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七零当炮灰 作者:慕子夷   文案:   千娇百宠的小郡主一朝梦醒,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成为一个名叫李建英的乡下姑娘,马上要嫁给一个军人。   身处异世,忐忑不安的小郡主即将迎来一场盲婚哑嫁的婚姻,以及未知的明天。出嫁当天,猛然间发现,这个兵哥哥长得还不错,嫁人似乎也可以接受呢。   小郡主不清楚的是,她其实是穿到一本书里,同村有重生女正准备大展手脚,部队上还有个对自家兵哥哥虎视眈眈的穿越女,而她自己,就是那本书的路人甲炮灰乙,一出场就要凉凉的原配炮灰!   排雷:   1.女主古穿今,穿越前有个有名无实的丈夫,男女主身心双洁。   2.本文的背景是穿书,女主穿书而不自知。书是一本重生年代文,类似于平行空间,里面有重生女主在七十年代做生意的主线。本文故事开启的已经是那个事件的末期,文中会有女主和女配做生意的剧情。   内容标签:古穿今 年代文 逆袭   主角:清萱,陆维东 ┃ 配角:秦晓云,张曼曼,白甜甜,林建国,万九问 ┃ 其它:驻地军营一群人   一句话简介:且看娇柔小郡主和严肃机智兵哥哥   立意:不同思想的碰撞从而携手一生 =============== 第一章 初来乍到   前进大队,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村民们都不富裕,但是也说得过去,不至于年年饿死许多人。李老根的家像大多数村民一样,起了几间很不起眼的土胚房。   其中一间房狭窄杂乱,搁着杂七杂八的物件。虽然狭小,但因为屋主人的爱惜,每件东西都是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丝毫不乱。   房内一方土炕之上,薄薄的被子中依偎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姑娘,这姑娘眉头紧锁,双眼紧闭,看起来十分痛苦。   清萱只觉得浑身都使不上劲儿,身体汗淋淋的,就好比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就连头也极为难受。剧烈的疼痛充斥在整个头部,有一些片段疯狂地涌入脑海中,拒绝不得,就只能发出痛苦的呓语。   过了好一会儿,清萱纤长的睫毛颤了颤,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的一切,忍不住又闭上了眼睛,“本宫一定是在做梦!”   可惜,等清萱再睁眼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摸一样的景象。清萱觉得自己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个恐怖的事实她,堂堂郡主,就因为失足掉进水里,再醒来就发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脑海中还莫名其妙地多了另一个人的记忆。   清萱强撑着坐了起来,开始慢慢梳理莫名多出的记忆,那记忆的主人是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父亲李老根,母亲罗美娟,家里还有两个哥哥李建军,李建党,一个姐姐李建红,一个弟弟李建设。除了弟弟,其他的兄弟姐妹要么已经成亲生子,要么正要成亲,比如李建英。   李建英呢,因为是个姑娘,不是最大,也是最小,不上不下的,在家里处于不被疼爱的地位。这不,快要出嫁了,因为去救调皮落水的侄子李卫华,受凉发起了高烧,只被敷衍地喂了一碗姜汤就没人管了。   除了李建英本人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个事情让清萱很是惊讶,这个地方似乎是已经没有了皇帝,都是百姓当家作主的。   清萱瞪着房内简陋的摆设,再低头看看自己伸出来的一双细瘦枯黄的手,有点想哭,她莫不是成了这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这算是借尸还魂?   子不语,怪力乱神。清萱觉得自己以后无法直视这句话了,父王爱好佛学,清萱也曾跟着父王一起去听过潭柘寺的大师讲经,但是她从来没有信过因果轮回这种事情。这正应了一句话,你不信不代表没有,听多了因果轮回,清萱也不由得有些感慨,莫不是她命不该绝……不对,她本来就命不该绝,要不然怎么会醒过来?   正在清萱沉思之时,门外传来一阵咆哮,“李二丫,你这个死丫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不赶紧给老娘起来!睡不死你!”   “二丫”这么个名字,就是李建英小姑娘的乳名。   伴随着咆哮声而来的是房门被摇晃的声音,粗糙的大手不停地拍打着摇摇欲坠的房门,土胚制的墙也因为这动作飘落下来一小堆泥土。   尖酸刻薄的声音一下子就把清萱拉回到了现实,如果说简陋的摆设让清萱有了自己成为李建英的猜想,那么这个声音则是肯定了这个事实,因为这个声音就是李建英的生母罗美娟。而今天呢,就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在小姑娘的记忆中,左邻右舍都认为这是一门好婚事,因为对方是一位军人,在这个参军光荣一心向党的社会,军人是一个崇高又令人向往的职业。   清萱按了按额头,既然她现在占了这小姑娘的身体,总要代替人家活下去的。清萱手撑着土炕勉强下了地,给罗美娟开门。   罗美娟不是太待见这个小闺女,但是今天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天都蒙蒙亮了,李建英房里还没动静,要是接亲的来了,还指不定以为自己养了一个多懒的闺女。罗美娟不想让自家闹笑话,才直接跑来喊门。   “李二丫,你还真当自己多金贵?一个丫头片子,要出门子了,还敢赖床,也不怕老陆家不要你这个懒婆娘!”罗美娟眼一斜,带着厚重老茧的大手就打算往清萱头上打,想到李建英马上要出嫁,才硬生生地收回了手。   清萱第一次看见这么不做作的行事风格,目瞪口呆,在心里做自我安慰,这个是李建英的生母,生母!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就是说话难听了点嘛!她堂堂郡主,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就不能一上来就对人家做母亲的表示不满。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娘,我昨天不太舒服,今天起晚了一些。”   “行了,行了,天天懒驴上磨的玩意儿!”罗美娟撇撇嘴,把胳肢窝里夹着的包袱往清萱怀里一塞,“还不给老娘快点换衣裳,再等等老陆家的人就来了!老娘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   清萱垂眸,接过了那个藏蓝色的包袱,里面是一套崭新的红色衣裤,是由一种虽然光滑却略显僵硬的布料制成,这种布料是现下十分流行的,似乎叫做“的确良”,是李建英的婆家陆家送来的彩礼之一,给新媳妇婚礼上穿的。   清萱的心里有些打鼓,这经历太刺激了吧?早上借尸还魂,上午就要代替原身嫁人。清萱对于婚姻也没有任何抗议,在不久之前,她也嫁给了一个人,比这个叫李建英的姑娘还好一些,因为在出嫁前,在父王的安排下,她是见过她那个夫君的,也算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夫妻两个成亲五六年,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感情自然也是淡漠无比,还有这次落水,清萱看得分明,就是她那个不成器的夫君纳回来的那个表妹推的。   对于这件事,清萱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聪明一世,结果栽到一个只长了脸却没长脑子的女人手里。   清萱换好衣裤,一边洗漱,一边听罗美娟说了一车轱辘的话,无非就是到了陆家要手脚勤快,要帮衬家里。   门外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正是新郎陆维东骑着一辆自行车来接亲,新婚夫妇拜别了娘家父母就开始往新郎家去。 第二章 成亲   前进大队的路是土路,虽然打理得还算干净,但是因为天气干燥,人一走得急,就尘土飞扬的。   这不,陆维东骑着自行车,就扬起了好大的尘土。小心翼翼地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清萱被呛得直咳嗽。这咳嗽还算好的,关键是土路总是有不平整的地方,自行车的那个后座还十分膈人,自行车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一走,尽是颠簸,那真叫一个难受。   清萱有些委屈地瞪着陆维东挺直的后背,这就是小姑娘邻里亲戚都羡慕的有“自行车”的人家?可是这所谓的自行车也太难受了吧?   陆维东听到清萱的咳嗽声,放慢了蹬脚踏板的速度,飞扬的尘土也下去了些。“很快就到了。”   话音落下,就听到小姑娘细声细气地回了一声“嗯”。   其实,陆家距离李家也不算远,骑自行车也就两刻钟的样子,但是等到陆家时,清萱腿一软,差点栽倒在地,幸亏陆维东眼疾手快,扶助了清萱。   惹来周围人好一通笑,“东子真疼新媳妇儿啊!”   在众人的调侃下,陆维东面不改色地把清萱送进了新房。   这时候的婚礼,十分简单,就是摆上几桌,邻里亲戚吃个饭。陆家有个当兵的儿子,经常会有津贴寄回家,因此陆家相对同村的其他家庭,过得还算不错。这结婚的酒席嘛,自然也是好好地摆上了好几桌,宴请亲友。   外间是众人吃菜高谈阔论的声音,清萱乖乖地坐在床边,床上比较应景地铺着团花纹样的床单,卷着一床整整齐齐的被子,床头则是两个麦秆填充的枕头。   不远处是一个大一些的衣柜,旁边不大的桌子,放着一块崭新的镜子。靠近门口处则摆着一张原木色的书桌,书桌上放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薄薄的一本,不是很大。   这房间的摆设,虽然简单,但是比起李家自然是好上许多。   清萱百无聊赖地盯着床顶灰白的帐子,这时,“吱呀”一声,房门被打开一条缝,一个身形高大的女子端着个盘子走了进来。   来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大方爽朗,正是陆维东已经出嫁的姐姐陆维红。   已经出嫁的女人,哪里会不知道新进门的媳妇,从早上一直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要硬生生地挨到晚上。陆维红趁着有时间,赶紧拿了一些吃食到新房给新进门的弟妹送来。“英子,来,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那盘子里放着三个杂面窝窝头和白菜猪肉粉条,杂面窝窝头是用高粱面、玉米面和黄豆面搭配小部分白面,蒸得发黄发黑。白菜猪肉粉条是炖的软烂得粉条上方点缀着两三片切得薄薄的肉片。   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很好的吃食了。   “谢谢大姐!”人在屋檐下,该低头就低头,清萱迅速站了起来,扬起笑容,暗道,这个大姑子还蛮挺体贴的嘛。   说实话,这里的婚礼已经算是十分简单的了。若是像以前,郡主出降,不仅要很早起来梳妆,还要穿着厚重的朝服,经过各种繁琐的流程,根本没有时间吃东西,就饿着肚子一直到晚上坐下,整个人都累得不行。   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十分瘦弱,尖尖的下巴愈发显得眼睛大而明亮。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清澈的眼眸中俱是笑意,眼神柔和。陆建红暗自点头,一个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为人,这个刚进门的弟妹看起来也是个贤惠的。   “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客气的?”陆建红笑了笑,“快吃罢!我先出去忙了,等会儿东子就回来了。”   说完,陆建红推开房门就出去了。   等了快一天,都没有吃过一粒米,清萱自是腹中饥饿,只是看到那杂面窝窝头,心中有些纠结,这东西真的可以吃吗?   “咕咕”,房内突然有声音响起,清萱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肚子,她是没有食欲,可不代表这具身体不饿啊!   盘子中的杂面窝窝头,被一只细瘦的手轻轻拿起。清萱闭上眼睛,轻轻地咬了一小口,粗糙干涩,咀嚼了十几下之后竟然有一些甘甜。   等陆维东进来时,就看到自己的新婚妻子微微蹙起眉头,正在秀气地吃东西,看到他进来,小姑娘眼中似乎闪过一丝慌张,飞快地咽下最后一口,手中还拿着半个窝窝头。   “这是大姐送来的。”清萱眨了眨眼睛。   “幸亏大姐心细,是我的疏忽,没想到你一天都没吃东西,以后不会了。”陆维东略带歉意,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去了部队,见到的女孩子少之甚少,体贴这种词向来与他无缘。   陆维东今年25岁,要不是爹娘着急,帮他寻了一门婚事,他结婚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呢。爹娘说,给他娶的李家姑娘模样不错,人也勤快,在今天之前,陆维东只是匆匆见过一面,没多大印象,既然爹娘着急,他对这个人也不讨厌,结婚也不是完全接受不了的事情。   更何况,今天在接到自己的小妻子时,感觉还不错。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神沉静,眉目温婉,仿佛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额……”清萱在想,她该如何称呼她这位新出炉的丈夫,额驸?不不不。还是,直呼其名?   这里的人,年长的夫妻会互称“老头子”“老婆子”,年轻的夫妻会称呼名字,或者在家里的排行“老大”“老三”这样。   清萱舒了一口气,那还是直呼其名,“维东,你今天也喝了酒,恐怕也没吃多少。大姐送来的食物也不少,你多少也吃点。”   陆维东一进门,清萱就嗅到了她也他身上淡淡的酒气。以她参与叔叔弟弟们的婚礼的经验,新郎总是要被灌酒的。   当然,这还包括一个原因,陆维红送来的食物,量不少,但是清萱实在吃不完。清萱自幼锦衣玉食,但她知道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从来不会浪费粮食。更可况,在这个时代,本就是缺衣少食,再浪费粮食岂不是天理不容了。   “好。”媳妇的关心,陆维东当然要应下。   新婚的小夫妻,一起解决掉剩下的窝窝头和菜。 第三章 和谐相处,奇怪的地方   已经光了的盘子被放在桌子上。   清萱僵着一张脸坐在床边,接下来呢?新婚之夜,洞房花烛。洞个鬼的房哦!上辈子和那个不着调的丈夫成婚五年,两人是空担着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难道这辈子居然要和一个才见了一面的人做夫妻?清萱觑了陆维东一眼,这人倒是生了一副好皮相,身材高大,剑眉星目,神采奕奕。   两人目光相交,陆维东看了看窗外,白色的月轮已经挂上了夜幕,点点星子点缀在夜空之中,陆维东说道:“时间也晚了,不如早些洗漱休息。”   一天忙碌下来,俱是满身尘汗,各自洗漱。等陆维东再进来,登时一愣,床上就那么一床薄被,被清萱严严实实地裹在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那半边床,只有一只孤零零的枕头,陆维东有些发蒙。   这是几个意思?莫非是自己的小媳妇见到自己害怕?还是说陆维东轻轻地推了一下清萱,清萱转头,一双好看的杏眼警惕地盯着他,那水汪汪的杏眼等得远远地,却没什么威慑力,倒像是炸了毛的小猫,十分可爱。   陆维东径直脱了衣裳,躺在了那空着的半边床,很自然地卷了一半被子盖在身上,“天不早了,赶紧休息吧!”   天气还不算冷,即使不盖被子也不会冷。陆维东又是当过好几年兵的人,身体结实得很,哪里会怕冻着。只是陆维东这人是个要面子的,哪能新婚之夜就被媳妇晾在一边,当然是要想办法以退为进了。   床是足够两个人睡的,被子也是够盖的,可惜有一部分被清萱压在身下,因此被子里的两个人稍微一动,就会碰到对方。   这不,陆维东一个翻身,就碰到了清萱的手臂。清萱像被烫到一样,差点就要叫出声,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陆维东目光灼灼地看着清萱,“你放心,我晚上不打呼噜也不讲梦话!”   “我也不讲梦话的。”清萱自小睡觉习惯就好,也没见过身边哪个伺候的人会打呼噜讲梦话的,毕竟有哪个守夜伺候主子的奴才自己睡大觉睡到打呼噜讲梦话的?   清萱心道:这人说着要休息,也不闭眼,指不定在打什么鬼主意呢!转念一想,新婚夫妻,洞房花烛也在情理之中。清萱暗自叹气,这桩婚事本就是陆维东和李建英的,她平白占了这小姑娘的身子。说来,倒是陆维东无辜了,平白无辜地娶了一个换了芯子的妻子。她既然代替了这个小姑娘,也该替她走完这一生。   陆维东低笑一声,“媳妇儿,你是不是也不困啊?”   “混叫什么?”少女含羞带怒的声音更像是娇嗔,更让陆维东觉得清萱是害羞,给足了陆维东勇气。   一只炙热的爪子已经悄悄从被子底下抓住了柔软的小手。陆维虽然没有和女孩子接触过,可是在部队的时候,没少听兄弟们侃大山,实战经验是没有,可是理论是多得多。   因此,陆维东判断媳妇儿是害羞了,因此要循序渐进才好,先拉个小手,见清萱没有一把甩开,自然是要得寸进尺的。   清萱对陆维东也说不上抵触,毕竟这人皮相非常不错,打眼看来,还算顺眼,总之是比她那个金玉在外败絮其内的挂名夫君看起来好上太多。   就这样,两个还不熟悉的新婚夫妻到底是做了真夫妻。   浑身酸软无力的清萱,昏昏沉沉地想着,还真是疼,接着就进入了梦乡。   月光之下,少女沉静的睡颜静谧美好,陆维东心满意足地搂住自己的小媳妇也入睡了。   睡梦之中的清萱却来到一个熟悉的所在。崇阁巍峨,层楼高起,入门便是曲折游廊,台阶之下便是大小各异颇有野趣的平滑鹅卵石铺成一条小路。庭中种着梁柱高大的银杏树旁边挨着一株丹桂。   房舍周围还有许多奇花异草,有就地丛生,也有牵藤引蔓,挂在房檐绕着门柱,譬如翠带招摇,芳香浓馥。   这里分明是清萱住了好几年的府邸!清萱出嫁时,父王给准备了好些嫁妆,不说首饰布匹,就是土地庄子都有好些,是真正的十里红妆。   在出嫁后,清萱是住在了属于自己的府邸里。   清萱推开房门,转过屏风,只见一面紫檀木的水银镜,镜中清晰地映衬一张雅美娇贵的脸庞,眉若春山含翠,眼胜秋水无尘,琼鼻朱唇。青丝绾做随云髻,斜插三只嵌珠素银簪并一只累金海棠花枝步摇,长长的流苏垂在耳畔。身上穿着一件交领鹅黄衫子,底下是一条月华裙,腰上挂着一只青天碧水的香囊并一块温润的羊脂玉佩。   清萱倚在贵妃榻上,摸了摸脸。难道刚才的一切只是做梦吗?可是,为什么,会那么真实呢?   不对,好像有哪里不对,若刚才的一切只是做梦,那她为何是清醒地站在这里?她不是因为落水昏迷,怎么会清醒站在这里?   而且,这偌大的府邸中,竟然是一个下人都没有,除了虫鸣鸟叫,一丝人声都不闻。果真,一个人都没有见到。   花木掩映,亭台楼阁,无不精美,可偏偏寂静的可怕。   “怎么会这样?”清萱不可置信地环顾四周,还是没有见到任何人。“江蓠?九问?你们都在哪里?再不出来,本宫可要生气了!”江蓠是清萱的贴身侍女,九问是清萱的暗卫。   在呼唤了几遍依旧没有得到回应,只留余音回荡。   清萱还是不甘心,想要到府外看看,究竟是是什么情况。对于自己居住了五年的府邸,清萱很清楚它的布局,一路走到大门口,朱红色的大门紧紧关闭,清萱推了推门,抽掉了后面的横木,然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去推那门,那大门依旧纹丝不动。   纤细洁白的手放在在朱红色的大门上,愈发显得那双手纤长如玉,十指纤纤,可是清萱却觉得有些奇怪,狐疑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她虽然体弱,可也是从小练习骑射的,好歹也能拉得起四力的弓,如何连一扇门都推不开,当然,这种沉重的大门,本来就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开的。可是也不该推了半天这门连个动静都没有,更像是一堵墙一般。   突然,一束白光照得人眼睛都睁不开,清萱不由得伸手一挡,随即眼前一黑。 第四章 原来不是梦啊   等再次睁开眼睛,面前不再是朱红色的大门,仍旧是一件简单布置的房子。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屋内,身旁躺着一个留着平头短发的男子。   清萱伸手挡在眼前,遮住了眼中的复杂情绪,到底哪个才是梦境呢?道是庄周梦蝶,但是究竟是蝴蝶入了庄生的梦,还是庄生误闯了蝴蝶的梦呢?   “媳妇儿。”清萱这边一有动静,陆维东也醒了。   清萱一个紧张,就想抓起被子裹在身上,可惜动作太大,一不小心就扑倒陆维东身上,直接碰到了某人没有任何衣物遮挡的肌理分明的胸膛。   四目相对,昨晚的亲密举动,不由得浮现在脑海当中,两个人的脸都红了。清萱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不是有意的。”   然后像是被火烧了一样,赶紧裹着被子望床角缩了缩。   陆维东有些好笑地看着清萱飞上红霞的双颊,小媳妇而这是害羞了呢。陆维东以飞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我先去洗漱。”然后留给清萱足够的空间来整理自己。   清萱深吸了一口气,赤足下了床,打开衣柜。   在昨天,属于李建英的衣服就随着清萱一起来到了陆家,陆家姐姐已经帮着把那些衣服放在了新房的衣柜中。   不大的衣柜,也没放几件衣服。两件花布衫,一件小翻领的外套,两条宽大的裤子。这些衣服成色皆是半新不旧,好歹是没有打补丁的,不过,这衣服针脚细密,倒像是新衣。还有一套更旧的衣服和着一块土黄色的布料,被压在箱底。另外几件则是陆维东的衣服,一律军绿色。   清萱有些发呆地看着这几件衣服,这衣服怎么穿?清萱摸了摸那衣服,布料粗糙,心情有些复杂,这借体还魂到底是苍天垂怜,还是特地来让她受苦来的?何苦来哉!   自幼娇生惯养的小郡主,是养在富贵堆里,别说没穿过,就是见都没见过这样粗糙丑陋的衣衫!   想到昨天还被嫌弃的所谓大婚服装,清萱就想向那套“的确良”衣服道歉,合着还有更差的!清萱忍不住扶额,也不对,昨日所见,那些村民身上穿的衣服也有许多粗布制成的,也只有少数人才穿得上那种被众人推崇的“的确良”。   不过说句实话,那的确良看起来比土布好看些,但是不如土布舒服。   至于首饰,那是提都不要提,大多数女性手上脖子上,头上基本上都是光秃秃的。   清萱深深地忧虑了,这样的地方,人要怎样才能活下去啊!清萱面色纠结地拿着一件花布衫,想着今天到底该穿什么出去见人,总不能穿昨天的那一套吧?可是那套衣服还没洗呢。   突然,清萱的目光却被左手手腕处一颗米粒大小的红痣吸引住了。如果她记得没错,李建英的手腕上是没有什么红痣的!反倒是她自己,手腕处是有这么一颗红痣,仔细一看,那形状位置也是一模一样的。   清萱伸手摸了摸,眼前景色大变,竟然又是昨天梦中所见的场景,只不过是以现在的身体直接进去的,这不,手上还拿着那件丑丑的花布衫。   清萱匆匆地走进房间,临镜自照,镜中人穿着贴身小衣,腿上则是一条红色的裤子,及腰的长发被编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长发虽然,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打理,显得有些干枯,又因为睡了一夜,也很是凌乱。镜中的那张脸和她本人还有五分相似,一样的柳眉杏眼,只是瘦弱非常,下巴尖尖,更像是瓜子脸了,人也显得有些憔悴。   清萱拿着那件花布衫走到内间,从首饰盒中取出了一块镶着各色宝石雕鸟兽花样的怀表,指针仍然在不停歇地转动。过了一刻钟后,清萱又摸了摸手腕的小痣,清萱惊愕地发现,她又回到了和陆维东的那间新房。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莫非是经书中所说的幻境?   然而那块怀表还在手中。清萱猛地发现,房间内的光线依然是她没到那个幻境之前的,没有任何变化。难道她的府邸竟然成了一个所谓的幻境,在里面待多久都不会影响现实的时间。   这时,门外传来各式各样的声响,陆家人陆陆续续地开始起床洗漱了。清萱心神一动,至于这个时间的问题,还是要等到日后有空再验证。   目前还是要先洗漱好,出去和陆家人打个照面。清萱咬咬牙,一个狠心,还是挑了一红底碎花的上衣和一条蓝色的裤子,把头发梳理完毕,编成一条松散的辫子,用红色的头绳绑好,从耳后垂至腰间。   清萱推开房门,看到明晃晃的阳光,恍如隔世,正对上陆维东含笑的眼睛。   “英子起来了?”一个有些沧桑的女声响起,这个声音是陆维东的母亲,林翠莲。“你大嫂刚开始做早饭。”   林翠莲对新媳妇的态度还算不错,毕竟是自己挑中的儿媳妇,又勤快能干。   “娘,我今天起晚了。”清萱从来没有经历过婆媳关系,毕竟她不管嫁到哪家,都不需要向婆家人伏低做小。她的祖父是当今天子,她的父王是当朝亲王,她为君,她的夫君为臣,哪有君向臣低头的道理。但是清萱是个聪明人,她很清楚所有做婆婆的都喜欢温柔知礼的儿媳,这个例外在皇家媳妇的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   “不晚不晚。”林翠莲见清萱一脸谦逊表示非常满意,刚进门的新媳妇自然是不用干活的,前一夜是新婚之夜,小夫妻贪欢也是常有的事。只是若果真睡到日上三竿,婆家人指不定以为是怎样的懒婆娘呢。   清萱起床的时间也不算晚,毕竟还有更晚的呢,陆家老小陆维军和老三媳妇王小芬带着儿子陆小宝才刚晃晃悠悠地出来洗脸。   陆小宝刚洗完脸,就扑到林翠莲怀里撒娇弄痴,“奶,今儿早上吃啥?”   “今儿个是你大娘做的,红薯稀饭和贴饼子。”林翠莲抱起陆小宝,慈爱地说道。   闻言,陆小宝高兴地拍了拍肥短的小手,“是大娘做的啊!大娘做的饭就是好吃!”   “爹、娘、当家的、二弟、三弟、二弟妹、三弟妹,吃饭了!”陆家长媳张燕在厨房里高声喊道。   陆大哥陆维扬忙去搬了桌子放在院中,此时的阳光还不强烈,坐在院子中吃饭也很是合适。 第五章 差别对待   到了饭点,当然是搬桌子的搬桌子,拿凳子的拿凳子。清萱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也表现一下,毕竟在李建英的记忆中,吃饭前还要端菜什么的,这里可不是她的府邸,一到用膳的时间,就有下人把一切准备停当,只等她来用膳。   清萱走到厨房,就看见一个穿着蓝布衫面容清秀朴实的女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   这个女人正是陆维扬的媳妇,张燕。   张燕正忙着盛饭,清萱对着张燕扬起了一个笑容,“大嫂,我来端饭吧!”   张燕被那粲然的笑容晃了晃,抿唇一乐,看起来这三弟妹倒像是个贤惠人,比老三家的强多了。   当初王小芬刚进门,就仗着自己年轻颜色好把陆维军牢牢捏在手心里,平时也是个好吃懒做的,做饭做家务那都是三催四请的。更别提,王小芬生下陆小宝之后了,那更是觉得自己是陆家的有功之臣,干的活都是轻松的。   对此,张燕也没有办法,谁让王小芬生了陆家目前唯一的一个孙子呢。张燕和陆维扬结婚十一年,只生了两个女儿,杏花,梅花。   “行,这些是刚给爹娘盛出来的,你慢着点。”有人帮忙,当然是好事。张燕也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当即指了指灶台上的两碗饭。   两大碗红薯稀饭正放在灶台上,挺大的碗里面只盛了半碗多一些,里面是红薯块居多,米粒也只有几十粒的样子。其中一碗,还比另外一碗更少一些。   早上就吃这样的早饭吗?清萱狐疑地看了看那两碗不同的红薯稀饭,那可以叫粥吗?分明就是米汤加了几个红薯块而已。   不,或许这样的早饭,在这里就是习以为常的,譬如在李建英的记忆中,李家的伙食只会比陆家更差,在李家,早上所谓的稀饭就是清水煮的野菜红薯加上少的可怜的十几粒米而已。   在这个年代里,就算是家里过的还可以的村民,做饭也是数着粮食的,男人们是壮劳力,吃的自然要好,女人们力气不如男人,连饭都只能吃男人的一半多一点点。   清萱拧眉,暗自叹了一口气,默默地把饭一碗一碗地端了出去,有了张燕的提示,又有陆维东在外照看着,清萱放的位置倒是没错。   早饭就是红薯稀饭,配着切得细细的大头菜,以及一些饼子,被林翠莲均匀地分给陆家人。陆家的男人们,一人一个半,女人们一人一个。最后两个小一些的,被分给了陆维扬的两个女儿杏花,梅花还有陆维军的儿子陆小宝。当然,分得不是特别均匀,陆小宝的明显比陆杏花和陆梅花的都要多一些。   陆杏花和陆梅花已经习惯了要让着年幼的堂弟,低头拿着饼一声不吭。   等到大家长陆大中开始举起筷子,大家也都开始吃饭。   陆杏花和陆梅花坐在张燕旁边,默默地啃着那块小小的饼。   这一切清萱都看在眼里,不禁拧眉,男人出力大吃的东西多,女人吃的少,年纪小吃东西少,她都可以理解,可为什么陆杏花和陆梅花比那个陆小宝大了四五岁,分到的食物却比陆小宝还要少呢?   清萱实在无法理解,都是自己的孙子辈的,怎么可以这样区别对待呢?   “娘,杏花和梅花不是还要去打猪草吗?大早上的就吃这些,够吗?”陆维东突然出声问道。   陆维东这几年很少回家,并不清楚自己的侄子侄女的不同待遇,平时也没仔细观察过。但是他看到清萱的目光不甚明显地在陆杏花,陆梅花和陆小宝身上游移,他也就看到了姐妹两个和陆小宝食物的区别。   一个是白白的结实孩子,另两个是瘦弱伶仃的半大孩子。陆小宝天天倒是舒服,出去都玩疯了,两个小姐妹则是像个小大人,会帮着打猪草,给家里挣些许工分了。   “东子,小宝是男娃,可是咱们老陆家的大孙子,当然要吃好。”林翠莲是一脸理所当然。   “娘,杏花不是还要帮队里打猪草?都是半大孩子了,只吃这些东西可不够。”陆维东知道自己老娘的做法,对孙子的上心程度是比对孙女的强多了。   但是也不能如此苛刻啊!都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又开始帮着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小姐妹两个加起来吃的东西还不如一个小几岁的弟弟。   陆维东每个月都会把大部分津贴寄给家里,可以说是陆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对于陆维东的话,林翠莲还是很能听得进去的。   在听到陆维东又重复了一边的话,林翠莲也明白陆维东的意思了。她这个二儿子,和其他孩子想法不一样,在部队待的时间久了,这想法啊,和村里人不一样,对待老大家的丫头片子和老三家的小宝那真叫一视同仁。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带给侄子侄女的东西都是一模一样的。   “哟!瞧我这脑子,人老了,这东西呀,也看不真切了。老大家的,锅里还有没有红薯稀饭?再给杏花和梅花添点!”林翠莲拍了拍额头,朝张燕努努嘴。   张燕起身,“娘,还剩一些,我去两个丫头给添上。”   其实,每次做饭都是按家里人口算好的,锅里还能剩多少东西呢。张燕转了身回来,陆杏花和陆梅花碗里也只是多了一些米汤和一点细碎的红薯块。   陆维军和王小芬什么话都没说,反正又不是从自己嘴里抢食儿吃,只要分给自己的东西没少,剩下的怎么样就怎么样。   “好了,都吃饭吧。”陆大中闷声道。   一家人这才陆陆续续开始吃饭。不过一刻钟,犹如风卷残云一般,整个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在众人吃饭之时,陆维东也不忘给清萱夹了几筷子大头菜,放在掰开的半个饼子上,另一半则被清萱拿在手中。   清萱拿着掰开的半个饼子,目瞪口呆地看着光可鉴人的盘子,这吃得这么快,对胃很不好吧?   细嚼慢咽,有助于消化。狼吞虎咽,这实在于自幼接受的礼仪教育不符合。   “我和老大老三先去地里了。”陆大中吃完擦擦嘴,丢下一句话,就带着两个儿子往外走。   “知道了。”林翠莲回了一句。   清萱默默地把剩下的饭菜吃完,就算是难以下咽,也不好当着林翠莲还有张燕等人露出来。 第六章 察言观色(捉虫)   张燕先把其它碗筷都收了,一起放到厨房,用水先泡着,“二弟妹,你吃完就把碗先放到厨房,我等会儿就洗。”   男女都是要去上工的,大队里记工分,年底可都指着工分分粮食呢。只不过女人们是要把家务活干完才赶紧跑去地里。   张燕先去洗早上泡着的衣服。过了一会儿,清萱好不容易吃完了饭,把碗放到了厨房,沉默地看了看那泡着的碗筷,这应该也挺好洗的,毕竟啥也没有,一点油星都不见,只用清水洗洗就好了吧?   清萱深深地忧郁了,按照李建英的记忆中,不管所有人都要去干活的,洗衣做饭,到地里做农活。   可是,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能够继续活下去,本就是上苍的恩赐。既来之则安之,清萱深吸了一口气,挽起袖子把锅碗全部洗净,用干布擦干,放到碗柜里面。   张燕虽然交代了等下她洗,但不可能真的等到张燕洗完衣服再去洗碗。在李家,李建英的两个嫂子,进门之后,别管罗美娟说的再好听,两个媳妇也不敢真的当真,别人客气一下是面上好看,你若真听了,指不定对方怎么想你呢。   等张燕洗完衣服到厨房一看,灶台已经被清萱清理地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规整的整齐划一。而院里头,陆维东也把桌椅擦好,收在杂物间。   “二弟妹,不是说了等我过来洗吗?怎么你还沾手了?”张燕看到整洁干净的厨房,心中十分高兴,老二家的媳妇倒是个会来事的。新妇进门头三天,固然是用不着干什么体力活,比如说下地,但是做些简单的家务活,婆婆和妯娌们心里也高兴。   清萱微微低头,羞涩一笑,“大嫂说的哪里话?几个碗而已,我顺手就洗了,哪里还用的着大嫂再劳累?”   张燕今年二十七岁,李建英才17岁,足足十岁的差距,张燕本就觉得李建英年纪小,比她娘家最小的妹妹还要小上两岁。而清萱这幅乖乖巧巧的模样,让张燕心中更欢喜。   见家里已经收拾停当,林翠莲招呼张燕、王小芬去上工。   王小芬咋咋呼呼的声音从房内传来,“娘,我看小宝今天有些发热,我带小宝去朱大爷那里看一看。”   朱大爷,全名朱大有,会一些粗浅医术,是东方红大队的赤脚医生。   陆小宝可是林翠莲的宝贝疙瘩,一听陆小宝发热,这还得了,当即冲到陆维两老口子房里,结果陆小宝还是活蹦乱跳的,没有任何异常,也就明白了,这个小儿媳妇就是想躲懒呢,当即双手叉腰,大声骂道:“老娘的宝贝孙子,也是你个混账玩意儿能咒的?我呸!你个心里埋糠的糟心东西!倒是咒上自己儿子了!别以为老娘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自己想躲懒,还敢拿小宝做筏子!我呸!你个滚犊子的,还不赶紧上工去!”   王小芬偶尔会借口自己有个头疼脑热的,以此来偷懒,看在王小芬生了陆小宝的份上,林翠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同王小芬计较。   可是该用的借口都用完了,王小芬便想着用陆小宝当借口,林翠莲那么疼孙子的一个人,肯定会二话不说让她带着小宝去抓药。   结果没想到,林翠莲直接冲进来看到健康得不得了的陆小宝,王小芬当然是迎来了劈头盖脸的一顿骂,只好灰溜溜地跟着林翠莲一起去上工。   平时,在王小芬需要上工的时候,都是陆杏花和陆梅花姐妹两个照看,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而陆维东和清萱则是留在了陆家。陆维东这次的假期也就十来天,除了来回路上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只有十天。从相看到结婚,就花了四天时间,也就是说接下来两个人相处只有三天,陆维东就要离开,再次回到部队。   因此,这短短的时间,林翠莲才不会让他俩帮着家里上工,还巴不得这刚结婚的小夫妻俩多点相处的时间,好叫她再抱个孙子呢。林翠莲24岁那年,已经生了三儿一女,现在她最小的儿子陆维军都24岁了。结果家里三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偏生就陆小宝一个孙子,这能不着急吗。   院子里只剩下两个大人和三个小孩。陆杏花怯生生地偷瞄着陆维东,说出的话也像蚊子哼哼一样,声音很小,“二叔,二婶。我和梅花带着小宝去后山打猪草了。”   陆杏花刚出生时,陆维东已经去当兵了。陆杏花对这个二叔的印象,只有偶尔过年回来时大包小包地往家里带东西,虽然会给她和梅花捎好吃的糖回来,但是人往那里一站,看着就很吓人。   陆维东还没说话呢,陆小宝就先嚷嚷了起来,“我才不想跟着你们一起去打猪草呢!养猪场那里可臭了!哼,你们天天去那里,身上臭死了,都没人和你们玩,我才不要和你们一样!”   大队有专门的养猪场,说是养猪场,其实也就是几间笼舍,养了十几头猪,除了要上交公社的份额,剩下的就是过年村民们一起分了,按公分算,多劳多得。队里有专门的人照看猪,也有小孩子帮着打打猪草,切碎。在哪里逗留的时间长了,衣服上难免会沾上一些气味。   陆杏花难堪地低着头,她们做自己能做的事情,还可以帮家里挣工分呢,为什么陆小宝还要嫌弃她们?   陆维东看陆小宝的眼神都不对了,这孩子思想觉悟不行,主席他老人家亲口说过劳动最光荣。这孩子怎么还嫌弃起养猪场的味道了?嫌弃是吧?他怎么记得这小子过年时候,吃肉吃得挺欢快的嘛!   “陆小宝,杏花是你姐姐,你怎么能这样说?向你姐姐道歉!”陆维东沉声道。   小孩子对别人的情绪是很敏感的,陆小宝一听到陆维东冷了两个度的声音,小心脏察觉到有些不对劲,可是反驳的话还是脱口而出,“我娘只生了我一个,她们只是大伯家的姐姐而已,又不是我亲姐姐!我奶说了,我可是陆家唯一的孙子,她们都要让着我才对!”   陆小宝小脑袋扬得高高的,一脸骄傲。   “你大伯和你爹都是你爷爷奶奶的孩子,杏花好梅花如何就不是你的亲姐姐了?”陆小宝年纪还小,陆维东不会同他多说太多道理,可正是年纪小,才应该知礼,要不然从小就歪了,长大还怎么改得回来? 第七章 纠正   “可是、”陆小宝嘟囔着想要反驳,可惜看到陆维东严肃的表情,当即吓得不敢吭声。   陆维东严肃地说道:“你两个姐姐比你大,让着你,那是她们爱护你,你也不能就把她们的爱护当做理所应当的,更不能对她们口出恶言。”   都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一个六岁的孩子应该已经很懂事了,就像陆杏花姐妹两个,四五岁的时候已经开始帮着张燕剪布头,扫地。   清萱微笑着看向陆小宝,“既然你说她们不是你的亲姐姐,那又为何让她们处处让着你呢?杏花和梅花是你的姐姐,因为你是弟弟,她们才会爱护你,关心你。长姐爱护幼弟,幼弟尊敬长姐,有来有往,方为孝悌之道。”   清萱的话,陆小宝不一定全部都能听懂,但是这个看起来很温柔的二伯母,说每一句话的时候,都是在笑着的,可是不知为何,陆小宝总觉得更吓人了,情不自禁地往陆杏花身后一躲,“我知道了。”   口头上说着知道了,能听进去多少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清萱最小的两个弟弟,还不到六岁呢,平时还不是跟个小大人似的,早早地就启蒙了,懂事得不得了。但是清萱的一番话,让陆维东感觉到有些奇怪,他可是记得李建英不是连小学都没上完,说不定连孝悌两个字怎么写得都不知道。如今看来,倒不是如此呢。   陆维东看了看眼神有些躲闪的陆小宝,没有再说教,对着陆杏花说道:“杏花,梅花,你们两个带着他出去吧!”   “二叔,那我和梅花先带着小宝去后山了。”陆杏花带着弟弟妹妹走出了家门。   但是隐隐约约,似乎听见陆小宝趾高气扬地让小姐俩把自己的糖给他吃,也没听见陆杏花拒绝,然后又听到陆小宝欢快的呼喊声。   然后院里只剩下陆维东和清萱两个人,清萱眨眨眼,接下来做什么呢?两个人总不能一直站着呀?要不然聊聊人生理想,聊聊诗词歌赋,聊聊风花雪月?   干站着也不是一回事,于是乎,陆维东就拉着清萱回了房,取出一沓花花绿绿的票据和几十块钱交给清萱。   “我每个月都给爹娘寄钱的,你在家里放心。这些先给你,你可以买自己要用的东西。等下个月,除了给爹娘的,剩下的我单独给你寄回来。”   别看陆维东每个月都会寄工资给陆大中夫妻,其实这是给父母的孝敬,陆维东根本没想过让陆大中他们帮忙存着。他自己肯定会留下一部分,更别提陆维东刚刚升了副营长,这工资还没来得及多寄回家呢。   如今,有了媳妇儿,那肯定是要留给媳妇足够用的。   清萱茫然地接过票据和钱,要买东西,钱不就可以了吗?那花花绿绿的又是什么东西?银票吗?陆维东还挺大方的嘛!   等等,这上面写的什么?粮票?布票?棉花票截止时间为1976年1月,2月三月的。哦,对了,似乎在这里,除了要花钱,还要票的,比如买布要布票,买粮食要粮票。这可真是对交易严格把控啊,可是国家的繁荣本来就少不了商业的推动啊!   现在是什么时间来着?印象中,似乎是什么公元,对公元1975年.   “怎么了”陆维东见清萱半低着头,也不讲话,忍不住发问。   清萱笑了笑,“没事。”   “媳妇儿,我过两天回德州,向领导们打随军申请,到时候我就把你接到德州去。”陆维东美滋滋地想着,过不了多久,他一出完任务回来,就能看见他香喷喷软乎乎的小媳妇儿了。   别看婚结的匆忙,其实是陆家早就想看好了人选,陆维东有没有什么心上人,就顺着自己爹娘的意思,在回家前,就打好结婚报告了。   部队里,也有家属楼,以陆维东的级别,也足够家属随军。陆维东要做的就是打个申请,给自己分套房子才是正经事,要不然总不能让媳妇儿跟着一起住宿舍吧?虽然他也是单人宿舍,但是地方还是太小。   “过两天?”清萱知道陆维东是个军人,似乎还是有级别的军人。这成亲娶妻两三天就要归队?清萱只是有些惊讶,心里倒是欢喜的,天天对着一个新出炉的夫君,清萱实在是不知该如何相处。   “媳妇儿,你是不是舍不得我啊?放心,只要安顿好了,我就接你过去。”陆维东得意的笑容在清萱看来颇有点贼兮兮的感觉。   清萱有些无奈,这人倒是会给自己找存在感,谁舍不得了?她一个人说不定还自在一些,除了未来可能面对的各种家务活,还有什么农活。   “真是贫嘴!谁要舍不得你了?”清萱瞥了陆维东一眼,轻飘飘的说道。   嘴角依然含笑,眼眸如水含情,陆维东怎么看都更像是娇嗔,低声笑了起来。   清萱一手拿着票据以及钱,眼睛却不小心扫到书桌上的一本书,书籍正上方是“兵器知识”四个大大的黑字,下面的几行小字也是缺胳膊少腿的。   突然,清萱脑中灵光一现,哦,这是现在的字,比之以前是看着简练许多。   在李建英的记忆中,她是去过学堂的,也认识几个字,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但是那些学习过的东西已然深深地刻在李建英的脑子中。清萱一看到这些字,就和李建英学过的那些字画上等号了。   这种字,叫做简体字,是在新中国成立之中,国家为了方便老百姓使用进行大力推广使用。   清萱暗道:看来,为了避免出现看见字而说不上来的情况,还是要多看几本这里的书了。   陆维东看到清萱的目光胶在那本《兵器知识》上,“这本是今年年初才出刊的,主要报道最新过继军事动态,和最新的兵器介绍。我这次回来就带了一本最新的,在路上看看。”   “是这个样子啊。”清萱点点头。   “这些东西也不适合你看,我带回来的书不多,你要是想看,要不然我带你去县里的书店买几本?”在陆维东的印象中,每一个女性对军事书刊感兴趣,除了女兵。他接触的其他女性,比如她娘,他姐姐,肯定不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所以也就造成了陆维东的刻板印象。 第八章 进城   在陆维东自信地说出“这些东西不适合你看”的时候,清萱奇怪地看了一眼陆维东,哼,他怎么就知道不适合了?   弓箭她可是熟得很,嗯,清萱随手翻开一页,默默给陆维东的话回复了一个赞同,因为她发现可能还真是有些不太适合。上面介绍的枪支,倒是很像西洋的□□,但是又比西洋的□□看起来更为精细复杂。她是需要了解一下这里的文字,可不是来研究枪支弹药的。   “好呀,你想的真周到,闲来无事可以打发打发时间。”清萱矜持地表示那可是你要买的,果然还是很有眼色。   “媳妇儿,那要不然我们现在去县里?”陆维东是个行动派,现在才刚吃完早饭,时间还早得很,去县里,晚上肯定能回得来。   “今天也可以啊,我没有意见的,但是有一件事,就是——”清萱认真地看着陆维东的眼睛说道:“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叫我?”   一口一个“媳妇儿”的,清萱觉得自己有些反应不过来,而且听起来奇奇怪怪的,虽然带着烟火亲切的气息,但实在是听不习惯。   “为什么?”陆维东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媳妇儿更喜欢叫她名字?   “晚晚,是我的小——小名。”清萱的乳名当然不是晚晚,晚晚是她的小字,后又重复了一句,“只有你可以这样叫。”   这个表字是清萱及笄之年,她的父王所赠。只不过,她的父母更喜欢叫她“瑚图里”,那是福祉的意思,他们希望他们唯一的女儿能够一生顺遂福寿安康。   “好,晚晚。”陆维东从善如流,直接改了。称呼,其实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叫什么都不重要。   但是一句“只有你可以这样叫”,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叫人比吃了蜜还要甜,独属于一个人的称呼啊。   陆维东先是去给父母打了声招呼,就骑着自行车带清萱到县里。陆家所在的大队,可以说是距离县里的距离还不算远。   骑自行车也就半个时辰的距离,一路晃悠悠的,还未到正午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到了县里。   “晚晚,我们到了。”陆维东停了下来,一手扶住把手,另一只手则是让清萱塔着,好叫她下来的轻松些。   清萱抓着陆维东的手,小心翼翼地从后座下来。放眼望去,县里比大队还是要干净繁华许多的,地上不再是土路,而是由一块块的砖石拼接而成。来往的行人穿的衣服花样也更多一些,明显比大队里的款式要新颖许多。   只是,清萱还是感觉有些失望,没想到这所谓的县城,比村里也好不了多少,顶多是房子多一些高一点,行人穿的衣服无非也是灰黑白,要么就是一些颜色不显眼花布衫,灰突突的一片。   也有那些时髦的女郎,外面穿灰色的翻领薄外套,里面露出一点白白的衬衣尖领。   陆维东想了想,决定先带着清萱去一趟百货大楼,等到下午再去书店看看。   百货大楼,整整有两层,占地面积不少,是全县唯一的百货大楼,东西齐全,什么都有卖的,食品糕点,衣服布匹,手表玩意,应有尽有。   百货大楼虽然物品更为齐全,但是经常能来百货大楼购物的还是少数人,如今不年不节的,进来的人不多,也就谈不上拥挤。   两人先是来了摆放着食品的柜台,上面摆放着各式糕点糖果,有绿豆糕、桃酥、米花糖、糖角还有糖果,红的,绿的,黄的,花花绿绿地堆在那里,看起来十分好看。   “晚晚,要不要买些糕点糖块的?”至于给家里人买倒是不至于,因为陆维东这次回来,该买的已经买了,带媳妇来肯定是要专门买给媳妇儿的。   清萱淡淡地扫过那些糕点糖果,这些东西做的不是很精致,而且,“算了吧,我不喜欢吃太甜的。不过,我们要不要买一点回去给爹娘他们?”   清萱背对着柜台,小姑娘清脆悦耳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柜台后面站着的售货员耳朵里,售货员翻了一个白眼,心道:他们百货大楼的东西,可都是稀罕货。这小姑娘怕不是没钱吧?还说什么不爱吃甜的,到大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看哪个不爱吃甜的?看这衣服穿的土里土气的,肯定是哪个大队出来的穷村姑!   “不用,这些东西我前几天回来的时候已经带给爹娘了。”陆维东特别淡定地回答,“你看看你要买什么?”   陆维东倒是说的大方,他似乎忘记了一件事,他不是除了返程回德州的车票钱和路上需要买饭的钱,其他都给清萱了吗?咳咳,当然,给媳妇买东西的钱还是有一点的,幸亏清萱没有买买买,要不然就要清萱直接付钱了。   “好吧。”清萱点了点头,但还是想到,最好回去的时候给陆家人带着东西,所谓的人情世故嘛,她懂得很。   两人在一楼转了一圈,在售货员鄙视的眼神最后空着手去了二楼,二楼的区域不如一楼广阔,主要买的还是衣服,男的女的都有,比公社大队里人穿的自然是要好上许多的。   长袖的灯芯绒排扣连衣裙,衣服褂子,还有那雪白雪白的衬衣排排挂。   看来看去,清萱始终觉得这些衣服的做工和布料太差,虽然现在的人们很推崇机器做的衣服,觉得时髦觉得普通老百姓穿不起。   可是,机器做出来的东西都是千篇一律的,真的有那么好吗?再精密的机器,也不能做出手工刺绣的活灵活现,失去了那种独一无二的感觉。   最后清萱选择了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衣和一条两只指来宽的鹅黄色丝巾。   “马上就是夏天了,三伏天穿长袖会不会有些热?”陆维东对于清萱要买什么,当然不会有意见,但是马上就三伏天了,三伏天穿长袖,确实有些热。   而且,的确良十分流行,受人推崇,但有不容忽视的缺点。比如说,穿在身上不贴身,倒是是披了一层塑料布,冬天不御寒,天一凉,就觉得冷,夏天透气性差,天一热,闷得慌,又不吸汗,一出汗,就粘在身上。   “还好。”清萱波澜不惊地说道。   作为一个古人,清萱执着地认为露胳膊露腿那就是仪容不整的表现。唯一的一件白色衬衣,还是清萱实在不想穿李建英小姑娘俗里俗气的花布衫了。   花团锦簇当然不难看,但是不能都杂乱地堆在一起,那样真的很辣眼睛,其实今天清萱都不是很想出门的。 第九章 吃饭中的误会   在百货大楼晃悠了一圈,又买了一些吃食,已经到了正午,两人来到国营饭店门口,门口旁边摆了一张牌子,用粉笔写着“不许打骂顾客”。   里面有个胖胖的中年女人站在一张桌子前,一脸不耐烦地说,“你们要吃什么?”   桌子旁坐着两个衣着朴素的人,有些局促地说道:“来两碗面条,一盘青菜。”   “知道了。”中年女人,翻了一个白眼,朝那两个人收了钱和粮票就到后厨吩咐大师傅做饭了。临走时还不忘嘟囔着,“穷酸鬼,吃不起就别来国营饭店!净耽误老娘时间!”   这中年女人就是国营饭店的服务员,她的工资都是国家给发,不管饭店营不营业,她的工资都是照发,因此底气足得很。   国营饭店,顾名思义,是属于国家经营的,能够在国营饭店工作是一件极为体面的事。大多数人,如果能在国营饭店吃一次饭,是值得吹上一两个月的大事情。   等陆维东和清萱进来时,那个中年女人正坐在收钱的台子后面织毛衣,听到门被推开,头也不抬,“自己找位置坐!要吃什么?”   “一盘锅包肉,一盘醋溜白菜,一盘木须肉,四个猪肉包子,一斤米饭。”陆维东的声音不算高,但是十分清晰地传到中年女人的耳朵里。   “不用这么多吧?”清萱对菜和包子没什么意见,但是这个饭是不是有些多了?   “你早上吃得也不多,现在都到中午了。”陆维东似乎对清萱的食量有什么误解,拍板决定,“就这些!”   中年女人想着,这进来的脚步声听着也不多啊,点的都是硬菜,她倒是要看看这人是谁。   不抬头倒好,一抬头,就看见看到陆维东穿着军装,身边带着个长得十分俊俏的小姑娘,瞬间热情高涨,“里面走,里面有位置!”   在这个时代,人们对军人都有着极高的热情,建国才二三十年,吃过战争的苦头,就会对保家卫国的军人打心底里的敬佩。   中年女人收了钱和粮票,热情地说道:“我这就让大师傅做去!”   “哎,大姐,我们的面条和菜呢?咋还不上来?”先前点菜的那两人,大中午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还没见到吃的,见中年女人要再去后厨,忍不住问道。   “叫谁大姐呢?也不看看自己的年纪!”中年女人凶巴巴地瞪了出声的那人,“催什么催?从小到大吃屎长大的啊?不知道做饭也要时间啊?”   那人不敢再催,悻悻地低下了头。   由此可见,在任何时候,女人都是特别在意自己的年纪。   过了一会儿,那中年女人端着一个托盘上来,先给隔壁桌的面条和青菜给端过去,又陆续把陆维东要的菜送过来。   木须肉和醋溜白菜,清萱倒是大约见过,只是有一道锅包肉,看起来有几分像樱桃肉。三道菜,都是分量满满,诚意十足。还有四个包子皮薄馅大,大概有成年人手掌心那么大,还有一盆冒尖的米饭。清萱目瞪口呆地看着桌子上摆着的饭菜,这些东西比她想象中得还要多。   “这菜都齐了。”中年女人拿起托盘,笑着说道:“大兄弟,你这是当兵回来的吧?这是你妹子?有十六七了吧?家里有没有说人家?我邻居家有个小伙子就挺不错的,要不要我介绍一下?我看这小姑娘长得怪俊的。”   清萱现在看上去虽然很是削瘦,但是五官和精气神在那里摆着,双眼明亮有神,微微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看上去非常讨喜。   中年女人连珠炮似的发问,问到最后,陆维东脸都黑了,“大姐,这是我媳妇儿!不需要什么对象!”   所以,别乱牵红线行不行?   “哟!原来是对小夫妻啊!”中年女人脸上有些讪讪,复犹疑地看了看清萱,再看陆维东,还是觉得有些不大对,陆维东看别人的时候一脸严肃,肤色又是偏深的小麦色,看起来倒像是已经二十七八了,清萱坐在他旁边,显得格外娇小,身量单薄,也才十六七岁的样子,总的来说,这两人看上去年纪差距也挺大的。   “这年纪看着差挺多的啊!”中年女人摇了摇头,抱着托盘就转身往收钱的台子走去。   陆维东十分纳闷,“她这是什么眼神?”   清萱见陆维东脸色发黑,忍不住发笑,轻声道:“别人一时没看出来,也不是人家的过错。”   李建英这个身体今年才刚满十七岁,陆维东今年呢已经二十五岁了,正常情况下,以陆维东的外形条件,绝对不缺说亲的人,应该是早早结婚,现在这个年纪都该做父亲了,与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是有那么一点不搭。   陆维东一脸悲愤(大雾),“晚晚!”   “好啦!已经正午了,要吃饭了。”清萱眨了眨眼睛,然后指了指门外高悬的太阳。   陆维东:怎么有种哄孩子的感觉?而且,还是被哄的那种。   两人开始吃饭,清萱率先把筷子伸向那道类似樱桃肉的锅包肉,轻轻咬了一小口,这锅包肉看起来与樱桃肉有几分相似,可吃起来,与樱桃肉的味道又不大相同。   三道菜,清萱分别夹了几筷子,吃了一点米饭,又吃了一个包子,就放下了筷子。   陆维东要了一斤米饭,等吃到最后,他对自己的这个决定怀有深深的恨意,实在是浪费,以他平时的食量再加上清萱吃的那么一点,剩下的还有,三个皮薄馅大的猪肉包子。   “那剩下的这些都要你一个人解决了。”清萱对上了陆维东的眼神,笑着说道:“不要看我,我已经吃饱了。”   好在,努力拼拼,没有浪费粮食。对于陆维东而言,偶尔多吃一点,都是正常的消耗,夜跑个两公里,还担心积食吗?   于是乎,两个人吃饭完,慢悠悠地推着自行车在大街上溜达了一圈,消消食。   这年头,消食可是个新鲜词,大多数人都还在为了温饱而努力。   小剧场   陆维东:风评被害!我今年才25岁好不好!我才比我家晚晚大八岁!八岁!   注:锅包肉,原名锅爆肉,光绪年间创始自哈尔滨道台府尹杜学赢厨师郑兴文之手。锅包肉是将猪里脊肉切片腌入味,裹上炸浆,下锅炸制金黄色捞起,再下锅勾芡即成。 第十章 买书   吃完中午饭没多久,两个人就溜达到了书店。这时候的书店并不是很吃香,有些门庭冷落的味道。   一整面的墙壁挂着满满当当的书报,房顶牵了绳子,用木夹子夹着一张张照片画报。售货员坐在一个长长的摆满书籍的玻璃柜后面,无所事事。   书店内有几个穿着列宁装,胸口的口袋里插着一只钢笔的人在书店里来回转悠,但是也没见人去玻璃柜台那里结账。   好不容易又进来两个人,书店里的售货员也没有多大热情,不咸不淡地说道:“要买什么书?都在架子上搁着,到我这里结账就行。”   反正这时候能在县城里工作的人都牛气的不得了,这个态度,清萱已经见怪不怪了。   陆维东带着清萱朝一个方向走去,清萱就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那些书上。   都是彩色封面,有的是红旗飘扬人民幸福地坐在什么机器上挥手的“一二五赞歌”,有的是背着锄头头上抱着白色毛巾喜气洋洋的农民,是一本“大寨战歌”,还有炮火连天一脸坚毅的战士“邱少云”“董存瑞”,以及带着红领巾的小学生“雷锋的少年时代”等等。   翻开一看,竟然都是一些连环画,里面只有些许地方出现几个段落字句,大部分都是图画,色彩鲜艳,非常适合儿童阅读。   清萱一脸问号,委婉地说道:“我觉得,这些吧,更不适合了,我今年不是七岁!”   同样的书,一本连环画可比一本纯文本的书要贵,而且连环画新奇,非常受欢迎。   但是对非初学者而言,意义不大。简体字本来就是繁体字简化而来的,多看几遍简体字是如何写的,基本上就可以对照上了。   “你不是想学打发时间?这些不是很适合吗?”陆维东也十分疑惑,话说,给一个小学没毕业的人看什么最适合?那肯定是连环画啊,寓教于乐嘛!而且,县里的书店卖连环画是最多的,其他的这大概就是好心办坏事了,陆维东是真心考虑过一个初学者应该看什么书,毕竟他依稀听他娘讲过,要和他结婚的小姑娘,读过几年的小学,也认识几个字。所以陆维东才会想着连环画的,这是信息不对等的坏处。   “我想多学习一下,不行吗?”清萱白了陆维东一眼。   好好好,你美你都对。   两人经过商讨达成共识,最后选择了一本硬壳的□□,以及一本字典,结完账,就开始返程了。   离开县里,从公社到大队,又是一路颠簸,清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几乎要怀疑人生了,昨天不是已经体验过这自行车的“好处”了嘛,今天又来。昨晚没睡好,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浑身都不舒服,还要听陆维东的怂恿去县城。就不能明天去吗?   到家时刚赶上张燕回来做饭,张燕刚围上围裙,就看到陆维东推着自行车带着个小包就进来了。   “大嫂。”陆维东先打了声招呼,然后推着自行车去停好。   清萱跟着喊了一声大嫂,张燕笑着应了一声“二弟,二弟妹回来了?”   “是的,大嫂,现在是要开始做饭了吗?需不需要我帮忙?”清萱问道。   “不用,你才刚回来,先喝口茶歇会儿。我这快得很,一会儿就好。”张燕摆摆手,就进厨房去了。   张燕是个贤惠的媳妇,勤劳能干肯吃苦,什么都习惯了自己干,猛地有人说要帮忙,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张燕口中的茶,其实就是烧开的白水。   见张燕没有同意,清萱也不会傻兮兮地坚持,她根本都不清楚陆家晚上一般吃什么,还是暂时不要自告奋勇了。   清萱进房间里,把自己买的东西放好,带给陆家人的则是重新分捡了一下。   不多久,陆家人陆陆续续下工回家,桌椅碗筷都摆好。   林翠莲对着厨房喊了一声,“老大家的,今儿个做了什么吃的?”   “娘,我今儿个用玉米面擀了面条,放了一把小白菜,还滴了猪油。”这猪油还是昨天陆家办酒席剩下的,因为是炸过食物的油,放的时间长的就没法用了,晚上做面条放上几滴也是沾个油腥,吃起来也香得很。   林翠莲没应声,在院里拍了拍身上的土又洗了手,才去厨房去盛了饭,让张燕一碗碗地端出去。   一家人坐定,开始吃饭。   吃完饭,清萱就把今天白天在县里买的东西拿出来。   “爹,这是我和维东今天给您买的酒。”清萱叫陆大中爹倒没有叫不出口的,毕竟她叫她的父亲都是直接叫父王的。   陆大中接过那瓶淡绿色透明玻璃瓶装着的杜康酒,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哎唷,好得很。”   “你这个老头子,平时不喝点猫尿心里就不得劲是不是?”林翠莲啐了陆大中一口,“老二媳妇这酒可是送到你心坎上上了吧?”   陆大中也没什么爱好,就是闲着没事喜欢喝两口小酒,但是现在粮食多金贵啊,林翠莲管他管得可严了。   陆大中呵呵笑了两声,美滋滋地把酒瓶子收起来,“这可是老二媳妇头回孝敬的,你可不许再给我藏起来!”   “去去去,知道了。”林翠莲不再理陆大中。   清萱微笑着递给了林翠莲一件墨绿色印浅绿色枝叶的长袖衫,“娘,我看到这件上衣,感觉和您特别搭。我想着您有一条黑色的裤子,搭这件上衣,您穿上肯定定特别好看。”   林翠莲的那条黑色裤子就是昨天婚宴穿的,清萱的记忆里本来就好,这才隔了一天,更是记得清清楚楚。   “哎哟,我都这把岁数了,还什么好看不好看的?”林翠莲一摸布料,高兴坏了,还是的确良的呢。   而且,衣服也好看得紧,墨绿色本来就是很稳重的颜色,上面印着浅绿色的藤蔓,又显得柔和许多,总体来讲,就是一件不是特别亮眼但是特别耐看,特别符合这个年纪的穿着。   “您能有多大岁数啊?您还年轻着呢!看您就知道,大姐和维东都是长得像您,要不然这么会这么俊呢?”清萱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不管多大年纪的女人都喜欢别人称赞她年轻好看,这一点在她母妃和她祖母的亲妹妹,贵妃凉凉身上得到了完美的印证。 第十一章 分发礼物   林翠莲笑的合不拢嘴,“瞧瞧英子这张嘴哟!”   事实证明,女人都喜欢听别人夸奖,直接从老二媳妇上升到亲切地称呼名字了。   “我说的可都是实话。”清萱淡定地送上真挚的眼神。   然后又递给张燕一盒雪花膏、一包芒果烟并一包糖果点心,“大嫂,这一盒雪花膏是给你的,天气干燥,我今天早上看到你的手上都有两道口子了。这包烟是给大哥的还有这包点心是给两个侄女带的。”   雪花膏是膏霜,由于涂在皮肤上即雪花状溶入皮肤中而消失,所以称为雪花膏,可以滋润皮肤,保护皮肤不致皮肤干燥,开裂或粗糙。说是两道口子,已经是比较委婉的说法了,除了几道纵横的浅疤,掌心还有厚厚的茧,实在是不像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的手。   张燕一怔,实在是没想到老二小两口出去一趟除了给陆父陆母买东西,还会给她带东西。张燕迟疑了一下,清萱已经把东西塞了过来,忙道:“这怎么好意思让你们破费?前几日二弟回家已经给这两个丫头带了不少糖果,哪里还能让你们再买?还有,这——”   那一盒印着卷发美人和牡丹花的小小铁盒,拿在手里,张燕只觉得手心发烫,“雪花膏这么金贵的东西,我一个农村妇女哪里用得起?”   虽然说张燕嘴上说着用不起,但看着那精致的小铁盒,眼神中还是多了几分热切,试问哪个女人不爱美?   而一旁的王小芬看到张燕收到了一盒雪花膏,恨不得上手抢过来。可是转念一想,陆父的杜康酒,陆母的的确良上衣,张燕的雪花膏,个个都是顶顶好的好东西,那么对于她这个生下了陆家大孙子的大功臣,肯定也少不了好东西的。王小芬双眼放光地盯着清萱,思考着等下她会收到什么好东西了。   “先前那是维东买的,今天是我买的,就当是我给两个侄女的见面礼。”清萱表示送礼就要送到人的心坎上,看到张燕的表情,清萱就知道东西选的没错,“大嫂,什么用得起用不起的,不都是东西吗?这可是我挑了好久才选中的,是第一次送给大嫂的礼物,大嫂可不许嫌弃啊!”   “这么好的东西,再嫌弃,那成什么样子了?好好好,太谢谢二弟妹了,那我就收下了。”张燕推辞了一下就接受了。   清萱给王小芬的则是一条大红色的丝巾,红艳艳的,颜色非常正。另外的就是和陆大哥一样的烟,还有一小包糖果点心,不如给张燕的多,“三弟妹,你皮肤白,带红色的丝巾很好看。”   这个皮肤白,是相对于张燕来讲的。王小芬习惯性偷懒,晒得太阳不多,当然显得比别人白上一些。不过呢,就事论事,王小芬的这个长相也是很不错的,最起码在这个大队也算是非常出挑的。   一个长得不错的女人,特别是一个知道自己长得不错的女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让自己变得更美。   王小芬接过那条丝巾,咧嘴一笑,可是接过那包点心时,目光瞟过张燕手中的一包,眉头一皱,凭什么她儿子的比那两个丫头片子的要少?   王小芬正准备说话呢,被清萱截住话头,“三弟妹,小宝今年六岁了吧?我今天去县里给几个孩子买糖果的时候,听售货的大姐讲,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在长牙齿,可不能多吃糖,糖吃过多了,牙都长坏了,据说以后连吃个饼子都费劲儿呢,我就没敢多拿。”   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子汉,顶着一口坏牙,跟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似的,嚼个花生米,吃个硬一点的饼子都费劲儿。这场景,不能再想,一想想就吓人。王小芬奋力把这个想法摇出脑子,感激地看着清萱,“二嫂,这可多亏了你。小宝牙坏了可怎么办?不行,以后小宝不能再吃糖了。”   王小芬没有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毕竟人家县里人说的话,那还能有假?   然而,这句话是真的不假,只是,以目前的吃糖水平,能吃坏牙的人那时少得很。而且,这句话也不是从什么售货员大姐那里听来的,这只是清萱不想给陆小宝那么特殊待遇的一个借口而已。陆小宝是陆家的宝贝孙子,总要找个借口,让别人信服才是。   听到自己不能再吃糖了,陆小宝“哇”的一声就哭了,“娘坏!娘真坏!凭什么不让我吃糖!我就要!我就要!”   “吃什么糖?就知道吃?以后你牙坏了怎么办?”王小芬凶巴巴地吼了一声。   陆小宝直接扑到林翠莲怀里,像扭扭糖一样扭来扭曲,还哼唧着,“奶,你管管我娘!我要吃糖!”   “小宝呀,你娘说的没错,这县里的人都说了,吃糖多容易坏牙。”林翠莲倒是支持王小芬的,对于大孙子的期盼,林翠莲那是希望他身体倍儿棒,对于孙子身体有害的要一律拒绝。   “我不听!我不听!我就要吃糖!我就要!”陆小宝捂住耳朵,大声干嚎,到最后,已经开始在地上打滚了,哭得那叫惊天动地。   其实也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要吃,大队里的孩子,能隔三差五吃个糖块的小孩可没几个。陆小宝出去玩的时候,走一圈,能收获好多小孩羡慕的眼神,特有面子。   这下,王小芬直接把他出风头的道具给弄没了,陆小宝能不急吗?陆小宝哭得脸都红了,林翠莲急了,赶紧把陆小宝抱起来,瞪了王小芬一眼,“我说你招他干什么?看我大孙子哭得!”   王小芬:?这不是婆婆你也赞同的吗?   王小芬拽着丝巾还没撒手,一脸茫然地接受了来自自家婆婆“亲切”的问候,小声地稍微反驳了一下,“娘,你不是也说吃糖多牙容易坏吗?”   “那老娘说过,让你一点都不给他吃吗?天天吃的不少,话还挺多,都学会跟老娘犟嘴了?”林翠莲面不改色地怼了回去,“还不赶紧找东西给小宝擦脸!”   王小芬默默闭嘴,并且找到一块干净的布浸湿,递给林翠莲。林翠莲陆小宝擦了擦脸,“乖小宝,不哭啊!你娘就是个猪脑子,不用搭理她!奶给你说,你以后还可以吃糖,就是要吃的少一点。吃的太多,万一牙坏了,那可都掉光了。你见过你宋家老婶没?万一牙都掉了,就成你宋家老婶那样了!”   宋老婶就住在大队东头,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牙齿什么都掉光了,吃个东西费劲儿得很。   “真的吗?”陆小宝惊恐地捂住嘴,他可不想变成宋老婶一样。   陆小宝还是委委屈屈地接受了这个令他悲愤无比的条件。   东西也分完了,张燕收拾好碗筷去洗。 第十二章 陆大嫂的苦恼   天色已晚,各回各屋。   陆老大一家,关上房门就开始了小家的夜话。   “哎,这二弟妹心里倒是有成算,我看呐,可是比老三家的懂事多了。”张燕洗了脸洗了手,坐在床沿上,爱惜地打开了那盒雪花膏。   陆维扬抽了一支芒果香烟,点上,心满意足地抽了起来,“才进门,看着倒像是比老三家的要省心些。”   “那可不,当时老三家的刚进门,说是新媳妇进门头三天不用做活,可哪个新媳妇儿像她一样?什么事儿都不沾手的?你再看看老二家的,那是真有眼力见儿!这出个门吧,自己倒没见买什么,给一大家子买的东西怪齐全的!我今儿个可是看见了,老二两口子回来时,带的东西可不多,就那么一个小包,能装多少啊?可别都是给家里买的!”张燕对这个弟媳妇倒是很有好感,当初王小芬进门可没这个觉悟,身上分文没有,就更不会给公婆妯娌送点什么东西。   王小芬娘家穷得很,王小芬上面有两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陆家给的彩礼全部到了王家父母手里,给的两身新衣服,也只有一身结婚当天穿在了身上,另一身则是被王母留在家里,当成给王小芬小弟娶媳妇的彩礼用了。   “老二家的倒是懂事。”陆维扬眯着眼睛,吐出一口浊气,“家里人哪个都没落下。”   “哎,可不是嘛。这孩子倒是个实心眼,给爹娘的还有给咱们家的老三家的东西可值不少钱呢!”张燕想着那些酒啊,烟呀,看着就不是便宜货,还有这雪花膏,张燕可清楚了,这村里的女人哪个能用得上雪花膏的,听说也只有县里上班的人才会经常用。   “几个小的也有东西,二弟妹给杏花和梅花的糖比给小宝的还多。”张燕纯粹是感慨,她几乎已经习惯了,在这个家里,她的两个女儿永远都是比陆小宝矮一头的,也就老二每次回家带给三个孩子的东西一样多。可是两个丫头最后得的东西加起来还没有陆小宝一个人的多,因为林翠莲会再次分配,大头永远都是陆小宝的。   可是张燕也不能抱怨,因为她的两个女儿比起别个家里的丫头过得已经好很多了。别个家里的丫头片子,别说吃糖了,那是见都没见过的。   但是若有人能善待她的女儿,她自然会对那人加了好感的。   “说起这个,你明儿个就把这些糖给娘,让娘放着。”今日虽然听了清萱讲,吃糖多对牙不好,陆维扬倒是不以为然,但想着侄子还小是该上心些。见陆小宝哭得那么可怜,陆维扬也心疼侄子,就想着再加上他们家的这包糖也能够多吃上一些日子,“虽说不能多吃,但小宝喜欢,不能多吃,就让他隔上一段时间吃,加上咱家这些,说不定可以吃到年末呢。”   “当家的!这可是二弟妹给杏花和梅花的!老三家的那一包还不够小宝吃的吗?”张燕有些不满,就因为她没有生儿子,所以她女儿得到的好东西都要让出去吗?陆维东回来给的东西,就是让陆维扬拿了一大半去让林翠莲放着,这指定是进了陆小宝嘴里。   “小宝是咱们老陆家唯一的孙子,应该紧着小宝来。”陆维扬是个孝顺人,思想也是特别传统,孙子才是继承家业的,因此对待侄子反而比对两个女儿还上心些。   “当家的,我们平日里哪个不是紧着小宝来的?我知道杏花和梅花是两个丫头,我不拿杏花、梅花和小宝比,也比不起。”张燕深吸了一口气。   “对,杏花和梅花两个以后都是要嫁出去的,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咱俩老了,还不是要靠小宝摔盆。杏花和梅花在婆家受了委屈,小宝这个当弟弟的还能给他两个姐姐撑腰。”   陆维扬的想法在整个大队都是正常的,都觉得儿子才是家里的根,是传香火的,女儿是要嫁出去,是给别人家养的。别说陆维扬这样想,张燕自己也没觉得不对,因为从小爹娘耳提面命唠叨的就是这样。   但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怎么可能不心疼。张燕为人朴实,但也不是一味的傻瓜,对侄子再好,以后还真能给大伯父大伯母养老?她可不想把所有东西都给陆小宝,又不好明着反驳陆维扬。   张燕转了转眼珠,想到清萱在给她雪花膏的时候说“这是我第一次给大嫂送的礼物,大嫂可不许嫌弃”,心里顿时有了主意。张燕伸手手指沾了沾那洁白如雪的雪花膏,轻轻地拍在脸上,漫不经心地说道:“但是这些东西是二弟妹刚进门送的,咱们把东西送出去,可别让二弟妹觉得是咱们嫌弃她送的东西。”   “二弟妹才刚进门呢,总不好直接把她指明给杏花和梅花的东西再拿出去吧?万一二弟妹知道了,说不定还以为我这个当大嫂的看不上她呢!这以后妯娌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还怎么好相处?”   “也是这个理儿。”陆维扬语气顿了顿,“那就留着吧。”   房间角落的小姐妹两个,听着父母的对话,表情有些麻木。陆维扬抽完一支烟,张燕推了推他,“当家的,时间不早了。”   陆维扬点了点头,捏着只剩个烟屁股的烟蒂走出去。   陆维扬前脚出门,后脚张燕就低声问两个女儿,“杏花,今天又是你和梅花带小宝,他没欺负你们吧?”   陆小宝在家里受宠,在外面也是调皮得很。   “娘,他还不是和以前一样?今天还要抢我和姐的糖吃呢!还总是嫌我和姐身上有味道!他天天出去玩,不像我和姐待养猪场待的时间长,肯定比我们干净!”陆梅花嘟囔道:“既然嫌弃还找我们要糖干什么?二叔带回来的点心还有糖,都叫他一个人吃了!那明明还有带给我和姐的!”   “梅花,小宝是弟弟,你要让着他点。”陆杏花扯了扯陆梅花。   “姐!我这还不让着他啊?对周小花还有沈小红就巴巴地贴上去,咱俩还是他姐呢,天天不是嫌弃,就是找奶告咱俩的黑状!爷奶整天就偏心陆小宝,我和姐又不是捡来的,凭什么呀?”陆梅花对陆小宝十分不满,虽然言传身教知道爷奶和父母都更喜欢孙子,可她和姐也是亲生的啊,凭啥天天被陆小宝使唤?要说姐姐照顾弟弟也就算了,这陆小宝对她们的态度倒像是地主老财对长工呢!“今天要不是二叔教训了他几句,说不定他还要多过分呢,天天嫌弃这个嫌弃那个的,有本事他也托生成县里人啊!”   “梅花……你怎么能这样说?”陆杏花震惊地看着陆梅花,对陆梅花的抱怨颇为不解,她虽然是陆家孙子辈头一个出生的,在但性子怯弱,非常听长辈的话。   陆杏花出生前,张燕挺着个尖尖的孕肚,可把林翠莲高兴坏了,什么红糖鸡蛋都往老大家房里送,结果临盆的时候,生了个孙女,当时林翠莲的脸色就变了。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林翠莲对这个大孙女就非常看不上眼。陆维扬两口子也对第一胎生了个丫头有些失望,也怕陆大中和林翠莲不满,张燕就教女儿在爷奶面前要听话,同时也要少说话。长久以来,竟然把陆杏花养成一副唯唯诺诺的性子。   “爷奶说了,小宝是咱们陆家唯一的男丁,爹娘和咱俩以后都要靠着小宝的,你可不能这样说。你可注意点,别欺负小宝,不然我就告诉奶收拾你。”   张燕对大闺女的逻辑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孩子是天天听林翠莲和陆维扬念叨,自己也学会了?“杏花,小宝是你弟弟没错,但他是你三叔家的弟弟,梅花才是你亲妹妹,你要护着自己亲妹妹知道吗?还有,是,小宝是陆家目前唯一的大孙子。你二叔和二婶才刚结婚,说不定过几年你们又多了一个弟弟。就照小宝现在这个样子,以后真能帮你们两个?说不定,还要帮着别人欺负你们呢!”   “娘……”陆杏花呆了呆。   “姐,娘说的对,不都说三岁看到老吗?就陆小宝那个样子,还想出息?做梦去吧!”陆梅花默默补刀。   “杏花,我和你爹就生了你和梅花两个,我也不想着再给你们生个弟弟,万一再添加个妹妹,你奶估计气儿更不顺了。你们姐俩都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你俩才是最亲的。小宝,他再是个男娃,那也是隔了房的弟弟,他从小的性子摆在这,和你俩都不亲,我以后哪敢想着你俩长大了能依靠他啊。你奶要你们对他好,你们照做就是,只是不能巴巴地把自己的东西全给他知道吗?”   张燕又苦头婆心地劝了几句,陆杏花喏喏地点点头,小声说,“娘,我知道了。”   陆杏花心思单纯,又很听话,也许不能一下子完全抛开奶奶和父亲教给她的那种根深蒂固的顽固思想。可是她今年还小,潜移默化之下,也会明白,到底什么才是对的。   “都不睡觉,干啥呢?煤油不要钱啊!”陆维扬洗完进来,看到母女三个围在一起说话,瞪着眼睛。   “就睡了。杏花,梅花,你俩先去睡吧。”张燕拍了拍陆杏花。   小姐俩顺从地从床上滑下来,然后到挨着墙的一张用土胚砌出的一张小床去睡觉了。   等陆维扬坐到床沿上,张燕才下去吹了灯,摸索着到床上睡。 第十三章 坦言   陆维东和清萱也不例外,回了房间,陆维东这才问起,“今天去买糖的时候,也没听什么大姐说吃糖多了对牙不好啊?”   陆维东肯定不会直接给清萱拆台的,在见清萱面不改色地胡诌什么售货员大姐时,只是暗自发笑,等到回房才问一下。   “对啊,是没有啊。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不行吗?”清萱非常坦诚地承认了,并且振振有词,“本来就是在长牙的年纪啊,不管是糖还是其他的,吃多了都不好。”   “我又没说什么。”陆维东就是那么一问,也没什么想法。不过,他严重怀疑他媳妇是随便编了一个大姐,然后让陆小宝被迫减少吃糖的次数。陆维东还依稀记得早上陆小宝在受到一顿言语教训,出了院门之后,仍然趾高气扬地要求陆杏花和陆梅花把她们的糖让给他。陆小宝理直气壮的要求,他家媳妇听到后,眉头不自觉地蹙起。   然后陆维东就淡定地转移了话题,拿起刚买的字典,殷勤地讲解,“对了,今天不是买了一本字典吗?可以按偏旁部首查,是这样的……”   清萱点了点头,表示清楚,并且在陆维东的指导下,成功弄明白了这部字典的用法,最让人欢喜的是,这部字典还有简体字和繁体字的对比,这真可谓是意外之喜了。   说起来,这字典和汉字辞书的用法倒是极为相似,祖父曾命陈子端、张素存为总编撰官,带领三十位翰林历时六年完成了一部汉字辞书,以十二地支作为标识,可以用部首检字,也可以用笔画检字。   清萱还记得那部辞书还有一句歌诀,“一二子中寻,三画问丑寅,四在卯辰巳,五午六未申,七酉□□戌,其余亥部存。”   有了这本字典,清萱想着,用不了几天,就可以把这些简体字都对上号。   简体字,本来就是繁体字的演化,是为了方便普及。已经有繁体字的基础,稍微一对照,简体字就认识得很明白了。   夜色已深,夫妻两个径自去洗漱,洗漱完了,就一起躺到了床上。清萱的作息非常规律,一般是卯时起,戌时息。   白天又是折腾了一天,清萱已然困得不行了,刚闭上眼睛,就觉得眼皮沉重地抬不起来,只想赶快就寝。结果伸过来一只不老实的手,清萱不客气地拍了拍陆维东,低声抱怨,“你莫要闹我,今天一天都觉得不舒服,身子乏得紧。”   “你哪里不舒服?”一听见清萱说自己不舒服,陆维东神色陡然一紧,焦急地问道。   “你还好意思问?还不是都怪你!”清萱小脸一红,翻了个身,背对着陆维东闷闷地小声说道:“本来今晨起来就觉得浑身都难受。”   用比较形象的话来形容,那就像是被一块巨石从身上碾了过去,又酸又疼,特别是腰部上下,像是被反复碾过,总之就是特别难受。   孟子曰:“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清萱暗暗鄙视这句话,这人之大论,有点过于难受了。   陆维东耳力甚好,清萱说的每一句话,都一字不差地听清楚了。陆维东忍不住想起了昨天的旖旎场景也不禁耳尖通红。   这种事情,非人力可以控制,一个从未吃过肉的人,猛一下,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摆在面前,那就算是圣人也抵挡不了美食的诱惑。   “我……我下次会注意的。”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不由得咳嗽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真是好难得的一阵脸红,放低了声音,像是哄,也像是道歉。   “那个……我要休息了。”清萱才不想在这个事上同陆维东多讲什么呢,这也太尴尬了。   “好。”陆维东应了声。不多时,就传来了清萱平稳清浅的呼吸声,还无意识了翻了身,从侧着身子变成平躺着,睡姿端正,面容祥和。   陆维东看着小姑娘平和沉静的睡颜,如星双眸里温柔的笑意愈发浓重,轻柔地把小姑娘揽在怀里,然后也闭上了眼睛。   等到第二天醒来,清萱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枕在陆维东胳膊上,脸居然还紧紧贴着他的胸膛。   清萱不禁反思自己的睡姿有那么差吗?居然会无意识地滚到陆维东怀里?不对,这不应该啊,这完全不符合她以往的习惯啊,她不是自小的睡姿都十分端正的吗?难不成换了一张床,还添了一个毛病不成?   这个问题,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看到陆维东也睁开了眼睛,清萱也就不想了,两个人起床开始洗漱。   今天按理来说是轮到王小芬做饭了,王小芬做饭的手艺一般,只是现在的人,都是爱惜粮食的,能吃饱已经是很好了,哪里还会囔囔着谁厨艺好,谁厨艺差的。   特别是,东西就那么一点东西,佐料也是有限,人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多数人做出来的饭菜,味道也不会差的很远,但是王小芬就是属于差的最远那种。   林翠莲吃完饭,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老三家的,嫁过来都几年了,做饭还是没个长进,做个红薯稀饭,都像是刷锅水,这幸亏老二家的进门了,妯娌三个也能换换。   “英子。”林翠莲叫道。   “娘,您说。”清萱先是一愣,立刻反应过来是在叫她。   “英子,明个儿是你回门的日子。从后儿个起,每天做饭就是你和老大家的还有老三家的轮流做。”林翠莲这样的安排没有什么不妥当的,所有的新媳妇都是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就算是没出门子的大姑娘在家里也是要干活的。   “娘,我知道的,您就放心吧,别的不说,就说做菜我还是很拿手的。”清萱非常自信地扬起了一个笑容。不就是做饭嘛,能难得了谁?她从小学的东西多了去了,害怕一个小小的做饭吗?要知道,她可是女红厨艺都很能拿得出手的,比如说厨艺,父王和祖父都夸过她做的菜很好吃的。   林翠莲看了一眼张燕,“燕子,明儿个就还是你,到后儿个就让英子做,你到时候帮着点。”   林翠莲本身也不觉得二儿媳有什么好帮忙的,当初她帮陆维东说亲的时候,就听说了前进大队李家的姑娘贤惠又能干,做个饭能有什么难的?肯定是比王小芬强,这样就很好了。   “行,我到时候会看着点的。”张燕一口应下。   吃完饭,该上工的都去上工了。   清萱和陆维东两个则是去山上溜达了一圈,大队后面就有一座山,不是特别高,所以里面也没什么野兽。到了秋天,大队里很多人家会去山里采点野果,春天的时候就去挖点野菜。虽然,现在一切都是收归国有,可是弄点野果野菜也不算是挖社会主义墙角。   当然,也有运气好的,能逮到野鸡野兔子的,偷偷拿回家炖了,谁也不知道,谁还能说上一句用了公家的东西呢。   这个时节,还是初夏,天气还不是很热。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红的太阳,飘着几朵形状各异的云彩。春天已经随着迎春花落离去,玉兰和木槿开的正盛,大朵的白玉兰悬挂在枝头,远远望去,像是栖息在树枝上的白蝶,一阵微风吹过,翩飞的白蝶从枝头滑落,有种静谧美好的感觉。   清萱踩在枯枝败叶之上,走动间,有轻微的响声,她微微仰头,看那翩跹飞舞的花瓣,那枝干崎岖,蓬勃生长,不同于匠人一点一点修饰出来的盆景树木,山野之貌,也别有一番野趣。   突然,一阵悉索的声音伴随着“滋滋”的叫声,一道灰色细影像是离弦的箭从面前飞过,“是野兔!”清萱惊喜地叫道。   那野兔跑的飞快,清萱只恨自己手中没有弓箭,要不然这只兔子一定是她的猎物!   陆维东一眼就认出了,只可惜手上没带什么工具,只能让这只兔子逃之夭夭了。“还真是有点可惜,我们要不回家拿点工具。”   野兔十分机警,但它有个坏毛病,就是喜欢来来回回走一条路,有点死脑筋。   “它跑的那么快,等我们再回来,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说不定,它一时脑子发昏,撞到哪颗树上了。”清萱玩笑道,说不准还可以学宋人得到一只傻乎乎自己撞到树上的兔子呢。   刚说完,“扑通”一声。那只跑的飞快的兔子掉到几十米外的一个深坑中。   “这还真是有些巧啊,我先前不过说的是玩笑话,却不曾真让我们白捡了一只。”清萱为这运气感到震惊。   “的确。”这兔子有些傻啊,明明嗅到了有人的气息,还不换条道,往前横冲直撞自己掉坑里了吧。   两人往前走到那兔子掉进去的坑前,那坑是原先有人挖的废弃陷阱,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井底还插着几十根削地尖尖的落满灰尘的木头,上头塔着一层干枯的草叶和枯枝,一只可怜的灰色大兔子就正正地掉在一根竖着的木刺上,灰色的皮毛沾上了血迹。一双小眼睛瞪的溜圆,也许正在无语问苍天。   陆维东动作利索地折了几支开着粉色小花的藤蔓拧成一圈带钩的绳索,然后甩了几下试了试,才把绳索甩到坑内,用了巧劲儿勾住兔子厚厚的皮毛。   然后,一只又肥又大皮毛锃亮发光的野兔活生生地出现在清萱手边,“它长得好好啊!”   去掉皮,架在火架上,能被火烤的流油,再撒上些芝麻和粗盐,齿颊生香。想想那场景,都有些流口水呢。   出来一趟,还收获一只野兔,真是一次愉快的体验。   小剧场   清萱:兔兔辣么可爱,烤起来更好吃哦! 第十四章 回门   陆维东又捡了一捆枯枝,将那只死不瞑目的野兔藏在枯枝里头,旁人看见了也只会觉得是捡的柴火。   这么肥的一只野兔带回回去,林翠莲都惊呆了。这个季节并不是野兔活动频繁的时候,儿子儿媳妇去后山一趟,就逮住一只,还这么肥,运气是真的好。   “娘,咱们今儿吃兔子?我来做吧?”王小芬眼睛都直了,这要是她自己做能偷吃多少块啊。说着就想去拎野兔。   “去去去,你个心里没数的玩意!什么好东西都能叫你给糟蹋喽!老娘自个儿做!”林翠莲一个挥手,就把王小芬推到一边,“老二,你把毛处理干净!我一会儿把这兔子给腌喽,也能吃上好几顿!”   陆维东提着野兔就去墙角给兔子扒皮,处理内脏什么的。   王小芬也不能闲着,就先去厨房烧水。   一听到要把兔子腌,清萱上扬的嘴角垮了下来,她很期待烤兔呢,她以前脾胃虚寒,根本不适宜吃兔肉。   “娘,您打算做成什么菜呢?”清萱努力争取。   “骨头剔下来炖点汤,用辣椒青菜炒上一盘子。剩下的腌起来,这天儿也开始热了,放不住。”林翠莲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清萱立刻称赞起林翠莲决定英明,又委婉地表示天热吃腌熏的肉类很容易口渴,上工辛苦,成功地争取到把半只野兔给烤了。   要不是陆家条件还算可以,林翠莲肯定是要把这兔肉腌起来,吃上个几个月。   到晚上,清萱的烤兔肉出炉时,每个人都分到了,吃完之后意犹未尽。   这手艺,确实不错,陆家人都忍不住期待清萱掌勺时的幸福生活。   新婚第三天,是出嫁女归宁的日子。   回门礼,林翠莲是已经备好了,一块猪肉,一把葱,一小袋花生,一袋粉条,还加上一包用红纸包着的点心。   这些东西,在这个时候已经算是很贵重的,果然当陆维东和清萱到李家时,李母那叫一个眉开眼笑。   “英子和东子来了?快进来!”罗美娟看到自行车挂着满满当当的东西,脸笑得跟朵菊花似的。   陆维东把东西从自行车上取下来,正准备拎进去,立刻就被热情的罗美娟抢了过去,“都到家了,我拿就成!英子,还不赶紧帮着把东西提进来!没点眼力见儿的!”   “哦……”合着心疼女婿,让女儿出苦力呢。   罗美娟一马当先,把点心和猪肉揣在怀里,一溜烟儿地跑到房里,都锁在柜子里,再把钥匙藏在身上。   清萱看着这一番操作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李母是个什么情况?陆维东估计明白,他老娘也是这个操作,有什么好东西都喜欢锁起来,就是丈母娘这心太急了点。   “娘,这是……算了,我们先进去吧。”清萱不知作何评价,让陆维东把剩下的东西一拿,就进了院里。   结果十分冷清,清萱想了想,也没记错日子啊,今天的确是新婚第三天,难道这里习俗不一样?也不对,她不知道,陆维东还能不知道嘛?   按理来讲,出嫁女归宁,父母长辈不都是要在的吗?李家这是怎么回事?李建英虽然不受重视,但回门就老娘在,其他人都不在吗?清萱默默地为李建英鞠了一把同情泪。   罗美娟把钥匙收好就回来了,然后就看到小闺女站在院子里,也没到堂屋去,忍不住骂了一句,“李建英!你个木头脑袋,自己娘家不认识了?还不带东西进来!”   “娘,我们也才进来。”陆维东赶紧给媳妇儿解围,顺便问一下老丈人在哪儿,总不至于新姑爷新婚后第一次上门,老丈人都不带见的,“爹呢?在上工吗?”   罗美娟让陆维东坐下,又冲了一碗白糖水,递给陆维东,听到问李老根,一拍大腿,张嘴就来,“可不是嘛,那个老头子闲不下来,去上工了。”   其实是李老根懒得等,嫌待在家里等丫头片子回门浪费时间,还不如去上工挣工分呢。   “想来是大哥二哥也都去上工了。”院里没其他声音,看来是都出去了。   “大军和建党都随你爹,手脚麻利勤快,从小就听话,还有建设,从小就聪明……”罗美娟夸起自己儿子来,是一套一套的,说道女儿就换了一副口吻,“哎,我三个儿子是一个赛一个的,就是我这老闺女,勤快是勤快,就是人呆了点,两口子过日子的,东子,你可多担待点英子!”   罗美娟不大重视李建英,到底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英子很好。”陆维东下意识换了一个称呼,顺着罗美娟叫。   聊了一会儿,李家大嫂林大花回来了,“娘,我回来做饭!”   清萱站起来,“大嫂。”   看到清萱,扬起高高吊起的眉毛,“哟,英子和妹夫回来了!”   下一刻,目光扫到堂屋堆着的花生,不大的眼睛一眯,“回都回来了,东西带得还不少!”   平淡的语气中还有些不耐烦,林大花瞄了一眼陆维东,心道:不是说陆家条件不错,新媳妇回个门子,就拿这点东西?也不嫌寒酸,不是还要在家里蹭吃蹭喝吧?   罗美娟清楚大儿媳的性格,那是一点亏都不肯吃,怕大儿媳再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赶紧截住林大花的话头,“这不都是你亲家婶子准备的?英子能知道什么?你亲家婶子是个厚道人呐,现在哪家新媳妇回门子还让带肉带点心的?要不是咱家孩子多,我东西就不收起来了,小孩子家家的,都是馋嘴猫,我这个做奶的,可是要先帮他们放起来。”   “那可不是!娘,今天英子回门,要么就把那肉炖了吧?我这手艺,保准让英子和妹子吃好!”一听还有点心和肉,林大花来劲了,马上撺掇罗美娟把肉拿出来。点心还好说,只要李卫华去要,罗美娟肯定给,但肉就不一定了,谁知道罗美娟要放到什么时候去!   “这……你能做好吗?别糟蹋东西!”罗美娟不是很想拿,当着女婿的面又不好意思拒绝,毕竟是新姑爷头次上门。   林大花拍着胸脯保证,“娘,我的手艺你还不清楚吗?你放心,我肯定做好!”   罗美娟非常不舍,但在林大花的催促下,还是把肉拿了出来。   中午的饭是一大盆白菜猪肉炖粉条,还有一盘子豆角。菜刚做好,李家人陆续就回来了。   李老根和陆维东说了几句,李建军和李建党也就称呼了一声,就不再说话,然后就开始吃饭。   李家的气氛还不如陆家呢,好歹是闺女回门子,当爹的当哥的,脸上也没个笑模样,跟家里来个普通亲戚没什么两样。   “东子,我和你大哥他们先去上工了。”李老根抹抹嘴,瓮声瓮气地说道。   李老根和陆大中差不多是一个性子,都是属于忠厚老实的,平时也没多少话,就知道干活。   “爹,你和大哥二哥先去吧。”陆维东站起来送李老根出去。这边,林大花也开始收拾碗筷。   然后,夫妻两个向罗美娟告别。   “不多坐会儿?反正离你们东方红大队也不远!”罗美娟也就是客气了两句,她还想着下午去上工呢。   “娘,我们就不留了,省得给您添麻烦。”陆维东说。   “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姑爷到老丈人家了,还见啥外?”罗美娟道。   “娘,维东明天就要回部队了,回去还要收拾行李呢。”清萱看出了罗美娟是假意留人,也不想同她再推辞两遍,直接拿出收拾行李的借口,当然,这也不是借口。   “哎哟,东子明儿个就回部队?行行行,那我就不留你们了。赶紧回去收拾东西去,可别忘了啥,大老远的地方,忘个东西可不容易。”罗美娟就不再留了,直接催促回家。   “娘,那我俩先回去了。”   陆维东带着清萱,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罗美娟见闺女和女婿都走了,才跑到厨房训儿媳妇,“老大家的,你长本事了?老娘说让你做个肉,你倒好!把一整块都给炖了?炖一半都不行?”   “娘,瞧你说的?咱家好歹也有十来口人,英子和妹夫也在,只有一半哪够啊!”林大花脸不红心不跳地狡辩,做饭过程中偷吃了几片那是天知地知。反正罗美娟那时候在跟陆维东聊天,没看见。   “我看是你偷吃了吧?”罗美娟仔细想了想,林大花摆饭的时候,嘴唇干干的也不像是偷吃,还是觉得有些怀疑。   “我滴亲娘哩,天地良心啊!就那点肉,我要是偷吃了,今儿个哪够一大家子吃的,你说是不是?”林大花一点都不慌,她偷吃完,可是用抹布擦了好几遍嘴,对着缸确认过,嘴上没有油花儿。   “真哩?”罗美娟盯着林大花的嘴,现在也看不出什么,仍是怀疑地问道。   “那肯定是。”林大花刷碗的动作也没停。   罗美娟摆摆手,直接出去了,“算了。”   做饭偷吃几口好的,算是很正常的事,只是今天林大花当着陆维东的面,让罗美娟把肉拿出来,心里有点不舒坦,觉得儿媳妇有些不听话。但是林大花乖觉滑溜的很,没让她抓到错处。 第十五章 就是这么自信   三天时间,说长,过的还挺快,陆维东马上就要回部队了。   清萱正准备帮忙收拾东西,却被陆维东拉着坐下来,“晚晚,不用忙了,我回来也就没带多少东西,就那几件衣裳。”   别看陆维东回来大包小包的,主要还是给陆家人带的,自己也就带了换洗的衣裳和两本杂志、牙刷。   “这能有什么忙的?你明天就要走了,现在整理好,免得明天手忙脚乱的。”清萱抿唇一笑,先把陆维东要带走的衣裳叠好放进包里,这才坐下。幼时父王要远行办差,母妃会亲自为父王整理行囊,什么衣裳,伤药,熏香丸子,那都是要提前准备的,哪里能等到出发前再准备。   陆维东从小就让人省心,因而到长大让林翠莲操心的时候都很少。每次回家出去,陆维东的行李都是自己收拾的。看到清萱忙来忙去,陆维东心里暖暖的,觉得这就是有了媳妇儿的好处。   “是是是,晚晚说的对。我明天一大早就要去市里赶火车,等我安排好就回来接你。”陆维东一边拉着清萱的手,一边感慨他真应该早点安排的,要不然就可以直接带着媳妇一起回德州了。   “我知道的。”清萱点点头,“你既然明天要早起,不如早些休息吧。”   “休息?这还早着呢!”陆维东揽着清萱的腰,笑着说道:“晚晚,我们接下来可是要好一段时间没见了。”   所以,要提前预支一下,当然陆维东有分寸,也不会太过分。   陆维东倒是神清气爽地起了一个大早,让清萱多睡一会儿,自己帮忙把家里的早饭做了,这才坐着大队的牛车去镇上坐车赶到市里坐火车。   早上吃饭时,陆家人还对早饭表示很满意,并期待着中午的饭菜。   “英子,我今儿个就带你到地里拔草去!”现在也不是双抢,地里活也不忙,主要还是庄稼的生长期。   “娘,我知道了!”清萱淡定地应下了,据说这个拔草是很轻松的活计,她相信她可以胜任的。   到地头,很多妇人同林翠莲打招呼,一个穿着灰色布衫的中年女人笑着说道:“哟,老嫂子,这就是你家老二媳妇?是个俊俏孩子!这一看就是个勤快孩子,怪让人羡慕的。”   “你这个老货,你还羡慕我干啥!你家建国媳妇不也是个好的?听说也是村里的一枝花!我是我们家东子媳妇英子”林翠莲相当自豪,这可是她自己看中的儿媳妇,长得好,心眼又实在,对公婆妯娌都没得说。林翠莲压低声音对清萱讲,“这是你林家婶子!”   清萱对着林婶笑了笑,“林婶子。”   “英子,这孩子看着真不赖。”林婶看清萱乖巧地跟着林翠莲,心里就忍不住想起自己那个儿媳妇,整天妖妖调调的,要是能像这陆家儿媳妇多好,天天瞎折腾家建国和老陆家二儿子不都是当兵的,咋娶回家的妻子看着差别这么大哩!   林翠莲和林婶又聊了两句,就开始各种干活了。   拔了一会儿草以后,清萱才发现她想得还是太天真,拔草要一直弯着腰,是真的很累,也幸亏李建英的身体是做熟了农活的,纵使换了个主导者,身体对于熟悉的活计还是可以很快上手的。   忙了一上午,快到中午的时候,林翠莲让清萱提前回去做饭,还特地交代了张燕,让帮着一起做。   “英子,我先去园子里摘点菜回来。”院子后头用篱笆圈了一小片地,应季种着些青菜豆角小葱啥的,平时吃起来也方便。   清萱连忙跟了过去,张燕手脚麻利,很快就摘了一大把豆角和青菜。   “大嫂,今天中午做这个吗?”   “这不,就它们长得最好!”面朝黄土背朝天,当然是地里长什么就吃什么。   “好!”   两人带回去,清萱正准备洗菜,却被张燕制止了,“英子,咱先把菜摘好,再洗了直接炒就成!”   豆角还用切?不都是用手掰成一段一段的,青菜叶子摘下来,从中间一扭,洗干净就可以了。   “这样啊!”清萱思考这些菜可以做成什么,想到前天晚上陆母腌好的兔肉,顿时眼前一亮,豆角烧兔肉,也是一道不错的菜。   菜洗干净,张燕让清萱掌勺,自己则帮着烧火。   锅烧热后,清萱特别淡定地放了一些油,然后又放了一勺盐,就开始翻炒起来,不一会儿就盛菜出盘,简单地清洗了一下锅,就放了一大把干辣椒进去爆炒豆角兔肉。   烧第一个菜时,张燕正低头烧火,到第二道菜时,抬头看了一下,觉得有模有样的,就十分放心了。   张燕选的菜简单,没有给太大的发挥空间,清萱还颇为可惜。   到中午陆家人回来吃饭时,看到饭桌上摆着的两大盘子菜,一盘是绿汪汪的青菜,令人垂涎欲滴,另一盘是红绿相间的豆角炒兔肉,闻着就食指大动。   “英子做饭还有一手呢!”林翠莲看到这些菜,颇为满意,马上就夸起来了。   “娘,您这可说对了!我父……我娘家爹娘也说我厨艺出众呢!”清萱十分自豪,这还能有假,她第一次试着做菜的时候,做出来的菜都可好看了,父王母妃都吃完了呢。她,就是这么一个很有天分的人!   见清萱这么自信,林翠莲十分期待这菜的好吃程度。   结果,一吃的时候才发觉不对劲,这青菜怎么是甜的?又尝了一口兔肉,要不是想着是肉,差点就吐出去了。   这兔肉咸得发齁!辣得烧嘴!那兔肉本来就是刚腌上的,还有一层盐巴,用不着放盐,结果清萱又放了一道,可不是太咸了!   刚咽下去,就看见清萱亮晶晶的眼神期待地注视着她,“娘,是不是特别好吃?”   林翠莲那句“可齁死老娘了”硬生生给憋了回去,可能是这丫头第一次在陆家做饭紧张,把糖当成盐了,不过还好,青菜甜一点也能吃,就像是没放盐一样。就是这豆角炒兔肉,又像是手抖把盐放多了。林翠莲面对着小姑娘期待的眼神,也没好意思说其他的,艰难地吐出一句,“确实不错!”   这个时候,大家伙儿用的盐和糖都是粗盐和粗糖,不够咸不够甜。粗糖不像卖的白砂糖还有糖块,吃上一点,能甜上好大一会儿。   清萱开心地笑了,“我就知道嘛!娘,您是不知道,咱们家菜还是有点少,不够我发挥的,回头我给大家做个拿手菜!”   “好好好好,你快吃饭吧!”林翠莲说。   陆大中只夹了一筷子豆角,倒是又辣又鲜,味道可以。   林翠莲小声问张燕,“燕子,你没告诉英子咱家盐和糖放哪?”   “啊?娘,英子这不是做得怪好的嘛!那东西都放那儿,英子也不是看不见,还有英子早上不是也做饭了吗?”张燕被问得一愣,哪家大姑娘小媳妇不认识糖和盐啊,粗盐也要比糖细一些的。再说,看清萱做饭时那副镇定的样子,一看就是熟手啊!   “你尝尝看。”林翠莲有点无奈。   张燕疑惑地夹了一点青菜,觉得也还好,不就是忘记放盐了,有点甜,也能接受,又吃到了一小块兔肉和几个豆角,一起嚼下去感觉也还好,就是有点辣。   清萱只吃了一点豆角,感觉相当不错,为自己的厨艺感到十分自豪,并且想要继续努力。   然而,饭桌上的人神情各异,有淡定吃饭的,有辣的要喝水的,总之,很是热闹。   只不过,陆家人都觉得早饭做得都不赖,中午肯定是着急了,也有可能是口味不大一样,因此都没说什么。   爱嚷嚷的王小芬是因为她自己做饭也不咋地,吃到清萱做的,总感觉比她自己强,也就没吵吵。   结果,到晚上迎来了一顿别开生面的大餐。   下午活不多,清萱打算去寻找一下可以做菜的食物,她觉得中午的菜虽然好,但没有展现出她高超的厨艺,于是乎,兴高采烈地到后山寻找“猎物”了。   “二婶,你干啥去?”陆梅花从养猪场回来,就看到自家二婶兴冲冲地打算出门,就顺嘴问了一句。   “梅花,我要去后山找点菜,晚上吃!”   “二婶,你要去挖野菜吗?我跟你一块去!”陆梅花很乖巧背上一个小篓。   清萱立刻就答应了,“好呀!我晚上给你们做好的!”   陆梅花对吃的东西不挑,想要中午吃了肉,还有前天二婶烤的兔肉,于是乎,对清萱非常信任,高高兴兴地跟着清萱往后山去了。   然后,陆梅花就见清萱认认真真地挑选了几个长得圆润别致的野青梨还有一些红啾啾的野桃,瞬间有些魔幻,这不是要做菜吗?摘这些是干啥的?不是所有山里长出来的东西都好吃,这野梨个头不大,就算熟了也酸的很,那野桃更不用说了,没啥甜味。   “二婶,你要这东西干啥?又不能吃!”   “咱们回去做菜呀!来,你把背篓给我。”清萱挑挑拣拣放了小半篓,然后用手拎着。   “这也能做菜?”陆梅花虽然有些疑惑,但见清萱肯定的眼神也就没再问,举着小手就想把背篓接过来,“二婶,我背着吧!”   “我拿着就成,你才多大点人!”清萱摇摇头,本来就没多少东西,她自幼学骑射的人,还能拿不动东西了。 第十六章 黑暗料理,要出发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陆家人迎来了一顿别开生面的晚餐。   清炒脆桃片和红椒野梨,看上去是好看得紧,吃进嘴里,那叫一个难以形容。   “娘,中午那是没完全发挥出来我的厨艺,今天晚上是不是特别好?你们不用管我,快吃!哦,是不是,不够啊,没事,我不饿的!”清萱非常热情地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菜也让了出去。   做饭从来不尝饭的人,就是这么自信,并且感慨她果然是大公无私,一看就非常好吃的菜她就这么让出去了。   林翠莲和张燕对视一眼,当即决定,家里做饭这回事一定不能交给清萱,要不然谁知道她能做出什么奇奇怪怪的饭来。   “没事,我们够吃的!”林翠莲果断拒绝,这菜的味道已经够奇怪了,谁还想多吃啊。   清萱眨眨眼,她坚定地认为林翠莲是在客气,面对美食,大家虽然都很想吃,但总是要礼让以一下的,“哎呀,娘,都是一家人,您不用客气的。”   “都是自己家里,有啥客气不客气的?行了,英子,快吃饭吧!”林翠莲嘴角抽搐了一下,她这还真不是客气。   “老婆子,这菜……”陆大中吃进嘴里,差点没吐出来,其实也说不上难吃,就是这种吃法,他们没吃过,平时野桃野梨,甜的话,倒是有人吃,用来做菜那是万万没有的。   “有吃的还堵不上你的嘴!快吃!都是英子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林翠莲和陆大中的感受是一样的,这菜到底是什么玩意啊!   可是看到清萱亮晶晶的眼神以及对做饭高涨的热情,林翠莲是一句话都骂不出来,哦,打击的话也说不出口。   对这个二媳妇,她可是喜欢得很,干活麻利,嘴又甜,关键是把她这个婆婆看在眼里,好东西也不忘了妯娌,哪家的新媳妇能这么大方,又是送的确良的新衣裳又是给嫂子弟妹送雪花膏送丝巾的菜。单单一个做饭做不好,也不算是做不好,顶多是食材有些奇怪,这算不得什么大事。   然后好不容易吃完了饭,在清萱明确表示,十分期待下一次轮到她时的做饭任务之后,陆家人都以一种十分惊悚的眼神看着清萱,这又甜又咸,又甜又辣的饭菜要是经常吃到,那还得了。   至于其他人为什么没数落菜不好吃,才收了礼物没两天,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不能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也就都沉默了,晚上反正是面条,菜不想吃,只吃面条也够。   吃完饭,清萱正打算去洗碗,却被林翠莲喊住,“英子啊,你先等等,我跟你说几句话。”   “娘,您说。”清萱脚步一顿,停了下来。   “英子,娘觉得,你以后……要不然,轮到你的时候,让你大嫂帮你做饭吧!”林翠莲可是不敢让王小芬帮忙,这俩人完全是半斤八两,哦,王小芬的也难吃,就是还在正常人的接受范围之内。   “娘,为什么呀?我做的菜不是很好吃吗?”清萱很是不解,“难道是我做的菜不好吃吗?”   不好吃是不存在的,清萱很是相信自己。   刚准备回房的王小芬,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好不好吃,二嫂心里就没点数吗?   “不是这个问题。”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那么泫然欲滴地看着自己,谁能忍心说出反对的话。林翠莲默默地把真相咽了回去,并且安慰道:“没有的事,这不是想着你才刚进门,哪里能干的了那么多活,让你大嫂帮着你点儿!你平时给你大嫂打打下手就成!”   “可……可是,大嫂也要忙呀!”少干活,当然是好事。   林翠莲赶紧给张燕使了一个眼色,张燕意会,帮着婆婆劝说,“英子,这些我都做惯了,没啥!过段时候,你熟悉了再上手就成!”   林翠莲满意地直点头,过段时间,都不一定在家了,老二临走前跟他们老两口讲过了,想让媳妇去随军,挺大个小伙子了,娶了媳妇儿总不能还像个光棍似的,一回去连个热乎气儿都没有。林翠莲也不是那种苛责儿媳妇的恶婆婆,非要扣着儿媳妇在家里伺候一家老小,反正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儿媳,让老二两口子在一块和和美美的也挺好。   最终,在林翠莲和张燕的一唱一和下,成功地把家务分了一下,还是三个轮流,只不过张燕负责第一天和第三天的饭菜,其他家务活由清萱负责。   现在并不是农忙,因此地里的活不算多,清萱即便去跟着上工,也都是拔草之类比较轻松的活计,再加上这个身体似乎早已习惯了劳作,也算不上累。   利用闲暇时间,清萱也确定了那个与她的府邸一般无二的地方是一个奇怪的空间,所有的摆设物件也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是所通往府外的门都是紧闭,无法推开。这个空间的占地就是府邸的大小。   而且,里面只有她自己可以进去,而且里面的时间和外面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在里面待上一天,外面不过须臾。   时间过得飞快,一个月后,陆维东拍回了电报,告知已经办好了所有手续,让清萱买车票去德州,本来陆维东是想回来接清萱的,但是刚休了一个长假,假没请下来,只好写明地址,让清萱和同村另一个要去德州的军嫂一道,好有个照应。   另一个军嫂也收到了丈夫林建国的电报,嘱托她多买张票,路上要多照顾一下战友的妻子。   军嫂秦晓云撇了撇嘴,不就是买票嘛,她还不差那一张票的钱。   秦晓云回到林家,同林婶讲了自己要去随军,林婶的脸色当即沉了下来,“这都要走了,还跟我这个老婆子说什么说?我让你不去,你还能不去?”   林建国打随军申请这件事,并没有提前和家里人讲过,秦晓云突然说要随军,而且这几天就要走,林婶心里很不是滋味。   “娘,建国之前打的申请,这不是怕没过,让你白高兴一场嘛!”秦晓云即将离开,心情美得很,才不想和林婶吵架呢。   “我白高兴?”林婶哼了两声,“长大了,翅膀都硬了,我是管不了你们了,爱去就去!”   对这个爱打扮又不爱干活,整天就爱撺掇着儿子分家的儿媳妇,林婶是很不满意的,但是儿子相信,秦晓云又是个不吃亏的主儿,林婶也不好弹压,天天在眼皮子底下晃,更让人生气,这下要走了,真是眼不见为净!   不过……   林婶眼珠一转,不行,她得经常让人给建国写信,要不然,这个秦晓云指不定天天在背地里给建国说啥呢。老大建国可是最出息的孩子,没老大帮衬,家里可咋办! 第十七章 重生女   知道媳妇要去随军,林婶也不好阻止,人都要走了,再说不让去,也不好跟儿子交代。   “晓云呐,你啥时候去找建国?”   “娘,建国让我尽快过去,我买了明儿个晚上的火车票,大后儿个清早就到了。”秦晓云如是实回答。   “这么赶?你也不要说!啥东西都来不及准备!”林婶十分惊讶,对秦晓云的安排有些不满,这个秦晓云是多不喜欢搁家里头啊,至于这么急嘛。   “娘,没事儿,我带两身衣裳就成!缺啥东西到时候再买。”秦晓云阔气得不得了,她会出去偷偷做点小生意,不差钱。再说家里小县城的东西都土的要死,还不如去德州再买呢。   “买啥买?都不要钱啊?建国在外头挣钱也不容易!”林婶白了秦晓云一眼,这个秦晓云天天不着家的,还说什么要去外头赚钱,用的还不是建国挣得钱!   秦晓云咳了两声,她才不是用林建国的钱,她自己做生意也赚了好不好。再说了,林建国是她男人,她男人赚的钱不给她用,难道全部给林家吸血吗?“娘……我卖包子啥的,也挣的有,我花自己的。”   “你那点能挣多少?”林婶才不信呢,现在卖啥东西不都是投机倒把,叫人抓住了,那可不得了。“你以后去建国那儿了,注意点,别天天想歪点子,做啥生意。建国是个当兵的,家里媳妇儿被抓住投机倒把,影响建国咋整?”   “娘,啥投机倒把啊?咱别说得那么难听,我卖东西也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再说了,说不定过几年都该让做生意了。”秦晓云不满了,现在人想法就这么僵化,过几年就到改革了,国家还不是要大力提倡做生意。   “过几年那是过几年,谁知道以后是个啥样子。”林婶摇摇头,这个儿媳妇是一点劝都听不进去,她还是写信让儿子注意点吧!   秦晓云不想再听林婶啰嗦,赶紧找借口脱身,“娘,建国说让我跟老陆家老二媳妇一块过去,我票都买了,先去老陆家说一声,省得耽误事儿!”   “跟英子一路啊?哦,对,东子和建国都是搁德州。英子这孩子老实,你路上顾着点儿啊。”林婶交代道。   一听老实,秦晓云自动脑补出一个梳着两条麻花辫,脸上浮着两团红晕的形象。“娘,我知道了。”   秦晓云摆摆手,平静地说完,然后就出门了。   林家和陆家都在大队的两边,还是有一段距离的,秦晓云到陆家相当于要从大队穿过去。   路两旁,有很多老人妇女在扎堆唠嗑,秦晓云淡定自若地走过去,她没打招呼,别人也当没看见。   在她走过去后,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的老太太问了一句,“这是建国媳妇不?”   “可不是嘛!”坐在她对面另一个老太太,眯着深陷的眼窝,回了一句。   “这建国媳妇看见咱几个也不知道问候一句!”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朝地上啐了一口。这老太太跟林家有点亲戚,林建国还要喊一句姑婆呢。   大队里很多互相嫁娶的,因此亲戚基本上到处都是,路上见到谁不问好,回头说不定就传出家里大人没教好,看见长辈都不知道喊人的。   “新媳妇嘛,说不准人都没有认全,你计较这个干啥?”   “还新媳妇哩?她嫁给建国不都三四年了?大队里谁不知道,咱们队里有个小媳妇就好往公社往县里跑,整天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又懒又馋!”   那两个老太太说话的声音并不低,清晰无比传入了秦晓云的耳边,她冷笑连连,说这话不就是要埋汰她嘛,她可不在乎!   农村妇女不就爱搬弄是非,说点小话而已,影响不了什么。   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在乎这些吗?没错,秦晓云是位重生人士,上辈子惨遭横死,这辈子她一定要抓紧未来风光无限的林建国,幸福美满地过完一生。   上辈子和现在是一样的,林建国是个当兵的,长年不在家,寄回来的津贴工资又大多补贴家用,秦晓云一个人过的十分辛苦,所以被人摸狗样的王虎一勾搭,就天雷勾地火似的一发不可收拾。   秦晓云跟着王虎毅然决然地私奔了,开始两人还是过了一段不错的日子,没过几年,偷出来的钱花光了,日子就过得窘迫起来。   秦晓云根本没想到王虎就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耍钱找女人是很在行,挣钱却是半点不会,甚至还把主意打到了漂亮的秦晓云身上,给秦晓云下了迷药,想把她卖给三个老光棍。幸亏,王虎没什么经验,下药份量少,叫秦晓云提前醒来,两人争执间,王虎用断了的椅子腿划花了秦晓云的脸,还打断了她的腿。秦晓云拼命挣扎,摸到一个大石头就砸到了王虎的脑袋上,才趁机逃了出去。   一个单身女人拖着断腿,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显而易见的就是瘸了一条腿。为了糊口,甚至免费给小餐馆洗碗刷盘子,只求老板发发善心,能给口饭吃,能有个住的地方。   秦晓云潦倒了好些年,好不容易混到能在一个大餐馆后厨帮忙,跟着大师傅学了几道拿手好菜。有一天帮着倒泔水出去的时候,看到有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和一个温柔美丽的女人从路上经过。   那个男人,就是她曾经弃如敝履的丈夫,林建国!十几年过去了,林建国依旧像他们以前结婚的时候高大帅气,娇妻在坏,恩爱缱绻。而她,已经被生活折磨得丑陋不堪。   在看到林建国的那一刻,秦晓云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捂脸,可是她忘记了,一个毁容的瘸腿女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让林建国联想起那个给他送了一顶帽子的前妻。   就这么一个捂脸的动作,令秦晓云没有注意到呼啸而来的一辆大货车,被当场撞到在地,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她在想,如果能够重来一次该有多好?如果重来一次,她一定会做一个贤惠忠贞的妻子。   当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秦晓云开心得哭了,她回到了还没遇见王虎那个混蛋之前,一切都还来得及。她不在再只在家里等着,开始给林建国写信,甚至大胆地跑到部队去找她,如她所愿,夫妻两个感情迅速升温,旁敲侧击地林建国同意她去随军。   秦晓云想,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第十八章 出发了   秦晓云走到陆家时,就听见陆家婆媳在说话,喊了一声,“陆大娘!”   大白天的,院门都是开着的,秦晓云穿的又显眼,林翠莲一眼就看出来是谁,一边装着东西,一边高声应道:“建国媳妇过来了?快进来吧!”   林翠莲很早就知道清萱要去随军,提前就帮着准备了点干粮土产啥的,带去给陆维东的战友分分,这不听清萱说陆维东已经把手续办好了,就赶紧把东西装好,让清萱带过去。   还不忘了给清萱介绍,“英子,这是你林婶子家的大儿媳妇,你跟着喊声嫂子。建国媳妇,这是东子媳妇,叫英子!”   “嫂子。”清萱乖乖地喊了一声。   秦晓云上下打量了一下清萱,五官端丽精致,落落大方,和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可是身上穿的土里土气的,还是个土包子。秦晓云抿了抿唇,谈笑自若地叫道:“英子。”   在秦晓云的记忆中,依稀有些印象,林建国同村的战友,叫陆维东的那个,媳妇的确去随军了,可惜没过两年就出了意外,年纪轻轻的,人就没了。   秦晓云暗自摇头,对于一个注定要早逝的人,是没有深交的必要,她稍微偏过头,眼笑眉飞地对林翠莲说,“陆大娘,英子也是要随军是吧?我也要过去,我们家建国和你们家维东都在一个地方当兵,我和英子一块过去就成!”   “哟!可不是嘛,这可巧了!建国和东子都在德州,你俩一块去还能有个照应。”林翠莲一拍大腿,顿感放心,“英子回来还说东子发的电报写着有个战友的媳妇也也要去德州的,让英子跟着一路。我还寻思是哪个呢?没想到就是咱们大队的!这可不嘛,建国和东西都是搁一块哩!”   “是的,建国也说了让我帮弟妹买张票,我去年不是去过德州,有经验。”秦晓云说。   不知为何,听秦晓云讲话,清萱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那张脸上的表情应该是谦和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神态却十分违和,带着些许的高傲。   “是哩是哩,你俩一路去,我还放心些,要不然那么远的路,英子一个人去人生地不熟的。”林翠莲知道秦晓云所言不假,这肯定是陆维东专门去找林建国帮忙,要不然没有林建国的嘱托,以秦晓云的个性,怎么有这份好心肠?   林翠莲和林婶关系还不赖,对于这个经常被林婶抱怨的儿媳妇,林翠莲还是有那么一点了解的。   “对。陆大娘,我今天就已经买过票了,明天晚上就要上火车。英子得赶紧收拾行李,明天一大早,就要去市里坐火车!”秦晓云赶紧把来的目的说完,她还等着回去早点睡觉呢。   “时间这么赶?”林翠莲倒是不急,反正他们是要有准备,行李也都快收拾完了。   秦晓云眉头一挑,浑然不在意地说,“大娘,这票也不是天天都有。要是行李收拾不过来,英子带点重要东西过去就成,德州是个大地方,缺什么再买就可以了。”   “没啥,东子走的时候就说过,想让英子一块过去,该带的东西英子心里有数,这都快弄好了,明个儿你俩直接去就成!”林翠莲皱了皱眉,这建国媳妇说出来的话听着咋那么别扭啊,缺什么再买,家里带去的东西就不能用嘛?难怪林婶总是说这个儿媳妇不会过日子。   “行!大娘,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去大队头等英子,坐咱们大队的牛车去县里!”秦晓云说。   “好!”   见秦晓云走出院门,林翠莲才嘱托了清萱几句,大致意思就是秦晓云这个人呐,不值得深交,可不能学她的做派。   第二天,清萱起得很早,天才蒙蒙亮,就到了大队头,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秦晓云才背着小包,脚步轻快地走了过来,看到清萱脚边的大包小包,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鄙夷,还真是个土包子,乡下的东西有好的,带这么多,也不嫌沉得慌。   那些包裹是看着多,其实重的东西都被清萱放到空间了,包裹看着大,里面塞的都是轻纱,打算到地方再把东西换回来。   “嫂子。”清萱望了一眼秦晓云,从容地叫了一声。   秦晓云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就站在一旁拨弄着垂在耳边的碎发。   清萱微微一笑,不再作声,抬头望向远处,此时天才刚亮,天际还带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蔚蓝的天空因着这层雾气呈现出好看的灰蓝色,映着形状各异的洁白云彩非常漂亮。   不一会儿,赶着牛车的人到了,清萱赶紧拿着东西坐上去。   这牛车是大队里赶集用的,有些想去县里家里又没有自行车的村民经常会蹦牛车过去。陆家倒是有自行车,但是清萱要和秦晓云一起去,一辆自行车也带不了,才选择了蹭牛车。   牛车只到县里,等到县里还需要坐车到市里再上火车。等到市里火车站的时候,已经到了夜里,时间虽然晚了,火车站旁边还在有人吆喝着,“瓜子儿花生包子了!”   两个人顾不上吃东西就赶紧去验票进了候车室,看到一列列火车头喷着白气呼啸而来,许许多多的旅客都上去了,然后列车门一关,又开走了。   “嫂子,怎么还没到我们做的那列火车的号啊?”米黄色的硬纸片上写着出发地到目的地还有时间、价格还有列车的次序。看着时间应该到了,可是还没到。   “怎么晚点了?”秦晓云跺了跺脚,语气十分不好,“真晦气,又晚点了!”   “晚点?这意思是我们还要再等?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到了吗?”火车应该是属于国营的,按照道理来讲,应该是要很及时的,就像是那句口号“为人民服务”。   “这不是很正常嘛!你没出过门,不清楚。这火车路上指不定遇见什么,耽误事了,前头的晚了,后面也跟着晚了!也不知道今天要等多久了,真是烦人!”秦晓云不耐烦地解释道。   清萱点点头,“原来是这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就等吧!”   “不然还能怎么办?”秦晓云耸了耸肩,从包里拿出一块厚布往地上一铺,就坐着了,“幸亏我早有准备!”   即便是晚上,火车站也是人流鼎沸,这里是个大站,晚上火车票又比白天便宜些,因此晚上等火车的人有很多,根本没有坐的地方。   等的时间太久了,感觉肚子都饿的咕咕叫。   “没想到都这么晚了,我们应该先吃一点东西再等火车的。”清萱有些后悔,真没想到这个火车会晚点,要在火车站耽误了这么久。 第十九章 火车之夜   到德州是一段不短的路程,该准备的干粮还是准备的有,只是干粮怎么比得上现做的热饭热菜呢。   “没事,到火车上有卖饭的。而且我还带了几个包子,你要是饿了,就先给你吧!”秦晓云倒是不以为然。   清萱摆摆手,拒绝了秦晓云的好意,就那么大点的包,能放多少东西,若是把别人的口粮给吃了,那多不好意思。“谢谢嫂子,我也带了干粮的。”   秦晓云没有再让,自顾自地从包里取出一个油纸小包,又问旁边的人借了热水,吃了起来。   又过了半个时辰,火车才姗姗来迟。一大群人蜂拥而至,拼了老命地往火车上挤,站在人群中,自己都不用移动,就被周围人连挤带推地带上了火车。   这样是省事了,只是还很容易发生上错车厢的现象。   清萱拎着包裹,捏着车票,无奈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一排排的座位被人占据着,有的人脱了鞋子,脚就翘在两排座位中间的小桌子上。有的歪在座位上酣然入睡。   这是被人簇拥着走错车厢了啊!秦晓云说过,买的是两个同车厢的卧铺票,卧铺,顾名思义,是一个床铺,并非座位。火车有硬座和硬卧两种,普通人大多买的是硬座,硬生生坐上十几个过几十个小时到达目的地。一来是因为硬卧的票价是硬座票价的两倍不止,二来是,这卧铺可不是一般人想买就能买的,还是要一点关系的。   秦晓云能买到卧铺,还是因为她在县城做生意的时候,在路上碰见一个突发疾病的大妈,一时好心把那个大妈送到医院可。后来知道那个大妈的儿子在市里铁路局上班的,有了这一层关系,秦晓云买火车票一直都是很有优势的。   过道甩着各种各样的鞋子,伴随着逐渐变暖的天气散发出异味。   汗水,体味,臭袜子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浓浓的怪味。   这股味道萦绕在鼻尖,令人十分不适,清萱差点因为这股味道当场芳龄早逝,她赶紧捂住口鼻,快步离开,找到正确的车厢。   这截车厢就是和卧铺的车厢连着的,清萱又走了两个车厢,终于到了。   此时,秦晓云正在车厢中来回走动,烦闷地说道:“这人是跑哪儿去了?不会没上来吧?不是交代过她,紧跟着我吗?这火车都开了,我上哪儿找人去!”   秦晓云上了车,才发现清萱没跟上来,找对应的卧铺,也没见到人,魂都快吓飞了。这人是跟着她来的,万一给弄丢了,她可怎么交代!听林建国说,那陆维东还是个啥副营职,是个干部,她和陆维东媳妇一块出门,把干部媳妇弄丢了,会不会影响林建国以后的发展?   “嫂子,我过来了!”   见到清萱好端端地出现了,秦晓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双眉微皱,语气中带有斥责地发问,“我不是让你跟进我吗?你这是跑到哪儿去了?我一上来没看到你,都快吓死了!这火车都开了,你万一没上来,或者跑丢了,我到哪儿找人去!”   “嫂子,实在是不好意思。刚才人太多了,我挤都挤不过来,被他们挤到后两列车厢里面了。”清萱知道秦晓云的担心只是因为陆维东和林建国打过招呼,让秦晓云顾着清萱一点儿,万一清萱出了什么意外,秦晓云这个同路人也不好交代。   但是对于给别人造成了麻烦,清萱还是十分抱歉的。   “算了算了,你赶紧过来吧!”秦晓云转头,往自己的位置走,然后就脱了鞋子,躺床上了。   两张票,一张是下铺,一张是上铺,理所当然,清萱的那张是上铺,还好不是太高,把东西放在上面也不费劲,清萱尽力以一种优雅从容的姿势爬到上铺。   结果看到那床上铺着的白色床单已经看不出来原本的颜色,灰突突的一片。清萱整个人差点从上铺蹦下来,平时上扬的嘴角都要垮下去了。   想到因为怕包裹太重,而替换塞进去的轻纱软布,清萱即将崩溃的心情才好了那么一点。立即从包裹里抽出三大块白纨铺在床上,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这时,已经是深夜,车厢里许多人都陷入了梦乡,鼾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   还有列车员在来回走动巡查检票,过了一会儿,列车员也离开了,整个车厢内除了鼾声和火车行驶时的声音,就是一片寂静了。   清萱躺了下来,躺下实际上只是个幌子,两个并排放好的包裹,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在躺着,做好伪装,然后从空间掏出一块怀表放在第一个包裹下面,再进了空间。   虽然偌大一个府邸已经空无一人,可是该有的东西一样不缺,利用这段时间学习的烧火做饭技术,清萱顺利地烧好一大锅热水,美美地洗了一个澡,顺便把白天穿的衣服洗好晾起来。   然后换了一身米黄色的宽松裙衫,倒在在自意她华丽精致的榉木攒海棠花围拔步床上,安心地入睡了。   醒来后,清萱换上晾干的衣服,便从空间出去,借着月光看怀表的时间,不过须臾。她微微阖目,嘴角微微勾起,是一个满意的弧度。   夜还长,清萱已经睡足了,可现在也没什么事,就躺着闭目养神,天蒙蒙亮的时候,火车又停了一站,车厢里进来一对衣着考究的男女。   那女孩子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不开心,走路还踢踢踏踏的,发出很大的声响,嘴撅的老高,“二哥,你过来干什么?都说了,我想待在这里!主席他老人家都说了,劳动最光荣,我这不是为国家做贡献吗?你干嘛要把我带回去?我才不想回去呢!”   “你那叫做贡献吗?你要是为国家做贡献,你当初怎么不直接让父亲把你名字报上去下乡啊?就为了那个姓刘的,至于吗?还得要和父亲吵架,跑到那个穷乡僻壤的地方!”男子的年纪大一些,看着更沉稳,声音也刻意压低,怕打扰到别人。“媛媛,别闹了,父亲说让你回家!你再不回去,父亲真发火了,我可帮不了你!” 第二十章 奇怪的妇女   对于男子的劝说,女孩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不以为然,但说话时语气已经有些怯弱,“二哥,父亲真生气了?”   “现在知道怕了?父亲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要是乖乖回去呢,说不准也没什么事了。”男子耸耸肩,拍了拍自家小妹的肩膀。   “二哥,我都被你带到火车上了,这不是乖乖回去了嘛!回家了,万一父亲发火,你可要帮帮我!”男子有些凝重的语气,让女孩一愣,脚步停了下来,可怜巴巴地望着男子,大有你不答应我就哭给你看的架势。   这时,女孩后面有一个包着头巾的妇女操着一口别扭的声音嚷嚷着,“唉,你们走不走啊?俺们的位置还在前面哩!俺们抱着个小孩也不容易!”   那妇女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长袖长裤,头上还包着一块花头巾,脸黄黄的,皮肤粗糙,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似乎睡着了。头被捂得严严的,看不清脸,看身量也才一两岁的样子,身上穿的衣服却比那妇女的好上许多。   男子转头,不好意思地对着头巾妇女笑了笑,“大嫂,对不住,我们这就走!”   然后赶紧拉着女孩往前走,“媛媛,快点走了,别挡着大嫂的道儿!”   “不就是等了一会儿嘛!有什么了不起的,乡下人就是爱斤斤计较!”女孩翻了一个白眼,不满地嘟囔了两句。   男子双眉微皱眉,正颜厉色地说道:“媛媛,不要乱说!”   那抱着孩子的妇女已经到了自己的位置,听清楚女孩的抱怨,笑呵呵地说道:“这小姑娘怎么说话的?俺们乡下人怎么了?怎么就成了爱斤斤计较了?不是你们挡了俺的路,俺就让你们让个道咋了?”   “大嫂,实在对不住,我妹妹年纪小不懂事,您可别跟她一般见识!劳动人民最光荣,您这还带着孩子呢,这是去探亲吧?我这出门也没带什么东西,就给孩子几块糖甜甜嘴!”男子从提包里拿出了几块大白兔奶糖,走到那妇女跟前,准备递给孩子。   没想到那妇女却谨慎地往旁边挪了挪,大声喊道:“你要干什么?”   “大嫂,我只是想把这糖给孩子。”男子微微一愣,不清楚这妇女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   那妇女忸怩地抬起头,谨慎地答道:“我儿子睡着了,你把东西给我就行!”   这时,青萱从上铺下来,准备去打点热水,经过那妇女的位置时,男子正依言把东西递给妇女,转身就打算离开。   清萱却看到那妇女腾出来接东西的手,骨节粗大,手背上还有几条交错的疤痕,可是手腕却带了一只绞丝银手镯。被她抱在怀里的小孩,外头露着的小脚丫,穿的是一只十分精致的小皮鞋。清萱当即掉了头,挡住了男子离开的路,对那妇女笑了笑,“大嫂,这是带着孩子去探亲啊,孩子多大了呀?”   妇女被突然出现的清萱一惊,赶紧把小孩又往怀里搂了搂,结结巴巴地说道:“对,俺带俺儿子回娘家,这都三岁了,带回去给他姥姥姥爷看看,外孙子都这么大了,他姥姥姥爷还没看过哩!要不是他姥姥老爷住的远,头两年就带过去让他们看了!”   “哦,是这样啊!大嫂,这么远,您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去呀?大哥不和您一起过去?”清萱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妇女身上有很大的不对劲了。   “太远了,孩子他爹怕孩子太多经不住折腾,才给俺们娘俩订的卧铺。这不是家里困难嘛,她爹就定了一张票。”妇女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说起理由来倒是不打盹儿,一口气就说出来了,像背书一样。   “哎,都不容易。不过看大哥大嫂也是疼孩子的。”清萱故意让目光停留在妇女怀里孩子的小皮鞋上。   因为清萱横着身子站在窄窄的过道中和妇女讲话,男子不好越过清萱,只好站在那里听她们们闲聊,聊着聊着,男子发觉不对劲了,顺着清萱的目光看过去,孩子精致的小皮鞋就藏在阴影里,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既然这妇女说家庭条件困难,那怎么有钱给小孩买皮鞋?能给小孩买得起皮鞋的家庭,可不会连两张卧铺票都买不起!男子上下打量妇女和她怀里的小孩,顿觉这对所谓的母子疑点重重,看她的装扮和她口中要去探亲的乡下妇女形象是符合的,只是那小孩就不一样了。   孩子不会是这妇女拐来的吧?   清萱看了一眼男子,意味深长地笑了,“大嫂,孩子怎么睡了这么久啊?你这样抱着他睡不好的吧?”   “你这姑娘,话还真多!我自己的儿子想咋抱咋抱!管你什么事!”妇女脸色一沉,想赶紧打发清萱走。   “可是我看他身上捂得都是汗,是不是发烧了呀!要不然我叫乘警来吧,看孩子不大舒服,这么小的孩子,生病了可折腾人呢!”清萱弯下身子,玩味地盯着那妇女的眼睛,继续给对方压力,逼对方破绽全露。   “用不着,俺儿子皮实得很!”妇女额头已经开始流汗,眼珠子也在四处乱瞟,色厉内荏地吼道:“你这小姑娘,事儿也太多了,不关你的事!”   随着两人的交谈,车厢里的其他乘客也陆陆续续地都醒了,看着这边的对峙现场,有靠近车厢口的乘客已经悄悄溜出去叫乘警了。   “这孩子不是你的吧?”清萱慢悠悠地扔出一个重磅炸弹。   这话一出,妇女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清白,紧紧地抱着小孩,慌不择路就想往外冲,结果被男子高大的身躯堵住了去路。   车厢里的乘客,也都围了过来,指指点点。   “这女的是个人贩子?哎哟,看她这打扮也不像事能养出这样穿这种衣裳的小孩!”   随着妇女的大幅度动作,小孩已经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中,打理的干干净净滚,身上穿的衣裳一看就是上等货,脚上是一双精致的小皮鞋。   “哟!那可真是人贩子了,人贩子可真不是个东西!拐卖小孩,人家丢了小孩的大人得多难受!也不知道会把小孩卖到哪里去!”   “这幸亏发现得早,要不然再过一个小时,到了下一站,则会女的下了火车,可是找都没地方找去!”   男子和妇女上的这一站,离下一个站点很近,才不到一个小时。   “对对对,幸亏这小姑娘眼毒,要不然这人贩子可是在咱们眼皮子地下溜了。”   “这丧尽天良的玩意!就该把她送到局子里,蹲大牢!”   “已经有人去叫乘警了,到下一站的时候,就把这个人贩子给送去蹲大牢!”   人们对人贩子的痛恨可谓是众口一致的,哪个人家里没有孩子,推己及人,哪个人会不痛恨人贩子呢? 第二十一章 多了一个“儿子”   不一会儿,乘警过来了,见这列车厢一片嘈杂,高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同志你好,我们怀疑这位女同志拐带小孩!”男子大步上前,同乘警说明情况,旁边的人七嘴八舌地补充,“乘警同志,这位同志说得没错!”   那妇女见到乘警来了,一下子就慌了,口不择言地说,“俺没有!这孩子真不是俺路上拐来的!”   这下,可谓是不打自招!   几位乘警目光互相交流了一下,为首的一位严肃地说道:“同志,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俺真的没干啥坏事啊……”妇女被几个乘警围上来,吓得嚎啕大哭,怀里得孩子也没有心思抱了,手一松,孩子就往地上掉。   境况十分危急,清萱赶紧跑了过去,接住了孩子。见到孩子安安稳稳地落到清萱怀里,其他人也松了一口气。   男子眉毛一挑,这位女同志反应很快嘛!   这么大的声响,孩子依然没有醒过来,双目紧闭,唇色发白,这显然不是正常的入睡。   清萱脸色微变,看了看那孩子的口鼻,这分明是被人使了手段,陷入了昏迷,又惊又怒,这么小的孩子中了迷药是很伤身体的。怒斥道:“你对这孩子下了什么药?”   女子娇柔的声音一冷淡下来,就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那妇女才刚干这个行当,没有多少经验,才刚单独拐了一个小孩,就被人发现了,现在想死的心都走了。身边又有几个乘警围着,妇女的腿直打颤,哆嗦着嘴唇悔恨不已地说道:“那就是一点迷药,过几个小时就会醒了。”   众人一听,不禁哗然,“果然!这个女人就是个人贩子!”   有两个乘警立刻上前抓住了妇女的手臂,打算暂时羁押她,到站的时候把她送到公安局。   为首的乘警还邀请清萱和那个男子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且登记了两人的信息,还想让两人到公安局帮忙做个笔录。   那男子叫金熙城,这次是带妹妹回京市的,时间比较赶,就拒绝了乘警的建议。   清萱这边也说马上要到站了,还有人在车站等着,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就过去一趟。时间不允许的话就没有办法了。   接下来,就是对那个妇女的审讯时间了。   那个妇女心理承受能力不强,一吓唬,就算都说了,她叫宋大妞,靠近她们大队几十里有个山沟沟,几年缺女人缺小孩,就从外面买人。   宋大妞的小叔子就是在外面干这个勾当的,有时候宋大妞也会帮着把被拐来的人藏到家里的地窖里,等着别人来想相看交易。她还从一个被拐的女知青手里抢了一只银镯子。这次,是她丈夫和小叔子去外省了,说是让她在这一站坐火车,几个人到另一站汇合。   中途看见一个穿着长相都不赖的小孩,心理起了邪念,就在手帕上撒了迷药,捂住小孩的嘴,转了几路车,才到了他丈夫让坐火车的这一站。把孩子带上了火车,想着干上一票,结果就被发现了。   宋大妞老老实实交代完,乘警们的脸色都十分凝重,合着这一列火车过几站还要上来同伙呢,正好一起抓住。   正说着话呢,那个小孩突然醒了,看到宋大妞第一反应就是抱紧清萱的脖子,呜呜大哭,“妈妈,那个是坏人!”   没错,听乘警们审了半天,被拐卖的小孩还在清萱怀里呢。   这一声妈妈,那是叫的百转千回,荡气回肠,委屈至极。   清萱差点想把这小孩丢出去,没看出来啊,这小孩还挺有活力的,白担心了!叫谁“妈妈”呢?她哪有这么大儿子!   尽管内心深处在吐槽,清萱还是发挥了一个温柔的大姐姐该做的,“乖,不怕啊!坏人已经被抓住了!”   “妈妈!刚才轩轩好怕,就是那个坏人冲上来抓我,然后我……我好像就睡着了。”这个叫轩轩的小孩还不到三岁,已经做到了口齿清晰,表达流畅,见到坏人被抓住,周围又是一对穿警服的人,心理安全感顿增,被坏人抓走的危险感顿减,“妈妈,对了,爸爸呢?爸爸在哪里?坏人是不是爸爸抓住了。”   然而,他还没有发现抱着自己的根本不是自己的亲亲妈咪,只是同样香香的怀抱让他的思维有点错乱。   “那个什么……”清萱轻轻地拍了拍轩轩的背,柔声道:“轩轩,我不是你妈妈!等一下叔叔们会把你送到公安局,帮你找到爸爸妈妈的。”   “哼!妈妈,你又骗我,爸爸那里一点都不好玩!”轩轩撅着小嘴,扭了扭身子,往清萱怀里缩了缩。轩轩的爸爸就是在公安局上班的,他对公安局可熟了。   任凭乘警们怎么劝,轩轩的小手呢,依然搂着清萱的脖子死活不肯撒手。   清萱本来是不想去公安局的,结果这个小鬼就是不肯让别人抱。   “李同志,要不然这样吧,你先抱着轩轩,等我们到公安局联系到轩轩的家人,再让轩轩的家人来接,行吗?”   “也只能这样了。”清萱无奈地点点头。   到最后,清萱抱着轩轩,回到了车厢,到站的时候,乘警帮着把东西送出去。幸亏有人帮忙,要不然已经换回原来东西的包裹,让清萱自己拿着还要抱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实在是非常吃力。   在火车站台等了两个多小时的陆维东,时隔月余再次看到媳妇的时候,发现媳妇怀里抱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身后还跟着两个乘警。面对此情此景,陆维东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咋滴?一个月不见,他媳妇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隔了老远,陆维东就快步冲过去,“媳妇儿,这是?”   “维东!”看见陆维东,清萱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个笑容,然后低声跟陆维东大致讲了一下,“是这样的,这孩子叫轩轩,是被人贩子拐了,乘警同志把人贩子抓着了。他醒来时,吓坏了,把我认成他妈妈了,如何也不肯让别人抱。乘警同志的意思是,让他先跟着我,等他父母找来再送回去。”   听这小孩话里话外的意思是,他父亲也在公安局上班,都是一个体系里面的,找到他父母还是容易的。   两个乘警见陆维东穿着军装更放心了,又解释了一遍。   “好,就当是配合公安行动了!”陆维东一口应下。这孩子穿的衣服就不像普通人家的,丢了小孩的父母肯定会报警,人贩子都抓住了,这家里人找过来也是迟早的事。“晚晚,我来抱吧!” 第二十二章 配合的小朋友   陆维东提出要抱,轩轩却没有反对,反而很配合地伸出小手,让陆维东抱。   “这还真是奇了,别人他都不肯让人抱的。”刚才回到车厢里,秦晓云见轩轩生得可爱,想抱一会儿。这孩子还迷迷糊糊的呢,警惕性倒还挺高,就是不肯让别人抱。话说这秦晓云和清萱的身量差别不大,只是秦晓云更丰腴一些。   一直抱着个小胖子也是很耗费体力的,既然轩轩愿意让陆维东抱,清萱当然不会反对。   轩轩一到陆维东怀里,就立刻甜甜地叫了一声“爸爸”,然后还小声嘀咕,“噫,怎么感觉爸爸长高了呢”   这孩子就是听见陆维东叫的那声“媳妇儿”了,平时他爸爸偶尔也会这样叫她妈妈。叫妈妈“媳妇儿”那肯定是爸爸了。   陆维东抱着轩轩,清萱站在他身侧,和谐无比,特别像一家三口。   一个穿着军装的小战士先是同秦晓云打了声招呼,这个小战士叫王小虎,是林建国手下的排长。林建国今天被他连里的指导员叫去谈事情了,只好派闲着没事的底下人帮忙去接一下秦晓云。   秦晓云先前来过部队两次,林建国手下的排长基本上都认识她。一个厨艺很好,又长得漂亮的女人,是很受欢迎的。   “嫂子,我们连长今天被指导员拉去谈事情了,让我过来接你!”   见陆维东亲自来接清萱,秦晓云其实还是有点失落的,她每次来都不见林建国来接她。但是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好说什么,只好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云淡风轻地说,“这建国也真是的,在忙的话,我自己过去就行了,又不是第一次来,哪里还用得着麻烦你们来接。”   嘴上说的客气,递包出去的速度可不慢。   “这不是连长担心嘛!怕嫂子拿的东西多,派我给嫂子当苦力来!”王小虎才十九岁,也没什么心眼,笑嘻嘻地就接过秦晓云的小包。又从乘警那里接过清萱的包裹,咧着一口小白牙笑呵呵地跟清萱打招呼,“嫂子好!”   看到清萱正脸的那一刻,王小虎心里直犯嘀咕,这陆营的媳妇看着咋比他还小呢?记得没错,陆营今年都二十五了吧。   “晚晚,这是小虎,三营一连的排长!”陆维东向清萱介绍道。   “你好!”清萱看了对方一眼,温声道。   这边的氛围还是很和谐的,秦晓云突然走过来,“英子,咱们该走了吧?”   “嫂子,我们要先去公安局备个案,免得等轩轩的父母过来找孩子找不到人在哪儿,要是嫂子着急就先让小王送你回去。”陆维东这还是第一次见秦晓云,虽然林建国和陆维东是一个大队的,还都在德州部队,但是两个人不是一个营的,平时训练出任务也不一定在一个地方,也谈不上很熟,林秦两人结婚的时候,陆维东还在部队,秦晓云来部队探亲的时候,陆维东在外面出任务,没见过是很正常的。   这次清萱要来随军,陆维东又没有时间回家里接清萱,这才想到一同打申请的时候,有个连长是同一个大队的,然后互相聊了几句。陆维东得知林建国的媳妇秦晓云来过部队,坐车什么的有经验,才拜托林建国让秦晓云路上照顾点清萱。   虽然没见过,不过一听王小虎的称呼,就知道这个打扮得颇为摩登的女人就是林建国的妻子。林建国比陆维东陆维东低一级,但是比陆维东大一岁,他们又是同村的,这一声嫂子叫的也没错。   “陆营,这可不行,我们要是先回去了,那你和嫂子怎么回去呢?”王小虎一听,有些着急,他们来的时候可只开了一辆车,公安局离部队驻地可是很远的,平时没什么车到驻地去,两个人又抱着孩子,总不能走回去吧?   “没事,我这还有认识的战友呢,不用担心。”陆维东顿时哭笑不得,他可没有走回去的想法,要是他自己,跑回去就是小菜一碟,可清萱还在呢,他怎么可能让媳妇儿走一路啊!陆维东有一个战友,转业后就在市里上班呢,他家里有车。万一秦晓云真急着走,他就去战友那里借车。   王小虎都这么说了,秦晓云怎么可能要求独自回去呢,当即大方地表示,“我也没什么急事,等会儿咱们就一起回去吧,免得麻烦!”   “那就麻烦嫂子多陪我们等一会儿了。”清萱笑了笑。   乘警们已经根据宋大妞的口述画出了同伙的画像,然后就把宋大妞扭送到公安局。警察们通过宋大妞的口供,开始联系轩轩被拐城市的警方,看有没有人报警找丢掉的小孩的。并且留下了陆维东和清萱的信息。   登记完,就开始返回驻地了。   公安局这边呢,在他们离开后不久,就收到了X市公安局的回信,说是他们大队长家的小孩不见了。那个孩子小名就叫轩轩。   x市就是宋大妞拐带轩轩的城市。   x市公安局   接线员在接到德州警方的来电时,立刻想到了局里郑队家的孩子就是昨天晚上丢了的,现在郑队夫妻两个还在带人找孩子呢。轩轩被她妈妈带来过公安局好多次的,因此公安局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小孩,对他的名字和长相都很清楚。   又听见德州警方对被拐孩子样貌的描述,赶紧让人通知郑队来公安局一趟。   “郑队,德州那边警方说,被拐的孩子就叫轩轩。那个拐带轩轩的妇女,在火车上被一个军嫂看出不对劲了,轩轩才被救下来。轩轩不肯待在公安局,只肯跟着那个军嫂。德州警方也确认过了,那个军嫂的丈夫就在德州服役,还是副营职,让轩轩先跟着他们回驻地了。”   郑光华一听,顿时长舒一口气,“好,我再和德州那边的公安局确认一下。”   一个年轻的貌□□听到这个消息开心到差点晕过去,脚一软就扑到了郑光华怀里,“光华,那那是轩轩,那肯定是咱们家轩轩!光华,快订票!咱们这就去德州把轩轩接回来!轩轩一定吓坏了。”   儿子丢了一个晚上还没找到,这肯定是被人贩子拐了,要么就是他们的仇家把孩子掳走了,不管是哪一种,后果都难以想象。这一个晚上,宋蕙兰真的是度日如年,整颗心像是被放在油锅里反复煎炸。宋蕙兰的双眼早就哭得红肿,一边找人,一边喊儿子的名字,声音也变得沙哑干涩。   “蕙兰,你别急,我再和那边的警方再确认一下,我马上就订票,咱去接轩轩!”郑光华扶住浑身瘫软的妻子,低声安抚道。 第二十三章 初到军营   这边,陆维东等人已经回到驻地。   到地方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两拨人分开,开始各回各家,秦晓云拎着自己的小包去林建国的宿舍。   而王小虎则是帮忙把东西送到了陆维东刚申请下来的房子里。东西刚放下,王小虎就跑出去了,“陆营,我先回去了!”   “小虎,你先等等,这就中午了,留下来吃个饭再回去!”陆维东赶紧喊人。   “陆营,不用啦!我先走了!”王小虎头也不回就走了,他是年纪不大,没什么心眼,可是人家小两口刚碰面,他一个外人留在这里也不合适啊。   突然,对面的门打开了,出来一个面容和蔼的大嫂,腰间还系着围裙。“是东子啊,这是你媳妇?哎哟,小姑娘长得真水灵!”   这个大嫂是一营营长董建设的妻子,叫李梅。先前陆维东的级别已经到了,但是因为没有成家,还是一直在宿舍住着,根本没有申请房子。一个月前,陆维东要申请房子的时候,刚好董建设家对面的营长转业,房子已经空了出来,董建设就赶紧跟领导报告,把这间房子留给陆维东了。因此,李梅就知道了,自己家对面搬进来的人家是陆维东和他的新婚妻子。   “对,我媳妇坐的火车,今天刚到。”陆维东介绍道。   “嫂子好,嫂子先进来坐!”清萱立刻乖乖地地跟着叫了一声。部队不像别的地方,互称战友兄弟,没有叔侄这样的称呼,一个十几岁的新兵,叫三四十岁的老兵家属,也是喊嫂子的。   李梅顺手虚掩了自家的门,就到陆维东他们这里了。门还是敞开的,看对面的动静那是一清二楚。   “嫂子,我叫……”清萱顿了顿,有些牙疼地说出了小姑娘的名字,“我叫李建英,您叫我英子就行!”   一般人们为了表现熟悉,是不会叫全名的,但是叫“建英”总觉得怪怪的。清萱表示自己已经麻木了,听陆母还有陆大嫂叫的多了,她已经可以熟练地对号入座。   “哟!咱们还是本家呢!”李梅看清萱的眼神是带着审视的味道的。从头看到脚,小姑娘上身穿着白色的的确良长袖上衣,下身则是一条土黄色的长裙。及腰的黑色长发被整整齐齐地编成一条长长的辫子,五官端丽,看起来温柔又大方。   陆维东是李梅丈夫董建设带出来的兵,对于这个后辈董建设是喜欢的很,以前就经常让陆维东到他家里吃饭,一来二去的,李梅对陆维东也就很熟了。董建设两口子都比陆维东大上十几岁,基本上是拿陆维东当儿子看的。李梅还想过把自己的侄女介绍给陆维东呢,可惜两个人看不对眼,后来就放弃了。   在心里做了一个初步评估,李梅暗自点了点头,又看见被抱着的轩轩,不由得一愣,这孩子是哪来的?陆维东不是才结婚一个多月嘛?“这孩子是哪来的啊?英子一个人带着个孩子一路上也挺不容易的。”   “这孩子叫轩轩,先让我们带几天,过两天他爸妈就会把他接回去了。”陆维东也没有多说,孩子被拐卖的事情也不需要一遍一遍地提醒。   “轩轩,叫伯母!”清萱摇了摇轩轩胖乎乎的小手,低声让他喊人。   还在陆维东怀里的轩轩,视线是很高的,低头看到了李梅,很是听话地咧开嘴,露出米粒大小的小白牙,“伯母好!”   孩子单纯的内心,在想,这不是可以叫奶奶了吗?为什么妈妈要让他叫伯母呢?哎,他是个好孩子,要听妈妈的话。   “真是个好孩子,长得真好。今年多大了?”李梅一看到轩轩就觉得喜欢,小孩养的很好,干干净净,白白胖胖的,跟年画上的送子娃娃一样,惹人喜欢。   “轩轩,告诉伯母你今年多大了?”清萱逗轩轩,看着像两岁多,具体多大,她还真不清楚。   轩轩立刻甜甜地说道:“伯母,我今天两岁半啦!”   “你怎么知道呀?”李梅笑着问道。   轩轩歪了歪头,“是妈妈告诉我的呀!”一问一答,可乖了。   这乖巧伶俐的小模样,让李梅喜欢的不得了。她儿子今年都20了,还没结婚呢,这让她想抱孙子的一颗心生生落空了,每次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就羡慕的不行。看到好看又聪明的轩轩,真是恨不得抱回家当孙子去!   刚说完,轩轩又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摸了摸瘪瘪的小肚子,趴在陆维东耳朵边上奶声奶气地说道:“爸爸,我好饿哦!”   在公安局里,轩轩倒是吃了饱饱的一顿,蔬菜水果齐全,还喝了一杯牛奶呢。可是坐车回来又是一路,小孩子饿的快,这一路上基本都消化完了。   “轩轩饿了呀?我看看给你做点什么吃啊!”清萱环顾了一下四周,房子是很简单的三室一厅,视野还是很开阔的。装修得很是简单,也没有什么家具,只在客厅有一套实木的桌椅,白色的墙体因为使用了有一段时间了,呈现出斑斑点点的灰色,但是打扫的很干净。厨房的门也开着,里面的情况一览无余。锅碗瓢盆倒是齐全,这些还是李梅帮着添置的新的,只是食材就没有什么了。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清萱觉得这些点东西无法让她发挥,那午饭又该如何解决呢?真是让人犯难!   李梅站起身,抚掌大笑,“东子、英子,你们俩这会儿才过来,现在都中午了,做饭也来不及了,走,到我们家吃去!我这饭已经蒸好了,就差再炒个青菜就起齐活了!”   “嫂子,这怎么好意思?不用麻烦您了,我们去食堂吃就行!”别人饭都快做好了,再去别人家里吃饭岂不是占了人家吃饭的份额,着实不妥当。   清萱也笑着婉拒,“是呀,嫂子,我们去食堂就行了。”   李梅一听这话,佯怒道:“这是嫌弃嫂子的手艺了不是?”   “这哪能啊?我可是去嫂子家吃过好几顿饭,嫂子的厨艺是没的说,这不是没提前跟嫂子打声招呼,嫂子饭都快做好了,我们再过去麻烦嫂子也不好。”陆维东赶紧摇头,解释道。   李梅笑道:“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不就是多添两双筷子的事儿!还有,我可不是为着留你们两个的,我是怕轩轩饿着!”   “走,你们家俩把门关上,抱着轩轩到我家里去!我再给轩轩炖个鸡蛋羹,免得饿着孩子!”李梅本就是极热情的性子,当下就招呼他们过去。   “那麻烦嫂子了。”陆维东也知道李梅的性格,就不再说什么拒绝的话,答应了下来。 第二十四章 做客   李梅说完,抬脚就出了门,往自己家里走,还不忘回头招呼,“东子,英子,你们俩快跟上!”   “嫂子不急,我们马上就过来!”为了避免空手上门的尴尬,清萱果断从老家带来的包裹中拎出一个小包,捡出二十来颗腌好的野鸡蛋,然后才和陆维东一起进董家的门。   董家和部队给陆维东分配的房子格局是差不多的,不过因为有人一直在居住的缘故,看起来更温馨一些。   李梅已经进了厨房,正在洗杯子,听见脚步声,立刻高声道:“英子、东子,你们俩随便坐,我给你们俩倒水呢!”   清萱刚想说不用麻烦了,李梅就端着盘子出来了,利索地把杯子都放到桌子上了。三杯水,两杯是红糖水,还有一杯是麦乳精。   “这杯麦乳精是给咱们轩轩喝的!轩轩喜不喜欢喝麦乳精呀?”麦乳精甜丝丝的,促进食欲,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喜欢喝的。   “喜 ̄欢 ̄”轩轩喜欢吃甜的,但是小孩子不能吃太多甜食,不仅对牙齿不好,而且对身体也不好。轩轩的父母对饮食方面管得还是比较严格,轩轩想吃这些甜食等到隔很久才可以。突然闻到甜丝丝的麦乳精,双眼都在放光,小指勾了勾李梅的小指,“伯母 ̄你真好 ̄轩轩好喜欢你哦 ̄”   “让伯母看看,这小嘴怎么这么甜呀?是不是吃了蜜呀?”李梅用刚洗过的手捏了捏小孩粉嘟嘟的脸蛋,顺便把一柄小勺子塞到轩轩手里。   轩轩扬起头,开心地咧开唇,“是伯母泡的麦乳精甜哦!”   这个小孩,擅长撒娇卖萌讨好人,天生的!   李梅被轩轩逗得合不拢嘴,眼神不经意往下瞄的时候,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布兜野鸡蛋,佯怒道:“怎么这么客气?到嫂子家还带东西来?怕嫂子不给菜吃?”   “到嫂子家了,哪还担心饿着?这不是我从老家带来的嘛!这些野鸡蛋都是我娘腌好的,带过来给您尝尝鲜。”清萱说。   “对呀,嫂子!我娘在家里闲着没事就喜欢倒腾些腌货,手艺可好了,您可得尝尝!”陆维东在一旁附和。   还冒出个小奶音鹦鹉学舌,“对!要尝尝!”   轩轩把小勺子放到杯子里,正拍着小手叫好呢。   “哎唷,我这不收下还不行了,看轩轩都这么热情了,行!”李梅慈爱地看着轩轩,还不忘数落,“英子啊英子,你和东子不愧是两口子,都这么客气!”   李梅嘴上是嫌他们客气,心里何尝不是满意清萱懂礼数,初次上门不带一点东西就到别人家吃饭,那才叫不合适呢。   “行,你们先坐着,我去添把米,再给轩轩炖个鸡蛋羹!”李梅说着就往厨房走。   清萱赶紧站起来,“嫂子,我去给您打下手!”   “这那点火,我一会儿就弄完了,哪儿用你再沾手?”李梅摆摆手。   虽然李梅拒绝了,清萱还是跟了上去,帮着李梅切菜。李梅这边就开始敲鸡蛋,两个鸡蛋加上同量的清水和一小撮盐,用筷子搅到均匀,就放到锅里蒸了。   客厅里,陆维东和轩轩这对半路父子正在大眼瞪小眼,轩轩哼了一声,就拿起小勺子,开始一勺勺地喝麦乳精。   突然,房门处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顷刻,一个穿着作训服的中年男子大踏步地进来了,见到这人,陆维东立刻站起来敬了一个军礼,“首长好!”   董建设回敬军礼,把帽子放到门口的柜子上,“小陆同志,在家里呢,不用这么严肃!”   对于自己带出来的兵,董建设是再了解不过了,这小子就是严肃,为此董建设经常发愁,儿子长大了嫁不出去怎么办?哪个小姑娘喜欢自己对象天天板着脸的?说起一个多月前,陆维东要请假回老家结婚那会儿,董建设还纳闷呢,这小子能娶个个什么样的媳妇?先前也没见有个对象什么的,就要直接结婚了?   “是,首长!”陆维东淡定地回复。   “哟,这是谁家孩子啊?长得还挺好看的?”董建设走过来,就看到轩轩正乖巧地用勺子喝麦乳精,小脸蛋粉嘟嘟的,可爱得不得了。   “我是爸爸妈妈家哒!”孩子?好看?轩轩立刻对号入座,扬起小脸,沾了一圈奶渍的嘴就这么暴露在别人面前,跟长着软趴趴胡子的小奶猫一样。   董建设平时声音还挺大的,头一回看见轩轩这么小软乎乎的小孩,别问他儿子,他儿子刚出生那几年,他正在外头打仗呢。董建设把声音压低了三分,“那你爸爸妈妈是谁呀?”   “这是我爸爸呀!”轩轩指了指陆维东,又指了指厨房,“我妈妈在厨房帮伯母做饭呢!”   “这是你爸爸?”董建设看向陆维东的眼神意味深长,你小子真是深藏不露啊,不是说才刚结婚吗?怎么儿子都这么大了“对哒!”轩轩大力点头。   “你这小子!喝你的麦乳精去!”陆维东掐了掐轩轩的小脸蛋,然后才低声跟董建设说起来龙去脉,“警方那边已经联系到他的父母了,他爸爸也是警方的人,过两天就过来接他。这孩子又不肯待在公安局,这不是非觉得我和我媳妇儿是他父母,我们就先帮着照顾两天。”   “原来是这样。现在这人贩子也太猖狂了!连公安的小孩都敢拐卖了!”董建设瞪着眼睛,大手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拍。董建设倒不是觉得公安的军人的孩子就比普通老百姓的孩子金贵,而是觉得这人贩子猖狂到敢拐卖公安的孩子,这岂不是把国家律法视为无物,无法无天到这等地步了,□□裸地在挑衅。   “首长,他们猖狂倒是真的,只是那个拐卖轩轩的妇女未必知道轩轩的爸爸做什么的,公安们问出来的是,他们一家子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作案,专挑那种落单的妇女和小孩,卖到偏远地区,可我总觉得有些问题。”在公安局里,警方们还没审问几句,宋大妞就全部交代了,这不像是一个敢当众拐了小孩的女人的胆子。“我也同警方提了一点,后续他们也会持续关注的。”   不说德州警方了,就是轩轩的爸爸,郑光华本人也会重点关注拐卖儿童妇女的这伙人的。 第二十五章   一直以来是屡禁不止,这些人贩子真是丧尽天良,他们早就应该被绳之以法!”人口拐卖,这是属于警方督办,并不是军方的事,但这也不妨碍董建设对人贩子的痛恨。   “是这个理儿!”陆维东赞同地点头。   这边董建设和陆维东正讨论得热火朝天,厨房里已经熄了火。李梅在厨房里喊道:“你们哥俩说啥呢?要吃饭了!”   “行了,知道了!”董建设大声答道。房子虽然只有一厅,但是外面的空间比较大,靠近厨房的空间摆着一张四四方方的饭桌。进门不远的地方则是摆着一张长方形的桌子,铺着一层格子桌子,充当客厅,如果来家里做客的人多,就用客厅这张,人少的话就用厨房那张。   此时,董建设和陆维东就坐在客厅这一块,清萱帮着李梅把是炒好的菜端出来,都摆在小饭桌上。   董建设起身,到饭桌一瞧,三菜一汤搞得很好,一个蒜苔炒腊肠,一个青菜,一个榨菜肉丝,还有一锅火腿木耳汤。董建设说道:“哟,今天这菜色可以啊!”   “这也就是东子和英子上门,我才做呢,平时想吃,美得你!”李梅笑道。   “看来我今天这是沾了小陆同志和弟妹的光了!”董建设笑呵呵地摸了摸头,别看董建设已经坐到营长这个位置了,朴素勤俭之风一直保持在心里,他们平时也就是炒两个菜,盘盘有肉更是不可能的事。   “这是弟妹吧?哎哟,这小陆同志是取了个多大的媳妇呀?看着可比东子小不少呢吧?”这还是第一次看见陆维东的媳妇,成功地满足了董建设的好奇心,这小姑娘长得水灵灵的,眼神清澈,举手投足皆是落落大方,这两人站在一起倒是有种莫名地般配,就是年纪差距看起来有些大。   “首长,我今年17岁!”小姑娘的声音青翠清脆悦耳,很是动听。   董建设瞧了一下陆维东板板正正的一张严肃脸,忍不住笑出声,“比东子小八岁呢!这东子平时是该多笑笑,天天看着那么严肃,不知道地还以为比你媳妇大十来岁呢!”   陆维东:?我做错了什么?   “首长!”陆维东脸一黑,他这位首长是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取笑人。   “老董,别拿东子开玩笑了,等会儿菜都凉了,赶紧坐下来吃饭!”李梅给了董建设一个白眼,给了他一双筷子。   “好好好!都坐下来吃饭吧!”董建设接过筷子坐在了首位上。   这厢陆维东拉着轩轩小朋友走过来,把他抱到椅子上,“乖乖坐好啊,你不是说饿了吗?”   李梅把那碗炖好的鸡蛋羹放到轩轩面前,金黄色的鸡蛋羹上面还洒了些切碎的葱花,黄黄绿绿的看起来十分好看。“给轩轩的鸡蛋羹炖好了,轩轩可以吃了啊。轩轩可以自己吃吗?要不要伯母喂?”   “我是男子汉大豆腐!可以自己次哒!”轩轩握紧自己的小勺子,眨了眨眼睛,跟小扇子似的睫毛扑闪着,可爱得不行。   男子汉大豆腐!这一句话一出,饭桌上的人都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男子汉大豆腐!那这样,小男子汉你就自己吃,伯母就不喂你了,吃完了鸡蛋羹,还要吃哪个就告诉伯母!”李梅摸了摸小孩毛茸茸的小脑袋,然后就回到自己的位置开始吃饭。   不一会儿,轩轩小朋友的鸡蛋羹吃完,胃里还有空余,小手一指蒜薹,小声对着清萱说,“妈妈,我可不可以吃一点那个菜呀?”   “好,我给你夹。”清萱用桌上放置的干净筷子给他夹了一点,又给夹了一点青菜。小碗放了半碗,结果这孩子又一脸纠结地举着小勺子说,“妈妈,我要用筷子次饭啦!”   吃鸡蛋羹喝汤是要用勺子的,吃饭是要用筷子的。爸爸妈妈以前教过的,轩轩记得很清楚。   “你会用吗?”清萱疑惑地看着一脸认真的轩轩,不是说小孩子三岁以后才开始学着用筷子吗?怕孩子太小,掌握不好力度,一不小心就伤到喉咙,再具体就不清楚了,毕竟她也没亲自养过小孩。   “那肯定啦!”轩轩一脸自豪,“好多好多天前,轩轩就会啦!”   一般小孩子学习用筷子就是两三岁开始,也不乏有的小孩子学习能力强,有的两岁以前就会用了,只是大人还是要上点心,要不然伤到喉咙也不是小事。   “好,我去给你拿筷子啊。”清萱去厨房拿了筷子递给轩轩,果然是会用,就是慢了点,左手扶着碗,右手拿着筷子,细长条的蒜薹都可以夹起来,稳稳地喂到嘴里。   清萱一边吃饭,一边也不忘关注轩轩,一餐饭下来,这小孩吃的是肚皮儿浑圆。吃完饭,陆维东和董建设两个继续吃饭以前的话题,清萱则是帮着李梅收拾锅碗瓢盆,轩轩跟在清萱身后,跟个小尾巴似的,甚至还打了一个饱嗝儿。   清萱指了指轩轩,笑着称赞李梅的好手艺,“嫂子手艺真好,看轩轩都吃撑了!”   “喜欢就常过来嫂子家吃饭,咱们两家离得近,就是多添完水的事。”李梅用干抹布把还滴着水的碗还有盘子擦干,放到柜子里。   “嫂子这话说的是,看来我以后要是不想做饭,倒是可以来嫂子家蹭吃蹭喝了。”大家说的都是客气话,哪有人去别人家里麻烦别人的。   “那以后可得常来,我们家那小子天天不着家的,老董又是经常训练,早上出了门,中午回不回来吃饭还是两说,到晚上回来吧,又是倒头就说,我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少!你这来了,我这可是有人唠嗑了!”李梅虽然和有些为人热情,但并不喜欢和某人多嘴饶舌的军嫂来往,觉得掉价。先前跟他们住一层楼的五营长两口子,五营长对董建设有意见,她媳妇又个蛮不讲理的泼妇,住的最近的两家人反而基本不联系。如今陆维东小两口搬过来,李梅觉得清萱性子大方,为人处事又是个爽利的,自然乐得来往。   清萱笑着应下,帮李梅收拾停当,陆维东也同董建设谈完,两人就带着轩轩回去了。 第二十六章 小电灯泡   回到家里,就要开始收拾房间,之前知道陆维东要搬过来,前些日子那个营长搬走后,李梅就帮着把房间的卫生打扫了一下,之前屋主不要的破烂东西全部丢了,剩下的就是刚添置的基本生活用品和陆维东从宿舍搬过来的一点东西,除此之外,就是空荡荡的。   房子也住了一段年头了,原本被刷成白色的墙壁上已经有了些许灰褐色的斑点,这些痕迹靠擦洗是不行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粉刷一遍或者用纸糊上。   现在这间房子是立即要住人的,当然不可能再粉刷一次。   两个人又重新打扫了一遍卫生,给主卧里面的双人床换了床单被罩。轩轩小朋友的衣裳已经穿了很久,需要更换,可是又没有给小孩子换的衣裳,只好让他裹着陆维东的衬衣,袖子那里卷了一道又一道。换下来的脏衣服洗干净晾着,现在天气很好,风吹一下午,到晚上基本就干了。   等两人打扫完,也到了吃饭的时间,家里没有多少吃的,就直接带着换好衣服的轩轩到部队食堂里去吃饭了。   部队上多的是没有结婚的士兵,因此到食堂里吃饭的人有很多。放眼过去,大片的军绿色,穿着不同的可谓是万绿丛中一点红。跟陆维东走在一起更是受人瞩目,陆维东在团里可是很有名的。   陆维东先找好坐的位置,让清萱和轩轩坐着,自己去打饭口打菜打饭,都是一些清淡的菜。部队和国营饭店大概是一个标准,都是分量给得很足。   “陆营!”一个小战士端着碗走过来,远远地瞅见陆维东身边还坐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还有一个粉雕玉砌的小男孩,就赶紧跑过来打招呼。   这个小战士就是同一个营的,今天从来不缺席训练的陆维东,巴巴地找营长请了假,说是要去接人,这一整个营的人就都知道了。他们冷面严肃的陆副营长,这是要接媳妇去呢!   “小张。”陆维东点点头,惜字如金。   “这是嫂子吧?嫂子好!”小战士笑着说道。   “你好。”清萱回以微笑,陆维东则是看了一眼那个小战士,“行了,快去吃饭。”   小战士走了之后,碰见自己的战友,还不忘炫耀自己看见了陆营的媳妇,那长得叫一个好看啊,说话又温温柔柔的。   于是乎,吃饭的间隙,陆陆续续还有好些个人来打招呼,平时陆维东也是在食堂吃饭了,又不是什么稀奇事,这群小子肯定是好奇他媳妇长什么样呗!好嘛,早知道就知道把饭打回去吃了,坐在这里还要被人围观。   陆维东面无表情地表示,这群小子果然是精力旺盛,需要加练!   吃完饭回去一路上,又遇见一拨拨地热情打招呼的人群,回到家里的时候,清萱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笑僵了,部队上的人还真热情。   洗漱完,两人陪着轩轩玩了一会儿,把他哄睡,夫妻两个才如蒙大赦躺在床上。新婚不久的小夫妻,才刚结婚就分开了一个月隔,再次相见,可不得天雷勾地火嘛。事实上,这样的场景并未出现,双人床中间还躺着一个流口水的奶娃娃,正睡得香甜。   陆维东和清萱睡姿无比端正地躺在轩轩的两侧,犹如两位站岗的护卫,并且神态安详。   “维东,我们明天吃什么呀?这附近有卖菜的吗?”厨房空空如也,这让人真的很为难。   驻地周边,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平时想买菜买东西,是需要搭部队出去的顺丰风买一些生活必需品。有些军嫂想吃个新鲜蔬菜,就联合起来找领导反馈。领导把家属楼后面的一个小山坡批了下来,让她们可以在上面种点东西。有些军嫂在山坡上开垦了荒地,种一些蔬菜和粮食,平时也能吃个新鲜的,不用经常跑好远去买菜。   但是这种方法显然不适合清萱,干农活有几斤几两,她还是很清楚自己的水平的,就算有李建英的经验,那也不代表她能熟练无误地做好,而且干农活真的好累。清萱悲痛地表示,请放过她这个四肢不勤体力不支的人吧!   “明天8点应该有去市里的车,可以去那边市里买。”况且,现在家里也没什么东西,需要买的也不止是菜。   陆维东想了想又说,“晚晚,要不然你问问董家嫂子明天去不去市里?你和她一块去市里,免得不知道怎么走。”   “好,我明天问一下。”早上八点钟,大概就是辰时三刻。清萱熟练地换算好时间,这时间还早,卯时初起床都不晚。   陆维东嗯了一声,然后看了看睡得正香的轩轩,低声问,“要不然把轩轩抱到隔壁睡吧?”   久别重逢,还要隔着一个小娃娃,这就有点抓心挠肺的感觉了,当着一个娃娃能做出什么事吗?那肯定是不行的,虽然这个娃娃已经睡着了。   “可是隔壁房间床上还没铺床单呢,被子也没有。”清萱疑惑地看着陆维东,隔壁房间东西更是少的可怜了。她来带的东西可不包括床单被子,装的都是一些衣服,生活用品还有土特产之类。   天真的清萱认为这里肯定是有的,陆维东当了几年兵,不至于连床单都要从家里带吧。还有一个原因,清萱还是赞同秦晓云的部分话的,比如说东西可以再买。而且老家的床单睡得也不舒服啊,线条纹理有些粗,和肌肤零距离接触,那大概就是在沙子上轻轻摩挲。   “把被子给他。”陆维东闷闷地说了一句,被子一裹,把这小孩送隔壁就行了。   “我们都好久没见了。”这话说得莫名有些委屈,深沉的星眸定定地注视着清萱的眼睛。   “啊,这……”清萱脸一红,“那我们怎么办?”   晚上睡觉没有任何遮挡,这就有些不太合适吧?   清萱正犹豫呢,陆维东已经行动力爆棚,把光溜溜的小孩往被子里一裹,就把他抱起来,才抱起来,小孩就开始大力挣,并且开始嚎,手脚开始扑腾,“我要妈妈!”   “维东,就让轩轩睡这里吧,他晚上情绪估计还不是很稳定,让他一个人睡也睡不安稳。”   陆维东只好把轩轩放了下来,时间也晚了,不再折腾什么,就开始睡了。 第二十七章 瑕不掩瑜   清晨的到来是伴随着响亮悠扬的号角声,清萱睁开眼睛时,陆维东已经不见踪影,和轩轩两个洗漱好,就见陆维东提着白粥,包子还有咸菜进来。   陆维东起来已经跑了一圈步,去食堂打了早饭回来。吃完早饭,陆维东就去训练。清萱去敲了李梅家的门,“嫂子,您今天去市里吗?我要去市里买点东西,您要是去的话,咱们可以搭个伴。”   “去呀!我想着去买点红糖还有姜,我这衣裳都换好了。”李梅扯了扯刚换上的衣裳,不同于昨天灰突突的一身,今天则是穿了一件印暗黄色大花的薄衬衣,下身是一条深色的直筒长裤,脚上还穿着一双粗低跟的皮鞋。   去市里对于她们这些长期待在驻地的人而言,那也是一件大事,跟出门逛百货大楼是一个概念,穿衣裳也要穿的比平时隆重些。   “行,那咱们过去!”清萱看了看李梅的打扮,真诚地说,“嫂子今天这一身穿着,显得人可真精神!嫂子眼光好,选的衣裳穿到嫂子身上,显得衣裳更好看了。”   “哎哟,看着还吧?”见清萱称赞衣裳,李梅顿时眉开眼笑,不无得瑟地表示,“这可不是我买的,是我家那小子给买的,说啥魔都那边流行,在那边看见就给我带回来了!说了不让他瞎花钱,这孩子就是不听!”   对于儿子的孝顺,李梅是慰贴无比,哪个大小伙子出门还能记着给爹妈,买点衣裳回来。   “您养的孩子体贴,这都是嫂子会教呢!”清萱自然地顺从李梅的话,夸起母子两个。   说了两句话,都锁了家门,开始往车出去的岗亭走去。路上,轩轩是被清萱牵着走的,李梅说要抱他,小朋友却绷着一张包子脸严肃地拒绝了,“伯母,我要自己走哒!等走累了,才可以让人抱哒!”   如同轩轩两岁前就学会了用筷子一样,平时在家里,其实郑光华更多教给他的是要自立,有一个慈母就够了,慈父慈母加在一起,只会把小孩子宠坏的。轩轩虽然看起来有些娇气,实际上还是很独立的。   “行,那你累了就讲出来啊!”李梅闻言,嘴角的笑意蔓延开来,这个小家伙是真的好玩。   “好哒!”轩轩挺胸抬头,走得欢快,顶多出了点汗。   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岗亭,那里已经有了几个军嫂等在那里。   “董嫂子今天也去市里啊?”一个穿着花布衫的女人走过来,脸上挂着夸张的笑意。   李梅淡淡地应了一声就没有再回应。那女人眼神飞快地瞟过清萱,颇有些不屑,跟连珠炮似的发问,“哟,这是啥时候搬来的军嫂?这是瞧不上我们这些人呢?连声招呼都不打!”   这话听起来阴阳怪气的,好像清萱看不起这群军嫂一样。   这女人的丈夫是一营的一个连长,脾气有些倔,只是娶的媳妇性格就有些不大讨人喜欢。这女人是个喜欢钻研的,自从随军过来,就一心扒着丈夫的顶头上司的媳妇,想着同李梅搞好关系,以后她男人也能混个副营长当当。可惜李梅不喜欢她的做派,虽然是丈夫下属的媳妇,人又总是往跟前凑,但是李梅对她还是淡淡的。   女人突然见到李梅亲亲热热地同清萱一起走过来,是生怕是哪个连长的媳妇得了营长爱人的眼缘,碍着她男人升迁,就出言挤兑清萱。   “嫂子们好,我是昨天中午才过来的,下午打扫了一下午的卫生,还没有见到各位嫂子,因此都不认得,嫂子们莫怪我礼数不周了。”清萱刚帮轩轩擦了额头上的汗,就听见女人阴阳怪气的指责,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微微笑了一下。   其他军嫂对才见第一面的人,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出言讥讽的女人旁边还站着一个温温柔柔的女人,温和的眼神淡淡地撇过那出言讥讽的女人,“人家第一次来,不认得你又怎么了?我们可没说什么,用不着你帮我们装这个恶人!”   事情就发生在一瞬间,李梅笑容淡了两分,虞翠花这个女人还是那么惹人生厌,“英子,这几个军嫂都是附近这几个营的,我给你讲讲都是谁。”   指了指后来说话的那个温柔女人,“这个是咱一营二连长沈严的媳妇,叫薛柠。”   “沈嫂子。”清萱对着薛柠笑了笑。称呼嫂子基本上是冠夫姓的。   “这个是二营三连长的媳妇张秀兰。”被提到的是个笑意暖暖的女人。   “这个是……”   一一介绍完,最后才说到那个出言讥讽的女人身上,“这个嘛,是三连长雷勇的媳妇虞翠花,对,他男人就是搁你家东子手下呢!”   东子?一听这个名字,虞翠花一愣,尖酸刻薄的笑容凝固在脸上,那个越过她男人当上了副营长的,就是被营长媳妇叫做东子的。虞翠花眼神有些呆滞,怎么,这个女孩子就是陆维东的媳妇?   “这是英子,是陆副营长的媳妇儿!昨天刚坐火车过来,今天去市里买点东西。男人们在外头出生入死,为了国家流汗流血,咱们过来随军就是为了照顾他们的,可不能多嘴饶舌的,破坏后方稳定。”   李梅接下来的话,让虞翠花彻底死心,意有所指的话更是让她一张脸火辣辣的。其他人到了车上依然聊得火热,只有虞翠花一个人讪讪地坐在角落里。   至于,清萱为什么能成功打入军嫂们的聊天话题,不仅是因为李梅明显护着她和她副营长媳妇的身份,更重要的是有轩轩这个萌娃在呀!军嫂们大多都有二十岁往上,基本上都有了小孩,看到轩轩,一个个母性大发,想逗轩轩,肯定免不了和清萱交流。   还没有孩子的薛柠又是另外一个原因了,薛柠是个读过书的,现在又在市里政府机关上班。看着温和,骨子里其实清高的很,很看不上有些说话粗俗打扮土气的军嫂。不过清萱不一样,站在那里就是鹤立鸡群,妥妥地不一样,交谈了两句,觉得清萱和那些土气土气的乡下人完全不一样,也就肯多与清萱说上几句话。   一路上,欢声笑语的,气氛倒还不错。 第二十八章 两个麻麻?   到了市里,军嫂们三两成群地都散开了,大家要买的东西不一样,自然不可能扎堆走。有的是去买东西,也有的,比如说薛柠,她是要回自己单位。   薛柠在政府机关上班,每周都有双休,去驻地还是很容易的,只要肯给钱,一切好说,薛柠手头不差钱,所以每次周五的下午会过来部队,到周日再搭个便车赶回市里上班。   清萱同李梅结伴,仅弄清楚了菜在哪里买划算,还了解到了,要买东西去什么地方能买到既便宜质量又好的。刚安置好的家,要添置的东西还不少,反正手里有钱,秉持了买买买的原则,最后收获了一大堆东西,吃的喝的用的应有尽有。还抽空在百货大楼给轩轩小朋友买了一身新衣服,是从外头刚进回来的新衣服,款式新颖,布料也舒服。   小朋友可臭美了,借着别人的小储物间当场就换上了。东西买得多,自然不能再蹭部队的车回去,清萱雇了一辆车,吃完中饭后,就和李梅坐着雇来的车回部队了…   这厢是陷入了购买的狂潮驻地这边却迎来了两一对青年夫妻。郑光华确认儿子被救下来,安然无恙地待在部队驻地,通知亲戚朋友们不用再外头找了。就急急忙忙买了票,带着妻子就上了来德州的火车,一大早下了火车半步没停,就到德州市公安局确认儿子暂留的地方是哪里。   都是一个体系的,又是受害方,公安局很体贴地派出局里的车把郑光华夫妻送到驻地。   车子刚到驻地口,就被持枪站岗的小战士给拦下了,“同志,请出示你的证件!”   “同志,你好!我是X市公安局武警大队队长郑光华,这是我的爱人宋蕙兰同志!我们夫妻两个来这里找猛虎团一营的陆维东同志!”郑光华穿的虽是便服,证件还是带在身上的,立刻掏出自己的证件递给小战士。帮忙开车的公安也递出了自己的证件。   小战士检查了证件,又看了看郑光华的脸,确认证件是本人,真实有效的,例行盘问结束后,才通知上级,放车辆进去。   团长同志亲自接待了郑光华一行人,郑光华说明来意,“首长同志,是这样的,我于X市公安局任职,周五晚,我的儿子不幸被人贩子拐卖,幸亏一位同坐火车的军嫂察觉到不对,救下小儿……”   听郑光华表达完又是懊悔又是感激又是激动的心情,团长摆摆手就让自己的文书去训练场把陆维东叫过来。   陆维东这边正训练手下一帮小崽子呢,就被团长叫过去了。   “首长同志好!请首长指示!”陆维东身上还穿着作训服,一路小跑过来了。一进门,就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看到办公室里还站着一个公安还有一对青年夫妻,大概明白了这对夫妻的身份,算算时间轩轩的父母差不多也该到了。   “小陆同志,你这做好事还不留名呢!昨天回来的,今天要不是郑同志,我还不知道这回事呢!”团长笑着说,:“呐,这位就是郑光华同志,你救回来那个小同志的父亲。”   果不其然,郑光华也开口了,“陆维东同志,你好!我郑光华,多谢你们出手相救,要不然我们家轩轩还不知道被那人贩子给卖到哪里去!”   宋蕙兰站在郑光华身侧,抬眼看了看门口,再没有进来,心里虽然有些失望,可是一想到儿子就在这驻地里安全地待着,也就没那么心慌了。   “这主要是我爱人的功劳,我就是帮着做了一个笔录。”陆维东没想到这夫妻两个来得还挺快,上午清萱带着轩轩刚出去,这会子也见不到人,这夫妻两个恐怕是还要再等到下午心才能放下去。   “不管是李同志还是陆同志,是你们救了轩轩,那就是我和光华的大恩人!”宋蕙兰就这么一个儿子,要是丢了那可真是要了她的命。通公安局记录的档案,宋蕙兰知道发现那个拐卖轩轩贱女人不对的军嫂,名字叫李建英。   又交谈了几句,陆维东确认了郑光华的身份,才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这对爱子心切的父母,“轩轩今早和我爱人一起去市里了,估计到下午才能回来。”   怕这对夫妻还沉浸在孩子被拐的阴影中,又补充了一句,“我们营长的爱人也是跟着一起的,不用担心轩轩的安全!”   “没事,那我们就这里等!”宋蕙兰对救了自己孩子的人,抱有高度的认同和信任。   团长这边则是大度地放了陆维东半天假,让郑光华夫妻两个到陆维东家里等,免得等清萱回来还要折腾着跑一趟团部。中午,陆维东就带着郑光华夫妻去部队食堂,让大师傅单独炒了三个菜。   下午就去了家里等着,宋蕙兰一个人坐着无聊,陆维东和郑光华倒是相谈甚欢。   等到下午两点半钟的时候,清萱拉着轩轩的小手,满载而归,满满当当的东西被一群小战士蜂拥而至全都帮忙搬到了家门口,然后一溜烟就跑了。李梅也把自己买的东西放家里,打算等会儿帮清萱把东西搬屋里。   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里面陆维东就听见声音,起来开门了。   门一打开,清萱有些吃惊,“你不是说下午要训练吗?怎么在家里呀?”   “家里来客人了。”陆维东刚听见有人搬东西的声音,打开门一看,发现东西都堆在了自家门口。   这时,郑光华和,宋蕙兰也走过来了,亲眼看到轩轩平平安安地站在面前,宋蕙兰捂着嘴无声地哭了,她一开口,就带着浓浓的哭腔,几乎泣不成声,“轩轩!妈妈好想你!”   “妈妈?”轩轩歪着头看了看清萱,又看了看宋蕙兰,唔,都是这么漂亮温柔,好像都是妈妈呀。轩轩的小脑袋中有着大大的问号,眨巴眨巴眼睛,发出了灵魂拷问,“怎么有两个妈妈?”   看到郑光华和陆维东同时出现,更觉得惊悚了,结结巴巴地惊叫,“啊!不仅有两个妈妈……还有……两个爸爸?”   听到轩轩这样说,清萱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两位就是轩轩的亲生父母,先牵着轩轩进了家门,还不忘嘱托,“维东,先把东西搬回来吧!”   郑光华很有眼色地和陆维东一起,把清萱买的东西先搬进去。 第二十九章 认干亲   门一关,两家人开始进行亲切又友好的交流。   宋蕙兰抱着轩轩,是又哭又笑,激动得不得了。在熟悉的怀抱里,轩轩也不像之前别人抱的那般抗拒,乖乖地让宋蕙兰抱着,“妈妈!”   “哎!乖孩子,妈妈差点儿再也见不到你了!”说着说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一家团聚,这是好事。”清萱笑起来,笑容是那般温柔疏朗。   郑光华又是激动又是心酸的,自从发现轩轩丢了之后,宋蕙兰不知道哭了多少次,到现在眼睛都是红通通的,甚是可怜。   “找到轩轩就好,这是好事。蕙兰,你别哭了。”   “是的,这是好事,好事!”女人柔和的嗓音中还带着哭泣过后的沙哑,擦了擦眼泪。看着轩轩天真可爱的脸蛋,心柔软成一片,嘴角笑意蔓延。   “李同志,你救了轩轩,等于就是救了我的命,如此大恩无以为报。”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宋蕙兰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心尖尖,若是轩轩真的找不到了,她一定会崩溃的。   说完,宋蕙兰就面朝清萱直直地跪了下去。   清萱赶紧侧身避开,上前把宋蕙兰扶了起来,“这实在当不得,我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三跪九叩,在从前的清萱看来,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礼数。可是现在,却是不一样了,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人人平等,没有谁比谁更高贵。因而什么跪拜礼仪,祭祀拜祖,四书五经都成了封建糟粕。   清萱表示,什么下跪的,就免了。而且,她救下轩轩,又不是冲着别人的感激来的,谁能看着一个人贩子拐卖小孩无动于衷?好不容易才把宋蕙兰劝好,安安生生坐下来。   看这夫妻两个对轩轩的重视程度,也不像是会忽视孩子到丢了孩子的程度,清萱还是很好奇,以宋大妞那样拙劣手段的人,是怎么从郑氏夫妻手中拐走轩轩的。   若是当母亲的自己带孩子,怎么可能疏忽到那种程度,宋蕙兰恨恨地说清楚原委,他们家庭条件很好,但是夫妻两个都是在上班,轩轩还太小,就没有送到托管所,而是请了一个寡居的表姐照顾孩子,想着毕竟是亲戚,照顾孩子总归是放心一些的。   平时生活费也是给的足足的,还另外给了工钱,可没想到这个黑心肝的女人,出去买衣裳,居然只顾着自己逛,连轩轩被人抱走了都不知道发现轩轩不见了,也不及时通知他们夫妻两个,怕他们追究,尽然跑回老家。直到晚上下班回来,发现家里空无一人,才从邻居那里知道表姐一个人背着包袱回老家,而她的轩轩不知所踪。   “那个女人的心肝真是坏透了,知道轩轩丢了,也不赶紧告诉我和光华,自己溜得倒是快!”宋蕙兰提及那个所谓的表姐孙淑香,就恨得牙痒痒。若是那个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只怕宋蕙兰要顾不及自幼的教养,狠狠地甩那个女人几计耳光!   “这种人不提也罢,只是日后若是请人照顾孩子,还是要提前考察一下品性才是!”清萱唏嘘不已,谁能想到表姐弄丢自己家孩子,居然连事实真相都不敢告诉,怕惹火上身,居然直接跑了,这样的人真不知道说是懦弱还是可怕!现在照顾孩子的,都是雇佣来的,又不像奶娘,那是卖身契都捏在主人家手里,哪敢不对小主人尽心尽力?   “这个是自然,我来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大不了我请上个半年的假,在家里带轩轩,等轩轩大一点送去上学后,我再去上班。”宋蕙兰可不想再出来个孙淑香,再来这么一出,宋蕙兰觉得自己能当场被吓死。   宋蕙兰的双眸中还含着水汽,苍白的脸恢复了些许血色。清萱微微一怔,略微有些惊讶,不是据说现在的工作都很紧张吗?大队里还有许多知青不能回城,宋蕙兰要休半年假,基本上算是放弃这份工作了,毕竟后头虎视眈眈的人可不少。   这毕竟是宋蕙兰自己的决定,别人又影响不了,清萱只是道:“自己带放心一些。”   郑光华对妻子的决定也不会提出置喙,他们家也不靠妻子的那点薪水过活。   轰轰烈烈的一家三口重逢外加诉请原委,表达感激仪式进行完毕。事实上,不管是宋蕙兰还是郑光华都对自己表达感激的方式有些不满,他们两个一心想着见儿子,却忘记了给恩人带来谢礼。   宋蕙兰死活要塞钱,几十张大团结非要塞到清萱手里。“英子,你还给轩轩买了衣服,又帮我照顾轩轩这么久,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今天我和光华来的匆忙,待到改日准备妥当,一定再登门道谢!”   这两位已经熟练地互称名字了。   “蕙兰,不用,真不用。轩轩这孩子可爱得紧,我喜欢他才给他买衣服,要是别人,我才不买呢。就这身衣服能花几个钱,你收着,路上买车票还要用钱呢!”清萱摇头,把钱给推了回去。   这么一说,宋蕙兰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这哪里是能用钱感谢的事情,于是提议道:“英子,我看轩轩也很喜欢你,不如咱们两家认个干亲?”   认干亲,亦称“打老契”,民间有体弱多病的小儿,为求其健康成长,父母便将其认给人丁兴旺之家做干儿子,干闺女。也有找石磨,石碾,古老的树木等为干爹干娘的,以求其结实强健。认干亲之后,两家人的交往一般比较频繁,关系比一般的远亲和一般的朋友都来的亲密。   “可以啊!”清萱当即同意了,轩轩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认个干儿子有什么不好的。   “妈妈,干亲是什么意思呀?”轩轩好奇地问道。   “就是你以后要叫叔叔阿姨干爸干妈的。”宋蕙兰捏捏小家伙粉嫩的小脸蛋。郑光华今年26岁,宋蕙兰25岁,比陆维东都大些。   普通认干亲,只需要让小孩子给干爹干妈磕上三个头,改口叫认,仪式就完成了。不过轩轩刚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宋蕙兰就和清萱合计着选一个黄道吉日,准备一个认亲仪式。   三天之后,就是一个合适的日子。   既然要认干亲,郑光华就不急着回去了,给公安局打了电话请假,又托人寄了钱过来,置办礼物。双方互送了礼物,轩轩改口叫了“干爸”“干妈”,正式认下了这门亲戚,一切尘埃落定后,郑光华才带着妻儿返回X市。 第三十章   驻地的军人本来就是来自于全国各地,来随军的军嫂自然也是天南地北,有城市的,也有从乡下来的,性格各异。   自诩是城里人的军嫂看不上乡下来的泥腿子,乡下来的军嫂也觉得城里人矫情,都是各自抱团。   作为从乡下来的一员,清萱理所当然地被当成了土包子,不仅清萱是如此,连来过部队探亲的秦晓云也是一样被嫌弃,遭到排斥。只是清萱比秦晓云要好一点的,不过看谁,清萱都是面上带笑,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正是这个理儿。事实上,是清萱根本没把她们当回事。   林建国和陆维东分到的房子虽然不在同一栋,但是相隔也不远。秦晓云在家里闲着没事干,又不愿意与同栋楼的军嫂唠嗑,主要是乡下来的她觉得那些人粗鄙,城里人的圈子又不好挤进去,就算是她时不时做点好吃的给别人送过去,别人也不领那个情,只当秦晓云是在讨好她们,背地里就把东西给扔了。   秦晓云想像以前在大队里一样偷摸到黑市做生意,可惜距离太远,门道还没摸清,就只能先把做生意的心思暂时搁置。   虽然心情有些不爽,秦晓云也没有当着林建国的面露出来,只是每天变着花样给林建国做菜,做足了贤惠妻子的模样。   早上,林建国吃完一大碗虾皮小混沌,还有一个分量十足的包子,擦完嘴,拿起帽子就准备出门。   却听见秦晓云轻轻地问了一句,“对了,建国,你和那个陆维东不是都在这里吗?”   “对,怎么了?你不是还和他媳妇一块过来的吗?”林建国把帽子戴好。   “是的,我是想问问他家住哪?我这不是在家里闲着没事嘛,一个人待着也无聊。就想着找英子说说话,毕竟都是一个大队的嘛!”秦晓云把散落在脸颊的碎发别在耳后,细声细气地说。   林建国没有多想,他还真知道陆维东分的房子在哪,直接告诉秦晓云地址,然后就出门了。   秦晓云跺了跺脚,“真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她想去远点找个同大队的聊天,说是一个人无聊,还不是因为这栋楼的军嫂太抱团,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人怎么连这都听不懂。   洗了碗,又把桌子擦完,秦晓云才换了一身衣裳,带着自己做的一袋子小吃,跑去找清萱。   这厢,清萱也才刚起床洗漱完,就听见有人在敲门,敲得还挺急的,开门一看,居然是秦晓云,穿着红白波点的布拉吉,像只花蝴蝶一样花枝招展地站在门外。   “是嫂子啊,快进来!”见到秦晓云过来,清萱有些惊讶,真没想到秦晓云会主动上门。以她和秦晓云的短暂接触中,就已经发现秦晓云看别人都带着莫名的高傲,自我感觉良好,初次之外,在秦晓云的眼中还有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沧桑,不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少妇,倒像是五十岁开外的老妇人。   “英子,我前几天正在家里收拾呢,忙得脚不沾地的。直到今天才有时间过来看看。”秦晓云提着东西拎着裙角就进来了。   先是看了看房子的布局和摆设,和她想象的简陋寒酸不太一样,墙上不像其他房子是雪白的墙壁,而是清一色的淡黄,光滑的墙面还疏疏落落地画着几竿竹子,客厅和餐厅的桌子上都摆着木头花瓶,插着两只枝干嶙峋的木槿和飘香藤,淡紫色的木槿花隐藏在翠绿的枝叶间,清雅别致。   “英子,这房子收拾得还不赖,看着怪好看的。”秦晓云施施然地坐下,把那袋子小吃放到桌子上,“这是我刚做的一点蛋黄酥,我带过来给你尝尝!”   “都是胡乱收拾的,嫂子看得过眼,也不枉我忙活了好几天!”清萱翘起嘴角,自己的辛苦得到别人称赞,开心是肯定是开心的。   前几天一直忙着准备认干亲的事,就这些东西,还是清萱抽空在空间里准备了东西,太打眼的不能拿出来,只能找些不显眼的东西。墙上是从库房里找的毛边纸画上竹叶还有其他,贴在墙上。   桌子上的花瓶,其实是以前堂哥在民间淘来的小玩意,不值几个钱,就是看着精致而已。   清萱又客气了两句,主要是针对秦晓云拿来的东西,客人带着东西来的,清萱也不能小气,就去厨房端了一碟子色泽乳白的龙须酥出来,“嫂子也尝尝!”   对做菜的厨艺,清萱也许没有足够清醒的认知,但是点心是真的会做。   秦晓云尝了一点,香酥可口、入口即化,味道还是不错的,她学过的菜品很多,点心这一项倒是没多少。秦晓云抬眼,看着眼前秀丽静雅的姑娘,心里有了一个想法,现在虽然还在抓什么投机倒把,可是事实上过几年,改革开放后,国家是鼓励大家做生意的。秦晓云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以后倒是可以从餐饮这方面入手,但是她的本钱是不太够的。做小生意是有点钱了,但是过够了苦日子的秦晓云,钱一到手,就想着买衣服买鞋子的,没存下来多少。   “英子,我看你手艺不错,我呢,也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见识还是有那么一点的,要不咱们俩合伙开个店吧,就饭店。”秦晓云计划得很好,如果开店,那肯定是要奔着高端走的,这样才能赚到钱,她上辈子四处流浪打工的时候,见过一些很高级的饭店,不仅是卖菜,还有什么餐前饭后甜点,有的饭店的点心简直就是一觉,有的人不吃饭,也要专门去买一份点心,饭店的收入可高了。   “开饭店?”清萱微微一怔,这话题跳跃的有点快啊。   秦晓云兴致勃勃地开始游说,她可是经过新时代洗礼过的女性,虽然过的有点惨,但是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可不是嘛!咱不能只靠家里男人养,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呢,自己手里头有钱,用钱也硬气不是?你想想,都说民以食为天,不管到什么时候,都离不开吃,是不是这个理儿?咱们开个饭店一定能赚钱的!”   民以食为天,亘古以来就是这个道理,不用秦晓云说,清萱就明白,毕竟她的陪嫁中,就有一座酒楼,那盈利在各个铺子中绝对是占上游的。   “嫂子说的有理,可是现在的饭店似乎都是国营饭店吧?”自己开的餐馆也有,只不过规模小,又比不得国营饭店肯用料,手艺又不如国营饭店的大师傅,赚不了几个钱。 第三十一章 合伙吧   一个国家但凡想要繁荣盛世,那么压抑商人之举就不会是长久之计,严刑峻法适用于国家初期,现在别看对所谓的投机倒把打击得很是厉害,到后来肯定会慢慢放宽政策,只是看具体什么时候。   这是清萱的想法,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做生意嘛,肯定要清楚行情,若是一个只有一时冲动想法的合作伙伴,实在是没有合作的必要。清萱尝了秦晓云带来的蛋黄酥,味道确实不错,想开饭店的想法已经有了初步的基础,就算是手艺一般,那后期还要招大师傅的。哪家酒楼的老板亲自来酒楼当大师傅炒菜的,没有这个必要。   “国营饭店,迟早是开不下去的!”秦晓云先是嗤笑一声,又颇为自信地说,“现在别看投机倒把说出去不好听,其实还不是眼红别人有能耐赚大钱!这过几年啊,什么开店的,卖东西的,倒腾货物的都是能赚钱的!”   正常买卖东西而已,其实当不得什么,很多人会举报投机倒把,大部分是因为现在的确紧致,也不排除有一小部分人得了红眼病,想使坏心思。   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那个什么集团就要垮台,垮台之后,什么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才是主流。现在有些做生意的苗头已经露出来了,租赁个小铺面开个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未来的事谁能说的准呢!”秦晓云说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管到什么时候,除了喜好揽钱的贪官,也就只有商贾之道最是生财。   “等前面到以后就晚了,肯定是要走在别人才能赚大钱呀!”秦晓云想拉个人合伙,当然要尽力游说。   秦晓云苦口婆心地一顿劝,从饭店选址到布置装潢再到菜品设置,是一一陈列出来。   这些想法虽然有些粗糙,但也可以看得出来,确是做了长久打算,依照秦晓云的打算,是想以物美价廉的手艺打开市场,积累资本,然后一步步做成高端。   清萱沉吟片刻才道:“嫂子的想法很好,基本上是趋于成熟的,那嫂子怎么会想到找人合伙呢?若是独揽收益,这可不是一笔小收益。”   “我目前的资金有些不够。”秦晓云脸一红,有些讪讪,不过还是坦诚了自己的处境。合伙人之间,也许各自都有各自所保留的,可是该有的坦诚还是要有的。   “嫂子是个爽快人!”秦晓云的坦诚,倒是令清萱高看了她一眼。见秦晓云的第一面,清萱对她的印象只能说一般,林翠莲也在说此人不能深交。只是,深交不深交的,和一起做生意也没关系,利益是最保险的纽带。“不过,我还有个问题,需要确认一下。”   “既然饭店日后要走高端模式,那么具体是要针对哪一类人群?达官贵人,学者书生,亦或是商贾富豪?是要做成包厢,还是其他?”   达官贵人矜傲,书生清高,商贾巨富。他们所喜爱的风格都是不一样的,带来的收入自然是不同的。   “啊?他们的钱不都可以赚吗?肯定是要做成包厢吧!那些大人物不都喜欢在什么包间里单独谈事情嘛!”这个问题,秦晓云觉得自己的回答很是圆满。   这三类人全部聚在一起,那可真是热闹大了。   清萱点点头,“只是,这样就要多花心思了。既然日后要走这个路线,那么从开始,就不能像路边摊贩靠拢。”   路边小吃,味道胜在新奇,并不能长久作为主食。对于这种食物,自诩为大家教养的人不会吃这些,觉得有失身份。清萱本人,倒是不排斥这些,相反她还很喜欢街头卖的糖葫芦还有小吃。但是,身边的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街头叫卖的东西上不得台面。   贵族的尿性,再没有比贵族本身更明白。东西再好吃,来自街头小贩的摊子,他们也不会吃。一个后期高端富丽的酒楼,若是前身只是个苍蝇馆子,估计也没人想去,因为觉得那是草根子出身。   “可是,这样会不会开始没生意啊?”秦晓云有些迟疑,这个时候,人们还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去下馆子,价格订的贵了,会不会赔的血本无归?   清萱微微一笑,手里没什么钱的就算是饿到不行,也不肯到饭店吃饭,相当手里有点小钱的才有那个闲情逸致。清萱还记得上次和陆维东一起去国营饭店,去吃的还不是手里有点小钱的。“愿者上钩罢了。”   秦晓云有些不屑清萱的话,她觉得一个才刚出来的村姑怎么可能比她还有见识。只是她还想拉投资呢,这个想法就在心底过了一遍就抛之脑后,云淡风轻地和清萱讨论具体的计划。   谈话过程中,秦晓云还让清萱叫她“云姐”,说是亲昵一些。   中午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小秀了一把手艺。虽然清萱万般拒绝,但没抵得过秦晓云想要展示的想法,还振振有词,要合伙开饭店肯定要清楚她的手艺几斤几两,要不然也不能放心投钱。   不用再跑一趟食堂打饭,清萱当然乐得省事,既然对方如此热情,那就只好笑纳了。清萱对做菜的热情其实还存在,只是让她偶尔做一下觉得是趣味,经常做那还得了。母妃说过的,偶尔洗手作羹汤那叫情趣,经常下厨,那算什么,又不是老妈子!   陆维东同志呢,在清萱来之后,有幸第一次吃上媳妇做的饭菜,顿时热泪盈眶,激动不已,强烈要求自家媳妇,能不做饭就不做饭,平时就去食堂打饭,实在不行,那就等他回来!理由如下:不舍得媳妇太辛苦。   于是乎,清萱对自己的厨艺始终没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当吃到秦晓云炒的干煸土豆和肉沫茄子时,清萱在心中大方地给出了赞赏,嗯,就比她本人做的菜差那么一点,就一点!但是说出口的仍然是溢美之辞,“云姐做的菜很好吃。”   对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她有重生光环嘛!上辈子打工的时候,有个在后厨帮忙的小妹妹,是个小说迷,平时总喜欢看什么重生啊,穿越之类的小说,闲着没事还会说上几句,说是有一本的女主重活一世,靠着一手好厨艺,征服好多人的胃,然后开连锁饭店,挣得盆满钵倾。   秦晓云觉得自己可能也是这种情况,不管是谁吃了她做的东西都说好吃呢,顿时更自信了。 第三十二章 商议   已经有了要合伙的想法,接下来当然是要进行考察市场,勘察场地等一系列活动。吃完午饭,秦晓云就先回家了,两个人约好等明天去市里看看行情。   开店当然不可能开在驻地了,驻地里有食堂的,放着一个物美价廉的食堂不吃,多花钱去下馆子,这在大多数精打细算的军嫂那里,是完全不会存在的事情。   秦晓云离开后,清萱开始思考关于出资合伙的事情,陆维东的工资都在她手上,就算拿去开店,想必陆维东也不会有意见。但是,是她自己要去做生意的,没必要拿陆维东的钱,只可惜现在没有经济来源。   生活不易,仙子叹气。清萱右手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看着花瓶中开得正盛的木槿花,秦晓云有句话,说得是真有道理,不能只靠家里男人养。唔,不能靠除了父亲之外的男人养。   不是太想动陆维东的钱,那只好动用自己的嫁妆了。心神一动,摸了摸手腕的小痣,一个闪身进了空间。   偌大一个府邸,依旧是鸦雀无声,清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脚步轻快地直奔房间拿了钥匙,再去小库房取东西。小库房放的都是金银财宝,除了银票就是金条。只可叹,银票在这个地方根本用不到,但是金条就不一样了,不管在任何时候,金条就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那金条并非是光秃秃的,上面还有精美的雕花,入手沉甸甸的,分量不轻。“看来还要靠这个换一点合伙的资本了!”清萱轻叹一声,等明天出去的时候,还要找机会问问黄金的价格再好兑换。   等到晚上陆维东回来,两人吃完晚饭后,清萱才说了要和秦晓云一起做生意的事。   “维东,今天同村林家嫂子过来和我聊了两句,是想和我一起合伙开个饭店。我想着反正在家里闲着没事,觉得这个主意还不错,你觉得怎么样?”虽然没打算用陆维东的钱,但是两个人是夫妻,做事之前沟通一下还是要好的。   “晚晚,你是不是觉得在家里带着太无聊了?也是,我白天要出去,你一个人也确实会闷!想开店啊?可以啊,只是你们两个会不会太辛苦了?”   一听同村的林家嫂子,陆维东就知道是谁了。   军嫂们有的在家里带孩子,要不然就是喜欢聊些东家长西家短的,不仅仅是围绕着家长理短的军嫂可能就是像薛柠一样有自己的工作。除了在市里有工作的,也有的军嫂就是在驻地有工作,驻地很大,有很多军官都是有家属的,因此设置还算完备,有幼儿所还有小学、卫生所等。有些军嫂就是在这里上班,也有的是在食堂帮厨,不过名额有限。   想到这一层,陆维东明白了清萱的感觉,颇为愧疚,他应该早点想到的,看看小学幼儿园缺不缺老师,帮媳妇安排好工作的。不过,清萱想开饭店,陆维东也不会反对……等等,开什么?开饭店?陆维东狐疑地看着清萱亮晶晶的眼神,“晚晚,你刚才说什么?你要和林家嫂子开饭店?!”   声音硬生生提高了两个度,看到小姑娘淡定地点点头,陆维东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媳妇儿,你说真的假的?就你那厨艺还能出去开饭店?   “有什么不对吗?”清萱对陆维东迟疑的表现很是不满,戳了戳陆维东硬邦邦的胸膛,娇嗔道:“我的厨艺难道还不够开店吗?能吃到我亲手做的菜那是那些爱吃饭的人的荣幸!”   这语气中浸染充满了自豪,蜜汁自信。   陆维东有种扶额的冲动,不是,媳妇儿,你这一脸骄傲的小表情是怎么回事?大手握着了不老实的小手,“确实是他们的荣幸!那可是我媳妇儿亲手做的!不过,开饭店是不是太辛苦了些?要不然我看看驻地里有没有空缺的老师名额?还轻松些!”   什么食堂帮厨?陆维东不会考虑的,他媳妇娇娇软软的,怎么能吃苦呢?老师,就是比较轻松。   “可是,这里不是只有那什么托管的幼儿园,还有小学吗?而且,这个名额资源应该很紧张的吧?我昨天和董嫂子聊天的时候,还听董嫂子讲,说是六连长的媳妇是初中毕业的,想要去幼儿园上班都因为人满了没去成呢!”作为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可不代表喜欢教人,况且太小的孩子哪能叫教吗?分明是要过去带孩子的!别看清萱对轩轩很好很有耐心,但是那是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前提下,一堆孩子?不好意思,敬谢不敏!   “这样吗?”陆维东倒是没关注过这个,但是没有老师的工作也可以找别的啊!开店他是不反对,林家嫂子也是同村的,林建国这个人品性也不错。清萱若是和林建国的媳妇一起合伙,倒是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开什么不好,开个饭店,好担心媳妇儿白忙活一场还要受到打击。   “对呀!反正驻地里的工作都是抢手得很,你也没必要去费这个心,我开店也一样可以打发时间。”只是一个工作而已,没必要让陆维东出面。   陆维东本身就够打眼的了,作为一个没有背景的农村兵升迁速度足够惹人眼红的,才25岁就已经当上副营长了,而且他这个副营长还是属于实打实的副营职,背地里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嫉妒呢。   “我怕你辛苦嘛!”陆维东惯会说好话的,想尽力说服清萱开饭店的想法,“晚晚在家里都不一定做几顿饭的,出去还要做饭!”   “我们的打算是,前期不做大客流,林嫂子担任主厨,只慢慢提升口碑吸引客流,积累资金再慢慢做大,后期肯定是要请人的,林嫂子的厨艺很不错的,我今天中午还尝过她做的菜的,真的就比我差那么一点点!”清萱伸出小指比出一丁点的距离。   比清萱还差一点?陆维东头都大了,这是个什么情况?两个厨艺不好的人凑在一起,异想天开吗?等等,不对,自家媳妇儿是对她自己的厨艺没有清醒的认知,不代表她吃不出菜的好坏啊!   清萱小嘴叭叭的,把大致构想讲了一下,陆维东彻底放心了,如果只需要做点心,就不会有问题,媳妇想做那就做呗,咱不差钱!   “说完了,我们是不是该睡了?天都黑了!”从开始两揽着个人正襟危坐的闲聊到后来越聊越靠近,两人成功坐在了一起。陆维东媳妇儿又细又软的腰,心神荡漾。   这个睡,就是一个单纯的动词。   “哼!我要自己睡!”清萱拍掉某人不老实的手,这人白天训练还没消耗掉过剩的精力么?真真是讨厌!   陆维东拦腰抱起小姑娘,大笑道:“那可不行!”   小剧场   清萱一脸骄傲:本宫做的菜,皇帝陛下吃了都说好!什么?你说不好吃?那肯定是你自己的问题,和本宫有什么关系!   无节操宠爱孙女的老祖父:朕的乖孙女第一次做菜,怎么能打击她呢?必须好吃!   自带八百米滤镜的老父亲:我家娇娇做什么都好!菜?(⊙o⊙)…也非常棒! 第三十三章 开业准备中   想要开一个店,不像是摆一个小摊子那么容易的,德州虽比不得京市和海城,却也是个大城市,想找个合适的铺面开店也是十分艰辛。在一次次碰壁之后,秦晓云几乎心灰意冷,她无比庆幸找了一个靠谱的合伙人,最终还是找到了合适的店面。   用六百块钱租下了一个200平的店面,这才是三个月的房租,本来房东的老大娘是怎么也不肯以这么低的价格租出去的,奈何清萱嘴甜,和秦晓云一唱一和的,把老大娘哄得很是开心,就把原本打算两百二三租出去的门面两百块钱就租出去了。   店面确定好了,还有装修的事情。连着好几天,清萱都和秦晓云一起采买装修的材料以及桌椅板凳,到晚上回家的时候,都是累的连手指都不想动的。   就算是累,那也是洗漱后才能躺在床上的。清萱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的睡衣,躺在床上无语问苍天,“好不容易要搞定了,这也太累了吧?”   从前想开个铺子,那就是动动嘴的事,哪里像现在一样亲力亲为的。   这厢陆维东回来,看到厨房和卫生间的等都关着,就卧室和客厅的灯开着,就知道清萱在卧室,鞋也没换,就直接进卧室了,然后就听见清萱的吐槽,忍不住笑道:“知道辛苦啦累了吧?”   清萱正思想放空,俗称走神儿。听到声音,一扭头,就看到一张放大的脸,好看的眼睛中带着笑意。再往下一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人是怎么回事?不换衣服居然直接就躺床上了?天气开始热起来了,在外面一天,身上全是汗。知不知道床单很难洗的?   “你干嘛啦?澡也不洗,衣服也不换,不要躺床上啦!”清萱嫌弃地推了推某人,“快去洗澡去!”   “你和我一起?”陆维东纹丝不动,甚至还把手搭在清萱的腰间,脸上挂着明晃晃的笑容,显得十分轻佻,咳咳,这一定是错觉。   清萱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被闪瞎,初见面的严肃人设呢?丢哪里去了?清萱软软地瞪了对方一眼,把某人的手臂放在一边,起身到衣柜拿了一套干净的睡衣,“想什么呢?就知道贫嘴,去去去,洗澡去!”   “真不一起啊?”扔到床上的睡衣被陆维东稳稳当当地接到手上。   “哼!想得美!”两个人一起洗澡,那还能叫洗澡吗?这个人看着正经,那骨子里其实就是个登徒子!清萱白玉一般的耳垂顿时变得通红,把陆维东推出了卧室。   陆维东耸了耸肩,拿起衣服就去了卫生间洗了一个战斗澡,头发也洗了,本来就是寸头,毛巾随便一擦就差不多干了。   没过多大一会儿,清萱就落入了一个充满着水汽的怀抱,“洗完了啊?”(那什么,充满水汽单纯是指刚洗完澡的状态,不是一身水哈!)   “嗯。”陆维东把下巴抵在清萱的肩膀上,“我先前说帮你找一份工作来着,现在知道开店辛苦了吧?”   这一段时间,清萱都瘦了好多,本来就不甚圆润的下巴越发尖,陆维东看在眼里,十分心疼。   “哎呀,也就忙这一段时间了,马上就步入正轨了!”清萱嘟起粉嫩的樱唇,对陆维东的话表示我不听我不听,什么老师的工作和我莫得关系的!   “快弄好了?”陆维东有些讶异,没想到速度挺快的嘛!   “对呀!我们现在的店面基本上装修好了,很快就可以开业了哦 ̄”清萱有些小得意,这家店真是在她的亲自见证下成立的,十分自豪。   “什么时候开业?”陆维东问。   “就在下个月初九。”清萱说完,想到现在用的更多的是所谓的公元纪年,又补充了一句,“哦,就是17号,那天是个适合开业的好日子。”   乙卯年六月初九,宜开业,开工,出行,开张,祈福,开市。   “好,我知道了,到那天我和你一起过去。”媳妇的店,当然要去支持了。   清萱挑了挑眉,“那你不是要请假?”   “晚晚开店,我都没能帮上什么忙,开业肯定要去看一下。”陆维东如是回答。   夫妻两个进行绾日常的口头交流之后,就拉灯休息了。   虽说开张的日子也就在眼前了,其实要准备的东西还有不少的,清萱依然处于忙碌的状态,早上早早起床,就急匆匆地往市里赶。   忙活了几天,终于临到开业的日子,秦晓云兴奋地拉着清萱到百货大楼去,想要买身新衣服犒劳一下自己,她们不知道的是,这一趟会遇见一个不是太讨喜的人物。   X市的人收入水平不错,来逛百货大楼的人就多一些。秦晓云像一只花蝴蝶一样穿梭在人群中,直接走到了卖衣服的柜台,现在正当季,摆的都是短袖,裙子。   最显眼的是一条玫红色的无袖连衣裙,荷叶边的裙摆,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秦晓云顿时眼前一亮,指着那条裙子,“英子,你看那条裙子怎么样?”   这个时候流行的是布拉吉,这样款式新颖的裙子可是少见的很,秦晓云第一眼看见就喜欢上了。现在的她可不是上辈子那样,还是水灵灵的一朵花,穿上这种鲜亮的裙子,都不知道要多好看呢。   裙子的长度大概是到膝盖下面四五厘米的样子,穿上会露出半截小腿,再穿个低跟的皮鞋是很好看。   “颜色款式都还不错,就是裙子短了些。”清萱顺着秦晓云指的方向看过去,秀气的眉毛微微皱起,如实给出了自己的意见,不仅嫌弃裙子短,甚至还觉得领口开得过大。   秦晓云有些好笑,清萱哪里都好,就是在穿衣打扮上太过保守了,露个胳膊腿算什么,到以后几十年,大街上的小姑娘,什么短裤短裙,露背装,露脐装啥的,穿着满大街地跑。“英子啊,你这想法也要改一改,大夏天的穿长袖不热吗?”   “那穿短袖还晒呢!”清萱俏皮地眨了眨眼。初夏的时候还好,到了现在,天气逐渐热了起来,到大街上一瞧,那还真的到处都是□□的胳膊。看别人是一回事,到自己身上是怎么也接受不了的,毕竟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仪容端正。   “哈哈!我不跟吵这个,等到三伏天你就知道热了。现在,你就说,我穿那个裙子好不好看?”秦晓云笑嘻嘻地问道。   注:1.房价是度娘来的资料,不知道准不准确。七十年代的一块钱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八十块钱。现在200平的店面月租应该是1.8万左右,就做了一个折算,七十年代的房租应该是225块左右,不知道准不准确,如果有误,权当私设。   2.那个开业的日子还真不是作者胡诌的,农历1975年的六月初九适合开业装修,蠢作者查了万年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适合的日子。 第三十四章 冲突   语气期待,很明显就是十分喜欢,清萱也不会特意泼冷水,反正款式颜色也很适合,“这个颜色,你穿上好看。若是喜欢,那就买呀!”   得到肯定的答复,秦晓云“哎”了一声,就打算让售货员取下那件衣服试一下,“大姐,麻烦帮我把这条裙子取下来,我看一下。”   与此同时,一个甜美的女声插了过来,“售货员,这条裙子拿给我试一下!”   售货员已经把裙子取了下来,结果又听到另一个女孩子也在要这条裙子,手上的动作一顿还是把裙子递给了先出声的秦晓云,“同志,给,你先看看,这裙子是刚到的,受欢迎得很,不过没多少货,这条是最后一条了。”   秦晓云接过裙子,看了看尺码,正是自己穿的码子,当即就想买下。   然而同样想要裙子的另一个女孩就不满意了,不满地瞪着售货员,“你这是什么态度啊?没听见我说我要试那条裙子吗?为什么把裙子给她?”   “同志,是这位女同志先问我要的啊,我买东西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售货员大姐翻了一个白眼,他们东西又不愁卖,她这态度不是还挺好的嘛,先来后到这是规矩。   那个同样看中了裙子的女孩叫白甜甜,家里就她一个独生女,从小就被娇养的,想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自己看上的东西居然有人抢,白甜甜自然不干。   白甜甜草草地打量了一下秦晓云的打扮,都是这个年代的特色装扮,除了俊俏的脸蛋也没什么出奇的,旁边一起的清萱,居然穿的还是长袖长裙,头发居然用什么木头挽起来,真是土的要死,最关键的是,这两个人穿的都不如她时尚,居然都比她看起来要好看。   白甜甜轻蔑地嗤笑,“就她?买得起吗?”   白甜甜身上穿的衣服,看上去就是时髦货。脸长得也是娇娇俏俏的,就是说出来的话,一点也不可爱。   秦晓云立即回瞪了回去,这小姑娘看着挺乖巧,一出口怎么还看不起人呢。哦,等等,也不算是小姑娘了,这脸看起来也有个二十了吧?“这位同志,你怎么说话的?”   “我说的有错吗?衣服买不起,就别拿下来看来看去的,净耽误别人买衣服的时间!你没听售货员说只剩下这一件了吗?你买不起就让开,我要买!”白甜甜张口就来,语气还十分不耐烦,好像别人都是穷光蛋一样。   这幅张牙舞爪的姿态,像极了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   面对别人的挑衅,最好的做法是什么?是嘴炮反击吗?秦晓云正准备回击,清萱却拉了拉秦晓云,“云姐,不是要买裙子吗?大姐还在这里等着呢,先买完,我们好去逛逛别的。”   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还要无条件配合吗?亲,你自己去玩吧!   “哦,对!”秦晓云点点头,她又不是过来同别人吵架的,买东西是正事,“大姐,这条裙子也是我穿的尺码,多少钱啊?我现在结账!”   售货员本来以为自己要看到两个女人的撕逼大戏,没想到这么快就落幕了,默默地收回了从口袋里抓瓜子的手。同秦晓云说了价格之后,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带着包好的小裙子,美滋滋地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预计等着秦晓云默默让出裙子的白甜甜,一脸懵逼地看着秦晓云和清萱手挽手地要走,赶紧上前拦住了她们的去路,“你们两个就这么走了?”   “不然呢?我们东西都买了!”白甜甜一过来拦路,秦晓云暗叫不好,一般这种情况下,她这个女主肯定是要遭到这种炮灰女的吵架撕逼的,刚才一场撕逼被清萱化解于无形,现在又要上演了吗?那小姑娘看的小说里,就是这样的,炮灰女莫名其妙要找事,可她也没干嘛呀。   “我想要那条裙子,你开个价吧!”白甜甜财大气粗地说道。   一脸莫名的秦晓云,“这位同志,我就是喜欢这条裙子才会买,你要是喜欢你就问问售货员大姐以后还有没有货,你再买不就行了?”   衣服错过了,就买不到心仪的了,女人,你懂不懂这个道理?白甜甜就是想要这条,大概是别人手上的小裙子更香吧,“谁知道还有没有了?我现在就想要!你说吧,多少钱?”   “不巧,我也喜欢!”秦晓云不咸不淡地回答,“英子,咱们走吧!”   “不行,你们不能走!”白甜甜堵住走道,大有不卖,就不让过去的架势。   哎哟,这姑娘还想上手抢不成?秦晓云也不是一味退让的脾气,在市井多年,哪里会是一副无害天真的脾性?秦晓云嘴角露出一个讥诮的笑容,“怎么?我是欠你的啊?还不让我走了?”   闻言,清萱却是淡淡一笑,声音依然是温和的,“这位女同志,这条裙子我家姐姐喜欢,也已经买下来了。这位女同志还是不要为难我家姐姐了,我们先行一步。”   清萱是懒得同白甜甜有口舌之辩,做事情要有个先来后到,还有就是一件东西已经有了主人,再去巴巴地去抢,夺人所爱非君子之风。和这种脑子有坑的人争辩岂不是浪费时间么?   “英子!她还不让我们走呢!”秦晓云跺了跺脚,对清萱这种淡定的做法十分不解。   “云姐,你转身不是一样有路?”清萱扶额,后面又不是围墙,前后左右都是路,非要走别人堵着的那条吗?   “哦!”   清萱和秦晓云两个人扬长而去,两个人都只是把这件事当做一个小插曲,并没有放在心上,开开心心地去逛别的地方去了。留在原地的白甜甜,却被气的七窍生烟,居然有人这么不给她面子。   然后,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走过来,看到白甜甜脸色不大好看,奇怪地问道:“甜甜,怎么了?我就去一趟洗手间的工夫,你脸色看起来怎么不大好看啊?”   “没事,媛媛!”白甜甜迅速换上一副笑脸,她这个朋友还是从京市过来的呢,今天陪她一起逛百货大楼,没想到好好的心情都被破坏了,“刚才就是碰见了两个讨人厌的女人,抢了我看上的裙子!”   “谁啊?这么不长眼色?居然敢抢你看上的裙子!”那个叫媛媛的女孩子挑了挑眉。   “不认识!”白甜甜说。   “不就一条裙子嘛!别生气了,我陪你再看看有没有其他的!” 第三十五章 找茬(捉虫)   乙卯年六月初九,宜开业。   应了秦晓云的奇思妙想,搞了一个开业大酬宾和会员的活动,饭菜的价格定的高了一些,但开业当天,依然是客流量不错。   陆维东说到做到,开业当天请了假,穿着便服,参加了这场小小的开业仪式。   陆维东身材高大,简单的白衬衫穿在他身上也有种俊逸不凡的味道,和清萱站在一块,一个高大英俊,一个娇小美丽,很是吸引眼球。   这不,站在门口一会儿,就引来了好多好奇的人。   “同志,你们这是开的什么店?”一个流里流气的人跑过来,只当没看见招牌写着大大的,“广源饭店”。故意笑嘻嘻地过来问清萱。   “饭店。”见这人眼神色眯眯地盯着清萱,陆维东立刻把清萱护在身后,挡住了那人视线。   “哦——”那人看到陆维东和清萱举止亲密,也就失了兴趣,名花有主的人呢,还是不能招惹的。   再来的其他人就算是冲着美色来的,看到店门口还有这么一个生人勿近的大高个,心里也就不敢花花了,想吃饭的吃饭,想点菜的点菜。   写在菜单上的配菜,早就准备好了,秦晓云穿着刚买的红裙子,神采飞扬地站在店门口,一起招呼客人,直到有人进了店开始点菜,她才进后厨换衣服,做菜。   中午人流正盛,主菜都是秦晓云一个人完成的,也是累得够呛,到下午两三点的时候,秦晓云才坐下来和清萱、陆维东开始吃饭。   这时,又有三个人进到店里。   这是三个女孩子,出来玩到现在,还没吃饭,刚好看到有家新开的饭店就走进来了。   “噫?这里什么时候新开了一家饭店啊?看这布置还可以啊!咱们就在这儿吃吧!”这个声音十分甜美,可不正是和秦晓云因为一条裙子有一面之缘的白甜甜吗?   白甜甜进来一看,就拍板决定。   “甜甜,这新开的店,谁知道味道怎么样?反正离国营饭店挺近的,咱们就去国营饭店吃吧!”跟在白甜甜身后个子矮小的女生撇了撇嘴,在一个小饭店吃哪里比得上去国营饭店来的体面!   “哎呀,招娣,国营饭店我都吃腻了。你看这里装修还不错,咱们仨今天就在这里吃吧!”白甜甜很喜欢尝试新鲜的东西,国营饭店她又不是第一次吃。   江招娣,也就是那个身材矮小的女生忙笑着点头,“甜甜,你眼光好,说不定这儿比国营饭店还好吃呢!”   江招娣嘴上说着奉承的话,心里却不以为然,一个小饭店还能有国营饭店的好吃?去国营饭店吃一次饭,起码能吹上好几天呢。反正不是她掏钱,爱怎么浪费就怎么浪费。   “你们这儿都有什么菜?”白甜甜招了招手。   饭店里请来帮忙的小姑娘王小娟正在收拾桌子,想到秦晓云交代的对待顾客要热情,就赶紧小跑过来,递上了菜单。   “请坐请坐,这是我们这儿的菜单,几位先看看要吃点什么?”   白甜甜扫了一眼菜单,淡黄色竹叶纹的纸张厚实有质感,居然还是手写的。   饶是不懂书法,也看得出来,那菜单上的字迹端丽潇洒。   一手渣书法的白甜甜默默地把菜单扣在桌子上,“你们有什么招牌菜?”   “我们这边有梅菜扣肉、白切鸡、八宝冬瓜盅、糖醋咕噜肉、清炒油麦菜……”王小娟反应极快,爆出了一连串菜名。   “行行行,那就来个糖醋咕噜肉、清炒油麦菜,再来个香滑鱼球!”白甜甜想了想,说出几个菜名。   “好嘞!您几位稍等,马上就来!”王小娟去后厨交代。   “云姐,有客人点了糖醋咕噜肉、香滑鱼球和清炒油麦菜。”   “行!我知道了。”秦晓云把嘴里最后一口饭咽下,站起来说道:“你先给他们上点柠檬水!等会儿过来吃点东西。”   “知道了,云姐。”王小娟点点头,去端水。   很快,秦晓云就炒好了菜,自己把菜端上去了。   “你好,你们的菜都好了,祝你们用餐愉快!”秦晓云把菜摆好就准备走了。   但是看到秦晓云的白甜甜,立刻就想起来自己看中的裙子就是被眼前这个女人抢了,说话就有点不客气了,“哎哟,买了新裙子也不穿啊?在这儿端菜呢?呵呵,平白糟蹋了那条裙子,还不如让给我呢!”   这声音?似乎有些熟悉啊!秦晓云盯着白甜甜看了一会儿,恍然大悟,这不就是那个想要跟她抢裙子脑子疑似有病的女的,咋滴?狭路相逢了?   “同志,我买衣服也不是为了上班穿啊,现在是我的上班时间。”秦晓云继续保持微笑,言外之意,你管我穿什么呢!   “你什么态度啊?我来你们家吃饭,你就这个态度?”白甜甜被秦晓云淡定的态度弄得心情有些炸,当着同行女伴的面也不好吵什么,就死揪着态度。   无辜如秦晓云,她哪个态度了?“你们三位要的菜都已经上了,祝你们用餐愉快。”   仿佛一个莫得感情的复读机。   “还用餐愉快呢!真是倒胃口,你看看你们这儿的菜做的都是什么呀?”白甜甜看着桌上碧绿的油麦菜鸡蛋里挑骨头,拿筷子戳了戳有油麦菜,“这菜这么硬,怎么吃啊?”   “??”秦晓云一脸问号,这怕不是傻子吧?她就知道这个女人看她不顺眼,但是挑毛病走点心成吗?你家油麦菜软啪啪地吃啊?   “还有这个糖醋咕噜肉,一看肉质就很老,你们用的是不是不新鲜的肉?我告诉你,你们这样的黑心商家是要不得的!”白甜甜三言两语就要把这家新开的饭店定性为无良商贩。   “我们这里用的食材,都是当天去菜市场采买的,绝对新鲜。”   自己的利益要坚持维护,一旦用不新鲜食材的名声传出去,店还要不要开了?   “你们老板呢?把你们老板找出来?怎么请了这么个态度不好的人当服务员?”白甜甜声音也高了起来。   “不好意思,我就是老板。”秦晓云眨眨眼,内心大惊,不至于吧,和这位女同志不就买裙子时的一面之缘嘛?怎么这个样子?是在针对她吧?   小小年纪,心思有些毒啊!要是秦晓云真的只是个员工,还不得被白甜甜害得丢工作。   “居然是你开的!还真是倒胃口!”白甜甜转了转眼珠,气哼哼地说道。   “甜甜,我就说这种小饭店的东西不好,咱们还不如到国营饭店吃呢!”白甜甜话里话外都在挤兑秦晓云,江招娣肯定会顺着白甜甜的意思。 第三十六章 异想天开   外面争吵的声音很快就传到后面,陆维东和清萱对视一眼,两个人都站起来走到大堂。   “云姐,怎么了?”秦晓云并不是无理取闹的性格,如何会与客人发生冲突呢?   秦晓云无奈地耸了耸肩,有人故意找茬,她能怎么办?“这几位客人似乎不是诚心来吃饭的呢。”   话音刚落,清萱也看清楚了白甜甜的长相,这人……不是上次秦晓云买裙子时碰到的那位?怎么在这儿又遇见了?   而白甜甜看到清萱和陆维东携手走来,也傻眼了,刚才尖利的声音立刻平复下来,站起来甜甜地说道:“陆大哥?你也在这里吃饭吗?”   有幸欣赏了一把川剧变脸,清萱饶有兴致地看着白甜甜从眉眼喷火的状态立即切换成甜美乖巧的笑容,忍不住发笑,这种变脸功夫她以前见的可多了。只是,这位妹妹,你还需要多学学啊,表情切换得还不是很到位,笑容都显得很僵硬。   清萱秀眉微挑,“维东,你认识?”   “晚晚,这是……”陆维东乍一见白甜甜,其实没想起来是谁,再看才隐约记起来,“这是我以前的老上司白团长的女儿。”   陆维东目前所属的团是N95独立团,以前白团长就担任N95独立团的副团长,后来平调到其他团了,只不过仍然隶属于德州驻地。   白团长以前曾多次邀请过手下的兵到家里吃饭,就像是董营长一样。白团长只有一个独生女,陆维东以前在白团长家里吃饭的时候,有过一面之缘。   “这样啊。”陆维东介绍得简单,不过怎么看,这白甜甜看陆维东的眼神都有些不一般呢。清萱倒是不在意,嘴角反而噙着淡淡的笑意,“这位姑……同志,不知道是我们这里哪道菜不合心意了?”   温软如同三月春风的女声并没有引起对方的注意,白甜甜只呆呆地看着陆维东,又唤了一句,“陆大哥!”   清萱只觉得好笑,这陆维东是碰见了爱慕者吗?看这小姑娘心里眼里可就陆维东一人了,浑然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   清萱完全没有情敌出现的警惕性,反而觉得十分好奇,揶揄地瞧了陆维东的俊脸,如此嘛,都不用多费口舌了。一般女子在自己心上人面前总要表现得知书达理一些,这件事肯定轻松解决。   正准备和白甜甜进行撕逼的秦晓云,同样一件茫然,刚才还张牙舞爪的女人,立刻变身乖乖女?   “白同志,你到这里吃饭吗?”陆维东虽然奇怪白甜甜为什么只和他打招呼,但是也不可能问出来,就一脸严肃地问道。   “是……是啊!”白甜甜笑容乖巧,“陆大哥,也是在这里吃饭吗?今天不用训练吗?”   语气亲昵,十分自来熟的模样。   “白同志,这位是我爱人。这家店是我爱人和林嫂子合开的,今天开业我过来帮忙!”然而,陆维东并没有g到白甜甜闲话家常一般的亲昵,非常淡定地说了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刚才似乎听见白同志说这里的食材不新鲜?这个问题不存在的,这些食材都是早上从菜市场采买回来的。”   陆维东主动说食材没有问题,白甜甜又怎么会抬杠呢,赶紧顺坡下驴,“啊?没有的事,我刚才和这位嫂子开玩笑呢!”   顿时场面十分诡异,白甜甜同行的女伴搞不清楚白甜甜的意思,站在白甜甜旁边不知所措。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祝几位用餐愉快!”秦晓云抱着托盘,脸上挂起了标准的微笑弧度。   见事情完美解决,清萱默默地为陆维东点了一个赞,果然,不管是什么时候,美人计都是最好用的!   这招呼也打了,店主要退场了。白甜甜让两个女伴坐下吃饭,刚坐下白甜甜又觉得不对劲了。   等等,刚才陆维东说什么?我爱人?白甜甜有些懵圈,什么?她看上的对象就这么结婚了?陆维东结婚对象是哪个?总不会是这个和她抢裙子的老女人吧?   顿时,白甜甜神情一僵,勉强维持了一张笑脸,“陆大哥,你什么时候结婚的?我怎么都不知道呢?连你的喜糖都没吃上,哪位是嫂子啊?”   陆维东脑子中缓缓打出一个问号,白团长的独生女是个什么情况?他刚才介绍了一个寂寞?还有,他爱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好么?   “这位就是我的爱人。”   一字一句,字字铿锵。   白甜甜抬眼,这下是认认真真地看着清萱,如墨般的长发用一根木簪细细挽起,简单不失精致。一张清澈的杏眼眼波流转,顾盼生姿。   不管怎么看,都不会让人生出恶感的一张脸,偏生还长得如此美丽。   白甜甜扯了扯嘴角,努力地憋出一个欢喜的笑脸,“先前见还不知道是嫂子呢!原来这是嫂子开的店啊!以后肯定经常带着朋友来光顾!”   “那就多谢白同志捧场了,只是食材的问题可不能随意玩笑哦,我们做得可是小本生意。”清萱只是轻笑。   顿时,白甜甜脸上有些讪讪,“这个自然不会!”   白甜甜还想和陆维东搭上话,没想到陆维东直接拉着清萱的手到后面去了。   这真的是闹了一个大笑话,吃饭也吃不下去了,匆匆了扒拉了几口,结了帐就带着两个女伴着急忙慌地走了。   路上,两个女伴还不忘问白甜甜,“甜甜,这是怎么回事呀?”   “没事!那个裙子的女人,她男人是我爸以前手下的兵!要不是这,我才懒得给那两个人面子呢!招娣说的对,这种小饭店就不能吃!”白甜甜还不忘diss一句。   “哦,没事。甜甜,你不乐意来就不乐意来嘛!”女伴之一的李蓉蓉倒是觉得这家店饭菜味道还不错,比国营饭店还好呢。只是看白甜甜脸色不好,不想让她气上加气。   李蓉蓉和江招娣都是普通工人家庭,比不得白甜甜有个团长父亲,平时来往,这两个也都会不着痕迹地讨好白甜甜。   “就是!反正那菜就那样,以后咱们不来就行了。”江招娣颇为狗腿地说道。江招娣是绝对不会说,她现在还在回味刚吃进去的菜,味道是真的好,回味无穷,就是贵了点,白甜甜要是不请客的话,她也舍不得去吃呀!所以,去不去有什么关系呢?   “嗯!”白甜甜见这两人都同意她的看法,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才不是她小心眼呢!   又聊了几句,才开始回宿舍。   回到宿舍的白甜甜躺在床上,开始在脑海中寻找关于陆维东妻子的信息。没错,白甜甜是从后世穿越的,在后世陆维东就是属于新闻联播出现的那种大人物,即便是白发丛生的晚年,依然身姿挺拔,皱纹只增添了他的阅历,却无损他的英俊。   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却洁身自好,据说他的妻子是他在老家娶的,他的妻子意外去世后,就未再娶,直到晚年。   当白甜甜穿越而来,发现自己的团长爸爸有个手下就叫陆维东,人和后世那个大人物的长相是一模一样。白甜甜就想嫁给他,以后做个风光无限的将军夫人,却没想到陆维东已经结婚了。   不对,那个女人肯定就是陆维东早死的发妻,她就不信了,凭借她的条件还比不起一个村姑!瞬间,白甜甜心中燃起熊熊斗志。 第三十七章   这厢白甜甜因为自己看中的金龟婿飞了,心中惆怅辗转难眠,另一边的夫妻两个依然你侬我侬。   熬到下一个周末休息,白甜甜不再逗留在市里逛街玩乐,罕见地回家了。白甜甜自从回来到这七十年代,是十分鄙夷七十年代的落后,而且驻地没什么好玩的,原身在市里医院上班是个实习医生,市里虽然也落后,但还是比驻地的环境好上太多。原身的父母是个宠女儿的,原身手里从来没断过零花钱,原身不是大手大钱的性格,反而节俭低调,省下来的钱倒是平白便宜了白甜甜。   除了最开始的一两个月,白甜甜还会隔个两周回家看望白团长夫妻,到后来医院里和江招娣,李蓉蓉混熟了,更觉得市里好玩了,回家的次数就很敷衍了。这次要不是碰见陆维东,白甜甜估计也想不到要回家。   白团长夫妻两个时隔几个月才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少不得一阵嘘寒问暖。   白团长的爱人是个极温柔的女性,拉着白甜甜的手,“甜甜,这两个月怎么都没回家呢?是不是医院的工作太累了啊?是不是你领导为难你啊?要不要让你爸去找你领导谈谈?”   白夫人被自己脑补出来的真相吓得不轻,心疼地摩挲着白甜甜的手背,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妈,我没事儿!就是这一段时间忙了些,没有人为难我,我这段时间还交了两个好朋友呢!”白天甜甜不自在地抽回了手,对待白夫人的热情她还是有些不太适应,来自白夫人的母爱,让她打心眼里觉得心虚。因为这一切关爱,都是属于另一个白甜甜的。可是转念一想,说不准白甜甜的消失就是为了迎接她的到来,威严的父亲,慈爱的母亲,备受宠爱的女儿,这样的家庭,本来就该是她白甜甜的,只是让原先那个白甜甜享受了二十年。   “交上朋友了?那感情好!还生怕你在医院没什么熟人呢。”白夫人知道自己女儿乖巧又从来不惹事,小时候同媛媛那孩子玩得好,大一些,老白工作调动到了德州,甜甜在这边就没有从小玩到大的玩伴。这半年来,甜甜又和以前的同学疏远了,如今能找到新的朋友,白夫人也觉得欣慰。   “对了,妈。我前几个月还见爸的部下到咱家吃过饭,其中一个叫陆维东的,是不是还没结婚?”白甜甜故意问,想从白夫人这里得到些情报,看看陆维东的新婚妻子在这驻地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听到陆维东的名字,白夫人抿唇笑了,“你是说小陆啊?怎么问起他了?哪里没结婚呢,这都结婚好几个月了。小陆的爱人刚来随军,小陆还带着他爱人来咱们家送了点东西,这两人看着倒是登对。”   带的东西虽不贵重,好歹也是份心意。   白夫人没说的是,以前白团长还想撮合自己女儿和陆维东,就是白夫人没同意,陆维东虽然为人长相都不错,就是乡下出身,家里又没什么背景,以后估计也升不上去。哪曾想到,陆维从初见面时一个小小的排长变成现在的副营长,跟她的丈夫中间只隔了一级。后来白夫人想再撮合的时候,陆维东就已经结婚了。   白夫人也就没再起什么心思。   “妈,你见过她?”白甜甜问。   “小陆分的房子李咱们家也不算远,他们刚搬来,拜访老领导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白夫人嗔怪道,这种事情不是经常会出现的嘛?白团长大小好歹是个副团长,手下的营长连长的好些个,逢年过节的,多的是人来拜访。这些,在白甜甜小时候就是经常出现的场景了。   “哦。”白甜甜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说起来,小陆的爱人,还真不像从乡下来的,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说话做事也很得体,一点也不像那些农村妇女。”白夫人当初不愿意,有一点就是在驻地,看到那些邋里邋遢,蛮不讲理又喜欢碎嘴的军嫂,心里就对乡下人存了偏见,生怕自己女儿也遇见个蛮不讲理的婆婆,她的女儿乖巧得很,又不会与人争辩,碰上那种人,还不得委屈死。   白甜甜本想从白夫人口中听到关于清萱不好得消息,没想到白夫人对清萱印象倒是很好,不由得有些失望,淡淡地说道:“这样啊。”   白夫人又同白甜甜絮叨了一会儿,就站起来,“甜甜,你好久没回来了,坐着吃水果啊!妈给你做饭去!做你做喜欢得糖醋排骨。”   “妈,你真好!”白甜甜纹丝不动,依然坐得四平八稳,就等着吃饭了。、赶得巧巧的,白夫人刚做好,白团长就回来了。还没进门,就闻到了糖醋排骨的香味,白团长就猜到了,估计是白甜甜回来了,要不然白夫人不会闲着没事费这功夫,家里也就白甜甜喜欢吃糖醋排骨。   “哟,我闺女回家了啊!”白团长的嗓门很高,同他粗狂的脸形成正比。   白甜甜有些拘谨地站起来,小声喊了“爸”。   “老白,回来了?快来端菜啊!傻杵在那儿干嘛?饭都好了,就等着你回来吃饭呢!”白夫人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白团长应道:“好嘞!”   白家一家三口一顿饭吃的也算是其乐融融,除了被父母重点关注的白甜甜,擎着一张乖巧的脸,实则却在计划着怎么进行下一步。   “甜甜,你多吃点!看这小脸瘦的哟!”饭桌上,白夫人不停地给白甜甜夹菜,生怕白甜甜饿到。   瘦,不见得,反而还因为吃好的穿好的,还胖了好几斤的白甜甜早上还在捏着自己腰上的软肉暗自伤神呢,才见过的陆维东媳妇和那个什么林嫂子倒是一个比一个身材好,凹凸有致的,白甜甜嫉妒得眼珠子都瞪出来了,正想着如何减肥。   现在呢,面对对白夫人殷切的眼神,白甜甜有些怀疑自己的想法了,她真的瘦了吗?   有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有种瘦,叫你妈看着你瘦。   白甜甜摸了摸自己很有肉感的脸,一脸纠结地瞪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糖醋排骨还有油汪汪的红烧肉,这吃下去要长多少肉啊!“妈,你自己吃,不用给我夹菜,在自己家里还能饿着我不成?我最近都长胖了,还想着减肥呢,一点都不瘦!”   “瞎说!减什么肥?你这样再长十斤都不胖!白白胖胖的,看着才有福气!”不再农村长大的白夫人也不能免俗,当下的审美就是白胖的好看,都恨不得长胖呢,谁那么造孽还嫌弃自己长得胖!   白团长也再旁边附和,白甜甜苦大仇深地把自己碗里的饭一点一点吃完,白夫人还想再添,白甜拼命挡住碗,才打消了白夫人这个念头。 第三十八章   白甜甜的事情不过是个小插曲,事后白甜甜也没有再来饭店。   前期宣传到位,再加上秦晓云的厨艺的确出色,广源饭店也逐渐打出名气,来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客流量增加,人手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作为一个并不是很想经常待在厨房的人,但又是作为出资人之一,每天又不好意思看着秦晓云忙得脚不着地,清萱愉快地提出了一个有用的建议,“云姐,我们可以招人呀!”   “啊?只是跑腿的话,小娟也够用的,就是这做菜我就有些分身乏术了。”秦晓云擦了擦额角的汗。   早上,清萱会去菜市场挑选食材再让人送过来,偶尔也会下厨做一些点心,但要是菜品,她就无能为力了。因此,店内主厨就秦晓云一个人,确实很辛苦。   “所以我想着,要不要招两个学徒来?也能帮你减轻一下负担。”清萱对秦晓云的辛苦看在眼里。   秦晓云有些迟疑,“学徒吗?”   她曾经学到的厨艺,那都是正经的好东西,若是倾囊相授,还真有点舍不得,这可是赖以生存的技艺呢。   “对啊!店里现在的客流也越来越多了。云姐,你一个人恐怕忙不过来的。”   一家饭店要做大,肯定不可能只有一个主厨,这累死主厨都做不大。   “可是……”道理是这个道理,就是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好不容易学到手的厨艺,就要教出去,还真的是有些难啊!   可是,一想到将来要把饭店做大,那么形成特色就势在必行,有特色的口味一致的手法这才是做下去的关键。良莠不齐的厨艺,只会拖垮一个店。而且一个200平的饭店,只有一个厨师,是不太够。   “英子,你说的对,咱们是该招人了。先招几个看看,哪个适合学。”   “嗯,招学徒,还是要招可靠好学的!”   两人就这么敲定了。门店装修不赖,客流又很多,想要招人的话,还是很容易的。   没过两天就招到了三个人,一个面容清秀的男孩,两个眼神清亮的女孩子。   男孩叫沈从兴,平时话很少,但是干活麻利。两个女孩子,高一点的叫姜翠翠,矮一点的叫周丽。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秦晓云选择了其中姜翠翠和最开始请来帮工的王小娟做学徒,教她们一些简单的厨艺。沈从兴和姜翠翠则是在大堂帮忙,招呼客人。   这年头,有人愿意教一门手艺,那真的是求之不得的事,有些师傅是提着东西上门求,人家都不乐意教。如今有了学习谋生手段的机会,两个女孩子都十分上心,学的很是认真。秦晓云也是在用心教,磨练了有些时日,对两个徒弟的学习进度也十分满意。   后厨里,翻炒的爆油声,切菜声络绎不绝。   清萱对着秦晓云促狭地弯了弯眼睛,“怎么样?云姐,小娟和丽丽学得怎么样了?”   现在秦晓云基本上就可以脱手了,只要不是大菜,平时客人的点菜基本上都可以解决了。   “都肯学,学的也快!”秦晓云对这两个徒弟还是很满意的。   “如此这般,以后云姐就可以轻松一些了。”清萱点点头。   秦晓云也弯了一双妩媚的凤眼,“正是如此呢!”   “对了,英子,我昨晚似乎在食堂那边看见那个女人了!”想到昨天碰见一家三口散步的温馨场景,那个在她们面前颇为张扬的样子,在父母跟前倒是做足了乖巧的姿态。秦晓云就忍不住摇头,这娥女人还真是会做戏!   秦晓云一边分享自己得来的最新消息,一边把清萱拉到一旁,她们的有些八卦,不需要同员工分享。   “谁?”   “就是那个白甜甜啊!”虽然没亲耳听到白甜甜的名字,但从陆维东那里得知白甜甜是白团长的女儿,再一参详白甜甜两个朋友对她的称呼,白甜甜的名字还不是呼之欲出吗?   见清萱仍是有些疑惑的样子,秦晓云真是恨铁不成钢,“就是跟我看上同一条裙子的那个女的!我昨天晚上碰见她了。”   “然后呢?”清萱还以为这两个人又针尖对麦芒对上了,问道:“你们两个又起冲突了?不至于吧?不就那点事?”   “我没事和她起什么冲突啊!”秦晓云摆摆手,“你就没看出来白甜甜对东子有意思?她还是白团长的女儿,你可长点心吧!别让她缠上东子!”   一个操碎了心的闺蜜,正主还不慌不忙,跟没事人似的,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我看出来了啊!”清萱无辜地眨了眨水汪汪的杏眼,“可是维东他连那位白同志的名字都不大清楚呢!”   不就是陆维东有一个爱慕者嘛,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清萱表示很不必放在心上。   秦晓云眉头一挑,然后瞠目结舌地问道:“你居然知道?那还不防着点!那女的可是团长的女儿!”   傻姑娘哦!人家一个团长的女儿,在事业上对男人当然是多有裨益的,哪里像她们俩个,没什么背景。   “团长的女儿又怎么了?”   “她是谁的女儿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你家东子老领导的女儿,人家年轻漂亮,万一仗着身份……”秦晓云语重心长地叮咛,“古往今来,陈世美还少么?”   “年轻漂亮?”清萱默默地盯着秦晓云的眼睛,这怎么看她都比那个白甜甜好看吧?云姐,你清醒一点好不好?   没有哪个女人被说不如别人好看能够冷静的,这就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哎哟,你不要纠结这个,我知道肯定是我们家英子比她好看,可关键人家不是团长的女儿吗?你就不怕东子被她勾去?”秦晓云轻咳了一声。   “他不是那样的人。”清萱非常淡定,倒不是她有多么相信陆维东的忠贞,而是因为如果陆维东真的有这个心,还不早早找个上司的女儿结婚,还用得着等到二十五岁?   要知道,军区里赏识陆维东的可不在少数,和他同龄的领导子女也大有人在,何必选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乡下姑娘呢?   “你倒是相信他!”秦晓云摇摇头,她还真说不准清萱这是相信陆维东呢,还是没把陆维东放在心上。   如果秦晓云碰见了林建国的爱慕者,她是一定要弄明白林建国对对方的态度,并且醋上一醋,好叫林建国得知同一切爱慕者划清界限。   “你瞧瞧你,也要多上点心,免得东子被哪个小妖精迷住了,以后看你怎么办!这男人啊,都是嘴上说得好,肚子里都是一堆花花肠子!还是要多注意些!”   “我知道的,所谓山盟不过是泛泛之谈,当不得真。”清萱郑重地点点头,这个她可清楚了,就说她祖父吧,据说是对先皇后也就是她祖母是一往情深,结婚呢,还不是不住地往后宫纳后妃,她有的叔叔比她弟弟还小呢!   秦晓云:??我到底劝了什么东西,让你一脸赞同?我那是让你多盯着你丈夫点!不是让你心境洒脱啊! 第三十九章 维系   时间过得飞快,随军也有好几个月了。从清荷未绽,到金桂飘香。   转眼就是中秋了,饭店要准备的东西也很多,清萱还是抽空拉了秦晓云一起去百货大楼采买中秋节礼,除了陆维东的一些领导,还要给老家的寄一些回去。虽然每个月都有寄钱给陆大中夫妻两个,但是过节嘛,额外送点东西,这是做晚辈得心意。再说,林翠莲和张燕对她都还不错,清萱觉得有必要表示表示。   人情往来,秦晓云是并不排斥的,但是一想到要给林建国的父母兄弟寄东西回去,心里就很不舒服。在林婶看来,她并不是一个严苛的婆婆。可是在秦晓云眼里就不一样了,林建国是长子,他弟妹都有孩子了,林建国这个最大的儿子还没有孩子,林婶明里暗里都在指责她这个当儿媳妇的是个不下蛋的母鸡,又四处宣扬她好吃懒做,就好像身上全无优点一样。可林婶也不想想,林建国在部队,常年不回家,她要是三年抱俩那才不正常呢。   夫妻两个长年分居两地,感情不深,林建国又是个孝顺的,秦晓云在林家待着简直是有苦说不出,要不然上辈子也不会轻易地就被一个人模狗样得渣男一勾搭,就生出离开得心思。秦晓云知道自己上辈子做得不对,最后落得个凄惨下场也是咎由自取。可是,重来一次,秦晓云也做不到对林婶言听计从,做个婆婆眼里的好媳妇儿,贤惠持家,无怨无悔。她是对林建国有愧,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会很,但是可不觉得欠了林家的!所以这辈子,林婶愿意说她好吃懒做,那她真的就不下地干活,反正她做小生意也能赚钱,何必要累死累活在地里刨食儿呢!   “建国每个月都寄津贴回去呢!都是些吃食,有钱,不是一样能买?”虽然有秦晓云劝,要多为自己小家着想,林建国每个月还是会把自己的津贴寄回去,只是比以前少了一些,若非那么大一个饭店杵在那里,以林建国的津贴,两个人过日子还是要过得清苦一点的。   陆维东也会寄钱回家,只不过这份量绝对抵不上林建国的。陆维东把这份钱当作是给父母的养老款,剩下的肯定是要维持自己小家生活的,并且还要能让自己媳妇儿舒舒服服过日子的。要是全寄回家了,他难道让媳妇儿养家吗?   和秦晓云熟悉起来,清萱也清楚了林家的一些事情,林建国下面还有弟弟妹妹,寄回去的钱有许多被林婶夫妻补贴给了小儿子,日后还真的能找父母要回这笔钱?还不是都打了水漂!秦晓云是真不想让林建国养这一大家子,可是又无计可施,谁让这个男人孝顺呢,说父母养大他也不容易。   “可是,云姐,你才到这里半年,本来姐夫寄回去的津贴就少了,你过节再不找补点,恐怕林婶和林叔会对你心生不满哦!”买一点节礼其实花不了多少钱,重要的是个心意,这个心意不管是真是假,送出去了大家面上都好看。   “哼!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还能怎么不满?”秦晓云一想到林婶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模以及背后的阴阳怪气,心里是不痛快。   平时秦晓云都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态度,对将来之事颇有见解,没想到还会在这种事情上闹脾气。清萱笑道:“到时候姐夫夹在你和林婶之间可不好做哦!”   清萱要寄东西回去,秦晓云却没寄,都在同一个大队的,林婶和林翠莲两个人又熟,这两下一对比,林婶肯定会对秦晓云不满的。两个人还在合伙呢,清萱可不想闹这种乌龙。   这么一说,秦晓云也有些犹豫了,林建国哪里都好,就是太过正直和孝顺,这一辈子他们俩得感情比上辈子好很多,虽然谈不上生死相随,好歹也是夫妻和睦,秦晓云也不忍见林建国为难,反正买一点中秋节礼,对她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就顺势点头,“要不是顾着你姐夫得面子,我才懒得给他们买东西呢!”   “行,那我们先去看看买点儿!”清萱点头,淡然道。   两个人买的东西是差不多的,秦晓云本来不愿意花心思,但听进去了清萱的话,觉得自己有必要多表现一下,寄钱回去别人都是看不见的,哪里抵得上大包小包来得震撼,也就跟着清萱一块买了月饼桂花酒之类,还买了一些华而不实的小玩意儿,保证让林家的那几个小孩有出去炫耀的工具。   东方红大队,陆大中骑着自行车晃悠悠地往家里赶,林翠莲坐在后座上怀里还抱着一个大包裹。   路上有人问:“陆大叔,陆婶子,这是买的啥好东西呀?”   问话这人同林翠莲年纪差不多,但是论辈分算,她嫁的是人比陆大中低一辈,见面要叫叔婶的。   “哎哟,这哪是我们买的!这是英子在德州买了月饼啥的大老远地给寄回来!”林翠莲笑眯眯地抱着沉甸甸的包裹。月饼其实还是个稀罕玩意儿,买一个月饼的钱可以买两个烧饼和一杯豆浆,很多家庭会选择自制月饼。   “咱们县里啥买不着,还大老远地寄回来!”问话人语气酸溜溜的。她儿子跑到县里上班了,逢年过节的也不回家看看,就好像当了老丈人家的上门女婿一样,见到别人家儿子儿媳这么孝顺心里就很不得劲儿。   “这是我们东子和英子孝顺!大老远的,还记挂着家里人呢!”林翠莲面上带笑,这人说话就是酸,自个儿儿子不孝顺,还想着别人儿子也不孝顺吗?   不过林翠莲也不是那种特地往别人心口捅刀子的,不再多说什么。   回家后,林翠莲把包裹打开,一大盒包装得十分精美的月饼,有鲜肉馅的,有火腿五仁馅的,都是当下十分受欢迎的类型,还有几瓶桂花酒。   桂花酒酒精含量很低,基本上可以当作饮料来喝,很适合在中秋的时候,一边赏月一边吃月饼喝桂花酒。   除此之外,还有带给家里三个小孩子的礼物,陆杏花和陆梅花姐妹得到的是一个九连环和一个五颜六色的毽子。陆小宝的就是一堆五彩透明的玻璃球。   这些小玩意不值几个钱,贵在心意,知道自己喜欢的婶婶还不忘给自己带礼物,小姐妹两个都很开心。   陆家这边皆大欢喜,林家那边氛围也不算太差。林婶去邮局取了秦晓云寄回来的大包裹,心里存着的不满也少了一分,觉得这个儿媳妇还是懂事的。   可喜可贺,维持婆媳关系目标达成。 第四十章   转眼就是中秋了,部队里除了发放节礼外,还组织了大型的活动,其实也就是部队的许多人聚在一起,请来文工团的人来唱个歌,跳个舞,表演几个节目,然后一起热闹一下。   中秋当天,营地里是停了训练的,除了那些回家团圆的,其他人都是聚在一起,好生热闹一番。   这么一场大型活动,都是要早早过去准备的。   “晚晚,好了么?”今天陆维东穿的是常服,军装笔挺,显得格外精神俊逸。   清萱正在镜前梳妆,纤毫毕现的镜子中是一张如花美人面,美人柳眉微蹙,似是远山笼雾,平添一股似真似幻的美态。清萱纤长如玉的手指轻轻抚上肤如凝脂的脸庞,这张脸与她本来的相貌越来越相似了啊!   别人会以为是到市里长了见识,越来越会穿衣打扮,也显得更加好看了,可是没有人更清楚,这不是打扮的问题,就算是在乡下,她刻意低调,也不会往俗气方面装扮自己。发生变化的是这张脸,几乎要与她原本的容貌一模一样了。   莫非是,人的灵魂会影响躯体的长相么?清萱不得而知,但是看着真正属于自己的脸,还是觉得开心的。   听到陆维东催,清萱软软地回了一句,“就好了。”   清萱已经换好衣服,脸上也是干干净净的,似乎未施脂粉。   这个年代,胭脂水粉几乎是匮乏,涂了口脂,都可能被别人说是招摇,不安于室。清萱是不会同大环境过不去的,因此只是擦了雪花膏,剩下的就是头发了。   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温顺地披在身后,“维东,你看我今天梳什么发型好看?”   其实不管梳什么,都不可以梳那些繁复漂亮的发型,她好些鲜亮的首饰一个都不能戴。   “你梳什么都好看。”   清萱今天穿的是一件宽松的白色毛衣搭配墨蓝色的波点长裙,很清新的穿法。陆维东私以为,像他媳妇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是真的梳什么发型都好看。   “哼!想都不想,好声敷衍。”小姑娘不满地撅起嘴,回答得太快,一点都没有思考。   “哪有?我们家晚晚长得这么好看,梳什么发型都好看!”陆维东表示十分冤枉。   “真的啊?”清萱眉毛一挑,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朝陆维东勾勾手指。   陆维东同志连忙上前,小姑娘柔若无骨的手攀上陆维东的脖子,娇软的声音像是浸在了蜜罐里,甜丝丝的,“那你说我是以前好看,还是现在更好看呀?”   “现……”陆维东被这声音蛊惑地有点找不到北,刚想说,突然浑身一凉,怎么感觉像是要掉陷阱里了?“以前好看,现在更好看!”   “那你是喜欢现在的我,还是以前的我呀?”清萱还真是好奇,当初陆维东愿意和李建英结婚的原因,现在人讲究民主啊什么的,结婚前也多会相看,也算是有个基本了解。   陆维东既然愿意结婚,那说明对李建英也有一定好感的吧?   “只要是你,我都喜欢!”陆维东答得郑重。   “那结婚前呢?”清萱笑吟吟地问道。   结婚前?陆维东却猛然一愣,结婚前是真的没什么印象了。当时,林翠莲带他过去时,也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那姑娘低着头,很是害羞的模样,连长相都没看清。   当时陆维东是没有结婚的想法的,但是父母催得急,又说相看的姑娘勤快踏实,适合过日子。既然父母都愿意,他也就顺水推舟了。   “结婚前,我似乎没看清长相,娘那不是催着我结婚嘛,既然娘满意,我倒是没多大意见。”那时陆维东的想法就是,大不了就当家里多养个人,他本人对婚姻是没有任何想法的,如果可以,一辈子不结婚最好。   “就咱们结婚当天,我才看清你长什么样子。”那时小姑娘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双明亮的眼睛略带羞涩地看着他,眉目温婉,娇美动人。   他当时就想,结婚,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晚晚,如果能早点遇见你,我肯定要早早地娶了你!”   陆维东捧起少女娇嫩的脸,像是捧着什么易碎的绝世珍宝。   清萱心情复杂地抬起头,撞入他眸中的无限柔情。   原来,他真正第一眼见到的人是她,如此甚好。   这个人啊,说话还真是直接。可若是他早点遇见李建英,他娶到的人还会是她吗?   说晚不晚,只有在那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她与他才能遇见吧。   “不需要很早,早一点晚一点,都不一定是这个结果,这个时间刚刚好。”早一点,不是成婚当天,她会想办法推掉婚事,晚一点,已经做了原身丈夫的陆维东,她怎么可能接受?   少女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柔和,不知为何,陆维东总觉得她看他的眼神多了一分释然。   心上之人就在怀里,柔情似水,陆维东心念一动。   轻轻的一声“嗯”消失在唇齿间,分开后,少女已是脸色通红,粉嫩的樱唇像是涂了一层胭脂。   “刚才还在催我么!如今又来闹我!哼!走开,我要梳头发啦!”清亮的杏眼如秋水含波,这一眼瞪过去着实没有什么威力。   “打算梳什么?我帮你?”陆维东拿过梳子,帮忙把刚才弄乱的头发梳理通顺。   “刚才还问你呢,不是说我梳什么都好看么?”清萱没有拒绝陆维东的自告奋勇,虽然她很怀疑陆维东能有什么好手艺,不对,有好手艺那才叫不正常呢。“唔,今天不要把头发盘起来,想梳辫子!”   清萱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找出几朵刚买的发饰,其实就是几朵蓝色的小花,很配她今天的裙子。   “要梳好看一点哦!今天可是大型活动,要是不好看,我可不依!”   陆维东一口应下,扎辫子嘛,按照道理来讲,应该不算太难。   不算太难的陆维东同志,在忙活了一阵后,成功得到嫌弃。“陆同志啊,你这手艺不行啊!”   “额……这纯粹是没经验!晚晚,你相信我,下次一定可以的!”重点是,给媳妇梳头发的感觉还不错。   清萱拆开被编的乱糟糟的头发,打顺,很快编了一个松松的单辫,几朵蓝色的小花错落有致地分布在辫子中,清新甜美。   “我们可以出发了。”   “好!”十指相扣,出发前去会场。 第四十一章 闲话   驻地人数众多,即便是部队最大的礼堂也坐不下那么多人。因而,举办活动的场地是部队中央礼堂前的一大片空地,简而言之就是个露天的。   原本的空地如今已经搭好了台子,后面扯上一大块幕布,供演出使用。   礼堂里面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文工团的女兵们在进行后台准备。剩下的一部分则是军嫂们在准备晚会需要用到的吃食点心。   陆维东和清萱携手而来,礼堂里面已经十分忙碌。   几十个军嫂在那里忙得热火朝天的,剁馅的剁馅,和面的和面。这是在准备饺子,北方人过节,有一个传统,很多节日都少不了饺子。   同样打扮得美美的秦晓云正围了围裙,坐在那包饺子呢,看到清萱连忙挥了挥沾满面粉的手,让她过来,“英子,这儿!”   “那我过去帮忙了!”清萱松开手。   只是包饺子而已,没有什么创造性的环节,陆维东十分放心地让清萱过去了,“好。”   军嫂们大多都在礼堂帮忙,剩下的就是女兵们,陆维东抬脚向礼堂外走去,找自己营里的战友去了。   “怎么过来这么晚啊?来来来,过来坐!”秦晓云擦了一只手,从旁边拿过一条干净的围裙递给清萱,“喏,别把你裙子弄脏了。”   “在家里耽误了点时间。”清萱接过围裙,这么多的面粉稍微一不注意就全部沾到衣服上去了。合着,今天换的衣服是白换了。往常参加宴会,只需要负责美美美就行了,这里还要帮忙,果然是失策失策。   秦晓云抿唇一笑,“今天这身穿的好看,就是毛衣很容易沾到面粉的,你等下注意下。”   “我知道了。”清萱点点头。又同附近的军嫂打完招呼才坐下来。   “不和面,就包饺子,估计也沾不到啥!没事儿!”一旁的军嫂擀皮儿的速度很快,一会儿的功夫,旁边就多了十几个,还不忘说笑。   这个军嫂是二营三连长的媳妇张秀兰,第一次去市里清萱还和她共乘一辆车呢。   “也是。”清萱笑了笑,看到别人的动作都很快,清萱也拿了一块圆圆的饺子皮儿托在手心,看其他人的动作。   别人是手一合,两手一捏,就是一个形状好看的饺子,轮到清萱,嗯,需要研究一会儿才能上手。   学霸的学习能力毋庸置疑,很快就可以上手了。   这边一片是负责饺子的,还有负责蒸月饼,做菜啥的。   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分工合作明确,该做的活,完成效率非常高。   当然,在干活的同时,也少不了八卦。   负责饺子这块的,都是附近几个营的,军嫂们互相都认识,话题那是自然有的。   “哎,今年又是文工团的表演啊?”一个胖胖的军嫂瞥了一眼界限分明的文工团姑娘,都是些花枝招展地在那里描眉涂脂。上台演出,是一个光明正大的可以化妆的机会。   “李嫂子,每年不都是这样嘛?人不都在这里了!”另一个高瘦的军嫂手上的动作也没停。   “这些小姑娘啊,是每天都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生怕别人看不见她!还说是女兵呢,人家正经的女兵,哪个像她们一样!”李嫂肥厚的嘴唇翕动着,扬起一个不屑的嗤笑。   “哟,李嫂子,这话可不能乱说,人家就算是文工团的,那也是板上钉钉的女兵,你这样说,被她们听见了,可是要说你污蔑军人呢!”   “污蔑?我又不是说她们所有人,就是她们中间有些人那种做派哟!真是叫人说不出口,天天天就知道盯着别人家的男人!”李嫂不屑地说道。李嫂是从乡下来的,人长得胖,也没什么文化,但是不代表她没戴眼睛出门,有些文工团的人啊,是看到那些长得不赖,军衔又高的,只恨不得眼珠子都长在别人身上。   众所周知,好男人哪里找?当然是军队啊!能进文工团的,基本上都是长得不赖,能唱歌会跳舞,这样的姑娘心气儿高,看不上一般人。但是平时大多数时间也是在军队,与外界接触不多,当然是把眼光都放在了可以接触到的人身上。   一说起这个,其他军嫂也是义愤填膺的,纷纷交流起来。   “可不是嘛!去年就有个女人说是什么演出的时候崴到脚了,能不能让我家那位送一下!真是不要脸,你就算是想找个中意的,也要看看对方结婚没有!我当时就在那站着啊,给我气得哟!心口直疼!”   “你家卫国今年才二十九,有人看上也正常。我们家那个今年都三十八了,都抱孙子了,还有小姑娘献殷勤呢!”   “这些小姑娘啊,还真是好的不学,净挑坏的学!有些说什么恋爱自由的,还真是不害臊!小姑娘家家的想嫁个条件不错的,这都是正经事,但是,也没人教着,让找个结婚的啊!别人孩子孙子都有了,上赶着去,也不知道是恋爱自由还是不要脸!”   “要是让她们家里人知道,还不得气死!”   军嫂们都是什么脸皮薄的小姑娘,说话也是刻薄,不留一点情面。   “英子,你听,这在军队里呢,也有送上门的小姑娘。”秦晓云低声说,“就你们家东子,长得好,以后指不定能升到什么地步呢,可受那些小姑娘的欢迎了。你可要注意点,有些人可不会管对方是不是结婚,也要追求爱情自由的。”   刚说完,秦晓云就沉默了,她突然发现,自己膝盖好像也中了一箭。上辈子,她也干过这种不负责任的事。   “也不至于啦!就算是对方扒上来又如何?现在又不像以前可以纳妾的!”三妻四妾的时代,哦,不对,在任何时代而言,男子位高权重,都容易引来女子的攀附,可在那个时代而言,妾是合法的存在,而现在呢,是遵循一夫一妻。这样婚后再出现的女子,那就是破坏别人婚姻的第三者。   “哎哟,还纳妾呢!”秦晓云压低了声音,“人家可是挤掉原配的想法呢!”   “我觉得这个倒不用担心。”陆维东面对别人那就是个大写的面瘫,女性生物自动远离。   “不过,云姐,你在这儿劝我呢,自己怎么不多注意注意?”清萱玩笑道。   秦晓云立刻说,“我肯定会注意呀!” 第四十二章 中秋晚会   忙碌了许久,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军嫂们陆陆续续开始往礼堂外走,清萱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也和秦晓云一道去找人去了。   这个时候,有的表演节目的人,准备好了,也在开始到场地了。   小姐们两个走得潇洒,她们却不知道背后有人也在议论她们。   “哎,胡蝶,她们两个哪个是陆营的爱人啊?”一个光彩照人的女人问身边的朋友。   “好像是那个穿白毛衣的。玲玲,人家陆营都结婚了,你就别想着他了!”胡蝶说。   “陆营那么优秀的人,怎么能娶一个又土又丑的村姑!”阮玲玲声音尖锐,她第一次见陆维东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多次明里暗里示好,陆维东跟没看见似的,还说什么没打算结婚,结果呢,居然都结婚了。   当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阮玲玲是气得不轻,总想看看和陆维东结婚的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可就是没碰见,这次好不容易才见到真容,她嘴上说别人又土又丑,不过是嫉妒心使然。   “可是他已经结婚了啊!”胡蝶小声嘀咕,“而且陆营的爱人和土丑也沾不上边吧?”   “胡蝶,你到底是谁朋友啊?怎么帮着别人讲话?”阮玲玲生气地瞪大了眼睛。   “这个我们是不是朋友也没关系啊!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胡蝶耸耸肩,“演出马上快开始了,我们快点走啦!”   阮玲玲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在出口处,只好快步跟上胡蝶。   一水儿的军绿色,找人有点难找,好在陆维东同志十分显眼,坐的位置也是比较靠前的。   这个活动,并没有严格要求座位次序,基本上是相熟的坐在一起,因而陆维东这一桌都是熟人。   除了陆维东和清萱,就是董建设、李梅、沈严、薛柠、林建国、秦晓云再加上一营的另一个连长夫妻两个,这就坐满了。   桌子上摆着瓜子花生,还有刚出炉的热腾腾的月饼。   随着大家全部落座,军区大领导轮流上台发言完毕。然后就开始了中秋晚会的表演节目。   首先上场的是一个俏生生的穿着绿军装的女孩,引吭高歌,唱了一首“我爱你中国”,声音清脆,宛若军中一枝花,成功赢得满场喝彩,底下尽是欢呼声。   第一次看这样的表演,清萱颇感新奇,兴致勃勃地看着台上。   歌手神情舒展,姿势端正,这个范儿还是有的,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清萱总觉得那个歌手下台时,有意无意地往他们这桌瞄。   这目光好像锁定在陆维东身上,含情脉脉的。   清萱哑然失笑,这不会是陆维东的情债吧?哦,有极大可能是对方单方面的。   “晚晚,你笑什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歌唱节目啊,有好笑的地方吗?陆维东有些摸不着头脑,特别是清萱还在看着他笑。   “没什么,我是看刚才第一位上场的同志,似乎在往我们这边看呢。”清萱双眸含笑。   “哦,也许是我们这一片有他认识的朋友吧,不一定是往我们这边看。”   这一看,就是一位没有认真观看节目的同志。   “第一个上场的是文工团的阮同志吧?先前好像还对东子有点意思……”董建设是看节目了,也知道上台表演的是谁,毕竟当初阮玲玲看上陆维东那会儿总是有意无意地制造偶遇。团里基本上都知道这回事,别人都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到陆维东这,那是女追男,隔片海。   “什么有意思啊!还不是那个阮同志单方面的,她跟东子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李梅赶紧打断董建设的话,放在桌子底下的手狠狠地掐了一下董建设的腿,当着人家媳妇说什么呢,也不怕英子心里存个疙瘩,让人家两口子闹矛盾。“英子,你可别听他瞎说!”   “嫂子,我知道的。”清萱脸上的笑容依旧是落落大方,陆维东的条件摆在那里,没有人看上那才叫不正常。   秦秦晓云还特地语重心长地看了清萱一眼,那眼神明晃晃地写着,“看吧,我就说肯定有人觊觎你家的。”   陆维东的印象中,也不知道阮同志是哪个,但是李梅的话他还是听明白了,这不是怕他媳妇儿误会嘛!陆维东偷觑着清萱的脸色,还挺正常的,眼神笑容都十分正常。但是总觉得有些不对劲,陆维东赶紧解释道:“晚晚,我和那个阮同志真的不熟。”   “哦?”清萱看陆维东着急,起了作弄的心思,故意做出一副淡然的口吻,眼睛却不看陆维东。   这淡定从容的语气是个什么意思?陆同志凑到媳妇耳边,几乎要发誓打包票了,“我真不熟!”   “这有什么?若是你无人问津,那才叫奇怪呢!我又没说你和她有什么?”清萱压低了声音,柔和的嗓音有种低沉的温柔,像是一支柔软的羽毛在心底轻轻扫过,“我像是那种小心眼的人吗?”   小姑娘微微抬眼,眼中尽是促狭的笑意,陆维东方知小姑娘是真的没有放在心上,“你啊 ̄”   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桌上的人一边聊天一边看节目。   “今年的节目还不都是那些?一点新意都没有!”薛柠坐姿端正,抓了一小把瓜子慢悠悠地嗑着。   接下来的节目也不外乎唱歌跳舞,带着时代的特色。看了几个,清萱就觉得有些腻了,薛柠可谓是说出了她的心声。   虽然比宴会上的曲目新鲜,但是这些节目还是以打官腔为主,说实话,还不如以前宴会的那些靡靡之音养眼呢!大多数看得津津有味,那是因为军队的生活乏善可陈,没有什么娱乐方式。   “平时也没个啥节目,这不就指着过节的时候热闹一下呢!”李梅说。   重要的不是文工团的节目,而是给一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过过眼瘾呢。   “要不是都在这聚一下,我还想回家和我爸妈团聚一下呢!”薛柠摇摇头,有这时间她还不如在家看会儿书呢。当然,这也不是主要理由,薛柠想回娘家,沈严想回老家,两人意见不一,只好放弃了请假回家,都在部队过节了。   “人多也热闹。”李梅笑了笑。   “还有过年的时候要回家呢,这几天加也不值得往老家跑一趟,在这儿也挺好的。董嫂子说得对,这儿还热闹些呢!”秦晓云也慢慢有了相熟的圈子,对大部分人还是抱有好感的,再说待在部队,总好过回老家。 第四十三章   这边还在聊天,菜品也在陆续地上,菜色也是比较丰富的,其中还有一盘炸的小黄鱼。   小黄鱼刚好放在秦晓云面前,秦晓云闻到一股腥味,顿时有种干呕的冲动。清萱就坐在秦晓云旁边,很轻易地发现秦晓云的不对劲,“云姐,怎么了?”   “这鱼太腥了,我闻着有些不大舒服。”秦晓云忍不住起身跑到一旁的空地上,不停地干呕,远离了那盘鱼之后,就发现好多了,也没吐出来。   “可是,这鱼也不腥啊。”很小的鱼,裹了面粉炸的,没有腥味的。清萱有些茫然,她离秦晓云近,就赶紧拿了秦晓云的杯子,“云姐,你先喝口水。”   杯子里是白开水,喝下去那种反胃的感觉压下去了。秦晓云握着杯子,十分纳闷,这种程度的腥味是怎么影响到她的?平时处理鱼也没这么大反应啊!“今天还真是奇怪了,怎么一闻到鱼的味道,就觉得恶心反胃呢?是不是这几天太忙了?”   林建国也跟了过来,“要是这几天累,就在家里歇着,我看你这几天脸色都不太好看,还总是犯困。”   这症状?不,还是要确认一下才可以说呢。也不是什么坏事。   清萱当即笑道:“云姐,你手伸出来,我帮你看一下。”   “不是,英子,你还会把脉啊?”秦晓云虽然疑惑,还是乖乖地伸出手,两人相识不过半载,但是秦晓云很相信清萱的,毕竟不管清萱说什么话都是很有道理的样子。   “嗯。”清萱将手指搭在秦晓云腕间,指下尺脉往来流利,如盘走珠,正是滑脉之象。   尺脉候肾,胞宫系于肾,妊娠后胎气鼓动,故两尺脉滑数搏指异于寸部脉为妊娠之征。   看这架势,一派沉稳的高人风范。秦晓云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这么久啊?我这是?”   重病缠身了吗??不对啊,现在又不是上辈子四处漂泊把身体搞得伤痕累累的时候。   清萱却笑出了声,“云姐,别担心,是喜事,你有喜了。”   “有喜?!”秦晓云还以为自己听岔了,再次确定,“英子,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怀孕了?”   “已经有月余了。”清萱郑重地点点头,请不要怀疑她的技术好嘛?她小时候体弱,喝药跟喝水似的,久病成医就是这个样子的,到长大些,也会看看医书,看不懂的就问府上的医士。简单的一个脉象,还是不成问题的。还不忘补充一句,“现在月份还有些浅,要多注意一下,不要累着了。”   “真的吗?”秦晓云不敢置信地捂住嘴巴,惊喜地看向林建国,“建国,咱们有孩子了!”   林建国也是一脸惊喜,他今年都二十六岁了,和秦晓云也结婚几年了,一直没有孩子,在这个十几岁就结婚生子的时代显得格外落寞。   这边夫妻两个兀自开心,清萱笑了笑回到座位。   节目还在进行中,比较喧哗,陆维东只是隐隐约约听到交谈声,具体说什么也没听见,见清萱回来就问了一嘴,“怎么了?”   陆维东一问,桌子上的其他人也都看着清萱,毕竟都坐在一张桌子上,要表示一下关心。   “没事,是云姐怀孕了。”清萱嘴角勾起,扬起一抹明朗的笑意。   “这可是好事啊!今天八月十五,真是双喜临门啊!”李梅还挺为林建国和秦晓云高兴的。   薛柠也点点头,“对!”   林建国和秦晓云也满脸喜色地回来了,桌上人都在恭喜他们夫妻两个。节目还没彻底落幕,秦晓云就急着回家了,两辈子第一次得了一个小宝贝,她怎么可能不上心呢?   等到节目彻底结束,圆圆的月亮已经挂上了夜空,该拆台子的拆台子,该收拾东西的收拾东西,剩下的人就是各回各家。   陆维东牵着清萱的手往家里走,两人慢悠悠地只当是散步呢,杀出来个程咬金。   梳着两条麻花辫,描眉涂唇的阮玲玲羞答答地站到陆维东跟前,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小包。“陆营,这是我我从家里带来的沙琪玛,可甜了,你……”阮玲玲想忽视清萱,但实在是无法忽视,这样一张脸,即便是在黑夜里也依然是如珠如玉,清丽温婉。阮玲玲心里发酸,就算是她再怎么安慰自己说陆营的爱人只是个乡下村姑,到了面对面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的画面是那么的和谐,是任何人都插不进去的。   阮玲玲语气顿了顿,才说,“你和嫂子尝尝鲜!”   又香又甜的沙琪玛,要给陆维东,阮玲玲绝对是舍得的,可是还有一个清萱,阮玲玲给的那就是又愿意又不愿意,总之矛盾得很。   借着亮堂的月光,清萱看清了阮玲玲的长相,这不是第一位表演节目的那位女同志嘛?哦,好像是姓阮吧?董营长是说这位阮同志是对陆维东有意思,这么一看,还真是的,这小脸红的哟!   “这位同志,既然是从家里带来的,就留着自己吃,都是家里人的一片心意,用不着给我们。”陆维东完全没把眼前人和董建设说得阮同志对上号,就是觉得这位女同志的脸有点眼熟,应该是见过。   可怜的阮玲玲,多次制造偶遇,对方居然自己是谁都分不清。还一口一个同志的,他这是连姓都没记得?   别问,问就是陆维东对无关系的女性脸盲。   “陆营?你说什么?”阮玲玲倒吸了一口冷气,踉跄地往后退了两步。阮玲玲手上一时脱,那包沙琪玛都掉在地上,光洁油亮的油纸都上了一些飞扬的尘土。   陆维东依然毫无知觉,“这位同志,都这么晚了,快拿着东西回去吧!”   入秋了,晚上越来越冷,陆维东感受到自己手里的小手,肌肤微凉,实在是不想在外面浪费时间,冻到他媳妇怎么办?“晚晚,冷了吧?我们马上就到家了啊。”   说完,就牵着清萱的手,目不斜视地往回走。清萱还回头看了看,阮玲玲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眼中似乎有泪光闪动,忍不住说了一句,“赶快回去吧,天已经好晚了。”   阮玲玲留在原地,看到人家夫妻两个越走越远,“哇”地一声哭了,感情以前都是她自作多情了,没想到对方居然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她羞涩那么久羞给鬼看啊!   一颗怀春少女心就这么碎成了渣渣,阮玲玲抹了一把眼泪,往住处跑,还不忘在心里吐槽陆维东,这个不解风情的憨憨,娶了一个那么漂亮的媳妇,完全是糟蹋! 第四十四章   回到家洗漱完,躲进温暖的被窝里,清萱才问陆维东,“你真不认识刚才那个人?我看那小姑娘长得还不错呢!”   在外人面前,清萱还是很给陆维东面子的,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才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阮玲玲毕竟是第一个出场的,清萱对她的长相记得还是很清楚的。   “谁?晚晚,你说刚才那个莫名其妙要送我们沙琪玛的那个女同志吗?”陆维东坐在床头翻书,认真地解释,“看着应该有点印象,估计以前见过,不过叫什么就没印象了。”   耿直得一批。   “你这样讲,人家可是要伤心的。”清萱想起回头看到的那一幕,人家小姑娘估计都哭了。   陆维东放下书,往床里面挪了挪,揉着小姑娘柔顺的长发,“别人伤不伤心我不知道,反正和我没关系。我现在知道我有点伤心了。”   “嗯?”小姑娘迷迷糊糊地抬起头,水汪汪的杏眼无辜地看着陆维东。   “晚晚,居然一点都不关心我!”别人家的媳妇儿是不愿意自己男人多看其他漂亮姑娘一眼的,怎么到他这里,媳妇儿一点儿都不在意呢?   这么一副控诉的眼神是要闹哪样?小姑娘撅着嘴,声音依旧是娇滴滴的,“我怎么不关心你了?”   清萱表示自己很冤枉,陆维东在她这的待遇已经是非常之高了,还给他洗衣做饭(大雾),操持家务的,简直就是贤妻良母的典范。   “今天白天营长说那个什么阮同志的时候,你居然都不在乎!刚才居然还说别人长得不错!”陆维东脑中灵光一闪,说好的媳妇儿对她情深似海呢,居然都不吃醋,居然还说别人长得不错,能有他长得不错吗?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指的就是清萱目前的状态,“可是你也说了你不是不熟吗?”   清澈的杏眼明晃晃地写着“我相信你还有错吗?”清萱是个大方的性格,从来不与人斤斤计较,除非对方踩到她的底线,其他事情不会放在心上。   “还有哦,刚才那个姑娘就是对你有意思好不好?那个就是第一为表演节目的阮同志!董营长可是说了,人家对你有意思呢!”所以,有理由怀疑陆同志在装傻,甚至倒打一耙哦!   “我没看节目的!我哪知道什么阮同志啊?”节目开场,陆同志就一直在看自己媳妇儿,台上人长什么样,他一点也不清楚。“晚晚,我可是一直在看你的,怎么会看别人呢?”   “真的假的啊?”清萱笑得狡黠,“人家在上面表演节目呢,你看我做什么?”   “我媳妇儿这么好看,我不看我媳妇儿还看谁去!”陆维东理所当然地说道。   恭喜,陆同志的思维已经成功被带跑偏。   “哼!就知道说好听的哄我!”清萱咬着下唇,轻飘飘地瞪了陆维东一眼,“对了,云姐这才刚怀孕,我看她脉象有些不稳,我这几天估计要多去店里盯着点!”   “脉象?她还去医院看过了?可是这不是今天才发现的?”   秦晓云最开始反胃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就连秦晓云自己也认为是不太舒服。   “我今天帮她把脉了啊!”这个事情没有当时说出来,那不是不能直接在被人高兴的时候直接泼一盆冷水嘛,而且,在那样一个场合,也不好讲这些事情。清萱想,等到明天再跟秦晓云细说。“这个事情我还没跟云姐讲呢,你可不要先告诉姐夫啊!”   “我和姐夫又不是天天见面的,还有,我像是那种碎嘴的人嘛?”随着两个人的媳妇交情越来越好,陆维东和林建国的交际也多了一些。   陆维东:不对,等等,我为什么也要叫他姐夫?   话说,他们是同村的啊!平时,同村的不都是叫兄弟之类的。   清萱和秦晓云熟悉起来,亲切地叫秦晓云“云姐”,至于云姐的丈夫,当然是要叫姐夫了。   这大概是,妇唱夫随。   “晚晚,你刚才说帮她把脉?”陆维东觉得自己记忆没出错的话,能把脉判断出月余胎象的,这是属于中医,而且属于技术很不错的。   有些医术不精的大夫,月份太浅都看不出来。至于村里的那些赤脚大夫,都不是埋汰人,头疼感冒还能有用,其他就不行了。   “晚晚,还学过医不成?”陆维东其实是有一点怀疑的,以李家的条件,愿意送女儿读到小学就是极限了,又哪里有条件让女儿学医呢?   他的妻子,不管是从哪方面看,都不像是一个简单的农家女,她聪明漂亮,不卑不亢,温和大方,书画双绝。   家里墙上的装饰,是清萱挥毫而就,画在纸上,再贴在墙上。至于字迹,一手字端丽洒脱,比许多大学生都要好上许多。   虽然目前的大学生都是工农兵大学生,而且陆维东是见过清萱练字的,他只觉得她不管学什么都很快。   这样的一个姑娘,她会的实在是太多,更像是在良好的教育下熏陶出来的。   可是,哪有人天生什么都会呢?还不都是一点一点的学的。   在陆维东没看到的时候,清萱也为钢笔而苦恼不已,她用惯了毛笔,拿起钢笔写字总是不顺手,力度不对,写出来的字迹也是十分别扭。可她要强,绝对不允许自己写出一笔亲爹都不认识的字,那就只能练。   陆维东紧紧地抱着清萱,两条手臂像是钢铁浇筑一样,牢牢地扣住她纤细的腰肢。   他的妻子,似真似幻,这般完美的女子,像是在梦中才能出现的的。   “没有啊。在装修饭店的时候,和云姐一起去回收站淘了一点材料,意外之喜,还找到了一些书。里面还有一本医书呢,我可是看了好久呢!”清萱十分淡定地为自己找好了借口。   回收站是真的,但是书不是从这儿来的。古董珠宝,孤本字画被毁得面目全非,能在回收站被捡漏的,实在不多。   但是,这地方却是可以让清萱自己的东西在日后时局恢复的时候,可以正常出现的一个理由。   书籍孤本,清萱自己的收藏就很多,后来又从她那个文采斐然的三伯那里坑过来不少。   “晚晚真聪明!”陆维东捏了捏小姑娘的挺翘的鼻尖,低头,两人的额头碰在一起,几乎是鼻尖贴鼻尖,呼吸交织在一起。   两个人在一起,大概就是聊一起杂七杂八,就算聊不到正题,也不会觉得无聊。 第四十五章 贴心小可爱与事业并重   夫妻两个你侬我侬地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第二天,清萱睡了一个懒觉,陆维东照常买了早饭回来才叫清萱起床。   吃完早餐,清萱也换了出门的衣裳,去秦晓云家。   他们两家离得不远,步行也就一刻钟。   秦晓云家里是,夫妻两个激动了一个晚上,但是第二天林建国还是要去正常出勤的,秦晓云吃了早饭,还觉得有些困,就去睡了一个回笼觉。   迷迷糊糊地听见敲门声,打着哈欠去开门,“建国,没带钥匙吗?怎么回来这么早啊?”   结果一打开门,就看到清萱笑意盈盈地站在门口。   “呀,是英子啊!快进来!”秦晓云以手为梳,笼了笼凌乱的长发,招呼清萱进门。   “你先坐,我给你找点吃的来!”   “云姐,你跟我还客气什么?别忙了,我也才刚吃过早饭呢!”清萱忙让秦晓云坐下,“我今天来呢,除了恭喜你有喜,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怎么了?”见清萱一脸凝重,秦晓云有些茫然,不解地问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你的胎象有些不稳,这两个月还是要注意一些的。”妇人怀胎,胎象不稳固,是最容易出事的阶段。   而秦晓云的胎象,比普通妇人更为不稳,清萱方才有此嘱托。   “胎象不稳?”秦晓云一惊,着急地捉住了清萱的手,“英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个不稳法?这孩子是健康的吧?这可是我的第一个孩子啊!”   说着说着,眼泪都流出来了。   “云姐,你别急,没有那么严重的!”清萱手都被拽疼了,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安抚颇为不安的秦晓云。“就是你身子似乎先前受了寒,落了病根,身体有些虚。你不用担心,好好养养身体,孩子没事的!而且头三个月胎相都是没有稳固下来的,这是正常的。”   “这样吗?真的没事吗?”姣好的脸庞满是担忧,细长的柳叶眼可怜巴巴地看着清萱。   “真的没事的。云姐若是不放心,可以去医院检查一下。只是,药就不要多吃了。”是药三分毒,有孕在身,更是忌讳随意吃药。   “好好好,我不会乱吃药的,都说是药三分毒嘛!可是我在家里养着,就是不干活嘛,这个好说,但是要养到什么时候啊?”秦晓云对这个血脉相连的未出生的小孩是十分上心的,为了他的安危,好好养身体那真是义不容辞。   可是再一想,又是忧心忡忡,她们的店是上了正轨没错,但还是要多花心思啊,现在是个敏感时刻,要等到那个集团彻底倒台了,才能真正大展手脚。   清萱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总结下来,就是要照顾好自己,吃好穿好,不要多想,瞎想。   思虑过重在任何时候都是对身体不好的,更何况是一个双身子的人。   本来清萱还想开个药膳单子,让秦晓云按照这个单子炖汤吃饭,好保养身子的,后来一想,就放弃了,清萱自己没有实战经验,秦晓云还有孕在身,怕开的东西出了差错,那就完全说不清了。   后来,还陪着秦晓云去了一趟医院,大夫给出的结果是一样的,胎象不稳,让好好养着,但不是大问题。   就这样,秦晓云留在家里养胎,而清萱则开始了早出晚归的生活,在饭店里多盯着点。   没有了秦晓云坐镇,一些大菜没有办法上,但是王小娟和周丽好歹也是跟着秦晓云有一段时间了,平常还能应付过来。   只是,到底有些小打小闹了。   是有必要增加些新的菜式了呢。清萱拿出了一些药膳单子交给王小娟两个。   “云姐不在,我们也要研发一些新的菜式。这是我得来的药膳单子,你们两个可以多研究研究。”   从单纯的菜式,再到养生,其实这也是个好的发展前景呢。   “英姐,这……我们这怎么好拿?”王小娟羞愧地低下了头,她们作为员工,不说自己搞创新,还要老板想法子,这员工做得还真是失败呢。   做学徒,店里没要她们一分钱,管吃管住,带教学还给工资的。   周丽白净的脸连同脖子都红成一片,嗫嚅道:“英姐,都是我和小娟没用!云姐现在不在,我们会用心研究菜式,努力做出新的菜式,不会让客人流失的。”   “你们两个在想什么?给你们的就拿着!”清萱眉毛一挑,这两个小姑娘自责成这样,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她们在想什么。   其实,周丽和王小娟都没学多久,她们的饭店从正式开业到现在,满打满算都不到三个月,这两个小学徒才学一个多月,能学到应付的来大多数客人的菜色要求已经是不容易了。   要不是这两个人在家里就是从小做饭的,又是一点就通,哪里能学到这个地步?   “你们学的已经很快了,我没有别的意思。云姐现在有孕在身,不好经常在外面奔波,你们跟着云姐的学习也要暂时搁置一段时间了。但是,我们的店也不能不开,所以我就想着我们可以发展一个新的方向。”清萱语重心长地解释。   “英姐,我明白了。”周丽和王小娟齐齐应道。   两人接过药膳单子,开始利用闲暇时间研究,过了几天。   在大堂的两位,清萱也进行了一次谈话,“小沈,翠翠,我们将要提出新的菜式,你们两个平时招待客人,也可以多提几句。”   “只不过,这个是药膳,你们在介绍的时候,要注意不要给客人推荐药性相冲的药膳。”   沈从兴和姜翠翠能在大堂帮忙,那都是伶俐的,吃了药性相冲的饭菜,万一吃出点问题,说不定店里还要被扣上饭菜有毒之类的名声,就可以直接关门大吉了。   “英姐,您说,我们一定认真学。”两人都是心神一凛,认真地听清萱说的注意事项。   人员都培训得差不多了,药膳的牌子才能打出去给,每来一个客人,沈从兴和姜翠翠都大力推荐新出的药膳,常来广源饭店吃饭的人,就发现了这里新推出了菜式,美其名曰“药膳”。   介绍得多了,自然有人感兴趣的。   “哎,小伙子,你们那个药膳是怎么回事?我这没病没痛的,吃药膳会不会对身体不好啊?毕竟是药三分毒嘛!”这一桌是夫妻两个,上了年纪,头发花白。老爷子听沈从兴说得起劲,就问了一句。   “这怎么会?咱们这药膳啊,名字叫药膳,但又不是药,就是防病治病,保健强身的!”沈从兴笑容满面,态度恭谨又不失傲骨。   “这怎么说?”老爷子顿时来了兴致,眯着眼睛问道。他人到晚年,最感兴趣的就是保健强身了。   “您看,比如这决明子鸡肝汤,可以明目。八珍糕可以补血益气。当归生姜羊肉汤可以温阳驱寒。柏仁粥养血补心、镇静安神……”沈从兴捡了几个同老爷子介绍。   “等等……就那个柏仁粥,你详细跟我说说。”老爷子摆摆手打断了沈从兴的介绍,指出了其中一项。   “柏仁粥是属于安神类的药膳,镇静安神,您要是平时睡眠不太好的话,可以喝点这个,除了柏仁粥,甘麦大枣汤和莲桂枣仁汤都可以多喝些,喝上一段时间,睡眠状况就会好上许多的。”沈从兴答得利落,这完全得益于清萱在把方子交给两个小姑娘之后,还不忘对沈从兴和姜翠翠进行培训,两个人对店里要上新的药膳功效可谓是如数家珍。   “您喝柏仁粥的话,可以配个百合小炒还有白切猪心。”老爷子问安神类的药膳,很明显就是睡眠问题。沈从兴推荐的全是安神类食材。   百合小炒是百合豌豆玉米粒炒鸡胸肉,清淡又好吃。   “这样啊。”老爷子个不差钱的,听完介绍就大手一挥,“行,就把你刚才说的那三个菜上了,嗯,再来个八珍糕。”   “老头子,咱们就两个人,用不着吃那么多。”旁边的老太太见要了三个菜,顿时心疼了。   “吃不完咱们就带回家,咱们老两口的退休金也够用了,不用省那么点!行了,小伙子,我们就要这些了。”老爷子对着沈从兴笑了笑。   “好嘞!您两位稍等!”等沈从兴记下菜名,到后厨叫菜了。   老爷子才拍了拍老太太的手,“留着也没啥用,还不如咱们老两□□着的时候多吃两口好的,才不留给那两个不孝子!”   “哎——”提到儿子,老太太只能长叹一声,勉强笑了笑,“对,咱们有时间还能多吃两口好的。”   省吃俭用有什么用,到最后留下的退休金,再留给那两个不孝子,那还真的是教人怄死。   “算了,不提他们了。说实话,这家店的菜味道是不错,也不知道他们这儿做的那什么药膳怎么样?”老爷子岔开了话题,“你这几年一直都睡不好,干吃药也不是个事儿,万一这药膳有用,那就意外之喜了。”   “就是一些菜,能有什么用啊?都是一些好听的名头罢了!”老太太摇摇头,但又不想打击老伴,又安慰道:“这也说不准,万一有用呢!”   等到老爷子和老太太吃完后,顿时称赞不已。   “这菜就算是没有安神的作用,单就这味道,也值这个价!”   这是老爷子的评价。   而经过时间的检验,却是有效。这样价格的饭菜,可以经常吃得起的人,周边人自然也能负担得起,经过口口相传,广源饭店在最开始美味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个美誉,养生。 第四十六章 废中有宝   虽然对事业上了心,但是清萱也不可能天天待在店里寸步不离的。   闲着没事还是要出去转转的,逢着周日,清萱还会约回市里的薛柠一起去逛街,小生活过得那叫一个潇洒。   这天,清萱和薛柠约好要一起去出去逛逛。   两个人下了车,薛柠神神秘秘地说,“英子,我们今天不去逛百货大楼,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什么地方?”能让薛柠这个温柔清高的人一脸雀跃,清萱还真有点好奇了这个地方了。   薛柠继续神神秘秘,贴近清萱耳边,吐气如兰,“就是回收站呀!我告诉你那里可不是什么垃圾回收站,里面可有不少好东西呢!”   薛柠去了清萱家,看到清萱在墙上的画作,顿时就引为知己。她想能画出有那么有意境的画,肯定也对字画之类的感兴趣。   “柠姐去过那里?”清萱问道。   “对呀,我还去过不止一次呢这回收站啊,可收着不少被抄出来的东西,那些金银珠宝自然是被好好收归国家了,剩下的那些字画什么的,没撕掉烧掉地都给扔到回收站了!”薛柠小声解释道。   薛柠家的成分很好,但是没有人知道的是,她的外公以前还是个举人呢,后来改了名字,参军打仗,街坊四邻都在战火中身亡了,也就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薛柠小时候就是跟着外公长大的,对封建社会的字画之类的很感兴趣。   可是碍于形势,喜欢也不敢表露出来,薛柠虽然有些清高,但绝不是蠢人,她自己在机关上班,她丈夫也是个军官,她不可能大咧咧地露出个把柄,成为别人攻讦自己的借口!薛柠在回收站找到没被烧毁的字画已经是意外之喜,但是也不敢带回家,只能在那边看看。   “也不能带回家,我们倒是可以过去看看。我看你画的画就很不错。要不是现在是这个形势,多学几年,以后也说不准也是个大师类的人物了。”薛柠摇摇头,十分为清萱可惜。   “其实,我之前也去过回收站呢,只是先前是想着给店里装修,找的是一些木料之类的,倒没注意这个。”清萱笑道。   事实的真相是,那里的很多字画已经没有了收藏的价值,损坏太过严重。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当时她们的主要目的不是寻找字画,而且面对一堆残破的书籍字画,实在是太令人伤心,什么抄家啊,那完全是破坏东西,还能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呢?   “英子原来你也去过啊?一看你就是没仔细找过,我跟你讲,那些东西都放得很不起眼的。人家呀,都是盯着那些金呀,玉呀的,根本不把那些所谓的废纸当一回事。”薛柠本以为清萱也发现了回收站的秘密,没想到她都没注意到,顿时觉得对方暴殄天物。“走走走,我带你去看看。”   “好呀,那就要柠姐带我开开眼界了。”清萱轻笑。   两人搭了公交,又七拐八拐才到回收站。   这个回收站的地点更为偏僻,门口立着一个生满铁锈的大门,门内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子,老爷子正眯着眼睛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   薛柠上前,打了声招呼,“秦大爷,我今天过来了。”   老爷子听到声音,慢悠悠地抬起眼皮,“是宁老师啊!今天又来看看有啥书吗?”   “对,麻烦您了。”薛柠从包里掏出一把米花糖和五毛钱塞给老爷子。   “嗨,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进去吧!”薛柠用的借口是有个远房表妹的知青,在乡下教书,但是乡下的教科书不多,就拜托她这个当表姐的想想办法。于是乎,只能来回收站想想办法了。这也不仅仅是借口,就是个真事,只是薛柠会借着这个机会,好好看看她心爱的字画。   老爷子有些老花眼,走近了,才发现薛柠身边还跟了一个人,“咦,今天不是一个人来的啊?”   “这是我婆家妹子,今天跟我出来逛逛。”薛柠笑了笑。   “哦。”老爷子也没再问,就放两个人进去了。回收站平时除了来动运送东西的人来,其他就没什么人烟,更别提收入了,偶尔有人来倒腾点东西,老爷子还是很欢迎的,他们要进去会塞点钱,带东西走也会给钱。这里面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真正值钱的还会往这里送嘛,还不是到了那些抄家的人口袋里。所以,有人来找东西老爷子是求之不得,多点外快何乐而不为呢?   进去之后,整个回收站的全景几乎展现在眼前,都是乱糟糟的堆着,断掉的木头,碎裂的镜片,残缺的纸片,扔得到处都是。   脚下是丛生的野草,断壁残垣间似乎还有老鼠在乱窜,怎一个乱字了得。   薛柠先是象征性地在一堆残破的书本中翻了翻,然后才往前走,“我有个表妹下乡插队了,好不容易找了个老师的工作,就是那书少的可怜,我偶尔帮她找些教科书,给她寄过去。”   薛柠表妹插队的那个地方很偏,就到是做好久的牛车到县里,也没个像样的书店。   “哎唷,你慢点,别摔着了。”薛柠回头,看到清萱小心翼翼地拎着裙子往前走,突然前面横着一截断裂的木头,断木边还挂着一根生锈的铁钉。清萱身子一歪,一个踉跄就往那根铁钉上撞。   薛柠眼疾手快,及时拉住了清萱,“没事吧?”   “多谢柠姐,我没事。”清萱惊魂未定地瞪着那根生满铁锈的铁钉,若她真撞上去,这少不得要破皮伤风。她本以为今天是逛街呢,穿着长裙。在裙袂飘飘,在商场大楼在其他地方是美不胜收,在这个杂乱的回收站却显得格格不入了。这里面时不时有根断木头横在脚前,走的时候要分外注意。   “我会注意脚下的。”清萱提着裙摆,开始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行,你跟进我啊!”薛柠穿的是比较紧身的裤子,没有清萱的烦恼,但还是放慢了脚步,还时不时关注清萱。   一路走一路停,走了好一会儿,薛柠才拐进一个犄角旮旯的地方,从包里掏出一双橡胶手套,神秘一笑,“就在这儿。”   薛柠在一颗堆着破木头的树前蹲下,然后掀开一片沾满灰尘和枯草的木板,下面还是一层枯草和土块,薛柠带着手套摩挲了一阵,然后捏着一角露出来的土黄色塑料揭了起来,又出现了一层黑色的塑料布盖着的小洞。   薛柠起来时,手中就多了一个塑料布包着的小宝,方方正正的。   “喏,就是这个。”薛柠手法熟练地揭开塑料布,取出了几卷残缺的画卷,十分小心地展开,泛黄的纸张,昭示着这是一副有年头的东西,上面是一副墨梅图,枝多花繁,生机勃发,偏偏还有种古雅拙扑的意味。“这幅画还不错,生资勃发,又不失古雅,只可惜,已经损毁大半了。”   “哎,我也最喜欢这幅了,就是毁得不成样子,着实可惜。”冬心先生长于花鸟,山水,人物,尤擅墨梅,好端端的一幅墨梅图给毁成这样,真的是造孽啊!   清萱赞许地点点头,“的确可惜。”   “还有这个,似乎是刘墉抄写的金刚经,也只有半本残卷了。”   “这位喜用浓墨啊,这字肥而不软,譬如黄钟大吕之音,颇有风骨。”清萱客观点评道。   “人称浓墨宰相嘛!这还有一位喜欢用淡墨的,就是一副题词,保存的还是完好。”展现清萱面前的是一副被烟熏成灰色的画卷,上面还有被火烧后的破洞,但比起其他东西,是可以说上一句保存完好了,比如整体的字迹以及右下角的印章“梦楼”都是完整的。   一一看完,都是薛柠好不容易搜集到的,有好有坏,不过都是不错的作品。研究了好久,薛柠才恋恋不舍地把东西包好,放在洞里,再一层层地做好掩饰。   亲眼看到这些,清萱的心情很是沉痛。   薛柠长舒了一口气,“行了,咱们去找几本书吧,好给我那表妹交差!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这个傻丫头,别人有了回城的机会,都是迫不及待地回城,我爸都帮她找到工作了,她居然不回来说是那里孩子没老师,真不知道说她什么好!”   “说不准她有自己的想法呢!柠姐,你就别担心了。”清萱整理了一下心情,问道:“柠姐,都需要什么书?”   “嗯,就是一些教科书,小学的语文和数学。实在没有的话,废弃的报纸还有一些教育书刊都是可以的。”薛柠有些!头痛,关键是那个地方实在太苦了,就没见过她表妹思想觉悟那么高的人,非要到又穷有苦的地方去,别人都受不了回城了,她还要接着待在那里做贡献呢!   “好的,柠姐,我知道了。”清萱点点头。   两个人在庞大的废物堆积处扒拉了好久,才抱了两堆东西出去。薛柠熟练地让老爷子称好重量,付了钱,就带着一堆书本直奔邮局。   这真是个可悲的时候,书籍就那个是一堆毫不值钱的垃圾,被论斤称两的卖出去,还不如破木头的价格。   破木头有人买去烧火,可是同等重量的纸张却不禁烧。   可是,不管如何,黑暗总会过去,人要常怀希望,知识永远都不会过时。   注:冬心先生,是指金农,扬州八怪之一,怪在才。   王文治,字禹卿,号梦楼,清代书法家,诗人,工书法,喜淡墨,以现潇疏秀逸之神韵,时称“淡墨探花”。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09-28 17:38:15 ̄2020-09-29 14:56: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乖宝宝164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十七章 上门找合作   市里除了国营饭店,也在今年陆陆续续开了一些小餐馆。不止是秦晓云拥有后世的眼光,也有当下的人拥有超前意识,民以食为天,开个餐馆怎么也亏本不了,城里人手里有闲钱,还有那刚结婚的娇小姐还不怎么会做饭,乐得下馆子。   因此,好些厂子单位附近都悄悄地开起了馆子,广源饭店当然不是特例,要不然清萱也不能头脑发热到不顾当前形势,就和秦晓云合伙。   广源饭店的生意从开业以来就十分红火,似乎从来没有惨淡的时刻,在广源饭店又开发了新的项目之后,更是如火如荼,市里很多人宁愿多跑点路都要到广源饭店来吃饭。   可是市场就那么大,生意场上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一家的生意好了,包揽了大多数的食客,那么剩下能留给其他店的资源就少了。   光源饭店的红火自然而然地引起了其他人的嫉妒。   原先除了国营饭店最火的是李记饭店,李记饭店的老板是一个精明的中年微胖男人,眼看着自家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李老板也是愁得直薅头发,“那个广源饭店是个什么来路?这才开几个月,都要把我们家的生意给抢完了!”   生意异常惨淡,这其实是李老板的错觉,只是他家的生意不如以前好了,每天不能像以前赚得那么多了,但还没到惨淡那个地步。李记和广源离得很远,谈不上抢生意不抢生意的。   “好像是个女老板!”回话的是店里打杂的,其实也就是李老板的儿子。   “女娃子?能有什么本事!”李老板先是一嗤,继而不屑道:“不好好待在家里干活,出来开什么店,真是不知道本分!”   “谁知道呢!她们家里人也不知道管管!那个女的长得还挺好看的,天天在外头招摇是怪不像样子的。”李老板的性格就是这样,不大瞧得起女人,总觉得女人就该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洗衣做饭。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下,李良跟李老板可谓是活脱脱的一样性子,打心眼里就看不起女性。   “良子,我记着她们开业那天你去凑热闹了是吧?位置在哪儿?我去瞧瞧!”李老板问。   广源饭店开业那天,李良刚好去那一片去看一个朋友,碰见有店开业,就想去凑凑热闹,看到那个女老板长得怪俊俏的,李良还上去搭话,可惜是她旁边那个男的回答的。看两人举止亲密,就知道两个人是夫妻关系了,毕竟现在搞对象难感光明正大靠那么近的,不怕被举报耍流氓啊!李良还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妞居然已经有主了。   “爹,你去那儿干啥?去哪儿吃饭,你可别了吧!咱家开着饭馆,你还到别人家去?”李良不解地抬了抬眼皮。   “傻小子,你爹我是去了解一下敌情!”李老板慢悠悠地说道。他那个儿子是一点也没继承到他的精明,头脑简单到让人头疼,“你说说你那天都去凑热闹了,怎么不到那儿随便吃点儿,看他们做得到底怎么样,咱们心里也有个数!”   蒲扇般的大掌对着李良的头就是重重一拍,“你瞅瞅,现在人家把咱家的生意都给抢了,咱们还不知到他们的路数!”   李良痛得龇牙咧嘴,“哎哟!我这不是怕你又说我乱花钱嘛!说家里就是开饭馆的,还要出去吃饭,天天不会挣钱就知道花钱!”   李良后半段话,完全是模仿李老板平时的语气,阴阳怪气得很。   “滚滚滚!老子看到你就烦!快点给我说位置。”李老板锤了李良一拳。   李良揉了揉肩膀,才说出了位置,“就很好找的!爹,用不用我跟你一块去啊?”   “还是算了吧!就你天天秃噜嘴的埋汰样,我都怕是怪我的事!”李老板拒绝了儿子的主动陪伴,自己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去光源饭店。   位置离得是有些远,李老板骑着自行车一路上可是流了不少汗,已经是入秋了,下了车,在门口被小冷风一吹,薄薄的冷汗黏在身上,十分难受。   李老板把自行车停在一边,用锁锁好,才抬头打量着广源饭店,招牌是和其他饭店一样,就是很普通的招牌,不是特别标新立异,但是招牌上的字迹十分好看,李老板文化高,只能说出一个“龙飞凤舞遒劲有力”的评价来。   再进店,布局十分大气,视野开阔,光线明亮。刚进去,就有人迎了上来,“您好,需要吃点什么?”   这个时间不是饭点,但开饭店的嘛,迎四方来客,就是来者不拒。见到有客人,沈从兴立刻热情地迎上来,却发现那人神色淡淡地把店内打量了一个来回,才找了一张靠窗的空桌子坐下。   “你们老板呢?我找你们老板谈点事情。”李老板大马金刀地往那里一坐,十分有领导派头。   沈从兴一怔,这人是干嘛的?来人穿着不错,看起来不像是那种闹事的人,这是沈从兴的第一感觉。纵然心中疑惑,脸上还是堆了笑,“您这是找我们老板有什么事?我们老板平时不在店里,有什么事情,您可以先告诉我。”   “你又不是老板,我和你谈什么?”李老板眼睛也不抬,耷拉着眼皮,嘴角下垂,那张微胖的脸带出些不屑来,“快点让你们老板过来,我有大生意要谈!”   沈从兴带着一张笑脸,继续问道:“请问您具体是有什么事情吗?”   在没搞明白对方来意,就直接要见老板,如果只是一件很小的事,那岂不是耽误老板时间嘛!   李老板有些不耐烦,但是面对一个不卑不亢的人,而且一直带着笑脸,他也不好发火,最终还是吐露了来意,说是要合作什么的。沈从兴才去清萱。这也是凑巧,今天清萱是在店里的,要不然哪能这么及时啊。   在等沈从兴进去叫人的时候,李老板就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桌子,过了一会儿,就有细碎的脚步声传来,继而是一个柔和婉转的声音,如同清泉流过,悦耳动听,“您好,你是要找我吗?”   李老板猛地抬起头,看到出现在眼前的女子,生得俏丽雅致,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能干什么啊!李老板眉毛不经意地皱起,怎么这么年轻,看起来不像是能主事的样子。“我这是来谈正事的,你一个小孩家家的不要在这里捣乱,叫你爹过来跟我谈!”   “我就这里的老板,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跟我讲。”清萱语气平和。   李老板将信将疑地看着偌大的店面,年纪这么小,开这么大的店,怎么可能啊!“你真的是这里的老板?”   “没错。”清萱微微一笑。   见清萱说得肯定,李老板才定了定神,原本五成的把握,这下也提到了八成,“既然你就是这里的老板,那我就直说了。我是城西李记饭店的老板,姓李,也开了有一段时间了,生意一直很红火。你们店是刚开业生意还不错,但是呢,随着这段时间过去,生意也会慢慢淡下来,这么大一个店面,你一个小姑娘支撑着也挺不容易的。我们家一直都是做饭店的,有经验得很,就想着把你这家店给盘下来。”   “您的意思是要把我们店盘下来?”清萱拉了椅子坐下来,漫不经心地问道。   李老板点点头,“对。哦,也不用担心你这边人员的问题,员工我都可以保留的。做生意嘛,讲究的是赚钱,你才做生意,也没什么经验,与其守着一家要倒闭的店,还不如盘出去,也能把本钱赚回来,要是以后生意不行了,可有的赔呢!”   “您这意思,我倒是有些不大明白呢,您怎么就肯定我们的生意过了开业期就会一落千丈呢?”清萱面上恰到好处地带了些疑惑。   李老板一喜,就知道这些小年轻没啥经验,好忽悠,当即神情振奋,“你看啊,你们这里的位置离那些工厂很远,平时那些工人下班来这边走得少吧?这些小年轻都是新鲜劲过了,就不肯再多绕原路了。靠近筒子楼住宅区这么近,人家到了饭店都回家做饭了,谁还出来下馆子呢?小姑娘,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我这也是为你着想,你今年才多大的年纪啊,还没结婚吧?现在出来做生意拿的都是家里的钱吧?这要是赚了还好,要是赔了怎么给家里交待呢?你说是不是?”李老板一脸的语重心长,看起来好似如何用心地为对方打算呢。   “既然这里位置这么不好,那么李老板为什么还要盘下来呢?”清萱微微一笑,这个人长了一张精明相,也好歹动动脑子劝别人啊,还是说以为谈判对象是个好糊弄的小姑娘,就放松了警惕呢?   “我家里也是开饭店的,肯定比你有经验啊!我家里有个儿子比你还大呢,你看我这年纪,都能当你爹了,还能坑你不成?小姑娘,你是年纪小,不知道深浅,这做生意的水可深了,没有经验指不定就被手底下的大师傅坑了,被人赚得流油,你自己个赔得哭都没地方哭去。”李老板继续游说,心中暗自得意,一个女娃子也没啥见识,随便说几句就能吓到她,恐怕等会儿就吓得要主动把店面盘出去了。说不定,他还能再压一下价格。   “李老板说的意思,我明白了。”清萱面上依旧云淡风轻,看不出任何端倪。   李老板心中一喜,脸上也带出些笑意来,“你这是同意了?”   “我们这家店,也不指赚什么大钱,就不劳李老板费心了。”清萱委婉地拒绝了李老板的提议,没有指出他的算计,当面给他难堪。 第四十八章 故意找茬   本以为收购有望,却被直接拒绝,李老板刚凝成的笑意僵在了脸上,似是不可置信,“你说什么?你居然不同意?你一个女娃子,到时候被赔到血本无归,回家找你娘哭去!”   “我们店还没有要盘出去的想法,这个事情就不劳您费心了。”清萱莞尔一笑,嗓音温柔。此人看似精明,实则急躁激进。   “还真是不识好人心!真到那时候,我可不会再帮你!”李老板一甩袖子,气哼哼地走了,但他走得十分缓慢,还想着清萱会出声留他,结果对方一声没吭。   李老板眼神晦暗地看了看竖着的牌子,这家店的装修还有员工,给人的感觉都非常好,如果他自己来弄,也不一定能做出这个效果,开业至今,生意都这么好,真是一家很好的店,可偏偏对方不接他的茬。李老板在门口不远处站了一会儿,发现陆陆续续有食客上门,最后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就骑上自行车走了。   店内,听完了全部谈话的姜翠翠,从柜台内走出来,说道:“英姐,这个人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还说我们位置不好,我们位置要是不好,能天天有这么多客人来?”   姜翠翠性格活泼,心直口快,说话也比较直接。   “这位李老板呢,怕是想开拓市场呢!”清萱摇摇头,神色平静地说道。   “这个李老板说是李记饭店的老板,李记饭店开得也不小。,既然想在这边开饭店,那就再开一家嘛!非要盘我们店干嘛?”李记饭店还算出名,在李记饭店周围,有好多人都喜欢去李记饭店吃饭,这个事情姜翠翠也是知道的。   “说不准是人家觉得我们抢了他生意呢!还说,店盘下来要保留我们的员工,指不定是瞄上我们大师傅的手艺了,实际上是想挖大师傅呢!”沈从兴一针见血,猜中了李老板最开始的想法。   “可是,我们两家离得好像挺远的呢!都是开门做生意的,谁家更好,就去谁家嘛!也谈不上抢生意,离咱们店进的,都没上门说什么,他一个离那么远的店,是不是闲得慌!”姜翠翠撇嘴,“还想挖我们大师傅呢!想得也太美了吧?”   姜翠翠得意地扬唇,要知道他们店的镇店之宝可是老板之一,可以挖厨师,那还能挖老板嘛?   “想当然尔。”清萱抿唇,微微一笑,“恐怕不止这位李老板一人认为被我们抢了风头,你们这段时间也注意一下,不要被有心人钻了空子。”   “英姐,我们知道了,我们一定会小心的。”沈从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神情变得十分严肃。   姜翠翠也乖乖点了店头,表示自己会注意的。   风平浪静地过了几天,可是谁知道这平静是不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呢?   随着十一的到来,该放假的放假,该出来玩的出来玩。众所周知,十一是一个很长的假期,出来玩的人也十分多。   店内的客流量也剧增,每天都处于非常忙碌的状态,百忙之中总是少不了来一点意外的。   这十一长假的中间,也是人流的最高峰。沈从兴和姜翠翠一个站在门口迎客,一个负责安排客人以及到后厨传菜,清萱则是待在柜台收费结账。   有三个彪形大汉勾肩搭背地来到店里,其中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小青年,咋咋呼呼地高喊,“你们这有什么招牌菜啊?都上来几个,给我们哥几个尝尝,看看你们这广源饭店是不是名副其实!”   “您好,这是我们店的菜单,您可以看看需要点点什么?”沈从兴送上了菜单并介绍了菜色。   “好,就那个什么梅菜扣肉,白切鸡,再来个小炒肉,还有当归生姜羊肉汤!”小青年还没听完,就直接打断,随便选了几样菜。   小青年旁边一个剃了光头的男人嚷嚷着,“快点啊!哥几个们饿着呢!”   “好嘞,您几位稍等,马上就好!”沈从兴去后厨叫菜,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下,这三个人笑容十分古怪,总觉得不像是正经来吃饭的。   到后厨叫菜的时候,沈从兴还特地让周丽和王晓娟做菜时注意一些。   刚上完菜,那个花衬衫青年就凶巴巴地吼道:“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我们哥几个要吃饭了,你站在这里我们怎么吃啊?”   “您慢用。”沈从兴扯了扯嘴角,心中越发觉得不对劲,在招呼其他客人的同时也不忘关注这一桌人。   三个人围在一起,吃得进行,可是说出来的话,与他们的吃相就很不符合了。   “啧啧,这菜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还不如城东那一家的,居然还卖这么贵,是不是宰人的?”   “就是就是,吃着也一般!”   “这白切鸡味道一点也不好,吃着怪塞牙的。”   光头大汉和花衬衫两人一边吃,一边批评菜侧,还故意说得很大声。   开始一直没说话的青年长相阴柔,一开口,语气竟然是平和的,脸上堆着笑,“王哥,董哥,这里菜是一般,但是咱们钱都花了,也不能浪费粮食不是?咱吃完了下次就不来这家店不就行了?”   阴柔青年举起筷子,翻了翻梅菜扣肉中的梅菜,夹了几片肉片,他宽大的衣袖拂过桌面,然后继续翻梅菜,夹得肉片也没有吃。   光头大汉粗声粗气地说,“对,咱可不是那种浪费粮食的人!”   然而,这几个人说着不好吃,筷子比谁夹得都勤,但是他们的筷子都没有再伸向梅菜扣肉。   店内的其他客人当然也听到了这桌人的讨论,表示十分惊讶,满腹怀疑地尝了尝自己盘子里的菜,嗯,这几个人的要求还挺高,这菜都不好吃,难不成只有龙肝凤髓才能满足他们?   过了一会儿,那一桌三人吃得差不多了,其中花衬衫突然捂着肚子倒在地上,皱眉张嘴,一副难受至极的模样。   “老董,咋回事?”光头大汉蹲下来凑到花衬衫跟前,着急地问道。   “王哥,我肚子……疼,浑身都难受……”花衬衫一脸痛苦。   光头大汉大吃一惊,“这是怎么回事?”   这边动静搞得这么大,店内客人纷纷转头看过来。沈从兴也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心中顿时一个咯噔,赶紧跑了过来。   沈从兴刚过来,那光头大汉的脸色也变了,开始捂着肚子嚎叫起来,“我也不舒服……是不是这菜有问题?”   “可是小方不是也吃了嘛?”花衬衫装模作样地说。   “不对,咱俩都吃了,小方没吃那梅菜扣肉!”光头大汉吼道:“小方,你快看看那梅菜扣肉是不是有毒?可不能让他们把这菜毁了!”   “好。”阴柔青年答得爽快,看到沈从兴来,眼中的得意之色掩了下去,只拿眼瞪着沈从兴,“小兄弟啊,我两个兄弟,在你们这儿吃饭吃出问题来了,你看要怎么解决啊?你们店是不是黑店啊?人在这儿吃一顿饭就能吃出问题?你瞧瞧,你们这天天这么多人吃饭,都吃出问题来,你们赔的起吗?”   “你们老板呢?叫你们老板出来!”阴柔青年嘴角挂着一丝笑意,口气却是咄咄逼人的。   沈从兴扫了一眼光头大汉和花衬衫,两人都捂着肚子,一副痛苦的模样。   这时,清萱已经从走了过来,浅浅一笑,“三位同桌而食,即便是我们的食物有问题,也应该是三位都有事吧?我看这位同志的面色红润,是十分健康的呢!”   “呵呵,谁知道是你们哪道菜出问题了?我可是没有全吃的,就比如这道梅菜扣肉——”阴柔青年拿筷子翻了翻,在翻搅的过程中,黄褐色的木筷下赫然出现两只苍蝇的尸体。   阴柔青年的脸上脸上绽放出一朵名为恶意的笑容,极为夸张地做出干呕的动作,“你们菜里居然还有苍蝇!什么都不用说了,你们这菜肯定有问题!不仅有毒还不卫生!”   与此同时,光头大汉和花衬衫也适时掐着嗓子干嚎,“天啊!我居然吃了一盘有苍蝇的菜!”   这三个人好一番唱念打坐,配合得天衣无缝。   “你们不要血口喷人!”沈从兴一个箭步上前,怒视着阴柔青年,“我们的菜里怎么可能有苍蝇?都这个天气了,你家厨房天天苍蝇乱飞啊!”   阴柔青年还不急阻止,就被沈从兴冲到桌子前。   “还有——”沈从兴情急之下,直接从裤兜里掏出一块麻布手帕,捏起两只苍蝇的尸体,别说还挺完整的,就是身子有些瘪,还沾着梅菜屑,“这两只苍蝇是被你们放进去的吧?就算是掉进锅里的苍蝇也会经过翻炒变个模样!你们这两只,是被直接捏死的!”   “你有什么证据?这苍蝇就是从你们的菜里看到的!我没事捏死苍蝇干什么?”阴柔青年转了转眼珠,镇定地说道。   “刚才是你在夹菜的途中,把藏在袖子里的苍蝇放在那盘菜里的。离这桌人两米远的一个男人语气平静。   男人穿着驼色的薄大衣,脊背挺直,手中的筷子还没放下。   “你胡说什么?”阴柔青年没想到居然有人看到了,佯装淡定地反驳。   男人温雅的脸上未起波澜,依旧淡然平静,“呐,你袖子里藏着一个半缝的口袋,是褐色的,里面还装了一张——”   “什么草纸?你胡说八道!”那草纸是用来包裹苍蝇的。阴柔青年的淡定被打破,整张脸瞬间变得阴沉无比。   “我可没说是草纸,是你自己说的。”男人慢条斯理地说道。 第四十九章   阴柔青年的惊愕与男人的淡然形成鲜明对比,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其它食客哪里还不明白,这是故意来找茬儿的呢?   “哎哟,这怕不是故意来讹人家老板的吧?”   “可不是呢,穿的也不差,还差别人一顿饭钱呢!”   “哟,你是不知道,有的人是穿的光鲜亮丽的,手里头谁知道有没有钱,还有专门去蹭吃蹭喝的,故意说人家店主的东c西,这不好那不行的,其实就是想赖账!”   阴柔青年本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中途杀出个程咬金来,周围人的议论更是让他的脸沉得几乎沉得要滴出水来。   此时,店内的动静已经把站在门口的姜翠翠和后厨的周丽、王小娟,三个姑娘都跑过来,站在清萱身边,一脸敌意地瞪着来捣乱的三个人。   王小娟瞪着阴柔青年,“我做菜的时候可注意了,我就说嘛,怎么会有苍蝇呢!你这个人心眼也太坏了!居然自己带苍蝇进来污蔑我们!想吃霸王餐是不是?我告诉你,你这是无视劳动人民的付出,是在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吃了我们的饭菜,还要倒打一耙说我们的菜有问题,你这个同志思想就很有问题!”   “就算这苍蝇是我自己带进来的,我两个兄弟也吃了这里的饭,才出了问题!谁知道他们这里是不是还有其他问题!大家都是来吃饭的,饭菜有问题还能安心吃嘛?”阴柔青年振振有辞。   “你们既然能带苍蝇进来诬陷我们,又怎知不会自己装作生病来讹诈我们?”沈从兴拳头紧握。   阴柔青年不屑地翻了一个白眼白眼,“谁闲得没事来讹你们?”   花衬衫和光头大汉也狰狞着一张脸,附和道:“我们都是忙得很,哪有这闲工夫!哎哟,我这肚子疼得不得了,不行,你们得赔钱!”   清萱同那仗义直言的男人道谢完,才莲步轻移,长长的睫毛垂下,淡淡道:“我略同岐黄之术。两位既然说不舒服,那我就帮两位看看到底如何!中医讲究望闻问切。观之两位声音洪亮,面色红润,中气十足,与病容相去甚远呢!”   “我就是肚子不舒服!”光头大汉斩钉截铁地说道:“疼得不行,这突发的状况,怎么还能扯上面色如何了?我身体好还不行吗?”   “可若是当真如二位所言,疼痛难当,先不说会面色发白,体虚冒汗,就是说这声音也断不会,如二位这般——”语气一顿,朱唇间漾起一丝清浅的笑意,“声如洪钟!”   言下之意,就是这么健康就不要说自己不舒服了。   “开饭店的,最重要的是个口碑。我们广源饭店自从开业以来,一直都是选用最新鲜的食材,绝不可能出现食材问题导致有问题的。”少女娇软柔和的声音掷地有声。   “我们都经常过来吃饭的,当然相信老板的为人了!倒是这几位有些面生呢,一桌人都吃饭呢,怎么就单单一道菜有问题呢?我今儿个可是也吃了梅菜扣肉呢,这不都吃完了,可半点都没问题呢!”   先被指出苍蝇是人为的,这三个人在众人心中就已经不值得信任,在清萱提出花衬衫和光头大汉面色都是健康红润之后,靠的近的人也看出这两人绝不对不像他们说的那般难受痛苦,心里更是有了分辨。   “可不是呢,我看这就是来讹人的!”   一场谋算,就在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中消弭于无形。   “那就验上一验吧!”阴柔青年笃定地看着那盘梅菜扣肉,“这外头有流浪猫,看给它们吃会不会有问题,这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阴柔青年扬起一个得意的笑容来,他们拿钱办事的,总是要做好万全准备的,苍蝇呢,只是第一道。他们最开始吃下的饭菜当然是没问题的,再下了料之后,就没再动过那盘菜,只是翻动搅拌。   那梅菜扣肉已经被放过苍蝇,如果要验证,自然是要找个活物吃下去。人,自然是不可能,剩下的就是流浪猫流浪狗之类的。   “苍蝇还只是第一步呢?”原先开口的男人手中的筷子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放,语气冷淡,“想要找事就出去找,别在这里影响别人吃饭!”   “碍着你什么事了?不要瞎管闲事!”阴柔青年往那男人的方向逼近了两步,却刚巧经过清萱身边。   “不是要验菜吗?这位同志的身上是不是也要验上一验?”清萱对沈从兴使了一个眼色,沈从兴伸手当即伸手拦住了阴柔青年,阴柔青年立刻上手推搡沈从兴,大声嚷嚷着,“不得了!店大欺客啦!要打人啦!”   推搡间,青年宽大的衣袖中甩出一张草纸,和一张沾着白色粉末的油纸。   两张纸飘飘然落到姜翠翠脚边,姜翠翠赶紧捡了起来,递给清萱,“英姐,你看!是不是这种纸有问题?那菜里是不是被他们下了药故意栽赃给我们?”   清萱结果那张沾了粉末的油纸,凑近鼻尖闻了闻,继而语气沉重,“这东西似乎是□□!以这张纸张的分布状态来看,分量可不小呢。嗯,倒是可以让人验验这张纸上和这道菜里是不是同一种成分!”   清萱故意把事情拔高了一个高度,明明是巴豆粉,直接被说成□□。这话一出,全场人顿时骇人,正经人谁带一包□□出门闲逛啊!   “小沈,你去报警吧!居然有人大庭广众之下投毒!这可是破坏社会主义人民团结的坏分子!”清萱淡定地嘱咐沈从兴,他是个男人,脚程比三个女孩子快多了。   报警?报什么警啊?阴柔青年有些傻眼,这下毒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一立案,管你是不是下毒了,到公安局里都得脱层皮。   况且他这还是大庭广众下被抓到的,随身携带的药粉和下到菜里的就是一种。   等等,那个李老板不是说给的是巴豆粉嘛?怎么变成了□□?这李老板也太毒了吧?万一他们兄弟几个吃了下了药的菜,岂不是被毒死,来个死无对证?   然后李老板一箭双雕?   阴柔青年握着拳头。   这时原本捂着肚子的光头大汉,一跃而起,拦住了沈从兴,“哎哎哎,你们报什么警啊?这事我们也没想着闹大,你们陪我两个医药费就结了!要不然对你们饭店影响也不好不是?”   光头大汉没意识到□□的后果,还想着现在不能让警察介入。   “这位同志,不是你们说要验菜吗?当然是要让公安同志来作证才是!”沈从兴可以肯定自己家店没问题,只是眼前这三人是绝对有问题的,不管是恶意敲诈还是有意污蔑,那都是有备而来的。   “不行,不能去!”光头大汉说。   阴柔青年却突然出声,“那药真的是□□?不是巴豆粉?”   “你觉得呢?”清萱才不在乎阴柔青年的质问,扬了扬手中那张油纸,十分镇定地反问他,“我有必要骗你吗?大庭广众之下我总不可能作假!你们吃了掺了药的菜,有性命之忧,得到好处的可不是我们!”   那从容的神态,肯定的语气,让阴柔青年开始怀疑起了自己。   趁着说话的间隙,还在装模作样的花衬衫被清萱的言外之意,吓得出了一身冷汗,“真的是□□?就赚了我们几十块钱,就要用我们的命来陷害别人?”   三个人也不说话,灰溜溜地对视一眼。钱是到手了,他们事情也做了,幸亏存了侥幸之心,先吃了菜再下药。   “小老板,我们也是受人之托,这药也是别人交给我们的,说是让我们来这里趁机把药掺到菜里,再说你们菜有问题,趁机弄坏你们饭店的名声,然后他就可以趁机收购你们店。”   “事情也说清楚了,我们就先走了,有问题就找罪魁祸首去!”   阴柔青年一边说一边对花衬衫和光头大汉使眼色,话还没说完,三个人很疯了一样撒腿就跑。   那健步如飞的姿态,拦都拦不住,震惊了一群人。   远远还传来一句“就是李记那个姓李的死胖子!”   李记?胖子?   清萱眉头微蹙,就是前几天说是要把他们店盘子来的那个人,正面不行,还来这招啊!   这段冲突也耽误了很是一段时间,清萱面上带了歉意,“实在是抱歉,刚才那件事耽搁了各位的时间,为表歉意,每桌打九五折,再送上一份莲子银耳汤暖暖胃!希望不要影响了各位用餐的心情!”   “哎哟,老板,那几个人一看就是小痞子,拿了别人的钱来害老板呢!”其中一个食客高声道。   “就是就是,老板以后也要多当心点!这市里先前也开了好几家店,肯定是有人眼红!”   “那个脸阴着的不是说李记吗?不会是李记的老板吧?”   “他们家离广源还挺远的吧?这不仅眼红,手还长!”   “嫉妒老板这生意好吧!我以前也经常去李记,和国营饭店的大师傅手艺差不多,就是口味重,自从吃了广源的菜,我就再也不想将就了!”   “可不是嘛!大家都是喜欢好吃的,谁想吃次一等的啊!自己做得不好,还嫉妒别人做得好啊?”   “老板做得好也有错?真是受了不白之冤!”   食客们的话,表明他们并没有因为阴柔青年三个人的骚操作而对广源饭店无端被污蔑感到震惊和同情。   店内又开始吃吃喝喝了,沈从兴小声问:“英姐,还需要去公安局吗?”   “去备个案吧!”清萱低声嘱咐,“顺便打听一下那三个人是不是同李记的老板有接触。”   虽然是阴柔青年亲口说的,但也不能听信一面之词。   “好。”沈从兴应道。 第五十章   蓄谋的污蔑,其实在正常情况下,店主都是很难解释清楚的,大多都是赔钱了事,不仅如此,被宣扬出去,更是会坏了名声。   今天这件事能够顺利解决,其实也多亏了有人仗义执言,若非让众人有了那三个人图谋在前的印象,还真不容易轻松处理。   清萱再次同那个男人道谢,并且送了他们这一桌一道蒸南瓜。跟男人同桌的是一个来过好几次的老太太。   蒸南瓜口感绵软甘甜,也很适合老年人吃。   澄黄的蒸南瓜被端上桌子,老太太还连连摆手,“哎唷,用不着,我都快吃好了!”   事实上,是因为老太太是个十分节俭的人   “奶奶,这是送给您两位的,刚才多谢这位同志帮忙说话,就当是我的一点小心意。”清萱柔声解释,当然还不止如此,他们这一桌,是要直接买单的。   “哎唷,我和我家老头子经常来你们这儿吃饭的。今天阿坤陪我过来吃饭,就是看那几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干好事,这才出声,当不起这声谢。小老板,真用不着!”老太太把碎发笼到耳后。   这个男人是老太太早年去世的女儿留下来的唯一的孩子,叫金熙坤。女儿去世后,女婿又娶了媳妇儿,两家又不住在同一个城市,走动也就少了。不过外孙有空的时候也会看看他们老两口,也使得老太太被两个不孝子伤透了的心好受些。   “我不过是随口一说,用不着谢。”金熙坤神色平静。   “于你是举手之劳,对于我们而言,却是莫大的助力,不过是小小心意,同志就莫要推辞了。”恩怨分明,这是该做的事情。   “那就却之不恭了。”金熙坤微微扬唇,在清萱即将离开时,却突然发问,“那张纸上的东西不是□□吧?”   □□把控极严格,那一包油纸的分量可不小,那三个没什么胆色的混混怎么可能弄到这么大分量的□□。   清萱惊讶回眸,见金熙坤神色笃定,自觉也没有什么好瞒的,就如实说了,“当然不是,那只是普通的巴豆粉而已!”   她那是故意忽悠那三个人呢,阴柔青年行事自以为把握全局,其实很是多疑。在李老板来过一次,她就怀疑李老板可能不会轻易罢手,结果好几天没动静。今天就出了这么一件事,也有有人是想蹭吃蹭喝,可是苍那一出蝇已经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又何必画蛇添足,再下药呢?   下药赚的一点医药费,可不够这一趟折腾的!   不是自己准备的药,肯定会怀疑,这就是人的通性,除了自己,对别人不是不够信任的。一炸,就出来点苗头。   “用□□炸他们?”金熙坤一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轻笑道:“挺聪明的!”   清萱淡笑不语,道完告辞就回柜台了。   这边金熙坤仍然看着远去的袅袅婷婷的背影,若有所思地轻击桌面。   老太太见自家外孙盯着别人姑娘的背景发呆,筷子就敲上了他的手背,“阿坤,发什么呆呢?你都结婚了,可不能动歪心思,秀秀多好一孩子!要是你没结婚,也不行,人家小老板也结婚了!”   被这么一打,金熙坤回过神来,见老太太神情不愉地瞪着他,顿时哭笑不得,“外婆,您想到哪里去了?我那是看她觉得有些眼熟,总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   “哎唷,还我想到哪里去了?我跟你讲,可别跟你那个不靠谱的弟弟学,天天招惹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那一张布着皱纹的的脸上,表情严肃地像是在讨论国家大事一样。   “外婆,阿城他不是那样的人!”他无奈道。   “怎么就不一样了?他还有他那个妈,那个妹妹都是一个模子做出来的,都是不知——”老太太咬着牙,恨恨地吐出两个字,“不知检点!”   金熙坤的亲生母亲和他的继母蒋芳是朋友,在他母亲在时,一直把这个女人当亲妹妹看待,蒋芳仗着年纪小天天姐姐长姐姐短地喊,等他母亲去世没多久,这个口口声声叫他父亲姐夫的女人就光速成了他的继母。   这也是老太太一直看金熙坤继母不满的原因,有了后娘就有后爹,更别提那女人一进门先后生了一男一女,都是惯会拿乔作态的,把金熙坤父亲的心都笼络过去了。   “外婆,蒋姨是蒋姨,阿城是阿城,他和他妈是不一样的。”金熙城和金熙媛虽然都是蒋芳生的,但是金熙城完全不像蒋芳,只有金熙媛才和蒋芳像是活脱脱的母女两个。   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个反而比同父同母的兄妹还要好上许多,就好像金熙城和金熙坤才是一个母亲生的一样。   老太太眉眼软了下来,“你呀,就是心好,跟你娘一个样,可别再被那种心里藏奸的人给骗了去!”   “外婆,您别担心我,我都多大的人了呀!哪里还能天天让您操心呢?”一个已经当爹的中年人了还要被外婆担心是不是被继母欺负,这真的是令人有些羞愧,他长得也不像是被人欺负的样子啊!   “胡说,你到老,在外婆这也是外婆的外孙子!”老太太拍了片金熙坤的手背,言语间都是对儿孙满满的疼爱。他在老太太这儿不仅是外孙,更是早逝的女人血脉的延续,只有他平安喜乐,这样才能让老太太放心。   “对了,阿坤,你刚才说小老板像谁?”老太太之所以严厉地告诫金熙坤不要犯错误,那是因为他的父亲,就是在这个年纪遇见蒋芳,不久后蒋芳登堂入室,取代了金熙坤母亲的位置。   “像我姑姑。”等到老太太再问的时候,他已经在脑海中把这张脸跟另外一张秀美温婉的脸庞对上了号,神情间多了几分黯然,“是小姑姑。”   那样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子,死在了最美的年华。   “是——毓秀?”老太太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外孙说的小姑姑是谁,她女儿嫁给金毓煐的时候,金毓秀还是个小丫头,年纪虽小,就已经出落得很是不俗,嘴甜会讨人喜欢。只可惜在那个战乱的年代,通信都是极其不方面的,后来就听说这位娇贵的大小姐死在了敌人的枪下。   那时,还不到十九岁罢。   几十年过去了,故人的音容笑貌已经逐渐模糊,可是当有人提起的时候,那些以为早已遗忘的过往,也开始在脑海中慢慢浮现。   “是小姑姑。”他郑重点头。   老太太长吸了一口气,叹息道:“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小老板和毓秀长得还有几分相似,特别是那眉眼。”   其实不是眉眼,而是眉目间流转的神态,是那种温婉又不失矜贵的姿态,就像是从旧社会深宅大院走出来的大家闺秀,又多了些新时代女性的坚毅。   “只可惜了,毓秀年纪轻轻的就——”   老太太摇摇头,不忍再说下去。   “都说外甥像舅,侄女像姑的,怎么不见蒋芳生的那个像点毓秀?好好的一个女孩子,跟蒋芳学什么!一股小家子气!”   “外婆,这也不尽然。”都说老小孩老小孩,金熙坤可算是见识到了,外婆是一会儿一个样子,刚才还在惋惜姑姑呢,这会儿又要开始谴责蒋芳母女两个了。   “是不尽然。”老太太突然想到她宝贝外孙和她那两个不孝子不是也不像嘛,就不再说金熙媛了。   见老太太不再说什么,祖孙两个安安静静地开始吃饭,吃完,金熙坤问:“外婆,咱们吃完了,要不要给外公再带点回去?”   “没事,不用给他带了,他去找他老战友喝茶去了。”   虽然这样说,还是打包了一份饭菜带回家。   结账的时候,被告知这顿餐免单,金熙坤才知道原来老板说的一点小心意不止是一道免费送的蒸南瓜,还有一顿饭,走的时候甚至还送了一包八珍糕。   金熙坤再三推拒,奈何老板坚持,只好接受了,反正这也算是谢礼,不属于行贿。   回到家,老太太还跟外孙念叨着老板实在厚道。   这边到收工后,姜翠翠在对今天一天的账时,看到金熙坤那一桌全部免单还赠送了其他东西,表示十分惊讶。   她是负责结账的,每一笔账都会做好记录,比如说那一桌,什么菜色,打的什么折扣,赠送的原因了,都会备注的明明白白。老板们来帮忙收钱的时候,也会做记录,方便核实。   “英姐,咱们不是额外送了汤还有菜吗?怎么还给他们免单啊?”姜翠翠不解地问。   “他们帮了我们,这是应该的。”清萱好脾气地解释道。   小姑娘心思单纯,认为谢过了就行,而且那汤和菜都是很好的,干嘛还要多花钱呢。   蒸南瓜别看简单,但是店里的蒸南瓜和家常的是不一样的,用了很多药材烘焙,总之价格不一般。   姜翠翠撅着嘴,“他们今天吃的东西可不少呢!”   的确,金熙坤不缺钱,带外婆来吃东西,那肯定是要挑好的。   “傻丫头,他今天帮我们的可不止那道菜钱。”一个十八岁的姑娘,还能如此单纯,也可以称得上一句赤子之心了。姜翠翠活泼伶俐,又心思单纯,她还是很喜欢姜翠翠的,。清萱并不介意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告诉她,“若不是他在那三个人发难的时候,说出那人有问题,便是那人抢占了先机,别人定然会认为是我们店有问题,做饭不干净只这一项,便要劝退许多人了。”   “英姐,您比我还小呢!而且我才不傻呢!”姜翠翠嘟着嘴,对老板口中的傻丫头表示要反驳。不过她虽然心思单纯,但也不是笨,话在脑子中过了一遍,也就懂了,“您的意思是他帮了大忙?”   “对!”清萱点了点头,她清澈的双眼里柔和的笑意愈发浓重。   作者有话要说:小可爱们,还记得十九章出现的那对兄妹吗?   这个仗义执言的男人就是那对兄妹的大哥,妹妹也是白甜甜的闺蜜哦 ̄和穿越女熟的那个媛媛。 第五十一章 出任务克   在合作伙伴需要在家里休养生息的时候,清萱义无反顾地担起了照看店面的任务,好不容易等秦晓云的胎象稳固,可以轻松一点了。本想在家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却被告知陆维东需要出去做任务。   家里的房子是三室一厅的,除了主卧次卧外,剩下的一间房便被改装成了会客室加书房。这天,清萱在书房翻看淘回来的医书,是属于西医,并非中医。现在大多数医院都是属于西医体系,她以前看过不少医书,可那都是中医,有了一个全新的体系,自然是十分好奇。   就是这么一个,勇于挑战的奇女子。   “还真是有趣啊,果真是完全不一样呢。”这边看得正兴起,印着铅字的书上,被写下一段段感悟。   “西医者,将人之整体分为个体之组合,在于形,从微末处入手,却失于宏大。”   “善用药,岂不知食至精则有害,药至精则有毒耶!过于讲究效率却不计后果,岂非因小失大耶?然,亦有可取之处,形体有损,西医善之。”   突然,听到陆维东的声音,清萱放下手中的笔,从书房走了出来。   “怎么了?今天回来的怎么这么早?”她疑惑地问道。看时间,这才是巳时呢。   “我下午就要走了,回来告诉你一下。”他说。   “去哪儿啊?”   “没事,就是要出任务,等下就要走了。”至于去哪儿却闭口不谈。他接到的任务属于国家机密,现在还是不能透露的阶段。接到任务后,他回家带一些东西,顺便告知清萱,出发时间是下午,但是还是要提前准备好的。   “什么任务?要这么着急?”清萱一怔,这还是她来到驻地后,陆维东第一次出任务呢。按理来讲,新中国是和平的,还有战争吗?不不不,不对,新中国的和平是有人在负重前行,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有无数军人为了祖国与人民的安宁流血牺牲。   他能在25岁的年纪就担任了副营职,那是因为他上过战场,流血负伤才换来的功勋。   清萱感到一阵心悸,这么着急的任务,难不成是要上战场?“莫非是要去战场?”   “没有的,你不要担心,在家里乖乖等我回来!”陆维东矢口否认,就算是上战场也不能讲啊,目前国家也没有对外的大型战役。出任务的话,这些都是军事机密,就算是自己媳妇也不能透露的。不过,也的确不是上战场,但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她不是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性格,就不再多问。对于军事上的事情或许不是太懂,但也知道军人的职责所在,必须要服从命令。“好,我知道了。你也要注意安全,我在家里等你回来。”   陆维东揉了揉她柔软的长发,“在家好好照顾自己,要是不想去食堂吃饭,就去董嫂子家或者秦姐家吃点,给她们送点粮票过去就行。”   这次任务,林建国也是在任务名单之内的。   “我知道的,你不用担心我,一定要注意安全。”明明就是很正常的离别,她却觉得难受得不行。   陆维东出门前鬼使神差地回头又看了她一眼,她眼中满含担忧地目送着他远去,好看的杏眼中似乎浮了一层雾气。   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他不敢再看那双含泪的杏眸,深吸了一口气,大踏步地离开了家门。   现在就只剩下清萱一个人在家了。中午去食堂打了饭,下午本想着继续看医书,看来看去却觉得有些心烦意乱。   无奈,只好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把墙上画的竹子每竿都加了几片竹叶,好不容易平复完心情后,才拿起医书继续往后看,消磨了一下午的时间。   晚上不想出门,去煮了面,煮面不是特别难的事情,水开放进去再放把青菜烫熟。煮好后,拌上佐料,就可以吃了。   那面是秦晓云自己做的鸡蛋面,给送过来了一些,晾干后想吃的时候用清汤放上青菜煮,就有不错的味道。   可是等到吃饭时,看着桌上只有一副孤孤单单的碗筷,以及对面空荡荡的桌子,清萱心里是有点失落的。也不知何时,竟然习惯了每天身边都有个人,突然不在了,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这种感觉,不同于从小陪在她身边的江篱突然从身边消失,因为她知道江篱迟早是嫁人离开的,不可能会一直陪着她。   “少了他,怎么觉得家里就一个人怪怪的?”她轻声道。继而起身,去厨房拿了一副碗筷摆在对面,这才吃起来,幸亏隔的时间还不算太久,面还没有冷掉。   当第二天醒来,摸到旁边是一片冰冷,以及早上起来后没有看到某个人买好的早饭,她终于可以明白,原来那种失落,是思念在心里疯长。   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过的,她不能放任自己沉浸在这种悲伤的氛围中,应该找点事情做。简单地吃过早饭后,清萱果断地去敲响了秦晓云的家门。   对方,家里当然也是只有一个人。   秦晓云是扶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来开门的,脸上的表情也是恹恹的。   “英子,你来了啊,来进来坐。”   “云姐,你怎么了?怎么看起来脸色不大好啊?没睡好吗?不是最近胎象已经稳固了吗?”清萱唬了一掉,现在秦晓云的状态就是眼底青黑一篇,嘴唇也是苍白的,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十分颓废苍白的样子。   她赶紧扶着秦晓云,坐在沙发上。沙发是木质的,刷了一层清漆,上面放着软垫,背后也有靠的抱枕,很是舒适。   秦晓云靠在抱枕上,轻舒了一口气,才轻叹道:“建国昨天去出任务了,我昨天一个晚上都没睡好,别的也没事。”   “问他要去哪儿执行什么任务,也不肯讲,我像是那种泄密的人吗?”秦晓云也不是执着要知道林建国要执行什么,就是担心他而已。   “姐夫也要去吗?昨天维东也走了,估计他们两个是执行同一个任务。”   陆维东和林建国都是年轻军人中的佼佼者,出现执行任务是难免的事,而且交给他们的都是重要且难度系数高的任务。   “维东也去了?有说是去哪儿吗?”秦晓云眼前一亮,林建国是个木头,总是强调军容军纪。陆维东总不会也像林建国一个德性吧?同一个时间段,又是一个团的,执行的很有可能就是用一个任务。   清萱摇摇头,“没有,他没说,估计是很重要的任务,涉及到机密了。”   “这样吗?”秦晓云顿感失望,“也不知道要去多久,唉——”   “最慢月余就回来了。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准要不了一个月就回来了。”清萱觉得自己也想要叹气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要上战场。”   刀剑无眼,不,这里的战场只会更危险,双方用的都是热武器,子弹没有长眼睛,造成的伤害是比刀剑还要严重的。   “战场上多危险啊!”秦晓云继续叹气。   “危险能有什么办法?军人的职责就是保家卫国,再危险不都是要冲在前面?”清萱劝道:“云姐,你现在还有身子呢,就不要多想了,说不定很快就回来了呢?”   这话说出来,自己都不信。可以列为机密的任务哪有这么轻松就完成的?   但是该劝的还是要劝的。   “英子,你说他什么时候回来?”秦晓云瘪着嘴巴,眉间形成了一个川字。   “我也不清楚。”清萱觉得自己好无奈,这种事情怎么能说得准呢?“谁也说不准这个时间,不过应该十二月上旬也能回来吧。”   现在已经十一月了,月余时间,再怎么逾期,也不会超过十二月吧?   “希望这样吧。”秦晓云紧皱着的眉头稍稍舒展,片刻后又皱了起来,“哎,我这还怀着孕呢,又不方便,他还不在家!”   “这也是突发状况嘛!”清萱轻声安慰。   又唉声叹气了好大一会儿,秦晓云才稍稍收敛了愁绪。   “对了,英子,反正东子也不在家,你要不搬我家来,跟我一起睡?”天知道,昨天晚上躺在只有一个人的床上,那种孤单失落的心情。明知道作为一个军人的妻子,就该忍受这种孤独,以前没来随军的时候,还不是一个人睡的,可是这次却是习惯了和林建国长期呆在一起后,突然又变成一个人睡,是真的不习惯。   面对秦晓云的热情相邀,清萱表示拒绝三连,“云姐,这——这就不必了吧?咱们两家离得也不远,我经常过来你这就行。”   小姐们抵足而眠,算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清萱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和秦晓云再熟,那也接受不了睡在同一张床上啊,亲姐妹都没这个待遇(指的是堂姐妹,和清萱同龄的只有堂姐妹)!   清萱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主要是我不太习惯和其他人一起睡,以前在家里也是一个人睡的。”   清萱有这个习惯,李建英差不多也有。要不然,为什么她是一个人睡的土炕,还是那种很小的,不是太用心搭的那种。   秦晓云一听就懂了,这意思不就是除了陆维东,不习惯跟别个一块睡嘛。她笑着调侃,原本郁闷的气氛一扫而空,“哈哈,那看来是只有东子才有这个殊荣了,我就不跟他抢了。”   “哪有啊!”玉白光滑的脸上飞上了两团红晕,跟涂了胭脂似的。   “对了,我过了头三个月吃啥吐啥的阶段,现在倒是不吐了,就是吃的东西有点多。昨天下午吃了一个鸡腿,三碟子点心,一碟子炸豆腐,最后还一大碗面条。这食量正常吗?”秦晓云想起昨天吃的东西,不禁忧心忡忡,照这个吃法,到生的时候,还不得胖成个球?   清萱:……这……我哪知道啊?我又没怀过孕。   最后,把了脉,一切正常,皆大欢喜。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提及的关于医学上的批注,不是专业人士,可能存在错误,请勿当真。 第五十二章 包子上屉咯   黄色的墙面,浓淡分布得体的几竿主子旁,挂着一幅日历,就是那种需要每天一页一页撕下去的厚厚的日历,如今只剩下薄薄的一沓,只有三十来张了。   这样看下去,陆维东离开快一个月了,想必也该回来了吧?   清萱站在日历前面,撕去一张,露出下面雪白的纸张上是一个漆黑硕大的阿拉伯数字27,正是乙卯年十月二十五。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呼出的气立马结成了淡淡的白雾,随即散去,天气已经变冷了呢。若按往常这个时候,父王的生辰都快到了呢。   如果她还在那个时代,今年该是父王三十九岁的生辰。她应该早早地给父王准备生辰礼了,可是如今呢?她与父王母妃之间隔着几百年的时间。   在这里的生活很,有一两个无话不谈的朋友,有热情淳朴的人们,还有一个不错的丈夫。这样的生活,虽然普通却也温馨。可是,这样的生活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这里没有所熟悉的一切,更没有她的父母。   她呆呆地站在日历前,仰头看着那个漆黑的数字。她用力地扯扯嘴角,微微一笑,眼中是化不开的苦涩。她无奈地闭上眼睛,在闭上的那一瞬间,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滑落,仿佛漫天的星子都坠落,坠落入尘埃。   过了一会儿,她回了卧室,反锁上门,一个闪身进了空间,沐浴焚香之后,开始研墨,准备抄写《金刚经》。   她不信佛,但是她父王信佛,经过借尸还魂这等不可思议之事,她也对神佛多了敬畏之心。因此抄写佛经时,是极为用心的。不仅要净手,还要沐浴焚香,若非前几天吃的都是果蔬,没有沾染荤腥,她定然是要斋戒几天的。   不过说是抄写,基本上也可以算是默写了。清萱以前对佛并不感兴趣,但是谁让她父王信这些呢,耳濡目染之下,什么《金刚经》、《心经》之类的她都是倒背如流的。   《金刚经》,又名《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包含根本般若的重要思想,可以说是大乘佛教极为重要的经书。   抄写一点东西,不一定要在空间里面写,只是她要抄的东西是佛经,用钢笔来写,未免太不虔诚,需要用毛笔,毛笔宣纸这些东西都是放在空间,而且抄这种东西是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国情,她可不想无端给自己找麻烦。   秋日已经渐入尾声,冬日来临,清晨的雾气染了浅碧色,阳光穿透雾气照射在人身上,仿佛温柔了几许。   一袭淡紫衫裙女子端坐在椅上,她的脊背挺得很直,却并不显拘谨,只显端庄大气。她提笔的姿势很是端正,笔尖锋利,写下的字迹却是平和的。   抄写佛经,讲究的是心态平和宁静,万万不可急躁。清萱时不时地看一眼,摆在案上的另一卷《金刚经》,这是怕出现错误,一旦有了别字,那这张纸就完全废了。   她写道“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她轻笑出声,若有所思地说道:“执于色相四甚见佛,便是舍去正途,不知心即是佛。或许,亲人亦是如此。父王母妃音容笑貌犹在我心,他们也在那个时间健康平安地生活着。”   清萱提起笔,还想再写下去,突然心中大痛,笔尖一顿,雪白的宣纸当即染了污渍,墨色沉重。   “这是怎么了?”她如细柳的秀眉微微蹙起,清澈好看的杏眼中顿时染了几分忧愁。素白纤长的手抚着心脏的位置,“怎么会突然觉得心痛呢?”   突如其来的心痛,打乱了清萱的节奏,她只得把那张染上一团墨迹的宣纸撤下,重新换了一张雪白干净的宣纸。   握着笔,却不知道该不该写下去,心里仍是有些慌张无措的感觉,最终还是把笔搁在了青瓷笔架上。   净手之后出了空间,家里还是进去之前的样子,还没过一分钟,里里外外也都是正常的。   可是,突如起来的慌乱感又是怎么回事呢?清萱试探性地把手搭在了自己腕间,指尖脉象如珠滚玉盘之象。   这是?   她漂亮的瞳仁猛地放大,深吸了一口气,食指、中指和无名指移开后,再次放上腕间,感受着那如走流珠的感觉。嘴角满满上扬,露出一个璀璨至极的笑容来。   妇人无病而显滑脉,即妊娠之象。   “都一个半月了呢,我还真是粗心!”清萱摸了摸尚且平坦的小腹,“这是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   她想,陆维东回来就可以知道这个好消息了。   曾经何时,她以为终其一生,她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因为那时她嫁的人,不是她的良人,既然夫妻感情不睦,又何必添了名为孩子的负担。那婚事是圣上赐婚,谁也不好反抗。那看似清俊异常,才华尚可的驸马爷,心里面又住了一位洁白无瑕的神女,所以索性就做对有名无实的夫妻好了。   可是如今呢,也许是在阴差阳错下的成亲,遇到的却是一个能够让她觉得还算满意的人。   她想起初次相见时,他严肃下隐藏着柔和的脸,想起他对她的温柔和体贴,也许她不像她的兄长一样,是天潢贵胄,才华横溢,清雅温和,又不失雷霆手段,是个举世无双的少年郎。   说句实话,天底下哪个姑娘心里最优秀的人不是自己的父兄呢?   可他是一个很好的丈夫,这就足够了。   现在的她,不是那个国朝最尊贵的小郡主,不是祖父和父王视若珍宝的掌上明珠,只是一个出身乡野的普通人,没有谁必须要对她毕恭毕敬。   在他眼里,首先看到她不是她的身份,而是她自己。   她腹中的生命现在只是块性别未分的血肉,她却忍不住在脑海中勾勒他/她的样貌,这个孩子,这个延续自他们骨血的孩子,是会像她还是更像他呢?   她笑起来,眼角眉梢尽是甜蜜的笑意。   她冷静下来,又进了空间,把那卷《金刚经》余下的部分抄写完毕,蒋墨迹晾干后装订成册。一天抄写一道两卷,五天时间抄写完七卷。   在后续的几天,清萱一直是待在家里的,秦晓云一个人待着无聊就跑过来玩。她到的时候,李梅也打算过来看看清萱。   李梅把陆维东夫妻两个当后辈看,陆维东出任务不在家,两家离得又近,李梅就想着多照看照看。   秦晓云一进门,就熟门熟路地坐下。   “嫂子,云姐。”清萱招呼两人坐下,又去端了一盘橘子和一盘点心,这才坐下。   “英子,这几天怎么没去我家玩啊?”秦晓云拿了一个黄中带绿的橘子,放在手里把玩着。   “云姐,我这几天都没出去呢。”除了想待在家里休息一下,还想抄佛经,是以这段时间清萱根本没出门。   秦晓云把橘子从一个手里扔到另一个手里,然后把橘子皮一扒,一口一瓣,吃得欢快,“我一个人待家里无聊得很,就过来找你了。”   两人就像约好了,都没去店里,在家里待着,美其名曰可以锻炼员工的应急能力。没错,这是秦晓云的想法,当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家待得太舒服了,懒得动。   李梅没动水果,只是坐着,道:“英子,我看你这几天也没有出门,家里菜够不够?不够就上我家去吃!”   “对,去我那儿吃也成啊!反正我也就一个人。”秦晓云大力邀请清萱陪她,毕竟两个人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多好。至于她家附近的邻居?呵,秦晓云表示她们跟不上她的境界。   “谢谢嫂子,我前几天买了菜的,足够吃的。”清萱弯了弯眼睛,笑意盈盈。最重要的是,她就很少开火呀,菜怎么会不够用。   “那就成。这还是你在这儿几个月来,东子第一次出任务吧?”李梅颇有感慨,“咱们当军属的,不都这个样?一出任务,这个心啊,就是七上八下,没个着落的。东子年轻,像这任务的机会也多。老董年轻那会儿,也这样,就我儿子刚出生那几年,老董都没着过家。回家抱孩子,孩子都不认得他,直哭。”   “我听老董说,东子这次的任务时间也不长,个把月就回来了,这不,都快到十一月了,估计也快了。”她说的是农历十一月,当然具体任务她也不清楚。   秦晓云满不在乎地插了一句,“反正都是等嘛!”   秦晓云等得已经佛系了,平时林建国白天也都是训练,工作。她白天好多时间也是出去忙店里的事,两个人基本上是晚上见面,现在白天还是一样的事,晚上不就是一个人睡觉嘛!习惯就好。   “嫂子,我晓得的。”清萱柔声应道。她纤长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依稀可见眉眼弯弯,笑意氤氲。   “哦,对了,晓云,你这胎快四个月了吧?我看你这肚子还挺大的。”都坐在一起,肯定是要互相都聊天的。李梅也不会冷落了秦晓云,看着对方已经凸起得腹部,有了话题。   秦晓云一听,立刻大倒苦水,“董嫂子,可不是嘛!我吃得还多,我都怕生完孩子瘦不下来,那可怎么办呀!可是不吃又饿。”   顿时,愁眉苦脸,唉声叹气。   “能吃是福啊!你这个时候吃的东西,营养都是给孩子的,可不能想着怕胖就不吃。”李梅赶紧劝道。现在年轻人就是爱美,有些小媳妇居然怕胖,不敢多吃东西,那怎么能行,这样是母子两个都没啥营养,生的时候还不得出问题啊! 第五十三章   众所周知,女人有时候就是口是心非的。   秦晓云嘴上说着怀个孩子怎么那么麻烦,各种抱怨,其实心里何尝不是把这当作甜蜜的负担?   在经过李梅苦口婆心的劝说后,秦晓云也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清楚了,毕竟两辈子加起来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她肯定不会拿孩子开玩笑的。   并且,积极地问了李梅好几个问题,都是孕期需要注意的事项,李梅是生养过孩子的,肯定有经验。   如她所料,李梅也没有藏私,都告诉她了。   三个人一边吃一边聊,一边吃,其中以秦晓云为最,嘴就没停过,不多时,一盘摆放地满满当当的点心已经见底了。   果然,秦晓云说她胃口大,不是空穴来风。   清萱又给端了一盘买来的绿豆糕和一盘炒好的五香花生,还带着壳呢。   壳一剥开,就忘嘴里送。清萱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照这个吃法,中午还能吃得下去饭吗?   “云姐,我原先还以为你说的有些夸张了。”清萱无奈地看着又即将光盘的绿豆糕,这分量确实有些多了,难怪担心生完会瘦不下来呢。   “哎,没办法,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一直觉得饿,我昨天晚上睡到半夜饿到不行,还起床下了一大碗面条,吃完都没觉得得,又啃了半个馒头。”这可真是一把辛酸泪。   “双身子嘛,吃的就是两人份的,很正常。现在这都算小问题,到以后还有别的呢,快生的时候,两条腿都肿了,心情越来越烦躁,动不动就想发火,还有就是肚子疼,小腹一坠一坠的,还是那种一阵一阵的疼,要折腾你好几天呢。”李梅说。孕期的苦楚,李梅是如数家珍,但是有了一个孝顺的儿子,受的所有的苦都是值得的。   这话一出,屋内两个姑娘的脸色都白了。怀胎十月简直就是折腾人嘛。   “啊?这个样子吗?”清萱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小嘴微张。她母妃怀她弟弟的时候,她才不到两岁呢,实在没什么印象,难道生孩子就是这么恐怖的一件事吗?   “我以后不会也这样吧?我为什么要怀孕?”小姑娘哭丧着一张脸,生孩子什么的太恐怖了,不仅要把自己吃成一个胖子,还要受那么多的苦。   “女人嘛,都是这样的。”李梅不以为然,这世上所有的女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说完这句,才回过神来,清萱刚才的意思是她怀孕了?李梅惊喜地问道:“英子,你刚才说啥?你这是有身子了?”   两家离得这么近,李梅觉得自己想抱孙子的想法快实现了。   啥?你说啥?这孩子出生要管她叫伯母?嗨呀,那有什么关系!以清萱的年纪,当她的女儿都可以了,为什么不能把清萱生的孩子当孙子?反正都是晚辈!哼哼,谁让她家那个臭小子到现在还没有成家呢?   “对,我也是才知道,都一个半月了,开始也没什么反应,我前两天给自己把脉才发现的。”清萱有些羞涩,脸颊上飞上了两朵红云。   顿时,屋内可谓是笑声不断。   李梅一拍大腿,露出一个真挚的笑容,“哎哟,这可真是大喜事!东子过几天回来就能知道这个好消息了,说起来你和东子也结婚半年了吧?这个时候就有好消息了,不错不错。”   对面秦晓云会心一击,人家是结婚半年多就有好消息了,她这是结婚好几年才有孩子,真是没得比啊!人家那是才结婚一个多月,男人就主动打申请让媳妇随军,她这是好不容易才磨到自个儿男人同意。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你们动作还挺快的呀!”这话仿佛有些酸。   清萱眨了眨眼睛,云姐这话是个什么意思?自从随军以来,他们夫妻两个也算是经常耳鬓厮磨,有孩子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还有,要说快,还是林建国和秦晓云吧?   “可能就是缘分到了吧,谈不上快不快的。”清萱说,这种问题怎么好公开讨论的。   李梅乐呵呵地说道:“可不是嘛,孩子这事,可不就是讲究个缘分。有的结婚好几年都不见怀个孩子的。”   这种情况一般会被婆家怪罪到女方身上,很容易被婆家各种埋怨的。   就比如说,秦晓云,在家里待的那几年,还不是被各种怪罪泼脏水,说什么不下蛋之类的话,明里暗里地埋汰人。   像结婚一年之内就有了孩子的,那才叫幸运,不管是男是女,好歹能生。世道就是这样不公,对女子苛刻到了极点。   “哎,可不就是这样嘛!”秦晓云深有同感地叹了一口气,“就我没随军来的前几年,我婆婆那个人啊,天天说我,一男半女都生不下来,没法让她抱孙子!林建国在部队,我在老家,我一个人上哪儿生去!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天天拿林建国那个小侄子挤兑我,我真是服气!”   “老人家嘛!”李梅摇摇头,说出的话也是安慰。“你也别多想,他们啊,都是恨不得刚结婚就能抱孙子的,也不考虑现实情况。”   老家人都是这个想法,她倒是还好,结婚头三天董建设就出去打仗了,就这三天她就怀了儿子,倒是没受到催促。但是同村其他人,可存在不少嫌弃儿媳妇结婚一两年还没生孩子的婆婆。   “他们也真是的!”秦晓云的语气颇为怨念。   “你这也算是苦尽甘来了,现在有孩子了不就好了?”李梅说。   清萱同样劝道:“云姐,你现在离家里远,林婶也不会在你面前说什么不中听的,你呀,就不要多想,放宽心就好了。”   秦晓云思考了一会儿,才咧唇露出一个笑容,“也是,反正她现在也管不着我!”   又聊了一会子,继秦晓云吃了几盘点心后,李梅看了看天色,“哎哟,快到中午了,走走走,你们俩都到我家吃饭去!”   “嫂子,就在我家吧!”别人都到家里做客了,临了居然还要到对方家里蹭吃蹭喝,怪不好意思的。   “就去我家吧!我昨个儿才去买了菜,可新鲜了!”李梅热情相邀,“英子,你这不是有身子了嘛!嫂子给你做顿好的!”   李梅和清萱都坚持要在自己家里,最后秦晓云出来做这个和事佬,“行啦行啦,那就这样决定,在在英子家吃,我和董嫂子做饭,这总行了吧?”   一个展示了自己的厨艺,一个没出自己家门。   董建设今天出去之前交代过,白天要处理的工作比较多,中午就不回家吃饭了,是以只有一个人吃饭的李梅也就爽快地同意了。   这个结果,双方都是满意的。   说干就干,开始到厨房忙活起来。因为不经常做饭的缘故,家里存的菜大多都是干菜,比如说腊肉、腊肠、粉条、腐竹之类,青菜呢也就是白菜萝卜这类经放的菜。   这样的食材都是能做硬菜的,于是乎,李梅回自己家里抓了一大把青菜。   清萱把客厅的盘子收拾到厨房的时候,秦晓云看到一摞的盘子,顿时俏脸一红,她这是吃了人家多少东西啊!   “哎哟,我怎么吃了这么多啊?”秦晓云有点想捂脸了,“我不会把你的存货都吃完了吧?”   “哪有那么夸张?不够再做就是了。”清萱把盘子清洗干净,放在一旁控干。   有一说一,这食量就很惊人了。她会做点心,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基本上是越来越精进的,手艺也是可以堪称精湛的。只是她会做,不代表会经常吃,三餐正常吃完后,闲暇时间是很少吃点心的,顶多闲来无事吃几块。   “吃得是挺多的。”秦晓云非常不好意思,她停顿了片刻,突然想到了什么,“哦,对了,我上次给你的鸡蛋面吃着怎么样?”   “很好吃,云姐你的手艺,那是毋庸置疑!”清萱笑吟吟地说道。   “那就成!我昨天又做了好多,赶明给你再拿过来一些!”   也不能光吃别人的东西,有来有往才叫朋友,只有单方面的,那友情是迟早要崩的。   清萱从善如流,就应下了,“好,那谢谢云姐了。”   接下来,就是李梅和秦晓云开始忙活起来了,清萱同学也没出厨房,站在一旁看她们两个做菜,想帮忙都无从插手。   因为只有三个人,因此也就简单地炒了两三个菜,煮的米饭,还蒸了馒头。   一个腐竹炒木耳,一个青菜炒腊肠,还有一小锅磨菇蛋花汤。   秦晓云原本是想做紫菜蛋花汤的,但考虑到紫菜会有些腥,清萱这才刚怀孕,估计反应会大,就放弃了。   菜都端上桌了,清萱给三个人各盛了一碗汤。   喝碗汤才开始吃饭。   李梅夹了一筷子腐竹,嚼完咽下肚,“哟,晓云这一手厨艺不错嘛!”   秦晓云下意识地挺直腰板,十分谦虚的,“董嫂子过奖了,我这也就是小打小闹!”   “哎哟,这还小打小闹呢!你们俩不是合开个饭店吗?依我看这手艺,生意就差不了。”离得这么近,开饭店的事,李梅还是知道的,但是李梅是属于比较节俭的人,是不会专程去饭店吃饭的。因此,这是李梅第一次吃到秦晓云做的饭。   “谢谢嫂子夸了,不过我现在也没去店里做饭,平时都是我带出来的那两个小徒弟在做,生意也还行。”秦晓云对自己的厨艺还是很骄傲的,带出来的徒弟都能让饭店生意不赖,那还不是说明她这个师父教得好。   吃完午饭,李梅就先回去了,离开前还不忘嘱咐清萱有事帮忙就敲他们家的门,秦晓云则是又多待了两个小时,才回家。   家里这边是岁月净好,可是她所牵挂的人,却不一定会那么顺利地回来。 第54章 、惊闻噩耗   德州市军区医院的重症病房外,有几位穿着军装的人,看肩章都是地位很高的军官。   几位军官面带忧色地在踱步,满含期待地望着从病房内走出来的医生。   “严主任,怎么样了?”   医生摘下口罩,敬了一个军礼,而后为难地摇了摇头,“首长,子弹离心脏的位置太近了,而且处理不及时,造成肋骨折断,肺部感染。而且头部也受到重创,前额叶受损我们已经尽力在抢救了,只是伤势太重,我不确定他还能不能醒过来,也许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这么严重吗?”年长的军官面容肃重,这是已经上了些年纪的中年人,脸上虽然爬上了皱纹,那份沧桑更让他多了沉稳。医生的话让他沉稳的面容多了几丝裂纹,这可是他这旅里出类拔萃的好苗子啊,怎么就   得到严主任的再次肯定,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军官,心有不忍,“他还这么年轻。”   “他的伤实在是太严重了。”严主任的语气还算平静,他看惯了被送来的受伤军人,因为出任务,身上是各种各样的伤都有。前途正好,可能就因为一次任务,或伤或残,或再也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严主任,请你一定要治好他!他是为国负伤,是一名光荣的战士!”旅长目光坚定地说道,举起手对着严主任敬了一个军礼。   “请首长放心,我是一名医生,绝不放弃任何一名病人,同时我也是一名军人,绝不会放弃自己的战友!”严主任当即回敬了一个军礼。   “首长,要不要通知他的家人?”旁边年轻些的军官小声询问。   “如果真的……”旅长语气顿了顿,可是在场的人都很清楚,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如果真的再也醒不过来了,好歹也能让家人见见最后一面,“好歹也让见见。”   这时,一个浓眉大眼的男人站了出来,他身上还穿着病号服,腿上缠着绷带。   “报告首长,我可以去通知,我和陆同志是同村,而且我的爱人和陆同志的爱人也十分熟悉。”   此人正是和陆维东一起出任务的林建国,他们是去S省执行任务,阻止一起外来势力与特务的联手渗入破坏。   陆维东正是在与特务作战过程中,为了保全队友的性命,被击中数枪,在弹夹已空的情况下,仍旧顽强与特务作战,成功歼灭对方,但是不幸的是,数名队友牺牲,部分负伤。   “林同志,你有伤在身,还是好好休养可以让其他同志去。”林建国一出声,旅长就看向他,好家伙,这孩子胳膊上的绷带都渗出血了,伤到了腿,哪里还能再去跑,这也提醒了他,也需要通知林建国的妻子,来照顾他。   严主任赶紧招呼人,让护士帮忙处理林建国腿上的伤。   找个跑腿的人,那肯定是很简单的。   在家待了好几天,总是感觉心慌慌的。算算陆维东回来的日子也快回来了,家里的菜都要没了,清萱觉得很有必要出去散散心外夹买菜。   刚出门,就被两个军官拦下了,“你好,请问是陆维东同志的爱人李建英吗?”   “我是。”她不解地停下脚步,见对方一脸凝重的表情,心中涌现出一种不妙的感觉,“请问你们有什么事情?”   “首长命我们接你到军区医院去!”一板一眼的回答。   “什么意思?”清萱顿时一窒,她想起那句话“战场上子弹是不长眼睛的。”莫非……莫非陆维东出了什么事?确认了她的身份,又要到医院去,这就不是莫非了,不,也许没有那么那么糟糕呢。她这样安慰自己,期待地看着对方。   “李同志,陆维东同志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受伤,现今正在军区医院。”具体的没说,只是言简意赅地说清楚重点。   她的声音陡然严厉了起来,直勾勾地盯着那两个军官,“他受伤了?!”   “对。”其中一个军官咽了一口唾沫,这还真是欣赏了一下美人一秒变脸,上一秒还是娇俏温和的小媳妇,下一秒就是气势猛增的……嗯,大概就是他一个三十出头的人顿时感觉周身温度下降了好几度。   “麻烦尽快带我过去,谢谢。”清萱掐了掐掌心,尖尖的指甲几乎要在白皙柔软的掌心划出几道血痕,尽量以一种镇定的语气说话。   等到上车的时候,清萱才惊愕地发现,空间丰富的越野车内部,还坐着一个人,那人是个孕妇,用手托着凸起的腹部,一脸焦急地催促着,“同志,不是要去军区医院吗?怎么还不走啊?”   这是秦晓云!   “英子?你也要去军区医院?”秦晓云本来就焦急的心情,又多了几分不安,她们两个不会这么倒霉吧?两个人的丈夫都出事了?   “嗯。”清萱脸色有些不好。   “都做好了,我们要出发了。”开车的师傅开始启动车子。   清萱也在车上,秦晓云像是有了主心骨,心也放宽了一些,喋喋道:“我听他们说,建国伤到腿了,是骨折。哎,也不知道重不重,伤筋动骨一百天呢,我这样也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他。”   “哎,英子,东子是怎么了?”   “云姐,我暂时也不清楚,估计和姐夫差不多吧。”清萱按了按发涨的头,声音有些无力。原本她以为陆维东可能只是皮肉伤,可听了秦晓云的话,心中却像压了一大块石头,若只是皮肉伤,那为什么在路上问那两个军官的时候,却不肯说呢,只说受伤却没说受了多重的伤。如果只是伤了腿骨折之类,还需要含含糊糊的吗?   秦晓云觉得有了些安慰,“那估计是,他们不是一块出任务嘛!就是你这有了身子,这几个月正是不稳定的时候,东子又受伤了,这是谁照顾谁啊?”   不由得忧心忡忡,这两家都有个病人有个孕妇,怎么搭把手啊?   清萱没有搭话,只是盯着窗外不停移动的风景,暗自祈祷快一点到医院。   军用车的性能是普通车比不了的,比平时坐车足足快了十几分钟就到医院了。   一到医院,秦晓云和清萱就分开了。   清萱被带到一个病房,见病房前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中年人,看他的肩章,应该是团长以上的军官,最低也是旅长。   “首长好!”带她来的军官第一时间就敬了礼。   “首长好。”清萱也叫了声,那种猜想在看到这位首长的那一刻已经得到了百分之百的确定,看来他受的伤很严重。   “这位就是李同志吧?”旅长沉重地说道:“李同志,陆维东同志在执行任务中负伤……”   简单地说明情况,并且深刻地表示惋惜。   “所以说,他现在是昏迷?”她的声音有些发颤。   “对,前额叶受损,脑中还有淤血,如果……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   “不,这绝不可能,他一定会醒过来的!”刚才发颤的声音似乎就是个错觉,她坚定地说道。   旅长觉得她是不肯相信事实,但是也不忍反驳她,只说,“陆维东同志,就在这间病房。”   又交待了几句,也不知道对方听没听进去。领导当然不可能只有这一件事,同其他人交待了多先照看一下这边,又要马不停蹄地去处理其他事情了。   清萱急不可待地打开病房,病房是一个单间,只有一张病床,陆维东正躺在那上面,身上插着各种各样的管子,原本俊美有力的男人,就那样虚弱无力地躺在那里,好像失去了所有的生机与活力。   在这一刻,她平生所被教导的礼仪和优雅都被抛诸脑后,疾步奔向陆维东,眼泪一下子汹涌而出,“你不是说让我等你回来吗?你就是这样实现你的承诺的?”   “陆维东!你这个混账!你怎么可以言而无信?你怎么可以这样?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豆大的泪珠砸到男人身上,可是他依然没有任何反映,哦,不,似乎眼珠动了动,只是很快又是没有任何动静。   她去抓他的手腕,大概是专门留了心思的缘故,她在医书上看的东西有很多都慢慢融会贯通,现在很多脉象她基本上都可以说出个一二三来。   当探脉,观察伤势后,她整颗心像是被封在冰窖里,“心肺损伤严重……肺部感染可以用麻杏石甘汤,可是这是肋骨断裂导致的,要什么药材?需要什么药材?是要极品雪莲?还是雪蛤人参,这些我都有的啊!”   她并不是真正的杏林国手,在遇到如此严重的伤情可以说是束手无措。   在同陆维东的主治医师严主任沟通过后,清萱也明白了,此刻能做的就是保守治疗,外伤倒也还好,体内的子弹都已经取出,肺部感染可以用碳青霉素烯类的药物输液治疗,最麻烦的就是脑内的淤血,压迫神经,开颅手术的风险太大。   严主任给出的建议是每天在患者耳边呼唤,唤醒他的求生意识,总体来说就是个撞运气的事。   这样小几率的事,以清萱的性格不会赌,她宁愿自己找办法。   另一边,林建国的伤其实是没那么重的,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就回家休养了,秦晓云虽然担心清萱一个人在医院忙不过来,但是她自己也有好几个月的身孕了,还要照顾林建国,腾不开手,就交代了周丽,每天过来给送送饭打打下手什么的。   清萱也是陷入了每天翻医书,寻找解决办法的日子。   看着陆维东日渐消瘦的脸庞,她陷入了沉思,据说昏迷的时间久了,容易造成肌肉萎缩,营养不良种种后果。   在周丽再次来送饭的时候,   “丽丽,你明天帮我炖个鸡汤来吧,就把这个萝卜切片也放到鸡汤里面。”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小天使们,你们的大大考完试,又回来了,辛辛苦苦复习了好久,挂了我就疯辽 第五十五章   那是一根接近风干的萝卜,看起来水分几乎都流失掉了。   平时炖汤用的萝卜一般是新鲜萝卜,周丽虽然有些奇怪为什么要给她这样一根皱巴巴的萝卜,但是都这么交待了,也不会提出异议,但是要哪种鸡汤还是要问清楚的。   “英姐,是清炖鸡汤,还是当归黄芪红枣枸杞鸡汤?”   对于生病的人,当然是后者更有营养,补气补血。   “清炖就可以了。”药材放得太多,容易影响药效。那当然不是萝卜,而是一支百年人参,个头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炖一锅鸡汤是足够了。分量太大还不成,用这个是吊命,可不是让人虚不受补的。   “好,我回店里就炖上,明天带过来。”周丽脆生生应下。   “丽丽。”   “嗯?”周丽正准备拎着饭盒离开,却听见清萱叫她,然后就听见一声“谢谢,麻烦你们了!”   清萱打心眼里感谢店里的几位员工,自从她到医院来照顾陆维东以来,每天都是他们几个人轮流过来送饭,还帮着她打打下手,帮了她很多忙。   “英姐,还跟我们说这客气话?都是顺手的事!”周丽并不认为这是多值得称道的事,能有一份工资不错老厚道的工作,本来就是很难得的事情,老板家里有困难,也不是要他们出钱,只是出个力的问题,自己又没啥损失。况且,他们每个人来帮忙,清萱还给了格外的钱,说是辛苦费。   周丽来,是来送饭,清萱只是跟她交流了几句,等她走后,开始吃饭。自己吃饭还是要往后放放,清萱先是举起勺子,慢慢给躺在病床上的陆维东喂汤。   一个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人,是没办法吃饭的,就算是有人喂,也只能是一点流质的汤水之类,其他就只能依靠葡萄糖补充营养。   就这样,经过了半个小时,小碗里的汤,还有大半碗,根本喂不进去多少。她看着他紧闭的双眼,差点哭出来,可是哭能有什么用呢?他还是没能醒过来。   她摸了摸他平稳跳动的脉搏,继而轻叹一声“这外伤也能慢慢养着,怎么就没醒呢?”   突然,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腹部传来,她赶紧把碗还有勺子放在一边,捂紧肚子,整个人蜷缩着椅子上,额上是细密的汗珠,纤细的手指把蓝白条纹的床单抓得皱巴巴的。   屋内惨白的灯光打在她苍白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玉色的颓靡,痛苦难过。   过了好一会儿,才觉得那阵铺天盖地地疼痛如潮水般退去。那是腹中还是小小一团的孩子,在抗议母亲的身体。孕期最关键的初期,却是只有在刚得知的前几天还算安稳,自从得知陆维东伤势如此严重之后,便是每天奔波。   她眼神空洞地看着充斥着消毒水的病房,心中满是哀伤。   “陆维东,我好难受啊……你为什么还不醒过来?为什么啊?”   “父王、母妃,我好想……好想回家,好想回家啊……”   自幼娇生惯养的小姑娘,何时会落得这样一个处境?一边要照顾昏迷不醒的丈夫,一边要忍受孕期反应,每天面对的是医院压抑的气氛与无处不在的消毒水气味。   当冰冷的眼泪滴到手上的那一刻,清萱却擦了擦眼泪,带上水瓶去开水房打水。   这一去,还遇见一个好久不见的人。   清萱刚进开水房,就有一个哼着曲不成曲调不成调的小曲儿的人迎面撞过来,那人穿着白大褂,一手揣兜里,另一手还端着刚接好热水的茶杯,里面还泡着枸杞。这么一撞,茶杯里的热水以一个优美的弧度向外泼了出去。   幸亏清萱及时调转方向,才免得那人杯子里的热水倒在自己身上。   “我去!你长不长眼睛啊?”一个满含抱怨的女声响起。   这声音,别说,还真有些熟悉,好嘛,人也熟悉,就是那位对陆维东有点心思的白甜甜同志。   一对眼,白甜甜也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莫名其妙地看着清萱,“你?你怎么在这儿?”   白甜甜只是个实习医生,接触到的只是普通病患,军区医院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她并不知道她心心念念要接近的金龟婿,目前就在军区医院接受治疗。   “白同志,我去打水。”清萱语气平淡地打了声招呼,没有与白甜甜攀谈的心情。   白甜甜也没有多想只是单纯以为是不是清萱得了什么病,才会出现在医院里面,特别是这么晚了,那肯定是要住院的,说不定还是什么非常严重的,“哎,你怎么在这里啊?”   喋喋不休的发问,只得到对方“嗯”“是”几个毫无意义的语气词。简单地来讲,就是清萱根本懒得搭理白甜甜。   然而,白甜甜同志并没与得到什么回应,竟然一路尾随打完水的清萱回了病房,结果没到接近病房的时候,就被人揽下来了,回去后经过多方打听,白甜甜才得知住院受伤的那人是陆维东。   白甜甜,一听就顿感惊悚,不是吧?陆维东居然受伤了?还说有可能醒不过来?怎么可能?他以后不是要上新闻联播的人物吗?怎么可能死?假的吧?   难不成,是蝴蝶效应?可她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人物啊!白甜甜十分不解,转念一想,莫非她是陆维东的真命天女,只要她细心照顾,陆维东醒来还不对她情根深种?   在此之前,白甜甜想过很多接近陆维东的办法,但是都没有可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在部队,他们的训练场她接近不了,更别提去搞个偶遇了,她爸是陆维东的前上级,可也不是对陆维东的行踪了如指掌,再说,她还不能明目张胆地问。不对,就算是现上级也不能帮女儿偶遇下属吧?   白团长很疼爱女儿,同时也是个思想很传统的男人,他不可能让自己的女儿去接近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白甜甜深感如今就是个大好机会,说干就是干,当即找到护士长说是自己有时间可以帮忙扎针换输液瓶之类的。   “白医生,你不是跟着宋主任学习吗?怎么突然想到要来护士站帮忙了”护士长有些奇怪地看着白甜甜,这位白医生是在军区医院实习,但是也只是实习,她并不一定会留在军区,因为她并不是一个军人。   “护士长,我下午也没什么事情嘛!想到病房跟着学习学习跟病人沟通的技巧。”白甜甜微微仰起头,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她可不蠢,也知道自己怎么看起来最乖巧可人,很会利用这幅乖巧可爱的皮囊。   一个实习医生非要干护士的活,还拿出一副积极学习的态度,别人又不知打内情和白甜甜的小心思,肯定是赞成这种学习精神的。白甜甜说得十分恳切,加上最近护士站的确十分忙碌,护士长也就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白甜甜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来了病房里头,端着药物输液瓶施施然地走了进来。   “你好同志,我来换药。”其实是打葡萄糖的点滴,补充体内营养的。   “好。”清萱默默地移了一个位置,再次见到白甜甜,她也没有惊讶,毕竟已经在开水房偶遇了那一次。   打完之后还不走,“哎,陆大哥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上次见还好好的呢!这照顾病人呢,可是要细心的!”   一边说还一边拿眼睛瞟清萱,那意思就是清萱没照顾好病人呗。   “我知道,就不牢您费心了。”清萱眼皮都没抬,淡淡地说道。   白甜甜见对方波澜不惊,忍不住提高了声音,“你这还是当老婆的呢!也不知道尽心吗?!”   “白同志,葡萄糖换完了吗?剩下的药给我吧,我会换的。”每天的药物是护士站根据严主的吩咐准备的,每天都不太一样,配好了,就由护士带到病房。但是外伤的药,基本上都是清萱自己来的。   白甜甜当即不屑地撇嘴,“你什么都不懂?还换药?我过来就是给病人换药的!”   “伤药,我还是认得的,以前都是我换的。”清萱对白甜甜的行为十分纳闷,看白甜甜的穿着,应该是医生而不是护士,那应该就是去护士站帮忙的,既然是帮忙,那护士长应该跟她讲清楚了他们这个病房的事。外伤的药都是清萱自己来换的,只有输液什么的才是小护士干的活。   那样平淡的神情,白甜甜总觉得对方像是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没有显而易见的不耐烦,但就是有那种感觉。甜甜悻悻道:“你懂吗?”   清萱径直从托盘中的一堆东西中找出伤药,这一袋药,是胸口伤口需要更换的药物。她熟练地用酒精洗了手,再用酒精棉片再次进行消毒,拆开绷带,将药一层层抹上,再换上新的绷带。   这熟练的手法,白甜恨不得吞回刚才的话,这还叫不懂的话,那她还混什么?那她就是个菜鸟小白了缠上最后一道绷带,还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后,清萱抬头看到白甜甜依然呆呆地站在原地。“白同志,你不去下一个病房了吗?”   军区医院的不是挺忙的吗?清萱还是听之前经常过来这个病房的小护士说,这段时间有好些新兵被送到医院来了,说是身体素质不行,承受不了高强度的训练。   “你管我呢!”白甜甜这才想起虽然来帮忙是借口,但是来帮忙要做的事还是真实存在的。白甜甜拿起东西就疾步往外跑,她还有别的东西要送呢! 第五十六章   白甜甜本以为可以到病房照顾病人,就可以得到接近陆维东的机会,事实上,她这种想法有些不太成熟。   每天除了去送药,她是根本没什么机会单独到陆维东的病房,毕竟自己说了要来帮忙,人家护士长当然是要物尽其用,多多分配任务了,怎么可能像她想象的那样,可以清闲地待在其中一个病房献殷勤呢?   于是乎,白甜甜只能憋屈地辗转于各个病房,不是帮这个病人扎针,就帮那个病人换输液瓶,并不是自以为地温柔地在心上人耳边低语呢喃,好叫对方感知她的好,从而对她上了心,生了情。   想当然的情况都没有发生,让白甜甜十分不满。   而清萱呢,在照顾陆维东的同时,还会抽空到空间里翻找医书,终于有了些眉目。   医院给出的方案是保守治疗,毕竟身上的上可以做手术,头上的上可不是闹着玩的,前额叶受损可以依靠患者自身的脑的强大代偿能力,慢慢恢复,是外力无法解决的。   而昏迷这种情况,就是脑中淤血压迫到脑神经,可以通过针灸来调节神经,进而促进脑部淤血的吸收消失。   “针灸吗?”墨色的字迹在泛黄的纸张上依然清晰可辨。针灸就必须用到银针,清萱当然不会收藏这种东西,但是一座完整的府邸怎会少了医庐呢?   难得,那张娇美清丽的脸上终于浮现出很久未见的笑容,驱散了眉宇间的一些愁绪。   她握着那卷医书,快步向医庐走去,那里会有银针之类全套的东西。   她自幼体弱,府上供着的医官是从太医院退下来的老太医。   医庐的空间很大,静谧幽美,这里其实就是那位老太医平时倒腾药材的地方,后面是卧房。   前面有各式各样的简单药材,还有摆放着的医书。   正当中摆着一张方方正正的大桌子,桌子后面放着一张太师椅,椅子上还放了一张软垫呢。   桌子上左手边是一沓纸,右手边是个小包,打开一看,闪闪发光,是粗细不一的银针。   “不对啊……就算针灸对这个有用,我也清楚该扎哪个穴位,那我也没实际帮别人针灸过啊!”   清萱捏着那包银针陷入了沉思,这算是白高兴一场?果然是关心则乱。不仅如此,清萱也没有把这个消息通知到陆父陆母,开始是慌张之中忘了,后来是考虑到陆大中和林翠莲年纪都大了,怕他们猛然间接受不了这个消息。   还有一点,就是她坚信她会醒来,昏迷,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插曲而已。   “但是可以让严主任帮忙参考一下,想必也能认识几个针灸手段了得的大夫。”清萱喃喃道。   离开空间后,清萱就去找了严主任,说了自己的想法。   “你是说针灸?有用吗?”严主任学的是西医,两者理论完全不同,他对中医也没什么了解。猛地听到这个说法,还是有些怀疑的。   清萱有些苦涩地说道:“目前也没有其他办法,他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在床上躺着呀!”   以陆维东的性格,怎么可能接受自己一辈子无知无觉地躺在病床上,那样还真不如牺牲在战场上。   医院说是采取保守的治疗方案,实际上每天都在积极地治疗,但是就是没有成效。   “先前严主任讲过,他之所以昏迷不行,是前额叶受损还有脑内淤血压迫神经,前额叶受损只是轻微,最重要的问题却是脑内淤血。针灸就是调节神经,我想应该会有用的。只是我也没有经验,想请严主任帮忙联络一下有经验的大夫,看这个方法是否可行,再帮维东进行针灸。”   “这倒是个新思路。”严主任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才答应了,“是应该换种治疗方法了,我去联系一下我的老战友,找个可靠的熟人。”   “有劳您了。”清萱道谢。   “什么有劳不有劳的,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严主任匆匆赶去联系人。   过了一会儿,白甜甜端着药过来了,看到清萱仍然是臭着一张脸。   换完输液瓶,白甜甜就打算把伤药递给清萱,反正人家也不用她换嘛,结果呢,还没等到接。   清萱就匆匆拿起手帕捂住嘴干呕了起来,倒腾的恶心感汹涌而出,也没咳出什么东西来,喝了一大口蜂蜜水才慢慢平静下来。   白甜甜目瞪口呆地看着对方泛着泪光的杏眼,这个反应,莫非是怀孕了?   “白同志,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把药给我吧!”清萱对待所有人,都是十分讲究礼节的,当然也包括白甜甜,只要白甜甜不阴阳怪气地讲话,她向来是把白甜甜看作是与其他护士没有两样的。   “哦……”白甜甜愣了一下,才手忙脚乱地把药递给清萱。   清萱已经开始帮陆维东的伤处擦药,白甜甜还没走。   白甜甜同志是陷入了天人交战,陆维东媳妇好惨啊,陆维东受伤昏迷,他媳妇都怀孕了,还要守着他。呃,不对,说好了情敌呢?有什么好可怜的?白甜甜纠结了好一会儿,踢了踢桌子腿,“哎,你是不是怀孕了?”   “对,有什么问题吗?”清萱抬头就看到白甜甜神情变幻到五官几乎扭曲的脸,顿时一惊,这是个什么表情?   “没……没事。”白甜甜讪讪道:“多久了啊?我前几天都没看出来呢?还没显怀吧?”   “两个多月,也快了。”一般过了头三个月,就慢慢显怀了。现在是看不出来什么的,除非亲眼看见孕吐反应。“没看出来,也很正常的。”   “才两个多月啊!那你挺辛苦的啊!都说前三个月非常不稳定。”白甜甜飞快地计算了一下陆维东入院的时间,差不多快一个月了,他这伤绝对是出任务时候受的,那这个时间有点微妙啊。   清萱低着头,继续帮陆维东换药。“也还好。”   其实也就让周丽炖人参的那天晚上腹痛了一会儿,平时的孕期反应也没那么强烈,这个孩子还是很懂事的,知道母亲现在正处于艰难阶段,完全没有出来捣乱的想法。   “那就好。”白甜甜脸上所有的复杂都归于平静,面无表情地说道:“那你忙,我先去其他病房了。”   “白同志,慢走。”   中午的时候是王小娟送的饭,两个清淡又营养的菜,还有一个党参乌鸡汤。   王小娟刚走,秦晓云就拎着一个大包来了。   “英子,我给你带了点衣服过来。”来回一次的时间太久,清萱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秦晓云,秦晓云在照顾林建国之余,会帮清萱拿点换洗的衣服过来。   “多谢云姐。”那是给她换洗的衣物,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姐夫最近怎么样了?伤好些了吗?”   “他好多了,估计再等半个月都可以下床自己走了。”这个自己走,是指依靠拐杖。   林建国刚被送回军区医院那会儿,因为首长问话,硬撑着回话,好嘛,腿骨折的情况更严重了。要不然,好的会更快一些。   “那就好。”清萱也为秦晓云开心,毕竟是好消息嘛。只是,一想到陆维东,她就忍不住在心底叹气,她倒是希望陆维东也只是腿骨折了,人好歹是清醒的,不像现在……   林建国伤势转好,秦晓云当然是开心无比的,但她不能在清萱面前表现得太多开心,这不是人家丈夫还昏迷不醒呢,你乐颠颠地多不合适。   不过秦晓云是十分放心的,上辈子直到她离开东方红大队,陆维东还是活得好好的。陆维东和林建国都是东方红大队特别众人关注的焦点,要是出了意外,那大队里还不传疯了?   事实上,上辈子这个时候,是风平浪静的。   “英子,你也别太难过,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东子是个军人,他的身体素质好得很,医生不是说了吗,他身上的伤慢慢养着。那头上的什么前额叶也能慢慢恢复。你还有身子呢,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别到时候东子醒了,你又倒下来了。你现在可是两个人呐!”   说句诛心的话,她是和清萱交情不错,当然是希望自己的好友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至于好友的丈夫,嗯,那肯定是比不上自己的朋友啊。   “云姐,我知道的。”清萱明白秦晓云的关心,低声道。   “哎,我这边要不是还有一趟子,还能在医院给你搭把手。”秦晓云摸了摸已然耸起的腹部,“英子,你让我带回去的东西呢?”   “在这里!”秦晓云基本上一周左右就会来一次,所以清萱已经把换下来的衣物打包好了。   “好,我下周再给你带过来。对了,我下周是给你带这些,还是换些新的?”毋庸置疑,这些换下来的衣服是秦晓云帮忙洗的。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用空间的衣服,襦裙在医院穿,确定不会被打成资本资本主义吗?当然是要穿这个时代来说安全的衣服啊!   当然,秦晓云洗的也只是外套毛衣之类,贴身的衣物包括陆维东的,都是清萱在医院洗的。   “都可以,就衣柜那些。云姐,你看着帮我带就行。”   清萱突然想到,“嗯,还有,维东有件驼色的大衣,还有一件米白色的开衫也麻烦带一下。大衣就在我们衣柜的最左边,开衫在第二格抽屉里的第一层。”   “好。”秦晓云仔细地听完,“那行,英子,我就先回去了。”   花在路上的时间可不少,秦晓云还要赶回去照顾林建国同志呢,来一次医院也是给清萱送东西,匆匆的来匆匆地走。 第五十七章 治愈有望   军区医院院长办公室。   一个上了些年纪的老人正襟危坐地坐在椅子上,他棕褐色的眼珠没有那种寻常老人浑浊的样子,只有历经沧桑的睿智以及平和,眼神平静,坐姿端正。   这位老人是首都医科大学的金子杨金教授,同时也是首都中医医院的院长,极为擅长针灸之术,全国再没有比他对针灸疗法更为了解的了。   “严主任,是什么情况?突然把我接到这里来?你们军区医院可是人才济济啊,怎么想到去找我呢?”说实话,金子杨还真是感到不解。因为现在的发展趋势,中医并不吃香,更为吹捧的反而是西医。不过,西医对外伤治疗的确有极为可观的治疗效果。军区医院收治的基本上都是军人,除了训练就是出任务的外伤,平心而论,西医是很适合的,因此在军区医院都是以西医为主的。   所以,军区医院和中医的交际并不大。这位金教授,其实是严主任拖了好几层关系才请到的。   “金老,我们这边有一位同志,前额叶受损,脑中也有淤血,因此一直是处于昏迷状态的,但是开颅手术的风险太大。”主要是做开颅手术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了,就好比胳膊摔出一块淤青,你只能抹药等它慢恢复消失,总不能把那块有淤青的部位直接切除了。   “所以呢?”金子杨在路上已经了解了大概,毕竟请他过来总是要有个理由的嘛,但还是需要听听严主任的想法。   严主任当然是据实以告了,“是这样的,这位同志的爱人提出是否可以用针灸之术老调节神经,进而祛除淤血。说句让您见笑的话,我对针灸并不是太了解,但是也向其他同僚了解了一下,这个方法还是可行的。但是这个施针之人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患者今年才二十五岁,是军区的优秀人才,前途一片光明。这才让军区首长联系到了您。”   在脑袋上扎针肯定是要十分慎重的,哪个穴位扎得不对,就可能让一个聪明睿智的天才变成一个痴傻的疯子。   “原来如此。”金子杨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爱人才二十五岁,想必也没学多长时间吧?这个想法倒是很大胆嘛!“那位同志的爱人也是学的中医?”   “应该不是吧,据说是以前看过一点医书,跟着大队的赤脚大夫打过下手。”严主任其实也不太确定,一个太过年轻的人就算学过,也只是很浅显的一点。   “是吗?”那是有点天赋的。不过目前重要的是,此行的目的。“严主任,我需要看一下病人的情况,再下判断。”   “金老,您需不需要再休息一下?”严主任毫不意外地看到这个已过花甲之年的老人经过长时间的旅途,脸上已经呈现出淡淡的疲惫。   匆忙赶路带来的风尘仆仆下,金子杨依然精神矍铄,摆了摆手拒绝,“不必,先去看看情况。”   他这个就是脾气古怪,做事情就喜欢单刀直入,不喜欢拖泥带水。   “好,我现在就带您过去。”严主任当然也是想着尽快解决为好,当即带着金子杨去陆维东的病房。   病房其实是一个单人病房,因为还有陪护的家属,因此在病房的旁边还有一张小床。   病房内的东西不少,但是每一样都摆放地整整齐齐,丝毫不见杂乱。靠窗的地方有一张简易的桌子,上面摆着一只径口宽大的玻璃瓶,瓶底是形态各异的褐色鹅卵石,里面还插着极枝山茶花,火红的山茶花为雪白的病房增添了一丝生机与活力。   见到严主任带着一个老人走进来,清萱就站起来同他们打招呼,“严主任,这位是?”   “李同志,这位是金老,是首都中医医院的院长,同时也是首都医科大学的教授。”严主任介绍道。   中医?清萱立刻就明白了,想必这位就是可以为陆维东施针的人,“金老,有劳您了。”   “没事,我先帮他看看。”金子杨的目光从进门以来,是先注意到了清萱,一个躺着没醒,另一个是清醒着的,很明显清醒的才是提出针灸解决脑中淤血的人嘛!   这一看,还真是不得了,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单纯看医书和跟着赤脚大夫打下手,可没这种大胆的想法,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就是天赋高。   金子杨淡定地摸了摸胡子,这一次来多了一个新思路不说,说不定还能收获一个天赋高的徒弟呢。虽然内心激动,但是面上依然云淡风轻地坐下给陆维冬把脉,还翻起对方的眼皮查看,经过好一会儿的检查,才收回手。   “你怎么看?是怎么想到用针灸来祛除脑中淤血的?”金子杨下巴微抬,示意清萱说清楚原委。   “是这样的,脑内淤血是由于外力冲击造成的,从而形成淤血压迫神经。针灸之法,是以银针刺入一定穴位调节神经,进而达到治愈。而头部针灸也并不稀奇,那么我想,用针灸之法,应对脑中淤血也是可行的。”清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针灸,是先诊出病因,找出关键,再进行相应的配穴处方,进行治疗。以通经脉,调气血,使阴阳归于相对平衡,使脏腑功能趋于调和,这才是能治病的根本。”金子杨满意地点点头。   在很早以前的中国,脑内淤血并不是那么轻易可以诊断出来的。现在是有机器扫描,可以清楚地得出身体内部的情况。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甚至进行过验证,这个方法是可行的。”只不过还没有进行过头部的,但是头部施针,他还是很熟练的。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在听到老人的肯定后,严主任顿时喜笑颜开。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清萱却有些不可置信的恍惚感,水润的杏眼迸发出强烈的喜悦,跌声道:“真的吗?”   “对,但是我还需要再观察一下,今天不太适合施针。”金子杨骨子里就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对日子这些是很看重的,他觉得今天不是个适合治病的日子,特别是大病。这种想法,他是不会展露于人前,所谓封建余毒嘛。   “看您的时间安排了。”严主任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个大工程,今天一天可能解决不了,而且金老年纪也大了,大老远从首都赶过来,总是要休整一下的。   金子杨选择次日作为施针的时间,当然下午的时候还是同清萱交流了一下想法,然后就下定了决心。   与此同时,医院护士站悄悄地传出了一些流言。   尽管护士站每天都在忙碌,但是也有闲下来的时候,在这个时间里,八卦事滋生最快的时候。   一个好奇心最重的小护士,神秘兮兮地分享自己知道的最新消息。这个小护士在吃饭的时候,听见一个女医生跟自己的同伴聊事情,无意间听到了一个大秘密,虽然没看清那人长什么样子,但这个秘密真的是很想分享一下的。   “哎,你们知道吗?三楼住的那位,天天照顾他的那位女同志似乎怀孕了呢!”   “哎哟,那位同志不是一直在昏迷中吗?他爱人怀着孕还要照顾一个病人,是怪辛苦的。”   “哎呀,我说得不是这个啦!我好像听说她这时间不太对呢!”   “真的假的啊?怎么可能呢?人家年轻小两口,有孩子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有什么不对的?”   “关键是那位同志差不多都住了一个月的院,前一段时间和那位同志一起出任务住院的同志,我听他们战友之间聊天无意间听到,说是出任务也差不多一个月。这加起来都两个月了,她那还没显怀呢!”   “这话可不能瞎说啊!这怀孕事过了三个月才开始显怀呢,这没显怀也说不了什么呀!”这是保持客观看法的。   “你没发现啊,有时候还有个长得可俊俏的小哥经常过来给她送饭呢,出去抛头露面的,和别的男人关系那么亲密,谁知道有什么猫腻儿呢!”小护士小声嘀咕着。   “没看出来啊,她看起来可正经了呢,一点都看不出来居然还会干这种事情!”   “这可是军区医院呢,就算有点什么,还能光明正大地到这里来?再说了,人家送饭的也不止这一个人,还有其他小姑娘呢!”   “你们就没听过什么叫灯下黑吗?有些人啊,就是脸皮厚!”小护士不屑地说道。像那种长得好,会打扮的,还不都是不安分的,妖妖调调的,一看就不是安分守己过日子的那种好媳妇儿!   “就算是有点什么,人家图什么呢?陆同志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副营了,以后前途可好着呢!长得也不差,你说的那个小伙子我又不是死没见过,看着长得是不赖,也会来事,但是一个在饭店照顾客人吃饭的,还能比副营有出息?人家李同志又不傻,放着好好的营长妇人不做,去跟个各方面不如自己男人的人发生点什么?”   有些人会跟风,容易被别人的说法带歪,但是有些人就可以理智客观地分析。   “有些人就是贱啊!不安分守己。那个女同志还有个跟她关系很好的,似乎姓秦,我听江医生讲啊,第一次看见那个秦同志,穿了一条红裙子,哎唷,那个腿露得哟,一看就不是正经人。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交情那么好,说不准都是一样是个爱勾搭人的性格!”   “李小霞!你怎么讲话呢?你又不认识别人,怎么能这样说别人?人家李同志怎么你了?你就在这里造谣?”李小霞就是那个挑起话头的小护士。   “胡彩!管你什么事啊?”李小霞翻了一个白眼,“你倒是熟啊?怎么那个女人是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帮她讲话?” 第五十八章 所谓流言   聊八卦,本来只是一个消遣时间的方式而已。胡彩见李小霞说得过分才会反驳,没想到对方又在说些有的没的,当即反唇相讥,“李小霞,你有完没完啊?我收别人什么好处了?还真是会胡咧咧!天天不想着好好上班,嚼舌头倒是有一套啊!亏你还是个新时代的女性,思想觉悟怎么这么低啊?看见两个年轻男女有接触就要想象别人有一腿?是不是看到两个异性说两句话就要把别人造谣成奸夫□□啊?我上次还看见你和一个男同志出去吃饭了,我是不是可以说你跟人家孩子都有了?”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胡彩刻意压低了声音,除了离得近的,也没别人听见。胡彩不是那种不知分寸的人,也不会刻意把这种事情嚷嚷出去。吐槽了别人造谣,自己肯定不会干这种事情的。说这话,就是气气李小霞而已。   “胡彩!你太过分了!我跟谁出去吃饭了?你怎么能凭空污蔑我?你这个贱人!”李小霞一听就炸了,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这中带一点花边话传出来,名声还不得坏了,以后还怎么找个好人家。人道是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人人都在传,即便你是清白的,到最后大家都默认你做了某件事,那是解释也解释不清的。李小霞上去就要扯胡彩的头发,双目赤红,“我让你胡说八道!”   女人打架嘛,用的最多的招式,就是扯头发扇耳光之类的。然而,胡彩剪的是齐耳短发,头发是扯不住了,李小霞伸出去的手也没往回缩直接高高举起,就要往胡彩的脸上扇过去。   旁边的人见势不妙,赶紧拉住了李小霞,两个女孩子拉都拉不住,还要往前冲,得,是没打到胡彩,拉李小霞的两个小护士遭殃了,在别人胳膊上抓了好长一道,也幸亏天气冷了,没抓出血痕什么的。   “李小霞,你干什么?大家都是同事,你怎么能打人?”   “我——”李小霞表示很委屈,她这不是还没打到人就被拦下来了嘛,胡彩那个贱人故意污蔑她,她们怎么不说?   胡彩被眼前这一变弄得一愣,冷冷一笑,直接摁住李小霞的手腕,“我说了一句,你就这么生气,你在背后说别人坏话,怎么不想想别人听到后会怎么对你?别人是招你惹你了,能让你听见一两句话就恶意诋毁别人?”   在白甜甜没有来护士站帮忙之前,负责陆维东那个病区的就有胡彩,胡彩和清萱接触的也多一些,就看对方的言谈举止,胡彩就可以看出来对方是一个家教极好,温柔谦和的姑娘,年纪还没有她大呢,行事已经很周全了,也不会像有些家属照顾病人心情不好时冲她们发脾气,有时候见她们忙,还把自己的饭分给她们吃呢。要是她在得知自己丈夫重伤昏迷还有可能永远醒不过来,当场天还不得塌下来。人家过得已经很艰难了,要是再听到什么风言风语的,那心里该有多难受!   “我说的是实话!都结婚了,还不安分!还吊着别的男人,这种女人就是狐狸精!”李小霞依然嘴硬,手腕被摁得生疼,呲牙咧嘴地往外挣脱。李小霞越说越过分的原因,当然不是因为八卦,也不是被激起了好胜心。   而是因为,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中午。沈从兴同志拎着饭盒从光源饭店出发,到达军区医院,但由于是第一次轮到他,对医院的布局还不是太清楚,随便找了一个护士问路,美色当前,小护士不仅指了路,还热心地把他送到了病房门口。他真诚地给小护士道了谢,还给了一块糖。   人长得好看,说话又温温柔柔的,看起来就像是知识分子的那种,一个春心萌动的小姑娘可不就上了心。   接下来几次,沈从兴来送饭,李小霞都找借口跟他聊上几句,碍于礼节,沈从兴也会礼貌性地回几句。但他只是来送饭,还着急回去工作当然不会那么热情跟她聊天,就很委婉地表示自己还要上班,没有太多时间在这里逗留。单单是这样也就算了,偏偏沈从兴对清萱的态度就很好,李小霞当时就心理不平衡了,凭什么对一个已经结了婚的女人这么好?这个女人居然还敢接受,一定是不安分没跑了。   无辜背锅的沈从兴同志:那是我老板啊!我还能对我老板臭着一张脸?结果老板遭受了无妄之灾?   护士站这边吵吵嚷嚷的可热闹了,护士长刚过来就看见几个人站在那里,形成了一个对峙的局面,李小霞还嘴里叫骂着。护士长原本脸上挂着的淡淡笑意立刻下去了,脸色登时一沉,厉声道:“你们几个这是怎么回事?是太闲了?还有工夫吵架?”   一看见护士长,李小霞立刻就怂了,随便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要哭不哭地开始恶人先告状模式,“护士长,你都不知道她们有多过分!胡彩她居然说我偷偷出去跟男同志单独出去吃饭!她这可是败坏我名声,我以后可怎么嫁得出去啊?还有她们,胡彩当着大家的面欺负我,她们居然还帮着胡彩,都不帮我说话!”   李小霞以为另外两个人都听见了的,可以帮她作证,事实上那句话是胡彩特地压低声音说给她听的。   拉着李小霞的那两个小护士目瞪口呆,居然还有这种操作,默默地松开了手,刚才胡彩跟李小霞最后说了什么,她们可没听见,不要乱给她们扣屎盆子啊!   等等,原来李小霞居然还单独跟男同志吃饭,哎,不对,吃饭就吃饭嘛,单独是个什么意思?看李小霞那么大反应,是不是真事啊?要不然假的,她干嘛那么生气啊?   顿时,两个小护士看李小霞的眼神都不对了。   护士长怎么可能听信一面之词,看了看胡彩还有另外两个小护士,“你们怎么说?”   “护士长,李小霞她说谎!”个子娇小的小护士想了想还是决定帮胡彩算了,李小霞这种一说就要炸毛上手打人的,实在是有些可怕。“胡彩根本没说她什么,是她先说人家陆同志的爱人,胡彩看不下去了,才反驳她,她就跟胡彩吵,还要打人!”   另一个小护士也是一样的说法。   胡彩也跟着点了点头,“护士长的确是这样的,李小霞说的话也太难听了。人家李同志又没得罪了,她张口就说什么不安分什么的,还说人家怀孕日子不对什么的。这不是造谣嘛!人家李同志怀着孕,还要照顾一个病人,已经够辛苦了,再听见这些不干不净的话,还不伤心坏了?人家的爱人是一名光荣的军人,现如今还在病床上躺着呢,我们军区医院的内部人说军属坏话?这不是让人寒心吗?”   “我们在军区医院工作,代表的也是军区医院的影响,这要是叫别人知道了,还不得误会我们军区医院的人都是像是爱嚼舌根的碎嘴婆子?”胡彩又淡定地补充了一句。   护士长对胡彩的话十分赞同,可不能坏了军区医院的形象。   “李小霞同志,你的思想觉悟不够高啊,怎么可以造谣污蔑别人?我平时教你们,就是让你闲着没事的时候,在背后说病人家属坏话的吗?”   “对,护士长,我们说这种事肯定不可能了,李小霞还特别肯定说人家就是那种人不安分守己什么的,还说什么秦同志也不是什么正经人。我看人家秦同志挺好的,都怀孕好几个月了,在家里照顾骨折的爱人不说,还过来帮忙呢,怎么就不正经了?”   另外两个小护士七嘴八舌地补充道。   “护士长,我也是听别人讲的……”在面对护士长的时候,李小霞的底气就不是那么足了,那些自以为言之凿凿的话,也不敢乱说出口,再加上两个小护士又把她说的话抖落了个干净,急忙给自己辩解,“护士长,没有那么严重的,只是聊天的时候随便说了两句,我也不是故意的。”   理清了原委,护士长颇为头疼,这都叫什么事啊。感情是李小霞自己先说别人坏话,还要倒打一耙的。但是自己手下的人,总是要更偏向一点的,既然是听别人讲的,那就不是而已造谣,只是传播谣言而已。护士长眼神凌厉地盯着李小霞,“你是从哪里听到的?”   “好像……”李小霞仔细地回想了一下,她并没有看到那两个人的正脸,就是听她们聊得挺火热的,说得又跟真真的似的。至于声音,医院里那么多医生,她还真不知道是那哪个。李小霞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好像是两个女医生,天都黑了,我也没看清楚她们长什么样子。”   这话听着倒像是推脱之词,护士长的脸色更难看了,“小霞,撒谎可是不对的!”   “护士长,我真的没撒谎!”李小霞急了,怎么护士长就不相信她呢!   “你都不知道是谁说的,那怎么就能把这件事当作跟自己亲眼看见一样说的那么肯定?”胡彩意味不明地看着李小霞,总不能是她看别人不顺眼就要坏别人的名声吧?   “我是看见沈同志和她有说有笑的,沈同志跟她讲话可有耐心了,还经常过来送饭,又不是亲戚什么的,干什么这么上心啊?”李小霞嘀咕道。   “沈同志?就是偶尔回来医院的那个小伙子?”护士长扭头问胡彩。   胡彩知道啊,她也遇见过,跟清萱聊天时,知道沈从兴是广源饭店的员工,人家给老板送东西,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是的,护士长。李同志和秦同志他们两个在德州开了一家店,沈同志就是店里的员工,经常来送饭,人家李同志是给了工钱的呢!”   弄明白了所有事情,护士长严厉地批评了李小霞,并让她写了一份千字检讨,在和小护士们开会的时候当众念出来,并被要求保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绝对不允许学习那种背后议论人作搬弄是非的人。   李小霞丢了一个大脸,又被严肃批评后,也不敢在医院胡说八道了。本该传出来的流言,当然也不会如某些人的愿流传甚广。 第五十九章 治病中   却说第二天一大早,一行人就到了病房内,当然人也不是很多,其实就严主任还有金子杨。   针灸嘛,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人太多是会影响施针的。   金子杨取出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包,这是有些年头的老东西了,粗细不一的银针闪烁着银光,在透过玻璃射进来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要施针,按原本躺着的姿势,肯定是不太合适的。   在严主任的协助下,把陆维东移动到一个合适的位置。金子杨选择了长度在1到2寸左右的细针,进行消毒后,就开始进行扎针了。   清萱和严主任就在旁边等候,全神贯注地等待看金子杨是否有要帮忙的地方。   他以拇指和食指夹持针柄,左右快速捻转,连续3分钟左右,间隔5分钟左右又重操作。   这是个精细的技术活,金子杨每一次下针的时候都是经过反复斟酌才下针,到中途的时候,额间已经渗出了细汗。   清萱则是眼睛眨都不眨地注视着金子杨的动作,随着那一针一针地扎入,细如牛毛的银针密密麻麻地出现在陆维东的头上,她几乎可以想象到下刻陆击维东就会醒来的场景。   半个时辰后,金子杨把最后一根银针插入对应的穴位,然后吐出一口浊气。   剩下的,就是再等两刻钟之后,进行起针,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流程。   “金老,这就可以了不过这些银针要全部留着吗”严主任对针灸不是太了解,见金子杨只把银针扎进脑袋就收手了,留下满脑袋的银针,远远看上去跟个刺猬似的,故而有些好奇。   金子杨拿过酒精给双手消过毒,才慢悠悠地说道:“待会儿起针。”   “原来是这样。”严主任一拍脑袋,他这是问的什么白痴问题,针灸还留针在身上,难不成人做一次针灸还要变成刺猬。   金子杨朝清萱扬扬下巴,“你来,帮陆同志活动一下四肢,加强疗效。如果是四肢有疾的患者,在头部留针期间,也是要活动患肢,以增强疗效。若是肢体健康自是不必,他这是因为自受伤后就一直昏迷,脉络不太通畅。”   当然,是没必要解释得这么清楚,关键是金大院长想教徒弟嘛。   “好。”清萱依言上前,活动四肢,这是经常做的,因为担心躺的时间太久会造成四肢僵硬的情况。   金子杨则是在一旁观察着清萱的动作,嗯,相当正确,满意。   过了一会儿,金子杨开始起针,“头皮血管比较丰富容易出血,起针时应注意按压针孔以免出血。”   大型教学现场!   学生一脸认真地记下了要点。   取下所有银针,先进行消毒后,才逐一装回小包。   “金老,一次针灸是不是还不够”尽管知道不会立即见效但是没有见到陆维东醒来,清萱还是有些不安。   “陆同志的情况有些严重,一次针灸解决不了问题,最起码要两或者两次以上。”金子杨如实说道。   “今天第一次施针,已经消除了一部分,但间隔时间不宜太过短。第二次施针要等到两天后,如果情况较好,就不需要进行第三次施针了。”   清萱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麻烦您了!”   金子杨淡淡道:“举手之劳而已。”   救死扶伤悬壶济世,是一个大夫的天职,没有什么好感谢的。   在帮着把陆维东重新恢复好正常躺着的模样后,严主任热情地招呼道:“金老,看这马上到中午了,您也忙了一上午,我带您去吃饭吧”   来自首都的专家,当然要好好招待了,必须食堂大师傅专门做几道拿手绝活才行。   金子杨也不忸怩,就跟着出去了。   出去前还不忘交待,“也没什么要特别注意的,你这几天就像以前正常照顾的那样就可。”   距离再次施针,还有三天时间,但是德州距离首都还是有一点距离的,金子杨年纪也不小了,就没有来回折腾,而是留在德州,等待可以再次针灸的时间的到来。   他待在这里也不闲着,以观察患者情况为理由,友好又亲切地与清萱交流了一下她的学习情况,并且热情地进行指导。   他问清萱,“小同志,你平时就只是看过医书吗有没有实际给病人看过病”   通过交流,金子杨发现清萱药理什么的都很通,问药理方面的知识基本上是对答如流的,就算不是有天赋,记忆里也是很惊人了,就是不知道实际操作怎么样。   “看过一些医书,也看过当初赤脚大夫帮别人诊脉开药的,但是经验不多。自己诊脉的话,也就看看脉象而已。”清萱在心底给自己府上的石医官诚恳道歉,把人家一个好好的经验老到医术精湛的老太医给说成是赤脚大夫。   “这样啊,那你愿不愿意以后也有帮患者看呢药理你是掌握得很好,但是只掌握药理,没有实际经验也只是纸上谈兵而已。”金子杨顺顺利利地把自己的下一句话抛了出来,非常自信地问道:“愿意拜我为师吗”   至于对方有没有老师,那根本不在考虑范围,要是有个有经验的老师,还用得着专门绕一个大圈子让他过来帮陆维东针灸吗金子杨的思路十分清晰。   拜师这话一出,清萱还有些发怔,似是不可置信,轻声重复道:“拜师”   “对,说句大话,我在国内怎么说也算是医书挂的上号的人,你拜我为师,可学到很多的。人食五谷杂粮,哪能不生病,即便是不为救死扶伤,有了一手精湛的医术,对自己和家人也是一种保障。若你对医术一窍不通,又谈何得知可以巧借针灸之法化解脑内血现在岂非是束手无策”金子杨也不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他的确是在中医一道上数一数二的人物。想拜他为师的人,可多了去,他门下目前还有几个徒弟呢,就是人笨了点,其他也没什么缺点。   医术,原本只是她闲来无事,打发时间了解一下的东西。可是随着了解的深越发觉得医学一道如烟每,经过这一次犹有余悸的事情,她也想过是不是只要拥有了一手精湛的医术,就可以把人从生死线上拉回来可她也经历过,数十个顶尖的太医,也换不回一个孩童的性命到底是人定胜天,还是天命如此但是,不管天命如何,人总是要抗争一番才是对的。   金子杨的话,其实是说到心上了,对自己和家也是一种保障。   “您的意思是愿意收我为徒吗?我当然是荣幸之至!”清萱当然是要答应啊,以前她想学什么东西,都是由技艺最好的人教授。要学医,当然也是要找国手才是。自己有意向学习,又有人抛出橄榄枝枝,那肯定是要接受别人的好意啊。   “当然!”金子杨见清萱答应,当即笑道。   你提出,我答应,这样可不是一套完整的拜师礼。   拜师礼这一套虽然老旧,但还是要遵循的,只不过说没有搞得很复杂简单地准备了茶水,金子杨喝下这杯徒弟茶,又给出一个厚厚的红包,就算是一个简单的仪式了。   再然后,当然是要进行第二次施针。   老爷子起完针,又帮陆维东把了一下脉,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英子,老师要恭喜你了。维东恢复的情况很好,经过两次治疗,脑内淤血基本清除,是不需要再进行第三次针灸了,不出意外的话,最晚明天就能醒过来。”   徒弟女婿,就不需要那么官方地称呼“陆同志”了。   “老师,这是真的吗”清萱低着头,声音里夹杂着浓浓的鼻音。   “放心,不会让你白高兴一场,若是明天还没醒,我这个老师也不用做了。”金子杨哑然失笑,他说出去的话,肯定是有依据才会说的,否则不是砸自己招牌嘛!哈哈,小徒弟,这是关心则乱呢!“等醒过来,多养养就又活蹦乱跳了!”   哦,当场活蹦乱跳那肯定是不成的,毕竟这位同志,身上还中了好几枪,需要好好体养。   她眨眨眼睛,不好意思地笑了,“老师,您的医术我哪有放心的。就是问问而已,都等了一个多月了,也不差这一两天。”   两人又聊了一会子,就到了中午,今天中午是姜翠翠送饭,提着一个挺大的饭盒。   在金老来这里之后,清萱就交代过,让他们送饭的时候,送的分量多要一些。   “今天中午是什么好吃的”第一天,金子杨是吃的食堂大师傅的拿手好菜,到第二天的时候,刚好碰见周丽来送饭,清萱就热情相邀他一起来吃。   吃过一次,金子杨就觉得味道不错。他媳妇平时在家做菜都喜欢做少油少盐的,而且说句实话,他媳妇的厨艺那叫一个一言难尽,偏偏自我感觉良好,他想出去吃都不成,平时能躲在医院食堂吃就绝不回家享受爱心大餐,于是医院食堂的菜,他吃的是太熟悉了,猛然间换了一个风格的,当然是十分喜欢了。   “是冬藕排骨汤,豆豉莴苣炒香干,刀豆烧土豆还有一个番茄牛腩!”姜翠翠笑着回答道。   金子杨:“不错嘛,这每天还不重样的,我来这儿可算是有口福了!”   姜翠翠帮着把饭盒打开,又跟清萱说了一下店里的近况,就带着上一餐的饭盒离开了。   师徒两个吃的那是一个肚皮儿滚圆,吃完后,金子杨还感慨道:“英子啊,你厨艺是不是也不错啊”   这个错误的消息,完全是根据清萱和几位店员交流中得到的。金子杨觉得能开饭店,还能帮着指导,那肯定是大厨级别的。   清萱一听,非常骄傲地抬起下巴,“老师,您过奖了,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准。但是基本上是吃过的人都说好!”   还是可以小小骄傲一把的,清萱是相当的自信心爆棚。   “那不错,以后和你几个师兄聚会的时候,你可得担负起掌勺的任务了,你师娘她吧,不喜欢让我们到外边吃,说是不卫生,每次和你几个师只吃个饭,都是要亲自下厨的!”金子杨顿时觉得,稳了。   这还得了吗他宁去吃食堂啊!要不是那几个徒弟都是手残的老爷们,还真想让他们掌勺,借口都想好了,体恤师娘。   这下有个手艺好的,又是个嘴甜的女孩子,肯定能哄得他媳妇放过手里的锅碗瓢盆。   “好的,老师!”请萱信心满满地应下。 第六十章 醒来   当黑色晕染上夜幕,璀璨的星子分布于夜幕之上,闪烁着明亮的光辉。   雪白的病房内,花姿优雅、玲珑可爱的红花石斛散发着芳香馥郁的馨香,把那刺鼻的消毒水味遮得七七八八。   收拾好一切,终于清闲下来的清萱,拿了一本书,翻看起来。   深沉的夜,偶尔只听见书页翻动的声音,余下的只有清浅的呼吸声,静谧宁静得不像是在医院,倒像是在幽静雅致的书房。   看了一会儿,她把书搁在一旁,用手按摩了一下酸疼的脖子,抬起头时,目光正对着病床的方向。   她不可置信地捂住嘴,眼中有晶莹的泪光在闪动,老师说的没错,他果然醒过来了。   一直昏迷着的男人,眼皮动了动,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 第一反应却是“全体注意,他们身上带的还有□□!”   然后就要跳起来,是个攻击的动作,结果因为动作过大,牵动了身上的伤口,吃痛地“呲”了一声。   那一瞬间,四目相对。陆维东有些恍惚,我媳妇怎么在这儿?   清萱赶紧过去扶着他,“你身上还有伤呢!别乱动,好好躺着!”   让陆维东躺好之后,又按了服务铃,人醒了,当然要进行常规检查。   “晚晚!”陆维东的记忆还停留在自己受伤的那天,一睁眼就看到自己媳妇,他不得不怀疑他不是忘记了什么,他们不是在S省吗?受个伤,也没什么感觉就直接在医院看到他媳妇了?莫非是昏迷了?   恭喜陆维东同志,答对了呢,不过没有奖励!   “我这是?”他问。   “都昏迷一个月了。”她紧抿着唇,嗔怪道:“某人还说让我在家里等他呢,结果直接在医院见了,一点信用都不守!”   昏迷一个月?对此,陆维东倒是没多大感觉,执行任务受伤,本来就是家常便饭,人还活着就成。   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在过往是常见的,但是一看小姑娘控诉的眼神,陆维东果断地摈弃了这种思想,心虚地解释,“晚晚,这个只是意外,意外而已!”   “哼!还意外呢!意外能身上中了好几枪,头部前额叶受损?”她从来没有亲眼见过一个人身上出现过这么多伤的,在每一次帮他换药的时候,都是心惊胆战的,生怕他下一秒就咽气,“你知不知道有一颗子弹就差直接打进你心脏里面了?”   “我以后会小心的!我保证!”只说小心,却不能直接承诺再也不会,因为这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谁能保证毫发无伤?他不会许下那种根本不可能兑现的诺言。   正说着呢,值班护士进来了,“李同志,有什么事情?是需要药还是别的——”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陆维东是半躺着的,“陆同志醒了啊!恭喜!我这就让值班医生过来帮忙检查。”   “麻烦你了,沈护士。”清萱说。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沈护士转身出去喊人,不忘帮忙把门带上,以免病房内吹冷风。   然后,夫妻两个就以上问题,继续进行讨论。   “还有下次啊?这次是差点醒不过来了?下次呢?你不是答应过我要注意安全的吗?结果呢?”这次好歹是全须全尾地回来了,下次再严重一些,会怎么样?她简直无法想象。   陆维东:我竟无言以对。   他无从反驳,也没法反驳,总不好说,啊,这个事情我也是没有办法的,这不等于白说嘛。他干脆捂着胸口,佯装伤口疼痛的模样,大呼“痛”。   事实证明,苦肉计虽然俗套,但是有用。   正要跟他计较关于守信与否的问题,结果就见他死皱着眉毛,一脸痛苦,立刻慌了,也顾不得再计较那些事情,忙问,“哪里痛?是不是伤口裂开了?”   掀开被子就要查看他的伤口,雪白的绷带上有鲜血浸染的痕迹,“伤口都裂开了,我帮你换一下药。”   这还是刚才陆维东要起身的时候,牵动伤口造成的伤口裂开了一点,也不是很多。   清萱正准备去拿药和绷带,手却被陆维东拉住了。   她杏眼圆睁,瞪了他一眼,继而淡定地把手抽出来,“不许乱动了,身上都是伤!”   陆维东眼巴巴地看着清萱去拿药,然后手法娴熟地给他换药换绷带,“晚晚,这些天都是你给换的药啊?”   “对。”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到现在的娴熟。   “晚晚,辛苦了!”陆维东心疼地握住她的手。   “我们两个还需要讲这些吗?”他们是夫妻,本就该相互扶持,他受伤,她照顾是情理之中。若他们只是陌生人,那么她可能连看一眼都不会。   她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道:“你要真是心疼我,就该自己多注意安全才是。”   “老师说,你恢复的情况还可以,只是呢,要好好休养。但是,最起码三个月之内都不可以进行高危行为,就像这次难度的任务,是万万不行的。”   “好。”陆维东满口答应,突然发觉清萱还提到老师,“咦?老师?”   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是医生或者大夫吗?   “你这次受伤,除了身上的伤,还伤到了头部,脑中有淤血。严主任联系到了首都那边,金老用针灸才清除掉脑内淤血。大概是老师觉得有缘吧,就收了我做徒弟。”   金老?针灸?陆维东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莫非是首都中医医院的金院长,据他所知,首都最有名的擅长中医的大夫,并且姓金的就那么一位。在他出任务之前,是见媳妇在看医书,既然感兴趣,那么有一个在医术方面相当有造诣的前辈当老师,那当然是好事。   “能拜金老当老师,也是好事。”   寻常人,连金老的面都不一定能见到,更别提拜师了。   “对了,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呢!”这个消息本来应该在一个月以前他就应该知道的,拖了这么久。   “嗯?是什么?”小姑娘雀跃的表情,让他也忍不住露出了深深的笑意。   她拉着她的手,放到她尚且平坦的小腹,“我要当母亲,你要当父亲了!”   这一扔,就是个重磅炸弹,炸得陆维东脑子有些晕乎乎的,“我们……我们有孩子了?!”   他要当父亲了!这几个字在他脑海中来回盘旋。   “晚晚,我们有孩子了!”激动得找不着北的陆维东当场就想抱着清萱原地转上几圈,然而身体不允许,他仍然是个病号,刚想起来,就被清萱摁了回去。   “干嘛呢?别乱动!要不然伤口又该裂开了,刚给你换好的药!”   “好好好,我不动。”陆维东此刻好比一个听话的小学生,乖乖地躺在床上。   “老师也帮我看过了,胎象平稳,孩子很健康。有两个多月了,等到明年年中的时候,他就出生了。”   金子杨已经帮她把过脉,甚至还告诉了她胎儿的性别,会是一个健康的小男孩。   通过把脉辨别胎儿性别,只有医术非常精湛且经验丰富的老中医才可以做到。现在连入门都没做到的清萱,显然是不可能的,她可以看脉象,还无法分辨男女。   其实,清萱是更喜欢女孩子,因为弟弟侄子一大堆。但是,自己亲生的,又不能嫌弃。   “嗯!”陆维东大力点头,脸上挂着傻爸爸特有的傻笑。   他们俩刚说完,值班的医护人员就带着仪器赶过来了,好巧不巧,带队的还是严主任。   “严主任,都这么晚了,还麻烦您过来,真是不好意思。”清萱没想到,这么晚了,严主任居然还在医院。   今天并不是严主任的值班时间,他逗留这么晚,是因为突然有个手术要做,下了手术台正准备回家呢,就听护士站呼叫,说是陆维东醒了,那他肯定是要过来看看的。   “我这还没回去呢!再说了,我可是陆同志的主治医师,陆同志醒过来了,我肯定是要第一时间过来给他做检查的。”严主任道。   “严主任!”陆维东也算是这儿的常客,一年来一两次,都是很正常的事,当然认识这位主任医师了。   “陆同志!恭喜你啊!总算是醒过来了。”   “我先不跟你唠嗑,我需要帮你检查一下身体。”严主任指挥人把仪器装好,放在合适的位置,就开始做检查。   “好。”陆维东十分配合,好好治伤,才能尽快恢复,不用再躺在病床上。长时间不活动,整个人都要发霉的。   一套检查流程过完,严主任才感觉松了一口气,说实话,他本来是觉得用针灸清除脑内淤血是有些天方夜谭的想法,但碍于当时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现如今看来,针灸果然是有作用的,这不上午才做完第二次针灸,晚上就醒过来了,而且脑中淤血已经全部清除,看来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还真的是博大精深,让人不得不佩服。   “脑内淤血已经全部清除,前额叶受损的部位也在逐渐好转。”致人昏迷的罪魁祸首已经解决,剩下的就要靠自身的恢复情况了。   “至于身上的枪伤,慢慢养着就成,最致命的那一处也没有大碍了,肺部感染的情况基本消失。陆同志年轻,身体素质很高,自愈能力是非常强的。胸口的刀伤是要稍微一下,不要剧烈运动,容易撕裂。”   □□的装备就是齐全,枪,□□,匕首全部都有。   “好的,我知道了,劳烦您了。”枪伤刀伤的养伤经验,都很丰富,陆维东觉得完全不用再交待了。   “陆同志,你这次昏迷这么久,可是把你爱人吓坏了,你这次要是像以前一样不好好养伤,看你爱人收不收拾你!”严主任语气调侃,一看就知道这小两口感情不错,第一天来的时候,人家小姑娘当天晚上哭得眼睛都肿了,但是也不抱怨什么的,做什么都是井井有条的,也是难得。   “严主任,他以前还不好好养伤?”清萱十分吃惊,并且狠狠地剜了陆维东一眼。   “陆同志以前,可是受了伤都不想进医院的,腿都骨折了,还不要待在医院,非要回驻地去。”严主任幸灾乐祸地告状。   陆维东同志,作为一个精力旺盛的病号,时常要求提前出院,非常让人头疼。这下,有一个学医的爱人在一旁听着,看他还敢那么任性嘛?   “陆!维!东!你真是好样的!居然还不好好养伤?!”清萱觉得有伤在身,却不好好养伤完全是在糟蹋自己的身体。   一脸无辜的陆维东:我不是,我没有……我只是不太喜欢医院的环境而已,在哪里养伤不都一样的嘛?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10-24 21:29:26 ̄2020-10-25 20:29: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47765251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六十一章 出院   检查完了,严主任就可以功成身退了,带着医护人员快速地撤离现场。“检查也已经做完了,我们就先出去了。”   “您慢走。”清萱送他们出去后,才转身关上门。   此刻,病房内就只剩下夫妻两个大眼瞪小眼。   “刚才严主任说的是什么意思?你以前还不好好养伤?”   开启正式兴师问罪模式!   “晚晚,我怎么可能会不好好养伤呢?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呢!”陆维东一点也不心虚地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严主任那是不了解情况,才误会了。我有的时候着急出院那是因为还有事情要处理,而且养伤吗,在哪里还不是养?又不是缺胳膊断腿了,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况且驻地也是有卫生院的。”   “真的?”她斜睨着他,凉凉道。   他语气肯定,眼神真挚,“这绝对是真的!”   她望着他的眼睛,漆黑的星眸一派坦荡,没有任何闪躲。   “好吧!”既然他这么肯定,那她就相信他了,不过还是再次嘱托道:“但是要记得讳疾忌医是要不得的,一直拖着,很容易把小伤拖成大病,这岂不是得不偿失吗?”   “我知道的。”陆维东又不傻,得病了还非要硬撑,他还想着和媳妇和和美美到老呢。他不喜欢医院,倒真的不是讳疾忌医,而是因为真的不喜欢医院消毒水的味道,虽然出去执行任务什么恶劣的环境没见过,区区一个消毒水味算得了什么?   但是,在平时,又不是在执行任务,所以就稍微任性了一些。还有一点,就是呆在医院养伤,护士们的态度,总觉得自己像是个易碎的玻璃娃娃一样,陆维东表示这不是他的风格。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也到了该入睡的时候了。   清萱浅浅地打了一个哈欠,“维东,我感觉有些困了。”   她的作息一向规律,白天又是给金子杨打下手,又是被拉着进行学术交流的,已经很累了,再加上孕期多眠,是需要多休息的。现在已经要亥时末了,她只觉得上下眼皮都开始打架了。   “晚晚,你先睡,我还不困。”他从长久的昏睡中醒来,现在还没有多大的倦意。   “好。”   清萱洗漱完,就准备睡了,睡前有些纠结地问道:“要不要给你留灯?”   “不用,太亮你又睡不着。”陆维东很清楚清萱的习惯,属于那种灯光亮就无法进入睡眠状态,即便是困得要命,都睡不着的那种。   “好,那你要是现在不睡闲着无聊,就看书啊,不过我没带太多,就几本医书,别的也没有。”她把房内的灯都关掉了,只留下一盏床头灯,躺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床头灯的灯光是比较柔和的,照亮的范围也不是很大,但是在床头看个书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借着那淡淡的灯光看她的睡颜,鸦羽般的睫毛温顺地垂下,在眼底投下浅浅的阴影,眉头舒展,呼吸平稳。   看到她入睡,他才移过眼,顺手拿过桌子上的书,随便翻了几下,还果真都是医书,还是那种线装的,纸张泛黄。   粗粗翻了其中一本,,上面的字是用毛笔写的,同时还有批注,字字句句皆见用心。   那批注也是用毛笔写的,墨色还很新,倒像是近期才写上去的。字迹端丽隽秀,皎若游龙,和清萱的钢笔字是一个路数,但是很明显,这一手毛笔字是比钢笔要好上许多。   陆维东看了好一会儿,直到月色西沈,黎明前的最后一抹黑暗要褪去的时候,才闭上眼睛小憩。   第二天,金子杨得知陆维东已经醒过来,就立即来病房帮他把脉,确认过无恙之后,又在德州逗留了几日,主要是要教徒弟,然后交代了好些注意事项,并且着重告诉清萱,让她等胎相稳固之后,每个月去首都学习,孩子出生后,就可以专门去学习了。   金子杨离开之后,陆维东在清萱的强烈要求下,又在医院住了一周,才出院。   期间,陆陆续续还有战友和领导过来看望慰问。   虽然陆维东早就想出院了,昏迷过程中,已经足足养了一个月,伤差不多也好了。但是由于刚醒来时造成的伤口撕裂,就被清萱强硬地压在医院,不准出去。   至于陆维东同志万分厌恶的消毒水味,那算得了什么?顶多算是甜蜜的烦恼!媳妇还不是为了他的身体,他必须是要接受的呀!   当然,在可以出院的那一天,陆维东还是相当开心的。   在办理出院前两天,清萱特地让周丽还有王小娟帮忙准备了好几袋萝卜糕和藕粉桂花糕,准备在出院当天分给了严主任还有一直负责这片病房的医护人员。   出院当天,都是早早起来了。   这时,已经是初冬,天气寒冷,病房外,时大雾漫天,白茫茫的一片,浓浓的晨雾像一块巨大的白布把天和地都裹住了。   而病房内的温度当然是要高上许多。   “现在天气都好冷了,你今天穿大衣吧!”清萱找了一套比较厚的衣服出来,递给陆维东。   “行!”天气的确冷,医院这儿也没常服,他也只能穿便服了。   清萱收拾完自己后,就去找了严主任,送给了他一袋萝卜糕还有一袋藕粉桂花糕,并拜托他把其他的分给其他人。   然后又去了一趟护士站,这时候已经过了早上刚起来最忙碌的时候,护士站里面是有人的。   “胡护士,沈护士。”清萱拎着东西过去,见胡彩和沈小玲都在。   “李同志,今天陆同志不是出院吗?”胡彩放下手里的记号笔,看见清萱过来,不由得有些奇怪。出院这天,不是应该忙着回家吗?怎么跑护士站了?   “对,是今天出院,我过来给你们送点东西!”清萱把几袋子糕点放到台子上。   “哎哟!怎么这么多啊!”胡彩还以为是些饼干糖果之类的,医院里像是有些家属在长久住院的病人出院时,会选择热闹一下,当是去去在医院的病气(或者说晦气),然后会送点东西给医护人员,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东西,毕竟人出院也是一件好事嘛。   胡彩没想到是好几袋东西,姣好的脸庞一下子就红了,连忙推拒道:“李同志,这可使不得!”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原则要坚守的。   “李同志,这我们可不能要,你还是收回去吧!”沈小玲附和着。   “你们可别多想,就是一些吃的而已!”清萱有些无奈,这包装难道不像吃的吗?怎么跟严主任一个反应啊,原则性还挺强。   她打开袋子,里面都是用油纸包好码得整整齐齐的糕点。   “那也也太多了。”胡彩说。   “你们好些人呢,自己吃不完可以带回家吃呀!我们在医院这么多天,你们可是帮了我们不少忙呢!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了。”清萱不由分说,直接把几袋子糕点送到胡彩和沈小玲手里。   东西送完,就立马走人。   回到病房,带上收拾好的行李,就可以回去了,部队是有派车过来接他们回去的。   他们出去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大雾也慢慢消散,只留下一层淡淡的薄雾,从晨雾中传来一汽车的鸣笛声。   路边的大树上,枝头唯一挂着的几片黄叶随着一阵凉风的吹过,飘飘然地落了下来,露水打湿了它们枯黄的脉络,也打湿了路边的小草。瘦弱的小草叶尖闪动着冷的白露,白露如霜。   太阳已经从稀薄的白雾中露出了温暖的笑脸,一点也不耀眼,带来的只有温暖。   “陆营!嫂子!”车门打开了,穿着军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就要接过行李就往车上放。   副驾驶上也下来一个人,竟然是薛柠。   “沈严?今天没训练啊?过来市里跑一趟?”陆维东倒是没拒绝,直接把东西递给沈严。   “陆营今天出院可是个大事,我这不是特地跟他们换了过来的吗?刚好,我媳妇儿也要回去过周末,顺便接我媳妇儿。”沈严语气淡定,实则是一群小崽子们嗷嗷叫地想要一起过来呢,终究是他技压群雄。   这边是兄弟两个友好交流,那边是闺蜜俩开心谈话。   “柠姐,你昨天没回啊?”薛柠以前都是周五下午去驻地的这次居然是周六上午,肯少见的呢。   “他不是今天要过来市里嘛,我就想着干脆跟你们一块过去算了。说起来,我也好久没见你了,这半个月事情太多了,都没来得及去医院看看你。”薛柠微微一笑。   “你工作忙嘛!维东他上上周就醒过来了,这边也没什么事。”在刚到医院那一段时间,薛柠离得近,是经常下了班还要过来给她帮忙的,就算是帮不上忙,也要过来陪着她聊上几句,怕她心理压力大。   “站在外面还怪冷的,咱们先上车再说。”薛柠哈了一口冷气,赶紧拉着清萱上车。   两个男人,一个主驾,一个副驾。两个女孩子就坐在后边亲亲热热地说话。   “哎哟,这天可太冷了,我都恨不得裹被子出门了。”薛柠搓了搓手,小声抱怨道。   嘴上说说而已,裹被子?这辈子都不可能裹被子的。一个爱美的女性就是要美丽冻人,为了不显得身材臃肿,薛柠冬天甚至都不想穿大棉袄,但是这只是想想而已,因为她真的很怕冷。   “英子,你穿这么多不冷吗?”   薛柠看到清萱只穿了一件比较厚的亮黄色高领毛衣,下面是一条白色的灯芯绒大摆长裙。外面罩着一件杏色的大衣。   “还好啊,我穿得不少的。”清萱轻笑道。   “是吗?”薛柠狐疑道。   “我又不是只穿了毛衣,里面穿的还有呢,这么冷的天,受寒了可不得了。”风寒严重时引起伤寒,在以前很有可能丢命的。清萱才不会这么坑自己呢,更何况,她现在还是双身子呢。   “对了,你家那位身上的大衣什么时候买的?改天我也帮我们家沈严也买一件。”   薛柠看到今天陆维东和清萱的穿着,是一个风格一个色系的,看起来就很和谐,一看就像是一家子的。   “在大光路洪达巷的一家店里,我这件也是在那里订的。是刚开的,款式还不错,我改天带你去。”清萱大方地分享。   “行!”薛柠开心地点了点头。   有人聊天,时间是过得很快的,感觉还没多久呢,就到驻地了。   沈严先是开车把清萱送回家,陆维东换了衣服,跟沈严一起到机关报道。   薛柠则是留在这儿,帮清萱打扫了卫生才回自己家里。 第六十二章   自从上个月月前去了医院,清萱就再也没有回过家里。   突然一回来,总觉得家里冷清了许多。阳台上养着的花,每周秦晓云过来的时候会帮忙浇一下水,也未见枯萎,只是因为季节的原因,有些蔫蔫的感觉,只有一盘小苍兰,含苞待放,亭亭玉立。   清萱看到摆在桌子上的几支木芙蓉已经枯萎了,粉白的花瓣干枯成棕色,然后整朵掉在桌上,蜷成一团,有些感慨,一晃都好久了,前些时候,木芙蓉还在开呢,现在怕是在外面找不到一朵木芙蓉了,“这果真是好久没回来了,要好好清扫一下才行。”   “的确是。”家具上肉眼可见的一层浮尘,坐都不好坐。这让原本想回家的薛柠,果断地留下来帮忙了,“英子,我帮你一块打扫。”   “柠姐,那麻烦你了。”一想到这是个大工程,清萱就同意了。   两人一起把卧室的床单被罩还有客厅的各种罩布都撤下来,全方面地做了一下清洁,才换上新的。脏的就先丢在一边,等明天或者后天再洗。   午饭是在食堂打的饭,也避免了再开火忙活一阵。   吃饭的时候,薛柠见清萱没怎么动筷子,还担心她打的饭不合清萱胃口。   “英子,看你今天刚才吃得也不多,是最近食欲不振吗?还是今天中午的菜不合胃口?”她问。   清萱回答,“柠姐,没事的,我早上吃得不少,中午那是还不太饿呢!”   “真的吗?”薛柠瞪大着眼睛看着对方,然后满腹狐疑地发问道:“我记着晓云头几个月也是胃口不好吧?吃什么吐什么,你不会也这样吧?这多折腾人啊!”   薛柠还以为清萱是想少吃点,免得吐的时候难受呢。   “没有的事,也就头两个月胃口有些不佳,现在就恢复正常了,孩子很乖的。”清萱哭笑不得,不是所有人都像秦晓云反应那么大的。   “那还好。”薛柠这才放心。   “这孩子倒是懂事,在肚子里就乖,估计以后也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清萱摸了摸腹部,一脸温柔。   薛柠羡慕地看着清萱还未鼓起的腹部,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哎,我这辈子估计是没希望感受一下怀孕的滋味了。”   薛柠今年已经26岁了,沈严27岁,他们两个结婚七八年一直都没孩子,薛柠偷偷去医院查过,说是宫寒,不容易怀孕,就算怀孕了也很有可能会流产。   沈严怕急着抱孙子的父母知道,会怪薛柠,就告诉父母,说是他的问题,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了伤,就不要催薛柠了,催也没用。   沈家父母觉得是自己儿子的问题,生怕儿媳妇嫌弃儿子,就再也不提孙子的事了。薛柠落得个一身轻松,心里也免不了有些愧疚,沈严是独子,她却没有办法给沈严生出个一儿半女来。   薛柠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让清萱着实有些不解,但是想到薛柠夫妻两个都结婚好些年了,还没要个孩子,大概是明白了一点,“柠姐?是姐夫的问题?”   “不,是我的问题。”薛柠笑容苦涩,忍不住将满腹的心酸吐了出来,“我都不敢跟别人讲,是我的问题。沈严倒是对他爹娘说是他的问题,让他爹娘别催我,可那根本就是我的问题,医生说我的体质很难受孕,就算坏了也可能保不住。”   “啊!”清萱小声惊叫,“柠姐,你在哪里看的?”   “找的熟人帮忙看的。”这种事情怎么好大肆宣扬的,刚结婚那两年,一直没怀孕,公婆没说什么,但她自己亲娘还担心呢,偷偷带着她去找了大姨的朋友帮忙瞧瞧,结果这一看就出问题了,说是只能慢慢吃药调理。“人大夫说,我这麻烦得很,要长期吃药,慢慢调理才成,没个十年八年的都不行。”   清萱觉得有些奇怪,薛柠家境不错,从小到大也不像是受过什么苦的,看面相也没多大问题,怎么可能子嗣有碍呢?这么年轻,身体又没毛病,要吃什么药得调理十年八年的?“柠姐,我先帮看看你的脉象好吗?”   闻言,薛柠一怔,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清萱又重复了一次,薛柠才懵懵懂懂地把手伸出来。   因为身怀有孕,目前这段时间,清萱对夫人妊娠这一块的知识了解的就比较多。   经过仔细地分析完脉象后,清萱得出一个结论,“柠姐,你只是有些宫寒而已啊!”   而且不是特别严重……   “对对对,那个老大夫就是这样说的!”薛柠大力点头,那个老大夫还问她是不是经常手脚冰凉,月事不准。老大夫说这就是宫寒的表现,就是体内阳气不足,体内虚寒,无法使胎儿正常生长。   “这个问题不是很严重啊。一般情况的,吃四个月红花暖宫蛋,喝黄芪当归红枣茶,平时不要吃冷食,多吃热性食物,不要受寒,最多四五个月就好了。”当然,有条件的话,可以喝燕窝粥,可以很平和地调理身体,见效还快。   薛柠现在的情况就不是轻度的宫寒了,是要花心思调理的。   “柠姐,你现在的情况,可能要多花些功夫了,但是肯定用不了四五年的。平时绿茶、白菜、白萝卜、荞麦、冬瓜、柿子、梨东西这些都是生冷虚寒的,不利于调养身体要少吃。红糖、枣还有桂圆之类的,倒是可以多吃一些,健脾补气。”   薛柠完全呆了,好嘛,这完全是相反的。她很清楚,清萱没有骗她的必要,那么就是大姨找的那个老大夫又为什么这么说?   薛柠咬着下唇,语气颤抖,“英子,你的意思是茶不能多喝,白萝卜之类的食物不能多吃,是吗?”   白萝卜,属金,入肺,性甘平辛,可下气消食,解毒生津,为食疗佳品,治肺热。   “是的。萝卜,品味辛甘,性凉,可以辅助治疗许多疾病,但是对身体虚寒之人,是没有任何益处的。”清萱说。   “那看来我以后可不能碰这些东西了。”薛柠勉强撑起一个笑容,她本来就不喜欢吃白菜萝卜这些东西,可是那个老大夫说什么对身体好,她忍着厌恶也要吃进去的东西,感情全是不对的。   “柠姐?”清萱敏锐地发现薛柠脸色有些不对,但没往深处想,“其实,平时也不要喝那么多药了,对身体也不好,多注意保暖,注意一下吃的东西就有很大作用了。”   “好,我知道了。英子,你要不然帮我写一下,平时什么不能吃的吧?我也好心里有个数,免得由着自己的性子乱吃东西。”薛柠暗自计较,她回市里,得把之前那个人给她的药方让清萱帮忙看看,不,还要多找几个可靠的人都看看,要真有问题……   应该……应该不会的,那人可是她亲大姨介绍的啊!薛柠有些迷茫,亲大姨介绍的大夫故意给她错的信息?这件事还不好透露出去,没个证据什么的。薛柠觉得,还是要先确认之后,再做决定。   “好。”   吃过午饭,又忙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就搞好了。   “这一次大卫生做起来还挺快的。”薛柠对清萱的收纳能力表示由衷的佩服,所有东西都是井然有序,一看就是经常清洁的,因此做一次大卫生是真的不费事。“我东西放得有些乱,每次做大卫生的时候,都要重新归纳,就很耽误事儿!你家东西,是怎么做到这个整齐的?”   薛柠是一个比较矛盾的人,对乱糟糟的东西看不顺眼,就非要整整齐齐的看着才舒服,可惜呢,东西用久了,就会乱,但那段时间不会觉得,过段时间就会想着好乱,必须重新整理,不整理还好,一整理,不算上打扫卫生的时间,都要搭进去大半天。   “这个也不难啊,第一次归纳好位置,用了东西再归位就好了。”当然,位置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想要另一个风格,她就会把所有的东西重新摆放,这样需要的时间就比较久了,但是也不可能半个月就要换一次风格的。   “我也想完璧归赵啊,就是一用完吧,就习惯性把东西随手一放,就是想不起来。”薛柠对自己的这种习惯也是十分头痛了,其实他们家里倒是还好,工作日的时候,她不在家,沈严自己就会把东西整理地井井有条,这大概就是一个军人的严谨在影响着他吧。但是她平时在市里住的房间,嗯,大部分时间就有些不忍直视了,因此,她也很少让沈严过去接她,房间有时候乱得简直是毁形象,一时半刻又不好收拾。   这件事表明,平时光鲜亮丽出门的女神,房间也可能乱得没地方下脚。   “这个嘛?”清萱想了一下,然后提议,“要不然,你把归纳好的物品种类简单画一个简笔画,贴在那里,拿完东西,再放回去,还有个提示,应该就会好一些。”   “噫?这是个好主意!”薛柠眼前一亮。   “我看那些连环画,有些图画色彩鲜艳也不过于呆板。柠姐若当真要画上几幅简图,倒是可以借鉴一下呢!线条适当圆润一些,不显得生硬。”清萱也兴致勃勃地给她出主意,“还可以用浅色的木头做几个简易的画框出来,也能当室内装饰了。画框也不需要多复杂,用砂纸打磨完木刺,也不用刷清漆,简简单单就很好。”   单单贴几张图片上去,看起来有些奇怪,如果再配上画框,那就是一举两得,既可以提示,又是简单的装饰品。   “这办法好,我下周下班后有空就开始弄!”薛柠已经合计着找人帮忙简单钉几个画框出来。   “可以的。”见自己的建议被采纳,清萱脸上露出愉快的神色。   又坐了一会儿,薛柠就急匆匆地回去了,毕竟心里还装着事儿嘛。 第六十三章 大事   薛柠离开后,清萱就开始烧水,打算洗换下来的床单被罩什么的。天气渐渐冷起来了,想洗东西,她还是觉得要用温水。洗碗都要兑一点热水进去,更可况是需要洗的时间更长的大件东西呢。   借着忙了许久,直到天擦黑,也没见陆维东回来。清萱没去食堂打饭,也没做饭,她还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担心打的饭菜,等他回来再热就不好了,就想等陆维东回来再做饭,没想到到月上柳梢头的时候,他才推开家门。   清萱正准备问他晚上吃什么呢,就见他两道剑眉拧着,眉间有个小小的玉色突起,眼中也像是氤氲了风暴,看上去心情不太好的样子。   清萱有些疑惑,莫非是他们的任务完成得不顺利,然后受到批评了?先前他刚醒来的时候,部队的那几位领导不是来看过他,还说他们任务完成地非常出色吗?但是想想又不至于,以他的性格,就算真的受了批评,也不可能反应这么大。   她关切地问道:“怎么了?不就是去了一趟机关吗?我看你眉头皱得都可以夹死蚊子了,出了什么事?”   他今天去机关,同几位首长同志正式报告了执行任务时的详细情况。然后上级又突然传来指示,连级以上的干部集中在一起又开了一个大会,被告知了最近形势严峻,那帮子人就跟撒了欢的疯狗似的乱咬人,局势很不对劲,也亏得野战部队受到的冲击不算太大。   那些人本来就很嚣张,现在气焰更盛,却不像是开始那般,现在是处处透着诡异。这一次会议连着开了好几个小时,陆维东坐下的时候还在想着这件事。   他垂眸,认真地解释,“今天开了一个大会,首长指示,最近局势紧张,恐有大事发生。”   “是吗?”一个多月来,她出门的机会很少,时间都耗在了医院,除了照顾这位伤患,还要跟着金子杨学习,哪还有精力去关注别的事情?也就没有多大感觉。“最近也没看过报纸,倒是没关注。”   听旅长同志的意思,应该是中央的首长同志有些不好,造反派也越发嚣张。他怅然若失地说道:“应该会有大事发生。”   “大事?”清萱想着需不需要买几份最近的报纸好好研究一下,不过稍微想想有些机密,报纸也不会提前报道,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算了,你还是不要多想了。”本来就是猜测而已,他也不想把这种不好的猜测说出去,主动转移了话题,“你晚饭吃了吗?”   “还没呢,等你回来吃饭呢!”她睁着一双水汪汪的杏眼,委屈巴巴地望着他,她现在都好饿了呢。   她想着等他回来才做饭的,怕菜放得久就凉了,再热的不如新鲜的好吃,结果没想到他这么晚才回来。   “还没吃啊?都饿坏了吧?我去给你做,都这么晚了!”他一听,心疼坏了,媳妇胃不太好,不按时吃饭就会不服,居然等这么晚。   “你身上还有伤呢,我去吧!”清萱想着时间都晚了,可以做点简单的。比如下个鸡蛋面,拌个香菇酱就很好。   做饭?大可不必!陆维东赶紧拉着她,让她坐下,“不用不用,这点伤不算什么!我又不是胳膊断了,腿折了,做个饭而已嘛!”   清萱不满地瞪了陆维东一眼,然后就去捂他的嘴,“你还想着断胳膊断腿啊?别想着咒自己,好不吉利的,这才刚从医院出来呢!”   她有些生气,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还不知道什么叫惜命吗?哪有人把断胳膊断腿挂在嘴边的。   “好好好,我不说了。”有力的大手包裹上软软的小手,他捏了捏她粉嫩的脸颊。   她不满地挣脱他的手,他这态度怎么跟哄人似的?她十分严肃地说道:“这种话不可以挂在嘴边的,不好。”   “好。”他好笑地看着她气鼓鼓地嘟起了嘴,放低了声音,俯身直视着她的眼睛,“我保证不再说这种话了。乖,不要生气了,嗯?”   “好吧,那原谅你好了。”她道。   “那我去做饭?你想吃什么?”   “都好晚了,不用太麻烦,柜子里放的有鸡蛋面和香菇酱,我们煮点面拌酱就可以了。”清萱非常乖巧,没提复杂的菜色。   这要按以前她肯定是觉得这样的吃法太过简陋,但真吃了,还是觉得很方便,简单又好吃。   “行。”陆维东进了厨房,打开柜门,除了以前看到的鸡蛋面,还多了几瓶自制的香菇酱。   他大概懂了,这些东西,估计又是林建国媳妇的功劳,他媳妇偶尔会做些点心,但绝对不会弄酱料之类的。   那瓶子,也不像是在百货大楼买的有标签。   煮面,就一会儿功夫的事。两个人吃完饭,洗漱完就直接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陆维东又出去了,说是最近这段时间有事情要忙。   清萱终于理解严主任说陆维东不会好好养伤是怎么回事了,得,这一出院,完全是要正式进入工作状态,还养什么伤啊!   这个男人还真当自己是铁打的了。她决定,再有下次,她一定会压着陆维东在医院养伤的!   接下来的几天,陆维东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早出晚归的。   这天,李梅到家里同清萱聊天,她还带了一团毛线过来,一边织毛衣,一边说话。   “今年天气还怪冷的,我得赶紧把这件毛衣织好,让我家小子回来的时候带上。”李梅拿着两根竹针同一团毛线作斗争,一件棕色的毛衣,上面还有一些菱形的花纹,毛茸茸的毛衣,看起来就很暖和,现在只剩下收尾的工作了。   清萱身有同感,这高层的楼房,是看着舒服,可是又没烧地龙,到了冬天,是真的好冷,“今年是冷一些。”   “可不是嘛!其实我倒是觉得以前在乡下的时候穿的大棉袄,多暖和。看看现在城里的年轻人,多造孽了,还嫌笨重不好看,穿的跟个过秋似的就好看了?也不怕冻感冒了!”李梅还挺怀念那种大棉袄的,但说实话,出门穿出去,的确是显得臃肿了一些,年轻人嘛,都是爱美,那句话怎么说来呢,要风度不要温度嘛!她儿子也是这样一个叫人不省心的,说衣服穿多了不舒服,她这还得想法子,“我这毛线,是拖了人弄的羊毛,自己一点点搓成线的,羊毛线织出来的毛衣穿起来暖和。”   “嫂子真是费心了,养个孩子真是很让人操心呢!”清萱有些庆幸,她这个还在肚子里待着呢。这一长大,还要给他做衣服吗?她顿时苦着脸,绣花她会,但是量体裁衣,她不会啊!噫,不对,现在可以买衣服!   这样一想,清萱就觉得好受了许多。   两个人七聊八聊,然后似乎听见了什么声音,清萱凝神细听。   却听见驻地的广播电台,正在清晰地播放着一则讣告,这一天将会是全国人民最为悲伤的一天。   当听到这则讣告的时候,清萱为之一怔,她对这位全国人民都衷心拥戴的首长同志,也许了解的并不深,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报纸或其他人的言论,可以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位公正廉洁执政为民真心实意为人民做风险的一位很伟大的人。   “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这么去了呢?”李梅听到广播的那一刻,直接弹跳起来,把手上的毛衣往旁边以扔,就要出门去问这件事的真假。可是一想到部队的广播怎么会胡乱播放着不实信息呢,况且又是这么大的事情,最后还是颓然地坐了下去。   “怎么会这样啊?老天爷怎么这么不公平啊!”李梅眼睛红红的,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控诉。   做坏事的人活得健健康康的,偏偏一个好人却去了。李梅绝对不会想,这个年纪本来就算是高寿了,谁年纪到了还能一辈子青春常在呢?   “这世道本来就是如此,好人不长命,祸害一千年。”清萱叹了一口气,李梅的反应,应该是大多数人的真实映照。   她想,在她那个时代也许就连她祖父那样英明伟岸的帝王驾崩,都不一定获得这样举国上下人民真心实意的悲伤和哀痛。   自那则讣告出来后,她隐隐约约可以听到许多就如李梅这般哀戚的哭声,那些人都是真真正正地为他的离开而悲伤。   有些人,虽然已经离去,但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就是!怎么不是那些黑心肝的人去了,免得祸害其他人!真真是祸害遗千年!”李梅义愤填膺道。   清萱想,她大概是知道李梅说的是哪些人了,可世界上就是有许多不公平,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种恶因得恶果,他们昔日种下的恶果总有自食的一天。”花无百日红,任你嚣张一时,也不会嚣张一世,因果轮回,报应不爽,这是佛家的看法。同时,也是清萱的想法,水满则溢,月盈则亏,那些嚣张到了极点的人,终有自食恶果的那一天。   “坏人都是会有报应的!”李梅攥紧拳头,声音是浓浓的哭腔。   “是的。”清萱点头,语气肯定。她来到这里也就半年多的时间,也许还无法感同身受,但看到这般难过的人们,也可以想象这是一位怎样受人爱戴的伟人。   当天晚上,陆维东回来的时候,眼眶还是红红的。   清萱不会劝他不要伤心,因为那对他而言就是一种信仰,她只能默默地陪着他,不需要再做什么多余的事情。   阴霾即将散去,黎明也终将到来。 第六十四章 年关咯   悲伤的氛围一直萦绕在许多人的心头,可那又如何?生活总要过下去的。   自从出院以来,陆维东一直都没闲着,身上的伤也是拖了好久才好全。   而清萱也没有闲着,平日里除了养胎还有学习,还会去店里看看。   许是,亲身经历过事情了,沈从兴几个人越发沉稳起来,行事也更加老练,可以从容地处理各种各样的突发事故。   对于这样的现象,清萱还是很满意的,说到底,老板和掌柜还是不一样的,店里一旦出现问题就要老板亲自处理,那说明是没有得力的人手。   广源饭店的生意越发红火,而李记那个曾经生意不错的饭店却遭受了大危机。   那个曾经指示小混混来店里捣乱的李老板也自食恶果,那三个小混混认定了是李老板故意给他们毒药,要害他们性命,然后联系了相熟的二流子,经常上李记饭店打秋风,吃完就大声嚷嚷,或者故意带着穿得破破烂烂的兄弟来李记大吃大喝。李老板不敢得罪这帮二流子,只能听之任之。   他并不清楚,源头出在哪里,自然也就没有解释的机会。阴柔青年本就是个相对谨慎的人,是找了其他人去李记找茬,自己则在背后暗自得意。   阴柔青年只是给他们讲了可以上门去吃去闹,但不能做出伤人的事,只是吓唬吓唬老板,然后就可以免费吃大餐,这谁不乐意呢?   如此以来,很多常来李记吃饭的食客都不再来了,谁也不想吃饭的时候碰见别人大吵大闹,而且还是跟一群二流子同店吃饭,别人还担心惹上麻烦呢。久而久之,来李记吃饭的人也越来越少,李老板赚不到钱,只能关门大吉。   又说从清萱那儿离开后,回到市里薛柠就找分别找了好几个医生,帮忙看先前那个老大夫给她开的药方。   找的第一个大夫,刚看到那药方就说,“同志,你这药方哪来的?吃了吗?这药吃了可对身体不好得很!不能吃的!”   一连几个大夫都说那药方有问题,一直吃下去,不仅治不了宫寒,还会使她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而且还有避孕的作用。长此以往,想怀孕简直是天方夜谭。   也幸亏,她吃的剂量不大,可以慢慢调养。在得知这样不堪的真相后,薛柠当即回家,要把这件事告知父母。   “爸、妈。”薛柠捏着那张药方,几乎要把它捏碎。   薛父薛母看到女儿跟游魂似的进了家门,脸上的表情那是叫又哭又笑的,十分难看,都十分奇怪。   “柠柠,怎么了?你是不是不舒服啊?妈带你去医院啊,可别硬撑着。”薛母担心坏了,立马要换衣服,带薛柠去医院。   薛柠身子一软,哭着喊道:“妈!”   “柠柠,这是怎么了?受什么委屈了?”薛父也急得不得了,他就这么一个闺女,从小对闺女都是慈父做派,闺女可是他的心肝肉。   “妈,你看这药方!我找人看过了,这根本不是调理身体的药方!”薛柠声音中带着浓浓的哭腔。   “这……这不是那个老大夫开的药方吗?”薛母定睛一看,就发现那张药方是自己姐姐介绍的那个老大夫开的药方,薛柠突然说有问题,薛母也十分纳闷,“柠柠,是不是弄错了呀?”   “妈,没错!我找了好几个大夫都说,这药方根本就是害人的!要不是英子帮我把脉,发现我的问题根本不是那个假大夫,说的那样,这药我再一直吃下去,这辈子都别想怀孕!”薛柠悲愤道。   “柠柠?”薛母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薛父搞清楚了原委,立刻派人去查那个老大夫。   却发现那人根本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老大夫,根本就是个招摇撞骗的神棍,只会治一些头疼发热的,是薛大姨给了钱让他作戏骗薛柠母女,那药方根本就是薛大姨给他的,还提前让他准备好说辞蒙骗薛柠母女。   薛母从神棍口中得知是薛大姨搞得鬼,顿时怒火冲饮因,冲到薛大姨家里,不由得分说,就给了薛大姨一巴掌,并质问她,“姐,你可是我亲姐!你就这么坑你亲外甥女?”   薛大姨被这一巴掌打蒙了,捂着脸大骂,“你是不是神经病?到我家发什么疯?”   薛母愤愤地把那张药方甩到薛大姨脸上,“你自己好好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薛大姨捡起那张药方,随便瞟了一眼,却大吃一惊,这件事居然被他们知道了?可是薛大姨却没有任何愧疚的表现,反而趾高气扬地抬起下巴,用鼻孔对着薛母,“我的好妹妹,你居然知道了呢,还真是可惜,不过这个死丫头的身子也坏得差不多了吧?”   事情的源头出在薛大姨身上,薛大姨之所以这样做,是源于对薛母的嫉妒,她们同是姐妹,偏偏薛母嫁给薛父,衣食无忧,就算只剩了一个女儿,也没有受到薛父的嫌弃。   而她呢,生女儿时伤了身体,无法再生,就被男人嫌弃得要命,那个男人甚至还把她们母女两个扫地出门,就算有薛母的救济,她带着女儿生活依旧艰难,饶是如此也就算了,可偏偏她好不容易养大的,花骨朵一样的女儿被几个畜生给糟蹋了,女儿不堪受辱跳河自尽。   她的女儿和薛柠同岁,凭什么她的女儿要受到那样的屈辱,而薛柠依然能和和美美的?嫁给一个优秀的男人,家庭和谐,工作顺利。薛大姨心中充满了不甘,直到薛柠婚后两年都没有怀孕,她才有了一点安慰,嫁得好又怎么样,一个不会下蛋的母鸡,迟早有一天也会像她一样被婆家嫌弃。   于是,薛大姨暗地找了贪财的大夫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帮忙配一副带有避孕效果且对女性身体不好的药,并且安排了一个神棍。然后再向薛母提出,要带薛柠去看大夫,最后让神棍忽悠薛柠母女相信,就是她身体的问题,需要长期吃药。这样长期吃药,迟早把薛柠的身体吃出问题。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薛母没想到薛大姨直接就承认了,而且没有任何羞愧。   “我为什么这么做?当然是为了报答你对我的‘好’啊!”薛大姨半边脸肿着,眼神渗人得紧。   薛母顿时怒了,“我帮过你的还少吗?你居然这么对待你的亲外甥女?你到底有没有心?”   薛大姨却十分愤怒,“你不过就是假惺惺的施舍!从小到大,爹娘就最疼你,让你嫁个最有出息的!我呢?我就嫁给个只会打老婆的男人?我和娟娟被赶出家门,你们居然也不帮我,任由他把那个小贱人接回去,事后再假惺惺地给我点钱说帮我?我呸!我的娟娟那年才十九,就比薛柠大半岁,凭什么被糟蹋的人是娟娟?这都是你们欠我们的!”   “是你自己哭着喊着要嫁给那个男人,也怪爹娘?你们两口子要离婚,老薛还能压着不让离婚?从小到到,柠柠有的,我难道没给娟娟买?娟娟被糟蹋,那是柠柠的错吗?”薛母被薛大姨颠倒黑白的功夫气得心口直疼。   薛母实在无法理解薛大姨的想法,其实她们父母更疼薛大姨这个长女来着,当初相亲,是薛大姨看不上薛父,觉得薛父太瘦弱,两家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薛大姨却和一个后生眉来眼去的,甚至有了首尾。父母没有办法,怕带累家里名声,才当机立断把婚帖的名字换成了她。   “哼!你别装模作样的!要不是你,我就不会嫁给那个男人!”薛大姨还想着,她要是嫁给薛父,她现在就是官太太了,她的娟娟过的日子就是薛柠这样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   但是,薛柠也别想一辈子过得无忧无虑,薛大姨恶毒地盯着薛柠,“你那药吃了好几年吧?效果是不是很好?我听开药那大夫说,吃上个十年八年的,保证要不了小孩。”   “大姨,可真是让您失望了。谁让我发现得早呢?就不用您操心了。”薛柠冷冷道。   姐妹两个把话说开了,情分也就断了。薛大姨做的事,不是投毒,也没办法报案,只能是不了了之。薛母也彻底断了对姐姐的帮助,然后就忙着找人给薛柠看病了。   在元月中旬的时候,清萱收到一封来自首都的电报,金子杨告知他近阶段可能要去外地考察,让清萱到春节过后再来北京。   原本金子杨是想让清萱元月下旬到首都学习的,顺便可以陪他们老两口过个春节,他老伴还没见过这个刚收的小徒弟呢。结果上旬就出了那么个大事。目前首都的局势很复杂,金子杨认为还是让小徒弟待在德州安全些。   正是这一封电报,清萱才恍然发现,再过一段时间就是春节了。   过节已经是迫在眉睫,清萱却没有多少热闹的感觉。直到秦晓云和薛柠拉着她要去采购过节要用的东西。   “英子,你们今年回老家不?”秦晓云一边问,一边对比了手上拿着的几个窗花。   然后同售货员道:“大姐,我就要这个娃娃的和这个花的。还有没有其他的挂历啊?你给我这几个都不好看啊!”   快过年了,大家都是喜气洋洋的,售货员也难得没有板着一张脸,倒是很配合地拿了印着其他花样的挂历。   “我还不知道呢,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时间回去,我差点把春节这回事给忘了。”大概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让她对时间已经没有了概念,对此,清萱忍不住扶额。   “云姐,你们要回去吗?”清萱问道。   “今年不回去,我挺着个大肚子,才不大老远回去一趟折腾自己呢。”秦晓云坚定地说道。“柠姐,你们呢?噫,对了,你们就是本市的,回去也近。”   “看阿严的情况,要是忙的话,我们也在驻地过,不过回去吃个团年饭倒也耽误不了什么。”薛柠目前的状态很是轻松。   “那倒是。”秦晓云点点头,“嗨呀,在这里时间待得还是久一点,该买的东西还是要买的,干菜、果子什么的也不是不能放。”   “是这个理儿!”清萱点点头。   春联、福字、窗花、烟花、鞭炮、排骨、鸡鸭鱼肉、水果蔬菜、零食糖果,都要买的,三人是满载而归,一辆车都没拉完,只得多雇了一辆车。   陆维东回家就看到家里多了一顿东西,很是喜庆的感觉。   “这是要过年了?哎哟,我都快把这事给忘了!”   “对啊,我今天跟云姐还有柠姐她们去买年货去了。”好大一堆东西呢,这准备春节的东西,是比中秋节的更多,人也要更累。清萱再一次感叹,自食其力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   “买的东西是不少。”他看厨房都塞得满满当当了。   “对了,这不是还有两周就要过春节了,我们要不要回老家?”清萱问道。   “今年?今年就先不回去了,这段时间要处理的事情很多,估计是没功夫回家过年了。”陆维东稍加思考就说出了答案。今年事情本来就多,清萱又怀着孕,免得在路上折腾。   “行,那明天拍封电报爹娘,我再去买点年货给他们寄回去。”按照传统观念,过年当然是要团团圆圆地过,可是既然没办法回去,也就只能这样了。   “你看着办就成,我这段时间是没心思操心这些了。”陆维东揉了揉额头,事情太多了,令人应接不暇的。   “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啊,你这从回来就没消停过,要不是现在伤都好得差不多了。”清萱让陆维东坐下,然后帮他按摩肩膀。   哎,她果真是个贤惠的好妻子。   “现在也都好差不多了,都结痂了。”他发誓,他的话无比真诚。   “哼!还好得差不多呢!自己身体不行就别硬撑,又不是这一会儿,天就要塌下来了!”她嘟着嘴,粉嫩的樱唇泛着一层莹润的光泽,像是一颗欲引人一亲芳泽的樱桃。   陆维东怎么想的,就怎么做了,附身轻啄那樱唇,“晚晚,是不可以说男人不行的!”   “你……你干什么?”顿时一个悬空,清萱吓得搂住他的脖子,惊叫。   “你说呢?”他挑眉,抱着自己的小媳妇就往卧室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存在奇葩。 第六十五章 陆家   邮局里,陆母收到来自德州的电报之后,得知儿子儿媳今年不回家过年,虽然有些失落,但是儿子以往也有过春节不能回家的先例,也就接受了。但是电报上提到的另一件事,让林翠莲笑得那是合不拢嘴。   刚到邮局,林翠莲就让大儿子先去取寄回来的包裹,自己则是去看电报。陆维扬取完包裹过来,就见自己老娘笑成一朵菊花。   “娘,咋了嘛?看你笑得这么开心?”   “好事!你弟媳妇怀孕三个多月了。”虽然不是孙子辈第一人,但是林翠莲真是开心得不行,这可是她相中得儿媳妇,果然是没看走眼,不仅懂事,还争气,这进门第一年就怀孕了,到明年麦收的时候,他估计都能抱孙子了。   “那是好事。”陆维扬赞同地点点头,未及,又道:“就是别像燕子一样,生个丫头片子出来。”   陆维东都快愁死了,家里两个闺女,这要是都嫁出去了,以后他们两口子老了谁给养老呢?别说闺女能给养老啊,像他大姐,那么一个体面人,婆家也算是通情达理的,可是能经常回家吗?还不是逢年过节偶尔才回来一次。要是嫁的不好,别说给爹娘塞点东西,指不定还要爹娘接济呢!   “呸呸呸!臭小子!你说什么呢?就不能说点好听的?都两个孙女了,还不兴老娘凑成两个好字!”林翠莲就要去拧陆维扬的耳朵,“你这个当大伯的,可不能胡咧咧!英子怀得肯定是我孙子!”   “娘——这么多人呢!”陆维扬也是个大老爷们,在外面还是要面子的,低声祈求道。   林翠莲白了陆维扬一眼,气哼哼地说道:“饶了你了!要是在家看老娘怎么收拾你!”   她也是说说而已,儿子好歹也是成家立业的人了,哪好意思当着儿媳孙女的面上手打人。   母子两个的这番话,落到旁边一个同样来取包裹的女人耳中。那女同志穿着不太厚的袄子,上面还带着几个补丁,头发简单地用一根筷子盘在脑。她走过来,扬了一个讽刺的笑容,“大娘,您这话可不对,主席同志可是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呢!你怎么能重男轻女呢?只想着抱孙子不管孙女?你这种思想可要不得!”   “这位同志,你从哪里听来我不管孙女了?”林翠莲一怔,她不就是和儿子说了几句话。   “大娘,你一口一个孙子的,难道孙女就不是您儿子亲生的吗?”女人愤愤道。   林翠莲有些不解,为什么这位同志这么愤怒的表现,她好像也没惹到对方啊,“这位同志,你可不能乱说,我已经有两个孙女了啊,还不能盼着多个孙子吗?”   “孙子!孙子!你们这些人就知道孙子!都是冷心冷肺的东西!重男轻女,自己难道不是女人吗?既然这么喜欢男孩,觉得女孩出生就是错,怎么不自己跳水里淹死自己?”女人眼睛红红的瞪着林翠莲,那表情就仿佛林翠莲是她杀母仇人一样。   陆维扬原本觉得是位女同志,就没搭话,结果看她情绪越来越激动,忍不住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母亲。“你这位女同志怎么回事?我娘怎么你了?说话怎么这么难听。”   “哼!”陆维扬一出声,把那女人的思绪拉了回来。却原来,她的亲娘,生了五个女儿,但是她奶奶一心想抱孙子,就逼着她娘一直生。娘在生小妹之前别人都说娘肚子尖尖的肯定能生个男孩。结果生下来的还是妹妹,老太婆气得要命,直接把妹妹摁在洗脚盆里。刚生产女人,身体本来就虚弱,又亲眼看着自己孩子被溺死,惊惧之下,就直接去了。女人听见林翠莲那么说,就感觉像看见了她奶奶那个恶毒的老太婆,再加上,两个人长得还有点像,一时激动,讽刺的话就说出了口。回过神来,顿觉十分尴尬,抱着刚取出来的包裹,跺了跺脚,转身就跑出去了。   “娘,她这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脑子有病?”陆维扬见女人脸色难看地跑了出去,觉得非常奇怪。   被人披头盖脸骂了一通,林翠莲还觉得十分窝火呢,当时就想撸袖子跟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大吵一架呢,结果人就跑了,“谁知道呢?估计脑子真有病!家里大人也不知道怎么教的,一点礼貌都不懂!”   “娘,我要不要出去看看?”陆维扬问道,老娘是个爱面子的,从来都没有被人当面骂过,哪能受着气?咳咳,也不是没有,但是彪悍的林翠莲一般都是当场骂回去的。   林翠莲长舒了一口气,还好,今天的一个好消息,已经占据了她的心,心情还不算太坏,这一点就是小波折而已。“看什么看?你还能找到打她一顿?一个大男人,害不害臊?”   重男轻女,这个事,是事实,林翠莲承认。但是在乡下,哪个人不是这样的?庄稼人都是靠身上那把子力气吃饭的,男孩,就代表着壮劳力和底气,一家子都不用愁。女人生来就比男人力气小,再能干的女人拼尽全力,说不定还比不上一个男人用了八成力气干的活呢!这,其实是现实的无奈。林翠莲承认自己更喜欢孙子,但也不是多苛待孙女,毕竟都是亲生的嘛,她家那两个孙女比大队其他家的丫头过得可好多了,至于小小年纪就开始干活,可是大队上哪家的小孩子不是早早开始干活呢?   “东西带上,咱们先回家!”林翠莲拽着陆维扬,“走啊!发什么愣啊!”   “哦哦,好!”陆维扬一手扛着一个大一些的包裹,另一手拎着小一些的,亦步亦趋地跟上。   出去后,陆维扬把小的包裹交给林翠莲,大的就绑在自行车前面。   “娘,坐好了没?”   “好了好了,走吧!”林翠莲催促道。   “娘,东子寄了啥东西回来啊?咋怎么多?”陆维扬费力地蹬着脚踏板。   林翠莲回答,“年货呗!东子和英子今年过年不回来了,给家里寄了年货回来,还寄了钱。”   “他们不回来了?”陆维扬倒是有些意外,往常也就算了,今年可是结婚头一年,居然不回来认认亲戚啥的。   “说是部队上忙,也没几天假,回来一次净耽误在路上了。”虽然着急看孙子,但是儿子工作最重要。林翠莲一向拎的清,二儿子可是老陆家最有出息的!不回家那算啥,这是为国家做贡献呢,多光荣的事!   陆维扬表示理解。“那难怪。”   骑自行车骑了好久,到家就开始拆包裹。   拆包裹的时候,里面还掉出来一封信,林翠莲当即就把信递给了大儿子,“你瞅瞅说的是啥?”   “不是发了电报嘛,还写信,这小两口就是细心!”林翠莲嘀咕道,可惜了,她不识字,只能让上过小学的大儿子念。   陆维扬接过信,“娘,没啥,就是写的给咱家里都买了啥东西!”   陆维扬一一念了出来,这是大的小的,老的少的,都没落下。   “哎哟!这一看就是英子买的,东子哪有这功夫还给杏花和梅花挑衣裳啊!”林翠莲眯着眼睛听完,一拍大腿,“去,先把这个小的放堂屋去,到晚上我给他们分分。”   “知道了,娘。”陆维扬应了一声,然后又指着大一些的包裹,“娘,那这些呢?”   “你个没眼力见的!都一块给放过去!”林翠莲搓了搓手掌,很想揪儿子耳朵,年货能都放到厨房嘛?她不得规整规整!   “哦!”陆维扬扛着包裹就往堂屋走。   林翠莲跟了上去,把里面的腊肉、腊肠啥的拿出来挂到屋檐下面,腌菜则是找了陶土罐装进去,瓜子、花生混合着家里之前买的饴糖和梨膏糖找了干净的竹编小框子放进去摆在堂屋桌子上,贵重的饼干点心则是被收进了柜子里。   等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林翠莲则是宣布大家赶快吃饭,然后分礼物。   小辈们自然是一阵欢呼,过年是他们最期待的日子,因为不用干活,还能吃好吃的。   “奶奶,是什么呀?我和妹妹也有嘛?”陆杏花有些怯怯地说道,虽然被张燕耳提面命地叮嘱了一番,又有陆梅花在一旁纠正,陆杏花跟之前唯唯诺诺的形象也脱离了,但对上林翠莲还是有些胆怯。   林翠莲笑呵呵地说道:“你们二叔和二婶寄回来的,都有!”   “太好了!我就知道!”陆杏花还没回答,陆梅花就喜出望外地叫道。   “女孩子家家的,大呼小叫像什么样子?”陆维扬瞪了陆梅花一眼。   陆梅花偷偷吐了一下舌头,才乖乖地说道:“知道了。”   “好了,先吃饭!”林翠莲道。   今年收成不错,分到的粮食也多,可以过一个好年,大家的心情都不错。   一声令下,大人小孩都开始埋头猛吃。吃完陆大嫂收拾碗筷打算去厨房洗,却被林翠莲喊了过来,“老大家的,你先把碗筷放锅里泡着,等会儿再洗!”   “好!”张燕把碗筷放进去就回到堂屋。   林翠莲先宣布了清萱怀孕的喜讯,张燕倒是没多大感觉,反正又不是她怀孕,就算生下一个男孩又怎么样,又碍不着她,估计还能有点好处,陆小宝不是唯一的孙子了,看王小芬还敢不敢那么张狂。而王小芬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了,感觉自己的地位要不保了,就暗自祈祷让二嫂生个丫头片子出来。   然后林翠莲就开始按照清萱写的条子,一样一样分。先是陆父陆母的,是一样的皮护膝和两条驼色的围巾,然后兄弟妯娌的,是四幅花样精致的手套还有其他的一点小东西。最后是三个小辈的,都是毛衣,是市面上很好的毛线织成的,不是旧手套拆下来的线织成的线衣。   清萱记得他们三个的年纪,让售货员帮忙推荐的尺码,买衣服也不是特别困难。   那种线衣是看上去新奇,但是穿在身上保暖效果不太好。   陆杏花的,是一件淡粉色带小花的,陆梅花的,是一件红色的上面有菱形图案的,而陆小宝则是一件黑白条纹的。   陆小宝拿到自己的衣服,又看了看两个姐姐的,嘴一撇,是要哭的架势,“我也要红色的!我不要黑白的!”   陆梅花一脸警惕地抱着自己的毛衣,红彤彤的毛衣呢,她可喜欢呢,才不要给陆小宝呢!   “哎哟!大孙子,你可是个男孩,怎么能穿红色的呢?这件黑白的多洋气!”依林翠莲的看法,肯定还是黑白的更好看,看着就洋气。   陆小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变脸,干嚎道:“我不嘛!我就要红色的!要不然就把这件跟二姐的换!我要红色的!我就要!”   “这可是二婶给我买的,要给我的!”陆梅花分毫不让,她就是喜欢自己的,才不要跟陆小宝换呢!刚才奶奶可是说了,她是按二婶信上写的分的礼物。要是二婶和二叔回来见她的毛衣到陆小宝身上,肯定会问的,奶奶好面子,是不会这样干的,而且奶奶也不会让她宝贝大孙子穿个女式的毛衣。   “对,那是你二婶给你二姐买的。”林翠莲赞同地点点头,“小宝,你是男孩,穿红毛衣像什么样子?”   一个夏天过去,天天出去疯玩的陆小宝晒得黑黝黝的,要是穿个红毛衣,噫,林翠莲一想到那画面就觉得辣眼睛,赶紧甩甩头,把那个画面甩出脑海。   哦吼,陆小宝同志哭闹无果,只能哭唧唧地被自己爹娘拽回房间睡觉。 第六十六章   置办年货的时候,因为是跟着秦晓云她们一起去的,因此置办的东西相当全面。刚买回来堆在家里的时候是好大一堆,慢慢布置起来,恍然发觉,也不是很多嘛。   像家里的挂历,年画,还有窗花之类都是买回来不久就挂上了,只剩下春联。   俗话说,“二十八,贴花花。”也就是说到腊月二十八才是贴春联的正日子,当然也有些地方的习俗是腊月二十九或者是除夕早上。   到腊月二十八那天,就开始贴春联了,春联早就买好的,是红底黑字,遒劲有力的大字还沾着金粉。   陆维东搬着□□,先去贴门口的,是“春红柳发岁更新,爆竹花开灯结彩”这一副。   清萱帮忙扶□□,仰着头,“你小心一点。”   “我知道的。”陆维东已经爬到上面,“晚晚,把胶带和对联递给我。”   清萱拿起门口要贴的对联,并剪了一截透明胶带递给陆维东,“给!”   陆维东拿起对联,对了对位置,他在上面看是有些偏差的,需要清萱再看看,“晚晚,你看一下,位置对不对?”   “再往东边移两分。”   “不行不行,太靠西了,往回移一点点。”   “好了,可以了。”   贴完上联,再贴下联的时候,还要看左右的位置是否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最后才是贴横幅。   “哇,贴春联感觉好冷啊!”清萱搓了搓冰冷的手指,哈了一口热气。这幸亏是只需要贴大门口的,要不然一直在外面贴好冷啊。   陆维东一只手扛着□□,另一手握住她冰凉的小手,拉着她进了家门,“都说了,让你进去了,我一个人又不是贴不了,现在知道冷了吧?外面的都贴了,咱们进屋去吧!”   “我帮你扶□□,还要递东西的嘛!”清萱用空着的一只手关上门,软软地说道。   贴完大门口,依次再是卧室,厨房,卫生间,所有的对联贴完,就是要把一些小件,比如“身体健康”、“川流不息”、“一路顺风”、“满院春光”之类的贴到该贴的位置。   最后打扫一些贴对联时遗留的垃圾,就可以了,也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陆维东洗了手,“那我先走了啊!”   别看要过年了,依然是忙碌的一天呢。   “路上慢点啊!”清萱目送他离开,然后进厨房,检查一下采购的东西齐不齐全,鸡肉、鱼肉、排骨、大骨头、猪肉、火腿鸡蛋、嫩豆腐排列得整整齐齐。瓜子、花生、糖果、山楂糕、栗子在盘子里安安静静,苹果、橘子、柿子等泛着动人的光泽。白菜、菠菜、土豆、胡萝卜、芹菜、青椒、番茄、大葱等码在厨房角落里,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油、盐、酱、醋、花椒、大料或装在瓶子里,或放在罐子里,一个不缺。   这样看起来还是很齐全的。   “还要准备什么啊?包饺子么?似乎春节都是要吃饺子的!”   清萱一拍额头,对了,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那个素三鲜馅儿的就很不错,韭菜鸡蛋是万万不行的,不要这个。   只是包饺子吗?上次中秋晚会那次倒是包过,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但是饺子皮和馅儿怎么办呢?   有了!清萱顿时灵光一现,有了主意。   她找出一个结实的袋子,装进去两颗大白菜,一把芹菜,几十颗鸡蛋,一小包黑木耳,还有一大块肉。   拎着东西就开开心心地往秦晓云家走,她是不会弄馅儿和皮,那就找会做的人呀,反正大家都是要包饺子的嘛!   而且两个人一块,还有人聊天呢。   “笃——笃——笃”   秦晓云听到敲门声,手上还沾着面粉呢,拿了毛巾,一边擦手,一边过去开门,“哎,来了!”   “哟,是英子啊!来来来,快进来,我正包饺子呢,过来跟我一块!”   清萱偷笑,果然是在包饺子。   “我来请你帮忙呢!”清萱举起手里鼓鼓囊囊的袋子。   “带这么多东西来啊?也不嫌沉,放桌上呗!”秦晓云瞟了一眼,看那袋子里都是些菜,不由得有些纳闷,“菜我有什么好帮忙的?你要是想吃,直接来我家不就完了嘛!要不然,我去你家给你做也成啊!大老远的,提着多沉啊,自己现在还双身子呢,之前怎么说我来着?自己都不晓得注意一点,大冬天的,幸亏是没下雪,严一结冰了怎么办?”   曾经自己说过的话,被完美地返回给了自己,这可真是一件尴尬的事情。   清萱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然后把一袋子菜放到桌上,“好云姐!不就提个东西嘛,哪有那么夸张哦!”   “哼!自己不是还学医呢。自己都不注意,冬天可是要注意一些的,现在温度低得很,路上泼碗水都要结冰的,这哪是小事啊?我跟你说,这大冬天的,可别出门,看这天气,说不定大年三十还要下雪呢!”秦晓云用手指点了点清萱的额头,语重心长地说道。   仿佛她已经是一个已经成功卸货且极有经验的麻麻,事实上,这位同样新手上路,小心翼翼是常态,几乎是过分小心了。   “好的,我会注意的。”清萱乖乖点头。   “咦,对了,话说,你要让我帮什么忙来着?”秦晓云问道。   “过年不是都要吃饺子嘛,我不会调馅儿,而且饺子皮儿也不是太会。”饺子皮儿第一步是要和面的,这个步骤应该也还行,后来什么揉面团,擀饺子皮儿完全不在行。   “嗷,这个简单。”秦晓云恍然大悟,她就说带一大袋子菜过来干啥呢。“我先看看你都带了什么菜啊。”   “哎哟,可以调两个,一个素三鲜的,一个白菜羊肉馅儿的,挺会挑的嘛!”   “我觉得上次中秋晚会的那个素三鲜馅的饺子味道还不错。”清萱眨了眨眼,露齿而笑。   “成!”秦晓云笑着说道。   “云姐,你是不是还在包饺子啊!”   “对,都包了小一半了,你这是赶巧儿呢,要过来给我干活,哈哈”秦晓云另外找了一条围裙,递给清萱。   清萱围上围裙,又去洗了个手,“等下云姐就要给我干活了。”   到了厨房,一看那馅儿,清萱就笑了,“这是鲅鱼嘛?”   “对,这个没调多少,怕不好吃。我还调了茴香馅儿的。我跟你讲,茴香饺子可太好吃了,我柜子里还有小半盆馅儿呢,等你回去给你装点!”秦晓云致力于开发不同的口味,要不然老吃一种,还不得吃腻喽!   所以她不仅准备了经典的韭菜鸡蛋馅,白菜猪肉馅,还有茴香馅,鲅鱼馅,吃的时候可以换着来。   “可以哦!”清萱坐下来开始包饺子。   秦晓云擀皮,清萱包,两个人合作分工,配合默契,效率那是相当的高。   秦晓云擀完最后一个剂子,拿着一沓饺子皮一起包,刚坐下,看到清萱的脸,“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你今天还化妆了?”   白净的额头赫然沾着一些白白的粉末,那些白色粉末看起来有些粗糙,同脸上其他部位光洁细腻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没有啊!”清萱疑惑道:“怎么了?”   秦晓云说,“你额头那块是不是粉没扑好啊?都浮粉了!”   “不会吧?”清萱狐疑道,突然想到了什么,“那的确是粉,不过是面粉!”   她平时就算要化妆,用的胭脂水粉,也不可能劣质到一个上午就出现浮粉的现象呢。这应该是刚才秦晓云开门时,手指上的残留面粉。   这么一说,秦晓云也想到了,“感情是我刚才手没擦干净啊!”   “也没多少,要不然一直也没什么感觉。”清萱说。   得知自己闹了一个大乌龙,秦晓云依然十分淡定,一边包饺子,一边说道:“说起化妆,现在也就那些文工团表演的时候,描眉涂唇,其他都是素着一张脸,真的看起来寡淡得很。”   秦晓云爱美,但是住在部队里,怎么可能天天打扮得太过花枝招展,而且时代也不允许,只是一大憾事。   “素面朝天,也算是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了。”清萱说。   “像你这样的肯定是不用担心的,别的人可就要遭殃了。”秦晓云故作叹息地摇了摇头。不是所有人生来就是完美无缺的,总有各种各样的不如意,譬如有的人觉得自己太黑,就会选择扑粉来掩盖肤色,有的人唇色太淡,口红就派上了用场。   谁能像清萱长得这般,天生的柳眉细长秀美,好看的杏眼水波粼粼曼妙无双,小巧的琼鼻挺直精致,粉嫩的樱唇饱满红润,五官处处精致,组成了一张完美得无可挑衅的脸庞,偏生肌肤还生得白皙莹润,没有任何疤痕斑点。   这样的一张脸,不施粉黛时清丽出尘,秀美脱俗。若艳妆浓抹时,也绝不会失于庸俗,只会显得尊贵雍华,雅美娇贵。   “而且感觉你好像从老家过来这边之后,越来越好看了,是德州的风水更养人吗?哈哈”其实,经常见面的人,对改变的敏锐性没那么强烈,但是用心想之前的样子,还是能够发现的。   “也还好吧!”清萱很清楚自己的样貌确实是发生了改变,这并非是风水的缘故,而是这具身体的样貌已经完全变成了她自己的样子,“不过,云姐刚才有句话说的倒是也对,都是素面朝天的,看起来是有些寡淡。化不化妆,都应该是个人的选择,强行规定也算是在压抑天性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是啊!不过,也还好,再过一两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就不会管得这么严了。就现在那些被打成臭老九的,以后也不知道多受人尊敬呢!”秦晓云计算了一下时间,距离造反派被打倒也就半年多的光景了。   “现在上大学,都是推荐的名额,就讲究成分,以后肯定不是这样的,都是要考进去的!”   “高考么?”清萱记得这里似乎也有类似于科举制度的高考,寒窗苦读十年,挣得一个功名,只是这里的高考是进入大学进一步学习,而不是像科举,是入仕的起点。高考似乎已经停了十年吧?   “对!高考也不可能一直停着嘛!首都的那位首长去了,全国的情绪都不对劲,我看造反派要坐不住,要狗急跳墙了,他们这样的人是嚣张不了多久的,指不定今年就不行了呢。到时候,肯定很多东西都要恢复的。”秦晓云尽力给自己找借口圆话。   “有道理。”清萱意外地看了秦晓云一眼,没想到她在政治上的敏感性相当高嘛。   秦晓云道:“我见你经常看书,不是还要学医嘛?要是高考恢复了,一定要去考个大学啥的,首都大学,还有庆大啥的都是咱们国内最好的大学了。”   秦晓云每次看书的时候都觉得头疼,要是可以她倒也想考一个,就是学习的时候好痛苦。因此极力怂恿闺蜜去考,那啥,闺蜜考上了,她与有荣焉。   “嗯。”清萱点了点头,高考嘛,倒是可以考虑一下的。清萱觉得这件事很有必要,她真的不想定着小学还没毕业的头衔,她像文盲吗?像吗?   两个人一起包,比秦晓云原本一个人要快上一半的时间,就包完了。   “你这个羊肉选得不错,七分瘦,三分肥,正适合做馅儿!”秦晓云颠了颠那块羊肉,评价道。   清萱对秦晓云的记忆力表示绝望,“云姐,这个不不就是我们一块去买的,你还说做馅儿好吃。”   “啊?是嘛?”秦晓云无辜地眨了眨眼,然后淡定地用掌心给羊肉按了一遍,才拿起菜刀,噼里啪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一大块羊肉剁成肉馅,放到一盆里。   继而将葱、姜洗净,葱切成碎葱花,姜切成极小的碎块,分别放在小碗里。   装在盆里的肉馅,要开始它的美容生涯了。先放盐、生酱油、加一小勺水、芝麻香油、味精、料酒、十三香,然后拿起筷子顺着一个方向使劲搅拌,至搅到粘稠状,再放入切好的碎葱花、姜末,搅拌均匀。   最后将白菜洗净切成小块剁碎,然后将剁好的白菜放入调制好的羊肉馅盆中,搅拌均匀。   “你看啊,最后搅拌的时候要跟搅拌羊肉时那个方向一致。”   调完羊肉的,继续调素三鲜的,素三鲜馅儿需要的时间就不如白菜羊肉的多。   两样都搞好之后,天还没黑,秦晓云怕天黑了,清萱一个人回去不安全,趁着天亮着,赶紧催她回家,顺便还帮她包了一点茴香馅。 第六十七章   出去的时候,起了风,枯黄的残叶随着朔风的节拍飞舞盘旋,以一种肆意张扬的姿态告别仅剩的生机,终了一季繁华,灰蓝色的天空上飘着几朵小云,不停地变换着形状。   寒意渐起来,所幸穿得十分保暖,也就不必担心受寒而疾步快走。清萱提着一大袋子饺子馅儿,步履从容地朝着家的方向前进。   现在道路上,人还不是特别多,稀稀拉拉的,没到该吃饭的时间。   还没走到一半,竟然碰上一个人,那人穿了一件棕色的大衣,脖子里系着一条大红色的围巾,抬头挺胸,皮鞋踩得咣咣响,两人直接走了碰头。   “李同志,这是打哪儿来啊?”依旧甜美的声音,听起来有种阴阳怪气的感觉。   白甜甜?清萱眉头一挑,这人是个什么情况,一见面就感觉她说话憋着劲儿,整个人哪哪都是阴阳怪气的调调。   白甜甜直接站在清萱面前,眼神复杂地看着那不甚凸出的腹部。   在医院那会儿,白甜甜故意遮掩了身形,让李小霞听到关于清萱的言论。她知道,李小霞就是个大嘴巴,平时就爱嚼舌头,听到什么桃色流言肯定会大肆渲染的,这样以来,整个军区医院就会知道这个女人在丈夫出去执行任务生死不明的时候和别人有了私情,那极为暧昧的月份就是铁证。   不管真相如何,只要大家都这样认为,那么那个女人还有什么颜面待在陆维东身边?就算陆维东肯相信清萱,在大家的指指点点之下,也会心存疑虑的。   七十年代根本没有亲子鉴定的技术,只能根据时间和相貌推算,只要时间不对,相貌又不是特别像的话,有流言在前,哪个男人心里还能不存点疙瘩?   白甜甜的计策,是可行的,有相当大的操作空间。这个计策不可谓不毒,真叫她成了的话,众口铄金,假的都能传成真的。   而且,就算要查流言源头,也不会查到她身上,隔得远远的,声音也做了掩饰,谁能知道是她先说出来的呢?只会查到李小霞身上,两个人无冤无仇,李小霞为什么会污蔑一个人呢?那肯定就是真的呀!   白甜甜计划得好好的,偏偏在让那李小霞仔仔细细地听完那女人的“奸情”之后,等了好几天,也没听见什么流言,反而听到李小霞因言行有失被记过批评。   想到这,白甜甜不由得愤恨地瞪了清萱一眼,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幸运?   清萱微微颔首,“白同志,有什么事吗?”   她自问,和白甜甜没什么好叙旧的,从初次见面的针锋相对,当然不是和她,到再次相见的故意找茬,再到医院里暗戳戳地挤兑人。   寥寥几次相处,就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白甜甜的性格,爱慕虚荣,自大张扬,有点小聪明,这样的人说白了根本没有结交的必要。之前,清萱是见过白团长夫妇的,觉得这两个人性格都还可以,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生出这样一个女儿。   白甜甜正要说,清萱却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直接说:“天就要黑了,既然白同志,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家了。”   说完,越过白甜甜直接走了。   留下白甜甜一个人在原地目瞪口呆,这对话结束得猝不及防,再想说什么,人已经走远了,快得像逃离病毒一样。   当然,这是白甜甜认为的。   实际上,清萱还是正常的速度,走着走着,风越来越大,那几朵小云渐渐向一个方向靠拢,变成了一片灰白色的浓云,继续扩大,扩大到几乎可以遮满整个天空。   然后,杨絮一般细碎的雪花,自天空飘飘然落下,落在头发上,衣服上,远远望去,倒像是披了一件绣满白色小花的长袍,墨色的长发则像是黑海上洒满了轻盈的点点月光。   “呀,下雪了。”清萱伸出空着的一只手,去借飘落的雪花,极细小的雪花,落在温暖的掌心,很快就融化了。   她轻轻一笑,加快赶路的速度,又走了一会儿,就到自家楼下了。   在进门后不久,大片大片的雪花就从昏暗的天空中纷纷扬扬地飘落下,霎时间,道路、房屋全都笼罩在漫天的大雪中。   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把外面穿的衣服脱下来,拍打衣服上的雪花,等到脱下来一看,是不用了,因为落在衣服上的都融化成了一颗颗小水珠,可以直接洗了。   清萱放好东西,不经意看到窗外已然是朔风夹裹着碎玉乱琼纷飞飘舞。   “晚来天宇欲雪,能饮一杯无?”此情此景,岂不适合红泥小火炉,绿蚁新焙酒?   清萱兴高采烈地进了厨房,这个都没什么技术含量,不就是调底料嘛,然后直接涮肉就可以了。   事实上,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虽然大致知晓原料,可是在煸炒干辣椒的时候,被呛得眼泪直流。   干辣椒刚出锅,就飞快地跑出厨房,呼吸新鲜空气。   这时,门口穿来钥匙转动的声音,进来了活生生的雪人,头发眉毛上落得全是雪。   “这是进来个雪人吗?”她眼角还挂着一滴要点不掉的泪珠,见陆维东进来,还是忍不住调侃道。   陆维东进门就看到清萱眼睛红红的,也顾不上把落满了许多雪的外套脱下,就直接小跑过来,“晚晚,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还是受委屈了?”   “快点把外套脱下来,洗把脸,不然等下要冻到了。”清萱直接上手帮他脱衣服,“哪有的事,这不是刚才炒辣椒呢,太呛了!”   厨房的门关得严严实实,客厅里倒是没多大味道。   “没有不舒服就好,等等,炒辣椒?!”陆维东一惊,怎是一个瞳孔地震了得?“我这几天回来得也不晚呀,怎么不等我回来做饭?对了,你不是不喜欢吃辣椒吗?”   “我不吃辣椒,但吃辣呀!”她不喜欢青椒也不喜欢红椒,可以做配菜,但是上菜的时候不要出现在她的面前,不要被她吃到就可以了。   “今天想吃火锅,底料差不多就弄好了。”底料的配角已经炒制好了,可以下锅煮,然后就可以涮菜吃了。   “已经好了吗?”火锅只要配料不出问题,再怎么样,也奇怪不到哪里去吧?而且当初媳妇当初烤兔子哪会儿就像模像样的,点心做的也好吃,应该是只有家常菜的时候容易创造性发挥。   这样一想,陆维东顿时放心了,“菜切了没?”   “啊?还没呢!”她只忙着准备底料了,需要吃的菜还一点没弄呢。   “好,我等下切菜。”   陆维东去洗手洗脸,才去厨房。   封闭的厨房充满了浓郁呛人的气味,案板上整齐地摆着各种已经处理好的东西,一眼扫过去,没有多大问题,都是红油火锅底料要用到的。   陆维东顺手把厨房的窗户打开,散散气味。   “晚晚,这里味道比较大,你去外面等着,嗯?”   “我也可以做的!”只差最后几步了呢,才不要功亏一篑。   “现在还呛人呢,先出去歇一下,等会儿就好了,乖?”陆维东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头顶。   “那好吧!”那种辛辣刺激的气味还在厨房里弥漫着,只站了一小会儿,清萱就有些要打喷嚏的预兆了,赶紧捂住口鼻出去了。   陆维东笑着摇摇头,开始检查配料,确认没少,就丢进锅里开始煮,蒸锅上蒸上几个馒头。   冒着红油的汤水咕咚咕咚地沸腾,陆维东折厢有条不紊地处理食材,肉片切得薄薄的,嫩豆腐切块,白菜直接撕成大片,萝卜切丁等等,食材处理完,底料差不多也好了。   陆维东先把不易熟的食材丢下锅,才把锅同煤火炉一同端到餐厅去。   “晚晚,好了!”   清萱应了声,然后就去拿其他的食材。“哇,你好好呀!我好喜欢吃涮羊肉和土豆片的!”   “我什么时候不好了?”陆维东屈指敲了敲她光洁的额头。   她蹭了蹭他的手指,“是啦!你最好啦!”   “知道就好。”他只觉胸口微微一颤,嘴角笑意蔓延。   她拉着他的手,“那我们可以吃了!”   经过双重检查,味道是绝对没问题的。干辣椒炒的时候味道特别呛人,吃的时候,量也不少。   外面是漫天飘雪,屋里温馨暖和,两人相对而坐,其乐融融地吃着火锅,不时再喝点温热的米酒,冬天最舒服的事莫过于此。   吃到最后,清萱觉得整条舌头辣得跟被火烧一样,连着喝了好几杯温水才感觉好一些。   直到收拾好锅碗瓢盆,洗漱完,陆维东见清萱的脸还是红扑扑的,“是不是太辣了?我们下次就吃清锅好了!”   “不要!”一个曾经不能吃太多刺激性食物的人,有可以造作的身体条件了,才不要放弃呢!   真吃不了辣的人,吃不了多少就直接不吃。哪像他媳妇这样能坚持到最后,也只是多喝几杯水就完事了。   他也就是个提议,见清萱直接反驳,就一小了之。   “不过,也不能经常吃,容易上火,偶尔吃一次就行了。”   火锅汤水煮久了,汤水就会变得燥热,羊肉、鸡肉之类本就是性偏温的食物,吃火锅煮的久,加上锅里的食物,“燥上加燥”,很容易上火。   “对的,这个也不能天天吃的。”她十分赞同。   “对了,我在厨房还看到好多饺子馅,你今天调的?”看来,他是要重新定义媳妇的厨艺了吗?进步得突飞猛进。   “没有啊,上午去了云姐家,她帮我调的!”   好吧,不用意外了,意料之中。   他对吃饺子倒是没多大执念,一般在部队过年,食堂都是包饺子的,在老家,也用不着他动手。今年夫妻俩第一次过年,他倒是忘记了还需要包饺子,“把这回事给忘了。”   “嗯?怎么了?”她问。   他回答,“我先去把面活上,咱们明天包饺子。” 第六十八章   腊月二十八这天晚上连着下了一整夜的雪,直到第二天也没停,路上堆满了积雪,早上,战士们都是早早地起来开始清除道路上的积雪,洁白无比的雪在铲起来的那一刻,黑的白的堆在一起,看上去灰不溜秋的,难看得紧,反而是那还挂在树枝房顶上的雪,依然洁白无暇。   不过这也只是小问题,反正天上还在飘着雪花,不一会儿就落满了,又是白茫茫的一片,真干净。雪一直在下,刚铲完的地面,不一会儿又落满了许多,担心路上积压太多雪,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有人来铲一次雪。   本来就是过年,又在下雪,大家都是待在家里的,大人们去串门唠嗑,小孩子则也聚在了一起。   后来,雪下得小了一些,有许多小孩子欢呼着出了门,和自家小伙伴一起在雪地里玩闹,留下一串串大大小小的脚印。有的在打雪仗,白乎乎的小团子飞来飞去,一个砸到这边,一个砸到那边,很是热闹。   “多弄点雪,咱们来堆雪人!”   “好的!过来跟我一起呀!”   “加油!咱们的雪球已经有西瓜那么大了。”   “你把雪球滚一滚吧,再滚大点。”   滚到最后,就是一个又重又大的雪球,抱也抱不动,只能一点点滚过去,越滚越大,滚到雪人脑袋那里时,发现头和身子已经型号不太匹配,几个小孩子连忙给雪人脑袋在雪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安在雪人身体上。足足有一个成人高的雪人矗立在风雪中,白白圆圆的脑袋光溜溜的。   其中一个小孩子疑惑地问道:“雪人还没有眼睛鼻子呢,也没有手,这可怎么办呀?”   “你笨呀!眼睛不是黑色的嘛?咱们找两个好看一点的石头当眼睛不就行了!还有那么多树枝,不可以当雪人的手吗?”   “那鼻子呢?”   “我回家偷偷拿一根胡萝卜给雪人当鼻子就好了!”   小朋友的行动能力max,不一会儿,雪人就多了黑灰色的眼睛,红红的长鼻子,还多了一顶破旧的草帽。几个小孩子围着雪人又笑又跳的,小手小脸冻得通红,,没一会儿就被家里大人喊回去了。   “雪还没停呢,出去疯跑什么啊?不嫌冻得慌?”   “看你的手给冻的,赶紧给我回家!还玩雪,生了冻疮好玩吗?”   高高兴兴的小朋友被大人扯着耳朵揪回家,听着不痛不痒的训斥,也没当回事,还有心情跟自己的小伙伴做鬼脸。   清萱站在窗前,看着又恢复寂静的雪地,微笑着摇了摇头,小孩子的快乐还真是简单呢,她不由得想起了她的幼年。   幼时,她的时间更多的用来学习。她是祖父最疼爱的孩子,可是这份疼爱,也是有种鞭策,被天子重视,你怎么可以不优秀?当然,她的父母更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顺遂,平安喜乐,只需要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便好。可是生在皇家的孩子,平庸只会让你泯然众人,在享受着金尊玉贵的生活,你怎么可以容忍自己变得平凡庸俗?她要做父王母妃的骄傲绝不能让那么优秀完美的父母被人说养出来一个不庸碌的女儿!   要想众星捧月,做独一无二的明珠,那就必须做到样样优秀,无不完美,只有这样才不愧父母的教导。   可一旦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方式,那样单纯的快乐,就是很难得了,大笑大闹,那叫失仪。在长大后,看到相似年幼的弟弟妹妹,其实也远没有这个年纪应有的纯粹,早早地带上了假面。   “怎么了?”陆维东问。   清萱微微一笑,“没事,就是觉得小孩子还是很有意思的,简简单单就可以很快乐。”   “咱们家的这个,今年也要出生了。”陆维东道。   她神色温柔,低声道:“是呀,就要出生了!”   中午吃了饭之后,雪又慢慢地下大了,那矗立在空地上的雪人,也渐渐被大雪覆盖去了黑眼红鼻。   除夕当天,仍然在下雪,窗外是纷飞的雪花,屋内是一家人暖暖和和地聚在一起。   下午三四点的时候,陆维东就开始准备晚上要用到的食材了,清萱在一旁帮着打下手,并为陆维东的厨艺表示惊叹,虽然家里经常做菜的那个人本来就是他。   尽管只有两个人,还是做了六道菜,就是份量就不需要做多了。六道菜分别是年年有余(红烧鱼),四喜丸子,爆炒鸡块,以莴笋、竹荪、猴头菇为主料的竹报平安,萝卜丝炖虾,还有金玉满堂,都是寓意极好的菜。   桌子上铺着崭新的桌布,正中央放着一瓶折下来的梅花,围绕着梅花依次摆放,六盘菜连同一碟子瓜子糖果、一碟茯苓糕摆成花朵的样子。   不是特别华丽精致的六道菜,比那些摆盘精致,做工复杂的宫廷菜,吃起来更有美味的感觉。曾经的春节,大家聚在一起,更多的是宴会形式,注重的是礼节仪式,谁管你能不能吃好吃饱。   在暖暖的灯光照射下,是温馨的感觉。   盛完饭,就可以开始吃了。   “维东,新年快乐!”清萱眉眼弯弯,举起手里的杯子,咳咳,里面装的当然不是酒,是银耳雪梨汤。她目前是一个不可以碰酒的孕妇,前两天吃火锅那会儿,喝的还是牛奶呢!   陆维东含笑道:“晚晚,新年快乐!”   耳边,传来爆竹声,庆祝新的一年的到来。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一起过年,往后余生,每一年的春节,他们也都会在一起。   除夕夜,按规矩,是要守岁的。两个人一起说说话,时间过得也挺快的。等到了过了亥时末,清萱就觉得自己有些熬不住了,这时候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迷迷糊糊地问,“现在几时了?”   “已经11点半了,困了就先睡吧。”陆维东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   清萱无意识地打了一个哈欠,眼眶立刻盈满了泪水,顿时清醒了两分,“再——等等吧!”   要守夜,总要等到今晚过完才是,到了子时再睡。   “马上就到了,也不差这一会儿,先睡吧!”陆维东直接把人打横抱起,抱回了卧室,脱了毛衣,换上睡觉穿的寝衣。   到大年初一一清早,天就开始放晴了,许多人都出来扫雪,经过一上午的奋战,道路上的积雪被清扫得干干净净。接下来几天,就是到处拜年走亲戚了。   不过在部队就不需要那么忙碌了,毕竟亲戚又不在这里,只是去给几位领导拜年,顺便送上一些不是特别贵重的年礼。   毕竟,太贵的,人家也不能收啊,部队领导都是有原则的人。   初三上午,郑光华和宋蕙兰夫妻两个带着轩轩小朋友过来走亲戚。   听到敲门声,清萱就赶紧去开门,就看见一家三口笑盈盈地站在门口,“郑哥,蕙兰姐!你们过来了呀,这么冷的天,快进来,别着凉了!”   原先下雪那几天还没什么感觉,开始化雪了,反而觉得冷到了骨子里。   “也还好啦,一路坐车过来的,也不冷。”宋蕙兰牵着轩轩的手,笑意温暖。他们在年前就确认过陆维东和清萱今年不回老家过年,这才在年后直奔过来,不用担心扑个空。   清萱摸了摸小孩红扑扑的小脸,“轩轩,冷不冷呀?”   “干妈,一点都不冷的。”一路都是开车过来的,穿得又厚,走着走着还觉得热呢。   白白嫩嫩的小孩穿着新衣服,特别臭美地仰着头,一进门就嚷嚷着要清萱看他的新衣服,“干妈,你看,这是我今年的新衣裳,上面还有个大龙呢!是不是特别好看呀?”   半年多没见,小孩吐字更清晰了,不过还是小奶音,听起来软乎乎的。   他显摆的新衣服,在后辈印了一条盘着的金龙,生机勃勃地仰着脑袋。   “好看!”清萱rua了一把小孩毛茸茸的小脑袋。   “干妈了我还长高了呢!”轩轩呲着一口小白牙,十分得意。上次见时,还没大人腿高呢,现在就过膝盖了。   轩轩叫干妈已经叫得十分顺口了,并且把自己亲老爹亲老娘的相貌记得死死的,绝对不会再出现错认爸妈的乌龙。   这都是宋蕙兰悉心教育的成果,毕竟,再认错个长得好看的,万一人家不是好人呢?再被拐一次,她可承受不了这个后果,估计会当场疯掉的。   “是呢!确实长高了。”清萱说。   两个男人去把郑家夫妻带来的东西拎进来放好。   然后打了热水,让他们一家子擦下脸,去去寒气,坐下的时候,轩轩很自然地爬到清萱跟前,乖乖地在旁边坐下。   宋蕙兰看着自己儿子这么自然的动作,忍俊不禁,这小子记忆力倒是好,过了大半年,还清楚地记着呢。   “这几天正冷着呢,怎么不等开春再过来?轩轩还这么小,路上也挺折腾的。”清萱问道。   “这不是过年要走亲戚嘛,这小子非要闹着跟我俩一起过来,说是想看看干妈。”按理来说,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是记不得那么多事情的,偏偏轩轩都记得,记得德州有个好看又温柔的干妈。   清萱捏了捏轩轩的小脸蛋,笑盈盈道:“轩轩,想干妈了?”   “对呀!”轩轩大力点头。   “真乖!”清萱说。   宋蕙兰看到清萱稍微鼓起的腹部,“英子,你这是几个月了?”   “也快四个月了。”清萱道。   宋蕙兰说,“五六月的时候就该生了,天气也不算太热,挺好的,不受罪。轩轩出生那会儿是冬天,大人都冻得不行,何况是小孩子呢?”   轩轩懵懂地抬起头,天真无邪地问道:“妈妈,你们在说什么呀?”   “你干妈有小宝宝了!”宋蕙兰笑着说道。   “小宝宝?小宝宝在哪里呀?为什么不出来一起玩呢?”轩轩疑惑地问道。   “小宝宝还在干妈的肚子里,等过几个月就可以出来和轩轩一起玩了!”清萱说。   “那我想要小妹妹,可不可以呀?”   小孩子童言无忌,但是大人会考虑更多,宋蕙兰赶紧喝止轩轩,“轩轩,不许乱说,怎么就不是弟弟了?”   宋蕙兰知道清萱和陆维东老家都在乡下,估计婆家会更喜欢男孩,而不是女孩,她怕清萱心里听着不舒服。   “我倒也想要个女孩子,可惜了,脉象显示的是个男孩子。”清萱倒希望是个女儿,香香软软的女孩子,她不好吗?   宋蕙兰道:“是男孩呀!已经去医院检查了吗?其实男孩女孩都挺好的,不都是亲生的。”   “是的!”   很显然,大家都是这样想的。   X市距离德州较远,宋蕙兰他们又留在德州住了一晚,第二天再回家。 第六十九章 去首都   等到元宵节之后,气温开始慢慢回暖。金子杨就发来一封电报,希望清萱尽快到首都学习,担心她一个人不便,还特地让外出交流学习的大徒弟顺道来德州接她。   清萱收拾完了行李,陆维东就送她去火车站。   “路上要记得当心些!”陆维东其实不是很想让她这个时候去首都的,诚然,首都是很多人都心向往之的地方,可如今这个局势,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只是,金子杨既然发电报让清萱过去,肯定也是考虑过这个事情的。再说了,媳妇儿想学习进步,他还能拦着不成?   她娇软的声音中还有一丝丝沙哑,“哎呀,德州到首都也不是很远啦!你放心。”   就是元宵那天,他们出去完了一趟,回来后,清萱就有些发热,嗓子痛得不得了,又不能吃药,只能自己熬着,到今天嗓子还有些哑。   他们刚到火车站,就看到一个穿着得体、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站在火车站入口处,朝他们招手。   石韬返程经过德州时,下了火车,在火车站附近吃了顿饭,就去买好了票,在火车站等着清萱过来。   “是小师妹吧?我是你师兄石韬。”石韬看见一对气质出众的男女,立马就认出来了。老师向他描述过小师妹的长相,什么气质出众啦,清丽脱俗啦,总之就是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美人,保管不会认错。   边说边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明给他们看了一下,上面赫然是“石韬”两个字,加盖着单位的公章。   这名字一出,清萱就知道眼前这位男子就是老师的大弟子,但还是在看清名字后才放心地打招呼,“大师兄,初次见面,多多指教!”   石韬伸出手,同清萱握手,笑意舒朗,“谈不上指教,都是互相学习,互相进步。”   “这位是小师妹的丈夫吧?”   石韬见两人举止亲密,一下子就明白了两人的关系。街上的男女,走在一起都彷佛公事公办一样,就是怕纠察队来找麻烦,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作风端正,当然不惧怕被查,但是被找上来也是一件烦心的事。因而,除了夫妻,在路上走的时间,会形容亲密一些,其他人哪敢啊?   “对,这位是我的丈夫。”清萱笑容莞尔,声音柔和。   陆维东配合地介绍自己,“师兄好,我姓陆,陆维东。”   这是,跟着清萱的称呼来了。   “果真是仪表堂堂,卓尔不凡,你们两个呀,真是一双璧人!”石韬称赞道,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暗暗想起了老师收小师妹的契机,不就是来德州救治一位军人嘛能让军方花大功夫帮忙治病的,果真不是一般人,他是学中医的,可以轻易分辨出眼前的这个男人底盘很稳是个练家子,年纪轻轻就是副营了,以后啊,这前途好着呢!   清萱顿时双颊浮上一层淡淡的红晕,陆维东则是大方地道谢,接受对方的赞美,咳咳,别人说你跟你媳妇儿配,当然是开心呀,不仅开心还要感谢对方的好眼光。   三个人一边聊一边往站台走。   “咣当——咣当——呜——呜——”   这是火车到来的声音,昭示着旅客要开始上火车了。   “这火车到了,我们也该上火车了。”石韬说。   陆维东言辞恳切地拜托道:“师兄,路上劳烦您多费心了!”   “那是我小师妹呢,肯定是要安安全全地带到首都去,你呀,就别担心了。”石韬昂着头。脸上露出稳如泰山的神色。   废话,他能不上心吗?他可是大师兄,这十几年来老师第一次收徒弟,还放话说,这可是他的关门弟子,他们正经的小师妹,也是唯一的小师妹,几个当师兄的可不得护着点儿!   “晚晚,路上注意安全,这段时间记得多喝水,嗓子还没好全呢!”   “我知道的,你也赶紧开车回去吧,晚点温度就低了,回去开车慢着点!”清萱说。   “小师妹,咱们该走了!”石韬虽然并不想破坏这小两口依依惜别的温馨,但是火车已经到了,他们该上火车了。   “好的!”清萱提着行李跟石韬一起上了火车。   陆维东则是站在原地,直到看不到清萱的身影,才转身离开火车站。   买的票是两张连号的,是两个在一起的座位,石韬让清萱坐挨着窗户的那张。   “小师妹,你就坐在里面吧,外面走动得人多。”   然后把清萱的行李放到上面的置物架上,才坐下来。   两个人都坐下了,火车也开始启动了。   清萱问道:“师兄这次是从哪里交流学习了呀?”   敲定好时间,金子杨就发电报称大徒弟外出交流学习,返程的时候可以跟她一起过来。   “去魔都了。”魔都虽然不是首都这样的政治文化中心,却十分繁华,那边的医院模式很有学习的必要,“刚好回来的时候顺路。”   “魔都距离首都很有一段距离。”清萱说。   石韬说道:“是远了些,不过来学习一趟,也是值得的。”   不仅是为了学习,也是为了交流经验,这样才能双方都有所提升。   “极是。”清萱微微一笑。   石韬话题一转,“小师妹,你现在学得怎么样了?”   然后就开始抛出问题,都是初学者一些常见的问题,清萱对答如流,到再深一些的问题,也是有所涉猎,这样的发现,让石韬很是高兴。   可是为什么有一点,却让石韬有些遗憾,“小师妹,你住在德州,以后学习的时候还要两地来回跑,是有些不太方便,要是搬到首都来就好了。”   “师兄,可是维东他目前在德州服役呀!”清萱眨眨眼,如果他们搬家,陆维东也无法长期待在首都,孩子也快出生了,他们两地分居的话,她自认她一个人没办法带小孩子的,一个人哪顾得过来呀!   郑光华和宋蕙兰还只是各自有工作,又有人帮忙照顾,轩轩差点就被人贩子给卖了,这样的前车之鉴,怎能不让人触目惊心,心生警惕呢?   “这个事嘛,也好说。妹婿非池中物,以后工作调动是很正常的事。德州是属于首都军区的,说不定以后就调到首都了呢。”石韬玩笑道。   军区的范围和名称变来变去,德州始终都是隶属于首都军区的。   同军区工作调动本来就是正常的事,跨区的话就比较困难了。   “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呢?说不定就像师兄说的那样,以后就调到首都了呢!”清萱当然也想这样,她自幼便是在京城长大,最喜欢的地方肯定是京城了。   说着说着,就到中午了,他们坐的这列车厢离餐车很近,到了饭点,就有人陆陆续续去餐车吃饭了。   “小师妹,你饿不饿?饿的话,你就先去餐车稍微吃点垫垫肚子,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到呢!别饿坏了。虽然这儿的火车餐不怎么好吃,不过好歹也可以垫垫。”石韬其实不喜欢吃火车餐的,特别是终点站是魔都的这一列火车,火车餐难吃得要命,但是从首都到魔都路途遥远,想吃点热的,就只能去餐车吃了。   他对火车餐的嫌弃溢于言表,话里话外都是嫌弃。   “师兄,我还好,而且还带了些点心。”清萱就去解开油纸,露出还带有余温的红糖发糕。   “不饿就成,这列火车的火车餐不是一般的难吃,等到首都了,让你嫂子给做顿好的!”   石韬见她不饿,就放心了,接下来就是眉飞色舞地介绍自己媳妇厨艺有多么的好,“你嫂子做的糖醋小排可是一绝!”   “好,到时候就麻烦嫂子了。”   到下火车的时候,因为是大站,下的人有很多。   乘务员喊得声嘶力竭,让旅客保持秩序,依次下车。   人人都急着下车,一个挤一个的,这时候穿的都厚,挤来挤去的,头上都开始出汗了。   “小师妹,你小心些,跟在我旁边,慢点走,别被挤到了。”石韬提着行李,尽力给清萱开辟出一条路。   “天啊!人还是这么多!”好不容易挤出车站,终于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了,石韬擦了擦头上的汗,感慨道。   清萱则是看了看四周,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很是热闹。   同样是火车站,首都火车站比德州火车站更大,也显得更加繁华。   突然,有个柔和略带沧桑的声音穿过来。“小石头!这里!”   那是一个优雅知性的老妇人挽着金子杨的手臂慢慢走了过来。   石韬嘴角一抽,他都多大的人了,师娘还一口一个小石头的,听着怪羞耻的。“老师,师娘,您两位怎么亲自过来了?我送小师妹去家里不就成了。”   “你小师妹,这还是第一次来首都呢,我和你师娘不得提前过来接人?”金子杨说道。   “老师、师娘。”清萱立刻乖乖叫人。   周晗,也就是金子杨的爱人,拉着清萱的手,目光温柔,“这是英子吧?跟你老师说的一样,是个好孩子。一路上辛苦了,咱们快回家去,师娘给你做点好吃的,给你接风洗尘!”   “师娘,怎么能让您劳累呢?小师妹今天才过来,您可以带着小师妹在首都逛逛,在外面吃饭吃就好了,也方便。”石韬十分希望师娘打消这个想法,毕竟小师妹才第一次来,就要享受师娘爱的厨艺,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饭店做的,哪有家里做的干净?在家里吃完再出去逛也不晚。”周晗责怪地看着石韬,“饭店做的菜哪能像家里做的合心意?小石头,你也好久没过来家里吃饭了吧?今天刚好一起!”   “师娘——”石韬心酸地同情自己,这是把自己搭进去了呗,但是师娘发话,怎么能拒绝呢,咬着后槽牙,扯出了一抹微笑,“好呀!那我今天可是沾了小师妹的光了!”   “好了,先回家吧!现在外边说话多冷啊!”金子杨其实也很想去下馆子的,好吗? 第七十章   “到家了。”金子杨指着一座四合院介绍道。   金家是一座方正的四合院,户型不是很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标准的两进院,前院是门楼、倒座房,后院是东西厢房、正房、游廊,由其上绘有花瓣的垂花门连接前后院。   他们住的不是医院分配给老干部的房子,而是自己家的院子。   这那个动荡的时代,他们还能保留这么一出院子,是相当不易的。他们的房子能够保留下来,主要得益于有个在军中说话还算有分量的侄子以及……其他的一些缘故。   “都到家门口了,还用指吗?你要是不进去,我和英子可就先进去了。”周晗嗔怪道,然后拉着清萱率先进了家门。   石韬熟稔地跟在师娘后面也进去了,独留金子杨一个人慢悠悠地在最后。   金子杨:……这风风火火的性子!还记得自己的温婉人设吗?   进了院子,清萱有些意外地看着这座保存得依然完好的四合院,内里依然花木掩映,布置清雅,除了少了那些以前富贵人家该有的装饰,哦,对了,现在当然不能把那些东西放在明面上,指不定就要引来什么人了。   院中有一株高大的辛夷,枝干遒劲,造型独特,枝头已经挂着淡紫色的花苞,看起来很是别致。   “这就是老师和师娘的家呢,很漂亮!特别是这一棵辛夷,长得就很是不俗。”清萱礼貌地称赞道。她的称赞是真心实意的,这里的摆设并不富丽堂皇,但是养花种草,处处可见主人对院子的用心。   “是吧?我都养了好几年了,这棵还是我们从苏州带过来的呢!”周晗很是骄傲,这棵辛夷还是她和丈夫刚成亲,因为她喜欢辛夷花,他们夫妻两个就一起选了花苗种在卧房前,后来搬到首都,就把这棵辛夷也一起带到首都了。   说起来,这棵辛夷比他们家阿烁还要大上一些呢。   “苏州离首都可是不近呢,移栽过来是要一番功夫。”清萱有些惊讶,这么大一棵树,有些年头了吧?要移植,可不是那么多容易的。   周晗笑得矜持,“其实也还好。”   “那可不嘛!刚过来那几个月,我就很伺候祖宗一样伺候它,当了好几个月花匠呢!”金子杨净说来瞎说大实话。   “就跟你一个人的功劳似的!我没伺候它呀?”周晗一边说话,一边带着清萱往后院走,“英子,我先带你去后院把行李放一下,让他们爷俩在前院先坐!”   金子杨让清萱过来学习,当然是安排好了住处的,就是自己家。   穿过垂花门,走过抄手游廊,周晗把清萱带到了东厢房。   自从得知有个小徒弟过来,周晗也早早地把东厢房收拾出来给清萱住,以前徒弟们小的时候,好些都是在家里住着,热闹得很,后来大了都各自成家了,哪里还会像以前一样。   丈夫新收了个小徒弟,还是个小姑娘,周晗可高兴了。   “英子,你以后就住这儿啊!我和你老师就在北边住,离得可近了,有事儿喊一声就行了。”周晗推开门,让阳光照进去,然后领着清萱进去。   房子很大很宽敞,虽然没有屏风遮挡着,也用了精巧的竹帘遮住了床榻,越过竹帘,是一张实木大床,上面铺着松软厚实的被褥,床头还靠着一个胖嘟嘟的布偶。   床不远处,便是张梳妆台,立着一块浅蓝色边框的水银镜,擦得很干净,镜子旁边则是摆着一堆未开封的雪花膏之类的东西。   这一看,就是专门布置出来的一间房,很用心,是符合一个女孩子审美的。   只是,有一点很奇怪,东厢房这个位置,按理来说,是不应该留给客人居住的,而是……子女。   可是,这间房给人的感觉却是,近期没有长久居住过的痕迹。   清萱虽然有疑惑,也不可能傻了吧唧地问出来。   “这里面的被褥都是让人重新拆洗过的,昨天又晒过的,这里里外外呀,也都收拾好了。”周晗笑着说道。丈夫的几个徒弟,叫她一声师娘,她都是把他们当自家子侄看待的,因而过来的时候,都是分外上心。   清萱不好意思地说,“师娘,太劳烦您了,我也就住一段时间而已。”   “就算是住一段时间,也要住得好一些,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要多为肚子里的小家伙考虑一下。再说了,到师娘家里,师娘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叫劳烦呢!”周晗让清萱赶紧把东西放下。   “东西就先放房里。我先做饭,咱们吃完饭,再带你出去逛逛。”   “师娘,听您的。”清萱眉目舒展,笑意明朗,隐隐可以看见洁白整齐的牙齿。   乖巧听话!小姑娘就是和臭小子不一样!周晗内心收到一万点可爱暴击。   周晗原本想让清萱先去和金子杨他们两个聊一会儿天,然而清萱强烈要求要帮忙,她怎么能让师娘一个人忙碌呢?   周晗却认为清萱有了身孕只需要等着吃饭就好,双方僵持之下,周晗只好妥协了,勉勉强强同意了出去吃,这样双方都不用进厨房了。   周晗宣布了这个令金子杨和石韬都十分振奋的消息,“好了,咱们出去吃吧!闺女就是比小子贴心,还非要帮着我做饭呢,瞧瞧你们几个大老爷们,怎么就没这个觉悟呢?”   说到最后,是满满的嫌弃。   石韬:好大一口黑锅!   事实的真相是,师娘说,君子远庖厨,几个大老爷们去什么厨房?   当年,他们几个师兄弟在老师家里住,那时,老师家里还有专门的厨娘,师娘也没下厨的机会,这都是后来的事了。关键是他们几个也没哪个会厨艺的呀,主动帮忙还要被嫌弃,硬汉哭泣。   石韬面不改色地说道:“师娘,我们倒是想啊,这不是不会嘛!关键时刻还是要您老人家出手!”   实际上,石韬在暗自思索,难道是老师提前跟小师妹打过招呼了?让小师妹忽悠师娘出去吃,好拯救他们的味蕾?顿时,石韬向金子杨投以敬佩的目光,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很显然,金子杨并没有领会徒弟的意图,反而认为徒弟在挤眉弄眼,极不庄重,还瞪了他一眼,挺大个中年人了,还嬉皮笑脸没个正形的,就不能稳重点?   “缺你们这顿下馆子的饭吗?在家里吃还干净呢!”周晗白了石韬一眼。   石韬:……男女混合双重打击?   “附近就有家不错的,离得也近,咱们就去那儿吃吧!”金子杨热情推荐。   “行,走吧!”周晗道。   四个人吃完饭,石韬和金子杨就先走一步了,虽然自家老师就是院长,但还是需要到院里开会研讨一下交流成果的,还有就是石韬好几天没回家了,他得回家看看媳妇儿子。   “师娘、小师妹,我和老师就先到院里了,您和小师妹先逛逛啊!小师妹,明天师兄带你去院里!”石韬挥手同周晗和清萱告别。   “老师,大师兄,路上注意安全!”清萱说。   金子杨和石韬离开后,周晗就兴致勃勃地拉着清萱规划出游路线。   “英子,你这是第一次来首都吧?你看你是想先去安安门转转,还是去看看长城?”   清萱嘴角微抽,她这还真不是第一次来,她从小就是在这长大的好吗?不过,这具身体,确实是第一次来,她还要表现出第一次来的新鲜感嘛?   “师娘,咱们就随便逛逛就好了!您看着有哪些近的,咱们去看看就行。”   “那咱们先去安安门看看吧,等下再去百货大楼逛逛。”安安门,是主席同志宣布华国成立的地方,是无数国人为之向往的地方,周晗想着,清萱也许会想去哪里看看,看完以后可以带清萱买点要用的东西。   “好!”清萱笑颜如画,声音柔和动听。面上风平浪静,心理却在思索,这个安安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她只知道安安门是皇城的正门,但是皇城正门有什么好参观的?不是一向不允许闲杂人等靠近嘛?居然还可以参观?   难道,这里的安安门是其他建筑?   不对,现在没有皇族,也没有皇城了,皇城是属于人民共有的财产,那么皇城正门就算让人参观一下,又如何呢?   到那里以后,就知道了,那里的确不是旁的地方,就是皇城正门。   只要从那走进去,便是她出生的地方,她出生那时,父王还没有封王,更没有出宫开府,到她三岁那年,他们才到王府居住。而她,因为祖父的疼爱,单独赐居宫殿,一个月有一半时间就是在皇宫居住的。   可以说,她在这座皇城里度过了人生的绝大部分时光。   时光荏苒,巍峨大气富丽堂皇的皇城依然矗立在时光的深处,而记忆中那些鲜活的人却早已不见。   她凝视着眼前的安安门,眼神复杂。   这座曾经的皇城正门,依然是黄瓦飞檐,处处彰显庄重大气,可是又与以前给人的感觉不一样。   那安安门的正中央悬挂着主席同志的相片,穿着老式军装,带着红五角星帽子的男人目光祥和,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强大,他是这个时代的伟人,也是无数国人都十分敬佩的领袖,也是无数人为之崇拜的信仰。   顾晗发现自从到了安安门,清萱给人的感觉就有些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就觉得看安安门的眼神挺奇怪的,完全不像是第一次见到的样子。   清萱却展颜一笑,“师娘,安安门果然是十分庄严肃穆,大气堂皇,跟我想象的差不多呢!”   “是吗?以前主席同志就是在那上面宣布华国成立的!”顾晗见清萱清萱明明白白出现的雀跃和激动,也就当她只是第一次见有些激动,没有再多想。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求评论吖~ 第七十一章   参观完□□,周晗就带着清萱去百货大楼逛,到底是开在首都的,所卖物品的种类更加齐全,也更加新颖。   “英子,你看看有什么需要的吗?师娘出来带的钱可是足够的。”周晗道。   清萱回想了一下,那房间里似乎什么都不缺,不仅有全新的雪花膏擦手擦脸的,还有一整套的洗漱用品,什么牙刷、毛巾,都准备地十分齐全。“师娘,也没什么需要买的,就先看看好了。”   “那行。”周晗挽着清萱的手臂,怕来来往往有人撞到清萱。   两人走走停停,走到一处买糕点的柜台,玻璃柜台下摆着好几种糕点,什么千层红枣椰汁糕、蜂蜜绿豆糕、牛奶龙眼水晶糕、藕粉桂花糕等等。   周晗停住了脚步,问售货员,“这藕粉桂花糕是什么时候出锅的?”   这藕粉桂花糕,还是好几年前吃过一次,这几年都没再吃,再次见到,突然回想起记忆中香甜的滋味,顿时就想买上一点。   “这是今天刚出炉的,新鲜得很。”售货员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清萱低声问道:“师娘,您喜欢吃藕粉桂花糕吗?”   “就是觉得很久没吃了,想买点回去尝尝。”周晗说。   清萱瞥了一眼,低声道:“师娘,这个应该是藕粉放多了,颜色都有些发白了。您要是想吃,我回去给您做点。”   藕粉的占比不对,是很影响口感的。   “你会还会做这个?”周晗惊讶地看着清萱,“点心这些还挺难做的吧?”   “也还好。”清萱谦虚道:“做的还能入口。”   “那咱们再看看其他的。”周晗说。   售货员眼睁睁看着两个人走过她的柜台,扬长而去,嘀咕道:“穿的看着怪有钱的,问了居然不买!什么藕粉放多了,知道什么呀!”   她旁边有个大姐低声道:“说不准人家真知道呢!你看那个年长一点的人,脚上穿的皮鞋,那可是外国货,只有在友谊商店才能买到呢!就算是在黑市,也是要花大价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这样吗?”售货员狐疑道。   “小李,这是首都,什么大人物没有?你可要多长点心,不能像在小地方一样,不把人放在眼里。”大姐谆谆教导,她这还是看这个小李踏实肯干的份上才提点两句,这孩子别的都好,就是这待客待客有些僵硬,首都能像小地方一样吗?按过去的话说,这可是天子脚下,指不定就碰见哪个大人物了呢!   售货员懵懂地点头,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以为然,他们都是拿的铁饭碗,有什么好担心的,“张大姐,你说的是,我会注意的。”   售货员的谈话,跟清萱她们也没有关系,两个人就走到了卖衣服的柜台。   最显眼的地方挂着一套亮眼的服饰,上身是齐臀收腰半长女士西服,下身是现下刚开始流行的喇叭裤。有人指着那套衣服,让售货员拿过来,付了钱,就扬长而去。那套红色的被买走之后,后面还有一套灰色的,比红色的更显得端庄大气一些。   来往逛街的小青年,也有穿这种喇叭裤的,看起来青春洋溢的,很有活力。   周晗顿时眼前一亮,她可不是那种古板的老太太,也是紧跟潮流的呢,“英子,你觉得刚才那个姑娘买的那套衣服怎么样?我看最近,有好些小年轻都穿这种裤子呢,是叫喇叭裤吧,也挺好看的。”   “师娘,红色的那套一点太过张扬了,灰色那套倒是不错。”清萱已经看到了其他人穿喇叭裤的效果,在脑海中稍微想象了一下,一条紧紧崩在大腿上的红裤子,实在是接受无能。   周晗赞同地点头,“我也举得灰色的显得更庄重一些,你穿着也合适。”   周晗一直以来就想要个小闺女,这样的话,就可以陪着她一起逛街,帮她买衣服,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惜,她这辈子只生了一个儿子,没个闺女命,以前丈夫收的徒弟,也都是几个小子,终于收了一个小姑娘,这下可以满足她一直以来的愿望。   而且,清萱的相貌十分出色,周晗是越看越觉得清萱面善,看着就很像他们老金家的姑娘。周晗依稀还记得记忆中有个人,也是这般秋水无尘的杏眼。   周晗见清萱也觉得灰色的不错,就要喊售货员,让人家把衣服拿下来。   “师娘,这就不用了,我现在穿这个也穿不了的!”清萱赶紧阻止,这裤子还是个高腰的,柔韧度看起来也不是很好的样子,貌似不太适合孕妇穿。   “没事,买了等过几个月才穿,那不是一样的吗?”周晗喊售货员包衣服,直接问清价格,就从小手包里拿出钱和票据,交易成功。   这……自己带的礼物还没送出手,就被师娘送了一套衣服?清萱心情有些复杂,于是在接下来的逛街中,好说歹说帮周晗买了一件小羊绒的大衣。   “咱们再去友谊商店看看吧!”两人手里都拎着袋子,周晗依然兴致勃勃地提议。   友谊商店也是国营商店,但售卖的是从西方进口的物品以及中国的一些工艺品,比如花生酱、巧克力以及西方的手表、皮鞋,价格要比原产地的市价高很多,由于友谊商店垄断售卖进口货,顾客别无选择。   “好!”清萱欣然应道。   走到友谊商店门口,那里还有守卫在门口站着,有几个人在距离门口有一段的距离,踮着脚往里面看。   守卫看到两个黑头发的人,就要拦住她们的去路,因为友谊商店只对外国人、外交官和政府官员开放。周晗淡淡一笑,直接拿出外汇兑换券在那个守卫面前晃了晃。   守卫见到外汇券,又看到周晗脚上穿的皮鞋,就是出自友谊商店的,也不再阻拦。   “这里要求也是真严!”周晗嘴角浮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她并不是第一次来友谊商店,每次来的时候,这里的守卫都是如此,售货员的态度或许是比百货大楼的要好,但是这个入场,其实就隔绝了很多人。   “不过这儿,有的东西的确不错,有个‘好时’牌子的巧克力和糖果味道都非常好。”   好时(HERSHEY\'S),是北美地区最大的巧克力及巧克力类糖果制造商。友谊商店卖的,基本上就是这个牌子。   清萱笑而不语,巧克力这东西她也吃过,去年她们开店的时候,去过好几次黑市,也高价从别人手里买过,别看卖货人吹的如何如何高级,事实上这个巧克力不是很合她的胃口。当然,这也有可能是,黑市上卖的不是友谊商店卖的这种。   “称一斤黑巧克力和两斤KISSES巧克力。”周晗先过去食品类的柜台买巧克力。   “好的!”售货员快速地抓货称量,然后把东西递给周晗。周晗拿出对应数额的外汇兑换券付账,然后前往下一个柜台。   “英子,你看这条领带怎么样?”周晗抬了抬下巴,目光看向一条绛红色色的领带。   “颜色很沉稳。师娘,是给老师买吗?这个颜色很适合搭灰蓝色的衬衣。”清萱看到旁边还有条墨绿色的,“旁边那条,看着也可以。”   周晗想了一下家里有可以搭这个颜色的衬衣,就点头,“是看着不错,那就买这两条了!”   这一趟出来是满载而归,提着满满当当的袋子,出了友谊商店的大门,天已经擦黑了。   “英子,咱们晚饭就在外面吃吧!你老师估计晚上又要等很晚回来,他们这一次开会也不知道需要多久呢!”周晗道。   清萱说,“都可以的。”   两个人吃完饭就开始回家,在她们到家后不久,金子杨也回来了。   “弘远,你晚饭吃过没?”周晗刚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就见金子杨慢悠悠地走了进来。   弘远,是金子杨的字。   “老师!”清萱微微颔首,冲金子杨问好。   “我在食堂已经吃过了,你们还没吃吗?”金子杨有些吃惊,这也不早了呀,看这俩人大包小包的东西,是才回来吧?居然不在外面吃点?   “我们也吃过了,问你是想告诉你,你要是没吃,回来也没得吃,就饿着吧!”周晗挑了挑眉,轻嗤道。这个人是,经常不在家吃晚饭的,说什么在医院食堂吃饭方便省时间,还企图拉她一起过去。   “??”这么狠心的吗?金子杨一脸懵逼,咳咳,有经验的同志就是很会转移话题,若无其事地问道:“阿晗,今天买了不少东西呀?有没有给我买?”   “喏,你的!”周晗挑出两条领带。   领带,也只有在穿西服的时候才需要。然而,金子杨并不经常穿西服,对领带也就不是很在意,“我不是有条绛红色的吗?两条不是一样的吗?”   “那条是条纹绣花图案的,这条是条纹绣菱形图案的,而且条纹的走向也完全不同,哪里一样了?”周晗白了金子杨一眼,这个人除了看病的时候锱铢必较,其他时候能不能也多上点心?   金子杨摸了摸鼻子,十分违心地说道:“是吗?哦,也许是不一样吧!”   他的内心依然坚定地认为,两条明明差不多嘛!有什么区别呢?   “看你这副口不对心的模样,得得得,自己好好对着看去!不给你买东西吧,说是对你不上心,给你买吧,又说一样的,真是难伺候得很!”周晗一点也不给丈夫面子,无情吐槽。   顺手把两条领带又放回袋子里面。   金子杨傻眼了,“不是给我的吗?”   “给你干嘛?好像天天衬衣领带是你自己熨的一样?我给你收着!”周晗淡定地说道。   看到这对夫妻的相处模式,清萱觉得又好笑又温馨。   作者有话要说:期待各位小天使的评论、收藏吖! 第七十二章   清萱把自己带来的一些礼物送给金子杨夫妻两个,就各自去洗漱休息了。   洗漱完,周晗坐在梳妆台那边擦脸,金子杨则是换了寝衣坐在桌子前坐着看书。   周晗头也不回,一边对着镜子擦脸,一边问道:“弘远,你有没有觉得英子很面善啊?我今天刚见英子,就觉得看着怪像咱们家的人!”   “是长得好看?”金子杨一怔,认真地回想了一下,他第一次看见清萱的时候就觉得合眼缘,竟然是跟自己家的人长得像嘛?   “瞎说什么?这是上赶着夸自己呢?”周晗拍了拍脸,有些惊讶地阐述着,“你不觉得跟你大侄女有点像?”   他们家的男孩子基本上都是标准的瑞凤眼,女孩子大多都是杏眼,当然,这也不排除有少数例外,比如金子杨的一个侄孙女就不是杏眼,还是很清秀的长相,总之就觉得不像是他们家的人,亲近不起来。这倒不是嫌弃对方长相,而是他们家的人,无一例外都是长相出众的。   “秀秀?”金子杨哑然,合上了正在看的书。“长得也不是很像啊!哦,是眼睛像一些吧!”   “倒不是长相,就是给人的感觉。”擦完脸,继续仔仔细细地涂手。“秀秀不是在咱们家住过一段时间吗?两个人给人的感觉就觉得有些相似,就是也不知道哪家能养出来这样的女儿!”   说句心里话,周晗觉得清萱甚至比秀秀更加优秀,行事妥帖,言行举止无不从容,那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尊雅高华。   在首都,大多数人都知道金家势力不小,小辈们从军从政的都有。但没有有人知道他们家本来就是世家,底蕴丰厚,养出来的孩子起点自然而然比别人要高上许多。   秀秀,是金家嫡支的幼女,自幼娇生惯养,说句不客气的话,秀秀幼时的生活可能比那时所谓的公主格格更加优渥。   “资料显示的是一户乡下人家,也没什么特别,孩子也不少。英子能长成这样,我估计和那样的家庭没多大关系。”金子杨沉吟道。他还记得资料上显示着,这位名为李建英的姑娘,原生家庭上有哥姐,下有幼弟,在中间不上不下的。   “是吗?那倒是难得。”周晗擦完手,脱了鞋躺到了床上,“今年才十八吧?年纪也不算大,这做事处处周全,也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才练出来的。”   周晗自行脑补了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姑娘,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心翼翼地要讨人喜欢,才能做事如此老练。完全把刚才产生的对方雅贵高华的气质完全不像是普通人家养出来的想法,给抛到脑后了。   “?不至于吧?”金子杨觉得像清萱那样的,怎么都不像从小受委屈的。   “哎,咱们家阿妍要是顺顺利利长大,今年也有十九了。要是英子在咱们家,哪能受这种罪?”周晗拧着细眉,轻叹道。   说着说着,眼眶竟然湿润了。   “阿妍……哎……”听到这个名字,金子杨也开始叹气了,拍了拍周晗的背,“阿晗,都这么久了,你也莫要伤心了。”   阿妍,那是她们唯一的孙女,生的玉雪可爱,偏偏有着胎里带出来的心悸,使她自幼身体孱弱。一直小心将养着,可是还是出了意外,不到十岁就没了。   “阿妍……阿妍啊!那可是阿烁唯一的孩子啊!”她怎能不痛?   “阿晗……”金子杨同样沉默了,夫妻两个都流下了眼泪。   两人沉默了好久,周晗才哑着嗓子说,“弘远,你明天还要带英子去医院呢,先睡吧,时间也不早了。”   东厢房内,清萱先把行李规整一下,然后洗漱完就开始休息了,明天正式学习,当然要养足精神了。   第二天,都是早早地起床。   周晗煮了白粥,搭配着咸菜和腌制的小黄鱼吃,还有买来的包子,是青菜馅和酱肉馅的,个个皮薄馅儿大,这样的早餐很是清淡也省时间,吃过之后,清萱收拾了碗筷就要到厨房去洗,周晗连忙摆手,“英子,我来就行,你就不用再沾手了,跟你老师先去医院吧!”   又不是大油大盐,只是盛了白粥和咸菜,碗筷洗起来也不费工夫。   “那好吧!”清萱说。   “今天中午回来吃饭吗?英子也在,我可以买条鱼回来蒸上!”周晗问道。   “中午指不定到什么时候呢!就不回来了,你也别买菜了,就在你们单位食堂吃就行了,免得再回来折腾!”金子杨中午和晚上都是在食堂吃的,忙,就是最完美的借口。   周晗也就是随口一问,她还能不熟悉金子杨的作风吗?这不是看清萱也在,要不然她问都不带问的。“行,知道了!那我中午也不会回来了!”   周晗其实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在退休之后,单位又重新返聘了,因而她也是要去上班的,但是上班时间就没有金子杨那么早。   “师娘,再见!”清萱同周晗道别后,就跟着金子杨一块出门。   金子杨带着清萱走到了公交站牌,“英子,咱们两个坐公交过去!”   金子杨还是相当朴素的,依他们家的情况,就是买台车也是足够的。但是周晗不同意,说是年纪大了,眼神就不好,开车容易出事故。因而家里也就没有买车,如果时间足够的话,他还会步行到医院,就当遛弯了。   “好的!”清萱能有什么意见呢,当然是答应。   等了一会,公交开了过来,两个人买票上车,幸而车上的人不是很多,一上车就有座位。   公交车开了一刻钟多一些,就到了医院。   医院很大,也很高,有五层的样子,这所医院是在建国之后建成的,也是首都唯一一所综合性的甲等中医医院,承担着首都中医医疗、科研、预防等任务,因而建设得相当有不错,从外观上将,比德州军区医院还要好上一些。   “英子,到了!你有两个师兄都在这上班呢!剩下那一个,自己说是要专心搞研究,只在这儿挂名,平常也不经常过来,不过今天呐,是保准在的!”金子杨带着清萱直奔院长办公室。   办公室的门是锁上的,金子杨刚打开门,就有清洁人员过来打扫卫生,给绿植浇水。   “英子,你先坐一会儿,我看一下昨天整理的资料啊!”   随后,传来敲门声。   “进来吧!”金子杨一猜,就知道是那几个小子踩点过来。   “老师!”进来三个男人,齐刷刷地喊道。   三个人依次站立,左边站着的是大徒弟石韬,中间的是二徒弟严卓海,生得不苟言笑的,最右边的则是三徒弟白钺,长了一张娃娃脸,眼角生了一些细纹,才不至于被人当成还在校的学生。   他们三个进来,清萱就赶紧站起来,问好,“师兄们好!”   “老师,这就是小师妹吧?就听大师兄说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呢!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呐!”白钺笑嘻嘻地说道。   前段时间,白钺研究的项目有了新的进展,不眠不休地盯着进程呢,要不是时间不允许,他都想亲自去接小师妹了。今天早上听见石韬说起小师妹,长得那是既乖巧又可爱,真恨不得去接的人是他自己,他也好像早点见到小师妹!他家里只有凶巴巴的姐姐和一点也不省心的臭小子,根本没有乖巧可爱的小姑娘。   “英子,你大师兄,你已经见过了,他旁边那个是你二师兄严卓海,最右边那个是老三,白钺!”金子杨对这个没有正形的徒弟采取忽视手段,淡定地同清萱介绍几个徒弟的身份,“你大师兄呢,是专攻外科的,对皮肤病、外伤性疾病十分精通。你二师兄呢,是专攻儿科的。至于你三师兄,他是专攻内科的。”   中医一道,浩如烟海,没有一个能够全部攻克,大多数人会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深入研究,直至精通。   石韬和白钺擅长的科目,清萱觉得没什么对劲的。但是严卓海顶着一张严肃脸,居然是专攻儿科,还是让人有些意外的。有些小孩子,看到这么严肃的叔叔估计要吓哭了。   “大师兄”“二师兄”“三师兄”清萱露出甜甜的笑容,依次同他们见礼。   师兄妹首次见面,是非常和谐的画面。   “老师,小师妹到这儿来学习,是直接到门诊吗?但是小师妹是不是没什么经验呀?要不然直接跟我到实验室去呗!跟我一块做实验,也能积累经验啊!”白钺跃跃欲试,想要把小师妹拐走,女孩子作学术理论研究,岂不是很适合?而且,老师看重的徒弟,天分肯定很高,咳咳,不是自夸啊,拐去做研究多好!   “老三,你这是搁这儿异想天开呢?凭什么小师妹跟着你去学?我和老二是不能带了,还是怎么着?别忘了,老师还在这儿呢!”石韬慢条斯理地说道,看向白钺的眼神,那是左眼写着“大逆”,右眼写着“不道”,清楚地表达着一个想法“你小子胆肥了啊!这是想跟老师抢徒弟呢?没门儿!”   金子杨淡淡地瞥了白钺一眼,给你个眼神自行体会。   “大师兄,你可不要污蔑我!我带小师妹去我那儿参观一下还不行吗?”白钺立马认怂,“老师,我可没有那么意思啊!师兄那完全是污蔑我呢!”   金子杨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行了,别闹了!”   “韬子、卓海,你们两个今天有预约的病人吗?”白钺就不用问了,他基本上就不会上班的,就挂靠个职称。   “老师,我这儿我上午、下午各四个,不过需要的时间应该不长!”严卓海回答。   石韬回想了一下昨天的预约情况,他这才回来,碰见病人家属了,人家立马预约了今天的,其他的还不知道呢,所以不多,“老师,我就下午两个。”   “那上午的时候,韬子和小白就先带着英子先在医院熟悉熟悉情况。”金子杨一锤定音。   小剧场一   周晗:小徒弟这么懂事,一定是小时候受了不小委屈,才能这么行事周全。   未露面的众位叔伯现身说法:清萱还能受委屈吗?她比他们几个公主妹妹活得都滋润好嘛?生来就是嫡长女,上头皇帝宠着,太后护着的,下头兄姐让着,从小在京城里横着走!还有没有天理啦?她这还叫受委屈的话,那他们就是在贫民窟长大的!   小剧场二   为什么金家人大多数都相貌出众?   答:先祖家训:“凡有后代娶妻者,须品貌俱佳,德容皆在上乘方可。”   说白了就是一家子颜狗,先祖本人颜值高,娶的媳妇颜值也高,怎么会生出丑的来? 第七十三章   于是乎,上午清萱就被大师兄和三师兄带着去熟悉医院情况,严卓海则是乖乖地先回科室给病人看病了。   “小师妹,咱们医院全称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中医医院,是首都最好的中医医院,其实也是唯一一所甲等中医医院。目前职工近700人,其中有教授、研究员、正副主任医师,国家级老中医也有十余人呢,咱们老师就是首位的那位。咱们老师不仅在这里担任院长的职务,也是首都医科大学的正职教授。”白钺热情地介绍道。   他虽然不经常过来,但是好歹是在这儿挂靠的,又是自家老师的地盘,对医院的情况是相当熟悉。   清萱大致了解到这所医院的占地面积,不过还是有一些疑问,“职工人员数量还是很可观的,不过这么大的占地,这个职工人数不会显得有些少吗?咱们医院门诊大概一天多少人次啊?”   “一天门诊的数量顶多也就一千来个。倒不会出现忙不过来的情况,因为有些科室根本没开,现在人不都是更信任西医嘛?平时来咱们这儿的年轻人可不多,嫌见效慢。”白钺说的是现实情况,当西医引入国内以来,国家吸取了封建社会因固步自封而灭亡的教训,十分注重与国外建交,也是支持西医的发展,人们自然会对新鲜事务产生兴趣,从而对觉得旧事物就会失去热情。   清萱若有所思地说道:“这样啊!首都都是如此,也难怪下面的县市都更崇尚西医呢!两者各有所长,都应该大力发展的。”   国内所说的西医知识体系全称是“现代西方国家的医学体”,起源于近代西方国家。但中医却是华国历经几千年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地位哪里就比不上一个才产生了几百年的东西?   新生事物能够流传,受到众人追捧,也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两者可以互相学习,但绝不能只偏重一方,这样是固步自封。   “是这样说的没错,可惜啊,现在人们更追求所谓的效率。部分西药见效的确快,但是对人身体造成的隐患也是不小,当身体熟悉了这个剂量的药物,会对产生抗体,再有类似病症,西医能做的就是加大剂量,长此以往,这类药物就再也没有作用了。”石韬说话向来是摆事实讲道理,有理有据的。   白钺跟着补充道:“所以说,吃多了西药对身体能有什么好处?到最后都是余毒!特别是小孩子,哪能用那么猛的药,又伤胃!”   “可是中药大多数都是熬成汤药,虽说是良药苦口利于病,但是小孩子哪里肯喝那种苦兮兮的药汤?就算加了甘草,也起不到多大效果,况且,也不是所有的药都能加甘草进去的。西药呢,就是一个个小药丸,吃下去也就是一会儿的事,见效又快,大人为了避免孩子哭闹不肯喝药,就会选择更方便一些的西药。”说起这个苦药汤的事,清萱就觉得羞愧,她小时候身子弱,不知道喝了多少副汤药,但是太苦了,就哭闹着不肯喝,必须哄着,基本上是吃几个蜜饯,才肯喝一口药,让父母操碎了心。   后来,太医们把熬好的汤药再加火熬成药膏同枣泥一起搓成成黄豆大小的药丸,这样才觉得好多了。   以己度人,想必会有很多父母为了少操点心,就选择西药,毕竟孩子可以早点好,又不用哄着孩子一点点地把一大碗苦药汁喝完,何乐而不为呢?但是小孩子脾胃弱,少吃西药才是最好的。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不过,中药必须是经过相应时间的熬制才有功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药苦,那就多喝点糖水,或者吃点糖果去去苦味儿不就好了!除非是小孩子,成人的话,还能怕这点苦味不成?”白钺认为,吃苦,是人必要的修行之一。   其实,中药太苦,也是不受人欢迎的原因之一。   “三师兄,就算是成人,也不愿意喝苦药汁啊!”清萱想象一下,如果她现在要是还像小时候一样,天天都要喝药,那真的是舌头都要麻木了,哪还有心思吃饭啊!   石韬说,“那也的确是!而且部分人家,也不一定具备经常熬药的条件。”   “炼蜜丸不就好了?”白钺不假思索地说道:“这样不是一举多得吗?”   蜜丸指的是将所需要用的药物研磨成粉,药粉与炼制过后的蜂蜜按比例,均匀柔和,做成丸药。比例是按季节决定的,夏季用蜜量少,冬季用蜜量多。   “老三,这样做药性并不如熬制成汤药的功效,有条件的话,当然是要熬成药汤,效果才是最好的。”石韬认真地说道。   做成蜜丸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作法,只不过以前这种方法是富贵人家用得多,小孩子娇贵才想出来的办法。那些贫苦人家,能买得起一副汤药就不错了,哪里还会挑剔药苦不苦的,小孩子要闹,大人就直接灌下去了。   “要求还挺多的。就跟西药似的,西药不也苦嘛!吃下去就完了,中药做成药丸还不苦呢!”白钺撇了撇嘴。   清萱客观地陈述着事实,“西药见效快啊!”   “那种虎狼之药有什么好的?中药又不是没有见效快的方子,但是虎狼之药多伤身子啊!吃完刚开始是活蹦乱跳了,以后呢?隐患不都在以后。中医讲究的是,徐徐图之,为的是将来考虑,而不是只顾眼前。”白钺积极地为中药正名。   “各有所长嘛!”清萱说。   三人经过激烈讨论,最后得出的结果就是,中医绝对是要大力推广的,但是这个中药的药汤可以做一下改善。   石韬和白钺带着清萱去各个开放的科室都去看了一下,为她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最后一站则是严卓海的科室——儿科。   “卓海是说他上午有四个患者,是吧?”石韬再次确认。   “二师兄是这样说的,这个时间,差不多也该忙完了,咱们去二师兄哪里?”白钺每次喊二师兄的时候,总有种自己是沙师弟的感觉,天天喊“大师兄”、“二师兄”的。但是呢,两个师兄,和猴哥八戒的形象相聚甚远,也就减轻了这种感觉。   不过,这话可不能被师兄和老师知道,要不然老师一定会无情地嘲讽他“你那意思,我是三藏吗?你老师跟三藏一样耳根子软,还经常不跟你大师兄讲道理吗?你是任劳任怨的沙师弟吗?”   好嘛,这种想法是要存在心底的。虽然,他忘记了一个事实,他老师,不一定看过这本书,因为老师一直是个不屑于看闲书的形象。咳咳,这个就是白钺的错觉了,毕竟谁还没有个年轻的时候呢?   “那正好,咱们一起过去,给他个惊喜。”石韬如是说道。   惊喜?白钺嘴角微抽,就大师兄您这微笑弧度都不带变一下的,能有什么惊喜,搞得你们像是多久没见面了一样!带着小师妹过去就过去嘛,还要说什么惊喜,搞这么有仪式感干嘛?   一行人施施然地来到严卓海的办公室,还没进去就听见小孩子嚎啕大哭的声音。   原来,里面还有病人,他们就停下了脚步,站在走廊等。   办公室里,一个小孩子在听到严卓海说完病症后,尽管没听懂,但是有感觉自己又要被迫吃一大堆药,当即扁着嘴巴。   “妈妈!我不要!我不要喝药!”哭的声音越来越高,活像被掐住了嗓子一样。   带他来的是一个气质优雅的女性,在听见儿子魔音绕耳般的哭声,当即瞪了小孩子一眼,“哭什么哭?你现在吃药了吗?还没吃药呢,就开始闹,不吃药病能好吗?就不能乖一点吗?”   这孩子,从小到大,大病没有,小病不断,经常有个头疼发热的,以前是带他看得西医,刚开始是挺见效的,后来呢,药丸子是吃的越来越多,病好得越来越慢,饭也吃得不香。本来胖乎乎的小孩硬生生瘦得能直接看见骨头。最后,家里长辈说去看看中医,慢慢调理。她才带儿子过来首都最优秀的中医院。   被妈妈严厉的眼神一瞪,小孩子那高昂的哭泣声变成低低的抽噎声,还有极小声的嘟囔,听的不是太清楚。   女声训斥完,就听见她有些抱歉地说道:“严大夫,不好意思啊,这孩子就是怕吃药,您看着给他开药就好了!回去熬完我就给他灌下去,天天就知道闹!”   “孩子发热引起的肺部感染,感染的情况并不严重。按药方抓药,三碗水,煎成一碗,趁热喝下。一天一幅,吃上三天也就好了。小孩子都怕苦,这方子里加了不少甘草,能去些苦味。喝的时候,喝点蜂蜜水,蜂蜜不要用市面上买到的普通蜂蜜,用蜂巢化水,或者直接吃金桔果脯也不错。”严卓海刷刷地写完药方交给这位年轻的妈妈,并且给她提了一个有用的建议,“这孩子体质弱,很容易风邪入体,发烧风寒经常出现,就是这个原因。但是也不要拘着他,把身子养强健,才是根本。”   严卓海在看病的时候,表情还是温和的,最起码不会板着脸,不过这也没什么区别,对小孩来讲,医生都是可怕的存在。   病拖了那么久都没好,别的医生的建议是直接输液,肯定好得快,但是她怕又像是吃那些退烧药一样,次数多了就没效果。而且这孩子怕痛得很,平时打个针,恨不得哭个二佛升天,输液需要的时间更长,那更是个麻烦事。“好的好的,我都记下了,谢谢严大夫。”   “不过,我还有个问题,这孩子身子弱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如果让他出去玩,疯跑一身汗,当天晚上指定着凉,只好拘着他。这样,又应该怎么养?”这个问题她也知道,就是没办法啊,才不敢放孩子出去瞎玩。   “可以做一些温和的动作,不要剧烈的跑步。”严卓海认真地提建议道:“比如八段锦、五禽戏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动作并不激烈,但是孩子还小,必须要有大人监督才可以。”   “我明白了。”她收起药方,同严卓海道谢后,带着小孩走出来办公室。 第七十四章   年轻的妈妈牵着小孩子的手,脚步平缓地走出办公室,一出来就看见几个人站在走廊那里。   她不由得有些疑惑地看了两眼,其中一个穿着白大褂,另外两个则是便服,心道:难道他们也是来看病的?可是这里不是儿科吗?也没见身边跟着小孩子啊但是这里是医院,又不止一个科室,也许人家只是路过,就不再多想,直接快步离开,带着儿子去抓药。   见办公室只剩下严卓海一个人,师兄妹三个,就愉快地进去了。   严卓海正在整理病例资料,听到一阵脚步声,以为是刚才的患者家属,“你好,请坐,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吗?”   一抬头,却发现是自己人,“大师兄、老三、小师妹,你们过来了啊,快坐。”   大家互相打完招呼,才开始正常的聊天。   “你们这是逛完了?”严卓海问道。   石韬说,“其他科室都去看过了,刚好到你这儿,想着你差不多也该忙完了。”   “刚才的就是上午最后一位了。”严卓海说道。   “刚才是什么问题?”这都是大夫的职业病,那个小孩子被他妈妈挡的严严实实的,也没看清他的脸色。   “就是发热引起了肺部感染,不是太严重,吃两三幅药就好了。”严卓海回答。   白钺调侃道:“刚才还听见孩子的哭声呢,莫不是二师兄太严肃,把人家小孩子给吓到了?”   办公室并不是绝对的隔音,小孩的哭闹声又比较高亢,隐隐约约听到原因了,就是故意开严卓海玩笑呢。   “不想吃药而已,你以为都像你一样无聊?”严卓海淡淡地看了白钺一眼,慢吞吞地说道。   “二师兄,你这话说得可不对,我又不怕吃药!”白钺扬眉。   “我管你吃不吃!”严卓海道。   白钺摸了摸鼻子,师兄,你要不要这么直接?说话就不能婉转一点?   “哦,对了,我们刚才还说起小孩子不爱吃药呢,不是都怕苦嘛!”石韬说。   “给他开的那副药多加了甘草,喝药的时候再配些蜜饯果脯的也就行了。”严卓海认为他们在说刚才的小孩,就稍微解释了一下哎。   “也不止是这个问题,我们刚才讨论了一下把药材制成蜜丸的可行性。”白钺插了一嘴。   “嗯?”严卓海十分奇怪,“不是已有先例了吗?”   “就是在探讨把更多的药材都做成蜜丸,不是很多人都觉得中药苦吗?”白钺道。   “这个倒是!”严卓海深有同感,他本来就是主攻儿科,接触的病患大多都是小孩子,小孩子是最娇贵的生物,怕苦怕痛。   接下来,又是一番探讨。中午的时候,师徒几个聚在一起吃了中饭,下午的时候,清萱则和白钺一道跟着金子杨一道学习。   金子杨在给患者把脉看病的时候,他们就在一旁观摩学习,有空的时候,金子杨会讲解一番。   快到下班的时间了,师徒五人凑在了一起,商量晚上怎么吃饭。   在金子杨提出要到他家里吃饭的时候,三个徒弟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可怜兮兮的表现。   “老师,我们今天能不能去外面吃饭啊?”白钺生无可恋地控诉道。   这句话,简直是说出了在场几位男士的心声,他们师娘哪哪都好,对几个徒弟都是视若己出的,就是太热情了,每次都要到老师家里享受一下师娘爱的厨艺,心里感动是感动,可是胃不敢动啊!   金子杨也很想待在外面吃饭啊,但是媳妇有命,不得不从,还要负责把这三个小崽子给拎回去,“估计不成,今天早上你师娘还问我,是不是几个都聚齐了,晚上她买好菜,让我们好好聚聚!”   “老师,您能不能帮我跟师娘讲讲,就说我实验室还有实验要盯着,走不开,咱们就在外面吃点算了,也节省时间!”白钺一听,心道不妙,师娘这是要大展厨艺啊,他能不能提前溜啊?   “很明显不行,早上洗漱那会儿,都把要做的菜给列出来了,你舍得让你师娘失望吗?特别是你,小白,你师娘还念叨你呢!”金子杨一脸正直地拒绝了,怎么能让这小子溜号呢?好师徒,就要共患难。   “今天阿月应该不忙,要不然我让阿月一块过来,帮着师娘做菜就好了!”严卓海认真地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阿月,是他爱人的名字。   “阿月姐的厨艺?和师娘半斤八两,还是算了吧!”白钺说话就是辣么直接,然后问石韬,“大师兄,文姐有没有时间啊?叫上文姐一块去啊!”   “小文她今天值夜班,去不了。”石韬无奈地摇了摇头。   “好吧!”白钺决定服从命运的安排,视死如归地说完,然后就变了一副嘴脸,一脸正义地说道:“就是一顿饭而已嘛,至于个个愁眉苦脸的吗?”   为什么他们身边的女性,就不能拥有一手优秀的厨艺呢?真叫人为难!   “老三,看你这话讲的,不就是你第一个提出来的?不要污蔑我们啊!我们可乐意了!”石韬义说话,字字句句铿锵有力。   白钺冷笑一声,嘴角带着一丝戏谑,“大师兄,这可是你说的啊!老师还有二师兄、小师妹可都听见了,等我见到师娘,就跟师娘讲,你太想念师娘的厨艺了,再让师娘给你开个小灶!”   “倒也不用开小灶,把大份量的都给韬子解决也成。”金子杨兴致勃勃地出主意,这样的话,其他人就可以少吃一点,多么明智的决定啊!   “那就不用了吧?”石韬嘴角一抽,这就是来自老师和师弟的“陷害”,多么痛的领悟。   “在家里吃饭有什么问题吗?”清萱眨了眨眼睛,对眼前的唇枪舌战持有怀疑态度。   “咦?老师,您没告诉小师妹么?”石韬惊讶地问道。上次难道不是因为小师妹知道师娘的厨艺,这才劝师娘的吗?   清萱茫然道:“什么?”   “倒是没明说。”金子杨解释道:“英子,是这样的,你师娘的厨艺呢,有些不大精湛。你可以劝着她,要是你师娘要做的时候,你帮着她就成。”   他这是说得委婉,那不叫不大精湛,分明是烂得出奇。   金子杨想起在德州吃的饭,那美味顿时让他对清萱充满了信心。   “可是——”清萱正想说早上吃的不是也还好嘛,突然想起来,咸菜和小鱼干也不一定就是自己做的,单就白粥的话,能出什么错呢?听几个师兄的意思是,师娘的厨艺是很不好么?   而且,想起来刚拜师那会儿,金子杨还提过,每次和几个师只吃个饭,师娘都是要亲自下厨的。顿时明白了,老师和师兄们一脸抗拒是为哪般,顿觉自己身负重任。   “既然在家里吃,那我就帮师娘打下手好了,我的厨艺还是可以的。”清萱嘴角露出一丝谦逊的微笑。   “小师妹会做饭吗?这真的是太好了!”白钺十分惊喜,这样以后到师父家里聚餐就可以吃点正常的饭菜了。   清萱矜持地点了点头。   咳咳,还是不要高兴得那么早为好。   一行人开开心心地来到金家,周晗已经买好了一大堆食材。   在清萱的强烈要求下,周晗答应她,两个人一起做菜。   因为有了金子杨的叮嘱,清萱百般劝说,八道菜基本上都是她掌勺。   当八道菜端上来的时候,每道菜都显得色香味俱全,惹得人食指大动。   先吃到一道青菜的时候,觉得还是挺正常的。可是当其他食物吃到嘴里时,一个个都变成了苦瓜脸。   特别是清萱还一脸期待地看着他们,“这些菜都是我和师娘一起做的,还可以吧?”   ??你摸摸自己的良心,是怎么敢说出这句话的?   泪目,为什么他们身边的女性厨艺都是这么的神奇?在场的几位男士内流满面,当场下定了决心,得了,以后还是能躲就躲,争取去饭店聚餐,绝对不在家里吃!   特别是金子杨,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这是哪里来的错觉,认为一个开饭店的老板,就一定拥有一手优秀的厨艺呢?失策啊失策!   “可以的,味道还不错。”石韬看到清萱期待的眼神,把那句“这也太奇怪了”给生生咽了回去。   厨艺不好,也要给面子的,这可是小师妹亲手做的呢。   师徒几人,对这桌饭菜进行了一波儿口是心非的彩虹屁,甚至装作十分开心地吃完了。   饭后,白钺有些好奇地问道:“小师妹,你在家也做饭吗?”   他简直难以想象,妹夫是拥有钢铁锻造的胃吗?可以面不改色地吃下,还能让小师妹错以为自己厨艺很好的亚子,也是一位神人了。   “没有啊,一般都是他做的。”清萱完全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白钺喃喃道:“那难怪——”   如果小师妹天天能吃到自己做的饭菜,还能觉得自己的厨艺很好吗?看着好好的一个小姑娘,味觉应该没有问题吧?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清萱不明白白钺为什么这么问。   “哦,没什么,看来妹夫还怪体贴的!”白钺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这真的是同病相连,他也是会一点,家里厨房是根本不想让媳妇进去,他媳妇也是个在厨艺上没什么天赋的。   过了一会儿,周晗端出来一盘子山楂糕,“刚吃完饭,吃点山楂糕消消食,这个还是英子亲手做的呢,味道可好了。”   摆在桌子上的是一盘色泽诱人,小巧精致的山楂糕。   一听是清萱做的,石韬几人顿时脸都要绿了,能不能不吃啊?金子杨倒是淡定地走了过去,因为他尝过,味道的确可以。   石韬几个磨磨蹭蹭地走过去,吃了一块,顿时眼前一亮,味道是真不错,所以小师妹是怎么做到的?   点心可以做得如此好,菜的味道却如此奇葩? 第七十五章   后续在首都的学习,时间是这样分配的,就是跟着老师还有两位师兄身边观摩学习,晚上则是自己稳固一下理论知识。   观病人百态,结合理论,这样学习才是最有效率的,书上的理论是死的,人是活的,人体的病理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几行文字,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看到最真实的状况。   如此观摩了大半个月,金子杨决定让清萱到门诊帮忙,毕竟实践才是最衡量学习效果最直观的体现。   中医医院的门诊人次不比西医院多,而且门诊是坐着的,又只是做一个初步的判断,待上一天也不会很累。   石韬领着清萱去了门诊,交待了其他同事,这是他小师妹,第一天上岗,都照看着点儿,等清萱套上白大褂,坐到位置上,石韬才离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门诊还有三位大夫,都是穿着白大褂,其中有一位女大夫,四十来岁的年纪,笑容温暖,另外两位男大夫,也都是气质温和的,三十多岁的样子。   那位女大夫见到清萱的腰身,温和地笑道:“早饭吃了没?我早上来带了几个包子,还热乎着呢!”   “谢谢您,我已经吃过了。”清萱回之以笑。   “吃了就好,早上不吃早饭对胃不好。我家那个丫头比你还大几岁呢,天天挑食得很,早上硬是不起来,非要等到中午一起吃。现在可好了,不按时吃饭胃就不舒服。”女大夫想起自己的女儿就忍不住叹气,那丫头就是不听话,小时候还好,大一点参加工作了,住在外头,早上喜欢赖床,想多睡一会儿,为了节省时间就不吃早餐,长此以往,身体怎么受得了。后来她知道的时候,那丫头胃口已经落下了毛病,只能慢慢调理。   “那这要慢慢调理呢!”清萱说道。   女大夫点头,“可不是嘛!”   说完,几个人又彼此介绍了自己的姓名,那位女大夫知道清萱是姓李的时候,更开心了,因为她也姓李。介绍完毕,然后,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开始的时候还没有人流,直到九点钟以后才陆陆续续有人过来。   人们更喜欢到李大夫他们那边去排队,因为觉得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大夫有经验,清萱这边就是空空荡荡。   李大夫趁着间隙安慰清萱,“英子,你别在意。患者们就是觉得你年纪小没经验,以后慢慢就好了。”   “李大夫,没关系的。”清萱不甚在意,她很清楚,对于病人而言,同样是大夫,他们更愿意相信上了些年纪的,因为年纪代表阅历和经验。一个十几岁的人,摆明了就是没经验,这个是事实,没有什么好纠结的。   看到其他三人排队的人数越来越多,清萱嘴角慢慢浮起了一丝笃定的笑意,总有人不愿意等待的,毕竟这里只是门诊,不是吗?   果不其然,有些站在队伍末尾的人等不及了,脚步一转,来到清萱的面前。   “大夫,我这几天一直发热,你帮我看看吧!”   “请坐!”清萱纤指一点,指向面前的椅子。   那名患者很懂行地把手放在脉枕上,还一边问道:“大夫,咳嗽发热了好几天,吃了退烧药也不管用。现在浑身都没什么力气,还觉得酸痛,我不会是得了什么大病吧?”   清萱帮她把了脉,又观察了一下面色舌苔,然后说,“没有那么严重的,就是普通的换季感冒。由于温度冷热交替,导致人体不能适应,引起呼吸道感染。吃上几幅药就好了。现在正是换季,昼夜温差大,注意及时增减衣物,平时规律生活作息,加强营养就可以了。”   “我喉咙还很痛,痰也听多了,卡在喉咙里很不舒服。”   “可以炖些梨汁,能够减少痰液的分泌,同时也可以多吃木耳、枇杷、萝卜,能够清肺火。还有,一定要多喝开水。”清萱认真地叮嘱,手边飞舞的笔尖也停顿了下来,药方写完了。   “您按药方抓药就可以了。”洁白的纸张上,是龙飞凤舞的字迹,张扬潇洒,不是平时练字时的端正秀丽。   “好,我知道了,谢谢大夫。”   第一个患者拿着药方走了之后,陆陆续续有人过来清萱看病,大多都是头疼脑热的,问题不大,解决得很是迅速。   这让还在排队得患者意识到,别看人家年纪不大,医术还是可以的,不过为了安心,过去的人还是没有其他队伍的人多。   在看完一部分病人后,一个中年美妇挽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女走了过来,敲了敲桌子,神情高傲,“你是新来的?给我看看吧!”   中年美妇并不经常过来首都中医医院来看病,这次是刚好路过这里,想到最近身体有些不太舒服,就顺便过来看看。   “请坐!”清萱温和地说道。   “妈妈,她能会什么啊?怎么不去找其他人看?”旁边的少女看到清萱的样子,有些不满地嘀咕。   “媛媛,其他大夫那里人不是多嘛?咱们等下还要去友谊商店呢!”中年美妇拍了拍女儿的手,笑着解释道。   这个少女,正是在火车上和清萱有过一面之缘的金熙媛。   金熙媛随意扫了一下大厅的状况,嗤笑道:“妈妈,你看其他人那里都好些人等着,她这里都没人的,肯定是医术不行!”   “媛媛!”金母有些不赞同女儿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刻薄的话,就算是心有不满,也不要当面露出来,“不要瞎说!”   “妈妈,我又没有说错嘛!”金熙媛拉着金母的手,软语娇声地撒娇。   “好好好,知道啦!我就随便开点药就可以了!”金母和煦一笑,然后坐了下来,提着的小手包直接放在桌子上,撩了撩头发,“大夫,麻烦尽快帮我看一下!”   语气温和,却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高高在上,如果说金熙媛是明目张胆的嘲讽,那金母就是隐藏在温和外表下的傲慢和虚伪。   清萱挑眉,暗自摇了摇头,这样的伪装似乎不太高明呢。   但是病人嘛,管她性格如何呢。清萱从容地给金母把脉,“您最近是有些上火,咽喉肿痛。吃些清火的清咽利喉的水果和蔬菜,比如梨,橙子,山竹,猕猴桃及大多数的绿叶蔬菜,饮食上面不要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   “不用开药吗?”金母有些惊讶,眉宇间还带着些许怀疑,上火难道不需要开点清火的药吗?   清萱淡淡一笑,“您的情况不需要吃药的。”   “还有,我最近睡眠也不是很好,有什么办法吗?”   金母双眼下有淡淡的青色,脸色发白,一看就是睡眠不足、气血虚的情况。   “可以用枣仁煎百合,500克鲜百合,用清水浸泡24小时,取出洗干净。再将酸枣仁15克炒后,加适量水,煎后去渣,入百合煮熟即成。每天两次,吃百合喝汤,每次1小碗。”清萱淡然地给出了建议。   金母拧眉,有些不开心,“还有其他的吗?我不太喜欢吃百合的。”   “不喜欢吃百合吗?也可以煮糯米小麦粥,糯米、小麦各50克,加适量水煮成粥,最后加适量白糖或红糖调味即可。晚上临睡前服用,可以补脾胃,益心肾,安心神。”清萱没有任何不耐烦,就说出了另一种方案,“或者用核桃杞子煲鸡蛋,每天一次,可安神宁志。”   “是吗?”金母将信将疑,然后也没说什么,就拎着手包站起来同金熙媛一起走了。   走出医院后,金熙媛抱怨道:“妈妈,这也不是也没开药嘛!就吃点那些东西能管用嘛?要不然咱们下午再去其他医院看看吧!这中医能有什么用啊!”   “也不一定没用,能在门诊,说明还是有水平的。”金母客观地说道,而且人家的态度始终是不卑不亢的,和女儿差不多的年纪,身上却找不到任何浮躁之气。   金熙媛说,“我觉得她跟我年纪差不多啊!能学多少东西?”   “也许别人刻苦呢?”金母语重心长地说,“媛媛,看人不要只看表面,知道吗?”   听见金母有夸赞清萱的苗头,金熙媛当即不满地撅起嘴,“妈妈,我也很优秀的!你可不能只夸别人,难道我不刻苦吗?”   “我们家媛媛当然是最好的,谁也比不上!”金母连忙安抚女儿的情绪。   金熙媛的性子是真的很对金母的胃口,她生了一儿一女,大的那个呢,不是个省心的,天天和前头留下的孩子打的火热,一点也不顾及她这个当娘的心情,还是小女儿贴心,和她同仇敌忾,她不喜欢的,小女儿一定讨厌,又会撒娇,真真是她的小棉袄。   “我就知道妈妈最爱我啦!”   金熙媛吐了吐舌头,一副小女儿的娇态,令金母开怀大笑。   已经走出医院好远了,金熙媛突然说,“对了,妈妈,我好像见过她!”   “谁?”   “就是刚才给你看病的那个大夫!”刚才在医院的时候,金熙媛就觉得那人似乎见过,出了医院才猛然想起来,这不是在去年二哥带她回首都的火车上见过一面嘛!   “是吗?那有什么稀奇的?”金母不以为意。   “我上次和二哥一起坐火车回首都,就在火车上见的。那次她还和二哥一块救了一个小孩子呢!”火车卧铺虽然比较暗,但是当时天光已经洒满窗帘,人的长相还是能看清的,再加上后来金熙城还拿清萱跟她对比,说是同样的年纪别人为什么就那么能干,她呢,天天就知道给家里添乱,这印象能不深吗?   金熙媛暗恨,她就说嘛,为什么今天见那个女人,就觉得心里不舒服呢。   “和你二哥?”金母心中顿时警铃大作,儿子对待感情的态度随意,已经让丈夫很不满,数次教训他要洁身自好。因此,对于儿子身边出现的女性,金母是高度紧张,而且容易失去她平时的精明和理智,“她还和你二哥认识?!”   顿时,刚才对清萱的好印象就去了大半,又想到在把脉的时候,虽然对方坐着,依然可以看到对方鼓起的腹部,显然是怀孕了,而且月份不小。   “我也不知道,反正那次应该是她和二哥第一次见,后来我就不清楚了。二哥提过几次,还拿我跟人家对比呢,说是我不如人家能干懂事!哼!二哥和她很熟吗?居然说我不如别人,我可是二哥的亲妹妹!”金熙媛把自己的不满一股脑给说了出来。   金母一听,很是生气,“阿城是什么情况?他怎么能这么说!等回去就收拾他!这个臭小子,知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的兄弟?”   金母并没有把自己的猜想告诉金熙媛,而是打算慢慢查证。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求评论哟 ̄虽然作者是个渣文笔,但还是很期待各位小天使的收藏评论哟 ̄爱你们! 第七十六章   在清萱眼中,金母只不过是个再寻常不过的病人,等金母和金熙媛离开后,清萱照常接待其他病人。   结束了一天的门诊,金子杨还特地询问清萱感觉如何。   “英子,在门诊呆了一天,有什么感觉?忙得过来吗?有没有觉得累?”   “门诊也不是很忙,而且都是简单的问题,头疼脑热的居多,剩下的顶多有个腰酸背痛的,都不严重。”清萱委婉地表达了一下,自己待在门诊完全是大材小用,不过老师自有老师的用意,她也不会真的抱怨。   “这出现的问题是不多,你现在最重要的是积累经验。在门诊除了简单地对患者的病人作出判断以外,还有一点,就是要学会同病人沟通交流。”金子杨言辞恳切。   医者,看待病人,并没有高下之分,不过不得不承认的一点,就是有些病人的确是会无理取闹,也有些是因为自己的病情心情暴躁。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夫,要学会同各种各样的病人打交道,能够安抚病人的情绪。   一个才十几岁的人对人情世故的认知还不清楚,必须亲身经历才可以。   而在门诊,是接触到人流量最多的地方,在这里可以使人得到很好的锻炼。   什么对年纪的怀疑,对医术的质疑,在门诊就是第一道关卡,经历得多了,才能拥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听金子杨这么一说,清萱如何还能不明白只是关于和其他人打交道这回事,倒是不必担心,毕竟以前打交道的那些人,个个都是人精。她抿了抿唇,轻笑道:“老师,我明白的。”   接下来的半个月,清萱都是在门诊帮忙的,的确是学到了很多,也积累到了经验。除了在医院学习,白钺还带着清萱去了他的实验室参观。   学习的时光是短暂而漫长的,直到一天早晨醒来,清萱起床看到窗外的桃花,已经吐出第一簇花蕊,嫩黄嫩黄的,颤颤巍巍地立在温暖的春风中。   粉色的花瓣舒展着自己娇嫩的身躯,宛若披着粉白罗裙的少女翩翩起舞。   她才恍然发觉,原来她到首都已经一个多月了。   幸而在金子杨的办公室就安装了一台电话,夫妻两个还可以时不时打个电话,聊解相思,不必只通过信件,但是到底是公家的电话,也不好说太多的私人问题。   因此,绝大部份时间都是通过信件的。   早上吃过早饭,清萱便要乘公交前往白钺的实验室。   白钺的实验室,位于首都医科大学内部,因为担心清萱一个孕妇坐公交有些危险,白钺比平时早起半个小时特地赶过来接她,然后两个人再一同前往实验室。   “小师妹,今天怎么了呀?”白钺见清萱似乎心神不定的样子,关切地问道。   清萱舒展了蹙起的眉头,浅浅一笑,“三师兄,没什么,就是今晨见桃花都开了,想着来首都也有一段时间了。”   “这是想家了?”白钺一听,顿时笑了,调侃道。   清萱坦然道:“是有些。”   京城,对她而言,才是她的家,可是现在的京城叫首都,和她以往所熟悉的京城还是有区别的,而且这里也没有眷念的故人。   现在,家对她来讲,或许只有在德州的那个小小的三居室,有着陆维东的才叫家。   清萱想起陆维东对她微笑时的样子,顿时心中一暖。   “哈哈,等这边这个项目忙完,再问问老师,还有没有其他交代的,想回去就回去一趟嘛!”白钺说。   他对于这些新婚燕尔的心态还是很了解的,毕竟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还怀着孕呢,还让人家小两口分居两地,是有些不太地道。   清萱点了点头。   而此时,远在德州的陆维东,同样是看着含苞待放的粉嫩桃花,细数着妻子回来的日子。   一树含苞待的粉白桃花,似是少女含羞的脸庞,娇艳青涩。   树旁不远处,一个高大俊美的男子正盯着那还未完全开放的桃花,嘴角露出一抹明朗的笑意,说不出来的温柔缱绻。   “陆营,想什么呢?”看到某个严肃的老古板居然在笑,沈严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再仔细一看,果真在笑。   这一笑,沈严就不用猜了,这位指定是在想他媳妇呢。因为沈严认识陆维东那么多年,除了陆维东在清萱面前,其他时候就没见他笑得这么温和的时候。   沈严一开口,陆维东则是收敛了笑容,恢复成面无表情的状态,“就是看到桃花要开了。”   “说得跟真的一样,不会是想嫂子了吧?”沈严玩笑道,这个问题不用回答,他已经猜到了。   他本以为陆维东不会回答,结果对方居然一本正经地回答了,“对。”   那双黝黑深邃的眸子,在谈及深爱之人时,仿佛盛满了星光,璀璨明亮,动人至极。   沈严哑然失笑,果然,这个前年这个时候还在标榜着没兴趣结婚生子,没心思应付女人的人,现在这是彻底陷下去了。   “嫂子这去首都也有一段时间了吧?柠柠昨个儿晚上还问我嫂子什么时候回来呢,她们好一起逛街!”沈严说。   “应该快了,也就是这一两周的事。上次打电话说是在门诊快忙完了,要跟着去实验室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就可以回来了。”陆维东未加思索,直接说道。   长久的分离,让他对妻子的一言一行都记忆尤深,更何况,他的记忆里本就十分不错。   “是吗?我回头跟柠柠讲一下。”沈严知道薛柠和清萱的感情好,对清萱的事情十分关注。   虽然他也不清楚为什么,驻地那么多军嫂,薛柠偏偏就和清萱走得近,这大概就是男人无法理解的女人的友谊吧。   陆维东不置一词,只是点了点头。   沈严继续问道:“对了,陆营,嫂子不是去首都学习吗?学的还是中医,咱们德州好像没有很好的中医医院,以后嫂子学成了,会不会留在首都啊?这样,你们两个岂不是要分居两地了?”   “你和你爱人不也是只有周末见面吗?”陆维东斜睨着沈严,“现在还早,操什么心?”   “我们好歹都在德州啊!首都到德州火车都要一段时间,还要从火车站回到驻地,也挺折腾人的。”沈严继续说道。   陆维东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德州和首都确实有一段距离,他也不忍心让清萱来回折腾。   只是,眼下,也不可能直接调换岗位啊!德州是属于首都军区没错,但是想从德州直接调到首都,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这确实是个问题,不过也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陆维东说。   “什么意思?”不愧是多年的战友,沈严听出了陆维东的言下之意,顿时高声惊叫,成功地引来了其他战友的瞩目。   陆维东则是轻咳了一声,“没事,你们继续训练!”   见战士们都继续训练,没有人关注这边的情况了,沈严才压低声音,惊讶地问道:“陆营,你不会是想调到首都去吧?”   “不可以吗?”陆维东不解地问。   “那到不是,只是觉得有些无法理解。要知道德州的军备力量可不比首都差,而且你在德州也这么多年了,几位首长对你有多器重,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沈严对自己的妻子感情很深,但骨子里还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想法,一向是觉得女人是要迁就男人额事业,哪有男人为了女人放弃自己多年的经营呢?   “你现在是想早了,我还没确定。”在没有得到确切答复之前,陆维东是不会轻易下定论的。   “我是觉得你早期发展还是待在德州比较好,人脉资源都在这里,去首都?现在的局势你又不是不清楚,首都那里的军备,怎么比得上我们在德州野战军来的自在?嫂子也只是在首都学习而已,学完了,回德州不就好了?”沈严苦口婆心地劝慰着。   “再说了,那学中医哪是那么简单的事,不学个几十年,能学出个什么名堂来?嫂子还怀着孕呢,在家待着养胎不也很好吗?“沈严说起别人是一套一套的,到自己媳妇身上就是另一套原则了,什么是原则?媳妇就是原则!   要是按沈严父母的想法,就是薛柠要辞掉工作,老老实实地待在沈严身边,照顾好沈严,给他们老沈家生个大胖孙子。至于工作?他们家也不差钱,就薛柠那点工资,也就够她自己用,影响不大。   但是薛柠像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吗?很明显不是的。而且,沈严也不会这样要求薛柠的,他可是个能对父母说出是自己不行这种话,就为了父母不找媳妇麻烦的人。   “你对你爱人也这么说?你爱人不是也在工作吗?你当着你爱人的面能说让她辞了工作,专心待在驻地?”陆维东凉凉道。   “呵呵,不敢。”沈严神情一僵,他对他媳妇肯定没有这种想法啊!   “那还让我这样干?”小伙子,你的想法很危险哦!   陆维东意味深长地说道:”小同志,不要把老一辈的思想带到自己身上来。”   “坚决没有!我可是在红旗下长大的,全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绝对没有不尊重女性的想法。   中午吃完饭,下午去团部开会,首长们针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指导性的建议和意见。   一场会开下来,已经是漆黑的晚上。穿过深沉的夜色,踏上回家的道路。   走到一半,就看见一个神色匆匆的身影,正是林建国。   陆维东上去打了个招呼,“姐夫?这么晚了,怎么回来了?”   他下午开会的时候没见到林建国,听说是请假去市里了,也不知道这么晚了,为什么还在驻地。   “是你呀!我回来拿点东西。”在黑暗中,林建国脸上的那种喜悦也是溢于言表的,高兴地说道:“晓云生了,是个大胖小子!我们前个儿去的时候,走的急,东西没带全。”   “恭喜恭喜。”向来严肃的陆维东扯了扯嘴角,是上扬的弧度。   “行了,不跟你说了,我得回家拿东西了,等会儿还得赶回医院呢!”林建国喜气洋洋地说道。   “好!”陆维东送别林建国,回家找了一罐未开封的奶粉和十几颗鸡蛋包了包,赶在林建国离开前,送到林建国手里。   清萱和秦晓云关系不错,现在清萱还在首都,这会儿赶上秦晓云生孩子,他当然要代替妻子送点东西,至于去看望,那倒不必,反正还有满月呢。 第七十七章   白钺实验室的项目告一断落后,清萱也开始同金子杨辞行。   师徒几个在一起吃了一顿离别宴,周晗还帮清萱准备了一大堆东西,没有让她自己带,直接是打包好送到邮局,清萱只需要带自己贴身的衣物就可以了,十分方便。   当然,清萱买的火车票的时间喝车次也打电话告诉了陆维东,方便他去火车站接她。   金子杨夫妻送清萱到火车站,做最后的道别。   周晗拉着清萱的手依依不舍,相处了一段时日,她只恨不得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小姑娘是她的亲生女儿,留在身边好好亲香,结果才待多久,居然又要走了,心中是非不舍。   “英子,不再待一段时间嘛?再等几个月,孩子出生了,我还能照顾你呢!反正我现在工作也不忙,你要是回德州了,生孩子的时候可怎么办?”   “师娘,我在首都也待了好一段时间了,是该回去了。等过一段时间,我再来看您和老师。”清萱抿了抿嘴,展颜笑道。   “英子又不是不过来了,至于搞得像生离死别似的吗?”金子杨面对妻子的泪水涟涟,只想说,有没有这么夸张!   “你知道什么呀!”周晗嗔怪道:“再过一段时间,英子身子越来越重,快到生产的时候,哪里还能像现在一样到处走动出远门呢?孩子一出生,又是各种忙碌。”   “我又不是不清楚,也就半年的事情。”金子杨小声嘀咕,他就是个大夫,还能不清楚嘛!“而且,你不都把给英子买的东西寄出去了,现在还说什么?”   周晗嘴上心里都是舍不得的,但是清萱要回家,她还是准备了好些东西给清萱,又担心她一个人路上不方便,早早地打包好,早上送到邮局寄出去,就差自己亲自把人送到德州了。   “就你知道!”周晗眼含微怒,瞪着金子杨,   和媳妇杠,是最不理智的事情,金子杨亲身证明,管她讲的是什么,顺着她就完了,不然只会引起她更大的怒火。   金子杨讪笑着,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咳咳,那什么。英子,你回去也不要懈怠,把我给你的笔记多研究研究,钻研透彻,对你会有很大的帮助。”   “好的,老师,我一定会认真研究的。”清萱神色郑重,极为认真地回答道。   闻言,周晗却有些不满,轻轻地捶了金子杨一下,“在这里学习的还不够啊?我见英子每天都没闲着的时候!不是跟着你和韬子还有卓海学,就是到小白那里,天天天还不够累的吗?这好不容易回去休息几天,还要被你安排上功课?”   周晗觉得,月份越来越大,就应该放轻心情,多歇歇,不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这样对自己和孩子才是最好的。   虽然她不是大夫,但她亲身经历过十月怀胎的艰辛。   不待金子杨反驳,清萱就浅笑着安抚周晗,“师娘,只是看看书,不累的,反正我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的。”   “看吧?我就说,看看书而已嘛,能有多累?我还能害我徒弟不成?”金子杨摊手,无辜地解释道。   周晗轻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随着火车鸣笛声的响起,清萱提起行李,对着两位长辈挥手道别,“老师,师娘,我该上火车了,您两位也早些回去吧,路上当心!”   “好,英子,我给你被子里灌的牛奶,路上记着喝,可别等放凉了,就没法喝了。”周晗不放心地嘱托道。   “师娘,我记着呢!”清萱指了指包里放着玻璃瓶的位置。   “那你赶快上火车吧,别赶不上了!”周晗说。   这下真的是告别了,金子杨夫妻两个,看着清萱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人群中,这才开始转身离开火车站。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英子这一走,我这心里啊,就觉得空落落的,很不是个滋味。”周晗叹了一口气。   金子杨拍了拍周晗的手,声音柔和地安慰道:“这不是过一段时间还是要到首都来的嘛!英子过来两个多月了,还不让人回去瞧瞧?”   “我也知道的,以前咱家里多热闹啊!韬子他们还小的时候。院子里就没个安静的时候。现在呢,孩子们都长大了,各自成家,都有了自己的小家。一回家,院子里空荡荡的,没点人气儿。英子在这的时候,还能陪我说说话。”   想起曾经的日子,周晗就觉得心痛难忍,以前从来没觉得时间长,阿烁长大了结婚又出去工作,还有阿妍陪着他们老两口,偏偏现在——一下班回家,院子里就他们老两口和摇曳的树影花姿。   在谈到这个话题时,金子杨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长大了,都成家了,也不能陪着咱们一辈子,也只有咱们两个才是互相扶持到老的。”   不管是徒弟还是孩子,都会长大,成家立业,谁能谁一辈子呢?除了自己的伴侣。   作为枕边人,金子杨当然了解周晗的性格,自从阿妍走了,周晗一直都很难过,别看她平时一直表现得跟平常无异,其实一直没有走出来过。   他第一次见清萱的时候,决定收她为徒,除了喜欢她的天赋和聪慧之外,何尝不是想着这相似的年纪和面善的容貌,可以给妻子带来一些安慰呢?   “是啊。”周晗轻声道。   另一边,火车上,清萱提着行李,一边观察这座位号,找到了自己的座位,临近过道,旁边靠窗的是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大概是上来的早,脸上还盖着本书闭目养神。   清萱看了看座位,又看了看置物架的高度,果断决定把行李放在地上。   她先把行李放在小桌子上,准备打开取一张报纸出来铺在地上。   万幸,提前有心里准备,放的报纸就是铺在地上的,火车上来来往往的人比较多,行李直接放地上会很脏的。   在她放东西的时候,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男子的胳膊。   男子把脸上的书一拿,瞥了一眼清萱的行李,指了指置物架,“你是要放在上面吗?”   “有些高,我放在地上也是可以的。”清萱说。   男子看到清萱的脸之后,短促地惊叫了一声,“是你?”   继而说道:“我们去年在火车上见过,你还记得吗?”   此人正是在火车上帮忙救下轩轩的金熙城。   “是你?好巧啊!”这时,清萱也认出金熙城了。   这个人,生了一双极好看的凤眼,十分明亮。从上次匆匆一面,也可以感觉到此人心底不错。   “来,行李给我,我帮你放上去,放地上容易踢到。嗯,你先把要用的东西拿出来,我再帮你放上去。”   行李的高度,不适合放在座位底下,就只能放在两排座位之间的小桌子下面,人只要一活动双腿,就很容易踢到。   可能踢到的人选,很明显包括金熙城,手长腿长的一个大男人,不可能一路上就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   “那麻烦你了。”清萱也不矫情,从容道谢,取出来了那瓶尚有余温的牛奶,然后才把行李递给金熙城。   金熙城长得高,又有力气,轻而易举就把东西放到了置物架上。   东西放好,火车也开始启动了。   其实,坐火车还是很无聊的,列车行驶时的晃动声,看书都看不进去,很显然,金熙城也不是那种用功到在火车上都要看书的人,他一般会用睡觉来打发时间。   因为上车的时间是白天,去的路程也不是很远,就没买卧铺,带一本书,纯属是装装样子而已。   刚好碰见一个见过的人,金熙城顿时觉得旅途没有那么无聊了。   金熙城有些好奇地问清萱,“你也是在首都上的火车?我记得上次你是在德州下的火车吧?这次也是去德州吗?”   那时他和媛媛坐的是回首都的火车,肯定不是从首都出发的,那么清萱就是从别的地方出发到德州。   而这列首发自首都的列车,是途径德州的。   “是的,我的确是去德州。”清萱点了点头。   “德州不比首都和魔都繁华,怎么不待在首都呢?”这句话刚问完,金熙城就想敲自己的脑袋,跟着去登记的时候,似乎隐隐约约听到说这是个军嫂。   那么去德州就可以理解了,德州的军备力量相当强,在那里有着许多军人驻守,与此同时,也有许多随军家属。   果不其然,金熙城就看见对方目光柔和,用极其温柔的声音说道:“我丈夫在德州服役。”   “原来是这样。”其实他还想问为什么怀着孕,丈夫没在身边呢,这也不用问了。   “你家在首都吗?从首都到德州也有一段距离,你家里人怎么不陪着你一块过去,一个人多不安全。”金熙城双眉紧皱,说着说着,他就有些生气,这家里人未免太不上心了吧?现在火车上多乱啊,上次还有拐带小孩的,一个孕妇单独坐火车,家里人都不担心的吗?   “不是在首都的,我这次是来首都学习的,坐火车也没多久,很快就到了,哪里用人陪了?”清萱哭笑不得,这人担心指责的语气像极了她的兄长。   “来首都学习吗?现在多累啊?”金熙城不解地看了看情绪凸起的腹部。   “这也没什么影响的。”清萱莞尔一笑。   “你还真是好学,我有个妹妹,年纪跟你差不多,要是能有你一半的学习劲头就好了。”金熙城摇了摇头,对于那个同胞妹妹,他还真不知道说什么好,装乖是真的会装乖,也就是表面功夫了,他妈妈总是觉得女儿多么用功,实际是没半点好的!   毕竟是亲妹妹,该对她好,还好死会对她好的,只是到底觉得这样的妹妹和他所想象的太不一样。 第七十八章   金熙城可以说自家人,但是清萱却不会顺着他的话说下去,自己妹妹再怎么嫌弃那都是亲妹妹,这是善意的批评,若是这话从外人口中说出来,就是另一个意思了。   “个人有个人的缘法,我天资愚笨,自然是要在时间上多下功夫了。令妹想必也是有着自己的计划,劳逸结合,也不可能所有学习的时间都能被旁人看到呢!”清萱轻声细语地说道。   金熙城淡淡一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妹,金熙媛的性格他还能不了解嘛,明明用了五分力,也要表现出用了十分力。若真的学了,那还不得天天在妈那里装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刻苦人。“也许吧!”   金熙城不是蠢人,也看出了对方并不想在自己妹妹的问题上提出看法,自然而然地转移饿了话题,随意地聊了点其他的事情。   “冒昧问一句,你去首都学什么呢?”   “学医。”清萱回答道。   听到这个回答,金熙城一怔,在首都学医?首都最好的大学是首都医科大学,可是这个时间?“在大学吗?似乎现在大学没放假吧?今年也不是周末啊!”   这个时期,是没有高考的,自然也谈不上通过考试进入大学。因此很多学校被停办,但是那些没有停办的学校是招收工农兵学员的。大学新生直接从工人、农民和士兵中推荐产生,而不是通过高考。报名者必须当过三年以上工人、农民或士兵。政府把新生名额分配给各部,各省,和部队,再由它们逐级向下分配名额,一级一级地分到工厂、县、和师。   这样一想,金熙城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的小身板,不由得有些奇怪,以她的年纪,也不像是能被推荐去上大学的啊!而且有一个情况就是,虽然首都医科大学并不属于被停办的大学,但是那些工农兵学员选择学医的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少的,毕竟学医不比其他,不是可以混混日子就行的。   清萱耐心地解释道:“不是在大学,我是拜师,跟着老师学一下医术的。”   “原来是这样啊!”金熙城了然地点点头,“拜师也挺好的,一对一辅导,学习起来可比那种多人一起学习来的效率高。”   一问一答,相处得也是比较和谐的,幸亏金熙城问的都是一些简单的问题,聊天的方式颇有种熟悉的感觉,没有让清萱产生反感,故而两个人聊得还算投机。   金熙城除了关心一下清萱,还聊了一下其他,比如时事文学之类的,不管是哪个话题,清萱都可以对答如流,而且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   话题契合,聊天投机,让金熙城恨不得当场和清萱结为异父异母的亲兄妹。   聊着聊着,火车也进站了。金熙城还特别热情地留下了自己家的地址,欢迎清萱下次去首都到他家做客。   清萱同他道别,提着行李就下火车了。   金熙城则是看着她逐渐消失的身影,陷入了沉思,他本身并不是一个特别八卦的人,但是碰见清萱,总觉得想要了解更多,想知道她生活得好不好,那种感觉就像是与君初相见犹如故人归。   可是这种上心的感觉,又不是那种男女之情。   金熙城自嘲地笑了笑,自言自语道:“这莫不是老头子在外面留下的妹妹?”   (金毓煐:!你这个孽子!随口污蔑你老子!你老子像是那种在外面乱搞的人吗?)   刚说完,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自家老头子那是什么人啊,不说多洁身自好,单单就是爱面子这一项,就决定了他不会在外面四处留情的。   在德州站停留了十分钟,火车继续轰隆着启动了,金熙城活动了一下手腕,随便翻了几页随身带着的书,不再胡思乱想。   清萱下了火车,就快步朝出站口走去。   那里站着很多人,在往里面的方向张望,等待归家的亲人。   陆维东也站在那里,只不过没有四处张望,眼睛却是一直紧盯着出站口,时不时看一下表盘的指针,在大多数时间是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来往的人流。   在清萱出来的第一时间,他就看到了,赶紧小跑上前,“晚晚,在这里!”   清萱眉眼含笑,迎着他的方向走过去,他顺手接过行李,牵起她的手。   清萱乖乖地把手放在他的大掌中,他感受道那微凉的触感,忍不住皱起眉头,“手怎么这么凉?是不是穿得有些少?”   “没有呀,我穿得也不少了!”清萱语气娇软。   说起手冷的问题,就不得不提今天的天气了,刮的风有些大,还携带着空气中的尘土,地面的沙砾,人在外面多站一会儿,身上就要被吹上些灰尘。   好巧不巧,陆维东肩头身后都被吹上了许多浮尘。   清萱眼睛又没有问题,当然是看到了。   她柔声问道:“你等了多久了?这列火车的时间还是很准的,不用提前过来的,是不用提前到这里的。”   “也没有很久,我也刚到。”陆维东绝口不提,他其实已经在这里了等了一个多小时,就是怕这列车会提前到站,然后清萱要一个人在火车站等很久。   “是吗?这都要等半个时辰以上吧?看被风吹的。”清萱娇嗔道:“咱们赶快回家吧!”   陆维东还惦记着清萱是不是穿得少呢,当然是忙不迭地答应,“好!”   两个人坐到了温暖的车上,陆维东想到了一件事,“晚晚,秦姐生了。”   “已经生了吗?”清萱惊讶道:“什么时候的事?”   “上周。”陆维东言简意赅,上次打电话只聊了清萱何时回来的事,至于其他事,他也没提。   “现在云姐在哪里?医院嘛?”好姐妹生孩子了,当然要去看望啊!   “应该在医院的。”陆维东说。   当时他把东西给了林建国之后,后期就没见过林建国了,猜测是在医院。这段时间他也比较忙,没时间去打听。   “那我们还是先回家吧!等明天再去看云姐。”清萱果断地做了决定,她这才从火车上下来,需要洗漱一下,不然怎么去见一个产妇以及一个没出生多久的小孩子呢?   在火车上坐了几个小时,是必须洗漱的。   而且,万一别人是在家里呢?   “好,咱们先回家。”他握紧了她的手。   返程的路上,此刻是没有太多来往的车辆,一路狂飙,很快就到家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进家门,清萱就先去洗漱换衣服,陆维东也把落满浮尘的外套脱下,去做饭。   夫妻俩吃完一顿热腾腾的晚午餐,便一起窝到垫得软软的木质沙发上。   清萱把头靠在陆维东的肩膀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同他讲话。   “我前几天在医院碰见了一对母女,好巧不巧今天居然在火车上遇见了那个女儿的哥哥。我和云姐第一次来德州坐火车的时候,就碰见过这对兄妹。”   清萱认出金熙城是谁,与此同时,也想起来在门诊碰见的那对母女,女儿可不就是这个性情不错的青年人的妹妹。   “那还真巧。”他说。   “是的呢!说起来这对兄妹倒是不太相似呢,兄长为人处事尚可,妹妹就相对逊色了。”清萱有些惋惜地说道。   倒不是清萱记仇,记恨金熙媛说她医术不行不靠谱,只是单纯对这个女孩的感观不太好,直觉告诉她,这个女孩就是这种娇蛮任性,且十分擅长窝里横的角色。   “是吗?”陆维东对清萱口中的妹妹倒是不感兴趣,反而是哥哥让他更为在意,“那位兄长人尚可?”   空气中似乎弥漫了些许酸味。   清萱还没有发觉,自顾自地说道:“脾性温和,所学涉猎广泛,是个不错的人。”   陆维东同志的表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了,他还没听清萱这么夸过人呢。   “嗯?”清萱疑惑地看着陆维东,“你这什么表情?”   莫名觉得他这副表情有些哀怨呢,额,这似乎是她的错觉吧?   “晚晚,你还是第一次在我面前夸别的男人!第一次!”他重点强调,语气非常之酸,仿佛打翻了几十年的老陈醋。   是他不够吸引人么?绝对不是!(划掉!陆维东同志你的人设要崩掉了咩?!)   “所以呢?”清萱无辜地抬眼,结果陆维东正往下看,两人这么一碰,他的唇直接闻到了她的额头。   孩子都有了,都是老夫老妻的,还用害羞嘛?陆维东顺势揽住清萱的肩膀,唇角下移,吻过额头鼻尖再到那柔软的樱唇。   一曲终了,清萱轻喘着,眼角红红的,似乎含了一汪清泉,粉嫩的樱唇愈发显得嫣红。   “人家话还没说完呢!”少女控诉地望着他。   他却大笑出声,剑眉舒展,眼中含,“晚晚,打算说什么呢?”   “哼!看你刚才的表情,那意思不是要我和你讲那个兄长的问题嘛!”她微微嘟嘴,娇哼道。   “对呢,晚晚以前可没在我面前夸过别人呢!”   他就是单纯逗逗她,哪里会真的觉得醋什么的。   “有吗?我没夸过吗?”她无辜地说道。   他笑道:“是的。”   “那大概是你忘记了吧,我一向很会发现别人的长处的呢!”她理直气壮地说道。   她向来会记得别人的好处,而不会心心念念对方的缺陷和不足。   陆维东哑然失笑,揉了揉她柔软的头发。   没过一会儿,她还是把在医院见到的一幕说了说来,感慨道:“我就是觉得他们兄妹两个区别还挺大的,一时感慨而已。”   “人就算是一母同胞也会有不同的性格,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他评价。 第七十九章   第二天,先是去了秦晓云家里,从他们邻居口中得知,自从秦晓云去了医院,就没有再回来过,现在人肯定是还在医院的。   这样一来,就是还要出驻地,陆维东上午忙完,下午请了假,陪着清萱去医院。   无需分辨去了哪家医院,当然是去军区医院了,相对来说,军区医院是德州医疗设施最好的医院之一,去那里还比较方便。   到了医院,清萱第一时间去找人询问。医院比较大,招人自然是要去询问的,不然还能一间一间地找吗?   这这所医院也待了一个多月,清萱对这里的结构还是有所了解的,熟门熟路地找到服务站。   服务站里面坐着几位医务人员,外面则是围着好几个神情激动的人,似乎是病患家属,医务人员正在耐心地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只有一个护士坐着角落里,正在忙碌着手上的工作,身边没有其他人,清萱就选择她作为询问对象。   “您好,我想问一下一位叫做秦晓云的产妇是在几楼,在哪个病房?她应该是十天前入院的!”   低着头正在翻看记录本的护士抬起了头,看到清萱,不由得露齿一笑,“是李同志和陆同志啊!”   这个护士,正是当初清萱在照顾陆维东时结识的护士胡彩。当时,清萱在医院的那段时间,陆维东是一直昏迷不醒的,看着一个柔弱纤细的小姑娘在病床前忙里忙外的,还怪让人心酸的。   如今见夫妻两个都是健健康康地站在这里,作为一个护士,胡彩是很开心的。在医院工作,见多了生离死别,最喜欢看到的场景就是家庭和睦、众人身体健康。   “胡同志,你今天在这里值班呀!”见到熟人,清萱十分开心。   陆维东神色淡淡的,语气平淡地打了一声招呼,“胡同志。”   “是的。”胡彩放下了手中的笔,翻了一下写有患者家属信息的本子,问道:“李同志,是要找秦同志吗?秦同志是在我们医院生产的吗?我帮你看看啊!”   胡彩对秦晓云还有些印象,是个相貌不错气质摩登的女郎。这还依赖于之前她负责陆维东那个病房时,秦晓云会偶尔过给清萱送东西。当时看她,肚子已经挺起来了,过了几个月就该生产了,只是这个时间嘛,就有些令人惋惜了,民间有种说法,叫做七活八不活,如果是近期生产,岂不是在第八个月?   胡彩翻着厚厚的记录本,终于翻到了,原来上一个值班的护士把十天前的记录给装订到后面了,“她的确是十天前入院的,如今就住在3栋2楼的205室,就在后面,拐个弯上楼梯,在楼梯出口那就能看到。”   “谢谢。”清萱眼中盈着浅浅笑意,同胡彩道谢。   胡彩摆了摆手,“不用谢。”   就在清萱和陆维东要离开的时候,胡彩却一脸踌躇,吞吞吐吐地说道:“李同志,秦同志的孩子,目前在观察室,似乎……有些孱弱。”   “孩子身体弱?”清萱秀眉微皱,有些担忧。   “具体我也不太清楚,之前并不知道秦同志住院了,我是看到记录本上等记着新生儿目前在观察室。”胡彩如实答道。   清萱想了一下,还是直接到秦晓云那里了解情况吧,本来就是去看她的嘛,“胡同志,谢谢你告诉我们这些。”   “不用谢,你们快去吧!”胡彩说。   “胡同志,你先忙,我们就先过去了。”   按照胡彩给的指示,清萱和陆维东轻松地找到了秦晓云的病房。   那是个双人病房,空间挺大的,窗明几亮,窗外是盛开的梨花和桃花,蔓延成粉白的云海,淡淡的花香随风飘散至病房内,环境是很不错的。   病房只有一张病床上被子是铺开的,另一张床上根本没有被子,显然是没有人住的,都可以说这是一间单人病房了。   清萱进去时,看到秦晓云正穿着病号服,脸色苍白地靠在床上,双目微红。   “云姐!”眼前这一幕,让清萱有些担忧,秦晓云这个表现莫不是孩子真的出了什么意外?要不然,怎么会是一副要哭了的样子?新生儿诞生,应该时喜悦的呀!   陆维东则是默默地把他们带过来的水果放到了桌子上。   听到熟悉的声音,秦晓云赶紧拿起枕边放着的手帕擦了擦眼角,这才抬头看向对方,“英子?东子?你们怎么过来了?”   “英子,你不是去首都学习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回来的,本来想着今天到你家里看你的,问你们邻居才知道还没从医院回去。”清萱回答道。   秦晓云神色恹恹的,“对,这几天一直在医院呢。”   孩子刚出生那会儿,她和林建国都挺高兴的,想着在医院待两天就回家。不论是她还是儿子,都不能吹风,结果在儿子出生后的第三天,儿子的面部和上半身就跟涂了金粉一样,到再往后两天身上的皮肤越来越黄,白嫩嫩的皮肤时一点都没看见。   当时给他们两个吓得,差点以为这孩子活不成了,到现在孩子还在观察室待着呢,大夫说是什么血清胆红素超过10mg/d1,有些危险。   “……是怎么了?”清萱问道。   “英子啊,你是不知道!我当时都快吓死了!孩子刚生下来那会儿,不知道长得多可爱了,结果呢,还没过两天,他身上就跟长了什么东西似的,上半身和脸上全都变成黄色的了,眼睛……就连眼睛都变成黄色的了,他刚生下来那会儿可是黑色的,我看得可清楚了,就像夜空一样。现在呢,就下半身还正常。吃奶也吃不下去,老是吐奶,拉粑粑还是白得跟纸一样,总是哭哭得都没力气了……哭到最后就跟小猫哼哼似的……我听着心都要碎了。”说着说着,秦晓云呜呜地哭了起来。   “身体泛黄吗?”清萱在脑海中思索这种病症,并问道:“医生是怎么说的?”   “医生说是什么黄疸,还说这是小孩子刚生下来比较常出现的病症。”秦晓云捂着脸,泪水就从指缝露了出来,“这哪能是常见啊!我长这么大,也没听说过那个哪个小孩生下来就是上半身全变成黄的呀?人家有人是天生的皮肤黄,皮肤黑,可也没见过刚生下来好好的,没过几天,上身就变了个样啊!这怎么可能是件小事,肯定是什么不得了的大病,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   黄疸!清萱也从庞大的知识海中搜寻到了关于黄疸的一点信息。新生儿黄疸一般是因为母体遭受湿热侵袭而累及胎儿,致使胎儿出生后出现胎黄。湿热蕴郁中焦,发为阳黄,即为新生儿黄疸,表现症状为精神倦怠,饮食不佳,身热,头痛厌食,恶心呕吐,胃脘不适,大便白如陶土,小便深黄,眼睛及周身发黄。   这一项项的症状似乎都对上了,清萱脑海中飞快地浮现出治疗的汤药,各种各样的方子使人眼花缭乱。清萱摇摇头,把这些方子摇出脑子,现在他们就在医院,想必医院也会给出相应的治疗方案。   “云姐,新生儿出现黄疸,也不算是什么大病,我听着你描述的情况,应该是生理性的症状,一般在出生后两到三天开始出现,之后逐渐加深,在第四天到第六天达到高峰,之后就会逐渐减轻的。”清萱向秦晓云解释道:“云姐,也不必太过忧心,这个症状大概是在出生后三周就会完全消退。云姐,孩子是在十天前出生的吧?算算时间,再有十天左右这个症状就会小时,届时就会完全正常。而且在黄疸时孩子的一般情况良好,体温正常,生长发育正常。”   足月出生的新生儿,黄疸一般在生后两周消退,早产儿一般在生后三周消退。而秦晓云的孩子正是属于后者,恢复的时间就要久一些。   这也是万幸了,新生儿黄疸一般分为生理性黄疸和病理性黄疸,病理性黄疸是由于疾病所引起的,它在孩子出生12个时辰内就会出现,黄疸程度过重,常波及全身,且皮肤黏膜明显发黄,这个才是真正棘手的。   只是生理性黄疸,倒是不必太过忧心。   清萱娓娓道来,声音极其柔和,像极了吹遍山野的温柔春风,携着浓浓的暖意和温柔。   在秦晓云听来,清萱的劝慰既专业又柔和,成功地抚平了她心底的那些不安。但是,担忧还是正常的,她眼神犹豫,用力地抓住清萱的手,吞吞吐吐地道:“英子,是真的吗?孩子真的没事吗?再过几天他就会变得正常吗?”   清萱点了点头,“的确如此。”   “那就好,那就好……”秦晓云眼角滑落一滴晶莹的泪珠,喃喃道。   而一刻钟后,从观察室回来的林建国也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随着病房门被推开,林建国激动的声音就传到了病房内。   “晓云!医生说孩子现在大小便的颜色都是正常的了!也不吐奶了!上半身黄色的状况比前几天减弱了一些,再过个十天左右就完全恢复了!”   清萱抿了抿唇,对秦晓云浅浅一笑,“云姐,你看,这下不用担心了吧?”   秦晓云大力点头。   林建国没听到妻子的回应,正有些奇怪了,结果一看,就见病房多了两人,“东子、英子,你们过来了啊,别站着,坐呀!”   “哦,对,聊了那么久,我都把这个给忘了!建国,你把那两个椅子拉出来呀!”秦晓云远程指挥林建国,还有一张病床是空着的,可以直接做人,但是秦晓云知道清萱的性格,是不喜欢把床当作椅子使用的。   “不用忙,我来就可以了。”陆维东刚才就在搜寻椅子的身影,顺着秦晓云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两个堆叠在病床下的折叠椅,把它们都拉出来,擦干净之后才护着清萱坐下。   林建国顺势坐在了病床的另一边。   秦晓云一脸期待地望着林建国,“建国,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医生真的这么说吗?”   “是的,咱们儿子过几天就可以从观察室出来了。”林建国语气肯定。   这下是双重肯定保证了,秦晓云心头一直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夫妻两个的心情都好多了。   沉重的气氛一扫而空,清萱轻笑道:“云姐,姐夫,孩子起名字了吗?”   这孩子都出生十天了,这夫妻两个怎么老孩子孩子叫的,难道还没起名字吗?   “还没有呢。”秦晓云摸了摸鼻子,这几天一直提心吊胆呢,还没考虑过。   “建国,你说咱么儿子取什么名字好?”   清萱这么一提醒,秦晓云也觉得是要给儿子取个名字了,总不能一直宝宝儿子孩子地叫吧?   “不如就叫牛蛋吧?”林建国想到侄子的名字,顿时有了想法。   秦晓云一脸茫然,眼睛里写满了你在说什么奇奇怪怪的话?“嗯?”   “不行吗?”林建国惊讶道,他侄子叫狗蛋啊,孩子还小贱名好养活。   “你可真是亲爹!”秦晓云白了林建国一眼,她是读书少,可不代表听不出好赖话,这名字哪里好了?就跟乡下的土小子一个样,她儿子以后还能是老家那些从小玩泥巴的小孩那个样子吗?秦晓云还记得上辈子打工的时候,遇见的那些人名字一个比一个取的洋气。   真要顶着这个名字,她觉得儿子长大了要哭死。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重申,作者不是专业人士,文中出现的专业知识就请当个乐子,看过就完了,不必深究。 第八十章   林建国的取名,很明显让秦晓云无法接受。与此同时,清萱也非常惊悚地瞄了一眼陆维东,他可千万别是这个画风,要不然她真的无法接受啊!不过说起来,他们也可以商量一下自己孩子的名字了,不用等到出生后再绞尽脑汁地想名字。   空气一度凝滞,最后还是林建国打破了这一瞬间的平静,目光略微有些迟疑,“有什么问题吗?又不是大名,小时候叫叫,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吧?”   然后就看到屋内其他人一言难尽的表情,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接着说名字的问题了。   “取个正常一点的不就好了!”秦晓云有气无力地说道。这个名字,只要是不在乡下,就显得很不合群的样子,好吗?   在否定了无数个诸如,“向军”、“向国”之类的名字之后,林建国也明白了,他开始取的都是在这个大环境下比较常见的名字,见秦晓云不都太赞同的样子,就选了其他的。   “林熠阳,个可以吗?”光彩明亮的太阳,名字多好听啊!   秦晓云这才点头同意,“这个还不错,那小名就叫阳阳了。”   终于把孩子的名字定下来了,就开启了闲聊模式。林建国和陆维东聊他们自己的话题,两个女孩子则是聊其他的。   作为一个刚上任的新手母亲,最喜欢聊的就是孩子了。   秦晓云笑着问道:“英子,你过两三个月也该生了,要是生个女孩,咱们还能做个亲家呢!不过啊,第一胎还是生个儿子好些,这样婆家也不会挑剔什么。”   最后一句话,秦晓云是压低了声音讲的,当着陆维东的面,她都好意思讲,陆家已经有两个孙女了,再生个女儿出来,只怕会惹得陆父陆母不喜。   “我也希望是个女孩呢。”只可惜,脉象显示的就是个男孩子。不过,是男是女,倒也没太大差距,反正都是自己亲生的嘛!清萱很显然没理解秦晓云说的嫌弃,颇为赞同地点头,“不过,如果第一胎是个男孩,再生个女儿,哥哥就可以护着妹妹了,也是很好的。”   清萱是家中长女,下面连着一串的弟弟,她倒是想让母妃给生个嫡亲的哥哥来着,可是现实不允许啊!   几位叔伯家里,只有一个堂哥,其他就是堂姐,再往下,好嘛,几乎都是弟弟。清萱一直就觉得有个哥哥是很好的事情,虽然有同龄的叔叔但是那个同辈的哥哥完全不是一个感觉,好嘛?   “这样的确是。”秦晓云想的却是,女孩和男孩都是自己的孩子,耐不住家里长辈和村里的八婆会比较啊,有了儿子再有女儿那叫锦上添花,只有女儿,那叫空中阁楼。   秦晓云的这种想法,也不是重男轻女,只是希望自己未来的女儿可以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长大,有父母兄长宠爱,也不会遭到爷爷奶奶嫌弃。   “孩子在成型的那一刻,就已经确定了性别,不管是他还是她,都是上天赋予父母最完美的馈赠。所以说,我们只需要安心等孩子出生就好了,不需要考虑太多。”清萱温柔地摸了摸腹部。   秦晓云说,“你说的没错,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当父母的,最珍贵的宝贝。”   又聊了一会儿,陆维东和清萱便离开了医院。   他们并没有立即回家,先是去了店里,还没进店,就看到陆陆续续有人结伴进去,看起来生意十分红火的样子。   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是临近傍晚了,店内可谓是座无缺席,人员爆满。沈从兴和姜翠翠都在招呼客人,虽然人流很多,但两个人都是满面红光,精神洋溢、神采飞扬的模样,与客人交谈也是游刃有余,十分不错。   刚把上个进店的客人安排好,沈从兴抬眼就看见清萱同陆维东站到了店门口,忙走过去,“英姐、姐夫!”   “没事,你先忙吧!让翠翠把账本拿过来给我看一下。”清萱说。   姜翠翠负责收银,记账当然也是她负责的。   “好的。”沈从兴点了点头,“英姐、姐夫,你们吃完饭了么?我这就去安排!”   老板是第一时间要注意的,老板是否吃饭也是要重点关注的,这才是一个合格又优秀的员工嘛!   清萱浅浅一笑,“简单两个菜就可以了。”   “好,我去后厨说一下。”沈从兴转身,去找姜翠翠说了账本的事,然后去后厨跟周丽和王晓娟交待。   “两位大厨,英姐过来了,还没吃饭呢!”   “噫!英姐回来了?要吃什么,我现在就做。”周丽正在炒菜,一听见老板来了,炒菜的动作瞬间更加优美了呢。   沈从兴想了一下,虽然清萱没直接点菜,但他还是要安排妥当的,“英姐没说,就做你们拿手的就可以了。对了,我觉得可以来个呛生菜、馋嘴牛蛙还有鱼香肝片,再来个果银耳就挺好的。”   听到沈从兴报菜谱,王小娟笑骂道:“就那么点存货都要被你挖干净了!”   做果银耳是需要配少许桂花的,而他们去年收集保存下来的桂花大多都做成了糖桂花,糖桂花放在果银耳中固然事合适的,关键是用到现在确实是没多少了。所以,目前店内就不再推出桂花糕了。   “反正目前店里也不卖桂花糕,存着干嘛呢?到了秋天,还缺桂花吗?”沈从兴坦然道。   周丽问,“对了,你这叫了好几道菜,可不像是英姐的饭量啊,是姐夫也过来了吗?”   “是的。”沈从兴说。   “哦。”周丽也就是一问,“知道了。”   “你们快着点啊!还有其他客人在等着呢!”沈从兴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有分寸的,等会儿过来端菜就行了。”   两位姑娘留给沈从兴一个无情的背影,有序地分拣食材,翻炒或者炖煮。   广源饭店是不做早餐生意的,所以他们一天只需要中餐和晚餐的食材就可以。因为店内人手不多的缘故,就请了一个洗菜洗碗的大娘,会在他们在上午开门前,把需要用到的食材,该清洗的清洗食材切片切丝当然还是由两位大厨亲自做的,等到客人点菜之后,就可以直接进行烹饪。   在客人消费后,碗筷也是由这位大娘清洗。   姜翠翠收到沈从兴的通知,立刻去把账本找了出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神情,“英姐,店里这段时间的经营状况还是不错的!”   她直接把账本摊开放在清萱面前,内心偷偷地送了一口气,近两个月,两个老板一个是人在首都,一个是在家里养胎,她做账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漏掉哪笔。   清萱翻着账本,查看了一下近期的经营状况,在看到其中一页时,微微皱眉,“从上个月开始,青菜涨价了么?肉类的价格反而下降了?”   现在已经是春天的末尾了,上市的蔬菜也应该多了,怎么价格不降反涨呢?   “英姐,本来我们以为是一直给我们供货的老板故意给我们涨了价,但是从兴去了菜市场,挨了调查了一下,今年的蔬菜价格是普遍偏高,收成不太好。”姜翠翠小心翼翼地解释着,生怕清萱会觉得他们故意抬高价格。   清萱修长的手指轻扣桌子,冲着姜翠翠安抚一笑,“收成不好,也难怪。只是想着肉的价格居然下降了,倒是有些奇怪呢。”   姜翠翠担心的事,清萱倒不是很在意,本身这几个人的人品都是值得信任的,而且手底下人做采购,有油水才是常态,只要不是太过分,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应该是蔬菜少了,肉就显得多一些,价格就下来了。”姜翠翠说道。   “嗯。”清萱接着看后来几天的,近期的经营状况,她大概就了解了。   清萱合上账本,笑吟吟地说道:“最近经营得不错,翠翠,你们几个都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被清萱一夸,姜翠翠激动得脸都红了,连连道。   突然,穿来一阵敲桌子的声音,“结账了,有没有人啊?”   “去忙吧。”清萱把账本递给姜翠翠。   “好的,英姐,那我先去收帐啦!”姜翠翠抱着账本,匆匆地赶到柜台,“哎,来了来了。”   陆维东做了一段时间不出声的工具人,终于说话了,“店里生意还不错啊!”   “人流量还可以,近期盈利也不错。”清萱觉得有可能是肉类降价的缘故,本来人们出来吃饭更倾向于点荤菜,成本降低了,利润自然就上去了。   “只是觉得有些反常,这几年德州的肉类价格有降这么低的吗?”清萱把几种肉类的价格告诉陆维东。   陆维东不干采购,但是也不是与世隔绝,认真想想,这段时间的肉价是比往期要低上一些的。   “是有些低了。”   “莫非是近期屠宰杀的牲畜数量多了?”说完,清萱就摇了摇头,直接否认了这个想法。   这年头肉都是供不应求的,哪里会因为肉太多产生滞销的情况呢。   就帐本上记录的,采购的牛肉份量较往常多了许多,这也是很奇怪的事,牛本来就不想像猪鸡鸭这类,是专门养来吃的。种地依赖耕牛,因此牛是不会被大量宰杀的。   不过,现在社员养猪养鸡的数量没有之前限制得那么狠了,那么可以售卖的数量自然是大幅度提升。   为了贴补家用,养鸡养鸭再卖出去,这都是很常见的现象。   可是,清萱总觉得不仅仅是这些,还应该有其他的原因,那么又会是什么原因呢?   思索间,沈从兴已经被饭菜端了上来。   “怎么上这么多啊?”清萱一看居然有三道菜,问道。   “英姐,这三道菜份量都不大的。”沈从兴解释道:“您和姐夫吃完,还可以喝一碗果银耳解解腻。”   清萱眼尖地看见一块块牛蛙下面隐隐约约露出一点半透明的粉来,“这个馋嘴牛蛙下面是不是还有粉?”   要不然份量着怎么看着这么大呢?好大的一盆。   清萱记着店里少有的一道川菜,馋嘴牛蛙不是没有这么大一盆吗?莫非是改配料了?   “是的,里面还有土豆粉。”菜谱的确是改了一些的,秦晓云把容器改大,但是在底下加了许多粉,然后铺上一层馋嘴牛蛙,看着份量又足,下面的粉也可以浸泡在汤汁内得到最充分浸染的味道,别有一番风味。   “那饭少一些就行,不用太多。”陆维东说。   沈从兴回答,“好的。”   饭菜当前,其他问题可以先不考虑,陆维东给清萱夹了几块牛蛙,“晚晚,先吃饭吧。”   “好。”清萱开始专心吃饭,吃了牛蛙之后,又夹了一些生菜,大觉好吃,立刻给陆维东夹了一些,“维东,这个呛生菜味道还不错哦!”   “嗯,可以。” 第八十一章   回到德州之后,清萱在家里养胎之余,除了研究金子杨交给她的笔记,还为广源饭店以后的经营做了一些规划,生活过得相当充实。   而秦晓云一家三口,是在林熠阳身上的黄疸消退后,欢欢喜喜地出了院,林建国准备到了满月当天,邀请几个相熟的战友一起到家里聚聚。   时间定的是晚上,所以当天上午的时候就要把需要用到食材都采购齐全。   孩子才刚满月,也不能带着他出去吹风,上午要出去的时候,秦晓云就想到可以把小熠阳放在李梅家里,请李梅代为照看。   秦晓云抱着小熠阳,敲响了李梅的家门。   “晓云?怎么过来这边了呀?不是晚上要去你家吃饭么?”李梅见秦晓云还抱着小熠阳,有些惊讶。   小孩子的发育是很快的,全身的黄疸消退,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宝宝,此刻正窝在妈妈的怀里咬手指,黝黑的大眼睛写满了无辜。   “哎哟,外头风大,怎么把孩子也带过来了。”李梅笑着把秦晓云迎进了门。   “董嫂子,我上午想去市里买点菜,带着阳阳过去不方便,他太小了,不好跟着我出去吹风。能不能麻烦您帮我照看几个小时,我中午就过来接他。”秦晓云言辞恳切,“阳阳才刚吃过奶,我把他吃的奶粉也带过来了,过两个小时要是饿了,您给他充点奶粉就好了。”   “你去买菜?这不是才刚出月子嘛?”李梅问道。   秦晓云笑了笑,“我去买,建国去不一定能买齐全。”   “那可要穿厚一些,别让风惊着了。”李梅动作轻柔地接过小熠阳,“孩子放我这儿就行。”   “那谢谢董嫂子了。”秦晓云亲了亲小孩娇嫩的脸蛋,“嫂子,这包里是阳阳的尿布、奶瓶和奶粉。”   从自己妈妈怀里到另一个人怀里,林熠阳居然没有任何不适,小眼神还是相当淡定的。   “放心罢。”李梅说。   也不知为何,明明邻居离得更近,秦晓云却选择了更远一些的李梅,大概是从心里感觉,这个热情助人和蔼可亲的老大姐更值得人信赖吧。秦晓云感激地说道:“嫂子,谢谢了。”   “什么谢不谢的?我在家也没什么事,阳阳在这儿,也可以给我做个伴。”抱着一个满月的小宝吧,李梅只觉得自己想抱孙子的愿望更加热切了些。   “阳阳,妈妈要出去一下,你要乖乖的哦,不许闹伯母,妈妈很快就回来了。”秦晓云依依不舍地同儿子道别。   结果小熠阳被桌子上摆着的一盆花吸引了目光,没给他老母亲一个眼神,小脸正对着花,咿咿呀呀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   虽然一个刚满月的婴儿说的话,谁也听不懂,但是他拼命地朝着花的方向,李梅就懂了,抱着他到花盆前摘了一朵,在他眼前晃了晃,小熠阳对着红彤彤的花朵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来。   “这个小没良心的。”秦晓云笑骂道。   然后出了李梅的家,去找清萱了。   清萱是刚吃完早饭,都收拾好了,两个人拉着手欢欢喜喜地出了门。   已经出了月子,秦晓云就没有再忌讳着不能吹风什么的,已经换上了美美的衣服。   一出门,依旧一朵靓丽的鲜花。   路上,秦晓云悄悄说道:“英子,你看我是不是比之前胖了些啊?我感觉穿以前的衣服都有些紧了,出门全靠一口气提着。”   “有吗?我怎么没看出来?是比以前稍微丰腴了一些,不过觉着比以前还要好看一些呢!以前下巴都瘦成尖的了。”清萱诚实地说道。   下巴太过尖削,在面相一说上,可以理解为命薄福浅,不是什么好面相。   “是吗?比以前好看?”秦晓云摸了摸自己有些圆润的下巴,狐疑地问道:“真的假的啊?没生之前,我胖了许多,以为生了之后会好一些,没想到一个月过去了,也没瘦回以前那样,我还担心呢,觉得难看。”   秦晓云是没享受过丰腴圆润的时候,乍一看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太习惯。   “没有啊,这样就很好看了。云姐,你要相信我的审美。”清萱语气郑重,她见过的美人难道少吗?祖父的嫔妃,父王还有叔伯的妾室,或端庄或妩媚或柔弱或英气或温柔,应有尽有。各色美人,各色风情,她都是见过的。   秦晓云拥有细腰长腿,凤眼尖下巴,像她这样的长相,是要有一些肉感才会少了那一丝外在的轻浮,稍稍丰腴一些,便显得庄重许多,更为大气。   “嗯。”秦晓云信任地点了点头,她以前也没遇见过长胖的情况,生活贫苦,不更瘦就不错了,哪有长胖的条件啊!不过这个体重,还是要稍微控制一下的,不能长太胖。   她们去的是一个离驻地相对来说要近一些的菜市场,并不是店里采购的那个,而且店里采购对接的老板,人家做的都是大量批发生意,不接散单。   到了菜市场,面对琳琅满目的食材,清萱发出了疑问。   “云姐,我们买多少菜啊?”   “大概有十几个人,估计要准备二十盘。没事,你不用担心这个,我菜单都列好了。”秦晓云拿出一张清单,“诺,按这个买就行了。”   “好,我看一下。”清萱扫了一下清单,提出了建议,“云姐,我们分头行动,我买上半部分的,你买下半部分的,然后再到这边集合?”   往返需要的时间也不短,晚上就要开始吃饭,买菜这里当然是要速战速决。   “嗯?”秦晓云想了想,从包里掏出一叠大团结和票据,塞到清萱手里,“行,那咱们一会儿见。”   清萱赶紧让秦晓云把钱收回去,“云姐,快收起来,我直接去买就行了。”   菜市场来往的人那么多,怎么好当众掏钱的?   “给阳阳过满月,怎么能让你掏钱?关键是又不止咱两家,还有好些人呢!快收着去买菜!”秦晓云就把钱直接塞到清萱的包里。   “云姐,不用!你先把钱收起来,这里这么多人呢,等回去再说。”清萱哭笑不得,她也没那个意思非要自己垫钱的,这不是先自己给着,等不忙了再算一下就好了嘛!   人家小孩过满月,她掏什么钱啊,虽然是闺蜜没错了,但是人满月宴那是父母的心意,她哪会瞎凑这个热闹呀!   “好吧,那等回去我再给你。”秦晓云说。   “好了,我们分头去买菜吧!”   两人都是跑过菜市场的对位置分布和价格相当熟悉,不到一个小时,该买的东西都买齐全了。   买完就乘车浩浩荡荡地往家里赶。   秦晓云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东西放下,大口大口地喘气儿。   “呼,终于到家了。这闲久了,稍微提点东西,这怎么就觉着累啊?”   “云姐,那你先坐着歇一下,我把菜都提到厨房。”清萱说。   秦晓云强势地拉着清萱坐下,“就先放门口吧,咱俩先坐会儿。”   “也行。”清萱看了看天色,太阳当空照,这才刚中午呢,也不急。   两人坐了一会儿,秦晓云就去李梅家把孩子接回来。   午饭,显然是在秦晓云家里吃的,因为晚上还有一顿大餐,中午就简单地炒了一个千张炒肉丝和一个青菜。   这么简单的菜,出自秦晓云的手,吃起来也是唇齿留香的。   刚吃完饭,李梅,薛柠还有几个军嫂笑着上门,一起帮着洗菜择菜,充满了欢声笑语,林家是挺热闹的。   秦晓云和几个军嫂在忙碌的时候,清萱就被分配了一个重要的任务,照看小熠阳。   那几位美其名曰是,厨房就那么大点地儿,都不够她们施展手脚的,清萱这个孕妇就不要掺合进来忙了。   于是乎,清萱就和小熠阳一起大眼瞪小眼。一个刚满月的小孩子,不会翻身不会讲话不会走路,只能干巴巴地躺着。   清萱好奇地用指腹戳了戳小熠阳软绵绵的小脸蛋,惊呼,“阳阳,你的脸好软哦!”   没有任何语言表达能力的小熠阳,只能任由对方戳自己的小脸,反正他什么也不懂嘛!   小孩子皮肤娇嫩,清萱也只是轻轻地点了那么一下,就不敢乱动了,因为手指下的肌肤都是软得像棉花一样,浑身都跟没骨头似的,生怕给戳坏了。   小熠阳躺在襁褓里时不时哼唧两声,没哭闹,还是很乖的。   清萱右手撑着下巴,看着小熠阳陷入了沉思,她儿子以后也会这么乖吗?哦,不对,小孩子不都是这样乖的吗?   请原谅一个无知的少女,她只是没有近距离接触过原生态的小孩子而已,生活在权力中心的小孩,不管他本性如何,绝对会被自己的生母教导着要守礼,不可以任性,当然更不可以随意哭闹。   结果过了一会儿,这看起来乖得很的小孩开始嚎啕大哭,也不知道为什么?   “阳阳,你饿了吗?是不是要吃奶?”清萱赶紧兑了温水,帮他冲了奶粉,给他喂到嘴边,就是不肯喝。   厨房里聊得是热火朝天,但是婴儿高亢的哭声还是传了进去。   秦晓云赶紧擦了擦手,“嫂子们,我过去看看啊。”   “晓云,你快过去吧,也不知道是不是阳阳饿了。”李梅说道。   秦晓云来到客厅时,清萱正手足无措地拿着奶瓶,见秦晓云过来像是见到了救星,“云姐,刚才阳阳还好好的,突然就哭了,可是喂他喝奶粉,也不肯喝,我试了水温的,不烫也不冷,是正好的呀!”   “我看看啊。”秦晓云小心翼翼地抱起熠阳,轻轻地晃动着,一边往卧室的方向爱走去,“哦……哦……乖……阳阳乖……阳阳是不是饿了呀?不想喝奶粉吗?妈妈喂你啊。”   然而,他依然是闭着眼睛哭,理都不理近在咫尺的粮仓。   “噫,是不是尿了啊?”秦晓云解开了襁褓。   襁褓比较厚,隔着襁褓摸不出什么,只能解开看。   刚解开襁褓,秦晓云就感觉到上身出现了一阵温热的湿意,“好嘛,你小子居然还没尿完,都尿到我身上来了!”   襁褓内也是一片湿意,她把尿湿的尿布解下,然后高声喊道:“英子,你帮我去阳台那一块干净的尿布,阳阳尿了。”   “好的,就来了。”清萱应道。   秦晓云接过清萱递过来的尿布,熟练地给小熠阳换尿布,还一边给清萱现场教学,“英子,你看着啊,换尿布之前,要先用软毛巾给他擦干净,然后不要包得太紧,这样就可以了。”   看清萱一脸懵懂的样子,她都怀疑清萱小时候是不是没带过弟弟,哦,好像也真是没带过,依稀记得她小弟不是才比她小两岁嘛。   作为一个知心大姐姐,秦晓云觉得自己很有教学的必要。 第八十二章   秦晓云帮小熠阳换好尿布,问道:“你要不要抱抱他?”   换上了干爽的尿布,小熠阳就不哭了,无辜地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   “可是他好软啊,我怕……”清萱有些迟疑,刚才摸他的时候就觉得骨头都是软的,生怕会折断,像是个易碎的玻璃娃娃一样。   “哎呀,没事啦!就当练练手嘛,我教你。”秦晓云笑容爽朗,“你看啊,刚出生没多就的小孩子脊柱是没有发育完善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保护他的脊柱。让孩子的头颈部枕在自己的臂弯里,用小手臂和手腕托住孩子的背和腰部,另一手绕过孩子,从下托住小腿和屁股,一般这样抱就可以了,你试一下。”   秦晓云把小熠阳交给清萱,在她的帮助下,清萱成功地抱到了小熠阳,“云姐,这样可以吗?”   “手再稍微往下一些,对对对,就是这样。”   秦晓云帮着调整清萱的姿势,这小孩躺在清萱怀里,除了刚开始因为姿势不太对,哼唧了两声,别的时间都挺乖的,也没哭。   清萱抱着小熠阳在客厅晃悠了一圈,然后走着走着,就发现小孩的眼睛闭着,小嘴微张,嘴边留着不明的透明液体。   这是睡着了呢,婴儿需要的睡眠时间很长,一天十二时辰,他要睡八个时辰,但是这八个时辰并不是连续的。   秦晓云把小熠阳放到卧室的小摇篮里,让他继续睡,然后就到厨房去炒菜了。   忙活了一下午,置办了一大桌子的菜,天色擦黑,林建国带着几个战友到家了。   这时候客厅的桌椅餐具已经都准备停当了,原本的很多东西收了起来,客厅同餐厅放着的两张大桌子,有个还是同邻居家借的,当然还有碗筷,毕竟谁家也不会备着那么多的碗筷,平时用不到放着也是浪费。过年过节的,如果有需要,邻居之间互相借用,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陆维东进来先去找清萱说了一会儿话,才去找战友一起坐下。   男女是分开坐的,男人的坐的桌子会大一些,他们可以在一起喝酒划拳,当然女人这一桌也不输热闹。   林建国营长的爱人站起来举着杯子,满脸笑容地打官腔,“今天是小林和小秦孩子的满月宴,咱们过来都是吃满月酒的,吃了这杯满月酒,祝孩子身体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以后呢,一帆风顺,茁壮成长。”   她们这一桌也有酒,但是有些人喝的还是饮料,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是能喝酒的。   “谢谢嫂子。”秦晓云笑起来同营长爱人碰了杯,收下了这段祝福。   几位军嫂也都说了祝福的话,然后就开始了吃吃喝喝,时不时碰个杯。   这场满月酒吃到了月上柳梢头,女人们在那里聊八卦闲话家常,男人们已经收起了酒杯,自觉地把碗筷一收,有的去洗锅洗碗,有的去擦桌子。   作为一个合格的军人,不仅要忠诚于自己的信仰,还要学会体贴自己的伴侣,他们在吃着现成的饭菜时,都是他们的爱人忙活了一下午的成果,所以,你做饭我洗碗,彼此体贴,这才是最好的搭配。   等这一切收拾停当了,过来吃酒的各个小家庭也纷纷告辞离去。   “陆营,嫂子,慢走啊!”沈严走之前同陆维东道别。   陆维东说,“好,你们也赶快回家把,不早了。”   大家各自道别后就各回各家了。林建国和秦晓云则是把借的东西按照记号,逐一还给别人。   陆维东牵着清萱的手下楼,走到路上的时候,月亮已经高高地挂在夜幕之中。   银色的月华无差别地铺满地面万物,也给走夜路的人身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芒,温柔得不可思议。   今晚的月亮格外地亮,借着皎洁的月光,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身旁人脸上细细的绒毛。   清萱安静地走在陆维东身侧,纤细的睫毛偶尔翕动,卷卷翘翘的,像是一把小扇子似的。   “晚晚。”陆维东轻声道。   清萱看向他闪闪发亮的星眸,“怎么了?”   “你冷不冷?”他问。   清萱正想说不冷,一阵微风吹过裙摆,透着毛衣的缝隙与肌肤近距离接触,夜晚的冷意才袭上心头,“有一点点,不过还好。”   陆维东直接把他身上的外套脱了,披在清萱身上,“那咱们就快点回去,别冻感冒了。”   “好。”清萱乖乖点头。   两家离得也不远,很快就到了家。陆维东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清萱放洗澡水,让她先洗个热水澡,免得受凉感冒。   吃饭的时候,陆维东那一桌还喝了酒的,都是待在一个屋子里的,清萱觉得自己身上沾的都有酒味,在陆维东一说水好了的时候,她就立刻冲去卫生间洗澡洗头发。   “哎,你慢着点!”陆维东无奈地叫道。   卫生间门已经关上,只传来一句,“知道啦!”   清萱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已经换好了寝衣,手上拿着毛巾正在擦头发呢。   她的头发很长,又多,用布巾擦了一会儿,还是湿漉漉的模样。陆维东无奈地拿了一条干毛巾,“坐那儿,我先给你擦一下,都在滴水呢。”   “哦。”   “怎么不明天再洗,现在洗就不怕明天起来头疼吗?”陆维东拿着毛巾仔细擦她的头发。   清萱眨巴着眼睛,十分无辜地说道:“可是,感觉身上有酒味呢,不洗不想入睡。”   “那今天晚上要晚一点睡了,你以为你的头发像我这样,随便一擦就干了吗?头发不干就睡,明天起来肯定要头疼的。”   修长的手指穿梭在她黝黑浓密的长发中,过了一会儿,好歹把头发擦到不滴水的状态了。   “好啦,你先去洗澡嘛,我自己先擦。”她皱着鼻子,“你也是满身的酒味。”   反正一时半会儿是干不了的。   “好,那我先去洗澡,等会儿过来给你擦头发。”他拿衣服过去卫生间洗澡。   过了一会儿,他洗完出来,继续给她擦头发,擦到半干之后,才放下。   他把卧室的窗户打开了一条缝,“这样会干得快一些,但是不能坐在风口啊。大晚上的,头发还是湿的,容易着凉。”   “好。”她把一头乌发垂在身后,换了一个既不正对着风口,又可以让风吹到头发的位置。   然后没什么事情了,清萱想起之前要同陆维东商议的话题,自然而然地问出了口。   “维东,你说孩子以后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参考了一下陆家人的名字,基本上没有太多奇怪的,都是当下比较流行的名字,虽然普通了些,但是比起牛蛋之类的已经是很正常了。所以,她觉得还是可以相信他的审美。   “你觉得呢?现在取的名字,兴华、振华、德才都算是很常见得。”孩子的名字,当然是要双方一起商议啊。陆维东还清晰地记得当林建国提出“牛蛋”这个名字时,秦晓云那突然扭曲的神情。   咳咳,放心,他虽然和林建国交情不错,但从来没想过取名要向林建国看齐。   她咬着唇,名是父母对子女最美好的祝愿,她并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拥有一个太过寻常的名,兴华、振华那是振兴华夏之意,期盼太高,而且也容易重名,“是不是太常见了一些?”   他思索良久,“‘正则’和‘灵均’二字如何?”   正则:公正而有法则。灵均:灵善而均调。这名字是出自《离骚》,屈原对自己名字的解释。   “原公文采斐然,是妙才也,只是结局不善,还是换个好一些。”她想到屈原的下场,下场悲凉,顿时默然。   “好,那换一个。”他继续思索。   他看得书不少,但这些书更多的是军事政治一类的书,就算是文学类的书籍,也是当代近代的书籍,因为时代的限制,所以在古文上的阅读量就没那么多,《离骚》还是他无意间看过的一本呢。   “思九州之博大兮,思博二字如何呢?”   “还有……”   两人商定到最后,定下了两个字“博衍”,甚至还决定,如果未来还有女儿的话,就叫琬琰。   博衍,意为广远,出自《楚辞远游》: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琬琰,泛指美玉,同样是出自《楚辞远游》:吸飞泉之微液兮,怀琬琰之华英。喻君子之美德。   定下了名字,清萱摸了摸腹部,“宝宝,你有名字了,还不开心呀?”   话音刚落下,突然感觉肚子痛了一下,然后就看见肚子鼓起了一小块,小心地把手放在鼓起的那一块,手刚放上去,里面的小孩隔着柔软的肚皮,在有力的蹬腿。   “啊!维东!”她兴奋地叫他,“你看,他是不是动了?他居然会动了呢!”   胎动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隔着肚皮的一点点动静,都可以让她的一颗心都变得很柔软,大概这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吧,“这似乎是他的脚呢!”   他也觉得很惊奇,把手也放了上去,然而手一放上去,那还在母腹的小孩似乎懒洋洋地转了一个身,又躺下不动了。   “这小子又不动了。”   “他还小呢,说不定累了呢。”她极力地为小孩做辩解,“以后活动得就多了。”   陆维东对还没出生的幼崽进行毫不留情的嗤笑,“一个天天躺着,什么也不敢的小屁孩有什么好累的,我看他是有些懒。”   “一个还没出生的胎儿,说什么懒不懒的?”她笑道。   “晚晚说的有道理。”他摸了摸她的头发,感觉还有些泛潮,“头发还有些潮,再坐会儿?”   “哎呀,都干了呢。”她随意地抓了一下头发,不甚在意地说道:“我们也做了好久了,先睡吧,我都困了呢。”   “干了吗?”   “真的啦!我摸着也没感觉潮湿呀!”   “等一下啊。”陆维东起来去把窗户关了,现在还不是盛夏,睡着吹风是很容易着凉的。   然后,才熄灯睡觉。   窗外,是繁星点点,光辉倾泻而下,照耀着大地,虫鸣鸟叫伴随着人们入眠。 第八十三章   春天的清晨是很舒服的,太阳早早地从东边升起,温暖而不热烈的阳光透过透明的玻璃照射在床头,清萱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太阳都出来这么高了啊。”   陆维东已经打了早餐回来,进卧室来叫清萱起床,“晚晚,快起来了,刷完牙吃早餐。”   “啊?好。”她低低地应了一声,柔和的声音有些沙哑。   “声音怎么都哑了?是不是着凉了?”他坐到床边,一只手臂从她背后环住她的肩膀,低头与她的额头相碰,额头发烫,“果然,昨天应该晚睡一会儿的,肯定是昨天晚上受凉了,今天都发热了。”   “啊?是吗?”她摸了摸有些发烫的额头,“还好,不是太严重。”   “好什么呀?快躺下,我去给你煮点姜茶驱驱寒。”他去柜子里拿了一床被子,严严实实地给她裹上。   煮姜茶不需要很久的时间,陆维东煮好姜茶后,立刻把姜茶端进卧室,盯着她一点点喝完,才把热好的粥和包子端进来。   等她吃完,他又嘱咐道:“上午躺着好好睡着,发发汗,不要出去啊,免得再加重。我中午回来给你做饭。”   “可是,我现在好热啊!”她被裹得像个粽子一样,身上盖着两层被子,觉得再多待一会儿就要出汗。   “不要随便掀被子啊!要不然会加重的,乖,睡一觉就好了。”他摩挲着她那柔软的长发,在她额头落下一个轻柔的吻,“我先走了!”   “好吧。”看着他走出房门,她也闭上了眼睛。   不管是大病小病,都很容易夺取人的精气神。感冒也是如此,早上刚醒来就是吃一顿早餐的工夫,就觉得有些乏力,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又沉沉睡去。   这一睡就到了中午,一觉醒来,额头上全是汗,浑身都轻松多了。   刚起来洗个脸,陆维东就回来了。   “晚晚,你醒了?好点了吗?”   “好多了,额头也不烫了。”   他有些不放心,手背直接碰了一下她的额头,发觉果真是正常的体温,才放下了心,“果然是好了。”   不过还是去卧室给找了一件外套给她披上,“是不是刚醒?醒来也不知道穿厚点?再着凉了怎么办?”   “我这不是刚起来嘛?听到你回来了,就急着出来啦!知道啦知道啦!”她配合地伸胳膊,把外套穿好。   他问道:“中午想吃什么?”   “想吃辣子鸡,可不可以?”她笑吟吟地回答。   他无情拒绝,“不行!”   感冒好之后应该吃点清淡的,吃辣的怎么行呢?   “好吧,那中午要吃什么?我现在除了辣子鸡,还没想到别的。”口味清淡,偶尔也想换个口味的。   陆维东想了一下,“那就醋溜白菜和宫爆鸡丁。”   “咦?也可以哦!”她点了点头。   “那中午就吃这个了。”   下午的时候,陆维东还是要出去的,清萱则是待在家里看笔记,顺便还抄了一卷佛经。   生活就是这样平淡地渡过,天气一点点地变暖,在农历四月份的时候,从老家拍来的电报,说是陆母要来德州照顾清萱。   陆维东托人帮林翠莲买好了火车票,等她到的时候,陆维东特地请了假过来接她。   林翠莲从火车上下来,就跟着人流往外走,刚走到出站口就见儿子儿媳都在出站口等着接她。   林翠莲的第一反应就是不满,“东子,你咋回事呢?英子这都几个月了?怎么还让英子跑这么老远接我呢?我这么大个人了,还能丢了不成?”   虽说儿媳对婆婆重视,哪个婆婆心里都高兴,但是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她的小孙子。要不然,她干嘛好好的老家不待,闲着没事跑这么老远的。   别看有些人吹的火车有多好多好的,但是人多也不干净,刚上火车那会儿,还走错车厢呢,那儿的人又是脱鞋子又是抠鼻子的,整个车厢里散发着一股难以忍受的异味。尽管林翠莲是个乡下太太,但是平时也收拾的很干净,好嘛?   “娘,是我要跟着一起来的,也好久没见您了呢!”清萱笑盈盈地说道。   林翠莲斜睨着陆维东,眼含质疑,“真的?不是你非要英子过来的?”   “不是。”陆维东一手提着林翠莲的行李,一手护着清萱。   “娘,咱们快回去吧,路上也要不少时间呢。”   “是咧是咧,赶快回去吧!”林翠莲觉得自己此刻非常需要洗个热水澡。   三个人走到陆维东今天开的车跟前,林翠莲还看了看周围,“东子,咱们咋过去啊?”   “娘,咱们就坐这个车回去就行了。”陆维东把林翠莲的行李放到后备箱,然后把车门打开。   “哎哟,这是小轿车吧?还怪大的!”林翠莲仔细端详着车,爱不释手地看了好久才上车。   清萱跟着林翠莲一起上了后座,来时,她是坐在副驾驶的,但回去的时候,让老人家一个人坐在后面也不好。   “娘,您慢着点儿。”   陆维东开始启动车子,通过后视镜看旁边有没有意外经过的车辆。“娘,这是军用车,我今天借过来接您。”   “我就说这车挺大的,怪威风,原来是部队上的,难怪呢!”林翠莲其实还想问,这不会是他们买的吧?这么大的车也不知道该花多少钱,本来陆维东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钱,现在他又不是一个人,要养活自己的小家,一个月还能剩多少钱呢?她正想着教育一下儿子,可不能在部队上做违法的事情,绝对不能做对不起国家的事。   “娘,坐好了,要走了。”陆维东说。   林翠莲拍了拍坐垫,“坐好了啊,这坐着还怪软和哩!”   车子开始行驶,窗外的景色不断变换着。   后座的婆媳两个在交谈。   林翠莲见清萱的肚子形状,十分满意,“英子啊,你看你这肚子尖尖的,一看就是个儿子,有福气,像我老娘,以后可得给我们老陆家多添几个大胖小子!”   林翠莲的亲娘,头一胎生的就是儿子,连着好几胎都是,后面才生个闺女,别人都说她很有福气的,会生。林翠莲自己也不差,虽然头胎生的是个闺女,接下来几个也都是小子。   前头开车的陆维东听见林翠莲这样说,立马道:“娘,这还没生呢!谁知道是男是女?再说了,生几个也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的!”   陆维东很清楚自己母亲更喜欢孙子,但是孩子在出生前,谁知道是男是女?虽然清萱说金老把脉就是个男孩,但是没有尘埃落定,总是有变数的。他可不希望林翠莲一心想着孙子孙子的,等他闺女出生后又嫌弃,索性先给林翠莲打个预防针。   林翠莲见陆维东质疑她的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嘿,你这孩子!你懂啥?我都生了四个了,还能不知道吗?你能有你老娘我知道啊?”   “娘,您别跟维东置气。这孩子的性别呀,等生出来就知道了。”清萱笑着打圆场,“不管是男是女,那不都管您叫祖母吗?少不了您那份红包!”   “英子这话说的是!不过头胎是个闺女也没啥,老话不是说先开花后结果嘛!我还不是先生了你们大姐,后头才生这三个讨债的小子嘛!”林翠莲扭过头,“咱们娘俩说话,不搭理他!”   清萱无奈地摊手,这老太太还有小脾气呢!   林翠莲问,“英子,你最近喜欢吃什么呀?”   得了,这还是想着酸儿辣女呢。   “和以前差不多,就是胃口比从前大了许多。”清萱诚实地回答。   “你现在是双身子呢,多吃点才是对的。我看你这除了大着肚子,其他跟以前差不多,是不是还瘦了些?怀着孕呢,可不能亏着自己!”林翠莲默默地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当然不能亏着她的乖孙。   “一点也没瘦呢。您看,我现在脸是不是圆了一圈?”清萱指着自己的脸,有些懊恼,果然怀孕是一件艰难的事。   林翠莲瞧着清萱的脸,有些狐疑。这脸看着比以前还要好看,是大城市的风水更养人吗?也没见胖,跟去年来德州那时候脸型还差不多,“这也看不出来啊!胖点也好看,女人呐,富态些看着就有福气。”   “娘说的是。”清萱点点头,在她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丢丢不认同的,所谓有福气,稍稍丰腴一些,就可以了。如果壮得像一堵墙,那是没眼看了。   “对了,你们两在这儿,钱要是不够用,就少往家里寄点儿,以后还有个孩子,一家三口呢,我们在家还种着地,用不到啥钱。”林翠莲这是心疼还没出生的小孙子呢,每个月她都会收到老二一家寄回来的钱,逢着节日,还要给一大家子寄东西,林翠莲都忍不住心疼自己小孙子了,怎么摊上一对这么实在的爹娘,就不能给她小孙子留点吗?   林翠莲这个人挺偏心的,经常会补贴老三家,毕竟小儿子大孙子都让小儿子一家给碰上了。但是最看重的还是最出息的二儿子,像陆维东寄回家的钱,贴补老三家的会有一部分,大部分还是捏在她自己手里的。   “娘,我们在这里也花不了多少钱的。我们远在德州,也不能在您二老膝下尽孝,那是我和维东的心意,您二老收着就行,”清萱温柔地说道。   儿媳的话让林翠莲听起来十分慰贴,但是该说的还是要说,“你们吃的粮食不是还得买吗?你们大姐也在县城里上班呢,就一把青菜都要买呢!”   聊着聊着,车子已经行驶到了驻地。   陆维东先把车子还了,然后一家人才提着行李往家里走。   林翠莲刚进去,就被房间的面积震到了,倒不是说比他们老家的院子还大,这种三居室肯定没有乡下的农家小院占地面积大。   林翠莲的大女儿陆维红,住的也是单位分配的房子,不过是那种筒子楼,做个饭都要在楼道里住,你家中午吃的什么饭,邻居保管知道。农家小院都比这好,院门一关,谁知道你在家干嘛呢。   隔音也不好,稍微有点动静,邻居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要她说,除了可以吃商品粮这一点,还真不如在乡下住得舒服呢!   “东子,你分这房子还怪大的!比你大姐住得筒子楼可好多了!”林翠莲说。   “这里盖的房子比筒子楼条件会好一些。”他们这一支驻军是比较特殊的,平时除了日常训练,执行的很多是边境或者一些特殊任务,待遇相对来说还是不错的。   像是营级以上的干部,就可以分配到三居室。当然,也有那种独门小院,年纪稍微大一些的老首长,不喜欢上下楼,就会选择住独门小院。连长分配的有两居室、也有、两一居室的,反正一个小家住着是足够的。   林翠莲随意地看了看房间布局满意地点点头,“那还怪好哩!”   “东子,我带了一点咸鸭蛋、腊肉和攒的鸡蛋,你先拿到灶房放好。”林翠莲把行李打开,指着其中一个大包说道。   “知道了,娘。”陆维东回答道。   清萱领着林翠莲去房间,“娘,您就住我们旁边这间房。”   “这房间也向阳,空气流通不错。被褥我都是晒好了才给您铺上的,桌子上放的有新的洗漱用品,卫生间也不远。”   每个房间平时都是经常打扫的,得知林翠莲要来,清萱指挥着陆维东把次卧又里里外外地打扫了一边,也没费多久。新的洗漱用品也是常备着的,连买都不用买了。 第八十四章   清萱又指着衣柜说,“娘,您的衣服可以放在衣柜里面。”   “行。”   林翠莲把行李中的衣服都拿出来,清萱帮着她一件一件挂到衣柜里。   林翠莲带过来的衣裳都是她极为喜欢,觉得出门穿都是没问题的。   其中有一件墨绿色的的确良长袖,清萱看到那个浅绿枝叶的图案,觉着有些熟悉,仔细一想,这不是她第一次给林翠莲买的那件衣服吗?这都一年了,还放着呢!   “咦?娘这套不是我去年给您买的那件吗?”   林翠莲对这件衣服是很满意的,“可不是么,这件料子夯实,我穿了好几次,还跟新的一样呢!这的确良的料子就是好。”   “就是天气再热一点穿起来就热了,等过两天我再带您买点薄一些的衣服。”清萱说。   “买那么多衣裳干啥?我又不是没有。”林翠莲指着衣柜里挂着的那些,“你看那些都跟新的似的,前几天,你大姐还带着我去扯了布,做了一身呢。”   “娘,衣服本来就是要穿的呀,也不是买回来浪费的。”清萱道。   林翠莲苦口婆心地又劝了一番,比如说什么衣服够穿就行了呀,不用买那么多,放着也是浪费。   得到清萱肯定的答复之后,又跟清萱使了一个眼色,小声说,“英子,你把门关一下。”   清萱不明所以,还是把卧室门关上了。林翠莲自己则是走到窗户旁边,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这才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一层有一层的打开,往清萱手里塞了好几张大团结。   清萱一怔,不明白林翠莲这是干什么。   “愣着干嘛呀?收着呀!”林翠莲瞪着眼睛,这钱就是以前他们寄回去的,她一直攒着,想着这回来给他们带过来一点,小孙子都要出生了,钱不够该怎么办?   清萱赶紧把钱推回去,“娘,不用的,您快收回去,我们够用的,这都是我们寄回去给您和爹用的。”   “哎哟,我们在家能用多少?”林翠莲执意要把钱给清萱。   “娘,真不用!”清萱仔细地同林翠莲摆事实讲道理,向林翠莲证明,他们真的没有到吃糠咽菜的地步,钱寄回去就是给他们用的,林翠莲这才把钱收起来,但还是塞了两张大团结给清萱,非要清萱收下,说是给她乖孙的,不收她可要生气的。   中午,在一起吃了饭,下午陆维东又出去   林翠莲来了之后,每天的一日三餐便是直接由她负责,除此以外就没其他事了。   林翠莲习惯了乡下的热闹,让她待在一个小房子里,还是有些不习惯的。   清萱便给她介绍了邻居得军嫂。林翠莲本来就是个热情的性格,很快就和楼上楼下包括邻居都相处得不错。和李梅更是性格相投,她偶尔会跟着李梅去市里买个菜啥的,平时呢,除了忙活一下一日三餐,就是和楼上楼下的军嫂唠唠嗑。   而清萱在闲暇时间,会下楼走一圈,她的胎象本来就不错,不至于成惊弓之鸟,非要日日待在家里。   月份大了,多走动,是有利于生产的。有些孕妇,在孕期会一心想着一动不动,把自己当成易碎的玻璃娃娃,不动不说,为了营养更是胡吃海喝,到了生产那日,胎儿发育过大,是很难生的,好一点孕妇多受点罪,孩子还能平安出生。万一不幸,就是胎儿过大,无法顺利分娩,过长时间无法分娩,胎儿会窒息而亡。   天气渐暖,也不用担心出门散步会冻着。而且驻地靠山也有水,景致不错。按照风水一说,也这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清萱每天散步,基本上会有一个固定的路线,从楼下走至一个池塘边,在那里远远地吹一下风就往回走。   那个小池塘,种着许多荷花,现在还没到荷花绽放的时候,不过依然有一番别样的美感,清澈的水面上水草摇曳着柔软的身躯,随着水波翩翩起舞。池塘边偶尔会有一些小孩子在玩耍,也算是热闹的。   这是一个平常的下午,因为是周四的关系,很多小孩都去上学了,因此池塘边很是平静。只有一个小男孩跟在一个女人身后,不停地踢着路上的小石子,慢吞吞地走着,走到了池塘边,小手一伸,摊在女人面前。   “堂姐,我的萨其马呢?”   “什么萨其马?哦,我忘了,你不是想着玩嘛,在外面不是一样玩?”女人说。   小男孩扁着嘴巴,非常不满地嚷嚷着,“不是说出来玩,就给我吃糖吗?你居然骗我?我不要出来玩了,我要回去!”   这个姐姐真是太坏了,给他吃好吃的东西,只肯给一点点,又说什么想要好吃的,就出去玩,不要在家捣乱,他跟着出来的,居然又不给他带,真是太坏了!   “回去?我还巴不得你回去呢!回你们自己家不行啊?非要赖在我家?烦死了!”女人翻了一个白眼,就因为父母没有儿子,那个老不死的女人就想让这个小崽子过继给她家,凭什么?隔一段时间,就要带着这个小崽子来蹭吃蹭喝,真是烦得要命。   “哼!是奶奶带着我过来的!这里一点都不好玩!”小男孩不满地叫嚷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珠滴溜溜地转着,“你答应我了,必须给我!要不然我就告诉奶奶,你欺负我!”   “真烦人!我回去给你拿,那你自己待在池塘边玩一会儿,我等会儿就过来。不要离池塘边太近啊,特别是前面那一段,好像砌的石头有些松了,千万不能到那边去啊!”女人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   这个年纪的小孩正是狗嫌猫厌的,又不听话,大人不让做什么偏偏就要做什么。既然这么不听话,不如就好好不听话吧。   该嘱托的的话,她已经说了,对方没听进去,也不怪她,不是吗?   果不其然,在女人离开后,小男孩嘟囔着,“哼,又在骗我!那里肯定很好玩!不就是个小水池嘛,我在老家还和狗剩他们去摸钓虾呢!”   当然,小孩可以随随便便去的河,是很浅的。   于是乎,小男孩开开心心地跑到女人严令说不准去的地方,就坐在池塘边摆弄着手里的风筝,时不时从脚边捡个小石子,丢进水里,泛起点点涟漪,让小男孩拍手大笑。   清萱从家里出发,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池塘边,这个时间人不多,很是寂静。一阵微风拂过,送来水草清新的气味,可以说是沁人心脾。   不过这寂静马上就被打破了,清萱听到一阵孩童的嬉笑声,定睛一看,池塘边还有个小男孩在玩耍,远远看去,倒像是笑得很开心。那个小男孩身上穿的衣服还是簇新的,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似乎也就七八岁的样子,长得虎头虎脑的。   清萱看着那个男孩,那样的年纪啊,顿时有些感慨,她的大弟溺毙而亡那年,也不过八岁。   她看了一会儿,走了上去,“你站在这里离池塘有些近呢,太危险了,要离池塘远一些哦!”   “要你管!”那小男孩翻了一个白眼,胖乎乎的小手用力地抓住风筝。这个人肯定是和堂姐一样的,就爱骗人。   好心提醒,却得到对方的恶言,清萱笑着摇了摇头,到底只是小孩子,她准备回家了。   小男孩坐在地上,不停地踢着脚下的石头,甚至把腿伸出池塘边,短短的小腿在悬在水面上方,晃来晃去的。   刚转身,清萱就听见重物落水的声音,然后一声尖利的叫声,继而是孩童挣扎的哭声和剧烈拍打水面的声音。   她惊愕往回看,地面上只留下一个皱巴巴的风筝。   原本平静的水面竟然翻腾了起来,正是那个小男孩在水中挣扎着。   “爹……娘……救我……救我!堂姐……姐姐,你在哪里?”小男孩在水面起伏着,水呛到了嘴里,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清萱来不及多想,赶紧大声叫附近的人,“快来人啊!有个孩子落水啊!快来人啊!”   池塘中,小男孩还在拼命地挣扎,可是钺挣扎离池边就越远,他惊恐地呼喊着,哭泣着。   清萱没有办法,她不会水,自从大弟溺毙之后,就对水产生了恐惧,况且她如今还有身孕,怎么可能下水去救人,只能一声声地呼喊着。   一声声喊叫,果然叫来了路过的人,一个二十来岁的小战士,“噗通”一声跳入水中,慢慢游到了小男孩的地方,右手抱起小男孩,左手打着水,将小男孩救上了岸,小男孩脱离了危险。   小男孩被救上岸,清萱帮着他拍打着背部,吐出呛进肚子的水,顺便帮他看了一下,“还好还好,只是呛了点水,没有大碍。”   听清萱说了没事,救人的小战士也没吭声,还以为那孩子就是和清萱一起的,直接就走了,做好事不留名。   然后,就有一个女人急匆匆地冲过来,“你干嘛呀?你对小文做了什么?他怎么浑身都是湿的?”   那人清甜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丝暴躁,没错,就是白甜甜同志。   那小男孩看到白甜甜过来,刚才掉进水里的恐惧才少了一些,“堂姐,我刚才不小心掉水里了。”   这个小男孩叫白文,是白甜甜的堂弟,这几天到她家住一段时间。   “你玩得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掉下去?”白甜甜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道。   “白同志,原来是你弟弟啊,他刚才不小心掉水里了,只是呛了点水,没有大碍。既然是你弟弟,那你带他回去换身衣服吧,免得着凉了,我就先回去了。”清萱站起身,微笑道。   白甜甜像是抓住了坏人一样,指责道:“等等,你别走!我弟弟怎么会掉下去的?” 第八十五章   好心帮忙看了一下,难道还要被人怀疑图谋不轨?   面对白甜甜无端的指责,清萱觉得此人简直是不可理喻,之前她就知道这个白甜甜对陆维东有点意思,每次见到她,都用那种夹枪带棒的语气说话,活像是欠了她白甜甜几百万两银子似的。   清萱并不是斤斤计较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绝对大方且好说话的郡主了,并不把白甜甜当回事,因为这点小打小闹她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就好比你听到麻雀叽叽喳喳,还能跟它计较不成?   清萱挑了挑眉,“你弟弟怎么掉下去的,不是问他自己最清楚吗?还有,你确定不先带他回去换身干净的衣服?这一身衣服湿漉漉的,穿着可不舒服啊!”   这姐姐当的有些不合格啊,见弟弟一身湿,居然不想着先给他披个衣服什么的。   “现在又不冷。”白甜甜不以为意,她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恶意,马上隐藏了下去。她还巴不得让这个小屁孩出个意外呢,谁稀得管他!   白甜甜说是回家拿萨其马,当然是回家了的,在家多磨蹭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走向池塘。   清萱平静地说道:“冷不冷是你们的事,和我没有关系。”   “怎么和你没有关系?”白甜甜被白文拉着衣袖,厌恶得不得了,但是当着清萱得面还要表现出友爱弟弟得样子,不得不忍着。白文浑身都是湿漉漉得,绝对是掉水里了,这附近又没有人,那个女人依然是妆容精致衣着纹丝不乱,那又是谁救的?   白甜甜狐疑地瞪着清萱,“这里又没有其他人,我弟弟怎么会莫名其妙掉水里?”   “白同志,是什么意思呢?”清萱目光微冷,这个白甜甜是怎么回事?   这段时间白甜甜待在家里的时间比较长,一出门,就经常听到有人在夸,说什么陆营得爱人长得好看,处事又周到,不管看到谁都是能帮一把就帮一把的,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不愧是陆营的爱人,就是有时候给东西太大方了点,手头松,其他简直没缺点如何如何的。   哦,也有人夸秦晓云的,说是长得好看,又做得一手好菜。最可怕的是,不仅是其他人这样说,白夫人也这样说,秦晓云儿子满月酒那天,白夫人也是去了的,再次接触,仍然是赞不绝口。   事实上,这个名声,清萱本人估计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大概是得益于和就近的邻居经常接触,偶尔楼上楼下的小孩来她们们,该给糖果就给糖果,瓜子什么的都不缺?而且,还有李梅在,两家离得近,关系又不错,李梅在和其他军嫂唠嗑时,总是要夸一夸和自己玩的好的小朋友的。   再加上陆维东的势头不错,上头几个首长都十分看重,他们的爱人自然也会对丈夫看重之人的家眷释放善意。如此一来,那名声能不好吗?   白甜甜听着听着,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她是穿越的,她才应该是那个备受瞩目的女主!凭什么风头都叫被人抢了去!她看中的男人取了别人,这个别人偏偏还能获得许多人的好感,凭什么她有这么好的运气?   待在家里的这几天,白甜甜也会出来转转,知道了清萱会经常出来散步,也摸清了清萱散步的时间和路线。加上家里还有个混吃混喝的小魔王,白甜甜心中萌发了一个恶毒的想法。   既然都这么讨厌,不如都去死吧!   要不是,想着能够借助白文帮她完成那点见不得人的扭曲心思,她才不会理这个什么也不懂就知道吵嚷的小屁孩!不是说那个女人心底善良吗?既然那么多人都夸,那么一个被评价为温柔善良的女人,怎么会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小孩落水而不去救呢?   白甜甜记得很清楚,前天晚上,她偷偷地去了那个女人经常去的池塘,她穿了与自己风格完全不一样的衣服,脸涂得蜡黄,眉毛也可以画粗,佝偻着背,别人保管认不出来是她。那天的月亮躲在了云层中,似乎也要助她一臂之力,略微暗淡的月光刚好可以使她看到池塘的位置,又让她的身影模远远看去,看不清到底是谁。   她在黯淡的月光下拼命晃动着池边的一块石头,松动之后又撒了些带着草根的泥土,一点一点地把那里伪装成正常的样子,才拍了拍身上掉落的泥土,慢慢卸掉伪装回到家里。   当时穿的衣服直接被她剪成碎片塞在了衣柜底,预备回到医院时,丢到医院的垃圾桶里。   在晃动那块石头的时候,白甜甜也在想,到底有没有用呢?万一白文不再这边玩呢?万一清萱不会下水救白文呢?后来想了想,白文其实是不太喜欢她的,又总是不听她的话,喜欢跟她对着干不让做的事,偏偏要做。   她让白文乖乖地待在原地,不要距离池塘太近,白文肯定不会听的。可是,她已经告诫过了,人家没听也不能说是她的错吧?剩下的就是清萱了。   不是说心地善良嘛?心地善良的人会忍心一个小孩在自己眼前死掉吗?既然不忍心,那就去救啊!   白文年纪不大,但体重不轻,一个孕妇下水救人,那情况可不太妙哦!一个溺水的人,是最容易产生恐惧心理的,他会死死地抱着住来救他的人,有极大可能,两个人都沉到水里,这是白甜甜设想的最完美的结局。可若白文成功被救呢?其实那也不必担心,在施救过程中,被救人挣扎时胡乱踢打的力道也不会很轻呢,全身浸入水中,这一胎能不能保住还是两说呢!   如果她不去救,那么白文很有可能因为溺水而死亡,她大可以指责清萱心狠手辣,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小孩溺毙,既可以光明正大地指责清萱,还可以让一个觊觎他们家财产的人死掉。   让白甜甜意外的是,明明她已经算计好了时间,正好在这个女人来池塘散步的时候,她也把白文一个人留在这里了,那为什么和她设想的不一样呢?   这个时间,经过池塘的人也不多呀?既然之前得计划已经不能用了,那就随机应变吧,白甜甜如是想。   “我的意思就是,我弟弟好端端地在这里玩,为什么会掉到水里?”白甜甜余光瞥到有人走过来了,立刻抱紧白文,大声喊道:“虽然小文有些调皮,可他还是个孩子啊!你也不能把他推到水里啊?”   “堂姐……”白文咳出了一口水,虚弱地说道:“是我自己……”   “闭嘴!”白甜甜狠狠地拧了一下白文腰间得软肉,低声说道:“你现在闭嘴,不准讲话!等回去我给萨其马吃,要多少块有多少块。”   白甜甜阴狠的目光吓得白文一个哆嗦,小风一吹,本来就湿漉漉的衣裳贴在身上,真是说不出来的难受。他虽然是个熊孩子,也经常会叫着不顺着他的意就告诉奶奶,堂姐欺负他之类的,但是也没真的实际做过这些事。   “谁稀罕啊!”虽然被白甜甜掐得很痛,白文依然嘴硬道。   “给你二十块钱。”白甜甜压低了声音,这种小屁孩好哄得很。   “我……”白文看白甜甜的表情直觉告诉他不像是什么好事,并不是很想配合。结果白甜甜又掐他了,熊孩子哭唧唧地屈服于疼痛之下,泪眼汪汪地闭上了嘴,并且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回家一定要告诉奶奶,这个姐姐太坏了,以后不要来她家了,有好吃的?那也不成!   在围观过无数宫妃为了争宠而争奇斗艳手段层出不穷的清萱,在白甜甜来了这么一套之后,她在风中凌乱了。这种拙劣手段真的好意思拿出来显摆?   怎么着?这一大一小还是联合起来要套路她?好久没见过这种场面的清萱,立刻兴奋了。   难道陆维东的爱慕者已经要向她祖父的妃子一样为了陆维东争宠嘛?这情节这么震撼的吗?她真的意外啊!原本以为这个白甜甜就跟那天文工团的那个小姑娘一样过来说几句酸话,只是时间要持久一些,没想到这是还藏着别的心思呢!   清萱虽然看不上这种争宠的手段,并别很不能理解在这个一夫一妻无妾的时代,居然有人要觊觎一个有妇之夫,并且为此大展手段(并不算高明的手段)陷害正妻好自己上位吗?别人的东西就这么香么?   在清萱的那个时代,一个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常事,女子做妾也并非是自甘下贱,因为这就是当时的世情,可若是有机会,谁不想做丈夫的正妻呢?而后宫的女人们,争的其实不是皇帝的宠爱,而是地位,更高的地位才能换来更好的生活。因为低位的嫔妃,月俸并不多。   至于像白甜甜这样的,思维就很神奇了,清萱就不能理解了,图什么啊?   清萱扬起头,下巴微微抬起,纤长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似是柔弱的蝴蝶在扇动自己美丽的翅膀,并在下眼脸留下淡淡的阴影,映着那双秋水一般清澈无垢的明眸,越发显得楚楚动人,娇弱可怜。   “白同志,你在说什么呀?我怎么听不懂啊?”她的表情非常无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你怀里的是你弟弟吗?你为什么要掐他呀?小孩子不听话,好好跟他讲就可以了呀!”   可别以为她没看到白甜甜偷偷掐那个小男孩,她眼神没有问题好吧?耳朵也没问题。 第八十六章   这时,白甜甜刚才瞥见的人影陆陆续续地出现了,有几个妇女胳膊里挽着篮子,欢声笑语地往这边走。   “这是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   “这地上怎么还躺了一个,这孩子浑身都是湿的,可别是掉到池塘里面了吧?”   几个人议论纷纷。   你可以矫揉造作地凭空污蔑,别人也可以温柔无辜地套路。   秒带面具?清萱表示她不带怕的!   清萱温柔的脸上浮上了一丝疼惜,声音要多柔和有多柔和,“他还是个孩子呢,干嘛要动手呀?小孩子活泼调皮都是正常的,你也不能看不惯就打他骂他呀!这孩子才不小心掉到水里了,刚被好心人救上来,怕是吓坏了,你这个做姐姐的,怎么不安慰安慰孩子呢?天可怜见的,这衣服还是湿的,多难受呀。”   话语间多是为了白文考虑,似乎是充满了爱心的模样。   白文听到这话,十分赞同,黑葡萄般的眼睛里噙满了感动的泪水,这个漂亮婶婶,说的真对,他掉到水里都快吓蒙了,堂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不带他回去换衣服,还非要在这里唧唧歪歪,果然,他不喜欢堂姐是有理由的。   刚才这个漂亮姐姐还说让他离池塘远一些的,那个叔叔把他救上来之后,这个漂亮姐姐还帮他呢,结果堂姐是个什么情况?白文偷偷翻了一个白眼,想出声呢,白甜甜又狠命地掐着他。   一个没有大人护着的熊孩子,只能委屈巴巴地屈服于毒打之下,并且不敢出声。   白甜甜一梗,正要昧着良心继续胡说八道。   那群妇女说话的声音却直接打断了白甜甜的思路。   “这孩子掉水里去了?真造孽啊!这当姐姐的怎么不赶紧带孩子回家换身衣裳?湿哒哒地贴在身上多难受!都这个时候了,还打弟弟呢,这丫头也太不懂事了!”   “哎哟,小孩不听话调皮是要打一顿长长记性,要不然都敢上房子揭瓦了,那还得了?”   “那也不用现在打啊,刚掉到水里,现在指不定吓成什么样,湿漉漉的,现在又不是三伏天,又是受惊又是着凉的,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   “这样也能有个教训,就得下狠手,就不会有下次了。”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   活生生变成了研讨如何教育孩子的大会。   人群越走越近,几个妇女看清了白甜甜以及她旁边浑身湿漉漉的白文,突然人群中突然传出了一声怒吼,“白甜甜,你这个死丫头!你在干什么呢?让你看好文文,你就给他看到水里去了?这么大个人了,连这点事都干不好?养你有什么用?”   一个老太太颠着小脚怒气冲冲地跑过去,一把推开白甜甜,“心肝肉”地叫了起来。   老太太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经常劳作,比白甜甜这种不事生产的大小姐,力气还是大多了。   白甜甜被推得一个趔趄,差点没站稳,恨恨地瞪着老太太和白文。“奶奶!我又没干嘛!白文掉到水里关我什么事?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偏心?”   老太太想到刚才人群中讨论到什么打孩子的事,不由分说就掀起白文的衣服,到白文腰间和胳膊上都是手指印和被掐出来的红痕,顿时脸色大变,“奶奶的乖孙啊!疼不疼?奶奶回去给你抹药啊!”   见到自己最亲的奶奶,白文“嗷”地一声就哭了,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鬼哭狼嚎,“奶奶,我好疼啊!堂姐掐我!还不让我说话!她可坏了!”   “你这个死丫头!你干什么打你弟弟?”老太太一听,那火气是蹭蹭地往上涨,“真是出息了,自己家打自己人了!一个迟早要嫁出去得赔钱货也好意思打我乖孙?”   “奶奶,是他不听话,我也没怎么打他,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这个老太太最会胡搅蛮缠,白甜甜每次看见她都是头大得很。   “我们文文最乖了,怎么会撒谎?”老太太一脸笃定,在她心里孙子怎么都好。这个孙女就一般了,小的时候还是怪听话的,也懂事。大了呢,虽然话少些,但是也是看着顺眼,最近这几次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人都用下巴的,活像别人欠了她什么似的。眼睛里的不耐烦,老太太可是看得真真的,有时候忍不住怀疑这个孙女怕不是个假的吧?人,都是相互的,老太太又不止一个孙女,既然这个孙女不喜欢她这个当奶奶的,她又何必上赶着呢!反正,她还有其他孙子孙女尽孝呢!   “呵呵。”白甜甜冷笑道:“他撒谎的还少吗?”   这个小屁孩又吵又烦,也不知道这个老不死的眼里带着多厚的滤镜,才会觉得这个小屁孩又乖又听话。   现场似乎,变成了祖孙两个的辩驳大赛。   现在人多了,清萱觉得自己也就可以顺利撤退了,刚才燃起的热情,嗯,似乎有些空了呢。   清萱微微一笑,尽显温婉,“老人家,您是白同志和这位小同志的奶奶吧?这位小同志刚才应该是不小心落水了,然后一位解放军同志把孩子救上来了,我会一些粗浅的医术,就帮着孩子看了一些,就是呛了些水,倒是没大碍。但是白同志似乎误会了呢,觉得是小孩子不懂事。天气虽然已经变暖了,但是这掉到水里折腾了一回,浑身都湿了,还是先换一下衣服再教育比较好。毕竟小孩子体质弱,得了风寒就不得了呢。”   “对!奶奶!我就是不小心掉水里了,有个叔叔把我救上来的。我现在可冷了,堂姐也不带我回家,还掐我骂我打我!”白文有了倚仗,说话都有底气了,非常赞同地大力点头。   “死丫头!你弟弟冷也不知道带他回去换衣裳?”老太太狠狠地瞪了白甜甜一眼,说完就脱下了自己的薄褂子,披在了白文身上。等回去,她绝对要让儿子好好管教一下这个死丫头,真是反了天了!当然老太太也不会动手打白甜甜的,毕竟那是儿子的亲生闺女,当着儿子的面,直接为了另一个儿子的儿子打这个儿子的女儿,那不是让儿子心里不痛快嘛!   咳咳,当众闹也不行,老太太也是个文明人,知道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在外头简单地骂几句也就算了,可不能当众打人,特别是这个孙女已经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说出去不好听。   “……”白甜甜竟无言以对,事情的经过直接被宣扬出去了,白文这小子居然也承认了,这小屁孩不是最贪心的吗?说好的,闭嘴能得20块钱呢?他不要了,居然还给那个女人造势?是不是亲姐弟?她刚才的说辞还有个屁用啊!她说的别人没听到,清萱说的话,那群人倒是听得一清二楚。   白甜甜怄得要死,可是又没什么办法。   事实证明,做坏事,脑子是其一,运气也是要有的。事情的发展永远不会像你设想得那么顺利,当一心想着做坏事的时候,也要承担失败的后果。   一旁人津津有味地看着,好一出大戏啊!一个个都拿着东西,也不回家,目不转睛地看戏,毕竟现在没什么娱乐,看热闹是永不过时的消遣。刚才白甜甜还说什么“你也不能把他推水里”的话,走在前面的人是听到了,但是大家又不是傻子,人家干嘛要推一个小孩?特别是还出现了白甜甜暗地里掐白文的事,让吃瓜群众大呼,这什么剧情?   一般情况下,小孩调皮,大人最经常打的部分是屁股,经常肉多,精打,既能长记性,又不会造成伤筋动骨的伤害。掐腰,这种情况是属于很少见的情况。   老太太瞪完白甜甜,立刻立刻换了一副表情,对着清萱感激地说道:“这位同志,真是谢谢你了。”   “是那位解放军同志救了这位小同志,我不过是帮着看了看,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清萱说。   老太太顿时感慨,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多,“也不知道刚才救文文的那位解放军同志是谁?我们文文可多亏了他救命。”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他把孩子救上来就往那个方向走了,走得比较急,应该是有急事。”清萱指了指前方。   “往那边吗?”老太太喃喃道,人家救了自家孩子,是要表示感谢的,只是也不知道是谁。等回去跟儿子说一下,让儿子把那个同志找出来,好歹要当面谢谢人家。   “是的。”清萱微微颔首,“既然孩子的长辈都过来了,我也就放心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了。”   清萱施施然地穿过人群,迈着优雅的步伐,从容的回家了,至于这对祖孙回去后,会有什么样的对手戏,那就不知道了,反正不关她的事情。她不明白白甜甜为什么要屡次三番地针对她,可经过这件事,她明白了,白甜甜此人,虽然头脑有限,但有些危险,必须防备。   老太太用衣服裹着白文湿漉漉的上身,拉着白文就往家里走,嘴里还念叨着,“这个死丫头,真是胆子大了,整天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像跟木头似的,别人帮了自己弟弟,也不知道道谢,以前也不这样啊!”   白甜甜跟在后面,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难以形容的笑容,为什么又是这样收场?她完美无缺的计划,遇见那个女人,怎么就轻而易举地不行了?   其实,不管是哪个计划,产生的后果白甜甜都考虑到了,一旦成功,不是毁了一个女人,就是要了对方的命。流言那件事,只是刚巧碰上了一个敢于出头且了解清萱为人的胡彩为她澄清。落水一事,恰巧是那时间有人经过,就算是没有人经过,清萱也不会自己下水救人的,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的孩子,她怎么可能冒着自己可能一尸两命的风险去救?没有人可以善良到,为了救别人而失去自己的性命。   清萱,并不是一个善良到可以舍弃自己的人,况且,她根本不会水,下水干嘛呢?   原本可能只是白文一个人出事,清萱要是不忍心下水救人,那就是铁定的三个人都出事。   或许,是不是该找些其他办法呢?白甜甜这般想着。   小剧场   白文:咳咳,血缘关系是存在的,不过你是不是亲姐姐还是有待确定的。   已经无辜消失的白甜甜:……我到底背负了多少?穿越女不要随便坏我名声,好吗?我招你惹你了?我记着文文以前在我跟前也不这样啊,这小屁孩就是嘴贱了点,傲娇本娇罢了。我奶奶和我弟弟都被你混成仇人待遇了?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刚开始没把白甜甜看在眼里,不过经过这件事,她会对白甜甜有所防备的。女主虽然是在皇宫长大的,但是一直是被宠着的,并没有经过什么什么阴暗面,并不会做什么赶尽杀绝的事。 第八十七章   走在回家的路上,清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白甜甜屡次针对她的动机在哪里?   莫非只是求而不得之后的不甘心?她并不能理解,按理来说陆维东和白甜甜也没什么交际,白甜甜怎么就看准了陆维东?在陆维东有了妻子之后,依然穷追不舍,难不成是真爱无敌?真是可笑!白甜甜该不会以为自己是杜丽娘,在梦中和柳郎两心相许,醒后终日寻梦不得,又遇见了个与梦中“柳郎”有所相似的,便立誓要同“柳郎”在一起?   以前听《游园惊梦》的时候,只觉得唱词婉转动人,可她对其所展现的故事却不以为然。世上哪有这般巧合的事,梦中人竟也能让杜丽娘相思成疾郁郁而终,可偏巧那梦中人竟也在梦中遇见了杜丽娘的游魂,二者成就了这一番天促之缘。   可柳梦梅与杜丽娘,人家那是双方有意,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有意恋落花。   那白甜甜呢?难道说是太过妄想?现在人的想法,怎么就这么奇怪呢?   如此这般奇事,也是怪哉!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白甜甜对她抱有恶意,需要注意一些。   边想边走,就走到了家门口,清萱进了卧室,卧室门反锁,并拉上窗帘,进入了空间。   想不通的事情,就不需要多想占据自己的心神,应该做些其他事情调节一下心情。   空间依旧是寂静的,清萱进去之后直接去了书房,打算弹一会儿琴。   幽静的书房,不仅有墨香,还有一股子淡淡的桐油的味道,墨香和桐油交织在一起,并不奇怪,反而有一种不一样的芬芳。   空间的时间流速并不明显,特别是人进去,就仿佛人在这个空间时的时间都是静止的。事实上,空间也有会有时间的侵蚀,有花开花落,有草长草枯。   所以,时间在消逝,里面的东西也会因为长久的放置会落灰,会干燥,琴也是如此。   前一段时间,清萱用桐油保养过书房的这床琴,但是没上手。她这里也不止时书房的这一床,上次弹的时候,用的是其他地方的。   她不紧不慢地在博山炉焚起了沉水香,很快,弥漫出轻烟飘出,缭绕炉体。那炉盖做得高而尖,呈山状,镂空,其上山形重叠,其间雕有云气纹、人物以及鸟兽。如梦似幻的轻烟弥漫在博山炉周身,破有种群山朦胧,众禽兽浮动的感觉。看上去,便有种幽静之感。   她勾起嘴角,缓缓地坐在琴案前,先调音,确保每根弦都在正确的位置,才不紧不慢地抬手。   短短的一曲祥音反复弹奏,那悠远厚重的琴音似乎把她带到庄严肃穆的寺院大殿,曲终之后,尚有余音袅袅。   心情顿时就平静了下去。琴悦己,当如是。   弹完琴,便出了空间。去了一下卫生间,然后拿了一本书打发时间。   过了一会儿,林翠莲回来了,开始到厨房做晚饭,在她做饭期间,陆维东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中。   林翠莲是做惯了饭的,很快就做好了三个菜,“东子,英子,饭好了,可以吃饭了。”   清萱正准备起身端菜,被陆维东摁住,“你坐着,我去端就好了。”   饭菜摆好放在餐桌上,一家人就开始吃饭。   饭桌上,林翠莲问道:“英子,这大夫说的啥预产期是还有一个多月?”   清萱自己也会一些医术,但是涉及到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要做双重保险的,她是去医院检查过,大夫说的时间,跟她自己把脉预计的时间差不多,大概就是怀胎九月出头,孩子就可以出生了。   清萱回答道:“是的。”   “还真稀奇,以前都是说怀胎十月瓜熟蒂落,也就是个大概时间,现在都能知道准确的时间了。”在乡下生孩子,谁还找大夫问问小孩啥时候出生的,不都是当娘的自己心里有个大概时间,至于啥时候落地,那全凭缘分,有的还生在地头的呢!   这果然是在主席他老人家的领导下,人民的生活越过越好了,林翠莲如是感慨。   “也不一定,只说是预计,准确的时间还是要看这个小祖宗乐意什么时候出来的。”清萱看向耸起的腹部,眼神温柔。   生产之事,本就奇妙,谁也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时间,都是大概有一个时间范围。   林翠莲赞同地点点头,“那是!生孩子的事,谁能说的准咧!”   吃着吃着,清萱突然脸色一变,她感觉到腹部有轻微的坠胀感,这是子宫收缩的现象。   她把筷子搁在一旁,手掌紧紧握着,指甲几乎要戳进掌心。   “怎么了?”陆维东也立刻放下筷子,扶着清萱,关切地问道。   清萱脸色发白,腹部一阵阵的疼痛,似乎像是有人在肚子里拳打脚踢,实在是难以忍受。她紧咬着唇,吐出的话也有些断断续续,“我……感觉像是……快生了。”   “这才不到八个月啊!”林翠莲大惊,按照她以往生产的经验,这也不像是要生了呀。   清萱痛得额头上都开始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下唇被咬出浅浅的齿痕,“我也不知道。”   她脸上显出几分茫然,看书上,也只是说会有阵痛什么的,可不就是现在的表现?   俗话说,医者不自医,都痛成这样了,清萱也没力气给自己把个脉什么的,脑海中唯一剩下的就只有疼痛,呜呜,生孩子好痛啊!刚怀上那会儿是她太天真,以为只是相当于肚子上扣个锅,卸掉就完事了。何曾想过,随着月份的增加,晚上睡觉时,腿还会抽筋,偶尔双腿浮肿。这样的现象,她差点儿以为她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就要命不久矣了,只是她医术不精没诊断出来。在哭唧唧地给金子杨发完电报之后,得到的回复是,这是孕期的正常反应。   好吧,居然是正常的。她以为这已经够折磨人了,没想到啊,七个月往上了,还伴随着偶尔的腹痛,而这次的疼痛是异常的剧烈。   大概,可能,就是早产了。可是,她今天也没做什么呀,怎么突然就早产了?   “那应该是提前了,七个多月就生的,也不是没有。我们赶快去医院!”陆维东打横抱起清萱,“娘,您帮忙我我们准备的东西带上啊!”   “也是,这幸亏是第七个月,要是第八个月可咋整?”七活八不活的说法根植在林翠莲的心里,早产也不是很严重的事,哪家小孩事真正在娘胎里整整待了十个月的。是不是生孩子,当娘的,自己总有感觉,林翠莲想着应该估计就是早产了。当下正是慌乱的时刻,林翠莲也不能待在这里乱想,赶紧拿上东西,把家门锁好,跟着陆维东的方向走过去。   陆维东直接冲到到楼下,抱着清萱就跑到了借车的位置。   估计的预产期还有一个多月呢,不过陆维东是万事都要提前做好准备的性格,早就和人打好了招呼,车是随时可以借用的。   都是晚上了,没有人开车,需要陆维东自己开车,但是又担心清萱一个人待在后面不舒服。   幸亏林翠莲提着一大包东西已经跟了过来,陆维东抱着清萱上了后座,把一大包东西都放在后备箱。林翠莲则是陪着清萱一起坐在后座上。   一路疾驰,到了医院,陆维东飞快地打开车门,把清萱抱了下来。   可是进了医院的那一刻,清萱却觉得刚才剧烈的阵痛似乎轻了一些,“维东,我觉得好像没有那么痛了。”   林翠莲道:“快生的时候,是这样的,就是一阵一阵的。”   其实她刚才就想说没这么快的,结果这小两口一个比一个慌的,硬是没给她说话的机会。   “那还是提前进医院吧,要不然真赶上了,驻地离医院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怕赶不上。”陆维东说。   还没真到生的时候,就痛成这样,万一真是生了,那真的是难以想象。   在那阵疼痛消失之后,清萱还可以正常走路,然而在安排好病房之后,清萱觉得那股阵痛又来了。   好嘛,这下是真的。   很快,清萱就被推进了产房。   她躺在病床上,只觉得痛苦难忍,额上上冒出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到脖子里,黏住了粘在脖子上的发丝,她娇嫩的樱唇被咬得嫣红,腹部剧烈得疼痛,让她清如秋水般得眸子里盛满了晶莹的泪水,有些挂在了长长的睫毛上,宛如蝴蝶翅膀上沾着的露水,脆弱又可怜。   四十多岁的女大夫语调温和,笑容慈爱,“宫口才开了三指,加油!”   大夫这话,无疑是表明她接下来还要承受着这样的疼痛不知到几时,因为宫口开三指,远远没达到孩子可以从产道出来的条件。   她秀气的眉头紧紧蹙着,唇齿间偶尔溢出几声呜咽呼痛,这种感觉真的是太痛苦了,比她小时候从马上摔下来都要痛上许多。为什么女人就要经历这种痛苦?为什么在这种痛苦下,还有人能都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她发誓,这辈子只要一个孩子就够了,以后绝对不再生!   产房外,林翠莲和陆维东都站着。陆维东来回地在产房外踱步,他的耳力很好,隔着一道门,也可以清晰地听到病房内的动静,出了大夫们的声音,还夹杂着妻子的细碎的呜咽声,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用力、用力!对,深呼吸,把力量集中在下半身。”   按照大夫的指导,清萱进行深呼吸,手指用力地抓住身下的被褥,额间的汗珠在不停地冒出,这都是疼的。   “对,就是这样,很好,不用大喊大叫,那样会浪费力气的。”有些产妇不会选择在医院生孩子,选择在医院生孩子的,要么是比较娇气,要么是实在生产不顺的,一般都是恨不得叫痛的声音都能冲破云霄。眼前这位,看着倒是娇娇弱弱的,居然还挺能忍的。   “好。”清萱点点头。   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剧烈的疼痛,仿佛席卷了全身,“好痛啊!啊!”   产房外的陆维东听到这声惨叫恨不得立刻冲进产房,结果下一刻就却迎来了大夫高兴的声音,“看到孩子的头了,用力呀!”   继而,清萱就觉得浑身好像虚脱了一样,肚子也好像空了。   小剧场   清萱:百思不得其解,今天就是散了会儿,并和某位同志进行了亲切而又友好的交谈。又弹了会儿琴,别的什么事都没做,为什么就早产了呢?   作者大大:那啥,女鹅,你一个正在学医的,应该知道沉水香是行气活血的呀,可能是小家伙受刺激了叭。   清萱:本宫知道,但那不是早期嘛?而且闻沉水香还可以缓解孕妇早孕期间的恶心、呕吐等不适反应。其他时间也没问题啊!   作者大大:我只是个文盲,不是太懂,莫要问我,嘤嘤嘤。 第八十八章   产房一片欢呼,“生了生了!”   “是个男孩呢!”   “还挺顺利的呢!”   “是呀,这孩子长得真好!”   护士们把刚出生的小孩擦了擦,然后放到秤上称了称,“哎哟,是个壮实的小家伙!”   虽然是早产,但是身子也不弱,还挺壮实的。   孩子被围着,母亲也没有被忘记,大夫帮清萱简单地清理了下身。   护士们把小孩裹上包裹,抱到清萱面前,“看!是个漂亮的男孩子呢!”   听到护士的话,清萱也没有意外,毕竟她和陆维东长得都不差,还能生出个丑的来?   护士小姐姐把孩子的襁褓放到枕头这边,方便清萱一眼就可以看到。   此时清萱还十分虚弱,不过转头还是不费什么力气的,期待地看向襁褓,看清里面的小孩之后,清萱“哇”地一声就哭了,生产时的疼痛都不及这时候的伤心。   只见那襁褓中躺着一个小孩,皮肤皱巴巴红通通的,头上长着一些稀疏的毛发,软趴趴地耷拉在脑袋上,眼睛闭成一条细缝,小手握着,活像一只皱巴巴的小猴崽子。   唔,脸上皱皱的,甚至像是个小老头。   “他怎么这么丑?这真的是我生的吗?”清萱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个孩子,发出了灵魂拷问。   好吧,也不用怀疑是不是抱错了,现在产房里就她一个孕妇,刚出生的小宝宝也就只有这个皱巴巴的小孩。   大夫不是很能理解这个刚上任的新手妈妈的关注点,拍了拍小孩的屁股,“长得挺好看的呀,双眼皮大眼睛的,鼻梁也高,长大了一定很俊俏!”   刚出生的小孩其实看不出什么美丑的,只能看个大概,多养养就好了。   对于大夫的溢美之词,清萱自动理解成了是人家的客套话。   似乎是听到妈妈的嫌弃,还没睁开眼睛的小孩,突然哼哼唧唧地哭了起来,越哭越大声,是相当的嘹亮。   这哭声传到了产房外头,一直等着的林翠莲,听见这响亮的哭声,激动地直拍大腿,脸上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哎哟,我孙子可真壮实!听这哭声,多响亮啊!是吧?东子!”   陆维东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心思还停留在清萱刚才惨烈的叫声中,孩子能哭指定没什么问题,关键是他媳妇儿啊!   清萱看着娇气,但平时是不会叫痛什么的,因为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绝对不允许自己失态。简而言之,就是特别能忍。   结果呢,生孩子时,居然叫到这种地步,那是痛到什么地步了?陆维东都不敢想,那到底会痛成什么样子?   生孩子,原来是这么可怕的事情吗?这个生完,以后绝对不能再生了!   而产房内,清萱听见孩子的哭声,瞬间觉得有些心虚,自我检讨了一下,是不应该嫌弃小宝宝丑的。   自己生的,哭着也要养大。   这小孩虽说有点丑,好歹也是亲生的,一哭起来,清萱就心疼上了,“宝宝不哭,妈妈没有嫌你丑,真的没有!”   这话她听着都心虚。大夫笑了笑,然后帮清萱盖好薄被,把清萱推出了产房,准备送到刚才办理好的病房。   陆维东和林翠莲赶紧迎上来,大夫给他们报平安,“恭喜,母子平安!”   听到说“母子平安”,林翠莲开心坏了,急切地问道:“大夫,孩子怎么样?”   这意思是问壮不壮实呢!   “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有六斤九两呢!”大夫说。   “哎哟,我的大胖孙子!”林翠莲笑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心里不停地念叨着,真是老天爷保佑,老陆家孙子辈终于不是一根独苗苗了。   陆维东则是跟在一边,看着清萱苍白的脸,心疼地要命,“晚晚,你怎么样?是不是很难受?”   他在产房外听着她痛苦的惨叫声,真是恨不得冲进去替她受苦。   “好痛……”清萱委屈巴巴的,漂亮的眼睛中又漫上了一层雾气,“真的好痛的。”   痛得当时几乎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当场离世,没出息到认为,立刻就要和父王母妃团聚了。   陆维东握紧了她软绵绵的小手,郑重地说道:“以后咱们都不生了啊!就要一个就够了!”   清萱十分赞同,她也这样想的。   在场的另一位同志,可能不太情愿,她还巴不得多几个孙子呢,痛?生孩子哪有不痛的,千百年来,不都是这样过来的?   人家还有人还是正干着活,直接就生在地上了,脐带还是找人借的剪刀剪下来的,这都要医院生了,条件不知道好多少倍呢!   林翠莲撇了撇嘴,要她说,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娇气,哪能因为痛就不生孩子呢?不生孩子香火岂不是要断了?东子这也太不懂事了,有他这样讲话的吗?必须找个时间跟他好好说说。   家里就一个孩子多孤单啊,有个兄弟姐妹,还能互相帮衬帮衬。   不过,重点关注的肯定是小孙子嘛!   大夫跟着一起到了病房,开始嘱托照顾产妇和婴儿的一些护理事项。   “照顾产妇,一定要注意护理卫生,不仅要注重产妇自身的清洁卫生,还需要注重产妇使用过的被褥的清洁卫生。这个一定要注意,因为清洁不到位,很有可能引起产褥热,后果很严重。饮食上要注意摄入高维生素和高蛋白质食物,哦,就是要多吃些蔬菜水果鸡蛋之类的。适当饮水,同时避免碰触冷水。还有——”   “然后就是新生儿的护理,同样要关注新生儿的清洁卫生,这也是为了避免新生儿脐炎疾病的产生。其次——”   大夫说得很仔细,林翠莲和陆维东听得都很认真,不过侧重点不太一样。   林翠莲自己生育过,也照顾过儿媳妇和闺女坐月子,照顾产妇和孩子,也是有着自己的一套经验的。   不过,她也不是那种固执己见的老太太,大夫说的话肯定是对的,特别是这么大的医院,大夫的话,就代表着某种权威,林翠莲一边听,还不断地点头。   大夫出去后,林翠莲抱着小宝宝仔细端详,越看越喜欢,“这大眼睛高鼻梁的,跟东子小时候是一模一样,长得真好看!”   清萱听到林林翠莲称赞的话,顿时更伤心了,“娘,您不用安慰我了,我知道他长得实在是太丑了!”   小宝宝无助地瞪了蹬腿,嚎啕大哭。   陆维东终于有时间凑上去看儿子了,结果看到第一眼也惊呆了,这个皱巴巴的小猴子是从哪来的?   请原谅这对新手父母吧,他们只是没见过刚出生的小孩,就觉得所有的小孩,一生下来就应该是白白嫩嫩,乖巧可爱的。   “他怎么长这个样子?也太丑了吧?跟个——”好吧,到底是自己儿子,把“猴子”两个字硬生生咽了回去。   好嘛,小宝宝哭得更凶了。   听到这小两口天真的话,林翠莲忍不住乐了,又见小宝宝哭得撕心裂肺,忙哄孩子,“哎哟,奶奶的乖孙子长得可好看了,一点也不丑!”   然后忍着笑意说,“刚出生的小孩就是这样的,养几天就好了。”   “娘,这是真的吗?他长这样,以后还能长好看吗?刚生下来就长得这么丑,我觉得以后可能没有发展的余地了。”清萱此时正沉浸在儿子居然丑得不能见人这一悲惨事实中,说出的话也特别直接。   “我以前也见过别的小孩子呀,也没像他长得这般独特。”   清萱想到几个弟弟,都是从小俊俏到大的呀,也没见过哪个小时候是丑得惊世骇俗的。   这么一想,就更难受了,可怜的小家伙,长大后要面临什么呀。   “对啊。”陆维东还还一脸赞同地点了点头,他小弟小时候也不是这样的呀。   事实上,是因为陆维军出生那会儿,陆维东也没多大,还不记事。有记忆之后,陆维军就是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跟屁虫,当然是没有过皱巴巴的时刻。家里小辈出生时,那也是无缘得见的,后来再见到,肯定不是刚出生那会儿的样子了。   夫妻俩立刻为儿子的将来发愁了起来,这可怎么办呢?   林翠莲看着好笑,结果发现这小两口是真的担心小宝宝长得丑,最后只能耐心地解释道:“这个倒不用担心,这孩跟东子小时候可像了,哦,不对,是比东子刚出生那会儿还好看呢!”   “英子,你看东子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以后这孩子绝对不会长得差了。”   林翠莲拉出陆维东现身说法。   “变化这么大的吗?”清萱看了看陆维东,又看了看襁褓那个哭得惨兮兮的小孩,因为一直在哭,似乎眼睛鼻子都皱在一起,看起来更丑了。   她有些纠结地说道:“算了,先不想这个了,不管宝宝长什么样子,妈妈都不会嫌弃你的!”   男孩子嘛,就算是长得丑,也可以靠着自己的才华,打下一片天地,赢得未来妻子的芳心的。譬如,温飞卿面容有碍,但富有天才,文思敏捷,不照样引得一大批佳人爱慕吗?   咳咳,总有人不是那么看脸的。   陆维东却不可置信地说道:“娘,不可能吧?我小时候就长这样?”   作为一个男人,并不是太在意自己的样貌,毕竟,一个男人长得那么好看有什么用呢?但是,基本的审美还是在线的。他觉得自己现在长得还算是可以,自己老娘居然说自己小时候也长这样,他有点不能相信啊!   林翠莲非常淡定地点了点头,并且补充道:“其实所有小孩刚出生都是这样的,身上是有点皱,这不是还没长开嘛,以后慢慢就好了,等过个十来天,就大变样了。”   “都是这样吗?”清萱明明记得父王和母妃都说过,她小时候一直都很好看的,绝对没有多这么丑的时候,哼! 第八十九章   可怜的小宝宝,从刚生下来,到现在是没收到过父母的一句好评。   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的小宝宝,呜呜,你们就是欺负我还不记事,这就是亲生父母的态度嘛?扎心了!   对着小宝宝看了好一阵子,清萱才勉勉强强地觉得,嗯,好像没那么丑了。   清萱躺在床上,仔细地观察着小宝宝,突然发现小宝宝的嘴巴在蠕动,一张一合的。   “这是该喂奶了,也不用喂太多,小孩子家家的,胃口小的很。”林翠莲大概估算了一下时间,是到时候了。   一般小孩出生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就可以喂奶了。   “我去冲奶粉。”陆维东急忙去行囊中找奶粉,热水的话,医院就有。   林翠莲有些奇怪,“这还用奶粉吗?让英子直接喂不就好了嘛?”   奶粉啥的,能有自己喂养人吗?奶粉多贵啊,还不如多买点补品呢!   清萱:!这还要自己喂?自己充当奶娘的吗?   周围雪白的一片,让清萱立即意识到,现在是身在何方,这个时代,雇个下人打理家务都要被批判的年代,更何况是专门养个奶娘专门照顾孩子了。   那还可以喂奶粉啊!清萱想到秦晓云家的小孩,似乎也是喂奶粉的吧?   陆维东直接说,“才刚生完孩子,是要多休息一下,我先去冲奶粉。”   林翠莲默默地看着陆维东离开病房的背影,好嘛,这是个疼媳妇的!这都是跟谁学的啊?老陆头也不是这个性子啊?以前她生孩子的时候,也没见老陆头这么关心周到啊?   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   此刻,病房内,只有婆媳祖孙三个,婆媳两个的重心都放在那个眼睛都没睁开的小孩身上。   “娘,他怎么不睁眼啊?”看到小宝宝眼睛到现在都是闭着的,清萱又来了新的问题。   “哦,没事,这才生下来多久啊,再过几个小时才睁眼呢!”林翠莲回答道。   “这样啊。”清萱若有所思,原来刚出生的小孩就是这个样子的呢。   不一会儿,陆维东打好了水,又询问过护士,把冲奶粉的水兑到最合适的温度。   “奶粉冲好了。”陆维东说道。   林翠莲赶紧接过来,摸了摸温度,才小心翼翼地把奶嘴凑近小宝宝的嘴巴那里。   吮吸,大概是婴儿的天性。   不用人教,小宝宝自然而然地就叼上奶嘴,津津有味地喝了起来。   喝到一定量的时候,林翠莲突然把奶瓶拿走,小宝宝茫然无措地动了动嘴唇,没有咬到奶嘴,又开始哼哼唧唧地哭。   “乖孙子,你现在胃口可小咧,可不能喝太多,过会儿继续给你喝,乖,啊!”林翠莲说道。   一个小婴儿怎么可能听懂大人在说什么,他只知道自己的食物不见了,大哭抗议!   陆维东冷冷地瞥了小宝宝一眼,“男子汗,哭什么哭?又不是没你吃的?”   “他才这么点大,能听懂什么?”清萱也是哭笑不得,就算是天生神童,也没有那个出生就能听懂别人在说什么呀。   然而,奇迹出现了,小宝宝又抽噎了两声,居然不哭了,反而咧开嘴,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   “噫?衍衍宝贝,你是笑了嘛?”清萱看到那类似笑容的表情,这一笑,感觉整颗心都软得一塌糊涂,就跟刚知道要做母亲那会儿的心情差不多。   丑?什么是丑?我儿子怎么可能丑?如果真的丑,那绝壁是你审美观有问题,需要重塑。   好嘛,先前嫌弃丑的,现在还不是真香了,没有人能逃出当代某位哲学大师的“真香”定律。   林翠莲,只是一个无脑吹孙子的奶奶罢了。“真的呀?这是笑了,真聪明啊!”   噫,等等,刚才叫什么?“衍衍”?咋滴?她孙子是有名字了?   “东子,我的乖孙起的什么名字啊?”   “博衍,陆博衍。”陆维东说。   这个名字是他和清萱认真地谈论过,否决过无数个名字,才得来的这么一个。   “听着还怪好听的,你是文化人,取的错不了。这幸亏没让你爹起,要不然我乖孙子得叫个啥名字哦!”   在出发来德州之前,因为是要照顾快怀孕的儿媳妇嘛,想着孙子快出生了,陆大中热情地给起了好几个,诸如“狗剩”“狗蛋”“栓子”之类的。   这几个名字,被林翠莲无情地否决了,老二在部队当兵呢,又是提干又是被送去学习的,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这孩子以后就是城里人了,哪能取这种名字?没听见下乡的知青的名字啊,那一个个的,听着多有文化!   林翠莲果断决定,这名字,还是让人家当父母的自己起吧!所以,林翠莲过来根本就没提陆大中起名这茬儿。   听到陆维东说小孙子的名字,林翠莲立刻拍手叫好,果然,儿子自己取名就好了,爷爷取的名字?嗯,放在一边就好了。   孩子出生后又在医院观察了一阵子。   经过这几天的成长,陆博衍已经摆脱了一部分刚出生时的形象,好看的雏形已经慢慢显露出来。   这让还暗自担心的清萱,终于松了一口气。   观察过后,确保不会像小熠阳一样出现黄疸,就可以出院了。   虽然说是产妇不可以吹风,但也不代表,坐月子就必须待在医院。   又不是孕妇和孩子出了什么事,必须要在医院,回家坐月子也是一样的,只要在路上做好保暖防风措施就好了。   出院当天,正是一个艳阳天,万里无云,风平浪静。   饶是如此,清萱也被带上了帽子,把头遮得严严实实,身上不仅穿着贴身的毛衣裤子,外面还套了一件长长的大衣,总之就是从上到下,全部武装到位。   出门时候,还是三个,回去的时候还多了一个小人。   回到家,就是一个漫长的坐月子生涯这个主要是针对清萱,和小小陆同志没有任何束缚作用,毕竟现阶段的他,除了吃就是睡,成功的从刚出生时的小皱猴子,变身玉雪可爱的奶娃子,一身奶味儿,可爱得不行。   但是,可爱的小小陆同志,完全不能抵消另一件事,那就是不能洗澡不能洗头发。   清萱觉得自己都要崩溃了,马上就要进入夏天了,无法沐浴,真的是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   刚回来那天,清萱觉得在医院待了几天,却只是简单地用热水擦了身体,这样是完全不行的,正准备洗澡洗头发时,被大惊失色的林翠莲拦住了,“英子,你现在怎么能洗澡呢?现在可是在坐月子,不能见风不能受凉。月子里落下的病,以后治愈都治不好!”   “可是我感觉全身都跟沾了汗似的,不洗澡就很难受。”清萱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且现在天也不冷,都这么暖和了,洗个澡而已,哪里会着凉了?”   “你小孩子家家的,,一点都不懂,这种事能抱着不一定的心态吗?万一落下病根,以后可有你好受的!可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林翠莲对月子病是真的了解,女人太不容易了。   她生大闺女的时候,老婆子嫌弃是个闺女,不肯伺候她大冬天的还要给闺女洗尿布,那冬天的水多冷啊,小孩尿起来可没个节制的,一个月子里,她也不知道洗了多少尿布,后来一到冬天双手都是僵硬的,有时候包饺子手都不利索。   那时候也不能说陆大中不体贴,陆维红刚生下来那会儿,大队征集壮丁修河道,两个月多都没在家,哪能帮的上忙哦!   清萱眨了眨眼,“娘,没有这么严重吧?”   “怎么没有?”林翠莲苦口婆心地劝道:“英子,你可别以为我在唬你,我以前生你们大姐哪会儿,东子他奶也不待见这个孙女,抱都不肯抱,更别提伺候我坐月子了,我背着你大姐,还要到外头河里洗尿布,你看我现在,冬天手就发僵,严重时候包饺子都包不了。”   “所以说,千万不能碰冷水。”   清萱:但是我也没打算用冷水洗头发呀!   虽然很想洗澡,但是林翠莲也是好意,清萱只能接受。   而且,林翠莲还把这种观点传递给了陆维东。   白天嘛,有林翠莲看着,晚上有陆维东盯着,清萱想偷偷洗澡都做不到。   至于为什么不去空间洗澡,那当然是因为还要自己烧水啊,而且空间厨房的柴火也是有限的好嘛?没有柴火,她到哪去烧水?   如此这般,过了半多个月,每天用热水擦身已经满足不了清萱的需求了。虽然也不会脏到哪里,但是心理还是无法接受,特别是真的很久没洗澡了,清萱真的受不了了,晚上陆维东回来后,清萱可怜兮兮地盯着陆维东,娇滴滴地喊道:“维东~”   本来就娇软的声音,可以放低了音量,越发显得柔和动人。   “怎么了?”陆维东笑的温柔,就要去摸清萱的头。   “你!等等!”清萱赶紧躲开了,开玩笑,现在的头发是能摸的吗?她严重怀疑她现在头发的形象堪比往头上抹了一斤桂花油,还能见人吗?   陆维东哑然失笑,这是什么情况?   “马上就到一个月了,我能不能洗一头发呀?”清萱拉着陆维东的手,晃了晃。   “这还没到一个月呢。娘特地叮嘱过,要等出了月子才行。”面对这样可怜兮兮的目光,陆维东居然拒绝了。   “可是只有几天了呀~你就通融一下嘛?我现在真的觉得好难受哦,感觉头上好像顶着一斤油。”清萱继续眨眼,甚至辅助上了嘟嘴等可爱攻势。   陆维东打眼看去,根本没有那么夸张,她的头发依旧蓬松浓密。   事实上,这是因为清萱在头发间打了水粉的作用,她本身不是出油的头皮自然也不严重,但是一个正常人谁能抵得住好多天不洗头发啊!为了自己的形象,清萱忍无可忍地找出了水粉,扑在头发间。   “晚晚,哪有那么夸张?头发一点也不油的,你就再忍几天,几天就好。”陆维东觉得自己马上要失手了,媳妇儿的撒娇谁能抵抗得了啊。   “我不要嘛,真的很难受,很不舒服。”   “好不好嘛?你就答应我嘛?”   “你最好啦!答应我啦!好不好嘛?”   “维东哥哥,你最好啦!你就答应我嘛!”   卧槽,会心一击。这辈子都没听到这样的称呼,又甜又腻,甜到心坎里去了。   “好好好,都依你。”陆维东已经成功迷失,甚至傻呵呵地笑着,“再叫一声?”   两位加起来没超过三岁的小朋友,在林翠莲收拾碗筷出门唠嗑之后,飞快地进了卫生间。   然后陆维东帮清萱洗了头发,又速度擦干到不滴水的程度,并伪装成要早睡的模样,关卧室门大吉。 第九十章   出月子那天,就是陆博衍的满月。   和林家一样,都是选择了邀请几个战友一起到家里聚聚。   不过陆博衍的满月酒还是不太一样的,因为有林翠莲操持着,根本不用清萱再出去买菜什么的,秦晓云也帮着想了好些菜式。   当天,秦晓云抱着小熠阳提前到清萱家里。   “陆大娘。”秦晓云笑着同林翠莲打招呼。   她怀里的小熠阳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十分可爱。   在老家的时候,林翠莲因为林婶对秦晓云的印象不是很好,但是到了这儿,居然发现清萱和秦晓云关系不错。在清萱坐月子期间,还时不时地过来送点做好的食物,关心也是真的。   如此一来,以往的那些成见也放下了一些。   一见到秦晓云过来,林翠莲叶扬起一张笑脸,看到和小孙子年纪相仿的小熠阳更是开心。   “是建国媳妇儿过来了呀,快进来。”   最开始时,得知林翠莲直接跑到德州来照顾怀孕的儿媳妇,秦晓云是有些失落的,看看别人家的婆婆,怎么就这么好呢?   提都没提,人家就直接过来了,没生产前就过来了,都不让清萱做家务什么的,一日三餐全都包了。生产后,伺候月子也是尽心,什么红糖鸡蛋,炖鱼汤的,都没落下。   再看看她们家那个婆婆,发电报回去,也没个表示,林熠阳刚生下来就查出患了黄疸,那个时候她和林建国几乎心力交瘁,可是有谁来分担他们的压力吗?阳阳的病好不容易好了,回来坐月子,她又是一个人,既要照顾自己还要照顾孩子,其中的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秦晓云问道:“陆大娘,英子呢?”   “英子在里屋给衍衍换衣裳呢,你直接进去就成。”林翠莲回答道。   “好,那我先去跟英子说会儿,等下过来帮你洗菜啊。”   “不用不用,你们先说话吧,东西也不多。”   秦晓云知道哪间是主卧,直接走了过去,看到卧室门是虚掩着的,仍是敲了敲门,喊道:“英子,是我,现在能进来吗?”   “云姐,你直接进来就好了。”为了给陆博衍小宝宝穿上衣裳,清萱已经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小孩子骨头软,穿衣服要格外注意。   她原本是想着给陆博衍做一件小肚兜,马上就夏天了,穿着肚兜正好盖着肚子不会着凉。   她不会量体裁衣,但是肚兜简单啊,只要裁好大致形状,然后绣花就可以,这个一点都不难。做好了之后,又是觉得布料不够柔软,又是觉得绣花太过硌人,会磨小家伙柔软的皮肤,又是觉得绣花的寓意不够完美。来来回回剪掉了好几条,最后做成了一条麒麟纹样的肚兜。   在空间折腾了好几回才做完,最后发觉,这肚兜还最好还是在家里穿穿,满月的时候,就不能当着大家的面穿在小家伙身上。   秦晓云抱着小熠阳进来时,博衍的衣裳已经穿好了,正乖乖地趴在床上。   “衍衍,还记得姨姨和哥哥吗?前几天才来看过你的。”   陆博衍同学没有给出什么反应,就是对着小熠阳眨了眨他大大的眼睛,红红的小嘴张张合合,发出几个毫无意义的音节。   秦晓云把小熠阳也放到陆博衍身旁,“来,阳阳,给弟弟打声招呼。”   打招呼?可能是婴儿的打招呼方式是大人们看不懂的。   两个小婴儿成功汇合,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相对咿咿呀呀。   “英子,出了月子之后有什么感受?”秦晓云顺势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一边看着两个小宝宝时不时的手舞足蹈,一边问道。   “终于可以正常洗澡洗头发了。”谈到这个,清萱觉得自己简直是解放了,再也不用被限制了,开心~“云姐,你都不知道,我前几天觉得自己都快崩溃了,总觉得自己都快腌入味了,无面目见人。”   这个还真是幸福的烦恼,秦晓云噗嗤一声乐了,“坐月子嘛,是不能受凉的,以前我娘也说过,在医院的时候,大夫也多次嘱托。”   秦晓云暗自叹了一口气,她坐月子那会儿,还要面对小家伙的哭闹,林建国白天不在家也没办法帮忙看着孩子,是真的没心思考虑到洗澡洗头发的事。   而且,以前老娘就在耳提面命地絮叨着,老太婆对她不好,不好好伺候她坐月子,害得她落下一身月子病,女人坐月子一定是要坐好的,千万不能碰冷水和受凉。   秦晓云对此记忆尤深,因此在自己坐月子的时候,格外注意,所以小家伙的尿布和她的衣服,都是等林建国下班让他洗。   毕竟,身体为重,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才能重活一次,但是现在的生活她还是很喜欢的,因此也就格外珍惜自己的命。   “现在天气也不冷啊,没有那么严重吧?”清萱小声反驳了一句,只要不跑出吹风,自己作死非要坐风口或者用接触冷水,也没有那么严重的。   “天气暖和了也要稍微注意一下呀。”秦晓云语重心长地说,眼中浮现出了羡慕的神色,“英子啊,你这多好啊,陆大娘伺候你坐月子,一日三餐是不用操心了。白天衍衍哭闹起来好歹还有两个人哄,比起我是好多了。”   “是的。”清萱深有同感,对比一下秦晓云家的婆婆,林翠莲可真是好得不能再好了。虽然有时候眼里会更看重孙子一些,但是对于孙子的生母还是不错的,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孙子和祖母有血缘关系,但是婆媳没有。   在东方红大队住的那一个月来,稍微观察一下其人家的婆媳相处,平心而论,林翠莲已经是个相当厚道的婆婆了。   “娘对我挺好的。”   “也的确是,陆大娘人还不错。”秦晓云对林婶很有意见,不代表就要把跟林婶关系不错的都一棒子打死。   “我家那个婆婆呀,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她。”秦晓云眼睛朝上翻了翻,露出部分眼白,神色颇为不屑,“阳阳好歹是建国的第一个孩子,她也不上心,满心想着都是她小儿子家的孙子。建国发电报回去原本也没想着让她过来伺候我坐月子,就是提了一下我要生产的月份。结果人家呢,直接说她小儿子家的狗蛋发烧了,腾不出来时间。”   “好嘛,一个好几岁的小孩发烧了,就找大夫啊,他老子娘都在呢,用得着她这个奶奶一守守几个月啊?不想来就不想来嘛,找什么理由?真是搞笑,我还懒得见她呢!”   秦晓云虽然有点羡慕,清萱这边有人照顾,但是林婶如果真的来了,光是林熠阳患黄疸这一件事,就绝对落不了好。林婶绝对会把原因归结到她身上,觉得是她晦气,让林熠阳染上病。   这还是其一,坐月子相处期间,林婶估计都惹不得给她吃好的,嗯,什么奶粉,鱼汤,猪蹄啥的,多贵啊,是不是又在浪费建国的工资?就是个败家娘们。   秦晓云一想到这些,就觉得自己要折寿十年,能少和林建国那一大家子相处,她还能活久一点。   “林婶没提,来照顾你吗?”清萱圆睁杏眼,惊讶道。   “她提什么啊?她一直都不待见我,建国在她心里也不比上她其他的儿子闺女,能对阳阳上心才怪!”秦晓云的目光中充满了愤恨,念及家里不是只有她们俩和两个不懂事的小宝宝,压低了声音,“就是建国老实,说什么他是家里的大哥,要照顾父母,照顾弟妹,每个月寄回去的津贴可不少,有什么用吗?”   林建国是林家那一脉的长子,小熠阳是林家的长房长孙,按理来说,这应该是最受重视的。   只可惜啊,五根手指尚有长短之分,当父母的,除非只有一个孩子,否则,偏心是绝对少不了的。   “云姐,姐夫赡养父母,挑不出错来,只是赡养弟妹,这——”年幼的弟妹自该由长兄付出一部分,可是,清萱问道:“姐夫的几个弟弟妹妹,不都成家了吗?”   成家后面跟着的就是立业二字,男人一旦成家,就代表着他成了一个小家的一家之主,他需要负担起这个小家的一切开支,需要立起来为妻儿打拼。   “就是说嘛!但是我婆婆愿意贴补,能有什么用呢?”秦晓云很是头痛,要是她现在没有和清萱开店,每个月过得还真是紧巴巴的。   “建国也不想想,虽然现在一个月是不缺花的,但是每个月寄了一大半回家,搞得我们好像富得流油似的。”秦晓云抱怨道。   “云姐,你和姐夫现在也有阳阳了,虽然广源在开着,你和姐夫也不愁生计。但是姐夫的津贴还是要早做打算,斗米恩,生米仇,就算是亲兄弟,也要记着这个道理。他们习惯了你们的给予,知道的那是给爹娘的养老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无私奉献给弟弟妹妹的红包呢。以后呢,难不成姐夫不仅要养着父母还要养着弟妹么?”   清萱是真心为秦晓云考虑,才说出这么直接的一番话,现在还只是林建国的津贴,以后万一再打上秦晓云手里的生意呢?人心,才是最防不胜防的。   “这个道理我也明白,但是你姐夫不听啊,我也没办法。”秦晓云十分无奈,清萱的好意她看在眼里,但是这个事急也没有用。   秦晓云长叹一声,“哎。”   “云姐你和姐夫慢慢说清楚就好了,这也关系到你们以后的生活。”清萱声音平静,她也只是给出一个建议。   “算了,咱们先不说这个了。”两个人又聊了一下店里的现状,以现在的经营状况完全是可以扩大生意链,这样的话,势必要招人手。   两人先做了一个简单的计划,然后看了看时间,秦晓云挽起袖子,“英子,你给我找条围裙,我帮陆大娘洗菜去,你看着阳阳和衍衍就成。”   “我去吧。”清萱有些不好意思,人家到家里做客,还让人家洗菜自己却坐着什么也不敢,真是有些不大妥当呢。   “你这才刚出,也要注意些,我去就行了,他们俩也不能没人看着。”秦晓云笑道。   与秦晓云上次办的满月酒差不多,刚吃过午饭,就有军嫂过来帮忙了,二十多个人,聚在一起热热闹哪地吃了一顿满月酒,陆博衍小朋友在各位叔叔阿姨面前成功亮相。   玉雪可爱的陆博衍成功俘获各位阿姨的芳心,收获多个阿姨的亲亲抱抱,最后哭唧唧地躲在了麻麻的怀里。 第九十一章   在陆博衍满月之后,林翠莲也提出要离开德州回老家,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是需要回家瞅瞅。   在离开之前,陆维东特意请了假,和清萱一起带着林翠莲出去逛逛。   林翠莲过来没多久,就是清萱生产的日子,既要照顾清萱坐月子,还要看着陆博衍,也没那个时间出去逛。   早上,一家人都是早早地起床洗漱,当然也包括陆博衍小朋友了,他一天睡了不知道多少次,早上呢,是最精神的时候,睡在自己的小摇篮里,不是蹬腿,就是小手乱抓。   摇篮就放在主卧的床边,是靠近陆博衍的位置,他睡眠中警惕性也是相当高的,一旦陆博衍有任何动静,饿了或者尿了都可以及时起来。   而且,早上还没醒的时候,陆博衍的哭声简直是最及时的叫醒方式。   给陆博衍喂完奶粉换好尿布又在包里备好干净的尿布以及温水和奶粉,一家人都收拾停当了,开开心心地出门逛街了。   陆维东原本想直接驱车去百货大楼,但是清萱却说先去照相馆。   家里添了一位新成员,好歹也让祖父见见。虽然陆博衍现在还太小,不宜在路上奔波,但是现在不是可以照相么?可以照相留影。   不多时,就到了一家照相馆门前,门是木质的框镶嵌着大块的玻璃,它的门脸保持着一种古朴的气质,与一排外观同样陈旧的店铺挨在一起,颇有种旧时民国的感觉。   走进店内,摆放着木质的老柜台,墙壁被大大小小的照片填满,泛黄的黑白照片足可见这家照相馆充满了岁月的痕迹。   “师傅,我们需要拍照。”清萱说。   照相馆师傅是个上了些年纪的中年人,见有客人上门,答道:“好嘞,几位同志是拍——”   看到是一对年轻男女抱着一个小孩,还有一个妇女,立刻反应过来,“这是给孩子拍满月照吧?”   师傅说了价格,又说两天后就可以过来取。   “两天时间有点慢了,下午之前可以洗出来吗?”清萱问道。   陆维东是托人买的晚上的卧铺,睡一个晚上就可以到家了,因此今天晚上,林翠莲要登上回老家的火车了。   “倒也不是不可以,就是这个价格贵了些。”师傅说。   快洗肯定是要多收取一层费用的。   在听完快洗的费用之后,林翠莲连连摇头,“这也太贵了,要不然就等取出来之后,你们回家的时候带回去,这样不就行了?”   这省下来的钱还可以吃一顿肉呢,哪能这样浪费?   “娘,衍衍出生后,爹还没见过,我们回来也要等衍衍稍微大点,而且维东有假的时候才行,那估计要好几个月呢。”清萱劝道。   林翠莲想想,也是这个理儿,要是这次不拿回去,这照片不是白拍了嘛?“也是,正好,亲家母还没见过,回来也让亲家母瞧瞧她外孙子。”   林翠莲口中的亲家母,可不正是李建英的亲妈罗美娟。清萱几乎要把原身的一家子给忘记了,不过她有孕生子的事,也是通知了罗美娟的,可能是原身在那个家的存在感实在是太弱,李家只是回复知道了,顺便寄了几十个鸡蛋和一块土布过来,就没有下文了。   对于出嫁的女儿,这样的礼,也挑不出什么错来。只是对比一下林翠莲的做法,若原身在,怕是会觉得伤心,毕竟她姐姐生孩子时,罗美娟可不是这个反应。   “娘,那咱们就多洗两张。”陆维东说道。   “行,那你们俩抱着衍衍去照相吧。”林翠莲说。   结果清萱直接把林翠莲也拉了过去,一家人一起拍了一张,然后就是陆维东和清萱一起抱着陆博衍拍了两张全家福。   陆博衍本来就是个听话的小孩,拍照的闪光灯根本不在怕的,一双大大的猫眼好奇地追逐着相机的位置,在快门按下地那一刻甚至十分配合地咧开小嘴,笑得那叫一个开心。   这一家子都是十分上相的,照到最后师傅对着他们的照片简直是爱不释手,多抓拍了好些张,甚至提议道:“两位同志打结婚证的时候有没有拍过结婚照啊?最近好些年轻的同志打结婚证前都过来拍张照片,以后留着也有纪念意义嘛!”   结婚照?清萱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她和陆维东结婚那会儿,大队开了证明,然后去公社革委打什么结婚证,其实就是一张证明婚姻关系的写着结婚证字样的类似奖状的一张纸,只是上面加盖着公章。   这个还是在老家就办好的,当时那里还不流行什么照相呢,而且清萱也不清楚这个事,她一个古人,初来乍到,哪能知道那么多西洋来的玩意儿。   “就是我们单独照一张,是吗?”陆维东打眼一瞟,就发现了清萱眼中的跃跃欲试,直接问道。   “对,我们馆里还有专门用来拍照的衣服,有中山装,还有那些军装呢。”师傅很热情地推荐,馆里的军装当然不是真正的军装,只不过是仿制的,只是借鉴了军装的样式和颜色,和真正的军装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既然是专门用来拍照的,那绝对有很多人都穿过,清萱眉头微皱,就要拒绝。   陆维东却先一步说道:“这个不用,我们穿自己的衣服就可以。”   自己媳妇什么性格,他还能不知道,怎么可能穿别人穿过的衣服。   而且,两人出门一般穿得都是极为得体的,就算是直接拍照,也是十分妥当的。   在陆维东进馆的那一刻,师傅就觉得这个人一看就是那种气势很盛,浑身写满了正直的气质,这样的人穿上军装多有范儿啊。见陆维东直接拒绝,师傅也不好强推,只能按着人家顾客自己的心意,不过还是有些遗憾,“那也行。”   “你们稍等一下,我去布置一下场景。”师傅急匆匆地从后面拖来一些拍照的道具。   清萱则是把陆博衍交到林翠莲怀里,“娘,您先抱着衍衍坐一会儿,我们马上就好。”   “不慌不慌,你们先去拍照。”林翠莲抱着陆博衍,专心地逗他,小孩对奶奶也非常熟悉,不一会儿就张开小嘴咿咿呀呀地叫着,似乎被逗笑了。   按照师傅的指示,陆维东和清萱站到了一丛假花面前。   “对对对,就站在这儿。”   “男同志可以揽住女同志的腰。”   陆维东有些讶异,不是说拍照也要像在外面一样,稍微保持一点距离嘛?不过既然师傅这样说,想必是没有问题的。陆维东依言揽住清萱的腰,她在生下博衍之后,腰身在没出月子之前较以前丰腴一些,不过出了月子之后,立刻恢复成以前不盈一握的状态。   “女同志的头再往男同志的肩膀那里靠一下。”   师傅继续说道。   然后,成功按下快门。   呈现在胶卷里面的,是一对天作之合的璧人,男的高大英俊,只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裤子,站在那里就有一个迫人的气势,但是他看向女子的眼神却是那样温柔,眼中似乎盛了星光。   女的同样是一件白衬衫,下身则是一条浅碧色的绣花长裙,眉目温婉,端丽大方,气质出尘。杏眼微抬,看向男子的目光同样是柔和至极。   这张照片,无论是谁看到,都会觉得里面的这对璧人可谓是佳偶天成,极为登对。   当然,照出这张照片的人也是十分满意这件作品的。   “照好了。”师傅放下相机后,嘴唇蠕动了几下,最后脸上露出踌躇的神情,开口道:“两位同志,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不知道两位同志可不可以答应?”   “师傅您说。”陆维东说道。   “是这样的,可不可以留一张照片在我们馆里,两位的照片拍的非常完美,我想挂在馆里。”这个请求不算过分,毕竟照相馆里挂着的那么多照片,可不全是照相馆自己人的。   有着如此美丽的照片,可以很大程度地留住进店的顾客照相。   “要挂在馆里吗?”陆维东有些迟疑,他看向清萱,这个要看她乐不乐意了。他自己倒是倾向于不留的,自己的照片留在别人那里总是不太好的。   清萱接收到陆维东的眼神,抿唇一笑,委婉地拒绝了,她也不喜欢自己的形象被挂在外面,又不是坐了一尊神像,感觉怪怪的。   师傅虽然有些失望,但是要尊重顾客的需求,也就不再问了。   让他们选好要洗的照片和要洗的数量,然后告诉他们,两个小时后就可以过来取了。   照完照片,一家人就前往百货大楼。   不过在他们去百货大楼的路上,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一位外国记者正在街上拍摄照片,而陆维东和清萱刚好入镜。   清萱给林翠莲挑了一身夏天穿的衣服,又给陆大中买了一双鞋,最后给两位老人家买了当下最时兴的麦乳精以及其他的一些补品。   这一趟去,可不是白去,出百货大楼的时候,可谓是满载而归,去照相馆取了照片,交给林翠莲几张陆博衍的照片。   然后折腾下来,基本上就是要去火车站坐火车的时间了。   送到了火车站,清萱同林翠莲道别,“娘,您路上当心点儿,注意安全。晚上要是饿了,就在火车上接点热水,把茶叶蛋还有糕点什么的热一下。”   “英子我知道的,你和东子也赶快回去吧。衍衍这会儿都睡着了吧?天也晚了,你们俩赶快回去,路上别冻着衍衍。”林翠莲最关心的就是清萱怀里的小宝贝蛋。反正她是坐过火车的人,现在一点儿也不慌。   “娘,您路上注意安全,我已经给大哥拍了电报,告诉他您回去的车次时间。明天早上,大哥会来接您的。”陆维东淡然地陈述,“娘,那我们先回去了。”   “快回去吧!”林翠莲道:“我这也快上火车了。”   “娘,我们就先回去了。”清萱说。   “好,你们路上慢着点。”   道别完毕,陆维东驱车回家。   这一天下来,也幸亏,陆博衍一天都十分配合,饿了尿了都会自己哼唧几声,是个非常懂事的乖宝宝。 第九十二章   在清萱和秦晓云商议接下来的经营方案之后,他们也要开始一系列的准备。   广源饭店的生意很好,但是在德州目前还并不适宜扩大规模,因为一个过分大的门店,实在太过招眼。   所以,她们的决定是开分店。   分店主打的菜品则是选择了药膳,而分店的选址,则是选择在了首都,主打药膳,那么便要选择一个源远流长的城市,魔都和首都同样繁华,可是魔都更偏向于国际化都市的感觉,而首都才是更适合药膳的土壤。   这个分店的具体选址,是需要仔细把关的,但是碍于现在陆博衍和林熠阳年纪都太小,离不开人,清萱和秦晓云不可能大老远跑到首都去,两个孩子根本顾不过来,怎么可能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看。   于是,这项任务便落到了沈从兴身上,同时也要开始招进更多的人手。   秦晓云也开始挑选适合的人选跟着她学习,随着生意越来越火爆,店内只有周丽和王小娟两人根本就不够,何况还要为分店储备人才。   厨师对一个饭店很重要,但是一个饭店的管理人员和接待人员同样很重要。   沈从兴和姜翠翠接人待物都相当不错,但是还是太少,清萱在经过筛选之后,找出了自己想要的人才,至于能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那就需要时间的验证了。   除了忙着生意的事情,清萱对于学习还是不能松懈的,只要有空,那绝对是医书不离手的。   在忙碌的同时,郑光华一家来家里探望。   这时,轩轩刚过四岁的生日,已经不是三岁的小孩了。   轩轩已经不让爸爸妈妈抱了,要求在外面在家里都要自己走路。   小家伙一手拉着郑光华,一手拉着宋蕙兰,走在两人中间一蹦一跳的。   看到来接她们的陆维东和清萱,立马松开父母的手,兴奋地跑过来,“干妈,干爸!”   “轩轩,慢点跑!”清萱赶紧张开双臂,抱住冲过来的小家伙,也就是抱了一下,四岁的小孩,抱起来已经是有些费力气了。   一直抱着一个小孩子,是很消耗体力的。走远路,陆博衍都是由陆维东抱的。   两家大人互相打了招呼。在陆博衍满月的时候,郑光华夫妻两个原本想过来的,没想到一直跟的那个人贩子的案子有了一些进展,他在追踪嫌犯的时候被砍了几刀,就只能在医院养伤,在伤好之后,才有时间过来。   而轩轩则是好奇地看着被抱在怀里,疑惑地问道:“干爸,这个就是弟弟吗?弟弟好懒哦,居然还要爸爸抱。”   鄙视完还不忘挺着小胸脯,非常自豪地说,“干妈,你看我,都是自己走路的呢。”   “弟弟还小呢,才两三月月大,哪会走路啊?你以为是像你一样?”宋蕙兰哭笑不得地牵住了轩轩。   “哦,我知道啦!弟弟还是个三岁小孩子,所以就很小!”轩轩摇头晃脑的,努力作出一副郑重的表情,“我已经不是三岁小孩子啦!所以就可以自己走路。”   可爱莹润的小脸刻意做出郑重的表情,更是让人觉得分外好笑。   “哦?轩轩不是三岁小孩子了?”清萱忍俊不禁。   “对呀!我已经是四岁的大孩子啦!不过我是不会嫌弃弟弟的,我会带着弟弟一起玩!”轩轩奶声奶气地说道。   “可以啊,那以后就带着弟弟一块玩,不过弟弟现在还小,还不会走路,轩轩这个哥哥要等弟弟长大一些才可以一起玩呢。”清萱摸了摸轩轩毛茸茸的脑袋,笑容温和。   “唔,那好吧。”轩轩撅起嘴,有些失望,为什么弟弟现在还不会走路呢,他三岁的时候不是已经会走路了吗?   这个问题,到吃饭的时候,依然盘桓在轩轩的心里。   在饭桌上,郑光华和陆维东谈论了一下,关于他此次案件的疑点,关于去年的那场人贩子绑架案,陆维东也一直心存疑虑。   “宋大妞招供招得很快,警方也的确按照她提供的线索抓到了他的丈夫和小叔子,解救了几个被拐卖的人口,经核实,那两个男性人贩子的确是宋大妞口中的人。但是当时与这个男性人贩子同行的还有一位,伪装成正常乘客,逃了出去。”   “而今年那个漏网之鱼居然又犯下了罪行,我与该人搏斗之时,历经波折才将此人抓捕归案,此人身手矫健,口风极严,绝对不是那种小团伙作案的,极有可能是大规模有组织的。”   “这也就证明了宋大妞所谓的冲动犯案绝非实情。”陆维东沉吟良久,“此时那宋大妞和她丈夫在牢里的情况如何如何?”   “倒是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劳改中的表现相当出色,宋大妞本人属于拐卖未遂,且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提供了线索,救出几个被拐儿童,只是判了三年,另外两人是判决七年。”郑光华冷哼道。对于他们的判决,他当然不满意,可是国家法律就是如此。   非法拐卖人口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多可笑啊,造成了无数家庭妻离子散的人贩子,居然只是判处有期徒刑。   那些孩子被拐卖的家庭,对人贩子只怕是恨不得生啖其血肉。   可是,这样的处置,其实也是为了受害人考虑,如果直接处以死刑,只怕是人贩子会更加丧心病。   郑光华身为执法人员,他比谁都更清楚法律,可是现在这个时间,法律对人们的约束却没有那么大,归根究底,还是因为那件事导致的。   “那个女人只判了三年?”清萱目光微冷,为人母之后,就更理解孩子被拐之后父母的痛苦绝望。   “开始是五年,后来说什么考虑到主动认罪而且情节较轻,就减了两年。”宋蕙兰每每想起这个拐走轩轩的罪魁祸首居然还被减刑,就气不打一处来,可是他们夫妻都是很正直的人,也做不出来蔑视法律,暗地里做手脚干脆弄死对方的事。   “犯罪未遂么?可是她为那两个人贩子打掩护甚至藏匿人口也是协同犯罪啊!”清萱说。   刚说完,就反应过来,这些只能说明宋大妞胆怯为了丈夫隐瞒,却没有证据证明她的确参与了拐卖,被抓获的这起,还是因为心理素质太弱被识破,只能说拐卖未遂。   果然,宋蕙兰也是如此说道:“可是没证据啊!”   这是一个多么无力的事实。   清萱叹了一口气,现在国家的法律可能更趋于人性化,拐卖人口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时候,才是处以死刑,而这个死刑其实就是枪决。   枪决,并不痛苦,死亡就在那一瞬间。   而她那时的律法,如是规定,略卖人口者,割其血肉离骨,断其肢体,再割咽喉。   简单来讲,就是拐卖人口,要处以凌迟之刑,可是这样严峻的律法之下,仍然有人铤而走险,因为略买人口,是暴利。   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   有许多人,总是会为了那些利益泯灭人性。   所有人都沉默了。只有轩轩抱着小碗一点一点地往嘴里塞饭,对于爸爸妈妈讨论的深奥话题是没听明白的。   过了一会儿,清萱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法律总会惩处那些罪人的。哎,都别愣了,吃饭吃饭,等下菜要凉了。”   “对对对,先吃饭吧,等会儿再聊。”陆维东说道。   关于这个案子的疑点可以待会儿再讨论,轩轩还在呢,小孩子暂时还是不要听这些话题了。   孩子,本该快快乐乐地长大,他们的安全是由大人守护的。   轩轩此时把嘴里的菜都咀嚼完毕咽下去之后,才抬起头,疑惑不解地问道:“爸爸妈妈,干爸干妈,你们干什么都不吃饭呀?哼,不按时吃饭的,都不是乖孩子!”   饭桌上因为讨论到人贩子而产生的沉重气氛一扫而空,大家都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了。   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陆博衍开始眨巴眼睛,嘴巴一扁就要哭。   陆维东正要起来,清萱却让他接着吃,因为她已经吃好了,“衍衍这是饿了,你们先吃,我给衍衍冲点奶粉。”   轩轩也吃完了,好奇地跟在清萱后面,看她给陆博衍冲奶粉并喂下去。   陆博衍喝了半瓶,然后就不喝了,嘴角多了一圈奶渍。   轩轩见他只喝了那么一点,立刻嚷嚷着,“干妈,弟弟怎么就吃这么一点啊?弟弟是不是不乖?不肯好好吃饭?这样弟弟会长不高的!”   此时,轩轩的小脑袋瓜里浮现出一个危险的想法,完了,难怪弟弟还不会走路呢,原来是不肯好好吃饭,真是个不听话的坏弟弟呢!万一弟弟以后还这样,可怎么办呢?   轩轩陷入了沉思,突然,他握紧了拳头,他一定会保护弟弟的!   “弟弟一天不仅吃这一次呀,轩轩不用担心弟弟长不高哦。”清萱一边回答,一边给陆博衍擦嘴,突然他鼻子一皱,小嘴微张,吐出了一个半透明的泡泡。   一直在观察陆博衍的轩轩像是得到了什么新奇的玩具,他只见过水里的鱼会吐泡泡,兴奋地叫道:“干妈,弟弟还会吐泡泡!弟弟是小鱼吗?”   一个小孩子,就仿佛身体里住满了十万个为什么。   清萱耐心地答道:“不是哦,弟弟刚才喝奶了,然后呼吸的时候就不小心吐出来了,你看现在不就没了嘛?”   那个半透明的泡泡随着陆博衍的呼吸很快就破碎消失。   “啊?又没有了呀!”轩轩有些失望,然后戳了戳陆博衍软乎乎的小手,继续喊着,“弟弟,你怎么还不长大呀?”   对比,躺在妈妈怀里的陆博衍面无表情地蹬了蹬腿,然后小手“啪”地一声甩到轩轩身上。 第九十三章   几个月大的小孩能有多少力气?一甩手,就跟轻轻地摸了一下似的。   不过清萱还是轻轻了拍了一下小家伙柔嫩的小手,“不可以随便打人哦。”   当然小家伙根本没听懂,还以为妈妈是在跟自己玩,没心没肺地咧开嘴,大大的眼睛弯成了一道月牙。   一行人吃完饭后,陆维东和郑光华继续聊关于拐卖人口案件的疑点以及进程,清萱和宋蕙兰两个则是带着轩轩在一旁玩,顺带聊天。   郑光华夫妻把原本要送的满月礼送上,两家聚了一下,然后在德州住了一个晚上,次日就回x市了,毕竟郑光华和宋蕙兰是需要回去上班的。   其实,在陆博衍满月时,像是清萱的老师,师兄们,也都有各自寄礼物过来,但是因为有其他事缠身,分身乏术,只能寄些礼物聊表心意。   在郑光华夫妇离开后,清萱接到了一封电报。   翌日,金子杨和周晗到达德州,他们两个不是坐火车的,是直接请人帮忙送过来的,油费损耗都是自己出,还给了司机辛苦费。   电报上只说了这段时间会过来,但是没说具体时间,发电报回去也没人回。电话打到医院,大师兄只说老师在家里,没去医院,要到老师家里问问。清萱看了好久的火车车次,都没研究出来金子杨和周晗要乘哪一列车。   然后,就在自己家门口看见两位老人了。   她都有些惊住了,“老师!师娘,您两位坐的哪列车来的呀?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我好过去车站接您。”   “我们不是坐火车来的。这不是提前给你个惊喜嘛。”周晗笑眯眯地回答道。   实则是不想让清萱抱着孩子来回折腾。   “又不是不认识路,哪里还用专门去接啊。”金子杨说道。   路,这个还真不认识,但是想问路,这还不简单吗?在来之前,金子杨就打电话给军区医院的严主任,问过来驻地的路了。清萱家里在哪?嗯,住院的时候也有登记。   此时的陆博衍,正躺在摇篮里抓着一只布老虎,手脚并用地来回晃着,简称四脚朝天。   两厢打完招呼,周晗就瞪着摇篮走过去了,小家伙长着一双大大的猫眼,清澈无垢,宛若上好的水晶。这双眼,是还未抽长的凤眼。   这种凤眼,并不是传统狭长的丹凤眼,而是介于凤眼和桃花眼之间,这种眼型表现为眼角微微上翘,瞳仁深邃,在幼年时,通常会呈现圆润且无害的感觉,随着年纪的增长,便会逐渐抽长,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   陆博衍非常应景地抬起了他的小脑袋,似乎在跟周晗打招呼。   “这就是我们家乖乖吧?哎哟,这眼睛长得真好看,一看就随英子。”   这是一见面就夸上了呢,希望小小陆同志不要太骄傲,毕竟,天底下就没有哪个小孩子是丑的。   不过这个夸奖,就有点不是太名副其实,清萱本人的眼睛是属于典型的杏眼,眼尾不长,给人的感觉是眼神干净清澈。   “鼻梁又高又直,嘴长得也好看,这浑身上下的皮肤白的哦,真叫一个肌肤赛雪,英子,这个就跟你似的。”继续夸赞。   按照实际来讲,陆博衍的长相是完美地复刻了清萱和陆维东的相貌,一看就是两人的相貌混合体。   金子杨也凑过来看,也夸了几句。   这时,陆博衍已经可以分辨出颜色和声音了,听到大人们在讲话,以为是在同他玩,开心地手舞足蹈,并把布老虎往嘴里塞,然后要把沾了他口水的布老虎给清萱,“habanero;Bosh u jade”   嘴里咿咿呀呀地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师娘,您就别夸他了,看他高兴的,再高兴下去,就要骄傲的不得了。”清萱玩笑道。   周晗嘴角上扬,“我说的也是事实,这孩子长得随你,长得很是俊俏呢。”   说实话,这孩子的眼睛长得跟他们家阿烁小时候还挺像的。   周晗从包里掏出一个十分精致的长命锁,挂在陆博衍脖子上,温柔了抚摸着小家伙的脸蛋,“小乖乖,以后要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长大!”   “师娘,这——”清萱看到那长命锁,有些失神,她的库房里倒是什么都有,可是像是给婴儿带的长命锁这类东西是没有的。   另外找人打,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现在这是时间,带这个似乎不太合适,而且没有经过开光的长命锁有用吗?   这也是清萱没有给准备长命锁的原因。   “这是我私底下偷偷找人打的,就是银的,也不引人注意,平时在家里戴戴,出去了别叫旁人看到就成。小孩子娇贵,没个长命锁可不行。”周晗是从旧时代过来的人,对于很多习俗还是非常认同的,只是这种想法不会在外人面前显露罢了。   “师娘,让您费心了。”清萱帮陆博衍理了理长命锁上的丝绦,这是蕴含着长辈祝福的长命锁啊,“衍衍,这个是阿婆送你的长命锁哦,以后可是要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长大哦!”   不仅给了长命锁,周晗和金子杨还给这个才几个月的奶娃子包了红包,目测是很厚的一个。   这一来,又是给见面礼又是塞红包的,好生热闹。   萌娃成功地俘获了两个老人家的心,周晗抱着小小陆同志,恨不得不撒手。   当天,陆维东回家之后,周晗才发觉对陆博衍长相的判断有误,小小陆同志的眼睛绝对是清萱和陆维东遗传下来的,但很神奇的是,小小陆同志的那双眼睛,又与金家男性的眼型神似。   晚上是在家里吃饭的,原本金子杨是强烈要求出去吃的,就算是去食堂都好。不过一看,不用清萱和周晗下厨,那颗受惊的心才平缓过来。   陆维东做的饭菜,获得金子杨和周晗的一致好评。金子杨此刻才能够理解,为什么清萱不经常在外面吃,还没被自己做的菜毒死的原因,好嘛,家里这是一个大厨存在呢。   周晗,只是自己做菜不行,但不代表尝不出其他菜的好坏,至于她自己做的,那是味觉选择性失灵。   清萱做的菜,其实也没多大问题,只是她喜欢尝试一些新奇的搭配,在接受不了这种搭配的人人看来,简直是难吃到了极点。   在金子杨夫妻离开前,金子杨提出要清萱跟着去首都学习,刚好和他们一起过去,路上也不用担心只有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安全。   清萱如果去首都学习的话,不可能把陆博衍留下来给陆维东照顾,他根本没那个时间。秦晓云呢,既要照顾林熠阳,还要忙店里的生意,也是顾不过来。那么她去首都的话,势必要带上陆博衍。   去首都乘坐火车的话,有着轩轩的例子摆在那里,她哪敢单独带着孩子走啊。她虽然不是柔弱地一阵风就能吹到,但到底还是个没什么武力值的弱女子,万一遇见人贩子什么的,那可真的是完了。   可是,有人同行,那就不一样了。   清萱当即应下,并和秦晓云商议了一下,这次去,正好借机考察一下沈从兴初步调研过的一些位置。   到了首都之后,清萱去学习时,陆博衍都是由周晗在带,周晗是在做审计工作,同事们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性格,都是和蔼慈爱的,对于办公室多了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家伙,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在周晗带着陆博衍去上班的第一天,小小陆同志,就凭借着自己超高的颜值,和乖巧可爱的性格,俘获一大批奶奶粉和阿姨粉。   “周姐,这是谁家孩子啊?长得怪好看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穿着灰色中山装的女人看到周晗抱了一个小孩进来,立刻好奇地问道。   大家都是多些年的老同事了,灰色中山装对周晗的家庭条件也清楚,有的人会嫉妒周晗到这个年纪依然可以保持那份从容优雅,可是一想到她的情况,再对比一下自己,那份嫉妒就荡然无存了。   周晗只有一个孙女,这个孙女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到十岁就没了,家里条件再怎么好又有什么用呢?   “这是我小孙子,我们家小闺女的孩子。”周晗笑容满满,逗弄着怀里的陆博衍。   诚然,周晗确实把清萱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所以,清萱的孩子,她是直接看作是自己家的孙子。虽然按年纪来算,是跟她孙女差不多大的。   “哦——”灰色中山装的女人恍然大悟,前一段时间还见一个姑娘陪周晗逛街呢,“就是金大夫收的那个小徒弟呀。”   “对。”周晗点点头,“这不是英子要跟着他们学习嘛,小家伙就我来带。”   “这样啊!”灰色中山装点了点头,“不过,周姐,要我说,你还真是太好心了,徒弟家的孩子,你还帮着带呀,她要来学习,就把孩子直接给她婆婆带啊,还非得让你来带。自己家的孩子还让外人来带,就不怕别人觉得麻烦嘛?”   周晗眉头微皱,淡淡道:“什么叫外人弘远收的几个徒弟,跟我自家孩子没什么两样。”   灰色中山装正想说,自己家的孩子自己不带,却突然闭嘴了,都认识那么多年了,怎么好提及别人的伤心事,周晗现在就是想带自己的孙子孙女,可是还有吗?   这个话题,提出来,完全是往对方心里戳刀子,而且还是来回搅拌的那种。   灰色中山装讪讪道:“周姐说的是,老话不是说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跟自己家一样的。”   说完这个,立刻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周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呀?长得白白嫩嫩的。   “叫衍衍,现在三个多月了,衍衍可聪明了,半个月前自己都会翻身了呢。”周晗相当自豪地说道。   其实,这个时间会翻身完全属于正常范围,顶多比别人早个两三天。   “衍衍这么厉害呀,有的小孩到四个月头上才能在大人的帮助下哎慢慢翻身呢。”   一聊起小孩子,那话题是绝对的多。 第九十四章   不久之后,首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人民敬爱的主席同志于9月9日病逝于首都,这是继年初之后,全国人民迎来的又一次噩耗。   而伴随着主席同志的离世,随之而来的有另一件喜事,那就是在次月的6日,造反派的阴谋被彻底粉碎,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了造反派的首脑及其骨干的一系列罪行,笼罩在全国人民头顶的那种紧张气氛一扫而空。从此之后,华国也将进入新的时代,那是巨龙腾飞的时代。   造反派的消亡,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期间必定遭受了种种挫折,有无数人为之流血奋斗牺牲。   在这一年结束之前,陆维东接到了工作调动的指令,从德州调往首都,而且摘掉了“副”的帽子,成功地又升了一级,这样的职位,对于一个才26岁的青年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陆维东对德州的感情很深,他从少年时期从军便扎根于此,在这里度过了很长的一段岁月,这里有他的战友,有他所不能割舍的许多。虽然已经有过预料,可是当调令下来的那一刻,心中涌现的是无尽的不舍。   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人生便是如此,有聚就必然有散,这是他的选择,也是各位首长给的机会,他还那么的年轻,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当陆维东突然出现在清萱面前的时候,清萱十分吃惊,“维东,你怎么突然过来首都了?是请假过来的嘛?不是说这段时间很忙吗?”   发生了那么大的一件事,全国的军警力量都在戒严,达到了一种空前紧张的状态,德州,当然不会是例外。   “现在已经好多了。”陆维东微微一笑,笑意氤氲了深如潭水的双眼,“晚晚,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调到首都军区了。”   “嗯?”清萱一怔,德州本来就是属于首都军区呀,等等——她瞪圆了眼睛,惊喜道:“你意思是现在档案在首都?以后我们就在首都安家了么?”   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啊,德州再怎么发展,都比不上首都的。而且,她日后就不需要专程跨省市出去学习了,这样就方便好多了呢。   “对。”陆维东含笑道。   “那我们就要搬家了呢。有分的房子吗?我们是像以前一样住在驻地,还是可以出去住?”清萱默默盘算起来距离的问题,如果部队分的房子离市区不远,那就是最好的。   “离市区不是很远,不过现在可供选择的房子应该不是很多。”来首都第一件事,当然是要先去报道了,至于房子,其实和德州那边差不多。   清萱道:“我们可以先去看看再决定,实在不行,就在外面住也是可以的。”   “好,那就看具体情况。”陆维东说。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咱们家的东西全都在德州呢,岂不是还要回德州搬家?”   他们在德州也生活了一年多,添置的东西可不少,已经不是陆维东以前的单身生活时的轻装简行。   “我们先看好房子,再抽空回去德州搬家。”陆维东答道。   “好。”清萱点了点头。   “晚晚,衍衍是师娘帮忙带着吗?”陆维东知道清萱平时都会在医院学习,今天又是工作日,一来就直奔医院来找清萱了。儿子嘛,那是不用想,那么点大的小屁孩肯定不会带来医院,医院来往的都是病人,那么小的小孩子待在这里过了兵气也不好。   “对。所以你现在要见他可是见不到呢。师娘到下午五点钟以后才下班的。”清萱笑得温柔。   “那就过会儿再看他。”陆博衍从善如流地说道:“就是不知道过去了一个多月,他还认不认识我。”   小孩子的记忆力没那么好的,只对经常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脸孔有印象,一旦时间长,肯定就要当成是陌生人了,特别小的时候还好,因为什么也不知道,不认生。稍微记点事了,又会喊人,突然碰见陌生人,肯定要又哭又闹的。不过,陆博衍现在还属于前者。   “才多久啊,哪能忘记?”清萱笑言。   今天的学习,有一部分知识是需要靠自己理解的,并不需要一直固定在医院。清萱干脆同金子杨请了假,和陆维东一起出去转了转,然后等到周晗下班的时候,直接去接周晗。   周晗抱着陆博衍,春风满面地与同事道别。怀里的陆博衍突然激动起来,小手拉了拉周晗的衣领,兴奋地说着他的婴儿语。   周晗正奇怪呢,下一刻就有一个柔和的女声传来,“师娘。”   继而是一个低沉又有磁性的男声也同样叫了一声“师娘。”   清萱出现在这里,周晗倒不是很意外,毕竟都在首都呢,远在德州的陆维东居然也一起出现了,这还是挺出乎意料的。   “英子,东子,你们俩一起过来了?”周晗抱着陆博衍走过去,笑意温暖,“英子,今天倒是准时呢,你老师没拉着你继续在医院研究啊?东子,这是到首都来公干嘛?来首都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提前准备买菜去。”   周晗只以为陆维东可能是来首都公干,也没想到他是直接调到首都了。   “师娘,我是下午同老师请了假出来的。”清萱道。   陆维东说,“师娘,我工作调动来首都了。”   “调道首都了?这可真是大喜事啊,以后英子就不用来回跑了。”周晗的高兴溢于言表。清萱的学习,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的,如果陆维东还是在德州,那是挺不方便的。   “确实。”陆维东唇微微勾起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师娘,我来抱衍衍吧。”陆博衍见到清萱和陆维东过来,一直都保持在开心的状态,小手非常配合地张开,一脸求抱抱的表情。   周晗如何注意不到陆博衍的动作,笑着调侃道:“好,看衍衍这表现,是想妈妈了呢。”   清萱这边伸手,周晗放手,陆博衍就稳稳当当地到了清萱怀里。清萱轻柔地捏了捏小孩的鼻子,“衍衍今天有没有听阿婆的话呀?”   陆博衍现在还不会说话,但是可以判断是大人是否在和自己讲话,然后就很乖地点头。   “东子今天才过来是吧?现在还不算晚,可以去什刹海和南锣鼓巷玩一圈,晚饭的话,咱们直接在外面吃就行。”这段时间,金子杨和清萱都是在医院食堂吃饭的,陆博衍小宝宝只需要喝奶就好了,一个人做饭有什么意思?所以,周晗也就习惯了不做饭。   “可以呀。”清萱说。   然后,他们就开始出去玩,一路上,陆博衍又到了陆维东怀里,陆博衍很明显没有排斥的表现,高高兴兴地就抱住了陆维东的脖子,好一副父慈子孝的和谐画面。   晚上,陆维东就暂时先住在了金子杨家里,第二天,夫妻两个直接去看了看可供分配的几套房子,首都分的房子,硬件条件上,是比德州还要好上一些的,但是剩下的这几套,要么是环境不好,要么是朝阴背阳的,只能选了一个位置相对可以,但只是一个两居室。   这个房子,他们可以偶尔住一下,还是需要再找一下房子的。   接下来的时间,陆维东又陷入了忙碌,搬家的事需要再搁置一段时间,房子里只是简单地添置了一些生活用品。   而清萱则在学习之前,留意起附近的房子来。本来周晗是说根本用不着再买房子,可以直接住在家里不就好了?而且,在首都买一套房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是清萱说,如果老家有人过来,还是有一套房子比较好。反正陆维东如果留在部队住,她肯定还是要回来住的。如此一来,周晗也就不再劝了,就帮着一起打听,但是一定是要离家里比较近的才好。   正是天公作美,首都最多的是什么?是像金家这样的四合院,有一户人家,家里的房产可能多一些,然后小辈们不喜欢这种古香古色的四合院,更偏向于高楼,四合院没人住,就想着租出去。   而这个四合院,正好离金子杨家里不是很远,周晗就带着清萱一起过去看一下房子的具体情况。   周晗简单地跟清萱讲了一下位置,和那户人家的情况,“英子,那一家的房子位置还不错,离这边也近,你到医院方便,东子去军区也是很方便的。”   “这家当初也算得上是家庭条件不错,所以家里也不止这一间四合院,在北城有一座小洋楼,他们家的老人没了之后,小辈们都不喜欢住四合院,这里就不是他们自己住了。上一任租户退租之后,也在寻找新的租客,刚好让我碰上。”   这种所谓不错的家庭条件当然是比不上金家了,只是金家比较低调,除了苏州的老宅,其他的房产都在那十年开始以前陆陆续续地转手,换成金条藏了起来。   “今天是直接约了他们到四合院里谈谈,咱们也可以看看房子的具体情况,如果合适,可以直接跟他们谈一下直接买下来。”   “好的,师娘,让您费心了。”   她们到那里的时候,房东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一副无框的眼睛,气度沉稳。   那青年见到她们来,立刻扬起一抹笑容,“两位是要租房子对吧?我妈说今天有人来看房子,她刚好有点事情,就让我过来带着你们看一下。”青年笑得温和。   “都可以,那我们先进去看一下房子?”周晗说。   青年掏出钥匙,说道:“好。” 第九十五章   青年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姓罗,然后就带着清萱和周晗进入院子,不管什么时候,租房子或者买房子,都是要实地观察一下的,别人说再多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这座四合院的布局和金家的相仿,可以看出主人和租户都比较用心维护。   庭院以半旧不新的青石砖铺地,愈显古拙。   院内种了好大的一丛菖蒲,叶丛翠绿,花朵端庄秀丽,香气扑鼻,现在已经是花期的末季了,所有的菖蒲都在竭尽全力地绽放出最后的繁华,那瓣端具洋红色条纹和黄色斑点的黄紫色的花朵,如同飞舞的蝴蝶一般轻盈地落于叶端,尽情地展示着自己亭亭玉立的身姿,愈发显得飘逸而隽秀。   靠近正房的位置,还种了一株高大的海棠,此时不是海棠的花期,自然没有海棠花开的盛景,但是现在却是海棠果成熟的季节,褐色的枝干上挂着许多红彤彤的海棠果,果实累累,在碧绿的叶片的衬托下,更是玲珑动人。   东厢房则是种着一株银杏树,淡黄的银杏叶在枝头摇曳,带着秋天的气息。   足可见上一任主人侍弄得极其用心,从进门之后再到这院子的布置,清萱对这座房子已经算是满意了,再看看正房和厢房的情况就可以下决定了。   “这个房子我们很久都没住了,一直是租给另一户人家的,也租了好长时间,只不过今年他们家的孩子似乎要把他们接到国外去,就不再租了。倒是有其他人也问过,只是我妈不想把房子租给几户人家,合租人一多,房子的损耗必定极大,是想只租给一户的,但是有一点必须要保证,租了我们家的房子,一定要好生维护。”青年把自家出租的条件率先提出来,毕竟哪个房东都希望租客能够好生对待自家的房子,最好是像上一户一样。   整租肯定会比散租合计起来要便宜一些,但是几户人家一起使用,那房子也不知道要遭腾成什么样子呢。   “这个是一定的。”周晗温声道。   “院子都看过了,我再带你们看看正房和厢房。”青年道。   一边走一边给介绍,“上一户租客都是爱干净的,走之前房子都打扫的干干净净,你们如果需要租的话,再简单打扫一下就可以入住了。”   如青年所说,房内的摆设井然有序,干净整洁。   桌椅板凳什么的,不是什么名贵的木材,但也不是特别旧,都是可以直接用的。而且不论是正房还是厢房都有床的,不需要额外再添置,当然如果不想用这些,也可以自己另行添置。   “这个房子整体来看,还是相当不错的。”清萱看完之后还是比较满意的,直接问,“罗同志,你们有没有想过直接把房子卖掉?”   周晗没觉得有什么好惊讶的,清萱也同她讲过是要买房子的,开始问租房子,只是想看看有没有满意的如果满意,就可以直接从租变成买。   而且,以罗家的情况,房子多一套少一套也没多大区别。   青年倒是有些愕然,“你们不是要租吗?”   他妈只说让他来带人看一下房子,租金也给他讲了,只要不低于那个范围就行,反正他们家也不缺这点租金。   青年惊讶的是,现在的大多有喜欢住楼房,用水用电都比较方便,除了年纪大点的老一辈才喜欢这种小平层,追求所谓的脚踏实地的感觉。   “买倒不是不行,只是这栋房子要是卖给你们的话,我需要问一下我爸妈的意见。”青年对这种四合院倒是无所谓喜不喜欢的,反正他们也不住,空着也是要租给别人的,因为他妈说,房子长时间没有人住,里面就没人气儿,对家里人不好。   青年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但是母亲的想法他很是很尊重的。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把房子卖出去?那自然是首都本地人不缺房子住,缺房子住的本地人或外地人没这个财力购置这么大的房子。   清萱微微一笑,“原本是计划租房子的,但是我对这栋房子的感观还不错,就想着是否可以直接买下来。因为我丈夫目前就是在首都工作的,我们接下来可能很多年都要待在首都,所以直接买下来可能会更好一些。当然,罗同志还是要询问一下令尊令堂的意见,看是否可以将这栋房直接卖给我们。”   这栋房子倒是挺合她的心意,庭院中种着的银杏倒是和她院子里的那棵不谋而合。除了周晗带她看的这一家,她其实还去看过别家的房子,要么是房子太过陈旧,要么就是家具损坏严重,要么就是院子里的布置太过难看,总之每一个像罗家的这栋房子更令人满意的了。   别人夸自己家的东西好,那肯定是好事呀。青年应了下来,说是回家问过父母的意见再和清萱约谈,哦,或者直接是他母亲自己谈就可以了。   清萱留下了金家的地址,并表明周六周日,时间都是方便的。   罗姓青年回家之后,把这件事告知了父母,罗父罗母商议之后,决定把房子卖出去,反正放在那里也没人住,留给儿子?呸!看他们儿子那样就是不喜欢住四合院的,所以卖出去也好,免得还要一茬一茬地招租客,还要担心别人是不是会把自己房子弄乱弄坏。   周六下午,罗母按照清萱留下来的地址找上门来,一看到金家的院子,罗母还有些惊讶,这房子跟他们家四合院不是差不多嘛,怎么还要买房子?   罗母身为卖主,也不需要考虑这个,只需要知道有人需要买他们的房子,她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卖出去就行。   不过,这个位置,似乎有些熟悉?罗母心里正犯嘀咕呢,清萱出来了。   看到这个与自己儿子描述地相差无几的女子,罗母就知道自己找对地方了。   罗母脸上堆起笑容,“是这儿吧?我是北冒巷胡同42号院的房主。”   清萱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您好,我姓李,就是我想要买您家的房子,快请进。”   罗母跟着清萱进去,将人带到会客厅,然后取了茶水同罗母细聊。   今天,金子杨和周晗都没去上班,现在正在家里逗孩子呢。   听到外头有声音,金子杨头也没抬,继续拿着一根羽毛逗陆博衍,“这个时间是维东过来了吗?”   周晗说,“应该不是,东子要是过来怎么会不进来?前两天不是和英子一块去看房子了吗?和他们约好了,如果有意向的话,就来咱们家聊聊。我估计是那房主过来了。”   “不行,我需要过去看看,免得英子年纪轻,不知道价格,再被别人忽悠了,他们两个能存下几个钱啊。”   “哦。”金子杨对这个话题不是很感兴趣,在他看来,小徒弟都在开店了,还是生意那么红火一店,还能被人忽悠了?不存在的!“阿晗,你帮着掌掌眼也是可以的。衍衍就留在这儿吧,我陪他玩。”   “那你记得照顾好衍衍啊,别忘记给他喂奶换尿布。”周晗叮嘱道。   “知道了,不是才换过吗?不急的。”金子杨非常淡定地说道,没有亲自照顾过小宝宝的男人,是完全不知道小宝宝这种生物是完全没有规律可循的。   “那你还是要注意一下的,不过衍衍很乖的,他如果饿了或尿了自己会有异常行为的,比如突然哭了。”周晗说。   金子杨不以为意,兴致勃勃地又从陆博衍的小摇篮里拿出一个素面的拨浪鼓,在陆博衍眼前拨动着,“明白。”   拨浪鼓的生硬加上鲜艳的手柄,成功逗得小孩大笑,露出米粒一般的牙齿。   周晗起身到会客厅,到那里时,清萱和罗母也才刚交谈一句。   罗母问道:“李同志既然住在这里,又何必多买一栋房子呢,我看这里不比我家那套差。”   “这是我老师家,虽然和自己家没什么两样。但是我和我丈夫也是打算在首都安家的,如果老家的父母和兄姐侄子过来,还是需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的。”清萱娓娓道来。   “原来是这样啊,我说呢,怎么还需要再买一套。”罗母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在老师家住,怎么说都是客,怎么能比自家舒心呢?   正聊着,余光瞥见周晗,清萱起身相迎,“师娘,您怎么过来了?”   “听见有动静了,想着是不是前些日子约的房主到了,我顺便过来看看。英子,别站着,坐。”周晗顺势坐在清萱的旁边。   “这位同事你好,我姓张。”罗母笑着自我介绍。   “你好,张同志。我姓周。”周晗回复道:“我们家英子年纪还小,我过来帮她参谋参谋。”   周晗直接把目的摆在明面上,买房子嘛,在这个时代,算得上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了,她还担心自家孩子被坑呢,虽然他们不在乎这点钱。   “应该的应该的。”罗母暗暗乍舌,这说话还挺直接的,不过直接点好啊,她这个人最讨厌别人拐弯抹角的,省得猜来猜去,“我和我丈夫儿子目前都不在这附近工作,因此这边的房子,自家也很久没住过了,所以留下来也没必要。这房子的情况,想必我儿子上次也带两位看过了,房子保存的不错。以前租我们房子的房客也是挺爱惜的,所以你们只要买下来,是不需要多加修缮就可以直接住进去的。”   “张同志的意思是这栋房子可以直接卖?”周晗挑了挑眉。罗母出现在这里,就证明她是愿意把房子出手的。周晗问这话,就是想让罗母说出自己理想的价位而已。   “当然。”罗母面带笑容,说出了一个和市价相符的价格来。   “我想我家的房子,是值这个价格的,附近目前可供出租的院子应该没我家的院子更好的了。”   对于自家院子,罗母还是很自信的。   罗母又补充了一句,“而且里面的床,和桌椅什么的,也是有些年头的老物件了,都是很好的木料打的。这些家具,是可以送给你们的,你们也免得麻烦,还要另行添置,这样就可以直接入住。”   “张同志,院子的情况的确不错,但是您说的这个价格是包含了家具的吧?我去过百货大楼,也去过旧货市场。里面的家具似乎不值您说的这个价格呢。”清萱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罗母说的价格,对她而言,的确不值一提,可是该砍的价还是要砍的,这是原则问题。   “我们家的家具,可是以前请的老师傅打的,上面的雕刻都是很精细的,木料也还是好料子,现在上哪去找这么好的料子和手艺?”罗母说。   “张同志,如您所说,这是以前打的家具,如果我看得没错的话,那些家具已经有二十个年头以上了,而且我们也不一定要用到这些家具。您看这个价格再下降两成,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清萱不疾不徐地说道:“这个价格,买下两套三居室都是可以了的,算起来,您也不亏呢。”   “两成?”罗母嘴角一抽,你也真敢说啊。但是她也很清楚,清萱说的是事实,为什么现在四合院不好卖,就是因为贵啊,卖的便宜了,户主心里不舒服,好好的院子凭啥卖的这么便宜。但是贵吧,也没人卖,谁让现在的小年轻都喜欢住楼房呢?   因为高楼有供暖气,首都的冬天还是很冷了,有了暖气冬天多好受了。这样一来,谁还想住四合院啊。   罗母一想,也是这个理儿,人家好好的年轻人,放着高楼不买,买个四合院,还要那么贵?   减了两成的价格,罗母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面上要做出犹豫不定的表情,片刻之后才装作十分为难地答应了。 第九十六章   罗母略作迟疑,沉吟了良久才道:“这个价格我们家也是亏了不少呢,但是看在李同志真心想买的分上,我就做这个主了,就按照原先的价格减两成。”   这个价格,她的确可以接受,但是不能太过爽快地答应,这也是藏富的一种手段。   “但是我也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房子里的家具和和我们家目前的住所,不是太搭,我们是不需要这批家具的,但是另行处理也是需要时间的,所以我想把这批家具直接留给李同志,价格的话好商量,可以直接按低于市价的价格给你们。”   这种家具是不好卖出去的,一般家里平时用的都有,谁闲着没事再去添置,需要添置的,很大可能是为孩子新婚添置家具,这种情况就需要购置新的,谁会要上了年头的老物件呢?   罗母也不想再另找买家处理家具,干脆就直接卖给清萱好了。   清萱想了想,答应了,“张同志愿意减两成,也是帮了我们很大的忙,这个小小的要求岂有不应的道理。”   家具的价格只占房价一成的一半多点,这也不影响什么。   “那是最好不过的了。”罗母淡淡一笑。   商量好价格,两人就约好周一上午一起去办过户手续。   房子的问题解决了,清萱和陆维东都给自找了空闲的时间,一起去德州搬家。   搬家,是一个比较琐碎的过程,就没有带陆博衍一块过去,把他留在了首都。   回德州的第一件事,夫妻两个各自找了自己的好友聚了一下,然后再开始搬家。清萱是直接把薛柠还有秦晓云她们叫到自己家里来了,几个人在一起聊聊天。   清萱要离开了,薛柠很是不舍,她和沈严都是本地人,有很大的几率不会调到外地,因此日后相聚的时间就更少了。   “我还想着你从首都回来,咱们几个好好聚聚呢,谁想到陆营居然已经调到首都了,以后咱们见面可是更不容易了。”薛柠叹了一口气,她们几个本来也就是周天闲着没事聚一下,这下可好,下一次见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工作日,她需要上班,周天呢,要赶回驻地,毕竟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是要维持的。   “万一你家沈严以后也调到首都呢?”秦晓云倒是没那么悲观,她和清萱开的分店就在首都,她们两个可是合伙人,见面的机会肯定多的。   “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和阿严都是德州本地人,我和他家里都是一个,爸妈肯定不答应。再说了,从德州调到首都,哪是那么容易的事?”薛柠摇摇头。   秦晓云说,“这个也倒是。不过,如果是上面的调令,你们两家父母也不可能直接反对呀。”   “晓云啊,你说的的确是事情,但是怎么可能莫名就调过去了呢?”薛柠翘着小指,轻轻地吹着杯子里的茶叶,坐姿优雅。   秦晓云耸耸肩,“所以说是万一呀。”   这时,躺在摇篮里的林熠阳哭了起来,那摇篮还是陆博衍的呢,他们俩就差了一个多月,林熠阳就比陆博衍高了一点点,完全可以用陆博衍的摇篮。   秦晓云赶紧过去把林熠阳抱了起来,“阳阳行了呀,怎么哭了呀?是不是饿了?”   在问的同时,还摸了摸小熠阳的尿布,湿哒哒的一片,“原来是尿了。”   秦晓云立刻解开他的衣服,手法熟练地给他换尿布。   薛柠笑道:“阳阳还挺懂事的,尿了还知道自己哭呢。”   “哪是聪明啊!他那是尿了知道不舒服了,才哭的。”秦晓云谦虚地说道:“不信你问英子,衍衍肯定也这样。”   清萱笑着点了点头,陆博衍还是一个很乖的小孩的。   “对了,英子。衍衍现在会叫人嘛?”秦晓云问道。   “会叫几个音节了,不是很连贯,吐字嘛,也不是太清晰。”陆博衍已经会简单地叫“粑粑”、“麻麻”。阿公、阿婆这样的音节对他而言,已经是很难的了,出口就是“阿滚”、“啊噗”。不过,家里的几个人,谁是谁,分得还是很清楚的。一说他不乖,就要哭着喊“啊噗”,这小孩鬼精鬼精的。   “这已经很好了,阳阳差不多也是这样,衍衍还比阳阳小一个多月呢,阳阳呢,只会叫巴巴、马马,其他是一个不会呢。”秦晓云说。   清萱道:“他们这个时候,正是学说话呢,每个孩子学的进度都是不一样的,也不能一概而论的。”   “也是呢,我倒是没太大要求,只要阳阳健健康康长大,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秦晓云眉目柔和,神情祥和。   这样一个朴实无华的愿望,这是天底下所有母亲共同的期望。   愿我儿愚且鲁,无病无灾到鹤发。   “这样便很好了,天底下有不少的父母,愿望可不是这么简单的,巴不得自己的子女出人头地,好叫自己沾光。”薛柠说的是事实,有些人只盼望着子女平安喜乐,与此同时,也有些人,只认为子女是赚彩礼的工具。   薛柠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可不代表她没见过那些现象,有些父母,认为把子女生下来,就是最大的恩情,恨不得喝儿女的血来养活子女,乌鸦反哺,羊羔跪乳,本该是常态,可是,付出也是要对等的呀。   秦晓云想到自己的父母和林建国的父母,不由得冷笑,“那些人?呵!他们也配为人父母?”   “所以,天底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的。”清萱冷静地总结,她真不知道话题为什么会歪到这个方向。她本人,倒是对自己的父母没什么意见,像她这样备受父母宠爱的人,再对父母有意见,那完全可以叫白眼狼了。她的父母都很爱她,不管做什么,都是希望她能过得更好。   秦晓云“嗯”了一声,确实不能一棒子打死,她自己也是为人父母的。   薛柠则是在摇篮里拿出一只布老虎,逗林熠阳,她很喜欢小孩子的,只是调理了那么久的身子,如今还没彻底调理好,大夫说了这件事急不得。总之有希望就行,不再经常吃那些苦兮兮的药汤,薛柠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孩子嘛,还是要等缘分到了才行呢。   清萱见薛柠兴致勃勃地逗小孩,想起一个尘封已久的话题,“柠姐,我问你一个事情哦。你前段时间的时候,不是开始调理身体了吗?现在好些没有?”   她问的问题,无非是薛柠的宫寒有没有调理好,那种程度的,只要找到好大夫,一年半载就能治好的。但是年后她手上还有一大摊子的事,也就没有精力再重点关注这个问题。而且,这个本来就是私事,她也不好过分关注,戳到薛柠的伤心处就不好了。过了这么久,想必这个问题,已经差不多解决了吧?   “我前几天还去看过了呢,说是情况很乐观,只是不能急,还要慢慢调理的。”薛柠如实答道:“我现在没有吃药,就是按大夫说的食疗的办法,平时都是我妈给我做的饭。”   让她自己做?她恐怕都吃不下去自己做的饭菜,调理身体可是一件大事。为此,薛柠都放弃了自己一个人住在外面自由自在的生活,搬回父母家里住了。   “这样是最好的,慢慢来嘛。这个事情是急不得的。”清萱声音温和。   “你们两个在说什么?”秦晓云听着这两人在自己面前打哑谜,十分疑惑,“薛柠身体不舒服吗?”   “也不是什么大事,调理一下就好了,都不用吃药的。”薛柠也不可能把这件事宣扬得人尽皆知。   “小问题?那就好,不过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及时去医院看看,要是小病拖成大病,那可不得了。”秦晓云平和的语气中充满了关心。   “晓云,我知道的,你不用担心。”薛柠顿感一股暖流在心底缓缓流淌,她素来为人冷漠,交心的朋友不多,其他不过是泛泛之交。但是,眼前的这两个朋友,的的确确是真心关心她的。   “对了,英子不是学医的嘛?你可以让英子帮你看看嘛,正好看看英子学的怎么样?”秦晓云玩笑道。   薛柠抿唇微笑,“当然可以啊!”   正是因为当时清萱帮她把脉,才让她知道那个老大夫包藏祸心。要不然,她一直吃着那个老大夫提供的药,现在身子不知道坏成什么样子了。要孩子?那完全是天方夜谭了。   “英子,不是去首都学习了有一段日子了嘛?我听着,似乎英子的老师,也是很有名的擅长中医的大夫的,想必现在也是学有所成了吧?要不然再帮我看看?”   薛柠,对清萱可谓是十分信任的。她直接伸出手,白生生的腕子栖霜赛雪,一寸来长的指甲在窗外透进来的阳光下犹如透明,衬得那指甲上残留下凤仙花余红有种不一样的美感。   “学有所成谈不上,学习嘛,就是越学习,越觉得自己无知。”清萱轻笑,搭上了薛柠的手腕。   她凝眉仔细感受着指尖的脉搏跳动,继而眉头舒展,笑道:“柠姐,你之前的问题已经改善很多了。我估计最晚在除夕之前,就会有好消息哦。”   “真的嘛?”薛柠深棕色的瞳仁突然放大,这是开心到了极点的表现。   “当然。你按大夫开的药膳单子继续吃就好了,也有可能提前呢。”清萱在心底默默补充了一句,只要你们夫妻生活正常就行,要不然地好了,只有一方,也是也没办法开花结果的。   薛柠高兴得不知所措。   “好消息?该不会是——”秦晓云突然懂了,这个话听起来可不是关于那件事嘛!薛柠既然说身体没有大碍,又需要调理身体,那岂不是跟孩子有关?沈严夫妻和秦晓云年纪是差不多得,他们两个结婚也有几年了,两个人却没个孩子,想来就是这个原因了。   这个事情,也不是什么喜事,没有人想宣扬的人尽皆知。秦晓云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薛柠和清萱讲话都是有所保留的,难怪呢。   薛柠赶紧解释了一下,“晓云,这个事情不是故意瞒着你的。当时英子知道,还是她帮我把了脉,事后我还特意嘱托过,这个事情瞒下来就好了,免得你也跟着一起操心。”   “我明白的,现在都过去了,就好了嘛。”秦晓云对这个事很是理解,之前她那个婆婆还不是到处说她是个不下蛋的母鸡,搞得别人见到她的时候,眼神都是怪怪的。 第九十七章   “是的,虽然急着想要有个好消息,但是等了那么久,也不差这一时。”薛柠语气释然,她现在都想开了。   “薛柠,你这样想就很对了。放宽心态最重要,人始终是要活在当下的,为还未发生的事忧愁没有必要,还不如开开心心地过好现在的日子。”秦晓云不疾不徐地说道。   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人活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杞人忧天,不要让自己为了一些所谓的担忧彻底毁掉自己轻松健康的心态。   清萱也十分赞同,未雨绸缪是很重要,可是不能让那些担忧毁掉自己的好心情。   “我知道了。”薛柠点了点头。“对了,你们明天上午搬家吗?”   “今天晚上开始收拾,加上明天一上午的时间,顺利的话,明天午饭之前,就可以出发了。”清萱说道。虽然他们在德州住了有一年多,家里添置的东西不少,但是他们都不是随便乱放东西的人,家里的东西都是井然有序的,即便是添了陆博衍之后也不例外,因此收拾起来不会特别麻烦。   “时间会不会不够啊?”薛柠有些担心,陆营本来就是刚调到首都,缺勤时间长不好。还有衍衍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几天不见父母,只怕是要哭闹。   “这……”清萱答道:“应该还好。”   秦晓云一想,薛柠的担忧十分有道理,做什么事宁愿提前一些,总好比耽误时间强。她当即提出,“算了,我们坐这儿也没事,就帮你先收拾收拾呗。”   “对啊对啊。”薛柠也是这个意思。   “维东还没回来,咱们几个的力气?”清萱的意思是,这搬家要收拾的东西,可是需要一把力气的。   她这么一说,秦晓云和薛柠都明白了她的意思。秦晓云眉头一挑,哈哈大笑,“这有什么?我们又不搬桌子搬床什么的,就收拾些小物件,能有多累?”   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叠衣服拿碗筷的力气那还是有的。   三女把房间内的衣服床单被子摆件,该叠的叠,该收起来的收起来。   一遍聊天一遍收拾,到了晚上的时候,也都收拾完了一小半。   晚上大家又一起吃了饭,剩下的东西就是等陆维东和清萱自己慢慢整理了,不需要但又能用的东西收拾出来,打算直接留给邻居。   次日清晨,夫妻两个都起的很早,把最后的一点东西打包完毕送到搬家的卡车上。清萱敲响李梅家的门,又同李梅夫妇道别,夫妻两个就开始前往首都了。   从此之后,他们就正式辞别德州,要在首都定居了。   应了薛柠的话,他们原本是计划晚上之前到达首都,东西收拾得早,回到首都正好赶上吃中午饭。   清萱计划着把运过来的家当,一部分放在买下来的四合院,剩下的可以放到部队分配下来的房子里。   因为四合院适合古香古色的摆设,而他们在德州置办的与四合院的氛围有些不搭,所以桌椅板凳什么的,都给运到分配的房子那边,这也不需要另外再买。   桌椅板凳是大件,他们要先去部队,把这些放下,再把剩下的东西运到四合院。   分配的房子可能不会经常住,到底是自己家的房子,清萱尽力地把这间简单的房子布置成像在德州的家里一样的感觉。   四合院,这个会是以后住的地方,清萱则是付出了更大的精力。罗家留下来的家具,清萱并不是特别满意,因此在交易完成之后,她直接在空间里寻找了一批品相不错的家具直接进行了替换。   这样直接住进去,心里也没什么障碍了。   搬完家之后,夫妻两个都继续开始了忙碌的生活。陆博衍也在茁壮成长着,从可以完整说话,从翻身坐起,到蹒跚学习,从一个躺在襁褓中的小孩,变成一个咿呀学语的小孩。   这样的日子,持续到了第二年的秋天。清萱学习的内容,已经到了更深一层次,突然有一天,金子杨把清萱叫到了办公室。   清萱到院长办公室时,金子杨正坐在座位上,指间夹着一只金色笔尖的钢笔,出神地看着墙上的一副字。   “老师,您有事情找我?”清萱语气平和心中却暗暗浮起了一丝疑惑,老师突然找她有什么事?难道是她可以直接接诊患者了?可是之前,不是说她还要再学习吗?不需要这么快临床,只要偶尔去练练手。   “英子,您过来了,先坐。”金子杨回过神来,“是这样的,我最近接到消息,高考可能要恢复了,应该就在今年,只是具体时间没有定下来。”   1号首长同志已经同多位教育工作者召开座谈会,探讨关于恢复高考的必要性。金子杨的主业是大夫,但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首都医科大学的教授,很有几个做教育的朋友。   “恢复高考么?这倒是一个好消息。”清萱说。   在那十年间,能够上大学的,是工农兵子弟,靠的是成分和推荐,和学识没有半点关系。恢复高考,选拔人才,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的确是一个好事,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你想不想参加高考?”金子杨郑重地说道。   小徒弟跟在他身边也学习了这么长的时间,他对小徒弟也是了解的,博闻强识,见识素养绝对不像是一个小学没毕业的人,关键是确实没有学历。   当然,学历并不代表知识。   自从得到要恢复高考的消息之后,金子杨就明白了一个事,国家日后绝对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回复高考之后最起码十年以内的大学生,都会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   在那十年里,上没上过大学不重要,但是以后会很重要。   清萱的三个师兄,虽然从小是跟着金子杨学习的,但是该有的文化课也没落下,对应的年纪里也是在大学里修完了课程的。   “老师的意思是,我也去参加高考?”清萱当然愿意啊,以前和秦晓云交流的时候,也提出过这个高考必然会恢复,有机会也可以去读一下大学,丢掉原身小学没毕业的帽子。   “是的。在大学学习到的不止一门功课,可以学到更多。而且,高考停了那么多年,这次恢复,接下来国家对知识分子的扶持力度必然增大,这也有利于你以后的发展。”   金子杨这个人不是什么目下无尘的清高人设,相反,他对时局看得相当清楚。“英子,你很优秀,但是对于中医而言,年纪和经验是很容易让别人看轻,那么你就需要立一块金字招牌。”   他爱才惜才,他收的徒弟没哪个孬的,都是极为出色,小徒弟更是举一反三,将知识融会贯通的翘楚。   可是,世情就是如此,人们似乎迷信着一个认知,那就是年纪等于经验等于技术。   金子杨的徒弟固然是个金字招牌,自身再多加一层光环才更容易立足。   “老师,您的意思我明白。”清萱一听就明白子杨的意思了,“我会报名此次的高考,只是院校的话,就需要老师您帮我参考一下了。”   之前,有大批学校停办,随着高考的恢复,学校必然要重新办学,但是其中有哪所高校是最适合学习,并且名气最大的,那就需要金子杨帮着拿主意了。   金子杨把手里的钢笔放下,双手交叉,笑着说道:“这个是自然的。”   师徒两个,就这么愉快地说定了。   清萱决定要参加高考的事,自然是告诉了陆维东,媳妇的决定他肯定是支持的。   接下来的时间,清萱除了跟着金子杨学习,还找了高中学习的教材,从高一到高三,一本没放过,挨个看了一遍。   虽然都是很旧的版本了,但是聊胜于无,毕竟高考出题也不会天马行空,肯定是要按着教材来的。   10月21号,国家各大媒体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并透露本年度的高考将于一个月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虽说是在全国范围内考试,但是考生还是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考试的。   清萱的户籍目前还不是在首都的,她需要回到陆维东的老家报名并且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分为文理科,都需要考政治,语文,数学,文科需要加上历史和地理。理工科的考生则是加了物理和化学。   文科要靠的科目,大部分以记忆为主,理工科的两科,则是需要进行专门的学习,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了更简单的文科。   但是随着选择人数的增加,那么要筛选下去的人数定然更多,其实难度就差不多了。   清萱选择的也是文科,金子杨给出的建议是,不必专门选择医学类的专业,因为要学他和几个师兄都可以,哪个教授能比他们临床大夫更懂呢?   因此在金子杨分析完各大院校的建校史之后,心里就有了选择。   很快就到了要回去参加考试的时间了,夫妻两个依依惜别。   之后,清萱做了一个决定,“维东,这次回去,我带着衍衍一起回去吧。”   她回去考试,原本是不必带着陆博衍的,但是想到这小孩出生后,他祖父都没亲眼见过他,生下来头一个春节,他们又一直在忙,没时间回老家。清萱觉得有必要带陆博衍回去一趟。   “可是,晚晚,你这次回去不是要考试么?带着衍衍回去,还要分心照顾他,要不然就把衍衍留在首都吧。”陆维东说。   “衍衍一直都很听话的,照顾他能有多费心?”清萱说,“我是想着,衍衍出生后,也就娘见着了,爹还没见过衍衍呢。去年娘带回去的照片还是衍衍满月时候照的呢。这次把衍衍带回去,让爹娘都见见衍衍现在长什么样。   “也是。”陆维东也想到了,说起来还真是有些愧疚,他们都好久没有回家了。“我这几天请个假,陪你们一起回去。” 第九十八章   果不其然,陆维东去请了假,陪着清萱一起回去。   在他们回去之前,去同金子杨夫妻告别。   金子杨简单地叮嘱了一下,“在考前的这段时间,不要放松复习,但是心态呢,也不能崩得太紧,殊不知太过紧张,反而容易在考试中失利。”   这是十年来首次恢复高考,国家对此次高考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鼓励大量人员报名。   但是公布的时间距离高考太过接近,很多人甚至找不到复习资料。   “那么多人都在考试,能够稳住心态,已经胜过大部分人了。”金子杨补充道。   周晗倒是对清萱充满了信心,无他,纯属是对自家人的滤镜使然。“英子,你每天学习的那么认真,不管是教材还是复习资料,远比别人钻研得透彻,所以考试的时候,只要正常发挥就行,不用多想。”   “老师、师娘,您两位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考试的。”清萱说道。   “好,我们就等你的好消息了。”周晗言笑晏晏,伸出手握了握陆博衍的小手,“衍衍,要过一段时间才能见到阿婆了呢。”   在清萱过来时,就同他们说过了,这次回去,是要带陆博衍一起回去的。陆博衍才几个月大时,基本上是一直在周晗眼皮子底下长大的,这下,居然一下子要分开那么久,周晗心里很舍不得。但是,人家的亲爷爷奶奶总是也要见见亲香亲香的,哪能一直霸着别人孙子不让看的。   反正,陆博衍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首都的,周晗有大把的时间享受小孙子的快乐。   “阿婆!什么叫……过一段时间?”陆博衍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不解地问道:“不是明天就可以见了嘛?”   陆博衍学说话很快,现在才一岁半,已经会说很多简单的词汇了,但是对于时间上的概念,弄得还不是太清楚。   工作日的白天,他一般都是被周晗带着玩,因此,脑海中就形成了白天就可以见到周晗的概念。   “晚晚,妈妈不是告诉你了嘛?我们要去爷爷奶奶家,所以要过几天就回来见阿婆和阿公。”清萱温柔地解释道。   “过几天?”陆博衍歪着头,认真地思考着,他对数字还没什么概念,只能掰着手指念叨着,“是明天,还是大大明天?””很快的。反正,衍衍只要知道,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回来就可以了。”周晗摸了摸陆博衍的头,笑着说道。   “哦。”陆博衍懵懂地点了点头。   这次过来,也只是简单的道别,马上就要到他们出发的时间了。   陆维东抱起陆博衍,说道:“老师,师娘我们这就走了。”   清萱也起身,凑在陆博衍耳边,柔声道:“衍衍,我们要走了哦。跟阿公阿婆说再见。”   陆博衍立刻乖乖地挥了挥小手,“阿公,阿婆,再见哦!”   “衍衍再见。”金子杨夫妻也同样挥了挥手。   就这样,陆博衍小朋友跟着爸爸妈妈回到从来没亲自去过的老家。   陆维东已经提前发了电报回去,告知父母,他会带着妻儿回家。   林翠莲立刻忙着割肉买糖,晒被子,就为了小孙子回来能住得舒舒服服的。   陆父脸上没什么表示,当天晚上就高兴地多喝了两杯小酒。   陆父陆母为了早点见到孙子都是掐着时间提前跑到县城去接儿子儿媳。   下车时,陆维东提着行李,清萱抱着陆博衍,一家三口出来得相当潇洒。   他们从市里火车站直接坐车到县汽车站,刚下汽车,就看见陆父陆母推着自行车在路边等着。   清萱看到两位老人,立刻低声在陆博衍耳边叮嘱道:“衍衍,还记得妈妈怎么告诉你的吗?那两位等下就要叫爷爷奶奶,知道吗?”   “妈妈,我知道哒!”陆博衍用小奶音自豪地说道。   “好。衍衍真乖。”清萱赞许道。   夫妻两个抱着孩子走了过去。陆维东惊讶道:“爹,娘,你们两个怎么亲自过来了?不是说大哥过来接一下的吗?”   当然,如果是陆维东自己回来,他根本不会让人接,自己直接就回去了。但是又带着孩子,也不能一路走回家啊。   “爹!娘!”清萱笑着打招呼。   “我们来,不也是一样的吗?”陆大中有些局促地挤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爷爷!奶奶!”陆博衍见缝插针,甜甜地叫道。   “哎哟,我们家衍衍还记得奶奶呢!”一听陆博衍叫人林翠莲笑得眼睛都要看不见了,“英子,来,我抱一会儿。”   说这就伸出手来。   陆博衍却没敢直接让抱,小手攥着清萱的衣服,清萱虽然教过他,奶奶就是爸爸的妈妈,但是他对林翠莲还是陌生的,不敢让人抱。   清萱轻轻地抚摸着衍衍的背部,用很低的声音柔和地说道:“衍衍乖,这是奶奶。”   母亲柔和的声音似乎带着一种强大的安抚作用,陆博衍听话地张开手,让林翠莲抱了。   婴儿是没有记忆的,但是林翠莲到底是在陆博衍刚出生那会儿带了他一个来月,终归还是会觉得这个怀抱有些熟悉的。   到了林翠莲怀里,陆博衍突然感觉   没有刚才她要抱他时的那种局促,在父母安抚鼓励的眼神下,他可以知道这个人的怀抱时安全无害的,这才放心地待在林翠莲怀里,并且咧开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   林翠莲见小孩笑了,更是喜欢得跟什么似的。   陆维东把行李绑在自行车上,然后自己来推自行车,陆大中则是站在林翠莲身边看陆博衍。   四个大人,一个小宝宝,然而只有一辆自行车,是怎么都坐不下的,他们只能推着自行车步行回家。   好在人一多,一边走一边聊天,时间过得也不会很慢。   “东子,这次回家待几天?”陆大中问。   陆维东回答,“这次高考结束之后再回首都。”   大队也有许多知青在挑灯奋战要参加高考,因此陆大中对高考的时间还是知道的。一算时间,还是挺长的一段,陆大中顿时满意地点了点头,面色还是严肃的,“这行,能在家待的时比之前都长。”   陆大中是一个不擅长表达感情的人,他其实是想表达儿子已经很久没回家了,好不容易能在家多待一段时间,心里是很开心的,但是绝对不会表达出来。   “这正好,你们两个都多久没回来了?趁着这次回家正好能好好住上一段时间。”林翠莲说。   准确地来讲,他们两个从结婚离家之后就没回过老家。   “这个自然是。”清萱微微一笑。   然后,父子两个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林翠莲则是问起了陆博衍的事,什么时候开始学说话,什么时候开始能扶着东西走路,清萱回答的也很认真。   这样聊着聊着,就到家了。   因为知道陆维东一家子今天要回来,加上这个季节也没什么农活,家里其人都是早早地干完自己手里的活,回来了。   去上学的三小只赶上放星期,也都在家里,没错,陆杏花姐妹俩和陆小宝都到了上学的年纪,家里就三个要上学的小辈,也不是那么缺钱,自然都让他们上学去了。   一到家,林翠莲就扯着嗓子喊:“都在屋里窝着干啥呢?”   于是乎,老大一家,老三一家都出来了。   “二弟,二弟妹。”这叫得亲热些。   “二哥,二嫂。”这就稍显冷淡了。王小芬看到清萱的打扮,顿时就酸了。   王小芬以十分挑剔的眼神从头到脚打量着清萱,心里直犯嘀咕,这看着怎么觉得越长越好看了呢,都生了孩子,看着咋还像个大姑娘似的,这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太大了吧?   清萱挨个跟家里人打招呼,保证个个没落下。   顺便还问了一下三个小孩的学习,“杏花,梅花,小宝,你们都去上学了吧?成绩怎么样呀?”   说到这个话题,陆小宝立刻支吾着不肯出声,对于学渣而言,问成绩简直是灵魂拷问,好嘛?   陆梅花倒是一脸骄傲,“二婶,我上次期末考试和刚过去的期中考试都考了双百分呢,我们老师说我可聪明了。”   学霸,从来不担心被问成绩。   “都是满分呢,那很好哦。”清萱眉头微挑,淡淡一笑,“考得这么好的孩子,二婶是要给奖励的,不过今天没带什么东西,只能先给你一个笔记本,以后也要好好努力。”   随即,清萱从包里掏出一本刚开封的硬壳笔记本递给了陆梅花。原本,她是想着给个钢笔什么的,但是想到自己考试还需要用,就选择了其他的东西。   虽然已经开封了,但只有打开第一页是清萱随手画的一页画,只是用钢笔简单勾勒出了形状,再用墨水做了淡淡的晕染。其他都是没有使用过的。   “哇,好漂亮哦!”   陆梅花接过来,打开就看到第一页的图画,顿时惊叹不止,“谢谢二婶!这个本子好好看哦,我太喜欢啦!”   学校写作用用的纸很多都是草纸装订成的简陋本子,鲜少有装订的如此精美的笔记本,陆梅花一眼看过去,就喜欢上了,没想到里面还有图画,就跟印上去的一样好看。   陆杏花就站在旁边,看到妹妹得到了一个漂亮的笔记本,顿时羡慕不已,但是她的成绩不如妹妹,虽然比陆小宝好一点,但只是勉强在八十分徘徊而已。   不过,问问应该没事吧?陆杏花眨了眨眼,思考了好久,才做了决定,她也很要礼物呢。   她嗫嚅道:“小婶,我期末考试和期中考试也都到八十分了。”   陆杏花的性格已经改变了许多,但可能是本性如此的缘故,她还是害羞内向,说话还把声音压得低低的。   “八十分么?那也很好了哦。”清萱夸赞道:“那这个本子给你当礼物好不好呀?那种硬壳的,我这次回来只带了一本,下次再给你们那带其他的好不好?”   清萱觉得自己需要去县里采购一点笔记本做笔记用了,这带回来的都要分出去了。   陆杏花看到的是一本软皮的本子,虽然不如陆梅花那本看起来精致,但是在她看来已经是非常好的礼物了。   “谢谢二婶。”陆杏花害羞地说道。   “真乖。”清萱摸了摸陆杏花扎着红头绳的辫子。   这小姐俩的性子和名字完全是相反的,杏花热闹,梅花清冷,偏偏一个性子腼腆内向,另一个却是开朗大方。   这下,陆杏花更害羞了,小脸红扑扑的,跟擦了胭脂似的。 第九十九章   两个小姐妹都愉快地说了成绩,也得到了奖励。   陆小包虽然眼馋礼物,但是对学习相关的东西,他是半点都不想沾手的。   所以刚被问到成绩时就支支吾吾的陆小宝,现在更不肯说话了。   在她们聊的同时,家里的其他人也都在各自聊天,互不影响。   “小宝呢?成绩怎么样?”看陆小宝吞吞吐吐的样子,清萱就明白成绩也许不怎么样。她淡淡一笑,“要是不想说就算了,两年不见,这怎么还害羞上了?”   “二婶,他才不是害羞呢!小宝其中考试才勉强及格而已,就这都是他最好的成绩了!”陆梅花笑嘻嘻地说道。   姐弟三个,是差了好几岁,但是上学的时候却是同一个年级,林翠莲的意思是,两个姐姐可以照顾一下陆小宝。但是,没想到,正是一个年级,更显出成绩的差距来,那简直是两个天上一个地下。   陆小宝上课时候不认真听讲,就喜欢在课本上画一些奇奇怪怪的小人,到考试的时候,自然是考不出什么好成绩的。   同一个班级,各自饿成绩,大家都清楚得很,陆小宝考得很差,想伪造成绩骗家里人都行不通,因为两个姐姐一定会如实告诉家里人的。   虽说乡下不太在乎成绩,但是有了对比,陆小宝觉得自己的家庭地位直线下降,他不想学习吧,林翠莲还让两个姐姐盯着他,在学校,被盯着不能逃课出去玩,在家里还要被盯着写作业。   想反抗,不好意思,两个10岁以上的大孩子收拾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完全是压倒性的胜利。   昔日的小胖子,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奶奶最爱的大孙子的陆小宝表示,终究是错付了,说好了,心肝宝贝大孙子呢?   “才及格?还是最好的成绩?”清萱有些吃惊,作为一个学霸,永远都无法学渣的世界的。   她简直无法想象,同样是学习,为什么陆小宝只能勉强及格,这学的什么习啊?   清萱尽力保持淡然的表情,“那小宝这次就没有礼物了,以后可要好好学习呢。现在高考已经恢复,如果小学都不好好学习,以后怎么考大学呢?”   “二婶,我知道了。”陆小宝有气无力地说道,礼物?关于学习的礼物?他才不要呢!好好学习?不存在的,学习有什么意思?有出去玩有意思吗?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天天在学校用心,也不知道跟你两个姐姐学学?两个丫头都能考八十分,考满分,你呢?”林翠莲一看陆小宝这敷衍的态度就来气,她都不知道被校长找来家里几次了。陆小宝不仅自己上课不看书,还要拉着旁边的同学说话,简直是班级里的害群之马,老师都不想让他在学校待了。   林翠莲这个人也是个好面子的,老师这样说了,也不能真让陆小宝不上学吧,这么点的孩子,回家也干不了啥,不上学能干嘛?   而且林翠莲也知道有文化的人吃香,念书识字,还能进厂,有个铁饭碗,不比在地里刨食舒服?所以,这学,肯定是不能退的。   林翠莲只能跟老师赔笑脸,让老师多担待。   一次次的道歉,林翠莲觉得自己的脸皮都更厚了。   “奶,这也不能怪我啊?老师讲得我也听不懂啊!”陆小宝还一脸无辜地狡辩。   “听不懂?!你那是听不懂还是根本就没听?”林翠莲气得肝疼,立刻就想找一把扫把,狠地抽陆小宝屁股。   见儿子有挨揍的风险,王小芬赶紧拦着,“娘,您跟个孩子计较什么?老三以前成绩不也不好吗?小宝这是随根儿,您打小宝有什么用?”   陆维军:??无端被cue?怎么赖我?你怎么不说赖你呢?   “就你怪精怪能哩!咋不说随你咧?”好嘛,不用陆维军提出疑惑,林翠莲直接反驳。   好家伙,孙子不聪明随儿子,她儿子不聪明可不得随他们老两口?这个锅,他们可不背!   “你这个样儿说,小宝这成绩不好随老三,咋?这老三不聪明劲儿随我还是随他爹啊?”   “娘,我……我不是这个意思。”王小芬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脸涨得通红。   婆媳的争吵,别人不好插嘴,大家都默默熄声,观看事态的发展。   “去去去,别隔这儿掰扯。你俩儿子学习,自己盯着去,老娘没空!”林翠莲眼睛往上一翻,给了陆老三两口子一个白眼。她刚才就是有点上头,没真的打算打陆小宝一顿,毕竟怀里还有一个小家伙呢。   依然被抱在怀里的陆博衍,好奇地盯着林翠莲气呼呼的脸庞,这个表情有些陌生哦。思考了一会儿,想到有时候他不听妈妈的话,妈妈就会板起脸来。“奶奶~不要生气哦,生气就不漂漂啦!”   小奶音一字一顿的,煞是可爱。   “哎哟,奶奶的小心肝,奶奶没有生气!”林翠莲当场表演了一个川剧变脸,笑呵呵地说道。   陆小宝:??以前奶不是只叫我乖孙子的吗?啧啧,变得可真快!   “奶奶,我要下去,奶奶抱这么久了,会累的。”陆博衍断断续续地才把一句话说完整。表面上看,是一个小宝宝的体贴,实际上是他被抱了好久了,不想被抱着了。   这话一出,全家人都笑了。   “衍衍怎么这么懂事啊?奶奶不累的。”林翠莲笑得眼不见牙的,从前对陆小宝带着唯一孙子的滤镜时,虽然处处都觉得大孙子最棒,大孙子最好,但是绝对没有像陆博衍这么乖的时候。   “可是……”陆博衍眨了眨眼,求救地看向清萱,麻麻,衍衍不想被抱着啦!   清萱忍俊不禁地看着陆博衍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笑道:“娘,衍衍现在已经会走路了,不用长时间抱着他的。”   会走路的小孩,都喜欢用自己的小短腿到处溜达,绝对不喜欢一直被抱着。今天,陆博衍已经时相当配合了,主要是考虑到奶奶时爸爸的妈妈,陆博衍是这样想的,唔,既然是爸爸的妈妈要抱,那就勉强让她多抱一会儿吧,谁让妈妈说爷爷奶奶一直没见他,会想他的,要听爷爷奶奶的话。   “衍衍想自己下去走路?”林翠莲问道。   陆博衍眼前一亮,大力点头,“是的呢。”   不走路,自己坐着也行,他还是更喜欢妈妈香香的怀抱。   “那行。”林翠莲把陆博衍放下来。   小孩跌跌撞撞地就跑向清萱,抱住了她的腿,还蹭了蹭,仰起粉嫩的小脸蛋,笑得傻兮兮的,“妈妈!”   “怎么跑过来了?不是要走路吗?就是要小心一些,摔倒了可是会很痛的哦。”清萱摸了摸小孩毛茸茸的发顶。   四合院供陆博衍玩耍的房间里铺上了一层较为柔软的地毯。庭院里也有一块是种了草坪,就算是摔倒,也不会痛。   而老家这里的院子,当然不会有那么精心的布置。   “衍衍才没有那么笨,才不会摔倒哒!”陆博衍嘟起小嘴,非常自豪地说道:“妈妈说过的,看到有东西,要避开,不能撞上去,也不能踩低低的地方,这样就不会摔倒。”   “衍衍可乖可乖了呢,衍衍最最听话了。”   说完,立刻换上了一副求表扬求亲亲求抱抱的表情。   “对,衍衍最乖了。”清萱顺便rua了一把小孩软嘟嘟的脸蛋。   陆博衍心满意足地扬起了灿烂的笑容。   这边是愉快的逗小孩现场,但是一家子也不可能一直坐着不动。   林翠莲说,“东子,你们房里的窗户我从昨个儿就打开了,透透气,屋里都擦过了。那被子也趁着大太阳的天儿晒过,晚上睡起来保准暖和。”   前年,清萱离开时,她就直接把房间钥匙给林翠莲帮忙放着了,反正里面就几床被子,也没旁的东西,大老远的带把钥匙也没那个必要。   “行。”陆维东说。   “你们俩明个儿回英子娘家去不?家里还有腌的腊肉,你们要是去,就带一斤过去,也是个礼儿。”现在日子越过越好了,林翠莲是相当的大方。   陆维东和清萱飞快的对视一眼,好不容易回老家一趟,清萱终于把李家人从记。深处拉出来,娘家嘛,总是要来往的。因此,回来前清萱就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回娘家,肯定是要回的,至于礼,就不用从首都带了,回来再买是一样的。   陆维东说,“娘,我们明天去,腊肉就不用了。”   “那也行。”林翠莲以为他们已经采办了东西,就不再问了。   一家子说说笑笑,时间过得很快。   吃了中午饭,清萱和陆维东和房间简单了整理了一下,下午清萱同陆博衍休息了一会儿调整精神,然后她又开始看书了,都说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清萱倒不是属于这种情况,她纯属巩固一下知识。   第二天,一家三口先去公社供销社买了东西,再骑着自行车去李家。   比起回门那天,李家人是多了好几个,总之是没有再出现家里有客,却只有两个人在家的尴尬场景。   罗美娟见长时间没回来的女儿女婿过来家里,反应称不上冷漠,但也称不上热情。   对着陆博衍还算有个笑模样。   “哟,瞧瞧老娘养的好闺女,出门子了,两年多啊,都没进过家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瞧不上我们老李家呢!怎么这会咋想起来回家瞅瞅了?”罗美娟阴阳怪气地说道。   这闺女嫁出去,还真是泼出去的水,过年过节的,给婆家寄的东西是大包小包的,给自己老子娘寄了个啥?   一想起这个,罗美娟就气的心口直疼,小包里塞那么点钱,糊弄谁呢?罗美娟暗暗想,这小闺女还真是不如大闺女。 第一百章   今天,李家人基本上都是在家的,一进门,立刻分作两拨,男的在东边坐着,女的在西边,然后就出现了罗美娟对清萱的质问。   虽然两拨人人不再同一边,可院子就这么大,其他人怎么会听不到罗美娟在说什么呢?作为一家之主的李老根虽然觉得自己婆娘说话听起来刺耳,但是他一向认为,女人家的事情,用不着男人插手。老妻教育闺女,那是老妻自己的事。李老根在地上磕了磕烟杆,又重新填进去烟草,美美地吸了一口,任由自己沉浸在烟雾缭绕中,没有吭声。   陆维东则是被李家兄弟几个围着,问起首都的事,特别是最小的李建设,一口一个姐夫,叫得很欢快,大抵是所有的男人都有一个军人情节,虽然陆维东一脸严肃,但是想到这人是自己姐夫,那种不敢问的感觉立马少了许多。   听到罗美娟那堪称指责的语气,陆维东立即看向清萱,发现清萱没有特别的表情变化才放心。   面对罗美娟,清萱一如既往的心平气和,正所谓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哪里会在乎对方是什么态度呢?   清萱面色不变,处之泰然地说道:“娘,前两年实在是没有时间回来,这次回来就立刻回来家里看看您和爹还有哥嫂,弟弟。”   大嫂林大花立刻笑着打圆场,“英子,娘这是长时间没见你,是想你得慌咧!”   “娘,我去给英子还有妹夫小外甥冲个糖水去?”林大花试探地问道。红糖什么的,都锁在柜子里,钥匙由罗美娟亲自保管。家里有客人来,冲个糖水蛋花茶,那可谓是最高级别的待遇了。林大花美滋滋地想,这小姑子都两年没回娘家了,这个待遇总是要有的吧?而且说是给回娘家的闺女女婿冲,一大家子都在这儿坐着呢,其他人怎么着也能蹭上点甜甜嘴。   “老二家的,你跟你大嫂一块去,给家里大人都冲一碗!红糖不多了,不用放太多。”罗美娟给老二媳妇王三妹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两个互相有个监督,不要拿太多。然后从怀里解下钥匙,交给妯娌两个。   对于两个儿媳妇,罗美娟平时更喜欢会说话嘴又甜的林大花,但是真正做事的时候却更偏向老实能干的王三妹。究其原因,就是王三妹,这个人老实,不爱占便宜,说什么就听什么,好管。   王三妹点了点头,站了起来,她理解婆婆的意思,给家里大人都冲,那就代表两个女孩子就不用了,因为在罗美娟眼里,13岁的大孙子,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两个孙女,啥?还要喝红糖水?喝什么喝?白开水不能喝的吗?   妯娌俩,去灶房开始烧水,然后洗了碗,才一起去罗美娟房里找红糖。   林大花用钥匙打开柜子,一眼就看到一罐子红糖,还有各色点心,“呵!娘还天天说这个没有那个没有呢,这不满柜子都是?”   说着就要去抓油纸里的点心果子,顺便还塞给了王三妹一把。   王三妹吓了一掉,赶紧放回去,不解地问道:“大嫂,你这是做什么?娘只是说让我们冲红糖水,拿出些红糖就成了,其他东西是不能动的!”   “老二家的,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我们偷偷拿点,娘又不会知道,至于怕成这样吗?”林大花直接往嘴里扔了一个,吃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剩下的就往怀里藏。罗美娟这个人扣得很,可是再扣得人,总不能一个个数有多少个吧?她可是每样拿了两三个,一点都看不出来,而且婆婆这个人没啥文化,那么多,她数得过来吗?   王三妹嘴角一抽,大嫂这是没见过婆婆一个个数东西的时候吧。“大嫂,你这样是不对的,娘要给我们自然会给我们的,不能偷。”   “什么叫偷?拿自家的东西怎么能叫偷?王三妹,你可别说得这么难听!”林大花脸色一变,推搡了王三妹一把,她当家的,可是李家的老大,以后李家的东西还不都是他们的?提前吃点怎么了?   王三妹也没还手,眼睛都没抬一下,木木地说道:“大嫂,我只是告诉你,你拿了娘肯定会知道的,娘放的东西都做了记号的。”   为什么王三妹会知道这个事呢?她偶尔一次从窗户缝里看见罗美娟拿着一根烧过的炭,在罐子里划了记号。什么点心啊,都是一个个数的,几十个不会数,拿几个十人家还不会记吗?油纸不显眼的地方,拿的小刀刻的就有记号。不仅是这儿,罗美娟还会在其他地方做记号,偶尔对一下两下的记号有没有问题。   “??不是吧?”林大花顿时觉得嘴里咬着的点心果子都不甜了,她仔细地看了看糖罐子还有包点心的油纸,还真的有!平时,拿什么东西,都是罗美娟自己拿出来的,林大花都没发现这个事,这下心情变得很糟糕,主要要求来做事,蹭吃蹭喝都做不到,心累。   林大花赶紧从怀里掏出来刚放进去的,幸好还没压坏,她悻悻道:“娘一天天的都在干啥?家里有东西都不给吃的,抠抠搜搜的!”   “那是给卫华和老三的。”王三妹语气平淡,反正没他们家芳芳的份儿,所以她从来不没想过要打这个点心的主意,谁让她就生个闺女呢,不受重视也是正常的。不过,王三妹已经很满足了,最起码在李家当儿媳妇,不像当姑娘那会儿,干的活多,吃得还少,她这个人没有什么小心思,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   “那是!我们家卫华可是老李家的大孙子!”林大花一脸得意。   说起来,李家和陆家前两年的情况还是很相似的,都是三个儿子,孙子辈呢,一个孙子,两个孙女,本来就是重男轻女的风气,在家里只有一个孙子的情况下,更是让这种风气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王三妹对此没说什么,只是提醒了一声,“大嫂,咱们倒完红糖水,该出去了。”   “知道了。”林大花,撇撇嘴,然后和王三妹一起动作麻利地给每只碗添上红糖,然后倒上热水搅拌,一碗碗热腾腾的红糖水就冲好了。   冲完之后,又把糖罐子放回去,柜子锁好。妯娌两个才把红糖水端出去给大家。   外面,罗美娟正跟清萱有一搭没一搭地絮叨着。   “我外孙子叫什么名来着?”罗美娟问。女儿女婿一进门,罗美娟就记着数落女儿了,连见第一面的外孙,都没来得及问叫什么。   清萱回答道:“陆博衍,小名叫衍衍。”   “颜颜?”罗美娟重复了一遍,嘀咕道:“听着怪像个闺女的名儿,咋起个这名字?”   听到罗美娟说他名字像个女孩子名字,陆博衍有些不开心,撅着嘴,把头埋在清萱怀里,闷闷地小声嘟囔着,“衍衍的名字才不像女孩子的名字呢!”   陆博衍的声音本来就不高,又是趴在清萱怀里,罗美娟根本没听清他说的什么。   清萱好笑地拍了拍他的背,“不是颜色或者言语的那两个,是衍溢的衍,一般女孩子是不会用这个字的。”   “哦。”罗美娟完全没听懂,谁知道是哪两个字,叫出来不都是那个样吗?罗美娟自然而然地把刚才的问题跳过去了,继续问道:“现在会不会走路啊?”   “已经会走了,只是还不能走太远。”才一岁多,骨头还没发育好,就算是能自己走,清萱都不敢让他走远,四处爬来爬去倒是没什么压力。   “反正也不大,能走就很好了。你大姐她婆家侄子,三四岁那时候,还不会走路哩!”罗美娟说。想起这个,罗美娟就心里舒坦,别看大闺女那个妯娌先生下儿子,可还不是没她大外孙机灵吗?   清萱缓缓一笑,不疾不徐地说道:“每个孩子发育的情况都不一样,这也是正常的。”   “现在衍衍学着吃饭了没?都两岁多了,也该断奶了吧?”罗美娟问道。在她们眼里,什么是周岁?不存在的,都给整虚岁,一个才一岁半的小孩,硬生生变成了两岁多。   “自己会用勺子吃了,不过每天还是要喝奶粉的,不好直接给断了。”清萱说道。   奶粉?奶粉那是啥玩意?等等,罗美娟突然想起来,大闺女上次回来,说大女婿的领导家里有一罐奶粉,那可是稀罕玩意儿。但是听小闺女这意思是小外孙还经常喝?罗美娟逐渐相信了,曾经听过的一些消息。   “对了,我听说你是跟你们大队那个林家媳妇一块开了个店,是吧?”罗美娟斜睨着清萱。   两个大队离得本来就不远,队里的人有交际都是很正常的。罗美娟娘家嫂子跟林婶的娘家嫂子是没结婚前是邻居,因此罗美娟对林婶的大儿媳妇也有所耳闻,她还是从娘家嫂子嘴里知道自己小闺女跟林婶的大儿媳妇开了一个什么什么店,据说可赚钱了。难怪着,听说老陆头跟林翠莲每次去取东西,都是大包小包的,真真是女生外向,赚了钱都不知道想着娘家一点。   “只是一个小店,勉强维持而已。”清萱垂了垂眼眸,有些疑惑罗美娟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她本来也没想瞒着,再说也不是她一个人的事。   罗美娟盯着清萱的表情变化,似乎要从她脸上看出个一二三来,“不会吧?我听说怪挣钱的!你说说你,自己能挣钱了,还不知道帮衬一下你兄弟?给你哥还有你弟找个事儿干?”   罗美娟听她嫂子可是讲过,那林婶大儿媳回来时,身上穿的衣裳比城里人的还好看呢,也不知道赚了多少钱。就连他们家那个小孩,穿的衣裳都是簇新的,一点补丁都没有。   好嘛,清萱这下懂了,罗美娟为什么突然提这个事了,这是嫌她没有告诉他们开店的事?只是一个铺面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有必要事无巨细地报告吗?   “娘,又不是什么大店,哪里需要那么多人?店不是我一个人的,哪能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德州离家里也不进,大哥和二哥想找个事情坐,在县城也可以啊。”清萱语气平缓,不咸不淡地说道:“况且,我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已经没管店里的事了。”   言下之意就是,现在店跟她没关系,要找工作什么的,不要找她。虽然这些人是原身的家人,可是这些所谓的家人对原身也不好,她没必要对他们处处上心,逢年过节给送些节礼和钱已经算是可以了。至于原身的兄弟,还要帮他们找工作吗?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原身的儿子,她还要负责养老的!而且,她说的也是事实,现在她很少管店里的事情,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了学习上面。   罗美娟一听就急了,“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什么叫不管了?你意思是那店跟你没关系了?你是不是傻?多挣钱啊!”   自从造反派被打到,乡下也都知道了,做生意不会再被打成投机倒把,反而很挣钱,这要是再往前两年,罗美娟知道小闺女在做生意,只怕恨不得立刻划清界限呢!   “我没有那个时间。”清萱淡淡地说道。   “什么叫没时间?你就带个孩子,能多忙?”罗美娟捂着胸口,用一种命令的语气对清萱说,“你这个丫头,真是蠢得不行了!我跟你说,赶紧继续跟着那个谁,那个老林家的大儿媳妇一块干!”   “可是,我们现在在首都,店面在德州。”清萱眨了眨眼,诚实地说道。她当然不会说,首都也有一家分店啦。   罗美娟看着清萱无辜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很是气闷,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林大花和王三妹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娘俩相对无言的场面,虽然十分纳闷,但是也不会问怎么了,只是把钥匙还给罗美娟,并且开始把红糖水分给众人。   作者有话要说:呜呜呜呜呜,求评论求收藏 第一百零一章   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碗红糖水,除了两个蹲在角落里的小姑娘,一个是李家大哥李建军的女儿李秀梅,一个是李家二哥的女儿李芳芳。   两个小姑娘枯黄的头发没有半点光泽,潦草地扎成两条细细的辫子,垂在肩头,都是怯怯的模样,那神情倒是跟两年前的陆杏花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是身上穿的衣服比陆杏花却比差了许多,宽大的棉衣都是灰扑扑的,不见一点亮色,根本不像个小姑娘的衣裳,更像是男孩的衣服改的,一点都不合身。这也不算稀奇,本来李家的条件就比不上陆家的,陆家大的是两个女孩子,怎么着都轮不到两个姐姐穿弟弟的旧衣服。   李秀梅和李芳芳都是细弱伶仃的的模样,唔,怎么说呢,跟原身记忆中的原身一模一样,不是相貌,而是那种神态。   清萱淡淡地扫了她们一眼,两个小姑娘顿时眼中有了光亮,眼巴巴地看着清萱,以前小姑姑还在家的时候,对她们可好了呢。   在这个家里,李建军的儿子李卫华是长子长孙,理所当然的受到了李老根夫妻的重视,理所当然的,李建军老口子也更重视这个儿子,至于后来生的女儿,嘴笨又不爱说话,倒像是可有可无的。   李建英和这两个小侄女可谓是同病相怜,两个小侄女刚生下来那会儿,李建英年纪也不大,干不了什么活,就在家负责照顾两个小婴儿。后来,就是小姑姑带着两个小丫头一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而,因此两个小姑娘对这个小姑姑可谓是十分亲近的。   尽管这次清萱回来,两个小姑娘对她的相貌都感觉有些陌生了,但她的笑容依然是那样的温暖。小孩子的心是最敏感的,他们可以轻易地区分出对方的态度是善是恶。   被小姑娘清澈的眼神看着,清萱嘴角不禁溢出了浅浅的笑意,“秀梅,芳芳,怎么坐那么远?过来坐。”   李秀梅和李芳芳并不是一个妈生的,但是两人年纪相仿,一个是小闺女,一个是独生女,都不是太受重视,感情也算不错。   两个小姑娘手拉手,跑了过来,但是没敢站在罗美娟那边,直接跑到了清萱身边,先是怯怯地喊了一声“奶”,再喊清萱,“小姑。”   “冷不冷啊?怎么穿这么少?”两个小姑娘身上穿的衣服,都不像是很保暖的样子。   “小姑,不冷的。”李秀梅脆生生地回答,实际上双颊都冻出了红晕。   “这么冷的天,哪能不冷啊?喝点热水暖暖身子!”清萱把那碗红糖水递给了李秀梅,“秀梅,你喝一半,剩下的一般给妹妹喝。”   “可是——”李秀梅眨巴着眼睛,嗫嚅道:“小姑还没喝呢。”   那一碗红糖水还是满满一碗,根本没动过。李秀梅虽然眼馋,但是她是个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不能抢别人的。   “没事,小姑不渴,你们两个喝就行。”清萱弯了弯眼睛。   罗美娟一口气喝完红糖水,咂摸着嘴巴,品味着那香甜的滋味,见姑侄三人互动,抹了抹嘴,眼睛一瞪,“你小姑既然不喝,你们俩就喝了呗,问啥问?”   “哦哦。”李秀梅看了妹妹一眼,然后端着碗,咕咚咕咚,正好喝了一半,然后把碗递给李芳芳,小声说,“芳芳,还热着呢,你快喝。”   李芳芳偷偷瞄了一眼罗美娟,确认她没有发怒的预兆,才小心翼翼地接过碗,秀气地把剩下的红糖水喝完。   等李芳芳喝完,罗美娟才慢悠悠地说了一句,“你要是不喝,你怎么不给衍衍喝咧?”   林大花给清萱准备的那个碗本就是个大碗,想着她还带着一个孩子,可以母子两个一起喝一点。   闻言,捧着碗的李芳芳不知所措地看向清萱,眼中泛起了点点水光。   “衍衍不喜欢吃甜的。”陆博衍的口味完全是随了清萱,根本不喜欢吃甜食,糖水?那是什么?他根本就不碰的!   “不喜欢?这么点大的,不都喜欢吃糖啥的?”罗美娟诧异地问道。   清萱淡淡地说道:“确实是的。”   陆博衍也挥了挥小手,奶声奶气地说道:“外婆,衍衍一点都不喜欢吃甜哒!”   “这孩子和别人还怪不一样的。”罗美娟摇摇头,对着陆博衍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衍衍不喜欢吃甜的啊?那爱不爱吃蛋羹?”   陆博衍立即点了点头,“喜欢!最喜欢吃虾皮蛋羹!”   “虾皮?”罗美娟一怔,这要求还挺高,现在这时间上哪儿跟他弄虾皮去?罗美娟顿时尴尬了,小外孙想吃点啥,家里居然没有,那她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可是,确实没有啊?难道现在立刻派儿子去河里摸虾?等等,不行,现在天气太冷了,冻感冒了怎么办?   看着分外可爱的小外孙,罗美娟陷入了沉思,那还是算了吧!“这个天气哪有虾皮?等会儿让你妗子给你炖点鸡蛋羹,撒上小葱和香油,不也香得很?”   “衍衍都可以哒!”陆博衍乖乖地戳了戳小手,他一直都是个乖宝宝,除了在自己父母和金子杨夫妇面前会偶尔任性一下,其他人绝对是一个乖得不能再乖的小宝宝。   面对一个既乖巧又可爱的小孩,不论是谁,都会觉得心生欢喜。罗美娟也是如此。   可是似乎只是因为这孩子乖巧可爱而已,正如李建英从小不也是乖巧懂事,可她对这个小女儿却不如对其他孩子上心,打心眼里就觉得母女两个不太亲近。   李建英不好吗?当然不是,如何会不好呢?从长相到为人,除了沉默寡言,再挑不出半点错处罗美娟偏偏就觉得小女儿不如大女更衬她的心,五个指头尚有长短之分呢,何况是人呢?   李芳芳还呆立在一旁。低着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清萱李芳芳眼神委屈,看都不敢看罗美娟,心知她害怕罗美娟,故而给她找个事做,“芳芳,你喝完了,就先把这边的碗收了放厨房。”   “好——好的。”李芳芳如蒙大赦,飞快地把这边的空碗一收,一路小跑,就往厨房跑。   罗美娟又不高兴了,嫌弃李芳芳跑得快,“你这个丫头!毛毛躁躁的!跑那么快干啥?把碗摔了咋办?”   李芳芳把碗放好回来,又被罗美娟劈头盖脸一顿痛骂,什么丫头片子一点都不知道为家里着想,什么真是白养她这么大了,什么只知道霍霍家里的东西,平时也不知道干活啥的,真是不中用,以后家里还能指望她干什么之类的话。   成功把小姑娘骂得眼含热泪,当着罗美娟的面,又不敢哭出来。   清萱冷眼看着,如何不知道罗美娟的这些话,看上去是在骂李芳芳,实际上是在指桑骂槐骂她呢,还在为刚才开店也不知道帮衬家里生气呢。”娘,芳芳还是小呢,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头还有哥哥姐姐,哪里需要她做什么?“清萱把李芳芳拉到自己身旁,安抚地拍了拍小姑娘的手,摸上去的那一刻,顿时觉得十分惊讶,才10岁的小姑娘,手掌已经有了薄薄的茧,手背粗糙发黑,右手小指甚至有一道不短的伤疤。   “她才多大,能干什么活?”   “还小呢!今年都十二了,再过几年都该出门子了,再不多帮家里干点活,以后就是泼出去的水了,真是白养这个丫头片子了!”罗美娟意有所指,一双吊稍三白眼不满地瞪着清萱。   很明显,罗美娟说的是虚岁,其实李芳芳十周岁的周日才刚过去,哪里就到十二了呢?   李芳芳抿着唇,一声不吭地低着头。李秀梅站在妹妹身旁,脸色也有些不大好看。   “哪有这么快的?要结婚,最起码也要等到□□年之后的事了。国家现在规定,满十八周岁才算成年呢,在此之前结婚那是无效的,国家根本不承认。”清萱说。   说起结婚证这个事,其实原身当时被说亲的时候,根本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一小姑娘,按理来说,是不能打结婚证的。但谁让当初李家人上户口那会儿,工作人员把她的出生日期填错了呢,整整多了一年。刚好在他们要打结婚证时,户籍信息显示的成年了,这个结婚证自然是没有问题了。一个十几岁的人,一岁两岁差距不大,肉眼哪能分辨这个,所以工作人员当然是以最初登记的信息为准。   “什么结婚证啊?要那玩意儿有啥用?你大舅家的小丽今年上半年,不照样结婚了?”罗美娟对这样说法嗤之以鼻,什么这规定那规定的,老祖宗几百年来不都是这么结婚的,十五六七结婚的,大把的,早一点的,十四过门的也有。   李家当初能把李建英留到十八,实际上才刚过十七周岁生日,已经是很了不得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李建英,话不多,乖巧听话又能干,她和王三妹两个人,几乎就可以挣满家里四个女人的工分。   “小丽?”清萱默默地从脑海中翻出关于这个表妹的记忆,那个姑娘今年满打满算也才十五吧?   “对啊!不照样过日子吗?”罗美娟还反问道。   “这也太小了。”从理智上可以接受,从情感上还是觉得这个年纪就出嫁,实在是太小,可以再晚两年的。   说实话,如果按古代的标准,女子十五及笈,正是成人出嫁的年纪,这本来就是常态。但是清萱自己的堂姐妹和姑姑就不是这样样子的,十九岁二十岁出嫁的都大有人在。   皇帝祖父的理由就是,儿媳妇孙媳妇可以尽早娶回来,女儿孙女凭什么要早嫁?必要要多留几年!咳咳,别问,问就是皇帝喜欢双标,谁管得了。   “不小了。我十五那年,不也跟你爹结婚了?”罗美娟说道:“对了,你这不年不节的,这个时候回来干啥?咋不等过年再回来?”   从今年就开始各种数落,到现在罗美娟才想起来问这个,她知道女婿是在部队,平时很少回来。   “今年高考恢复,参加高考需要回原户籍考试的。”清萱回答。   “就是那些知青嚷嚷着的,那啥高考?”罗美娟问到:“有啥用?难道东子要参加?东子不是在部队上吗?”   “是我。”陆维东要进修也用不着高考,他们部队还有名额呢,可以到国防大进修,这个含金量可不比什么一流高校低。   “啥?你说啥?英子!你可别开玩笑!你不是还没上完小学吗?”罗美娟惊叫。   自己闺女上的啥学,罗美娟还能不知道吗?小学都没上几年,她就让闺女回来帮家里干活了,不是个睁眼瞎已经是很好的事了,还想着高考,罗美娟觉得清萱是大白天好好的做梦呢!   “这次高考不限制学历。”清萱平静地说道。   “那也不能干折腾啊!净耽误时间!”罗美娟不屑地撇撇嘴,她可不相信清萱能考出个什么名堂来!她嘀咕道:“东子也能由着你乱来!女娃子上那么多学有啥用?   家里男孩多上几年学,到高中毕业了,还能进成立当个工人啥的,丫头?过几年出门子了,能当工人也没用了,都是给婆家攒的!   “只是个考试而已,耽误不了什么时间。”清萱好脾气地一笑而过,像罗美娟这样已经形成了固有认知的人,你跟她解释也解释不清楚的。   在旁边听着的李秀梅姐妹俩,是有些羡慕的,因为她们和李建英一样,都是被送去上了两年学,然后就不让上了,说是能认识几个字就很好了,用不着再继续上,还要帮家里干活。   可是,李卫华还在接着上学,甚至小叔李建设还在上高中。   说着说着,太阳已经慢慢移动到天空的正中央,懒洋洋地把温暖的阳光洒向大地,让大地上的每个生灵都沐浴在冬日的暖阳中。   林大花和王三妹起来,忙着做中午饭,清萱和陆维东当然是要留下来的。这么久没上娘家的门,连饭都不吃就走,实在是不太好看。   一大家子一起吃完中饭,清萱和陆维东便告辞离开了。 第一百零二章   吃完中饭,清萱和陆维东便提出要离开的事。   本来闺女回娘家,除非是那种家在外地,特别远的,基本上都是当天来回。所以罗美娟只是简单问了几句,就没有再留,况且她也没打算留闺女在家住,李家也是个大人口,哪有那么多地方给人住呢?   “爹、娘,那我们就先回去了。”清萱浅浅一笑,同李家父母道别。   罗美娟说着,已经站了起来,这是送别的架势,“行,路上慢点!”   “好的,爹、娘,你们不用送了。”陆维东牵着陆博衍的手,人已经准备往门口走了。   一家三口都已起身,开始出李家的大门。   在他们出去之后,李家人各自开始忙自己手上的活,李家大哥二哥都出去找邻居打牌,李卫华和李建设则是在忙着赶星期天的作业,因为第二天就要开学了。   李秀梅和李芳芳则是背起背篓,也往门外走,那大大的背篓,压在小姑娘单薄的脊背上愈发显得庞大。   她们这是要出去捡棉花,前进大队有几块地种的是棉花。在棉花摘完之后,难免有没摘到或者落在地上的,有些小孩子就会选择去已经摘过的地里,看看有没有掉的棉花,可以捡回家。   这时,清萱他们还没走呢,陆维东刚把车子推过来,陆博衍嚷嚷着要坐自行车前面的横杠上,本来陆维东单手骑车,另一只手扶着他也不是不可行,关键是这天气,一旦骑上车,坐在最前面的迎面就是风吹上一路还得了,妥妥要感冒。   见爸爸不同意,陆博衍立刻用手托着脸,无耻地卖萌,“爸爸!衍衍要坐在前面好不好嘛?”   “不行,这么冷的天,吹一路冷风,你回家就要感冒。”面对儿子的卖萌,陆维东非常冷酷地拒绝了。   陆博衍伸出两根食指对戳,甚至还撅起了嘴,他纯粹是好奇,来的时候被清萱抱在怀里,回去的时候就想体验一下坐在前面是什么感觉。   “爸爸,可是风很小哒!你看叶叶都没有被吹下来呢!”陆博衍还不信邪地指着枝头上挂着的金黄色的树叶,虽然颤颤巍巍的,但是还好端端地挂在枝头呢。   “哦,你还会顶嘴了?你来的时候,是妈妈抱着你,你才没吹到风,你以为路上就没风了?”陆维东不怒自威的眼神扫过去,按常理来讲,手下的新兵蛋子看见双腿都要打颤的。   然而,这能吓倒小小陆同志吗?很明显,也能。但他可是有后台的人!陆博衍飞快地牵着清萱的手,小嘴叭叭地告状,“妈妈,爸爸坏!”   “爸爸怎么你了?爸爸就坏了?”清萱用指腹轻点陆博衍的额头,好笑地问道。   “爸爸骗人!这个风只有一点点哒!才不会感冒呢!”陆博衍委屈巴巴地指着微微晃动的树枝。   “可是我们骑车回去的话,你在最前面吹到的就不止这一点风了哦!”清萱弯下身子,看着陆博衍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我们要回去还要好一段时间呢,你如果一直在前面吹风,万一感冒了,是要喝很苦很苦的药的!”   陆博衍一听要喝苦药,立马摇头,可怜兮兮地说,“不要!衍衍不要喝苦苦的药!”   他夏天的时候,吃坏了肚子,被周晗逼着喝了好几碗的苦药汁,从此对药这个字分外敏感。   “那要怎么办呢?”清萱拉长了声音。   陆博衍苦着一张小脸,“衍衍乖乖哒!不坐前面啦!”   清萱笑着说道:“衍衍真乖。不过等天气好一点就可以了。今天是因为天气太冷了,所以爸爸才不让你坐前面的。”   小孩子并不是无理取闹的,只要认真跟他解释,他是可以理解的。   “衍衍知道啦!”陆博衍点了点头,余光却瞥见了李秀梅和李芳芳,当即叫了出来,“咦?妈妈!是姐姐!”   清萱也看到了姐妹两个,问道:“这是出去干活吗?”   “小姑,我和芳芳去南边山上去捡棉花。”李秀梅轻声回答。   闻言,清萱就明白了,这捡棉花跟捡麦穗一个性质,也不累,就跟跑着出去玩没什么两样,“好,捡完早点回来,现在天黑得早。”   “小姑,我们知道的。”李秀梅说完,又犹豫地看了清萱一眼,嘴巴张了又合,也不知道要问些什么。   说完,姐们俩就背着背篓,往南边的方向走去。   “好,你们路上也小心点,早些回家。”清萱叮嘱了一句,然后就抱着陆博衍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把陆博衍的帽子往下拉了拉。   陆维东问,“晚晚,坐好了吗?”   “好了,可以走了。”清萱说。   坐在自行车上,还抱着一个小孩,还是有些辛苦的,可是现在天气变冷,走路要吹好一阵的冷风,还不如多辛苦一阵呢。   一路颠簸,一家三口成功回归,接下来的时候,清萱就开始了专心复习生涯。   本来以为,在老家,复习可能会更安静。   没想到的是,在家可能也有人找上门来。   清萱为什么回来,陆家父母当然是一清二楚,陆母对儿媳要参加高考倒是没什么意见,因为听儿媳说要考首都的大学,儿子就在首都工作,又不是像有些娶到知青的乡下男人一样,生怕媳妇考出去了又不回来。   因此对这个事,林翠莲没什么抵触心理,甚至出门唠嗑时,还在夸自己眼光多么多么好,找了一个这么能干的儿媳妇,以后说不定还是个大学生呢,儿子儿媳不知道多配呢。   闲话的传播速度是最快的,不到一天的时间,很多人就知道了老陆家的二儿媳专门从首都回来参加高考呢。   这话,也传到了知青点。   从宣布恢复高考,到开始考试,中间隔了不到两个月,时间十分紧迫,很多知青都丢掉书本好多年了,哪有一下子就能捡回来的?而且书本和复习资料都十分紧缺,很多人尽管在争分夺秒地学习,可是有些连一本完整的教材都没有,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听到有从首都回来的,几个知青顿时眼前一亮,首都那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他们没复习资料,从首都出来的还能没有吗?   “要不然我们去他们家问问呗?不能拿人家自己的看,我们还不能抄吗?”一个叫吕成的男知青说道。   “可是很快就高考了,万一人家自己看的时间都不够呢?能借给咱们吗?”他旁边一个矮个子的男知青问了一句。   “咱们就去问问嘛!这又没什么,多一分希望总是好的,错过这次机会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吕成大大咧咧地说。   “吕成,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就是我们都不认识,也不好直接上门去问了。”站在对面的一个男知青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有些为难。人家还是个女同志,他们几个男同志,不好上门。   “宋亮,咱们就是借资料而已,有啥不好意思的!”吕成大手一挥,等等,他突然意识到眼镜青年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尴尬地笑了两声,“要不然咱们让宋茜同志和张红同志一起过去,不就好了。”   “对,大家都是要参加高考的!”眼镜青年也就是宋亮,点头赞同。   等两位女知青回来之后,几个人商量了一下,结伴往陆家走去。   几个知青是一路走一路问,走到陆家时,陆家的大门时开着的,不过肯定不能直接进去的,宋茜轻咳了一声,问道:“有没有人在啊?我们可以进来吗?”   里面传来了一道低沉的男声,“可以。”   几个知青对视一眼,走了进去。   陆维东见这几人的面孔都是陌生的,顿时眉头微锁,他虽然不经常回来,但是大队的人都是认识的,毕竟从小在这里长大的。   “你们是?”   “同志,你好!我们是前两年下乡的知青。”见家里是位男同志,宋亮挺身而出,笑着打招呼,“我们听说您家里也有人要参加高考,就想着过来问问,能不能借点复习资料?”   “复习资料?”陆维东嘴角微抽,这消息传得还真快。“是我爱人是参加高考,你们稍等一下,我问一下我爱人,有没有多的。”   “也不用多的,只要借我们一段时间我们可以自己抄的,不会浪费很长时间。”宋亮十分紧张,这个时候,哪有多的复习资料,能借着抄,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好,我先问一下,你们先坐一会儿。”陆维东找了几把椅子,放在院子里。   院子里有太阳,坐在院子里比房里还暖和呢。   “谢谢!谢谢!”宋亮连连道谢。   陆维东进了屋,清萱正捧着一本书看,时不时地抬头看一眼在床上到处乱跑的陆博衍。   见陆维东进来,清萱抬起头,问道:“怎么了?我怎么听着家里似乎来人了?”   “没什么事,就是有几个知青,想问你借点资料,看你有没有多的。这个时间,他们想弄点学习资料估计不太容易。”陆维东据实以告。   “这样啊。”清萱轻轻地敲了一下桌子,“我的资料差不多都看完了,借他们倒也不是不行。问一下他们需要什么吧。”   清萱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书和其他资料,然后对陆博衍说,“衍衍,妈妈要到院子里去一下。自己乖乖在床上乖乖待着,没穿厚袜子不许到地上跑!”   “知道啦,妈妈!”陆博衍非常乖巧地点了点头。   “也不许咬手!”清萱特别叮嘱。   小孩依然乖巧点头。   然后在父母出去之后,飞快地蹬掉自己的小袜子,然后掰着小脚丫,就往嘴里送,嘴角还留下了一串可疑的液体。   小孩牙还没长全,现在最大的爱好就是啃自己的手还有脚丫子磨牙。   清萱看到他的这种行为会纠正他,让他拿可以磨牙的饼干给他咬但是饼干哪有自己的小jio吸引人? 第一百零三章   几个知青坐在院子里,都盯着陆维东走进去的那扇门,时不时窃窃私语地交流着。   明明才进去几分钟的时间,几个知青却都觉时间过很漫长,他们眼睛眨也眨地盯着那扇门,都在心里祈祷着,希望带出来的是个好消息。   多时,两个青年男女携手而出,都是令人眼前一亮的人物。男子自然是刚才和他们搭话的志。   女子穿着米白色色的长毛衣,下面一条烟灰色的灯芯绒长裙,外面罩着一件卡其色的大衣,长发编成一条辫子,松松地绾成一个发髻,垂在肩头。她步伐轻盈地走来,手中拿着一摞书,冬日里的阳光温柔地洒在她身上,宛若九天之上的仙子。   清萱出来时,令在场的几个知青有些呆住了,可是当看到清萱手中的那一摞书上,他们的眼神变更加炽热,恨不立刻冲上来。   清萱淡淡一,“我要考的是文科,我里只有文科的复习资料。”   “是吧?只有文科的吗?我要考的是理科啊!”吕成顿时有些失望,忍住大声嚷嚷了起来。   他以前在学校学的就是理科,本来想着考自己学过的,肯定更占优势,可是没想到学过的知识,都忘到九霄云外了,哪里还有什么优势?   “就你一个好吧,我们都是文科!”宋茜赶紧帮吕成找补,他们是来借资料,可不是别人欠他们的,哪能要借别人的资料,还要抱怨别人的资料对吧?   “志,你好,我叫宋茜。个戴眼镜的叫宋亮,那个长得秀气的是李修,刚才讲话的我就不用多介绍了,他叫吕成,剩下的那位女同志是张红。我们几个除了吕成都是要考文科的,那正好我们和志你要考的都是一样的。”宋茜盈盈地说道。   参加高考,必然会专攻一个方向,现在资料又是紧缺的,哪有人既有文科的,又有理科的呢?而且,管是文科还是理科,像是语文数学政治些都是要考的?总好比一科的资料都没有好!   “我姓李。”清萱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把一摞书摊到知青们面前,“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我边没有理科的复习资料呢。些资料,你们可以看看需要哪些。过呢,些资料有一部分我也没看完呢,所以这部分你们需要早一点还回来。”   带回来的教材和资料,其实清萱大部分都看完了的,她的记忆力一向很好,甚至还针对各个科目做了知识点的整理归纳,都记在了笔记本上。但是她也可能把自己的资料都借出去,个时候正是缺资料的时候,哪能巴巴地都借出去,自己却不看的道理?   “个当然是的,我们肯定尽快还过来。”宋茜知道对方同意了,开心地不行,连忙招呼同伴们过来挑书。   在问过清萱有哪些没看完之后,几人特意避开了那几本,每个人手上都拿了一本或者两本教材、习题册。   宋茜抱着书,语气恳切地说道:“我们会把些资料上的内容和题目都抄下来,最晚天内就可以还回来,会耽误志你看的。届时,我们再借剩下的资料,可以吗?”   “可以的,个是没有问题的。”清萱淡淡一,并且提醒了一下,“文科大多以背诵理解为主,通读教材熟悉内容,再配合习题练习,作答时根据时事加入自己的理解便可。”   知青们自然是千恩万谢地回到知青点抄书,而清萱自然是继续看剩下的资料。   等她回到屋内,淡定从容的神态一下子荡然无存,“陆博衍,你在干什么?!”   小小陆志把身子弯成虾米状,两只手捧着白嫩嫩的小脚丫,小米牙再上面留下了浅浅的齿痕。浑圆可爱的脚趾上,挂着亮晶晶的口水。听见清萱的声音,陆博衍飞快地放开自己的脚丫,小手挡在脸前挥舞着,“妈妈!衍衍没有!没有咬手手吖!”   清萱都被气了,小子还学会狡辩了,是没啃手,更严重了,直接啃脚丫子了。“你是出息了,都该啃脚丫子了??你袜子呢?你过来!”   “啊——”陆博衍撅着屁股,慢吞吞地爬过来,水汪汪的大眼一眨也眨地望着清萱卖萌,“妈妈 ̄衍衍有一点点冷,要妈妈抱!”   小孩卖萌的攻势,一般人都很难抵挡得了,清萱又好气又好笑,“现在知道冷了?那袜子怎么脱了?你袜子呢?”   陆博衍觑着清萱脸上有了模样,一下子扑到清萱怀里,小手指向了毛毯隆起的方向,他蹬掉袜子后就把袜子踢到了那里,“妈妈,那里!”   清萱一手抱着陆博衍,一手掀开毛毯,把团成一团的小袜子找出来。陆博衍立刻伸出小脚丫,非常配合地摆姿势,他以为清萱是要帮他穿袜子呢,结果他又被放回了床上。   小孩迷茫地看着妈妈,一脸委屈地求抱抱,“要妈妈抱!”   “脚上都是口水,真是个脏兮兮的臭小孩!妈妈才要抱臭小孩呢!”清萱冷哼,捏着小袜子,放在陆博衍身边。   “没有哒!衍衍才是臭小孩!衍衍和妈妈一样,都是香香哒!”陆博衍见清萱居然不抱他,一下子就急了,小奶音半哭不哭的。   清萱板着脸,啃手啃脚种坏习惯必须纠正过来,“你都吃自己的脚丫子了,还好意思说自己香香的?”   “可是——”小孩眼中泛着水光,委屈巴巴地说道:“可是衍衍的脚脚才臭呢!”   有一说一,小孩子浑身都带着奶香味,臭倒是不臭,但是这个习惯不好。   “臭吗?那你要喝牛奶的时候,如果把你的手或者脚放进牛奶里面,你还要喝吗?”清萱特意举了一个例子,陆博衍已经开始吃辅食了,但是他还是最爱喝的还是牛奶,奶粉都比上的。   陆博衍一愣,皱了皱鼻子,然后拼命摇头,“妈妈!那是不行哒!那样的牛奶,衍衍要喝哒!”   “对啊,嘴巴是用吃东西的,脚是用来走路的,怎么可以把脚放进嘴里呢?”清萱看着小孩亮晶晶的眼睛,认真地说道。   小家伙撅着嘴,想了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道:“那——好吧!衍衍知道啦!”   “衍衍最乖了。”清萱亲了亲小家伙粉嘟嘟的脸蛋。   陆博衍张开双臂,咧开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那要妈妈抱!”   “好。”清萱笑吟吟地抱起陆博衍,然后给小孩擦了擦脚,重新穿上袜子。   第三天下午,宋茜和张红抱着一摞书,兴冲冲地往陆家走,眼下浓重的阴影都掩盖住那乐观积极的眼神。   “李同志,些书我们都抄完了!”宋茜欢快地说道。   清萱见到宋茜和张红浓重的黑眼圈,都吓了一掉,“么快?你们这几天都是熬夜抄的?”   “没事啦!我们一边抄一边记,我感觉自己抄的那几本都可以用再背了!”宋茜嘻嘻地说道。清萱的资料可是帮了她们大忙呢,没有些东西,他们几个现在说定还是瞎子乱转似的复习,倒最后也一定能有什么效果。   “每天还是要有足够的睡眠的,现在距离高考有一段时日,千万别为了复习,把自己的身体给拖垮了。”清萱收下了书。   “我感觉现在浑身充满了劲,睡点也没啥!”宋茜哈哈大笑,次高考,可是恢复高考一来的第一届,只要考上,想必是非常受重视的,而且以后再也用待在乡下了,简直是改变命运的好机会,现在不抓紧学习,以后可没个机会了。   清萱抿唇轻笑,“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是身体也很重要。高考,也需要充沛的体力。”   还完了书,在清萱找剩下的资料时,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宋茜想起清萱是从首都回来的,立刻想起了话题,“李同志,我听别人说你们是从首都回来的,首都好玩吗?我以前听别人说起首都的安安门可大可壮观了。我家就在德州,离首都也是很远,但是从来去过德州,要是来这里插队下乡,根本是连德州都没出过。”   全国,没有哪个人不对首都感兴趣的,其中安安门和长城更是许多人的向往之地。   “宋志家是在德州吗?”听到自己熟悉的地名,清萱眉头微挑。   宋茜点点头,“对呀!”   “我和我爱人,也在德州呆了许久呢。”清萱盈盈浅,“倒是有缘分了呢!”   宋茜惊奇道:“真是巧了呢!我家在城西那块住,说不准我们以前还见过呢!我是两年前来下乡的。”   “我们住远一些。”清萱轻,“我爱人在部队,我们一直都是在部队上住的,过我两年半前去的德州,说不准在市区还见过呢!”   有时候,事情就是那么凑巧。宋茜从来没想过,自己借个资料居然也能碰见去过自己家乡的人,真就是缘分。   听到清萱那句“说不准见过”,宋茜却“扑哧”一声乐了,她刚才说见过,完全是在开玩笑呢,如果真见过,样亮眼的人,她肯定会忘,“过当时,要真是在德州碰见了,我肯定是不能忘的,像李同志长得么好看的姑娘,我保准看一眼,就死死地记在心底了。”   张红附和道:“正是呢!我第一次看见李同志,心里就在想呢,是哪来的仙女呀,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见之忘俗,见了一面,再见保管记!”   有求于人,当然会捡好听的说,但是张红却不认为是恭维,她也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像他们这些下乡插队的知青,个个都是眼高于顶的,来乡下自然是觉处处都不如城里如意,自觉高人一等。   大队所谓长得最好看的姑娘,在他们眼里也是不过如此,都打扮的土里土气的,实在是俗气。   可是看到清萱就一样了,一来是外貌的震慑,来是和首都沾边的人和事,总是让人不自觉地就认为更了。 第一百零四章   对于宋茜和张红对自己容貌的夸赞,清萱只是莞尔一笑,这样的夸奖,本就是经常会遇见的。她幼时长相肖似早逝的祖母,祖母三千佳丽中依能脱颖而出赢得祖父的青睐,不仅仅是因为她温婉娴熟、聪颖慧丽,也又一部分原因是于她极为出众的外貌。   等到再长大一些,她的相貌与祖母不那么相似了,更像她的父王,只不过是少了男子的英气。她的父王是性子端方清冷,相貌也是所有人都称道的一等一的男子。说来,不管是幼时还是长大,她的长相都是极其讨喜的,因为没有人会不偏爱长得像自己或者自己深爱之人的孩子。   清萱轻轻抿着唇,淡淡一笑,“宋同志、张同志,你们说得也太过夸张了。若是见一面,下次见还能记得,那只能说明两位的记性。”   “这记性呢,是一回。要是看见一个人堆里都找不到的,下次见哪里还能记得呢?”宋茜打趣道。   宋茜和张红又同清萱聊了句,带着这次借的资料回,考试的时都是极其宝贵的。知青们借到了资料,每个人的习热情都是空的,但是自和有老师教还是不一样的。   自,只能按照教材死记硬背。不过抄写资料的时候,宋茜发现了清萱上面做的笔记,寥寥笔,把一个章节的知识点概括得十分精准。宋茜和张红仗着自己同为女同志,非常兴地找清萱题目,请教题了。   她们两个了两天,知青点剩下的人,怎么能不知道?有了一个以指导的人,那肯定是要抓紧机会呀!   于是乎,清萱被抓壮丁,当了一次老师。清萱教他们之,就已经提说明,自己也只是比他们提看了一点资料而已,至于对知识的理解都是一家之言。这些“生”们也都表示理解,有人指导比自己不知道到哪里了,还有谁会嫌弃呢?   清萱并不是一个为人师的人,更不是什么义务帮助人的烂人。只是,她无比清楚恢复考意味着什么,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同时,能帮到人并没有什么不的,而且给人讲解的同时,自己还能再巩固一遍,乐而不为呢?   不过,这个“生”听完清萱的课之后,都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仿佛自己复习时,那种茫无措的劲头一下子就消失了,参加考的信心又了分。   参加考的不止是东方红大队的知青们,还有本地人,从开始四五个生,直接扩展到一二十个,知青点那个小房子都装不下了。   为此,宋亮特意找了大队长,大队长也不是那种迂腐的人,不会阻挡知青们习,直接大队的小里找了一废弃的教室出来,让这些要参加考的子门以安心习。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红大队不管是大队长还是大队支书,对于习还是相当上心的,不会认为娃们习没用。大队的小都是大队干部们共同支持下建成的,虽没屋子,至于老师,除了本村的老先生,还有下放的那些老知识分子。纵使是最混乱的年,被下放到东方红大队的知识分子或者是所谓的资本家都没有得到很严重的□□。这里的人,有着农民的淳朴厚道,团结一致,虽也会有风言风语,但是他们对所谓的□□不感兴趣,自家人关门过日子就行。   下乡插队的知青,过得就更了,绝不会像有些地方出现,村民们恶意欺凌女知青的。他们虽会有些瞧不上这些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城里人,但是也会教知青们干农活,他们因为工分不够,允许他们到自家蹭饭,只要以后还上粮食就行。   当全大队要考的人都要跟着清萱习,那时距离考只有一周的时了。   一周的时能做什么呢?有些人完全以利用这一周的时,到更多的知识。   一转眼,就到了考的两天。   清萱黑板上写下最后一个字之后,收起了书,向教室内的考生们宣布,“各位同志,马上就要考了,最后两天我们就不需要上课了。大家以放松一下心情,确保自己以最饱满的姿态面对考。”   吕成举起手,“小老师,我觉得我们还有很多要的,要不这两天再接着上课呗?”   吕成插队的时比宋茜他们还早一些,故而年纪自是比他们大,所以对于宋茜个要找一个看起来还没自己大的女孩儿请教题目的时候,吕成觉得抹不开面子。   是听完清萱对语文和政治的分析后,原本嗤之以鼻的吕成,是巴不得清萱以多讲一点,原本称呼的“李同志”,也改成了小老师。他并不是每节课都来听,因为有些科目他听了也没用,他又不考。   “这天大家都是强度的习,身体定会十分疲倦,再不休正,恐怕考当天不是题目不会做,而是要晕倒考场了。”清萱摇摇头,她只是把她掌握的知识做了简单的概括,能教的也都教了,没必要再继续耗着。“大家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小,得再,如上了考场却因为身体的缘故没能考完,那也没什么用了。”   清萱依稀记得,从那些参加科举的子,身体差的,根本撑不过一场考试,由此见,养精神,是面对考试的第一关。   宋茜笑吟吟地说道:“我们身体也没那么弱。不过老师说得很有道理,是该歇歇了。”   其他人也有支持吕成想的,不过清萱说完后,心有戚戚,顿感,是需要歇一下了,万一因为这一段时熬夜习,考场上困倦得睡着了,那不是白瞎了现头悬梁锥刺股的习精力吗?   “那这节下课之后,大家就以散了。”清萱淡淡一笑,“考准考证和身份证明一定不要忘记带了。”   “谢谢老师,我们知道了!”教室里的考生们齐齐答道。   清萱收拾书本,“,那下课。”   时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考当天。   考是个大,大家都是要县城参加考试的,从家里到县城也是很有一段距离的。   有些人会选择一天晚上先到县城,找个招待所住下。有些经济不宽裕的,那就只能住家里,第二天气的早早的,天还没亮就要顶着冷风赶到县城。   清萱当是选择提一天到县城,她才不愿意天还一片漆黑的时候就路上赶路,这么冷的天,万一冻感冒了多不划算,况且他们也不缺住招待所的这个钱。   很显,到县城仍是一家三□□。小小陆同志,绝对不接受自己晚上见不到妈妈的。   一天下午,他们抵达县城,找了一家离考点比较近的招待所。   第二天,父子两个送清萱考场。   陆博衍被陆维东牵着,突要清萱弯下身子,“妈妈,你低头嘛!”   “干什么呀?”清萱弯腰,和陆博衍的视线保持平行。   小家伙踮起脚尖,亲了一下清萱的左脸,“妈妈!衍衍等你出来哦!”   “。”清萱轻轻地刮了一下小家伙的鼻尖,“那衍衍乖乖要听爸爸的话哦!等下就不会一直站这里了,以跟着爸爸一起出玩哦!”   考点大门,这里正是个风口,也没什么遮挡的,一场考试要一个多时辰呢。   陆博衍乖巧地点了点头,“哒!”   “晚晚,放松心态就,考试的时候不用紧张。”陆维东温柔地望着她,嘴角漾着浓浓的笑意。   闻言,清萱扬起一抹明朗的笑意,“我知道的。”   “我和衍衍等你考完。”他说。   她拿着装有准考证、身份证明和考试用品的袋子,点点头,“。”   待清萱进考试后,陆维东就带着陆博衍到县城里四处。这个小县城,当不能与繁华的首都想比,是这一切,对于陆博衍来说,是十分新奇的,一路上指着各种东西这那。   考点其实和平时的教室没什么区,只是桌椅拉的更开,负责监考的老师们一个个神情肃穆地检查了考生们有没有带违规的物品,考生们也都是红光满面地坐到了自己考试的位置上,他们的有衣着各异,年纪也有大有小,有的三十岁,也有的二十岁,甚至还有大着肚子的女同志,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激的神情。   清萱的位置是中一列的第四个位置,她后面则是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看那耸的腹部,想必产期就不久之后了。   坐下后不久,考生们都进了考场。监考老师宣布了考场纪律,后铃声响起的那一刻,开始分发试卷。   “这次考试的机会十分难得,试卷也都是加班加点赶印出来的,同们一定要认真答题,不能损坏试卷!”   监考老师叮嘱道。这次考的时比较赶,全并没有统一的命题,从出题到印刷试卷都是由各省份自行负责。他们所的省市,有70多万名考生。要考4门,那就是280多万套试卷,用纸量相当大,印刷试卷的纸张严重不足。政府部门经过多方调配,才印出堪堪够用的试卷,多的,那自是没有的。   这么一说,坐的各位考生无形中又多了一份压力。   每个考生,收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试卷时,乎是以一种虔诚的眼神看着试卷,生怕把试卷弄坏了,写字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   清萱拿到试卷之后,先浏览了一下试卷上的题目,改正语病、答题、翻译题、参考题、作文。   看到那答题的两道题目之后,清萱不由得轻笑,这幸亏是身边有个革命军人,第一题就以稳稳地拿到分了。要不,这具有时代特色的答题,她绝对是无处下手。这题目,只通读四书五经,是没用的。   了解完这份试卷的难度之后,她开始答题了,按照顺序,从改正语病开始。一直顺顺利利地写到作文。   她的笔是一直没停过,笔尖和试卷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与她这边顺利答题不一样的是,同考场的考生,却没有那么顺利了。   有些拿着笔,一脸茫地盯着黑板发呆,想了一会儿,才捏着笔继续试卷上作答,还有的人,试卷上大面积空白。   监考老师来回时,看到那大面积空白的试卷,忍不住摇头叹息,这是时太赶了,不容易有个考试的机会,却没东西往上写多惜。   看了一考场的生,监考老师都要陷入自闭了,严重地怀疑这个考场能有个考生能通过这次考。看了那么多作答困难的考生,清萱简直是一股清流,笔就没停过。   监考老师经过清萱身边时,扫了一眼她的试卷,发现她已经写到了作文,选择的题目是“为抓纲治初见成效而热烈欢呼”。   内容暂且不表,单是那一笔字就足够惊艳了。清婉端丽,风骨卓,不说这是一份试卷,端看那字,就以算得上一幅优秀的书作品了。   距离考试结束还有半个时辰的时候,清萱已经把作文写完了。她放下笔,长舒了一口气,后活着酸疼的手腕。   接下来的时,她只需要检查一下试卷,后等待考试结束交卷就以了。   考,是不允许提交卷的,一来是为了考生自身着想,以多检查次,以免出现错误,二来是为了其他考生,避免出现看到人交卷,自己也慌了的情况。 第一百零五章   刚放笔,身后突传一阵巨大的声响,显示椅子倒地的声音,接着就是人跌倒在地,痛苦□□的声音。   不用怀疑,这就是那个孕妇。   监考老师赶紧跑过,扶起那个孕妇,焦急地问道:“同学,你怎样?有没有?”   清萱回过头,看到这名孕妇脸色苍白得可怕,嘴唇被咬出深深浅浅的齿痕。   这名大着肚子的考生在被老师扶起之后,她依用力咬着唇,声如蚊蚋地说道:“老师,我没的,我还没完呢,我可以继续的,我真的可以的!”   说到后,声音中带着浓重的哭腔。这可是高考,这可是她回的机会,她怎可以搞砸?不可以的!绝对不可以!她一定要把考试考完!   “你是不是要生了?你这个状态是没办法考试的!”监考老师也是一个女性,扶着孕妇倒是没什妨碍,只是她的力气也不大,快要临盆的孕妇,身体格外沉重,扶着扶着感觉自己都快脱力力了。   清萱飞快地把试卷折好,压在钢笔面,走了过去。   “老师,我会一医术,可以先帮这位同学看一。”   “真的吗?那你——”老师脸上立刻浮现出了惊喜的神情,高考是严肃的,不允许出现任何异常的因素,可现在正是人命关天的时刻,一个处理不好,一尸两命那可不是小。   “那同学,就麻烦你帮这位同学看一了。”   清萱已经半蹲身子,查看孕妇的情况,孕妇神色痛苦,依挣扎着要起。她厚重的棉衣,已经洇出了一团深色的水渍。   看到她身那一片水渍,清萱顿时脸色一沉,“你的羊水破了,必须要生了。”   闻言,那孕妇挣扎得更为激烈,虚弱得嚷嚷着,“不是的!明明还有半个月才生!怎可能是现在?你们放我,我要考试!”   看到水渍的程度,羊水破了肯定是有一段时间了。清萱这时才恍大悟,刚才听到的用力捏笔和磨牙的声音是从哪儿的,没想到这个考生还挺能忍的,羊水都破了还一声不吭的。   “别乱动!现在是考试重要,还是你孩子的命重要?”清萱厉声喝道。   羊水排出母体过多,那留在母体的羊水必会少到难以供给胎儿呼吸,长时间去,胎儿就会因为窒息而亡。以这个孕妇的月份看,若是胎儿死腹中,引产一旦出现意外,那有极大的可能会造成母体也随之死亡,这是一个很危险的情况。   “我不要他!我根本就不想要这个孩子!”孕妇捂着头尖叫,她根本不想留在这个又穷又破的地方,有了机会可以通过高考回到城里,她怎可能不抓紧机会?都怪这个孩子!要不是知道可以高考的时候,这个孩子已经不能,她怎会大着肚子参加高考?现在更是因为这个孩子害得她不能好好考试!   念此,她憎恶地看着自己高耸的腹部,双不停地捶着腹部,仿佛是在看着自己的仇人一样。   “霍岚同学,你怎能这说呢?”老师在扶这名孕妇时,瞄到她的身份证明,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见霍岚跟疯子差不多的行为,赶紧抓住了她挥舞着的臂,严厉地呵斥,“你怎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   清萱冷眼觑着霍岚,她本就是好心,却没想到霍岚如此作为。她可以理解这次高考对大多数人的重要性,但是不能对这种拼上自己孩子的命也要高考的行为就不太理解了。或许,这孩子的父亲,是霍岚所憎恶的,所以她才能这样毫不在意地如此处理属两个人的孩子。   所谓医者仁心,清萱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孕妇在自己面前一尸两命。她捏着霍岚的巴,直视着霍岚的眼睛,冷冷道:“你再这样去,不仅孩子的命保不住,自己也性命堪忧!这里是高考考场,不是你可以任性的地方!”   现在当务之急,必须让这个女人把孩子生!她这样一直叫着,是很影响其他考生情绪的,不能拿一考场人的未陪着这女人胡闹。   被那双形状姣好的杏眼看着,霍岚不由得从心底升上一股浓浓的寒意,当即不敢再挣扎。   “老师,她现在的情况不能在拖去了,现在送医院也不及了,这层楼有没有空着的房子?”清萱问。   老师想了一,立即问答,“空房?这个考的教室和办室都被临时征用成考场了,空的要远一。”   清萱当即做了决定,“那只能在这里了。”   经过商讨,清萱和老师一起把霍岚驾到讲台处,并且把黑板取了,把霍岚的身体都挡住了。   清萱飞快地把霍岚的棉衣外套脱了,铺在地上,让霍岚平躺在棉衣上,后口袋里取出一块锦帕,折成几叠,塞到霍岚嘴里,“你咬住帕子,痛就抓自己的衣服,不要叫得太大声,其他考生还要考试,听懂了吗?”   霍岚从地上一路被驾到讲台,整个人都是懵的,她被清萱的雷厉风行给吓到了,从小到大,父母兄长都是宠着她的,乡插队之后又因为长得漂亮,有的是人献殷勤,受不了苦,嫁给现在的丈夫,也是没吃过一苦,哪见过这种场面。   现在嘴里被塞着一块帕子,想哭喊,想大叫,根本没机会,只能眼含热泪,委委屈屈地头。   老师则站出去,安抚其他考生的情绪,“这是突发情况,大不要慌,都继续安心考试。”   考场内内的其他人本做题做得好好的,被霍岚这一意外状况也吓得不轻,本想抱怨既要生孩子还参加什考试,这不是祸害人吗?可是谁都不是冷血动物,对着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破口大骂,毕竟都是人生父母养的,对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这不是还有一个更倒霉的倒霉蛋吗?考试到一半,居还要帮人接生!   这一想,其他考生顿时就心里平衡了,他们好歹可以接着。   老师宣布完之后,又快步进了黑板后,头也没低,就低声问,“情况好没?现在能生出吗?”   当,她还是要注意考场纪律的,眼睛就没离仍在考试的考生们。   清萱只是匆匆回了一句,“快了。”   羊水都流成这个样子了,再不生出,这孩子指定没了生息。   生过孩子的清萱,还是有经验的,她凑在霍岚耳边,低声道:“你把力气都集中在半身,用力!”   霍岚痛得浑身一力气都没有,只能呜咽着摇头,她现在真是恨不得死了算了。第一场考试就砸这儿了,接也别想考试了,她岂不是回无望?想着想着,眼角淌几行泪。   霍岚脸色青白,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让清萱很是无语,生孩子本就是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还有这时间伤春悲秋呢!她冷声道:“你羊水破了的时间太长,孩子再生不出,你们两个人都有危险!用力啊!”   当看到霍岚眼角的泪水时,清萱突明白了什,这人不是还念着高考吧?她立即拍了拍霍岚的岚,“听着,今年是恢复高考的第一次高考,不代表以后只有这一次高考了。既国已经恢复高考了,那肯定不会取消的。先安心把孩子生,养好身子,明年再接着考,听明白了吗?”   这一说,霍岚立即眼睛一亮,人也精神了,好像也没那多负担了。她可不就是担心,好不容易才恢复高考了,万一就这一次,她还搞砸了,那岂不是一儿机会都没有了?   “深呼吸。”清萱觉得自己此刻彷佛变身成妇产科大夫,“对,吸气!呼气!对对对,用力!”   霍岚按照清萱的步骤,后渐渐琢磨出了规律。她的羊水水已破,宫口都了不止五指,按理说,孩子不会出生得很慢。   所幸,情是朝着好的方向前进的。   一阵剧烈的疼痛过后,霍岚只觉得自己浑身都轻松了。   孩子,出生了。   稀疏的胎发湿哒哒地贴在尖尖的脑袋上,身上的皮肤不仅皱巴巴的,还透着一股子青紫,很显,这是在娘胎里憋久了,万一再晚,那可真的是回天乏术。   这里是考场,当不会有小孩子的襁褓,连给孩子清洗一都做不到。   现在虽还不是隆冬腊月,可是也早已进入冬天,一股冷风通过窗户缝隙吹进,小伙一个哆嗦,蜷缩成一团,看起可怜巴巴的。   清萱叹了一口气,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了,裹在孩子身上,她应该庆幸,这件外套不是质地坚硬的料子。   “恭喜你,孩子出生了,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清萱把裹上衣服的小伙送到霍岚怀里,并且闭眼瞎吹。当,她得真实想法是,这个小伙,浑身青紫,眼睛鼻子都皱到一块了,实在是丑得很。现在,她可以完全确定,当时陆博衍出生时,大夫和林翠莲绝对没有闭眼瞎吹,他们陆博衍的确是个很俊俏的小孩了。   “我女儿吗?”霍岚足无措地接住这小小的一团,虽没生的时候,她很嫌弃,但是亲眼看到这个小孩时,才恍感觉,她做母亲了,这个是她血脉相连的孩子啊!而低头的那一刻,她脸上充满母性的温柔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这孩子身上的青紫是个什情况?   霍岚不像清萱,从没见过刚出生的小孩,她知道刚出生的孩子不会像满月的小孩白白嫩嫩的,可是眼前这孩子和她印象中的差距有大啊?个头没多大不说,还浑身青紫的,看起着实骇人。   “她这是怎回?”霍岚瞪圆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惊叫。   “羊水破了的时候,你就应该有感觉了,又了那久,这是在娘胎里憋久了,不是大问题,养几天就好了。”清萱无奈道,刚才催一着急没见到,现在倒是知道上心了,要是再晚儿,真有个好歹那可怎办?   霍岚愣愣地看着怀里的孩子发出奶猫儿似的哭声,那哭声细细弱弱的,几不可闻,茫地问,“真的吗?”   “是的。”清萱笃定地说道。   霍岚脸上似悲似喜,泪珠无声地流。   清萱看她那呆愣的模样,不禁摇了摇头,把她把裤子套好,这个天气再这样坐一会儿,也不知道要冻成什样子了。   听到这边的动静,老师终送了一口气,好歹没闹出人命。 第一百零六章   霍岚这边是母女平安,然而就在她平安产后不久,就传来了考试结束的提醒铃声。   急促高昂的铃声,在有些没有写完题目的考听来,无异于最恐怖的催魂之声。   监考老师站在考场前方,大声说,“同学们,请停止答题,考试结束了。”   即便是老师这样说,还有人在争分夺秒地奋笔疾书。   老师敲了敲讲台,“手里的笔都放下,再放下,视同作弊,所有考试成绩会一并取消。好了,大家都坐好,我开始收卷子了。”   一说继续写就要被当成作弊处理,再没有哪个人敢继续动笔了,写完的自然是志意满,没写完的一个个愁眉苦脸嘛叹气连连。   老师正准备从第一排收卷子了,却突然回头看了一眼清萱,其他人是考完了,那个霍岚孩子是自身问题,没写完倒是正常的,这儿还有一位乐于助人的活雷锋呢,这可怎么办呢?   清萱正发愁自己满手的血污呢,考场自然是没有水的,根本没地儿去洗。她面无表情地用自己包裹孩子的大衣下摆擦了擦手,然后就听到考试结束了。她立即对监考老师说,“老师,我的试卷已经答完,直接收就可以。现在我恐怕是不能亲手把试卷交给您了。”   刚帮人接生过的手还没洗,怎么去拿卷子啊?   “写完了?”老师愕然回首,当时她在巡逻考场的时候,看到清萱在写作文,只以为她是先写的作文,其他没写完呢。既然都写完了,这就是一件好事了。虽然是帮助别人,但是如果没写完也可能让清萱在考试结束的情况下继续答题。   这是原则问题,是她一个监考老师可以决定的。   过知道清萱是答完试题了,老师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连连道:“那就好那就好。”   既然没有问题了,老师便从第一排开始收卷子,一排一排收完放到档案袋里之后,老师把清萱还有霍岚的准考证还有其他物品都收拢了分别交给两人。   老师抱着档案袋,低眉道:“霍岚同学,我现在需去把卷子上交。你可以直接出考场,通知你的家人过来接你了。”   然后便宣布考试结束,考们可以各自离开考场。   顿时,考场内的那种安静荡然无存,考们一边收拾文具,一边交头接耳地询问其他人答题的情况。有认识的结伴而行,一个个都是目不斜视地走过讲台,直接出了考场。   清萱拿了自己的东西,迫不及待就想出去洗手,就算是擦过了手,也觉双手上粘腻腻的,怪不舒服的。   霍岚知所措地抱着孩子,人还半躺在地上,配那张我犹怜的脸,真真是犹如寒风中的一朵小花,可怜紧。这个考场之中并没有霍岚认识的人,自然也找不到可以通知他丈夫的人。其他考考完试,巴不赶快出去多复习一下其他科目,哪会在霍岚身上耽误功夫?   清萱轻声问道:“你丈夫在附近吗?果在附近,就一起出去吧!”   考点之内,其他人是不能进来的。   “啊?他在的。”霍岚慌乱地点头,她月份这么大了,丈夫自然是陪着她一起到县城考试的。“好的好的,你可以扶我一把吗?我觉现在浑身都没有力气。”   “好,你慢点儿!”清萱把自己的东西放到临近的桌子上,扶着霍岚慢慢站了起来,并且去霍岚的位置拿了她的东西,确认两个人的东西都没有遗留之后,就扶着霍岚一步步地走出考场。   出来的路上,霍岚听着路过的考正在同相熟的人讨论题目,她眼中又蓄满了泪水,第一场考试都没考完,看这情况,接下来的考试估计也是无法参加了。   她心里实在是难受,声音中带着浓浓的鼻音,“我怎么这么倒霉啊?这孩子来得也太不是时候了!”   这种属于突发状况,无法安慰。所谓瓜熟蒂落,这孩子想什么出生,做父母的也无法预知。   清萱淡淡道:“事已至此,懊悔也是无用。倒养好身体,为明年的高考做准备。”   “你说得轻巧,又是你接下来没办法考试!我这次复习花了好些功夫呢!结果现在全完了!”霍岚越说越觉委屈,泪珠簌簌地滚出。   出了考场,就是室外比考场内更是冷了许多。泪水便飞快地变得冰冷,被这冰冷一刺激,霍岚的理智也慢慢回到脑子里,她不应该对一个帮了自己的人发脾气。她低垂眉眼,浓密的睫毛上还挂泪珠,眼中出现了歉疚,“对不起,我只是有些难受,是故意那样说你的。”   霍岚也有感觉,从她开始发动到底,再到考试结束,经历了多长的时间,有人愿意付出那么多的时间来帮她,已经是很难得的一样事,甚至有很大可能要付出了自己此次的成绩。清萱告诉老师她已经答完题目,可谁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写完呢?   一想到这里,霍岚就觉愧疚,“对不起,是为了帮我,你也会还有那么多的时间却不能接答题!”   千言万语都难以描述她的愧疚,她很清楚这次考试代表什么,她自己的机会毁了,还搭上了其他人的,这样的恩情,拿什么才可以还?   “没有关系的,剩下的时间本就就是打算检查一下而已,算耽误时间。”清萱浅浅一,安慰道。   霍岚打心眼认为,这是这个好心人不想让她愧疚才这么说的,天降活雷锋,她这是哪来的好运气啊!纵使在没之前,她一直坚持答完题,可是现在她也知道后怕了,有些女人因为生孩子死在产房的也是少数,一直憋,哪有那么好的运气可以母女平安?   霍岚神色忧郁,“那怎么可能呢?考试才过去一个多小时,那题目那么难?这么点时间怎么够写啊!”   “嗯,那时间我刚写完最后的文章,写的答案都不是很长。”清萱嘴角微微抽搐,这个人还挺执著的。   霍岚虚弱地问,“真的啊?”   “是的。”清萱低声叹息,在妇科跟学习那会儿,只听过几个前辈提过,女性在刚产完情绪很容易出现波动,她那时间还相信,眼下这位,真真是情绪百出了,一会儿难过,一会儿愤怒,一会儿忧郁,一会儿惊喜的,确实是波动听到的。   清萱扶着霍岚,慢慢走到了考点门口,又特地嘱托,“而今天气严寒,,你又是在地上把孩子出来的,去一定注意养好身体,千万可以吹风。”   “啊?”霍岚茫然抬头,“哦哦。”   此时,考点门口,聚集了许多人,大部分都是考,小部分是考的家人,正等在门口接人呢。   其中,陆维东高大的身影格外显眼,手里牵着的小小陆同志更是吸引了许多人的眼光。   到清萱出来,父子俩赶紧迎上来。   “妈妈!”陆博衍兴奋地小跑,正要跟清萱分享一下他上午的闻,却注意到清萱身边还有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血腥味儿的女人。   “衍衍,等一下,现在妈妈可以抱你!”清萱赶紧出声,阻止小家伙想要飞奔到她怀里的动作。   “晚晚!”陆维东也是一愣,为什么他媳妇儿的外套出现在另一位女性抱着的小孩身上?而且原本用银簪绾起来的头发,也尽数披散在身后。“这位是?”   “我们一个考场考试的,她在考场发动了。”清萱觉这场面都不用多解释了,一个从远处就可以闻见若有若无血腥味儿,手里还抱着一个刚出娘胎的小孩。   “这样啊。”陆维东嘴角一抽,这还真是巧,难怪清萱的外套在她自己身上了,感情是给小孩当临时襁褓了。他立即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披到清萱身上,“别着凉了。”   正在他们交谈期间,一个长相憨厚的男人急匆匆地跑过来,脸上写满了担忧。“岚岚,你这是?”   霍岚赶紧把自己手上的孩子递给那个男人,气呼呼地说道:“抱着你女儿!她偏偏就在考试的时候出生了。”   “这——”男人明显也是一脸惊讶,“怎么会这么早?”   “我怎么知道?”霍岚自己也觉委屈呢。   清萱轻道:“霍岚同志,想必这位就是你爱人吧?你们赶快去住的地方给孩子擦一下,果身带的东西不够,及时到附近的百货大楼买。”   看霍岚和那男子举止交谈,清萱就知道是霍岚的爱人,既然出来就碰见家人了,那她就可以直接走了。   “我爱人和孩子过来了,我们就先走了。”   清萱看向陆维东,对方回之以笑,转身离去。   “哎,同志!”霍岚清萱已经转身,立马推了自己丈夫一把,“你愣着干嘛呀?是这位同志帮了我,然我现在还知道是死是活呢!连句谢谢都不会说吗?!快去呀!”   那憨厚青年听霍岚这样说,也明白自己媳妇产,想必是有人帮忙,他自然该上去道谢饿。只是刚才直接就看到身上带血的媳妇和瘦小的女儿,又惊又喜,根本没反应过来。   他抱着孩子,快步追上去,“同志,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才好了,我——”   “你爱人刚产,身体很是虚弱,能吹冷风,还是赶紧带她回住的地方。还有孩子,这么小,赶紧带回去擦洗一下,她在娘胎里憋很了,好生养着才行!”清萱脚步一顿,“我是学医的,救人也是份内之事,谢。赶快带你爱人孩子去吧!”   自己当了母亲之后,对他人的孩子好像也同样多了一份怜悯之心。   这孩子跟衍衍一样,都是早产,可她比衍衍更为收缩,丁点大的身子,看起来着实可怜。   刚从娘胎出来时,肚子上的脐带连接着母体,可当时根本没有剪刀或者其他力气。若非清萱今日绾发用的是一只银簪,还算尖锐,那这孩子恐怕连脐带都没法剪。   “能吹冷风?”男人一下子就慌了,“那我们得赶紧招待所里!”   “岚岚!”男人慌张地去找霍岚,霍岚正还在原地呢,身体的疼痛让她寸步难移,此刻脸上正冒出一阵阵的冷汗来。   男人一手抱着孩子,另一手半拖半抱地把霍岚抱走了。   他们走后,这边的一家三口也往招待所走。准备洗个热水澡,迎接下午的考试。   还没到招待所时,陆博衍好奇地问道:“妈妈,为什么刚才那个姨姨的脸看起来怎么那么白呀?”   “是生病了吗?是不是要吃苦苦的药吖!”   “好可怜哦!”   “姨姨是生病了,是刚完小宝宝,所以就很舒服,会有一点痛,所以脸色才好。”清萱笑解释道。   “咦?小宝宝?”   “刚才姨姨抱的就是小宝宝吗?”   “他看起来好小哦!为什么和衍衍一样呢?”   “是从哪里来的呢?”   陆博衍化身问题大神,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地抛出来。   “对,姨姨抱的就是刚出生的小宝宝,过一段时间才能长得像衍衍这般高。小宝宝是从妈妈的肚子里来的呀!在妈妈的肚子里住上几个月,就可以和妈妈面了。”清萱说。   陆博衍双臂张开,比划刚才到的小宝宝的大小。“那衍衍也是这样吗?在衍衍也那么小的时候,妈妈是不是也很难受吖?”   一想到自己的妈妈也会像刚才的姨姨一样,看起来那么难受,陆博衍就觉好可怕。他赶紧拉清萱的手,“妈妈,衍衍给妈妈吹吹,妈妈就不痛了!痛痛飞咯!”   “衍衍最乖了!妈妈现在一点也痛!”她眼中有温柔的意蔓延成灾。   陆维东亦是眼中含笑,深情地注视自己的妻儿。 第一百零七章   且说霍岚这边,清萱一家走得潇洒,霍岚和丈夫带着孩子紧赶慢赶地到了招待所。又是忙着给孩子擦洗,又是忙着置办各种各样的东西。霍岚一路昏昏沉沉的,到晚上才算松口气儿,倚在床上,拧着细眉,她白天才生完孩子,现在虽然好些了,但还是觉得连呼吸都是痛的。   饶是如此,她仍然开口抱怨,“我白天疼得难受,你也是个木头托生的!连人家叫什么都没问!张建设!我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   霍岚的丈夫名叫张建设,十分普通的一个名字,也是这个时代的特色,譬如建设建国这类名字,到人群里喊一声,保准有好多应声的。   “我这不是也慌了嘛!”张建设神色讪讪的,别人帮了这么大的忙,连好心人的名字都不知道,着实有些过分了。   “我才看见这还有一只簪呢,似乎是纯银的,上面还有雕花呢!”霍岚手捏着一支银簪,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还是回来之后,孩子安顿后,才从自己的那一堆东西中发现的,这肯定不是自己的。她恍惚记着,那帮她的人,最开始正是用银簪绾发的,后来——对,后来是孩出生的时候,用这簪子划断脐带的。   出考场那会儿,东西都是别人帮忙整理的,莫不是那时候人家自己的东西落在她这儿了?   别人无义务帮个忙,还要自己的东西搭进去吗?霍岚再不通人情世故,也知道对方是亏大了。她家庭条件不错,眼力见儿是有的,不管是那件大衣还是清萱的穿着,看起来不甚显眼,却有种低调的奢华。   “啊?对,还有人家的衣服是吧?”张建设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女儿身上裹着的衣服根本不是自己媳妇儿的,那肯定是那个人的,但是裹了刚出生的孩子,上面都是血污,洗都不好洗。   “可是,都成那样了,也不好还给别人啊!”   霍岚眉头紧蹙,想到那一团血污的衣服,顿时也是十分为难,思考了一会儿,“要不然咱们买一件新的给人家?”   不管能不能买到一样的,好歹是想到这一层了。   “也没在供销社见过那种衣服啊!”张建设苦着一张脸,犯了难。   一时间,两口子相对无语,这时放在床上的孩子发出了细弱的哭声,两人都慌忙去查看孩子的况,也顾不得继续再讨论这个了。   而回到招待所的清萱,洗完手后也发现自己的发簪找不到了。   她在带回来的东西里反复找了几遍,“我的簪子呢?怎么不见了?”   “你出考场时,头发就是披散着的,是不是掉在考场里面了?”陆维东友提示。   “没掉什么东西啊!”清萱可以肯定自己拿完东西后再次确认了,没有遗留任何物品。突然,她想起来了,在她簪子擦干净后,似乎放错包了!   “我知道了,肯定是我帮那位产妇收拾东西的时候放错了。”这根簪沾了血,而且还不是自己的血,她没打算以后还接着用,但好歹是自己的东西,肯定是要带回来的。既然放错了,也就没办法了。   陆维东说,“放错了?他们应该也是在县城招待所住,招人应该好找。”   “算了。”清萱摇摇头,这支簪也没什么特殊的,掉了就掉了,也不是什么心爱之物。“那孩出生时,考场里面也没剪刀类的,我直接用簪帮她脐带弄断的。找回来也不想用了,不值得再找。”   “用你的簪子?”陆维东一愣,转念一想,也是正常的,孩子生出来了,总不能还拖着一条脐带吧?   “那等你下午考完试,我们一起去百货大楼看看,有没有?买支新的?”   “不用。”清萱果断拒绝,她的首饰库房里放得满满当当得,都是各种能工巧匠打造的,用不着在外面卖,况且——“百货大楼应该不卖这些,我们之前不是在那里面逛过吗?面大多都是发卡头绳之类的。”   “好吧,那先吃中饭吧,吃完你休息一下,下午还有考试呢。”陆维东说。   清萱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几场考试都是风平浪静地度过。   考完试后,就是等待考试结果出来。考试成绩出来之后,是可以直接打电话查询的,并不一定要一直等着。   如果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邮局的人会送到户籍所在地,再由陆家人转寄到首都就可以了。   此,在高考结束后,陆维东便收拾行囊,辞别父母,带着妻儿返回首都。   他们回去当天,金杨夫妻,都推掉了工作,早早地赶到火车站等着。   火车站人来人往的,即便是陆博衍不想被一直抱着,为了他的安全着想,出站时,还是要被抱着出来的。   一出站,陆博衍就眼尖地发现了金杨和周晗,立刻挥舞着小手,“阿公!阿婆!衍衍在这哦!”   “老师!师娘!”清萱抱着陆博衍走到金杨夫妇面前,“我们直接回家就好了,您两位怎么亲自过来了?这么冷的天!”   陆维东提着李走了过来,“老师、师娘,这么冷的天,您们怎么过来了?”   “我知道!我知道!”陆博衍举起小手,得意地说道:“阿公、阿婆想衍衍啦!衍衍也好想阿公阿婆呢!”   “对!是想我们衍衍了!”周晗笑眯眯地说,“英子,抱了一路吧?我抱一会儿!”   清萱莞尔一笑,陆博衍递给了周晗。   陆博衍小手攀着周晗的脖,奶声奶气地说道:“阿婆!衍衍好想你哦!妈妈前明明说只要好几天个明天就可以回来看阿婆了,结果是好多好多个明天呢!”   在老家的那一段时间,陆博衍过得也很是滋润,不仅有家里的哥哥姐姐陪着玩,还有邻居家的姐姐也会陪他玩,过得不知道都有舒服呢!唯一的缺点就是,只能周末陪他玩,其他时间只能自娱自乐。   奶乎乎的小孩,简直是个萌物,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直让人觉得心都要化了。   “阿婆也很想衍衍呢!”周晗笑容满面,自从第一次见到这小孩,还没隔这么久才见到呢。   金杨凑过来,故意板着脸,“那我呢?感某个宝宝离开首都这么久,只想他阿婆了?”   “没有呀!衍衍也好想阿公哒!”陆博衍甜甜地说道。   “真的吗?隔了那么远,我和你阿婆怎么知道你想没想呢?怎么知道你有没有撒谎呢?”金杨拉长了声音。   陆博衍顿时急了,他可是个乖宝宝呢,才没有撒谎呢。   他撅起小嘴,控诉地看着金杨,“阿公坏坏!衍衍才没有撒谎呢!爸爸妈妈都知道哒!”   “哈哈哈哈哈哈”金杨忍不住笑出了声。   周晗瞪了他一眼,“为老不尊!你逗孩子干什么?”   “衍衍,不要听你阿公胡说八道!我们衍衍最乖了!阿婆知道衍衍也想阿婆了!”   “阿婆最好了!衍衍好喜欢阿婆哒!”小小陆同志立即转慌为喜,脸上绽放出大大的笑容。   一人说说笑笑开始回家。   回到首都的清萱,也恢复了以往平静的生活,等到分数出来的那天,她打电话查了分数,是在意料内的结果。   与此同时,老陆家收到了一封邮件。   考试成绩出来了,各个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也快马加鞭地递送到各位高考的幸运儿手中。   一时间,邮局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   大队上的几个知青都在商量着去邮局问问有没有自己的通知书,去之前还特地去陆家告诉一声。林翠莲便让大儿子跟着自己去邮局走一趟。   最后,陆家母是跟着几个知青一块坐牛车去的,几个人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也快。   “宋茜同志,考的咋样啊?”林翠莲笑着问道。   宋茜也不忸怩,大方地说,“陆大娘,我大概估计了一下,考得也还,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哪所大学了。”   “能考上就好,也不知道我们家英子能考上首都的大学不?如果不在首都,那可咋办呀?”林翠莲有些担心,虽然清萱告诉她会考首都的大学,但是首都那是什么地方?那里的大学哪有那么容易考上的?   “陆大娘,既然宋茜同志都考得不错了,那小老师肯定考得比她还好!您担心什么啊!”吕成笑嘻嘻地说道。   几个知青都十分熟悉,说起来也没什么忌讳。   宋茜挑眉,“吕成同志,虽然我肯定没李老师考得好,但你这讲的,我怎么听着像埋汰我呢?”   没错,李老师。在补习的那段时间,几个知青都把对清萱的称呼改成了老师,在成绩下来后更是,对这个称呼深信不疑。   东方红大队有个思想先进的大队长和大队支书,而大队部是装了一台电话。知青们都是从城里来的,自然知道怎么查成绩,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成绩会被人顶替。自从成绩下来,吕成的嘴角就一直上扬。他的语文数学政治为有清萱的集体补习,分数都比较高,虽然物理化拖了后腿,但是好歹影响不大,整体分数十分可观,说起来比有些刚下了学的人成绩都高呢,他的大学梦,稳了。   “不敢不敢,鄙人只是实实说,不要放在心上!”吕成装腔作势道。   “切!我看你是有点飘了!”宋茜撇嘴,没想到这个人的分数居然只比她差一点。   “宋茜同志,我这是高兴。”吕成抹了抹头发,自以为动作十分潇洒。   “,你高兴就好。”宋茜扭过头,继续跟林翠莲聊天,“大娘,您看,就吕成同志有一科拖后腿呢,都觉得自己考得不错,李老师考得肯定更好呀!”   林翠莲被安慰到了,也不在这儿可这劲二日操心了,毕竟等下到邮局就见分晓了。“这也说不准。” 第一百零八章   一行人笑笑间就到了邮局。   林翠莲带着家里的户本还有大队的证明,直奔取件的窗。   “同志,你好,你能帮我看看有我们家的邮件吗?”   “哪寄来的?大娘,你叫什么名字?”工作人员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我儿媳妇的名字,叫李建英,估计是从首都寄来的。”   “李建英?”工作人员一听不是本人的,立刻道:“大娘,大队的证明带了吗?没有证明的话,即便是有邮件,我也不能给你的。”   “有有。”林翠莲赶紧把一堆证明掏出来。   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后,才按照记录查找。   找到那个包裹后,工作人员才发现林翠莲要取的东西竟然是录取通知书。   现在,各大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正在陆续发放,邮局里然堆满了各种通知书。这段时间,邮局工作人员也在调配人手,按照地址逐一去送件。偏远一些的地方,则是要慢一些。   也不乏有人知道了己的成绩,直接到邮局问有没有己的邮件,来回奔波一下,总比比在家里干等强。   工作人员喜笑颜地把东西递给林翠莲,“大娘,这可是从首都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呢!你看这个地址写的都是首都大学!”   “哎唷!真的吗?”林翠莲其也不懂首都大学好在哪里,只觉得能考上首都大学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老大,你快帮娘看看,这上头写的是首都大学?”   陆维扬凑去,仔细看了看,肯定地道:“娘,那上头的寄件地址写的就是首都大学,这这正好,老二和老二家的不都是在首都嘛?您也不用操心了!”   “那可真的好了!”林翠莲眼睛都快笑的看不见了,她不觉地挺直了腰板,谁不她挑儿媳妇的眼光好呢,儿媳妇成了大学生,以后她小孙子最起码也是个大学生!   林翠莲非常骄傲,以后老陆家可都是文化人了,她认为这全是她的功劳。   “大娘,你不拆看看?”工作人员也笑容满满,家乡出了一个上首都大学的,可不是与有荣焉。   林翠莲却摆摆手,“这哪儿行啊!这录取通知书是我儿媳妇好不容易才考上大学得来的,然是她先看。”   “这倒也是。”工作人员。   这厢热闹际,个知青也都取到了己的录取通知书,见林翠莲也取到了,立即围了上来,吕成问道:“大娘,小老师的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是哪个大学的呀?”   “是首都大学呢!”工作人员快人快语。   “居然是首都大学,听首都大学都办校好十年了,特别优秀,不愧是李老师!”宋茜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林翠莲看到个知青手上都拿着拆的包裹,一个个笑容满面的,就知道他们也都是考上了,“你们呢?”   “我在首都师范大学。”宋茜率先道:“也在首都呢。”   宋茜虽然没去首都,但一直心向往,而且首都离德州也不远,回家方便。   宋亮推了推眼镜,谦虚地道:“我是宁市大学。”   吕成大大咧咧地,“我家就在本省,所以我报的是z市大学。”   李修和张红也了己考上的院校。   这个人的学校都是天南地北的,但都是不错的大学。   林翠莲对这些院校都很陌生,并不清楚是好是坏,她只知道一点,那就是这些知青都考上大学了,这明啥?明他们大队的风水好,不定其他的后生,也都像这个知青一样,全都考上大学了呢。   “都好都好。”林翠莲笑着道:“我得把英子的录取通知书给她寄去呢!你们要是想出去玩,就出去逛逛。”   “大娘,我们也没啥,就在这儿等你吧!”宋茜。   林翠莲点了点头,先是给清萱发了一封电报,告知她是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且已经寄出。   他们当场看着工作人员把那录取通知书新包好,才放心离去。   且不老家这边得知己县城出了数十个位列前茅的大学生,还有一个最优秀的成绩拔尖,不仅是县城一,还是省市一,妥妥的高考状元时,是如何的激动。按照地址找去要报道的时候,才发现高考状元根本没在家,只能临时拉了陆家人采访。   连高考状元的照片都是从陆家保存着的陆维东一家的全家福上裁剪下来的。   只清萱在收到电报后,知道己考上了首都大学,心情也谈不上激动,只觉得理应如此。又了天,收到了这一封始发首都大学招生办中转老家的录取通知书,上面写着她被首都大学文学系古典文献学专业录取。   高考完后一个多月便通电台加急电报发送录取通知,而且收到录取通知后也是一个月左右,就是入学。   恢复高考后的一届考试入学的时间是1978年2月份。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一时间,清萱便同家人分享了这一好消息,当然也没有忘记远在德州的两个闺蜜。   与此同时,德州也传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薛柠终怀孕了。   没有清萱在,闺蜜组合只剩下秦晓云和薛柠,两人感情本该迅速升温,但是可能是性格原则,薛柠骨子里就是个比较清高的人,而秦晓云不能满足她作为文艺女青年偶尔的矫情心思,两人关系虽然较其他人更好一些,但也是仅此而已。   因此,明明是两个地方,三个人却都是单线联系。   清萱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该干嘛干嘛,生活一点都没受影响,她不知道的是,在她没看到的地方,因为她的成绩掀起了轩然大波。   各大高校在争夺考生,这届考生,然是比不得正经高中应届的,水平参差不齐,优质生源谁不想要?因此,各大省市的高考状元被疯狂争抢。   而清萱呢,早就报了首都大学,首都大学怎么可能把己的好苗子往外面推,都恨不得藏起来呢。   首都大学招生办的个老师坐在一起唠嗑。   其中一个微胖的老师捧着一杯热水,笑的那叫一个春风得意,“老伙计,你们是不知道,我听文学系的万教授,这一届有个考生写得一手好文章,骈散结合,辞藻华丽而不空洞,那卷面简直可以给满分,跟咱们院校有缘。我就偷偷记下了这个考生的名字,整体成绩出来,我们录取通知书发那叫的一个快,隔壁庆大那是拍马难及!”   “庞老师,你的不是哪个省的高考状元吧?这速度可以啊!庆大不是总想着把高考状元全拉进己学校嘛?”个子瘦高的老师接话茬。   首都大学和庆大,完全是一对冤家院校,大家都是首都乃至国内极为优秀的大学,但是同行是冤家,每年争抢生源,闹得不可交,所谓大学雅量,当如是。   “对对对,是h省的,我听他们招生办到的还跑到人家老家去游改学校呢,结果扑了一个空,差点被别个家人当成骗子报警了!”庞老师情地嘲笑隔壁家的。   “不是吧?他们怎么这么耻?我们录取通知书都发了!居然还敢去抢?!”瘦老师瞪着眼睛。   “哎唷!这算啥!”庞老师不在乎地道,为了抢生源,这也算正常。“不谁让人报的就是我们学校,哈哈哈哈。”   “有眼光。”其余个老师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可不是嘛,而且他们还找不到人!听是人在外地,家人不肯地址,怕遇见骗子!”庞老师放大笑,对对手就是要给予充分的嘲笑。   “防范意识高,这很可以。”   时间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入学的时间。   报名当天,一家人倾巢出动,陪着清萱来报名,严严围成一圈。   清萱简直是哭笑不得,只是报个名而已,又不是要去面临什么洪水猛兽。   一家子达到指定地点找到文学系的报名位置。   “老师,你好,我来办理入学手续。”清萱取出了己的各种资料,递给报名老师。   老师噼里啪啦完要交的东西,低头一看,清萱交给他的资料上面写的名字,立即抬起了头,问道:“你叫李建英?前户籍是在h省?”   “对。”清现在对这个名字已经相当熟悉了,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要问她户籍的问题。   这老师真是前一段时间在招生办和庞老师人一起聊天的个老师一,他对这个名字很有印象。   “H省的高考状元啊!不错不错!”老师。   清萱只是浅浅一笑,这个所谓的状元,她倒是知道。   因为林翠莲在把录取通知书寄出去后,清萱的成绩排名也从省市传到了县城乃至公社大队。一时间,家里来了一大堆领导记者送各种东西和奖品,人那是来了一波又一波。   陆大中和林翠莲都慌了,借了大队的电话来问,清萱告诉他们东西改收就收下,但只限公家的,私人的就不必了。至要采访本人什么的,全都推了就行。   老师快速把新生学安排表类的表格单据交给清萱,并且让清萱在新生报道表上签了字,又交代了一连串的注意项。   把一系列报名手续办完后,清萱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她要不要在宿舍留一个床位?   最后,她还是决定在宿舍留一个床位,因为他们己家离学校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平时一些教材什么的就可以放在宿舍,需要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   快乐的大学生活,就要始了呢。 第一百零九章   选宿舍的速度是比较快的,反正清萱又不在这里睡,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很快就选好了自己的位置,简单地放了一套被褥还有其他一些用品占了一个床位,一家人就开开心心地回家了,报名的第一天自然是没有课的。   在报名之后,家里又迎来一个意外来客。每个高校的开学时间不会完全一一致,大都是那个时间。   清萱见到宋茜时,还有些惊讶。后来一想这个时间,宋茜应该也是来报名的,“你考的也是首都的大学?”   她看宋茜风尘仆仆的模样,赶紧让人进来,倒上热茶。   宋茜喝了一大口的水,差点没被呛到,咳了好半天,才说,“对呀!我是首都师范大学!上次看陆大娘寄件的时候看到你们的地址,我这是不请自来了,可别嫌我烦!”   宋茜蜜色的肌肤上附上了一层红晕,她因为被首都师范大学录取,自然不能再算作是下乡知青,大队部给开了证明,她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不久,便回了自己家。回家后却发现,哥哥已经娶了嫂子,嫂子又是个掐尖要强的,宋茜懒得在家里同她掰扯,便带着录取通知书提前来了首都。   本来想着到首都可以找个招待所住几晚,是一问价格,便望而却步了。她在首都没有熟人,唯一认识的就是清萱,取通知书那次,看到了林翠莲寄件的地址,她便厚着脸皮按着地址找过来了。   “说什烦不烦的?”清萱笑着摇摇头,心中暗道首都师范大学的入学时间应该要晚上几天,难怪宋茜还带着行李呢。“好长时间未见,我想还来不及呢!”   宋茜性格大方爽利,和她相处起来总是叫人舒服的。   “我记着首都师范大学应该还没到入学时间吧?你就在我们这儿住几天!”   清萱主动提出,宋茜可谓是感激不尽,她正琢磨着怎么开口呢,“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她也不忸怩,大大方方地说道:“李老师,你可真是我的福星!我正想着这几天住哪儿呢,我问了几家招待所都贵得不行,正为难呢,要不是也不会厚着脸皮过来。”   清萱莞尔一笑,宋茜说话倒是直接,自己的目的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比那些得了好处还卖乖的人强多了,相处起来也不别扭。“哪就那么严重了?不过是住几天而已!不过有一点呢,就是可以直接叫我名字就可以了,我们年纪差不多,又不是教过你们什,只是帮忙补习了几天,哪里就能叫上老师了?”   “这补习可不是一般的补习,我们一块补习的几个都考上大学了,最低的都是大专呢。”宋茜本以为大多都考上大学是常态,没想到回家之后才发现,有人能上个中专就已经很好了。   “这可再造之恩呢,叫老师这不是表示尊敬嘛!而且,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为人师,和年纪也没有关系呀!教了我们知识,如何不能叫老师了?”   “要是转头就忘,那我可真是羞生为人了!”   清萱皱了皱鼻子,没想到宋茜说话还一套一套的,大有不让她叫,就羞愧而死的觉。清萱微笑着摇摇头,“只是一个称呼而已,你随意。”   宋茜笑的开心,“对了,李老师,你是不是也要开学了?”   清萱说,“已经报名了,明天就有课。”   所有的入学手续都办完了,每个科目的时间也都清楚,接下来便是正常的上课了。   宋茜眼前一亮,“我能不能跟着你一块到首都大学看看啊?”   “可以啊。”清萱没有拒绝。   清萱把厢房简单收拾了一下,给宋茜居住。   第二天,清萱早早起来,把陆博衍带到金家交给周晗,然后自己同宋茜一道前往学校。   上午的第一节 课是文学系万教授的《中国古典文献学》。   清萱去学校的第一件事是去宿舍取自己的教材。   同宿舍的几个女孩子也都是早早起床洗漱完,有的坐在窗户前看书,有的整理教材。   清萱推门进来,同几个人打招呼,一个清秀脱俗的女孩子热情地问道:“你们是隔壁宿舍的吗?第一次见呢!”   去占床位时,清萱是第一个去的,教材领了之后直接放在了宿舍,和其他人还没见面,因此其他人都不认识清萱。   “我叫张曼曼,是文学系的,你呢?”张曼曼,也就是第一个开口的女孩子。   清萱颊边绽放出一朵浅浅的笑容,指着那个空着的床位,“我叫李建英,也是文学系的,之前放了东西在宿舍,这几天没过来宿舍住。”   “噫?你家是在首都吗?”张曼曼好奇地问道。清萱的声音很柔和,也可以听出来是首都的特色了,干净清脆。   “目前是在首都定居。”清萱淡淡一笑。   张曼曼点了点头,既然是家在首都,那么几天都没在宿舍见到人也是正常的。要不是她家住得离学校远,她也不会选择住校。   剩下的两个人也都过来打招呼,其中一个女孩子脸上鼻翼生着几粒小雀斑,是眼睛很好看,她自称是韩悦,来自x市。   另外一个见到清萱,脸上的笑模样居然消失了,这人本来是背对着门整理自己的东西,转过头才看到清萱的长相,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哦,原来是你啊!”   “金熙媛,你们认识啊?这真是巧了呢!”张曼曼的父亲和金熙媛的父亲同样都是军队中的高层,两人自然是认识的。   大人交情不错,可这交情并没有延续到他们的女儿身上,金熙媛不喜欢张曼曼的大大咧咧,张曼曼也不喜欢金熙媛的矫揉造作。   “也不算认识,就是见过两面而已。”金熙媛眼睛也不抬,冷淡地说道。   看到金熙媛的表现,张曼曼顿时了解了,金熙媛是不喜欢这个新到来的室友呢,既然金熙媛不喜欢,那她和新室友交好就完全没有压力了。   毕竟物以类聚,和金熙媛玩的好的,不是娇滴滴又做作的人,这种性格的人,张曼曼自认她可受不了。   清萱也是极为平淡的语气,“是有过两面之缘。”   “同学,你什专业啊?我是古典文献学呢!”张曼曼继续问,“这位同学呢?是隔壁宿舍的吧?你是什专业啊?”   后者问的自然是宋茜了。   “这位是我的朋友,是首都师范大学的教育学专业,今天过来学校参观一下。”清萱介绍道。   “首都师范大学啊!欢迎过来参观。”张曼曼知道首都师范大学同样也是极为优秀的院校,顿时起了敬意。   话说她妈妈之前就想让她考首都师范大学,毕业以后可以当个老师,这样的工作适合女孩子。是她自己不乐意,给小侄子讲个功课都能被气个半死,这脾气哪呢能去当老师呢?   不过张曼曼还是很佩服想要当老师的人的,在她看来又辛苦又心烦,简直不是人干的事。   “我们学校还没开学呢,就趁着这个机会过来参观一下。”宋茜笑道。”来首都大学参观最好了,因为我们学校的风景最好!”张曼曼自豪地说道。   “对的,这一路走来,真真是美不胜收呢!”宋茜赞叹道。   这两人都是开朗的性格,聊得十分投机。   然而金熙媛抱着几本书,目不斜视地从她们中间穿过去,“你们让让,挡着道儿了!真是的,我还要去上课呢!”   说完,便走出去,“咣当”一下把门关上了。   “天天什态度!搞得还像是我们惹她了一样!”张曼曼对着金熙媛离开的方向狠狠地翻了一个白眼,“就她那点成绩也真好意思上赶着去上课!我看她是逃课才差不多呢!”   张曼曼和金熙媛积怨已久,看金熙媛是处处都不顺眼,这故事还要追溯到她们小时候呢。   “曼曼,反正她又不是我们专业的!”韩悦怯生生地开口,她同这两个一在一块就能炸的两位室友住在一起,每天都要小心翼翼的,有些心累。   “她不是古典文献学专业的?”清萱原本以为是按专业分的宿舍呢。   “不是,她是艺术系的,还是第二批吧,不知道怎么分到咱们宿舍了,那么不乐意住在这儿,自己去调宿舍啊,整天摔摔打打的,像个什样子?”张曼曼嗤笑,噫金熙媛的成绩能考上首都大学,也不知道她那个好二哥背地里给她开了多少小灶。   只是没想到,两个人不是一个专业的,居然被分到一个宿舍,这可真是孽缘啊!   她看金熙媛不顺眼,也不想和金熙媛住一个宿舍,是她绝对不搬宿舍,要搬也是金熙媛搬出去!   “好吧,我还以为她也是一个专业的呢。”清萱一边说,一边去找自己今天要用的教材。   张曼曼对金熙媛很有意见,“谁乐意跟她一个专业啊!”   韩悦缩了缩脖子,把自己的柜子锁好,然后问道:“你们书拿好了没?咱们去教室吧?”   “好了。”张曼曼回答。   “我也好了。”清萱说,“可以走了。”   四个女孩子结伴前往教室,也不用担心会不会没有位置。   古典文献学相对其他专业来讲,是比较冷门的,专业性高,录取分数线高,因此录取的人数不多。   “第一节 课是万教授的课吧?”什时间上什课,张曼曼记得很清楚,是哪位教授教的,还没分清楚呢。   “是的,万教授的《中国古典文献学》。”清萱说。   “万青松教授的课啊!”张曼曼一听这个名字,顿时肃然起敬,“听学姐们讲,万教授好严厉的,我们第一节 就碰见,这运气有些不太好呢!”   “严师出高徒,为人师者,严厉本是常见,需担忧。”清萱淡淡笑道。   张曼曼偷偷吐了一下舌头。“这倒是,不过还是希望能碰见个和蔼可亲的,老是板着一张脸,那多吓人啊!”   “是呢!我以前高中班主任就是这样的,他一大声说话,我总觉得要骂人,可吓人了。”韩悦深有同。   清萱不解地问道:“没有这严重吧?”   “岂止呢,我们老师还要打手板呢,考不好就要打手板,还要请家长。”韩悦泪眼汪汪的,虽然她从来没挨过就是了,因为看着太吓人了,可不得努力学习嘛!   “不会吧?”清萱震惊了,还有这操作。   “真的啦!所以为了不丢脸,只能好好学习了。”韩悦语气肯定。   所以说,一个严厉的老师,对学生而言,就是极大的前进压力。   说着说着,就到了教室,这时教室已经来了一部分人,四人直接选了中间的位置,这里既不影响听课,也不会靠讲台太近,简直是完美的听课位置。   小剧场   韩悦:板着脸的老师太恐怖了,一开口,总觉得要训人,简直是心阴影了,偶尔还要打手板,嘤。   清萱:有这可怕吗?我怎么没遇见?   作者:你能遇见吗?给你上课的那是谁?再优秀的大儒他也不会体罚你啊!顶多抄抄文章就完事了。 第一百一十章   大家都是提前来到教室的,在没有老师来之,依然十分自觉,都在低头看教材,也有部分较为外向朗的,和邻座的人小声说笑。   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所有的学生都已经找了座位坐下,教材摊在桌上。   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在铃声消失前的最后一刻,踏着铃声走进教室。   这个老人,正是教授《古典文献学》的万青松教授。   “学们好!”万教授步履从容地走向讲台,“今天是《古典文献学》的第一堂课,时也是本专业的第一堂课。先给大家做个自我介绍,鄙姓万,名青松,担任《古典文献学》这一科目的授课教授。”   “学们是自恢复高考一来第一届考入首都大学文学系古典文献学专业的学子,在此,谨代表自己以及各位授课教授给予学们热烈的欢迎!”   万教授面朝诸位学生,鞠了一半躬。   在座的诸位,哪里还敢安心坐着?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哪有让师长给自己礼的道理?   原本坐着的学生们齐刷刷地站起来,给万教授回礼。   老师学生,好一番热情的见面。   继而万教授拿出了花名册,“现在,先进课前点名,念到名字的学站起来答‘到’,都听清了吗?”   学生们齐声回答甚是响亮,在教室里面甚至可以听见回音,“教授,都听清楚了!”   万教授在花名册上到的第一个名字,便直接念了出来。“李建英!”   “到!”清萱合上书,从容起立,声音不是很高,但确保所有人都可以听见。   万教授到起来的人,嘴角扬起一抹笑容,“原来是个小姑娘啊!参与了这次高考的作文阅卷,批到了李同学的文章,相当出彩!一手字更是端庄流丽、格调非凡,颇有大家风范,与文章相映成趣,十分难得。”   万教授本人是H省人,在高考阅卷时,还在H省,由于大量的试卷,阅卷老师严重不足,万教授便被分配到了批阅作文的工作。在完成高考阅卷之后,才返回首都大学任教,也就是这个时间,向首都大学招办的庞老师提及了自己在阅卷过程中看到的一篇文章。   万教授在批阅到这份试卷的时候,便对写下这份试卷的考见才心喜,这下见到本人,更是觉高兴。自己上的人才,成了自己的学生,这是所么巧妙的缘分呀!   “教授谬赞,学生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清萱微微一笑,至于字好,那肯定是了,她自幼临摹的便是父王的字帖,父王的书画皆是一绝,作为父王的女儿,怎么样都该学点皮毛。   “不必自谦,你的文章是我批阅过的文章中最出色的一篇,言之有物,见解犀利。”万教授的评价十分中肯,若非是十分优秀,怎么会一直印象深刻。文章的辞藻固然华丽,但绝不空洞,巧妙用典不落俗套,针对时事的评价堪称完美,不像是其他文章一味空泛地吹嘘政策好,却没有任何实质的见解。   万教授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要求都相当高,能得到他全是称赞的评价,可以说是非常难得了。   其他学生或许不了解万教授的为人,但是开学第一堂课能得到教授如此赞誉,也是很让人相当震惊。   能考进首都大学的,哪个不是天之骄子?凭什么你就能越过其他人得到教授的称赞?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清萱,这目光大多是佩服而不是嫉妒。   座位比较靠后的一个高个男子表现尤为怪异,痴痴地盯着那道娉婷袅娜的身影,像是失了魂一样,口中喃喃道:“是你吗?”   坐在他旁边的室友偷偷撞了一下的胳膊,把手放在他面前晃了晃,“九问,你怎么了?呆了?”   “见一个人,她很像一个人。”万九问回过神来,眼中充满了喜悦,后半句几不可闻,“一个——对我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万九问是一名下乡知青,参加了这次高考,在收到首都大学的通知书之后,犹如范进中举,高兴得昏迷了过去,一口痰堵在嗓子眼儿,人事不知。   大夫都这是欢喜昏厥了,幸而没有大碍,人救了过来。   再醒来的人,还是万九问吗?不,是九问,是来自另一个时代的灵魂。   在一个处处陌的时代如何存?谁也不知道!可是九问得到了万九问的记忆,按照记忆回到万九问的家,然后按部就班地来到首都大学报到学习。   万九问的室友王明是一个来自东北的汉子,性格开朗,大方爽利。王明见万九问表情复杂,活像是见到对象一样,又是惊喜又是羞涩的模样,调笑道:“什么重要的人啊?不会是你对象吧?”   万九问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收敛了,独留严肃,十分郑重地说,“不可妄言!”   的殿下身份贵重,是最尊贵的金枝玉叶。既然他可以来到这个陌的时代,那么殿下呢?是不是也会来到这里?不敢想,万一只是声音相似的可能。   “好吧好吧。”王明摊手,这一就是对别人有意思嘛,说说而已,还不好意思了。以这位大兄弟的作法,能和别人谈成对象才奇怪呢!   王亮和万九问的谈话不过是一瞬。   清萱在对万教授的表扬作出一番谦虚的回答之后,万教授便开始接着点名了,点到每个人的名字,万教授都会和这个人作一番简单的交流,毕竟是要教授的学生,需要对自己的学生做一个初步了解。   在逐一点名之后,万教授首先对教材做了大致的概括,并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学科。   清萱听得认真,还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许多内容。   她在报名的时候,考虑过选择什么专业,思来想去之后,决定报文学系的专业,几个专业综合下来,便选择了古典文献学。古籍文典是她的爱好之一,再深入学习一下,未尝不可。   万教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虽然标准高,但是讲课之时是风趣幽默,很是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故而,教的人认真,学的人也认真,这才是良好的学风。   一节课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万教授整理好花名册以及自己的教案,宣布下课。   下一节课就不是这间教室了,清萱几人在万教授离开后也都各自收拾好书本笔记本,始往下一间教室。   宋茜小声说,“感觉听万教授讲课很有意思啊,早知道当初也报首都大学了。”   “要不然现在考虑一下转校?”张曼曼促狭地笑道。   宋茜耸了耸肩,“现在是晚了,要是以后有空还可以过来蹭个课呢!”   “你们的课程安排,要是课少就过来呗!反正我们这个专业人也不多。”张曼曼笑嘻嘻地说道。   清萱抿唇轻笑,“对呀!”   “这感情好啊!不过现在还是要等等学之后看们的课表,再安排时间了。”宋茜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四个女孩子结伴正打算往下一个教室,身后却突然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李建英同学!麻烦你等一下!”   “什么事情?”清萱疑惑地回过头来,就见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正忐忑不安地看着她,好看的瞳仁中充斥着惊喜不安还有其他复杂的情愫。   她回眸时,雍雅清悦的容貌清晰地出现在万九问的眼里,想大叫,想哭喊,是她!真的是她!   所有的情绪在开口的那一刻,都化作乌有,轻声说,“叫九问。”   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吗?这是你赐予的名。   “九问?”这两个字在齿间辗转,倒是与她曾经相识的人一样,就连这相貌也略有几分相似。她扬眉,微微笑道:“万九问同学,对吗?请问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温软清雅的声音如此近距离地传到万九问的耳畔,让他呆了呆,于此刻,可以断定,眼前的女子正是他放在心上可望而不及的那个人。   可是,一直没到回答的清萱,见万九问一直呆呆地站着,不由得眉头微蹙,“既然没什么事,那我们就先走了。”   于是乎,清萱同张曼曼她们直接走了,独留万九问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口。   在去的路上,张曼曼笑着问,“哎,英子,刚才那个学什么情况?是不是想同你处对象啊?长得还不错,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哦!”   “曼曼同志,这话可不能瞎讲,们李老师已经结婚了。”宋茜说。   张曼曼瞪着眼睛,她怎么觉清萱比她还小呢,“不会吧?英子,你今年多大了?居然结婚了?”   “今年生日过完虚岁三七,周岁双十。”清萱说的虚岁,是她户籍上的,周岁自然是这具身的实际年龄。“是结婚了,儿子就快两岁了。”   “不是吧?比还小一岁呢!怎么就有孩子了呢?”张曼曼很是震惊。   清萱微微一笑,“也还好。”   “而且衍衍特别可爱呢!又乖又好玩。”宋茜意献宝。   “衍衍?是英子儿子的名字吗?”韩悦问道。   清萱点点头,“对。”   “什么时候带来给们看呀?”韩悦起了兴趣。   “平时上课哪里能带一起过来呀!”清萱无奈地扯了扯嘴角,“等周末的时候可以道家做客。”   “好呀!”张曼曼和韩悦十分心地应下,小孩是其次,重点是出去玩。   张曼曼倒还好,韩悦家里离得远,在首都又没什么熟人,能和学一起出去玩多好啊!   而先教室这边,后面赶上来的王亮拍了拍万九问的肩膀,“哎,兄弟,回神了啊!你不是刚才问人家嘛?是不是你认识的人啊?”   “啊?”万九问眷念地看着清萱离去的背影,语气肯定,“是她,一定是她!”   “哟!那还挺巧!都是一个专业的,既然喜欢就去追别人啊!”王亮认定万九问是看上别人了,至于什么认不认识的,没看人家女孩子没什么反应嘛。估计是单方面的认识,这也没什么,男同志就是要主动,不厚着脸皮,以后怎么娶媳妇?   “跟你讲,千万别害羞,都考上大学了,可以一边学习一边搞对象啊!两不耽误,说不定,毕业的时候都可以直接领证了!大老爷们的,喜欢就要说出来,总是憋在心里,别人也不知道哇!”王亮继续在万九问耳朵旁喋喋不休,热情地给出主意。   万九问想了一会儿,重重地点头,“你说的对!”   在他漫长的一中,只有她才是唯一的亮色,可是曾经她是主,是仆,把满腔的爱恋藏于心底,从来都不敢让她知晓。只要能够远远地看着她,便足够了。可是放在心尖尖上的人,没能嫁给所爱的人,也没能够幸福,反而是红颜早逝、短折不寿。   那么在这个与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时空,是否能够对她吐露心声?   “对嘛!”王亮见万九问似乎打定了主意,认真自己的劝说有了成效,顿时十分欣慰,“走,去上下一节课去!”   上完上午的课程,中午大家都是在食堂吃的。这个年代,国家给大学的补贴相当多,福利非常好。   中午吃饭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清萱四人还是坐在一起,快吃完了,先去宿舍换了下午要用的教材。   清萱便宋茜一起在学校内部四处逛逛。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下午的课程结束之后,清萱便同两位室友告别回家,离开学校的前一刻,只见上午同她搭话的男同学又站到了她面前,期期艾艾地说,能不能单独跟她讲几句话。   见万九问如此坚持,宋茜自觉地往远处走了几步,也没有刻意去听他们说什么。   清萱目光犹疑,讶异地问道:“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同学,你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万九问轻声说道。   “也许是巧合。”清萱微微抿唇,淡淡道:“同学,我们今天这才是第一次见面而已。”   她的记忆力一不错,只要见过的人,绝对有记忆,即便是从原身的记忆中也没翻出眼前这个人的记忆。那就是,根本没见过了。   眼前的人,不管是容貌亦或是举止言行,分明就是她!可是,他站在她面前,她却没有什么反应。   “殿下!”万九问声音急促,不甘心地问道:“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九问!”   他在她身边待了超过十年的时间,就算是他在她成年之后不在她身边了,她对他的名字也应该有印象啊!   清萱瞳孔猛地一缩,眼神陡然变得严厉起来,这个人是谁?眼前的这个青年的模样,的确与她所认识的那个九问有相似,可是一个在这个时代初次见面的人就冲上来叫什么殿下,她可不敢确定这个人是谁!这是人来人往的学校,可不是什么大型认亲现场。   九问曾经是祖父的影卫预备成员,在她幼时,祖父将九问还有其他几个,一同赐予她作为她的侍卫,九问正是跟在她身边最长的一个。她成年之后,便让九问离开了,愿意为官入仕就考取功名,愿意建功立业就去战场。   当年的九问对她的确衷心耿耿,可人心思变,现在早就不是皇帝掌权的时代,她哪知道现眼前的人到底是不是当年的人?   她脸上的表情依然风平浪静的,缓缓地说道:“万同学,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世间之大,两人略有相似也是难免的,恐怕是万同学认错人了。已经下课了,我还有事,需要先离开了。”   说完,就径直越过他,拉着宋茜一起走了。   宋茜反射性地回头看了一眼,就见一个眉眼精致的青年眼圈红红的,像是哭了一样,心理直犯嘀咕,我的妈呀,他们这是说什么了啊!   宋茜低声问,“这什么情况啊?我怎么看着他眼睛好像红了啊?”   “不清楚,他说我与他相识之人相似。是我可以肯定,我们绝对没见过。大概是因为认错人了,一时接受不了吧。”清萱摇摇头,正色道。   说来这个万九问和九问倒是有相似呢,两人都不太擅言辞,单纯得有可怕。幸亏当初九问是选择去战场,要是入了官场,怎么玩得过那些油条哦!   宋茜恍然大悟,“认错人了啊?我说呢,这怎么跟丢了对象似的!”   谈起这个,宋茜八卦之心顿起,“不会真是他对象吧?怎么看起来那么难过啊!是不是两人失散了呀?天啊!这年头还有人走丢吗?”   “走丢倒是不至于,是被人拐卖也有可能。当然,不是当事人,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事。”清萱眨了眨眼,“不过,你怎么想到对象这方面去了呢?万一是像人家哪个亲戚呢!”   “这倒也是。”宋茜若有所思地说道:“拐卖这个事,我听说前几年很猖獗,听着好吓人呢。我们家附近就有一个小孩被人拐了,他爹爸妈找了几年也没找到,好好的一个小家就这么给毁了。去年好像是X市破获了一大起犯罪组织,解救了好些人出来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丧尽天良的人贩子落网真的事太快让人心。”   这个事情,清萱知道的还要早一。当初轩轩差点被拐卖,就和这个人贩子组织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郑光华一直对宋大妞夫妇背后的产业链进行追踪调查,可是在最开始的时候,仿佛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阻挠着他查案。   作为一个公正严明的执法人员,郑光华岂会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郑光华一直都没有放弃过调查,直到在造反派彻底倒台之后,一大批官员落马,再没有一腐败官员庇佑的人贩子组织,终于露出了马脚,被警方一举抓获,解救了无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可是,那些被打断手脚扔到路边乞讨为他们赚钱的孩子,身上的伤也许能只好,心灵留下的创伤又该如何愈合呢?还有那种被卖去穷苦山当媳妇的女孩子,因为想要家,被打断腿关在猪圈,只能被动地做一个生育机器,原本无忧无虑的人生在被拐卖的那一刻就已经毁了。   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只因为某人要暴利要赚钱,就落得如此下场。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人贩子组织落马的那一刻,他们还有家的指望。   宋茜十分赞同,“按我说,这种丧尽天亮的人就应该送去枪毙!谁还不是人父母养的,拐走别人家的小孩,怎么不想想自己的小孩万一落到这种境地,会有什么下场?”   “能做出这种事的人,还能指望他有良心吗?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可是做这种事谋利,早就已经没了心肝!”清萱毫不留情地批判道。   宋茜愤恨道:“可不是嘛!”   两人好一通批判,然后整理了一下心情,吃了晚饭回去。   晚上清萱去接陆博衍家,等母子两个去的时候,陆维东也到家了。   一家三口洗漱完,陆博衍换上他毛绒绒的连体衣,小短腿一盘,活像个菩萨座下的小童子。   他左手撑着下巴,认真地看清萱在梳妆台前擦脸,看了一会儿,问道:“妈妈,学校好玩吗?”   小家伙知道妈妈是去上学了,一直很好奇。   “你上次不是去过吗?自己觉得怎么样?”清萱没头,继续擦脸。   在报名当天,陆博衍也是领着去首都大学溜达了一圈,除了乌泱泱的新生,其他地方,不管是未名湖还是博雅塔亦或是钟亭附近都充斥着手不离书的学子,那场面还是很震撼的。   陆博衍歪着头,想了一下,“唔,好多哥哥姐姐都拿着书呢,看起来有一点点好玩儿。”   他伸出食指,比在第一节 关节处,强调道。   “嗯?觉得有意思?”清萱忍俊不禁地看着小家伙认真的表情,“那你要不要去上学呀?”   “上学后,会有小朋友和衍衍一起玩吗?”他眼前一亮,期待地问道。   平时,周晗带陆博衍去单位,哪里的阿姨奶奶们都很喜欢他,是根本没有小朋友一起玩,还要被阿姨奶奶们亲亲抱抱举高高。   “有是有,可是衍衍现在太小了,还不能去上学呢。”清萱说。   “可是衍衍已经是大孩子了呢!”陆博衍掰着手指数数,“阿婆说,衍衍马上就两岁了吖!”   陆博衍自认自己一个是个大孩子了,为什么不能上学?这样真的是太令人苦恼了。   “可是两岁的宝宝还是小孩子呢!”清萱摸着小孩毛绒绒的脑袋。   “爸爸!”陆博衍大叫,“为什么衍衍已经要两岁了,还是小孩子呢?”   在一旁看书的陆维东,听到儿子的喊声,把目光从书转移道儿子身上,“因为两岁的你,还没有我小腿高,你能说你长大了吗?”   小短腿对上大长腿,陆博衍完败。   陆博衍看了一下陆维东的腿,又用手比划着自己的小短腿,顿时眼神都变了,嘴巴张成一个O形,“爸爸!爸爸!那是要等衍衍长高了,才能叫大孩子吗?”   “可是衍衍已经要两岁了,才这么高?”   “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长得像爸爸一样?”   陆博衍有想哭,变成大孩子也太难了吧?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陆博衍依稀还记得爷爷奶奶家的哥哥姐姐也没有像爸爸一样高,可是哥哥姐姐都上学了呀!那就是大孩子了吧?   陆博衍飞快扭头,喊道:“妈妈!妈妈!杏花姐姐和梅花姐姐是不是大孩子呢?”   “两个姐姐是大孩子了,所以在上学。”清萱说。   得到肯定答复的陆博衍立即对着陆维东得意地抬起了下巴,“爸爸,姐姐也没有长得像爸爸这样高嗷!姐姐就已经是大孩子了呢!那衍衍现在也是大孩子啦!”   “所以呢?”陆维东问。   陆博衍眨了眨眼睛,“所以爸爸骗人!哼!爸爸是坏人,衍衍只要和妈妈睡!”   “我有说过非要长到我这么高,才叫长成大孩子吗?”陆维东冷静地说道,他就知道这小子擅长甩锅,且还会找各种理由。   最过分的是,他都没嫌弃这小子占他和媳妇的床,这小子居然要让他出去睡?   陆维东长臂一捞,提着小家伙的衣领,“我坏啊?那你自己去自己的小床睡啊!你以为我想让你睡我们床啊?”   搬了新家之后,东厢房已经给陆博衍准备好了床还有各种东西,是年纪太小,也不能让他自己睡,因此房间一直是空着的。   “哼!这是衍衍和妈妈的床!”陆博衍十分嘴硬,“衍衍才不要去小床睡!”   “不好意思,这是你妈妈和我的床,和你没关系。”陆维东戳着小家伙软乎乎的脸蛋。   陆博衍撅着嘴,死活不肯相信,“才不是呢!衍衍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和妈妈一起睡哒!”   所以,根本骗不了他!且,最讨厌爸爸的就是,爸爸经常会在他睡着之后,把他抱到别的房间,早上醒来的见不到妈妈。   “你没出生,那就是我们的床。”   这父子俩似乎对上了,一个比一个幼稚。   清萱终于擦完了脸,无奈地把儿子解救下来,“你们两个吵什么吵?”   不觉得这个话题偏移地有点快吗?   陆博衍清萱投过来求助的小眼神,“妈妈!爸爸说的不对!明明是衍衍和妈妈的床床吖!”   “你爸爸说的没错呀!这是爸爸妈妈的床,衍衍现在还小,所以和爸爸妈妈一起睡,等长大了,就可以自己一个人睡了。”清萱文投地说道。   “啊?”得知了一个更无情的事实,陆博衍一时竟然不知道如何选择。变成大孩子意味着可以上学,还意味着要自己睡?   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陆博衍有迷茫,小小的脑袋一时还无法做出正确的思考。   “行啦!”清萱好笑地捏了捏小孩秀气的鼻子,“不用想了,衍衍想上学的话,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陆博衍:——不!我似乎不是很想长大了!大孩子也想要妈妈的,呜呜。   陆维东说,“晚晚。”   “嗯?怎么了?”清萱问道。   “没事,就问问你在大学待得怎么样?”他说。   她认真地点评道:“也还行,今天是第一天上课,教授们都很和蔼。学生们也都认真学习,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学习氛围浓厚,选这所学校倒是没有出错。”   “不过,有一件事,倒真是巧合呢。教《古典文献学》的万教授,居然参加过H省的高考阅卷,还看过我写的作文。”   “真的吗?这种几率还是很小的。”他也有吃惊。   她感慨道,这种万分之一的巧合也能让她遇见,“你也这么觉得吧?”   “这样也不错,这位教授既然看到过你的试卷,想必已经对你有了一个初步的好印象,以后的学习活也会好一。”他中肯地说道。以清萱的成绩,能凭借着一份试卷在教授那里留下好印象,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她说,“倒是有这个可能。”   夫妻两个又聊了一别的话题,到时间就入睡了。   再说宋茜这边,在清萱家住了几天,等到首都师范大学到了报名的时间,她便收拾了行李辞别清萱前去报到。   清萱的活,则是依旧正常,日常上课,没课的时间去医院学习或坐诊。   原本想要和清萱相认的万九问,在第一次吐露身份后,没有得到清萱的应,认真思考了一下,是不是清萱没有以前的记忆,那么岂不是可以重新发展。   于是乎,在请教了王亮之后,万九问郑重地做出一个决定,他可以让清萱重新认识他呀,按现在的说法叫处对象。   然后,出现了以下场景。   某个俊俏的青年抢着给清萱打水,上课的时候提前抢位置,坐在清萱的周围啊,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万九问不是在红旗长大,即便他自幼生活里充斥着血腥和杀戮,但是那个时代同样存在着文人墨客,又跟着一个爱好广泛主儿,典故对子是可以信手拈来的。   此在开学一段时间后,些才名长得又不错万九问在文学系很些名气。他这名气,很快地吸引到一个人注意。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万九问越发认定,这个叫李建英的女子就是清萱。他不是那种肆意张扬的性格,虽然听从王亮的建议,认为可以尽自己大的努力争取,可他不愿让自己行为对她造成困扰,只是默默地做出一些示好举动。   这天下课后,万九问去食堂吃晚饭,打完热水准备返回宿舍时,却被一个人堵住。   那人容貌清秀,衣着不菲。看向他时却有种气势汹汹的感觉。万九问疑惑地瞄一四周,周围都有人,可能这个女孩子是在看其他人吧。   于是,直接越过那个女孩,径直向前走。   金熙媛见万九问居然无视她,这还得,但是眼见人越走越远,不满地跺着脚追了上去,怒气冲冲地拦下万九问,“万九问!你给我站住!”   万九问茫然地看着愤怒金熙媛,飞快地转动大脑,这人好像不认识吧?反正他是没见过!,让他先捋一记忆,好像在原身的记忆中出现过这么一个人。他原本轻快的脚步一顿,“什么事?”   “你还问有什么事?你都回来了,居然不跟我讲一?”金熙媛质问道。   当初万九问下乡,她还跟父亲闹了一场,想跟他一块过去,结果被二哥强硬带回来。结果呢,这个没心肝儿的人,参加高考,还考上首都大学了,都不知道告诉她!   金熙媛吼得这一嗓子,顺利地让九问回忆起万九问脑海中关于金熙媛一切。万九问和金熙媛是初中同学,金熙媛家境好,长得不错,许多人都爱凑在她身边,希望可以为自己谋点好处。万九问则不同,他父亲是个烈士,母亲在纺织厂做女工,家境只能说一般。在这样家庭长大孩子,性格是极为要强的。他自然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围着金熙媛谄媚,正是因为这份不同,才吸引到了金熙媛。   万九问和九问的长相是有几分相似,却比九问的脸更多些棱角,精致又不失英气。且他成绩也非常好,试问一个成绩好长相好又与众不同人,哪个少女能不怀春?   就这样,两人产生一些若有似无暧昧。   后来,为每家到年纪的,都要出一个名额乡作知青,碍于自己哥哥体弱多病,万九问主动要求乡。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便写信同金熙媛断了,免得耽误别人,且他自己很清楚,两个人家庭差距过大,根本没什么未来。   然而金熙媛知道后,非要跟着一起去,金母知道自己女儿喜欢上一个一无所前程未卜穷小子,自然是以为别人贪图自家什么,在丈夫面前告状。金父不是那种不明是非人,在没亲自见到人,不会直接断定人品如何,只是知道自己女儿如此任性,就让儿子带女儿回家。   就是在乡,万九问第一次见到了金熙媛哥哥。出现在他面前金熙城,无端让他想起那个打扮入时却盛气凌人的金母,还在首都时,她用那般高高在上语气告诫他,让他离金熙媛远一点。   当金熙城出现那一刻,明明对方还没说什么,他便感受到那颗自强却敏感心受到了更大打击,于是,他便无比坚决地断了两人关系。   九问在弄清楚两人之间的纠葛之后,十分唏嘘,万九问和金熙媛大的问题根本不是家境,是在这段关系,金熙媛太过咄咄逼人,带着一股子盛气凌人。在乡那几天,金熙媛满口就是乡如何如何落后,她为此做多大牺牲。   不过现在出现在金熙媛面前人,已经不是和金熙媛过关系万九问了。他语气平淡地说道:“金熙媛同志,我们好像没有任何关系,我事情不需要向你报备。”   他平静眼神令金熙媛几欲发狂,委屈地说,“怎么就没关系?我又没同意!我后来也跟你写信讲啊,是我父亲让二哥带我回去的,我没办法啊!”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已经是尘封已久往事,何必再放在心上?”万九问的眼神波澜不惊,“不过是年少轻狂往事,早早做断,以后也无须再言。”   他说的轻松,金熙媛能听得进去吗?那肯定是不能的。   金熙媛死死地盯着万九问,“你觉得那是年少轻狂不懂事?我告诉你,我没同意,这事儿就别想翻篇儿!传言是不是真?你是不是喜欢上别人?”   在金熙媛听到关于万九问的美名,当然也听到别人戏言,说是他对文学系某个人着格外关注。   金熙媛自幼被金母宠得不知拒绝为何物,如何能够忍受自己看上男人单方面要和她分手?她不会考虑其他,只会认为,是不是有别的女人招惹他,他才会如此决绝地说出他们之间没什么关系。   放完狠话,金熙媛转头就走,背影那叫一个潇洒。   万九问有些懵,这人想干嘛?话说,万九问在乡待两三年,除了开始几个月收到金熙媛信件,后来也没见什么动静,怎么现在见到了反应这么大呢?   思考半天无果之后,便提着水回宿舍,反正没想出来,就不为这个事费心思。   他不知道是,以金熙媛性格,自己主动不搭理那是自己不要,别人提出要断,那还得,肯定要分辩了一来。金熙媛当然是要去看看,是哪个小狐狸精勾走万九问的心。   面对万九问的殷勤,刚开始,清萱还没觉得什么,做惯了备受瞩目的中心,没发现什么不对。   直到有一天,午上完课,清萱回宿舍放完书,碰见眼神不善金熙媛。   金熙媛坐在自己床铺上,腿翘到对面的椅子上,“就是你?”   现在宿舍就她们两个人,清萱都不用怀疑这话是不是对着自己说的,“什么事?”   “夫之妇还出去勾搭别人,真不害臊!你要不要脸啊?”金熙媛觉得坐在床上说话没有气势,立刻站起来,一只脚踩到凳子上,双手在胸前交叉,自觉气势。   清萱淡淡地瞥了金熙媛一眼,她依稀还记得金熙城的谈吐,兄妹两个都是一家出来的,仪态怎么差这么多?“金熙媛同学,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金熙媛一字一顿地说道:“不——要——脸!”   “这话倒不知从何说起。”清萱目光冷然,她不住在宿舍,和金熙媛交际不多,往常顶多是阴阳怪气一些,今日也不知大为何,竟然一副受害者控诉模样。   “你明明都结婚!为什么还要去勾引万九问!”金熙媛见不得清萱这般淡然的姿态,好像她就是哪个上蹿下跳的小丑一样。   “金熙媛同学,我对你话甚是不解。”清萱冷冷道:“你就然知道我已经结婚,那就该清楚你口中万九问和我不会任何关系!”   “那他为什么对你那么好?我都听说来!你不要在我面前狡辩!”金熙媛嘶吼道。   金熙媛歇斯底控诉时,正巧张曼曼和韩悦也回来了,她们两个是选修了其他课程,和清萱的时间不太一样,这才到现在回来。   张曼曼脸上表情以肉眼可见速度变成不解以及愤怒,“金熙媛!你发什么疯!”   “张曼曼,你别多管闲事!”金熙媛狠狠地瞪了张曼曼一眼。   “瞪什么瞪!你当我吓大的啊!”张曼曼不屑地翻一个白眼,然后放下书本,小跑到清萱跟前,“英子,这什么情况啊?”   万九问么?她倒是知道,不就是她们专业那个长得不错,第一次上课又把清萱认成他熟人的那个小青年嘛!这金熙媛是什么意思?感情她和那个万九问还认识!张曼曼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不会吧不会吧,看着挺正常一人,居然和金熙媛认识?咋?金熙媛喜欢那个万九问?   “不清楚,我刚回来,上来就说一些别人听不懂话。”清萱认为金熙媛这个人非常奇怪。   韩悦小声说,“是挺奇怪的。”   “你别装傻!”见人谈笑风生,金熙媛更生气,“我告诉你,万九问是我对象!你别打什么主意!”   “金熙媛同学,我已婚人士,对其他人没兴趣,明白吗?”面对这种思维不知所谓人,清萱着实是无奈。   金熙媛口口声声说万九问是她对象,倒让清萱有些好奇,这两人是怎么凑在一起的?   这个万九问的言行举止,确和她记忆中的九问十分相似,她倒是越发相信万九问就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九问了,可是也止步于此,在陌生时代遇见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的确是一件好事,但没必要相认。这种离奇事情说起来,她还担心别人认为这是个怪物呢。   清萱很难想象以九问的性格,居然会喜欢金熙媛这类型,固然外型不错,人也算温柔,但是大部分时间,面对其他人都是一种盛气凌人的态度啊!不过,人心是最难猜测,说不定是哪一方面看对眼了。顿时,清萱更觉得自己没有选择相认是一件无比正确决定。   张曼曼讥讽道:“你当别人喜欢跟你抢似!疑神疑鬼地做什么?万九问同学和我们只是同一个专业已,英子和他没什么交际,你说的好像有什么一样!他是男的,不要名声,英子是女孩子难道不要名声了吗?”   经金熙媛这么一提醒,神经比较粗张曼曼才发现,万九问对清萱的那些不同一点点串联到一起,可不是有情况?但是人家做光明正大,只说是对同学的关怀,谁让人家还是团支书呢。张曼曼贝莱觉得这个人还不错,这知道居然心怀不轨,张曼曼心情些复杂,这人看着不像吃着碗看着锅啊!   就两人的外在条件,张曼曼承认,当然是清萱更出众。但金熙媛是谁女儿谁妹妹?如果万九问跟金熙媛在谈对象,他怎么可能敢三心意?要么就是,金熙媛在胡说八道。   “没有吗?”金熙媛一愣。   张曼曼白眼都要飞到天上去了,“我和悦悦天天和英子一起上课,她不上课就回家了,哪有哪闲工夫!” 第一百一十三章   面对张曼曼如此肯定的语气,金熙媛仍有怀疑,她欲言又止地看清萱,“可是我们之前就是在处对象啊!现在他好不容易从乡下回来了还考上大学,居然都不理我了!”   刚说完,金熙媛惊恐地捂住了嘴巴,她怎么一时嘴快把这件事说出来了,这样岂不是显得她很没用!她上杆子去贴别人的冷脸,别人还不搭理她。   清萱嘴角浮现出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来,冷然道:“金熙媛同学,我接下来的话,希望能否听清楚。”   “不管你的对象是谁,我都没兴趣知道,更没兴趣了解你的情纠葛。不管你们之间具体是什么情况,都跟我没关系,我的时间有限,没空陪你胡闹!”   到大学来,是来深造的,不是要为一些桃色新闻分散精力的,有这时间,她干嘛不呆在医院?在医院还可以专心学习呢。   “就是就是!我们来大学可是学习的,谁有那时间管那破事儿!”张曼曼说。   金熙媛怒目而视,恨恨地瞪张曼曼,“就你好学!装得跟什么似的!有本事大学别处对象啊!”   “我处不处对象关你什么事?”张曼曼不屑地说。   金熙媛气哼哼地跺脚,她回家一要告诉妈妈,这个张曼曼真是欺人太甚!   宿舍终于平静下来,张曼曼招呼清萱和韩悦一起去食堂吃饭。   晚上还有一节《诗经》研读选修课,清萱下午还不会回家。   也不能说是巧合吧,晚上的课,毫不意外地碰见了万九问。   张曼曼看见万九问,直接就拽着清萱一起过去了。万九问看到清萱过来,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团支书。”张曼曼懒洋洋地开口,“听说有对象了?”   张曼曼认为,好歹要把事情搞清楚,如果不是,不能让金熙媛败坏她们文学系系草的名声,人小伙子考上首都大学也不容易。   “张同学,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没有对象啊!”万九问立刻去看清萱的表情。   “我们宿舍住了一个艺术系的,她非说你是她对象,下午的时候还说你对咱们专业的一个女孩子有好感,她还想去找那个女孩子的茬儿呢!”张曼曼慢条斯理地说道。既然是如此她就放心了,好端端一个上的小伙子,万一栽倒金熙媛手里可不是惨了吗?金家父子倒还好,就金熙媛她妈那个势利眼,这两人要是真在一起,估计也成不了。   “嗯?”万九问惊呆了。   任何谣言都是空穴来风的,张曼曼想到金熙媛能找上清萱,肯定是听到了什么。张曼曼笑说,“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嘛,咱们文学系小有名气的大才子怎么会和金熙媛处对象呢!”   “金熙媛?”听到这个名字,万九问一怔,没想到金熙媛居然是和清萱一个宿舍,“我是认识她,但我和她没什么关系!”   他急切地否定,他本人确实洁身自好,没跟任何女子有过半点暧昧,可耐不住万九问有过啊!这两人之前,还是对象的关系。   清萱微微一笑,“对。”   见万九问变幻不停的神色以及话语,清萱心中有一个念头闪过,莫非是这两人还有些什么?不过,这也没什么,如果两人处对象就更好了,赶紧管管他对象!   “看来万同学是认识金熙媛同学了。”她委婉地说道:“金熙媛同学似乎对万同学有什么误会呢,似乎是听到了什么流言,两人有误会总该说清是。”   “对呀!她听到万同学对本专业的同学尽同学之谊,都要急吼吼地找人分辩,我们几个同宿舍的无辜池鱼,跟万同学在一个专业都要遭受金熙媛同学的城门之火了。”张曼曼大大咧咧地说道。   “怎么会这样?”万九问眉头紧锁,金熙媛这是个什么情况?   “万同学,作为一个过来人,还是要告诉一下,金同学或许是想和共建一段革命情谊,人家女同志都如此主动了,万同学一个男同志也不要落后才是。”清萱笑言。是与不是,都要看当事人自己如何处理了,如果是就安自己对象的心,如果不是,就说清楚别让金熙媛到处乱讲。   “哈哈哈哈哈”张曼曼大笑,见清萱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指点别人如何恋爱,顿觉好笑,调侃道:“英子,倒是过来人了,当初和爱人难道也是自由恋爱不成?”   “也不算。”清萱莞尔一笑,“我和他当时是家里介绍的。”   “说起来,我们还没见过爱人呢!”韩悦说。   “他这一段时间比较忙,过几天周末的时候们可以去我家做客。”谈起陆维东,她眼中似有光亮闪动,嘴角的笑意是那么温柔明朗。   张曼曼和韩悦欣然应道。   刚开学的一段时间,大家要先适应环境,也没太多的时间出去玩,因此最开始的邀约也没兑现。   正聊,铃声响起,她们赶紧找位置坐下,安心听课。   而万九问则盯着清萱的背影,神游天外,一副怀疑人生的模样,刚她们说什么来着?什么爱人?这里说的爱人,不就是伴侣的关系吗?难道她嫁人了?嫁的是谁?为什么她在提及那个人时,眼睛都在发光?   这一节课讲的是《诗经》中的棠棣一篇。   教授先朗读了一遍《棠棣》,苍老醇厚的声音在安静的教室中分外响亮。   “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宜尔家室,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   又随手指了一人,“坐在中间的这位女同学,说一下这篇讲的的是什么?”   张曼曼发现指的就是自己,非常庆幸自己在吃饭的时候和清萱聊了一下关于这一节教授要讲哪一篇,清萱告诉她根据上一节课的内容来推断,这一节课要讲的是应该也是宴饮诗,比如棠棣、伐木。   正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听完没多久,大致意思也记得的张曼曼十分自信地站了起来,胸有成竹地说道:“棠棣篇讲的是欢宴兄弟,以笃友爱,描绘的是兄弟之情。”   “好。”教授满意地点点头,这一届学生比上一届可真是好多了。接下来教授又详细地讲解了这一首诗歌的意思、背景。   清萱在下面看似听得认真,其实是在想,什么时候下课。   终于熬到下课,教授迈出教授门,清萱就立刻带书起身离开。   “怎么这么急啊?”张曼曼笑说道。   清萱说,“明天还要上课呢,要早些回去洗漱。”   “要不然就住宿舍吧?”韩悦提议道。   “那可不行,晚上我不回去,我们家衍衍要闹的。”清萱果断拒绝了,本来白天,陆博衍就不怎么能见到他,晚上再见不到,第二天绝对要哭着控诉她的“恶行”。   “好吧。”韩悦说。   宿舍的方向和清萱出校门的路是有一部分重合的,人依旧可以同行。   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听到一个小奶音兴奋地叫,“妈妈!”   小小陆同志在陆维东接他回家之后,得知妈妈晚上还要上课,强烈要求陆维东带他一起去接妈妈。   “衍衍!”清萱笑对陆博衍挥了挥手,然后跟张曼曼和韩悦说,“那就是我爱人和我儿子!”   顺着清萱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身白衬衫黑色长裤的男子神情淡漠地站在路边,剑眉星目,鼻梁高挺,俊美得过分,他一只手插在裤兜,另一只手牵着一个两岁左右的面容精致得小男孩。大的小的,样貌都极为出众,在黑暗的夜幕中,依旧闪闪发光。   “哇!那就是啊!长得不错啊!”张曼曼惊呼,岂止是不错,简直是非常不错!在她印象中,是除了金家兄弟之外,她见过的长得最好看得男性了。   韩悦也点头表示赞同。   清萱抿唇轻笑,快步走到陆维东面前,“维东,这两位是我的室友,这位是张曼曼,这位是韩悦。”   “张同志,韩同志。”陆维东微微颔首。   张曼曼正在思考是叫姐夫好还是妹夫好,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话题。闺蜜之间可以称呼对方的丈夫姐夫妹夫的吧?但是叫妹夫,面对那张面无表情的俊脸,张曼曼觉得这人比她年纪大,她叫不出口。至于叫姐夫,更也不用提,清萱比她小,这样叫是个什么意思?   于是,一句“同志,好。”成功破解尴尬。   清萱问,“这么晚怎么带着衍衍过来了?”   “他自己在家待不住,非要出来。”陆维东一脸正义地把锅推到小小陆同志身上,事实上是他自己想提前见到他媳妇儿。   然而,小小陆同志也十分配合,毕竟就是他主动说的。   “是衍衍想早点见到妈妈哒!”他松开陆维东的手,直接冲向清萱,抱住了清萱的腿,他抬起小脸,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   清萱摸了摸小孩软软的头发,“嗯,这样啊!的衣服怎么和早上不一样了,是不是今天没有乖乖的?”   “没有哒!衍衍是最乖哒!”陆博衍像是被抓到什么错处一样,心虚地低下了头,小脸通红,还不忘反驳。   清萱狐疑地盯着陆博衍,“我怎么觉得是不是做坏事了?”   “没有哒!”陆博衍涨红一张脸,这能怪他吗?明明是阿婆单位的那个爷爷,非要抱着他出去玩,中途骑在他脖子上睡着了,不小心在外面方便了,这能怪他吗?   好嘛,这个反应是肯定有事!   被妈妈探究的眼神看,陆博衍不自在地挪动小腿,然后转移话题,甜甜地问道:“妈妈,这两个美美的姨姨是谁吖?”   他开始就看到了张曼曼和韩悦,本以为是路人,把刚清萱介绍的那段忘到九霄云外了,谁让他刚的注意力全都放在自己妈妈身上,根本没注意到别人。这下发现她们还没走,就意识到这是妈妈认识的人。   “这个是曼曼阿姨。”   “这个是悦悦阿姨。”   清萱介绍道。   “曼曼姨姨、悦悦姨姨你们好,我是衍衍哦!开心见到你们!”陆博衍摇头晃脑地自我介绍。   两个大龄未婚女青年(并不是,女孩子什么时候都是一枝花)被这小孩萌得嗷嗷叫。   张曼曼笑得眼不见牙的,开心地说,“衍衍好!姨姨也开心见到你!”   “姨姨可以抱抱你吗?”脸软乎乎的,想rua。   “曼曼姨姨,衍衍已经是个大孩子了!可以自己走路哒!不能被抱啦!”陆博衍板着一张莹润秀丽的小脸,严肃地说道。他这样,只会让人觉得更可爱了。   又是一番交谈,清萱同她们告别之后就准备回家了。   教室后面出来的人,在清萱一家三口转身离去之前看到了陆维东父子的长相。   万九问大骇,那张面孔在黑夜中出现,更让他觉得他是在做梦,是他,怎么会是他呢?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家三口一同离去场面,被很人看在眼里。   清萱在整个文学系也算是声名鹊起,长的漂亮,人又受各位授喜欢。再加上同宿舍个人都知道清萱已经结婚,但是其他人不知道啊。   清萱始终认为,到学院是来学习知识,自己私事没必要向其他人提及,更没必要刻意宣扬得人尽皆知。   因此,在众人眼中,清萱是未婚单身得。这样一个的才貌双全的人,有很男同学都对清萱有好感。但是碍于清萱下课之后从不在学校逗留太久,想要搭讪也找不到很好的机会,只能不了了之。   这下,突然看见清萱和一个男人一块走了,大家都很好奇,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有同张曼曼说得上话同学,立刻追了上去,问道:“张曼曼同学,刚才跟李建英同学一起走那个男同志是谁啊?是她哥哥吗?真不愧是一家子啊,长得都怪出众!”   “啊?你怎么会这么想?”张曼曼惊讶道:“那个是英子爱人啊!看见他牵的那个小男孩没?就是他们俩小孩,确实是一家子。”   问的人一脸狐疑,“不会吧?李同学看起来还很年轻啊!”   “那叫看起来吗?她本来就不大好不好?”张曼曼满脸黑线,她比清萱还大一岁呢,要是清萱都只是看起来年轻,她岂不是也很老了?   “不是,我意思是,那个男同志看起来挺大。”询问者连忙解释。   张曼曼撇了撇嘴,嘟囔道:“只看面相谁知道别人年纪大了啊!”   事实上,张曼曼也有这种感觉,清萱的爱人在不看他们母子时候,绝对是一脸严肃,很有些她父亲感觉,就是那种老气横秋范儿,总之就是被他那么一看,她就回想起了他父亲训手下兵,仿佛下一刻就要喊出立正站好。   询问者点点头,“这倒是!”   “没事了吧?”张曼曼拉着韩悦就准备回宿舍了,时间也不早了,她们还要早些回去休息呢。   “没事没事。”询问者摆摆手,“我也要回去了。”   显然,他们得这一番交谈被陆续经过人听在心中,原来文学系有名美人已经名花有主了,可惜一番之后也就开始转移目标了。世界上,是个正常人都不会盯着一个已经有了伴侣人。世间人千千万万,天涯何处无芳草。   万九问也在今晚确认清楚,清萱这辈子已经嫁人了。他原本以为,他奢望,能够在这辈子得到满足,可事实证明,奢望永远是奢望。   他在看清楚陆维东样貌和清萱和陆维东在一起脸上浮现笑容时,便已明白,原来缘分真可以跨越时空。那个人留下烙印,永远在她心底。也只有遇见那个人,她才会露出真正幸福的笑容。   第二天春日大轮的暖阳坐在东方的岭脊上,用手撩开了轻纱似的薄雾,将喷薄四射光芒洒向大地,洒向大地上每一个生灵。   枯坐了整晚万九问,在第一道阳光照射到他身上时候,他终于动了。他想,或许,这辈子是她和那个人的转世,他们之间跨越了生死轮回,穿过了时间空间,终于在这里得到圆满。他所求不,只愿她能够幸福美满,平安喜乐。   等到周末的时候,清萱邀请韩悦和张曼曼到家里做客。正值春日,阳光正好,个人带着小孩子一块去外面玩。   除了首都的那些景点,其他地方,大家去逛合率可能会更高一些。   很不凑巧,逛街逛到一半,中午吃饭时,碰见了两个人,一个是对清萱尚未完全消除敌意的金熙媛,另一个便是自以为和清萱积怨已久白甜甜。   清萱这边已经点好菜,等着上菜,另一边,金熙媛和白甜甜结伴而来,就坐在了离她们有两桌之远位置上。   白甜甜父亲是金父手下军官之一,早年白甜甜和金熙媛关系也非常好,这两人直到白甜甜父亲调到德州之后,依然保持着通信联络。   等这位白甜甜到来之后,直到金父位高权,更是捧着金熙媛,两人关系更为密切。在得知陆维东工作调动到首都之后,白甜甜毅然决然地在恢复高考时参加了高考,她在后世时,家是在德州所属省,对这个省历届高考试卷有些印象。   在高考前她自信地觉得,她可以考上首都大学亦或庆大这样的双一流学校,没想到,不管在什么时候参加高考都是需要真材实料。白甜甜最后还是考到了首都的院校,只不过是一所不入流大专院校,分数还是低空飞过,但这都没关系,因为白甜甜清楚地知道,这可不是后世大学生遍地走年代,现在别说大专生了,就是中专生都很值钱。   来到首都读书之后,金熙媛和白甜甜自然可以时不时地出来聚一下。金熙媛向白甜甜抱怨自己对象貌似看上了别的女人,白甜甜也向金熙媛哭诉自己喜欢的男人娶了一个别有用心、城府极深的女人。   两个单方面的失恋之人,了所谓难姐难妹,互相安慰之余,积极地给对方出主意。   趁着周末,金熙媛就约了白甜甜一起逛街,这不,走到一半该吃饭了,就冤家路窄了。   在等菜之余,清萱她们在一块聊天。陆博衍坐在凳子上,面前放着一副碗筷勺子,由于凳子很高,他腿根本够不着地,只能在半空晃,但他还是努力地保持着正襟危坐姿势,十分可爱。   张曼曼见陆博衍小胖手抓着小勺子,顿觉十分好笑,问道:“衍衍,你会不会自己吃饭呀?要不要姨姨喂你?”   “谢谢曼曼姨姨,衍衍自己会吃哒!”陆博衍眨巴着圆圆大眼睛。他早就开始吃辅食了,这个月也慢慢学者用筷子,只是还不太熟练,用勺子是没问题。   张曼曼揉着小孩的脸蛋,笑嘻嘻地说道:“哇!你怎么这么乖呀?”   “对哒!衍衍是最乖宝宝!”陆博衍非常骄傲地挺起了小胸脯。   张曼曼说,“你也太可爱了,我好喜欢你哟!”   “衍衍也喜欢曼曼姨姨!”陆博衍有些害羞,补充了一句,“也喜欢悦悦姨姨哦!最喜欢妈妈!”   这小模样,功引得在座位女性大声朗笑。   “你这是在座一个都没放过呀!”清萱笑着摇摇头。   “衍衍好聪明啊!”韩悦回忆起见过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忍不住分享自己见闻,“我前年去我外婆家时,见到我表弟,我天,他都四岁了,都没学会走路呢,说话也不清楚,人还脏兮兮的,更别提怎么回答别人问题了。”   “每个小孩子学说话时间不一样,有可能要晚一些,问题不大。”清萱说。   韩悦却蹙起眉尖,“他那不完全是说话晚缘故,我听我妈说,我这个表弟去年查出来是得了什么脊髓灰质炎,还挺麻烦的。”   “这个病吗?查出来多久了?”清萱问。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小儿急性传染病。发生在小于5岁小儿,特别是婴幼儿,所以又称小儿麻痹症。这种病,有很大的可能引起严后遗症。   张曼曼也问道:“听起来好严重样子啊!年纪这么小,也太受罪了。”   “好像快一年了吧!我也很久没见过了,就听我妈说,我那个表弟病也是让我外婆操碎了心,命是好不容易保住了。但是留下了病根,估计以后都没办法走了。”韩悦说起这个事也是唏嘘不已,这么小的一个人,还有那么长的一生要走,以后可怎么办呢?   因小儿麻痹症产生后遗症,一般手术的治疗效果都不大,只能进行康复治疗。   清萱思考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个时间是久了一些,这个病主要治疗就是对症处理,一般隔离道发病后40天,事最佳的治疗时间。现在后遗症已经产生,好在他现在毕竟还小,骨头都没长好呢。可以行康复治疗,采用针灸、推拿、按摩和理疗,一定要注意防止肌肉萎缩。果顺利的话,站起来应该没问题。”   “我个人建议是,可以带那孩子到正规大型中医院进行治疗,手术开刀效果不大。”   “到中医院看啊?”韩悦想了一下,“我回头让我妈告诉我外婆一下,毕竟还那么小,早治好早放心。”   “确实,年岁小一些也好治疗。”清萱说。   聊着聊着,菜上来了,一盘色泽迷人烤鸭片被端上了饭桌,旁边是一小碟极细白糖、一小碟甜面酱、一小碟葱条、黄瓜条并一大碟荷叶饼。   张曼曼招呼着大家洗手吃饭,“菜来了,先吃菜吧!这家的烤鸭是真非常正宗!我强烈推荐啊!”   “咦?怎么有白糖有甜面酱的啊?”韩悦疑惑地问,这还是她第一次吃首都烤鸭呢。   “这个白糖是直接用酥鸭皮儿蘸着吃,据说是以前啊,有些女客不喜欢吃葱条什么,于是卖烤鸭店见到女客就会上一碟白糖,喜欢吃哪个就蘸哪个好了。”张曼曼解释道,反正她是无所谓,她不偏甜口儿,也不偏辣口,挺正常的口味。“还有一种呢,是蒜泥儿加甜面酱配上萝卜条。我估计是他们这家店这种吃法客人少,就没上,不过我是对蒜泥儿没兴趣,不上正好。”   “这样啊!还挺新奇,我是无所谓啊!我们家那边跟首都口味差不远。”韩悦说。   清萱笑道:“既然曼曼这么强烈推荐,当然是要尝尝了。”   “所以——”张曼曼拿起一张荷叶饼在上面刷了甜面酱,“我们开吃吧!” 第一百一十五章   张曼曼卷了一张荷叶饼,就递给了韩悦,“喏,尝尝!”   她知道清萱首都生活了不止一年,首都的各种风味小吃不比是韩悦第一次见到。   “干什么么客气,我自己来就了!”韩悦笑着接过。   “我不是展现一下我卓越的动手能力嘛?”张曼曼说笑间,手下已经多了第份第份。她把另一个递给清萱,“我个人呢,可是一点都不偏的哦!”   她问道:“衍衍能不能吃烤鸭?”   “烤鸭油盐稍微大一,他还不能吃。”清萱接过张曼曼卷的烤鸭,“我们几个又不是出去做客的,要吃自己卷就了。你呀,就不用忙活了,坐下来先吃吧。”   “有什么?就卷个烤鸭而已,能费多大功夫?”张曼曼不以为意,她自认是东道主,肯定是要把朋友都招待了。张曼曼,就是个一个热情的性格。   清萱抿唇轻笑,“,可不是嘛,本来就不费什么功夫,所以自己来就了。”   韩悦也附和道:“是呀,曼曼,我们自己来就了。”   看了张曼曼的流程,哪里还有看不明白的?   “吧。”张曼曼依言坐下,开始动手做自己要吃的。   陆博衍抱着自己的小碗,看了看碗里的青菜瘦肉粥还有小碟子里的蔬菜泥,又看了看桌子上色泽红艳、香气扑鼻的烤鸭,忍不住猛吸了一口烤鸭的香气。举着小勺子挖了一口粥送进嘴里,暗道不行,还是不一样。   他一脸期盼地望着清萱,“妈妈,个不吃呀?”   吃也要给他吃哦!   “嗯。”清萱点了点头,“吃呀!”   “那衍衍可不可以吃一点?就一点点就啦!”陆博衍还记得刚才清萱说烤鸭油盐大,他不能吃,那只吃一点点应该没有关系的吧?   “衍衍现还不能吃个哦,吃了以后肚肚会不舒服的。”清萱耐地解释。成年人的有食物,小孩子还不能吃的。   陆博衍沮丧地垂下了脑袋,浓密的睫毛不停地翕动着,“可是衍衍吃呢!”   “等到树叶黄的时候,衍衍可以吃一点,可以吗?”清萱弯下腰,看着陆博衍的睛认真地说道。   到那个时候,陆博衍就大一了,稍微吃一点应该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可以让做一只少加料的烤鸭就可以了。   陆博衍眨了眨睛,思考了一会儿,才点点头,“那叭!和妈妈拉勾勾!骗小宝宝是小狗嗷!”   说完怕清萱后悔,立即伸出了小指。   “拉勾勾,骗人是小狗。”清萱笑地勾上了小孩的小指,“那现乖乖吃饭?”   “,不过妈妈,我现有一点点吃蒸蛋蛋哦!”陆博衍得寸进尺地提要求。   清萱说,“你刚才不是要喝粥吃蔬菜泥,现怎么又要吃蒸蛋了呢?还有那么多呢,你确定吃完?”   “可是我现不是太喝粥了呢!”陆博衍眨巴着大睛,撒娇道。   清萱神色淡淡地看着陆博衍,“不行,你自己要的,就要吃完,不可以浪费!”   不管缺不缺粮食,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浪费粮食的。   “吧,衍衍知道啦!”得到妈妈明确的拒绝之后,陆博衍知道自己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就乖乖抱着小碗开始喝他的粥了。   目睹母子俩的一番交谈之后,韩悦惊奇地说道:“还挺懂事的嘛,居然不闹。”   韩悦印象中,跟小孩子是最没办法讲道理的,根本听不懂,要什么就必须给,不给就哭闹,打也不行,个年纪的小孩大人拿他根本没办法,又不像大一点的可以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讲。   “一般合理的要求会答应,如果没答应,十有八九是不合理的,他自己清楚个事。”清萱说。合理的要求她肯定会答应,没答应的肯定是有问题的,不可行的。   张曼曼惊讶道:“吧,他才么小,能清楚个?”   “小孩子别人的情绪才是最敏的,他知道的。”清萱眉微挑,怎么会不知道,从小就知道谁最疼他,老师、师娘里那简直就是个小霸王,相比他爷爷奶奶里完全是两个样子,虽然陆大中老两口个孙子也是一样的疼爱,但是陆还有他的孙子孙女,那是不一样的。   边正吃饭谈笑,本就隔得不远的金、白两人听到了边的谈笑风生。   两个坐的位置是背清萱一桌的,直到听见她们谈笑,金熙媛才发现自己选的个位置是有多妙。   金熙媛嘴撅得高高得,都可以挂油壶了,“还真是冤路窄!”   “怎么了?我怎么听见有熟人的声音?”白甜甜扭过头,果不然看到了清萱,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正优雅地夹菜。   金熙媛冷笑连连,“可不是老熟人嘛!一个宿舍的全给我赶上了!”   “媛媛,你和她们一个宿舍?”看到清萱的同时,白甜甜也看清了张曼曼的脸,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作为金熙媛的闺蜜,白甜甜金熙媛的个头可是十分了解,张曼曼里不比金差,但两人就是不头。   “可不是嘛!真是太讨厌了!怎么会和几个讨厌鬼分到一个宿舍!”金熙媛气哼哼地说道。   白甜甜说,“还真是有巧。媛媛,你怎么不换个宿舍啊!”   “凭什么我换宿舍?她们怎么不换?应该是她们自己知趣点儿,早搬走,别儿碍我的!”金熙媛和张曼曼是一个法的,自己先搬出去,说出去岂不是向方认输?自己搬出去,怎么可能?   白甜甜秒懂金熙媛的种态,“了了,别气了,都是某人不知趣,你不用和她们一般见识!”   “还有那个女人!”金熙媛抬着下巴,着清萱的方向点了两下,“你看到了吗?和张曼曼一样讨厌!”   “怎么了?”白甜甜上装作急切的模样,关地询问金熙媛,“媛媛,怎么了呀?她惹到你了吗?我就说以前就觉得她不是个人?”   白甜甜看起是关金熙媛,实底乐开了花,那个女人惹到了位金大小姐不成?那样可是最的。   自从前年陆维东工作调动来了首都之后,白甜甜就再没见到过陆维东夫妻两个,她见过陆维东的次数本就不多,按理来说,时间不见那种妄念应该会消失。可是当白夫人说她年纪不小了,给她介绍象,一连见了几个之后,白甜甜都不甚满意。得不如陆维东,军衔不如陆维东,她凭什么嫁?   每每到一个愚昧落后的村姑,能够得到她要的一切时,白甜甜内的那种不甘就越发强烈。   “总之就是讨厌!”金熙媛拧着眉毛,恨恨地说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说万九问看上了别的女人嘛?像就是她!”   “不会吧?她不是结婚了吗?怎么么不要脸啊?她怎么可以样!她怎么可以不起陆大哥?”白甜甜气愤填膺,理直气壮地谴责道。   金熙媛疑惑道:“咦?你也认识她?”   “媛媛,你不知道吗?那个女人之前就是德州的。”白甜甜捏着一块手帕,扭捏道:“也是她运气,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才让陆大哥娶了她!如今还要勾搭旁人!真是不要脸极了!”   两人都知道自己是说别人坏话,没敢叫旁人听见,都是凑方耳朵边窃窃私语。   金熙媛似乎十分赞同,“!样的女人可不是不要脸嘛!”   有了共同的敌人,女的友情仿佛更坚固了呢。   两人的目光空中交汇,似乎达成了共识,然后就不再谈论个事情了,开始等着饭菜上来。   而清萱边,个大人已经放下筷子,陆博衍也把小碗推向与自己相反的方向。   “衍衍,吃了嘛?”清萱问。   “妈妈,衍衍吃饱了哦!”   小孩伸出洁白的小爪爪,是让给他擦手呢。他吃饭时比较稳当,但是终归是力气小,难免有洒落的。   “。”清萱取出手帕,帮他擦嘴擦手。   张曼曼坚持要自己结账,被清萱拦了下来,理由是她们是来找她玩的,理应她个东道主来结账。   结完账,清萱牵着陆博衍准备离开,离开途中,途径金、白两人的桌子。   张曼曼一就看到了金熙媛,见方没有要打招呼的样子,就准备直接走了。   但韩悦碍于同一个宿舍的交情,跟金熙媛打了一声招呼,“金同学,也里吃饭啊!”   事实上,真没什么交情,金熙媛的睛恨不得天上,张曼曼是一百个看不惯,韩悦是一万个看不上。   “嗯。”金熙媛抬着下巴,用鼻孔看人。   “哦,我们吃完了,就先走了,你慢慢吃。”韩悦只是有礼貌,但也不是那种非要热脸贴冷屁股的,既然金熙媛副态度,韩悦也没必要再继续跟她说什么。   清萱看到了金、白两人待一起,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两人看她的神奇奇怪怪的。清萱淡淡地说,“金同学、白同志慢慢吃,我们就先走了。”   “慢走不送。”白甜甜皮笑肉不笑。   走出饭店,张曼曼才问,“英子,你还认识白甜甜啊?”   白甜甜以前可是金熙媛的跟班,要张曼曼说,俩人每一个的,咳咳,客观地讲,白甜甜还是比金熙媛会做人一,只是她和白甜甜性格不合,又因为金熙媛的缘故,张曼曼白甜甜的观同样是一般。   “从前德州有过几之缘。”清萱答。   “也哦!我记得白甜甜她爸爸调去德州也几年了吧,你以前德州,能见到她也不稀奇。”要不然怎么年都不见金熙媛和白甜甜一块扎堆了呢。张曼曼慨道:“不过说起来,个白甜甜跟以前看着还不太一样了,她看到我们怎么那副表情啊?我欠她钱啊?”   白甜甜相甜美,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比较受人喜欢。现嘛,总觉得眉目间有种阴沉沉的觉,让人看了就不喜欢。以前的白甜甜虽然和金熙媛玩得,但是也没像现一样,她们几个过来了,脸上的表情都变了。   “那可能是因为我。”清萱认为张曼曼形容得相当贴切,“白同志似乎不太喜欢我。”   可不是不喜欢嘛,简直是憎恶,每次白甜甜见到她时,似乎浑身都充斥着恶意。   “不会吧?不是只见了几而已嘛?”韩悦握拳,十分诧异地参加进个讨论中。她印象中,不论什么时候,清萱给人的态度都是如同春风一般温暖,温言软语,样的人谁能讨厌得起来?   清萱抚掌,淡然道:“个就不太清楚了。”   “莫名妙啊!”张曼曼圆睁着睛,不解道。   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简单地谈论了几句,几个人就继续去逛街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过得飞快,转眼,清萱入学就是一个学期了,要面临的便是期末的各种考试。   77级的第一次期末考试是在盛夏,彼阳光热烈,绿荫葱葱,蝉鸣不绝于耳。   清萱拿着文具走进考场,直接走到了座位上坐下。的位置是在前面,靠近教室门口。   从监考老师进入考场,到发试卷,到学生们提笔做题,都是十安静的,丝毫不嘈杂,耳畔除了蝉鸣声,只有笔尖与纸张摩擦产生的沙沙声。   还有三之一,清萱便已种试卷填写完整,待墨水干之后,就用草稿纸将试卷掩盖住,自己在草纸上写写画画,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一个乖巧可爱的年画娃娃。   未,一个穿着长袖的男生举起手,“老师,想去厕所!”   不是考,要求没那么严格,中途想要去一下卫生,完全是正常的行为。   老师只是瞥了那个男生一眼,“去吧!”   “谢谢老师!”老师应声后,那个男生忙不迭地站起来,捂住肚子飞快地往教室外跑去,看起来真的是内急,都憋成什么样子了,脸上都是隐忍不自在的表情。他跑到教室门口,似乎是跑得太急了,身子朝清萱的桌子一歪,要不是及扶住了桌子,就摔倒了。   男生红着脸,歉疚地说道:“不好意思啊!”   清萱正聚精会地画画呢,桌子么一晃,成功地在草纸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墨印,显得十突兀。眼前种场景,显然是个意外,清萱微微一笑,“没事的。”   那男生好像觉得桌子烫手一样,飞快地放开桌子,跑出教室。   清萱看着纸上那道突兀的墨印,又添了笔,变成了一个举着长剑的迷你小龙人,仿佛是小娃娃衣服上的装饰一样。   当代表考试结束的那道铃声响起,监考老师开始收试卷,整个考场的试卷收完之后,却有个女生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大叫,“老师,你看那是什么?是不是有人弊啊?”   “怎么回事?”监考老师立即拦住了想要离开考场的学生们,“大家都不要动!”   “位同学,怎么回事?”监考老师问那个出声的女生。   “老师,刚看个同学脚下有一团纸。们进考场的候,考场地上可是什么都没有的!”女生义正言辞地说道。   老师顿眼就不了,他是一个性格极为认真的老师,纵使只是一场很小的考试,他也绝不允许出现舞弊的现象,是学术不端。“看看!”   按着那个女生指的方向,老师就找到清萱边来了,在长及脚踝的长裙边上,有一团很薄的纸揉成的小纸团。   清萱的目光随之垂下,也看到了那个纸团,“老师,个不是的。”   “看看就知道了。”老师此刻的语气还是正常的,在没确认真相的候,他是不会偏向任何学生。他弯下腰捡起了那个纸团展开。   那张皱巴巴的纸上,用端丽的小楷写着一场考试的各种知识点。老师眉头紧皱,“你叫什么名字?”   “老师,叫李建英。”清萱不疾不徐地回答。   老师拿着那张纸条同刚收上来的试卷比字迹,比完后,看向清萱的眼已然是不善,“很好,个就是你的字迹!身为大学生,不想着好好学习,净在些歪门邪道上下功夫,得起国家你的栽培吗?就一场考试还要弊,你平都是没上课的吗?”   老师越说越气,一届能通过考考上首都大学的,哪个不是付出了十万的努力,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却不用工读书,怎么得起国家给的机会?   “老师,没有弊,也不需要弊。”清萱觉得十奇怪,老师刚才是比了字迹吗?可是来考试,除了文具,其他东西都没带啊!   思来想去,就是那张字条的问题,“可以看一下那张纸条吗?”   “还想毁灭证据?告诉你,不要想在面前狡辩!会件事报到教务处,自有教务处评判,到教务处自己辩去吧!”老师目光冷然,攥着那张纸条一沓试卷,昂首阔步地出了考场。   同考场的其他考生也着清萱指指点点,也有人不甚在意,直接出了考场的。   “没想到啊!咱们文学系有名的大美女大才女,居然还弊呢!也不知道考的成绩是怎么考的?该不会也是抄的吧?”最开始说清萱脚下有纸团的那个女生,脸上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有人附,“要是样,可不是得弊嘛!要不然一场考试就让H省考状元现了原型,以后可怎么在教授面前装乖、在同学面前装厉害呢!”   “哟哟哟,是怕自己得大才女人设翻车呢!也难怪哦!做人还是不要太虚荣,能考到首都大学的,哪个比弱,真好意思装呢!”   世界上好心善良之人很多,但是喜欢落井下石说酸话的人也有许多。   清萱收拾完自己的文具,面向那个说酸话的人。的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容,“清者自清。没有做过的事,也请不要联系到身上。弊与否,相信学校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   笑意清浅,声音冷冽,丢下了一句,“了,想问一下在座的各位,全都是考状元吗?原来考状元是只靠舞弊就能拿到的,那还真是大开眼界呢。”   然后穿过人群转身离去,宽大的裙摆在身后摇曳成一朵盛开的花。一路走,一路打量着各个座位上贴着的写有考生名字的标签。   若是说第二名第三名倒还有可能,第一名抄谁的去?些人就不知道动动脑子的。   清萱性格温,从不竖敌,突然出现的纸团倒是来得蹊跷。既然老师认定那张纸上的字迹一样,那基本上没有多大问题,只是那张纸条是从哪里来的?   走出教室后,就看在考试过程中撞了桌子的那个男生,腋下夹着文具,飞快地跑出教学楼。   目光幽深地看着那个慌乱的背影,文学系中国文学专业王学兵,个人倒是很有问题呢。   清萱先去宿舍文具放下,仔细检查了一下留下宿舍的各种书。的教材大多都会放在宿舍,偶尔也会笔记放在里,不过仅限于下课之后还有其他的事情,拿着书不太方便。   所有的笔记都翻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撕毁的痕迹,不欲此事上多做纠缠,心态十平稳地吃了中饭考试周就在眼前,来图书馆自习室复习的人大地增加。   文学系馆来的最多的还是文学系本系的,清萱偶尔也会来,常来的各个专业的人有眼熟。先去借了一本书,找了平常坐的靠窗的位置,看似在认真看书,等到瞄那个专业的一个女生之后,立刻找了借口,同位中国文学专业的同学进行了一番友好又不失亲切的交谈,从侧面了解了一个那个男生的情况。   家境清苦,学习一般,为人胆小,看起来是不会做诬陷人档子事的。   所谓画人画皮难画骨,种事情也不能轻易地做判断。   从图书馆出来后,清萱在校园内漫步,却张曼曼急匆匆地走来,抓着清萱的胳膊问道:“你怎么在儿啊?中午回来也没你,就直接去吃饭了,结果在食堂听那个什么孙芳在那里大放厥词!”   孙芳,就是考场上提出清萱脚边有纸团的那个女生,也是古典文献专业的学生。   “说什么?说弊吗?”清萱歪着头,缓缓笑道:“客观来讲,现在是有个嫌疑,说不准下午就有教务处的人上门来通知了。”   “什么情况啊?”张曼曼肯定是不相信个事的,要是清萱去弊,母猪都能上树了,好吗?“你弊?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嘛!哪个没脑子的会信啊?”   每次教授布置的业,清萱都是完成得最快最好的那个,各种典故张口就来,教材上的内容随便挑出来一段,都能说出在哪一页哪一段,样的记忆力还需要弊?张曼曼嘴角一抽,绝是今年听到的最大的笑话了。   记忆力,考前随便看一下重点,还用得着弊?要不要么搞笑。   清萱摊手,事情的原委叙述了一遍。   张曼曼炸了,“老师怎么回事?他怎么也不听你解释?直接就判断别人弊,还是咱们一届第一次期末考试呢!”   “老师的处理方法倒也没问题,那字条的确是在桌子底下,发现舞弊,的确是要报到教务处。只是那张纸,像是蓄意而为了。”清萱说,“在进考场的候,地上的确是干净的,中途也只有一个人距离桌子最近。”   张曼曼问,“是不是那个人有问题?”   “不一定,印象中之前是从未过的。”清萱说。   不可能与人结怨到连方的长相都不清楚,既然从未过,又谈何结怨,以至于要陷害考试弊呢?   “无冤无仇啊!莫非是其他人故意陷害?”张曼曼猜测道。   清萱张曼曼的猜测是认同的,“个事倒是有些巧合呢,如果不是孙芳刻意大叫,那个纸团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两者看起来,也太过巧合了一些。”   只是,着实想不到,是得罪了谁?能让方如此陷害?在记忆中遍寻,最有敌意的那人,隔两年,不至于如此执着吧?   “到底是谁啊?”张曼曼眉心形成了一个川字,“不行,们得那个人找出来!弊名声背着多难听啊!”   咳咳,偷偷弊个倒也没什么,但是被报到教务处,肯定会挨处的,记在档案里也不好看呐!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论求收藏哟 ̄比心 ̄ 第一百一十七章   张曼曼是个行动派,根据清萱的描述,知道是哪两个人不对劲儿,当即就要去打听这两个人最近有没有跟其他人接触过。   反正,她们两个下午都没考试,不差这点时间。   下午点左右的时候,辅导员找到了清萱,说是让她到教务处一趟,清萱直接应下来不忘带着自己的笔记本一道。   张曼曼非要跟一起去,在被辅导员拒绝后,便打算先去找出王学兵和孙芳的异常,再直接到教务处。   辅导员带着清萱前往教务处途中,询问道:“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怎么教务处通知我说你涉嫌弊呢?你平时的表现,我都看在眼里,我肯定是不相信的,但是在你那个考场监考的老师手里还有证据。”   辅导员也十分疑惑,这学期,只要是清萱上过的课程,哪一科教授提起她来不是称赞?突然说弊,就很离谱。   “老师,是这样的——”清萱又解释一遍。   “你也没看到那种纸条,对吧?也许是沈老师看错字迹了呢。”辅导员猜测。   沈老师,就是清萱所在考场的监考老师。沈老师对待学术的态度十分严谨,最看不得别人弊,他认为这是人品不端的表现。   清萱说,“我没有看那张纸条上面的字迹,确实有这个可能。”   能让一个老师当场认为那是她的字迹,这张纸条少不得花费大功夫。很奇怪的是,她写过字的纸,是不会随意丢弃。   字有灵性,过字的纸自然也是有灵性的。但凡有字的纸是不能随意抛弃。   所以这个所谓的小抄,又是从哪里得来她的字?   “我们先去教务处吧。”辅导员叹了一口气,这都是什么事啊!他们古典文献专业各大教授都十分称赞的好苗子莫名其妙要背上抄袭的声?这怎么行?是不是欺负他们专业没有人?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   教务处办公室的门,是虚掩着的。辅导员敲了敲门,“姜主任,我带着李建英同学过来了。”   “进来吧!”里面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辅导员和清萱一起进去,只见椅子上坐一个略微壮硕的中年男子,他正是教务处主任。本来这个事,也用不教务主任亲自处理,但是考虑到这是当初招进来的成绩十分优异的学生,且平时表现也非常优秀,因此才是教务主任来问话。   “李同学,沈老师反馈说是你考场作弊,并且找到了证据。”教务主任捏着那张小纸条,这张纸条被当证物交上来的时候,几个老师都看过,认为上面的字迹与试卷上的字迹极为相似,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姜主任,我此前并未见过这张字条,可否让我看一下?”清萱说。   教务主任敲了一下桌子,“当然可以。”   这里是教务处,要是证物被损坏,那只能说明是做贼心虚,这个作弊的罪名直接成立,根本不用再问。所以,教务主任完全不会有沈老师的那份担。   清萱微微颔首,拿到了那张纸条。她仔细地端详着那一个个字,纸条上的字迹端丽秀雅,乍看上去与她的字迹十分相似,然形似而神不在,只是一次小翼翼的模仿,没有半点自主字时的流利神韵。   “姜主任,我可以肯定,这张纸张的字,并非是写下的。且就这张纸条所涉及的知识点,我均以熟记于,更不需要在考试中用到这种拙劣的手段作弊。”   姜主任自己的字只能说是能看已,对书法研究不多。普通人过一段时间,只怕是也难以分辨自己出的字,只要是别人的字和自己的特别相似。“这张纸上的字迹,与你本人试卷上的,确实是极为相似。”   “姜主任,这也不排除是有些人与建英同学的笔迹相似呢!我看现在有些小年轻,照着什么字帖练字,看上去都差不多。”辅导员帮清萱说话。   清萱将纸条还给姜主任,并且把自己的笔记翻至那张纸条上所记录的知识点那一页,“姜主任,您看这个是我在课堂上做的笔记,这里的知识点正好是与那纸条上的一致。其中多个字都有出现。这张纸条上的字迹与我本人的的确相似,旁人也很难辨认出来。只是这张纸上的字漂浮无力,流于表面,结构松散,倒像是临摹之,只是这临摹定然也是花费大功夫,就连我自己一时也难以分辩呢。”   她嗓音温柔,说话处处都是给老师们留下余地,不说老师们没认出来字迹不同,只说是临摹得太好。   要是她早一点看到这个纸条,那还不是立刻就发现了不对劲儿,她对自己的字迹是相当自信,她的字当然可以临摹,但是能临摹到位的很少,再优秀的临摹者,也无法临摹出本人的神韵。   她依次指出字条上和笔记上的字,“您看这个‘铜’字,金同为‘铜’,我自己的偏旁是稍微稍微有些紧凑的,因此有连笔。但是这张字条上的,直接把连笔变成一竖。”   “还有,这个字——”   姜主任顺着她指的字一一看去,不住点头,又抽出了为物证一的试卷,对比过后,发现,字条上的字和清萱本人的字的确有区别。   “这个倒是不错,只是这只能证明这张字条不是你所。”姜主任也不希望就凭借这个事情就断定一个学生抄袭,毕竟在首都大学这个学术氛围内,被爆出抄袭,对她以后的学习发展是有影响的。   清萱微微一笑,从容地问道:“姜主任,我想问您一下,沈老师在向教务处举报这次舞弊误会时,是否提及是当场抓获?”   “沈老师是说一个同学举报,看到你脚边有纸团,可能涉嫌弊。沈老师在核对过字迹之后,便将这些交到教务处,并阐明了这一过程,希望教务处处理解决。”姜主任如实说道。   清萱说,“既然没有亲眼看到我是在抄袭,那纸条也并非是从我身上掉下来,那位同学如何断定我就是抄袭呢?如今也已表明,这纸条并非我本人所,偏偏字迹又与我相似。我想,那位同学,是否与此事有所瓜葛呢?”   考场上有其他人作弊?这也有可能!只是哪个人作弊,还要特地临摹别人的字迹的,这不是更费时间吗?她说得再明显不过,这就是有人恶意构陷,只是目的是什么?她又如何清楚呢?   “现在已经真相大白,李同学并无弊嫌弃,你里也不需要有什么负担。学校绝对会彻查清楚,如果是有人恶意构陷,首都大学绝对不会任由不正之风滋生。”为教务处主任,姜主任不比其他教授醉于学术研究,他要处理的本就是各种大事琐事,人际交往摸得透透的,如何会听不懂清萱的言外意呢?   “姜主任,多谢您能还我一个清白。”清萱对姜主任鞠一个躬,并表示如果这场考试还存在疑虑的话,负责该科目的教授可以当场考核她的学习成果。   姜主任没有答应,只说这件事本就是个误会,如何能让受害者再背负许多呢?   这一番交流下来,大家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辅导员还有清萱离后,姜主任找来了负责这个课程的傅教授,询问了傅教授关于清萱课堂上的表现,傅教授谈起来全是赞誉,夸清萱反应快脑子灵活,对课堂上提的问题都是举一反,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在姜主任谈及这个乌龙后,傅教授直接就表明这个事情十分荒谬,并当场批改了清萱的试卷,然后对比那张纸条,告诉姜主任,以这个成绩,打的那个小抄根本考不到这么高的分数,且他出的题目大多是主观题,全凭学生自身强大的文学素养,至于那张纸条上的小抄其实占不到两分。   考前有些学生哭着嚷着让画重点,傅教授是那种喜欢画重点的人吗?你让我画我就画,会不会出,全凭我情,你要真按这个复习,那是你还不够解你教授的脾气。   咳咳,那张纸条上还真是他画的重点。   为摸对他脾气的学生一,傅教授不会认为他聪明伶俐的学生会愚蠢到把他画的重点当小抄。   跟傅教授这么一交流,姜主任已经完全放心,手调查这个莫奇妙出现的小纸条是从哪来的。   清萱回到宿舍后,张曼曼还在外头奔波,张曼曼为人热情,大家也都知道她家庭条件好,谁会不给她面子,因此人缘相当不错。   张曼曼跑一圈,找到文学系与王学兵还有孙芳最近接触的人,都旁敲侧击了个遍,是发现些不对劲儿,有新发现后,兴冲冲地跑到教务处,发现清萱早就不在那儿了,只好返回宿舍。   “英子,什么情况啊?姜主任怎么说?他们查清楚吗?”张曼曼一冲进来,就拧开水壶,一边大口喝水一边问。   她急切的动作,使得一部分水都流到了嘴边。   清萱递过去一方手帕,“慢点喝,别呛到了!”   “没事!”张曼曼放下水壶,擦了一下嘴巴,“我下午跑一阵子,发现那两个人最近是有些不太对劲儿,孙芳,我们知道嘛,她家庭条件不怎么好,身上穿的衣服都洗得发白,布料也起毛,平时吃饭也是各种省。但是最近好像阔绰了一般,同宿舍的人见她买新衣服,顿顿吃起荤菜了。还有那个王学兵,两人是差不多得情况,这一看就是有鬼嘛!”   当然,张曼曼不是觉得条件不好的人,就不应该吃好喝好,但是以她对孙芳这一个学期的解来看,要是有钱,她还不早就买新衣服显摆。如何会到现在?还是这么一个让人想入翩翩的时间段。   “我对他们两个持怀疑态度。”清萱点点头,“下午在教务处,我看到了那张字条,上面的字迹确实与我的十分相似,不过那是仿的,破绽太多。我已经当场向姜主任表明这个事,想必教务处会查出这张字条的来源。”   “这样就好了嘛!”张曼曼拍手,“我们要不要把孙芳芳和王学兵这两个人的疑点报给教务处?”   “我已经提一下,想必很快就会真相大白的。”得知这两人的异常,清萱大概也就明白了,如果这两人真的有问题,校方一旦开始追查,他们隐瞒不多久。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古代有“敬惜字纸来”的传统,认为字是有灵性的,所以写了字的纸也是有灵性的,但凡有字的纸都不能玷污,更不能随意抛弃、用来包裹东西或擦拭污垢,所以做到极致的,哪怕废纸都要一一捡拾起来,洗净晒干,入炉焚化,此为敬天。清萱不会丢弃纸,这是属于正常操作哈。 第一百一十八章   “所以说,就不管们吗?”张曼曼问道。   “与这两人都无冤无仇,若真是有人背后指示,且让们舒服几天。”清萱看向远处,目光讥讽。   从孙芳突然开口,到沈老发现并师判为抄袭的那张纸条。再联系到考场上突然在她的位置摔倒的王学兵,明眼人都可以判断这堪称巧合的一系列事处处透着蹊跷。   再到张曼曼提到两人最近的异常举,她的猜测就很显然了。   张曼曼是个有仇必报的人,是对受不了委屈的,更看不得自己亲近的人受委屈,她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两个人的做宣于众。只是清萱说要等等,当事人的意见还是要尊重的,张曼曼只按捺住了蠢蠢欲动的心。   此时,韩悦推进来,一进就伸了一个懒腰,椅子上一坐。   韩悦下午有一场考试,考的是一科她自己选修的科目,自然和清萱她们不一样。中午她直接去了食堂吃饭,然后就到自习室复习,下午直接考试,等考完才收拾了所有的东西。   “们俩吃饭?走,一起吃饭去啊!”韩悦把书放,码得整整齐齐,然后揉着酸疼的手腕,下午的这场考试要写的字可不,刚考完,手腕痛得不行。“哎唷!下午这场考试,写了多字,觉得手都快不是的了!就这样都差点写完!”   “选的这科,考试时是要费些功夫的,能写完就很了。”清萱温声道。   韩悦一边说一边转身,转过来后,才发觉张曼曼的表情似乎有些凝重,清萱倒是一如既往的表情温和。“怎么了啊?曼曼怎么这副表情啊?了么不知道的事吗?”   “跟讲啊!是这样的——”在整个学校中,她们三个关系是最的,张曼曼也不会特意瞒着韩悦,又详细跟她解释了一遍。   韩悦原本疑惑的表情彻底僵在了脸上,嘴巴微张,眼睛瞪得溜圆,“这是情况?那个孙芳是怎么回事?记着英子平时和她也么冲突啊!她疯了吗?她为么要这样做?”   韩悦认真地回忆了一下,孙芳这个人呢,性子有些刻薄,为人呢,也有些抠,虽然古典文献学专业的学生不多,孙芳和她来自一个城市,算得上老乡,但是韩悦和孙芳处不来,所以一整个学期下来,两人的交际不多。   对孙芳最大的印象就是要强,嘴上也不饶人。平时也见她多正义,怎么看到清萱脚边有个纸团就直接嚷嚷着清萱作弊呢?   韩悦若有所思,“这个孙芳很有问题啊!”   “也这样觉得,对吧?”张曼曼立刻说道。   “整件事就透着一股子邪性儿,也不知道是那个人背地里使坏心眼呢!不过有一点还挺奇怪的,英子平时也和哪个人红过脸,也不至于会得罪人呐!”韩悦十分不解,不是她对自己的友有滤镜,而是清萱的为人就是很让人舒服啊,说话温和、对人和善,即便是孙芳那个挑剔的人,也说过清萱么酸话,按理来说,是不会同谁不对付呀。   但是,谁能到,现在突然就来了这么一个事,怪恶心人的。   “这也说不准,有些人就是自己心理有问题,别人再也能找不是来,典型的鸡蛋里挑骨头!”张曼曼疯狂撇嘴,表明自己对那人的不屑。   韩悦耸耸肩,“这个倒也是,不能不承认,有些人就是天生脑子不使。那些一肚子坏水儿的人早些被学校处分才呢!”   “就是!大家来学校都是学习的,谁有功夫管们这些歪邪道的东西!这么喜欢耍心眼,还浪费时学么习啊!”张曼曼冷笑道。   “了,两位美丽善良温柔可爱的妹妹,暂时不要这个事情了,时不早了,们先去吃饭吧!”清萱及时制止了两个人接下来的吐槽,吃完饭她还要回家呢。   张曼曼强调道:“不要叫妹妹啊!比大的!不过现在是该吃晚饭了,别人做坏事,们还是要该做么做么,气那个坏心眼的家伙!”   “对!”韩悦说。   清萱浅浅一笑,“了,那们一起去食堂吧。”   前,不忘带着明天要考的笔记资料。   三人结伴一块去,气氛和谐地谈笑,一直走到宿舍大楼大时,正巧碰上春风满面的金熙媛。   正是狭路逢,双方都看道彼此,最先开口的是金熙媛。她眉毛挑的老高,嘴角噙着灿烂的笑意,眼神中满是得意,语气尖酸地说道:“哟,听说某人作弊,都被老师告到教务处了,可真是光荣呢!”   经过孙芳的大肆渲染,些人都知道这个事了,大部分同学并不信这个事,可奈不住有小部分人愿意信,并且告知了自己周围的朋友。   “金熙媛,胡说八道些么?亲眼看见了?说的跟真的一样!”张曼曼率先开口,恼怒地瞪着金熙媛,“看见就别四处造谣!”   金熙媛笑得开心,眉眼弯弯,清秀的脸似乎都笼着一股胜利的光芒,神情揶揄,“是亲眼看见,大家不都在说吗?张曼曼,又说,激动么?”   “还真是奇怪了,消息就这么灵通?们文学系的事跟一个艺术系的有么关系?”张曼曼言嘲讽,“既然消息这么灵通,应该知道教务处姜主任已经在査是哪个坏心肝的人在考场恶意栽赃考生作弊吧?”   “看是某人被姜主任叫去痛批了一顿吧?”金熙媛得意洋洋的表情成功引得张曼曼贺韩悦的不满。   清萱脸上的表情依然是平静的,她慢条斯理地说道:“金同学是当事人吗?了解得这么清楚?如有疑问可以亲自找姜主任或辅导员亲自求证呢。”   “这么会装啊?告诉,在文学系认识的也有人,人家可是说们专的孙同学亲眼看到脚边有小抄,监考老师可是自己抓到的,小抄上的字和试卷上的一模一样!”金熙媛突然笑了一下,笑声短促而又戛然而止。唇边荡漾着刻薄的笑意,在那双饱含着嘲讽的三白眼的映衬下,整张脸越发显得尖酸。   清萱脸上略作诧异,语气仍然是平和的,“到金同学对如此关注,还真是倍感荣幸呢。金同学如有兴趣的话,倒是可以继续关注后续,看看此事究竟会如何发展。毕竟也不清楚是哪位同学对如此厚爱,不惜联合小人污蔑考场舞弊呢。”   “索性教务处主任和辅导员明察秋毫,不曾听信小人污蔑辞,还了一个清白呢。”说完,清萱还对金熙媛眨了眨眼。   “说么东西?谁关注了?别给自己脸上贴金!”金熙媛恼怒道。   “哦,不是这样呢。那看来是误会金同学了呢。”清萱抿唇轻笑,“不过要告诉金同学一件事,现在人来人往的,金同学站在这里似乎影响了同学们的行呢。”   用最温和的语气说最阴阳怪气的话,所谓狗不挡道。   重点是金熙媛挡在了她们的面前。   “挡谁了?们走就走呗!真是的!”金熙媛跺了跺脚,往旁边一挪,气哼哼地回宿舍去了。   清萱淡淡一笑,同张曼曼两人前往食堂吃饭,吃完晚饭,便直接离开学校。   她在去接陆博衍前,去学校附近一家店买了一点东西,准备带给周晗。   清萱直接去了金家,这个时周晗已经下班带着陆博衍回家,金子杨也从医院回来了。   也不用叫么的,清萱直接进来了。这时候天还大亮,老两口带着陆博衍在院子里玩。   小小陆同志的鞋子也不知道在么地方,光着脚在地上疯跑,一边跑一边开心地大叫,清萱仔细一看,跑来跑去的那一块地方被铺上了一层塑料布,上面汪着一泓水,再上面是一块竹席,上面洒了水,小脚踩上去,还能溅起一朵小小的水花。   “老师、师娘。”清萱先给老两口打招呼。   “英子过来了啊!”周晗笑道。   疯跑的陆博衍扭过头,看见清萱,立刻兴奋地大叫,“妈妈!”   然后蹦蹦跳跳地扑过来,很快就跑了竹席的范围,光洁的小脚踩了一脚的脏水。   “玩得开心吗?”清萱捏着小孩自动贡献来的小脸蛋。   小孩点头,“开心!”   “那就,但是现在需要洗脚穿鞋子了哦!刚才还不需要呢!”这小孩跑得快,清萱都来得及阻止,刚才是擦一下脚就可以,现在直接踩到了地上,不洗都不行。   陆博衍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脚,由于踩到沾了水得到砖石缝隙中,难免沾上了一脚的泥水。两只食指对戳着,嘟着小嘴,“那吧!”   “老师、师娘,这个是给们带的花卷和酱牛肉,这一家的花卷很是筋道,早上可以当早餐吃,稍微热一下就了。”清萱举着袋子,“先给您放厨房啊!”   “哪一家的啊?”周晗说,“行,明天早上热一下。”   周晗是土生土的苏州人,对面食并不热衷,就算是迁居首都这么多年了,对于馒头么的还是感觉,唯一能吃的下去的就是花卷类的。   “就们学校附近那条街上的,前尝过还不错。”清萱回答道。   清萱把东西放到厨房后,周晗又问,“英子过来了,今天考试怎么样啊?”   金子杨也接着说,“考完放假后,就可以专心到医院上班了。”   “今天就考了一场,下午在学校有些事。”清萱把那件事告诉们,免得们也跟着操心,本来就不是么大事,何必让辈们担忧呢?   “下周三上午,就是最后一场考试了。”   “行!”金子杨说。   “考试啊!考得,师娘给做大餐!”周晗说完,金子杨眼神微变,咳咳,这个奖励就不用了吧?   清萱欣然应道:“的。”   “正那时候,也让几个师兄来家里聚聚。”周晗计划着帮丈夫策划一起师聚会。   金子杨立即猛咳,“看那时候韬子们有有时,这个事还不急。”   “也是,万一有事呢!”周晗觉得金子杨说的很有道理,“那就过几天问问们么时候有时啊!”   “!”金子杨有任何犹豫,直接应了下来,不忙也会让们变成忙的。家里聚会吃饭么的,还是一点为,对胃有处。清萱给陆博衍洗脚穿鞋子后,同两位辈道别,便牵着陆博衍一道回家去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带来绚丽的晚霞。云霞的形状变化多端,就连颜色,也随夕阳的移动,随更换着颜色。   陆博衍被清萱牵着,不时着天下变幻无穷的晚霞,突然他摇着清萱的手,另手指着天上,“妈妈!快团云,是不是很像院子里的花花?”   清萱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朵云整体呈现出洋红色和黄紫色,线条模糊,却很菖蒲的样子。   “确实很像。”   音落下,朵菖蒲云旁边慢慢汇聚团白云,形成只小狗的模样。   “哇!又多了只小狗狗呢!”陆博衍拍着小手,很是兴奋。   兴奋了多大会儿,又歪着头疑惑地问,“妈妈,小狗狗是从哪里来的呢?刚才都到它呢!”   “刚才到团花花旁边朵什么形状的小白云?”清萱反问。   陆博衍点点头,“的呢,可是它们为什么会变成朵大大的狗狗呢?”   “为,它们在慢慢移动呀,都聚集到起了,就变成只小狗了。”清萱认真地解释道:“还记得昨天晚上妈妈给讲故事,小溪是怎么变成大海的吗?”   陆博衍骄傲地抬起小下巴,“为无数条小溪都汇集在起就变成大海了,妈妈告诉过衍衍哒!”   “所以,像小狗狗的云也是这么形成的。”清萱摸了摸小家伙的头。   陆博衍又了新的问题,“为什么不是变成别的样子?为什么是小狗狗?不是小猫?不是小羊呢?”   “唔,天上其他形状的云呢?”清萱仔细观察了下天边的晚霞,随手指,“,边的云像什么?”   陆博衍,小奶音十分洪亮地回答,“像烤鸭!”   “分明是个活的!”清萱嘴角抽,“是想吃了么?”   “点点,可是妈妈说要等叶叶黄了才可以吃哒!衍衍好乖的,就等到叶叶黄了再说叭!”陆博衍两只小手都背在后,很是矜持地说道。实际上脸上写满了,麻麻!我超乖哒!快夸我!快夸我!   知子莫若母,就他这点小心思,清萱还能不出来?她捏了捏小家伙的鼻子,故作沉吟,然后道:“既然这么乖,妈妈就不用想着要给某个小孩提奖励了,就等到叶叶黄了再说吧!”   她自己就是学医的,对陆博衍的体十分清楚,这小孩跟她小时候可不样,典型的大病小灾更,健康得不得了。若是想吃,她帮他做就是了,只是油盐都要减量,香料什么得,就放弃吧!   烤肉这事比起做其他菜来,她更擅长。她打猎得来得猎,多在位叔伯的指点下进行现场烧烤,技术非常精湛。   “啊?”陆博衍想到自己亲手把自己的烤鸭推走了,沮丧得不行,眉毛眼睛都写着不要啊!主要是烤鸭闻起来太香了,他真的好想次哦!   他嘟着嘴撒娇,小奶音更是甜上了两个度,“妈妈 ̄衍衍最爱妈妈啦 ̄”   先提说好听的。   “妈妈是不是要奖励乖宝宝?衍衍就是最乖最乖的宝宝啦!妈妈定要奖励衍衍哦!”边说,还边睁着自己圆润的大眼睛,不停地眨巴着。   面的简直是个宇宙无敌的小萌娃,任谁了都要忍不住满足他的任何愿望的。   清萱尽力让自己忍住,笑得不要太开怀,“衍衍怎么知道衍衍就是个乖宝宝呢?要知道还的轩轩哥哥还阳阳哥哥呢!”   别现在离得远,但是不管是宋蕙兰夫妇还是秦晓云都是带着自家孩子来过首都的,轩轩比林熠阳和陆博衍大了近四岁,但是这并让三个小朋友代沟,小孩子总是更崇拜比自己大的孩子的,自然能相处和谐,而轩轩这边,则是为他是个绝对的颜控,带两个颜值出众的弟弟出去玩,多拉风。   对这两个哥哥,陆博衍都很喜欢,但是现在涉及到自己的福利,陆博衍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抛下了。   “只衍衍才是妈妈的乖宝宝!所以妈妈要奖励的只衍衍!”   可能是不忍心两位哥哥的吃,然后又十分肉痛地补充了句,“如果哥哥们也要,就和衍衍起吃好啦!”   “总是不能落下,对吧?”清萱实在是忍不住笑出了。   陆博衍非常赞同地点头,跟小鸡啄米似的,“对哒!为衍衍才是最乖的吖!”   “既然某个小孩自荐,妈妈就知道是衍衍了。”清萱说。   小孩眼巴巴地着清萱,“所以呢?”   “妈妈这天要考试,事情要处理,等多天妈妈时间就给衍衍吃,好不好呀?”清萱牵着小孩软绵绵的小手,低头问道。   陆博衍掰着手指计算着再过天和等到树叶黄的时间,很明显是再过天更划算,为现在所的树叶都翠绿翠绿,点都不出来黄的迹象。他开心地要飞起来,忙不迭地点头,“好哒!好哒!妈妈最好啦!衍衍最爱妈妈啦!”   清萱温婉的眉眼中漾着温柔的笑,路不是很长,母子俩很快就到家了。   在这后不久,陆维东也踏着最后丝明亮天光回来。   天色彻底暗下去后,家三都洗漱完毕进了房间。   房间通风做得极好,院内又花木掩映,即便是盛夏,暑气儿也会消减分,只是花木多,蚊虫也随而来,清萱便在房子四周种上株七里香用以驱散蚊虫。   陆博衍被洗白白套上了件蓝底素纹的小肚兜,加上藕节似的胳膊腿儿,愈发像个年画娃娃。   清萱取出自己上午画的张画,在陆博衍面展开,“衍衍,快!像不像呀?”   陆博衍抓着张画,认真地了下,惊奇道:“妈妈!这个和衍衍好像哦!咦?上面还个角角的小人呢!”   陆维东也凑过来观察,“确实很像。”   “晚晚,今天不是考试么?怎么还时间给他画画?”   这时间,干嘛只给这个臭小子画?   “是吧?”清萱画画抓的就是陆博衍的神态,肯定像了,“个不是小人哦,个是小龙的角,不过起来像人。”   “嗷,小龙嘛?”陆博衍戳了戳衣服上举剑的小龙人,发现动,于是又戳了戳。   清萱则是回答陆维东的问题,“上午就场考试,提写完了,剩下时间什么事,就随手涂鸦了张。”   “上午场?”陆维东问,“今天不是才第天么?只考场,剩下的都要放在后面么?”   “接下来时间要紧凑,不过也还好。”清萱说,“学校这么安排,想必也自己的用。”   陆维东点了点头,忽而又道:“我最近可能要提干。”   “这么快?”清萱震惊地着陆维东,从德州调到首都,他已经从副营提到营长,时隔半年提了级。然后,现在才多久啊,又要提级么?清萱知道陆维东足够优秀,但是这个速度真的是吊打大部分人了,敢相信个任何背景的二十八岁青年升职得这么快?   对比下吧,就是白甜甜的父亲白团长,四十来岁的人了,还只是团长呢。   陆维东稍微谦虚了下子,“还好吧!”   他曾经告诉她,部队要事处理,他好天不能回来的次,其实他是去执行任务了,索性受什么伤,再回来清萱自然是不清楚这个事的。但正是这次任务,都是极其重要的,甚至还受到了最高领导人的接见,再加上德州的老首长也支持,升职这个事是在料中的。   “不对吧?”清萱观察着陆维东的微表情,狐疑道:“是不是什么事情瞒着我?”   她又不是傻子,在首都这个地界,连升两级么容易?   “我能什么事瞒着?肯定是的!”陆维东脸不红心不跳,他也说谎,的确是部队上要事走不开,咳咳,执行任务可不是部队的要事么?   清萱双手交叉于胸,杏眼微眯,定定地着陆维东的眼睛,“告诉我什么也干能在两年内连升两级?军队是咱们家开的啊?我能编出什么鬼?”   要是他们现在在她个时代,这个事她还能信,毕竟皇帝香赏什么官职都行。现在?部队严格的制度,什么都干,能给升职?开什么玩笑呢?   “大概是首长以及党和国家的器重。”陆维东语气肯定。   清萱冷笑,“我像信的样子吗?”   她开始思索自从搬到首都以来,陆维东偶尔夜不归宿的情况了。   “时候说部队事忙不过来,晚上太晚就不回来了。次,是不是全都跑去执行什么任务了吧?”   “!”不知为何,陆维东总觉得媳妇儿这语气充满了危险,她怎么猜得这么准?“晚晚 ̄”   “叫什么叫?”清萱板着张俏脸,目微斜,“老实交待清楚!我是拦着不让为国家做贡献了还是怎么?感情我在心里,是多么不讲理的存在呢?这还要瞒着我?!”   房间内,是战火的既视感。   陆博衍抓着自己的画像,实在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母在做什么,于是手脚并用,把床边桌子上的只白瓷小龙拖到自己边,然后用牙齿咬,咬了下发现咬不动,就开始啃自己的小手。   “晚晚,我不是!”陆维东赶紧上,把抱住了清萱。说实,次任务需要的时间不长,他不是怕她担心嘛!   “哼!热死了!干嘛离我这么近!”清萱嘴上说着热,到底是挣脱。   陆维东顺杆子往上爬,“晚晚,是这样的,次任务也是比较急的,本来天也说,只是临时通知,我也是凑巧。而且回来都回来了,想着免得担心,就告诉。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别担心。”   “呸!谁担心了!还知道家里人会担心呢?”她娇嗔道。虽然时间间隔短,但是她可以想象出来到底是什么高难度的任务。   他在她额轻轻印下个吻,“是晚晚呐!”   又是番细细解释,刚才种紧张的氛围扫而空,不过清萱也要求他以后什么任务都必须告诉她,为很多任务都是部队的机密,她想要的不过是希望陆维东能够在执行任务的同时保全自。   小小陆同志脸懵逼地着父母从刚才极浓的□□味儿变成相亲相爱的模样,幼小的心灵升起了巨大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真的是他个小宝宝完全无法理解的世界呢! 第一百二十章   翌日,清萱再去学校的时候,文学系那些沸沸扬扬的谣言已经平息。一来是,在孙芳向本专业的同学大肆渲染此事时,张曼曼、韩悦和万九问都极力反驳孙芳言行之间的合理之处,两种说法都有,同学们自然会有一个选择性的判断。二来是清萱素日里的表现,大家都看在眼里,同学之间都相处得错,大家的信任会更倾向于一个处处妥帖的人。大部分同学对孙芳的这个说法是持怀疑态度的,再加上教务处并没有传来什么考生弊的处理公告,大家就更不愿意相信孙芳的说法了。   清萱仍是如常考试,在考试周的第四天,教务处贴出了处分公告。文学系中国文学系王芳和古典文献学专业孙芳合谋,诬陷同学作弊,为正学风,特此做出留校察看的处分,并公之于众,望广大学子引以为戒,端正态度友爱同学。   教务处并勒令这两人,当面向清萱道歉。   教务处的老师是瞎子聋子,在学校发生的事是非常容易调查出来的,老师在学生眼里天然具有威严,只要是涉及到自身,那绝对是一个比一个交待的详细,很快,教务处就锁定了王学兵和孙芳两人,开始着手调查这两人同清萱有什么恩怨。   王学兵和孙芳得知教务处在调查自己之后,慌得行,赶紧去找指使他们的幕后之人。金熙媛给了他们两个一笔钱,要他们咬死就是他们跟清萱有过节,才这样做的。怕波及到自身的金熙媛甚至跑回家跟金母哭诉,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没想到要查到她身上。金母爱女心切,直接去找了姜主任的爱人,还送了少好东西,威逼利诱之下,只说女儿的朋友一时犯了糊涂,小惩大诫也就是了,希望能帮忙转圜一下。姜主任的爱人觉得只是小孩子一时相差了,而且只是期末考试而已不是什么大事,便答应下来。   就这样,原本还想继续查下去的姜主任在爱人旁敲侧击的劝说下,草草地把这件事定为是同学之间的摩擦。   摩擦固然是有的,只是不是同这两人之间的。   教务处贴出这个公告,也是给其他学子敲响警钟,希望大家要一步踏错步步错。   这个公告出来后,有同孙芳聊得火热的那几人,有愧疚地过来同清萱道歉,说什么都是信了孙芳的鬼话都是被孙芳蒙蔽如何如何的。清萱一笑置之,只是背后说闲话,影响了她的心,并不是什么大事,人的本性就是如此,人云亦云罢了。   至于这个结果,清萱已经料到了,幕后主使另有人选,只是学校的调查就此结束了。在学校调查的同时,为当事人对这件事更上心,王学兵手里的纸条所写的字迹是从哪里来的?只要有心,这件事并不难查,从王学兵的行踪着手,便得知他去找了人临摹字迹,找到那个帮着临摹的人,便清楚是根据一张照片临摹下来。而这张照片正是他们宿舍的一位女同志经过数人之手辗转交到王学兵手里的,至于照片?呵!趁着周末大家都回家了,某人找了借口回宿舍,在清萱的桌子上翻找到笔记拍下照片。   清萱与张曼曼交好,难免也了解到一金熙媛的家境,知道金熙媛的背景,只是这个事并没有对清萱造成影响,但是无疑让清萱心底产生了对金熙媛的警惕。   别人咬我一口,我能反咬回去,可不代表记仇哦!   而孙芳和王学兵两人到清萱跟前的时候,脸都涨得通红,特别是孙芳,脸红得几乎是能滴出血来。   “李建英同学,对不起!”孙芳闭着眼睛,咬着牙,才说出这句对起。孙芳要强,觉得自己的刻苦程度,怎么着都能排到班级前几,事实上,始终是清萱、韩悦几个在各个教授那里更有存在感,虽然这几个人跟她都没什么冲突,但是孙芳就是讨厌她们,首当其冲的就是清萱,谁让清萱最受各位教授们的重视呢?   所以,当金熙媛找到孙芳的时候,孙芳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既能拿到钱,能给讨厌的人添堵,何乐而为呢?因为,她只是说几句话的事,存在会暴露如何。事实上,确实暴露了。在教务处开始调查的时候,她一下子就懵了,为什么会查到她身上,这既是所谓的天网恢恢疏而漏么?   她突然后悔了,为什么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陷害别人?她得到的只是一钱和记在档案里的处分,可她敢把金熙媛供出来,这样背景的大小姐,要是得罪了人家,她以后还有好果子吃吗?她只能拿了钱,承认是因为自己嫉妒,才利用同班同学借阅清萱笔记的时候,找人临摹了清萱的字迹并联合王学兵污蔑清萱考场作弊。   第一句说出口了,接下来的话就没有那么难以启齿了,“对不起,我应该因为嫉妒就做出这种事,我知道你是不会原谅我的,但是还是想说的很抱歉。”   孙芳最应该感到抱歉的绝是陷害这一件事,而是没把幕后主使说出来,因为合谋的时候,谁看出来金熙媛对清萱的厌恶,接下来冲着清萱的可能还有其他事。   过,孙芳本人,最后悔的绝对不是她收了别人的钱,而是这件事导致的后果是自己背负的处分。   王学兵见孙芳道完歉,立即小声开口,“李建英同学,的很对不起。”   他的头一直是低着的,根本不敢抬头。   “做错了事,也得到了处罚,对我必有什么抱歉的。”清萱面容平静,她看得分明,孙芳眼底的愧疚到底是为了什么,是真的觉得自己陷害了别人感到羞愧,还是因为背负了处分得向受害人道歉的甘呢?至于王学兵,没看到他的表情无法判断,只有紧紧握着的拳头彰显着他内心的绪。   “生而为人,唯一要做的就是问心无愧而已。孰对孰错,自己心中有一尺量即可。”   清萱语气淡然,却意有所指,她从来都觉得事后的道歉分外虚伪,既然觉得是错的事,当初就不要做。若是做下一个抉择,定然是要慎重,做完再后悔没有任何意义。   孙芳一愣,咂摸着清萱的深意。   一个简单的道歉,表面上看起来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看着两人小跑着离开的身影,清萱觉得有好笑,这两人倒是会选时间,选在一场考试开始前半个小时来道歉。   孙芳刚离开,张曼曼就从卫生间出来了,看到孙芳离开的背影,由得瞪大眼睛,“我记得这场考试她不在这个考场吧?过来这边干嘛?她还好意思主动来找你?脸皮这么厚的吗?”   根本没给清萱回答的机会,张曼曼就连珠炮似的问了一大堆。   “人家这是特地过来道歉的嘛!”清萱小幅度地摇了摇头,淡淡一笑。   张曼曼眉尖耸起,撇嘴道:“这叫道歉?道歉选在考场前?是怕你接受才选在人多的地方吧?这都快考试了跑过来,就算你接受,也可以说已经道歉了,你也没反对,毕竟快进考场了嘛,谁有功夫跟她闲扯?”   “小心思而已。”清萱眼神幽深,“两个小卒子罢了,原原谅没什么区别!”   “是没想到居然会处理得那么快!只有他们两个算什么嘛?”张曼曼很满,,罪魁祸首根本没有损失。   清萱嘴角微微上扬,浮现出若有似无的笑意,“她动作倒是快,只是这种事,学校不会想要闹大,本来不是什么大事,牵扯到她也好处理。”   只要没有当场抓获,金熙媛就可以有一万种理由反驳。金熙媛的背景在那里,除非是校方狠了心得罪,要然不会因为这一件没有直接涉及的事处分金熙媛。   “这个倒是。”张曼曼冷笑道:“金伯伯有这个女儿也知道是祸还是更大的祸,净给金伯伯脸上抹黑了。她两个哥哥,也没见她这样啊,整个人都透着一股难以言说的气质。虽然她那个二哥也傻兮兮的,但心肠也坏啊!”   “你是说金熙城吧?我对他印象倒也还好,就是没想到兄妹会有这么大的区别。”清萱十分赞同,和金熙城也就两面之缘,但他的为人谈吐给人的感觉都是十分舒服的。   张曼曼疯狂瞳孔地震,没想到她跟清萱之间还有这交际呢,“你认识她二哥啊?”   “认识倒谈上,有过两面之缘,言行举行都是不错。”清萱说。   张曼曼嘟囔着,“长大了,还挺会伪装。”   张曼曼和金熙城兄妹可以算得上青梅竹马,但是金熙媛这个憨憨不太乐意自己的哥哥被其他人抢走注意力,以各种白莲花的行为诬陷张曼曼孤立她啊,偶尔推到她之类的。最开始,金熙城肯定是更相信自己的亲妹妹的,对张曼曼说了重话。   张曼曼这个小暴脾气,能受得了这委屈?当时就发誓,一定要和金熙媛这个白莲花势不两立!至于那个带眼睛的蠢货也要在她面前晃悠!   “有况哦!”清萱眨了眨眼睛,揶揄地看着张曼曼。   张曼曼炸毛了,当即就要去捂清萱的嘴巴,“什么况啊!我跟那个蠢货能有什么况!要瞎说哦!”   一说起这个,张曼曼还是有心虚,其实她和金熙城有联系的,但是呢一想到金熙媛,什么好心思都被破坏了,就有惆怅。万一和金家母女这样的人做姑嫂婆媳,她觉得最起码要少活二十年。   如果是没有关系的人,谁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呢?   “好吧,没情况哦——”清萱意味深长地加深了笑容,深藏功与名。   张曼曼强调道:“哎呀!总之要瞎猜啊!”   “好吧好吧。”清萱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示意她知道了。   对,可不是知道了嘛!   “好了好了!要进考场了,和你讲了!”张曼曼直接转身跑了,怎么看都像是落荒而逃。   清萱没有错过某人微红的耳尖,唔,曼曼害羞的样子还是难得一见呢,她跟在张曼曼身后,随即也进了考场。   除了第一场考试,其他几场的考试都是顺顺利利的,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况。   考试结束,也意味着一学期的结束,开始放暑假了,然而清萱是没有假期的,学校的学习结束了,还有其他事等着她。 第一百二十一章   暑假的到来,意味着清萱要开始全心全意去医院学习工作了。   很不巧的事,一直关注着清萱的金熙媛和白甜甜两人知道清萱目前是在医院工作。   金、白两人商议着下一步该如何行动,商量了半天,没得出结,反倒是又把此前种种拿出来抱怨。   此时,两人是在茶馆喝茶,说是喝茶,实际上就是为了找一私密一些的空间商量事。   金熙媛抿了小口茶,入口苦涩,当即就把茶盏重重往桌上一丢,“她怎么这么幸运?明明不是一人做的,学校居然能查到那两人身上!”   “他做事太不谨慎了,怎么会查到他身上?”毫无疑问,这件事就是白甜甜给金熙媛出的注意,包括模仿字迹,一人丢“证物”,一人告发。   “我怎么知道?你出的这主意一点都不靠谱,差点都波及到我了!要不是我妈当机立断找了人抹平我在此事中的痕迹,查到我这儿,现在指不定就要被我爸骂了!”金熙媛色郁郁,这件事事及时解决了,但一想到万一校方查到她身上,又被她父亲知道,她肯定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金父对子女的要求是十分严苛的,绝对不允许他做出任何有辱门风的事,她可不想被罚去面壁思过外带抄家训。   白甜甜暗自翻了一白眼,对,她出的主意可不是不看谱嘛,指不定是金熙媛自己哪里出了纰漏,跟她有什么关系?是这些话,她绝对不会在金熙媛面前说出口。她觑着金熙媛的态,小心翼翼开口,“媛媛,谁会想到校方查的这么快呢?而且这件事原本就是天衣无缝的,指不定是那女人进谗言,才让校方差点把目光转移到你身上。不过,媛媛,你不用担心,你又没有亲自动手,顶多是看同学生活清苦才送了点财帛,至于对方想要什么不是你能控制得了的,即便是查到你和那两人有过来往又如何呢?”   白甜甜目光真诚,一点一点开导安慰着金熙媛这件事并没有那么严重。   金熙媛见对方语诚恳,听进去了对方劝慰的话,“你说的有些道理。”   “说来,她的运还真是好呢!”白甜甜幽幽道。两前那次谣言居然没损害到清萱分毫,这次的作弊风波竟让清萱轻松躲过。白甜甜想到这儿,觉恨得牙痒痒,她穿越到此间,明明才应该是那上天眷顾的女主,可为什么她想做的事没有一件事顺心的?同样都是报考,她占尽了先机,一什么都不知的村姑能考进首都大学,而她能考到一不入流的学校?命运怎么可这么不公平?   白甜甜继而冷哼一声,“这么讨厌的女人为什么不立即死了去?活着就是这般讨嫌!”   “这倒不用吧?”金熙媛有些迟疑,她对清萱是憎恶的,可绝对没有盼着清萱死的意思,想着给清萱找点麻烦。不过白甜甜提到死,却让金熙媛有了新的想法。   她眸中倏然闪过一丝冷光,唇边微微扬起一抹冰冷的笑意,“甜甜,那女人现在似乎在医院工作呢,你说如果有人吃了她开出去的药吃出了毛病,会怎么样呢?”   金熙媛自诩自己比白甜甜心底更多了一丝柔软,其实不然,损毁一女子的名誉跟损毁一大夫的名誉有什么区别呢?都是奔着毁了一人的目的罢了。她两其实就是一类人,喜欢抓住一点虚无缥缈的幻想,自为是认为自己得不到的东西,是有人阻拦,要给那人增添重重烦忧,便可使人知难而退,自己可得偿所愿。   她所选择的办法,都是伤害别人为踏板,觉得要这样得到自己想要的,可最终是天边花海底月,抓不住得不到。   白甜甜眼前一亮,呼吸急促,“媛媛,你的意思是?”   金熙媛却默然不语,纤细的手指把玩着细密润泽的瓷杯,缓缓笑道:“我是说如果而。”   任凭白甜甜再追问,金熙媛不接着说下去。金熙媛自幼被母亲捧在手心里长大,所要做的不过是顺着母亲的心意长一株漂亮的菟丝花,面对自己讨厌的人,要在长辈哭上几声再似是而非的说上几句,讨厌的人自有母亲解决。她自己是没有亲自做过什么的,第一次主动陷害别人却铩羽而归,让金熙媛心中产生了惧意,她心中有了想法便向回去告诉母亲,因为她知道疼爱她的母亲一定会如她的意。   两人分开之后,金熙媛特意跑到一家字号买上几包金母爱吃的牛乳糕、糖青梅及冬瓜糖。   金熙媛回来时,金母蒋芳在修剪花枝,她其实并不爱花草,但是金父的原配妻子喜欢,精心侍弄原配妻子留下来的花草,会让金父觉得她念旧情。   几十如一日的伪装,蒋芳似乎爱上了种植花草并且精心侍弄。   金熙媛提着几包东西回来,高声喊“妈!”   蒋芳在平稳修剪残肢断叶,被这大声一惊,那刀尖顿时转了一方向,一朵含苞欲绽的花苞落在了桌上。她放下剪刀,擦了擦手,面上虽有些无奈,声音依旧是柔和的,“都多大了?还冒冒失失的?”   “妈妈!”金熙媛把手里提着的袋子举高,“你看这是什么?”   “我猜猜——”蒋芳闻到那熟悉的香味就经猜到,不过为了配合女儿作不知,“是白糖糕吧?”   “不是呢!是妈妈最爱吃的牛乳糕还有冬瓜糖和糖青梅呢!”金熙媛把东西拿出来,一一献宝。   蒋芳随意拈了一块牛乳糕,送入口中,“今天怎么这么懂事啊?还知道买我爱吃的东西孝敬我?”   “哪有?我一直都很懂事的呀!”金熙媛抓着蒋芳的衣摆撒娇,做足了小女儿的娇态。   蒋芳但笑不语,金熙媛好撅着嘴把自己的目的道出,“妈妈!你都不知道那李建英有多讨厌!”   “她怎么了?”蒋芳见过那么一次,其他印象都是来自于金熙媛的抱怨。上次女儿哭着回来找她,说是与人起了冲突,才一时做了错事,她当是小女孩一时想岔了,便帮女儿抹平了此事,是对与女儿起冲突的人更是多了几分厌恶。   “我本来就不是一系的,没想到分到一宿舍,她整天看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仗着有张曼曼那贱女人当靠山,居然联合其他人孤立我!还勾引九问!妈妈!她之前还故意跟二哥搭讪呢!这种女人就是蛇蝎心肠!”金熙媛说起诬蔑旁人的话,可谓是张嘴就来。   天底下的母亲,都是偏心的。由于血缘的缘故,会无条件偏向自己的孩子。   蒋芳是如此,她没有任何怀疑的理由,立即就信了金熙媛的话。   “你说她和别人一起孤立你?她怎么敢?”蒋芳柳眉倒竖,不打一处来。   金熙媛肯定点头,使得蒋芳更生,手心里的半块牛乳糕被捏得粉碎,“不过是村姑!她敢欺负我的宝贝女儿?!”   “妈妈,她现在好像还是在我上次去的那家医院当医生呢。”金熙媛见蒋芳相信了,立即抛出了自己的想法,“要是她治的病人出了什么事,她会不会?”   “媛媛,你是说——”蒋芳眉头微蹙,打断了金熙媛接下来的话,“这件事,你不要插手了,妈妈会给你讨回公道的!”   蒋芳之所决定自己亲自动手,主要是怕金熙媛做事不谨慎再露出些纰漏出来。   “妈妈,你最好啦!”金熙媛双眼发光,兴奋扑到了蒋芳怀里,好话不停砸向蒋芳。   蒋芳摸了摸女儿的辫子,目光飘向窗外被阳光照射得有些疲软的树叶。   做任何一件事,蒋芳都会仔细斟酌,从各方面考虑到最后不会波及到自己身上,于是她开始着手调查清萱,开始的时候还不为意,一来自H省乡下的小村姑,丈夫是一小小的军官,对她完全造不威胁。是调查时,蒋芳发现,这样的女人能故意得罪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处事八面玲珑的,倒更像是她女儿主动找茬。   但是,蒋芳绝对不会承认是自己女儿的错误,该找回的场子必须找回来。   不过当她接着再查下去的时候,发现清萱是金子杨的小徒弟,还是在金子杨担任院长的医院工作,这关系让蒋芳不得不忌惮。因为金子杨和蒋芳的丈夫金毓煐是叔侄,金毓煐对这二叔相当敬重,即便是这些两家的动少了很多,但这是限于金子杨夫妻两都看不上蒋芳母女俩,和金毓煐父子人的来往依旧是常的。   而且金子杨本人是非常精明的。蒋芳在金子杨的医院算计金子杨的徒弟,不被金子杨发现的几率为百分之九十上。她不敢想象,金子杨那护短的性格会怎么做,如果这件事被捅到丈夫那里,她这些苦苦经营的形象势必毁于一旦。   本来想为了女儿讨回所谓的“公道”的蒋芳此刻却迟疑了,她生性谨慎,为了女儿的一时意担这么大的风险似乎不太值得。   金熙媛等着母亲出手,却迟迟未等到,在向白甜甜抱怨之余,被白甜甜怂恿着,那就自己来啊!不过不能像上次那么直接,她可找中间人。   不管是哪时代,要你有心有钱,总是能找到一些为了钱不惜一切的亡命之徒。通过介绍,金熙媛找到了代替她传话的人,她去见那人时,特换上了一身陈旧的衣裳,还把脸画的十分苍白,说自己朋友吃了某大夫开的药不治身亡,自己势单力薄无力与大医院对抗,想求一公道,但她是一弱女子求救无门,好买了家里的房子,拿钱□□。她要求那人找人假装去看病,并且在医院闹。   那人见金熙媛说得凄惨,收了钱非常尽心找人,他找到的是一病入膏肓的男人,那男人求医问药多,拖累妻儿,想着拼了这条命为妻儿赚一条活路,便与那介绍人一拍即合。   男人告诉妻儿有人介绍某中医院的大夫很灵,妻儿便带着他去医院看,指名道姓要挂清萱的号。   男人早心存死志,他的妻子儿女却从来没想过他是累赘,真心为着男人高兴,希望这次看病能真的有效。   122、番外之影卫   我叫影九,是个暗卫,隶属于帝王影卫,是影卫的预备成员之一。   自有记忆起,我便习惯了日复一日的训练、厮杀,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入选影卫,成为这天底尊贵的帝皇中之剑,我也一直为这个目标而奋斗。   直到有一天,影一告诉我,我日后便不再是预备影卫之一,我的余生只需要保护一个人。   那年,我二岁。而我要保护的,要为之付出生命的主,不过三四岁,是个金尊玉贵的小姑娘。   我习惯性地穿了一身黑衣,连同另外一个同伴影二一跟着大总管来到王府后院。   那天,云敛晴空,冰轮乍涌,好一派清秋光景。   我到一个玉雪可爱的粉团子,正跌跌撞撞地跑向父亲的方向,软软地喊,“父王抱抱。”   “瑚图里。”年轻的父亲柔和了一双清冷的凤目,弯腰抱起了软糯可爱的女儿。   我明悟,这个娇软的小团子,就是我以后要守护的人了。   瑚图里宜敏比,是她的乳名。瑚图里宜敏比,在番语中是“万福集齐”的意思,这位年轻的父亲希望爱若珍宝的女儿能够福寿延绵安康喜乐。   整个皇宫,谁不知道瑚图里是四皇子秦王殿下的掌上明珠,也是今上为珍视的孙女。   为这个小姑娘有些一张肖似先皇后的面孔,让这对天家最尊贵的父子,把对妻子对母亲的愧疚和哀思都寄托到了她身上。   大管家垂右手,屈左膝,上身微微前倾,打了个千,口称:“请主子安,请小主子安。”   我和影二一亦然。   秦王微微颔首,打量的目光放在了我的身上,“你们就是父皇派来的人?”   “正是。”我屈膝,依旧保持行礼的动作。“属影十九见过秦王殿下。”   秦王怀中的小姑娘偏头看向我,许是见了陌生人,圆润的杏眼中写满了好奇,凑近父亲的耳畔,娇声道:“父王,这两个哥哥是谁呀?”   “瑚图里,这是你祖父派来保护你的侍卫,以后是要一直跟着你的。”这位日后被众人传言冷酷无情的帝皇,在他的女儿面前却是一个极为温和的慈父,就连说话都要比别人轻上几。   “要陪着我的吗?就像是皙哥哥还有阿昱、晖儿一般吗?可是我也不能经常见们呀。”   她口中之人,一个是太子长子,一个是大皇子的长子,后一个则是秦王的长子,是她所钟爱的弟弟。   “那自是不同。”四皇子爽朗大笑,不似平时的恭谨清冷,捏了捏小姑娘粉嫩的鼻尖,“皙儿、阿昱还有晖儿,那是你的哥哥、弟弟。这两哥哥呢,是以后要一直保护你的,一直陪着你。”   “这样啊,那以后就一直有人陪我玩啦!”瑚图里冲父亲做了一个鬼脸,然后挣扎着要从父亲怀来。   她迈着小腿,欢快地跑过来,牵了我的摇了摇,“这位哥哥,以后是会一直陪着我吗?我叫瑚图里,哥哥叫什名字呢?”   哥哥?我怎么担得起这一声“哥哥”,她是龙子凤孙,而我只是一个地位卑的暗卫而已。   可是,当她扬起瓷白的小脸,笑容灿烂地看着我时,我只觉得心神恍惚。我人生的前二年里,双目所及之处,皆是冷漠血腥,唯有遇见她,才觉得这人间,是有光的存在。   我的双有着常年握剑的厚茧,与她绵软细腻的小手有着鲜明的对比。为自我蹒跚学步起,我学的不是诗文,而是暗器刀剑。   “影一九。”我浑身僵硬,不自在地地抽回了。暗卫,本就是不见光的存在,除却同僚,我平日甚少与人交流,更是从未与人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我并不抗拒她的接近,就是怕我伤痕厚茧交错的划伤她娇嫩的掌心。   我怕她觉得我的语言太过单薄,急急补充了一句,“影十九,正是属的名字。”   “哥哥的名字有些奇怪呢。”她小声嘟囔着,她又看向影二一,“那这个哥哥呢?”   “属名影二一。”影二一干脆利索地说道。   她那仿若琉璃般的眸子中倒映着浅浅的疑惑,“唔,哥哥们的名字还是一样的呢!”   “瑚图里不喜欢么?那瑚图里改个就好了。”秦王含笑注视着她,清冷的眉目微微笑起来如同春水映梨花。   “啊?虽然有些奇怪,可是那是哥哥们的名字呀。”她有些不解。   她还年幼,尚且不懂的,对于我们而言,连性命都不是自己的,遑论是名字?况且,我早已不记得我的本名,影十九,只是我的代号而已。   “不妨事,跟在你身边的,自然是要起个你喜欢的,明白么?”四皇子只是微微一笑,缓缓道。   “唔,好吧。”她想了想,才道:“那这个哥哥就叫九问,另外一个哥哥就叫文州,好么?”   九问指的是我,文州指的是影二一。   “极好。”秦王对一个暗卫的名字并不在意,她的提议四皇子又怎会说不好?   “哥哥们觉得呢?”她期盼地看着我,明亮的眼睛似乎聚集了万千星辰,流光璀璨。   “多谢郡主赐名。”我听到自己沉稳的道谢声。   九问么?原来,从此以后,我也有了属于我自己的名字。当时我还不甚明白,她给这个名字的含义,到后来才知道,“九”字出自我的代号,而“问”字则是因为前一天她的母亲刚给她读过《九问》。而文州之名,则是所谓三七二一,而文州正是三七的产地。   就这样,我和文州开始了陪伴她的时光,着她从孩提时代到豆蔻年华再到桃李年华。   她是个明媚鲜活的小姑娘,同我之前所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后宫的天家眷端庄自持沉稳肃穆地像一尊菩萨,身旁的同僚冰冷麻木,皇城的普通人汲汲营营为名为利。   她聪慧懂事娇俏可人,明媚的笑容仿佛可以驱散一切阴霾。她几乎受到所有人的欢迎,不管是皇宫里的太后皇帝,还有她的各位叔伯以及堂兄弟。其中太子殿下的长子以及齐王殿下的长子和她最为要好。   从她垂髫之初,再到她及笄之年,我在她身边待了超过年的时光,我见到过她开心的笑容,也见到过她对别人礼貌却疏离的笑,或哭或笑,宜喜宜嗔。   这年里,我亲眼见证她从幼时的天真明媚变得明丽尊雅,等她长大后,她的目光逐渐被一个人吸引。   那是永安公主的幼子,少年将军,神采飞扬、意气风发。   少年出身世家、文韬武略、君子如玉,少女貌美尊贵、才惊当世、无与伦比,这样的两个人本该是天生一对。   我应该为她高兴的,可是不知道为何,心中却有种说不出来的苦涩。可是我想,她的人生顺利地走去,能够嫁给所爱之人,与爱人恩爱缱绻地过一辈子。   可是,谁都没想到,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永远地留在了战场上。   她本就体弱,又蒙噩耗,一时之间,悲痛不已,缠绵病榻许久哀恸不已。   秦王疼惜爱女,怕她哀毁伤身,便命人寻来苗疆之人,对她了蛊,令她忘记了那个两情相悦的少年将军。   从此之后她不再记得,忘记那些悲伤的往事。   后来,在她及笄那年,她突然告诉我和文州,说是可以恢复自由身,不必再担任侍卫,以后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她态度坚决,我和文州便都离开了,我希望上战场,可以建功立业。   可是没想到这一别,就是永别。   她在十七岁那年,经由今上赐婚,嫁给了一个世家子弟元徽,她嫁的那个人在成亲前便心有所属,又贪图权势,与她成婚,婚后不久便纳了那远房表妹为妾。   而她,在成亲五年后郁郁而终。   什郁郁而终,那根本就是谎言!她心思玲珑、为人剔透,除了在那个人的事上犯过执拗,其他时间都是无比理智清醒。怎么可能会为想不开郁郁而终?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太子长子对她产生了超越堂兄妹的感情,此事被太子得知,太子暗中命人授意元徽的那个婢妾王氏谋害于她。   元徽之母五大寿,那寿宴便设于一处多水的庭院,那庭院引了温泉水,种植了数池莲花,真可谓是接天莲叶无穷碧,美不胜收。   她惧水,却爱莲,宴席吵闹,她便带了侍女江篱去赏莲花,中途江篱被太子的人引走,那王氏便在背后下了黑。   王氏固然没落到什好下场,可是她却香消玉殒,魂归西天了。   此事,便是太子与亲王决裂的真正原。太子是元后嫡子,秦王是继后嫡子,若是其他皇子上位,不管是太子还是秦王都不有什好下场,此秦王在最开始是铁杆的太子党,天然占大义的太子上位,总不无容忍继后之子吧?   可谁能想到后来会发生什呢?   太子做了许多年的太子,越来越忌惮受到父皇重视的其他弟弟,更忌惮与一样有着嫡子之名的秦王,于是秦王嫡子早年夭折和秦王嫡女落水而亡,都逃不开这位太子的笔。   可是储君之争和她有什关系呢?她不威胁到任何人,仅仅是因为太子长子心中那一点妄念么?太子怕长子的妄念被旁人知晓,便先为强除掉了这个会对长子有影响的女子?多可笑,她又何其无辜?   我想,如果有来世的话,我一定要再见到她! 第一百二十二章   被金熙媛辗转收买的男人本想拼了这条命,为妻儿留下一下生存的资本。依照计划,男人让妻儿陪着自己前往首都中医医院,指明要挂清萱的号。   问诊现场,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女医生垂着眸子,秀气的长眉微微粗气,她纤细的指尖正搭载一位脸色青白的男人腕间。   旁边站着一男一女,男的不过二十五六岁,眉眼间写满了淳朴,身上的衣服十分陈旧但很干净。女的穿着磨得起毛的短褂子,脸上风霜侵蚀的痕迹但难掩秀丽,很明显这是一对母子,而那个正在被诊断着的男人,则是她的丈夫、他的父亲。   短褂子女和青年见清萱蹙眉,不禁些失望。短褂子女期期艾艾地问道:“大夫,我爱人的病可以治好的吧?肯定办法可以治好的吧?”   丈夫自患病以来,便身体虚弱,法干重活,每天还要吃许多要调理身体,家里便少一个壮劳力,只靠他们母子苦苦支撑,这还算好的,这病若发作起来,便是痛入骨髓,叫人难以忍受。   她多么希望丈夫能够早日摆脱病魔的纠缠,可是他们钱不够,就连吃药都是捡的最简易的方子,药效都不甚明显。   清萱收回手,温和地说:“您爱人的病怕是得一段时日吧?”   她倒是有些奇怪,这夫妻两个怎么指名姓地要她来看病,她在医院学习也不过短短两载时光,怎么可能声名远播到这种程度了呢?   “已经十年了。”男人眼神木然。   “这个病,需要好生调理,并无甚办法可以祛除病根。”清萱如实答。   这个病倒是可以用虎狼之药减轻病症,为患者减轻痛苦,只是这样根本无法祛除病根,发作的次数会愈加频繁,再次发作会比上一次更加严重,需要更猛的药。如此一来,不仅对身体疑,甚至还会损耗寿元。不过是舍本求末,得不偿失。   闻言,青年急了,粗声粗气地说:“你们这儿不是首都最好的中医院吗?怎么会没有办法?”   “您父亲得病十余载,我相信也看过许多医生,如果可以治好,绝对不会蹉跎到十年之久。”清萱目光平静。   男人低声呵斥道:“小牛,好了!我得这个病是不中用了,人家大夫说的也是实话,你跟人大夫急什么眼?只能说你爹我,没那个好运气罢了。”   “爹——”青年见父亲制止,本来想说的话也吞进去,小声道;“我知道。”   男人憨厚一笑,看向清萱,“大夫,你就看着帮我开点药吧!”   “伯伯,我想问一下您,您在没来这边之前吃的药方吃多久?”清萱问道。   短褂女急忙答,“我爱人现在吃的方子是另一位老大夫一年前给开的,比之前的效果还好一些呢!”   在清萱这里得到了与其他大夫一样的答,短褂女觉得就没必要再多花一笔钱了。因为之前的药方便宜,吃着效果还好,在这姑娘手里开的,能比得上人家老大夫开的方子吗?   “一年前啊。”清萱沉吟片刻,温声:“伯伯,那既然之前的方子您已经吃一年,您回后按照之前的方子直接抓药就可以。我没有见到您之前在吃的方子使用的药材,在这边贸然给您开药的话,担心会您之前的方子冲突,对您的身体是很不好的。另外,您要注意保暖御寒,夏季也不可放松心态,极冷的水是万万不能碰的。”   在把脉的时候,清萱就看出来这个男人的脉象已然是油尽灯枯,寿数无几,身体就像是有着数窟窿的药罐子,喝再多的药也是没作用的。而且,他的眼中已经没了生存的意志,这样的人是没办法救的。   这种情况,根本是药石罔灵。   “那我们不是白来了?我们等一下是不是还要交钱?你这连药都没开!”青年质问道。   他们大老远跑过来,又没开药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还要出钱岂不是很亏?给父亲治病,即便是倾家荡产也是应该的,可有的时间该省的还是要省。毕竟,以他们家现在的情况,早就过上一分钱要分成八瓣儿花。   短褂子女眼中也些不满,看向清萱也觉得她会坑自家钱。   清萱立即明白了他们的想法,颇些哭笑不得,他们医院像是那种坑人钱的医院吗?医者仁心,作为院长的金子杨更是贯彻了这个思想,只是帮忙把一下脉这种情况根本不会收钱,重症病患看病买药有的时候还会减免一部分药费。   “我只是帮患者把脉,看出来的也只是素来就的顽疾,也没开药,这本来就不会收费的,你们不用担心。”清萱嗓音温柔,娓娓来。   青年和短褂女顿时都松了一口气,小声喃喃,“这才是对的!”   他们以前去给男人看病时,的医院只是简单看一下,光是所谓的挂号就要花钱呢。   男人梗着脖子,眼中绪闪动,坚持说,“大夫,我觉得那些药没什么效果,不如你给我开点别的试试?”   “这位伯伯,我刚才已经说的很清楚。我没有见过您之前一直吃的方子,不能擅自给你开药。”清萱无法理解男人的坚持,所谓对症下药,一直用着的方子,还能帮忙维持身体的运转,疑是更适合的。陡然换了一个新方子,说实话,对男人几乎油尽灯枯的身体根本没好处。   她眼睛一弯,把声音放得更轻柔,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一些,“您用的方子可能更适宜您的身体,陡然更换,对您的身体没有多大益处。就算是更换,也要配合着之前的方子的药性逐步更换。”   短褂女一听换药方对丈夫的身体没好处,赶紧说,“那就不换吧!我们不换了!”   “谢谢大夫!当家的,咱们去吧!就按着之前的方子继续抓药,要是不行,再把药方拿过来给大夫看看慢慢调整,行吗?”短褂女祈求地看着丈夫。   男人张张嘴,他来本就是想让这个大夫随便给他开一个药方,只要他吃这副药吃出了问题,再让儿子过来医院闹,那个人答应的那笔钱就可以到手。说不准,还能得到医院的赔偿呢,可没想到清萱根本没打算给他开药,这怎么行?   男人脑门上开始冒汗,不是有病没病,大夫都喜欢开药吗?要不然他们怎么赚钱吃饭?可这个人怎么不按常理出牌?   数个念头在男人脑海中闪现,他把胳膊从短褂女手里抽出,又重复:“大夫,我觉得我之前吃的药没多大作用,你就不能帮我重新开点药吗?你是怎么做大夫的?病人的意愿都不知道尊重吗?你是不是怕你开的药没啥用?所以才不敢开药的?难道是个庸医吗?既然是庸医就不要出来祸害病人了!”   “庸医比黑心的大夫还可怕!”   说起庸医,男人越发激动,言语间尽是对医生的控诉。   在求医问药这十年来,也遇见过许多不知所谓的大夫,药瞎开,乱收钱,他们家也不知道贴给那些庸医多少钱。   因为,不管是付出再多的金钱拿到手的药对身体都是没半点好处的。   见男人如此激动,清萱更不敢给他开药了,他的病本就不适宜经常更换药方,一年前开的,怎么也要吃个三年以上。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温的笑容来,“伯伯,并非是我不愿意给您开药,刚才同您也解释许多,是怕药性相冲,这样对您百害而一利。”   “爹,人家大夫说的也是,要不咱们先家?等拿了之前的药方再给大夫看看?”青年劝说父亲。   他法理解为什么以前恨不得医生一点药都不开的父亲今天尽然坚持要大夫给开药,难不成是之前的方子吃着不行?可是,自从吃那药,父亲的精气神儿都好上许多呢。   短褂女也儿子一劝说,奈何男人不停,仍然坚持跟清萱讲要开药如何如何的,甚至争论得脸红脖子粗,与他素日的做法大相径庭。   一家三口的表现,清萱看在眼里,母子两个都是属于正常的情绪流露,可是男人的坚持却隐隐透着些古怪,家人意见相左,为什么男人屡次坚持与家人浑然相反的要求呢?   从他们之间的争论,可以得出,是男人坚持要来首都中医医院看病,并且知名要求她来看,同是在诊的几个医生,其余几个都是资历比她老的,为什么要专门找她呢?要知道最擅长外科的大夫可是她的大师兄石韬,而不是她这个还没出师的人!   又坚持要她给开药方,她可不觉得她已经声名鹊起,是个在世华佗,这样的话,坚持要给药方才合理一些。   中医一,浩如烟海,清萱认为她现在不过才踏入大门而已,像这种久病不愈的人,常年吃药,不根据患者以前吃的药调整,她根本不敢随便开药。   像这种情况,清萱完全可以找更有权威的人来,可是她法确认这人到底是冲着医院来的,还是冲着她来的。   清萱一边同男人交谈,从他的表情还一些小动作可以初步推断出,这个男人非要让她给开药方,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经过清萱和短褂女母子的联合劝说,男人才不情不愿地被儿子扶着,走出了医院。   还没走出去时,男人便疯狂地咳嗽地起来,清萱便带他们去接了一些热水,为了避免出现什么问题,她全程只是指路,没有碰过任何东西,包括水龙头和水杯。   喝一些热水,那铺天盖地的咳嗽总算是好些,隐约间清萱似乎听见那人跟青年在讲些什么,到最后一句还提到了她。   清萱目光幽深地看着一家三口离开的背影,转动着手里的钢笔,转了一会儿,然后放下钢笔,告诉旁边的医生说自己需要出去一下。   如果是冲着她来的,那么背后之人依然是上次那位吗?一时之间,清萱竟然觉得很茫然,她不明白,她到底是哪里得罪了她们,非要使出这般手段呢?   清萱快步走出医院,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糖果,分给子医院门口玩耍的两个小孩子,让他们偷偷跟上去看看那一家三口住在什么地方。   她想,如果事情发生的话,也就是这一两天吧。   等到吃午饭的时候,两个小孩子蹦蹦跳跳地跑来,告诉清萱那家的男人在回家之后又偷偷出去见一个女人,那女人交给他一个大包,还说什么,一定要办的漂亮之类,钱少不的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从两个小孩子那里得到了消息,清萱只得长叹一声,果真是来者不善,只是也不知会采用什么样的招数呢?那一家人只是来此诊脉,其他的就再也没有了。   不过清萱经过慎重考虑还是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金子杨,为了避免真的有人针对医院,如果他们没有准备只会措手不及。   在那家人过来问诊后的第二天依然是风平浪静的,直到第三日,一个神色悲伤的青年穿着白色的孝衣,手里拿着一把铁楸,冲到医院大厅,到东西就开始乱砸,嘴里还不停疯狂地嘶吼着,“你们医院就是个害人命的地方!我爹哪里得罪了你们?你们居然要害我爹的命?”   有想让前阻止的人,被青年挥舞着的铁锹伤到。   这人,正是之前来问诊的男人的儿子。   男人喝了从医院接来的水,当天晚就有些不对劲了,总是一脸痛苦地捂住心脏的位置,疼痛难忍。在第天的午,面色青白地倒在了家门口。有好心的邻居以为男人昏倒了,想帮忙把他扶进屋,在搀起胳膊的那一刻,猛然发现男人竟然没了呼吸。好心的邻居当即吓得魂不附体,连滚带爬地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   等青年和短褂女干完活回家,就发现一群警察团团围在了家门口,男人的遗体被警察带回派出所检查,经过法医检查,发现男人是中毒而亡,从他体内检测到的药物成分正是和案发现场桌子放着的水杯里面的成分一致,是一种叫做阿马托辛的毒素,可以攻击人的肝脏以及肾脏细胞,剂量足够大的话,会直接攻击心脏,最终袭击中枢神经系统,在短时间内可以致人死亡。   这个杯子是男人自家的,里面的水是之前在医院打的那些,因为时间隔得短,还没来得及清洗,警方检测到杯子的指纹只有男人自家人的,外来人员投毒的几率极小。   警方本着谨慎公正的原则,并未直接下判断,只是告诉了短褂女母子两个目前的进程,并安慰他们一定会继续追查下去,查明真相,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青年强忍悲痛,准备和母亲一起处父亲的丧事,母子交谈之间,也聊到他们一家也没得罪什么人,为什么会有人要害男人?如果是男人自己没了求生意志,要服毒自尽,又怎么会特意跑到家门口?而且从上次去医院的经历可以知道,男人还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怎么会产生那种可怕的想法?   青年思来想去,认为是最近去的这家医院有问题。青年并不是那种十分精明的人,他心中有了这样一个初步判断,便执拗地认为,他思想便是真相。   在坚定了这个想法之后,青年便从家里拿了一把铁楸,怒气冲冲地赶来首都中医医院,到东西就疯狂地砸,幸亏这时候来看病的人还不多,只有值班的医生护士。   “一群黑心大夫!在这个黑心医院上班,也不知道害了多少条人命!”愤怒的青年一边砸东西一边怒骂。   患者们吓得不轻,医生护士们也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石韬此刻才刚班,就遇这么一个情况,不禁暗暗叫苦,这医闹都要医院来了,他赶紧指挥着医生们赶紧疏散病人,自己带着几个身强力壮的男大夫挡在青年前面,希望可以尽自己的全力保护患者和护士们的安全。   大部分人都从大厅撤退,石韬才松了一口气,前几步,他希望自己可以制止青年这一疯狂举动,“这位同志,请你冷静一些,这里还有这么多人,不要伤及无辜!”   “我们医院一直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不知你口中的谓称谓是从何而来?”   “你胡说!我爹明明是喝了你们医院的水,才去世的!”青年更愤怒了。   “我们医院的水?我们医院的水都是同一个水箱来的,一个供水系统,就连我们自己喝的也是这个水。这位同志,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石韬的脑子飞速运转,他想起了小师妹同师讲,那奇怪的一家三口,今天,这是针对他们医院的阴谋终于启动了吗?   青年挥舞着手里的铁锹,大声道:“不可能!你们这些大夫就是满嘴谎话!”   石韬眼神一暗,这个青年眼中的愤怒和悲痛倒不像作假,可是谁知道是不是伪装呢?毕竟人心难辨。他一边跟青年谈话,期冀分散青年的注意,伺机把青年手中的铁锹给夺过了,按青年这个挥法,万一冲进人群,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受伤。   趁着青年把铁锹挥向他的胳膊,石韬没有躲,任由那锋利的铁锹锋利的尖头边缘敲在他的胳膊,另一只手蓄力,抓住铁头与木制的交界处,把铁锹给夺了过来。   石韬低声嘱咐其他医生,“快!”   他膊的伤口很快涌出一股鲜红的血液来,疼得他不由得“呲”了一声,不得不说,那把铁锹是真的锋利。石韬不得不庆幸,他今天心血来潮地没穿短袖,要是没这一层衣服挡着,只怕伤口要更深。   几个男大夫心领神会,立刻蜂拥上前,把青年团团围住,制服了青年。   “石主任,您胳膊的伤需要尽快包扎!”其中一个大夫看到石韬左胳膊已经被血糊了一道,那血量看起来非常骇人。   石韬摆了摆完好的右手,冷然道:“只是皮外伤而已,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   被人压着,也挣扎不开的青年屈辱地瞪着石韬,“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公然跑到医院,蓄意伤人,这是个什么罪名?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怎么样也要到派出所蹲几天吧?”石韬脸上无甚表情,慢吞吞地说道。   旋即又把自己染血的胳膊举到青年面前,血肉翻开的伤口无比骇人,就那样直观地呈现在青年眼中。“哦,对,我忘了,你这不叫蓄意伤人,你这是已经伤人了!刚才无意间被你的铁锹波及的大夫好像也不止我一个。”   青年狠狠啐了一口唾沫,眼中有怒火在燃烧,“伤得好!像你们这种黑心医院的医生都该死!”   “我告诉你们!警察迟早会查到你们这里的!别想着逍遥法外!警察都从我爹喝的水里检查出来都毒素了!那水就是你们医院的!别想抵赖!”   石韬目光冷然,感情是在这儿等着他们呢!让好好的一个人服毒诬陷医院,还真是好样的!也不知道是哪个人在背后使出这种阴损手段!这时,石韬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清萱会说这一家不对劲,那个男人明明不需要重新开药方却坚持要清萱给他开药方,若是吃了医院开的方子出了问题,顺理成章地就可以来找他们医院的了!   偏偏清萱坚持没开,这就开始诬陷医院的水有问题了?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在清萱把此事告知金子杨的同时,石韬也参与了这次谈论,他听清萱讲完了全部过程,知道只是帮青年指明了方向,至于拧水杯打水都是青年独自完成,医院里的人根本没掺和进去。同一时间断还有别人打水,怎么偏就他们的出了问题,其他人喝了依然是活蹦乱跳的呢?   “这位同志,我解你失去亲人的痛苦,但这也不是你肆意伤人的由!”石韬横眉怒目,冷冷道。   青年气哼哼地叫骂着,浑然不把石韬的话听进去。   石韬舒了一口气,“你们暂且把把他带去院长室,不要伤他,同师讲明原委,再分出一人到派出所报警。我先稍微处一下伤口。”   “好的,石主任!”几个年轻的大夫点头应是。   青年被带去院长办公室,石韬则是急匆匆地简单处了一下伤口,然后也飞快地赶往院长办公室。   派出所出警的速度也很快,双方正好在院长办公室碰头。   几个警官跟着报警的大夫的带路,直接进了院长办公室。为首的张警官直接问金子杨,“金院长,这里有人闹事?”   今天早上清萱来的也很早,但是按照计划她今天不去坐诊,因此待在办公室同金子杨聊天,其实是被师抽查近日的感悟。还没聊多久,先是被众人制服的青年一人,后是几个警官,然后就是身害带着血腥味儿的大师兄。   金子杨眯着眼睛,发现这位警官他以前过,有些印象,“张警官,是这样的,今天一早,这位同志,拿着凶器到医院大肆破坏,我们院里也有好几个大夫受伤,特别是——”   这不,裹着厚厚纱布的石韬就站在张警官面前呢。   “我大徒弟,伤得是最重的。”   “具体是什么情况?”张警官问道。   此时被几个大夫围着实实站着的青年探出头来,大声喝道:“张警官,你别听他们胡说八道!就是他们医院的水害死了我爹!他们就是凶手!你快把他们抓起来!”   一边说,一边扒拉几个大夫,想冲到张警官面前。   张警官,正是办青年父亲身亡一案的警官,青年是昨天才过他,印象极为深刻,现在听到声音立即就认出来了。他希望张警官能为父亲主持公道,严惩凶手。   宋铁牛眼睛通红状若疯癫的模样着实让张警官心酸,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了,身为儿子,自然是想为父亲报仇雪恨。可是没有任何证据就大吵大闹,这种为就太不智了。“宋铁牛同志,请你冷静一下,我是一个警察,是不会放过任何坏人的,这一点请你深信,现在事情还没有查出问题,你不能就说是医院的问题。”   石韬走前,将此事分说明白,“张警官,是这样的,我给您详细讲一下。就在前天,这位同志和他的父母来本院问诊,经我院大夫把脉得知,这位同志的父亲身患顽疾,只需调即可,可以继续按照之前吃的药方抓药。这位同志的父亲却坚持要我院大夫重新开药,在我院大夫的劝解下放弃重新开药,离开医院时,在我院提供热水的开水房打了热水带出。而同一时间段,我院大夫及其他病人也有在开水房打水,直至目前,并无任何人出现异样。而今早,这位同志,手持铁锹,冲入医院不由分说就破坏我院的设施,若有人阻拦,更是出手伤人。”   一番话,条理清晰地把原委说清,并且把医院处于受害方的信息透露给警方。   语末,石韬又补充了一句,“这位同志父亲的病情并不适宜突然更换药方。患者患病许久,对该病应有了解,却坚持要求我院大夫为其重新更换药方,此种情况也颇为怪异。”   此时清萱也道:“张警官,前天帮这位同志看诊的正是我,其间种种情况具是属实。患者出院前咳嗽不止,我带这位同志去水房打水,打水期间均是这位同志亲力亲为,未假人之手。”   张警官点了点头,“个中情况,我已经大概了解。昨日我接到一起报案,受害者正是这位宋铁牛同志的父亲,法医在他体内发现了一种毒素,而这种毒素可以致人死亡的剂量,是需要大剂量的。”   “金院长,我需要看一下你们平时打水的水房。”   “当然可以。”金子杨道。   一人到了前天宋铁牛打水的水房,同张铁牛和清萱确认了他当时是在哪个位置打水。   然后,张警官就开始仔细地观察着水房的各项设施,并且问了金子杨几个问题,确认了医院的水源。又找出当日和宋铁牛同一时间段打水的几个医生,确认他们的身体是否存在异常。   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异常的,大家都是很健康的。   昨天,在接到报案后,经过初步勘察,警方已经确认宋铁牛的父亲宋方是中毒身亡,强硬带回派出所后,便让法医迅速解剖,解出了致死的毒素,这种毒素不是那种罕的毒素,就算吃进去一点也不会致人死亡,像宋方这样,一定是非常大的剂量才可以。   宋铁牛认为是医院的水有问题,这种情况是万万不会发生的,那样高浓度的的毒素能直接投放的医院的水箱里面吗?万一出问题,这一片区也不知道要出现多少个死。   因此,宋方若是因为喝的水中有毒,那么定然是在其他地方出了问题。 第一百二十四章   送走张警官一人之,医院又恢复了正常的秩序。   院长办公室中,师徒几个则是聚在一起谈论这件。   金子杨说,“英子天说的没错,这一家三口的确是疑点颇多,最异常的就是那个中毒身亡的宋方,我觉得他的子宋铁牛问题大,情绪表现都符合一个人子失去愤怒的悲伤痛苦,只可惜,他找到的发泄对象错了。”   “老师,也有可能是他们父子共同做戏,这种情况也未尝可知。”石韬冷静第说。他吝以最坏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若是没有天的那一出,他还可以认为是父亲幸亡故,子激愤之下复仇来闹医院。可是,天宋方明明需要开药,却屡次坚持,竟知他的坚持背图的是什么?   清萱提出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宋铁牛的嫌疑是小一些的,从他的表现来看,孝顺朴但冲动易怒。”   “确。”金子杨颔首。   这样的性格是很难伪装得天衣无缝,若他表现出来的这种性格本就是伪装出来的,清萱只能感叹一句,这情绪管理居然能逃过金子杨的眼睛,也能瞒过她,也的确是非常成功了。   清萱叹了一口气,也许宋方中毒与他回家又外出见的人有莫大关系,这个线索其都用清萱提供。张警官在负责办理这起命案时,便对宋方附近的邻居查了个清楚。近期与宋方有过接触的人员也在逐一排查,首都的派出所是乡下那种警员多的派出所,命案又是重中之重,效率自然是非常高的。   “若是他没问题才是最好的。”石韬也想把人想得这么坏,若是父子狼狈为奸,岂是做子的亲眼看着父亲死亡,再拿父亲身亡一做手脚?以命算计他人,无非是为利,果真相果真是这样,就更令人齿寒。   石韬:“也知背是何方神圣,竟然要用人命来算计人,当真是可怕至极!”   “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吧!”清萱叹了一口气,“我都知应应该把那两个小看到宋方与人交谈的线索提供给警方。”   对这一点,清萱是很犹豫的,果那人交给宋方的果真是毒药,提报警,是是能救下一条人命?可是,她也无法预料这件情的发生啊!   “这个倒用,张警官办效率很高,最迟三天,宋方最近与所有人接触来往的信息他都能找出来。用着我们这边提供,再说了也好提供,总能说提知那一家子有问题,才让人暗中看看他们家在哪,结果碰巧看到宋方与人交谈吧?”这个线索,金子杨是主张自己提供给警方的。   石韬也认为需要提供,主要是小孩子的记忆很容易受影响的,连人的长相衣着都说清楚,谈话听得也是含含糊糊的,这个线索交上去也没用啊!“小师妹,老师说得对,你就当这个情从未听过,面的就交给警方吧!宋方中毒身亡本就与我们无关,是背之人阴谋算计,让我们医院遭受无妄之灾。”   见老师师兄都赞成,清萱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石韬又:“小师妹也必因为那人的身亡而愧疚,人若是与他人达成了什么协议,用自己的命换取利益或许让人唏嘘,可换取利益的提是要危害他人,这还有什么好同情的呢?若是人所害意外身亡,那我们更没有什么关系了。”   他看出了清萱犹豫的症结所在,意出言安慰。   “逝者已矣,至真相何,我们目也无法做过多猜测,只希望警方能尽快查明真相吧!”   “希望。”清萱轻叹,鼻尖传来淡淡的血腥味,她猛然看石韬的手臂,正裹着一层厚厚的纱布,上面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大师兄,你手臂上的伤怎么样?是是很严重?”   这就是明摆着的,纱布都裹了那么厚,还能严重吗?   “没什么大,又没伤筋动骨的,只是皮外伤而已。”石韬还意挥了挥自己受伤的小臂,“看,动起来一点都没有!”   然下一刻,轻松的笑容就凝固在脸上,本来只有星点血迹的纱布从内而外渗出一团鲜艳的血来,染红了一大片。   “这还是小伤?”清萱震惊:“大师兄,你的伤口是是要重新包扎一下?”   “重新包吧。”石韬顿时尴尬了。   刚才是想着报警了,伤口简单处理一下,弄得唬人一些的。是包扎都是积极简单的,而且是伤在胳膊上,根本能使劲,包扎时只用一只手,那肯定是粗制滥造的包扎效果。   金子杨直想捂脸,大徒弟这是上一刻装X,下一秒立即打脸啊!好好一个精通外科的大夫,给自己包扎都没包扎好。   “英子,你重新给你大师兄包扎一下,他这个手臂包扎的,还真好意思说自己精通外科!”   对徒弟的心疼已经转换成了嫌弃,这孩子学了这么多年的医,包扎伤口包扎到过了这么久还没止血的,也是个非常优秀的人才了。   石韬轻咳了两声,“我那是为了警官们展示一下证据嘛!”   “那怎么干脆包扎呢?岂是更直观?”金子杨恨得去敲石韬的,依那个血量来看,及时止血,这小兔崽子是等着失血过多呢?   清萱赶紧去找止血药纱布,帮石韬重新包扎。当原先包扎的纱布一层一层解开,那鲜血浸润的纱布看得人胆战心惊。等亲眼目睹那血肉翻开的伤口时,清萱由得倒吸了两口冷气,这还叫小伤?再严重一点,筋骨都露出来了!   就这,还是石韬处理过的模样,原先的比这还严重呢,宋铁牛拿的铁锹是家里平时干活用的,上面有许多灰尘还有数清的污渍,最可怕的还有动物的粪便。石韬处理伤口的第一要素就是,赶紧给伤口消毒,他可像因为因为污秽之物导致伤口感染。其他的?那都是小。   清萱重新给伤患处清洁,然小心翼翼地给患处撒上药粉,“大师兄,你忍着些。”   越是加速伤口愈合疗效好的药,在涂上去的那一刻,更是分外的疼痛。   “。”石韬淡定地看着自己的伤口,“没,你慢慢涂药就成。”   涂完药,就开始进包扎,清萱并没有给他裹非常厚的纱布,现在是夏天,裹那么厚,对伤口恢复是很利的。   “记得换药啊!至最近要要忌口,你自己都清楚的啊!”金子杨见石韬的手臂重新包扎,嘱咐。   “放你一个月的假,回去好好养伤!”   “天呢!居然放一个月?!”石韬非常震惊,老师这也太大方了吧?要知他的伤就是看着严重,养个十天半月的就好了,哪用得着那么久?   金子杨斜睨着石韬,大有要然缩短假期的意思,“你还嫌长了?”   “没有没有!老师,我回去一定好好养伤!”石韬忙迭地应下,开玩笑,到手的假期还能让它飞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带着媳妇家里的几个小子出去玩一下。   石韬开开心心地去享受假期,当然也忘关注这件的续。   在张警官全力调查这件案子的同时,金子杨也在发动自己的力量调查背的始末。   这件并复杂,出一周的时间,金子杨就得知了躲在这件背的人,甚至还得知了一些端时间他所知的。   为,金子杨专门打了一个电话,约了自己的大侄子出来聚聚。   某茶楼包间,一个年逾五十的男人脸上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二叔,您怎么突然叫我出来?”   男人姓金,名毓煐,正是金熙城兄妹的父亲,同时也是金子杨的亲侄子。   金毓煐本来正在军区,突然接到金子杨的电话,说是要找他谈谈。自从他娶了蒋芳,然就一直自家叔父待见的金毓煐,居然接到了二叔的主动邀约,真的是难得一见的。   “倒也是很突然。”金子杨还帮金毓煐倒了一杯茶,“先喝茶。”   金毓煐端正地坐在椅子上,优雅地喝下了一口,然就听到金子杨慢条斯理的声音。   “焱华啊,你真是女有方啊!”   金毓煐突然感觉嘴里温度适宜清香扑鼻的茶水失了味,这情况对劲啊!二叔怎么突然叫他的字,平时就直接叫他“阿煐”啊,干嘛这么郑重?   这女有方,听着怎么那么像讽刺呢?在金熙媛出生,金毓煐是很想拥有一个女的,因为已经有了两个子,就别想要一个香香软软的女,希望他的女可以像他的小妹妹一样娇俏可爱温柔懂。当金熙媛出生,金毓煐发现这个女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一样,哭闹黏人,再加上女出生他更加忙碌了,孩子的育一直是蒋芳操心。没想到这孩子大一些居然还会利用亲长的关怀诬陷别人欺负她,性子根本掰回来了。   “二叔,您就别取笑我了,我知熙媛她是任性了些,从她出生我也比较忙,没时间管她,有些小性子也是在所难免的。”金毓煐讪笑。   金子杨淡淡:“焱华,金熙媛她是你的女,是金家的女孩,她的言举止都代表着金家。”   金家传承至今,子息并像其他累家族一样枝繁叶茂,可论哪一代,论是男是女,皆是品出众,才德兼备,出了这么一个暗地里使坏的,知的还以为他们金家嗣竟是这般人物呢!   “是。”金毓煐茫然地应了一声,因为二叔夫妇喜欢蒋芳的,连带着也喜欢与蒋芳极为相似的金熙媛,所以他去二叔家拜年只带着熙坤熙城兄弟俩。二叔与熙媛的接触很少吧?怎么突然这样说?金毓煐又是傻子,当即意识到什么,脸色有些难看,“二叔,金熙媛她是做了什么错吗?”   “错?她能做什么错?”金子杨冷笑一声,金熙媛那叫错吗?只是因为一点自以为是的恩怨,要陷害别人舞弊,一计成,又施展出鬼蜮伎俩。以人命为驱使,就为了陷害一个人,可真是好样的!   金毓煐惶惑至极,他这个女到底是做了什么能叫自家二叔气成这样?   “二叔,究竟发生了什么,还请告知侄,若是那孽女做了错,我定然严惩贷!” 第一百二十五章   金毓煐并不是溺爱儿的父亲,果自己的孩子做了错事,定然是要惩罚的。   金子杨双眉紧锁,音是温和的,在这炎热的盛夏,硬生生多了几分寒意,“焱华,你可知金熙媛她做了什么?先是买通人诬陷同学作弊。一计不又另施毒计,暗中买通人故意服毒,平白害了一条人命,诬陷医院。为的竟然只是一些她自以为的私人恩怨!”   金子杨犹嫌这样解说不够详细,又细细阐了这一周发生的事,无外乎金熙媛何收买中间人,何令人购置毒素,何制定计划。   “她竟做出这事?”金毓煐脸色微变,又惊又怒。前者倒还罢了,后者又是为了什么?一个姑娘,和别人能有什么恩怨,竟要害了一条人命诬陷人?   “而这件事的起因,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金子杨昂头,语气颇为讽刺轻蔑,“她在首都大学念,与宿舍其余三个人皆是不和,而她决议对付不顺眼的同学起因并非此,是因为她曾经上的对象不再与她处下去,而对别人关爱有加。”   金毓煐越听越不对劲,听到不是因为和室友不和,本是松了一口气的,要是因为这点事,那这孩子真是被宠坏了。但是后的原因也没什么好值得骄傲的啊!“这孩子是怎么事?别人不喜欢她,她还要上赶对付别人喜欢的人?”   只想说,金熙媛的脑子是不是有病?以她的身份,有多少上进的伙子供她挑选。怎么还就盯一个人了?前两年不是还喜欢一个下乡的知青吗,哭喊非要追到乡下,还是让老二亲自过去把她带。现在,又是跟谁杠上了?   “那人对她要对付的人是否倾还是两说。”金子杨半闭眼睛,平静说道:“我徒弟已经结婚了,别人再怎么倾,那也晚了。熙媛若是喜欢那男孩和人说就是了,何必跟我徒弟过不去?前面是诬陷作弊,后面呢,直接奔毁了别人未的行医前途吗?”   “您的意思是,那受害人还是您徒弟?白钺不是早就毕业了吗?”金毓煐知道金子杨有三个徒弟,白钺是最的,可在印象中,白钺也不了吧?一个三十大几的中年男人了,而且还是担任某所高校的教授。,这性别这也不对啊!   金毓煐擦了擦汗,是相岔了,这两年实在是太忙了,就算是拜年也是带东西到二叔家里略坐了一会儿,根本没详细聊过,“您是又新收了一个徒弟,是吧?”   “对,白钺今年都多大了,还能跟几个的当同学吗?”金子杨先是白了金毓煐一眼,“是我前两年新收的徒弟,跟熙媛差不多大。”   金毓煐讪道:“是是是。”   好嘛,自家闺欺负到二叔徒弟身上了,按理说,那还是她得长辈呢!以二叔那个护短的性格,得知这件事先找,已经是很那孩子留余了。   事实上,金子杨是很清楚金毓煐的脾气,让知道了金熙媛做的事,说不定会罚得更重,自家晚辈干得蠢事,还是不要宣扬得人尽皆知了。   “我那徒弟,既聪又懂事,就因为碰见个脑子不清醒的,遭了无妄之灾。”金子杨斜眼金毓煐,子不教父之过,当爹的去就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器的儿吧。   “据说,金熙媛喜欢的那个孩子,以前和她搞过对象,但是自从下乡之后没联系两人就分开了,人家参加高考好不容易考上首都大学——”可别接祸害人家了。   金毓煐之前倒是听过妻子提到说是一个不知所谓的青年勾引儿,现在怎么听金子杨的意思是,自己儿非要缠别人呢?“是那个姓万的子?”   “应该是吧!反正都是一些年轻之间的纠葛,具体我也不清楚。我们家英子和那孩子是同一个专业的同学,听说怪上进的,两个人只是同学,就能被金熙媛误解这样,还真的是——”金子杨摇了摇头,表示不想再接说下去。   金毓煐立刻就懂了,说不定这伙子人还不错,“这孩子真的太过分了!”   “你身处高位,本就惹眼,子再不知收敛,只会为你惹祸事。”金子杨幽幽叹了一口气,“这个事情,我言尽于此,这孩子是需要好好教育了。”   好生约束家人,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其的族人不受影响。   “二叔,我白的。”金毓煐神色肃穆,非常郑重说道。   叔侄两个喝完了茶,就各各家。金毓煐相信金子杨的话,但还是又把金熙媛最近做的好事全都调查了一遍。   金熙媛和蒋芳母正在家里说说,儿穿荷叶领的无袖连衣裙,清爽的碎花,高高扎起的马尾辫显得她青春无害,母亲穿双排扣的半袖长裙,比起儿多了几分稳重。   母两个不低语几句,不发出,演绎一出母温馨相处的有爱画面。   然后就见金毓煐一脸严肃走进,金熙媛立刻像屁股火一样飞快站了起,讷讷叫了一“爸爸”。   金毓煐面无表情点了点头,蒋芳则是微站起,“毓煐,今天得还挺早的,部队没什么事么?”   事实上,昨天晚上金毓煐也没家,但是蒋芳只会云淡风轻掠过,因为她知道作为一个好的贤内助,不要过多干涉男人的工作。   “我下午熬了绿豆汤,去你盛一碗。”蒋芳依然眯眯的。   金毓煐摆了摆手,“先放,会儿再说。”   “行。”蒋芳温吞吞。   “金熙媛!”   “爸爸?您叫我什么事?”金熙媛偷瞄金毓煐的神情,颇为不解,为什么会连名道姓叫她,她也没做什么啊。   金毓煐已然转过身,漠然丢下一句,“跟我到房。”   见父亲这么严肃,金熙媛暗自叫苦,忙求救母亲。   蒋芳收到儿求救的目光,连忙道:“毓煐,这是怎么了?都是一家人,就在客厅说不就好了吗?干嘛非要让媛媛到房去?”   “你不管。”金毓煐侧过头,冷冷了金熙媛一眼,“还不快跟上?”   蒋芳和金毓煐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对的情绪变化也能摸到一点,见这副表情,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只好推了金熙媛一把,低道:“媛媛,快过去,有什么误会跟你爸爸解释清楚,知道吗?”   “妈妈?”金熙媛瞪圆了眼睛,妈妈,你居然不帮我?   蒋芳苦摇了摇头,就你爸那个性格,多劝几句,那才是火上浇油呢。   金熙媛中再不情愿,也只好亦步亦趋跟金毓煐进了房。   进了房,没有金毓煐的吩咐,金熙媛也不敢坐,就低头站在金毓煐不远处。   金毓煐大马金刀坐下,“知道叫你过是干什么吗?”   “不知道。”金熙媛老实摇了摇头。   金毓煐扬手,把镇纸往金熙媛脚边一砸,坚硬无比的镇纸磕在上,硬生生磕坏了一个角,那边角刚巧就落在金熙媛脚边,有了残缺的整块镇纸飞到她身后。   这要是儿子,镇纸就直接扔到身上了,那还会在扔出去的前一刻硬生生转了一个方向,砸到上。   金熙媛被吓了一跳,泪眼汪汪金毓煐,“爸爸——”   “别叫我爸爸!我可担不起你这‘爸爸’”金毓煐冷一,一拍桌子,震得桌面上的纸张微东。她面容冷凝,斥责道:“金熙媛啊金熙媛,你两个哥哥怎么没像你这个出息呢?”   “为了一个男人就去为难别人,买通人诬陷别人作弊不说,还要人命满足你陷害别人的思,是也不是?”   金毓煐怒火中烧的语气吓得金熙媛浑身发抖,眼中迅速闪过一丝慌乱。   以父亲的性格,这事她哪敢承认啊!候就是因为她说张曼曼欺负她,害得张曼曼掉进水里,然后被金毓煐发现后,直接被罚跪了一天的祠堂,还不吃饭的。哦,也不能说是祠堂,那候根本没祠堂,被罚跪在一间空屋子里,其实就是在黑屋面壁思过。因为这个事,她对张曼曼的恨有升了一个高度,同,对父亲的畏惧也更深了。   金熙媛简直不敢想,这个事要是承认的话,她会受到什么惩罚?她飞快做出了决定,这事绝不能承认,打死也不认!   金熙媛立刻摆出十分不解的表情,万分困惑说道:“爸爸,我听不懂您在讲什么。什么诬陷作弊?什么人命啊?您在说什么呀?您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金熙媛,你太让我失望了!”金毓煐闭眼睛把一沓资料摔倒金熙媛身上,薄薄的纸张漫天飞舞,尽皆撒到金熙媛的脚边、四周,“你自己,那些都是什么东西!”   金熙媛一怔,咧开嘴,露出一个翼翼的讪,“爸爸,这些是什么东西啊?”   “自己捡起。”金毓煐金熙媛这般作态,中只觉烦闷,这孩子是不到黄河不死么?她那拙劣的演技,说不出有问题呢?   被金毓煐严厉的目光盯,金熙媛无法,只得弯腰把把散落在上的纸一张一张捡起,到上面记录的一切,她顿觉手脚冰冷。那上面清楚记录今年她银行账户的流水,还有在何何买通孙、王人。   她抓那几张纸,手指不自觉收紧,双腿直哆嗦。   金毓煐脊背依旧挺直,眼睛半闭,脸色平静的宛洞庭湖的春水,“都完了吗?”   “爸爸!您听我讲!这些都是假的!我根本没做过这些事情!”金熙媛依然竭力解释,她眼神惊慌,避开了金毓煐炬般犀利的目光。   她不白为什么她只是做了一点点手脚,都藏得很好的,父亲还是会发现?这不可能啊!突然,她中有了一个不好的猜测,那个人与张曼曼关系很好,莫非是那个人拜托张曼曼查出,然后张曼曼找父亲告状的吗?   金毓煐睁开眼睛,然后色俱厉说道:“事到临头,你还不肯承认吗?”   “爸爸!我根本没做过!为什么要承认?”金熙媛梗脖子,虽然她挺怕金毓煐的,但是顶几句嘴总比承认做了这种事的后果要好。这件事被落实了,以金毓煐那种古板的性格,还不知道要怎么惩罚她呢。   “是不是因为张曼曼在您面前说了什么?您知道的,张曼曼她一直不喜欢我!那个李建英是她的好朋友,您怎么知道不是她们联合起污蔑我呢?我才是您的亲生儿,您为什么要相信张曼曼那个人?二哥帮她,您也帮她?我到底是不是您的儿?”   金熙媛越说越委屈,一边控诉一边哭泣,甚至在里默默为自己的演技点了一个赞。 第一百二十六章   面对金熙媛花式表演,金毓煐只是冷眼看着她干嚎,把目光放空,有一下没一下地打量着墙壁上挂着一幅字,浓墨重彩个字,雪白一片背景下显分外突出。   “慎独”要求人独处时仍能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保持念,这是金毓煐处标准,同样也以这个标准要求着自己孩子。   金熙媛又是哭诉又是委屈伤心地表演了好一阵,见金毓煐都没有什特殊反应,不道自己应不应该接着哭下去。   “说完了?这就是回答?这件和张家姑娘有什关系?还别人诬陷!”金毓煐修长有力手指紫檀木书桌上轻轻敲击着,类似玉石撞击敲击声寂静书房中不疾不徐地响起。   “证据摆面前还能说时别人诬陷于!我是不是应该夸赞一下,我金某人女儿心理素质强?我可真是养了一个好女儿啊!”   金熙媛这般作态,让金毓煐更为恼怒,做错情却不敢承认,自己也道是造了多孽。   “爸爸——”金熙媛红润脸颊一下子变苍白无比,见金毓煐脸上没什表情,眼神也是冰冷异常,她心理就直打鼓。如果子女做错了,金毓煐会当场处罚,或打或骂或罚去思过抄书,对待子女又不是对待敌人还要秋后算账。可若是没有立时发怒,那说明后果比这更严重。   “我仔细过了,自从出生以来,我对教育是关注不够,才导致造成这般错!”金毓煐声音平静,听不出来喜怒,“现铸成错,我这个做父亲不能包庇于,父母没办法教育,就交给法律吧!”   法律?金熙媛一下子就愣住了,这情有那严重吗?她只是给了那个人钱而已啊!让那个人帮忙找人做一场戏诬陷那个女人,至于那个做戏人为什会去世,那也不关她啊!   金熙媛哆嗦着嘴唇,也装不下去了,真哭了出来,“爸爸!您说这话是什意思?我没犯法啊?怎就成法律教育了?”   其实那毒素根本金熙媛购买,她只是提供了钱。   “意诬陷他人,且致人死亡,说有没有违法?”金毓煐冷冷道:“捏造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追究,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熙媛眼神慌乱,这说更严重了,父亲意思难道还要她去坐牢?那个服毒死人本来就快死了啊!那也是他自己放进去毒药喝下去,顶多算自杀!“那也不是我干啊!谁诬陷找谁去!我又没有去他们医院看病!”   金熙媛现心情,就是后悔,万分后悔,她干嘛找一个疯子合作?说好了只是吃出点问题那个女人所医院闹上一闹也就是了,现出了人命,这怎收场?金熙媛很清楚父亲性格,孩子犯了错,他能包庇,才是见鬼了呢!   “指使同样有罪。”金毓煐面无表情。   见金毓煐说严重,金熙媛吓不轻,身子抖如同筛糠。   “同学所医院是叔祖担任院长医院工作,此同时,她还是叔祖徒弟,除了坑害人命之外,不道对付是我们自己家人?”金毓煐恨不指着金熙媛鼻子骂她蠢钝如猪了,“如果是其他人查出来直接把送警方手里,我接警方电话时估计才能道自己还有个这般出息闺女呢!”   这件案子其实并不复杂,只是其中涉及人员必也会令警方分棘手。起因不过是小女孩一点恩怨,结果酿成惨剧,即便那个身亡人是主动服毒,可是金熙媛作为指使人本意就是要利用这位病情做文章诬陷他人,这就是她罪。   “既然情都弄清楚了,我下午就带着去派出所。”那个接了金熙媛钱并购买毒素女人已经被警方抓获,金毓煐需要带着金熙媛去派出所确认一下。   金熙媛顿时吓不行,还以为父亲要让她去坐牢,哭眼泪鼻涕都出来了,“爸爸!我不是故意!我只是给李建英一个教训而已!我也没会变成这样!我只是给了那个女人一点钱,希望他找个人做一场戏,没他弄来毒药交给别人了啊!要坐牢是那个女人才对!爸爸,我还这年轻!我不坐牢!爸爸!”   见金毓煐打算起身,心中更是恐慌,就去拉金毓煐,慌乱之中踩了先前镇纸碎片,整个人往后一仰,摔了个脚朝天,脑袋结结实实地磕了镇纸上面。   那镇纸本就坚硬,金熙媛又是力往下磕,人脑袋哪能跟石头硬碰硬。金熙媛当即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楼下蒋芳听女儿惨叫,也顾不丈夫会不会生气,急匆匆地冲书房,闯了进来,就看见女儿生死不地躺地上,后脑勺似乎还有一滩血。   “毓煐,这是怎了?媛媛怎会磕成这样?”蒋芳眼前一黑,声尖叫。   金毓煐已然抱起金熙媛往外冲去,“踩东西摔倒了,别多问了,赶紧送医院!”   “对对对!送医院,送医院!”蒋芳赶紧去拿了钱,跟金毓煐身后,和要踏进家门金熙城碰了一个照面。   “爸、妈,这是怎了?”金熙城见妹妹昏迷着,头上还有血,也颇为紧张,毕竟是亲妹妹,见她受伤还是会着急。   蒋芳也顾不对长时间没回家儿子嘘寒问暖了,只急匆匆地要走,“快别问了,媛媛受伤了,我和爸送她去医院!”   “妈,我扶着您!”金熙城见蒋芳双腿都打颤,赶紧扶住蒋芳,跟随父母一起去了医院。   他们要去医院,是距家近一所医院,也是比较有名一家西医院。   一路上,都着急赶路,母子俩谁都没功夫询问这底是发生了什,直金熙媛被推进手术室,几个人才松了一口气。   金熙城捏了捏眉心,问道:“爸、妈,媛媛底是怎了?家里怎摔成这样?”   蒋芳也茫然地看向丈夫,具体情况这只能问他了。   金毓煐依然眉头紧锁,“书房镇纸碎了,她踩碎片磕镇纸缺口上了。”   金熙城惊讶地抬眼,书房那方镇纸是父亲为喜爱,一向分爱惜,怎突然碎了?“镇纸居然碎了?”   “意外。”金毓煐回起当时情况,他见完整作案流程,回家金熙媛又是那副态度,他真是气狠了。至于真原因,他会告诉儿子,不过人来人往医院,还是免了吧。   金熙城摇了摇头,“这还真是难以预料。”   对于父亲所说意外,金熙城没有怀疑,但打心底觉这件充满了蹊跷,金熙媛不小心摔倒也许是意外,可她出现父亲书房,绝对是有,兄妹三个人共同记忆中,被父亲叫去书房谈话,绝对没好,有八九就是他们犯了什错,被父亲叫去进行并不亲切也并不友好谈好训斥。   那间书房,除非必要,没谁进去,那金熙媛为什会出现父亲书房呢?她近做了什情?金熙城看着还没熄灭手术室灯,满腹狐疑。   一家三口一直手术室门口等着,也没见手术室门打开,每个人心中都有了一不好猜。   “怎这久啊?媛媛不是只磕了头吗?”蒋芳眼睛一直就没离开过手术室,见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可人始终没有出来,不由来回踱步。   不道过了多久,有个穿着手术衣医生推开了手术室门,一个急匆匆地跑出了手术室,快步向走廊前面走去,另一个则是站一家三口面前。   蒋芳立即冲了上去,“夫,我女儿脱离危险了吧?已经没了吧?”   那医生拉下口罩,略带歉意地说道:“抱歉,病人还处昏迷状态,除却头部创伤之外,后腰处还有一处锐物割伤痕迹,由于发现较晚,失血过多,需要进行输血,但是血库暂时没有病人这种血型,要从其他血库抽调血源。”   腰腹那处伤痕,其实也是镇纸碎片造成,金熙媛踩碎片人向后倒时,碎片也因为她动作滑走,不凑巧是,好滑落金熙媛腰部倒那一片区域,小小一团血迹身下晕染,开始时并没有引起家注意。   金熙城问道:“用家属不可以吗?我是病人哥哥,我们家血型似乎挺特殊,这种血型似乎不好调吧?”   金熙城记很清楚,他年少时,父亲有一次受伤,他去医院看望父亲,听父亲主治医师提了一嘴,说是父亲血型极为特殊,这种血型遗传是百分之百,他也分好奇,缠着那位医生帮他也测了测,父子血型是一模一样,那种血型叫做mnssu血型。   “直系血亲不建议献血,因为亲属之间输血以后会形成移植物,也就是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这种情况下病死率会高达90%。”夫解释道:“不过病人血型也不算特别罕见,是AB型血,这种血型虽然不如A型血、B型血常见,但血源还是不缺。”   AB型血?金熙城听一愣,父亲是mnssu血型,母亲是O血型,怎生出个AB型血妹妹来?   蒋芳对血型这种东西并不了解,只听见金熙媛尚昏迷,需要输血,赶紧催促着,“我女儿需要输血,那们就赶快去调血源啊!”   “请不要担心,已经有人去通安排抽调血源了,请放心!”夫耐心地说道。   未几,从别医院调了血源,金熙媛情况也有所好转,只是人还处昏迷当中。   雪白床单,雪白病房,越发显躺病床上金熙媛面色苍白若雪,蒋芳看心都要碎了,质问道:“这是怎回?不是已经输完血了吗?”   “病人因为头部受撞击,造成了脑震荡,只是暂时昏迷。”夫说。   蒋芳咄咄逼问,“那我女儿什时候才能醒?”   “脑是人体为复杂器官,这个只能看自身恢复情况,我们无法给出一个肯定答复。”夫抱歉地摇了摇头。   “!简直是——”蒋芳怒气冲冲话被金毓煐打断,“夫,长需要多久?”   夫思考了一下,根据金熙媛情况做出答复,“短则几天,长则半月有余。”   “倒还还好,多谢。”金毓煐道。   夫趁机又交待了几句,就离开了病房。 第一百二十七章   送走大夫,蒋芳守在病床边,心疼地金熙媛额边被汗水打湿的碎发聊到耳后,然后准备温水给她擦汗。   自从直到金熙媛的血型之后,父子俩的眼神都有些古怪。金毓煐虽然早经知天命的年纪,可他的记忆向来不错,不至于到头脑糊涂的地步,从医生提及金熙媛的血型,他自然也同金熙城一样想起了他和儿子们的血型,包括大儿子在内,父子三人俱是mnssu血型,二叔和堂弟也同样是个血型,怎么偏偏到女儿里出来一个例?   时,金毓煐不禁想起,金熙媛尚在幼时同金熙妍,也就是堂弟金毓烁的女儿站在一起,堂弟就开过玩笑,说是两个小姐妹真是一点都不像。从长相到性格,那是一点也不像的的,若说性格,每个人的性格都会有所不同,但是同样的家庭条件长大的,又是一个大家庭的姐妹,性格真的可以南辕北辙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长相,金熙媛的相貌和金家人一点都不像的,细究起来,她同她的母亲蒋芳除了有着一双极为相似的眼睛之,也是毫无相似之处,若非是蒋芳亲手带大,母女俩性极为相似,只怕是蒋芳也要觉得个女儿半点都不像她了。   孩子出生不是在首都出生的,那时他和蒋芳去了H省某个县城需要执一项任务,在他任务即完成时,蒋芳要生产了,没有办离开,是直接在那个县城的医院生下了个孩子,那个时候,县城医院似乎也有其他孩子同一天出生的。   血型的问题摆在金毓煐面前,他不由得怀疑个躺在病床的女孩,到底是不是他的女儿?如果个女孩儿不是他的孩子,那么他的小女儿现在又在么地方?金毓煐倒不至于怀疑蒋芳的风问题,他现在要考虑的就是,是不是在孩子出生那天,医院的人孩子抱错了。   “蒋芳,你先在里照顾熙媛,我需要带阿城去处一些事。”金毓煐觉得件事暂时不用告诉蒋芳,毕竟还没有得出一个结论出来。   蒋芳抿了抿唇,低声应道:“好,我在里守着,你们爷俩先去忙吧!”   看着父子离去的身影,蒋芳心有些复杂,况真不知道应该为丈夫不看重女儿不满,还是为儿子终于没被丈夫训斥一顿高兴。   金熙城跟在金毓煐身后,两人很快走到了一个适合谈的地方。   “阿城,你还记得二十年前在H省F县县城医院的事?”金毓煐问道。蒋芳生孩子的时候,他正在F县另一个地方,第二天回去才被暂居地的邻居告知,蒋芳要生产被送进医院了,二儿子也哭喊着去医院了,等他赶去,孩子都出生了。   闻言,金熙城一愣,但很快意识到,二十年前,那不就是金熙媛出生那年。他眉头紧锁,认真地回想了好久,才答道:“父亲,那时候的事我印象不深了,我只记得那天晚妈突然喊疼疼,然后被邻居送到医院。当天,还有几个孕妇应该也在生产,具体我也记不得了,第二天早晨我被护士叫醒,就见到妈抱着媛媛了。”   那时候,金熙城也才四岁,妈妈被人抬走,家里又没有其他人,自然是哭喊着要跟妈妈一起,但是小孩子体有限,后半夜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第二天还是护士他叫醒的。   联想到血型的问题,金熙城谨慎地问了一句,“父亲,您是觉得当时医院的人抱错孩子了么?”   “我只是有一个猜测,先被让你妈知道。”金毓煐说,“对了,你过段时间是不是要出去接着跑?”   “父亲,我那不是跑,我是去做生意啊!”金熙城有点闹不明白怎么突然跳跃到他身去了。   “和出去乱跑有么区别?让你去从军又不肯!整天四五不着调的!”金毓煐瞪了金熙城一眼,继续说道:“出去的时间,找机会调查一下那家医院。”   如果只是单纯地抱错,那就是万幸,最怕的是有人故意孩子掉包,能干出种事的人,想必跟他不对付,死对头换走了他的孩子难道还能善待他的孩子吗?   金熙城嘴角一抽,早说嘛,要他办事就办事,非要再骂他一顿才舒服,“我明白了。”   他们家经有个很优秀的大哥去从军,满足老爷子的愿望就好了,他可不去受那份儿罪,他脾气不适合部队。   “拿出点严肃的态度来!可事关你亲妹妹!”金毓煐看见金熙城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就很想收拾他。   金熙城脚尖拢,腰杆挺直,就差敬一个军礼了,“父亲,我一定好好调查。”   “嗯。”金毓煐淡淡道。   金熙城真的有些好奇,被叫到书房,十有八九是去挨训,然而被叫去挨训的怎么莫名摔倒,头还磕到父亲最爱的镇纸。金熙媛到底是做了么惹到父亲勃然大怒,连自己最爱的镇纸都摔了?东西要是好好待在桌子,他可不信金熙媛能磕到摆在桌子的镇纸。   “对了,父亲,我能问一下,媛媛她为么出现在您的书房吗?”   言下之意就是想问问孩子犯了么错。   金毓煐觉得件事也没么好隐瞒的,直接告诉了金熙城。   金熙城摇头乍舌,道:“还真是出息了!好的不学净学坏的!只能说她自自受了。”   金毓煐叹了一口气。   刚回家没多久的金熙城又踏了远的路途,直奔二十年前的那家医院。因为担心件事不是单纯的抱错事件,金熙城意委托了其他人,辗转联系到了二十年前在那家医院供职的医护人员,只是时过境迁,很多人对当时的事印象都不深了,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至于那时的就诊记录,就更是难以寻找了。   调查医院的事停滞不前,但另有一件喜事。金家人包括蒋芳的血型也都搞清楚了,金毓煐父子三人为稀少的mnssu血型,蒋芳则是O型血,两种血型结合,决计不会生下AB型血的孩子。金熙城还从自己的一个华侨朋友口中得知,国内经有了亲子鉴定技术,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血液即可。   金熙媛尚未清醒时,她的血自然好到手,连同父母的血被金熙城一道送往国做鉴定。   再说清萱边,警方早就还了医院清白,宋铁牛以破坏共秩序在派出所呆了几天,出来之后父亲好生安葬,在父亲床后的墙洞里发现的一大笔钱,也证实了父亲的确是收了别人的钱。   下,宋铁牛才彻底相信,首都中医医院和父亲身亡件事的确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个朴实的青年在安葬了父亲后,又跑到医院,本想找被他伤到的石韬道歉,得知石韬因为受伤在家休养,便到处打听了石韬的住址,亲自到石韬家里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继宋铁牛道歉之,金子杨收到了金熙媛住院的消息。   金子杨放下电,捏着眉心,对着正在翻看病例的小徒弟说,“还真是巧了。”   “老师,发生么事了?”清萱抬起头,问道。   她今天是过来整病例,顺便要被提问些病例要如何用药,金子杨接电时,考虑到隐私问题,她直接背过耳朵,没有倾听电中聊了么。   金子杨说,“金熙媛现在进医院了,据说是踩到东西摔倒伤到了头部。我前脚和她父亲说了她做下的耗时,她后脚就住院,两件事前后衔接得还真巧妙!”   非是金子杨没有同心,而是个节点真的是不得不让人多想。为么金子杨夫妇会不喜欢金熙媛呢?还不是因为孩子小时候就喜欢用所谓得受伤来诬陷别人为自己谋好处?阿妍带着金熙媛玩,金熙媛不小心摔倒非要说是姐姐推她。   有了前车之鉴,金子杨能信金熙媛才是有鬼咧!   “我觉得是不是阿煐要教训她,她为了躲教训才故意摔的吧?”   同金子杨做了两三年的师徒,对于金子杨的家庭成员,清萱也有些了解。面有个大哥,下面有个儿子、孙女、侄子、两个侄孙、一个侄孙女。不过也是最近,她才知道,原来金熙媛竟然就是老师的侄孙女。在得知金熙媛就是暗地里对付她的人,金子杨直接去找了金毓煐。   “老师,没有哪个人故意摔跤摔倒头部吧?”清萱忍不住扶额,想糊弄个伤,也应该弄其他地方啊,头磕到昏迷的程度,都不怕自己摔傻了么?   金子杨说,“那还真不一定。万一人家是没控制好度呢?不过,她伤啊,也只能糊弄一阵子,等醒来,不是照样要被罚吗?她还真当她爹像她那个妈好糊弄?”   又暗自嘀咕了一句,他那个侄子,除了在娶现在个妻子的事翻过糊涂,其他地方可精明着呢。该奖该罚,绝不手软。   “毕竟是亲生女儿,都受伤昏迷了,总是要心疼的,我觉得事后肯定会高高拿起轻轻放下。”清萱是以此类推到自己身了,假如她受伤了,父母真是心疼都还不及,哪里还舍得处罚呢?咳咳,同样的错误,弟弟们可能要被罚抄书几百遍,到她身绝对要少个十倍。咳咳,至于原则性的错误?那是不存在的!她难道还能犯下么原则性的错误要被父母处罚么?   金子杨肯定道:“不会的,我那侄子从小就是个牛脾气,犯了错好好承认说不定能落下个知错就改的好印象,责罚轻一些,若是使些小手段,那性纸就不一样了。总之啊,你就等着看吧。” 第一百二十八章   随着中毒事件的落幕,清萱的生活又恢复的平静,在暑假结束前,从德州传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薛柠生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一下子就凑成了一个“好”字。   清萱同陆维东商量过后,便把陆博衍留在首都,两人一起回了趟德州,看望薛柠还有刚出生的孩子。离开时,秦晓云带着儿子林熠阳也踏上了去首都的火车,秦晓云的意思是她要到首都玩几天。临行前,林建国还特地送他们到火车站,只是秦晓云脸上的神色却是恹恹的。   秦晓云要过来,清萱当然是非常欢迎的。   几个人一下火车就直奔家里,简单地洗漱了一下,清萱就忙着给秦晓云收拾房间,陆维东则带着林熠阳和陆博衍出去玩。   其实,房间都是一直都打扫清洁的,简单地收拾一下就可以住人了。   房间整理完,清萱倒了一杯蜂蜜水放在秦晓云手边,问道:“云姐,我这次见你,怎么觉得你兴致都不高呢?”   说是要来首都散心,一路上都是心不在焉的。这次回德州,清萱见到秦晓云第一面,就觉得她满腹心事,和林建国之间的氛围也有些不对劲。   “嗯?”秦晓云正低眉垂眸,突然指尖碰触到了温热的茶杯,茫然地抬起头,“啊?你刚才说什么?我都没听清楚。”   清萱眉头微蹙,这是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看来不是小问题。她又重复了一遍,“我是问你是有什么心事吗?这次见到你就没发现有心情放轻松的时候。”   “是有点事儿。”秦晓云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她见到了上辈子林建国后来娶的那个女人了。   即便这时候那个人还很青涩稚嫩,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还在读初中,家境一般,但有一对疼爱她的父母以及两个哥哥,笑起来很好看。   这张面孔那是她上辈子身亡之前印象最深刻的脸庞,她怎么会认不出?当那个人出现在林建国身边时,秦晓云的内心极为慌乱,那个人昭示着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偷来的,如果那个人注定是和林建国相伴一生的人,现在的她又该何去何从?   “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清萱温和地问道。他并不是非要追根究底的性格,只是看秦晓云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事情只有说出来解决了,才不会成为人心底的负担。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无法容纳无穷无尽的情绪,或是烦恼,或是悲观,因此情绪是需要发泄出来的,不管是讲述出来,还是做其他事情排遣。   秦晓云原本是不想说的,可是看到清萱温柔又略带鼓励的目光,嘴唇蠕动了几下,最终还是开了口,“英子,我问你一个问题啊。”   清萱饶有兴趣道:“你问。”   秦晓云深吸了一口气,鼓足了勇气,“假如一个人以前做错了事,但是他已经受到了惩罚,他以后还是有罪的吗?”   还不等清萱回答,秦晓云又飞快地补充了一句,“他已经知道错了。”   她是想问她已经为自己做过的错事赎罪,那么她现在到底应该怎么看待自己。   “这个问题么?每个人的衡量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理解,当一个人已经为自己曾经做下的错事付出代价,并且也真心悔过,那么还是有重来的机会的。但是,只有一点,对别人造成的伤害已经形成,这个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清萱的声音极其柔和悦耳,宛若飞泉鸣玉,带着一种温柔的安抚之意。   秦晓云若有所思地攥紧了手指,声音急促,“那如果那件事根本没发生呢?只是未来可能会发生。”   这辈子她没有鬼迷心窍,好生地同林建国过日子,那么后来跟林建国在一起的女孩,是不是因为她的存在又拆散了他们呢?每每想到林建国和那个女孩儿在她在她身旁经过的模样,都无疑是在她心里插了一把刀。   清萱有些诧异地看向秦晓云,“为什么要对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如此执着呢?既然从未存在,又何必为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担忧呢?”   清萱始终认为,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只要问心无愧便可。不过,秦晓云的态度很奇怪啊,这到底是发生了还是没发生?清萱的直觉告诉她,这件事很有可能是发生在秦晓云夫妇之间的事,莫非是林建国在外面有了别的情况?   秦晓云像是经过了很久的思想挣扎,才道:“你说的也是。”   这时,她脸上的表情也好看了许多。   清萱用手撑着下巴,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秦晓云,嘴角翘起,俏皮地问道:“那么小妹是否有幸知道云姐最近是因为什么变得不开心吗?”   秦晓云见到清萱温暖的笑容之后,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是这样的,前一段时间我和建国带着阳阳一起去公园玩,中途呢,有一个小女孩子被几个混混欺负,建军帮了一把。”   清萱立刻瞪圆了杏眼,莫非真叫她猜对了?没想到林建国还是这种人?   “云姐,然后呢?不会是借着这个机会,那姑娘家中长辈来登门道谢?”   清萱脑海中突然涌现了戏剧中通常会出现的场景,女子云英未嫁,父母多半是要报救命之恩的。所谓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也。   咳咳,现实生活中,肯定是不会了,哪家父母嫁女儿这么儿戏的?   “确实是。”秦晓云点了点头,“不过我后来总做一个梦,梦里建国和那女孩子走到了一起,梦里没有我,也没有阳阳,大概是因为旁的什么原因,梦里的我和建国早就不在一起了。”   秦晓云半真半假地说着,她的心结就在于此,上辈子那女孩的确是和林建国在一起。她真的好怕,会失去现在的一切,她多么怕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境,等醒来时仍是在廉价的出租屋,没有未来没有希望。   “然后呢?”清萱眼神微变,震惊道:“你不会就因为这个梦才一直不开心把?刚才问我的那个问题也是因为这个梦?因为梦中的你和姐夫分开,你认为是你们其中一个人做错了事才分开,然后姐夫和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云姐,我该说你什么好?不就是一个梦嘛?你至于嘛?还不高兴了这么久?你要清楚梦境和现实的区别,你和姐夫的感情一直都很好,还有了阳阳,怎么会出现那种情况?那女孩不过是偶然间出现在你们人生中的一个过客而已。”   “可是——”秦晓云似哭似笑,哽咽道:“可是那个梦真的好真实。”   因为,那根本不是梦,是她苍凉又悲剧,绝望又愚蠢的一生啊!   突然,秦晓云觉得自己的手掌传来温热的触感,那是清萱握住了她的手,坚定地说,“云姐,退一万步来讲,即便那个梦境中林建国和那个女孩子在一起的事情会发展成现实,你也不需要担心,因为你有自己的事业,还有阳阳。”   “对,我还有阳阳!”秦晓云恍惚的心神在这一刻终于回归原位。清萱说的没错,即便林建国和那个女孩和上辈子一样,走到了一起,那又能如何呢?这辈子拥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奋斗得来的,即便是没了林建国也可以活得自在。   只是,若真的失去林建国,她也会觉得失落吧?   清萱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还有呢,你要相信姐夫对你的感情呢!”林建国和秦晓云这对夫妻同框出现时,林建国都在时刻关注着秦晓云,从眼神就可以看出来他对她的感情,好么?   就算是男人的感情不可信,也要相信法律对军人的约束,军法无情哟!   秦晓云抿唇轻笑,“希望如此吧!”   “那咱们出去吧?”清萱说。   秦晓云道:“好。”   两人走出房间,看到林熠阳和陆博衍正待在院子里玩耍,而陆维东则是拿了一把椅子,一边看书,时不时看他们两个一眼。   两个小孩正蹲在茉莉花丛中,四只小胖手蓄势待发,想要抓住一只在花间飞舞的蝴蝶。   那是一只美丽的凤尾蝶,在阳光下张开美丽的翅膀,自由自在地在馨香的茉莉花之间摆弄着自己优美的舞姿,忽高忽低。   终于,在凤尾蝶飞得更低时,陆博衍悄悄地张开了自己的小手,往前一扑,眼看就到成功了,身旁突然响起一声响亮的喷嚏声。那凤尾蝶受了惊,很快就往远处飞去。   陆博衍扑了一个空,茫然地看着自己沾了一些蝴蝶磷粉的手指,小嘴一撇,“居然没抓到!”   “我刚才没忍住,要不然就抓到了。”林熠阳捂住嘴巴,失落地看着那飞远的蝴蝶。   陆博衍伸出小拇指,勾了勾林熠阳的手,“阳阳哥哥,没事哒!我们可以接着再抓!”   走出来就看到两个小孩在兴致勃勃地抓蝴蝶,清萱也就没出声,这下蝴蝶飞走了,清萱才叫道:“衍衍、阳阳。”   “咦?妈妈!”陆博衍听到清萱叫他,欢快地应了一声,拽着林熠阳一路小跑过来。   “云姨姨好吖!”   林熠阳同样也是先叫了自己妈妈,再喊阿姨。   清萱问道:“刚才在干什么呢?”   “我和阳阳哥哥想捉一只蝴蝶!”陆博衍率先回答,“我和阳阳哥哥在那里蹲了好一会儿呢,可惜没抓到!”   清萱又问,“为什么要捉蝴蝶呢?”   “因为蝴蝶好看吖!”   陆博衍的回答在清萱的意料之中,“那你们蹲在花丛里不显热么?”   “唔,就还好叭!”陆博衍眨了眨眼睛,“因为很想抓到蝴蝶就不觉得热了吖!衍衍觉得可以待到捉到蝴蝶为止!”   “一身的汗!”清萱摇了摇头,“这么热的天,可以在树荫下面玩呀!至于蝴蝶,人家飞得好好的,你非要捉人家做什么?”   陆博衍眼巴巴地看着清萱,“不可以么?”   清萱哑然失笑,简单地同陆博衍解释了几句,捉蝴蝶看看倒也不是不行,但不可以做折断别人的翅膀这一类的事。 第一百二十九章   带着两个玩耍尽兴的小家伙洗了手,一行人便准备出去吃饭。   清萱已经习惯了每天吃食堂的生活,秦晓云来也依然是带她出去吃。秦晓云的厨艺固然是好,但人家是来做客的,怎么好让别人一路舟车劳顿过来再下厨呢?   他们选择的饭店自然是自己开的以药膳为主打的饭店“华膳”。   华膳自从入驻首都,开得也是红红火火。   他们一进门,便有礼数周全的服务员前来引路,各色膳□□致美味,让秦晓云这个当老师的十分满意。   秦晓云来首都,说是散心,其实就是不想面对林建国,想自己静静,结果刚来,就经过清萱的开解,放了下困扰的大部分心结。   人的心情一旦放松,自然有玩乐的兴致,秦晓云又待在首都玩了好几天才返回德州。   在秦晓云回去之后,清萱也到了开学的时间。   新的学期到来,宿舍没了一个处处挑事的,大家的心情会变得更加美好。   开学头一天,同学们聚在一起时,张曼曼就就兴奋地拉着清萱和韩悦讲悄悄话。   “你们知道吗?咱们宿舍那位,这学期都不一定来学校了!”张曼曼神秘兮兮地说道。   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的,对彼此的消息都算了解。   韩悦不是太理解张曼曼的意思,疑惑地瞪大了眼睛,“什么意思?她要休学?难怪开学都没看见她呢,不过她好好的干嘛要休学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张曼曼眼中充满了激动,“我听说她在暑假快结束的时候磕到了脑袋,住了一个多月的院呢,说是家里担心有后遗症。估计她父母是担心,就拘着不让来学校呗!”   具体原因,张曼曼就不清楚了,那家伙只告诉她金熙媛受伤住院,因为什么呢,说得模糊其事,再详细一点也不肯说。然后见面就是告别,真是搞不懂,回来首都待不到一天又出去,也知道来回折腾干什么呢!   “干什么能磕到头,住这么久的院啊?”韩悦吃惊地捂住嘴。   “具体谁清楚呢!我怀疑她是不是干了什么事,怕受罚,自己装得吧?”张曼曼非常怀疑,以金熙媛的性格很能做得出来这样的事情,因为看金熙城的反应就能看出来,要真是意外受伤,金熙城能是那一副复杂的表情吗?   张曼曼猜得这么准确,是清萱没想到的。“曼曼,你猜的有可能是事实。”   张曼曼得意地挑眉,“我说的对吧?这也不难猜,我小时候就认识她,那点小心思我早就看破了!每次受伤生病保准是为自己捞好处的,惯会在长辈面前装可怜的!”   “这么可怕吗?”韩悦无法理解。   “你想一下嘛,一个看起来水灵灵的女孩子在你面前哭哭啼啼弱不经风的模样,是不是觉得她特别需要保护?稍微掉一滴泪,碰破个油皮儿,都让人觉得是她旁边的人的错?”张曼曼打了一个比喻,又道:“你别看她在我们面前张牙舞爪一副刁蛮任性的样子,其实在家里长辈面前都是娇滴滴的。”   从小都看对方不顺眼的两只,在对方面前根本懒得伪装,除非有长辈在场。   “不会吧?”韩悦才知道,原来金熙媛还有两幅面孔,平素只觉得金熙媛一直都是那样张扬跋扈的刁蛮大小姐呢。   很多人都是有两幅面孔的譬如对上位者谦卑,对从属者傲慢。对有利可谋者笑脸相迎,对无利可图者视若草芥。   清萱微微一笑,“这样也很正常,毕竟她不喜欢我们,对自己厌恶的人展露不好的一面是在所难免的。”   金熙媛的两面性格,在清萱看来平日里展现在她们面前尖酸刻薄的一面,才像是她隐藏在柔弱皮囊下的真实自己。   如果,一个人的外在性格不是真实的自己,那么一直伪装下去,是很累的一件事,伪装得再完美,真实的那一面总会时不时地跑出来展现一下自己的存在。   这样的话,伪装可是会露出马脚的呢。   “说的对!我觉得她纯粹是懒得在我面前装了。”张曼曼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算了,不说她了,聊一下其他的吧!”张曼曼认为偶尔拿讨厌的人来吐糟一下无伤大雅,但是一直聊下去会影响自己的心情。   “可以啊。”清萱微微一笑。   “暑假的时候,我跟我妈一起去我外婆家玩了快一个月,还别说,跟首都完全不一样。”张曼曼不禁回忆起了那与首都截然不同的风光,回去主要是参加一个表哥的婚礼,后来呢,外婆身体不舒服,母亲想多陪陪外婆,她就跟着母亲一起留下,直到快开学才回来。   “想想我都意犹未尽,你们呢?”   “我暑假在医院上班啊!就是假期快结束的时候回了一趟德州,一个朋友生产了,趁着有时间去看看她,等满月的时候不一定能过去。”清萱说。   “哦,对,你还在医院学习,暑假也没闲着,太惨了吧?”张曼曼不由得同情地看着清萱,好可怜的孩子,平时要忙着上课,别人过周末过寒暑假,她还要去医院继续忙碌。   张曼曼感慨之余,又想到那所医院的地位,“不过首都中医医院是国内最好的中医医院,忙一些也是值得的。要知道,那所医院的院长可是国内声名鹊起的杏林高手,跟他偷师几招可是受益终身的。”   清萱哭笑不得,这哪里用得着偷师啊,“金老就是我老师呀!”   “咦?你的老师就是金爷爷?”张曼曼受到了惊吓,好家伙,这世界是真的小她单知道清萱见过金熙媛兄妹,没想到居然还是金子杨的徒弟?   随着清萱肯定地点头,张曼曼一脸玄幻,然后狠狠地掐了一下胳膊上的软肉,发现还挺疼的,终于认清了现实。   金子杨的徒弟=金熙城的姑姑辈=金毓煐一辈=她爸妈一辈分。好嘛,自己的小姐妹儿平白比自己高了一辈?很好,某个人的事,很值得商榷。   张曼曼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扯了扯嘴角,“所以金熙媛知不知道你是她叔祖的徒弟?她疯了?还诬陷你作弊?”   韩悦也一脸莫名,“毕竟有这一层关系在,总要留几分情面吧?她怎么?”   这么近的关系,确定金熙媛不是因为莫名其妙诬陷了自己叔祖的徒弟,然后为了躲避老爹的训斥,故意受伤的?   要知道金老爷子可是一向把自己的徒弟视若子侄的,护短得很,肯定是金爷爷知道自己徒弟受委屈,然后捅到金伯伯那里,金伯伯不像是蒋芳一样溺爱孩子的,张曼曼觉得自己真相了。   “咳咳,考场上那件事,老师不知道的,也不是什么大事。而且,我之前也不知道老师和金熙媛还有这一层血缘关系。”清萱如实说道。   就算知道,单单攀污舞弊一件事,清萱也不会直接跑去找金子杨的,因为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她自己就可以轻易解决,何必再告诉别人,只因为这一件事,金熙媛也不会受到什么了不得的惩罚,何必呢?   “也是哦!就一个姓,谁能想到是一家子的呢?”张曼曼表示理解,毕竟就连她自己都认为,金熙媛的画风和金子杨他们的格外不同。若是金熙妍还在,这两个堂姐妹之间,绝对是对比鲜明。   张曼曼又问,“哦,对了,还有呢,你那个朋友生的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一男一女,好事双。”清萱盈盈笑道。   “两个啊?那带起来岂不是很累?张曼曼想起自己才几岁大的小堂弟,特别调皮一小破孩,同时出现俩,那岂不是要烦死人?多累啊!   “带两个孩子是有些麻烦,所以她母亲在那里照顾她和两个孩子。”清萱说。   “一下子生个龙凤胎出来,还是很大的喜事呢,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运气的。”韩悦柔柔地说。   清萱深以为然,“这倒也是,不用痛第二次,生孩子真的很痛的。”   所以,孩子只用一个就够了,不想再经历第二次痛苦。   “不会吧?很痛吗?我外婆还说她当年生我舅舅的时候,就生在了地头,可快了。”拜周围长辈言辞所赐,张曼曼一直认为生孩子挺轻松的,因为外婆和母亲都是生了好几个孩子,外婆说的时候也很轻松啊。   “那当然了!”清萱就是当事人现身说法,非常肯定地说,“那时候的疼痛,就好比万箭穿心切肤之痛,真的是痛不欲生。大概就比被刀子砍伤痛上个几十倍,甚至百倍吧。”   两个未婚少女顿时吓得面如土色,兢兢战战。   韩悦咽了一口唾沫,一脸劫后余生地说道:“这次暑假回去,我二姨还要给我介绍对象呢,说是什么结了婚也不影响上学,等毕业了直接生孩子,多好。幸亏被我坚定地拒绝了,要不然,一想想毕业就要面临这么可怕的事,就觉得后怕无比。”   到了年纪的青年男女,不论什么时候,都逃脱不了七大姑八大姨的催婚,催完婚该催生孩子,一个孩子有了,又该问什么时候要第二个。   “不是才大一吗?怎么这么着急?”清萱惊讶地问道。要知道,付出很大功夫才考上国内顶尖学府,是多么好的深造机会,这时候催婚,不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吗?   “说我也老大不小的年纪了,该为以后考虑了,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嫁得好。真的是老思想,沟通无能。”韩悦很是无奈,怎么就不小了?而且在学校学习,谁有那功夫处对象?还不如在学校处呢,最起码能经常见到,在家里那边,隔得老远,能想处出个鬼的感情哦!   说年纪,金熙媛就很不满了,她一直觉得现在还是个需要爸妈哥哥照顾的小姑娘,凭什么就老大不小的年纪?“哪里不小了?咱们俩差不多,我妈还没催我呢!还有,什么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得好,跟我们自己不行一样?先主席同志说过,妇女可是能顶半边天呢!”   不知不觉,张曼曼同志,竟然有了抗拒婚姻的情绪。   “就是啊!”韩悦赞同道:“跟我们离了男同志什么都干不了一样!”   特别是,在韩悦要准备高考的时候,还被二姨冷嘲热讽,说是什么女孩儿装什么要参加高考,能比的上那些男孩用功?就算考上了能给家里带来啥好处,还不如早点嫁出去给家里赚一笔彩礼。那些车轱辘似的话,听着就叫人讨厌。   “对,女同志结了婚还要生孩子,生孩子又特别痛,好处都叫他们男同志占了!”张曼曼忿忿道:“要我说,以后最好别结婚!结了婚也别生孩子!”   韩悦不住地点头,附和道:“对!”   事情演变到现在,是清萱没有想到的。结不结婚,自己是一方面,但父母的看法是不好扭转的。至于婚后,想不想要孩子,那要看夫妻双方的态度,毕竟子嗣,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是重中之重。   清萱轻笑道:“独立自强的想法是没有错的,可是两位小同志,有没有考虑过父母的想法,父母是不希望你孤单一辈的哦!”   “我如果不想结婚,他们也不能压着我去结婚!”张曼曼神情傲娇,她爸妈都很疼爱她的,肯定不会逼着她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的。   韩悦却蹙起了眉头,父母和现实才是最需要考虑的。   “婚姻,是人生大事,他们不会任由你如此儿戏的。”清萱眼神一黯,对她爱若珍宝的父母,不也是送她出嫁?即便是,她那时根本没有成婚的想法。   不过,她很快调整好心情,调侃道:“而且,我记得似乎有人惦念着某人啊,不要说,你到时候连他都不嫁哦!”   有了心上人,自然想着同他长厢厮守。   张曼曼脸一红,嘴硬道:“才没有呢!”   “其实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繁衍,本来就是一件神圣的事情,没有新生儿出生,那么这个世界就无法延续下去。人,本就是集天地造化儿托生,万物之灵长,新生儿的出生,必然是要遭受一番磨难的。”清萱娓娓道来,“而且,孩子也是你生命的延续,不要因为会存在的疼痛而恐惧。”   母亲诞育儿女,是人生的一部分,这就是天理循环,在没有新的秩序建立以前,所有的人都要遵循这个环节。   三言两语,打消了她们未经思考的不成熟想法,这种想法不要轻易产生,一旦产生就会对未来的一部分生活产生恐惧。 第一百三十章   三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开启了她们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没了一个处处与人不对付的金熙媛,宿舍里的气氛显然是更和谐了。   清萱在上学,陆维东在工作,家里只有一个小宝贝儿,过了一个暑假,陆博衍小朋友已经是个虚岁三岁的小朋友了,被父母送到了托儿所,开始背上小书包过上了他曾经期待的上学生涯。   陆博衍上的托儿所,离周晗工作的地方很近,距家也不远,上学接送方便,中午的时候,周晗会去托儿所带陆博衍吃午饭,晚饭等着爸爸妈妈过来接。才入学几天,陆博衍就融入了集体,和周围的小朋友们打得火热,在托儿所里过得如鱼得水。   当清萱以为今年不会再出现什么异常,就要这么风平浪静地过下去。   而金熙城那边的调查也有了新的进展,事情都在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   金熙城收到了从国外寄来的亲子鉴定的结果,金熙媛的血样显示与金毓煐、蒋芳无血缘关系。看到这个结果,金熙城生出了果然如此的感觉,为什么明明是一起长大的同胞兄妹,却总觉得两人不甚亲近,这一纸鉴定书,完美地解释了他的疑惑。   根本不是亲生的兄妹,何来血脉之间的亲密?人的感情是靠相处的,不仅仅是血缘之间的羁绊。但不同性格的人即便是相处的时间再久,合不来就是合不来,少了那一点血缘的联系,本就薄弱的亲情很快就会分崩离析。   金熙城深吸了一口气,他需要尽快赶回去,把这个结果交给父亲。   金熙媛仍在享受着蒋芳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母爱,殊不知,等待她的会是怎样的风暴?   回到家里,金熙城并没有找到金毓煐,又转头去了军区。   在那里,不仅见到了父亲,还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大哥,三十左右的青年长身玉立,眉目俊雅,眼神中别有一番凌厉味道。   “父亲!大哥!”金熙城乖乖叫人。   金熙坤微微颔首,“阿城。”   金毓煐淡淡地点头。   金熙城惊喜地问道:“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不知道!阿喆呢?有没有跟你一起回来?”   金熙坤是在西南军区服役,回首都的次数还是很少的,兄弟两个虽然不是一个母亲生的,但是感情一向很好。   阿喆全名金维喆,是金熙坤的独子。   “你大嫂带着阿喆去他外婆家了,过两天回首都。”金熙坤回答。   “大哥,你这次回来能在家里多待一段时间吧?我最近也不用出去,刚好!”金熙城非常热情,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金熙坤就是金熙城心中的偶像男神,看见金熙坤可热情了,完全把还在办公室的老爷子忘到九霄云外了。   “时间待定,我暂时无法确定。”金熙坤言简意骇,他可能要从西南军区调出,目前没什么事,处于休假阶段,看调令什么时候出来。   反正要么是在西南军区再升一级,要么就是调回首都军区,这个还真不好说。   金熙城直觉这是个好事,兴奋道:“那看来时间不短呢!大哥,我——”   “咳咳”被无视的老爷子用自己的方式挽回儿子们的注意力,“阿城,你过来做什么?”   “哦。”金熙城顿时好想给自己一拳,差点把过来的目的给忘了。他赶紧把档案袋交给金毓煐,“父亲,托国外的朋友请专家做的鉴定结果出来了,您看,就是这个!”   薄薄的几页纸,前面都是许多专业名词。金毓煐一直翻到两份鉴定报告的最后,上面清楚地印着一行英文。   金熙城贴心地把它翻译成中文,“根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表明,鉴定人金某媛与鉴定人蒋某不存在生物学母女关系,鉴定人金某媛与鉴定人金某某不存在生物学父女关系。”   简而言之,就是金熙媛和他们金家人不存在血缘关系。   “果真不是!”金毓煐看到这个结果,不知为何松了一口气,本就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金熙坤一回来,就听父亲提起了金熙媛的事,这下大家都弄清楚了金熙媛就不是他们家的孩子。   “既然她不是咱们家的女孩儿,那蒋姨当年生下的那个孩子呢?”   “最大的可能是当年那家医院抱错了孩子。”金毓煐希望只是单纯的抱错,最好不要是因为别的原因,“阿城,那个医院调查的怎么样了?”   一听这个,金熙城顿时一脸沮丧,“那家医院早期其实就是个大型的私人诊所,来来回回不知道转手几道,二十年前的记录实在是太难找了。”   “这就是你忙活了这么久的成果?”金毓煐不可思议地看向金熙城,眼中的怀疑几乎凝成实体,下一刻就要质问当初是谁打包票要好好调查的?整天就是吊儿郎当,不知道干点正事!   金熙坤出来帮弟弟打圆场,“父亲,像这种情况,也的确不好调查,时隔多年,再调查起来需要耗费很大的功夫。”   “对对对。是这样的!”金熙城抹了一把额头并不存在的汗珠儿,他还没说完呢,就被父亲打断。就不能让他先抑后扬吗?不给一点发挥余地,这可真是明媚的忧伤啊。   金熙城趁着自家大哥安抚住父亲,语速极快地说,“父亲,二十年前的记录我已经找到了,只是他们那时的就诊记录很不规范,时间都是乱的。不过我根据记录,对比调查了前后三个月就诊的产妇,发那时就诊的产妇有十数人,而且本地与外地的各占一半。”   “加上当年医护人员的描述,逐一排查之后,发现和妈同一天生产的有三人,都是当地人,现在就锁定在他们三家身上,后续结果,应该这几天就能知道了。”   “就是f县的?”金毓煐紧锁的眉头稍稍舒展开来,背后可有异常之举?”   “这到没有,我妈生产那天所有经受的医护人员都没有异常,背后有人搅浑水的概率极低。”金熙城老老实实低地交待。   金熙城又不是什么傻白甜,在金毓煐让他调查那家医院的时候,心中怎会不怀疑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捣鬼,于是在调查的时候,把那家医院调查了个底朝天,那个时间经手的医护人员还有他们的家人,并没有出现乍富的情况,后续生活也是十分平静。   金熙坤淡淡道:“若果真是这样,便是最好结果了。”   在二十年前,他们的父亲就已经是位高权重,身处高位,敌人自然不会少。若是那个还不知道是弟弟还是妹妹的孩子是被人故意调的,也不知道会遭遇什么。稚子何辜?   随着接下来的调查,金熙城已经把目光锁定在了和蒋芳同一天生产的一位农村妇女罗美娟身上。   因为随着调查的深入,他发现其他两家都是男孩,而且长相和他们父母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剩下的自然只有李家了。   而这时,金熙城在调查过程中没找到的一名护士也找到了。   这名护士在经过苦苦回忆之后,也告知了一个线索,那就是蒋芳和罗美娟的生产时间是极为接近的,她在帮两名产妇抱孩子的时候,也没分清哪个孩子是哪家的,把瘦弱的一个抱给看起来十分柔弱的夫人,另一个自然是身体强健的村妇了。   这个护士,本来就不是那种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只是知道一点照顾人的常识。   金熙城经过多方求证,确定了这名护士当时只经手了这两个孩子。   再对比一下两家人的相貌,金熙城觉得这下稳了,兴高采烈地去找自家老爹报告这个好消息了。   “父亲,我找到妹妹了!”金熙城真叫个春风满面,这就叫天定的缘分啊,难怪他见到清萱就觉得面善,只恨不得那就是他妹妹呢,结果,真的是他亲妹妹。   金毓煐正在思考如何拟定一次任务的名单,然后就被金熙城打断了思路,“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等会儿,你说什么?你找到谁了?”   “父亲,我已经调查清楚了,是一名护士把妹妹和另一家的抱错了,真正的妹妹就在f县的一户人家。”金熙城想想那一家有好几个孩子,他可怜的小妹妹在那家不上不下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样,就忍不住心疼,呜呜,我妹妹到底受了多少苦?   “确定那家人了吗?”金毓煐问。   金熙城肯定道:“是的,父亲。”   而且金熙媛和那一家的女主人长得确实很像,若说金熙媛和蒋芳站在一块,气质是一样的,那么金熙媛和罗美娟则更为相似,说不是母女都没人信的。   “那户人家——”金毓煐语气顿了顿,“怎么样?”   其实他更想问,他的亲生女儿自幼的生活环境是什么样的?   “心肠倒也不坏,就是妹妹小时候过得不怎么好。”女孩子勤快懂事,能挣工分,都快顶得上壮劳力了,这是前进大队乡亲们的评价,可是这样的评价对于一个小姑娘而言,是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本来应该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却背起了并不属于她饿重担。   金毓煐顿时心里一个咯噔,追问道:“怎么个不好法?”   “在家里干最累的活,吃最少的饭。”金熙城说得平淡,其实都恨得咬牙切齿了。他也挺好奇的,明明李家三个男孩两个女孩,怎么偏偏就他妹妹小时候过得最惨呢?   金毓煐默然。   “不过,我见过妹妹了,妹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虽然只是在火车上有过简单的交流,可是在当他了解到李家的情况之后,就有些疑惑他妹妹是怎么长成现在这样的?温和优雅,从容大气。   “你还偷偷跑去见了?!”金毓煐十分震惊,近期这小子也没去h省啊,什么时候见的?   “父亲,我那是正大光地见的。就前两年,我带熙——”金熙城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金熙媛了,按理来说,这个名字,是属于他亲妹妹的,但是金熙媛又用了这么饿多年。金熙媛飞速带过,“您让我把她从乡下带回首都,在火车上妹妹识破了一个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后来我去魔都时,妹妹刚好要去德州,就在火车上又碰见了。”   “识破人贩子的诡计?不错不错,不愧是我女儿!”金毓煐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十分骄傲。   等等,老爹,你先别急着骄傲!   金熙城拍了拍脑袋,好像还有一件事!他瞪着一双深邃的凤眼,面容扭曲,“父亲,妹妹她嫁人了!两年前见她时,她都怀孕了!对,我调查的时候,也说妹妹在三年前就已经出嫁了!”   所以,他还没认回来的小妹妹,已经被狼叼走了?   “她才二十岁啊!”金毓煐同样双眼呆滞,这什么情况?连面都没到的姑娘,就结婚生子了?   父子俩撸袖子,说,是哪个狼崽子?把我姑娘/妹妹拐走了?   “是谁?”金毓煐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   “我看看啊,我记得他们寄过来的资料里好像有——”金熙城低头翻找起来,“哦,对,这里。”   “东方红大队陆维东。”   “德州,对,他应该在德州服役,妹妹说她的丈夫在德州。”   “陆维东?”金毓煐记军区里有个很出色的好苗子就叫陆维东,非常值得栽培,他最开始服役的地方也是德州,已婚。   这么些信息结合在一起,让金毓煐有些头疼,所以,他看中的后辈,极有可能就是他女婿?这个世界有些玄幻。 第一百三十一章   见父亲听到这个名字,表情出现了波动,金熙城奇道:“父亲听到这个名字吗?”   “刚看中的一个苗子,就叫陆维东,是从德州调过来的。”金毓煐说。   金熙城眼中迸发出极为欣喜的神采,“不会就是一个人吧?岂不是说明,妹妹现在就在首都?”   安排人在F县调查,可毕竟不是自己亲自去,总会忽略掉许多细节,而且,一旦涉及到军人,那背景也不是好调查的,因此金熙城到手的信息,只能知道李建英是嫁给了一个军人,而她的相貌是根据恢复高考那年H省宣扬的高考状元的照片,那张照片还是从陆家全家福上扣下来的。   因为这个报纸,金熙城才得以确认,他在火车上见到的那个相谈甚欢的女孩子,竟然就是他的亲妹妹。   “很有可能。”金毓煐道:“阿城,你再亲自去一趟F县的乡下,把你妹妹从小的生活轨迹都查出来。”   希望可以知道女儿的性情如何,自幼的生活经历,否则贸然上门,面对一个一无所知的人,又该怎么告诉对方这件事呢?   不过,金毓煐想,他需要去看一下陆维东的档案了,金毓煐是持欣赏态度的,但对于部下,他只关注了陆维东的功勋,这个沉稳严肃的年轻人履历非常漂亮,每次任务执行得都相当完美,能力突出,不骄不躁,极为优秀,给金毓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不过,对于其他,金毓煐就没有关注太多了,这下,他需要好好看看这个年轻人的档案了。   “父亲,我明白了。”金熙城点头,又提醒道:“这件事什么时候告诉妈呢?李家的那个女儿还在我们家呢!”   金熙城只担心自己母亲那里会有变数,因为金熙媛是蒋芳亲手带大的,对这个女儿,蒋芳可谓是倾尽了心血,感情非常深,她能接受这个养了二十年的女孩儿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吗?   他真正的妹妹找到了,肯定是要接回家的,可是占据了他妹妹身份的那个人呢?在金熙城看来,各归各位是最好的选择。   即便当年金熙媛只是个婴儿,被抱错不是她的原因,可是这么多年,窃据了他妹妹人生的不正是金熙媛吗?金熙媛享受着原本属于她妹妹的生活,可他真正的妹妹却生活在一个爹不疼娘不□□,谁知道会过着怎样艰辛的生活呢?   不能说金熙城无情,只能说他对金熙媛的感情十分复杂,从前,他会护着她,是因为认为金熙媛是他唯一的妹妹,即便她表里不一,即便她懦弱狠毒,仅仅用表面上的血缘关系维系着的所谓兄妹之情。   可他很清楚,除去这层,他同金熙媛没有一丝相似之处。可现在不同了,这个女孩,并不是他的妹妹,那他为什么要护着她呢?因为她小时候就会说谎话陷害别的孩子,还是因为他为了帮她出头教训所谓“欺负”她的“坏孩子”而被父亲责骂,被罚去面壁思过?   “不是我们家的女孩儿,当然是要送还给她的家人。”金毓煐平静地说道:“至于你妈那里,你不用操心,我会告诉你妈的。”   “好的。”金毓煐的话让金熙城吃了一个定心丸,父亲在这个家就是权威的象征。他想,父亲的话,母亲会听进去的。   按照金毓煐的嘱咐,金熙城再次前往f县城,而金毓煐也去找陆维东的档案,找到了关于家人的信息,已婚,爱人李建英,有一子陆博衍,出生于1976年。   陆维东和李建英都是f县人,于1975年结婚,然而这个女孩儿,她的户籍上却写着出生于1957年,通过和金熙城的核实,发现她真正的生日的确是和金熙媛同一天,只不过在登记户籍时,工作人员笔误写错了。   人口信息,很多都是手写,出现失误是很正常的事情。   此时此刻,金毓煐可以断定这个女孩儿就是那个被抱错的孩子。   可是当他再接着查下去时,赫然发这位名为李建英的姑娘,正是自己二叔的小徒弟,也就是说,金熙媛要针对算计的人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他的女儿是一个温和优雅美丽大方的姑娘,明明小学还没读完,就被迫辍学,却依然没有放弃学习,在恢复高考的那一年,以高分考入首都大学。竟然还能拜了二叔当老师,这是一个怎样优秀的孩子啊?   当一切都查清楚了,金毓煐把金熙媛是抱错的事情告知蒋芳,他准备告知蒋芳之后,就可以同二叔商量着,给他的女儿重新起一个名字,写入家谱。   二叔,是一定要在认回女儿以前告知的,谁让女儿是二叔的徒弟呢?在这个家里,二叔是认识女儿最久的人,和女儿熟识的人告知她真相,应该更能让她接受。   猛然间得这样一个残酷的真相,蒋芳并不能接受,她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明明和她这么相,怎么可能不是她的孩子呢?   “毓煐,这怎么可能呢?媛媛怎么可能不是咱们的孩子呢?她刚生下来那么小,长大了也一直很听话,那么乖的孩子怎么会不是咱们的女儿呢?”蒋芳脸上写满了不相信。   “妈,你还记得你生妹妹的那家医院吗?我亲自去查的,是一个护士抱错了妹妹和另一个女人的女儿。”金熙城说,“妈,您还记得吗?熙媛受伤住院,医生说熙媛是ab型血,可您是o型血,父亲是mnssu型血,您和父亲怎么会生出ab血型的孩子呢?”   蒋芳一愣,她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儿子亲自经手调查的,这让让她不得不信。   金毓煐又拿出了那份亲子鉴定结果,推到蒋芳面前,“这是阿城请国外的专家做的分析,根据血液,就能测出是否有血缘关系。”   “这能信吗?”蒋芳心里直犯嘀咕,可是她无法怀疑丈夫的话,因为金毓煐从不会无的放矢。她抓过那几页薄纸,飞快地翻看了一起,结果上面全是英文,她会俄语,但英文能看懂几个单词就已经是极限了,那结果上面全都是专业名词,看得更是云里雾里,完全不知道说的什么。“阿城,这上面写的什么?”   金熙城直接给蒋芳说了最后一页的内容。   得知亲子鉴定的结果,蒋芳才不得不相信,她宠了那么多年的女儿,居然不是亲生的孩子!   任谁知道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心血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的,都会难以接受吧?   蒋芳浑身瘫软,靠着金熙城及时扶住,才不至于从椅子上跌倒。她心情激荡,过了好一会儿才回顾过来,问道:“那我的孩子呢?媛媛不是我的女儿,那我的孩子在哪里?”   “妈,妹妹也首都,相信您很快就能见到妹妹了!”金熙城美滋滋地想着,妹妹长得又好看又有礼貌,不愧是他妹妹鸭!   从f县回来之后,金熙城就得知了自己的妹妹和张曼曼是同学,打着去看张曼曼的名义,远远地看了清萱,嗯,和他上次见到的一样,都是那么漂亮懂事。   蒋芳显然误会了金熙城的话,埋怨地看了一眼金熙城,这孩子什么都知道,也不跟她透个气儿,养儿子果然是一点都不贴心,“那孩子已经被接到首都了?”   金熙城摸了摸鼻子讪笑,好嘛,母亲误会了。   金毓煐解释道:“咱们家姑娘现在就在首都定居。”   “真的吗?那什么时候把那孩子接回家?”蒋芳道。   “姑娘还在念书,等周末,我们去登门拜访。”金毓煐说。   蒋芳有些不满,难道那孩子还是个拿乔的?“我们当长辈的,哪有拜访晚辈的道理?”   “孩子还不知道这件事,是我们当父母的失职,才让自家姑娘流落在外,自然应该是当父母的去找回自己的女儿。”金毓煐仰头,露出不容辩驳的神色。   蒋芳当即道:“确实。”   和蒋芳通了气儿之后,金毓煐又叫来长子,同长讲清原委,然后就带着长子去找自己二叔了。   被侄子找上门的金子杨,一脸懵逼地听着侄子讲,说什么自己小徒弟竟然是侄子失散的女儿。   “阿煐,你的意思是英子是蒋芳生的小女儿?只是刚出生时被护士抱错了?金熙媛才是李家的女儿?”金子杨见清萱的第一面就觉得她面善,可没想到真是自家的姑娘,这个世界有些玄幻啊,狸猫换太子竟然在他们家发生了?金子杨压低声音问道:“你确定这背后没什么问题?两个孩子为什么被换?是那个护士有问题,还是李家人有问题?”   金熙媛不是亲生的,这件事根本不用怀疑,这姑娘是真的和他们一家气场不合。但是金子杨怀疑,当年的事真的有这么简单吗?那个护士能粗心到这种程度?会不会是金毓煐的那个政敌故意针对他?   金毓煐解释了一通,这才打消了金子杨的疑虑。   金子杨又问,“你们现在的意思是要认英子回来,对吧?那家里的那个呢?”   他肯定是要向着自己的徒弟的,金熙媛屡次针对清萱,难道还要留在金家吗?占据了他徒弟的人生,还要欺负他徒弟,这怎么可能?   如果金熙媛还留在金家的话,金子杨有一个小小的想法,可以让清萱记在他们家阿烁名下啊!真是绝妙的主意。   金子杨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金毓煐突然感觉脊发凉,环顾四周,也没见起风,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当然是各归各位,咱们家姑娘代替她在李家干了那么多年的活,她也该回去了。”金毓煐理所当然地说道。这么多年的相处,父女之情自然是有的,可是这抵不过自己女儿受的苦,甚至这个窃据了自己女儿的孩子,还利用自家的资源来对付自己的亲生女儿。   金子杨点头,“正是如此。”   金毓煐同金子杨商议,该如何认女儿,李家那边又该如何。   孩子抱错这件事,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是两个孩子,两个家庭,既然金家想认回自己的孩子,那李家的孩子也理应还回去,他们也有权知道真相。   当然,在正式认女儿之前,金毓煐还特地把陆维东叫去单独谈话,这让让陆维东很摸不着头脑,认这个首长看他的眼神奇奇怪怪的,之前不是挺欣赏的嘛,现在就是各种挑剔了。   陆同志,你要搞清楚,你以前是你老首长看中的后生小辈,现在是老泰山看不顺眼的女婿,人闺女还没见到呢,就被拐走了,能看你顺眼吗?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其实就是单纯抱错,他们几个都喜欢阴谋论,聪明的人都爱多想hhhhh关于对孩子的态度问题,其实人的感情是很难琢磨的。   罗美娟也不是单单不喜欢李建英,而是因为家里孩子多,偏心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五个手指尚有长短呢。前面也提过,罗美娟更喜欢大女儿,是因为大女儿跟她像。她还喜欢大儿子小儿子,母爱就那么多,分到其他孩子身上的自然就少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在一天的学习生活结束之后,清萱迈着轻盈的步伐去金子杨家接陆博衍,却发现老师、师娘都是一副郑重的表情。   金子杨让周晗先带着陆博衍玩,他则是把清萱叫去单独谈话。   他无意隐瞒,把整件事的原委都讲给清萱,“事情就是这样的,当年你出生时,那家医院的护士抱错了,才那个丫头导致鸠占鹊巢!”   目前,金子杨都不知道该如何称呼金熙媛了,她不是金家的孩子,熙媛这个名字也不属于她。   孩子抱错,定然是要让一切回归正轨的。   听完来龙去脉,清萱双目微阖,纤细的手指慢慢抚上心脏的位置,无声询问,如果是真正的李建英,她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对于这件事是真是假,清萱也不想过多追究,金毓煐位高权重,孩子被抱错一事,定然是要查他个水落石出,才能确认。   清萱拥有李建英的记忆,可有些事情没有亲身经历过,是无法体会的。   这个可怜的姑娘,在李家是一个不受重视的存在。在乡下重男轻女其实是常态,男孩子生来就比女孩儿更受重视,而上面还有一个与母亲相似大姐,李建英自然不能从父母那里分到更多的亲情。   沉默寡言,内向腼腆的孩子,注定容易被忽视,也是被压榨的对象,小小年纪便要劈柴担水做家务,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花一样娇嫩,可她的双手粗糙得简直不像是一个小姑娘的手。明明喜欢念书,却不得不中途辍学,用稚嫩的肩膀学着干农活,为家里挣工分。   下水救了落水的侄子,可所有人都在关心没什么大碍的侄子,救人的她却无人问津,任由她自生自灭。   或许,这样的生活不叫凄惨,只是很多乡下女孩的普通经历,可是这一切,原本就不该属于她,她生下来,本该是父母宠爱,兄长呵护,无忧无虑地长大。而不是为了博得身边“亲人”的认可,不断地用自己的劳动,用自己的努力,期冀着获得父母的赞许。   孩子抱错,这件事既不是金家人的错,也不是李家人的错。李家人对李建英冷漠,仅仅是因为他们更喜欢其他的孩子罢了。   谁都没错,却造成了两个孩子被调换的人生。   清萱长舒了一口气,或许,得到真正的亲人也是原身所希望的吧?   回首原身的记忆,清萱看到那个小姑娘努力学做家务小心翼翼地给自己揽上更多活儿,只希望母亲能够像对大姐大哥一样对她那么亲密地说笑亲近,有一瞬间,她甚至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清萱是父母的长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幼时又因为肖似先皇后的脸庞,得到皇帝祖父的格外关注,自她出生起,就备受瞩目,可是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就真的好吗?   当你身处高处,就要做到比大多数人更优秀更努力,处在这个位置,平庸就是罪。   她练琴会练到手指都要磨破的地步,希望可以给母亲弹奏一曲完整的曲子。练字时会练到手腕酸疼,几乎要抬不起来,只盼望得到父亲的夸赞。   这许许多多,数不胜数。她的父王书画双绝、精通音律、百步穿杨,她的母妃亦是众人交口称赞的贵女,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有着这样的父母,怎么敢不努力呢?   很多学习的东西,不是因为自己的爱好,更多的是想要获得父母的认可,希望自己可以配得上父母的爱,是他们最骄傲的明珠。   她如此,原身亦是如此,可是这个小姑娘从未想过,她的努力付出,在别人眼里不过是理应做的,只是一个更好压榨的廉价劳动力而已。   付出再多,也不会得到回报。   那么,如果原身在这里,她会想要认回自己的父母吗?当她知道原来对她无甚亲情的那个家本就不是她的她,她会不会松了一口气,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关爱她的家人?   清萱想了很多,认不认亲这件事,对她本人倒是没多大影响,因为她和李家人基本上是没有相处过的,谈不上有什么复杂的情绪。只是,设身处地考虑一下,想必那个渴望着家人认同赞许的姑娘,也想认回自己的亲生父母吧?   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贵,不管是平庸还是高贵,真正的血脉亲人是每个人都期待着的。   金子杨见清萱沉默许久,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件事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不管结果如何,你都是我的徒弟,不要有那么大的心理负担。”金子杨温和的声音带着一种奇异的魔力,似乎可以抚平人激荡的心情。   清萱启唇轻笑,“老师,您不用担心我。我只是有些惊讶而已,没想到金熙媛只是住了一次院,竟牵扯出这么多事情。”   “二十年的阴差阳错,如今也到了水落石出的时候了。”金子杨提前给清萱通气,“你父亲母亲还有大哥二哥周六会过来。”   “周六?”清萱眉头微蹙,老师这是让她提前有个心理准备?那不就是明天么?这时间还真是紧呢。   而且,还有一件事。   清萱慢条斯理地说,“老师,虽然确定了当年的确是抱错了孩子,金熙媛也并非金家亲女,可又如何能确认我就是那个真的呢?”   “这个事是千真万确的。”金子杨很肯定地说道:“事关子嗣后代,他们不查清楚,又怎么会开诚布公?”   现在已经有了亲子鉴定技术,只是没传到国内而已,况且,血缘,真的是很奇妙的一件事,即便你不知道站在你面前的人,是你的血脉亲人,可是只要你们一遇见,似乎就会出现那种源于血脉的特殊感应。   清萱点头,“老师,我明白了,我明天上午会过来的。”   认亲么?金熙城她是见过的,为人不错。至于金毓煐父子,那只能等见面之后再做评价了。   就算是认亲又如何?她已经结婚了,认不认亲都无法影响现在的生活,所以性情如何,这个也没什么关系。   不过,会有一点好处,陆维东的路可能会走的更顺一点,清萱是知道金毓煐在军队处于高层的。   “对,不用担心,他们都是很好的人,至于你母亲她,对孩子也是没得说。”金子杨不喜欢蒋芳的为人,但毕竟是小徒弟的生母,不当着徒弟的面说蒋芳不好。   清萱微微颔首,交谈过后,便带着陆博衍回家了。   忙碌了一天,又无端被首长挑刺儿的陆维东也赶了回来。   洗去一身浮尘,一家三口各自换好了衣服回房间。   陆博衍小朋友被打发去自己画画玩,清萱则是要同陆维东开诚布公,她觉得这件事很有必要告诉他。   “晚晚,怎么了?”陆维东见清萱把小家伙打发走,自然而然地讲妻子揽入怀中。   清萱轻声道:“维东,你知道老师还有个侄子吗?也在首都军区服役。”   “嗯,有什么问题吗?”他把玩着手里柔顺的长发,问道。他的表情是放松的,但是心中已经在筛选军区中的金姓军人了,好家伙,今天好一通挑刺的那位首长同志不也姓金?   “我有可能是老师侄子的女儿。”清萱眼神平静,不见丝毫涟漪,“现在还不好称呼,权且叫一声金伯伯吧。”   “老师说二十年前,金伯伯带着妻子前往f县,金伯伯的妻子在f县医院生下一女,但在相近的时间段,我娘也生下一个女儿,护士把两个孩子抱错了。”   “这么巧?”陆维东一怔,也就是说媳妇儿根本不是李家的孩子?   清萱抿唇轻笑,“好巧不巧的是,他们家养大的那个姑娘,还是我在首都大学住一个宿舍的室友呢,还真是无巧不成书。”   姓金,室友?陆维东可以肯定自己没有见过,他知道和清萱走的很近的两个女同学,这两个都不姓金,另外一个不常提,说明关系一般,那这个人有很大可能不太好。   不是陆维东有滤镜,而是他真心觉得清萱的性格能和大多数人都相处的很好,还有一小部分,说明不好相与。   养出这样孩子的父母,真不好说。万一认亲了,陆维东还担心自己媳妇儿会不会被欺负呢!   “确实很巧。”陆维东认真地说道:“他们都查清楚了?确定了吗?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怎么现在才突然发现孩子抱错了?”   你说抱错就抱错了?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我是不是金家的女儿,我不知道。总之,金熙媛肯不是。”清萱微微笑道,要不然金家怎么知道孩子抱错了呢?   说来,这医术发展得也越来越快了,国外已经出现了亲子鉴定技术,只要血液或者毛发,就可以判断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着实令人感慨。   “明天上午,金家人会到老师家,我们去老师家看看。”   “明天?”陆维东嘴角一抽,好不容易明天有时间,他们原本计划要出去玩的,这下好了,计划搁置。   清萱道:“只能安慰一下小家伙,等下次再带他出去玩。不过,也不一定需要很长时间,说不定下午我们就可以出去了。”   陆维东点头,然后陆博衍就带着自己的画哒哒地跑进来,“妈妈!你看我画的花花好不好看呀?”   陆博衍刚才要画画,清萱想同陆维东讲话,就让他去另一间房自己画着玩儿,因为那间房有适合他身高的小桌子。   这下谈完了,小家伙的画也完成了。   只见一张纸上画着一颗大树,上面缀着无数个小花,热热闹闹地堆在树枝上。   “画完了呀?”清萱摸了摸小家伙的小脑袋,“画得很好看哦!”   咳咳,其实挺惨的,根本看不出画的是什么花。   “那妈妈猜猜,这是什么花花呀?”陆博衍神神秘秘地摇头晃脑。   “是树上结的花呢,难道是院子里的海棠吗?”这个花挺大的,而且奇形怪状的。   陆博衍嘟着嘴,伸出手指摇了摇,表示不是。   “是香香的花花哦!”   “爸爸也猜猜嘛!”   “应该是银杏。”陆维东认真地看了看那张画,说道。   “才不是呢!人家是花花啦!”路博衍瞪大了眼睛,反驳道。   清萱把陆博衍经常见到的开花的树过滤个遍,才得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我猜是你们学校的那棵桂花树!”   “是的呢!妈妈和衍衍一样聪明!”小家伙开心地爬到清萱膝盖上,抱着去清萱脖子,然后对着陆维东做了一个鬼脸,“爸爸笨!”   “你给我起来!”陆维东提着陆博衍的领子就把他放到了地上,“这个时间,你要睡觉了,该回自己房间去了。”   “我才不要!我要和妈妈一起睡!”陆博衍很有骨气地梗着脖子,奶声奶气地说道:“衍衍还是个小宝宝呢!”   “你已经上学了,是个大孩子了。”陆维东不为所动,直直地看着儿子。   陆博衍毫不示弱地看回去,其实还是有些腿软,嘤,人小腿短,能被直接拎走。   最后,就是撒娇打滚的小小陆同志,依然没能逃脱大魔王的魔爪,被拎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一百三十三章 正文完结   不同于清萱的淡然,金家即将过来认亲的几个都挺激动的。   金家要认回自己的亲生女儿,那个非亲生的孩子自然也应该知道真相。金毓煐的计划是先让孩子们知道这件事,等认了自己的女儿,再告知李家真相,顺便把金熙媛送回李家。   待在家里养伤的金熙媛乍一听到真相,是决计不肯相信的,可不管是父母还是兄长的态度,都表明他们说的话都是真的,没有一分虚假。   熟悉了首都的繁华,也习惯了优渥的生活,突然得知这一切都不属于自己,不论是对哪个人,打击都是足够大的。甚至父母还要把她送回那个所谓的家,那只是乡下!她可是金家的千金,和愚昧无知的乡下人有什么关系?   在首都,也不乏有家境贫寒的人,不管是在大学还是中学,金熙媛都不止一次见过有些人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吃的饭菜也无比寒酸,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子穷酸的气质,她才不要变成这个样子!   但是金熙城带回来的证据,确切地证明,她同这个家没有一点关系,谁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什么样的人?   金熙媛一想到要离开疼爱她二十年的母亲,离开这个熟悉的家,就忍不住发抖,可事实摆在眼前,她不是金家的孩子,该怎么办呢?   她绞尽脑汁地思考着,父亲一向严厉,大哥大嫂对她不冷不热,二哥疼爱她,可那是因为他们兄妹的身份,而她此前屡次针对张曼曼,已经惹得二哥很生气,只是碍于亲情,不想搭理她。这些人没一个会帮她的,如果想继续留在金家,那唯一的突破口就是母亲。   在这个家里,最疼爱她的就是蒋芳!   金熙媛狠下了心,故意在下楼时,装作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给身上增添了更多的伤。到底是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看到金熙媛伤势破重,依然泪水涟涟地喊她“妈妈”,哭着不想离开她。   饶是精于算计的蒋芳也忍不住心软,甚至想,反正都养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差金熙媛一口饭吃,再多养两年也该出嫁了。反正,那孩子也都结婚了,两人也不住在一起,不影响什么的。   因为受伤,金熙媛再次受伤被送去医院,金毓煐隐约猜到了她的用意,只是没有点破,现在最重要的是同女儿相认,其他的事都可以缓缓。   躺在病床上的金熙媛听说蒋芳他们要去认亲,非要也跟着去,说什么要道歉,觉得自己占了人家的身份、父母如何如何的。但蒋芳又不是脑子有问题,她疯了才会把养女一块带去,本来金子杨夫妇就不太喜欢金熙媛,这个时候再把金熙媛带过去,这不是明摆着让金子杨和周晗生气吗?   一家人都全副武装,包括最小的金维喆都被母亲打扮得光鲜亮丽,然后前往金子杨家里。   一行六个人,一辆车还装不下,金熙坤夫妇就带着儿子和父母、弟弟分开,单独开一辆车。   金熙坤负责开车,林均和则带着儿子坐在后座。   “妈妈,爸爸说我们要和爷爷、二叔一起去接小姑,那去哪里接小姑呢?”金维喆颇为不解。车子一路前行,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纠结的神情。   他们一家长时间待在西南军区,很少回首都,金维喆知道除了有一个喜欢逗他玩得二叔,还有不太喜欢他的小姑姑。小孩子的情绪是敏感的,对于不喜欢他的人,他也是不乐意接触的。   林均和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么复杂的事,她担心儿子无法理解,只好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不是爷爷家里的小姑,是阿喆的亲姑姑,以前阿喆的亲姑姑不和爷爷生活在一起,现在爷爷找到她了,要把她接回家。”   “那是姑姑以前是没有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吗?”金维喆想到,既然不是爷爷家里的小姑,那肯定是他没有见过的,难道姑姑找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吗?那不是要好难过好难过?   林均和点了点头,“是的。”   “还有嗷,妈妈说我们要去接的姑姑,才是阿喆的亲姑姑,那爷爷家的小姑不是阿喆的亲姑姑吗?”金维喆又问。   林均和没想到儿子的洞察力如此敏锐,摸了摸儿子的后脑勺,温柔地说道:“很久很久以前,你的亲姑姑刚生下来的时候和别人家的孩子抱错了,抱错的孩子就变成了爷爷家的小姑,你的亲姑姑就到了别人家里。”   在林均和刚得知这件事的时候,内心是非常震撼的。她嫁给丈夫之后,才真正认识丈夫这个异母妹妹,端的是楚楚可怜,然而当只有两个人时,又会展现出那种娇蛮任性自私无比的性格。明明是同母所生的亲兄妹,可是她与金熙城的性格截然不同。   所幸,在他们结婚不久,丈夫就自请调去西南军区,她和金熙媛相处得并不久。   谁能想到那个娇蛮任性的姑娘,竟然不是金家的孩子呢?   金维喆花了好大一会儿,才弄明白这其中的关系,眨了眨眼睛,“那姑姑是好长时间都没有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吗?”   “对,不过马上就要见到了。”林均和微笑道。还真是有些期待,这个真正的金家大小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在前面开车的金熙坤扶着方向盘,踩下了刹车。“好了,到了。”   “阿喆,我们该下车了。”林均和打开车门,提醒儿子。   金熙坤带着妻儿和父亲汇合,一大家子进了金子杨家。   这时清萱一家已经在院子里了,他们早上起得早,是直接到金子杨家吃的早饭,清萱帮周晗洗好碗之后,正陪着周晗聊天。   “二叔,二婶。”金毓煐和蒋芳率打招呼。   金熙坤,林均和和金熙城紧随其后,“叔公,叔婆。”   金维喆也乖乖了叫了一声“曾叔公,曾叔婆。”   见到金毓煐一家过来,清萱和陆维东也赶紧站起来,陆维东叫的是“首长”,这下有什么好不明白的,首长是真的,岳父也是真的,但是都没认亲的,还是按以前的称呼就好了。   清萱则是权且称呼为伯父伯母。   眼前的女子,不过双十年华,眉目温婉,眼神清澈,落落大方,举止间有一种典雅高华的气质。   恍惚间,金毓煐有种感觉,他的妹妹仿佛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原来,这就是他的女儿吗?原来他曾经的设想是正确的,他的女儿和秀秀的确有种相似的气质。   可是伯父伯母的称谓,让金毓煐有些失落,二叔应该把真相告诉这孩子了呀,怎么还称呼他为伯父呢?哦,对,是他们做父母的应该亲自告诉这孩子真相。   金毓煐难得柔和了语气,把二十年前的真相又重新复述了一遍,表达自己的懊悔,他认为是他们做父母的失职,才让女儿流落在外。   “您的来意,我也明白了。二十年前的事情本就是个阴差阳错的意外,怨不得谁。”清萱不急不缓地说道。   “孩子,你的意思是愿意认我们吗?”不知为何,金毓煐竟然有些忐忑不安,因为他在她清澈的眼神中没有看到任何波动,这让他无法判断她的真实想法。   清萱不假思索,道:“生身父母,焉有不认之理?您给我看了调查出来的种种资料,我可能的确不是李家的女儿。”   金毓煐顿时送了一口气,又一一向清萱介绍一家人。   “孩子,我是你父亲金毓煐,表字焱华。”   “这是你母亲蒋芳。”   蒋芳泪眼汪汪地看着清萱,“孩子。”   “这是你大哥金熙坤,表字泰之。”   金熙坤投以友好一笑,“小妹,我们应该在德州见过。”   “这是你大嫂林均和。”   林均和同样对清萱报以友善微笑。   “这是你二哥金熙城,表字子都。”   “小妹,我们见过可不止一次了!就是有缘!”金熙城开心地说道。   “还有,这是你侄子阿喆,大名金维喆,是你大哥的独子。”   既然已经决定认亲,暂时看起来这一家人还可以,那就没什么好扭捏的。   清萱连带着陆维东和陆博衍一一改了称呼,一家人看起来和和美美的。   蒋芳甚至拉着清萱的手不放,哽咽道:“孩子,要是我当时看住你,就不会让那个护士抱错,也不会让你流落在外那么多年。”   “这也不是您的错,生产本就危险,您也顾及不了那么多。”清萱微笑着安抚蒋芳,天知道她现在为什么要和蒋芳一起上演母女情深。   蒋芳一脸欣慰,眼中泪光闪闪,“我就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林均和笑着打趣道:“蒋姨,小妹找回来了,可是大喜事你,应该高兴才是,怎么还哭了呢?”   “对,大喜事。”蒋芳擦了擦眼角的眼泪。   在场的四位女性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而两个小家伙,找到了同龄人,手拉手一起去玩了。   那边,金毓煐和金子杨则商议着给清萱该名字,既然孩子认回来了,当然是要把她的名字写进族谱,金熙媛这个名字被别人用了这么多年,是要删除的。   至于清萱的名字,当然是要重新起的。   金毓煐的下一辈,是从“熙”字,男孩从土,女孩从女。   叔侄两个选了好几个字,希望清萱能够喜欢,譬如“婵”“婉”“姝”“娴”等字。   最后,清萱选了一个“媗”字。   金熙媗,就是她在族谱上的名字。   认回女儿之后,金熙媛的事情也该解决了。虽然蒋芳心疼金熙媛,可那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而且,金熙媛曾经还过伤害自己的孩子,她拎得清,丈夫做主的事,她是不会对着干的。   蒋芳,本质上就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她对金熙媛的疼爱,仅限于她是她的女儿,要不然她凭什么对她付出那么多的心血?   任凭金熙媛如何撒娇,也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   等金熙媛身上的伤养的差不多了,金毓煐和蒋芳就带着金熙媛去了一趟f县,告知李家,金熙媛才是他们家的女儿。   开始,罗美娟是并不相信的,但一看到金熙媛,她不得不信,因为这孩子和她年轻时长得太像了,没有在李建英身上感受到的母女之情,一下子就在金熙媛身上爆发了,自然接受了这个女儿。   金毓煐也把清萱和金熙媛的身份证明都弄好了,金熙媛改名李希媛,迁回李家。而清萱的名字则从李建英改为金熙媗,迁回——哦,不用迁了。   只是,她的各项资料的名字需要更改。   接受了一个新身份的清萱,生活其实没有很大的变化,继续着自己的学业,在拿到首都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之后,继续攻读研究生,但平时更多的时间是待在医院,正式成为首都中医医院的一名大夫。   陆维东在部队的发展也非常顺利,而陆博衍小同志已经从一个托儿所的小朋友蜕变成一个小学生。   失去了金熙媛援助的白甜甜则是浑浑噩噩地发现自己的好友从生病住院,再到被送回乡下,然后就是她一直以为的村姑竟然是金家的千金,这样的事情让白甜甜几乎发狂。   白甜甜的算计在清萱眼里,算不得什么,可是有这样一个人,在背后窥视你的生活,对你饱含恶意,终究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于是,在白甜甜依然趾高气昂地对同学颐指气使,终于有一天,她同其他人发生了冲突,双方脾气都不好,说着说着就爆发了,校内打架斗殴,影响自然是不好的,白甜甜被记了大过,而那个在扭打途中被她打了几巴掌甚至破了相的同学,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直接逼得白甜甜退学。   其实,岂止是那个女同学脸上留下了一道疤痕,白甜甜自己还不是被那女同学会了几指甲。   心高气傲的白甜甜不得不中途退学,接受了父母给她安排的相亲,至于婚后如何,那要看她自己的经营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从2020年八月一直写到现在,感谢各位读者大大的一直以来的支持,第一次尝试写原创小说,很清楚自己的渣文笔,逻辑也不够严谨,承蒙各位读者大大不嫌弃,感谢~目前,这部小说的正文部分到此结束。   本章埋下六个小红包~感谢在2021-01-11 20:45:04 ̄2021-01-12 20:48:4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冰河决裂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