾起对往事青春的怀念。   林仙月看到角落一个中年女子在无声低泣,旁边桌上一个中年男人也悄悄的抹着脸上的眼泪。   那一刻,她有些理解失意港湾的客人们。   不管他们有多少伤心失意的事,不管他们的人生有多么无奈惨烈,在这里都可以肆意的发泄痛哭,没有谁会笑话谁。   相反,还有种抱团取暖的归属感和慰藉感,至少证明自己不是一个人。   因为,这里是失意人的港湾啊。   人总是孤独的,哪怕是失意人,也需要看到同伴,才能更加勇敢的在残酷的现实里拼命挣扎。   张维之穿着白色衬衣黑色长裤,越发显得身材高大修长。干净帅气的少年在吧台后调着咖啡,安静又美好。   “来了,去休息室换衣服吧,我给你准备好了。”   张维之看到林仙月,指了指休息室说道。   林仙月进去一看,单人床上果然放着一套崭新的衣裤,和张维之一样上身白衬衣,下身黑色长裤,不过是女式款的。   她换上衣服走了出来,顿时吸引了周围几个顾客的眼光。   干净清爽又修身的白衬衣,把她正在发育的身体完美的衬托出来。在朦胧的光线下,既有少女的清纯澄澈,又有一丝女人独有的妩媚温柔。   “哟,小维子,哪里拐来这么漂亮的小妹妹,女朋友?”   吧台旁边桌上一个三十来岁穿着时髦得体的女人,看着张维之打趣道。   张维之翻了个白眼,酷酷的说:“打工小妹。”   那女人有心逗他,便对林仙月说:“小妹妹,小维子给你多少钱,我出双倍。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在我火锅店里当花瓶就行。”   林仙月和她初次见面,不好随意回答,怕得罪客人,便转头去看张维之。   张维之把调好的咖啡放到吧台,恶声恶气的说:“看什么看,还真想跳槽啊?送到七号桌去。”   那女人和旁边几个客人噗嗤笑了出来。   林仙月“哦”了一声,把咖啡端到七号桌。   走近一看,七号桌的客人她认识,正是今天下午她和林长峰吃完饭后,拦住林长峰的那个中年男人。   好像姓苏。   苏益彬也认出了林仙月,诧异的叫道:“林小姐?”   林仙月微微一笑,放下咖啡说道:“请慢用。”   苏益彬点点头:“谢谢。”   看着林仙月离开的身影,苏益彬眼前一亮,疲惫麻木的神情也消散了一些。   他今天见完客户后,无意间走到这条巷子,然后被招牌吸引走了进来。没想到还真是走对了,竟然能在这里碰到林长峰的二女儿。   这叫什么?   这就叫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天不绝他,给他一线生机呀。   只是林长峰的二女儿,为什么会在夜里的咖啡馆打工?   他想到张老板今天跟他说的林长峰二女儿的身世,顿时又皱起了眉头。林长峰的二女儿,怕是在家里相当不得宠。   就算她愿意帮自己在林长峰面前说好话,但能对林长峰起作用吗?   店里的客人渐渐少了,趁着林仙月不忙的时候,林长峰的司机提着一个破旧背包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是仙月吧?我们今天见过,我是林总的司机,林总让我把你的包送过来。”   林仙月认识他,接过他手里的背包:“谢谢,麻烦了。”   “不用客气,你的手机号是多少,林总让我问的。”   “我没有手机。”   司机愣了一下,没再说什么,告辞离开。   张维之趴在吧台上,看看走出去的司机,又看了看提着一个硕大背包进休息室的林仙月,脸色沉了下来。   这一幕也同样落在苏益彬眼里,他在心里深深叹气。打工就算了,还可以说是体验生活,连包都给送来了,还是这么破旧的包,连个行李箱都没有……   看来这个二女儿在林长峰心里,果然一点地位都没有啊。   凌晨两点过后,店里的老顾客知道打烊时间,陆陆续续的离开了。   苏益彬仍旧坐着没动,小口的喝着杯中冰凉的苦咖啡,一如他此刻的心境。   张维之在收拾吧台餐具,林仙月走了过去,小声提醒道:“客人,不好意思,我们要打烊了。”   苏益彬抬头看着她,半晌后咬牙道:“林小姐,能不能请你帮个忙?请你帮我跟你爸爸说说好话,让我和他谈一谈。什么条件都好说,只要他愿意投钱给我的厂子。”   他不甘心呀!   哪怕明知道林仙月在林长峰心里没什么地位,他还是开了口。   这两个月他到处碰壁,被人拒绝嫌弃,早就没有脸面了。银行不肯放贷,又借不到钱,老总们一个都不肯投资,厂子真的撑不住了。   他破产了大不了去打工,可厂里还有近千工人指着工资养家呢!   那是他年少时白手起家打下来的江山,他不甘心,不甘心呀!   林仙月微微一愣,没有回答。   苏益彬自嘲的笑了笑,掏出钱付了账,缓缓的站起身走向门口,背影落拓又萧条。   “其实你找他也没有用,就算他愿意投钱,你的厂也一样会倒闭。”   林仙月在他背后轻声说道。   佛家讲究缘法,修士讲究缘分。这个苏益彬一天内两次遇到她,又朝她开了口,这就是缘法了。   苏益彬转头看着她,眼神晦暗不定。   “你这半年是不是特别倒霉,做啥啥不成,干啥啥血亏,又赔本又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才落到今天的地步?”她问道。   苏益彬顿时悲从心来,他这半年何止是倒霉呀,简直是倒血霉好吗。   先是工厂刚引进最先进的三条流水线出了故障,工厂停产,导致十几个大订单没能按期完成,赔了一大笔钱。   好不容易花大价钱找外国专家修好了设备,结果进的一批原料有问题,被消费者举报后相关单位全部查抄,又是登报批评又是罚款整顿。   好不容易过了整顿期,产品名声坏了,结果一个订单都接不到。没有收入,贷款利息、厂房租金、工人工资、原料成本等等接踵而来,但他哪里拿得出钱来?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诺大的厂子,就此一蹶不振。   林仙月看他神色就知道自己说的没错,点点头道:“这就对了,你有破财之兆,而且很凶险,非倾家荡产不可破。就算别人投再多钱给你,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苏益彬脸色很不好看,生意人迷信,最忌讳别人说破财关门之类的话。而且林仙月说的这么狠,就算不迷信的人听了都会生气。   他不好跟林仙月一个小女孩儿生气,只能压下怒火,勉强说道:“林小姐,你说笑了。”   “你不信我吗?也罢,我就在这里等你,你会回来的。”   林仙月也不多说,收了桌上的咖啡杯,开始擦桌拖地。   苏益彬走出门仍然觉得好笑,他果然是昏了头,竟然找这个不受宠的私生女帮忙。结果被她神神叨叨的诅咒了一通,真是晦气。   太晚了,槐树巷子的商家差不多都打烊了,街上看不到一个行人。   苏益彬朝槐树巷子出口走去,准备在大街上打车回家。谁知黑夜里突然窜出两个人拦住他,一个冰凉的物件抵在他腰间:“把钱拿出来,老子们只要钱,劝你别玩命。”   苏益彬明白自己又遇到打劫的了,十分熟练的把钱包拿了出来。   咦,为什么说“又”?   一个劫匪抢过来,抽出里面的现金,把钱包砸在他脸上,愤愤的骂道:“麻痹的穷鬼,下次出门多带点现金!”   说完还不解气,抢了他的手机,又在他肚子上踹了一脚。   苏益彬倒在地上捂住肚子哭笑不得,这年头打劫的都这么嚣张的吗?   他捡起地上的钱包,打开一看。   果然是倾家荡产,异常凶险呀,一分钱都没给自己留。   苏益彬缓了一会儿,肚子的痛意过去了才爬起身来。回头看着身后唯一还亮着的灯火,转身步伐蹒跚的走了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事,更新晚了,宝贝们久等了。 第二十八章   张维之正准备关门时, 便看到苏益彬又出现在门口。   他头发有些凌乱,一手捂住肚子,冲张维之挤出个笑脸:“小老板,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刚走到巷子口就被人打劫了。”   张维之什么也没说, 给他倒了一杯水,问道:“需要替你报警吗?”   苏益彬苦笑道:“有用吗?”   张维之耸耸肩, 摸出手机放在他面前:“随便你, 那你打电话叫家里人来接吧。”   说着, 走过去接过林仙月手里的拖把, 麻利的拖起地来。   林仙月在苏益彬对面坐下,静静的看着他。   苏益彬喝了一口水,苦笑着叹道:“林小姐,还真被你说中了, 我这破财之兆很凶险呀。被人用刀顶着腰时,我差点以为这次没命了。”   林仙月轻轻摇头:“你只是破财之兆, 不是血光之灾, 再凶险也只是破财,不会伤及性命。等你钱败光了, 破财之兆自消。”   财去人安乐, 这算是安慰吗?   苏益彬哭笑不得,看她的眼神有些复杂:“林小姐,我能冒昧的问一下吗?你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还懂这些东西?”   林仙月淡淡道:“如果你消息足够灵通, 就该知道我从小在古寺里长大,每日打坐入定诵经礼佛,懂这些是很自然的事。”   在修真界, 无论修佛修道还是修魔,都属于修士。   林仙月是阵符师,没怎么修过占卜算命和望气之术,但修士的眼光还在,普通人的命格和气运倒也难不住她。   苏益彬老脸一红,想起白天自己什么消息都没打听就跑去堵林长峰,结果马屁拍到马脚的事。   从小在古寺里长大吗?是被抛弃了还是……   苏益彬脑补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豪门恩怨,却不好问出口。   他犹豫不定,如果先前那些话是一个上了年纪尼姑或者道士跟他说的,他一定深信不疑。就算有所怀疑,也是宁信其有莫信其无。   但是林仙月……   不怪他心生犹豫,实在是林仙月太年轻了,搁谁也不能相信。   可林仙月说的太准了,应验的也太快。   要不是苏益彬深信林仙月没理由给他下套引他上当,他都会怀疑刚才打劫自己的劫匪,会不会是张维之假扮的。   那些街头骗人的算命师,不就是前脚跟客人说有血光之灾,后脚就安排人把客人撞了,然后骗客人大把钱消灾解难。   苏益彬咳嗽了一声:“林小姐,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我这个破财之兆?”   他都已经这个样子了,别人还能骗他什么?   苏益彬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请教这位无意中遇到的高人。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顿了顿说:“你是富贵长寿之相,破财之兆是急灾,当属外祸,受人连累所致。下巴发青有伤,乃是地阁受损,应该是最近有动土建工。”   她看向苏益彬,问道:“半年前你是不是修建过什么东西?比如房屋、厂房、或者自家库房什么的?”   苏益彬神色有些茫然的回忆,房子是买的,车库是现成的,至于厂房也是老厂房,没修建过。不过现在这些都已经抵押给银行,就差破产清算,严格说来都不属于他了。   “我记忆中没有过。”   “不可能,你再好好想想。”林仙月很自信,她绝不会看错。   苏益彬拍了拍头,说道:“我经常在外面出差谈业务,两三个月不在C市都是常事,可能有些事情我不知道。你等等,我打个电话问问。”   他说着,拿起桌上张维之的手机,按了一个号码打出去。响了几声后,电话那头接通了。   “老婆,我手机掉了,用别人手机给你的打电话。我问你一个事,半年前厂子是不是动过土,比如修葺啊装修什么的?”   “没有?你再好好想想,确定有没有?”   “什么,还真有?到底怎么回事?”   过了一会儿,苏益彬挂掉手机,朝林仙月说:“又被你说中了,半年前厂子确实动过土。厂区一间老库房塌了,我小舅子找人修葺的。这是小事,也没人告诉我。”   的确没有人会用这种小事来打扰他,他也肯定不会理会。   “问题应该就是出在这里了,你回去找负责人询问这件事,每个细节都要过问。我猜测,那个库房被人动了手脚。”   “什么手脚?是什么人在搞我?”   苏益彬现在对林仙月可以说彻底相信了,闻言愤怒不已。这半年来他有多狼狈多仓惶,就有多恨这个整他的人。短短半年时间他就尝遍了人情冷暖,原来的好兄弟好哥们对他避之唯恐不及。那些巴结他讨好他的,现在一个个在他面前甩脸子。曾经各个银行经理把他当大爷,现在把他当孙子,想打一顿就打一顿……   他委屈他气呀!   如果是运气不好他也无话可说,但现在听到林仙月说有人在搞他,他怎能不怒火冲天?!   林仙月却什么都没说,只让他先回去弄清楚事情始末,明晚可以再来找她。   苏益彬走后,张维之端了一杯热牛奶走过来放到她面前,又在她对面坐下来。   “你还会算命?”他问道。   林仙月捧着装热牛奶的玻璃杯,热气透过杯壁温暖她的手心。   她轻轻一笑:“在寺里长大,十六年了耳濡目染,多少会一些。”   张维之不置可否,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时代的高中生,他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根本不信这些玩意儿。   但他从不对别人的信仰指手画脚,也不喜欢跟人说教讲道理。既然她愿意说,苏益彬又愿意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当然不会多事。   其实有信仰也挺好,人有了信仰,心神有了寄托,就会自我约束,不会彷徨迷茫。   林仙月起身去厨房准备洗碗,却见所有的碗盘都已经洗干净晾在橱柜上,灶台和抽油烟机都擦拭的干净反光。   她有些不好意思,她才是打工小妹,结果似乎大部分事情都是张维之这个老板做的。   林仙月神色郑重的对张维之说:“老板,以后打扫和洗碗这些事情就交给我做吧,你只需要做饭和调咖啡就好。”   张维之请她在店里打工,本就是为了帮她。   她不是得寸进尺的人,她的所作所为应该对得起这份工资,否则她宁愿不做,也不愿意占别人的便宜。   张维之看了她一眼,漫不经心的说:“不敢,怕你被人双倍工资挖去做花瓶。要做花瓶,你还是在我店里做花瓶吧。”   林仙月:……   有时候她觉得,张维之挺小气的。   张维之洗漱后,从吧台下面拿出昨天的毯子出来,又到长沙发上去睡觉。   林仙月心下有些好奇,张维之说他以前都是打烊之后就回学校宿舍睡觉。但他昨天和今天,却都没回学校宿舍。   她也不好问,毕竟他是老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林仙月进了厕所洗漱,发现墙壁挂钩上多出了一条粉色的新浴巾,小架子上有新买的洗发液和沐浴乳,还有一把木梳子。   昨天还没有这些东西,显然是张维之特意为她准备的。   她没想到,仿佛要将冷酷进行到底的张维之,竟然会有如此细心体贴的一面。   如果苏益彬一天内两次遇到她是缘法,那张维之和她的缘分,似乎纠缠的很深了。   林仙月看着镜中的自己,表情有些茫然,有些不知所措。   第二天一早,林仙月从打坐中醒来去洗漱时,张维之已经在煎鸡蛋热牛奶了。   等她洗漱好,张维之已经把煎蛋牛奶放在她的面前,还有一个小蛋糕。   看着三两口吃完煎蛋蛋糕的张维之,林仙月恍然有种其实她才是老板,张维之只是打工小弟的错觉。   她咬咬唇,觉得有些好笑,心里却莫名的多了几分欢喜。   张维之喝牛奶时,眼角余光瞄到她眼帘微敛,唇角含笑,一副娇俏小媳妇的模样,突然觉得心情特别好。   他移开视线,看着窗外阴沉的天色。嗯,今天真是风和日丽的一天。   两人结伴去学校上早自习,到了班上张维之也不睡觉了,破天荒的拿了物理教材看起来。   林仙月照旧刷题做试卷,她现在晚上要打工,不能看书了,因此更加珍惜白天学习的时间。   早上司机接林长峰去上班的时候,在车里汇报了一下对失意港湾的调查情况。   “林总,那家咖啡馆是一家老店,口碑不错,客人也都很有素质。老板是一个高中生,和她是同学,听说是帮他舅舅看店。我昨晚在店里坐了两个多小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晚上那个老板住哪里?”林长峰问道。   司机回道:“我问过几个老顾客,他们说张维之打烊后就会回学校宿舍住,一般不在店里歇。”   林长峰“咦”了一声:“你说那个高中生叫什么名字?”   “张维之。”   林长峰皱起眉头,似乎想到了什么,片刻后恍然大悟道:“张维之,高中生,帮舅舅看咖啡馆,我知道他是谁了。齐瘦虎的外甥,我以前还见过,那时候他才十二三岁吧。”   林长峰又问道:“她的电话号码呢?”   “她没有手机。”   林场的沉默了一会儿,想起来自己的确忘了给她买手机。除了他之外,也不可能有人给她买东西。   他吩咐道:“你买个手机,顺道给她送去。”   “知道了。”   上午课间操结束后,学生们一窝蜂的跑去了学校公告栏处。今天是期中考试成绩出榜的时候,每个年级前一百名都会张贴在学校公告栏里。   十二班的同学没人去看,反正他们又不可能上榜。   挤在公告栏处的一般都是各个年级的尖子生,至少自信能考进一百名的,不然去看什么?找虐吗?   从榜单上能看出自己最近有没有进步,和排在自己前面的尖子生差距还有多大?如果退步了,是不是自己的学习方法哪里出了问题,应该怎么改进?   在一中这样的省重,不努力是不行的,稍一松懈就可能被后面的人赶超过去。   高一榜单上的名字大同小异,几乎全部被一班和二班的学生承包了。   很快有人发现榜单里混入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名字,林仙月,年级排名三十七。   陌生,是因为百强榜单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   熟悉,则是因为年级倒数第三,倒是次次是她。   而且最近林仙月这个名字在学校论坛相当的火,又是学习帮帮主,又是新一届校花竞选热门人物,让人想不注意都难。   弄错了吧?还是同名同姓?   高一年级的尖子生们面面相觑,完全无法接受林仙月在榜单上的事实。   年级倒数第三突然变成年级三十七名,换谁也无法轻易相信。高一重点班只有两个,这个排名能在一班和二班中排进前二十名,妥妥的学霸。   又是学渣又是学霸,矛盾冲突不要太强烈。   立刻有人掏出手机,把百强名单拍照发在学校论坛,林仙月的名字还特意勾了出来。   “谁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年级倒数第三吃了聪明药,还是我们这些学霸们集体吃了愚蠢药?竟然让她混进了百强名单!”   很快有人回帖:“卧槽,这是作弊了吧。我们班一个都没进百强榜,她一个十二班的,凭什么考三十七名?”   “如果是论颜值的话,她排第一我也没意见。成绩吗……呵呵。”   “到底怎么回事?林仙月不是永倒三人组之一吗?为什么突然变成了学霸?”   “我姐是考实力考的年级三十七名,你们这些柠檬精少在背后酸。”   叶礼很生气,竟然有人质疑林仙月的考试成绩。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就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还有九十分靠天赋。”   “我姐的天赋秒杀你们这群渣渣,愚蠢的凡人!”邹剑清也回复道。   “等等,上次不是说她会背整本历史书吗?难道她还会背语文书、政治书、地理书、生物书、英语书……可怕,如果真的全都背下来,考三十七名似乎不难理解。”   “楼上傻哔吗?你背一个我听听。”   “我姐就是全都会背,你们不服气也背下来呀?”叶礼愤怒回复。   “初中部这几个小孩儿是中了林仙月的毒吧,这无脑吹的,给他们一个关爱弱智的眼神。”   “中毒你麻痹,关爱你麻痹,你全家都是弱智,你全小区都是弱智。”   叶礼直接开启骂街模式。   “小屁孩儿,老子干死你,放学后学校垃圾场见!”   叶礼有林仙月撑腰,气焰嚣张的不可一世:“来呀,老子等你,不来是孙子。”   一个刚注册的小号@了白霖,还把他上个帖子对林仙月的评价截图发了出来,嘲讽道:“哟,白霖学霸,白霖校草,你不是说林仙月用错了学习方法,是在哗众取宠吗?请问你现在有何感想,脸疼吗?”   很明显,这是一个私下嫉妒白霖的人,用小号向他开炮。   不招人嫉是庸才,白霖平日风光无限,自然有大把的人嫉妒讨厌他。一时间,许多小号上线,对着白霖就是一阵冷嘲热讽。   “人家校草脸皮厚,不疼。”   “就是就是,学霸哦,考神哦,脸皮不厚怎么做学霸?”   “人家白霖这次第一,你们那么能耐也考第一啊。”   “一群酸柠檬精,不敢上大号吗?”   啧,果然一嘲讽白霖,立刻就有白霖的妹子团出来护驾。   学校爱慕暗恋白霖的女生,被论坛人士统称为白霖妹子团。   “匿了匿了,妹子团来了,校草惹不起。”   白霖也在看这条帖子,只是没有回复。   他摸了摸鼻子,眉头皱了起来,问身边的同桌好友汤一搏:“你相信她真的能背下所有的书吗?”   白霖实在想不通,怎么可能有人能背下所有教材?如果真能,那又怎会沦落到十二班去?还每次考试倒数第三名?   汤一搏把手机递到他面前:“我刚微信问过李老师了,李老师说林仙月的成绩的确排名三十七。”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李老师还说,她数学成绩只比你少两分,大题少写了一个步骤扣两分。”   整个年级数学满分的只有他一个,148分的也只有三个人。   白霖愣了愣,突然笑了起来,有点意思。   十二班的同学们看林仙月的目光很复杂,怎么形容他们的心情呢?   就像街头一个大家都认识的乞丐,突然有一天,他脱去乞丐装,身披龙袍变成了国王。   一方面她为十二班争了光,好几个普通班都没人上百强榜,他们十二班却有人登上了百强榜。作为十二班的成员,他们也与有荣焉。   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难以接受。明明林仙月是十二班鄙视链最低一层生物,突然之间就骑在他们头上俯视他们,这种感觉……倍儿酸爽!   魏旭此时的感受比其他人更多了几分难言,因为他又不是班上倒数第二,他是倒数第十一名,比上次还进步了一名。   他发誓自己真的没有好好学习,为什么又进步了呢?   不过他现在无心追究这件事了,他看着林仙月,一脸痛心疾首。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你的朋友不及格,你感觉很糟糕;你的朋友考第一,你感觉更糟糕。   大概和魏旭此时的心境很贴切,简直就像是度身打造的一样。   “老三,你变了,你彻底的背叛了组织,背叛了信仰,抛弃了同志。我为你感到悲哀,我为你感到深深的悲哀!”   魏旭叹了一口长气,准备批判林仙月。   谁知张维之在他身边冷不丁的叫道:“叛徒。”   魏旭:……   “张少,你听我解释,我这个……”   “叛徒。”   张维之不听,扭过头不看他。   我日啊!   魏旭内心异常崩溃,转头却见林仙月还看着他,等着他说下文。   他嘴角抽了抽:“老三,要不我们成了一个叛变者联盟吧?”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学习怎么就进步了呢?万年老二为什么就位置不保了呢?   难道是因为老子太聪明太出众,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亮的星明,亮的耀目,乌云都遮不住老子的光芒?   其实这种情况很正常,后面几排都是学渣,大家谁也不比谁好。只不过魏旭从不作弊,所以考不过他们罢了。   一旦考试太严格,学渣们没法作弊,再加上还有好些同学因为作弊被监考老师收了试卷,他可不就“进步”了吗?   倒是张维之,能够每次稳稳的拿下倒数第一名,简直稳的一比。   “林仙月,你好厉害呀,恭喜你考了全班第一名。”   范秋云走过来,对她说道。   林仙月礼貌的说:“谢谢。”   “我要向你学习,争取每次进步一点点。”范秋云说。   “加油!”   范秋云像是受到了天大的激励,用力应了一声,跑回座位开始背书。   林仙月这次考第一,班上没有人怀疑她作弊。不是相信她的人品,而是相信监考老师的法眼。   高一年级第一次期中考,老师们都想知道同学们真正的实力和水平,也想通过这次考试让学生们了解自己到底能排在什么位置,以便激励学生们奋斗拼搏。   是以,这次考试的监考程度,前所未有的严格,堪比高考!   大家一个考场,能不能作弊谁心里没数?   “林仙月,你考进了百强榜,能不能跟同学们说说你的学习方法?怎么进步那么大?”   班长冯军开口说道,一下子班上就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转头看着林仙月。   是啊,她为什么进步这么大?用的什么学习方法?   林仙月先是一愣,然后点头道:“可以的,我的学习方法很简单,就是背书和做题,你们也可以。”   班上同学听了,不免失望。还以为她有什么独家秘笈,原来还是大众方法。   背书和做题,谁不是呢?   或者,她不愿意说。   田丽老早就对林仙月心里不爽了,闻言有些讥讽开口:“你别告诉大家,你所有书都背下来了?”   林仙月看着她,田丽顿时有些心虚,强自支撑着和她对视了片刻就败下阵来,借着随手拿过一本书来避开她的眼神。   她翻开手里的政治书:“那你说,政治书第56页是什么内容?”   “外汇和汇率……”林仙月想也不想的把整页书背了下来,连注释都特意点出来。   田丽内心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看林仙月的眼神仿佛看着一个魔鬼。   “生物书第63页?”   “蛋白质构成的多样性……”   “地理书第19页?”   “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   ……   好几个同学抽出不同的书考验林仙月,她的回答竟然和教科书一模一样。别说错误了,连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   至此,所有人再无一丝怀疑。   林仙月的身影在众人眼中无限的拔高、扩大,仿佛吞噬天地的洪荒野兽。他们感觉自己在她面前,那么的弱小、可怜有无助。   “哇”的一声,赵小曼趴在桌上大哭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好些亲们说坑太浅,又说追平了……   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我能怎么办呢?只能熬夜爆肝写更新了…… 第二十九章   赵小曼突如其来的哭泣, 弄得同学们都不知所措。   这是被吓哭了还是怎么着?   赵小曼的好朋友钱芳芳知道她为什么哭,默默抽出纸巾递给她,拍了拍她的背, 却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   林仙月会背整本历史书这件事, 对赵小曼刺激很大。   她作为历史课代表却不会背, 不仅是不称职,简直就是耻辱。历史成绩一直以来都是她的骄傲, 如今她的骄傲却被她一直看不起的林仙月夺走了, 她哪里能够忍下这口气?   她的骄傲, 她要亲手夺回来。   于是这段时间, 赵小曼也开始背历史书,一字不落那种。虽然她明知道大部分文字都是不需要背的,却还是咬着牙坚持。不仅要背内容,还得花心思记住每页的内容是什么, 简直苦不堪言。   更悲催的是明明熬夜到两三点背下的内容,早上起来竟然忘了一大半……   一周下来, 她勉强背下了第一单元的内容。但她知道, 如果不每天温习,她过两天肯定会忘掉的。   因为花了太多时间精力在背历史书这件事上, 她这次的期中考试成绩很不理想, 以前都是班上前五名,这次却掉出了前十名。   在十二班都不能进前十名,本来就因为被排进十二班自信心大受挫折的赵小曼直接崩溃了。   她又伤心又委屈,对林仙月又嫉妒又讨厌。   听听林仙月轻描淡写的口吻, “我只是背书和做题,你们也可以的”。   可以你妹呀!可以你全家!   考完试后,各科老师当然是给学生们复卷, 不管是什么课,老师们都是先把林仙月表扬一顿,然后号召大家向林仙月学习。   同学们沉默不语,谁也没搭腔,只在心里吐槽。   说的容易,怎么学习?   学她把整本书都背下来吗?   背你妹呀!有本事你来背呀!   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   糟心的是每科老师都要说一遍,同学们也在心里吐槽了七八遍。   林仙月考进了百强榜,而且名次还相当靠前,最高兴的还是班主任柳老师。   十二班的班主任这份苦差事,老师们都不愿意接,毕竟辛苦三年,到最后却得不到什么工作业绩。很明显,三年内评职称什么的,都跟十二班的班主任没什么关系。   谁知道山窝里飞出了金凤凰,林仙月一鸣惊人,直接考进了百强榜。   这份业绩在重点班或者普通班会显得相当平常,但放在十二班,那妥妥的是柳老师的功劳啊。   为此,年级主任和教导主任都着实把柳老师夸奖了一番,普通班好几个班主任也跑来跟她商量把林仙月调去他们班的事。   柳老师又是欣慰又是舍不得,毕竟班里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拿得出手的学生,作为班主任她也脸上有光。不过普通班的学习氛围和师资力量的确要比十二班强太多,为了学生着想,她也应该放手。   下课后柳老师把林仙月叫到教室外,询问她的意见。   林仙月想了想,问道:“老师,一定要调班吗?”   “那倒不是,主要看你的想法。”柳老师说:“其实你的成绩进重点班也可以,如果你想去重点班,我去跟重点班的班主任商量。”   为了激励学生,鼓励进步,每次考试后,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重新选择班级。比如差班的学生可以进入普通班,普通班的学生可以进入重点班。   而班上排名最末的学生,就会被挤出原来的班级,补充到其他班上。   但也不是所有学生都愿意调班,毕竟熟悉了同学,熟悉了老师。突然换到其他班,又要重新熟悉一遍,太浪费时间和精力。   还有就是未必其他班的老师上课节奏适合自己,贸然调过去,很可能会因为不适应成绩又掉下来。   鞋穿在自己脚上,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调班的规定,原则上是学生自愿。如果学生自己不愿意,那就不用调班。   林仙月摇头道:“不用了老师,我觉得十二班挺好的,不想去其他班。”   柳老师神色郑重的说:“你要考虑清楚,虽然我们班的代课老师教学水平也不差,不过相对来说,还是重点班和普通班的老师教学水平更高一筹。学习氛围也很重要,有竞争有压力,都是尖子生,会更有学习动力。大家不懂的互相请教帮助,进步会更快。”   林仙月笑道:“我还是觉得十二班更适合我,我很喜欢老师你,还有赵老师他们。”   这小马屁拍的……   柳老师顿时笑了起来,满心欢喜。   她本来就舍不得把自己班上最优秀的学生送给其他班主任,只是为了林仙月的学业考虑才忍痛割爱。   既然林仙月不愿意,而且还是因为喜欢她和其他老师才留下来的,她当然由衷的感到高兴。   柳老师拍了拍林仙月的背,欣慰的说:“好吧,那你就继续留在我们班,以后有什么困难,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如果哪天你想去重点班了,我会帮你安排的。”   “谢谢老师。”   与此同时,学校论坛又出现了一个新帖子:实锤了,林仙月真的能背下各科的教科书。恐怖如斯!   有前面林仙能背下整本历史书和晋入年级百强榜两个帖子打底,这个帖子的质疑声音明显少了很多。   有些人的天赋是领悟能力强,有些人的天赋是逻辑思维强,还有的人是体育天赋强,可能林仙月的天赋属于记忆能力强。   虽然强的过分,强的不科学,但事实俱在,也由不得别人不相信。   又有小号@白霖:“白霖学霸,白霖校草,你不是说林仙月走错了路,那么多学科能背几本书吗?人家全都背下来了,你要为自己的无知和愚蠢道歉吗?”   “人家白霖校草选择性装死呢,你叫的再大声,你能叫醒一个装死的人吗?”   “万一白霖校草是因为接二连三的巴掌打的太狠,直接被打死了,不是装死呢?”   “楼上多虑了,他那脸皮比城墙拐角还厚,子弹都未必打得穿,怎么可能被打脸打死?”   几个小号你一言我一语,极尽讥讽嘲弄之能事。   他们倒不是真心为林仙月打抱不平出气,而是难得看到白霖吃瘪,此时不落井下石,更待何时?   “又是你们这几个藏头露尾的老鼠,有本事亮大号,报姓名。”   白霖妹子团现身,直接呛声小号。   “报了姓名,你要跟我去领证吗?”   “领你娘,傻哔滚!”   “娘,我要喝奶。”   “傻哔滚开。”   小号们表示,皮一下真开心。   ……   三节晚自习过后,林仙月来到了失意港湾咖啡馆。   张维之不上晚自习,下午放学后就会提前来店里,准备晚上开业需要的一应事物。   见林仙月来了,张维之从吧台后摸出一个盒子,漫不经心的递给她。   “什么呀?”   林仙月接过来,好奇的问道。   张维之一脸冷漠,脸却有些红,不耐烦的说:“员工福利,给你就拿着,哪来那么多话?”   林仙月拆开盒子,里面是一部崭新的手机,最新款的iPhone Xs,还配了粉色的卡通图案手机壳。   张维之似乎很专心的擦着手里的玻璃杯,却悄悄用眼角余光打量她的表情。   林仙月咬了咬唇,拿着手机看了过来:“无功不受禄,我……”   张维之打断她的话,烦躁道:“谁说送你了,从你工资里扣。”   一听要钱,从自己工资里扣,林仙月更不乐意了。工资还没见影呢,莫名其妙就少了。   “老板,我不需要手机,我都没谁打电话。”   林仙月强烈要求把手机退回去,她觉得还是钱拿在手里更踏实更实在。   张维之神情有些烦躁:“你现在开始上班了,这是工作工具,人手必备懂吗?我要是突然让你买个东西,是不是还要跑到学校在你面前嚎一嗓子,然后又跑回店里接着忙?”   “然后我又要让你办一件事,又跑去学校嚎一嗓子,然后又跑回来?我玩跑酷呢?!”   “或者我有事不在店里的时候,要吩咐你做事,是不是还必须跑到店里来继续嚎?有顾客订餐,是不是也必须跑来我们店里嚎?”   林仙月被他一连串的“嚎”,吼得有些心虚气短,再说不出要退手机的事。   张维之眼里闪过一丝得意,嘴下犹自不留情:“都什么年代了,还玩‘通讯基本靠吼’的把戏吗?”   林仙月沉默了一会儿,又小声问:“那要扣多少钱?”   “八百,很贵的。”张维之顿了一下,又说道:“别掉了,掉了还得花八百买新的。”   听到八百块,林仙月感觉心脏中了一刀,抽疼抽疼的。她现在全身上下只有二百六十多块钱,一个破手机就要她八百块!   政治试卷阅读材料上说,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提前消费的“负翁”,她千省万省,竟然也变成了一只“负翁”。   她感觉压力山大。   林仙月紧紧的捏住手里的奢侈品,放心吧,把她掉了都不敢把这祖宗掉了。   她去休息室换衣服,张维之看着她的背影轻哼一声,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张维之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跑去给林仙月买手机,他就是昨晚听到林仙月说她没手机,心里没来由的生气,不高兴不开心。   别人都有的东西,她也应该有,还必须是最好的。   嗯,大概因为自己是她老板的原因吧。老子护短,就是看不得自己员工受委屈。   张维之终于从霸道总裁的人设上,找到了给林仙月买手机的理由,顿时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客人陆陆续续的上门,生意渐渐忙了起来。   林仙月看到好几个都是昨天的老面孔,这个店里果然基本都是熟客。   张维之又要调咖啡,又要做简餐,也不知道他一个人的时候有多忙。   他调咖啡的时候,林仙月就在旁边看,张维之一边调,一边给她讲各种咖啡的调法。   少男少女站在吧台窃窃私语,男的帅女的靓,又青春又明媚,仿佛一副轻快明丽的画卷。   老顾客们看着也觉得养眼,也不催促,脸上挂着姨妈式的微笑,神思也跟着回到了自己年少的时候。   年轻,真好啊!   林仙月把咖啡端到昨天逗她的那个中年女人桌上时,那女人竟然伸手轻轻掐了掐她光滑柔嫩的脸蛋,感叹道:“真滑,真嫩,一掐就能出水,手感真好。小妹妹,你考虑好没有,我真的出双倍工资请你哦。”   林仙月看着她,眼神分外无辜。   张维之在吧台后不高兴的说:“孙姐,请你自重,不要在我店里骚扰我的员工。”   孙姐看他一脸护食的样子,觉得有趣,更想逗他:“哦,不能骚扰员工吗?那骚扰老板行不行?”   张维之一脸认真:“也不行。”   旁边几个熟客纷纷打趣孙姐:“哎呀老孙,你一个中年妇女,就不要想着老牛吃嫩草了。你看看我怎么样,跟你一样老腊肉,有嚼头啊。”   孙姐泼辣的说:“滚你娘的蛋,你才老孙,你全家都老孙。老娘就是喜欢小鲜肉,年纪大了,牙口不好,老腊肉怕磕牙。”   大家嘻嘻哈哈的笑了起来。   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突然问道:“小维子,好久没见你舅舅了,这都大半年了吧?”   张维之的手顿了顿,头也没抬的说:“秦叔,他在非洲,也不知道现在哪个国家,联系不上。”   孙姐皱着眉,没好气的说:“他好端端的跑去非洲做什么?那地方那么乱,也不怕出什么事,真是不知所谓。”   秦叔摆手道:“这事他以前跟我提过,说是想去非洲当什么志愿者,保护一个快濒临灭绝的物种。”   孙姐“啧”了一声没说话,神色有些怔愣。   他们都是一群失去了梦想,为了现实而妥协的失意者。只有齐瘦虎,还固执的坚持自我,追寻着自己的生活,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和看法。   活的那么恣意,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少年。   这需要勇气,而他们早就没了和现实对抗的勇气。   店里的气氛变得消沉下来,所有人想着心事,谁也没心思再说笑。   “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以及远去的笑声,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   不知道是谁跟着店里的音乐轻轻的唱了起来:“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   其他人也小声跟着应和:“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林仙月回到吧台,张维之把调好的咖啡递给她,突然说道:“我不会学我舅舅的。”   “啊?”   林仙月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跟她说这句话,有些茫然不解。   “我舅舅把自由和个人价值看的太重,却忽略了对家庭对亲人的责任。他倒是潇洒不羁了,活的充实快乐,却不管亲人多担心多难过。”   他看着她,神色无比认真,像是下保证般对她再次说道:“我不会学他的。”   林仙月:“……好。”   她把咖啡和简餐给客人们一一送去,又收走客人们离开时的餐盘和空杯。   林长峰的司机来了,在门口招呼林仙月,等她走过来后递给她一个手机盒子:“仙月,这是林总让我给你买的手机,方便随时联系。”   林仙月颇有些奇怪,怎么今天张维之和林长峰都要给她买手机?   她不接,摸出新手机说:“我已经有手机了,替我谢谢他。”   司机看到她手里崭新的iPhone Xs,市价接近一万,微微挑眉:“你自己买的吗?”   他知道林长峰给了她一张银行卡,里面钱不少。   林仙月摇头,心又开始抽痛:“老板给的工作手机,说是工作需要,但要从我工资里扣,足足八百块呢。”   司机闻言一愣,面色古怪的看着那个崭新的iPhone Xs,然后又转头看了一眼吧台后忙碌的张维之。   八百块,也就只能骗骗你这个山里来的土妞吧?   他脸颊有些抽搐的说:“八百块呀,那确实很贵了,要扣不少工资呢。”   林仙月真心实意的表示认同:“嗯。”   司机:“……”   “那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另外再把林总的手机号存起来。”   既然她有了手机,司机也不坚持,收起盒子说道。   张维之买手机的时候已经帮她办了一张电话卡,林仙月把手机号码告诉司机,又存下了林长峰的手机号。   司机临走前又看了吧台后的张维之一眼,这才转身出门。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苏益彬再次来到失意港湾。   他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点了咖啡慢慢的喝,没有打扰正在忙碌的林仙月。   两点后,客人渐渐离开后,林仙月收拾完餐具和杯具后,正准备拖地,拖把却被张维之拿走了。   “你过去吧,他等了你好一会儿了。”   林仙月点点头,走到苏益彬对面坐了下来。   “林小姐,你又说中了,那个库房修葺的时候,还真出现了一些事。”苏益彬开口说道。   今天一大早他就去了厂房,跑到新修葺的库房查看,却看不出任何问题。他又打电话把负责修葺库房的小舅子找来,仔细询问修葺库房的过程。   不问不知道,一问才知道修葺库房的原来是两批人。   第一批修葺库房的工人是在外面天桥下找的,一个老师傅带着七八个徒弟。库房修葺到一半,结果一个小民工不小心,被仓库隔断材料压断了两根手指。   老师傅找到苏益彬的小舅子,要他支付手术费。结果可想而知,被苏益彬的小舅子连踢带骂的赶走了,坚决不掏一分钱的医药费。   老师傅恼怒之下,找苏益彬小舅子结账,准备带着徒弟们走人。   他小舅子又以工程没完成,对方违约为由,一分工钱都没有给他们,还把他们全部赶走了。然后另外找了一个包工头,把修葺了一半的库房重新修好了。   苏益彬说到这里有些惭愧:“我那小舅子脾气坏,不会做人,又没本事,这些年我只能让他在我厂里管点杂物。这事我的确不知道,要知道绝对不会不管。”   他这话倒是没说假,苏益彬为人处世还是很不错的,对手下工人相当厚道,不然也支撑不起这么大一个厂子。   “应该就是这个缘故了。你明天带上你小舅子,一定要找到这个老师傅,把手术费误工费和工钱一分不少的给他。如果他能原谅你,你的破财之兆就算解开了。”   林仙月思索了一会儿,开口说道。   苏益彬有些疑惑不解:“你的意思,是这个老师傅在搞我?”   “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他。不过他本意不是为了搞你,你只是被你小舅子连累罢了。”   苏益彬懂了,他小舅子把人家得罪惨了,老师傅本来要整他小舅子,结果那厂是他的,他却遭受了无妄之灾。   果然是急灾外祸,受人连累。   他快倾家荡产了,结果他小舅子屁事没有!   苏益彬怒火中烧,既恨他小舅子给他招灾,又怨那老师傅心狠手辣。   林仙月感觉到他的怒气和怨念,提醒道:“别招惹他们,民间多的是奇人异士,法律都管不了。那老师傅还算厚道了,只想让人倾家荡产,没想要人的命,否则的话……”   苏益彬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心底刚涌起的恨意瞬间消散。   “林小姐,既然你看出来了,那你肯定知道那老师傅用的什么手段,你不能破吗?”   苏益彬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林仙月。   林仙月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苏益彬不解,急道:“林小姐是什么意思?请放心,我老苏从来都是有恩必报,你帮我老苏度过这一难,我老苏必有厚报!”   林仙月轻叹道:“如果我不愿意帮你,便不会跟你说这些了。”   “那你的意思是……”   “万事万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解铃还须系铃人。老师傅布下的局,自然要他亲自解开才行。我可以强行破解,但老师傅知道自己的局被破后,必然会以更加凶险的局来对付你,你到时候怎么办?”   修士最忌讳的就是无故斗法,除非实力碾压,否则往往是两败俱伤。   就算你实力碾压了,人家还有亲朋故旧师父徒弟找来报仇,你能打几个?   大家都是求长生求大道,动不动就打打杀杀,活的时间怕是比凡人还短,还修什么道?   苏益彬到底是通透的人,听了林仙月的话,立刻就懂了。   你可以找人破法,人家重新再设局就是了。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更何况这些虚无缥缈奇奇怪怪的民间方术?哪里是普通人能够防得了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的确只能找那老师傅亲自解开才行。   “你也不用太担心,那老师傅本来要对付的人就不是你。你说清楚之后,又以礼相待的恳求,他不会坚持和你为难的,对他的气运也不好。”   苏益彬闻言也觉得有道理,略微放下心来。   他神色感激,郑重其事的对林仙月说:“林小姐,大恩不言谢。如果我老苏这次能够脱难,绝不会忘记林小姐的指点之恩。”   林仙月起身相送:“请慢走。”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亲们的留言和鼓励,我很感动,更加感激。   写文是一件枯燥的事,但有了你们和我一起分享笔下的故事,却又变成一件快乐的事。   我每天更新六千多字,虽然不算多,但是我保证是用心写的。   亲们花了钱订阅的书,我不想凑字数,更不想让亲们觉得花的不值。   再次感谢亲们的订阅,么么哒。 第三十章   张维之已经拖完地了, 正在厨房清洗餐具。   林仙月走进厨房,默默的接过他洗净的餐盘,用干净的棉布擦干放在橱柜里。   两人一个洗一个擦, 安静无声。   “你还真会看相啊?”   过了一会儿, 张维之随口问道。   林仙月摇头:“不是太会, 我更擅长望气之术。”   张维之扭头看了她一眼,少女很认真的擦拭着手里光可鉴尘的白瓷盘, 瓷盘里倒映着她的俏脸, 神态温柔娴静。   他觉得心情很好, 突然想逗逗她:“望气呀, 那你看我的气运怎么样?”   林仙月愣了愣,转头认真的看着他。   那双翦水秋瞳在灯光下,布满星星点点的光,瞳孔里仿佛流转着银河和星云。似有无穷的吸引力, 将张维之的心神拉扯进其中。   “你很好的,会一直很好很好的。”她小声说道。   张维之醒过神来, 脸上有些火热, 心脏不争气的“砰砰”直跳。他避开她的眼神,装作漫不经心的“哦”了一声。   两人沉默下来, 没再继续说话, 各自想着心事。   林仙月刚才的话其实并没有说完,张维之的气运的确是很好的。红中带紫,红色主平安健康,紫色主富贵发达。   然而紫气中却有一丝浓郁如墨的黑色, 夹在紫色之中,非慧眼无法区分。   这预示着张维之将有一劫,此劫凶险绝伦, 乃生死之劫。渡过则万事大吉,长寿富贵,否则一切皆休。   然而现在无所谓了,林仙月既然看到了,自然会帮他的。   她会给张维之炼制一枚金刚护身符,用于抵挡这次生死之劫。所以她没有必要告诉他,反而惹他担忧多心。   金刚护身符,需要庞大的灵力,修为至少在炼气期三层境界才能炼制,她现在还炼制不出来。不过张维之命中那一劫还有时间,足够她修炼到炼气期三层境界。   忙完所有的事情后,张维之热了一杯牛奶,小碟子放了两个小巧漂亮的慕斯蛋糕,放到林仙月面前。   “吃完了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学。”   他说完,去洗手台洗漱,然后拿了毯子到长沙发上睡觉。   林仙月也不客气,坐下来喝牛奶吃蛋糕。说好了包吃包住,她其实只吃了早餐和宵夜。   老板真的太会算计了。   林仙月小心的朝长沙发那边瞄了一眼,心里暗搓搓的吐槽。   第二天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林仙月有些惊讶的发现餐桌上多了三个陌生的面孔,而相当排外的三小只竟然没有撵人。   叶礼当先说道:“姐,他们三个是新加入我们学习帮的。经过我们三人的考核,同意他们成为见习成员,不过还是要经过姐的批准。”   说完,又对三个新面孔说:“跟姐问好。”   三个陌生面孔站起来,神色有些紧张眼神有些好奇的看着林仙月,齐声叫姐。   新来的三人也是初中部的,盛洪海和石恩是初二的。林悦是初三的,不过和叶礼三小只不是一个班。   三人是一个小区长大的孩子,从小认识,关系很好。   盛洪海和石恩因为被段宇昂一伙人欺负勒索,找到林悦帮忙。林悦也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哪里惹得起段宇昂一伙人?   林悦就找到了叶礼,申请加入学习帮,希望叶礼能出面帮帮他两个朋友。   初中部的同学都知道,段宇昂他们现在不敢惹叶礼三小只。据说罩着叶礼他们三个的大佬,连段宇昂一伙人都惹不起。   林悦的学习成绩相当好,每次考试不是年纪第一就是年纪第二,叶礼早就想把他拉入学习帮了。既然他主动求来,哪里有放过的道理。   叶礼跑去跟段宇昂说了几句,这事还真就这么解决了。于是,学习帮就多了三个见习成员。   林仙月对此完全无所谓,含笑朝三人点点头,然后坐下来吃饭。   新加入的三小只对林仙月很好奇,这位可是最近学校论坛的红人,从学渣到学霸,从相貌平平到校花候选人,几乎是逆袭的人生典范。   能够和她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一起学习看书,说实话……还真挺爽的。没看其他男生想过来拼桌,都被无情的拒绝了吗?   三人偷眼看了看周围餐桌对他们投来羡慕嫉妒的目光,心情顿时大好。连平日非常嫌弃的食堂饭菜,也觉得吃起来倍儿香。   嗯,老子也是有组织的人了。   心情美滋滋!   下午有体育课,同学们早早的来到操场。   期中考试刚结束,老师们有心让学生们放松一下,颇为识趣没有占用一周才两节的体育课。   点名报数之后,体育老师挥了挥手,老规矩先跑五圈。不方便的女生提前请假,跑不动的学生也不强求。反正就是一个形式,体育课本来就是让学生们尽情玩耍。   这次十二班的男生们学乖了,坚决不和林仙月斗气跑步,老老实实的跑完了五圈之后就停了下来。   男生们三五成群的结伴打篮球和踢足球,女生们就打乒乓球羽毛球,或者踢毽子。   特长生们则被体育老师召集到一起,开始各项体育训练。   林仙月本来要回教室看书刷题,却被范秋云拉住了。   “林仙月,要注意劳逸结合啊。学习虽然重要,也不急在一时半会儿。”   田丽跑去看男生们打球,她不想去,看到林仙月准备回教室,便走过来跟她说话。   林仙月对范秋云并不排斥,这个胖胖的女生性格和气温顺,对谁都没什么坏心思。她好像有些喜欢李彦鹏,也不知道李彦鹏现在有没有理她。   两人在操场树荫下的公共座椅坐下,看着操场上活力四射的少男少女们。   范秋云是个话痨,林仙月早就知道了,只是安静的听她说话,不怎么开口。   过了一会儿,范秋云有些感叹的说:“林仙月,你长得好漂亮啊。不像我,长得胖又不好看。”   漂亮吗?   林仙月其实对美丑没有什么清晰的观念,穿越前她在深山古寺长大,身边除了师傅,就只有几个山里的小伙伴。那时候年纪小,也不知道什么好看不好看。   穿越到修真界后,修士们因为修炼的缘故,各个都是一表人才驻颜有术,男的仙风道骨,女的妩媚多姿。   在修真界,好像还真没谁拿漂亮来夸赞对方的。   除非对方实在一无是处,没有半点能力特长,只能夸对方漂亮了。   林仙月不知道该怎么接范秋云的话,只好说:“你要是不喜欢胖,可以减肥的。”   范秋云顿时苦着脸,无奈的说:“我家里人都胖,我爸我妈还有爷爷奶奶,连我外公外婆都是胖子。肥胖的基因早就刻进我的骨头里了,我两天不吃饭,上秤都能重两斤,你能信吗?”   林仙月:“……”   那确实挺惨的。   “其实我早就看开了,胖就胖吧。初二那年暑假,我去了减肥中心,地狱般的折磨后,我瘦了二十斤。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结果回家一个星期不到,我长了二十五斤。”   范秋云说着,差点哭了。   林仙月:“……”   虽然很不应该,但她莫名的想要笑是怎么回事?   “初三毕业的时候,我妈又想把我送去减肥中心,我自己放弃了。与其遭受两个月生不如死的折磨,还要花三万块钱,我宁愿在家里吹着空调吃冰淇淋。”   “三万块钱?”   林仙月眼睛亮了,突然来了精神,扭头一眨不眨的看着身边的散财童子……不,范秋云同学。   “是啊,那家减肥中心很有名的,会为每个会员专门制定减肥计划。我的计划就是收费三万块,我还看见有收费八万的。”   “这么多钱啊!”   林仙月感叹道,她连一件贵点的内衣内裤都舍不得买,有人竟然为了减肥花八万的吗?   范秋云笑了起来,圆圆的脸看上去像一个白白胖胖的包子:“要是真有效果,花十万我也愿意啊,可惜我知道我减不下来。就算暂时减下来了,也是以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不用一周又反弹回去了。”   林仙月沉默不语,眸光流转,眼神若有所思。   范秋云看着她,阳光穿过头上的树荫,星星点点的洒落在她的发间和肩头。白里透红的脸蛋,气色健康又活润,皮肤细腻的像是最名贵的玉。   真的好看呀!   范秋云看得出来,林仙月没有用任何护肤品,更别说粉底化妆品了。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像极了老电影里那些八十年代的港星,每一个都美的自然,美的不可方物。和现在那些千人一面浓妆修图的明星,完全不一样。   素颜的确是最美的,可首先是要有“颜”才行。   “如果我帮你减肥,且不会反弹,你会给我多少钱?”   范秋云看着林仙月的脸发呆的时候,她冷不丁的开口问道。   “啊?”   范秋云一时没理解她的意思,眨巴着眼望着她。   林仙月又重复了一遍。   范秋云这回听清楚了,她自嘲的笑了起来:“没用的,连减肥中心都不能帮我减下来,除非做手术直接割肉。”   林仙月很认真,她真的很认真的想要赚范秋云这笔钱。   她也没想过范秋云能给她三万块,哪怕三千块也可以啊。   她现在已经是负翁了,负债八百块的负翁,压力山大。   范秋云看林仙月神情如此认真,也渐渐收起脸上的笑:“你不是在开玩笑?你准备怎么帮我呀?”   林仙月看了看周围,颇有些神秘的小声说:“我在深山古寺长大的,你知道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在深山古寺长大这件事,已经成了取信别人的关键。   “我师傅有一套练气术,类似于古代八段锦和五禽戏。每天坚持练习的话,我保证你一个月就能感觉到身体的变化,至少减去十斤肉。而且绝不反弹,绝无副作用,身体会越来越健康,气色越来越好,皮肤也越来越滋润,会变成小仙女哟。”   林仙月为了赚钱,也是拼了。   从没做过生意的人,说起广告词来一套一套的。就差说一句不要998,不要698,只要398了。   她看范秋云仍然半疑半信的样子,咬了咬唇,决定以身说法:“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天天练习我师傅的练气术,所以才会越来越漂亮的。”   范秋云眼神顿时一亮,原来是这样吗?   难怪林仙月这段时间越来越好看,几乎每天都在变化,就是因为修炼了那个练气术吗?   “真、真的吗?”   范秋云神色激动,又不敢置信的问:“练了你师傅的练气术,我也能变得和你一样漂亮苗条吗?”   “如果你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两三年之后一定可以。”   范秋云眼神呆滞的看着她,心神已经飞走了。   两三年后,刚好高中毕业进入大学,到时候她也是男生们偷偷打量的小美女了。那时候她也有男生讨好,有朋友喜欢,也会谈恋爱……   林仙月眼巴巴的看着范秋云,见她只顾着发呆,不免心下失望。   看来这笔生意是黄了,赚钱真的好难啊。   不像在修真界,她只要拿出炼制好的阵符,自然有人会来和她交易。大家都是识货人,也不存在什么讨价还价,都是市价交易童叟无欺。   她没有骗范秋云,她的确可以做到帮她减肥美容,可惜范秋云不相信。   练气术并不是什么修行功法,而是修真界各大门派杂役修炼的术法。杂役们没有灵根无法修行,但天天练习练气术,也能强身健体身轻如燕,至少减肥完全没有问题。   范秋云终于从美妙的憧憬中回过神来,看向林仙月的眼神无比灼热:“不管多少钱,我都给。只要练气术有效果,我妈多少钱都愿意出的。”   林仙月大喜过望。   这样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晚上,她给客人们端茶送水的时候脸上都一直挂着笑。   张维之悄悄的看了她好几眼,他看得出来,林仙月今天特别开心。   他看着,脸上也不自觉的露出笑容。   孙姐照例跑来店里喝咖啡吃饭,见他脸上挂着笑,视线总是有意无意的落在店里走来走去的林仙月身上,心里顿时笑开了花。   这个酷酷的小男孩儿,原来也会喜欢女孩子吗?   孙姐故意重重的咳嗽一声,引来张维之的目光。   她神神秘秘的小声说:“小维子,喜欢她呀,要不要姐姐帮你?”   张维之的脸“刷”的一下涨的通红,面无表情的白了孙姐一眼,不理她。   孙姐笑的越发得意,像一只偷吃了老母鸡的黄鼠狼。   正好林仙月给九号桌送完咖啡后朝吧台走来,孙姐拖长声音叫道:“仙月啊……”   张维之立刻恶狠狠的向她瞪来,神情像极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大猫。   孙姐心里狂笑,脸上不着痕迹的对林仙月说:“给我添一点柠檬水。”   林仙月走过去给她杯子里添水,却发现她的杯子几乎是满的。   孙姐若无其事的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现在倒是可以添了。   林仙月转身的时候,孙姐在她背后朝张维之得意的挑了挑眉,收获张维之白眼一枚。   苏益彬又来了,点了一杯咖啡,从旁边书架抽了一本老杂志安静的看了起来。   他似乎很放松,不像前两天随时随地着急上火的模样。   两点过后,张维之和林仙月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打烊。   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张维之朝坐着没动的苏益彬努了努下巴,示意林仙月过去。   见林仙月走过来,苏益彬连忙放下杂志起身相迎,显得非常的客气郑重。   “林小姐,我今天找到那个老师傅了。”苏益彬神色有些犹豫的说:“他想见见你,我没敢替你答应,先来问问你的意思。”   苏益彬昨晚离开咖啡馆后,也没回家睡觉,打电话把小舅子叫出来,两人直接回了厂里。忙活了半天,才从一大堆手工账本中找到了老师傅那批人的名字电话。   这时候都快天亮了,两人就在厂里厨房吃过早饭后,苏益彬没给老师傅打电话,而是先给那名受伤的小民工打了电话。   随后两人匆匆出门,路上买了水果和营养品,直接奔赴那小民工租住的地方。   小民工的手指虽然动手术接上,但以后也干不得重活了。他的手术费都是师傅和工友们凑的钱,看到苏益彬的小舅子,自然没有好脸色。   苏益彬早就严厉告诫过小舅子,两人态度极为谦逊,任凭小民工冷脸和辱骂,两人都是诚恳道歉。不仅补给手术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因为小民工做不得重活了,还要聘他进厂做安检工作。   这番作为下来,小民工也不好意思再对未来老板口出恶言。   然后,苏益彬又说要补足老师傅和其他人的工钱,麻烦小民工帮忙联系一下。   这就是苏益彬会做人做事的地方,他先找那名受伤的小民工,就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让老师傅和徒弟们的怨气消散。   如果开始就找老师傅,一看就知道他是为了消灾解难,不是诚心诚意的道歉补偿。就算最后能够解决问题,恐怕中间也要多出许多波折。   听到师傅和工友们的工钱能要回来,小民工当然很高兴,连忙给老师傅打了电话,说了这件事情。   过了一会儿,老师傅到了小民工租的地方。   苏益彬一五一十的把工钱结给他,然后当着他和其他工人的面,拉着小舅子朝他和其他工人郑重道歉。   老师傅沉默着拿出烟,苏益彬立刻给他点上,姿态放的很低。   抽完一支烟后,老师傅挥手让所有人都出去,只留下苏益彬一个人。   “我晓得你为啥子来,我心头清楚的很。”老师傅叹了口气:“罢了,冤有头债有主,既然是误会,解开就是了。”   苏益彬大喜,连忙躬身道谢。   “你回去把那个库房推了,靠近地基的地方压了四个纸马车,你取出来烧掉就行了。”   苏益彬心想,果然是那个库房被做了手脚,林小姐慧眼如炬啊。   老师傅又说:“我想见见指点你的那个高人,是何方神圣?”   苏益彬没敢答应,他现在是怕极了这些会稀奇古怪方术的民间异人。简直是杀人不见血,害人倾家荡产都找不到原因。   没有林仙月的许可,他不敢随意把她的名字地址告诉老师傅。   “老先生见谅,我得问问那位高人是否愿意。您知道的,你们这些高人,我实在得罪不起啊。”   老师傅理解的点了点头:“应该的,你帮我问一下嘛。”   苏益彬和小舅子离开出租屋,立刻就在天桥下找了一帮民工,一车拉回去就把那个库房推倒。然后挖到地基时,终于找到老师傅说的纸马车,每片墙下都有一辆。   符纸做的纸马车非常逼真,巴掌大小,上面画着一些扭曲的符文。马头朝外,车斗里装满了金银财宝,像是源源不断的把财富运出去一样。   难怪厂子天天亏损,有这四辆马车不停的拉走财富,金山银山也要掏空啊。   苏益彬立刻烧掉了这四辆害他差点破产的纸马车,心里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轻松,像是卸下了一座山。   刚烧掉纸马车,好事就来了。   中央发文件要大力扶植本地企业,做强实体经济,苏益彬的厂子也在C市扶植的名单之中。   有政府部门特意关照,一直不愿意给苏益彬放贷的几家银行,下午都给他打了电话,让他去谈贷款的事。   苏益彬感慨不已,谁能想到一家市值上亿的工厂,兴亡成败竟然取决于四辆纸马车?   “林小姐,这次幸亏遇到你,不然我老苏……”他声音有些哽咽,悄悄抹了把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成年人的崩溃,往往都是从借钱开始。   林仙月把装着纸巾的盒子推倒他面前,苏益彬抽出一张擦了擦眼角的泪,尴尬道:“惭愧,让你见笑了。那老师傅想见你,你的意思是?”   林仙月无所谓的说:“他想见就见见吧,让他晚上来这里找我就可以了。”   苏益彬闻言,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还真怕林仙月拒绝,在老师傅那里不好交差。万一老师傅心眼小,又给他来那么一下,他会崩溃的。   作者有话要说:网站又抽了,一直发不出文,亲们见谅。 第三十一章   老师傅来的很快, 林仙月答应见他后,第二天晚上,他就坐着苏益彬的车来到了失意港湾。   看的出来, 为了这次见面, 他特意理了头发, 又换上了一件半新不旧的中山装,显得极为正式。   两人到了之后, 没有贸然上前打扰, 在角落的桌上落座。苏益彬点了咖啡, 怕老师傅喝不惯, 便给他点了一杯红茶。   苏益彬指了指在店里忙碌的林仙月,老师傅的神情极为诧异,盯着她半晌没有回神。   “怎会是她?”   老师傅语气疑惑,犹自不敢相信。   他倒不是怀疑苏益彬骗他, 他相信借苏益彬一个胆子,苏益彬也不敢。   只是林仙月的年纪实在太小了, 他原以为得见的高人就算不是白发白眉的老者, 至少也该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中年人。   这分明还是一个孩子嘛!   苏益彬连忙道:“老先生,的确是林小姐指点我的, 我不敢骗您。”   林仙月端着托盘过来, 送上两人点的咖啡和红茶。   苏益彬和老师傅不约而同的站起身,礼貌的接过各自的饮料。   林仙月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位面如古铜身形瘦削的老男人,看上去六十多岁,发丝灰白, 脸上皱纹纵横,眼神浑浊无光,显然生活的并不顺意。   不过她看的出来, 他最多只有五十岁左右,只是岁月在他身上刻下了太多沧桑的痕迹。   这和林长峰截然相反,林长峰都是六十三岁的人了,看上去却只有五十岁。生活舒心,身体保养的很是得当。   他就是那位作法的老师傅吧?   林仙月朝他点点头:“劳您稍等,我正在工作,一会儿再来赔罪。”   “不敢不敢。”   老师傅微微欠身,连连摇头:“冒昧打扰,是我失礼在先,您先忙。”   林仙月笑道:“请坐,慢用。”   直到林仙月转身离开之后,老师傅才缓缓坐了下来,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支。他正打算点燃,又抬头看了看四周,默默的把烟放回去,端起面前的红茶来喝。   “没错,就是她。”   老师傅放下杯子,转头朝苏益彬说。   苏益彬“呵呵”陪笑了一声,他不明白这老先生明明刚才还一脸的怀疑,为什么林仙月过来一趟,他就直接确认了?   他不是同道中人,自然感受不到林仙月身上的仙气。   老师傅却不一样,林仙月只是站在他身边,他便感觉如沐春风,心情不由自主的变得平静轻松。   这样的人,他只在年轻时候跟随师傅拜访一位大德高僧时,从那名高僧身上感受过。   分明就得道之人,这都不是高人,还有什么人是?   他那些见不得人的小把戏在这样的高人面前,着实班门弄斧,贻笑大方了。   一直到两点过,林仙月和张维之收拾完店里的用具后,她才走过来。   “不好意思,劳您久等了。”她坐下来,开口说道。   老先生又站起身来:“没有没有,我就坐了一小会儿。”   他站起身,苏益彬也只好跟着站起身。他实在不明白这老先生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多礼,差不多都是恭敬了。   要知道,老先生面对他这个大老板,都始终是一副不理不睬的模样。看老先生那些徒弟对他恭敬的态度,就知道老先生性格一定很强势固执,最是看重规矩的人。   这样重规矩的人,不觉得在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面前,有些太卑躬屈膝了吗?   苏益彬甚至觉得,老先生有些紧张。   他却不知道,在那些古老的传承里,把规矩看的很重,最是尊师重道。   在古人眼中,天地君亲师,师傅是可以和父母相提并论的。   韩愈在《师说》里有言: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道者,达也!   无分老幼,达者为先。   老先生认定林仙月是得道之人,自然对她以师礼相待。绝不会因为她年纪小,便在她面前摆老前辈的架子。   林仙月也因为老先生的恭敬有礼愣了一下,随之站起身,微微躬身回了一礼,伸手请两人坐下。   老先生坐下后看了苏益彬一眼,苏益彬立刻起身说:“哦,你们先聊,我去看会杂志。昨天那个故事看的我心欠欠的,正好今天一次看完。”   说完就跑去书架随便抽了一本老杂志,低头翻了起来。   “老朽姓鲁名羽,不敢请教高姓大名?”   林仙月哑然失笑,这老先生明明一看就不是文化人,偏偏要学古人掉书袋子。   “老先生客气了,我叫林仙月。”   鲁羽慨然说道:“原来是林姑娘,久仰了。”   林仙月觉得老先生挺有趣,现在还有人把年轻女孩儿叫做姑娘的吗?连小姐都没多少人叫了。再说明明是第一次听见她的名字,哪来的久仰?   “老先生,您专程来见我,是有什么事吗?”   鲁羽神色一正:“惭愧的很,本想来看看是何方高人看穿了我这点小把戏,顺便讨教一下。没想到是林姑娘,倒是让您见笑了。”   话虽然说的客气,不过林仙月听懂了。   这老先生见有人识破了他的术法,心里很不服气,想来看看是谁?要是不顺眼,就要讨教一番找回场子。   倒也不难理解,有本事的人大多心高气傲,更何况是这些拥有不传之秘的奇人异士?   被人家看穿了自己的术法手段,哪能坐得住?   只是不明白明明来找茬的老先生,为什么看到她之后立刻偃旗息鼓了?   林仙月可不认为自己有传说中,让人见之就拜的王霸之气。   她有些好奇的问:“您是公输后人吗?”   四辆纸马车埋在地基,就能让人倾家荡产的手段,一般都是公输家或者墨家才有的术法。他又自称姓鲁,林仙月便猜测他是公输家的后人。   鲁羽摇头说道:“谁知道呢?又没家谱又没族谱,说不清楚了。我的本事都是年轻时候跟着师傅学的,学了两年,师傅也就传了一点小把戏,见不得人,更当不起公输后人的称呼。”   林仙月含笑点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不是那种喜欢追根究底的人。   鲁羽又问:“不晓得林姑娘师承哪一门?”   林仙月想起南方深山里那座破败的小寺庙,寺庙中那个青灯礼佛的老尼姑,轻叹道:“G省,小流云寺。我的师傅,法号静娴。”   那是她的家,有她魂牵梦萦的亲人。   鲁羽点头:“原来林姑娘的师承是佛家,失敬了。”   难怪他从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年轻时见到的那位高僧一样的从容气质,如清风拂面,令人平静安和,戾气顿消。   只是小流云寺,他怎么从来没有听过?佛家有名的宝寺,他即便没去过,也基本都知道。   还有静娴师太又是哪位?   都是同道之人,佛道两家真正的高人就那么几位,其中还真没有静娴师太这个名字。   徒弟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道行,可想她师傅也绝非泛泛之辈,为什么名声不显?   鲁羽心下疑惑,却不好直接开问,只好在心里暗道,这肯定是一个真正看破虚名的得道师太。   林仙月微微一笑,知道他误会了,却也不解释。   “老先生,恕我直言,您的本事虽妙,但还是少用为好。伤人者必伤己,太损您的气运了,得不偿失。”   天道至公,最是无私。   阳光雨露,一切万物均能受用。风霜冰雪,任何物种都无法避免。   不会因为人的高贵,就只给人阳光和雨露。也不会因为蝼蚁低贱,便只降下冰刀雪剑。   方术虽然神奇,但使用条件同样异常苛刻。用之帮人尚且小心翼翼,更何况用来害人?   鲁羽才五十岁的年纪,却苍老的像是六十多的老翁。明明一身本事,老了还在工地搬砖做活,生活贫苦多艰。   这未尝不是因为他作法害人,以至于气运受损,受到了报应。   林仙月非常不认同鲁羽的做法,她不好多说,只适当提了一句。   鲁羽脸上露出羞愧至极的神色,连连摆手:“惭愧惭愧,让您笑话了。您说的很对,是我学差了,做错了。”   这样的话他师傅对他说过,年轻时候得见的那位高僧也对他说过,但是……   但是他心中始终有一股不平气,见到不公正又无可奈何的事,就忍不住出手报复。明知道会让自己气运受损遭受报应,也忍不下那口气。   鲁羽知道自己是错的,为了怕徒弟们走上自己的老路或者邪路,他一个徒弟都没教授方术,只教他们搭砖建墙铺瓷砖……   “林姑娘,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这一生只出手了三次。每一次都是对方罪有应得,我绝无私心,而且我从不伤人性命,只让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流水般流走。”   “今天来见你,其实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感谢你。如果不是你的指点,苏益彬找不到我。他没有错,我如果真的害他倾家荡产,间接导致他工厂千余工人失业,一千多家人无法维持生计,我的罪过就大了。”   “好在你的出现,让我及时收手,挽回大错。否则天道报应下来,我这条老命没了就没了,最怕连累到我闺女和老伴儿。”   鲁羽说着,站起身向她躬身一拜,诚意十足。   林仙月连忙站起身回礼,这老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太有礼貌了,弄得她都有些手足无措。   “我只是刚好遇到罢了,老先生您太客气了。”   鲁羽神色郑重的说道:“年轻时有位高僧跟我说,我性刚又气盛,不是学道之人,以后必会为道所累。那时我还不服气,现在才知道高僧句句中肯。”   “好在他又说,我知天命那年,当会得遇贵人,从此逢凶化吉,晚景算的上夕阳红。今日见到林姑娘,我就晓得高僧口中的贵人必然是你。”   林仙月吓了一跳,摆手拒绝:“不敢当不敢当,老先生,我就是一个普通高中生,当不起贵人的说法。”   鲁羽也不和她争辩,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要把她的容貌记在心里:“我也只是个穷老头,没什么好报答姑娘的。要是姑娘有什么差遣,尽管发话就是了。”   林仙月还真有事想请他帮忙,他既然能作法,手上应该有上等朱砂和符纸,她现在就缺这两样东西。   “老先生,你手里如果有朱砂和符纸的话,能不能给我一些?”   鲁羽一听是这件事,脸上的皱纹笑的像一朵菊花,也不说话,从座位上拿起带来的帆布包递给她。   “姑娘还真问对了人,外面的朱砂和符纸根本用不得。这是我自己配制的朱砂和符纸,你不嫌弃尽管拿去用,用完了再找我就是了。”   林仙月一看,这还真是有备而来。连朱砂和符纸都准备好了,怕是原本打算来找她斗法的吧?   鲁羽老脸一红,知道被林仙月看出了原来的打算,不好意思多待,和林仙月交换了手机号码后就告辞离开。也不等苏益彬了,笑容满面的出了门。   苏益彬见鲁羽走了,这才提着公文包过来。   他打开公文包,拿出一份文件和笔:“林小姐,麻烦你在这里签个名。”   林仙月定睛一看,是三份盖了章的股权转让书,苏益彬要把工厂百分之一的股份转到她名下。   她推开面前的文件,摇头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不能签。”   苏益彬早料到她会拒绝,又把文件推倒她面前,说:“这份文件其实一文不值,因为工厂在亏损之中,还欠了银行一大笔钱。但我向你承诺,日后工厂会好起来。”   “你帮我大忙,给你再多钱都合适,但我现在的确拿不出钱来感谢,所以才转给你百分之一的股份作为报答。说起来,我这算是空手套白狼,一分钱没花就消灾解难了啊。”   苏益彬很是感慨,当初他拿出工厂百分之六十的股份出去找人投资,都没人理会。谁能想到区区百分之一的股份就能解决问题?   林仙月还是拒绝,她帮苏益彬,的确不是为了钱。   苏益彬急了:“林小姐,我是有私心的。这厂子有你的股份,以后再出什么事,你总不好不管吧?”   赚再多钱,万一又遇到一个老师傅,他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这些年倒闭的大厂那么多,谁知道里面有没有什么内情?   苏益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反正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林仙月笑了:“哪有那么多民间异人,千万人中有一个就算不错了。再说人家也不会平白无故和你为难,伤气运啊。”   不过苏益彬的话,倒是说服了她。她拿过笔,在三份文件上都签了字。   钱谁不喜欢呢?更何况她那么缺钱。只要是做交易而不是占便宜,她该得的当然不会拒绝。   苏益彬收走了其中两份,另一份让她自己保管,结账之后告辞离开了。   张维之过来收杯子,瞄了桌上的股权转让书一眼,板着脸没说话。   林仙月有些不安的说:“他一定要给我,我说不要都不行。”   张维之继续板着脸,都签字了还说不要?女人果然都是口是心非的生物。   “你说我要不要把店名改一下,就改成玄学大师事务所怎么样?每一个来算卦看相的,就收费百分之一的股份?”   林仙月更加不安,他好心请她来上班,她却在店里做无关的事情,的确很不好。   “老板,以后不会了,我会努力工作的。”   张维之“哼”了一声,把手里的杯盘交到她手里:“拿去洗了。”   他今天不高兴,不想洗碗。   林仙月端着杯盘就冲进了厨房,老板生气了,要好好表现才行。进厨房一看,张维之早就把厨房里的碗碟洗净擦干了,只剩下她手里刚收的两个杯子。   张维之坐了下来,拿起桌上的股权转让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细看。这个傻妞,什么字都敢签,也不怕被人卖了!   到时候他还得花钱把她赎回来,也不知道一斤肉多少钱?   张维之觉得,维持霸道总裁这个人设,真的心好累。   文件看完了,没有任何问题。苏益彬订立的条款特别厚道,对林仙月只有利益,基本没有什么责任。   张维之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好像更不开心了。   他难道没给她工资吗?需要其他男人巴巴的送钱给她?   林仙月出了厨房后,明显能感受到老板身上弥漫着自闭的气息。   她放轻脚步,尽量让自己显得没有存在感,连每晚的宵夜都不敢开口问他要了。   林仙月悄悄的飘过去,无声无息的把股权转让书和那个帆布包拿走,放进了休息室的旧背包里。   过了一会儿,她拿着一叠符纸和一个墨盒走了出来。墨盒里是鲁羽早就调制好的朱砂,配方相当考究。   林仙月检查过,虽然比不上修真界正统的符纸和朱砂,但符纸和朱砂都能用。   她提起毛笔,静心凝气片刻后,蘸上浓浓的朱砂墨,飞快的在符纸上画了起来。   画符讲究一气呵成,一笔书就。笔画不能断,神意不能断,稍微有一丝差错,这张符就废了。   林仙月没有适应这个世界的材料,灵力有些过重,符纸和朱砂承受不起,前面三张都画废了。   她毕竟是阵符师,稍微调整一下后,摸准了符纸和朱砂承受灵力的极限,随后完成了两张聚灵符。   当然,这两枚聚灵符和她脖子上用灵血绘制聚灵阵的护身符,效果相差甚远。   张维之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两碗鸡蛋面。尽管心里很不爽,但他这个老板说话算话,说了包吃包住就包吃包住,还是给她做了宵夜。   “谢谢老板。”   林仙月有意讨好,接过他手里的鸡蛋面,又自觉去厨房拿了两双筷子过来。   “这是什么东西?”他指着桌上她画好的两张聚灵符问。   “平安符,戴着可保身体健康,延年益寿。”   林仙月说着,把两张符纸快速的折叠成三角形,一份自己收起来,一份递给他。   “封建迷信,你在寺里就学这些?不是说道士画符和尚念咒吗?”   张维之嘴里似乎很不屑,却仍然伸手接了过来上上下下的打量。   “三教原本是一家,没那么多讲究,心诚则灵。”林仙月随口说道。   在修真界,只有门派之分,哪有道家佛家?   一个门派里修炼什么功法的都有,和尚道士都需要画符炼丹,炼器制宝,哪里分的那么清楚?   张维之不置可否,又问道:“怎么戴?放钱包里行吗?”   他好像听说符箓什么的,不能放钱包里,怕铜臭之气污秽了符箓的灵性。   “可以,贴身放着最好。”   林仙月又补充道:“一定要贴身带,能够让你精神旺健神情气足,以后就不会上课睡觉了。”   张维之脸一黑,原来她很在意自己上课睡觉吗?   也是,上课睡觉的学生,一看就不是好学生。   他倒是很奇怪,晚上那么晚睡觉,早上又起的那么早,为什么她随时随地都一副神清气爽的模样?   张维之不说话了,默默的把聚灵符放进钱包里,开始大口吃面。   等林仙月吃完后,他拿过她的碗:“赶紧去洗漱睡觉吧,今天太晚了。”   林仙月点点头,去了厕所洗漱。今天画符透支了太多灵力,她还真有点困倦。   第二天一早,林仙月从打坐中醒来,发现昨晚的修炼效果异常的好,效率要比平日打坐修炼高一些。   她想了想,顿时明白是因为她昨晚透支了灵力的缘故。就像人在饥饿的时候,总比不饿的时候吃的多一些。   张维之已经准备好了早餐,两人吃过之后结伴去了学校。   早自习下课铃声刚响,范秋云就迫不及待的跑过来拉着林仙月出了班级。   本来打算叫范秋云一起上厕所的田丽看的一愣,心里顿时涌起了怒气。她没把范秋云当真正的朋友,心里对范秋云并不在意。然而范秋云主动抛弃她,却让她觉得很没面子,觉得范秋云背叛了她。   这个死胖妞,倒是真会见风使舵,虚伪的让人不齿,她以前怎么没看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熬夜爆肝写更新什么,好像身体被掏空,几次都差点睡着了……嗯,我要飘去睡觉了。 第三十二章   范秋云把林仙月拉到走廊的拐角处, 眼神无比期待的看着她。   昨天林仙月答应帮她减肥后,却说要先准备一些东西,不知道今天准备好了没有?   林仙月理解范秋云的心情, 从兜里摸出昨晚画的聚灵符:“你找个东西装起来, 然后贴身戴着, 除非洗澡,否则不要取下来。”   “平安符?”   范秋云一眼就认出她手里折成三角形的符箓, 这东西她老妈每年春节都会去寺里求一些, 她身上也戴着一个。   “你给我平安符干嘛呀?”   “算是一种信仰吧, 保佑你减肥成功。人有了信仰和目标, 做事情更有毅力和恒心。”   林仙月没和她解释太多,就算解释了,她也不能理解。   顾名思义,练气术首先需要有灵气才能练, 否则和那些健身操也没有太大的区别。说是练气术,本质上只是一种导引术罢了。   配合练气术的动作和呼吸, 导引天地间的灵气洗刷身体经脉, 达到逐渐改善体质的作用。   这个世界灵气太稀薄,不用聚灵符的话, 范秋云练习的再刻苦, 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林仙月画的聚灵符,因为朱砂和符纸承受的灵力有限,也因为她修为境界偏低的原因,大概只能够维持一个月的效果。等一个月后, 她会再次给范秋云更换新的聚灵符。   范秋云闻言没有多想,这女孩儿现在一门心思就是减肥。别说让她佩戴符箓,就算让她生吞符箓她也不带眨眼的。   她立刻伸手从脖子里面拉出一条红绳, 红绳的吊坠是一个笑口常开的金弥勒佛。金佛背部可以打开,大小正好可以放下折叠好的符箓。   里面已经有一枚符箓了,她把林仙月给的聚灵符一起放进去,然后合拢金佛。   “我妈前年去五台山时,帮我求的护身金佛,里面正好可以放符箓。”   范秋云说完,又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现在呢?可以教我那什么练气术了吧?你放心,我一定给钱的,要是你不相信,我可以先让我妈给你转钱。”   范秋云从没想过林仙月会骗她的钱,一是她的性格厚道,没什么坏心思。二是两家一个小区,彼此知根知底。   C市鼎鼎有名的上市公司老总林长峰的女儿,还需要骗她几万块钱吗?   退一万步说,林仙月真骗了她,她爸妈找上林长峰,林长峰也会把钱退给他们的。   林仙月摇头:“不急,等效果出来,你再给就是了。”   范秋云心想,那当然更好。   “那……”   林仙月笑道:“马上就要上课了,你总不能让我逃课教你吧?中午你和一起吃饭,吃完之后我在操场教你。”   范秋云这才作罢,两人回教室上课。   田丽见到两人结伴进来,更是恨的牙痒痒。她和范秋云是同桌,范秋云坐下后,她故意板着脸没理会她。   如果是以前,范秋云一定憋不住先找她说话。   她再不阴不阳的酸几句,表达她对朋友的背叛很伤心,范秋云一定会羞愧的跟她道歉,然后下课请她吃最好最贵的冰淇淋和零食。   但是今天范秋云全幅心思都在减肥上,连上课都听不进老师一个字,哪里还会关注到身边塑料姐妹花的玻璃心?   田丽等了半天,脸都板僵了,偷眼看范秋云,差点把鼻子气歪了。   只见范秋云一副心神不定若有所思的样子,脸上挂着谜之傻笑,完全没发现她的不开心。   合着她生了半天气,人家全没看见,简直比媚眼抛给瞎子看还让人心塞。   “你笑什么呢?”   田丽用手肘撞了范秋云一下,把入神的范秋云吓了一跳。   “啊?”   范秋云声音稍有些大,顿时引起了赵老师的注意。   赵老师上课相当严厉,立刻把眼一瞪:“你们两个干什么?不想上课就给我出去!”   田丽露出委屈的神情,小心的看了赵老师一眼,又看向范秋云,小声解释说:“老师,对不起,我是看范秋云在打瞌睡,想提醒她认真听课。”   好像她是一片好心,关心同学,提醒范秋云上课不要分心一样。结果被老师冤枉了,很是委屈。   赵老师合金钢一般的钢铁直男,哪里看得出田丽的小女生心思?   他顿了一下,朝田丽点点头以示安慰,然后严肃的对范秋云说:“学习不好就要更加努力上进,要是觉得困,就站起来听课。”   范秋云愣了一下,接着一言不发的站起身,咬唇看了田丽一眼。   田丽心里爽的不行,瞅着赵老师背过身写板书的功夫,小声说:“我真是为了提醒你听课的。”   范秋云什么也没说,只在心里讥笑:你田丽什么时候认真上过课?抽屉里那一大堆小说都是摆设吗?   她有些厌烦和田丽虚与委蛇,努力维持的塑料友情了。   范秋云从小到大都长得胖,小时候还能说可爱圆润有福气,上初中就不行了。班上的男生们背后都嘲笑她,叫她范胖子,女生们也不爱和她玩,更没什么闺蜜姐妹。   敏感的孩子都早熟,范秋云只好把自己变得很温和很大气,不在意别人拿她开玩笑,努力做一个让人不讨厌的胖子。   上高中之后,田丽是唯一朝她伸出友谊之手的女生,连上厕所都要拉着她一起的那种友谊。   范秋云很珍惜,也很感激。   虽然她知道田丽对她的友情并不纯粹,田丽是为了让自己衬托的她的美丽,更是为了自己钱包里厚厚的零花钱。还要自己随时哄着她捧着她,围着她打转。   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她也是有好朋友的人了呀。   只是现在,范秋云真的有些厌烦了。   她很期待林仙月的练气术能够帮她减肥,她不想再做一个和气的胖子,小意的讨好身边每一个人。   她想要一个全新的人生,想要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是叫她的名字。   她叫范秋云,不叫饭桶,也不叫范胖子!   范秋云想到这里,情不自禁的扭头朝最后排的林仙月看去,只见她正在全神贯注的听赵老师讲题,手里还在记着笔记。   林仙月感觉到她的目光,朝她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那样漂亮又认真的女孩子,谁会不喜欢呢?   可是范秋云知道,林仙月刚来的时候可是班上最不受欢迎的女孩子,处在班上鄙视链的最末端,连她都不如。   她好歹叫范胖子或者饭桶,林仙月叫林老鼠。   尤其是王阿姨跑来班上曝光林仙月私生女身世后,范秋云都不敢想象林仙月是怎么撑过那段时间的,稍微想想都觉得遍体生寒。   然而现在的林仙月,她是学霸,是校花,是好多男生都偷偷打量的人,是女生们嫉妒又羡慕的目标。   林仙月活成了范秋云梦中想成为的人,她是她的目标,更是她的榜样!   范秋云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加油,范秋云,你也会变成学习好又漂亮的小仙女哟!   下课后,田丽装作若无其事的想拉范秋云一起上厕所。   范秋云把手从她臂弯里抽出来:“你去吧,赵老师刚才讲的内容我有些没懂,要复习一下。”   田丽脸色僵了僵,撇了撇嘴说:“你那个猪脑子,复习多少遍也不会懂的。”   范秋云抬起头,一眨不眨的盯着她,一直盯到田丽不自在的移开视线后,她才开口说:“我知道自己笨,所以才要更努力呀。”   田丽从鼻子里轻哼一声,似乎很不屑的样子,扭头出了班级。   她心里越发不舒服,有些焦躁,像是有什么事情脱离了她的掌控。范秋云这个肥猪,似乎不那么好拿捏了。   张维之一上午都没睡觉,同桌魏旭觉得很惊奇。   他都睡醒了两次了,醒来之后一看,张维之在看书或者听课。   这特么不科学。   他最亲爱的睡友,最坚定的睡友,竟然不睡觉了! 第三节 课的时候,魏旭也睡不着了,没人陪着睡,感觉睡的不香甜。   他都做噩梦了,梦里一群人在他身边围成一圈,俯视着他睡觉的样子。张维之的脸显得尤其大,脸上还挂着让人毛骨悚然的阴笑!   这特么谁睡得着?!   他被吓出冷汗了好不好?   “张少,你干嘛呀?”魏旭忍不住开口问道。   张维之扬了扬手里英语书,不言自明。   “不是,你什么时候开始看书不睡觉了?难道中了老三的毒?”魏旭惊诧莫名,扭头看了认真听讲的林仙月一眼。   张维之皱了皱眉:“睡不着。”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昨晚睡得特别香,今天精神格外好,甚至显得有些亢奋。   有经验的睡友都知道,精神亢奋的时候强行睡觉,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就好比打游戏正爽的时候,老妈叫你去洗碗……   张维之摸了摸钱包,钱包里装着昨晚林仙月给他的平安符。   不知道是他的心理作用,还是那符真的那么灵?   十六七岁正是青春期长身体的时候,这个年纪其实很嗜睡。以前张维之熬夜开店,再翻墙回到学校宿舍睡觉时基本都是凌晨三四点了,白天不补觉也扛不住。   也是他身体素质好,换了一般人就算不猝死,也差不多可以送医院了。   现在林仙月在店里打工,他怕她一个人在店里害怕,又怕她大半夜遇到什么事,所以也不回宿舍了,在店里长沙发上睡觉。   这无疑延长了他的睡眠时间,他身体底子好,精神逐渐旺盛起来。   林仙月给了他聚灵符后,天地灵气聚集在他身边,让他的睡眠质量有了显著提高。白天的时候更是精神焕发,跟打了鸡血似的。   “睡不着?你晚上没开店了?”   魏旭表示极度震惊,张维之说他睡不着,好比黄鼠狼说它不喜欢吃鸡。   “开啊,请了个员工。”张维之说。   魏旭恍然大悟:“哦,原来做甩手掌柜了。也好,早告诉你请个人了,非把自己弄的那么累做什么?实在不行,我看你把那个店盘出去吧。”   张维之想也不想的拒绝道:“我舅舅的店,我得替他看着。他要是连这点念想都没了,以后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到处浪。”   更何况,他现在更加不能把店盘出去。   两人的交谈声虽小,在他们身后的林仙月却听的清清楚楚。   魏旭让张维之转店的时候,她心里一紧,随之听到张维之的话后,才放下心来。   她刚找到的工作,条件还那么合适。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她也不想在人民公园餐风露宿。   虽然暂时没有无家可归的风险,林仙月心里却响起了剧烈的警钟。   别人给的,始终是别人的。别人要收回去的时候,不会问她意见。只有握在自己手中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任何人都拿不走。   张维之现在不会盘店,不代表他以后不会把店盘出去。就算他真的不会盘店,但他刚才说了,他是替他舅舅看店,他舅舅回来之后呢?   林仙月讨厌这种不安全感,心悬在半空中,空荡荡的,四面八方都没有着落。   赚钱,她一定要努力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中午吃饭的时候,范秋云再次拒绝了田丽一起吃饭的邀请,而是和林仙月结伴去了食堂。   田丽脸色特别难看,恶狠狠的盯着两人的背影看了半天,“呸”了一声说:“有什么了不起,一个私生女也巴巴的跑去巴结,真不要脸,一样的贱!”   刚说完,田丽便看到班上的几个男生目光幽幽的看着她,眼神复杂难明。   显然,她刚才的话,让她在男生们心里的形象大打折扣。   田丽愤愤的跺了跺脚,一个人拿着饭盒去食堂吃饭。   经过叶礼三小只的大力发展,如今学习帮的成员已经有十个了。其中还有一个初三的女生,叫朱子萱,脸又瘦又小,却戴着一副厚如瓶底的眼镜。   听叶礼介绍,朱子萱是一个真正的书呆子,随时随地看书做题那种,初三年级榜从没有掉出过前三名。   朱子萱倒不是因为被人欺负了,想找叶礼帮忙才加入学习帮。她加入是因为发现学习帮的成员竟然大多都是初三年级的尖子生,而且都是年级前十名。   她进帮的理由非常纯粹和充分,她是来学习的,希望能够在这个学习氛围浓厚的小组织里得到提高。   林仙月带着范秋云来时,一张餐桌已经坐不下了,于是学习帮占了两张相邻的餐桌。   叶礼他们见到范秋云,还以为是林仙月新招收的帮众,非常的热情。   他们这个学习帮,除了林仙月之外,全是初中部的,未免有些遗憾。终于有高中部的新人加入,而且不是男的,大家表示热烈欢迎。   叶礼笑问道:“师姐,你是高一年级第几名啊?”   他姐亲自带来的人,应该成绩相当不错吧?   范秋云顿时红了脸,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从刚才他们的交谈中,她已经知道自己误入学霸群,学渣内心瑟瑟发抖。   林仙月笑着替她解围:“范秋云还没有加入我们帮哦,不需要报自己的成绩排名吧?”   范秋云感激的朝林仙月笑了笑,低头扒饭。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说的基本都是学习上的事。今天数学考试第十题选什么,第一个解答题的答案是多少,最后一道大题该怎么证明……   互相争执厉害的时候,他们会转头看向林仙月。林仙月听他们说出题干之后,会直接给出一个答案,然后所有人都不再争论了。   和林仙月给出答案一致的洋洋得意,不同答案的则仔细盘算自己哪里做错了。   没有一个人怀疑林仙月的答案是否正确,似乎早认定了林仙月给出来的就是标准答案。   范秋云看的羡慕非常,又羞愧不已,她都听不太懂他们讨论的那些题。   可她不知道为什么,却觉得心里很充实,很喜欢和这群学霸们待在一起的感觉,就是有点虐心。   吃过饭后,林仙月对叶礼他们说道:“今天我有事,你们自己学习,不要吵架哦。”   邹剑清扶了扶眼镜:“姐,你有啥事,需不需要我们帮忙?”   林仙月抬头见所有人都看着她,笑道:“不用,你们好好学习,我们先走了。”   两人来到小操场,在沙坑附近的偏僻处停了下来。   “练气术,顾名思义练的是气。通过人体不同的动作,配合呼吸吐纳的方法,让气运行全身。从而达到调理身体机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目的。”   林仙月让范秋云先站在一旁看,一边讲解一边缓缓的演示动作:“练气术一共只有七式,你仔细看我的动作。第一式抱田归一:双脚平行,与肩同宽,舌抵上腭,双手如抱球……”   范秋云一边看,一边跟着她慢慢的比划。   “练的时候以鼻呼吸,要求慢,细,匀,长。吸气时,小腹鼓起,吸足后停顿一下再呼气。呼气时,小腹收缩……”   林仙月一直把练气术七式演练完毕,这才摆了一个收招的动作停了下来。   “记下来了吗?”   范秋云摇摇头:“我有点笨,只记住了一些。要不仙月你再打一遍再说一遍,我用手机录下来,忘记的时候随时可以看。”   林仙月想了想,这倒是一个好办法。   于是她又练了一遍练气术,将各个动作要领和呼吸方式一点点的讲的非常清楚,十分细致。   范秋云视若珍宝的保存下来,怕无意间删掉了,还把视频加密。   “好了,你先把手机收起来,跟着我做一遍。”   林仙月让范秋云跟着做,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分解,稍有一点不标准,她都替范秋云纠正过来。   周围看不见的灵气缓缓的被两人身上聚灵符吸引过来,又随着两人的动作和呼吸,一点点的被两人吸纳进身体,游走在四肢百骸中。   路过的人还以为两人在练太极,只好奇的打量一眼就走过去了。   林仙月反反复复的教授范秋云第一式和第二式,直到她勉强记住所有的动作和呼吸方式后,已经快上课了。   “先到这里吧,下午吃完饭再继续。课间休息的时候,你就在脑海里不停的演练,能够加深记忆。”   范秋云闻言,顿时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明明林仙月练起来简单轻松的动作,她却感觉异常吃力,全身好像都不听使唤了,肌肉酸麻的很。   两人休息了片刻,林仙月直接回了教室,范秋云去上厕所。   洗手的时候,范秋云顺便捧起水洗了一把脸,却见满手的油汗。手上的水滴落在水槽中,能够清晰的看见水面上泛起油花儿……   她知道自己出的汗有些油,然而却从来没有这么油过。   想到刚才那两式动作,范秋云眼睛越来越亮。   林仙月利用午饭和晚饭后的休息时间,用三天教会了范秋云练气术。范秋云也很拼,晚自习回家后,就在家里客厅里,跟着手机里林仙月的视频练。   一直练到十二点,被老妈硬推着去洗澡睡觉。第二天六点又爬起来,手机点开视频,继续练起来,弄得她爸妈也只能跟着早起。   说实话,练气术练起来很累很辛苦,但范秋云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疲惫一样,只要有时间就练一会儿。   段晓芳觉得她都快走火入魔了,忍不住叹道:“你天天练这个东西,真的有用吗?”   范秋云拉过妈妈的手,伸向自己的脸:“妈妈,你摸摸我的脸。”   段晓芳无奈,顺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脱口叫道:“好多油啊!”   她反应过来,连忙补救般说道:“阿云啊,我不是说你肥的流油,我是说好多汗。对,好多汗。”   范秋云默默的看着她,眼神委屈:妈,你不要解释,其实更好。   段晓芳尴尬的笑了笑,和范秋云一样,笑起来像一个白白胖胖的馒头。   “妈,我相信,我这次真的能瘦下来。”   范秋云坚定的说道,转身继续开始练习练气术。   段晓芳看着挥汗如雨仍然坚持不懈的胖女儿,捂住嘴连忙转过身,眼底一片潮湿。   她也多么希望她的宝贝能够瘦下来,因为她也是从年轻时过来的,知道肥胖的女孩儿多么不受人待见。 第三十三章   又经过两次周考和不定时小考, 林仙月的成绩已经牢牢的占据了班上第一名,甩开班上第二名和第三名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分数。   虽然没有进行年级排名,但老师们私下也会比对学生们的总分数, 林仙月的成绩已经可以排进年级前十了。   到了年级前十名这个阶段, 彼此之间的分数相差已经微乎其微。两三分之差, 可能一个第二名,一个第八名。   只有号称“逢考必第一”的白霖是个特例, 他每次考试的分数能够甩开第二名二三十分。   再怎么聪明好学的学生, 也总有喜欢和不喜欢的科目, 擅长和不擅长的功课。白霖却是毫无弱点, 科科几乎都是年级第一。   像一座翻不过去的大山,沉沉的压在学霸们的心头。   以至于每次考试,年级第二名到第十名都只有一个念头:谁当第一名都无所谓,只要干死白霖就好。   团战可以输, 鲁班必须死!   相当的同仇敌忾。   大家磨刀赫赫,准备在下一次的月考上, 争取弄死白霖。   趁着冬天还没有到来, 学生会体育组向学校领导递交了一份举办校篮球赛的申请书,丰富校园生活的同时, 缓解学生们的学习压力。   学校领导考虑了半天, 还是决定批准学生会的申请,并且批了两千块作为活动奖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松有弛,才是学习之道嘛。   消息传下来后, 学生们都兴奋的快疯了。   天天单调枯燥的学习生活,日复一日的考试做题,正是青春好动的初高中学生, 早就压抑的快窒息了。   各个班里平时最没有存在感的体育委员和文艺委员最是激动,冷板凳一般的职务总算有了用武之地。   体育委员们组织自己班上的参赛选手,文艺委员们则组织女生啦啦队,为自己班上的选手加油鼓劲。   参赛选手很好组织,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多的是,直接把班上打篮球最厉害的男生选出来就是了,一般也不会有人拒绝。   女生啦啦队组织起来也不难,有班级荣誉这顶大帽子压下来,又能光明正大的在所有人面前展露自己的美丽,被选中的女生基本都会同意。   啦啦队有个所有人心照不宣的约定,选的肯定是班上最好看身材最好的女生。   青春靓丽的女孩子在场边为男生们加油喝彩,才能最大化的激发场上男生们拼搏奋斗的潜力嘛。   再说,观众们看着也觉得养眼不是?   真要是选一队相貌平平又身材臃肿的啦啦队出来,跟其他班的漂亮女生啦啦队站在一起。比赛还没开始,自家参赛选手的气势就先输了。   比赛分成两个部分,初中部和高中部分开比赛。各设前三名,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奖金大家并不在意,在意的是班级荣誉,以及可以放开了玩。   本来学生会还准备了女子篮球比赛,鉴于好多班上自愿参赛的女生连五个人都凑不齐,只能无奈作罢。   十二班是特长生班,篮球选手不要太好选。张维之和魏旭是校篮球队的,直接入选,另外又选了八个打篮球厉害的男生,把名单递交了上去。   这时候,班里文艺委员钱芳芳找上了林仙月。   “林仙月,这次我们班的拉拉队,你要参加吗?”   十二班的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一样多,学艺术的女孩子大多对自己的外貌都比较自信,随便都能组成一支颜值不低的拉拉队。   奈何班上还有一个容貌更出色的林仙月,钱芳芳作为文艺委员,自然而然的成了拉拉队队长,在组织队友的时候,实在不好跳过她。免得别人背后说她排挤同学,任人唯亲什么的。   有职务的束缚,有些事情真是不好做的太明显。不管钱芳芳心里愿不愿意林仙月加入,总是要问一下。   当然,林仙月自己拒绝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林仙月还没开口,魏旭听到后立刻拍掌道:“当然要参加,必须要参加呀。老三,有你站在场边给我加油,我感觉我能一个打十个。”   “旭哥,你吹牛逼吧,对面才五个,你以为是踢足球啊?”付洪波起哄笑道。   魏旭把桌子拍的震天响:“哥是说连对面五个替补一起打,怎么着,你们是怀疑哥的能力,还是怀疑我们老三的美丽?”   众人嘻嘻哈哈的打趣逗笑,你一言我一语的。听的出来,男生们都希望林仙月也是拉拉队的一员。   听说拉拉队的衣服都特别清凉好看,也不知道林仙月脱掉身上土的掉渣的衣服,换上拉拉队的服装后,该是怎样惊人的美?   男生们心里暗戳戳的想着,表面却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好像劝林仙月加入拉拉队,完全是为了班级荣誉争光添彩。   林仙月不想参加什么拉拉队,有那时间,都够她写几篇作文了。   柳老师专门找她谈过话,她的语文成绩始终只能维持在一百三十分左右,原因就是作文和阅读理解题被扣分太多。   尤其是作文,真不是她能背下语文书就能写好的。六十分的作文,她每次只能得四十多分。写偏题的时候,连三十多分都得过。   高一年级前十名,有谁的语文成绩会不到一百四十分?   和那些没有明显偏科的尖子生比,林仙月的语文成绩太吃亏了,单单一科就比人家少十几分。   柳老师自然为她担心,无论她高二选文科还是理科,语文都是必修科目,而且是一百五十分的试卷。   为此,柳老师专门给她分析了情况,建议她有意识的提高阅读理解材料的能力,并且着重培养作文能力。   “我还是不参加了吧,我最近……”   林仙月拒绝的话刚开了个头,就被魏旭挥手打断:“老三,你说什么呢?身为高一·十二班的一份子,必须要有集体荣誉感。你想想柳老师对我们多好,难道我们不应该给她捧个一等奖回来报答她吗?”   “在这个举校大赛的重要时候,全班每一个人都卯足了劲,你竟然说你不参加?这是背叛,是无情,是搞分裂,是引起我们班的内部矛盾。”   魏旭很激动,指着自己的鼻子,盯着林仙月的眼睛:“老三,你看着我,你看着我这双赤诚而无私的眼睛,然后大声告诉我,你确定你不参加?”   这么严重的吗?   林仙月都惊了。   她看着面前魏旭的眼睛,眼角有刚睡醒还没来得及清理的眼屎。她咬了咬唇,自己只是不想参加拉拉队而已,怎么在他嘴里就成了班里的罪人了?   她轻叹,语气有些无奈:“那好吧。”   “这不就对了吗?老三,我没看错你,好样的!”   魏旭大声的叫道,带头鼓起了掌,好像林仙月接受了一个特别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似的。   男生们集体鼓掌,然后悄悄的给魏旭竖起了大拇指。魏旭挑了挑眉,朝身边的张维之递了一个得意的眼神。   张维之扭过头,嘴角悄悄挂起一抹微笑。   她穿着拉拉队衣服的样子,谁不想看呢?   钱芳芳嘴角抽了抽,和附近几个女生对视了一眼,齐齐向男生们翻了个白眼。   这群臭男生心里打的什么主意,简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校内篮球赛定在每天下午第三节 课后,分为两个赛区,初中部和高中部各自一个操场。裁判由体育老师们组成,采取一场淘汰制。   毕竟学生们还是要以学习为主,不能比赛个没完。   第二天下午就是高一·十二班和高一·一班的比赛,第三节 课的下课铃声一响,同学们瞬间就冲出了教室门,朝比赛操场跑去。   钱芳芳把班里拉拉队召集在一起,一共十二个女生。操场旁边有专门放体育用具的库房,钱芳芳和体育老师商量后,拿到了钥匙,暂时充作她们的更衣室。   钱芳芳把一个纸箱拿出来,然后分给每个人一套服装和鞋子,都是按照每个人的尺寸租的队服。   田丽拿到衣服看了一眼,撇嘴道:“怎么又是这种老土的队服呀,就没点新意的吗?”   钱芳芳白了她一眼,怼道:“有啊,但要定做,你给钱吗?”   田丽“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这套队服其实很好看,白领红衫短袖高腰,搭配一条白色的短裙,上面点缀着一条系成蝴蝶结的红色腰带。白色及膝的袜子,搭配一双白色网鞋。   颜色既鲜又纯,青春又时尚,尤其是穿着花季女孩儿的身上,有种喷薄欲出的青春美艳。   林仙月拿着衣服,神色有些为难。   太露了,她两世为人都没有穿过这种衣服。想到穿成这样走出去让人看,莫名的感觉有些羞耻。   其他人都在换衣服,只有她一脸为难的没有动。   钱芳芳催促道:“林仙月你干什么呀?赶紧换衣服呀,比赛快开始了。”   林仙月咬了咬唇,小声问:“一定要换这个衣服吗?”   其他女生顿时明白她在害羞,不由大感震惊。这都什么年代了,只是穿个露腰露腿的衣服,竟然还有人觉得穿不出去?   街上那些促销员的衣服,都比这个露多了好不好?   土包子!   果然是山里来的土妞,没见过世面。   众人只是在心里鄙夷,田丽却讥笑出声:“林仙月,你在山里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吧?也是,山里人封建思想严重,又落后又守旧,你们山里的女孩儿是不是连脖子都不能露出来?脚也不能让男人看到了,不然就要嫁给他是不是?”   说完,她一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其他人却没笑,她们虽然也不喜欢林仙月,但表现的没田丽那么明显。   田丽一个人尴尬的笑了两声,也觉得无趣,讪讪的停了下来。   林仙月看了她一眼:“的确没穿过,倒不是山里人思想守旧封建,而是有其他原因。”   “山里多蚊虫,荆棘丛生。穿这样的衣服走在山里,不出一个小时,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就会被割的鲜血淋漓。有的蚊虫有剧毒,被咬了之后,全身都会浮肿发胀。救援不及时,甚至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我以为这是常识,谁知道你却连这个都不懂。”   简直就是个草包。   田丽听她当着众人的面,句句讥笑自己不懂常识,顿时又难堪又愤怒。   谁特么需要懂这些东西?她又不是山里长大的野姑娘,没事跑山里喂蚊子吗?   钱芳芳见田丽又要开杠,连忙插进来劝道:“好了好了,都别说了,马上就要比赛了。林仙月,快换上吧,你看我们都换上了,没关系的。”   林仙月看了她们一眼,的确所有人都换好了。她拿着衣服,也开始换了起来。   她重信诺,要么不答应,答应的事情都会做到。   操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憋疯了的学生们围聚在操场边上大声笑闹,篮球选手们在场内热身,等待开赛。   钱芳芳领着十二班拉拉队走出来的时候,操场上好多人都看了过来,然后越来越多的目光聚集在她们身上。   清一色的美少女,穿着整齐的红衫短白裙,细腰若隐若现,长腿又细又直。宛如三月盛开的桃花,美而不艳,是极美的风景。   不断有男孩儿对着她们吹口哨,更多人掏出手机就是一顿猛拍。   女孩儿们自信的微笑,在这样的场合,她们不介意把自己的美好展现给所有人看。   钱芳芳给其他人都画了淡妆,只有林仙月还是素颜,只稍微抹了一点口红。   她对着林仙月那张脸看了半天,实在下不了手用化妆品去破坏那份自然澄澈的美,干脆只给她抹了点口红了事。   十二个女生里面,林仙月的外形自然是最出众的,吸引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   如冰似玉的肌肤,翦水秋瞳的眼,红唇被白皙的皮肤衬的仿佛一朵盛开的玫瑰。简单而俏丽的马尾,显得干净又利落。   她脸上挂着似乎一丝羞怯的神情,走在拉拉队中有些格格不入。像是一只误入羊群的小鹿,眼神很是无辜,却格外的动人心弦。   胸前可爱的鼓起,不盈一握的腰肢,隐藏在白裙下却隐约勾勒出完美弧线的臀部,以及那双细长白皙骨肉均匀的腿……   夕阳斜照,她全身似乎发着光。那样的美,又那样的仙。   等到林仙月她们走到操场边,本来起哄吹口哨的男生们竟然一个个安静下来,摆出一副成熟正经的模样。连手里的相机,都悄悄的装回兜里。   林仙月看过去的时候,他们不自觉的避开她的视线,一副认真看比赛的样子,明明比赛还没开始……   魏旭都看呆了,他知道林仙月很漂亮,非常漂亮。但她平日要么一身校服,要么一身老土廉价的地摊衣服,封印了她大半的美丽。   如今换上这一身,仿佛她全部的美丽被解封了一般,美的那么惊心动魄。   “卧槽,卧槽,卧槽……”   魏旭都不会说话了,翻来覆去只能用“卧槽”来形容此时的心情。   刘一波笑嘻嘻的说:“旭哥,让你平时多读点书,你还不信。现在怎么样,心头千言万语,却只会用‘卧槽’来形容,是不是显得特没文化?”   “你小子少废话,有本事你给我千言万语形容一下?”魏旭不服气的说。   刘一波认真的想了想,然后说:“卧槽!”   魏旭得意的大笑,然后对身边的队员说:“你们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千万不能输给一班那群书呆子,不然对不起哥哥给你们争取的福利。要不是我,林仙月铁定不会加入拉拉队,你们能有现在的眼福?”   身边的队员们大声应了一声,比成绩他们十二班肯定垫底。但是比体育,一班那群书呆子拿什么和他们比?   魏旭见张维之一直没出声,用肩膀撞了撞他:“想什么呢?”   张维之摇摇头,看了看那边万众瞩目的林仙月一眼,心里突然很不开心。   不知道钱芳芳是不是有病,还文艺委员呢,眼光太差了,选的都什么衣服?   学生允许穿这么露的衣服吗?   他都想去学校纪检处实名举报了,学校有女生穿不过膝的裙子……   鉴于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茅坑里扔石头,会引起公粪(愤),张维之想想还是放弃了。   同样是拉拉队,也同样大同小异的队服,一班的拉拉队比起十二班的拉拉队,差距就有些大了。   一班是重点班,又要人家女生学习好,又要人家比艺术特长生更漂亮,的确有些强人所难。   一班的拉拉队员们心里挺委屈,有些事情不是自己不在意就可以装作没发生的。男生们的目光都投向十二班的拉拉队,都没人看她们,谁心里不膈应?   裁判吹向哨子,比赛正式开始,双方队员进场握手。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虽然是一句屁话,形式还是要走的。   一班的体育委员王琦笑着说:“各位手下留情啊,差不多就行了。有女生看呢,别让兄弟们输的太难看。”   和十二班的体育特长生们比篮球,一班的同学很有自知之明,没想过赢。   魏旭大气的说:“放心吧,都是同学,我们会放水的。”   一班的队员们苦笑,连考试永远第一名的学霸校草白霖也只能叹气。   他的篮球技术也不错,但比起他的学习成绩来说,相差甚大。   比赛基本没什么看点,十二班碾压一班。都不需要拉拉队怎么呐喊助威,十二班取得了胜利,晋入下一轮。   林仙月几乎比赛一结束,就跑回更衣室换上了校服,顿时感觉轻松自在多了。   今天没有十二班的比赛了,她不需要继续站在操场边让人围观。   学校论坛里一瞬间多出了许多帖子,讨论的竟然不是校篮球赛,反倒是林仙月的照片满天飞,弄的像是某个明星的粉丝吧。   学校好事之徒在论坛上发布的竞选新一届校花的帖子,立刻多出了许多回复。   “还选个毛的校花,这特么的还用选吗?”   “颜值碾压,更何况人家还是学霸,的确不用选了。”   “楼上有病吧,选校花难道还要看成绩?”   “各花入各眼,大家还没看过其他候选人穿拉拉队服的样子,别那么快决定呀。”   “我意已决,不用多说了。”   “你们这些男生真的有病,把学校论坛搞得乌烟瘴气的。我已经举报了,不谢。”有女生在帖子下回复道。   男生们心里一阵哀嚎,他们知道明天这个帖子一定会被管理员删掉的。   比赛连续打了三天,赛场异常激烈。   奇怪的是只要有十二班的比赛,观众总会特别多。他们也不给十二班加油的,连比赛都不怎么看,反而是盯着十二班的拉拉队看个不停。   十二班不出意外的成了高一年级的获胜者,接下来要和高二和高三年级第一名争夺高中部篮球赛冠军。   三个年级的获胜班级,都是特长生班。   到了这个时候,每场比赛都有非常多的观众,大家不再是专为拉拉队来,而是真正的看比赛。   抽签后,高一和高二的先比。   两个班的队员都是人高马大,篮球技术娴熟,打起来激烈异常,又精彩连连。   呐喊声、欢呼声、叹息声和掌声经久不绝,比分咬的很紧,你追我赶的让人紧张的透不过气了。   上半场结束后,拉拉队们给自家队员送上矿泉水和擦汗的毛巾。   十二班暂时处于劣势,比分少八分。   林仙月递给张维之一瓶矿泉水,他喘着气,接过来一口喝了大半,又把剩下的水倒在脸上。   林仙月又递上一条干净的毛巾,趁他擦汗的时候,小声说:“老板加油,你是最棒的。”   她不好意思像其他拉拉队员一样,在比赛时大声的喊队员的名字,给他们加油打气。不过私下里,她还是要给自家老板打气的。   张维之动作顿一顿,瞄了她一眼,用毛巾擦了一把脸,又递还给她,这才傲然的点了点头。   下半场,张维之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活泼的简直像一条精力无限的二哈。他一个人又打后卫,又打前锋,还要抢篮板,时不时灌个篮盖个冒,帅的一塌糊涂,引得女生们尖叫不已。   全场飞奔,哪里都有他的身影,对面派两个人都看不住他。   十二班连连得分,最终追平了比分,又超过三分取得了最后胜利。   全班同学欢呼,惊叫,兴奋不已。   魏旭过来和他拥抱了一下:“卧槽,张少,你吃药了,今天这么猛?”   张维之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球服都能拎出水来。   看着远处微笑而立的林仙月,他也微微一笑。   他只是不想让她看到,他输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草狷、醉酒、湫兮如风三位亲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现在都不太敢看评论了,最怕看到亲们说追平了,坑太浅,加更吧……   可怜、弱小又无助的我,连想睡个午觉都觉得心里愧疚不安,忍不住爬起来码字更新,太惨了。 第三十四章   高一和高三的篮球比赛, 吸引了几乎高中部所有的学生。连大半个初中部也跑来观看,弄得初中部那边比赛有些冷清。   也是,初中部小男孩儿们的篮球比赛, 哪有高中部的大男孩儿们比赛吸引人?   不管男生女生, 不管喜欢不喜欢篮球, 这么热闹的盛事,在单调的学习生活中, 简直绝无仅有, 谁都不想错过。   高三特长生班组成的篮球队, 其中四个都是校篮球队的, 绝对是一支让人胆寒的劲旅。   说实话,没有多少人看好高一·十二班。虽然十二班很强,连高二的特长生班都被他们绝地反击,拿下了胜利。   然而高三的篮球队, 差不多就等于是校篮球队了。   比赛还没开始,操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两边队员们各占据了半边篮球场, 开始热身运动。   一水的大长腿腱子肉, 身高都在一米八左右的大男孩儿们,身形矫健的在场上飞奔跳跃, 整个操场都充斥着躁动的男性荷尔蒙。   场外的女生们看的脸红耳赤, 尖叫声欢呼声此起彼伏。就连那些最文静最害羞的女生,在这种氛围下,也发出了平日里绝不敢有的尖叫。   法不责众是有道理的,人多聚在一起的时候, 胆子总是比一个人的时候大得多。情绪也会感染,更何况是这么一个全校大联欢般的热闹场景?   高三的拉拉队相当的惹眼,都是十八岁左右的姑娘, 正是女生最美好的年纪,身体发育的程度哪里是高一的小女生能比?   又是从班上艺术特长生中优中选优的美女,热情开朗又美艳,惹火的身材看的全场男生们面红耳赤,心跳像擂鼓般剧烈。   大概是知道这是自己在高中生涯里,最后一次放肆无忌的留下存在的印记,高三的拉拉队们还专门排练了拉拉队舞蹈。   由拉拉队长颜青带头,十五个让男生们眼神发直女生们暗自羡慕的大美女跑到了操场中间,手里拿着拉拉队彩球,跳起了热情洋溢又青春惹火的舞蹈。   没人再看热身的大男孩儿们了,全都盯着满屏的大长腿小蛮腰看的不停。   高三的拉拉队一边跳一边喊着口号:“高三高三,风姿翩翩;高三高三,非同一般;高三高三,猛虎下山。”   这个口号很聪明,直接把荣誉上升到了整个年级的高度,高三的学生们疯狂的呐喊鼓掌,跟着一起高喊口号。   高一的学生们不由把目光投向了站在场边的十二班拉拉队,期待着她们也有精彩的表现,他们好有底气和高三的学生打擂台。   钱芳芳和队员们面面相觑,脸色都有些阴沉。林仙月倒是觉得高三女生们跳的挺好看,看得目不转睛。   比颜值她们其实不输给高三的学姐,但是高三的学姐们明显比她们会画妆,身材更惹火。这么一来,顿时把她们的风头给压下去了。   更何况她们还偷偷摸摸编排了拉拉队舞蹈,明明前几场都没有表演的。这群心机小婊砸,摆明了是来给她们下马威的。   这个下马威她们还不得不吃,一个校篮球赛而已,怎么还专门编排舞蹈啊?何至于此?   十二班的拉拉队员们心里酸溜溜的,却也没有办法,只好认了。   谁知高三的学姐们跳完了舞,一群人竟然朝她们走了过来。   颜青的目光在她们身上扫了一遍,然后在林仙月的脸上停留了片刻,笑道:“学妹们,你们准备的节目呢?你们看大伙儿都挺期待呢,可不能让大家失望啊。”   周围基本都是十二班和高一的学生,闻言立刻精神一震,用力的鼓起掌来。   钱芳芳她们心里恨的牙痒痒,挑衅,这是赤果果的挑衅!   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婶都不能忍!   钱芳芳强装出一副心有成竹的模样,面带遗憾的说:“学姐,我们的音响设备出了一点问题,看来今天是不能表演了。”   其他队员连忙附和着点头,脸上纷纷露出遗憾可惜的神情,好像她们真的准备了节目,只是出了意外。   颜青哪里会不知道她们心里的小九九,爽快的说道:“原来是这样,那就太简单了,我们的音响借给你们用,要什么音乐?”   钱芳芳:“……”   队员们:“……”   你够了!你讨厌!你走开!   队员们心里好气哦,但还是要面露微笑。   钱芳芳勉强笑道:“那真是麻烦学姐了,让我们商量一下好吗?”   颜青笑的很热情很大方:“好啊,商量好了跟我说就行了。比赛还有十二分钟就开始了,你们要快点,不要让大家失望哦。”   说完,和高三拉拉队的女孩儿们笑闹着走了。临走前,她还特意又看了林仙月一眼。   林仙月觉得奇怪,她能感觉到颜青对她的敌意。虽然这份敌意并不明显,也不深刻,却来的莫名其妙。   她都不认识颜青。   林仙月不知道学校论坛竞选校花的事,所以不明白颜青对她敌意来自哪里。   颜青一直是一中的校花,从高一开始,一直到高三。   学校论坛里好事之徒们每一届的校花竞选活动,她都是以绝对的票数一路领先,最后蝉联校花宝座。   虽然校花这个名头只是学生们私下里的称呼,没有任何官方认证和实际作用,但隐形的好处多多。   最大的好处,就是最大化的满足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虚荣心——我最美!我最漂亮!我是男生们心中的女神!   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对象,再拥挤的吃饭高峰期,去食堂都不用排队。请男生帮忙,从来不会有人拒绝……   谁知道这学期却出现了意外,都快落选的校花竞选活动,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林仙月强势登场,成了颜青蝉联校花宝座的有力竞争对手。尤其是她穿着拉拉队服的照片洒满学校论坛后,新一届校花的呼声已经严重盖过了颜青蝉联校花的声音。   颜青并不那么在乎校花这个名头,她在乎的是“她输了”这个结果。   她快毕业了,不想带着一败涂地的结果离开高中校园。   快毕业的学生,总是特别留恋学校,很想在学校留下自己存在的痕迹,不至于轻易被遗忘在时光里。   蝉联三届的校花,一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眼看颜青就要完成这个成就,林仙月的横插一脚,让她起了争名夺利的心思。   所以颜青特意召集拉拉队员,为这次篮球赛排练了舞蹈。她就不信了,高一那群小女孩儿会想到排舞蹈?   就算排了,那群小女孩儿干瘪的身材,能比得上她们这群正风华正茂的高三女生?   拉拉队舞蹈效果很好,和她预想中的一样,一鸣惊人,全场沸腾。   颜青相信,有这一场震撼人心的表演,她蝉联三届校花宝座,稳了。此时,十二班的拉拉队们急的不行,她们哪里准备了什么节目啊?   钱芳芳把众人带到临时更衣室里,商量对策。   田丽脾气最火爆,直接开口怼钱芳芳:“你答应她做什么?明明没有准备节目,你让我们上去表演什么?”   钱芳芳本来就一肚子气,闻言立刻回怼:“那你刚才怎么不说?人家都逼到我们面前打脸来了,能不应战吗?”   “应战也要有应战的本事啊,我们现在拿什么应战?上去表演傻笑吗?”   其他人连忙劝解。   大家都很焦躁,时间太短了,还有十分钟比赛就开始,她们就算想临时排一个节目出来也做不到。   曾婷突然说道:“要不我们就跳千本樱吧?”   其他人眼神顿时一亮,真是一个好主意。   除了林仙月之外,其他十一个女孩子都是学音乐舞蹈的艺术特长生。前段时间舞蹈老师教了她们一个合练的舞蹈,背景音乐就是千本樱。   舞蹈节奏明快热烈,动感十足,用来做拉拉队舞蹈很合适。   她们还没有在人前表演过,正好可以拿来救急。   只是……   所有人的目光齐齐落在林仙月身上,林仙月有些尴尬,她不会。   “你们跳吧,我……给你们鼓掌加油。”林仙月说。   田丽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不会跳,也只能如此了。”   其他人没有明说,但也是这个意思。   钱芳芳却摇头道:“不好,大家都知道林仙月是我们拉拉队的一员,要是她不上场,我们怎么解释?说她不会跳?”   “那不是摆明了我们是临时凑的节目,根本没有事先排练准备吗?”   尤其是她们刚刚还在众人面前信誓旦旦的说准备了节目的,结果却自己打自己的脸。人家高三拉拉队诚意十足的认真排练了舞蹈,她们却临时凑了个节目,人还不齐怎么行?   现在已经不是节目的事情了,现在是面子的问题,输人不输阵。   尤其是高三学姐们还把荣誉提升到整个年级的高度上来,逼得她们左右为难。她们丢脸,那不是让高一整个年级也没面子吗?   田丽火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怎么办?”   林仙月觉得很尴尬,早知道就不答应加入拉拉队了。   钱芳芳的视线无意间扫过架子上的古筝,突然一顿,福至心灵的问林仙月:“你会不会弹古筝?”   这把古筝是她的,晚上她要去乐器培训班学两节古筝课,怕培训班的古筝自己用不惯,专门把自己寄放在学校音乐室的古筝拿出来。   等篮球比赛结束后,她就要背着古筝去乐器培训班上课。   林仙月微微一愣,视线也落在那把古筝上。   她会弹琴,而且造诣极深。   在修真界的时候,她有一把名为“凤鸣”的古琴,是她的法器。   这把古筝只有二十一根弦,凤鸣却有二十五根弦。一弦一柱便是一座阵法,二十五根弦加上二十五根柱,可以形成不同组合的连环阵和阵中阵,变化繁多,让人难以破解。   敌人只要听到她的琴声响起,便已经坠入了她的阵中。一曲过后,除非实力太过强大的劲敌,都会陷在阵中无法自拔。   田丽这个“炮仗”见林仙月看着古筝没说话,没好气的冲钱芳芳吼道:“她会个屁呀!她在山里长大,哪里去学古筝?”   钱芳芳也想到了这点,神色有些泄气。   实在不行的话,也只能她们十一个上去跳了。就说林仙月大姨妈来了肚子疼,不能跳舞,谁还能脱她裤子检查不成?   林仙月对钱芳芳说:“我可以试试吗?”   钱芳芳点头后,她把古筝取下来,随手拨弄每一根琴弦。她的动作很快,每根弦的不同位置都拨弄了一下,更衣室内顿时响起了一阵杂乱无章的噪音。   田丽“嗤”的讥笑出声,其他人捂住耳朵,一脸的痛苦之色。   钱芳芳从小学古筝,却觉得林仙月拨弄的手法非常熟练专业,勾、抹、托、小撮大撮、刮奏……   那双纤纤玉手仿佛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在琴弦上灵活翻飞,快的让人看不清。   林仙月熟悉了古筝每个发音部位后,立刻弹奏了一小段在修真界常弹的曲子。琴音清冽急促,宛如金戈铁马震撼人心,忽而音调一转,又如春风细雨,浅浅滋润心间。   队员们张着“O”型嘴,眼神呆滞的看着她。   她竟然真的会弹,还弹的那么好!   钱芳芳听的眼神大亮,林仙月弹古筝的技艺,她感觉连培训班的专业老师都比不上。   林仙月却很不满意,到底和她的法器差距太大,很多音调都弹不出来,音色也相差甚大。   曾婷连忙问:“林仙月,你会弹千本樱吗?”   林仙月摇头:“没听过,不会。”   众人顿时无比失望。   钱芳芳咬牙道:“你不是记忆力特别好吗?听一遍能记住吗?”   其实她心里根本不抱希望,只是不死心的问了一句。   林仙月点头:“可以试试,应该没有问题。”   队员们悬着的心又落了下来,这一会儿工夫,她们的心情就像是过山车,还是最刺激那种。   钱芳芳拿出手机,快速搜出一个网上很火的古筝演奏千本樱的视频,然后点开播放递到林仙月面前。   视频很短,三分钟多一点,林仙月很快看完了,朝众人点了点头。   “nice!”   钱芳芳兴奋的打了一个响指,突然想到什么,又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套汉服:“快快快,林仙月赶紧换上。”   这是她给自己准备的衣服,弹古筝当然要穿着汉服才更有意境。林仙月的身材和她差不多,汉服更加宽松,应该能穿上。   班上的女生敲响更衣室的门,在外面催促道:“钱芳芳你们准备好了没有,还有五分钟就开赛了。”   林仙月在钱芳芳的帮助下换上了汉服,打散了头发,戴了个简单的发饰。   突然有人说道:“没有琴架呀,她古筝放哪里?”   钱芳芳拍了拍脑袋,琴架在音乐室,现在去拿也来不及了。   “不管了,先到场上再说,马上开赛了。”   一行人急匆匆的打开门走了出去,操场上的所有人的眼睛不约而同的看了过来。   林仙月抱着古筝走在最前方,顿时吸引了全场的目光。嘈杂喧哗追逐打闹的操场上,逐渐安静下来。   钱芳芳这套浅灰色的仿汉服,羽毛提花的面料,裙摆层叠的薄纱裙片,淡淡的落樱刺绣若有似无。穿在林仙月身上,非常适合她出尘的气质,走动间衣袂翻飞,飘然若仙。   她朝众人走来,翩翩长袖,浅浅薄衣,怀里抱着古琴。犹如月宫走下来的仙子,一步一步踏入人心。   那是怎样的仙气四溢啊!   此时,男同胞们心里几乎同时响起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那句著名的话: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在梦里。   高三拉拉队集体沉默不语,众人悄悄的打量颜青,心里暗自对比,的确还是林仙月容貌更胜一筹。她身上那股清新脱俗的仙气,更是让人见之忘俗。   有些人,的确靠脸就可以横行天下。   队员们都是三年的好友同学,知道颜青的心思,这次才会出力帮她一把,同时也给自己的青春留下更多回忆。然而结果,却并不是太美好。   钱芳芳走上前来,对颜青笑道:“学姐,可以借用一下麦克风吗?”   看到颜青此时的脸色,她心里觉得倍儿爽。   颜青收回看向林仙月的视线,微笑道:“当然可以,需要什么音乐吗?”   “不用,麦克风就可以了。”   钱芳芳拿走麦克风,放到林仙月的面前。   此时林仙月在操场正中盘膝而坐,古筝横放在膝上。十一名队员在她身后集结,站好队形准备开跳。   “铮~~”   一声清冽的琴声陡然响起,继而便是暴雨般的急奏,没有一丝缓和的前奏。   随着琴声响起,队员们在她身后开始跳起热情洋溢的舞蹈。   观众们此时的心神全都在林仙月身上,远远看着她在古筝上翻飞如蝶的双手,听着耳边暴雨疾风般的节奏,脑袋也忍不住跟着点了起来。   脑袋跟着点也就罢了,还有人手指也跟着在空中胡乱的拨弄,乱弹一气。   操场上很安静,有人说话就会立刻被旁边的人制止,生怕听不清她的琴声。   大家只能在心里感叹。   很快一曲弹完,林仙月轻抬双手按在琴弦上,琴声嘎然而至。   队员们刚好跳到最后一个动作,于是大声喊出口号:“高一高一,永争第一;高一高一,自强不息;高一高一,所向无敌。”   高一的学生们又激动又兴奋,举起拳头跟着拉拉队们高声喊着口号,声音汇聚在一起,在操场上空如闷雷般经久不息。   裁判老师们彼此笑笑,感慨青春真好。等拉拉队们退场后,裁判才走进场中吹向哨子,比赛正式开始。   有双方拉拉队之间的剑拔弩张,又有两个年级之间的同仇敌忾,这场原本友谊赛般的校园篮球赛,顿时打出了NBA般的激烈战火。   高三的队员们不想输,这应该是他们最后一场篮球赛,而且他们有四个队员都是校篮球队的,于情于理都要拿下胜利。   十二班的队员更不想输,他们学习太糟糕,始终排在学生鄙视链的最末端。难得全年级不分男女齐齐为他们呐喊助威,如此出风头的关键时刻,怎么可以掉链子?   那些平时看见他们鼻孔朝天的学霸们,此时面红耳赤亢奋激动的给他们加油打气,简直太爽了!   学习不行也就算了,要是连篮球都不行,他们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   比赛很激烈,双方你来我往,都拼出了火气。   “高三高三,风姿翩翩;高三高三,非同一般;高三高三,猛虎下山。”   “高一高一,永争第一;高一高一,自强不息;高一高一,所向无敌。”   两方的口号也是此起彼伏,力求压过对方。   有句话说的好,赛场上只能有一个口号,其他的都是异端,必须压制。   都是大小伙子,拼出火气之后,动作开始大了起来。裁判给出了好几个警告之后,场上双方队员才慢慢冷静下来。   “维子,旭子,你们两个小子要不要这么拼?”   中场休息的时候,同属校篮球队的高三队员喘着气说:“哥哥们可能是最后一次篮球比赛了,你们忍心我们遗憾而归?”   张维之嘿嘿一笑,没有回话。   她那么出色,他又怎么可以输?   “刘哥,你们放弃吧,我们是不会输的。”魏旭累得像条死狗,吐着舌头兀自不肯服软:“你们马上毕业了,不用在意妹子们鄙夷的眼神,我们还要待两三年呢。”   “靠!那来呀!”高三队员们出离愤怒了。   “来呀!”高一队员们不甘示弱。   下半场更加激烈,一个裁判都看不过来,又上来一个裁判,还罚下了高三一个队员。   场上的激烈影响到周围的观众,观众们疯狂的喊着队员的名字,两边的口号声一直没停过。   比赛拖入了加时赛,双方队员的体力已经严重透支,全凭着毅力和胸口一口气在拼搏。   最后五秒的时候,高三队员灌篮成功,比分领先两分。   “高三高三,风姿翩翩;高三高三,非同一般;高三高三,猛虎下山。”   高三的学生们气势如虹,疯狂的呐喊。高一学生们情绪低落,只有五秒了,到底还是输了。   裁判把哨子含在嘴里,双手扬了起来,心里开始倒数五个数。   篮球交到高一队员手里,队员们神色沮丧,一口气散了后,只觉全身挤不出一丝力气。   “学弟们,下次加油啊!”   高三队员们哈哈大笑,然后彼此大喊:“防守,人盯人,全力防守!”   张维之朝身边疲惫的队员们大声吼道:“我们还没有输,干死他们!”   周围的高一学生们听到后,只觉胸中豪气陡生,跟着举起拳头大吼:“干死他们,干死他们……”   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吼了起来:“干死他们,干死他们……”   张维之发球,五个人如疯牛般朝着对面篮筐冲去。   全场观众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心里默默的数着数。   五。   张维之一马当先,眼中只有对面的球框。五秒,他一定可以,必须可以!   四。   有人跑来拦截他,魏旭突然从他身边窜出,替他挡了下来。   三。   又有人来拦,身边另一位队员替他挡下。   二。   剩下的三名高三队员早在三分线内严防死守,绝不会让张维之冲进来灌篮。   一。   张维之停下脚步,站在三分线外,高高的跃起,抛出了手里的篮球。   裁判的手也高高的举起,哨子随时准备吹向,眼神飘向那颗空中的篮球。   所有人的视线同时落在那颗空中的篮球上:一定要进,一定要进!   “哐!”   篮球似乎听到众人的心声,很给面子的落进了篮筐。   裁判举起的手竖起三根手指,示意得三分,然后吹响了长哨,比赛结束。   “啊啊啊啊……”   全场都是激动欢呼的吼叫,高一年级的学生们激动的跳了起来,彼此击掌相庆。这一刻,他们是一个整体,不分哪个班,拥有同样的荣光。   张维之眼里只有站在场边冲他微笑的林仙月,他朝她走过去,一步一步,缓慢又坚定。   林仙月赶紧递了一瓶矿泉水给他,连盖子都给他扭开了,小声表扬:“老板好棒。”   他板着脸接过来,神色又傲又酷:“棒什么棒,我怎么会输?”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Quinn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为什么总是这个点更新,我要好好想想…… 第三十五章   高一和高三的篮球赛后, 学校论坛上全是高一学生发布的恭贺帖子,嘚瑟的嘴脸路人都不忍看。   “高一·一班发来贺电,恭贺我大高一组获得校篮球赛冠军。”   “高一·二班发来贺电, 恭贺我大高一组获得校篮球赛冠军。”   “高一·三班发来贺电, 恭贺我大高一组获得校篮球赛冠军。”   “……”   高三的学生们基本潜水, 实在忍不住在跟帖下酸两句的,立刻被群众们揪出来一阵批斗, 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不可自拔。   没办法, 就算是水军, 也需要看的过去的战绩做支撑啊。   全校同学都知道, 高一年级是冠军,还不许人家高一学生嘚瑟一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以班级为单位的校篮球赛,怎么就变成了以年级为单位的争霸赛了?   这不重要。   高三篮球赛输了, 高三的拉拉队表现再优秀,那也是输了。   拉拉队和比赛队员的关系就是这样, 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   就好比华夏有全世界最好最多的足球球迷,奈何国家队的成绩实在拿不出手, 以至于其他国家球迷欢呼兴奋的时候, 他们沮丧着脸暗暗垂泪。   颜青心里明白,全校学生心里也清楚,新一届的校花已经尘埃落定,花落高一·十二班。   当然, 如果是高三年级在篮球赛胜利了,结果又不一样。   第二天高三组和高二组的比赛结束后,这场全校大联欢般的校篮球赛拉下了帷幕。学生会专门请来了教导处主任和副校长, 分别给初中部和高中部的前三名颁奖。   十二班是冠军,除了一张奖状之外,还获得了500元奖金。   柳老师作为班主任,亲自将奖状小心的粘贴在班上的张贴栏,然后盯着奖状看的目不转睛。   看着看着,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睛竟然湿了。   真不容易啊,她带的班也给她争回来一个冠军。   班上同学们看到了,默默的都没有说话,有些感性的女生也悄悄的红了眼。   老师和学生在一起的时间,其实远比学生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更多。虽说学生三年一换,但这三年里,学生和老师彼此都是对方关系最近的人。   尤其是班主任,和学生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学生们争光,班主任也跟着有面子。学生们丢脸,班主任也跟着没脸。   下午快上课的时候,女生们回到班里,惊喜的发现自己课桌上放着两枚德芙巧克力。拉拉队的十二个女生则是三颗巧克力,感谢她们额外的付出。   显然,这是班里篮球队员们用比赛奖金买的。   男生们什么都没有,表示羡慕嫉妒恨。   班长冯军代表男同胞们表示抗议:“维哥,旭哥,你们也太重女轻男了吧?怎么着,我们男同胞就不配享受胜利的喜悦?”   “就是就是,凭什么女生有,男生就没有?”   “见色忘义啊。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懂不懂?”   “我们要求公正待遇。”   “我们也要巧克力。”   男生们纷纷开口抗议,他们不是真的在意两枚巧克力,完全是为了打趣凑热闹。   不需要班上篮球队员开口,女生们先不干了,揪着开口的男生就是一顿批评。   大家嬉笑打闹,很是热闹。   魏旭站起身,大声说:“你们抗议个屁呀,你们是女生吗?承认是女生的,我就给发巧克力。再说我们自己都没有呢,奖金有限,只能女生才有。”   “五百块呢,虽然不多,人手两颗巧克力还是没问题吧。”赵亮叫道:“旭哥,你就承认了吧,你们就是舍不得给我们男同胞买巧克力。”   “少哔哔,奖金还有其他用途呢。”魏旭说。   “什么用途?”有男生问道。   魏旭还没来得及回答,上课铃声响了,柳老师抱着教案走了进来。   同学们起立问好之后,柳老师笑意吟吟的让大家坐下。   大家坐下后,突然发现班上的篮球队员们依然笔直的站着。   魏旭拿出一束硕大的花束,里面是各色康乃馨,搭配着满天星,张维之则拿着一盒诺大的巧克力。   两人跑上讲台,将手里的花束和巧克力郑重的递到柳老师面前。   “柳老师,您辛苦了。”篮球队员们齐声高喊。   班上的同学此时反应过来,连忙跟着站起身,齐齐喊道:“柳老师,您辛苦了!”   柳老师眼眶瞬间湿了,她接过花束和巧克力,语不成声:“你们、你们……乱花钱做什么……”   话没说完,眼泪已经滑下。   魏旭摸着后脑勺,嘿嘿笑道:“没乱花钱,我们打篮球赛冠军的奖金,是我们全班每个同学的心意。”   同学们这才知道,500元奖金的用途是这个,纷纷在心里给篮球队员们点赞。   柳老师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变得感性起来,明明脸上挂着笑,泪水却擦都擦不干净。   她望着面前的两个大男孩,又转头看着讲台下一张张青涩的脸庞,哽咽道:“都是好孩子,全都是好孩子。”   下课后,柳老师抱着巨大的花束走出班级,眼睛还有些红,脸上却挂着开心的笑容。   走廊上遇到其他老师,大家难免好奇问是谁送的花?   柳老师总是微微一笑,故作淡定的说:“班上同学们送的,哎,一群傻孩子,我又不是年轻姑娘,送什么花呀。哦对了,还送了我一盒巧克力,你们要吃吗?”   其他老师:“……”   你要是不喜欢花,你可以不要啊,你抱那么紧,生怕别人抢似的,还说不喜欢?   吃巧克力?呵呵,盒子都没拆开,我们怎么拿?   老师们当然不会那么不懂事去拆她的巧克力,面上笑嘻嘻的说柳老师有一群好学生,心里却是酸溜溜的。   十二班那群吊车尾的差生都这么会来事,他们教的尖子生班却什么表示都没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难道智商和情商真的成反比?   哼,又不是教师节,送什么花呀?还这么大一束!   老师们当然不是真的想要同学们给自己送花,只是别的老师有,自己却没有,那种滋味……   柳老师今天心情特别好,感觉连空气都无比清新。   她回到老师办公室后,见办公室里没有人,想了想,便把花束和巧克力拆开了。一共分成了九份,十二班的代课老师各一份。   柳老师又从抽屉里翻出彩纸,除了她自己那一份之外,把每一束花都重新包扎过,又把巧克力也重新包装了一下。   包装好之后,她用彩纸裁剪了八张纸片,每一张都写上相同的内容:这是我们班用篮球赛冠军奖金买的,祝老师您天天开心。   柳老师把礼物仔细的放在各自老师的办公桌上,这才回到自己办公桌,拿出剪子修剪花枝,用自己最喜欢的玻璃杯插了,放在办公桌前。   剥开一颗巧克力扔进嘴里,立刻甜进了心里。   很快,柳老师一个人的高兴,顿时变成了十二班九个代课老师的高兴。办公室里其他老师脸上不在乎,心里却是羡慕不已。   尤其是高二特长生班和高三特长生班的任课老师,心里那滋味贼酸爽。   两个班的篮球队员们拿着奖金就去外面饭馆搓了一顿,本来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和高一·十二班的学生们一比……   赵老师那样的合金钢铁直男,都特意找出一个保温茶杯出来插花,看起来有些辣眼睛。   他的老对头李老师见了,顿时牙都快酸掉了。   赵老师不吃巧克力,让办公室其他老师们拿来吃,也招呼了李老师。   李老师没去拿,当做没听见。 第三节 晚自习,林仙月照常在办公室里接受赵老师的单独辅导。赵老师已经在给她讲高三的数学内容,布置的试卷作业也都是历年高考数学习题。   他原本还担心林仙月打工会影响她的学习,后来发现林仙月一如既往的一点就通,每个知识点根本不需要他讲第二遍,这才放下心来。   他教的快,林仙月学的更快,教学进度如火箭般飞窜,   “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身体还撑得住吗?”   辅导结束后,赵老师关心的问她。   林仙月收拾东西,闻言笑道:“谢谢老师关心,咖啡店不忙,我都没感觉到累。”   赵老师点点头:“那就好,路上小心一些,有什么事情就打我电话。”   林仙月道谢告辞,回到咖啡店上班。   晚上打烊后,张维之做了杂酱面端到桌上,顺手从裤兜里摸出一小盒包装精致的巧克力,推到她面前。   “这是什么?”   林仙月不解的看着他。   张维之低头吃着面,嘴里含糊的说:“巧克力买多了,又分不均匀,我就留了下来。我不吃巧克力,便宜你了。”   “谢谢老板,老板真好。”   林仙月笑了起来,她还挺喜欢巧克力的味道。   张维之淡淡的点了点头,吃面的嘴角裂的特别大,眼睛却眯了起来,像一只笑眯眯的大猫。   连品牌名字都不一样,哪里会是多的一盒?   张维之和魏旭去超市买巧克力时,看到很多女孩儿都从货架上拿这款巧克力,他趁魏旭不注意的时候,也悄悄买了一盒。   手机那么大一小盒,就要四百八。   也就是林仙月对这些一窍不通,才会轻易相信是多出来的一盒。   校篮球赛后,十二班的同学惊奇的发现,老师们突然变得很温柔,温柔的让人害怕那种。   也不骂他们了,也不罚他们了,说话声音都小了许多。   每个人心里都有些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战战兢兢的连小差都不敢开了,生怕一不小心变成出头鸟。   老师们一看十二班的同学突然变得这么懂事,更加欣慰,学生们到底是长大了,懂事了,孺子可教也。   于是老师们越发温柔耐心,平时只顾讲课根本不管课堂纪律的老师也开始抓纪律了,见到睡觉的和看小说的就叫起来提问,回答不出就站着听课……   以前布置的作业,愿意做的就做,不愿意做的老师们也不勉强。现在谁没交作业,老师们还专门把人叫到办公室,看着他做完才准回去。   几天下来,学渣们痛苦不已,宛如地狱。   魏旭尤其惨,连觉都睡不好,整天睁着茫然无神的眼睛,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老三,我感觉自己学习进步了。你说这周月考,我会不会又拿不到倒数第二名?”   魏旭转过头,一脸烦恼的对林仙月说。   林仙月举起小拳头:“加油。”   张维之“呵呵”冷笑一声。   魏旭痛苦的嚎叫,突然朝另一排的无辜学渣发火:“熊西元,赵亮,你们两个能不能争点气?次次考试轮流抢我的倒数第二,你们要脸不?”   熊西元和赵亮顿时把脸涨的通红,心里不住的骂着三字经。   这两次班上小考,熊西元和赵亮再次光荣的垫底成了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三。   也不知道代课老师们最近吃错了什么药,上课严厉也就罢了,连考试都变得特别严格。   他们倒是想作弊,抄不到啊!   抄不到也就算了,两人伤心的发现,他们的真实水平连魏旭都考不过。   MMP!   永倒三人组就像受了诅咒似的,一旦误入这个深如大海的圈子,爬都爬不出来。   谁特么当初取的“永倒”两个字?站出来老子保证不打死他。   至于这次月考,熊西元和赵亮还真没有把握能够逃脱永倒三人组的诅咒。月考抄不到的,其他班的老师监考,而且是两个监考老师,基本没有作弊机会。   赵亮龇牙咧嘴的说:“旭哥,你要想拿倒数第二,你指着错误答案选不就行了?或者干脆交白卷。”   魏旭严肃的拒绝:“不行,那有违我做人的诚信原则。再说,我哪知道那些是错误答案?”   熊西元和赵亮同时在心里鄙夷:呸,学渣!   魏旭又对熊西元说:“老熊,算我求你了,能不能不要考倒数第二了?”   熊西元:“……我尽力。”   娘希匹!   魏旭又把视线落在赵亮身上:“小亮……”   赵亮不等他说完,连忙说道:“旭哥,我会努力的。”   后排的同学们笑的不成了,一个个像抽疯似的。   魏旭深深的叹了口气,一副高手寂寞的唏嘘,扭头对张维之说:“张少,我已经尽力了。不是我军无能,实在是敌军他更无能。”   张维之这次竟然没有对他冷笑,反而理解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懂,看来你是回不到永倒三人组了,那我也出来吧。和他们两个并称永倒三人组,实在丢不起这个人。”   他的话很大声,像是在宣布重大决意一样。   周围的同学都惊了。   万年倒数第一说他要脱离永倒三人组,原因竟然是不想和熊西元赵亮这两个学渣相提并论!   熊西元和赵亮的心情顿时风中凌乱,整个人都不好了。   尼玛你一个万年倒数第一名,有什么资格嫌弃我们?你说啊,你哪来的资格?   是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吗?   脸是一个好东西,不要轻易放弃啊喂!   魏旭闻言没有像其他人反应那么大,反而神情很是复杂,想说什么又犹豫不定,最后只简单的问道:“你走出来了?”   张维之看着他,认真的点头:“走出来了。”   魏旭握拳,锤了锤他的胸口:“兄弟,好样的!”   以前初中部那个压得所有同学都喘不过气来的学霸,终于回来了。   林仙月听到张维之的宣言,习惯性的给他打气:“老板加油,你是最棒的。”   她发现,张维之面上总是一副酷酷的表情,内心却是一只顺毛驴。只要听见她夸奖他,他心情就会特别好。   “老板?”   魏旭敏锐的抓住这个词,视线在两人脸上转来转去,狐疑道:“你们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   林仙月在张维之店里打工这件事,两人一直很默契的没有对任何人说。   林仙月是没有要说的人,张维之则是不想让人知道,哪怕是他最好的兄弟。   他害怕别人知道后,会嘲笑她是端茶递水的打工小妹。她晚上睡在他的店里,也容易引起流言蜚语。   张维之不想身后的女孩儿受到任何伤害,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来保护她。   更担心别人知道后,林仙月会离开他的店。   张维之虎着脸,不耐烦的说:“她知道我开店,叫我老板有什么不对?”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感觉到他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关系,便没有开口解释。   魏旭也是心大,闻言愣了愣,居然点头:“也是哦。”   中午吃饭的时候,范秋云等着林仙月一起去食堂。她这段时间已经不和田丽玩了,几乎都是和林仙月一起。   田丽也不怎么理会范秋云,一来是因为范秋云刻意的疏远,她不想热脸贴冷屁股,还是范秋云的冷屁股。二来这段时间范秋云以肉眼可见速度瘦下来,脸上竟然开始显露几分清秀柔美的轮廓,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两人之间渐行渐远,慢慢变成了最普通的同学关系。   “林仙月,我今天早上称了一下,比前天瘦了一斤。”   去食堂的路上,范秋云高兴的说道。   林仙月笑道:“很好,继续努力,加油瘦下来。”   瘦的越多,给的钱也越多,她真希望范秋云瘦成一道闪电。   “嗯。”范秋云重重的点头。   过了一会儿,她又有些担忧的说:“我感觉这两天练气术的效果不是太好,难道我已经到达极限了吗?”   林仙月算了算时间,差不多快一个月了,聚灵符的灵力应该用的差不多了。   她从兜里摸出一张新的聚灵符递给她:“把我原来给你的符扔掉,换上这张就好了。”   范秋云的父母是生意人,相当迷信,从小到大范秋云都带着符箓护身,知道符箓也有保质期,一般是一年。   她接过来,抽出脖子里的金佛,换上新的符箓。   “你这个符还真挺灵的。我戴着感觉都不容易疲惫,精神也很好,学习起来更加轻松呢。”   林仙月微笑道:“心诚则灵。”   范秋云点点头,又抬起头看着她:“林仙月,我妈妈让我替她对你说一声谢谢。”   “你说一个月能让我减掉十斤的时候,我心里其实并不敢奢望,能让我减掉五斤我就很满足了。可我瘦了12斤,是真正的12斤,没有反弹,没有节食,也没有吃任何减肥药来摧残身体。”   “你知道我瘦下来最高兴的是谁吗?是我妈妈,那天我看见她都哭了。”   “她说她从小也是一个胖女孩儿,总是被同龄人排挤嘲笑,长大的过程很辛苦。所以她希望我能瘦下来,不想让我的青春也过的和她一样委屈。”   “她不停的给我报健身班减肥班,花了很多钱,可惜结果总是让人失望。幸好我遇到了你,谢谢你。”   范秋云的道谢很真诚,让林仙月觉得受之有愧,她只是为了赚范秋云的减肥费用,当不起她的感激。   “不用谢,我也是为了赚你的钱。”   范秋云“噗嗤”笑了:“我妈让我问你卡号,她会把费用给你打过来。”   林仙月眼神陡然一亮,满脸期待的说:“那我下午请假去办卡,然后告诉你卡号。”   她终于有钱了,真正属于她自己的钱。   林长峰给她的卡,她一直放着没动,自然也不会把钱转进那张卡里。   “好啊,我给我妈打电话,约好时间让她陪你去吧。她想见见你,跟你谈一笔生意。”   林仙月疑惑道:“你妈妈和我谈生意?谈什么生意?”   范秋云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我也不太清楚,下午你们见面谈谈就知道了。”   “好吧。”   林仙月爽快的答应下来,能够谈生意赚钱,她当然不会拒绝。   两人刚进食堂,叶礼一眼就看到她们。他和邹剑清冲过了,拿过两人的饭卡饭盒就去帮她们打饭。   范秋云和叶礼他们混熟之后,也自然而然的加入了学习帮。   她很喜欢这群初中部的小孩儿,更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探讨学习。她从开始的听不太懂,到现在已经能够插上话了,进步相当明显。   这群初中部的学弟学妹,帮了她很多,给她讲题补课从来没有不耐烦,也不会嫌她笨。   以前家里给她请了家教,她却怎么也学不进。想不到和这群学弟学妹们在一起,她竟然学的那么轻松。   和优秀的人在一起,自己也会慢慢变得优秀起来。   范秋云突然很感慨,忍不住看向身边的女孩儿:“林仙月,认识你真幸运啊。”   她从身体变瘦到学习进步,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林仙月。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Quinn和Fliegen两位亲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第三十六章   范秋云一定要陪林仙月去银行, 两人便去办公室找老师请了假。   出了校门,范秋云拉着林仙月站在路边等候。   过了大约五分钟,一辆银灰色奔驰小车停在两人面前。车窗落下, 段晓芳冲范秋云叫道:“宝贝, 快上车。”   范秋云拉着林仙月进了后座后, 段晓芳一踩油门发动了车子。   段晓芳和范秋云一看就是母女,同样圆圆胖胖的脸, 同样圆圆滚滚的身材, 两人的五官也很像, 脸上的表情都很相似。   “你是林仙月?变得这么漂亮了啊!”   段晓芳曾经见过林仙月一眼, 同住一个小区,林仙月被林长峰从南方山里接回来的那段时间,一度成为小区妇女们遛狗抱娃时的谈资。   尤其是王秀丽见人就倒苦水,着实引起了小区妇女们的同情和恻隐之心。   她印象中林仙月是一个畏畏缩缩又土里土气的女孩儿, 谁知这次一见,竟然出落的这般水灵美艳, 像个小仙女似的。   果然是女大十八变, 真希望女儿和她在一起,也能沾点仙气。   “阿姨好, 我是林仙月。”   林仙月礼貌的向段晓芳问好, 面带微笑,神色落落大方。   段晓芳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坐在她旁边的女儿,活脱脱的公主和丫鬟的鲜明对比。   她不由暗叹:由女及母, 林仙月的母亲年轻时一定是一个大美人。   “你好你好,不要那么客气。你想去哪个银行办卡?”   “都可以。”   段晓芳点点头:“好吧,那就去附近百达广场的银行, 办完事正好喝茶聊天。”   段晓芳把林仙月带去了百达广场的银行,领着她在柜台办卡,然后当场转了三万块给她。   林仙月心里一惊,段晓芳给的钱太多了。   她原本以为段晓芳能够给她几千块就算不错了,想象中段晓芳最大化的慷慨,也是给个一万。   十二斤肉五万块,一斤肉等于四千块,这是人肉吗?   这分明是唐僧肉啊!   “妈,怎么才给林仙月三万?”范秋云不高兴了,拉着她妈撒娇。   林仙月:“……”   她看向范秋云的目光有些震惊,三万块钱还少?   是不是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货币购买能力理解有误,其实三万块钱根本买不了什么东西?   段晓芳眼神无奈的看了一眼范秋云,这个傻闺女,就算你胳膊肘往外拐,至少也是朝自己以后的男朋友拐吧?   “少了吗?你们当时谈的是多少钱?”   段晓芳看向林仙月,范秋云没有具体给她说要多少钱,所以段晓芳按照那个减肥中心的收费标准给的。   “不少不少,很多了。”林仙月连忙说道:“谢谢阿姨。”   她心里满足的很,手里紧紧的攥着银行卡,里面是她在这个世界上赚的第一笔钱,而且赚的如此轻松快捷。   三万块钱,不算是小数目。   她每期的学费加上学校里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也就五千块钱左右。这三万块,足以保证她安心学习,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   再加上她在张维之店里打工,每个月有三千块。三年下来,省着点花,大学的学费生活费说不定也足够了。   最最重要的是,有了这笔钱,她终于获得了一分难得的安全感。不用害怕张维之有一天会把店盘出去,不用担心哪天她再无处可去。   林仙月握着手里的银行卡,想起她在修真界时,用一年时间辛苦炼制的阵盘和符箓,换取第一件法器时的激动心情。   那是一把古琴,虽然只是初阶法器,她却视若珍宝,一直都妥帖保存。   以至于她以后的法器都选择古琴,而不是修士最喜欢最常用的飞剑。   林仙月是一个极度念旧的人,总觉得故剑情深,第一个伴随己身的,总是最贴心的。   段晓芳看到她一脸满足开心的模样,不由笑了起来。   这女孩儿,倒是很容易满足,挺好的。   段晓芳把两个女孩儿领到二楼一间奶茶屋,给两人点了两杯奶茶,随意闲扯了几句,进入正题。   “林仙月,这次请你见面,其实是我有一桩生意想和你谈谈,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林仙月坐正身子,神色端正的等她说出下文。   段晓芳见她如此郑重,也不由坐正身子,收起脸上的笑容。   “我和秋云她爸一直经营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生意马马虎虎,还算过得去。这些年手里也积攒了一些闲钱,想投资一些其他的业务。”   “这些天看到我家宝贝练你那个练气术,效果十分显著,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我灵光一闪,最近国内减肥塑形的健身业务趋势很好,我就想能不能也开一家减肥健身所。”   段晓芳看着林仙月,正色道:“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帮我家宝贝减□□重的,到底是你那个练气术,还是你给她的符箓?”   段晓芳很有生意头脑,从自家宝贝身上,立刻想到了一桩赚钱的生意。   这年头,人们营养过剩,越来越注重颜值和身材。可以说不管是男人女人,都有减肥健身的需求。   如果林仙月的练气术真的有效果,而且毫无副作用,想想也知道她开办的减肥健身所生意会火爆到什么程度。   这个想法段晓芳半个月前就有了,为此专门跟着范秋云学了练气术,每天都陪着她练。   然而奇怪的是,范秋云“日益消瘦”,每天却精神勃勃。她自己累得气喘吁吁浑身无力,体重不减反增。   段晓芳和范南山想了很久,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是练气术并没有那么神奇,要么是林仙月给范秋云的符箓有古怪。   第一个原因说不通,毕竟范秋云减肥的效果两人亲眼目睹,骗不了人。范秋云并不是容易减肥的体质,这些年段晓芳花了那么多钱替女儿减肥,结果越减越肥。   原因那就只能是第二个。   段晓芳看过范秋云的那枚符箓,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她自己戴在身上练了一天,却能明显的感觉到练气术变得不一样了,出的汗水都夹杂着油腻。   林仙月微微一笑,拿起面前的奶茶喝了一口。   借着喝茶的工夫,她脑海里飞速思考应该怎么应答。   段晓芳想把练气术开发赚钱,这一点林仙月倒是无所谓。没有灵气,练气术也就是一个空架子。练久了也能通经活络,强身健体,但也就是如此了。   但要想像范秋云一样有明显的减肥塑形效果,却少不了她的聚灵符配合。   段晓芳应该知道符箓才是关键,所以找上自己,原来是想谈这个生意。   林仙月放下茶杯,说道:“练气术是形,符箓是神,形神不离,乃有妙用。”   似是而非的一句话,段晓芳却听懂了。   练气术也要,符箓也要,果然和他们夫妻俩猜测的一样。   那接下来就好谈了……   段晓芳没有问符箓的来历,也没问符箓有什么用。她只需要知道减肥必须要练气术配合符箓,而符箓只有林仙月有就可以了。   范秋云跟她说过符箓的事,是把林仙月养大的师傅给她的,听说是一个深山寺庙里的老尼姑。   “宝贝,妈妈有些想吃冰淇淋,你去买一些来。”   范秋云看看老妈,又看了看含笑不语的林仙月,“哦”了一声站起身,出去买冰淇淋。   “如果我的减肥中心开办起来,就需要很多的符箓,你能提供吗?”   以前林仙月肯定不能提供,毕竟她找不到合用的符纸和朱砂,但现在认识了鲁羽,她觉得问题不大。   就算鲁羽不能提供,她现在有钱,可以购买原材料,然后自己配制能用的符纸和朱砂。   “那就要看多少了?还有,我的符箓佩戴后只能保证一个月内有效,这点你要先知道。”   “前期肯定需要的量不大,我会只对VIP高级会员推销练气术减肥套餐,顾客效果出来之后,到了后期肯定需求量会大增。”   段晓芳抬手说:“不过你放心,练气术减肥套餐价格昂贵,一般人肯定不会选,只有真正的有钱人才舍得。我估计,后期每月不会超过五十枚。”   林仙月闻言摇头:“不行,最多每月十枚。”   聚灵符尽管是最初级的符箓,但她现在修为境界低,灵力不多,每个月最多能炼制十枚聚灵符。   而且这方天地本来灵气就稀薄,方圆百里就那么一点灵气,炼制再多聚灵符也没有效果。   段晓芳并不觉得意外,这样的灵符显然不是外面十块钱两张的大路货,每月能有十枚已经出乎她的预料了。   她拍了拍掌:“也行,我就把套餐价格再提高一些就是了,每月最多十个名额,玩一把饥饿营销。”   “现在我们谈谈合作,我希望你的符箓独家供应给我。也就是说,你的符箓只卖给我,每枚符箓我开价五千。当然,这只是现在的价格,如果练气术减肥套餐价格提高后,我也会相应的提高符箓价格。”   林仙月喜出望外,一枚聚灵符就能卖五千块钱?   她眼睛晶亮的望着段晓芳,瞳孔里散发出金钱的光芒。   林仙月无比感慨,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金钱,说的果然没错。   她只需要画一枚聚灵符,也几分钟的事,就能进账五千块!   简直像是一场梦。   林仙月根本没有和段晓芳讨价还价的意思,她不管段晓芳能够靠聚灵符赚多少钱,那都是段晓芳的本事。她只知道如果让她自己卖,十块钱两张都没人买。   毕竟这里不是修真界,东西好坏,能值多少,大家彼此心里门清。   生意谈的很愉快,段晓芳虽然是生意人,为人却很厚道。其实她开五百块一枚,林仙月现在都会答应,至于以后,那是以后的事情。   不过她这般做法,对林仙月来说犹如雪中送炭,对她大生感激之情。即便以后段晓芳的竞争对手出更多的钱,林仙月也依然坚守今日的承诺。   都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两人三言两语便敲定了合作方案,彼此开心的碰了杯。   两人也没有立合同,反正立了也没有什么法律效应。段晓芳很明白,除非林仙月真心给的,否则随便画两张符那也可以交差。   范秋云买了三个冰淇淋回来的时候,段晓芳正在向林仙月打听小流云寺的地址。言语间对林仙月的师傅很是崇敬向往,表示有机会一定要去小流云寺烧香,然后向她师傅求几枚平安符招财符。   “走吧,送你们回去上课。仙月啊,到时候我们电话联系。”   “好的阿姨,谢谢阿姨。”   两人相视而笑,弄得范秋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   月考如期来临,尽管知道很难有机会作弊,但十二班的学渣们依然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文具盒打开是三层,每一层都有缩印的小炒;桌子上用铅笔写下了英语单词和数学物理公式;橡皮上写满了字迹,就连矿泉水瓶子的商标上都隐约看得出密密麻麻的字迹……   简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作弊手段之高,心思之深,让老师们叹为观止。要是把这心思用一半在学习上,考试还需要弄这些歪门邪道吗?   考数学的时候,半小时还没到,两个监考老师已经收了一堆的小炒。   有同学在大腿上写字的,这个没法没收。老师也很绝,直接把墨水倒在他的腿上,看你怎么炒。   学渣们其实知道作弊没有意义,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然而就像人越缺什么,就越喜欢炫耀什么似的。他们学习差,就特别在意成绩,哪怕虚假的成绩。   大概是潜意识里,想要证明自己是学生。   两天紧锣密鼓的考试,结束的那一刻,所有学生齐齐松了一口气,如脱缰的野马飞奔出来教室。   月考过后,周日放假一天。   失意港湾晚上九点才开业,林仙月拿出一本柳老师给她的《高考满分作文范本》,准备今天花时间研究一下高分作文该怎么写。   写作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但作文想要拿高分,还是有许多取巧之处。   多读书,学会借鉴。好的文章、好词、好句,学会积累。或者标新立异,多多积累素材,善用名人名言等等……   柳老师跟她说了很多方法技巧,并且给她布置了每天都要写一篇800字日记的作业。真要坚持两三年下来,作文想不得高分都难。   张维之从厨房端出早饭,一盘黄金澄澄的南瓜饼,两碗青菜稀粥,外加两个煎蛋和一小碟清脆的泡菜萝卜丁。   林仙月赶紧收拾好桌子,又去厨房拿了筷子和两个饭勺出来。   “老板,真好吃。”   林仙月夹了一个南瓜饼咬了一口,顿时眼神一亮,外酥内软唇齿夹香,口感非常的棒。   张维之厨艺很不错,虽然咖啡店每天只供应简餐,味道却并不比外面餐厅专门供应的饭菜差,甚至更可口。   张维之听见林仙月的夸奖,脸色没什么变化,鼻子里“嗯”了一声。   林仙月却感觉的出来,他心情很好。   果然是顺毛驴,只要一夸就高兴。   今天不上课,不赶时间,张维之特意起了个大早做南瓜饼。他发现林仙月的口味偏甜又偏软,南瓜饼她应该会喜欢吃。   果然……   张维之见她吃的眉眼弯弯,他嘴角也悄悄扬了起来。   随后,他的视线落在她身上的衣服上,眉头渐渐皱起。   已经过了十二月,C市的气温一下降到十度以下,林仙月却依然穿的很单薄。   一件白色T恤,一件粉红色的化纤外套,脚下是一条牛仔裤,鞋子是一双夏天穿的网面运动鞋。   都是一眼就看得出来的地摊货,全身上下加起来都不会超过一百块。而且衣服又旧又不合身,袖子露出一截纤细白嫩的手腕。   店里没开空调,他看着都觉得冷。   张维之放下筷子,打开店里的中央空调,把温度调到二十八度。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还以为他冷,低头继续吃饭。   她有修为在身,天气冷热对她来说毫无意义。   张维之沉着脸坐下来,吃着甜糯的南瓜饼,却觉得味同嚼蜡。   他不能给她直接买衣服,他怕伤到她的自尊。   员工福利?   不行,太刻意了,她又不傻。   假装买衣服买小了,懒得退,所以只能便宜她了?   更不行,我不可能卖女装吧?我又不是女装大佬。   突然,他想到什么,抬头看了她一眼,伸手从兜里摸出钱包,漫不经心的说:“你上班有一个月了吧?”   “一个月零两天。”林仙月咽下嘴里的食物后,回道。   “嗯。”   张维之点点头,从钱包里抽出一叠大红钞票,点了一下,递到她面前:“你的工资,多给了五百奖金,别说我这个老板的黑心啊。”   林仙月诧异的问:“为什么要多给五百奖金呀?”   张维之瞪了她一眼:“我心情好,就喜欢有事没事给员工发奖金,你有意见?”   林仙月连忙摇头:他是老板,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她哪里敢有意见?   希望老板继续发扬这种任性风格,有事没事给员工发奖金。   她接过那叠崭新的钞票,上面还有略微刺鼻的油墨味道。   林仙月却一点都不觉得难闻,反而情不自禁的吸了一口,这大概就是金钱的味道了,果然很让人着迷。   “谢谢老板!”   林仙月心情大好,捧着这叠纸币,感觉非常的满足。   虽然段晓芳给她的钱是这笔钱的近十倍,但银行卡上的钱再多,也只是一串数字,哪比得上真金白银来的震撼人心?   林仙月饭也不吃了,捧着钱就冲向休息室,准备妥善藏起来。   张维之:“……”   他知道她有些财迷,却不知道她竟然如此财迷,真是白瞎了她这一身超凡出尘的气质。   他给她钱不是让她藏起来的,是买衣服的,至少拿一部分来买衣服啊喂!   “嗯哼~~~”   张维之重重的咳嗽了一声,林仙月站在休息室门前,转过身看着他,眼神有些不解。   片刻后,她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连忙捧着钱又走回来:“对了,还没扣除手机的钱呢。”   张维之摆手阻止了她数钱的动作:“这是你第一个月的工资,很有纪念意义,应该保持完整,下个月再扣就是了。”   林仙月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也就不再坚持。   张维之又说:“今天白天没什么事,你陪我的商场买些衣服鞋子。天气越来越冷了,夏天的衣服穿不住。”   林仙月不太想出门,她还准备用今天的时间研究高分作文怎么写呢。   然而面对刚给她发了奖金的任性老板……   “好的老板。”   林仙月再次感受到了金钱的力量,她以后也要赚很多很多的钱。   张维之没有带林仙月去高档的商场,而是选择了一个商品价格很亲民的普通商场。   他在男装区选了两件羽绒服外套,两条厚牛仔裤,和一套冬季运动服,一双黑色运动鞋,全程用时不超过半小时。   张维之换衣服的时候,林仙月负责帮他拿着外套,以及发表对新衣服的意见。   他长得帅,五官立体,脸颊轮廓如刀削般分明。一米八二的个子,身材又那么好,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什么衣服都非常好看。   店里陪着男朋友买衣服的女生们都在悄悄看他,再对比一下自己的男朋友,女生们觉得自己找了一个假男朋友。顿时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弄得男朋友们莫名其妙,不知道哪里又做错了。   “美女,你男朋友长得可真帅。”   年轻的女店员眼眸泛彩,视线就没从张维之身上挪开过,一边对林仙月说。   穿衣镜前的张维之听到了,背脊一僵,脸顿时红了,耳朵也悄悄的竖了起来。   林仙月点头:“嗯,是很帅。”   先前张维之进去换衣服的时候,便有女孩儿有意无意的问她,他是不是她男朋友之类的话。   林仙月不想郑重其事的一遍遍跟陌生人解释她和张维之的关系,索性避而不答。   而且,她也不是很喜欢店里女孩儿们看张维之的眼神。跟她们又不熟,为什么要告诉她们?   张维之听到林仙月的话后,脸像着了火似的,连耳朵根都红了。他连忙又钻进了更衣室,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她竟然没有否认!她为什么没有否认?!   哼,谁是她男朋友,老子是老板。   作者有话要说:特别感谢Quinn、callmecc、Fliegen和董小姐四位宝贝投的霸王票,让亲们破费了,么么哒。   今天去医院检查了一下身体,更新迟了,让大家久等了。 第三十七章   张维之脑子里胡思乱想, 好一会儿才从更衣室里出来。   他也不看林仙月,对女店员说:“这套,这套, 还有这套, 都包起来。”   一副财大气粗的款爷样, 挑的全是林仙月说好看的衣服和裤子。   张维之结账后,把林仙月带去了女装店, 状似随意的说:“来都来了, 你也挑几件衣服吧, 天气越来越冷了。”   林仙月微微一顿, 随即点头说:“好。”   其实她并不觉得冷,不过身边的人都穿着冬装,她再穿秋装,的确显得不合适。   店员热情的替她挑着衣服, 一边赞道:“小美女这么漂亮,身材又好, 这几件新款, 非常衬你的气质。”   说完,好恭维的对张维之说:“帅哥, 你眼光真好。”   张维之别过头, 没说话,一副我冷酷我无情的模样,嘴角却悄悄裂开一丝傻笑。   女店员看了,心里暗笑。   趁着林仙月进更衣室试衣服的时候, 女店员开始对张维之推荐店里的最新款。她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出面前这个别扭的大男孩眼底藏都藏不住的爱意。   这单生意要想做大,最后还得看这个大男孩儿的意思。   张维之装作不在意似的听着女店员的推荐, 无聊的到处乱看,只时不时的点点头。   女店员暗自观察他的反应,只要是他点头的衣服裤子,就会取下来放在一边。   林仙月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女店员手里已经抱着好几件衣服裤子。V领针织衫,加厚卫衣,高领毛衣和修身羽绒服,还有一件米白色风衣。   裤子也选了三件,加厚的阔脚裤和加绒的牛仔裤,还有一条很有厚度感的暗灰色毛呢短裙,搭配了厚厚的黑色打底裤。   林仙月穿着新衣服出来的时候,店里的人都不禁眼前一亮。   蓝色的针织衫搭配白色小高领毛衣,下身一条修身的牛仔裤,简简单单的搭配,穿在她身上却显得优雅又温柔,漂亮又清纯。   仿若一瞬间长大的邻家小妹,望之令人心动。   “哇,真好看,美女穿着很合适。”店员发自真心的夸赞道。   林仙月听了微微一笑,顿时染上万千风情。   店里正在挑选衣服的其他女顾客,不由放下手里的衣服,开始选择和她同款的搭配来试穿。   张维之指了指女店员手里的一大堆衣服裤子:“这些都试试,看看那套合适?”   林仙月见状,摇头说:“不用了吧,这套就挺好。”   张维之说:“一身怎么够,总要有换洗的吧?反正来都来了,以后也没多少时间来买。”   女店员连忙说道:“就是就是,多试试总是好的,万一还有更合适更喜欢的呢?美女,衣服总是要上身之后才看的出效果,不试怎么知道呢?”   说着又把林仙月推进了更衣室,把抱着的衣服裤子都放在里面让她慢慢试。   “这些衣服裤子,包括她刚才穿的那一身,多少钱?”   张维之对走出来的女店员问道。   女店员顿时热情的笑了来:“都是今年的新款,我帮你算算。”   她拿着计算机快速的按了一会儿,告诉张维之一个数字。   张维之眉头皱起,脸上浮现出为难之色。   女店员见了,以为他嫌贵,连忙又说:“你办一个会员,可以打八折。”   打八折,还是要接近四千块。   张维之想了想,说道:“她出来之后,你告诉她店里活动,买十件以上,会员打三折。”   “啊?”女店员傻眼的看着他。   “剩下的钱,我手机悄悄支付给你。”张维之小声补充道。   “哦。”   女店员恍然大悟,不由深深的看了张维之一眼。   如此小心翼翼的呵护和尊重,他一定很喜欢里面那个女孩儿吧?   她朝他笑了笑,小声鼓励:“加油啊帅哥,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   连付账都不敢光明正大的付,显然还没追到手。   张维之面红耳赤,呐呐不得言。   两人在外面的小声对话,林仙月耳聪目明,在更衣室里听的清清楚楚。   她有些哭笑不得,然而心里却止不住的泛起阵阵暖流。   这个男孩子啊!   前世她对他了解甚少,两人几乎没有说过话。   那时她胆小,也不敢跟他说话,觉得他又凶又恶,脾气坏得很,还顶了个校霸的名头。   可林仙月清晰的记得,那时班里几乎所有人都叫她林老鼠,看她的眼神明显带着鄙夷嘲弄。然而她的两个前桌,张维之和魏旭从来没有叫她林老鼠,更没有拿那种有色眼光来看她。   没想到她转世回来,再活一回,这男孩子却给了她少有温暖和善意。   她爱钱,源自于她被林长峰带到C市后的惶恐不安和恐惧感。   到了修真界,同门都苦心修炼,她也甚少出山门。整日都待在洞府要么修行,要么炼制阵盘符箓。   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囤积灵石丹药和法器,为此还被同门笑话为小财迷,这同样源自于她的不安全感。   她总觉得有钱傍身,就算全世界都不要她,她也不用担心无处可去,也可以过得很好。   但是,她爱钱,并不代表她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啊。   ……   张维之虽然和店员商量好了,却仍然有些不放心。他知道林仙月很节省,已经达到财迷的地步,还真没把握她会“贪”这个便宜。   谁知结果却十分顺利,店员跟林仙月说了之后,她稍微想了想,便同意了,然后爽快的付了钱。   林仙月没有戳破张维之和店员的“秘密”,那样小心翼翼的尊重,那样发自真心的好意,她怎能冷冰冰的拒绝?   张维之又带她去了旁边的鞋店,店员替她挑了一双棕色小短靴和一双黑白相间的休闲运动鞋,林仙月也爽快的付了钱,都没给张维之和店员商量“打折”的机会。   两人提着大包小包的衣服鞋子,打车回到了店里。   “新衣服要洗过再穿,有些不能用洗衣机洗,我帮你洗吧。”   林仙月翻出张维之买的新衣服,把不能手洗的衣服挑出来,然后抱着去了厕所洗衣服。   “多冷啊,就用洗衣机洗,没关系。”张维之连忙阻止她。   “只是顺便,反正我的也要洗。”   林仙月笑了笑,指了指她那堆衣服。   张维之倒是没有再拒绝,跑去了厨房做饭。   他回过头,看着蹲在厕所洗衣服的林仙月,不知怎么就想起小时候电视里放过的一段黄梅戏: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   想着想着,他感觉脸上发烧,连忙低头钻进厨房。   有人说,男孩子的长大往往是在一瞬间,在他遇到那个想要保护的女孩儿的时候。   晚上打烊之后,林仙月又给了张维之一枚聚灵符,上次那枚聚灵符快没有灵力了。   “不是上个月才给了我吗?怎么又给?”   张维之一边问,一边从脖子里拉出一个防水福袋,把新的聚灵符放了进去,旧的却也没有拿出来。   他觉得把符箓放在钱包里不太好,在网上买了一个防水福袋回来挂脖子上。   “我学艺不精,画的符箓只能保证一个月内有效。”   林仙月没有解释太多,又说道:“下个周日学校放假,我教你一套练气术,经常练练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你在寺里学的?寺里还教这个?”   林晓月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天下武功出少林嘛。”   张维之无所谓的点点头,他从小学武,传统古武和现在流行的跆拳道散打,他都学的不错。多学一套,也没什么。   学生们周日放假,一中的老师们却没有放假,而是在学校加班批改月考试卷。   “咦?古怪。”   钟老师突然疑惑出声,眉头紧皱。   “怎么了?”   其他老师看了过来:“老钟,什么古怪?”   “这套物理试卷满分。”钟老师说道。   “哟,谁这么厉害?这次的物理试卷可不简单啊,是白霖还是李彦鹏?或者是万宝?”   三个名字都是高一重点班的物理尖子生,也是高一年级前十名的学霸。   钟老师摇摇头:“张维之。”   “谁?”   老师们惊讶极了,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纷纷起身走了过来。   钟老师把试卷递给他们,办公室里都是高中部物理组的老师,接过试卷一一传阅后,人人脸色古怪。   “会不会是作弊了?”   有老师发出疑问,然后问高一·十二班的物理代课老师:“老周,十二班的物理是你教的,你觉得张维之能考满分吗?”   周老师也是一脸疑惑:“没可能啊,我记忆中张维之的物理从来考上三十分过,而且他上课就是睡觉,也没听讲。”   “那就是作弊了。”其他老师断言道。   钟老师摇摇头:“作弊得满分,首先要帮他作弊的人得满分才行。”   “十二班不是有个林仙月,前两次周考,分数都能排进年级前十名吗?这次她考了多少?”   “对对,林仙月的试卷在谁那里,赶紧看看。”   周老师翻找了一下,抽出林仙月的试卷:“在我这里,她也是满分。”   其他老师“哦” 了一声,似乎找到了原因。   “但是……”周老师一个转折,摇头道:“林仙月和张维之的答案虽然一样,但是解题过程却不全相同。”   其他老师连忙对比了两人的试卷,重点都放在最后四道计算题上面。   果然答案虽然一致,但解题步骤却不全然相同,很难证明是张维之抄林仙月的。   老师们对此表示不解,但仍然不敢相信张维之真能得满分。   林仙月也就罢了,毕竟还有前面好几次考试成绩打底,而且上课认真,学习态度无可挑剔。   张维之……   老师们对他的印象极差,初三时就把四个高三年纪的体育特长生打进了医院。后来又闹出拿一把菜刀追着街上的小混混们跑了几条街的事,还差点被媒体报道,给一中抹黑。   虽然他上了高中之后,没有再闹出什么丑事,但那是因为他已经是校霸,没人敢惹他。   嘿!奇了怪了,永倒三人组是怎么了,想要变成永正三人组吗?   先出一个林仙月,再来一个张维之,下一个是不是魏旭?   钟老师手指在桌上敲了敲,缓缓开口:“也有可能他真能考满分,毕竟他以前在初中部时,次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   其他老师表示不认可:“就算让初三物理第一名的邹剑清来做,这套试卷他都未必能及格。张维之初中时基础再好,然而荒废了一年,高中又没学,怎么考满分?”   同样的对话,也出现在其他老师办公室。   数学组的老师们纷纷质疑张维之的数学成绩,他竟然也考了个满分。这次月考,整个年级数学满分的也才五个人,其中十二班竟然占了两个。   搞得老师们都在疑惑,莫非十二班才是隐藏的重点班,一班和二班只是普通班,而普通班则是特长生班?   这不科学!   “老赵,张维之是你的学生,你怎么看?”   李老师见赵老师一直没参与他们的讨论,便把矛头对准了他。   他教的学生,只有白霖和刘芳芳考了满分,竟然和赵老师打了个平手。要知道他教的可是重点班,居然和十二班打成平手,那不是证明他比不上赵老师吗?   这让一直把赵老师当做对头的李老师如何能服气,他完全有理由怀疑张维之作弊。尽管监考十二班数学考试的老师信誓旦旦,表示张维之肯定没作弊也无法打消他的怀疑。   赵老师翻起眼皮,不咸不淡的说:“我还能怎么看?我当然用眼睛看。”   “噗~~~”   其他老师笑了起来:“赵老师,你真相信张维之有实力考满分?”   赵老师哼了一声,冷冷的说:“有什么好怀疑的,你们忘了初三时,他差点就进清北领军人才计划训练营吗?”   “那是初中时,学习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他这一年有好好上过课吗?有好好学习过吗?”   李老师脸都涨红了,赵老师那副理所应当的表情和语气,刺激到了他。   赵老师淡淡道:“他和其他学生不一样,不需要像他们一样整天刷题补课,这种学生你没见过吗?”   李老师哑然,这样的天才学生他还真见过,虽然极少,但的确很妖孽。整天玩耍不用功,考试却能轻松碾压天天努力到半夜的学生。   凭着张维之在初中时的表现,李老师还真说不出“他又不是这类学生”的话来。   相比起理科老师们的惊讶,文科老师们对张维之的成绩就不那么奇怪了。张维之又没得满分,连高分都算不上。   倒是英语,张维之竟然考了145分,英语老师把分数加了几次,才敢相信没有算错。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callmecc亲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今天太困了,字数少一点,下次补起来。 第三十八章   周一学生们返校, 课间操后,惊讶的发现学校张贴栏已经换上了这次月考排名。   各年级的学生挤在张贴栏下,脸上尽量装出淡然的模样, 眼睛却紧盯着排行榜上搜索着自己的名字。   很快, 学生们发出一声惊叫, 年级排行榜第一名有两个名字。   一班的校草学霸白霖,和十二班的校花学霸林仙月, 并列年级第一。   白霖排第一, 大家司空见惯, 早就见怪不怪了。   倒是林仙月从上次排名第三十七, 一下子跳到了第一,顿时让所有人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年级百强榜,各个都是学霸,前进一名都十分吃力, 毕竟大家都在努力,谁也不敢松懈。   成绩涨幅这么大, 简直堪称灵异事件。   不过感到震惊的大多是年级排行榜十名开外的学生, 年级前十的学生对林仙月突然排到第一名,虽然也很惊讶, 却不明显。   班主任早就告诉过他们, 林仙月前两次周考的成绩都能排进前十,甚至前五。只不过周考没有进行年级排名罢了,这次月考,她的排名进入前十很正常。   只是原先的年级第十名刘芳芳同学, 心里很不痛快。   这次月考,她竟然掉出了前十,排在了第十一名。   掉排名没什么, 偶尔考试失利,或者掉以轻心,排名难免会被后面的同学赶超,也算常事。但挤掉她名次的,竟然是张维之。   张维之是谁?   全校就没有不认识他的,从初三开始就是一中的校霸,差一点被勒令退学的传奇人物。更广为人知的是他永倒三人组之一的身份,而且还是万年倒数第一。   怎么着,永倒三人组是准备齐齐逆袭?   一个年级倒数第一,突然打进百强榜,还排进了前十,这让每天辛辛苦苦努力看书刷题的学生们情何以堪?   又怎么能轻易接受?   “作弊,张维之一定作弊了!”   刘芳芳气的小脸通红,输不丢人,反而能激励她更加努力。但是输给一个年级倒数第一名的学渣,作为学霸的自尊心让她感受到了强烈的羞耻。   她不仅怀疑张维之,连排名第一的林仙月她也怀疑上了。   刘芳芳的想法并不偏激,反而很正常。学习并非是一蹴而就,都是点滴积累,每天进步一点点,哪有突然从倒数第一变成年级前十的事情?   立刻有人把高一年级百强榜的照片发到了学校论坛,马上引起了全校学生的高度关注。   标题就讥讽:“呵呵,百强榜前十名有两个都是永倒三人组,一个第一名,一个第十名,你们相信吗?”   照片上林仙月和张维之的名字被粗红线圈了起来,然后在两人的名字上重重的打了一个问号。   强烈的质疑和讽刺透过这个诺大的问号,不言自明。   学生们表示震惊之后,同时感受到一股说不出来的委屈和愤怒。   这种感觉就好比游戏里面辛辛苦苦做任务、打团、杀小怪……历经辛苦之后才弄到一把心仪的装备,还没嘚瑟两分钟,就看见一个开挂的挂逼,两分钟弄出一身更好的装备。   面对挂逼,相信所有认真玩游戏的普通玩家,都会发自肺腑的厌恶和痛恨。   简直比人民币战士更可恨,更无耻。   高一年级百强榜的学生都感受到了这种屈辱,他们不是不能接受其他人的进步,也不是不能接受自己不如别人,但不能接受有人通过这种方式,骑在他们的头上。   “当纳粹来抓红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红党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当他们来抓我时,已无人替我说话了。   “这种不正之风再不扼制,你也想有一天无人替你说话吗?”   不知道是谁,在帖子下面回复了二战时一位牧师说过的名言,顿时让百强榜的学生们情绪愤怒到了最高点。   于是大家整齐的跟帖回复,内容和上面一模一样:“这种不正之风再不扼制,你也想有一天无人替你说话吗?”   转眼间,跟帖回复已经超过了一百,还在不断的递增,瞬间把帖子顶到了论坛最上方,标题红的像鲜血。   “作弊尼玛呀!维哥是靠真本事考的第十名,你们这些渣渣忘了初中时,被维哥成绩支配的恐惧了吗?”   突然,有个不合群的回复冒出来了。   魏旭很生气,他觉得这才是他认识的张维之,而不是那个永倒三人组万年倒数第一。   这些人都是在嫉妒张维之,是赤果果的丑陋嘴脸。   他甚至觉得张维之的成绩很不理想,要不是张维之荒废了一年,第一名哪里有白霖的份儿?   但是转念一想,魏旭又有些抑郁了。   大家都是永倒三人组,说好了彼此做对方的天使,说好了永远相亲相爱不分离,两人却悄悄的背着他成了年级前十……   不说了,一把辛酸泪。   “张少,老三,这些人都是污蔑,是嫉妒,你们千万别放在心上。”   魏旭怕张维之和林仙月难过,好心的安慰两人。   谁知张维之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的政治书,林仙月则一门心思的刷数学试卷。两人对于论坛上质疑的帖子,根本没有什么特别反应。   不对,还是有反应的。   林仙月抬起头,对着张维之露出一个甜甜的笑:“老板好厉害,老板继续加油。”   张维之傲然的点点头:“你要努力啊,别被我超过了。”   林仙月笑而不语。   魏旭:“……”   他感觉自己特别多余,比空气还没有存在感。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皇帝不急太监急,他现在就好像那个太监……   好吧,两个当事人不在乎,他只好去找其他太监,啊呸,是其他同学。   “喂,大家听我说,论坛上竟然有人污蔑我们班同学作弊,大家跟我一起去喷他们这些眼红怪。”   班里同学的表情十分古怪,除了少有的几个人应了一声之外,大家都装作没听见。   篮球赛时那种同仇敌忾之心,像是随着篮球赛的结束彻底消散了。   张维之的人缘太差,他总是一副冷傲的脸,除了魏旭,似乎对谁都爱搭不理。   要是谁不小心得罪了他,女生还好说,他只是虎着脸瞪着人家,或者干脆把对方当空气。   如果是男生……熊西元的下场历历在目。   再说了,班上同学也不相信他能考年级前十,谁看见过整天上课睡觉,晚自习从来不上的学生考年级前十了?   作为十二班的一员,他们不好落井下石,却实在没有底气和心思跑去论坛和其他人打口水仗。   魏旭气得不行,却也无可奈何,他总不能逼着大家跟他去论坛喷人吧?   他决定再接再厉,就当这是他一个人的战争。结果他拿起手机一看,顿时更气了。   他那条回复早就被喷的千疮百孔,连找都找不到了。   其他年级的学生们看着热闹,唯恐天下不乱似的跟着回复,甚至用不干净的言语对张维之和林仙月人身攻击。   学生们的生活十分枯燥,难得有这么劲爆的话题和热闹,谁不趁机疯狂一把?   如果是现实中,大家还会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至于摆明车马的得罪人。但是在网上,你又不知道我是谁,能奈我何?   游戏里面遇到挂逼,大家会齐齐@GM,学校里遇到挂逼,大家当然是@学校各个老师,连校长和副校长的名字也出现了好几次。   反正法不责众,又没在网上露真名。管你是校长还是年级主任,圈你就圈你了,还能给我记过不成?   下午的时候,这件事情彻底闹大了,因为校长亲自回复了。   “已经收到同学们的怀疑,会尽快查实。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手机是拿来联系的,不是拿来上网水贴。”   校长孟朝秋把高一年级主任和十二班班主任柳老师叫到办公室,一番交谈好,两人很快弄明白了原因。   面对张维之出人意料的好成绩,柳老师也茫然不知所措。   但她习惯性的维护自己的学生,态度坚决的说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不知道张维之是怎么考到年级前十名的,但我绝对相信他的人品,谁都可能作弊,他不可能。”   柳老师带十二班虽然才一期,但对班上的同学基本都了解。   你可以说张维之不上进,可以说他不学好,甚至可以说他没有学生的样子。然而说张维之考试作弊,柳老师一万个不相信。   他和魏旭真要作弊,也不会传出永倒三人组的美名了。   年级主任却有不同的看法:“柳老师,也不能说的那么绝对。张维之的成绩我们都知道,突然从倒数第一变成年级第十,这实在说不通吧?”   柳老师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因为这件事的确太离奇。   林仙月虽然也是从永倒三人组跑到第一名,但人家好歹也是“慢慢”爬上去的,前后经历了小考周考月考差不多十次才最终登上绝顶。   这就给人一定适应心理,不会突然觉得无法接受。   更何况,林仙月会背所有科目的书,这事差不多全校学生都知道了。   她也算树立了一个错误的榜样,学校里有些学生竟然向她学习,也开始背诵整本教科书……   弄的老师们不得不一再反复强调告诫学生们,千万不要向林仙月学习,免得熬夜吐血背书,第二天起来就忘了。   “反正我不相信张维之会作弊,再说谁也没有证据啊。我还专门问过各科目的监考老师,大家都说没发现张维之作弊。学生的人品不可信,老师们的人品难道也要怀疑?”   柳老师红着脸,神情有些激动。   年级主任也问过监考老师们,刚刚考完试,大家都有印象,都说张维之做的很快,好像没怎么考虑就下笔。   他们原本还以为他是乱写一通,谁知数学和物理竟然满分,化学也是98分,语文和英语都是140分以上,其他科目的成绩也不算差。   综合排名,年级第十,吓得所有人都不敢相信。   年级主任犹豫了一会儿,疑声说:“会不会是……试题泄露了?”   “什么?怎么回事?”   校长都惊了,试题泄露简直比学生作弊更严重。   年级主任说:“月考早就通知了考试时间,试题也是早两天就交到了各个年级老师办公室,这期间可能有学生进入办公室无意中看到试题也说不定。”   毕竟只是学校一次月考,不可能像高考对试卷保护的那么严格。   老师办公室从不锁门,中午基本没有老师在,如果有学生悄悄进入办公室,还真有这个可能。   侦探界有句名言:排除所有的不可能,那么最后剩下的结果,就算再离奇也是事实。   总之没有人会相信张维之能考年级第十,又没有他作弊的证据,那么只能是试卷泄露这个原因。   “而且,张维之的数学和物理都是满分,化学和生物也是98分,但是文科反而分数不太高。这正好印证了他提前知道试题的可能。理科答案可以背下来,文科大题的答案,想要背下来也需要下苦工的。”   年级主任又补充道。   “给我查清楚,如果只是作弊,那只是学生品性问题。如果是提前偷看试卷,那就是道德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校长发了话,一中作为省重点,决不能允许有这种丑事发生。   柳老师坚决反对:“校长,这不合适。我是班主任,张维之是我的学生,他的品性我清楚,绝不可能做出偷看试题的事来。”   校长正在气头上,怒道:“那你说他是怎么考的年级前十?”   柳老师顿时无言以对,她相信张维之的人品,却也不太相信他的成绩。   要是赵老师在这里,一定敢拍着胸部跟校长和年级主任打包票,张维之就是靠真本事考的。   年级主任又说:“贸然去问,张维之一定不会承认,我们没有证据,不好冤枉学生。我有个主意,让张维之单独再考一次,一切以成绩说话。”   校长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点头道:“就这么办,你们两个立刻去安排。如果证明张维之提前偷看试卷,绝不姑息!”   年级主任皱了皱眉:“就怕他不愿意考,这点倒是麻烦。”   校长拍了拍桌子:“他要是不敢考,就证明他心虚。那就给他一个记大过的处分,并且全校通报批评。”   他转头对柳老师说:“你是班主任,去给他做思想工作,把后果跟他说清楚,让他必须考。”   柳老师暗叹一声,也只好如此了。   年级主任和她一起出了校长办公室,两人分工,年级主任去找试卷,柳老师去做张维之的思想工作。   柳老师把张维之叫到办公室,斟酌了许久,最终还是把校长的决定告诉了他。   看着眼前面无表情的大男孩儿,柳老师轻叹道:“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流言蜚语有时候是会杀人的。张维之,你这次用成绩好好的告诉所有人,让他们闭嘴。”   张维之笑了,狂傲又不拘。   柳老师心里顿时一个“咯噔”,她知道到底还是激起了这个大男孩儿的逆反心理,这次考试恐怕……   果然,张维之冷笑道:“清者自清,别人怀疑,我就必须证明我自己吗?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愿意给我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我不伺候了。”   说完转身就走,连教室都没回。   高一办公室紧挨着十二班,林仙月又坐在最后排,与办公室里的张维之只有一墙之隔。   两人的对话,其他人听不见,但林仙月聚起耳力,却能听得清清楚楚。   看到张维之教室窗外走过,大步向外面走去,林仙月不及多想,连忙追了出去。   她在操场后的围墙附近追上了他,看他的样子是准备翻墙出校。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说这句话的人是智者,能懂这句话的人也是智者。老板,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是智者,更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无条件的相信你。”   林仙月站在他面前,能清楚的看到他眼底隐藏的愤怒和委屈,以及更多的傲气。   “不然呢?那些蠢货怀疑我,我就要单独考一次?他们哪来的脸,我张维之也没那么下贱!”   张维之言语里压抑着怒气,从小到大他还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   林仙月微微一笑,红润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如三月山上盛开的大片雪白梨花,中间夹杂着几树鲜艳的桃花。   张维之看着她那双清澈的眸子里,清晰的倒映着他的脸,不知为何,心中的怒气霎时间消散一空。   “怎么是你单独考呢?他们不是也怀疑我的成绩吗?我陪你考试。”林仙月轻声说。   张维之吃了一惊:“你凑什么热闹,又不关你的事。”   林仙月努力做出义愤填膺的表情:“怎么不关我的事,我觉得柳老师说的对。我不是要证明自己,我只是想让他们‘闭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Quinn亲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感谢坚持在每个章节下留言卖萌的小可爱们,群么么哒。 第三十九章   林仙月的表情逗笑了张维之, 让他想起小时候外公送他的小奶猫,惹怒它之后就冲着人张牙舞爪,奶凶奶凶的。   他心里蓦然激起一股豪气, 让那群家伙闭嘴, 听起来似乎很爽。   同样一句话, 柳老师说出来他只觉得怒火攻心,放佛受到了天大的侮辱和委屈。然而从林仙月嘴里说出来, 他心中却充满了豪情壮志。   他为什么不再考年纪倒数第一了?   因为有的女人, 遇到之后, 平庸是男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   你们不是想看我张维之的真正实力?   我就让你们看个清楚明白, 让你们知道和我的差距有多大!   他冲她笑道:“那我们就一起让他们闭嘴吧!”   林仙月点头,彼此相视一笑。   柳老师去班上没找到张维之,更加担心了。   这个年纪的学生,正是半大不小的时候, 心思敏感又脆弱,偏激又执着。该懂的道理都知道, 但知道归知道, 却不是真正的明白,很容易做出让人后悔痛心的事。   当初林仙月坠湖, 她就很自责很内疚, 觉得是自己对她的关心不够。   好在最后只是虚惊一场,林仙月从此仿佛变了一个人。虽然是朝好的方向在变化,但柳老师每每想起来,依然心惊不已。   她正在想办法找到张维之, 却见张维之和林仙月并肩从走廊那边过来。   “老师,我和张维之同意接受单独考试。”   两人走到柳老师面前,林仙月对她说道。   “怎么, 你也要考?”   柳老师有些诧异,打量两人一眼,见两人神色平静,便点头笑了起来:“好,老师为你们压阵,祝你们旗开得胜。”   张维之和林仙月坐在老师办公室,主监考老师是年级主任和柳老师,副监考老师则是两个重点班的班主任。   因为在论坛发起抗议的差不多都是高一百强榜的学生,而百强榜的学生又基本来自两个重点班,所以年级主任把两个重点班的班主任叫来,也有做见证的意思。   两个考生却有四个监考老师,就算是一中这样的百年老校,也是绝无仅有的场面。   两人考试的试卷是下次周考的试卷,只考语数外和物理化学,一天之内考完。下课的时候,有班级课代表来老师办公室交全班作业,见到这个场面,都悄悄的放下作业就走,转身就把消息发上了学校论坛。   “绝密消息!林仙月和张维之在老师办公室单独考试,年级主任和三个班主任亲自监考!”   很快,这条帖子立刻被顶上了论坛头条,学生们纷纷留言。   “好,干得好,我们的抗议终于有了效果。”   “单独考试,四个老师监考,我看他们怎么作弊?”   “呵呵,对付作弊狗,就应该这样。”   魏旭看到帖子,气的不行,回复道:“要是证明张维之和林仙月没有作弊,你们这些藏头露尾的眼红怪,要自戳双目吗?”   “哈哈,真是好笑。林仙月倒是有可能,毕竟人家确实很用功,能背下各科教科书的人,考第一我也认了。张维之算什么东西?”   “算你娘!”   魏旭口拙,哪有键盘侠们口才利索,出离愤怒了,直接开喷。   “那种死读书死背书的方法,连老师们都严厉禁止,考文科或许有用,理科是能背书就会做的吗?凭什么能和我们白霖学霸并列第一?”   留言的是一个ID名叫“白霖我最爱”的女生,据说是白霖妹子团团长。   白霖妹子团从来不是一个人,很快就有更多的白霖妹子团成员登场,纷纷表示林仙月不配和白霖并列第一,肯定有猫腻。   “我可听说了,张维之是因为偷进老师办公室提前用手机拍下了月考试卷,所以才能考出年级前十的好成绩。林仙月多半是从张维之那里得到了试题和答案,这次才能和我们白霖学霸并列第一。”   又是“白霖我最爱”的女生跟的回复,直接让所有围观群众震惊了。   “卧槽!还有这种操作,6666啊!”   “消息真实吗?如果是真的,不得不说校霸同学的人品着实低劣,一个月考而已,何至于此?”   “好恶心,真的,把我恶心到了。”   “不然呢?就算考试作弊也考不了那么高的分吧。你们可别忘了十二班是个什么德行,他能抄谁的?”   “我们十二班是什么德行?啊,你给我出来说清楚!”   战火燃到十二班的身上,班上同学看不下去了,纷纷出来应战。   “自己什么德行,自己心里没点B数?”   “就是,一群学渣关系户,弄个特长生的名头来遮羞,也不嫌丢人。”   “丢你妹,报名字班级,老子要和你真人PK!”   “……”   论坛里吵成一片,办公室里却静的落针可闻,只能听到林仙月和张维之奋笔写字的沙沙声。   两人都做的很快,检查了一遍之后就交卷。   柳老师询问两人是否要上厕所或者休息一会儿,见两人摇头后,又把新的试卷发给两人。   先考的是语文,柳老师为了避嫌,特意请两个重点班的语文代课老师来批改试卷,就在办公室批改。   因为学校论坛曝光两人考试的事,下课后总有学生有意无意的跑来办公室门口打转,探头探脑的看两人做题。   还有人偷拍了几张照片发到帖子上,证明帖子说的是真的。   数学试卷两人做的更快,只用了一节半课的时间就检查交卷了。   李老师作为副监考,亲自看着张维之做题,神色无比复杂。   等张维之和林仙月交卷的时候,李老师连看都没有看,直接掏出红笔,在卷面上打下分数。   都是150分。   他看着张维之,叹了口气。   “明明有考第一的实力,为什么会引起全年级学生的怀疑?人总是要为自己曾经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这次的教训,我希望你能够铭记于心。”   年少轻狂时的胡作非为,有几个人在以后想起来时不会后悔?   张维之沉默,并没有对李老师甩臭脸,他听的出来,李老师说的是真心话。   李老师又看向林仙月,点头道:“很好,继续努力,你没有辜负赵老师的一片苦心。”   林仙月微笑:“谢谢李老师。”   两人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上了个厕所,便接着考英语。   语文和数学成绩出来后,包括年级主任在内,心底都已经相信两人靠的是真本事。   只是既然都已经开考了,没有半途取消的道理,是好是坏,总要拿个结果出来。   柳老师笑容满面的给两人倒了水,心里满意极了,一直悬在胸口的大石终于落了地。   虽然她相信张维之的人品,但还真怕出个万一。   英语考完,已经是中午吃饭的时间,年级主任给两人一个小时吃饭的时间,下午接着考物理和化学。   张维之和林仙月并肩走出办公室,两人面上平静,心情都很不错。   魏旭没去吃饭,范秋云也没去,两人在班上无聊的坐着,时不时看向办公室。   见到两人从办公室出来,魏旭和范秋云连忙向两人跑来。   “我靠,考完了吗?”魏旭问道。   “还有两科,吃过饭之后再考。”林仙月回道。   “考的怎么样?难不难?”   范秋云有些担心看了一眼张维之,小声问林仙月。   她一定都不担心林仙月,她早就知道林仙月有多厉害,是学习帮那群学弟学妹们最崇拜的学霸。   魏旭见了很不爽,瞪了她一眼:“卧槽,你那是什么眼神?算了,你们这些从外校过来的,根本不知道我们维哥当初在初中部时的风光。”   “不是都没吃饭吗,一起吃吧?”   张维之虽然是对所有人说的,眼睛却只看着林仙月。   他以前在学校时,从来不和林仙月多接触,怕被人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担心会传出流言蜚语,林仙月为了避嫌,会离开他的咖啡店。   离开了咖啡店,她能去哪里呢?   人民公园?   张维之至今也忘不了,那天深夜送林仙月到人民公园时,心里的震惊和怜惜。   “好啊。”   林仙月没有想那么多,点头答应了。   四人一起去了食堂,路上遇到高中部的学生,不免会对他投来探究的视线,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小声讨论。   到了食堂,叶礼老远就朝林仙月和范秋云招手,示意她们过去坐。   林仙月和范秋云脸上浮起笑容,朝他们点点头,先去窗口打饭。   已经过了吃饭高峰期,也不需要排队,很快四人就各自打了饭菜朝叶礼他们走去。   “这些小孩儿是谁啊?”魏旭好奇的问道:“和你们很熟吗?”   “全是我们学习帮的成员,大多是初三初二的学弟学妹。”范秋云笑道:“非常的可爱。”   魏旭瞪大双眼,吃惊的看向林仙月:“老三,就是你那个学习帮?怎么这么多人?”   他又震惊望向范秋云:“你也加入了学习帮,什么时候的事?”   范秋云随口道:“就前一个月加入的,他们全是学霸呢。帮我补课特别耐心,我成绩提高都是因为他们。”   叶礼他们看到张维之和魏旭也一起过来,不由面面相觑,纷纷安静下来。   学校论坛那么火的帖子,他们当然都有围观,刚才就是在讨论这件事。   四人坐下后,林仙月看了他们一眼,微笑道:“怎么都不说话了?”   叶礼等人不由齐齐看了张维之一眼,脸上努力挤出一丝笑容。   校霸啊!活的!   听说一个人能打十个,得罪他的人都进了医院,万一那句话说错了,他们会不会也进医院啊?   “哈哈,欢迎两位师兄,大家鼓掌。”   叶礼作为学习帮真正的管理者,一向以副帮主自居,连忙号召大家欢迎校霸莅临学习帮指导工作。   大家稀稀拉拉的拍起掌,符合的干笑两声。   张维之和魏旭莫名其妙,一脸茫然的看向林仙月。   林仙月淡定的吃饭,随口说:“不用奇怪,他们很热情的。范秋云刚来的时候,他们也鼓掌欢迎。”   “是啊是啊。”范秋云连连点头。   “啊,我想起来了,你们是永倒三人组,终于看到永倒三人组合体了!”   朱子萱一声大叫,神情激动又兴奋。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所有人默默的看着她,完全不理解她兴奋和激动的梗在哪里。   叶礼扶额,这个书呆子,又犯傻了。   “永倒三人组”这五个字,能当着真正的永倒三人组的面说吗?   更何况一个是帮主,一个是校霸啊!   妹妹,你到底搞没搞清楚状况?   林仙月抿嘴轻笑,范秋云脸色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什么,用眼角余光小心的观察张维之和魏旭的反应。   张维之面无表情,魏旭神色古怪的看着朱子萱:“妹妹,你哪个班的?”   所有人在心里默默替他补充了下一句:放学别走,小操场垃圾堆见。   叶礼连忙说道:“啊,那个啥,她开玩笑的,她就是太幽默了,啊哈哈哈……”   张维之咽下一口饭,抬头问叶礼:“你们学习帮好像挺有意思的,我能加入吗?”   “啊?”   叶礼一脸茫然,和邹剑清舒立强面面相觑,弄不明白校霸是什么意思?   三小只齐齐的看向林仙月,把皮球抛给她:“这个得我姐说了算,她是帮主。”   张维之又转头看向林仙月:“帮主,我能加入学习帮吗?”   “好啊,当然可以。”   林仙月爽快的点头,她就从来没有拒绝过任何人加入这个小团体。   张维之满意的笑了,然后理所当然的说:“那我现在就是学习帮的副帮主了,你们没意见吧?”   除了林仙月,所有人齐齐的望向叶礼。   副帮主,你被篡位了啊!   不要怂,跟他干!硬刚才是男子汉!   叶礼咧着嘴,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哭是笑,干巴巴的说:“没意见,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干个屁呀!他一米八二,老子一米六一,这是吊打小盆友吧?   其他人在心里“嘘”了一声,也跟着干巴巴的叫道:“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众人在心里默默的为叶礼点蜡,对张维之的加入也不算太抵触。   从好的方面想,至少有校霸的加入,学习帮一群只会读书的弱鸡,再也不用担心被其他坏学生欺负了。   “那我呢那我呢,老三是帮主,你是副帮主,我怎么着也得是一个左右护法之类的吧?”   魏旭兴奋的叫了起来,加个帮派什么的还挺好玩儿。   张维之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没听见是学习帮吗?学渣没资格加入!”   魏旭:“……”   MMP!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Fliegen、callmecc、5866475三位亲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第四十章   吃过饭后, 张维之和林仙月又回到了办公室,继续考试。   两人都做的快,两个小时就考完了。   先考的物理, 两人拿了满分。化学相对于物理来说更简单, 两人没有意外的再次考了满分。   别说老师们惊讶的不行, 连年级主任都震惊了。   他作为高一年级主任,面对突然多出的两个如此优秀的学生, 心里自然是欢喜的。   只是为什么都在十二班呢?有这实力早怎么不发挥出来, 非要从永倒三人组逆袭吗?   弄得现在大家都尴尬,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年级主任有些下不了台, 脸上止不住的发烧。   现在的学生真是太会玩了,越来越不好带了。   年级主任咳嗽了一声:“很好,非常好。张维之,林仙月, 你们用成绩有力的证明了自己,也证明了那些怀疑全是无稽之谈。以后要继续努力, 千万不能松懈, 知道吗?”   张维之脸上闪过一抹讥笑,正准备出口嘲讽, 柳老师早看出他的心思, 赶在他说出口之前对年级主任说:“王主任,他们都是很聪明的孩子。作为他们的班主任,我很为他们骄傲。”   张维之紧紧的抿着唇,拳头一下子握紧。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 到底还是给柳老师面子,努力压抑着胸口的愤懑之气,扭过头没有说话。   年级主任一脸亲切的笑容:“柳老师, 你们班上出了两个好苗子啊,将来考上清华北大,也是我们学校的骄傲。我这就去向校长回复,让他也高兴高兴。”   柳老师微笑点头:“好的,麻烦你了。”   年级主任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事就算是过去了,谁都不算太伤颜面。   谁知林仙月这时突然说道:“主任,老师,我觉得学校应该给张维之道歉,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   办公室里安静下来,所有人沉默的看着林仙月。   林仙月神色平静,眼神如一汪清澈却不见底的深泉,镇定的不起一丝微澜。   “论坛里学生们对张维之的怀疑,始终只是怀疑,并没有对张维之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只要不是当面被骂,大家就当是狂犬乱吠,不往心里去就是了。”   她看着年级主任的眼睛,认真的讲道理。   “然而学校不问青红皂白,安排张维之单独考试,否则就要给他记大过。这是不对的,严重的伤害了张维之的自尊心,错的很离谱。现在他证明了自己,学校难道不该给他一个郑重的道歉吗?”   她说话温温柔柔,但所有人都能看得出她的态度极为强硬。放佛一朵长在山崖壁上的小草,尽管柔弱,却依旧执着的向着天空抽出自己的枝叶。   “学校教书育人,不就是教学生为人处世的道理吗?错了就要改,冤枉了人就该道歉,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莫非学校却做不到?”   年级主任脸色很难看,柳老师神色复杂,张维之定定的看着她,心里泛起了滔天波澜。   他给柳老师面子,如此大辱都默认忍了,谁知她却一定要替他打抱不平。   原本此事就与她无关,本来被所有人怀疑的人是他,她只不过受到一些牵连罢了。   她却陪着他考试,陪着他证明自己,现在又要替他讨个公道。   张维之心潮澎湃,无言的情绪在身上每一条血管里泛滥,脸上却越发的平静。   他不在乎了,一点都不在乎了。   再多的委屈,再大的屈辱,此时此刻都消散一空。   他的眼中只有她,心里只有她。   柳老师暗叹一声,端正态度,郑重的向张维之说:“张维之,我代表学校向你诚恳道歉,对于你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我们以后会汲取教训,绝不会再让这种事情发生。”   年级主任摆了摆手:“柳老师你不用道歉,该道歉的是我。你一直相信自己学生的人品,是我想当然的认为张维之这次成绩有问题,也是我一力主张让他单独考试。所以,张维之同学,我代表学校向你表示郑重的歉意,如果对你造成了心理伤害,我感到万分抱歉。”   “同时我承诺,经过这一次的教训,以后学校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绝不会再无故怀疑任何学生,冤枉任何学生。”   张维之紧紧攥着的拳头松开了,状似无所谓的点点头。   年级主任又看向林仙月:“林同学,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他本来只是随口一问,林仙月却真的认真想了想。   “既然学校是因为论坛里学生们怀疑张维之作弊,才会单独给张维之安排考试,那么也应该在论坛里,替他正名,还他清白。”   年级主任思考了一会儿,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好吧,你们的意见我知道了,我会考虑的。”   以学校的名义在学校论坛替张维之正名,便等于学校在论坛里承认冤枉了张维之,承认学校做错了……这件事情可大可小,有可能给一中带来极差的负面影响。   年级主任不敢一个人做决定,至少应该先知会校长一声。   年级主任离开之后,柳老师留两人单独谈话,也有抚慰的意思。   说到最后,柳老师看着面前两个少年少女青涩稚嫩的脸庞,语重心长的说:“我很明白你们的心情,知道你们这次受了委屈,心里都不痛快。”   “可是啊,人生长的很,有些时候没必要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争一时的长短。赢了又如何,输了又如何?”   柳老师话里满是感慨,她年轻时候也是一个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人,什么事情都要分出个对错,辩出个是非。   直到吃了很多亏,才知道世界并非只有黑色和白色,更多的是灰色。   林仙月摇摇头,轻声道:“无关紧要的事,当然可以不在意。但这件事,很重要。”   张维之闻言心头一震,再次感受到那种无言的情绪,在他血管里沸腾。   她是说他被冤枉,很重要吗?   近两个月的接触,张维之多少知道林仙月的行事作风,很有种云淡风轻的豁达通透。   小小年纪,却真如得道高人般看透了世情。   面对别人的嘲笑讥讽,她很少和对方言语争锋,吵得面红耳赤。而是每次都以强而有力的事实给予绝地反击,让对方自己“闭嘴”!   就像这次劝他回来考试一样,总是在理智冷静中,透露出强大的自信。用绝对的事实,让所有人另眼相看,统统“闭嘴”!   曾几何时,那个人人都可欺负嘲笑的“林老鼠”,在短短两个月间,就成了所有人心中的校花学霸。   她有故意做什么古怪惊人的事吗?好像没有。   她有夸张的到处彰显自己的存在吗?更没有。   天差地别的两个身份,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人,她却只用了两个月,无声无息间就完成了身份的转变。   似绵绵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张维之暗想,要是这次自己负气离校,后果会是什么呢?   学校领导会断定自己是提前偷看了试卷,然后给自己记大过处分,全校通报批评。   那些质疑自己的同学们会欢呼雀跃,甚至唱歌跳舞的欢庆他们获得了胜利。全校同学都会知道他张维之是一个人品低劣的小混混,从此他只能收获所有人鄙夷的目光……   自己到时候真的能不在乎吗?   恐怕他会被逼得转校,灰溜溜的离开一中,像一条无家可归的丧家之犬。   而现在呢?   年级主任亲自向他道歉,柳老师对他小心安抚,老师们看他的目光像是看到一块通透碧绿的宝石。   可以想象,消息传出去后,论坛那些质疑的声音会消失的干干净净,以后那些人看到他会不自觉的避开。   同样的一件事,不同的选择,得到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   很好,这很林仙月。   她从不亲自动手打脸,她只用事实证明对方没脸。   下午放学的时候,论坛管理员置顶了一个新帖,发帖人霍然是年级主任的名字。   “兹证明,林仙月同学,张维之同学,月考成绩真实有效,不容置疑!学校鼓励学生合理竞争,拼搏奋斗,但坚决抵制恶意诽谤,流言伤人。如有下次,学校必定追查到底。”   下面有一串的证明人,全是这次监考老师的名字。而且还盖了学校公章,显得极为正式。   然后一张张林仙月和张维之坐在办公室,在不同的监考老师眼皮下考试的照片。以及每一科的试卷,考试成绩尤其醒目,全是让学生们看了就望洋兴叹的高分。   魏旭兴奋的大吼一声,然后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机点开质疑张维之成绩的帖子,手指快速打字:柠檬精们,脸疼吗?快出来下跪道歉!   奈何他吼了半天,柠檬精们集体下线装死,没一个跑出来和他叫骂。   叶礼见到了高一年级主任发的声明贴,连忙在群里招呼一声,学习帮一群初中学生集体跑到贴下回复,内容一致。   “帮主威武,副帮主威武,学习帮威武!”   “帮主威武,副帮主威武,学习帮威武!”   “……”   很快有不同的回复:“卧槽,学习帮这么强?校花校霸是帮主和副帮主?”   “张维之是副帮主?是因为加入学习帮后,才从倒数第一名变成年级前十名吗?”   “我靠,我仔细看了一下名字,学习帮成员全是学霸啊。怎么都是初中部的,高中部的呢?”   “我能报名加入学习帮吗?要求不高,打进年级百强榜就成。”   叶礼回复道:“副帮主说了,既然是学习帮,成员自然全是学霸,学渣丑拒。连魏旭想加入,都被副帮主拒绝了。”   莫名躺枪的魏旭:“……”   学渣们:“……”   心好痛,一口老血喷出来,受到一万点暴击伤害。   好好的一份声明贴,愣是被学习帮搞成了宣传贴加招生帖。   晚自习的时候,高一两个重点班安静极了,大家脸色都不好看,默默的看书做题,谁都没有说话。   虽然平时重点班的课堂纪律也很好,但今天明显能感觉到班上的气氛十分压抑。   网上都没有用自己的真名,可大家心里都清楚,跟帖回复张维之作弊的人都是谁。   骗的了别人,骗得了自己吗?   这世上,最难让人接受的事实,就是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不得不接受自己的卑鄙、粗俗、胸无大志。   二班的晚自习上,李彦鹏默默的关上了手机,不知怎么的,突然没了看书的心思。   好友张明达见了,跟他小声说话:“你那个小姨,还真是厉害呢。只用那么短的时间,就从年级倒数第三变成了年级第一名。”   李彦鹏听到“小姨”两个字,心里的滋味很复杂。   外婆回家后,她再没回过家。   别墅的人员和以前一样了,但家里却并没有恢复到过去的欢乐祥和。   外婆和外公天天吵架,连外公最近都不怎么回家了。   李彦鹏每天都听见外婆和妈妈在家里骂林仙月,好像她还一直待在别墅似的。她人虽然走了,影子却还在,哪怕外婆把她房间里所有东西都扔掉了。   张明达见他脸色不好,便不再说了。他知道李彦鹏很不待见林仙月,不想给李彦鹏添堵。   ……   晚上在咖啡店见到鲁羽时,林仙月有些惊讶。   自从纸马车事件后,鲁羽就没再来找她,苏益彬倒是来过两次。   她把他点的红茶放下,照例说了一句:“请慢用。”   鲁羽依然那么客气,连忙站起身回礼:“不敢不敢,麻烦你了。”   林仙月笑,知道他多礼,就不跟他比着客气了。   等到打烊的时候,鲁羽都没起身离开,林仙月就知道他一定有事找她。   林仙月跟张维之说了一声,张维之抬头看了鲁羽一眼,点了点头。   她走过去坐下,仔细打量鲁羽的气色,发现他最近气色不差,人都显得年轻了许多。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看来鲁羽倒霉了一辈子,最近开始转运了。   “鲁大师,恭喜。”   鲁羽老脸溢出一丝笑容,摆摆手说:“不敢当着姑娘称大师,姑娘还是叫我鲁老头儿吧。不知姑娘说的喜从何来?”   “您年长,我叫你一声鲁叔吧。”   鲁羽笑容越发灿烂,嘴里却连称不敢。   林仙月笑道:“看您面带红光,鲁叔最近转运了吧?有什么喜事应该您告诉我才对,怎么反倒问我?”   鲁羽微微一叹:“瞒不过姑娘法眼,最近的确走了一桩好运。我有一个以前带过的徒弟,混的还不错,成了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师。”   “最近他找到我,说他公司在郊区有一块地,准备修建商品房,想把工程地基部分承包给我。而且价格方面很让人满意,甚至先给一半的工程款,还约定完工之后立刻结清所有款项,不拖欠。”   林仙月说:“这是好事啊。”   鲁羽点头:“我当时也认为是好事,不过却也没有马上答应。他建筑公司自己有施工队,虽然也会在外面请人,但都是请的散工,怎么会把最重要的地基部分承包给外人呢?”   “再说了,条件这么丰厚,中间肯定有事。”   林仙月对这些不懂,只好听着。   “果然,我再三询问之下,我那徒弟说出了实情。原来那块地有问题,已经转手了三四次了,最近才被他们公司低价拿下来。据说原来拥有那块地的建筑公司都打算修建商品房,开工之后,却都没有下文,谁也不知道原因。”   林仙月听着好奇,这件事的确奇怪。   “我徒弟说,他们施工队开工后根本没法工作,电缆会无故被咬断,安全绳也会突然断裂,挖机只要放在地里,第二天轮胎绝对被咬破……才三天就出了各种大大小小的事故,施工队不得不停了下来。”   “现在他们终于知道这块地为什么会转手三四次,也知道为什么其他开发商开工之后都会不了了之。后来他想起我来,知道我有些本事,便想请我接下这个工程。”   鲁羽有些惭愧的说:“不瞒姑娘,我也有些傲气,觉得能够解决这件事。再加上最近身边的老兄弟们手上没活,我徒弟公司给的条件又丰厚,便接下了这个工程。”   他苦笑道:“开工我就祭奠了土地神,然后以桃木镇四面,铜钱压八方。如此一来,镇宅安神、百邪不侵。开头一个星期还好,工程进展极快,最近却怪了,我们遇到了那些施工队的怪事。”   “我挖开了藏桃木和铜钱的地方,发现桃木已经被咬碎,铜钱也不知所踪,便知道这件事有些麻烦了。”   林仙月听出其中的古怪,诧异道:“这块地有人故意作法?目的是什么?”   鲁羽长叹一声:“就是不知道啊,我连对方用的什么术法都看不出来,又怎么破解?”   林仙月看着他,淡淡道:“所以你来找我帮忙?”   鲁羽点头:“是,我厚着脸皮前来打扰姑娘,就是想问姑娘看得出对方什么来路吗?要是姑娘不方便,我立刻就走,就当今日我没来过。”   林仙月思考片刻,轻声道:“倒也没什么不方便,那些桃木你带来了吗?” 第四十一章   鲁羽连忙从随身带的帆布包里, 拿出几节桃木树枝。   林仙月拿了过来,看了一眼,把几节桃木放在桌上, 拼接在一起。   她打量了一下, 这节桃木原本应该是三寸三分长。木质细腻材质紧密, 用的是桃树之心。   只是本该散发木质清香的桃木,此时却有一丝淡淡的腥臭味。   看断裂的痕迹, 凹凸不平, 桃木是被什么东西用尖利的牙齿咬断的。   妖气?   虽然很弱, 但林仙月明显能够感应的出来, 桃木上散发出些微的妖气。   应该是修炼不足百年的精怪,远远不足以化形,连小妖都称不上。   林仙月抬头问鲁羽:“鲁叔,您有什么看法?”   鲁羽早就思量过了, 闻言开口说:“很明显,这是被动物咬断的。我的桃木施以秘法, 浸泡过朱砂和汞水, 上面也绘制了独门的符线,有驱邪避凶的能力。”   “一般的动物, 别说咬了, 远远闻到气味就会飞奔逃开,根本不敢靠近桃木。能够不怕桃木,而且还张口把桃木咬成几段,破了我的法门, 不管是什么东西都绝不简单。”   “您说的对,可有什么线索?”   “我专门让我徒弟帮我查了最初拥有这块地的开发商,想知道那个开发商是怎么得到这块地的, 目前还没有回复。就是中间转手太多人,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有问题,所以我也没抱希望。”   鲁羽轻叹道:“我苦思良久,还是没有办法。我的传承专精建筑风水,擅长堪舆五行,但对降妖驱魔之法却是所知甚少,完全没有头绪。”   林仙月笑道:“这世上哪有妖魔,顶多就是活的年头长了,成了精的动物罢了。”   这方世界灵气如此稀薄,她修炼的是修道界正宗玄门心法明玉诀,又有前世修真的经历在,尚且不敢保证这辈子能不能筑基。   她就不信有什么动物,能够在无人点化的情况下,靠着本能吸收日月精华就能修炼成妖。   开了灵智的动物就可以称之为精了,但要想修炼成妖,那至少得化形,道行境界相当于筑基期修士。   真要是这么厉害,她也无可奈何,劝鲁羽认栽算了。   鲁羽听出她话里的随意,神情也是一松,笑道:“这么说,姑娘已经看出门道来了?”   “擅长驱使动物的法门,无非就是那么几家,看这情况,应该是萨满教的五仙,就是不知道是哪一家出马仙。”   鲁羽其实心里也怀疑是出马仙做的,只是不敢确定,见林仙月也是这个看法,那就必然没错了。   林仙月说:“其实你原来的做法就是正确的,所以第一个星期工地上没出什么事。按理说,这块地已经转手了三四家,就算是出马仙原先留下的法门,你既然破了,对方也不会在揪着不放。”   “对方却专程跑来破法,那就一定有缘由,我猜是和这块地有关系。对方在暗处,不找出来的话,也无法当面化解。”   鲁羽苦笑点头:“姑娘说的不错,我本来以为这事有迹可循,毕竟前面不是还有三四个开发商遇到了怪事吗?我就不信他们没去找玄门之人来看。”   “果然我特意打听之后,得知一个很有名气的风水大师曾经看过那块地,然后对开发商说此地大凶,建议出售。呸,什么大凶,分明就是没有办法解决,故意拿话吓那开发商。”   林仙月听了也觉得好笑,看的出来,对方似乎只在意那块地,并没有太大的恶意。否则的话,受损的就不是电缆、机器、安全绳或者挖机轮胎了。   的确不是大凶之地,也不是大恶之人,就是不想让人动那块地而已。   林仙月思索道:“那块地可能对作法的人很重要,所以他不愿意别人碰。他现在还没有伤人,如果逼急了,倒是不好说。”   鲁羽也想到了这点,无奈的叹道:“这就是麻烦的地方,我已经签了合同,也拿了定金。要是在期限内工程完不成,或者违约,那就要赔一大笔钱。无论如何,这个工程我都必须拿下来,姑娘能不能帮我一回?”   他也是没有办法,真要让他赔这笔钱,他根本就赔不出来。   他也打电话问过其他认识的玄门中人,有能耐的要价太贵,比他的工程款都多。要价低的,又没真本事解决。   想来想去,鲁羽最后只能来找林仙月,或许她有办法也说不定。   “有。”   林仙月给了他一个十分肯定的答复,小小精怪而已,妖力弱小的不能再弱,她还不放在眼里。   鲁羽闻言眼神一亮,心下大定。   他知道林仙月既然回复的这么快,又这么肯定,那就是打算帮他一把。否则的话,她只需要说自己也没办法,他就会知难而退。   高僧没说错,她果然是自己的贵人。   鲁羽感激的朝她拱了拱手:“请姑娘出手相助,务必帮我这一回,否则我只能倾家荡产了。”   林仙月连忙说道:“鲁叔,你稍等。”   她起身去了休息室,从里面拿出四张空白符纸和墨盒,又回到鲁羽桌前。   林仙月把空白符纸和墨盒放在桌上,闭上眼睛开始调节呼吸,祛除心中杂念。   鲁羽看她这架势就知道她要画符,连忙把桌上的茶壶茶杯端开,用纸巾仔细的把桌面擦了一遍。又拿过桌上墨盒,小心的磨墨。   这符纸和墨盒还是他送给林仙月的,用起来自然熟稔。   一般玄门中人画符时,从来都是在密室之中,除了亲传弟子,从不当着外人的面。   林仙月却当着他的面画符,着实让鲁羽有些感动,这是没把他当外人啊。   他哪里知道,林仙月画符,根本没用什么秘法,用的是自己的灵力,乃是最正宗的灵符,外人根本学不来。   几个呼吸后,林仙月睁开眼睛,提笔蘸上浓重朱砂墨汁,龙飞凤舞般在符纸上写画起来。   在外行看来如同鬼画符,但在鲁羽眼中,他却着实被震撼一把。   他画符时,必须焚香净手,然后打坐三小时以上,直到感觉心神意定杂念不生之后,这才会动笔。   笔不断意不断,一气呵成,然后一点灵光闪现,便成了灵符。   画符难在两点,一点是笔画不断,意念不断。第二点则是灵光一闪,这一点太难了。   十张中能成一张便可称为玄学大师,多数人连画数十张笔意不断的符,也没等到那一点灵光,画出的全是废符。   但林仙月此时给他的感觉却无比玄妙,天与心合,地与人合,已经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同时玄道中人,鲁羽深深知道这是怎样的妖孽,震惊的无法言语。   其实一点灵光,用林仙月的话来说,便是这个世界的符师们感应到天地灵气,然后借助特定的符文笔画,将灵气储存于朱砂和符纸上。   她本身用的是自身的灵力,哪里需要像他们那么麻烦?   几个呼吸间,林仙月已经画好了四张符,搁置了符笔,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四象符属于低阶符中的难度颇大的符箓,以她现在的修为境界,画出来也很是吃力。   “鲁叔,你把这四张符箓对应四象位置深埋在地底,应该就没事了。”   鲁羽醒过神来,低头看向桌上四张笔墨未干的符纸。四张符纸灵意逼人,凶煞之气透纸而出,他只觉双目有些刺痛,心头剧跳。   鲁羽连忙挪开视线,心跳这才缓缓的平息下来。   林仙月吹干了笔墨,将符纸折叠成三角形,然后一一交给他,并特意嘱咐哪张符应该摆放在哪个位置,担心鲁羽弄错了。   鲁羽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取出专门放符纸的木匣,按照四象的顺序放置四张符箓。   他绝对相信,有这四张凶符存在,甭管什么妖魔鬼怪都要退避三舍。   鲁羽又问道:“要是对方找上门来,应当如何?”   躲在暗处施法的人见破不了法,一定会现身。既然是林仙月出手,鲁羽当然要请教她的意思。   林仙月笑道:“对方肯现身当然最好,问清楚前因后果,说明你的难处,一切都好商量。”   鲁羽心头苦笑,姑娘到底年纪小,不知人心险恶,以为什么事情都可以好商量,说清楚就没事了。   事实上,哪有便宜的事?   普通人尚且因为一点口角纷争就能要人性命,更何况是玄门中人呢?   但愿如她所说的吧,他就算不赚这份工程的钱,也不想平白无故结下梁子。   林仙月看出他的担心,宽慰道:“如果对方不依不饶,你可再来找我。”   她不惹事,也不怕事,既然帮了鲁羽,自然要帮到底。   否则,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管,躲在暗处的人没有伤人的心思,无非就是让鲁羽工程完不成,倾家荡产赔钱罢了。   鲁羽闻言心头大定,再三感谢之后离开了咖啡店。   走出门外,凉风一吹,鲁羽原本的担心一扫而空。   他摇头苦笑,自己一把年纪了,早习惯成为家人和徒弟们的主心骨,此刻却突然有种回到年轻时候,有师傅撑腰的感觉。   说实话,这感觉还真不错。   老头子我也是靠山的人呐!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有什么建议,可以留言哦,我都有看的。 第四十二章   经过上次质疑张维之考试成绩的论坛暴动之后, 这几天的学校论坛分外冷清。连新帖子都没有几个,有的也是鸡毛蒜皮的水贴,让习惯性每天刷论坛, 从帖子里了解学校新鲜事有趣事的学生们非常不习惯。   今天下午, 学校论坛再一次热闹起来。   原因是管理员发了一个置顶红帖:热烈祝贺我校高中部多名学生, 在全国高中联赛各科目中取得了优秀成绩!   我校高三年纪张冬梅、刘云飞,高二年纪张劲松, 高一年纪白霖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省二等奖。高三年纪马科, 高二年纪刘雯获得全省三等奖。   我校高三年级林枫, 高二年级周维新, 高一年纪李彦鹏获得全国高中物理联赛全省第三名。   我校高三年纪周瑜、高二年纪冯林阳获得全国高中化学联赛全省第三名。 正 文是一长串的官方鼓励和赞扬,为校争光等等。号召其他同学以上面十一位同学为榜样,好好学习,努力拼搏, 在知识的海洋中乘风破浪之类的套话。   沉寂许久的论坛终于再度沸腾,学生们纷纷在帖子下留言回复。   “膜拜学霸, 为校争光。”   “膜拜学霸, 为校争光。”   “膜拜学霸,为校争光。”   “……”   清一色的排队跟帖回复, 十几分钟都上了接近两百楼。   尤其是出现在名单上的同学的班级, 更是疯狂的为自己班的学霸呐喊助威,一副与有荣光的模样。   “白霖最棒,白霖最帅,白霖最可爱!”   “白霖白霖, 宇宙第一。”   “白霖学神,天下无双。”   “……”   很快,白霖妹子团出没, 帖子下顿时画风突变。仿佛为学校斩获全国高中联赛各项成绩的只有白霖一个人,其他人全被无视了。   围观学生们看了,彼此面面相觑,莫名的都能感觉到一股羞耻感,也不知道白霖本人是不是能够消受这一波彩虹屁。   “还宇宙第一呢,连冬令营都没进去好不好?”   能够进入CMO的学生,原则上每个省市不超过三到六个人,因此只有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取得全省第一的学生才有机会。   “就是,神特么的天下无双,被其他学校那么多学生踩在脚下,居然还有脸吹,天下无双大傻哔吗?”   所谓一粉顶十黑,白霖妹子团一副白霖无敌的言论,顿时激起了许多学生的反感,纷纷出言怒怼。   “白霖才高一呢,就已经是全省第二名了,等高二肯定能拿全省第一,进入CMO指日可待。”   “不是指日可待,那是板上钉钉的事。一中好多年没有学生进过CMO了,明后两年能不能进入CMO,到底还是要看白霖。”   “白霖要加油鸭,整个一中的荣光都压在你身上呢。”   “……”   这番自吹自擂不要脸的言论,顿时把所有围观学生震的目瞪口呆,久久无法言语。   什么叫一中能不能进入CMO,只能看白霖啊?   什么叫整个一中的荣光,都压在白霖身上啊?   这些话就连路人都看不下去了,难道我们不是一中的学生,难道我们都是死人,还是白霖的背景布?   简直是欺人太甚,就算你们白霖妹子团要无脑吹捧白霖,好歹有点B脸好吗?   尤其是在名单上的学生,一个个心里很不是滋味。   高三的学生也就罢了,他们早就把重心放在明年的高考上,参加这次全国高考数学联赛,完全是为了高考时能加分罢了。对于能不能进入冬令营,他们根本没抱希望。   心里虽然也不爽白霖妹子团嚣张狂妄的言论,却也没有心思时间和她们打口水仗。   然而高二学生就不一样了,被人如此□□的嘲讽,谁心里不是气的吐血?   这其中以刘雯气的最厉害,她和同班的张劲松一向被称为高二年纪最强的尖子生。两人的数学成绩尤其好,大小考试得满分都是常事。   为了这次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两人牺牲了仅有的一点休息时间,用来参加数学老师的地狱式培训,结果成绩却不是太理想。   更可恶的是,她竟然没有考赢高一的白霖。   张劲松和白霖都是全省第二名,她却是全省第三名。   心高气傲的刘雯本来已经够难受羞愧了,白霖妹子团的言语更是火上浇油,仿佛整个学校只有白霖才是救世主,他们只是可有可无的跳梁小丑。   高二学生们和白霖妹子团打口水仗,白霖妹子团在团长“白霖我最爱”的带领下丝毫不惧,唇枪舌剑言语攻心,很快把高二学生们气的开始了骂娘三字经。   “啧啧啧,这就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素质吗?说不过就骂娘,动不动就跳脚,就这心理素质,难怪学习不行。也就我们白霖校草,人帅脾气好,阳光又温柔,难怪学习棒棒哒。”   白霖我最爱回复道,对其他学生的鄙夷不屑,以及对白霖的吹捧颂扬已经完全放弃了理智。   “请问,长相脾气和学习好不好有个毛关系啊?再说,并不觉得白霖帅,也不知道谁承认他是校草了?他那样都是校草,那张维之算什么?国民校草吗?”   刘雯终于还是没忍住,回复了一句。   她是真心不觉得白霖长得帅,最多算是长相还过得去,哪里有资格当校草?   反倒是张维之,女生们私下都觉得长得是真帅。   “张维之算什么东西,一个整天打架游荡的小混混罢了,成绩更是倒数第一,给我们白霖提鞋都不配。”   “楼上的,要脸吗?人家张维之上次月考年纪第十,你们这就忘了?”   “那也是第十,我们白霖校草可是第一。”   张维之单独考试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没有敢再质疑张维之的成绩。   “那林仙月呢?别忘了人家也是第一,你们不是说白霖天下无双吗?”   “呵呵,一次考试罢了,能说明什么?”   “就是,学校的试题简单,总分就那么多,白霖显不出本事来。有本事,让林仙月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啊?”   “说的对,高二的刘雯就是最好的例子。次次考试数学满分又怎么样,还不是败在我们白霖校草手里?”   刘雯被点名,气的咬牙切齿,偏偏她还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她的确没有考过白霖,实打实的成绩面前,她再多的理由都说不出口。   难道她要在论坛说,那几天她正好大姨妈来了痛经吗?   ……   赵老师下课后,就把林仙月和张维之叫到了办公室。   两人坐下后,赵老师就盯着张维之看,眼神复杂。   张维之有些不安的挪了挪身体,避开赵老师的眼神。   学校里他最怕的老师是谁,毫无疑问就是赵老师。就像再顽皮捣蛋的学生,面对一直对自己特别好的老师,总是会特别心虚气短。   “打算好好学了?”   赵老师瞪了张维之足足五分钟,这才慢悠悠的开口。   张维之点点头,神色严肃。   “好。”   赵老师也不揪着他的过去不放,只沉声说道:“既然如此,当初丢掉的面子,现在就一点一点的捡回来。我打算让你和林仙月明年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想问问你们的意见。”   张维之不置可否,嘴里没说,但脸上明明白白的写着没兴趣。   当初他参加了全国初中数学联赛,一路考到最后。要不是最后他交了白卷,他已经进了清北领军人才计划训练营。   林仙月对这个联赛不太了解,犹豫着问道:“赵老师,参加这个联赛有什么意义吗?”   赵老师点头道:“当然有,能够拿到全省三等奖以上,就可以在高考加分。其他名誉就不说了,反正好处多多。”   “如果能考到全省前三名,就能进入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也就是CMO。如果能够成为冬令营最后剩下的六个人,那就能代表国家参加IMO,也就是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到了这一步,全国名校都会为你们降分,甚至免试,而且高考至少加50分。”   林仙月注意到赵老师看她的眼神十分灼热,神情充满了期待。   她心里一动,问道:“赵老师,你很希望我和张维之参加吗?”   “当然。”   赵老师毫不迟疑的说道:“我想看看我赵浩然教出来的学生,能不能给我赵浩然捧回一个国际金牌回来。不过这是我的想法,与你们无关,你们自己选择要不要参加。”   他顿了顿,轻声说:“其实就算你们不参加也没什么,以你们的成绩,除非发挥失常,否则全国的学校任你们选择。不过我还是建议你们参加,这个考试的名次含金量很高,对你们以后的发展极为有利。”   “那我参加。”   林仙月非常肯定的回道。   她不是为了什么名誉,更不是为了高考能加分或者免试,她有信心考上任何大学。   然而赵老师对她很好,甚至班主任柳老师对她更好。他对她充满了期望,她又怎么能拒绝他的期望?   赵老师眼神一亮,神色大喜。   张维之却皱了皱眉,他没兴趣,不过既然林仙月要参加,他就陪她考一次吧。   “那我也参加。”   赵老师听到他不情不愿的语气,忍不住又狠狠的瞪他一眼。   “好,这次找你们来,是让你们提前有个心理准备。距离明年考试还早,就先不对你们进行特训,不过平时的训练不能少。”   赵老师从办公桌上拿出两套《CMO历年考题集》,递给两人:“你们的能力我知道,平时学习的时候,尝试做一下这上面的题。有什么不懂的,我会给你们单独辅导。”   ……   晚自习后,刘雯回到家,心情依然很糟糕,忍不住给在大学的哥哥打电话,倾吐心中的不快。   刘雯的哥哥刘礼听了之后,顿时火冒三丈,竟然敢欺负他家公主,简直狗胆包天。   挂了电话之后,刘礼思考了一会儿,立刻打开笔记本用刘雯的账号登录了一中学校论坛。   看完了帖子,他气的快原地爆炸了。   他在大学里的专业是计算机,用黑客手段查询白霖妹子团各个ID的IP地址,本来是想知道是哪些人欺负她妹妹,结果却让他目瞪口呆。   半晌之后他才回过神来,感慨万分的自语道:“居然还有这种操作,牛,牛逼,牛逼大了!”   学校论坛突然多出一个帖子:惊爆!白霖妹子团团长‘白霖我最爱’,竟然是白霖本人! 正文里详细的贴出了白霖的IP地址,以及‘白霖我最爱’的IP地址。两个完全一模一样的IP,血红一样的清晰标识出来,让人一眼可见。   更可怕的是,不仅‘白霖我最爱’,还有白霖妹子团至少三个号的IP和白霖的IP一模一样,仿佛□□一般,着实让人无语。   一个人分饰四角,语气还完全不一样,简直表演满分。   电影协会欠他一座奥斯卡小金人。   全世界人民震惊了!   同学们截图的截图,吃瓜的吃瓜,沸腾的沸腾,学校论坛差点瘫痪。   这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半夜三四点都还有许多人跟帖回复,似乎打算通宵吃瓜。   “白霖这波骚操作,我服了,6666!”   “社会我白哥,人狠马甲多。”   “我是白霖,我为自己带盐。”   “只听说有些小明星自己给自己弄后援会,原来白霖也这么秀。敢问白妹妹,精分的感觉爽吗?”俗话说,当事人永远是最后知道消息的那个人。   第二天白霖来到学校,明显感觉到周围的学生对他指指点点,纷纷用那种说不出来的古怪眼神悄悄打量他。   他虽然有些好奇,倒也没有太在意,反正他从小到大就是都是被人议论长大的。   没办法,太优秀了,难免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回到班上之后,同学们突然齐刷刷的看向他,一个个目光诡异。   不知道谁发出一声笑,于是整个班都笑了起来。   白霖皱了皱眉,摸了摸脸上,又看了看身上的穿着。没问题啊,肤白貌美,全身名牌,标准的校草标配。   他坐回座位,问好友汤一搏:“他们怎么回事?好端端的看着我笑什么?”   汤一搏面色又尴尬又古怪,哼哧了半天,才小声说:“你马甲掉了。”   白霖心里一个“咯噔”:“什么意思?”   汤一搏拿出一本书,翻开竖在脸上:“你进学校论坛看看就知道了。”   白霖马上掏出手机登上论坛,片刻后,整个人都灵魂出窍了。   汤一搏用眼角余光打量他,见他脸青了又白,白了又红,红了又紫,仿佛打翻了杂酱铺一般。   他能清晰的感受到,白霖身上散发出的强烈自闭气息。   那什么,汤一搏看着都替他感到羞耻和尴尬。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callmecc亲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这几天字数少一点,因为感冒了,脑子昏昏涨涨,写起来很吃力。天气温度变化大,也请小可爱们注意身体,不要感冒哦。 第四十三章   “这是污蔑。”   白霖转过头, 认真的看着汤一搏,说道。   汤一搏:“……”   “怎么?你不信?”   白霖深深的皱起眉头,目光幽幽的看着他。   汤一搏顿觉压力山大, 大冬天的竟然额头冒出一丝冷汗。   “相信啊, 必须相信, 简直是无稽之谈。”   白霖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平静的站起身, 对着朝他悄悄看来的全班同学大声说:“同学们, 听我说, 论坛的帖子是对我的污蔑, 我没有,我不是,我不知道。”   全班同学:“……”   见班上没有回话,他又指了指汤一搏:“汤一搏可以给我作证, 他说他相信我。”   汤一搏:“……”   我勒个槽啊,关我毛事。   见全班同学都回头看着他, 汤一搏心里把白霖骂了一通, 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魏旭昨晚通宵打游戏,根本没时间去看论坛, 今天从班上同学处知道了这件事后, 已经笑的快断气了。   “哈哈哈哈……张少,老三,白霖校草这波骚操作,我都忍不住想请他给我签个名。怎么办, 快阻止我!”   张维之翻了个白眼,嘟囔了一句“无聊”,嘴角却裂开一丝笑意。   林仙月也是叹为观止, 她也无法想象,白霖的做法已经超出了她想象力的极限。   不过她对此不感兴趣,拿出一本《高分作文详解》看了起来。她的作文现在已经能够稳定四十五分左右,不过柳老师对她的要求是最少作文能得五十八分。   要不是她的语文作文分不够高,上次月考她就是全年级唯一的第一名,而不是和白霖并列第一。   后排们的学渣们也是一个个笑的打跌,彼此大声讨论着:“我说呢,白霖怎么突然之间变成了校草,原来一直是他自导自演啊。”   “还有,白霖妹子团鼓吹白霖的时候,从来没有见白霖出来阻止反对过,原来人家压根就是自己吹自己,这得多厚的脸皮啊?”   班上好几个女生的脸色都特别难看,看着一个个男同学们脸上恶意的嘲讽,心里又气又怒。   她们是真正的白霖妹子团成员,是真正内心暗恋白霖的小女生。   还是单纯的女学生嘛,大多都喜欢长的好看学习成绩又好的男生。尤其是各方面都没有短板,堪称学校风云人物的白霖,自然不会缺少暗恋他的女生。   而且有白霖□□给自己带节奏,不停的往自己身上扔光环,硬生生把一个比较优秀的男生,捧成了校草学霸的人设。   人大多时候都是盲从的,大家都喜欢的,自己慢慢的也就喜欢了。   “你们别幸灾乐祸了,那帖子一看就是污蔑,你们这些人读书不行,连最基本的智商也喂狗了吗?”   赵小曼生气的转头对后排的男生们大吼,就他们的声音最大,笑的最夸张。   赵亮牙尖嘴利的怼道:“你倒是会读书,考个第一名给我们看看啊?我看你才是智商喂狗了吧?明明白白的事,你居然还觉得白霖是冤枉的,说你是脑残,我都觉得侮辱了‘脑残’两个字。”   其他人哈哈大笑。   熊西元向来和赵亮狼狈为奸,冷笑道:“别人说头发长见识短,你这头发也不长啊,怎么见识这么短?”   “哈哈哈哈……”后排男生们大笑起来。   赵小曼气的脸色阵阵发青,她的头发又黄又枯,不管用什么洗发水都不好使,索性剪了短发。相比起长发飘飘的其他女学生,她总觉得缺少一些女性独特的美。   这一向是她非常忌讳的,偏偏被熊西元拿出来肆无忌惮的嘲笑。   赵小曼红了眼,突然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全班同学:“……”   卧槽,赵小曼又哭了!   熊西元臭着脸,也觉得无趣。   白霖在论坛郑重其事的发了一条帖子,声明那些马甲不是他的□□,全是坏人的污蔑,是嫉妒他,想搞臭他。   少不了又惹来其他同学的留言讥嘲,当然也有其他白霖妹子团的支持。   魏旭登录自己的大号,直接问道:“既然那几个马甲不是你的□□,你让那些马甲跳出来承认自己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啊?”   没人出来认领那些马甲,场面一度变得很尴尬。   “她们是女孩子,肯定会害羞。你这是网络暴力,是人肉,是不道德的行为。”   白霖声嘶力竭的呐喊,依旧不死心的为自己正名。   论坛所有人哈哈大笑,没人相信他的辩解。   白霖暗叹一声,也觉得自己的辩解十分无力,突然,他转头看向身边的汤一搏。   汤一搏浑身一震,眼神有些颤抖的看着他。   “一搏,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   白霖语气温和,表情温柔。   汤一搏小心翼翼的思考了一会儿,艰难的点了点头。   “好,我就知道我没看错你。”   白霖把手搭在汤一搏肩上,状似随意的说道:“那些女孩子们害羞,不敢出来承认自己的姓名,我们也不能勉强对不对?”   汤一搏:“……所以?”   什么叫我们,只有你好不好,能不能把“们”字去掉?   “所以你出来承认吧,就说你是‘白霖我最爱’,中午的午饭我包了。”   白霖看着他,眼神温柔的仿佛能滴出水来。   汤一搏整个人都不好了,突然捂住肚子,大叫道:“哎呀,哎呀,不行了,我肚子好痛。我先去厕所,有事以后再说。”   说完,拔腿就跑。   ……   鲁羽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按照古老传承的规矩,在工地上拜祭了祖师爷鲁班,上香上供。   他沿着工地走了一圈,选定了四象方位,然后将林仙月给他的四象符箓按照对应的方位埋了进了地下。   “开工!”   身后的徒弟们和民工们跟着喊了一声开工,挖掘机开进了工地,开始了地基工程。   连续三天,工地上没有出现任何意外,进展飞速。   这一天,工地上来了一个年轻男人,穿着考究的西装皮鞋,头发三七开,一副年轻有为的模样。   他也不说话,旁若无人的在工地上转悠。遇到别人让他出去,他就拿出一张建设局工作人员的证件,说是来检查工程安全的。   工地上的人自然不敢再赶他,给他一顶安全帽,随他转悠。   鲁羽早就注意到他,也没去招呼,坐在工地上拿着大茶壶喝茶。   过了一会儿,那年轻人自己走了过来,从兜里掏出一包中华,散给鲁羽一支:“你是包工头,怎么称呼啊?”   鲁羽接过他的烟,却没有点,小心的拿在手上。   “姓鲁,大家都叫我鲁老头儿。”   “原来是鲁工,我叫黄子琦,建设管理局的,没打扰到你们工作吧?”   黄子琦微笑着开口,拿出打火机点燃,把火凑过去要给鲁羽点烟。   “不敢不敢,我戒烟了。”   鲁羽连连摆手,丝毫没有点烟的意思。他哪里敢随便抽这年轻男人的烟,怕自己着了道被迷了。   黄子琦目光向下一撇,地上都是烟头,这特么的叫戒烟?   他目光一闪,自顾自的抽出一支烟点燃,随口道:“鲁工,你们施工的时候,不知道遇到什么怪事没有?”   鲁羽眼睛眯了起来,看来这年轻人不是什么耐心人,气度太差了,一上来就要开门见山。   不过也不奇怪,现如今的年轻人,和老一辈完全不一样。很不耐烦试探来试探去的打哈哈,宁愿花时间打游戏刷论坛,也不愿意和人扯淡套近乎。   他一副疑惑不解的模样:“黄先生,不晓得你说的怪事指的是啥子?我们的安全措施很到位,你可以随便检查嘛。”   黄子琦摆了摆手:“不是说这个,我说的是其他事情。你应该看得出来,这块地以前也有公司施工,还不止一家,知道为什么最后他们撤走了吗?”   鲁羽继续装傻:“为啥?”   黄子琦看着他,目光幽深,话说的很慢:“因为施工的工具总会无故受损,比如安全绳断裂,比如电缆断裂,再比如挖掘机轮胎被咬破等等。”   鲁羽听了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然后义愤填膺的说:“哎呦,这些公司的采购一定贪污了,跑去网上买一些劣质产品来糊弄人。做工程的,安全第一,这是要不得的。”   “那些网上的生意人也是,什么假冒伪劣的东西都敢卖,也不怕以后遭报应哦。”   说完,还连连摇头叹气,嘟囔着人心不古之类的话。   黄子琦:“……”   他终于抛弃了无所谓的试探,颇有些不耐烦的说:“鲁工,看你是一个老实人,我就跟你说句不该说的话。这个工地啊,能不做就不做,以前的开发商不信邪,明明出了很多怪事还不肯罢休,你猜最后怎么着?”   鲁羽瞳孔一缩,定定的看着他:“最后怎么着?”   这就开始威胁了?   他的预感没有错,这就不是一个善茬,看来这件事无法善了。   黄子琦指了指堆放钢筋的地方,摇头感叹道:“堆放的好好的钢筋,突然之间土地松动,钢筋倾斜而下,扎穿了三个工人的大腿,又压断了四个工人的手,还有一个工人胸口都被扎穿了。当时工地上那个场景,血流满地,惨啊。”   鲁羽目光一凝,死死的看着面前的年轻人,慢悠悠的说:“这是天灾呀,还是人祸呐?”   黄子琦笑眯眯的说:“这谁知道?幸好当时没有出人命,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要是那个开发商继续施工,那就说不好了。”   鲁羽深深的吸了口气,深深的看了一眼面前的年轻人。   现在的年轻人太不讲究了,伤人性命,这是邪道吧?   同样是年轻人,林姑娘比他还年轻好几岁,但为人处世光风霁月,让人心悦诚服。相反,这年轻人却给人一种小肚鸡肠又睚眦必报之感,让人心底生厌。   黄子琦任他打量,脸上始终挂着莫测高深的笑容。   “签了合同啦,违约是要赔偿的。我鲁老儿没那么多钱赔,只能硬着头皮施工了。所谓不知者不怪……”   鲁羽尽量克制自己的怒火,说明自己的难处。   黄子琦“呵呵”一笑,打断了鲁羽的话:“鲁工,你要考虑清楚,钱没了可以再赚,人没了再多钱又有什么用?”   鲁羽火气也上来了,这年轻人咄咄逼人,气焰太嚣张,一再的威胁恐吓他。   既然谈不拢,他也不打算谈了。   遇到林仙月前,为了手底下老兄弟们和徒弟们的安全,他还可能忍了这口气,破财免灾算了。然而得到林仙月肯定的答复之后,他心里有底,便没打算妥协。   “人啊,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凡事千万不要做绝,谁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求人?”   鲁羽拿起大茶壶喝了一口,淡淡的说:“黄先生,我这儿忙,你要是检查完了,就请自便吧。”   黄子琦气急而笑,点了点头,转身就走了。   他已经给了对方机会,是对方自己不见棺材不掉泪,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   黄子琦出了工地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沿着工地外慢慢的转圈。   这片郊区离市区较远,比较偏僻,还没有得到开发。周围土地还有农民种植的冬小麦、生菜和蒜苗之类的农作物。   他在一块冬小麦地旁停了下来,打量了一眼四周,突然重重的跺了跺脚。“叽叽叽叽……”   嘈杂密集的叫声突然从四面八方响起,无数灰色的老鼠从他周围的土里钻了出来,围在他身旁叽叽喳喳的乱叫。   这幅场景看着很是吓人,黄子琦却连眼睫毛都没有动一下。   突然,老鼠们安静下来,齐齐的看向麦田深处。   两边的老鼠缓缓分开,现出一条笔直的路,而在路的尽头,站着一直通体雪白,体型如兔子般大小的老鼠。   白色大老鼠看起来很老了,却像人一样直立行走,缓缓的朝黄子琦走了过来。   黄子琦抽了一口烟,朝着天空吐了一个烟圈,皱眉道:“灰四爷,你怎么越来越白了?”   白老鼠看着他,一双小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吱吱叫了两声。   “哦,你年纪越大,白毛越多,我懂了。要不你改名叫白四爷吧,和你现在的形象比较般配。”   黄子琦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对着自己家族供奉的灰仙,也看不出他有丝毫尊重的意思。   “我去跟负责人谈过了,没谈拢,他还要继续施工。他也是方术中人,有些手段,不知道背后有没有什么势力?”   黄子琦在鲁羽面前态度极为强硬,但并不代表他嚣张狂妄,相反,他是一个很谨慎的人。   早先他从鲁羽的布置上,就看出他也是掌握方术的人。他本来以为破了对方的法门,能让对方知难而退,谁知才三天,鲁羽竟然再次开工。   白毛老鼠围着黄子琦缓缓转圈,两只短短的前肢吃力的背在身后,活像一个早晨负手溜圈的老大爷。   过了一会儿,它停下来,朝着身边其他老鼠吱吱叫了两声。   鼠群顿时动了起来,如潮水般向着工地跑去。   然而鼠群刚靠近工地,还没等进去,突然所有老鼠瘫倒在地,翻着肚子口吐白沫。   大白老鼠和黄子琦齐齐吃了一惊,彼此对视一眼,脸上露出震惊之色。   黄子琦连忙从兜里掏出一瓶滴眼液,递了两滴在眼睛里,再朝工地那边一看,脸色顿时大变。   他看到,前方一条巨大的青龙蜿蜒盘踞,鳞爪分明,睥睨四方。   “这是……”   黄子琦吃惊的说不出话来,陡然见到青龙突然朝他看来,龙目如山,隔空压来。   “啊!”黄子琦惊叫一声,立刻闭上眼睛,人已经重重的倒飞出去,落地时吐出一口鲜血。   身边传来吐血的声音,他偏头一看,大白老鼠也在不停的呕血。   “吱吱!”   黄子琦听到灰四爷叫撤退,哪里敢怠慢,立刻爬起来抱着灰四爷就是一阵狂奔。一直跑出去两里地,他才喘着粗气停了下来,把怀里的白老鼠放到地上。   白老鼠气息萎靡,好半晌才缓过一口气,有气无力的吱吱了两声。   黄子琦大怒,吼道:“我特么的哪里知道得罪了什么人?四象符,竟然是四象符,杀鸡用牛刀啊这是!何至于此,何至于此!”   奶奶的,对付他一个小小的出马仙,至于用传说中的四象符吗?   这四象符的档次明显极高,青龙的每片鳞片都清清楚楚,五爪锋利,眼神更是含着天地之威。只看了他一眼就让他破功遭到反噬,真要是直接和青龙对上……   黄子琦不寒而栗。   这已经不是杀鸡用牛刀了,这是明摆着欺负人呐!   本来只是两个小孩子打架而已,对方叫来爸妈帮忙也就算了,哪有带着军队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睡了一天,感冒好多了,谢谢小可爱们的关心,么么哒。 第四十四章   胆寒之后, 黄子琦又忍不住心疼的不行。   四象符啊,这可是四象符啊!   而且还是极品四象符,这世道还有人能够画得出这种极品四象符吗?   那符师的道行得多高深?   你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你有这么硬的靠山, 你直说啊!   耍人很爽吗?皮一下真那么开心?   你个老皮皮虾!   黄子琦在心里把鲁羽骂了个狗血淋头, 然后心又痛的快喘不过气来。   极品四象符啊!   这个老败家子,怎么能这么糟蹋啊?   方术各成一家, 鲁羽擅长建筑方面的风水布局, 却对山医星卜算之类的不太了解。他虽然能够看得出来林仙月给他的符箓煞气逼人威力强大, 却真不知道四象符如此珍贵。   黄子琦却知之甚深, 这样的极品四象符他在龙虎山天师府见过,作为龙虎山天师府的镇山之宝,堪称价值连城。   关键是,就算再多钱, 人家天师府的人也不会卖啊。   谁知道在这么个破地方,竟然能再次看到和龙虎山的镇山之宝一个档次的极品四象符, 只是……   这个老败家子儿哦!我那个心脏怎么就那么痛啊!   大白老鼠看着他一会儿愁容满面, 一会儿神色痛彻心扉,还以为他受了重伤, 忍不住吱吱叫了两声。   黄子琦摆了摆手, 捂着心口痛苦的说:“灰四爷,我现在很难受,你不用管我,我缓缓就好。”   大白老鼠目光闪了闪, 小脸上出现了一丝疑惑的表情。   它虽然开了灵智,却还是无法理解黄子琦的贪婪之心。   “吱吱。”   大白老鼠等了一会儿,见黄子琦还是一副西子捧心的模样, 忍不住再次开口。   黄子琦脸上露出犹豫不定的神色,好一会儿才缓缓的说:“你说的对,这件事应该禀报家族,让那几个老头儿老太太去烦恼。反正这件事是他们让我做的,招惹了强敌,也该他们来解决才是。”   晚上一点多的时候,鲁羽又来到失意港湾咖啡厅,照例点了一杯红茶,静等林仙月下班。   等林仙月下班后坐过来,他立刻说道:“姑娘,正主出现了,果然是出马仙,灰家的。”   他皱着眉说:“是个叫黄子琦的年轻人,看上去很不好打交道,口口声声威胁我,让我停下工程,否则后果难料。”   林仙月挑了挑眉:“他又出手了?”   鲁羽神情郑重:“出手了,我在工地东方看到一大群死老鼠,还有两滩血迹,看起来他吃了瘪。”   林仙月放下心来,说道:“那就不用管他了,如果是出马仙,没人能破四象符。”   出马仙说到底是操控开了灵智的动物,而四象本就是天下动物的老祖宗,在老祖宗面前,他们翻不了天。   鲁羽闻言,顿时放下心来,他只希望平平安安的做完这出活就好,其他的事情,与他无关。   他拿出一个红木匣子,推到林仙月面前:“姑娘,这是你上次让我帮你配制的符纸和朱砂,你看看可还满意?”   林仙月打开木匣子,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大叠上好的柳州黄纸,还有三张特质的灰色铅纸。墨是顶级朱砂混合绝好的松烟墨,添加了至少百种其他材料,散发出一股厚重却不浓郁的墨香。   林仙月点点头,看得出来鲁羽用了心思,这批符纸和朱砂,比他自己用的都好。   应该是他专门为林仙月特意炼制的,花费定然不少。   “用了多少钱,我给你。”   鲁羽顿时脸色涨红,神色不虞的说:“姑娘这是打我脸呢,区区一点符纸朱砂,哪敢问您要钱?别的不说,您给我的四象符,价值至少超过这些符纸朱砂百倍。”   “您真当我人老眼花不识货,这点都看不出来?”   林仙月笑了笑,收起木匣子:“那好吧,我就不跟鲁叔客气了,谢谢。”   鲁羽脸上立刻多云转晴,含笑告辞。   客人走完之后,张维之和林仙月一人拖地,一人抹桌,很快就把大厅收拾干净。   两人一起进了厨房,张维之洗碗,林仙月就拿着干净的棉布把碗盘擦干,分门别类的摆放在橱柜中。   夜色静谧,灯光柔和,少男少女不说话,动作却默契十足。   洗完了碗筷,张维之给林仙月做宵夜,林仙月拿出五张符纸和朱砂,开始画符。   段晓芳的减肥健身中心三天前正式开业了,她人面广,又做了二三十年的化妆品代理公司,认识很多有钱爱美的客户。   才开业三天,她就成功的推销出去五套练气术减肥套餐,向林仙月订购五张聚灵符。   林仙月调匀气息后,一气呵成画了五张聚灵符。   她现在距离炼气期三层还差一截,但比起原来强了不少,这五张聚灵符的效果,至少可以维持一个半月。   张维之熬了南瓜粥,选了本地的金黄南瓜,用的是陕西的小米,添加了薏仁和枸杞,熬煮了大半个小时。南瓜稀烂,汤色金黄甜美,小米颗颗饱满,香味浓郁,看着就有食欲。   他又做了鸡蛋羹,用的新鲜牛奶和鸡蛋调匀,只添加了些许盐和一点香油葱末。清淡又营养,味道鲜美且不易胖。   都是偏甜偏软的食物,张维之知道林仙月爱吃。   果然,林仙月很喜欢,吃了两碗南瓜粥加大半碗鸡蛋羹。   张维之瞧她吃的高兴,也不由食欲大开,把锅里的南瓜粥和剩下的鸡蛋羹都解决了。   “早点休息吧,都三点了。”   张维之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时钟,眉头皱了起来。   现在已经是寒冬,半夜三点才睡觉,第二天七点就要起床,满打满算才睡四个小时。   长期下去,他担心林仙月的身体受不了。   他自己倒是没什么,最近他的睡眠很好,一躺下就直接进入了深度睡眠,只睡四个小时就感觉足够了,白天从不犯困。   林仙月似乎比他还精神,至少他从来没在她脸上看到过一丝困倦的神情。   张维之隔着衣服摸了摸挂在胸口的平安符,心想难道真是灵符的原因。   毕竟林仙月来店里之前,他都是用白天上课的时间来补觉。   然而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觉得让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女孩子工作到半夜三点才睡觉,第二天还要上一天课,实在太不人道了。   “等等。”   张维之叫住了准备回房休息的林仙月:“我看你写的毛笔字很好看,帮我写几个字。”   “好啊。”   林仙月答应下来,会画符的人,毛笔字当然写的不差,不然就真成了鬼画符了。   张维之在屋子里找了一会儿,找出一张A4纸交给林仙月。   林仙月愣了一下,她还以为张维之想让她写一副名言名句,然后挂起来自勉呢,结果还真是帮他写几个字啊。   她哭笑不得的接过来放在桌上,又拿出符笔墨盒,没有用朱砂墨,选了松烟墨。   “老板,写什么字?”   “就写冬季营业时间21点到1点,夏季营业时间21点到2点。”   “要改营业时间吗?客人们会不会有意见?”   林仙月有些担心,店里基本都是熟客,绝大部分都是夜猫子。要么是周围附近的通宵开店的老板,要么居住在周围的单身人士,还有就是一些加班的职场年轻人。   比如孙姐,她就是隔壁街24小时营业的火锅店老板娘,习惯了晚上守店,快天亮了才回家休息。   秦叔无儿无女,离婚之后一个人在家。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家十分冷清,他也喜欢每天待到店里打烊才回去。   大家都是因为一个人待着寂寞冷清,所以才选择跑来咖啡厅,贸然提前一个半小时打烊,对生意肯定会有影响。   张维之摆了摆手:“没关系,都是老客户,应该能够理解,我们还是学生呢。”   林仙月点点头,既然他已经决定了,她不会多话。   她现在不担心张维之会突然把店盘出去,或者店里生意太差导致关门。她有三万块钱傍身,加上今晚画的五张聚灵符,又有两万五千块进账。   所谓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林仙月有钱之后,自觉胆气壮了许多。   毕竟是正式的营业时间表,林仙月并没有用行书或者草书,而是用最正规的正楷字,一笔一划写好了营业时间。   她吹干了墨迹,然后递给张维之。   张维之接过来一看,只见纸上字字遒劲,笔力矫健有力,每个字都仿佛具备精气神一般,像是活了过来。   他甚至有种错觉,这些字在不停的变化,每一眼都不一样。   “你这毛笔字写的真好。”   张维之写毛笔字不行,但眼光还是有的。小时候外公就喜欢揪着他练毛笔字,可惜他的确没兴趣,倒是看过外公收藏的许多名家字画,眼力练出来了。   在他看来,林仙月这手毛笔字,似乎比那些书法大家的字更……   张维之形容不出来,毕竟他不是爱好书法的大家,鉴赏力有限。   林仙月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丝怀念的神色。   “小时候,师傅教我识字,用的就是佛经。我认识的第一个字就是佛,写的第一个字也是佛。从第一天识字开始,每天都要抄写一篇经文,用的就是毛笔。”   小流云寺偏僻简陋又贫苦,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回馈前来上香的信众。所以静娴师太总是用自己抄写的佛经赠送给真正的信徒,后来林仙月的字写得好了,抄写的佛经也一并用来回赠香客。   十多年下来,林仙月的毛笔字写的极好,笔画形态和落字布局方面都工工整整,不输给当今那些书法家。   不过碍于年纪的缘故,她的字还是少了一份精气神,也就是所谓的神韵。   古代的书画大师之所以称之为大师,就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具备神韵,能让观众透过书画就能清晰的感受到独特的魅力。   论写毛笔字,人写的再好也不可能比得上电脑打印出来的文字,然而绝对没有人会夸赞电脑打印出来的字好。   就是因为电脑打印的字再好看都没有精气神,手写的毛笔字,哪怕是三岁小孩的扭捏字迹,也能让人看了会心一笑。   林仙月经过修真一世,所欠缺的那份阅历已经弥补上了,赋予了字迹独特的精神。   再加上她是修士,运笔落墨间灵力自然运转,更是让她的字显得精气神十足,像是在随时变化一般。   张维之见她想起师傅后,脸上不自觉露出孺慕之情,心头不由一动。   她师傅对她,一定特别好,才能让她这般眷恋不舍。   “下次有机会,我也去拜见一下你师傅,她那样的大师,给我的符一定比你的灵。”   林仙月哭笑不得,师傅就是一个普通老尼姑,根本就不会画符。再说了,就算师傅会画符,哪里能比得上自己的符?   她也不解释,只笑道:“好啊。”   张维之是个实干家,找出胶水就跑到外面,在门上端正的贴上了那张A4纸。   第二天中午,秦忠买了菜从失意港湾路过,准备回家做饭。   他无意中朝失意港湾看了一眼,见门上贴着一张白纸,便走近了去看。   “哟,小维子终于改营业时间了啊。早劝过他,他和仙月还在读书,应该早点打烊才是,这小子总算听进去了。”   秦忠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笑了笑准备离开。突然,他脚步一顿,陡然转头盯着那张普通的A4纸。   “这字……”   秦忠眼里迸射出细碎的火花,一眨不眨的盯着上面的字迹,目光随着每一笔每一划游走,越看越是震惊。   他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喃喃自语:“柳经颜骨,却又独成一家,神意饱满,气息流走不停,这是大家风范啊!”   现如今这世道,竟然有人能写得出古代书法名家才能写出的境界吗?   秦忠看着上面的字迹,神色痴痴愣愣,好半晌才掏出手机,要把上面的字迹拍下来。   连拍了好几张,他看了一眼觉得很不满意,匆匆的把菜篮一扔就跑了。   过了一会儿他抱着一架单反相机又跑回来,气喘吁吁的站在A4纸面前。   还好还好,这张纸还在,没被城管撕掉。   他跑回家就觉得不妥,要是有人多事撕掉了,他去哪里欣赏这幅书法名作?   秦忠等喘匀了气,这才拿起单反相机从各个角度拍摄了几十张照片,然后盯着A4纸又看了半天,脸上露出挣扎之色。   最后他终于还是没忍住,探头探脑的朝左右看了一眼,一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把A4纸撕了下来。   “鲁迅先生说过,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秦忠摇头晃脑的念了一句,终于给自己找到了理由,然后摄手摄脚的跑了,连地上的菜篮也忘记了拿。   回到家之后,秦忠挑选了三张最满意的照片,然后发给了自己前妻华夏书法家协会副会长淳于丹。   秦忠和淳于丹因为书法结缘,后来一起从事书法研究,风风雨雨走过二十年,最终却没能走到最后。两人对书法的热爱都是一般无二,尤其是淳于丹,对书法的热爱已经达到痴迷的程度。   唯有极于情,才能有所成就,淳于丹在当今文化圈子里,也是有名的书画名家,一幅字甚至能拍出几百万的价格。   秦忠相信,他的前妻淳于丹应该会喜欢这幅字的。   晚上一点的时候,张维之见客人们还没有走的意思,只好走出来说道:“不好意思,从今天起,本店营业时间改为晚上九点到一点,我们要打烊了。”   孙姐不高兴了,嘟囔道:“哟,小维子学会赶人了呀。你要改营业时间,怎么不提前通知啊?突然赶人算怎么回事?”她也就是发个牢骚,她知道张维之和林仙月都是学生,白天要上课,晚上的确不应该太晚睡觉。话虽然这么说,但已经起身准备离开了。   张维之纳闷道:“我昨天晚上不是在门上贴了营业时间吗,你们进来没看到吗?”   “哪贴了?门上什么都没有,你骗鬼呢。”   孙姐闻言又转过身,没好气的说。   张维之一脸的疑惑,连忙走出去朝门上一看,果然什么都没有。   今天晚上开门营业的时候他还没有注意到,现在才发现昨天贴的A4纸不见了。   他挠了挠头皮,一脸疑惑的说:“大概被城管撕了吧,那我等下再让人写一张。各位亲爱的上帝,各位大爷各位奶奶,以后营业时间提前了啊,请大家多多理解。”   客人们顿时笑骂起来,不过都没说什么,大家都知道他和林仙月是学生。   秦忠听了前半句,眼神顿时大亮,其他客人都陆陆续续起身离开,他却坐在位置一动不动。   张维之亲自走过来,低声道:“秦叔,我们打烊了,得罪的地方您老别见怪。”   秦忠摇摇头,看着他说:“没事,我马上走。对了小维子,你的告示是你自己写的,还是请人写的,请谁写的?”   张维之愣了一下,随口道:“仙月啊,她写的。”   秦忠立刻把视线投向正在收拾杯子果盘的林仙月身上,目光灼热的仿佛火线。   林仙月注意到他的目光,朝他笑了笑。   秦忠一步走到林仙月面前,语气急促的说:“仙月,快别收拾了,你现在就写给我看看!” 第四十五章   林仙月和张维之都愣了一下, 不明白秦叔为什么这样热心。   张维之看着一脸期待的秦叔,说道:“秦叔,就一个告示, 几个字而已, 我们收拾完就写。”   秦叔很坚持, 摆手道:“反正就几个字而已,耽误不了几分钟, 先写吧。”   林仙月和张维之对视一眼, 这么一点小事, 两人没必要拒绝他。   “好吧, 那你等我去找张白纸。”张维之说。   “我带着我带着,不用去找。”   秦叔转身就从身边的包里拿出一叠纸来,又热心的问林仙月:“仙月啊,有笔墨吗, 我这也带着呢。”   说完,又从包里拿出三支不同规格的毛笔, 一方古旧的砚台, 还有一小块墨锭。   张维之在他外公书房见过许多文房四宝,认出纸是上品宣纸, 质地绵韧、光洁如玉。笔是好笔, 彩漆描金双龙纹管花毫笔,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古董。   砚台倒是好不起眼,灰不溜秋的,但张维之却丝毫没敢小看, 从秦叔口袋里拿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便宜货。   至于墨块,淡淡松香, 墨黑如洗,自然是徽墨无疑。看上面的铭文,怕是百年前的墨块了。   张维之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除了震惊之外只剩下无语。   他又不傻,秦叔拿出这么一套宝贝出来,就是为了替他的店子写一副营业时间表?   那和用黄金铺厕所有什么区别?   “秦叔你这……”   秦忠根本没理他,自顾自的去洗手台,往砚台中添了一点清水,拿起墨块就开始磨墨,嘴里催促道:“仙月,赶紧的啊,你们不是还要打烊吗?”   林仙月看向张维之,她也能看出这些东西价值不菲,不知道秦叔到底什么意思。   张维之点点头,他倒想看看秦叔心里打什么算盘。   林仙月随手提起一只毛笔,手感十足,分量却不太重,说不出什么材质。   她蘸上墨,正准备在雪白的宣纸上写营业时间,秦叔突然打断道:“哎等等,写之前不是应该先打草稿吗?万一写错字怎么办?”   林仙月:“……”   张维之:“……”   写个营业时间而已,拢共才几个字,都会写错吗?再说了,就算写错了就写错了,用笔画个叉就是了,难道还要换一张纸重写?   秦忠摇头晃脑的叹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须知小处不可随便,细节很重要。”   林仙月突然明白过来,笑道:“秦叔,我们贴在门口那张营业时间表,该不会是你拿去了吧?”   秦忠老脸一红,支支吾吾的却没有否认。   张维之笑道:“我的秦叔,你喜欢仙月的字啊?你让她替你写一副就是了,弄这些虚头巴脑的做什么?”   秦忠瞪了他一眼,这个棒槌,什么字啊字的,这是书法懂不懂?   林仙月也是暗笑,有人欣赏自己的字,她也很高兴。   “秦叔,你想让我写什么?”   秦忠哈哈大笑,他也是越老越顽皮,本来想窃取一副书法大家的字。日后别人看到这幅字,想起这段故事,也算是留下一桩趣谈。   既然被看穿了,他也不再扭捏,开口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林仙月提笔就写,笔走龙蛇、墨意凛然。端的是泼墨大写意,留白小题诗。   “好字,好字啊!”   秦忠看的眉飞色舞,感慨道:“仙月,也不知道你小小年纪,怎么会有如此高深的书法水平,堪称大家啊。”   林仙月放下笔,微笑道:“秦叔你过奖了,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秦忠摇摇头,也不反驳,小心的吹干了墨迹,然后卷起来就走。   “哎,秦叔你的文房四宝。”张维之连忙叫道。   秦忠头也不回的说:“送给仙月的,我要了她一副墨宝,当以一套文房四宝相赠。”   张维之和林仙月面面相觑。   “收起来吧,秦叔是有钱人,又爱风雅,他收藏的文房四宝价值不菲,你算是赚到了。”   林仙月有些迟疑:“不太好吧?”   “没事。”张维之替她把东西收起来,说道:“看秦叔那样,他还感觉占了你的便宜,就别和他客气了。”   “等等,先把营业时间写了。”林仙月连忙阻止。   张维之找出一张A4纸,拿过那只毛笔三两下就写好了营业时间,一边说道:“还是我写吧,你就不怕第二天又被秦叔给偷了?”   林仙月莞尔。   今天鲁羽正在对照着施工图纸,安排徒弟们工作,便见到几辆豪车朝工地开来,然后在工地安全标示外停下。   他眉头一皱,站起身朝下车的一群人走去。   走进一看,只见自己的徒弟吴金川正含笑陪在一旁说话,满脸都是讨好的笑容。   见到鲁羽过来,吴金川连忙朝身边的大老板说了一句话。那大老板点了点头,又对旁边穿着一身长衫的老先生说了些什么,老先生顿时把目光朝鲁羽看来。   好亮的眼神。   鲁羽只觉老先生的目光仿佛一道闪电,又亮又精神,似乎能够一眼就看穿他人的心思。   又是一个玄门中人!   “师傅,我们公司大老板过来了,你过来见见。”   吴金川高声招呼鲁羽,一边跑到鲁羽身边,小声说:“师傅,这是我们公司老总,他旁边的是港岛著名的风水大师萧回。老总也听说了这块地的事,所以专门重金把萧回请来看看。”   鲁羽心里有了谱,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萧回这个名字,只要是玄门中人基本都知道。不是因为萧回的本事太强,而是因为萧回的名气太大。   港岛那边的风水大师擅长包装自己宣扬名声,然后抬高身价,和大陆这边的玄门中人的做派大不相同。   所以一提到港岛那边的风水大师,人人如雷贯耳,都觉得灵验的很。请动一位港岛的风水大师出来看一眼,花费的金额可能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   但论及本事,港岛那边的风水大师,未必就强过大陆那些籍籍无名的奇人异士。   不过这位萧回萧大师,倒还算是真正有本事的人,很做了几件了不得的事。   “老板,萧大师,这位是鲁工,负责地基工程。”吴金川向老总和萧回介绍鲁羽。   老总看上去大约六十多岁,红光满面气色十足,就是身体过于肥胖,走几步路就有些气喘。   “是鲁工啊,最近还有怪事发生吗?这位是萧大师,有什么古怪的地方,你向萧大师好好说说。”   老总叫刘元凯,在华国也是鼎鼎有名的房产大亨,个人资产经常排进福布斯前三十名。周围都是他的保镖和助理,把他身边围的水泄不通。   C市是他未来几年的战略规划中心,这块地的商品房和周边的商业规划便是他在C市发展的奠基石。如果发展的好,他会大力投入开发C市房地产。   他很看重这个工程,所以知道这块地的猫腻之后,立刻花重金请了萧回过来。就是想让萧回掌掌眼,他好根据萧回的建议做决定。   “不用了。”   萧回一身青色长衫,消瘦的脸颊挂着一丝如沐春风的笑容,雪白的头发往后梳的十分整齐,没有一丝乱发,看上去十分和蔼可亲,很有得道高人的风范。   他朝鲁羽看来,躬身施礼:“鲁大师,幸会。”   鲁羽连忙还礼:“不敢不敢,萧大师叫我鲁老头儿就好。”   萧回拱手道:“鲁大师,好手段,萧某人佩服!”   他转头对刘元凯说:“刘总,你身边已经有了高人,何必把我叫过来?”   刘元凯大吃一惊,又看向鲁羽,脸上全是疑惑。   萧回指了指忙的热火朝天的工地,赞叹道:“此地堪称宝地,有四象护卫,百年内无灾无难,可保内宅平安吉祥。东方青龙,福泽绵长;南方朱雀,事业旺盛;西方白虎,锐意进取;北方玄武,稳固如山。好地方,好地方啊!”   “能够入住此间,当属大福之人。再不济,也能一家平平安安,连偷窃之事都不会发生。”   刘元凯听了大是兴奋,却仍抱有一丝怀疑。   这块地施工期间出现怪事之后,他专门派人打听这块地的来龙去脉,的确出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怪事。怎么在萧回口中,顿时变成了一块风水宝地了?   只是萧回名声在外,不可能是那些胡言乱语的骗子,否则也混不到今天的地步。   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萧回看出他的疑惑,便解释道:“刘总,不管原来这块地是什么情况,但现在它就是一块绝顶的风水宝地。有人动用了大手段,以四象神兽镇压此地气运,真是大手笔,大手笔啊!”   他话虽是对刘元凯说的,但却一直看着面前的鲁羽,脸上全是钦佩之情。   刘元凯朝鲁羽认真的打量了一眼,只见他六十岁的样子,一副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打扮,根本看不出丝毫高人的气派。   谁也想不到他竟然是一个连萧回都佩服不已的高人,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   果然是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原来是鲁大师,请恕我眼拙,有眼不识泰山,得罪的地方千万不要见怪。”   刘元凯连忙朝鲁羽拱拱手,惭愧的说。   “刘总客气了,我就是一个包工头,哪是什么大师,当不起当不起。”   刘元凯亲切的握着他的手:“当得起当得起,鲁大师,萧大师,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慢慢谈,您二位觉得怎么样?”   他是老板,鲁羽和萧回自然不会反对。   刘元凯连忙殷勤的请两人上车,车队绝尘而去。   晚上失意港湾开业的时候,张维之还专门跑去门口看了一眼,他写的营业时间的告示还在。   他歪着嘴“啧”了一声,说不清楚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告示还在,所有客人都看到了,应该是高兴的。问题是林仙月写的马上就被秦忠偷了,他写的却好好的贴在门上,一副能挂一年的样子,这让他有觉得不高兴。   怎么着,他的字就那么差?就没一两个雅贼来偷?   林仙月看他一脸郁闷的表情,笑而不语。   手机铃声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是林长峰打来的电话。   林仙月脸上的笑容顿时收了起来,犹豫了一下,还是接通了电话。   “嗯,我是林仙月。”   对面愣了一下,这个开场白……   “哦,我是林长峰。”   林仙月沉默了,她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只好沉默听他说。   林长峰等了一会儿,见她没有主动开口的意思,便问道:“最近还好吗?钱够用吗?”   其实他查过,他给她的银行卡,一分钱都没有动。   “还好,够用,谢谢。”   林仙月言简意赅到了极致,也生疏客气到了极致。   那边林长峰又等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我听柳老师说,你最近学习成绩突飞猛进,还考了年纪第一名,很不错,继续努力。”   “好,我会的。”   几句场面话说完了,两人又沉默下来,着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长峰准备挂电话了,随口道:“有什么需要,就打电话告诉我,天冷了,注意身体。没事的话我就挂……”   “等一下。”   林仙月突然想起什么,连忙问道:“能不能问问您,我的护身符是什么材质做的?”林长峰愣了一下,反问道:“什么护身符?”   林仙月再次重复道:“就是我一直带着的护身符啊,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材质的,您知道吗?”   她准备给张维之炼制一枚护身符,帮他度过命中的大劫。可惜这个世界的符纸和朱砂承受不起太多的灵力,而护身符本身就是中品灵符,需要庞大的灵力才能炼制成功。   她甚至让鲁羽给她弄了三张珍贵的灰铅符纸,结果依然无法承担护身符所需的灵力。   林仙月想起自己脖子上从小戴到大的护身符,那块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紫色长方形护身符,竟然可以承受一座聚灵阵,那么必然可以承担护身符所需的庞大灵力。   所以,她才会询问林长峰。   过了一会儿,林长峰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护身符不都是符纸做的吗?要么就是玉石之类的,你自己看一下就知道了。”   林仙月心头一震,全身血液像开水一般沸腾起来,心头像是万道电流穿梭。   她仿佛失去力气般,陡然坐倒在身边的椅子上,眼神失去了焦距。   他不知道!   他不知道她从小戴到大的护身符!   他竟然不知道,那块婴儿时期就挂在她脖子上,能证明她身世的护身符!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感冒又反复了,流鼻涕打喷嚏,把我折磨的欲仙欲死,字数少一点,明天多更点。小可爱们注意身体,不要感冒了哦。 第四十六章   这说明什么?   林仙月脑子里一片空白, 整个世界放佛一瞬间离她远去,她站在空寂漆黑的中心,周围都是安静的虚无。   自从她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 她活的那么小心翼翼, 活的那么温和卑微, 活的都不想活着。   即便穿越到修真界,开启了完全不同的人生, 依然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   没有人知道, 林仙月在医院醒来, 知道自己又穿越回来那一刻, 心里有多么的害怕。   她害怕在修真界的一世只是一场梦,一场为了逃脱身份而做的黄粱美梦。   而现在,林长峰竟然不知道那块证明她身份的护身符!   林仙月气极而笑,然而笑着笑着, 脸颊上却滑落下两行清泪。   林长峰看不到林仙月此时的表情,语气依旧漫不经心, 如同往常:“你想要护身符吗, 我让司机去寺庙里给你买就是了,有没有什么要求?”   呵, 让司机去买!   不是亲自去, 也不是去求。   谁家父母给孩子求护身符,是让司机帮忙去寺里买的?   她早就应该知道的,她早就应该知道的。   林长峰看她的眼神那么漠然,一点情绪都没有, 像是看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怎么可能会是她的父亲?   她却一直以为是她的出生不光彩,或者林长峰恨自己的母亲,所以才会待自己如此冷漠。   原来不是的, 一切错了,全都错了。   林仙月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稳定住剧烈波动的情绪,放缓声音说:“我有一枚护身符,师傅说她捡到我时,护身符就戴在我脖子上,从小到大我从没离过身。我以为,这枚护身符,是我的父母留给我的。”   电话那头沉默下来,好半晌,林长峰都没有开口。   “哦,是吗?太久了,我记不得了。你也知道,毕竟已经过了十六年了。”   他的声音依旧淡定,甚至还有一丝不耐烦,似乎在责怪她无理取闹。   然而,林长峰跟她说话,什么时候有过解释?   他竟然还专门跟她解释了一下不记得的原因……   不过的确也有可能,林仙月准备再确认一下。   “小的时候,师傅经常跟我说,等我长大了,我的爸爸妈妈就会来接我回家。”   林仙月低声说:“我就问师傅,我都长大了,爸爸妈妈怎么认得我呢?你猜师傅怎么说?”   林长峰没回答,电话那头只有电流的声音。   林仙月也不在意,轻声说:“师傅就说,看到你脖子上的护身符了吗?那是你父母给你留下的凭证,他们会凭着这块护身符找到你,然后带你回家。所以你一定要好好保管护身符,千万不能掉了,不然你爸妈就找不到你了。”   “自从那时起,我每天都戴着护身符,除了交给师傅替我诵经祈福之外,从不离身。你贵人事忙,可能不记得了,那我给你一点提示,那块护身符上有四个字‘一世平安’,现在想起来了吗?”   林长峰恍然大悟般开口道:“哦,你说那块护身符啊,我想起来了。当时觉得这四个字兆头挺好,就随手买了一块,没想到你一直带在身上……”   林仙月不等他说完,便大声吼道:“骗子,你这个大骗子!”   说完,挂掉了电话。   张维之正在厨房里准备食材,听到林仙月的吼声,把手里的菜刀一扔就冲了出来。   他站到她面前,却见她眼神茫然,瞳孔像是没有焦距般透过他的身体,看向他的身后。   “林仙月,你怎么了?”   张维之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事,竟让她那样理智的人,都会情绪失控。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温和低沉,怕惊吓到她。   林仙月听到他的声音,眼帘微微抬起,一双如同浸润着波光的眼睛,落在他脸上。   “张维之。”   她叫他的名字,声音很轻。   张维之“嗯” 了一声,声音也很轻。   林仙月挂着泪珠儿的脸上突然绽开笑颜,犹如雨后的梨花,颤人心弦。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不是私生女了。”   张维之不知为何,看着面前梨花带雨的笑脸,心里疼的发紧。   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上前一把将她从座椅中拉进怀里,紧紧的抱住。   林仙月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抱着,鼻尖充斥着大男孩儿身上淡淡的烟火味。   她靠在他怀里,感受着他身上火热般的温暖。   这寒冬腊月的天,似乎也并不那么冷了。“林仙月,你一直都是你,从来都是你,不是谁的私生女。”   “在我心里,你就是林仙月,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不是什么私生女,也不是其他什么人。”   手机又响了,来电显示是林长峰。   两个人相互依偎着,谁都没有动,也没有去接电话。   不过过了多久,门口传来脚步声,孙姐急火火的冲了进来。   “小维子,给我来一份牛肉盖浇……”   她的声音戛然而止,转身又退了回去,边走边说:“呃,我什么都看不见,你们继续。”   张维之连忙放开林仙月,脸上涨的通红,认真的转头向孙姐解释:“仙月眼睛里进沙子了,我帮她吹吹。”   孙姐停了下来,脸上挂着了然的笑容,打趣道:“我了解我了解,不用解释,我都懂。”   不,你不懂!   林仙月胡乱的擦了擦脸上的泪珠,朝孙姐笑了笑,钻进吧台拿水壶给她倒水。   “怎么眼睛红红的,真进沙子了?”   孙姐狐疑的看着她,问道。   “没事,已经吹出来了。”   林仙月微笑,笑容干净剔透,仿佛雨后晴天。   孙姐摩挲了一下手指,感觉手心痒痒的,又想捏捏她的脸。   真是一个漂亮的丫头啊,她看了都觉得心动,真是便宜小维子那个小坏蛋了。   晚上12点左右的时候,林长峰的司机来到了失意港湾。   “仙月,林总在外面,想见见你。”   林仙月正在忙,淡淡的说:“我在上班,他愿意的话请进来稍等,我下班后就有时间了。”   司机愣了一下,点点头又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林长峰走进了咖啡店,选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司机替他点了一杯咖啡,然后出去外面等。   林长峰冷着脸,喝了一口咖啡,便静静的看着在店里忙碌的林仙月。   这么久以来,他还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安安静静的看着自己这个“女儿”,突然之间感觉自己已经不认识她了。   或者,他从来也没想过真正认识她。   快一点的时候,客人们陆陆续续的走了,只剩下林长峰还坐在那里,看着窗外的夜色,神情若有所思。   张维之抢过林仙月手里的杯盘,手脚麻利的收拾桌上的纸巾和污渍,对她说:“过去吧,有什么话好好说清楚。”   林仙月顿了顿,片刻后点头说好。   她在林长峰对面坐下,视线落在装着纸巾的小熊纸兜上,并没有看他。   林长峰收回望向窗外的视线,落在林仙月脸上,皱了皱眉:“你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林仙月摇摇头,又点点头。   林长峰见她这模样,心里莫名的生起一股怒气:“不管事实是怎么样的,我都是你法律意义上的父亲。你的户籍,你的身份证,还有你的学籍,都是我给你办的,上面清晰的注明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林仙月抬起头,看着他说:“所以,你承认你不是我亲生父亲了?”   林长峰神色一滞,好半晌没有说话。   他端起已经冷掉的咖啡喝了一口,声音有些涩:“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就不再瞒你,我的确不是你的亲生父亲。”   林仙月霍然站起身,目光灼灼的看着他,胸口剧烈的起伏。   张维之端着一壶红枣柠檬茶过来,先给林长峰倒了一杯,然后又给林仙月倒了一杯。他眼神安抚的看了林仙月一眼,将茶壶放在桌子中间,放轻脚步走了。   林仙月暗自运转灵力,调均内息,心湖渐渐平静下来。   她坐下,淡淡的问:“是我师傅拜托你的,所以你才会以我父亲的身份出现,对吗?”   林长峰干脆的回道:“不错,你师傅让我照顾你,给你一个身份,让你有一个家。我欠她的,所以我答应了。”   “可我并不想要这个私生女的身份,你知道这个身份给我带来多少屈辱吗?”   林长峰淡淡道:“我本来就是以养女的身份给你办的户籍和身份证,并没有说你是我的私生女。”   “可是你老婆不相信,你家里人不相信,其他人也不相信,他们都以为我是你的私生女!”   她曾经,也以为是的。   林长峰冷冷的反问:“我解释过,既然他们不相信,那你觉得我再解释,他们就信了吗?”   这倒是他的性格,什么事情最多说一遍,别人相信就相信,不信就不信,他从不多解释。   林仙月一愣,的确,人心就是这样的。   林长峰越解释,反倒越显得心虚。可是他不解释,无异于等于默认。   林仙月知道在这件事上纠缠,没什么意义。   她轻声问道:“那我真正的父母是谁,您知道吗?”   林长峰听她语气再次恢复到以前的客气,眉头不禁又皱了起来。   这次的客气,那就是真的对陌生人的客气了。   不像以前,他能听的出来,她虽然无比客气,但其实带着一丝怨念的。   “我不知道。”   “那你以前还说我妈妈生下我就跑了……”   林长峰打断她的话,不屑的说:“你还是个婴儿就被遗弃在山里,这样的父母难道会是什么好人?嘉瑜也应该知道这点,等了快十六年都没等来你的父母,眼看着你一天天长大,实在等不下去了,所以才会拜托我给你一个身份。”   “让你可以读书生活,以后嫁人生子,老了以后有子女孝顺,孙儿孙女绕膝逗趣。不用像她一样,在深山老林里青灯古佛,孤寂一生。”   师傅为她好,她是知道的。   这个世上就算所有人都会对不起她,只有师傅不会。   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明了了,林仙月只觉始终压在自己头上的那座大山轰然倒塌。   这天是那样的蓝,这地是那样的宽广,连空气都带着清香。   她终于丢掉了那个让人绝望的私生女身份,渗透进骨子里的自卑悄然消散。   林长峰说她的父母是遗弃她,她其实不以为然。   她胸口的护身符,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但能够承受一座聚灵阵,想必是极为珍贵的东西。   没有人会把这么珍贵的东西,放在一个被遗弃的婴儿身上。   不过她也不在意,有没有父母都不重要了。从今以后她是林仙月,她永远是她自己。   林仙月起身进了休息室,找出林长峰给她的银行卡,回到桌边递给他。   “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以后我会报答你的。”   仔细想想,林长峰并不亏欠她。   他给她办了户籍,给她办了身份证,又给她办了学籍。怕她没钱,还给她一张银行卡。他能够替她做的,从来没有打过折扣。   他唯一不曾给她的,只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   但这能怪林长峰吗?   他本来就不是她的父亲啊!   林长峰看着桌上的银行卡,淡淡道:“我林长峰送出去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来的道理。我还是你的监护人,是你法律意义上的父亲,养育你是我应该尽到的责任。”   “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请您拿回去吧。”   林仙月十分坚持的说道,她不想再和林家有任何一丝一毫的牵连。至于林长峰为她做的事,她以后会用其他方法来回报。   “很晚了,您早点回家休息吧。”   林长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什么话都没说,起身拿过桌上的银行卡,转身出了门。   张维之早就将店里收拾好了,连碗筷都洗完了,此时正在做宵夜。   一碗清淡的豌杂面,面上堆满了香喷软糯的豌豆,撒上小火葱的葱末,配上芝麻和花生碎,豌豆苗卧在面下。   汤清,面白,豌豆苗青翠可爱,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林仙月吃着豌杂面,只觉前所未有的可口,比之修真界吃的鲜果灵肉还要美味。   她心里念头终于彻底通达,那一个缠绕她两世的身份随风而去,现在就算给她吃的是木头,她也会觉得无比香甜。   “真好吃。”   她抬头,看着张维之,眼睛里洋溢着慢慢的笑意。   张维之咧嘴一笑:“当然,也不看看是谁做的面。”   “老板威武,老板最棒。”   作者有话要说:忍不住想卖个萌,明明人家说感冒严重了,结果小可爱们都不关心人家。玻璃心碎了一地,伤心ing…… 第四十七章   张维之知道林仙月今天心情波动剧烈, 估计一时半会儿睡不着,一个人躺床上也不知道会不会胡思乱想。   可他从小到大,从来不会安慰人。   打人倒是很擅长。   他想了想, 对林仙月说:“想听听我的事吗?”   林仙月微微一愣, 笑道:“你愿意说的话, 我会听的。”   “好。”   张维之沉默下来,斟酌着该从哪里开始。   “我从小到大都是第一名, 无论做什么, 只要我想做, 就一定能拿第一。”   张维之的开场白充满了龙傲天的气质, 轻描淡写的用一句话简单的概括了他狂帅酷霸吊炸天的开挂人生。   “我爸妈是大学校友,据说是一见钟情,从此再难忘情。我爸学法律,我妈学经管, 两人都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履历拿出来都是常人不敢想象的天之骄子。”   张维之笑了笑, 叹道:“天之骄子有一点必然相同, 那就是性格都绝对强势,以自我为中心。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 还能彼此克制忍让, 但长久相处下去,便开始了争执不休的日常。”   “可因为两人感情实在太深,再如何吵闹也舍不得分手,毕业后还是结了婚, 然后生下了我。”   林仙月暗想,难怪张维之从小到大做什么事都能得第一,先天基因果然强大。   “我生下来之后, 他们并没有放弃学业,都准备继续硕博连读。因为我爷爷奶奶长期生活在国外,他们就把我交给了我外公外婆,所以我是在外公家长大的。”   张维之轻声说道:“我爸妈逢年过节会回来看我,像走亲戚似的。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外公外婆非常疼爱我,我的小舅更是把我当自己孩子一样。”   “我外公外婆经常对我说,我的爸妈从小到大学习都是年纪第一名,我是他们的孩子,也一定要考第一名。他们二老虽然对我十分疼爱,但对我的学习抓的很紧,每天都要监督我学习做作业。”   “小舅则不同,他会带我去山上玩,带我去他开的咖啡厅,教我调咖啡,教我做菜。后来他又教我陈家炮拳,咏春和洪拳。还说真正的古武高手,其实是外公,他的功夫就是跟外公学的。只是外公不想让我练武,就想让我好好读书。”   张维之露出一个苦笑:“他老人家认为,武术的时代已经没落了,现在是科技知识时代,学武没出息。如果为了学武荒废了学业,他对不起我爸妈。”   林仙月沉默,内心觉得老爷子目光长远,聪明豁达。   这个时代,别说武术了,就连她这样的修士,不也只能老老实实的打工赚钱吗?   十年苦练不坠,才能练的一拳打死野猪,可现在一颗子弹就能做到。   苦修千年的元婴境界修士,施展法术能翻山倒海,现在一颗导弹效果更佳。   张维之又道:“后来我让小舅帮我报名,我又去学跆拳道学散打,出去代表武馆比赛,也拿过几次冠军。”   “总的来说,我虽然从小没有父母陪在身边,但我一点都不缺爱,也从没有受过什么委屈。如果说最大的委屈,可能就是初三上半期的时候,爸妈跟我说他们要离婚,问我想跟谁?”   张维之自嘲般笑了笑:“两个从来没有陪我长大的人,竟然问我愿意跟谁?而且看两人的样子,都想不顾一切把我抢在手里。”   “真是可笑,原因竟然是我太优秀,所以都想要我。我要是不优秀呢,还会有人要我吗?会不会把我弃如敝履?”   张维之冷嘲般说道:“我求他们不要离婚,说我需要他们在我身旁,哪怕就保持这样每年一起来看我几次就好。至少我还有一个完整的家,不用叫其他陌生男女爸爸妈妈。”   他抬头看着林仙月,说道:“你知道我爸妈怎么说吗?”   林仙月摇头,她当然猜不到。   张维之哈哈大笑:“我爸妈竟然说,儿子,我们原本也担心离婚后会对你的学业和心理造成影响,一直犹豫不定。然而看了你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都是年纪第一名,所以才放下心来离婚。”   “所以说,是我学习成绩好,才坚定了他们离婚的心吗?那我学习成绩不好,只考倒数第一,他们是不是就不离婚了?”   林仙月终于知道张维之总是考倒数第一名的原因了,原来他是想用这样的方法挽回他父母的婚姻。   只是……   她欲言又止,这是不可能的呀。   张维之看她的表情,猜到她心中所想,说道:“你一定心里在想,我的做法很幼稚,根本不会有效果对吗?”   他苦涩一笑:“事实证明,的确没效果。他们怎么会为了我,选择不离婚呢?”   林仙月心想,有父母也不一定真好,没父母一样有人疼爱。   张维之看着林仙月的眼睛,神色认真的说道:“林仙月,我想告诉你,你的人生是由你自己来决定方向,而不是取决于你的父母是谁,或者有没有父母。你才能决定自己该怎么活,任何人都无法干预。”   “我小舅跟我说过一句话: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现在我把这句话也送给你,希望你我共勉。”   林仙月哭笑不得,心里却又塞满了感动。   一向“冷酷无情”的张维之,竟然会特意用自己的故事来开导她,就差明摆着告诉她——父母这种东西有没有都无所谓,完全不用在意。你看我的父母,就和没有也差不多。   真是难为他了,“沉默寡言”的他,竟然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   林仙月倒也真是这么想的,张维之有外公外婆疼,还有小舅代替父亲的角色。她自己则有师傅的宠溺和关爱,从小到大从没饿着她冷着她。   “好了,去休息吧。”   林仙月点点头,走去休息室准备好好睡一觉,今天就不打坐了。   刚走到休息室门口,身后传来张维之的声音:“林仙月,要加油啊!”   林仙月回过头,看着朦胧灯光下的少年,笑容干净又爽朗。   “嗯,老板也要加油哦。”   还有不到两周就期末考试了,同学们都鼓足了劲的复习功课。连十二班一向不怎么学习的学渣们,也在到处找成绩好的同学借各科笔记。   不要误会,他们不是准备好好背,而是准备筛选出有用的信息,缩印成小纸条。   在作弊这个领域,学渣们的天赋让人惊叹。   毕竟是期末考试,成绩直接决定了年关好不好过,压岁钱多不多,亲戚们的看法等等。   也有很多人来找林仙月借笔记,她是年级第一名,当然是借笔记的首选。   林仙月无奈的说:“我没有笔记啊,只有做过的试卷,你们要吗?”   来借笔记的同学以为她小气不肯借,不高兴的嘟囔道:“不借就不借,怎么可能没有笔记?”   林仙月听见了,淡淡的说:“因为我每本书都能背下来,所以不需要做笔记。”   同学们:“……”   心口中了一刀,好痛!   大家都在努力备考,争取期末考试拿个好成绩。   如此一来,依然呼呼大睡的魏旭同学,在班上显得格格不入。   这节是柳老师的课,粉笔头已经第三次命中睡觉的魏旭,依然无法将他从周公手里救回来。   “张维之,把魏旭给我叫醒。”   张维之用手肘撞了撞魏旭,魏旭一脸迷糊的抬起头:“干什么,下课了?”   “嗯哼。”   柳老师咳嗽了一声,提醒自己的存在。   魏旭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下意识的望着柳老师大声叫道:“老师好!”   班上轰然大笑。   柳老师忍住笑,板着脸叫道:“站起来听课。”   魏旭苦着脸,无可奈何的站起身。   柳老师愤愤的瞪了他一眼,对全班同学说道:“同学们,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临阵磨枪,不亮也光;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这两周的课非常重要,老师们都是挑重点给你们复习,全是必考内容,怎么还在开小差?”   “老师,整本书都是重点,这等于没有重点啊。”   有人在下面小声的说道,又引来一阵笑声。   柳老师也忍俊不禁,说道:“就算是自己学懂了的,复习一遍有什么不好?复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漏补缺,分数都是一点一点的补起来的,哪有从倒数第一立刻就变成年级第一的道理?”   同学们面容古怪,齐刷刷的回头看向林仙月和张维之。   柳老师顿时反应过来,她班上还真有两个特例,直接从倒数前三名考到年级前十名。   “咳咳。”   她连忙补救般说道:“有些同学是特例,大家还是要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做到每天进步一点。”   “顺便我告诉大家一个消息,这次期中考试是全市高中联考。不仅有年级排名,而且全市同年级也会排出前一百名,大家难道就不想自己的名字也出现在全市百强榜吗?”   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应声道:“想~~”   柳老师表示无语,但她也知道,真有希望考进全市百强榜的学生,十二班也就林仙月和张维之。   下课后,柳老师把林仙月和张维之叫进办公室,主题是给两人加油打气,让两人好好考,争取进入全市百强榜的前十名。   两人自然连连点头,表示一定努力。   办公室里其他老师听了,一个个面色古怪,向三人看了好几眼。   林仙月和张维之离开后,柳老师自己都觉得哪里不对。   她是十二班的班主任啊,竟然也会对班上的学生说这么一通勉励的话,这不都是重点班的班主任才会做的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卖萌还真有效果诶,收获了暖男标准语录一大堆,心里暖暖的。感谢小天使们的关心,么么哒。   嗯,今天要不要打个滚儿什么的…… 第四十八章   今天晚自习时, 林仙月的手机收到短信提示,她的银行卡进账二万五千块。   不用说,是段晓芳给她转的钱, 用来支付她上次订购的五张聚灵符。   林仙月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资产, 接近六万块, 算是学生中的有钱人。   六万块,她并没有把握购买和自己护身符相同材质的材料。   不管怎么说, 还是应该先弄清楚她的护身符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能买到最好, 买不到她就要想其他办法。   张维之命中的大劫已经不远了, 就在三个月内, 她必须想办法替他炼制一枚防护力极强的金刚护身符。   林仙月给鲁羽打了电话,让他晚上来咖啡店一趟,想请他鉴定护身符的材质。   鲁羽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晚上,鲁羽还没到, 林仙月却先见到了一个熟人。   “哟,只晨跑一次的小丫头, 你怎么在这里?”   齐宗山左手捏着两个大铁球, 右手盘着一串菩提珠,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咖啡店。见到林仙月, 他先是觉得眼熟, 片刻后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只跑了一次晨跑的小女孩儿。   怎么突然变这么漂亮了?   他平时早上出来溜圈打太极的时候还特别留意,结果愣是再也没碰到过她。   后来才听家里的老婆子说,那丫头是林长峰家里的老二, 身世有些波折,已经不在小区住了。   却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又见到她。   林仙月笑了起来:“拉棉花糖的老爷子, 我在这里打工啊,请坐吧。”   见到这老头儿,她竟然有些亲切,也算是故人吧。   齐宗山虎着脸说:“跟你说过你多少次了,不是拉棉花糖,是太极懂吗?太极!”   林仙月笑着说:“太极我是不懂,我小时候有一次跟着长辈下山赶集,在镇上见过一位拉棉花糖的老爷爷。您的架势和那个拉棉花糖的老爷爷挺像,还以为您和他是同行。”   最后师傅给她买了一份棉花糖,那是她记忆中少有的几次吃零食的时候。   林仙月一直记得那份不大的棉花糖,白的像云朵,轻的如棉絮,入口即化,咬一口藕断丝连,甜进心里。   齐宗山哭笑不得,他这辈子什么都经历过,就是不知道自己和拉棉花糖的竟然也是同行。   “行吧,拉棉花糖就拉棉花糖吧,也算是一门手艺,反正艺多不压身。”   齐宗山摆摆手,随便找了个没人的桌坐下来,然后中气十足的朝吧台后的张维之吼道:“怎么的,见到我来了也不招呼一声,真当自己是老板啊!”   张维之脸黑如碳,不情不愿的走了过来:“外公,这么晚了,你老人家怎么来了?   林仙月微张着嘴,原来这老爷子就是张维之的外公啊。   “哼哼。”   齐宗山闷哼两声,冷笑道:“我要是不来,去哪里看我的宝贝外孙?你会来看我们两个孤苦无依的老不死的吗?”   张维之:“……”   “咳咳,外公,我这不是忙着学习和开店吗?还有一周期末考试,到时候我就……”   齐宗山盯着他:“就回家住?”   张维之沉默片刻后,小声道:“经常回去看看。”   齐宗山双眼一瞪,眼看着就要发火,又极力的忍耐下来,随后心灰意冷的说:“好好好,我是管不了了。大的不听话,小的有样学样,我这个老不死的,说的话谁会在乎?”   林仙月有些尴尬,无意听张维之的家事,连忙转身去吧台拿水壶过来,给齐宗山倒了一杯水,然后悄悄的离开了。   张维之和齐老爷子坐在那边聊天,客人点了咖啡,林仙月就代替张维之给他们调制。   她记忆力强,每个动作都是仿照张维之调咖啡的步骤,连分量都丝毫不差。   幸好此时没人点餐,否则林仙月只好进厨房做饭了。   齐宗山和张维之谈了大约半个小时,齐宗山才臭着脸站起身,大步走到吧台。   “结账!”   “外公您这是做什么,喝杯水结什么账?”张维之连忙追上来说:“算我请您的,不要钱。”   齐宗山一把推开他:“滚,我齐宗山还从来没有白吃白喝过,也没穷到喝杯水都需要别人请的地步。”   说完,他掏出二十块钱,拍在吧台上愤愤而去。   张维之一把抓起桌上的二十块钱,想要还给外公。怕他不要,看到街对面有一个水果摊,货摊上的橘子看上去很新鲜,便决定把钱用来买水果。   他拉着齐宗山的手,说:“外公,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   话还没说话,张维之就被齐宗山当胸拍了一掌。   齐宗山愤愤的转头,怒道:“你当老头子我真是文盲?这招你小舅也用过,然后半个月没下床。你小子是不是也想在床上躺半个月?”   张维之反应过来,顿时哭笑不得的说:“好好好,那我不买橘子,我买苹果行了吧?”   “滚,不稀罕你献殷勤。”   齐宗山脾气很大,正好一辆出租车路过,他拦下来后就走了。   林仙月见他神色怔愣的走了回来,小声道:“这么晚了,老爷子一个人回家没问题吧?”   张维之摇头:“没事,他到家后,外婆会给我发短信。”   林仙月点点头,不再多说。   张维之接过她调好的咖啡,喝了一口轻叹道:“期末考试后我要出国一趟,去非洲,寒假应该都不在国内。你就住在店里,不需要开店。”   林仙月正愁这件事呢。   期末考试后她准备回小流云寺,寒假都待在师傅身边。   可是当初说好了没有五险一金,也没有假期。虽说可以请假,但一下子就请两个月,她怕老板抓狂。   张维之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向她伸出援手。她总不能稍微有点钱后,就立刻翻脸不认账的炒老板鱿鱼吧?   其实她心里知道,只要她开口,他一定会准她的假。   可店里只剩下他一个人,那该多忙啊。   现在不用担心这件事了。   如此看来,张维之命中的大劫会应在国外,林仙月必须在他出国之前给他炼制一枚金刚护身符。   林仙月已经到达炼气期三层境界门槛,随时都可以突破。她之所以没有突破,便是为了等到突破的那一刻,灵力最为充沛之时,乘机炼制金刚护身符。   凌晨一点左右,鲁羽卡着点来了。   林仙月请他坐下,给他倒了水,然后从脖子里抽出护身符,递到他面前。   鲁羽接过来,仔细打量了很久,不确定的说:“这像是极品金丝楠木,却又感觉不对。姑娘你看,这块护身符有木质纹理,截口出泛有一丝金色,是金丝楠木的特征。然而触感如玉,又应该是石质材料。我眼拙,不敢确认。”   林仙月微微蹙眉,鲁羽见多识广,又是建筑行家,什么材料他看一眼就知道,结果却看不出护身符的材质。   她却不知鲁羽穷困了一辈子,哪里见过什么奇珍异宝?普通的建筑材料他自然看一眼就知道,像她这块护身符,材质一看就是极为稀少的宝贝,他哪里见过?   鲁羽把护身符还给她,开口道:“姑娘很急吗?”   林仙月点点头,轻声说:“我想知道这是什么材质,然后想办法买一点。”   鲁羽思索了一会儿,眼神一亮,说道:“姑娘,我想到一个人,他可能会知道。”   林仙月精神一震,忙问道:“是谁?”   “萧回。”   鲁羽说:“这个人在港岛那边很有名,是鼎鼎有名的玄学大师。他这人爱好收藏古物,见过的奇珍异宝数不胜数。我看姑娘这块护身符灵气十足,年头古老,应该是一件古物,他或许能够说出这块护身符的跟脚。”   林仙月为难道:“可是我不认识这个人啊。”   鲁羽笑了:“巧了,托您的光,我最近和萧回倒是有几分交情。而且只要您愿意见他,我相信他现在就会立刻赶过来。”   那天刘元凯把萧回和鲁羽接去了私人会所刻意结交,毕竟能让萧回都郑重对待的大师,他如何敢怠慢?   鲁羽否极泰来,倒霉了一辈子,最近却好运连连。   萧回以为是鲁羽负责建造整个商品房,一定要提前预定两套别墅。鲁羽正打算解释,刘元凯却当场拍板,聘请鲁羽为他的建筑公司高级顾问。   这个高级顾问的级别很高,已经属于公司中层领导了,年薪极高,工作还不多。   刘元凯是生意人,有自己的算计。做工程的,遇到的怪事特别多。平时请那些风水大师帮忙看看,有没有真本事先不说,一个个拿腔拿调,收费更是像宰冤大头。   比如萧回。   刘元凯这次请他出马看一眼的费用,都够给鲁羽开五年的工资了,让他着实心痛。   结果面前有一位连萧回都尊敬看重的高人,只花一点年薪就能白白捡一个公司的专属大师,这种机会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为了赶紧敲定这件事,不给鲁羽考虑的时间,刘元凯马上打电话给秘书,让她带来一份条件优厚的合同过来,当场就签订了合同。   鲁羽现在的职务不再是包工头,而是变成了全国知名的房产企业的高级顾问,身份与从前可谓天差地别。   果然如年轻时遇到的那位高僧所说,他知天命那年能够遇到生命中的贵人,从此时来运转。   因此,鲁羽对林仙月越发尊重。   鲁羽简单的将自己最近的经历说了一遍,又对林仙月说:“萧回以为四象符出自我手,我告诉他不是。他就一直央求我,说想拜见一下画出四象符的高人,我一直敷衍,没有说出姑娘的名字。”   “如果萧回知道是您请他帮忙掌眼,他一定会马上过来。”   林仙月想了想,点头说:“鲁叔,那请您帮忙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方不方便过来一趟?”   期末考试后张维之就要去国外,她必须在期末考试之前给他炼制金刚护身符。如果萧回能认出她的护身符材质,那么也一定有办法买到相同的材质。   鲁羽当着林仙月的面给萧回打了电话,电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接听。   萧回一般晚上十点就睡觉,第二天六点就起床,作息非常的规律。他正在熟睡中被电话吵醒,不觉有些奇怪。   这是他的私人电话,有他这个号码的都是他的知交好友,或者重要人物。这些人都知道他的作息习惯,除非是了不得的大事,否则不会这个点给他打电话。   萧回等头脑清醒了一下,这才起床拿起书桌上的手机,来电显示是鲁羽。   他愣了愣接起来,过了一会儿,他脸上一惊一喜,连连说道:“好的好的,我马上就来,鲁大师你一定要让大师等我。我住的酒店离你说的地方很近,打车只有十分钟就好。”   萧回挂掉电话,急匆匆的冲击盥洗室洗漱了一番,立刻出了门。   一刻钟后,萧回出现在失意港湾咖啡店。   “你就是鲁大师说的高人?”   萧回不敢置信的看着林仙月,一脸的茫然无语,和鲁羽初次见到她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然而就像鲁羽很快接受了林仙月的身份,萧回只质疑了片刻,就立刻相信她的身份。   即使是普通人中的同行,彼此见面都能感觉的出来。   更何况同是玄门中人,道行高低,有没有真本事,一眼就能看个八九不离十。   萧回今年才四十三岁,然而少年成名,在玄门和普通人中,名气却比鲁羽不知高了多少倍。   他虽然震惊于林仙月的年轻,仍然还能端的住风水大师的架子。   听了林仙月的请求后,萧回接过她递来的护身符,看了一会儿,恍然大悟般的说:“咦,这是紫檀木形成的乌木,看这纹理材质,已经偏向石化,至少是四万年前就埋在地下了。”   鲁羽接口道:“难怪我说怎么像金丝楠木,但又有玉石的特征,原来是紫檀木形成的乌木啊。”   乌木他也见过一些,但和这块护身符的材质完全不同。如果说其他乌木是石头,这块乌木至少是翡翠。   萧回说道:“是很少见,可以说极为稀少珍贵。乌木又叫阴沉木,有植物木乃伊之称,是因为地质灾害把地面植物埋入地下,碳化后形成的碳化木。”   “两位应该知道,从古至今紫檀木就不算多,又要恰好遇到地质灾害,又恰好深埋地底。这个碳化过程的条件极为苛刻,埋入地底千万颗树中,可能只有一颗树会化作乌木。再看这块护身符,材质如玉,紫意盎然,至少是埋在地下四万年以上的时间,您说稀少不稀少,珍贵不珍贵?”   鲁羽倒吸一口凉气,他知道乌木的价格极高,常用来做装饰品,财大气粗的用来做仿古家具。但这块乌木明显不同,因为它本身是金丝楠木,本神就是稀少珍贵的木头,机缘巧合下化作了乌木,自然稀上加稀,贵上加贵。   萧回打量着手里的护身符,又说道:“这块护身符大有讲究啊,三寸三分长,半寸三分宽,这是秦汉时期贵族才流行的样式。看上面两个古篆字,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篆体字各个朝代的写法不同,这两个分明就是最早时期的篆体写法。”   萧回把手中的护身符递还给林仙月,感叹道:“您这块护身符,价值千金。先不说材质稀缺珍贵,本身也是两千年前的古物,极具收藏价值。”   林仙月早就料到她的护身符材质稀缺昂贵,但来头这么大,还是让她大吃一惊。   真这么贵的话,她去哪里弄另外一块来给张维之做护身符呢?   看来只能想其他办法了。   玉石也是不错的灵力载体,但是价格昂贵,而且玉质通透,灵力会随着时间消散。除了少部分极品玉石,用玉石炼制符箓,反而不如黄纸性价比高。   “实不相瞒,我手里也有一块紫檀木材质的乌木。不过从各方面来说,都远远比不上您这块护身符。当初我在拍卖行买下来的时候还很是兴奋,结果见了您的护身符,我突然很想回去扔掉那块木头。”   林仙月眼神大亮,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她本来都准备另想他法了,结果萧回就有紫檀木碳化后的乌木。   林仙月当即问道:“萧先生,不知可否割爱?”   萧回微微一愣,问道:“仙月小姐想要那块木头?”   林仙月爽快的答道:“是,不知道萧先生舍不舍得?”   萧回沉吟不语,那块乌木他极为钟爱,还准备亲手雕刻成一件护符或者佛珠,留做以后当传家宝。   即便要出售,只要经过他的手亲自雕刻的物件,价值肯定要翻上几倍。   他面前的少女,手里的钱,怕是连零头都不够吧?   不过……   萧回目光闪了闪,试探道:“仙月小姐,如果愿意以四象符交换的话……”   鲁羽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犹豫了一下又闭上了嘴。   这件事终究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交易,他尽管向着林仙月,却不好多开口。   “可以。”   林仙月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四象符她随手就能画出,能够交换她继续的材料,简直不要太轻松。   “爽快!”萧回大笑。   一块乌木就换取一套堪比龙虎山天师府的镇府之宝四象符,这笔交易他赚大发了。   两人各取所需,宾主尽欢。 第四十九章   林仙月正准备去休息室拿符笔黄纸当场给他画四张, 鲁羽看出她的用意,连忙给她使了个眼色。   这笔交易,人家萧回还以为占了大便宜, 她立刻现场给他画四张, 怕是会把萧回噎的吐血。   只听鲁羽对萧回说道:“萧大师, 按理说你们两人都同意的交易,我不该多嘴才是。可姑娘叫我一声鲁叔, 我不得不厚着脸皮多说一句。”   萧回连忙回道:“您说您说。”   “四象符的珍贵之处, 不需要我说您也清楚。也就是姑娘急需紫檀乌木, 否则这笔交易是不公平的, 您这可算是趁火打劫了啊。”   萧回脸上有些尴尬,他本来只是试探一下,没成想她真能拿出来。还一口就答应了,一副视四象符为四张纸的傻气。   他都忍不住在心里说一声:此地人傻钱多, 速来。   这不得不让萧回怀疑林仙月身后,还有一个潜心修炼不问世事的大师。   能在这个浮躁的世道还能画出如此极品四象符, 道行之高深, 细思恐极。他不想得罪林仙月,更不想恶了她背后那位更加高明的大师。   “哈哈, 鲁大师说的是。”   萧回斟酌了一下, 说道:“这样吧,就算我欠仙月小姐一个人情,以后有什么事情用得着我的地方,千万不要客气。”   虽然只是一句承诺, 但萧回的信誉还算□□。只要提出来的要求不过分,他不会食言。   鲁羽代替林仙月应了下来,林仙月倒也没反对, 活在这个世上,总得有自己的交际圈子。   萧回满意而归,这次夜行收益之大,以他的城府也不由万分激动兴奋。   回到酒店后,他连忙打了一个电话去港岛,让那边的私人助理替他取出紫檀乌木,搭乘第二天一早的飞机赶过来。   这单交易他比林仙月更急,早一点落袋为安,免得会出现什么变故。   萧回是玄门中人,深知好事多磨的道理。   须知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   鲁羽和萧回走了之后,张维之给她端上热好的牛奶和蛋糕,随口问道:“这又是什么人?”   林仙月喝了一口牛奶,回道:“听说是一个很有名的风水大师,鲁叔的朋友。”   张维之点点头,不再多言。   林仙月吃完宵夜后,顺手画了四象符。想了想,又多画了两张聚灵符,递给张维之。   张维之习惯了她隔断时间给他一枚平安符,接过来放进福袋里,去洗漱休息。   萧回第二天晚上就带来了紫檀乌木,大约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有三指厚,色泽乌黑发亮,截口处却呈深紫色。   这块乌木明显保养的极好,应该是每天专门盘了两个小时以上,油光水润,一眼看去像是一块乌玉。   林仙月把昨晚画好的四象符递给他,萧回连忙接过来,手抚在四象符上,闭上眼睛感受到符箓里迫人心神的煞气,终于放下心来。   他拿出一个玉盒,将四象符小心翼翼的放入其中,脸上露出一丝兴奋的笑意。   店里打烊后,林仙月回到休息室,将灵力外放聚集成气刃,轻松的把乌木分割成十块。每一块都是按照她的护身符尺寸切割,长三寸三分,宽半寸三分。   随后她闭目打坐入定,运转明玉功,开始突破炼气期三层境界。   方圆百里的灵气都向失意港湾涌了过来,外面渐渐开始起了风,过了一会儿风声越来越大,将街上的行道树吹得哗哗作响。   林仙月灵力运转三个大周天,只觉体内灵力已经饱满到极致,按照明玉功的要诀,一举突破到炼气期三层境界。   天地灵气一瞬间被她吸入体内,外间呼啸的狂风立刻安静下来,风平浪静一如往常。   林仙月突然睁开眼,眼神亮似星辰,让人不敢直视。   她拿起早就准备好紫檀乌木片,举起符笔蘸上浓浓的朱砂墨,飞快的在乌木片上画符。   此时正是神满意足的时候,她体内的灵力最为充沛,一气呵成画出了金刚护身符。   紫檀乌木果然是这个世界极佳的画符材料,庞大的灵力注入其中,竟然没有碎裂。   林仙月检查了一下,这道金刚护身符勉强能算是中阶灵符,但防护力足够了。   哪怕是被高速卡车直接撞上,金刚护身符都能扛得住。   林仙月以灵力化针,在金刚护身符的顶端刺了一个孔,找出一根结实的红绳穿上。   第二天一早,林仙月把金刚护身符送给张维之。   张维之一脸疑惑的接了过来,脸色有些诧异:“这是什么?”   “护身符,贴身戴着,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取下来。”   “你哪里弄来的?”   张维之抚摸着手里的护身符,触感温润舒适,材质细腻通透,一看就不便宜。   他一直以为她没钱,工资都是他开的,买这块护身符,怕是用了她全部的积蓄吧?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也有哦。”   林仙月笑着把自己胸前的护身符取出来,晃了晃说道。   张维之一眼看过去,粗看之下,形状材质和他手里这块护身符几乎是一样的。   一对儿护身符,你一块我一块,贴身安放不分离……   他不知道想到什么,脸突然红了起来,神色有些扭捏。   林仙月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脸由白转红,又由红转大红,惊讶的问:“老板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张维之回过神,把金刚护身符戴在脖子上,放进衣领中,还用手隔着衣服拍了拍。   “没什么,突然有点热。”   “热吗?不会啊。”   林仙月有些疑惑,她虽然不怕冷热,但今天早上的温度最多只有2°,他居然还感觉热?   张维之板着脸,收拾好东西站在门口,故作不耐烦的说:“走不走啊,早自习要迟到了。”   林仙月连忙跟了出去。   两人一路走到校门口,张维之突然停下脚步,郑重其事的对林仙月说:“你放心,我会一直贴身戴着,绝不会取下来。”   林仙月:“……好。”   总觉得他严肃的有些莫名其妙。   今天是周一,课间操取消,举行升旗仪式,学校召开每周例行的校会。   全校师生分班级在大操场上列阵集合,主席台上校长孟朝秋站在麦克风前,抑扬顿挫的扯淡。   都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鼓励大家勤奋好学,遵守校规校纪,不要迟到早退,也不要触犯校规等等。   唯一不同的是,以前这些话都是由副校长或者教导主任来说,校长孟朝秋一般都在办公室里。他是一中老大,全校只有他一个人可以不参加校会。   除非是每年的迎新校会,否则孟朝秋不会亲自主持每周一次的校会。   今天倒是奇了怪了。   不过当老师和同学们看到在主席台下摄影录像的几个人,大家恍然大悟。   原来是作秀啊,怪不得……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记者?照片是用来刊登在报纸上,还是用来做一中的官网封面。   孟朝秋开场白的时候,说的很清楚,只是简单的说两句。   事实证明,“简单说两句”和“真香”不愧是骗人的铁律,连鬼都不相信。   他连演讲稿都没有,就洋洋洒洒的说了大半个小时,从古今中外,说到宇宙未来,眼看着话题就要突破宇宙,他一个转弯又绕了回来。   “宇宙很宽广,未来很精彩,同学们,你们不想去看看吗?想看的话就要好好学习,今天学习的每一点进步,你距离宇宙太空就更近了一步。”   老师们带头鼓掌,同学们有气无力的跟着鼓掌,满肚子腹诽。   脚都站酸了,特么的讲完了没有?   老子们好好在地球待着,没事跑去太空干嘛?   “好了,我的话就讲到这里……”   孟朝秋话还没说完,操场上响起了震天价似的巴掌声,打断了他的话。他等了一两分钟,这掌声竟然经久不衰,还在执着的响着。   仿佛他不下台,掌声就不会停。   但校长孟朝秋像是听不懂掌声的含义,依然潇洒执着的站在主席台上。果然不愧是大人物,心理素质就是强。   同学们手都拍痛了,掌声慢慢的停下来了。   “从你们的掌声中,我感觉到你们拼搏向上的激情,正青春,正少年,请同学们继续保持这样的精神风貌,扬我一中学子风采!”   激情个屁,风采个鸟,老子们只想回温暖的教室啊,今天太特么冷了,还起凉风。   学生们一肚子怨言,却敢怒不敢言。   “最后,我再说两句。”   同学们一阵哀嚎,有些女生都快哭了,腿肚子已经抽筋了,能不能住嘴!   “我要着重表扬高一·十二班的林仙月同学,她不仅是我们高一年级学习成绩第一名,而且还在紧张学习的同时努力提高充实自己的特长。她的毛笔字造诣极深,参加了今年的‘兰亭杯’全国书法大赛,获得了唯一的金奖。”   孟朝秋说完,带头鼓起掌来。   同学们一阵哗然,安静的操场上顿时嘈杂起来,大家纷纷朝高一·十二班看了过来。   林仙月的知名度在一中毋庸置疑,学生们私底下评选的新一届校花,从倒数第三的学渣逆袭为年级第一名的学霸。   能够背诵所有教科书的怪物,以及篮球赛上艳惊四座的拉拉队美女。她穿着仿汉服盘坐在篮球场上弹古筝的视频,至今还高挂在学校论坛的头条上。   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她还会书法啊!   会书法就算了,还是本届“兰亭杯”唯一的金奖。   Excuse me,谁能告诉我发什么了什么?   同学们大多不知道“兰亭杯”是什么东西,但是“全国”和“唯一金奖”这两个关键词,足以证明这个奖项的含金量。   十二班的同学诧异的看向林仙月,林仙月神情茫然,她什么时候参加过全国书法比赛了?还拿了唯一金奖?   她怎么不知道?   校长孟朝秋大声说:“现在有请华夏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当代著名书法家淳于丹女士上台,为我们学校优秀学子林仙月颁奖,并颁发华夏书法家协会会员证。”   淳于丹快五十岁了,然而妆容精致,皮肤保养极佳,一身得体的穿着,让她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   当代女书法家极少,而她在书法界的地位,不逊色于任何男书法家。   她走上台,和孟朝秋握了握手,身边的工作人员手里拿着奖牌和一块标明万元奖金的KT板。   淳于丹含笑和孟朝秋说了几句,然而却始终不见林仙月上台,她不由疑惑的看向孟朝秋。   孟朝秋也有些疑惑,朝高一·十二班的方向看过去,对着麦克风说:“林仙月同学,林仙月同学,请上台领奖。”   林仙月没有动,她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呢?   班主任柳老师走过来,推了推她的肩膀:“愣着做什么,赶紧上台去领奖啊。”   林仙月一脸茫然的穿过各个年级各个班的学生方阵,在全校几千名学生和老师集体注目下,走到了主席台上。   目光是有重量的,尤其是几千道目光同时落下,连她都觉得肩头有些重。   “好,再次有请华夏书法家协会副会长,当代著名书法家淳于丹女士,为我校优秀学子林仙月同学颁奖。”   学校广播里播放起了《奥林匹克进行曲》,雄壮激昂的旋律顿时响彻整个一中校园。   林仙月站在主席台上,容颜精致似玉,神色坦然的面对着全校师生们的目光。   万众瞩目下,她耀眼的仿佛夜幕下的灿灿明月。   在背景音乐响亮的号角和细致紧密的鼓点下,淳于丹笑容可掬的走到林仙月面前,从助理手中接过金牌,双手递给林仙月。   “你的字自成一脉,风骨卓然又洒脱不羁,落笔严谨又皇皇大气。即便是与古代的书法大家相比,也毫不逊色。兰亭杯金奖,你当之无愧,所有的评委都投了赞成票。”   林仙月没接金牌,小声说:“老师,你们弄错了,我从来没参加过书法大赛。”   淳于丹笑了笑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幅字是你写给秦忠的吧?是他替你报名参加了本届‘兰亭杯’全国书法大赛。”   林仙月哭笑不得,原来秦叔让她写的那副字,被他拿去帮她报名书法大赛了。   这老头儿,一如既往的老顽童啊。   既然不是误会,她便接过了淳于丹手里的金牌,又接过那一张代表万元奖金的硕大KT板。淳于丹又从身上摸出一本华夏书法家协会会员证,一并交到她手中。   同学们的掌声经久不息,尤其是十二班鼓掌声老远都能听到。   颁奖过后自然是合影,林仙月站在中间,淳于丹和孟朝秋分别站在她两边,台下的记者赶紧照相,定格住台上光荣的一刻。   作者有话要说:小天使们很有爱,留言我都有看,么么哒。 第五十章   校会结束后, 淳于丹专门留下林仙月,和她单独说话。   她这次从首都赶过来给林仙月颁奖,是她主动请缨得来的差事。她很好奇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儿, 怎么能写出风格如此出尘、筋骨又如此老辣的毛笔字?   淳于丹从小就醉心于华夏古老的书画艺术, 一生钻研不断, 加上常人难及的艺术天赋,成为了当代少有的女书法家女国画家。   秦忠先前将林仙月写在A4纸上的字拍照给她的时候, 淳于丹一眼就喜欢上了林仙月的字。   当时她还以为是出自哪位名家之手, 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没有道理。   她在书法界混了一辈子, 全国知名的书画家她都心里门清, 在她认知中,没有人的字迹和风格能够对的上。   最最关键的是,她不认为那些书法家能写出这样的字来。   淳于丹对自己的书法技艺相当自信,在她看来, 当代国内没有哪位大师的书法技艺能够让她心服口服。   都说字如其人,见到林仙月之后, 淳于丹觉得此言不虚。   虽然面前的女孩儿只有十六岁, 抛开精致如画的容颜,她本身的气质便给人一种乘风出云般的仙人之姿。要不是她穿着一身校服, 她都感觉面前站着的是一位仙子, 而不是一个学生。   难怪字迹超凡脱俗,笔力圆润如玉,风姿潇洒却又堂皇大气。   “仙月,我能不能请你帮我提一副字?”   淳于丹和林仙月聊了大半个小时后, 笑着请求道,这也算是她这次来C市的一点私心。   这是小事,林仙月自然不会拒绝。   淳于丹是在校长办公室和她聊天, 校长孟朝秋也是一个爱好书法的人,办公桌上就有文房四宝。   “淳于老师,写什么字?”   淳于丹思考了一会儿,说道:“唯天下之至诚能胜天下之至伪;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   林仙月挥毫泼墨一笔书就,本打算搁笔,却听淳于丹又说:“末尾写上赠淳于丹,林仙月亲笔,以及今天的日期。”   林仙月笑了笑,在横幅末尾添上了。   淳于丹小心的吹干墨迹,一边欣赏,一边赞叹。   若非亲眼所见,她真不敢相信这样的字竟是出自一名高中生之手。   尤其是这幅字整体的风韵,完美的贴合了这句格言的真义。中正规矩的正楷,布局严谨的行文,每个字都透着一股端庄肃穆,让人一看便不由端正态度。   这就是字的精神,也是书法的魅力所在。   淳于丹没有给林仙月名片,而是掏出手机和她交换了电话号码和微信,态度十分亲切自然。   “仙月,你得了本届‘兰亭杯’唯一的金奖,肯定有人不服气,可能会在网上引发一些对你不好的言语攻击,我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自古以来文人相轻,有些人本事稀松平常,但争名夺利却是个中好手,简直是我辈文人之耻。”   淳于丹是真心喜欢这个后辈,漂亮温婉落落大方,在书法上又灵性逼人。   她心中起了爱才之心,怕她因为年纪太小,心理承受力不足,遭受网络暴力后会一蹶不振,因此特意嘱咐。   淳于丹见过许多天才少年少女,就是因为经受不住网络舆论的抹黑骚扰和辱骂,最终心理崩溃。轻者泯然众人,重者患上抑郁症,甚至做出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   这时候她又开始埋怨前夫秦忠多事,为什么要自作主张把林仙月的字送到“兰亭杯”,替林仙月报名参赛?   要不是她知道秦忠一向是大大咧咧的老顽童性子,她都要怀疑秦忠这么做是为了“捧杀”林仙月。   本来“兰亭杯”马上就到截稿日期了,偏偏秦忠以华夏书法家协会理事的身份,直接将林仙月的作品送到了评委会。   这幅字出现在七八千幅作品之中,如同明珠置于泥沙之中,凤凰立于百鸟之间,如此辉煌夺目,难掩光芒。   哪怕各个评委们再有私心,也实在无法贬低这幅堪称书法大家的墨宝。   为什么林仙月是唯一的金奖,因为其他作品没有一幅能够与这幅字相提并列。   如果强行并列三四名金奖,一旦展示出去,那就不只是侮辱群众们的情商,更是侮辱群众们的智商。   “谢谢淳于老师的关心,我基本不上网。”   林仙月并不在意,谣言止于智者,她身正不怕影子斜,不理会便是了。   她唯一真正在意过的流言蜚语,是关于她的身世。那是因为当初连她自己都相信了,所以才失去了心中的底气。   淳于丹见状摇摇头,到底是年轻,不知道流言杀人的厉害。   哪里是不去理会就能躲得过的?   她小心的卷起那副字,拍了拍林仙月的肩膀:“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可以打电话给我。”   淳于丹走后,孟朝秋又叫住林仙月,好一通夸奖和勉励,最后也请她写一幅字。   说实话,他本来心里还有些不服气。自己写了一辈子的毛笔字,每届“兰亭杯”他都有投稿,最好的成绩是得了铜奖,与三百多人并列。   一个高一的学生,就算打从娘胎开始写毛笔字,也不可能在书法上超过他。   然而当林仙月应他要求写了一幅“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之后,他沉吟了半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第二天,他就将这幅字精心装裱,挂在办公室最显眼的地方。   他原本办公室装裱的全是他自认最得意的作品,全都被他收起来了,也不知道藏去了什么地方。   许多年后,有人以百万一字的价格求购这幅墨宝,孟朝秋都没有答应。而是作为一中的公共财产,永远挂在校长办公室。   淳于丹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在“兰亭杯”全国书法大赛的奖项公布之后,网上掀起了一片舆论风波。   先是获得银奖的一位比较有名气的书法家在朋友圈吐槽,现在的“兰亭杯”已经变了味儿,一个十六岁的学生写的毛笔字,竟然成了本届兰亭杯唯一的金奖。   是利益的驱使,还是书法界的堕落?   经过这位书法家朋友圈的扩散,很快微博也开始了讨论和斥责。键盘侠们飞速赶来,各个蹭热点的大V集体转发,两三天就在网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舆论风潮。   一个又一个的老一辈书法爱好者纷纷出言,质疑兰亭杯的公正公平。   这些人大多在艺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的集体质疑,让网上的吃瓜群众们纷纷站在他们这一边,炮轰华夏书法家协会。   林仙月这个名字,第一次冲出了一中校园,上了微博热搜头条。   路人们一脸懵逼,这位是谁?   新出道的娱乐圈小新人?哪家经纪公司在炒作?   有好事者人肉出林仙月的信息,瞬间全国网民都震惊了。   “竟然还是一个高一学生?”   “小姐姐也太漂亮了吧?这张脸……我的天,我都无法形容了。”   “卧槽,我的心为什么砰砰砰跳的那么剧烈?糟糕,是恋爱的感觉!”   “求小姐姐同款口红,同款面霜,同款洗发水。”   “天啊,她穿着汉服,盘膝坐在操场中间弹古筝的样子,太惊艳了,太仙气了。”   “呵呵,果然是新人要出道,经纪公司开始造舆论了吗?用华夏两千年的文化隗宝来炒作,简直无耻!”   “这么点年纪,写的毛笔字却力压那些五六十岁的书法家,成为兰亭杯唯一金奖,说出去谁信?”   “兰亭杯金奖造假又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不是有人砸了两三千万贿赂评委会,最后捧回了一块金牌吗?”   “楼上别提了,那个金牌获得者的参赛作品都什么玩意儿,我小学儿子写的都比他好。”   “……”   网上各大论坛,各大公众号,无一例外的都在讨论质疑本届兰亭杯,而讨论最多的一个名字就是林仙月。   毫无疑问,林仙月莫名其妙的火了。   C市一中的学校论坛,涌来了无数的游客,有关林仙月的帖子,浏览量更是以惊人的速度递增。三个小时候,学校论坛彻底瘫痪,无法登陆了。   但这三个小时已经足够网友们收集所有关于林仙月的信息。   倒数第三名的学渣,年级第一名的学霸,学习帮帮主,一中的校花,以及私生女的身份。   现在还要加上最年轻的“兰亭杯”金奖获得者。   林仙月身上简直集齐了所有炒作的梗,让人想不炒作她,都找不到理由。   当人肉到林长峰的时候,网友们恍然大悟,似乎终于知道林仙月能够成为兰亭杯唯一金奖获得者的原因了。   C市最大连锁超市老总、上市公司大老板的私生女,当然有钱贿赂评委会了。   区区三五千万而已,对于身家丰厚的林长峰来说,不算什么。   为了给自己女儿砸名气,甚至为自己女儿出道娱乐圈铺路,林长峰有理由疯狂砸钱。   虽然这个理由,连网友们自己都觉得有些站不住脚。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各种阴谋论,分析的头头是道,仿佛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简直像是林长峰肚子里的蛔虫一般。   他们又不是警察,不需要证据,只要能有一个稍微说的过去的理由,就能喷的当事人爹妈都认不出来。   而作为的当事人的林仙月,对网上的事情毫不知情。   她正在苦刷《5年高考3年模拟》,沉迷于题海中不可自拔。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状态不佳,卡文很销魂。 第五十一章   学习帮中午吃饭聚会的时候, 叶礼等人小心翼翼的观察林仙月的神色,发现她没有神色。   跟没事人似的,吃饭喝汤, 偶尔和身边的人说话。   不得不提她吃饭时的礼仪让人无可挑剔, 坐姿端正却不严肃, 反而给人随和亲切的感受。   也不像老教条般要求吃饭不许说话,只是她说话前总会先把食物咽下, 才会小声开口。   她吃饭的速度不紧不慢, 每一口不多不少, 份量掌握的极好。食物咀嚼的声音很小, 连喝汤都听不到什么声音。   师傅曾经教导过她,吃饭也是一门礼仪,直接影响同桌者对自己的观感好坏。同时也是一种自律,尽量不要打扰到旁边人就餐的心情。   学习帮的成员跟林仙月一起吃了接近一个学期的午餐晚餐, 潜移默化之下,他们就餐时的画风与周围同学狼吞虎咽大声吵闹截然不同。   学习帮目前已经有十五个成员, 初中部十二人, 高一年级三人。魏旭依然没能加入学习帮,副帮主张维之坚决反对他的加入, 理由仍旧是学渣不得加入。   魏旭跟着学习帮吃了几次饭, 便受不了他们之间的学习气氛。主要是大家讨论的东西,只有他一个人听不懂,显得他特别的傻哔。   叶礼向范秋云使了个眼色:秋云姐,咋回事, 我姐怎么这么平静?   范秋云接收到叶礼的眼神信号,轻轻的摇了摇头,意思是林仙月压根就不知道。   叶礼等人瞪大眼睛, 表示震惊。网上都吵翻天了,林仙月竟然还不知道?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林仙月,又应该怎么告诉?   为什么当事人总是最后一个知道消息的人?这个消息特指坏消息。   如果是好消息,旁人早就第一时间告诉当事人了。也只有坏消息,旁人才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呵呵,校花?私生女也能当校花吗?笑死人了。”   “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也不知道拽什么,家里有钱了不起吗?”   “你们没看见她以前穿的衣服,土的掉渣,就地摊都不会卖。她爸这么有钱,她为什么穿的像乡下土妞?”   “能为什么?你说呢?还不是因为私生女不受宠吗?”   “……”   食堂里到处都充斥着这样的讨论,林仙月耳聪目明,又怎会听不见?   从前学校知道她身世的人,只有十二班的同学和一些老师,因为王秀丽曾经跑来十二班大闹过。现在因为网上舆论的原因,连带林长峰都被人肉出来了,于是大家才知道她是林长峰的女儿。   林长峰的名字,生活在C市的人基本都知道。   遍布C市大街小巷,号称每隔两百米必有一家的长风连锁超市老板,上市后更是在股票市场一路飘红的企业老总,林长峰知名度堪称家喻户晓。   林仙月抬头认真的对学习帮所有人说:“我不是林长峰的私生女,我只是他的养女,你们不要误会。”   她只对自己朋友解释,至于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她没有解释的必要。   他们信也好,不信也罢,她都不在意。   叶礼面色一正,大声道:“姐,我相信。”   “我也相信。”   “我们都相信帮主。”   其他人纷纷开口,表示绝对相信林仙月的话。   其实就算林仙月真是林长峰的私生女,他们也并不在意。他们喜欢的是林仙月这个人,又不是因为她是什么人。   林仙月微微一笑,所以说,她真的很喜欢这群小朋友。   张维之面无表情,什么话都没说。   突然,他端着汤碗站起身来,几步走到谈笑声最大的那个餐桌前。   那张餐桌坐着三男两女,应该都是高二的学生,讨论的当然是林仙月私生女的话题。别人都是窃窃私语,或者离的很远。   只有他们五个大声谈笑,还不时的拿古怪打趣的眼神看向林仙月。   张维之把手里的菜汤泼在他们餐桌上的菜盘上,连同五人身上也被溅了好些汤水。   “张维之,你特么干什么?”   三个男生怒了,站起身恶狠狠的看着他。   张维之翻了个白眼,漫不经心的说:“你们撞到老子,把老子的汤全都弄撒了,是不是想欺负老子?”   周围同学们目瞪口呆!   卧槽,太无耻了!太不要脸了!   这特么也太嚣张了!   周围的嘈杂声一瞬间安静下来,人人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一脸跋扈的张维之。   餐桌上的五人气的差点心肌梗塞,其中一个女生涨红了脸,怒道:“张维之,你不要血口喷人,明明是你把汤故意泼在我们桌上,还溅了我们一身。”   张维之翻了个白眼,用一双经典的死鱼眼看着她:“哦,谁看到了?”   另一个女生指了指周围:“大家都看到了,你当大家都是瞎子吗?”   “是吗?”   张维之扭过头,看向另一张餐桌的几个男生,语气有气无力:“你们看到了吗?”   他握了握拳头,指节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没,没看见。”   几个男生避开他的眼神,低头说道。   校霸呀,谁特么惹得起?   他是真的会打人,把人打医院躺半个月那种。   张维之皱起了眉头,神色很不高兴:“他们把我撞到了,你们离得那么近,居然说没看见?你们也想欺负老子吗?”   几个男生一脸崩溃,都快哭了。   大哥,差不多就行了。你让我们做假证也就算了,还要我们说谎话?   “维哥,我们在吃饭,真没看见。”   张维之“哦”了一声,转头看向那两个女生:“他们说在吃饭,没看见。”   表情分外可恶,语气让人听了就想打他。   两个女生气的泪珠儿在眼眶里打转,红着脸咬着牙不让自己哭出来。   另外三名男生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双手紧紧的握成拳头,似乎想当场和张维之干一架。   张维之吊着眼睛看着他们,脸上的不屑之色表现的清清楚楚。   “怎么,你们撞倒了老子,还想打老子?”   他把自己的脸凑向三个男生:“来来来,朝这儿打,千万别客气,不打是孙子。”   张维之不停的往前凑,三个男生却不自觉的往后退。尽管气的火冒三丈,他们却谁也没有真的动手打他。   食堂里安静极了,所有人默默的看着他。   谁都知道只要三个男生真的动手,立刻就会迎来张维之狂风暴雨般的还击,结果不用怀疑,绝对是以三个男生躺下告终。   而且是他们先动的手,就算告到学校教务处,这件事也不了了之,张维之连医药费都不用赔。   为什么大家那么清楚?   因为张维之永远都是这副套路,根本不带换的。以前他打伤过的人,别说赔医药费了,连道歉都没有过。   那时候他还是初中生,就已经是一中的校霸,而校霸的名头从来不是凭空得来的。   嚣张、跋扈、不讲道理,表情语气恶劣可恶的像是史上最大的反派,这就是校霸张维之。   张是嚣张的张,维是唯我独尊的维,之是只手遮天的之!   三个男生中最高的男生愤怒叫道:“张维之,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们又没惹你,你干嘛找我们的茬?”   他虽然叫的凶,但所有人都听的出来,他已经服软了。   他身边的同伴没有说话,显然也是默认服软。   张维之冷笑一声,用鼻孔看着他:“老子吃饭的时候喜欢安静,所以给老子闭嘴。饭可以乱吃,话可别他妈乱说。”   他又转过头,用那双压抑着暴躁的眼神徐徐的环视周围所有人。   “你们这群渣子也是,都给老子闭嘴。不该说的话别说,不然老子心里不爽,老子就让你们更不爽!”   太嚣张了,太跋扈了,这是赤果果的打众人的脸。   简直是茅坑里扔石头,引起公愤(粪)的反派行为!   然而大家怒归归,心里把张维之的祖宗十八代都挖出来骂了个狗血淋头,却没有一个人真的做出头鸟,跳出来和暴怒的张维之别苗头。   大家都看出来了,张维之是在替林仙月出头,他们两人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   或者说,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张维之等了一会儿,见所有人都不开口,脸上讥讽之色更浓。   “呸!”   他朝着地面吐了一口口水,转身回了餐桌继续吃饭。   叶礼:“副帮主威武霸气,一统江湖。”   邹剑清:“副帮主千秋万载,唯我不败。”   舒立强:“副帮主法力无边,永垂不朽。”   其他人:“……”   叶礼一巴掌拍在舒立强头上,舒立强立刻改口:“副帮主法力无边,风度翩翩。”   林仙月看着他,轻笑道:“没必要的,我不在意。”   张维之轻哼一声:“跟你没关系,我只是看不惯那几个家伙。”   林晓月笑笑,也不再说话,心里暖洋洋的。   食堂里其他同学再没了聊八卦看笑话的心情,张维之一个人挑衅所有人,赤果果的打所有人的脸,却没有人跳出来和他对刚,谁脸上都没光。   大家彼此看着也觉得尴尬,匆匆吃完饭就离开了食堂。   作者有话要说:开了一本预收文,暂定书名:《那群难养的神仙》。   文案:   曹子衿无意中得到一部天庭神界的新款爱疯手机,光荣的成为一名实习小神……的接待员。   于是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或者动物,跑来吃她的,睡她的,用她的,还不给钱……   作者取名无力,小天使们如果有更好的书名,希望能够留言哦。   另外,跪求收藏新文! 第五十二章   上有所好, 下必效之。   张维之在食堂里嚣张跋扈又威风八面的一幕,让学习帮一众弱鸡大受触动。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弱鸡身边, 大多都是弱鸡。   叶礼召集在身边的学习帮成员, 也几乎和他一样, 除了学习强势的一逼,从小都是被人欺负的对象。   当初他抱紧林仙月的大腿, 就是看到林仙月强悍无比的打架能力, 想给自己找一个靠山, 避免自己以后再被人欺负。   其他成员加入学习帮, 也几乎都是这个原因。大家抱团取暖,既可以不担心别人欺负,又能彼此相互学习提高。   林仙月的战斗能力最高,但她绝对做不出欺负小朋友的事来。只要别人不来欺负她这群小朋友, 她自然不会主动去找谁的麻烦。   是以学习帮一众人从来没有想过主动去挑事,只求不被人欺负去了就行。   然而张维之的强势加入, 顿时给他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不被人欺负算什么, 没人敢惹才是真正男子汉!   就好比副帮主张维之!   孤身一人站在食堂中央,一脸挨打相的可恶表情, 用听了就想打人的语气群体嘲讽食堂所有人, 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   那一刻,张维之像极了一个人人喊打的超级反派,电视剧里活不过两集那种。   但话又说回来,反派往往意味着强大, 意味着潇洒,意味着恣意纵横,意味着无人敢惹。   叶礼这群男孩儿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 再加上加入学习帮以前,都是被人欺负长大的,心中早就憋着一股气。   张维之的表现,让他们感觉全身血液都在沸腾,胸中一股豪情压都压不住。   做人,该当如是也!   即便活成了反派,又有何妨?   张维之以他的嚣张跋扈不讲道理,一人之力压制住食堂里的流言蜚语。   可他毕竟只有一个人,学校那么多人,他还止不住那么多嘴。不过没关系,学习帮有十几个人。   由叶礼带头,听见有人说林仙月坏话,一群人就让人家眼前一凑,什么话也不说,直接把人家面前堆放的书推倒,或者把别人的水杯弄到。   跟着就是一句:“你为什么撞我,是不是想欺负我?”   其他同学:“……”   卧槽,这熟悉的台词!这熟悉的一幕!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   别人发火要揍人,叶礼直接把脸伸过去:“来来来,朝这儿打,欺负了人还要打人是吗?不打是孙子!”   有张维之和林仙月做靠山,学习帮成员们无所畏惧。   同学们:“……”   尼玛呀!   跟好人学好人,跟端公学流神,这群只会读书的弱鸡彻底被张维之带坏了。   同学们敢怒不敢言,只好自认倒霉,认怂了事。   久而久之,不敢说学校里没人再说林仙月坏话,但至少没人再敢当着学习帮的人说林仙月的坏话。   学习帮再嚣张,也管不到网上,网上舆论依旧火热,甚至还有记者跑来长风连锁超市总部,想要采访林长峰。   林长峰当然不会接受这样的采访,一律无视。   他很明白网民们的尿性,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他人,他们只是为了吃瓜看热闹,没人真的关心什么真相。   只要不理会,在这个信息爆炸的社会,过几天就会被新的热点信息取代,没人会记得这件事。   要是真的回应,反而会把事件越炒越热。   即便他拿出和林仙月毫无血缘关系的亲子鉴定,也一定用处都没有,没人会相信。   再说了,他林长峰为什么要为了一群他都不认识的陌生人,去证明他和林仙月的关系?   ……   早上八点四十分,首都一处大型商业楼。   林安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大跨步走进了拥挤的电梯。他的身高接近一米九,身形挺拔的站在一群年轻男女中,犹如鹤立鸡群。   电梯里的男人们的打扮都是西装皮鞋,女人们都是职业套装,就他一个人穿着军装,想不引起他人注意都不行。   女人们的目光有意无意的落在他脸上,心跳不由加快了几分,好帅气好阳光的年轻男人。   棱角分明的轮廓,斜飞鬓的剑眉,鼻若悬胆唇薄似刀,却有一双灵活会说话的眼睛。   给人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像一张正直的脸上,透着不正经的神色。   这样的反差奇妙的组合在一起,非常的吸引女人,让人忍不住想要深入的去了解他的故事。   尤其是一身笔挺军装,更是给他加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   林安感应到那几个女人的目光,抬眼看向她们,眨了眨眼,电光四射,调皮又诱惑。   女人们不好意思的垂下头,脸上悄悄的爬上了一丝红晕。   男人们目不斜视,心里纷纷暗骂:骚包,骚死你!   电梯停在二十一楼,林安出了电梯。   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他突然回头,朝着电梯里的女人们抛了个眉眼,如愿以偿的听到一阵低呼。   林安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扭头便见到自己大哥林轩站在他身后,目光冷冷的看着他。   “呃……那啥,大哥你特意来接我吗?”   林轩和林安长相酷似,一看就是亲兄弟。   唯一不同的是林轩长着一双丹凤眼,看人的时候眼神如刀。林安长着一对春桃杏眼,眨个眼都像是在挑逗别人。   两人性格截然不同,林轩沉稳冷静,林安跳脱不羁。   林轩淡淡道:“部队放假你就回家休息,跑我公司来干什么?”   林安早就习惯自家大哥冷冰冰的表情,一点都没往心里去,嬉皮笑脸的凑上来,手搭在他肩上。   “家里人都没有,我一个人待着多没劲。还不如来大哥你这里看看,没准儿能帮你做点什么。”   林轩抬手将肩上的爪子弹开,又弹了弹衣服,一副极度嫌弃的模样。   “我这里没什么需要你帮忙的,你别给我捣乱就行。”   他说着,抬脚走进公司办公室,也没招呼身后的林安。   林安自来熟般的跟着他走了进去,对着里面工作人员热情洋溢打招呼:“早上好啊,大家辛苦了。”   办公室里的人抬头看向他,又看向他身边的林轩,相似的长相说明了一切。   众人纷纷含笑回应,气氛热烈。   林轩淡淡的说:“工作吧。”   一瞬间办公室仿佛冷风吹过,所有人立刻开始了做出全神贯注的模样,盯着自己的电脑眼也不眨。   林安:“……”   很好,果然是他大哥的风格,这很林轩。   “跟我进来,就在我办公室待着,别打扰他们。”   林轩朝林安说了一句,便走向公司最里间的办公室。   他的办公室很宽,装修布置有种金属般的冷冰坚硬,让人一进入便忍不住紧张端正。   林安却似乎感觉不到一般,进了办公室就往里面最大的真皮沙发上一躺,舒服的呻吟了一声。   林轩也不管他,打开电脑开始浏览今天网上的信息。   读研之后,林轩没有选择继续读博,而是出来独自创业,开办了一家风投公司。短短三年时间,他已经在首都商界站稳了脚跟,并且在金融圈有了一定的名气。   做风投的,需要时刻关注网上的信息,尤其是各类热点。   “长风连锁超市老总林长峰的私生女?”   林轩微微蹙眉,思索这条舆论会不会影响长风连锁超市的股票价格波动。如果会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让购买了长风股票的客户全都抛掉。   “咦?”   他突然疑惑出声,看着网上跳出来的女孩儿照片,神色有些古怪。   林安百无聊赖的躺在沙发上,早就无聊的全身发痒,见状连忙起身走到他身边:“大哥,你看什么呢……诶?”   “这女孩儿有些眼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不过长得可真漂亮。”   林安看了一眼帖子,嘴里念道:“揭秘:本届兰亭杯唯一金奖得主林仙月,实际上是上市公司长风连锁超市老总林长峰的私生女。疑似为了替自己女儿拿下金奖,豪掷三千万贿赂评委会……”   他连连咂舌:“啧啧,有钱人真任性,三千万买一副真正的国宝书画都够了,至于这么花吗?不过这女孩儿越看越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林安摇摇头,突然想起什么,掏出手机打开相册,翻出一张泛黄的黑白旧照片。   照片里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身八十年代淡雅的学生打扮,眉眼清丽无双,神情柔和似水。   林安低头看一眼手机里的照片,又抬头看一眼电脑上面的照片,神情越来越惊讶。   差不多年纪的少女,酷似的五官轮廓,连神态都十分相似。   就像同一个少女,穿着不同的衣服,分别拍了一组怀旧风和现代风的照片。   林轩的目光也落在林安手机的照片上,他第一眼见到林仙月照片的时候,就觉得她和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长得很像,所以才会疑惑出声。   林安惊叹道:“她和咱妈年轻时长得可真像,眼睛、鼻子、嘴巴和脸型,简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林轩关掉了网页,没有说话。   林安安静了一会儿,突然说:“你说她会不会是……”   “不会!”   林轩突然开口打断了他的话,转头严肃的看着他,沉声道:“她是林长峰的女儿,和我们林家没有任何关系。小妹已经不在了,妈这几年才渐渐接受事实。你不要多事,要是让妈再受刺激,我饶不了你!”   林安脑海里闪过母亲憔悴虚弱的面容,只要谁提起小妹,她会好几天都情绪消沉低迷,以至于小妹在家里是一个禁忌,没人敢提。   的确不能随便给妈说,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万一妈受了刺激,他第一个饶不了自己。   再说她是林长峰的女儿,不可能是他们小妹,的确是他想多了。   华夏十六亿人口,毫无关系却长相酷似的大有人在。那些替身演员和特型演员,跟真人就傻傻的分不清楚。   “对了,妈又去了G省,还是张婶照护她吗?”林安问道。   林轩点点头:“我拜托了那边的朋友,妈如果有什么事,那边会第一时间通知我。”   林安叹道:“可惜我假期太短,不然我陪着妈也放心些。”   两人接下来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会儿天,基本全程都是林安自言自语,林轩偶尔“嗯哦”一声。   林安待着没趣,勉强撑了一个小时,便找个借口出去玩了。   出了电梯第一件事,林安就拿出手机,开始搜索林仙月的名字。   他总觉得,这个女孩儿的脸和妈妈的脸渐渐重合在一起,让他怎么也放不下。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万年潜水艇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依然给预收文打个广告,小天使们帮忙收藏一下啊,万分感激呢。   书名:《那群难养的神仙》   文案:   曹子衿无意中得到一部天庭神界的新款爱疯手机,光荣的成为一名实习小神……的接待员。   于是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或者动物,跑来吃她的,睡她的,用她的,还不给钱…… 第五十三章   林安仔细翻看着网上关于林仙月的信息, 每一条都没有放过。   看到永倒三人组的称号,他眉毛飞了起来;看到她逆袭成年级第一,他嘴角扬了起来;看到她弹古筝的视频, 他眼睛亮了起来。   看到她一脸无奈站在操场主席台上, 抱着一块硕大的万元KT板时, 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笑着笑着,林安神色突然变得有些落寞。   仔细算算, 他那从来没见过的小妹, 如果活到现在, 也该是这个花蕾一般的年纪吧。   这女孩儿如果真是他的小妹, 那该多好啊。   林安没有注意到,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看他。   年轻帅气的男人,挺拔笔直的身姿,一双情绪泛滥的春桃杏眼, 加上如此生动灵活的面部表情,不知不觉就成为他人眼中的风景。   与此同时, 林轩也在浏览林仙月的信息。   或许是因为林仙月的长相, 与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太过相似了,让他忍不住多想。   明明知道那是林长峰的女儿, 明明知道小妹早就不在人世, 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对林仙月生出了一丝兴趣。   如果不是他当年亲眼看着小妹下葬,他或许也会有一丝怀疑。   妈妈这十几年从来没有真正开心过,也不曾有一刻真正忘记过小妹,作为儿子, 他当然知道。   那年他还不到十岁,是他陪在妈妈身边,亲眼看到才那么小一团的妹妹被埋进冰冷的土里……   妈妈每年冬天都会去G省看小妹, 那是小妹下葬的日子。   她会在G省住一段时间,陪着埋在冰冷地下的小女儿。   “或许……”   林轩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既然妈妈始终忘不了小妹,何不找一个小妹的替代品,让妈妈把对小妹的情感转移到她身上?   如果能够解开妈妈的心结,那自然最好不过。   即使不能,只要这个酷似妈妈的女孩儿,能够经常陪在妈妈身边,应该也可以稍微缓解她的悲痛。   林轩沉稳谨慎的性格并非天生的。   那时候爸爸每年只有几天在家里,他既要照顾安慰伤心难过的妈妈,又要照料懵懂无知的弟弟,不知不觉便养成了少年老成的性子。   “就是不知道这女孩儿性格脾性到底怎么样?应该调查一下,如果性格脾性过得去,他认一个干妹妹也没什么,如果不好,那就算了。”   林轩想清楚之后,打了一个电话,请人帮自己调查一下林仙月脾气性格和为人处世。   ……   “兰亭杯”金奖公正性受到质疑,华夏书法家协会经过研究讨论之后,很快给出了官方回复。   “本届‘兰亭杯’奖项评选的公正性公平性毋庸置疑,评委会共计一百零三位评委,每一个都是专业水准的书法家,每一幅作品都经过所有评委的投票,最后以得票数决定名次。”   “金奖得主林仙月的作品,评委投票百分百通过,每一个评委都可以为自己的决定背书负责。”   回复后面,以九宫格的方式贴出了“兰亭杯”前九名的书法作品,林仙月的那副字在最中央。   这还不算,华夏书法家协会又连续将历届金奖作品都列了出来,供所有质疑的人对比参照。   最后,华夏书法家协会套用了一句俗语,作为回复的结束语。   “有才不在年高,无才空长百岁。都什么时代了,还在以年龄论高低。就算论年龄,也轮不到您几位啊。”   这□□的嘲讽,这硬刚的态度,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您几位”指的是谁,大家心里门清。   吃瓜群众们沸腾了,平生无所爱,就爱看撕逼!   尤其是官博亲自下场撕逼!   “6666,官博威武,比心。”   “卧槽,被盗号了吧,官博会用这种语气回复?”   “不管是不是盗号,我已经截屏转发,删不掉了。”   “只有我注意到小姐姐的字写得真漂亮吗?不只是漂亮,我怎么觉得那么飘逸啊?”   “我也写了好几年毛笔字,平时还自认为写得好,但和上面的字一比,我承认我垃圾。”   “万绿丛中一点红,金奖得主的字,给人的感觉真的和其他作品不一样啊。具体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出来,就觉得好像每看一眼字都不一样呢。”   “同感同感,我也觉得那字会动,是我眼花了吗?”   “专业人员科普一下,不是字会动,也不是你们眼花,而是这字有了神韵,所以每一眼都似乎不一样。光线不同,角度不同,心情不同,你看到的字也不同。”   “我想我能理解评委会为什么把这幅字列为唯一的金奖,的确非常公平公正,没有半点猫腻。如果把其他作品同样列为金奖,反倒是对这幅作品的不公平和不公正了。”   “楼上水军,鉴定完毕。”   “五毛党,恭喜你又收获了五毛钱。”   “就是,楼上吹的吧,一幅字而已,能有那么玄乎吗?”   很快又有专业人士出来,回复道:“上面那位说的很对,如果你们不能理解,或者觉得玄乎,那是因为你们自己水平不够。说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蒙娜丽莎这幅画像中的女人,微笑会不停的细微变化,这你们能理解了吧?”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个例子举出来,大家都懂了。   然而这只能说明网友们听懂了楼上的解释,但并不表明大家相信林仙月的书法水平。   “开什么玩笑,五毛党吹得越来越不像话了。一个高一学生写的毛笔字,竟然和文艺复兴三杰的达芬奇大师的名作相提并论,简直笑死人了。”   “一粉顶十黑,楼上的水军不够专业啊,我是老板的话一定扣他钱。”   然而很快有人把那两名做科普的网友微博认证截图出来,一个是国内很有名气的国画教授秦忠,一个是全国有名的富商张春雷。   所谓五毛党和水军的怀疑,不攻自破。   想请这两位做水军和五毛党,金主得是多大的腕儿?   网友们顿时掀起一波彩虹屁。   “给大佬递茶。”   “前排,和张爸爸合影。”   “秦教授,求一副画,价钱好说。”   有这两位大佬的声援和背书,许多网友开始正视林仙月的字,越看越觉得她的字不同一般。   浓纤适中,遒劲朴实,大气磅礴中,又不乏灵巧含蓄。飘若流云,矫若惊龙,有种一字见心的明悟。   许多网友惊讶的发现,原来自己也能用那么多词汇来形容毛笔字。就像是看到这幅字后,脑子里突然就蹦出这样的词汇来。   而他们看其他人的字画,却根本没有这样的感受。   被华夏书法家协会官博“点名”的“您几位”不高兴了,仗着自己有一些名气和影响力,开始了新一轮的反击。明里暗里指责评委会作假,自己几人都是老一辈的书法家,写的字怎么可能还不如一个高中生?   又见网友们似乎很欣赏林仙月的字,他们便开始质疑这幅字到底是不是出自林仙月之手。   华夏书法家协会这次很硬,没有丝毫服软的意思,见那几位还不肯消停,又是一张九宫格图片。   并配以文字:“本想给您几位留个面子,既然自己不要脸,那就不替您几位兜着了。”   中间的那一张还是林仙月的字,周围的八张则是那几位的作品,让群众们自己观看对比。   不得不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先前林仙月的作品和那些银奖得主,以及前几届的金奖得主相比,大家还能捏着鼻子说各有千秋,不同的风格不同的美。   当林仙月的字和那几位的作品摆在一起,顿时好比凤凰之于山鸡,让人一眼就能分得出好坏。   太显眼了,太直接了,视觉冲击力太强了。   尤其是有两位“书法家”的字,一向以别具一格著称。网友们原来还不明白什么叫“别具一格”,现在懂了,果然别具一格。   字体歪歪扭扭,布局横七竖八,粗粗直直的笔画看不到一丝笔锋和美感,连墨水也是一团浓一团淡……   网友们纷纷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辣了眼睛……   “卧槽,卧槽,卧槽槽槽!”   “我的眼睛,我的24K钛合金狗眼,怎么看不见了?”   “我要向自己道歉,最真诚的道歉。曾经我以为我自己的毛笔字太丑,现在我知道了,我误会了我自己,其实我已经可以称之为书法家了。”   “同上,请叫我书法家。”   “我们误会评委会,太误会了。林仙月必须金奖,这才是最大的公正公平。”   各类调侃讽刺应有尽有,网上一片欢腾。   淳于丹的微博转发了华夏书法家协会的官博,并且配了一张林仙月给她写的字的照片:“唯天下之至诚能胜天下之至伪;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   曾国藩家书中的名言,用在这个地方,非常的应景。   淳于丹发出来,似乎在讽刺那几位书法家,又似乎只是复制了照片上的字句。   C市一中的官博也跟着转发了,同样配了一张落笔林仙月的横幅大字: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曾经在一中读过书的学生,见到母校发的微博,纷纷点赞转发,热烈祝贺小师妹获得“兰亭杯”金奖。   林仙月在网上的负面舆论,开始慢慢转变过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正视这个才气逼人又美丽无双的女孩儿。   她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竟然连续三天登上各大论坛和微博头条,还有许多杂志和报纸也刊登她的报道。   然而将这场舆论推向高潮的却是淳于丹微博下的一条评论:这幅字卖不卖?多少钱你开。   相同的话,还出现在华夏书法家协会官博和C市一中官博下面,都是同一个人。   网友们都不需要点进去看资料,只看头像便知道此人是谁——连续三年蝉联亚洲首富的周亚中。   周亚中这个人,除了亚洲首富之外,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头——世界艺术品收藏大家。   他爱好收藏,且收藏的品类很广。古今中外的古董,名人字画,绝版钱币邮票等等,只要有收藏价值,他都喜欢。   而且他眼光奇高,非真正价值连城的东西,他都看不上眼。   而如今,他看上了林仙月的字!   有网友叹道:“能被亚中爸爸看中,这幅字最少价值百万吧?”   没成想这句评论竟然获得了周亚中的亲自回复:“百万?太小看这幅字了。可惜作者还活着,不然的话……”   收藏品向来是物依稀为贵,作者活着,代表着可以源源不断的产生新的作品,价钱当然不可能超过那些死去的艺术家。   因此许多中外艺术大师活着的时候穷困潦倒,死了的时候,一幅画能买下一座城。   网友们沉默了,片刻后评论沸腾起来。   “卧槽,一幅字百万还不值?果然是我财大气粗的亚中爸爸。”   “亚中爸爸,你看看我写的字,不要一百万,只要一百块。我保证能写到你破产为止,我发誓。”   “……”   更让人意外的是,无论淳于丹,还是华夏书法家协会官博以及一中官博,都无情的拒绝了周亚中的收购提议。   “不卖!”   网上的舆论对林仙月没有丝毫影响,她真的完全不在意,她甚至都不关心网友们说什么。   马上期末考试,同学们都在紧张的复习做题,也实在没有太多的精力上网看八卦。   三天后,期末考试如期来临。   这次期末考试因为涉及到全市排名,高中的试卷由各个学校的老师共同参与出题,范围宽广,难度极高。   考试纪律相当严格,甚至还配备了由各校老师组成的监考巡查组。   考试当天,林仙月和张维之吃过早饭,一起来到学校。   远远便看到一个男生站在十二班门口,背着手,四十五度角仰望着走廊外的天空,一脸的犹豫和深沉。   林仙月和张维之都没有理会,谁知那男生却突然叫住了林仙月。   “林仙月,我要向你挑战。”   “啊?”   林仙月停下脚步看着他,神色有些茫然。   周围的同学听到后,顿时眼神灼灼满脸八卦的看向两人。   “我要向你挑战,你敢应战吗?”   那男生一副睥睨天下的架势,傲然的看着她。   林仙月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是哪位?”   “噗!”   本来尖着耳朵准备听林仙月答复的围观学生,好几个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白霖学霸,白霖校草,这次的脸打的可太疼了,人家压根都不认识他。   白霖涨红了脸,脸上的傲气和睥睨瞬间一扫而空,眼神喷火的看着她。   “你、你、你太过分了,你就用这样的态度对待竞争对手?”   这段时间他的日子不好过,上次学校论坛扒掉他马甲的帖子,让他的脸面丢尽人气掉光。虽然他发了帖子澄清,但相信者寥寥无几。   走在哪里都有人用怪异的眼神看他,或明或暗的拿这事来讥嘲他。   白霖经过仔细思考,认为哪里跌倒就该从哪里爬起来,关键的源头还是他的学习成绩不能压服所有人。有人可以和他并列第一,导致他在学生中的威望急速下降。   不管是学神还是学霸,一个年级只能有一个。   他想要夺回曾经的地位和人气,也只有一条路,就是碾压林仙月。   是以白霖这次跑来向林仙月宣战,就是要当着所有人的面,毫不留情的打败林仙月。   他要拿回曾经的荣光,做会曾经的自己。要让所有同学都知道,他白霖还是那个永远第一的学霸,还是他们的白爸爸。谁知道林仙月竟然假装不认识他,让他无名火起。   林仙月真诚的说道:“对不起同学,我真的不认识你,你能自我介绍一下吗?”   白霖:“……”   老子又不是来应聘,自我介绍个毛线啊。   “哈哈哈哈……笑死老子了。”   一阵夸张的笑声从林仙月身后传来,魏旭几步赶上前来,朝白霖挤眼睛:“哎哟,这不是白妹妹吗?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小心着点,你这身娇体软的,千万别摔着。”   白霖理都不理他,学渣,他从不看在眼里。   他盯着林仙月,不耐烦的问道:“一句话,你敢不敢接受我的挑战?我们比一比,这次期末考试谁才是真正的年级第一名!”   “老三,跟他比,干死他。”魏旭吼道。   十二班的同学也纷纷从窗口门口冒出头,朝着林仙月喊:“跟他比,干死他。跟他比,干死他……”   林仙月:“……”   她知道这男生是谁了,能让魏旭叫白妹妹的,除了白霖也没谁了。   “好,我接受。”   林仙月从不和别人比,但如果别人主动来挑战,她也从不会拒绝。   围观群众们听到她回答,顿时起哄的大力鼓掌。   白霖得到了回复,点点头,意气风发的走了。   路上,他掏出手机,在说说上写道:真正的学神,无所畏惧,从不惧任何挑战。   很快,学校论坛出现了一条新帖子:学霸之争,谁才是高一年级真正的学神?   于是学生们都知道白霖挑战林仙月的事,表示分外期待。   还有人发起了投票,令人意外的是,林仙月的得票数碾压白霖,比例达到了恐怖的9比1。   白霖看了帖子之后,愤愤的对好友汤一搏说:“他们这是嫉妒,□□的嫉妒。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打压我,影响我考试的发挥,真是太幼稚了。”   汤一搏:“……呃,你说的对。”   他刚才也投了林仙月一票,幸好没被白霖发现。   作者有话要说:小天使们都说少,我今天写了五千多字哦,态度很端正吧?   如果小天使们收藏一下预收文《那群难养的神仙》,我会更努力的更新哦,我保证。   拜托了,这都好几天了,就孤零零的三四个收藏,太惨了!   既然卖萌没用,那我打滚撒泼求收藏新书,我用更新来换好不好? 第五十四章   C市一中属于省重, 在C市却并非是最牛的中学。   最牛的是C市七中,属于国重。另外便是华师附中,和一中一样属于省重点, 但成绩要优于一中。   这次期末考试, 所谓C市高中联合考试, 学生排名摸底,说白了其实就是这三家中学之间的竞争。   只有这三个学校的学生, 彼此之间才是真正的对手。   其他中学上至领导老师, 下至学生保安, 也都明白。   然而明白归明白, 实力不如人,只能当陪跑,能有什么办法?   学生们全部被打乱了班级,以上次月考名次来排考试座位。   连监考老师都是其他学校的老师担当, 本校老师一律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十二班的同学考试座位几乎原地不同,唯有林仙月和张维之, 要去高一·一班考试。   两人拿着考试用具, 在全班同学复杂的眼神中,走出了教室, 前往一班。   来到一班后, 又正好和大半要去其他班考试的一班学生相遇,仿佛完成交接一般彼此走过。   林仙月的座位和白霖相邻,李彦鹏以年级第二的名次坐在白霖旁边,张维之恰好坐在林仙月身后。   白霖抬起头看向林仙月, 对她扬了扬拳头,表明自己必胜的决心。   张维之皱了皱眉头,坐在林仙月身后, 他觉得不高兴。   他盯着与林仙月挨着的白霖,看中了他的位置。   第一堂考试照例是语文,试卷发下来之后,考生们快速浏览了一眼,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虽然早就料到这次联考的考题很难,但真的看到考题后,才发现比他们想象中的更难。   这次联考,不仅是学生们的比赛,更是各校老师们的争锋。出题老师们各个都拿出了自己的真本事,生怕出的题太简单,被别的老师小瞧。   考试安静无声,只听到笔尖划在纸上的沙沙声。   两个监考老师来回巡视,中间还有监考巡查组偶尔出现在教室后门,确保成绩绝对真实。   没有人提前交卷,大家都在铃声响起后才放下了笔,开始交卷走出教室。   相熟的同学立刻开始探讨考题答案,时而欢喜时而叹气。   白霖志得意满,等了一会儿,却没有人过来和他探讨答案,他不由悻悻的摸了摸鼻子,对汤一搏说:“他们都在嫉妒我,排挤我。”   汤一搏:“……哦。”   他们只是忍受不了你高高在上的态度罢了,好像你才是绝对的正确答案,和你不同的答案,都是错的。   第二堂考的数学,试卷发下来之后,一班的考生们纷纷倒吸一口凉气,有人忍不住低呼出声。   这是期末数学考试题吗?这是奥数题吧?   该不会是拿错试卷了吧?   一班的考生全是年级排名前五十的学霸,尚且如此反应,其他班的同学可想而知。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后,许多同学都没有放下手里的笔,仿佛没听见一般仍然在奋笔疾书。   有些人甚至因为太过沉迷于大题的演算,忘记了将选择题答案填写到机读卡上。   一名监考老师不得不厉声喝道:“全体起立,立刻放下手里的笔,否则以零分论处。”   另一名监考老师挨个快速收卷,抢走考生们还在书写的试卷。   “老师,求求你给我一分钟,我机读卡还没有填完。”   一个女生用哭腔叫道,演算解答题她用了太多的时间,不知不觉竟然到了交卷时间,她才想起自己机读卡还没有填写。   监考老师有些为难,但考试纪律就是考试纪律,不能因为这是学校期末考试就放水。   “同学,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的时候,我们专门提醒过。还有五分钟的时候,我们再次提醒填机读卡。我们尽到了提醒义务,所以责任不在我们。”   “这次考得不好不重要,只是学校的期末考试罢了。但是以后高考,你也没填机读卡,监考老师可以通融吗?”   那女生顿时哭了,扔下笔就冲出了教室,与她要好的一个女生连忙追了出去。   其他同学心有戚戚,成绩是学生的命根,一分都非常重要。   尤其是期末考试成绩,意味着自己这个年关是不是好过,父母在其他亲戚面前有没有面子,以及压岁钱够不够多。   数学考试过后,学生们赶着去食堂吃饭。   学校论坛也沸腾起来,发帖回复的大多都是高中部的学生。   “卧槽,数学试卷出题的老师是魔鬼吗?”   “我竟然不会做解答题,我学的是假数学吧?”“最后一道大题,有没有人做出来?我特么浪费了三十分钟,差点没时间填机读卡,结果还是做不出来。”   “呵呵,老子压根就没做到大题,考试时间就结束了,你们相信吗?”   同学们怨声载道,纷纷抱怨这次的数学考试太难了。   突然,有个不和谐的回复出现了。   “挺简单的啊,你们觉得很难吗?”   回复人——白霖。   同学们:“……”   没有人找白霖讨论试题答案,白霖只好跑到论坛来了。见到同学们讨论试题,顿时心痒难搔,连忙跟帖回复。   他被同学们捧惯了,乍然被冷落下来,感觉非常不好。   “呵,原来是妹子团团长啊。你觉得太简单,那你大题做出来没有啊?”有人半讥讽的说道。   白霖无视了妹子团团长的称号,回复的语气矜持又淡然:“很简单嘛,答案是f(3)=e的三次方。”   同学们不置可否,主要是很多人连大题都没时间做,有时间做的也大多没做出来。就算做出来了,他们自己都觉得答案不对,哪里敢和白霖争辩最后的答案是否正确?   不过他们不敢和白霖争辩,不代表其他人没有这个实力啊。   有人立刻在论坛呼叫林仙月,毕竟她上次月考和白霖并列年级第一,有资格和白霖叫板。   林仙月连论坛账号都没有注册,当然看不到。   不过和她一起吃饭的学习帮成员却是看到了,叶礼连忙问林仙月数学考试最后大题的答案。   林仙月好奇道:“你们初三和我们高一的试题又不一样,问这个做什么?”   叶礼摆手:“姐,你别管,告诉我多少?”   林仙月想了想,笑道:“最后一题挺有意思的,出题人设置了好几个误区,如果不细心的话,很容易掉入陷阱而不自知。最后正确答案有三种可能。”   “当0<a<2时,f(3)=e的三次方。当a=2时,f(3)=e的二分之一。当a>2时,f(3)=2e。”   说完,她又转头看向张维之,问道:“老板,你觉得呢?”   张维之喝了一口汤,点了点头,傲然道:“我也是这个答案。”   林仙月笑了起来。   叶礼立刻登录自己的账号,在呼叫林仙月的回复下跟帖:“我们帮主说,答案分三种情况:当0<a<2时,f(3)=e的三次方。当a=2时,f(3)=e的二分之一。当a>2时,f(3)=2e。”   “我们副帮主说,他也是这个答案。”   其他人顿时哗然,白霖的答案只是其中一种情况,而林仙月和张维之却有三种。   谁对谁错?   其实看到林仙月给出的答案,同学们虽然不敢肯定谁对谁错,但心里已经有了明显的倾向。   林仙月的答案包含白霖的答案,哪怕大题正确答案和白霖一样,至少林仙月也不会错。   阅卷老师会根据得分点批改,林仙月只要解题步骤不被扣分,又有正确答案,便可以得满分。   而如果林仙月才是正确答案,这意味着白霖的答案少了两种可能,至少要扣掉五分以上。   总之,林仙月和张维之已经立于不败之地,白霖却只能期望正确答案只有一种可能。   白霖看到林仙月的答案,心里也是一惊,立刻在脑海里回忆最后的大题。   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心态受到了影响,导致掉入了出题人设置的陷阱误区,少算了两种可能?   然而对于自己绝对的自信,以及心态上的波动,让他的思维进入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他无论怎么想,还是觉得自己的答案才是正确答案。   “谁对谁错,考试成绩出来就知道了。”   白霖在评论中回复道:“我白霖数学每次都是第一,从来没错过。”   下午考试英语,同学们依然哀嚎连天,林仙月却做的极为顺手。   一个学期的时间,已经足够她把英语这门难死大部分学生的科目,学的如同母语一般熟练。   对于一目十行又过目不忘的她来说,语言类的知识,永远是最简单的知识。   期末考试,不上晚自习。下午考完英语之后,学生们就可以回去了。   林仙月和张维之一起回到失意港湾,开始准备晚上开业的食材和用具。   来送菜的小哥从车里把一应新鲜菜品帮忙搬进了厨房,然后是米面和粮油。   林仙月把青菜葱姜拿到门口收拾淘洗,张维之在厨房里削土豆皮和剁肉。   过了一会儿,一名面容姣好的女子来到失意港湾外,也不进去,只在门口打量摘葱的林仙月。   林仙月抬头,平静的目光静谧如水,淡淡的落在她的脸上。   女子倒退一步,立刻又稳住了身形,稍显狭长的眼睛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静静的和林仙月对视。   没找错人,就是她!   “我叫祝清灵,怎么称呼?”   祝清灵上身穿着青色的长款风衣,下身黑色裤袜搭配青色毛呢短裙,脚下一双灰色马靴,打扮时髦性感。   她的面容娇媚,五官立体深刻,有种充满侵略性的美艳。   林仙月想了想,想起魏旭曾经说过的一个词“御姐风范”,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我叫林仙月,我们九点才开业,你可以去其他地方吃饭。”   祝清灵勾起嘴唇笑了笑:“难怪看到你第一眼就觉得眼熟,原来你真是最近网上很火的林仙月。我现在还不饿,可以进去坐坐喝杯咖啡吗?”   “当然。”   林仙月领她进了店里,问道:“要点什么咖啡?”   祝清灵的视线在店里快速的扫过,落在收银台上挂着的餐饮价目表上,随口点了一杯黑咖啡。   黑咖啡味道微苦原始,不加糖不加奶。年轻女孩儿很少点黑咖啡,一般都是中老年男人才喜欢,这女孩儿果然不同一般。   林仙月没有叫在厨房忙碌的张维之,自己走到收银台后的咖啡机上,冲了一杯黑咖啡,然后给祝清灵送上去。   祝清灵一直打量着她,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睛似乎有种勾魂摄魄的魔力。   她这双眼睛天赋异禀,一般人在她的注视下,都会心神浮动,浮想联翩,很难集中精神做事。   然而林仙月始终神色淡然,举止落落大方,有种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的淡然。   这样沉稳平静的心境……   祝清灵皱了皱眉,就算家族里那些老头儿老太太,也未必做的比她好。   果然是劲敌!   黄子琦这个没用的家伙,招惹出来的麻烦,却要她来给他擦屁股。   祝清灵接过林仙月送上来的咖啡,点点头说:“谢谢。”   林仙月笑了笑:“请慢用。”   说完,她转身出了店,继续收拾那堆今晚要用的葱姜。   祝清灵喝了一口咖啡,神色掠过一丝诧异,没想到在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店,居然能喝到纯正口味的黑咖啡?   她心念一动,风衣袖口处钻出来一条手指大小的青色小蛇。   小蛇通体碧绿如玉,皮肤反射微光,看着如同一支碧绿钗。   它顺着祝清灵修长的食指爬到咖啡杯前,先是谨慎的探头看了看外面的林仙月,见林仙月没有注意到它,这才伸头滋滋有味的喝了起来。   祝清灵看着小蛇吞食咖啡,心里万分舍不得。   这条小蛇开了灵智,从小到大都陪在她身边,听话懂事又乖巧,真要送出去,她心痛的滴血。   她心里越痛,就越恨黄子琦。   这个废物点心招惹了麻烦,为什么家族要她来处理?   东北五仙家族经过商议之后,决定派家族年轻一辈中最出类拔萃的祝清灵前来,调查鲁羽背后的靠山究竟是谁?   如果对方实力一般,擅自插手东北五仙的事情,得罪了东北五仙,自然不能善罢甘休。   如果对方实力太强,那就送出小青做赔礼,了解这段误会因果。   祝清灵来到C市后,悄悄的跟踪调查鲁羽,最终锁定了失意港湾。鲁羽来失意港湾最勤,连萧回都来了几次,不得不让她怀疑。   她来到失意港湾,第一眼看到林仙月,就知道自己找到了正主。   这个女孩儿出乎她预料的年轻,行事作风也出乎她预料的沉稳平静,周身灵气蕴绕,神光内敛。   祝清灵自觉不是林仙月的对手,柳三躲在她衣袖中都不敢露头,这还是第一次。   玄门中人讲究先来后到,轻易不会彼此敌对。发现有人作法之后,如非必要,都会退走。   她现在担心的是,林仙月明知道那块地是五仙家族作法,她为什么要执意插手?   林仙月哪里知道祝清灵心里的纠结,将摘好的青菜和葱姜拿到门口的水龙头下冲洗干净,端进了厨房。   张维之正在做面条臊子,满室飘香。   他随口问道:“来客人了?”   “嗯,点了一杯咖啡。”   张维之也不在意,温柔的说:“今天送来了新鲜的花甲,我等下炒给你吃,怕不怕辣?”   林仙月转头看着旁边盆里吐完沙的花甲,有些心动:“越辣越好。”   张维之看了她一眼,低声说:“女孩子不能吃太辣,对胃不好。行了,你出去看书吧,做好之后我叫你。”   “嗯。”   林仙月应了一声,走出厨房。那条正在吞吃咖啡的小青蛇一瞬间缩回了祝清灵的衣袖,让祝清灵十分无语。   林仙月走过来,看了一眼还剩下半杯的咖啡,问道:“需要再给你冲一杯吗?”   祝清灵抬头,眉毛挑了挑:“你看到了?”   “看到了,很漂亮的小蛇。”   祝清灵面色古怪,这条蛇看着小,年岁可不小。本事很大,心眼却极小。平日里谁要敢叫它小蛇,它一定会报复到对方叫它大爷。   就算是她,也是叫它柳三。   然而此时柳三缩在她的衣袖中,隔着衣服,她都能感觉到柳三在瑟瑟发抖。   这没出息的样子,越发证明面前的女孩儿深不可测。   “柳三,出来吧,人家都看见了,还躲什么躲?”   祝清灵敲了敲桌子,好半天,袖口才探出一个小小的蛇头,朝着林仙月讨好的点了点,还吐了吐蛇信。   祝清灵:“……”   我擦!   柳三大爷,你是柳仙啊,又不是狗,能不能有点节操?   “好吧,当着真人的面,不说假话。我这次来,主要是为了郊区那块地的事,不知道林小姐为什么要插手我们东北五仙的事务?”   林仙月在她对面坐下,淡淡道:“你误会了,我只是帮鲁叔一把,没想过要插手你们东北五仙的事情。”   祝清灵神色诧异,拿出珍贵无比的四象符来镇压黄子琦的灰仙,摆明了是用强硬的手段来砸场子,真的只是为了帮一个小包工头?   这分明就是碾压式的挑衅,好比当初米国人向岛国投掷了两枚□□一样的性质。   “林小姐,你知不知道那块地与我们东北五仙有多深的瓜葛?”   林仙月摇头,声音依旧平淡:“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那块地手续齐全,已经是有主之物。你们既然不想让那块地开发,完全可以想办法买下来。既然你们没有这么做,鲁叔承包了那块地的工程,遇到麻烦我自然要帮他。”   祝清灵皱起眉头,神色古怪,有些不可思议:“就是这么简单?”   林仙月抬头看着她,眼神古井无波:“只是这么简单。”   “诶,有人吗?”   林安一边叫道,一边走进店里。   林仙月转过头,站起身,目光落在他脸上。   林安的视线也落在她脸上,微张着嘴,久久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小可爱们很给力,新书增加了十七个收藏。说话算话,今天更新5200字。   看来撒泼打滚卖萌都没有用,更新才是硬道理。   这样吧,新书收藏每多五十个,我就熬夜爆肝加更,立帖为誓。   为了新书收藏,和小可爱们讨价还价,我这作者也是没谁了……捂脸! 第五十五章   林仙月走向他, 微笑说道:“你好,我们还有一个小时才开业,现在不提供便餐。如果你只是想坐坐喝茶或者咖啡, 那就请坐吧。”   这个男人很高, 她站在他面前, 勉强能到他肩膀。   林安回过神,视线仍然没有离开过林仙月的脸。   他以为照片那般酷似, 可能是因为拍摄角度或者光线的原因。然而真正见到林仙月, 他才发现原来真人比照片更像。   进门那一刻, 他仿佛穿越回了旧时光, 看到了年轻时的妈妈。   两个毫无关系的人,怎么可以长得那么像?   “给我来杯卡布奇诺吧。”   他有些失神,随口说道。   林仙月笑了笑,今天来的这对陌生男女还真奇怪, 女人点的是爷们儿才喜欢的黑咖啡,男人却点了女孩儿才喜欢卡布奇诺。   “林安, 怎么是你?”   林仙月正准备去收银台调咖啡, 便听到身后传来祝清灵惊讶中带着愤怒的声音。   林安进店后所有心神都在林仙月身上,这时才发现祝清灵。   他转头看着她, 斜飞入鬓的剑眉不经意的蹙了起来。   这个女人, 怎么也在这里?   客人们相互认识,这和林仙月无关,她去了收银台后给林安冲咖啡。   “这话我也想问,你怎么在这里?”林安神色淡淡, 语气更淡。   他这幅要死不活的语气,顿时触怒了祝清灵。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C市是你家?”   林安不咸不淡的说:“这句话原原本本的奉还给你, 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还需要你祝大小姐批准不成?”   祝清灵恶狠狠的说:“林安,我告诉你,我们俩已经完了,你别再纠缠我。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林安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她,薄薄的嘴唇撇了撇,不屑之意表达的淋漓尽致。   “祝大小姐,你自我感觉是不是太好了?我纠缠你?这话反过来说更接近事实吧?”   “砰”的一声,祝清灵一掌砸在桌子上,霍然站起身,怒瞪林安。   那条叫柳三的小蛇盘在桌子上,蛇头高高的竖起,以攻击的姿势盯着林安。   林安丝毫不惧,一双春桃杏眼半眯着,和面前的一人一蛇玩起了大眼瞪小眼的游戏。两人动静太大,连在厨房里炒菜的张维之都出来了。见到这幅剑拔弩张的场景,他疑惑的看向林仙月。   林仙月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还别说,挺好看的。   祝清灵稍显狭长的双目似有勾魂摄魄的魔力,而林安那双春桃杏眼却仿佛随时在放电,两人对峙的场景犹如电光火闪,火花四溅,分外精彩。   林仙月对张维之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小声说:“情侣吵架呢。”   张维之还没说话,林安和祝清灵齐齐转过头异口同声的吼道:“谁和他(她)是情侣?”   这默契……   两人似乎也觉得不妥,又彼此转头互瞪,再次异口同声:“滚!”   张维之:“……”   是不是情侣他不知道,但肯定是怨侣。   “两位……”   张维之走出来,朝两人说道:“这个点儿虽然还没有正式营业,但你们如果要吵架的话,能不能出去吵?我会保留你们的咖啡,你们吵累了可以回来接着喝。”   祝清灵和林安互瞪一眼,相互嫌弃般扭开脸,各自落座。   林仙月把林安的咖啡送上去,说道:“请慢用。”   林安有些不好意思的朝她笑了笑:“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他昨天回到家里,只觉家里冷冰冰的毫无人气。   爸妈不在,大哥忙的很,一般半夜才回家,清早就出门。   林安翻着手机通讯录找了半天,却找不到可以叫出来玩的朋友,只好无聊的翻手机相册玩。   结果,又一次看到妈妈学生时期照的那张旧照片。   然后,他又想到远在C市那个和妈妈年轻时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儿。   鬼使神差的,他订了一张前往C市的机票,第二天就来到了C市。   林安喝了一口咖啡,眼神一亮,赞叹道:“口味很纯正,咖啡、热牛奶和松软的奶泡,每层都清晰可见。你年纪不大,没想到手艺这么好。”   林仙月笑着看向张维之,说道:“过奖了,我是跟我们老板学的。”   林安这才第一次正眼看向不远处站立的张维之,眉头微蹙,眼睛微微眯起,目光看上去像是在打量。   张维之瞟了他一眼,他对这个过分帅气英俊的男人并没有什么好感,也并不想理会。   见两人没吵架了,他便走进厨房。   过了一会儿,张维之端出一大盘麻辣花甲,一盘爆炒鱿鱼,一盘炝炒青菜,招呼林仙月过来吃饭。   林仙月应了一声,坐在凳子上等着张维之给她添饭。   张维之给她盛了饭,又给她倒了一杯热豆奶,笑道:“吃吧。”   饭菜香气扑鼻,尤其是麻辣花甲的味道浓郁辣香,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林仙月吃的很高兴,张维之不时的给她夹花甲递纸巾,见她杯子里的豆奶喝了一半,又给她填满。   看上去林仙月才是老板,他只是殷勤伺候小心讨好的打工小弟。   这副场景落在店里两位顾客眼中,两人脸上都露出古怪的神情。   偏偏林仙月和张维之神色动作自然无比,像是早就习惯了一般,都没觉得哪里不妥。   干看着他们吃饭,祝清灵也有些饿了。   索性手机结了账,带着柳三出门了,临走前还瞪了林安一眼,警告他不许跟着她。   林安回以一个白眼,坐着根本没动。   过了一会儿,他朝张维之说:“老板,你这菜炒的太香了。还有吗,给我也来一份儿。”   “没了,你要吃的话就去隔壁街,那是餐饮一条街,想吃什么都有。”   张维之头也没抬,专心致志的用筷子帮林仙月把花甲的肉挑出来,方便她直接吃。   林安:“……”   这小子是谁呀,干嘛对她那么殷勤?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安心里很不高兴,虽然他也知道自己的不爽毫无道理。   本质上来说,林仙月和他又没关系,只是和妈妈长得很像而已。他冒冒然跑过来已经很没道理了,难不成还要去干涉她的私交关系?   他就算想干涉,也没立场没理由啊。   然而这并不妨碍林安对张维之的不爽,别的先不说,在林安眼里,张维之对一个长得这么像他妈妈的女孩儿起了“歪”心思,他这个做儿子只能干瞪眼,心里也不是滋味啊。   这种心情很糟糕,很难形容。   一定要说的话,就像林安无意间穿越回了妈妈年轻的时代,看着一个不是爸爸的男人对妈妈献殷勤……   嗯,可以意会,不可言传。   “老板你这就不对了,来者是客,哪有主人家吃饭,让客人干看着的道理?”   林安有心找茬,就是看这个一脸臭屁的小老板不顺眼,拽什么拽?   哥拽的时候,你个小屁孩儿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   张维之从来都不是好脾气的人,也就是对林仙月温柔。至于其他人,提到他第一个印象就是暴脾气。   “我这里开的是店,来的是顾客。卖什么东西我说了算,买不买东西顾客说了算。你想吃饭,等九点后我们提供简餐,你要吃大餐,只能去隔壁餐饮一条街。”   “可我就想吃你做的花甲,怎么了?”林安梗着脖子,耗上了。   张维之霍然转过头,眼睛半睁半闭,用招牌式的死鱼眼看着不远处英俊的过分的年轻男人。   林安看林仙月的眼神,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林仙月长得精致漂亮,自然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他人的目光,张维之不至于为此生气。   然而林安看林仙月的眼神,却和一般男人看林仙月的眼神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出来,总觉得林安看林仙月的目光,仿佛想抢走她似的。   他忍林安好一会儿了。   林安哪里会怕张维之?   他挑了挑眉,总是朝女人乱放电的春桃杏眼,此刻竟然射出一缕缕冰冷的“杀气”。凶狠的如同一只饿了七天七夜后,突然发现食物的孤狼。   西北部队新一代的兵王,曾经在野外训练时,用眼神就逼退了一只熊瞎子。   张维之额头冒出冷汗,心里警钟敲响,他感觉到了这个男人的危险。   被林安盯着,他甚至都不敢动,仿佛被一只残暴凶狠的饿狼盯上了一般。   张维之双手悄悄的攥紧了拳头,双眼始终直视着林安那双充满“杀气”的眼睛。没有回头,他柔声对林仙月说:“去厨房看看,我烧的汤好了吗?”   不管这个男人是不是真有恶意,他都不想林仙月面临危险的处境。   林仙月早就察觉到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息,而且看样子,张维之似乎不敌。   她顿了顿,并没有听张维之的话起身去厨房,手里的筷子突然敲在盘子边缘。   “叮~~~”   一声清脆的响声,在安静的店里响起,声音很是悦耳。   然而落在林安和张维之的耳中,却仿佛洪钟大吕炸响,两人脑子里都突然空白了一瞬。   两人醒过神来时,刚才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已经消散一空。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出去玩了,回来的太晚,字数少点,小可爱们见谅啊。   毕竟五一节啊,还是要出去玩一天的吧。 第五十六章   林安剑眉微蹙, 他知道自己有些失态了。   于情于理,自己都没有和张维之生气的理由。   但他并不准备道歉。   林安冷笑一声,姿态懒散的付了钱, 迈开大腿出门去吃饭。   “那家伙……”   张维之脸色很不好看, 神色有些惊讶, 又有些羞怒。他不知道林安是什么人,但他知道林安一定不是普通人。   看着吊儿郎当, 一旦认真起来, 却让他有种毛骨悚然的压力。   这人很危险!   张维之自认为论打架斗狠, 超过他的人不多。然而和林安目光一对, 他竟然连挥拳的勇气都提不起来。   总觉得自己只要一动,随后就会躺在地上。   “就是一个客人,不用在意。”   林仙月淡淡的说道,对林安刹那间爆发出来的威慑力, 并没有放在心上。   “嗯。”   张维之点点头,看到菜有些凉了, 起身把菜端去厨房热了一下, 又端回来放在林仙月面前。   晚上开业的时候,林安又来了。   点了一杯卡布奇诺, 安静的坐在角落, 目光不时落在林仙月身上。   张维之早就注意到他,见他目光总是有意无意的看向林仙月,眉头不由皱了起来。   孙姐也发现了店里这个帅的出奇的年轻男人,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一会儿, 自然也发现他似乎对林仙月很感兴趣。   她起身走到吧台,看着张维之,朝林安努了努嘴, 小声道:“小维子,这小子好像对仙月有意思啊。”   张维之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孙姐“啧”了一声,打趣道:“自个儿的花可得看牢了,可别让人给挖了墙角。”   张维之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走到另一个老顾客面前,递给他一杯新冲的咖啡。   “周叔,请你喝的。”   周叔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糙汉子,身强体壮,头发蓬松如鸟窝,身上的衣服总是邹巴巴的。他是刑警,熬夜加班是常事,累了的时候也喜欢在失意港湾喝杯咖啡。   周叔笑了笑,疲惫的眼睛里有些血丝,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爽快的说:“有事就说,能帮就帮,不能帮的我也无能为力。”   张维之在他对面坐下,朝林安的方向看了一眼,低声道:“这个人有点不对劲,很危险,你能看出他是什么人吗?”   周叔随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粗短的眉毛皱了皱,法令纹深的能夹死苍蝇。   他做了半辈子刑警,见多识广经验丰富,什么危险的犯罪分子没见过?   他和张维之的感觉一样,也觉得这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甚至有些颓废懒散的年轻男人,让他有些紧张。   这纯属直觉,没有理由。   “怎么回事?”他问道。   张维之摇头,低声说:“他下午就来了,晚上又来,外地口音,看上去不像是游客。仙月好像引起了他的注意,我有点担心。”   周叔点点头,用眼角余光打量了林安一会儿,缓缓开口。   “这人应该当过兵,你看他虽然神色漫不经心,状似悠闲。但上身笔直,双腿并拢,膝盖成九十度,标准的军人坐姿,这是常年训练后才有的本能。”   “你再看他选择的位置,靠里靠窗,能够看见店里所有的人,也能看清楚店里所有的布置。如果有危险,他能够一瞬间从窗户外翻出去。这人很可能是侦查兵出身,非常谨慎小心,连出来游玩都不自觉的把自己置身于安全之地。”   “他的衣着打扮看着不起眼,却非常有质感,是个很讲究的人,而且绝对不缺钱。”   “最后,他看仙月的眼神,明显和你不一样。没有那种男人对女人的爱慕情愫,反而有种考究和怀疑,像是关心,又像是好奇。”   张维之先还在点头,听到最后一句,嘟囔道:“什么叫跟我不一样?您这话啥意思?”   周叔讥笑道:“什么意思你不明白?你对仙月的心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张维之板着脸装酷,心道有那么明显吗?   不过周叔的话他也听明白了,问道:“你的意思是,这人没问题?”   周叔笑了笑,随口道:“以我的经验,这人很不简单,但应该不是一个坏人。如果你实在不放心,我倒是可以帮你问问。”   张维之什么都没说,只低头看着周叔刚喝过的咖啡。   周叔:“……臭小子,还真是一点亏都不吃。”   他笑骂了一句,掏出手机对着林安的侧脸拍了一张照,传给了值班的同事。   林安察觉到周叔的动作,视线向他射来。   周叔朝他点点头,笑容憨厚又朴实,像个老实巴交的大叔。   过了一会儿,周叔的手机响了响,他拿起来看了一眼,脸色微变,又关上了手机。   张维之伸着脖子要去看,见他关上手机,忙问道:“周叔,有消息了吗?”   周叔深深的朝林安看了一眼,低声道:“这人绝对没问题,你不用杞人忧天。”   张维之神色诧异:“那他是什么人?”   “这你就不用管了,你只要知道他没问题就行了。好了,我该走了。”   张维之对林安的身份越发好奇,不过周叔既然这么说了,至少证明这人不是坏人。   不是坏人,却明显对林仙月充满了兴趣……   张维之想到孙姐先前说过的话,顿时心里沉甸甸的。   虽然孙姐自己也是一个单身狗,但应该比周叔这个离过婚的糙爷们儿更懂感情吧?   林安并没有待很久,十一点左右的时候便起身离开了。   张维之看着他走出门,心里莫名的松了口气。   第二天上午考文综,下午考理综,满分都是三百分。   文综考题很难,很多同学考完之后走出考场,脚步都是虚的,脸上挂满了生无可恋的神情。   然而想到距离放假只剩下最后一门考试,大家很快又兴奋激动起来,整个学校都充满了即将解放般的欢畅笑声。   下午考完理综之后,同学们迫不及待的回到教室,等着班主任开最后一堂班会,然后宣布放假。   十二班里吵吵闹闹,大家尽情的欢笑,讨论寒假怎么过。还有的同学把这学期的书都撕了,试卷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当然,也有一些同学落落寡欢,觉得自己期末考试没考好,又担心又难过。   班主任柳老师和班长冯军一前一后走进班里,两人胸前都抱着高高一大叠练习册。   同学们安静下来,神色惊恐,战战兢兢的看着他们。   “各科课代表,上来帮忙把寒假作业发下去。”   同学们心里哀嚎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差点忘了,老师们怎么可能让他们痛痛快快玩个寒假?不过是换个地方让他们写作业罢了。   各科代表上前,很快人手一本厚厚的《寒假作业》。   瞧这厚度……就算是抄答案,估计三天三夜也抄不完,更别说做了。   “大家等一下,各科老师委托我布置了寒假作业,我写在黑板上,大家记下来。”   同学们再也忍不住,大声哀叫起来。   柳老师充耳不闻,背过身就开始在黑板上奋笔疾书。   很快,一张黑板上密密麻麻全部都是字,连一寸空白都没有。   同学们一边抄,一边纳闷:咦,怎么才五科,其他四科呢?   柳老师等了一会儿,笑眯眯的问:“大家都记下来了吗?”   “记下来了。”   “好,那我擦了啊。”   柳老师说着,快速的擦干净黑板,然后继续开始写。   同学们:“……”   哦,原来一张黑板写不完啊……   可以的,柳老师你真棒!   同学们面临放假的激情早已经荡然无存,双眼空虚茫然,脸上只剩下生无可恋的绝望。   柳老师确定大家都抄下来了,还不忘提醒道:“寒假作业不算多,大家都要做完哦。开学第一天课代表收上来,老师们都会批改。”   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   柳老师又嘱咐大家寒假注意安全之类的话,便宣布放假。走读生当天就可以回家,住宿生可以明天再走。   林仙月和张维之一起回了失意港湾,张维之在门口贴了一张暂停营业两个月的告示,便开始收拾东西。   他早就预购了明天一大早的机票,C市直接飞往开罗,然后再转机。   上次齐宗山来找他,就是让他去一趟非洲,似乎齐瘦虎在那边出了一些状况。老人想让张维之过去,把齐瘦虎拉回国。   其实也没什么收拾的,就两三身换洗衣服,手机证件和钱包,一个大背包就搞定。   林仙月默默的看着他,还是有些担心。   虽然她已经给他炼制了金刚护身符,理论上来说张维之此行有惊无险,但万一……   “老板,我给你的护身符,你一定要贴身戴着,无论何时何地都绝对不能取下来。”林仙月认真的叮嘱道。   张维之抬起头,定定的看了她好一会儿,突然上前将她拥在怀里:“放心吧,我挂在脖子上,不会取的。”   林仙月神色微讶,手脚有些失措,却没有推开他。   张维之抱了片刻就松开了手,嘱咐道:“你去G省看你师傅,一切都要小心,有什么事情立刻给我打电话。”   林仙月笑道:“我去看师傅,能有什么事情?”   张维之却想到昨天那个年轻男人,心里有些不安。好在他知道林仙月也是明天坐动车离开C市,心情突然又好了起来。   两人吃过饭后,张维之给她发了工资。   “五千块?老板,给多了吧?”   林仙月看着手机里的银行短信提示,说道。   “有两千块钱年终奖。”张维之随口说道。   林仙月觉得有些好笑,心里流过一丝暖流,笑道:“谢谢老板。”   说是包吃包住三千一个月,但张维之总是以各种名目给她涨工资。   林仙月早就知道,她的手机不止八百块,真正的价钱十倍都不止。再加上张维之时不时给她房间添置的东西,除了房间太小放不下梳妆台,女孩子房间里该有的,她都有。   其实她现在已经不像刚穿回来时那般拮据了,段晓芳从她这里断断续续购买了二十张聚灵符,每张五千块,她银行卡上的存款已经超过十万了。   第二天一早,林仙月送张维之到了机场。   两人周围大多都是情侣,彼此牵着手,神情亲昵,小声的贴耳说话,时不时含笑相视。   相对之下,张维之板着脸装酷,林仙月神色沉静,反而显得极为另类。   排队过安检时,张维之背着包走在最前面,身后的几个男生各自和送他们的女朋友深情拥抱,缠绵不舍。   突然,张维之转过身大步朝安全线外的林仙月冲来。   在众人惊愕不解的目光中,他高大的身体,紧紧的把林仙月搂进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键盘坏了,出来的全是乱码,并不是有意断更,小天使们见谅啊。 第五十七章   林仙月回到失意港湾, 脸颊仍残留些许红晕。   张维之血气方刚,体温如火,她现在似乎还能感觉到他灼热的呼吸和身体的温度。   以及他在她耳边轻声如呢喃的话语。   “等我回来。”   他如是说。   林仙月能够清晰的感觉到, 张维之这个拥抱有着与众不同的意思。   张维之第一次抱她时, 更多的是出于安慰和心疼;昨天则是因为不舍, 那今天这个拥抱,却是眷念和喜欢。   眷念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 该是什么样的情绪呢?   林仙月当然知道, 就像她眷念师傅喜欢师傅, 两世为人也不曾忘怀。   但是……   张维之和师傅,那明显是不一样的。   林仙月也说不清楚哪里不一样,反正就是不同。毕竟两世为人,她在男女感情方面, 都没什么经验。   她只知道自己不排斥张维之的靠近,也不讨厌张维之的拥抱。   林仙月进厨房准备做点吃的, 却发现厨房的锅里有熬好的红薯粥。案板上放着一个鸡蛋一碟清爽泡萝卜丁, 保温箱里还有一盘炸的金黄的南瓜饼。   张维之不知道起的多早,悄悄的给她做好了早餐。   林仙月咬了咬唇, 把早餐端到外面桌上, 一个人吃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原因,张维之不在她对面,感觉南瓜饼都没那么香甜软糯了。   林仙月还是把所有食物都吃完了,这才从休息室里提出早就收拾好的粉色行李箱和一个黑色皮背包。   张维之去商场买背包的时候, 顺便也给她买了。   理由是商场活动,买一件可以送两件,不要白不要, 不能便宜老板。   林仙月觉得,张维之可能以为她还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山里土妞,贼好骗那种。   林仙月把各科寒假作业放在背包里,把换洗衣服装进了行李箱。行李箱不大,差不多都装满了。   她想了想,锁上店门出去了。   过了两三个小时,林仙月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了回来。   她给师傅买了两件灰色和黑色的羽绒服,买了两条羽绒裤,毛衣和贴身内衣内裤都有。她还专门买了一个保暖杯,另外还有一个手机,顺便办了一张手机卡。   林仙月还给她曾经的两个朋友带了一些礼物,林林总总的加起来一大堆东西。   可惜粉色箱子的容量却只有那么一点,也不知道她怎么装走。   林仙月走进休息室,拿出黄纸符笔,随手画了三张空间符,两张放到行李箱最下面,一张放进了黑色背包。   修士的储物袋,最重要的部件就是空间符。储物袋容量的大小,就要看炼制储物袋时,融入了多少张空间符。   还是那个粉色行李箱,看上去一样大小,但放入张空间符后,莫名的觉得这个箱子还能装很多东西。   林仙月把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行李箱,箱子的深浅却似乎没有变化。   她收拾好东西,拿着手机钱包出门去火车站。   时间刚刚好,林仙月通过安检坐上了前往G省的动车,看着这个城市在她视野中渐渐的缩小远去。   林仙月拿出手机,想了很久,还是给林长峰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自己去找师傅了。   过了一会儿,林长峰回了短信。   “路上小心,有事打我电话。”   林仙月放下手机,看向窗外飞速流过的山川美景,她还不曾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七八个小时后,动车已经到达G省N市,林仙月出了火车站,听到周围熟悉又亲切的口音,脸上泛起了一抹微笑。   多久了?   她终于又回到了G省,距离她长大的那座深山,已经很近了。   林仙月背着包,手里拎着行李箱,在周围人惊艳的目光中,坐上了站外的出租车。   她打车去了N市汽车站,坐上了前往灵台县最后一班的班车。下车后又坐上了一辆三轮车,前往十万大山最西面的溪云镇。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今天是赶不到流云寺了。   林仙月用乡音跟人打听了一下,找到了溪云镇一家旅馆,开了房间,准备明早再走。   半夜的时候,她正在打坐运功,突然听到旁边屋里传来一个女人剧烈的咳嗽声。   “蒋姐,你怎么样?要不要给你叫医生?”   过了一会儿,另一个女人有气无力的声音响起:“小张,我没事,不要大惊小怪。我这身体就这样,你还没习惯吗?我歇歇就好了。”   “这怎么能习惯?不行,林轩说了让我好好照顾你,有什么情况马上给他打电话。”   “都这个点了,小轩都睡了,你给他电话有什么用?他还能立刻出现在我面前不成?你……咳咳咳!”   “不行不行,就算不给林轩打电话,我也得把你送去医院,你这情况很不好。”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咳咳。”   那女人说不了整句话,又开始撕心裂肺的咳嗽起来。   两个人说的都是标准的普通话,京味儿很重,应该是首都那边的人。   林仙月本不想多管闲事,但隔壁一直不停的剧烈咳嗽,似乎很是痛苦,让她也无法安心入定。   轻叹一声,林仙月走出门,轻轻敲了敲隔壁的房门。   过了一会儿,一个大约四十岁的女人将门打开了一条缝,神色有些戒备的看着门外的林仙月。   看到林仙月之后,她紧张的神色稍稍放松,这女孩儿莫名的给她一种安全感。   “小妹妹,你有什么事吗?”   林仙月微笑道:“我住在隔壁,听到你们屋里有人一直咳嗽,想过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谢谢你啊,是我姐老毛病犯了,如果影响到你休息,请你见谅。”   “小张,是谁呀?”里面传来那个女人的声音。   “住在隔壁的小姑娘,说听到你咳嗽,过来看看能不能帮忙。”   里面的女人顿了一下,轻声说道:“那就请她进来坐坐吧,是我影响到她休息了。”   张婶打开门,对林仙月笑道:“小妹妹,请进来喝杯水吧。”   林仙月点点头,走了进去。   这是镇上旅馆唯一一间套房,外面是小小的客厅,里面是双人间,还带有一个小厨房。虽然和大城市宾馆套房没法比,但也算是镇上难得的豪华套间了。   林仙月跟随张婶走进房间,便看到一个大约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拥着被子,靠坐在床头。   略显黯淡的灯光下,中年妇女的脸色苍白如雪,嘴唇泛青,看上去十分憔悴疲惫,一副久病不愈的模样。然而她神态安宁,脸上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给人温和又亲切的感觉。   林仙月还待打量,便见她突然低头咳嗽起来,张婶连忙越过林仙月,坐到床头替蒋风兰拍背。   过了好一会儿,蒋风兰才止住咳嗽,神色满是抱歉的抬起头,看向林仙月:“不好意思啊,我这是老毛病,一到冬天……”   她忽然止住了声音,一眨不眨的看着林仙月,脸上的神情震惊到了极点。   “你、你、你……”   蒋风兰突然激动起来,扔掉了身上的被子,起身一把抓住林仙月的手。   林仙月皱了皱眉,低头看向抓住自己手的那双冰凉的手。蒋风兰十分用力,像是生怕她跑了似的,林仙月能清晰的看到她枯瘦的手背上跳起了一条条青筋。   “蒋姐,你这是怎么了?”   张婶吓了一跳,手脚无措的站在一旁,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在林家快二十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蒋姐这般失态,也不知道这小姑娘哪里刺激到她。   林仙月暗自运转功法,灵力如丝丝细流透过她的手心,钻进蒋风兰的手掌中。   灵气如丝,沿着蒋风兰体内的血管经脉运转了一个大周天。   蒋风兰的气色有了明显的好转,苍白的脸上也浮现出一丝血色,疲惫黯淡的眼睛也鲜活起来,看上去竟像是年轻了几岁。   林仙月不着痕迹的挣脱了她的手,退后一步站在她面前。   “你身体很差,加上水土不服,陈年旧疾应该好好保养才是,切记不要急躁动气,也不能情绪大起大落。”   蒋风兰根本没听她说话,只定定的看着她,像是痴了一般。   “蒋姐,你要不要喝点水?”   张婶拍了拍她的背,顺手从床头柜端过来一杯热水,递到她手里。   蒋风兰愣了一会儿,回过神来,接过水杯,缓缓的喝了一口。   然而她的视线,自始至终都落在林仙月脸上。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吧。我只是看到你,觉得很眼熟,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蒋风兰喝了水,情绪渐渐缓和下来,抬头对林仙月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语调缓慢又温和。   “小张,快给这位小妹妹倒杯水。”   “不用了,我不渴。”   林仙月说道:“我只是过来看看,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从小学了一些推拿按摩,或许能够用的上。”   蒋风兰轻叹道:“我现在已经感觉好多了,都是老毛病,来一阵去一阵的。你坐下,如果不嫌弃,陪我说会儿话好不好?”   林仙月无可无不可,四周看了一眼,走向茶几旁的藤椅。   她的手又被蒋风兰抓住了:“坐那么远干什么,就坐我旁边。”   说着,拉住她坐在床头。   林仙月:“……好吧。”   “我叫蒋风兰,不嫌弃的话,你就叫我蒋姨吧。”蒋风兰拉着林仙月的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呀?是这里的人吗?”   林仙月不着痕迹的想要把手挣脱出来,试了几次没成功,索性任她握着。   她干脆渡过一些灵气,帮助蒋风兰疏通血脉,活血化瘀。   “林仙月,是这里长大的。   “姓林,叫仙月啊。”   蒋风兰不知道想到什么,看林仙月的眼神热烈的像是一团火焰。   “你就是林仙月,网上那个很火的小姑娘?”   张婶突然叫道,仔细的打量了林仙月好几眼,拍掌道:“难怪你看着眼熟,我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似的。”   蒋风兰神色诧异的回头看向张婶:“小张,你认识她啊?”   张婶笑道:“蒋姐,林小姐可是网上的红人呢,前几天网上都是她的新闻。十六岁就得了兰亭杯唯一金奖,网上好多人还不相信,说她爸是长风连锁超市集团老总林长峰,花了几千万给她买的金奖……”   张婶突然住了嘴,歉意的看着林仙月笑道:“那些都是网上乱说的,我是不相信的。”   林仙月不置可否,别人信不信与她何干?   蒋风兰眼中热烈的火焰渐渐黯淡下来,喃喃自语:“别人的女儿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万年潜水艇小可爱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小可爱们,我把预收文《那群难养的神仙》改名为《见习小神聊天群》,特此通知哈,没收藏的收藏一下咯。   书名:《见习小神聊天群》   文案:   曹子衿无意中得到一部天庭神界的新款爱疯手机,光荣的成为一名实习小神……的接待员。   于是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或者动物,跑来吃她的,睡她的,用她的,还不给钱…… 第五十八章   蒋风兰并没有什么大毛病, 只是身体很差,体虚气短,畏寒怕冷, 加之有哮喘, 导致她咳嗽不止。   林仙月以按摩的手法, 以灵力替她疏通血脉,调理身体机能, 又将堵塞在肺部的沉郁疏散。十来分钟后, 蒋风兰气色大好, 不再咳嗽, 人看上去也精神多了。   “仙月啊,你这按摩推拿的手法还真灵验,我感觉舒服了好多。你不是学生吗,你怎么还会推拿按摩啊?”   蒋风兰拍了拍她的手背, 轻声赞叹。   “自己瞎琢磨的,以前师傅身体不好, 我就替她按摩推拿, 久而久之倒摸索出一些经验了。”   林仙月收回手,起身准备告辞。   谁知蒋风兰再次拉住她的手, 像是看不出她打算离开的意思, 似乎对她的话题很感兴趣的问道:“师傅?什么师傅呀?”   林仙月:“……”   她很不习惯。   也不知道是这个阿姨太热情了,还是她本身就喜欢抓住别人的手聊天。   林仙月只好又坐下来,说道:“师傅是一个尼姑,在十万大山深处的小流云寺修行。”   蒋风兰更好奇了:“你不是那个什么超市老总林长峰的女儿吗?为什么会在十万大山深处的寺庙里有个师傅?”   林仙月沉默了片刻, 起身微笑道:“我有些累了,您也早点休息吧。”   蒋风兰的问题涉及到她的身世,而她的身世无论是养女还是弃婴, 都不好对外人说。   她不愿意说的意思那么明显,蒋风兰自然也不好刨根究底的追着问。   虽然她很想这么做……   “哎哟,是挺晚了。谢谢你啊仙月,要不是你的话,我今晚还不定咳成什么样呢。”   蒋风兰依依不舍的松开她的手,又问道:“对了,你的手机号多少,留个联系方式吧。”   她也不等林仙月回话,便催促张婶把她的手机拿过来。   林仙月没有拒绝,拿出手机和她互留了电话。   蒋风兰又说:“再加个微信吧,现在的人都用微信聊天,方便快捷嘛。”   林仙月只好和她又加了微信,然后告辞回了房间。   等她离开后,蒋风兰点开林仙月的微信资料,昵称是简简单单的“仙月”两个字,头像是一朵鸢尾花。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没有上传任何照片,没有发过一条朋友圈,也没有任何足迹,干净的像是一个刚注册的小号。   “仙月?是巧合吗?”   蒋风兰放下手机,嘴里低声说道。   “蒋姐,趁现在身体舒服一点,赶紧睡觉吧,免得待会儿又睡不着。”张婶见状催促道。   蒋风兰不置可否,突然抬头看向张婶,问道:“小张,你觉不觉得,仙月长得和我很像?”   张婶愣了一下,仔细打量了蒋风兰一眼,笑道:“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这小姑娘和你年轻时长得还真有几分相似。”   蒋风兰闻言,抬手摸着自己憔悴的脸颊,神色落寞:“只有几分相似吗?”   她结婚后,操心事情太多,无心打扮保养。加上上了年纪,又体弱多病,早已容颜不在。   可她明明觉得,林仙月的容貌,就是学生时的自己啊。   不,比自己更漂亮,更好看。   第二天一大早,林仙月就退了房,背着包提着行李箱离开了旅馆。   镇上有跑摩托的,她叫了一个摩托车,报上了南山村的地址。   南山村是距离小流云寺最近的村庄,在十万大山的深处,交通很不便利。村民们以前出行基本靠走路,这些年政府出资修了一条马路,才算勉强解决了村民们出行的困难。   摩托车在蜿蜒盘旋的山路上跑了接近一个小时,才在一个掩藏在深山中的村口停了下来。   “幺妹,到了,这就是南山村咯。”   林仙月下了摩托车,付了车钱,看着眼前熟悉的村落,恍如隔世。   穿过村子的后山,沿着一条小路前行,可以到达孤云峰。   小流云寺,就在孤云峰的最深处。   林仙月深吸了一口长气,收拾好心情,提着行李箱走进了村里。   南山村并不富裕,房屋还是土木砖瓦结构的老房子,有些房子甚至连墙壁涂的白灰都脱了,露出夹着稻草的泥巴墙。   林仙月一身城里人打扮,又长得这般亮眼美貌,早就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   和其他乡下一样,村里大多都是老人和小孩,年轻人很少,大多都去了城市里打工赚钱。   一个正在给门口菜地锄草的大伯见到她,大声吆喝道:“幺妹,你找哪个?”   村里的人大家彼此都认识,来了一个陌生面孔,不是哪家外地的亲戚,就是来找人的。   “叔,我找春娟和大山,他们在不?”   “娟妹和山哥啊,你等一哈。”   大伯说完,转了个方向,朝着东面五百米外的屋子一声中气十足的大吼:“娟妹,山哥,有人找咧!”   林仙月被他突如其来的大吼惊了一下,然后便听到那边屋子有人回应,同样中气十足的吼声:“来了,刘阿伯,是哪个哦?”   果然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走了出来,隔着老远看向刘阿伯和林仙月。   “你是哪个?”   她朝林仙月走近,一边叫道。   林仙月眼力好,早瞧清楚是春娟,便大声叫道:“春娟,是我啊,小月儿。”   春娟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疯跑向林仙月,一边跑一边大喊:“小月儿,你是小月儿?”   “是我呀,我回来啦。”林仙月笑着回应,托着行李箱走向她。   两人很快在一条田坎上相遇,春娟打量了她半天,才敢相信面前站着的真是林仙月。   她一把抱住林仙月,欢喜的大叫道:“小月儿,我想死你咧。”   林仙月和她紧紧抱在一起,心里也是万分高兴。   她仅有的两个朋友,就是大山和春娟兄妹俩。   三人年纪差不多大,春娟和大山经常进山里,每次都会小流云寺找林仙月玩,感情很深厚。   当初林仙月在C市过不下去的时候,就是悄悄寄信给春娟,让她帮忙把信交给师傅。   只是……   “小月儿,你长得好漂亮了啊。城市里真的这么好吗,我看见去城市的女孩儿回来都变的好漂亮?”   春娟想替林仙月拿行李箱,却发现这个不大的箱子,比她想象中要沉了许多。她把脸涨的通红,才勉强提起来。   林仙月笑着接过箱子,微笑道:“你也很好看啊,我这次给你带了很多护肤品哦,洗脸的擦脸的还有面膜什么的,你也会变的很漂亮。”   “真的吗?”   春娟顿时兴奋起来,她期待这些东西很久了。村里出去打工的那些姐姐们回来,每个人都有好多化妆品,她也想要,可爸妈不给她买。   “当然是真的,以后你想要什么,可以给我打电话,我给你寄过来。”   春娟一脸期待,片刻后又摇头道:“算了,太贵了。”   林仙月笑。   两人走进春娟的家,是一间新修两三年的平房。   一个魁梧健壮长相憨厚的小伙子蹲坐在院子里,正在编竹篼,正是大山。旁边喂鸡的是两人的奶奶,见到林仙月,满脸堆笑的看了过来。   春娟和大山的爸妈在沿海城市打工,过年才会回来,平时就祖孙三人一起住。   “阿婆,哥,小月儿来咯。”   大山抬头看到林仙月,不由愣了一下。   面前的林仙月和记忆中的小月儿大不一样,变得太漂亮了。他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脸色涨红的站起身,手脚无措的身上擦了擦。   “大山,我是小月儿,不认得了吗?”林仙月笑问道。   “认得,认得,我认得到。”   大山闷闷的说道,视线却不敢和她直视。   林仙月又看向两人的奶奶,微笑招呼道:“阿婆,好久没看到你了,身体还可以嘛,气色好得很哟。”   阿婆咧嘴笑着说:“好好好,都好。哎哟,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小月儿长乖了啊,我差点都认不到了。”   春娟把林仙月引进自己的房间,大山站在外面,想进来似乎又不好意思,就站在门外。   “春娟,我师傅还好吗?”林仙月问道。   春娟给她倒了水,回道:“我和哥每个月上山的时候,都会去看寺里看师傅。上次去看她的时候,她好像生病了。我们给她采了草药,也不知道她现在好没有?”   林仙月一听就急了:“师傅生病了?”   “嗯,脸色很不好的样子,一直咳嗽,可能是感冒了。”春娟说。   林仙月坐不下去了,起身说道:“我立刻上山去看师傅,春娟,大山,等师傅好了我再来找你们玩。”   她说着打开行李箱,把给春娟买的洗脸液护肤品一股脑的放到春娟床上,又拿出一个MP3,递到给大山。   大山面红耳赤,连连摆手:“我不要,我不要。”   “我送你的,你做什么不要?”林仙月瞪了他一眼。   大山被她一瞪,乖乖的接过MP3,红着脸朝她憨厚的笑。   “小月儿,你至少吃了午饭再上山吧。”春娟连忙说。   “不了,我担心师傅。”   林仙月拉着行李箱,背上背包出了房门。   “等一哈,我们陪你上山。”   春娟跑去厨房,拿了一些米面和两个大白菜放在篮子里,又叫大山帮林仙月拿箱子。   大山二话不说把林仙月的箱子往肩上一抗,当先就朝后山跑去。   春娟跟奶奶说了一声,和林仙月一起追着大山去了。   从南山村到小流云寺,成年人也要走四五个小时。山路并不好走,崎岖不平荆棘丛生,四周都是高大树木,空气阴冷潮湿。   大山走在最前面,一手扶住肩上的行李箱,一手拿着一把砍刀,将拦路的树枝砍断,方面后面两个妹子走路。   春娟和大山本来就是山里的孩子,身强体壮,爬山走路是常事。林仙月有修为在身,这点山路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   三人一口气也没歇,只用了三个多小时,就来到了孤云峰的山顶处。   一座破旧的寺庙隐藏在崇山峻岭之间,看建筑的年头至少有三四百年了,门口挂着一块牌匾,上书小流云寺。   终于到了。   林仙月一把推开破旧的木门,穿过前面的佛殿,朝后院的僧房跑了过去。   “师傅,师傅,我回来了,小月儿回来了。”   她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   寺院深深,她的声音在安静的寺庙中,徘徊往复。   师傅没有回应她,林仙月越发焦心。   “砰。”   林仙月推开师傅居住的僧房,她曾在这个房间里饮食起居了十五年,房间里任何摆设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哪怕隔了一世,也不曾有丝毫忘却。   因为这个房间里,有她最尊敬最难忘的那个人。   房间摆设很简单,一张挂着蚊帐的矮床,一张旧四方桌,旁边立着脸盆架。在正门的墙上,挂着佛祖的画像,下面则是一排经书。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林仙月走进房里,脚步很轻。她站在矮床前,看着躺在床上睡着了的老尼姑。   苍白的脸上布满了皱纹,瘦小的身子在被子里都看不到明显的隆起。师傅没有任何高人气息,也没有丝毫出尘不俗的风范,容貌气质甚至还不如寻常的老妇人。   然而林仙月看到她,焦躁的心瞬间平静下来,如同迷途的羔羊,寻到了妈妈的味道。   她握住师傅瘦如鸟爪的手,手指搭在她的脉搏上。   师傅受了风寒,加上营养不良思虑过重,平日又劳累过度,这才一病不起。林仙月进来那么大的动静,都没吵醒她。   林仙月将灵力缓缓的输入师傅体内,用神识控制灵力沿着师傅的经脉缓缓运转。一个周天过后,师傅冰凉的手脚开始有了暖意,微弱的呼吸也渐渐有力起来。   春娟和大山走了过来,林仙月朝两人做了个手势,示意两人在外殿等她。   两人点点头,放下行李箱就去了寺院厨房做饭。   林仙月继续以灵力在师傅体内运转大周天,她能感觉到,师傅的身体底子已经垮掉了,虚弱的像是一道千疮百孔的堤坝,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   想要修复师傅的身体,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灵力运转三个大周天后,师傅的眼皮轻轻一动,缓缓的张开了。   林仙月把师傅的手心放在脸上,蹭了蹭,眼中泪光闪烁,微笑着说:“师傅,我回来了。”   过了好久,她听到师傅沙哑温柔的声音:“小月儿,我的小月儿。”   作者有话要说:小天使们不要急,认亲会认的,还是得有个过程不是?我保证很快的,不会拖的哦。 第五十九章   等林仙月和静娴师太叙完了话, 春娟和大山已经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   静娴师太吃素,所以春娟只炒了白菜和土豆丝。大山把熬好的白粥端了上来,四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林仙月不停的给师傅夹菜, 静娴师太微笑的看着她, 也不拒绝, 慢慢的吃着。   “娟妹,山哥, 谢谢你们了, 让你们跟着跑一趟。”   静娴师太语气温和的说道, 又对林仙月说:“别夹了, 我吃不下了。”   “师傅,小月儿听说你病了,可担心了,一刻不停的就要上山, 我和哥哥就陪她上来。好在你气色看上去好了很多,好好休息两天, 很快就没事了。”   “应该是你们给我采的药起了效果, 我今天睡了一觉起来,身体大好, 跟没事人一样。”   春娟说道:“都是我哥在山里采的药, 都是老辈人传下来的山药方子。”   静娴师太看向大山,微笑着说:“谢谢你啊,山哥。”   大山咧嘴傻笑,憨气十足。   春娟忍不住在桌子下踢了他一脚, 以前也没发现自家哥哥这么傻气啊,今儿是怎么了?   静娴师太又道:“吃了饭你们就下山吧,时间不早了, 晚上下山不好,看不见路。”   “好咧,小月儿回来了,我和哥哥也放心。”   春娟和大山吃过饭之后,静娴师太从佛像处拿了两个福袋,打算送给兄妹俩。   林仙月接了过来,在每个福袋里放了一枚聚灵符,这才送给春娟和大山。   等两人走后,林仙月先把碗筷洗了,回来打开行李箱,将给师傅买的衣服裤子一件件的拿了出来,摆在师傅的床上。   静娴师太神色很平静,语气淡淡的说:“你这孩子,给我买这些衣服干什么?我用不上。”   林仙月是师傅养大的,对师傅的性格脾气知之甚深。   她只听师傅说话的语气,就知道师傅心里不高兴。   林仙月说道:“山里冷,您年纪又大了,应该穿的保暖一些,不然很容易感冒生病。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您的身体扛不住。”   静娴师太固执的说道:“我自己有衣服,就算没有,我也会做。倒是你,虽然林长峰是你爸,但也没有用他的钱来给我买衣服的道理。”   林仙月愣了愣,心里有些明白师傅为什么如此抗拒她买的衣服。   师傅可能以为,她是用林长峰给的钱买的衣服。   林仙月神色一正,认真的说道:“师傅,我没有用林长峰的钱,这是我自己打工赚的钱,每一分钱都是。”   “怎么回事?你没读书,去打工了?”   静娴师太吃了一惊,诧异的望向她。   林仙月拿过一件灰色羽绒服,拉着师傅试穿,一边说道:“在读啊,我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倒也不累。”   静娴师太愤愤的说道:“林长峰答应过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可他竟然让你边读书边打工赚钱,果然好狠的心,他不配做你的父亲。”   林仙月微笑道:“他本来就不是我的父亲。”   静娴师太霍然抬头看向她:“小月儿,你……”   林仙月满不在意的说道:“我都知道啦,他连我从小戴着的护身符都不知道,怎么会是我父亲?”   静娴师太沉默了好一会儿,长叹一声,配合林仙月穿上了灰色羽绒服。   林仙月替她把拉链拉上,退后两步上下打量了一眼,满意的点点头:“还好,尺寸刚好,穿着很合身。”   静娴师太哭笑不得的说:“我一个出家人,穿这个不像样。”   “谁说的,师傅穿着真好看。”林仙月满脸讨好。见师傅要脱下来,她拉着师傅的袖子撒娇道:“不许脱,就要穿着。”   静娴师太拿她没办法,看向床上另一件羽绒服:“不是还有一件吗,不脱怎么试?”   “一样大小,不用试。”林仙月说。   静娴师太点点头,拉着她的手相对坐在矮床上,伸手替她理了理拂在脸上的发丝,轻声说:“把你去山下这半年来发生的事情,仔仔细细给我说说。”   ……   蒋风兰早上醒来,梳洗过后就让张婶去隔壁房间,请林仙月一起吃饭。   谁知张婶回来说,林仙月已经退房走了。   蒋风兰怅然若失,总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心里空荡荡的,没个着落。   她越想越觉得心神不定,便给儿子林轩打了电话。   林轩那边很快接通了电话,温声道:“妈,这么早就醒了,不多睡一会儿吗?”   蒋风兰开门见山的说:“小轩,妈有件事情想让你去做。”   林轩立刻道:“什么事,我马上安排。”   “我想让你帮我查查一个叫林仙月的女孩儿,好像是什么超市老总的女儿。”   林轩声音透着古怪:“长风连锁超市总经理林长峰?”   蒋风兰连声说:“对对对,就是这个林长峰,你帮我查查他的女儿,叫林仙月,大约十六七岁,在C市一中读高中……”   林轩打断她的话,问道:“妈,你也看到她的照片了?”   他以为蒋风兰是从网上看到林仙月的照片,所以才对林仙月起了兴趣。这倒不奇怪,林仙月的照片和蒋风兰学生时期的照片酷似,简直像是一个人似的。   “不是照片,我看到她真人了,她昨晚就跟我在一起。”   “什么?”   林轩吃了一惊,连忙追问怎么回事。   蒋风兰把昨晚的事情说了一通,又说道:“小轩,我第一眼见到她,心里就‘砰砰砰’乱跳,莫名的想跟她亲近。她的名字叫仙月,你说怎么会那么巧?”   “她长的那么像我,名字又叫仙月。而且她还出现在G省灵溪镇,听她说她是来看师傅的,她的师傅是十万大山中一座寺庙的尼姑。警察当年就是在十万大山找到你妹妹……你说,她是不是活过来了……”   蒋风兰情绪激动,带着哭腔,说话开始语无伦次。   “妈,你别激动,你千万别激动。你慢慢说,不要急,我一直在听。”   林轩担心极了,连忙温言细语的安抚。   蒋风兰也察觉自己情绪太过起伏,深吸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继续道:“你还记得你和小安脖子上的护符吗?你护符上的字是麒麟,小安护符的字是熙和,而沐阳……沐阳护符上的字就是仙月。”   “三块护符,是你爷爷留下来的,分别给了你们兄妹三个。她长得那么像我,她的名字为什么偏偏就叫仙月?她是不是……也有一块护符?”   林轩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承认,蒋风兰的说的巧合实在太多了,连他都开始怀疑林仙月会不会就是他的亲妹妹。   他低声道:“可是当年,是我亲自陪着你,看着小妹下葬的啊。”   蒋风兰低声哭了起来,又想起那股痛彻心扉的悲痛。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慢慢平静下来:“我想了一晚上,会不会是当年弄错了,那个孩子不是你妹妹。才一两个月的孩子,找到时又死了两三天……严格说来,其实根本分辨不出来。现在仔细想想,她只是裹着和你妹妹一样的襁褓,大小刚好也差不多,但她脖子上没有那块护符啊!”   那块护符,一看就是珍贵之物。   当年警察带回那具女婴尸体的时候,都以为是人、贩子拿走了护符,把孩子扔在了山里。   可如果不是呢?那个孩子如果不是她的孩子,自然就不会有那块护符。   当初蒋风兰见到死婴时,伤心过度几次昏厥,心神大受刺激。   林轩的爸爸做主,在当地给孩子办了丧事。等蒋风兰清醒过来时,正好看到孩子下葬,而林轩就陪在蒋风兰身边。   林轩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小妹是土葬,尸骨还在,我找人验一下DNA……”   “不行!”   蒋风兰厉声打断了林轩的话,怒道:“绝对不可以,我坚决不同意。”   林轩不解道:“妈,你不是怀疑那个孩子不是妹妹吗?为什么不同意验证?”   蒋风兰轻叹道:“如果她不是沐阳,这么多年,我每年都来陪她,她也已经是我的孩子了,我怎么忍心打扰她安息?如果她是我的沐阳……”   蒋风兰带着哭音说道:“如果是我的沐阳,那就更不能打扰她安息?”   林轩说道:“我明白了,妈你放心吧,这件事交给我去做。你身体不好,在G省我不放心,我马上给你定飞机票,你回家吧。”   “不,我在待一段时间,你有消息立刻通知我。”   林轩也不再劝,他知道蒋风兰的脾气,决定的事情很难更改她的主意。   “好,那你注意身体,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打我电话。”   蒋风兰挂掉电话之后,心里越发惴惴,早饭只勉强喝了一碗粥就吃不下了。   她对张婶说:“小张,仙月昨天说,她师傅那座寺庙是叫小流云寺吧?”   张婶想了想说:“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蒋风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道:“今天不回G省了,我们去小流云寺烧烧香吧。”   张婶皱眉,担忧道:“可是你的身体……”   蒋风兰断然道:“我的身体好多了,我想去烧烧香,求佛祖保佑我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下班太晚了,只来得及写三千,明天多更。 第六十章   经历了修真界一世, 林仙月早已不是当初那个脆弱无依的小女孩儿,恨不得将心里的委屈和难过,一股脑的倒给最亲近的人听。   她用平静淡然的语气, 简单的说了说这半年在C市的学习和生活, 没怎么提穿越前同学们对她的排挤羞辱, 也没提林家其他人对她的欺负和厌恶。   她说了班主任柳老师对她的照顾,说了数学老师对她青睐有加, 说了她交了一帮初中部的小朋友。但说的更多的, 还是在张维之店里打工的事。   静娴师太静静的听, 面带微笑, 没有插嘴打断林仙月的话。任由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关于她的事,无论大小细微,静娴师太都听的很感兴趣。   然而她已经活了六十来个年头, 哪里会听不出林仙月话里话外有意无意的隐瞒?   她都没怎么提林家,反而一直在说打工的咖啡厅, 同学兼老板的张维之。   这说明什么?   说明林家在她心里连一点地位都没有, 而且应该是很不喜欢和排斥的。   静娴师太静静的看着林仙月,她养大的孩子她自己知道, 哪怕别人对小月儿有一分好, 小月儿也会回报对方三分情。   能让她不喜和排斥,显然她在林家过的很糟糕。   静娴师太心疼的紧,她有些后悔当初找林长峰了。   然而看到此时林仙月身上翻天覆地的变化,那样的美丽, 那样的自信大方。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懵懂的傻丫头,只知道跟在她身后粘着她的小尾巴。   静娴师太又说不清楚当初的决定是对是错。   或许飞蛾化蝶,总要有个破茧重生的过程。人的成长, 本就是步步荆棘;长大的代价,就是经历层层痛苦。   无量寿佛,愿佛祖保佑小月儿。无灾无难,无病无痛,一世顺遂,百年心安。   静娴师太犹豫了一会儿,轻声问道:“林长峰……他对你不好吗?”   她有些不解,以她对林长峰的了解,这个人她还是相信的。   林长峰要么不答应,既然答应了照顾好小月儿,就没有虐待她的理由。   静娴师太也不要求林长峰真的把小月儿当成亲生女儿,只要给她一个正大光明的身份,给她在大城市学习生活的条件,让她以后有个像大多数女孩儿那样幸福平淡的人生就好。   不要像她一样,一辈子耗费在清冷孤寂的深山古寺中。或许哪天死了,都没有人知道。   小月儿已经大了,十六岁已经成年,再不送她出去学习生活,小月儿就真的只能留在寺里陪自己了。   听到师傅的问话,林仙月沉默了片刻,淡淡笑道:“他挺好的,就是他家里人不太欢迎我。不过无所谓了,我现在住在店里,也能打工赚钱。林家,其实不欠我的,我不想再和林家有任何瓜葛。”   静娴师太心里轻叹一声,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微笑道:“小月儿长大懂事了,真好。”   林仙月看了她一眼,状似随意般问道:“师傅,我一直想问,你和林长峰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愿意冒着名义受损家庭不睦的风险,把我认作女儿呢?”   静娴师太神色一凝,眼神垂下,手里的佛珠转动的速度明显快了起来。   林仙月也不催她,师傅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她也不会再追问。   静娴师太过了许久,才轻叹道:“林长峰啊,我和他曾经是恋人……”   静娴师太,俗家名字叫许嘉瑜,老家是S省那边的。   她的故事,并不新奇,甚至有些狗血。   在那个特殊年代,国家号召知青下乡,她被分到了G省的一个乡下。和她同批知青中,有一个男生,就是林长峰。   许嘉瑜和林长峰在乡下插队两年,彼此相互吸引,产生了深厚感情。村干部和村民们都准备替两个小青年办婚礼了,结果国家恢复高考,知青们有了再次学习的机会。   林长峰和许嘉瑜商量过后,决定延迟结婚,两人一同复习,结果双双考上了大学。可两人考的大学在不同的城市,天南海北相隔遥远。   那个年代交通极不方便,如此遥远的距离,像是隔着一个世纪。好的话一年可能见一次,如果不好的话,可能四年都未必能够见一面。   毕业之后参加工作,两个人彼此生活在天南海北的城市里,就更难在一起了。   处于热恋之中的少女,哪里会考虑什么前程啊理想之类的现实问题?只觉得和恋人分开,哪怕只是一天,也觉得难以忍受。   她脑子一热,冲动的做了一个决定,不去读她考上的大学。   许嘉瑜决定明年再参加高考,考上林长峰就读的大学,然后两个人就可以一直不分开。至于这一年,她就在林长峰就读大学的C市找了一个营业员的工作,平时一下班就跑去学校找他。   林长峰人帅个儿高,为人幽默风趣,在学校很受同学和老师欢迎。当然,也吸引了许多女同学的爱慕。   其中一个,便是王秀丽。   王秀丽家里有钱有势,在林长峰众多追求者中,条件属于顶尖的大小姐。加上人长的漂亮,在学校里是男生们心里的大众情人。   她和林长峰站在一起,郎才女貌,看了就让人艳羡。   面对王秀丽的示爱,林长峰开始还能坚定对许嘉瑜的感情。然而朝夕相处,眼前佳人温声细语,小意讨好,又有几人能够始终不忘初心?   林长峰最终还是选择了王秀丽,他约了许嘉瑜见面,王秀丽陪在他身边。   一个长身玉立,一个笑语嫣然,好一副才子佳人的画面。   许嘉瑜却只觉心痛的厉害,世界在她眼中失去了全部的色彩。   她闭上眼睛,屏蔽了声音。   不听、不闻、不看……   然而她的心,早已经滑落到深渊的尽头。   那时候许嘉瑜已经怀孕了,心神大受打击之下,在回去的途中被一辆自行车撞到了。那人扔下自行车就跑了,许嘉瑜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孩子却没能保住。   还没出生就流掉的孩子,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许嘉瑜彻底崩溃了。   她回到了当知青的G省,心灰意冷,本来想找个没人发现的深山老林结束自己这一生,结果无意中来到了小流云寺。   那时候小流云寺还有三个老尼姑,她们收留了她,还替她剃度出家。   两三年后,三个老尼姑先后圆寂,寺里只剩下许嘉瑜一个人。   直到后来,她在山里捡到一个很小的女婴……   山里静修几十年,静娴师太已经放下了年轻时的执念,此刻说起年轻时的荒唐事,语气淡淡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   “后来,林长峰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我的事情,专门跑来寺里看我。”   静娴师太淡淡的说道:“他想要补偿我,说让我随他下山。他会给我买一套房子,再送我几个店面,让我不用担心今后的衣食住行。”   林仙月握着师傅的手,感觉她的手指有些颤抖,便悄悄渡过去一丝灵力,帮助她抚平情绪。   静娴师太的语气终于露出一丝嘲讽:“他负了我,毁了我一生,最后良心不安,想要用金钱来弥补,真是可笑。他现在有的是钱,用一点点钱就能让他心安了,那我呢?我这一生谁来赔!”   林仙月轻叹,师傅一生所托非人,到头来青灯古佛孑然一身,既可怜又可叹。   可更让她感动莫名的是,师傅明明那么痛恨林长峰,恨不得一辈子都不理会他,让他一直活在愧疚之中无法心安。   结果却为了她,师傅竟然选择了原谅林长峰,让林长峰把欠师傅的情,还到她的身上。   林仙月俯身埋在师傅怀里,像小时候那样闻着师傅身上温暖的味道,双手环绕着师傅清瘦的腰,低声说:“师傅,我会孝敬您的。您有我就够了,我永远都不会离开您。”   静娴师太轻轻的拍着她的背,忍不住笑道:“说什么傻话呢,你有这份心就够了。我不需要你陪,只希望你过好一生,千万不要学我,到头来落得个孤家寡人。”   “我会过好一生的,也不会让您成为孤家寡人。”   林仙月从师傅怀里起身,从行李箱里拿出替师傅买的手机,笑着教她使用。   以后她在C市读书,可以随时给师傅打电话,还可以和她视频聊天。   可惜深山老林里信号很不好,大半时间根本没有信号,林仙月弄了很久,才勉强教会了师傅用微信发语言和视频。   她在考虑,要怎么才能在山里弄个基站,保证和师傅通讯畅通。   两人笑谈了许久,静娴师太毕竟年纪大了,又感冒初愈,明显精神不济。   林仙月扶她在床上躺下,替她按摩推拿,以自身灵力替师傅疏通血脉经络,修复调理师傅越来越糟糕的体质。   在她的推拿按摩下,静娴师太只觉全身暖意十足,身体极度舒适,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林仙月依然没有停止替师傅按摩,直到全身灵力用了一多半,才停下来。   她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间,关上了门,让师傅好好睡一觉。   林仙月在熟悉的寺院中慢慢的走着,看着一景一物都觉得那样的亲切和熟悉。   斑驳的佛像,掉漆的功德箱,凹凸不平的地面,以及早已干枯的水池和房顶漏雨的瓦片。   如此破败的寺庙,她却像是回到自己家里一般,安宁自然。   林仙月找出长杆鸡毛掸子,鸡毛掸子已经秃的没剩几根毛了。她把所有的佛像都清扫了一遍,然后用抹布擦干净佛前的供桌和功德箱。   供桌上摆放着一些山里的野果,还有一些师傅自制的馒头糕饼。果子已经焉了,糕饼馒头也吃不得了,众佛生活的也很清贫。   林仙月拿出扫帚,将每座佛殿地面都清扫干净。虽然寺庙依然残破,却是干净了许多。   她看着周围的佛像罗汉,低声说道:“你们护佑我长大,我绝不会让你们如此清贫。请你们护佑师傅,我将替你们重塑金身相报。”   作者有话要说:小天使们,我知道最近更新不多,我深深的了解了。只是这段时间工作太忙,每天九点左右才回家,码字时间严重不够。   等我稍微空闲下来,我就无限制的更新,能写多少更多少。到时候,看我用更新埋葬你们。 第六十一章   满殿神佛或慈悲或肃穆, 或嗔怒或大笑,静默无声的看着她。   当然,这是一本正剧向小说, 发出声音才会比较奇怪……   时间还早, 林仙月索性盘坐在四大天王佛像前的蒲团上, 入定打坐,恢复替师傅调理身体耗损的灵力。   深山幽静, 植被丰茂, 没有红尘喧嚣吵杂。这片人迹罕至的孤云峰, 相对热闹繁华的城市, 灵气格外的充沛。   林仙月运转明玉功三个周天,不仅损耗的灵力已经恢复,就连修为境界,也感觉提升了一小截。   果然, 深山老林才是修士真正应该待的地方。   林仙月暗叹一声,如果修行能够证道, 她倒是不介意陪着师傅在小流云寺潜心修炼。   可惜啊……   修为境界每提升一层, 所需要的灵气是上一次的平方乃至于N次方,别看她前三层似乎只用了三个月。但要修炼到炼气期第四层境界, 以这个世界的灵气稀薄度, 最少需要一年。   而要达到炼气期五层境界,可能需要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   这么一算,想要修炼到筑基境界,至少也得百年以上的时间。   林仙月没把握能活到那么长的时间……   就算能活到百年, 一辈子窝在深山老林什么都不做,潜心修炼到筑基,然后再老死, 这似乎有点太惨了。   没有充沛的灵气,没有灵丹,没有灵石,没有天才异宝辅助修行,修行就是一条绝路。   林仙月想的很清楚,修行给予她别人没有的实力,但她如果只顾着修行,这辈子算是白活了。   天色将暮,林仙月将各个殿里的油灯点燃。然后去僧房看了看,师傅呼吸均匀,睡得香甜。   她笑了笑,去了厨房做饭。   米缸里的米还是春娟今天提上来的,菜也只是春娟拿来的大白菜。除此之外,只有两三把挂面,连青菜都没有。   师傅过的太清贫了。   以前她在的时候,至少每天有米有油有素菜,隔三差五的还有糕饼和野果。虽然日子算不上多好,但师傅在尽最大的力量照顾她。   她走了之后,师傅似乎找不到好好生活的理由,越发苛待自己了。   林仙月烧火煮粥,炒了一盘白菜,做好之后才叫醒师傅起床吃饭。   静娴师太睡了一天,只觉神情气足精力旺盛,气色红润健康,连带胃口也是大开。   一连喝了两碗粥,她才放下碗筷,含笑看着林仙月收拾碗筷。   静娴师太每晚都要做晚课,在佛前念经颂佛。   林仙月洗过碗筷之后,也在她身边的蒲团上坐下,闭上眼睛跟着她念经颂佛。   听着师傅喃喃的念经声,她心中前所未有的安宁下来。   诵经完毕,静娴师太又带着林仙月来到经堂,还是以前的老规矩,两人默默的抄写经书。   林仙月抄完一卷法华经,无意间竟看到搁置经书的书架上,整整齐齐的放着一堆教科书。   满屋子的佛经里,却有一堆现代教科书。虽然书面很旧,却纤尘未染,分门别类摆放的很仔细,一看就是经常打扫整理。   林仙月愣了愣,起身走到摆放教科书的书架前,全是自己用过的教科书和练习册,连写字和草稿纸都保存完好。   自有记忆以来,林仙月就在小流云寺中长大。   寺庙很旧,佛像上都是斑驳的油漆,香客也很少,三不五时有附近山里的乡民来拜佛烧香,捐些香油钱,送些米面粮油。   生活虽然清贫,但师傅将她照顾的很好。她不仅没有觉得苦,反而觉得安心欢乐。   白日跟着师傅在寺外开辟的土里种菜锄地,夜里陪着师傅在油灯下念经礼佛,日子平静而满足。   也是在她六岁那年,师傅托经常来拜佛的乡民帮忙,带来了许多旧教材。虽然是用过的,却很齐全,从小学到初中都有,都是乡民们孩子毕业后放在家里的教材和练习册。   此后,师傅每日用半天时间教她读书写字,十年来无一日间断。小学的教材还好,师傅教的游刃有余。初一的教材师傅就开始有些吃力,初二和初三的教材,师傅已经时常觉得有心无力。   师傅只好晚上自学,勉强弄懂之后,第二天再教她。   林仙月半夜起床喝水,经常看到师傅的屋子里亮着油灯,却不是诵经念佛,而是愁眉苦脸的对着面前物理教材或者化学教材,要么就是英语数学。   能想象一个老尼姑嘴里不是念叨经文,而是磕磕绊绊怪声怪气的英文吗?   能想象一个老尼姑不是每天抄写佛经,而是愁眉苦脸的做数学题吗?   那时候林仙月年纪小,又从来没有下过山,自然不会觉得奇怪。师傅教她什么,她就学什么。师傅怎么教,她就怎么学。   赤子之心,学什么都很快。至于她学的好不好,全看师傅教的对不对。她学的越快,师傅教的越痛苦。晚上已经彻夜不眠的自学了,依然无法应付第二日的教学。   然后,师傅终于累倒了……   迫不得已,师傅将教学改为三天一次。她用三天的时间来自学,才能勉强讲课一次,其他时间就让林仙月抄经书,做练习题,打坐念佛。   师傅不是没有想过让她去乡下学校读书,但一来林仙月没有户口,二来深山古寺离最近的乡下小学都有二十多里山路,更别说四十里外才有的乡中学了。   师傅只好自己教,这也是林仙月刚到C市一中时,成绩那么差的原因。   林仙月看着练习册上稚嫩的字迹,还有错误百出的答案,会心一笑。   “师傅,该睡觉了。”   她走到还在抄写经书的静娴师太面前,轻声说道。   静娴师太年纪大了,容易感到疲惫。她活动了一下身子,倒是没有拒绝,搁下笔应了。   林仙月替师傅打来热水,伺候师傅洗漱完毕后,自己也洗漱过了,便和师傅挤在一个被窝里。   “这么大的姑娘了,去你自己房间睡觉。”静娴师太笑道。   林仙月自然不依,静娴师太拿她没办法,只能由着她。   林仙月先以灵力替师傅按摩全身穴位经脉,等师傅睡着之后,自己才拥着她安静的睡了。   第二天一早,她早早起床做好了饭菜,然后叫醒师傅起床。   两人吃过饭之后,做了一小时的早课,师傅又带着她去寺外开辟出来的山地。   地里种着白菜萝卜,青青的蒜苗,还有一陇菠菜。   林仙月跟着师傅在地里锄草,然后摘了一颗白菜,挖了两个菠萝和一些蒜苗,这才回到寺里。   静娴师太回到经堂拿出黄纸朱砂开始画符,然后将符纸仔细折叠好,小心的放在一个个手工福袋里。   她捧着这些福袋来到各个佛殿,握着福袋在每一座佛像前诵经礼佛,态度十分认真。   林仙月知道这些护身符其实没有效果,哪怕师傅认认真真的在每座佛前替福袋开光。然而符箓没有灵力,和网上淘宝十元两枚的护身符没有本质区别。   她自然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看着满殿神佛若有所思。   林仙月从行李箱里找出九块没有用过的紫檀乌木片,以灵血为媒,以灵力为载体,刻画了一座聚灵阵,然后印在了一块紫檀乌木片上。   以她的灵血炼制的聚灵阵,不会像她用朱砂黄纸画的聚灵符,隔一段时间就会失效。只要她不死,聚灵阵就会永远有效。   她将这枚聚灵符用红绳栓好,亲自替师傅戴在脖子上。只要师傅每天戴着这块聚灵符,哪怕她不在寺里,灵气也会缓缓的渗透进师傅体内,调理她的身体。   林仙月又以灵血为媒,连续炼制了三枚特制的聚灵符,分别放在大雄宝殿的释迦摩尼佛像下,观音殿的观音大士像下,以及药王殿的药师王佛像下。   小流云寺不算大,只有六七座佛殿,这三座佛殿是香火最旺盛的地方。   释迦摩尼是佛祖,教导众生超脱轮回,观音菩萨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药师王佛护佑身体健康百病不侵。   她以聚灵阵埋在这三尊佛像下面,可让佛像渐渐灵性十足,连搁置在供桌上的福袋久而久之也能沾染灵气。   如此一来,信徒前来烧香拜佛领福袋,便会发觉佛像有神,福袋有灵。   至于其他几座佛殿,林仙月也打算放置一枚聚灵符。只是今日她以灵血连续炼制了四枚特制聚灵符,灵力已经耗尽,只能等待以后几日慢慢炼制。   小流云寺一下子多出了四枚聚灵符,好比出现了四座聚灵阵。整座山的灵气疯狂的涌向小流云寺,微风自起,祥云笼罩,似乎哪里变得不一样了。   静娴师太在这座寺庙里住了大半辈子,对此最为敏感。   她总觉得寺里的佛像好像和平常有些不同,似乎更传神更肃穆了,但仔细一看,又并没有觉得哪里有变化。   第二日,有一家三口前来烧香拜佛,是一对中年夫妻和一个上了年纪的阿婆。   三人爬了半天的山路,本觉精疲力尽,谁知进了寺里,没一会儿就觉得疲惫尽去,浑身轻松。   一家三口对视一眼,总觉得这座寺庙虽然破旧冷清,连香火都看不到,但却似乎比其他寺庙更加玄妙。   师傅接待他们,林仙月跟在一旁。   老阿婆是陪着儿子媳妇前来烧香求子的,儿子媳妇结婚近十年,至今仍然没有孩子,在村里难免遭人诟病笑话。   夫妻俩自然着急,为此还专门去大城市的医院检查过。结果两人都没有问题,可就是怀不上。   于是,一家三口开始了拜佛求神之旅,只期望满天神佛能够赐他们一个孩子。   小流云寺山高路远又偏僻,他们是拜完了方圆两百里内的寺庙之后,最后才来到这里。   三人在各殿神佛都烧了香拜了佛,在功德箱里捐了钱。尤其是在观音殿和药王殿虔诚祷告,期望菩萨能够赐他们一个孩子。   师傅让林仙月去主殿供桌上取来三个福袋送给香客,林仙月悄悄的往三个福袋里各放了一枚她亲自画的聚灵符,这才拿过来送给三人。   小流云寺香火太少,她需要有人为小流云寺宣传,乡民们口口相传自然是最好的传播方式。   聚灵符能够聚拢灵气,潜移默化的改善体质,滋阴补阳。虽然不说一定能够让这对夫妻怀孕,但至少可以增加极大的几率。   三人收下福袋,千恩万谢的下了山。   下午的时候,又有父子俩跑来烧香拜佛,儿子身体不好,常年病歪歪的,父亲带着儿子来求佛保佑。   林仙月照样给了两人装有聚灵符的福袋,送两人下山。   今日天气不错,断断续续的来了十几个香客,林仙月都送出了聚灵符。她相信这些人只要戴着聚灵符,多少都会感觉到不同之处,自然会联想到小流云寺。   师傅清点了各个佛堂的功德箱,大约有七八十块钱,这算是小流云寺难得的大买卖了。寺里香油已经快没了,正好可以缓解燃眉之急。   快接近年关了,正是寺庙的旺季。   小流云寺的“生意” 也开始好了起来,每天都有十几二十个人前来烧香拜佛,求平安求康健求富贵求子女……   佛像无声,静静的聆听着众生的欲念。   众生皆苦,皆因凡心私念永无止境。   静娴师太总是会送上每位香客一个亲手缝制的福袋,林仙月也总是往福袋里添一枚她自己画的聚灵符。   这一天,春娟和大山背着米面粮油再次来到小流云寺,两人身后还跟着蒋风兰和张婶。   小流云寺太过偏僻,蒋风兰在灵溪镇打听了几天,才终于知道小流云寺的位置。   两人先是来到南山村,询问怎么去小流云寺。恰好遇到春娟和大山要去小流云寺,便跟着两人一起上山。   静娴师太轻易不下山,往往托山下的居民帮忙购买寺里所需的物什。不管是香烛纸钱还是米面粮油,大多都是山民们帮忙购置,其中春娟和大山出力最多。   山民们淳朴,认为这是替佛祖做事,哪怕静娴师太一定要给报酬,他们也大多拒绝。   林仙月看到蒋风兰,也是一愣,她没想到蒋风兰也会跑来小流云寺烧香拜佛。   蒋风兰看到她,却是难以抑制的激动。   昨天儿子林轩给她打了电话,林仙月是半年前被林长峰从G省深山寺庙中突然带回了C市,随后替林仙月上了户口,办了身份证和学籍。   而在此之前,查不到林长峰与林仙月之间有任何联系。   如果真的是林长峰的亲生女儿,怎么会一点联系都没有?却在她十六岁的时候,毫无缘由的突然把她从G省深山老林的寺庙里接回来?   除非……   蒋风兰激动的抓住林仙月的手,目光灼灼的看着她仙姿出尘的脸,颤抖着声音里又是期待又是害怕:“仙月,我问你一件事,你有没有一枚护符,上面刻着‘仙月’两个古篆字?”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sayurisai小天使投的霸王票,么么哒哦。 第六十二章   蒋风兰的话, 如同一道晴天霹雳,毫无征兆的在林仙月耳边炸裂。   护符,古篆, 仙月……   三个关键词, 在林仙月脑海中翻来覆去, 如同排山倒海的波浪,一浪高过一浪, 将她全部的心神彻底冲垮淹没。   世界似乎在她眼中远去, 周围静谧无声, 眼前只看到蒋风兰那双满怀期待和忐忑的眼睛。   林仙月以前生活在寺庙中的时候, 憧憬过无数次与亲人重逢时的场景,也幻想过无数张亲人的脸颊。   他们都是很平凡的山里人,抱着她哭着说当年不小心把她弄丢了,或者说以前有苦衷, 又或者上山打猎采药时她被野兽叼走了……   但无一例外的是,幻想中的亲人都有一双像蒋风兰一样的眼睛, 满怀期待又忐忑不安的看着她, 生怕她怨恨他们,不认他们。   只是后来林长峰的出现, 以及在C市经历的一切, 让她对亲人这两个字充满了恐惧和逃避。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永远没有亲人,永远生活在深山古寺之中,永远陪在师傅身边。   她甚至为此怨恨过养她长大, 最疼爱她的师傅,为什么要把她还给林长峰?为什么不接她回寺?   后来她从修真界穿越回来,经历了修真一世, 哪怕已经知道林长峰不是她亲生父亲,但她已经不在乎了。   或许林长峰说的对,再多的理由,再多的原因,但他们毕竟还是把女婴的她,扔在人迹罕至野兽丛生的深山老林。   如果不是师傅捡到她,又不嫌麻烦的收养她,她早就已经死了。   林仙月决定把师傅当做自己唯一的亲人,再也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和真正的血亲相认。   也许,他们也不希望她还活在世上。否则的话,当初也不至于把她扔在深山老林中。   然而就在她对亲人再也没有任何期待的时候,蒋风兰却突然的出现在她面前。   这一刻,她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阿弥陀佛。”   静娴师太宣了一声佛号,微笑着走了过来,伸手将林仙月脖子上挂着的红绳牵出,上面吊着一枚暗紫色的古朴护符。   上面有两个小巧古篆:仙月。   蒋风兰见到这枚护符,心神剧震,眼中爆发出惊人的狂喜,悲喜交加的大喊道:“我的女儿啊……”   话音未落,她眼皮一翻,竟软软的昏倒过去。   张婶连忙抱住她,急声叫道:“蒋姐,蒋姐,你怎么样?”   静娴师太上前一步蹲下,伸手搭在蒋风兰的脉搏上,片刻后说:“没事,她只是身体太过疲惫,又情绪大起大落,才导致短暂昏厥。把她送到房间休息一下,一会儿就会醒来。”   林仙月神色木然的站在一旁,眼前发生的一幕,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张婶见她这样“冷酷”,忍不住替蒋风兰觉得不值,生气的说:“仙月,你还愣着干什么?她是你妈妈呀,还不扶她去房间休息?”   这些年,张婶亲眼看到蒋风兰如何思念女儿,难怕身体再差,她每年冬季都会来到G省在女儿墓旁陪伴。   蒋风兰的身体,当年也是因为无法接受女儿的逝世,悲痛过度留下了病根,这才常年卧病。   老天爷终究不负蒋风兰一片慈母之心,开眼将她的女儿还给了她。蒋风兰为此惊喜昏厥,对比林仙月麻木冷清的表情,张婶替蒋风兰感到心寒。   林仙月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蹲下身轻松的抱起蒋风兰,转身走向后院她住的房间。   张婶看在眼里,暗自叫奇。   蒋风兰虽然只有不到百斤,但她根本不可能像林仙月这般轻松的把蒋风兰抱起来。这女孩儿看着苗条纤细,力气可真大。   静娴师太没有跟着过去,缓缓的跪在观音菩萨的佛像前,低声念道:“感谢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让小月儿得见亲人。”   低声念了三遍,她又起身去往其他佛殿,依旧跪下,感恩佛祖菩萨慈悲。   林仙月将蒋风兰轻轻的放在床上,抓住她的手,渡过去丝丝灵力,替她平复激烈跳动的心脏,调理浮躁的气血。   张婶看着蒋风兰脸色好了许多,呼吸也渐渐平稳下来,这才放下心来。   “仙月,刚才我心急之下,说话冲了一点,你别在意。”   林仙月摇摇头,只是低头看着沉睡的蒋风兰,没有说话。   此时看来,蒋风兰虽然容颜不再,然而无论五官轮廓,依然看得出和她很是相似。   她就是自己的母亲吗?十月怀胎生下自己的那个人?   只是她为什么现在才来,要是早来半年,该多好啊。   “在灵溪镇旅馆里,蒋姐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很亲切,她说你长的和她很像。现在看来,原来这是一个母亲见到女儿时的感觉,冥冥之中自有牵引,母女之间命中注定的血亲羁绊。”   张婶坐在林仙月身边,轻声说道:“本来我们准备第二天就回G省,但蒋姐见到你之后,却执意不肯离开。听你说你要去流云寺,她也跟着追来了,命运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张婶很是感慨,林仙月静静的听她说,分出心神驾驭灵力替蒋风兰继续梳理经脉。   “仙月啊,你是不是在怨蒋姐这些年没来找你?”   张婶见她的模样,猜到了她的想法,急道:“这不怪蒋姐,真的不能怪她。当初警察在十万大山里发现了一个死去两三天的女婴,无论是大小还是身上的襁褓,都和蒋姐失踪的女儿一模一样。蒋姐当时痛不欲生,你爸爸怕她受不了,便急急的替女婴办了后事。蒋姐清醒过来时,刚好看见女婴下葬……”   “那个年代医疗检测水平没现在发达,G省就更差了,而且事情太巧合了,就没想过检测那孩子是不是他们的女儿……哎,说起来都怪那个该死的人贩子,这些年害苦了你,也害苦了蒋姐。”   林仙月这才知道她被遗弃在深山的原因,原本不是她的父母不要她,而是她的父母以为她已经死了。   蒋风兰只是大喜之下,心神剧烈波动才短暂昏迷。此时经过林仙月以灵力疏导,睡了大半个小时便清醒过来。   张婶微笑着离开了房间,把空间留给久别重逢的母女俩。   蒋风兰握着林仙月的手,眼神贪婪的看着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鼻子嘴巴和耳朵,她的每一根头发丝,恨不得将她整个人都看进心里。   “沐阳,我的沐阳,你知不知道妈妈有多想你。”   蒋风兰含泪看着她,伸手摸着她的脸颊,泪水如决堤般在脸上肆意纵横。   她这些年怨天怨地,深恨命运为什么要夺走她的女儿。那么小的孩子,才来到世上不到三个月,还没有好好看过这个世界,还没有亲口叫她一声“妈妈”……   她内心深处怨恨丈夫,这些年连话都很少跟他说,就连两个儿子,她都没有多余的精力好好照顾。   但此时此刻,看到眼前娇艳如花明丽动人的女儿,蒋风兰内心深处所有的怨恨烟消云散。   老天爷毕竟还没有真的瞎眼,又把她的女儿还给她了。   “我叫沐阳吗?”   林仙月伸出手,替蒋风兰擦干脸上的泪水,轻声问道。   “对,你叫沐阳。”   蒋风兰伸手将林仙月的手覆盖在自己脸上,神色温婉,眼神怀念。   “你是在G省灵台县出生,你的生日是五月十八日。你出生那年,G省每天阴雨绵绵,持续了大约三个多月。可在你出生那天,天气却陡然放晴,太阳高照暖意熏人。”   “那时候你爸说,这孩子沐浴阳光而生,就取名叫做沐阳。沐阳,多好听的名字啊,沐浴阳光而生,一生一世光芒四射,无灾无难。”   “我爸爸?”   林仙月对这个没见过面的父亲,态度有些迟疑。主要是林长峰作为父亲,给她的感觉太糟糕,她不希望又有一个像林长峰一样的父亲。   提到林仙月的爸爸,蒋风兰似乎依然怨气未消,冷哼一声说:“别提他,你就当他死了吧。”   林仙月:“……”   蒋风兰也意识到在刚认回来的女儿面前吐槽丈夫有些不妥,咳嗽一声说:“你爸叫林未染,是一名军人,他的部门平日里工作很忙,常年待在部队,一年也没几天在家。”   “你出生那年,他换防到G省,我怀着你来看她,结果你就在灵台县医院出生了。你快三个月的时候,突然咳嗽发烧,我便抱着你去了医院。结果……”   蒋风兰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恐,脑海里又想起当年惊惧无比的情景。   她死死的抓住林仙月的手,痛声道:“我把你放在病房里,然后跑去药房抓药,回来的时候你却不见了,不见了……”   “我好慌,我好急,我找遍了医院每一个角落,问过每一个人,都找不到你在哪里。后来门卫说看到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婴儿离开了医院,我又赶忙出去追。”   “医院报了警,灵台县所有的警察,还有你爸爸军营里的士兵都帮忙出来寻找。根据路人提供的线索,一路追到了十万大山……”   “后面的事情,张婶跟我说过了。”   林仙月打断了蒋风兰的话,不想让她再次回忆起当年的痛苦。   “所以我怨恨你爸爸,要不是他调防到G省,我怎么会怀着你跑来看他?如果你生病的时候他在的话,我又怎么会把你一个人放在病房?”   “当年若不是他趁我昏厥在医院里,急着安排那孩子的丧事,给我一些时间,我一定能够认出我的女儿!我自己生的女儿,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结果害的你流落在外十六年,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的!”   蒋风兰说的咬牙切齿,怨念深重。   哪怕此时林仙月就在她眼前,她的手就紧紧的握着女儿的手,但她依然对丈夫充满了怨念。   她看着林仙月那张美艳无双的脸,吹弹可破的皮肤,心里突然莫名的产生了一丝担忧。   “沐阳,妈妈跟你说。”   林仙月见她神色严肃,也坐正了身子:“你说,我听着。”   “如果你以后找丈夫,一定要找一个听话懂事脾气好的男人,知道吗?”   蒋风兰郑重无比的说道。   林仙月:“……” 第六十三章   好不容易找到了女儿, 蒋风兰当然不可能离开小流云寺。   她在小流云寺住下了,看样子似乎林仙月不走,她也不会离开一步。   张婶是专门照顾她的, 自然也跟着留下。   蒋风兰对静娴师太千恩万谢, 她不想象林仙月没有被静娴师太捡到的话, 该是何等命运?   对她来说,静娴师太的恩情, 比救命之恩更重, 犹如再生之德。   让蒋风兰有些遗憾的是, 林仙月对她并没有女儿对母亲的那种毫不做作的亲切。至于撒娇聊天说小秘密, 那更是没有了。   林仙月对她更多是一种尊重,以及探究和审视,甚至还有一丝防备。   蒋风兰苦笑,女儿居然会用审视探究以及防备的眼神看自己, 她这个母亲做的可真失败啊。   她并不怪林仙月,她知道对于女儿来说, 自己其实就是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   哪怕这个陌生人, 顶着母亲的头衔,但依然只是一个陌生人。   十六年不在身边陪伴的感情, 天堑般的距离, 不是一天就可以弥补的。   蒋风兰异常羡慕静娴师太,女儿看静娴师太的眼神,充满了关爱,毫无做作的依赖, 以及满心满眼的欢喜。   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但属于她的小棉袄,此刻却盖在别人心上。   这本该是属于她的天伦之乐……   蒋风兰越看越气, 她不是气静娴师太,她气的是她那个死鬼丈夫。   林未染,去死吧!   然而能有什么办法呢?   她只能小心的哄着刚找到的女儿,不敢露出丝毫的不满,只愿女儿能够早点和她贴心。   蒋风兰知道静娴师太把女儿养大,这份情分没有掺夹丝毫杂质,女儿和静娴师太的感情不是母女,胜似母女。   她要求也不高,不强求独占小棉袄,只求这张小棉袄不要那么偏心。盖住静娴师太的同时,也把她给盖住就行。   当然,能够这么想,其实已经说明蒋风兰很委屈了。   林仙月当然不知道蒋风兰心里的酸涩,她走到蒋风兰身边,给她递上一枚紫檀乌木特制的聚灵符,亲手替她戴在脖子上。   “这是我自己做的护身符,你戴在身上,身体就会慢慢变好。”   蒋风兰大喜过望,握住脖子上挂着的护身符,只有大拇指大小,表面光滑如镜,色泽暗红泛黑,有股淡淡的木香。   她早知道静娴师太有一枚相同的护身符,是林仙月给的,没想到女儿也给了自己一块。   蒋风兰无比珍重的贴心放好,拉着林仙月的手,眼泪婆娑的说:“辛苦沐阳了,妈妈很喜欢。”   林仙月:“……”   她不能理解蒋风兰怎么动不动就流泪,这也太爱哭了,难怪身体那么差。   “对了,小张等会儿要下山去买菜,你告诉妈妈喜欢吃什么,妈妈让小张去买。小张烧的菜很好吃,尤其是鱼做的特别好,要不……”   “寺里吃素的。”林仙月说。   蒋风兰:“……呃,好的,那就全买素菜。”   林仙月点点头,又道:“以后你早点起床,我教你一套练气术,每天最少都要练一遍。”   蒋风兰脸微微发红,她昨晚硬是拉着林仙月一起睡,结果太激动,很晚了才睡着。结果睡眠意外的好,早上九点多才醒过来,起来的时候发现林仙月和静娴师太已经做完了早课,还去了地里忙了好一会儿。   她看到林仙月熟练的用锄头翻地打窝,静娴师太跟在她后面往窝里扔豌豆,场景莫名的温馨和谐。   这些年,女儿每天都在寺里做这些活吗?   谁知道林仙月过来,虽然没有明言,但分明就是说她睡懒觉。   向来只有母亲说女儿睡懒觉的,到她这儿却反过来了……蒋风兰竟无法反驳。   林仙月哪里知道蒋风兰脑补的内容,让她坐正身子,自己以按摩的手法用灵力给她调理身体。   这几天,她每天都会给师傅和蒋风兰调理,两人的身体明显好了许多。   张婶跟着大山和春娟下山,因为蒋风兰打算长住小流云寺,需要添置许多生活用品。她准备雇佣南山村的村民,去灵台县大采购,估计第二天才会回寺。   蒋风兰觉得在寺里很舒心,这么多年,她第一次感觉到满足。只要女儿陪在她身边,她一直住在寺里也没有关系。   静娴师太接待来上香拜佛的山民,林仙月就在陪在一旁帮忙,蒋风兰……蒋风兰就在一旁看着。   拜完佛后,静娴师太依旧会给每个信徒送上一个福袋,照例是林仙月去拿,但她不再每个福袋都放一枚聚灵符。   如果是一家人来拜佛,她会给最需要的那个人的福袋里放上聚灵符,其他人则还是师傅画的平安符。   如果是一个人来,她也会在那人的福袋里放上一枚聚灵符。   林仙月这次回寺,把鲁羽给她的黄纸和朱砂都带上了。然而临近年关,拜佛烧香的人越来越多,她的黄纸朱砂远远不够,只能用这种方法保证每一批来拜佛的信徒都有聚灵符。   没有香客的时候,林仙月就陪着师傅做福袋,蒋风兰也会帮忙。   晚上静娴师太和蒋风兰抄佛经,她就在经房里写作业。   “沐阳做作业啊,有没有不会的,跟妈妈说说。”   蒋风兰看见了,还以为可以过一把母亲辅导女儿学习的瘾,结果她满怀期待的看了看林仙月做的题……   “沐阳真乖,字写得真好看,妈妈不吵你了,你好好做作业吧。”   嗯,她又坐回去和静娴师太一起抄经书了。   静娴师太抬头看了她一眼,笑而不语。   看穿不说穿,是一个很有道德修养的师太。   蒋风兰装作若无其事,脸色稍稍有些红。   果然,知识这种东西一点都不牢靠,好多学生玩一个假期就忘记了上学期学的东西。   自己已经扔了几十年了,那些题不会做很正常嘛。   蒋风兰在心里给自己找到了理由,于是心安理得的开始抄经书。   她没有把和林仙月相认的事情告诉丈夫,也没有告诉两个儿子。   她还千叮万嘱,要求张婶也不许说。   找到自己的女儿,这是蒋风兰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她只想自私的占有这段时间全部的幸福,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丈夫和儿子都不行,尤其是林未染!   这是她凭本事找回来的女儿,他什么都没做就想分享她的女儿,门儿都没有。   第二天中午时分,张婶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队肩挑手抬的南山村村民。   大到电视餐桌,藤椅板凳,小到铺笼被盖,水瓶水盆,牙膏牙刷毛巾等日用品,林林种种应有尽有。还有过年所需的一应事物,全都准备妥当了。   林仙月和静娴师太愣愣的看着一大群村民,在张婶的指挥下将所有东西搬进了寺庙后院。张婶似乎经常做这些事,每样东西的摆放和安置都妥妥帖帖,根本不需要询问林仙月和静娴师太。   幽静古朴的山寺,突然有种乔迁新居的错觉。   弄了好半天,村民们才完工下山。   林仙月进厨房一看,锅碗瓢盆都换了新的,所有的作料都也都准备齐全。   她这时才发现,厨房里居然还有两个煤气罐和煤气灶……   张婶正在厨房做饭,见她进来,连忙赶她出去:“沐阳,去外面玩,等会儿饭好了我会叫你们吃饭的。”   “张婶,我帮你做饭吧。”   “就四个人的饭菜,哪里需要人帮忙?快出去玩吧,一个厨房只能有一个女人,别抢我的活儿。”   林仙月:“……”   她晕晕乎乎的被张婶赶出了厨房,来到休息室,却见蒋风兰正拉着静娴师太摆弄电视机。   “奇怪了,怎么打不开啊?”   蒋风兰看着说明书,弄了好一会儿,电视机仍然开不了机。   静娴师太说:“会不会坏了?”   “刚买的呢,怎么就坏了?”   蒋风兰说着,用力的拍了电视机几下,嘴里还在念叨:“难道真的坏了?不行,得让小张退货,换个新的回来。”   林仙月:“……”   寺庙里没有电,连个插座都没有,她的手机都关机好久了。   她们二位难道一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这是集体智商下线了吗?   为尊者讳,林仙月只敢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于是也装作智商下线的样子,不经意般说:“电视机不是有个电字吗?会不会需要用电才行?”   一句惊醒梦中人,蒋风兰和静娴师太齐齐石化,两人谁也没有说话。   林仙月其实一直很奇怪,张婶买一个电视机回来干嘛?   现在她大概知道了,肯定是蒋风兰让她买的。   问题是师傅不知道电视机要用电还情有可原,毕竟师傅上山那会儿,电视机还没有普及,她很可能都没有见过电视机。   而蒋风兰一直生活在现代都市,连这最基本的常识也会忘记吗?   呃……她大概明白为什么她会被蒋风兰弄丢,也明白为什么蒋风兰没认出那个死婴不是她。   好的,林仙月这次是真的彻底原谅蒋风兰了。蒋风兰和静娴师太对视一眼,彼此很快错开眼神,神色都有些尴尬。   “阿弥陀佛,贫尼要去念经了。”   静娴师太一脸肃穆,从两人身边走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蒋风兰尴尬的站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勇气抬头去看林仙月的脸。   她真是一时脑子短路,没想到电这一茬。平时看电视,不都是直接遥控器按开就行了吗?   这次在女儿面前丢脸丢大了,还不知道女儿心里怎么笑话她。   等等,女儿……哪有当妈的怕女儿的道理?   想到这里,蒋风兰神色严肃的抬起头,皱眉看着林仙月说:“你作业做完了吗?为什么还不去做作业?”   林仙月:“……”   “我跟你说,业精于勤荒于嬉,学成于思毁于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些老话都是古人留下来的经验教训,现在赶紧给我做作业去。”   林仙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什么也没说,点点头去经房做作业去了。   蒋风兰满意的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眼前,终于感受到一股做母亲应有的威严。   确定林仙月去了经房,蒋风兰扔掉遥控器,跑去厨房找张婶。   第二天张婶又下山了,可怜她四十多岁,这几天上山下山的来回跑。还好她身体健壮,吃得消。   张婶再上山的时候,身后又跟了一群人,肩上扛着电缆,手里提着工具箱。张婶指挥他们来到后院,在每间房里安装电线插座,还有点灯壁灯等等。   林仙月知道无力阻止蒋风兰,只好放之任之。   静娴师太默默的看着忙碌的工人,也没有开口。   所有房间都安装完毕之后,一个工人拿着签收单走到张婶面前说:“电缆从南山村那边拉过来,塔杆和其他设备还要三天才能安装完成。其实孤云峰就这一座寺庙,你没有必要自己掏钱拉电线安装塔杆变压器,买个发电机就可以满足寺里用电了。”   张婶霸气十足的摆了摆手:“不会少你们电力公司的钱,你们把活干好就行。”   “行行行,那你在这签个字。”   张婶签了字,一行工人收拾好工具下山。   林仙月见到师傅去了禅房,也跟着她走了进去。   她坐在师傅身边,轻声说:“师傅,我妈妈给你添麻烦了。你要是不喜欢,我叫她拆掉这些东西吧。”   静娴师太摇摇头,微笑道:“其实我很羡慕她,她是一个幸福的人。”   只有生活在幸福中的人,才能在不惑之年还能性格如此随性不拘。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做事情没有想过后果。   一个女人,出嫁前有父母百般疼爱照顾,出嫁后有丈夫千依百顺体贴入微,生子后有儿子孝顺尊敬不忤逆。   如此养尊居优,活的像个公主女王,这应该就是蒋风兰人生的真实写照了。   蒋风兰的人生,和静娴师太简直是两个极端。   她人生最大的不幸,就是遗失了自己的女儿,让她一辈子都沉浸在悲痛中走不出来。   真正为生活奔波劳累的人,反倒没有那么多感情和心思沉浸在悲痛之中。   现在找到了女儿,蒋风兰又变回了年轻时肆无忌惮的性子,一心一意的要改善女儿生活环境,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会不会给别人造成不方便。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静娴师太低声念诵弘忍大师的偈语,表明自己心中有佛,并不在意外物的改变。   林仙月从后面抱住静娴师太,头枕在她的肩上:“师傅,我会让你和妈妈一样幸福。”   或许前半生做不到和蒋风兰一样幸福,但后半生一定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时间来不及了,今天不改错字了,先发吧。见到错别字,小天使们可以帮忙捉虫哦。 第六十四章   三天后, 小流云寺通电。   电灯的光第一次在这座破败偏僻的寺庙里亮起,明亮的仿佛白昼。   张婶学聪明了,她上次下山的时候, 特意留了县里最大的百货商场订货电话。需要什么东西, 都是直接打电话给对方, 让对方派人送过来。   省的蒋风兰想起什么,又让她下山去买, 她这两条腿, 这几天都粗了一圈。   居住的僧房里都装了空调, 也不管住没住人。   静娴师太将寺院打理的很好, 每间空房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天气晴朗的时候,她会搬梯子自己上房修补露水的屋顶。   电视还是看不成,没有机顶盒,网络还牵不到山里来。   对蒋风兰来说, 这根本不是问题,有问题就找张婶, 她总会有办法解决。   张婶也不负她的期待, 打了电话去县里,第二天就有几个工人扛着一个卫星锅上了山, 找了一个位置绝佳的地方安装。   寺里的电视不再是一件摆设, 蒋风兰拉着静娴师太,两人一有空就待在电视面前,各个年度苦情戏轮番上演。   林仙月:“……”   嗯,两位妈妈高兴就好。   这两天下雨, 寺庙里四处漏雨,半夜里四个人谁也睡不着,各个屋子四处“救灾”。   静娴师太和林仙月早就习惯了, 两人从容不迫的找出锅碗瓢盆,放置在各个漏水点。水接满了之后,又换上空的容器。   蒋风兰和张婶也没闲着,把刚买的水桶脸盆全都用上了,这才勉强接住了寺里所有的漏水屋顶。   山里雨大,漏水点又多,四人都没法睡觉。得一直盯着接水的容器,满了就要换上新的,把接满水的容器拿出去倒掉。   一晚上下来,除了林仙月,三位上了年纪的女人都疲惫不堪。   林仙月没让张婶去厨房做早餐,自己去厨房熬了粥,炒了两个菜,又煮了一锅姜汤,让三人喝了姜汤祛除体内的寒气。   蒋风兰一边喝粥,一边锤着自己的腰,笑道:“有句老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这算是亲身经历了。”   张婶叹道:“蒋姐你是好命,没遇到。我在农村长大,小时候每到下雨天,全家人都会出动,屋子里到处接水。有些地方没法放盆和桶,为了不打湿东西,只能手端着盆子接水。”   “又一次我举着盆好几个小时,雨停的时候,我胳膊都放不下来了。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那时候我最大的心愿,不是有糖吃,而是永远别下雨。”   静娴师太似乎想起了年轻时的事,淡淡笑道:“谁说不是呢?我当知青那些年,住的地方比寺里更破,那是村里空出来的牛棚。屋顶都不是瓦片,而是搭的稻草。”   “一下雨啊,整个屋子就没法待。天气又冷,我们三个女孩儿就举着伞拥在一起,盼望着天快亮吧,雨快停吧。”   张婶感同身受的说:“哎哟,那时候可不就是这样嘛?”   蒋风兰:“……”   她没有经历过两人的处境,连附和的话都说不出来。   “师太,你这寺庙是不是该翻修一下了?我看外面的佛像,漆掉了还好说,可有些都缺胳膊少腿了。这人靠衣装,佛靠金装,都是一样的道理。”   蒋风兰对静娴师太说。   静娴师太露出一丝苦笑,轻声说:“我又何尝不想翻修寺庙,重整佛祖菩萨的法相?只是……”   她摇了摇头,没继续说。   蒋风兰心思一动,当场就想承诺替她翻修寺庙,重整佛像。   林仙月注意到她的神色,轻咳一声,抢在蒋风兰之前开口:“师傅,寺里的佛祖菩萨护佑我长大,我答应过他们,会为他们重塑金身。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这是我的责任。”   静娴师太微微一笑:“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你有这份心就好,一切顺其自然,千万不可勉强。否则,便失去初心了。”   林仙月点头道:“我晓得了。”   她知道静娴师太虽然性格温婉和蔼,骨子里却是一个清高又自傲的人,否则也不能在小流云寺一待就是大半辈子。   她在小流云寺长大,要翻修寺庙重整佛像,师傅不会拒绝,会认为是理所应当。但要是蒋风兰翻修寺庙重整佛像,师傅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而且师傅性子固执,说不定还以为蒋风兰是在可怜她。没准儿一生气,钻了牛角尖,就不准备翻修寺庙了。   蒋风兰把林仙月的话听在耳中,顿时大喜。既然女儿也想翻修寺庙,那不是正好和自己想到一块去了吗?   只要自己替师太翻修寺庙后,又重塑佛像,岂不是正好报答了静娴师太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吗?   想必女儿也会感激自己,说不定就跟自己亲了。   蒋风兰越想越有道理,转头看向静娴师太,开口道:“师太,要不由我……”   “妈,您吃菜。”   林仙月猜到蒋风兰要说什么,心急之下,脱口说道。   话音一落,餐桌上四个人都愣住了。   蒋风兰不敢置信的看着她,眼眶里泪珠儿在打转儿,颤着声音小声问:“你刚才叫我什么?”   静娴师太微笑不语,张婶在心里轻叹。   林仙月给蒋风兰夹了一筷白菜,说:“妈,您吃菜。”   “诶!”   蒋风兰大声应道,脸上挂着笑,低头吃着林仙月给她夹的菜。然而两行泪水却从她眼眶中滚出来,滴落在她的碗里。   这声“妈”,她等了十六年,盼了十六年。   每当听到别的女孩儿叫“妈”的时候,她多喜欢那女孩儿叫的是自己啊!   而今天,她终于听到了属于她的这声“妈”,出自她女儿的口中。   蒋风兰三两下吃完了碗里的粥,泪水却依旧在她脸上肆虐不停。她胡乱的抹了一把脸,笑道:“我吃好了,你们慢慢吃,我进去拿个东西。”   说完,匆匆的跑进房间去了。过了一会儿,房间里传出来她压抑的哭声,似激动幸福到了极致,又委屈难过到了尽头。   静娴师太、张婶和林仙月坐在餐桌前,三人捧着碗,谁也没有说话,也没人夹菜。   见林仙月起身,张婶拉着她劝说道:“让她自己哭一会儿吧,发泄出来就好了,她这些年想你都快想魔愣了。我陪了她快十几年,这几天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像个小孩子一样。”   静娴师太也说:“前天晚上我看见她一个人跪在观音菩萨面前,不住的磕头,感谢菩萨保佑。仙月,她虽然没有陪你长大,但我看得出来,她对你的爱,不比任何妈妈少。”   林仙月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不是不感动,也不是不心疼。但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做不出抱着蒋风兰痛哭流涕的事来。   “嗯,我知道的。”她低声说道。   吃过饭之后,林仙月下山去了南山村,找到了春娟,想让她请人帮忙简单翻修一下寺庙。   林仙月有接近十五万的存款,她准备拿十万块用于寺庙翻修,至少保证下雨天屋子不漏水。山里风大,起风的时候窗户能关严。   师傅年纪大了,她想让师傅住的舒服一点。   春娟带着林仙月找到村里的老人,商谈价格和翻修的程度。   接近年关,村里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差不多都回来了,正是不缺人手的时候。能够多赚一笔钱,村民们自然高兴。   再加上又是替寺庙翻修,可以说是给佛祖菩萨盖房子,兆头也好。   几个老人合计了一下,给出了一个公道的价格,应承下来。   回到寺里,林仙月先跟师傅报备了翻修的事。   师傅静默了许久,带着她走进禅室,从一个旧蒲团下拿出一个旧布包。她打开旧布包,里面是一叠大大小小的钱。   林仙月都不用数,就知道这叠钱绝对不会超过一千块。都是她回寺之后,这段时间来寺里的信徒们捐赠的香油钱。   她没有拒绝,拿过来放进兜里,轻声说:“师傅,翻修寺庙的钱,每一分都是我自己挣得,每一分都干干净净,不会玷污佛祖菩萨的。”   静娴师太伸手拍了拍她的肩,微笑道:“你是我养大的孩子,你是什么性子我怎会不知?我自然是信你的,否则我就不是给你钱,而是让你去菩萨面前跪着了。”   山路难走,小流云寺又在山巅,石头什么的还可以在山上采,但瓦片砖头全要靠人工运送上去。鸡公车没办法上山,村民们只能靠挑和背,把材料弄上山。   这要是在城市里,光是这比辛苦费,恐怕林仙月的十万块就要用掉一半。但山民们朴实,又是替菩萨做事,却提都没提这茬。   林仙月又陪着张婶下山,大量购买肉类和糕饼,以及茶叶和糖果。她们四个住在寺里可以吃素,但干活的村民们却是应该吃肉的,不然没力气干活。   刚到镇上,她就接到段晓芳打来的电话。   “仙月,我听秋云说你回G省了是不是?”   “是的阿姨。”   “那你能不能给我邮十张符过来,我这边急需。我前几天就给你打电话发微信,却提示不在服务器。你是跑哪个犄角旮旯去了,我都快急死。”   段晓芳似乎真的很急,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钱我已经给你打过去了,你赶紧把符给我寄过来。对了,快过年了,年终红包也一块儿给你发了啊。”   林仙月挂掉电话,查看短信,果然见到银行卡收入六万块。多出来的一万,想必就是段晓芳给她的年终红包。   真好,她正缺钱呢。   张婶负责买菜和食物,林仙月站在一旁付钱。   翻修寺院重整佛像,是师傅一直以来的心愿,每一分钱她都要自己掏。   张婶拗不过她,只好随她。   两人买完了东西后,请了人挑上山。   林仙月回到寺里拿了十二张聚灵符,又匆匆忙忙的赶紧下山。   段晓芳很急,她不敢耽误。镇上没有第二天到达的快递,她便坐车去了灵台县,给段晓芳发了第二天就能到达的快递。   她连夜回山,走到寺前时,却发现门口围着一大群人。   这群人大约有十多二十个,男女老少都有。有人扛着摄影机,有人手里拿着挑杆和反光板,还有人手里抱着一堆衣服。   看上去,像是一个拍戏的剧组。   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站在静娴师太面前,似乎在和她交流。蒋风兰和张婶站在静娴师太身后,也在说些什么。   林仙月连忙跑了过去,耳边听到静娴师太说:“借住一晚可以,但是拍戏不行,我们明天就要翻修寺庙了,实在不方便。”   蒋风兰远远看到林仙月,连忙朝她招手:“沐阳,快过来。”   听到她的喊声,众人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   便见朦胧黯淡的天色下,走过来一个步伐轻灵的女孩儿,长发扎成一把马尾,在她身后轻轻的摆动。   她从远处走来,身段匀称曼妙多姿,脚步不疾不徐,却有一种独特的韵律,仿佛每一步都踏在人的心尖上。   仿若暗夜的精灵,气质神秘又孤独。   不知不觉,她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正在和静娴师太交谈的中年男人回头看到这一幕,眼神陡然一亮。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是母亲节,赶着发文忘了祝福。祝已经做妈妈的小天使们,以及小天使们的妈妈们节日快乐,母爱最伟大! 第六十五章   林仙月很快弄清楚这群人的目的和身份, 他们的确是一个影视工作室。   这次他们接了一个游戏公司的活,为那家游戏公司新出的一款游戏拍摄宣传片。   其中有几组镜头需要在一间破旧的寺庙里拍摄,但是工作人员原先选定的几个寺庙, 导演看了之后都觉得不满意。   导演就是那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 姓陈, 叫三江。据说在业内也是小有名气。他的神情很严肃,一张不苟言笑的脸, 一看就是那种工作起来六亲不认的人。   事实上陈导演也的确是这样的人, 他虽然只拍过一些不是很卖座的电视剧, 没有拍过大制作的电影, 但业内对他的导演能力一致看好。   他拍的作品,每一部都获得过专业奖项,得到过世界级电影节颁发的最佳导演奖。   陈三江这个人之所以没能拍出异常卖座的电视剧,原因也是因为他的眼里容不下沙子。   如果当红小花小鲜肉们演技不过关, 他动辄就撂下脸子骂人。只要没达到他的要求,一个场景能够翻来覆去的拍十天。   小花小鲜肉们有几个的演技能够达到陈三江的要求?再说了, 一直被宠着惯着的小花小鲜肉们, 哪里愿意在陈三江这里受气?   这导致没有哪个当红的小花小鲜肉愿意和陈三江合作,没有小花小鲜肉, 自然就没有收视率的保障。   投资商不愿意投资, 制片人只好大幅度降低成本,不管从场景布局和道具,还是演员片酬,都下降了一半不止。   最后只能请一些演技在身却不火的演员, 以及一些影视学院刚毕业的新人,道具也是尽量从简。没有话题度,没有宣传, 也没有视频网站推荐,能火就是怪事了。   如同一个恶性循环,没有卖座的作品,自然更不会有大制作来找陈三江。再加上他的脾气古怪,不肯通融,于是渐渐没戏拍了。   混到现在,竟然只能和一个影视工作室签约,负责拍摄一些外活。   陈三江却依然不改本色,仍然坚持他的高标准严要求,丝毫不肯在现实面前妥协。   用他的话来说:“如果我屈服于现实世界,就等于背叛了我的内心世界。而作为导演,内心世界远比现实世界更重要。”   这次工作室接到了国内有名的游戏公司的活儿,替他们新开发的游戏制作真人宣传片。游戏公司出价很高,要求同样也高。   如果达不到游戏公司的要求,游戏公司甚至可以单方面解约。   也是因为如此严苛的合同条件,所以国内没有哪个影视公司或者大型工作室接这一单生意,最后反而落到了陈三江所在的工作室。   工作室老板垂涎游戏公司的高报酬,硬着头皮接了下来,拍摄宣传片的工作,最后落在了陈三江手中。   想要拍摄真人宣传片,拍摄取景是必不可少的。   游戏公司的要求很严格,陈导对自己的要求更严格,哪怕只是一个游戏宣传片。   搭建出来的场景没有年代感,更没有寺庙那种独有的幽静和虔诚气氛,最好的办法就是实地拍摄。   然而这个场景并不好找,陈三江拍摄组的工作人员找到的寺庙,陈导都不满意。   没办法,香火旺盛的寺庙,肯定修建的堂皇大气,至少也是时时翻修,不可能破旧的同时,还能保证寺庙的人气。   香火不旺盛的寺庙,根本经营不下去,不是废弃被人推倒了,就是只剩下一个破烂的空架子。   最后听到当地人说起孤云峰顶有个小流云寺,陈导只听了描述,就非常肯定那就是他需要的场景。   于是一行人连夜上山,有了先前的事情。   陈三江的眼神在几人的脸上扫视了一圈,很快就定在林仙月脸上。   这寺庙住着三个中老年妇女,外加一个妙龄少女,一切以静娴师太为主。但看起来,这个年纪最小的女孩儿,似乎能够能够影响她的决定。   陈三江看着林仙月,神色有些疑惑:“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叫林仙月。”   “林仙月……”   陈三江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正在思索时,他的助手小严惊叫道:“啊,你就是前段时间网上很火的那个林仙月?兰亭杯金奖那个?”   他这一叫,陈三江也想起来了。   心道,原来是她呀。   陈三江不知道林仙月和这个寺庙有什么关系,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和静娴师太的关系极为亲密。如果她能帮他们说几句好话,也许静娴师太会同意他们的拍摄请求。   于是他对林仙月说:“林小姐,小流云寺太符合我们要拍摄的场景了,再想找到符合要求的场景,时间上也来不及。所以能不能请你跟这位师太说一说,请她通融一下,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只需要三天时间就好。”   他的助手小严也说道:“这段时间,我们吃住都会在寺里,你们放心,我们会付钱。寺庙的场景租赁费用,我们也会支付。”   静娴师太非常为难的说:“你们要借宿一晚,没有问题。如果要拍什么东西,还请你们去其他地方吧。寺庙是接待信徒诉求祷告之地,不是拍戏的地方。”   她清净惯了,实在不想和外面杂乱的人打交道。而且小流云寺毕竟是寺院,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跑来租赁寺院的情况。   但陈导的工作人员轮番上阵,不停的劝说诉苦,弄得静娴师太很为难。   答应吧,怕菩萨怪罪。   不答应吧,这群人说的那么惨,会不会真的影响到他们的工作?   蒋风兰和张婶毕竟只是客人,两人当然不好开口,一切都要静娴师太自己拿主意。   思来想去,静娴师太实在拿不定主意。   “师傅,我们进去谈谈。”   林仙月扶着静娴师太的手,走进了寺里供香客歇脚的凉棚。   “师傅,我倒是觉得可以答应他们。”林仙月说道。   静娴师太眉头轻蹙,不置可否的说:“讲讲你的理由。”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可以翻修寺院,也可以重整佛像,但我也有不能替佛祖菩萨做的事情。”   静娴师太好奇的问:“什么事情?”   “香火和信仰。”林仙月轻声说:“不是有句老话,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吗?师傅,您不觉得小流云寺的香火太寒酸了吗?”   “名气名气,有了名,才有气。有了气,才有灵。朝拜佛像的香客信徒多了,佛像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灵性,才能护佑信徒。而这一切,是需要万家香火来供奉。”   什么是神?   众生愿力聚拢在一起,便成了神。   静娴师太轻叹一声,她知道林仙月说得对。小流云寺在她的经营下,一直这般寒酸,的确有些对不住寺里的佛祖菩萨。   她问道:“可是答应了他们,就会有许多香客信徒来烧香拜佛吗?”   “至少曝光了名,会有许多人知道我们小流云寺。就算一千个人中有一个人来烧香拜佛,这个数目也应该比我们现在的香客多。”   林仙月曾经在正殿佛祖佛像前许下承诺,答应替寺里的佛像重塑金身。   这个金身的意思,并不是用一层金粉混合着原料,涂抹在冰冷的石像上面。   她说的金身,指的是灵性。她要借助万家香火信仰,赋予寺里的神佛一丝灵性。   也许千万年之后,终有一天会石头开窍,佛像睁眼。   即便不能,也能保一方平安,镇一方风水,佑一地兴旺。   “你说的对,那我去答应他们吧。”   静娴师太思虑之后,点头说道。   “我去和他们导演谈吧,师傅你不用管了。”   林仙月扶着静娴师太来到寺院门前,陈三江见状,连忙向两人走来。   “陈导,请借一步说话。”   陈三江好奇的看了一眼林仙月,也没多说什么,和她一起走到寺院外堆放建筑材料的地方。   “我师傅同意你们在寺里拍戏,不过她有几个条件。”林仙月开门见山的说道。   陈三江神色一松,笑道:“好说,是租金问题吗?没事,你说个数,只要不离谱,我可以做主。”   “第一,绝对不能损坏寺里的佛像雕塑,还有壁画。第二,寺院本是清净之地,你们拍戏的动静不要太大,更不许有侮辱佛像的行为。第三,你们拍摄产生的垃圾,一定要及时清理。第四,也是最重要点的一点……如果你们做不到,那只能请你们另寻他处。”   林仙月转头看着陈三江,没有直接说。   陈三江点头道:“前三点没有问题,你说说第四点。”   “第四点,你们拍摄出来后,播放到小流云寺的画面时,一定要注明拍摄于G省灵台县灵溪镇孤云峰小流云寺。”   陈三江:“……”   合着这是要给寺里打广告啊,还是强制的植入式!   给广告费了吗你们?   不是说出家人四大皆空吗?怎么算盘打得这么精?   陈三江眼神似笑非笑的看着林仙月,语气有些怪异:“你的年纪跟我女儿差不多,我就叫你仙月吧。你知道我们拍的是什么片子吗?所以你说的第四点,恐怕做不到。”   他摇头道:“就算我为你们寺院争取到了这个权益,也没有什么效果,因为这个片子的观众根本不会在意。”   陈三江能够猜到林仙月的打算,只是他很不以为然。   游戏宣传片的观众自然都是游戏爱好者,不是沉溺于游戏的宅男宅女,就是下班休息时玩游戏的年轻人。他们是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跑来遥远的深山古寺中烧香拜佛的。   每年去少林寺和武当山学武功的年轻人,倒是不少。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别激动,仙月不会向娱乐圈发展,只是因为剧情需要,会和娱乐圈有一些牵扯。   么么哒啊。 第六十六章   陈三江试图说服林仙月, 告诉她这次他们拍的是一个游戏宣传片,不可能在宣传片里加莫名其妙的东西。   即便可以加,也没有什么用, 毕竟游戏受众大部分都是中青年男女。不是在上学就是上班, 哪里有时间跑来G省一座偏僻的山里烧香拜佛?   不过林仙月异常坚持, 陈三江只好答应打电话回去和工作室老总商量。   静娴师太将他们安置在小流云寺的寮房,三四人一间, 刚好住满。   第二天陈三江和工作室老总沟通后, 又和游戏公司沟通, 果然, 对方坚决不同意游戏宣传片中出现小流云寺的地址。   无论什么原因,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陈三江早就料到这个结果,游戏公司要是同意了,他才会觉得惊讶。   他决定再找林仙月和静娴师太好好谈谈, 如果最后谈不拢,他只好另外再找地方。   谈判的结果说不上失望, 但也说不上顺利。   林仙月最终同意他们在小流云寺拍摄, 出来的宣传片也不需要植入小流云寺的地址。但是陈导和影视工作室的官博,必须专门发一条微博说明短片拍摄地点。   陈三江哭笑不得, 他发现自己似乎中计了。   他不由深深的看了一眼林仙月:好一招欲擒故纵。   她原本的打算应该就是让自己和工作室帮她宣传小流云寺, 借助工作室和他个人的影响,扩大小流云寺的知名度。   但她知道这件事情很有难度,所以她故意将条件定的很高,要在宣传片中植入小流云寺的广告。等到明确知道不可能之后, 她再提出由工作室和他陈三江个人发微博宣传,这个条件就很好接受了。   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如此一来, 两方面都做出了让步,自然很容易谈妥。   陈三江笑了笑,虽然看穿了林仙月的计谋,他却也并不在意。   小流云寺给他的感觉很好,山清水秀幽静沉心,他只在寺里住了一晚上,竟有种天高海阔超凡脱俗之感。颇有几分灵性,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去处。   陈三江决定给几个老朋友也宣传宣传,让他们也来寺里洗练一下尘心。   就在小流云寺拍摄游戏宣传片时,C市一中官网也到了发布期末考试成绩的时间。   C市大部分学生第一时间进入官网,查询自己的成绩。   尤其是高中部的学生,更是心情忐忑又期待。   这次期末考试,是C市所有高中以上的年级联考。每个人都很关心,自己的成绩能够在全市高中生中排在什么程度。   网页刷新,然后瞬间卡顿,半天都没有动弹。   太多人同时登陆,直接让官网短暂瘫痪。   白霖第一时间进入了学校官网,二话不说输入自己的学号,网页跳出了一排成绩。   语文145,数学146,英语148,理综295,文综290。总分高达1024分,满分1050分,一共九科他只丢了26分。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一个让无数学生艳羡到极致的成绩。   白霖也有些得意,和他自己估算的得分相差不大。   满分上了一千,排进C市百强榜当然没有一点问题,他的目标一直是C市十强榜。   但他看到自己的数学成绩只有146分时,心里却有些惴惴。他想起当时在学校论坛上,他给出了数学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答案,而林仙月和张维之的答案和他不一样。   扣了四分,会不会就是最后大题扣的四分?   不可能,一定是其他地方扣得分。   白霖安慰自己,虽然他无论怎么想,也想不出其他哪道题做错了。   他想起和林仙月的打赌,很想看看林仙月的成绩。然而他没有林仙月的学号,查不到她的成绩。   学校官网当然会出每个年级的百强榜,但现在是查分高峰期,百强榜很可能要晚上甚至第二天早上来会排出来。   应该没有问题,这次各科试题都相当难,他都只能考1024分,其他人恐怕连1000分都考不上。   这次打赌,不出意外,他已经稳了。   白霖闲着无事,登录了学校论坛。   论坛里的帖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递增,几乎都是在哀嚎痛哭,以及寻求一同离家出走的小伙伴。   期末考试的试题太难,导致这次学生们的成绩普遍不理想,论坛里哀鸿遍野。   “MD,老子总分740分,无言面见江东父老啊!”   “楼上知足吧,老夫的成绩正好和你相反,470分,求安慰。”   “991分飘过,鄙视一群学渣。”   “膜拜学霸!”   “楼上吹牛吧,是199分吧?有种贴成绩单。”   “贴就贴,擦亮尔等狗眼看清楚。”   一张截图发了出来,果然是总分991分,高一二班的学霸姜林。   越来越多人开始发截图,很多学生自己考得不怎么样,却看不惯学霸们炫耀成绩,于是把其他学霸的分数发上来,打压对方的嚣张气焰。   一千分以上的梦幻成绩都出现了三四个,一班的王峰和赵神秀都是1004分,二班的李彦鹏1005分。   二班的张楚义出人意料的考1007分,成为目前论坛已知的最高分。   “膜拜学霸!”   “学神,求收留我的膝盖。”   “……”   白霖撇了撇嘴,不屑的讥笑道:“10007分就是最高分了?那我1024分算什么?奇怪了,这群人怎么没把我的成绩贴上去?”   白霖有些不满,作为学校的校草学霸,他的知名度毋庸置疑。   他的学号不说所有学生都知道,至少他们高一年纪大半人都知道吧?   竟然没有人把他的成绩贴出去吊打这群学渣,白霖觉得很不爽。   他条件反射般登录小号,截图了自己的成绩单,准备贴上论坛亮瞎学渣们的狗眼,让他们知道白爸爸才是一中真正的学神!   幸好在发送前,他看了一眼ID名字——白霖我最爱,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还好。   白霖暗自庆幸不已,幸好他为人谨慎,不然大事不妙啊。   “喵,喵……”   白霖正打算把聊天框里输入的字删掉,脚边却传来两声凄厉的猫叫。   他低头一看,是老妈养的两只一黑一白的猫,不知道怎么跑进了他的房间。   “滚开!谁让你们进来的,给我滚出去!”   白霖不是很喜欢猫,高兴了就摸两下,不高兴就一脚踢开那种。   此时他就很不高兴,吓死爹了,他刚才差点又自爆马甲。   白霖将围在他脚下的两只猫一脚踢开,两只猫动作敏捷的躲开,白猫还好,只是跑出来门外。黑猫明显更淘气,见白霖踢它,便一个纵跃跳上了书桌,从桌上的键盘上跑了过去。   “该死的猫,滚!”   白霖大怒,气的随手拿起一件衣服当鞭子,把两只猫赶出了房间。   他重重的关上门,这才重新回到书桌,准备……   准备个鸟啊!   FUCK!   卧槽!   那只黑猫刚才踩在键盘上,竟然把他还没来得及删除的内容发布了!   竟然发布了!   只见最火的帖子末尾,出现了一条新鲜的回复:这么渣的成绩也好意思拿出来炫耀,看看校草学霸白霖的成绩,你们脸不疼吗?   ID名称:白霖我最爱。   更让人惊悚的时,这条回复一出,帖子像是死了一般,居然没有任何人跟帖回复。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此时此刻,登录了一中学校论坛看着这条回复的所有学子,集体面对显示屏沉默了。   他们似乎能够通过电脑或者手机屏幕,感应到白霖身上浓烈如乌云般的尴尬气息。   万千学生们心里疑惑的是:这个ID,白霖都还舍不得注销吗?   OH NO!   白霖抓狂了,疯狂的点击鼠标,想要删除刚才的那条回复。   谁知学校论坛早不卡晚不卡,偏偏在这个时候它卡住了。   白霖的内心是崩溃的,这是天要绝他啊!   等到他的网页终于可以操作的时候,白霖立刻删除了刚才的回复,并且很快注销了这个ID。   时间并不算长,他期望没人看到他的回复,就算看到了,他打死不承认就是了。   然而白霖学霸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无聊的截图了!   很快,帖子里被删除的一楼,楼下有人贴上了白霖回复的截图。   成绩是亮眼的,分数是碾压的,然而下面一连串的回复全是:“哈哈哈哈哈……”   “白霖妹子一如既往的风、骚!”   “社会我白妹,人狠操作多!”   “白霖的确是个狠人,老子怕了。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老子惹不起,溜了溜了!”   “给白妹打CALL,请继续你的表演!”   白霖看的牙痒痒,那么光鲜亮丽的成绩单,他们是瞎了吗?   白霖没有办法,眼看着事态朝着他掉马甲时的趋势发展,他不得不出来主动引导话题,免得这群抓不住重点的学渣们带偏了方向。   他登录自己的账号,将曾经他和林仙月打赌的帖子顶了上来,最后贴上了自己的成绩单。   “林仙月,亮剑吧。”   霸气无比的回复,简单而短促的宣言,好比赌神潇洒的扔出三张纸牌,自信的微笑着说三个A。   林仙月当然没法亮剑,她在深山老林翻修寺庙呢,手机没信号,她也没精力。   然而围观论坛的吃瓜群众中,偏偏有人知道林仙月的学号。   叶礼在白霖的宣言下,贴上了林仙月的期末考试成绩单。   语文148,数学150,英语149,理综300分,文综296分,总分1043分。   “断裂吧,残剑!”   叶礼呼喝道。   全校同学震惊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跟帖回复下一连串的“断裂吧,残剑!”,配上无数心碎或者花瓣残落的表情包,看上去很是壮观。   过了一会儿,魏旭也跟着发了张维之的成绩单。   语文148,数学150,英语148,理综300分,文综285,总分1031分。   并且配文:“再断吧,残残剑!”   全世界人民,震惊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可爱们的留言我都看了,提的意见我都认真的记下了。   关于剧情……嗯,其实挺为难的。   听从小天使们的意见改吧,会有小天使说作者一点坚持都没有,别人说什么就改什么。弃文,不看了,什么玩意儿。   坚持自己的想法不改吧,小天使们又会说,垃圾作者只知道水字数,提了意见都不改,简直黑了心肝。不看了,弃文!   作为弱势群体的小作者,瑟瑟发抖的看着各位小天使们……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啊!   好吧,请小天使们放心,我捋一下大纲,争取写出符合大多数小天使们口味的文,请小天使们不要放弃我啊。 第六十七章   第二天, C市一中官网公布了各年级百强名单,同时公布的,还有C市所有中学高中部百强榜。   高三年级有二十七个进入百强榜, 成绩最好的张冬梅, 挤进了C市所有高中生十强, 刘云飞则是第十三名。   高二年级进入C市百强榜的有二十六人,张劲松挤进C市十强榜第七名, 周维新则是C市十强榜第九名。   而各年级百强名单中, 最耀眼的无疑是C市一中高一年级百强榜。   此次高一年级进入C市百强榜的学生中, 一中足足占据了三十五名。是所有中学中, 进入百强榜学生最多的中学。   不仅如此,C市高一百强榜前十中,一中的学生有三个人。   最重要的是,百强榜第一名, 赫然是林仙月,第六名是张维之, 第九名则是白霖。   一时间, 林仙月的名字,传遍了C市每一所中学。只要是高中部的学生, 少不了都要念叨两声。   学生如此, 其他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也是如此,尤其是C市七中和华师附中。   在C市所有中学排名中,七中是老大,附中是老二, 一中则是老三。   三所学校教学质量都不差,每年互相争夺优质师生资源,彼此之间的竞争是相当激烈。   俗话说, 老大和老二打架,死的往往是老三。   这三所中学名声在外,能够考进这三所中学,等于一只脚已经迈进了大学校园。   即便是那些自费生、特长生以及借读生,家里有钱,人家也能出国留学或者其他方式加分考上好大学。   好的师生都先被挑走了,其他学校越来越没办法和三所学校竞争。C市中学百强榜里的学生,几乎都是三所中学的学生。   C市百强榜,其实就是三大中学的一次彼此摸底,看看对方的实力如何。   然而这次的成绩排名,一中的高一年级却让七中和附中的领导和老师大吃一惊。就连一中的领导和老师也没有料到,他们竟然超过了七中和附中。   差不多十五年了,一中终于再次有学生问鼎C市百强榜第一名。也是第一次,进入C市百强榜的学生,超过了其他两所中学。   校长孟朝秋很高兴,在学校期末总结会上,通报表扬了高一年级全体老师,着重表扬了高一年级主任和十二班的班主任柳老师。   在礼堂总结会上,柳老师坐在第一排的领导席位上,也是她人生第一次坐的那么近。   十二班班主任,这个当初谁都不愿意接手的烫山芋,竟然出了两个顶级尖子生。一个考了C市百强榜第一名,一个考了C市百强榜第六名。   说出去谁敢相信?   凭借这样的成绩,毫无疑问的说,柳老师这次高级教师职称的评选,基本稳了。   柳老师全程保持笑脸,直到走出学校礼堂,其实她脑子里一直都很懵。   林仙月和张维之的成绩,远远超出了她的期望,她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   谁能想到当初的永倒三人组,竟然真的在短短两三个月内,变成了全年级乃至全市第一名和第二名。   是的,柳老师心里面认为张维之是第二名。   因为只算语速外和理科成绩的话,张维之的总分只比林仙月少一分,比第二名的七中尖子生王栩高一分。   可惜,现在是高一,还没有分班。   柳老师遗憾的想道,转念又想,既然永倒三人组中两个人变成了第一名和第二名,没道理不能出一个第三名啊?   嗯,魏旭同学,大有潜力可挖,下学期应该重点督促一下。   柳老师摸出电话给林仙月打电话,结果提示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她又给张维之打电话,依然提示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柳老师感觉莫名其妙,又试了几次,林仙月的电话依然无法拨通,不过张维之的电话却通了。   “柳老师?”   张维之的声音有些许沙哑,语气也有些疲惫。   “是我,张维之,你在哪儿呢?怎么信号那么差?”   “国外。”   张维之言简意赅。   “哦,这样啊,你看到自己的期末成绩没有?你总分考了1031分,位列全市百强榜第七名。顺便告诉你,林仙月是全市第一名哦。恭喜你们,校长说下学期要给你们办法学校最高奖学金,鼓励你们继续努力。”   张维之听到自己考了全市第七名,并没有什么反应。当他听到林仙月考了第一名时,顿时裂开了嘴角,笑了起来。   挂掉电话后,张维之收起了笑脸,看来他努力的还不够,还要更拼命才行。   此时张维之正坐在一辆破旧的卡车的副驾驶上,开车的是一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人。   男人纠缠肮脏的长发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两条大花胳膊,胸口挂着一串拇指粗的金链子,头上却戴着一顶藤蔓编制的花环,上面还开着两三朵粉色的小花。   “谁呀,笑的这么开心?”男人随口问道。   “班主任,打电话告诉我期末成绩。”张维之解释了一句,看着前方说:“小舅,还有多久到帕帛硫村?”   中年男人正是张维之的舅舅齐瘦虎,一个奔放不羁永远少年的大老爷们。别看他外表如此魔性,内心却是更加魔性。   “大概还要两三个小时吧,你累了就先睡会儿,到了我叫你。”   齐瘦虎打开车座收音机,老式的收音机里传出歌声,一首经典的《Heal the world》。   他随着音乐摇摆,嘴里跟着大声唱着,在颠簸的道路上,摇晃的卡车似乎随时都要散架。   张维之睁着疲惫的眼睛,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个自嗨到爆的男人,什么都没有说。   他倒是想睡,这特么谁睡得着?   过了一会儿,他提醒道:“小舅,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给帕帛硫村送完这批粮食,你就必须跟我回国。外公给我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把你抓回去。听他的意思,你要是不回去,我也不用回去了。”   齐瘦虎眼神一亮,欢喜道:“那好啊,咱爷俩刀剑合并,一起在非洲干他娘的一番事业出来。”   张维之冷冷的盯着他,齐瘦虎讪讪的闭上嘴。   “开玩笑开玩笑,放心吧,舅舅什么时候骗过你?”   张维之扭过头,声音很冷:“这一周,你已经骗了我六次了。”   齐瘦虎越发尴尬,舔着脸说:“小维子,这次真不骗你,运完这批粮食就回国,骗你我就跟你姓。”   “你想让外公揍死我?”张维之气道。   甥舅俩聊着天,时间倒也不觉得难熬。   两个小时后,远处的山脚下,隐约可见一片村落。然而从村落的方向,却传来一阵枪响。   齐瘦虎脸色大变,用力的踩着油门,以更快的速度冲向了山脚下的村落。   张维之脸色也变了,抓住齐瘦虎的胳膊,急道:“小舅,快停下来,那边有枪声。”   齐瘦虎脸上吊儿郎当的神情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张维之从未曾在他脸上看到过的严肃神情。   他眼中闪烁着炽烈的光芒,眼神有着许多张维之看不懂的东西。   像责任,像勇士,又像是傻瓜。   在距离村落还有500米左右的时候,齐瘦虎停下了车,转头朝张维之吼道:“下车。”   张维之没动,盯着他问:“小舅,你要干什么?”   离的近了,两人已经能够看清楚村子中的模样。两人不远处就躺着七八个人,身下的土地已经被鲜血染红。   枪声密集的响起,风中传来刺鼻的硝烟味道,时不时能够听到几声凄厉的惨叫。   张维之脸色发白,尽管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但他还是无法适应这些国家随时随地的小规模枪战。   村落之间的战争,军阀之间的混战,黑帮成员的交火,以及政府军与政府军之间的“演习”……   每天都在死人,每天都在打仗,每天都不知道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齐瘦虎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催促道:“快下车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安全了你再出来,然后立刻回国。”   “我不准你去。”   张维之抓住他的手,说道:“我们只是志愿者,没必要把命也搭在这里。”   齐瘦虎忽然笑了。   是的,他刚来非洲的时候只是一名志愿者,跟随国际上一群植物学家,为了拯救世界上即将灭绝的一种珍惜植物来到了这个国家。   但后来他发现,这个国家最需要拯救的是人。   齐瘦虎义无反顾的又加入了一个国际援助者组织,这个组织的目标就是帮助当地人民建设美好生活,消除贫穷和混乱,让人们过上幸福安定的日子。   齐瘦虎加入他们,用募集的资金替当地因为打仗失去了家园的流民,重建了村落。他们又在村里教当地孩子读书识字,替村民们购买粮食衣物和种子,以及枪械。   混乱的当地,没有枪械就没有自保之力,再大的村落再多的人,也只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牛羊。   齐瘦虎甩开张维之的手,从座椅下摸出两把手枪,打开车门跳了下去。   “我是负责这个村的志愿者,我怎么能扔下他们逃走?小维子,你就待在车里,一有不对立刻开车就逃。”   齐瘦虎说完,也不等张维之答应,大步流星的朝村里跑去。   张维之一拳用力的锤在车门上,见到小舅的身影已经钻进了村子。他咬了咬牙,一脚踹开车门,跟着冲进了村子。   村子里的战斗似乎已近晚声,张维之进入村落时,只有零星的几点枪声偶尔响起。   他小心借助村里的草顶屋躲避,一路随着枪声响起的方向前进,路上还捡了一把不知道什么型号的长枪。   终于,他看到前方有两伙人躲在掩体后面,偶尔拿枪互射。而在交火两边的空地上,躺着十七八个男人,其中有两三个还在小声哀嚎。   到处都是鲜血,到处都是死尸,墙壁上留下斑驳的弹孔,空气中残留着硝烟的味道。   张维之躲在一堵矮墙后,身边倒着一个十五六岁的黑人男子,睁大着一双失去了所有神采的眼睛,呆滞的看着他。   这个人昨晚还拉着他,一起围着篝火跳舞,而现在却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他告诉张维之,他的梦想是以后去华夏读清大,还和张维之约定在清大见面。   然而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   张维之只觉一腔热血冲上了头皮,眼眶不知何时溢满了滚烫的泪水,有一种悲愤激烈的情绪压抑在胸口,恨不得仰天大吼两声。   前方传来两边人马隔着掩体交涉的声音,很快又响起激烈的枪声。   原来是当地警察赶到,和犯罪分子们谈判,显然谈判破裂,对方开始了最后的拼命。   张维之一直等到枪声彻底落下,探头一看,一群警察正在打扫战场,显然是警察和村民们获得了胜利。   他四下张望,见到小舅正在帮助受伤的村民们止血裹伤,终于彻底的放下心来。   张维之走了过去,和齐瘦虎一起给受伤的人包扎伤口。   一对只有四五岁的姐弟跑到他身后,摇晃着一个死去的妇女,一边哭一边叫着妈妈。   张维之看的心酸,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对小姐弟。他们的爸爸去年就死于一场抢劫,现在妈妈也死了,他不知道这对姐弟没有了父母的保护,该如何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活下去。   张维之伸手抚了抚姐姐的头,刚想说一句安慰的话,却见小女儿的额头瞬间炸开,一颗子弹穿过,鲜血喷溅而出。   张维之愣在当场,眼前的世界一片血红,脑子里全是空白。   “小维子!”   耳边传来齐瘦虎的声音,张维之愣愣的转过头,便见到齐瘦虎正向他冲来,一边吼一边朝他摆手,似乎在叫他躲开。   张维之只觉时间变得异常缓慢,周围的一切都那么慢,声音也是那么远。   他微微偏头,便见到不远处躺着一个持枪的男人,沾满血液的脸看上去分外凶残。那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残忍,举起手里的枪,瞄准了张维之面前的小男孩儿。   张维之什么也没想,一把将小男孩儿拉到自己身后,随后胸口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响起,赶来的警察对着刚才开枪的男人一阵扫射。   齐瘦虎一把抱住倒下的张维之,感觉天都塌下来了。   他不敢想象,小维子要是出了事,他要怎么向爸妈交代?又要怎么向姐姐姐夫交代?   此时此刻,齐瘦虎恨不得死了才好。   ……   林仙月答应陈三江在小流云寺拍摄的要求后,第二天拍摄游戏宣传片的两位主演便来到了小流云寺。   男主演叫朱元来,女演员叫贝熙蕾。   说起来,这两个人也曾经红过一段时间。   朱元来年少成名,曾经拿过三届影帝,可惜后来时运不济,渐渐沦落为三线演员。   贝熙蕾也曾经风光无限,刚从学校毕业就主演了好几部卖座的电视剧,后来还参演了几部电影。   然而那是十年前的事,捧她的金主破产之后,她的负面新闻就传遍网络,网上到处都是“贝熙蕾滚出娱乐圈”的喊打喊杀声。   再后来,她已经沦落到替新人演丫鬟,或者扮演比自己还小的演员的妈妈之类的角色。   这个游戏宣传片,是两人的经纪人给他们接的活。   游戏公司倒是想请正当红的小鲜肉和小花来扮演男女主角,奈何开价太高,不得已只能选择过气的朱元来和贝熙蕾。   拍摄开始前,陈三江见朱元来和贝熙蕾一副落落寡欢的模样,知道两人心里不高兴。   当然了,无论哪个知名演员,沦落到拍宣传片的地步,都高兴不起来。   陈三江能够理解两人,他一个获得了国际荣誉的导演,跑来拍一个游戏宣传片,他也觉得有些委屈。   不过他是很严格的导演,见两人状态不对,便不急着拍摄,而是把两人叫到身边,好生开导了一番。   这时候,一家三口一脸喜气的来到了小流云寺。   婆婆一看到静娴师太,连忙走过来高兴的说:“师傅,我媳妇怀上了,我们是专门来给菩萨还愿的。上个月来寺里许愿求子,这个月就怀上了,菩萨这得太灵验了。”   静娴师太也是一喜,专门给这一家三口主持了还愿。婆婆带着儿子媳妇把寺里的神佛都拜了一遍,捐了香油钱,再次感谢了菩萨之后,这才欢欢喜喜的下了山。   林仙月又送了怀孕的中年妇女一枚聚灵符,微笑着看着三人下山。她相信随着村民们的口口相传,小流云寺的香火会越来越旺。   陈三江和两名演员见到这一幕,都有些不以为然。果然是越偏僻的地方,村里的愚夫愚妇就迷信。   然而过了有一会儿,又有一对父子跑来还愿,说是久病不愈的儿子来寺里拜了佛之后,居然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   林仙月也送了儿子一张聚灵符,身体虚弱外加厌食症而已,有灵气日夜滋润,自然会改善体质。   前面几批来还愿的人,朱元来和贝熙蕾还不当一回事,只觉山里人真是可笑又愚昧。然而当越来越多的人跑来小流云寺还愿时,朱元来和贝熙蕾便觉得不对劲了。   这个破旧的寺庙真的这么灵验吗?   两人不这么想还好,真这么想之后,突然发现寺里的空气格外清新自然。两人拍了一上午的戏,居然没有感觉丝毫疲惫,依然精力旺盛的仿佛刚睡了一个好觉。   再看寺里的佛像,虽然油漆都剥落了,有些佛像甚至还缺少了一部分。但古怪的是,他们看着佛像,竟觉佛像也在看着他们。   对着佛像看的越久,他们的烦躁的心竟然越空灵。   第二天,依旧有许多人跑来还愿。   村民们朴实,许愿一般都是家人平安、身体健康、孩子考试得高分之类的小愿望。一旦达到他们的心理期望,他们便觉得是菩萨显灵,纷纷跑来还愿,生怕菩萨怪罪他们不知感恩。   越来越多的山民们跑来还愿,也越来越多的山民们听说小流云寺灵验,纷纷跑来烧香拜佛求保佑。   如此一来,倒是耽误了陈三江的拍摄,本来打算三天拍完的,看样子要一周才能拍完。   看的久了,听的多了,陈三江小组的工作人员也纷纷烧香拜佛,各自在佛像面前许下愿望。   就连陈三江、朱元来和贝熙蕾,也悄悄的烧香拜佛捐香油钱,期望着自己能够在新的一年大吉大利,重新翻红。   按照惯例,林仙月也送了三人一张聚灵符,放在福袋里,让三人贴身戴着。   今天下午,林仙月正在做作业,忽然心神一动,停下了笔。   她感应到,一丝玄妙莫测的能量注入了她的体内,与她体内的灵力纠缠渗透,逐步融合。   林仙月大吃一惊,连忙盘膝入定,展开内视之术观察注入体内那股莫名的力量。   那是一抹淡金色的能量,只有一根头发丝大小,已经和体内的灵力融合了一大半。   林仙月看了半天,眼神里透出一丝古怪。   信仰之力,那一抹淡金色的能量,霍然就是信仰之力。   在修真界,佛家就是修炼信仰之力,借助信仰之力与天地灵力融合后形成的佛家独有的法力,施展出种种佛门大神通。   林仙月有些疑惑,她修炼的不是佛门的功法,哪里来的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极其难得,纯度比天地灵气高出了好几个档次,可以说是浓缩后的天地灵气。   别看注入林仙月体内的信仰之力只有一根头发丝大小,但足以抵得上林仙月苦修一个月的时间。   在这个灵气稀薄的世界,如果有信仰之力,林仙月的修炼速度无疑会加快许多,也顺利许多。   林仙月若有所思的走出经房,来到各个佛殿查看了半晌。最终确定了,信仰之力来自于寺里的佛像。   她在几座主要的佛殿佛像下放了一枚特制的聚灵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她赋予了佛像以“灵性”。   于是山民们拜佛像,等于也是在拜她。   这段时间不断有前来还愿的村民,他们的信仰之力融入佛像,而后又转给了林仙月。   原来如此,林仙月终于弄明白了哪里来的信仰之力。   她原本只是想替小流云寺的佛像开启一丝灵性,却没想到歪打正着,居然得了这番诺大的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然冉染小天使投的霸王票,感谢清风明月小天使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谢谢小天使们的鼓励,也谢谢大家的理解。   故事要慢慢的写,我也知道大家想看爽点和萌点,不过再好的故事总要有铺垫。我会尽量简化无关紧要的情节,也会尽快回到学校主线,嗯,很快的。 第六十八章   关于信仰之力, 林仙月了解的并不多。   在修真界时,获取和利用信仰之力修炼的修士,除了佛门, 一般就是魔门。   佛门的信仰之力讲究的是虔诚和施恩, 通过帮助凡人而获取声望, 让自己成为凡人心中的神。   这个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而真正能够成为他人心中神的佛门修士毕竟只是少数, 大多数佛门修士只是借用凡人对佛祖菩萨的信仰。   而魔门则不同, 信仰的核心是等价交换, 优点是快速方便。只要信徒给予足够的献祭, 修真界各大魔头都可以任你驱使,端的是好用又简单。   所以修炼魔门功法的修士,往往修为进展一日千里,但却往往活不了太久。   魔头们贪得无厌, 给多少献祭做多少事,给不出来就只能把魔徒自己献祭出去。很多时候还没等修真界正义的小伙伴出手, 魔徒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   林仙月觉得很奇怪, 她居然如此轻易的就获得了信仰之力。   或许是因为这个世界灵气太过稀薄的原因,又或者是因为真正能够接收信仰之力的修士太少, 导致信仰之力的获取反而变得容易。   林仙月没有想太多,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好事,说不定她此生有望能够筑基成功。   即便不能,也能大大的增强她的个人实力。   今天是陈三江在小流云寺拍摄的最后一天, 要拍摄一组最重要的镜头。   为此,陈三江还请求静娴师太将寺庙关闭半日,避免上山来拜佛的山民们影响拍戏。   男女主角在寺庙里大战反派, 眼看就要获得最终胜利,却被身后的朋友突然暗算。原来一直支持两人的朋友,才是最终的BOSS,寻得机会将男女主角一举击败。   正在万分危急的关头,一名仙姿出尘的少女从天而降,她身姿飘逸曼妙,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这名少女怀抱古琴,素手一弹,琴音一响,便将反派BOSS逼退。再一弹琴,妙音骤现,男女主角的伤势大幅减轻。   随后,男女主角一左一右的站在少女身边。   三人神色从容镇定,眼神坚毅不拔,面对寺外漫天遍野的反派小弟,却是战意十足,丝毫不退。至此,宣传片结束,留给玩家们无限的期待。   三人分别代表游戏中的三个职业,其中男主角代表了枪神,女主角代表剑仙,最后出现的少女则代表琴医。   可谁知拍摄却出现了意外,饰演琴医的是一个影视学院刚毕业的新人,约定了今天来小流云寺拍摄,结果却迟迟没有出现。   陈三江不停的打电话,对方的手机却一直关机。   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所有人都有些不耐烦。本来就差一组镜头就可以收工回家,却卡在这里。   最后,陈三江打给了自己的同学,也就是那名新人在影视学院的老师。老师又打电话给新人的同学朋友,最后才搞清楚状况。   原来新人接了一部戏的配角,正在影视城拍摄,不可能来陈三江的剧组。   简单的说,小新人违约了,放了陈三江的鸽子。   如果小新人早点说,陈三江还能找其他人来救急。然而此时此刻,他去哪里立刻找人过来救场?   朱元龙和贝熙蕾都有通告活动,今天必须拍完,不可能再在寺里逗留下去。   陈三江心急如焚,正不知该如何处理时,抬眼便见到路过的林仙月。   他眼神大亮。   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他眼前就有一尊大神,何必到处去求土地?   “仙月,你等等。”   陈三江连忙叫住她,以飞一般的速度冲了过去,紧紧的抓住她的衣袖,像是生怕她跑了。   林仙月站住,疑惑的看着他。   “帮个忙帮个忙,救场如救火啊!”   陈三江快速的将事情讲了一遍,请求她一定要帮忙饰演琴医。   朱元龙和贝熙蕾听到陈三江的话后,也一起劝说林仙月帮忙。两人实在不能耽搁了,不管今天能不能拍成,他们都必须下山赶通告。   长辈都在,林仙月倒不好自作主张,便告诉了蒋风兰和静娴师太。   “拍戏啊,可以啊,我没意见。”   蒋风兰很好说话,她是个爱热闹的性子,这些天没事就跑来看陈三江他们拍戏。听说剧组让林仙月客串一个角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在她心里,女儿可比电视里那些女明星漂亮多了,觉得导演选女儿客串,非常有眼光。   静娴师太不置可否,让林仙月自己决定。   林仙月考虑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反正戏份不多,就当拍了几组照片吧。   整个剧组都兴奋起来,相对于那名一直没出现的新人女演员,他们显然更熟悉林仙月。   林仙月经常给他们送热水,有时候也会给他们送来一些糕饼,还送给他们每人一枚福袋,剧组全体工作人员对她的感觉都很好。   服装师给林仙月换上琴医的衣服,又给她化了妆做了造型。仔细打量时,她被自己的作品惊艳到了。   只见林仙月一身白色纱织衣裙,纯净无暇又缥缈若仙。   她的长发又黑又亮又柔软,化妆师将她头顶的头发盘起,后面则顺直式的长发披发,分出两缕长发顺着耳背垂到胸前,显得甜美青春又仙气十足。   尤其是她的气质,本来就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换上琴医的造型,更是如同九天玄女落凡尘。   化妆师二话不说掏出手机,也不问林仙月是否愿意,对着林仙月就是一阵狂拍。   林仙月不解的问:“怎么了?”   化妆师叹息道:“仙月,你的扮相,是我这辈子最美的作品。我一定要拍照留念,我不敢保证以后自己的作品能够超越你的扮相。”   说完,她凑到林仙月面前,举起手机,和她来了一个合照。   化妆师拿过一把道具古琴,递到林仙月怀里,轻叹道:“走吧,不能只有我一个人惊艳。”   当林仙月捧着古琴走出化妆间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大家早就知道林仙月容貌出色气质如兰,美的自然清透,然而那只是林仙月“不修边幅”的时候。   此时换上琴女的妆容打扮,便如一块美玉经过雕琢之后,焕发出惊艳世人的光芒。   陈三江在心里暗叹不已,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这样的扮相,这样的气质,这样的容貌,却只能在一个游戏宣传片中客串一把。   林仙月饰演的琴女,基本谈不上演技,就是最后惊鸿一现,连台词都没有。剧组拍摄的很快,半个小时不到就搞定了。   蒋风兰和张婶一直在旁看的津津有味,听到完工时还觉得挺遗憾,深觉女儿的镜头太少了。   收工那一刻,全体人员欢呼一声,各自开始收拾器具,准备离开小流云寺。   陈三江特意感谢了静娴师太和林仙月,亲自用信封装了一笔钱放进了功德箱,作为这次在小流云寺拍摄的费用。   临行前,剧组工作人员都拜了佛烧了香。就连朱元龙和贝熙蕾下山前,也都特意抽时间在佛像前拜了拜,希望佛祖菩萨能够保佑他们新年大吉。   陈三江找到林仙月,让她给了一个银行卡号,到时候会给她转演员报酬。彼此又互换了联系方式,这才带着剧组下山。   剧组下山之后,村民们立刻开始了寺庙的修葺。材料早就已经运送到山上,要不是因为拍戏耽误了差不多一周,现在寺庙都差不多修葺完善了。   还有一周多的时间就是除夕,南山村几乎出动了所有的劳力,连村里好些妇女也跑来帮忙。毕竟多出一份劳力,就多得一份工钱,临到春节还能赚一笔钱贴补家用,村民们都很高兴。   紧赶慢赶,总算赶在除夕前两天将寺庙简单的修缮完毕。林仙月给村民们结了账,村民们自发的将材料垃圾清理干净,这才欢欢喜喜的下了山。   看着修缮过后的寺庙,静娴师太双手合十宣了一声佛号,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她拉着林仙月,给每一座佛殿上香,给佛前添上香油。   吃过晚饭之后,蒋风兰把林仙月单独叫进了屋子,神□□言又止。   “沐阳,你想不想跟妈妈回首都,回我们自己的家里过年?”   蒋风兰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道,她知道林仙月对静娴师太的感情极深,恐怕不会跟她去首都。但她依然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眼神期待的看着女儿。   林仙月愣了愣,抿了抿唇没有立刻回答。   深山古寺,灵气浓郁远超繁华的城市。再加上那一丝信仰之力,她这大半个月的修为进展很是顺利,越发的耳聪目明。   虽然蒋风兰一直没有告诉她,但她其实听到张婶一直在劝说蒋风兰回首都。   据说她那个还没有见过面的大哥,都快急疯了。如果蒋风兰再不回家,他准备亲自来G省接她回家。   蒋风兰也想回去,但她想带着林仙月一起回家,给丈夫和两个儿子一个大大的惊喜。   她要带着女儿回家,告诉所有的亲朋好友,她的女儿还活着,她把女儿找回来了。   可是……   在小流云寺这段时间,蒋风兰能够清晰的感觉到,林仙月已经开始认同她的身份,渐渐接受蒋风兰是她母亲这个事实。   然而,无论蒋风兰叫她多少声沐阳,她却从来都是以林仙月自居。   仙月,是静娴师太给她的取得名字,她也是静娴师太的孩子。   母女连心,蒋风兰尽管从来没有问过林仙月,但她就是知道林仙月的心思。   依然用林仙月这个名字,就是林仙月与静娴师太之间最大的牵绊。   如果她改名成了林沐阳,师傅不会有意见,可却一定会心里失落。   林仙月就是想用这个名字告诉师傅,她永远是她的孩子。   林仙月望着蒋风兰满含期待的眼神,第一次感觉左右为难。   她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师傅年纪大了,留她一个人在寺里我不放心,我要陪她在寺里过年。”   果然……   蒋风兰失望之余,也不觉得意外,她早就料到林仙月会这么说。   可是女儿在这里,她这个母亲的,又怎么舍得离开? 第六十九章   静娴师太知道了这件事, 把林仙月叫到禅室。   “回去看看吧。”   静娴师太轻声说道:“小流云寺就在这里,我也在这里,你陪着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 也不争在一时。你有空随时可以回来看我, 又何必执着于此刻?”   她看着林仙月, 微笑着将手里的佛珠递到林仙月手中。   “你的母亲找到你的那一刻,你就是有家的人了, 就不想回去看看你的父亲和你的哥哥吗?”   林仙月接过师傅手中的佛珠, 是一串很普通的菩提子串成的珠子。师傅日夜摩挲, 每一颗珠子都光滑浑圆, 纹路上竟隐约可见佛祖虚影。   “师傅,你也是我的亲人,最亲的人。”   林仙月抱着静娴师太,低声说道。淡淡的语气中, 却饱含浓烈真挚的情绪。   死过一次,穿越过一次, 林仙月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幻想父母亲人的小女孩儿。   这一世回来, 她对于家人,原本就没有任何期待。   她真正在乎的人永远都是将她抚养长大的师傅, 为了她熬夜自学教材的师傅, 怕她无法在社会立足而委屈自己原谅林长峰的师傅……   师傅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只想在除夕这个万家灯火阖家欢乐的日子里,陪在师傅身边。   让师傅身边不那么孤寂,让这座破旧的寺庙不那么冷清, 让师傅脸上多一丝笑容。   至于她的父亲和哥哥,她不在的十六年里,不也过的很好吗?   她在与不在, 又有什么区别?   倒是师傅很需要她的照顾,虽然这段时间经过她每天以灵力调理,师傅的身体已经大好。可她不希望自己下次再回来的时候,又看到师傅气息孱弱的躺在床上。   静娴师太拍着林仙月的手,林仙月是她养大的,朝夕相伴十六年,她能够敏锐的察觉到林仙月的所思所想。   她轻轻拍着林仙月的手,许久之后才低声说:“回去吧。”   林仙月到底还是决定跟随蒋风兰回首都,回她从来没有回过的家,见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亲人。   离开的前一晚,她和静娴师太睡在同一张床上,说了大半夜的话,后半夜才相继入睡。   第二天起床洗漱时,张婶已经做好了一桌素菜,而蒋风兰也收拾好了行礼。   四人安静的吃完饭,张婶麻利的收了碗筷去厨房清洗,将空间留给三人。   “师太,您的大恩大德我无以回报,从今以后你我就是亲姐妹,无分彼此。请您放心,仙月也永远是您的孩子,我向您保证。”   蒋风兰拉着静娴师太,含泪感激道。   林仙月握着师傅的手,昨晚该说的她都已经说完了,此刻只能反复的嘱咐师傅有事就让春娟打电话,她会立刻回来。   静娴师太将三人送到寺门前,看着三人下山,直到再也看不见林仙月的身影时,这才怅然若失的转身回寺。   她看着修葺过后的寺庙,耳边隐约传来林仙月一声声师傅的叫声,眼前似乎每一处都有林仙月的身影。   下山后到了南山村,林仙月先去找了大山和春娟,留下电话号码后,又留下五千块钱,让两人每隔几天便帮忙购买蔬菜瓜果和粮油米面送到寺里去。   春娟和大山一一答应。   张婶早就安排好了车辆,一辆私家车已经等在南山村里。司机将三人的行李放进后备箱,开车直接前往N市机场。   一夜过后,三人已经到达首都机场。   林轩接到蒋风兰的电话,早早的等在机场门口。蒋风兰三人刚从候机厅出来,他就立刻迎了上来。   “妈,我在这里。”   林轩相貌俊朗气质冷清,一身笔挺的西装,脚下的皮鞋锃光瓦亮。在人来人往的候机厅出口,很是引人注目。   “这位是……?”   林轩看到站在蒋风兰身边的林仙月,神色一愣,眼中闪过一道不着痕迹的讶异。   其实他第一眼就认出了林仙月,毕竟他还专门调查过她。   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女孩儿的相貌和母亲年轻时的照片极为相似,她站在母亲身边,任谁看了都会认为是一对亲母女。   蒋风兰露出极度幸福的笑容,牵着林仙月的手,叹息般说道:“小轩,她是沐阳,你的亲妹妹!”   饶是以林轩喜怒不形于色的城府,也忍不住大吃一惊。   他请人调查林仙月的资料后,心里也在怀疑林仙月会不会真是小妹。   为此他还请人继续调查林仙月和林长峰一家人更多的资料,必要的时候还准备想办法弄到林仙月的毛囊或者血液,测一下DNA。   林轩是一个极度理性冷静的人,讲究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绝对的事实,这一点他和父亲林未染的性格极为相似。   他最讨厌的词汇就是“好像、可能、差不多、或许、有可能……”,他的员工要是敢说出以上词汇,他会立刻辞退。   林轩学的是金融,做的也是金融,要的就是数据绝对精确准确,没有丝毫模糊。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如果怀疑就去求证,没有经过证明的就是假的。   林安的性格则和母亲蒋风兰相似,两人都是感性占据上风。很多时候只要想了就去做,只需要一个理由,不需要什么证据。   当初林安看到林仙月的照片,觉得和母亲年轻时的照片相似,就能贸然的连夜搭机去C市看林仙月。   结果他发现张维之对林仙月大献殷勤,而自己没有任何干涉林仙月的理由,心里很不爽很憋屈,第二天又匆匆的走了。   而蒋风兰在旅馆里一见到林仙月,就敢怀疑林仙月是她女儿,哪怕她十六年前亲眼看到“女儿”下葬。   对于还是陌生人的林仙月,她就敢让林轩去查林仙月的资料,然后又想方设法的去小流云寺找林仙月。   “真的?她真是小妹?”   林轩的视线如有实质般落在林仙月脸上,眼神中有审视有怀疑有激动有兴奋,非常的复杂。   “妈,你确定吗?”   蒋风兰语气骄傲,紧紧的拉着林仙月的手:“我自己的女儿,我会认错吗?而且,沐阳有护符的,跟你和小安的一模一样。”   林仙月一直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心里有些疑惑,这个人她觉得很眼熟。   片刻后她终于想起来了,期末考试结束那天在失意港湾咖啡厅,来了一个年轻男人,和这个男人长得很像。   只不过两人的气质截然不同,她一时竟然没有想起来。   林轩从脖子里抽出一块护符,递到林仙月面前,上面有两个古篆:麒麟。   林仙月知道他的意思,也从脖子里抽出贴身戴着的护符,展现在他面前。   “仙月,真的是小妹。”   林轩再无怀疑,他要的证据已经足够了。长得和母亲那般相像,又有护符为证,除了小妹之外,世上绝无第二个人。   他紧紧抱住林仙月,好一会儿才说道:“小妹,我是大哥,欢迎回家。”   蒋风兰拉开他,不满道:“你那么用力干嘛?把沐阳抱坏了我打不死你!我们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沐阳累了,快送我们回家。”   林轩开车,林仙月看着窗外,好奇的打量着首都的繁华。   这里远比C市还要繁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放眼全是车水马龙。喧嚣的城市里空气异常浑浊,路人行色匆匆。   临近春节,节日的气氛反倒不如南山村浓烈。   她不禁皱了皱眉,这里的空气太浑浊,她几乎感应不到天地灵气。   林家在首都的房子是一座改造后的四合院,地处寸土寸金的二环和三环之间,交通便利,环境较为清幽。   林轩将车停在院子旁的车库,蒋风兰已经拉着林仙月下车走进屋子。   他笑了笑,和张婶一起把行礼拿回家里。   “沐阳,这是你的房间。”   蒋风兰带着林仙月参观了一遍四合院,最后停在屋子正西的一间房门前,有些感叹的说道。   “我的房间?”   蒋风兰推开门,低声道:“是啊,你的房间,一直都是你的房间。”   房间面积很宽,足有三四十平米,里面有衣柜有书桌,还有一张圆形的大床。   看得出来房间经常有人打扫,干净整洁,几乎看不到一丝灰尘。   奇怪的是衣柜里满满当当全是女生各类大大小小的衣服,下边的柜子里也是一双双大小不同的女式鞋子,什么样式都有。   窗台前的化妆桌上的花瓶里插着新鲜的腊梅,挂着碧绿的吊篮。书桌上搁着一台似乎从未用过的电脑和一个可爱的台灯,圆形吊顶挂着一盏水晶吊灯。   小阳台上铺着乳白色的榻榻米,上面有七八个大大小小的布娃娃。   看摆设和布置,这房间感觉是一直有人住的,但又从来没有人住过的痕迹。   蒋风兰看着房间里的一切摆设,突然泪如雨下,朝林仙月哭道:“这房间我布置了十年,也闲置了十年,今天终于等来了它的主人。沐阳,你知不知道妈妈有多想你?”   “你知不知道妈妈看到空荡荡的房间,心里有多难过?我每年都给你买新衣服和鞋子,可是却没有人穿它们。”   “我在家里的时候每天都会打扫这间房间,就好像你一直住在里面一样。给你换时新的花,每个季度给你换不同的窗帘。想着你长大了,又给你买了好多化妆品,可是从来没有人用过……”   林仙月沉默,看着泪流满面的蒋风兰,心湖中荡起阵阵涟漪,一股股暖流在心底化开。   原来除了师傅之外,她一直有人惦记着。   她也像最普通的小女孩儿一样,有妈妈照顾着,给她买衣服鞋子,给她布置房间,给她准备一切女孩子需要的东西……   林仙月握住蒋风兰的手,泪盈于睫,脸上挂着最纯真的笑:“妈,谢谢你给我布置的房间,我很喜欢。”   蒋风兰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林轩站在房门口,眼眶通红。   他轻轻带上门,走到院子里给林未染打电话:“爸,小妹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谢谢小天使们的鼓励,也谢谢小天使们的宽容。   都说JJ的读者是世上最可爱的小天使,果然名不虚传。   定一个小目标,从明天起,砍柴喂猪,跑步锻炼;面朝书桌,天天码字……吧? 第七十章   林未染是军需部部长兼政治委员, 工作十分忙碌,难得休闲。平日基本都待在部队,除了逢年过节和休假之外, 一年四季都不在家。   接到儿子电话后, 问清楚了事情经过, 林未染连行礼都没收拾,直接回了首都。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当年女儿出事, 外表坚强的他, 在没人的时候不知道落了多少次泪。   妻子对他的怨念他知道, 他又何尝不怨自己呢?   这十几年来,每次看到老战友们的女儿,他就仍不住想起自己那刚出生就逝去的女儿,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林未染到家的时候, 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左右,看着长相酷似蒋风兰年轻时的林仙月, 林未染的眼眶霎时变得通红。   女儿, 他的。   林仙月也在打量面前这位一身戎装的铁血军人,他脸上风霜之色甚重, 眉眼坚毅坚定。   林仙月长得像蒋风兰, 林轩和林安则继承了林未染的基因,父子三人长得很像。   看过家里的照片,她已经知道当初出现在失意港湾咖啡厅的男人,就是她的二哥林安。   “沐阳, 我是爸爸。”   林未染双手在衣裳搓了搓,却不敢上前去碰她,只敢小心翼翼的看着她, 像怕吓到她似的柔声说道。   “你好,爸爸。”   相比林未染的激动不安,林仙月的表情语气就平淡多了。   经过林长峰这位“父亲”的熏陶,林仙月对于初次见面的林未染,实在无法立刻生出“浓烈”的感情。   林未染愣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的望向身边也红着眼睛的蒋风兰,他能感觉到女儿对他的疏离,向蒋风兰求助。   蒋风兰却丝毫没有帮他的意思,她对他怨念极深。在她心里,女儿对他不亲,这才是正常的。   林未染平日里在部队兼职政治委员,说教辅导那都是一把好手。可面对凭空出现的娇滴滴的女儿,他只觉心中千言万语,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风兰,咱们的女儿。”   林未染毕竟是做过多年政治工作的人,立刻就找到了突破口,试图转移目标,从蒋风兰身上取得进展。   他也知道,自己对于林仙月来说,就是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谁跟你是咱?”   蒋风兰一点面子都没给他,霸道把林仙月拉在自己身后:“林未染,这是我女儿,我自己的女儿,跟你没关系。”   林未染舔着脸笑着说:“看你说的,没我你也生不出来啊,军功章也有我一半不是?”   蒋风兰脸一红,大怒道:“在女儿面前胡说什么,给我滚去洗漱,换身衣服吃饭了。”   林未染笑呵呵的去了洗漱间。   蒋风兰去给林未染找换洗衣服,林轩在林仙月面前坐下。   “小妹,爸大半辈子都在部队里,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感情。当年你丢了,他一直很自责,只是从来没有在人前表现出来。慢慢来,你会发现他是一个好爸爸。”   林仙月点点头,她不是不接受林未染,否则她也不会叫那声“爸”。   她不是矫揉做作的性子,既然来了首都,她就已经接受了自己的身份,接受了自己的亲人。   只是,她真的没有那么快进入角色。   “二弟还有半个小时到,他在电话里说,他已经和你见过了?”   林仙月点头道:“嗯,他来过C市,在我打工的咖啡店坐了一会儿。”   林轩摇摇头:“这小子……”   蒋风兰把林未染的换洗衣服拿到浴室,林未染正在脱衣服准备洗澡。   “老婆,女儿好像还没接受我,她对我的态度好客气,我心里难受。”   蒋风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你知足吧,她见面就叫了你一声‘爸’,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她越想越觉得吃亏,愤愤的说:“我在山里陪了她大半个月,小心的哄着宠着,她才终于叫了我一声‘妈’。你什么都没做,沾着我的光就得了这么大一个女儿,你还委屈了?”   “真的?”林未染顿时喜笑颜开。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幸福。   听了蒋风兰讲完了找到女儿的整个过程,林未染长叹一声:“还是母女连心,要不是你这些年一直都没有放弃沐阳,我们现在……”   他话锋一转,又得意的笑说:“所以说到底是我林未染的女儿,虽说是第一次见,可一见面就叫我‘爸’,这叫什么?这就叫亲爹。不是有句老话,女儿和爹亲,儿子和娘亲,老话不是没有道理的。”蒋风兰听的眼冒火光,可惜林未染已经脱光了走进淋浴室,压根没注意到她的眼神。   等林未染开始冲洗后,蒋风兰把换洗衣服连同他脱下来的衣服一块又抱走了。   林未染这个澡洗了很久,久到连林安到家都和林仙月聊了好一会儿了,仍然不见他从浴室出来。   母子三人和林仙月坐在饭桌上,一边说着话,一边等着林未染吃饭。   林轩觉得有些不对,父亲是军人,洗澡都是战斗澡,快的很,从来没有超过十分钟。   这次都快一个小时了,怎么还在洗?   他几次起身想要去浴室看看,都被蒋风兰阻止了。   林安笑嘻嘻的朝林轩说道:“哥你就别管爸了,可能太久没洗澡,这次准备洗干净点。”   林轩瞪了林安一眼,倒也没再坚持去浴室。他又不傻,看蒋风兰的样子,就知道其中必有隐情。   他一个做儿子的,当然不好插手父母的私事,只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林安委屈巴巴的看着林仙月,难过的说:“小妹,上次我大老远坐飞机去看你,可你却对我爱答不理。小妹,我心好痛,碎了都。”   林仙月:“……”   她弱弱的解释道:“当时我不知道你是我二哥,你也没说啊。”   林安哽咽道:“我要吃一点花甲,你那个老板还不给我吃。我饿着肚子看着你们吃,你们也看得下去?”   林仙月:“……”   提到张维之,蒋风兰和林轩都来了兴趣。   尤其是林轩,他这段时间让人把林仙月在C市的生活轨迹调查的很清楚,这个张维之更是频频出现在调查资料中。   “你现在已经有家了,过年之后我给你重新上户口,不需要挂在他林长峰的名下。C市你也不用去了,我会把你的学籍转到首都人大附属中学。”   林轩说道,他已经替林仙月安排好了。   林仙月愣了一下,摇头道:“不用麻烦了,我想在一中读完高中。”   林轩顿时皱起了眉头,眯着眼睛看着她。   已经和家人相认,却不愿意回首都读书,是为了什么?   他知道林长峰一家人对林仙月并不好,她自然不可能是舍不得林长峰一家人。   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了,就是那个叫张维之的小子!   难道小妹真的喜欢那个张维之?以至于舍不得离开C市?   这怎么可以,他绝对不会同意!   蒋风兰和林安心里也是一样的猜测,刚才欢快的气氛,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沐阳,能说说原因吗?”蒋风兰柔声问道。   “我的班主任和数学老师对我很好,我答应过赵老师明年参加CMO,我想替他拿个冠军回来。另外,我在那边有些小朋友要照顾,我走了怕他们被人欺负。”   林轩说道:“在人大附属中学,教学质量更好,也可以参加CMO。而且在首都,我们一家人团聚不好吗?”   林仙月轻声说:“人无信不立,我答应过的事,一定要做到。”   “你……”   “好,这件事以后再商量,我去看看你爸怎么还不出来?洗个澡,非把自己的皮搓掉几层吗?”   蒋风兰眼看林轩眉头一竖,连忙出声打断。   她对自己这个大儿子的性格知之甚深,很有点强势和霸道。但她和林仙月朝夕相处了大半个月,同样知道林仙月的性子有些固执。   她可不想把刚刚认回来的女儿,又逼回小流云寺。   临走前蒋风兰给林轩递了一个眼神,意思是让他闭嘴,有什么事她会和林仙月说。   林轩点点头,没有再说。   但他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可能让林仙月继续留在C市。   林安笑眯眯的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盒子,递到林仙月面前:“小妹,看看哥给你带的礼物喜不喜欢?”   林仙月打开盒子一看,里面竟然是五个陶偶。穿着军装的是爸爸,套着围裙的是妈妈,还有两个小男孩儿牵着一个小女孩儿。   看得出来,这五个陶偶制造手法很粗糙,但胜在造型可爱,画风欢快,一看就是幸福的一家人。   “我自己亲手烧制的,送给你。我们是一家人,永远都是。”   林仙月看着面前的陶偶,爸爸妈妈和两个哥哥把小女孩儿围在中间。无论是谁见了,都会感觉到陶偶小女孩儿的幸福。   林轩看了一眼,把已经拿出来的礼物,又悄悄的收了回去。   林安看到了,连忙说:“大哥,礼物都拿出来了,干嘛又收回去?拿出来,快拿出来。”   林轩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见林仙月也看过来,也不好把礼物收回去,索性递到她面前。   一个小巧单薄的真皮盒子,盒子上面还有一块薄薄的金片,金片上是某银行的标志。   林仙月打开一眼,里面躺着一张银行信用卡。   林轩神色淡淡的说:“把卡收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随便刷。”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sayurisai小可爱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认亲情节差不多结束了,下一章小维子就出来了啊,大家别急。 第七十一章   态度是霸气的, 语调是淡然的,神色更是“不值一提”。   林安都惊了,瞪大一双春桃杏眼:“国行顶级白金卡, 卧槽, 哥, 我的呢?”   毫无疑问的说,有了这张国行顶级白金卡, 林仙月完全可以一卡走遍世界, 两百万以下的额度随便刷, 并且享受各种医疗休闲总统级的待遇。   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这是身份的象征。   林轩瞟了他一眼,嘴角一翘:“呵呵。”   林安:“……”   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弟弟和妹妹的差距,就这么大吗?   林仙月想要拒绝,不过看林轩那副霸道总裁的模样, 估计拒绝的话会让他很生气,想了想还是收下了卡片。   大不了她不用就是了。   “谢谢大哥。”   林轩见状, 脸上果然露出一丝微笑, 对林仙月没有拒绝的态度很满意。   ……   作为华夏人,大年三十除夕夜绝对是国人心中最重要的节日。   林仙月的到来, 让林家多出了许多欢声笑语, 也增添了许多幸福的味道。   张婶和刘婶准备了丰盛的年夜饭,蒋风兰带着林仙月亲自包了一大笼的饺子。   一家人欢声笑语的吃饭聊天守岁,客厅的电视里放着春节联欢晚会。蒋风兰拉着林仙月,眼里看着林轩林安兄弟俩, 眼里全是满足。   唯一可惜的是,首都五环内禁止放烟火。即便要放,也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 不免少了许多节日气氛。   午夜十二点,整个首都突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在默默的倒数,钟声响起那一刻,巨大的欢呼声充斥在城市每一个角落。   “孩子们,新年快乐!”   蒋风兰和林未染给三个孩子发了红包,林轩又给林安和林仙月发了红包,林安又给林仙月发了红包。   林仙月手里捧着一堆红包,心里感慨万千。   两世为人,她还是第一次收到红包。   在小流云寺时,师傅过春节的时候会给她准备糖果,而在修真界的时候,修士根本不在乎任何节日。   家人互道平安,林仙月的手机也收到了许多祝福短信。   林仙月一一回复,又给柳老师和赵老师发了短信,祝他们新年快乐。回到房间,林仙月先给师傅打电话,不出意外的依然是不在服务区。   南山村信号就不好,更何况孤云峰太高太偏,信号覆盖不了。   林仙月看着手机里为数不多的联系人,手指落在通讯录上老板两个字上。   张维之去了非洲之后,两人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联系了。   她在小流云寺没有信号,张维之在非洲信号也是极差。两人彼此互相打电话的时候,都是无法接通。   “老板,新年快乐,大吉大利!”   林仙月给张维之发了一条短信,等他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就能收到。   然而意外的是,短信刚发出去,她的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张维之打来的。   她接了起来,心情莫名的变得欢喜,连语气都轻快起来:“咦,你那边有信号啦?”   谁知张维之在电话那头也是同样的一句话:“咦,你那边有信号啦?”   两人沉默了片刻,林仙月笑道:“我现在不在山上,在首都。”   张维之沉默了片刻,说道:“好巧,我也是。”   “你回国了?”林仙月诧异的问道。   “嗯,两天前到的首都。你呢?”   “我昨天到的。”   两人沉默了片刻,再次异口同声的问道:“你在哪里?”   林仙月说道:“我等下给你发个定位,我刚来首都,也不知道这里的具体地址是什么。你呢,你在哪里?和家里人在一起吗?”   “好。”   张维之应了一声,却没有说他在哪里。   林仙月也没有问,张维之的爸妈虽然都在首都,不过两人已经离婚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在谁家里。   她知道张维之别扭的性子,可能不好意思说。   “林仙月。”   张维之突然叫她的名字,连名带姓,似乎有很重要的话要说。   “嗯,我在。”   “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你愿意听吗?”   张维之的声音有些疲惫,也有些沉重,似乎经历了很多事情。   林仙月并不觉得意外,她早就算出张维之命中有一劫,所以才给他专门炼制了一枚金刚护身符。   张维之给她打来电话,证明他这一劫已经成功渡过,今后无灾无难,无病无痛。   “你是老板,你愿意说的话,我也不敢不听呀。”   林仙月难得的用轻松的语气开了小玩笑:“不听的话,你会扣我工资吗?”   张维之顿了一下,恶狠狠的说道:“当然会,双倍扣。”   林仙月笑。   过了一会儿,她说道:“这个寒假发生了很多事,我也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那好,我们约个时间,你什么时候有空?”张维之说。   林仙月想到蒋风兰给她说过,春节要去亲朋好友家拜年,估计正月间白天都不会有空。   她想了想,说道:“你选时间吧,不过最好定在晚上,十一点过后。”   张维之皱了皱眉:“这么晚?”   “白天可能没空。”   张维之没有多问,催促林仙月去睡觉。   蒋风兰早已经挨个打电话,将女儿寻回来的消息告知了所有亲朋好友,收获了一大堆感叹和恭喜。   比较遗憾的是,亲朋好友大多都不在首都,蒋风兰不得不熄了带着女儿出去炫耀的心思。   林家所在的小区,是由一条旧胡同改造而成,周围的邻居几乎都是军队领导或是退休的部门首脑。   这地面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房子,没有相应的身份地位,根本没有购买的资格。   大年初一一大早,林未染和蒋风兰带着两儿一女挨个给住在周围的老战友老领导拜年。一圈下来,林仙月又得了一叠大红包。   她的身世离奇曲折,很是感动了一群家庭主妇。   女人大多感性,尤其是有钱的女人,往往特别感性。各家的主妇陪着蒋风兰掉了好一会儿眼泪,又说了好一阵恭喜的话,无一例外的都给林仙月送了一些见面礼。   玉镯、戒指、项链、生肖吉祥金片等等小玩意儿,价值相当不菲。   林仙月本不打算要,但见蒋风兰朝她微微点头,便道谢收下了。   能在大年初一来拜年,当然都是通家之谊,拒绝对方的见面礼,反而是生分了。   下午是别人来给林未染一家拜年,大多都是老战友带着子侄辈过来,要么就是林长峰的知交好友。   林仙月免不了又被蒋风兰拉出来,把她介绍给别人的同时,也是让她认一下客人。   林少将十六年前死去的女儿回来了,这个新闻早就在圈子里发酵流传。原来还不敢确定消息是否属实,但今天见到了真人,所有人都相信了。   自然大家都是一番恭喜,拉着林仙月夸了好一会儿,又陪着掉泪说孩子这些年委屈了。   一天下来,饶是林仙月有修为在身,也觉得十分疲惫。   果然,人际交往最是劳心劳力。   张维之初四晚上打电话过来,问她晚上是否方便出来。   这几天走亲访友,林未染和蒋风兰都有些疲惫,晚上十点已经就寝休息。林轩是一个工作狂,初三就去了公司,这几天都不会回来。   至于林安,早被他以前的朋友拉了出去,一般第二天早上才会回家。   林仙月说道:“方便。”   张维之听了,语气明显一松,轻声道:“那我给你发一个定位,和你住的地方很近,你慢慢过来,我等你。”   “好。”   林仙月挂掉电话后,看了一眼房间里打开的窗户,直接从窗户跳了出去。   到了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约莫半小时后,便来到了和张维之约定的地点——后海。   已经临近夜里十一点,但后海依然热闹如昼行人如织。   有句话说,夜里的后海才是真正的后海,气氛微凉而浪漫。什刹海灯光涌动,两岸酒吧招牌霓虹闪烁,映照着年轻的男男女女肆意张扬的脸。   林仙月是在银锭桥下的车,抬头便见到张维之站在桥头。   他穿着一件卡其色的长风衣,本是寸头的头发也长长了许多,在夜风的吹拂下,倒显得洒脱不拘。   银锭桥上有许多三两结伴的游人,彼此洋溢着笑脸。   张维之一个人站在那里,目光幽幽的注视着脚下湖面飘过的游船,和周围欢声笑语的游人有种莫名的疏离。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林仙月看到张维之那一刻,张维之似有感应,也扭头看向她。   迷离朦胧的夜色下,炫目斑驳的彩灯中,他的眼神亮如星子。   他等的女孩儿,穿着一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下摆如同泡泡裙般的设计。收紧的腰部,越发显得她的腰肢不盈一握,苗条可人。   她就站在湖边,身后是绚丽多彩的灯光。漫天的火树银花下,如同误入凡间的仙子,脚步轻盈如舞,朝他一步一步走来。   张维之听到自己的心跳,剧烈而急促,仿佛要从胸膛中跳出来一般。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林仙月走到张维之面前,却见他脸颊消瘦,神色有几分病容。这一劫,看来他过的并不容易。   “老板……”   林仙月刚刚叫出口,便被张维之一把涌入怀中,紧紧的抱住。   “仙月,我想你了。”   林仙月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轻声呢喃:“很想很想……”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不要再纠结DNA了,我要是写那么清楚,大家又要说我在水字数。   咱们不是说好了,无关紧要又必须写的情节就略写,尽快回到学霸这条主线上吗?   真要写的话,我这两三章的内容,完全可以写个十七八章呢。   但亲们不爱看,我只能忍痛割爱放弃了许多有趣而又波折的情节,一笔带过……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第七十二章   看着相拥的少男少女, 周围的游客向两人投过一抹善意的目光,安静的从两人身边走过。   然而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吃店里,却有两双眼睛诧异的盯着这一幕。   “小桃, 要打电话给茜翎姐吗?”一个头发挑染了一缕紫色的女孩儿问同伴。   她的同伴穿着一件红色羽绒服, 脖子上挂着蓝牙耳机, 闻言犹豫了一下说:“尹筠,还是不要了吧。要是茜翎姐知道了, 会难过的。”   两人今晚结伴到后海吃宵夜, 谁料想竟然看到了本该在医院静养的张维之。见他站在银锭桥像是在等人, 两人还以为他等的是袁茜翎。   他们两个在医院天天见, 却偷溜出医院跑到后海约会。   尹筠和王欣桃觉得好笑,也不出声招呼张维之,打算等袁茜翎来了,偷拍两人的照片打趣两人。   谁知……   尹筠把筷子一放, 怒道:“那我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岂不是便宜了他张维之,他倒是左拥右抱风流潇洒, 有想过茜翎姐的感受吗?”   她越说越愤愤不平, 声调都高了起来:“这段时间他住院,是茜翎姐日夜在医院照顾他, 人都瘦了一圈。可你看他, 才刚刚好那么一点,居然就巴巴的遛出医院来勾搭新欢,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王欣桃连忙示意她小声一些,不要引起周围食客的注意。   她这个人平时就没有什么主意, 从小就跟在伙伴儿们身后,大家做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此时听尹筠说的有道理,王欣桃也为茜翎姐感到气愤, 便点了点头。   尹筠掏出手机,对着张维之和林仙月照了一张照片,然后传给了袁茜翎。   袁茜翎把刚熬好的鸡汤装进保温盒,打算拎着保温盒去医院。   虽然张维之说过让她晚上不用去医院,但袁茜翎还是准备亲自给他送鸡汤。有一句话说的好,想要得到男人的心,就要先喂饱男人的胃。   李淑娟收拾妥当也准备出门,她和姐妹们约好了先去唱歌,然后通宵打麻将。   见到袁茜翎拎着保温盒,微笑道:“茜茜给小维子送鸡汤啊,要不要妈送你去医院?”   袁茜翎看她的打扮就知道她要出去通宵玩,心里有些不高兴,摇头道:“算了,我自己打车就去行,妈你自己去玩吧。”   “那成,你自己小心点。小维子那里你多用点心,这女追男隔层纱,我就不信我那么漂亮的女儿,套不住这小子。要是你以后和小维子真成了,你张叔叔和齐阿姨的万贯家财,可都是你的了。”李淑娟笑道。   袁茜翎闻言,又羞又怒:“妈,你胡说什么。”   李淑娟哈哈笑道:“好好好,我胡说行了吧,我先走了啊。”   袁茜翎看着李淑娟出门后,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要不是爸妈离婚后,家里条件越来越差,她又何至于要低三下四的跑去讨好张维之。   袁茜翎从小到大都是被人捧着长大的,在小伙伴们中是当之无愧的小公主,养成了心高气傲的性子,何曾有过做小伏低的讨好别人?   她感觉到羞辱,更有种人穷志短的悲哀。   更让袁茜翎愤怒的是,张维之居然不领情,好像她巴巴的跑去巴结他似的。   当初明明暗恋她那么久,现在却给她甩脸色,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不知道那都是本小姐玩剩下的吗?   袁茜翎在心里腹诽了一阵,穿上鞋子准备出门。   电话响了,她点开一看,便见到尹筠发给她的照片。   “砰!”   保温盒落在地上,鸡汤撒了一地。   ……   “老板,两碗馄饨。”   “好咧,稍等。”   张维之带着林仙月走进一条胡同,在一个小吃店坐了下来。   不一会儿,老板就端上来两碗馄饨。   “这家馄饨好吃,你尝尝。”   林仙月吃了一个,又喝了一口汤,点点头说:“是挺好吃。”   张维之笑了起来,自己也低头开吃。   林仙月朝他看了一眼:“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以前来过吗?”   “我上小学时,有几个寒暑假是在首都度过的。初一还在首都的中学读了一期,后来还是回了C市一中继续读初中。”   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寒暑假还是会回首都。”   林仙月“哦”了一声,她倒不觉得奇怪,毕竟张维之的爸妈都在首都工作生活,他在首都过寒暑假很正常。   “你是不是生病了,我感觉你瘦了很多,脸色也很憔悴。”   听到她的话,张维之脑海中闪过小女孩儿被爆头时那血腥的一幕,耳边似乎又听到阵阵枪声。   他手里的勺子落入了碗里,溅起了几点汤水。   林仙月抬起头,便见张维之脸色一瞬间变得雪白,眼中闪过一抹深沉的伤痛和恐惧。   她诧异的挑了挑眉。   张维之深深的吸了口气,勉强压下了心头万千沸腾的情绪,捡起勺子,舀起一个馄饨塞进嘴里,慢慢的咀嚼。   “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你了。”   过了许久,张维之低沉的声音响起。   林仙月抬眼看向他,他的脸在馄饨碗浮起的热气中有些缥缈,神色看不清楚。   张维之从脖子里抽出一块紫檀乌木护符,正是林仙月在他出国时给他的护身符。   这块质地坚硬的护身符,上面布满了裂纹,中间有一个明显的凹陷。看得出来,护身符本来是碎掉的,却被人拼好碎块,然后用透明胶缠了起来。   “要不是你给我的护身符,我现在已经死了。”   张维之缓缓的说起他在非洲的经历,说起那边的风景那边的人,那边的热情和混乱。   在那块地方,生命是最宝贵的,同时也是最廉价的。   经过非洲一行,他才真正觉得活着是有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只有活着,才有无限的希望。只有活着,才能见到自己想见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林仙月默默的听完,并没有开口。   张维之只需要一个倾听者,并不需要她提供什么意见和看法。   看上去嚣张跋扈的张维之,其实少年老成的很,远比她见过的好多成年人更加成熟,也更懂得生活。   林仙月知道张维之的性子,这些话他一定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一直憋在心里,压抑在心里。   亲眼看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鲜血溅射了自己一脸。那种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   更何况,张维之还与死神擦身而过。   子弹打在他身上的时候,那种深深的恐惧和绝望,给了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太大的心里冲击。   张维之一共中了两枪,一枪是在心口,被林仙月给他的护身符挡住了,只撞断了他两根肋骨。   还有一枪在腹部,这里没有护身符替他挡子弹。按理说这种子弹会在打中目标后爆炸,中弹的人往往前面是一个弹孔,后面却是碗大的洞。   然而奇怪的是,张维之腹部只有三块散碎的弹片。   仿佛那颗子弹在击中他身体之前,就已经撞上了什么东西而爆炸。而大量的散碎弹片被无形的东西阻挡,只有三块弹片钻进了他体内。   林仙月当然知道,那是金刚护身符的无形护盾阻挡了两颗子弹。   张维之中弹后,齐瘦虎先把他送到当地医院抢救止血。   当地医院水平有限,只能给张维之止住血,取出了两块弹片。然而有一块弹片却深入盆骨深处,临近大动脉和脊柱神经,医生不敢给他动手术。   齐瘦虎连忙联系了张维之的爸妈,以最快的速度把张维之送到华夏首都医院,这才成功的取出了那块危险至极的弹片。   这段时间,张维之一直住在医院养伤。今天自觉身体可以走动了,便忍不住遛出医院,约林仙月在后海见面。   他早就想见她,一直都想。   可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才一直忍耐到今天。   “你呢?你为什么过年会在首都?”   张维之说完了自己的事,转头问林仙月。   两人已经从小吃店离开,此时漫步在河堤,岸旁的青青垂柳随着夜风摇摆,微凉又惬意。   “张维之,我找到我爸妈了。”   林仙月语气很是感慨,她曾经极度渴望父母亲人,然而现实对她如此残忍。可等她不在意父母亲人的时候,她的亲人却又出现了,给了她曾经极度渴望的关爱。   张维之闻言一惊:“怎么回事?”   林仙月转过身,看着张维之。   她的眸子里倒映着河岸上的万千灯火,仿佛瞳孔中藏了银河,如星云般徐徐旋转,吸人魂魄。   “我说,我有家了。”   “维哥?”   一声惊呼从两人身后传来,张维之回身,便见到七八个相熟的少男少女。   他一愣:“猴子,小艾,是你们?”   “嗨,真是维哥啊,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你不是应该在医院吗,为什么跑来后海?”   猴子的本名叫侯亮,他旁边的男生叫艾嘉,两人身后还有一个男孩和四个女孩儿。   袁茜翎站在最中间的位置,其他人自觉的站在她身边,仿佛众星捧月。   “茜翎姐,你说维哥在医院养伤,还不许我们打电话叫他出来玩。早知道他会从医院偷跑出来,还不如我们打电话约他出来呢。”   艾嘉转过头,朝袁茜翎告状。   袁茜翎没有理会艾嘉,目光自始至终注视着张维之,眼神里全是担忧和关心,还有一丝淡淡的埋怨。   她的眼睛大而明亮,仿佛会说话一般,任谁都能看得出她眼神里饱含的情义——我的心里眼里全是你。   也不知道这一群人是有意还是无意,所有人都没有看张维之旁边的林仙月一眼,连一丝眼风都没有给她。   袁茜翎的相貌自然是极好的,更何况特意打扮过一番。   灰色宽松毛衣搭配长款包臀长裙,厚厚的条纹围巾,波浪长发披肩,既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又有一抹特有的少女清纯。   她看着张维之,笑容温柔,语气亲近:“维之,你怎么偷跑出来了?不听话的孩子不乖哦。”   “哦~~~~不乖哦~~~~”   周围的小伙伴们拖长了声音,发出暧昧又善意的笑声。   张维之皱起了眉头,悄悄用眼角的余光瞄向身旁的林仙月。 第七十三章   林仙月脸上毫无反应, 至少张维之看不出来她的脸色有任何变化。   张维之心里有些恼火,但又不好向他们发火,脸色沉了下来。   袁茜翎目光一转, 视线终于在林仙月身上一瞬而过, 看着张维之眨了眨眼睛:“维之, 这位是谁呀?”   “我朋友。”   张维之淡淡的说道,并没有向他们介绍林仙月的意思。   袁茜翎走上前, 其他人跟在她身后。   “你好, 我叫袁茜翎。”   袁茜翎微微一笑, 神色大方的伸出手。   “你也好, 我叫林仙月。”   林仙月看着递过来的手,也笑了笑,伸手和她握了握。   隔得近了,袁茜翎才看清林仙月的长相。   这女孩儿的美让她有片刻的恍惚, 远比她想象中更加出色。   在灯火阑珊的夜色下,在波光粼粼的湖畔旁, 她静静的站在那里, 安静又美好,宛如古代山水画卷中的仙子, 遗世而独立。   不知为何, 袁茜翎在林仙月幽深若清潭的注视下,竟有些自惭形秽的感觉。   “林仙月?这名字有些耳熟啊,好像在哪里听过?”   说话的是那个一直没说话的男生,带着一副厚厚的圆框眼镜。他叫石志, 外号石头,算是这群人中难得一见的学霸。   “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前段时间在网上很火的林仙月, 得了兰亭杯唯一金奖的那个高一学生。”   他这么一说,其他人顿时也认出了林仙月,看向林仙月的眼神满是惊讶。   难怪和维哥认识,都是C市一中,又都是高一学生,也许两人真的只是同学关系。   “哟,名人啊,你比照片上更漂亮,刚才我们都没认出来。”   猴子笑着对张维之说:“维哥,你这就不够意思了,你有一个书法家同学也不给我们说说,我也求一副字啊。没准儿几十年后,我就发达了。”   张维之没好气的说:“一百万一幅字,你给钱的话现在就给写。”   几个男生相互笑闹了几句,气氛倒不再像先前那般僵硬。   林仙月笑了笑,朝众人微微点头。   袁茜翎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意,像一个懂事安静的大姐姐看着一群调皮捣蛋的弟弟,眼神里全是包容和无奈。   同学?   呵,有抱在一起的同学吗?   有大晚上单独跑来后海约会的同学吗?   袁茜翎笑语嫣然,热情的对林仙月说:“原来是维之的网红同学啊,是来首都玩的吗?我代表首都人民欢迎你。”   她又看向张维之,恰到好处的递给他一个小白眼,娇嗔道:“维之你也是的,明明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就算要陪同学玩,也不该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给我打个电话,我保证陪你的同学玩的开心,难道你还信不过我吗?”   语气亲近又自然,坦荡又温柔诚恳。听在他人耳中,却有一丝宣示主权的霸气。   埋怨林仙月要病人陪伴太不懂事的同时,又有意无意的向她透露自己和张维之之间关系亲昵,想让她知难而退。   张维之脸色有些难看,他不是傻瓜,他听的出来袁茜翎话里话外的含义。   可她的话表面听上去诚恳热情,没有丝毫的马脚,让他想发作都发作不出来。   “不必了,我自己的同学,我自己会招待。”   张维之不想让林仙月误会,便对袁茜翎和她身边的同伴们说:“茜翎姐,猴子、小艾和石头,你们自己去玩吧。我和仙月就在附近走走,就不耽误你们玩耍了。”   其他人闻言,脸色都有些不好看。   如果说先前他们还有一丝怀疑两人只是同学关系,那么此刻所有人都看出张维之对林仙月的维护。   尹筠眉毛一竖,正要开口,却见袁茜翎朝她微微摇头。   她轻哼一声,扭过头不再说话。   袁茜翎笑道:“我们也是在附近走走罢了,既然遇到了,就一起吧。维之,你这次回来,也没和大家聚聚,正好趁这个机会大家一起说说话,不好吗?”   猴子也说道:“就是啊维哥,我和小艾石头可想你了。”   小艾凑到张维之身边:“维哥,听说你去了非洲,正好跟我们说说,好奇的很。”   众人七嘴八舌的都说一起玩,张维之不好恶语拒绝,只好看向林仙月。   林仙月点点头:“那就一起吧。”   张维之颇有些无奈的对拉着他的猴子和小艾说:“那就一起走走吧。”   袁茜翎看到这一幕,心下一沉,脸上却笑开了花。   一向臭脾气又我行我素的张维之,什么时候这么在意过别人,又什么时候这么听一个女生的话了?   袁茜翎上前一步,握着林仙月的手,亲切的说:“林同学,就由我这个土生土长的首都人,带你领略一下后海的风景吧。以前维之每次来首都,都是我带着他去各个景点玩呢。他自己都什么也不懂,哪里跟你讲得清后海的风情?”   林仙月不着痕迹的抽回手,像是听不懂她话里的挑衅,微笑道:“好啊,麻烦你了。”   袁茜翎见她不愿拉手,也不强求,和她并肩走在前面。另外四个女生很默契的退后一步,跟在两人身后。   张维之被猴子、小艾和石头拉住,追问他在非洲的经历,反倒落在一群女生身后,听不见她们说什么。   “那是大小金丝胡同,里面的古建筑很有韵味。以前维之对我说,他以后也要修一座古建筑的房子,还说让我帮他设计呢。”   “那个餐厅很有名,百年老店,烤肉是一绝。可惜生意太好,现在去肯定没有位子,下次再带你去尝尝吧。反正我带维之去的时候,他吃的都快走不动道了。   “那是小吃胡同,里面有各式各样的小吃。我以前和维之来过一次,从胡同口吃到胡同尾,每一样小吃都尝过一遍。”   “……”   袁茜翎语调轻快和林仙月说着话,非常尽责的给她介绍看到的景点,就是每个景点都要加一句她和张维之以前怎样怎样。   就仿佛,这座城到处都是她和张维之的足迹,到处都有她和张维之留下的痕迹,到处都在传说她和张维之的故事。   林仙月几乎不怎么开口,任凭袁茜翎滔滔不绝的自说自话。   她两世为人,哪里听不懂袁茜翎话里的意思?更何况她能清晰的感受到袁茜翎对她的敌意。   只是,她难道要和一个小朋友唇枪舌剑的争风吃醋吗?   无论是她的经历、教养,还是修士的身份,都不允许她做出这么跌份的事儿。   袁茜翎说的口干舌燥,见林仙月始终神色淡淡,没有任何反应。目光只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周围的风景,似乎真被夜里的湖光水色吸引了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林仙月的表情,袁茜翎脑海里莫名的闪过数张搞怪的表情包,以及表情包上的配文。   请开始你的表演!   都退下,我要开始演出了。   话筒给你,说出你的故事!   摄影师,集合完毕!   能展开讲一下你的经历吗?   你这个B装的很好,而且还多了一些细节在里面。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视而不见……   ……   袁茜翎说不下去了,她扭头看向林仙月,眼神中多了一抹厉色。   这个女孩儿,真是比她想象中还难以对付。城府深沉,表情管理极好。   也对,能够吸引张维之,自然不是那些傻女孩儿能够做到的。   这样的对手,让袁茜翎反倒升起了更多的斗志,颇有一种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知己感。   她决定认真的对待这个对手,毫不留情的彻底打败。   “林同学,我和维之从小在一个小区长大,可以说感情深厚不分彼此。你是他的朋友,那自然就是我的朋友,以后你再来首都,直接给我打电话吧。反正维之对这些也不懂,都不能带你好好玩。”   林仙月愣了愣。   袁茜翎已经不再是曲意委婉的宣布对张维之的主权了,而是直白的告诉她,张维之是有主的,让她离张维之远一点。   偏偏袁茜翎很会说话,让人找不出一点错处,反而觉得她这个人很够朋友。   林仙月看了她一眼,道:“谢谢你,不过不麻烦了。”   袁茜翎脸上露出一抹胜利者的微笑,心里冷笑,不过如此嘛。   她很清楚,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大多清高自傲,又脆弱又偏执,哪里能够忍受自己喜欢的男孩儿,和别的女生有深情的故事?   一旦听到别的女生对自己宣示主权,大多是两种反应,一种是觉得自己受到了男生的欺骗,愤怒又伤心,根本不会听男生的解释。   另一种则是矜持自傲,认为做第三者很耻辱很丢人。哪怕再喜欢男生,也会和男生保持距离,从此不再有交集。   无论是哪种,她都成功的在林仙月和张维之之间划开了一道裂痕,到时候就好对付了。   林仙月看着湖面上飘过的一条鸭子船,游客笨拙的用脚踩着踏板,不时传来一阵笑声。   她语气淡然:“我记忆力好,能把旅游指南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到时候我给张维之讲解就是了。”   袁茜翎脚步一顿,双眉微蹙,脸色含霜,定定的看向林仙月。   她脚步一停,跟在她身后的四个女孩儿自然也停了下来。   张维之心不在焉的和猴子三人聊天说话,但目光始终注意着最前方的里林仙月。   见两人停了下来,他急忙走了上去。   他知道袁茜翎说话做事一向滴水不漏,一语双光话中有话这些手段玩的炉火纯青,生怕她说了什么话让林仙月产生误会。   两家关系太近,袁茜翎的爸妈和张维之爸妈都是大学同学,而且同住一个小区。   张维之小的时候,也喜欢跟在袁茜翎身后,也曾经偷偷喜欢过知性懂事又温柔的袁茜翎。   情窦初开的时候,他也曾和袁茜翎有些少年少女的暧昧动作和话语。甚至一度自以为袁茜翎是他的女朋友,虽然袁茜翎一直没有正面承认过。   直到后来,他发现袁茜翎和其他几个男生关系也很暧昧……   一旦起了疑心,以张维之的早熟和聪慧,很容易发现袁茜翎并不像她表现出来那般温柔善良。她很会看人下菜,也很懂察言观色,小小年纪竟似有两幅面孔。   可偏偏张维之的爸妈都很喜欢袁茜翎的乖巧懂事温柔善良,这次他受伤住院,袁茜翎日夜照顾,更是让张维之的爸妈无比满意。   为了表示感谢,张维之的妈妈还送了袁茜翎一串价值昂贵的白金项链。   更让张维之无语的是,他那对缺心眼的爸妈,见护工和袁茜翎把他照顾的很好,居然就这么放心的把他交给了袁茜翎,又各自去忙自己的事业去了……   其实也不能说他爸妈缺心眼,主要是两人已经离婚了,同待在一个病房里朝夕相处的守着儿子,前几天还好,后面难免觉得尴尬。   后来两人尽量错开看护的时间,其他时间又开始了工作。两个工作狂人都以为对方守着儿子,其实……   “怎么了?”   张维之越过尹筠王欣桃等四个女生,站到林仙月身前,看着袁茜翎问道。   袁茜翎的视线落在张维之身上,清楚的看到他挡住了林仙月大半个身体,维护之意连瞎子都看的出来。   尹筠眼神愤怒的看着张维之,替袁茜翎感到委屈不平。   男人是不是都喜新厌旧?是不是都没有良心?   茜翎姐在医院日夜照顾他,天天给他炖汤,人都瘦了一圈,他竟然还出来约会另一个女生?   勾三搭四也就罢了,竟然当着茜翎姐的面维护另一个女生,茜翎姐该多难过?   “张维之,你有没有良心?”   尹筠终于忍耐不住,不顾王欣桃扯她的衣袖,愤怒的吼道。   全场寂静,所有人都没有说话。   张维之眼睛眯了起来,又露出那双招牌式的死鱼眼,斜睨着尹筠:“银子,你什么意思?”   尹筠怒容满面,脱口道:“我是什么意思,你不明白?”   张维之争锋相对:“不明白,所以你给我说清楚了,我好决定该怎么做。”   袁茜翎心道要糟,她知道张维之的脾气,真逼急了他,恐怕关系难以缓和。   她只是想逼走林仙月,可不想让张维之和她的关系也弄僵。   “银子的意思是,你离开了首都一年,回来都没有和老朋友们聚一聚,所以才说你没良心。银子啊,这倒真不怪维之,他在医院养伤,又不是故意的。”   袁茜翎微笑着接过话头,指了指身旁的小酒馆:“这样吧,我们也有些累了,就进去坐坐吃点东西吧。”   其他人连忙打圆场,纷纷应和。   袁茜翎又对林仙月笑道:“林同学,可以吗?”   “随便。”   林仙月无所谓的点点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第七十四章   一行人进入小酒馆, 坐下后点了菜。   “干坐着吃菜也没什么意思,喝点酒吧?你们说呢?”尹筠问道。   袁茜翎随和的笑道:“我无所谓,你们决定就好。”   猴子拍掌道:“行啊, 白的啤的?”   “必须白的呀, 这天和啤的, 又冷又涨不是。”小艾连忙道。   猴子又看向张维之,想征求他的意见。   袁茜翎故作恼怒的白了他一眼, 说道:“你看他干什么?他受伤了, 又不能喝酒。”   石头在猴子头上一拍:“就是, 没点眼力劲。”   “我不好我不好, 我有罪有罪。”   猴子连忙低头哈腰的道歉,滑稽的动作引得众人一阵笑。他也不问了,直接让服务员先上三瓶白酒。   林仙月坐在张维之身边,她另一边坐着尹筠。   她低头喝着茶, 没有参与他们之间的“忆往昔”,脸上也没有丝毫不耐烦。   整个人坐在那里, 安静又端庄, 气质清冷,与酒馆内的热闹气氛有些格格不入。偏偏在灯光的映照下, 她美的不可方物, 仿佛会发光一般,任谁也无法真正无视她的存在。   周围不断有视线看过来,隐隐还能听到“好漂亮”“好美”之类的感叹。   袁茜翎脸色有些不好看,这还是第一次, 她被“同伴”夺走了他人的关注点。   倒不是因为袁茜翎真的美到天姿国色,虽然她的确很漂亮,但在首都容貌超过她的女孩儿也不少见。   只是袁茜翎从来不会和那些容貌比她出众的女孩儿同行, 自然也不会有这方面的问题。   可是今天……   风头全被林仙月占据了,倒显得她是陪衬的绿叶背景。   小酒馆的表演台上,一名酒馆聘请的女歌手登上台,用轻缓慵懒的语调唱了一首《又见炊烟》。   一曲过后,酒馆内掌声响起,女歌手谢过之后走下台来。   “茜翎姐,好久没有听到你唱歌了,正好维哥也在,你唱一首呗。”   尹筠眼珠子一转,大声的说道。   她也不高兴林仙月夺走周围人的眼神,没有那个女生喜欢做别人的陪衬背景布。   她做茜翎姐的背景也就罢了,凭什么要做林仙月的绿叶?   这个提议获得大家的一致欢迎,纷纷鼓掌闹着让袁茜翎唱歌。   袁茜翎唱歌极好,参加过好几次学校或者地方组织的歌唱大赛,都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而且她现在已经在筹备报考首都音乐大学,人生理想自然是成为当红歌手乃至歌唱家。   “不好吧,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献丑,我不要面子的呀?”   袁茜翎笑嘻嘻的推拒。   众人当然是一番夸赞,强烈要求她献唱。尹筠还起身强行将她拖了起来,袁茜翎推不过他们,半推半就的上了表演台。   小酒馆为了吸引人气,常年聘请了一支乐队和几名北漂歌手驻店。如果有食客想要上台唱一首,自然是欢迎的,更何况还是一个漂亮女生。   乐队问清楚袁茜翎要唱的歌后,音乐渐渐响起。   “还没好好地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我们一起颤抖,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还没跟你牵着手……”   猴子和小艾等人带头大声鼓掌叫好,酒馆里的客人也把目光投向表演台上的袁茜翎。   不得不说,袁茜翎唱歌很有水平,声音也经过专业培训,音色甚至有几分接近原唱。   更难得的是她表情投入,情绪饱满,一双眼睛自始至终都看向张维之。   猴子用肩膀撞了撞心不在焉的张维之,挤眉弄眼的说:“维哥,茜翎姐唱给你听的呢。红豆呀,代表相思哦,听得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张维之冷笑道:“你是冷的吧,多穿点衣服就好。”   猴子被堵的翻了个白眼,拿手拍了一下身边石志的头:“维哥,你这脑袋怎么和石头一样。这是重点吗?重点是红豆,是代表相思……”   张维之不耐烦的打断道:“没文化就多读点书,红豆又名相思子,是一种有毒植物,具有很强的毒性。误食时会中毒,严重时甚至会丧命。”   猴子:“……”   其他小伙伴:“……”   周围其他客人:“……”   卧槽!   这木鱼脑袋没救了,好好一个浪漫物种,硬是被他三言两语科普成了剧毒的东西。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看破红尘了?   以后谁要是送自己红豆,自己不会一瞬间联想到刻骨相思,只会以为对方要给自己下毒弄死自己。   造孽哦!   一时间,周围人看张维之的眼神颇为复杂。   “嗯,张维之说的对,红豆有毒,千万不要误食。”   一直不怎么开口的林仙月,突然开口力挺张维之。   所有人:“……”   你们够了!   被两个人这么一说,原本大家被袁茜翎歌声勾起了旖旎心思,也不知不觉的变得古怪起来。   袁茜翎饱含深情的一首《红豆》结束,想象中的如雷掌声没有出现,只有小伙伴们稀稀拉拉的几下巴掌声。   她皱了皱眉,很有礼貌的朝台下微微鞠躬,说了一声“谢谢”,这才走回座位。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她自觉唱的很好,甚至超水平发挥,本该惊艳众人,为何大家反应平平,甚至还有些难以言说的意味。   “茜翎姐,你唱的真好,就是有些人不解风情。”   尹筠小声的在她耳边,把刚才张维之和林仙月说的话告诉了她。   袁茜翎脸色微微一沉,接着又笑道:“是我献丑了,林仙月你的声音很好听,唱歌也一定很好听,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荣幸听你唱一首?”   她就不相信了,林仙月连唱歌都会比她更好听?   都是在一个小区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其他人哪里猜不出袁茜翎的心思。   他们自然是帮袁茜翎的,也纷纷凑趣的说:“林仙月,给我们露一手吧。”   “对对对,给大家加深一下印象,唱一个唱一个。”   林仙月摇头道:“我不会唱歌。”   小时候师傅倒是偶尔给她唱几首儿歌,不过都是方言,这里唱不太合适。在修道界,修士一般也不会唱歌,都是自己弹琴娱乐。   张维之板着脸说:“唱什么唱,有什么好唱的。仙月是个好学生,每天努力学习做题,哪有时间唱歌?”   他这话一说,所有人脸色都不好看,尤其是袁茜翎,都快维持不住脸上的笑意了。   呵呵,这么说她是一个坏学生了?每天不学习只知道唱歌?   张维之为了林仙月,连他们这群伙伴一起长大的友谊都不要了吗?   张维之说完,也知道说错了话。   他从小脾气不好,所以朋友不多,这群小伙伴算是他交情很深的朋友。他小时候被一群孩子欺负的时候,也是猴子小艾石头他们陪他一起打架,或者一起被打。   那时候,爸妈忙工作经常几天不回家,袁茜翎经常带他去家里吃饭,开导他又照顾他。   他无聊的时候,是这群小伙伴陪他到处玩,游遍了首都各个景点。   情窦初开时,他也曾喜欢温柔善良又漂亮的袁茜翎,却发现她和其他男生也很暧昧。疑心之下慢慢发现袁茜翎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好,也并没有她表现出来那么善良温柔。   从此后,他渐渐疏远了袁茜翎。   不过自始至终,这群朋友并没有哪里对不起他,他的确不应该对他们说重话。   可张维之见他们“针对”林仙月,心里就是无名火起,压都压不住。   他已经很克制脾气了,如果不是这群一起长大的朋友,换了其他人,他早就掀桌带着林仙月走了。   可即便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挤兑他可以,数落他也行。   但是欺负林仙月,他忍不了。   这时候,服务员把他们点的菜和酒端了上来,见桌上气氛压抑,快速的说了一声“请慢用”便退了下去。   “维哥,你这话什么意思?”猴子声音一沉,谁都听得出他语气很不爽。   “就是,张维之,我们好心好意给你接风洗尘,你就这么对我们这群朋友?”   “张维之,你是看不起我们这群朋友了吗?还是对我们有意见?”   两个一直不怎么开口的女孩子,也被张维之的话激怒了。   袁茜翎眼眶泛红,泪盈于睫,脸上却仍挂着笑,朝众人说:“大家别胡说,维之受伤了心情不好,说错了话你们别放在心上。”   她又看向张维之,低声道:“维之,对吗?”   张维之扭过头,板着脸没有说话。   袁茜翎包容的说道:“猴子,银子,小竹,你们别生气好不好,我代替维之向你们道歉……”   话音未落,张维之拔高声音打断道:“茜翎姐,我是我,你是你,你代替我道什么歉?”   他似乎已经忍耐到了极点,不耐烦到了极点,也烦躁到了极点。   桌上本来就紧张的气氛,随着他这句话一出,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唱歌是吧?我来唱给你们听,你们想听什么?”   张维之突然站起身来说道,也不等众人说话,他就自顾自的继续说道:“算了,还是我自由发挥吧。”   说完,他大步流星的走上舞台,站在麦克风前,转头朝身后的乐队说了歌名。   音乐声响起,熟悉的旋律让人一听就知道张维之要唱什么歌。   石头脸色大变,惊恐的叫道:“是蓝莲花,救命……”   其他人也是脸色惨白,神色震惊中还掺夹了一丝恐惧。   林仙月看着众人的脸色,不禁十分好奇,纳闷道:“你们为什么这个反应?”   猴子转头看着她,神色更加诧异:“你竟然不知道?”   林仙月莫名其妙:“我该知道吗?”   其他人看她的眼神很是古怪,很有种一言难尽的复杂。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张维之开口,双手抱着支架上的麦克风,石破天惊般的嗓音雷鸣般在小酒馆里炸响。   许多正在低声交谈的客人直接被他一嗓子吓懵了,呆呆的看着舞台上全身摇摆貌似十分投入的张维之。   乐队似乎也被张维之的歌声惊住了,一阵乱音之后,竟然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恐惧的看着前方的张维之。   “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   张维之像是没有听到音乐停了一般,索性把麦克风从支架上取下来,整个人化身为充了电的麦霸,必须嗨爆全场。   黄牛野叫,饿狼呼号,这些形容词已经不足以形容张维之的歌声。   在这一刻,他不是张维之,他是野兽歌手嚎叫派的代表,他用自己的歌声证明了一个人原来可以把歌唱的这么难听。   “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   嘶哑的声音仿佛漏了风的喉咙,又像是撕开布帛时刺耳。   所有人齐齐捂住了耳朵,一个小孩儿突然哭了出来,哄都哄不住。   林仙月眼神古怪,神色哭笑不得,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群人如此恐惧张维之唱歌了。   她还看到酒馆老板从后台里冲了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根铁棍。估计老板以为有人闹事,准备出来打架的。结果看到在台上唱的很嗨的张维之,握着铁棍的手臂上青筋直冒,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好不容易一曲终了,观众们早已经脸色惨白。   张维之意犹未尽的站在台上,似乎准备再来一首。   老板连忙跳上去,对他说:“小兄弟小兄弟,每个人只能唱一首,还是把舞台留给其他客人吧。”   张维之很是遗憾的放下麦克风,目光看着林仙月,朝她走了过来,神态骄傲的像极了一位得胜归来的大将军。   “怎么样,很久没唱了,水平没下降吧?”   张维之问身边的猴子,猴子一脸痛苦的仰头喝了一口酒压压惊:“没下降,让人一听就知道你身上很有故事。”   张维之又看向林仙月,林仙月连忙说:“老板真棒。”   张维之咧嘴傻笑起来,一群人盯着周围人复杂难言的目光,陪着他干笑了两声。   袁茜翎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她知道自己今天一败涂地,心里充满了挫败感。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她看的出来,林仙月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要和她比。   可即便如此,她却处处败给了林仙月。   败的那么直接,败的毫无争议,败的连一丝对比都没有。   “太晚了,我送她回家,你们慢慢吃。等我出院了,我再请大家吃顿饭。”   张维之起身朝其他人说了一句,拉起林仙月的手走出了小酒馆。   猴子等人视线落在两人牵着的手上,谁也没有开口。   张维之已经连续用行动表明了,他喜欢的人是林仙月,而不是袁茜翎。   ……   夜色下,张维之牵着林仙月的手走在柳堤下,他脸色通红,自觉烫的很。但他好像忘记了一般,始终没有放开林仙月的手。   过了一会儿,林仙月轻声说:“他们都是你的好朋友吗?这么走了会不会影响你们的友情?”   “我和他们很小就认识了,算是发小,以前承蒙他们照顾和包容,算是玩的很好的朋友。只是,他们对我和茜翎姐有些误会。而我,不想让你也有这样的误会。”   “茜翎姐小时候对我很照顾,我爸妈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把我接到她家里去吃饭。以前我刚来首都,和小区里的孩子都不熟悉,也是茜翎姐领着我跟他们一起玩,和他们才成了朋友。”   “那个茜翎姐,她好像喜欢你。”   张维之看着林仙月,认真的说道:“我不知道她那算不算是喜欢我,但我很清楚的知道,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恐怕这辈子再难喜欢上其他人。”   林仙月微笑道:“能得老板如此青睐,谁呀?”   张维之盯着她,半天吐出几个字:“哦,一个打工小妹。”   作者有话要说:稍微修改了一下情节,em…… 第七十五章   张维之和林仙月走了, 这个聚会变得很没有意思。   袁茜翎也不知道怎么回到家里的,她重重的关上门,一把将鞋架上的花盆推倒在地。   狠狠的喝光了一杯凉白开, 袁茜翎才勉强压下一波一波涌上心头的羞怒。   她已经十七岁了, 还小吗?不小了, 是应该为未来考虑了。   尤其是爸妈靠不住,她只能靠自己。以后能过什么样的日子, 全看她如此的选择。   张维之不是她唯一的选择, 却是她最好的选择。   知根知底的家底, 青梅竹马的感情, 彼此父母都是同学朋友,两家关系匪浅。   如果她和张维之真的能成,她最起码能够一直活在上层社会中,不用担心中途会多出许多波折。   至于其他候选者, 有太多的不确定,甚至很可能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并不是好的选择。   其实袁茜翎最开始并没有把张维之列入候选者, 虽然张维之家境不错,父母都是知名学者, 堪称书香门第。但她要的并不止这些, 她要的更多。   但学者一旦不搞课程研究,用高智商高学历专心赚钱的时候,吸金能力相当恐怖。   张维之的爸爸辞去了法学院副教授的职务后,开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他的知名度和专业能力, 迅速拿下了几单金额上亿的案子,不仅成功的在律师界站稳了脚跟,他的律师事务所也成了金牌事务所。   现在的张大律师, 不是上亿的案子根本不会接,而且他接的案子报酬最少也是标金额的25%,吸金能力堪称MAX。   至于张维之的妈妈齐雅,入职成为了一家国际奢侈品集团华夏区总监,年薪千万不说,还有各种公司年终分红以及股票投资。   相对之下,袁茜翎家却是每况日下。   父亲投资失败破产,母亲李淑娟执意和父亲离婚,她跟着李淑娟生活。   李淑娟和齐雅在一个奢侈品公司工作,只是她的职务却是一个部门副经理,连齐雅的直系下属都不算。   她的工资在普通人看来已经是高薪,但对于生活在寸土寸金的首都,财务却是相当的紧张。   更何况李淑娟喜欢打牌,又大手大脚惯了,家里的经济更是捉襟见肘。   袁茜翎在大人眼中,漂亮懂事又温柔,很投长辈的眼缘。   张维之的爸妈也很喜欢她,或者说小区里的长辈都喜欢她。   袁茜翎有信心,她要是和张维之在一起,张维之的爸妈一定不会反对。   不然的话,张维之的爸妈也不会拜托她帮忙在医院照顾张维之。   一切都按照袁茜翎预想的方向发展,可惜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   袁茜翎冷笑一声,她的幸福她自己争取,谁来阻碍她都会将对方一脚踢开。   她掏出手机,翻找出齐雅的电话拨了过去。   片刻后,齐雅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有些紧张的问:“茜翎,这么晚给我打电话,是维之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齐姨你别紧张,维之很好。”   “哦,吓了我一跳,你在医院里吗?让维之接电话。”   袁茜翎顿了一下,说道:“我在医院里,不过维之不在。”   齐雅惊声道:“怎么回事?维之怎么不在医院里?”   袁茜翎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很难为情的说:“齐姨,有个事情不知道该不该给你说?”   “你说。”   “维之偷溜出医院,跑去后海和一个女孩儿约会,两人之间的关系……很亲密。”   齐雅愣了一会儿,才开口问:“哪个女孩儿呀?”   “好像是维之在C市一中的同学,那个女孩儿前段时间网上还报道她得了兰亭杯金奖,似乎还是一个企业老总的私生女。”   “私生女?好,我知道了。”   袁茜翎挂掉电话之后,嘴角忍不住得意的翘起,她对付不了林仙月,不代表其他人对付不了。   她对自己的叙述很满意,既没有刻意的挑拨,又把林仙月的信息告诉了齐雅。她相信齐雅只要随便在网上搜一下,就能够知道林仙月。   接下来的事情她就不准备插手了,过犹不及的道理她很明白。   齐雅现在网上一查,果然查到前段时间关于林仙月的很多报道。   她粗略的看了一遍,最后总结出三点:这女孩儿很漂亮,比她见过的女孩儿都漂亮。这女孩儿很有才,年级排名第一的学霸,而且毛笔字已有大家风范。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女孩儿是私生女。   对于前两点,齐雅其实很满意,甚至对林仙月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她当年也是学校成绩第一的学霸校花,钢琴可是达到了专业水平,还获得过钢琴专业比赛的第一名。   自己儿子被这样的女孩儿吸引,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只是最后一点……   齐雅摇了摇头,虽然今时不同往日,但她和张达民都不会希望以后的儿媳妇是一个私生女。   虽说少年少女之间的感情很不稳定,大多无疾而终。可这么出色的女孩儿,她看了都喜欢,更何况是儿子?   齐雅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儿子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除非女孩儿自己放手,否则指望他们会像大多数学生情侣一样自然分手,可能性太低。   她学的经济学,讲究投出即有回报。   既然注定没有结果的事,那就早处理早好,将损失减少到最小,才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定律。   齐雅心里有了决定,却也没有把这当做一件十万火急的事,准备闲下来的时候顺手处理一下。   只是齐雅也没想到,她很快就见到了林仙月。   正月初六,蒋风兰带着林仙月出门逛街买东西,林安做两人的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加扛包。   蒋风兰很兴奋,多少年了,她终于能够和女儿一起逛商场,亲自给女儿置办衣服首饰。兴奋的结果,只要她看到喜欢的衣服和包包,都会让林仙月试试。   林仙月的相貌和气质,穿一身土气的校服都能穿出仙气,更何况是这些大牌服饰?   于是林仙月全程成了模特,衣服已经换了不下二十套,林安双手各自提着十几个衣服鞋子的袋子,脖子上还挂了两个。   “妈,我也是亲儿子,你就没想过给我买几身衣服?”   林安一脸无奈的看着偏心的妈,儿子和女儿之间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抱怨什么?让你做点事就不耐烦,给妹妹提一下衣服累到你了?”   蒋风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林仙月笑而不语,给林安投去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行行行,当然行。只是老妈,儿子我全身上下都满了,等下你们再买衣服鞋子,我身上没地儿放了呀。”   “那你先把身上的袋子都放车里去,然后再回来找我们。”蒋风兰说。   林安不敢置信的看着蒋风兰:“妈,车子停放的地方至少有两公里,你舍得你儿子一趟趟的来回跑?”   今天商场的停车场已经满了,林安只好把车停到附近的停车场。   “不然呢?我来回跑?”蒋风兰反问道:“还是让你妹妹来回跑?”   林仙月连忙说:“我来跑吧,二哥累了。”   蒋风兰也不说话,就那眼睛看着林安。   林安:“……还是我来跑吧。”   他又问道:“你们在哪里等我?”   蒋风兰四下看了一眼,说道:“我们去二楼给你妹妹看看有什么合适的首饰和手表,你到时候就来那几家店找我就行了。”   林安应了一声,提着大包小包朝商场大门走去。   蒋风兰兴致勃勃的带着林仙月杀向二楼,给她挑了一块碧绿的玉镯,又给她挑了一条白金镶钻的项链。最后带她进了一家国际品牌的奢侈品专卖店,挑选了最新款的手表。   “你在这儿等妈妈一会儿,妈妈去结账。”   “妈,我陪你去吧。”林仙月道。   蒋风兰摆摆手:“不用,就几步路。你坐一会儿,免得你二哥来了找不到人。”   林仙月点头称好。   店员微笑着给林仙月端来一杯热水,又给了她一本手表杂志让她翻着解闷。   蒋风兰是这个品牌的金牌会员,她的女儿店员当然不敢怠慢。   齐雅带着公司的部门经理来巡视各个商场专卖店的情况,通过顾客的反应以及店里单品的销售数额,来了解客户的需求,以便公司决定下一步的营销策略。   刚进到店里,她一眼便见到坐在卡座上安静看杂志的林仙月。   事实上谁也无法忽略林仙月的存在,她只是安静的坐在那里,便如一朵盛开的水仙花,清雅又美好,让店里都增色不少。   是她?   齐雅认出了林仙月,暗道一声好巧。   她朝身后的人说道:“你们去柜台了解一下,我去和客户谈谈。”   齐雅走向林仙月,在她对面坐下:“你是林仙月?”   林仙月抬头,便见一个披着波浪长发,容貌气质绝佳的中年女人。她穿着黑色呢子的长大衣,阔脚西裤加高跟鞋,给人干练又清爽的感觉。   “我是,你认识我?”   林仙月神色有些疑惑,她并不认得眼前的女人。   齐雅微笑着说道:“我叫齐雅,张维之的妈妈。”   林仙月愣了愣,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女人竟然是张维之的妈妈。   她微微欠身,礼貌的问好:“阿姨好。”   齐雅笑了笑,认真的打量了她一眼,这女孩儿比照片上更漂亮。   她看了一眼林仙月面前翻开的手表杂志,问道:“有没有看中哪款手表,或者首饰,我送给你,就当给维之的同学一份见面礼吧。”   林仙月摇头:“不用了,谢谢您的好意。”   齐雅摆手道:“不用跟我客气,小吴,给我拿一只L4.635型号的手表过来。”   “好的齐总。”那边有人应了一声,片刻后一个男人拿了一块女士手表过来。   林仙月拒绝道:“真的不用了,谢谢阿姨。”   齐雅把装着手表的盒子推倒林仙月面前:“收着吧,其实我还有一点小事请你帮忙,所以不用客气。”   林仙月没看桌上的手表,问道:“您有事请直说,我能帮一定帮。”   “我喜欢爽快的人,我也是很直爽的人,那我就开门见山的说了。”   齐雅顿了顿,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我听人说你和维之在谈恋爱?有这回事吗?”   林仙月:“……”   你这也太直爽了。   齐雅见她没有立刻回答,她也不在意,继续道:“我直说了吧,不管你们有没有谈恋爱,我都希望你们只是同学关系。一来我不希望我的儿子早恋影响学习,二来……”   她看着林仙月的眼睛,慢慢的说道:“你的私生女身份几乎全国皆知,会给维之带来很不好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我和他爸的声誉,我希望你能理解一个母亲……”   “齐雅,你刚才说我女儿是谁的私生女?”   蒋风兰愤怒的声音在齐雅身后陡然响起,把齐雅吓了一大跳,转身一看,竟然还是熟人。   齐雅认识蒋风兰,两人是隔了十多届大学校友。她还在母校执教的时候,母校百年校庆时邀请了一些知名校友回校观礼,蒋风兰就是其中之一,还是由齐雅接待的。   当时蒋风兰还给母校捐了三百万,用于支持学校购买一批先进的教学和实验设备,学校有一间实验室还专门以她的名字命名。   两人因此结缘,因为性格相投很谈得来,一直保持着不错的关系。   蒋风兰在这个奢侈品集团的金牌会员卡,还是齐雅送给蒋风兰的。   “蒋姐?你怎么在这?”   蒋风兰把怀里的手表盒子一把拍到她面前,怒气涨红了脸,让她和善的面容都显出几分狰狞:“我问你?你刚才是不是你说我女儿是私生女?”   店里的客人和工作人员,还有巡查组的经理们全都看了过来,满脸诧异的望着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齐雅已经反应过来,难以置信的看看林仙月,又看看蒋风兰,震惊道:“蒋姐,她是你女儿?怎么可能?”   你女儿不是早就死了吗?什么时候林仙月成了你女儿?网上不是说,林仙月不是林长峰的私生女吗?   齐雅脑子里十万个为什么,被蒋风兰的话搅的脑子里一团浆糊。   蒋风兰听了越发愤怒,指着她的鼻子怒道:“她就是我女儿,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女儿,我和林未染的亲生女儿。你竟然,你竟然……你竟然敢当着我的面,骂我女儿是私生女,你,你……”   蒋风兰气的说不出话来,眼泪唰的一下掉了出来。   “妈,你别激动。”   林仙月连忙扶住她,握住她的手渡过去灵力,替她抚平躁动的情绪。   齐雅也扶住她另一只手,慌忙解释:“蒋姐你别生气,我错了,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她又看向林仙月:“仙月,阿姨向你道歉,我都是看见网上胡说八道……”   蒋风兰一把推开齐雅的手:“别碰我,也别叫我女儿的名字,你是谁的阿姨?我女儿可没有你这样的阿姨,高攀不起!”   “蒋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对不起。”   林安刚上了商场二楼,便见到一群人围在一堆,又听到人群中传来老妈的愤怒的叫声,他脸色一变,冲过去挤进人群。   “妈,小妹,发生了什么事?”   林安冲到蒋风兰和林仙月面前,将两人护在身后,问道。   蒋风兰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刚才她气急之下,脱口在人前说出私生女三个字。此时冷静下来,哪里还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再说一遍?   她从钱包里找出那张金牌会员卡,扔在齐雅的脸上:“你的东西,还给你。还有,这些东西给我退了,立刻现在马上!”   “蒋姐,这些就当我给你赔不是,钱退给你,东西你拿走。”   齐雅又羞又怒,当着众人的面被蒋风兰破口大骂,她这辈子的脸都在这一刻丢光了。   可她还没法喊冤,更不可能和蒋风兰对骂,都是她自找的。她还要想办法挽回她和蒋风兰的关系,即便不能回到以前的关系,至少也不能让蒋风兰记恨上自己。   “呸!我林家没钱吗?需要你的施舍?”   蒋风兰拉着林仙月的手就走,头也不回的对林安说:“小安,你把我买的东西退了,留在这里一分钟我都觉得脏。”   “妈,我知道了,你和小妹在车里等我。”   林安答应了一声,转过头眼神冰冷的看着齐雅。   蒋风兰走出走出商场大门,仍然觉得意难平,扭头见林仙月脸上挂着一丝恬淡的微笑,忍不住伸出手指在她额头上用力一点:“傻丫头,被人骂了还笑?你不生气啊?”   林仙月微微一笑:“不生气啊,我很高兴。”   蒋风兰神色一滞,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被人骂了还高兴,哎哟,我怎么生了个傻女儿?”   林仙月看着蒋风兰的眼睛,轻声说:“以前人家说我是私生女的时候,我心里难受,却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默默忍受,总不能冲过去把他们都打一顿吧?就算要打,我也不知道网上那些人是谁呀。”   “后来我知道自己不是私生女的时候,妈妈,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我恨不得朝着全世界大喊,我不是私生女。可其他人不知道啊,我也没办法真的告诉全世界,所以我也只能默默忍受,不过我当时并不在意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私生女,我的朋友知道我不是私生女,其他无关紧要的人的看法,与我何干?”   林仙月低头莞尔:“不过我还是有些不开心的,在心里面把那些人都痛揍了一顿解气。”   她抬头看着蒋风兰,眼中盈满泪水:“可是今天,我的妈妈护在我的身前,用愤怒的声音告诉别人,我是她的女儿,是她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女儿,我不是私生女。”   “妈妈,我好高兴!我真的好高兴。原来有妈妈护着的感觉,那样的温暖,那样的幸福,那样的甜蜜。”   林仙月抱住蒋风兰,头搁在蒋风兰的肩上,呢喃道:“妈,你真好。”   蒋风兰眼泪止不住的掉了下来,用力抱着她哭道:“傻丫头,我的傻丫头哟。”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24949646小天使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谢谢大家提的中肯意见,也谢谢大家的鼓励,我会继续努力,也请大家继续指正吧。 第七十六章   C市一中的开学日期是正月初九, 林仙月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初八晚上就到C市。   林轩说什么都不同意,正一脸寒霜的坐在客厅里, 导致屋子里温度温度都降了两度。   他已经给林仙月安排妥当, 开学后直接插班到首都人大附中高一实验班。另外, 他会抽出时间去C市,找林长峰把林仙月的户口迁出来, 落户到首都。   可谁知道林仙月执意要回C市一中读书, 让他不禁火冒三丈。   一个做妹妹的, 竟然不听他这个大哥的话, 林轩很生气,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无奈。   因为他发现,林仙月真的不听他的,他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么一想, 他更生气了。   “妈,你也不说说小妹?就这么由着她?”   林未染工作繁忙, 昨天已经回了部队。家里能够改变林仙月决定的, 也只有蒋风兰了。   至于林安,林轩想都没想过, 他这个做大哥的说不动, 老二就更别指望了。   蒋风兰正忙上忙下的帮林仙月收拾东西,闻言看了他一眼:“我也同意她去C市读书,我会跟她去的,你就别操心了。”   “什么?”   林轩跳了起来, 走了一个小妹还不算,连老妈也跟着走,这算怎么回事?   林安还有两天也会走, 合着这家里以后就他一个人了是不是?   “妈,小妹不懂事也就罢了,你也跟着胡闹?”   林轩这些年已经习惯了做家里的支柱,家里人大小事情他都要过问和操心,突然所有人都变得极有主见,让他很不适应。   “怎么跟我说话呢?”蒋风兰把眼一瞪:“你还要管到我身上来呀?”   林安“噗嗤噗嗤”的低头闷笑,见林轩眼风扫过来,他连忙用手捂住嘴,一脸无辜的看着大哥。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家里好好的不待,您跑去C市做什么?”   “我照顾我女儿啊。”   蒋风兰理所当然的说道。   林轩:“……”   他缓和了一下语气,语重心长的说:“所以把小妹留在首都不是更好吗?我们都在首都,每天都能见到,有什么事情也可以立刻赶到,还有比留在首都更好的照顾吗?”   蒋风兰认真的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是。”   林轩脸上一喜,又听蒋风兰继续说:“不过我还是要陪她去C市,她一个人在C市我不放心。”   林轩刚挂上脸的喜色唰的一下沉了下来:“那总得有个原因吧?”   “原因?”   蒋风兰想起女儿在商场门口给她说的话,言犹在耳,针扎般疼痛再次涌上心头。   “因为我想让认识我女儿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她是我蒋风兰的女儿,不是什么私生女!”   蒋风兰说完,用手擦了擦眼角无意中蹦出的泪花,换上一副笑脸走进了林仙月的房间。   林轩心头一震,修长的手指重重的握在一起。   自从确认林仙月是自己的妹妹之后,林轩便开始全方位的调查林仙月的生活轨迹。   对林仙月了解的越多,他才知道林仙月原来受了那么多委屈和诽谤,这让他愤怒又心疼。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坚决不允许林仙月再回到C市,想将她纳入自己羽翼保护下,谁也伤害不了她。   “老二,你不是去了C市吗?小妹受委屈,你就干看着?”   林轩把枪口对准了在一旁看戏吃瓜的林安,愤怒的表示:“要你何用?”   林安:“……”   卧槽,他招谁惹谁了呀?   他是无辜的好不好?   当时他只是一时热血上头才跑去了C市看一眼林仙月,根本就没有和她确定兄妹关系啊!   他倒是想管,他管得着吗?   他只能坐在一边看她和张维之吃花甲啊有木有?他们还不分给他……   “那个齐雅……好像就是张维之的妈妈。”   林安从小到大被林轩教训,知道和他没法讲道理,所以准备祸水东引,把他哥的注意力引向其他人。   果然,林轩那双丹凤眼微微一眯,好半天才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齐雅啊,听说这两年风头很劲呢。太过顺利的人生往往充满了遗憾,我觉得不应该让她的人生留下遗憾。老二,你说呢?”   林安缩了缩脖子,讨好的笑道:“大哥,你说的对。”   林轩想了想,又说道:“还有那个林长峰,C市的超市帝国缔造者,零售界的大亨。我个人觉得,没有竞争的垄断市场是不健康的市场,迟早会腐化,不利于C市人民的购物体验。”   “C市,是时候出现其他强势的连锁超市了。老二,你说对吗?”   林安继续讨好的笑:“大哥,你说的对。”   反正从小到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又不敢反对。   第二天林轩把蒋风兰和林仙月送到机场,张婶自然要跟随。   林安还有好几天才去部队报道,也被林轩派去C市,替蒋风兰母女当个跑腿什么的。   四人上了飞机,傍晚时就到了C市。   林轩安排了人来接机,是他找的一个房产中介经理。姓钟,三十五六的年纪,面容亲和,一身正装,态度礼貌客气。   钟经理开车直接将蒋风兰和林仙月四人拉去了距离一中不远的学府小区,然后把四人带到三栋六楼的一套住房前,打开钥匙请四人进去。   原来林轩知道无法阻止蒋风兰和林仙月来C市后,便向一家全国连锁的房产中介总经理打了电话,那边很快安排C市的部门寻找条件合适的房子,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   学府小区不仅是学区房,而且交通便利,周边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环境更是清幽安静,非常适合蒋风兰和林仙月居住读书。   钟经理介绍道:“这房子一年前才刚刚重新装修过,房主原本打算自己居住的,选用的都是环保无害的高档材料,家具和家电也全都购置齐全。他们儿子移民国外,老两口也只好跟着去了国外。房子装修后还没有人住过,一切都是新的,我让人专门打扫清洁过,你们直接拎包入住就行。”   蒋风兰看了一圈,房子不算小,四室两厅,到处都很干净。   “不错,我很满意。”   钟经理笑着递给蒋风兰一张名片:“这是我的电话,有什么事随时找我。你们刚下飞机,我便不打扰你们休息。这是钥匙,请放心,房门我已经换过锁了,绝对安全。”   钟经理离开不久,林轩便打来了电话问候。知道母亲和弟弟妹妹已经住进了学府小区,叮嘱了几句才挂掉了电话。   蒋风兰朝林仙月抱怨道:“你大哥整天瞎操心,我是他妈,还需要他事事叮嘱吗?看着清汤寡水的样子,却是个婆婆妈妈的性子,也不知道能不能讨到媳妇儿?”   林仙月笑道:“大哥关心你嘛,怕我和二哥照顾不好你。”蒋风兰笑着帮她把箱子里的衣服拿出来挂在衣柜里,又朝林安吼道:“小安,陪张婶去买菜,今晚就在家里吃,就当开火饭了。”   林安应了一声,和张婶去附近的超市购买做饭所需的一应事物。   ……   一中开学,学校里到处都是家长拖着行李箱,陪着孩子报名交学费。   林仙月挽着蒋风兰的手,母女俩也早早来了学校。   作为学校的名人,她的出现自然而然的吸引了其他人的目光。   蒋风兰看在眼里,心里又是骄傲又是感慨,她的女儿那样出色,走在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仙月。”   范秋云见到林仙月,连忙朝她跑来,一个假期下来,她的身形初见婀娜,脸也小了一圈,已经不是胖姑娘了。   “范秋云。”   林仙月站住脚,笑着招呼道。   “新年快乐!”范秋云朝林仙月说道。   “谢谢,你也新年快乐!”   林仙月看向范秋云身后的段晓芳,连忙招呼道:“段阿姨好。”   “你也好你也好,仙月,这位是?”   段晓芳的目光在蒋风兰身上打量了一眼,笑着问道。   她目光如炬,一眼就看出这个中年女人养尊处优,身上有一股贵气。再看林仙月挽着她的手,两人关系亲近自然,不免好奇她的身份。   林仙月微笑道:“我妈妈。”   蒋风兰听到林仙月的话后,腰板一挺,脸上露出亲切的笑容:“你好,我是林仙月的妈妈蒋风兰,你女儿和我女儿是同学吗?”   段晓芳和范秋云同时愣了一下,两人脸上满是疑惑:“你妈妈?”   林仙月肯定的说道:“对,是我妈妈。妈,这位范秋云是我的同学,这是她妈妈段阿姨。”   段晓芳反应过来,连忙朝蒋风兰笑道:“蒋姐你好,很高兴见到你。你的女儿漂亮又聪明,我很喜欢她,帮了我很多忙呢。”   蒋风兰听到她夸林仙月,顿时对段晓芳大生好感,两人互相恭维着交换了联系方式,交谈着朝十二班的教室走去。   开学第一天,各个班的班主任代收学费,地点就在原来的班级。   时间还早,十二班的学生却已经来了一大半了。   学生就是这么矛盾而又奇怪的生物,没放假的时候天天盼望着放假,没人管着可以撒了欢的玩儿。放假后又开始盼望着开学,觉得在家里简直度日如年,远没有和小伙伴们在一起快乐。   看到林仙月进了班级,所有人的视线都朝她投了过来,嘈杂的教室为之一静。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牧歌小天使投的手榴弹,感谢錦愿小天使投的地雷,么么哒。   回到学校了,我感觉心里松了一口气…… 第七十七章   今天的林仙月, 似乎和他们印象中的林仙月有什么地方不一样。   以前的林仙月像一颗隔着细纱的明珠,虽然珠圆玉润洁白无瑕,但难免给人一丝缥缈之感, 没有真正让人震撼的光芒。   而此时的林仙月, 像是被人拿走了那层遮盖她风华的细纱, 明珠光芒万丈,璀璨夺目, 让人一眼难忘, 美的让人倾心。   她以前的气质太过冷清, 如冰似玉, 给人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感受。   然而此时的她,眼里带着笑,脸色白里透红,多了一分明艳, 少了一丝出尘。   这样的她,有了一丝烟火气, 却似乎更令人心动, 更美的不可方物。   当然,最重要的是, 林仙月是第一名啊!   不是班上和年级第一名, 而是整个C市高一年级第一名!   他们竟然和C市第一名是同一个班的同学,十二班的学生们莫名的产生一股与有荣焉的感觉。   就好比国宝虽然是熊猫,但每个华夏人都因为熊猫只有咱们国家有而感到自豪。   “仙月来了,快来签到报名。”   柳老师坐在桌子后面, 招呼林仙月过来在报到册上签名。   林仙月挽着蒋风兰的手走过去,在报到册上签了名,蒋风兰拿出钱包, 客气的笑道:“柳老师,学费是多少?”   柳老师没见过蒋风兰,见她和林仙月之间手挽手,便说道:“仙月的学费已经付了,她爸爸直接转的微信给我,他没给你们说吗?”   蒋风兰脸色一沉,神色不虞的说道:“我女儿的学费,别人有什么资格来交?”   柳老师闻言一愣,惊讶道:“你是仙月的妈妈?”   蒋风兰傲然道:“是,我是林仙月的妈妈,我叫蒋风兰。还有,林长峰不是林仙月的爸爸,她爸爸叫林未染。”   柳老师站了起来,诧异道:“可是林仙月的爸爸,不是林长峰吗?”   其他同学和家长也一脸的莫名其妙,怎么来陪孩子报个名,还能围观一场家庭伦理剧啊?   蒋风兰看到周围同学和家长好奇的眼神,疼爱的摸了摸林仙月的头发,淡淡的说:“林长峰啊,因为一些原因,仙月的户口只是暂时落在他家,其实仙月和他没关系。”   柳老师有些懵了,不由看向林仙月。   林仙月脸带微笑乖巧的站在蒋风兰身旁,没有开口的意思。   “哦,是这样啊,好的。”   柳老师呐呐的说道,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感觉林仙月的家庭关系好复杂。   “所以,我女儿的学费不用外人交,我就是专门过来给她交学费的,多少钱啊?”   柳老师无奈的说:“学费加上其他杂费,一共一千七。可是,她爸爸……不,林长峰已经交过了呀。”   蒋风兰麻利的从钱包里抽出钱来交了学费,随口道:“他不是微信转给你的吗,你还给他不就行了?对了,柳老师我们加个微信留个电话,仙月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就好。”   柳老师一脸茫然的收了钱,又和蒋风兰互换了微信电话,还把她拉进了班级家长群里。   蒋风兰迫不及待的点开微信群,将群里的昵称改成了“林仙月妈妈”,然后便和其他家长同学一样等在一旁。   班上的学生干部在班长冯军的带领下,打扫班上的卫生,为接下来的家长会做准备。   十点左右的时候,柳老师见班上绝大部分的同学都已经报到了,没来的几个学生也打了电话请假,便放下报名册。   她站到讲台上,拍了拍巴掌:“各位同学,请把你们的家长领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我们准备开家长会了。”   同学们纷纷拉着自己的爸爸或者妈妈去自己座位,家长没来的就空着。   林仙月望着教室角落那张课桌,背后就是放扫帚铲子垃圾桶的地方,突然有些踌躇不定。   “怎么了?”蒋风兰低声问道。   林仙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妈,我的位置有点偏,你不要介意。”   她暗叹一声,拉着蒋风兰去了自己的座位。   张维之和魏旭今天都没来报道,他们的家长自然也没有来。   蒋风兰果然脸色一变,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   这个位置,任谁看了也知道是班上最差的位置,向来是班上调皮捣蛋的差生专属座位。   她乖巧漂亮又学习好的女儿,凭什么坐这里?   林仙月连忙说:“我是插班生,来的时候班上已经没有座位了,老师只好在这里安了一张课桌,不是区别对待。”   蒋风兰听到这个理由,脸色稍霁,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坐了下来。   “蒋姐,来我这里坐吧。”   段晓芳坐在范秋云的位置上,招呼道。   范秋云的同桌田丽没有来,她的家长也没来,位置正好空了出来。   蒋风兰笑着摆摆手:“不用,我坐我女儿的位置。”   学生干部们给每个家长面前放了一瓶矿泉水,又各放了一张草稿纸和一支笔,方便他们做笔记。   “好了,同学们先出去吧。不要走远,就在走廊和操场上玩一会儿,注意安全。”   柳老师让同学们出去后,又把教室前后门都关上。   里面开家长会,同学们在教室外面也是心情惴惴,不知道柳老师要讲什么。走廊上其他班的同学也被赶了出来,除了少部分人之外,大多数人脸色都不是太好。   范秋云找到林仙月,拉着她站在走廊旁:“仙月,蒋阿姨真是你亲妈妈啊?”   林仙月点头道:“是啊,我有家人了。”   范秋云轻叹道:“真的呀,这也太神奇了。对不起,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就是感觉太突然。”   林仙月笑了笑,并不在意。   范秋云看着她说:“你比以前爱笑了,真好。以前你总是冷冷清清的,明明性格那么好,却让人觉得很不好相处似的。”   林仙月摸了摸自己的脸:“有吗?”   修士本来就清心寡欲,七情不上脸也正常。她回到这个世界,情绪已经算是起伏颇大了。   范秋云肯定的说道:“当然有,不然你以为你那个冰霜校花的名头怎么来的?”   林仙月:“……”   冰霜校花是什么鬼?为什么她不知道?   范秋云又一脸好奇的小声问:“这么说,林长峰真的不是你爸?”   “不是。”   “那他为什么……”   林仙月简单的说道:“是我师傅为了方便我上学,请他帮了个忙。”   范秋云心里好奇的要命,但她也知道不应该问的太细,只好“哦”了一声,和林仙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柳老师先做了一个开场白,无非就是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家长会之类的话。   很快就进入主题,柳老师把班上学生的期末成绩表发了下去。成绩是按照总分高低排列,后面还备注了年级排名。   成绩单最显目的当然是第一名和第二名,总分都超过了一千。而第三名却只有876分,像是断层了一般。   看到自己孩子的成绩,家长们脸色纷纷一沉,再一看排名,沉的更厉害了。   如果没有第一名和第二名的高分做对比,或许他们还不会感觉太大的差距。但有林仙月和张维之的成绩做对比,哪怕是第三名第四名的学生家长,也高兴不起来。   瞧人家的成绩,满分的科目一大把,再看自己混账的成绩……   艹!什么狗屎玩意儿?   家长们心里像是日了狗,尤其是在成绩单末尾才找到自己混账成绩的家长,脸色更像是被狗、日了。   家长们的脸面从哪里来?从自己孩子的成绩单来。   看到自家孩子的成绩,好多人坐立不安如坐针毯,脸都丢尽了。   他们要是早知道孩子的成绩,肯定就不来丢人现眼了。   可学生们也聪明,为了过一个好年,好多人都跟父母撒谎要开学才知道成绩,毕竟苟活一天是一天。   蒋风兰接过林仙月的成绩单,见到各科成绩以及年级第一,顿时眉开眼笑,腰杆挺得笔直。   唯一遗憾的是,她周围没有其他家长,孤零零的只坐了她一个人,让她想炫耀一下都没找不到人。   柳老师发完了成绩单,在讲台上等了一会儿,才笑眯眯的开口:“各位家长都拿到成绩单了吧,不知道对孩子的成绩有什么想法?”   家长们表示很有想法,手掌很痒,但不好发作。   “这学期过后,马上就进入紧张的高二,课程量最大,学生们也最辛苦。高一的基础不牢固,高二就会越来越吃力。孩子们听不懂,就会产生厌学和自暴自弃的想法……”   柳老师说了一大堆,无非就是让家长们重视孩子的学习问题,在家里监督和辅导孩子。同时要给孩子建立一个良好健康的家庭环境,不能影响孩子的学习情绪等等。   柳老师又把一叠资料发了下去,上面列举了各种注意事项,甚至还有学生在家里时的学习辅导计划时间表,巨细无匹,非常的详实。   家长们纷纷表示受教,至于能不能做到先不说,面对柳老师的态度,比自家孩子端正的多。   “在这里呢,我要着重表扬一下林仙月同学和张维之同学。两人的期末成绩非常优秀,刷新了我校有史以来高一年级最高分的纪录。尤其是林仙月同学,她这次期末考试不仅考出了1043分的高分,排名年级第一,更是C市高中联考第一名。张维之同学的成绩排名年级第二,C市高中联考第六名。”   柳老师家长们闻言议论纷纷,有意停顿了一下,才继续开口:“我市高一学生总数接近四万人,也就是说,这两名学生,将四万名对手甩在了身后。不出意外的话,全国的名牌大学他们可以随便选,想考哪所大学就考哪所大学。”   台下一片赞叹声,家长们彼此小声探讨别人家的孩子。   好多家长先前见到蒋风兰和柳老师理论林仙月的学费问题,所以知道坐在最后一排那位中年贵妇是林仙月的妈妈,不由纷纷转头来看。   距离蒋风兰最近的一个女人探过头来,朝蒋风兰说道:“你女儿真厉害啊,你是怎么教的?”   蒋风兰听到前半句满脸堆笑,听到后半句笑容顿时僵住了,呐呐道:“我也没管过她,都她自己聪明懂事。”   那女人听了越发羡慕,大家都没怎么管孩子的教育,为什么她儿子考班上倒数第一,人家就考全市第一?   “你儿子考的怎么样?多少名?”   蒋风兰好奇的问道,难得碰到一个主动来和她讨论孩子成绩的人,这得抓住了。   那女人顿时神态扭捏,眼神怨念的看了她一眼,小小声说:“最后一个。”   蒋风兰连忙看了成绩单最后一名,名字叫熊西元。   的确挺熊的……   蒋风兰干笑两声,不好说话了。   柳老师拍了拍桌子,示意下面彼此交谈的家长们安静下来:“我为什么专门夸奖这两位同学呢?不仅仅是因为两人的成绩优秀,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学生在上学期前两个月,成绩一直是班上倒数第一名和倒数第三名……”   话音未落,下面顿时响起了家长们此起彼伏的惊呼声。   第一名和第二名,原来曾经是倒数第三和倒数第一?   从最后一名逆袭成为第一名,还有比这更励志的事情吗?   柳老师很满意家长们的反应,这就是她想要的效果。她就是想让家长们看到别的孩子从学渣逆袭到学霸,给他们心里种上一颗学渣也能逆袭成学霸的种子,让他们好好督促自己的孩子学习。   “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他们的成绩就进步到这个程度,这说明什么?说明没有学不好的学生,只有不想学的学生。作为家长,你们都是过来人,也在社会上拼搏奋斗多年,学习的重要性不需要我多讲吧?”   “我相信如果再给各位家长重新读书的机会,你们每个人都能考上北大清大。因为知道学习的重要性,更知道好的大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对对对,老师说的对,要是再给我一个重来的机会,我必须考上北大啊。”   一个身材魁梧一脸凶相的中年男人大声说道,一脸悔不当初的神情。   其他人都笑了起来,不过也都认同中年男人的话。   如果再给自己一次重新读高中的机会,他们一定好好读书学习,考上北大清大分分钟的事。   家长们甚至已经在脑海里脑补了自己坐在教室里,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学习的场景。   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不是读书就是做题。不翘课出去玩了,恋爱也不谈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想着想着,家长们越发觉得柳老师说的有道理。再重新读一次高中,他们必须考上北大清大。   反正也就是想想,总不能说自己再来一回也只能考个大专什么的吧?   “所以,孩子们只是现在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也不知道一个好大学对他们的将来又多大的帮助。但是家长你们知道啊,你们忍心自己的孩子因为成绩不好没有考上好大学,将来在社会上辛苦的挣生活吗?”   “你们忍心看到他们日晒雨淋辛苦工作一个月,还没有人家一个小时赚的钱多吗?”   “你们忍心孩子将来买不起车买不起房,甚至看不起病吗?”   “你们忍心……”   柳老师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通,硬是把家长们代入到她描述的悲惨境界中去了。尽管班上大部分学生的家庭,都是中等收入的家庭,但不影响家长们自己感动自己。   家长们激动起来,纷纷表示回去一定好好监督孩子读书学习,每个科目的家教请一个。   效果很好,柳老师很满意。   她知道班里的同学,老师们管不住,还不信父母也管不住。   柳老师也没奢望所有人的成绩都突飞猛进,只要都在进步,她就对得起她十二班班主任的身份。   家长会自由讨论的时候,蒋风兰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张维之的家长没来,蒋风兰在一群弱鸡家长面前,简直堪称霸王龙的存在。   大家都先恭维她一番,然后请教她是怎么管理林仙月的学习,又是怎么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孩子。   蒋风兰刚把女儿找回来,压根没管过她的学习,更不要提培养。   家长们眼巴巴的等着她传授经验,蒋风兰也觉得为难,她哪有什么经验?   林轩从小到大都懂事,在学校每次考试都是前三名,从来没让她操过心。至于林安,有林轩管着,她似乎也没有操心过。   不过蒋风兰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不就是吹牛吗?   她很乐意吹这个牛。   她也是看过《哈佛女孩》的人,照着书里的方法和理论一条条的说了出来,家长们连连点头,好些人居然还在做笔记。   等柳老师让学生们回班上的时候,学生们惊悚的发现,家长看自己的眼神分外犀利。   同学们心里咯噔一下,涌起一股不妙的预感。   柳老师让大家安静下来,正准备说话,教室门口突然来了几个人。领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正是张婶。   “你好,请问这里是高一·十二班吗?”张婶看着柳老师问道。   柳老师刚要回答,蒋风兰已经从最后排站起身,朝张婶招手:“小张,我和仙月在这里。”   张婶笑着点点头,朝她说道:“蒋姐,东西都准备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sayurisai小天使和星星小天使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第七十八章   在柳老师和全班同学家长不解的目光中, 张婶大手一挥:“都搬进来。”   林安带着三个壮汉走了进来,每人手里都抱着一个硕大的纸箱。四个大男人把纸箱放在身边的课桌上,不约而同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蒋风兰走上前去, 柳老师连忙问道:“您这是……”   蒋风兰豪爽的笑了笑:“这不是刚过春节吗?我们家仙月想着给同学们带一点小礼品, 希望同学之间好好相处啊。”   说着, 蒋风兰招呼林安和其他人把东西发下去。   四个纸箱里是早就打包好的包装袋,每个包装袋里面有一个保温杯, 一只钢笔和一盒巧克力。   林仙月有些茫然, 她对此一无所知, 也不知道蒋风兰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东西, 又打算做什么。   “来来来,每个同学都有啊,虽说都是不值钱的东西,但也是我们仙月的一点心意, 大家不要嫌弃啊。”   蒋风兰看着四个大男人挨个给班上同学发礼物,嘴里笑着说道。   同学们接过来打开一看, 鹰牌保温杯, 派克牌钢笔,吉利莲巧克力, 全都是名牌, 价格不菲。   保温杯颜色分两种,男孩子的是蓝色的,女孩子是红色的,上面都有可爱的卡通人物。造型精致可爱, 颜色赏心悦目,握感极其舒适,简直像是艺术品。   每一个杯子上都用可爱的字体写了一句话:致最努力的你, 你远比自己想象的更优秀!   钢笔是派克卓尔系列,经典的乌木黑圆润造型,光滑澄澈的表面微微泛光,拿在手里分量十足,让人仍不住想在纸上书写一番。   吉利莲巧克力名声在外,曾经获得过比利时王室授予的金质奖章。选料精良,工艺严谨考究,无论从形状、颜色、还是口感都是世界顶级的,而且均由手工制作完成。   这些东西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每一样小礼物都贵的离谱,相当有格调。   小小的一个包装袋,仅仅三样东西,合起来价格绝对超过三千块,甚至更贵。   全班六十三个同学,蒋风兰就准备了六十三份礼物,粗粗算下来就是小几十万块。   这叫什么?   这就叫财大气粗啊!   班上的同学甚至全校的学生都知道,新晋校花林仙月是一个穷逼。只是她的美完全掩盖了她的穷,以至于很少有人公开探讨她的穷酸。   毕竟对于一个穿着校服都能穿出仙气的女生,其他人都没法嘲笑她那些土气又过时的衣服,更没法嘲笑她的衣品打扮。   怎么嘲笑?   自己穿着一身合体时髦的名牌衣服,还比不上人家穿一身乡下农贸市场地摊上买来的衣服,有什么资格嘲笑?   后来林仙月被爆出是林长峰的私生女时,所有人不解的同时,也在心里嘲笑。   私生女就是私生女,哪怕林长峰再有钱,她也是一个穷逼。   可如今她突然冒出来的妈妈是怎么回事?   小几十万的东西说送就送,而且同班同学人人有份,简直就是土豪附体嘛。   所有人眼神复杂的看着笑意盈盈的蒋风兰,似乎看到她脑门上刻着金光闪闪的“土豪”两个字。   蒋风兰的想法很简单,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以前被同学们看不起,也被同学们欺负过。所以她特意选了水杯和钢笔做礼物,这两样学生最常用的东西。   只要同学们还在用着自己送出去的水杯和钢笔,谁还好意思欺负她的宝贝女儿?谁还敢看不起她的女儿?   巧克力就更简单了,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吃了我家仙月送的甜蜜巧克力,好意思在背后说仙月的坏话吗?   蒋风兰的大手笔把全班同学和家长都震撼住了。   上千块钱的派克卓尔系列钢笔,上千块钱的鹰牌经典保温杯,好几百甚至上千块钱一盒的进口吉利莲巧克力,真的只是不值钱的小礼物吗?   全班同学人人有份,这可是几十万块啊,有几个家长能有这样的豪气和霸气?   柳老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人家家长代表孩子给同学们送一份“小礼物”,她总不能拒绝人家一片好心吧?   “同学们,大家收了礼物,一起谢谢林仙月的妈妈蒋阿姨。”   “谢谢蒋阿姨。”   同学们七嘴八舌的道谢,家长们也跟着说谢谢。   蒋风兰满脸温和的笑意,摆摆手说:“不用谢不用谢,我女儿有缘和大家同学一场,希望大家以后彼此照顾好好相处。”   “我知道前段时间网上有人说我们家仙月是林长峰的女儿,这其实是一个误会。虽然都姓林,但却不是一个祖宗。她爸爸叫林未染,和我一样都是首都人。因为我们家仙月在C市读书,为了方便把户口暂时落在林长峰家里,不过我们已经在C市买了房子,很快就会把她的户口从林长峰家里迁出来,以后就不会再产生误会了。”   林仙月在一旁,看着蒋风兰站在讲台上,面对着全班同学郑重其事的给她的身世正名,不知怎的,眼睛酸的厉害。   有妈妈护着的感觉,真的很好。   ……   家长会结束后,柳老师把蒋风兰请进了办公室。   蒋风兰让林安抱着剩下的一个纸箱一起进了办公室,里面是给老师们准备的礼物。   和学生一样的三件套,只是每一个水杯都有老师的名字,还有一句话:老师您辛苦了,请多喝水。   两人也不知道在办公室谈了什么,柳老师和蒋风兰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两人眼睛都是红的,似乎还掉了眼泪。   “仙月,真是苦了你了。”   柳老师拍了拍林仙月的肩膀,感慨的说道。   林仙月:“……”   家长们离开学校时候,柳老师让学生们自习,自己则带着蒋风兰去了校长办公室。   林仙月坐在教室里,能明显的感觉到班上的同学都在悄悄打量她。他们的眼神充满了好奇和探究,却没有了以前若有似无的鄙夷嘲弄。   林仙月看着每个人桌上摆放的水杯和钢笔,脸上绽开了笑容。   很快,十二班有人把蒋风兰送的三件套发在了学校论坛,顿时引起论坛一片羡慕嫉妒恨。   “卧槽!我现在转班到十二班,还能有三件套吗?”   “原来校花才是深藏不露的土豪,这B装的,佩服佩服!”   “求林仙月转班到四班,全班同学举双手双脚欢迎!”   “求林仙月转班到五班,全班同学倒穿鞋子迎接!”   “……”   “求林仙月转班到十班,班长位置虚位以待相迎!”   “卧槽,你们十班太没节操了,林仙月来我们十一班,我们班所有班干部的位置你随便挑……”   开学第一天,林仙月再次上了学校论坛头条,论坛里全是讨论林仙月的帖子。   当然讨论最多的,还是林仙月的身世。   同学们纷纷发挥脑洞,脑补了一场又一场的豪门恩怨情仇,简直集各类小说电视剧里的狗血剧情之大成,要什么剧情有什么剧情,要什么梗有什么梗。   不过大多数人都倾向于林长峰是林仙月是亲戚,为了林仙月可以在C市读书,所以暂时把户口落在林长峰家里。   开学后第二天,一中召开校会,全校学生在大操场列队完毕,在美女老师主持人开场白之后,宣布由校长孟朝秋给大家讲话。   校长孟朝秋稳步登上了主席台,对着麦克风清了清嗓子。   全校同学见状先是一惊,然后朝主席台下张望了一番,果然见到几个扛着摄像机的人。   哦,校长又要作秀了。   靠,早知道就请假了,又得站两三个小时。   摄像师已就位,请开始你的表演。   ……   学生们在下面小声的抱怨,整个操场嗡嗡声一片。   “请同学们都安静下来,不要讲话,各班班主任整顿一下纪律。”   孟朝秋对学生们的纪律很不满,这些崽子们也不看看场合,有记者在呢,瞎比比什么?   等老师们约束好学生不说话后,孟朝秋才开始了千篇一律的演讲。   同学们听的昏昏欲睡百无聊奈,也不知过了多久,孟朝秋说道:“在上学期的全市高中期末联考中,我校同学经过奋力拼搏,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高中三个年级都有同学考进了C市十强榜,甚至高一年级的林仙月同学还是C市第一名。我希望大家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力学习,狭路相逢勇者胜……”   孟朝秋说完后就退下了主席台,将主席台让给了一位担任主持人的美女老师。   美女老师先是感谢了校长的训话,又说了几句总结,然后开始宣布获得奖学金的优秀学生。   “高一·十二班林仙月,以总成绩1043分的优异成绩排名C市高中联考第一名,荣获我校特等奖学金,请上台领奖。”   台下响起如雷般的掌声,大家纷纷看向十二班的方阵。   在万众瞩目中,林仙月从十二班的方队中走出,第二次走向主席台,摄像师立刻将摄像头对准了林仙月。   孟朝秋亲自给林仙月颁奖,送上一束花和一个奖牌,然后和她单独合影。   主持人继续念道:“高一·十二班张维之,以总成绩1031分的优异成绩排名C市高中联考第六名,荣获我校一等奖学金,请上台领奖。”   张维之还没来学校报到,柳老师让魏旭上台,代替张维之领奖。   魏旭上台后,对着麦克风解释张维之家里有事请假,由他代替领奖,顿时台下嘘声一片。   给魏旭发奖的是副校长,也是一束花和一张奖牌。   “高一·一班白霖,以总成绩1024分的优异成绩排名C市高中联考第九名,荣获我校一等奖学金,请上台领奖。”   主持人说完带头鼓掌,谁知本该响起的掌声却稀稀拉拉,取而代之的却是台下的轰然大笑。   白霖神色不虞的从一班方阵走向主席台,从另一位副校长手里接过鲜花和奖牌,脸上却没有什么笑容。   “高三·一班张冬梅……荣获学校一等奖,请上台领奖。”   “高二·二班张劲松……荣获学校一等奖,请上台领奖。”   “高三·二班刘云飞……荣获学校二等奖,请上台领奖。”   “高二·一班周维新……荣获学校二等奖,请上台领奖。”   “……”   全校一共十八个学生获得了学校奖学金,林仙月一个人获得了特等奖,其他人则是学校一二三等奖。   颁奖结束后,全部获奖学生和颁奖领导集体合影。林仙月和校长孟朝秋站在最中间,其他学生和校领导则站在他们两边。   “让我们把最热烈的掌声送给台上的优秀同学,我们的榜样。祝福他们以后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台上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主持人请获奖学生和颁奖领导下台后,微笑着说道:“在这里,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下面有请孟校长给大家宣布。”   孟朝秋再次走上主席台,接过主持人的麦克风,咳嗽一下说道:“我们学校的食堂,大家都很熟悉吧?我知道同学们经常在私下吐槽学校食堂太破旧太拥挤,吃饭时经常找不到座位。下雨天有时候还漏水……”   “不过今天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学校准备新修一座食堂,以便给大家创造一个更加舒适的就餐环境。”   学生们欢呼雷动,这倒真的是个好消息。一中那个食堂还是九十年代修建的,又破旧又拥挤,夏天热冬天冷,下雨时漏水,早就该修了。   “我还要告诉大家的是,新食堂是由我校一名学生的妈妈全款捐助。她对我说,她希望能够靠着自己绵薄之力,给一中的学子提供些许的帮助,助他们都能够考上心仪的大学。”   “下面让我们有请这位爱心妈妈蒋风兰,以及她的女儿,我校特等奖学金得主林仙月同学上台。”   校长说完便用力的鼓起掌来,学校领导们也纷纷鼓掌,然而台下却是一片寂静。   学生们被这个消息都震懵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和惊呼。   林仙月脸色也露出诧异至极的神色,她和其他人一样,压根不知道这件事。 第七十九章   蒋风兰从主席台后面走出来, 站到了主席台上。   她穿着一件双面呢大衣,宽松大方毛呢外套显瘦又气场十足,头发简单的盘起, 亲和力极佳。脖子上挂着一条白金链子的碧玉吊坠, 手里拿着一个棕色手包, 既不张扬又显得贵气有范儿。   面对全校好几千师生的注目,她神色淡然的站在校长旁边, 脸上挂着微笑, 视线柔和的看着高一·十二班的方向。   全校师生都知道她在看谁, 于是所有人的眼神也跟着投了过来, 朝向十二班的方向,落在林仙月的身上。   柳老师走到林仙月身旁,低声催促道:“仙月,快上去吧。”   林仙月抬起头, 看着主席台上的蒋风兰,不知怎的, 她眼前有些模糊。   台上那个中年女性, 柔和亲切的五官轮廓,符合任何一个人心中妈妈的形象。她身上像是发着光, 不明艳不刺眼, 却如寒夜里的一座灯塔,发出持续而唯一的光。   林仙月不知道蒋风兰做这些事有没有意义,也不知道蒋风兰这么做到底是对还不对?   她只知道一点,这些事情都是蒋风兰为她做的, 只为她一个人做的。   这是一个妈妈保护女儿的方式,也是一个妈妈证明女儿的方式。   她的妈妈想要告诉全世界,她的女儿是有妈妈护着的, 她的女儿是她心里最珍贵的宝贝。   她女儿不是私生女,有爸爸有妈妈,有亲人有家庭。她女儿也不穷,因为她有一个很有钱又很护短的妈妈。   谁要是想欺负她女儿,自个儿先在心里掂量掂量。   蒋风兰就是要以这样高调的方式出名,最好让全国都知道她,让网络上的人都知道她是谁,也就知道了林仙月是谁。   他们林家,每个成员都光明正大,每个成员都不怕任何人查。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林仙月也是他们林家的一员,缺一不可的一员。   蒋风兰知道,如果她正儿八经的去给人解释,在网上做声明,林仙月是她的亲生女儿,相信的人反而不多。   总有许多人会编排出各种各样的八卦绯闻,总有许多人会脑补出各类阴谋恶意,人性就是如此,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但蒋风兰就这样大大方方的高调行事,将自己和林仙月的关系摆在人前,让你们去调查让你们去想象。   肯定有人会好奇,肯定有人能查出事实真相,但这就是蒋风兰要让人知道的。   所有人都不会怀疑,林仙月是她蒋风兰的亲生女儿。   林仙月走上台,被蒋风兰呵护般半搂着,身上传来蒋风兰的温暖的味道。   她没有听清校长和蒋风兰说什么,整个人有些迷糊的看着校长鼓掌大笑,看着蒋风兰应对得体的微笑,看着主持人夸张的鼓掌,看着台下几千人跟着鼓掌,看着他们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各种羡慕嫉妒。   原来有一天,她也会让全校同学羡慕嫉妒啊。   林仙月不知何时被蒋风兰牵着走下了讲台,校长和副校长陪在两人身边,学校一干领导跟在身后。在全校所有师生的注视下,一行人走向了学校生活区,去查看准备新修的食堂位置。   校长一路讲解一中的历史,出过的名人,每年的本科录取率,学校的师资力量等等。   对于无偿给学校修建一座新食堂的爱心人士,这是应该有的介绍。   新食堂选定的修建地址在旧食堂不远处,是一片空地。   以前学校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林木花园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没有动工,现在正好用于修建新食堂。   蒋风兰和校长早已经达成共识,相关手续学校会自己搞定,建筑施工公司也由学校自行寻找,后续设备和装修也由学校负责。   一句话,蒋风兰只需要出钱和全程监督各项费用的支出和用处是否合理。   关于命名权,毫无争议,蒋风兰拥有给食堂命名的权利。   仙月楼,这个像是古代酒楼的名字日后被刻在新食堂上面。   尽管一中学生们大多都称呼这个新修的现代化食堂为新食堂或者第二食堂,而无论是谁,只要走近食堂,就能看到金光闪闪的“仙月楼”三个字。   中午校长和一干领导陪着蒋风兰和林仙月在食堂里吃了饭,宾主尽欢。蒋风兰离校的时候,校长等人一直将她送出了大门,看到她上车后才止步。   林仙月也回到了班上,一路走来,全是打量她的目光。   林仙月都已经习惯了,反正她似乎来到C市之后,一直都是被人注意的存在。   只是同样是打量,然而眼神早已经截然不同。   最开始是对她乡下土包子的鄙夷和私生女身份的看不起,然后是惊艳于她的美貌和认可她的学霸。   而此时,所有人看她的眼神却是毫不掩饰的羡慕嫉妒恨。   林仙月在自己座位上坐下,看了一眼前桌,张维之的座位仍然空着。他给她发过信息,说是他爸妈还要他留在医院观察几天才会回来。   倒是魏旭今天已经来上课了,而且全程围观了林仙月从灰姑娘到仙度瑞拉的变身过程。   “老三啊……”   魏旭扭过头,看向林仙月的眼神异常复杂,一脸的一言难尽。   林仙月眨眨眼:“怎么了?”   “你这隐藏的太深了吧?我只听过扮猪吃老虎的,你这是为什么呀?扮猪吓同学?”   林仙月微微一笑,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和魏旭解释,过程离奇复杂的连她都有种不真实感。   魏旭本就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感慨了一句就把所有疑问抛在脑后,拿起桌上的钢笔和水杯朝她晃了晃:“老三,谢了哦。”   林仙月抿嘴笑了笑:“不客气。”   他又把桌上那盒巧克力扔给她:“心意领了,给你吃吧,你知道我不爱这玩意儿。”   林仙月没拒绝,拿过巧克力拆开,取出一粒放在嘴里,甜到心里。   “大家注意了啊,收作业了,收作业了,大家都把寒假作业拿出来,各科课代表收一下。”   班长冯军走到讲台上,敲了敲桌子提醒所有人。   他还担心大家忘记了寒假作业有哪些,拿出笔记本把各科作业写在黑板上,让各科课代表照着收。   “卧槽!寒假作业……这是个什么东西?可以吃吗?”有人夸张的惊叫。   “可以吃,不过会要了你的命。”   “完了,我还有一点没写完。”   “我更完了,我就写了一点。”   “MD,我一点都没写,现在抄还来得及吗?”   “……”   后面几排的同学们一阵哀嚎,魏旭老神在在的坐着,一脸鄙夷的望着这群丢人现眼的学渣。   “旭哥,你怎么这么镇定?”付洪波一脸惊诧,活像见鬼了一般。   “那还用说,旭哥肯定连夜抄好了。”赵亮笑道。   魏旭淡定的摆摆手:“一个字没写。”   所有人:“……”   付洪波感叹:“旭哥就是旭哥,虽然寒假作业一个字没写,却有一种谜一般的从容。”   课代表们可不管那些,挨个收寒假作业。后面几排学渣寒假都玩疯了,哪有什么寒假作业上交?   有的人趴在桌上奋笔疾书,能写一点写一点,更多人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爱咋咋的。   科代表们把不交作业的名字记上,准备和寒假作业一起上交。   林仙月的寒假作业在小流云寺就做完了,分别交给了各科课代表。   不交寒假作业的后果很快就出现了,尤其是在昨天才刚开完家长会,家长们正跃跃欲试准备监督孩子全力冲刺的关键时刻。   各科老师直接把寒假作业名单传给了各位家长,并且说了,如果不能在一周内交上作业,请家长来学校一趟。   于是在家长们棍棒、软禁、扣钱、诉苦等等手段之下,学渣们每天回家熬夜两三点写作业,一周后终于交上了所有的寒假作业。   ……   蒋风兰离开学校之后,便和林安来到了一间咖啡厅,她和林长峰约好了见面。   过了一会儿,林长峰走进了包厢。   “林先生,请坐。”   蒋风兰端坐在座位上,并没有起身,语气淡淡的招呼林长峰坐下。   如果她不知道林仙月在林家受了很多委屈,她会很感激林长峰,然后报答他对林仙月的帮助。   但她却知道林仙月在林家过的并不好,甚至可以说糟糕至极。   林仙月所受到的委屈,大部分来源于林家。   如果不是林长峰的老婆王秀丽去班上打骂林仙月,更恶毒的宣扬她是私生女,林仙月在学校也不会受到那么多的鄙视和欺负。   尤其是蒋风兰得知林仙月曾经坠湖差点死去的时候,更是又后怕又愤怒。她需要很大的努力,才能勉强压抑下心里的怒气。   然而从某方面来说,如果不是林长峰把林仙月从小流云寺接到C市,然后林仙月误打误撞的在网上火了,也许现在她还见不到女儿,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还活在世间。   林长峰在蒋风兰对面坐下,打量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她身后笔直战力的林安,点头道:“蒋女士,不知道你约我来有何贵干?”   他已经知道蒋风兰的身份。   柳老师退还他学费的时候,还专门询问了他关于林仙月亲生妈妈的问题,李彦鹏也把蒋风兰送给十二班每个人一套礼物的事情告诉了他。   林长峰表面上虽然很淡定,但心里还是很吃惊,他不知道这个蒋风兰到底是不是林仙月真正的妈妈。   所以蒋风兰打电话约他出来见面,他一口应了下来。   “林仙月是我的女儿,我的亲生女儿。”   蒋风兰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没有半点客套:“所以我要把她的户口从你家里迁出来,需要你配合一下。”   林长峰端起茶杯,又放了下来:“你怎么证明?”   蒋风兰朝林安递了个眼色,林安从包里取出一份文件,放到林长峰面前。   一份全国权威医院的DNA检验报告,结论证明林仙月和蒋风兰的母女关系。   林长峰仔细的看了一遍这份检验报告,手指在桌上无意义的敲打着。   蒋风兰看了他一眼:“如果林先生有所怀疑,你可以自己亲自去医院检验一下。”   林长峰摆了摆手:“我倒不是怀疑,只是有些突然,这么多年了,你怎么突然出现了?”   “那就不劳你操心了,反正你也没把我女儿当成真正的养女,所以也不用假惺惺的感慨一番了。我们还是快速的把户口的事情办了,大家从此没有丝毫关系。”   林长峰冷笑道:“我到底养了她半年,你……”   “啪!”   蒋风兰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打断了林长峰的话:“林先生,你确定你养了她半年,而不是害了她半年?你老婆和你家里人是怎么对我们家仙月的,我想你心里很清楚吧?”   “你又是怎么对仙月的,不管不顾不理会,以为替她交个学费生活费就是养她了吗?”   蒋风兰说着眼珠子都红了起来:“说实话,我宁愿你没有把仙月接来C市,没有把仙月的户口落在你名下,她也不会受那么多委屈和欺负。”   她打开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叠钱,扔到林长峰面前:“你替我女儿交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费用都还给你。以后大家桥归桥路归路,彼此还是做个陌生人吧。”   说完,她又笑了笑:“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因为我不想和你们林家纠缠。不过我要提醒你,我的大儿子对他妹妹很是疼爱,所以格外心疼她在你家受的委屈,我想他应该不会就这么算了。”   “所以,你要打起精神来,小心咯。”   林长峰闻言一愣,片刻后笑了起来:“行啊,那我林某人就等着吧。”   随即他脸色一沉,冷笑道:“不管白道黑道,我林某人都接着。”   蒋风兰淡淡的说:“不用紧张,我们家是奉公守法的良善人家,违纪犯法的事情绝对不会做,行事从来都是光明正大,你大可放心就是。”   “好了,我们可以去办出所了吗?还是说,你需要经济补偿?没关系,你开个价。”   林长峰站起身:“蒋女士,我林长峰不缺钱。” 第八十章   林长峰朝门外走去, 走出门口时,他停了下来,背着身说道:“我会安排我司机和你们去派出所办理手续, 放心吧, 我会打电话给所长, 你们直接去办理就行。”   说完,他也不等蒋风兰回应, 大步离开。   林安指着门口, 笑道:“妈, 你看他多嚣张, 目中无人啊这是。不过,他没有那这事为难我们,倒有些出乎我的预料。”   蒋风兰神色淡淡,片刻后说道:“林长峰这个人, 我找人打听过,他这人性格极为骄傲。我既然这么说了, 他就一定会同意把你妹妹的户口迁出来。”   过了一会儿, 林长峰的司机走了进来,朝蒋风兰点点头:“蒋女士, 林总让我协助你们办理仙月户口的事。他已经把所需的证件给我了, 我们是现在就去吗?”   蒋风兰站起身:“当然,现在就去。”   从派出所出来之后,蒋风兰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她的女儿从此和林长峰家再也没有一丝关系。   蒋风兰很高兴, 打电话给张婶,让她好好布置一桌菜,晚上庆祝一下。   下午放学的时候, 林安去学校把林仙月接回了家。   张婶和蒋风兰已经布置好了酒菜,见两人回家,连忙招呼两人坐下吃饭。   今天高兴,蒋风兰让张婶开了一瓶红酒,给林仙月也倒了一杯。   谁知两杯红酒下肚,蒋风兰便已经熏熏然了,菜也没吃两口,一直拉着林仙月说话。   其他三人停下筷子,安静的听着蒋风兰说着当初林仙月丢了的事情。   当说到警察在山里找回一个死去的女婴时,蒋风兰“呜呜”的哭了起来。   张婶抹了一把泪,陪着哭了起来。   最后林仙月把蒋风兰扶到房间里休息,用灵力替她舒缓情绪,才让她慢慢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蒋风兰女士吐了,吐的天昏地暗浑身无力,难受的直哼哼。   她的身体底子本来就不好,昨天情绪过于激烈大悲大喜,两杯杯红酒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仙月制止了张婶打电话给120的举动,亲自照顾蒋风兰,以灵力替她疏导全身的经脉血气,将她血液里的酒精全都挥发出来。   过了大半个小时,蒋风兰的状况才好转,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张婶,妈妈已经没事了,睡一觉就好,你就在家里照顾她吧。”   “到底是母女连心,心病还须心药医。蒋姐这些年身体一直不好,以前有点状况就要进医院住一段时间才行。可是和你相认之后,她的身体日渐健康,已经好久没犯病了。”   张婶打来热水,一边用热毛巾替蒋风兰擦脸,一边感慨万千的说道。   林仙月看着蒋风兰熟睡的脸颊,轻轻挣脱了蒋风兰抓着她的手,低声说:“放心吧,以后我在妈妈身边,不会让她再犯病的。”   张婶看了看时钟,惊呼道:“对了,你还要去上学,都这个点了,快去吧。林安,你送仙月去学校。”   林安正陪在蒋风兰另一边,闻言连忙道:“好,小妹快走吧。我记得你昨天好像说今天要考试,还来得及吗?”   小区距离一中不远,林安开车十分钟就把林仙月送到了学校,门卫检查了证件,又记下了林仙月的名字班级,才把她放进了学校。   今天是全校开学考试,也是给学生们安排的收心考试,让同学们在假期过后能尽快适应紧张的学习生活。   第一堂考的是英语,门卫放林仙月进入学校的时候,考试铃声已经响了起来。   林仙月耳聪目明,在学校门口就听到教学楼各个班级里传来英语听力录音。   她一边朝教学楼赶去,一边沉心静气,仔细聆听高一年纪的班级里传开的英语录音。   等林仙月赶到十二班的时候,听力部分已经快结束了。   “报告。”   监考老师转头看着站在教室门口的林仙月,皱了皱眉说:“怎么迟到了,赶紧进来。”   班上的同学好奇的抬头看了林仙月一眼,不过马上又聚精会神的听班里喇叭传出来的英语录音。   林仙月一边听着录音,一边在座位上坐下,拿出笔开始答题。   交卷后,魏旭转过身:“老三,怎么迟到了?你看我这么不着调的人,都没迟到呢。”   林仙月:“……”   那你很棒棒哦。   魏旭惋惜的摇摇头:“可惜了,这次要是考的其他科目就好了,你迟到二十分钟没关系,依然可以考第一。现在英语考试听力你没听到……”   赵亮听见魏旭的话,不同意的打断他的话:“旭哥,瞧你说的,就算林仙月语音听力零分,她就不是班上第一了?”   林仙月的英语考试可是连续好几次满分了,就算听力30分不得,120分也是妥妥的班上第一。   魏旭摆摆手:“去去去,你个学渣懂个屁,我们老三的成绩什么时候需要和班上比了?我说的是年级,年级懂吗?”   其他人表示胸口中了一箭,同时向他投去鄙视的眼神。   卧槽,你有什么资格说人家是学渣?就因为你全班倒数第八就可以看不起全班倒数第二吗?   不过魏旭说的也对,林仙月哪怕失去了听力的30分,也没人怀疑她的成绩。   问题是她期末考试才得的年级第一名乃至全市第一名,而且刚刚在全校师生面前得了学校特等奖学金,结果开学考的名次大降……   说实话,肯定会引来很多质疑和讥嘲。   失去整整三十分,甚至有可能被甩出年级前十名。   虽说是因为林仙月迟到的原因,但嫉妒她的人可不会这么想,更何况林仙月最近在学校太出风头,总有许多柠檬精看不惯她。   比如此时班里的田丽,脸上就挂着一丝幸灾乐祸的笑容。   尽管她用着蒋风兰送她的钢笔,也吃了蒋风兰送的巧克力,但并不代表她就成了林仙月的跟班狗。   想到这里,她瞟了一眼身边的范秋云,小声笑道:“喂,你‘好朋友’英语考试迟到,缺了听力部分,你说能考多少分?要是她这次连年级前十多没进的话,该多丢人?又是特等奖学金又是捐食堂什么的,风头出够了,看她怎么收场?”   范秋云看了她一眼,淡淡的说:“你还是先把英语考到60分之后,再去关心林仙月这次能不能考进年级前十吧。”   田丽顿时沉了脸:“我就随便说说,你什么意思?”   范秋云瞟了她手里正转着的派克钢笔,还是蒋风兰送的,撇了撇嘴:“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有些人拿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真没意思。”   田丽也看到了范秋云的眼神,手里的钢笔顿时转不下去了。   她呵了一声:“我也是关心林仙月的成绩,你说话也别那么难听。”   范秋云已经不想理她了:“有些人啊,拿着卖白菜的工资,却操着卖白&粉的心思,真有意思。”   田丽:“……”   这是在骂她一个学渣,跑去操心学霸没考好吗?   魏旭一脸的痛心疾首,仿佛是他失去了年级第一名一般痛苦:“老三呀老三,你让我说你什么好?现在正是你稳固学神的关键时刻,你怎么能睡懒觉睡到连考试都迟到呢?”   林仙月辩解道:“我没睡懒觉啊。”   魏旭越发惊恐:“你别告诉我你还没睡,通宵啦?”   林仙月:“……”   旭哥永远是旭哥,林仙月自认跟不上他的思维节奏。   “英语听力我有听啊,我也答完了。”   魏旭“啧”了一声:“得了吧,就你最后听的几分钟,有个屁用。”   他还准备发表一些感慨,但监考老师已经进了教室,下一堂的考试就要开始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林仙月和范秋云各自抱着一堆“三件套”礼物走进了食堂,在其他人的注视下,落座在学习帮的专属餐桌。   “哇,姐,这是给我们的礼物吗?”   叶礼夸张的叫了起来,其他人的眼神也落在两人怀里的礼物上。   林仙月笑道:“就是给你们的,这两天有些事耽误了,今天给你们补上,祝大家新年快乐,虽然晚了一点。”   说起来,这还是学习帮开学以来第一次聚会。   林仙月亲自把礼物发到每一个成员手里,餐桌上人人喜笑颜开,纷纷道谢。   邹剑清问道:“帮主,副帮主怎么还没来?”   林仙月顿了一下,微笑道:“他受了点伤,还在首都医院修养,可能要过几天才会来上课。”   说起来,张维之也好几天没跟她联系了,她其实也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   那天在首都商场,蒋风兰和齐雅撕破脸之后,晚上的时候林仙月收到了张维之发来的一条短信,只有短短的“对不起”三个字。   后来她打他的电话,一直关机,直到现在。   叶礼把礼物拍照,又照了一张学习帮十几个人都拿着礼物的照片,发到学校论坛嘚瑟炫耀。正准备退出论坛时,却发现了一条帖子。   “林仙月英语考试迟到二十分钟,缺席听力考试,新晋学神地位不保!”   他点开进去,发现留言不少,大多是猜测林仙月这次开学考还能不能考年级第一。   叶礼抬头,问林仙月:“姐,你英语考试迟到了?”   林仙月奇怪道:“你怎么知道?”   “上论坛了,大家都说你这次肯定考不了年级第一,连前十都不一定能进呢。”   其他人也纷纷拿出手机,进入论坛围观。   “就算仙月这次考不到第一也没什么呀,毕竟她英语听力部分没听见,怎么就学神地位不保了?”   范秋云一边看着手机,一边说道。   “就是,学神又不是一次考试能决定的。”   叶礼抬手制止大家的讨论,冷笑道:“姐期末考了1043分,副帮主考了1031分,年级第三的白霖才考1024分。综上所述,就算我姐英语听力零分,也未必就不是年级第一。你说呢,姐?”   林仙月无奈的说道:“其实听力部分我真的听见了,应该不会影响我的成绩。”   叶礼打了个响指,拿起手机就在帖子下回复:“我姐说了,哪怕考试迟到她也是第一,你们少BB。”   林仙月早已经在学习帮成员中建立了绝对的威信,她说的话,所有人都无条件相信。   其他人也纷纷跟帖回复,表示相信帮主的实力,学神地位坚不可摧。   叶礼语气太冲,顿时引来网上一群人的围攻,连许多中立的学生都出离愤怒了。   妈的,缺席听力考试还能得第一,当他们都是学渣吗?   他们不怀疑林仙月的真实水平,但缺了英语听力的三十分还能考第一,就是藐视他们了。   “已截图,坐看打脸。”   “啊呸!小喇叭,滴滴的吹……”   “林仙月这次还是第一的话,我直播吃翔。”   “太狂了,本学渣都看不下去了,真当我们重点班是吃素的吗?”   “……”   因为叶礼和学习帮一众人在网上力挺林仙月,表示她缺考仍然能考第一的言论,着实刺激了一把高一的学霸们。   就连高一各个班级的班主任,都拿这件事来激励班上的尖子生。   “如果连人家缺考英语听力都能考年级第一,你们还有脸自称是学霸吗?”   于是高一的学霸们这两天彻底疯狂,吹了吃饭睡觉上厕所,所有时间都用来温习功课和背课本。   原校草学霸白霖更是废寝忘食,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超越林仙月的机会。因为期末考试被林仙月碾压的自信心再次膨胀起来,他决定亲手拿回属于他的荣誉和王冠。   只要这次他考年级第一,他就仍然是当之无愧的高一学神。   所有那些羞辱的过去,必将随着他重新坐上第一名的宝座而烟消云散。   学神向来是看成绩的,而不是理由。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白霖晚两三点才睡,白天六点就醒来。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那一刻,白霖睁着一双浓重的黑眼圈,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他嘿嘿一笑,自觉考的很好,不由摸了摸头发。   很快,他的笑容僵在脸上,他看到自己手里握着一把的头发……   两天后,学校公布栏张贴了这次开学考试的年级百强榜。   白霖故作淡定的没有第一时间去看公布栏,同桌汤一搏上厕所回来的时候,他漫不经心的问道:“你去看百强榜了吗?这次你排多少?”   汤一搏懵了一下,拍了拍脑门:“我忘记看了。”   白霖:“……”   不过也不需要汤一搏再去看百强榜,论坛上已经有人把百强榜贴了上来。   白霖暗戳戳的点开论坛,然后看到高一百强榜第一个名字:林仙月,总分1045分。   “又输了吗?”   他不敢置信的向下一看,震惊的发现第二名竟然不是他的名字,第三名也不是,第四名也不是,第五名……好吧,是他了。   白霖抓了抓头发,抓下了一手的毛。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sayurisai亲投的霸王票,么么哒。 第八十一章   不是第一名也就罢了, 连第二名都不是?   白霖简直何止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他看着手指尖夹杂的丝丝缕缕的头发,莫名的, 心头生出一股悲凉。   不过作为一名校草学霸(校草是自封的), 他无疑是极为理智和聪慧的。只想了一会儿, 他就知道自己这次为什么考差了。   每天睡觉不到四小时,醒着的时候又一直看书做题, 看上去无比勤奋, 然而实际上学习效率极度低下。   效率低下也就罢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精神一直处于亢奋和恍惚状态, 不仅没学进去,考试的时候更是状态奇差。   偏偏他在亢奋的状态下,还自认为没做错,连检查都检查不出来。   看着班上其他同学朝他投来的复杂眼神, 白霖趴在桌子上,准备好好休息一下, 上课也不醒那种。   林仙月开学考试总分1045分, 这个分数很恐怖,除了语文扣了两分, 文综扣了三分之外, 她其他科目全部满分。   比期末考试成绩,还进步了。   年级第二名是一班的张冬梅,第三名是二班的李彦鹏,年纪第四名的是白霖的同桌汤一搏。   第二名的成绩只有1007分, 而第五名的白霖才刚好1000分。与林仙月之间的差距,拉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   一个假期下来,同学们的成绩当然都会有所退步, 这事非常正常,再努力的学霸在假期也会轻松一下。再加上一个学期下来,以前的知识难免会变得陌生和模糊。   老师们对这个成绩并不感到意外,要不怎么会有开学考,就是让同学们收心加敲警钟,让学生尽快转变思想,投入紧张的学习中来。   唯一意外的是,林仙月的成绩反而进步了。   前两天因为林仙月英语考试缺席听力部分,从而质疑她是否能进年级前十名的帖子被人又挖了出来。   “服了,彻底服了,学神神格已定,再难陨落了。”   “膜拜学神,学神威武。”   “白霖妹子的陨落,注定成为了校花学神的踏脚石,为白霖妹子点蜡。”   “心疼白霖妹子,为白霖妹子点蜡。”   “心疼白霖妹子,为白霖妹子点蜡+1。”   “心疼白霖妹子,为白霖妹子点蜡+2。”   “……”   “心疼白霖妹子,为白霖妹子点蜡+10086。”   一觉睡醒的白霖只觉全身神清气爽,虽然手臂大腿发麻,但脑子清醒的感觉好的不要不要的。   这时他发现班上的同学纷纷用复杂的眼神看着他,而且那种眼神中似乎还带着些许的怜悯。   怜悯?   区区考差了一次,他居然被人怜悯了吗?   白霖不以为意,每一个学霸都有一颗强大无比的心脏,否则怎么能直面身后无数的竞争者,还能始终保持第一?   “恭喜你啊一搏,这次考得不错。”   白霖笑着对好友汤一搏说道,风度很重要,尤其是作为校草。   汤一搏神色复杂,他虽然想过很多次考赢白霖,但真的考赢了白霖,汤一搏却并不觉得高兴。   因为白霖不是第一名,他甚至连第二名都不是。   “白霖,论坛就别看了,最近有人对你说三道四。”   汤一搏犹豫了一下,好心提醒白霖。他看的出来,白霖最近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免得他受刺激。   谁知他不这么说也就罢了,说了白霖反而更好奇,点进论坛一看,差点气出一口老血。   卧槽!   这些人太过分了,叫他白霖妹子也就算了,为什么要心疼他?   难道是心疼他的头发?   白霖看着手机,全身撒发出自闭的气息。   三天后,张维之终于回到了C市。   他走进失意港湾咖啡店,店门开着,门口的灯箱亮着,透过玻璃窗,他看到店里坐满了客人。   齐瘦虎站在收银台后,一边忙着调咖啡,一边大声的和店里的客人笑闹。   一个卷发的黑人小孩儿端着调好的咖啡,给客人们一一送去。   张维之笑了,那个黑人小孩儿他认识,还是他亲手救下来的孩子。亲人都死光了,在非洲很难活下去,所以齐瘦虎把他也带了回来,正式收养他。   “哟,小维子回来了?”   孙姐远远的看到他,大声的招呼道。   其他客人见到他,也纷纷扬手打招呼。店里基本都是熟人,很多人都是看着张维之长大的,和他关系极好。   齐瘦虎笑了起来,花胳膊在灯光下分外绚烂。   “回来了?”   他朝张维之笑了笑:“快来帮忙,老子都忙死了,小黑豆什么都不懂,就只知道偷吃。”   小黑豆是齐瘦虎给黑人小孩儿取得名字,形象倒也贴切。   “回来了。”   张维之放下包,熟练的钻进收银台,还是按照单子调制咖啡。   齐瘦虎总算松了口气,钻进厨房里去给客人做便餐。   小黑豆好奇的看着张维之,小声的用英语询问道:“哥哥,你伤好了吗?”   张维之朝他笑了笑,低声回道:“好了,把这个端到三号桌去。”   小黑豆开心的笑了起来,端着咖啡一路小跑着去了三号桌。   三号桌做的是孙姐,伸手弹了弹小黑豆漆黑的脸,嫌弃的说道:“跟个煤炭似的,这是齐瘦虎在外面的私生子吗?”   小黑豆睁大眼睛,神情委屈,敢怒不敢言的瞪着她。   张维之本有些淡淡的伤怀情绪,闻言也不由翻了个白眼:“孙姐,那是小舅收养的孩子,还是我救的呢。”   孙姐嘿嘿笑了一声,也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棒棒糖塞给小黑豆,算是给他的补偿。   “所以我说你们俩舅甥脑子有病,一个跑去非洲还不算,另一个还跟着去,这下知道好歹了吧?”   张维之低头忙事情,没有理会她。   “对了,仙月呢?”   孙姐奇道:“现在已经开学了吧,她怎么还没来上班,你把她辞退了吗?”   张维之的手指一顿,片刻后低声说道:“她可能不会来了。”   “哟,你还真把她辞退了呀?”   孙姐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你是不是傻?受伤连脑子都坏掉了?”   其他老顾客闻言,也纷纷开口询问。   “怎么?仙月出了什么事吗?”   问话的是秦忠,他对林仙月相当关心。   怎么说呢,就像伯乐发现了千里马,有一种无比自豪的成就感。尤其是他自作主张拿林仙月的作品报名兰亭杯,并获得了唯一金奖之后,他的成就感已经快飞上天了。   从某种意义上,林仙月是明珠,他就是慧眼识珠。   张维之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抬头笑道:“她妈妈不允许她打工了。”   其他人闻言,顿时无话可说。   本来嘛,人家一个高中生,天天晚上在咖啡店打工,的确不太合适。   以前他们这些顾客以为林仙月家庭经济有困难,所以打工贴补一下。不过现在人家家长不愿意,谁也没话说。   齐瘦虎回来了,失意港湾又恢复到了以前的营业时间,两点才打烊结束。   他在咖啡店不远处租了一套房子,晚上他和小黑豆就住在那边。   齐瘦虎早早的让小黑豆回家去睡觉,自己洗完了碗,点了一根烟大大咧咧的走出来。他一眼便看到张维之坐在吧台前的桌子上,神色愣愣的发呆。   那张桌子,一向是他和林仙月吃早餐和夜宵的地方。   以前每天打烊的时候,他都会给她做宵夜,每天都不重复。然而此刻,不过才过去了不到两个月,他竟有些物是人非的感觉。   齐瘦虎从冰箱里拿了两罐啤酒,走到张维之对面坐下,扔给他一瓶后,自己打开脾气一口气喝了一半。   张维之拿过脾气,也喝了一大口。   “你妈妈肯放你回来?我听她的意思,不是要你留在首都读书吗?”   张维之又灌了一口啤酒:“我偷跑的,脚在我身上,她也没时间二十四小时陪着我。”   齐瘦虎咧嘴笑了笑,他似乎一点都不意外。   严格说来,张维之是他养大的,什么性格他还不清楚?他那个老姐要是能管住儿子,他就给他姐下跪唱征服。   他看了看外甥一眼,嘿嘿笑道:“小维子,是不是想那个小姑娘了?”   张维之白了他一眼:“什么小姑娘?”   “嘿,还瞒我呢?”齐瘦虎摆了摆手:“孙倩什么都跟我说了,你还指望你在店里能有秘密?”   张维之:“……”   他还真把这茬忘了,店里的顾客全是小舅的老相识老朋友,都不需要小舅专门打听。尤其是孙姐,他可是知道,她一直都在等小舅的。   不然看到小黑豆,她也不会酸溜溜的故意当着张维之的面,说会不会是齐瘦虎在非洲的孩子。   说白了,不就是想听张维之亲口对她说不是吗?   “话说,她怎么不来了?我还一直想见她呢?”   齐瘦虎指了指店里里面的休息室,说道:“我听孙倩说,你小女朋友一直住休息室。你放心,我一直关着的,只让小黑豆偶尔打扫一下房间,咱爷俩可没进去住。”   张维之拿起啤酒,和齐瘦虎碰了碰:“谢了。”   “客气,咱哥俩谁跟谁呀。”齐瘦虎笑嘻嘻的说道:“说说吧,小舅到底比你多吃了二十年的饭,有些事情还是比你懂的多点。”   张维之鄙夷的看他一眼:“比如单身?”   齐瘦虎:“……”   “其实我一直想问,孙姐对你的心思连我都看的出来,你为什么一直无动于衷?”   齐瘦虎一口闷干了啤酒,又去冰箱拿了两瓶出来,打开了一个劲的喝。   就在张维之以为他不会开口的时候,却听他悠悠的说道:“谁说我无动于衷?我只是……不敢接受罢了。我的心没定下来,不是一个负责人的男人,哪个女人跟了我都没好日子。”   “我这辈子活的挺茫然的,老老实实的过一辈子我又觉得不甘心,总想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然后证明我活的有意义。”   “这次非洲之行,我感慨很多啊。天天有人死在我面前,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想想真是可笑。”   齐瘦虎大大的喝了一口脾气,张维之陪着他喝了一口。   他当然知道他这个小舅从不安分,总觉得人生没有滋味,小时候就叛逆,长大了也没有消停。   但不可否认,他从小就喜欢齐瘦虎,原因就是因为齐瘦虎一直以来的“不正经”。   “小黑豆的爸妈死在他面前,他姐姐也死在他面前,我问小黑豆,你觉得活着有意义吗?你猜小黑豆怎么说?”   齐瘦虎眨了眨眼,看向张维之。   张维之没说话,他不喜欢猜测,太幼稚。   齐瘦虎也知道他不会猜,自顾自的说道:“小黑豆说,活着不就是意义吗?人死了,就什么意义都没了。”   张维之沉默。   有些时候,小孩子远比成年人更“懂事”。   因为他们单纯,没有成年人那么多复杂的心思和需求,也没有成年人那么多看不见的压力,反而最能看清事物的本质。   活着就是意义,死了就什么意义都没有了。   在那块战乱的地方,活着可不就是意义吗?   那块土地的人民,恐怕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好好活着,不用担心随时随地有子弹或者炮弹向他们打来。   恐怕他们做梦都想不到,会有人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可劲儿的造。就像人们无法理解电视剧里的主角们,为了爱情可以抛弃一切,难道他们不用生活的吗?   齐瘦虎大手拍在张维之肩膀上,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小维子,我想通了,小黑豆说的没错,活着就是意义。而且我现在身上也有责任了,得把小黑豆养大,还得供他读书,以后说不定还得给他买房子……”   他愁眉苦脸的说道:“我靠,我是不是脑子抽了,给自己找一大堆麻烦?现在把小黑豆送走还来得及吗?”   张维之大笑,把手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小维子,我不知道你和那个叫林仙月的小姑娘发生了什么事,让你这么烦恼。不过有句老话说得好,除死之外无大事。说句不该说的话,上次你要是倒在了非洲,你还会有现在的烦恼吗?”   “你是直面过死神的人,连死神都拿你没办法,这世间还有什么值得你烦恼的?小子,想做什么就去做,自哀自怨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增加更多的问题。”   张维之沉默了许久,手里的啤酒罐被他狠狠的捏成了一团。 第八十二章   齐瘦虎回了租的房子睡, 张维之没去,在店里的长沙发上睡了一晚上。   反正他也睡了半个学期的长沙发,都习惯了。   至于那间休息室, 无论是齐瘦虎还是张维之都没提, 仿佛忘记了店里还有一间休息室一般。   用齐瘦虎的话来说, 这间咖啡店已经给张维之了,他充其量现在就算是一个店员。既然老板说那间休息室是小姑娘的专属房间, 他这个做员工的当然不敢动。   张维之笑了笑, 没有说话, 只是陪齐瘦虎喝了一罐啤酒。甥舅俩根本不需要说什么, 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曾经答应过她,这城市永远会有她的容身之地。   他不想她回到失意港湾的时候,却看见属于她的休息室已经住了人。哪怕,张维之明知道林仙月不会再到失意港湾打工了。   第二天一早, 张维之出现在了十二班教室里,顿时引起一片惊呼。   并没有, 以张维之糟糕至极的人缘, 也就魏旭对他的到来大呼小叫的欢迎。   “卧槽,张少, 你舍得回来读书了?我以为你打算做辍学儿童, 准备满世界流浪呢。”   魏旭想给张维之一个热情的拥抱,被后者无情的推开了。   “第一,老子这个岁数已经不是儿童了。第二,就算我辍学了也是老板, 没必要流浪。”   张维之淡淡的回道,抬头看向林仙月。   林仙月对他浅浅一笑,轻声道:“回来啦?身体好些了吗?”   “嗯, 好了。”   张维之点点头,放下书包坐了下来。   魏旭颇有些感慨的说道:“咱们永倒三人组终于再次成功会师了,怎么才一个假期,感觉就像是过了几年?”   “你想多了。”张维之淡淡的说道,看了一眼林仙月,补充道:“还有,我和林仙月现在是年级第一名和第二名。”   魏旭:“……”   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被排斥了。   林仙月轻笑,从书桌里拿出礼物“三件套”,戳了戳张维之的背:“老板,送你的。”   张维之神色疑惑的接了过来,魏旭在旁边说道:“老三的妈妈大气,直接给班上每个人送了一套礼物,牛的不要不要的,把其他班的同学羡慕的都想转到咱班来呢。”   每个人都有吗?   张维之打开包装袋,把里面的巧克力拿出来还给林仙月,正准备把保温杯和钢笔放进书桌,却发现包装袋里还有一枚熟悉的护符。   他笑了起来,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下课之后,张维之找班主任柳老师报到,补交了学费和其他费用。   林仙月见他从办公室回来,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把失意港湾咖啡店的钥匙还给他。   “老板,我妈妈在C市买了房子,打算陪我读书,晚上我没法去店里打工了。”   张维之早就猜到了,闻言也不觉得意外。   他没有去接林仙月递过来的钥匙发,淡淡的说:“留着吧,店里你熟,万一以后需要你帮个忙什么的,你也能打得开门。”   不等林仙月说话,他又说道:“店里的客人都挺想你的,秦叔和孙姐还问我你怎么没去?”   “那你帮我向他们解释一下吧,我有空也会去店里的。”   “我知道了。”张维之应了一声,想了想又说道:“对了,现在咖啡店主要是我小舅负责,不过老板还是我。营业时间也提前到了下午五点半。”   “你小舅回来了?”   林仙月有些好奇,年前张维之跑去非洲,就是受了他外公之托,想把他小舅从非洲“抓”回国。   张维之笑道:“也不枉我受伤一场,总算把他带回来了。他还收养了一个黑人小孩儿,取名小黑豆,你去店里就会见到了。”   林仙月笑道:“这就好,你外公外婆也放心了。”   ……   林长峰最近有点烦,全国著名连锁超市全天超市一周前宣布正式入驻C市。   他本来并不在意,市场这么大,长风连锁超市虽然独霸C市零售市场,但也不可能只有长风连锁超市一家。C市还有很多夫妻店、便利店,以及商场内的大型购物超市。   林长峰这两年一直在推进一个计划,C市的大街小巷两百米内,必有一家长风连锁超市。而在S省每一座县级城市,也必须有至少一家长风连锁超市。   这个计划预定时间是五年,只要成功推进,五年之后长风连锁超市必然成为垄断C市零售市场的龙头老大,而且影响力必将辐射到S省其他市和县,抢占其他市场。   随着长风连锁超市影响力和市值的增长,股票也会一路飘红,资金越发充足之下,林长峰就越能大展手脚,将长风连锁超市开到全省乃至全国。   全天超市虽然实力强大,在全国主要城市都有分店,资产远远超过长风连锁超市。然而有句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别说全天超市只是国内有名的连锁超市,即便是世界连锁的七天超市,在C市还不是被长风连锁超市打压的连续关店?   C市是林长峰经营了几十年的地盘,从上到下都是关系网,又是本土企业,自然不可能被其他外来户挤压。   当时秘书告诉林长峰,全天超市宣布入驻C市时,他只是笑了笑,连应对都没有想过。   在他看来,C市的零售市场早已经饱和,而长风连锁超市更是占据了绝对的天时地利人和,几十年的品牌效应早就深入人心。   一个外来户,拿什么来和长风连锁超市竞争?   然而这一周,全天超市的动静却非常高调,甚至高调的有些不正常。   首先,全天超市投入了大量开业酬宾大优惠的广告,地铁站、公交站台、商业楼、住宅小区电梯等等。   其次,全天超市租下的门面,全都紧挨着长风连锁超市,肩并肩手牵手的像一对好基友。更烦躁的是所有店面都在装修,弄得噪音和灰尘极大,严重影响了长风连锁超市开门营业。   但人家正常开工正常装修,没有违反规定,谁也拿装修的全天超市没办法。   这么一搞,反而借助长风连锁超市在C市的人气,给还没有开业的全天超市打了个广告。只要是来长风连锁超市消费的顾客,谁都能看见旁边正在装修的全天超市。   一般说来,都是同行,选择的开业店铺都会相距远一些,避免互抢客源恶性竞争。可全天超市反其道而行之,当着面挖墙角,损人又利己,手段不可谓不狠毒。   收到各个店长的报告,这才引起了林长峰对全天超市的重视。   林长峰多年经商的经验和直觉,让他一瞬间就明白了全天超市来意汹汹,和以前那些外来的连锁超市不一样,全天超市这是打算和他在C市正面对决呀!   好气魄,好手段,好大的手笔!   林长峰冷笑连连,当即决定给对方一点颜色瞧瞧。   他立刻联系了市政、消防、烟草局和工商等等部门,想要给装修中的全天超市找点麻烦。凭借他在C市政府多年经营的关系,以及地方商业保护政策,他相信问题不大。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各部门对他提出的要求要么虚与委蛇,要么打着哈哈敷衍了事,要么直接装听不懂他的意思。   总之一句话,全都委婉的拒绝了林长峰。   这很不正常的行为,让林长峰的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他冷静的思考过后,又打了几个领导的私人电话,才明白全天超市在政府方面关系也不差。此次全天超市入驻C市,省长还专门打电话给C市市场,让C市在政策和其他方面给予优待。   政府方面的路子走不通,林长峰也不气馁。相反,他觉得这才正常,否则对方凭什么敢在他的地盘和他正面对决?   “商战吗?”   林长峰露出自信的微笑,对秘书说道:“既然强龙要过江,我们当然应该奉陪。立刻通知公司经理以上级别的人员开会,商定阻击策略和方案。”   秘书应了一声,连忙出去打电话通知。   高管会议开了两个多小时,各个部门的经理都说了自己的想法,也制定了一些策略。   林长峰坐在总经理的位置上,一直没说话,对下面的讨论全都不置可否。   都是一些老生常谈,不是搞促销,就是搞减价,要么就是买赠活动之类的东西。但是对于一个还没有开张的超市,这些活动有个屁用?   更搞笑的是,还有人提议把每个店面左右两边的店面都提前租下来,这样全天超市就没法租了,既不会因为对方装修影响到长风超市的生意,对方也没法借长风超市的光。   林长峰当场就把这个策划部副经理辞退了,这脑子搞策划,是想把他的公司策划到破产吗?   他甚至都想把招这个蠢货进公司的HR也一并辞退。   每个店面左右两边的店面都租下来?   先不提需要多少资金,租下来干嘛?扩大店面还是闲置起来?   真是蠢货!   商量来商量去,最终也商量不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失去了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林长峰发现拿全天超市竟然一点办法都没有。   最后,林长峰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一切都等全天超市开业之后再说,到时候就用价格和时间来拖垮对方吧。   林长峰相信长风超市在C市的影响力,在C市人民心中的影响力,两个超市挨在一起,只要是一个C市人,就会习惯性的走进长风超市。   时间一久,对方撑不住了,自然会退出C市零售市场。   再说了,全天超市开业那天最多只有两百来家,而长风连锁超市近4000家,还影响不了大局。   虽然如此,然而林长峰却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如果不能解决这个全天超市,长风连锁超市很可能会停滞不前,甚至……崩盘走下坡路。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sayurisai亲的地雷,么么哒。   谢谢小天使们的关心和开导,是作者太矫情了,感谢大家的包容哦,么么哒。 第八十三章   作为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林长峰非常明白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他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让长风超市独霸C市零售市场。   如今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全天超市以拦路虎般的架势挡在林长峰的长风连锁超市面前, 大有决一死战的气势。   这很不正常。   换位思考, 如果他是全天超市的总经理, 绝对不会将大笔投资转向C市,因为C市已经有了独霸零售业的长风连锁超市。   强行挤进来抢占市场分蛋糕, 不仅意味着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更是将投入和产出的风险加大到了不理智的程度。   无论是哪个企业家, 都不太可能做出这样的决策。抢占一个没人霸占的新市场, 总比跑去抢别人的地盘容易多了吧。   抢赢了元气大伤,很可能要应对其他竞争对手趁虚而入。抢输了的话更惨,血本无归。   林长峰是聪明人,他不相信全天超市的负责人会是一个脑残, 但对方还是这么做了,让他很不理解。   对方为什么这么做?   林长峰思考了很久, 得出了一个他不确定的结论, 那就是有人看他不爽,打算搞他。   会是谁呢?   林长峰自认为做人做事还算守规矩, 轻易不会无故得罪人。当然, 商场如战场,他也不可能是一个老好人。   他正在苦思冥想时,秘书敲门进来,递给他一份关于全天超市的资料, 着重描述了全天超市的高层领导的详细信息。   林长峰看的缓慢而仔细,从董事长到总经理已经各个监事都没看出问题。因为这些人他都不认识,更谈不上私仇。   既然没有私仇, 作为合格的企业家,这些人不至于会拿大笔的投资来冒险。   下午时分,林长峰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告诉他全天超市最近得到一笔巨大的投资,对方指明了要占据C市零售业市场,所以全天超市才会有这么大的动作。   原因找到了,林长峰反而更迷茫了。   突然,他想起和蒋风兰见面时,蒋风兰曾经说过,他的大儿子似乎要找他的麻烦,难道……   林长峰想到这里,连忙打了一个电话,查一查蒋风兰的大儿子是谁?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总要知道对手是谁吧?谁知这一查不要紧,一查之下着实让林长峰大吃一惊。   蒋风兰的大儿子林轩竟是最近金融界有名的风投公司老总,手下掌管着几百上千亿的投资资金。对方还真的有能力投资全天超市几亿资金,让全天超市到C市和长风超市打擂台。   但更令他吃惊的是蒋风兰,这个不显山不显水的女人,身后的实力竟然如此雄厚。   她竟然是国内最早的一批天使投资人,名下的产业数不胜数。不仅国内许多行业许多公司有她的股份,就连国外好多知名公司,蒋风兰竟然也有股份。   初步算下来,蒋风兰明面上的个人资产早就足够挤进福布斯亚洲富豪排行榜前列,更不要说更为庞大的隐形资产。   偏偏这个女人,就连金融圈里人也没几个知道她的名字。   而林轩的风投公司,就是获得了蒋风兰的第一笔投资,占据了超过一半的原始股份。   林长峰第一次觉得棘手,这次对手的实力远远超过他的预料。关键是这个对手似乎不为了赚钱,目的就是为了打压他。   林长峰冷笑出声: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吗?那就来试试吧!   ……   为了响应教育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各个学校开始举办学生春季运动会。   学生们当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高呼领导们英明。学校运动会至少也要举办两三天,他们总算可以好好的轻松一下。   学校运动会分成两个赛区,一个初中部,一个高中部,尽量做到公平。   各班的体育委员开始征集参赛队员的名单,大体分为男子项目和女子项目。一百米、两百米和4*100接力赛的项目最受学生们欢迎,极为班集体争荣誉,又不会太累。   可八百米、一千米、一千五百米和三千米等等长跑项目就很尴尬了,特长生班还好,不用担心没人参加。然而普通班级的学生就没多少人自愿参加了,各班体育委员们说破了嘴,求爹爹告奶奶,依然没有凑齐人选。   最后逼得各班班主任亲自找班上体育好的同学谈心,总算在最后关头,各班把选手名单送上了学生会体育部。   十二班的体育委员是刘一波,男生比赛项目根本不用他费口舌,自己“刷刷刷”就把各个项目的参赛选手名单列出来了,然后通知一下就行。   跳高跳远铅球标枪,长跑短跑接力赛,挑的都是特长生中成绩最好的。各个项目都能保证得奖,不说都是第一名,至少能够保证前三名。   不过女生方面,刘一波有些为难了。虽说是特长生班,但女生大多都是艺术特长生啊。   班上倒也有几个体育特长的女生,刘一波给她们安排了技术含量更高的项目,比如跳高、跳远和铅球标枪。   其他的一百米、两百米、八百米和接力赛也有女生自愿报名,但最艰难的一千米、一千五百米和三千米长跑就没人自愿参加了。   刘一波找到钱芳芳,想让钱芳芳帮忙做一下女生的思想工作。要是连他们特长生班都凑不齐所有项目参赛人员,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钱芳芳看了一眼项目参赛名单,为难的说道:“长跑不能让李娟和钟琳她们上吗?不是说每个人可以参加三个项目吗?”   刘一波说:“她们已经报了跳高跳远和铅球标枪的项目,每个人基本都报了两项运动。更关键的是,铅球和标枪这两项比赛是和长跑比赛一起进行的,她们又不会□□。”   钱芳芳想了想说:“那要不让人和她们换一换,其他女生参加铅球和标枪,让李娟和钟琳她们几个来长跑,行吗?”   刘一波瞄了她眼,撇嘴道:“可以是可以,不过其他女生扔铅球掷标枪能确保得奖吗?”   别说得奖了,刘一波怀疑她们能不能把铅球拿起来,然后扔出去……   标枪……万一把裁判插死了算谁的?   钱芳芳:“……”   作为班上的文娱委员,差不多算是女生代表,钱芳芳觉得压力很大。   她咬了咬牙说:“实在不行一千米就我上吧,不过先说好,我不保证得奖。”   刘一波也是无奈,他其实也没想过这几个长跑项目有女生中将,但求凑足参赛选手就行。   毕竟高二高三的特长生中,有好几个女生的长跑成绩十分出色,至少班里那几个女子体育特长生,没人跑得过高二高三的学姐。   “那一千五和三千米呢?”刘一波又问道。   靠!   钱芳芳暗骂一声,视线在班上扫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落在教室最后排角落。   刘一波跟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便见到正在埋头做试卷的林仙月身上。   柔和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落在她柔顺乌黑的长发上,在发际边缘染上一层朦胧的金光。远远看着,竟有种岁月静好般的安静祥和。   “林仙月的长跑很厉害,你要不找她试试?”钱芳芳小声说。   当然林仙月在体育课上,和男生们一起围着操场跑了十五圈,最后跟没事人一样。   操场十五圈,别说三千米,四千米都有了。   刘一波小声说:“不好吧,林仙月那么漂亮,跑步摔倒了怎么办?就算没摔倒,累到了也不好。而且她随时随地都在读书做题,打扰她的话,感觉像是犯罪。”   钱芳芳闻言差点气歪了鼻子。   怎么个意思?   她长得漂亮怕摔倒累到,所以不能参加长跑?人家是学霸,所以不能打扰?   合着其他女生都是草?随便糟践?   区别对待这么明显的吗?   “哈哈哈……”刘一波打了个哈哈,趁着钱芳芳还没有发作,嬉皮笑脸的说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活跃下气氛,芳芳别生气啊。”   钱芳芳冷笑一声,不打算再理会刘一波。并且还拿起桌上的笔,把刚刚报的八百米项目上自己的名字也划掉了。   刘一波:“……”   老子怎么这么嘴欠啊!   钱芳芳不肯帮忙了,他也没办法,硬着头皮跑来找林仙月。   “运动会呀?”   林仙月从试卷中抬起头,看了一眼刘一波手里的报名表,问道:“需要我做什么吗?”   刘一波讪讪的笑道:“你长跑不是很厉害吗?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报一个长跑项目?”   “可以啊。”   林仙月很爽快的应了下来,又问道:“我报哪个项目?”   刘一波大喜过望,连忙把手里的报名表递到她面前,嘴里说道:“其他项目都有人了,只剩下最后三个……”   “喂,体育委员,你当仙月是神啊?”   范秋云从旁边路过,听到刘一波的话,顿时叫了起来。   一千米比赛后紧接着就是一千五百米比赛,然后就是三千米长跑比赛,中间休息的时间只有十分钟,哪有让一个人同时报这三个项目的?   刘一波连忙笑道:“哪能呢,我的意思是让林仙月挑一个,其他的项目我再想想办法。”   林仙月抬头看了刘一波一眼,问道:“一个人最多能参加三项吗?”   刘一波点头道:“是的。”   林仙月想了想,在三项长跑的报名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既然参都参加了,索性一起吧,反正跑步对她来说不要太简单。   刘一波张着“O”型嘴,好半天才大声道:“大气!点赞!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姐,亲姐姐!”   林仙月笑了笑,低头继续做数学试卷。 第八十四章   上晚自习的时候, 林仙月收拾好了书本,招呼张维之一声,两人一起去了教师办公室。   这个月开始, 赵老师就和班主任柳老师商量过了, 林仙月和张维之晚自习到办公室, 由他给两人补课。   柳老师也知道赵老师准备培养两人参加CMO,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其实高中部有竞赛班, 数学和物理各一个。年级组抽出教学经验最丰富的老师, 轮流利用周末和晚自习的时间给学员们补课讲解。   其他科目的竞赛含金量稍低, 而且有意向的学生太少, 很难凑成一个班,所以没有成立。   竞赛班的学员都是高一和高二的学生,高三学生全力备战高考,准备全力冲刺人生最大的转折点。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和物理联赛都是下半年九月份开考, 经过一学期的强化训练加上一个暑假的封闭教学,高一学生才有参考的底气。   不过真正的主力军始终是高二学生, 他们经过两年的训练, 掌握全部课程知识,又强化训练了比赛的试题, 得奖的概率极大。   高一学生基本是陪跑, 熟悉赛事氛围和考题,为下一年的竞赛做准备。   年级主任和柳老师本打算让林仙月和张维之也加入竞赛班,被赵老师拒绝了,他准备单独辅导两人。   在他看来, 竞赛班虽然让尖子生聚在一起,学习氛围浓厚,师资力量也强。不过, 因为学员的知识掌握量和接受程度不同,老师们只能照顾大多数人,必然影响教学进度。   赵老师单独给两人辅导,可以针对性教学,效果远比在竞赛班好。   他对林仙月和张维之充满了信心,今年九月份的竞赛,他是抱着让两人进入冬令营的决心,并不是为了让两人去陪跑。   陪跑?增加经验?   赵浩然冷笑,其他人给林仙月和张维之陪跑还差不多。   上学期末,赵老师已经给两人单独讲完了高二的数学知识,所以晚自习他给两人讲的都是高三知识。   给林仙月和张维之单独辅导,赵浩然觉得很爽,知识点讲一遍就行,然后完了给两人留下专门编写的试卷,巩固一下知识点就行。   “高中的知识点是基础,虽然都是针对大部分普通学生,但CMO的考题也是以高中知识为基础,只是在难度和复杂性整合性方面几何倍增长。”   “你们必须完全吃透每一个知识点,了解每一个知识点的推及和变形,才能够胸有成竹。不管面对什么题型,多复杂的题型,从根本上知道要考的是什么,才能最终解决。”   赵老师一边辅导,一边传授经验。   “CMO为什么难?难就难在题量极少,每道题的分值却极大。题量少,就意味着每道题考核的知识点多,相互组合在一起,复杂性和难度远远超过了平时的考题。分值大,就意味着你做错一道题,基本上就可以宣布淘汰。”   “认真仔细是不可少的,但耐心和拆解题型的能力尤为重要。而想要做到一瞬间就拆解题型,就少不了对基础知识的深度掌握……”   赵老师说完之后,看向两人:“后天不是学校运动会吗?你们就不要去凑热闹了,我们争取用这两天时间把高三的知识点都学完,然后把高中所有知识点拉一遍。”   林仙月举起手,犹豫片刻说道:“赵老师,我报了比赛项目,在比赛的时候可能要耽误一会儿。”   张维之看了她一眼,跟着说道:“我也报了比赛项目。”   赵老师神色不虞,满脸的不赞成,看两人的眼神似乎在说两人在荒废时光。   “你们报了几个项目?”   “三个,一千米、一千五百米和三千米长跑比赛。”林仙月回道。   赵老师脸色一变:“三个?还都是长跑?你脑子瓦特啦?”   这话林仙月不好接,只好冲他笑。   赵老师深吸一口气,又望向张维之:“你呢?”   “我也三个,跳远、铅球和标枪。”张维之回道。   本来他报名参加了三千米长跑,但是知道林仙月也报了长跑之后,果断找刘一波替换了项目,把三千米换成了标枪。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认为自己跑不过林仙月。   成绩上每次被碾压就算了,体育上绝对不行。   扬长避短也是战略嘛,不然到时候全校人都说张维之还跑不过林仙月,他这万年老二的名声就甩不掉了。   没错,校霸张维之成功甩掉了“永倒三人组”老大的身份后,又获得了万年老二的荣誉称号。   在他回校这一个多月,又经过三次周考和一个月考,他的成绩始终排在第二,无论是班上还是年级排行榜。   而曾经始终霸占高一年级排行榜首的白霖同学,则站稳了年级第三的位置。   赵老师噎了半天,半天才缓过气来。   他这边为了两个宝贝疙瘩都自愿牺牲两天休息时间了,结果两个学生不领情,还巴巴的跑去参加比赛,让他很心累。   三个长跑,跑下来之后还有什么力气学习?   跳远、铅球和标枪,都是要比好几个回合的项目。比赛完了,一天时间也没了。   既然如此,索性就放他们两天假吧,也给自己放个假,回家陪陪老婆算了。   赵浩然无奈的挥了挥手:“那行吧,这两天你们就好好参加比赛放松一下,不过每天的试卷还是要做的。”   林仙月和张维之出了办公室,彼此相视一笑。   晚上回到家里,蒋风兰在客厅里看电视等她。张妈则从厨房里端出一杯温牛奶和一碗小米粥,给她做夜宵。   蒋风兰把切好的水果盘放在喝粥的林仙月面前,和她说着闲话,这是她每天的日常工作,美其名曰母女之间的贴心交流。   “学校运动会?你也报名参赛了?”   蒋风兰夸张的赞道:“我们家沐阳就是优秀,为班集体争光,好事啊。”   林仙月无奈的笑了笑,她知道自家老妈又有了发朋友圈的素材。   蒋风兰又和林仙月说了几句,见她吃完了宵夜,便让她去房间写作业,自己则和张婶嘀嘀咕咕不知道商量什么。   运动会开幕式上,蒋风兰毫不意外的又出现了,也毫不意外的赞助了所有的运动服,以及功能饮料和矿泉水。   托蒋风兰的福,现在全校师生都知道林仙月家超有钱,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开幕式过后,各场地的比赛正式开始。学校广播里播放着运动员进行曲,学生们各自为班上的运动员加油助威,送水送饮料。   长跑是第二天的项目,第一天比赛大多是跳远跳高和铅球标枪之类的运动,以及一些短跑和接力赛跑。   林仙月陪着蒋风兰到处转,观看学生们比赛。   比赛分外激烈,场内运动员们厮杀惨烈,场外加油助威声此起彼伏。   蒋风兰似乎很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青春热火的场面,整个人兴奋的很,不时的跟着人群给运动员们加油。看到自己支持的运动员获胜就大力鼓掌,看到支持的运动员落败又遗憾叹气。   林仙月全程微笑脸,和蒋风兰的投入形成鲜明的对比,母女俩仿佛掉转了身份似的,看的一旁的张婶直摇头。   “以前我们学校运动会,我也是运动员啊,还拿了女子接力赛第一名呢。”   蒋风兰感慨连连:“一转眼,几十年就过去了,我都老了,哎!”   林仙月无奈的暗叹一声,她知道,她这个玻璃心的妈妈又需要安慰了。   “你哪里老了?你看别人还以为你是学生呢!是不是啊张婶?”   张婶笑道:“就是就是,我瞧着你和沐阳站在一起,你倒像是沐阳的妹妹呢。”   蒋风兰忍俊不禁,假意怒道:“好哇,小张你也笑话我,说我幼稚是吧?扣你工资啊。”   三人笑闹着一路观看,中午去学校食堂吃了饭,下午又接着看比赛。   这次看的是跳远比赛,恰好正是张维之的比赛。   魏旭也参加了跳远比赛,用肩膀撞了撞张维之:“张少,老三和她妈妈来了,你要好好表现啊。”   张维之看了一眼和林仙月手挽手的蒋风兰,眼神颇有些复杂。   参加跳远比赛的全是各个班里腿长腰细的大男孩儿,穿着短袖短裤的运动衣,满满的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远比其他比赛好看多了。   先进行的试跳,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仙月在场外观看的缘故,选手们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一般热血沸腾,纷纷拿出最好的状态来比赛。   还有好几个高二的男生跳完之后,对自己的成绩很满意,大胆的冲林仙月笑着招手。   张维之见了,神色有些不开心。   轮到他跳了,只见他助跑、冲刺、起跳和落地,动作标准有力,身形矫健如豹,顿时让所有人眼前一亮。   更亮眼的是他的成绩,7米56的长度,不仅成了试跳最远的选手,顿时刷新了学校纪录。   围观观众们纷纷鼓掌,连连惊呼。   张维之淡定脸,悄悄看向林仙月。林仙月竖起拳头,给他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张维之扭过头,悄悄裂开嘴笑了。   正式比赛,张维之毫无争议的夺得了第一秘,以7米75的惊人成绩刷新了他刚刚打破的纪录。   班上的男生蜂拥上前和张维之相拥,庆祝他比赛夺冠,率先为十二班拿下一冠。   等张维之从人群中挤出来,看向林仙月的方向,却发现她和蒋风兰已经离开了。   “刚才那个帅帅的男孩儿,就是跳远第一名那个,他好像很在意你啊。”   路上,蒋风兰状似随意的开口。   林仙月囧,看着远处也状似随意般回道:“有吗?”   蒋风兰瞟了她一眼,微微一笑:“我看见他本来在装酷,结果你给他比了比拳头,他就咧嘴傻笑。”   林仙月:“……哦,那个人好像平时也是见人就傻笑的。”   “是吗?”   蒋风兰不置可否,过了一会儿轻飘飘的说:“我知道他叫张维之,是你同班同学,你上学期在他店里打工。你刚才要是直接承认你们关系好,我还不会多想,结果你这欲盖弥彰的,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林仙月:“……”   她不是怕老妈多想吗?   过了一会儿,就在林仙月以为蒋风兰忘了这茬时,又听她极度嫌弃的说道:“齐雅的儿子呀,以前听她吹得那么厉害,还以为是个神童呢?啧,也不过如此,傻了吧唧的。”   林仙月:“……”   晚上蒋风兰打开手机看朋友圈,白天发布的学校运动会抓拍照片多了许多赞和评论。   蒋风兰呵呵直笑,拿着手机去沙发一一回复聊天,林仙月估计今天老妈没时间看电视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端午佳节,祝小天使们节日快乐。   另外今天又是高考,祝福高考的小天使们好好发挥,都能考上心仪的大学,么么哒。 第八十五章   学校运动会的第二天, 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不仅所有长跑的项目都安排在第二天,而且许多重点项目的总决赛也安排在第二天。   蒋风兰爱凑热闹,再加上今天有林仙月的比赛, 她当然要跟着林仙月一起去学校。   她一去, 张婶也会跟着去。   三人吃过早餐之后出门, 来到学校时间刚刚好,运动会还在准备阶段。   运动会期间, 不用上课, 没有早自习晚自习, 学生们可以说完全放飞了自我。   蒋风兰看到好多刚起床的男生, 一手抓着包子一手抓着豆浆,在校园里三五成群的跑动,不由哈哈大笑。   林仙月不知道自家老妈笑什么,这到底有什么好笑的?   蒋风兰笑着对张婶说:“现在的学生, 跟我们以前上学时一模一样呢。”   林仙月:“……”   那你是真的很棒棒哦。   首先进行的是男子一千米赛跑,十二班报名参赛的是魏旭。   只见他站在跑道上一边做着伸展运动, 一边和班上的同学说笑。   “旭哥, 你行不行啊?别跑到倒数第一名丢十二班的脸啊。”   魏旭大怒吼道:“放屁,看着我的脸, 这么英俊的脸, 你觉得能丢?”   班里男生哈哈大笑:“完了,你这张还是丢了得了。”   “滚,你就是见不得哥的风骚。”   这话引来一大群人的嘘声和笑声,蒋风兰笑的尤其大声。   林仙月摇摇头, 她有些时候觉得自家老妈真的太幼稚了。很多时候她甚至有种错觉,带着老妈的时候仿佛是带着女儿一般。   不过仔细想想,真论活的年头的话, 蒋风兰做她的女儿似乎也没毛病。   裁判似乎受不了魏旭和围观群众的热情互动,弄得赛场上一点都不严肃,严重挑衅他裁判的威严。   比赛时间还差两分钟,他就举起了发令枪,吹响了口哨。   其他选手立刻俯下身,做好了冲刺准备。   魏旭应观众的要求正在劈叉,听到哨子声响,连忙爬起来趴到起点,还没准备好呢,发令枪已经响了。   看着身边其他选手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魏旭差点摔了个大马趴。   “卧槽啊,老子还没准备好啊。黑哨,这是黑哨。”喊是这么喊,但魏旭哪里真敢跑去找裁判理论?裁判就是体育特长生的培训老师,他可不想以后每天训练量是别人的一倍。   这一幕落在周围人的眼里,顿时响起了一片欢乐的笑声,学生们纷纷拍手称快。   不过魏旭就是魏旭,虽然不着调,但跑的是真快,一阵风一般的速度追上了前面的选手。他从头到尾都没有丝毫减速,反而一直在加速,最终越过终点线获得了第一名。   “切,没劲,体育特长生和普通学生比,好意思吗?”   “就是,欺负人啊。”   “果然头脑简单的人,四肢特别发达,简直说的就是旭哥啊!”   “旭哥威武,吊打小朋友!”   “……”   不得不说,魏旭的确是一个奇葩,也不知道是人缘太好了,还是人缘太不好了,反正获得第一名的他没有收获任何夸奖,全是大家嘻嘻哈哈的笑声。   “靠,你们这是嫉妒,赤果果的嫉妒。”   可惜没人再理会他,因为一千五百米的选手已经在起跑线上准备就绪,随着裁判的发令枪一响,选手们冲刺而出。   男子三千米比赛过后,便是女子长跑比赛。   长跑作为比赛的重头戏,高中部差不多一大半的学生都围在跑道周围。虽然相较于男子长跑来说,女子长跑的观赏性没有那么大,可依然有一半的学生选择留下观看加油。   林仙月已经换上了运动服,和其他班的女选手站在起跑线上。短袖短裤的运动衣,完美的展现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青春洋溢的马尾辫,顿时击中了无数直男内心的柔软。   本来准备离开的学生一见选手中竟然有林仙月,又纷纷停下了脚步。   魏旭带着班上的男生大吼一声:“林仙月,加油;林仙月,加油。”   班上其他人跟着喊了起来,林仙月转头,朝他们微微一笑。如三月柔和的春风,明媚而美好。   不知何时,跑道四周都响起了“林仙月加油”的声音,男生们卖力的嘶吼着,期盼着林仙月也朝他们笑一笑。   蒋风兰站在跑道外,满脸微笑的看着林仙月。   听到周围此起彼伏为林仙月加油的声音,她转过头,看着张婶说:“小张,沐阳很受人喜欢呢,真好!”张婶轻声道:“你这个妈妈为她做了那么多,看到这一幕,你应该放心了。”   蒋风兰摇摇头,叹气道:“怎么可能放心啊?”   男生为了方便起跑的冲刺速度,准备工作都是趴在地上。女生们可能嫌不太雅观,她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站定准备的姿势。   发令枪响起的时候,顿时就看出女生赛跑和男生赛跑的区别。男生几乎都是同时冲刺而出,而除了林仙月和几个体育特长生的女生一瞬间冲了出去,好些女生隔了一秒才反应过来,慌忙冲了出去。   林仙月是第一时间冲出去的,也在第一时间跑到领先的地位,超过了三个体育特长的女生。   三个体育特长生的女生,一个是高二的学姐,两个是高三的学姐。原本三人还以为一千米赛跑就是三人的决战,谁知半路杀出了林仙月,顿时猝不及防。   三个人咬着牙追赶林仙月,彼此对视一眼,心里产生了同仇敌忾的心思。   不管是谁赢,都不能让林仙月赢,否则体育特长生的面子往哪搁。   三人咬牙切齿,拿出奥运赛上夺金牌的架势,实力超常发挥,速度竟比男生赛跑时也分豪不让。   然而奇怪的是,无论她们怎么拼命,林仙月始终跑在三人前面。更让三人不能理解的是,林仙月和三人的距离根本没有拉开,一直保持着三个身位的距离。   不管她们是加速,还是减速,自始至终,都是三个身位。   “她还没有尽全力?”   “她是故意的!”   “怎么可能?”   三人惊疑不定,不信邪的咬着牙再追了一圈,可林仙月和她们的距离依然没有丝毫的差距。   再看林仙月,人家一脸神清气爽,额头鼻尖连一丝毛毛汗都没有。而她们呢,面红耳赤大喘气不说,满头满脸的汗水,连运动衣都黏在了身上。   一瞬间,三人心头那股气泄了出来,生不出半点比下去的心思。   周围的学生们疯狂的给林仙月加油,林仙月也不负众望,在众人的加油声中冲过了终点线。   裁判按下了跑表,看到上面显示的时间,不由蒙了。   这个成绩不仅刷新了一中学校运动会有史以来的女子千米赛跑纪录,甚至和男子千米赛跑的成绩差不多。最重要的是看她的神色状态,根本没有用力。   换句话说,以林仙月一千米赛跑的成绩,足以去参加世界女子长跑比赛项目了。   跑道上其他女生还在跑,裁判只好压下心里的疑惑,继续计时。   林仙月跑到蒋风兰身边,接过蒋风兰递过来的水喝了一口。   蒋风兰拿着手帕纸想给她擦汗,结果在她脸上看了半天也没发现一滴汗水。   “沐阳,你跑步这么厉害啊?”   蒋风兰都惊了,她知道林仙月身体好,但没想到好的这么夸张。那些男孩儿跑一千米下来,一个个都一身汗水大喘气呢,结果林仙月屁事没有。   “我从小练习练气术嘛,气息长,身体好。所以我才要你每天都练习一遍,你是不是又偷懒了?”   蒋风兰顿时有些心虚,她哪有耐心每天练习练气术啊?   她岔开话题说道:“先不说这个,你不是还要准备一千五的比赛吗?赶紧活动活动筋骨。”   刘芳在终点线接住了冲过来的赵琳,扶着她慢慢走了一圈,皱眉道:“你怎么还跑不过林仙月?还有高三的两个学姐,居然也输了?”   赵琳见她提起,皱眉道:“林仙月太能跑了,你没见她跑下来之后脸色都没变吗?而且她应该没有尽全力,始终和我们保持相同的距离,这个人……简直不是人!”   刘芳也皱起了眉头:“本以为她就是个凑数的,谁知道这么强。我看了赛程参赛名单,林仙月还报了一千五百米还有三千米。我原先还以为她是被班里的人坑了,没想到……”   “不过似乎也能想得通,以前不是说她是在山里长大的吗?可能是天天在山里疯跑锻炼出来的。”   赵琳苦恼道:“这也太难看了吧,我们好歹是体育特长生,长跑项目一个冠军都拿不到,反而被林仙月全程碾压。”   刘芳冷笑一声:“放心,她碾压不了,以为能跑就一定能得冠军吗?”   赵琳闻言吃了一惊:“你想干什么,千万别乱来啊,为了一个学校运动会,不值得。”   刘芳怒道:“学校运动会算个屁,我就是想出口气。你看看班里这些傻哔男生,还有其他班的傻逼男生,不给你加油,反而给林仙月加油,你能忍?”赵琳:“……”   好吧,她也挺生气的。   刘芳带着赵琳,跑去找到班里参加一千五百米和三千米长跑比赛的另外三个女生,五个人嘀嘀咕咕商量对策。   休息十分钟后,裁判吹响哨子,参加一千五百米的女生们纷纷在跑道上就位。   高二年级的两个女生抢先一步,一左一右分别站在林仙月两旁。本来应该站林仙月左右的两个女生,愣了一下,便选择了其他跑道。   林仙月诧异朝左右两名女生看了一眼,她从两名女生身上感受到淡淡的敌意。   不过她也不在意,比赛嘛,竞争对手不都是敌人吗?   场外观众们见到林仙月再次站上了跑道,先是惊疑了一下,然后纷纷给她加油助威。   发令枪响,林仙月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然后一直冲在前面。几个体育特长生的女生咬牙跟在她后面,却始终无法缩短和她之间的距离。   尤其是高二两个参赛女生,拼命压榨体力,都已经咬牙切齿面容扭曲了,却连林仙月的衣角都摸不到。   偏偏林仙月和她们的距离就是三个身位,好像努力一下就能赶上,让她们舍不得放弃。可就是这点距离,却近在咫尺远在天边。   直到林仙月冲过了终点线,场外欢声雷动。两个高二女生神色恍惚的也跟着冲过了终点线,累得差一点瘫倒在地上。   刘芳和赵琳接住两人,等两人喘气声稍微缓和下来,问道:“怎么回事?不是让你们绊她一下吗?怎么又让她跑第一了?”   两个女生面如金纸,看人都是重影,断断续续的说道:“追不上啊,一开始就追不上,还绊个屁呀!”   刘芳沉默了片刻,自言自语道:“看来只能在发令枪响那一刻,才有绊她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24949646小天使投的霸王票,么么哒哦。 第八十六章   十分钟后, 三千米赛跑比赛正式开始。   林仙月再次出现在起跑线,顿时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一个女生连续跑了一千米和一千五百米,并且都拿到了第一名, 一中运动会有史以来绝无仅有。别说是一中了, 放在全国也不多见。   毕竟只是学校运动会, 比赛项目都是连续进行,中途没有休息整顿。除非特殊情况, 选手牛的不行, 否则很少有同一个连续报名两个以上的长跑项目。   校园记者们纷纷拿出手机拍照, 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新闻素材啊, 还是必上头条那种。   既是校花又是学霸,还是学校最有钱的学生,作为学校人气最高的名人,林仙月的一举一动都会吸引他人的注意。   更何况是一口气连续跑三个长跑, 连男生都做不到啊。   校园记者们纷纷在心里给自己的投稿取好了标题:巾帼不让须眉,校花学霸长跑三连胜。   刘芳和同班另一个女生王婷, 在选手进入跑道那一刻赶在其他人前面, 一左一右站在林仙月身边。   本该站在林仙月旁边的是高一·三班的两个女生,见状愣了一下, 估计是没想到连赛跑也可以插队的。   刘芳朝两人努了努嘴, 两个女生也没说什么,各自寻了空位做准备。   裁判见所有选手都准备就位,便举起了发令枪。   枪声响起那一刻,刘芳隔着林仙月, 快速的看了一眼王婷。   王婷早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听到发令枪响的那一刻,她瞬间冲了出去。可能是因为冲的太快, 她脚步一个蹒跚,朝同时冲出去的林仙月撞了过去。   围观群众们见到这一幕,顿时惊呼出声,还有人准备冲到跑道来扶人。   蒋风兰远远的见了,先是吓了一跳准备过来,见林仙月并没有摔倒,才松了口气停住脚步。   林仙月见到王婷身形笔直的朝她撞来,心里也是吃了一惊。不过也就是惊了一下,顿时停下脚步稳稳的站住,任由王婷撞在她身上。   王婷似乎因为失去平衡,双手一把抱住林仙月,暗中使劲想抱着林仙月一起往地上摔。   嗯?   摔不动?   林仙月稳稳的站在那里,仿佛定海神针一般杵在那里,任由王婷暗中使劲,她自岿然不动。   王婷暗暗好奇,不由抬头看向她,然后便看进了一双平静如湖的眼眸之中。   那双眼睛太镇定了,太冷静了。如高山巍峨,任时光流转亦不动分毫。又如腊月寒潭,幽深平静中看不到丝毫涟漪。   林仙月的眼睛像是直直的看进了王婷的心底,所有的秘密落在她的眼里,就仿佛阳光射穿阴霾,任何阴影都无法遁形。   心里灵光一闪,王婷知道林仙月看穿了她的心思。尽管毫无道理,但她就是觉得林仙月看出她是故意的。   林仙月什么都没说,静静的看着她。   “可以放手了吧,你又摔不倒我。”   王婷心里一惊,暗道她果然知道。   其他人见两人并没有摔倒,也都停下了脚步。   裁判走到两人面前,打量了两人一眼,问道:“没事吧?如果有事就去校医务室,如果没事就继续跑,也可以选择退出。”   林仙月朝前方看了一眼,经过这阵耽误,其他人已经跑了半圈,领头的几个体育特长生都快跑完一圈了。   王婷松开林仙月,站稳身子冲裁判说道:“老师,我没事,就是耽误了这位同学,实在不好意思。”   说完,她还冲林仙月抱歉的笑了笑。   虽然没有把林仙月摔倒在地,但至少成功的把林仙月留在原地,让王芳先跑了一圈。林仙月就算跑步再厉害,也不可能再追上王芳。   她已经完成任务了,刘芳这顿大餐她吃定了。   反正她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都不好,没有保送资格。而刘芳的文化成绩将就,体育却是强项,在各种运动比赛中都能拿到不错的名次,有极大的概率获得保送资格。   刘芳非常在意各项运动比赛成绩,包括学校运动会。   虽然说学校运动会的比赛成绩一般只会做为参考,真正决定是否具有保送资格的是市里和省里举办的专业体育赛事获奖名次。   可就是作为参考的学校运动会比赛成绩,如果她的排名还比不上普通学生,无疑是一个十分醒目的污点。   “那么你们要放弃比赛,回去休息吗?”裁判问道。   重新比赛是不可能的,一是因为学校运动会的主要目的是给学生们放松一下紧张的学习生活,同时培养学生们锻炼身体的兴趣和集体荣誉感。二是因为重新比赛对其他选手不公平,也没有必要。   “不用,我可以继续跑。”王婷连忙说道。   “不,你有事,必须要去医务室休息。”   林仙月语气淡淡的说道,如果不是她脸上毫无表情,王婷几乎以为林仙月是在关心她。   “我真的没事,刚才幸好你扶住了我,谢谢你啊同学。就是耽误你比赛了,你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务室看看?”   王婷看到刘芳等人从自己身边跑过,脸上顿时笑了起来。她巴不得多拖些时间,让王芳的优势更大。   林仙月却没有再理会王婷,转头看着裁判问道:“我现在可以跑了吗?”   裁判点头,说:“如果你不愿意放弃比赛,随时可以跑。学校运动会成绩不重要,重在挑战自我和坚持不放弃的精神。”   林仙月应了一声,转身就跑,而此时所有的参赛选手都已经跑完了一圈,刘芳等三四个体育特长生都快跑完一圈半了。   毕竟是三千米长跑,体力和耐力远远比爆发冲刺力更重要,所以刘芳等人并没有一开始就疾跑,而是让身体适应跑步的节奏,并没有把普通班的女生拉开太远。   林仙月冲了出去,速度一开始就极快,仿佛参加的不是三千米长跑,而是百米短跑冲刺。   王婷冷笑一声,迈步也跟了上去,谁知刚跨出一步,她突然脚下一软,重重的摔倒在地。   “啊!”   王婷倒在地上痛呼起来,刚才那一瞬间,她觉得脚底仿佛被针扎了一般,这才摔倒在地。   裁判连忙俯下身子查看,只见王婷的脚脖子肿了起来,很明显是刚才摔倒时崴了脚,手肘和膝盖也磨破了大片的皮肤,鲜血渗了出来。   王婷痛的眼泪汪汪,抱着脚脖子哀嚎。   不远处的学生们见到状况,准备过来时被裁判阻止了,这么一大群冲过来,势必会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没什么大事,就是崴了脚。过来两个女生,扶她去校医务室。”裁判招呼道。   有两个女生连忙走了过来,一人一边将王婷架了起来。王婷忍着脚腕钻心的痛,眼泪包在眼眶里,似乎随时都要痛哭出声。   这时候,她耳边传来一个淡漠的声音:“都说了你有事,必须去医务室,快去吧。”   王婷转头一看,是刚从她身边跑过去的林仙月。短短一两分钟的时间,她就已经跑完了一圈,果然是百米冲刺的速度。   “是她?”   王婷愣愣的看着林仙月的背影,想到她先前说的话,突然打了一个冷颤。   林仙月跑的速度太快,先前跑道外的学生们还为她加油助威,期望她追上其他先跑的选手。可林仙月连续冲刺了两圈,没有丝毫减速,周围的人不由开始担心她的体力。   “沐阳跑的太快了,能跑的完吗?”张婶担心的问道。   蒋风兰却看的喜笑颜开,举着手机不停的对着林仙月拍照,纪录女儿在赛场上的飒爽英姿。   “没事,沐阳的身体有多好你也知道,区区三千米最多只能算是她的热身。”   蒋风兰不在意的说道,想起每周末她被林仙月从床上拉起来围着小区跑道跑步,此刻仍然心有余悸。   小区的跑道可比操场跑道长多了,林仙月一口气冲刺十几二十圈都不带喘气的。而她跑一圈下来,就差点瘫倒在地上。   张婶白了蒋风兰一眼,见她拿着手机在发朋友圈,不由摇了摇头。   林仙月第三圈就已经追上了最后面的几个女生,然后冲刺超过了对方,跑到了队伍的中段。   魏旭在跑道外吼道:“老三,已经追上来了,速度慢下来。还有接近两千米,保存体力,保持节奏,不要冲啦。”   林仙月朝他挥了挥手,却没有听他的建议放慢速度,而是继续提速,再次超过了队伍中间的几名女生。   此时林仙月已经冲到了三名体育特长生的身后,跑第一的是刘芳芳,她身后则是高三特长生班的两个学姐。   刘芳芳听到跑道外众人的惊呼声,朝身后一看,见到林仙月不由吓了一跳。   原先林仙月急速冲刺的时候,她并不在意,反而在心里嘲笑林仙月外行。   除非那些国家长跑运动员,否则谁三千米长跑是冲刺下来的?不保存体力和节奏,跑到一半就得趴下。   可林仙月跑了三圈下来,不仅没有因为体力耗尽减速,看她的神色,别说大喘气了,脸都没有红一下。   更恐怖的是,她冲过来了……   显然,林仙月在三千米的强势表现引起了主持人的注意,播放着运动员进行曲的广播里传出主持人的声音。   “林仙月同学像一阵飓风,越过了三号选手,又越过了五号选手,现在她面前只有三位选手。她没有放弃,她还在加速,她正在拉进和前面三位选手的距离。”   “冲啊,勇敢的健儿!冲啊,不屈的运动员!”   伴随着主持人激情的声音,林仙月毫无压力的超过了高三的两位学姐,冲向了第一位的刘芳。   刘芳心急如焚,随着林仙月不断拉近的距离,她也开始加速。   “哦,林仙月同学距离第一名,只剩下最后一名选手了。让我们来看看这位七号选手的资料,哦天啊,这位是高二·十三班的刘芳,曾经代表学校参加省运动会,并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不仅如此,刘芳同学还代表学校参加过好几次市级运动会,都取得了相当耀眼的成绩。看来林仙月同学的竞争对手很强大,那么她能成功的超过刘芳吗,谁才是三千米跑场上最后的霸主?让我们拭目以待。”   刘芳和林仙月两人一前一后,相距只剩下三个身位,两人无比激烈的表现让整个操场的气氛顿时火爆起来。   虽然赛场上还有其他的选手,但在观众们眼中,去只能看到刘芳和林仙月两个人。   观众们分成了两派,各自为支持的选手加油助威,呐喊声此起彼伏。   林仙月终于减速了,就吊在刘芳身后三个身位,足足跑了一圈也没有超过刘芳,似乎体力透支难以超越。   给刘芳加油的观众们见了,顿时兴奋的大声吼叫起来,一边跟着刘芳跑,一边给她加油助威。   刘芳胸口仿佛火烧一般,两腿感觉越来越沉重,呼吸急促,脑袋也有点发晕。   先前两圈的加速,更是让她的体力大量流失,这个状态很不妙。   但更不妙的是,她知道自己的节奏乱了。   跑步和呼吸节奏乱了,就意味着同样的距离需要耗费更多的体力,同时也意味着她的速度会越来越慢。   可她不敢减速,不仅不能减速,还必须继续冲刺。   旁观者都以为林仙月减速了,而林仙月也确实减速了。但大家都是以她作为参照物,而不是以其他选手做参照物。   因为刘芳一直在加速,拼命的加速,而林仙月只是保持着原先的速度而已,就能够始终吊在她的身后,没有拉开一丝距离。   偏偏这才是最狠的。   林仙月明明有超过刘芳的实力,就是不超过她,只不紧不慢的跟在她身后。仿佛一条鞭子,鞭笞这刘芳不停的加速,不停的向前,不停的冲锋,不敢有丝毫的喘息休息。   她给了刘芳一个虚假的希望,像是再努力一点,就可以一直跑在第一名。像是再努力一点,林仙月就追不上她。   而因为林仙月无形的压力,刘芳拼命的榨干身体的每一滴力气,顾不得调节呼吸,也顾不得调节步伐节奏。   她脑子里浑浑噩噩,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向前,向前,继续向前;加速,加速,继续加速。   场外的呼声渐渐停了下来,所有人神色有些呆滞的看着跑道上的刘芳。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状态很不好,她的步伐不再稳健,反而歪歪扭扭。像是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凭着本能走在路上一般。   她的速度已经很慢了,和常人走路差不多,但她却丝毫没有觉得,只是鼓起全部心力仍然在继续冲。   林仙月仍然吊在她的身后三个身位,不管刘芳有多慢,她都没有超过她的身位。却能让刘芳的耳朵能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眼角的余光能看到林仙月的存在。   刘芳并不知道,她之所以跑的这么吃力,是因为林仙月灵力外放,形成了无形的气压拦在她身前。   刘芳每前进一步,耗费的体力是平时的三倍乃至四倍还多。   “停下来吧,刘芳!”   “调整状态,刘芳,快调整状态。”   “刘芳……”   刘芳视野模糊,她似乎看到周围有人满脸焦急的朝她大喊大叫,耳边隐约听到她的名字。   可是她看不清,也听不清,脑子疼的厉害,耳朵嗡嗡作响。   一个身影从她眼前越过,刘芳吃了一惊,一瞬间醒过神来,还以为是林仙月终于超过她了。   然而定睛一看,却是高三的一位学姐,她还看到学姐的眼神非常复杂。   刘芳来不及多想,因为第二个人又超过她了,是高三另一位学姐。   “怎么回事?”   刘芳诧异的转过头,林仙月还在她身后,姿态闲适,神色慵懒的仿佛在散步。而她确实用散步的速度跟着刘芳,还朝刘芳微微一笑。   “你……”   在一刹那,刘芳似乎明白了什么。   林仙月看着她,轻声说:“我不喜欢别人算计我,我不介意教会那些算计我的人一个道理,做错事就要付出代价。现在,你躺下吧,再跑下去,你可能会受内伤。”   刘芳脚步一个踉跄,重重的摔了出去。 第八十七章   刘芳摔倒在跑道上, 顿时引起一片惊呼。   附近的围观学生连忙冲进跑道,聚在刘芳身边,见她面色恰白呼吸急促, 满头冷汗嘴唇颤抖, 一个个都不敢轻易碰触她。   裁判早就注意到刘芳的状态不对, 一直暗暗留心。见她摔倒后,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她身边查看。   片刻后他抬头道:“脱力了, 来两个人扶她去医务室。”   两个刘芳的同班女生一左一右的扶起刘芳, 把她带去校医务室。   裁判有些疑惑的朝林仙月看了一眼, 他是学校的体育老师, 平时负责训练体育特长生。刘芳是他比较看好的特长生,别说三千米,就算八千米也不该跑到脱力昏厥,这让他很是不解。   更让他不解的时, 看上去因为体力不支一直坠在刘芳身后苦苦支撑的她,此时却再次加速, 完全看不出有丝毫力竭的模样。   林仙月已经追上了前面的选手, 如今又再次一一的超越了跑道上的选手。   在最后一圈,大多数选手苦苦支撑着靠意志力坚持的时候, 她闲庭信步般的轻松姿态格外引人注目。   随后, 无惊无险的第一个越过终点线,再次拿下来三千米赛跑的第一名。   终点线上,十二班的女生早已经等在哪里,原本打算去扶她, 却见她没事人一般停下脚步。其他选手各个像是要瘫倒在地一般,她却神清气爽,连头发丝都透着清爽。   林仙月走到蒋风兰身边, 接过她递过来的矿泉水喝了一口,便放了下来。   “乖女儿多喝两口,你刚跑了三千米呢,补充点水分。”蒋风兰一边劝说,一边赶紧发朋友圈。   林仙月摇摇头,放下矿泉水瓶。   蒋风兰察觉到她心情似乎不太好,不由担心的问道:“沐阳,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林仙月淡淡一笑,说道:“没有,就是刚刚热身就结束了,挺没趣的。”   蒋风兰笑道:“小点声,千万别被那些选手听到了,不然还不得把人给气死。你看看人家跑完之后都让同学扶着慢慢走动恢复体力呢,也就是你觉得是热身。”   林仙月心里暗叹,她是修士啊,怎么能和那些普通学生比?   跟她们一起赛跑,她总有种欺负小孩子的感觉。   可是偏偏还有人来挑衅她……   随着颁奖礼的结束,两天的学校运动会也宣布结束,学生们又恢复了紧张而又枯燥的学习生活。   十二班拿下了运动会多场项目的第一名,原本只有篮球赛冠军奖状的班上荣誉张贴栏上,一瞬间多出了好多张奖状,把荣誉张贴栏挤得满满当当。   班主任柳老师看着硕果颇丰的荣誉墙,只觉心里充满了满足感,感性的她忍不住又红了眼圈。   还有一个月就是期末了,高三年级早就已经进入了备战状态。该讲的知识点早就讲完了,这个时候高三老师们不停的给学生考试和复卷,查漏补缺,巩固知识。   用老师们的话来说,不说一个月内成绩有多大的提高,至少把不该丢的分死死的抓在手里。   校园里也打出了各类高考口号横幅,教学楼的走廊里全是高考口号,连操场和食堂都没放过。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务必保证高三的学生,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口号,让他们想要松懈的时候,看到口号就紧张起来。   高考太重要了,无论对学校还是对学生来说。   这个时候谁还管学生们身体和心理能不能受得了,都是把学生往死里逼。正如那句著名口号: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高三同学紧张万分,高二和高一的同学们也轻松不到哪里去。毕竟一年后两年后的今天,上战场的就轮到他们。   在学校气氛如此紧张的时刻,就连十二班的同学们都不在自习室里打闹说话,安安静静的复习功课。实在看不进去,也是趴着睡觉。   初中部也在备战中考,虽然没有高中部那么夸张,但初三年级的学习气氛也同样紧张而又压抑。   学习帮的成员大多都是初三年级的学生,原本学习氛围就极为浓厚的学习帮,此刻更是仿佛上紧了发条般没有丝毫松懈。   林仙月趁着中午和下午吃饭的时间,帮助他们复习和讲解。   她本就是从初一开始学习,短短大半年时间把初一到高三的知识学了个遍,习题集更是做了不知道多少本。现在帮叶礼他们复习起来,没有丝毫生疏感,每每讲解的都恰到好处。   林仙月甚至根据历年中考的题目,自己汇编了一套中考资料,各科必考的知识点被她罗列出来,并且附带了相应的考试题型,然后交给了叶礼他们。   这份资料非常详细,同时又清晰分明,叶礼等人如获至宝。   作为初三年级的学霸,他们的考试笔记当然会有许多同学来借,林仙月给他们的中考冲刺资料也自然而然的流传了出去。   先是在初三·一班流传,后来逐渐向整个初三年级蔓延。叶礼还把这套资料上传到了学校论坛,注明学习帮内部中考资料,由学习帮帮主林仙月整理汇总,让所有初三学生都能观看下载。   以至于到了最后,初三学生几乎人手一套。   初三最后一次摸底考试过后,林仙月的名字在学校论坛再一次引起轰动,原因便是这份中考冲刺资料。   “感谢学习帮,感谢校花学神,我这次摸底考试居然提高了足足一百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感谢学习帮,感谢校花学神,我的年级排名前进了十五名。”   “感谢学习帮,感谢校花学神。简直神了,林仙月罗列的题型,这次摸底考试居然中了百分之八十。”   “……”   从中考冲刺资料中取得收获的初三学生,纷纷在论坛留言感谢。   作为一中新晋的学神,没有人怀疑林仙月的实力,自从取得年级第一名后,林仙月便坐稳了年级第一的宝座。并且,她每次考试的总分数,都是接近满分。   这次初三摸底考试之后,林仙月整理的中考冲刺资料,迅速从初三年级蔓延向整个初中部,连初一和初二的学生也纷纷在论坛上下载打印。   原因很简单,上面整理的知识点和题型也同样适应初一和初二。而且林仙月整理的知识点几乎都是必考点,罗列的题型也是每次考试必考,堪称傻瓜式复习资料,很适合临考突袭,快速掌握。   初中部的老师们认真看过林仙月整理的资料后,不得不承认林仙月整理的资料,相比他们整理的资料更得学生的欢心。   不是因为林仙月整理的资料比他们这些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更好更齐全,或者更有权威性。   恰恰相反,林仙月整理的中考冲刺资料完全比不上老师们整理的全面,每个知识点更谈不上深入剖析分解。   不过问题恰恰就在这里。   林仙月整理的中考冲刺资料,的确很符合名字,完完全全就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做的资料。   知识点不全面,但全都是必考的重点,意味着学生们不需要记住那么多的东西。   知识点没有深入剖析,不要求学生们一定要弄懂之后举一反三,只需要死记硬背下来就行。   数学题那些复杂的题型,被林仙月举例子消除、相约等等方式之后,简单粗暴的得出了结论。学生们甚至不需要理解是怎么做到的,只要遇到相同的题型就照搬就行了。   文科方面,林仙月罗列的知识点几乎可以帮助学生们抛弃三分之二的教科书,只需要熟悉三分之一的教科书就行,而需要牢记背诵的内容则更少。   理科方面更简单,清晰的重点知识点,加上各类题型的演算方式,只要认真看过资料后跟着复习做题,保证考试内容绝对超不出资料。   初中老师们看的叹为观止,感叹现在的学生已经这么妖孽了吗?   这就好比初中老师们给学生们归纳的资料,如同庖丁解牛的方法,要求学生们必须清楚的知道牛身上的每一分构造,然后做到游刃有余的把牛分解。   而林仙月整理归纳的资料,就好比一个大汉拿着砍刀,不管不顾的对着一头牛一顿狂砍,同样把牛安排的明明白白。   不同的是,庖丁解牛需要精湛的技术,而大汉只需要粗暴的乱砍。   然而,两者的结果却是一样,都是把牛分解了。虽然一个很艺术很美感,一个很简单很粗暴。   学生们大多只在乎分数,基础牢不牢固不在意,但老师们却不得不在意。   初三的学生马上中考,老师们就不管了,能多考几分算几分。不过初一初二的学生,老师们则在班上反复提醒不要参照学习帮的冲刺资料,而是跟随教科书系统而完整的掌握全部知识点。   可惜,效果很不明显。尤其是对成绩中等偏上的学生来说,林仙月归纳总结的资料,简直就像是考试外挂。   就在紧张而压抑的学习氛围中,一年一度的高考终于来临。 第八十八章   高考期间, 全市的学校都放假,学生们各自回家。   蒋风兰在C市买下的房子本就是学区房,在高考这个极为关键的时刻,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联合出动, 挨家爱护的向所有业主宣告, 这两天不要发出太大的声响,影响考试休息。   业主们都表示赞同, 毕竟家家都有孩子, 之所以当初买学区房, 也都是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 当然愿意配合工作。   远亲不如近邻,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   小区的高考生们走向考场时,林仙月也早早的起了床, 本想去厨房做饭,却见张婶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林仙月耸了耸肩, 转身就走。   不是她不想帮张婶, 而是张婶这人对自己的领域看的极重。用张婶的话来说,一个厨房只容得下一个女人, 其他人进来就是不相信她的厨艺和能力。   别说是林仙月了, 蒋风兰在张婶忙活的时候进厨房,都会被张婶推出去。   原本林仙月还不太理解张婶的行为,后来蒋风兰对她说:“小张这个人,年轻时吃了很多的苦头, 从娘家到婆家,没有过一天安生的日子。后来她跟了我,才总算安定下来, 她很在意这份工作,努力想做到不可取代,就是怕哪天我也不要她了……”   林仙月这才从蒋风兰口中,了解到张婶坎坷的身世。   张婶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失足落水而亡,母亲带着她改嫁,她就成了人人眼中的拖油瓶。从小就做着和大人一样重的家务活,回来还要洗衣做饭伺候一家人。   因为过度劳累和营养不良,导致大姑娘时期的张婶面黄肌瘦形容萎缩。家里又不给她置新衣服和新鞋子,穿的全是她妈不要的衣服鞋子,甚至还有她弟弟的衣服鞋子。   这样的姑娘自然不讨人喜欢,在村里二十岁还没嫁人,就被当地人称为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总是在她背后指指点点的嘲笑她。   她继父和母亲觉得太丢脸,强行把她嫁给了在首都郊区打工的同村男人。那男人都四十多岁了,游手好闲的老混混,家里穷的叮当响,没本事又脾气坏,一直讨不到老婆。   张婶嫁过去的时候其实挺开心,觉得终于摆脱了那个囚牢一般的家庭,从此以后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过自己的日子。可她却不知道自己是刚出狼窝又入虎口,更大的磨难还在等着她。   张婶勤快又善良,嫁过去之后没有嫌弃那个混混般的老男人,找了一家当地饭馆打工,微薄的工资支撑两人的开销。   老男人好不容易取到媳妇,也消停了一段时间。虽然整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正事,但至少没有动手打骂张婶。   可惜两人一直没有孩子,而老男人年纪大了,越发想要一个孩子。于是夫妻俩就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查出张婶没有生育能力。   她小时候太苦了,大冬天还站在冰凉的河里洗衣服,又在家里睡了十几年的地铺,营养又跟不上……总之,张婶失去了生育能力。   老男人得知这件事之后,立刻翻脸露出本性,平日里对张婶非打即骂,甚至几次把张婶打进了医院。   张婶因为自己不能生孩子,觉得对不起老男人,所以对老男人的打骂都咬牙忍了下来。她想保养一个孩子,经常去孤儿院想要办理领养。   可因为她的家庭条件太差,丈夫又是游手好闲脾气极坏,没有哪家孤儿院愿意把孩子交给她领养。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男人公然领了一个中年女人回来,两人还在她的房间里翻云覆雨。那女人当着面骂张婶是不能生蛋的老母鸡,堂而皇之的把张婶苦心经营了三年的家据为己有。   张婶没读过书,没有见识,无依无靠除了哭,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天她从饭店下班后回家,又冷又饿走进厨房准备做饭,却见那个女人站在厨房里,把锅碗瓢盆全都扔在地上,原因是太旧了,她要全部换成新的。   张婶当时就崩溃了,对那女人吼道:这是我的家,是我的厨房,你凭什么进我的厨房扔我的东西?   而张婶的丈夫听到之后,冲出来不由分说就劈头盖脸的把张婶打了一通,那个女人就在旁边笑嘻嘻的看着。更过分的是,张婶的丈夫直接把张婶赶出了家,不许她再回来。   蒋风兰轻叹道:“我遇到小张的时候,她就站在一条结了冰的河里,神情茫然的还在朝水深处走去。我让司机把她拉了上来,后来找到她丈夫办了离婚手续,就让她一直跟着我了。”   林仙月默默无语,听着厨房里偶尔传来的动静,轻轻的叹了口气。   “小张对厨房有执念,你就不要管她了。她生怕有人取代了她的位置,几乎从不让人帮她在厨房打下手,连我都不行。”   “她那个前夫呢?”林仙月突然问道。   蒋风兰拿起茶几果盘里的一片西瓜,轻咬了一口,表情云淡风轻的说:“据说喝醉了酒,摔倒在结了冰的河里冻死了。至于那个女人,好像因为偷盗了极为贵重的物品,被抓了进去,现在就不知道了。”   林仙月闻言,抬头一眨不眨的看着蒋风兰:“这么巧啊?”   蒋风兰认真的吃着西瓜,优雅的把每一颗籽吐在手帕纸上,仔仔细细的搽干净手,把手纸扔进了垃圾桶里。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淡淡的说道:“谁知道呢,可能就是这么巧吧。”   “张婶知道吗?”林仙月又问。   蒋风兰轻笑道:“她不需要知道,这么一个老实人,吃了一辈子苦,以前的事情忘记比较好。”   林仙月心头了然,连张婶自己都不知道前夫和那个女人的下场,自家老妈却知道的这么清楚,这里面……   自己这个老妈,也不全是平日天真幼稚的模样。   这是张婶端着饭碗出来,在桌上摆盘,见状问道:“你们聊什么呢?”   林仙月笑道:“没什么,我问我妈今天的练气术有没有练?她说在房间里练了,我不相信。”   张婶笑了起来:“我作证,她睡懒觉了,没有练。”   蒋风兰顿时嚷了起来:“你们两个合起伙来欺负我是不是?”   张婶摇摇头,招呼两人:“快过来吃饭吧,天气有点热,我熬了绿豆粥,整个时候温度不冷不热,正好下口。”   林长峰此时也在吃早饭,一杯牛奶一个煎蛋,再加一片面包。   可他只喝了半杯牛奶就放下了筷子,没有碰煎蛋和面包。   “外公,你怎么不吃了?”   李彦鹏坐在他对面,抬头看着他问道。   林长峰勉强笑了笑,说:“我不饿,你正在长身体吃得多,把外公这一份也吃了吧。”   “外公你把煎蛋吃了吧,我帮你吃面包。”   林长峰点点头,用筷子夹起煎蛋放进嘴里,却味同嚼蜡,吃不出半点味道。   “这次期末考试过后,你们要分文理科了吧?想好了读什么了吗?”   李彦鹏想都没想的说:“当然是理科,文科不考虑,太难背了。”   说道这里,他顿了一下,脑子里莫名想起了号称能背诵全部教材的林仙月。如果是她的话,她会选文科还是理科?   这个问题除了林仙月之外,谁也没有答案。因为林仙月的文科和理科一样厉害,无论选文科还是理科,都合情合理。   这一期,林仙月的成绩始终牢牢的占据年级第一名的宝座,而第二名也同样被张维之死死的把控住,成为压在高一所有学霸头上的两座大山。   李彦鹏再不服气,也不得不承认当初那个在家里,被他嘲讽欺负的林仙月比他更加天才,也更加努力。   “那……她呢?”   林长峰咀嚼着煎蛋,状似随意的问道。   李彦鹏知道林长峰问的是林仙月,尽管林长峰像以前一样,语气冷漠的都没提林仙月的名字。   他有时候真的搞不明白外公的想法,明明不是亲生女儿,却不肯多做解释。弄得让全家人都误会了,搞得大家那么尴尬。   偏偏林长峰对林仙月的态度也十分冷淡,既然不喜欢林仙月,当初又为什么把林仙月接到家里来?   李彦鹏是晚辈,没资格质疑林长峰的做法,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心里吐槽外公。   “她的话,我不知道。毕竟她文综和理综都是满分,选哪一科都不意外。”   李彦鹏说起林仙月的成绩,语气中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股无力感。或者说,高一两个重点班的尖子生们,提起林仙月和张维之,都会产生无力感。   现在一班和二班两个重点班都快成为笑话了,每次考试年级第一名和第二名都被十二班包揽了,连一点意外都没有,稳的一比。   两个班的学生深受刺激,本就比普通学生更加努力的他们,更是把所有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来。   校长有一次来高中部巡视,先去了高一其他班,最后才到了一班和二班,然后对身边的年级主任说道:“这两个班不愧是重点班,连教室里的温度都比其他班高了两三度。”   由此可见,重点班的学生们为了拿回荣誉,已经不能说是努力,而是在拼命了。   可惜……结果不太理想,依然被林仙月和张维之死死的压在身下,翻不了身。   而这次文理分班,好多同学都松了一口气,觉得终于可以摆脱头上两座大山了。   因为好多人潜意识里认为林仙月会报考文科,虽然她的理综几乎每次都是满分。不过女孩子嘛,选文科更多,何况林仙月记忆力那么夸张,能把教科书都背下来的人,不读文科简直没天理。   至于张维之……   学校谁不知道,林仙月报考文科的话,他也一定会报考文科。   虽然张维之从来没这么说过,但他们就是知道。   林长峰听了李彦鹏的话,稍稍一愣,笑了笑站起身:“我先出去了,你慢慢吃。”   他今天要去公司开一个董事会,但提请召开这次董事会的人却不是他,而是公司里的监事。   这是董事会议事的主题是:面对全家超市的步步紧逼,公司有哪些应对措施?以及,每一个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过程、损失和收益,期望目标和最坏结果。   只从议题上,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一场对林长峰的诘问!   创办长风连锁超市近三十年来,这还是林长峰第一次遭受到全体董事的诘问!   林长峰冷笑一声,脸上依然镇定如故。   司机已经等在外面,见林长峰走出家门,替他拉开车门,然后平稳的启动了车子,向着长风连锁超市总部办公室驶去。 第八十九章   全家超市对长风连锁超市的冲击很大, 开业三个月了,全家超市已经在C市开了近一千家,每一家都和长风超市比邻而居。   虽然长风超市在C市足有近四千家超市, 但真正生意好又赚钱的地方, 也就是被全家超市比邻而居的一千来家。   两家超市分了客源, 生意自然不可能像从前一样火爆。再加上全家超市一直在做开业优惠活动,逼得长风超市也不得不跟着做活动, 才能保证顾客不会被全家超市吸引过去。   三个月下来, 长风连锁超市的财务报表上出现了赤字, 营收状况较上个季度缩减了近乎一倍, 支出却增长了一倍有余。   此消彼长之下,长风超市人心惶惶,公司职员都在担忧公司的未来。   更严重的是,财务报表上的赤字, 直接影响到长风连锁超市在股市的价格波动。三个月来一直不停的跌,公司价值直接蒸发了四分之一。   长风连锁超市走上正轨一来, 也并非是一帆风顺, 像全家超市这么大的冲击,林长峰也经历过好几回。   然而笑到最后的, 还是他, 站稳C市零售业市场的人,依然是他。   只是这次……   林长峰第一次有些后悔,不应该把公司上市。   上市虽然能够募集到巨量的资金,帮助他稳固和打造商业王国, 让他身价倍增。但同时,他也不得不把公司股份分散出去,长风超市已经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换言之, 长风连锁超市集团属于很多人,有些人的股份甚至比他都多,再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天下。   监事会发起了董事会议,这次会议上,公司主要董事都来了,没来的也派了代理人来。   所有人听完林长峰的决策之后,纷纷皱眉表示质疑。   林长峰主张决不妥协,和全家超市打持久战,直到对方认输走人,然后由长风超市收购全家超市为止。   这个套路并不稀奇,他当初就是这样击垮了所有竞争对手,然后把竞争对手的超市低价收购,最后才做到独霸C市零售业市场。   虽然这样的竞争必然导致价格战,双方都不可能赚到钱。但自己难受,对方同样难受。   长风连锁超市在C市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没有道理被一家外来的超市击垮。打持久战,是一种正确的策略,全家超市一定比长风超市更快顶不住,迟早会撤资走人。   虽然持久战并不是最高明的手段,颇有点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烈。然而只要坚持到最后,长风超市依然是最后的大赢家。   “林总,我希望你能正视现状。公司经营不利,财务赤字,股价频频下跌,现在已经是非常危险的时候。这场持久战下来,我怀疑坚持不到最后的反而是我们。”   一个穿着打扮精干的中年女人站起身来,扶了扶眼镜侃侃而谈:“说句助长他人威风的话,全家超市背后的资金雄厚无比,不是我们长风超市能够比拟的。他们既然花费了这么巨大的代价,便做好了和我们长风打持久战的准备。比烧钱,我不认为全家超市会输给我们。”   她笑了笑,面向所有的董事说道:“林总所说的我们长风超市在C市占据天时地利人和,这一点我不否认,毕竟是三十年的老品牌了。然而我们是零售业,不是服务业,也不是制造业,我们服务的对象不可能对一家超市有很深的品牌忠诚度。”   “相反,我们是最容易被消费者遗忘的行业,只有旁边有一家商店,产品比我们便宜一毛钱,消费者便会抛弃我们。这一点,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不会反对吧?”   董事会里,各方股东和董事们低声交谈,显然认同女人的说法。   “我同意张总的话,打持久战只会把我们拖入泥潭之中,最后彻底淹没。林总,难道这几个月来,你们董事会就想出这么一个方法。说实话,我很失望。”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叹息一声,看向林长峰的眼神非常的失望。   其他人窃窃私语,场面有些失控。   林长峰端坐在办公桌尽头,神色已经镇定,然而他的眉头却悄悄的皱了起来。   他当初依靠这些人的资本注入,成功的让长风超市成为了C市龙头老大,发展的速度一日千里。然而这些投资者,显然只在意每年的分红和手中股份的价值,他们才不会管什么企业情怀和同舟共济。   他们要的只是有钱赚,而不是亏钱。一旦不能带给他们满意的利润,立刻就会翻脸无情。   偏偏林长峰还不敢真正的得罪他们,要知道这群人如果抛持手中的股票,造成的恐慌动荡只会让公司雪上加霜,甚至能够让长风连锁超市集团直接破产。   长风连锁超市是他一辈子的心血,也是他一生骄傲的来源,他绝对不能让长风超市毁于一旦。   林长峰难得的出现了一丝犹豫,他在犹豫,要不要去找那个女人,那个叫蒋风兰的女人。   想起蒋风兰,他就想起了林仙月,这个被他从深山老林里带出来的女孩儿。   林长峰暗叹一声,他后悔当初答应嘉瑜,把林仙月从古寺里带出来了。   原本只是为了赎罪,谁知道却带回来一个灾星。   林长峰虽然收养了林仙月,但他对林仙月很冷淡,或者说冷漠,他甚至助长家里人欺负林仙月。   因为这是一场交易,他给林仙月一个身份和家庭,用来弥补当初他辜负静娴师太后的良心不安。   作为商人,他完成了自己的义务,让林仙月有了合法的身份,有了读书的机会。可以融入社会生活和工作,以后结婚生子,不用像静娴师太一样,在深山老林青灯古佛一辈子。   他还打算在林仙月大学毕业后,给她一笔钱买房子车子,结婚的时候给她一笔嫁妆。这是他答应静娴师太的,他不会食言。   然而作为一个赎罪人,他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他内心深处是厌恶林仙月的。   看到林仙月,他就想起他和静娴师太的交易,然后就会无时无刻的提醒他,他是一个卑鄙小人。为了荣华富贵,他无情的辜负了怀孕的未婚妻,害死了自己还没有出生的孩子,致使静娴师太心丧若死,遁迹山林青灯古佛。   只要林仙月出现在他面前,就像一面透明的照妖镜,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是那么的卑鄙无耻,那么的寡廉无情,那么的面貌丑恶……   林长峰所有的骄傲和自豪,在林仙月面前,统统化作一条条无形的鞭子,一下一下抽打在他的脸上。   时刻提醒着他:林长峰你在骄傲什么?你在拽什么?你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用一个女人和自己未出生的孩子换来的。   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伪君子……   林长峰从小到大都是骄傲无比的人,他不容许自己有丝毫不如人的地方,更不容许自己变成人人唾弃的罪人。   可他偏偏这么做了!   而他之所以辜负静娴师太,同样也是因为他的骄傲。他不能容忍班里同学对他的嘲笑,不能容忍那些有钱的同学看他一副乡巴佬的神情,更不能容忍他们因为王秀丽爱慕他,就跑来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辱他!   报复这些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抱得美人归,然后一飞冲天翱翔九天,把那些看不起他嘲笑他的人统统都踩在脚下!   可是林长峰真的成功之后,他的骄傲却又让他对自己无比痛恨,同时又对静娴师太无比愧疚。   更是对那个未曾出世的孩子充满了负罪感!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林长峰总会遭受到心灵的折磨,像钝刀子割肉,让他几欲发疯。   林长峰多希望静娴师太接受他的提议,给她房子和店铺作为赎罪。甚至他可以给她一大笔钱,一笔让许多人几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只要静娴师太接受了他的钱,他才能真正获得心灵安宁。   他会对自己说:瞧啊,自己没有做错,嘉瑜过的很好很快乐!   可是静娴师太偏偏不接受,仍然一个人待在深山古寺苦修度日,反而让他把林仙月带出山作为赎罪。   这是赎罪吗?   林长峰冷笑,这分明就是嘉瑜对他的报复。把林仙月放在他身边,就是为了时刻提醒他,他卑鄙无耻的辜负了她,还谋杀了他自己的孩子!   她绝不会原谅他,他该死!   “林总,林总……”   身边秘术小声的叫了林长峰好几次,林长峰才回过神来,抬头便见参会人员全都眼神古怪的看着他。   林长峰站起身来,咳嗽了一下说道:“对不起,我突然有点不舒服,会议暂时中断吧。”   说完,他也不管其他人的反应,大步走出会议室,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然后反锁了门。   他需要安静一下,单独待一会儿。   软弱并不是他的性格,他也不许别人看到他的软弱。   过了一会儿,林长峰拿出电话,翻出蒋风兰的号码,却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拨打。   许久之后,他按下了蒋风兰的电话号码。   长风连锁超市是他用自己的骄傲、爱情、未婚妻和未出世的孩子换回来的,是他一生的心血,他不容许长风超市在他面前毁掉。   自己已经做过一次卑鄙小人了,那再做一次又何妨?   作者有话要说:有些小天使不理解林长峰对林仙月的态度,觉得莫名其妙吧?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林长峰是一个极度骄傲的人,而林仙月杵在他面前,他就会遭受到良心的拷问。 第九十章   蒋风兰趁着高考学生放假, 带着林仙月在商场买衣服。听到包里手机响,拿出来见是一个陌生电话,便随手接通了。   片刻后, 她神色有些惊讶。   林长峰?   这个人怎么突然给她打电话了?   自从上次她把林长峰约出来商量给林仙月迁户口的事后, 就再也没有和林长峰有过任何联系。而且, 她也不想让林仙月再和林长峰有任何交集。   林仙月从换衣室出来的时候,蒋风兰见了, 忙对着手机低声应了一声, 然后挂掉了手机。   “妈, 谁打电话给你?”林仙月随口问道。   “没什么, 打错了。”   蒋风兰敷衍了一句,拉着林仙月上下打量,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我女儿就是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穿什么都仙气十足,真好。”   旁边的导购员笑着凑趣说道:“可不是吗?谁让她是您女儿呢?母亲都这么贵气漂亮, 女儿当然是青出于蓝了。”   蒋风兰听了哈哈大笑, 赞许的看了导购员一眼,豪爽的说道:“有眼光, 我就喜欢你这样有眼光的孩子, 把我女儿刚才试过的衣服都包起来,我觉得都好看。”   导购员眉开眼笑,笑着应下后,麻利的去把林仙月试过的衣服打包。   林仙月神色有些无奈, 知道对蒋风兰说什么都没有用,索性什么都没说,她高兴就好。   蒋风兰结账之后, 就和林仙月打车回到家里。张婶已经做好饭菜,见两人回来了便摆盘吃饭。   吃过饭之后,林仙月回房间做试题。蒋风兰叫上张婶,两人出了门。   蒋风兰和林长峰约的地方,就是两人上次见面的茶楼。   服务员引着两人进入包厢的时候,林长峰已经在里面,已经等了好一会儿。   “蒋女士。”   林长峰站起身,招呼蒋风兰和张婶坐下。   服务员给蒋风兰和张婶倒了茶之后,便关上门走了出去。   “林先生,你有什么事情约我出来?”   蒋风兰开门见山的问道,要不是怕林长峰会纠缠林仙月,她根本不想出来见他。   林长峰面色沉着,喝了一口茶后缓缓的问道:“蒋女士,明人不说暗话,全家超市是不是和你有关?”   蒋风兰一听,原来是这件事,顿时冷笑一声:“既然你问了,那我也不怕告诉你。全家超市与我无关,不过与我大儿子有关。”   顿了顿之后,她又补充道:“我记得我上次提醒过你,可你似乎并不在意。”   全家超市入驻C市,只要生活在C市这个城市,无人不知。毕竟走几步就是一家全家超市,想要不知道还真挺难。   蒋风兰当然知道这是林轩的手笔,她那个大儿子,从来都是有仇必报的性子。   金融圈有句话,宁愿得罪全国首富,不要得罪林轩。   得罪全国首富往往没有什么大事,毕竟首富很忙,时间也很值钱,没时间也没精力和一般人计较。   但林轩不同,这个人心眼很小,只要得罪了他,他是一定要报复回来,从早到晚那种。   并且林轩这个人有个特质,别人报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往往得不偿失,但林轩不同。   他喜欢借势,而且能借到势,总是联合更有实力的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他的仇人全线溃败,他和合伙人则赚的钵满盆满。   堪称损人利己达到了极致。   林长峰皱起了眉头,压抑着怒气道:“蒋女士,我不知道你们对我的仇恨从何而来?别忘记了,林仙月是我从深山古寺里带出来的,也是我给她上了户口和学籍。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我都是她的恩人。你们这么做,岂不是恩将仇报?”   蒋风兰闻言,重重的放下茶杯,怒道:“林先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恩人,你心里没点数吗?”   她冷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静娴师太之间的交易,说到恩人,静娴师太才是我女儿真正的恩人,说是再生父母也不为过。在静娴师太面前,我甚至都不敢和她争夺女儿的关爱,静娴师太想要什么报答,只要我有的,我会毫不犹豫的都给她。”   “至于你?”蒋风兰语气讥嘲的说道:“对不起,我对你并没有半分感激之情。相反,我对你和你家人欺辱我女儿的行为很生气,非常生气!只要想到我女儿曾经被你们一家人欺辱的场景,想到你们一家人给她带来的那些伤害,我就恨不得、恨不得……”   蒋风兰越说越气,要不是死死的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她说不定已经将手边的茶壶扔到林长峰脸上。   私生女!   呵呵,她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的女儿,她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女儿,竟然被人这般糟践!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面前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   他凭什么?   既然收养了她的女儿,为什么又不好好待她的女儿?既然不肯好好待她的女儿,又为什么要收养她的女儿?   就是为了不再良心不安的赎罪吗?就是为了告诉静娴师太,他从此不欠她了吗?   他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不再遭受良心的谴责了吗?   好吧,如果收养她的女儿能够让林长峰觉得心安,那你林长峰倒是好好对待她的女儿啊?   蒋风兰怒火攻心,胸口急速起伏,泪花包在眼眶里似乎随时都要落下来。   张婶见状,怕她激动之下又犯病,连忙把茶水地给她。   蒋风兰连续喝了好几口茶水,才勉强压下了愤怒。   她宁愿林仙月一直待在小流云寺,哪怕粗茶淡饭做一个乡下土妞,也不愿意她的女儿平白无故的受到这么多屈辱和折磨。   林长峰有些惊讶蒋风兰突如其来的愤怒和激动,他皱了皱眉,不是很能理解蒋风兰的情绪。   在他看来,是他帮助了林仙月,是他给了林仙月读书的机会。而且从连锁反应上来看,也是因为他把林仙月带到了C市,然后她才能和亲生父母相认。   林长峰看着蒋风兰,觉得这个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不过他这次约她出来,不是为了和她争辩这件事谁是谁非的,这都不重要。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到蒋风兰情绪缓和下来,才开口道:“蒋女士,我无意和你争辩。即便你不认为我是林仙月的恩人,那也不是仇人吧?为什么你们要花费这么大的代价,特意来和我林长峰为难?”   林长峰敲了敲桌子,冷静的说道:“全家超市毕竟是外来户,想要在C市和我的长风超市打对台戏,无论我们两家输赢如何,最终都是两败俱伤。”   “商人都是为了利益,你们这么做,有没有考虑过全家超市其他股东的想法?如果他们知道你们用他们的投资来公报私仇,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   林长峰在和蒋风兰讲道理的同时,言语中也不乏威胁。   事实上他也是这么打算的,如果蒋风兰和她儿子还不肯放手,他就会让人把消息传出去,让全家超市其他股东知晓,让其他股东来干涉全家超市管理层的决意。   就像他的长风超市一样!   蒋风兰冷声道:“林先生,看来你没有听懂我的话。那我就再重复一遍,全家超市与我无关,我从来没打算和你这样的人纠缠不清。”   “说到恩人和仇人,那么我也多说两句。当初你若是善待我的女儿,为了报答你的恩情,我蒋风兰会不遗余力帮助你的长风超市成为全国连锁超市。可惜你并没有,反而作践我的女儿,那么今天你就应该承担这么做的后果。”   “正如你所说,无论你对我女儿是好是坏,因为你把我女儿带出深山,促使我们相认,所以我才没有对你采取其他行动。”   蒋风兰认真的看着林长峰,神色严肃的说道:“林先生,我已经放过你一马了,你应该感到庆幸。至于我儿子的行为,我从来不会干涉他,尤其是在生意方面。”   她神色极为不屑:“林长峰,这已经是光明正大的商战了,不是你我两句话就能摆平的事。作为一名还算成功的商人,你的幼稚让我很失望!你以为我说一句话,全家超市就会拼着十几二十亿的损失,退出C市吗?”   林长峰脸色铁青,他当然知道想让全家超市退出C市没那么容易。到了这个时候,全家超市和长风超市之间已经是你死我活的状态,谁都无法阻止。   可他还是抱有万分之一的希望。   毕竟他知道蒋风兰深不可测的资金实力,也知道她和她的大儿子都是全家超市的大股东之一,也许……   “只要全家超市愿意退出C市,损失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坐下来慢慢商谈。”林长峰说道。   蒋风兰闻言顿住了,突然抬眉仔细的看了他一眼,随后点点头,似乎恍然大悟般说道:“原来你听不进别人的话,看来我们的确话不投机半句多。”   蒋风兰站起身向包厢外走去,在门口时又停了下来,转过头说道:“林长峰,静娴师太是我女儿的再生父母,也就是我蒋风兰的恩人。你害了她一辈子,她信佛不思报复,恰好我不信佛,我替她报!”   蒋风兰带着张婶离开后,林长峰并没有跟着离开。   他独自坐了许久,直到等在外面的司机担心出事,跑到包厢来后,他才醒过神来。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当年他因为财势负心绝义于嘉瑜,今日也因为嘉瑜,他便要遭受倾家荡产的惩罚吗?   林长峰苦笑一声,低声念道:“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作者有话要说:林长峰的支线至此就差不多刷完了,他的结局会在其他人的对话中提起,不会专门浪费字数来写。 第九十一章   如火如荼的高考过后, 一周后全国中考也紧接着来临。   林仙月在学习帮的群里统一给所有人加油打气之后,又一一给参加中考的学习帮成员们发去短信祝福。   这群即将参加人生第一次重要战役的小朋友们,让林仙月颇有一种老母亲送孩子们上战场时的紧张和忐忑, 更有一种吾家孩儿初长成般的欣慰感。   其实也没什么好紧张和忐忑的, 就像叶礼他们自己也没把这次中考放在心上。   以他们的成绩, 想要考上一中一点难度都没有。   一中其实并非是C市最好的学校,排名在一中之上的还有属于国重的华师附中, 以及同为省重的七中。   叶礼三小只和林仙月建立学习帮之后, 吸引了初三年级最优秀的十多名学霸加入。大家整日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加上还有林仙月的辅导, 所有人的成绩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以他们平日里的摸底考试成绩来看,即便是报考华师附中也是十拿九稳。   只是学校帮初中部全体成员,谁也没有想过报考一中以外的任何一所学校,一中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因为这里有林仙月, 还有学习帮,有熟悉的环境, 更有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初中部常年排名前三的学霸朱子萱, 很早前便有华师附中的招生老师联系过她,只要报考华师附中, 将会给予她中考减分50分的优惠政策。   学习帮其他成员也几乎都有其他学校的各类优惠政策, 以前对他们来说还比较有吸引力,现在嘛……   其他学校有学习帮吗?有一群天天在一起学习互助的朋友吗?   最最重要的是,其他地方能有全市第一名的校花学霸每天单独辅导吗?有霸道校霸贴身保护不要担心任何人欺负吗?   什么都没有,你跟我谈什么优惠政策?   中考过后, 叶礼三小只和其他人纷纷给林仙月发来捷报,谦虚的表示考的还行,主要是题型太简单了。   林仙月向他们表示祝贺, 张维之还在群里发了好几个超大的红包,群里气氛顿时热烈非常。   中考过后,学校各年级的老师们便开始准备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定在本周六和周末两天,周六上午考语文和数学,下午考理综。周日上午考英语,下午考理综。   这次考试对于高一年级来说,既是期末考试,也是分科考试。   同学们可以参考期末考试和平日里的考试成绩,加上以后大学想学的专业和以后想要从事的职业,自行决定分到文科班还是理科班。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分科是仅次于高考,决定学生以后人生方向的一次重大课程。   高一年级这次期末考试,没有像上一期一样全市中学联考。主要是C市教育部考虑到马上就分班了,这次期末考试没有太大的参考意义,反而有可能影响到学生们选择的方向。   这让全市高一年级的学生或遗憾或庆幸。   尤其是华师附中和七中高一年级的尖子生们,尤其失望。两个学校的排名都在一中之上,以前全市中学联考的成绩,他们也是一直把一中压在下面。   谁知道去年一中却爆了冷门,不仅高一年级有三个学生挤进了十强榜,其中全市第一名也是一中的林仙月。   这让华师附中和七中的老师学生都觉得没有面子,磨刀赫赫的准备在今年报仇雪恨,重新夺回全市第一名的荣誉。   可惜……   这是唯一报仇的机会呀,毕竟这次期末考试之后,大家都是高二了,高一年级全市第一名的荣誉,便永远的归属于林仙月和C市一中。   然而,不管其他两所学校再多不甘心也没有办法。毕竟全市中学联考这样的事情,必须要市教育部批准才行。   今天是周五,明天就是期末考试了,自习课上同学们都在讨论高二到底是选文还是选理。   一般说来,学生们基本都有偏科,或者说更感兴趣和强势的科目。理科成绩好,学的更轻松,自然选理科,反之则选文科。   当然,很多学生选文还是选理是由家长决定,也不需要纠结。   魏旭很纠结,他纠结的连头发都快薅凸了,他不知道该选什么。   他的文科成绩和理科都差不多(一样的糟糕),不分伯仲,完全不存在偏科的问题,也不存在读文更轻松还是读理更轻松的选择。   而就业前途什么的,对于富二代魏旭同学来说,那都不是事。   用魏旭的话来说,反正不管将来大学读什么专业,毕业后他都要回去继承家业的。   选什么专业,魏旭从来没纠结过,反正张维之选什么,他就选什么。   好基友,就该一辈子!   他之所以纠结,是因为特么的张维之竟然不知道选文还是选理。   他问张维之选什么,张维之一句不知道就把他打发了,把魏旭郁闷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老三,你选文还是选理?”   既然张维之不理他,魏旭扭过身子,跑去问林仙月,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却没发现,他问出这句话之后,身边好多人都安静下来,支起耳朵听林仙月怎么回答。   林仙月闻言愣了愣,随口说道:“选理科吧。”   她倒是从来不纠结,一直都打算选理科。   其他人听到林仙月的答案,也表示在预料之中。就算听到她选文科,也没有人会意外,反正林仙月文理科都一样强悍,选什么都在情理之中。   重要的是知道她选什么,这就可以了。   魏旭却不这样认为,他用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林仙月,不敢置信的问道:“你为什么选理科,不选文科?”   林仙月用更不可思议的眼神回望他:“我为什么不能选理科?”   魏旭脱口说道:“这不废话吗?你记忆力那么强,连全部教科书都能一字不落的背下来,简直就是天生读文科的料啊,读理科这不是浪费吗?”   付洪波在旁边幽幽的说道:“旭哥,人家林仙月数学和理综每次都是满分,也是天生读理科的料子啊。”   魏旭朝他挥了挥手:“你个学渣懂个屁,老三理综虽然是满分,但要一直不停的做题听课啊,这得多累多麻烦?选文科背一下就行,都不需要听课和做题,爽不爽?”   付洪波被他怼的无言以对,仔细想想,发现魏旭的话也大有道理。   魏旭转过头对林仙月说:“老三,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换我有你的好记忆,二话不说绝逼选文科,都不带考虑的。”   林仙月纳闷道:“既然文科的教材我都会背了,为什么还要浪费两年时间选文科呢?那我到底学什么呢?”   魏旭:“……”   其他人:“……”   呃,说的好有道理,他们竟然无言以对。   后排的学渣们在心里瑟瑟发抖,这就是学神的霸气吗?   尼玛这气场起码二米八吧?这谁顶得住?   魏旭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虽然他也不知道哪里受到了伤害,总之就是现在不想和林仙月说话。   他默默的转过头,问张维之:“张少,你到底想好要选什么了没有?”   张维之看了他一眼:“选理科啊,这还用问?你觉得我一个大老爷们儿会选文吗?”   魏旭:“……”   你刚刚不是这么说的……   不对,这选个文科班理科班,咋还和大老爷们儿扯上关系了?这是什么逻辑?   班上很多打算选文科的男生默默的看着张维之,一句话就让他们转了性,如果不是考虑到打不过张维之……   总之,林仙月回答了魏旭之后,学校论坛上也立刻有人发帖宣城,林仙月和张维之选择理科班的事。   顿时,论坛里几家欢喜几家愁,跟帖回复一大片。   “谢天谢地,我选文科班,啊哈哈哈……”   “本来文科理科成绩差不多,还在纠结选什么,现在不用纠结了,果断文科。”   “决定选理科的我,默默的流下心酸的眼泪。”   “选文科,不解释。”   “同文科班,终于可以摆脱头上的三座大山了。”   “楼上的,林仙月和张维之才两个人,为什么是三座大山?”   “因为白霖妹子也是选理科班。”   “咦,白霖妹子也选理科吗?他看到这个帖子后,会不会选文科?毕竟选文科之后,他还可能重新拿回年级第一的宝座。如果继续选理科的话……”   “……楼上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心疼白霖。”   “心疼白霖+1。”   “……”   “心疼白霖+手机号码。”   白霖在论坛又被心疼了,所有人都觉得好笑,同时也在猜测白霖会不会转选文科班?   白霖知道后,非但没有觉得郁闷,反而觉得很高兴。他最怕的就是林仙月和张维之选了文科,他就再也没有战胜林仙月的机会了。   好在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林仙月和张维之都选了理科。   白霖默默的登上了论坛,在论坛上帖子后跟帖回复:林仙月,张维之,我等你们。   高一时候要考文综理综,白霖文综成绩比林仙月差,虽然只差十分左右,但毕竟也是差距。但大家都选理科,少了文综的差距,他又重燃了信心,决定和林仙月张维之再决雌雄。   两天的期末考试匆匆而过,林仙月考完试之后并没有回家,而是直接打的去了C市机场。   她从出租车下来的时候,蒋风兰和张婶提着行李箱等在机场门口,见到她后,连忙招手叫她过去。   林仙月和蒋风兰早就商量好了,暑假去小流云寺过。   张婶是蒋风兰的贴身保姆加助理,自然也会跟着一块去。 第九十二章   山里的通讯始终是一个大问题, 总是没有信号。   南山村的信号本来就不好,更别提覆盖到十多里外的孤云峰上。   这半年来,林仙月多次拨打静娴师太的电话, 就没有一次接通的。好在她还能打通春娟的电话, 知道师傅一切安好, 这才让她放心。   林仙月这次回小流云寺,就是看有没有办法解决孤云峰信号的问题。   为此, 她还专门打电话请教过林轩。   林轩托人找通讯行业的专业人士咨询了一番, 了解到让通讯公司在某个地方建立通讯基站并没有林仙月想象中困难, 原则上只要有需求, 投入产出有相应效果便可。   如果是政策需要,造福当地百姓或者游客,当地政府申请,哪怕人口稀少的村落, 通讯公司也会考虑安装基站。   不过孤云峰明显不符合条件。   一是因为山高路陡,不管是修建基础设施和拉光缆都有很大的难度, 建立基站投入的费用很高, 维护的成本也很高。   二是因为根本就没有安装基站的必要,完全是浪费人力物力资源, 这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哪怕是林轩愿意个人出资支付所需的安装和维护费用, 通讯公司也不会专门跑到深山老林去安装一个没有必要存在的基站。   如此浪费人力物力和通讯资源,政府部门也不会批准,除非孤云峰有安装信号基站的需求和必要。   林仙月用了许多心思来思考办法,究竟怎么样才能在孤云峰安装基站?   其实孤云峰没有人居住, 只有山顶有一座小流云寺,寺里也只有静娴师太一个尼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了静娴师太一个人专门建造一座基站。   那么让静娴师太下山, 和自己生活在一起?   林仙月这个念头只是想了一下,便很快否定了。   就像静娴师太了解她一样,她也一样了解静娴师太。静娴师太有自己的坚持,她是绝对不会离开小流云寺。   对于静娴师太来说,小流云寺不仅是一所寺庙,更是她坚守了大半辈子的家。   她已经失去了所有,半生孤苦,小流云寺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接纳了她,她也把小流云寺当成了她最后的港湾。   在N市下机之后,林仙月包了一辆车,直接来到了南山村。   春娟和大山站在村口迎接,见到林仙月之后,两兄妹欢喜的冲上前来。   一番交谈之后,看着时间还早,能够在天黑前上山。   林仙月谢绝了春娟和大山让他们留宿一晚的好意,坚持要上山去小流云寺。   春娟和大山无奈,只好替三人分担了行李,陪着林仙月母女和张婶上山去小流云寺。   林仙月走在陡峭的山路上,四下打量着周围的环境,神色若有所思。   蒋风兰经过林仙月用灵力调理了大半年的时间,宿疾基本痊愈,身体的素质也有明显的提高。走在山路上,比身体健壮的张婶也不遑多让。   至于春娟和大山就更不用说了,两兄妹本就是在大山下长大,上山下山就和城里人吃完饭在小区里遛弯一样随意。   一行人的速度极快,几个小时的山路,硬是两个小时左右就上到了山顶。   “咦?怎么这条山路这么多人?”   林仙月望着从身边走过去的一对中年夫妻,神色有些疑惑。   这条山路以前很冷清,有时候一天也不见得有一个人走,奇怪的是今天他们已经遇到了好几次人了。现在不比以前,已经很少有人上山打猎或者捡拾竹笋菌类来改善生活。   “哈哈,小月儿你不知道了吧?”   春娟笑道:“这半年来,小流云寺在周围可有名气了。据说来烧香拜佛许愿的人,基本都实现了愿望,即便没有实现愿望的,也是家庭康泰身体健康。小流云寺的名声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出去了,周围越来越多的人来寺里烧香拜佛呢。”   “真的很多人吗?”林仙月问道。   “当然了。”春娟理所当然的说道:“你刚才不是看到了吗?今天就是一个普通的日子都这么多人上山,如果遇到佛诞或者其他日子,这条山路就到处都是人,远远看着像蚂蚁搬家一样,壮观的很。”   “就前段时间不是高考吗?”   春娟挥手朝着山路比划了一下,眉飞色舞的说道:“我的天啊,这条山路的人从山脚都快排到山顶了,全是人头和屁股,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这么多人。”   蒋风兰听了直笑,打趣道:“春娟啊,你们这附近村子的人合起来也没那么多人吧,你这也太夸张了。”   这年头,年轻人都出去读书和打工去了,村里几乎都是老人和小孩。有些村子连一百人都没有,的确没那么多人。   春娟见蒋风兰不信,连忙拉住她哥作证:“真的真的,蒋姨我没骗你,不信你问我哥。”   大山咧着嘴嘿嘿直笑,也不说话,憨厚的点了点头。   蒋风兰抬起手摸了摸大山的脑袋,一脸怜爱的说道:“瞧这傻孩子,脸都红了,来阿姨给你扇扇风。”   说完,用手在他脸前胡乱的扇了扇。   大山神色窘迫,原本没红的脸,这下是真红了。   林仙月见老妈又欺负人家老实人大山,摇摇头说:“妈,人家大山只是老实,又不是傻。”   蒋风兰哈哈大笑。   林仙月和张婶对视一眼,两人眼神均有些无奈,也不知道这么大个人了,哪来那么多的天真童趣?   不过林仙月知道大山虽然憨厚老实,心思却很是细腻周到,而且不会说话夸张,有一是一有二是二。   既然他也认同春娟的话,那就说明当时的情况的确是如此。即便没有春娟说的那么夸张,也应该相去不远。   “怎么会那么多人?”   林仙月好奇的问道。   小流云寺在孤云峰山顶,孤云峰又是附近最陡峭最难爬的大山之一,再加上位置偏僻,小流云寺又破败。所以愿意到小流云寺烧香拜佛的人,往往只是孤云峰周围的几个村庄。   偶尔也会有一些爬山运动爱好者,或者就喜欢在荒山野岭钻的驴友来到小流云寺借宿,平时小流云寺可是冷清的很。   林仙月在小流云寺长大,当然知道寺里的境况。   过年的时候,她回来后以特制聚灵符埋在各个大殿佛像身下,将山里周围的灵力都吸引过来。   然后又给前来烧香拜佛的信徒发放聚灵符,让信徒们只觉来到寺里或者佩戴聚灵符神清气爽,身体越来越好,心理产生了小流云寺灵验的心理想法。   随后经过他们彼此口口相传,再加上林仙月重新修葺了小流云寺,才让小流云寺的香火在春节时分很是旺盛。   不过所谓的香火旺盛也只是针对平时的香火冷清而言,找春娟的说法,小流云寺的香火何止是旺盛,这简直就是一香难求的火爆了。   不过才半年的时间而已,怎么会变化那么大?   春娟得意的说道:“可不是那么多人吗?别说你们这半年不在,就算我们村里人,看到那么多人上山,也觉得不可思议呢。那些来上香拜佛的人,好多都是周围镇里和县里的人,还有市里和其他省的人呢,你说怪不怪?”   原来,春节时前来小流云寺烧香拜佛的人中,许多人的愿望都是孩子的学习进步身体健康,林仙月送的聚灵符,也基本都给了家里的孩子。   那些学生们佩戴聚灵符后,不仅感觉神清气爽身体倍儿棒,而且神思格外专。听课看书时,老师讲的一下就明白,看书时也很容易就记住了内容。   原本不会做的题,或者忘记了的课文内容,此时却如有神助,下笔就写。   一次考试后,这些学生的成绩都有极大幅度的提高,让班里其他同学和老师们都觉得诧异不解。后来那些孩子彼此一看,原来大家都是去小流云寺烧香拜佛的小伙伴。   于是小流云寺的佛像灵验无比的传闻,就在有孩子的家庭传开来,越来越多的父母带着孩子来小流云寺烧香许愿和拜佛。   虽然林仙月不在寺里,他们获赠的是静娴师太自己画的平安符,然而这些平安符静娴师太都是放在佛像前开光的,而佛像身下则有一座聚灵阵,最是灵气浓厚的地方。   平安符放在佛像前,也浸染了灵气,放在普通人身上,效果十分显著。   如此一来,大家都觉得小流云寺灵验无比。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家长带着孩子来小流云寺拜佛,甚至连外地的家长也带着孩子过来了。   前段时间因为高考,家长们带着孩子蜂拥而来,造成了小流云寺堪比第一宝刹般的热闹场景。   林仙月听后,欣慰的点点头:“原来如此。”   想必师傅是极开心的。   静娴师太已经没有什么人生追求,如果说心里还有什么念想,一是希望林仙月一切都好,二是希望小流云寺香火旺盛。   如今两个愿望都达成了,想必静娴师太这段时间过的极为开心。   一行人休息了一会儿后再次上山,一路上仍然碰到了好几次携家带口的行人从山上下来,不用说也是去小流云寺烧香拜佛的信徒。   越到山上,周围的树林越发高大青翠,连地面上的野花野草也显得极为茂密。鸟群在树巅上飞来飞去,地面上也有各种小动物在奔跑嬉闹,大山里突然变得很是热闹。   这和林仙月记忆中的孤云峰不太相似,以前的孤云峰树林中虽然也有很多鸟兽,不过并没有那么多,而且树林草木也没有那么茂盛。   前些年的大规模砍伐,附近村民平日用火也是在大山中砍柴,多年下来,导致孤云峰山底到山腰的树林稀稀拉拉。又因常年打猎的原因,山里鸟兽也不多见了。   这次回来,只不过相距半年之久,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   林仙月仔细感受了一下,周围的丛林里灵气远比其他地方都要浓厚。看来小流云寺的七八座聚灵阵效果强大,已经辐射到了山腰,并且逐渐改变孤云峰的气候地貌和物种。   七月份本是炎热的天气,几人走在山中,却觉得分外清凉。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更有种说不出来的平静舒适感。   人在山中,不知不觉烦恼尽去,欢喜自来。   就连一直很少笑的张婶,进山之后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许多,整个人看上去轻松自在多了。   林仙月点点头,心里有了一些想法,但并不成熟。距离山顶越近,灵气越丰富,植被也越繁茂。走在山路上,脚下繁花盛开,远处鸟语兽鸣,   林仙月发现了一颗枯树,如今已经长出了许多嫩嫩的枝条。枯木逢春,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枯木上长出了一丛丛雪白色的木耳。   她走上前,从树枝上折下一节木耳放进嘴里。   “傻丫头,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快吐出来,山里有些东西是有毒的,吃了拉肚子。”   蒋风兰见状,连忙走上前,催促林仙月把木耳吐出来。   林仙月还没说话,春娟就笑着说道:“蒋姨,这个木耳可以吃的,没有毒,我和我哥就经常摘来吃。说起来也怪,以前这种白木耳味道不算好吃,但这半年结出来的白木耳,却甜滋滋的味道很好,你也可以尝一下。”   蒋风兰半信半疑的说:“真的吗?你可别骗我这老人家。”   春娟哭笑不得:“蒋姨,我怎么会骗你?再说你哪里老了,我看着也就最多三十岁左右。”   蒋风兰听了哈哈大笑,拍了拍春娟的脸蛋,也从树上摘了一点木耳放在嘴里,连连点头:“果然味道不错,用来凉拌的话应该更好吃。”   张婶走上前来,摘了一点放在嘴里,点头道:“那我就摘一些回寺里,凉拌吃。”   一边说着,一边动手把一大丛白木耳摘下来放在包里。   林仙月笑了,她刚才从这些白木耳上感受到些许的灵气,所以试着吃了一点,这才确认白木耳果真含有灵气。   也正是因为如此,白木耳的口味变得很好,而且营养价值比普通的白木耳高出至少十倍。   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孤云峰的白木耳,已经算得上是灵植了。   白木耳是如此,那么其他东西呢?   林仙月一边走,一边把目光放在山里那些野果子上。路过时野果子时,偶尔会摘下一颗尝尝,然后点了点头。   如果不是怕吓着蒋风兰,她还会去山里抓两只野兔野鸡,看看这些小兽们的肉质是不是也含有灵气。   倘若这些小兽们的肉质含有灵气,那也可以算的上是灵兽了。   虽然无法和修真界的灵植灵兽相提并论,但在这个世界,无论是营养价值和商业价值,都已经提高了十倍不止。   一时间,林仙月在心里酝酿的想法越来越成熟。   她觉得,把这座孤云峰打造成一个农业生态园和灵气食品加工基地,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点子。   同时,伴随着小流云寺的名气越来越大,上香的外地游客越来越多,山里的景色也越来越美,还可以配套建立一个休闲娱乐服务链,把孤云峰打造成一个当地旅游景点。   犹豫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需要,同时又是旅游景点,那么修建一座基站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甚至都不需要她去申请,政府部门自然就会让通讯公司在山上建立一座信号基站。   林仙月越想越觉得这个点子很不错,一举两得,两全其美。   一个小时后,林仙月和蒋风兰终于来到山顶的小流云寺。   远远便见到小流云寺香烟缭绕,就连山门处都插着香烛,还有各种祈福的锁扣和一些小福袋。   走进小流云寺,已经是傍晚时分,寺里仍有一些香客在拜佛上香。几座佛殿前的香坛里插满了香烛,林仙月走近看了看,香坛里的烟灰已经快漫出来了。   她用手拈了一点烟灰,发现这是真的烟灰,是香燃烧后掉落进香坛里,然后慢慢积累起来的。而不是以前静娴师太用灶里烧完的草木灰填充进来,制造出来的香坛。   寺里是真的香火旺盛了,至少不需要她和师傅趁着晚上没人的时候,悄悄的把灶里的柴火灰埋在烟灰下面。   林仙月记得很清楚,以前每次往香坛里填充柴火灰的时候,静娴师太总是又自责又内疚。   既觉得愧对前任主持的托付,又觉得欺骗佛祖十分不该。   静娴师太正在大雄宝殿陪着几个香客,见到林仙月和蒋风兰进了寺庙,她脸上一喜,不过很快压了下来,仍然端庄的伺立在佛像身旁。   直到香客们拜礼完毕,静娴师太送他们出了寺门,这才朝林仙月他们走了过来。   林仙月连忙走上前去,拉着静娴师太的手叫道:“师傅,我回来了。”   静娴师太精神状态很好,闻言笑道:“春娟前几天就跟我说你们要回来,我早就把房间给你们整理好了。”   她又看向蒋风兰和张婶,双手合十,微笑施礼。   蒋风兰和张婶连忙回礼,彼此互相道好。   “蒋姨,师傅,我和我哥先把行礼给你们放进去。”   春娟说了一声,便带着大山去了后院,先去放行礼。   静娴师太和蒋风兰寒暄过后,见天色已经黑了,今天应该不会再有香客上山,便让林仙月去把寺门关了,带着三人进了后院。   天色已经黑了,春娟和大山放好行礼之后原本打算下山,静娴师太怕他们下山不安全,让他们留宿一晚,第二天再走。   春娟和大山也不坚持,反正兄妹俩平时也经常借宿寺里。   兄妹俩熟门熟路的摸去灶房,让其他人休息,两兄妹做饭。   静娴师太和蒋风兰、张婶喝茶聊天,林仙月陪着师傅说了一会儿话,便去了寺里各个大殿转悠。   过年时,她在寺里每座佛殿的佛像下放了一枚特制的聚灵符,吸引方圆百里内的灵气聚拢过来。同时也是用聚灵阵给佛像种下一点灵性,千百年后如果寺庙还存在,说不定佛像真的能产一缕灵识。   时隔半年,林仙月站在大雄宝殿的神像前,静静的抬头打量。   佛像庄严慈悲,眼眸半开半合,大耳垂肩,一副慈航普度的大慈大悲之感。佛像这半年经过香客们捐助修缮,远比以前光鲜亮丽了许多,残缺的部位也都已经补全。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盯着佛像看的久了,总会觉得佛像似乎有了一丝生气,不再是冷冰冰的石像。   林仙月点点头,灵性已经种下,信仰之力会催生佛像灵识。这尊佛的金身虽然还未成,但所需的只是长久的时间和信徒的信仰之力。   想到这里,她又陡然感受到一股信仰之力从佛像上传来,直接汇入她体内的灵力之中。   林仙月心神一动,原本停留在炼气期三层巅峰的境界开始松动,正在朝炼气期第四层推进。半年时间,佛像内存储的信仰之力,竟比得上她打坐修行半年的功效。   难怪修道界里,佛家不修天地灵气,只修信仰之力,可修为和实力却并不比其他修士差。   寺里还有七座佛像,林仙月推算了一下,七座佛像存储的信仰之力,足够她突破炼气期三层,进入炼气期四层,也就是达到炼气期中期境界。   在修道界,修士的修为境界达到炼气期中期,就意味着一名修士开始真正有了自保之力。因为炼气期中期境界,修士可以修行最基本的法术——念力。 第九十三章   念力, 用通俗的话来说,便是御物。   修士斗法,自然不能想普通人一样拿着刀剑互殴, 远程操作才是正道。   不仅自身处于不败之地, 更是迅捷如风, 千里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   修为境界高深之后,修士甚至可以隔空搬动万仞高山, 或者以自身法力搅动江海河流。真正的上可摘星辰, 下课揽九州。   当然, 那等力量至少是渡劫期境界的修士才能够拥有。   然而修士一切改天换日般的强大法术, 皆是从御物开始。而御物对修士的最低要求,便是炼气期中期以上。   一旦学会了御物,修士的战斗力便呈几何倍增长。   如果说引气入体是修士区别于普通人的根本所在,那么御物便是修士区别于普通人战斗方式的根本。   不过可以理解, 正当普通人拔出剑大吼一声给自己壮壮声势时,人家已经一个飞剑biu过来, 穿透了对手的胸膛, 这架确实没法打。   林仙月依次去了寺里每一座佛殿,从佛像身上接收信仰之力。   如果是在修道界, 林仙月不会这么做。   除非是魔修, 否则修士的灵力讲究精纯,既修炼天地灵气,又修行信仰之力,这是修道界的大忌。   魔修便不会忌讳这些, 他们渴求力量,根本不在意境界稳不稳定,心智会不会受损。也不会在乎以后修为境界高深的时候, 滋生的心魔会将他们折磨成弑杀的疯子。   魔修往往都是性格偏激之辈,或者身负血海深仇,只求手刃仇人而不在意自己的性命。   是以魔修往往成长的极快,也许去年还是一个普通人,今年就已经可以和筑基期修士打的你死我活。   作为代价,魔修也是死的最快的,寿命甚至比普通人还要短。不仅是因为他们是以牺牲自己寿元来提升力量,更是因为修道界人人对魔修都是喊打喊杀。   不过在这方世界,林仙月根本不用在意什么魔道和正道,也不用在意灵气和信仰同修,等修为高深之后境界不稳的问题。   这里又不是修道界,很可能全世界的修士就林仙月一个人。就算有其他修士,林仙月也不相信那些修士的实力会比她强,然后跑来找她除魔卫道。至于修为境界,以这方世界如此稀薄的天地灵气,就算加上信仰之力的辅助,林仙月估计这辈子倒是能够筑基了。   不过也就是如此了,金丹期是绝对不可能的,那需要太多的修炼资源才能做到。即便是在修真界,真正能够晋级金丹境界的修士,也是万中无一。   林仙月上辈子在修真界,拥有那么多修炼资源,直到穿回来时也只是一名筑基后期境界的修士。   再说了,林仙月只是同修天地灵气和信仰之力罢了,没有修炼魔修的残忍功法,不会影响自己的心性和寿元。   而魔修的那些心魔和境界崩溃的问题,至少也是在金丹期以后才会出现,金丹期以前基本没有影响。   所以,林仙月毫不犹豫的修炼信仰之力,提升修为境界,让自己拥有更多的自保之力。   吸收了一共八座佛像的信仰之力,林仙月顿觉丹田和全身经脉鼓胀,周围的天地灵气朝她蜂拥而来,这是也要突破境界的征兆。   林仙月强行压下体内鼓荡狂暴的灵力,先去了后院堂屋见蒋风兰和静娴师太。   蒋风兰和静娴师太两人一边喝茶聊天,一边看电视,两人相处时的气氛很融洽。春娟和大山两兄妹陪在一旁看电视,不时的说上几句。   张婶给几人端来了瓜子果盘,便回房间收拾行李去了。   见到林仙月走了进来,蒋风兰连忙招呼她过来一起聊天看电视。   林仙月走了过去,坐在静娴师太和蒋风兰中间,拉着静娴师太说着这半年来的趣事,又细细的问了静娴师太这半年来寺里的变化。   “也不知道是不是佛祖显灵,这半年来寺里上香祈福的香客信徒突然变得多了起来,平日里我都忙不过来,也就任由香客们自行上香拜礼。遇到佛诞之类的节日,香客众多,多亏了春娟和大山来寺里帮我,才没让我手忙脚乱。”   静娴师太摇摇头,轻叹道:“不过我也日渐感到吃力,想着是不是招收一两个女尼,可就是怕人家不愿意。你也知道我们小流云寺以前是什么情况,现在看上去虽然好了许多,但难保以后……”   经过已经过了半年,静娴师太还是不太适应小流云寺热闹的热闹旺盛的境况。她在小流云寺住了半辈子,便陪着小流云寺冷清了半辈子,寺里香火突然这么旺盛,她惊喜万分的同时,又不敢相信。   她担心这一切都是昙花一现,过段时间,小流云寺又会回到从前冷清的时候。   林仙月听了点点头,原来是为这个。   “师傅,你认识佛协的人吗?可以让佛协的人帮忙介绍一两位女尼过来。至于你担心小流云寺日后的兴旺问题,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我有一个想法,如果可以实现,我相信我们小流云寺会一直兴旺下去,绝不会出现再次冷清的情况。”   静娴师太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放下茶杯转头看着林仙月,想要仔细听听她的想法。   林仙月说道:“这事先不急,等我仔细想好再说。现在当务之急,是招收两个女尼,不然您忙不过来。”   静娴师太想了想:“我也是佛协的,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向佛协申请,请他们帮忙代招两个女尼过来。这一点并不难,难的是怕留不住人家。”   林仙月笑道:“您尽管招,留不留得住以后再说。”   静娴师太想了想,点头同意了。以小流云寺的人流量来说,其他寺院最起码都是五个人的配置,她一个人确实忙不过来。   这半年小流云寺香火太盛,她是真觉得扛不住了。   要不是林仙月用灵力替她改善体质,加上寺里灵气充足,让她体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换了她以前的身体,早就累垮了。   说完这件事后,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了,众人洗漱过后,纷纷去房间休息。   凌晨过后,林仙月悄无声息的来到禅室,静心凝神打坐片刻后,开始运功冲击炼气期四层境界。   有八座佛像的信仰之力打底,她冲击境界所需的灵力已经足够,只需要按部就班的依照功法修炼就行。   第二天一早,朝阳升起,万物复苏,万丈光芒洒落下来,给孤云峰镀上一层朦胧的金光。   而在小流云寺后院的禅室中,也是满室金光,金光正中,是闭目打坐的林仙月。   修士在境界突破时,灵力外泄,锋芒毕露。   林仙月修炼的是明玉诀,灵力外放时应该是冰霜之色,只是因为她吸收了信仰之力,信仰之力与灵力中和后变成了淡金色。   林仙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整间禅室内的金光一瞬间被她吸入口中。   她睁开眼,双目射出一道如有实质般的金光,光芒不可逼视。   片刻后,林仙月才收敛好气息,不再露出逼人的锋芒。她施展了一个清新术,清理了体内排出的杂质,顿觉天清气朗,天人相应。   林仙月看着茶几上摆放的茶壶,心念一动,伸手一招。茶壶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托着,稳稳的飘在她的面前。   她拿起茶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然后挥挥手,茶壶又飘回了茶几上。   林仙月前世就学会了御物,所以只需要修为到了,她自然而然的就会御物。   可惜,这方世界没有飞剑法器,只能御使一些凡物罢了。   “要不要给自己打造一把飞剑呢?”   林仙月微微沉吟,在修真界她不怎么用飞剑,而是用的法器古琴。不过这方世界的古琴古筝都不是法器,没有相应的炼器材料,她也炼不出来,还不如使用飞剑来的方便快捷。   只是普通的钢铁肯定承受不住她的灵力,容易损坏不说,而且铁器内窍不通,不能做到如臂使指心有灵犀的程度。   不过林仙月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她可以用纳米材料打造一把飞剑。   纳米材料轻便,内窍中空,而且强度远超这世界上的其他材料,是打造飞剑的绝佳材料。虽然在灵性方面比不上修道界的飞剑材料,不过在硬度和重量上,却也差之不多。   林仙月走出禅室的时候,正好遇到蒋风兰和静娴师太朝禅室走来。   蒋风兰醒来时没看到女儿,便起床洗漱。她猜到林仙月应该在禅室做早课,路上又正好遇到静娴师太,两人遂结伴而行。   “妈,师傅,早上好。”   林仙月朝两人展颜一笑:“我已经做完早课,先去洗漱了。”   说完,便在两人的注视下回了房间。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蒋风兰和静娴师太才缓缓的回过神来,两人神情都有些茫然。   “师傅,你觉不觉得……”   蒋风兰欲言又止,似乎找不到确切的词语来形容,勉强说道:“她好像哪里不一样,但我又形容不出来,她脸上的神情……”   静娴师太缓缓的吐出一口气,过了好一会儿才补充道:“和寺里的佛像神情相似吗?”   蒋风兰点点头:“对,你这么一说,我感觉她的气质似乎也有些……我刚才竟然有种想要拜她的冲动。”   静娴师太双手合十,口宣佛号:“仙月,她与我佛有缘。” 第九十四章   蒋风兰闻言一愣, 抬眼见静娴师太一脸的庄重严肃,脸色渐渐变了。   与佛有缘?   怎么个意思?   要是换个人对蒋风兰这么说,蒋风兰少不得当场就给他怼过去。   有缘你妹呀有缘, 你才和佛有缘, 你全家都和佛有缘, 你全小区都和佛有缘!   可说这话的是静娴师太,蒋风兰心里有再多的不满和怒气, 也只能强压下来。   她勉强对静娴师太笑道:“也是, 沐阳是在寺里长大的, 的确是和佛有缘。哈哈哈, 幸好佛祖保佑,才有了今天我们母女相认。”   以前静娴师太叫林仙月名字的时候,蒋风兰也是跟着叫仙月,不会特意称呼她为沐阳。   原因很简单, 这个名字是静娴师太给林仙月取得,林仙月也不愿意改。蒋风兰对静娴师太又感激又敬重, 当然不会在静娴师太叫林仙月名字的时候, 特意纠正她。   可现在蒋风兰特意叫林仙月沐阳,又专门提起母女相认的事情, 就是在含蓄的告诉静娴师太, 林仙月已经不是那个被她捡回寺里的孤儿了。   她有母亲,有亲人,也有家庭,不再是以前寺里长大的小姑娘。无依无靠, 没有牵挂,甚至可以减去青丝继承静娴师太的衣钵,从此青灯古佛不问世事。   静娴师太看了蒋风兰一眼, 她能听出蒋风兰话里的意思。   她摇摇头,心头轻叹一声,如果当初她有这个心思的话,又何必委屈自己去求林长峰把仙月带去城市里呢?   只是这些话她不会说,也没必要说,至于蒋风兰心里怎么想,那是蒋风兰的事情。   静娴师太朝蒋风兰点点头,便进了禅室做早课。   蒋风兰站在禅室外面,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本来她是准备像以前那样跟着静娴师太做早课晚课,打坐念佛看经书,就当修养身心。   可脑子里闪过林仙月那张“悲天悯人慈眉善目”的脸,她心里哪里静的下来?   蒋风兰只犹豫了几秒钟,果断转身去找林仙月。   要是好不容易找回来亲闺女一个想不开,跑去与佛有缘,她哭都不知道怎么哭!   林仙月哪里知道蒋风兰心里的想法,冲了一个澡后换了一身衣裳,正在镜子前吹头发。蒋风兰来到她身后,接过她手里的吹风机,动作温柔的替她吹头发。   她看着镜子里林仙月那张宜喜宜嗔的脸,手里的青丝乌黑发亮又轻柔如云,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自己女儿怎么就长的那么好看呢?   这脸蛋,这头发,这身段,比自己年轻那会儿可是漂亮太多了。   就是女儿这个气质……   以前只是出尘若仙,现在已经无欲无求了。   蒋风兰内心复杂,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林仙月在镜子里看到蒋风兰欲语还休,挑了挑眉好奇道:“妈,你在想什么?”   蒋风兰回过神来,决定试探一下林仙月的心思,便若无其事的问道:“沐阳啊,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比如说有什么愿望,想做什么职业之类的?”   林仙月一愣,没料到蒋风兰突然会问她这个问题。   以前她刚穿回来的时候,迫于身份的尴尬,她只想好好读书,然后挣很多很多的钱,至少让她永远不用担心寄人篱下或者无家可归。   后来她和范秋云的妈妈合伙做生意,似乎赚钱并不那么难了。再后来和蒋风兰相认,林家都是有钱的主,而且都愿意拿钱给她花,她赚钱的心思便没那么迫切了。   蒋风兰突然这么问她,还真把她给问到了。   是啊,她似乎还没有真正想过以后做什么呢!   主要是她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第一世她在寺里长大,被林长峰接去C市后不久就跳湖自尽了,来不及考虑人生规划。   第二世她穿到了修真界成了一名修士,对于修士来说,人生规划都一样,就是不停的升级就是了,然后达到飞升的终极目标。   再次穿回来之后,突然提到人生规划这样的大事,她难免有点茫然。   她是修士,人世界的富贵荣华对她来说吸引力不大。以前想赚钱是因为她缺钱,连普通生活的温饱问题都没法保障,所以极度渴望赚钱。   可是与家人相认之后,林轩一次性给了她两百万,生日的时候又给她转了50万,更别说那些奢侈品的包包手表。以林轩一贯的作风,估计以后给她的会更多,虽然林仙月从来没花过用过。   林仙月自己那张卡,这半年也收入了近三十万,是她画聚灵符卖给段晓芳所得的报酬。而苏益彬也打电话告诉过她,厂子已经扭亏为盈,下个年度就可以分红。   她拥有苏益彬厂子百分之一的股份,换算成钱的话,即便是刚刚扭亏为盈的厂子,价值也超过三百万。按照林轩的估算,苏益彬只要以后不作死,持续发展的话,不出十年,她手里的股份至少也价值千万。   至于蒋风兰,隔三差五就给她买衣服买鞋子,奢侈品的首饰一大堆,还在她名下购了两套房,一套C市一套首都。   蒋风兰已经明确说过,她将来的财产平均分成三份,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人一份。而蒋风兰三分之一的财产是多少?估计可以把林仙月送上福布斯女性富豪榜。   赚钱,已经不是林仙月的目标了。   她把自己现有的资产交给林轩替她打理的话,每年赚的钱远远超过她的开支了,而且她的资产还会持续快速的增长。   没有赚钱这个目标,林仙月突然觉得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这就是富二代的烦恼吗?   林仙月陷入了谜之沉默,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有这种幸福的烦恼。   而在修真界就不会有这样的烦恼,甭管你什么仙二代富二代,只要走上了修真这条路,永远都是穷穷穷。灵丹、法器、洞府、功诀、灵草、灵宠、禁术……每一样都能让修士倾家荡产,而且没有止境。   蒋风兰见她沉默,心里不由一跳,越发担心起来。   “女儿啊,你不会真想着出家吧?不能呐,我好不容易才找回你,你不能让我伤心呀!”   林仙月哭笑不得,连忙宽慰她:“妈,你说什么呢?我没想过出家啊。”   蒋风兰说:“那你今天从禅室出来时,怎么一副悲天悯人立地成佛的样子?你知不知道你当时的神情,和寺里的佛像简直一模一样啊?静娴师太还说,你与佛有缘,我都快吓死了!”   林仙月这才明白自家老妈心里的想法,她转过身拉着蒋风兰的说,柔声说道:“妈,你别胡思乱想,我现在没有这样的想法。”   早上她刚突破境界,再加上吸收了佛家的信仰之力,神情气质自然也受到了影响。不过这是暂时的,等境界稳固之后,她的气质便不会再被信仰之力影响。蒋风兰更害怕了,惊呼道:“现在没有,意思是以前有了?”   林仙月:“……”   她以前倒是想过就在孤云峰打坐修行,在小流云寺陪着静娴师太孤独终老。不过因为这方天地灵气匮乏,修炼没有任何前途,她便放弃了这个念头。   林仙月好说歹说,好不容易才让蒋风兰相信她这辈子都不会出家。不过看蒋风兰半信半疑的样子,估计效果不是很好。   吃过早饭之后,林仙月叫住了准备下山的春娟和大山,就在饭堂中向众人简单的说了说开发孤云峰的想法。   她把这个计划分成了好几步,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工作,便是要先把孤云峰承包下来。   林仙月问道:“春娟,孤云峰属于村里管吧?”   春娟点头道:“孤云峰是属于我们南山村,不过一直没有人承包这片山。山势太陡峭,交通不便,加上水土也不利于果树生长,又没有开办养殖场的地理条件,所以就荒着。”   “这片山……”蒋风兰有些犹豫的说:“经济效益不高啊,怕是会亏本。”   她的商业眼光独到犀利,要不然也不会成为华夏第一批天使投资人。她投资的项目,很少有亏本的,绝大部分都是百倍千倍的回报率。   这片山在她看来并没有什么经济效益,交通不便不说,山势太高太陡峭,开发的难度很大。附近到处都是山,每一座山的条件都比孤云峰好,开发难度也更低。投入成本少,回报周期相应更短。   静娴师太听了之后也摇头:“仙月,我知道你是想让小流云寺长期繁荣下去,但是承包孤云峰的确不可取。我在这里几十年,也见过几次有人前来考察孤云峰的,想要种植果树或者养殖场,但都是因为开发难度太大,最后不了了之。”   林仙月微笑听着,几个人说的都有道理,不过那是以前的孤云峰。她在小流云寺佛像下埋下了八座聚灵阵,将周围的天地灵气都聚拢在孤云峰上。   孤云峰日夜被天地灵气滋润,无论是空气,还是植被动物都会吸收天地灵气日渐转变,这已经是一个宝地了。哪怕林仙月只在山里种竹子,每年出售被天地灵气侵染的竹笋,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只是现在还不明显,其他人还看不出孤云峰的价值,所以无人问津。等再过一两年,恐怕就轮不到她来承包孤云峰了。   既然宝地是因为她的缘故而起,她没理由把孤云峰拱手让人。而且,小流云寺还在孤云峰上呢。   这一点她不好和蒋风兰解释,便当自己是任性一回吧。   今天早上蒋风兰问她今后的人生规划,也给了林仙月一丝触动,所以她更想把孤云峰承包下来。   她现在不缺钱了,人世间其他的追求对她来说又没有什么意义,不如尝试着能不能在孤云峰培育出灵草灵药。   如果真的培育出来,无论是用于炼丹辅助她修炼,还是用于药用,或者作为珍贵食材,都有很大的价值。 第九十五章   其他人因为不了解其中的缘故, 因此不看好孤云峰。   不过林仙月心中早有了决意,孤云峰她是一定要拿下来的。   越想越觉得这座山很好,地处偏远地区, 远离繁华地带, 是清修的好地方。加上位于南疆十万大山之中, 周围被密密麻麻的山脉包围,更是不显山不露水, 山中却别有乾坤, 很适合开辟洞府。   更难得的是, 山中环境气候被她用聚灵阵改变之后, 山里的植被竟然产生了些许变异,有转变灵植的可能,这让她坚定了承包下孤云峰的想法。   林仙月不知道其他山里的植物,受到天地灵气浸染之后会不会也产生变异, 以后倒是可以实验一下,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孤云峰的事情敲定下来。   “开发一座荒山是一个长期的投资过程, 开头三到五年是投入期, 之后才会有回报。中间的投入很大,开山修路、挖井除草、铺设电网水网等等基础设施, 每年投入上百万都是常事。”   蒋风兰担心林仙月只是脑子一热, 所以特意跟她说清楚过程:“就算是几年过后,也未必就一定能有收获,天灾气候的影响,产品价格的波动, 往往导致血本无归。”   她倒也不是要故意泼林仙月冷水,只是怕她到时候接受不了,所以提前给她打预防针, 让她有个心理准备。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她实在不想林仙月常年累月的待在孤云峰。这里虽然什么都好,就是怕她真的待久了,跑去与佛有缘就糟糕了。   林仙月微笑道:“妈,我想试试,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重头再来。”   女儿都这么说了,蒋风兰还能说什么呢?还不是只能笑着同意。   反正自己有钱,她又不在意林仙月是不是能挣钱,就是担心……   众人商议过后,林仙月随着春娟和大山去了南山村,找到村委会商议承包孤云峰的事。   孤云峰就是一座荒山,没什么经济效应,这些年从来承包出去过。林仙月想要承包,村委会当然一万个高兴,村民们每年也会多出一份分红。   并且孤云峰承包出去,林仙月肯定需要雇佣村里的人手做事,村民们又会多出一份收入。   村委会经过沟通之后,答应承包给林仙月,并且给予了极为优惠的价格。   合同很快就签订了,孤云峰面积大约三千多亩,便算作三千亩,每亩价格十块钱,承包期限70年。到期后,林仙月拥有优先续租权。   林仙月没打算动用林轩和蒋风兰给她的钱,她自己的卡里就有五六十万,便先交了三年的租金。   一切手续办妥之后,林仙月收好合同,这份合同意味着孤云峰在以后的几十年都属于她。村政府还帮忙替林仙月申请了政府对于林业开发的经济补助,算不上多,也可以替她省下一笔钱。   林仙月请春娟和大山帮忙把村里能做主的老人请过来,过了一会儿,春娟把老黄叔请了过来,正是当初召集村里年轻人修葺小流云寺的那位老人。   要致富先修路,林仙月现在没那么多资金把盘山公路修好,她打算一点一点的来。先把路基先挖出来,能够方便卡车进出拉运材料,以后在一点一点的铺路便好。   老黄叔是一个爽快人,林仙月承包下孤云峰,这是对村里人都有好处的事,听说她要修路,二话不说就应了下来。   双方沟通了细节和价钱之后,老黄叔承诺绝对保证质量和工程速度。村里人之间的交易,不管大小,答应了就行,连合同都不用签。   林仙月又给老黄叔打了先期的工程材料款,送走老黄叔之后,便和春娟大山告辞,回了小流云寺。   吃过晚饭,林仙月把承包合同书拿出来给蒋风兰和静娴师太看,高兴的对静娴师太说:“师傅,以后整座山都是我们的了。”   静娴师太摇摇头笑道:“我们就几个人,这么大的山要怎么开发啊?”   蒋风兰也笑道:“那你准备种树啊还是办养殖场?山里那些杂树都得砍掉吧?地也要修整一下,区域也要重新规划。”   林仙月摆摆手:“没那么麻烦,现在什么都不种,山里的树啊草的随便它们长,不要动它们。”   蒋风兰和静娴师太面面相觑,搞不懂林仙月什么想法。   花了这么多钱,以后还要继续投钱,却什么都不做,难道就为了承包一座山来玩玩?   林仙月解释道:“那些树木和花草才是山里真正的宝贝呢,除掉它们就变成买椟还珠了。”   她之所以承包下孤云峰,就是因为山里那些受到灵气浸染的植物和动物。这些都是她培育灵植和灵兽的基础,任由它们野蛮生长,她再从中挑选灵气最盛的植物和动物用来培育改良。   “妈妈,师傅,相信我,孤云峰以后一定会遍山是宝。”   静娴师太低头,合十念了一声佛号。   蒋风兰:“你说是就是吧,反正不重要。”   林仙月:“……”   过了两天,老黄叔已经召集了南山村和周边村子的闲散劳动力,开始沿着孤云峰山底向山顶铺垫盘山路基。或者说,用开路这个词更能形容他们的工作。   林仙月没有想过把盘山公路交给老黄叔他们来修建,沿着山体修建盘山公路,十分考验专业能力和经验。没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盘山公路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毕竟在她的规划中,是把孤云峰打造成一个景点,以后盘山公路要承受大量的车辆运行,以及大型货车的重量。   所以她的要求是让老黄叔他们先把路基开辟出来,清理中间的障碍,完善基础的路况等等。简单的说,就是修建一条粗糙的盘山路出来。   到时候,在沿着这条粗糙的盘山路,改建成盘山公路。至于修建这条盘山公路的人选,林仙月也早就想好了,便是和她打过交道的鲁羽。   林仙月在寺里也没有闲着,背着小背篓,整天在孤云峰里漫无目的的到处游走。   她回来的时候,背篓里往往装满了各类不同的植物叶子和根茎花瓣,或者是一些蕨类、菌类之类的东西。她把这些东西都种在寺庙后面开辟出来的土里,几天下来,土里已经出现了百十种不同的植物。   蒋风兰跟着林仙月去巡了两次山就不去了,嫌累得慌,索性就在寺里跟着静娴师太接待来上香拜佛的信徒。   这一天,林仙月正准备去山里寻找被灵气浸染的植物,却隐约听到空气中传来叫她名字的声音。   “春娟?”   林仙月愣了一下,她听得出春娟的声音里夹杂着惊惶,脚下一动,人如一缕轻烟般飘向烟雾弥漫的山中。   片刻后,她已经来到小流云寺的山门外,正好看到春娟正疾步朝小流云寺奔来,嘴里还在叫着她的名字。   “春娟,你怎么了?”   林仙月放佛瞬移一般,一步便来到春娟身前,抓住踉跄奔跑的她。   春娟抬头见是林仙月,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急忙道:“小月儿,快去寺里找人救我哥哥!”   林仙月抓住她的说,宽慰道:“别急,慢慢说。”   原来春娟和大山天还没亮就上山,本是准备在山里摘山蘑菇,准备趁着今天赶集买些钱财。结果在孤云峰深处的落水涧,居然遇到一只野猪朝他们冲来。大山吸引了野猪的注意,让春娟先跑。   在山里长大的孩子,都知道野猪的厉害,攻击性极强,就连老虎狗熊都不会轻易招惹野猪。只不过孤云峰早就没有野猪了,前几十年就被人猎光了,也不知道这只野猪是哪里跑来的。   春娟担心哥哥大山,下山找村里相救已经来不及了,便想到来小流云寺找人帮忙。小流云寺的香客信徒众多,人多势众,不用担心对付不了落单的野猪,只是时间一定要快。   “你去寺里找人帮忙,我先去落水涧看看。”   林仙月说完,也不等春娟答应,脚步一点,人已如轻烟般窜了出去。   春娟愣了一下,回手却没有抓到林仙月,抬眼便见她已经消失在山雾之中。   “小月儿快回来,你一个人有什么用啊?”   山雾中传出林仙月的声音:“没事,你快去寺里找人。”   春娟犹豫了一下,咬咬牙转身朝寺里跑去。   林仙月在孤云峰长大,对山里极为熟悉。落水涧距离小流云寺不远,她的速度又极快,如森林中精灵在大树间跳跃,只花了三分钟不到就来到了落水涧。   落水涧之所以得名,是因为此地山势有极大的落差,山溪从高处落下,形成一个高达六七米的瀑布,然后砸落在一处水塘之中,因此被称作落水涧。   林仙月来到落水涧,四处打量了一眼,并没有看到大山和野猪。不过地上倒落着一个背篓,里面还有新鲜采摘的蘑菇,地面上也有野猪蹄子刨过的痕迹。   她正打算循着野猪的味道追过去时,便听到瀑布后面传来大山的声音。   “小月儿,你怎么来啦?”   大山透过瀑布看到林仙月,连忙把头伸了出来,朝她着急的叫道:“快跳下来,到我这里来,野猪还没有走。”   林仙月定睛一眼,原来大山躲在瀑布后面的狭窄山缝里。瀑布前面是大水潭,想必他是先跳进水潭躲避野猪,然后又钻到瀑布后面的山缝里,这才让野猪对他无计可施。   林仙月见到他没事,不由松了口气,正要说话,突然心神一动,霍然转过身。   只见大约距她三十米处的灌木丛一阵哗然,一头粗壮的野猪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它的眼睛盯着林仙月,两颗獠牙翻出外嘴唇,看上去极为凶恶,二话不说加速冲向林仙月。   “啊,快跳下来,小月儿快跳!”   大山见到这一幕,不禁毛骨悚然,也顾不得躲在山缝里了,跳进水潭里嚷着让林仙月跳下来。   他心急如焚,却见林仙月一动不动,似乎被吓傻了一般呆住了。   说时迟那时快,野猪速度很快,几个呼吸就冲到了林仙月身边,壮实的身躯掀起一阵狂风,奔跑起来犹如钢铁巨兽。   别说林仙月这身板了,就算是老虎狗熊被野猪正面撞上,也得吐血受伤,运气不好撞裂了内脏还得一命呜呼。   大山急的不行,可他在水潭中,一时半会哪里来得及救林仙月?   眼看野猪马上就要撞上林仙月了,而林仙月仍然气定神闲般站立不动,大山不由闭上了眼睛。   “砰!”   一声闷响在大山耳边响起,他心头一颤,几乎不敢睁开眼睛。然而想到林仙月万一还有救,他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已经做好了看到血腥一幕的准备。   谁知……   大山先是怀疑自己眼睛花了,然后又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脸颊生疼。   他捂着脸仰着头,呆呆的看着林仙月蹲在野猪面前,而野猪则瘫倒在地,也不知道死了还是怎么了。   “小月儿,你在干什么?”   好半晌后,大山干巴巴的问道。   林仙月皱了皱眉,说道:“我看它冲过来就给了它一拳,可能没掌握好力度,谁知道它这么不经打,也不知道死没死?”   大山张大嘴巴,好半天才合拢,“哦”了一声。 第九十六章   野猪并没有被林仙月一拳打死, 只是被打晕过去了。   林仙月把大山从水潭里拉出来,大山仍然不敢置信的围着野猪转了好几圈,这才勉强相信野猪是被林仙月揍晕了, 不是因为猪有失蹄摔晕过去的。   “小月儿, 你这力气这么这么大?”   这野猪个儿可不小, 目测也有三百多公斤,就算在几十年前, 也是难得一见。更何况孤云峰已经二三十年没发现过野猪了, 也不知道这头野猪平时躲在哪里, 竟然长的这么大。   “我教你一套练气术, 你每天都练,十多年之后也有这么大的力气了。”林仙月笑道。   十万大山本就就是偏远地区,远离尘嚣,天地灵气远比繁华区域浓郁许多。林仙月又在孤云峰布置了八座聚灵阵, 将周围大山的天地灵气也吸引过来。   此时孤云峰虽然还远远比不上修真界的天地灵气,但到底有了让人能够感知的灵气浓度, 普通人修行练气术, 也能产生相应的效果。   “好啊。”大山高兴的应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春娟带着七八个男性村民过来, 人人手里拿着镰刀锄头, 还有一个拿了两把菜刀。这些都是一大早陪着家人来寺里上香的附近村民,听到春娟求助,便在寺里找了一些工具急匆匆的跑过来。   结果看到躺在地上仿佛死了的巨大野猪,而林仙月和大山坐在旁边聊天, 大家不由懵了。   春娟走上前来,拿眼上下打量了两人好几眼,除了自家哥哥全身湿透了之外, 两人身上没有半点伤痕。   她纳闷的用脚踢了踢地上的野猪:“它怎么死了?谁打死的?”   谁知野猪已经缓过劲来,被她踢了一脚,顿时嘴里发出“哼哼”声。   春娟吓了一跳,其他人也跟着吓了一跳。但野猪只是哼了哼,依旧瘫在地上,并没有要爬起来的意思。   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其中一个村民放下背篓,从背篓里拿出一捆粗大的草绳出来。草绳很结实,几人上前用草绳把野猪牢牢的捆绑起来,确定野猪不会挣脱这才放下心来。   “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本来野猪撞向小月儿,我就闭了眼睛,结果野猪就倒下了。”大山一脸茫然的说:“小月儿说她打了野猪一拳,野猪就晕过去了。”   春娟一脸的怀疑,她倒不是怀疑大山说假话,而是怀疑林仙月能一拳打晕野猪。当然,别说春娟,谁听了都会怀疑。   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打量了林仙月一眼,又看了一眼地上瘫倒在地上的野猪一眼:“小月儿是在寺里长大的,从小吃斋念佛,应该是佛祖保佑她。”   这个说法远比林仙月天生神力一拳打晕野猪靠谱多了,尤其是这些人都是信徒,不然也不会一大早就带着家人来寺里上香拜佛,因此很轻易的接受了林仙月被佛祖保佑的说法。   众人七嘴八舌的探讨,最近这半年小流云寺灵验的传闻越来越多,野猪被林仙月打晕这件事,更是佐证了小流云寺灵验无比。   村民们朝着小流云寺的方向恭敬的拜了拜,然后齐齐对着花式大绑的野猪束手无策。   三百多公斤的野猪,又没有带工具,抬也抬不走,这可怎么办?   而且野猪还是三有保护动物,就这么杀了分肉一来是犯法。二来佛祖刚刚在这只野猪身上显露神迹,就这么当着佛祖的面杀生,感觉太不尊重了。   把野猪放生也不行,孤云峰时常有村民上山割竹笋采蘑菇打一些野味,或者弄一些枯枝回家烧火。最近更是越来越多的村民上山拜佛,万一碰到野猪怎么办?   “这样吧,派两个人回寺里借工具,我们就在这儿等着。等工具到了,再把野猪先抬到寺里去。至于怎么处理这头野猪,到时候再商量吧。”   其他人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便派了两个村民回去拿工具,其他人围着野猪聊天说话。   林仙月很想说放了野猪,让它自己跟着回寺就是了,晾它也不敢跑。但她知道说了也没用,索性任由他们处理。   很快两个村民就带着工具回来了,一行人肩挑手抬的把野猪弄回了小流云寺,引得寺里的香客信徒纷纷围观。   “山上好多年没见到野猪了,这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这野猪可真大,得买不少钱吧?”   “现在不是以前了,据说捕杀野猪犯法啊。”   “那怎么办?难道养着这只猪?万一伤到人怎么办?”   众人议论纷纷,野猪睁着一双不大的眼睛,瑟瑟发抖的望着周围一圈的人。   静娴师太和蒋风兰走了过来,蒋风兰见到这只野猪,眼里闪过一丝好奇,蹲下来拍了拍野猪的肚子,有些兴奋的说:“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野猪,要不要弄顿杀猪宴啊?”   静娴师太照口宣佛号,走到野猪面前,说道:“既然入了寺,也算是与佛有缘,就先养在寺里吧。你们谁有林业局的电话,问问他们有没有那个动物园愿意接收,如果没有的话就让它在寺里吧。”   一个中年妇女说道:“动物园只有N市才有,而且野猪也不算什么稀奇动物,估计他们不愿意大老远上山来拖这猪吧?”   另一个接口道:“这猪养在寺里,师傅你一个人也管不住它呀。要是这野猪发了性子,伤了人就不好了。”   蒋风兰笑道:“就是,照我说还是杀了大家分肉比较方便,反正这里也没人往外说。”   静娴师太摇摇头,无奈的看了蒋风兰一眼,低声念道:“阿弥陀佛,寺里不可杀生。”   “先把它关在草棚吧,以后再说。实在没人要,就让它在寺里看门也行。”   最后还是林仙月发了话,让大家把野猪抬到寺门旁的草棚里。这个草棚一般用来放农具和一些杂物的,用来关野猪倒也合适。   大家合力把野猪抬进了草棚,也不给它松绑,就让它这么躺在草垛子里。   接下来大家把这件事当做趣事告诉后来上山的信徒,尤其是那些去捆野猪的人,更是把这件事吹得神乎其神。   “我跟你们讲,当时野猪冲向小月儿,只见一道佛光落下砸到野猪头上,直接把野猪砸晕了。当时天上的云彩全是金光,看上去就像是佛像一般,可神奇了。”   “对对对,当时我也看见了,我听着好像还有念经的佛声。”   “何止啊,我还看见有花瓣从天而降,落地之后直接化作一朵金莲压在野猪身上,好半天才消失呢……”   林仙月听的目瞪口呆,深深的为村民们的想象力折服。听听,什么天花乱坠,什么仙音佛唱,什么金莲镇世……她差点都以为自己还在修真界呢。   那野猪也是倒霉,被关在草棚子里了还不得安宁,信徒们一波一波的跑来围观指点,还有人非要说它是什么野猪精,所以被佛祖镇压在寺里。   村民们围观讨论满意了,又跑去给寺里的神佛都烧了一炷香,请求菩萨保佑。然而另一批得到消息的村民拜完佛之后,不约而同的也跑去围观被佛祖镇压的野猪精。   野猪:“……”   一天下来,小流云寺仿佛成了一个动物园,无偿接受所有来烧香拜佛的村民们惨无人道的围观。野猪吓得瑟瑟发抖,一整天都精神惶恐的颤栗不止。   终于等到晚上,林仙月走进草棚子里把野猪的绳子解开。   野猪得了自由,一个翻身爬起来就躲在草垛子后面,战战兢兢的望着她。那形象可怜、无助、又弱小,任谁看了都心疼。   明明草棚门大开着,它却似乎没想过要跑。   林仙月看了野猪一眼,明显感觉它瑟缩了一下,也有些无语。   不是说野猪连老虎和狗熊都不怵吗?怎么那么怕她?难道她比老虎狗熊还凶猛吗?   “你就待在这里,不准跑出去,不然我就打死你。”   林仙月随口威胁了一句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从厨房里拿了一个冬瓜和一个南瓜过来,扔到野猪面前让它吃。   野猪饿了一天,顿时吃的狼吞虎咽。   林仙月神色若有所思,这只野猪这么怕她,显然智商比较高,会不会是受到了灵气浸染的原因?   她决定留下这只野猪就近观察,没准儿以后能够培养一批灵兽出来。培养不出灵兽也无所谓,想必蕴含灵气的兽肉,应该会卖出大价钱。   第二天林仙月起床的时候,便看到野猪在寺门外的山地里到处乱拱,从土里找东西吃。静娴师太、蒋风兰和张婶就站在寺里看着,也不敢靠近,怕野猪伤人。   那野猪竟然真的没跑?   更奇怪的是,吃过早饭之后林仙月照例去山里搜集有价值的种子,那只野猪见了,也噗嗤噗嗤的跑过来,跟在林仙月身后。   蒋风兰见了大觉有趣,又有些担心的问:“这猪会不会攻击沐阳?”   静娴师太摇头:“不会,它看仙月的眼神中没有恶意。”   “这你也看的出来?”蒋风兰一脸诧异,也盯着野猪的眼神猛看,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静娴师太心道:我何止看出野猪眼神没有恶意,我还看出那野猪眼神里满是害怕和讨好……   林仙月见那只野猪要跟着自己,也不赶它,任由它跟在自己身后。   孤云峰山顶林仙月这几天已经逛遍了,她现在开始搜寻山腰附近的区域,寻找合适培育的植物。   相对于山顶来说,山腰的灵气没有那么充沛,林仙月逛了大半天,依然两手空空,没有找到值得培育的植物。   野猪跟在她身后,它也不管林仙月在找什么,一路乱拱,倒是吃的肚子滚圆。   不知不觉间,一人一猪这个奇异的组合又来到了落水涧附近,野猪突然之间激动起来,围绕着林仙月乱转。   林仙月愣了一下,朝野猪点了点头。   野猪见状,立刻撒开四蹄钻进了灌木丛中,林仙月脚尖轻点,一步十米,轻松的跟在它身后。   落水涧后是一丛矮木林,野猪钻进矮木林深处,随后在一个天然的山洞口停了下来。它仔细看了看洞口伪装的树枝落叶,这才一头钻了进去。   林仙月停在洞口,不禁有些好奇,这是野猪的家吗?它还真是孤云峰土生土长的野兽啊?   过了一会儿,她听到洞口传来噗嗤噗嗤的声音,心知野猪从洞里出来了。   几个呼吸后,那只粗壮的野猪果然从洞口钻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五只足球篮球大小的小野猪。   难怪野猪要跟着林仙月下山,又不停的吃东西,原来它需要充足的奶水喂孩子呀。   大部分动物小的时候都比较可爱,包括野猪这种生物。   五只小野猪围着林仙月脚下乱转,不停的那粉红色的鼻子嗅她的脚,林仙月不觉莞尔,脸上露出笑容。   那头野猪见林仙月笑了,似乎也放下心来,噗嗤噗嗤的跑出去,过了片刻,叼着一支暗红色的灵芝跑了过来。   林仙月眼神一凝,这支野生灵芝虽然卖相不好,但蕴含的灵气却比这几天她发现的其他植物更多。   “带我过去。”   野猪似乎听懂了林仙月的话,如一团肉球般在前面带路,身后跟着五只小肉丸子。   在野猪居住的山洞不远处,有一片枯树林,野生灵芝就是长在这片枯树林中。其中大部分已经被野兽鸟虫等吃光了,只枯树上面野兽吃不到的地方,还残留着一小部分灵芝。   想来野猪是因为吃多了灵芝,所以智商比其他同类高出许多。   林仙月挑选出十几朵灵气最足的灵芝放进背篼,这趟总算没有白来,收获远比前几日都要大。在她收集的那些蕴含灵气的种类中,这里的灵芝最有可能培育成灵植。   她看着这片枯树林,从身上摸出几枚聚灵符埋在枯树林中,然后对身边的野猪说:“以后你就守在这里,不许其他东西再碰这里的灵芝,明白吗?”   说完,她也不管野猪听没听懂,背起背篓,脚尖在地上轻点一下,便如轻烟般飘去了远处。 第九十七章   回到小流云寺, 林仙月把灵芝像萝卜青菜一般种在土里,然后浇了点水。   蒋风兰和张婶在一旁看她忙活,等她忙完洗手的时候, 蒋风兰终于忍不住说道:“闺女啊, 你这个灵芝哪里来的?”   林仙月笑道:“山里捡的。”   蒋风兰又问道:“那猪呢?”   “留在山里。”   林仙月回答完之后, 想了想又补充道:“它很听话,不会乱跑也不会伤人的。”   蒋风兰撇了撇嘴, 对于她说野猪不伤人这个说法持保留意见。不过这些不重要, 她又不是真的关心那只猪。   她看着地里新种的灵芝, 皱了皱眉, 总觉得哪里有问题,又说不出来。   还是张婶在旁边说道:“仙月,你这个灵芝种的不对吧?我记得灵芝不是这样种的,需要木屑啊、米糠、玉米芯之类的做栽培原料。最少, 你也种在腐烂的树根下啊,哪有直接种在地里的?”   张婶一说, 蒋风兰总算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原来是灵芝的种法不对劲。   “我说呢,以前我记得去过一个种植场, 里面的灵芝都是种在大棚里的培养槽中, 哪有像你这么种的?”   林仙月笑了笑:“没关系,可以的。”   反正没有什么营养,比得过天地灵气精纯和能量充足。   修士常年辟谷不吃食物,只餐风饮露便可逍遥一世。这里的餐风饮露并不是真的指喝西北风, 而是汲取天地灵气来供养自己修炼和身体所需的能量。   天地灵气连修士都能养活,还养不活这些灵芝吗?   蒋风兰摇摇头,反正只当林仙月包下这座山只是为了玩耍, 至于怎么耍,自然是由她。   不过作为亲妈,她还是打算给傻闺女提点意见,至少尽到自己这个当妈的责任才行。   “闺女啊,你这些天净往山里跑,每次摘些花花草草回来种在地里,到底是想做什么啊?”   蒋风兰是真的搞不懂自家这个闺女,看她的样子又不像是弄着玩,她又花大价钱让村民修盘山路。但要说她是认真的,她又每天就跑去山里找些花花草草回来,什么规划都不做,什么发展也没有。   承包山地,无非就是那几种开发方式,或者养殖场,或者度假休闲村,或者植树……   无论是哪种,首先都应该是先清理山地做准备,该铲除的铲除,该栽种的栽种,该修建的修建……   林仙月除了修路之外,其他一切照旧,那承包这座孤云峰有什么用处?   “妈,我已经在做准备了,不过还需要再等一两年。”   林仙月想了想,从脖子里冲出那块紫檀乌木的护符,问蒋风兰:“妈,你能不能帮我买到一些紫檀乌木?”   紫檀乌木稀少名贵,却是能够承受灵气的极佳材料,远比名贵玉石更好。   当时林仙月没有钱买,还用了一副四象符找萧回换了一块,切割成了十块木片,随后都炼制成了特制的聚灵符。   “紫檀乌木啊,这种东西倒是很少见,我让你大哥留意一下,见到了就给你买下来吧。”蒋风兰说道。   林仙月谢过蒋风兰,背着背篓又跑下山去了。   蒋风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寺外,忍不住回头对张婶抱怨道:“小张,你说她这到底是干啥啊?就算她想要报答静娴师傅,直接把小流云寺重修一遍,把佛像全都换上新的,至于把这座山包下来吗?”   张婶说道:“仙月的主意正,我看她是早就决定好的,不像是闹着玩或者临时起意。”   她低头看着两块地里种的乱七八糟的各种植物,摇摇头说:“至于她想做什么,怎么做,我就猜不到了。”   蒋风兰叹气道:“她还在读书呢,哪有时间打理这座山?”   张婶随口说道:“请人不就行了,反正周围的村民也多。”   蒋风兰苦笑道:“那至少也要先知道她想做什么吧?到底是养鸡呀还是种果树啊?她偏偏让人不要动山里的一草一木,就这么闲置起来,那还不如不承包呢。”   “你别烦这事了,仙月自有主意,以后不就知道了?”   张婶倒是不在意,当然,她知道其实蒋姐也不在意,蒋姐只是想知道女儿在做什么,在想什么。   “也只好如此了。”   蒋风兰摇头叹息一声,又朝张婶说道:“你下次下山的时候,记得给林轩打个电话,让他留意紫檀乌木。”   “知道了。”张婶应了下来。   林仙月在小流云寺的日子过得日常充实,或者说无趣。   每天早上起来做早课一小时,然后吃完早饭之后去山顶打坐修行两小时,随后便背着背篓去山里漫无目的的到处乱逛,时不时的采摘一些植物回来。   有时候是一棵草,有时候是一朵花或者一些藤蔓,有时候是一颗小树苗,或者干脆是一朵野生木耳或者一朵不知道名字的蘑菇……   谁也不知道她想做什么,也不知道她把这些完全不同属的东西种在土里有什么用。   不过有一点倒是很稀奇,地里的东西居然真的全活了,无论是蘑菇还是小树,木耳还是灵芝……不仅活了,感觉还活的很好,越来越精神。   晚上林仙月就在禅室里看书做题,或者陪着静娴师太抄佛经做福袋,再不然就是陪着蒋风兰聊天看电视。到了睡觉的时间,林仙月便回到房间里打坐修炼。   整个暑假过了一半,林仙月在山里的收获也不算少,找到了三十三种浸染灵气的植物。这一个月时间,她的足迹遍布孤云峰每一个角落,连山脚都没有放过,却已经好几天没有找到新的植物。   三十三种植物,林仙月都只摘取了少量的样本回寺里土地上种植,然后留下一枚聚灵符埋在土里,任由这些植物自主生长。   今天林仙月刚进入山里,便看到那头野猪噗嗤噗嗤的朝她跑了过来,围着她连连打转。   林仙月眼神一亮:“你又有发现?”   野猪从鼻子里发出闷哼声,似是在回应她。   林仙月笑了起来:“快,带我去。”   自从把野猪放回落水涧后,这只野猪偶尔也会出现在林仙月面前,每次都会带她找到新的浸染灵气的植物。它的鼻子很灵验,整日里在山里到处找吃的,对于浸染了灵气的植物很敏感。   它知道林仙月再找这些东西,只有一有发现,便会跑到林仙月身边,然后带她去。   三十三种植物中,至少有十种是这头野猪找到的。   野猪把林仙月带到一个悬崖下,悬崖不算高,只有十米左右,崖壁上布满了青苔。而在崖顶的位置,长着一颗不大的树,看上去像是一颗茶树。   林仙月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有一股很淡的茶香,而茶香中蕴含着一丝灵气的味道。   “灵茶!”   林仙月眼神大亮,神色一喜,身形如箭,转眼便来到崖顶。   崖顶光滑陡峭,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但林仙月却牢牢的站在茶树旁边,身形纹丝不动。   她看着眼前这颗茶树,并不是什么名贵物种,而是最普通的茶树。因为崖顶泥土稀少,茶树扎根在石头缝和青苔下,树枝细小,树叶稀薄。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颗茶树的品相都是最差的。如果长在茶园中,甚至会被当做杂草铲除。   然而这颗茶树现在蕴含灵气,即便只有一丝。   这就注定了这颗茶树不凡,甚至是世界上最名贵的茶树之一。   林仙月笑了,从身上摸出一枚聚灵符,小心的挂在茶树枝头。   她用爱怜的眼神看着面前的茶树,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喝过真正的灵茶了。   这颗茶树,也是林仙月目前在山里找到的最珍贵最有价值的植物。   林仙月手指一挥,小心的截下一根树枝,放进身后的背篓里,然后飘下了山崖。   那头野猪站在山崖下等着她,五只小猪围在猪妈妈身边拱地打闹。   林仙月又摸出一枚聚灵符,挂在野猪的脖子上,以示嘉奖。   回到寺里之后,林仙月把那根茶树枝栽种在土里,与地里其他植物隔了很大的距离。   今天寺里有人借宿,还是熟人,去年来寺里拍摄游戏宣传片的女主角贝熙蕾。   贝熙蕾在娱乐圈混的不如意,已经出道五年,地位仍然只在二线和三线之间打转,出演最多的角色都是配角。   可说来也怪,自从拍摄了那个游戏宣传片之后,她这一年事业越来越火,已经稳定了娱乐圈二线小花的位置,开始努力冲击一线。   不仅是她,和她一起拍摄游戏宣传片男主角朱元龙也再次翻红,再次踏入了一线男星的位置。   就连导演陈三江,也走出了事业低谷,今年开始执导一部火热IP和一部网络电影,据说在网上的收视率爆表。   一部游戏宣传片,随着游戏的火爆,竟然直接捧红了三个人,这让业界惊掉了下巴。   贝熙蕾按理说这几年应该是最忙的时候,毕竟要冲击一线,谁知竟然跑来这个偏僻的山中小寺?   林仙月见到她的时候,她正跪坐在观音大士的神像前,神色虔诚,低声诉说着什么。   林仙月皱起了眉头。   她没有打扰贝熙蕾,静静的站在殿外,等着她出来。   过了一会儿,贝熙蕾走出了大殿,神色轻松,眉眼清丽。   “仙月,又见面了,你长得真是越来越水灵了。”   贝熙蕾夸赞道,看着面前那张清水芙蓉般又美又仙的脸,真身羡慕嫉妒恨啊。   要是她有这张脸,还要什么演技啊,恐怕刚出道就直接踏入一线女星的行列,何至于……   林仙月看了她一眼,淡淡的说:“你最近好像过的不是很好。”   明明是疑问句,语气却十分肯定。   贝熙蕾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用照镜子,她也知道自己的脸色苍白神色憔悴,勉强笑道:“这半年工作太忙了,没休息好。”   事实上她今天已经是这半年来最好的气色了,平时她不花两个小时的妆,根本不敢出门。   只有来到寺里之后,她才感觉到真正的安全和安心,连带着精神和气色也安宁下来。   林仙月深深的看了她一眼,问道:“我师傅对你说了什么?”   贝熙蕾脸色一僵,转头看着天空。   山顶清幽,偶有清风鸣蝉,夜幕下明月如银盘,圆且大。   “静娴师太建议我在寺里住一段时间,焚香禅声能助我静心守神固本培元。”贝熙蕾摇摇头:“可我最多只能在寺里住两天,这两天都是我推掉了好几个通告才挤出来的,经纪公司对我很不满意。”   如果可以的话,贝熙蕾还真想在寺里住个一年半载,只有在这座寺里,她才感觉到真正的放松和……安全。   林仙月沉默了好一会儿,说道:“我以为那些都是不靠谱的传闻,是胡说八道,没想到是真的。”   贝熙蕾诧异的转过头,看着她问:“你说什么?”   林仙月向来不喜欢和人打机锋,她觉得很傻很浪费时间,也很没有意思,所以她说话向来直白。   “小鬼好养,送走难吧?”   贝熙蕾痴痴的看着她,神色如遭雷击。   “我师傅建议你住在寺里,也是为了你好。在寺里,没有东西敢近你的身。”   林仙月看了她一眼,语气淡淡:“不过那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你送不走,便会一直缠着你。”   贝熙蕾莫名的打了一个寒颤,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瞳孔惊惧的缩了缩。   林仙月说的这么明白,让她很意外,因为意外,导致忘记了掩饰情绪。   “你、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在寺里长大。”   林仙月又一次说出了这句话,她总不能说她来自修真界吧?   贝熙蕾是在两年前养的金童子,当时她因为一个绯闻陷入了事业低谷,眼看着过了一年仍然复出无望,绝望之下听从了一个圈内人的建议,养了一个金童子转运。   这种事在圈里很常见,据说也很有效。   贝熙蕾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态度领养了一个金童子,结果三个月之后,她的事业真的开始有了起色。虽然接到的都是一些边缘角色,或者不知名的作品,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再次走进了大众视野。   贝熙蕾坚信,只要她努力,只要给她机会,她总有一天能站上那个万人瞩目的舞台。   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与其说金童子替宿主转运,还不如说是金童子借运给了宿主。   据说金童子内封印了夭折或流产的孩子灵魂,那些孩子灵魂将自己本身拥有的财运气运转借给宿主,使得宿主财运、婚姻、健康等等变得旺盛。   那么宿主需要付出什么呢?   鬼魂都是需要汲取精血才能维持存在的,它们会汲取宿主的精血,而且会越来越多,直到宿主无法提供为止。   贝熙蕾前两年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这一年她明显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神色越来越恍惚,脸色苍白神色憔悴,还经常记不住事情。   她去医院检查,一切健康。可自己的身体,她怎么会不知道健康不健康?   她觉得一天比一天虚弱,总会无端端的生一身虚汗,精神越来越不济,每天睡着之后都会做梦,梦里有一个看不清性别和容貌的小孩子……   贝熙蕾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的睡一觉了,直到她上次来小流云寺拍陈三江的游戏宣传片,那一个星期夜夜无梦,精神饱满而健康,身心难得彻底放松了一次。   也正是因为如此,贝熙蕾这次因为工作原因来到G省,才会抽空跑来小流云寺,想要彻底睡一个好觉。   “仙月,我该怎么送她走?帮帮我,帮帮我好吗?”   贝熙蕾一把抓住林仙月的手,满脸焦急的看着她。   她第一眼见到林仙月时就感觉不一般,不是因为林仙月的容貌,也不是因为林仙月的气质,而是她站在林仙月身边,便会感觉到一种没来由的安心。   就好比……万邪不侵!   贝熙蕾只要见到佛寺道观便会进去烧香拜神,但同样是佛寺,只有小流云寺能够给她安全感。而整个小流云寺的安全感,几乎都来自于面前这个少女。   林仙月沉默了片刻,带着贝熙蕾回了房间。   她拿出符笔和符纸,花了一张缚灵符,找了一个福袋装进去交给贝熙蕾。   “你回去后,把那个东西放进福袋里,然后送到寺里来就可以了。”   贝熙蕾捏着福袋,不敢置信的问道:“就这么简单?”   这两年她不是没有找过那些所谓的大师,钱花了不少,然而却没有任何效果。   林仙月神色有些不解:“就这么简单啊,需要很难吗?”   这些东西,连鬼都算不上,最多只能算是执念和怨念罢了,一道缚灵符足矣。以后镇在寺里,日日以天地灵气和信仰之力温养,自然戾气渐消生出佛性,她以后也能多一些帮手。   不然这么大一座山,她一个人也看不过来。   再说,她还要读几年的书,有佛前的灵童子在,她也不用担心师傅没人照顾。   不过一个还是太少了。   林仙月又对神情怔愣的贝熙蕾说:“你问问你身边的圈里人,如果有和你一样困扰的人,让他们来找我,我帮他们解决。”   想了想,她又补充道:“谁都行,越多越好。” 第九十八章   贝熙蕾第二日大清早就和助理下山了, 走的很匆忙,神色看上去又忧又喜。   喜的是困扰自己的麻烦就这么轻易的解决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 多疑且善变的她真的很相信林仙月, 没来由的相信。   哪怕林仙月给她的解决方法, 看上去如此不靠谱,就一张符纸, 连跳个大神都没有。   忧的是缠着自己的那个东西, 真的能解决吗?   下到山底, 贝熙蕾和助理直接乘车去了N市, 然后搭乘最快的航班回了自己家。   只是到了家门口,她却犹豫起来,或者说是害怕。   她已经很久没回家了,大概两三个月了吧。即便没有工作的时候, 她也总是住在酒店了,人多的地方才能让她感觉安全一点。   这么久没回家, 那孩子一定很生气很暴躁。哪怕平时住在酒店里, 她在梦里都能听到那孩子歇斯底里的尖叫!   她不敢想象回家会遭遇到什么。   “你先下去吧,帮我叫辆车, 我等下就下来, 直接去机场。”   贝熙蕾对身边的助理说道,她不想吓到助理,更不想让助理看到某些事情。   助理点点头,转乘电梯去了楼下叫车。   贝熙蕾深深的吸了口气, 输入密码打开了房门,一股幽冷的气息扑面而来,充满了怨念和疯狂。   她隐约听到空气中传来阵阵尖叫, 像是孩子没有得到满足时的叫喊。   贝熙蕾脸色顿时白了,双脚发软,吓得几乎不敢进去。   但她不得不进去,她有种预感,她要是转身就跑,可能以后就真的不用再害怕了!   “宝贝,妈妈回来了,工作太忙了,有没有想我?”   贝熙蕾走进屋里,顺手关上房门,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朝着无人的空气柔声说道。   明明是当初千挑万选的湖景房,此时窗外阳光普照,屋子里阴森恐怖的让她全身发寒。   她努力的控制住自己不要转身就跑,脸上拼命的挤出微笑。   “啪!”   茶几上的花瓶突然倒了下来,地上布满了碎玻璃。接着便是博古架上的摆设,一件一件仿佛被无形的手扫落在地上,又像是生气的孩子在扔东西。   贝熙蕾快哭了!   突然,她感觉一股阴冷的风朝她吹了过来,她全身的皮肤一瞬间炸起了鸡皮疙瘩。   还来不及惊呼,便听到空气中隐约传来一丝惨叫。   顿时,屋子里阴冷瞬间消失,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温暖了空气。   贝熙蕾跌坐在地上,摊开的手掌里是一个普通的手工福袋,里面是林仙月给她的符箓。   有效果!   贝熙蕾惊喜莫名,连滚带爬的跑进卧室,打开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小的佛龛。她颤抖着手,把佛龛打开,将供奉在里面的一个小小的黄金童子取了出来。   往常每次接触都让她胆战心惊的黄金童子,此时却没有什么感觉,仿佛就是一个真正的黄金吊坠一般。   贝熙蕾打开福袋,正要把黄金童子放进去,忽然脸色一变,耳边似乎听到小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   哭声中似乎还夹杂着哀求:妈妈,不要,妈妈,饶了我……   贝熙蕾神色迷茫,没来由的一阵心疼,拿着黄金童子的手不知不觉远离了福袋。   然而下一刻,那个福袋如有生命一边,自动从她手里挣脱,张开口子一下把黄金童子吞了进去,两根红线一紧,把口子扎了起来。   哭声消失,贝熙蕾清醒过来,看着落在床上的福袋,眼泪止不住的落了下来。   贝熙蕾乘坐当晚的航班到了N市,然后马不停蹄的包了一辆车来到小南村,中午时分再次到了小流云寺。   林仙月看到她的时候吃了一惊,这才两天不到,贝熙蕾的速度让她惊讶。   她的视线落在贝熙蕾手里的福袋上,点点头,从贝熙蕾手里拿走了福袋。   “等等。”   贝熙蕾叫住了林仙月,神□□言又止,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林仙月静静的看着她,没有催促。   良久,贝熙蕾鼓足勇气,小声道:“仙月,她会怎么样?”   林仙月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舍不得?”   贝熙蕾脸色十分难看,盯着那个福袋小声说:“毕竟她陪了我好些年……尤其是在我最艰难的那段日子。”   林仙月理解的点点头,又把福袋还给了她:“哦,那还给你吧。”   她从来没有夺人所爱的念头,既然贝熙蕾舍不得,她也不勉强。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贝熙蕾仿佛捧着烫手山芋一般,连忙又把福袋推倒林仙月手里,吓得什么话都不敢说了。   林仙月看了她一眼,轻叹一声:“放心吧,劳动改造而已,我会付工资的。”   贝熙蕾“啊”了一声,没听清楚林仙月的话,不过工资两个字她倒是听见了。   “对对对,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贝熙蕾看着她,小心的问道:“不知道我应该给多少供奉才合适?”   林仙月愣了愣,看了她两眼,又看了看手里的福袋,神情若有所思。   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靠给人抓鬼赚钱,在修真界她都是靠出售灵符阵盘来赚钱的。   修路太贵了,她卡里的钱已经所剩不多了,如果……   “你愿意为贫困山区做贡献吗?比如修桥铺路什么的?”   “啊?”   贝熙蕾神情茫然,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要钱这么“含蓄”的“大师”。以往那些假大师说的都是心诚则灵,至于怎么才算心诚,当然是钱越多越心诚。   不得不说,假的就是假的,看看人家真大师,境界就是不一样。不提供奉,也不说心诚则灵,人家已经升华到为人民做贡献的高度了!   贝熙蕾很忙,她在小流云寺已经耽误了三四天时间,助理已经催促了她好几次了。金童子的事情已经彻底解决了,她也不需要继续留在小流云寺。   下午三四点的时候,贝熙蕾和助理由春娟陪着下山到了南山村,然后去见了老黄叔。   贝熙蕾愿意出资修建盘山路,用她的话来说是为了贫困山村做贡献,也是为了给自己祈福。   老黄叔早就算好了价钱,修好整条盘山路,大概需要五十万到八十万左右。目前林仙月预先投入是十万块已经快花完了,他正准备哪天上山找林仙月说这个事情。   贝熙蕾很爽快,这点钱对她来说真不算什么。   她让助理和老黄叔互留了电话,承诺明天就会向他卡里预存五十万块,以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打助理的电话。   贝熙蕾下山之后,林仙月拿着福袋去了观音殿,殿里供奉着大慈大悲观音神像。   她打开福袋,里面有一个活灵活现的黄金童子,她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黄金童子里有一股怨念凝聚其中。   林仙月屈指一弹,黄金童子准确无误的落进观音神像的玉净瓶中。   她拍了拍手,转身出了佛殿。   ……   这半个月,林仙月依然每天都去山里四处闲逛,到处寻找浸染灵气的植物。只不过孤云峰每个角落都被她走遍了,已经很少再有发现。   她走在林间,一直脖子上挂着聚灵符的翠鸟飞下枝头,停在她面前的枝头上吱吱喳喳的叫着,似乎在向她说着什么。   林仙月听了一会儿,淡淡道:“带路。”   翠鸟振翅飞起,飞的并不快,还不时回过头看林仙月有没有跟上来。   翠鸟停在一个山包下,那里有一颗大约四十多厘米高的植物,绿色宽大的叶子,几朵白色小花,枝头结着一簇簇黑色的球形果实。   龙葵,山里常见的植物,以前林仙月和春娟大山进山里,经常摘龙葵的果子吃。   林仙月摘下一枚黑色果实放进嘴里,片刻后然后对翠鸟摇摇头。   翠鸟失望的叫了一声,振翅飞走了。   山里应该没有浸染灵气的植物了,毕竟才过了一年不到,能在山里找到接近四十种浸染了一丝灵气的植物,已经超出林仙月的期望。   虽然这四十种植物,最终真正能够变成灵植的,绝对不会超过四种。   她没有想过从外面移植树苗,那些人工培养的树苗,哪里比得上山里土生土长的植物更容易浸染灵气?   林仙月不急,她有很多时间,而这片山需要的也是时间。   这一个多月,她在山里找到浸染灵气植物的地方都投下了一枚聚灵符,她以天地灵气来温养这片孤云峰。只要时间足够,这里迟早会变成人间仙境。   再过一个星期就要开学了,林仙月不打算再寻找,反正孤云峰是她的,又跑不了。   她走到山腰一处野生竹林处,取下一枚竹叶,放在嘴里吹出了一首悠扬的曲子。   曲调陌生,与人间截然不同,仿若仙音。   竹林里传来噗嗤噗嗤的声音,天空中也传来鸟鸣,不远处的松林轻微颤抖。   过了一会儿,一只野猪,一只翠鸟,以及一只松鼠围在她旁边,脖子上都戴着一枚聚灵符。   这三只小动物,算是孤云峰灵气复苏后第一批受益的动物,灵智远超其他同类。至少它们知道帮助林仙月寻找特殊植物,然后获得聚灵符的奖励。   “守住那些地方,不要让其他家伙糟蹋了。每隔一个月,你们可以去观音殿取一枚符箓。”   林仙月嘱咐完,便转身向山顶走去。 第九十九章   蒋风兰和张婶已经在开始收拾东西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主要是一些日用品和换洗衣服。   不过在山里这两个月,张婶亲手炮制了许多干笋蘑菇, 还有许多晒干的山果, 林林总总打包下来, 也装满了两个行李箱。   另外,张婶还向小南村的村民们买了好几只土鸡和鸭子, 暂时放在春娟家里养着。如果不是林仙月拦着, 张婶还准备买两只鹅和一只山羊。   静娴师太坐在禅室里, 把架子上林仙月的暑假作业一本一本的收起来, 散开的卷纸也一张一张清理好之后用订书机订成厚厚的好几册。   她看不懂这些试卷的内容,但至少认得出是什么试卷,也知道该怎么排列顺序。   林仙月进了禅室,坐在静娴师太旁边, 静静的看她整理书本试卷。   过了好一会儿,静娴师太微笑道:“一转眼, 你就长大了。”   林仙月“嗯”了一声, 看着静娴师太额头上的皱纹,没说话。   师傅一天比一天老了, 她看在眼里。   母亲的性子活泼火热, 但她知道,母亲也在变老。   哪怕林仙月给了两人聚灵符,哪怕她教会了她们练气术,哪怕她以灵力替两人改善体质, 但该老还是会老,最多延寿几年罢了。   除非有仙丹灵药,才能让她在意的人, 老的慢一些,活的久一些。   这就是林仙月要坚持承包和开发孤云峰的目的,不是因为她要用灵植炼药修炼,也不是因为她要打造洞天秘境,更不是她准备以后用来卖大价钱。   一切的一切,她只是希望她在意的人活的久一点。   如果是在修真界,普通人多活十年八年其实没什么意义。毕竟修士动辄便能活几百上千年,闭关都是以十年计算,再多的灵药也不见得能让亲人活到自己闭关出来。   可这里不是修真界,她也活不了几百上千年,最多也就能活一百多年。   那么这一百多年,她希望她在意的人能够一直活着,陪在自己身边。或者,自己陪在他们身边。   她想替身边的打造一个世外桃源,一个远离尘世烦恼的小小国度。   岁月静好,天天都是晴天。   静娴师太把正好的卷纸放在林仙月面前,感叹道:“我是一点都看不懂了,用现在学生的话来说,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学霸来着。”   “师傅一直是学霸。”   林仙月想起小时候静娴师太熬夜看书自学,第二天再教她知识的情景,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太多年没有学,自然都忘光了。”静娴师太轻声说:“现在想想,我做的最后悔的事情,可能就是当初放弃了学业。”   当初静娴师太为了和林长峰一个学校,而放弃了去读大学,这是一个错误。   这个错误改变了她的一生,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救了林仙月一命。   否则,林仙月在婴儿时期就死在十万大山里,不管是冷死饿死,还是被野兽吃进肚子里。   “但是我不后悔。”静娴师太望着林仙月,已经不再清澈的眼眸中满是慈祥:“或者说,我很庆幸,很庆幸当初的选择。”   林仙月知道静娴师太话中的意思,于是把头轻轻的靠在她的肩膀上。   那时候的大学生,即使再不济,也比大多数人过的好。更何况林仙月相信,静娴师太当初选择读大学,现在人生一定比林长峰光彩夺目。   可在静娴师太的眼里,还是远远比不上她在山里捡到的这个孩子。   从禅室出来之后,林仙月又去了观音殿。   殿里的长命灯发出昏黄的光芒,不似落阳,如同佛光。佛光中观音大士像悲天悯人,细长的眉目温和的看着她。   小流云寺的确和以前不同了,佛像都被信徒们重新修缮过,还抹上里新漆。供桌和架子上摆满了长命灯,那是虔诚的信徒替自己的亲人所点,寄托着他们的愿望。   林仙月的视线落在供桌上那几盏佛前的长命灯上,每盏铜灯的香油碗边,都坐着一个小小的孩童,像是一个个拇指大的飞蛾。   这些当然都是送来的金童子,本体都在观音大士的净瓶中,在香油碗里喝灯油的只是灵体罢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流云寺的佛便是林仙月本身,供养在净瓶中的金童子,生死只在林仙月一念之间。   也同样因为它们的存在,附近好几个村子开始大规模的修路,一所小学也正在修建。而据说,还准备修建一所中学。等小学和中学修好之后,附近村子里和山里的孩子们再也不用每天跑十几二十里路上学。   为了方便山里人出行,还有明星给附近村里每家送了一辆电瓶车,据说当时很轰动,连N市的记者都来采访宣传。   小流云寺这段时间的名气很大,甚至还连续上了一周的热搜。   原因是最近好几个二三线的明星跑来小流云寺烧香祈福,然后看到周边山村居民生活困难,决定为当地村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附近村子通向县城的公路,被四个明星认领了,而且动作极快,不出三天就开工。   有明星愿意做好事,替村民们修路,当地政府完全配合,所有手续证件一律绿灯,效率极快。就连办学校,也是很快都拿下了所有手续,当地教育部还承诺学校一旦修好,立刻就会安排老师入校办学。   有的明星成立了教育基金,资助当地儿童读书。还有的明星在当地投资了砖厂和酒厂,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   一个明星做慈善不稀奇,但一群明星跑到一个地方做慈善,这就很稀奇了。   南溪镇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地方,现在在全国几乎已经家喻户晓,堪比旅游名胜的地方。尤其是一群明显都烧香拜佛过的小流云寺,这段时间每天迎来许多外地游客,很多都是这些明星们的粉丝。   佛协替小流云寺招了两名中年尼姑,此时也已经在小流云寺住了下来,开始了每天的接待和打扫修行。   随着小流云寺的人流量越来越大,外地游客越来越多,以及游客们的通讯需求,当地政府联系了通讯公司,在孤云峰建立了一个大型基站,信号覆盖整座孤云峰以及周边的村庄。   G省本来就是有名的旅游省,只是因为南溪镇太偏远,周围没有什么风景名胜,导致没有旅客。因为小流云寺的兴旺,明星们组团来搞建设做慈善,连G省旅游局已经在考虑研究,要不要挪动一些旅游资源到南溪镇。   林仙月对小流云寺的发展很满意,对孤云峰附近的发展也很满意。   她原本的计划只是在孤云峰安装一个基站,看到孤云峰灵气复苏后植物开始变异,才想到将孤云峰打造成一个聚旅游、生态、休闲、观光等等为一体绿色基地。   但这并不是核心,孤云峰的地理位置注定它和其他生态旅游基地相比,没有任何竞争力。   现在只是因为小流云寺灵验的缘故,更重要的是那群明星带来的巨大话题和流量,才导致孤云峰客似云来。   等到新鲜感和神秘感过去之后,没有独特吸引力的孤云峰,必将再次冷清下来。   孤云峰最大的吸引力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山里那些普通的毫无特色的植物,一颗小草、一朵小花,或者一颗不知名的小树……   林仙月想着这些事,却没发现那些在佛前明灯喝香油的拇指孩儿们早就停了下来,一个个规规矩矩的站在供桌上,恭恭敬敬的垂手看着她。   过了一会儿,林仙月才抬头看向那些拇指大小的孩童。   没有面貌,也看不清楚性别,像是一团雾,又像是一团光。   这是因为它们还没有凝聚出形体,依然只是一团执念或者怨念,只是远比送来的时候强多了,都能脱离本体喝香油了。   林仙月估计,还要再过几年,它们才能够转变成佛前灵童子。   “每天晚上记得巡山,不要吓着人,照顾好师傅,记住了吗?”   林仙月轻声说道。   拇指大的孩童们没有回应,但林仙月确定它们都记住了,也必须记住。   林仙月仔细想了想,发现该交代的事情都已经交代好了,寺庙后面几块土地有静娴师太亲自打理,她不用担心会被人把她辛苦找到的植物拔掉。   她回到房间,蒋风兰和张婶还在收拾行李,商量着怎么才能带更多的东西回去。   林仙月轻叹一声,把自己的行李箱拖了出来,把那些装不下的东西一股脑的装了进去,很快就搞定了。   “你这箱子怎么能装那么多东西?”蒋风兰吃惊的看着她的箱子,好奇的打量着。   “明天就回C市了,今天早些休息吧。”林仙月没有回答,对蒋风兰和张婶说道。   张婶应了一声,自回房间去了。   蒋风兰却没动,看来是准备和林仙月一起睡。   “想到要回去了,还挺舍不得的。”   蒋风兰躺在林仙月身边,幽幽的说道。她是越来越喜欢在小流云寺的日子,空气清新自然,鸟语花香,悠闲又不寂寞。   林仙月说道:“等放假之后再来就是了,没几个月。”   “我只是怕你舍不得师傅。”蒋风兰说:“现在寺里有明慧和明园两位师太,又可以打电话,你不用担心师傅没人照顾了。”   林仙月抱着蒋风兰的手臂,轻声道:“妈,我会让你们都过的很好,平安喜乐。孤云峰,就是我给你们建造的乐园。”   蒋风兰笑着拍了拍她的头,轻声说道:“傻孩子,这世上哪有真正的乐园啊?”   林仙月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说道:“我说有,就一定有。” 第一百章   开学那天, 林仙月习惯性的走到了十二班门口,抬眼看到班里多出了许多陌生面孔,才恍然记起已经分班了。   开学前几天柳老师已经打电话告诉过她, 十二班是文科班。她选的是理科, 所以新的班级是高二·一班, 她应该去一班报到。   林仙月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没有任何意外的再次年级第一,所以被分到了一班。在学校张贴栏的分班列表里面, 林仙月的名字排在一班第一个。   张维之的名字排在她身后, 与她的总分数十分接近, 相差只有三分。本来年级第三的白霖, 没有选择一班,而是自愿调到二班。   林仙月摇摇头,去了一班报到。   一班的班主任周老师,四十来岁的模样, 带着圆框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他教的是英语, 曾经连续三年获得全省优秀教师的荣誉。   林仙月来到一班门口, 本来围着周老师填报名表的学生们一下子安静下来,人人转头看着她, 教室里鸦雀无声。   还是那样素雅的打扮, 披散的长发柔顺的垂在她的身后,一丝都没有飘起。   一袭浅色的碎花连衣裙,脚下一双白色的网面平底鞋,未施妆容, 却美的动人心魄。   清风徐来,有些闷热的教室里顿时春暖花开,风清气爽。   同学们愣愣的看着她, 好半天都没有人说话,或者忘了说话。   “林仙月来了,过来填报名表。”   周老师柔和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教室里的沉静,仿佛一颗石子,砸落进平面如境的湖面,惊起丝丝涟漪。   “好的老师。”   林仙月应了一声,从门口朝周老师走来。   同学们回过神来,不自觉的给她让开了路,视线却依旧黏在林仙月身上。   有的人就是这样,她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是世界的中心。或者说她出现的地方,就是世界。   林仙月交了学费,又在报名表上填了自己的名字,看了看讲台下,好些座位已经有人了。   她顿了顿,问道:“老师,我的座位是哪里?”   一班在高一时就是重点班,班上同学的成绩大多都在年级百强榜内。文理分班之后,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同学选择了文科班离开了一班,有一部分成绩末尾的同学去了其他班,不过还是有超过一半的同学留在原来的班级。   留在原班级的同学自然还是选择坐自己原来的位置,好多书桌上已经堆满了书,林仙月不知道那些座位是有人的,那些是没人的。   举目一看,班上都是陌生面孔,她连一个熟人都没有。   不过也是,十二班除了她和张维之,也没谁能考进实验班。   周老师朝台下看了一眼,还没说话,便看到好些男生默默的把自己旁边的位置空了出来,还有人直接把旁边桌上的书包扔掉了,很明显的示意自己旁边没人。   至于是不是真的没有同桌,那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周老师:“……”   他看了林仙月一眼,说道:“班里还没有调整座位,你看看哪里有空位,都可以坐。”   林仙月应了一声,背着书包便向教室里走去,其他人的视线悄悄的落在她身上,看她选哪个位置。   她自然而然的走向最后一排角落里空着的两个位置上坐下,不仅是因为最后一排空位最多,更是因为她早就习惯了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   其他人见到她选择的位置,失望的同时又十分不解,不明白林仙月为什么会选择最差的座位。倒是有些对林仙月比较了解的同学,立刻就明白她为什么选择教室角落的座位。   可能是因为她以前在十二班就做的那个位置,所以习惯了吧?   此时班上的同学绝大部分都已经到了,大家交完学费填好报名表,各自寻座位坐下来。邻桌的同学彼此低声说着闲话,讨论着假期里的趣事。   周老师还坐在讲台后面,等着还没来的同学前来报到。   林仙月从书包里把教科书和练习册一本一本的拿出来,整齐的放在课桌上,忽然听到身边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我可以坐这里吗?”   林仙月转过头,见是一个有些面善的男生,却记不起对方的名字。毕竟同一个年级都在同一层教学楼,一年下来,就算不认识,也基本看到过。   更何况她神识强大,过目不忘,哪怕没有刻意去记,只要稍稍回忆,立刻就能想起在哪里见过对方。   “可以啊。”林仙月客气的应道。   十二班她没有同桌,是因为她是插班生,老师临时在教室后排角落给她添加了一张课桌。如今在一班,她当然是有同桌的。   “谢谢啊。”   那男生有些腼腆的道了声谢,然后自我介绍道:“你好,林仙月,我叫汤一搏。”   林仙月听到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哪怕她不关心排行榜,也大概知道年级前十名都有哪些。这个汤一搏便是年级前十之一,虽然很少进入年级前五名,但从来没有掉出过年级前十。   她朝他点了点头,又礼貌的笑一笑。   汤一搏脸色顿时一红,连忙回过头,心脏不争气的砰砰直跳。这也不能怪他,实在是林仙月那张脸太具有冲击力了,而且还近距离的冲他微微一笑,是问哪个少年顶得住?   汤一搏不是一个普通人,他曾经与校草学霸白霖做了一年的同桌兼好友。这次因为白霖选择调去了二班,他没有了同桌,恰好见到林仙月身边没有人,眼疾手快跑了过来。   他悄悄的抬眼,顿时看到班里许多男生在偷偷朝他竖中指。   汤一搏神色不变,内心却有些得意。手快有手慢无,有些事情,迟了一步便是错过。   他在男生们羡慕的眼神中坐在座椅上,却没发现身边什么时候站了一个高大的人影。   “你考了多少分?”   张维之带着鸭舌帽,身上穿着一套深蓝色运动服,一米八二身高杵在汤一搏面前,遮住了汤一搏头上的光线。   “什么?”   汤一搏有些不明所以,不知道张维之这么问是什么意思。而且张维之太高了,给他一股无形的巨大压力,让他仍不住站起身来,好减轻一些压力。   张维之看了他一眼,再次问道:“你上学期期末,考了多少分?”   汤一搏听清楚了,回道:“1021分。”   张维之把斜垮在肩上的书包扔到他桌上,语气淡淡道:“那你没我多,我好想1037分开始1038分?”   汤一搏说道:“你1039分,年级第二名,只比林仙月少5分。”   “哦,这样啊。”张维之瞟了他一眼:“那你还站在这里做什么?这座位现在是我的。”   “凭什么呀?”   汤一搏皱了皱眉,问道。   周围的同学听到两人的对话,纷纷诧异的望了过来。先是神色不满的看了张维之一眼,又有些担心的看向汤一搏。   张维之的名声在一中从来都没有好过,哪怕他已经从学渣变成了学霸,但依然没有改变同学们对他嚣张跋扈不讲理的看法。   因为无论他是学渣还是学霸,他都是那么嚣张跋扈不讲道理。   张维之想要坐林仙月身边,大家都不觉得吃惊,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曾经的永倒三人组,又是学习帮正副帮主,现在的年级第一名和第二名,不做同桌做什么?   谁知道汤一搏会半路杀出来,张维之不发飙才是怪事。   尽管如此,原一班的同学们当然是支持汤一搏。只不过毕竟是校霸张维之,谁知道他发飙起来会做什么事?   而且一米六八的汤一搏在张维之面前就像半大孩子一样,看着就让人觉得可怜又无助,一看就是弱势群体。   “一搏,算了吧。”   旁边一个男生小声的对汤一搏劝道,示意他好汉不吃眼前亏。   汤一搏脸色涨的通红,这个时候他怎么可能退?哪怕强装着,也不能在全班同学和林仙月面前退让呀。   再说了,班主任周老师就在讲台上,他不相信张维之敢在教室里发飙。   张维之皱起了眉头,很不耐烦的说道:“因为我是第二名,因为你考的分比我少,所以我有座位优先选择权。你要是不服气,只要下次考赢我,就可以找我换座位。”   “这是学霸之间的规矩,男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明白了吗?”   汤一搏:“……”   学霸之间有这个规矩吗?还有男人之间的竞争是什么鬼?   汤一搏有些懵,神色茫然的看着一副理所当然模样的张维之。茫然归茫然,但张维之说的好有道理,他不由自主的拿起书包,把座位让了出来。   “谢谢,下次考过我,可以来找我换座位。”   张维之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还不忘对汤一搏嘱咐一句。   汤一搏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拎着书包又坐回了自己原来的位置。   “好久不见。”   林仙月等张维之坐下后,才笑着对他说道。   “好久不见,愿意我做你的同桌吗?”张维之也笑道。   “我说不愿意,你会让给汤一搏吗?”林仙月反问道。   张维之想也没想就说道:“当然不,他又考不过我。”   林仙月笑而不语。 第101章   时隔两月不见, 张维之比放假前黑了许多,不知道他暑假又跑去了哪里。   林仙月将准备好的聚灵符递给他,这块符是用紫檀乌木所炼制, 符身上镌刻了一座微型聚灵阵, 以后便不需要一两个月就换一次。   她上次让蒋风兰留意紫檀乌木, 蒋风兰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林轩,结果林轩真的给她弄来了一截一米来长, 半指厚的紫檀乌木。   这块乌木在价值方面自然比不上林仙月脖子上的那块紫檀乌木, 也比不上她用四象符找萧山换来的那小块紫檀乌木, 不过也足够用了。   林仙月将这块紫檀乌木切割成了大约三十来块, 留作日后炼制相应的符箓。随着她修为日益增长,她以后用符纸朱砂绘制的聚灵符效用时限会提高到一年左右,也就没必要将紫檀乌木全部用来炼制最基础的聚灵符。   张维之自然而然的接过那枚聚灵符,见已经串好了红绳, 便直接戴在脖子上。   “这次不用符纸换木片了?这是什么木片,桃树吗?”   张维之摩挲着胸前的灵符, 好奇的问道。   “是乌木。”   张维之闻言点点头, 一般的乌木虽然贵重,但是相对于巨大的体积而言。这么小一块, 也花不了多少钱。   他却不知道这块乌木是紫檀乌木, 远比那些常见的乌木贵重千倍万倍。就那么一小块,说不定就要接近十万甚至更多。   “怕吗?”   张维之突然问道。   林仙月愣了愣,神色不解的看着他。   张维之说道:“我是说分班了,以后没有文科成绩拖累我, 我可就抢你的第一名了啊。”   林仙月闻言笑道:“好啊。”   ……   一班所有的学生都报到后,周老师站了起来,照例发表了一通开学演讲, 提醒大家收起玩心,分班后更应该把全部心思用在学习上来。   这话不用周老师提醒,所有学生心里都明白。   如果说高一时,学生们还会有松懈的时候,那么此时升至高二且已经分班的他们,再也不会有一丝松懈的想法。   此时此刻,留在这个班级中的学生,无疑都是整个年级最优秀的学生。   什么笨鸟先飞、后来居上或者“比你勤奋、比你努力”之类的想法都不适合这里。能够进入这个班的,谁也不缺勤奋和努力,更不缺自律和自觉。   差班或者普通班的学生还可以说是努力的不够,而一班的学生,就真的是比拼天赋了。   上午第一堂课,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周老师用来开班会和同学们自我介绍。第二节 也是英语课,周老师一改上一堂温和唠叨的模样,拿起教材开始讲解新的知识,根本没有给学生们丝毫过渡时间。   学生们也同样立刻进入了状态,收起所有的心思,聚精会神的开始听周老师讲课。   中午放学之后,林仙月和张维之结伴去食堂,在拐角处又遇到等林仙月一起去食堂的范秋云,三人便一起前往食堂。   此时正是午饭高峰期,食堂里到处都是学生。不过三人并不担心,反正学习帮那群小家伙,一定早早就占据了老地方。   三人排队打了饭,张维之正打算和林仙月范秋云一起去学习帮的“地盘”,半路上却被一只大手一把抓住。   “卧槽,张少你刚刚明明看见我了,为什么装作没看见?”   魏旭端着饭盘,义愤填膺的指着张维之控诉。   张维之翻了个白眼,一把打掉他的手,没好气的问:“对不起,我眼中看不到学渣。”   “卧槽!”   魏旭身边几人同时叫了起来,纷纷开始指责张维之。一竿子打死一船人,说的就是张维之这种讨厌的家伙。   “老三,现在我身后没有你,咋感觉特不自在呢?”   魏旭看到林仙月,又朝她说道。   林仙月朝他笑了笑,说:“那你来一班呀,我们还坐在一起。”   魏旭还没开口,刘一波等人便夸张的大叫起来:“林仙月,你居然叫旭哥考进一?你为什么这么残忍?你到底是何居心?”   “就是,旭哥要是能进一班,那母猪都会飞天了,哈哈哈……”   “去去去,滚你们的!”魏旭没好气的把身边几个损友赶开,骂道:“都瞎哔哔什么呢,皮痒了是不是?”   其他人和三人打了一个招呼,便嬉笑着去了一张空桌坐下吃饭。   “魏旭,要跟我们一起去坐坐吗?”   范秋云问道。   魏旭循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顿时便看到食堂角落里那群学习帮的孩子。   他打了一个寒颤,连连拒绝道:“不了不了,我就不过去了,听他们聊天我脑疼。”   “是因为听不懂吗?”张维之在旁边冷冷的吐槽。   林仙月笑而不语。   “你管呢?”魏旭不满的朝张维之嚷嚷道:“张少,你这就有点不够意思了啊,当初你一直年级倒数第一的时候,兄弟我可从来没有看不起啊。”   张维之呵呵冷笑:“你个倒数第二有什么资格看不起我倒数第一?连倒数都考不到第一,好意思嘛你?”   魏旭:“……”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张维之嘴皮子也这么利索?   “张少,你变了。你居然不走冷艳风格,改走腹黑吐槽风了,这不是我认识的张少。说,你是何方妖怪?”   几人说笑了片刻,张维之最终还是被魏旭拉去他们那一桌。   林仙月和范秋云端着饭菜到了学习帮圈定的两张餐桌前,叶礼和邹剑清连忙把位置让出来,大家挤一挤坐了下来。   “姐,听说你要参加今年的全国高中数学联赛,邹剑清也会参加今年的物理竞赛,舒立强则报了化学竞赛。”叶礼一边吃饭,一边说道。   学习帮有一半多的人也纷纷举手,嘴里说着自己今年参考的竞赛。   当初学习帮大部分都是初三年级的尖子生,大家一起升上高中后,自然也变成了高一年级的学霸。好多人在初中时就参加了市级、省级乃至于全国性的竞赛,参赛经验丰富,获得的荣誉甚至有好几个。   升上高中之后,这群学霸自然不会放过各个参赛的机会,尤其是全国五大学科竞赛。   林仙月含笑和大家讨论了一会儿,转头问叶礼:“你呢?你准备报名哪个竞赛?”   叶礼把嘴里的菜咽下,说道:“我准备报名信息学竞赛,朱子萱也会参加,姐你要不要也试试?”   “信息学竞赛吗?”林仙月愣了一下,摇摇头道:“可我对这块不是很懂啊?”   事实也是如此,林仙月穿越回来之后,一直在补习课本知识,对于计算机课程也仅限于看完了整本计算机基础教材,却并没有深入学习,更不要提超出教材内容的编程和建模等知识。   “很有趣的姐,试试吧,反正对你来说,也就是花一点时间罢了。我希望到时候我们团队都是我们学习帮的人,这样才霸气嘛。”   叶礼越说越兴奋,突然朝大家说道:“兄弟姐妹们,我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你们要不要听?”   “说吧说吧。”   其他人凑趣般叫道。   叶礼清了清嗓子,神色严肃的说道:“我们学习帮把我省五大竞赛的出线名额都承包下来,大家觉得怎么样?够不够威风,够不够霸气?”   他的话音落下,全场鸦雀无声。   大家面面相觑后,不约而同的看向叶礼,眼神仿佛看着一个白痴。   叶礼神色尴尬的扰了扰头,他也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有点太中二了,不仅猖狂,而且还很是羞耻。   “这个想法挺有意思的,我支持。”   一片安静中,林仙月的声音格外清晰。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更新了,都是我的错,不解释不推卸,对不起大家,大家可以骂我了。 第一百零二章   林仙月在学习帮的声望自不必说, 她开口支持的决定,不会有任何人反对。   即便是听起来再不科学,且十分中二的提议, 只要她开口, 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叶礼原本只是兴奋之下随口一说, 结果没想到林仙月居然真的会支持,顿时高兴的手舞足蹈。   左右看了一下, 叶礼端起面前的汤碗, 朝着众人一举, 叫道:“来来来, 这是我们学习帮成立以来第一个目标,仪式很重要,必须得庆祝一下,大家碰一个。”   “哇, 第一个目标就这个火爆,我喜欢。”   盛洪梅端起面前的饭碗和叶礼碰了碰, 兴奋的叫道。   林悦和舒立强也响应叶礼的号召, 把面前的饭碗举了起来。   范秋云笑道:“好吧,你们都是学霸, 我这样的学渣是没法参与你们的宏伟计划, 只能站在你们后面给你们加油鼓劲了。”   她看向林仙月,眉头微皱:“仙月,你不是还准备参加CMO吗?如果再和叶礼朱子萱一起参加信息学竞赛,时间会不会冲突?”   林仙月和张维之要参加今年的全国高中生数学竞赛, 这件事几乎原十二班的同学都知道,所以范秋云会这么问。   叶礼连忙说道:“当然不影响,不然我也不会让我姐也参加信息学竞赛了。我早就打听清楚了考试时间, CMO先要预赛,也就是各省的数学竞赛。一般说来,只有各省前三名才有机会进入联赛,而联赛时间是每年9月中旬左右。随后是决赛,也就是冬令营,时间是每年12月左右。”   学习帮的另一位成员石恩听叶礼了解的这么清楚,忍不住问道:“然后呢?”   “然后?”   叶礼环顾了一圈,见众人都在认真的听他说话,有些得意的说道:“然后就厉害了,决赛过后,全国只选60人左右参加国家集训队。你们知道每年参加数学竞赛的高中生有多少吗?”   “有多少?”邹剑清连忙捧场的问道。   叶礼满意的点点头,伸出一个巴掌在空中抖了抖,故意压低声音道:“告诉你们,至少五万人!”   “这么多呀!”   学习帮一众人纷纷惊叹。   以数字论,五万学生不算多,C市高一年级就有近四万人,五万学生似乎也算不了什么。   但这五万学生却全都是成绩优秀拔尖的学霸,至少数学这个科目上,绝对是所在年级名列前茅的存在。   没有那个自信,又有谁会报名参加数学竞赛呢?   从五万名数学顶尖学生中,经过层层测试后,最终只有60名学生能够成功进去国家集训队,才能获得国家级的金银铜牌,这是真正的万里挑一。   “这算多吗?”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叶礼神色不屑的继续说道:“参加国家集训队并不是终点,确切的说只是起点。因为需要从这60名数学天才中还要优中选优挑出六人,这六人将会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数学奥林匹克,也就是IMO。”   学习帮的小伙伴们张着嘴,连惊呼声都发不出来了。   代表国家参加IMO,这是怎样的成就呀!   每个人眼中都散发出憧憬的光芒,想象自己身披国家队的战服,与全世界最顶尖的学生一较高下的场景。   那样的壮观,那样的动人心魄。   “嗯,很有意思。”   安静中,林仙月神色淡定的说道,语气里难得带着一丝兴趣。   “姐,是你的话,一定可以的。”   叶礼连忙奉上马屁。   其他人不甘落后,也纷纷表示赞同。   林仙月笑而不语,她的确产生了兴趣。   范秋云见跑题里,连忙把话题拉了回来:“IMO什么的太远了,还是说说仙月参加两个竞赛会不会冲突吧?”   “这就是我要说的。”   叶礼转头说道:“信息学竞赛是每年十月中下旬初赛,11月中旬联赛,决赛则是次年的七月份。所以和CMO的考试时间完全不冲突,当然,前提是姐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备赛,还是那句话,是姐的话就一定没问题。”   叶礼对林仙月充满了谜之信心,仿佛天塌下来林仙月也能顶起一般。   范秋云却有些担心:“可是仙月还有高中课程要学习啊,怎么可能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竞赛上?”   “这……”   叶礼顿了顿,看向林仙月。   说实话,他也觉得同时参加两种竞赛,还要保证高中学业不会受到影响,的确太难了。   林仙月脸上的神色没什么变化,淡然的端起汤碗和叶礼碰了碰,平静的说道:“试试吧,不行再说。”   “帮主大气。”   “帮主威武。”   “帮主雄霸天下。”   所有人纷纷端起面前的大小碗,举起了相互碰碰,庆祝学习帮第一个霸气目标的确定。   以林仙月的性格,既然定下了目标,那就会努力去实现。   晚自习结束后,林仙月回到家里,蒋风兰和张婶已经睡了。她也没打扰两人,轻手轻脚的回了自己房间,便用电脑查找信息学竞赛的相关信息。   林仙月穿越回来这一年的时间都在努力恶补初高中的知识,对于计算机信息这一块接触的极少,几乎可以说是从零起步。   从网上看到全国信息学竞赛所需要考的知识,很多名字林仙月甚至都没有听过,她非但没有觉得困难,反而充满了兴趣。   尤其是计算机编程,给她的第一感觉分明就是另一种版本的阵法学和机关学。   当初在修真界,林仙月刚开始学习阵法时,一度感觉自己是个白痴,是一个蠢货,甚至几度想要放弃学习阵法,专修剑修。   看看人家剑修多潇洒,一人一剑便是一生。   什么阵法,什么炼丹,什么画符,什么灵植灵宠,全都一剑砍之!   实在砍不过,大不了被砍。   反正一个字,简单直接爽!   直到她专心致志的练了大半年剑道,却被一个刚入门不到一个月的小师弟打掉了手里的剑,她才知道剑修这玩意儿,三分靠努力,其他九十七分都是靠天赋。   相比之下,阵法和炼丹,以及画符虽然学起来很痛苦很烧钱,但至少努力就可以看到进步,尤其是对修道天赋不怎么高的修士来说。   而不像剑修,几乎看脸(天赋)和悟性。   林仙月连夜在网上购买了所有信息学竞赛所需要的书籍和试卷,这才洗漱后打坐入睡。   学习帮定下的第一个目标,除了范秋云之外,所有成员都决定选择报名参加五大学科的竞赛,其中林仙月独报两科,其他人则选择了一科。   每天中午和下午吃饭时间,学习帮所有成员便聚在食堂里看书做题。   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早就习惯这群爱学习的学生,就连打扫卫生阿姨,都放轻手脚收拾他们附近的餐桌,不敢他们学习。   对于林仙月来说,高中的课程她只需要上课认真听讲就足够,不需要课下再多花时间学习稳固。课余时间全部都用来自学信息学竞赛所需要知识,晚自习则是和张维之一起接受赵浩然的数学竞赛辅导。   回到家后又在网上看视频教学,或者做往年的信息学竞赛试卷和数学竞赛试卷。   赵浩然对于林仙月同时报考CMO和信息学竞赛颇有微词,但他深知林仙月看着好说话,实际上骨子里倔的不行。做出的决定便不会轻易更改,所以也没有多费口舌让她放弃信息学竞赛。   好在从林仙月上课的状态,以及试卷分数来看,同时备赛信息学竞赛暂时没有影响到她的数学成绩。否则的话,赵浩然绝不是好说话的主。   CMO预赛是在各个省举办,C市一中报考CMO的学生足有四十九人,由李老师和赵老师带队去省会参加了考试。   今天晚自习,赵浩然辅导完林仙月和张维之数学竞赛知识后,状似不经意的说道:“预赛结果已经出来了,你们两个考的还算不错,都进入了联赛资格。但是别高兴,预赛只是最基本的门槛,千里之行才踏出一步而已。再过不到两周就是联赛,都收收心好好准备准备。”   林仙月和张维之对视一眼,不由会心一笑。   别看赵浩然一脸云淡风清,两人却都看到他眼里闪过一丝得意。   反倒是林仙月和张维之十足的淡定,因为两人下午就已经知道结果。   这次C市一中高中部三个年级都有学生参加预赛,全校共四十九人参加预赛,成功通过考试资格的只有十一人,都是高二和高三的学生。   有四分之一的学生晋级,学校领导对这个数字很满意,这已经是一中近十年来取得的最好成绩。   尤其是林仙月和张维之,成绩名列前茅,狠狠的压了C市七中和华师附中一头,不由得让学校领导们大为振奋。   作为林仙月和张维之的辅导老师,赵浩然受到了校长和年级主任的特别夸奖,自然心情极好。   晚自习结束后,两人一起出了学校。   张维之把林仙月送到小区门口,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拿出一份红色请柬,递到林仙月面前。   “什么呀?”林仙月一边接过,一边问道。   “我小舅和孙姐的结婚请柬,孙姐让我给你请柬,请你一定要去。”张维之解释道。 第一百零三章   齐瘦虎和孙姐的关系, 只要是失意港湾的老客人都知道。   两人是认识很多年的朋友,但或许正应了那句俗话“太熟了不好下手”,这么多年来一直维持着铁哥们儿似的友情, 谁也没有更进一步。   然而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 孙姐对齐瘦虎有意, 而齐瘦虎对孙姐也有情。   孙姐这么多年没有恋爱结婚,说没有齐瘦虎的原因, 谁都不相信。而齐瘦虎往非洲跑的这两年, 也存了远离孙姐的心思。   正如齐瘦虎对张维之说的那样, 他不是对孙姐没感觉, 而是对自己不信任。   他没有信心自己能够照顾好孙姐,照顾好一个家。   齐瘦虎心里也没有真正稳定下来,不甘心自己的一生就这样平凡而又寡淡的度过,想要追寻人生的价值。   这次非洲之行, 让齐瘦虎改变了许多。   亲眼看过战乱,才懂得安稳的可贵。   亲自经历死亡, 才明白活着的幸福。   齐瘦虎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而不是再去追寻那些崇高的缥缈的人生价值。   林仙月拿到张维之递给她的请柬,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 她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的婚礼请柬。   前世在修道界, 她倒是也参加过一些道友的庆宴,但几乎都是一些成功晋级呀,成功炼出某某仙丹之类的庆祝宴席。   至于寿宴、婚宴、满月宴这些东西,修道界不是说没有, 而是极其稀少了,至少林仙月从来没有收到过。   “他们两个终于修成正果了呀。”   林仙月笑着收起了请柬,表示自己一定会去。   张维之点点头, 两人结伴同行,很快走到林仙月居住的小区,张维之这才转身离去。   林仙月回到家门口,还没掏出钥匙,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周婶接过她的书包,低呼道:“哟,好重呀,天天背着累不累?”   林仙月笑道:“还好吧,我只拿了一些辅导书和作业试卷,小学初中的学生书包才叫重呢。”   蒋风兰正在客厅看电视,见她回来了,把电视声音调小了一些:“乖女儿回来,今天妈妈特意给你熬了小米粥,快趁热吃。”   周婶已经去厨房盛了一碗小米粥出来,配了一叠脆生生的泡萝卜,放到林仙月面前。   林仙月道谢之后,就着萝卜吃完了小米粥。   “吃饱了没有啊,要不要再吃一碗?”蒋风兰关切的问道。   林仙月摆摆手,她现在已经是炼气中期的修士了,已经感知念力,吸收天地灵气来补充身体所需,辟谷能力越来越强。   周婶收了碗筷回厨房清洗,蒋风兰拿出一叠崭新的书籍,放到桌上问道:“今天快递送来的,我帮你签收了,你怎么卖这么多电脑方面的书?”   林仙月看了一眼,正是她在网上买的信息学竞赛所需要的教材类书籍。   “哦,这个呀,因为我报了信息学竞赛,需要补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林仙月一边整理书籍,一边回道。   “你不是要参加CMO吗?怎么突然又想去参加什么信息学竞赛了?”蒋风兰纳闷道。   “不耽误,一起参加,信息学也挺有趣的。”   蒋风兰闻言,不由无语,视线默默的看向桌上那一叠教材。   《中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入门篇》、《信息学奥赛一本通》、《信息学奥赛课课通》、《进阶算法》《算法设计与分析基础》、《算法导论》、《高级数据结构》……   蒋风兰只看得头晕眼花,眼前阵阵恍惚,连忙把视线从那一叠书名上挪开。   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书名她都认识,为什么就是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呀?   这个叫做“有趣”?   蒋风兰看了一眼正在整理教材的林仙月,又看一眼桌上的教材,再看一眼林仙月,又看一眼桌上的教材……   女儿,你怕是对“有趣”这个词有些误解吧?   那一瞬间,她仿佛看到林仙月身上散发出光芒璀璨的光环,晃的让人睁不开眼。   蒋风兰呵呵笑了笑,夸道:“我女儿就是厉害,好吧,那你回房间慢慢看,但是别睡的太晚,知道吗?”   一边说着,一边起身回自己房间。   再待下去,她感觉自己会被女儿身上的学霸光环晃瞎双眼。   林仙月应了一声,也抱起所有的教材回了自己房间。   先把今天各科作业快速做完之后,林仙月拿出那一叠信息学教材。   对信息学,林仙月基本是零基础,所以她购买的书也是从浅到深层层推进。从小学兴趣班到初中竞赛班乃至高中信息学竞赛所需要的全部教材。   晋级炼气期中期之后,林仙月在灵气滋润下,精神力日益增长,大脑开发程度远远高于普通人。   简单的教材她只需要快速的看一遍,不仅能记住书里的每一个字,而且完全弄懂了书里的知识,都不需要做试卷来巩固。   一夜的时间,林仙月就看完了小学到初中阶段的信息学教材,只觉收获满满,对信息学也不再像以前那般懵懂和一知半解。   一夜不睡对林仙月来说根本没有影响,明玉心经运行三个周天,比别人睡了三天三夜气色还要好。   紧张繁忙的学习生涯过的很快,林仙月白天认真上课,午休和晚餐时则和学习帮的小伙伴们一起探讨竞赛相关的问题。晚自习则和张维之一起接受赵浩然的数学辅导,然后晚上回家自习信息学竞赛知识,看网上的视频教学,自己在笔记本电脑上尝试编写程序。   其他学生会觉得这种紧张繁忙的学习生涯非常枯燥,但对林仙月来说却像是吃饭喝水那么简单,甚至有一种岁月静好般的感受。   前世她在修真界,可不就是整日在洞府里打坐修炼,炼丹画符吗?   全国高中生数学联赛时间已经确定下来,就在本周日S市省会举行。   C市一中这次由高中数学组组长带队,李老师和赵老师做领队老师,带领C市一中十一位获得联赛资格的学生一同前往省会。   联赛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地点安排在省会的S省外国语高中,也是S省最有名的国重。   往年的数学竞赛,代表S省参加冬令营的参赛名额,外国语高中都能占据三分之二。另外三分之一的参赛名额才轮到其他学校。   一个省的参赛名额有限,S省最多也就五人,也就是说外国语高中每年都能成功晋级三到四人,剩下的一两人往往落在C市七中或者华师附中的学生上,其他学校大多都是陪跑。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赵浩然想培养张维之和林仙月参加数学竞赛时,年级主任一脸的不赞同,认为赵老师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   但今年不一样,林仙月和张维之的成绩让学校老师们充满了信心,至少通过联赛没有问题。   而事实也没有让学校老师们失望,林仙月和张维以优异的成绩,双双获得了今年数学竞赛冬令营的名额。   S省一共五个冬令营名额,C市一中独占两个,国重外国语高中也占了两个,最后一个名额则有C市七中高二年级的林鑫获得。   这次联赛爆冷,让C市一中学校领导层大为振奋,可算是扬眉吐气了一番,   一直以来都是陪跑,突然变成了领跑,不仅压了老对头C市七中和华师附中一头,就连S省最牛的外国语高中,虽然也获得了两个名额,但名次却是排在林仙月和张维之后面。   自然,学校在官网上热烈祝贺了林仙月和张维之,学校论坛自然也转载了官网的祝贺,引来一中学生们对学神的膜拜。   “学神神格已定,再难陨落。”   “恭贺学神,膜拜学神。”   “赢的漂亮,祝贺美女学神,也祝贺校霸学神。”   “……”   林仙月不怎么看学校论坛,如非必要,她手机都不怎么上网。   对于网上那些赞誉之词,她也只是笑笑,并不会真的往心里去,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对她来说,身为修士,做到这一点并没有任何值得自夸的地方。   都是常规操作,随便换哪个修士来都能轻易做到。   齐瘦虎和孙姐的婚礼安排在周日,周日一大早,林仙月跟蒋风兰提了一下,问蒋风兰想不想去。   她知道蒋风兰性子好动,喜爱热闹,多半不会拒绝。   果然,蒋风兰大感兴趣。   她听林仙月说过打工那段日子,每每想起来心里又疼又愧疚,可以结识一下女儿打工期间结交的朋友,她自然是愿意的。   齐瘦虎和孙姐的婚礼是在C市一家星级酒店举办的,林仙月挽着蒋风兰,两人落落大方的走进酒店,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孙姐一身洁白婚纱,妆容艳丽,见到林仙月,连忙拉着她的手问候。又对蒋风兰善意微笑,感谢来参加她的婚礼。   林仙月连说恭喜,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礼物和一个红包递了过去。   作为伴童的小黑豆连忙接过去,点头哈腰用不标的汉语连连道谢,引得众人大笑。   林仙月挽着蒋风兰,将咖啡店里对她很照顾的几个客人一一介绍给蒋风兰。   齐瘦虎结婚,作为亲姐的齐雅也飞来了C市,当然也看到了林仙月和蒋风兰母女。   齐雅几次想过来和蒋风兰说话,蒋风兰却总是恰到好处拉着林仙月的避开,摆明了不想和她说话。   齐雅见状,知道蒋风兰对她正是气头上,也只好放弃这次修复关系的机会,陪在齐宗山夫妇身边。   张维之一直忙上忙下,期间过来和林仙月蒋风兰打了一声招呼,便没有停下过手里的事。   林仙月蒋风兰与咖啡店一群老顾客做一桌,和所有人一起见证了齐瘦虎和孙姐的幸福时刻。   蒋风兰看的感慨连连,转头瞧着身边明艳动人的女儿,不由心神微动。   自己如花似玉明眸善睐的宝贝女儿,那样的优秀,以后到底什么样的男孩儿才能配得上她呀?   蒋风兰四顾打量,宴会厅里年轻的男孩儿那么多,她看来看去,竟没有发现有哪个男孩子稍稍配得上自己的女儿?   如果非要从矮子里拔高个儿,张维之反而是最优秀的。   蒋风兰摇摇头,这些男孩子她都不满意。或者说,全天下的男儿,她都觉得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女儿。   但是这么一想,蒋风兰又想起在小流云寺里,看到林仙月一脸慈悲的模样,顿时打了一个寒颤。惊醒过来后连连拍了拍胸口,才勉强把脑海里的印象赶走。   配不上就配不上吧,就算公主也得嫁人不是?   反正不能与佛有缘!   林仙月见蒋风兰脸色变白,担忧道:“妈,你哪里不舒服吗?”   蒋风兰摆摆手,勉强笑道:“我是在想,妈妈以后一定要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一个比现在至少宏大一百倍的婚礼。” 第104章   今年的数学竞赛冬令营安排在12月末, 学生们期末考试后第三天。   林仙月顺利的拿到了冬令营的名额,赵老师自然是满意的。既然如此,他也不介意在林仙月没有荒废数学的情况下, 稍稍允许她不务正业的去参加信息学竞赛。   反正他阻止了也没用, 还不如顺势做个通情达理的老师。   好在张维之没有跟着林仙月胡闹, 也跑去再报个什么竞赛。不过并没有什么卵用,张维之没有另外去报名其他竞赛, 完全是因为他没有兴趣, 人家还要咖啡馆做饭呢……   考完了数学联赛, 林仙月的时间终于空闲了一些。   今年的数学竞赛, 她已经是当之无愧的S省第一。即便是冬令营成绩不理想,在国家队的选拔中落选,S省一等奖也是含金量极高,至少可以让她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减免50分。   接下来她准备冲刺信息学竞赛, 下课时间不是在看信息学方面的教材,就是在做信息学方面的试卷。   中午和下午在食堂吃完饭之后, 就和叶礼他们组成一个信息学小组, 互相讨论学习,筹备十月中旬的信息学竞赛初赛。   有聚灵阵和小流云寺信仰之力加持, 林仙月的修炼进度虽然缓慢, 却坚定的在进步,目前成功的晋入炼气期第七层境界,已经可以熟练的掌握御物。   最重要的是,相对于炼气期初期和中期来说, 她的神念有了质的飞跃,精神力暴涨,念头一颗颗如水晶般晶莹剔透。虽然没有凝成实质, 却厚实壮大了十倍不止。   没有足够强大的神念,又如何能够隔空御物,用精神力操作物体呢?   是以修士晋级到炼气后期后,战斗力会有翻天覆地的增长,因为掌握了御物,便等于初步掌控了飞剑和法器。   林仙月前两天已经打电话托付大哥林轩,请他帮忙弄一点纳米材料。   在现代社会,林仙月没有办法去寻找炼器所需要的修真材料,只好退而求其次,用纳米材料来代替。   当然,她需要的纳米材料不是平常的纳米材料,而是用于军工和太空方面高精尖技术材料,对强韧度和锋利程度要求极高。   林轩是金融界的奇才,投资了很多行业,人脉广,有排面,要弄到一点林仙月需要的纳米材料,问题不大。   林仙月本来还在想,如果林轩问她用途,她要想什么借口。结果林轩听完要求之后,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在他看来,一点纳米材料,根本就不算事。   此时正是晚饭时间,叶礼和朱子萱一脸不敢置信的望着林仙月。   虽然两人早已习惯了林仙月如开挂般的学习能力,但是……   “姐,你告诉我,你真的是一个月前才开始学习信息学知识的吗?确定不是一两年?”   叶礼看着林仙月,用不死心的语气问道。   林仙月是从他提起信息学竞赛的时候,才开始接触信息学,自学计算机科学知识和程序设计等相关学科,完完全全新手小白一枚。   但叶礼因为全家都是知识分子,从小就被父母有意识的培养,除了英语之外,计算机方面学习起步也很早,从小学就开始。   朱子萱也不差,所以两人才会信心满满的报名信息学竞赛。   前一个月的时候,叶礼和朱子萱还能指导林仙月计算机方面的知识,但是一个月后,林仙月在计算机方面的知识已经不比两人差了。   这也就罢了,谁让林仙月是全校公认的学神呢?   但两个月不到的时间,林仙月已经自己尝试编程一个自动画图工具,而且居然还十分好用,这就有点过分了。   叶礼和朱子萱测试了一下,对此的评价是简单、实用、精准。   毫不夸张的说,林仙月开发的这个软件工具,完全可以用来出售赚钱,而且价格绝对不低。   同样是学霸,差距怎么可以这么大呢?   林仙月笑道:“是不到一个月啊,还挺有趣的。”   朱子萱推了推眼镜,赞同的点点头:“嗯嗯,真的很好玩耶,我刚刚画了一张人物肖像,当当当当……”   说着,献宝似的把平板电脑拿给叶礼看。   叶礼看了一眼,朱子萱用涂鸦般的手法给他画了一张Q版肖像,别说,神形都像极了。   “呵呵。”   叶礼面无表情的干笑了一声,转头对林仙月道:“姐,你报名了吗?下周六就是初赛了。”   “报了,我没忘呢,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初赛?”   叶礼无语的看了她一眼:“放心吧姐,你一定能通过。”   学习帮其他小伙伴们同样无语,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您要是都通不过,咱们干脆集体弃考算了。   不行了,心脏好痛。   有些时候,学神什么的真的让人很绝望。   嗯,而且还很扎心。   ……   毫无疑问,林仙月轻松的通过了信息学初赛,并且再次成功的以最高分夺的了初赛第一名的好成绩。叶礼和朱子萱也不负众望,获得了晋级复赛的资格。   消息传来,C市一中自然又是一番卖力的宣传。   机会难得,堪称百年难得一遇。   好不容易自家学校出了一个学神,何种姿势力压老对手C市七中和华师附中,学校领导层个个扬眉吐气,此时不装一波,更待何时?   为此,校长孟朝秋还专门致电“老朋友”七中校长王汉华和华师附中校长张晓红,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好消息当然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   “哈哈,是老王吧,听说这次信息学竞赛,你们学校有七个学生进了复赛,还真是可喜可贺啊。”   “什么,你说我们一中学生考的也不错?哪里哪里,没有的事,才六个进入了复赛,跟老王你们七中没法比呀,也就是林仙月还行,运气好考了个第一名,不然我都不好意思给你打电话啊,哈哈哈……”   七中校长王汉华心里一万头羊驼呼啸而过,虽然早知道老孟一定会打电话来跟自己嘚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心里依旧憋屈的不行。   每次打电话,老孟这家伙必定会在老王后面加一个“吧”,真是幼稚。   瞧这老家伙小人得志的嘴脸,已经全然忘记了年年被自己吊打的痛苦记忆。   作为好朋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让老孟不要遗忘历史。   “哈哈,老孟啊,你们学校的林仙月确实不错。也不知道你今年在哪里烧的高香,每天出门都在踩狗屎吧?”   王汉华话音一转,啧了一声说:“可惜也就一个林仙月,我就不信你运气那么好,年年都有一个‘林仙月’,哈哈哈。”   孟朝秋附和着笑了笑,谦虚道:“谢谢,都是运气啊,我们学校林仙月数学竞赛和信息学竞赛都是第一名呢,七中有人拿过第一名吗?”   “……”   王汉华狠狠的挂掉了电话,妈蛋!   孟朝秋被挂了电话,却一点都不介意,反而越发得意,转身又给华师附中的张晓红打电话。   可惜张晓红一看是孟朝秋的电话,二话不说就挂了,顺便关了机。   小样,这个时间段打电话过来,用膝盖都能想到老孟会说什么。   孟朝秋:“……”   没事,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他就不信张晓红永远不开机!   林仙月、叶礼、朱子萱等六名同学成绩获得信息学竞赛复赛资格后,学校官网和论坛也标红置顶恭贺。   学生们反应却似乎有些平淡,甚至有些麻木……   “哦,学神又拿第一了呀,不错不错。”   “学神威武,学神霸气。”   “学神威武+1。”   “学神威武+2。”   “……”   “学神威武+10086。”   “林仙月信息学竞赛初赛第一名,这不是很正常吗?学校真是大惊小怪!”   “就是,我学神拿个第一名就跟吃饭喝水一样,需要特意宣传吗?”   “简直少见多怪,没见过世面,学校领导层是乡下来的吧?”   “校长土鳖吧!”   “……”   孟校长:“……”   心好塞!   难道真的是自己少见多怪,林仙月拿第一已经是常识了吗?   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孟校长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无法自拔。   不仅是孟校长,就连学校老师心里也开始疑惑。   咦,奇怪了,怎么感觉林仙月得第一是顺理成章,再自然不过的事呢?   作为话题主人公的林仙月,此时正在房间里修行。   随着她修为境界的提高,稀薄的天地灵气终于无法满足她修炼所需。哪怕她身上戴着聚灵阵符,方圆百里的灵气都集中到她身上,依然是杯水车薪。   没有浓厚的洞天福地,没有灵丹妙药,没有灵石晶核,根本不足以让她继续修行。   林仙月轻叹一声,这一点她从修行之初就已经料到,当初最大的期望无非就是死之前能够筑基成功罢了。   筑基期的寿元无非就比普通人多几十年罢了,所以这一世她才会想着努力赚钱,过普通人的生活,有能力让师傅过的很好。   练气前期和中期修行速度快,一是因为她再次重修驾轻就熟,二是因为她保留了上一世的神念。如果不是因为天地灵气稀薄,她修炼晋级的速度还会更快。   但练气后期境界,需求的灵力翻了数十倍,前世修炼的经验和神念对她的帮助微乎其微。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灵气支撑,一切修炼都是井中月水中花。   林仙月心念一动,身上浮现出一层朦胧的金色光芒。   信仰之力! 第105章   信仰之力。   在修真界是佛修和一些邪派教众的专属, 他们的功法几乎都需要依靠信仰之力,对天地灵气反而不是很在意。   其他派系的修士虽然也会一些运用信仰之力的法门,比如凝聚功德, 用以消减灾难。或是用来炼制一些法宝, 但几乎不会在自己的修炼中运用信仰之力。   原因很简单, 修士体内的灵力讲究纯粹,混乱驳杂的灵力不仅利用率低, 而且运转晦涩, 更是在破境晋级时难上加难。   最重要的是, 其他派系的修士修炼法与佛修完全不同, 讲究的是逆天而行,连一丝因果都不愿牵扯。若是混杂信仰之力,境界低还好,境界高直接就走火入魔。   此乃修真界最大的禁忌。   然而对林仙月来说, 这些根本就不算事。   灵力不够纯粹?   连天地灵气都稀薄的几近于无,连筑基都遥遥无期, 还谈什么灵力不够纯粹?   米饭不够吃, 还不准别人用玉米粉煮汤喝吗?   境界高了会直接走火入魔?   那就更不用担心了,林仙月可以百分百保证自己绝对没有这样的后顾之忧。   不出意外的话,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修炼到金丹境以上, 有什么资格走火入魔?   林仙月仔细感受冥冥中传来的信仰之力,目光透过墙壁,看向小流云寺的方向。   她心神一凝,意识中顿时浮现出十几个小小的金色与黑色交杂的光点, 这些光点是当初她留在小流云寺的婴灵。   她离开小流云寺来C市上学的时候,这些婴灵还一身怨气戾气缠身,想不到才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 婴灵们竟然已经被净化了大半怨气。   林仙月稍稍思索一下,猜到了原因。   一是静娴师太日夜诵经念佛,诚心祷告,不断以佛经洗刷婴灵们身上的怨气。   二是因为小流云寺中,几座大殿里的佛像信仰之力一日比一日浓厚,温养了这些寄宿在观音净瓶中的怨灵。   林仙月通过这些怨灵,感受到观音像上浓厚的如同金光般的信仰之力,不觉有些吃惊。   信仰之力凝聚的速度太快,超出了她的预料。   即便是在修真界,小流云寺目前的状况,也能称之为名寺了。   林仙月思索了好一会儿,才大概弄清楚原因。   与修真界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不同,现实世界这个国度却绝大部分人是唯物主义世界观。   修真界佛寺众多,信仰更多,即便信众再虔诚,基数再大。然而僧多粥少,你分一点我分一点,每人分到的并不算多。   现实世界却不同,大部分人的世界观都是唯物主义。   即便那些寺庙道观看上去香火鼎盛,信众云集,但绝大部分人只是求个心安,抱个佛脚,或者是盲从,甚少有人真的将全部信仰寄托在神佛上面。   小流云寺年前灵验之名初显,吸引了十里八乡的信徒前往。   寺中佛像凭借着林仙月留置的聚灵符,开始借助天地灵气凝聚出信仰之力。有了信仰之力加持,使得小流云寺越发灵验,吸引越来越多的信众,从而又使得信仰之力凝聚越来越快,越来越浓。   若只是如此,小流云寺的信仰之力要凝聚到此刻浓厚的程度,恐怕最少也需要十年之久。   但林仙月因为替贝熙蕾抓小鬼的缘故,又吸引了大批娱乐圈的明星前来寻求帮助。   林仙月来者不拒,并没有收报酬,而是让明星们捐钱的方式替南山村修桥铺路,把孤云峰的山路拓宽拓整,给南山村民们购买出行的电瓶车摩托车等等……   这些明星们人人自带流量,他们的行为顿时让小流云寺曝光在所有人的面前,加上政府部门的配合宣传,导致小流云寺一夜之间便成为全国最有名的打卡之地。   种种缘故,才导致小流云寺短短两个月多的时间里,凝聚出大量的信仰之力。   想到此处,林仙月微微一笑,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既然如此,她当然不会客气。   当下沉寂心田,闭目打坐,运转明玉心经,从冥冥中导入信仰之力替代天地灵气,源源不断的冲击炼气期七层的桎梏。   蒋风兰端着一杯牛奶轻手轻脚的推开了林仙月的房门,便见到林仙月在床上打坐的一幕。   窗帘未拉,有朦胧的月光透过玻璃洒落在床上,给屋中的少女披上一层柔软的轻纱。   林仙月脸上有着圣洁的光辉,柔和的五官在月色下显得十分慈悲,让人心灵为之一静,整个人仿佛立刻变得无欲无求。此时此刻,万籁俱静,空气中隐约有淡淡的花香。   这般宁静祥和的画面,面对着如观音般慈悲端庄的女儿,蒋风兰却欲哭无泪。   又来了又来了,这该死的无欲无求,这该死的与佛有缘。   她那么漂亮仙气的女儿,那么聪明坚强惹人怜爱的女儿,为什么会给人无欲无求的感觉?   蒋风兰脑海中再次闪过静娴师太那张慈祥和蔼的脸,耳边似乎又响起静娴师太那句“仙月与佛有缘”。   有缘?   有缘个鸟!!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宝贝女儿你就算要飞升,能不能成仙?   不要成佛行不行?   蒋风兰看向林仙月的神色无比复杂,眼神却越来越坚定。   说她自私也好,说她霸道也罢,她就是不要自己的女儿像静娴师太一样青灯古佛一辈子!   她的女儿,应该有一个幸福平凡的人生。   像普通女孩儿一样,小时候被父母宠爱,少年时为学业奋斗,成年后因恋爱而甜蜜心酸,结婚后为柴米油盐和子女烦恼,到老了就含饴弄孙……   而在女儿这一生中,蒋风兰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在她身边。   蒋风兰站了好一会儿,才悄悄的退出了林仙月的房间,默默的关上了房门。   张婶看到她神色不对,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牛奶,低声问道:“怎么了?仙月睡了吗?”   蒋风兰欲言又止,摇摇头回了房间。   小流云寺庞大无匹的信仰之力被抽的只剩下薄薄一缕后,林仙月才从入定中醒来。   窗外天光微亮,已是早上六点多了。   林仙月缓缓的吐出一口长气,身上一瞬间绽放出淡淡金光,如初生的朝阳,很快又瞬间消散。   她默默内视,片刻后脸上涌起一抹笑意。   借助庞大的信仰之力,她一夜之间突破了炼气期七层的桎梏,正式晋级为炼气期八层境界。   “果然,佛修百年金丹不难,信仰之力的确比天地灵气更好用。”   林仙月微微一笑,随手捏了一个净身咒,抹除了身上因为修为晋级排出的污秽。 第106章   对于信仰之力的效果, 林仙月也有些惊讶。   效果出乎意料的好,但同时也让人心惊胆战。   难怪当初师门有一句话,敬佛宗而远之。   道法修行虽慢, 却一步一个脚印, 踏踏实实, 修的是自己的本事。   佛法修行极快,却是借力, 借助的是信仰之力。一旦自己的信仰不够虔诚, 或者信徒产生了动摇, 苦修百年的功力往往一夜散尽, 并且走火入魔而死。   林仙月以前只听师门长辈们警告过,不过从来没有接触过佛宗心法,自然也对信仰之力不甚在意。   直到此刻真正修行信仰之力后,她不由产生了一丝后怕。   原因很简单, 所有修行佛法的修士,最后要么成为了高僧, 要么就成了佛陀。   而无论是高僧还是佛陀, 都代表了一件事,那就是同化。   同化成了一个模样, 同化成了一种人。   或者说, 终究会变成一个存在的□□!   这让林仙月内心莫名忐忑。   别说蒋风兰觉得她神越来越像菩萨,即便是她自己,也感觉到自己的情绪思想在潜移默化的转变。   林仙月沉凝片刻,轻叹一声。   信仰之力呀!   过了一会儿, 林仙月笑了笑,觉得自己太过杞人忧天了。   无论佛门修炼方法有什么问题,无论信仰之力是不是那位远古时代神佛布置的陷阱, 与她都没有关系。   至少,目前看来没有关系。   因为她身处的世界,底层规则和逻辑是物质,而不是修真界。   就算她什么事都不做,拼了命的修炼,碍于现实,这辈子都不可能修炼到金丹境。   所以无论佛宗修炼法和信仰之力有什么陷阱布置,都远远达不到需要她担心的地步。   就好比绝大多数人努力的程度,还远远达不到和人比拼天赋的地步。   林仙月想到自己目前沦落在现实世界,不得不修炼信仰之力的处境,不由想起一个笑话。   只要我把自己变成一个废物,就没有人能够利用我了。   啊,这就是废材的骄傲吗?   林仙月收拾好情绪,去厕所洗了个澡,神清气爽的吃过早饭,在蒋风兰略有些担忧的眼神中去了学校。   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是在明年七月份,CMO冬令营又是在今年12月开始,林仙月突然发现自己闲下来。   没办法,她已经把高二高三的课程都已经学完,对她来说,让学生们无比痛苦的知识过于简单了。   除了定期接受找老师CMO竞赛培训之外,林仙月开始自学其他语言。包括但不限于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等等。   除此之外,她开始自学高等数学、经济学、法律等等科目。   不过林仙月最让老师们喜欢的一点是,尽管她每次考试,每一科都是全年级第一,但她在上课时都认认真真的听课,绝对不会做与该堂课程无关的事。   成绩好,长得漂亮,懂事又大方,这样的学生,有哪个老师会不喜欢呢?   有时候老师们谈起林仙月,都不由暗自感叹。   谁能相信,他们口中的校花学神,在一年多以前,还是那个自卑内向而且成绩永远倒数第三的学生呢?   林仙月享受着平静的学生生活,对她来说,现在的时光无比满足。   没有修真界的胆战心惊,时时刻刻想着修炼强大自己。   没有穿越前以及穿越后的自卑怯懦惶恐不安,身边有疼爱自己的亲人,远方有关爱自己的师傅。   这样的时光,她以前只在梦中出现过。如今美梦成真,林仙月分外珍惜。   不知不觉又到了期末考试,曾经的学霸白霖鼓足了劲,这一学期的苦读,堪称是他人生最辛苦的战役。   白霖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剩下的时间全部在上课看书学习做题。   原本就是真学霸的他,再加上比以前刻苦了一倍不止,连白霖都觉得考不到年级第一,都对不起自己这一学期掉落的大把头发。   说起头发,白霖忍不住伸手在头上挠了挠,尽量把中间比较长的头发盖在日益后退的发际线上。   然而拆了东墙补西墙,他又发现盖住了前面后退的发际线,却又暴露出中间的地中海。   可怜那几撮较长的头发,顾此失彼,十分疲惫。   然而相对于梦想,现实总是残忍而又骨感,这一期无论大考还是小考,他都没考过林仙。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考不过林仙月也就罢了,他居然连张维之也没考过,每次都只是年级第三。   在他看来,林仙月和张维之都不过专注。   为了考年级第一证明自己,白霖连各个竞赛都没有报考。   而林仙月报了CMO后,又报了IMO,分心太多。张维之更是上课后就回他舅舅的咖啡馆帮忙,整个人完全不务正业。   自己那么努力,怎么就考不过这两个曾经的永倒三人组呢?   想到这里,白霖忍不住困惑的抓了一下头发。   紧接着,他想起了什么,脸色大变的看向自己的手,果然看到了好几根没有光泽的头发。   看着手里的头发,白霖莫名悲伤,宛如在哀悼死去的挚友。   然而挚友终归会逝去,为了年级第一名,为了重回学霸宝座,为了证明自己,白霖觉得逝去再多的挚友也值得的。   吾之挚友啊,吾必将证明,你们的牺牲都是值得的。   白霖整理好考试用具,站起身前往考场。   这一刻,曾经的挚友汤一搏看着白霖的背影,莫名的竟感觉到一丝悲壮。   两天后,紧张的期末考试迎来了最后的铃声。   学生们如同出笼的神兽,兴高采烈的冲出了考场。三五成群勾肩搭背的谈笑着,或者探讨答案,或者说着寒假怎么度过。   对于学生来说,放假永远是最开心的事。当然,开学同样是。   然而高二年纪的学生们高兴的太早了,考完试回到各自的班级,本来以为开一节班会就可以放假回家了,但班主任们一句话,就让所有学生如遭雷劈。   “都高二了,明年就是高三,距离高考的日子屈指可数,所以学校决定高二和高三年级全体寒假补课。”   飞行班的学生还好,最多就是面露失望之色。   平行班和特长班的学生顿时沸腾起来,一个个嚷嚷着罢课。   “不想补课?可以啊,没问题,学校是自愿补课,不强求。”   听到这话,学生顿时露出喜色。   没等他们兴奋出声,班主任一句话又让他们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不想补课的同学,只要你们父母给我们老师打个电话,说你们不用补课,那就不用来补课。”班主任笑眯眯的补刀了一句。 第107章   让父母给老师打电话, 告诉老师自家的崽儿不需要补课?   人言否?   各班的学生们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讲台上“宽宏大量、一向自愿”的老师。   嗯,这很民主, 也很老师!   算你狠!   抛开那些特例, 学生和老师的关系, 好比老鼠和猫儿,哪里斗得过?   学生们满脸沮丧, 默默无语的表示自愿参加补课。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教学多年的老师深谙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套路, 慢悠悠的又说道:“不过期末考试后, 有三天的假期,大家可以放松一下。”   柳暗花明又一村,学生们顿时又兴奋起来,一个个眼睛发亮。   看到气氛活跃起来, 不再先前那边死气沉沉,老师们微微一笑, 再次开口:“当然, 在玩耍之余,把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做完, 放假回来后要交的。”   “啊!”   “就放三天, 还有假期左右?”   同学们再次惊了,心态都快崩了。   丧心病狂至此,还有天理吗?   高三年级只剩下最后一期,对于假期补课没有什么抵触情绪, 因为他们早就淹没在繁忙的课业中,以及对高考的惶恐又期待的心情,已经麻木了。   林仙月回到家, 晚上就在书房里把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完了。   毕竟只有三天假期,加上学生们也辛苦了一学期,老师们到底没有布置多少作业。   完成了作业,林仙月倒也没有继续关在家里读书学习,而是利用三天假期陪着蒋风兰逛遍了C市的大街小巷,以及附近的旅游景点。   蒋风兰先是受宠若惊,后来更是感动的时时拭泪。   十多年了,她最羡慕同龄人有亲闺女陪着逛街旅游,没想到她蒋风兰也有这么一天。   真是,真是太好了。   林仙月开始还是有些不习惯,毕竟两世为人,她还是第一次像一个普通女儿一样陪妈妈逛街。   恍然之间,她有时候会感觉是一场美梦,一切都只是她的空想。   想到这里,林仙月越发珍惜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光,无论蒋风兰要去哪里,要做什么,都顺着她。   就连蒋风兰在游乐场外看到卖棉花糖和糖葫芦的小店,跑过去给林仙月也买了一个粉红色的小熊棉花糖,林仙月也默默的接过来吃了起来。   母女两人都在极力的想要找回曾经失去的时光,那是属于每对母女之间最珍贵最温馨的日子。   这对母女曾经失去了,如今拼命的找补回来。   三天假期过后,“神兽”们纷纷归笼,安静了三天的一中校园再次喧哗起来。   林仙月和范秋云结伴回到学校,在教学楼才分开各自回教室。   尽管刚刚回校,然而作为实验班的高二一班依然十分安静,没有任何人吵闹,只有间或响起的翻书声和中性笔在卷纸上书写的哗哗声。   与隔壁平行班和特长班简直是两种画风。   张维之比林仙月还先到,正趴在桌子上补觉。   林仙月在他身旁刚坐下,他就醒过来了。   “早啊,张维之。”   林仙月招呼道。   张维之点点头,眼角瞄到她正伸向课桌拿抹布的说,状似不经意的说道:“刚才我擦桌子的时候,顺便把你的桌子椅子都擦了。”   林仙月眼睛微弯,眼里盈出笑意:“谢谢。”   伸向抹布的手收了回来,又把书包里的作业拿了出来。   张维之脸上快速的闪过一抹笑容,随即敛去,淡淡的说道:“谢什么,只是顺手罢了。”   林仙月知道他2性格别扭,也不在意,温和的说道:“那也要谢。”   张维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发现似乎没什么好说的。   但到底有些不甘心。   这一学期,张维之与林仙月同桌,距离比高一时还更近。   然而,张维之却感觉,他和林仙月的距离却更远了。   两人之间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两人渐渐隔开。   每天一毫米的增长,每天一毫米的隔开,毫无间断。   明明两个人的相处模式与高一时相差无几,明明两个人依然可以说说笑笑,但感觉就是不一样。   不一样!   到底这层屏障是怎么出现的呢?   是因为在京时,他那群发小和袁茜翎?   不对,张维之了解林仙月的性格,绝对不会把他们放在心上。   是因为他妈妈齐雅当面羞辱林仙月,然后又被林仙月的亲生母亲蒋风兰当众打脸?   也不对,这件事最多让蒋风兰不待见他和他妈妈,但林仙月肯定不会因此迁怒到他身上。   没有原因,张维之就是知道林仙月是这样大气骄傲,又聪明明理的女子。   曾经懦弱,曾经自卑,却更坚强,却更自信的女子。   张维之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到底是为什么呢?   直到这三天假期,咖啡馆收工之后,小舅炒了几个菜,邀张维之一块喝酒。   张维之喝了很多,也不知道给小舅说了什么,他已经记不清了。   唯一记得的是小舅给他说的一句话:“小维子呀,你和那女孩儿的牵绊断了呀!”   局外人的一句话,惊醒梦中人。   张维之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正是如此。   他和林仙月渐行渐远,不就是两人之间的牵绊没有了吗?   那个寒假发生了太多事情,他做梦也没有想过他去非洲找舅舅,回来后一切都变了。   林仙月不是私生女,她找到了爱她如命的亲生父母,是富贵权势家的千金。   她也不再是他店里的打工妹,不再是需要他默默庇护的女孩儿。   他不能在若无其事的关照她,不能在以工作之名送她手机和衣服,或者多给她工资。   不再一起同店工作,不再一起同桌吃饭,不再一起看书学习,更不再一起分享着彼此的心事,分享着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   张维之住在店里,偶尔半夜醒来,仍然恍惚的觉得林仙月睡在里面休息室,而他就守在她的房间外面。   然而那间休息室空空如也,被子只残留些许林仙月身上的淡淡香味。   随着时日,那连一丝香味都以消失不见。   原来,他和那个女孩儿之间的牵绊断了呀,再也找不到将牵绊连接起来的理由。   可是……   张维之每每想到这点,心里便如猫爪鼠挠。   他不甘心,他不想断。   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执着。   执着一个人,执着一件事。   无论结果是什么样,至少,他不能先斩断牵绊! 第108章   张维之看着身旁女孩儿清丽无双的侧颜, 终于还是没话找话,又像是漫不经心般问道:“寒假有什么打算?”   林仙月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补课要两周,冬令营的集结时间也确定了, 刚好是补课结束后两天。   张维之自己也要参加冬令营, 难道还不知道吗?   “补课后参加冬令营呀, 你不是也要参加吗?”   “咳。”   张维之咳嗽了一声,觉得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   不过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找到了话题。   “我是说, 冬令营过后呢?”   冬令营时间不算长, 一般是五天, 由全国各省重点中学轮流举办。   这次举办冬令营的地主是杭城国际中学,在全国所有中学中排名前十。   张维之只是随口一问,但这个问题还真有点难到林仙月了。   寒假总共只有一个多月,补课需要两周, 参加冬令营来回最少就是一周。   真正属于寒假的时间,已经不到两周了。   小流云寺她是一定要去的, 师傅是一定要陪伴的, 只是……   林仙月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无人过问的孩子,她现在有疼爱自己的家人, 她的家在京城。   自从和父母家人相认以来, 父母和两个哥哥给她的关怀和疼爱是她两世都没有感受到的,也从来不曾奢望过。如今她享受着这样的疼爱,同时也意味着她需要给亲人同样的感情。   所以,于情于理, 春节她都应该在京城家里过,陪着父母哥哥辞旧迎新,这是一家团圆的日子, 是一年终最重要的日子。   可是,师傅也是林仙月最重要的人,她也想在最重要的日子里,陪在师傅身边。   张维之见林仙月没有说话,本就有些不自在,此时更是神色讪讪。   “如果不方便的话,可以不用说。”   他转过头,声音有些低,有些委屈。   林仙月听出来了,扭头看了他一眼,小声道:“没什么不好说的,我只是有些、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分配时间。”   张维之听到她闷闷的声音,看她神情有些烦恼,有些茫然,不由一愣。   他本是极为聪明的人,稍微想了想,便大致明白林仙月烦恼的原因。   张维之自嘲的笑了笑,说道:“你的情况倒是和我差不多,只不过我们刚好相反。”   林仙月闻言不解,抬头看了他一眼。   “都是因为过年不知道该去哪里,你是在烦恼该陪亲人还是该陪师傅,我也是不知道该去我爸家还是我妈家。不同的是,我两边都不想去,你两边都想去。”   林仙月沉默,颇有些无语的看着张维之。   张维之见状,反倒笑了,表情混不吝,似乎毫不在乎。   林仙月无语,反问道:“那你假期有什么打算?”   “我?”   张维之愣了愣,他根本没有想过假期的问题。   说起来,就是因为以前假期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去哪里,他才会跑去小舅开的咖啡馆。   小时候是在咖啡馆玩,长大了便在咖啡馆帮忙,小舅不在的时候,他就变成了守着咖啡馆的老板。   除非是他妈妈硬把他接去京城过年,除此之外,他年年都是如此,无论暑假还是寒假。   除了去年,外国拜托他去了一趟非洲,把小舅找回来。   今年呢?   想到过年林仙月不会在C市,张维之突然觉得寒假待在C市也没什么意思。   看着林仙月望着他的那双翦水秋瞳,清澈如山间小溪,张维之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不管你过年留在那边,你一定会去看你师傅,对吗?”   林仙月点点头,这是必然的。   “我寒假正好想出去到处逛逛,不如也去你师傅那边看看?你不是说小流云寺很灵验吗,正好我也去拜拜佛。”   林仙月有些惊讶,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他,长而密的睫毛仿佛两把黑色的小刷子,一下一下的刷在张维之心上。   张维之避开她的视线,装作低头看书,声音极力的保持镇定,像是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反正我就想随便走走,到处看看,没什么目的地,去哪里都是一样。”   林仙月笑了起来:“好啊,冬令营过后,我们正好可以同路。”   张维之闻言,心中大喜,却极力的保持面无表情,淡定的点头:“好啊,反正顺路。”   说完,耳边便听到林仙月轻轻的笑声,如一阵微风,拂过他的耳膜。   张维之感觉脸上滚烫,连忙把头低下几分,几乎埋进了书里。   他有些不满,有些认真的说道:“早读呢,严肃点,看书。”   林仙月点点头,停住笑,拿出一本厚厚的牛津字典翻开,默背上面的单词。   她倒是很快就进入了状态,提议看书的张维之却迟迟压不下雀跃的心,恨不得明天就启程出发去小流云寺。   早读结束,课间休息的时候,班上已经有同学们在小声的讨论,学校布告栏什么时候张贴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表。   三天的假期,足够老师们修改完期末试卷,而且依照老师们历来的习惯,肯定是以最快的速度将期末成绩公布。   原因大家都清楚,就是用实实在在的成绩来激励和提醒学生。   可以说这是老师们百试不爽的手段了,效果显著。   只要是学生,就没有对成绩不在意的。   即便是学习极度糟糕,排名总是垫底的学生,也会希望自己不要是最后一名。   作为年级里的实验班飞行班,高二一班的学生自然更在乎考试成绩。   人人都是学霸,个个都是人才,自然更想要分出一个胜负。至少要知道自己和别人的差距在哪里,然后拼命赶上。   没有这种好胜心,不可能成为佼佼者。   只是……   班上的同学们不由朝教室最后面的角落里看了一眼,都有些泄气,心里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教室角落的位置是林仙月和张维之,两人低头看书背单词,没发现其他人看过来的视线。 第 三 节 课后,教室外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张贴栏出成绩排名了,快去看啊。”   顿时,班里好些同学也跟着出去看成绩了。   林仙月突然感受到一股灼热的视线,抬头望去,却发现是坐在第三排的白霖。   白霖此时一瞬不瞬的看着林仙月,圆睁的双眼中燃烧着熊熊战意。   “呃……”   林仙月分外无语,也不知道这位白霖同学为何总对她充满敌意。   张维之抬头看了白霖一眼,“啧”了一声,摇摇头接着看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很佩服白霖屡败屡战越挫越勇的心态。   白霖朝林仙月点点头,确认林仙月收到了自己的“战书”,便转身大踏步出了教室。 第109章   林仙月只觉莫名其妙, 完全不知道白霖这是在弄啥。   幸好白霖不知道林仙月的心理想法,否则他的“挚友”又会逝去许多。   再没有什么比你雄心勃勃的向一个人宣战,结果对方却以为你在唱二人转更受打击了。   汤一搏看见林仙月发愣, 笑着解释道:“白霖觉得自己这次考试状态很好, 有希望超过你。”   林仙月恍然, “哦”了一声。   旁边的几个同学闻言,不由笑了起来。   学习委员陈灿打趣道:“那估计白霖妹妹又要失望了, 不过白霖妹妹勇气可嘉, 屡败屡战啊。”   另一个男同学也凑趣般说道:“那是, 我都快被白霖妹妹感动了。”   其他人纷纷笑着说了几句, 倒也没像其他班的同学那样兴冲冲的跑去看成绩单。   毕竟是实验班飞行班的学霸,逼格还是要有的,更重要的是自信。   和那些普通班特长班的同学一起挤在张贴栏下看排名,怎么都觉得有些掉价。   反正也就是刚出来的时候看的人多, 中午再去看的时候就没什么人了。   这叫什么?   这就叫镇定、自信、有实力。   当然,很多时候他们不需要亲自去看, 因为一定有人会把成绩排名表拍照上传学校论坛, 到时候点开看就行了。   白霖虽然亲自到学校张贴栏看成绩,但依然保持着一丝学霸的矜持和骄傲。   他用鄙夷的眼神瞄了一眼张贴栏下拥挤着看成绩的同学们, 然后不紧不慢的先去上了一个厕所, 随后才像是顺便去张贴栏看成绩似的走了过去。   作为前学霸,以及披着“白霖妹妹”马甲的校园神奇人物,白霖的知名度在全校乃至全市中学都是名列前茅。   其他班的同学看到白霖,顿时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 有些特长班的学生更是当面喊着“白霖妹妹”之类的称呼,毫不在意白霖的黑脸。   白霖看了看特长班学生五大三粗的身材,再低头瞅了瞅自己的小胳膊小腿, 深吸一口气,忍了。   正在他准备挤进去看成绩时,已经有热心人朝他说道:“白霖妹妹,考的不错,年级排名第四。”   白霖一听,顿时热血上脑,哪里还顾得了矜持不矜持,几下挤进去,抬头往张贴栏上高二年级榜单上看去。   第一名:林仙月。   第二名:张维之。   第三名:陈灿。   第四名:白霖。   其他的不用看了,白霖脸白如纸,不敢置信的盯着第二名和第三名的位置。   虽然说他想要在学习上打败林仙月证明自己,但经过这一学期大大小小的考试,他早就明白这是一个不容易完成的任务。   输给林仙月已经习以为常,即便这次输了,他虽然遗憾,但也不会太过意外。   张维之……   好吧,这一学期他和张维之一直在竞争第二名,彼此都有输赢,这次输了也在可承受范围。   真正让他意外的是他居然不是第三名,竟然被陈灿超过了。   这特么是怎么回事?   白霖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打击,用科幻界的术语来说,就是遭受到了降维打击。   虽然高二一班人人都是学霸,然而学霸和学霸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白霖以前是目中无人,林仙月和张维之横空出世之后,他眼里才开始容下了两个人,并一直以压下两人为目标。   其他人在他眼里,依然只是背景板。   可他已经如此努力,如此奋不“发”了,没超过林仙月和张维之也就罢了,为什么反倒被从来没看在眼里的陈灿超过了?   这一刻,白霖陡然产生了一丝沮丧的情绪。   被林仙月夺走年级学霸宝座,后来被张维之后来居上,他都没有产生过任何沮丧和泄气。   然而被一直熟悉的同班同学突如其来的超过,白霖却懵了。   周围的人声似乎很吵杂,眼前的人影朦朦胧胧,白霖感觉自己像被孤立在一个荒岛,看着自己离人群越来越远。   也不知过了多久,白霖才恍惚中醒过神来,身边已经看不到一个人影,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杵在张贴栏下。   原来在他发愣的时间,已经上课了。   “呵呵,只是这样而已。”   白霖低声嘟囔了一句,拍了拍身上的校服,大步朝教室走去。   化学老师正在讲台上说的唾沫横飞,白霖喊了一声报告,顿时打断了他的教学。   他有些恼火的扭头朝门口一看,见是白霖,虽然脸上不好看,到底还是没有说多什么,说了一句“进来”,便继续开始讲课。   白霖神色正常的走进教室坐下,完全无视了同学们投向他的视探究线。   其实他在张贴栏下发呆,直到上课铃声也没清醒的事情,班上同学都知道了。   因为早有人将视频上传到学校论坛,所以大家都知道白霖又一次遭受了巨大的打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白霖妹妹已经成了大家繁重枯燥的学业生活解压剂。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放松心情的笑话。   然而白霖没事人似的表现,却让等着看戏的同学们十分惊讶,也就没有丝毫看笑话的快感。   张维之也忍不住朝白霖看了一眼,眼神闪过一丝佩服。   “心理素质的确不错。”   他低声说了一句。   林仙月一边做笔记,一边回道:“没有坚韧的心理素质,是不可能成为佼佼者的,无论哪个行业。”   张维之点点头,表示同意。   偶尔想想,连他都有些佩服白霖。   白霖妹妹团的马甲被爆也可以当做都是误会,被同学们有意无意的疏远排挤也不当回事,屡次向林仙月挑战,被无视被打败也可以再次重来……   换成他,他都做不到。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不可能做出白霖那些事情来。   很快,两周的补课时间结束,高二高三的学生们收拾好东西,整理好宿舍,兴奋的背着背包冲出了学校。   林仙月和张维之则在第二天,由赵老师带队,前往七中集合。   这次S省有六人参加CMO冬令营,其中C市七中两人,一中两名,华师附中一名。   还有一名同学,是来自一个没什么名气的中学,可以说是本届数学竞赛S省的一匹黑马。   七中两名同学分别叫周扬和李青青,周扬长的十分高大,神色和气,是六人中唯一一个高三学生。   李青青是一个白皙漂亮的女孩儿,身材有些瘦小,裹着一件毛绒绒的羽绒服,乍一看像是一个初中生。   华师附中的学生名叫刘畅,头发有些长,话也不多,手里随时拿着一本英语原文书在看。   五名学生包括三名带队老师都站在操场边的校车旁,等着那名育德中学的黑马前来集合。   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半小时,赵老师打了几次电话催促,其他两位老师脸色都有些不好看。   “他们在搞什么呢?怎么现在还没到,误了机怎么办?”   七中的带队老师钱悦很不悦的说道,他性子本来就急,此时对还没有见面的黑马同学非常不满。   本来嘛,每年他们七中几乎都是三个学生入选CMO冬令营,再加上一两个华师附中的学生,作为七中的带队老师,他也与有荣焉。   但今年不一样一中爆了冷门,林仙月和张维之以S省第一和第二的成绩入选CMO冬令营,强势压了七中一头。   作为七中的带队老师,在赵老师面前,难免有些膈应。   现在这个不知道走什么狗屎运,从一个偏远县城普通中学爆出来的黑马,居然还玩起了迟到的把戏,让自己和学生们等了半个小时,钱悦当然不高兴。   要不是根据传统,各省入选CMO冬令营的学生自动组成团队。再加上育德中学的校长亲自打了电话,说他们中学没有带队老师,把学生交给他们三个学校的带队老师照护,钱悦是真的不想等了。   “说是在公交车上,堵车了。”赵老师回道。   “公交车?”   钱悦气不打一处来:“他不知道打车吗?不知道大家都在等他吗?”   赵老师顿了顿,低声道:“那孩子……应该是为了省钱。”   钱悦闻言,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   穷山沟飞出金凤凰,这种概率不是没有,只是很小。小到出现一例,就可以被当成奇迹一般。   师资力量薄弱的县城中学,居然出现了一个超级学霸,在S省的数学竞赛中夺得第六名的成绩,这样的黑马自然会吸引到媒体的眼球。   经过媒体的采访和发布,这名黑马同学的身世自然也被曝光在所有人面前。   贫困山村的少年,家徒四壁的破旧瓦房,靠着半瘫痪的父亲和不识字的母亲种地打零散工,供应他上学读书。   能够在S省数学竞赛中获得第六名,这样的贫家少年,谁能不佩服呢?   又等了大概20分钟,远处一个身影急冲冲的向操场跑来。   其他人猜到这身影应该就是那位黑马同学,不由同时看了过去。   马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三位老师面前,停下来用力的喘着气,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歉:“对、对不起老师,我来、来晚了。”   说完又朝三位老师身后等待的五名同学道歉:“同学们对不起,你们、你们、你们等、久了。”   因为堵车,他又着急,所以干脆下车一路跑过来。这么长的路,饶是他从小干农活,吃苦耐劳惯了,也累得口干舌燥,双脚打颤。 第110章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马超身上, 打量着这位在S省数学竞赛中脱颖而出的黑马。   马超感觉到他们的注视,稍稍挺直了因为大喘气而弯下的腰,努力平定起伏的胸膛, 涨红的脸上努力的露出一个腼腆羞涩的笑容。   赵老师暗暗点了点头, 这少年和他想象中的似乎一样, 又似乎不一样。   黝黑的脸颊上戴着一副老款式的黑框眼镜,又瘦又高, 穿着洗的十分干净的旧校服, 脚下一双半新不旧的运动鞋。   看的出来, 虽然家里穷, 没有很好的物质条件,但他却努力的让自己穿着打扮得体整洁。   更难得的是他并没有贫家少年那种自卑又自傲的心态,没有愤世嫉俗的假清高,也没有觉得自己在城里孩子面前低人一等的懦弱。   很好, 很不错,难怪能在偏远县城中学读书, 却成功的在S省数学竞赛中力压群雄, 跻身第六名。   S省往年参加CMO冬令营的只有五人,只有今年才是六名, 据说就是因为CMO委员会了解了马超的身世, 所以特意批准S省组成六人战队,给这位励志的贫家少年一个机会。   同时,也有鼓励全国贫家少年努力学习,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意思。   赵老师对马超初见观感很不错, 朝他点了点头,又对钱悦说道:“钱老师,人都齐了, 我们出发吧。”   毕竟论及CMO冬令营的带队经验,还是钱悦最丰富。   钱悦“嗯”了一声,招呼大家上了校车。   一路无话,校车开到机场,大家领了登机牌坐上了飞机。   马超座位在窗边,挨着林仙月和张维之。   张维之和林仙月小声的说着话,马超坐在旁边,也不说话,扭头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心事还是在发呆。   他的话很少,有些内向。也可能是因为没有熟人,所以除了在操场上说的那两句话,全程没有再开口。   飞机开始起飞,升空的时候机舱开始剧烈颠簸起来。   马超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雪白,双手紧紧的握住扶手,明显十分害怕。   对于初次乘坐飞机的人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事。   奇怪的是,尽管他如此害怕,却依然看着窗外,像是看着什么心爱的东西,一秒都舍不得错过。“马超同学,不用紧张,等一下就好了。”   林仙月见状安慰道,又从小包里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   马超转过头,很有礼貌的冲林仙月笑了笑,然后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只是他的笑容,和哭差不多。   他伸手接过水,又扭头瞪大眼睛看向窗外,搁在座椅扶手的手掌紧紧的攥起,两条腿都在发抖。   张维之也觉得奇怪,和林仙月对视一眼。   大家第一次见面,也不好太多事,只是在暗中多注意一下马超的状态。   一直到飞机平稳飞行后,马超才渐渐的缓过劲来。   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转过身看向林仙月,扬了扬手中的矿泉水说道:“谢谢。”   “不用。”   林仙月正在和张维之说话,闻言扭过头,然后便看到泪流满面的黑马同学。   呃……   不会吧,吓哭了?   新同学的心理素质,似乎不是很好呀。   马超从林仙月的反应上,大概猜到了原因。连忙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看了一眼,取下眼镜,再次伸手胡乱的擦了起来。   林仙月假装没有发现他的狼狈,以为他恐高,坐在窗边会害怕,又担心他自尊心太强,不接受自己的好意。   想了想说道:“马超同学,我想看看窗外的云层风景,可以和你换一下座位吗?”   谁知马超却满脸抱歉的说道:“对、对不起,你可以和其他人换吗?”   说着,低头看到自己手里的矿泉水瓶,越发觉得不好意思,又把矿泉水递给林仙月:“这个,还给你。”   嗯?   被拒绝了?   林仙月有些意外,倒不是她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没有人会拒绝自己。   再说,她只是以为马超恐高,做窗边会害怕,所以想和他换个位置。既然马超自己不愿意,她就不需要多事了。   “不用不用,你喝吧,我就随便问问。”林仙月连忙说道。   张维之知道林仙月的想法,但见她一片好心却被人拒绝,心里也有些不快。   “马超同学,我看你好像有些恐高,一直看着窗外,不会难受吗?”   他皱眉问道。   马超等了一会儿,才将头扭过来,惨白的脸上挂着两行眼泪,嘴唇动了动,有些虚弱的说道:“不难受。”林仙月:“……”   张维之:“……”   黑马同学是个什么情况?要不要报告给老师?   马超感觉到两人的怀疑,再次笑道:“我真的没事,我只是……”   他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眼中泪水再次涌了出来,声音底不可闻。   林仙月修为高,耳聪目明,加上离他最近,这才勉强听到他后面半句。   “我只是……只是答应了爸爸,替他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然后回去清清楚楚的告诉他。”   原来如此。   林仙月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马超明明第一次坐飞机恐高,却还是死死的盯着窗外的原因。   仔细想想,其实坐在校车上时,他也一直看着窗外。   下了车之后,在公路上,在机场,他都一直四处在打量。   原来他一直在“看”,用心的“看”,细致的“看”,不错漏一点,然后回去原原本本的告诉他的爸爸。   因为他的爸爸半瘫痪的残疾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那个偏远的小县城。   不,说不定他的爸爸连那个偏远的小县城都没去……   真是个苦孩子,真是个好孩子。   林仙月有些感慨,朝张维之摇摇头,示意不要再打扰这位要替爸爸好好“看看”世界的苦孩子。   马超再一次转过头,眼睛看着窗外,也许是心里的悲伤冲淡了他恐高的情绪,他的身体不再发抖。   他看着窗外,表情严肃,嘴唇轻轻颤动,喃喃自语。   林仙月长长的睫毛颤了颤,没办法,炼气期八层的修为导致她的听力太好了。马超几乎没有发出声音的话语,落在她耳中,仍然清晰可辨。   他说:“爸爸,请您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获得Q大保送资格。好好读书,好好工作,好好照护妈妈,请您在天上保护我。” 第111章   林仙月深深的看了一眼身边的苦孩子, 悄悄给他施了一个静心术,让他因为恐高的心情好受一些。   三个多小时后,飞机在杭城机场降落。   这次组织CMO冬令营的是杭城国际中学, 校方专门派遣了一队迎接老师等在机场外, 随时准备接待各省前来参加CMO冬令营的代表队。   林仙月他们刚出机场, 钱悦当先就朝等在外面的一个中年男人打招呼。   没办法,钱悦好歹是多次带领S省代表队参加CMO冬令营的带队老师, 人面熟, 和各省好多带队老师都认识。   那中年男人见状, 连忙迎了过来。   他先和钱悦寒暄了几句, 又笑着跟赵老师和华师附中的老师打了招呼,再招呼林仙月他们一声,一行人上了等在机场外的校车。   杭城国际中学不愧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重点中学,面积大, 绿化深,古老的教学楼和现代化教学楼并存, 最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浓厚的学术氛围相得益彰。   全国各省的战队、女奥前12名和中国西优胜者战队, 国外代表队,CMO组委会, 各大高校派出的老师, 各省带队老师齐聚在学校大礼堂,一起举办本届冬令营开幕式。   第一天学生们长途跋涉而来,开幕式后并没有安排其他行程,由各省带队老师带学生们去解决吃饭、分配住宿等生活问题。   第二天一大早, 各个带队老师就把学生们叫起来洗漱吃饭,调整状态迎接今天的考试。   钱老师和赵老师也把林仙月等人叫了起来,等他们洗漱好了之后, 又带着他们去操场小跑了两圈,这才去食堂吃饭。   七点四十分,S省战队的六名成员准时进入考场,此时考场已经坐满了所有冬令营的选手。   八点准时开考,老师们连考试规则都没有宣布,直接将试卷下发。   能够参加CMO冬令营的学生,每一个都是数学天才,也必然是学霸中学霸。   难道还需要郑重其事的向他们宣布考试规则?   那CMO冬令营就真成了笑话了。   CMO考试完全模拟IMO进行,一共六道题,分两天考,每天3道题,限四个半小时完成。每题21分,6个题满分为126分。   林仙月拿到试卷,先把三道题都看了一眼。   不愧是号称比IMO考题更难的CMO试题,三道题仅仅是题干和图形,拿给一般的高中生做,恐怕看一眼就直接放弃。   但今天考场里的都是学生中的数学天才,每个人都练习过数不清的CMO试题和IMO试题,拿到试卷之后立刻就开始埋头在草稿纸上写了起来。   对全国高中生来说最难的试卷,在林仙月眼里,其实并不算难,只是步骤更多一些,转换更频繁一些,过程更麻烦一些罢了。   毕竟,她是一名炼气期八层的修士,前世更是一名冲击金丹境界的筑基大修士。   这就好比一名成年大力士,跑去幼儿园和小朋友们比赛掰手腕,忒欺负人了。   三道大题,林仙月只花了两个小时就做完了,而大多数学生正在做第二道题。   林仙月感觉到监考老师在自己身边停了下来,还在看她的试卷。   她抬头冲老师笑了笑,又低头把视线落在试卷上。   两世修行,林仙月的心境坚定沉稳,确定最后一个步骤写完之后,她又回过头,重新把题再做了一遍。   只是这一次,她全部换了一种解题思路和步骤,   做完之后,两遍对比,发现没有任何区别之后,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发现还有一个多小时,林仙月放下试卷,闭着眼睛开始冥想。   监考老师和巡考老师们看似并不在意考场纪律,但其实一直在观察考生的动态。   作为四五百名考生中最漂亮的学生,林仙月本来就备受瞩目。   路过她身边的监考老师在看到她两个小时就完成了试卷的时候,不由停下脚步,站在她身边看她的试卷。   监考老师都是从带队老师中抽出来的,数学水平可想而知。   他看了一会儿,点点头。   虽然在短时间内,他不可能运算和证明出正确答案,不过他却看得出来林仙月的解题思路是正确的。   甚至由他来做,说不定还没有她的解题思路清晰简洁。   这么短的时间做完三道题,而且每道题都是最清晰简洁的思路,这只能证明面前的学生天赋过人,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   真是一个好苗子呀!   监考老师赞叹不已,即便他也曾经教出个许多其他学生眼中的数学天才,即便他多次在CMO冬令营见过全国各地,乃至其他国家的数学神童。   然而和面前这位漂亮的女学生一比,却又显得颇为不如。   并不是说冬令营举办这么多届,没有出现过两个小时完成试卷的学生。事实上这样的天才学生也有不少,甚至更短时间完成的他都见过。   只是解题思路和步骤要么中规中矩,要么异想天开,要么缺少必要的证明。最后结果可能是正确的,但解题过程却不能得满分。   而林仙月不同,她的解题思路能化繁为简,举一反三,最简洁最清晰,却又最明了。   如果说CMO每道题都是一团乱麻,那么林仙月总是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其中的线头,然后一牵而出,将整团乱麻理顺。   当监考老师看到林仙月回过头,用新的思路和步骤重新再做了一遍试题的时候。   监考老师已经不是感叹了,他此刻内心满是震惊!   这就是天赋吗?   这就是天分吗?!   人与人果然是不同的。   这一刻,历来相信勤能补拙、人定胜天的监考老师,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之前他不相信,是因为他没有遇上这样天分的学生而已。   监考老师也不知道怎么离开的,直到遇到另一位监考老师,他才恍惚醒过神来。   “曾老师,你怎么有点心神不宁呀?”   另外监考老师低声调侃道:“莫非曾老师你也会担心,自己那两位得意学生进不了集训队?不至于吧曾老师?”   曾老师摇摇头,没有理会这位监考老师的调侃,轻声道:“我发现一个真正学数学好苗子。” 第112章   曾老师这话一出, 很快就传到冬令营里各位老师和CMO组委会耳中。   冬令营集中的是全国高中生中数学天才,彼此之间差距极小。   虽然考试成绩有高低,但其实很多时候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在里面。   学生们的状态起伏, 试题是否正好撞到对口, 甚至灵光一现等等因素, 都会影响考试成绩的高低。   如果是真正的实力,很难真正确定谁高谁低。   毕竟从古至今, 都是文无第一, 武无第二。   曾老师的话, 意思却是十分明显, 林仙月的实力远远超过了这一届的其他冬令营选手。   作为CMO冬令营老资格的带队老师,曾老师从教近三十年,一名教师应得的荣誉一个不少,放在全国教育界都是鼎鼎有名。   他说出来的话, 分量自然是不一样的。   于是考试结束后,老师们和评委们首先把林仙月的试卷选了出来。   大家围成一圈, 像是研究什么古代资料一般, 将林仙月的试卷从头到尾研究了一遍。   但这么多老师,就算围成一圈, 还有好些老师找不到位置。   于是这些老师把林仙月的草稿纸也翻了出来, 也研究了一番。   虽说是草稿纸,但林仙月的草稿纸和其他学生的画风完全不一样。   字迹工整漂亮,整整齐齐的排文,公式排列清清楚楚, 简直比很多考生在试卷上答的还清晰干净。   其他学生的草稿纸,那就没眼看,估计除了当事人, 谁也不知道他们在草稿纸上写的什么鬼。   评阅试卷的老师们对林仙月的试卷充满期望,而结果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何止是没有失望,简直是惊喜。   这虽然有林仙月的试卷得了满分的原因,但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甚至不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老师们真正惊喜的是,林仙月的解题思路和方法。   怎么说呢,看她的解答和思路,就像看一篇一气呵成的文章。没有任何犹豫和思考,直接提笔落卷,让人阅卷有一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种感觉,就好像老师们批改试卷时,被其他学生的试卷弄的一肚子火气却不得不坚持批改。   突然出现了一张所有试题完全正确的试卷,并且书写工作,字迹漂亮,步骤清晰简洁,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到欣慰和高兴。   这还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通过试卷,能够很清楚的感觉到,这份试卷的作者之所以考100分,是因为试卷的分数只有这么多,并不是说她只能考100分。   是的,这就是林仙月的试卷给阅卷老师的感觉。   也是让阅卷老师们惊喜的地方。   他们从林仙月的试卷中,看到了林仙月无穷的潜力,以及无法从这份试卷中完全发挥出来的实力。   最后,他们得出一个结论。   怎么说呢,感觉这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完全不是一个等级,她的实力已经全方位的超越了其他考生。   阅卷老师们还没有震惊完,看林仙月草稿纸的那群老师也喧哗起来。   两边老师们相互交换试卷和草稿纸之后,各自的一份震惊,就变成了两份震惊。   完全不同的解题思路,完全不同的解题方法,结果和步骤却是完全正确。   这更加充分的说明,这份试卷的考题对林仙月来说,没有丝毫难度。   这是CMO冬令营的试题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比IMO试题难度更高。   然而对林仙月来说,她却可以在考试时间内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和思路解答出来。   这是大事!   曾经在IMO考场上,华国独领风骚,几乎年年冠军都属于华国的考生。   但是随着各国在数学教育上的不断提高,已经对IMO竞赛越来越重视,各国的数学天才层出不穷。   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华国已经很多年没有拿到冠军了。   而林仙月这份试卷,却让冬令营各个老师们再次看到了IMO竞赛夺冠的希望。   “大家冷静一下,先批改其他考试的试卷,或许还有其他像林仙月一样优秀的同学。”   最后,CMO组委会安排的组长开口说道,让老师们先把考生们的试卷批改出来。   毕竟都是经验丰富心理素质强大的老师,大家很快压下兴奋的心情,集中精神开始批改其实考生的试卷。   毕竟这一届冬令营出了一个林仙月,难道不能出第二个林仙月吗?   赵老师在旁边含笑不语,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他早就知道,早就知道。   从他那天晚自习看到林仙月做题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是一个真正的数学苗子。   那时候他就知道,他面前这个女孩儿,有一天一定会光芒耀眼,散发出让所有人都不可逼视的炽烈光芒。   作为一名深爱数学的老师,作为一直指导林仙月的老师。此时此刻,赵老师心里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这是他的学生呀!   他教出来的学生,他最看重的学生,他寄予了无限期望的学生。   而此刻,他付出的所有努力都得到了回报。   林仙月用她无可挑剔的表现和成绩,征服了CMO冬令营的老师们。   老师们用一下午的时间,将所有考生的试卷修改了出来。   经过统计,三道试题全对的学生,包括林仙月在内有七名。   七名学生中,有五个都是很有名气的数学天才。   从初中开始,这五个人就开始参加各类数学竞赛,是这一届CMO冬令营的种子选手。   冬令营的老师们对参赛选手基本都有了解,这五个人是被众人一致预定会参加今年国家集训队的成员。   谁知道却被爆了冷门,被突然冒出来的林仙月完全超过。   是的,完全超过。   虽然同样是满分,但在这群全国精英老师面前,试卷呈现出来的内涵却不只是分数。   三道题,林仙月得了63分,是因为试卷只有63分。   而其他五位同学得了63分,却是他们只能得63分。   老师们一边给考生们打分,一边相互讨论。   “明天还有一场考试,希望这位林仙月同学一如既往的优秀。”   “窥一斑而知全豹,今天的试题已经证明了这位同学的实力,即便她明天没有考好,我也会推荐她进入国家集训队。”   “那也不一定,或许是今天这位林仙月同学状态特别好,试题刚好对口,明天的试题倒是未必。”   “……”   无论老师们对林仙月的看法如何,毫无疑问,林仙月已经成为了本届CMO冬令营最让人期待的考生,受到所有老师们重点关注。 第113章   “咦, 这位叫张维之的满分学生……和林仙月是一个学校的?”   有阅卷老师突然注意到七名满分学生中的最后一位,是一个相对于所有老师来说都陌生的名字。   毕竟能够进入CMO冬令营的学生,几乎都是从初中就开始进行系统的数学竞赛培训, 参加过大大小小的竞赛, 并且取得了相应的成绩。   即便参加数学竞赛少, 那也是各个国家重点中学的数学尖子生,或多或少也有迹可循。   当然, 每年冬令营都有一些学生是平时默默无闻, 但最后却成功的进入冬令营名单中。   然而林仙月和张维之这两个满分试卷的考生, 都是这种情况, 就让人有些惊讶了。   更惊讶的是,两人居然还是一个学校。   其他老师纷纷把视线移向赵老师,他们都知道赵老师是C市一中的带队老师。   这个C市一中对他们来说,学校名字同样比较陌生, 毕竟往年很少有C市一中的学生能够进入冬令营。   同样,赵老师对他们来说, 也是一个生面孔。因此特别引人注目, 毕竟熟人圈子里冒出一个陌生人,大家都会第一时间记住他。   这个C市一中什么情况?   怎么突然冒出两个这般优秀的数学苗子?   赵老师见众人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 饶是他平时成熟稳重, 此刻也忍不住心里一阵一阵的暗爽。   这感觉,怎么就那么让人高兴呢?   不行,淡定,一定要稳重。   “咳。”   赵老师咳嗽了一声, 十分平静的用淡定的声音说道:“哦,他们两个都是我的学生。”   “嘶!”   老师们倒吸一口凉气,不敢置信的看着表面稳固老狗, 内心却早已经嘚瑟不已的赵浩然老师。   毫无疑问,此刻是赵老师从教生涯以来最得意的一刻,没有之一。   也不怪赵老师无法淡定,试想全国这么多数学老师,又有几个能够被这群最有名的金牌教师用震惊的目光围观?   别说是赵浩然了,如果C市一中的校长孟朝秋知道这个消息,恐怕已经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的“老朋友”——C市七中和华师附中的校长了。   “赵老师,你是说林仙月和张维之都是您的学生?”有老师问道。赵浩然心中暗爽,听听,听听,用的是“您”呢!   说话的这位老师,赵浩然认识。   当然是从各个教学视频,教育部下发的教学刊物上刊登的照片上认识的,全国高中生金牌数学讲师。   就是这么一位牛的不行的同行,竟然对他用敬语!   赵浩然暗爽了一下,立刻谦虚的说道:“刘老师,林仙月和张维之的确是我的学生。我在高一时发现两人有那么一点点数学天分,便尝试让他们参加数学联赛。也是他们运气好,一路走进了冬令营。”   高一才发现?   一点点数学天分?   运气好?   呵呵!   听听这是人话吗?   老师们沉默了,纷纷用鄙夷又羡慕的眼神看着“淡定”炫耀的赵浩然。   没看出来呀,这个浓眉大眼的赵浩然,居然也这么不要脸?   但教师这一行就是这样,自身的价值几乎都是靠学生来展现出来。   甭管你多牛,资历多深,发表了多少学术论文或者学历多高,没有拿得出手的学生,底气就不够充足。   相反,哪怕你样样不如别的老师,但你每年教出几个Q大B大的学生出来,站在那里都是最受人尊敬的老师。   赵浩然这个初次带队参加冬令营的老师,一下子就带出两个国家集训队的种子选手,由不得别的老师不羡慕嫉妒恨!   “好啊好啊,赵老师,你教出了两个好学生啊!”   刘老师拍着赵浩然的肩膀,十分欣喜的说道。   作为CMO组委会的一员,刘老师是真心希望国家出现越来越多的数学天才学生,能够在每一届的IMO竞赛上为国家争光添彩。   想要出现更多的数学天才学生,自然离不开培养学生的老师,已经发现学生数学天赋的伯乐。   赵浩然能够一下子带出两名种子选手,这只能说明赵浩然眼光卓越,同时拥有资深的教学能力,才能在短短一年时间培养出两名从前没有接触过数学竞赛的学生出来。   这非常值得鼓励。   “您过奖了!”   赵老师在这位教育界的前辈前面,姿态放的很低。   他心底也有许多感慨,情绪颇有些复杂。   想当初,他还是学生时也参加过CMO,苦于天赋不够,没能进入国家集训队,代表国家与世界各国的天才学生同堂竞赛,为国家争光。   后来他成为一名数学老师之后,又心心念念的想要培养出CMO选手,甚至进入国家集训队,代表国家参加IMO竞赛。   可惜这么多年,却一直没有遇到这样的学生。   直到他代初中部的数学老师时,遇到了张维之。   但张维之后来的表现,让他心灰意冷。   然而柳暗花明,时隔一年后,却让他又遇到了林仙月,再次激起了他曾经的执念。   刘老师继续说道:“没有过奖,我是实话实说,没有你的慧眼,没有你的培养,今天我们就少了两个可能夺冠的种子选手。这样的夸奖,你当之无愧。”   赵浩然摇了摇头,想要说什么,却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说。   其实,与其说是他培养了林仙月和张维之,倒不如说是林仙月和张维之成就了他。   能够作为带队老师参加CMO冬令营,能够让在座的各位金牌教师们刮目相看,他此生的执念已了,竟有种人生圆满的感觉。   学生和老师之间,总是相互成就的。   为了不影响考生们的情绪和心情,尤其是林仙月的状态,老师们并没有把今天的考试成绩私下告诉考生们,甚至都没有跟他们谈论任何相关的话题。   不过第二天考试,林仙月明显感觉到监考老师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的落在自己身上。   不仅如此,巡考组的老师们每次路过窗外或者门口时,目光也会在她身上停留好一会儿。   而监考老师们,还会经常走到她身边,像是很随意的看她做的试卷。   林仙月:“……”   她的六感远比常人明锐,尽管老师们努力做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但又哪里骗得了林仙月?   林仙月不知道老师们今天为什么这么关注她,但好在她心境修为强大,不受外物所扰。也不在意老师们的打量关注,只埋头演算试题。 第114章   今天的三道试题明显比昨天三道试题难度更强了一分, 已经过了两个小时,很多考生还在草稿纸上演算第一道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几个考场的气氛都十分压抑, 安静的落针可闻。   老师们关注着考生们的反应, 见很多考生表现的越来越急躁, 越急躁越解不出来,形成了恶性循环, 不由纷纷摇头。   这次的考题比较往年来说, 的确难度更大。   无论是题型的变化, 涉及到的知识面, 以及复杂的证明解答,都说明了试卷的难度极大。   这是因为华国的代表队,已经连续五年没有在IMO竞赛上取得冠军荣耀了。   作为曾经的老牌冠军队,曾经在IMO竞赛场上独领风骚, 远远超越其他国家代表队的华国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不光荣的事情。   无论是国家教育层面, 还是民众舆论层面, CMO组委会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且这样的压力一年重过一年,除非华国代表队能够再次拿下冠军奖杯, 否则这份压力只会一年一年成倍增长, 永无止境。   在这样的状况下,CMO冬令营的试题也是一年比一年难。   仅仅从试题难度上来说,CMO的试题已经超过了IMO竞赛试题。   CMO组委会就是想以更高的要求来挑选出更加优秀的选手,然后在IMO竞赛场上为国家捧回冠军奖牌。   然而遗憾的是, 尽管千挑万选优中选优,每一个选手都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   但这五年来,可能是因为选手们在国外水土不服, 或者是心理状态不对,更或者是试题刚好偏了,最终都没能拿下冠军奖牌。   自从华国派代表队参加IMO竞赛以来,一共四十届,其中28届都是冠军。   这样的成绩当然荣耀无比,让世界其他国家集体承认华国的学生数学能力最强,数学教育也是最优秀的。   华国代表队虽然不是每届IMO竞赛都能拿下冠军,但中间最长也就隔了两年,而且只有一次。   最常见的是华国代表队连续蝉联IMO竞赛冠军,甚至还逼得IMO组委会曾经专门为华国代表队修改过规则。   否则,便是对其他国家选手的不公平。   如今连续五年没有取得冠军奖杯,不仅国内各界开始质疑国内教育是不是出了问题,就连其他国家都开始认为华国的数学强国称号已经名不副实。   CMO组委会顶着各界压力,卯足了劲要证明自己,重新拿回IMO竞赛冠军。   因此,在试题上当然是越来越难,非要选出最稳妥最优秀的考生不可。   昨天试卷得满分的七个考生,自然是今天老师们重点关注对象。   而林仙月,则是重点中的重点,头号种子选手。   老师们都很担心,生怕昨天七个考生会被今天的试题难住,或者只是因为昨天状态好而已,导致今天的表现平平。   但好在他们的担心并没有成真,他们看好的种子选手表现的都很不错。   尤其是林仙月,似乎根本没有察觉到今天的三道试题比昨天的三道试题更难,依然淡定无比的用两个小时就完成了试卷。   随后,她和昨天一样,在草稿纸上重新将三道试题用不同的方法和思路做了一遍。   神色从容,胸有成竹,没有一丝犹豫和不决。   林仙月这股子自信和轻松,着实是考场上独一无二的风景。   无论多么复杂的数学题,对于林仙月来说,都可以说很简单。   比起前世在修真界日夜钻研的阵法和符箓来说,比起炼丹需要熟练掌握的上万种灵药特性和规律,火候和手法,CMO试题的复杂程度还比不上百分之一。   无论多么复杂的数学题,本身都是有规律和公式作为基础,万变不离其宗。   只要找准了线头,就能很快将一团乱麻理顺。   所以不管CMO试题怎么难,对于林仙月来说,只要没超出她所学的知识,就不可能难倒她。   考试结束后,老师们迫不及待的将考生们的试卷收了起来,想要知道这次CMO试卷有几个是满分。   老师们首选将昨天考满分的七名考生试卷挑选出来,这次CMO考试,满分只可能出现在这七个人之中。   而林仙月作为最被大家看好也是最关心的头号种子选手,自然是第一个被阅卷。   老规矩,老师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围着批改试卷,一部分围着批改草稿纸。   三道试题分别由不同的老师共同批改,效率自然极快,只过了十分钟不到,拿着草稿纸批改的老师们纷纷兴奋的叫了起来。   毕竟草稿纸可以分开,试卷没法分开,阅卷的老师再多,效率也不可能比得过分开批改草稿纸的老师们。   “第一题全对,步骤不缺,答案完美。”   “第二题全对,没有任何扣分项。”   “第三题满分,比标准答案更像标准答案。”   一看草稿组出了结果,外围的老师们纷纷拥上来抢走了他们手里的草稿纸。   草稿组的老师们有些不乐意了,他们还打算彼此交换呢。   可惜僧多粥少,还没反应过来呢,手里的草稿纸就被抢走了。   作为组长的刘老师,和CMO组委会的其他两名组织者没有和去其他老师一样抢着批改林仙月的试卷。   不过三人也没有淡定到先去修改其他考生的试卷,只是一脸期待的坐等结果。   毕竟是这一届的头号种子选手,毕竟寄托着夺回IMO竞赛冠军奖牌的希望,谁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淡定下来。   虽然想要夺回IMO竞赛是以国家战队的形式初赛,战队六名选手都至关重要,任何人都不能掉链子,但每个战队都需要有一个队长,都需要有一个压得住团队的灵魂。   无疑,经过第一场考试的超完美表现,林仙月在众人心目中,已经是预定的国家战队队员。   再加上今天考试时,面对难度大幅度提升的试卷,林仙月稳坐如钟,淡定从容的气度和自信,让她的地位在老师们心中无限拔高。   每逢大事有静气,怎道今人无古风?   每一届CMO冬令营选出来的国家战队成员,都是实力水平绝不输于任何国家选手的数学天才。   或许同一份试卷,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这些战队成员个个都能得满分。   然而在IMO竞赛场上,为什么会出现起伏波动巨大的成绩?那便是心态不稳,那便是面对压力时没有平复情绪的能力。   林仙月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儿,在考场上的从容气度,面对试卷的淡定自信,给了老师们无比深刻的印象。   够实力参加IMO竞赛的学生难找,然而能够无视环境无视压力心态稳定够实力参加IMO竞赛的学生更难找。   每个战队都需要一个队长,都需要定海神针般的队魂。   毫无疑问,林仙月在老师们心中,已经是最好的战队队长,战队灵魂般的选手。   只要她今天这一场比赛,不要掉链子!   结果没有让刘老师和两位CMO冬令营组织者失望,当听到草稿组老师们宣布林仙月满分的时候,三人同时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感觉悬在心上的石头落地,终于踏实了下来。   感觉到对方的动作,三人互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   很快,阅卷组那边也传来了林仙月全对的消息。   当然,这一点并不意外。   草稿纸上的答案都全对,难道试卷上的答案还会错吗?   不过昨天考试那一场,林仙月的试卷和草稿纸用的是不同的解题思路和方法,今天这一场会不会也是如此?   怀着期待的心情,草稿组和阅卷组互换了草稿和试卷。   “哈,真的不一样。”   “不出我所料,完全不同的解题思路,同样正确完美的答案。”   “好,好,好。”   老师们一致夸赞,气氛热烈而兴奋。   以他们的眼光和经验,理论上能够在今年CMO试题拿下满分的考生,明年的IMO竞赛场上绝对也能拿下满分。   如果考生没有拿到满分,只可能是两种原因。   一是考生身体状况不佳。   二是考生心理状态不佳。   而林仙月已经用两场考试的强大心理素质和从容气质证明了自己,她至少绝对不会出现第二种状况。   更何况林仙月两场考试都只用了两个小时就完成了试卷,然后用剩下的时间用另一种思路和方法,在草稿纸上重新做了一遍试题。   这就表明林仙月的实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考生,完全碾压了这份堪称世界上最难的高中生数学试题。   明年的满分,几乎是板上钉钉。   “好了,先把林仙月同学的试卷放下吧,我们先批改其他考生的试卷。”   刘老师拍了拍手,示意大家停止讨论,正色道:“IMO竞赛是团队性的竞赛,我们想要捧回明年的冠军奖牌,光靠林仙月同学一个人不够,还需要同样优秀的其他五位队员。”   老师们闻言,纷纷冷静下来。   的确,IMO竞赛是以国家代表队形式参赛,每个国家一队,一队六名成员。   如果其他队员不过优秀,哪怕林仙月拿到满分,华国一样捧不回失去的荣誉。   前五届IMO竞赛,华国代表队也不是没有满分选手,结果却被其他队员拉了后腿,与冠军无缘。   柳老师拿起一份试卷,说道:“开始阅卷吧。” 第115章   三个小时候, 所有考生的试卷均已批改出来。   统计过后,今天的试卷获得满分者共有三人。比起昨天试卷七人满分,足足少了四人。   这三人分别是林仙月, 张维之和一名叫做周先阳的考生。   比较幸运的是, 这三名考生昨天也是满分。   “还不错, 这次CMO试题,共有三名考生获得满分。这比我们先前预计的一到两人, 结果好了一倍。”   “更难得的是, 这一届的CMO, 出了一个绝对实力远超其他考生的林仙月。她一个人, 足以抵得上一个队。”   一名老师摇头道:“可惜不是这么比的,IMO竞赛到底是团体参赛,个人实力再突出,也不可能一人抵得上一队。”   “赵老师, 恭喜啊,你这两个学生都是满分, 你教出了两个好苗子呀!”   其他数学老师纷纷对赵浩然说道。   这一届CMO冬令营, 赵浩然是绝对的最终赢家。   三名满分金牌考生,其中两名都是他教出来的学生。   谁都知道, 从今天开始, 赵浩然这个名字,从此在教育界将无人不知。   尤其是CMO竞赛上,赵浩然这个名字,金光闪闪。   如果是在昨天以前, 集中在冬令营的全国各个中学最优秀的数学老师中,赵浩然基本就是一个小透明。   但从今天开始,赵浩然在这群老师中间的地位陡然拔高, 至少足以和大部分全国最优秀的金牌数学老师平起平坐。   然而所有人更是知道,这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如果不出意外,林仙月和张维之绝对会入选华国参加明年IMO竞赛的代表队,而且还是非常重要的种子选手。   凭借林仙月和张维之在CMO竞赛上的表现,在场的老师们都相信两人绝对能够在IMO竞赛场上取得满意的成绩,极大的概率又是两个满分。   两人一旦在IMO竞赛上获得满分,帮助国家队重新夺回IMO竞赛冠军金牌,作为两人的老师,赵浩然在华国教育界的地位将会无人能比。   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在场的老师们心里暗叹,纷纷嫉妒赵浩然的狗屎运。   能够站在CMO竞赛场上的老师,个个的履历都含金量十足,个个都是明星教师,最低都是高级教师。   然而赵浩然呢?连个一级教师的职称都不是?   若是论教学水平,在场的每个老师都不会自认比赵浩然差,只会比他好。   然而运气这种东西,完全不讲道理。   林仙月和张维之这么优秀的数学苗子,碰到一个就算是烧高香了,赵浩然居然遇到两个?!   怎能不让人羡慕嫉妒恨?!   作为资历最老名气最大的刘老师,此刻也不禁暗自羡慕赵浩然的运起。   他对身边两名CMO组委会组织者说道:   “这就叫气运啊!华国十几亿人口,各行各业的人才要多少有多少,实力强悍却终生没有出头之日的人才更是数不胜数。虽说我们都是教育工作者,不应该相信子虚乌有的东西,但有些时候,不得不认命呀。”   “刘老说的是,赵浩然这家伙,实在是太让人眼红了。”   “谁让人家有两个好学生呢。”   赵浩然谦虚的应酬着其他老师,脑子里也是迷迷糊糊的,许久都没真正清醒过来。   对于林仙月和张维之的满分,其他老师是震惊羡慕。而他看到这个成绩,更是多了几分夙愿得尝的不敢置信和几分欣喜若狂。   心心念念这么多年的愿望,竟然真的实现了!   赵老师不是没有想过林仙月和张维之双双夺冠,也不是没有想过两人同时被选入国家代表队。   他对林仙月充满信心,对张维之也同样信心满满。   但毕竟是与全国最优秀的数学天才们同台竞技,谁敢有绝对的把握?   哪怕赵浩然对林仙月张维之再有信心,也只是觉得两人能够入选60名国家集训队而已。   可这两个学生实在太争气了,双双满分拿下本届CMO竞赛金牌,入选国家代表队也是板上钉钉。   大大的超出了赵浩然的期望,反倒让赵浩然觉得如此不真实,云里雾里,就像在做梦一样。   ……   作为这一届CMO冬令营的东道主,杭城国际中学为了办好这次冬令营,早早就准备好了各项流程。   考试结束后,同学们和带队老师们都松了一口气。   无论考的好不好,至少这一篇翻过去了。   按照惯例,第四天是学术报告或者参观游览。   杭城国际中学特意请了B、Q大各一名著名数学教授前来,为参加本届CMO的学生们做学术演讲。   两名教授的名气和学识自不用说,让500多名学生听津津有味热血澎湃,誓要考入B大Q大。   老师们也觉得受益匪浅,恨不得时光倒退,自己也有重新再考一次大学的机会。   下午杭城国际中学则安排了所有学生们参观杭城有名的景点,讲解杭城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让来自全国各地的师生们都觉得不虚此行。   CMO冬令营一共五天,最轻松的是第四天,而重头戏却是第五天。   因为第五天是宣布考试成绩以及颁奖,成败得失就在今天。   并且,随着成绩的公布和冬令营的结束,将会有许多名校在现场签约考生。   其中入选国家集训队的60名考生,甚至可以直接保送B大Q大。   杭城国际中学大礼堂内,参加本届CMO冬令营的全体师生和组织者都正襟危坐,认真听着讲台上主持人的总结。   各个报社的记者们则在不停的拍照,或者埋头纪录下有用的信息。   随着成绩的公布,以及一块块金牌、银牌和铜牌的颁发,大礼堂内掌声不停的响起。   本次CMO冬令营的三名满分学生,更是受到了CMO组委会的着重夸奖和记者们的专题报道。   赵浩然更是被数名记者包围采访,几个小时都没有突出重围。   S省代表队可以说是载誉而归,六名队员,林仙月和张维之还有刘畅都拿到了金牌。而另外三名队员,则是拿到了银牌。   并且,林仙月和张维之还是本届CMO三名满分考生中的两位,已经确定入选国家集训队。   对于S省的带队老师和学生来说,可谓是皆大欢喜……   也并不全是,谁都看得出来,马超的眼圈红红的,情绪相当低落。 第116章   S省代表队的三名带队老师互视一眼, 作为带队竟敢最丰富的老师,钱悦走到马超身边低声询问。   “马超,你有什么心事吗?”   钱悦对马超还是很重视的, 毕竟他没有带队老师, 而是被就读的偏远县城中学校长托付给了钱悦。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马超作为S省本届数学联赛黑马,身上又打着奋进的贫寒子弟的标签, 钱悦必须要照护周到才行。   马超擦了擦眼睛, 有些羞涩和腼腆说道:“钱老师, 我没事, 就是觉得自己没有考好,对不起……”   对不起谁,马超没有说。   钱悦想了想,笑着安慰道:“马超, 你考的很好了。你要记住,能在CMO拿到银牌, 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我相信你们校长、老师和爸妈都会为你骄傲, 你要相信自己。”   虽说是安慰,但钱悦说的也是实话。   华国有一万六千多所高中, 在校高中生有2500多万人。每年参加CMO冬令营的只有500人左右, 差不多是五万人中选一个。   对于全国高中生来说,能够入选CMO冬令营,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荣誉,足够入选别人家的孩子系列。   更何况在CMO竞赛上拿到一枚银牌?   本届CMO竞赛, 参赛者共计521人。   金牌颁发了100人,银牌颁发了124人,铜牌颁发了99人, 没有授奖的学生有198人。   无论如何,马超拿到一枚银牌,都足以证明自己的能力,无愧于黑马的实力。   马超勉强笑道:“谢谢老师。”   钱悦拍了拍马超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了,快收拾一下心情,接下来才是重头戏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参加CMO冬令营的考生来说,的确第五天才是重头戏。   不仅是因为宣布成绩和颁奖,更重要的是接下来可以选择签约的名校。   意味着这些考生不需要参加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战场,直接就可以就读全国各大名校。   甚至都不需要读完高三,在高一或高二就可以直接升入高中生们艳羡的名牌大学。   这次CMO竞赛前60名,除了自动入选国家集训队之外,而且还直接获得B大Q大的保送名额。   至于是选择B大还是Q大,还是放弃保送名额,则是看考生自己的意愿。   此时此刻,面对众多云集在杭城国际中学的名校招生老师,学生们都在和带队老师们积极讨论,力求挑选出最合适的学校。   赵浩然把林仙月和张维之叫到身边,十分欣慰的看着两人。   对面前这两个学生,赵浩然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   他并不是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心中再激动再感慨也只是拍了拍两人的肩膀,认真的说道:“林仙月,张维之,恭喜你们在CMO竞赛上取得并列第一的好成绩。作为你们的老师,我想向你们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们!”   见两人想要说话,赵浩然哈哈笑道:“你们也别觉得受不起,老师教育学生,学生同样成就老师。这次老师沾了你们的光可是赚大了,等回了C市,你们都跟我回家,让你们师母给你们弄一桌好菜,就当是老师对你们的感谢。”   林仙月笑了起来,由衷的替赵浩然感到高兴。   刚穿越回来时,除了柳老师之外,赵老师是给她关怀最多的人。   自己的竞赛成绩排名能够帮到赵浩然,林仙月当然十分开心。   “谢谢赵老师,都是您栽培的好,学生才能考出好成绩。”林仙月笑道。   张维之说道:“说起来我好久没尝到过师母的手艺了,师母的糖醋排骨和红烧肉,每回想起来我都要流口水。”   赵浩然瞪了张维之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要不是前两年你中二病犯了,叛逆逃课打架斗殴,想吃你师母做的糖醋排骨和红烧肉还不简单?”   张维之哈哈干笑两声,随意寻了个话题,赶紧揭过这茬。   “你们两个现在已经获得了B大和Q大的保送资格,准备选哪个学校?”   林仙月想了想,摇头道:“其实都可以,我还没有想好。”   她是真的没有想过这件事,对她来说,哪所大学都一样。   林仙月也有打算,等会儿可以给蒋风兰打个电话,问问妈妈想让她读哪个学校,她就选哪个学校好了。   如果蒋风兰觉得都不好,她就放弃B大和Q大的保送资格,她并不在意。   “你呢?”   赵老师问张维之。   张维之看了林仙月一眼,随口说道:“我也没想好。”   赵老师“嘿”了一声,笑道:“那你们慢慢想,可以打电话问问你们的父母亲人的看法,反正两所学校都是我国最好的学校,选哪个都不差。如果你们父母有其他更好的打算,那当然更好。”   不是每一个获得B大和Q大保送资格的学生,最后都选择了这两所大学。   毕竟还有很多学生,会选择了国外的名校,出国留洋。   赵老师不知道张维之和林仙月家里是什么打算,他知道两人的家庭条件都相当不错,可以毫无压力的支撑他们出国留学。   所以,他只是随意询问了一下,并没有给出更多的建议。   过了一会儿,赵老师被华师附中的带队老师叫过去了,像是要商量什么事情。   张维之看着林仙月,心里由衷升起一股自豪感。   眼前的女孩儿,如同一轮初升的太阳,光芒一日比一日璀璨夺目。   面对越来越优秀,越来越让人仰望的她,不知何时,张维之竟开始自惭形秽。   曾经他是一颗树,初升的太阳光芒还很微弱,第一缕柔和的光芒照在他身上,他有幸第一个知道她的不凡和她的璀璨。   甚至他一度自私的想要独自占有她的光芒,不让别人发现她的珍贵和优秀。   只是金子总会发光,钻石在什么地方都会耀眼,更何况是一轮冉冉上升的骄阳呢!   他只是一棵长在海岸的树,曾经和骄阳触手可及,那是因为骄阳还没有爬出海面,只有一缕柔和的微光落在树上。   而随着骄阳的升起,发出万丈光芒,他和她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可望不可即。   为了不让这份距离越来越远,张维之狠狠的拔出了自己根,化作了强壮的腿,在大地上不停的奔跑,变成了一个追逐太阳的人。   而今天,张维之终于和她站在了一起,并列第一名。   此时此刻,他怎能不自豪不骄傲?   张维之在心里情不自禁的对自己说了一句:老子果然是最牛B的! 第117章   “在看什么?”   林仙月见张维之望着自己发呆, 倒也没有像一般女孩儿那样神色扭捏害羞,只是微笑着问道。   张维之反倒有些不好意思,收回的视线有些飘忽, 嘟囔了一句“没看什么”。   林仙月也不追问, 又问道:“你真的没想好选哪所大学吗?”   张维之点头, 神色十分肯定。   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想的必要。   反正林仙月选哪个学校, 他就选哪个学校, 哪里需要去想?   “你呢?是没想好, 还是无所谓?”   听到张维之的问题, 林仙月笑了起来。   对她来说,选择哪所学校,的确是无所谓。   即便不是B大Q大这些全国首屈一指的名校,而是三流的大学, 在学习方面,她一样可以做到全方面的碾压所有人。   当然, 林仙月也不会因此洋洋自得, 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   这本来就是必须的,因为她是一名炼气期八层的修士, 而且还是两世为人的修士。   甚至, 她还有点小羞愧,毕竟有些胜之不武。   林仙月自嘲般笑了笑:“我是无所谓,这些小事,看家里人是什么想法。”   张维之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说道:“那你打电话问问吧。”   林仙月点了点头,拨通了蒋风兰的电话。   蒋风兰听到林仙月在CMO竞赛中取得第一名时,仍然忍不住惊喜万分。   虽然这一学期, 习惯了林仙月考试各种第一名,但这次不是在C市一中,也不是在S省,而是全国CMO竞赛啊!   蒋风兰又是欣慰又是骄傲。   一手捂住手机,转过头朝张婶说道:“小张,我们仙女CMO竞赛第一名呢!”   话音刚落,两滴热泪便滑出了眼,流过带笑的脸颊。   张婶也笑了起来:“您何必大惊小怪,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蒋风兰边笑边拭泪,连连道:“对对对,是我太大惊小怪了,我们仙月从来都是考第一名的。”   这是她的女儿啊!   她曾经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女儿,她曾经日日夜夜抱不够亲不够的女儿,也是她曾经以为永远失去的女儿,日日月月年年痛彻心扉的女儿!   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女儿,又刚刚好是她蒋风兰的女儿啊!   蒋风兰为什么对静娴师太既尊重又愧疚,同时又羡慕嫉妒?   不只是因为静娴师太救了林仙月,又将她抚养长大,更是因为她将林仙月教养的那么好,好到让蒋风兰鸡蛋里挑骨头都挑不出一丁点的不好。   蒋风兰凭白得了一个全世界最优秀的女儿,自然对静娴师太又尊重又愧疚。   尊重于没有静娴师太的慈悲心,自己女儿早就已经命丧野兽之口。   尊重于没有静娴师太的言传身教,自己女儿不可能有今天这么优秀这么好。   愧疚于本该她来承担的母亲职责,却全部又静娴师太来承担了,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妈妈,甚至完全缺失了女儿的成长经历。   愧疚于静娴师太花费无数心血教养的那么好的女儿,却被她蒋风兰横插一刀给抢走了,什么代价都没有付出。   “妈妈,我选哪个学校好?”   林仙月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蒋风兰的声音,便又问道。   蒋风兰回过神来,忙说道:“乖女儿,你想选哪个就选哪个,妈妈都支持你。”   林仙月无奈一笑,她就是无所谓,才会把选择权交到蒋风兰手里。   好在蒋风兰接下来又说道:“妈妈以前是在B大读的大学,如果你也选B大,哈哈,妈妈就算你的师姐了。”   林仙月也笑了笑,轻声道:“那就选B大吧,母女同校就读,也算一段佳话。”   蒋风兰自无不可,也觉得有趣,笑着说好。   林仙月挂断电话,对刚刚挂断电话的张维之说道:“我妈妈更喜欢B大一些,我就选B大吧。”   张维之一脸惊讶,说道:“好巧,我外公也让我选B大。”   事实上,他只是拿出电话做了一个样子,根本就没有拨通谁的电话。   林仙月耳聪目明,哪里会发现不了张维之的小秘密,只是没有去拆穿罢了。   两人结伴前往B大招生教室走去,教室门口已经已经站了大约二三十个等待面试签约的考生。   B大招生教室旁边则是Q大的招生教室,门口同样站着差不多的考生。   虽然说CMO竞赛考试后,入选国家集训队的60名考生直接获得B大和Q大的保送资格,但也会经过一轮由两个学校招生老师组织的面试。   毕竟该有的程序还是需要有,该签约还是要签约,仪式感是很重要的流程。   林仙月和张维之站在队伍最后,随口聊着天,耐心的等待。   过了一会儿,林仙月突然看到马超从隔壁教室走了出来,脸色苍白,神色似乎很是沮丧。   张维之也看到了马超,“咦” 了一声,好奇道:“马超有保送资格吗?”   自然是没有的,毕竟作为华国数一数二的名校,B大和Q大的门槛很高,每年的保送名额很少,特招的学生都是优中选优。   在CMO竞赛中获得银牌的考生,或许其他名校会考虑保送,但B大Q大却不会。   不过到底是CMO银牌考生,至少可以获得降低一定高考分数的待遇。   当然,每年也有很多学生自主和学校招生老师沟通,然后凭借其他方面的优秀成绩,获得保送资格。或者与学校招生老师签订协议,高考降低多少分录取。   就像此时B大和Q大的招生教室外,等候的就不只是进入国家集训队的60考生,更多的是其他考生。   马超从Q大招生教室里走出来,也不算太奇怪。   不过看他的神色,似乎结果不是很好。   马超在教室门口站了一会儿,脸上闪过一丝坚毅的神色,然后朝着B大招生教室外走来,看来似乎是打算在B大招生老师这边试一试。   他走进之后,立刻看到了拍在队伍后面的林仙月和张维之,顿时满脸通红,神色尴尬又羞愧。   尽管如此,马超依然硬着头皮站到张维之身后,努力朝两人笑了笑,却实在张不开口打招呼。 第118章   主要是臊得慌!   马超本来就是背着三位带队老师和五位战队同学, 悄悄到Q大B大招生教室。   即便知道希望渺小,但不试一试,他觉得无法交代。   和谁交代?   当然是向一个他再也看不到的人, 再也听不到的声音交代。   毕竟他曾经站在爸爸床前, 信誓旦旦的说, 这次前去杭城,回来时必然已是Q大或B大的学生。   尽管Q大和B大是华国名气最大的高校, 但马超从不认为自己非这两个学校不可。即便一定要就读这两所高校, 那就高考的时候考进去就是了。   他相信自己能够考进去, 相信自己能够让那对生他养他, 却卑微了一生的父母,因为他而骄傲,因为他可以面对任何人都不会自卑怯懦。   他想告诉他们,在他心目中, 他们一直都是他的英雄。   小时候如此,长大了亦如是。   只是……   他崇拜的英雄等不了了, 他最在意的那个人等不了, 就连一年都等不了。   一时半会儿都等不了。   所以马超平生第一次拍了胸脯,许下了诺言, 在那个卷缩在破旧床上满鬓苍白的父亲面前, 在那个记忆中从来没有直起腰过的男人面前。   他说等他从杭城回来,一定就是B大或Q大的学子。   因为马超知道,那个一天都没有读过书的男人,认为世上最好的学校就是B大Q大, 而他的儿子就该读最好的学校。   Q大的招生老师知道他的名字,或者说知道他的故事。给了他极大的优惠政策,愿意为了他在高考录取分数上降60分。   但这并不符合马超的期望, 他是要回去的时候,对着那座坟墓大声说:“爸爸,我现在是Q大的学生了!”   马超排在张维之身后,并没有说话,一直低着头。   谁知耳边却听到林仙月的声音:“马超,你很想被保送B大或Q大吗?”   他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让人忍不住自惭形秽的少女,脸上越发涨红,心里越发尴尬。   却没有一丝反感。   贫困学生马超,因为父母先天残疾,从小到大看多了白眼,听过了讥讽嘲笑,一颗心早就锻炼的无比敏感。   可他却没有从林仙月的话语里听出一丝讥讽、同情、不自量力或是好奇?   她问他,只是因为她想知道而已。   马超看了她一眼,少女的脸庞美如春色,挂着一缕春风般的微笑。   “嗯,我有必须被保送B大或Q大的理由。”   这理由不管多可笑,多么不自量力,多么异想天开,但这是他第一次承诺,所以必须要做到。   因为,他连反悔的机会都没有。   林仙月想了想,点头道:“那我帮你,你愿意接受吗?”   “啊?”   马超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或者说明白了,却不明白她哪里来的自信能够帮他?   林仙月看着他,神色认真,再次问道:“你愿意接受吗?”   张维之神色诧异的看了看林仙月,又转头看了看马超,不明白林仙月想做什么。   他突然笑了笑,暗道管她想做什么,自己帮她就是了。   马超愣愣的望着林仙月,见她神色不像是在开玩笑,便用力点头道:“如果你真的能做到,我愿意接受。”   “好。”   林仙月应了一声,居然就转过身,不再说话了。   张维之和马超站在她身后,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个满头雾水。   过了大半个小时,终于轮到林仙月走进B大的招生教室。   教室里面坐着三个B大招生老师,对于志在B大的学生,只看一眼就能认出这三位老师。   “你好林仙月同学,请坐。”   位于正中的黄老师朝林仙月笑了笑,作势请她在对面坐下。   作为本届CMO竞赛第一名,而且还是表现无比优秀的林仙月,自然是被B大和Q大的招生老师重点关注,希望能够收入学校的。   见到林仙月选择了B大,三位招生老师都非常满意。   林仙月在黄老师对面坐下,礼貌的向三人问了好。   虽然对林仙月无比满意,但必要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黄老师正准备开口,谁知林仙月却当先开口问道:“三位老师,B大和Q大一直都是我国教育界的泰山北斗,所以我想问你们一个问题,可以吗?”   闻言,三人对视一眼,黄老师开口道:“当然可以,林仙月同学,你对B大有什么疑虑,都可以询问,我们会尽量给出让你满意的答复。”   其他两位老师也点头,对于优秀的人才,他们不吝给予足够的优待。   林仙月点点头,认真的问道:“请问老师,您觉得需要支持农村偏远地区孩子接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吗?”   三人再次对视一眼,不清楚为什么林仙月会问这个问题。   黄老师想了想,点头道:“我个人认为需要的,不过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林仙月点头,表示同意黄老师的说法,又问道:“但我认为,任何长期且繁杂的事情,都应该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开始做起,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然后全面实行和改变。老师,我的看法正确吗?”   黄老师莞尔一笑:“你的看法很正确,任何高楼大厦都是一点一点从地基建起的。”   “谢谢老师的认同,如果现在有一个农村孩子,想要通过这次面试进入B大,三位老师,你们能给他这个机会吗?”   黄老师一愣,迅速和另外两位老师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神色不解的看向林仙月。   “林仙月同学,农村孩子很多,B大只有一个。诚如你刚才所说,B大作为一个学府,是为了给国家培养真正的优秀人才。”   林仙月再次说道:“如果这个农村孩子在本次CMO竞赛上拿到了银牌,各科成绩也相当优秀呢?他有实力凭借高考考上B大,只是他有需要这次保送的理由。”   “我能问一下是谁吗?”   “马超,或许你们听过他的报道。”   黄老师点点头,作为招生老师,参加这次CMO竞赛的所有□□他都看过,以便参考挑选。   马超比较特殊,所以他印象比较深刻。   同时,他也清楚林仙月为什么会问他那些问题,并且愿意为马超争取保送机会。   都是来自S省C市,同一个战队,应该是朋友。   “如果马超同学志在我们B大,我可以做主,给他高考录取分数降低60分的待遇。”   林仙月顿了顿,再次问道:“他等不了,他需要这次保送名额。”   其他两位老师眉头皱了皱,看林仙月的眼神有些不满。   虽然是本届CMO竞赛第一名,而且是很被看好的参加IMO竞赛国家代表队成员,但如此纠缠不清,却是不懂事了。   你和马超是朋友,不管是同情还是其他原因,想要为马超争取一下,这无可厚非。   但堂堂B大,却不是讲条件的地方。   黄老师倒是没有露出不耐的神色,依旧耐心的说道:“林仙月同学,我能理解你为朋友着想的心情。不过B大也有B大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流程,更重要的是,B大的保送名额有限。”   他看着林仙月,认真的说道:“如果因为马超同学是值得特殊关照的农村孩子,因为马超同学有必须被保送的理由,那对其他学生公平吗?”   “能够参加CMO竞赛的学生,又有谁不优秀呢?又有几个没有必须被保送的理由呢?如果因为我的原因,给了马超一个保送的名额,那对被挤掉的那个学生,公平吗?”   因为林仙月是黄老师非常看好的学生,所以黄老师破例说了这么多话。   林仙月认真听着黄老师的话,然后问道:“是因为名额有限,怕对其他拥有保送名额的学生不公平,所以不行,对吗?”   旁边一位三十多岁的男老师闻言,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不错,名额就只有那么多,自然是优中选优。不然的话,谁都觉得自己需要被特殊照护,那还有竞赛做什么?比惨吗?”   他看了林仙月一眼,见她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似乎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感到羞愧不安,顿时有些生气,脱口道:“如果把你的保送资格让给马超,你愿意吗?”   “我愿意啊。”   “……”   男老师闻言,顿时被噎住了,呐呐的看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黄老师扶了扶眼镜,咳嗽了一声:“林仙月同学,这并不是一件开玩笑的事,保送名额也不是一场交易。”   “我很认真,没有开玩笑。我也不认为这是交易,否则我就不会事先问老师们那些问题。”   “而且我也不是一时冲动,我的名额让给更需要的人,就不会对其他人不公平。对B大来说,给马超同学保送名额也是一件好事,黄老师,您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黄老师沉吟不语,思索着林仙月的话。   林仙月的确还有机会,而且是十拿九稳,那就是她成功进入国家代表队,然后在IMO竞赛中获得奖项。   黄老师看着林仙月,语速有些缓慢的问道:“如果我们不答应给马超同学保送,我想知道你会怎么做?”   林仙月毫不犹豫的说道:“我会放弃保送B大的名额。”   除此之外,林仙月一个字都没有多说。   另外两名老师脸上浮现出一丝怒意,纷纷看向正中的黄老师,以眼神示意黄老师拒绝林仙月的要求。   林仙月的确很优秀,但是B大从来不缺优秀的学生,更不会被人威胁。   黄老师没有看其他两名老师,只一眨不眨的看着林仙月,林仙月眼神平静的和他对视。   突然,黄老师笑了起来:“好吧,我同意了。” 第119章   林仙月离开教室后, 黄老师身边的两名招生老师立刻就要向他质问。   虽然黄老师是面试主考官,原则上他如果坚持的事情,其他两名陪考官也没有权利反对, 但是却有质疑权。   他们对黄老师的决定很不满, 完全不明白黄老师为什么要答应林仙月, 甚至还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   B大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   黄老师双手压了压,示意两人先冷静。   他朝左右看了两名老师一眼, 淡淡的说道:“周老师, 王老师, 我们学校的校训是什么?”   两名老师一愣, 周老师想了想,开口道:“爱国、进步、民主、科学?”   王老师不确定的说道:“勤奋、严谨、求实、创新?或者是博学、审问、慎思、明辨?”   为什么两名老师连学校的校训都说的不肯定,当然不是因为两名老师连B大的校训都记不住,而是因为B大从来没有真正广泛认同且肯定的校训。   黄老师笑道:“有个笑话, 叫做‘我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倒是挺符合我们学校的校训的。”   “B大的校训就是, 没有校训。”   周老师和王老师皱眉沉吟, 一时没有说话。   黄老师又说道:“但换一个角度,任何话语, 只要是正确的, 都是B大的校训。”   “就像周老师认为爱国、进步、民主和科学是您认为的B大校训,王老师认为勤奋、严谨、求实和创新是您心中的B大校训,我也有我认为的B大校训。”   黄老师正色道:“思想自由、兼容并包。这是我认为的B大校训,而我也一直如此践行。”   “所以我认为周老师的坚持正确, 王老师的理念也不错,而两位又为什么要质疑我的决定呢?”   周老师皱着眉头道:“这是两回事,怎么可以混为一谈?”   王老师也说道:“我也觉得不妥。”   黄老师笑道:“当然, 我也并没有说我就一定正确。但是,我们B大从来都是兼容并包有容乃大,无论是什么样的学生,无论学生什么选择,无论学生身份如何做什么工作,只要走在正确的道路上,都是B大的学子。”   “看似桀骜的林仙月,既然愿意用自己的名额换取那位刻苦坚强的马超保送我校,并没有妨碍到其他人,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因为B大的面子而拒绝呢?”   “B大的面子和名声,是B大一届届学子用自己的学识能力和品德情操换回来的,是B大的老师们凭借自己的师德和作风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把学校的面子和名声看的比学生更重要,我认为是舍本求末的做法,不可取。”   黄老师说完,见两位老师似乎还想说什么,笑了笑又开口说道:“当然,这些都是见仁见智的说法,我并不是要求两位老师认同我。”   “真正的原因是:一,我是这次的面试主考官;二,我很看好林仙月,我认为她可以在明年的IMO竞赛场大放光辉,值得我为她破例;三,保送马超同学入校,我认为是一件好事。”   周老师和王老师对视一眼,摇摇头不再说话。   还能说什么呢,一句话,你是主考官,你说了算。   马超走出B大招生教室的时候,依然感觉十分梦幻。   林仙月走出教室来到他身边,只是笑着对他说:“马超同学,你将如愿以偿。”   当时马超不知道林仙月为此付出了什么,单纯以为只是她的一句祝福,对她说了一声谢谢。   林仙月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和张维之小声说了什么,然后张维之就不再排队,跟着她一起离开了。   马超四下张望,想要找到林仙月,想要对她说些什么。   但他很快站住了脚,他能说什么呢?   说他不需要林仙月把自己的名额换给他吗?   然而事已至此,哪怕他不同意,林仙月也已经失去了保送资格。   B大不可能由着他们把保送名额换来换去,那就是真的在打B大的脸了。   完全辜负了林仙月的初心和黄老师的善意。   对林仙月说一声谢谢?   一句轻飘飘的谢谢,他怎么说的出口?   马超抬头看着天,12月底的杭城,天色有些昏沉,微风冷而寒。   贫苦了十七年,马超从不曾求人,更不曾有过承诺。   他时时刻刻记得那个并不高大的父亲对他说的话:   再难再苦,都不要轻易开口求人,得始终憋住心头的一口气。每求人一次,心头的一口气就散掉一分,下次再求人就简单了。心头那口气散了,求着求着就成了废人。   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就不要轻易承诺,承诺了就必须做到。一次做不到,两次做不到,别人和你自己都不会再把承诺当回事,也不会再把承诺看的很重,整日里承诺就像放屁一样多。   一个整天放屁,没有人会看得起,也没有人会相信,包括你自己。   马超一直记在心里,把求人和承诺这两件事当成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直温养在心中,从不曾示人。   如果可以的话,马超想要温养一辈子。   只是谁也不曾想到,短短不到十天,他就给了父亲承诺,然后又求了林仙月。   人活在世上,谁能不求人?谁又能不承诺?   林仙月给蒋风兰打了电话,将保送B大的名额转让给了马超这件事告诉了蒋风兰。   蒋风兰听后哈哈大笑,说不愧是她蒋风兰的女儿,干得好。   然后蒋风兰说要把这个事好好的给林未染和林轩林安说说,让他们自愧不如,于是匆匆的挂了电话。   林仙月摇摇头,她始终不太理解,为什么蒋风兰如此童心未泯?   看了身边的张维之一眼,林仙月再次摇摇头。   张维之听说她把名额转让给了马超,二话不说也直接放弃了保送B大的资格。   几十万学子梦寐以求的东西,两人说放弃就放弃,倒是颇有古人一掷千金的风范。   林仙月和张维之找到了赵老师,赵老师听了两人的决定后久久不语,是真的无语。   他用手狠狠的搓了一把脸,长叹道:“你们两个害死我了,我刚刚打电话给校长报了喜讯,估计现在校园网都已经报道了你们两人双双选择B大的消息……”   林仙月和张维之面面相觑,都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赵老师只郁闷了片刻,重重的拍了拍林仙月和张维之的肩膀:“行吧,果然是我赵浩然的学生。你们这一搞,比直接保送B大有风格多了!”   不保送就不保送吧,反正林仙月和张维之的成绩,随随便便就能考上B大,大概率还能给一中赚回一个S省高考冠军和亚军。   仔细想想,似乎更带感不是吗?   赵老师心中大定,想到该怎么给校长说了。 第120章   说过这件事后, 林仙月和张维之单独离开,不随队返回C市。   这件事情在来之前,已经由双方家长给赵老师打电话说过了, 征得了赵老师的同意。   林仙月和张维之直接前往机场, 乘坐订好的机票直飞G省N市机场。   蒋风兰本来也想跟着去, 但她这一年几乎都跟着林仙月,京城的家就没有待几天, 再不回去大儿子林轩可能就会亲自来抓人了。   再加上蒋风兰名下还有很多产业, 平时都是林轩帮忙打理, 然而年关将近, 她作为真正的幕后老板,于情于理都应该回去开几次会,和老朋友老股东们聊一聊,在年会上露个面……   蒋风兰一听见林轩打电话说这些, 就烦的不行,恨不得挂掉电话, 或者干脆拿出当妈的架子把林轩狠狠骂一顿。   这些事情哪里还需要她蒋风兰亲自处理, 你林轩难道处理不了?   往年也没见你一定要老娘我出面呀,为什么今年就不行?   但是……不行。   蒋风兰太了解她这个儿子了, 要是她真敢这么不把自己的产业当回事……准确的说, 是不把她儿子林轩的话当回事,林轩就敢真的把她架空,或者干脆让她的产业负利润。   这个不孝子!   蒋风兰咬牙切齿,她的家底可是打算分成三份的, 可不能让大儿子一个人都拿去。   所以这一趟前往小流云寺,只有林仙月和张维之结伴同行。   张维之用打车软件叫了一个车,到达小南山村时, 已经是凌晨四点半。   比起林仙月暑假来的时候,小南村已经大变样。   原来颇有些泥泞的狭窄马路,变成了一条可容两辆车并行的公路,道路两旁每隔一段便有明亮的路灯。   这大半年来,小南山村周围的道路和配套设施修建的不错,不过村里的房屋倒是没怎么重修,只是尽量修缮。   当地政府想将小南山村打造成一个类似古城的旅游点,尽量保持原生态的建筑和风景。   入村的小路也铺上了青石板,小村幽幽,在夜色雾气中,倒是显得颇有几分古意。   村里的土狗听到声音,开始叫唤起来,寂静中偶尔会传来一两句骂狗的声音。   此时正是寒冬腊月,又是夜里最冷最黑的时候。   从暖气融融的车里出来,下车后温度顿时寒冷刺骨。   张维之看了看林仙月身上的红色羽绒服,又低头瞧了瞧自己身上的黑色羽绒服,手指放在衣服拉链上,犹豫着要不要脱下来给林仙月披上。   林仙月微微一笑,看着他说道:“我不冷。”   张维之顿了一下,手顺势放了下来,低声嘟囔道:“我又没说要脱衣服给你。”   只是他的声音太小,小到连耳聪目明如林仙月,都听不清楚。   这点寒意,对林仙月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影响。   炼气期八境,寒暑不忌,水火不侵。   张维之稍稍活动了一下,便感觉脖子上挂着的护身符处传来一丝丝暖意,然后迅速扩展到全身。   虽然还是很冷,但已经不像刚才那般站着都要打哆嗦的程度。   “你在村里有熟人吧?”张维之问道。   “有的。”   林仙月点头,想起了大山和春娟两兄妹。   “那我们进村打扰一晚上,明天上山?”张维之再次问道。   林仙月微微摇头,说道:“太晚了,进村打扰他们不太好。你累不累,如果不累的话,我们干脆直接上山吧。”   这个时候,张维之别说本来就不累,就算是真累,也会咬牙陪她上山。   不过孤云峰到底属于大山,现在天色又太暗,看不清山路,万一山里有狼啊熊之类的……   林仙月又说道:“放心吧,山路毕竟宽敞,而且路两旁有路灯。”   林仙月每周都会和静娴师太通话几次,小南山村和小流云寺的任何变化,静娴师太都一一告诉了她。   作为支撑旅游的核心项目,小流云寺自然是重中之重。   从南山村到孤云峰的山路被拓宽了许多,泥泞处铺上了青石板,道路中间还新铺了许多台阶,方便游客登山。   孤云峰地理位置特殊,早上山顶周围有一圈厚厚的云层雾气,外层却没有任何云雾。   也因此当初取名叫做孤云峰,意思是山峰也孤,云层也孤。   不过却因此成就了一出美景,只要运气好,早上等到朝阳慢慢的从云层中爬出,阳光万丈,七彩霞光铺满云层。   人在其中,如临仙界。   前几个月,有一个很有名的摄影师侥幸看到这一幕,拍下了这出美景,取名“天上人间”,获得了好几个摄影大奖,同时也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当地政府和摄影师沟通后,将照片和朝阳美景作为南山古镇旅游点宣传,和小流云寺并称为不得不去的两个地方。   为了方便从半夜就必须登山,才能看到朝阳初升霞光漫天的游客们,政府拨了一笔经费在早已经拓宽改善的山道两旁添加了路灯。   林仙月带着张维之走到山道下,果然见到原本崎岖泥泞的山路变得宽敞平坦,路灯明亮皎洁,山脚下已经有几个早餐摊点准备营业。   摆摊的都是南山村的村民,自然认得林仙月,村民热情好客,一定要请两人吃早餐。   盛情难却,林仙月和张维之坐下来吃了一碗面,再三感谢后这才开始登山。   一碗面下肚,再加上挂在脖子上的护身符持续不断散发出来的暖意,张维之走了一段路,已经感觉到全身暖洋洋的。   山间的雾气很重,路灯的光芒穿透层层叠叠的雾气后,显得朦胧又清冷。四周静悄悄,除了两人的脚步声,听不到一丝其他声音。   张维之深深的吸了一口带着清冷的空气,只觉精神一震,全身上下仿佛打破了一层无形的桎梏,变得轻松起来。   他看了看身边安静前行的林仙月,两人近在咫尺,却因为山间浓雾的原因,林仙月在他眼中变得虚幻朦胧。   仿佛在下一个瞬间,眼前的女孩儿就会融入迷雾,然后彻底消失。   张维之没来由的心中一慌,忍不住喊道:“林仙月。”   在寂静的山里,他的声音格外清晰,扩散的格外遥远。   林仙月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张维之,眼神有些疑惑:“张维之,怎么了?”   张维之走上前,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突然抓住了她的手。   掌中的手指温润柔软,细腻的如同丝绸。   张维之老脸一红,心跳如擂鼓。   “雾太大,我不熟悉路,看不清楚前方了。”   他说道,似乎在解释为什么会抓住林仙月的手。   林仙月微微一笑,含笑看着他。   张维之把视线转向前方,催促道:“快走吧,说不定今天能够看到传说中的孤云峰‘天上人间’呢。”   说着,主动拉着林仙月朝前走。   也许是为了避免尴尬,又或者是避免林仙月想要挣开自己的手,张维之拉着林仙月走的很快。   两人路上遇到了几个准备上山看日出的游客,还有人向两人询问还有多久才能到达山顶。   索性道路两旁每隔一段就有一两个小摊点,买些食物和矿泉水之类的东西,也给游客们增添了一些安全感。   张维之佩戴着林仙月送她的护身符,其实是一枚上品聚灵符,会不断的汲取方圆百里内的灵气,用来改善张维之的体质。   尤其是在孤云峰,林仙月从去年寒假时,就将数块聚灵符藏在小流云寺各殿佛像内作为阵眼。   又从山脚山腰到山峰各个关键节点上埋下了聚灵符,藏风聚气符,固化山水符等等数十种大大小小的符箓作为阵图。   再加上养在菩萨佛像玉净瓶中的小鬼,点化的一只野猪,一只山雀,一只松鼠。   三者合为一体,整座孤云峰已经被林仙月打造成了一座初等福地。   虽然这座初等福地的灵气浓郁度,相对于修真界来说,连最低等的仙家门派驻地都比不上,但却已经达到了修真界凡间的灵气含量。   这就很好了。   至少生活在孤云峰,普通人可以延年益寿,可以消灾去难,可以少生疾病,可以心平气和。   林仙月曾经承诺过,要送给静娴师太和蒋风兰一片乐土,而这座孤云峰,正是她为了静娴师太和蒋风兰打造的乐土。   张维之带着聚灵符走在孤云峰中,只觉爬了两三个小时的山,不仅没感觉到疲惫,反而越走越精神,越走越舒心。   颇有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欢喜惬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天色已经亮了,张维之实在无法继续厚着脸皮抓着林仙月的手不放,恋恋不舍的松开了。   两人已经距离山顶不远了,张维之突然一把将林仙月拉在自己身后,全身紧绷的看着山道旁的松树林,神色如临大敌。   原来松树林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直黑色的野猪,身边还跟着五只半大的小黑猪。   张维之见过野猪,野生的和饲养的都见过,但这只野猪明显体型要比他见过的野猪都更大。   野猪体型越大,意味着越危险。   俗语有云,一虎二熊三野猪,野猪历来都是山里非常凶猛的野兽。   更何况,身边还有五只半大野猪?   张维之咬着牙齿,眼睛死死的瞪着对面那头野猪的眼睛,气势一丝也不敢松懈。   “噗嗤。”   林仙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   张维之来不及制止林仙月,心里暗叫一声糟糕,果然见到对面那只野猪撒开四蹄,疯了一般朝两人冲来。   五只半大野猪跟在身后,气势汹汹。 第121章   张维之额头冷汗涔涔, 握成拳头的掌心中全是汗水。   六只野猪奔腾声如战鼓,一声一声仿佛踩在张维之的心上。   “我拦着,你快跑。”   张维之没有回头, 神色焦急的朝身后的林仙月吼了一声, 义无反顾的迎着六头野猪冲了上去。   颇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般的悲壮。   张维之知道林仙月跑得快,当初学校运动会, 她的长跑成绩可以碾压全校女生, 确切的说, 她的成绩连全校男生一切碾压。   有他拖住这群野猪一小会儿, 相信林仙月能够跑出足够远的距离。   至于他会怎么样,张维之委实没有时间去想。   林仙月哪里会料到张维之如此雷厉风行,吼了一句之后就直接冲了上去,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时间。   张维之和六只野猪两者短兵相接, 眨眼就撞在了一起,然后一起向着林仙月冲来。   原来张维之直接冲向最前面的大野猪, 用身体挡在野猪群前面。   谁知却被领头的大野猪低头一拱, 将他拱在了背上,驮着他继续朝林仙月冲去。   到底是被林仙月点化过开了灵智的猛兽, 知道不能伤到张维之, 才会这般“嘴下留情”,没有拱翻在地,再狠狠的践踏两脚。   体型硕大的野猪陡然在林仙月面前停了下来,背上的张维之因为惯性的原因, 也腾云驾雾般飞了出去,继续撞向林仙月。   林仙月伸出手,掌心带起柔劲, 将张维之扶住,落在自己身边。   张维之晕晕乎乎站定身子,抬头便见到那只体型硕大的野猪正蹲在林仙月面前,前额伏在地上不停的蹭林仙月的脚。   模样看上去十分乖巧,神态近乎谄媚。   诺大一只野猪,即使蹲伏在林仙月面前,也差不多和她等高,画面相当有冲击力。   五只半大野猪倒是没有它们母亲那么低三下四,只是围着林仙月打转,嘴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不时用身子轻轻蹭一下林仙月。   张维之一脸呆滞,感觉像在做梦。   是他疯了,还是这个世界太玄幻?   林仙月摇摇头,她也没想到这只野猪会跑出来迎接她,以至于把张维之吓了一跳。   现在如何是好?张维之看了看乖巧的一塌糊涂的六只野猪,在看了看一脸云淡风轻的林仙月,呐呐问道:“这个……你的宠物?”   林仙月顿了顿,点头道:“是的,其实也不算宠物,就是我从小在山里长大,彼此认识的邻居。”   张维之“哦”了一声,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又说道:“这样啊,它们怎么称呼啊?”   好问题!   林仙月哪里知道这群野猪该怎么称呼?不都是叫野猪吗?   她想了想,指着最大的野猪随口道:“猪妈妈叫大黑,这五只小猪嘛……就叫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初五。”   被随便取了名字的猪妈妈委屈嘟嘟囔囔,却没有胆子表示反对,只好用眼神幽怨的看了林仙月一眼。   林仙月实在不想在这群野猪身上纠缠,不等张维之再问,抢先说道:“快天亮了,我们赶紧上山,说不定能够看到日出。”   张维之点了点头,神色依然有些怔愣,很明显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   一大五小的六只野猪跟在两人身后,准确的说是大黑跟在林仙月身后,其他五只小黑猪四处乱跑乱撞,玩的不亦乐乎。   本来很安静很温馨的两人队伍,多出这六只野猪后,突然变得噪杂热闹起来。   接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队伍里又多出了一只可爱的小松鼠,蹲在林仙月肩膀上欢快的唧唧叫,大黑身上还落下一只小山雀也是对着林仙月叽叽喳喳。   张维之已经麻木了。   或许,这就是山村人生吧。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林仙月听着小松鼠和小山雀事无巨细的“讲述”,很快了解了这段时间小流云寺和孤云峰的变化。   小松鼠去年还是一身灰色的皮毛,如今大半已经变成了白色,只剩下尾巴还是灰色。   颜色黑白分明,眼珠灵活狡黠,非常讨人喜爱。   小山雀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不过让人一见就觉得喜欢,说不清缘由。   张维之笑着问道:“这两位高邻怎么称呼呀?”   林仙月再次顿了顿,扭头看了小松鼠一眼,又看了大黑身上的小山雀一眼,思索着取个什么名字好。   “小鼠,小雀?”   张维之“啊”了一声:“取名这么随便?”   “名字而已,知道怎么区别就行。”   一行人……不对,两个人和八只动物热热闹闹的上了山顶,来到了看日出最佳的地方,抬头望着云海。   可惜张维之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云层太厚,雾气太浓,迟迟看不到日光穿透层云,将云层浸染的绝美景色。   本来寒冬腊月也的确不是观景的好时候,每年六七月的时候,一个月总有七八天能够看到“天上人间”的美景。   如果是寒冬腊月,可能一个月就刚好只有一天能够凑巧看到。   见张维之有些失望,林仙月安慰道:“没什么,你不是要在小流云寺待几天吗,想看‘天上人间’,还有机会的。”   其实林仙月并不觉得‘天上人间’有什么好看的,小时候她在小流云寺长大,孤云峰的每个角落都跑遍了,什么景色没见过?   再美的景色,看多了也不稀奇。   更何况,她小时候哪里会在意日出和云层好不好看?   后来穿越去了修真界,到处都是波澜壮阔,到处都是曲水流觞,到处都是霞光丽色……那就更不会在意现实世界的景色了。   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见过了修真界随处都是的绮丽美景,现实世界中,哪里还有让她看得入眼的景色?   听到林仙月这么说,张维之摇了摇头。   他真正遗憾的不是没有看到初升的日光洒满云层的壮观,而是他和她并肩看着‘天上人间’。   想象中漫天七彩的霞光,柔柔的洒在林仙月的身上,那一定是人间最美的景色。   但他很快又高兴起来。   对呀,反正他还要在小流云寺待那么长时间,机会……很多嘛。 第122章   静娴师太静静的站在小流云寺外, 远远的看着山顶并肩而立的少男少女。   古寺青灯修行几十年的她,也忍不住感叹一声,时间过得真快。   一转眼, 当年那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 已经出落的如此美艳动人, 光芒毕射。   身边,竟然也开始出现漂亮的男孩子了。   静娴师太微笑着, 顿觉山色大好。   林仙月确定今天无法看到日出后, 便带着张维之朝静娴师太走来。   “师傅, 我回来了。”   林仙月上前挽住静娴师太的手臂, 仔细打量后,发现她的气色很好,眼神明亮。头发也变也得光滑亮泽,便知道她的身体调养的很不错, 曾经的暗疾正在好转。   静娴师太温和的笑着,拍了拍林仙月的手背:“回来就好, 我已经让人给你们准备好早饭了。”   张维之神色有些紧张, 两只手放在胸前相互捏着,不知道该不该向静娴师太双手合十问好。   静娴师太笑着摇摇头, 主动说道:“你叫张维之吧, 不用多礼,欢迎来我们家作客。”   不说是小流云寺,说成是家。   林仙月听了很舒心,这说明静娴师太把自己当成她的家长, 这里是她们共同的家,而不只是一座佛寺。   张维之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礼节,干脆给静娴师太鞠了一躬, 忙说道:“是我冒昧打扰了,希望师傅不要见怪。”   静娴师太哈哈一笑,转头对林仙月小声说道:“是个好孩子,就是太拘谨了一些。”   林仙月笑而不语。   张维之听了,裂开嘴角,傻笑起来。   “走吧,你们连夜上山,一定又累又冷吧,快先回寺里吃些东西,洗漱一下先睡一觉。有什么话,睡醒了再说。”   静娴师太说话,和林仙月手挽着手朝寺里走去,低声说着话,张维之跟在两人身后安静听着。   吃过早餐,张维之洗漱过后,去了安排给他的房间休息。   林仙月则陪着静娴师太,以她现在的修行境界,即便十天半个月不睡觉也不会觉得困,自然不需要特意去补觉。   “回来了,就去烧一炷香吧。”   静娴师太温和的说道。   林仙月点点头,挽着静娴师太的手臂,两人慢悠悠的前往佛殿烧香。   小流云寺不大,因此佛殿并不多。   这一年因为林仙月的缘故,小流云寺改变了许多,但目前为止并没有多加盖佛殿,而是选择了修缮和修理周围的道路,以及建造供信徒香客休息的亭子、吃饭的食堂、借宿的住所等等。   毕竟小流云寺现在很多从外地赶来的信徒,他们不像游客是为了旅游而来,而且带着一颗虔诚的心赶来烧香许愿。   静娴师太对待游客,一向只提供素膳,绝不提供住宿,给再多钱也不行。   小流云寺是修行之地,是佛寺,不是旅馆酒店。   是以游客们不管再晚,都只能下山去南山村住宿。这也带动了南山村农家乐和旅社、民房、餐馆等生意火爆。   然而静娴师太对于那些真正远道而来的信徒,尤其是年老体弱的信徒却分宽待,允许他们在寺里暂住一两天,且不会收取他们的费用。   此时尚早,孤云峰顶除了几个连夜上山碰运气看日出的游客之外,寺里并没有其他人。   林仙月和静娴师太先去了天王殿,殿里供奉的四大天王佛像经过修缮,焕然一新,已经不是当初油漆斑驳,甚至还缺这少那的惨淡光景。   这只是表象,实际上佛像的内在早已和过去云泥之别。   以前只是呆滞泥胎,现在却是灵性十足。   佛像威武严肃,撑眉怒目,气势十分逼人。   一进入佛殿,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敛气静声,不敢高声喧哗,像是有一股无形的压力让他们不得放肆。   林仙月走上前,静娴师太亲自给她点燃香,让她上香礼拜。   在她下拜之时,香炉里面燃着的烛火烟雾,竟然齐齐向林仙月倾斜,然后变得笔直,再倾斜,又笔直,三倾斜,三笔直。   仿佛香炉里的香烛都在拜林仙月还礼,不敢硬生生受她一拜。   这也正常,毕竟佛像开了灵性,全因林仙月聚灵符的缘故,实为林仙月点化之功。   再加上林仙月这一年逐步把孤云峰打造成了初等福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信徒民众烧香祈福,聚集了大量的愿力,使得佛像灵性稳步增长。   不会因为香火稀少,导致那一丝灵性一点点消磨,乃至消失。   这一幕静娴师太别人看了不会多想,但林仙月却是明白,朝着四大天王的佛像点了点头。   林仙月和静娴师太又依次去了其他佛殿,一一上香礼拜。   其他佛殿香炉中的香烛香烟,无一例外也朝着林仙月拜了三拜,不敢硬受林仙月的拜礼。   林仙月礼拜完观音殿后,对静娴师太说道:“师傅,我能单独在观音殿待一会儿吗?”   静娴师太微笑着看了她一眼,拍了拍她的手,转身出了观音殿。   出了殿门,静娴师太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见林仙月静立在观音大士像面前,喃喃自语,仿佛是在祷告,又像是许愿。   静娴师太微微摇头,脸上露出宠溺又了然的笑容。   孩子大了,也有心事了,知道有些话只对观音娘娘说了。   静娴师太既是欣慰,又有些失落。   正如每一对父母,看着一直围在身边打转的子女,有一天背起行囊,去往远方。   实际上林仙月留在观音殿,当然不是为了在观音像面前述说少女情怀,而是在和那群寄居在观音像玉净瓶中的小鬼们沟通。   准确的来说,它们已经不能再叫做小鬼,应该叫它们香火童子。   日夜被灵气浸染,又以烛火香烟为食,更被开了灵性的观音像潜移默化,这些童子身上的戾气已经十分稀薄,身上渐渐出现了一丝金线。   等到它们全身都变成金色,它们就真正变成了神灵童子,正式进入神道修行。   如果运气好,说不定千年万年之后,机缘得当,能够侥幸成为土地山神河婆等等低阶神祗。   可惜这个过程太漫长了,远的不说,等这些香火童子彻底转化为金身,至少都需要八百年起步。   这还是因为孤云峰灵气充沛,是林仙月打造的初等福地,且小流云寺香火始终旺盛的前提下。   林仙月并没有奢望这些,她当初点化佛像,收容这些香火童子,其实目的很单纯。   一是为了让小流云寺香火旺盛,二是让这些香火童子给她看家护院罢了。   嗯,就是这么简单。   看了这些香火童子的状态,林仙月满意的点点头。   可惜还是不够,这些香火童子到底是怨鬼出身,虽然开始转化为香火童子,可惜程度不够,还不能在阳光下现身。   目前它们最多在阴雨天或者夜晚走出小流云寺,否则炽烈的阳光可以直接将它们蒸发。   林仙月轻叹一声,看向香火童子们的眼神有些幽怨。   为了培养这些香火童子,观音殿内的信仰之力她一点都没有动用,全部都留给了香火童子们吸收。   结果这些小鬼们一点都不争气,大部分信仰之力都用来净化它们身上的戾气和怨念,导致只有小部分才转化为它们的金身。   真是事倍功半!   若是在修真界,林仙月是绝对不可能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她最多以道家法术替这些小鬼去邪褪怨,帮它们重入轮回。   至于培养它们……   就好比培养一个先天智商不达标的孩童考上B大一般困难,有哪功夫,她完全可以随便挑选几十个智力正常的孩子培养考上B大。   而且后者远比前者轻松省力。   可惜在现实社会,哪里能够碰到先天开了灵智的精魅妖怪?   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这些虽然戾气怨念深重,但至少开了灵智的小鬼来培养,不得已而为之。   香火童子们明显察觉到林仙月的不满,一个个垂头缩脑战战兢兢,生怕林仙月把怒气发在自己身上。   林仙月虽然不满,倒不至于迁怒到香火童子们身上。   她神色严肃的告诫道:“以后在此好好修行,莫惹事端,不可再生害人之心,不可再起怨念之心。日后不惧阳光,当巡守孤云峰,看守灵植,守护师傅,救助香客游人。”   见香火童子们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就差拍胸脯打保证了,林仙月脸上多了几分笑意。   顿了顿,她再次说道:“既然已经转为神道,不再是以前的鬼道,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事,你们好自为之。”   说完,林仙月转身出了观音殿,不去管身后香火童子们的反应。   这句话与其是说给香火童子们听,又何尝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呢?   林仙月走向暑假时在小流云寺附近整理出的“灵植园”,当初她在孤云峰辛苦寻找了两月,把断断续续找到的沾染灵气的植物移植到这片园子。   小流云寺附近灵气最重,再加上她特意在“灵植园”埋下了神农符,能够有一定的几率促使沾染灵气的植物慢慢转变为真正的灵植。   如今半年过去,不知道“灵植园”,是否多少有些名副其实? 第123章   “灵植园”周围竖着一圈半人高的篱笆墙, 是从山里砍的竹子做的,有些已经半黄,有些还是青色。   显然, 这道篱笆墙是花了很多时间很多精力, 不是一蹴而就, 而是每天一点点围成的。   林仙月平静无波的心湖泛起点点涟漪,走到篱笆墙旁, 手掌在半黄不青的竹片上缓缓抚过。   她知道, 这道篱笆墙是静娴师太亲自做的, 没有让任何人帮一点点忙。   每一根竹子, 都是她自己进山砍的。   每一根竹桩,都是她自己立起来的。   每一条竹篾,都是她自己划开,然后自己编缠的。   一点一点, 一道一道,每天弄一点, 最终形成了这道高一米, 长达四五百米的竹篱笆。   林仙月在暑假离开的时候,静娴师太知道她非常在意新开辟出来的“灵植园”, 在意那些她从孤云峰到处挖回来的乱七八糟的植物。   于是静娴师太亲自照料这片园子, 锄草、浇水、施肥,每天都要亲自看看,不许其他人插手。   为了不让山里的小动物来祸害这些宝贝植物,又开始一点一点的砌了一道篱笆墙。   这半年来, 静娴师太没怎么给林仙月打电话,但她对林仙月的关爱,全部融入了这片灵植园, 这道篱笆墙。   何曾少过一分?   灵植园内的植物长势极好,一共有三十多种不同的植物。   茶树、厥草、山里常见的药草、野果树、不知名的野花、已经最寻常的青草等等,不一而足。   小流云寺新来的两个中年尼姑,不明白主持静娴师太为何对这片毫不出奇的园子这般看重。   游客们也不明白,为什么这片平平无奇的园子是小流云寺的禁地,从来不给参观,连在园子里拍个照片都不行。   静娴师太也从来不给人解释,微微笑着,态度和蔼,但却异常坚决。   林仙月微微一笑,打开篱笆门,走进了园子。   这片园子,最中央也是最重要的植物,便是那颗茶树。   当初林仙月发现野猪身上带有灵气,推测它吃过带灵气的植物,所以顺藤摸瓜找到了这株茶树。   在精心打造的园子里,茶树吸收灵气,没有野猪祸害,长势十分喜人。   此时茶树高约一米,茶叶呈碧青色,茶叶脉络如同一条条白线,贯彻在青翠欲滴的叶面下,清晰可见。   茶香清雅,然而香气隽永,长久不绝。   更难得的是灵气十足,即便不用来泡茶,就站在茶树旁,也有涤荡心扉、神清气爽之感。   林仙月嘴角一翘,运气不错。   这株茶树成了!   虽然只是最低级的灵茶,在修□□连最落魄的山泽野修都不会看一眼,只配供凡间富贵人家用来日常饮用。   但是,在这片灵气稀薄的天地,这已是数一数二的极品茶叶。   即便园子里三四十种植物,只有这一株茶树成功转变为灵植,林仙月就不会亏。   可以说大赚特赚了!   普通植物想要转为灵植,其难度远高于动物开启灵智。   孤云峰有三只动物开启了灵智,不代表能够有一株植物转变为灵植。   而从最低等的灵植提升品阶,更是难上加难。   好在林仙月并没有真的想要打造一个仙家门派的意思,孤云峰也不是要作为修真门派驻地那般打造。   一切回归本质,她只是为了给两个妈妈打造一个人间福地,让她们可以颐养天年。   顺便,也给自己打造一个不那么糟糕的修行之地。   林仙月继续巡视灵植园,有一颗灵茶打底,心情轻松自然,毫无压力。   反正已经出现了灵茶,灵植园基本不可能再出现其他灵植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灵植园就像养蛊瓮。   林仙月把从孤云峰找到的三四十种具有灵草潜质的植物,一起种在一个园子里,而不是分开种植精心打理,就是在养蛊。   灵植园就那么大,这些植物感知到周围的竞争对手,会激烈的争夺园子里浓郁的灵气,抢夺对手的潜质,用于突破自己的品阶。   最终一将功成万骨枯,出现真正的灵植。   三四十种具有灵植潜力的植物,数量还是太少了。理论上来说,至少要上千颗植物,才能产生一株初级灵植。   所以林仙月觉得自己运气极好,三四十株植物,一次就产生了一颗灵茶。   但如果侥幸能够再得到一颗灵植,林仙月会更欢喜。   走了一圈,林仙月摇了摇头,也不感到遗憾。   得之,我幸。不得,反而正常。   灵植园内的植物,每一种都长势极好,但是除了那颗灵茶,其他的植物已经失去了晋升灵植的潜力。   显然,它们所有潜力已经被灵茶夺走了,不可能晋升为灵植。   片刻后,林仙月突然停下了脚步。   在她的脚边,有一颗约莫十厘米高的小草。   长在篱笆边上,或许是太不起眼,所以逃过了静娴师太每日巡查灵植园拔草除虫的毒手。   草茎纤细,四五片细长的叶子,其中两片已经枯黄,唯有顶端两片小小的嫩叶,浅绿柔嫩。   林仙月蹲下身,仔细打量这一株让她意外的小草。   然而这株极不起眼,似乎随时都会枯萎死掉的小草,却奇迹般的进化成了灵植。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最卑贱的,往往生命力最强。   既然最艰苦,那便最坚强,只要不死,总能出头。   林仙月心有感悟,感觉念头似乎通透了许多。   她将这株成为灵草的小草移植到茶树下,甚至渡了一丝自己的灵力给小草,只见本已枯黄的两片细叶渐渐变得青绿,而原本浅绿的嫩叶越发柔嫩,如同凝脂翠玉。   “这株小草有什么讲究吗?”   静娴师太走进灵植园,看到林仙月移植小草,忍不住问道。   “益精,补气,止损。还可用于去血中郁热,散少阴风热;痘热不起,用以发之。”   林仙月笑道:“小小野草,倒也堪大用。”   尤其是春风吹又生后,灵草结子发芽,来年便会多出许多同等品质的灵草。从长远利益来说,这株灵草的经济效益,甚至会超过灵茶。   林仙月又伸手采摘茶叶,足足采摘了一大捧才停手。   静娴师太看的心疼不已,连连摇头。   林仙月哈哈笑道:“师傅,等下尝尝徒儿亲手给您煎的茶。”   灵茶可清心明目,去病除痛,延年益寿。时常饮用,身轻体健,延缓衰老。 第124章   亲自摘的茶叶, 林仙月也只能亲自炒青。   小流云寺虽然不再是以前那般冷清,大多时候只有她和静娴师太。   但也不算太热闹,只不过多添了两名中年尼姑, 和几个赶早前来烧香的信徒。   除了林仙月, 还真没有人会炒青。   再说了, 如此珍贵的茶叶,又是给静娴师太喝的, 林仙月当然要亲自上手。   静娴师太一定要替林仙月烧火, 林仙月劝不听, 便由着师傅了。   她也不叮嘱静娴师太火候什么的, 反正以她的修为境界,炒一捧茶叶而已,就算是熊熊大火直接烧,林仙月也能让火候刚刚好。   等静娴师太生火之后, 铁锅滚烫,林仙月将一捧新鲜至极的茶叶扔进锅里, 用手散开。   静娴师太一边添着柴火, 一边颇感兴趣的看着林仙月炒青。   她倒是不知道,仙月还学了这门本事。   片刻后, 她神色有些僵硬的抬头, 看着林仙月问道:“小月儿,是不是该翻炒一下了?”   “哦。”   林仙月从善如流的伸出手,在滚烫的铁锅里快速的翻了翻。   “别……”   静娴师太看的毛骨悚然,无奈林仙月的动作太快, 她别说阻止了,才刚刚说了一个字而已,林仙月已经翻炒完毕。   静娴师太盯着林仙月的手打量, 莹莹如玉,修长如葱,白如皎月。   还好还好,皮肤都没有红一点,看上去似乎没有烫伤。   她站起身,伸手去抓林仙月的手,责备道:“你这孩子怎么毛毛躁躁的,有没有烫伤?”   林仙月任静娴师太抓了手,这点温度对她来说,别说受伤,她都没有一点感觉。   “咦,你的手怎么还有点凉?”   静娴师太抓着林仙月的手,一脸困惑不解。   林仙月冲她笑了笑,随口胡扯道:“茶叶是新鲜的,被热气蒸发出水分,所以温度不太高。我手上沾了水分,吹一下风就变凉了。”   编的有理有据,信手拈来。   “是吗?”   静娴师太有些疑惑,觉得林仙月的说法有些不靠谱,但又找不到林仙月说谎的理由。   她虽然没有自己炒过茶,但以前听人说起过,似乎新鲜茶叶就是用手在锅里炒的……   “我试试。”   静娴师太说着,将手探进高温加热的铁锅里,学着林仙月用手来散开锅里已经开始泛黄的茶叶。   本来她还有些担心锅里温度高,会烫伤手。谁知茶叶虽然很烫,但还能接受,不至于马上烫伤手指。   林仙月把静娴师太的手拉上来,笑道:“师傅,您玩心也太大了吧,茶叶水分快干了,小心烫手。”   事实上,是她以灵力包裹了静娴师太的手掌,才避免静娴师太的手被直接烫伤。   静娴师太微笑道:“是挺好玩的,以后我也学学怎么炒茶。”   林仙月笑着说道:“那也不急在一时,慢慢来。”   静娴师太应了一声,又去烧火。   林仙月双手裹着灵力,快速的将茶叶与锅底摩擦,使茶叶变卷变条,蒸发水分的同时又不伤茶叶灵气。   用不了几下,就炒出了一把干茶叶。   茶色深绿,根根通透,买相极佳。   静娴师太嗅了嗅,只觉一股沁人心脾的茶香传来,让人神清气爽,如同睡了一个好觉。   林仙月熟门熟路的取出两个茶杯,茶杯里放了几片茶叶,倒入开水冲泡。   静娴师太见了,忍不住说道:“我改明儿让人带一副茶具上来,就这么泡茶,感觉有些对不住这茶叶。”   林仙月笑了笑,说道:“喝茶就是喝茶,只要茶好,没必要弄那些花哨的功夫茶。”   静娴师太摇摇头,不赞同道:“做什么事多少都应该有一些仪式感,这是生活和活着的区别。”   林仙月笑而不语,点了点头。   两人在寺里禅室里相对落座,品着新炒新泡的茶,聊着一些寺里最近发生的小事。   当然,比起在修真界喝的灵茶,哪怕是最初级的灵茶,都远远比孤云峰第一树灵茶的滋味好上许多。   不过物以稀为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孤云峰这第一树灵茶,甚至比修真界号称“一杯破一境”慈航灵茶更珍贵。   反正是独一份,天下绝无仅有。   “这茶……”   静娴师太起先闻着茶香,便觉得身心为之一清,此刻喝了一口颜色碧绿的茶水后,顿觉神清气爽精神圆满,立刻便知道此茶并非凡品。   然而这明明是仙月从半山腰移植过来的野生茶树呀!   即便又是一个“大红袍”的故事,但大红袍也是从众多岩茶中脱颖而出,并非是一颗野生茶树。   而且,静娴师太觉得,手中这杯野茶树叶冲出来的茶水,无论是香味还是滋味,都远远超过她曾经尝过的那么名茶。   更难得的是,这茶的茶香可沁人心脾,这茶的茶水可冲洗人心。   “师傅,好喝吗?”   林仙月抬头看着静娴师太,笑眯眯的问道。   静娴师太点头微笑:“好喝,非常好喝。”   “那就好,以后师傅每天喝一杯。过几天,我再带一些回家……”   话未说完,林仙月突然停住了声音。   静娴师太微笑道:“怎么不说了?”   她摇摇头,轻声道:“你如今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父母亲人,你应该知道,我很高兴。”   我很高兴,而不是替你感到高兴。   静娴师太这说法,仔细品味,让人越发感动。   只要她过的好,静娴师太就由衷的感到高兴。   师恩深重啊!   林仙月“嗯”了一声,握住静娴师太的手。   师徒两人谁也没有再说话,只相互握着手,享受着难得的静谧,犹如回到山寺冷清的少年时。   过了一会儿,静娴师太和林仙月先后转头,看向禅室门外。   一行五六人高声谈笑着,从寺庙前殿走进后院,往禅室方向而来。   静娴师太的眉头微微一皱,随即舒展开来,站起身时,脸上已经露出淡淡的笑意。   林仙月随着师傅起身,眼角余光将静娴师太的表情变化看在眼里,却没有多言。   一个四十来岁,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抬眼见到静娴师太和林仙月走出禅室,顿时眼前一亮,急匆匆向两人走来。   他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棕色人造皮衣,胳膊下夹着一个皮质公文袋,几步就走到两人面前。   先看了林仙月一眼,眼中笑意更深,这才转头对静娴师太说话:“静娴师傅,早啊。这趟来的巧了,刚好正主都在山上,我们可以商量一下正事了。” 第125章   静娴师太闻言, 脸色一变。   “周书记,有什么话我们以后再谈,今日实在不方便。”   语气虽然依旧温和平静, 但对于熟悉静娴师太的林仙月来说, 分明听得出师傅语气中带着愠怒。   林仙月不由看向面前这个中年男人, 恍惚间有了印象,这位是小南山村的村委书记周怀明。   当初她承包孤云峰时, 在村委办公室见过一面, 周怀亮还曾经对她好一通感谢。   毕竟林仙月承包这座毫无经济价值的孤云峰, 为南山村的村民提供了每年分红不说, 还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   后来因为小流云寺的缘故,许多明星捐款修缮周围道路,扩建基础建设,帮助小南山村进一步脱贫致富。   周怀明为此还专门多次到小流云寺感谢静娴师太, 小流云寺的修缮和孤云峰的建设,许多政策手续方面的事情, 只要不违规, 周怀明都是以最快的速度办好。   小南山村这一年来的改变,风景区的设立, 可以说一切都是因为小流云寺的缘故。   按理说, 师傅不应该对周怀明这般态度才对。   这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仙月心下虽有些好奇,却并不在意。   周怀明笑了笑,转头看向林仙月, 笑道:“仙月回来了,正好,有件事情需要和你商量一下……”   静娴师太打断道:“周书记, 仙月还是孩子,有什么事情找我就可以,不需要和她说。”   周怀明神色有些无奈的说道:“静娴师傅,前几次我们登门,你说孤云峰是仙月承包的,你没法做主。现在你又这么说,这就有些不对了。”   孤云峰?   林仙月听到这里,念头百转,心下有些了然。   孤云峰其实什么都没有,如果是为了孤云峰而来,只可能是因为孤云峰的灵气浓郁。   而能够察觉孤云峰的灵气,想必来者也算是修行之人。   她抬头,视线越过周怀明,落在他身后的一位约莫六十多岁的老人身上。   老人穿着一身浅灰色的中山装,头发半黑半白,红光满面,精神饱满。   他见林仙月看向自己,便朝林仙月笑了笑,左手两颗文玩核桃转动的飞快。   “好,有什么事情可以和我说,周书记请进。”   林仙月拍了拍静娴师太的手背,示意她不用烦心,一切有她。   静娴师太轻轻摇头,轻叹一声,转身进了禅室。   周怀明大喜,却没有立刻进入禅室,而是转身走到老人面前,颇有些讨好的说道:“黄老爷子,这次总算不虚此行,请进。”   姓黄的老人闻言,也是哈哈一笑,笑声颇为爽朗,中气十足。   一行人走进禅室,林仙月扶着静娴师太坐上了主位。   周怀明四下看了一眼,他们一行六个人,屋里却只有三张竹椅。林仙月和静娴师太各坐一张,只剩下唯一一张空着的竹椅。   周怀明脸色有些尴尬,见林仙月和静娴师太都没有去重新搬竹椅的意思,脸上的笑容也开始僵硬。   倒是那红光满面的黄姓老人,见状不以为意,挥了挥手说道:“禅室乃是佛门净地,人多了嘈杂,你们去外面等吧。”   黄老爷子说完,身后一男一女应了一声,便退出禅室,在门外静静等候。   周怀明见状,也对另一位中年妇女说道:“李主任,你去外面陪一下两位客人。”   其他三人出去后,周怀明暗叹一声,亲自动手把唯一一张竹椅搬到林仙月和静娴师太对面,然后对老人说道:“黄老爷子,请坐。”   黄老爷子倒是不客气的坐下了,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村书记而客气一下。   看的出来,一个小小的村委书记,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好香的茶,不知道这是什么茶?”   黄老爷子坐下后,鼻子嗅了嗅,目光落在桌上的两个茶杯上,眼神一亮。   其实在禅室外,他就已经闻到了这股茶香,早已凝滞的心神都有些动摇。   仅凭这一点,他就敢保证,这茶绝不是凡品。   林仙月微微一笑,淡淡道:“在山里采了一把茶叶,随便煎着玩,当不起好茶。”   周怀明见状,连忙说道:“仙月啊,黄老爷子和我这一路上山,有些渴了,你给咱们也倒一杯茶,正好尝尝你的手艺。”   林仙月依旧淡淡笑道:“对不住,就采了一把,已经泡完了。”   周怀明闻言,脸色越发难看,但还是耐着性子说道:“那就给我们倒两杯水,好歹我们也算是客人嘛。”   林仙月看了他一眼,又瞥了黄老爷子一眼,说道:“客人来了当然有茶水招待,就是不知道来的是不是客人!”   周怀明脸色微微一沉,声音拔高了些许:“仙月啊,你说这样的话,可就有些过分了啊。”   黄老爷子却是哈哈一笑,颇有些感兴趣的看向林仙月,朝周怀明摆摆手:“没事没事,小姑娘说话直不是什么大毛病,谁年轻时候不轻狂?这都是小事。”   林仙月却没想和他们打机锋浪费时间,开门见山的说道:“两位,找我有什么事情,现在可以说了吧?”   周怀明也有些生气,毕竟爬了几个小时的山,连个座位都没有也就罢了,结果连口水都没得喝。   他清了清嗓子,看了黄老爷子一眼,说道:“仙月,我们这次上山找你,其实是因为黄老爷子想要承包孤云峰。不过因为孤云峰年初已经承包给了你,所以黄老爷子想和你商量商量,将孤云峰承包权转让给他。”   既然开了头,周怀明继续说道:“黄老爷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经济基础十分雄厚,人手和资源充足,有足够的能力开发孤云峰,并且能够提供足够多的工作岗位。”   “我们经过商量之后,觉得这是一件帮助村民们脱贫致富,造福小南山村的大好事。并且黄老爷子也承诺,会给予你一个满意的转让费。前几次上山,静娴师傅都因为你不在,说不能做主,这次你在寺里,正好可以谈谈。”   林仙月顿时明白了,难怪师傅会不高兴,难怪周主任会这般态度。   说实话,林仙月倒并不觉得周主任做事过分。   甚至可以说,周主任的确是一个为民做事的好领导,对小流云寺曾经也颇多照顾。   在其位谋其政,站在周主任的立场和角度,劝说她将孤云峰的承包权转让给经济基础更强的上市公司董事长,不仅可以加快加大孤云峰的开发,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和工作岗位,还能够与旅游区相辅相成,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此事对于林仙月和静娴师太来说,周主任也认为极好。   毕竟林仙月资金有限,人手稀少,开发孤云峰无非就是种点果树什么的,能够有多大的作为?   再加上黄老爷子承诺给予林仙月满意的转让费,可以说毫不费力就大赚了一笔钱,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吗?   于情于理,林仙月都应该欣然答应才对,完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谁知却在静娴师太这里屡次三番的碰了软钉子,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林仙月回答更加直接:“不用商量,我不打算转让。”   周怀明有些站不住了,急急说道:“仙月,这事你可千万别意气用事,你还是学生,没那么多精力和经济来开发孤云峰。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旁边静坐的静娴师太,又说道:“如果是你担心孤云峰承包给了黄老爷子,小流云寺会受到影响,我在这里就可以给你打包票,无论孤云峰怎么开发,小流云寺一切照旧。”   黄老爷子满脸笑意,好整以暇的坐着,似乎并不参与眼前的讨论。   林仙月虽然明言拒接了,但他根本不在意。   对他来说,没有谈不成的生意,如果有,只是因为价钱不够。   而他,刚好有的是钱。   总之这片灵气浓郁的孤云峰,他是一定要拿下来,无论用什么手段。   林仙月似乎能够察觉到黄老爷子的心声,突然转头看向他,眼含笑意的问道:“黄老爷子是吧,你确定你能拿得起孤云峰?”   黄老爷子一愣,随即笑道:“还好,活了大半辈子,还真没遇到我黄仁贵拿不起的东西。”   老者神色云淡风轻,看似平易近人,实则霸气十足。   十足成竹在胸,所有事态尽在掌控的模样。   事实上黄仁贵当然有这个自信和能力,表面上他是一家上市集团的董事长,有钱有名有资源。   然而私下里,他更是一位方家中人,修习祖传秘术,在圈子里也算是鼎鼎有名的存在。   区区一个孤云峰,区区一个连佛门术法都未曾修行的老尼姑,再加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黄仁贵不觉得会出什么意外。   实际上,他已经足够小心谨慎了。   毕竟一座孤云峰,突然变得如此灵气十足,更难得的是山中草木竟有“突变”之势,难免让人多想。   不过经过两个多月的观察试探,黄仁贵确定孤云峰真的只是“得天独厚”的缘故,突然汇聚了四面天地灵气,才形成了这片洞天福地。   与山上的小流云寺和静娴师太,没有一毛钱关系。   如此一来,只要他快人一步,当先站住了这座孤云峰,便谁也休想从他手里夺走这片福地。   唯一不巧的是,这座孤云峰竟然被一个小姑娘事先承包了。   不过这都是小事,花些钱而已,算得了什么?   实在不行,他自有手段让小姑娘乖乖的拱手相让。   林仙月只看黄老爷子脸上的笑意,便将对方心中想法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这老者的跟脚,她其实也早就看出来了。   她只觉有些意外,自己这一世怎么老是和东北五仙遇上?   “不知道老先生,认不认识祝清灵和黄子琦?想来这两位,应该是老先生的后辈子弟?”   “嗯?”   黄仁贵收起漫不经心的神色,凝神看向林仙月。   黄子琦也就罢了,家族里一个不成器的子弟,然而祝丫头却不一样,是五大家族里公认的年轻一辈领头羊。   这丫头竟然认识祝清灵?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问出这句话,就表示她看出了自己的跟脚。   如此一来,便由不得黄仁贵不在意了。   他眯着眼睛看着林仙月,气势如同下山猛虎。   林仙月落落大方的与之对视,神色不急不躁,似乎根本没有感受到对方身上的凶猛气势。   “倒是我眼拙了,没想到小姑娘也是同道中人?”   黄仁贵试探道,想要问出林仙月的跟脚。   “算不上,我与你们是不同的。”   林仙月笑道,她是正宗修士,与东北五仙这类方外术士,的确风马牛不相及。   “周书记,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贵人事忙就不再劳烦你了,我和黄老爷子慢慢谈就行。黄老爷子,你说呢?”   林仙月对站在一旁的周怀明说道,语气虽然不太客气,但也不算太无礼。   “这……”   周怀民正要开口,黄老爷子抬了抬手,笑道:“怀明,你和小李先去忙吧,让我和小姑娘私下谈。”   黄老爷子开口,自然比林仙月说话管用。   周怀民笑了笑,说道:“那成,既然正主都到了,还是当事人和当事人才好谈,我就不再中间传话了。仙月啊,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出来,不用担心,好好谈,仔细谈。”   林仙月朝周怀民点点头,谢过对方的指点。   等到周怀民和李主任离开后,林仙月起身对黄老爷子说道:“老先生,我们单独聊聊,顺便带你参观一下小流云寺?”   “那当然好,劳烦了。”   林仙月不让静娴师太跟随,黄老爷子也没有让那对中年男女跟随,只是向两人小声吩咐了几句后,便跟着林仙月慢悠悠的逛起了佛殿。   尽管黄老爷子声音压得极低,却哪里瞒得过林仙月,正是让两人打电话给祝清灵,询问林仙月的底细。   林仙月满不在乎,带着黄老爷子径直前往观音殿。   走到观音殿前时,林仙月停步,再次问道:“黄老爷子,再问你一遍,你确定这座孤云峰拿得起?” 第126章   听到林仙月的话后, 黄老爷子哈哈一笑,也不说话,大步跨入观音殿内。   他这一生, 可不是被吓大的。   即便是要被人吓, 也不应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七八十岁的老姑娘还差不多。   黄老爷子自嘲的在心里暗道,同时抬头看向殿中的观音大士像。   “世上本无事, 唯人自招扰。”   林仙月轻轻摇头, 低声念了一句。   她已经很客气了, 客气的都不像一个修真之人。   毕竟这里也不是修道世界, 一切道理都建立在境界术法上面。   敢于上山踢门其他门派,就要做好身死道消的准备。   毕竟对修士来说,夺人山头毁人宗派,在修真界远远比杀人父母夺人妻子更遭人痛恨。   林仙月已经三次提醒了黄仁贵, 等于给了对方三次机会。   第一次提到祝清灵和黄子琦,表示她也是方外圈子里的人。   但凡黄仁贵谨慎小心一点, 至少也会暂时下山, 摸清楚她的底线再谈其他的事情。   第二次在禅室,林仙月直接问黄仁贵, 能不能拿得起孤云峰?   这等于直接撕开了窗户纸, 明白无误询问对方是否要强夺?   可惜黄仁贵实在太傲慢,直言没有他拿不起的东西。   等于告诉林仙月,无论她身后有什么靠山,他都一并接下了。   最后一次便是刚才, 林仙月最后给了黄仁贵一次机会,再次问他能不能拿得起孤云峰?   意思是让他在多考虑一下,是否确定不留一丝余地?   然而黄仁贵这一辈子实在太过顺风顺水了, 做人做事喜欢一以贯之。不给别人留一丝后路,同样也等于不给自己留一线。   也是,只要了解黄仁贵真正身份的人,自然明白黄仁贵这般做法毫无问题,不这么做反而奇怪。   掌控一家□□五百强集团,每年财富榜必有其名。更何况明面上的资产,实际上只占据他总资产的十分之一。   再加上不为人知的东北五仙之一的掌舵人,更是黄仁贵真正的底气所在。   在末法世界,天下无法,只剩下术。   而东北五仙之术,门槛极低,又不需要常年累月的修炼才能大成,能力全靠结契的仙家。   东北五仙亲如一家,向来同气连枝共进共退,实力自然远远超过其他术士传承。   比如鲁羽,身为鲁班传人,掌握土木建造术,然而独自一人,生活艰辛。   只是黄仁贵遇到了林仙月,不得不说十分不幸。   哪怕黄仁贵知道林仙月不是普通人,但一样会以势压人,以钱压人,不会有丝毫退让。   因为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林仙月的存在,完全不讲道理。   林仙月突然心念一动,转身离开了观音殿,沿着一条小路,走到一片地势险峻无比的山崖。   山崖顶端有一块山岩,四面中空,只有最中间一部分搭在山崖上,寻常人根本无法上去。   林仙月只是轻轻一纵身,如柳叶般落在山岩上。   山岩上并非空无一物,恰恰相反,蹲着一只三四岁般孩子大小的黄鼠狼。   见到体型如此硕大骇人的黄鼠狼,林仙月却没有丝毫意外,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视线远远的落在天外。   那只黄鼠狼一只爪子抓着一个烟斗,看上去很有年头,造型古朴,乌黑发亮,打磨细致,想必是一件极值钱的老物古董。   它盘坐在山岩上,惬意的抽着烟斗,烟雾与周围的雾气融为一体,身影半隐半现,却突然而至的林仙月不管不顾,始终背对着她。   一人一老鼠狼,一站一坐,谁也没有干涉谁。   天边朝霞弥漫,颇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那黄鼠狼抽完了烟斗里的烟丝,将烟斗在石上磕了磕,然后插在腰带上。   它缓缓的站起身,两只爪子有些吃力的负在身后,转过身看向林仙月。   看得出来这只黄鼠狼年纪很大,眉毛和胡须极长,却已经完全雪白,眼神沧桑却十分清明。   “丫头,这次我们认栽,怎样才肯放人?”   它的声音嘶哑难听,但字正腔圆,没有丝毫口音,标准至极的普通话。   林仙月有些讶然。   眼前的黄鼠狼分明连妖都算不上,更别说化形成人,居然会说话?   那黄鼠狼看她神色便猜到她心中所想,淡淡道:“并不奇怪,虽然学人类说话很难,但学上两三百年,再难也学会了。”   林仙月暗叹,真是毅力可嘉。   可惜很少有物种能够活两三百年,而且还能苦心学人类说话。   她笑了笑,居高临下的看着身前这只“老”黄鼠狼,微笑道:“说什么放人,现在是法治社会,我这里只是一所庵庙,哪有本事拘人?”   那黄鼠狼皱起了两条雪白长眉,雪白的胡子随着说话一翘一翘:“明人不说暗话,万事好商量。丫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林仙月笑了。   蓦然间,山岩上罡风大起,山雾瞬间被排斥到十丈外。   镇山岳,曾经师门的一道入门术法。   那只“人老成精”的黄鼠狼,已经趴在山岩上五体投地,四只爪子用力的支撑着,似乎顶着万钧重担,连头都抬不起来。   “万事好商量?”   “做人留一线?”   “嗯?”   林仙月一步一问,走到五体投地的黄鼠狼面前,鞋尖距离黄鼠狼的头鼻尖只有一厘米。   黄鼠狼哪里还说得出话来,死死的撑着背上无形的重担,眼神惊骇中夹杂着哀求,但更多的却是困惑。   怎会如此?   怎会这么强?   修炼到黄鼠狼这个境界,世上已经很难有让它害怕的存在了。   即便是道宗高人还是佛门大能,它也会过不少,却没有谁,仅仅只靠着境界气势,就能够压制它动弹不得。   “我与你们好好商量,你们不听。不是喜欢以势压人吗?不是喜欢强者有理吗?现在如何?”   黄鼠狼眼中血丝毕现,似乎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吃力的开口:“饶、命。”   林仙月抬头,瞧见越来越多的人上山,想了想,收起了术法,山雾瞬间弥漫,重新淹没了山岩。   “现在能好好说话了吗?嗯?”   林仙月蹲下来,手撑着下巴微笑道。   黄老鼠连忙爬起来,连嘴角吐出的血都来不及擦,恭敬的站立道:“好的,您吩咐。” 第127章   林仙月带着黄鼠狼走向小流云寺, 路上主动招呼认识的乡亲们,随口聊几句。   态度亲切温和,细语软软, 看见脚步瞒珊的奶奶辈还要搀扶着走一走, 把跟在她身边的黄鼠狼看的直翻白眼。   黄鼠狼额头贴着一张小小的符, 是林仙月随手画的隐身符。   嘿!   小丫头片子还有两张脸孔呢?   林仙月停下脚步,低头朝它笑了笑。   黄鼠狼立定站直, 努力挤出一个扭曲的笑脸, 表达自己的温顺和善意。   “我不仅两张脸孔, 我还有很多脸孔, 你要不要见见?”   林仙月颇为善解人意,期待着看向黄鼠狼。   黄鼠狼差点就要跪下了,先前在山岩上,它被林仙月一记法术镇压。看上去似乎没有大碍, 然而黄鼠狼却是有苦自知。   这一镇,至少镇掉了它百年道行。‘   更糟糕的是, 它的内丹上出现了不可挽回的破绽, 这辈子修行别说更进一步,只要不倒退的太厉害, 它就要烧高香了。   可以说, 林仙月轻描淡写的一击,直接坏了它的“大道”。   此仇此恨,堪称不共戴天。   然而它能说什么呢?   它连个屁都不敢放,不然真的会死的!   “不逗你了, 一定都不好玩。”   林仙月叹气道,感觉这只活了几百年的黄鼠狼,还没有自己那只刚刚开窍的大野猪有意思。   黄鼠狼皱着老脸, 努力挤着笑,只是越看越像哭。   “那个黄老爷子,应该是没那个本事,看得出来这座山峰灵气盎然,是你怂恿的吧?”   林仙月慢悠悠的走着,随口问道。   黄鼠狼不敢隐瞒,连忙说道:“三月前小老儿来这边走亲戚,谁知却感觉这座山峰神妙非凡,乃是一等一的修行福地,比之道门佛宗有名的修行圣地也不差丝毫,因此……”   说到这里,黄鼠狼长叹一声,幽幽的道:“都怪小老儿猪油蒙了心,如此名山,怎会没有高人坐镇?有眼不识泰山,才有今日之祸。”   一边说着,黄鼠狼一边用眼角余光打量林仙月的神色。却见她神情悠然,四下打量,似乎根本没有听它说话。   黄鼠狼两条雪白的长眉拧巴成一团,心下暗自叫苦。   苦也,苦也,这不知跟脚的高人,似乎还不打算放过自己,接下来还不知道有什么天大麻烦事情等着自己。   只希望,不要被剥下一层皮就好。   过了一会儿,林仙月状似随意般说道:“命由天作,福自己求。”   黄鼠狼眼睛滴溜溜的转,咦?有戏!   见林仙月已经走到观音殿台阶下,它连忙跟了上去跑到前面,殷勤至极的用尾巴扫着林仙月面前的台阶。   林仙月每踏上一截台阶,黄鼠狼就辛苦的将更上一层台阶用尾巴扫干净。   看上去……非常的狗腿。   也幸好它额头上贴了一张隐身符,否则必然引来周围人的惊叹围观。   事实上今天的观音殿,格外的热闹,门口已经为了一圈的香客看众,指指点点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林仙月走到殿前,便见到黄老爷子盘坐在观音殿门口一侧,宝相庄严,神色慈悲,单手竖在胸前,嘴里喃喃的念叨着:“我佛慈悲,普度众生。我佛慈悲,普度众生……”   对于周围的看客,以及身边劝他起身的中年尼姑,黄老爷子理都不理,只一个劲的念佛。   那尼姑见到林仙月前来,连忙走过来,神色无奈的说道:“仙月,这位老先生不知道怎么回事,拜了观音像之后,突然说自己悟了,非要我给他剃度出家。我不答应,他就不起来。”   周围的游客一阵哄笑,倒是几个虔诚的香客,齐齐念佛。   “一念花开,立地成佛,不是挺好的吗?”林仙月微笑道。   黄鼠狼悄悄的翻了个白眼,对于殿前盘坐的黄老头,它简直没眼看。   同时,心中对林仙月越发忌惮惊怖。   先前在山岩上,它只是感觉和黄仁贵的心意相连被断掉了,于是猜到黄仁贵出了状况,此时才知道黄仁贵的状态已经糟无可糟。   佛门的“渡化”?   若真是如此,那一切皆休。   中年尼姑摇摇头,瞪了林仙月一眼:“我们这是尼姑庵,又不是和尚庙,怎么能替一个男人剃度?”   再说了,出家也不是把头发一剃就叫出家的,没有度牒,就不算出家人。   林仙月笑了笑,轻声询问:“那我来劝劝?”   中年尼姑点头,说道:“也好,你试试吧,实在不行,我只好请主持出来了。”   林仙月走过去,蹲在黄老爷子面前。   她正在想开场白说什么,谁知黄老爷子睁开眼睛,微笑着看着她,缓缓的问道:“小姑娘,知道我佛吗?”   林仙月:“……”   她暗自嘀咕:观音殿的香火童子们,是不是做的有些过火了?   “能够耽误你一些时间,听听我佛吗?”   周围人笑的笑,叹的叹,还有年轻人们一直用手机摄像,显然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件极为有趣的事。   黄鼠狼闭着眼睛,此情此景,它真的看不下去。   林仙月叹息一声,看着黄仁贵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   黄仁贵如遭雷击,神色呆滞。   过了片刻,他恍然醒转,看向面前巧笑嫣然的林仙月,如见厉鬼。   “黄老先生,这座孤云峰,你现在还觉得拿得起吗?”   黄仁贵无言以对,或者说,不敢言语。   禅室内,林仙月再次随手泡了两杯茶,分别给惊魂未定的黄仁贵和后悔莫及的黄鼠狼。   一人一黄鼠狼,战战兢兢的捧着杯子,却不敢喝。   眼前少女古怪,不得不防。   虽然防了也没卵用,但这不是破罐子破摔的理由。   黄仁贵已经从黄鼠狼嘴里知道了先前的事情,只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钻进去才好。不过他刚才已经私下找到了带来的男女秘书,让两人去找到那些拍照摄像的年轻人。   不管用什么方法,必须删掉。   如果已经有人发布了,也必须立刻马上联系有关企业,立刻删除。   “黄老先生,那些影像,就不用去管了吧?”   林仙月突然开口道。   “啊?”   黄仁贵不解,随即满脸涨红,正要开口,却不妨被黄鼠狼一爪子拍在头上。   “让你不管,你就别去管,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黄仁贵委屈的看着暴怒的黄鼠狼:“黄仙,你这是……”   “闭嘴,当着真正的神仙面前,你特么叫老子黄仙,你是不是想弄死老子?”黄鼠狼越发愤怒的吼道。   黄仁贵暗叹一声,看来这次自己和黄仙真的踢到铁板上了。   自从他接过黄家家主之位,和黄仙签订契约,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黄仙这幅模样,似乎怕极了面前这个明明美艳动人,却偏偏给人弱柳扶风般温柔的女子。   到底这个林仙月是什么来头?   黄仁贵不敢问,也不敢猜!   他认命般掏出手机,准备给助手打电话,心里苦闷难言,自己这一世英名注定是保不住了。   “等等。”   林仙月突然说道。   黄仁贵立刻放下电话,眼含期待的看着她。   不到最后一刻,他真的不想晚节不保名义扫地。   “您有什么吩咐?”   黄鼠狼连忙上前,恭敬的问道。   黄仁贵觑了黄鼠狼一眼:黄仙,你变了。   “本来想杀鸡儆猴,给那些暗地里观察窥探的人一个警告,掂量一下自个儿是不是比东北五仙更强?孤云峰能不能吃得下?不过我现在又有新想法了,所以恭喜你黄老爷子,您保住了面子和晚节。”   黄老爷子:“……”   虽然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他为什么有一种更加不好的预感?   黄鼠狼皱了皱眉头,两条长眉纠结在一起,低声喃喃:“暗中观察窥探的人?您是说,还有其他方外势力看中了孤云峰?”   林仙月看了它一眼,神色有些怜悯,微笑道:“你们东北五仙,一般情况下都在北边发展。尤其是你们这些所谓的仙家,更是轻易不会离开各自的修行之地,那么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最南边的偏远小镇?”   黄鼠狼用爪子捏着自己白色的胡须,圆圆的小眼睛咕噜噜的转动起来。   它本身就是以狡诈谨慎闻名,林仙月只稍微点拨一下,它立刻反应过来。   自己这是被人当成了探路的先锋啊!   有其他人看中了孤云峰,但是却不知道孤云峰的真正底细和靠山。   不对,看中孤云峰的应该不只是一个人或者一方势力,而是至少有两三家以上。   而且,这些势力的真正实力,应该绝不逊色东北五仙,甚至犹有过之。   否则的话,他们怎么敢把自己和黄家引来孤云峰做那探路的卒子?   难道就不怕请神容易送神难?   除非他们有把握,能够吃定东北五仙。   东北五仙无论是金钱地位,还是修炼的术法,实力都是一等一的存在。这样的探路卒子,真是再好不过了。如果自己代表东北五仙出马,顺利的占据了孤云峰,证明孤云峰没有什么高人坐镇。那么后面隐藏的那些势力自会纷纷现身,逼迫东北五仙让出孤云峰。   最多就是分给东北五仙一点残渣剩饭,打发叫花子一般。   如果自己出马,结果一头撞在铁板上,也可以让那些藏在暗处的人看清楚孤云峰靠山是谁?有几分本事?   然后再决定是抢夺还是巧取,甚至是放弃!   黄鼠狼想到这里,大冬天的,后背渗出一丝冷汗。   好算计,好手段,好本事! 第128章   “您想怎么做?”   黄鼠狼佝偻着身子, 问道。   林仙月看了它一眼,又看了它身边的黄仁贵一眼,反问道:“你看中了孤云峰, 是想把族群迁移到这里吗?”   黄鼠狼苦笑道:“在您面前我不敢说谎, 的确是这个打算。时代变了, 东北已经不适合我们五族继续修行。或者说,这世上已经没几个地方适合我们安静修行。而孤云峰, 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它叹道:“我从来没有感受到有什么地方, 比孤云峰更适合修行。待在这里, 即便是腐朽如我, 竟然也有一种新生一般的感觉。”   黄鼠狼悄悄的瞄了林仙月一眼,见她神色没有变化,试探的问道:“冒昧的问您一句,孤云峰的变化, 是因为您的缘故吗?”   林仙月笑了笑,没有回答。   很多时候, 沉默就是最好的答案。   黄鼠狼和黄仁贵看在眼里,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黄仁贵微微点头。   本来两者不需要这么麻烦, 两者本来就是以秘术结契, 彼此心神相连。   但在林仙月面前,两者之间的心神早已断开。   好在两者毕竟几十年的交情,只看眼神就能相互明白,默契十足。   黄仁贵的意思, 便是一切由黄鼠狼做主,他没有意见。   黄鼠狼心中一定,虽然它是黄家供奉的仙家, 但两者本就是平等契约,它做什么决定也需要黄家的认同才行。   林仙月手指在竹椅上轻轻敲打,若有所思。   “您在想什么?”   黄鼠狼讨好的问道。   林仙月瞥了它一眼,状似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在想,如果我在孤云峰划拨一块地方给你们东北五仙的话……”   黄鼠狼耳朵竖了起来,表情越发讨好。   可惜林仙月只说了上半句,便不说了。   黄鼠狼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了,欣喜的说道:“您愿意我们东北五族迁移到孤云峰?”   在林仙月面前,它怎敢自称五仙?   “也不是不可以。”   黄鼠狼立刻说道:“您有什么要求,请尽管提。只要我们能做到,我们五族绝不推脱。”   “你叫什么名字?”林仙月问道。   黄鼠狼拈了一根胡须,低声道:“我本名黄书楼,您叫我一声小黄就好。”   黄仁贵再次用眼角瞥了一眼旁边的黄鼠狼,自家供奉了五百多年的仙家,以前对他们黄家一向都是看孙子一般,没想到也有在人家面前当孙子的一天。   若不是自己和黄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都想仰天长笑三声。   孙子,叫你狂,现在也成了人家的孙子了吧。   也幸好两者之间的心神相连被林仙月断开了,否则估计黄老爷子后果会很严重。   “黄书楼,这名字挺好呀,你自己取得?读过书?”   林仙月语气有些惊讶,比起她随口取得大黑、小鼠、小雀什么的,这名字简直高大上。   她心里有些不平衡,凭什么一只黄皮子取得名字,居然比她还诗情画意?   黄书楼连连摆手,姿态放的很低:“小黄,叫我小黄,当不起您叫我全名。”   然后又解释道:“不是我取得名字,说起来是黄家第一个和我族结契的家主帮我取的,他当初是一个秀才,算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   它这么一说,林仙月觉得心里好受了一点。   “黄书楼啊……”   黄鼠狼严肃的打断道:“小黄,请叫我小黄,我不允许您这么平易近人,这会把我们宠的越来越没规矩。”   林仙月:“……”   黄仁贵:“……”   黄仙,您狗腿的有些过了啊。   “黄……”   林仙月刚开口,见黄鼠狼又要开口打断自己,只好无奈的说道:“小黄啊,我允许你们东北五仙迁移到孤云峰来。就算是租赁吧,我把孤云峰一个山头租给你们。”   黄书楼连连点头:“可以可以,完全没有问题,您对我们真是太仁慈了,您的慈悲心肠堪比菩萨。小黄我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能遇到您啊。”   说着,它还吃力的用两只爪子合十。   黄仁贵目瞪口呆。   林仙月都有些不知道说啥了,甚至在考虑要不要收回先前的决定。   黄书楼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注意着林仙月的神色。此时见她神色似乎并不像很受用的样子,明白自己的马屁太过明显,失去了润物细无声的最高意境。   太过明显和刻意,都是拍马屁的大忌!   黄书楼暗暗警惕,自己实在是太多年没有拍马屁了,以至于功力下降至此,必须引以为戒。   它见机极快,不等林仙月对它产生更多不好的观感,立刻把话题拉入正轨:“您租赁给我们孤云峰一个山头,需要我们付出什么呢?”   它言下之意,不仅敲定了租赁一事,而且非常谨慎询问代价。   东北五仙,为了族群长远延续,为了更多族类开启灵智,付出再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作为族长,一切都应当从族群长远处看,从生存和延续上看。   而不是如现在一般,青山森林越来越少,人类的高楼大厦和活动轨迹逐渐占据曾经它们修炼的森林、河流、野地,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毁掉了天地间本就稀薄的灵气。   越来越多的族类无法开启灵智,越来越多的族类从出生到死亡只有短短两三年。   五大族群在这三十年内,已经“搬家”了五次,而现在它们在东北还要继续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为止。   这还是五族各自扶持了自己的出马仙家族,获得屡次帮忙的情况下。   黄书楼为什么一定要孤云峰,就是因为在孤云峰灵气充沛,足以让它们的族群产生更多开启灵智的同类。   开启了灵智的同族,有修行能力,才有资格叫做“仙家”。没有开启灵智,无法修行,只配叫做蛇、黄皮子、刺猬、老鼠和狐狸。   而它们所谓的修行,无非就是呼吸吐纳,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然后孕育出一个妖丹雏形,拥有一些特别的能力。   比如狐狸一族,天生魅惑的本命神通,修行越强,魅惑越强,足以引诱男人女人达成自己的心愿。   没来由的爱,却坚贞如山深情似海,或许是中了魅惑。   轻者倾家荡产为博对方一笑,重者就是烽火戏诸侯了。   黄鼠狼一族,天赋神通除了放屁,还有入梦。放屁不用多说,臭名远扬。   入梦则是修炼有成的黄鼠狼往往能够轻易进入他人梦中,让人分不清现实梦境。轻者精神恍惚神神叨叨,重者或许以为自己在梦中跳楼跳河或者其他方法致死,而实际上并不是梦境,而是在现实中。   只要能够让族群延续下去,每一代都还有能够修行的同族,黄书楼真的不介意付出多大的代价。   但前提是,这个代价它们五族付得起。   总不能为了入驻孤云峰,把五族的性命交出去吧? 第129章   黄鼠狼作为“黄仙”一族的族长, 延续族群是它最重要的职责。   为了延续族群,它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同样为了延续族群,它唯一不会付出的代价, 就是把族群的性命交给他人。   所以别看黄书楼拍马屁丧心病狂, 简直已经不要脸了。嘴里说的好听, 任何代价都可以付出,然而一旦涉及到族群性命攸关的时候, 它可以立刻翻脸不认人。   林仙月对此当然心知肚明, 若黄书楼不是这样想的, 她反而不会放心东北五仙迁移到孤云峰来。   虽然只是灵机一动, 她心念一转,念头便转过千百遍。   之所以同意东北五仙迁移到孤云峰,理由很简单,只是整合资源罢了。   村支书说的也有道理, 靠她自己开发孤云峰,终究是太慢了。   东北五仙有钱有势, 开发起来自然方便又容易。再说孤云峰有东北五仙加盟, 至少明面上实力增加了不是一星半点,也不需要什么事情都需要林仙月出头。   只要孤云峰始终掌控在林仙月手中, 林仙月不介意分一杯羹给东北五仙。   “我想注册一家孤云峰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把孤云峰打造成为一个集旅游、山区特产、野生生态园、新型休闲度假村、游乐园、医院、高档疗养院等等为一体的开发模式。邀你们入股,如何?”   黄书楼闻言,想了想,然后看向黄仁贵。   毕竟做生意这方面, 黄仁贵远比它精通。   黄仁贵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终于轮到他的专业领域了。   谁知还不等他开口, 林仙月继续说道:“我大概的想法就是这样,本来想慢慢来,花个十年二十年一步步开发和完善我的想法。既然你们东北五仙找上门来了,我不介意带上你们一起玩。”   黄仁贵和黄书楼再次对视一眼,林仙月话外之意,两人心下了然。   就是明着告诉他们,是她不介意带着他们玩,而不是求着他们入股。   所以,想好了再开口,千万不要得寸进尺。   黄书楼不敢让黄仁贵说话了,商人重利,万一触怒了林仙月,它都找不到地儿哭。   “您说说您的想法,我们听着。”   林仙月很满意黄书楼的识时务,开门见山的说道:“你们东北五仙提供资金和各方面的资源,按照我的规划开发和打造孤云峰,我给你们百分之五的股份。”   黄仁贵倒吸一口凉气,不敢置信的看着林仙月。   “我确认一下,您是说,我们提供开发和打造孤云峰所需的全部资金和资源,只占百分之五的股份?”   林仙月点点头,问道:“怎么?百分之五多了?”   “嘶!”   黄仁贵都快哭了,他做了一辈子生意,商海浮沉几十年,第一次见到这么谈生意的。   按照林仙月的商业规模,这一套打造下来,少则十几二十个亿,多的话……那是上不封顶。   且不说这个所谓的孤云峰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有没有商业价值,值不值得投入那么多钱,而他们东北五仙提供全部的资金,却只占百分之五的股份……   也就是说,每家只占百分之一。   何止是过分,简直就是开玩笑!   这不等于是最少拿十几二十亿租孤云峰一个山头吗?而且是一个无底洞,还不知道最终要拿多少钱出来。   “黄仙,我没办法。”   黄仁贵朝黄书楼摊了摊手,满脸苦涩,示意他不可能答应。   东北五仙是“仙家”,或许不会把钱看的太重,但他们五家是人,不可能这么做。   再说了,即便他们五个家主同意也没有用。   五家的集团公司的股东们先不说能不能通过这项一看就是开玩笑的投资,即便通过了,也会因为将大量资金投入孤云峰,很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破产危机。   林仙月摇摇头,说道:“又不是让你们一次性投入,你怕什么?你们东北五族几百年积累的底蕴深厚,我不相信你们每家十亿资金都拿不出来,根本就不需要你们动用各自集团公司的资金。”   “而且我是和‘东北五仙’合作,你们五族只是代理人而已,不是和你们名下的公司合作,这一点一定要明确。”   黄仁贵正要开口说话,黄书楼却斩钉截铁的开口道:“我同意了。”   它瞥了黄仁贵一眼,对林仙月说道:“不仅我同意了,我代表其他四族也同意您的提议。请您放心,我能做这个主。”   俗世的钱而已,东北五仙还真不在意。反正它们也不怎么需要用钱,而它们想要弄钱的话,也并不难。   别的不说,东北五仙各自掌握的古董珠宝,随便出手也不止十亿。   几十亿买一个修行圣地,延续族群命运,还有比这更赚的吗?   更重要的是,从此与这位道行高深不可测的高人结下深厚的香火情,这是再多钱都买不来的。   “黄仙,您这是做什么呀?”   黄仁贵满脸焦急,又不解的问道。   黄书楼拈着胡须冷笑道:“黄家小子,我们五族并不是一定要和你们结契的。”   黄仁贵满头大汗,惊骇不已。   东北五仙和供奉的家族,签订的乃是平等契约。如果解约,并不需要付出代价。   显然,黄仙生气了。   说白了,东北五仙与各自供奉家族的关系,就是雇主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五仙与各自供奉的家族解契,大不了再寻找其他家族结契就是了。   而供奉的家族离开了五仙,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别看如今各个供奉家族家大业大,可没有五仙在暗中支撑,富不过三代,更别提绵延后世数百年。   “黄仙,您别生气,我们黄家一向以您马首是瞻。”   ……   林仙月才不管东北五仙和供奉家族之间怎么谈,既然黄书楼答应下来,她自然无异议。   黄仁贵被黄书楼敲打了一番后,再不敢有其他小心思,果断化身为行动派。   两个精英助手被他派遣下山,去准备相关资料找政府部门办手续。同时,立刻远程召开五个供奉家族的内部会议,商量孤云峰开发问题。   五个供奉家族的实力果然恐怖,政府部门知道他们要在本地成立一家经济开发公司,发展当地经济,一路开绿灯,所有程序简化,由市长亲自陪同搞定一切手续。   以至于晚上时分,林仙月手里已经拿到了合格正规的三证。   张维之一脸茫然的看着林仙月手里的三证,十分怀疑自己是不是睡了一个月。   不然怎么解释,他一觉醒来,林仙月已经变成林总了? 第130章   “林总, 这是我司琳连夜做的企划书,您请过目一下。”   王一先双手将一份厚厚的企划书递给林仙月,无框眼镜后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 神色专注严谨, 就是商场精英范儿十足。   他身边穿着一身干练小西服的女人叫做司琳, 也是一脸认真的看着林仙月,手里拿着一直签字笔, 随时准备纪录林仙月的意见。   这两人就黄仁贵带在身边的两名金牌助理, 两人的简历同样华丽, 随便挑出一行来, 都足以让同龄人羞愧的想自我了断。   更难得的是,两人颇有职业经理人的素质,丝毫没有因为林仙月年纪小学历低而有一丝轻慢,对待林仙月就和对待巴菲特一样的尊敬。   林仙月接过厚厚的企划书, 随意翻了一遍。   以她一目十行的速度,一分钟就看完了。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这是林仙月信奉的道理。   这份企划书做的十分完整, 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把林仙月庞大商业模式阶段化、细致化、条理化。各阶段投资多少钱, 从什么地方开始开发, 目标是什么,预期结果是什么,都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每一项策划都市场为依据,大数据做支撑, 绝对不是凭空拍脑袋乱写一通,都具有极高的执行力。   更难得的是,这是两人昨天听了林仙月讲述的大致孤云峰开发构想之后, 只花了一夜的时间就完成了。   林仙月点点头,王一先和司琳不愧是黄仁贵高薪挖过来的金牌职业经理人,无论职业素养、做事态度还是专业能力,都让林仙月挑不出毛病。   “你们做的很好,我没有意见,相信这份企划书你们会执行的很好。”   林仙月并不是客气,她的确对这份企划书很满意。   张维之从她手里接过企划书看了一遍……嗯,虽然他只是一个高中生,但他妈妈的生意做得挺大,自己从小就在小舅开的咖啡店帮忙做事,对于做生意并不陌生。   本着谨慎小心和怀疑的原则,他一个字一个字从头到尾的细细看后,皱起了眉头。   嗯,企划书没有任何漏洞,也没有任何常见的套路,或者说不易实施或者模糊的条文。   至少以他的能力,看不出来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陷阱。   张维之自家知道自家的能力,看不出来也正常,他只是用手机一页一页的拍下照片,准备找专业的人士看看。   比起林仙月看企划书的短暂时间,张维之用了大半个小时。   王一先和司琳一如既往,脸上没有丝毫不耐烦或者不屑,并没有因为张维之只是一个高中生,甚至和孤云峰没有任何关系,而对他看轻或是不理会。   等张维之看完了企划书,司琳还认真询问了他的意见。   张维之老脸一红,他能提出什么意见?   他唯一的意见就是不可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而且还是金馅饼,就算是傻子也不敢相信。   可林仙月就敢信!   没有一丝怀疑,智商完全下了线。   张维之不好当着王一先和司琳两个外人的面说什么,何况是说林仙月的不好。   他装模作样的点点头,表示他暂时没有什么问题。   “既然两位都没有意见,那我和司琳先下去准备了。如果林总和小张先生想到任何意见,都可以随时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会第一时间过来商议。”   王一先说道。   林仙月听了他的话,更满意了。   不是第一时间修改,而是第一时间过来商议,证明王一先和司琳并不是毫无原则的听老板的话,而是会给出自己的专业意见。   简单的说,如果老板出了一个馊点子,他们也会毫不留情的指出来,并且坚决反对。   这才是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嘛,专业、讲究,有素养!   林仙月再次满意的点点头,非常认可两人的态度和职业素质。   这让她想起了在修道界的时光,那是她的指定合作供应商万宝阁。   或者说,万宝阁是几乎所有炼丹师、炼器师、炼符师的制定合作商。   和万宝阁合作,不用担心买到比市场更贵的原料,也不用担心自己卖给万宝阁的丹器法宝价格比市场低,更不用担心会被临时涨价、质量参差不齐、坑人套路等等等等……   万宝阁万年来经营下来的名声,比道家天君、佛宗佛陀、魔教教主、剑仙剑魁等等修道界数一数二的大人物还要硬十倍不止。   林仙月在修道界的时候,天天闭关画符炼丹,不喜欢与人交往,也不喜欢了解市场行情。   但万宝阁和她合作一来,并不因为她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修士而怠慢,也并不因为她开始的时候丹药符箓质量差数量少而区别对待,更不会刻意压价。   一切都是以市场行情来定价格,一切都在公平公正的态度下合作。   哪怕后来林仙月的丹药符箓在市场上已经小有名气,万宝阁对她的态度也是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刻意的优待和讨好。   所以哪怕当时有其他商家以高出万宝阁的价格,收购她手里的丹药符箓,林仙月都从来没有更换过合作商。   无他,两个字,安心!   这也是万宝阁最让修士们舒服的一点,是好是坏,一切都是按照市场来定。   真是一段久违的记忆啊!   王一先和司琳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态度,让林仙月想起了万宝阁那群专注于生意的供奉,实在是太像了。   张维之见林仙月望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半晌没有开口,忍不住问道:“你在想什么?是在担心他们在企划书里动手脚吗?”   不等林仙月开口,他继续说道:“放心吧,我拍下了照片,找专业的人帮我们参考。不管有没有动手脚,都不需要太在意,毕竟不是合同,只要你没在合同上签约,没有什么大问题。”   “可我已经签了合同了呀。”林仙月说道。   张维之吃了一惊,忍不住急道:“签合同了?什么合同?快给我看看。”   其实也不算什么合同,是刚刚成立的孤云峰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协议书,林仙月占股95%,另外还有五个股东,分别占股1%。   值得一提的是,这五个股东的名字,都是东北五仙的族长,而不是五仙的供奉家族。   张维之拿过股份协议书,又一字一句的研究起来,越看脸色越古怪。   而且仔细想想,目前的状况他似乎有些熟悉。   转念一想,可不就是有些熟悉吗?   他以前也帮林仙月研究过一份股份协议书,当时苏益彬一定要送林仙月自家厂子1%的股份。他也是害怕有诈,帮林仙月研究过后,发现没有任何义务,只有拿钱分钱的权利。   简直堪称□□好协议的典范!   现在,第二份典范出现了,而且更过分!全部资金和技术资源等等,都由另外五个股东负责,林仙月只需要将孤云峰一个小山头划拨给其他股东,然后以孤云峰的承包权入股。   结果林仙月占股95%,其他五人出钱出力出技术,各自占股1%……   偏偏注册资金还极大,直接就是5000万。经营的内容项目也是名目繁多,只看项目名字,投入资金动辄就是以亿为单位!   张维之看的额头直冒冷汗,看着手里的股份协议书,放佛在看一部天书。   “这……”   他神色异常复杂的看着林仙月,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是啊,说什么呢?   股份协议书上对股东的权利义务规定的十分详细,根本找不到一点陷阱呀。   说林仙月被骗了,对方一定有阴谋?   可是林仙月最惨最惨的情况下,也就是被收走孤云峰的承包权而已。   张维之有些茫然,他发现自己有些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是老子在做梦,还是整个世界都不清醒?   他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这么一份合同,这份合同特么的可以入选吉尼斯纪录了吧?   还是□□八大奇迹后,再增加一大奇迹?   “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林仙月好奇的问道。   张维之的眼神越发复杂,许久之后才叹道:“我在研究你是什么体质?”   林仙月:“……”   张维之继续道:“或许我可以朝你拜一拜,说不定出门就能捡到钱。”   林仙月:“……”   虽然张维之暂时看不出股份协议有什么问题,但他还是谨慎的拍下了照片,准备找几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还是那句话,张维之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而且还是钻石馅饼。   股份协议或许没有问题,但这五个股东肯定有问题,只是他们的目的除了他们自己,谁也不知道。   也不怪张维之不相信,事实上他的猜测完全正确,没有任何毛病。   东北五仙看中的还真就是孤云峰的灵气,以及林仙月深不可测的实力。而他们最不看重,则是世俗中的钱财。   只要它们五族想要赚钱,的确和捡钱差不多。   ……   接下来,东北五仙第一波资金很快到位,都是有各自的供奉家族友情提供。   王一先和司琳被黄仁贵留了下来,直接负责孤云峰项目。   两人都是雷厉风行的风格,孤云峰又开始了大规模的破土动工。 第131章   对于孤云峰承包权的最终结果, 周怀明非常满意。   这的确是最好的结果了,周怀明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结果。   说实话,他现在都还觉得很不真实, 不明白财大气粗又一向强势的黄老爷子, 为什么会同意和林仙月合作开发孤云峰。   难道真的如黄老爷子所说, 他在小流云寺烧香拜佛之时,被寺里的佛气净化了身心, 所以想要换一种活法?   周怀明对此半信半疑, 甚至都有些不敢走近小流云寺了。   他可是坚定地无神主义者, 思想和信仰绝对不能出现任何偏颇。   反正不管过程如何, 只要结局完美,周怀明决定不用去探究内在的情况了。   对于孤云峰大开发,南山村村委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毕竟孤云峰开发,获利最大的就是南山村的村民。这一两年, 村里就没有一个人外出打工,但是人均收入却是往年的三倍不止。   而村里周边的基础建设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通网、通天然气、通自来水, 尤其是道路四通八达,基本告别了以前一下雨就泥泞不堪的状况。   周怀明有时候想想, 都觉得梦境一般, 怎么就短短一两年,南山村变化这么大了?   以前的南山村是谁都不愿意来,现在的南山村成了香饽饽。   毫无疑问,周怀明因为政绩出色, 很快就要高升了。而他空出了的位置,已经有无数人在竞争。   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林仙月从寺里走出来,肩膀上站着一直小山雀, 脚边还跟着一只小松鼠,张维之提着锄头背篼,跟在她身后。   见到周怀明在小流云寺前发呆,林仙月也不觉得奇怪。   自从小流云寺成了旅游胜地之后,加上林仙月承包了孤云峰,周怀明几乎每隔一两天就会登上孤云峰,看看有什么需要改善的地方,又有什么需要开发的项目等等。   两人走过周怀明身边,林仙月朝他笑了笑,问了一声好。   周怀明也点点头,目送她和张维之进入山林,身边跟着一只鸟和一只松鼠。   片刻后,周怀明恍然一惊,不由朝前急走了几步,然后又突然停了下来。   他身边的李主任见了,不明所以,连忙上前问道:“周书记,您这是……?”   周怀明摇摇头,神色复杂的看向山林,被茂密的树林遮掩,已经看不到林仙月的身影。   他看向李主任,犹豫着说道:“你有没有觉得,小流云寺、孤云峰再到南山村的改变,都是从林仙月去了C市之后,又回来开始的?”   李主任闻言觉得好笑,但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   不过这也就是巧合而已。   “书记,你真的想多了。林仙月只是一个学生,怎么可能和她有关系呢?照您这么说,才二春去年冬天生了一个儿子,然后就遇到这么多好事,那不是天命之子了吗?”   李芳笑着说道。   周怀明听了之后,也不由笑了。   理是这么个理,但是……他还是觉得太巧合了。   首先是小流云寺的名声,突然在附近周边的信徒嘴里传播,吸引了十里八乡的信徒前来烧香许愿,都说极其灵验,导致小流云寺香火越来越旺。   随后又是一个剧组在小流云寺拍摄,让小流云寺的名字传扬到了全国各地,莫名其妙的出了名。这引起了上面对孤云峰小流云寺的重视,进入了上层领导的眼中。   而在这个时候,林仙月承包下了孤云峰。   再然后小流云寺不知为何,忽然有十几二十个影视明星慕名而来,烧香许愿不说,还一定要捐钱捐物,改善南山村的道路和基础设施,并且还赠送各家各户一辆电瓶车。   这让小流云寺陡然之间全国知名,明星的流量太过恐怖,不仅各个知名平台和报纸争相报道,更是吸引了无数粉丝前来打卡旅游。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上级部门立刻将小流云寺定位本省旅游景点,给予南山村委会各种扶持和帮助,在最快的时间内把小流云寺景点开发出来。   现在更是连全国知名的企业家,财富榜上的名人黄老爷子也吸引过来,表明将投入巨大资金开发孤云峰。   这每一件事情的背后,全都有林仙月的影子。   林仙月不在小流云寺的时候,一件事都没有发生。她一回到流云寺,就一件一件的大事发生。   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周怀明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简直细思恐极!   他突然想起前两天,他带着黄老爷子进入寺里林仙月时,林仙月对他的不客气,以当时她看他时的眼神……   当时他只觉得林仙月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但他没有去深思其中的含义。   此时细细思索,当时林仙月那双会说话的璀璨明眸,分明是在说:你想让一切回到以前吗?   周怀明觉得好笑,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李芳说的对,自己真的是想多了。   可不知为何,大冬天的,他后背却冒出了一片冷汗。   “李芳,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周书记,您说,我听着呢。”   周怀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如果我支持你担任下一届的村支书,你一定要记住一件事,就是绝对不要得罪林仙月和静娴师太,能做到吗?”   李芳愣住了,想起刚才周怀明问她的事,面色有些古怪。   周书记该不会真的以为,小流云寺和南山村的变化,都是因为林仙月的缘故吧?   见李芳没有回应,周怀明自然知道李芳心里在想什么。   他也是无奈,李芳算是知根知底的人,由她接任自己的职务是最好的选择。   总好过空降一位到南山村,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导致出现他不想看到的结果发生。   现在周怀明都不敢想象,如果他带着黄仁贵到小流云寺,强硬的要求林仙月转让承包权,会发生什么事情。   想到这里,他皱起了眉头,神色严肃的再次问道:“李芳,你能做到吗?”   听到周怀明的话后,李芳回过神来,心头一阵欣喜,认真的保证道:“我一定做到。”   不管周怀明为什么要她这么做,李芳都只能答应下来,并且一定会落实下去。   毕竟,她一直都没有奢望过,能够接任周怀明的职务。 第132章   如果是以前贫穷落后的南山村, 周怀明高升后,自然大概率轮到她接任,不用担心会有人和她争。   然而此时的南山村, 谁都知道是一个香饽饽, 只要上任, 哪怕什么都不做,每年也是大把的政绩, 不愁没法高升。   所以如今周怀明的职务十分诱人, 李芳虽然有资历, 但没有人脉资源, 怎么都轮不到她,她也早有心理准备。   谁知柳暗花明又一村,周怀明竟然想要强烈举荐她接任,这对李芳来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别说只是这么一件小事, 就算更难办的事,李芳也会尽力去做。   周怀明点点头, 又叮嘱道:“李主任, 你现在答应的很轻松,但其实以后你就会觉得这件事并不那么容易。”   他叹道:“别忘了, 我们前两天带着黄老爷子进流云寺, 目的是什么?”   李芳心里一惊,脸上的喜色也收敛起来。   是啊,这件事听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就未必了。   周怀明家里有资源有人脉, 结果还是因为黄老爷子的缘故,想让说服林仙月将孤云峰的承包权转让出去。   说是说服,但其中也有威逼利诱的因素。   以后, 又有谁敢保证,没有另一个黄老爷子找上她李芳?   她斟酌的问道:“周书记,您都马上高升了,为什么还这么在意南山村呢?”   周怀明摇摇头,没有解释什么。   南山村是他第一个做一把手的地方,也是他崛起之地,更是他花费了无数精力心思的地方,怎能没有感情?   无论如何,他都不希望南山村一朝回到过去,那样的日子真的太穷了。   林仙月当然不知道周怀明因为她的缘故,愿意扶持李芳接任。   她带着张维之,两人沿着半山腰一路走走停停,寻找具有成为灵草潜力的植物。   山雀和小松鼠一个在天上飞,一个在林子里跑。   它们都开了灵智,又对灵气毕竟敏感,可以觉察植物有没有灵气,是两个很不错的侦察兵。   一旦它们发现了含有灵气的植物,便会飞回来告诉林仙月,由林仙月鉴定是不是具有灵植潜力。   林仙月如果觉得有,就会让张维之用锄头小心翼翼的挖出来,尽量不要伤及根部。   大半天下来,张维之背篓里面已经装了一株脚板苕,一株苍耳,一颗荠菜,一共三颗山里常见的植物。   两人的脚步已经将半山腰都转遍了,可惜没有再遇到让林仙月觉得有潜力的植物。   张维之不觉得累,反而兴致勃勃的充当苦力,只觉得山里生活别有一番风味。   当然,前提是和林仙月一起。   这几天是他这一年最轻松最快乐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像是得到了净化一般,颇有种“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自由自在的感觉。   林仙月看了看天色,对张维之说:“你先回寺里,把脚板苕、苍耳和荠菜种在园子里,我再找找。”   张维之有些不情愿,说道:“仙月,你到底要找什么植物啊?”   毕竟山里那么多植物,林仙月最终只挑了三颗,而且种类完全不同,张维之实在不知道她挑选的标准是什么。   林仙月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简单的回道:“合眼缘的。”   张维之“啧”了一声,这个标准他还真没有办法帮她挑。   但他还是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回去,便说道:“我们一起回去吧,等会儿吃了饭再来找就是了。”   “一来一回天就黑了,我再找一会儿,你先帮我回去种吧,我担心时间长了就枯死了。”   张维之固执的道:“可是你一个人在山里,我不放心,万一碰到野兽怎么办?”   林仙月把手指放在嘴边,用力的吹出了声响。   “轰隆隆、轰隆隆……”   不远处的矮树林响起了声响,一只硕大的大黑野猪带着五个小野猪横冲直撞的跑了过来。   大黑猪站在张维之面前,嘴里发出“哼哼哼”的闷声。   张维之:“……”   好的,大黑你更强壮!   “那好吧,我先回去种起来,马上就下山找你。”   张维之离开后,林仙月轻轻的吐出一口气,朝不远处的小山头慢悠悠的走去。   刚才她是故意支开张维之的,有些事情怕吓着他。   这个小山头也有名字,山里人叫做馒头峰,也是林仙月承诺租给东北五仙的山头。   林仙月带着山雀松鼠和六只野猪走到山头上,黄书楼已经等候许久了。   “您来了,有没有累着,这山路还是太陡了,我让子孙们赶紧修平整,下次您来就方便了。”   黄书楼见到林仙月,远远的跑了过来,将烟杆往腰带上一插,弓着身子讨好道。   大野猪冲上前,拦在黄鼠狼面前。   “你们五族都到了吗?”林仙月看了他一眼,淡淡道。   “到了到了,都在等着您。”   黄书楼绕过大黑猪,走到林仙月面前,眯着眼睛看了大黑猪一眼。   大黑猪被它看了一眼,全身一抖,似乎很是害怕,脚一软就要伏下来服软。不过猪眼看到林仙月后,立刻又站直了身子,朝着黄鼠狼哼哼。   黄书楼:“……”   行,有人罩着你,老子不和一头猪见识。   黄书楼带着林仙月进了一片小树林,只见树林中蹲着一只红色的狐狸,一只爪子抓着一面小巧精致的镜子,一只爪子捏着一把木梳,在梳理漂亮的毛发。   一只肚皮圆的像篮球的白色刺猬,不停的从身边的箩筐里拿苹果塞进嘴里,地面上到处都是果核。   还有一只成年猫大小的灰色老鼠,小小的爪子夹着一根中华香烟,眯着眼睛吞云吐雾,十分享受的样子。   林仙月抬头,看向树上。   树上有一根碧青色的粗树枝,上面有一些黑色的斑斓。   那条树枝突然动了动,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足球大小的蛇头,两只小电炮似的眼睛盯着林仙月,好半天后才朝林仙月点了点头。   山雀和小松鼠躲在林仙月身后,大野猪战战兢兢的站在林仙月身边,身后藏在五只小野猪。   东北五仙都是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早就站在丛林食物链顶端。   哪怕它们什么都不做,它们身上的气势,都足以让任何动物恐惧不安。   “都过来,愣着干什么?反了天了你们,是不是想给山主一个下马威?”   黄鼠狼站在林仙月面前,狐假虎威的朝着四只动物大喝。   红狐狸懒洋洋的收起镜子和梳子,小心翼翼的放进斜跨的名牌包包里面,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眸抬起,看向林仙月。   林仙月淡淡的望了过去,眼眸如明月高悬。   那只红狐狸突然流出两行清泪,连忙闭上眼睛,片刻后才重新睁开,眼中魅惑消散,只剩下一丝惊惧。   “胡仙灵见过山主。”   红狐狸两只爪子朝林仙月拜了拜,口吐人言。   它的嗓音轻柔舒缓,人言说的比黄鼠狼还要好。   白色刺猬吃力的翻过身,肚皮却顶在地上,以至于四只短短的爪子都无法触地。索性就用肚皮顶着身子,两只前爪朝林仙月拜了拜,嘴里发出“唧唧唧唧”的叫声。   林仙月听的懂,它在说:“白山拜见山主。”   “吱吱吱吱。”   那只抽烟的灰色老鼠扔掉烟头,还用后脚在烟头上碾了碾灭掉火星,也是两只前爪向林仙月拜了拜。   林仙月点点头,原来它叫灰豆豆。   那只巨蟒从树上游了下来,这时才看清它的腰身有盘子粗,体长超过了十米。   它盘旋起来,朝着林仙月连续点了三次头。   黄鼠狼说道:“山主,它叫柳清风,不会说话。”   林仙月也朝巨蟒点了点头,然后对五仙说道:“以后大家就是邻居了,孤云峰就是你们的家,我希望你们也把孤云峰真正的当成自己的家。”   “我的规矩不多,一是不能伤害以及吓唬山里的游客和村民,二是我不在小流云寺的时候,诸位一定要帮我保护好静娴师太。”   五仙自然没有任何异议,表示服从。   林仙月说完,便不在理会五仙,带着山雀松鼠和一群野猪下了山头。   黄鼠狼热情送林仙月走了好远一截路,然后才转身回馒头峰。   五族一向同气连枝共进共退,所以当初黄鼠狼代表五仙同意了林仙月的要求后,其他四族族长不管愿不愿意,也都认同黄鼠狼的决定。   只是认可归认可,它们心里并不服气,所以才有了先前对林仙月不太恭敬的态度。   等红狐狸试探林仙月吃了亏之后,四族族长这才对林仙月真正服气。   “我说过了,山主是真正的得道高人,你们还不相信。非要试探一番,现在吃了闷亏,可好?”   黄鼠狼走到红狐狸面前,红狐狸两只眼睛已经肿了起来,眼珠一片血红,正在不停的流泪。   “也太小气了,我就看她一眼怎么了,至于吗?”   红狐狸细声细气的埋怨道。   黄鼠狼没好气的瞪了它一眼:“知足吧,也是山主脾气好,不然的话……”   它想起自己被她一个法术镇压,差点连五脏六腑都吐出来的惨景,心有戚戚焉。   不过片刻后,它又变得意气风发起来,抽出长长的烟杆,站在山头深深的吸了一口灵气浓郁的空气,陶醉的眯起了眼睛。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五族的家了。” 第133章   张维之跑回山顶, 在小流云寺旁的园子里匆匆的种下三颗植物后,便又朝山腰跑去。   静娴师太见状摇摇头,拎了个小桶装了水, 给刚种下的三颗植物浇水。   清尘站在一边, 对静娴师太笑道:“小伙子就是毛毛躁躁, 哪有只种不浇水的,不怕种不活吗?”   清尘和清绝是佛教协会派过来的两个中年尼姑, 来小流云寺也快一年了。   两人对小流云寺的生活很满意, 主持静娴师太性格温和大度, 佛法精深, 每日都会带着两人诵经念佛,还会给两人讲解经义。   寺里香火虽然旺盛,但事情并不算太多。   除了洒扫尘除,添油点灯和给信徒们讲解佛经之外, 就没有什么事了。   不像两人以前在其他寺里,还需要想办法让信徒捐钱捐物, 下山找有钱人做法事。   甚至还需要在主持的带领下, 在镜头前作秀念经。不管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 一打坐就是大半天……   小流云寺没有这些事情, 是真正的佛门清修地。   甚至连游客都不接待,只偶尔接待年纪大或者身体不方便的真正信徒,这样的寺庙现如今极少。   清尘和清绝已经定下心来,这辈子就在小流云寺修行了。   静娴师太听到清尘的话后, 摇头笑道:“他是担心仙月,所以想不到这些,年轻真好啊。”   清尘闻言, 有些恍惚,过了一会儿才幽幽叹道:“是啊,年轻真好啊。”   都是从少年时代过来的,谁还没有一点刻骨铭心的故事呢?   更何况她们这几个寺里的尼姑?   若不是曾经痛彻心扉以致心灰意冷,谁又愿意深山古寺、青灯古佛的孑然一身?   静娴师太见状,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无意中扰乱了清尘的心境,便沉声一喝。   “身似菩提树,心似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   这是六祖慧能所作的偈,流传极广,可以说人人皆知。   但此时由静娴师太念出来,却如当头棒喝,顿时让清尘醒过神来。   清尘朝静娴师太合十拜谢:“多谢主持开导。”   静娴师太轻声道:“共勉之。”   清尘心悦诚服:“是。”   两人交谈的功夫,便见张维之又回来了,身边还有林仙月。   原来张维之刚刚走到小流云寺山门外,就遇到了回寺的林仙月,两人正好结伴回来。   林仙月来到静娴师太面前,叫了一声师傅,便扫了一眼刚刚种下的脚板苕和苍耳、荠菜。   前两天,林仙月和张维之一起,将园子里的植物都清理干净,只剩下园子正中的茶树和茶树下的一颗小草。   此时空空荡荡的园子,终于又增加了三株新成员。   对于林仙月的决定,静娴师太从来不过问也不阻止,哪怕园子里的植物都是她精心照料了半年。   “先前你妈妈给我打电话了。”   静娴师太让清尘去忙,等她走后对林仙月说道。   林仙月愣了愣,看着静娴师太没有说话。   张维之闻言,心里也是一突,这段时间过的太欢快,他几乎都忘了林仙月要回京城过年。   静娴师太伸手,轻轻整理林仙月因为爬山有些散乱的长发,微笑道:“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六了,你该回家过年了。”   林仙月还是不说话,抓住静娴师太的手,在脸上蹭了蹭。   静娴师太轻叹道:“傻孩子,知道你不放心我,但一年没见,你又能放的下远方的父母哥哥吗?”   林仙月闷闷的说道:“我知道。”   静娴师太抽回手,继续说道:“你呀一有时间就朝我这里跑,也是你爸妈大度宽容不计较,过年是应该回去的。”   林仙月只是不舍静娴师太,不想她大过年的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小流云寺。   在和家里相认之前,前世今生,两世为人,只有静娴师太真正在乎她爱护她,为了她愿意舍弃一切。   一想到回京城过完年,又要回学校读书,至少要暑假才能再到孤云峰,她便万分不舍。   好在小流云寺现在人多了,不再是以前只有她和师傅两个人独守时那么冷清寂寞。   “我再陪您两天,腊月二十八就回去。”   林仙月摇了摇静娴师太的衣袖,语气难得的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   静娴师太点点头,笑道:“好,那我就贪心的让你再陪我两天。”   张维之见两人说定了,这才开口道:“我过年就留在小流云寺,师傅,会不会不方便?”   他其实也想和林仙月一起回京城,只是一想到就算去了京城,他恐怕也没什么机会约林仙月见面。   再加上他妈妈齐雅上次对林仙月出言不逊,彻底触怒了蒋风兰,他跑去找林仙月的话,不仅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容易引起误会。   还不如留在小流云寺,替林仙月陪伴静娴师太过年。   如此一来,不仅让林仙月放心,更可以在静娴师太面前随时随地讨好卖乖刷好感度。   要知道,静娴师太在林仙月心中的地位,应该没有任何人可以超过,即便是蒋风兰。   讨好了静娴师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讨好蒋风兰更加有用。   仔细想想,张维之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小天才。   静娴师太笑道:“方便倒是方便,只是你不回家过年吗?”   张维之说道:“我父母离婚了,各自有家庭,去哪里都不好,就不去碍人眼了。”   静娴师太闻言,轻叹一声,并没有继续刨根问底,点点头道:“也好,过年寺里人多,你正好可以帮帮忙。”   张维之乖巧的大声答应下来。   这两天,林仙月没有再去山里找具有灵草潜质的植物,也没有去见东北五仙,而是整天陪在静娴师太身边。   两人形影不离,本就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母女。   孤云峰的开发如火如荼,南山村以及周边村庄的青壮年都被王一先和司琳聘请过来,不停在孤云峰施工。   各种建筑材料源源不断的运来,然后堆放在山脚或山腰,等待着后续施工建设。   馒头峰的东北五仙也没有闲着,馒头峰种上了许多的树苗,本来就树木繁茂的馒头峰,此时差点找不到下脚的地方,更别说山路了。   可想而知等东北五仙栽种的树苗长大之后,馒头峰绝对是人迹罕至之地。   林仙月没有去管东北五仙怎么打造馒头峰,给了它们,那馒头峰就是它们的。   两天时间眨眼而过,林仙月即便再不舍,也在静娴师太的催促下,离开了小流云寺。 第134章   林仙月乘坐飞机回到京城, 蒋风兰带着小儿子林安早已等候在机场外。   不得不说,两个儿子之间,蒋风兰更喜欢小儿子林安。   不管去哪里, 都是让林安当司机兼拎包的小弟。   对此, 林安表示很心累, 多次请求将这份殊荣转让给大哥林轩,一碗水要端平, 不能让大哥觉得自己不受宠。   然而, 请求被蒋风兰无情的驳回。   即便林轩主动请求陪同, 蒋风兰也是敬谢不敏。   开什么玩笑, 带林轩出门,到底是妈管儿子,还是儿子管妈?   还是小儿子林安好欺负。   接到林仙月之后,蒋风兰看了一眼林仙月拖着的小行李箱, 挥手让林安开车,没有马上回家, 而是带着林仙月钻进了各大商场。   林仙月只需要负责当模特, 从头上的发卡到项链,再到衣服裤子, 包包鞋子, 都不需要她发表意见。反正她也不会发表意见,蒋风兰做主就行。   蒋风兰一路意气风发,拿出大杀四方的气势,带着林仙月一天之内逛遍了五家高级商场。   林安没有办法, 他全身上下连脖子上都挂着几个精装口袋,实在没有地方挂蒋风兰给林仙月买的东西了。   他只好拿出电话给大哥林轩打电话,林轩开车过来, 充当第二个搬运工。   “妈,差不多就行了,我和林安没有地方挂了。”   开口的是林轩,至于林安,绝对没有那个胆子打断蒋风兰购物的兴趣。   蒋风兰分外不爽的瞪了林轩一眼,林轩老神在在的和她对视,完全不虚。   片刻厚,还是蒋风兰败下阵来,嘴里嘟囔道:“什么儿子,真是个逆子,给你妹妹花点钱都舍不得,吝啬鬼。”   林轩就当没听见,有些不耐烦的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林安低着头不敢笑也不敢说话,反正两个他都得罪不起。   林仙月拉了拉蒋风兰的手:“妈,回家吧,爸也该等急了。”   “管他干什么,让他等。”顿了顿又说道:“不过你今天坐飞机累了,我们早点回家休息。”   一行人这才带着大包小包打道回府。   吃过团年饭,一家人坐在一起看着春晚聊着天,气氛很是和睦。   张妈收拾完碗筷,也坐下来吃着水果零食,听林未染和蒋风兰对林仙月嘘寒问暖。   她一个孤家寡人,在林家待了快二十年了,林家也没把她当外人。   她笑了起来,这个家里过年的时候,总算有了祥和安乐的气氛了,和往年是不样。   真好啊。   “春晚越来越没意思了,看得我直打瞌睡。”   林安小声的抱怨了一声。   林未染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没意思就去睡觉,谁拦着你了?”   林安没敢呛声,只小声哔哔:“不是守岁吗,怎么可以睡觉。”   林未染哼了一声,没理睬他。   林轩看了林仙月一眼,淡淡道:“我听朋友说,你CMO考了第一名,直接保送Q大和B大,准备选哪个?”   林仙月看了蒋风兰一眼,有些疑惑:“妈,你没给爸爸和哥哥说吗?”   蒋风兰摆摆手,剥好一个桔子塞在林仙月手里,随口道:“我忘了,再说有必要和他们说吗?”   林未染连声咳嗽,林轩不满的看向蒋风兰。   林安见状,连忙问道:“妈,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可以不说?妹妹到底选了Q大还是B大?”   林未染和林轩也看了过来,很明显十分关心林仙月的选择。   蒋风兰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摆了摆手说道:“你妹妹哪个学校都没选。”   林轩点点头,说道:“那就好,其实我也不太赞同妹妹在国内读书,准备送妹妹去国外顶尖大学留学。”   林仙月说道:“那可能不行,我和Q大的招生主任有过约定,他同意我把保送名额转给了一个同学,但是IMO的保送名额必须选他们Q大。”   话音刚落,林未染再次咳嗽起来,连忙放下刚喝了一口的茶。   林安纳闷道:“啥?妹妹你刚才说啥?保送名额还能转的?”   Q大什么时候这么没排面了?   这还是他印象中的Q大吗?   林仙月平静的说道:“就一个同学,挺想马上去Q大的,我就给他了。”   林安:“……”   曾经他梦寐以求的Q大呀……就因为没考上,他才去了军队。   “仙月啊,你刚才说要参加IMO,这么说你入选国家集训队了?”林未染关心的问道。   他常年在军队中,对林仙月的事情了解的比较少。   虽然他特别在乎这个刚找回来的女儿,但毕竟感情这种东西不是一蹴而就,明明心里很关心,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儿相处。   突然这么大一个女儿,他一个威严粗暴惯了的军人,也着实为难他了。   为此,他还经常厚着脸皮去各个老朋友家里蹭饭,主要是有女儿的老朋友家。目的当然是为了观察老父亲和女儿怎么相处,结果让他很失望。   他的这群钢铁直男般的老朋友,对待女儿一个比一个严肃,完全把女儿当成手里的兵对待。   不仅要求女儿站有站姿坐有坐姿,而且回话之前还得喊报告,务必言简意赅,不得嬉皮笑脸……从来没见对女儿露出一个笑脸。   林未染表面不显,心里却是摇头不已,感觉自己完全找错了对象。   特么的,一群智障!   女儿不该是拿来宠的吗?养成娇滴滴的小可爱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操练的跟一个假小子一样?   他要是敢对林仙月这样的话,怕是能被蒋风兰扫地出门。   一群不靠谱的老东西,林未染以后再也没去蹭饭了,反正学不到好的。   林仙月看向林未染,点头道:“嗯,没有问题。”   林未染顿时笑了起来,朝林轩得意的笑道:“嘿,我记得连你都没有参加过IMO吧?”   林轩扶了扶眼镜,先看了林仙月一眼,这才看向林未染:“高中的时候,我正在创建第一家公司,所以没有时间参加CMO。”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我记得我们校长和数学组长还来家里找过你几次,让你给我做思想工作参加CMO,你不记得了?”   林未染:“……”   他记起来了,而且那位校长还口口声声的说,只要林轩参加CMO,第二年就能入选国家代表队,然后抱一个IMO金牌回国。   可惜林轩主意大,他和蒋风兰都劝不动。   见林未染不说话了,林轩转向林仙月,说道:“有把握吗?需不需要我介绍几个高级老师给你补课?”   他问的有没有把握,自然是问林仙月能不能拿回IMO金牌。   林仙月在CMO竞赛第一名,毫无疑问会入选国家代表队,林轩完全不用操心。   林仙月谦虚道:“应该还好吧。”   赵老师曾经说过,她已经不需要接受任何名师的指导,因为已经没有老师可以指导她IMO竞赛了。   林轩点点头,也不多说。   欢乐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新年的钟声在全国人民的期待中响起。   电视机里一片欢呼喜乐,小区里也传来阵阵欢呼声。   美中不足的是京城限制燃放烟花炮竹,虽然漫天遍地的五色灯光仿若星海,但缺了几分传统的喜庆热闹。   林仙月走进房间,从行李箱里拿出礼物盒子来,给每个人都了礼物,连张妈都有。   张妈拿着礼物盒子,神色有些不知所措,但看的出来十分高兴。   往年过年的时候,林家人也会给她发红包,但哪里有专门准备的礼物打动人心?   “哎哟,真是谢谢仙女了。”张妈连忙道谢。   林仙月笑道:“您照顾了我妈妈这么多年,又照顾了我一年,是我该谢谢您才是。”   “什么东西啊,这是护身符还是吊坠?”   林安最先打开自己的盒子,里面是一枚林仙月雕琢的护身符,材料就是上次林轩给她的紫檀乌木。   林安人在军队,平日里训练量大,有时候还会执行危险任务。   带着护身符,不但可以吸取周围的灵气用于滋补己身,而且在关键时候还能阻挡意外危险。   林轩的也是一枚护身符,功能和林安的护身符一模一样。   “是护身符,我专门为大哥和二哥做的,很灵验的。”林仙月说道。   听到是林仙月亲手做的,林轩和林安道了一声谢,连忙戴在脖子上。   他们倒不是真的相信灵验,主要是妹妹亲手做的护身符,一片真心,这就是十分贴心了。   林未染也打开了自己的礼物盒子,里面放着两个文玩核桃和一小包茶叶。   没错,就是黄仁贵手里那两颗价值不菲的文玩核桃,据说一颗就要500万以上,而且有价无市。   黄仁贵极为喜爱这两颗文玩核桃,平日里视之如眼珠子。   为了赔罪,黄仁贵忍痛割爱,把两颗文玩核桃送给了林仙月,林仙月用符笔在文玩核桃上刻画了两个小型聚灵阵,转送给林未染。   “真漂亮啊。”   林未染拿起两颗文玩核桃,放在手里转动起来,只觉分外合手,说不出的贴切。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就这么转了两下,他便感觉身体为之一轻,脑子清醒了几分。   “谢谢女儿。”林未染大笑道。   “妈,快打开你的礼物看看。”林轩连忙催促蒋风兰。   蒋风兰也好奇女儿送她什么礼物,便顺势打开了盒子,里面也有一小包茶叶,还有一个拇指大小的透明玻璃瓶。   玻璃瓶里面有一颗青翠欲滴的小草,扎根在一层薄薄的泥土上,而泥土上面覆盖了一层紫色苔藓,颜色分明,分外可爱。   林仙月已经送过蒋风兰护身符,所以这次专门做了一个瓶装微型植物景观给她,可以当做吊坠戴在脖子上。   小流云寺的灵草种子落地后,林仙月专门用灵气催熟,最后有三颗种子成功的发芽生长,其中一颗被放进了玻璃瓶内。   蒋风兰体弱,常年佩戴灵草,能够潜移默化的改变她的体质,延年益寿。   林未染和蒋风兰的茶叶,自然是林仙月从灵茶树上摘下来自己炒的,数量稀少,每人只有小小的一包。   蒋风兰对拇指大小的玻璃瓶爱不释手,拍了拍林仙月的手背,泪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好女儿,有心了。”   林安见状,连忙说道:“妈,翻过十二点,现在是正月初一呢,可不许流泪呢。”   蒋风兰连忙擦了擦眼角,露出笑容说道:“对对对,不能流泪,兆头不好。我就是开心,有点忍不住。”   “张婶,该你了,快看看你的是啥?”林安又对张妈说道。   张妈也打开了自己的礼物盒子,里面也是一枚紫檀乌木雕琢的护身符吊坠。   这一枚护身符和林轩林安的功效稍有不同,前者以汲取天地灵气为主,后者则是更侧重抵御意外伤害。   张妈高兴的戴在脖子上,连连保证说绝对不会取下来。   接下来是长辈发红包,林未染和蒋风兰给三兄妹一人一个大红包,也分别给了张妈发了一个过年红包。   林轩拿出手机,给林仙月卡里转了一笔钱做红包。   林安则是送了林仙月一把十分漂亮的压裙刀,是他专门去某个少数名族请制刀名匠专门打造的。   皆大欢喜。   送完了礼物,一家人分别回房间睡觉。   林仙月回到房间后,猜到静娴师太还没有睡觉,便打了电话过去拜年,聊了好一会儿才挂断。   挂了电话之后,林仙月直接点开聊天软件,先快速的把给她拜年的同学朋友一一回了信息,然后点开张维之的头像,直接问道:“师傅怎么了?”   刚才通电话的时候,她就听出来静娴师太声音有些沙哑,精神还有些不济。   张维之片刻后回复道:“你离开后,师傅一直站在寺外看着山下,谁劝也不听。下午回寺的时候她身体就有些不太好,像是感冒了。我给她吃了药让她休息,她说要等你的电话,怕你担心,所以一直撑着没睡。”   林仙月心头一震,默默无言。   过了一会儿,张维之又发了信息过来:“你别担心,我会好好照顾师傅。不早了,晚安。”   林仙月回了一句晚安,好半晌才默默的收起手机。   窗外夜风乍起,吹得小区内的树木发出哗哗的声响,缠绕在树枝上的霓虹灯洒落斑驳细碎的光影。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 第135章   林家和蒋家的亲戚不多, 而且几乎都在外省或者国外。   蒋风兰陪在林仙月身边一年,林仙月几乎很少听到蒋风兰提起家中亲戚的事情。   只知道她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有个姑姑全家移民米国, 很少有联系, 连过年过节都没有打电话和发信息。   至于蒋家, 林仙月的外婆已经去世了,外公在大舅家,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舅, 都已经成家, 目前移民在澳国。   蒋风兰似乎对娘家也没什么感情, 只有每年在林仙月外婆忌日的时候,会去寺里烧香点长明灯。但是对远在澳国的父亲和哥哥弟弟,蒋风兰都没有联系。   林仙月知道这里面一定有很多故事,但她不感兴趣, 也无意去挖掘那些尘封的事迹。   对她来说,本就是无关紧要的。   若非林家和蒋风兰是真心诚意的认回她, 她就算知道林未染和蒋风兰是她亲生父母, 她也不会主动和他们产生任何交集。   在认识蒋风兰之前,她唯一的亲人, 本就只有静娴师太一个人。   她现在认下了亲生父母和两个哥哥, 已经觉得自己的感情不够用了,又哪里想去认那些对她来说是陌生人的亲戚?   亲戚少有亲戚少的好处,没有那么多的迎来送往,没有那么多的吵杂招待和客气应对。   春节期间, 林仙月跟着林未染夫妇和两个哥哥,拜访了几个通家之好。然后便是一家人在京城附近游玩,平时就打打麻将, 倒也过的轻松愉快。   C市一中高二高三年级每年都会提前到初八开课,今年也不例外。   林仙月初七晚上就和蒋风兰和张妈一起飞到了C市,收拾打扫屋子,准备明天开学到校。   其实林仙月早就有了打算,她是来学校请假的,平时不在学校上课,只参加期末考试。   反正高中年级的课程,她都已经自学完了,现在她在学校看的书,都是大学教材或者与考试无关的书籍。   比如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等,以及法律书籍和经济学和计算机等书籍。   她想回小流云寺,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在静娴师太身边。   她除了静娴师太,还有爸爸妈妈以及两个哥哥。但是静娴师太,却只有她一个亲人。   尽管静娴师太的身体有林仙月调理,但毕竟年纪大了,年轻时候又受了太多罪,底子太差。   至于蒋风兰,她也要一起带到小流云寺。   作为修养身心颐养天年的地方,全华夏没有几个地方比得上小流云寺。   这件事情林仙月已经和蒋风兰商量过了,蒋风兰自然是同意的。   她虽然有时候会嫉妒静娴师太,担心静娴师太把林仙月引入佛门,但她更感激静娴师太,愿意倾尽所有的报答静娴师太。   第二天,蒋风兰陪着林仙月一起去了学校,直接敲了校长办公室的门。   去年蒋风兰才给学校捐了一个新食堂,又是林仙月的母亲,校长孟朝秋自然是记得她的,连忙让人给蒋风兰倒茶。   孟朝秋坐在蒋风兰对面,微笑着问道:“蒋女士,您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蒋风兰开门见山的说道:“孟校长,我来是给我们家仙女请假的。”   “请假?”孟朝秋看了林仙月一眼,点头道:“需要请长假吗?”   一般说来,学生请假直接给班主任说就是了,找到他这里来,想必是要请长假。   “是的,在高考前,我们家仙女就不在学校上课了,只参加期末的考试,希望校长通融。”   孟朝秋吃了一惊:“高考前都不来上课?可是……现在林同学已经是高二下学期了,还有一年就高考了呀。”   “是的,所以才希望学校通融。”蒋风兰说道。   “这个……”   孟朝秋看向林仙月,温和的问道:“林同学,是因为什么事情呢?如果是学校方面的原因,我会亲自处理。”   林仙月摇摇头,轻声道:“校长,不是学校方面的原因,我的身世想必你是知道的,我的养母身体不好,我想陪在她身边。您放心,学习我不会放下。”   孟朝秋了然,对林仙月的身世,他自然是知道的。   出于孝道,他也无话可说。   再说林仙月的成绩,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担心。   即便退一万步说,她其实都可以不用来上课了,CMO竞赛第一名的身份,直接可以保送B大和Q大,而林仙月毫不犹豫的转让给了别人。   更别说今年的IMO竞赛,只要林仙月正常发挥,就算拿不到金牌,也足够她保送全国任何名校了。   “好,我同意你的请假。”   孟朝秋很爽快的同意了林仙月的假期,给予了她充分的信任。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后,蒋风兰和林仙月又去找林仙月的班主任和赵老师说明了情况。   校长都同意了林仙月的假期,班主任自然没有理由反对。   赵老师也只是让林仙月不要松懈备战IMO竞赛,争取今年的IMO竞赛上取得优秀成绩。   处理好了学校的事情,蒋风兰已经订好了直飞G省的机票,第二天一行三人就到了G省,然后包车到了小南山村。   当静娴师太见到林仙月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直到感觉怀里抱着真真切切日夜思念的人时,泪水顿时模糊了视线。   张维之已经离开了孤云峰回了学校,他本来想请假推迟几天再回学校,但静娴师太不让,让他把学习放在第一位。   这件事情张维之在电话里给林仙月说过,这也是林仙月开学就请假的原因。   蒋风兰和张妈的房间静娴师太一直留着,里面的摆设和家具都没有动过,蒋风兰和张妈直接可以拎包入住。   静娴师太感冒一直没好,林仙月以灵力滋养她的身体,又用灵茶煎熬后喂给她喝,总算让静娴师太身体好了起来。   林仙月又开始了每天例行去山里挖草,偶尔去一下东北五仙所在的馒头峰。   至于孤云峰的开发建设一直没有停过,王一先和司琳都是行动派工作狂,两人过年都没有回家。   除了过年期间有三天实在找不到工人开工,其他时间都在按照规划施工。   林仙月不管这些事情,她有更重要的事情。   为此,她特意打电话给了鲁羽,让他带着手下的工人尽快赶来孤云峰。   她想在解着孤云峰开发建设的时候,顺便尝试着打造一座护山阵法。 第136章   修真门派必有宗门, 又称山门,是门派的根据地,也是所有门派子弟的家。   有了山门, 才能打造祖师堂, 培养门下弟子, 合纵连横发展各项业务,将门派实力逐步拓展, 将门派名声发扬光大。   没有山门的门派, 无非是一群散兵游勇, 或者就是一个松散无比的联谊会, 根本毫无震慑力。   就连山贼土匪,也要占一个山头才能聚众。   林仙月既然已经决定把孤云峰作为自己这一生的根本驻地,除了大力发展孤云峰经济和环境,使之形成一个巨大的商业经济圈, 更好的融入当前社会之外,她还需要更进一步。   比如护山大阵。   东北五仙出手争夺孤云峰, 这是一个试探, 更是一个威慑或者警告。   背后的推手是谁不重要,反正能够把东北五仙作为马前卒试探林仙月的非凡势力, 无非就是那几个。   无论是林仙月还是东北五仙, 其实都能大概猜得到。   但林仙月和东北五仙都没有任何动静,像是根本就不知道有人在暗中觊觎孤云峰一样。   林仙月是不在乎,而东北五仙是根本不敢去计较。   远古有百家争鸣,奇人异士辈出, 各种功法传承更是不计其数。   林仙月猜测,那个时候天地灵气应该很充沛,天材地宝也是应有尽有, 可以满足修士修炼所需。   只是后来随着大能修士越来越多,破解飞升的修士也越来越多,导致天地灵气越来越少,最终变成如今稀薄到只能勉强感应的程度。   所谓修士,说白了就是窃取天地灵气融于己身,然后达到超脱飞升,不朽长生的目的。   被修士们吸收到体内的天地灵气,是会随着飞升的修士给带走的。一个世界的天地灵气是有数的,飞升离开这个世界的修士越多,天地灵气就越少,最终导致无法修行,然后变成末法世界。   除非一个世界没有出现飞升者,修士死后又把天地灵气还给这片天地,才能保证这个世界的天地灵气永远都那么多。   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有修士,就一定会出现飞升者,最终演变成末法世界。   不过即便是末法世界,总还是能剩下一些天地灵气。也总有那么几支传承还保留有前辈们的修炼秘籍,还能够收拢一点点灵气用于修炼。   比如道教和佛教。   这两个庞然大物,东北五仙当然惹不起。而林仙月,也无意去找这两个庞然大物的麻烦。   所以林仙月一边和东北五仙合作,一边打造护山大阵,将孤云峰彻底的收入名下。   即便这两个超级庞然大物还不肯死心,如果付出的代价太大,他们也只能收手,然后承认林仙月在这个非凡圈子里的地位和身份。   两天后,鲁羽带着他的人到达,林仙月在小南山村外接待了他们。   毕竟是一群大男人,住在小流云寺里多有不便。   鲁羽刚听到林仙月准备打造护山大阵时,还以为听错了,毕竟护山大阵这种东西,属于封建社会才有。   如今华夏所有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的,个人建造房屋围墙没有问题,但是设置机关之类的东西就属于违法了。   不过林仙月要防的并不是普通人,而是非凡圈子里人,设置的机关阵法都只针对特定的圈子,只要小心谨慎,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   毕竟孤云峰她承包了三百年,到期后还可以优先续约,打造一座护山大阵是十分划算且必要的事情。   “仙月,护山大阵我知道龙虎山有,大禅寺也有,还有一些隐世的世家也有护山大阵。我曾经亲自看过龙虎山护山大阵,的确巍峨大气,自成天地。龙虎山的道士只要不出山,便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几乎是无敌。”   鲁羽一边说着,一边跟在林仙月身后,两人沿着孤云峰的山脚山腰走了一遍,将阵眼所在的地方一一标注好。   “然而龙虎山的护山大阵,并非一朝建成,据记载前后花费了五代人才将护山大阵大致完工,后世每一代龙虎山弟子都会在原有的大阵基础上完善修改。”   鲁羽一边用手中的罗盘定位,一边对林仙月说道:“你想要打造一座护山大阵,所需要的资源、资金、人力和时间成本太大,我个人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目前还存在的护山大阵极少,其他大阵也是如龙虎山大阵这般,想要凭空建造一座护山大阵,难啊。”   林仙月背着背篓,将小锄头将一颗花生苗小心的挖出来后放进背篓,笑道:“鲁叔,龙虎山的护山大阵,阵眼核心是用的四象符吧。”   鲁羽点头:“不错,龙虎山的护山大阵核心是用的四象符,不过不止四象符,确切的说是五象符。”   “哦?”   林仙月眼睛眨了眨,诧异道:“龙虎山居然有麒麟符?”   鲁羽点点头,艳羡的说道:“不错,就是麒麟符,传说中的神符啊。龙虎山传承几千年,底蕴无比深厚。那枚麒麟符,也不知道是多古老的东西,被镇压在护山大阵中,早已经不可分割。当然几千年过去了,那枚神符的威力已经百不存一,只能作为阵眼的压胜之物。”   当初林仙月用了一枚朱雀符,与港岛的风水大师萧回做了一笔生意,鲁羽就是见证者。   是以对于林仙月一下子就猜到麒麟符,鲁羽并不觉得吃惊。   原来他以为林仙月的传承是小流云寺,但小流云寺他来过两次,主持静娴师太虽然佛理高深,但却不是修道之人。   所以小流云寺不应该是林仙月的传承,但鲁羽也不敢去调查林仙月,生怕触怒了她。   要知道非凡圈子里,最忌讳随意查探他人的跟脚,一旦发现,必然结仇。   鲁羽又说道:“你要打造护山大阵,如果只是打造一个框架的话,其实也并不算难。古往今来,护山大阵难就难在阵眼的压胜之物。压胜之物越强,阵法的威力就越强,压胜之物越弱,阵法的威力就越弱。”   “你有四象符,用四象符作为护山大阵阵眼的压胜物,阵法等级已经不算差了。接下来我会用朱砂为墨,孤云峰为符纸,雷击木为笔,在整个孤云峰上刻下九宫八卦阵。如此一来,护山大阵的框架就算搭好了,剩下的就是水磨工夫了。”   既然是护山大阵,当然先要有阵图。   九宫八卦阵图是林仙月自己画的,然后交给了鲁羽,这就是孤云峰护山大阵的阵图。   林仙月亲手画的九宫八卦阵图,和现在流传的九宫八卦图大体上相似,唯有在阵眼上不同。但就是这一点点的不同,林仙月画出来的是真正的仙家阵图,而现世流传的却只能算是一副奇门遁甲的迷宫图。   “我会准备足量的上好朱砂和雷击木,还有特制的符纸,鲁叔,你和你请来的那几位鲁家术士,随时可以开始。”林仙月说道。   鲁羽笑道:“这可需要一大笔钱啊。”   林仙月自信的笑了起来:“我准备了三百万,够了吗?”   她现在不缺钱,苏益彬的工厂已经扭亏为盈,去年年底也给林仙月的银行卡打了一笔分红,约莫有二十万左右。   范秋云的妈妈这一年的塑形减肥中心又开了两家分店,生意爆好,也给了林仙月30多万的分红。   蒋风兰这一年来断断续续给她的私房钱,加起来至少超过了百万。林轩两个春节给林仙月的红包,正好也是一百万。   再加上其他七七八八的收入和以前的存款,林仙月居然有了差不多三百万的巨款。   当然,主要是因为开发孤云峰,前期是那些明星们自愿捐献,后期则是东北五仙承担了所有资金。算起来,孤云峰断断续续施工了一年,粗粗估计都需要上千万不止,而林仙月只在最开始花了十万块钱。   有三百万打底,林仙月底气十足。不敢说能够彻打造好护山大阵,但至少把框架搭建起来应该没有问题。   谁知鲁羽听了林仙月的话后,不敢置信的看着她:“仙月,你别告诉我,你就三百万就想打造护山大阵?”   林仙月笑道:“当然不是打造成型,就像您刚才所说,只需要先打造出一个框架就好,以后慢慢添加完善就是。”   鲁羽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默默的说道:“就算只先搭建一个框架,而且阵眼的压胜之物你都用,可是三百万也远远不够啊。”   林仙月闻言,吃了一惊:“鲁叔,暂时只需要朱砂、符纸和雷击木这三样东西,把九宫八卦阵图覆盖在孤云峰上,难道三百万还不够吗?”   鲁羽苦笑道:“仙月啊,你有算过覆盖整座孤云峰需要多少朱砂符纸和雷击木吗?你又知不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价格?我初步算了一下,没有三千万绝对弄不下来。”   “并且……”鲁羽强调道:“这还是最初等的朱砂、符纸和雷击木。如果按照我上次给你的朱砂和符纸的等级,八千万都不止。”   林仙月:“……”   原来她的三百万,只能算个零头啊。 第137章   鲁羽说的价钱, 大大的超出了林仙月的预算。   最贵重最难得的阵眼压胜之物,就用四象符,自己画就是了, 不用钱。   护山大阵的阵图也是她自己画的, 不需要花钱。要知道这一符九宫八卦阵图, 如果卖到非凡圈子里,价格不可估量, 属于有价无市的类型。   真正需要用钱的就只有朱砂、符纸和雷击木这三样, 毕竟需要将阵图覆盖到整座孤云峰。   但孤云峰太大了, 别说画复杂无比的阵图, 即便只是从山顶到山底用朱砂划一根长线,都需要用到数十公斤的朱砂。   更别说画符用的朱砂都需要经过特别调制,里面加入了汞精、名贵香料、铅粉、硫磺等等数十种乃至上百种的材料。   符纸亦是如此,绝对不是一张染成黄色的纸就叫做符纸。   用料越多、工序越复杂, 效果自然就越好。   所以鲁羽说用最初级的朱砂符纸需要三千万,用他当初送给林仙月的朱砂符纸, 则需要八千万以上。   这还只是材料费, 还没有算鲁羽等人报酬。   鲁羽可以不要钱,但他邀请过来的术士, 却不好让他们打白工, 这不是道上的规矩。   林仙月自然知道这个道理,稍微想了想,便对鲁羽说道:“鲁叔,你跟我来。”   鲁羽不明所以, 还是跟在林仙月身后。   林仙月对鲁羽并不设防,不仅只带了他来定位阵眼,更是直接将他带去了馒头峰五仙居住之地。   如今的馒头峰经过五仙的改造, 面貌已然大变。   两人走到馒头峰附近时,五仙已经得知了消息,站在馒头峰等候林仙月的到来。   五仙族群众多,遍布孤云峰,尤其是馒头峰更是重中之重,任何人出现在馒头峰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   鲁羽随着林仙月来到馒头峰,一眼便见到恭迎林仙月的五仙,顿时吓了一大跳。   “东北五仙?它们怎会在这里?”   作为非凡圈子里的人,东北五仙实在太有特色,任谁一眼见到都能认的出来。   只是东北五仙知道自己并非人类,因此一向在东北深居浅出,一切事情都是由各自的供奉家族出面,很少有人见到五仙的真身。   鲁羽乍一见到,自然无比震惊。   “它们以后都会居住在孤云峰修行,这座山头是它们的。”林仙月简单的说道。   又对东北五仙说道:“这位是鲁叔,他负责帮我打造孤云峰护山大阵。”   虽然鲁羽的名声和本事,并不被东北五仙看在眼里,但林仙月称呼他为鲁叔,东北五仙自然不会摆架子甩脸色,各自向鲁羽招呼了一声。   鲁羽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在非凡圈子里,东北五仙可是大人物,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对方产生交集。   “护山大阵?”胡仙灵突然反应过来,惊讶的问道。   其他四仙也听到了,齐齐看向林仙月,眼神既惊且喜,又带着一丝不可思议。   “不错,我要在孤云峰打造一座护山大阵。这件事情本来就要告诉你们的,正好趁此机会说给你们知道。”   林仙月三言两语把护山大阵的事情说了,本来觉得没有必要告诉东北五仙,要不是因为资金短缺,她也不会到馒头峰这边来。   东北五仙盘踞东北几百年,底蕴深厚无比,想必朱砂符纸之类的东西,应该有不少。   即便没有多少,让它们捐献一些钱财出来也行。打造一座护山大阵,对它们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   果然,五仙闻言纷纷惊喜不已,不等林仙月开口,黄书楼便说道:“山主,这件大事你应该早点告知我们才是,至于朱砂符纸和雷击木这等小事,哪里是什么麻烦?我们五族自己的收场就应该足够了。”   诚如林仙月所想,孤云峰打造护山大阵,对于将孤云峰作为今后族群修行之所的五仙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好事。   它们盘踞东北几百年,也没有想过打造护山大阵。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也。   一是护山大阵的阵图在现世早已失传,仅存的几座护山大阵也是从古时传下来的,根本没有阵图。   二是作为阵眼的压胜法宝难寻,数量稀少不说,更是每一件都价值连城。   谁知刚刚搬到孤云峰,居然便遇到林仙月要打造护山大阵这样的天大喜事,五仙感觉自己在做梦一般。   见五仙答应的爽快,也没有半分不情愿的意思,林仙月点点头,对鲁羽说道:“鲁叔,既然如此,那就由你和五仙按照我给的阵图打造阵法吧。等你们将阵图打造好之后,我去准备阵眼的压胜物。”   压胜物是大事,鲁羽和五仙都不敢挽留,恭送林仙月离开。   在修真界,一般护山大阵都需要用强大的法宝作为压胜物,顶级宗门的护山大阵甚至用的仙器。如此一来,才能保证护山大阵的威力和各种妙用,更能保证持续千年万年威力不损。   用符箓作为压胜物,也不是没有,但用的都是神符。   四象符属于初级符箓,而神符都是比高级符箓更高一级的符箓,因此才称之为神符。   不过在现世,四象符已经足够了,从鲁羽等人的态度来看,四象符在他们眼中已然就是神符了。   既然如此,林仙月当然选择用四象符。   一来是因为她的修为境界不高,只能画出四象符。二来也是因为她没有法宝,只能选择用自己画的四象符。   林仙月回到小流云寺,在书房里用心画符。她需要将自己的灵力,按照特定的笔画灌注进符箓中,不能有一丝差错。   她现在的灵力只能完成五张四象符,然后体内的灵力便会消耗一空。如果只是打坐恢复的话,一天一夜的时间才能重新恢复。   好在小流云寺内信仰之力每天都在增加,她借助信仰之力恢复体内灵力,两个时辰就可以恢复。   因此一天下来,除去陪蒋风兰和静娴师太的时间,她能够画大约十张四象符。   另一边鲁羽有了东北五仙帮助,不仅解决了材料问题,而且进展速度飞快。   本来需要用罗盘和其他手段一点一点的在孤云峰山体和山腹中勾勒出线条,保证用朱砂勾画时务必精准。   这是一个水磨工夫,但有了五仙加入,顿时变得无比简单。   老鼠和黄鼠狼是打地洞的行家,在山腹中钻来钻去,两天时间就把需要在山腹中勾画的线路整理出来。   鲁羽和其他鲁家术士经过数次测试,发现无比精准,甚至比他们亲自动手还要精准。   至于险峻峭壁和沟豁深处,以及稀泥瀑布下,五仙都能如履平地。   两者联手,只用了大约两周的时间,九宫八卦阵便以朱砂和符纸的形式刻画在孤云峰上。   阵法刻画完毕那一刻,所有人都明显的感觉到,孤云峰“活”了。   如果是以前的孤云峰灵气充沛,只能表示孤云峰有了“气”。   但此刻的孤云峰,却是真正的“活”了过来,甚至有了一丝威压。   阵法形成的一瞬间,林仙月也带着一叠四象符出现。她按照四象的排列,在每一个阵眼上布下了一枚四象符。   九宫八卦,共计七十二个阵眼,一共七十二张四象符。   东青龙,西白虎,上朱雀,下玄武。   符落之时,四象隐现,各自朝天怒吼,然后朝着林仙月齐齐一拜,便隐匿了身形。   至此,孤云峰护山大阵的框架成型。   从此以后,林仙月只要身在孤云峰,便能自成小天地,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第138章   孤云峰阵成那一刻, 距离南山村最近的白云镇上一家饭店餐桌上,有几人齐齐放下筷子,神色惊讶的抬起头了。   一名身着牛仔衣牛仔裤的长发中年男子当先站起身走出饭店, 另一名带着鸭舌帽却穿着黑色西装和黑色皮鞋的六十岁老人紧随其后。   在两人身后, 还有一个穿着长衫手拿折扇的年轻人, 一名左手转着一对铁球的壮汉,以及一位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年轻丽人。   这五人先后走出饭店, 齐齐望向孤云峰的方向, 神色凝重严肃。   “凌云道长, 这是……”   年轻女子眼神闪烁, 一脸不敢置信。   牛仔长发的中年男人没有回答,看着孤云峰顶的气象变化,不由伸手掐指盘算片刻,脸色有些难看的沉声道:“风云变化, 天开地明,九宫八卦, 四象归位, 这是……阵起!”   “四象归位,四象……凌云道长, 这不是你们龙虎山的四象护山大阵吗?”   一身黑西装却带着鸭舌帽的老人诧异的问道。   中年男人闻言, 脸色越发难看,低声道:“不全是,我派的护山大阵是以麒麟符为核心,佐以四象符为辅, 称之为麒麟飞天四象护山大阵。孤云峰的阵只有四象,没有麒麟。”   穿着长衫手拿折扇的年轻人“刷”的一下打开折扇,用力的摇了摇, 也不怕大冬天的冷。   他笑道:“的确是没有麒麟,不过我怎么看着孤云峰的四象神完气足,灵气卓然,而且体积极其庞大。凌云道长,你们龙虎山的四象与对方的四象一比,感觉像是小麻雀、小乌龟、小奶狗和小长虫啊。”   凌云道长勃然大怒,脸色涨红,朝长衫青年怒喝道:“司徒生,你想找茬?”   司徒生用力的扇着折扇,笑嘻嘻的开口说道:“不敢不敢,凌云道长,贵派人多势众,我小小司徒家可开罪不起。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而已,千万不要生气。”   对方明明是在示弱,但凌云道长却觉得一口气堵在心口,更气了。   西装老人连忙充当和事佬,双手合十口宣佛号:“阿弥陀佛,两位不必做口舌之争,还是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才好。”   司徒胜看向西装老人,微笑道:“圆通大师,说起来那小流云寺也算是你们佛门一派,有如此高人坐镇,难道圆通大师你们全不知情?”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看向西装老者。   既然同是佛门一脉,没道理小流云寺有如此高人,身为佛门领袖的大禅寺却一无所知。   如果大禅寺明明知道小流云寺有高人坐镇,却放任大家出手试探,这就有些说不清了。   “阿弥陀佛。”   西装老者又一次双手合十,摇头道:“诸位,要是我大禅寺知晓此事,应该是我大禅寺主动和对方接触,凭借同为佛门一脉,顺理成章的分一杯羹不好吗?为什么要与诸位在此做这些试探和谋划?”   其他几人点点头,理是这么个理,看来大禅寺是真的不知情。   最重要的是,他们早就把小流云寺的底细打探清楚,近十年来寺里只有静娴师太和一个捡回来的女婴,香火凋零的厉害,哪里有什么得道高人?   一直把玩着两枚铁球没说话的壮汉此时开口道:“所以只有一个可能,孤云峰突然来了一个真正的高人,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孤云峰的灵气,同时布置下了这座强悍的护山大阵。”   他低声道:“如此说来,东北五仙的出手失败了。不仅如此,恐怕还暴露了我们。”   年轻丽人皱眉道:“我们一直待在镇上,从没有出手,怎么可能暴露?”   司徒生讥笑道:“栖霞姑娘,拜托你长胸的时候,也稍微长一点脑子好不好?能够设计东北五仙做出头鸟的,这个世界能有多少?人家根本就不用证据,猜都能猜到是我们。”   年轻丽人:“……”   好气,但她知道司徒生恶心人的本事。不回应还好,一回应的话他更来劲。   不愧是非凡圈子里的搅屎棍。   中年壮汉皱眉道:“这段时间我们的人每天都去寺里,一直留意着,并没有发现什么高人。”   圆通大师摇头道:“既然是高人,那自然不会被轻易发现。对方既然不想让我们发现,说明不想和我们产生交集。明日我就回寺里,不再参合孤云峰之事,诸位珍重。”   说完,也不等其他人开口,便独自离去。   其他四人也没有叫住他,看着他身影消失,司徒生才讥笑道:“什么大禅寺高僧,被人家一座阵法就吓得落荒而逃,可笑。”   年轻丽人冷笑道:“司徒,你不怕?”   “我怕呀!我现在怕的跟孙子似的。”   司徒生理所当然的应道,又说道:“但堂堂大禅寺圆子辈高僧也吓得落荒而逃,难道不可笑?”   年轻丽人:“……”   她感觉自己无话可说。   毕竟为了骂人,连自己都骂的,谁也惹不起。   “算了,我司徒家也退出了,到时候送份礼到小流云寺。对方既然是高人,想必也不会与小小的司徒家为难。”   司徒生非常爽快,说完便走,也不跟其他人打招呼。   剩下三人面面相觑,一时沉默不语。   许久之后,年轻丽人看向凌云道长:“凌云道长,大禅寺、司徒家都退出了,我们三个怎么说?”   凌云道长皱眉半晌,朝孤云峰看了许久,叹道:“虽然贫道不愿意承认,但是……仅凭这座短短半个月就搭起架子的护山大阵,就能推测对方的实力深不可测。”   中年壮汉也说道:“不错,我猜对方是为了震慑我们,让我等知难而退。既然对方不打算追究,那我们古武门也退出吧。”   “既然如此,飞燕门也退出。”   年轻丽人见状,也说道。   两人齐齐看向凌云道长,都想知道他的决定。   “你们看我干什么,你们都退出了,难道我们龙虎山还会一意孤行不成?”   凌云道长没好气的说完,甩了甩袖子离开了。   年轻丽人松了一口气,幸好龙虎山不再执意谋划孤云峰,否则的话他们就算想退出,也不一定能脱得了身。   中年壮汉转着两个铁球,摇头叹息:“这事闹的……哎,白忙活一场。” 第139章   林仙月自然不知道因为她随手弄的护山大阵, 直接吓跑了一群潜在黑手。   虽然她的本意的确是为了震慑暗中觊觎孤云峰的势力,然而直接就把人吓跑了,这一点她却是从来没有想过。   她知道现世是一个末法世界, 虽然还存在一些隐秘方士, 以及一些上古修真门派遗留下来的宗门。   然而受到天地灵气日益稀薄的影响, 几千年过后,这些宗门即便没有消失在历史长河, 也已经微弱的如同风中的烛火。   然而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护山阵法, 就把对方直接吓退, 这个林仙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   在她看来, 区区四象符压胜的粗浅护山大阵,在修真界,别说修士宗门了,就连凡间的帝王之家和世家大族都看不上。   只是在末法世界, 她只能选择最简单的九宫八卦阵,以四象符压胜。   若是选择其他的阵图, 基本都需要用到法器或者灵器, 没有施工条件。   但不管怎么说,林仙月达成了目的, 暗中觊觎孤云峰的几大隐蔽势力知难而退。无论是选择不再打孤云峰的主意或者暂时蛰伏下来, 对林仙月来说都是最好的结果。   她的底蕴基础太薄,如果比拼明面上的人脉财力和名望地位,自然远远比不上那些经营了数千年的隐蔽势力。   林仙月只是缺少时间,等她的孤云峰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正常运转起来, 所缺的人脉、财力、名望和地位就会滚滚而来。   别的不少,就是她培育的灵草,普通人佩戴一颗在脖子上就足以延年益寿身体健康, 堪称灵丹妙药。   而灵草内的灵气耗尽之后就会枯萎,时间大概是一个月左右,也就是说,这是一门长期生意。   每个月购买一颗灵草,即便是售价一万一颗,一千个顾客就是每月进账一千万了。   林仙月丝毫不担心没有顾客,这世上有钱人太多了,每个月花一万保证身体健康神清气爽,只会觉得太赚了。   当然,灵草的具体定价到时候再考虑,目前林仙月还没有售卖灵草的想法。   没有了龙虎山、大禅寺等几个隐蔽门派的掣肘,孤云峰的开发建设进展的十分顺利。   在护山大阵搭建好之后,林仙月找来王一先和司琳两人,将孤云峰的道路规划设计图稍微修改了一下,保证每一条道路都能够覆盖在九宫八卦阵图上。   这份道路设计图从最先开始,林仙月就是按照九宫八卦图来要求王一先和司琳设计的,不过因为阵图镌刻山体毕竟会有一些差异,所以护山大阵搭建之后,原先的道路规划也需要根据实际修改。   好在修改的地方不算多,王一先和司琳自会找建筑公司安排。   等到孤云峰所有的道路修建好,从天空俯瞰,就会发现孤云峰的道路完全构成了一副标准的九宫八卦图,而道路下方就掩埋着真正的九宫八卦阵。   不过此时的护山大阵只是基础阵法,并不完整。   虽然让孤云峰自成一片天地,林仙月在孤云峰中占据天时地利,神识一扫便知道孤云峰各个角落发生的事情,如同掌控山河的帝王一般。   如果她愿意,可以让孤云峰排斥其他修士,使对方吸收不到一点天地灵气,还会被天地之力压制。   但是除此之外,护山大阵并没有直接攻击和防御的能力。   护山大阵并不是简单的一个阵法,而是组合阵,基础阵法只是给其他阵法提供动力,而具体的杀伤力和防护力则全靠其他阵法。   基础阵法就好比汽车的发动机,其他的阵法则是汽车的其他部位。   要让汽车跑起来,跑多快?是跑车还是越野?是公交车还是货车,则全靠车辆的其他部位来决定。   当然,前提是发动机需要提供足够的动力。   林仙月暂时不打算布置其他阵法,孤云峰毕竟不是私人产业,每日游客众多,一旦误伤或者被人破坏阵法,后果十分严重。   后续她会慢慢添加一些防御和探查的阵法,杀伤性的阵法也只会安置在极为重要的几处地方。   一个半月后,林仙月接到赵老师的电话,通知她三月二号去南师大附中参加国家集训队。   蒋风兰本来要送她去机场,却被林仙月阻止了,一个人拎着行李箱坐车去了机场,然后乘机到达N市机场。   张维之已经等在机场外,接到林仙月后,两人一起到达南师大附中签到,与带队的赵老师会合,然后各自到安排住宿的地方休息。   这次集训队C市只有林仙月和张维之有资格参加,赵老师自然成为C市唯一的带队老师。   参加集训队的学生是统一住在学校宿舍,吃饭也是在食堂,而带队的老师则被安排在周围的宾馆内。   集训队一共十五天,第一天是报到,几乎没有任何安排。   各个带队老师都和自己带领的学生在一起,几乎都不会和学生们说知识问题,只是和学生们聊天,让他们放松心情。   第二天是开幕式,然后便是自习。   参与集训队的六十名全国最优秀的学生们不需要人监督,各自在教室里奋笔疾书或者钻研往届试卷,争取在集训队里取得好成绩。   六十人中选六人,每个人身边都是竞争对手,作为全国的数学尖子生,已经坐在了这里,就没有人想要放弃。   第三天和第四天连续上午考试,下午和晚上都是自习。   试题一如既往的难,但对林仙月来说却依旧简单,做完试卷检查后,在草稿纸上再做一遍,仍然能够提前交卷。   监考老师们显然早就认识林仙月,对于她的答题习惯也是知之甚详。对于她的提前交卷,十分淡定,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惊讶。   相反,林仙月如果不提前交卷,他们才会担心。   事实证明林仙月的确值得他们的信任,两次小考,林仙月都是满分。   接下来是讲座和试题分析,邀请的都是全国最有名也是最有实力的老师来给学生们做针对性讲解。   对于能够参加集训队的学生来说,一般的讲解没有任何用处,唯一对他们有用的便是那些怎么破解误导性、复杂性的东西。   其中一名著名老师在结束讲座的时候,感慨般说道:“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可以欺骗你,甚至连你自己都可以欺骗你。但是唯一不会欺骗你的就是数学,不会就是不会,想破了头也不会。”   他开玩笑般说道:“所以,对我们来说,这就是数学的魅力,其他的学科可做不到。”   学生们闻言开怀大笑,沉闷紧张了几天的心情,在笑声中施放出来。   接下来两天又经过两次小考,林仙月还是以满分通过,在所有学生中暂时排名第一。   四场小考得满分的一共有四人,其中就有在CMO上与林仙月、张维之并列第一的周先阳。另外两个也是熟人,在CMO上排名第四和第三。   张维之有些郁闷,上一场小考算错了一道题的小步骤,被扣了五分。   在集训队,一分的差距就意味着排名掉下好几个,张维之目前排名十五。   好在决定最后是否能够入选国家队的,是最后的两场大考。   为了缓解学生们大考前压力过大,导致考场发挥失误,集训队在四场小考后安排了两天讲座和试题分析后,又带着学生们游览N市古都。   国家集训队只剩下三天时间,接下来两天都是大考,最后一天闭幕式后便各自回程。   赵老师担心张维之因为上一场小考发挥不好,影响接下来的两场大考,晚自习后专门把他和林仙月都约了出来,三人沿着学校操场散步聊天。   “一场小考而已,稍微有点失误很正常,下次检查细心一点就可以了。张维之,林仙月,你们两个是我教过的最出色的两个学生,老师对你们有信心。”   “凭你们两人的实力,进入国家代表队十拿九稳,只要稳定发挥就行了,所以你们也不要有任何压力。”   张维之自然知道赵老师的用意,其实对于他来说,并不十分看重考试结果。   他虽然郁闷了一会儿,但很快就调整了心情,并没有受到上一场考试失利的影响。   当初他之所以答应赵老师参加CMO,其实更多的是受到林仙月的影响。如果没有林仙月参加,他基本是不可能参加的。   不过既然参加了,当然要做到最好,至少有资格一直站在林仙月身边。   被老师单独做心理辅导,张维之一向觉得特丢人,本不打算出来的。不过听到林仙月也在,张维之想了想,觉得自己可以继续郁闷一下。   张维之“努力”露出十分难过的神情,闷着不说话。   赵老师是真的着急,还以为张维之沉浸在打击中无法自拔,连忙给林仙月暗中使眼色。   林仙月暗笑,张维之拙劣的表演能骗得过关心则乱的赵老师,却瞒不过她。   她也不打算揭穿,配合着对张维之说道:“张维之同学,小考的成绩不算什么,希望你在接下来的大考中稳定发挥,我们一起去IMO,好吗?”   张维之愣了一下,停下脚步看向林仙月,没有马上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笑了起来。   “好啊,那就说定了。”   笑过之后,他神色严肃语气认真的说道,像是在许下一个不容背叛的承诺。   以前,他只是自己想着要努力站在林仙月身边,不要被日益优秀的林仙月远远的甩在身后,甚至远到连她的背影都看不到。   有时候,张维之觉得自己就像是在追逐太阳的夸父,孤独的奔跑在黑色的大地上,追求着永远也到不了的目标。   然而在这个时候,他追逐的那颗“太阳”,却终于回应了他。   即便这个回应,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回应,但这已经足够让他振奋欣喜。   只要他足够努力和优秀,自始至终都没被她甩开,始终坚定的站在她身旁。   总有一天,他想要得到的,终究会属于他。   林仙月哪里知道张维之心里千思百转这么多,只是点点头道:“嗯,说定了。” 第140章   张维之得到了林仙月的约定, 二话不说转身就朝宿舍跑去。   赵老师一愣,冲着他的背影连忙吼道:“张维之,你干什么去?”   张维之甩了甩手, 头也不回的说道:“明天考试, 我还有两套最新试卷没有做, 我赶回去做一下,万一明天遇到类似的题型呢?”   一句话说完, 张维之的背影转了个弯, 消失在赵老师和林仙月视野中。   赵老师:“……”   这么积极的吗?他还有一肚子的话准备开导呢……   他看了看林仙月, 想说什么, 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仙月笑了笑,开口道:“赵老师,你回去休息吧,我也回宿舍了。”   赵老师点了点头, 目送林仙月离开操场。   接下来两天的大考,考试难度堪比丧心病狂, 难倒不是特别难, 但是复合题型特别复杂,陷阱极多, 一不小心就会出错。   第一天的大考结束后, 许多考生们出了考场都还没回过神来,一个个饱受摧残的模样,简直开始怀疑人生。   如果第一场大考,考生们还只是怀疑人生, 那么第二场大考后,考生们已经对人生没有任何怀疑了。   没错,不用怀疑, 这就是绝望的人生!   林仙月还看到两个女生走出考场的一瞬间就蹲下大哭,身边的同伴劝都劝不住。   她对考试难度没有什么感觉,反正对她来说都很简单。   张维之走出考场的时候,脸色有些苍白,毕竟两个半小时内高强度的脑力运算,像林仙月这般面不改色的学生几乎没有。   他看到林仙月,笑了起来。   林仙月见状,便知道他考的不错,否则不会笑的这么轻松。   集训队最后一天,考试成绩下来了,林仙月、周先阳和张维之都以满分成绩名列第一,第四到第六名则只扣了一分。   这次集训队前六名组成国家代表队,参加国家参加今年的IMO竞赛。   成绩公布的那一刻,大会堂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里面夹杂着些许的哭声。   比赛就是比赛,有赢就有输。   虽然竞技场一直有一句名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然而事实上只要是竞赛场,从来没有任何选手不是冲着比赛名次去的。   如果不为了名次,又何必竞赛呢?   组委会对于这次集训队的成绩非常满意,这一届的考生交出的成绩比他们想象中的更加优秀,这些学生的表现让他们对今年的IMO竞赛充满了信心。   除非国家代表队的六名学生集体发挥失误,否则今年IMO竞赛的金牌十拿九稳的归属于华国。   华国与已经连续好几年了与IMO竞赛金牌失之交臂,很多国家都已经开始质疑华国数学强国的地位,认为华国的奥数已经没落了。   是以,华国必须拿下这一届的IMO竞赛金牌,向那些臭弟弟们证明自己依然是数学界的大爷。   距离IMO竞赛还有大约四个月的时间,这期间组委会安排了三次集中培训,差不多每个月一次,每次一周的时间,避免入选国家代表队的六名选手玩得太嗨,导致状态下滑。   林仙月依然没有回学校,考试结束后就回了小流云寺。   孤云峰的开发自然有东北五家负责,现在又有鲁羽等人帮忙,她只需要隔三差五看一下进度便可,其他的不需要多操心。   护山大阵布置好之后,鲁羽也被林仙月留了下来,顺便让他将相熟的方外人士也召集过来。反正孤云峰开发建设也需要人手,尤其是会公输家方术的方外人士。   至于鲁羽给她推荐的会风水秘术的方外人士,林仙月一律拒绝了。   风水布置,林仙月自信现世没有谁比她更加精通。   再说了,风水布置本就是护山大阵最基础的运用,孤云峰埋下了那么多聚灵符,再加上七十二枚四象符,还有什么地方的风水能够超过孤云峰?   林仙月依旧在忙着灵植的培养,如今灵植园内已经有多达十种灵植。为了保护园内的灵植,她将灵植园周围建起了围墙,布置下小型阵法。   为了让灵植茁壮成长,她在灵植园内埋下了两枚聚灵符,小小的灵植园内灵气逼人,保证园内温度,使得园内灵植快速的生长和变异。   两个月后,灵茶已经变成了三株,初步估算一年可以产出十斤左右的灵茶。   灵草已经铺满了整个灵植园,林仙月一边制作小型瓶装灵草,一边限量的开始出售。一是为了打开名气,二是为了打开市场。   出售这些灵草小瓶和一小部分灵茶,林仙月并没有出面,而是请东北五族和鲁羽等人出面。   他们有身份有地位还有圈子,交游广阔,这些东西才能最快的时间找到合适的买主。   目前看来效果不错,不管是灵草还是灵茶,在非凡圈子里已经成了有价无市的紧俏品。   当然这是第一步,等到灵植园内培养的灵草灵茶越来越多,林仙月会逐步推向一部分普通人客户。   这些客户也不需要她费力去找,更不需要她去打广告胡吹效果。   毕竟非凡圈子的人有很多有钱的客户和朋友,这些人无一不是名声赫赫的富豪财主,或者是权势惊人。   这些人为了一些没什么效果的符箓,一些风水布局或者是算命测字,动不动就一掷千金,更别说有实实在在效果的灵草灵茶。   林仙月完全不愁销路,她也不打算打量出售,毕竟这些灵草她准备用来自己炼丹修炼的。   她出售这些灵草灵茶的目的,一是为了取得足够修炼的金钱,二是为了建立人脉资源,尤其是第二点。   非凡圈子里的术士、练气士们一旦用过她的灵草和灵茶,自然知道灵草灵茶对于修炼的好处,也绝对无法离开灵草灵茶。   长此以往,孤云峰自然而然就成了这个小众圈子的圣地,甚至不出十年就可以取代龙虎山和大禅寺的地位。   而林仙月的身份地位,将变得高不可攀,以炼气期的境界,达到修真界元婴老祖般的超然地位。   无人敢惹,无所顾忌。   即便是天大的麻烦找上来,不需要她费心,自然有无数人替她解决。   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林仙月才会彻底没有后顾之忧,不为凡尘俗事忧心。照顾好家人朋友,不为金钱烦恼,不为麻烦忧心,可以安心的修炼。   这就是林仙月建立孤云峰经济开发公司的真正原因,也是她的人生规划。 第141章   林仙月全身心的投入灵草的培育和种植上,就连孤云峰的开发建设也一并全部交给王一先、司琳和鲁羽等人全权负责。   再加上东北五仙就在孤云峰,在护山大阵成型的那一刻起,五仙便把仅有的一丝保留之心放下,彻彻底底的将孤云峰当成了族群绵延不绝的根基地。   建设自己的领地,那当然就不需要再有任何计较,果然是出钱出力毫不吝啬。五仙甚至亲自出手,改造孤云峰,或者在山上添加其他布置。   不知不觉,林仙月在孤云峰已经待了三个多月,中途连国家代表队的三次集训都没有去。   只是将国家代表队在每一次集训的试卷做好之后,然后网上传给了教练队。   当然,全是满分,成绩一如既往的稳定和优秀。   也因此,尽管国家代表队的集训无比重要,但教练队也默认了林仙月的不参加。   还有一个星期就是IMO竞赛,这一次IMO竞赛是在瑞国举办,各个国家的代表队已经陆陆续续前往瑞国,准备让选手适应当地的气候环境以及考场等等。   对于能够参加IMO的选手来说,不存在什么临阵磨枪不亮也光之类的说法,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不可能因为临时看书做题就成绩明显提高或下降。   不过考试前的心理状态和身体状态却对选手来说很重要,每年的IMO竞赛,总有选手因为身体不适,导致考试发挥极差,成绩很不理想。   更多的选手会因为紧张、担忧、压力过大等等心理原因,导致临场发挥失误,以至于最终成绩与平日成绩相差极大。   这是无可避免的,毕竟选手都是十多岁的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往往比不上阅历深厚的成年人,情绪起伏波动很正常。   因此,大多数国家代表队都会提前到达主办国,带着选手们旅游放松心情等等。   林仙月也接到了通知,让她明天前往和国家代表队其他选手集合,然后由教练组带队前往瑞国。   好在林仙月这段时间的努力有了一些成果,灵植园内一片青青的草地中,有三株草比其他青草高一些。   不仅如此,这三株草的草叶尖是紫色的,很明显比其他青草有了变异。   二阶紫阳草。   灵植园内,终于出现了二阶灵草,而且是由林仙月亲手培育,让她分外惊喜珍爱。   在修真界,三阶以下的灵草都是低阶灵草,随处可见。只要是个修士,都会在自己的药园子里种上一些,根本不稀奇。   但是在现世,灵草实在太难得了。   最重要的是,灵草的培育和进阶成功,代表着林仙月的炼丹术有了用武之地。   虽然现世的灵草与修真界的灵草不同,但她可以自己摸索药性,然后改良和创造丹药配方,用于提高修炼的速度。   林仙月很满意这个结果,至少未来可期,修行之途不至于彻底没有指望。   虽不可能成就金丹境界,但至少有希望筑基成功。   对于修行之人来说,世俗的荣华富贵甚至是权利,都如同鸡肋一般。唯有修大道得长生,才是修士真正的目标。   当然,即便是在修真界,真正修得长生的大能修士也是屈指可数。是以绝大部分修士求的是大自在,大自由。   林仙月也是如此,踏上修行之路,便再也难以忍受世俗的束缚。   想要得大自在大自由,首先需要有超越常人的力量,可以无视世俗的各类束缚。再大的权利,再多的金钱,也比不上超越常人的力量。   林仙月让静娴师太和蒋风兰照顾灵植园,又让金身童子和东北五仙暗中保护灵植园。吩咐妥当之后,才乘车前往机场,然后飞往国家代表队培训地,和国家代表队其他成员一起前往瑞国。   自从华国参加IMO竞赛以来,一直都是IMO的霸主。   虽然近几年来华国在IMO竞赛上屡失金牌,被其他国家质疑霸主地位。然而这并不妨碍华国依然是数学强国的地位,仍然被参赛各国视作头等竞争对手。   本次IMO竞赛共计105个国家参加,参赛考生和各国领队人数近千人,再加上工作人员等等,现场集聚了全世界最优秀最顶尖的数学天才。   面对如此众多优秀的竞争对手,站在世界上规格最高的比赛场地上,各国参赛选手们压力极大,难免紧张激动和忐忑不安。   华国代表队的参赛考生也是如此,尽管先前参观过考场,尽管有很多次的心里准备,但真正面临考场,见到世界各国的数学天才,还是不可避免的情绪波动起来。   就连看似对什么都不在意的张维之,也是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唯有林仙月依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没有丝毫被外界的压力影响。   其实也不一定是考生们的心理素质差,更多的是一种环境共情效应。   处于一个人人都焦躁紧张的环境中,其他人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气氛的影响,变得忐忑紧张起来。   林仙月感觉到身边队友们的情绪波动,停下了脚步。   她从笔袋里拿出五个拇指大的玻璃瓶,瓶子里放着一枚青翠欲滴的灵草,分别发给五名队友。   “带在身上,就不会紧张了。加油!”   林仙月没有多说,把玻璃瓶分发完毕,便当先走进了考场。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五名队友握着林仙月给的玻璃小瓶,看着瓶子里面青翠欲滴的小草,在看到前方镇定自若的林仙月,波动紧张的情绪蓦然的安宁下来。   五人对视一眼,互道一声加油,走进了考场。   IMO竞赛试题一共6道,每道题7分,一共42分。比赛为期两天,每次考试时间是4个半小时,试题是3道题。   比赛场地是瑞国国家体育馆,诺大的主体馆内,只有考生们的笔在纸上划动的声音,连绵如雨。   林仙月只花了一个小时就做完了试题,按照习惯又在草稿纸上用另一种解题思路重新做了一遍,再检查一遍后,时间才刚刚两个小时多一点。   林仙月举起了手,顿时吸引了附近监考老师的注意。 第142章   这名监考人员是一名金发碧眼的欧洲美女,她放轻脚步走到林仙月身边,低声用英语向林仙月询问。   林仙月也用英语轻声回答:“老师,我要交卷。”   她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在安静的考场内,还是被周围几名考生听到了。   不仅是这名监考美女神色惊讶,就连附近的考生同样眼神诧异的看向林仙月。   IMO竞赛举办了几十年,参加过IMO竞赛的考生数不胜数。每一个都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的天之骄子,数学天才更是比比皆是,一个比一个妖孽。   往届的考场上,不是没有特别妖孽的考生提前交卷,相反有很多数学神童般的考生都提前交过卷。   但是,那都是在考试进行了三四个小时之后,才会有考生提前交卷。   IMO竞赛提前交卷最早的考生,是十年前一名才14岁不到的神童,两次考试都是在3小时十分钟交卷,比考试时间提前了一个多小时。   这名神童代表澳国参赛,试卷也是满分,获得了个人金牌。可惜澳国代表队其他选手不给力,导致团体得分排在第五。   金发碧眼大的监考美女看着林仙月的眼神有点懵,脑子里有些乱。   她甚至都不知道,考试刚进行了一半的时间,可以交卷吗?   按理说是可以的,不过……没有先例呀。   毕竟是IMO竞赛场呢,绝大部分人只会嫌时间太短不够用,有谁会提前一半的时间交卷啊?   又不是在学校考试,总有一些学渣在试卷发下来后,胡乱的ABCD把选择题两分钟填完,然后睡半小时起来交卷。   “请稍等,我和主试委员会沟通一下。”   金发碧眼的监考美女对林仙月说了一句话后,走在一边用对讲机和什么人沟通起来。   过了几分钟,她走了过来,好奇的对林仙月说道:“这位考生,你已经做完试题了吗?”   林仙月点头:“当然。”   监考美女看了一眼林仙月的试卷和草稿纸,的确满满当当,就是不知道是否正确。   她再问道:“不需要检查一下吗?”   林仙月依旧神色淡然的说道:“已经检查过了。”   监考美女还不死心,继续说道:“检查过了可以再检查一下,或许突然发现某个步骤错了,时间还多,完全来得及更改。要知道,IMO竞赛的试题,很多时候会欺骗你。”   按照规定,她不用说那么多话。考生要交卷,检查无误后就可以了。   但林仙月实在太特别了,她忍不住想要劝解一下。   林仙月笑了笑,轻声道:“世界上很多东西都会欺骗你,即便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都可能会欺骗你。但是数学不会,不会就是不会。不会因为对着试卷多看一会儿,就突然会做了。”   金发碧眼的监考美女愣了一下,忽然笑了起来,朝她点点头:“好的,你可以交卷了。”   她觉得林仙月这个东方女孩儿,真的十分有趣,说的话很有意思。   林仙月起身走出考场时,大多数考生都难免好奇的朝她看了一眼。   唯有华国代表队的其他五名考生内心毫无波澜,提前两个多小时交卷,对于林仙月来说是基本操作,没什么奇怪的。   相反,如果林仙月不提前两个多小时交卷,五人心里反倒惴惴不安,会怀疑这次的试题把林仙月都难住了。   看到林仙月走出考场,五人心里莫名的松了一口气,在人人紧张万分的气氛下,突然变得安心起来。   看来IMO竞赛的试题和平时模拟的试题没什么两样,他们只要正常发挥就好。   林仙月走出考场时,各国的领队同样向她投来诧异的目光。   各国领队都是主试委员会的一员,自然已经知道林仙月是提前交卷出来,毕竟是他们经过短暂商量后,同样林仙月提前交卷。   领队们诧异的是这么东方姑娘为什么要提前一半的时间交卷,难道不明白今天这个竞赛场是多么重要吗?   世界上那么多中学生,能够参加这场竞赛的连百万分之一都不到。   这样的机会,竟然有人这般不珍惜。   其他国家的领队纷纷看向华国的领队,却见华国领队面带微笑,神色淡定,似乎丝毫没有因为林仙月的做饭而气急败坏。   对此,其他国家的领队心里嘀咕,到底华国是装的,还是对这位美丽的东方姑娘信心十足。   晚上,华国领队把国家代表队六名成员召集在一起,然后让林仙月将三道试题的解题步骤写下来。   不得不说,华国领队对林仙月无比信任,直接把她的答案当做正确答案,然后分给其他五名成员参考。   奇怪的是,其他五人也没有任何不满或者不服。   结果还不错,虽然大家的解题思路和步骤不一定完全一样,但解题过程没有任何问题,答案又正确的话,自然不存在扣分项。   华国CMO竞赛组铁了心要拿下本届IMO竞赛的团体冠军,用一份份难度超过IMO竞赛的试题挑选出来的国家代表队,今日取得了可喜的收获。   六名队员,全部满分。   华国领队欣喜若狂,犹自不敢相信。他将六人的答案拍照发给了华国的教练组,一个小时后收到回复,确认了全部满分。   华国领队大喜过望,然而他知道,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一切还要看明天的结果。   第二天的考试,考生们陆陆续续的进了考场。   林仙月依然轻松的完成了试题,老规矩在草稿纸上用另一种思路重新做了一遍,然后举手交卷,时间仍然是两个小时多一点。   有了昨天的先例,监考人员十分痛快的同意了林仙月交卷,但到底还是多看了一眼面前这个美丽的东方姑娘。   林仙月对此不置可否,出了考场便在休息室安静的等待其他队员。   华国领队朝林仙月看了过去,见她神色淡定的轻轻点了点头,一口气顿时松了下来。   考试结束后,华国领队迫不及待的领着华国代表队6名队员回到酒店,然后像昨天一样让他们写出试题答案。   重点自然是林仙月的试题答案,并且将其他五人的答案让林仙月来评改,得到了全部满分的结果。   又是全部满分!   华国领队欢喜的快要疯了,照例把所有答案照相发给国内的教练组,心情忐忑的等待着回复。   华国领队心急如焚的等待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对面回了信息:总教练,我们是冠军! 第143章 (完结)   我们是冠军!   IMO竞赛主试委员会都还没有评改出所有的试卷, IMO官网也没有公布成绩,然而华国教练组已经向华国领队发来了确认消息。   单方面宣布华国是这次IMO竞赛的冠军!   这是何等的自信!   教练组和领队当然有自信,这是他们教练组每一个步骤都核对过数次的结果, 而能够担当教练组的, 每一个都是资深知名的数学教授。   当然, 并不只是华国代表队会在IMO竞赛后对答案, 然后评估分数。几乎所有的参赛国代表队都会同样这么做, 能够得多少分, 大致可以排名多少, 大家心里基本有数。   唯一不能确定的是其他国家代表队的成绩如何, 而这一点,当然只能等最后答案揭晓。   之所以华国教练组确认华国代表队是冠军, 原因很简单, 全员满分的情况下, 当然是第一。   即便还有其他国家也是满分, 那也是并列第一。   总之, 筹备了几年, 期望了几年, 华国代表队终于在今年重新把IMO竞赛冠军奖牌捧回了华国。   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也是一个欣喜之夜。   IMO竞赛场上的王者,终于再一次凯旋而归,而且是以全员满分的成绩赞誉而回。   用绝对的成绩,向那些质疑华国数学强国的对手们证明了自己:你大爷依然是你大爷。   第二天的颁奖仪式上, 当主试委员会宣布华国全员满分之时,现场一片哗然, 所有人纷纷向华国代表队投来不敢置信又惊讶艳羡的目光。   IMO竞赛举办至今, 曾经只有一次全员满分的情况, 而今天,第二次出现全员满分。   一个人满分可以说是天赋和运气,六个人满分,就只能证明该国的数学教育质量毫无疑问是全世界居首。   这是最高的荣誉,是极难复制的奇迹。   全场欢声雷动!   华国代表队六名成员收获了六枚个人金牌,又同时捧起了团体冠军奖牌。   各国记者拍下了这一幕,IMO竞赛团体冠军花落华国,也意味着这一届的IMO竞赛圆满结束。   华国代表队光荣回国时,自然受到了热情的接待,记者们争相报道,华国代表队以全员满分的成绩再夺IMO竞赛团体冠军,成为今年华国教育界最大的喜事。   记者们纷纷采访这群为华国赢回荣誉的天才中学生,其中作为队长同时颜值惊人的林仙月自然是采访的首选对象。   然而林仙月并没有接受任何人的采访,因为她没有时间。   刚刚回国的林仙月,很快就和张维之一起飞到了G省,和叶礼朱子萱等人汇合,然后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不得不说,林仙月很忙,像她这般同时报考两大竞赛的学生,华国也是少之又少。   即便再优秀的中学生,准备一门竞赛已经耗尽精力,很难同时参加另一门全国乃至世界级的竞赛。   也就是林仙月,作为一名修士,才能完全感觉不到一点压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分为两场,每场竞赛的时间为5小时。其中两场竞赛之间间隔一天,也就是一共需要三天。   林仙月自然要照顾叶礼和朱子萱,分别给了两人一人一枚玻璃小瓶装的灵草,让两人带在身上进了考场。   灵草的作用并不是让人变得聪明,毕竟马上考试了,变得再聪明也没有用。   但灵草却能让人心平气和,脑子始终处于清醒状态,不会在短时间内产生疲惫饥饿的状态。尤其对长时间的考试来说,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绝对是最有用的也是帮助最大的。   IMO竞赛中,国家代表队其他五人能够取得满分的成绩,与他们各自佩戴了一枚林仙月赠送的灵草关系极大。   果然,叶礼和朱子萱在考试中发挥极其出色,堪称超水平发挥,各自获得了一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的金牌。   至于林仙月,则是以最高分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第一名。   最重要的是,三人同时入选NOI冬令营,也就意味着三人很可能入选明年参加IOI竞赛的国家代表队。   C市一中的官网刚刚发布了恭喜林仙月获得IMO竞赛金牌后,立刻又宣布林仙月获得了本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第一名。   标题干脆直接:双冠王——林仙月。   全校学生沸腾了,留言全是拜学神。   一直想要采访林仙月的记者们也沸腾了,完全没有想到林仙月刚刚捧回IMO竞赛金牌后,竟然转身有跑去全国信息竞赛夺下第一名。   这还是人吗?!   果然只有学神这个词,才能诠释林仙月啊!   记者们心里感慨不已的同时,也兴奋不已。   大新闻,绝对是大新闻。   超颜值美女学霸,CMO+NOI双冠王,同时又是IMO竞赛国家代表队队长,在刚刚结束的IMO竞赛中以满分获得金牌……   这其中随便一个成绩,都足以羡煞万千学子,更何况将这些荣誉归于一人。   毫无疑问,林仙月火了。在这个网络时代,林仙月的名字仿佛一阵飓风刮过,知名度堪比国家首脑。   网络上林仙月的热度持续发酵,根本没有丝毫降下来的趋势。   常年被明星们占据的热搜和头条,这个月全都属于另一个名字——林仙月。   连带着火的还是C市一中,这个普通的市重点中学,竟然出了林仙月和张维之两名IMO竞赛金牌得主,同时还出了叶礼和朱子萱两名NOI金牌得主,顿时变得全国知名。   C市一中的校长孟朝秋,整日里笑的合不拢嘴,经常电话骚扰兄弟学校的校长。   ……   九月秋高气爽,B大迎来了新一届的学子。   林仙月在爸爸妈妈和两个哥哥的陪同下,来到B大报名入学。她兑现了当初和B大主考官黄老师的承诺,以IMO竞赛冠军的身份保送进了B大。   办完入学手续之后,林仙月手机铃声响了,她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名字,笑着朝四下看了一眼,接起电话。   “我在你身后一百米,看见了吗?”   电话里响起了张维之熟悉的声音。   林仙月回头,便见到广场上笔直站立的男子,朝她热情的笑着。   阳光洒满了他的肩膀,为他镀上一层温暖的光辉。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