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越种田文那些年(快穿) 作者:打字机N号   作品简评:   哪本种田文里能少那么二三四五个极品,卢宝宝曾经被这些小说里虚构出来的人物气到牙痒痒,直到有一天她穿越了,成为了这些极品们最疼爱的小宝贝……   曾几何时还在为种田文里的极品气得抓心挠肺,下一秒,就变身成为一个个极品们捧在手心里的小宝贝,角色的反差激发出特别的趣味性,故事节奏欢快,故事情节新奇有趣。 ======================= 第1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   正逢初秋,早起时已经能够感受到些许寒意,卢宝宝紧了紧衣领子,挪动着小脚丫往灶头的方向挪了挪,此时烧的正旺的柴火让她忍不住发出一声舒服的感叹。   卢苗氏斜眼看着这个蹭温暖的二房孙女,努了努嘴也没说什么赶人的话。   “哐——哐——哐——”   这是木勺碰触到铁锅底部发出的声音,卢宝宝努力扇动自己的鼻翼,那一阵阵随着木勺搅动翻涌的米粥的香气让她口齿生津,喉咙吞咽的动作都随之加速。   她万万没有想到,曾经吃喝不愁甚至还时长为了减肥节食的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为了一锅杂粮粥这般不争气的流口水。   “奶,你熬的粥可真香啊,大伯娘她们熬的都没您熬的粥有味道。”   卢宝宝舔了舔嘴唇,仰着圆圆的小脑袋,朝那个总是板着脸看着有些唬人的老太太散发萌宝光线,嘴上说着甜言蜜语的同时,还眨巴自己的眼睛,努力将眼睛瞪的又大又圆,看上去那叫一个乖巧无辜。   “不就是一锅粥吗,还能熬出肉香来了。”   卢苗氏的嘴角往下压了压,看上去更加刻薄了,换做卢家其他孩子,恐怕早就被老太太吓跑了,可卢宝宝作为一个假小孩,心理素质足够高啊,外加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她已经成功探索出卢家这些长辈的真实性格,又怎么会被这种程度的冷言冷语给吓退呢。   “就是不一样,奶您做的粥特别的软糯,每一颗苞米都被您煮开花了,喝下去一点都不卡嗓子,不像大伯娘她们做的粥,火候不够,米粒都还硬着呢。”   卢宝宝握着小拳头,一副言之凿凿的模样。   “我就是最爱喝奶熬的大碴子粥,奶为了熬好粥每天那么早起床,宝宝心里都记着呢。”   “呵。”   饶是卢苗氏在小辈面前一贯冷面,也不由被逗笑了。   “你这丫头和你爹娘一样,一张嘴巴能把人唬傻了,除了这张嘴,真找不出其他能看的地儿。”   木勺搅粥的动作不断,卢苗氏的余光却已经落到了一旁的二孙女身上。   “谁说的,宝宝还长得好。”   卢宝宝歪着脑袋,将小手托在下巴处,比出花朵的形状,装起嫩来连脸皮都不要了。   “哧!”   老太太斜眼看着这个小丫头,再一次被逗笑,心里不由想着,这一次小丫头没唬人,放眼望去,她还真没见过比自己这个孙女更漂亮的小姑娘了。   卢家祖上有羌人的血统,即便后来祖上迁居中原,往后世世代代嫁娶都是中原人,曾经高大魁梧的体格还是代代流传下来了,再加上卢家是世袭的屠户,或许是犯了太多血煞,卢家人的长相天生带凶,不论男女都长着一副不好招惹的面孔,要说清秀美貌,在卢家人身上真的是不易看到的。   卢家现在的当家人卢老屠原名不可考据,自从他三十八岁从他爹那儿继承了屠户这个籍位后,连同老屠这个名号一同继承了下来,同样的,等哪天卢老屠干不动了,屠户的籍位连同老屠这个名字会一同传给他的长子。   卢老屠是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据卢宝宝目测,在古代男性人均身高一米六出头的情况下,卢老屠足足有一米八左右的个头,因为常年杀猪宰羊,卢老屠一身扎实的腱子肉,即便现在上了年纪,依旧脊背挺直,走路虎虎生威。   卢苗氏作为屠户家的当家娘子自然也傲视身边绝大多数女性,当初还在闺阁中时就因为个儿够高被卢家看中,嫁给屠户后,又因为高于身边人的饮食标准体型上也开始赶超身边女性,再加上嫁到卢家后染上的凶悍脾性,成了附近一带有名的不好招惹的泼妇。   卢苗氏和卢老屠生了三个儿子,老大卢家丰和老三卢家厚简直就是照着卢老屠的样子翻模制造的,十一二岁时就有普通壮劳力的力道,卢家唯一的例外就是老二卢家富,当初生他时卢苗氏意外早产,导致这个儿子打从出生时就先天不足,虽然依旧继承了卢家人高个的基因,却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白长那么大个头,实际上比那些白面书生还要没用。   三个儿子娶亲的时候,老大和老三的媳妇都是按照卢家一贯的标准选的,个顶个儿的身板结实吃苦耐劳,等到了老二卢家富身上,却意外选择了邻村十里铺徐家的幺女。   那可是徐家生了七个儿子后得来的宝贝疙瘩,打小娇养,除了一张脸皮子,样样都拿不出手,卢苗氏不满意这个儿媳妇,可谁让二儿子看中了呢,从小到大卢苗氏和卢老屠都因为这个儿子身子骨弱疼着他,让着他,在他的这件终身大事上,最后依旧还是让了步,圆了二儿子的念头。   这个徐娇娘果然和她闺阁时传出来的名声一样,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嫁到卢家八年,只给卢家生了卢宝宝这么一个丫头,比她晚进门两年的三儿媳妇刘兰花都赶超了她,顺利给卢家生下了一儿一女,这更让卢苗氏看这个儿媳妇不顺眼。   尤其当自己最宝贝的儿子总是护着这个婆娘的时候,卢苗氏心里的酸味就更重了。   可即便这样,卢苗氏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自己最讨厌的儿媳妇生的孙女,不仅是卢家这几辈最好看的姑娘,也是这十里八乡最出挑的孩子。   卢宝宝完完全全继承了徐氏的美貌,与此同时,她还选择性继承了卢家人独有的深眼窝和高鼻梁,眉眼精致,鼻尖儿挺翘,樱桃小嘴两侧还嵌着浅浅的梨涡,即便是观音娘娘座下的金童玉女,也不及她的秀美灵动。   最让人称奇的还有她那一身玉白粉嫩的肌肤,农家的姑娘即便家人再疼爱,多少还是要做点活儿的,因此她们的肤色多数都偏小麦色,卢家的大孙女就是标准的蜜色肌肤,最小的三房孙女卢草今年五岁,还没怎么劳作过,皮肤也有些微微泛黄。   可这卢宝宝仿佛得老天偏爱似的,一身雪白的皮子怎么晒都晒不黑,即便劳作一天将皮肤晒得通红,等一晚过后,依旧雪白粉嫩到羞煞那些娇养的贵小姐的地步。   四下无人时卢苗氏也时常感叹,这个二孙女漂亮到不像是卢家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娶了徐家那个懒婆娘后唯一能够宽慰到卢苗氏的一件事了。   尤其这两年随着年纪增长,这个孙女越发灵动活泼了,说起好听的话来一点都不逊于她那惯会讨二老开心的亲爹,卢苗氏心里也越发偏向这个孙女了。   人喜欢漂亮的事物,谁也没办法抵抗一个漂亮又嘴甜的孩子,尤其当这个孩子还是你家的孩子的时候。   “喏,替我尝个味儿。”   卢苗氏拿起一旁干净的木圆勺,舀了一勺粥,吹到不那么凉后送到卢宝宝的嘴边。   这可是开小灶啊,这个家里除了最没脸没皮的老二卢家富,也就卢宝宝能从“铁板无私”的卢苗氏身上享受到这个待遇了。   卢宝宝的大眼睛顿时更加明亮了,嗷呜一口叼住了汤勺,将那一口软糯粘稠的大碴子粥含进嘴里,然后幸福地眯上了眼睛。   “真好喝,奶奶,宝宝最爱你了,宝宝真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宝宝了。”   占到了便宜,卢宝宝更加卖力了,好听的话一箩筐一箩筐地砸向老太太,这些都是她像这个世界的亲爹学到的精髓。   至于脸是什么,她早给忘了。   “行了,就尝个味儿。”   灶房外已经有人在探头探脑的张望了,卢苗氏将孙女吃过的那个勺子放到一旁,嘴角再次耷拉下去,一副刻板严肃的大家长的模样。   “这是给你娘的,别让你爹偷吃。”   卢苗氏往锅底舀了舀,捞起一个已经滚熟的鸡蛋,装到碗里,让卢宝宝给她娘带回去。   时隔六年,徐氏终于二度开怀,卢苗氏虽然不喜这个懒惫的儿媳妇,可不耽搁她心疼自己宝贝儿子的孩子,她一心盼着徐氏能给她生一个如卢宝宝一样漂亮的小孙子,自然不会在吃食上克扣这个儿媳妇了。   这个动作卢苗氏做的光明正大,也不怕屋外那几双眼睛偷窥,卢家几个儿媳妇揣崽的时候,隔天一个鸡蛋总是少不了的,这又不是额外开小灶的行为,卢苗氏也不怕家里其他人觉得她处事不公。   “诶。”   卢宝宝的耳朵抖了抖,端起碗,低着头小跑着离开了灶房。   “哼。”   感受到那些紧盯着灶房的视线消失,卢苗氏轻哼了一声,一群子眼皮子浅的东西。   ******   “乖宝,快过来,娘老远就闻到鸡蛋香了。”   卢宝宝还没跨过门槛,就听到了屋子里传来的叫唤声,娇滴滴的,咬字的腔调有些奇怪,好像缠着一勺粘稠的蜜,没见到人,就知道那一定是一个娇气的小娘子,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她这一世的亲娘了。   她现在身处的朝代名叫李朝,是卢宝宝不曾在历史中听说过的朝代,屠户在李朝属于世袭的贱籍,士农工商,屠户地位还在商人之下,不过这并不妨碍屠户仗着这一门吃饭的手艺过上较为宽裕的生活。   而且李朝的户籍制度十分特殊,国法限制贱籍参与科考,可并没有贱籍三代都不允许科考的规矩。   拿卢家为例,卢老屠和妻子是贱籍,他生有三个儿子,这三个儿子中只有继承衣钵的那个儿子会继承这个籍位,其余两个儿子可以通过赎买变为普通户籍,并不影响他们参与科考。   卢老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后代子孙改换门庭的想法,卢家的祖祖辈辈也如同现在的卢老屠一样,或许卢家人真的没有念书的命,数百年来,连个童生都没有培养出来。   卢家的三个儿子小时候都曾去书塾念过书,可惜卢家人长个不长脑,念了一两年就放弃了,现在卢家的长孙,也就是卢老大卢家丰的儿子卢宝金也被送去了学堂,不过按照他读书以来的表现,估计并不强于父辈多少。   卢老屠是附近三个村镇里唯一的屠户,哪家骟猪宰羊都得请他这个屠户动手,再加上自家肉档口的生意,其实进账不菲,可卢家的生活条件却并不比周围那些农户好上太多,其中最要紧的原因就是因为孩子念书和子孙赎买户籍的花费巨大。   但即便这样,因为世世代代的积累,现在卢家的老宅也被修建的足够宽敞。   卢宝宝这一世的爹身子骨弱,一到换季就容易犯病,因此他的房间是卢家除了二老的正屋外最大最宽敞的。   一条大长炕,天还没彻底冷下来,卢苗氏就早早给儿子烧起了热炕,生怕他冻着,此时卢家富和媳妇徐娇娘一个盘腿坐在炕上,一个还窝在被子里,看到闺女端着碗过来,这才两眼放光离开温暖的被窝。   卢家富身型高瘦,因为体弱不常干活的缘故,看上去十分白净,不过因为卢家标志性的高鼻梁深眼窝,看上去倒不算文弱。   刚从被窝里爬出来的徐娇娘和卢宝宝有三四分相似,虽然样貌不及女儿,却也是一个标致的美人,这会儿还没洗漱,头发蓬乱,却依旧楚楚可人。   娘俩的眼睛十分相似,杏仁形,瞳仁黑白分明,看着就显无辜,徐娇娘虽然已经嫁为人妇八年,还有一个六岁的女儿,看上去却依旧如同未出阁的少女一般娇憨。   也是,出阁前是家里最小且唯一的女孩,被养的娇气天真,嫁人后又遇上了一个同样油嘴滑舌且受长辈偏爱又护着自己的丈夫,更是没有多少长进了。   “今天的碴子粥是娘熬的?”   卢家富虽是疑问的语气,可表情却是肯定的。   很简单,只有卢苗氏熬粥的时候会记得多煮一个鸡蛋让孙女送过来,换做大嫂和弟妹,恐怕会直接忘记这件事,那么当天的鸡蛋就会在卢苗氏忙完手头的活后再送过来。   卢家富知道嫂子弟妹的小心思,不过他觉得那点小心思挺无聊的,他媳妇现在是双身子的人,卢家的规矩媳妇在怀孕的时候每天都能吃一个鸡蛋,她们见不惯二房平时出力少,又不敢明着对抗二老,也只敢动这些小手脚了,期待哪一天婆婆忙昏了头忘记鸡蛋的事,二房就能少糟蹋一只鸡蛋了。   可卢家富和徐娇娘是那种会委屈自己的人吗,真要有一天连卢苗氏也忘了给徐娇娘煮鸡蛋,恐怕他们早就闹上了。   “快快快!”   看到鸡蛋,原本还准备睡一个回笼觉的徐娇娘彻底清醒了,她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让闺女赶紧爬上来,卢家富也在这个时候把炕尾的小茶几搬到了三人中间。   卢宝宝短胳膊短腿短,爬炕倒是很灵活,没一会儿就手脚并用爬到了炕上,将碗放在了茶几上,三个人六只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那一只黄白色的鸡蛋。   徐娇娘率先伸手,拿起鸡蛋往碗沿敲了敲,快速将鸡蛋剥壳,几秒的功夫,鸡蛋脱去黄白色的外壳,露出了白白嫩嫩的“肉身”。   “老规矩,我一半,你们一半的一半。”   徐娇娘将鸡蛋掰成两半,一半留给自己,剩下的一半又被分成两半,稍微多一些的递给了她男人,少一些的递给了闺女。   卢家富和卢宝宝都乖乖坐着接过鸡蛋,仿佛对这种分蛋方式习以为常。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卢宝宝是拒绝的,在她看来,这是她娘补身子的东西,她和爹再馋也不该馋这个鸡蛋,可徐娇娘和卢家富却觉得家里的所有好东西就应该共享,丝毫不觉得分吃孕妇的补品是多么丢脸的一件事。   卢宝宝的谦让还一度被夫妻俩认作愚笨的象征,在他们看来,谁能逃过鸡蛋的魅力呢,这个认知还曾经引发过夫妻之间激烈的讨论,他们开始担心这个有些笨,又不会争取好东西的傻女儿将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他们是不是不能指望这个孩子,还应该趁着爹娘年轻,多哄点好东西给闺女攒着。   直到后来卢宝宝放弃挣扎,且逐渐学会哄这个家的两个大家长,夫妻俩这才松了口气,继续过上没心没肺的生活。   “乖宝,鸡蛋好吃吗?”   徐娇娘笑眯眯地看着闺女问道。   “嗯嗯。”   卢宝宝的小嘴巴含着四分之一大的鸡蛋已经足够费劲,只能含糊的应和。   这可是土生土长的农家鸡蛋,蛋白Q弹,又嫩又软,因为煮的时间长了,蛋黄显得有些干,可那浓郁的香味足够弥补这个缺点,让人舍不得一口咽下去。   可惜即便卢宝宝的嘴巴再小,四分之一大的鸡蛋多嚼几口也没了。   她忍不住咂巴了一下嘴巴,回味唇齿间残留的鸡蛋香,心里再一次为自己的不争气流泪。   曾几何时,她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为了一个鸡蛋流口水,这明明是自己减肥期间为了补充蛋白质吃到吐的东西啊。   不过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现在习惯这种生活的她反而变得更容易满足了,只是几口鸡蛋,获得的幸福感远超于前世的各种大餐。   尤其这个鸡蛋还是怀孕的母亲分享给她的,除了鸡蛋本身的美味,更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爱啊。   “好吃你可要记住啊,将来等你嫁人了,别忘了孝敬娘啊。”   不等卢宝宝感动三秒,徐娇娘就亲自打破了卢宝宝刚刚凝聚的感动。   徐娇娘一脸期待的看着宝贝闺女,她这个姑娘长的是真好,徐娇娘坚信她能嫁到一户富庶的人家。   比如村长家的孙子,又比如山脚下张猎户的儿子,张猎户夫妇可爽气了,每次打来的猎物总是卖一半留一半,村里只有他们家常年飘着肉香。   徐娇娘幻想着女儿嫁人后三五不时给她端来一碗红烧肉或是一碗肉汤的场景,嘴里的鸡蛋都仿佛有了它爹娘的味道。   “对了,还有你爹。”   徐娇娘一脸期待地看着闺女,前面那句才是重点,后面那句就是捎带的,说的一点都不走心。   卢家富三两口吞下鸡蛋,对媳妇的这个做法表示抗议。   这个鸡蛋虽然是给媳妇补身体的,可要是没有他这么多年的辛勤耕耘,媳妇也怀不上这个孩子啊,所以闺女吃的鸡蛋,必须有他的功劳。   要知道,每天的夜间运动也是很累人的。   卢宝宝面无表情地将桌子上的蛋壳捡到碗里,然后看着那对夫妻从一开始面红耳赤争功劳到后来你侬我侬地搂着,畅想未来得了碗肉汤是先吃肉还是先喝汤,心里跑过一万匹草泥马。   不过别看她现在表情那么嫌弃,可她永远记得在爹娘以为她不机灵,以为她笨时的几场深夜密话,这对被兄弟和乡邻看不起,见缝插针灌输她将来要记得孝敬的夫妇,早早为“笨”女儿做起了打算。   他们的懒是真的,馋是真的,对她的那份爱,更是真的。   “不好了!卢大家的,你闺女从坡上滚下来了!”   卢宝宝正准备将碗端出去,就听到了屋外的喊叫声。   卢家大房除了一个正在书塾念书的长孙卢宝金,还有一个今年十岁的闺女卢秀玉和七岁尚未启蒙的小儿子卢宝银。   农家的女孩早当家,卢秀玉虽然只有十岁,却已经能承担许多家务,卢宝宝还没起床,她就早早背着竹篓去靠河的山坡处割猪草去了。   外面人喊的那个滚下山坡的,就是大堂姐无疑了。   卢宝宝赶紧冲出去,此时屋外已经乱成一片,一个后脑勺磕坏,流了半身血的女孩被人抬着送了过来。 第2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   前些天下了一场大雨,这些日子气温下降也与这场大雨有些关系,今天已经彻底放晴了,卢秀玉向来勤快,正是看到这样的好天气,才一大早起来去给家里几头肥猪割几筐最鲜嫩的猪草。   可天虽放晴,前些日子被瓢泼大雨浇透的泥土却没有彻底干透,她一个不注意就脚底打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和她一块去河滩边的小土坡割猪草的姐妹听到尖叫声转头时,卢秀玉已经滚到了河滩边,又是那么不幸的刚好磕在一块棱角尖利的石块上。   一群女娃娃被眼前看到的一幕吓呆了,好在当时河滩边有两个正在洗衣服的妇人,一个跑去找了大夫,一个就近找了人帮着把卢秀玉扛回了卢家。   卢秀玉刚被安置到炕上,村头的大夫也被心急的妇人拉着赶到了卢家。   “咋流了那么多血,看的人心慌,大丫头也真是不小心,割个猪草都能把自己嚯嚯成这样。”   三房媳妇刘兰花站在门口小声嘀咕,看着大夫又是施针,又是给伤口敷药,有些心疼花出去的诊金。   卢秀玉的房间并不大,大房虽占了两大间东厢的房子,可是大房的子女也多,卢秀玉的房间是原本一间屋子里隔出来的小单间,她那大哥小弟占了房子五分之四的面积,她那小单间除了一张两米长的炕床和一个杉木打的箱子再也没有其他摆设。   现在屋里已经站了四个人,大夫、卢苗氏、大房媳妇江白娥和卢秀玉的嫡亲弟弟卢宝银,旁人连个下脚的地方也找不到了。   卢宝宝仗着人小,挤到了屋外,刘兰花那几声不轻不重的嘀咕她听得一清二楚。   “那么多血……也就爹杀猪时见得到……大丫头……”   之后的几句话倒是听不太清了,卢宝宝觉得自己穿到这具身体里后脑子好像被同化了,光想着吃,智商恐怕连指甲盖盖的大小都比不上了。   虽然没有听全那些话,可光是前几句话算是关心吗?怎么听上去怪怪的。   “不会说话就把嘴给我闭上!”   卢苗氏的耳朵很尖,卢宝宝站在刘兰花身边都没有听全的话,她似乎全都听清了,老太太板着一张脸,直接给了三儿媳妇一记眼刀。   江白娥也囫囵听到了几句,可她现在的心思都放在闺女身上,也没心思和老三媳妇撕扯,再说了,娘已经训斥过她了,也算是替自己出了一口恶气。   “娘,我也是关心大丫头。”   刘兰花显然没想到那么低的音量也能被听见,不过她也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问题,这会儿被老太太这样厉声斥责,院子里那些抬着大丫头过来的乡亲恐怕也听见了她婆婆骂她的那句话,恐怕不久后就会有不好的传言流出。   刘兰花咬了咬唇,这会儿也只能表情难堪地替自己辩解两句,心里忍不住委屈,大房受器重,二房被偏爱,他们三房明明最小,反而最不受父母待见。   卢宝宝人小,仰着脑袋,三婶低头时面部的表情变化,全被她看在眼里。   这会儿她也明白了之前自己觉得违和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了,三婶如果真的担心大堂姐,就不会在人刚被抬回来的时候抱怨她那么不小心,现在回想一下,刚刚自己没听清的那几句话,似乎是三婶觉得大堂姐流了那么多血,可能救不回来了。   大夫都没说什么,自个儿的亲婶婶却先给人判了死刑,这不是不盼着人好吗。   “血是止住了,就看之后人能不能醒吧,我给抓两包药,你们给熬了,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灌进去,如果孩子醒了,就让人去找我,如果这几包药都喝完了还醒不过来……”   大夫的话没说完,可意思在场的人都懂了。   “没事的,大丫头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醒过来的。”   江白娥听完大夫的话腿都吓软了,这个时候还是卢苗氏稳得住,她给大夫取了诊金,又谢了那些把孩子送过来的乡邻,看到江白娥这个亲娘傻愣在孙女床头直接往她后背拍了一巴掌。   “还不赶紧的给娃熬药,大丫头多乖一孩子啊,能忍心让你和老大白发人送黑发人?她指定能醒过来,你这个亲娘就不能盼着孩子点好吗,非得和老三家那个糊涂蛋一样,觉得孩子救不活了?”   “对对对,我得去给大丫熬药。”   别看江白娥平日里看重儿子多过女儿,这闺女也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哪会真的不疼呢?   这会儿她仿佛找到了希望,拎起药包就往灶房跑,经过刘兰花身边的时候,还重重撞了一下她的肩膀,全然没有平日一块看不惯老二媳妇时默契友好的模样。   她还记得老三媳妇刚刚说的那些不吉利的话呢,如果她闺女有个三长两短,那一定是老三媳妇咒的。   刘兰花也没想过大嫂会做这样的动作,看着并不打算替她伸张正义的偏心婆母,捂着被手肘撞疼的胳膊,抿着嘴埋头往自个儿住的西厢房走去。   只是一场意外,向来和谐的大房和三房之间似乎出现了罅隙。   “二丫,你守着你大姐。”   卢苗氏看着站在门口的二孙女叮嘱道,她也担心大孙女,可家里还有一堆的事等着她操办,不可能守在孙女的床头。   “诶。”   这会儿卢宝宝也不敢说什么卖乖的话了,奶奶心情好的时候会随爹娘喊她乖宝或是宝宝,这会儿都喊她二丫了,可见奶奶的心情十分糟糕,这也不是耍宝的时候。   卢宝宝走进屋去,搬了把椅子坐在炕头,乖乖当起了人肉监测仪,谁也没注意到,就在两人交接工作的间隙,床上的小姑娘曾片刻停止呼吸。   “卢秀玉”就是在这一刻,来到了这具身体里,她和床上的女孩同名,却是来自后世的一缕幽魂。   ******   卢秀玉已经昏睡了三天,期间家里人用尽办法灌了几贴药,卢苗氏也狠下心杀了只鸡,用鸡汤熬粥跟喂药似的让昏睡的卢秀玉咽下去。   现在大夫给的最后一副药也已经用掉了,可卢秀玉依旧没有醒来的迹象。   这些天卢家死气沉沉的,孩子们都不敢嬉笑,江白娥更是哭干了眼泪,他们大多认命,觉得卢秀玉醒不过来了。   就在江白娥给女儿准备棺材薄席的时候,得空就守在卢秀玉床头的卢宝宝惊喜的发现卢秀玉动了。   先是手指颤动,接着是眼皮和嘴角的抽动,不等卢宝宝喊人,卢秀玉就缓缓睁开了眼睛。   此时清醒的是那个从后世来的“卢秀玉”,原身确实死了,“卢秀玉”也是机缘巧合,居然在这具尸体上死而复生,就连她自己也不明白穿越的契机是什么。   这些天的昏睡,只是因为要吸收原身的留下的记忆和情感,不过或许是因为原身大脑受伤的缘故,这些记忆并不完整,但足够“卢秀玉”了解自己的处境,以及身边的这些亲人。   现代的“卢秀玉”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原本拥有公职的父母为了追生儿子丢了工作,他们将一切怪罪在大女儿身上,卢秀玉从懂事起就被迫承担了很多压力。   卢父卢母在丢了工作后支起了一个小食摊,“卢秀玉”的童年就在清洗食材、给食材串串、招呼客人、收钱找钱中度过,孩子们的娱乐和她无关,弟弟的玩具更是她不能触碰的禁物,如果不是卢父卢母还要点脸,恐怕“卢秀玉”连最基本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都念不完。   苦难的童年并没有让“卢秀玉”憎恶生活,相反,她将这些苦难转化为前进的基石和动力,在初中毕业既失学后,“卢秀玉”带着偷来的身份证和卖废品攒下的私房钱离开了那个家,跑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曾经父母压榨她的那些经历成为了她谋生的本事,她用了十年的时间,将一个小食摊发展成了十几家连锁小食店,如果不是早些年饥一顿饱一顿伤了根本,让她年纪轻轻就得了治不好的绝症,这会儿的“卢秀玉”还是励志的人生赢家。   现在她能在另一个世界延续生命,卢秀玉想着这或许是老天爷的恩赐了。   就算是为了报答原身的恩情,她也会好好照顾她死都放不下的家人。   想到这儿,刚刚清醒的卢秀玉忍不住皱了皱眉,原身的二叔二婶,似乎是一个大麻烦,创业时期卢秀玉也曾为了解压看过不少小说,其中不少小说和她现在的处境相似。   老实包子的父母,偏心眼的爷爷奶奶,极品吸血的叔叔婶婶,她似乎成了标准的种田文女主。   “奶!大娘!大堂姐醒了!”   卢秀玉刚回忆了一番种田文女主虐极品亲戚的常规操作,耳膜就被身侧拔高的女声刺疼了,她下意识捂住耳朵,然后扭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那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长的白白嫩嫩,脸颊还带着未褪去的婴儿肥,卢秀玉忍不住有些手痒,这样肥嫩的小脸蛋,要是能弹上一下,一定会有动画片里那样duang~duang~duang~的特效。   谁也不知道,那个长的五大三粗,被员工称为铁娘子的卢秀玉私底下是个萌物控还有一颗少女心,在经济宽裕后买了一屋子的玩偶堆在房间里,手机里更是屯了无数萌娃萌宠的照片,闲来无事用眼睛吸上几口。   她不知道自己是花了多大的意志力,才克制住自己那双蠢蠢欲动的罪恶之手。   这是那对极品夫妻的女儿,在原身留下的记忆里,也是惯会偷懒耍滑的存在,卢秀玉在继承那些记忆时对二房三口人都没什么好感,想到这儿,卢秀玉不免觉得可惜,这样可爱的孩子居然被那对极品生下来了。   堂姐的眼神看的卢宝宝心底有些发毛,她不知道一个十岁的孩子怎么会有这样深沉的眼神,虽然不熟悉,可她也记得以前的大堂姐并不是这样的。   大人们已经被她的呼叫声唤过来了,卢宝宝来不及细想,就被飞奔而来的大伯娘拉开,大房的人又哭又笑的,将那个死里逃生的女儿/姐妹围在中间。   显然这里已经没她什么事了,卢宝宝干脆地离开,刚刚的那丝疑惑也被忘在了脑后。   ******   “娘,能不能给我端一盆水,我想擦把脸。”   入夜,卢秀玉对着准备回房歇息的母亲提出了一个小请求,江白娥正是心疼女儿的时候,自然不会不答应。   其实卢秀玉要一盆水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洗脸,而是为了看清自己的长相。   卢家没有镜子,不说达官显贵们用的琉璃镜了,最差的黄铜镜在乡下地方也是个稀罕物,他们或许咬咬牙买得起,可一个只是用来照脸的东西,不值得他们花费那么大的价钱。   水很快就端来了,卢秀玉屏住呼吸,借着烛光看向了水面。   她并没有从原身的记忆里看到过这具身体的长相,清醒后见到了这一世的家人,对于原身外貌的期待又下降了许多,卢家人的模样其实不算差,可是太过粗犷,卢秀玉打从心里喜欢的是那种甜妞的长相。   刚清醒时见到的卢宝宝,就完全长在了她的审美上。   卢秀玉心中有那么一丝丝期待,万一原身和堂妹长的相似呢?   波光粼粼的水面里依稀倒影着一个影子,略微消瘦的一张脸,下颌线条利落分明,丹凤眼,眼窝的深度仿佛是第二层眼皮,卢家人标准的高鼻梁下是一张过于丰满的嘴唇,卢秀玉扯了扯嘴角,看见了两颗不怎么依赖彼此的大门牙,那道约莫一两毫米宽的门牙缝和现代的她如出一辙。   这样的一张脸,卢秀玉能挑出几百个毛病,搁现代能被夸赞一句高级脸、超模脸的面孔,完完全全不符合卢秀玉的审美,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这样一张面孔也只能被称赞利落干净,与美无关。   卢秀玉草草洗了把脸,在这具身体母亲担忧的视线中躺回床上,用被子盖住了自己。   嘤嘤嘤,女娲娘娘睡了吗,她被自己丑的睡不着。   看来她没有希望成为靠美貌征服落难皇子、失忆将军……的种田文女主角了,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有靠脸吃饭的命,这样也好,脚踏实地挣来的东西才能让人心里踏实。   沉沉睡去之前,卢秀玉的脑海中已经开始构思起了自己能在这个朝代发家致富的办法,当然,那些想要坐享其成的,她也不会纵容。   原身的记忆不一定完全可靠,不同的态度看到的画面未必是一样的,卢秀玉决定花一些时间,好好观察这一世的家人。 第3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   苏醒后的卢秀玉恢复的很快,在伤口开始结痂后就和往常一样开始干活。   她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可毕竟不是亲身经历的,很多活儿对她来说都十分生疏,好在现代的卢秀玉也是吃过苦的,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后就将那些活做的有模有样了。   家里人没有察觉到卢秀玉身上细微的变化,她干活时的生涩也被大家归结于她伤势没有完康复,唯一感觉到怪异的恐怕只有卢宝宝一人了。   卢家还没分家,但是因为卢家富和徐娇娘往日的奇葩行为,在这个家里,除了卢老屠和卢苗氏,还真没有第三个人能看上这一房,因此在这个家里,二房就是被孤立冷落的存在,当然,卢老二和他媳妇也不在意这些兄弟妯娌的看法。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因为父母对二房的不喜,卢家的小辈们对卢宝宝也十分冷淡,尤其这两年卢宝宝越发机灵会讨二老欢心后,这些堂兄妹对心里对她也产生了一些隐秘的嫉妒。   小孩子讨厌一个人的方式就是不和她玩,因此卢秀玉和卢宝宝虽然是年龄最接近的堂姐妹,可卢秀玉更爱和比卢宝宝更为年幼,出生在卢家三房的卢秀心一块玩耍。   卢宝宝也是个傲气的宝宝,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她也曾试过讨好家里的兄弟姐妹,可是几次都以热脸贴了冷屁股告终,她干脆熄了这份心思,开始致力于攻克家里的两位大佬,以及努力改造又懒又馋的双亲。   前者功效显著,后者嘛……   卢宝宝在床上翻了一圈,然后趴在床上四肢摊开,将脑袋埋进蓬松柔软的被子里,深深嗅了一口,仿佛还能闻到昨日刚晒完被子后太阳的味道。   不想起床,嘤嘤嘤,她完全被同化了呀!   卢宝宝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堕落下去了,于是硬下心,残忍拒绝可爱被窝的诱惑,从床上爬起来,在身体离开被窝和空气接触的那一瞬间,她被冻地打了个激灵,再一次钻了回去。   天气越来越冷了,要不再睡一刻钟?   明天,明天她一定能早起!   小姑娘在心里暗暗发誓,而同睡一间房的卢家富和徐娇娘就完全没有这种心理负担了,两人睡地四仰八叉的,也不知是做了什么样的美梦,时不时发出吃吃的笑声。   外头的天已经彻底亮堂了,卢宝宝醒来的时候就听到了屋外大伯娘和三婶的交谈声,偶尔参杂着几声堂兄妹们的声音,可见大家都早早起了床,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相比较之下,她爹娘实在是太懒了,怪不得叔伯婶娘都对他们有意见。   “我闻到香味了,今天大碴子粥里是不是加了红薯。”   “肯定加了,我闻到的味儿都甜丝丝的。”   在卢宝宝胡思乱想的时候,耳边的轻鼾声停止,原本还睡的很死的俩人被空气中食物的香味唤醒了,还煞有其事的商讨起了今天早餐的菜色。   到了这个时候,二房的三口人也该起床了,老两口虽然有些偏心眼,可也不会做的太过分,要是他们错过了早餐,可不会有人将饭端到屋里来给他们享用。   这对夫妻的时间掐的正正好,当他们收拾完走出房门的时候,卢苗氏正端着一锅冒着热气的红薯粥往正屋走去。   “娘,我来帮你吧。”   徐娇娘的眼神顿时亮了,她迈着小碎步跑到老太太身边,眼睛不住地往陶锅里瞟,果然在米黄色的粥里看到了切成小块的番薯。   地里的番薯原来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了,卢家老大十分能干,不仅将卢老屠的手艺学的十成十,就连地里的庄稼也侍弄的极好,他种出来的番薯不仅个头更大,味儿也更甜,和粥一块煮,不用加糖,就能吃到沁人心脾的甜味。   原本徐娇娘还准备吃完早饭睡个回笼觉,现在她想着是不是应该接过打扫灶房的活,因为灶房里一定还有今早从地里摘回来的番薯,到时候削了皮,不用煮就能当水果吃,那味道,甜津津,脆生生的,一般水果还比不上呢。   “用不着你!”   卢苗氏看了眼这个又懒又馋的二儿媳妇,对方那点小心思,她哪会看不穿呢,换做以前,她早就开骂了。   只不过现在……   卢苗氏的眼神滑过徐娇娘高耸的肚皮,看在老二子嗣不丰,老二媳妇肚子里极有可能是一个大胖孙子的面上,就放过她吧,等她生完孩子,可别想这般轻松了。   卢苗氏端着大砂锅脚步沉稳地走进堂屋,老大媳妇和老三媳妇正在里面摆放碗筷,卢秀玉和卢秀心则是在一旁替母亲搭把手,看到老太太端着粥进来,几人正准备笑着迎接呢,就看到跟在老太太身后进来的那两张赖皮脸,笑容都僵住了。   卢秀玉皱了皱眉,她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一段日子了,眼前的二叔二婶确实和原身留给她的记忆一样,又懒又馋,有活的时候见不到人影,一到饭点出现的比任何人都及时。   爷爷不用说了,承担着附近几个村镇骟杀牲畜的工作,一天还有一半的时间要在肉档守着,她爹不仅要在爷爷杀猪羊的时候搭把手,还要和三叔一起承担地里大多数的工作。来到家里那么多天,卢秀玉就没见这个二叔下过地。   据说这个二叔是早产儿,身体不好,可卢秀玉真不觉得一个长的高高大大的男人会连拔草的力气都没有,退一万步,他干不了繁重的农务,那就不能帮家里的女人做点稍微轻省的活吗?   至于二婶……   卢秀玉眉头更皱了,对方还大着肚子,她决定等她生完孩子再观察观察。不过此刻卢秀玉心中已经对她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对方应该和二叔是一路人。   当然,在古代封建大家庭里,二叔二婶能有这样的特殊待遇,和大家长的偏心眼是绝对脱不开关系的,卢秀玉决定好好想想,自己之后的创业计划,她可不想辛辛苦苦一场,却是为别人做白工,这个世界和她生活的那个世界不同,家族、孝道对人的束缚更大,想要带着父母脱离这个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卢宝宝跟在父母屁股后头走进屋里,很快就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压力,她低着头,只敢用余光悄悄打探四周,果不其然,大堂姐的视线正落在她的身上。   这些日子以来她一直觉的大堂姐行为怪异,也来源于此。   她和这个大堂姐真的不太熟,只知道对方很勤快,很友爱家里除她以外的弟弟妹妹,可现在对方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打量她,眼神还特别奇怪。   卢宝宝绞尽脑汁回想刚刚大堂姐的那个眼神,这里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就好像是当妈的觉得儿女不出息,恨铁不成钢的无力感以及有些懊恼的情绪,为什么会这么想,因为卢宝宝曾经也用这样的眼神看过自己的偶像,作为一个事业粉兼妈妈粉,她总是觉得自己的小墙头太过懒散,没有将自己的天赋发挥到极致,恨不得手上有一根鞭子在后面狠狠抽他的公司和团队。   当然,抽小墙头是不可能抽的,自己的崽崽怎么舍得骂呢,崽崽事业不顺,那一定是他身边人的问题。   可这就奇怪了,大堂姐为什么会用这样的眼神看她呢?   卢宝宝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控制住自己不再往大堂姐那儿飘。   卢秀玉可不知道自己的眼神露骨到被一个孩子察觉,或许是她也没有想过,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会有这样敏锐的观察力。   如果说对二叔二婶是失望的话,对于这个尚且年幼,而且完完全全长在她审美上的小娃娃,那她就是万分怜爱了。   怜爱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居然摊上了那样的爹娘,这要是她的闺女,她一定会将她养成五讲四美、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新时代好模范。   卢宝宝的感受没有错,卢秀玉看她的眼神,就是看自家崽崽的眼神啊。   在卢秀玉看来,她的真实年纪确实也可以给她当妈了,她不舍得一个可爱的小姑娘被一对懒惫的爹娘教坏,恰好卢宝宝的年纪还那样小,正是三观塑形的时候,或许她可以教好她,把她往正路上掰。   徐娇娘美滋滋地喝着粥,丝毫不知有人想给她闺女当娘了。 第4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4   卢家的早餐很普通,一锅红薯粥,两笼杂面馍馍,再加上佐粥和馍馍的咸菜。   李朝国富民安,加上这些年风调雨顺,乡下人的生活大多不错,虽然称不上富裕,但也足够温饱,卢家世代屠户,虽然是贱籍,收入却远远高于周遭的农户,可单看这顿早饭,并不比寻常人家强上多少,顶多就是米粥浓稠了些,馍馍更舍得添一些白面罢了。   见微知著,卢家在生活上还是十分节俭的,卢秀玉观察了几天,除了在她受伤的时候老太太狠心杀了一只鸡外,这些日子家里的餐桌上就没有出现过荤腥,恐怕说出去没人相信屠户家居然会没有肉吃。   “奶,我想学做菜,要不以后厨房的活儿,您让我学着上手吧。”   在一阵稀里哗啦的喝粥声中,卢秀玉的声音显得十分突兀,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她吸引了。   “大丫!”   江白娥吓得脸都白了,她没想过女儿生了一场大病后居然变得那么大胆,敢向老太太提出要求。   在卢家,卢苗氏就是除了卢老屠外最有话语权的人物,卢老屠是个标准的古代男人,坚持男主外女主内,对于内宅的女人来说,卢苗氏反而比卢老屠这个一家之主更有威慑力。   灶房向来都是卢苗氏的地盘,她负责定制一家人的菜单,吃什么,怎么分配吃食,那都是卢苗氏独有的权利,现在卢秀玉主动提出要去厨房帮忙,听上去就像是要分权似的。   有心人再仔细想想,或许还会觉得这是江白娥在背后撺掇的,不然为什么卢秀玉一个半大孩子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一旁的刘兰花脸色都变了,她觉得大嫂果然是外表老实,内里藏奸的,只恨她闺女今年才五岁,她也说不出让闺女去厨房帮忙的话。   至于徐娇娘完全没有受影响,她反而还用看傻子的眼神瞅了眼大房的侄女,她实在是想不透,这世上还有主动揽活干的人,那多累啊,还好他们家乖宝聪明,从来都是躲着活走的。   想到和自己一样机灵漂亮的乖女儿,徐娇娘骄傲地挺了挺胸,感觉自己又能多吃碗饭了。   “你想掌勺?”   卢苗氏放下碗,眼睛直勾勾地瞅着那个将将大病痊愈的孙女,卢秀玉不闪不避,表情腼腆又坚定,这让卢苗氏不得不高看她一眼。   老太太知道自己长的凶,以往除了机灵的二孙女,家里其他孙辈都躲着她走,大孙女病了一场倒是长进了不少,总算有点大姐的样子了。   “现在我身后学着,到时候让你上手试试。”   卢苗氏轻飘飘地说道。   成了?这么简单就成了?   江白娥和刘兰花面面相觑,她们嫁到卢家都多少个年头了,厨房打扫、烧火的活儿倒是经常做,可掌勺的机会少有,除非老太太实在抽不出空来。   这两年老太太倒是把做早餐的活儿分出来给她们两妯娌了,但是厨房那个大柜子的锁依旧在老太太手里捏着,做饭用多少米,下多少油都是她一手掌控的。   “谢谢奶,我一定会好好学的。”   卢秀玉高兴地应到,其实在开口前,她已经有了八成的把握。   婆媳是天敌,这在古代尤为明显,她娘和三婶虽然嫁到卢家多年,为卢家生儿育女,可对老太太来说,依旧是外人,同时还是一个可能与她争夺当家权的竞争对手,老太太怎么可能让她们触碰权利的中心。   她就不一样了,那是老太太的亲孙女,是卢家的孩子,其实不用她主动开口,再过一两年,老太太也该提出让她去厨房帮忙的要求了,因为这是出嫁女儿的必备技能,不管将来她婆家会不会让她去厨房干活,至少简单的烧饭做菜,她都得会,要不然,别人就该质疑卢家教孩子的本事了。   卢秀玉只是将学习的时间提前,老太太当然不会拒绝。   早餐就这样在一群人的心思各异中结束。   ******   “你这是来帮忙的还是来当耗子的。”   吃完饭,家里的男人都去干活了,女人们在院子里洗碗洗衣服,卢苗氏将家里的活儿分配好,刚进厨房准备把今天早上刚从地里收回来的番薯拿去地窖,就看到原本应该在打扫厨房的二儿媳妇正捧着一个番薯啃的正欢。   老太太直接气笑了。   “媳妇,你太过分了!”   卢家富明明前脚刚跟着家里的男人下地,后脚又溜了回来,此刻正站在老太太身后,手指着偷吃的媳妇,义愤填膺。   看到儿子替自己批评媳妇,卢苗氏的心中不免有些欣慰,心里的火气也降了不少。   “你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人偷吃,也不给我分半个。”   后头的那句话直接让老太太的笑脸僵住,差点一个趔趄被门槛绊倒。   果然,她不应该对这个儿子抱有期待。   “娘,我真不是馋,一开始我真的在很认真的打扫灶头,可是我这眼睛看到那些番薯后肚子里的孩子就一直踢我,跟我说娘,我肚子里,快吃根番薯吧。”   徐娇娘咽下嘴巴里的番薯,讨好地冲着老太太笑了笑。   “你给老娘放屁,早上两大碗粥都喝进肚了,你当自己是饭桶啊,现在还喊饿。”   老太太信她才有鬼呢,她哪里是饿,分明就是馋。   “还有你,不是下地去了吗,怎么又跑回来了,今天你要是不老老实实下地干活,中午就别吃饭了,家里养不起一窝闲人。”   卢苗氏骂完儿媳妇,又对着宝贝儿子开火了。   江白娥和刘兰花在一旁偷笑,虽然她们心里也清楚,老太太对二房的批评是只见雷霆声不见雨滴下,别看她现在骂的起劲,最疼老二的依旧还是她。   “娘,我错了。”   徐娇娘觉得婆婆今天特别凶,不适合挑战婆婆的底线,只能委委屈屈地认错,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手里半个番薯,想着吃都吃了,婆婆应该会让她把这半个番薯吃完吧。   “给我。”   卢苗氏可不会纵着她,恶狠狠地从她手里抢走那半个番薯,然后指着灶头的一片狼藉,“赶紧把这里收拾好,别以为大着肚子就能吃白饭了。”   诚然老太太对二房有优待,但她也不会真的什么都不让他们干,如果老太太真的那么做,恐怕老大老三家再老实,也要闹事了。   “乖宝,这半个番薯你吃了吧。”   老太太又瞪了儿媳妇一眼,然后将半个番薯给了一旁眼巴巴看着自己骂她爹娘的二孙女。   她这么做也是有考量的,一来这番薯被二儿媳妇啃过,给谁都不合适,二来自己刚骂了老二夫妇,二孙女还那么小,恐怕心里头会难过,这半个番薯就当哄孩子吧。   江白娥和刘兰花不去细想老太太的用意,心里积了一肚子的酸水,果然,即便骂了老二夫妇,老太太还是偏心那一家子。   刚挖出的番薯大家都爱吃,脆生生甜津津的,可是老太太死抠死抠的,连个番薯都不让人多吃,顶多偶尔拿一个出来切了,让孩子们甜甜嘴。   现在老二媳妇已经啃了半个了,还把剩下的半个给老二家的孩子,这是一点都不把他们大房三房的娃放心里啊。   “谢谢奶。”   卢宝宝乐了,她没想过这好事还能落在自己身上。   “滚滚滚,给我滚地里去。”   一旁儿子还眼巴巴看着闺女手里那半个番薯,老太太看地眼疼,挥挥手赶人。   看着爹娘哀怨的眼神,卢宝宝忽然觉得嘴里的番薯更甜了,慢慢啃着番薯,眼睛弯成了两道小月牙。   卢秀玉围观了这一幕,眼神有些凝重。   江白娥注意到女儿情绪的变化,心中十分欣慰,看来女儿也知道她奶奶是多么偏心眼的一个人物了,以后她就要跟着老太太学做菜了,可要给他们大房争口气啊。   殊不知卢秀玉心里想的压根不是一回事。   正所谓惯子如杀子,老太太教导儿子儿媳的时候尚且明白让他们知道不劳而获是错误,怎么到最后直接把番薯给了乖宝,却没有告诉她为什么最后把番薯给了她呢?   如果长久这么做,岂不是要把乖宝养成第二个二叔?   可见老太太不会教孩子,教导乖宝这件事,还是得她来。   ******   “奶,以后我就要跟着你学做菜了,别的事恐怕得让二妹三妹学着上手,要不今天就让两个妹妹跟我一起去割猪草吧。”   卢秀玉背着竹篓,指着院子里的两个妹妹说道。   卢宝宝今年六岁了,在乡下也该学着帮大人做点事了,三姑娘卢秀心虽然年纪比二堂姐小了半岁,可个头却足足比卢宝宝高了半个头。   卢家的这些孩子除了卢宝宝全都继承了卢家的高个基因,看上去比同龄的孩子都要高大结实,因此卢秀心虽然才五岁,也能帮家里干点活了。   对于大丫头的提议,江白娥在心里默默给闺女点了个赞,刘兰花虽然不太乐意闺女小小年纪就要帮家里干活,可一想到二房那个懒丫头也要一块干,心里就舒坦了许多。   “成,你是大姐,要照顾一下妹妹们。”   卢苗氏不做犹豫就答应下来。   卢宝宝刚啃完番薯,还没乐多久呢,就听到了这样一个噩耗。   割猪草?就是那个每天天不亮起床割一次,吃完早饭、晚饭各要割一次的猪草吗?   天呢,她不就是早上随便安慰了一下自己明天要早起吗,这不是她每天惯例安慰自己的说辞吗,怎么明天真的要早起了呢。   做人好难,做懒小孩更难。 第5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5   卢家所在的三档口村地势得天独厚,三面环绕一座连绵不断的小阳山,物资丰饶,村里的人只要勤劳肯干,即便没有耕地,靠着这座大山也不会饿死,   另外一面是一条官道,也和三档口这个名字来源有关。   传说中小阳山脚下并没有村落存在,是因为李朝的开国皇帝修建国道,而此处国道垄长,有人看到了商机,就在这条国道中间修建了几个档口,专做来往行商的生意,最早的时候,一共有三个档口,分别是茶水当、食铺、修理马车的工匠铺。   随着这几个档口的生意大获成功,越来越多的小商贩开始在此处聚集,渐渐的,此处人气越来越旺,许多因为战争流离失所的人就开始在当地聚居,于是就有了后来的三档口村。   直到今日,三档口村口依旧是一长排铺子,卢家的肉档也在靠近官道的位置,平时除了周围几个村镇的人会来采购肉食外,还有一些行商会购买鲜肉补充物资,这也是卢家收入重要来源之一。   卢家在村的东面,长着全村最鲜嫩猪草的位置则在村西面,有活水流经过的地方,因此卢秀玉要带着两个妹妹穿过大半个村落,他们的这段路程,正好也要经过村子最繁华的那片档口。   现在村里人大多刚吃完早饭,可沿着官道的铺子绝大多数已经支上了,大多都是一些茶水铺和食铺,卢宝宝看到了不少挑着个篮子兜售当地特色小吃的婶娘婆婆。   她记得自己两三岁的时候大伯娘也曾做过这个生意,可惜官道的竞争太激烈,毕竟每天来往的行商是有限的,除非味道足够出众,要不然周围村镇的乡邻也不会花钱光顾,因此大伯娘只坚持了几天,就被老太太以每天做的吃食卖不出糟蹋粮食为由勒令禁止了。   现在村口除了几家经营多年,有稳定客源的档口,其他小贩来来往往,很难见到一张熟面孔。   卢宝宝的视线滑了一圈,最终停留在了唐记糖水铺上,口水忍不住吞咽了几下。   唐家不是三档口村的人,但是祖祖辈辈都在这儿做生意,他们家在县城、几个镇上还有分铺,一手独门的保存鲜果的秘方使得他们的生意一直从祖上火到现在。   卢宝宝最喜欢他们家的黄桃蜜水,两文钱一小碗糖水,里面会有一小块铜钱大的黄桃,味道类似现代的水果罐头,却比她记忆中罐头的味道更加自然清甜。   卢老屠外表凶悍,其实很疼家里的孩子,偶尔肉档来了大客户,他就会在隔壁的糖水铺买上十文钱的糖水,拿回家给孩子们分着吃,这是卢家小辈们最开心的时候。   可惜前几个月天气炎热,鲜肉不好储存,因此很少会有人大批量购买猪羊肉,卢宝宝也很久没有尝到美妙的黄桃蜜水了,之前没想到也就罢了,现在看到了那唐家糖水飘扬的布招牌,胃里的馋虫好像瞬间被勾起来了。   想吃!   卢宝宝咽了咽口水,把主义打到了她爹的私房钱上,她知道她爹的小金库藏在哪儿,因为她还小,大人做事很少瞒着她。   前不久她还偷偷扒出来看她爹瞒着她娘偷藏了多少钱呢,几十个铜板,她向爹讨两文当作封口费不过分吧。   “阿嚏——”   远在地里的卢家富打了个喷嚏。   夏天过去了,现在天已经开始转凉,莫不是着凉了?   卢家富拢了拢自己的衣领,这件薄棉袄好像有些漏风。   卢秀玉同样在打量那一片档口,她和一肚子馋虫的卢宝宝可不一样,人家看着那一个个商铺,脑子里滑过的是一个个商机。   她已经观察这片铺子很久了,哪种类型的生意最好做,来往的客户有什么样的喜好,几天时间就分析的七七八八。   换做现代,卢秀玉有数十种办法在这一片占据部分市场,可在这个封建时代,她的身份和年纪终究限制了她很多想法。   该怎么做,该做什么,怎样得到家里人的支持,这是现如今卢秀玉最需要费心的事。   好在这个朝代对女子的束缚并没有明清时那么严苛,女人做生意也是常态,尤其在三档口这一片,男人下地干活,女人在官道附近兜售吃食茶水是随处可见的一道风景,还有些人家男丁少,女人也要下地干活,兜售的任务就会交给家里年纪稍大的孩子。   这些对卢秀玉来说都是好事。   “大堂姐,我们还没到地方吗?”   这都快走了半刻钟了,脚疼倒是小事,最让卢宝宝受不了的还是肩上背的那个竹篓,感觉两侧肩膀的皮都快被磨掉了。   所有人都羡慕她皮肤雪白娇嫩,其实皮肤娇嫩也有不那么美妙的地方,比如更容易被晒伤,也更容易产生擦碰伤。   据她娘的口述,小时候的她时常哭闹不休,就是因为皮肤受不了粗糙的棉麻布,身上时常红肿一片,那段时间,徐娇娘放弃了最爱的懒觉,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手里永远拿着她的衣服不断揉搓,用手的劲道将原本有些硬挺的布料揉到软化。   现在她稍微大点了,对布料的耐受性也增加了,但在给她做衣服时,徐娇娘还总是格外注意,卢宝宝几件幼儿时穿的棉布衣都被她拆解裁剪后缝在了新衣服的手肘、胳肢窝、衣领袖口等容易磨到的地方。   今天是她第一次出来割猪草,徐娇娘一时也没想到竹筐带子磨损肩肘的可能,于是就有了她现在受罪的情况。   卢宝宝有些娇气,可她自诩自己曾经也是个成年人,怎么好意思在两个孩子面前抱怨呢,她只是想快点到达目的地,把身上的竹篓放下松快松快。   “就快到了。”   卢秀玉指了指不远处的河流,看到这条沿经村落的水源就说明目的地快到了。   近二十分钟的脚程,背着一个越三四斤重的竹篓,对任何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来说都是比较吃力的,在出发前,卢秀玉已经做好了中途休息几次的准备,可一路下来,小妹妹们都没有抱怨一声,这让卢秀玉有些吃惊,也有些高兴。   当然,这样的情绪都是针对卢宝宝而言的,毕竟最小的堂妹卢秀心虽然才五岁,却已经有了五大三粗体格的雏形,一路蹦蹦跳跳,就跟外出放风似的,一点都看不出疲累的样子。   倒是二堂妹,娇滴滴的,身量比一般孩子还要小一些,看上去就像一团软棉花,这一路走来卢秀玉都心惊胆战的,生怕那一个竹篓把她压趴下了。   “累了吗?”   卢秀玉佯装淡定地问了一句,只要卢宝宝开口说累,她立马可以停下让她休息一会儿,反正已经快到目的地了,她可以先去割一波猪草,等她缓过来了,再带她过去认清可以当猪饲料的野草种类。   “有点累,不过一想到以前这些活儿都是大堂姐一个人干的,姐姐每天都要那么辛苦的来回好几趟,就觉得我不应该抱怨了。”   卢宝宝这话很大程度上是出自真心的,说实话,她是真的佩服大堂姐,对方从七八岁起就开始帮家里割猪草了,以前卢宝宝没有背着竹篓走过这一段路,没有切实的体验,只知道她辛苦,却不知道这一段路程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原来那么艰巨,更别提割完猪草,背着更重的竹筐的回程路了。   换做她肯定做不到,恐怕坚持个一两趟就该哭着鼻子想办法躲掉这桩苦差事了。   她真的很尊重大堂姐这样吃苦耐劳的人,当然,她依旧变不成这样的人。   卢宝宝怂怂地想着,自己以后真的要像大堂姐一样一天几趟地割猪草吗?可要是不做,她岂不是成了爹娘一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遭嫌弃的吧?   小姑娘脸皮挺薄的,心里开始思忖回家后像爹娘学几手,首先得把这脸皮磨厚一些。   卢秀玉不知道卢宝宝已经打定主意临阵退缩了,脑海中回想着堂妹刚刚的一番话,心里就像是三伏天吃冰棒——透心爽啊。   那么可爱的女孩子,用崇拜的眼神瞅着你,问你累不累,肯定你的付出和辛劳,人生还有什么好遗憾的。   卢秀玉觉得自家崽崽实在是太懂事,太乖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让人恨不得现在赶紧抱抱她,亲亲她,然后挡在她面前,成为她最坚实的避风港,叫她不用承受世间的一切苦难。   “竹篓很重吧,大姐帮你背。”   卢秀玉二话不说帮她脱下竹篓,抱在自己身前。   十岁的卢秀玉体格并不逊村里十二三岁的少年,两个竹篓对她来说十分轻松。   什么锻炼教育滚一边去吧,她决定做一个偏心的娘了,至于锻炼教育,等她将来生了孩子,让她自己的崽来承受吧。   说着,还和蔼地笑了笑,摸了摸乖宝的脑袋。   卢宝宝都惊呆了,开始思忖起了自己刚刚那一番话,如果说刚才她八分真心夸赞大姐,那么剩下的两分确实存在讨好这个大姐的心思,可她没想过这么奏效啊,现在的大姐和以前的大姐分明就是两个人。   难道大堂姐的弱点就是受不了别人赞美她,崇拜她?   果然,伟人卢家富曾说过,这个世上没人能躲过甜言蜜语的威力,如果有,一定是你的语言能力,表情动作还不够。   卢宝宝像小仓鼠屯粮一样将这个发现存在了自己的脑子里,准备以后有机会再实践一番。   “前面路滑,姐姐牵着你走,小心别摔了。”   卢秀玉牵起乖宝的小手,感受着那软绵的手感,都不敢握太重,生怕捏疼了她。   此时她外表依旧沉稳,内心早就开始了土拨鼠尖叫。   我是谁?我在哪儿?   最小的卢秀心看着往日和她最要好的大堂姐背起了二房那个讨厌鬼的竹篓,还牵着讨厌鬼的手走在前头,心里一千万个懵逼。   卢秀心年纪还小,很多喜恶都是源于父母的态度,因为她娘时常在背后咒骂二房的人,以至于她也开始讨厌那个漂亮的二堂姐,出门前她娘不是说大堂姐有算成,这次讨厌鬼要吃苦头了吗?   所谓的大苦头就是被摸脑袋,被牵手?   卢秀心委屈地瘪了瘪嘴,她也想要吃一下苦头。   作者有话要说:  秀玉未来的孩子:我连个胚胎都不是就替我安排上了吗(⊙ 第6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6   “卢家大丫儿又来割猪草啊,这一天天的到点儿就能看见你,真是勤快姑娘。”   “是啊,之前不是磕伤了脑袋吗,也不见你多休养些日子。”   河滩边上有不少妇人正在清洗衣服被褥,还有几个小娃娃,在稍浅的河滩上踩水捉鱼,看到卢秀玉带着俩妹妹过来,几个和卢家相熟的妇人对着卢秀玉寒暄了几句。   “大娘,我的伤早就好了,再说了,我也闲不住啊,这不,家里的长辈和妹妹们心疼我,还给我派了两个帮手呢。”   卢秀玉笑吟吟地应道。   说话的这些大娘未必有什么坏心思,可有些话传来传去就容易变了味道,比如刚刚那两句话,对方的本意可能是夸赞她勤快,关心她的伤势,可也能被理解为卢家的孙辈里只有她这个姑娘能干活,家里的长辈也不心疼她,伤还没好全呢,又让她来割猪草了。   卢秀玉的成长经历复杂,她知道语言有时候也能伤人。   于是她四两拨千斤地回答了她们的问题,特地提点出她身边的两个堂妹,意在告诉大家自己的伤好全了,家里人和两个懂事的妹妹都体恤她,今个儿陪她一块来割猪草了。   卢秀玉足够小心谨慎,在远远看到人群的时候就把背篓还给了二堂妹,因此这会儿三姐妹看上去整整齐齐的,正如她所说的那样,两个年幼的妹妹是过来帮忙的。   “诶呦,刚刚还真没注意,那是你二叔和三叔家的闺女吧,长的可真俊呢。”   那些人倒是一早就看到了卢家三孙女卢秀心,可还真没看到站在俩人身后的卢宝宝。   不是说卢老二家的闺女岁数更大一些吗,怎么看个头,大的那个反倒更像是妹妹呢?娇娇小小的,一团孩子气。   村里见过卢宝宝的人不多,因为这个懒馋的丫头一点也不喜欢动用除了嘴巴以外任何一个肢体器官的活动,这几年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   村里倒是一直有她漂亮的传言,可其他没见过的人觉得一个六岁的丫头又能漂亮到什么程度呢,恐怕都是言过于实。   直到现在看到了真人,才知道那句老话说得对,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乡下人的形容词有些匮乏,他们能想到的最高褒奖就是临县送子庙观音娘娘座下两位童子,唇红齿白,一团福气,这卢家的二孙女长的比那童子还讨人喜欢。   而且那丫头看上去性格也十分的好,红润的嘴唇向上弯弯,一直都噙着笑呢,人的心都让她笑软乎了。   没想到卢家那俩人嫌鬼憎的玩意儿还能生出这样一个集天地之灵气的孩子,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歹竹出好笋?这样乖巧的娃娃怎么偏偏投身到了徐娇娘那个懒婆娘的肚子里。   而且这闺女一看就是勤快的,小小年纪就背着那么大的竹篓陪着受过伤刚刚痊愈的堂姐来割猪草,光凭这一点就知道这孩子和她那对爹娘不一样。   一时间,她们对卢宝宝的印象大好。   卢家姐妹毕竟有任务在身,那些妇人也不好拉着姐妹几个说太多话,只是寒暄了几句就放行了。   在三姐妹离开河滩去了更远一些的河坡后,唐家秀才娘子端着一大桶衣服来到了河边,身后还跟着一个清秀的男童。   唐家在三档口村那也是说得上名号的人物。   在宗族意识浓厚的古代,尤其是乡下地方,人丁越兴旺就意味着他们在当地的话语权越高。   比起那些动辄生六七个孩子的人家,卢家的子嗣并不算多,卢老屠这代生了三个儿子,已经是难得的多产。可是因为卢家不论男女各个人高马大,加上村里人多养殖牲畜,还得仰仗卢家的屠户,因此绝大多数人家都不敢得罪卢家的人。   唐家在村里是个例外,唐家的先祖一百多年前迁居到了三档口村,娶了当地的女人勉强融入了村子,但是这么多年,唐家世世代代都是一脉单传,在村子里除了姻亲,再无其他亲友,因此受了不少欺负。   直到这一代唐家的当家人考中了秀才,这才拔高了唐家在村里的地位,一下子让唐家成了村子里少数几家不能招惹的人家之一。   说来也是奇怪,三档口村有着好山好水,靠着肥沃的土地、资源丰富的群山以及那一条临村的官道家家户户都过着宽裕的生活,可这样的好山好水却没有培养出几个会念书的人物。   从李朝开国起,近百年来整个村落只出过一个举人,考中秀才的也屈指可数。   到了这一代,三档口村拢共也就出了两位秀才,其中一位就是唐家的当家人唐茂才。   唐茂才考上秀才的时候才二十四岁,这对于读书人来说,还正值壮年,村里所有人都期待他考一个举人出来,到时候谋个一官半职,好成为村里人的靠山。   可天有不测风云,唐茂才三十岁那年去府城参加乡试,谁知道半路惊了马,他从马车里摔了下来,摔伤了肋骨,最后命是保住了,却也留下了后遗症,从此变得体弱多病,根本负担不了连日科考的压力。   唐茂才的科举之路算是断绝了,唐家为了供出他这个读书人几乎耗尽了家底,加上他伤了底子,常年靠补药养着,花费不菲,于是唐茂才回了乡下老家,在三档口村开办了一间私塾,靠着束脩勉强维持生计。   村里人都敬重这位读书人,加上村里不少孩子都在唐家私塾里念书,在三档口村,谁不给唐家人几分薄面。   这会儿过来的妇人就是唐茂才的媳妇,跟在那妇人身边的则是两人的独子唐定元。   “小秀才公又来陪你娘洗衣裳啦?真是个孝顺的孩子。”   一群妇人有了新的打趣目标。   “听我家大牛说小秀才公年纪轻轻已经能熟练背诵三字经、百家姓了,不像我家那头蠢驴,现在只会写自己的名字,照我说啊,小秀才公继承了唐秀才的聪慧,将来保准能考个功名回来。”   村里谁不知道唐家这位小神童,据说唐家这个孩子八个月的时候就会说话,两岁就开始跟着唐秀才读书写字,四岁跟着一群大孩子在书塾念书,现在虽然才八岁,可言行举止已经有了唐秀才的气度,待人接物不逊于十五六岁的少年。   大家都说,唐家这个小哥儿能替他爹实现举人梦。   “徐婶子你别这么说,我家元哥儿只是启蒙时间早,又多了两分勤奋刻苦罢了,你家大牛同样聪慧,我家相公常说,大牛只是性格活泼,定不下心来学习,不然他的成绩未必会在元哥儿之下。”   秀才媳妇长的文文弱弱的,她的声音和她的长相类似,十分细气。   不过她说的话着实好听,让那位刚刚还贬低自己儿子的妇人乐的合不拢嘴。   谁愿意承认自己的儿子笨呢,秀才娘子说的对,她的儿子就是不定心,耐不下性子学习,要不然保准不比秀才家的孩子差。   面对一群婶娘婆婆的夸赞,唐定元十分淡定,在帮着娘亲把木盆端到河边后就放下自己带着的小木椅,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静静看了起来。   清俊秀气的男童学着大人的模样挺直背,一手拿着书,一手背在身后,眼神专注地浏览着书上的内容,时不时点头晃脑,似有所感,看上去乖巧懂事,和村里那群光知道上山抓鸟,下河捞鱼的兔崽子们就像是两个物种。   人家这是养孩子,他们那是养猴子。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小秀才公真刻苦,到哪儿都不忘捧着本书看。”   “我倒觉得小秀才公孝顺,明明时时刻刻都想着看书,却还不忘陪他娘来河滩边洗衣裳,咱们谁有这样的福气。”   看着唐家孩子的做派,一旁的女人们羡慕坏了。   “秀才娘子,你倒是教教我们,这样的孩子是怎么养出来的。”   “就是啊,这得求多少神,拜多少佛才能让这样的孩子投生到我肚子里啊。”   一群女人叽叽喳喳的,换做其他人,恐怕这会儿也念不进书了,可偏偏唐定元是个异类,别看他这会儿外表云淡风轻,实际心里早就已经因为这些夸赞暗爽透了。   没人知道唐家的这位小神童有一个怪癖,那就是特别喜欢别人夸他,为了这个独特的癖好,唐定元还时常做一些事引起大家对他的赞扬。   如果卢秀玉和卢宝宝知道他的心理活动,肯定知道他现在的行为叫那么,那就是装、哔——(以下词语已被和谐)   秀才娘子当然不能应下所有的夸赞,只能想尽办法回赞这些人的孩子,两边客客气气的,气氛愉悦友好。   “小秀才公长的也好,以前我还觉得小秀才公是咱们村里长的最俊的孩子,直到今天我看见了卢家那丫头,啧啧,就是投胎投亏了。”   评论唐家这位小神童的时候,有妇人想到了刚刚经过的卢家女孩。   “嗨,男娃又不看脸,卢家那闺女确实出落的好,可照我说啊,男女的长相就没有可比性,各有各的好,女孩的样貌要是长在男娃身上,未必好看了。”   有机灵的妇人笑着打圆场,虽然那妇人说的是实话,可当着秀才娘子的面,这么说就显得不恰当了,虽然人家未必会在意这点小事。   秀才娘子笑了笑,确实也不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里。   倒是唐定元心里有些不爽了,三档口怎么可以出现比他更漂亮的崽呢! 第7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7   “这是龙胆草,多长于春夏秋三季,叶子长在长茎上,形状类似长鹅卵石,叶子顶端渐尖,叶缘有类似锯子的齿痕。”   “这是巨菌草,咱们家的猪最爱吃这玩意,这种草到处都有,而且长得很快,基本上割了一茬又一茬,找起来也方便。”   “这个是车前草,这种草也就这段时间才有,平时村里有谁腹泻咳嗽也会采些这种草来吃,把它碾碎还能敷在长毒疮的地方,效果也是很好的。”   ……   卢秀玉给两个妹妹介绍猪草种类,为了防止她们割错,将猪不能吃的草料放进竹篓里,还特地割了几株分别交到她们手里,让她们依样画葫芦照着那个标准找草料。   河滩边上杂草丛生,许多水生茅草长得比人还高,而且许多杂草和龙胆草一样,叶缘形似锯齿,即便有衣服阻隔的地方也能感受到刺疼,更别提手腕脚踝之类裸露的部位了。   卢宝宝用手挡着脸,怕一些比人还高的茅草划伤自己的脸,走路的时候也格外小心,避让那些叶缘锋利的杂草。   相比之下,卢秀玉和卢秀心就自在多了,两人似乎一点都不惧怕那些叶子的锯齿,直接用手将面前的茅草扒拉开,在杂草丛里横冲直撞。   因为两人在前面开路,卢宝宝的处境一下子好了很多,虽然即便这样,她还是觉得身上好几处火辣辣的疼,似乎是被划伤了。   “你们就在这儿割猪草吧,别往山上走,也别去河里玩水。”   卢秀玉将两个妹妹带到一片猪草丰茂的地方,这里的草大多都是猪爱吃的,同时也没有过高的茅草,让她可以清楚观察到两个妹妹的动向。   “好。”   卢宝宝和小堂妹异口同声地应下,然后放下竹篓,拿着镰刀四处寻找和手里样本对的上的野草。   因为刚上手的缘故,两人的动作很慢,几乎每割一株草,都得先花小半盏茶的时间和手中的对照物比较,卢秀玉也暂时没有干活,在一旁悄悄观察两个堂妹的动作,在她们割错猪草时及时指正。   只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却也可以看出两个堂妹的性格。   乖宝割一块地就往边上挪一挪,带着小斗笠蹲在地上干活的模样就像是一株正在搬家的小伞菇,也像是一个小蜗牛,做事慢吞吞的,却不招人烦,只觉得可爱。   卢秀玉注意到,乖宝速度虽然慢,但做事十分仔细,她观察了那么长时间,就没见她往竹篓里放一根错误的猪草。越到后头,她参考对照物的次数越少,显然已经记住了几种猪草的模样,可见乖宝是个聪明机灵的孩子。   小姑娘似乎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回过头,仰着脑袋冲她甜甜的笑了笑。   太太太可爱了,世界上怎么会有小萝莉这种让人幸福到尖叫的物种。   当然,同样是萝莉,有些萝莉就叫人糟心了。   卢秀心一开始的动作也很慢,她似乎也在学着乖宝比照刚刚她给她们的猪草寻找目标,可即便在很认真的对比,她依旧往竹篓里扔了很多错误的猪草料,有几种还是她特地提醒过猪一旦吃了就容易腹泻的种类。   也不知道这小丫头哪来的自信,似乎觉得自己已经记熟了猪草的样子,拿着镰刀在那儿大开大合地挥舞,没一会儿,竹篓里已经装满了大半。   察觉到大堂姐在看她们,小姑娘还骄傲地挺了挺胸,一脸自得的模样,看地卢秀玉忍不住用手抚额。   卢秀玉只能走到她身边,将那半筐杂草全都倒在地上,挑出其中为数不多正确的猪草,重新教了她一遍。   重复多次,卢秀心总算记住了那几种猪草正确的样子。   “我就在那里,你们不准乱跑,等割完猪草,我给你们挖芦苇根吃。”   卢秀玉看两个妹妹已经逐渐上手,指了指不远处靠近小阳山等方向,对着两个妹妹叮嘱道。   “芦苇根?”   卢宝宝还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她似乎也没听说过。   “大堂姐,我乖,到时候你给我挖一根大的。”   卢秀玉的见识显然比卢宝宝这个堂姐更多,她知道芦苇根是什么,也尝过芦苇根的味道。   其实芦苇根在乡下真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那玩意儿在河塘里一挖一大片,因为不顶饱的缘故,平日里也就村里一些孩子会挖着吃。   卢秀玉常年在河坡上割猪草,偶尔也会挖一两根芦苇根甜甜嘴,以前的卢秀玉和卢秀心这个堂妹好,自然不忘给她带一份。   卢家的三个男丁,最小的卢宝铁今年三岁,还不到满村乱跑的年纪,稍大些的卢宝金和卢宝银一个十岁,一个七岁,卢宝金现在在书塾念书,没有那么多玩闹的时间,而卢宝银还没有启蒙,白天基本上就和一群同龄的孩子在村里瞎窜。   几乎每天回来,卢宝银都会往家里带一些“战果”,偶尔是芦苇根,有时候也会是山脚下寻到的野果,最好的时候,他曾带回家半只烤麻雀。   这些东西卢秀玉这个亲姐姐肯定有份,卢秀心这个和大房交好的三房的孩子偶尔也能沾点光。   在两房上下的同仇敌忾下,卢宝宝这个二房的孩子肯定是沾不到光的。   于是就有了卢宝宝现在的疑惑。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吃个乐趣,可惜现在天转凉了,不然我还能给你们找一些蛇果吃,夏天的时候,山脚下的蛇果一片一片的,不用费什么心思心思就能摘到一小筐,蛇果酸酸甜甜多,那可比芦苇根好吃多了。”   现代的卢秀玉也是在农村长大的,再加上原身留给她的记忆,对于大山里的植物更加熟悉了。   除了蛇果,山上还有许多好吃的野果子,比如酸枣,这种野果直接吃太酸了,但是可以用来做酸枣糕,酸爽开胃,用来解馋再好不过了,还有野香蕉、野苹果……   “哇——”   卢宝宝为堂姐的描述惊叹,心里的口水哗啦啦地流了一肚子。   她发誓她真的不馋,一定是这个世界的爹娘太馋了,这个基因遗传给了这具身体,以至于影响了她的性格。   没错,她真的一点也不馋。   哗啦啦,哗啦啦,哗啦啦,心里流淌的口水却一点也不见少。   这幅谗样看的卢秀玉心中发笑,越发觉得这个小堂妹不仅长得好,还一点都不矫揉造作,直爽可爱。   卢秀玉又叮嘱了两人几句,然后拿着自己的竹篓往山脚处走去。   “今年堂姐摘了好多蛇果呢,天气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能摘回一大碗,堂姐分了我好多,你一颗都没有。”   看到堂姐走远了,卢秀心凑到卢宝宝身边,一脸得意地说道。   谁说小孩子就没有心机,卢秀心看起来笨笨的,心思一点都不少,看来她也察觉到大堂姐对二房这个讨厌鬼的态度有所变化了。   “没事,野果每年都有,明年大堂姐一定也会分给我的。”   卢宝宝才不在意呢,她不知道大堂姐为什么突然改变了态度,但是按照现在这个趋势,明年大堂姐找到的野果子一定会有她那一份了。   而且只要她足够努力的拍马屁,明年自己那一份肯定比小堂妹的多。   生气!   卢秀心的脸颊鼓成了河豚,此刻在她眼里,二堂姐的讨厌程度已经再次升级。   可惜小姑娘吃了没文化的亏,但凡她念过几本野史杂谈就该知道现在的二堂姐是什么东西了,这活脱脱就是一个小狐狸精啊,把她心爱的大堂姐从她身边夺走。   小丫头急的直抓头发,努了努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卢宝宝的话,眼瞅着就要哭了,卢宝宝也没想过这丫头这么不经逗啊。   好在卢秀心也是个有志气的小丫头,不愿意在敌人面前流泪,最后猛的吸了吸鼻子,把眼泪憋回肚子里去了。   为了表示自己的不喜,小丫头背着竹篓腾腾腾跑到了距离卢宝宝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背过身,用屁股对准了她。   ******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卢秀玉背着竹篓回来了,原本空荡荡的竹篓已经装的满满当当。   “差不多该回家了,你们等我会儿,我给你们挖几根芦苇根。”   卢秀玉放下竹篓,看到两个堂妹的背篓里也已经装了大半的猪草,知道这一次的任务量已经足够了,她放心地笑了笑,然后卷起裤腿,脱下鞋子走到稍浅的河滩里,用自己带的小锄头挖起了芦苇根。   卢宝宝看着大堂姐放下的那个竹篓,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   她要是没看错的话,大堂姐的竹篓里除了她叫她们辨认的几种猪菜外,还有好几种不知名的植物。   有一大把细细长长的绿色植物,有些像葱,还有几个带着泥土,滚圆滚圆的球状物,有些像洋葱,又有些像蒜头……   还有许多卢宝宝压根认不出来。   这些应该都是调味料吧?卢宝宝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也有这些东西的存在。   在卢家的厨房里,调味品乏善可陈,卢宝宝跟在老太太身边蹭吃蹭喝那么多年,也只见到过糖、盐、酸汤水以及一种类似酱油的深褐色液体。在今天以前,她还以为葱姜蒜这类调味品在这个世界不存在呢。   可问题来了,大堂姐为什么会特地挖了这些东西回去,她知道这些东西的作用吗?   “哇!大堂姐,我要那根!”   卢秀心的惊呼声打断了卢宝宝的思考。   此时卢秀玉已经带着几根芦苇根上岸了。   “等等,我先用河水帮你们洗洗上面的泥。”   看着妹妹们高兴的模样,卢秀玉也十分开心,都来不及擦干净脚上的泥水,就弯下腰,仔细清洗起了手里那几根芦苇根。   上游的河水十分清澈,村里多数人家家里没有水井,都在这条河打水喝,也不用担心不够卫生。   卢秀玉挑的芦苇根都是最鲜嫩的,洗完后白白的一根,水嫩嫩的,看着就好吃。   “给。”   卢秀玉分别递给两个妹妹一根芦苇根,然后将剩下几根放到了背篓里。   这些是给家里其他弟弟妹妹们的,还有祖父母和父母的一份,芦苇根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大人未必会喜欢,可这也是自己的一份心意。   “咔嚓——”   卢宝宝试探地咬了一口,然后眼睛瞬间放光。   芦苇根的味道其实并不出众,不怎么甜,还有一股淡淡的草涩味,但是它的口感十分奇特,嫩一些大芦苇根甚至比甘蔗更脆,汁水更足。   卢宝宝有些上瘾了,这么有趣的小零嘴,她怎么直到现在才发现呢?   不过即便很喜欢,在吃了半根后,卢宝宝还是选择了住嘴,剩下那半根她决定带回家,和爹娘分享。   “怎么不吃了,是不喜欢吗?”   卢秀玉有些奇怪,看乖宝刚刚两眼放光的样子,可不像是不喜欢啊。   “不是的,是太好吃了,想要回家分给爷奶还有爹娘一起吃。”   卢宝宝小心地将芦苇根收到竹篓里,爷奶肯定不会要,爹娘那自己起码还能分三分之一,她摸了摸自己的小心肝,暗声道,不心疼,不心疼。   她还想从爹的小金库抠钱呢,总得先让爹感受到自己这件漏风小棉袄的温暖吧。   卢秀玉不知道卢宝宝的小心思,反而被这段话震惊了。   她是一个成年人,思想更成熟,再加上现代的时候她什么好吃的没有吃过,当然看不上这一截芦苇根,可乖宝不一样,她还是个六岁的孩子,没见卢秀心和她差不多年纪,却已经把手里的芦苇根吃完了,半点没有想过家里人吗。   卢秀心这样的孩子才是正常的,乖宝这样的,反而乖巧的有些惹人怜爱了。   没想到有二叔二婶那样的父母,却丝毫不影响乖宝拥有澄澈善良的心灵。   之前她还担心乖宝学坏,这样的孩子,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卢秀玉的眼神更加柔软了,她家的崽果然是世上最好的崽,一根芦苇根算什么,以后她要让乖宝吃更多更多的美味。   卢宝宝不知道,自己对爹娘的小算计又让大堂姐脑补了一场戏,对她更为喜爱了。   ******   秀才娘子洗完了衣裳,将搅干水的衣服放到木盆里,喊了生儿子,准备回家,唐定元的动作有些磨蹭,他还没等到那个大婶们口里比他更漂亮的崽崽呢,可即便他再磨蹭,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看来只能之后再找机会了,唐定元心中有些失落。   “娘,衣服重,我来帮你吧。”   唐定元看娘亲瘦瘦小小的却端着那么重的木盆,开口想要帮忙。   “好。”   秀才娘子笑吟吟地看着儿子,只让他帮忙抬着另一侧的木盆,其实重心还在她的身上。   “小秀才公可真孝顺啊,还知道帮娘干活。”   “真是个会心疼人的孩子,秀才娘子好福气。”   看到这一幕,河滩边的妇人们又是一阵夸赞。   唐定元乐的耳朵都红了,面上却一片淡定。   等到他们走出有一段距离后,唐定元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寒暄声。   “卢家的小姑娘们割完猪草了?草料装的还挺满,两个小姑娘也是能干的。”   “大丫儿这姐姐当的好,把妹妹们都带出来了。”   听到卢家、姑娘几个重点词汇,唐定元赶紧回头。   唐定元看到一个娇娇小小的丫头走在最后头,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截白白的东西,凑到嘴边咬了一小口,然后闭上眼睛,五官写满了喜悦。   甜的像是档口唐家糖水铺卖的黄桃蜜水,那是唐定元最喜欢的东西,可惜家里的钱大多给爹看病了,每年只有他过生日的时候才能喝上一碗。   她可真好看啊!   唐定元有些赞同那些婶娘婆婆们的话了。   卢宝宝的感知力特别强,她很快就注意到了唐定元的打量。   这个男孩的眼神可真奇怪,不服、震惊、害羞到最后的恍然大悟,卢宝宝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可以一脸淡定,全靠眼神输出情绪。   这要是在现代,活脱脱一个用灵魂演习的影帝啊!   只不过这人干嘛用这样的眼神看她?莫名其妙的。   难道是觊觎她手里的芦苇根?卢宝宝吓得把自己的宝贝藏了起来,然后加快步伐跟上了堂姐妹的脚步。   看到卢宝宝走远了,唐定元才收回视线。   “元哥儿,怎么了?”   秀才娘子好奇地问道,刚刚自己的儿子突然停下脚步往河边看,可除了几个经过的女娃娃,她也没见到其他稀奇的景象啊。   “没什么,我只是顿悟了。”   唐定元一脸大彻大悟,原本他以为自己可以内外兼修,靠外表和才华赢得周围人的赞美,在看到卢家那个小姑娘后他突然意识到,原来他不能靠脸,他最终只能走靠内在赢得赞美声这一条孤独的道路。   秀才娘子压根想不到儿子这脑回路能奇怪成这样,只当他刚刚看了书有所感悟。   对于儿子的勤奋聪慧当娘的十分欣慰,决定回去多接一些绣活,省下几文钱,给儿子买他最爱喝的黄桃蜜水。   ******   和离开时一样,卢宝宝的竹篓大半时候都在堂姐身上背着,只有在经过人多的地方时,卢秀玉才会让乖宝自己背着沉重的竹篓。   一路上,她们遇到了几拨村人,卢秀玉热情地向着那些同村的长辈打招呼,这一段路的功夫,已经有不少人知道卢家两个年幼的孙女也能帮家里干活了。   那两个小丫头虽然年纪小,却都十分勤奋,还特别知道体恤长姐,因为长姐重病刚愈心存担忧,特意帮长姐分担了一部分割猪草的活儿。   这样的宣传对于卢秀心的影响不大,对于卢宝宝的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   村里人都知道卢家富和徐娇娘的为人,在娶媳妇时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人家养出来的姑娘,生怕那孩子和爹娘一样又懒又馋,也担心将这样一个媳妇娶回家还捎带了两个吸血的祖宗。   现在卢秀玉这样一宣传,至少让外人知道卢家二房的小姑娘和她爹娘不一样,人家勤快着嘞。   卢宝宝稍一思考,就察觉到了大堂姐的用意。   虽然依旧没有想明白大堂姐为什么突然改变了态度,但这并不妨碍她感激大堂姐,现在她基本可以肯定,大堂姐对她抱有很高的善意。   “回来了,呦,割了不少猪草啊,倒是可以省下一些苞米了。”   回到家,老太太接过姐妹仨儿递过来的竹篓,掂了掂重量,老太太常年板着的脸都松快了一些。   卢家养了六头猪,每天的饲料就不是小数目,家里有几亩地专门种苞米,一部分供着自家人吃,剩下的苞米皮和苞米芯子全都磨碎,和猪草料一块掺着,喂养这一群大肥猪。   今天割的猪草量挺多的,能省下一些苞米呢。   “哈哈哈,今天运气不错,唐家为了给刚出生的孙女办满月酒,把咱们肉档当日的鲜肉全都包圆了,还提前为满月酒预定了一百斤猪肉和二十斤羊肉。”   老太太指挥着家里的女人剁猪草熬猪食,一个身形魁梧的男人手拿两把剁骨刀从外头走了进来。   “唐家人实在是客气,还送了咱们一罐黄桃蜜水,起码值二十文钱呢,本来我想把几幅猪下水送给他们当搭头,谁知道人家也没要。”   卢老屠个头大,嗓门也响亮,笑声跟打雷似的。   大伙儿这才注意到,老爷子手里除了两把不好放在档口怕被偷的打铁刀外,还有一个小陶罐,想来里面装的就是黄桃蜜水了。   家里的女人孩子齐刷刷咽了咽口水,距离家里上一次买糖水,已经过去好些日子了。   绝大多数人都注意力都在那一罐糖水上,唯独卢秀玉盯上了老爷子胳膊上挂着的那串猪下水。   “唐家东家生了?可真是一件大喜事。”   唐家糖水铺名头响亮,几代下来早就累积了不菲的财富,可唐家家风好,并没有因为现在富裕了就忘了祖辈勤恳踏实的作风。   现在唐家老老少少依旧都在店里帮忙,就连家里的男孙都不例外,只要不上课,就要去各个铺子里帮着算钱管账,也算是一种另类的学习。   卢苗氏在肉档帮忙的时候和唐家几位夫人都打过交道,也知道唐家大少夫人怀孕的事,那位夫人前头已经生了两个儿子了,这会儿生了个女儿,也算是儿女双全了。   “糖水给我,等会儿吃完午饭大家伙儿分了吃。”   卢苗氏只是感叹了一句唐家的事,然后接过那罐糖水,分配食物向来是她专属的活儿。   “你怎么把猪下水拿回来了,这玩意儿又不好弄,也没什么油水,煮的时间长了还嚼不烂,顶多就尝一个味儿。”   卢苗氏这会儿也看到了老头子身上那副猪下水,一想到要清理这玩意儿,老太太眉头都皱紧了。   在三档口很少有人会买猪下水,因为大家的生活都还不错,真的想吃肉了,狠狠心也能割几两肉解馋,猪下水虽然便宜,味道却不咋滴。   因此很多时候,猪下水都会被作为添头赠送出去,要么就是便宜卖给那些实在馋肉却买不起肉的外村人。   卢家自己就是开肉档口的,其实真的不会缺肉吃,只不过卢苗氏这个当家人比较精打细算,不舍得让家里人敞开了吃罢了,着实不需要用猪下水解馋。   这东西可不好处理,一大截肠子拉开足足有几十米长,里里外外清洗干净起码得换五六趟水,而且即便清洗的很仔细,烧熟后难免会有一股臭味。   “唐家把肉都包圆了,总不能为了一副猪下水在那干等着吧,而且唐家提前定了满月酒的猪肉,人家仔细,提前说好了不要下崽的母猪,也不要配过种的公猪,我得去其他村子里走一遭,看看谁家有猪要卖。”   卢老屠好声好气地解释道,一副猪下水也就两文钱,有时候等一天也不一定会有人买,实在没必要为了一副猪下水在肉档干等着。   卢苗氏也知道老头子的话有道理,可是看着那一副猪下水,她的面上还是带着愁意。   “要不剁一剁喂鸭吧,鸭子爱吃这玩意儿,母鸭吃的好些,下蛋也能勤快。”   卢老屠随意地说道,“成了,随你怎么弄,我先走了,今天中午不用做我的午饭了,今天我得多走几个村子,这段日子办酒的人家多,恐怕得多收几头猪才够使,午饭前是赶不回来了,到时候我就在外头吃碗面得了。”   说着,卢老屠将剁骨刀放在桌子上,乐呵呵的离开。   “乖宝,等会儿咱们就有罐头吃喽,你多哄哄你奶,让她悄悄多分你一小块。”   离开的时候,老爷子看到躲在堂屋外偷看糖水罐头的两个小孙女和三房的小孙子,哈哈笑着上前抱起自己最喜欢的二房孙女,往空中抛了几下才将人放回地上。   这游戏刺激死人了,卢宝宝捂了捂自己脆弱的小心脏,表示自己承受不来。   她这亲爱的爷爷嗓门实在是大,现在待在家里的人恐怕都知道她经常哄着奶奶开小灶的事了。   “你自己想着开小灶还不算,还教坏咱们乖宝,呸!”   卢苗氏看着老头子离开的背影嘟囔了几句,老头子找到机会就去外面吃饭,偏偏理由很正当,自己还没办法说他。   “奶,我不是要学做菜吗,不如这幅猪下水就让我来处理吧。”   看卢老屠走了,卢秀玉主动走向老太太,接过了处理猪下水的任务。   “你会弄这玩意儿吗?这东西太埋汰了。”   原本卢苗氏准备像老头子说的那样把猪下水剁了喂鸭吃,现在孙女主动提出要处理猪下水,老太太也没犹豫太久,就答应下来。   不过在把猪下水交给孙女的时候,老太太还是忍不住询问了几句。   “之前受伤昏睡的时候迷迷糊糊梦到了一些东西,其中就有关于猪下水的做法,我觉得那梦境挺真的,就想试一下。”   卢秀玉想着自己脑子里的那些东西总得有一个合理的出处,不然没办法解释她这个连三档口都没有出过的小农女怎么会知道那么多旁人不知道的事情,于是她想到了一些玄之又玄的说辞,古人迷信,有时候将一切推脱给鬼神,反而更取信于人。   果然,老太太不再多想,不过此事卢苗氏也不觉得卢秀玉梦到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是真的,只是一副猪下水而已,即便做坏了也不心疼。   卢秀玉笑着接过了猪下水,拿到院子里清洗,在将肠子里里外外洗干净后卢秀玉又从灶头里舀了一些草木灰,然后倒在翻过面来的猪大肠上,再次搓洗,看上去干净的猪大肠果然又被搓出许多脏东西。   旁观的人有些惊讶,这个法子以前还没见人用过。   昏迷——变性——上山采调料——猪下水……   一旁的卢宝宝回忆起这段时间发生在大堂姐身上的一桩桩事,这个趋势怎么这么叫人眼熟呢,总觉得在很多小说上都看见过。 第8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8   很长一段时间里,古代种田文的套路都是一样的,女主穿越而来,靠着后世的秘方以及更为先进的技术与巧思带着家人发家致富,中间再穿杂一些讨人厌的极品亲戚,女主可不是软包子,故事的结局这些极品都会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   卢宝宝细细回想大堂姐受伤醒来后的一桩桩事,想到自己的脑袋都痛了,总算确定,眼前这个堂姐似乎真的有些问题。   但卢宝宝还不能确定堂姐现在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重生、穿越还是其他什么奇遇。   卢秀玉不知道自己已经穿帮了,依旧专心致志处理自己手里那副猪下水。   猪心向来是个抢手的东西,民间有个说法,“以脏补脏”、“以心补心”的说法,大伙儿都把猪心当补品吃,偶尔药馆的人也会来肉档定猪心,据说猪心经过炮制后能够治疗心悸、怔仲等毛病,宰一头猪只能得一个猪心,因此每天肉档的猪心也是最早卖完的。   虽然缺了猪心,这幅下水依旧内容丰富。   猪的大小肠就不用说了,除此之外还有猪肺猪肝、食管、气管等部位,卢秀玉已经想好了,要用这幅下水做一份酸辣猪杂。   其实刚看到那副猪下水的时候卢秀玉第一反应是想做一份红烧大肠,可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卢秀玉打消了这个年头。   首先她缺少一些调料,而且想要把红烧大肠做的软糯可口,火候和时常很重要,老太太那么精打细算,肯定看不惯她糟蹋柴火的行为。   酸辣猪杂就不一样了,在当地,家家户户都有做酸豆角、腌酸笋的习惯,因此酸汤水很容易得,而且酸辣猪杂的烹饪难度相对来说低了很多,能够赶上今天中午的饭点。   家里的几个女人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后就没兴趣了,左右就是一副猪下水,也做不出猪肉的香味来,几个孩子也觉得闷,哄笑着散开,唯独卢宝宝因为心里的猜测留了下来,时不时的搭把手。   这更让卢秀玉觉得这个妹妹贴心。   “等会儿姐做好了,偷偷给你尝一块,这可比芦苇根好吃多了。”   卢秀玉悄悄地在堂妹耳边说道,只可惜她的手正搓洗着猪下水,没办法揉揉小堂妹的脑袋。   开小灶!   卢宝宝的眼睛顿时就亮了,也顾不得大堂姐可能被穿这件事了,脑海里开始幻想起前世吃到过猪下水的味道。   九转大肠、酸辣猪杂粉、大肠包小肠、烤肠、腊肠还有用独门秘方卤出来的猪食管……   猪下水能做的美味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只可惜这个时代的人还没发掘出猪下水的魅力,而卢宝宝本人前世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物,对于美食她怀念了好多年,却也从来没想过能够复制。   看着眼前大堂姐信心满满的模样,卢宝宝对于今天的猪下水也充满了期待。   卢秀玉将猪下水切成块,然后开始准备起了配料。   一碗酸水,里面的豆角被切成小丁,酸笋则是切成了孩子小拇指粗细的长条,接着,她又开始处理今天从山上找到的辛香料。   野葱洗净切段,生姜切片,又剥了五六颗大蒜头,山脚那块没找到八角,但是找到了一颗青花椒树,还有一片辣椒丛。   这个朝代的植物种类倒是丰富,土豆、番茄在卢秀玉生活的那个时代是舶来品,并不是本土植物,但是在原身的记忆里,土豆番茄早在千年前就已经存在在这片土地上。   至于辣椒、生姜等调味品虽然并不被外界熟知其作用,可也是存在的。   “这都是什么东西?怎么还摘了毒火泡回来。”   卢苗氏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两个孙女的身边,挑拣出那几个红彤彤的辣椒,满脸不悦地问道。   毒火泡是辣椒在这个朝代的名称,曾经有人因它色泽通红、模样诱人而试尝过,可惜才咀嚼了几口,就被嘴里迸发的强烈刺痛而吓退,那些囫囵吞下肚的,无一不哭嚷着喉咙疼,肚子疼,可见毒火泡不是什么好东西。   好在毒火泡的“毒性”不强,那种痛感只会持续一小会儿就会渐渐退去,多喝点凉水,痛感消失的更快,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太大伤害。   卢苗氏看孙女居然准备将这个毒火泡放到菜里,顿时吓坏了。   “奶奶,你相信我,这个毒火泡是个好东西,我梦里的神仙说了,毒火泡不能直接食用,但做菜的时候加一点毒火泡,能为菜肴增添另一种风味。”   卢秀玉直接将一切推给了梦里的老神仙,“奶要是不信,到时候做完菜让家里的鸭子先尝几口。”   她的态度十分笃定,显然是非加这个毒火泡不可了。   “你这丫头病了一场,胆子倒是大了不少。”   卢苗氏定定地看着这个和自己据理力争的孙女,有些喜欢她现在这幅精明强势的模样,以前她觉得这个孙女太弱气了,小心思不少却和她娘一样只会在背地里嘀咕,这样的个性要是嫁了一个婆婆强势的人家,恐怕会被欺负。   现在她都有胆量和自己争辩了,可见这性子是真的变了。   “随你怎么弄吧。”   卢苗氏也不多说什么了,左右一副猪大肠的事。   连卢苗氏这个当家人都不说什么了,其他人更是不敢挑刺。   酸辣猪杂的做法其实并不复杂,卢秀玉生好火让乖宝在那儿盯着,自己端着食材配料走到灶台前。   灶台上摆着常用的调料,油、盐、糖以及类似酱油,在当地被称为褐酱的调味水,卢家常备的是猪油,因为压榨工艺不够精湛,这个时代花生油菜籽油相对来说更贵,至于小磨香油更是难得,平日里被老太太锁在柜子里,家里其他人轻易接触不到。   原本卢秀玉准备挖一大勺猪油爆香,谁知道神出鬼没的卢苗氏这个时候又出现在了她的身后,眼神阴测测地盯着她挖猪油的那只手。   卢秀玉被老太太看的心底发毛,意识到勤俭持家的奶奶是绝对看不惯她挖那么多猪油炒菜的,于是她挖猪油的动作顿了顿,最后只挖了指甲盖大小的猪油放到锅里。   锅子已经烧热了,白色凝固的脂肪块刚接触到铁锅就瞬间融化,房间里顿时充斥猪油的浓香,卢秀玉拿起一旁的擦油布,将那一小块融化的猪油均匀擦遍整个锅底,然后倒入葱姜辣椒等调料爆香。   “滋啦——”   葱姜蒜辣用清水洗过,还有没沥干的水珠,和热油一接触就发出迸裂的滋啦声,辛香料独有的香气也在这一瞬间炸裂。   这样的香气是卢家人从来没有闻到过的,帮忙看火的卢宝宝也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没有闻到过这样令人激动的香味了,让人感动到想要流泪。   “咳咳咳。”   辣椒爆香后味道很呛,卢苗氏就站在卢秀玉身后,在配料爆香时她也是最早受到影响的,一股辣气直往眼睛和鼻子里蹿,老太太擦了擦眼泪,咳嗽声不断。   但奇怪的是即便这样,她依旧为这股味道着迷,脚好像被钉在了地上,咳嗽好几声都舍不得退出房间。   这毒火泡还有这样的威力?   一时间,卢苗氏有些动摇了,她开始有些相信了孙女之前的那番话,或许这毒火泡作为调料加在菜肴里,真的能够为菜肴增添不少风味。   在爆香完调料后卢秀玉将猪杂按照食材的特性依次放到锅里,待猪杂被煸出水分,炒的焦香时盛出,然后又往锅里放了一小块猪油,这一次待猪油融化后倒入了酸豆角、酸笋以及半碗酸汤水。   等这些食物爆出香味后将之前炒好的猪杂一股脑倒进大锅里,翻炒至味道融合。   “奶,你尝尝味儿。”   卢秀玉往锅里稍微加了点盐以及少量的糖提鲜,然后夹出一块花肠吹了吹热气,递到老太太面前让她尝尝味道。   这些食材除了毒火泡都是公认无毒的植物,野葱、生姜、大蒜之类的植物虽然从来没有人用来做过菜,可也有先人尝过,确认过那些东西没有毒性,但是味道有些奇怪。   唯一被认为有毒的毒火泡毒性也十分轻微,对人体没有实质伤害,卢苗氏实在是馋那又酸又辣的香气,在卢秀玉把花肠递到她面前时下意识就张开嘴,吃进了嘴里。   “唔——”   还是有些烫,还有那毒火泡的“毒性”,刺的人嘴巴麻麻的,但是说来也奇怪了,这个麻辣程度怎么让人觉得有些爽呢。   “乖宝来。”   卢秀玉又冲着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小姑娘招了招手,夹了块大的猪食管递到她嘴里。   “帮姐姐尝尝味道,看看是不是淡了些。”   卢秀玉为自己给堂妹开小灶的行为找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卢苗氏看见了,也不吱声,谁让她自己也时常以这个理由给乖宝开小灶呢。   不过大丫儿的变化确实大,不仅自己更立得住了,也越发有长姐的风范,对隔房的堂妹也这般友好体恤。   爆炒完的食管又韧又脆,很难想到这样两种矛盾的特性会在一个食材上出现,猪食管既辣又香,还带着一股挑逗得人口水泛滥的酸爽味道,滋味好到无法形容。   宝宝的嘴巴小,大堂姐给她夹的那块猪食管却很大,她嚼起来有些费力,可这种食物充满整个口腔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猪食管越嚼越香,一点腥膻味都尝不出来,食材本身的味道发挥到淋漓尽致。   呜呜呜,品尝美食,这才是做人的意义啊。 第9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9   卢秀玉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毕竟还短,曾经在餐饮行业奋斗的她每天都要品尝无数种新菜式,此时对于美食的欲望也没有那么强烈。   她只是眼含笑意地看着乖宝嚼着猪杂一脸满足的可爱模样,见小姑娘把嘴里那块猪食管咽下去后,又从锅里翻出一根花肠。   “别囫囵吞下去,恐怕还没尝出味道来吧,再尝一块。”   大姑娘简直睁着眼睛说瞎话,天知道卢宝宝有多珍惜嘴里那块猪食管,嚼了好久,实在是舍不得咽下去,又怎会是她口中的囫囵下咽呢。   “那个,好像,可能真的没尝出味道来吧。”   饶是卢宝宝已经跟着爹娘练出了一层比较厚的脸皮,这会儿也怪不好意思的,可谁让美食的力量太强大,她也只能腆着小肚子将脑袋凑向大堂姐,张开嘴等着投食。   花肠的口感相对于猪食管来说更软糯了些,同样滋味非凡。   “咳咳。”   一旁的卢苗氏看着这一幕咳嗽了一声,表情严肃刻板。   “花肠太烫,我囫囵咽下了,好像也没尝清楚味道。”   老太太就是有本事,用最正经的表情说出不那么正经的话。   卢秀玉和卢宝宝心里忍不住发笑,面上却和老太太一样正经。   “我给奶再挑一块猪肝吧。”   猪肝猪肺最容易入味,卢秀玉特地给老太太挑了一块大的。   “嗯。”   卢苗氏点了点头,丝毫不知道俩孙女心里是怎么腹诽自己的。   ******   “开饭了。”   到饭点了,地里干活的男人全都回来了,女人们也开始准备,将饭菜端到桌子上。   “这就是大丫头做的猪下水?闻起来可真香啊。”   徐娇娘接过了端菜的活儿,闻着酸辣猪杂散发的香味,口水止不住的分泌。   刚刚做菜的时候灶房的门被关上了,只有外墙的窗户被打开,炒菜时散发的味道全都飘到了墙外,那时还在前院忙活的几个女人自然没有闻到香味。   现在猪杂有些凉了,香味并没有刚爆炒完时那么霸道,可依旧能够勾出人肚子里的那堆馋虫。   “大丫头第一次做菜,肯定比不上娘的手艺。”   江白娥在一旁谦虚了一下,她也迫不及待想要品尝女儿的手艺了。   “快去盛饭来。”   男人们干了半天活,闻着空气里酸酸辣辣的味道,只觉得饥肠辘辘,能干下三四海碗的米饭。   “一个个鬼叫什么,就跟老娘平日里饿着你们一样。”   卢苗氏端着陶锅出来,里面是满满一锅番薯饭,这些日子地里活儿多,老太太再精明也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苛待家里的男人,因此每到中午家里吃的都是干饭,而且量大管饱。   “盛饭吧。”   白了几个儿子一眼后卢苗氏又将碗递给几个儿媳妇,让她们替自个儿男人盛饭。   “娘,这是猪下水吗?”   老三卢家厚用筷子挑拣了一下盘里的猪杂,心里的期待下降了一大半。   味道那么香,他还以为是猪肉呢,没想到居然是一盘猪下水,那玩意儿什么味道他们还不清楚吗。   “嗯,大丫头第一次做菜,味道还不错。”   老太太点了点头,不着痕迹加快了给自己盛饭的动作,刚刚就尝了两块,瘾头还没过呢。   “大丫头也开始学做菜了,真是懂事。”   卢家厚一听更没兴趣了,小丫头片子能做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来,恐怕这猪下水的味道比他娘曾经做的那些还要不如,只是个样子货罢了。   于是他将筷子伸向了边上两盆炒菜,就着米饭稀里呼噜吃了起来。   “爹,娘,大堂姐做的可好吃了,你们快尝尝。”   二房向来只在吃饭的时候积极,江白娥和刘兰花才帮自家男人盛完米饭,二房三口早就已经各自替自己盛了满满一碗干饭了,都是米饭多,红薯少。   卢宝宝怕爹娘和三叔一样傻,放着那一盘美味的猪下水不吃,赶紧替他们夹了一大块,然后才顾得上自己。   他们这一家三口臭味相投,看到女儿的架势就知道这丫头一定是在厨房开过小灶,尝过这猪下水的味道了,顿时也不客气,将女儿夹给他们的猪下水塞进了嘴里。   有一瞬间的怔楞,接着就见两人加快了咀嚼的动作,嘴巴里的猪杂还没咽下去呢,筷子又伸向了那一盘酸辣猪杂,夹了三四块还不见停手,恨不得把饭碗塞满。   卢家厚看着二哥二嫂的表现逐渐回过味来,带着一脸的不相信,将筷子伸向了那盘酸辣猪杂,家里其他人也不甘示弱。   之后的场面,那叫一个刀光剑影,鞭炮齐鸣,锣鼓喧啸……   一大锅米饭全都吃完不说,一家人还觉得意犹未尽,不得不说,酸辣的味道就是容易刺激食欲。   此时锅里就剩下最后一块花肠,那些汤汁也早就被徐娇娘拿来拌饭了,酸辣的味道对于她这个孕妇来说根本就无法抵抗。   “娘,肚子里的孩子说他还想吃一块花肠。”   徐娇娘看着盆里剩下的最后一块花肠,扭过头对着老太太期期艾艾地说道。   “娘,我忽然觉得身体有些难受,可能是早上干了半天农活累到了,我想要是能吃一块花肠,我的身体应该就能好了。”   卢家富装出一副虚弱的模样,满眼孺慕地看着老太太。   大房三房的夫妇在心里狠狠唾弃了这对不要脸的夫妻,有心想要争夺最后一块花肠的归属权,可终究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哼,这块谁都别想动,给你们爹留着吧。”   卢苗氏铁石心肠,压根不搭理那对活宝,直接起身端起盘子,将它锁在柜子里,防止那俩个不争气的馋猫偷吃。   “没想到大丫头还有这样的手艺。”   卢家厚对着大房这个侄女好一通夸赞,“反正猪下水也卖不了多少钱,娘,不如以后咱们家的下水就别卖了吧。”   不用卢家厚提醒,老太太也早就有了这个打算。   想到以后餐餐都有这么美味的猪下水吃,徐娇娘和卢家富也不再失落了,生怕之后被摊上洗碗打扫的活儿,两人直接借口肚子里的孩子闹腾身子不适拉起闺女就往房间里跑。   吃的饱饱的时候最适合睡午觉了,梦里没准还能回味一番酸辣猪杂的味道呢。   大房和三房心里对这对偷懒的夫妇又是一阵唾骂,看到老太太没说什么,也只能隐忍下来。   ******   “老婆子我回来了,今天运气不错,好几家准备杀猪卖了,我定了六头猪,这个月好几家要办酒呢,这么些头猪够用了,哈哈哈,家里又能进账不少银子。”   卢老屠是在一家人吃完饭后不久回来的。   “怎么回来的那么早,家里也没给你留饭啊。”   卢苗氏没想过老头子那么快就把猪找齐了,下午蒸的米饭早就被吃光了,根本没有准备卢老屠那一份。   “不用了,我在外头吃过面了。”   卢老屠嘿嘿笑了笑,其实今天他早就完成任务了,不过他不想吃家里的饭菜,于是在外头磨蹭了一会儿,硬是拖到饭点在外面吃了两大海碗阳春面才回来。   家里的老婆子哪哪都好,就是太精明了,他们家就是开肉档的,可见到荤腥的日子却屈指可数。   不过卢老屠心里也知道老太婆的功劳更大,自从卢苗氏当家后卢家除了送孩子念书,还陆陆续续又添置了十二亩上等良田,一部分自家耕种,一部分租出去。   照卢苗氏的说法,儿子大了总要分家,在他们大人看顾不了的时候,田产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东西,趁现在多攒点钱购置田地,将来他们也能放心去了。   卢老屠心里明白老太太是担心老二家两口子,老爷子自己心里也是偏的,谁让老二小时候身子骨弱隔三差五生病,他和老太婆日夜提心吊胆深怕哪天这个儿子就没了,这份担心一直到现在,即便他们心里清楚现在儿子的虚弱更多时候都是装出来的。   于是老爷子就默认了老太太的行为,省就省呗,家里的银钱大头都是他这个老子挣的,想怎么花都是他们老两口的事。   “呵呵。”   卢苗氏一下子猜到了卢老屠那点小心思,冷笑了两声。   “大丫头把那副猪下水炒了,味道还不错,我给你留了一块尝尝味道。”   这糟老头子又跑出去开小灶了,活该他吃不到那么好吃的酸辣猪杂。   卢苗氏瞪了眼自家老头,心想自己难道真那么亏待他?算了,前天托人从县城里买的那一缸高粱酒就先不给他了。   “行,我尝尝。”   卢老屠讨好地冲老太太笑了笑,然后漫不经心地把那块花肠扔进嘴里。   猪下水是什么味道,他杀了这么多年猪还能不知道?   吃的时候很不在意,可这花肠一进嘴里老爷子的脸色立马就变了。   吃什么阳春面!他真想扇死早上在外头磨磨蹭蹭不肯回家的自己。   “以后家里的猪下水都不卖了,就让大丫头来做吧。”   老爷子恨恨地想着,明天他要多杀几头猪,吃他个过瘾。   ******   卢宝宝跟着爹娘回到房间,一躺下,就感觉到身上好多处地方火辣辣的疼。   刚刚注意力全在酸辣猪杂上了,现在心情放松下来,白天背着竹篓割猪草留下的暗伤就开始爆发了。   卢宝宝不想爹娘担心,咬咬牙忍了下来,开始胡思乱想转移注意力。   对了!假设大姐真的是穿越女,那么对方会不会怀疑自己呢?   卢宝宝咬了咬唇,她不想现在的生活横生波折,即便这个大堂姐看上去很好,她也不打算和对方相认。   目前看来,大堂姐似乎并没有怀疑她,是了,人家穿越女来到古代后要么发明肥皂香水,要么发明水泥玻璃,再不济也得像大堂姐一样,开创美食新流派,带领家人发家致富。   而她这两年做了什么?   不是想办法偷懒,就是跟在爷爷奶奶屁股后头溜须拍马蹭点好吃的,哪里有穿越女的风范。   嘤嘤嘤,原来是她不争气,是她不配被怀疑,想想还有点小难过。 第10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0   “乖宝,该起了,中午睡太饱晚上就睡不着了。”   卢家富和媳妇在炕上赖了一个多时辰,房门已经被敲了好几次,地里、家里还有一些活儿等着他们去做,显然不能再赖下去了。   夫妻俩满不情愿地下炕,看到女儿在小床上睡得脸蛋红扑扑的,心里不免有些嫉妒,使坏地想要让孩子一块起床。   “乖宝,乖宝。”   徐娇娘喊了好几声,床上的小姑娘也只是皱了皱眉,丝毫没有要醒过来的迹象。   “别装了,娘知道你醒了。”   徐娇娘觉得自己看透了女儿的诡计,伸手凑向她的鼻子,想要逼着乖宝醒过来。   “怎么这么烫啊!”   刚捏住闺女的鼻子,徐娇娘就被指尖感受到的炙热温度下了一跳,“二哥,乖宝发烧了,她的身子好烫!”   徐娇娘急了,别看她平时和女儿抢好吃的,看到丈夫和公婆疼爱闺女还会有点小吃醋,这个家里最疼卢宝宝的绝对是她这个亲娘。   “你赶紧和娘说一声,去把王大夫请过来。”   徐娇娘一边指挥丈夫,一边开始动手脱去女儿身上的衣服。   卢宝宝显然发烧有一段时间了,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浸湿了,要是不赶紧换掉,恐怕会加重病情。   卢家富不敢耽搁,也不顾刚起床身上的衣服都没穿周全了,仅着一条亵裤,光着膀子冲向了前院,这个时候家里的女人应该都在前院干活了。   前院的嫂子弟妹看到袒胸赤膊的叔子自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可是这个时候也没人能为这点小事计较。   “还不赶紧去找大夫。”   卢苗氏狠狠拍了拍二儿子的后背,卢家富也不多想,火急火燎的准备往外冲。   “等会儿,你给我回来。”   老太太也是急糊涂了,就卢家富现在的模样,怎么能够出门呢,要是吓着那些脸皮薄的小媳妇大姑娘,恐怕要被那些人家家里的汉子揍半死了。   “秀玉,你去,跑着去,路上别耽搁了。”   大孙女这段时间的表现让老太太十分信任她的办事能力。   “诶。”   卢秀玉本来准备进屋瞧瞧乖宝,但显然现在请大夫更重要。   “你们俩,赶紧打一盆井水送过来。”   卢苗氏又给两个媳妇布置了任务,然后拉着衣衫不整的二儿子冲向他们的房间。   此时徐娇娘已经脱了女儿的外衣,只留一件绣工粗糙的红肚兜,当地有个说法,实六岁前的孩子日夜穿着大红肚兜能够保平安,减少夭折的概率,在看到女儿身上除肚兜遮盖部位的伤痕时,徐娇娘瞬间吓懵了。   肩膀两处磨损厉害,表皮已经磨破,渗着血丝,卢宝宝的皮肤娇嫩,在一旁白皙皮肤的对比下,那两处红肿显得格外恐怖,徐娇娘流着泪凑向那一个高高肿起的伤口,又硬又烫,显然皮下充血厉害。   除了这两个最明显的伤口外,她的胳膊,小腿上还有数十道划痕,虽然没有出血,可红肿的痕迹还是让人触目惊心。   白天出门前还生龙活虎的姑娘现在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身上的痕迹还像是被凌虐了似的,这叫徐娇娘这个母亲如何接受的了呢。   “这是怎么回事!”   卢苗氏进来了,也看到了孙女身上的伤痕,顿时吓得瞠目结舌。   “都怪我,是我疏忽了,那么重要的事,我怎么忘了呢。”   徐娇娘很快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无比自责地说道,“乖宝从小皮肤就比别的孩子更娇嫩,娘还记得吗,乖宝小的时候我得把她的小衣搓揉几百遍,直到彻底揉软了才不会磨到她的皮肤,即便到了现在,我也得把她小时候那些衣裳裁了缝在新衣裳的胳肢窝、衣袖、领子之类容易磨到皮肤的地方。”   徐娇娘的话勾起了卢苗氏的回忆,乖宝刚出生的时候皮肤特别矫嫩,哥哥姐姐们留下的那些粗棉布衣裳她根本就穿不来,即便是他们能买到的最好的细棉布,也得把布料揉搓上百遍,才能勉强穿在孙女的身上。   那个时候大房和三房的两个媳妇还为此很有意见,觉得二房的闺女穿戴比他们的孩子更金贵,背后还嘀咕,说这个丫头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毛病,没有公主命偏偏生了一堆公主病。   “今天乖宝跟着大丫头去割猪草,那么重的竹篓她来回背了两趟,粗绳在肩膀上磨来磨去,乖宝哪里受得了呢,还有身上这一道道划痕,肯定是被坡上那些茅草割的。”   徐娇娘觉得闺女今天遭了大罪了。   “这——”   卢苗氏哑口无言,她觉得二儿媳妇的猜测没有任何问题,可当初大丫头提议妹妹们一块帮家里干点活,也是她亲口同意的,严格说起来,乖宝现在生病,她这个祖母要负最大的责任。   这个孩子受了那么重的伤怎么也不说一声呢,平日里她不是最娇气的吗,身上稍微破点皮就要来她面前装可怜,好骗一口糖吃,现在伤的那么严重,反倒成了闷葫芦了。   卢苗氏猜测,或许是乖宝太懂事了,她知道那些小伤口并不会让大人担心,而今天这样的伤势却会让她这个奶奶和爹娘心疼,于是就咬牙忍下来了,要不然这件事就没办法解释了。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到了真相,心里越发心疼乖宝这个孙女。   什么是孝顺,乖宝这样的孩子,才叫至纯至孝啊。   其实事情的真相压根就没有老太太想的那么复杂,只能说卢宝宝的脑子暂时被美食填满了,先是芦苇根,再是酸辣猪杂,她压根没功夫感知身上的痛楚,等到睡觉的时候,倒是感觉到疼了,可那个时候身体已经适应了那种程度的痛感,那个时候困意大过痛意,她想着反正身上的疼还能忍受,不如就先睡一觉吧。   所以哪是什么孝顺呢,真正的原因就是她又懒又馋罢了。   这可真是一个让人不怎么高兴的真相呢。   ******   “王大夫,王大夫。”   卢秀玉用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大夫家里,谁知跑了个空。   “唐秀才又生病啦,我家大夫被唐家元哥儿请过去了。”   王大夫家里的药童正在院子里晾晒刚采摘回来的药材,看到卢秀玉寻人,给她指了一个去处,于是卢秀玉又匆匆忙忙往秀才家里赶。   “还是吃之前的药吧,秀才公的病我真的看不了了,要不你们去找找县城回春堂的坐馆大夫来瞧一瞧吧。”   卢秀玉憋着一口气跑到了唐家,双手撑在唐家的篱笆墙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此时王大夫已经从屋里走了出来,站在院子里和秀才娘子说话。   王大夫没说,秀才公当年伤了根本,这些年小病不断其实就是一次次耗费他为数不多的元气,这一次突然高热,恐怕是药石罔效了。   “王大夫,我二妹烧的很厉害,您赶紧跟我去看看吧。”   卢秀玉在屋外大喊,王大夫看了眼秀才娘子,从她手里接过了自己的药箱。   “我这就随你过去。”   王大夫也不知道自己对秀才娘子说的那番话是对还是错,回春堂坐馆大夫出堂的价格可不便宜,偏偏唐秀才病的那么重,送他去县城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把大夫请过来,其实按照唐秀才的脉象,他应该劝家里人放弃了。   可现在的唐家就靠唐秀才教书那点书脩撑着,唐秀才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秀才娘子和元哥儿这对孤儿寡母又该怎么办呢。   或许回春堂的坐馆大夫医术超群,能从阎王爷手里抢回唐秀才一条命呢?   王大夫心里思绪万千,埋头跟着卢秀玉往卢家赶去。   在离开的时候,卢秀玉莫名有一种想要回头的欲望,她的脚步没有停下,脑袋往后转,朝唐家的方向看去。   秀才娘子站在空旷的院子里,脸色衰败,天上的阴云透露着不详,压的人心里暗沉沉的……   ******   卢秀玉带着大夫一路小跑回到家的时候,卢宝宝刚好恢复意识,只是烧还没有退下。   刚刚昏睡的时候,她进入了一个玄之又玄的梦境,在那个梦里,堂姐的一生以小说的方式在她面前缓缓展开。   可惜苏醒后的她记不清所有的故事内容,只能依稀回想起几个情节。   如她之前猜测的那样,现在的堂姐是个穿越女,真正的堂姐早在摔伤脑袋的那一天死去,而新堂姐彻底发挥了穿越女的优势,做美食,搞发明,卢家在她的带领下走向兴旺。   在这本小说里她本该一岁半就夭折,痛失爱女的卢家富和徐娇娘脾气变得古怪,尤其是徐娇娘,本来只是懒馋的她开始变得尖酸刻薄,在时隔多年好不容易又怀上一胎后,更恨不得把卢家的一切都抢给自己的儿子。   那个时候卢家大半的财富都是卢秀玉创造的,徐娇娘和卢秀玉之间自然产生了许多不可调和的矛盾。   具体发生了哪些事卢宝宝记不清了,她只知道故事的结局,老两口彻底被二儿子二儿媳寒了心,二房被单独分出了卢家,虽然分到了一些财产,可因为两人一贯懒惰骄横的脾性很快就被挥霍一空,卢秀玉的生意越铺越大,带着卢家其他人迁居到了省府,后来再也没有听到过有关二房一家子的消息。   这个结局让卢宝宝揪心不已,别人眼里爹娘再坏,那也是疼她爱她宠她的爹娘,她怎么舍得两人再一次步入那样的结局。   好在她提前知道了这一切,之后一定能想办法阻止这件事发生。   除此之外,卢宝宝还隐约察觉到了有关自身的一个秘密。   她有一个金手指,这个金手指就是美貌,她会拥有如初生婴儿一样娇嫩的肌肤,她的眼睛比星辰璀璨,她的唇比桃花娇艳,在成年后,她会以比同龄人慢许多倍的速度衰老。   卢宝宝觉得给她这个金手指的人指不定脑袋有什么毛病,美貌在古代普通人家家里可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而且她这会儿发烧就是这一身娇嫩的肌肤惹出来的。   难不成她将来都不能干体力活了?   等等,这也不是不可以,好像能光明正大当废废了呢。   卢宝宝开始盘算起有关抱穿越女堂姐大腿的几十大细则,她得让堂姐体会到养废废的乐趣。   这是一个值得细细研究的问题,毕竟他们家高产米虫,足足有三条T_T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是时候让堂姐感受一下富婆包养小白脸的快落了 第11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1   “乖宝,你总算醒过来了,难不难受,是不是有些头疼?”   徐娇娘看到女儿睁开眼,连忙凑过去,焦急地发出一连串提问。   “你真是要急死娘呢,身上那么多伤都一声不吭,以前的机灵劲儿跑哪里去了!”   徐娇娘又气又急,她本来就是没有什么大智慧的人,在女儿的事情上更容易失去理智,现在的她就有些钻牛角尖了,忍不住去想为什么向来娇气的女儿没有在回家的第一时间向她和二哥诉苦,是不是有人威胁她了。   大房和三房向来不喜欢他们二房这一点徐娇娘和卢家富心里都是清楚的,那两房的孩子也一向不喜欢和自家闺女玩,这次大丫头带着乖宝和三丫头去割猪草,谁知道两人是不是合起伙来欺负她闺女了,徐娇娘觉得自己的猜测有理有据。   此刻的徐娇娘就是一个护崽的母兽,大有乖宝说是,她就冲出去和江白娥、刘兰花撕撸一场的架势。   “娘,我忘了,大堂姐做的猪杂太好吃,让我把痛痛都忘光光了。”   卢宝宝撅着嘴,委屈巴巴地说道。   徐娇娘脸上的戾气一收,她完全没想到女儿会给出这样的回答,一旁卢苗氏和卢家富的表情也有些僵化,完全没想到女儿没有哭诉的原因只是因为大脑被好吃的猪杂给占据了,完全忘了向大人诉苦这件事。   怎么听起来蠢蠢的,傻傻的,还有些憨。   “娘,竹篓好重啊,它有那么大。”   卢宝宝张开双臂笔划了一下,实际上眼前大三人谁不知道家里的竹篓到底有多大呢,只是她的形容太夸张了。   “我才背了一小会儿就觉得肩膀疼,可大堂姐和三堂妹背着那么大的竹篓还能蹦蹦跳跳,我又不好意思说自己背不动,三堂妹比我还小大半岁呢,我这个当姐姐的不能比她还没用。”   卢宝宝撅着小嘴,表情还有些不服气。   “可是又走了一段路,我真的是背不动了,走路的速度也越来越慢了,还是大堂姐最好,她说我个头小,背着竹篓确实很费力,于是大堂姐帮我背了好长一段路,后来经过河滩的时候,大堂姐才把竹篓还给我。”   说到这儿,卢宝宝的表情有些疑惑:“娘,大堂姐为什么要特意在经过河滩的时候让我背一会儿竹篓啊?”   卢宝宝当然明白堂姐的用意,可她不能直接说出来,这得让爹娘和奶奶自己领会。   “其实割猪草一点都不难,大堂姐教的可用心了,她还夸我聪明,割的猪草可好了,回来前,大堂姐还给我们挖了芦苇根,可脆了呢,我舍不得一个人吃完,就吃了一半,剩下的我都留着,给爷奶还有爹娘你们留着,就放在篓里……”   卢宝宝的声音越来越轻,好像有些心虚,“好吧,没有一半,路上我忍不住又偷吃了一丢丢,真的只有一丢丢。”   后面的声音又开始响亮起来,卢宝宝用自己小手指的指尖比划着,证明自己只多吃了那么一丢丢。   这幅心虚的小模样看的三个长辈忍俊不禁。   “就是装完猪草的竹篓更重了,基本上都是堂姐替我背回来的,快到家了才还给我,奶,对不起,我撒谎了,那一筐猪草不是我背回来的,宝宝没用,三堂妹都比我厉害。”   小姑娘瘪了瘪嘴,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宝宝身上好疼,可我今天还是好开心,大堂姐真好,奶,我好喜欢大堂姐啊。”   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卢秀玉根本没有欺负乖宝,相反,她这个当姐姐的还十分体恤妹妹。   河滩是什么地方,那是村里女人们洗衣服的地方,大丫头在经过河滩的时候把竹篓还给乖宝是因为怕外人看见这一幕,以为乖宝和他们爹娘一样是个懒胚子。   “看看,看看,大丫这个堂姐都比你们这对爹娘做的好。”   卢苗氏气的拧了拧二儿子的耳朵,对着俩人一顿咆哮。   卢家富和徐娇娘这会儿也有些小心虚,不过这份心虚仅仅因为他们刚刚误会了大丫头,他们心里还挺腻歪村里人没事编排他们家事的行为的,他们懒怎么了,馋怎么了,又没吃他们家大米,谁让他们投胎投的好,爹娘都是有本事的呢。   现在卢家没分家,家里的大头都是他爹挣得,他能哄的爹娘偏心他,那也是他的本事,凭本事吃懒饭,那也是一种能力。   “奶,大夫请来了。”   卢秀玉听完了屋内的谈话,这才开口打断卢苗氏之后要说的话,带着大夫进来。   白天割完猪草回到家后,三堂妹曾拦下她,质问她为什么对二堂妹那么好,那个时候卢秀玉只是回答她,因为乖宝也是她们的姐妹,是她们的亲人,所以她才对她好。   实际卢秀玉清楚,她疼爱乖宝除了这一世两人的血缘关系,以及乖宝确实年幼需要照顾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乖宝的模样招她喜欢,多呵护一些也不碍事。   可在刚刚听完了乖宝的那一番话后,卢秀玉觉得自己对乖宝的疼惜又多了许多理由,这种付出被人牢记的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   现代的卢秀玉也曾为所谓的家人付出了很多很多,可他们却觉得一切都是应该的,还觉得她付出的不够。   乖宝那样大声的告诉奶奶和二伯二婶大堂姐为她……为她……为她……这一句句的,直接落到了卢秀玉的心里。   明明那些事在卢秀玉看来是并不值得提及的,比如帮忙背竹篓,比如挖芦苇根,可乖宝就是记住了,还在她爹娘有所怀疑的时候大声告诉他们,大堂姐特别好,她特别喜欢大堂姐。   “小笨蛋。”   卢秀玉跟着大夫进屋的时候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小笨蛋啊,稍微对她好一点她就喜欢人家了,这又笨又娇的小东西,以后岂不是很容易被人哄走呢。   看来她这一世还是劳碌命,除了想办法改善生活条件外还得多看着点这个小娇娇,别让她轻易被人骗走了。   谁让她都说了喜欢她这个堂姐了,那就得让她一直喜欢下去。   “王大夫,快来给我孙女看看。”   屋内三人的注意力都被大夫吸引走了,乖宝虽然醒了,可烧却没有退,而且她身上还有一些外伤,总得配一些药膏抹着。   卢宝宝被突然出现的堂姐吓了一跳,这可不单单是姐姐,还一个冒着金光闪闪发亮的金大腿啊。   她疯狂回想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应该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吧?   卢秀玉见乖宝自她进屋起就盯着她,显然是很喜欢她这个姐姐了(大雾),心里有些小开心。   卢宝宝注意到堂姐的表情没有任何不悦,顿时就放松了,还冲着堂姐笑了笑。   哎,娇气包就是爱粘人,看到喜欢的姐姐原来这么开心吗(大大雾),卢秀玉觉得心情回到了自己买下第一个属于她的铺面的时候。   “没什么大碍,等会儿我抓两包药,喝完那两剂药就差不多了。”   王大夫摸了摸卢宝宝的脉相松了口气,刚刚卢家大丫头那么焦急的找人,他还担心卢家这个小孙女和唐秀才的情况一样糟糕呢。   “伤药也得抹,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热就是身上的伤口引起的,要是这外伤治不好,可能还会烧起来。”   王大夫收回把脉的手,认真叮嘱道。   “我看这孩子的脉象很细弱,显然是个娇气的主儿,如果可以,以后别让她干重活累活了,不然再病个几场,恐怕药钱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王大夫心里替卢宝宝惋惜,这个丫头模样确实出落的好,可身子骨不行啊,倒不是什么短寿的命相,只是注定一辈子干不了重活累活,也不能优思多虑,乡下找儿媳妇都要找身板结实能干活的,卢家这孙女长的再好干不了活,那也不会招婆家喜欢啊。   王大夫在心里摇了摇头,屠夫杀孽大,世人多忌讳这些东西,要不然也不会十里八乡就那么一个屠夫,富贵人家更讲究这些东西,显然也不会娶这样人家生养的姑娘,纳妾倒是不讲究这些,可卢家舍得让女孩儿做妾吗?   他瞧着卢苗氏那紧张劲儿,显然是十分喜爱这个孙女的。   “王大夫,只要不干重活累活,我妹妹的身子骨就没有大碍是吗?”   卢秀玉抓住了重点。   “对头,我就这么说吧,她这也算不上病,但就是得养着,硬要说是病的话,那就是富贵病。”   可不就是富贵病吗,不能干活,不能受累,不能生气,要是投身在富贵人家,还真不是什么大问题,可偏偏投身在了农家。   卢苗氏闻言皱眉,她虽然疼爱乖宝,可也不能保证乖宝在嫁人后还能享受在娘家时的那些待遇,而且不让乖宝干活,大房和三房的人会不会有意见呢?   卢家富和徐娇娘闻言互看一眼,俱看到了对方眼底的羡慕,这样好的病,怎么不一家三口一块得了呢,以后爹娘都不能逼他们干活了呢。   他们闺女可真有福气,可以光明正大偷懒了。   至于提问的卢秀玉更是放松了,不就是富贵病吗,以后这个妹妹归她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王大夫:请叫我神助攻   卢家富和徐娇娘:世间竟有如此好病 第12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2   “二房真是越来越会作怪了,还富贵病,我呸,照我说,这就是懒病。”   入夜,江白娥在炕床上辗转反侧,想到白天听到的那些话,就气不打一处来。   “行了,赶紧睡觉吧,明天还得早起干活呢。”   卢家丰作为大哥,从小被爹娘教育要有担当,友爱弟弟,心里虽然也有有些小想法,可更多时候,他都是一个很包容,很厚道的好哥哥。   看到媳妇又被老二一家气到睡不着觉,卢老大除了让媳妇忍忍外,也想不到其他好法子了。   “睡睡睡,你就知道睡,咱们家就快成二房的奴才了。”   卢家丰越是让她忍,江白娥就越气愤,“凭什么呀,这些年我们忍让二房还不够吗,现在二房那丫头又冒出来这么一种病,难不成还想让我们的孩子忍让她不成?”   江白娥态度强势,有些咄咄逼人。   “她得了个娇病,什么都不能干呢,我们的大丫头呢,就活该是贱命,在这个家当牛做马不成?”   “轻点声,别让爹娘听见。”   卢家丰起身捂住婆娘的嘴,他们的房间离爹娘的主屋最近,要是让爹娘听见媳妇这番话,恐怕会生气的。   “听见就听见,难道我有一句话说错了吗?”   话虽这么说,可江白娥的声音显然变小了,可见卢家二老在这个家的地位。   “我看今天你是睡不着了,罢了,那我就跟你聊几句掏心窝子的话吧。”   卢家丰看着媳妇义愤填膺的样子,长长叹了口气。   “你只看见老二两口子偷懒耍滑不做事,可你有没有想过,他们到底占了这个家多少便宜?”   卢家丰这句话把江白娥问傻了,这还用问吗,她男人和老三每天下地干活从不偷懒,而老二就是个划水货,在地里待一天就挖一小垄地,三五不时就借口渴了,饿了,尿急想拉屎等各种理由跑回家,每隔几天,他还会“生一场病”,又理所当然在家睡几天大头觉。   江白娥觉得,家里耕种的那些田地的收成,有七成是他们大房和三房的功劳,剩下的两成九是爹娘偶尔搭把手的功劳,最后那一分说是二房的,也高抬他们了。   不过这只是卢家收入来源中很小的一部分,卢家每年进项的大头还是在于家里大部分租赁出去的田产的租息以及肉档的生意。   在她还没嫁到这个家的时候,她男人就已经开始在肉档帮忙了,公爹出去选种猪和猪苗他男人都得在后头跟着,学骟猪羊,学宰杀牲畜,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   江白娥时常看到男人跟着公爹杀猪回来身上带着好多瘀伤,那都是猪羊在被宰杀前挣扎踹撞产生的。   所以江白娥可以很肯定的说,肉档的生意他们家也有一部分功劳。   在她心里,除了爹娘外,他们大房对这个家的贡献最大,三房其次,二房的功劳可以忽略不计。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可你有没有想过,我是长子,从小跟在我爹身后学本事,将来家里的肉档也是给我们大房的。”   卢家丰看着媳妇说道。   外人谈论起屠夫的时候总是带着同情,因为他们觉得屠夫杀孽大,将来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可卢家人世世代代都做这一行,反而不怎么相信这些了,更何况,就算有报应又怎么样呢,那也是死后的事了,至少这一行能让他们活着的时候生活富足,这就已经足够了。   卢家丰知道,有时候外人喜欢用最恶毒最讽刺的话谈论他们,实际上这也是羡慕嫉妒的一种表现。   李朝法典对于各个行业有着严格的管控,屠户限制数量,必须父传子,整个玉阳县只有两个屠户,一个在县南,一个在县北,几十个村子宰杀大牲畜的活儿只能请这两位屠夫来做,贩卖鲜肉的活儿也是属于屠夫的。   卢家在县南,周边那么多村落都享受着官道和小阳山的福利,生活水平远高于县北那一块,卖肉的人多,家里办酒宴动辄就要定半只猪半头羊,因此一年下来,靠着杀猪宰羊和肉档口的生意,卢家少说能进项上百两银子。   县城生意比较红火的商铺,一年的收成恐怕也就这样了。   卢家丰知道这门生意将来是要留给他的,不在分家的财产里面,严格说起来,他占了大便宜,所以即便有时候他也觉得二弟两口子太懒,可也不好意思和他们计较。   “那怎么能算呢,你是长子,肉档的生意本就是你的,再说了,屠夫是贱籍,入了贱籍咱们连好点的衣服,好点的首饰都不能穿戴,不像老二老三,他们分家后爹娘就会出钱给他们换籍,以后他们就算农户了呢。”   江白娥理直气壮地说道,她还心疼自己男人造太多杀孽,百年后遭罪呢。   “那成,明儿我和爹说一声,这手艺我不学了,让他教老三吧。”   卢家丰脸一板,严肃地说道。   老二就不说了,杀猪宰羊那么累他肯定不稀罕学,可老三就不一样了,卢家丰清楚这些年老三一直不服气他这个大哥,不明白为什么他早出生几年,就把家里最挣钱的家产攥手里了。   “那不行!”   江白娥想都不想地说道。   卢家丰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江白娥有些心虚了,她意识到,显然她心底里清楚,自家是占了大便宜的。   “再说点别的吧,咱们家宝金八岁送去唐秀才那里启蒙,每半年束脩二两银子并一对鸡一对鸭,逢年过节还得备礼,四年下来,少说也花了三四十两银子了,宝银今年七岁,来年开年也该送去念书了,比照他大哥,花销也不算小,你总是说爹娘偏心,给二房开小灶,说老二隔三差五装病,浪费不少鸡蛋,这些拢共加起来,能有几两银子呢,够不够咱们儿子一年的束脩?”   卢家的男丁都是要送去念书的,这是祖上留下来的铁规。   能读书的就一直往下念,不能读书的学到十三岁停止,开始帮家里干活,卢家丰兄弟三人也是这么过来的。   可能卢家人没什么念书的天赋,五年的时间顶多让他们不做睁眼瞎,卖猪肉的时候不算错价格而已。   卢宝金也是如此,卢家丰已经想好了,等他念完最后一年就让他跟着自己学本事,如同他爹当年教他那样,这份家业,将来也是要传给老大的。   “老三家的当年嫁进来的时候她娘家狮子大开口要了十六两的彩礼,当年娘是不同意的,可老三鬼迷心窍看中了她,死活闹着要娶,后来娘松口了,为了娶老三家的进门,花了十六两彩礼并其他八礼,前前后后也花了二十几两,最后老三家进门的时候一分嫁妆也没带,只有身上一件旧衣裳,还是她娘当年嫁人时穿的,娘送过去的新嫁衣被她娘家扣了,给她兄弟娶媳妇了。”   当大伯哥的不好意思说弟妹的闲话,可为了让自己媳妇脑袋清醒一些,卢家丰也只能说了。   江白娥想起来了,当年刘兰花刚嫁到卢家的时候她确实也有过怨言,因为刘家的吃相太难看了,想当初她嫁到卢家的时候家里就要了八两彩礼,其中五两她娘还给她压箱底还回来了。   这在乡下才是寻常的操作,娘家扣一些,就当是这些年养大这个女儿的费用。   家里条件实在差的或许会扣留全部的彩礼,可起码也得给闺女备一床新被子,要不然新媳妇会被婆家看不起的,以后在妯娌面前也抬不起头。   刘兰花的嫁妆让三档口的人看了一场笑话,尤其是在前她几天进门的徐娇娘的对比下。   徐家是真宠这闺女,她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可家里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能干,当年生她时她娘已经四十来岁了,最大的大哥都已经有了孩子,说来也巧,徐娇娘的七个哥哥陆陆续续结婚后生的都是儿子,一下子显得她这个姑娘更加娇贵了。   不仅爹娘宠,哥哥嫂子们也拿她当亲闺女疼爱,当年她嫁到卢家的时候家里不仅把卢家给的八两彩礼全都给她了,每个哥哥都拿了一两银子给她添装,这在乡下几乎是没有的事。   徐娇娘的三哥是木匠,从她八岁起就抽空给她打嫁妆,徐娇娘嫁到卢家的时花轿后头一溜簇新的梳妆台、樟木箱、圆桌凳子还有老娘和嫂子们做的八床新被子,那风光劲儿,至今还有人提及呢。   “嫁妆多又怎么样,我也没占到便宜啊。”   江白娥嘟囔了几句,可徐娇娘不仅仅是嫁妆多,这些年人家娘家得了点好东西就眼巴巴给她送来,她硬要说什么便宜都没占到,自己也有些心虚。   其实在卢家丰说了那么长一通话后,江白娥已经不那么生气了,可她依旧有些意难平,毕竟换做任何一个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干活,而有人在边上吃白食的时候都很难不生气。   老二两口子这些年对这个家的贡献,确实是太少了。   同样的对话也发生在三房,可惜卢家厚和卢家丰的性格不同,夫妻俩你一句我一句,对二房的怨气反而更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乖宝:偶滴娘才是小说女主,小说名《农门娇女:七个哥哥宠死我》 第13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3   自从尝到酸辣猪杂的滋味后,卢家肉档所有的下水都不往外卖了,反正这玩意儿便宜还不好卖,不如拿回家让家里人解解馋。   这些日子,卢秀玉也尝试了猪下水的多种做法,无一例外都大受好评,在这样的好胃口下,卢家人都胖了一圈,红光满面的,精神头都比以前更足了。   因为气色骗不了人,这段时间卢家富都没办法装病不下地了,可偏偏他也舍不得少吃几口美味的猪下水,于是生活痛并快乐着。   今天卢老屠往家拿了三幅猪下水,因为这段时间玉阳县办喜事的人家多,足足宰了三头猪,往日里肉档的生意没有那么好,两天左右消耗一头猪才是常态。   古代的生产力和消耗力终究还是低了些,换做现代,在一个县城只允许两家肉铺做买卖的情况下,半头猪恐怕还不够一个村子一天的消耗。   原本卢秀玉还想做大这门猪下水的生意,可在观察了一阵子后她意识到自己还是天真了些,家里根本就没有足够的猪下水供她售卖,即便算上县北那个肉档的产出,一天一两副猪下水也是极限了。   更远些的地方,来回交通就是一个麻烦事,现在天气转凉,猪下水还能多放几天,等天气热起来,恐怕猪下水还没送到,就已经馊在路上了。   所以这门生意只能用来做敲门砖,打开市场,却很难真正做大。   “奶,我想做一些猪下水拿到官道那儿去卖。”   卢秀玉重新规划了一下自己的创业大纲后,找到卢苗氏,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咱们档口那儿每天来来往往车队那么多,我看很多婶娘都会在档口兜卖糕点饭菜,生意还算红火,我觉得我做的猪杂比不她们卖的那些东西差,摊子应该能支起来。”   “你有多少本钱,这猪下水便宜,可糖、盐、油可不便宜,有菜还得有饭,家里的米也不是你一个人的。”   卢苗氏看着眼前比她矮不了多少的孙女,逐渐转变了心态,开始将她当成大人看待。   档口那儿有很多专做来往行商生意的小食摊子,支这样一个摊子用不了多少本钱,两三个大陶缸,盛荤素菜肴或是汤汤水水,再来一个盛着米饭的瓮,来人想吃什么自己挑,按照荤素算价格,这个模式就是简易版的快餐。   虽然选择范围少,可胜在方便,而且行商大多吃吐了冷硬的干粮,有一口热腾腾的饭菜能叫人身心舒爽。   “我手里暂时没钱,就当是我向家里借的,等我赚了钱就还。”   卢秀玉对自己还是有点信心的,更何况她还有一个王炸没有祭出呢。   “那好,不过我先说明了,这是你自己的生意,如果要家里人搭手,那得他们愿意,还有这个家里的规矩,没有分家所有人挣的钱都得上交四成。”   卢苗氏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可以问你娘,咱们家向来是这样的。”   老太太真没骗她,不止卢家,村里没分家的人家几乎都是这个规矩,有些人家还更过分,私产得上交六成。   卢秀玉点了点头,早在老太太开口之前她就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这个规矩也不是老太太想出来单单针对她的,据卢秀玉所知,他们大房就有不少私房钱,这些钱大多数都是他爹农闲时替别人家盖房子攒下的。   三叔家应该也有私房,至于二叔家……   卢秀玉翻阅了一下原身的记忆,那个懒馋的男人农闲时恨不得和自己的床长在一块,什么时候见他出去打过小工呢,恐怕二叔一家的兜比掏空的米缸还要干净。   “阿嚏——”   趁着媳妇被娘支使去灶房擦锅的功夫,卢家富踩在炕头,踮起脚从房梁上拿下一个灰布袋子。   “这次总不会被发现了吧。”   卢家富揉了揉发痒的鼻子,之前他把自己的私房钱藏在炕床一块松动的砖瓦里,谁知道被家里破洞的小棉袄发现了,只能损失两个铜板用黄桃蜜水保住了剩下的财产。   这些可都是他在农闲时日日夜夜黏着爹娘说好话哄过来的,每一个铜板背后都是他说干的口水,废了不少口力呢。   仔细清点了一番私房钱后,卢家富满足地将它放回了原处,那么高,这下家里的小破棉袄应该翻不到了。   卢秀玉可不知道发生在二房的这个小插曲,她和奶奶商量好后就回到灶房,信心满满地准备大展拳脚。   ******   “今天家里怎么没做猪下水?爹不是往家拿了三幅吗?”   现在吃饭成了卢家人最期待的事,可今天一家人兴冲冲地跑到堂屋,却没见餐桌上摆着那道熟悉的佳肴。   难道是还没端上来?   “大丫头问家里买了那三幅猪下水,已经做好拿去档口那儿卖了。”   卢苗氏一边替自己和老头子盛饭,一边淡定说道。   在老太太说完后大家才发现之前一直跟在老太太身后帮忙的大丫头今天并不在屋里,环视一圈,二房那个娇气包也不见了。   “这么大的事,大丫头怎么也不跟大家商量商量。”   刘兰花很不高兴,猪下水可是家里的共同财产,大丫头拿全家人的东西做生意,那像话吗?   “把你那些小心思收起来,咱们家的规矩不会乱,我已经和大丫头说清了,该给家里的钱,她一分不会少,就算将来这门生意亏了,欠家里多少,她也会还上的。”   卢苗氏瞥了三儿媳妇一眼,她那点小心思她还不明白。   “娘,我也不是这个意思。”   刘兰花悻悻坐下,她已经感受到了大嫂落在她身上刀割一样的视线,自从大丫受伤那时她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后,她和大嫂的感情就不如从前了。   以前两人还能坐一起骂老二家的懒鬼,现在大嫂看见她就只会冷笑,显然是记仇了。   刘兰花也是委屈,当初大丫头那个情况可不就是快死的样子吗,她也是怕家里花费那么多银子给大丫看病,到头来还一场空呀。   刘兰花这个出头鸟被按下后,卢老三也不好再开口了。   大丫头做的猪杂那么好吃,但凡有人尝过,肯定会爱不释口,这门生意亏不了,除去本钱和交公的四成,大房还能狠狠赚上一笔。   卢家厚有些食不知味,为什么老大的运气那么好,传家的本事给了他不说,女儿又得了老天的指点,能给家里挣钱,恐怕再给他几十年,也追赶不上老大了。   都是兄弟,凭什么有那么大的差距呢,卢家厚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相比较三房,二房两口子就坦然多了。   他们不挑嘴,猪杂好吃不假,可其他菜肴也不是不能入口啊,趁着现在其他人没滋没味提不起劲儿吃饭的时候,两口子加快速度把青菜炒蛋里的鸡蛋、茄子烧肉沫里为数不多的猪肉全夹到了自己的碗里。   刚刚闺女被大丫头叫走了,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不过临走时大丫说了,乖宝今天不在家里吃饭。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丫头会解决乖宝的午饭啊,大丫带着那么多好吃的去了档口,乖宝中午的伙食绝对不会差。   卢家富和徐娇娘大口大口嚼着香喷喷的米饭,想着要是闺女能够省两口卤大肠给他们就好了,那馥郁浓香,软烂可口的滋味真叫人怀念呢。   ******   卢秀玉推着板车来到档口,卢家肉档的肉今天已经早早卖完了,空下来的摊子正好留给了她。   她从板车上搬下来两个大瓦罐,掀开瓦罐后,热气升空,并且很快在空气中散开,灵活地钻进每一个人的鼻子。   这两个瓦罐里分别装着酸辣猪杂以及红烧大肠。   卢秀玉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光是红烧大肠所需的酱料就花了她一百多文钱,相比较之下,成本只需要几文钱的猪大肠实在是太便宜了。   摆好两份菜后,卢秀玉又从板车上搬下来一桶饭,和一个装在木盆里已经提前揉好的面团,将这些东西都搬到桌面上后,她将带来的炉子升上火,炉子里装满了井水,静待它烧开。   “这是什么,那么香?”   官道处停着十几辆镖车,坐在树荫下休息的镖师们估计闻到了味道,从远处走来。   “这……好像是下水吧……”   领头的镖师往桶里看了一眼,猪杂被切成块,可也能看出具体的模样,那个镖师见多识广,一下子认出了原材料。   一些原本意动的顾客瞬间退缩了,猪下水那玩意儿可不好吃,或许眼前这两道菜,只是闻起来香吧。   “是猪下水,我清洗了十几遍,保证干净。”   卢秀玉一边解释,一边盛了一碗饭,然后往饭上浇了一勺酸辣猪杂和一勺红烧大肠。   那个镖师以为是盛给他的,刚想摆摆手说自己还得考虑考虑,谁知道卢秀玉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转手递到了乖宝的手里。   “去那儿坐着吃。”   卢秀玉指了指档口边上的小圆凳,让乖宝去那里坐着慢慢吃。   “嗯嗯嗯。”   卢宝宝点着小脑袋,这一路上她闻着瓦罐里钻出来的香味,口水哗啦啦地都快流干净了,总算能吃到饭了。   “不过我不是应该先给姐姐帮忙吗?”   刚坐下呢,卢宝宝就意识到自己是来帮忙干活的,不是来蹭吃蹭喝的。   她艰难地将眼神从香喷喷的盖浇饭上收回来,准备努力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宝贝,好让大堂姐更喜爱她。   “不用,你坐在那儿吃,就是在帮我了。”   卢秀玉笑着摇了摇头,看她家的乖宝,多懂事啊。   卢宝宝还没想明白为什么自己坐那儿吃东西就是帮堂姐了,可她实在是馋坏了,在大堂姐拒绝她帮忙后微弱的意志力瞬间被击溃,捧着碗,颠吧颠吧地跑到指定位置,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原本盯着那两缸猪杂纠结的镖师们也才注意到之前被桌子挡住的小姑娘。   作为一个吃货,吃饭也是有技巧的,卢宝宝从碗里舀了一勺饭,这一勺饭一半浇着红烧大肠的卤汁,然后她又用筷子夹了一块大肠放在勺子上。   “嗷呜。”   满满的一大勺,被她完整塞到了嘴里,将嘴巴塞的满满当当。   吃盖浇饭,要的就是这种满足充盈的滋味。   香!实在是太香了!   看着乖宝的吃相,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卢宝宝本就长得精致可爱,很多动作由她来做,美感会增加好几分,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每当她品尝美食时流露出来的餍足与幸福带有多么强大的感染力。   “给我来一份吧。”   一个镖师开口了,那小姑娘吃的那么香,应该是好吃的吧。   “酸辣猪杂盖饭六文钱一碗,红烧大肠盖饭十文钱一碗,双拼九文钱。”   这个价格不算贵,也不算便宜。   “来一份双拼。”   那个镖师想了想,觉得价格还能接受,不过他不太理解双拼的意思,难道是两种菜都来一些?   有了那个镖师开头,之后的生意就好做了。   “呜,这是猪下水,猪下水能有这滋味,再给我来一份,这次我要红烧大肠的。”   “我也要再来一份,多给点汤,这玩意儿拌饭太给劲儿了。”   但凡尝过滋味的,就没有说不好吃的,镖师胃口大,很多尝了味道后又再要了一份。   不过三份猪下水的分量本来就不多,很快就卖光了。   “吃面吗,用酸汤水和卤汁做汤底熬的面,一碗只要四文钱。”   卢秀玉又拿出了提前揉好的面团,这会儿炉子上的水也已经烧开了。   瓦罐里剩下的酸汤水和卤汁也是精华,用来煮面再入味不过了。   那些观望太久,以至于没买到盖浇饭的行商面面相觑。   “乖宝来,再吃一口面,喝一些汤溜溜缝儿。”   卢秀玉拿了一个小碗,给乖宝盛了几口酸辣猪杂汤煮的面条,分量很小,她可不敢让乖宝吃太撑了。   “嗯嗯。”   卢宝宝端过碗,吸溜一声那些面条就进了嘴里,她伸着小手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溜圆溜圆的,像是一个熟透了的小西瓜。   卢宝宝舔了舔嘴唇,觉得自己还能再吃几口,可惜卢秀玉摸了摸她的小肚皮后就不肯再给她盛了。   看来面条也是好吃的,不然那小姑娘不会那么馋。   于是面条的销路再一次打开了。   卢宝宝仰着脑袋看着大堂姐红红火火的生意,后知后觉到,她似乎做了一次工具人儿啊。 第14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4   卢秀玉的生意迎来一个开门红,今天带的米面全部售罄,两锅酸辣猪杂和红烧大肠更是连一丁点的汤汁都没有剩下,边上的妇人们看的眼睛都红了。   她们在官道边上做盒饭生意赚的也就是一个辛苦钱,纯素菜加番薯饭卖两文钱,带荤腥的多加一文钱到三文钱不等,利润并不多,好在菜和米都是家里种的,相对来说省了一些成本,可因为味道寻常,一天下来能卖出去的量也是有限的。   在这里摆摊的妇人都很有经验了,一般来说每次出摊的时候她们都只会准备二十人份左右的量,哪天有大车队经过这些肯定是不够卖的,可要是遇到寻常没什么车队的时候,能卖出去十来份就不错了,卖不掉的那些正好可以拿回家,让家里人解解馋,因为拿出来卖的这些饭菜肯定比家里平时做的那些更舍得放油,味道也就更香。   就这样生意不红不活的,每个月也能为这些女人带来一两百文钱的收入,这已经十分可观了。   刚刚卢家大丫头带着那么大一缸米饭和那么大一团面团过来,这些女人们还在心里笑话她年轻不知事,这么多大东西,肯定是卖不光的,可谁成想还没笑多久呢,人家就用实际行动给了她们啪啪几耳光。   她们粗略估计,卢秀玉卖了五十多碗饭和二十多碗面条,酸辣猪杂盖饭六文钱,红烧大肠十文钱,那啥双拼九文钱,面条没有浇头倒是便宜了很多,可也要四文钱一碗,这价格可不便宜呢,算下来,卢秀玉起码挣了四五百文。   猪下水又不是稀罕东西,以往都是卢老屠当搭头人的,调料可能费了点钱,加上米面炭火撑死几十文吧,这简直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啊。   “卢家大丫儿,你这猪下水是怎么做的,怎么那么香呢,婆子我闻着味儿口水都快下来了,要不你教教婆子我?”   一个位置离卢家肉档不远的婆子笑眯眯地对着卢秀玉问道,边上一群人马上竖起耳朵,也想知道卢家做猪下水的这个方子。   “陈婆婆,我也想知道你家积雪菜的方子呢,听说你腌的雪菜味道特别好,用来炒笋丝和肉丝都是一绝。”   卢秀玉不动声色地回击道。   从原身的记忆来看,三档口村的人大多数都是和善友好的,可再好的地方也免不得有一些难缠的人,眼前的陈婆子就是其中之一。   “呵呵呵,婆子我腌的雪菜算什么好东西啊。”   陈婆子尴尬地笑了笑,她确实有一个腌雪菜的秘方,那是她外婆留给她娘的,她娘又留给了她,用这种秘方腌出来的雪菜格外的爽脆,她能常年在官道这里摆摊卖盒饭,靠的也是这道拿手菜,这么重要的东西,她怎么会教给外人呢。   卢秀玉这是在拿话堵她,她都清楚秘方的重要性,凭什么要求人家教她呢。   原本陈婆子还觉得卢秀玉年纪小,想从她这里套话,现在看来,这丫头鬼精的很,并不好对付。   “我倒是羡慕陈婆婆呢,雪菜多腌一些常年都能卖,可这猪下水却不是每天都有的,今天也是运气好,我爷爷多杀了几头猪,要不然就一副猪下水,能烧多少菜呢?”   卢秀玉似是在抱怨,其实也是在给边上的人提个醒。   肉档是卢家人开的,猪下水以前卢家不稀罕要愿意当搭头送人,可不代表现在也愿意,她们就算知道了秘方又怎么样呢,猪下水在人家手里,她们照样做不出成品。   这么想着,这些人的小心思也就消停了。   当然,还有一部分心思灵活的开始思考,同样的方子做猪下水都那么好吃,做猪肉、羊肉是不是更加美味了。   但那也只是想想,能给家里挣大钱的秘方,谁会愿意告诉别人呢。   ******   卢秀玉将几个空下来的瓦罐搬回板车上,卢宝宝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就帮着把那些人用过碗收起来。   等全都收拾好了,姐妹俩推着板车回家去了,严格的说是卢秀玉在推车,卢宝宝就是把手搭在车架上,她那力气还不够一个车轱辘打晃的呢。   走到半道的时候,卢秀玉忽然停了下来。   “给,这是你今天的工钱。”   卢秀玉从自己满满当当的荷包里数了十枚铜板递到乖宝的手里。   “奶说了,这是我自个儿的生意,家里人要是帮了忙,也应该给一些工钱。”   卢秀玉煞有介事地说道,今天卢宝宝确实帮了她一个大忙,可卢秀玉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达成同样的目的吗,那倒未必。   顾客对食物的味道表示怀疑,她大可取出一些猪杂剪碎,让他们试吃,相信那两道菜的味道同样会让他们愿意花钱购买。让乖宝来当“吃播”吸引顾客,给她十文钱的工资,并不是最划算的做法。   可卢秀玉思考了几天后还是决定这么做了,因为她心里清楚,乖宝身子骨娇弱,做不得重活,现在家里有二老压着,大家或许还会勉强容忍,可时间一长还是会有怨气产生。   尤其在二房那两口子都不怎么争气的情况下,一旦将来有什么变故,二老离世或是卢家分家,恐怕二房的日子都不会太好过。   她倒不心疼二叔二婶,她只是心疼乖宝,现在有这样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让乖宝能够自食其力,那不是很好吗?   “大堂姐,我不能要。”   卢宝宝赶紧摆手,她今天吃的那一碗盖浇饭和面条就顶得上十文钱了,再要堂姐十文钱的工钱,是不是太浪费了。   而且她真心觉的自己没有帮上太大的忙,如果跟别人说坐着吃饭也是帮忙的话,相信所有人都愿意做的。   “你听不听堂姐的话。”   卢秀玉摸了摸乖宝的小脑袋,心里软软的,也就这个小笨蛋会把钱往外推了,换做家里其他孩子,恐怕早就乐不可支地收下了。   “堂姐什么时候说错过话。”卢秀玉装作生气地说道。   “我听堂姐的话,我收下就是了。”   卢宝宝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下了那十文钱。   她来到这具身体里后脑袋变笨了很多,想问题总是很慢,很多时候也懒得想,可她能够清楚的感受到,大堂姐对她的善意。   “姐,你刚才可厉害了,陈婆婆那么凶的人对上你都吃瘪了呢。”   秉持着收钱办事的心态,卢宝宝觉得要好好哄哄眼前的这位金主。   “姐,你真聪明,刚刚那些大娘婶婶们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呢。”   “姐,你……”   那彩虹屁一阵一阵的,回去的路上卢秀玉上扬的嘴角就没有下来过。   当然,更让卢秀玉欢喜的是乖宝对她称呼的改变,之前叫她大堂姐,总觉得还隔了一层,现在直接管她叫姐,感觉更亲密了呢。   ******   卢秀玉第一次出摊赚了足足527文钱,米面调料和猪下水都是她问家里赊的,刨去这些以及要交公的四成,卢秀玉今天赚了二百八十文。   帮忙数钱的江白娥倒吸一口凉气,这收入已经快赶上肉档生意比较好的时候了,更是卢家丰农闲时替人修房子运石块大半个月的工钱。   一天是二百八十文,十天就是二两八钱,一百天就是二十八两,江白娥掰着指头算计着女儿的收入,算到自己头脑发昏,眼冒金光。   “这钱我替你藏着。”   江白娥数着数着就要将钱收起来。   “娘,这三十文是我孝敬你和爹爹,剩下的那些钱我还有用处。”   卢秀玉拦下了她娘的动作,数出三十文钱后将其他铜板收了回去,这笔钱她确实还有用处,家里的调料不够她用,山上找到的新调料也十分有限,卢秀玉决定去县城看看,能不能有新的收获。   而且她娘刚刚的想法还是太乐观了,不是每天都能有那么多副猪下水的,她也得探寻一下其他商机,这段时间挣的钱,就是她的本钱。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这一世她同样有两个弟弟,虽然卢秀玉刚来到这具身体里时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江白娥这个为原身哭了好几宿的母亲,这些日子她也感受到了爹娘对她的疼爱,可她同样感受到了爹娘对家里两个男丁的重视和偏爱。   卢家丰和江白娥是一对合格的爹娘,卢秀玉从爹娘那里得到的关怀远远超出村里其他女孩,可她不敢赌,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他们会选择这个女儿,还是家里两个儿子。   为了这份关爱不变质,卢秀玉决定从源头杜绝潜在的危险。   “你这孩子!”   江白娥有些生气,大丫头才多大啊,怎么能藏那么多钱呢。   “行了,就按大丫头说的办。”   卢家丰制止了媳妇,“呵呵,咱们大丫头有本事了,这么小就能挣钱孝顺爹娘了,媳妇,这是咱俩的福气啊,赶明儿你去县里买三十文钱的糕点,拿回家让家里人分着吃。”   卢家丰看着憨,很多事他心里门清。   “她这是和我藏心眼呢,这孩子什么时候那么多心思了。”   在闺女离开后,江白娥依旧有些意难平,想拉着丈夫好好说说话,可回应她的已是丈夫打雷般的鼾声,江白娥只好作罢。   ******   卢宝宝得了十文工钱,她稀罕地将这十个铜板翻来覆去数了好几遍,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将这十文钱放在了枕头底下,时不时要摸一摸。   她这算不算是当了吃播,这十文钱就是观众送的法拉利火箭炮?   这么说来,大堂姐是不是就是她的榜一了?   卢宝宝困意全消,一下子来了精神。   榜一是什么,那是真爱粉,是衣食父母,是金主大人,四舍五入一下,她是不是已经成功抱上大腿,成了金主的新宠了?   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第15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5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在这个农忙的时候再抠门的人家也舍不得在伙食上亏待家里的壮劳力,因此肉档的生意很好,再加上一些婚嫁人家定的猪肉,卢老屠每天都得杀一两头猪才够卖。   肉档红火的生意让卢秀玉受益,这段时间卖盖浇饭和面条赚了不少钱,很快的,卢家人也知道卢宝宝为什么每到吃午饭时就消失的原因了,原来是跑到大丫头的摊子去“吃白食”了。   因为这个发现,吃完饭的时候一大家子的氛围有些压抑。   “大丫挣点私房钱也不容易,二丫头要是嘴馋问大丫讨点菜过个嘴瘾就是了,每次跑去大丫儿那吃个肚子溜圆,也是浪费钱啊。”   江白娥踢了踢一旁的丈夫,可惜对方没有开口的意思,她想着这些天被老二家的丫头亏掉的钱,抓耳挠心的难受,几次欲言又止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在她看来,卢宝宝就是脸皮厚,跟她爹娘一样占家里的便宜。   “就是啊,听说大丫那饭菜卖的不便宜呢,二丫头每天都得吃掉多少文钱啊。”   刘兰花也在一旁帮腔,卢秀玉也是蠢,居然任由二房吃白食,早知道她那么好糊弄,就该让她家的三丫儿和宝铁一块过去蹭点了。   “大嫂,你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是大丫头把咱们家乖宝叫过去的,别说的好像我们家乖宝占便宜一样。”   卢家富眼睛一瞪,“你可是大嫂,老话怎么说来着,长嫂如母,在我心里你就是第二个娘啊,你对我们这些弟弟弟妹向来宽厚,怎么今个儿就变了个人似得,对小辈这般不慈爱呢。”   他这番话又夸又损,江白娥心里咯噔一声,老二家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是在给她挖坑呢,不过江白娥确实不知道,卢宝宝是自家闺女叫过去的,这么一来,倒显得她理亏了。   “胡咧咧什么呢。”   卢苗氏抬手往二儿子的脑袋上拍了一下,什么长嫂如母,和着他还想给自己找两个娘,是她这个亲娘亏待他了不成。   “我这不是说顺嘴了吗。”   卢家富耸了耸肩,嘿嘿笑道。   “大哥一家向来宽厚,大哥大嫂就不用说了,现在就连大丫头都很有姐姐的样儿,知道照顾妹妹了呢。”   卢家富又夸了夸卢秀玉,这段时间乖宝跟着大堂姐开小灶,体型肉眼可见地胖了起来,愈发白胖可爱了,卢家富虽然心里纳闷大丫头的行为,总的来说还是十分高兴的,自然不吝啬多捧大丫头几句。   卢宝宝缩着脖子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大家还不知道自己每天连吃带拿呢,要是知道她不仅吃的好,每天还有十文钱的工钱,恐怕要闹翻天了。   “乖宝不是白吃白喝,她可是我最关键的那一味调料。”   卢秀玉知道瞒不了家里人太久,好在她早有说辞。   “调料!”   周围的人愣了愣,然后眼神惊恐地看向卢秀玉。   大丫居然那么凶残,把二丫头做菜吃掉?   不过也不对啊,二丫头这段日子不哭也不闹的,没见身上少一块肉啊,难道是二丫身上其他东西?头发、口水、眼泪……   想想还有些恶心。   “以前做的那些猪下水是什么味道大家也知道,我凭什么让人家相信我做的猪下水味道一定好,于是我带上了乖宝,只要她坐在那里吃我做的饭菜,那就是一个活招牌。”   卢秀玉慢条斯理地说道,“娘,你们都去过县城,难道没有注意到布庄、胭脂铺子里的招待客人的丫头一个个都比一般人漂亮吗,因为只有她们足够漂亮,当她们穿着布庄里的布料裁制的衣裳、涂抹着自家胭脂铺调制的胭脂水粉时才有足够的吸引力,让人觉得她们穿的用的好看,你们买了一样的东西回去,也能像她们一样好看。”   这就是活招牌,听了卢秀玉这样一番细致的解释,大家隐隐明白了她的用意。   “那也不用非得是二丫啊,大丫头,你以前不是和三丫最要好了吗,以后这样的好事,你也要想想其他弟弟妹妹啊。”   刘兰花意有所指地说道,二房那丫头跟着去了多少天了,那么多好东西都进了她肚子里,凭什么呢。   大丫也是奸的,往日她和三丫头多好啊,结果真有什么好处,她第一个想到的还是二房那个赔钱货,她不就是觉得两个老的偏心二房,对那个死丫头好一点,能讨二老欢心吗。   奸诈,狡猾,卑鄙,这是刘兰花心中卢秀玉的新形象。   “是啊,也不是非得你二妹妹不可。”   江白娥对女儿有些不满,这样的好事,她怎么能忘了自己的嫡亲弟弟呢。   “真不是我偏心……算了,还是你们自己看吧。”   卢秀玉叹了口气,有心要解释,可又说不清,干脆指了指家里那群小萝卜头,让他们自己看。   大人们的谈话是影响不了孩子的食欲的,在他们交流的时候卢家这些孩子毫不客气将餐桌上看的过眼的菜色往自己碗里堆,生怕吃的比别人少。   “吸溜吸溜——”   “吧唧吧唧——”   入耳皆是米汤入喉的声音和咀嚼食物的声音。   卢宝银吃的那叫一个狼吞虎咽,因为吃的太快卡住脖子,眼球都快凸出来了,急的他赶紧端起水碗用水顺了顺吼道,在将那一口噎住的饭吞下去后,他又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那吃相,比家里饿久了的母猪都要凶残,可明明家里也没饿着他啊。   卢宝铁今年才三岁,但是个头一点都不比村里四五岁的孩子小,他已经开始自己动手吃饭了,只不过他筷子用的还不够好,好不容易夹了一片肉直接掉在了桌子上,急的他直接用手,吃完后还舔了舔手指,再用手指抹了抹快要留下来的鼻涕。   画面怪恶心的。   卢秀心虽然是个女孩,可吃相并不比这些男孩子好到哪里去,她知道她娘偏心弟弟,只会给弟弟夹肉,于是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抢食的动作又凶又猛。   再想想自己和家里的一群男人,似乎也是这样的吃相。以前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喝粥不发出吸溜吸溜的声音,吃菜的时候不吧唧几下好像吃饭都不香了。   可再看看二房的那个丫头呢?   卢宝宝吃饭的动作也不慢,别看她身子小,夹菜的速度丝毫不逊于几个哥哥姐姐,可偏偏就是这样稍显粗鲁的动作,在人家身上就显得机灵可爱。   同样是嘴里塞着满满一口饭,自家那个是抢食的肥猪,人家餍足地诱发人的食欲。   人和人之间果真是没办法对比的,就连江白娥也没办法违心地说自家小儿子比二房这丫头更胜任这份工作。   “宝金,这些日子唐秀才病了你们不是不上课吗,怎么白天里也鲜少见到你呢?”   卢老屠咳嗽了一声,看向了一直默不作声的大孙子,大伙儿的注意力也被转移到了卢宝金的身上。   “爷,我去帮老师家挑水砍柴了。”   卢宝金放下碗,模样十分乖巧老实。   大房的这个长子身型和他老子十分相似,个头又高又壮,跟个小牛犊一样,长着一张卢家男人标准的国字脸,浓眉大眼,唯独鼻头像他娘,又大又圆,很有肉感,因为这个圆鼻头,显得他面相比他爹更憨厚。   卢宝金确实如他的长相一样,是家中小辈里最厚道的,身为长兄一点威信都没有,弟弟妹妹都能爬在他脑袋上作威作福。   “唐秀才是不是真的不好了?”   刘兰花好奇地问道,这些天她去河滩边洗衣服的时候大伙儿都在谈论呢,说是秀才娘子好长时间没有露过面了,唐家的院子里连日煮着药汤,门口的药渣子都堆到小腿肚了。   算算时间,这一次书塾已经放假九天了,这半年的束脩才刚交不久呢,唐秀才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这束脩是不是该退啊?   刘兰花在心里打着小算盘,谁让她儿子今年才三岁呢,此时的她还没有想过村里唯一一个开书塾的秀才要是没了,将来她儿子该去哪里念书。   “老师他……”   卢宝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师娘想带老师去县里看病,好像把家里最后两亩田给卖了,元哥儿也不捧着书念了,每日守在老师床边,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帮着挑点水,多砍点柴火,现在天越来越冷了,师娘和元哥儿都顾不上屯冬天的干柴,等过几个月大雪封山可就没有柴火可以捡了,他们会冻坏的。”   卢宝金认真地解释道,“不过我记得先帮家里挑满水,没有耽搁家里的活。”   卢家不养闲人(脸皮特别厚的除外),因此卢宝金不上学的时候也是要帮家里干活的,他这么说也是怕家里人误会,觉得他胳膊肘向外拐。   可他真的没办法,唐家没有壮劳力,唐秀才虽然正直壮年,可身子骨一直不好,以前上课的时候,在书塾念书的学生父母会轮流帮唐家挑水砍柴。   现在书塾不开课了,大伙儿可能一时没有想到唐家会缺水缺柴的问题。   “嗯,大郎不错,老大你们教的好。”   卢老屠点了点头,眼神柔和了很多。   老大媳妇虽然有些小心思,可老大家的几个孩子都被教的很好,这个家里,最让他们省心的就是大房了。   “家里的活儿有的是人干,这些日子你多帮唐秀才家屯点柴火吧。”   老爷子一锤定音,自然没人会反对。   卢宝宝若有所思,元哥儿?是不是那天她在河滩边见到的那个眼神戏很丰富的男孩,他爹生病了吗?   ******   又过了几天,卢家人在睡梦中被一阵哀嚎声惊醒。   唐秀才过世了。   卢家的长辈让孩子们守在家里,自己连夜奔向唐家,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从唐家方向传来一阵更为响亮的哀叹。   卢宝宝从爹娘离开后就再也没有睡着过,几乎睁着眼睛,从黑夜守到天亮,等到第二场哭声传来时,她干脆披上外套,搬了一把小凳子守在了院子里。   最先回来的是大伯母和她娘,两人的脸色都不好看,尤其是她娘,好像还动了胎气,两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回来的。   徐娇娘握着闺女的手,她抓的很紧,卢宝宝觉得有些疼,可感受到娘身上的微颤,她丝毫不敢吱声。   唐秀才过世了,村里的长辈在第一时间赶到,秀才娘子哭到昏厥,被人搀扶回了卧室,留下一群长辈商讨唐秀才的后世。   等到天快亮的时候,一个妇人想着秀才娘子可能大半天都没有吃饭,于是去灶房给她熬了碗米粥,唐家的灶房就像是被一群老鼠光顾过一样,米缸里就几粒米,熬粥的米和鸡蛋都是那妇人回家拿的。   那好心妇人端着粥敲了敲房门,秀才娘子没有应声,她只当秀才娘子还没苏醒,于是推开门进去,谁知道本应该躺在床上的女人此时正吊在房梁上,身子都已经凉透了。   看到这一幕的女人都吓坏了,徐娇娘也是因为这一幕差点动了胎气。   “她还有一个孩子呢,她到底……到底……在想些什么……”   徐娇娘抓着闺女的手,翻来覆去就是这么一句话。   秀才娘子殉情了?卢宝宝从大伯母和她娘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了真相,也就是说,那个男孩一夜间失去了双亲……   卢宝宝不敢想象自己爹娘要是去世她会多么悲痛,那个男孩,现在应该很痛苦吧。 第16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6   丈夫死了,对于唐娘子来说,无异于天塌下了。   家里没钱了,村里人只知道她为了送丈夫去县里看病卖了家里仅剩的两亩地,却不知道她还把唐家老宅抵出去了。   唐娘子只知道她男人要是活着,她和元哥儿就有依靠,看病的钱也能慢慢挣回来,或许在某一刻,她也想过万一她男人救不回来,这些窟窿该怎么填补,可那样的想法转瞬即逝,终究还是救夫的急切心情占了上风。   可惜,老天爷终究没有眷顾她……   在乡下没有地可以向地多的人家租赁,没有一个遮风挡雨的房子却不行,更何况唐家现在不仅没有了房子和田地。   唐家世代单传,到了她这一代,丈夫没有兄弟,她也只生了一个儿子,现在丈夫去世,家里只剩下她和元哥儿两人。元哥儿倒是很健康,可他现在也只有八岁,根本担不起事,一些体力活他根本做不来,她就更不用说了,身子骨只比病怏怏的丈夫好一些,挑水、砍柴之类的活儿就能把她压垮。   至于她娘家就更不用说了,她爹死了,现在是她后娘当家,家里的兄弟和她不是同母所生,感情本就淡漠,怎么可能愿意养两个累赘。   而且唐娘子能感受到,这段时间的操劳和忧虑已经严重伤到了她的根本,恐怕日后也是药不离口的命了,这样的她,活下去也只是拖累。   除此之外,唐娘子心中还有一件忧虑的事,那就是初秋书塾念书的学生们交的那些束脩,丈夫没教几天课业就病倒了,按理这些束脩应该退还,可现在唐娘子哪还能掏出钱来呢。   她已经恍惚看到了未来,她的元哥儿瘦小的身躯,被这样的重担压垮,脸上再也没有恣意明媚的笑颜。   她怎么舍得让自己最心爱的儿子经历这些呢。   旁人只当她太过伤感于丈夫的离世昏厥过去,其实在那一刻,唐娘子无比清醒,她已经开始在算计儿子的未来。   她想,她不能活着,只有她死了,儿子的未来才可能有另外一种结果。   三档口村村民生活宽裕,民风淳朴,绝大多数乡亲秉性善良厚道,而且她男人活着的时候教了不少学生,和这些人家多少有些情分,如果元哥儿成了孤儿,村里肯定不会坐视不管,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村长应该会给元哥儿挑一户人家寄养。   可既然村民厚道,唐秀才生前和村里不少富裕人家有香火情,秀才娘子为什么还要一心赴死呢,除了她怕自己的身子骨差,将来变成第二个唐秀才需要无数药材填这个无底洞外,更重要的是她担心外面的流言将这点情面也给耗光了。   她还牢牢记得邻村徐寡妇的下场。   那位徐寡妇的娘家夫族同样人丁单薄,她男人是在全村男人冬季进山狩猎的时候被黑熊拍死的,因为这一点,其他活着回来的男人都对徐寡妇多有照拂。   一开始倒也没什么,村里身体强壮的男人轮流帮她家挑水、挑柴,农忙的时候也会去她家地里帮忙,可时间一长,有些女人就开始说起了徐寡妇的闲话。   寡妇门前是非多,更何况徐寡妇家里进进出出的都是一些年轻力壮的男人,她们的妻子即便面上不说,心里也开始泛嘀咕。   渐渐的,谣言越来越多,也越传越歪,在有些人的嘴里,好像真的亲眼看见过徐寡妇与人偷情,时间一长,村里的男人为了避嫌也不敢去徐寡妇那儿帮忙了。   最终徐寡妇丢下了一双儿女,跑回娘家再嫁,那两个孩子倒是被亲近些的亲戚收养了,可因为徐寡妇的坏名声,两个孩子一直被村里其他孩子排挤,日子过的并不算好。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唐娘子更加不敢赌了。   可她要是死了,村里人的态度就不一样了。   同为母亲的女人会怪她,唾弃她,觉得她不是个合格的娘,居然舍得抛下年幼的孩子殉情,她们有多不能理解她的所作所为,就会多么同情元哥儿。   男人们会钦佩她,因为这样为丈夫殉情赴死的女子在他们看来忠贞节烈,节妇留下来的孩子,他们自然也会更善待几分。   唐娘子也不知道自己算的对不对,但她清楚,她死了绝对比她活着更好。   当白绫穿过房梁落下,她踩在圆凳上的时候,唐娘子想的最多的依旧是自己的儿子。   元哥儿会怨她吧,怨她就这样抛下他走了。   那就让他怨吧……   唐娘子闭上眼,蹬翻圆凳,就让她去十八层地狱受尽折磨吧,只求元哥儿余生顺遂,再无烦忧。   ******   “娘——你醒醒!你快醒过来啊!”   唐定元再聪明,也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面对着爹娘接连亡逝,他哭的声嘶力竭。   “叔叔婶婶,求你们给我娘请个大夫吧,我会还钱的。”   他跪下来给长辈们磕头,求他们给娘请个大夫,看着这一幕,在场所有人都觉得心酸。   秀才娘子怎么这么傻,丈夫没了,可她还有一个儿子啊,元哥儿还那么小,她怎么舍得抛下这个儿子呢,如唐娘子预测的那样,在场的女人对唐定元心疼又怜爱。   “元哥儿,别磕了,你娘已经死了,她的身体都已经僵了。”   卢苗氏过去拉唐定元起来,这孩子磕地那么用力,头都磕地青紫了,小心别把脑袋磕坏。   “你娘要是活着,肯定也不愿意见你这样。”   唐定元挣扎的厉害,卢苗氏只能加大禁锢的力道。   “可我娘死了,她不要元哥儿了。”   唐定元指着简单布置的灵堂上的两具尸体,“爹娘都丢下我走了,以后谁会心疼元哥儿累了、饿了、渴了、疼了呢?”   众人静默。   “元哥儿,叔伯婶娘们在这儿,以后多的是人疼你。”   村长开口了,唐秀才为人和善,以往村里人找他写信、写对联、给孩子取名他都是不收钱的,大家都受过唐秀才的恩惠,现在唐家就这么一个孩子,他们肯定不能坐视不管。   不过怎么管,交给谁家管,确实是个问题。   村长的话并没有安慰到唐定元,别人的照顾和爹娘的疼爱又怎会一样呢,他依旧歇斯底里的哭,直到背过气去。   “哭昏了。”   王大夫被请来,为唐定元诊脉,这位是真的哭昏过去了。   不过有秀才娘子的前车之鉴后大伙儿不敢大意了,将唐定元抱回屋后又找了两个妇人在一旁看着。   “现在应该怎么办?”   村里一位辈分很高的老人问道。   “且不说唐秀才往日为咱们三档口村做了多少贡献,添了多少光彩,就说现在他们夫妻亡逝,就留下唯一一个孩子吧,咱们村要是不把这件事安排好,恐怕别的村子都会看我们的笑话。”   老人说话的语速很慢,但字字掷地有声,边上的人听了也不停点头。   “唐家在咱们村是独支,没有宗亲,秀才娘子倒是有几个兄弟,可这些年也没见两边有过走动。”   村长环顾四周,“今个儿天一亮就让人去秀才娘子的娘家报个信,不管怎么说秀才娘子死了,娘家总得来个人奔丧,但是大家要做好准备,那边恐怕是不会愿意养这个孩子的,唐秀才只有这么一条根,我也不放心让他们养。”   “元哥儿是个好孩子,大家也是看着他长大的,知道这个孩子的性格,绝不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人群里有人开口。   “是啊,元哥儿可听话了,他念书也好,和唐秀才一样聪明,当年唐秀才就是被一场意外耽搁了,不然现在保不准已经是举人老爷了。”   “哎,唐家时运不济啊。”   众人议论纷纷,可谁也没有主动提出要养。   没办法,家里多一张嘴并不是一件小事,尤其唐定元身份特殊,要是养的不好,恐怕还会遭受不少非议,大家再心疼他,也得好好想想。   “唐家世代都是和咱们村老姓联姻的,总能找出几个亲近些的人家吧。”   村长叹了口气,他也知道村里人的顾虑,其实他作为村长最应该主动站出来收养这个孩子,可惜他虽然是村长,家里负累却很多,日子在村里顶多算是中下游水准,唐定元被养在他家,未必是一件好事。   村长私心想让村里几家富户开口收养他,最好能让元哥儿继续念书,他将来要是真能考取功名,那三档口村也就有了靠山。   不过他也明白,这太强人所难了,培养一个读书人谈何容易,自家的孩子都不见得能人人念书,更何况是送与自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去念书呢。   “我家不行,家里六个孩子呢,日子也不宽裕。”   有人摇了摇头,唐定元的祖母算辈分是他姑母,可他家孩子多,最大的两个儿子马上就要说亲了,家里还得借钱办婚事了,哪里还能再养一个孩子。   “不过谁家要是愿意养元哥儿,我家每年出二十斤苞米面,五十斤番薯。”   这显然不够养一个孩子,可也是他们从嘴缝里舍出来的极限了。   算着算着,唐家的族谱已经翻到了往上数第四代祖宗,那位老太太居然和卢家的某位祖宗是堂姐妹,当年还是一起嫁过来的,要不是在场某位老人提起,他幼年时参加过那场婚礼,卢老屠和卢苗氏都不知道卢家和唐家还有这样的姻亲关系。   说实话,这已经是远到不能远的关系了。   养还是不养?卢苗氏要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第17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7   唐秀才夫妇的丧事办的还算体面,村里人凑了一些钱,给他们定了一口合棺,葬在唐家先辈的坟旁,出于对秀才夫妇的敬重,大伙儿还出钱请了庙里的和尚念经超度,因为秀才娘子是自尽,这在佛教的教义里是要受惩罚的。   秀才娘子的娘家人如村长之前猜测的那样,根本不曾提及抚养长姐遗孤的事,只在丧礼上带着一群孩子出现,吃喝完毕立马离开。过程中,甚至都没有看过唐定元一眼,显然是靠不住的。   处理后事的这些天卢老屠卢苗氏都在唐家帮忙,肉档的生意暂时让卢老大管着,一开始家里人还觉得老两口似乎对唐家的事太上心了,村里不少孩子在唐秀才那里念过书,可也没见人家家里的长辈连活都不干,连日在唐家守着啊。   直到唐秀才夫妇下葬,卢老屠和卢苗氏领着唐定元回到卢家,大伙儿才恍然大悟。   原来唐家这个遗孤,是被老两口收养了吗?   一时间,卢家众人心思各异。   “宝金,你带弟弟回你屋,在别的屋子腾出来之前,弟弟先和你们两兄弟睡,你是大哥,也曾是他师兄,可要照顾好弟弟啊。”   卢苗氏唤来大孙子,将一直沉默不语的唐定元交到他手中。   “哎。”   卢宝金高兴地点了点头,老师和师娘去世后他最担心的就是元哥儿了,现在爷奶将元哥儿领回了家,算是了却他一桩心事了。   “元弟,我带你回房。”   卢宝金牵起唐定元的手,带他走向他和卢宝银的房间。   “你们也过去看看吧,陪元哥儿说说话。”   卢苗氏又对家里其他孩子说道,这显然只是一个借口,为了把人支开,“你们留下,小孩子的事,你们过去凑什么热闹。”   眼看老二两口子蠢蠢欲动想偷溜,卢苗氏赶紧开口把人拦下,接下去的事和他们也有些关系呢。   ******   卢宝金和卢宝银的房间并不算大,因为这顶多只能算是三分之二间屋子,还有一小半是卢秀玉的房间,中间砌了一堵墙,将原本的房子隔成两半。   因为没有提前知道唐定元要过来的事,卢宝金兄弟俩的屋子也没收拾一下,显得有些脏乱,卢宝金脸上有些羞赧,估计觉得让小师弟看到自己邋遢的小窝有些丢脸了。   他们两兄弟都不是细心的人,只有他们娘刚帮他们打扫完房间的那几天屋子才是整洁的,时间一长,东西乱丢乱放,起床也不叠被子,看上去比狗窝也强不了多少了。   “你的东西就先放在这个柜子里吧,等爷奶给你收拾好了屋子,你放东西的地方就宽敞了。”   看唐定元脸色平静,并没有笑话他的意思,卢宝金松了口气,然后加快手上的动作,将那些放在炕上、书桌上、椅背上的衣服裤子一股脑塞到樟木箱子里,又将柜子里稍微空些的那一个腾出来,暂时给唐定元放置东西。   “谢谢。”   唐定元开口了,这是他来到卢家后说的第一句话。   可能是哭久了,唐定元的声音无比沙哑,就像被粗纸磨砺过一样,滋啦滋啦的,听地人耳朵发麻,卢宝金还记得,以前元哥儿的声音是那么清润舒朗,像是唱歌一样好听。   “那个,需要我帮忙吗?”   卢宝金有些手足无措,家里的弟弟妹妹都是皮猴,耐摔耐打,从来也不用他这个大哥看顾,可元哥儿不一样,卢宝金总觉得元哥儿和他们不是一路人,他更清贵矜持,小小年纪就已经像是学问高深的读书人了,让他深怕自己言行上有过世,冒犯了他,根本就不敢拿他当孩子看待。   以往只有在对待二房二堂妹的时候他才有类似的感觉,不过对乖宝的时候倒不是敬怕,而是这个堂妹太过精致可爱,她就像是一个精美的陶瓷娃娃,他那么五大三粗,好像离这个妹妹近一些就会把她摔碎一样。   家里人都觉得他对二房的堂妹最冷淡,以为他是受了他娘的影响,实则不然,除了嫡亲弟妹外,卢宝金最稀罕的就是这个漂亮的堂妹了。   只可惜,他只敢远远的看,离近些就紧张地说不出话来了。   正因为这样,一直没有人发现他的真实想法,就连卢宝宝本人也以为大哥不喜欢她呢。   “不用。”   唐定元摇了摇头,他带来的东西并不算多。   他爹娘的东西大多都烧了,只留下一个荷包和一个束发带,荷包是他娘亲手缝的,已经用了好多年了,绣线都已经起绒,束发带是他爹身前最喜爱的物品之一,上面嵌着一块劣质粗糙的玉石,并不值钱,可也是唐秀才身上少数几件还能彰显他身份的“贵重”物品。   因为李朝法典对于不同身份的人有诸多限制,寻常人不能佩戴玉石,除非有功名、官爵抑或是皇族成员。   像卢老屠这样的贱籍,无论多么富贵滔天,身上也是不允许佩戴玉石的。   唐定元作为秀才的儿子,可以以继承遗物的方式留下这个镶嵌玉石的束发带,可是在他拥有功名之前,这根发带是不能以装饰物的形式出现在他身上的。   除了这两件遗物,包裹里就只剩几件替换的衣物,以及一口缺角的砚台以及一块磨了一小半的墨锭。   唐秀才的那些书早就被秀才娘子卖了,这个砚台还是因为有缺损,寓意不好才留了下来。   这么点东西,只占了那格柜子的一小半,看上去可怜极了。   卢宝宝扒在门框上,偷偷观察着唐定元。   “你们怎么站在门口不进来呢?”   卢宝金最先注意到门口的弟弟妹妹,“以后元哥儿和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他年长你们,你们都得喊他一声哥哥呢。”   卢宝金招了招手,让弟妹们进屋,这个家里只有卢秀玉和他比唐定元年长,其他都是弟弟妹妹。   “我不叫,我比他高,他应该叫我一声哥哥才对。”   卢宝银有些别扭,不同于大哥,他显然不怎么欢迎唐定元这个入侵者。   也是,唐定元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村里的长辈夸赞他的话都能翻出花来了,什么孝顺听话,什么聪敏早慧,就连江白娥在被卢宝银这个淘气包气到的时候也会说,要是他能像唐家小秀才那么乖巧懂事就好了。   在卢宝银眼里,唐定元就是敌人,更别提现在这个敌人还入侵了他的领地,要占据他的炕,他的柜子,他的桌子。   “别胡闹。”   卢宝金拍了拍弟弟的脑袋,哪有按照个头轮长幼的,按照这样的说法,卢家的男人可以当全村男人的老大哥了,谁让卢家人天生个高呢。   “反正我不叫,他也只比我大了几个月而已。”   卢宝银扭过头,那叫一个倔强。   “唐哥哥。”   还是卢宝宝打破了僵局,她半个身子被堂妹卢秀心挡着,歪着脑袋露出一张完整的脸,甜甜地喊道。   唐定元认出了她,那个三档口村比他更漂亮的崽崽。   之前离得远,现在凑近了看,好像更可爱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崽崽的脸好像圆了一圈,软乎乎的,让人想要伸手捏一捏。   原本来到一个新家的忐忑也因为卢宝宝的一声哥哥化解了不少。   “唐哥哥听上去像在喊我和宝银,要不换个称呼吧。”   卢宝金想了想,唐哥哥听上去像是堂哥哥,谁知道乖宝到底是在喊哪一个呢。   “那……元哥哥?”   卢宝宝歪了歪脑袋,无意识地萌倒了一片。   “成,就这样吧。”   卢宝金点了点头,“元弟,你觉得怎么样?”   “嗯。”   唐定元扭过头假装整理自己的衣物,实际是为了掩盖有些泛红的脸颊。   “怪奇怪的,我才不要叫什么元哥哥,以后我就管你叫三哥吧,哈哈哈,这样一来宝铁是不是就要从小三变成小四了。”   卢秀心拍了拍手,有些高兴家里又多了一个哥哥。   卢宝金很高兴,看来除了宝银有些别扭外,家里其他弟弟妹妹都很欢迎新成员的到来。   “这些是我理出来的旧衣服,以前大哥和宝银穿过的,现在天冷了,我看你的衣服都有些显小,暂时先穿他们的吧。”   卢秀玉抱着一堆厚衣服进来,她比卢宝金这个大哥细心多了,在唐定元来到卢家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些不合身了。   也是,这个年纪的孩子长得快,去年的衣服今年肯定显小了,秀才娘子忙着照顾丈夫,也没注意到这一点。   “都是洗过的,可以直接上身呢。”   卢秀玉将拿来的几件衣服展开,在唐定元身上比划了一下,大小刚刚好。   唐定元觉得,他好像真的来到了一户很友善的人家家里,是爹娘冥冥之中在保佑他吗?   ******   另一边的卢家正堂,氛围显然不如孩子们那样轻松。   卢老屠和卢苗氏收养了唐定元,可按年纪辈分,这个孩子显然不可能真的让老两口养着,卢家早晚是要分家的,老两口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健健康康,无病无灾活到唐定元结婚娶妻的时候,所以将唐定元教给哪一房养着,就是现在他们需要商讨的问题了。   “老二,你们愿意养吗?”   卢苗氏开口了,江白娥闻言抬头,她还以为这桩苦差事指定要落在他们身上了呢,怎么二老这次不偏心眼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卢苗氏:不好意思,老娘这次还是偏心了,可惜你们笨到看不出来(微笑) 第18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8   “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娇娘的性子,怎么养的好孩子呢,再说了,娇娘肚子里还有一个,马上就要生了,你突然给我这么大一儿子,我也接受不了啊。”   卢家富一蹦三尺高,他那么喜欢占别人便宜的人怎么会让别人占他便宜呢。   “我没本事,要不把这孩子给大哥他们吧,咱们家大哥大嫂最有本事了,再不济,还有老三呢,老三比我能吃苦,将来分家了,老三的日子一定也过的比我好。”   此刻的卢家富就想把这个大麻烦丢给大哥和老三,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他娘不是挺偏心他的吗,怎么这次不向着他了呢?   卢家富开始反思,这段时间是不是懈怠了,没把老娘哄舒坦。   “你也知道自己又懒又没本事啊!”   卢苗氏瞪了这傻儿子一眼,也为难他把自己剖析的那么透彻了。   说实话,让二房养元哥儿,卢苗氏是有私心的,不管她平日里把自己标榜的多么公平公正,其实她的心里还是偏心老二的,因此有什么好事,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二儿子一家。   可惜现在当着老大老三家的面,她也不能直白的讲明原因。   看到二儿子强烈反对收养元哥儿的态度,老太太也不由开始深思,是不是真的要把元哥儿教给老二两口子养。   那个孩子十分聪明,谁对他好,谁对他坏他能感受得到,强按牛饮水未必是一件好事,要是让元哥儿和老二两口子生了罅隙,反倒不美了。   卢苗氏骂了儿子一句后和卢老屠对视一眼,用眼神询问他的看法。   “我和你娘是这么想的。”   卢老屠开口了,“老大家孩子最多,再多养一个到时候忙不过来,老三家的宝铁今年才三岁,还需要老三媳妇看顾,算来算去,老二你们的子息最单薄。”   说着,卢老屠看向了徐娇娘的肚子,“你肚子里那个还得等三四个月才会出生,这些时间足够元哥儿适应咱们家的生活了,到时候等这个孩子生下来,你们手忙脚乱的时候元哥儿还能搭把手呢。”   这话听起来有些道理,可仔细想想又不是那么回事。   老大家孩子最多不假,可最小的宝银都已经七岁了,根本不需要老大两口子费心,再说了,唐定元也不是小孩子,需要大人手把手的照顾啊,老大家条件最好,多养一个又算什么呢?   老三家就更不用说了,唐定元的年纪比卢秀心还大,他能帮着照顾下面的弟弟妹妹,刘兰花没准还能轻松些呢。   反倒是老二家,卢家富和徐娇娘多懒多馋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唯一的女儿还有什么“富贵病”,一点累活都做不了,等到徐娇娘肚子里的孩子出生,等于一家四口巨婴。   现在不分家还好,等分了家,再多唐定元这一张嘴吃饭,将来还得给他娶媳妇,卢家富那么精明小气,恐怕能把自己怄死。   “爹,要不……”   卢老大开口,他想说要不这个孩子就归他们大房吧,怎么看,他们大房的条件都是最好的,而且唐秀才曾经教过宝金,他们之间还有这种渊源,元哥儿归大房才是最合适的。   “咳咳咳!”   卢家丰一开口江白娥就知道他又要给大房揽事了,她剧烈咳嗽几声,打断了自家男人的话。   “天冷了,好像有点着凉。”   江白娥仗着桌子的掩护狠狠踢了她男人一脚,“爹,娘,我看啊要不咱们一起养,我们都拿元哥儿当自己的孩子看待呢。”   反正这个赔本的买卖,不能单单只让他们大房来做。   “行了,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等明儿,让元哥儿自己选吧。”   卢苗氏叹了口气,看来老二家是铁了心不想养这个孩子了,既然这样,就让元哥儿自己在老大和老三两家中挑一个吧。   一起养算什么事呢,将来真的分家了,元哥儿更得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了。   此刻,卢苗氏根本就没有想过,唐定元会在她三个儿子里挑中名声最差的老二的这个可能性,她想着,元哥儿大概率是要成为大房的孩子了。   江白娥也是这么想的,她的笑容有些僵硬,心里怨怼老两口,为什么要把这个大麻烦领进门。   ******   “你说好端端的娘怎么会想到让咱们养那个孩子呢?是不是娘不爱我们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徐娇娘一边差使男人帮自己脱袜子,一边疑惑地问道。   卢宝宝已经洗香香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了,听到娘的话,立马竖起耳朵光明正大地偷听。   奶奶准备让他们这一房收养唐定元吗?卢宝宝挺同情那个接连失去爹娘的小男孩的,如果多这么一个哥哥,她一点也不反感。   “娘一直都不爱你,她嫌你又懒又馋,但是娘肯定爱我。”   卢家富捏着鼻子将媳妇的袜子扔到炕尾,他真是太惨了,怎么一不小心就让媳妇又揣上孩子了呢,现在好了,要被这个大肚婆指使干这干那的,偶尔偷懒不想做,这婆娘就挺着大肚子朝他示威。   养一个漏风小棉袄还不够吗?所有的悔恨,要从一个意乱情迷的晚上说起……   卢家富叹了口气仰望房梁,只怪他是个“太有能力”的汉子。   “哼,我娘也疼我,我爹也疼我,我还有七对最好的哥哥嫂嫂呢。”   徐娇娘不服输,双手叉腰娇蛮地说道。   装睡偷听的卢宝宝都快急死了,怎么说着说着就偏离正题,开始小学鸡式斗嘴了呢。   “行吧。”   卢家富咂巴了一下嘴巴,想到自家看他不顺眼的兄弟,这一点确实没办法和媳妇比。   “别岔开话题,你还没说呢,娘为啥要这么做?”   徐娇娘满意地躺到炕上,正准备睡觉呢,又想起了最初的那个话题,“我总觉得奇怪,爹娘那么偏我们,你说养那孩子,是不是有什么我们没想到的好处啊?”   徐娇娘对公婆有一种莫名信任,因为她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脑袋也蠢蠢的,所以她格外相信身边人为她做出的判断,在娘家的时候,她听爹娘和兄嫂们的所有安排,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婚事上反抗了一下,嫁给了和她臭味相投的卢家富。   到了婆家后,徐娇娘开始听从公婆的安排,因为她小心观察到了公婆对待三个儿子的态度,他们最疼二哥,就不会做害他的决定,因此听公婆的大概率是不会有错的。   之前徐娇娘也觉得多养一个孩子有些麻烦,可等现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冷静下来后想想,这里面会不会有他们看不出来的门道呢?   媳妇这么一说,卢家富回过味来了。   “你让我想想?”   卢家富有点小机灵,可这点小机灵仅限于跟兄弟们争宠,再高深一些的权谋他还真想不到。   养孩子,养唐秀才的儿子,那个孩子今年八岁,听说还很聪明……   卢家富闭上眼,开始一一盘点他所知道的唐定元的情况。   “我想到了!”   啪地一声,卢家富重重地拍了下自己的手心。   “这是娘给咱们乖宝选的童养夫呢!”   卢家富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聪明了,居然一下子想明白了他娘的良苦用心。   童养夫!   卢宝宝被吓得眼睛都闭不上了。   她还是个六岁的宝宝啊,这么小就给她定下亲事,会不会太着急了些。   要不是还知道自己现在是在装睡,卢宝宝都想爬到爹娘的床上,和他们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你想啊,唐家那小子今年八岁,咱们闺女今年六岁,年纪上是不是很般配?”   卢家富抬头挺胸说出了自己的判断依据。   “那……老三家的和元哥儿也挺配啊?”   徐娇娘软软地说道。   “那怎么能一样呢,三丫儿长的多随便啊,哪像咱们乖宝,玉娃娃一样,和唐家那小子站在一起才般配嘛,你还别说,那小子模样确实不错,有我年幼时的七分英俊了。”   卢家富摸了摸自己的脸,现在即便已经是一个六岁孩子的爹了,可依旧风韵犹存啊。   徐娇娘看了眼自恋的丈夫,嘴唇嚅动,她怎么觉得元哥儿长的比她男人好看呢。   “我们家乖宝可是要嫁到村长家或是猎户家的。”   徐娇娘嘟了嘟嘴,村长家有权,村里的女人编排闲话都会有意绕开村长家的女眷,猎户家伙食好,嫁过去以后都不会缺肉吃,不像他们家,明明就是卖肉的,吃肉的机会却很少。   这两家是徐娇娘最心仪的未来亲家人选了,其实按照乖宝的长相,她可以挑选更富贵的人家,可徐娇娘明白,齐大非偶。   想当初,她的美貌在十里铺也是十分有名的,就连镇上的富户也曾让媒婆来家里提过亲,可是都被她娘拒绝了。   很多人觉得她娘糊涂,挑来拣去最后嫁了卢家富这样的人,可徐娇娘明白,她娘拒绝那些亲事才是疼她,不然她真的嫁到那样的人家,恐怕她被婆家搓磨死了,娘家也没办法替她出头。   徐娇娘爱女儿如同她娘爱她一样,她想女儿嫁的好,却也不想她嫁的太好。   装睡的卢宝宝咬着被角嘤嘤嘤,原来她娘已经把她安排的明明白白了吗?   “你懂什么!”   卢家富故作高深地说道:“咱娘那是用心良苦呢。”   “你快给我说说,我都被你弄糊涂了。”   徐娇娘有些急了,“元哥儿无父无母,将来乖宝嫁给她,哪有福可享呢?”   “你觉得唐家那小子无父无母不好,可你想过没有,他上无双亲,以后妻族对他来说就是最亲的亲人了,我们从小将他养大,将来又是他的岳丈岳母,他是不是得把我们当成亲爹娘一样尊敬爱重,是不是得把乖宝当宝贝供起来?”   换一种角度,无父无母或许也是优势。   卢宝宝在心里默默感叹,她爹脑洞太大了,居然连后世的名句有车有房父母双亡的后半句都给想出来了。   “咱们娘算好的,并不爱给儿媳妇立规矩,可你看看咱们村,多少媳妇被婆婆压的苦不堪言,你看中意的村长家规矩最大,如果那家老太太命长一些,等咱们乖宝嫁过去,面对的就是三重婆婆啊,要是让唐家那小子做童养夫就不一样了,你又是亲娘又是婆婆,你舍得让咱闺女受委屈吗,到时候啊,你就对唐家那小子耍威风,让他给咱乖宝当媳妇。”   “那多不好意思啊。”   徐娇娘扭捏地说道,可她眼里蠢蠢欲动的光芒和她此刻说的话完全不是一个意思。   “可元哥儿家的地和房子都没了,将来他拿什么养家呢?”   徐娇娘还是有些犹豫。   “呵呵,你还是没有明白咱娘的用心。”   卢家富摇了摇头,“村里人都管唐家那小子叫小秀才公,因为他天生早慧,据说比唐秀才年轻那会儿更会念书,人人都说,他和他爹一样,将来一定能成为秀才。”   唐秀才多聪明啊,要不是赶考路上发生意外,再给他几年时间,他或许早就成为举人老爷了,要知道,当年唐秀才可是增生啊,仅次于禀生的存在,而且他考中秀才那一年才二十多岁,想当年轻,完全称得上青年才俊,如果唐定元真的比他爹聪慧,他是不是也能考个秀才回来呢?   “要是养了那小子,就送他去念书,咱们家的规矩家里的男孩满八岁就要送去启蒙,他都是乖宝的童养夫了,怎么不算咱们家孩子呢,等他考中秀才,就可以开私塾收学生,到时候束脩的银两,学生孝敬的节礼,都是咱乖宝的了。”   卢家富畅想着未来的幸福生活,越发觉得他娘疼他。   “那倒是咱们家是不是有很多肉吃了?”   徐娇娘哗啦啦地流着口水,她想到了卢宝金念书时家里往唐秀才家送的肥鸡肥鸭,其实要不是唐秀才身子骨弱,常年生病需要吃药,唐家的日子应该十分宽裕。   他们村没出过厉害的读书人,因此对功名有着非同一般的执念,再加上村民生活富裕,每年都有十几二十个孩子会被送到书塾念书。   不像其他村子,学生少,教课的秀才却有好几个,以至于那些秀才一个个穷巴巴的,日子也不好过。   “那我们养这个孩子吧。”   徐娇娘擦了擦口水,公婆身子骨健硕,几年内是不会想到分家的,这样一来元哥儿念书的钱就得公中出,这么算起来,他们又占便宜了呢,花大家的钱来培养自己的女婿,等于是一个无本买卖啊。   “送元哥儿去念书,将来乖宝嫁给他,又能得他尊重,又没有公婆压制,再说了,从小一块长大的情分又哪是一般人比得上的,又有感情,又有恩情,这元哥儿模样还十分俊俏,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亲事了。”   徐娇娘的话语声都透露着喜悦,卢宝宝觉得自己好像被洗脑了,莫名觉得有个童养夫也挺好的是怎么回事。   在古代几乎全部人都盲婚哑嫁的情况下,她能从小和未来夫婿培养感情,确实是一件幸运的事。   她赶紧晃了晃脑袋,摇散这不健康的想法。   人家也还是个孩子呢!   不过爹娘有这个想法对唐定元来说是一件好事,卢宝宝知道,他爹娘既然有了这个想法,就一定会促成唐定元念书的事,能够念书,对于他来说,未来就不一样了。   只要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将来考取功名,难道她爹娘还能强迫他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不成?   到那个时候,唐定元要是不愿意娶她,定然会更加觉得亏欠了他们家,有这位有功名傍身的养子的庇护,他们家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卢宝宝的情绪平定下来,脸上灼热的温度也渐渐散去。   爹娘或许歪打正着做了一件好事呢。   ******   “看来老二家是不愿意养这个孩子了。”   卢家富口中用心良苦的卢苗氏在房间里叹气,什么童养夫,她压根就没有想过。   卢苗氏的想法很简单,让唐定元成为老二的养子,这样一来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送这个养孙去念书,他们家的孩子可能真的没什么读书的灵气,可卢苗氏觉得唐定元有,她甚至觉得,唐定元的未来不会止步在秀才这个功名上。   这中玄而又玄的预感帮助卢苗氏渡过好几个劫难,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更何况,即便赌输了,损失的也只是一些银子,只要元哥儿懂得感恩,将来能照顾他养父一家,她就不算吃亏。   “算了,睡觉吧。”   卢老屠叹了口气,他们还是得多攒钱买地,老二两口子不是懒吗,到时候就多分他们一些田产,让他们收租度日吧。   好在他们只是懒了些,还有点嘴馋,只要不铺张奢靡,那些东西也够他们生活了。   卢苗氏也放弃了,老两口不知道,他们口中蠢笨的儿子已经将他们的深意神展开,唐定元的身份也从养子往童养夫的方向一路狂奔了。   好在这两个身份都是殊途同归,或许后者还更好些呢,一旦接受这个设定,卢苗氏一直烦心的孙女的“富贵病”好像也迎刃而解了呢。   ******   这一个晚上,除了少数几个没心眼的,大多数人都睡不着觉,担忧明天唐定元的选择,而唐定元本人,同样辗转难眠。   他远比卢苗氏想象中更聪明,虽然现在依旧沉浸在痛失双亲的悲痛中,可他还是能冷静地为自己的未来思考。   大房的两个兄弟已经睡熟了,唐定元翻出压在枕头下的那个发带,回想他爹生前对他说的那些话。   他一直有个遗憾,就是当年赶考路上发生意外,从此止步秀才。   唐茂才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这个儿子身上,从唐定元开始牙牙学语时,唐茂才就开始给他启蒙,为他念诵四书五经,潜移默化地让他吸收这些知识。   在唐家,唐茂才就是一个严父,难得温情的时候,他会抱着还年幼的唐定元,指着北方,告诉他那是府城的方向,乡试的考场就在那儿,等到他考中举人,他就会将自己最喜欢的玉石发带送给他。   现在唐定元的手里就拿着那一条发带,曾经他爹的执念,现在成了他的了。   他想念书,可他明白,卢家愿意收养他已经很不容易了,再提出这样的请求,那就是得寸进尺。   他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抑制不了这个妄念,只要有一丝希望,他还是想要试一试。   唐定元回忆着白天村里好心婶婶们在他耳边说的话,她们让他去了卢家后尽量跟着大房生活,再不济也要跟着三房,千万千万不要和二房扯上关系。   再结合以前陪娘去河滩边洗衣服听到的有关卢家的零星信息,唐定元做出了选择,在他看来,他念书的希望,还在于二房。   这个外人看来最不好的选择,或许是他最后的机会。   唐定元闭上眼,攥紧手里的发带,就让他自私这一次,卢家的恩情,他绝对不会忘记。   ******   “元哥儿,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人了,宝金他们喊我什么,你也跟着喊我什么。”   吃完早饭,卢苗氏让所有人留下,开始商量唐定元归哪一房的事。   “这里是我三个儿子,你应该也都认识,现在让你自己选,你想跟哪一个伯伯生活?”   既然二儿子不愿意养,卢苗氏就把选择权交给了唐定元本人。   江白娥和卢老三夫妇都有些紧张,这份紧张也带到了脸上,他们都不想多养一个孩子。   唐定元心思敏感,察觉到了这份不喜,他的后背绷紧,虽然明白这是人之常情,可还是感觉羞耻又难堪,不过他的控制力比几个长辈更好,这点小情绪没有被任何人察觉。   相比较他们三人,卢老大,卢老二夫妇以及卢家的孩子们就和善多了,他们或温和,或笑吟吟地望着他,无声欢迎他的加入。   尤其是卢家富夫妇,脸上就差写快选我三个字了。   唐定元虽然早就准备好要选二房,可还是为他们的态度疑惑,据他对他们的了解,他们应该不欢迎他的到来才对啊。   难道村里人的传言有误,卢家二叔二婶其实是很热情友善的长辈?   卢老大等人就更奇怪了,昨个儿他们可不是这样的,态度转变的那么快,是学过变脸这个戏法不成?   “我想选卢二叔和卢二婶。”   唐定元收起自己的小心思,装作腼腆地说道。   这个选择出人意料,江白娥和三房夫妇都愣了愣,窃喜之余又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唐家这个小子宁可选二房也不选他们,岂不是意味着他们连老二那样的人都比不上呢?   卢苗氏也有些意外,她深思了一番,只当是江白娥和老三两口子的情绪太外露,让孩子察觉到了。   “好小子,有眼光,哈哈哈哈,以后你就是我女婿了!”   卢家富一时太过欢喜,说秃噜嘴了。   女婿!   众人大惊,不是养子吗?   作者有话要说:  卢老二:你管我叫爹,我管你叫女婿,以后你要好好念书给我们家赚钱了,你丈母娘还等着你学生往家里送鸡鸭吃呢 第19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19   唐定元愣了愣, 他看了眼傻乐的卢宝宝, 这个漂亮崽知不知道她爹娘随随便便就给她定了门亲事啊?   不过这个提议,唐定元并不是不能接受。   虽然现在他对卢宝宝的喜爱就是对漂亮事物本能的欣赏和喜欢, 他也没到能理解男女之情的年纪,可至少他不讨厌她, 而且卢家对他有恩, 唐定元觉得, 他们至少能像话本里写的那样,相敬如宾,相濡以沫。   于是他默认了这个提议。   “娘, 既然元哥儿和咱们是一家人了,到时候送宝金宝银去念书, 就把元哥儿也带上吧。”   卢家富想着,说漏嘴就说漏嘴呗, 正好把唐家小子圈到他闺女的窝里, 省的到时候元哥儿出息了, 老三家那两口子替他们的闺女来抢。   他一直觉得这个家里就数老三心最黑了, 看上去一声不吭的, 背地里小心思最多。   “既然都是一家人了,是应该送元哥儿去念书。”   卢苗氏深深看了眼儿子, 她这儿子怎么突然开了窍了, 童养夫!她都没有想过还能这么做,养子兼女婿,和亲儿子也没区别了。   老太太越想越觉得妙, 这样一来乖宝的娇病也得到了解决呢。   卢家富和徐娇娘嘿嘿笑着,他们又占到公中的便宜了。   卢宝宝也在边上傻笑,她根本就没有把童养夫这个戏说放心里,多了一个哥哥,确实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唐定元有些怔忪,他低下头,没让人看见他有些湿润的眼眶。   原本以为需要谋划算计的东西,居然这么简单就得到了……   新的亲人,远比想象中更好。   ******   “你娘就是偏心眼,我说什么来着,她昨个儿怎么那么奇怪,提出让老二养唐家小子,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呢!”   刘兰花一回屋就对着棉被一阵乱锤。   “平白无故领回家一个孩子已经够麻烦了,现在还花大家的银子送他去念书,真是钱多到没地方扔,卢老三,你说你娘是不是欺负我啊,怎么我往娘家拿点东西就给我脸色看,那好歹也是她亲家,她宁可帮着外人也不愿意帮帮自己的亲家吗?”   刘兰花委屈地抹眼泪,她娘家好几个侄儿也到了念书的年龄呢。   “行了!”   卢老三也有些意难平,回到家关上房门后脸色一下子垮了下来。   “行什么行,这次就不行,他们真的太欺负人了。”   刘兰花蹬掉鞋子,对着炕床一通乱砸。   “有本事你和娘说去!”   卢家厚不耐地冲着她吼道。   “你吼我?”   刘兰花安静了一会儿,然后情绪更激烈了,“我那句话说错了,你居然吼我,你这个没良心的男人,你就眼睁睁看着咱们家被欺负,你个软蛋废物。”   她一边叫骂,一边上手朝卢家厚一阵抓挠。   “你让我怎么办!”   卢家厚被挠了好几下,身上都被抓出血印来了,抵抗几下未果后他也来了火气,直接伸手将刘兰花的双臂抓住,用力将她扔到炕上。   “老二都开口认他当女婿了,现在唐家那小子和咱们家不单单是收养关系了,爹娘也同意送他去念书,我还能反对不成?大哥大嫂都没说什么呢。”   看刘兰花总算消停下来了,卢家厚愤愤说道。   老话怎么说来着,皇帝睐长子,百姓疼幺儿,这句话在他们家完全不奏效,大哥受器重,二哥被偏爱,倒是他这个最小的儿子像是捡来的,一点都不受重视。   卢家厚真心不觉得自己哪里比老大差,凭什么就因为他比自己早生了几年,家业的大头就要传给他呢。   还有家里那个二傻子,屁事不做,那么大的人了还跟娘们儿似的像爹娘撒娇卖乖,他看着都觉得恶心,偏偏爹娘吃这一套,心都被他笼络过去。   卢家厚算是看明白了,爹娘让老二养唐家那小子,就是希望对方出息了,能够回馈老二夫妇,爹娘是深谋远虑,早早为老二的未来谋算起来。   太不公平了,老大有家业,老二有爹娘的谋划,他呢,他有什么?   “你说……要不咱们也给三丫儿招个女婿?”   刘兰花爬起来,凑到卢家厚身边小声说道,“我娘家大哥家的福哥儿,今年八岁,我那么多个侄子,就数福哥儿最机灵了,不如咱们也给三丫儿定个娃娃亲,到时候也让娘出钱送福哥儿去念书,等福哥儿出息了,咱们三丫也能享大福了。”   刘兰花越说越觉得这个主意好,她早就想和娘家亲上加亲了,她娘和几个嫂子也都透露过这个想法,只是当时她没有想好,是让女儿嫁回娘家,还是给儿子娶她娘家的侄女。   既然现在二房开了先河,要送女婿去念书,为什么她不能效仿一下呢?   在刘兰花看来,她娘家兄弟侄子都是被钱耽搁了,要是家里能有银子送他们去念书,没准现在个个都是秀才。   “打住。”   卢家厚眉头紧皱,打断了刘兰花这个奇葩念头。   “别让你娘家那些人来祸害我闺女了。”   说起刘家那些人,卢家厚也是一肚子气。   卢老二年轻时候经常生病,那时还不是装病,是真病,因此卢老屠和卢苗氏的精力更多放在体弱的二儿子身上,因此从懂事起,卢家厚就不喜欢这个哥哥。   后来卢家富娶了邻村最漂亮的姑娘,卢家厚年轻气盛,总想着自己未来的媳妇不能比老二差,于是不顾家里的反对,硬是要娶刘兰花做媳妇。   刘兰花的长相和徐娇娘肯定是没办法比的,可也是乡下拔尖的姑娘,要不然刘家也不会有底气对外开出那么高的彩礼。当时他娘劝过他,说刘家家风不好,可他铁了心要和老二比较,还是把人娶回了家。   这些年,刘家变着法上门占便宜,刘兰花也心向娘家,有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就想到送回娘家去,夫妻俩因为这些事也争执了好几次了。   在卢家厚看来,刘家的男人和卢老二一样都是烂泥扶不上墙的废物,刘兰花口中的福哥儿他也见过好几次,和唐家那小子完全没办法比,虽然有点小聪明,可这点聪明劲儿更多时候都用在从刘兰花手里哄东西上了。   这样的男人,怎么配当他女婿呢。   “你把话给我说清楚,福哥儿怎么委屈咱们三丫儿了。”   刘兰花不乐意了,她把闺女嫁给自己娘家侄子也是为了闺女着想啊,那丫头典型的卢家人长相,五大三粗一点都不招男人喜欢,福哥儿长的端正秀气,她还担心福哥儿嫌三丫长的不够娇俏呢。   将闺女嫁回娘家,那是亲上加亲,大哥大嫂还会亏待自己亲外甥女不成?   “这件事你提都不准提,三丫和宝铁的亲事都由我这个当爹的作主,你就负责把这个家照顾好吧。”   卢家厚知道在看待刘家人的时候刘兰花的眼睛就像被屎糊住一样,他也懒得和她争辩,只是放下一句警告。   “别想着绕过我定下孩子的婚事,要不然,你就给我滚回刘家去吧。”   这些年,卢家厚也烦了这个女人,要不是因为他们有两个孩子,他早就把她休了。   “你什么意思?你这是要休了我?”   刘兰花震惊,上前拽住卢家厚的衣领想要质问。   “消停些吧!”   卢家厚推开她,理了理领口,转身出门。   “卢老三,你丧良心!”   刘兰花破口大骂,回应她的是重重甩上的房门。   “你们卢家人都太欺负人了。”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嚎起来,刘兰花是真心觉得自己委屈。   刚刚她男人的态度不像是作假,别看刘兰花现在骂的厉害,她心里也害怕卢老三休了她,因此亲上加亲的念头被暂时打消了。   可怎么才能帮到娘家呢?   刘兰花咬紧牙关,卢家这些人好没人情味,明明稍微抬抬手就能帮到她娘家人,可一个个都装做看不见。   她娘说了,大哥和四哥家又生了一个孩子,最大的侄子马上也要说亲了,到处都是用钱的地方,这些年,她男人接私活攒下的钱都被她拿去接济娘家了,可能帮的还是极为有限。   在刘兰花看来,她娘家兄弟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不然凭他们的聪明机灵,早就已经一飞冲天了。   该怎么帮呢?   刘兰花抿紧嘴唇,这次娘开口要的不是一个小数目,她根本拿不出来,她得好好想想,想想……   ******   回到屋后,江白娥也想闹一场,不过她没闹起来,卢家丰一句话就把她想说的话全都堵回去了。   “咱们宝银也该启蒙了,到时候,咱们这房要出两份束脩。”   没错,大房两个,二房一个,怎么看大房都不吃亏,反倒是三房,这次可能会有说法。   “而且唐秀才去世,咱们村唯一剩下的老秀才早就不收学生了,现在离咱们三档口最近的秀才公,家住十里铺呢。”   这是卢家丰的第二句话。   十里铺和三档口就隔着一座小山丘,那里有位徐秀才,今年四十出头,估计放弃了继续科考的打算,回到老家开办了一间私塾,勉强糊口。   卢家的孩子应该会去徐秀才那里念书,那位徐秀才算起来还是徐娇娘的堂哥,两边沾着亲,这样一来,免不得要仰仗同样住在十里铺的徐家人。   从三档口出发到十里铺,按最快的脚程算,也需要大半个时辰,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山路湿滑,恐怕几个孩子还得在徐家借宿一宿。   这个时候江白娥要是和二房计较唐定元的事,就是把自己的后路堵死了。   卢家丰看的明白,他觉得,二房也有孩子去念书,反倒是一件好事。   “是我小心眼了。”   江白娥也想明白了,她红着脸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以后二房的事,我都不掺合了。”   或许自己真的没有丈夫看的清楚,江白娥咬了咬牙,干脆地给出了承诺。   “希望你真的能说到做到。”   卢家丰缓缓说道,这些年他们因为老二一家发生的争执还少吗。   “这次我一定做得到。”   江白娥脸颊越发滚烫,“不信你看着。”   她重重的甩开门帘进屋,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样子。   ******   “老二,你今天就别下地了,带着家里几个哥儿去趟十里铺你岳丈家,商量一下孩子入学的事,顺便带元哥儿认认亲。”   卢家富扛着锄头懒懒散散地准备去地里,没出门就被卢苗氏拦下了。   “你媳妇大着肚子,就别让她跟着去了。”   看了眼蠢蠢欲动的二儿媳妇,卢苗氏一句话就打消了她的念头。   “乖宝要去,就一块去吧。”   同样用星星眼看着她的孙女,卢苗氏实在有些吃不消。   “好咧娘,我这就带着孩子过去,今天就别准备我们的午饭了。”   卢家富动作敏捷地跟猴儿似,一溜烟窜回房间换衣服,他最爱回岳丈家了,岳父岳母和几位舅哥都对他十分关爱,今天他带着乖宝过去,家里肯定会割肉招待他。   也不知道这些日子六舅哥进山打猎了没有,上次岳母用山鸡炖了菌子,他敞开肚子吃了两大碗呢。   ******   “爷、奶、大伯、二伯……小姑父带着乖宝回家了!”   徐家院子外,一声高亢的男声把一屋子的人都给惊到了,片刻,一群男人从屋里冲了出来。   徐姓在十里铺是大姓,徐娇娘的娘家又是宗族里出了名的人丁兴旺。   徐娇娘七个哥哥,这七个哥哥陆陆续续生了二十多个儿子,当年徐老太生这个闺女的时候最大的几个儿子都已经娶妻,徐娇娘虽然辈分大,可年纪比几个最大的侄子还要小几岁。   到了卢宝宝这一代,有些表哥比她还年长两轮,反倒是很多表侄子与她同龄。   说来也奇怪,徐家女儿缘薄,这一点在徐娇娘娘家这一脉尤为明显,徐娇娘的几个哥哥都生了男孩,那些男孩一部分已经娶妻,也不曾生个女娃娃出来。   这样一来,更显得徐娇娘这个姑奶奶珍贵,连带着卢宝宝也成了徐家的心头肉。   这会儿叫唤声一出,屋内乌压压冲出来一群十来岁的男孩,后面还追着几个三四五岁的小萝卜头。   “表姑!表姑!表姑!”   “表妹!表姐!表妹!”   一群男孩簇拥在乖宝身边,场面壮观极了。   唐定元已经看呆了,还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卢宝宝显然很适应这样的场合,挨个和她的表兄弟以及表侄子们打招呼,亏得前世国家实施计划生育,不然大家敞开生,光是认全所有亲戚都不亚于一场考试啊。   打完一圈招呼,卢宝宝准确地喊出了所有人的名字和排序,看着欢喜雀跃的表兄弟和表侄子,她偷偷擦了擦背后的虚汗。   啊,这该死的受尽万千宠爱的人生啊! 第20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0   树大分枝, 人大分家, 徐家老二都是当曾祖父母的人了,理所当然不再插手儿女们的家事, 早些年就给儿子们分了家。不过徐家兄弟几人感情和睦,建房子的时候都特地选在离爹娘家比较近的位置, 这一片地盘几乎都被这一家子划分了。   徐老头和徐老太太跟乡下大多数人一样, 选择跟长子一家生活, 徐老大不是兄弟里面最出息的,可绝对是兄弟里最孝顺,最老实的, 徐大嫂也是一个淳朴厚道的女人,看到卢家富带着乖宝过来, 欢喜地连声说着要去老六家买些山货回来。   “大嫂这不是埋汰我吗。”   徐老六拎着一只肥硕的山鸡往屋里走,“今个儿早上弄的陷阱,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收获, 看来咱乖宝真是一个小福星, 你一来家里就有肉吃了。”   他把山鸡往大嫂手上一递, 然后抱起乖宝一顿猛蹭。   “呋呋呋, 痒。”   卢宝宝咯咯笑着,缩起脖子躲避六舅舅那一脸络腮胡子。   “等会儿我带着媳妇来家里蹭饭, 大嫂就收下我这只山鸡吧。”   徐老六蹭够了, 这才依依不舍地将外甥女放下,还给一群对他怒目而视的小兔子崽子,这群孩子里还有他两个小儿子呢。   胆大包天的臭小子, 连亲爹都敢瞪了,看他回去怎么收拾他们。   徐老六家的孩子可不知道被亲爹记恨上了,跟着其他堂兄弟和侄子们把乖宝团团围住,生怕再来一个长辈把乖宝掳走。   “那我就收下了。”   徐大嫂笑着收下了那只肥鸡,兄弟之间就该这样,人情归人情,买卖归买卖,徐家人丁多,相对的分家的时候每户分到的田地很少。   徐家大房每年除了耕种自家田地,还会租赁村中大户的田地,靠着一家人的勤恳在满足日常花销之余攒钱买地,其他几房也是,各有副业。   比如老三会做木工,老六会设捕猎陷阱,这些都是他们吃饭的手艺,即便是亲兄弟有时候找他们干活,也是会给钱的。   当然,家里小辈成亲,老三送一对箱子或是一套桌椅,老六偶尔大丰收分送兄弟们山货,这些就是情分了,这个时候分的太清,就伤感情了。   这一点上,徐家七兄弟都做的很好。   “俊生,你带表姑和其他叔叔弟弟们去院子里玩耍吧,记得照顾好你表姑。”   徐大嫂对着那群孩子里最大的男娃说道。   “还有这几个表叔,别欺负人家。”   眼神落在唐定元身上时徐大嫂犹疑了片刻,卢宝金和卢宝银她曾见过几面,可这个清秀的男娃娃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卢家不就三个男孩吗,这个孩子和三房的小男娃也对不上啊?   “诶!”   徐俊生爽快的应下,他们也不想在屋里呆着,一群大人盯着他们,那多没劲儿啊。   “小姑姑你看,这是我爹给我做的弹弓,射的可远了,你喜欢吗,喜欢我就送给你。”   “表妹你喜欢蚱蜢吗,我捉给你玩。”   “小姑姑……”   “表姐……”   有时候一群男孩凑在一起的杀伤力也可以抵过几千只鸭子。   卢宝宝只觉得耳朵边嗡嗡声一片,大家具体说了什么,她也分辨不清了。   “你是谁,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   好在唐定元替卢宝宝解了围。   一个年纪稍小,凑不到乖宝边上的小男孩吮着手指头,好奇地看着唐定元,这个小哥哥他以前没有见过。   “是啊,你是谁,也是卢家表叔吗?”   因为徐娇娘,卢家很多人的辈分都比徐家人大,徐俊生的年龄和卢宝金差不多,可他是徐老大的孙子,按道理还要喊卢宝金他们兄弟一声表叔呢。   “我……”   唐定元看着十几双落在自己身上的眼睛,总觉得自己好像是落入狼窝的小白羊。   “我应该是你们未来的表姐夫/表妹夫/表姑父吧。”   卢二叔让他做漂亮崽的童养夫,这个辈分应该没有错。   “是的呢,二叔让元哥儿给他做女婿,等乖宝再大一些,两人就要成亲了呢。”   卢宝金笑呵呵地说道,以后元哥儿就是他堂妹夫了,他也能正大光明照顾这个小师弟了。   “什么!”   一群小屁孩出奇地愤怒了。   “小姑姑,我们不是说好了吗,等我长大了就会娶你。”   一个刚满三岁,大人嫌麻烦依旧给穿着开裆裤的小男孩气呼呼地说道。   卢宝宝一脸懵逼,她什么时候和这个侄子说定了这桩婚事?   “小十八,你怎么可以娶乖宝呢,她是你姑姑。”   徐老六的儿子,也就是卢宝宝的某一个表哥指着穿开裆裤的侄子嚷道。   “为什么不可以,以后我依旧喊你堂叔,你喊我姑父,咱们各论各的。”   小小年纪,说话倒是挺牛气的。   “你居然让我喊你姑父,小十八,看打!”   一群辈分大的孩子被这小屁孩嚣张的言论气到了,伸手就要揍他。   “二十四叔,你怎么可以打我亲弟弟。”   穿开裆裤小屁孩的亲哥哥看不下去了,帮着还击。   就这样大家你一拳我一拳的,一群人扭打在了一块,不过他们还是很有分寸的,动手的时候还知道偏离卢宝宝所在的位置,往另一边扭打过去。   “习惯就好。”   卢宝银拍了拍唐定元的肩膀,他恐怕还没见过这种场面吧。   “他们……经常这样吗?”   唐定元深吸一口气,向卢宝银问道。   “今天这样还是小场面呢,你是没见到二丫儿洗三时的场景,徐家几位伯伯都打起来了呢,觉得自己抱二丫的时间没有别的兄弟长。”   卢宝银一脸你太少见多怪的表情,其实卢宝宝出生的时候他也才过周岁,现在他描述的这些,只是以前从长辈那里听到的。   “二丫在徐家可受欢迎了呢,办家家酒的时候,为了争谁做宝宝的相公他们可以打上好几轮,一场家家酒下来,二丫的相公能换好几个呢。”   卢宝银拍了拍唐定元的肩膀,笑的幸灾乐祸。   “哦。”   唐定元表面淡定,心里慌的一匹,就他这身板,也不知道扛不扛揍。   此刻他想到了自己曾经看过的话本里面的一段描述,漂亮的女人都是带毒的,漂亮崽还那么小,毒性就已经那么强了吗?   ******   屋里的大人也听完了卢家富的来意,知晓那个脸生的孩子是他们夫妇给乖宝挑的童养夫后,徐家一群男人的脸都变青了。   女人们想的更多一些,唐定元无父无母,乖宝嫁人了依旧可以在娘家生活,而且卢家现在愿意出钱供那孩子念书,将来他即便考取不了功名,也能找关系做个账房先生,养家糊口还是绰绰有余了。   比起婚后应付未知的婆媳关系,妯娌关系,这已经再幸福不过了。   徐老大带着卢家富去了趟秀才公的家里,说好了秋收后就送三个孩子来念书,夫妇俩也大方地答应了,如果遇到什么突发情况,可以让三个孩子留在徐家过夜。   吃饭的时候,徐家的几个儿子全都齐聚大哥家,每家来的时候都不空手,这家几块糕饼,那家一小块腊肉,再加上徐大嫂精心准备的菜肴,菜色丰富极了。   倒是孩子们全都被赶回各自家里去了,徐家的子嗣实在太过兴旺,其他几房的孩子全都过来,恐怕可以把大房这个月的口粮给吃空了。   这一顿饭,除了没心没肺的卢家富父女吃的开心,其他人都有些不是滋味,尤其是唐定元,那几位舅舅的眼神真叫人如芒在背啊。   他战战兢兢地吃完了这顿饭,在离开徐家后,总算松了口气。   “乖宝,过些天再来玩啊!”   身后,徐大舅依依不舍地对外甥女喊道。   唐定元扭过头,好家伙,黑压压一片人,徐家人都出来相送了,刚刚呼出去的那口气被憋回来,他好像噎住了。   一想到以后自己就要在十里铺念书,唐定元扯了扯嘴角,那可真是刺激啊。   ******   家里多了一个人对卢家来说并没有太大改变。   卢苗氏将原本准备留给卢宝宝的房间让给了唐定元,至于卢宝宝只能再和爹娘睡一段时间了,这让卢老屠和卢苗氏萌生了建房子的想法,随着其他孙子孙女的降生,家里的房子越发显得捉襟见肘了。   卢苗氏想将卢家后面的那块地买下,把房子扩建出去,这样即便将来分家了,孩子们也能住的近一些。   不过老两口还没对外透露这个想法,卢家的生活依旧看似平静。   “姐,这是什么?”   卢宝宝好奇地摆弄着一些零件,这段日子大堂姐隔三差五跟着爷爷往外跑,每趟回来手里总会拿着几个铁器,她拼凑了很久,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   按照穿越女定律,卢宝宝觉得这一定和美食有关。   “再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卢秀玉将炒好的猪杂倒进桶里,眼神往窗外虚晃一瞟,看到那个做贼心虚躲起来的人影后笑了笑。   “到时候,姐给乖宝做一个你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   卢秀玉没有将那些零件拼凑起来的打算,神神秘秘的样子叫卢宝宝越发好奇了。   ******   到了饭点,卢秀玉推着推车,带着自家美食主播赶到档口。   和往常一样,她掀开盖子,让食物的香味散发出去,等到吸引了一些行商后给乖宝盛了碗饭,让她在那儿诱客上钩。   “酸辣猪杂六文钱,红烧大肠十文钱,双拼九文钱。”   价格没变,只不过因为管道上的行人是流动性的,每次卖东西的时候卢秀玉都要重新介绍一番。   “卖好吃的猪下水喽,酸辣猪杂五文钱一碗,红烧大肠九文钱一碗,各儿半八文钱,好吃大碗快来尝尝呦。”   今天显然和往日不同,官道上又冒出来一家做猪杂的,原本被卢宝宝吸引过来的食客又因为价格被吸引到了那边。   卢秀玉的生意好,官道附近摆摊的都眼红她,也不是没人尝试过跑去县北买猪下水回来做,可惜都试不出卢秀玉做的那个味道,只能放弃了。   也是卢秀玉有先见之明,在将这些菜拿出来卖之前,她都会仔细挑掉里面的辣椒、生姜等调味料,少了这几个最重要的调料,那些人自然没有办法仿制她的味道。   可这次不一样,当那个摊贩掀开盖子时,空气里漂浮的酸辣滋味和卢秀玉做的相差无几。   差不多的味道,更低廉的价格,行商们自然更加青睐另一边了。   “姐?”   卢宝宝扯了扯堂姐的衣摆,眼神询问她是不是应该跟着降价。   卢秀玉摇了摇头,让卢宝宝专注吃自己的午饭,丝毫不显慌乱。   这才是标准穿越大女主该有的风范气度,卢宝宝觉得自己这个小渣渣还是专心当自己的吃播,等待大女主打赏就好了。   今天经过管道的车队并不多,直到那个摊位的盖饭卖光了,卢秀玉的生意才稍有起色,可即便这样,今天的饭菜还是剩下一半。   卢宝宝忧心忡忡的,没有发觉堂姐回家的步伐是那么轻松欢愉。 第21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1   “今天怎么还剩那么多饭菜?”   回到家, 江白娥率先从堂屋走出来, 准备将空桶拿到井边清洗,谁知道掀开盖子, 里面居然还有那么多剩饭剩菜。   难道今天官道边上没什么车队经过吗?   “娘,把剩下的菜盛出来, 给家里添个菜吧。”   卢秀玉摇了摇头, 表情有些凝重。   “大丫头, 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白娥哪还有心情盛菜啊,追着卢秀玉往屋里走。   “今天档口那儿又多了一个卖猪杂的摊位,而且味道和堂姐做的十分相似, 卖的还比咱们便宜,生意都被新摊位抢走了。”   卢宝宝替大堂姐回答道,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大堂姐现在的样子和她在档口那儿的态度很不一样, 脸上的忧愁好像有些刻意了。   “什么!”   江白娥急了, 怎么还多了一个抢生意的呢, “他们降价, 你也跟着降不就成了, 你这孩子就是死脑筋,不会变通。”   她的声音太过高亢, 以至于刘兰花慌乱中打翻了碗的动作都不太显眼了。   “老大媳妇。”   卢苗氏重重咳嗽了一声, 呵斥住江白娥,然后看向卢秀玉,语气瞬间温和了许多。   “一般人很难想到用毒火泡做菜, 可这也不是绝对的,你娘心急了些,可话说的没错,他们价格卖的低,你也可以跟着降低点价格,可能以后的生意没有之前好了,但还是能赚点辛苦钱的。”   卢苗氏心里也有些惋惜,这么好的生意恐怕没办法持续下去了,说来也怪,这方子是怎么被研究出来的,当初要不是孙女信誓旦旦说神仙托梦让她尝试用毒火泡和其他杂草做菜,打死她都不会想到,原来毒火泡还能这样美味。   “奶,我再想想。”   卢秀玉苦笑着摇了摇头,“我有些累了,午饭就不吃了,娘,那些空桶你留着,等我醒了自己会洗。”   说着,卢秀玉转身回屋。   “对了,今天摆摊的那个男人好像和三婶有些像。”   正要跨过门槛低时候,卢秀玉突然回头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啪——”   刘兰花手里的筷子掉在地上,她赶紧蹲下身去捡。   “大丫头就是爱说笑,人脸上不就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吗,谁和谁不像呢?”   蹲着的时候,刘兰花用手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让自己的表情不那么僵硬,“或许摆摊的是我们那个村子的人,到时候我去瞅瞅,看是不是我家哪个远亲。”   刘兰花磕磕绊绊地说道,那一脸的心虚哪瞒得过在场的人精呢。   “我就随口一说,三婶怎么那么紧张呢?”   卢秀玉笑了笑转身离开,好像刚刚那句话真的是她随口说的似的。   “大丫头这话什么意思?”   江白娥有些没弄明白,小声朝她男人问道。   “没什么,我看大丫头好像累了,你去帮孩子把桶洗了吧。”   卢家丰看了眼心虚的弟妹和表情严肃的弟弟,看来这件事和老三媳妇脱不了干系,不过让他欣慰的是老三没有掺合进去,要不然现在也不会是这个表情了。   “你们父女俩都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瞒着我吧。”   江白娥瞪了眼自家男人,甩手走了出去,正如她男人说的那样,她得帮闺女把那一堆碗筷洗了。   “老三媳妇。”   在江白娥离开后,卢苗氏忽然重声对刘兰花喊道。   “诶!”   刘兰花慌乱站起来,因为动作太急太慌,还不小心带翻了凳子,她又慌乱蹲下身,把翻到的凳子扶正。   “你要记得,你嫁到卢家,就是卢家的人,咱们家不欢迎吃里扒外的东西,更容不得占孩子便宜的长辈。”   卢苗氏这句话有些诛心了。   “娘,你说什么呢,大丫头刚刚那句话我还糊涂着呢,难不成你们觉得是我把毒火泡可以做菜这个秘密传出去的?”   刘兰花直呼委屈,至于真相怎么样,恐怕只有她自己一个人清楚了。   “最好是这样。”   卢苗氏丢下这么一句话,然后看也不看刘兰花一眼就继续吃饭了。   “吃饭吃饭,哈哈哈,今天又多了两道菜呢,我也好久没敞开了吃这些菜了。”   卢老大端着卖不掉的酸辣猪杂和红烧大肠过来,招呼家里人多吃点饭菜。   “哦!大堂姐做的酸辣猪杂最好吃喽!”   卢宝铁开心地直敲筷子,被亲姐姐瞪了几眼后才消停下来,刚刚的气氛也吓到了卢秀心姐弟,不过孩子们的心情在美食面前总是变化很快的,在吃了几口美味的猪杂后他们就将刚刚的不开心抛到了脑后。   刚刚那一幕好像被掀过,唯独刘兰花食不知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姐,你把这个东西装好啦!这是干什么的?”   大家吃饭的时候,卢宝宝偷偷溜走了,想去安慰一下大堂姐,谁知道人家根本就不需要她的安慰,反而很有精神地将那些零散的铁器拼凑成了一个整体。   “来,给你看一个有趣的东西。”   卢秀玉将那个铁疙瘩搬到灶房,先是从灶头熄灭的火堆里掏出两块发烫的木炭放到铁盒底下一个容器里,然后又往那个容器里加了一些引火的干草,很快木炭重新烧了起来。   她将容器重新嵌回盒子底部,然后舀了一勺糖放到正面的洞口中,卢宝宝注意到那个被环绕起来的洞口四周还有许多密密麻麻的小洞,看上去有些奇怪。   之前放进去的炭火应该是用来加热铁板的,蔗糖没一会儿就被烧化,这个时候,卢秀玉开始转动左侧的把手,速度越来越快。   一些棉白色的絮状物从那些小洞中飞散开来,卢秀玉手上的动作不曾放缓,另一只手拿起一根筷子,放到铁盘中不断转圈,那些糖絮沾在了筷子上,慢慢的形成一个雪球。   此时卢宝宝的嘴巴已经张成了O形,她万万没想到,穿越堂姐能牛匹到把简易的棉花糖机带到这个时代。   这才是真正的大女主,跟堂姐比起来,她就是个草履虫啊。   不过简易的棉花糖机还是有不足之处的,比如转速不够快,飞出来的糖丝做不到很细,棉花糖上还是会有一些杂乱的黄色晶状物,这些都是融化后又凝固的蔗糖。   但即便这样,这一团类似棉花的东西已经足以惊艳这个时代了。   “尝尝味道。”   卢秀玉笑着将棉花糖递给乖宝。   棉花糖机对于速度的要求很高,以前卢秀玉摆摊卖棉花糖用的都是不低于5伏的马达,这样甩出来的糖丝才足够轻盈纤细,可惜她手里缺少太多材料,没办法完全复刻棉花糖机。她也得感谢自己当初手头太紧,机子坏了都得自己修,因此翻阅了很多棉花糖机有关的资料,还看到了一个关于手摇棉花糖机的图纸。   这种手摇式棉花糖机对手速要求很高,这才是它最大的弊端。   “哇!”   卢宝宝都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棉花糖了,现代的时候,糖果品种花样百出,这种多数存在于街头小巷的棉花糖反而是很久远的记忆了。   糖丝很细,即便有一些凝结的糖粒也丝毫不会影响它轻盈的口感,瞬间融化在舌尖的甜味,让人心里充满欢愉。   甜食一直都是最能给人带来幸福的味道。   “姐,你吃。”   卢宝宝将手里的棉花糖举得高高地,递到堂姐嘴边。   “甜吗?”   卢宝宝期待地问道。   “甜。”   卢秀玉咬了一口,其实棉花糖的味道就是普通的白糖的味道,它出奇的地方只在于外表和奇特的口感。   她得研制一些食用色素,到时候五彩缤纷花样百出的棉花糖造型,才能掳获顾客的芳心呢。   ******   第二日,天蒙蒙亮的时候,刘兰花蹑手蹑脚地从屋里出来,似乎要偷偷出趟门。   卢苗氏冷眼瞧着,把人叫住了。 第22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2   “干什么去?”   或许是刘兰花心里有鬼, 婆母的声音在她听来怪瘆人的。   “割、割猪草, 对对对,割猪草。”   刘兰花的眼睛四处打转, 看到猪圈外的几个竹篓时忽然灵机一动,跑过去背起一个, 抱起一个, 为自己刚刚鬼祟的行为找了个借口。   “这些天三丫跟我抱怨呢, 说她一天三趟往河滩边跑,跟小姐妹玩的时间都没有了。”   刘兰花一副慈母相,“我就想着今天帮她把猪草割了, 让她松快一天。”   “是吗?”   卢苗氏冷笑一声,老刘家家风不好, 向来不把姑娘当人看,偏偏刘家的这些女子都死心塌地向着娘家, 可以说刘家的男人, 都是靠这些嫁出去的姑娘的补贴活下去的。   刘兰花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 骨子里也有些轻视女儿, 要说刘兰花心疼女儿帮女儿割猪草, 卢苗氏是一个字都不会信的。   “也难为你有这份心思,既然这样, 今天咱们家这几个畜生的伙食就由你解决了, 再过俩月这几头猪就要宰了,可不能掉膘,你割的猪草分量一定要足啊。”   说着, 卢苗氏又递给刘兰花一个筐,不是要割猪草吗,那就割个够吧。   “诶。”   刘兰花咬碎一口银牙,僵笑着接过了竹筐,然后步履沉重地朝屋外走去。   老太太显然是不会放过她了,她要是没有割够足够的猪草回来恐怕逃不过一顿训斥,割猪草需要时间,从家到河滩边的山坡一来一回也要好长功夫,她还得在天亮猪吃一顿饭的时候赶回来,哪还有时间回家一趟呢。   刘兰花想着,她还是得再选一个机会,偷偷溜出去一次。   ******   “大丫儿,今天就做这么点儿吗?这才能卖多少钱啊?”   江白娥看着女儿今天做的饭量,忍不住嘀咕了两句。   “以后这买卖还能做下去吗?”   江白娥忍不住叹了口气,既然都有了第一个研究出配方的人,肯定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到时候猪下水的做法人人都会了,又有什么好稀罕的呢。   “走一步看一步呗。”   卢秀玉摇了摇头,眼底透着一抹愁绪。   “不过在我昏迷的时候梦到的可不仅仅只是这么一个方子,猪下水卖的不好,我就卖别的。”   她扯了扯嘴角,这幅表情落在旁人的眼里,就是强颜欢笑。   卢宝宝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她不知道自己眼中的堂姐到底哪一面是真的,堂姐看上去很愁,可卢宝宝觉得一切好像都在她的掌握之中。   算了,想不通就不想了,为什么要为难自己总量不高的脑细胞呢?   卢秀玉将一些干净的碗筷放到空桶里,等灶头上的饭蒸熟后就要出门了,她轻哼着小曲儿,余光看着一道纤细的身影翻出后院的篱笆,消失在视线中。   “老大媳妇,你看着火,我去趟茅厕。”   不止卢秀玉一个人注意到了,卢苗氏放下手头的活儿,随意用抹布擦了擦手,然后接下做菜的围裙匆匆走向后院。   卢秀玉低下头,从卢宝宝的视角,正好可以看到堂姐越发上扬的嘴角。   忽然有了金枝欲孽的氛围怎么破,T-T这是为难她这个小笨蛋啊。   ******   “不是说好了不要来三档口这儿摆摊吗,昨天大房那个丫头都看到你们了,幸好她没认出你们,要不然现在我也不能好端端站在你们面前了。”   刘兰花拦在了她娘家村子进入三档口的必经之道上,她来的时间正好,守了一会儿就等到了她娘家兄弟和弟媳妇。   这两人正是昨天和卢秀玉抢生意的那对夫妇,男人的长相和刘兰花有两三分相似,不过他的嘴唇更薄一些,嘴角有些歪,看上去吊儿郎当的,有些不太正经。   “你们赶紧回去吧,那个丫头鬼精得不行,昨天阴阳怪气说了一句话,已经让家里人有些怀疑我了,你们以后别过来,他们找不到证据,也不能说方子是我透露给你们的。”   想到昨天今日婆婆看自己的眼神,刘兰花就打心底犯怵。   “姐,你让我们回去,我们回哪儿去啊?”   刘兰花的弟弟压根不想走,昨天的大丰收让他尝到了甜头,一心认定官道档口这儿人气旺,是个做买卖的好地方。   “姐,家里等着用银子呢,你帮不上忙也别扯后腿啊,行了行了,你赶紧让开,别挡着我做买卖,那卢家人就算认出我了又怎么样呢,你放心,我不会把你供出来的,这毒火泡漫山遍野都是,还有那山根(姜)和元葱(大葱),也不是你们三档口独有的东西,只不过以前从来没人想到把它们当调料用呗,现在她卢家丫头想到了,就不许我刘家人也想到这一点吗?”   刘小弟觉得自己这个姐姐腻腻歪歪的,净扯娘家人的后腿。   “我扯你后腿?”   看着弟弟弟妹不耐烦的样子,刘兰花的心都凉了。   对于娘家人,她可以说是掏心掏肺了,要不然也不会把家里的私房钱全贴娘家人身上,前些天她娘偷偷来找她,哭着对她说家里兄弟生了孩子没奶喝,说几个大侄子要相看亲事却拿不出彩礼来,问她要十两银子周转周转,刘兰花哪还能拿得出这笔钱呢,只能把歪脑筋动到了卢秀玉的生意上。   之前卢秀玉做菜也没避开他们,猪下水要怎么清洗,该加什么调料去除猪杂的腥臭味……可以说家里的每个人对这些步骤都是了然于心的。   刘兰花也是愤愤不平,觉得猪下水不是卢秀玉一个人的东西,大丫头能做猪下水拿去买,现在她知道了步骤,为什么她就不能一块做猪下水卖钱呢?   再加上唐定元的事,她一时冲动,在她娘再次跑来向她要钱的时候直接将卢秀玉做猪下水的方子交给了娘家人。   不过刘兰花还是有点理智的,她知道一旦卢家人知晓她娘家也在做这门生意肯定会怀疑她,于是在将方子交出去的时候她曾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去县城街市摆摊,不要让卢家人撞见。   刘兰花想着,她娘家人买的是县北肉档的猪下水,也不在三档口摆摊,怎么都不能说她抢婆家人的生意吧。   可惜啊,任凭她想的多么周全,摊上了一群不体恤她的娘家人,为了省时省力直接跑到卢家人的眼皮子底下做买卖来了,刚挣了一天钱就被卢秀玉发现。   好在卢家现在还不能确定卖猪杂的人就是她的娘家人,只要把人劝走,再也不出现在卢家人面前,她吃里扒外的事情就不会被人发现。   “二姐,你再拦下去,桶里的菜都要凉了,要是卖不出去你赔钱给我吗?爹娘半夜出发去县北买猪下水,天亮了才回到家,一来一回两三个时辰,千层底都磨平了一层,他们买点下水容易吗,你要是再拦着,你就是不孝,该天打雷劈。”   说着,刘小弟直接伸手推开刘兰花,然后和他媳妇推着推车绕开她前进。   “怎么是爹娘去买猪下水呢?那么远的路,大嫂二嫂她们干什么吃的?”   刘兰花不顾自己摔开花的屁股,忍着痛质问。   她是个孝顺的闺女,一听猪下水居然是自己老迈的爹娘买回来的,当即就不高兴了。   “你是嫁出去的闺女,家里的事和你有关系吗?”   刘小弟不耐烦她的拉扯,粗鲁地再次将她踢开。   猪下水的生意让刘家人尝到了甜头,昨天一天就挣了两百多文,要是每天生意都有这么好,他们就不需要刘兰花每次十文二十文的接济了。   “小弟、小弟!”   刘兰花捂着被踢到的小腿,疼得站不起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以前问她要钱的时候,弟弟怎么想不起来她已经是出嫁的女人了。   “哼。”   刘兰花抱着伤腿百思不得其解,忽然间,一道阴影挡住了她,刘兰花抬起头就看到婆婆站在她身后,面色铁青。   完了!   这是刘兰花心里唯一的想法。   ******   “果然还是来迟了,都怪你姐拦我们那么长时间。”   刘小弟和媳妇赶到档口的时候,卢秀玉已经摆好东西开始售卖了。   今天经过的车队很多,档口的树荫下,茶水铺里挤满了歇脚的行人,刘小弟还看到了好几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几个丫鬟婆子在生火准备自己动手做饭,边上一些护卫警惕地看着四周,马车里似乎是富贵人家赶路的女眷。   这样的人家也不会买外头这些不知道干不干净的吃食,刘小弟看了几眼大户家娇俏漂亮的丫鬟后就收回视线,抓紧时间把自家的摊子支起来。   “酸辣猪杂五文钱一碗,红烧大肠九文钱一碗,各半儿八文钱,好吃大碗,快来买呦。”   刘小弟扯着嗓子吆喝,再次把一些客人吸引过来。   “味道闻起来差不多,这家好像还更便宜一些呢,不如买这家吧。”   “给我来一碗酸辣猪杂饭,多给点饭。”   “我要红烧大肠,那家的小姑娘吃的可真香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好吃。”   很多跑商的人其实并没有太多钱,他们的银子大多都变成了货物,只有等货品运到目的地,卖出去后才能变现成财富。   因此在手里的现钱有限的情况下,能少花一文也是好的。   当然,也有些人不计较这一文两文的差距,纯粹觉得乖宝吃的香,就想吃喝她同一个锅里盛出来的饭菜,于是依旧留在卢家的铺子里,不过这样的人还是少数。   “姐,我们真的不降低一些价格吗?”   卢宝宝有些沉不住气,昨天生意那么不好,堂姐还是给了她十文报酬,今天要是持续昨天的情况,这工资她都不好意思收了。   “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   卢秀玉睨了眼刘小弟夫妇,气定神闲地做着自己的买卖。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刘小弟带来的那些饭菜基本上都卖光了,还剩两三份的样子,要是再来一个商队,可能很快就能撤摊回家了。   今天又是两三百文的进帐,刘小弟两口子乐呵呵地数着钱,将其中三四十文钱昧下,放到衣服的夹层里,剩下的那些也足够交差了。   “你姐就是嫉妒咱们生意做的更好。”   刘小弟的媳妇用肩膀撞了撞他,然后朝卢秀玉那个冷清的摊位努了努嘴。   “咱们一来,她的东西就卖不出去了,所以你姐才急了,亏得你姐平日里装地跟咱们最亲的模样,实际上她的心早就被婆家人笼络了,要不然这么好的买卖,她怎么现在才告诉咱们呢。”   女人已经打听过了,卢家丫头已经在这里摆摊一个多月了,她的猪杂还卖的比他们更贵,前段时间那么多户人家办酒席,每天都能有两三副猪下水,那么大的量,她得挣多少钱啊。   “呵,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还真指望她能帮咱们啊?”   刘小弟直接伸手从桶里抓了块大肠,美滋滋地吃完后还用指甲剃了剃牙齿。   “你看她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女人正高兴看着卢家的笑话呢,就见卢秀玉从板车上搬下来一个圆圆扁扁的东西,布料后,里面是一块奇形怪状的铁疙瘩。   “什么东西?我也不认识啊。”   刘小弟眯起眼睛端详了好一会儿,郁闷地摇了摇头。   “诶,这是什么东西,啊啊啊,这怎么还会吐丝呢!”   “卷起来了,卷起来了,这是棉花吗,怎么这铁疙瘩还会吐棉花。”   卢秀玉拿出来的东西就是棉花糖机,她按照昨天试了好几次的步骤,开始制作棉花糖。   别说土生土长的三档口村民了,就连那些走南闯北的商人也不曾见过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个圆扁的器具应该是铁做的,可他们弄不明白,怎么这小姑娘动手转了转手柄后,孔洞里就飞出了那么多丝状物。   看上去像棉花,又像蚕丝,就是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乖宝,给。”   卢秀玉将做好的棉花糖递到卢宝宝的手里。   “嗷呜。”   卢宝宝和她的配合很默契,接过棉花糖,当着那么多双好奇的眼睛,阿呜一口撕下一片棉花糖,闭上眼睛,露出幸福享受的表情。   “小姑娘,你怎么能吃了呢,这是棉花吧,不能吃的。”   “小姑娘,你快吐出来啊。”   边上一群大人急了,棉花蚕丝这些东西又不是吃的,这么可爱的孩子,可别被噎死啊。   “你这个当姐姐的怎么都不劝着些。”   有人还指责卢秀玉。   “诶,吃了,全吃光了。”   “这……难道不是棉花?不是蚕丝?”   卢秀玉做的棉花糖并不大,卢宝宝三两口就吃完了,看着棒子上的棉花糖越来越少,卢宝宝的脸上又没有痛苦的表情,旁观的人很快就意识到,这哪里是棉花蚕丝啊,分明就是可以吃的东西。   “让一让,让一让。”   几个护卫打扮的人挤开人群走到摊位面前,一个奶娘抱着男童,被他们护在中间。   估计是刚刚的动静被在此歇息的富贵人家的家眷听到了,小主人好奇这个他也没见过的东西,就让下人带着过来看热闹了。   终于等到了大鱼,卢秀玉的笑容越发明艳了。   “各位,这是棉花糖,看着像棉花,其实是用上好的蔗糖做出来的。”   说着,卢秀玉将晶莹剔透的蔗糖端到大家面前,在展示了一圈后将糖粒倒进机子里面,等待蔗糖融化后,再次转动手柄。   “飞丝了,飞丝了,还真的是糖丝啊!”   “这是怎么做到的,就转了几下,糖水怎么就变成了比蚕丝还细的糖丝呢。”   大伙儿惊讶又好奇,实在是想不明白里头的原理,尤其是一些发现商机的商人,恨不得直接将这个机子拆开,弄明白里面的奥秘。   卢宝宝按照堂姐的指挥又往里面倒了几次和果蔬汁混合过的糖水,这一次飞出来的糖丝被赋予了各种色彩。   “奶娘,我要!”   小公子看着那个五颜六色的棉花糖,实在是喜欢极了,要不是那个奶娘抱得紧,恐怕他都能扑腾到卢秀玉都怀里。   “多少钱,这个棉花糖我们家小公子要了。”   奶娘也觉得这个玩意儿很稀罕,想着东西是自己亲眼看着做的,用的都是最普通的糖粒,也不用担心什么忌口的问题,于是顺了小主子的要求,开口准备将棉花糖买下。   “承惠,二十文。”   卢秀玉将手里的棉花糖递过去,另一只手放在身后抖了抖,手摇式的棉花糖机弊端还是太多,只做了两根棉花糖,她的手就已经酸了。   要知道,卢家人的体格都很好,这具身体虽然才十岁,可力道、耐力丝毫不比十八九岁的成年女性差,可见想要依靠做棉花糖发家致富是不太现实的。   好在卢秀玉早就思考过这个问题,她的目的也不是靠棉花糖赚钱。   “二十文?”   奶娘皱了皱眉,只是一些蔗糖罢了,怎么这么贵呢,市井上卖的冰糖葫芦也就两个铜板而已。   “奶娘,快给钱,我就要这串棉花糖。”   小公子的脾气很是霸道,看奶娘犹豫,气呼呼地拍打她的胳膊。   “给。”   奶娘不敢惹小主子生气,只能指挥身边的小丫头掏钱。   “棉花糖不能久放,时间一长这些糖丝就会变软,直到重新变成一团糖浆,天气热的时候,糖丝融化的更快。”   卢秀玉接过钱,将棉花糖递了过去。   “这么麻烦?”   奶娘皱了皱眉,他们家小主子的脾气最是霸道,但凡是他想要的东西,只要没在第一时间送到,肯定免不了一顿哭嚎。   老太太疼这个孙子,只要他一哭闹,身边伺候的下人就要遭殃了。   本来奶娘还想着在离开前多买一些棉花糖备着,等到小主子的兴头过了,估计也想不起来这个玩意儿了,可现在这丫头说棉花糖不能久放,以后等小主子又想起这玩意儿,叫他们去哪里找呢?   奶娘眉头紧锁看了眼卢秀玉,她怎么觉得自己好像入了套了呢,刚刚这些话好像是这丫头故意说给她听的。   可仔细一想她又放下了这个念头,只是一个乡下毛丫头罢了,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呢,可能是她在大宅院里头呆久了,把所有人都想复杂了。   奶娘带着护卫离开了,其他商人被棉花糖的价格吓退,光想看制作过程,又不愿意花钱买,卢秀玉的摊位再一次冷清下来。   “姐,我给你揉揉手。”   小狗腿子再一次上线,卢宝宝牢记谨记自己抱金大腿的使命,在看到了堂姐甩手放松的小动作后主动站出来要给她揉手。   “姐,舒不舒服,力道够吗,会不会太重了?”   卢宝宝一会儿帮她捏手腕,一会儿帮她捏手指的关节和掌心的位置,忙得不亦乐乎。   卢秀玉好像隐约看到堂妹身后张了一条狗尾巴,摇地正欢呢。真是一个奇怪的念头,卢秀玉笑着摇了摇头,只觉得小堂妹贴心极了。   “这位姑娘,我们家夫人请你带着这个铁器过去一趟。”   没一会儿,一个丫鬟打扮的姑娘走了过来,卢秀玉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正是之前买了棉花糖的小公子所在的位置。   鱼儿上钩了!   卢秀玉让卢宝宝在原地等着,自己搬起棉花糖机跟着那个丫鬟离开。   约莫过了一柱香的时间,卢秀玉回来了,棉花糖机却不见了。   卢秀玉的心情不错,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往日十天半个月才有一队官员内眷经过,今天恰巧就被她遇上了。   卢宝宝以为穿越堂姐想卖棉花糖,其实从一开始,卢秀玉想要卖的就是棉花糖机。   手摇式棉花糖机实在是太废手力,卖贵了,客源会减少,卖便宜,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因此卢秀玉抓准了物以稀为贵这一点,从一开始就将棉花糖机定义为“玩具”,用来吸引那些官道上经过的富贵人家的内眷。   刚刚她将那个棉花糖机卖出了五十两的高价,而她请铁匠打造零配件的成本只有三两多,这就是一门暴利的生意。   不过卢秀玉也清楚,这样的顾客也不是经常能遇到的。   “收摊,回家。”   卢秀玉看了眼刘小弟夫妇,也是时候解决家里那个麻烦了。   ******   “今天还是剩了那么多。”   江白娥看着桶里的剩饭剩菜,忍不住叹了口气。   “对了,你三婶好像得罪你奶了,现在所有人都在堂屋里呢,你奶说了,等你回来就让我们都过去。”   江白娥的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自从老三媳妇在她闺女重伤垂死的时候说了一些不中听的话后,她们俩妯娌算是彻底撕破脸了。   看到刘兰花倒霉,她心里再痛快不过了。   “哦。”   卢秀玉点了点头,朝堂屋走去。   “人都齐了,说吧,你自己都干了些什么。”   看到大孙女回来,卢苗氏指了指刘兰花,让她自己开口。   “我、我……”   刘兰花脸色惨白坐在椅子上,额头开始冒出虚汗,她低着头,双手紧攥衣摆,磕磕绊绊说不出话来。   “既然你不说,那我替你说。”   于是卢苗氏将自己刚刚看到的一幕完完整整叙述了一遍。   “好你个刘兰花,原来是你害我闺女!”   江白娥气炸了,嗷叫了一声,张牙舞爪地冲向了刘兰花,刘兰花当然不可能傻傻站在原地等着江白娥动手打她,在江白娥冲向她后就往另一边跑了。   堂屋就那么大,一个跑,一个追,还有一群人拦,那叫一个鸡飞狗跳。   卢家富担心这些人伤到自家大肚婆,拉着徐娇娘和刚回家的卢宝宝躲到墙角处,然后变出一把不知从哪偷来的瓜子花生,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卢秀玉就站在中央,整个人都怔忪了,她似乎也没有想过现实会这么残酷,自己的三婶偷了她的秘方交给娘家人,和她争抢生意。   在那一阵鸡飞狗跳中,卢秀玉伸手抹了抹眼睛,眼眶红红的,看上去无助又可怜。   这样的场景落在大房夫妇的眼里,自然是无比心疼的,就连卢老屠和卢苗氏也更加替这个大孙女抱屈,想着这一次可不能对老三媳妇轻拿轻放了。   到了这个时候,卢宝宝已经基本可以肯定堂姐是装出来的了,更有甚者,从一开始,三婶就已经在堂姐的算计之中了。   天呢,这还是她的农家家长里短小生活吗,堂姐已经以一己之力将其升级为宅斗戏,现在站在她眼前的,是卢.钮钴禄.秀玉了。 第23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3   “刘兰花, 以前你偷偷摸摸补贴娘家也就算了, 毕竟花的都是你们那一房的钱,老三他都不管你, 我这个当婆婆的就更管不着你了。”   卢苗氏拉住了老大媳妇,看着那个战战兢兢躲在自家男人身后, 被抓地满脸红痕的小儿媳妇, 冷漠地说道。   “可现在你占的是咱们卢家姑娘的便宜, 是拿咱们卢家的银子去填你娘家的坑,你这样吃里扒外,也别怪我容不下你这个媳妇。”   刘兰花听到这样的话吓得腿都软了, 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娘,我错了, 你就原谅我这回吧。”   被休弃的女人能有什么好下场,更何况, 刘兰花难道一点都不清楚她娘家人对待她们这些姐妹的态度吗?   恐怕卢家前脚休了她, 后脚她娘家人就会随随便便找一个鳏夫把她嫁过去, 这样还能再收一次彩礼呢, 对他们来说, 刘家的女儿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发挥最大的价值。   “大丫头,你帮三婶说说情, 你不是一向和三丫要好吗, 难道你舍得眼睁睁看着三丫没了娘吗?三丫头,宝铁,你们快给你大堂姐跪下, 求她饶了娘这一次吧。”   说着,刘兰花爬到自己一双儿女身边,拉拽着他们的衣服要他们一同跪下。   “爹,娘,老三,我这些年嫁到卢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三丫头和宝铁还你们小,他们不能没有娘啊。”   刘兰花的哭声凄厉,她是真的怕了。   卢宝铁年纪小,平时和这个娘最亲近,看到刘兰花哭的凄惨,也跟着一块嚎啕大哭起来,卢秀心倒是稍微懂事一些了,她眼神懵懂地看着好似发生争执的大堂姐和娘亲,面上带着慌乱和恐惧。   “别把孩子扯进来。”   殊不知,刘兰花的举动让卢苗氏对她更加不喜了。   “老三,你是死的吗,还不赶紧把孩子抱出去,还是说到现在你都还想护着这个女人,难道你也觉得她没有做错吗?”   卢苗氏的邪火蔓延到了卢家厚的身上,他沉默了一会儿,一手抱起一个孩子,头也不回地离开这间屋子。   “老三,老三,把孩子还给我。”   刘兰花想要追出去,却被江白娥拦住了去路。   “娘,咱们大丫头这次真的是吃了大亏了,她作为嫡亲的婶婶连自己侄女都要算计,实在是让人心寒。”   江白娥的心里也是有些犹豫的,一方面,她气恼刘兰花的行为,恨不得打死她,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卢秀心和卢宝铁这两个孩子可怜,那么小的年纪要是没了亲娘,之后的日子得有多惨啊,尤其是卢秀心,有个被休的娘,以后都不好说亲了。   “大嫂,我们这么多年的情谊,你帮我说几句话吧,是我该死,是我欠打,可我真的不想被休掉,我不想离开这个家啊。”   刘兰花抓着江白娥的手,这次她不仅不躲了,还主动抓起大嫂的手让她打她。   “你这是干什么,快松手!”   偏偏就是这样,江白娥反倒不想打她了。   “老三媳妇,你知道错了吗?”   一直不曾开口的卢老屠说话了。   “知道错了,知道错了!”   刘兰花眼睛一亮,她好像从公爹的嘴里听到了转机,她赶紧放开江白娥的手,跪在地上爬到卢老屠的面前。   “希望你是真的知道错了。”   卢老屠摇了摇头,“这件事你做的太过了,就凭你偷婆家的秘方拿给娘家人这一点,我和你娘就可以做主休了你,甚至还能送你去见官。”   “不过——”   话里出现了转折,“三丫头和宝铁确实还小,离不开娘,所以我可以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下次你要是再犯,谁的脸面我都不会给了,你明白吗?”   “谢谢爹,谢谢爹,我知道错了。”   刘兰花喜极而泣,刚刚真的吓坏她了。   “我的话还没完呢。”   没等刘兰花高兴几秒,卢老屠又开口了。   “这件事里最委屈的还是大丫头,所以有几件事你必须要做到,第一件事,之后两个月的猪草都由你来割。”   本来这是家里女孩子们的活儿,卢宝宝有“富贵病”,只去了一趟就再也没有去过,卢秀心倒是能帮忙,可毕竟年纪小,能做的有限,这项重任主要还是由卢秀玉承担。   马上就要步入冬天了,家里的几头猪都要在入冬前养膘,因此这段时间对猪草的需求量也特别大。   刘兰花想到自己要在做完属于自己那份活儿的基础上再帮家里割猪草,顿时脸都青了。   “……好。”   沉默了一会儿,终究是更加害怕被休掉,刘兰花咬咬牙答应了。   “你娘家拿了大丫头的秘方,这总不能白拿吧,大丫靠这个方子每天起码能赚三四百文,我知道你娘家贫寒,我替大丫头定个价钱,五两银子,你去把这笔钱讨回来,就当是你娘家问大丫头买下了这个方子。”   这个价格一点都不高,甚至还有些低廉,可细细思索,这个数字实在是巧妙,正好卡在刘家人能够拿出来,却会让他们有些肉痛的界限上。   五两银子,按照刘家这两天的进项,大半个月就能赚回来,就让刘兰花自己回娘家问问她爹娘和那些兄弟,愿不愿意用她偷来的秘方不到一个月就能挣到的银子,保全她的婚姻。   据卢老屠对那个亲家的了解,绝对是不愿意的。   那就让刘兰花自己亲眼看看,她维护的娘家人是多么的自私吝啬,宁可看到她被休弃,也不愿意拿出五两银钱,让她清楚明白,她心疼的娘家人是一群多么狼心狗肺的东西。   卢秀玉明白了二老的用意,在心里感叹一声高明。   至少经过这件事,刘兰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被娘家人唬的团团转了吧。   “大丫头,这次就当我这个祖父替你做主了,你的委屈,我和你奶都清楚着呢。”   不管整个人都懵住的刘兰花,卢老屠又转头看向了卢秀玉,此时他的语气变得温和多了,甚至还努力想要挤出一个和蔼的笑容,虽然不太成功,看上去就像是要吃人的黑熊一样。   卢老屠明白,五两银子对应卢秀玉那个秘方肯定是不值的,要是秘方没有泄露,她完全可以靠着这个方子挣到无数个五两。   可谁让他们作为大家长,有时候为了家族的完整,不得不硬下心,让无辜的人受委屈呢。   “我们两个老的也想过了,这些天你往家里交的钱已经顶上你爹和你叔叔他们接私活一年的收入了,这对你来说也不公平。”   因为还没分家,所以所有人挣的钱按理都是归公中所有的,即便是男人们农闲时接私活挣的钱,也要上交一部分。   卢秀玉的情况有些特殊,她还是个半大孩子,挣的钱又远远超过了男人们平日里接私活挣的数目,卢老屠和卢苗氏一致认为这个孙女是吃亏的,只是以前家里的规矩就是那样的,他们也没想好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现在刘兰花闹出这样的事,反而给了他们一个现成的借口。   “我和你奶想过了,从今天起,除了你用到的米面柴火调料要按数量付钱外,剩下你赚的那些,全都由你自己藏着吧,不用再往公中交了。”   这话一出,江白娥什么不满都没有了,整张脸都焕发了光彩。   “这会不会不太好?”   卢秀玉的声音有些暗哑,她眼神挣扎地看向二老,话语间有些犹豫。   “没什么不好的,谁有意见,让他来找我。”   卢老屠重重的地哼了一声,“老二,你们有意见吗?”   他朝卢家富两口子问道,卢家富赶紧摇了摇头,还积极主动抱住媳妇的脑袋摇了摇。   他能有什么意见,反正大丫头交的钱也落不到他手里。   “你敢有意见?”   他又朝跪着的刘兰花问道。   刘兰花倒是有,可她敢说吗?   “你看,没人会有意见。”   卢老屠一锤定音,他还没死呢,这个家里还是他说了算。   这一场原本可能导致兄弟反目的闹剧就在老两口的引导下,以刘兰花受惩罚,卢秀玉从此以后再也不用往公中交钱的结局结束。   而这一切,又在卢秀玉的计划之中。   从她第一天将毒火泡等调料采摘回来,并且当着全家所有人的面展示那些调料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在算计了。   古代宗族的力量太强大,在还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各房的经济就是一团烂账,说卢秀玉自私也好,她确实不想看着自己的劳动所得,成为全家族共享的财富。   于是她放出了一个诱饵,看看谁会咬在这个鱼钩上。   卢秀玉观察过了,卢家二老还算公正,即便是偏心二房,在大事上也不会太过偏向。   原身的记忆终究还是让她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一开始,她以为咬鱼钩的会是二叔二婶,没想到最后上钩的居然是原身记忆里还算温柔和善的三婶,早在第一天看到刘小弟夫妇的时候,卢秀玉就知道计划成功了。   因此她说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让心细如发的老太太对刘兰花产生怀疑,从而有了白天老太太跟踪她那一幕。   看来,二叔二婶虽然懒了些,馋了些,人品还是不错的。   卢秀玉若有所思地看向那对嗑了一地瓜子花生皮的夫妇,在心里默默向他们说了声对不起。   看完一场大戏的卢家富夫妇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差一点就成了别人鱼钩上的鱼儿,卢秀玉还真是误会了,他们的人品真不见得有多高尚。   只是太蠢了,都没想过卢秀玉的这个方子还能卖给别人赚钱呢。   晚上唐定元放学回来,卢家富就迫不及待给女婿讲述起自己白天的吃瓜见闻。 第24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4   “你是没见到白天他们打起来那凶样, 你大伯娘就差把你三婶脸抓毁了, 那叫一个凶悍,还有你三婶, 为了让老爷子心软,那是啪啪啪往自己脸上打啊, 一点都没手软, 脸被自己打地青肿, 像是发酵的馒头,这俩女人,一个比一个泼辣。”   卢家富将白天剩下的两颗花生和一小把瓜子塞到唐定元的手里, 以证明他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大家长。   要是他能够把粘在花生瓜子上的视线收回去就更好了。   “我不爱吃这些。”   唐定元把这些小零嘴还了回去,理所当然收获了卢家富一个小子你很上道的微笑。   “怎么不爱吃这个好东西呢, 多香啊。”   卢家富乐呵呵地解决剩下的零食,然后吧嗒吧嗒接着往下讲。   “当初小老三要娶你三婶的时候我就不看好, 刘家那是什么样的人家?说他们雁过拔毛、兽走留皮也不为过, 娶了这样人家的闺女, 那不是摆明了要养她身后那一大家子吗, 不像你岳母, 温柔体贴,从来不和妯娌打架, 而且你岳母娘家, 嘿嘿嘿……”   卢家富想到了那天去媳妇娘家吃的大肥鸡,那味道真是馋人啊。   唐定元若有所思地看向另一边露出骄傲表情的徐娇娘,他怎么觉得这位丈母娘不是不和妯娌打架, 而是觉得打架太累懒得动手呢?   当然,这个猜测也只能放在心里,肯定是不能直接讲出来的。   “不过老三媳妇也是有点脑子的,居然想到用大丫头的方子挣钱,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卢家富啧啧感叹两声,要是他早点想到,把方子偷偷卖给别人,自己的小金库不就又能丰满一些了吗。可惜现在有刘兰花这个前车之鉴,他要是再犯,恐怕爹娘也饶不过他了。   “我觉得不是二叔你没想到,而是二叔你比三婶聪明,想的更周到。”   唐定元眼神闪烁,“在三婶没有闹出这件事之前,秀玉堂姐挣的钱有四分要上交公中,累的是大堂姐,受益的却是全家人,二叔二婶躺着不动,也能享受到秀玉堂姐赚钱带来的好处,反之三婶得到了什么呢?一顿打骂,一次诫告,还把本来能享受的好处给闹没了,在我看来,三婶的眼界实在浅薄,不像二叔您,是有大智慧的。”   说完,唐定元顺势流露出钦佩的目光。   “是吗?哈哈哈,没错,我从一开始就是这么想的。”   卢家富抓了抓后脑勺,他真的没想那么多,可是在准女婿的三言两语里,他仿佛成了一个深藏功与名的谋士,听上去怪厉害的。   “你们看见没有,这个家里还是元哥儿懂我。”   卢家富得意地冲着媳妇闺女嚷道,心里越发觉得这个女婿收对了。   “你傻不傻,和元哥儿说这些干什么,你忘了,我们还等着元哥儿考上秀才后孝敬我们呢?我要吃他学生送的老母鸡,还想喝老鸭汤。”   徐娇娘凑到卢家富耳边说悄悄话,她自以为声音很轻,殊不知早就被竖起耳朵偷听的唐定元听全了。   “你和她说刘兰花的娘家人不好,怎么就不想想我们,以后我们也是要借着乖宝占他便宜的。”   徐娇娘觉得自己男人笨极了,一点都没有她精明。   卢宝宝已经把脸捂上了,她不敢看唐定元的脸色,也不想承认这么傻的两个人是自己的爹娘,卖女求荣的时候可以避开她这个闺女吗?   “三婶确实做的过分了。”   唐定元假装没有听到夫妻俩的“悄悄话”,皱着眉头好像依旧沉浸在刚刚听到的故事里。   “你看!”   徐娇娘气的拧了拧丈夫的腰,疼得卢家富龇牙咧嘴,为了躲开媳妇的魔爪将腰弯成C形。   “不过那也是刘家人不配,那样不慈爱的亲人长辈,哪里值得她牺牲自己的利益讨好呢。”   唐定元依旧自顾自地说道,“不像二叔二婶,求祖父祖母送我去念书,可谓再造之恩,除了亡父亡母,再也没有像您们这样宽厚慈和的长辈了,以后定元拥有的一切,都要与二叔二婶,还有宝宝妹妹一块分享。”   这字字句句情感真挚,动人肺腑,听的卢家富和徐娇娘泪眼汪汪啊。   没错,他们就是那么的和蔼可亲,再也没有比他们更好的长辈了。   徐娇娘也在心里唾弃自己,他们和刘家人能一样吗,元哥儿也不是刘兰花,根本就无法比较啊。   唐定元知道自己再一次刷了一波好感度,不过刚刚那番话,确实也是出自他的真心。   这个世界上,除了骨肉至亲,你凭什么要求一个和你没有关系的人无条件的对你好,卢家富夫妇看似有自己的小算计,可他们并没有损害唐定元的利益,甚至他们为唐定元争取的那些福利,实打实的改变了他的未来。   唐定元心里,这对夫妇与他是有恩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已经将这家人纳入自己人的范围内的原因,卢家富和徐娇娘的那点小算计在他看来,还有些傻的可爱。   “元哥儿说的对,我跟你岳母和刘家那些人可不一样,咱们家所有的好东西就是一家人一块分享的,藏私这种事,在咱们家里不可能发生。”   听了准女婿一席话,卢家富开心坏了,激动之下,他还忍不住拍了拍桌子。   这张矮桌放在炕床上,因为他拍打的力量很大,导致炕床微微震动,连带着影响了与炕床紧贴的几面墙壁。   “啪嗒——”   房梁上掉下来一个破布包,里面的铜钱散落一地。   靠靠靠靠靠,卢家富心中跑过一万匹草泥马,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刚刚那一下导致这个原本被放在房梁上的布袋子掉落下来。   好像是他上次数完私房钱后没有将布袋子放好,布料相对来说有些丝滑,加上铜钱的重力,在一阵颤动过后,自然而然地掉落下来。   “这是什么?”   徐娇娘指着那铜钱问道?   “对啊,这是什么?”   卢家富装傻问道,心中泪水淌了一地,这可是他攒了好多年的私房钱啊。   唐定元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勉强没有笑出声来,他的新家人实在是太逗了,怎么能有人前脚说完自己不藏私,后脚就主动暴露私房钱呢。   “卢家富!”   徐娇娘双手叉腰,显得她的肚子更大了。   平时徐娇娘都娇滴滴地管他叫二哥,只有极其生气的时候才会叫他的全名。   “你居然背着我藏私房钱,你老实交代,还有没有其他私产!”   徐娇娘将那些铜钱没收,不等卢家富回答,就以与她孕妇身份严重不符的灵活动作爬下炕,开始了地毯式搜索。   卢宝宝刚刚还捂着嘴看热闹了,见到这一幕,脸都变白了。   糟糕,要完!   果不其然,在徐娇娘的细致搜索下,隐藏在樟木箱子底下的一块松动的石砖暴露,徐娇娘从里面找出一个布袋子,里面居然装了几粒碎银子。   “卢家富你行啊,背着我藏了那么多私房钱。”   徐娇娘更生气了,她的私房钱里都没有银子呢。   “这个真不是我的。”   卢家富是真的冤枉,他的私房钱都藏在房梁上呢,这个地方的银子真的不是他藏的。   可不是他,还能是谁?   卢家富看了看乖女儿,卢宝宝一脸无辜懵懂地看着他。   这是什么,宝宝不懂。   他又看了看元哥儿,唐家都穷到把房子田地都抵掉了,这银子怎么可能会是元哥儿的呢,而且他也不可能把银钱藏在他们的屋子里。   难道别房还能把私房钱藏到他们屋里?   卢家富自己都糊涂了。   “哼,你是不是还想说这银子是乖宝藏的,卢家富,作为男人,你要点脸吧,我都替你感到羞愧。”   徐娇娘指了指自己的脸,然后毫不留情地将那几颗碎银子藏到自己的口袋里。   卢宝宝依旧保持微笑。   嘤嘤嘤,她攒了好久的私房钱呢,今天堂姐赚了一大笔银子,十分大方地给了她一颗碎银子,顺带着帮她把之前那些零散的铜板汇整了。   那些漂亮的小银锭,她都没有好好摸摸它们。   之后就是夫妇俩内部矛盾时间了,唐定元和卢宝宝这两个孩子都被卢家富无情地赶了出去。   “我不会的。”   房门外,唐定元很认真地对着乖宝说道。   二叔将漂亮崽许配给她了,等她长大了,就会成为自己的娘子,唐定元在像她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像二叔那样背着二婶藏私房钱的。   “哦。”   卢宝宝眼神哀怨地看着他,她会!   这孩子还是太年轻了,哪懂的藏私房钱的快落啊,可就在刚刚,她的快落木有了。   “小元啊,你还小,有些事你不懂。”   卢宝宝叹了口气,努力踮起脚尖想要拍拍唐定元的肩膀,可惜两人的身高差距有点大,好在唐定元是个贴心的男孩子,主动蹲下身让乖宝能够够到他的肩膀。   “刚刚我爹娘说的那些你都不用放在心上的,人这一生本就短暂,对你有恩的人你确实应该回报,但是你的人生不应该被恩情束缚,你要开开心心的,这才是最重要的啊。”   卢宝宝仰着脑袋,眼神诚挚地看着唐定元。   她觉得自己这段话说的好极了,他才那么小,懂什么是喜欢吗?只因为爹娘帮了他,所以就把自己的未来给许出去了,卢宝宝怕他将来后悔,到时候相看生厌,这也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殊不知,她这皱着眉头佯装老气横秋的模样落在唐定元的眼中,显得她更加可爱了。   漂亮崽除了漂亮,好像还很聪明呢。   唐定元发现了乖宝身上另一个优点,别看她平时傻甜傻甜的,其实是一个看人看事都很透彻的小姑娘啊。   “乖宝,你要叫我元哥哥哦。”   唐定元揪了揪乖宝的小辫子,这个小姑娘还是个两面人呢,平时人前一口一个元哥哥,人后倒是喊起小元来了。   小淘气!   唐定元很是喜欢她对他这样,会说心里话,会表达真实的想法,这是不是也意味着她开始与他亲近了呢?   哼!卢宝宝气呼呼地抢回自己的小揪揪,这个小元一点都不聪明,她要去找堂姐玩了,她要抱好堂姐的金大腿,把自己的快落重新找回来。   唐定元看着乖宝一蹦一跳地跑开,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下来过。   他还是没有忘记爹娘,可他已经满满学会不那么难过了,唐定元想着,他可能永远也忘不了爹娘离世的伤痛,但他一定会越来越幸福的。   ******   卢家厚陪着刘兰花回到刘家,此时天已经彻底暗下来了。   卢老屠发话了,除非她讨回来五两银子,要不然,她就永远别回卢家了,此时的刘兰花又累又饿,看着越来越近的娘家,她的心情却越发绝望。   刘兰花清楚,她能将银子讨回来的希望接近于零。   其实刘兰花何尝不清楚娘家的为人呢,当初她还没有嫁人的时候,家里最苦最累的活儿永远是她们姐妹分担的,农忙时候,人家地里都是男人在挥汗如雨,而刘家几亩贫瘠田地上劳作的永远都是女人。   只是她从小就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爹娘从小就告诉她女人命苦命贱,生来就是赎罪的,她上辈子欠了娘家人,所以这辈子要给娘家人当牛做马来赔罪,她的兄弟们都是有大出息的,只有她对兄弟们好,等兄弟们发达了,才会善待她们。   久而久之,刘兰花她们姐妹也熄了心思,开始学会认命。   被卢家厚看中,嫁到卢家是刘兰花命运的转折点,她发现爹娘兄弟对她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爹娘更疼她了,兄弟们眼里也有了她这个姐妹,每次回到娘家,她都能享受贵客一般的待遇。   好像从那一刻起,刘兰花才感受到那是她的亲人,为了这得来不易的亲人,她开始无底线的付出,沉迷在这种不断给予才能得到反馈的亲情之中。   卢老屠让她回娘家要五两银子,彻底将她从美梦中打醒了。   刘兰花知道,这五两银子她要不回来。   “老三,对不起。”   站在刘家院子前,刘兰花低下了头,说了声抱歉。   她双手握拳捏紧,表情挣扎,实在是没有进去的勇气。   “兰花!二姑爷!大晚上的怎么过来了,诶呀,傻站着干什么啊,还不快点进来,我给你们倒茶。”   刘家大嫂正从屋里出来准备把洗脚水倒了浇地,借着月光,看清了院子外的两人。   “兰花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啊,是不是出啥事了?”   刘家大嫂的视线滑过刘兰花和卢家厚的双手,看到他们没有拎着东西回来,不满地撇了撇嘴,不过一想到这个傻姑子这些年陆陆续续往家里送的东西,刘家大嫂的脸上重新带上了热情的笑意。   她和短视的老小不一样,他觉得自家有了方子能挣大钱了就不用讨好这个姐姐了,可刘大嫂不嫌钱多,只要这个傻姑子能源源不断贴补家里,她就愿意接着当她的贴心嫂子。   再说了,刘兰花能给家里一个赚钱的方子,以后就有可能给第二个,第三个,谁会嫌钱多呢。   “大嫂。”   都被人看见了,刘兰花再不情愿也只能进去了。   “爹娘睡了吗,我找他们有事。”   刘兰花咬了咬牙,自己总归是爹娘的女儿,他们难道真的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休弃吗?   家里很多侄女还没有许人呢,有一个被休的姑娘,整个家族都会蒙羞,只是五两银子,爹娘应该舍得吧。   “还没睡呢,我这就去帮你喊人。”   刘大嫂心里好奇坏了,到底是什么事让姑子和姑爷大晚上的跑到家里来呢?   刘家二老从被窝里被人叫起来,刘兰花的本意是和二老私底下沟通银子的事,可刘家其他兄弟都担心刘兰花是送好处来的,私底下给了爹娘,以后这些东西到了哪个兄弟手里救不好说了,于是一个个装作看不懂刘兰花的脸色,厚着脸皮留在了二老的房间里。   “我、我……”   刘兰花嚅了嚅嘴,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到底什么事啊?”   刘家人都等急了。   “刘兰花说不出来,我替她说吧。”   卢家厚开口了,他直接说明家里已经知道刘兰花偷配方的事了,要求刘家出五两银子当作赔偿,这个方子,就算是卖给他们家了。   “胡说八道什么,兰花,你是疯了不成,这个方子明明是你兄弟自己琢磨出来的,你个吃里扒外的丫头,这是帮着婆家人吸娘家人的血啊。”   刘老太太嗷地叫了一声,迈着笨拙的步伐冲向这个女儿,毫不留情地在她身上抓拧起来。   刘兰花默默流泪忍受这一切,她昧着良心帮扶娘家,到头来,两边都骂她吃里扒外,婆家的责骂她认了,可娘家人这样对她,实在是让她心寒。 第25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5   “娘, 你别说了, 今天早上我婆婆都已经撞见我和小弟了,这件事, 咱们家抵赖不了了。”   刘兰花闭上眼睛,任由她娘打她, 她娘打的越狠, 她就越能清晰意识到, 她娘真的一点都不疼她。   “说什么了?你和你弟不就是唠唠家常吗,还能说什么?”   刘老太太看着小儿子心虚的样子气地直跺脚,不过这件事是打死也不能认的。   “没错, 这方子是咱们自己琢磨出来的,你们凭什么证明就你们卢家人能想出这个法子?”   卢家老大上前一步, 指着刘兰花的鼻子叫骂,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笑话, 方子都到他们手里了凭什么再要他们吐五两银子出去, 当他们的银子是大风刮来的吗, 卢家也是, 都那么有钱了还和亲家斤斤计较, 真是越有钱的越抠门,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爹, 娘, 我这个闺女对你们没话说吧,这些年我陆陆续续帮衬家里的银子也有不少了,现在我把大丫头的秘方告诉了你们, 靠着这个方子,一年到头你们起码可以挣几十两,现在我只要五两,只要五两就可以保住我的婚事,难道你们这要眼睁睁看着卢家休了我吗?”   刘兰花忽然间爆发了,哭地歇斯底里。   “二姑爷,你们家凭什么休我闺女。”   刘老太太沉默了一会儿,刘兰花的哭诉她并非没有丝毫触动,可那又怎么样呢,她将来能够依靠的还是家里的几个儿子,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出嫁的女儿得罪为她养老送终的儿子们呢。   “我闺女给你生了一儿一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就看着你爹娘欺负你媳妇啊,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刘老太太对着卢家厚发难。   在今天以前,她看见卢家厚的时候还笑的跟朵老菊花一样,恨不得把脸上每块肌肉的力量都用上,笑的见牙不见眼。   卢家厚不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在场的刘家人。   “姐,你可不能让卢家人这么作践你,不就是休书吗,他敢写咱们就敢接,你回家,咱们兄弟养你,到时候,让爹娘再给你找一个男人,就凭我姐这姿色,还怕找不到比他们卢家更有人情味的男人吗?”   刘小弟上前几步,挤到刘兰花和卢家厚之间。   他抓着刘兰花的手,眼里的光芒抑制不住地闪耀。   刘兰花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了,可看上去一点都不显老,想当初刘家那么搓磨家里的姑娘,刘兰花都能靠脸吸引卢家厚的注意,足以见得她的五官还是十分标致的,嫁到卢家后,虽然依旧要干很多活,可至少不用每天下地,劳作的力度也减轻了很多。   几年下来,刘兰花的皮肤养白了一些,身形也更丰腴了,看上去,就像是熟透了的杏子。   刘小弟的话提醒了众人,是啊,现在刘兰花偷秘方给娘家人的事情被揭穿了,恐怕以后卢家人都会防着她,想要再从卢家要点好处,恐怕是困难了。   可要是刘兰花被休,他们大可再替她说一桩婚事,凭她的姿色,嫁一个条件不错的鳏夫还是可以的,到时候,不仅能赚一份彩礼钱,到了新的婆家,刘兰花又能接济他们了。   “没错,兰花啊,你看你几个兄弟多疼你啊,你就回家来吧,那样无情无义的男人,不要也罢。”   刘老太太作为女人,当来知道被休的女人日子会有多难熬,她只能在心里疼疼这个女儿,然后行动上帮着儿子劝她。   “娘!你可是我亲娘!哥哥!嫂子!弟弟!弟妹!我刘兰花这些年哪儿亏待你们了,你们凭什么这样糟践我,我上辈子是不是刨了刘家的祖坟,这辈子才让我投胎到刘家做闺女!”   刘兰花彻底爆发了。   “我不要离开卢家,我是卢老三的媳妇,是三丫儿和宝铁的亲娘,五两,我只要五两,这些钱家里一定能拿出来的。”   刘兰花推开刘小弟,发疯似的冲向二老房间的衣柜,她知道,她娘习惯把家里最值钱的东西藏在那个衣柜里。   那个衣柜是上锁的,钥匙挂在老太太的脖子上,刘兰花拿不到钥匙,干脆举起一旁的凳子,抡起来砸向衣柜。   “疯了,疯了,老大老二,你们快拦住她。”   刘老太太看着自己陪嫁柜子上一道道砸痕,心痛到无法呼吸。   “嫁出去的闺女回娘家抢钱来了,杀千刀的这还有天理吗,老天爷怎么不下道雷劈死你。”   “快松手,你个疯妇。”   刘家的兄嫂上前阻拦,撕扯的时候刘兰花的嫂子弟妹还不忘在她身上狠狠抓拧了几下,卢家厚看到这一幕眉头紧皱,上前想要将那几个下黑手的女人拉开。   就这样,一场夺银子的戏码演变成了群架,两方人彻底扭打成一团。   ******   离开刘家的时候,卢家厚的身上也带上了伤痕,刘兰花更惨,身上露出来的肌肤没有一块好肉,头发也被揪掉好几缕。   当然,刘家那些人也没有占到便宜,卢家厚的身强体壮哪是刘家那些弱鸡男人能比的,他们虽然一群人围殴他一个,可每个人身上的伤绝对不比他来的少。   可惜对方毕竟人多,再加上附近闻讯赶来的刘氏族人,最后刘兰花还是没有抢到那五两银子。   “回家吧。”   卢家厚走在前头,感受到身后的人步伐越来越慢,终究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在刘兰花闹出这件事的时候,他其实有想过顺势休了她,可离开家的时候,闺女秀心抱着他的大腿问他娘还会不会回来,那可怜无助的样子,终究还是让卢家厚心软了。   后娘再好也比不过亲娘,刘兰花这个人虽然蠢了些,可对宝铁还是不错的,对秀心差了些,但还是将秀心的衣食住行照料的很好。   再找一个,生了自己的孩子,前头这两个孩子的日子可能就要难熬了。   “我、我没要到银子。”   刘兰花擦了擦眼泪,手指不小心碰到了脸上的伤口,疼地她直抽凉气。   可现在比身上的伤更令她难受的还是心伤,银子没要到,公婆肯定会怂恿她男人把她休了,娘家是彻底得罪了,婆家再不要她,除了死,她无路可走了。   “你还没想明白,爹根本就没打算等你要到银子,从一开始爹就想好这钱要不回来了,他只是想要敲醒你这榆木脑袋,让你明白,你一心一意帮的到底是亲人还是豺狼。”   不得不说,卢家厚也挺聪明的,在看到刘兰花的转变后明白了他爹的用意。   这也是卢家厚愿意重新接纳刘兰花的原因之一,如果刘兰花执迷不悟,还觉得她娘家人最好,那他根本就不会把她带回来,刘兰花会随着他怀里那封出门前就写好的休书,永远留在刘家。   “老三,我一定改,以前是我糊涂,把你的血汗钱喂了一群狼,以后我死心塌地和你过日子,我会把咱们的小日子经营红火,那些人,我是再也不会管了。”   刘兰花下了狠心,这一次,她真的看透了。   果不其然,等刘兰花回到卢家后,老二谁也没提五两银子的事,倒是江白娥时常拿五两银子的事刺她,可刘兰花都忍住了,默默干自己的活。   时间一长,江白娥也觉得怪没意思的,家里就再也没有人提及这件事了。   ******   这两天卢秀玉都没有去档口那里摆摊,反倒时常往镇上和县里跑,每趟回来她总会带点东西,只不过家里没人见过,只知道她一直神神秘秘地在厨房鼓捣。   刘家那些人的脸皮着实很厚,和卢家人都那样撕破脸了,依旧雷打不动来档口这儿摆摊,不过这两天他们的生意可没有之前那么好了。   官道这儿做的都是行商的生意,同样的人可能时隔多月才会再次经过这个地方,抛开这些几个月才会出现一次的回头客,绝大多数都是生客。   在少了卢宝宝这个活招牌后,刘家的生意就开始有些艰难了。   因为大众对猪下水这种东西有些排斥,再加上即便降了价,可对于猪下水这种低廉食材来说依旧很高的价格,在没有足够诱惑之前,很难让人下定决心购买。   刘小弟夫妇只能允许客人在试吃完后购买,有些人爱占便宜,非得吃两三块才说自己尝出味儿来了,因此他们带过去的饭菜虽然最后也能卖完,可还有一小半是免费送出去的,收入大大减少。   第四天,卢秀玉重新开始摆摊了,见到姐妹俩的身影,刘小弟夫妇都快感动哭了,他们以为这一次又能借着她们这股东风,让自家的生意红火起来。   “什么味儿这么香?”   卢秀玉信心满满地揭开盖子,一股奇异的味瞬间随着蒸腾的热气扩散开去,让闻到这股味道的人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   这是一锅大卤,里面不仅有猪下水,还有一整个猪头和四只猪蹄。   猪头和猪蹄同样是猪身上比较难卖的部位,这个年代乡下人卖肉喜欢油水多的部位,猪头肉虽然好吃,可在很多人眼里是不划算的。   买一块肥多瘦少的肉,将肥肉炸出猪油来留着以后炒菜,再将猪油渣和瘦肉一块炒,这才是最会过日子的乡下人喜欢的做法。   猪头肉这种东西代表着奢侈,女人们只有在想要犒赏男人的时候才会愿意买这个部位回去做菜,让男人们下酒。   至于猪蹄,骨头多肉少,猪脚还很难清理干净,很多时候也是肉档半卖半送的东西。   卢秀玉将那个猪头拿出来,切了小半个耳朵,一些脸颊肉,再并半个猪蹄,平整铺到米饭上,然后又往碗里浇了一小勺喷香的肉汁。   刘小弟咽了咽口水,这不就是类似制作红烧大肠的卤汁吗,怎么闻起来比他这一锅更香呢?   这边卢宝宝已经捧上碗开动了。   猪蹄是一大早就炖上了,早已经炖到皮酥肉烂,不用费牙就可以轻松脱骨。   大家看着卢宝宝手里的筷子轻易地戳透猪蹄,阳光下那晶莹剔透的光泽,让人吞咽口水的动作都不由自主开始加快。   猪蹄最让人满足的就是它浓浓的胶质感,只要用舌头轻轻一抿,猪蹄肉浓郁的香味就会在唇齿间扩散,过于丰满的肉质有些糊嘴,一点点辣,一点点咸,还有黄糖赋予的甜味,这就是一个百分比满分的卤猪蹄啊。   卢宝宝幸福到停不下嘴,一口肉,一口饭,恨不得自己肚子里再长十个胃。   她总算明白堂姐这些天神神秘秘是为什么了,之前的红烧大肠虽然好吃,但也只是仅限于这个时代烹饪水平的好吃,因为做菜的配料还不够完善,只有辣椒葱姜和半成品的酱油,很难将红烧的奥义发挥到极致。   今天这锅卤汁就不一样了,卢宝宝觉得,大堂姐已经彻底复刻了现代连锁大品牌老卤铺子的精髓,恐怕她这些天到处跑,就是搜集完整的配料去了。   有卢宝宝在前头吸引顾客,卢秀玉的生意再一次打开局面。   刘小弟夫妇在边上扯着嗓子招揽客人,告诉客人自己用的是和卢秀玉差不多的方子,可香气的味道差距那么大,即便刘小弟咬牙又将盖饭的价格降低了一文、二文,他的生意依旧没有什么起色。   有些实在是舍不得花钱的人选择去买其他摊位上两文钱一份的盖饭,然后再花两文钱让卢秀玉帮忙浇一些肉汁,照样吃的开心。   这样一开,刘小弟那个售价颇高,可味道远远不及的饭菜就更加卖不出去了。   倒不是他不愿意再降价了,而是卢秀玉原本的方子要用到的油盐酱醋量大,成本也不便宜,要是将价格降到普通饭菜那样两文钱一份,恐怕是真的没有什么赚头了。   看到那对夫妇如丧考妣的表情,卢秀玉心中畅快了。   早在算计开始前,她就已经准备好了这个后招,她的便宜可从来都不是那么好占的。   作者有话要说:  软饭的最高境界,吃金大腿亲手做的大腿~( ̄▽ ̄)~ 第26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6   “去他娘了个匹的, 卢家人是在耍我们呢!”   刘小弟夫妇带着剩下的饭菜回到家, 气不顺地将板车上的东西重重的扔在地上,噼里啪啦的声音把屋里人都惊动了。   “怎么粗手粗脚的, 别把碗砸了。”   刘老太太跑出来一看气到心痛,这里面不少碗筷都是问村里人借的呢, 摔碎一个都得赔钱。   “今天怎么还剩那么多饭菜没卖完?难道是卢家人为难你了?”   将碗筷收起来后, 刘老太总算看到了剩下大半的饭菜, 再回忆刚刚儿子怒气冲冲的模样,立马猜到了一半真相。   “哼,人家早就防着我们呢, 今天卢家那个丫头又去摆摊了,卖的饭菜味道远比我们做的好, 客人都被她吸引过去了,那些人宁可花两文钱去她那里买一勺汤汁浇在自己的饭菜上, 也不愿意花钱买我们做的猪下水。”   刘小弟气呼呼地说道, 刘家其他人也因为他的这番话变了脸色。   这些日子刘家人已经尝到了卖猪下水的甜头, 现在卢家人改良了配方, 断了他们的财路, 这叫他们如何接受的了呢。   “只可惜把兰花得罪了。”   刘老太太开始懊恼起来,如果没有和刘兰花闹僵, 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她弄清楚新的配方里添加了哪些调味料。   “也是二妹自己没用, 居然被卢家人抓到了把柄,不过亲生骨肉哪来的隔夜仇,她向来最听娘您的话, 要不您低下头,再去哄哄她,看看能不能把新的配方问出来。”   刘老大开口了,“至于咱们,在弄明白新配方之前就别去官道那里摆摊了吧,镇上县城的市集也挺热闹的,应该也能赚到不少钱。”   刘老大这个做法也算是及时止损了,家里其他人都没有意见。   “那得多走一段冤枉路了。”   刘小弟夫妇嘀咕了两句,当初刘兰花也让他们去别处摆摊,不过他们嫌弃市集远,一来一回得耗费不少时间,硬是为了偷懒跑到了卢家人的眼皮子底下。   万万没想到,到最后还是得走上刘兰花之前安排的那条路。   “你要是不乐意,以后我和你几个嫂子去。”   刘老大瞪了这个弟弟一眼,别以为他们不知道小弟两口子私下昧了一些钱,还不是他们嘴皮子没有老小灵活,没办法招揽客人吗。   被大哥这么一怼,刘小弟顿时就没话说了。   可他们显然还是把这件事想简单了,卢秀玉仍有很多后招等着他们。   刘家买不到猪下水了!   县南就不用说了,除了那些请卢老屠宰猪时主动提出要留下猪下水的人家,所有宰杀的肥猪的下水都被卢家承包了,刘家二老一直都是去县北的肉档买下水的,今天他们和往常一样凌晨出发慢慢走到县北,可县北的屠户却告诉他们猪下水卖完了。   据说县北最大的饭庄得到了一个专门用来烹饪下水等猪身边角料的方子,人家出价比刘家高,而且那个饭庄向来是肉铺的买肉大户,屠户理所当然偏向了那边,从此以后肉档的下水都被那边承包了。   他们买不到猪下水了,缺少了最主要的原材料,刘家人一下子慌了神。   刘家有人提出去更远的临县购买猪下水,可这样一来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更长了,刘家二老毕竟上了年纪,这一来一回将近十个时辰的脚程,足以将他们累垮。   至于刘家其他人,也不愿意接手这个苦差事。   更让他们觉得绝望的是这个最原始秘方的泄漏,卢家人对外宣布了给猪下水除腥臭的秘诀,毒火泡、山根、元葱等刘家人从刘兰花嘴里套出来的配料被他们公布于众,这个最原始的秘方不再是秘密,很多人都知道原来这些山上随处可见的东西可以入菜,不仅能用来烹饪猪下水,还能用来做鱼、虾等腥味重的食材。   刘家人的优势荡然无存,一下子被打回原型,他们想要用这个方子烹饪别的菜肴的想法也夭折于腹中。   这一切,都是卢秀玉当着卢家人的面一步步完成的,她先是去了趟县北,拿着自己做的卤味样品在县北最大的饭庄卖了两百八十两银子。   卢秀玉心里明白,受古代生产力和购买力的限制,卤味生意很难做大做强。   李朝的富庶已经可以媲美她所知道任何一个盛世的朝代了,可即便这样,一个人民生活富裕的县城里每天猪肉的消耗量也是有限的。   一来是材料有限,有能力养猪的农户不多,富户人家有专门的庄子饲养牲畜,可很少会大规模养殖拿出来卖,二来是购买力有限,一个县城里称得上富户的人家是有数的,这些人家能消耗多少猪肉?而普通人家又哪会因为卤味好吃就天天购买呢?十天半个月买一次解馋,已经是人均水平之上的生活了。   卢秀玉将升级版的卤味的方子卖给县北的饭庄,不但可以即时转变出一笔巨额财富,同时也不会对她的生意造成太大影响。   古代人口的流通性实在是太差了,卢秀玉也是借了官道的光,这里常年有行商经过,可撇开这个官道,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走出自己所在的村子、镇子,别看只是一个县城的南北,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已经是终身不会跨过的分界线了。   卢秀玉在这个时代呆的时间越长,就越是明白这一点,想要在古代铺设一个商业帝国,绝对不是脑子里有点新奇的方子就能做到的。   雄厚的财力,强大的靠山,缺一不可。   她也应该庆幸,李朝是一个崇尚法学的国度,立法严苛,刑法严明,虽然还比不上她生活的那个国度,可相比较卢秀玉了解的封建王朝,这个李朝的生活环境清明了许多。   至少不用担心随随便便来一个权贵掠夺她的财富,可卢秀玉小心谨慎惯了,在阶级分化明显的朝代,在没有自保的信心之前,她还是不敢太过出头。   她在等,在等一个自己可以真正施展拳脚的机会。   ******   “看见了吗,乖宝,今天姐姐就给你上了这一课,你要记住这句话,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卢秀玉指了指远处拉扯的两人,适时教导妹妹。   那两个拉拉扯扯的人正是刘兰花和刘家老太太,现在刘家的日子不太好过,因为之前赚了一点钱,刘家的男人生活水平奢靡了不少,现在刘家人的财路断了,刘家男人又舍不得曾经酒肉不缺的日子,矛盾瞬间多了起来。   刘老太太看上去老了好几岁,这不又找她“孝顺”的二女儿来了。   可惜,刘兰花经过那一次好像真的被伤到了,不知和那个老太太说了什么,只见刘老太露出绝望焦躁的表情,然后刘兰花甩开她的手,脚步匆匆往卢家的方向跑。   转过身的时候,刘兰花看到卢秀玉了,她的眼神有些不自在,也有些慌乱。   卢秀玉后来的几个连环动作让家里人意识到这个年仅十岁的姑娘一点都不好惹,卢苗氏和卢老屠经过一段时间后也渐渐回过味来,意识到自己好像入了孙女的套,被她牵着走了。   不过二老并不怎么生气,在感叹了一阵后越发觉得这个孙女是有大出息的,平日里对她也器重了许多,再也不拿她当孩子看了。   三房那里估计也想明白了,刘兰花又怨又气,可尝过一次苦头,她哪里还敢和卢秀玉对着干呢,在家里的时候恨不得绕着她走。   刘家是彻底被压下了,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了,卢秀玉以刘家人作为教材向卢宝宝传输厚黑学,吓得她越发弱小无助和可怜。   她就是个宝宝,不懂卢.钮钴禄.秀玉这个段位该懂的事。   看着堂妹懵懵懂懂的眼神,卢秀玉心软了,她倒不是一定要乖宝懂这些手段,可谁让二叔头脑发昏在她还那么小的时候就给她定下了一桩娃娃亲呢。   只从投资角度上来说,卢秀玉不反对家里资助唐定元这样有潜力的孩子,可从家人的角度,她不敢用唐定元的良心赌乖宝的幸福。   陈世美之流的人还少吗,或许是她天生安全感不够,很难相信人吧,至少现在,她不会百分百相信唐定元。   “算了。”   卢秀玉揉了揉乖宝的脑袋,只能她多费点心思盯着些了。   不然就凭二叔二婶……傻傻憨憨还自以为很精明的,纯粹是俩傻子乐呀。   一瞬间,卢秀玉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重了很多,好像圈养一个妹妹,顺带着圈养了一大家子人呢。   卢秀玉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她看着刘兰花匆匆逃离的背影,对方确实受教训了,之后的生活应该能平静许多。   ******   七年后   “定元,明天是你的生辰,我请你去素芳斋吃全素宴吧!”   一个穿着绯红袍子的少年守在书院的门口,看到自己要等的人出来,蹦跶着迎了上去。   “修远兄。”   被拦下的少年身着浅灰色的长袍,这是书院学生统一的服饰,上面没有丝毫纹饰,布料也极其普通,可这位少年郎身量修长,五官端正皮肤白净,即便是这种灰扑扑的衣服也没有掩盖他的风采,反倒显得他愈发儒雅清俊,像一根清凌凌的修竹,透露着一股书卷气。   “谢谢你的盛情相邀,不过我以和夫子请了一天的假期,准备回家与家人共同庆生。”   这人就是长大后的唐定元,说到自己的家人,唐定元的表情柔和了许多。   之前书院小考他得了第一,院长奖励了他五两银子和两本古书手抄本,他用那五两银子买了一支镶嵌着红石榴石的簪子,也不知道乖宝喜不喜欢。   那个小丫头最鬼灵精了,用簪子引诱她,可以哄她说出许多好话,也不知道她哪学的那么多夸人的词,可以一整天不带重样的,听地人飘飘然,通体舒泰。   唐定元已经迫不及待回家看看自己的小马屁精了,很是急切地想要离开。   “你家不是在三档口吗,正好我家在那儿也有个铺子呢,唐记糖水铺听过吧,那就是我家的,正好今天我爹去糖水铺查账了,我跟你一块回去。”   唐修远显然是黏上唐定元了,不等唐定元拒绝就把他拉上了自家的马车。   唐定元当然知道唐记糖水铺了,乖宝最爱他家的黄桃蜜水,每次惹那丫头生气了只要买黄桃蜜水就能哄好,一杯不行就两杯,等到她喝的肚子溜圆时又变成嘴甜唬人的小甜妞了。   这个不久前认识的少年居然还是唐记糖水铺的少东家!   唐定元忽然不想带他回家了,这个行走的黄桃蜜水不是要把自家嘴馋的小丫头给拐跑吗? 第27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7   唐修远就是一个话唠, 一路上除了喝水的功夫嘴巴就没有停过, 小到他家看门的男仆和他娘身边伺候的老嬷嬷的孙女定亲,大到他妹妹昨天弄坏了他最心爱的匕首, 什么事情在他嘴里都是大事。   唐定元第一次遇到这么碎嘴的男人,甚至有些后悔当初帮了他, 以至于现在被他缠上了。   两人的结识来源一场意外, 那天唐定元拿着书院奖励的五两银子去给家里人买礼物, 逛街的时候恰好看见正站在泥塑娃娃摊前挑选泥偶的唐修远,他的身后站着一个鬼鬼祟祟的人,正伸手探向他的荷包。   唐修远丝毫没有感受到危机到来, 那个小摊贩倒是看见了,可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低下头不曾吭声。   唐定元最爱做好人好事了,毕竟受到帮助的大多都会向他表示感谢, 并充分肯定他高尚的品德。   于是他想也不想兴冲冲地快步走到唐修远的身边, 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着痕迹将他和身后行为鬼祟的人隔开。   那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自然, 看上去就是熟人偶遇, 扒手受惊,在瞪了唐定元一眼后离开, 因为唐定元穿着书院的衣服, 那个扒手不敢伤害一个将来可能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唐修远的荷包也就保住了。   一开始唐修远还没意识到唐定元帮了他,绞尽脑汁将唐定元这张过分夺目的面孔放到自己的记忆中去寻找, 还是唐定元见扒手走远了,指了指他原本系在腰间现在已经快被解开的荷包绳子,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遇到小偷了。   那天唐修远准备出门为家中幼妹挑选生辰贺礼,他大部分的私房钱都放在那个荷包里,要是被偷了,他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为了表示感谢,他硬是拉着人去吃了顿大餐,并且在吃饭的过程中互相了解了一些对方的讯息。   比如两人都信唐,一个叫唐修远,一个叫唐定元,这名字听起来就像亲兄弟一样,唐修远觉得这是他们的缘分,再加上唐定元性子好,和他交流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只一顿饭的功夫,唐修远就将他当成至交好友了,恨不得直接斩鸡头烧香结拜为兄弟。   “那天我见你买了一根红石榴石簪子,是准备送给谁的?你家里也有一个妹妹吗?”   唐修远吧啦吧啦地说完了这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倾诉欲得到解放后终于开始关心好兄弟了,想到他那天买的那根明显是小姑娘才会喜欢的簪子,眼中露出好奇的光彩。   他也有个妹妹,不知道唐定元的妹妹长什么样,有没有他家小胖妹可爱。   想到自家那个早晚三壶蜜糖水,时不时穿插姜撞奶、银耳红枣羹、清补凉做零嘴,被喂的白白胖胖的小肥球,唐修远就越发想见见好兄弟家的妹妹了。   “不单单是妹妹。”   唐定元不动声色,眼前这个是潜在的威胁,必须要将苗头掐死在摇篮里。   “是从小就定下婚约的小妹妹。”   唐定元着重强调了婚约二字,彰显自己的主权。   “啊?”   唐修远挠了挠头,“是指腹为婚吗?”   他压根就没注意到唐定元的那点小心思。   “不是,我爹娘去世后卢二叔和卢二婶收养了我,不仅送我念书,还将长女许配给了我。”   唐定元摇了摇头,现在他已经能够释怀往事了,没有什么不能提及的。   “那可真是两位善良厚道的长辈啊。”   唐修远肃然起敬,他家的生活虽然富庶,可长辈从来不娇养孩子,唐家的小孩从懂事起也是要在糖水铺子帮忙的,因此唐修远熟悉物价,也知道乡下百姓的生活水平。   农家人想要培养出一个读书人可不容易,更何况是培养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   “恩。”   唐定元想了想上次回家还从他手里骗走半个鸡腿的卢二叔,三五不时就叮嘱他将来开办书塾得了学生爹娘孝敬的鸡鸭要同家人一块分享的卢二婶。   他们确实是善良厚道……吧……   “一定是你爹娘在保佑你呢,让你遇到了这样的好人。”   唐修远拍了拍他的肩膀,所有的安慰都在不言中。经过简单的沟通,他越发好奇唐定元的家人了呢,想看看那对善心的夫妇到底是什么模样。   ******   “你等我会儿,我先去和我爹打声招呼。”   马车很快就到村口了,唐修远和唐定元说了句话,掀开帘子跳了下去。   这次来好兄弟的家里摆放纯属突发情况,他也没准备什么礼物,空着手上门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唐修远想去自家糖水铺拿两罐糖水,那种专门出售给来往行商的糖水包装十分精美,雕花的陶器,红纸封盖,当作第一次上门的礼物一点也不会显得敷衍。   他很快就回来了,手里的两罐糖水分别是家里卖的最好的黄桃蜜水和最适合这个季节喝的冰糖雪梨水。   呵!   唐定元在心里冷笑一声,果然是一个需要时刻警惕的对手,黄桃蜜水还不够,连冰糖雪梨蜜水都加上了,对于小馋猫来说,一加一的威力绝对不止于二。   即便优秀如他,也不得不产生压力了呢。   唐修远天生神经粗,笑呵呵地捧着两罐蜜糖水,丝毫不知道就在刚刚,他的好兄弟已经在心里盘算和他绝交的一百种方法了。   ******   “我要二十份黄焖鸡米饭。”   “我要四十份黄焖鸡米饭,二十份麻婆豆腐盖浇饭。”   “后面的人别挤,还没轮到你们呢,别挤了别挤了,小心把盖饭的汤汁给挤出来了。”   ……   原本卢家主屋前的空地盖起了几间房子,正冒着袅袅炊烟,食物的香气引的唐修远忍不住伸着脖子往那人声鼎沸的方向看去。   这是卢秀玉前年开办的批发点,这些年她陆陆续续推出了不少新鲜菜色,摊位也不仅仅只局限在官道附近,现在玉阳县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三档口有一个特别会做菜的少女。   今天的主打菜是黄焖鸡和麻婆豆腐盖饭。   豆腐是卢秀玉“研究”出来的新式美食,至今为止外界都只知道原材料是黄豆,却弄不清制作过程,豆腐这种东西软嫩可口,而且极易因为调料被赋予各种味道,官宦富商家的老人都爱这一口,现在每天排队来找卢秀玉订购豆腐的采买官事就数不胜数。   黄焖鸡就更不用说了,在现代的时候这就是一道社畜解决工作菜的绝佳选择,养鸡比养猪更简单,而且出栏的时间更短,卢秀玉在烹制黄焖鸡时加入更多的例如土豆、青菜、菌子之类的配菜,降低成本,一份黄焖鸡米饭仅售五文钱,不仅有肉味道也绝佳,很快就在码头、米仓等壮劳力聚集的地方打开了渠道。   现在卢秀玉已经不再自己出去摆摊了,而是在家门口建了一个批发点,让那些小摊贩来自己这里批发,批发价可以比市价便宜一文,如果量大甚至可以低一文半,许多小贩闻讯赶来,卢秀玉呆在家里就可以把钱挣了。   这会儿卢秀玉就站在铺子里收钱,江白娥和徐娇娘、刘兰花三人则是帮忙搭把手,她们也是有工资的,这样光是清洗食材,分发盒饭每天就能拿到二十文钱呢,都快抵得上码头扛包的重劳力一天的收入了。   唐定元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他一直觉得卢秀玉不像卢家人,而且两人隐隐有些气场不合,以前还没有这种感觉,随着他年纪慢慢变大,和这个大堂姐相处的时候反而越来越不自在了。   他没有注意到,唐修远那小子流着哈喇子,视线停留在批发点的时间好像有些长了。   ******   “爷爷,奶奶,二叔。”   唐定元带着唐修远走到卢家,院子里只有二老和卢家富三人。   这些年卢老爷子基本算是收手了,肉铺的生意和外出宰杀牲畜的活儿都交到了卢老大手里,卢老二和老三负责地里的活儿,现在卢家富还呆在屋里,看来是他又“生病”了。   “元哥儿回来了,这是你在书院的同窗吗,看上去真是个俊俏小伙儿。”   徐娇娘老远就看到元哥儿了,和大丫头打了个招呼就溜了出来,也不知道大丫头的生意怎么那么好,每天忙着盛菜盛饭,她的胳膊都变细了不少,要不是婆婆逼着她去铺子里帮忙,她才不愿意干这种辛苦的活儿呢。   “见过诸位长辈,我是定元的朋友,我叫唐修远。”   唐修远也是第一次在没有长辈陪同下去别人家拜访,紧张地有些说不出话来,“这是我家铺子里卖的最好的两款糖水,希望你们喜欢。”   他将怀里捧着的两罐糖水递到卢家富和徐娇娘的面前。   作为吃货,卢家富和徐娇娘怎么会认不出唐家糖水铺独有的徽记,眼前这人居然是糖水铺的少东家。   “这孩子一看就很好吃!啊不,你这孩子一看就很实诚。”   卢家富乐呵呵地接过两罐糖水,高兴之下又说秃噜嘴了。   唐修远起先被吓了一跳,这是何等虎狼之词,后来听到卢家伯父后半句的描补才松了口气,唐定元的养父母看上去都是和善可亲的长辈,可不知道为什么,唐修远这心里总是有些毛毛的,他们的眼神未免太过热情了些吧。   他背过身擦了擦额头的汗,透过敞开的大门,视线正好和对面铺子里的少女相撞。   这么狼狈的动作被一个姑娘瞧见了,唐修远赶紧扭过头,耳尖悄悄泛起了红色。   作者有话要说:  卢老二:这孩子从小和糖水打交道,一定腌渍入味了(ˉ﹃ˉ) 第28章 屠户家的小娇娘28   长辈们拉着唐修远说话, 唐定元则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将带回来的东西整理好。这次他特地请假回家也不单单只是要和家里人一同庆生,他还要把春夏初秋的薄衫拿回来, 然后收拾几件厚实的里衣拿到书院去。   七年前,唐定元和卢家大房的两个孩子一块去十里铺徐秀才那里念书, 老大卢宝金当年已经十二岁了, 徐秀才说他没什么念书的天赋, 只教了他一年,就让他回家了,这些年卢老大已经开始教授长子骟猪的技巧和屠宰牲畜的方法, 平日里都让他跟在自己身后帮忙。   三年前,家里给卢宝金说了一门亲事, 新媳妇何氏是卢苗氏这个祖母选的,性格利落爽快, 除了江白娥有些不太满意外, 家里其孩子都很喜欢这个大大方方的嫂子。   去年, 何氏生了一个女儿, 取名长乐, 家里人习惯喊她大姐儿,是家里现在最小的孩子。今天何氏的父亲过寿, 卢宝金陪着媳妇闺女回何家吃酒去了, 不然这个时候应该能看到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大姐儿了。   卢宝银和大哥一样,没什么念书的天赋,在上了几年学, 认了一些字后也不再念下去了,这两年,他跟着三叔卢家厚学些侍弄庄稼的知识,将来也准备做个农家汉了。   唐定元在徐秀才那里念了三年书,在他十二岁生辰前,徐秀才举荐他去考天下书院。   李朝共有一百七十二间天下书院,是天子所开,每所书院每年招收的学生有限,且对年龄有极高限制,超过十五岁就不能参与入学考试,能考中天下书院的无一例外都是天资卓绝之人,对于很多人而言,考入天下书院,几乎等同于有了功名。   想当初在三档口村人眼中已经极为优秀的唐秀才也不曾考入天下书院,因此村里人越发觉得唐定元将来是会有大出息的,卢家人同样这样认为,再加上天下书院免除了学生的束脩,在那里读书只需要自己承担笔墨纸砚、每季一套新院服的开销罢了,卢家其他两房的人对家里多养一个孩子也不再有太多怨言了。   除了唐定元外,卢家三房的宝铁也早就到了读书的年纪,和几个哥哥一样,师从邻村的徐秀才,不过卢宝铁的资质普通,估计再读几年书,也要回家干活了。   这一辈里,也就二房的卢宝书还不到读书的年纪,唐定元倒是时常给这个未来小舅子开小灶,不过那小憨憨也是个坐不住的性子,总想着出去玩,没个定性,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念书的资质。   唐定元将包袱里已经洗干净的薄衫放到衣柜里,因为学院的院服袖摆太长,抬手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放在包袱里的簪子。   “啪——”的一声簪子掉落在地上,咕噜咕噜滚到衣柜底下的缝隙里。   唐定元屈膝蹲在地上,将脸贴近地面,微眯着眼睛看到了已经滚到最里面的簪子,他想要伸手去掏,可是柜子底下的缝隙太债,恐怕只有小女孩纤细的胳膊可以探伸进去。   他尝试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只能起身推动衣柜,想要把衣柜暂时移开,好取出那根簪子。   费了点力气,衣柜终是被移开了,唐定元弯腰捡起那根命运多舛的簪子,正当他准备将衣柜移回原位的时候,发现了簪子附近的地面上有一块松动的石砖。   衣柜底下是平时打扫最容易忽视的死角,早就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可是很奇怪,石砖以及它距离衣柜外沿的那一段却十分干净。   就好像一直有人从那个角度伸手去掏那块石头似的,因此这一块上的灰尘才会少于其他位置。   唐定元好奇地将那块石头拿了起来,石砖的厚度远远小于正常砖块,下面掏空的位置被放了一个小木盒,唐定元打开木盒的盖子,里面居然是许许多多零碎的银子和几串被红线串起来的铜钱,最底下还压着两张面值二十两的银票。   这些东西加起来,起码也得有六七十两了,这可不是什么小数字。   这样一笔钱怎么会放在他的房间里?唐定元皱了皱眉,他可以肯定这笔钱不是自己藏起来的,可不是他,还会有谁呢?   二老先排除了,大房和三房的人也不可能把钱藏在他的房间。   二叔二婶不用说,他们根本没能力弄来这些钱,可除了他们,还会有谁呢?   唐定元忽然想起了很久远的一段记忆,那个时候,二婶从房间里翻出了两个藏钱窝点,一个二叔认下了,还有一个二叔却一直不肯承认,当时二婶认定他撒谎了,就连唐定元也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那个时候,二叔真的没有撒谎呢?那么真相就只有一个了。   她不敢将银子藏在二叔二婶的房间里,她自己的房间也不安全,因为二婶时常会帮她打扫,自从有过几次搜出二叔私房钱的经历后,二婶就迷上了打扫房间这个工作,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一场彻底的全屋清扫,让那些可以藏钱的小角落无所遁形。   他的房间就不一样了,二婶要避嫌,几乎从不进入他的房间,而且他常年在书院念书,放假回家的时间很少,把钱藏在他的房间里,绝对是最安全的。   至于这些钱的来源,想到大堂姐和她的亲密就完全能够解释了。   “呵。”   唐定元笑了笑,无奈的将那些银子放回石砖底下,然后又将木柜搬回原处。   以前只知道她馋,没想到除了馋以外那还是个小财迷。   她可能隔三差五就要把这个小盒子挖出来清点一番自己的资产,然后哧哧哧笑的跟一个囤满粮食的小松鼠一样,也可能每次要趴在地上艰难地用手够到这个砖块,脸颊和掌心都要蹭到不少灰尘,像一只冬天为了躲暖跑到灶灰里沾了一身黑灰的小白猫……   怎么那么可爱呢,唐定元被自己的脑补逗笑了,不过转念想到这些钱都是大堂姐给乖宝的,他又不怎么高兴了。   他没有发现,虽然依旧觉得乖宝还是妹妹,可心里对于这个长辈定下的未婚妻,他已经开始滋生独占的欲望,只是现在这样的欲望还很浅薄,就连他自己都忽视了。   ******   “你怎么那么没用,才跑两圈就跑不动了,这样下去,你迟早会跟咱们家猪圈里的肥猪一样,肚腩垂到地上,连走路都费劲。”   唐定元整理好东西出门,正好卢宝宝领着弟弟宝书从外头回来。   七年过去了,当年精致可爱的小丫头也长大了不少,身量高了些,脸上的婴儿肥下去了不少,初步显露了少女流畅的脸部线条。   走进院子的时候她还撅着嘴和身边的小男孩置气,看到唐定元后惊呼了一声,杏仁般的眼眸又瞪圆了不少,显得眼睛又大又亮,像只小猫。   “小、元哥哥!”   要不是看到了院子里的长辈,那一声小元就要脱口而出了。   自从第一次在唐定元面前放飞自我后卢宝宝就没了顾忌,人前喊元哥哥,人后叫小元,小脾气又娇又横,全使在唐定元身上了。   “你怎么回来了?对了对了,今天是你的生辰呢。”   卢宝宝拽着唐定元的衣袖,现在的她踮起脚尖才到唐定元的肩膀,她比划了一下他俩的身高差距,怎么觉得一段时间不见,小元童鞋又背着她长高了呢。   “给你的礼物。”   唐定元从怀里掏出那根红石榴石簪子,今天卢宝宝梳了双花苞髻,他将簪子斜插在一侧,红艳的宝石衬得她皮肤越发白皙,圆鼓鼓的石榴造型最适合少女,将她的娇俏映衬得淋漓尽致。   “好看吗?”   卢宝宝还不曾看清楚那个簪子的样式,可这半点也不妨碍她臭美。   她摸了摸头上的发簪,略微调整了一下位置,然后闭上眼睛,转了转自己的脑袋,想要多角度展示头上的发簪。   “肯定好看。”   不等别人回答,她抢先肯定了自己一番,然后扑哧笑出了声,双手捧着脸蛋乐不可支。   唐定元有些后悔没有买更贵的那根簪子了,那根红石榴石簪子上还坠着两条细链子,链子另一头是两个金铃铛,摇动的时候会发出叮当叮当的响声,不过因为坠有金子的缘故,那根簪子的价格也高了许多。   这会儿乖宝头上戴的要是那一根簪子,一定更加可爱,唐定元的心里忽然产生了想要挣钱的念头。   “你的生辰,怎么还给我送礼物了。”   卢宝宝嗔怪道,“可惜我不知道你今天回来,而且我手里也没什么钱……”   这话说的,卢宝宝脸皮那么厚都有些心虚,不过那些钱她确实也不敢花,她一直记得预警的梦境里她爹娘的下场,虽然现在她和堂姐的关系十分要好,可她不能保证未来爹娘会不会做出什么惹怒堂姐的事,她不知道,剧情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真到那个时候,那笔钱至少能够保证他们离开家后还能活下去。   “等会儿我亲自动手给你做一碗长寿面。”   卢宝宝心里想着,小元多好啊,每次回来总会给她带礼物,她也应该回赠些什么吧。   “真是谢谢你啊。”   唐定元看着这个说谎都面不改色的小丫头,在心里默喊了一声小骗子。   那就是定元的未婚妻吗?   唐修远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姑娘,通身的灵气就连那些富贵人家骄矜的小姐也望尘莫及,他又扭头看向跟着那个小姑娘一块进来的小男孩。   对方约莫七八岁的样子,胖乎乎的,让唐修远想起了自己的妹妹。   “奶,我饿了!”   小胖子一进屋就嚷着要吃饭。   唐修远心想,这个小胖子的口头禅都和他妹一样,真让人怀疑一天十二个时辰里除了睡觉那段时间,他们有没有不饿的时候。   他又往屋外看了眼,那个少女正低着头写些什么,而且很快她的脸就被一些大爷大娘给挡住,唐修远不知为什么,有些失落了。 第29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29   “娘, 我饿了。”   卢宝书见奶奶没有搭理他, 立马扯着嗓子又冲他娘嚷嚷,他已经眼尖看见了爹娘怀里两坛糖水, 口水哗啦啦流了一地。   这就是徐娇娘当年怀的那个孩子,卢家这一代男孩从宝字辈, 原本卢老屠给孙子取名为宝铜, 因为金银铁都已经用掉了, 按照卢老屠的文化水平,也只能想到铜、石、土之类的字眼。   卢家富和徐娇娘爱占便宜,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平日的吃穿用度上, 还体现在孩子的名字上,凭什么大房的孩子是金银, 三房的孩子好歹也捞了相对值钱的铁,而自家孩子却是最不值钱的铜呢。   之前在给闺女取名时也是那样, 俩人闹了一通硬是让她从了男孩的宝字, 而不是这一辈女孩的秀字。   反正不管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好处, 心理上占到了便宜, 夫妇俩就高兴了。   宝书这个名字还是他们拜托唐定元取的, 卢家人向往家里能出一个读书人,再加上唐定元告诉卢家富夫妇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古话, 一听书里还有黄金屋这么值钱的东西夫妇俩就觉得很妙了, 想也不想定下了卢宝书这个名字。   可惜啊,卢宝书得了这么好的名字,却丝毫没有按照长辈期许的方向生长。   卢家的男丁体格出了名的壮, 可卢宝书不是,他纯粹就是胖,横向体型是他几个堂兄在他这个年纪时的两倍有余,不仅能吃还懒,爹娘的缺点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充分向世人证明了基因的伟大。   当然,古人也不知道基因这种东西,只觉得卢宝书不愧是卢家富和徐娇娘的孩子,那懒馋的性子简直就是两人的翻版。   好在卢宝书和姐姐卢宝宝一样,都继承了双亲最美的五官,只不过卢宝书太胖了,让这些五官美的不太显眼,但也足够让他看上去不那么丑,白胖白胖的,还有点招人稀罕。   至少老一辈很喜欢卢宝书这体型,觉得他看上去实在是一团福气。   “娘,你别给他开小灶,他都胖成什么样了,今天只是带他绕村子慢跑了两圈他就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真成猪了。”   卢宝宝收起脸上的笑意,在这个弟弟面前,她还是很有威严的。   过分肥胖不是什么好事,古代医疗水平又那么差,要是得了什么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想治都没药医。   这段时间卢宝宝一直在督促弟弟节食锻炼,只不过收效甚微。   “二姐,你不公平,明明你吃的比我还多。”   卢宝书气的双手叉腰,断人食路,犹如杀人父母,现在二姐管着他吃,又逼他锻炼,可真是要他小命了。   “可我瘦啊!”   卢宝宝仰着脑袋,一脸骄傲。   感谢那个莫名其妙的金手指,光吃不胖永远拥有最完美身材,实在是女人最大的福音啊。   卢宝书受打击了,他看着亲姐双手就能掐住的细腰,再看看自己堪比待产母猪的腰围,羞愤地冲回了自己的房间。   老天爷对他实在是太残忍了!   唐修远的注意力又被这个凄凄惨惨的小胖子吸引过来,他的意识不自觉放空,忽然想到了自家的小胖妹,真该让她看看别的胖子的姐姐,那个时候她就该知道他这个哥哥有多好了。   想到这儿,唐修远不由面带同情地看了眼唐定元。   没想到定元的未婚妻看上去可可爱爱,实际却那么凶残,要是娶了这样的妻子,下半辈子都要被管束了吧?   唐修远擦了擦额头的汗,好在他娘没有给他折腾一个未婚妻出来,他未来的妻子,一定要找自己喜欢的姑娘。   “嘿嘿嘿。”   他忍不住偷笑了一声,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耳尖越发通红了。   ******   “今天一共卖出230份黄焖鸡米饭,380份麻婆豆腐饭,30板豆腐,共计收入……仓库收了1600斤黄豆、4000斤米糠、糖、盐、酱、醋若干,支出……月底快到了,雇佣几位婶娘洗碗的工钱也该准备好了……”   卢宝宝手里拿着一个小算盘,一阵扒拉后算清楚了今天的账面收支。   卢秀玉疼爱乖宝这个妹妹,但也不打算真的将人宠成废物,从乖宝八岁后,她就一直有意识地教导她一些知识。   比如拉着乖宝一起上课,老师是家里念过书的兄弟们,几年下来,这个时代的常用字都已经认全了。   阿拉伯计数法是卢秀玉为了方便记账“创造”的,也是她手把手“教”给乖宝的,卢宝宝当然知道这些数字和加减乘除,但是为了不露馅,她还是假装不懂,重新学习了一遍。   现在她就是堂姐的账房先生,每个月还能领一份工资。   “姐,这个月仓库里的陶碗少了四十三份。”   卢宝宝口中的陶碗是卢秀玉专门找了一个窑坊定制的,陶碗形状类似现代食堂的不锈钢碗,有三个凹槽,最大的凹槽盛饭,第二大的凹槽盛菜,最小的那个凹槽用来盛一些开胃的小菜或是酱汁。   这个陶碗还有盖子,同样是烧制好的陶土,这个年代的烧陶技艺已经十分出色,两部分可以十分完美地合上,到时候再绑上麻绳,基本就不用担心里面的饭菜倒出了,而且这个餐具还可以无限次数地回收。   因为是最低廉的陶土所制,外加这个餐具除了在形状上有些特殊外并不需要彩绘雕刻,因此制作工艺十分简单,再加上卢秀玉订单量大,价格十分实惠,平均下来每个也就五文钱。   在她这里批发盒饭的人都需要付一定的押金,当他们把饭碗送回来后就可以把押金拿走,如果出现破损,每个要扣一文钱的押金,对于进货的人来说等于那一份饭白卖,不至于承受不了这样的损失。   当然,碗筷也是不需要他们清洗的。   卢秀玉在村里雇了几个人,每天十文工钱让许多没有进项的女人对这个活儿趋之若鹜。   “恩,先记着,到时候我再去窑坊订一批新餐具。”   卢秀玉点了点头,毕竟是陶制品,还是容易出现损坏的,不过相对于每天大几百份的批发量来说,这点损失可以忽略不计。   她也不担心有人故意弄丢陶碗赚差价,一来这个碗的造型太奇特,正常家庭用不上,二来进货小贩扣押金都会留下记录,一个人拿走的陶碗破损率太高,以后就没办法从她这里批到盒饭了。   她做的这些盖浇饭一直是紧俏品,没人会为了几个难卖的陶碗坏了长久的财路。   “统计下来,今天一共进帐47两3钱又11文。”   卢宝宝快速拨动算盘,给出了一个数字。   不过纯利也不是这样算的,首先烹饪食材需要成本,可今天仓库又收了一大批黄豆和米糠以及其他货品,这些货款算在了今天的账面上。   卢宝宝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今天的真正纯利应该在五十两以上,豆腐的净利润远远超过了荤肉。   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摊子,雇佣的人力有限,更像是一个家庭式的小作坊,可创造的财富,已经远远超过县城最热闹集市沿街的商铺,果真是闷声发大财。   ******   因为是唐定元的生辰,外加家里来了个客人,今天的菜色格外丰富。   其实自从卢秀玉赚的钱不用上交公中后,卢家的饭菜就变得很好,卢秀玉不想别人坐享她的心血成果,可不代表她真的一点便宜都不愿意让这些血亲占到。   她当天售卖的菜肴总会分量十足出现在卢家的餐桌上,吃得好又吃得饱,卢家富两口子的嘴巴被堵上了,卢家三房也不好再拿她的特殊说嘴了。   “真好吃,之前我爹定过几次这样的盒饭,我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就是定元你堂姐做的。”   唐修远面前摆着一盆香气四溢的黄焖鸡,这份黄焖鸡是重新加热过的,但半点不影响它的口感。   鸡肉鲜美嫩滑,带着微微的辣,味蕾瞬间被激发,作为配菜的土豆、菌子、青菜一点都不逊色于主食材,土豆软烂吸饱汤汁,青菜爽脆清口,菌子更是让人拍案叫绝,本身的鲜美和汤汁的香辣相得益彰,配上一口白米饭,真叫人死而无憾了。   唐修远吃了口黄焖鸡,余光偷瞧了卢堂姐好几眼。   定元的这个姐姐和他见过的富贵人家家里的女孩有很大区别,与普通乡下姑娘也很不一样。   她的身量高挑显细,皮肤微黑,这两点和在场的卢家人一样,或许是为了方便,她将所有头发都盘到了脑后梳成一个单髻,只用一根木簪子做固定,看上去干净又清爽。   卢堂姐称不上漂亮,在唐修远看来,她甚至有些像男孩,除了定元的那个未婚妻,卢家其他两个姑娘都有点女生男相,脸部线条锋利,五官轮廓清晰,都显得有些硬,没有女孩子的柔美。   尤其是卢堂姐的眼神,不知道是不是眼眶深邃,眼型又狭长的缘故,盯着人看的时候有些严肃,还有些凶。   但唐修远还是控制不住偷看这个不怎么漂亮的姐姐,对方身上那股生机勃勃的活力,真叫人挪不开眼睛。   “喜欢就多吃点。”   卢苗氏热情好客,将餐桌上最好的几道菜都放到他的面前。   卢秀玉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弟弟,对她来说,唐修远的身份只是唐定元的朋友那么简单,对方还比她小两岁,看上去傻乎乎的,就更加不会有什么旖念了。   ******   入夜,唐修远已经回家了,唐定元开始琢磨起了挣钱的事。   他需要花钱的地方并不多,光靠每次小考的奖励就足够应付日常开销,还能攒点钱给乖宝买礼物,可谁让他发现自己的小未婚妻有财迷的潜质,被迫产生了挣钱的压力。   他能赚钱的办法并不多,抄书算一个,不过这个赚钱的速度太慢,一天下来除去念书的时间,顶多只能手抄半本书册。字画也能卖钱,但在没有太大名气之前,顶多也只能挣一个笔墨钱。.   唐定元思来想去,将主意打到了话本子上。   他爹还在世的时候就喜欢看话本,曾经还尝试过自己动笔,只可惜剧情太过寻常,被书馆拒收了,唐定元在书院的室友也是个话本迷,市面上流传的话本子他几乎全都收集了,平时闲来无事的时候,唐定元也会随手翻阅一下。   他觉得类似程度的话本,他也不是写不出来。   “你觉得怎么样?”   他向乖宝讨主意,在他心里,小姑娘满脑子的奇思妙想有时候就连他都赞叹不已。   “现在的话本子都讲些什么?”   卢宝宝打起精神,古代的话本子不就是现代的吗,听上去怪有意思的。   “都是一些才子佳人,书生科考之类的,最近卖的最好的是一本寡妇和打铁匠……”   话说一半唐定元就停住了,他看了眼只到自己胸口的小妹妹,觉得自己真是糊涂了,居然讲这些污耳朵的东西。最后那本就不用说了,颇有些香艳了,唐定元只翻了几页就面红耳赤地将书扔还给室友了,就算是前者,那也不该是她这个年纪应该听的。   也怪卢宝宝平日里喜欢在唐定元面前装大人,倒叫他忽略她的真实年纪了。   “时间不早了,你还是回屋睡觉吧。”   唐定元捂住乖宝的耳朵,将她转了个身,然后推出自己的房间,准备自己构思剧情。   “哪有话说到一半就赶人的。”   卢宝宝气呼呼地拍了拍唐定元的房门,带着满肚子的好奇无奈回了自己的房间。   寡妇和打铁匠?这故事听上去可真刺激……啊呸,是真深刻。   寡妇是封建社会饱受压迫的一个群体,打铁匠在李朝属于军户,一旦开始打仗,朝廷第一时间会征召铁匠,为朝廷打造兵器,许多铁匠会被调去前线,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只不过现在李朝国富民安,周围小国不敢有异动,已经许多年没有打仗了。   但严格说起来,打铁匠也是勤劳勇敢又带着英雄色彩的底层小人物,这样一本记载两种底层群体的,内容一定是深刻又引人深思的吧。   卢宝宝回到房间后在床上滚来滚去,满脑子都是这本一听就很有“内涵”的话本。   古代的生活真的挺无聊的,除了吃就是睡,卢宝宝觉得,自己也需要一点文学上的熏陶。   ******   唐定元构思了一个大概的剧情,正准备落笔的时候屋内吹进一阵冷风,他起身准备把窗户关上。   正走到窗边,就被突然冒出来的小丫头吓了一大跳。   “那个……”   乖宝戳着食指,眼睛一会儿看向左边,一会儿看向右边,就是与他直视,说话也吞吞吐吐的。   “就是那个寡妇和打铁匠……我有个朋友……她说她想看……”   唐定元脸上的表情逐渐石化,这一出无中生友可还行。 第30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0   唐定元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人忽悠回去的, 等他关上门, 坐到椅子上时忽然一个激灵。   乖宝……的朋友怎么不想看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偏偏对寡妇和铁匠感兴趣?她到底是单纯的好奇寡妇和打铁匠这两种人, 还是……   唐定元眉头紧皱,好半晌才舒缓下来。   应该是他想多了, 乖宝……的朋友和她差不多年纪, 怎么会懂那些事呢, 就连他,也是一知半解……   唐定元用有些凉的手贴着滚烫的脸颊,替自己降温。   寡妇和打铁匠什么的, 他一点都不了解呢。   “呼——”   在脸上温度稍微退却些后,他赶紧摇了摇头, 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他脑袋里晃出去,然后长长吐了一口气, 宁心静气开始构思话本的剧情。   完全想不下去了, 唐定元提着笔, 因为迟迟不下笔的缘故, 墨汁从笔尖滴落在纸张上, 晕成一个个墨点,白白浪费了一张纸。   看来今天是没办法构思剧情了, 唐定元干脆放弃, 然后拿出之前小考书院奖励的古籍手抄本翻阅起来。   写话本赚钱终究还是旁门左道,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最重要的目标是什么。   ******   “元哥儿,你昨夜是没睡好吗, 怎么脸色那么难看?”   清晨,卢苗氏正在前院淘米,看到刚从房间里出来的唐定元,惊讶到问到。   此时唐定元的状态确实不怎么好,眼下青黑一片,眼球上还布满了红血丝,整个人看上去怏怏的,好像一晚上没睡一样。   “昨夜翻阅了夫子给我的两本古籍,一时入了迷。”   唐定元搓了搓脸后解释道,在做完这一个动作后,脸上总算有了些血气。   其实他撒谎了,昨晚上他做了个梦,梦醒后就再也没有睡着过。   梦里,他化身为一个打铁匠,在闷热的房间里,手举着铁锤捶打锻炼一个烧红的铁块,梦境里,他光裸着上身,黝黑的皮肤下是喷张的肌肉,一滴滴汗水随着肌肉虬结的纹理滑落,那叫一个威猛雄壮。   “铁匠哥哥。”   一双白嫩的小手从背后将他抱住,声音娇软甜腻,听起来有些耳熟。   “谁?”   梦境里的他停止了打铁动作。   “是我啊,你亲爱的寡妇妹妹。”   简单一句话,将唐定元从梦中吓醒了。   这可真是一个可怕的噩梦!   醒过来的唐定元甚至不敢去回想梦境里细碎的片段,只是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直到气息平稳,然后睁着眼睛熬到天亮。   过完昨天那个生日,他也算十六岁了,在他这个年纪,很多人甚至已经娶妻生子,卢宝金娶妻那年也就十七岁,因此开始有冲动、有憧憬,都是正常的反应。   唐定元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书院里有不少同窗出生官宦或是豪富家庭,十三四岁的时候家里就给安排了房里人,这些对外斯文有礼的少年们有时候一群人凑在一块,私底下也会说一些荤段子。   与唐定元同住一间房间的同窗家里已有两个通房丫鬟,因为和唐定元交好,也曾玩笑似的说要送他一个丫头,助他早日“成人”,只不过都被唐定元拒绝了。   对于这些少年们向往的艳事,唐定元的态度十分冷淡,同窗还曾取笑他说他不曾体会过个中滋味,因是个童子鸡,所以才会觉得女色无趣,唐定元也只是笑笑,不曾认真反驳过那人的话。   唐定元只是觉得女色并不是让他无法自持的东西,他早年就已经定下亲事,卢家与他有恩,他为什么要为了一些不重要的东西伤了未来妻子的心,伤了这份恩情呢。   那个时候,唐定元更多的是从报恩,以及他和乖宝从小一块长大,好像亲兄妹一样的深厚情谊的立场上考量。   在经过这一个古怪的梦境后,唐定元的心思发生了些许变化。   梦境里小寡妇熟悉的声音……   或者有些感情已经在开始发生变化。   他还不太能琢磨透这种变化的原因,也无比清楚地知道乖宝还没过十四岁生日,还像一个孩子一样天真幼稚,所以他决定还是让一切和往常一样,就算有什么旖旎的种子,也让它随着时光,慢慢发芽,直到开出一朵绚烂的花朵吧。   “元哥儿,你也别太累着自己,你还年轻,身体最重要了。”   卢苗氏丝毫没有怀疑,听到唐定元是因为看书废寝忘食后,看着他的眼神越发慈爱了。差不多的年纪,比起元哥儿来,她那几个孙子实在是太叫生气了,但凡他们能有元哥儿一半努力,也不至于回家种地来啊,起码也能多学点学问,然后弄个账房管事做做吧。   没过多久,家里人也陆陆续续从各自的房间里出来了。   “大姐,元哥哥想写话本子呢,他可真小气,昨天我就问他借几本话本子给我朋友看,他都舍不得。”   因为没帮“朋友”借到寡妇和打铁匠这本具有深刻文学价值的话本,卢宝宝心里有点小情绪了,直接在堂姐面前揭了唐定元的老底。   “你的朋友?”   卢秀玉好奇地看了眼妹妹,村里和乖宝同龄的女孩大多都忙着给家里干活,可没有太多闲工夫玩耍嬉闹,再加上乖宝让人嫉妒眼红的生活,她还真不知道在三档口村,她有什么要好的朋友。   “姐,重点是话本子。”   卢宝宝的眼神有些飘忽,眼瞅着堂姐抓错了重点,赶紧重新指正一番。   她之所以在堂姐面前提起这件事,也不是真的想要唐定元尴尬,而是希望借堂姐这个穿越女的嘴巴,指点小元一些后世爆红的要素。   论情结的巧妙,剧情的狗血上头,后世五花八门,万花齐放的绝对不会逊色古代那些话本,再加上小元的文采,没准他们家还要出一个畅销话本家呢。   “元哥儿你准备写些什么?不会影响你的学业吧?”   卢秀玉显然比卢宝宝成熟多了,听到唐定元准备写话本,最先考虑的还是他的学业,家里能出一个有功名在身的兄弟,对于卢秀玉来说十分重要。   “不会有什么影响。”   唐定元摇了摇头,然后悄悄瞪了眼那个偷笑的小姑娘。   “你准备写些什么?”   卢秀玉知道唐定元性子稳重,而且极有算成,在他告知没有影响后就不再追问那个话题了,不过对于这个时代的话本子,她确实也挺感兴趣的。   “还没想好。”   唐定元有些尴尬了,能被世人追捧的话本大多是与情爱有关的,才子佳人是永恒不变的主题,不论是卢宝宝还是卢秀玉,都是未出嫁的姑娘,当着她们的面讲这些都是不合适的。   虽然他清楚,书馆里出售的话本,很多都是被那些大户人家识文断字的小姐们身边伺候的人买走的。   “哦。”   卢秀玉只看了唐定元一眼,就猜到了他的顾虑,于是不再追问。   哦就完了?卢宝宝有些急了,难道堂姐就不打算指导些什么?她这心里那叫一个难受,恨不得代替堂姐给小元来一场文学上的教导。   可惜啊,她怂,怕自己兴致一上来讲话都肆无忌惮了,什么退婚打脸流、废材逆袭流、穿越文抄公流……关于,她能讲的实在是太多了,偏偏这些,都不该是她这个乡下长大又没有什么奇遇的小姑娘能想到的,更容易在堂姐面前暴露自己同样穿越的身份。   “吃饭了!”   卢苗氏在灶房外大喊了一声,卢秀玉和卢宝宝去帮忙端饭拿碗,这场有关话本子的谈话也就此告终。   “前些天村头的王媒婆还来找我了呢,说是要替隔壁村村长的孙子求娶咱们秀玉。”   吃饭的时候,江白娥按耐不住提起了闺女的婚事,再过几个月,卢秀玉就该过十八岁的生日了,这在这个年代可以说是老姑娘了,再不定下亲事,就很难找到五角俱全的对象了。   卢秀玉有本事,自己经营着那么大的生意,十里八乡不少人都想求娶她做自家的媳妇,可惜卢秀玉本人好像一个都没有看上,这些年来说亲的媒婆不少,一个个都铩羽而归。   江白娥有些等不及了,她亲眼见证上门求亲的人越来越少,从大闺女刚及笈那段时间踩破门槛的人数,到现在十天半个月才会出现一次的媒婆,她这心情也是越来越焦躁了。   她怕再拖下去,即便自家姑娘真的很优秀,也不会有条件好的儿郎上门求娶了。   想到这儿,江白娥就不得不嫉妒一下二房了,早知道唐定元能考中天下书院,当初公婆要收养他的时候,就该抢在二房之前让他做自家的女婿,唐定元的年纪虽然比大丫头小了两岁,可那又有什么妨碍的呢,老话还说了女大三抱金砖,他们的差距还在三岁以内呢。   元哥儿那孩子真不错,模样好,学问高,将来要是能考中秀才举人,那可真是万里挑一的好女婿了,配二房那个除了一张脸没有别的能拿出手的本事的丫头,实在是可惜了。   她忍不住看了眼坐在对面的二房一家,那四口人动作一致,夹了诸多咸菜,又分了一些咸鸭蛋,将这些东西放到粥里搅拌,然后端起碗,一阵吸溜。   没心没肺的样子,真的是如出一辙。   他们一房做事卖力,辛苦赚钱,怎么到头来小日子好像还比不上这一家子来的快活呢?   江白娥摇了摇头,赶紧抛掉这些危险的想法,她怎么会想到和这一家子比较呢,也就是现在还没分家,就二房上下四口那德行,等分了家,日子可就不好过喽。   “娘,我不急。”   卢秀玉在脑海中回想了一圈,大概记起了她娘口中的那位人物。   “你都快十八了,真想一辈子在家当老姑娘不成。”   她不急,江白娥可急坏了,眼瞅着小儿子宝银都要说亲了,前头还有一个没嫁人都姐姐算怎么一回事呢。   卢秀玉苦笑,前世她逃离了原生家庭,之后就光顾着打拼事业,没想到前世没有经历过的催婚,倒是在这个年代补上了。 第31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1   “你婶子介绍的人还真不错, 你现在都多大年纪了, 再拖下去,恐怕来家里说亲的都得是鳏夫或是有啥缺陷的人了。”   看着闺女不骄不躁的样子江白娥就来气, 她觉得女儿的婚事好像是自己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一样。   村里头的姑娘哪个不是十五六岁就嫁人的?只有那些家里实在困难,舍不得一下子少了一个干活苦力的人家, 才会把闺女拖成十八九岁的大姑娘。   他们家大丫头虽然模样不出挑, 可胜在个子够高, 身板结实,一看就是生儿子的体格,再加上她还是个能往家里搂钱的能人, 就凭这两点,江白娥就觉得自己的闺女能配上十里八乡最好的后生。   “那孩子今年十九, 之前是因为念书耽搁了婚事,现在家里的老人急了, 嚷着先成家再立业, 被请去的媒婆头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你。”   或许是因为家里有唐定元这么一个现成的例子, 江白娥私心也想给闺女找一个读书人, 要不然将来唐定元真的运气好考中了举人甚至是进士, 二房的丫头因此当上了官夫人,而自己样样都比那丫头出色的闺女却只能嫁一个在地里刨食的男人, 见到她还得低她一头, 那多憋屈啊。   “那孩子据说模样斯斯文文的,也已经考中了童生,可见是有几分真才华的。”   江白娥对科举制度并不了解, 只是觉得对方十九岁就已经考中了童生,而唐定元被外人捧的那么高,现在也没有考中什么功名回来,可见那人并不一定比唐定元差。   她哪知道,童生根本算不上什么功名,唐定元之所以没有,是因为他根本还没有下场,要不然,考取个童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吗,如果要考,他肯定一鼓作气通过县试、府试、院试,考个秀才回来。   实际上,唐定元的夫子已经有意让他下场,只等明年的县试了。   “听上去倒还不错。”   卢苗氏也开口了,实际上对于大孙女的婚事,她也是有些犯愁的。   “那孩子家里是什么情况?”   这句话卢苗氏不是朝着江白娥问的,而是朝自家老汉和大儿子发问。   江白娥所知道的讯息肯定都是媒人说的,这种靠保媒拉纤吃饭的人的嘴巴最信不得,谁知道她为了赚取一份谢媒礼会胡编乱造什么。   卢老屠和卢家丰常年在附近村子骟猪宰杀牲畜,消息灵通的很,说媒的那户人家又是隔壁村村长的小儿子,两人应该有点了解才对。   “娘,那家——”   “你闭嘴!”   江白娥焦急地想把媒婆说的那些条件罗列出来,可惜被卢苗氏喝止了,只能憋屈地把剩下的话咽回肚子里。   “那个村子的村长啊?”   卢老屠眉头微簇,似乎是在思考,“他们家也养猪,当家的那个看上去和和气气的,可惜他婆娘不行,做事太小家子气,每次事先都谈好了骟猪的价格,可等干完活后她总是挑刺想少给几文钱。”   虽然最后总能能要到钱吧,可对方那张耷拉着的驴脸总让人觉得腻歪。这一次又一次的,要不是卢老屠分管这一片的牲畜,他都不乐意去那户人家干活。   “这……也不能说明什么,人家也是太会过日子了。”   江白娥的笑容有些僵,看来村长媳妇有些精明啊,可这也不是什么大毛病,谁家当家婆娘不是精打细算过日子的。   “这日子可不是这种过法,就她那样的,把人得罪透了都不知道。”   卢老屠眼睛直勾勾盯着大儿媳妇看,这话什么意思,人家会过日子,难不成还是他黑心多收钱了不成?   “爹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   卢老大将手放在桌子底下,扯了扯媳妇的衣袖。   “之前我去那家收猪,还看见他们家婆媳吵起来了。”   乡下人养猪很多都不是用来吃的,在猪到了出栏体重的时候,都会找屠夫过去杀猪,只留下很少一部分改善伙食,剩下的猪肉就卖给屠夫。   一般来说收猪按照毛重算钱,不会像肉档卖肉一样按部位细分价格,因此肉档还会有不少利润空间。   很少有人家会将整头猪留下,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户人家则要给屠户一笔辛苦费,毕竟杀猪是个力气活,人家也不能白白帮你杀猪啊。   “那村长婆娘想要留下所有的猪五花两个后蹄肉,说是要给念书辛苦的小儿子补身体,另外几个媳妇不乐意,说老小在家什么都不干,终日捧着一本书,怎么反到吃的比家里卖力干活的男人还好呢,更何况,这头猪还是她们这些媳妇喂大的,本想卖了钱修一修家里的屋顶,现在婆婆把猪身上最好的几个部位留下了,剩下的那些肉又能卖多少钱呢?于是婆媳就吵起来了,几个媳妇甚至还说到了要分家。”   卢家丰将自己看到的画面转述了一遍,那几个媳妇说的没错,猪五花和后蹄肉是猪身上最值钱的部位,许多人家就算要留,也只是留一小块,现在村长媳妇把所有的五花肉和两个后蹄肉都扣下了,肯定不能按剩下猪肉的净重算钱了。   “这不是很好吗?”   江白娥面上露出了喜色,说明邻村村长家的两口子很偏疼小儿子啊,以后有什么好处还不都是留给她闺女一家的。   “大嫂真是务实。”   卢家富吸溜了一口粥后说道,平时对他诸多怨念,总觉得他们一家在家里是吃白饭的,现在那年轻人还没成为她女婿呢,倒是已经为他受偏疼开心上了。   江白娥尴尬了,看着老二两口子看热闹的表情,嚅了嚅嘴,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听老大这么一说,这门亲事倒是应该多想想了。”   卢苗氏可没有江白娥那么乐观。   乡下男女嫁娶的年纪都早,那户人家迟迟不给念书的儿子说亲事,可见还是有些挑的,保不准人家就是在等儿子考中秀才后说亲,这样才好给儿子挑一个家世人品更贵重的姑娘。   卢苗氏通过老伴和儿子的一番话就大概分析出了那户人家的情况,爹娘偏心小儿子,兄嫂们对此早有怨言,当时说出分家这句话,绝对不是气头上的想法。   那户人家的情况显然比他们家严重多了,虽然都是爹娘偏心,可卢老屠两口还把握一个度,长长逼儿子媳妇干活,即便他们磨洋工干不了多少活儿,可至少得有一个态度。   而那一家呢,不仅好吃好喝地供着小儿子,还得花大钱送他去念书,这已经不是偏不偏心的事了,而是举家之力供养着这个读书人,也怪不得兄嫂们的怨气越来越大。   卢苗氏估摸着,恐怕现在那些哥哥嫂嫂是真的有心要分家了,就连爹娘都压不住,所以这才急着给他们有大出息的小儿子说亲,最好找一个能有丰厚嫁妆的姑娘,这样才能在分家后继续供着他们的小儿子念书。   于是,媒人想到了大丫头,这十里八乡,也不会再有一个比她大孙女更能搂钱的姑娘了。   卢苗氏不看好这桩婚事,如果真的像她猜测的那样,恐怕那对夫妇和那位童生心气都高得很,人家未必看得上屠户家的姑娘,对方要是一辈子庸庸碌碌也就罢了,万一有个一飞冲天的机会,恐怕她孙女就要成为全家人眼中的绊脚石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对方要是真的庸庸碌碌一辈子,那为什么还要把大丫头嫁过去呢,难道是嫌弃自己生活太滋润,非得给自个儿找三个祖宗搓磨自己?   “娘!”   眼看婆婆都不站在自己这一边,江白娥心里就更急了。   “大丫头哪个都看不上,现在外头人都传着呢,说咱大丫头眼光高,什么人都看不上,这两个月,来替大丫头说亲的人都少了。”   江白娥就纳闷了,这个家里难道只有她真正关心大丫头,怎么别人都不为她的终身大事着急呢。   “哎——”   听到大儿媳妇的这句话,卢苗氏也不得不叹口气。   “大丫头,你是怎么想的?”   说实话,大丫头现在这个年纪,要不是因为人人都知道她挣钱的点子多,恐怕上门说亲的人都要绝迹了,姑娘大了,总不能真的在家呆一辈子吧,如果真的这样,恐怕全家人都得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   人家不会觉得是大丫头不想嫁,只会觉得是他们怕丢了这个金娃娃,不让她嫁。   “娘,我见,我见那人一面还不成吗。”   卢秀玉妥协了,她实在是无法接受古人盲婚哑嫁的婚姻,可来到这个世界那么多年,她已经完全融入了这种生活环境,明白终身不嫁,会受到多么大的非议。   这已经不是她自己能不能忍受外界指指点点的事了,而是与整个家族的名声共沉沦。   她没有那么自私,七年的相处也早于原身的家人产生了深厚情谊,在做任何决定之前,她不得不为其他人考虑。   “哪有未出阁的姑娘主动提出要见男人的。”   江白娥还是不能理解闺女的想法,当爹娘的还会害她不成,她就那么不信任她这个当娘的吗?   “也不用太刻意,就让宝金宝银俩兄弟打听一下那孩子的动向,找个机会让大丫头看一眼就好。”   卢苗氏开口了,看来大儿媳妇是真的很满意这个女婿人选,她毕竟是大丫头的亲娘,大丫头的婚事自己也不好过多干预。   退一步想想,刚刚那些也只是她的猜测,未必是真的,万一人家根本就没有这些小心思呢,找对象哪有十全十美的,下一个上门提亲的,也不见得比这个好。   既然大丫头的态度也松动了,不如就让他们见一见,要是大丫头真的不喜欢,那也不能逼着她上花轿啊。   “你这个当爹的也出去多打听打听,你不是经常去那个村子收猪吗,旁敲侧击地问问那户人家的情况,两口子性格怎么样,哥哥嫂子是不是好相处的人。”   卢家丰点了点头,自己亲闺女的婚事,他当然要上点心了。   卢苗氏安排好了一切,在心中长叹一口气,然后看向坐在斜对面的乖宝和元哥儿。   现在看起来,乖宝好像是姐妹仨儿里头最有福气的那一个了。   大丫头的主意太大了,真不知道将来她能不能找到一个合心意的对象。   ******   “姐,你真要去见那个人啊?”   吃完早饭唐定元就回去了,他请假的时间不长,天下书院的竞争太激烈,他也不敢落下太多课业。   卢宝宝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大堂姐身后,才刚吃完早饭,手里又拿着一根黄瓜啃上了。   “咔嚓咔嚓,我觉得那人不好。”   她咬了几口黄瓜,慢吞吞地说道。   “怎么不好了?”   卢秀玉忙着准备今天要用的食材,等到帮工的妇女过来后交给她们处理。   “听爷爷和大伯的意思,那人的娘宠他宠的厉害,恐怕无论谁嫁给他,他娘都不会满意。”   卢宝宝将嘴里的黄瓜咽了下去,老爷子多豁达大度的一个人都能被那个婆娘惹恼了,可见那个女人的性子很不友好。   “姐,你想嫁人吗?”   卢宝宝犹豫了很久,终于问出口了。   现代不婚族很多,尤其是女性,卢宝宝不知道大堂姐是不是其中之一,对方要是连现代相对自由的婚恋环境都看不上,更别提古代的盲婚哑嫁了。   “如果我说不想呢?”   卢秀玉停下了手头的动作,认真地看着妹妹问到。   “那我养你啊!”   卢宝宝脱口而出这句话,目前看起来,她比家里的姐姐妹妹们幸运多了,有一个从小一块长大,知根知底的未婚夫。   小元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孝顺、诚恳、聪明……卢宝宝还没在他身上找到过什么致命的缺点,或许是因为恩情,又或许是他本性使然,卢宝宝从他身上感受到了这个时代男人很少会有的尊重,男人对女人的尊重。   和小元在一块,她不会觉得别扭,反而会更加自在。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小元长得帅,越长越往她心坎里去了。   卢宝宝捂着脸,小元要是在现代出道,她肯定会是他墙头啊。   至于为什么不是本命,可能因为她是一个心有大爱的女人吧。   卢宝宝想着,真要在古代嫁一个人,在唐定元不反对的情况下,嫁给他,她也是愿意的。   “不过说是我养你,最后可能还是我被你养着。”   卢宝宝害羞地揉了揉自己的小脸颊,大姐那么有钱,她不配养她,没准最后还得大姐在她身上倒贴钱呢,她到底哪来的脸说养堂姐呢。   “哈哈哈。”   卢秀玉被逗乐了,抱着乖宝的脑袋一阵揉搓,至于刚刚乖宝的那个问题,她最后还是没有回答。   她想,她应该还是会选择嫁人的,既然还没有能力反抗这个时代的规则,那就只能选择适应。   卢秀玉眯起眼睛,表情有些深沉。   不就是嫁人吗,大不了就当养了几个娇客,当然,前提是对方足够乖巧懂事,要不然,神不知鬼不觉的丧夫,她还是能够做到的。   ******   入夜,唐定元温习完所有功课,开始在桌案前构思自己的话本内容。   “哧哧哧——”   对面是捧着一本新出的话本正看地入迷的室友。   唐定元拿出两团棉花塞住了耳朵,不想被他干扰。   话本子的故事情节远比文笔更重要,对于故事节奏的把控,更是关键中的关键,因为有一个喜好话本的室友,唐定元也看过不少销量极好的话本,对于时下受众度最广的故事类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最受男性欢迎的自然是带有香艳情节的故事了,这些不仅需要老辣的笔力,还需要足够多的经验,目前来说唐定元写不出出彩的艳书,他也不想写这样的故事。   其次男女都追捧的故事大概就是才子佳人了,可完全照搬类似的情节,又没有出彩之处了,唐定元还是个新人,必须想点有意思的故事,人家书馆才会愿意花钱买下。   他想了很久,忽然有了些灵感。   故事的主人公因父母意外双亡而家道中落,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想到了儿时爹娘为他定下的一门亲事,于是带着信物来到了未婚妻的家族。   这个故事背景设定是武林争霸,两方原本都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家族,原身是个废柴,并没有习得家族祖传的武艺,现在家族衰败,未婚妻家里自然就看不上他这么个废物了。   少年最脆弱的时候,他的未婚妻当着所有族人的面摔碎定亲的信物,否认了这桩婚事,其他家族仰慕那个未婚妻的少年恨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在羞辱了他一番后打断他的手脚,将他扔下某个悬崖灭口。   惨,实在是惨,在构思这些剧情的时候唐定元心有戚戚,同样痛失双亲,他可比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幸运多了。   按照故事多节奏,少年自然命不该绝,他摔下悬崖后非但没死,反而发现了一处秘境,在里面找到了百年前武功盖绝天下的前辈的遗体,以及对方留下的武功秘籍和神兵利器。   ……   唐定元越想越精神,这么精彩的故事情节叫他这个作者也忍不住热血沸腾啊。   卢宝宝不知道,在自己和堂姐都没有提醒过的情况下,唐定元居然自行开创了退婚打脸流派,还想的有模有样。   大概的剧情构思好了,唐定元看着已经写满两页的主要剧情,开始为主角的名字发愁。   雄霸?英雄霸气,是个好名字,可惜落于俗套了,武侠背景里类似的字眼出现太多。   傲天?傲视天下,可惜有个天字,可能会犯忌讳,他并不想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求败、无敌……   唐定元想了很多名字,又否定了很多名字,眼看废了好多纸张,他依旧没有定下一个合适的名字。   看来,只有那个名字适合了。   唐定元眼神深沉,静默半晌后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大字——卢定元。   确实没有比这个名字更配了,一想到以后会有许多人崇拜羡慕故事里的主人公,不断念及这个名字,兴奋的情绪从脚后跟直接窜到了后脑勺,下笔的手都跟着抖了几下。   当然,唐定元的表情还是十分严肃的,他那室友看书间隙往他那边看了一眼,还当他认真学习练字,室友翻了个身,背对着唐定元看话本子,努力不发出声音干扰室友学习,今天又是佩服学霸室友的一天呢。 第32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2   “定元, 你堂姐每天做那么多菜, 应该很累吧?”   今天是唐定元月中休息的日子,唐修远并不是天下书院的学生, 只能趁他半日休的时候短暂的聚一聚,这不, 唐修远刚从书院里出来, 他就跟个小尾巴似的粘上来了。   “你堂姐真厉害, 我爹都把她夸上天了呢,你知道的,我爹那臭脾气, 让他夸一人有多难,对了对了, 我爹说山根,也就是姜, 这种植物能入菜也是你堂姐最先提出来的呢, 要不是你姐的这个发现, 后来我爹也不会误打误撞研究出姜撞奶, 这可是我家现在卖的最好的甜品之一了。”   唐修远那小嘴巴拉巴拉的, 从见面到现在也没见他休息一会儿。   “还有,你堂姐……”   “你很奇怪?”   唐定元停下脚步, 扭过头看向这个碎嘴的朋友。   “从今天见面开始, 你的话题好像一直都围绕着我家堂姐。”   唐修远一直都是一个很能唠叨的人,不过他从来不会翻来覆去揪着一件事聊。   这家伙的大脑可发散了,任何鸡毛蒜皮的事情对他来说都很有意思, 因此当唐定元和他见面后,他会将这段时间自己观察到、身边发生的几百件小事汇总,一股脑地说给他听。   可今天的唐修远显然和往常不太一样,没有在第一时间听他说起他家猫狗的爱恨情仇,她妹妹一天猛吃十碗糖水的辉煌战绩,唐定元都有些不习惯了。   “你该不会是……”   唐定元眼神深沉地看着面前的小话唠,似乎是想要看穿他的内心。   “我不是!”   没等他说完下半句话,唐修远就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呆毛都炸开了。   “你乱说,我不和你好了。”   羞恼的小话唠抬手重重的锤了锤唐定元的胸膛,放下一句狠话,然后转过身跑了。   ……   唐定元在原地石化了小半盏茶的时间,然后揉了揉自己还有点痛的胸口,一脸懵逼。   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样的对话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发生在男子汉之间的,怎么娘里娘气的。   看到唐修远跑远了,也没有要回来找他的意思,唐定元干脆专心去做自己的事,半个月的功夫,他已经写完了小半本话本,今天半休,他正好把写完的内容拿到书馆去,看看人家愿不愿意要。   真是奇奇怪怪,唐定元最后往唐修远跑掉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摇着头离开。   ******   “哥,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好了要和朋友叙旧吗?”   唐筱筱正坐在院子的秋千上捧着一碗姜撞奶大快朵颐,忽然身边一阵风刮过,抬头一瞅,就看到自家跟身后着火似的埋头往家里冲。   唐筱筱是一个胖乎乎的小姑娘,今年八岁,体重八十斤,几乎是同龄小姑娘的两倍,家里人都觉得她这样不好,可偏偏唐家老祖宗觉得孩子胖点才有福气,有老太太护着的她简直就是家里的小霸王,就连唐修远这个哥哥都有点怕这个小魔王。   “有点事,就先回来了,对了,爹呢?”   唐修远赶紧停下来,搓了搓脸,努力控制住呼吸后问道。   “爹去三档口那间铺子了。”   唐筱筱满不在意地回答道。   唐家的情况和卢家有些类似,家业的大头都是由长子继承的,尤其一些糖水的秘方,和保存鲜果的古法,除了长子外,就连枕边人也是不能告知的。唐修远和唐筱筱的父亲正好是长子,因此糖水铺的很多生意都要他自己亲自管理,每天不是在这个糖水铺,就是在那个糖水铺。   唐家老爷子身体不好,为了防止自己百年后兄弟阋墙,早在几年前就做主分了家,几间糖水铺子都归了大房,其他商铺、田产的大头则是另外几个兄弟平分。   那些财产同样价值不菲,再加上长子继承是古来有之的规矩,分家的时候倒也算平静。   这两年,唐家二老先后去世,家里还有一位辈分很大的曾老太太,也就是唐筱筱的护身符。   “去了三档口啊。”   唐修远脸上一喜,“正好我有点事,到铺子里找爹去。”   说完,唐修远就要往外走。   “等等,哥,你要去三档口找爹吗,要不你把我也带上吧。”   唐筱筱一听她哥要去三档口,顿时就有些耐不住了,她舔了舔嘴唇,有些怀念她爹和她哥从三档口村带回家的那些饭菜。   卢秀玉的盖饭生意那么红火,与卢家肉档紧邻的糖水铺东家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实际上在七年前卢秀玉的生意刚开始的时候,唐修远他爹唐长庾就已经是她的顾客了。   只不过唐家家风严谨,不喜铺张奢靡,在家里有厨娘负责一日三餐的情况下,唐长庾从卢秀玉那里买成品饭菜的次数并不算多,再加上他也不是每天都在三档口那家铺子呆着的,总有去别的铺子视察的时候。   不过自从卢秀玉鼓捣出豆腐后,唐长庾倒是开始频繁光顾她的生意了,因为唐家有一个牙齿都掉光的老祖宗,再也没有比豆腐这样更适合老太太的食物了。   有时候唐长庾自己不去三档口的糖水铺,也会让家里的管事去一趟卢家,买半板嫩豆腐回来。   这东西好处理,做鱼汤的时候加一点,或是简简单单拌点小葱浇点酱汁,都能好吃到让人多吃几碗饭。   上一次唐修远从卢家回来,好客的卢苗氏给他装了一篮子的饭菜当作糖水的回礼,这些菜色有很多是工序复杂,卢秀玉从来不在铺子里卖的,味道自然出色。   那一顿饭,吃的唐筱筱眉开眼笑,从此深深记住了哥哥口中十分厉害的卢家大姐姐。   一听大哥又要去三档口了,唐筱筱自然吵吵着要跟过去了。   唐修远很不想把这个小魔头带上,可要是不带,这个小魔头一定不会放过他的,思虑再三后,他终究还是屈服在了小魔头的淫威下。   ******   “姐,那个就是娘说的那个人了。”   卢宝银这些天也没有闲着,地里的活儿都顾不上,终日在那户人家附近盯梢,总算被他逮到了那人出门的时候。   “他倒是比小姑娘还娇贵,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几天连饭菜都是他娘给他端进去的。”   一开始去盯梢的时候,卢宝银对这个未来有可能成为他姐夫的人还挺有好感的,因为他娘说对方是个读书人,念书和元哥儿一样厉害,可这段时间观察下来,卢宝银对于那个男人是彻底没了好感。   同样是全家人供出来的读书人,元哥儿还没怎么花家里的银子呢,每当他休息在家的时候,总会帮忙干点活,有时候遇到农忙,他甚至还会跟着家里的男人下地,一点都没有读书人的架子。   可那家的小子不一样,他理所当然地享受了家里人的付出,明明也是农家出身,却把自己当成了有钱人家的少爷,一连十几天,卢宝银连盆水都没见他自己倒过,更别提去地里给他那些兄长嫂子们帮忙了。   在卢宝银看来,那人比二叔还要不如,至少二叔不会脸皮厚到让奶帮他倒洗澡水。   他哪知道,不是他二叔不想,而是他二叔清楚,他要是真这么要求了,他奶再不会管这是不是自己最偏疼的二儿子,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   就让这美妙的误会留在卢宝银的心里,勉强提升一下卢家富在小辈心中的形象吧。   “姐,我觉得那个人不好,配不上你。”   犹豫了一会儿后,卢宝银还是开口了,虽然他娘说对方是读书人,一些脏活累活让别人干很正常,可卢宝银依旧对他娘的说法产生了怀疑。   “姐心里头有数。”   卢秀玉冲弟弟摇了摇头,让他先回家去。   卢宝银知道他姐是个心里有算成的人,再加上那个小白脸那完全没办法对他姐产生威胁的体格,他没有再多说什么,按照大姐的叮嘱乖乖回家去了。   两人说话的这些功夫,那人也快走到面前了。   “你是三档口卢家的大姑娘?”   那人犹豫了一会儿,似乎还不太能确认卢秀玉的身份。   “是我。”   这会儿卢宝银已经走远了,卢秀玉身上背着个竹篓,看上去好像刚从市集买完东西准备回村,这条道是去两个村子的必经之路,对方从他们村出来,卢秀玉准备回三档口村,看上去就像是意外撞见的一样。   本来卢秀玉只是想要看一看对方的样子,可她没有想到这儿居然认出她了,看来是早就私底下过来偷看过了。   “我爹是铁英村村长,我们的婚事,你应该听说了吧。”   那人说话倒是直白,不过卢秀玉很不喜欢他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在打量货物一样。   “我不喜欢我未来的娘子在外面抛头露面,等你嫁到我家,那些生意就让我娘接手吧,你只要在家里相夫教子就好。”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卢秀玉一番,心中很是不喜对方的肤色和样貌,听说卢家还是世代屠户,这更让他莫名觉得卢秀玉身上可能会沾染屎粪的臭味和血腥味道。   要不是他娘哭着求他娶卢家的这个女儿,告诉他家里多么需要卢秀玉带过来的嫁妆银子,他真的一点都不愿意看到这样一个出生卑贱,行为不端的女人成为他的娘子。   “你在说什么?”   卢秀玉都快笑出声了,怎么会有这般自说自话的人物,可见是被双亲彻底养废了。   “你是在质疑我吗?”   那人抬高了声音,表情十分羞恼。   自己可是读书人,还是村长家的公子,他能娶她这个屠户家的女儿,难道不是她百年修来的福气吗?   “卢大姐姐!”   唐家的马车正好从这条路上经过,唐修远亲眼目睹了两人对峙的场景。   他赶忙从马车上跳下来,挡在了卢秀玉的面前,“这人欺负你了吗?”   他警惕地看着那个羞愤地男人,焦急地背对着卢秀玉问道。   “没有,就是听了几句疯话而已,就凭他,还能欺负到我?”   卢秀玉微抬着下巴,表情倨傲中带着不屑,唐修远扭过头的时候,正好看到她拥有强大自信的一面。   突然觉得他保护不了卢家大姐姐,反而更像是要被她保护的样子。   “你、你……”   那人已经气到说不出话来了。   “卢大姐姐,我们别搭理疯子了,我看你背着不少东西,不如就坐我家马车吧,正好我和我妹妹准备去三档口找我爹去。”   唐修远余光瞥了眼那个已经气红脸的男人,心中升起一丝警惕。   “好,谢谢你了。”   一听马车里还有唐修远的妹妹,卢秀玉便不再拒绝。   “你、你、你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你休想我答应娶你。”   看着卢秀玉和一个陌生男子坐上了马车,那人更是气到手抖,指着他们好一阵唾骂。   “那人……”   唐修远听见了,他的心一紧,那个男人和卢大姐姐到底是什么关系?   “无关紧要的人罢了。”   卢秀玉摇了摇头,这桩婚事是绝对成不了的。   听到卢大姐姐冷淡的回答,唐修远心里莫名一甜,坐在她对面的位置,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难得安静下来了。   唐筱筱看了看哥哥,又看了看这位飒气的大姐姐,眼珠子不断转动,她好像抓到大哥的把柄了。   ******   “我喜欢喝你家的黄桃蜜水,黄桃又脆又嫩,蜜水不仅甜,还带着果香,好喝极了。”   卢宝宝从外面回来,看到家里多了一个陌生的胖姑娘,正和自己的胖弟弟坐在一块,远远看去,两人胖的如出一辙。   “我喜欢吃你家的酱肘子,那大肘子炖地酥烂极了,筷子轻轻一戳就能把肘子戳穿,我可爱吃那一层肘子皮了,香浓软烂,让我能多吃一碗饭呢。”   “咕咚”一声,也不知道是谁在咽口水,仔细一听,这口水声好像还有回音,可能咽口水的不止一人。   “我还爱你们家的银耳羹,你家的姜撞奶也是一绝,我堂姐做的饭菜好吃,可论做糖水甜品,还是比不上你家的。”   据说唐家有专门调制蜜糖的方子,因此他们家糖水的味道格外清甜,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腻。   “我喜欢你堂姐做的所有菜,上次我哥拿回去的一盘锅包肉几乎叫我一个人吃了,只可惜时间有些长了,等拿到家的时候,猪肉外头的酥衣没有刚炸出锅时那么脆,可那甜蜜蜜的味道依旧让我怀念,要是能吃到刚出锅的锅包肉那该多幸福啊,它的味道一定又脆又香,让人舍不得咽下去吧。”   两个小胖子坐在一块,互相探讨美食,卢宝宝听着听着,嘴角不争气的流出晶莹的泪水。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嘴角是不会流口水的,这辈子都不会 第33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3   在听到俩小胖子的谈话时卢宝宝就基本猜到了小女孩的身份, 等唐修远出现, 那个小姑娘喊了他一声大哥后,她的猜测也算彻底被证实了。   不过卢宝宝还是有些奇怪为什么唐修远会出现在她家, 还和自家堂姐呆在一起。   “这个是什么?”   “这个是用来做什么的?”   “你连这个都会做吗,你可真厉害!”   不同于两个小胖子你来我往的交流过程, 这边这一对更像是唐修远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他说十来句, 卢秀玉才会简单地回上一两句。   不过唐修远一点都不觉得被冷落,反而小嘴吧哒吧哒的,说的特别带劲。   卢宝宝觉得自己又馋又撑。   馋是因为被俩小家伙说饿了, 撑是因为感觉无形中吃到了好多好多的狗粮。   她敢用唐定元的人品发誓,糖水铺家这个小东家肯定对她姐有意思。   卢宝宝摸了摸下巴陷入沉思, 她姐好像太过迟钝还没发现这件事,自己到底是应该提醒呢, 还是装作不知道呢?   这个时候她就开始后悔没有记清楚那个预知的梦境, 醒来后关于那个梦的记忆消退地特别快, 只一会儿的功夫, 除了她爹娘最后的下场, 中间具体都发生了什么事,她基本全部忘光了。   这几年, 她一直在努力回忆, 倒是有些成果。   她记得,堂姐在书里是有官配的,有一段时间内, 穿越种田文的女主总能捡到受伤的王爷、失忆的皇帝抑或是隐姓埋名在乡下当猎户的将军,以堂姐为女主的那本也不例外,卢宝宝记不清对方的具体身份,但是她想起来那个人应该也是一位权贵,势力滔天。   的前期堂姐拼事业,斗极品;中期是甜甜的恋爱;到了后期,伤愈的男主带着堂姐回到家族,这也是全书最虐女主的地方,因为权贵的人家怎么可能轻易接受一个屠户家的女儿成为自家的当家主母呢。   即便她挣了很多钱,有不亚于任何富家千金的智慧、涵养,只凭她的身份,就足以让那些人看低她。   当然,的结尾必定是完美的结局,公婆小姑以及家族里的其他人都接纳认可了女主,他们会有很可爱的孩子,然后幸福地度过一生。   只做为读者,卢宝宝会喜欢这个故事,可作为被堂姐细心照顾了多年的妹妹,她并不希望堂姐经历那么多不开心的事情。   旁人只看到她聪慧,能让权贵出生的公婆认可她,可她的隐忍,她的委屈,她的付出,又算什么呢?   卢宝宝只恨自己记不清时间线,不知道男主是在什么时间出现的。   现在站在堂姐身边的唐修远,她都不知道在原本的故事里对方到底有没有戏份,又有多少戏份,目前看起来,两个人站在一块居然也不违和,反而还有些登对。   短短几秒的时间里,卢宝宝的脑海中已经闪现了许多例如霸道学姐和她的小学弟、女总裁和她的小狼狗之类令人鸡冻的小故事。   ******   “怎么是唐家的小东家送你回来的。”   在唐修远兄妹离开后,一直忍着没有说话的江白娥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宝银不是和你一块去见那位年轻童生了吗?”   在她说完这句话后,家里其他人才知道卢秀玉刚刚去见邻村村长家的老幺去了。   “娘,之后媒婆要是再上门,你就帮我回绝了吧,这门亲事不合适。”   想到那个自说自话的自大男人,卢秀玉忍不住皱了皱眉。   “怎么就不合适了,你不知道多少人家求着把女儿嫁过去。”   江白娥急了,之前女儿好不容易松动了态度,怎么才偷瞧了那童生一眼,就改变了态度,不都说那位模样清秀,斯斯文文吗,难道那样的品貌她家姑娘都不中意?   “他见过我,只一照面就认出我了。”   卢秀玉看向她娘,“他倒是直接,上来直接告诉我说他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女人,等我嫁给他后,我的铺子,我的生意都得交给他娘。”   卢秀玉的眼神有些冷凝,“我们尚且没有定下婚事,他就这般理直气壮地命令我,娘,你真的觉得这是良配吗?”   她觉得那个男人不仅自大,还十分蠢,连人都没套牢就作出这种惹人厌烦的事情,卢秀玉基本可以为他的未来判上死刑。   “怎、怎么会这样呢。”   江白娥张了张嘴,脑袋里一团乱麻。   “是不是你会错意了。”   她支支吾吾地小声嘀咕道,心里也觉得那人说出这样的话不太妥当,可又舍不得这么一个还算让她中意的女婿人选。   上门提亲的不是一些小商户家里的次子,就是农家刨食的汉子,读书人讲究,看不上卢家的家风,也不喜欢卢秀玉打小做生意招摇豪迈的性格,江白娥有些钻了牛角尖,总是盯着二房比较,满心满眼想给自己闺女找一个读书人,将来做官太太。   现在她也已经看出来人家是冲着她闺女的钱来了,可真让她放弃这个人选,她还是有些意难平。   “听大丫头的,这样的人家,咱们配不起。”   卢老大从外头收猪回来,身上还带着腥臭味儿,他顾不上现在天气已经转冷,直接从井里打了一桶水,用手掬着抹了抹脸。   “你这个当娘的,还没有咱闺女看的明白,那样的人家,恐怕将来真当上官了,官太太的位置也轮不上咱闺女来坐。”   卢老大的眼界没有他媳妇那么高,只要对方老实厚道,待人诚恳,女儿又中意对方,这就足够了。   钱财什么的,他们家已经不缺了,只要孩子们能把日子过的和和美美的,这就足够了。   至于老二家能得那么好的一个女婿,那也是人家的机缘,谁让当初他娘说要收养元哥儿的时候,老二第一个想到把他招为女婿,送他去念书呢?   人家老二就是有那个运气,一辈子啥也不干,却啥也不缺,这可能是人家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吧。   自己的男人也站在闺女那一边,公婆虽然没有开口,可态度摆明了也是不看好这桩婚事的,江白娥只能独自生闷气,在全家都反对的情况下,她还能把闺女绑着送到人家家里去不成?   ******   “哼,大嫂这是在和咱们家较劲呢。”   吃完晚饭回到房间里后,卢家富跟个大爷似的躺在炕上,左手拿着一根芦草剔牙,右手枕着脑袋,翘着二郎腿,表情好不惬意。   “大嫂有什么好跟我们较劲的?”   徐娇娘爬到炕上,伸手把卢家富往里面推,感受到自己的地盘足够大后才躺下,摆了个她觉得舒服的姿势。   “女婿啊!有元哥儿在前头杵着,她给大丫头挑选女婿的眼光都变高了,就怕选的不好,被咱们乖宝压一头。”   卢家富晃头晃脑地说道,“啧啧,当年一个个笑话咱们,看不上我们给乖宝挑的这个夫婿,当时他们不就是嫌弃元哥儿没爹没娘没家业,觉得把闺女许给这样的人将来会吃苦吗,呵呵,他们哪有娘聪明,早帮咱们算好了。”   直到现在,卢家富依旧觉得他娘当初提出让他们这一房收养唐定元,就是暗示他让唐定元成为他的女婿。   “几年前元哥儿考中天下书院真是给咱们出了口气,这些年元哥儿在书院里次次小考都拿前三,这样的文采还能连个秀才都考不中?”   卢家富晃着腿,满脸得意,现在的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秀才岳丈了,将来没准还能升级成举人他老丈人呢。   “咱们这一房靠着元哥儿,未来福气还大着呢。”   卢家富再一次庆幸,当初自己洞察了老娘的想法,并且当机立断让他做了自己的女婿。   “其实大嫂心里不痛快也正常,这些年她和大哥俩人干活是真卖力,恨不得把自己当成牛使唤,就连他们家的几个孩子也个个争气,大丫头就不说了,咱们老卢家几百年都没有出过她这样聪明的孩子,宝金和宝银俩兄弟也都踏踏实实的,努力过自己的小日子。”   说到这儿,卢家富的表情逐渐发生转变。   “她只看到了自家人累死累活地赚钱,她哪里知道……”   卢家富的眼神逐渐变得深邃,表情越发神秘。   边上的徐娇娘心头一紧,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丈夫,对方想要说些什么?   难道以前一直都是自己误会了他,这些年他的懒馋都只是一个假象,实际上,他一直在暗暗谋划着什么?   徐娇娘攥紧被子,眼睛瞪地大大的,只等丈夫说出后面那半句话。   卢宝宝本来是准备来找她娘拿点绣线,把小元子几件衣裳脱线的位置缝上,没想到居然在门口听到了这么劲爆的内容。   她的脑子里已经脑补出了无数谍战戏码,难不成她爹就是传闻中扮猪吃老虎的牛人。   徐娇娘震惊了,卢宝宝激动了,两人都在期待卢家富的下半句话。   “她哪里知道……”   卢家富的表情高深莫测。   “不努力的人生是那么快乐,呋呋呋——”   骄傲的卢家富发出一阵阵鹅叫声,可见他有多么得意,在强烈的情绪下喉管都不能正常发声了。   徐娇娘有些失落,她男人还是那个男人,不过转念想想,二哥这番话确实很有道理。   “二哥,你真聪明。”   徐娇娘想想自己前十几年靠爹娘兄弟,中间几十年靠公婆,到了晚年,还能靠女儿女婿,也没咋努力过,一辈子也顺顺利利过来了,确实很快乐。   两人在屋里发出阵阵怪笑,卢宝宝弯腰捡起因太震惊掉落在地上的旧衣服,不,这哪里是旧衣服啊,这分明是她碎了一地的希冀。   果然相信她爹可能扮猪吃老虎的自己才是头天真的小蠢猪吧。   ******   在卢秀玉的强烈反对下,她和邻村村长家幺儿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那个男人的气量比卢秀玉想象中还要小,也不知道他回家后和他娘添油加醋说了些什么,没多久,附近的村子里就开始流传出类似卢秀玉不检点,大路上和男人拉拉扯扯还同上一辆马车的传闻。   流言越传越广,甚至还流传出类似卢秀玉和一些来铺子里批货到小商贩说说笑笑,任由那些男人对她动手动脚,表情还十分享受之类的话来,好些情节有鼻子有眼的,好像那些人亲眼见到过一样。   这下子江白娥真的被气到了,也开始意识到之前的自己有多么愚蠢,差点把闺女推到一个火坑里。   好在唐家糖水铺的东家主动站出来替卢秀玉澄清,说是自己的儿子半道和卢秀玉碰到,看到她背着很多货物,好心搭了她一程,当时马车里还坐着他八岁的闺女,根本就不存在孤男寡女共坐一辆马车的情况。   在此之后,江白娥和自家男人带着俩儿子又去了趟临村村长家,将最先传谣的村长婆娘拖出来打了一顿,只可惜最该打的那人大小也是个童生,寻常人打不得,要不然非把这娘俩搁一块痛揍一顿才好。   上门闹事的时候,江白娥一点脸面都没给他留,直接把他曾经对着大丫头说过的那些话当着看热闹的村人面前重复叙述了好几遍,明明白白告诉那些人这家人的险恶用心。   外头流传的有关她闺女的闲话都是这娘俩因为求而不得后恼羞成怒编纂出来的,告诫那些曾经动心想要让这童生做自家女婿的人警醒些,好好看看这皮囊下到底是人还是畜生。   江白娥出了口气,带着丈夫儿子凯旋而归,留下村长一家被人指指点点。   听说他们走后不久村长几个年长的儿子就闹起了分家,这一次二老说什么好话都不管用了,他们铁了心不想和糟心的弟弟住一块,受他拖累被外界指指点点了。   而卢秀玉的那些谣言则渐渐很少有人提起,即便再被人提起来,说的更多的也是她运气不好,居然被那样用心歹毒的人算计。   ******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大半年的时间又过去了。   这大半年里,卢秀玉的婚事依旧是全家人最焦心的事,不过最近这几天家里人有些顾不上她了,因为唐定元接连通过县试、府试,即将前往临县参加院试,卢家能不能出一个秀才,就在这最关键第一场考试上了。   “我和奶一块过去吧,奶去照顾元哥儿,我呢正好有些专门针对考生的小买卖,借这个机会还能赚上一笔。”   吃饭的时候,卢秀玉提出要去陪考。   卢家人对唐定元的事情特别上心,即便是江白娥和刘兰花也放下了以前的那些小成见,因为他们心里都清楚,卢家出一个有功名在身的女婿对于卢家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之前的县试和院试都在玉阳县内,唐定元正好可以住书院,因此家里没人过去陪考,可这次院试在临县,卢家人就不放心他自己一个人过去了。   当初唐定元他爹就是在参加乡试的路上发生了意外,以至于伤了根本,早早离世,他们可不希望同样的意外发生在唐定元的身上。   因此家里人商量好了,让老太太过去陪考,俩人租一个小院子,卢苗氏负责料理他的日常起居和一日三餐。   “那就让大丫头一块过去吧,正好还能帮娘干点活。”   江白娥眼前一亮,自家丫头跟在元哥儿身边,没准还有机会结识其他青年才俊呢,现在卢秀玉的婚事已经成了她的心腹大患,闺女一日没有找到合适的夫婿,江白娥就一日睡不好觉。   “我我我,我也要去。”   卢宝宝赶紧举手,她都十五岁了,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只是玉阳县城,现在有一个公费出游的机会,她怎么可以不把握一下呢。   江白娥的表情有些僵住了,她看了眼出落的越发漂亮的乖宝,心中很不是滋味。有这个小丫头珠玉在前,那些青年才俊还能发现她闺女的内在品德吗?   可偏偏自家姑娘心眼大,这会儿还乐呵呵地看着那丫头,丝毫没有意识到,有那丫头跟着,她的光彩全部被掩盖住了。   “都去都去。”   卢苗氏笑眯眯地摸了摸二孙女的脑袋,拍板定下了这件事。   老大媳妇是越来越没脑子了,不把乖宝带上,外人看着秀玉这个没出嫁的堂姐跟着她这个老婆子俩人去照顾元哥儿算是怎么一回事呢?   不知情的还道秀玉才是元哥儿的未婚妻呢,知情的也会以为是大房想抢二房的女婿,这传出去多难听啊。   以前也没觉得老大媳妇那么没算计,可能这两年大丫头的婚事确实让她发愁,有时候太急切就容易犯蠢。   好在大房其他人都是有算成的,宝金媳妇目前看起来也是个好的,有老大和几个孩子时刻规劝,倒也不用担心老大媳妇犯错。   至于老二一家……   老太太看了眼二儿子二儿媳妇就将他们掠过了,这俩活宝几十年了都没变化,她算是彻底放弃了。   而老三一家,自从当年老三媳妇闹出那桩事后老实了不少,俩孩子也都乖巧懂事。   卢老太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她和老头终究是上了年纪了,这三个小家,他们又能管多久呢,两人已经想好了,如果这一次元哥儿考中秀才,那么老二一家也算有了依靠,趁他们在这个家里还有威信的时候,就把家分了吧。   二老的这个想法家里其他人一点都没有猜到,他们也从来没有透露过这个口风。因为他们俩还是偏了二房,如果这一次元哥儿没中,他们还得再撑这个大家庭几年呢。   ******   卢苗氏找牙婆在临县租了一个小院,位置正好就在考院附近,因为临近科考,附近空置的屋子基本上都被考生包圆了,因此租金并不便宜,小半个月就要二两银子,足够普通人家一两个月的花销了。   唐定元本来想要自己出这笔钱,却被卢苗氏态度强硬地拒绝了。   他们租的那个宅子分别被租给了三个考生,卢家陪考的人最多,因此租的是最大的两间屋子,一件给唐定元住,还带着书桌书柜,一间则是卢苗氏和两个孙女的卧室。   厨房和茅房都是公用的,卢秀玉有些讲究,先斩后奏买了两个痰盂,正好一间屋子摆一个。   还有两个考生也有各自陪考的家人。   最年长的那个考生都三十多岁了,陪他过来的是他娘子,看上去比那个秀才还要显老些,卢苗氏和那小娘子聊天的时候打听到他们还有四个孩子,最小的那个还没断奶,只能让同样还奶着孩子的弟妹照顾一段时间。   那个小娘子的衣服上还打着补丁,她男人的衣服倒是簇新的,看上去像是不久前新扯的布料。听说家里的老人还健在,目前她男人还是兄嫂们供着的。   卢苗氏实在是想不通这家人的想法,可她懂得不要对别人的选择指手画脚。   那小娘子和和气气的,卢苗氏与她处的不错,才认识两三天,就已经发展到一块买菜烧饭,然后四处寻找灵验的寺庙烧香拜佛的程度了。   另一个考生比唐定元大不了几岁,过来陪考的是他的寡母,在看到卢苗氏带着俩孙女住在这个院子里的时候,那个寡母的脸顿时耷拉下来,招呼也没打一声就拉着自己的儿子回了房间,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从第一次见面以后卢苗氏基本没有看见那个考生出过房门,一日三餐加洗澡水都是那位寡妇送进去的,每次开门的时候还得在院子里打量一圈,只要卢宝宝和卢秀玉在外头,她关门开门的动作就变得格外敏捷。   卢苗氏渐渐回过味来,人家那是拿她孙女当贼防了,这个认知让卢苗氏又好气又好笑,干脆也不再热脸贴冷屁股,关上门,认认真真照顾自家的几个孩子。   因为小元要备考,卢宝宝也不去打扰他,每天跟堂姐出去摆摊。   前段时间卢秀玉终于折腾出了最正宗的方便面料包,这几天每天都带着一个炉子在考院附近煮料包,靠味道吸引附近的考生。   卢宝宝也帮不上什么忙,干脆在摊子附近的商铺里闲逛起来。   考院附近最多的就是书馆和卖文房四宝的铺子,卢宝宝走进一间最大的书馆里,开始寻找起有意思的话本子。   她发誓,她绝对不是刻意在寻找那本曾经让她念念不忘的寡妇和打铁匠。   “小姑娘,你在找什么书?”   书馆的小书童热情地迎了上来。   卢宝宝脸红了,有些话实在是不好说出口啊。   “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新鲜的话本子?”   反正隔了一个县城,不用担心有人认识她。   “有,可多了。”   小书童一点都不惊讶,他们书馆里每天来来往往买话本子的姑娘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有些是买了自己看,有些是给家里的小姐夫人的带的。   “我给你推荐这本神剑奇侠传,去年刚出上册的时候就卖的很好,小姐您运气真不错,下册是上个月刚出的,当天就卖脱销了,我们书馆加印了一批,今天早上刚到呢。”   小书童积极地说道。   卢宝宝的心里是很失望的,寡妇和打铁匠怎么这么不给力,才过去大半年,就从畅销榜单上跌落下来了,这个叫什么神剑奇侠传的,一听名字就很不刺激,啊呸,很没有深度啊。   “就给我拿这本神剑奇侠传吧。”   卢宝宝想着聊胜于无,她也想看看这个时代的畅销到底是什么样的。   “好嘞,一共两本,承惠五两。”   这个价格把卢宝宝吓了一大跳,她怎么忘了,古代的书籍可不便宜,要不然平头百姓供一个读书人怎么会那么艰难呢。   可话都说出口了,卢宝宝脸皮薄,又不好意思说不要,只能含泪买下这两本书。   ******   “噗噗噗——”   “哧哧哧——”   卢宝宝和堂姐说了一声提前溜回租住的小院,元哥儿在自己房间里念书,奶奶和同个院子的小媳妇去附近的庙宇烧香去了,偏房里只有她一人。   原来古代的也这般精彩,卢宝宝再一次感受到那种又雷又爽,苏到头皮都要麻掉的那种感觉了。   看到激动之处,卢宝宝甚至控制不住自己在炕上翻滚起来。   写这本话本的作者绝对是个人才,简直装批到极致啊,才看完一小半,卢宝宝嘴角的肌肉已经酸掉了。   不过主角的名字好像熟悉,卢定元,还有那个刚出场不久,极有可能是女主的魔教小妖女唐宝,怎么总给她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呢。 第34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4   卢宝宝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卢定元……唐宝……交换一下姓氏, 不就成了唐定元和卢宝吗?难道世间真有这样的巧合。   她回想了一下书馆小书童的话, 这本书的上册是去年出的,算一算, 正好能和小元说要写话本的时间对上。   难道这本《神剑奇侠传》真的是小元的大作?   卢宝宝惊了!呆了!大脑暂时当机。   在有了这样一个猜测后,卢宝宝再看后面的内容就有些笑不出来了。   什么小魔女爱男主爱的痴狂, 从最开始见面时的一见倾心, 再到后来几次被男主英雄救美后的情根深种, 曾经亦正亦邪的魔教大小姐简直成了男主的小舔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赞美吹捧男主,恨不得化身成男主身上的挂件, 时时刻刻陪在男主身边。   当代入男主视角看这个故事的时候,卢宝宝觉得特别爽, 男主就应该是个万人迷,全文最难搞的小魔女爱他爱的越痴狂, 就越发凸显男主的魅力。   可当卢宝宝开始将自己代入唐宝这个身份的时候, 她就有些不爽了。   凭什么一直都是小魔女舔男主呢, 小魔女也想被男主舔一舔。   “意淫, 这是赤果果的意淫。”   卢宝宝气呼呼地把话本合上, 一定是小元在现实生活中对她求而不得,所以才在中把唐宝这个角色写成这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 如果这本书的作者真的是唐定元, 他在中构思卢定元和唐宝这样两个人物,为他们取这样的名字,还赋予了他们这样的性格, 是不是也在隐喻一些现实中的东西呢?   比如,他真的有些喜欢她,又比如他真的很想她和故事里的唐宝一样,时时刻刻夸赞他,吹捧他。   卢宝宝觉得自己可能真相了,外表看似正经的小元,其实有一颗很骚包的心吧。   她逃避性地忽略了前者,满心满眼揪着后面那个猜测,可惜现在小元正值科举考试前最关键的时期,卢宝宝也没办法拿着这两本书去质问他,即便心里有再多的猜测,也只能暂时压在心底,等科举考试结束再好好盘问他了。   ******   “卢大娘,您家做了什么好吃的,怎么那么香啊?”   到了饭点,卢家的那几个灶头照例传来了食物的香味,但是这一次的香味格外霸道,与卢家同租一个小院的那个小娘子忍不住加快了鼻翼开合的动作,就连她向来自持身份的相公都忍不住开口问她了。   “哦,你说这个啊。”   卢苗氏指着刚烧开的面条,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这是我孙女鼓捣出来的速食面,做起来简单,只要烧开水加面条和料包就好了。”   今天卢苗氏和这个小娘子去了县城外香火最鼎盛的文曲星庙,等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买菜做饭了,于是准备煮几碗面条应付一下。   那个小娘子做的是最简单的青菜面,只是在她相公的那碗面条里多卧了一个鸡蛋。   相比较之下,卢家的面条就豪华多了。   现代人都知道,方便面的香味有多霸道,它并没有真的好吃到让人难以忘怀,可一闻到熟悉到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汤达人酸辣豚骨面的香气,你的口水就会不自觉的被引诱出来。   有人说,方便面是一种嗅觉享受超过味觉享受的体验。   卢秀玉研究出来的料包已经基本可以与前世风靡的几种方便面口味相媲美,甚至因为用料更讲究、材料更实在的缘故,口味上还略微超出了一筹。   只不过这些料包的保存期限做不到后世方便面料包那么长久,卢秀玉多次实验,也只能保证在高温天气内,质保五天,低温环境下质保二十天。   这样的质保期限注定它没办法长途携带,不过应付考院内封闭式的几天考试,还是绰绰有余的。   卢苗氏现在就用孙女的料包煮着两大锅面条,卢宝宝在边上用另外一个空的灶头准备配菜。   这些年,她也不是半点长进都没有,现在堂姐那手的菜式她也学了七八成,卢宝宝自信地觉得,即便她这会儿回到现代,靠着这个手艺也能开家常菜饭馆养活自己了。   卢宝宝觉得堂姐的手艺好的过分,随随便便做一道菜味道就不输现代任何一家大餐厅的主厨。   这或许是世界的加成吧,为了凸显出女主的厉害,总是要给予一些金手指的,其实这个世界有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比如堂姐想要的食材总是能在这个朝代找到,比如辣椒,比如西红柿土豆,这些食材在卢宝宝所在的世界大多是在封建王朝后期才传到东亚的。   李朝甚至早早就有了暖棚蔬菜,让堂姐不至于为冬天想要春夏的蔬果发愁,还有这个朝代的冶铁炼铁技术也好的出奇,就像是为堂姐的那些奇思妙想做铺垫一样。   归根结底,这是以背景衍生出来的世界,一切以作者的构思为意志,这样一想,很多不合理的设定就变得合理了。   卢宝宝现在还不清楚,当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后,因为这个世界BUG拥有的超于常人的厨艺,会不会继续保持下去。   因为古代对于耕牛的保护,牛肉十分难得,于是卢秀玉将红烧牛肉的配方整改了一下,变成红烧肥肠以及红烧猪肉两个种类。   卢苗氏今天就准备了一锅红烧猪肉面和一锅酸辣豚骨面。   红烧猪肉面色泽浓郁,煮沸后不断翻滚的红褐色酱汁随着气泡炸裂散发诱人的香味,酸辣豚骨面汤汁浓白,上面漂浮着一些红油,酸辣的味道直勾人口水泛滥。   卢苗氏将煮好的面条盛到碗里,卢宝宝在每个人的碗中加入焯过水的青菜,以及切成两半的卤蛋。   再配着料包里自带的红烧猪肉和猪软骨,色香味远远胜过任何一家面馆的招牌面条。   “咕咚。”   小娘子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相比较卢家丰盛的面条,她的这碗清汤寡水的青菜面就显得有些磕碜了。   “我们这儿还多出一些面汤呢,你要是不嫌弃,就浇一点面汤汁。”   毕竟是孙女的东西,卢苗氏也不好意思说送她。   “这怎么好意思呢。”   小娘子脸皮薄,本来是不想接受的,可她想到刚刚相公还问她隔壁这户做了什么好吃的,显然是很喜欢这个面汤的味道,想了想,还是厚着脸皮接受了。   “那就谢谢了。”   她红着脸,倒掉了自己面碗里的面汤,然后浇了几勺卢家锅里的面汤,搅拌了几下,端回自己的房间。   “今天的面汤怎么这么香。”   她男人吸溜了一口面,又喝了一口面汤,吃面的速度顿时就加快了。   小娘子难得见到自家相公有这般好胃口的时候,忍住了馋意,把自己那碗面条也让给了男人。   “这碗面的面汤是隔壁那户人家送的,他们家那个孙女好像是卖料包的,那些料包里加了猪油凝成了块状,煮面条的时候只要加一小块就很香了。”   平时小娘子也注意过同住一个院子的两家人的动向,因此知道卢秀玉每天出门买料包的事情。   “好像是专门卖给考生的,毕竟考生在里头吃的不好,要是能有这样的料包,胃口也能好一些呢。”   考生进考场之前都要被严格搜身,随身携带的东西也会被仔细检查一遍。   一般来说,参考的考生都会带一些白米,等到了自己的考间后,衙役会送来炭火和炉子,到时候就加水煮点米饭对付几口。   李朝的院试在冬季,提前准备好的糕点在进去考场的时候都会被掰开检查是否有夹带什么东西,掰碎的糕点不好加热,也会让人没有胃口,至于其他食材,读书人从来不进厨房,又怎会知道怎么烹饪呢。   这个料包倒是方便,只要等水滚后丢进去,然后放入面条就好,而且还有很多种口味可以选择,也不用担心吃腻。   之前小娘子一直不知道这料包煮开后居然那么香,因此也没想过给她相公买上几块。   “味道不错。”   她相公很自然地接过她递过去的第二碗面条,也不问问她,他吃了这碗面条后她该吃些什么,只是在喝完最后一口面汤后,说了这么一句话。   小娘子明白了她男人的意思,乖顺地点了点头,然后在心里犯起了难。   家里给的钱不多,租完房子,再加上这几天给寺庙添的香油钱、日常三餐的花销,自己还得倒贴进去一些,卢家那料包卖的也不算便宜,买个五六块,这些年她私下接绣活攒下的银子恐怕就要一分不剩了。   女人抿了抿唇,看着吃完饭又去温书的相公,咬了咬牙翻出了自己那些私房。   另一边,那对母子也在嘀咕卢家煮的几碗面条。   那个寡母看不惯卢苗氏带着俩个未出阁的孙女住到这个院子里来,因此两边交情十分冷淡,卢苗氏自然不会像对待那个小娘子那样热情,将剩下的面汤留给这对娘俩。   骄纵的儿子闹着要买料包,这些天他出去会友,多次听朋友提及考院外一个专门卖面料包的摊子,卖的料包虽然贵,但是物超所值,要是能够在考试的时候带上几包料包,吃饱喝足肯定能够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准备这一场考试。   别人都有的东西,自己怎么能够没有呢,在发现与自己同租一个院子的女孩就是卖料包的人后,那个青年就发脾气让他娘也去买一些回来。   老寡妇很不想与卢家人打交道,可谁让闹脾气的是自己的宝贝儿子呢,只能咬咬牙答应了。   卢秀玉不仅轻轻松松做成了身边人的两桩生意,随着口碑一传十十传百,她带来的那些料包很快就卖完了,这个时候,考试也开始了。   卢宝宝捧着那两本《神剑奇侠传》在考院外,等着唐定元出来的那天。   作者有话要说:  唐定元:现实中没有的,话本里都可以有,只要我马甲够多,媳妇就抓不住我 第35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5   考院里的房间都是用木板搭起来的, 不防风, 顶上缺瓦的地方甚至只用茅草裹泥糊着,要是遇到大雨天, 恐怕还得漏水,院试的时间已经接近冬天, 住在这样四面漏风的屋子里, 对于考生的身体素质是极大考验。   唐定元的运气不错, 抽到了较为中间的棚间,房间内的布置很简单,一张仅够一人睡的木板床, 个子高点的睡觉的时候还得蜷缩着身子,一个炉子, 边上摆着一筐品质较差的黑炭,还有一张仅靠墙壁的桌子和一把椅子。   他蹲下身, 又从木板床下发现了一个恭桶, 上面盖着一块板子, 估计是用来遮掩味道的。   县试、府试都只需要一天的时间, 院试例外, 需要整整三天,在参加院试前唐定元已经从夫子和其他书院前辈那里打听了一些院试的注意事项, 他们都曾叮嘱他少喝水, 因为房间内的小恭桶,衙役一天只来倒一次,要是喝太多水, 恐怕那个小恭桶都不够装呢。   唐定元将自己带来的那些东西放下,又环顾了一圈,整间棚屋除进出的大门外也就摆放桌子的这面墙上有一个小窗,在唐定元走进房间后房门就被人从外面上了锁,之后为期三天的考试他都得呆在这个房间里,考卷会从唯一的小窗户里递进来。   怪不得教导他的夫子曾说科举除了本身的实力,运气也极为重要。   试想在这么一个小屋子里,要是吃坏了肚子窜稀,等到衙役来更换恭桶的那段时间里,人还不得被屎臭味熏傻了。   唐定元笑着摇了摇头,他觉得自己应该不会这么倒霉的。   没多久,考院的铜锣被敲响,这也意味着考试开始了。   负责监考的几位学政坐在考院正中的位置,偶尔会在考院内巡视,接下去的几天他们都和这些考生一样不能离开考院,不过他们的三餐会有专人做好送来,居住条件也比考生们好多了。   半天时间转瞬即逝,学政们的午饭也被送过来了。   一碗羊肉汤,两荤两素五道菜,还冒着腾腾热气,不可谓不丰盛,几位考官互相寒暄了一番,端起各自的饭碗就准备用餐,不过没等他们吃几口饭菜,四周的棚间里就陆陆续续传出了一股奇异的香味。   这是怎么回事?   几位考官都惊了,要知道考院也是会提供餐食的,不过为了防止考生们有各自忌口的东西,他们所能提供的只是最简单又不会出错的馒头米粥。   这些东西送到考生手里的时候大多已经凉透了,不少考生为了节约时间,顶多就是将这些食物放在炉子上加热一下,勉强就将一餐对付过去了。讲究一些的可能会自带一些腊肉咸肉倒锅里一块煮,可也不该有这样霸道的香气啊。   几位考官还从来没有闻过类似的食物香味,看着棚间小窗内冒出来的阵阵白烟,忽然觉得面前的菜肴没什么味道了。   面前摆放着丰盛饭菜的考官们都因为方便面霸道的香味没了吃饭的胃口,更别提那些没有买到料包,只能将就喝些米粥,啃些馒头的普通考生了。   在饥肠辘辘的情况下,受着空能闻到美食却吃不到嘴里的折磨,身心都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三声锣响,考院的大门敞开,考生们一个个从里头走了出来。   整整三天的封闭考试,这些考生全都面色憔悴,整个人佝偻着,恨不得立马回到家洗个澡倒头在自己宽敞的床上睡觉。   唐定元的个子挺高的,棚间里的木板床对他来说更是折磨,这些日子他只能屈膝勉强躺在那张床上,每天醒过来的时候四肢都是僵硬的。   好在这些年他跟着卢家几个兄弟练就了一身还算强健的体魄,要不然光是这一场考试,就能要掉他半条小命。   “赶紧回家去,奶给你烧好了洗澡水,咱们泡个热乎乎的澡,再喝完热腾腾的汤,好好睡上一觉。”   卢苗氏看着准孙女婿憔悴的模样心疼坏了,赶紧从他手里接过东西,招呼俩孙女赶紧跟上,一块回家去。   卢宝宝提前准备好的那一肚子话也问不出口了,乖乖跟在老太太身边,担忧地偷看一旁的小元。   放榜的时间就在三天后,当初租住房子的时候卢老太就准备在这里待到放榜,因此现在四人还是暂住在那个小院子里。   显然小院的另外两个租户也是这么想的,卢苗氏四人回去的时候还和另外两家打了照面,不过现在他们的心思都在各自的家人身上,只是寒暄了一句,就各回各屋了。   回家洗了个热水澡,喝了碗老太太炖了一早上的羊肉汤,唐定元渐渐恢复了精气神,脸色肉眼可见红润了许多。   “这次考卷不难,考试前夫子给我分析过几位考官的偏好,对于这一次院试,我还是很有把握的。”   唐定元又累又困,可还是强撑着说了几句话。   “好好好,元哥儿,你先去睡吧,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卢苗氏听笑的眼睛都找不着了,恨不得把嘴角咧到耳根的位置。   她家元哥儿向来谦虚,能够让元哥儿说出这样一番话,可见对方是很有把握的。   看来自己就快要成为秀才奶奶了呢,卢苗氏看着这个准孙女婿的眼神柔软到能挤出水来。   “嗯。”   唐定元有些踌躇地看了眼乖宝,在考试前乖宝曾说过等他出来后想要问他一个问题,他的心里其实有些憧憬,不断猜测乖宝到底要问他什么。   可现在奶奶催着他回房,好像找不到机会与乖宝单独说话。   唐定元又看了乖宝好几眼,那个没心没肺的小丫头好像已经忘记了之前的约定,正专心致志与羊肉汤奋斗,连个眼神都吝啬施舍。   唐定元无奈,只能顺着老太太的催促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确实也很困了,不如睡一觉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再找乖宝说说话。   ******   唐定元卧室的床褥都已经铺好了,今天是难得的大晴天,据老太太的说法,乖宝特地将这些被褥拿到院子里晾晒过,他扑到床上,将脸埋到被子里,好像还能闻到太阳的味道。   一沾到床,困意就上来了,唐定元三两下脱掉外衣,掀开被子准备睡觉,不过头刚枕在枕头上,他就察觉出了异样。   枕头底下好像垫着东西,硬邦邦的,有些硌人。   唐定元睁开眼,伸手在枕头底下摸了摸,掏出了两本书册。   神剑奇侠传!   唐定元吓出了一身冷汗,困意瞬间跑光了。   这两本话本子怎么会出现在他的枕头底下?唐定元肯定自己没有把这两本书带过来,那么只剩最后一种可能,那就是帮自己整理被褥的乖宝将这两本书放在了他的枕头底下。   他屏气凝神,双手微颤着翻开了书页,果不其然看到了被墨汁圈出来的两个名字。   卢定元!唐宝!   老天爷,让他死了吧!   唐定元赶紧将这两本书扔到了床尾,然后用被子将自己盖地严严实实。   那小丫头一定猜到了,恐怕还是因为他要院试才暂时放他一马,等到了明天,就真的逃不过去了。   到时候那个小丫头会问些什么?自己又该怎么回答?   唐定元发觉自己往日聪明的脑袋在此刻居然都没办法给出正确的答案。   终究还是太过劳累了,想着想着,他渐渐陷入了梦香。   梦里,他背着一把神剑,身后跟着一个身穿红衣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头上簪着一根红石榴石簪子,上面还坠着两个金铃铛,蹦蹦跳跳的时候铃铛随之发出清脆的响声。   “定元哥哥。”   小姑娘的声音同她的外貌一样甜美清澈,梦里的自己停下了脚步,趁她不备将她一把抱起。   “定元哥哥。”   女孩有些害羞了,将脸埋入他的胸膛,声音细弱地好像蚊子的叫声一样。   “你永远不会骗我对不对。”   她紧紧攥着他胸口处的衣领,鼓起勇气仰起脑袋,充满希冀地问道,眼神中缱绻着浓浓的爱意。   “嗯。”   他同样回了一个深情的眼神。   “那你还瞒着我,你个混蛋,居然把我写到里,还敢说我是魔教小妖女。”   原本还含羞带怯的小女孩瞬间化身女暴龙,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变出一个狼牙棒,对着他的脑袋一阵捶打,凶神恶煞的模样直接把唐定元从梦里吓醒过来。   “呼——”   唐定元摸了摸额头上的冷汗,这个梦真是太可怕了。   他扭头看向窗外,此时天际已经泛出白光,也是时候该起床了。   想到乖宝可能在外头等着了,唐定元又有些踌躇。   其实这本话本就像是一个引子,好像快把两人之间的那层窗户纸给捅破了,唐定元不知道乖宝的想法,因此有些犹豫不决。   他在床上静坐了许久,然后下床走到衣柜边,翻出一件竹青色的长襦,换上衣服后唐定元又仔仔细细地梳了一个圆髻,用木簪子将圆髻固定住。   借着巴掌大的铜镜,唐定元先后调整了七次木簪的位置,确保他此时的模样看上去端正又俊秀。   做完这些准备,唐定元才鼓起勇气踏出房门。   卢苗氏去文曲星庙了,虽然唐定元对自己很有信心,可老太太觉得还是得拜一拜菩萨,求一个稳妥。   卢秀玉就更不用说了,这些日子神龙见首不见尾,不知道又鼓捣什么生意去了。   外间只有卢宝宝一人,在唐定元出来的时候,她正好端着刚出好的热粥进来。   “定元哥哥,我好喜欢你啊。”   卢宝宝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偏偏她的语气是那么甜蜜,就像掺了好多斤蜜糖一样。   这句话是话本里魔教小妖女常常挂在嘴边里的话,那个鲜活明媚的少女总是不吝啬表达自己对正道男主的喜爱。   一股热气从心脏的位置窜到了后脑勺,唐定元甚至可以感受到此时此刻自己脸颊的滚烫与灼热。这和梦境里不一样,当乖宝软乎乎地说出这句话时,唐定元觉得自己的心速快地好像要爆炸了。   明明知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用几分真心,可还是能有溢出胸膛的幸福感。   卢宝宝端着热粥,看着唐定元白净的脸颊渐渐染上绯红,耳尖的红色好像浓重掉快要滴下来,他穿着她最喜欢的竹青色长襦,这翠艳的色彩与他此时遍布红晕的肤色相得益彰。   她本意是想要逗逗小元子,现在看来,好像逗出火来了。   卢宝宝咽了咽口水,她不仅逗出火了,好像还有点引火烧身。   “咕咚。”   卢宝宝觉得自己的思想不纯洁了,她有些馋,馋面前那个少年。 第36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6   卢苗氏和隔壁的小娘子从庙里回来, 途中还特地去了趟庙附近的村子, 买了一只肥硕的大母鸡,准备替准孙女婿好好补一补身子。   买鸡的时候卢苗氏还有些心疼, 这边的鸡鸭卖的比他们那儿贵多了,看上去还没有自己家养的好, 可谁让他们在外头呢, 想吃的时候家里的鸡也不能从天上飞过来。   和她一块过去的小娘子似乎也心动了, 在那户农家的鸡圈里挑选了很久,她男人这三天比元哥儿亏的还厉害,可终究还是囊中羞涩, 最后小娘子就买了五个鸡蛋,准备给她男人冲一大碗鸡蛋水喝。   回到家的时候, 另外那户的寡母也已经开始在灶头上忙活了。   她舍不得买一整只鸡,旦还是狠狠心从肉铺割了一小块肉, 这会儿把肉剁成肉糜, 和着打好的鸡蛋液, 再加点黄酒和褐酱, 已经隔水在砂锅里蒸上了, 房间里弥漫着肉香和淡淡的酒香。   撇去对寡妇提防自家孙女这个行为的不喜,卢苗氏还是挺佩服这个女人的。   一个人早年丧夫, 靠着绣活把孩子拉扯大, 供孩子读书,还能把两人的生活操持地和和美美,这可不是一般女人能有的本事。   这个寡妇的绣活是真好, 卢苗氏见过她在院子里绣的一些花样,栩栩如生的,比一般绣坊里卖的还要好,卢苗氏还向她打听过价格,她绣一个巴掌大的图案绣坊给她五十文,绣坊转手能卖出八十文,不过绣坊能给她一个稳定的销路,要是别人想要请她绣专门的纹样,得稍微多加点钱,但肯定比直接去绣坊买便宜。   这些年寡妇就是靠一手上好的绣工供儿子念书,娘俩三五不时还能买点鱼肉改善伙食。   卢苗氏看了寡妇的绣活儿以及打听完价格后有些心动,她问好了这个寡妇的地址,到时候家里几个孙子孙女嫁娶需要添置衣裳,可以雇这个寡妇干活。   当然,盖头、喜被、嫁衣之类的东西就不能请寡妇来做了,寓意不好,怕犯忌讳。   几个女人干活都很利索,没一会儿,灶房里就传出各式各样的香味。   寡妇做了碗肉蒸蛋,一锅白菜炖粉条,还蒸了一条咸鱼,这顿饭有菜有鱼有肉,算是十分丰盛了。   卢家就更不用说了,一只大母鸡拔了毛,半只炖汤,半只红烧,剩下的鸡杂炒了辣子,也很是下饭,老太太早上去了庙里,因此没有在市集买到鲜活的河鱼,就用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小虾米炖了碗冬瓜虾米汤,再加上一盆清炒的白菜,一般人家过年的菜色也就这样了。   相比之下,隔壁小娘子准备的饭菜就有些寒酸了。   一盘清炒白菜,一碟子咸菜,两个荷包蛋外加一碗鸡蛋水,不用说,荷包蛋和鸡蛋水都是给她男人准备的,小娘子肯定一口都舍不得碰。   卢苗氏端着饭菜走到房间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元哥儿和乖宝这俩孩子之间的距离在她进屋后好像离地更远了,有一种刻意保持距离的感觉,就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老太太在心里犯嘀咕,怎么她就出去了小半天,俩孩子给人的感觉就变得奇怪了呢?   “今天的饭菜可真丰盛。”   卢宝宝红着脸小跑到老太太身边,主动接过她手里端着的饭菜。   本来她是想要去灶房帮忙的,可老太太说灶房里还有个不喜欢她们姐妹的寡妇,让她轻易不要去人家眼皮子底下招嫌。   再说了,老太太也想亲手为准孙女婿做一顿好菜,这几年大孙女的手艺她也学了一些,做点家常小菜味道并不逊她多少。   “你们俩拌嘴了?”   将饭菜全都端过来后老太太突然开口了。   “没、没有,我和乖宝怎么会吵嘴呢。”   “没有,我才不会和他吵呢。”   两人同时回答,然后互相瞅了对方一眼,红着脸又将视线错开。   老太太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他们,两个孩子也是有趣,先是元哥儿偷偷用余光看向乖宝,几息后就将眼神收回来,正襟危坐,好像之前偷看小姑娘的人不是他似的。   等一会儿,就轮到乖宝小心翼翼地偷瞄元哥儿了,小脑袋一点一点转过去,元哥儿只要呼吸声稍微重一点就能把她吓到,立马把脑袋转回去,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饭碗,一副乖乖等着开饭的好宝宝模样。   有时候,两人互相偷看对方的动作同步了,这下可好了,把脑袋缩回去的速度一个比一个快,原本就红彤彤的脸蛋能更深一个色号。   卢苗氏渐渐看出味道来了,显然俩孩子是开窍了呀,也不知道她不在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老太太开始在心里打起算盘,乖宝今年十五了,如果这一次元哥儿能考中秀才,来年就可以给俩孩子准备婚事了,那个时候,乖宝十六,元哥儿十八,年纪也正好呢。   卢秀玉是在开饭的时候回来的,她对感情的感知度远比老太太来的差,即便这会儿俩活宝的别扭已经表现的那么明显了,她也没有注意到。   只想着今天俩人可能衣服穿多了,要不脸怎么那么红啊,显然是热的。   “怎么就这点菜,出门前娘不是给了你不少银子吗,那些钱你都花哪儿去了,我刚从考院出来第一天,你就给我吃这点东西!”   卢家人盛好了饭,老太太正准备说几句话呢,隔壁屋就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肉呢,我明明闻到了肉味,怎么人家都舍得给家里的男人买点肉补身子,你就这般吝啬呢?你这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或许是女人的声音太轻了,争吵中只能听到男人的咆哮声,斥责声。   “你们先吃,我过去看看。”   卢苗氏放下碗,皱着眉头出去了。   她掀开帘子的时候正好看到隔壁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推开门气呼呼地出来,手里拿着一件披风,似乎准备去外头吃饭。   透过敞开的房门,还能看到那个小娘子蹲在地上一边抹泪一边捡着被砸碎的碗碟碎片。   卢苗氏正抬脚迈出门槛,就看到另一边的寡妇探着半个身子,冲她摇了摇头,示意她别管这个闲事。   老太太有些迟疑了,这段时间她和那个小娘子处的还算不错,可严格说起来,她们还是陌生人,这会儿要是过去安慰,人家也不见得会感激她啊。   最后卢苗氏还是没有插手人家的家务事,放下门帘,关上门,默默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哎——”   老太太一坐下就叹了口气,这隔壁的小娘子真是命苦,她男人没考中秀才都对她这样了,要是这一次真让他考中了,以后还有那小娘子好日子过吗?   有时候卢苗氏也会气这个女人不争气,太软弱,可仔细想想,除了顺应那个男人,她还能做些什么呢?人家爹娘护着,兄嫂帮衬,她就只有一个人,不是所有人的娘家都像她家老二媳妇家那样,把出嫁的闺女都当成宝贝护着的。   听那个小娘子说,她嫁过去这么多年公婆对她唯一的指望就是照顾好她男人,这些年她恨不得将这个男人当成刚出生的孩子伺候,自己的孩子断奶后就被公婆抱到身边养着,和她这个亲娘也不怎么亲近。   住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女人说的最多的话就是等她男人考中秀才就好了,到时候,再冲几次乡试,要是考不中举人她男人就能安心回乡下开一个小书塾,她不用像现在这样跟着男人在镇上租房念书,到时候,她就能把孩子从公婆那儿要回来,自己好好养着。   卢苗氏默默听着她对未来的憧憬,可在老太太看来,这个男人考不中秀才才是那个小娘子的运道呢,要是真被他侥幸考中了,恐怕……   老太太摇了摇头,女人难呢,饶是她大孙女这样有本事的人做事情也要瞻前顾后,她要是男儿身,能少多少顾虑啊。   只因为是女儿,嫁了人后,能指望的就只剩下男人的良心了。   看着那个小娘子的遭遇,卢苗氏又不禁开始担心起乖宝来。   目前看来元哥儿是一个诚恳踏实的好孩子,可万一他将来考中了举人乃至进士,他的态度对不会发生变化呢?   当初他考中天下书院的时候就有许多人替他惋惜,觉得老二家的情况配不上他,将来他要是考中了举人,考中了进士,主动提出要毁掉婚约,给予二房一些别的补偿,恐怕外人也不会觉得他做错了。   毕竟在很多人看来,老二两口子那样的人就是拖累,二房的姑娘容貌远超常人又怎样呢?娶妻娶贤,纳妾才考虑女子的颜色,元哥儿那么优秀的儿郎,就应该娶一个对他未来有助益的娘子。   很多话本子里不都是这样写的吗,年轻俊秀的状元郎被高官大户甚至皇帝的公主看中,抛弃了乡下的糟糠妻,一朝飞黄腾达过上富贵荣华的生活。   老太太光是想想这种可能,就揪心的难受。   只能说隔壁小娘子的境遇给人带来的感触太多,以至于老太太会有这样的联想。   卢宝宝默默吃着饭菜,感觉自己一侧的衣摆好像被人扯住了,她不动声色,悄悄将一只手放到桌子底下,然后挥动胳膊拍开那只捣乱的手。   谁知道没等拍开那只手,自己的手就被对方握住了。   唐定元的手掌很大,手指纤长,卢宝宝觉得自己的小手完全被他的手裹住了,根本挣脱不得,她怕被人看见,羞恼地瞪了边上的少年一眼。   可惜这一眼抛给了瞎子,唐定元若无其事地吃着饭,好像桌子下面那只强握住小姑娘手的那只手不是他的一样。   刚刚隔壁的吵闹唐定元也听见了,他也察觉到老太太有些低落的情绪,恐怕这会儿在场的几人都有些推己及人,开始有些担心他和乖宝的婚事了。   唐定元不怕别人多想,但他怕乖宝想歪了,于是情急之下握住了她的手,想要表达自己坚定的态度。   原本只是想握一小会儿的,可乖宝的手小小软软的,握上就舍不得松开了。   卢秀玉低头捡筷子的功夫,就见到了两个还来不及分开的小手,紧紧握着,恨不得融在一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呢。   这下子她总算明白了,感情俩人脸红不是因为衣服穿得多,纯粹就是内心在骚动啊。   自己养的水灵灵的小白菜还没到收获的季节呢,家里头的猪率先啃了一嘴,这滋味真叫卢秀玉百感交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啪——”   在堂姐低头捡筷子的时候卢宝宝就急于挣脱唐定元的手,一时争不开,把她急的直接用另一只手去打那只不安分的猪蹄子。   这一下,把老太太都惊动了。   “打、打蚊子。”   面对直勾勾看着自己的两双眼睛,卢宝宝满脸羞赧,找了一个蹩脚的借口。   大冬天的哪来的蚊子呢?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卢宝宝抬起手,又往自己身上打了一下,“这蚊子也是命大,居然活到了冬天。”   说着还点了点头,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   老太太不知道是真信了还是装糊涂,这件事就算翻篇了。   卢宝宝见状松了口气,不过当她看到堂姐若有所思的表情时就知道自己还是暴露了,一抹血色从脖子窜到脸颊,真是羞愤欲死啊。   ******   第二天,隔壁的小娘子带了一小块猪肉回来,不过卢老太太注意到她的裤管宽松了许多,之前小娘子向老太太显摆过的狼皮护膝好像不在身上了。   小娘子说她爹年轻时是他们那儿有名的猎户,还曾孤身打死过一头与狼群走散的老狼,她小时候曾不慎落到冰河里,落下了寒腿的毛病,她爹在卖掉那只狼的时候特地留了一小块狼皮,拜托村里的大夫用药炮制过,从那以后只要穿着这个护膝,她的寒腿症就很少再犯了。   她爹是真疼她这个小闺女啊,可惜,在她出嫁后第二年,她爹进山遇到了熊瞎子,村里壮丁进山把人找回来的时候,身上一块好肉都没有了。   从那以后,家里就是她哥哥嫂子当家,她娘也得看兄嫂的脸色,再也没有人像她爹那样疼她了。   看来小娘子是把那对护膝卖了,给她男人换了块肉回来。   卢苗氏还记得相熟了一些后,那个小娘子在两人独处时掀开裤腿,给她展示自己狼皮时的模样,比平时更灵气,笑容也更真实,那个时候,这个总是唯唯诺诺的女人的脸上居然还有几分小得意呢。   她忽然想明白为什么昨天那个寡妇要制止她了,恐怕在这个小娘子的心里,什么都没有她男人的肯定来的重要了,自己当时要是去劝了,恐怕她要说的那些话人家也听不进去。   没想到自己年长她们那么多年,看人的水平还没有那寡妇来的老辣。   当然,也有可能是她和那个小娘子处的还算不错,有时候反而没有作为旁观者的寡妇看的分明了。   有了这一块肉,之后的两天隔壁都没有再闹。   很快就到了三天后放榜的日子。   这一天,考院的告示栏前人山人海,在官吏拿着榜文从考院出来后,更是人声鼎沸,无数人想要往前挤,看清自己的排名。   “中了,我中了!”   “十三名,我家少爷在第十三名!”   考中了的,自是欢喜。   “怎么没有我的名字呢,是不是我漏看了,你们让让,别挤了,让我看清楚!”   “没有,还是没有,我怎么可能没有考中呢。”   没考中的,如丧考妣。   卢家四人也早早守在了考院外,不过他们还是来的有些晚了,这会儿人那么多,想挤也挤不进去了。   “我考中了,我考中了!”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从人群里冲了出来,他的衣服凌乱,鞋子都被踩掉了一个,可他丝毫顾不上这些,在挤出人群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朝天,仰天长啸。   卢苗氏认出了那个疯疯癫癫的男人,就是那个小娘子的夫婿。   这个男人也有些本事,毕竟念了那么多年书,又有那么多次的科考经验,比起绝大多数年轻人,他还是有些优势的。只不过他并不算出彩,每次考试又缺了一点运气,以至于屡试不中。   这一次卢家阴差阳错帮了他一个忙,考院里的部分考生因方便面香味的干扰,没有发挥出全部的实力,就这样,这个男人以微弱的差距,侥幸成为这次上榜考生中的最后一名。   另一边寡妇的儿子也从人群里挤了出来,他的表情有些沮丧,显然是没有考中。   一直翘首期盼的寡妇见状有些难过,可她还是打起精神,上前安慰儿子,他还年轻呢,隔壁的那个秀才三十多岁了才考中秀才,比起那个男人,他还有很多很多机会。   母子俩互相搀扶着对方离开了这个地方。   “这次案首的名字可真稀奇,唐定元,和神剑奇侠传里的卢大侠同一个名儿呢。”   “你也看过神剑奇侠传?这可真是一本让人看着就觉得畅快的话本,上个月神剑奇侠传出了下册,因为要准备考试的缘故,我都还没来得及看呢,不知道卢大侠最后有没有和唐姑娘在一块。”   几个书生从人堆里挤出来,或许是考中的缘故,居然还有闲心思讨论话本呢。   “当然了,除了唐姑娘,还有谁值得卢大侠一把神剑七进魔滲山,从一群邪魔手里夺走他们的圣女,除了唐姑娘,又有谁会为卢大侠三探红海涯,从深海之源为他求的续命的玉菩提。”   说话的那个书生慷慨激昂,眼里全是对卢大侠的崇拜以及对卢唐两人之间深情厚谊地向往。   一旁的卢宝宝尴尬癌都快犯了,怒瞪始作俑者一眼,只可惜始作俑者没看见,还低着头想要偷偷勾她的小手呢。   “不说卢大侠,就说本次的案首吧,今年才十七岁,真可以称得上一句青年才俊呢。”   “是啊,就是不知道唐案首是哪位,真想与他结交一番。”   几人探讨着,从卢家人身边离开。   “十七岁……唐定元……”   卢苗氏听不懂什么神剑奇侠传,她的脑海里只不断回放着刚刚几人说的有关于案首的讨论。   世间还能有这么巧合的事?这案首,就是她的准女婿吧!   老太太激动地有些手抖,之前她只想着准孙女婿能考个秀才回来,她连禀生都没有想过,可她家元哥儿居然那么出息,不仅是禀生,还是禀生中的第一!   头一次,老太太觉得二儿子干了一件人事,为卢家定下了这么好的孙女婿。 第37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37   “听说了吗, 当年三档口唐秀才的儿子考中秀才了, 还是案首呢!”   “听说了吗,当年卢家收养的那个孩子, 考中了案首,卢家的运气可真好, 将来恐怕能借着这个孩子飞黄腾达呢。”   类似的话在这几天里无数次被人说起。   之前唐定元考进天下书院的时候大伙儿就羡慕过卢家一波了, 这一次唐定元考中了秀才, 还是以第一的名次,更加人嫉妒眼红。   不少村人晚上睡觉的时候都烧心烧肺的难受,后悔当初收养唐定元的人不是自己, 不过很多人也只是在心里想想,他们自个儿也清楚, 如果换做是他们收养了唐定元,恐怕做不到像卢家那样送他去念书, 让他有机会博到这个前程。   所以说卢家和唐定元就是相互成就, 他们想嫉妒都嫉妒不起来呢。   但是不嫉妒卢家, 不代表他们不嫉妒卢老二, 那样的人品居然能得到唐定元这么优秀的女婿, 别说外人了,卢家另外两房也不服气啊。   “我就是替唐小秀才抱屈, 怎么就摊上了那样的岳父岳母呢, 换做卢老大和老三任何一人,都比他俩强百倍啊。”   一群女人在河滩边洗衣服,忍不住就着唐定元和卢宝宝的那桩娃娃亲议论起来。   十七岁的院试案首, 多稀罕啊,虽然现在唐定元还没回来,可卢家已经来了好几波送礼的人,那些人都是县里大户人家家中的管事,他们能过来给一个秀才送礼,足以证明他们看好唐定元的未来。   在大伙儿看来,唐定元这样的品貌,说是文曲星下凡一点也不为过。   现在他还那么年轻,恐怕富商小官都愿意把家里的女儿嫁给他,可惜啊,卢老二是个奸猾的人,居然早早就把自己的女儿定给了唐定元,他们一家不拖累秀才公就不错了,还能给他什么助力呢?   “也别这么说,二房那个姑娘模样还是很出挑的,看上去也比她爹娘勤快,不是经常帮她堂姐做生意吗。”   有人替卢宝宝说话。   “模样好有什么用?将来元哥儿当了大官,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   一部分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容颜易逝,元哥儿那样聪明的人还能看不明白这个道理?娶妻那样重要的事情,当然不能单单以外貌来决定啊。   “你们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呢?读书人最看重名声,当年卢家养了他,卢老二提出让他做女婿,送他去念书,卢老二就是对他有恩,他要是悔婚,那就是狼心狗肺,是忘恩负义,哪个读书人愿意背负这样的名声?”   说这话的人还算聪明,他的这番话也说服了一部分人。   “元哥儿真委屈啊。”   “卢老二真是占大便宜了。”   众人哑口无言,沉寂了好一会儿后才再次开口,为唐定元抱屈,又觉得卢老二一家走了狗屎运。   这其实也是人的正常心理,一直以来卢老二两口子就是村里人看不起的存在,他们身上没有任何一个能让人钦佩的美德,他们不善良,不勤劳,农家人最质朴的美德从来没有在他们的身上出现过。   可就是这样不被人看得起的夫妇,即将成为一个很有出息的读书人的岳丈岳母,将来唐定元考中了举人、进士、当了官,他们也能被人称呼一声老爷夫人,这多叫人憋屈呢。   他们从来就没有努力过,前半生靠各自的爹娘,后半生靠儿女,居然过的比他们所有人都好了,真叫人想想就觉得难受。   也不是大家心思恶毒,他们也没有想过让卢老二一家穷困潦倒至死,只要他们过的不那么好,至少不要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好,他们还是很愿意对他们抱有善意的。   “哼,如果元哥儿不是真心实意愿意娶的,将来他们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有人不服气地嘀咕了一声,这句话让某些愤懑的人心中豁然开朗。   是啊,如果唐小秀才真的只是迫于恩情无奈娶了卢老二的闺女,将来他真的能靠这个闺女得到想要的好处吗?   现在的唐秀才能被恩情压迫,将来的唐举人、唐进士、唐大人呢?   如果卢老二足够聪明,还不如趁现在取消婚约,还能向唐秀才卖个好呢,将来唐秀才娶了能给他助力的娘子,在给力的妻族的帮衬下飞黄腾达,怎么也不会亏待他这个名义上的养父吧。   反过来,如果卢老二执意要将闺女嫁给唐定元,现在年轻的唐小秀才可能因为新鲜卢家姑娘的漂亮容颜不太抗拒这门婚事,可等十几年后卢二姑娘美丽的容颜不再呢?等到他开始意识到一个强有力的妻族对于他这个没有家族可以依靠的人的重要性了呢?   恐怕那个时候,唐定元就该怨他们,恨他们了。   想到这儿,大伙儿又开始替卢宝宝惋惜起来,唾弃自己居然因为嫉妒产生这种卑劣的猜测。   但仔细想想,这确实很现实啊。   “嘘,卢老大媳妇过来了。”   江白娥的到来打断了大伙儿的谈话,众人噤声,换了副面孔,开始对着江白娥道恭喜,场面热闹又和谐。   ******   唐定元等人到放榜后的第五天才回到三档口,因为放榜后学政设宴款待所有考中的学子,还有一些同窗相邀,很多都是推脱不掉的聚会,再加上回到玉阳县后唐定元还顺道去书院拜访了夫子,几次宴会下来,耽搁了不少时间。   三档口好不容易又出了位秀才公,几人回来的那天受到了乡亲们的夹道欢迎,卢老屠也十分阔气地宰了一头肥猪,办了一场丰盛的流水席。   卢家世代推崇读书人,要不然也不会将所有男丁都送去念书了,现在自家儿郎不争气,可自己啊女婿为他们增添了光彩,从喜悦程度上来说,也是相差无几的。   入夜,家里的女人收拾碗一地狼藉,拖着一身疲累回房睡觉去了,男人们白天也忙着招呼客人,此时也已经精疲力尽。   “吱呀——”   卢宝宝偷偷将房门打开一条缝,看到四周无人,赶紧窜了出去,把门关上后蹑手蹑脚来到唐定元的房间门口。   对方好像早就等着了,没等她敲门,就把人拖进去了。   “你——”   卢宝宝刚准备双手抱胸制止他的恶行呢,就见唐定元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他的动作规规矩矩的,并没有她预想中越矩的行为。   好像是她小色狼之心度柳下惠之腹了。   “给你的。”   见乖宝看着盒子发呆,唐定元又把盒子往她面前推了推。   “当初我们说好的,我绝对不会像咱爹那样背着你藏私房钱的。”   唐定元义正严辞地说道,好吧,真相其实就是马甲被揭发了,私房钱不能再捂下去了。   他绝对没有从盒子里偷拿出一张银票藏在枕头的夹层里,也绝对没有将盒子里的一锭银元放到房间花盆的泥土里。   卢宝宝愣住了,她没想到那么多年前的事他都还记得,再想想背着小元把私房钱藏在他房间衣柜底下的自己,脸皮辣么厚的宝宝也有些心虚了。   “这、这么多?”   她打开盒子,里面是厚厚一摞小面值的银票,和五锭大银子,算起来,足足三百多两。   “出上册的时候我还没什么名气,书馆只出了二十两买断,因为上册的销量好,下册重新拟了契书,除了一百两底金外,书馆每卖出一本书就要给我半两银子的分成,这次回来我拜访完夫子回来后顺便去了趟书馆,里面绝大多数都是分红的钱。”   唐定元将这些银元的来历叙说了一遍。   卢宝宝已经被眼前的票票震慑住了,其实她帮堂姐管账的这些年手里经过的银钱远比这些来的多,可那些都不是她的,并不会给她带来实质的震撼。   不像这盒子里的东西……   “你、啊呸,我们,我们有钱了,这些银子你都愿意让我保管?”   卢宝宝的嗓子有些干,这已经是赤果果地明示了,什么身份才有资格帮唐定元管银子,除了他的娘子,不做其他人选。   她有些扭捏,女孩子嘛,总得端着点,卢宝宝掐着嗓子,还想矫揉造作地说上几句。   “嗯,银子归你管,人也归你管。”   唐定元的手心都已经紧张地出汗了,他心里可焦急了,按照他的预想,这会儿乖宝难道不是应该高兴地扑到他怀里,夸他厉害,夸他能干,说她爱死他了吗。   现在抱抱没有,夸夸没有,唐定元觉得自己好像亏了。   “明天,我还想请你和我一起去做一件事。”   唐定元收起心里的小丧气,打起精神后对卢宝宝说道,他简单地叙述了一下自己的想法,卢宝宝闻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就在准备离开唐定元房间的时候,卢宝宝突然转身,跳起来亲了他一下,可惜没有经验,跳的太高,亲到了人家的鼻子,她还不慎用牙齿把自己的嘴唇给磕破了。   “唔——”   做了蠢事的卢宝宝一手捧着盒子,一手捂着嘴,头也不回地溜回了自己的房间里,只留唐定元一个人,半晌后伸手,呆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好像……好像还是赚了。   唐定元红着脸,跟个游魂似的飘回自己的床上,今天晚上,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梦了呢。   ******   第二天一早,唐定元带着乖宝出现在了三档口村多户人家的家中。   当年他爹在收完束脩后没多久就过世,因为看病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抵掉了,这些束脩也不曾退还,唐定元记得每一户给了束脩的人家,今天和乖宝两人,一家家的还钱。   当年的束脩是二两,外加鸡鸭等节礼,唐定元不仅把本金还上了,还添了点利钱。   同理当年卢家收养他后还给卢家送过米面粮油的乡亲们,唐定元同样送上了谢礼。   其实这些陈年旧事村里人都已经忘了,也没想过要找唐定元讨要当年唐家欠他们的东西,谁也没想到,大家伙儿都没有放在心上的事情,唐定元居然还都记得。   这个孩子念旧情,记恩德,这会儿村里人心中只有这么一个感叹。   当然,让村里人同样印象深刻的还有陪同唐定元走完一户户人家,与他一同谢恩的卢宝宝,这么重要的时刻,唐小秀才居然将她也带上了,可见是在替她正名份。   秀才公是在告诉大家呢,这不是别人逼他娶的媳妇,这是他自己认可的未来的娘子。   现在她陪着他一块将他爹娘生前欠下的旧债还清了,夫妻同心,再也没有比卢宝宝更名正言顺的唐家儿媳妇了。   不少拿了银子的人,也是之前在背后说过几句闲话的人,看着这对已有默契的未婚夫妇,一时羞愧地说不出话来。   村里有关这桩婚事的流言也因为唐定元的这个举动慢慢散去了。   ******   卢家已经开始准备在明年筹办两个孩子的婚事,某一天,卢秀玉在后山采辛香料的时候捡到了一个受伤的男子。   卢宝宝忽然惊觉,原来剧情已经到这儿了。 第38章 屠夫家的小娇娘完   卢宝宝以为那个男人的出现是证明剧情的不可逆, 没想到这个在里占据了重要戏份的男子并没有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太多影响。   这对在原里克服千难万险最终在一起的男女主们在她看来, 好像连爱情的小火苗都没有燃起。   堂姐就是意外在后山捡了个人回来,然后拿了点银子就将那人丢给了大夫和家里其他人照顾, 自己则忙着开拓事业。   白天苏醒后的“原男主”在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原女主”堂姐在外头选址, 因为家里出了一个案首, 堂姐终于准备将店开到县城去了;晚上“原女主”堂姐回来, 可刚苏醒不久身子尚且虚弱的“原男主”也差不多到了歇息的时间了,两人的接触只有晚饭那一段短暂的时间。   在这个家里,男主和二老以及卢老大等人的接触都比与原女主的接触来得多。   直到男主被看到他留下的记号的忠仆接走, 两人之间也没有燃气任何火花。   不过对于堂姐的救命之恩“原男主”还是很放在心上的,临走前, 他给卢秀玉留下了一块印有他家族徽记的令牌,同时还吩咐了当地知州, 厚待卢家人。   可以说即便唐定元之后功名再无益进, 卢秀玉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意遭权贵觊觎打压, 那个人的身份, 足以在整个府州之内庇佑她。   也是在那人走的那一天, 卢家人才知道自家救了一位怎样的存在。   他是信阳侯,当今天子是他嫡亲的舅舅, 当年夺嫡时还是皇子的圣上遭遇暗杀, 是他的父亲以身挡箭救了陛下一条性命,不过也因此伤了身体,至今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当年的老侯爷因为身体的暗伤早早上书让世子承袭了爵位, 现如今的这位信阳侯还是孩子时就经常被陛下接到宫里去,皇帝对他的恩宠不亚于任何一位皇子。   在卢宝宝的记忆里,这位信阳侯的恩宠还能延续到下一任皇帝,可以说是一个很靠得住的靠山了,续航能力还超强。   “没想到那居然是一位侯爷!”   对于那位侯爷的离去,恐怕就属江白娥最懊悔了。   “当初侯爷在家养伤的时候就应该让你过去照顾。”   她看着自家过了十八岁生日还没嫁出去的闺女,肠子都悔青了。   戏台上不都演了很多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戏码吗,早知道那是一位侯爷,就应该让闺女在他身旁日夜照料,这样一来又有救命之恩,又有照养之情,即便不能当侯爷夫人,也可以做一位侧妃娘娘吧。   江白娥的见识限制了她的思想,在她看来,自己的女儿要是能成为侯爷的女人,即便只是一个侧室,那也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的,就连家人,也能受到侯府的恩泽。   将来女儿再给侯爷生个一儿半女,她不就有一个能封爵位的外孙或外孙女了吗?   这些日子,江白娥日日夜夜唉声载道,她的想法已经表露地十分明显了。   她哪里知道,按照原本的剧情发展,她的女儿确实如她期盼的那样成为了侯爷的女人,而且不单单只是个侧室,而是名正言顺地侯爷夫人,还是他余生唯一的女人。   幸好江白娥不知道这件事,要不然,她恐怕能原地气炸。   这天全家人一块吃饭的时候,江白娥又老话重提了。   “现成的机会曾经摆在那里你不珍惜,现在你都这个年纪了,哪还有那么多选择给你挑啊,你这孩子,真准备当一辈子的老姑娘不成?”   这一年,来向卢家提亲的人选没一个拿得出手的,要么自身有瑕疵,要么就是赤果果冲着卢秀玉的挣钱能力来的,相比较之下,之前被拒绝的邻村村长家的幺儿还算得上一个不错的人选。   至少他家还有点家底,本人念过几年书,长得也人模狗样的。   江白娥现在有些怨上了公婆,觉得要不是他们纵容自家闺女,大丫头不至于拖到现在还没嫁出去,反倒是二丫头,傻白甜一个,却收获了那样好的姻缘。   “忽然想起和一位掌柜约好了要去看他们家的铺子,今天就不在家吃饭了。”   卢秀玉听着她娘的碎碎念,不免有些心烦。   “你看看这孩子,我说她几句她还不高兴了。”   看着卢秀玉匆匆离去的背影,江白娥越发生气了。   “行了,你也消停些吧,人家是侯爷,是咱们这样的人家能够攀扯的吗,你这不是害大丫头吗。”   卢老大呵斥了媳妇几句。   “我怎么就不消停了,大丫头都什么年纪了,二丫头马上就要嫁人了,她这个长姐的婚事却还没有着落,你们知道外头现在是怎么笑话咱大姐儿吗,合着这个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关心大丫头,你们就一点都不拿她当回事吗?”   卢老大不劝还好,一劝她反而更急了。   “现在她还感给我脸色看了,吃不就不吃,有本事这辈子都别回来吃饭了。”   说着,江白娥拿起碗狠狠扒拉了两口,不过因为越想越气,她最终也没能好好吃完这顿饭,没一会儿就将碗重重放在桌子上,冲回房间里去了。   母女俩显然是互相怄上了。   边上的人也只能感叹,江白娥的做法不能说对,但也不能说错,大姑娘的年纪,确实让人发愁啊,江白娥的很多做法都激进功利了一些,可在她浅薄的见识里,这些都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好啊。   ******   “你怎么还没请媒人上门求亲啊?”   午饭过后,唐定元去了趟县城,找到自己的话唠朋友后丢下这么一句话。   “求、求求求求亲。”   唐修远的舌头都快捋不直了,脸颊瞬间爆红。   “你不是喜欢我大姐吗,现在家里都催着她嫁人了,难道你想看着她嫁给别人吗?”   唐定元十分直接地问道,他和卢秀玉交情不深,可谁让乖宝很崇拜这个堂姐呢,他总得帮一把。再说了,与其让乖宝身边一直有这样一个要与他抢媳妇的女人,还不如早早为她找一个能消耗她大半精力的男人,这样乖宝就能只属于他了。   “秀姐儿要嫁给谁?”   唐修远急了。   “你再不上门求亲,她未来的夫婿可能就是别人了。”   唐定元觉得这小子真是磨蹭,那么长时间了也不见他和卢秀玉有任何进展,明明经常看到他黏在卢秀玉身边啊。   “我我我我我我。”   唐修远的舌头又捋不直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秀姐儿。”   他的脸持续爆红,一想到自以为隐瞒很好的小心思居然被好兄弟发现了,还怪害羞的。   “……”   唐定元沉默,就他那见到人就脸红的德性,除了卢秀玉那个木头还有谁不知道他喜欢她呢。   “我也不是那种见一个爱一个的男人,可我第一次见到秀姐儿就很欢喜,她真的很优秀……我……我配得上她吗?”   唐修远想要为自己辩解几句,“我话那么多,秀姐儿会不会觉得我很烦人。”   “呵呵。”   唐定元冷笑,原来他也知道自己是个话唠啊。   “万一、万一秀姐儿不喜欢我呢?”   唐修远又慌又臊,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向好兄弟寻求力量。   “那你就看着她将来嫁给别人吧。”   在话本里将自己描写成迎娶魔女的卢大侠十分冷酷,不仅不给人家爱的鼓励,还为他描绘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惨痛故事。   T-T唐修远心里忽然升起了无尽的勇气,握紧拳头,同手同脚地从唐定元身边离开,像赴死的英雄一样,去找心慕的女人要个答案。   ******   “秀姐儿。”   正在算账的卢秀玉抬起头,看到了涨红着脸,满头是汗的唐修远出现在她面前。   “你、你喜欢我、不是……我、我喜欢……”   来的路上构思了一肚子的话,等到真要说出口的时候,唐修远反而像个结巴了。   “我……那个、我想……”   唐修远擦了擦额头不断往下滴滴汗,看着表情渐渐严肃起来的少女,干脆闭上眼,彻底孤注一掷地问道。   “我想娶你,你当我的娘子好不好,我有好多好多的话,以后只说给你一个人听。”   说完,唐修远只听得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咚——咚——咚——”   好像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一样。   唐修远现在的样子又傻又呆,卢秀玉想笑的,可慢慢的,她的笑容变得凝重。   她好像意识到,自己救了信阳侯时的异样感是为何而来了。   说来也是奇怪,在发现信阳侯的那天卢秀玉本来不准备救他的,不是她狠心,而是一个佩戴白玉,身着绸缎,明显身份显赫的男子浑身是伤的出现在深山老林里,显然遭遇了她惹不起的仇敌。   在不能证明对方是好是坏的时候,贸然将人带回家里去,有可能会给家人带来灭顶之灾。   但是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她,这个人对她很重要,她必须要救,于是她违背了自己本身的意愿,将人带回家中。   好在一切没有那么糟糕,那个人并不是什么歹人,还是一位位高权重的侯爷,当初追杀他的那股势力也在他和手下联系上后被拔除,自己救了他不仅不会给家人带来灾祸,还有无数想象不到的好处。   在对方苏醒后,卢秀玉与他有过短暂的接触,她很快就意识到对方和她是同一类人——野心勃勃的同时对周边的一切都带有强烈的警戒心理。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真正意义上欣赏的第一个男人,但是很奇怪,她抗拒和对方有更深一步的接触。   于是她开始借口生意错开与他相处的时间,减少彼此不必要的沟通,那个时候卢秀玉还不明白,为什么她那么抗拒对方。   她应该意识到的,在她违背意志将他救回家中的时候就明白,或许冥冥之中真的有缘份,这个缘分是他与她的。   卢秀玉从来不是胆小的人,对方与她堪称天堑的身份差距也不会成为她躲避这段关系的阻碍,她有信心成为配得上任何人的女人,甚至有信心让任何男人开始患得患失,怀疑自己是否配的上她。   在唐修远莽撞的表白后,卢秀玉明白了自己当时的抗拒。   不是这段缘分不够美妙,而是它出现的时间太晚。   不知不觉中,她居然已经对这个总是唠唠叨叨,没心没肺的弟弟产生了好感。   唐修远是比那位侯爷更配她的人,与唐修远相处时,卢秀玉可以十分轻松,任何她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事,唐修远都会事无巨细地说给她听。   如果说她是一个事事都对自己高要求,活得很累的人,那么唐修远就是一个傻憨憨,却把每一天都过的很开心的少年。   她试想了一下,如果她和那位侯爷在一起,恐怕两人会是势均力敌,互相欣赏对方同时不断追赶对方的关系,而她和唐修远在一起,应该就是她埋头往前跑的时候,只要转过身,就能看到有人笑着注视自己的关系。   卢秀玉为后者心动了。   “好。”   “你要是愿意嫁给我,我……你、你说什么!”   唐修远还想掰着手指细说自己的优点,就被卢秀玉那一句好给惊到了。   “我我我我这就去找爹娘,让他们上门提亲!”   唐修远乐疯了,恨不得现在立马飞回家中,让他爹娘去卢家提亲。   “秀、秀姐儿,以后我不能再叫你秀姐儿了是不是?”   跑到门口时,唐修远忽然停下脚步,歪着头侧着身探向屋内,表情有些扭捏地问道。   “以后、以后我得管你叫娘子,你、你得叫我官人。”   唐修远捂着脸,看了眼表情有些古怪的卢秀玉,勉强鼓起的勇气瞬间灰飞烟灭,扭过头就跑了。   反正、反正她都答应要嫁给他了,以后自己就要管她叫娘子,才不要继续叫她秀姐儿呢。   她是比他年长几岁不假,可以后她就是自己的女人了,他要威武起来,让娘子感受到他的胸膛比山更宽广,他的臂弯比古树还要粗壮,他要成为一个能保护娘子的男人。   唐修远的步伐越来越轻快,他感觉自己快要飞起来了。   ******   唐家二老知道唐修远想求娶卢家大姑娘后态度不一。   唐老爷乐见其成,他一直觉得长子太天真,唐家的家业交到他手里恐怕会被人哄了去,因此一直想给他娶一个厉害些,能够管束他,同时照料唐家铺子的女人。   卢秀玉方方面面都符合他的要求,甚至还超出了唐老爷子的预期。   唐夫人对于卢秀玉的年纪颇有微词,可在丈夫和女儿的游说下还是松口答应了这门婚事。   至于唐家的小胖妞就更不用说了,自从她和卢宝书成为笔友后,每天都被卢宝书描写的美食馋地流下一地口水,以后卢宝书那个能做出许许多多美食的堂姐就要成为她的亲大嫂了,终于等到她雄起,可以反虐小胖子的时候了。   她恨不得代替她大哥,自己嫁给卢大堂姐呢。   第二天,唐家让媒婆上门说和来了,在知道唐家糖水铺的少东家要求娶自家姑娘的时候,江白娥简直喜极而泣了。   在卢秀玉点头同意后,江白娥甚至还说了一句自己死而无憾了,真叫人哭笑不得。   其实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卢宝宝来到这个世界后,变化就已经开始了。   因为多了一个她,于是就有了唐定元为给她买礼物,意外帮了唐修远的事,在原本的剧情里,唐修远并没有太多剧情,他就像是一个旁白,只在别人提起唐家糖水铺子的时候才会有姓名,他与卢秀玉的纠缠,是由唐定元这个媒介而开始的。   因为没有唐修远的介入,卢秀玉按照剧情与信阳侯从一开始的相互欣赏,到中间的相互追逐比拼,再到后来的相知相爱,这一路走来,为了剧情的冲突性,其实也有很多苦难。   显然比起信阳侯,卢秀玉更喜欢唐修远这样清凌凌,一眼就能看透的少年,要不然也不会在剧情的惯性下,最终还是选择了唐修远。   卢宝宝一直觉得在她和堂姐的感情里,堂姐对她的助益更多,而她对堂姐的好,一开始还带着功利性,她不知道,其实她的存在,同样给予了堂姐足够的回报。   这一世,堂姐会收获一段更幸福,更轻松的爱情。   ******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宝金成家了,现在连孩子都有了,大丫头和二丫头也有了归宿,最小的宝书今年也已经八岁了,该懂的事情也懂了,我和你们爹商量了一下,咱们家也该分家了。”   这天晚上,卢苗氏将家里所有人都召集到他们二老的房间里,抛出了这样一段话。   “分家?”   大伙儿惊呼一声,然后面面相觑。   卢老二两口子不怎么乐意,他们觉得分家后日子就没有现在那么好了,卢老三夫妇同样如此,刘兰花又高兴又难过,难过的原因和卢老二两口一样,可一想到分家后她就能当家作主,心里也有些隐秘的开心。   在场唯一高兴的应该只有大房了,对于他们来说,分家确实是一件好事。   “老大,家里的铺子留给你,其他东西老二和老三就多分一些,你没意见吧?”   卢苗氏扭头问向卢老大。   “我能有什么意见。”   卢老大摇了摇头。   “老二,老三,咱们家的规矩就是这样,最值钱的肉档肯定是留给长子的,你们也不要对你大哥落下埋怨。”   卢苗氏又看向两个儿子,卢家富和卢家厚齐刷刷摇了摇头。   什么时候分家,东西又该怎么分,卢苗氏和卢老屠早已深思熟虑了。   首先拿出一部分银子帮二房和三房赎籍,分家后,他们的户籍就由原本的贱籍改为普通的农籍了,这部分银子不在分家的财产之内,这也是卢家自古以来的规矩了。   其次,卢宝金成亲的花销是由公中所出,那么分家的时候,家里其他孩子婚嫁的花销也应该单独立项,以示公平。   还有卢宝书和卢宝铁,他们两人还在念书,在他们年满十五岁之前的束脩,也是要单独先拿出来的。   除此之外的所有家产,老大得两份,老二老三分别得四份,因为田地位置、土壤肥沃不同,在田产上,二老也只能尽量将它们分地平等些。   到最后,卢家富两口子居然还分到了十五亩上好的水田和二十亩上等田以及四十多亩中下等良田,到手的现银也有一百多两。   不得不说,除了卢家代代传承的丰厚家底外,卢苗氏这些年攒钱的本事也是不容小觑的。   卢家富和卢家厚两兄弟显然都被自家分到的财产震惊了。   那么多的田地,即便什么都不干,将来把地租出去收租息也足够他们生活了,本来还在为自家男人终于继承肉铺而开心的江白娥,这会儿也不免有些嫉妒。   要知道以往分家的规矩,应该长子占六成,剩下的再由其他儿子平分,二老还是偏心老二,这个时候都不忘为他谋划呢。   “就按照爹娘的想法分吧,我是老大,爹娘以后就跟着我养老了,老二老三随时都能来看望爹娘。”   卢老大抢在媳妇面前开口了,他怕他媳妇那张嘴到时候又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   “村里也有老人是跟最小的儿子生活的,说明也没有规矩规定老人一定要跟着长子,我也想奉养爹娘呢。”   卢家富占了大便宜,这会儿也愿意卖乖。   “爹娘,你们也可以跟着我和娇娘过,或者你们想跟着谁过了就去哪家住一段时间,难道咱家还有不孝顺爹娘的人吗?”   卢家富不要脸地抱住了老太太的大腿,将脑袋枕在老太太的膝盖上。   “我和娇娘什么都不懂,想要把日子过顺了,离开爹娘可不成。”   这小子在心里打着算盘呢,即便爹娘跟着他们俩口子住,大哥和三哥肯定不会真的放手不管的,到时候他们得了点好东西,还不得给爹娘送一份过来。   再说了,爹娘精神头还那么好,他们还能再躲一阵懒呢。   “好好好。”   卢苗氏被儿子这一番“贴心话”哄地开心不已,越发觉得自己还不能老,二儿子这样依赖自己,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她不看着点怎么行呢。   卢老屠也是这样想的,他一边气老二两口子不争气,一边又为此激发出无限活力,他觉得自己还是被需要的,并没有老到要在家颐养天年的时候。   卢老大和卢老三也想表表孝心,可他们终究做不到像老二这么不要脸,最后争着说了几句想要奉养老二的话,也算是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从今往后,你们兄弟就是三个家庭了,爹娘只希望你们还记得这几十年的手足之情,即便以后分开生活了,也要守望相助。”   这句话,卢老屠是对着三个儿子说的,也是对着在场的孙子孙女说的。   家族的昌盛,靠的绝对不是一个人的能力,而是无数族人的同心协力。他们未来会组成更多的小家庭,可作为大家长,他希望他们在各自成家后,依旧挂念着对方,互相给予扶持。   二老欣慰地看着屋里的孩子们,憧憬着家族的未来。   ******   一年后   今天是卢宝宝出嫁的日子,也是她十六岁的生辰。   堂姐早她一个月出嫁,今天一大早就赶过来,为她煮了一碗长寿面,又帮她整理妆发。   唐定元的稿费不断增加,不久前在县城买了个小院,就在距离唐家不远处,因此姐妹二人之间也没什么离别的愁苦。   相反卢宝宝嫁人了,她们姐妹反倒能够经常见面了。   外头迎亲的队伍已经快要到了,卢宝宝听到了外面的动静,眼神不住地往屋外看去,卢秀玉无奈了,给了她一个允许的视线,卢宝宝顿时兴奋地站起身,跑到窗边悄悄支起一条小缝,观察外面的情况。   卢宝宝出嫁,徐家那些兄弟和侄子们都过来了,更可怕的是这几年大侄子们陆续结婚生了孩子,院子里还多出了不少两三岁的小侄孙。   唐定元走进卢家的院子,看到几十双对他虎视眈眈的眼睛,忍不住冒了一身冷汗,这个媳妇可真得罪不起呢。   “就是你要当我姑父,害得我不能给我那些堂兄弟当表姑父了吗?”   说话的是小时候闹着要娶卢宝宝当媳妇的某个小侄子,他现在也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即便没有唐定元,他也娶不了自己的表姑姑。   可这并不妨碍他意难平啊,这么好的一个提升辈分的机会,居然一开始就被扼杀在摇篮里了。   “以后你要是敢欺负我表姑奶奶,我、我凶你哦。”   两三岁的小萝卜头还穿着开裆裤呢,就很凶蛮地挡在了唐定元的面前,双手叉腰,很有气势。   “我、我超凶哦。”   怕唐定元不信,小屁孩还学了一声狼狗叫,在他心里,村里那头传闻中有野狼血统的大黑狗是最可怕的存在了。   “我不敢的。”   唐定元蹲下身哄了哄自己的小侄孙,他哪里舍得欺负她呢。   “哦,那你很乖。”   小屁孩很是老成地点了点头,还踮起脚尖摸了摸唐定元的脑袋,他很乖的时候,娘亲都是这么表扬他的。   这个举动把周边的人都逗乐了,躲在窗户边的卢宝宝也忍不住捂嘴笑。   “人快过来了。”   卢秀玉算了算时间,催促卢宝宝回来。   “咱们乖宝,一定要幸福啊,你要记得,不论什么时候,姐姐都是你的退路。”   卢秀玉替乖宝盖上红盖头,眼眶都红了。   “我们都会幸福的。”   被盖上红盖头的卢宝宝握住堂姐的手,重重点了点头。   没多久,唐定元就突破了徐家男人的重重阻拦进入卢宝宝的闺房,他慢慢地走到卢宝宝身前,然后弯腰将她抱起。   两人贴的很近,她能听到他狂乱的心跳,可努力克制的呼吸。   唐定元抱着他,随着他坚定的步伐,卢宝宝的双脚开始摇晃,耳边还有锣鼓喜庆的敲打声以及家人隐约的啜泣。   走完这条路,她的人生会有一个新的开始,她已经开始期待了……   小世界完   ************   番外一:后世   某高中历史课   “今天我们课堂上要讲的人物大家应该十分熟悉吧,没错,他就是古代白话文的代表作家之一,也是李朝丰庆二十九年的探花郎——唐定元。”   一位年轻的女教师转过身,在黑板上板书了三个端正的大字。   “就是现在电视上热播的神剑奇侠传的作者吗?他可太牛逼了,夸他一句爽文鼻祖不为过吧,现在很多男频文其实都有他的影子。”   “是啊,我记得我们初中时候很流行退婚打脸流,结果这个梗居然是一千多年前的老祖宗玩剩下的,那位可真是脑洞怪,在他之前,古代的白话文都挺中规中矩的。”   底下的同学已经开始讨论起来了,对于唐定元这个人物他们确实很熟,谁让人家的这些年陆续被翻拍成了电视剧呢,尤其是前段时间播出的神剑奇侠传,这部据历史考证唐定元攥写的最早的话本,更是一经播出就破了今年的收视纪录。   “这位探花郎当官期间也是个深受百姓爱戴的清官,不过让他在历史上留名的还是他身前编写的十多部话本,大家应该知道,这位探花郎有一个习惯,他书中的主角都是同一个名字,男主卢定元,女主唐宝,很多人说之所以将自己的名字赋予书中的男主,是因为他将自己想象成了另一个人,书中天马行空的想法,是他对自己另一种生活的向往,可也有人说,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是个取名废,只是因为想不出好听的名字,所以干脆就把自己的名字赋予给男主,并且懒得再做变动,但是我想,这个谜题现在应该已经解开了。”   年轻女老师有些激动,说话时眼睛闪闪发亮。   “大家可能不知道,一位很喜欢唐定元的考古学家不久前发现了他的陵墓,这是一个合葬墓,里面埋葬着唐定元和他的妻子,墓碑上镌刻着他妻子的姓氏——唐卢氏,还找到了几封唐定元的日常随笔,里面频繁出现一句话,爱妻宝宝,由此可以推断,唐定元的妻子全名为卢宝,或是卢宝宝,当然,宝宝这个名字也有可能是对方的小名,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女老师的语速越来越快了。   “唐定元等于卢定元,唐宝,等于卢宝宝,以我之名,冠你之姓,我们伟大的剧作家,将他对妻子的爱意凝结在了每一本中,最浪漫的爱情,不过如此吧。”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抵挡得了优秀又痴情的男人,显然这位老师现在已经彻底成为唐定元的脑残粉了。   台下的女生都听痴了,她们怎么也想不到,以往自己吐槽的唐大作家永恒不变的主角名,居然还隐藏着一个这般美妙的故事。   以我之名,冠你之姓。   众人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场景,一个俊秀的少年站在桌案前,他的怀里抱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少女,他握着她的手,眼神缱绻地在纸上写下这两个名字。   那一定是很美的爱情吧。   ******   番外二:唐定元番外(前世)   唐定元一直都是一个很臭屁的小孩,他喜欢听别人夸他,也喜欢做一些能够让别人夸他的事,一直以来,他都是三档口最聪明,最漂亮,最可爱的小孩。   直到他八岁那年,他爹病死了,他娘在他爹病逝的那个晚上选择了上吊。   唐定元的人生从那一天起,少了一半的色彩。   卢家收养了他,那对夫妇是两位十分厚道良善的老人,他们力排众议送他去书塾念书,让他有机会为自己拼得一个更光明的未来,唐定元很感激这两位老人。   但是在卢家,这两位老人的一些做法并不被所有孩子认可,因为他们偏袒自己的某个儿子,而那个儿子和他的媳妇并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人物。   在唐定元的心中,卢家的二叔吝啬刻薄,他的妻子更是整日阴沉着一张脸,绞尽脑汁为她那个又胖又蠢的儿子占得公中的便宜。   唐定元曾经意外听见过老太太的感叹,她说,要是乖宝活着就好了。   乖宝?听到这个名字时,唐定元的心跳有些加速,他眼神迷茫得看向自己的胸膛,这个名字,他好像在梦里听过。   后来唐定元才知道,原来二叔二婶还曾有过一个女儿,取名卢宝宝,可惜只活到两岁,就因为一场风寒去世了,曾经的二叔二婶只是喜欢偷懒还有些嘴馋罢了,自从失去了那个女儿后,两人的性子就有些变本加厉,尤其是二婶,日渐阴沉下来。   唐定元知道,自己在卢家只是一个外人,因此他从不掺合卢家的家务事,在他考中天下书院前的那几年里,他看着卢家大姑娘一路打脸二房,将小日子过的越发兴旺,也看着二房一路作死,直到偏心他们的二老也做不出偏心他们的举动。   在唐定元二十七岁考中探花那一年,已经成为侯夫人的卢秀玉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他第一次主动接触卢秀玉,求了她的关系,将他外派到玉阳县做了当地的县令。   那个时候,被丢弃在老家的卢老二夫妇已经败光了二老留给他们那一房的财产,日子十分落魄,唐定元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偷偷资助了那一家。   他为卢宝书找了一个大厨当老师,他不是最喜欢吃吗,余生正好可以和灶头打交道,因为他暗中的帮助,卢家二房的生活渐渐有了起色。   当时唐定元想着,他只是感念卢家二老的恩情,那毕竟是他们最疼惜的孩子,他帮了他们,就当是报恩了。   唐定元终身没有娶妻,也没有升官发财的野望,他只是专心想要当好一个小小的玉阳县令,留在他出生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唐定元萌生了一个想法,他想写一本话本子,描写一个能受到万人称赞夸奖的主角,因为不好直接透露暴露自己的姓名,他选择了恩人的姓氏,将主角的名字定为卢定元。   那女主呢?   一本畅销的话本,总不能没有半点爱情的元素。   唐定元不知为什么,想到了卢家那个夭折的姑娘。   不如就叫唐宝吧,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促使唐定元写下了这个名字。   看着宣纸上紧联在一块的两个名字,一直感觉空缺的心脏,在这一刻被填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唐定元:万万没想到故事的番外里我和媳妇的坟居然被我的粉丝给挖了 第39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   “花娘娘, 快去我家看看吧, 我那小孙子不知冲撞哪路神仙了,从外头回来后整个人迷迷瞪瞪, 尽说胡话。”   傍晚,一家人正在吃饭, 一个头裹布巾的老太婆冲了进来, 拉着屋里头女人就要走。   “慢着。”   女人挥开她的手, 凝神端详她的面相,然后闭上眼,开始掐指默算。   “花、花娘娘, 这是怎么了?”   老太婆被她弄的有些慌,摸了摸自己的脸, 又扯了扯自己的衣领袖摆,整个人都开始手足无措了。   她口中的那位花娘娘并没有回答她, 空气中透露着一句紧张的死寂, 那个老太婆也不敢再说话了, 只能耐着性子等, 额头的汗一滴滴地往脸颊两侧淌下去。   此时她的心里慌极了, 可又怕打断花娘娘做法,只能试着转移注意力, 打量周遭的环境。   这家的堂屋不大, 还是老旧的木结构,房梁特别高,几乎顶得上村里有钱人家新建的小二楼了。   堂屋的正对着大门的那面墙上摆着一条长桌, 上面供奉着一堆排位,这些排位并不是盛家祖先的灵位,而是用木板制作的胡黄常蟒的牌位,其中又以黄大仙为尊,排位最大,也最居中。   这是当地人信奉的保家仙,又称五大仙,这五大仙分别为胡黄白柳灰,胡指狐仙(狐狸),黄指黄仙(黄鼠狼),白指白仙(刺猬),柳指柳仙(蛇),灰指灰仙(老鼠),因为当地人觉得这五大仙与人长期相伴生活,又是亦正亦邪的灵物,如果供奉它们,就能够得到他们的庇佑。   老太婆口中的花娘娘其实真名叫花盈婆,是山半腰的猎户从山上捡到的弃婴,那个猎户无儿无女,干脆收养了她。   在花盈婆七岁那年,猎户在打猎时意外摔落山坑,等别人找到他时,尸体都已经发臭了,于是花盈婆又成了孤儿。   那个时候恰逢三年自然灾害,村里粮食欠收,人人都吃不饱饭,哪有多余的善心照顾一个无亲无故的孩子,更何况那个时候,也不知道从谁嘴里流传出一个说法,说是这个花盈婆身带不详,刑克六亲,她的亲身父母之所以丢掉她,就是因为她的八字太硬,已经把原本的家人祸害的不成样子了。   人人都知道山半腰的猎户本身就是个不祥之人,他先后娶过两个媳妇,可惜全都在生孩子的时候血崩身亡,因此才没有人愿意嫁给他。   这样命硬的人在收养了花盈婆后都只撑过七年,更何况其他人呢。   或许这一场旱灾,也是由这个灾星引起的。   这个说法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也有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他们都太绝望了,只想找到一个发泄口,要不然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于是花盈婆就成了那个牺牲品。   不仅没有人照顾她,所有人还与她争抢她找到的那点野果、草根,要不是大伙儿都饿的头晕眼花,再加上心中尚存一丝人性,恐怕年幼的花盈婆早就被打死了。   灾害第一年的秋天,花盈婆就消失了,很多人以为她死了,心想着或许旱灾马上就能结束了,没想到旱灾并没有因为花盈婆的“死亡”告终,相反之后的三年,村里的收成都极为有限,他们还知道原来不单单只有他们这个地方闹起了重旱,华国不少地方都因为旱情收成大减。   花盈婆是在三年灾害过去的第二年,也就是63年夏天出现的。   前一年村里人的收成很好,再加上之前饿怕了,不少人拓宽了前后院的自留地,种满了粮食,还偷偷养了些鸡鸭。   乡下人养鸡舍不得吃,更多时候都是为了让鸡下蛋,然后拿去供销社卖,可偏偏那一年村里闹起了黄鼠狼,不少人家养在鸡圈里的鸡都被黄鼠狼叼走了,这可把那些将鸡视作重要财产的村里人急坏了。   那段时间,甚至有人开始将鸡养在房间里,和鸡同吃同睡,宁可忍受鸡屎的臭味也不愿意承担鸡可能被黄鼠狼叼走的风险。   可即便这样,也不能阻止黄鼠狼在他们下地干活的时候挖穿那些泥坯垒砌的墙院,把鸡咬死吃饱肉后溜之大吉。   村里人被黄鼠狼折磨地夜不能寐,食不下咽,很多人甚至狠心将正在下蛋的母鸡宰了,将鸡肉用盐腌起来,鸡肉吃进自己肚子里,总好过被黄鼠狼糟蹋了。   生产队召开了全体社员大会,想要共同商量出个计策对付黄鼠狼,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花盈婆出现了。   十一岁的花盈婆面黄肌瘦,看上去与八九岁的小女孩个头一致,她身上还穿着失踪时的那一套衣服,不过这会儿那件衣服已经很不合身了,衣料沤烂出一个个破洞,露出小臂和一截小腿肚,她的脚上还没有穿鞋,脚底早就磨出了一个个厚茧。   此时的花盈婆神神叨叨的,她号称自己被黄仙选中,是黄仙在小阳岗的信仆。   当时生产队的人看到站在台上的花盈婆是充满质疑的,谁知道花盈婆刚说完那句话,忽然开始疯狂颠颤起来,手舞足蹈,十几秒后,她以一种很古怪地姿势站在众人面前,再抬起头时,瞳孔里基本只剩眼白部分,把众人吓了一跳。   等她再一次开口时,已经变成了粗犷的男人嗓音。   生产队白天上工,全体会议的时间是在社员都吃完饭以后,此时天色已经暗了,恰逢一阵冷风吹过,所有人都被吓出了一身鸡皮疙瘩和冷汗。   被“附身”的花盈婆自称是黄仙儿,这段时间生产队的鸡都是它吃掉的,是信徒应该上奉的贡品,只要以后他们能信仰它,并按时上贡,它就会用自己的仙力保佑小阳岗风调雨顺,年年丰收。   花盈婆是它选定的信仆,对方的八字古怪,只有她能禁得住它的频繁上身,以后他们要是遇到棘手的问题,可以带上贡品来找花盈婆,对方与它神念相通,可传达它的意志,帮大家消灾解祸。   说完这些,花盈婆又是一阵手舞足蹈,等到她气息平复后,整个人的神态都恢复了正常,嗓音也只是因为口干略微有些沙哑的清甜女音。   当地向来都有保家仙的传说,花盈婆闹的这一出,一部分人信了,但还是有很多人表示质疑。   从那天起,花盈婆又搬回到了山腰处养父的房子里,说来奇怪,之后几天村里的鸡没再被偷过,外加那年秋天地里的产出比去年还要多,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这是黄大仙拿走贡品后给予信徒的补偿了,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花盈婆真的是黄大仙的传声筒。   当地人迷信,从那以后,隔三差五就有人来找花盈婆测凶吉,家里嫁娶丧葬的日子来找她算,孩子的姓名也来找花盈婆取,还有诸如招魂、问先人之类的事,花盈婆都是村里人的不二人选。   这些年花盈婆基本也没有出过错,渐渐的,她的名气越来越响了,周边不少生产队的人都知道小阳岗生产队有一个八字古怪,招黄大仙喜欢的神婆,大家也不敢直呼她的名字,而是尊称她一声花娘娘。   破四旧的那段时间,有一群年轻气盛的红小兵闻腥而来砸了花盈婆养父留下来的房子,掀翻了花盈婆供着的祭桌,砸烂了保家仙的牌位,还将花盈婆拉出去改造,剃了一个阴阳头。   当天夜里,闹的最凶的那个学生家里着起大火,好在周边邻居警醒,在看到火烧起来后大声呼叫唤醒了沉睡的那一家人,让他们在火烧大前从房子里逃了出来,要不然,恐怕全家都得烧死在那间屋子里。   火灭了以后,有人在那户人家的围墙上发现了几道爪印,看上去就像是黄鼠狼抓的,还有人在现场闻到了黄鼠狼特有的臭味。   很多人都说,这是黄大仙的报复。   因为那一天花盈婆还被关在牛棚里,根本不可能是她设计的这一切,再加上她向来是个孤寡的性子,在当地没有亲人朋友,也不可能是别人冒这样大的风险帮她完成了这件事。   第二天,花盈婆就被放了出来,虽然碍于当时的风气没人敢正大光明找她算命问米了,可大家的心里已经深信花盈婆和黄大仙之间的关系。   那些掀翻她家祭桌,砸烂保家仙牌位的孩子还被自家大人实实在在教训了一顿,然后举家过来帮助花盈婆在山脚下重新修了一个房子,也就是现在花盈婆一家人住的这个屋子。   十多年过去了,这个屋子也没有修整过,可见当年那些人心中多么畏惧,深怕没把房子修好,再次触怒黄大仙。   堂屋很空,除了祭桌就只剩下正中央的四方桌以及四把竹椅。   老太婆注意到,最上首的位置没人坐,放着一副碗筷,里头同样盛着满满一碗饭,边上还摆着一个酒杯,里头倒了半杯黄酒。   这是留给黄大仙的位置,老太婆不敢多看,哆嗦了一下将目光移到边上。   黄大仙的左手边是花盈婆的位置,右手边坐着一个男人,看上去三十来岁的样子,可老太婆知道,这个男人比花盈婆还大了四岁,今年已经三十八岁了。   他的五官十分普通,单眼皮,鼻梁挺高,可惜鼻头有些大,嘴唇不薄不厚,头有些大,脸略微有些圆,这是一个丢到人群里根本不会让人产生看第二眼的长相。   这个男人名叫盛无坤,是花盈婆七八年从外面带回来的,没人知道盛无坤的底细,也没人敢向花盈婆打听。   村里人都说这个男人很邪性,他的眼睛好像一处深渊,与他对视时间长了,好像魂都要被勾走。   而且能与神婆在一起的男人,又怎么会是等闲之辈呢,有人传言说盛无坤是道家的俗世弟子,一身玄门本事不亚于花盈婆。   后来有几次,盛无坤在花盈婆不在家时出手帮几个丢魂的孩子招魂成功后,大家也越发相信那个传言了。   那花盈婆将这个孩子带回来的那一年,她和这个男人结了婚,同年生下了一个女儿,跟这个男人姓,取名盛宝宝。   老太婆将目光转到一个小姑娘的身上,紧张感消退了些许。   这一家子爸妈都神神叨叨的,生出来的闺女却是一个普通人,至少到现在为止没听说花家这个姑娘有过什么异常行为。   而且盛宝宝的模样还长得特别好,明明爸妈都是寻常模样,她小小年纪却已经像个小天仙了,半点没沾爹娘的阴郁气。   花盈婆估计也不想女儿走她这条道,盛宝宝六岁的时候就被她送到公社小学念书,听说这孩子成绩也很是不错,不少人都怀疑花盈婆是不是像黄仙借了什么神力,给她闺女脑袋开光了呢。   盛宝宝注意到了老太太的打量,咽下嘴里的肉丸子,礼貌地冲她笑了笑。   这一笑,老太婆感觉原本闷沉的胸口好像舒坦了不少,呼吸都变顺畅了。   宝宝是在半个月前出现在这具身体里的,前一秒她还看着自己的儿女孙辈们在她的床头哀泣,下一秒,她就出现在了这个时空,取代了因为发烧一命呜呼的原主,成为了盛宝宝。   她原本以为上一世的穿越只是意外,她凭白多得了几十年的寿命,有疼爱自己的家人,恩爱的丈夫,孝顺懂事的儿女,万万没想到,那只是开始……   现在成为盛宝宝的她完完全全继承了原身的所有记忆与情感,她甚至分不清自己是不是就是原来的盛宝宝,这一世是她的转世,而那一场高烧激发了她前世的记忆。   更让她有些恐慌的是随着她逐渐融入这个新的世界后,前世的情感开始渐渐淡去了,曾经的悲与喜变成了一部黑灰白色的电影,再回顾那段过往时,她好像已经成了一个旁观者。   宝宝还记得卢爹爹和娇娘亲,记得自恋了一辈子的小元,记得自己疼若性命的儿女,可也只是记得,情感已经被剥夺。   她不知道自己出现在这些世界里的原因是什么,也不知道是谁在幕后操纵了这一切,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是她穿越的终点。   现在已经成为盛宝宝的她只能学着适应现在的生活,好好活着。   盛宝宝看了眼那个老太太胸口凝聚的一团黑雾,心跳有些加速,这个世界的她能看到许许多多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是那一场高热后才有的能力。   到现在为止,她只看到过两次异象。   一次是在村里一位高寿的老人身上,那天她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了在树荫下纳凉的老爷子,对方身后影影绰绰有一道阴影,形状看上去像是一个身形扭曲的人。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异象,当时还以为是她眼花了,于是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   那道影子好像注意到了她的视线,明明只是一团雾状的东西,可盛宝宝分明察觉到,“他”同样也看向了自己。   那道目光,阴冷诡谲,吓得盛宝宝手脚发凉,扭头跑回了家中。   第二天,盛宝宝上学经过那户人家家门口的时候,对方家里已经挂起了白幡,还能听到一阵阵哭嚎的声音。   晚上回到家后盛宝宝从她妈口中得知那家的老人过世了,对方请她过去算个吉时,为他爹入殓。   那个时候盛宝宝意识到,自己那天看到的影子可能是招魂的使者。   今天是她第二次看到异象,盛宝宝怀疑,这可能是她在这个世界的金手指。   “三婆,你家孙子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回来啊。”   此时花盈婆已经掐算完毕,她的脸色有些难看,似乎是遇到了棘手的事情。   “花娘娘,你可要救救我孙子啊。”   老太婆急了,有些六神无主。   “你老实告诉我,你那个小孙子是不是去过山后的坟堆?”   花盈婆口中山后的坟堆是村里一个群葬堆,那里埋葬着很多无人认领的尸体,有抗战时被鬼子屠杀的百姓,有灾害时期死绝户的村民……   因为大家的条件有限,最后只能挖一个大坑,将这些人的尸首埋在一块,然后立几个墓碑,偶尔清明替自家先祖扫墓的时候,帮着拔一些野草。   那些人是没有人祭祀的,清明重阳的时候也不会有人送去贡品,当地人都说不受祭祀的鬼魂不被地府接纳,会成为孤魂野鬼,因此大伙儿对后山的坟堆十分避讳,村里的孩子从小就被三令五申不准靠近那个地方,孩子的八字轻,很容易被那些孤魂野鬼勾跑。   “神了,花娘娘,你可真神了,那个小混账跟班上一些同学打赌,说他胆子大,要去后山的坟堆扒一株蒺藜明天带到学校给他们瞧瞧。”   老太婆又气又急,她的孙子是早产儿,从小身体瘦弱,家里人为了留住这个孩子,听从了民间的偏方,从小将他当成姑娘养,穿裙子,留长发,打耳洞,直到八岁上小学后,才给他恢复男孩子的打扮。   学校里有不少同村的孩子,知道她家小孙子以前被当成女娃娃养,这些混孩子将这件事告诉了学校里的其他孩子,从那以后,她的小孙子就开始被人笑话是个娘娘腔,他们找了学校好几次,老师也教育过那些坏崽,可总是没什么成效。   这一次也是一直欺负她孙子的男孩激他,说只要他摘回群葬坟的蒺藜,以后就不笑话他是个娘们儿了。   她孙子立马就答应了,那么胆小的孩子,居然真的跑去后山的坟堆,摘了一株蒺藜回来。   至于老太太是怎么知道的,一是她孙子迷瞪后她第一时间去找了同村和她孙子同班的同学,从他嘴里追问出了这个赌约,二是他孙子手里的那株蒺藜露了馅。   正常蒺藜应该是青黄色或是深绿色,可后山的坟堆上长着的蒺藜很邪性,叶片的脉络透着血色,看上去有些青红。   老一辈们说,这是那些无人祭祀的亡者的怨气,尸体腐化出的血水,将那一片的植物的根茎都染成了红色。   孙子居然摘了那样邪性的东西回来,老太婆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花娘娘,这个地方,也就她能制服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了。   “花娘娘,小孩子不懂事,他也不是故意去到扰那些先人的,我们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苗啊,您可一定要救救他。”   老太婆恨不得给花盈婆跪下了。   “你现在只担心你孙子,殊不知他招惹了那样厉害的东西,现在你们全家都要大祸临头了。”   花盈婆的表情十分严肃,她眉头紧皱脸色发黑的样子,把那老婆子唬住了,差点没有晕过去。   盛宝宝听了她妈的话表情微变,难道她妈也发现了这个老太太身上的异样?   她隐隐有些感觉,第一次见到的那道影影绰绰的灰影并没有恶意,老人是正常的寿终正寝,因此她只是在那道影子注视她时感觉到了恐慌,在此之前,她并没有产生害怕、躲避的情绪。   而这个老太太胸口凝聚的那团气给她的感觉截然不同。   晦涩、压抑、凶残……好像是一个急于脱开锁链的凶兽,随时都是要见血的。   那团气让她觉得非常不舒服,可盛宝宝不知道该怎么让它消失。   想到这儿,盛宝宝又忍不住看向她妈,原本因为原身的记忆和她这段时间的观察,她还觉得她这个世界的爸妈是坑蒙拐骗的神棍,可她刚刚的那番话让她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   难道她妈真的是那种很有本事的神婆?   “大家每年都会给黄仙上供,我当然会帮你们,只不过那个东西很强,恐怕会消耗我不少法力。”   花盈婆表情有些凝重,也有些纠结,在考虑了许久之后,才缓缓给出答案。   “只要能救我全家人的性命,你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   老太婆已经笃信了花盈婆的话,好像从孙子迷瞪后她的胸口也开始发闷了,之前她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心焦的缘故,被花娘娘这么一说,极有可能是因为她也已经被脏东西盯上了啊。   还能有什么比自己的命,比自己家人的命更重要的呢。   “诶,我也不是那种趁火打劫的人,这么多年乡里乡亲大家伙儿也是了解我的,一切按照规矩来。”   花盈婆摆了摆手,一脸被误解的难过。   “我懂,我懂。”   老太婆赶紧拍了拍自己的嘴巴,心里松了口气。   以前村里也有人遇到过“大麻烦”,花盈婆问他们要一只鸡、一只鸭,还有五份糕饼,这些都是用来供奉黄仙的,因为遇到大麻烦,花娘娘得向黄仙“借法”。   除此之外,还得给花娘娘五十块钱的辛苦费,因为驱邪抓怪是很耗精血和法力的一件事,花娘娘也需要这笔钱买点补身子的东西。   这笔钱并不少,但不至于让一个家庭掏空家底,这两年淘金热,老太婆的儿子去南方打工,每个月据说能挣一百多块钱呢,比当地一些工人干部的工资还要高得多。   每个月他儿子都能往家里汇八十块钱,因此在听到花盈婆说一切都按照老规矩来的时候,老太婆甚至还觉得花盈婆真是一个好人,越发地信服了。   “我先跟你过去一趟,探探那东西的本事。”   说完,花盈婆转身回屋,拿了一柄老旧的桃木剑出来。   “宝她爸,你在家看着孩子,记得给娃检查作业。”   离开的时候,花盈婆还不忘叮嘱了丈夫几句。   也不知道是不是盛宝宝的错觉,她好像看到爸妈交换了一个眼神,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却没有看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花盈婆:剧情还显得我很牛逼的时候作者就在标题剧透我是个骗子,生气 第40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   三婆家在靠近小阳岗公交车站台的位置, 自从村子开始通车后, 三婆两口子就在家门口挂起了小卖部的招牌,卖点零碎的东西。   这两年她儿子儿媳去南方打工了, 除了寄钱回来,偶尔也会寄点南方时兴的好东西, 只不过量都不大, 怕被指控投机倒把。一些吃的老太太给孙子留一点, 剩下的全都放在这个小卖部里兜售,花盈婆就在三婆家给闺女买过一个电子手表和一些肉罐头,都是他们当地很难买到的东西。   靠着这个小生意, 三婆不仅花不着儿子寄回来的那点钱,还能自己再攒下一点钱来。   今天三婆的小卖部早早关了门, 天色越来越暗了,乌漆漆的黑夜里就连月光也显得暗淡, 三婆家门口支起的一盏昏黄的灯光好似萦绕着一圈诡谲的幽绿, 花盈婆在距三婆家门口十步左右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好强大的煞气。”   花盈婆将手中的桃木剑竖在胸前, 眉头骤然紧锁, 脸色忽青忽紫。   三婆见她这样, 更加焦急了,她老伴和小孙孙还在家里呢, 如果真的是一个招惹不起的东西, 那她离开家的这段时间,他们会不会遇到什么不测呢?   “三婆,你跟在我后头。”   花盈婆的表情十分凝重, 三婆连多问一句的勇气都没有,乖乖跟在花盈婆的身后向家里走去。   一步、两步、三步……   “吱呀”一声,原本虚掩的房门被彻底打开。   “啊——”   三婆闭上眼睛鬼哭狼嚎起来,双手紧紧攥住花盈婆的衣服,走在她前面的花盈婆没有被开门的三叔吓死,反而差点被她给勒死了。   “大晚上的鬼叫什么,差点把我的魂一块叫走了。”   原来是家里的老伴久等她不来,准备出门找人了,三婆这么一叫唤,把老头也吓了一大跳。   “怎么是你,我还以为,还以为……”   老太婆惊魂未定,看着好端端站在自己面前的老伴,表情有些羞赧,“咱孙女子呢?”   因为从小将孙子当孙女养,且坚信孙子只有这样才好养活,因此这家人私底下习惯管这个孙子叫孙女子。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老太婆还疑惑地瞅了花盈婆一眼,刚刚花娘娘的举动误导了她,让她以为开门的不是人呢。   不过她老伴看上去挺正常的啊,怎么花娘娘刚刚一副她老伴和孙子很有可能已经遇到不测的样子呢?   “我把花娘娘给请来了。”   老婆子纳闷地指着花盈婆说道。   “还用得着你说,那么大一活人我看不见讷,花娘娘,你跟我过去看看吧,我那鳖孙从后山回来后就迷瞪了,之前还说胡话,现在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老头引着花盈婆往孙子的房间里去。   “幸好你们家供奉了黄仙,在来的路上,我已经与黄仙通过神念,黄仙恩德,虽然还没收到你的贡品,却也为你们家提前挡住了大半灾祸。”   经过堂屋的时候,花盈婆指着他们家正堂上挂着的几副保家仙图感慨道。   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把那老婆子的疑虑打消了,原来是黄大仙庇佑,暂时挡住了那个脏东西,要不然不单单只是她孙女子一人遭殃了。   老太婆不仅为自己刚刚怀疑花娘娘而心虚,还越发相信黄仙的法力了。   “其实一般来说只要你们敬奉仙上,仙上自然会保佑你们家宅平安,可惜啊,你们家今天这个灾祸是你们孙子从外头招惹回来的。”   说完这句话,一行人也已经走到孩子的房门外了。   “好浓的鬼气。”   一进屋,花盈婆手中的那柄桃木剑再次挡在了身前。   如果盛宝宝在场,她应该可以看见房屋里肆虐的阴云,那些阴煞诡谲的气体以床上的幼童为中心旋转着,在花盈婆等人进来后,无数阴气凝聚成骷髅的形状,表情狰狞地冲向他们三人。   只不过这些阴气在接触到花盈婆身前的桃木剑时瞬间湮灭成飞烟,那团阴气好像有了些许灵智,在几次尝试未果后警惕地退回到原处,不敢再靠近几人。   花盈婆对这一切毫无察觉,反倒是刚刚一直呆在这间屋子里的老汉最先意识到了前后的差别。   之前他一个人留在房间里陪着孙女子的时候,他总觉得喘不上气来,胸口闷的厉害,他还当是这间屋子空气不流通,可因为孙女子情况不明,他也不敢开窗,怕把孩子冻着。   可现在跟在花盈婆身后进来,那种压抑的感觉消失了,房间里的空气好想瞬间变得清朗了。   老汉心中一动,觉得花娘娘的本事也不是村里那些婆娘的以讹传讹,对方或许真的有仙法在身呢。   “这孩子带了别人的东西回来。”   花盈婆止步在离床一米的位置,她一手持着桃木剑,一手指向床上躺着的那个小男孩。   “孩子不懂事,摘了点后山坟堆上的蒺藜回来。”   老太婆以为花盈婆说的是那些阴晦的坟头草。   “不,还有别的东西,他拿走的时候没有和主人家打招呼。”   花盈婆摇了摇头,“所以现在……主人来找他了……”   后半句话的声音很轻,可足以把老两口吓出一身冷汗。   “什……什么……什么东西啊……”   老太婆胆子小,都快吓哭了,除了那几把蒺藜,她那鳖孙还捡了什么脏东西回来啊。   “老头,快去掏掏咱孙女子衣服的口袋。”   老太婆推了推自家老头,她这孙女子回来的时候就迷瞪了,因此身上的衣服还没有换过,如果捡了东西回来,不是在口袋里,就是在他的书包里了。   她催促老头去翻孩子的口袋,自己则是冲向了孩子的书包,好一通寻找。   “找着了,找着了。”   老汉在孩子的裤袋里掏了一下就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他拿出来一看,是一块黑色的石头,这肯定不是从家里拿去的东西。   老两口觉得花盈婆神了,居然连这个都算到了。   老汉像扔一块烫手山芋一样将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石头交到花盈婆的手中,然后紧张地看着她问到:“花娘娘,你说的东西是不是这块石头啊,现在石头还了,那位……那位失主……是、是不是也该走了。”   老头战战兢兢地问到,如果石头是孙子从坟堆里捡来的,那失主岂不就是鬼喽,谁能放心让一个孤魂野鬼住在家里呢。   “请神容易送神难。”   花盈婆的表情越发凝重,她接过那块黑石,叽里咕噜念了一段他们听不懂的咒语,然后从怀里取出一张黄符纸,将那块石头包裹起来,放入口袋。   “准备好三碗没煮过的糯米供奉在黄仙案前,再点上三柱香,取一碗井水,把孩子抱到堂屋来。”   花盈婆下达一系列指令,老两口已经见识过她的不凡,当然不敢多问,以最快的速度将她要的东西准备好了。   “我现在先给孩子招魂。”   花盈婆让二老抱着孩子正坐在香案前,她端起那碗井水,又取了一些香炉里的香灰撒到水里,问清楚孩子的生辰八字后开始招魂。   “荡荡游魂,何处留存三魂早降,七魄来临……今请山神,五道游路将军……天门开,地门开,千里童子送魂来,失魂者……生于……奉请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最后一个字音落,花盈婆手指蘸取碗里的水洒向孩子的天灵盖、左右肩膀、手背、膝盖以及脚心几个位置。   这样念咒洒水的步骤重复了三遍,她又从放在香案上的糯米碗里各抓了一小把糯米,用她带来的纱布袋装好,然后将系紧的袋子擦拭孩子的五窍。   “呼——”   做完这些,花盈婆像是散了大功一样,脸上冒出了薄薄一层虚汗。   “魂招回来了,让孩子睡一觉就好。”   花盈婆摆摆手,让老汉把孩子带回房间里去。   “招魂只是最简单的步骤,这块石头不还回去,石头的主人随时都会把孩子的魂叫走。”   花盈婆十分严肃地对老太婆说道,“所以我得把这块石头带回去,借着这块石头留下来的失主的气息与他通灵,石头的主人很凶,我没有把握他会简单收回这块石头,之后我与他很有可能会发生一场恶战,届时即便有黄仙相助,我也会元气大伤。”   “那可怎么办啊?”   老太婆心想,花娘娘要是不能把那恶鬼赶跑,对方岂不是时不时就要找上她的孙女子。   “花娘娘你可要帮帮我们啊,我们绝对不会让你吃亏,这样吧,我再加二十块钱和一只鸡给你补身子怎么样?”   老太婆主动提出了加价。   “这……”   花盈婆有些犹豫。   “罢了罢了,看在你真心敬重黄仙的份上,我就帮你这一次吧。”   花盈婆指着堂屋上几幅泛黄的保家仙图像,最终还是无奈地答应了。   她眼底的笑意,遮掩的极好。   最后老太婆急匆匆地回屋拿了七十块钱过来,至于承诺的两只鸡和一只鸭还有五份糕饼她明天再一块拿过去。   “孩子失了魂,醒来后身子骨会比平时更虚弱,记得给他弄点滋补的东西。”   花盈婆拿着钱,叮嘱了两句后就离开了。   原本围绕在男孩身边的那团阴云见花盈婆拿着黑石离开后瞬间变得狂暴了,在一阵乱窜后它们似乎做出了选择,抛下了床上的孩子,选择跟在花盈婆身后离开。   没一会儿,小男孩身边的灰气就变得微不可见了。   “老婆子你快来看看,咱孙女子的脸色是不是变好了。”   房间里的老汉欣喜地叫道,老太婆还心疼自己许出去的钱物呢,听到老伴的呼喊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迈着小碎步冲到了孙女子的卧室。   “是好了,是好了!”   老太太欣喜地用手背掖了掖孙子的额头,原本有些烫的体温好像也降下去了。   “这花娘娘可真神了,明个儿送东西过去的时候咱们再添两个肉罐头吧,花娘娘家的闺女可爱吃了。”   还能有什么东西比自家子孙性命更重要呢,老太婆也不心疼钱了,还准备多加点东西,这样一来,花娘娘在帮她孙子驱除邪祟的时候也能更用心些。   “应该的,应该的。”   老头不断念叨,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幕幕都让他大开眼界,以后他再也不说村里女人相信啥子神婆是发神经了。   这花娘娘,可真神哩!   ******   “哈哈,又赚了七十块钱,还得了几只鸡鸭,明天就杀一只给宝煲汤喝。”   花盈婆借着月光数着手里的钞票,七十块钱有十块的面值,也五块两块一块的小面值,捏起来厚厚一沓呢。   她用舌头舔了舔手指,边走边数起了钞票,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跟在她身后,试探着想要钻入她体内的那团黑气。   没错,这个将两个老人甚至绝大多数当地人糊得一愣一愣的花娘娘根本就没有什么与黄大仙通神的能力,她只是一个靠小聪明坑蒙拐骗的神棍罢了。   当年她在小阳岗活不下去了,干脆扎进了深山里面,她的养父是猎户,她跟着对方也学了一些打猎的本事。   那几年,她在山里靠树皮草根生活,偶尔抓到一些小动物,怕人发现也只敢生吃,好几次,她都差点因为误入野兽的地盘而丧命。   盛无坤是她在山上认识的,别人都以为盛无坤是她七八年的时候从外面带回来的,其实早在那之前,他们已经开始了同甘共苦,相依为命的生活。   他们这里是山地,最高的那座山有近2600米,恐怕当地最年长的人都忘了,那座山上曾经有一个道观,在战乱四起的年代,道观里所有的青壮年都下山援军了,只留老人躲在了山中,开始避世。   下山的孩子都没有回家,老人也一个个死去,直到四八年的某一天,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跑到了深山里,敲响了那座封闭了多年的道观的大门。   那个时候,道观里只剩下最后一个老人,而那个女人在叩响门环后就没了气息,老道人甚至还没来得及问她叫什么名字。   盛无坤是老道剖开女尸的肚子取出来的孩子,也是他命大,那样孱弱的身子靠老道喂的一些米粥活了下来,从此在道观里和老道相依为命。   老道告诉他,山下在打仗,到处都在死人,他的那些师兄下山救世十多年了,一个都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还属不属于他们自己。   在道观里的那几年,老道教他认字,还准备传授他道法,可惜没等他入门,老道就寿终正寝了,又逢旱灾,他和老道开垦的几亩地都没了收成,盛无坤狠狠心,干脆收好老道留给他的一些东西,离开了道观。   因为老道从来没有带他走过下山的路,盛无坤很快迷失了方向,从那座山走到了另一座山的深处,两个孩子就这样在深山里相遇。   盛无坤从花盈婆的嘴里得知战争已经胜利了,至于他的那些师兄们为什么没有回来,或许是因为路远,或许是因为他们喜欢上了世俗的生活,又或许……   他知道前两者的可能性极低,再怎么远的路,不至于一点音信都没有。   在深山里,花盈婆给盛无坤讲山下的事,盛无坤用老道留给他的那些书教花盈婆认字,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好了。   可总在深山里住着也不是一件好事,山里没有布料、没有鞋子,这里只有很多威胁他们性命的猛兽。   在旱灾过去的第一年,花盈婆看着漫山抽芽的树枝以及被雨水重新填满的山涧,她知道,他们下山的时机到了。   村里人以为被黄鼠狼叼走的家畜是花盈婆和盛无坤偷走的,他俩在山上因躲避猛兽练就的灵活身手足以让他们不着痕迹地做到这一点。   黄鼠狼的爪印是花盈婆假造的,在山上的时候他们曾捉到过一只黄鼠狼,花盈婆做主留下的黄鼠狼的腺体更使得他们这次的计划天衣无缝。   她下山宣称自己是黄仙的使者,那一年夏天风调雨顺,植物生长的很好,花盈婆当时宣称黄仙会保佑粮食丰收其实也算不上真正的预言,只是前面有“黄鼠狼”不再作乱,紧跟着粮食大丰收的喜讯也成了花盈婆通灵的佐证。   以防万一,盛无坤始终不曾出现在人前,他就是花盈婆的影子,两人相互配合完成了许多在外人看来十分神异的事情。   破四旧的时候花盈婆被抓走改造,关在了牛棚里,是盛无坤偷偷去那个领头人家里放火,并且在火势蔓延的时候大喊着救火,把那一家人从睡梦中惊醒。   火灭后大家看到的黄鼠狼的爪印同样是盛无坤留下的。   他乘乱躲在救火的人堆里,嘀咕了几句这是黄仙的报复,引地众人开始慌乱,真心以为触怒了黄仙,赶紧将花盈婆把牛棚放了出来。   这俩人因为年幼时的特殊生活,对法律缺乏敬畏,对道德缺少尊重,反而因为这么多年的相依为命以及几次濒死时互相拯救经历,将对方视为最重要的存在。   七八年的时候,花盈婆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要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于是盛无坤开始显露在人前。   这些年,他们靠着小聪明解决了不少“灵异”事件,偶尔遇到解决不了的事,就推脱求她办事的人对黄仙的心不诚。   二十来年过去了,花盈婆在当地声名赫赫,绝大多数人都相信她是有真本事的人。   今天也是凑巧了,花盈婆养父的石碑倒了,盛无坤吃完午饭后带着工具去山上修缮,傍晚回来的时候路过坟堆,看到那家的小子在坟堆边采摘蒺藜,还摸了一块石头放到了口袋里。   盛无坤将自己看到的画面原封不动转述给妻子听。   这也是他们这么多年养成的默契了,他们每天都会告知对方自己当天的见闻,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他们听到的,看到的东西,会不会成为他们之后“降妖除魔”的重要信息。   骗子嘛,情报很重要,盛无坤没事就凑女人堆里听八卦,大家都知道他是花娘娘养的上门老公,也把他当姐妹看待,很乐意与他分享自己的见闻。   再加上盛无坤有意交好了一群无所事事的二流子,从他们嘴里也打听到了很多人不知道的消息,现在他们夫妻俩敢保证,他们所了解的人物信息,恐怕比当地统计身份信息的基层干部还要多呢。   当然,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神神叨叨的神婆,花盈婆将养大盛无坤的那个老道留下来的基本册子背的滚瓜烂熟。   她今天招魂的把式就是按照册子里的记录完成的,那几本书里的咒语听上去挺像那么一回事,反正她出去做法的时候,总能将人唬住。   除了那几本册子,老道留下来的桃木剑、八卦镜也成了夫妻俩行骗的行头,这两样东西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有一次花盈婆去县城某富户家里做法,那家的老太爷还想高价买她手里的八卦镜,说那是一件年份久远的古物。   花盈婆没有卖,她没缺钱到那个地步,她已经想好了,这玩意儿就当传家宝,以后留给她闺女,从那以后,花盈婆出去做法不再带上八卦镜,而是将它挂在卧室的墙上。   至于桃木剑嘛,还是随身带着的,毕竟只是一截木头,花盈婆想着,它再值钱又能贵到哪里去呢。   “那不是花娘娘嘛?”   在花盈婆走后不久,一对中年夫妇出现在她经过的那条小道上,男人身后还背着一个孩子。   “咱润珠在卫生站吊了三天水都不见好,是不是应该送到花娘娘那儿看看?”   男人看着花盈婆远去的背影,对一旁的妻子问道。   “……再等等吧。”   女人是村里少数不相信神婆的人之一。   他们身后的女孩在他们说话时睁开眼,看向花盈婆,眼神中透露着不该是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深沉和郁气。   那个所谓的花娘娘就是一个骗子,江润珠知道对方的罪行直到十几年后才会被揭发,现在她重生了,知晓先机,自然不会希望自己的爸妈上当受骗啊。   不过……   江润珠的眼底透过一丝复杂,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花盈婆的女儿就是在这一年去世的,好像就是这几天的事了。   村里人都说,是花娘娘管了不该管的事,遭到报复了,她和她男人有法力护身,那个邪物奈何不了他们夫妻,于是将怨念发泄在了她的孩子身上。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是因为就在那个孩子死掉的前一天,花娘娘去村里一户人家做了法,救了那户人家的孩子。   江润珠看着花盈婆匆匆离去的背影,难道那个小姑娘的死期就是这一天了?   她知道花盈婆夫妇是骗子,所以不相信什么鬼神之说,只当那个孩子突发了疾病,可江润珠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提醒花盈婆。   算了,那个孩子命中注定要死的。   江润珠咬了咬下唇,表情有些挣扎,可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提醒花盈婆,那对夫妇,奸得都快成精了。   她垂下眼,贴在爸爸的背上,终究还是私心占了上风。   ******   另一边,花盈婆回到家,盛宝宝明早还要念书,已经被老爸哄睡了,花盈婆不想吵醒女儿,随便擦了擦脸和身子,蹑手蹑脚回屋睡觉。   开门的瞬间,挂在墙上的八卦镜爆发金光,花盈婆和盛无坤看不见,可萦绕在花盈婆身上的那团阴气却被镇散。   花盈婆关上门后,重新凝聚起来的阴气显然已经开始害怕这间古怪的房间,踌躇不敢靠近。   它们在堂屋游窜,几息后似乎感觉到了其他诱人的生机,它们慢慢地靠近另一扇门,从门四面的缝隙里渗透进去。   房间里,盛宝宝双眼紧闭,似乎在做什么美梦。 第41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3   “嘻嘻嘻, 别舔我, 好痒。”   小宝同学做了一个美梦,梦里坤爸和花妈给她带来一只刚断奶的小黑狗, 那只小黑狗可活泼了,估计也知道以后自己就是它的小主人了, 恨不得使劲浑身解数来讨好她。   “嗷——”   小狗的叫声很稚嫩, 它的脚垫也是软软的, 两只前爪扒拉着她的小腿,踮起身来蹦跳,舌头伸的长长的, 似乎这样就能亲到小主人的脸蛋啦。   盛宝宝被这只小黑狗哄的开心极了,蹲下身来与它玩耍, 小狗带着细软倒刺的舌头,身上蓬松柔软的毛发, 都蹭地盛宝宝忍不住发笑, 最后忍不住伸手将那只亲人的小狗子推开一些。   梦里如此惬意愉悦, 现实情况却有些可怖了。   那一团黑气好像找到了什么可口的食物, 无数鬼脸挣扎着想要脱离那团阴云的控制, 嘶吼着,流着涎液扑向床上的女孩, 没一会儿, 盛宝宝就被这些密密麻麻的鬼脸包裹住,无数黑丝寻找空隙想要扎入她的体内。   “啪——”   梦里盛宝宝想要推开又一次扑过来的小黑狗。   现实中,她同样抬起了手, 虚空挥舞了一下,力道所及之处的鬼脸在发出一声凄厉地惨叫声后飞灰湮灭。   汹涌的鬼气好像被按了一个暂停键,来不及消化刚刚看到的那一幕。   花盈婆是一个半吊子的神棍,但是她唬那老两口的话误打误撞说中了真相,那个小孩从坟堆里捡来的黑石头,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块黑石其实是一块质地上好的墨玉,在玄门中,墨玉是一种极好的用来炼制邪器的材料,因为墨即阴,墨玉比其他玉石更容易吸收阴煞晦气。   那个墨玉的主人在战乱年间死在了当地,身上的财物被人洗劫一空后扔到了乱葬岗,墨玉因为其貌不扬,像一块普通的黑色石头而侥幸留下,同主人一样被丢在了乱葬岗里。   时过境迁,后山的那处坟堆又多了许许多多无人认领的死尸以及灾荒之年全家饿死无人收殓的尸身,这样一个大型坟场就成了那块墨玉天然的炼器炉。   战乱时被杀死、饥荒年代被饿死……这些人生前带着怨气,死后又得不到解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早就成了阴煞,而这些诡煞之气又都融合在一块小小的墨玉之中。   在小男孩捡到那块黑石的时候,邪器已经练成,因为融合了上百人的怨念,器灵本身没有任何人性,相反,还带着无尽的破坏欲和杀戮性,它贪婪地想要吞噬所有与它接触过的活物。   今天花盈婆再晚一步赶到那户人家,恐怕那个小男孩早就已经成为墨玉的食物了,因为这个邪器还没有见过血,再加上花盈婆带走了它的本体,于是它放弃了那一小块肉,选择跟着花盈婆离开,对方是它选中的新的食物。   不过这个刚诞生不久的器灵还算有一点神志,它懂得趋利避害,在被花盈婆卧室内的八卦镜伤过后就产生了躲避那间屋子的想法,转而被住在另一间屋子里,同样散发着浓浓生灵气息的盛宝宝吸引。   可它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弱不垃圾的食物,居然能把它的鬼气给打散。   器灵愤怒了,它才刚诞生灵智不久,先是在那个小孩家里被花盈婆的桃木剑震散几道鬼气,接着又被花盈婆卧室里的八卦镜所伤。   现在一口生魂都没有吃到,反而又被这个食物攻击了,器灵残存不多的神志瞬间消失,现在它只想把面前这团食物撕碎,一口一口吃进肚子里。   梦里的小黑狗越发活泼了,它恨不得分出三头六臂来舔舔宝宝的小手心,舔舔宝宝的小脚丫,盛宝宝咯咯笑着想要推开这个小狗崽,可无奈对方的身手实在是太灵活,肉乎乎的小身体蹦跳着躲避小主人的双手,找到机会就用自己毛茸茸的身子在小主人的身上蹭一蹭,留下气息。   盛宝宝只能凭感觉躲开,时不时踢踢腿,挥挥手。   现实中,器灵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一道道鬼气被拍散,被踢破,房间里的阴云越来越淡,都快凝不成气了。   器灵终于意识到这个看似弱小的食物并不是它能够对付得了的,它忌惮地看了眼盛宝宝白白嫩嫩的小手,和那蹬开被子,同样小巧可爱的脚丫,转身就要逃离。   梦里,小黑狗终于舔累了,吐着舌头趴在了地上,四肢摊开,粉嫩的小肉垫朝上,尾巴一甩一甩的,似乎是在积聚力气。   盛宝宝被它萌坏了,眨着星星眼扑过去,将小狗崽一把抱起。   现实中,器灵还没来得及离开就被翻身的盛宝宝压在身下,尚存的一丝阴云彻底被压散,一阵哀嚎声后,房间内恢复平静。   “好乖好乖。”   盛宝宝呓语了几声,抬起手拍了拍枕头,好像在摸什么东西,然后露出满足的微笑。   约莫半个小时,盛宝宝又转了个身,踢开了身上的被子,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被角下钻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嗷——”   小黑狗崽抖了抖身上蓬松柔软的毛发,歪着脑袋看着睡得正香的盛宝宝。   “嗷——”   它又叫了一声,见盛宝宝没有醒,使出吃奶地力气把自己的身体从厚重的被子里挣脱出来。   因为挣脱的力气太大,小奶狗在脱困后来不及收力,直接像一个小皮球一样咕噜咕噜滚到了床头,“啪唧”一声拍在了床头板上,然后缓缓滑落下来。   “嗷——阿嚏——”   小奶狗抬起前爪揉了揉撞疼的小鼻子,然后迈着踉跄的步伐扭着屁股走到了盛宝宝的身边。   “嗷——”   它又叫唤了两声,还抬起爪子推了推盛宝宝的小手臂,可惜对方丝毫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小黑狗放弃了,歪着脑袋看向了被她踢开的被子,小跑着过去叼起被角,费力地将被子重新盖到宝宝的身上。   做完这一切,小奶狗也累瘫下了,它重新钻到被子底下,将脑袋搁在盛宝宝边上,沉沉睡去。   半夜,花盈婆被噩梦惊醒,她摸了摸自己的后背,睡衣早已经被汗水浸湿,床单上也有一块淡淡的人形水渍。   “怎么了?”   盛无坤被她开灯的动作吵醒。   “不知道为什么,我这心里有些慌。”   花盈婆起床穿鞋,“你接着睡吧,我去宝的屋里看看。”   她没告诉丈夫,她做了一个噩梦,梦里他们的宝被一个恶灵,一口口吞噬掉,孩子惊恐痛苦地在喊她,“妈妈,救我!妈妈,救我!”   盛宝宝的房间就在夫妻俩隔壁,花盈婆走得又快,没一会就到了。   “啪——”   她打开房间的大灯,走到女儿的床头边上,小姑娘睡的正香呢,小脸粉扑扑的,因为孩子的火气比较大,额头的碎发都因为发出的汗水黏在额头。   花盈婆用手背贴着女儿的额头探量温度,看着女儿因为呼吸上下起伏的小肚子,终于长长舒了口气。   果然只是一个噩梦啊!   花盈婆不禁为自己的胆小而感到好笑,她自己就是装神弄鬼骗人的神棍,怎么还会相信这些东西呢?   她没有看见,睡在女儿身边的那只小狗崽因为被她吵醒,还冲她嗷嗷叫唤了两声,骂骂咧咧的好不气愤。   不过因为感受到这个女人身上和它身侧小孩相同的血脉气息,小狗崽只是骂了两声就消停了。   花盈婆又帮女儿重新掖了掖被角,然后关灯离开。   “怎么了?”   回屋的时候,盛无坤还醒着。   “就是做了一个噩梦。”   花盈婆不愿意将那个让她回想起来还十分揪心的噩梦,于是转移话题讲起了晚上帮三婆家驱邪的过程。   “那孩子胆还真大,居然敢去乱葬岗捡东西。”   她感慨了一句,已经是上床准备睡觉的人了,又下床穿鞋走到衣架边,从衣服里掏出了那个被黄符纸包裹着的石头。   这个黄符纸当然也是假的,夫妻俩在香烛店随便买了点黄纸和朱砂,按照老道留下来的那几本书上的符咒依样画葫芦弄出了一堆所谓的平安符、驱邪符、镇灵符……   他们家的平安符销量很好,因为保家仙在当地的信众极多,花盈婆又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黄仙代言人,每当家里有人要出远门的时候,他们都愿意来花娘娘这儿求一道平安符,保佑远行的家人。   花盈婆随意撕开那几张镇灵符,那出那块石头。   “咦!”   原本花盈婆准备将这块黑石头扔掉的,可在撕开镇灵符后,她却大吃了一惊。   之前三婆两口将这块黑石交给她的时候她也曾看过一眼,那个时候,它还是一块乌漆麻黑,死气沉沉的石料。   可现在她手里拿着的分明是一块流光溢彩,晶莹通透的墨玉啊。   玉石和石头,花盈婆还是分得清的。   “宝她爸,你看看。”   花盈婆爬到床上,将手里的墨玉递到盛无坤的手里。   “这块玉石……”   盛无坤同样也吃了一惊,这块玉石的质地实在是太好了,根本找不到一丝棉絮瑕疵,他举起墨玉对准屋顶的灯泡,玉石极其通透,灯光下萦绕着一层淡淡的荧光,看上去蕴藏着浓厚宝气。   “我记得在三婆家的时候,这分明还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啊。”   花盈婆纳闷了,难道是三婆家的灯光不好,让她和二老都眼花了?   “这肯定是个好东西,可惜了,是从乱葬岗那捡回来的,要不然可以串根绳,给咱宝挂着,都说玉养人,这么好的玉,可能已经有灵性了。”   盛无坤感慨了一句。   老道活着的时候经常和他感慨,说上等玉石是最好的蕴灵材料,很多法器都是靠玉石炼制的,不过老道没有说,墨玉是玉石中的异类,很难炼成法器不说,还容易生邪性。   “咱们把它留着吧,现在卖可惜了。”   盛无坤小心地将那块墨玉收起来,看来是舍不得扔了。   花盈婆也赞同盛无坤的想法,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古董字画是害人的东西,大伙儿为了保命宁可把它们扔了烧了,可现在不一样了,古董的价格又逐渐被炒高,当初那个富户想要老道留下来的八卦镜,给出了五百块的高价呢,按照这个趋势,古董的价格只会越来越高。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百姓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古董的价值也只高不低,这个玉有些年头了,玉质又那么好,咱给宝留着,到时候等宝大些咱们再卖,给宝在市里买一套大房子。”   盛无坤高兴极了,这一次他们赚大发了。   “都听你的。”   花盈婆也很高兴,幸好她没有半道把这石头给扔了,要不然错过多大一笔财富啊。   盛无坤站在床板上,一把将媳妇抱起来,花盈婆也努力抬手够着放在房梁上的铁盒子。   这个家的大半财产都在这个铁盒子里。   花盈婆掏出自己脖子上的钥匙解开第一个锁扣,盛无坤又用自己身上的钥匙解开了第二把锁。   小小的一个铁盒,里面放着不少金条、翡翠以及一些零散的金饰,早年山里逃荒给他们留下了心理阴影,把攒够的钱换成金子夫妻俩才觉得放心。   除了这些硬通货,里面还有厚厚几沓大钞,全都是最大的十元面值,这几沓,起码有五千块,再加上这些黄金翡翠,这一个小铁盒的价值不下十万。   在万元户都很稀罕的时代,夫妻俩可以说是巨富了。   盛无坤将墨玉放到铁盒里,夫妻俩又清点了一遍他们的资产,总算心里舒坦了。   “宝他爸,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将铁盒放回去,盛无坤关上灯准备睡觉,黑暗中,花盈婆忽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可能有吧。”   盛无坤沉默了一会儿,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当初将他养大的老道说有,可他没有见过。   “反正我们遇不着。”   盛无坤拍了拍媳妇的后背,将她抱在怀里。   “我也觉得没有。”   花盈婆呢喃了一句。   当初那些人硬生生从她手里抢走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干瘪果子,因为她抓的紧,还踢她,踹她,恨不得将她手指掰断,如果真的有鬼,她爸那么疼她,早就生吞了那些欺负她的人了。   花盈婆从来没有因为自己行骗而心生愧疚,可那个梦让她有些怕了。   “如果真的有什么因果报应,也该冲着咱俩来对吧,宝什么都不知道呢。”   花盈婆又问了一句。   “嗯,冲着我来,我是你男人,还是宝她爸,天塌下来都有我顶着呢。”   盛无坤又摸了摸媳妇的后脑勺,“别想了,快睡吧,宝说了明天早上想吃肉包子,咱们还得早点起来剁肉馅呢。”   花盈婆似乎是被安慰到了,睡意袭来,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第42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4   早上六点, 盛宝宝被肉包子的香味唤醒, 她揉了揉眼睛,准备从被窝中挣脱出来。   “嗷!”   小黑狗早就醒了, 看到盛宝宝睁开眼,高兴地站了起来, 尾巴都快转成螺旋桨了。   自己的床上怎么会有一只狗呢?   盛宝宝愣了三秒, 然后很快被可爱的小狗崽捕获。   这个小狗崽也就她两个巴掌大, 身子肉乎乎的,通体黑色,盛宝宝架着它两条前腿, 将它抱了起来,这样一个毛色全黑的小狗崽居然还拥有四个粉嫩嫩的小肉垫, 简直反差萌到极点。   “爸爸!妈妈!”   盛宝宝还当这只小狗崽是坤爸花妈给她的惊喜,都顾不上穿鞋了, 跳下床光着脚就朝屋外头跑去。   “怎么不穿鞋, 小心着凉。”   花盈婆端了一盆冒着热气的肉包子出来, 看到女儿光着脚到处跑, 生气地念叨了一句。   “宝她爸, 给宝拧块毛巾,帮她把脚擦一擦。”   花妈远程向丈夫发送指令。   “妈妈, 妈妈, 这只小黑狗是你和爸爸抓来送给我的吗?”   宝宝觉得她每一次附身在孩子的身体里后心智好像也会被同化一部分,至少现在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八岁小女孩一样,会为了一个宠物欢呼雀跃。   “什么小黑狗?”   花盈婆朝女儿举地高高的手上看了一眼, 只看到一团空气。   “你想要养小狗吗?那可能有点麻烦。”   她只当女儿想养小狗了,不过她和丈夫都不是很有耐心的伺主,平时女儿白天都要去学校上课,养狗的主力还是他们两口子。   “你要是想养,等会儿吃完饭我让你爸去村里问问,看看有没有谁家母狗下了狗崽,挑个漂亮的给你养。”   花盈婆很少拒绝女儿的请求,他们总想把最好的东西都送到女儿面前。   “妈妈,是小黑狗,我手里的小黑狗。”   盛宝宝将手里的小狗崽举地更高了。   “好好好,到时候让你爸找一找,看看有没有黑狗崽给你抱一个回来。”   锅里还煮着小米粥呢,花盈婆怕粥糊锅,敷衍地回了一句。   这个时候盛宝宝再傻也意识到了,手里的这只小狗崽好像只有她一个人能看到。   “嗷——”   小狗崽满脸无辜,摇着小尾巴,努力探着脑袋往前凑,吐着粉嫩嫩的小舌头在盛宝宝的鼻尖舔了好几下。   ( /) V (\\ )可爱!   盛宝宝表示她在萌物面前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不过这个小狗崽是怎么来的,又为什么要待在她的身边,这依旧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接下去盛宝宝洗脸、刷牙、擦脚的时候,小狗崽也一步不离地粘在她的身边,好像把她当成了狗妈妈。   吃早饭的时候,盛宝宝特地观察了父母的表情,确定家里真的只有她一个人看得见这只突然出现的小狗崽。   “花娘娘。”   正啃着包子的时候,三婆左手拎着几只鸡鸭,右手提着一大袋糕饼过来了。   “两只鸡一只鸭,都肥着呢,这两只鸡还是云英鸡,肉可嫩了。”   三婆解开绑着鸡鸭翅膀的绳索,然后对着花盈婆说道,“这鸡鸭我就先帮你放鸡圈里了。”   做完这些,三婆又将手里的那袋东西递给花盈婆。   “你看看,五份糕饼,都是我家老头一大早去镇上买的,每个都买了一斤,还有这两盒肉罐头,是我儿子上个月寄回来的,我记得你家闺女喜欢吃,特地给你拿了两盒过来。”   老太婆是真心感激花娘娘,平时供奉糕饼一般来说每份的分量只需要半斤左右,她家老头每份都买了一斤,显然是想将多的那部分送给花盈婆了。   “我孙子睡一觉醒来后就正常了,不犯迷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说肚子饿,想吃好吃的。”   说到恢复正常的孙女子,老太婆激动到眼泪都要掉下来呢。   “你放心,等我给做法去除那块石头上的阴煞后,你的小孙子就彻底安全了。”   看着出手阔绰的信徒,花盈婆心情大好,也就不再吓唬她了。   “多亏了花娘娘您,我孙子的事情还要您和黄仙多多费心了。”   老太太再三感谢,笑着离开。   盛宝宝的视线在老太太身上停留的时间长了些,她注意到,昨天晚上还团积在对方身上的黑气基本已经散光了。   她有些疑惑,如果说那团黑雾是类似瘴气、鬼气、煞气之类的东西,应该不容易消失才对,按照老太太的说法,他们家中的那个孩子问题最严重,现在孩子变正常了,她身上的黑气也基本已经消失,可见她妈昨天晚上的做法是颇有成效的。   可既然这样,她妈为什么感应不到这会儿正卖力啃着她鞋子的小狗崽呢?   她一时有些弄不清,她妈到底是不是神棍了。   ******   三婆走在路上,有人见她从花娘娘家出来,好奇地向她打听,老太婆也毫不吝啬地讲述昨晚上发生的故事。   重点说到她刚去花娘娘那儿求助,花娘娘就算出她孙子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在刚到她家,看到她孙子后又算出他孙子从那里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回来。   光是这两点,就已经显得花娘娘很有本事了。   老太婆还说,昨天晚上她孙子已经迷瞪到说胡话了,可花娘娘刚给他做法请回魂后她孙子的脸色就恢复正常,今天一早醒来甚至已经开口要饭吃了。   在乡下人看来,能吃饭就说明问题不大,老太太的孙子可见已经恢复正常了。   “很多人还不信,花娘娘真的有大神通呢,当初我孙子被外头的野狗追赶,当天晚上就发烧了,我媳妇还不愿意听我的把孩子送到花娘娘那里去,结果硬是在卫生站吊了小半个月的水,医药费贴了不少不说,还让孩子遭罪,手上脑袋上都是打针留下的针眼,结果呢,还不是花娘娘出马把孩子吓跑的魂请回来,孩子才退烧的。医院折腾了小半个月没做到的事情,花娘娘一个晚上就搞定了。”   有类似经历的人也帮花盈婆说话。   在他们七嘴八舌的感叹下,花盈婆在村里的威信又拔高了一层。   花盈秀早起去大马路上撒了药渣回来,正好听到了这群妇人的交谈,隐隐有些意动。   说起来,她和花盈婆之间还有点亲戚关系,这从她们的名字上就看得出来。   花盈秀她爸和花盈婆的养父是堂兄弟,从这段关系推算,她们还是堂姐妹呢,可惜当初花盈婆的养父接连死掉两个老婆,还都是难产而死,村里人都传她养父八字硬,谁跟她关系好就克谁,于是花家那些亲戚就开始和他保持距离,两边也没了来往。   花盈婆的养父去世后,这些亲戚都不肯照顾他捡来的这个孩子,花盈婆为了保命逃到深山里,严格说起来,两边的亲早就已经断掉了。   花盈婆现在名声那么响亮,花家却很少有人上门求助,也和曾经的这点恩怨脱不开关系。   花盈秀以前不信她这个堂姐有真本事,可现在那么多人都说她厉害,让她一直以来的信念有些动摇。   几天前,她的小女儿掉到河里,被人救上来后就发起了高热,她和丈夫将女儿送到了卫生站,挂了好几天的水都不见好转。   而且花盈秀总觉得女儿江润珠醒来后变得怪怪的,好像一下子长大了十几岁一样,不再说笑玩闹,反而变得稳重极了。   昨天她和丈夫把闺女从卫生站接出来,找了一个靠谱的老中医开了点药剂,今天早上她喂女儿喝了碗中药,然后将药渣倒到马路上,希望来来往往的行人行车能够带走女儿的病气。   如果喝完这些药后女儿还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或许她应该考虑带着女儿去花盈婆那里看一看了。   花盈秀藏起心思,端着盆往家的方向走去。   ******   “妈。”   花盈秀回到家的时候,江润珠正在院子里休息。   “怎么出来了?”   花盈秀生气地骂道,“你不知道自己现在还病着吗?”   “妈,我感觉好多了,就想出来透口气。”   早上强忍着恶心喝了一碗中药,江润珠觉得自己要是不再努力打起精神让自己的病好起来,恐怕就要被中药苦死了。   “感觉好些了?”   花盈秀有些高兴,“看来那个中医真的有些本事,晚上妈再给你煮一剂,你的病要是能好,就不用去花盈婆那儿看了。”   如非必要,花盈秀也不想和花盈婆打交道。   “妈,那都是骗人的东西,你不是一直不信那些吗?”   江润珠皱了皱眉,上辈子花盈婆两口子被抓的时候从他们家抄出来几百万呢,在零几年的时候,几百万在他们当地也是巨富了。   而且这点钱还不算夫妻俩在家底下挖了个大冰窖,日日夜夜开着冷气的花销,那俩人的精神可能真的有些问题,居然把死掉的女儿冻在冰窖里,没有下葬也没有火化。   被抓的时候花盈婆还声称她马上就可以复活她女儿了,简直病得不轻。   “对了妈,你今天出去有没有听到什么大消息?”   江润珠不经意地问道。   “什么大消息?”   花盈秀想了想,面露迷茫。   难道花盈婆的孩子还没有死?江润珠也记不清对方死亡的具体时间了,只当自己记错了。   上一世盛宝宝死掉的时候花盈婆两口子狠狠闹了一场呢,如果对方死了,她妈早上出去不可能没听到。   想到这儿,江润珠又有些羡慕,不说花盈婆他们人品如何,对女儿的爱,他们是毫无保留的,哪像她,只在卫生站挂了几天水她爸妈就舍不得钱了。   他们或许疼她,可在他们心中,最重要的永远都是她哥哥。   江润珠垂下眼,藏住了心里的难过。   或许她要好好想一想,应不应该提醒花盈婆夫妇,让他们这段时间注意些自己女儿的身体情况。   ******   “妈,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在老太太离开后,盛宝宝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她纠结很久的问题。   “哧——我的傻宝啊。”   花盈婆笑了,她伸手揉了揉女儿的小脑袋瓜子。   “你们学校墙上写着什么?拒绝迷信,相信科学,你要好好听老师的话啊,要不然我和你爸送你去学校干什么呢!”   盛宝宝炯炯有神地看着她妈,嘴里的肉馅都不香了。   他们一个神婆一个道士,到头来跟她说让她相信科学!   从花妈和坤爸的表情中,盛宝宝看不出他们是骗她呢,还是真心觉得世界上没有鬼怪,她也不能告诉他们,其实她知道世界上有鬼,因为她能看见。   吃完早饭,花盈婆帮女儿收拾好中午的盒饭,盛无坤背起女儿的书包,送她去上学。   盛宝宝还担心小狗崽会跟她去学校,结果是她多虑了,那只别人看不见的小狗崽在将她送到院子外后就停下了脚步,只是目送她离开。   父女俩离开后,花盈婆将餐桌收拾好,回到厨房清洗碗筷,小狗崽百无聊赖地在房间里乱窜,然后在夫妻俩的卧室门口停下脚步。   它朝屋里头走去,这一次八卦镜没有阻拦它。   小黑狗仰着脑袋,看向了放着铁盒子的那根房梁,然后慢慢消失在了空气中。   这个小狗崽其实就是墨玉的器灵,昨天晚上,盛宝宝打散了器灵身上所有的阴煞鬼气,原本刚刚炼成的邪器就这样变成了一件灵器。   将墨玉炼成法器是极为难得的一件事,而墨玉炼成的法器出现器灵升级为灵器,更是万里无一。   也幸亏它还没来得及沾染人命,要不然,盛宝宝那几下足以将它打的魂飞魄散。   因为也算是盛宝宝间接炼出来的灵器,所以器灵对她有着天然的依赖,再加上当时盛宝宝梦到了萌萌哒的小黑狗,在化形时,器灵选择了主人喜欢的样子。   于是就有了白天盛宝宝醒来时看到的可爱小狗崽了。   器灵可以离开诞生它的灵器,但是也不能离开太远,它现在的活动区域被局限在这间院子之内,又因为成了灵器,家里的八卦镜和桃木剑也不会再伤它。   小主人不在家,它要回到自己的小石头里好好睡上一觉,等晚上小主人回来了,它又可以陪小主人一块玩耍了。   小器灵躲回墨玉中,如果这个时候花盈婆和盛无坤将那块墨玉拿出来,就可以看到它的玉质更加通透,灵气外现,真真是一个无价之宝呢。   ******   镇子上,某间平房里,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趴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本没有封面的书刊,发出一阵阵淫笑。   “嘿嘿嘿。”   他的手探进被子里摸了两下,脸色越发潮红了。   “真可惜。”   几秒钟后,他发出长长地叹息声,又莫名其妙感叹了一句,不知道在可惜什么。   “再看一遍,到时候找黄毛换一本新的。”   他将书本翻到最前页,再一次沉浸在了书本中。   他的身后,一道模糊的鬼影,紧紧贴在他的身后,死死地盯着他看。   只要他现在转过头去,就能看到那一双没有眼球,黑压压的空洞…… 第43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5   双休日盛宝宝不用上学, 可对花盈婆和盛无坤来说, 只要有生意上门,就没有休息的日子。   今天一大早花盈婆就被之前的一个老主顾叫走了, 他们家老人去世了,请花盈婆过去帮忙挑选一块风水宝地, 临出门的时候花盈婆还对丈夫叮嘱了一句, 让他多画点符纸出来, 家里的存货快没有了。   画符的材料其实很简单,黄纸、朱砂外加一支毛笔。   别看夫妻俩在外将这些符纸吹的多难得,什么落笔前还得斋戒沐浴, 焚香请神,在实际的操作中, 这些步骤都是可以省略的。   为了降低成本,盛无坤买的都是那种一开的大黄纸, 自己拿回家裁剪, 而不是那种价格高一些, 专门用来画符大小的黄纸。   他清点了剩余的符纸数量, 发现平安符所剩无几, 另外两种卖的比较好的驱邪符和镇灵符也没几张了,干脆一次性裁了两张一开的黄纸, 准备今天多画一些符纸。   不过刚等他裁完黄纸, 调完朱砂,院子外就有人来找他了。   原来是那人上山给祖先坟头除草的时候发现墓碑歪了,那人怕这是祖先的示警, 不敢自己将墓碑扶回去,特地来找花娘娘过去看看。   花盈婆一早就出去了,那人也听说过盛无坤的名声,求他先过去看一眼。   只要是出门必定会有劳务费,盛无坤当然不会放着到手的生意不做,当即准备了一些行头,准备去忽悠、啊呸,准备去渡化信徒了。   “宝,爸把杨梅罐头、桃酥、果丹皮给你放桌上了,饿了你自己拿,要是有同学来找你玩记得别出村子啊。”   盛无坤对着闺女叮嘱了一句,然后就放心出门了。   在坤爸走后,盛宝宝有些无聊,想着自己可以做些什么,慢慢的,她的视线汇聚在了那一叠裁好的黄纸上。   “嗷嗷——”   小黑狗不知道小主人的想法,依旧孜孜不倦伸着舌头想往盛宝宝身上舔。   做了几世人,盛宝宝还没见过像它这样爱舔人的狗,逮着机会就往她身上蹭,盛宝宝十分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擦了蜜糖,才让这只小狗崽这般如痴如醉地舔她。   干脆,她给小黑狗取了个名字,花小舔,算是很符合它小舔狗的特性了。   “你也觉得我可以试试吗?”   盛宝宝提起脚尖将花小舔推远了一些,起身走到放着黄纸的桌子边上。   “既然你这么喜欢舔,那就多舔舔吧。”   盛宝宝拿起桌上的毛笔,将笔尖凑到花小舔的嘴边,也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促使她这么做,花小舔也十分上道,吐着粉嫩的小舌头将毛笔上上下下舔了个遍,好像给笔开光了一样。   “嗷!”   做完这个动作,花小舔还十分骄傲地冲小主人叫唤了一声。   盛宝宝收回笔,只用肉眼看,这支笔和之前没什么两样,花小舔是灵物,并没有实体,自然也不会在毛笔上留下湿漉漉的口水。   可要是用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多出的天眼来看,这支笔好像被镀了一层淡淡的金光,看上去不像凡物了。   或许花小舔真的有一些门道,盛宝宝也没来得及细想,为什么每天被花小舔舔来舔去,蹭来蹭去的自己却没有变成小金人。   她拿起笔,沾了点朱砂,然后屏住呼吸开始落笔。   即便边上摆了很多摹本,可符依旧不是那么好画的,大约报废了十几张,盛宝宝才勉强画出一张还算看的过去的符纸。   她将那一张符纸拿起来,举在半空中好好欣赏了一番,然后放回收纳符纸的匣子里。   其实依样画葫芦也不是那么难嘛,盛宝宝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等花盈婆回来的时候,裁好的符纸全都已经画完了,画废的黄纸被扔在了纸篓里,毛笔和盛着朱砂水的器皿也已经清洗干净了。   “宝,你爸呢?”   花盈婆看着重新装满的匣子也没想太多,只当这些都是盛无坤画的。   “爸被人请走了,说是去看坟地去了。”   作为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盛宝宝还要应付双休日作业,她觉得这个世界自己的脑子好像比上个世界好使了,果然,这和每具身体的基因有些关系,她绝对不承认上个世界是她本人很笨。   “好,你回屋做作业去,妈给你做饭,别让厨房倒吹倒烟把你熏着了。”   花盈婆看到了桌子上吃了一半的杨梅罐头和少了一层的桃酥饼,知道丈夫有分寸,绝对不会饿着闺女,可这些东西总没有正常饭菜来的有营养,花盈婆把闺女赶回了卧室,收拾好东西就准备去给闺女做午饭。   “花娘娘,我来向你求道符。”   就在盛宝宝关上门后,家里又来人了,来人的目的是为了求符纸。   “我儿子要去南方打工,家里人不放心,让我来您这儿求一道平安符。”   来人是一对母子,当妈的看上去五十多岁,人瘦瘦小小的,正一脸慈爱地看着身边的青年。   说那个孩子是青年也有些过分了,十五六岁的年纪,还算是个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要出远门赚钱,家里人确实放心不下。   花盈婆心中了然,这些年去南边打工的人都赚了大钱,村里不少人眼红,每当有出去的人回来时,都会央求他们把自家的孩子带出去。   外面赚钱苦不苦大家不知道,但是那些人拿回来的钱,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现在村里建小二楼的都是那些孩子在外头打工的人家,他们赚的甚至比当地国营工厂干活的工人还要多。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念书也只是为了赚钱,既然有一条更早就能看到收益的出路,为什么不选择那一条呢?   于是这两年往外面跑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了,像眼前这个少年一样,小小年纪辍学跟着亲戚去南边的,花盈婆见多了。   “出门在外不止要保平安,最好再求一道镇灵符,等孩子到了目的地,让他放在床头,可保家宅平安。”   花盈婆从匣子最上面拿出两张符纸。   “应该的,应该的。”   女人点了点头,觉得花盈婆说的很有道理。   “妈,用不了那么多,就求一道平安符安安心就好了。”   少年却不是那么想的,他多少念过几年书,并不相信所谓的黄仙,在他看来,花盈婆就是个骗子,他之所以同意他妈来这里求符,也只是为了让他妈安心。要不然,她可不会同意他跟着表哥去南边闯荡。   “孩子小,不懂事。”   女人瞪了眼少年,然后讨好地冲花盈婆笑了笑,“花娘娘,我就要你说的两道符。”   花盈婆这儿的符纸是公价,平安符五块钱,镇灵符六块。   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女人每天天不亮就挑着自留地的蔬菜去集市卖,去掉买农肥种子的成本,小半个月才能挣二十来块。   在接过钱后,花盈婆将符纸折成三角形状,然后嘴里念念有词。   “好了,这个平安符带身上,除了洗澡的时候,切记不要离身,还有这个镇灵符,到时候放在你出租屋的枕头底下,切记不要沾到水。”   花盈婆将符纸递到少年的手里,女人想要代他接过,还被花盈婆拒绝了。   “既然是保他的,就最好不要再沾别的人气了。”   花盈婆的表情十分严肃,把那个女人唬的一愣一愣的,就连怀疑她的少年在这一刻也下意识地听从了她的话。   “有那么玄乎吗?”   少年嘀咕了一声,将两道符放在了胸前的口袋里,他可不是相信这神神叨叨的神婆,一切都只是为了让他妈安心罢了。   少年在心里这样想着。   在那对母子离开后不久,盛无坤也回来了。   “你把符纸画好了?”   去了趟山上,盛无坤有些口渴,回家第一时间就给自己倒了杯凉茶,喝完茶后他看到已经收拾整齐的桌子,随意地问了一句。   “不是你画的吗?”   花盈婆愣住了,夫妻俩面面相觑,然后将视线转向了女儿的房间。   ******   “妈,我忘了跟你说了。”   在爸妈的追问下,盛宝宝有些心虚,她低着头,对着手指。   可能她有些莽撞了,她还不能确定父母是骗子呢,玩意爸妈真有本事,别人买了自己画的符出问题了怎么办呢?   盛宝宝对自己画的那些符纸的功效没有太大信心,她也不敢保证,自己画的符一定比她爸妈画的好。   “没事没事。”   花盈婆赶紧抱着闺女安慰,“你看你,把咱宝吓成什么样了,反正就是一张普通的黄纸,买谁画的不一样呢?”   被瞪瞪盛无坤表示自己很委屈,可谁让对面一大一小是自己的宝贝呢,只能忍了。   “妈,你们真的是骗子吗?”   盛宝宝竖起了耳朵,花妈的态度很明确啊,那就是普普通通的黄符纸。   “怎么能叫骗呢。”   花盈婆狡辩,“我要是不卖平安符,今天那个女人肯定不会放心儿子出远门,到时候她在家里日日夜夜担心外出的孩子,要是得了心病,十几块钱可医不好,我卖的平安符,保佑的是那个女人。”   说到这儿,花盈婆又对着闺女叮嘱了一句。   “不过这些话宝你可别对外面的人说,要不然爸妈就挣不到钱了,挣不到钱就没办法给你买你最喜欢的肉罐头和花裙子了。”   这分明就是唬小孩嘛,可偏偏盛宝宝还不得不装出一副被唬住的样子。   现在她在面临一个人性的考验,当你知道你的父母真的是骗子的时候,你会怎么做?是揭穿他们,还是当作不知情,看着越来越多的人上当受骗。   盛宝宝绝对不会选择前者,可放任后者,她又有些不安。   或许得想个办法,让爸妈变成真神棍啊。   ******   “阿娟,你家闺女去她大姨家一段日子了吧,怎么还没回来呢,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个小伙儿你还记得吧,我娘家侄子,现在在钢铁厂开车呢,一个月工资一百五,人又老实孝顺,改天让俩孩子见见呗。”   县城某个小弄堂里,两个刚买完东西回来的女人互相打着招呼。   “快回来了,家里炉子上还烧着汤呢,我先回去了。”   被叫住的女人脸色有些憔悴,在对方拉住她还想为自己的侄子说些好话的时候,赶紧打断,找借口回家了。   她家就在前面不远处,在进去后她立马关上了门,然后捂着嘴,贴着大门缓缓滑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呜呜呜——”   女人的呜咽声听的人心里发毛。   “哭什么哭,不怕被邻居听见啊。”   一个比她大几岁的男人从房间里出来,“还不快进来。”   说话的时候,他还往两边的围墙看了看。   女人见状擦了擦眼泪,起身回到了房间。   一进堂屋就能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女人的眼泪又哗啦啦地流下来了。   “彩凤的尸体都快捂臭了,赶紧把她埋了吧。”   男人抽了根烟,直截了当地说道。   “孩她爸,不能埋啊,彩凤死的冤枉,咱们不能让孩子就这样走了,咱们报警吧。”   女人不同意,她直接跪在了男人脚边。   她口中的彩凤是他们的女儿,五天前女儿准备去临县的大姨家,结果到了晚上,她大姨传信回来说没有看到外甥女,他们两口子急了,拿着手电筒按照女儿离开的路线找了过去,结果在县城外的某处林子里发现了闺女的尸体。   赤条条的,身上还遍布淤青,她的眼睛瞪的那样大,早就没了气息。   夫妻俩一眼就能看出来,女儿遭遇了什么。   冯娟想报警,可丈夫不让,只是和她趁夜将孩子的尸体带了回来。   “报什么警?你想全县的人都知道咱闺女被人那啥了?你也不止彩凤一个闺女,这事传出去,让家里其他几个女孩怎么做人?”   男人狠狠地抽了口烟。   “之前我就一直说她,好好的姑娘打扮什么呢,这下好了,被人盯上了吧,这事要是传出去,人家只会说咱们家的姑娘不正经,要不然坏人怎么偏偏就盯上她了呢?”   他将手里的烟头捻在桌子上,表情痛苦又气愤。   “到时候就说娃在她大姨家落水了,赶紧发丧吧,咱们至少,让娃清清白白的走吧,别让她死后还遭人嘴巴糟践了。”   说着,男人抹了抹眼睛,他的眼眶也已经通红了。   “可咱彩凤死的冤啊。”   想到女儿的死状,女人的心都要碎了,她压低声音,无助地悲吟。   “就这样吧。”   男人看不得妻子这样,搓了搓脸往屋外走去。   女人呆呆地看着某个房间,在他离开后不久冲出了院子。   半个小时后,公安局里多了一个报案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人言可畏,这种事情伤受害者最深的其实往往是身边人的议论,有些女孩有勇气报警,最后却被恶意的言论击溃 第44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6   “死人了, 王家那混小子死在了自己家里。”   “可不是嘛, 尸体都发臭了,隔壁邻居闻到味儿觉得不对, 让他大哥来开门,这才发现人已经死掉了。”   支柳胡同某平房外围满了人, 院子外拉了一条警戒线, 里面是正在取证的公安。   “副队, 整间屋子都找遍了,没有看到可疑的痕迹。”   年轻的公安向一个中年男子汇报情况,“门锁都没有撬开的痕迹, 现场也没有打斗过的迹象,死者身上更看不到什么暴露性创口, 我觉得可以排除他杀的可能。”   这间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床, 一个衣柜, 还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屋内的摆设很凌乱, 但不是打斗过的凌乱, 看得出来, 屋子的主人本身不是一个爱干净的人,换下来的衣服随处扔, 很多都已经发酸发臭了。   “别那么快下结论。”   副队长林中白了眼这个年轻的公安。   “你们觉不觉得, 他的姿势和表情很奇怪?”   林中指了指床上的尸体。   死者王有友,今年二十三岁,是一个无业游民, 平时就靠当工人的哥嫂接济,他现在住的这间平屋是他爸去世时分给他的,据说为了这件事,兄弟俩还闹的很不愉快,从那以后给予他的帮助变得极为有限了。   这条胡同里的人经常丢东西,很多人都怀疑是王有友干的,可惜因为没有抓到过现行,他们也拿他没办法。   而且有很多女人反映,王有友经常趴在墙头用色眯眯地目光打量来来往往的年轻媳妇和漂亮姑娘,让她们不堪其扰。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不受待见的混子。   平日里很少有人会来找他,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尸体都已经开始发臭了,才被人发现死亡的原因。   公安得到消息过来的时候,尸体还保持着被人发现时的姿态。   他蜷缩在角落里,似乎看到了很恐怖的画面,眼球因为过度充血几乎凸出了眼眶,他们检查过他的口腔,他几乎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断了,身上的血迹也来源于这个创口。   “可能是心脏病犯了?或者是羊癫疯?之前也有一些人犯病抢救不及,把自己的手臂、舌头咬伤。”   年轻的公安想不出来,看到什么样的画面会把一个活生生,年轻力壮的男人给吓死。   “先把尸体带回去吧,然后把现场封锁起来。”   林中摇了摇头不说话,他也想不出来。   “啧啧,这小子还真不是正经人,居然看这种书。”   在抬走尸体的时候,大家发现了被尸体压在身下的黄色书刊,这要是搁两三年前严打的时候,也足够这小子做几年牢了。   “死者为大。”   另一个公安白了眼那个小年轻,人家都死了,应该积些口德。   那人估计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不太妥当,笑了笑,不再开口。   等林中带着这些人回到公安局后才知道,县里又出了一桩命案,还是一桩强奸杀人案。   ******   “怎么不在第一时间报警。”   林中来不及休息就带着自己手下的人来到了报案者冯娟的家里。   因为案情的特殊性,在出发去冯娟家里的时候,林中让手下的人换掉身上绿色的83式警服,换上了各自的便装。   在来到冯娟家里,看到已经开始长出尸斑,开始腐化的受害人尸体时,林中忍不住有些气愤。   “我、我……”   冯娟抹着眼泪,“孩子她爸不让报警,说孩子都已经这样了,不能让她走的不光彩。”   她姑娘被人强奸了,或许会有人同情他们,可也会有人在背后说她闺女脏,笑话她闺女作风不正派才会引来这场灾祸。   冯娟知道她丈夫的想法也没错,可她不想闺女那么委屈地走掉,那些害她的人,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而且她还有几个女儿,这次不把坏人抓住,以后她怎么放心让其他女儿离开她的视线,这恐怕会成为她心里挥之不去的噩梦。   尸体上还隐约看得出痕迹,他们公安局设备落后,人员精简,恐怕还得请县人民医院的妇科大夫给死者做一个检查。   “时间耽搁太长了。”   林中也不是气冯娟,他们这个地方思想落后,觉得女孩子遭受这样的事情是很可耻的,早几年,甚至还有女孩子被强奸,报警后亲生父母觉得她丢了家族的脸面,不肯认她,还劝她自杀以证贞烈的。   林中看多了这样的例子,现在冯娟能鼓起勇气报警,已经很难能可贵了。   可惜啊,案件的侦破效率往往和报案时间有着密切关系。   按照冯娟的说法,死者是在五天前在县城外的小树林里被奸杀的,前两天当地下过一场暴雨,凶手即便留下痕迹,也早被雨水冲刷干净了,再加上尸体腐坏,很难找到指纹,更让破案的难度大大提升。   林中没有办法向这个绝望的女人保证,自己能找到凶手。   “那、那怎么办啊。”   冯娟双眼无神地看着女儿的尸体,怀疑自己选择报警是不是错误的。   “你放心,我们一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凶手缉拿归案。”   林中只能这样说,在将受害者的尸体带回去后,他们有马不停蹄带着冯娟去往案发现场,可惜如之前林中判断的那样,所有的痕迹都被雨水冲刷干净,现场连一个脚印都采集不到。   他们只能失望而归。   在他们这样的小地方,命案是极少发生的,算上王有友这个有异议的案子,总共两起案件足以叫整个公安系统忙碌起来。   尤其其中一起还是骇人听闻的奸杀案件。   经过妇科大夫的协助,他们已经能够判定受害者于彩凤生前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处女膜破裂,下身严重撕裂,身上由手指按压捏拧出来的痕迹因为时常的缘故采集不到指纹,可也能判断出力道、手掌大小的不同,怀疑她遭受多人性侵。   死亡原因是颈部窒息,受害者的手指缝隙中还采集到了一些皮肉,可能是她在反抗时抓伤了凶手,这可以成为破案的线索之一。   这段时间,林中只能带着手下的人到处走访,看看是否能找到人证,可这样一来,受害者的模样也不可避免的暴露了。   再加上公安队伍里也有一些嘴巴不严的,被亲戚朋友套出了话,没多久,受害者的姓名就在小县城里传开了。   年轻女孩人人自危的同时,于彩凤这个可怜的女孩也成为了县城人民热议的话题,于家和冯娟娘家的那些亲戚朋友也都知道他们的女儿被人奸杀的事情。   从那天起,冯娟两口子出门必遭指指点点,有些人甚至会跑到他们面前询问案情的经过,打听他们女儿生前的遭遇。   冯娟的丈夫气的不再出门了,冯娟还得照料一家几口人,不得不出门买菜,她看着围在自己身边美其名曰开解她,实则是为了探得更多内幕消息的人们,感觉天旋地转。   原来活着的人受到的折磨,从现在起才刚刚开始。   冯娟想哭,这段时间她的眼泪就没有停止过,要是找不到凶手,她想她也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   “头,这都好几天了,一点线索都没有。”   公安局的人全都被派出去了,按照那天于彩凤可能经过的路线排查,可惜时间有些久了,没人对路上遇到的某个女孩有印象。   几天的时间一无所获。   “不能放弃,大家打起精神来,想想有没有什么线索,是我们容易忽略的。”   林中去小卖部买了几瓶水,分给手下的人。   “这位同志,你们要不去找花娘娘问问吧,花娘娘可灵着呢,她能帮你们把死掉的人请上来,到时候你们直接问那个姑娘是谁害了她不就成了嘛?”   小卖部的老板也曾是林中等人问询的对象之一,看这群公安早起贪黑守在这段路上看到一张生面孔就追着人家问,他忍不住给林中支了一招。   “这都什么啊,老板,迷信是要不得的。”   林中被逗乐了,要是真有神婆,还要他们这些公安干什么呢,世界上也没有冤假错案发生了。   他不信这些,对方说的那些他全当笑话听了,并没有放在心上。   “碰——”   就在林中付完水钱准备继续查案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剧烈的撞击声,紧接着是此起彼伏的尖叫。   原来一辆正准备开出县城的长途车和一辆转弯的卡车发生了碰撞,卡车载着货物刹不住车,直接将长途车顶到沿街的房子里,卡车车头死死卡在了长途车的中间位置。   现场的行人被吓得四处逃窜,生怕之后漏油的卡车爆炸波及自己,林中让手下一人用小卖部的座机拨打医院和消防队的电话,自己则带着剩下的人冲了过去。   他们几人合力拽开变形的大巴门,疏散里面的乘客,车头和车尾的位置还好,中间靠右侧部位已经完全变形,恐怕坐在这几个位置的人此刻已经凶多吉少了。   因为出远门的人不多,长途车并没有坐满,坐中间位置的只有四个人。   两个人已经被撞烂,彻底没了呼吸,还有一个人尚有气息,林中将伤者递给身后的同事,自己则准备将最后一个人身上压着的铁板掀开。   他以为自己看到的应该还是一个被压地血肉模糊的身体,谁知道本应该受伤最严重的人,在他掀开铁板后居然瞪大眼睛看着他。   “我、我没死。”   当卡车迎着他的方向撞过来的时候,少年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可现在他的身上肉眼可见只有一些擦碰的伤痕。   林中也很诧异,因为坐在少年外侧,相对来说幸存几率更高的青年半边身子都被压烂了。   “是平安符,是我妈给我求的平安符,花娘娘,是花娘娘救了我的命。”   少年如梦初醒将手插入口袋,结果掏出一张黄符和一把黑灰。   那一张黄符是镇灵符,而本应该和镇灵符放在一起的平安符却消失不见了,他手中的黑灰,或许就是那道平安符吧。   他已经彻底相信了花娘娘的神通,要不然怎么解释坐在自己外侧的表哥都死了,而自己却好好活了下来,而且消失不见的恰好就是那道平安符呢?   即便是车祸时遇到火星焚烧了符纸,也不可能光烧一张平安符,而和它放在一个口袋里的镇灵符却安然无恙啊。   这是林中第二次听到花娘娘的大名了。   看着这个有些疯癫的少年嘴里不断念叨着平安符,再结合现场的情况,林中一直以来坚定的无神论也不由动摇了。   现在于彩凤的案子一直都没有进展,难道真的让他去求助一个神婆?   林中有些下不定决心。   ******   另一边,江润珠也听说了县城外发生的那桩奸杀案。   她记得这个案子,因为这也算当地少有的恶性案件了,不过这个案子是在88年才告破的,直到1887年,DNA检测技术才被用于刑侦破案,现在还是86年,江润珠记得破案的刑警队长就是当年负责办理这个案子的公安,对方一直对这个案子耿耿于怀,因此在DNA技术开始出现后,要求提取了当初从受害者身上找到的皮屑组织、精液的DNA,放到犯罪库中比对。   88年,其中一个罪犯在外省因抢奸未遂被捕,被遣回原籍时意外发现他的DNA与当年凶手留下的DNA吻合。   那个罪犯又供出了其他四名嫌犯,离奇的是除了这个最先落网的凶手外,其他四人都已经死亡。   最先死掉的是王有友,当时他给另外几人放风,还没来得及实施性侵,受害者就被另一名凶手杀害,因此王有友的死状是最轻松的。   至于另外三人,死状一个比一个凄惨,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们是他杀,因此也被放在了疑案档案内。   最先落网的这个人就是看到同伴一个个死掉,才吓得逃到了外地。   最后他被判处死刑,不过在他被实施枪决前,他就在牢里自尽,据说是活生生把自己撞死的,发现的时候半个脑袋已经撞烂掉了。   当时很多人都传是女鬼复仇,江润珠记得,那段时间各个寺庙里的平安符销量都很好,因为做过亏心事,怕有因果报应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她知道凶手是谁,作为女人,她同情那个女孩的遭遇,可作为一个近期连村门口都没有出去过,又大病初愈的孩子,她怎么可能知道凶手是谁呢?   更何况她知道,即便没有她,凶手也迟早会落网的。   江润珠知道自己的性子太过瞻前顾后了,在盛宝宝的事情上是这样,在那个女孩的事情上也是这样。   等等!   江润珠猛的睁大眼睛,她可以肯定,盛宝宝是在那个女孩之前死亡的,虽然两件事她都不记得发生的时间,但前后顺序她还是记得清的。   可现在盛宝宝明明还好好活着啊!   江润珠怀疑她重生的到底是不是她原本生活的那个世界。 第45章 全家当神棍那些年7   “润珠的精神头好多了, 看来还是那个老中医管用。”   花盈秀在院子里洗衣服, 看着逐渐恢复的女儿,打消了带她去看神婆的念头。   “我早说什么来着, 卫生站里的那些大夫就知道往人身上扎针,吃那些不知道是不是面粉捏的白药丸, 哪有老中医靠谱。”   江三水是个老派人, 对于西医接受度不高, 再加上西医的收费比中医更高,他的心就更偏向中医了。   “明儿就让润珠去上学吧,休息了小半个月学校也不给退学费, 真是死要钱。”   江三水将手里的烟蒂扔到地上,然后用脚尖蹍灭。   “还是让闺女再休息几天吧。”   在这个家里, 显然花盈秀更疼女儿一些些。   “能跑能跳,还有啥好休息的。”   江三水又掏了支烟出来, “小半个月也不知道落下多少课程呢。”   其实也不能说江三水一点都不疼闺女, 比如现在虽然义务教育普及了, 可乡下还是有很多孩子是没书念的, 没到开学季学校的老师家长就会下乡做思想工作, 说服那些人把女孩儿也送去念书。   而江三水是主动送闺女去念书的少数人之一,虽然其中也有希望闺女出息后帮衬家里的想法, 也不能说完全不曾为她考虑过。   这一次江润珠生病, 江三水前前后后也花了近五十块钱,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只不过感情也需要对比,在江三水夫妇心中, 大儿子江润土更重要。   江润珠的这个哥哥成绩不错,后来考上了大专,九十年代的大专生含金量和后世可不一样,因此这个出息的儿子越发成为夫妇俩的骄傲。   大专毕业后,她大哥被分配到市里一家国营工厂做出纳,认识了同个工厂上班的城里姑娘小芳,对方家里要求高,不仅提出了五千块钱的彩礼,还要求江家在市里买一套房子。   他们这儿不算特别发达的城市,可在九十年代末,市区的房价也在三百块一平米左右,买一套像样的小二居室,起码也得一万来块。   再加上办酒以及五金等开销,结一次婚,江家得准备两万块钱。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江三水夫妇起早贪黑买菜,白天像头老牛一样在地里耕种,也就攒下一万多块。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上门提亲来了,那户人家看中了江润珠,愿意出五千块彩礼娶她。   对方是一个受伤退伍的军人,军队不仅给了他高额的退伍费,当地政府还给他发了一笔补助金,具体有多少没人知道,但大家估摸着,应该不下三万。   可惜啊,那人提早退伍的原因是因为在边境执行任务的时候伤了腿,落下了终身残疾,因为这个原因,许多疼女儿的人家也不愿意把姑娘嫁过去。   这个年代,婚嫁市场上军人已经没有以前吃香了,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因伤病退伍的军人。   江三水夫妇犹豫了,正当他们纠结的时候,儿子告知他们儿媳妇怀孕了,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些条件儿媳妇就要去医院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对方还告诉他,他们找关系去验过了,肚子里怀着的是个男孩。   现在计划生育抓的多严啊,江润土又是铁饭碗,不能生二胎,原本的那些犹豫在孙子面前都成了泡影。   于是在江润珠的抗拒下,父母代替她答应了那一桩婚事,并且用亲情强迫她同意。   高考失利的江润珠在那一年嫁给了那个男人,她并不喜欢那个沉默寡言还有些粗鲁的汉子,更不喜欢他那个时时刻刻念叨着当初给了她家五千块彩礼的妈妈。   江润珠想念学校的生活,想念某个让她心动的男同学。   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年,那个当年和她一样高考失利的男生在复读后顺利考上了外地某所大专,他找到了她,让她与他一同私奔。   正好那个时候,她和婆婆因为她一直没有怀上孩子爆发了激烈冲突,江润珠一时冲动了,带上了自己的私房钱和那个男同学私奔了。   外面的世界比她想象的还要繁华,因为面容姣好,她找了一份看店的工作,每个月挣到的钱除去房租基本都贴在了那个男人身上,对方向她描绘了他毕业工作后美好的未来,江润珠傻乎乎的信了,为了能够尽快在新城市落脚,她甚至又找了几份兼职。   对方毕业那年提出想要创业,因为那个时候正逢下海潮,江润珠将自己兼职攒下来的准备买房的钱全交给了那个男人。   在拿到钱后,那个男人就消失了,江润珠去对方的学校打听,只知道对方拒绝了学校的分配,他们也联系不上他了。   那个时候江润珠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她恍惚地离开学校,在路过某个新装修好的商铺外时,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操劳四年的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一个二十多岁青春正好的女人,她的眼里满是疲惫,再也找不到曾经鲜妍的模样。   而那个男人呢,有大专的学历,四年来在她的照顾下更像是衣食无忧的少爷,两人站在一块,好像是长姐带着幼弟,一点也不般配了。   对方早就嫌弃她,也腻了她!   江润珠开始后悔,当年她虽然和男同学私奔逃到了别的城市,可在稳定下来后,她就联系了家人,每到过年的时候都会给爸妈打点钱回去。   从爸妈的口中她得知了一些前夫的消息,对方通过一些战友的关系私人承包了他们当地的一支运输车队,据说现在已经有十辆大卡车了,每个月起码能挣几万块钱。   去年对方又娶了个老婆,比她年轻,还是大学生,听说现在怀上了,她那个曾经无比挑剔的婆婆逢人就说媳妇好,前头那个给她提鞋都不配。   在当地,她这个抛弃了这么有出息的前夫的女人,已然成了一个笑话。   江润珠没有回家乡的勇气,只能继续在那个城市谋生活,一辈子碌碌无为。   等她四十多岁的时候,前夫已经成了当地家喻户晓的物流大王,妻子跑香江又生了个二胎女儿,从此儿女双全好不得意。   而她却在不久前检查出癌症晚期,即将不久于人世。   江润珠躺在手术台上回顾她的一生,只觉得失败至极,没想到等她再次睁开眼睛,居然回到了自己小时候,老天给了她重新开始的机会。   这一次,她要好好念书,考上大学;她会珍惜那个男人,不会再背叛他;她要让婆婆发自内心的认可她,成为让她骄傲的媳妇……   当然,还有一件事她也不会忘记,这一世,她绝对不会让哥哥和上一世的嫂子认识,那个女人太贪婪,如果不是她,上一世的悲剧也不会产生,那样一个眼里只有钱的女人,怎么配当她的嫂子呢。   江润珠发誓,她要给自己寻一个温柔大方又懂事的大嫂,让爸妈的晚年不再为大哥的小家发愁。   虽然他们心中大哥更为重要,可他们也将她养大成人,她也该报答他们了。   “嘭——”   江润珠胡思乱想的时候,大老远传来了礼炮的声音。   江三水和花盈秀走到院子外看热闹,最近也没听说谁家办喜事啊。   没一会儿,随着一声声礼炮声,一支庞大的队伍从远处走来,经过了江家院子。   “刘婶,怎么回事啊?”   花盈秀拉住了一个和她关系不错的大娘,向她打听。   这个架势可真奇怪,村头于家两口子走在中间,他们的儿子挑着扁担,前后两个箩筐装满了东西,一筐喜馒头,还有一个筐子里直接装了一整头杀好的大肥猪。   花盈秀注意到,那个挑扁担的小子脸上还有一些擦伤,还结着痂呢,可看他一幅傻乐的样子,好像半点没把这些伤当回事。   放礼炮的就是于家的男人,身后浩浩荡荡跟着的有这家的亲戚,还有看热闹的村人。   “这是去花娘娘那儿谢恩呢。”   刘婆子等着看热闹,也不多说什么,扯开花盈秀的胳膊再次跟上了大队伍。   谢恩,谢什么恩?   花盈秀也是个爱凑热闹的人,没听全乎事情的起因经过,她这心里也痒痒的,可是碍于娘家和花盈婆的成年往事,她又不好意思过去,只能按耐住好奇心,等着之后打听了。   她也没有注意到,自家闺女偷偷跟上了大部队。   ******   “花娘娘,我们一家三口来向您谢恩了,您真是大慈大悲的黄仙使者,您救了我全家人的命啊。”   于家夫妇一到花家立马给花盈婆跪下,准确的说,他们是在透过花盈婆,向黄仙下跪。   “快起来。”   花盈婆也有些懵,这一家子闹的是哪一出啊?不过她行骗多年表情管理满分,端着姿态将两人扶了起来。   “花娘娘,您真神了,我为之前的怀疑向您道歉。”   于家小子将两筐东西放下,然后朝花盈婆深深鞠了一躬。   “大伙儿还不知道花娘娘多厉害吧,我得好好跟大家讲讲。”   鞠完躬后,于家小子转向了身后凑热闹的乡亲。   他知道,这群人里有许多像曾经的他一样的人,他们质疑伟大的花娘娘,今天他必须用自己的亲身体验告诉他们,花娘娘法力无边,威武齐天。   “当时那个卡车撞过来的时候,我以为我死定了,你们知道吗,我坐着的那个位置已经被撞地稀巴烂,大巴车的铁皮就像是纸头一样,根本没有丝毫抵抗力,我就坐在最外侧,坐在我边上的表哥直接被压成了肉泥,按道理,我只会比他伤的更严重。”   于家小子像他们展示了一下自己身上的伤痕,“可大家看看,在公安把我救下来时,我身上就这么点擦伤,这场车祸死了三人,一个是坐我身边的表哥,还有两个是坐我前后的乘客。”   “你小子可真命大。”   有人感叹。   “可这和花娘娘有什么关系呢?”   也有人隐约猜到了真相。   “在我跟着表哥出门打工的时候,我妈来花娘娘这儿给我求了两道符,车祸发生后我掏了掏口袋,镇灵符还完好无损,可放在一块的平安符却成了一把黑灰。”   “这说明什么!我本来可能是必死的,那道平安符救了我。”   于家小子太激动了,说道后头都成了破音。   于家老两口看着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的儿子,心中越发感激花娘娘了。   这一百个喜馒头和一整头大肥猪都是夫妻俩送给花盈婆的谢礼,要不是家里条件有限,他们还想送更多呢,什么东西能比儿子的性命更重要呢。   “真这么神?”   大伙儿倒吸一口凉气,可于家小子这么个活生生的例子站在自己面前,又不好不信。   至于其他本就相信花盈婆的人则更加相信她的能力,也对平安符产生了狂热的兴趣。   “以前我妈也给我请过平安符啊,可那段时间我还伤了腿呢。”   人群里有人质疑。   于家小子微微一笑,不等花盈婆开口,主动帮偶像怼了回去。   “可能没有那道平安符,你伤的就不只是一条腿了,当然,还有可能是你不诚心,黄仙不愿意保佑你。”   现在他已经成了花娘娘的死忠粉了,谁都不能质疑法力无边,威武齐天的花娘娘。   他那样信誓旦旦,就连之前质疑花盈婆的人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那道平安符,他可能就要断胳膊断腿了,其实他早就被平安符庇佑   “花娘娘,我要请两道平安符,给我儿子儿媳妇寄去。”   “我要五道,家里的孩子们都得带上。”   “我请个镇灵符,保家宅平安。”   大伙儿一拥而上,生怕给钱速度太慢就抢不到符纸了。   “慢慢来,不要急,黄仙庇佑每一个供奉他的信徒。”   花盈婆保持微笑,一幅高人模样。   其实此刻她的心里已经写满了问号,忍不住偷瞄那个满脸崇拜看着她的小伙子。   他把她说的那么牛逼,她本人怎么不知道。 第46章 全家当神棍那些年8   “事先声明, 黄仙只保佑他的信徒, 只救该救的人,如果你们是自己找死, 平安符并不会庇佑你们。”   卖平安符的时候花盈婆事先声明了几点,要不然于家那小子将她的符夸的那么灵验, 一些人吃饱了没事干去找死, 实验平安符的功效怎么办。   她的话模棱两可, 好像并没有肯定平安符的功效,还在为自己找退路,可这依旧打消不了他们购买符纸的强烈欲望。   于家夫妇买的最多, 除了自家人用,还得给亲戚们分一些, 尤其是于家女人娘家的那些亲戚。   她儿子因为平安符活下来了,可她远方的表侄却死的很惨, 他们现在还庆幸儿子活着, 来花家谢恩的时候, 人家家里恐怕正因为少了一个儿子愁云惨淡。   女人想着, 或许现在送别的礼物都是虚的, 多请几道平安符送给那户人家的其他孩子,才能勉强宽慰那对丧子的父母。   ******   林中发誓, 他就是休息日到处散步, 不知不觉散到花盈婆家来的,绝对不是他好奇这个传闻中的神婆,特地找过来的。   他就跟在凑热闹的人群里, 还向边上的人打听了一下这位花娘娘。   不巧,他打听的对象就是前不久才找花盈婆帮过忙的三婆,对方一听他是想要打听花娘娘的丰功伟绩,当即就把自家孙女子的故事讲给他听了。   “你不知道花娘娘有多神,在她帮忙请完魂,又带走那块脏石头后,我孙子立马就不一样了,不再说胡话了,额头也没有那么烫了,你懂什么叫立、立啥见影子吗,花娘娘就是这么神,我家老头之前还不信花娘娘呢,那天晚上花娘娘一走,我家老头就叮嘱我一定要买最好的糕饼,给花娘娘送过去。”   那天晚上的事,老太婆逢人都讲,说实话,要不是亲身经历,真的很难相信花娘娘居然真的那么厉害。   林中知道,老太太想讲的词是立竿见影,对方态度这么笃定,说明在花娘娘做法前后孩子的差别特别明显,难道对方真的有些神异的本事?   他还是很难推翻自己的无神论,可于家那小子的例子又摆在自己面前,那还是他亲眼见证的,有些细节,常理无法推断。   现在案子已经陷入了僵局,一边是受害者,一边是鼓起勇气想要相信他们的受害者家属,林中咬咬牙,觉定试试这个看不来不怎么靠谱的办法。   于是在人群渐渐散去后,林中走进了花家院子。   “符都被请光了,你改明儿再来吧。”   花盈婆见到林中时愣了愣,然后说出这样一句话。   她当然不是真将林中当成了来请符的信徒,实际上一打照面,花盈婆和盛无坤俩人都认出了林中。   对方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夫妻俩的脑子里记录的上万条信息中就有关于这位恪尽职守的副队长的。   听说对方并不相信风水迷信,今天为什么会特地找过来呢。   “我不是为了求符而来的。”   林中摇了摇头。   “我看出来了,你的忙我帮不上。”   林中话音刚落,花娘娘就作出了送客的动作。   笑话,那可是刑侦大队副队长诶,他们夫妻俩也就骗骗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太和一些比较封建愚昧的乡邻,什么样的人不能骗,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   花盈婆和盛无坤都是聪明灵透之人,县城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逃不出他们的耳朵,现在林中忽然出现在他们家,再联想县城最近发生的一起奸杀案,对方的目的,呼之欲出。   “你认识我?”   林中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的身份暴露了。   “我不认识你,但是我看得出来,你眉心三寸暗淡无光,显然是遇到大麻烦了,而且这个麻烦,我都不能插手。”   花盈婆当然不能承认,作为一个合格的神棍,她必须装的高深莫测。   林中并不是好糊弄的人,他还是觉得花盈婆或许认识自己,可看着花盈婆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睛,他又觉得对方好像真的有点本事。   “简单介绍一下,我叫林中,是一名公安,现在我遇到了一个案子,因为找不到任何头绪,所以想要借助你的能力,帮我把受害者的鬼魂请来,由她本人提供线索。”   林中听说花娘娘精通问米,可以请亡魂附身,他真的很难相信有人会有这样的本事,可现在死马当作活马医,也只能相信了。   “哎——”   听了他的话,花盈婆长长叹了口气,“在你开口之前我就告诉过你,从你的面相上看,今天你要求我帮的忙我帮不上,现在一听,果然如此。”   花盈婆露出一丝悲天悯人的表情。   问米是一种配合家人将亡故亲友鬼混请上身的法术,神婆能通过做法把阴间的鬼魂带到阳间来,附身在神婆身上,与阳间的亲人对话,因为做这个仪式时桌上都要放一碗白米,当地人称之为问米。   以前花盈婆经常接这种活,不过在接活前她都会打听那人生前的行事为人,以及一些细微的习惯动作,有时候调查不当露出马脚时,她会立刻停止,借口那人的亲人已经转世,因此导致她刚刚请错了魂。   因为花盈婆演技精湛,再加上口碑很好,从来也没有人怀疑过。   现在林中让她请受害者的鬼魂,她是怎么都做不到的。   “问米是通过特殊手段将亡者灵魂从地府请到我的身上,你说的那个姑娘是被人害死的,在找到凶手前,她的灵魂没有办法入地府,甚至因为死前的强烈怨恨,她很有可能化为厉鬼,游荡人间,这样充斥着怨念的鬼魂,我不能,也不敢请到自己的身上。”   花盈婆向林中解释了原因。   这个解释很恰当,林中虽然还是有些怀疑花娘娘的本事,可也没办法反驳她的话。   “那您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够帮我破案。”   林中追问。   “对不起,我帮不了你,黄仙只保佑他的信徒,而你并不信我不是吗?”   花娘娘摇了摇头,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她笃定,眼前这个公安根本就不相信她,之所以会来找她,纯粹是走投无路了。   林中赧然,对上花盈婆的眼睛,感觉自己完全被看透了,这让他一时间有些畏惧这位神婆,对方太淡定了,而且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对他行为的预判。   “对不起,今天叨扰了。”   林中苦笑,不管对方是不是真的有本事,今天他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线索了。   他向花盈婆夫妇告罪,然后准备转身离开。   “如果厉鬼伤人,你会出手吗?”   就在临出门的时候,林中忽然回头。   “必要时,我会。”   花盈婆心里想着,怎么可能真的会有厉鬼呢,因此她放心大胆地给出了一个承诺。   林中问完就后悔了,他难道真的相信这些灵异的东西了吗,于是他朝花盈婆点了点头,再次转身离开。   花盈婆保持着悲悯的姿态,直到他走远了,才长舒一口气,拉着丈夫回到屋里。   “发财了发财了!”   她乐呵呵地跟丈夫数着今天的收益,所有的符纸都卖光了,即便他们没有趁机涨价,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等于家小子的事传出去,恐怕咱们家的符纸还能畅销一段时间,这两天,我们多写一些吧。”   花盈婆笑眯眯地数着钱,一想到之后几天都能赚到这么多,牙花子都乐开了。   “宝她妈,我在想一个问题。”   盛无坤在欣喜了一阵子后表情渐渐凝重起来。   “于家小子说的那么真,你说这符纸是不是真的很有用?”   太奇怪了,如果说于家小子能够活下来只是巧合,刚好他蜷缩的那个位置形成了安全空间以至于他没有被卡车头挤压到,那他口袋里化成黑灰的平安符怎么解释呢?   就算是被火烧了,也不该只烧平安符,和它在一个口袋里的镇灵符却完好无损啊。   “咱们都卖出多少符纸了,有没有用我还能不知道?”   花盈婆笑了,不过笑着笑着,她就有些笑不出来了,因为她和盛无坤一样,意识到了这一次卖出去的符纸的不同之处。   那是他们闺女代替他们画的。   “宝她爸,你是说……”   花盈婆有些不敢置信,她和盛无坤心有灵犀地看向了女儿的房间,盛宝宝不知何时打开了房门,正探出半个脑袋,心虚地看着他们。   ******   “你是说,你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一家三口坐在花盈婆夫妇卧室的床上,开始一场严肃的家庭会议。   “就是之前发烧醒来后忽然可以看见的。”   盛宝宝软软糯糯地回答道。   “比如现在,妈妈你的身边就有一只小黑狗,在扯你的袜子。”   说着,盛宝宝指向了花妈盘坐着的右脚。   花盈婆和盛无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不过花盈婆还是下意识地缩了缩脚趾头,好像真的感觉到被狗咬了似的。   “小黑狗,我想起来了,之前有一天早上你举着手过来,说是想养一只小黑狗,难道那个时候,你手里捧着的就是这只狗?”   花盈婆指了指自己右脚边的空气闻到,盛宝宝不好告诉她,现在花小舔已经跑到她左脚边,开始费力拖拽她左脚上的袜子了。   “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花盈婆当了近二十年的神棍,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女儿居然真的通灵了。   “其实爸妈你们也可以看到花小舔。”   盛宝宝忽然开口,“花小舔就是我给这个小黑狗取的名字。”   她又补充了一句,然后顺着小黑狗的目光看向房梁的位置。   “花小舔想要上面藏着的东西,戴上那个东西,你们就可以看见它了。”   这话一出,夫妇俩不得不信了,因为房梁上藏着的铁盒他们根本就没有告知过女儿。   于是他们取下铁盒,然后打开盒子,看着女儿好像按照某个东西的指示,从盒子里翻出那块墨玉,放在床上的某个位置。   满满的,墨玉消失了,一只巴掌大,毛茸茸,胖乎乎的小奶狗出现在了他们眼前,而之前消失的墨玉,像一条吊坠一样,被挂在小黑狗的脖颈上。   因为小狗黑色的毛发,不细看根本看不到那里还有一块玉石。   花盈婆和盛无坤喘着粗气,接受了女儿可以见到旁人见不到的东西的事实。   盛宝宝有点小忐忑,又有点小期待,现在坤爸和花妈应该相信她的能力了吧,有她帮忙,相信爸妈以后很难翻车了。   可是出乎她的预料,花盈婆和盛无坤只是接受了她这个能力的存在,以及家里可能要多出来的一只小成员,对于怎么使用她的能力,夫妻俩并没有给出答案。   ******   “宝她爸,咱们金盆洗手吧。”   独处的时候,花盈婆开口了。   “好巧,我也是这么想的。”   盛无坤温柔地看着妻子,他们总是那么默契。   虽然夫妻俩只是仗着玄门噱头招摇撞骗的假神棍,可有些玄门里流传千年的训诫他们还是相信的,尤其当女儿展示出她的能力后,夫妻俩更是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很多常理无法解释的东西。   玄门中人五弊三缺,你得到了超于常人的能力,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夫妻俩不知道女儿拥有这种能力,又会付出什么。   他们只是最普通的父母,只希望女儿平平安安,幸福顺遂。   如果他们继续行骗,他们也不敢保证女儿会不会为了帮他们,贸然动用自己的能力,他们赚钱只是想要给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如果这些东西是靠女儿的牺牲得来的,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咱们做什么好呢,要不去县里买套房子,开个小卖部吧,这些年除了骗人,我也没学什么本事。”   花盈婆开始构思未来的赚钱计划。   “好啊,你负责看店,我负责卸货搬货。”   花盈婆想做什么,盛无坤都说好。   可惜了,那块价值不菲的墨玉居然是一件法器,还产生了一只小狗模样的器灵,女儿看起来很喜欢那只小舔狗,盛无坤夫妇就打消了卖掉那块墨玉的念头。   要不然,卖掉那块墨玉,他们完全可以坐吃山空。   房间外,盛宝宝趴在门口偷听,眼泪哗啦啦流了一脸。   她真的好幸运,每一世都能拥有那么爱她的爸妈。   ******   “副队,又有人死了。”   林中回到家,下属刚好找过来通知他加班。   就在半个小时前,一具尸体在公园被发现,死状极奇惨烈。 第47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9   “都别围在这里看热闹了, 让一让, 让一让。”   林中赶到的时候,案发地点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 也怪这个年代人们的娱乐活动太少,在得知公园发现一具尸体后大家口耳相传, 全跑过来看热闹了。   好在公安身上的绿制服对百姓还有点威慑力, 要不然真怕他们翻到警戒圈里来, 破坏案发现场。   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这现场也没保护好到哪里去,在第一个人发现尸体到公安赶过来的这段时间里, 周围的地早就被好奇围观的人踩烂了,根本提取不到有效的足迹线索。   “这不是刘二吗?”   林中带上手套把尸体翻了个面, 围观人群里有人惊呼的一声,好像认识受害者, 林中朝下属使了个眼色, 把开口说话的人带到警戒圈中。   “你认识受害者。”   林中指了指尸体, 很快又扭过头平复了一下心情。实在是这具尸体的死状太过惨烈, 连他这个老公安都有些不太适应。   死者原本蜷缩在地上, 脸部朝下,背部拱起, 在林中将尸体翻过来后, 对方身上的创伤才暴露在大家的视野中。   他的下体血红一片,尤其是裤裆的位置,布料被暴力撕开, 那个玩意儿消失不见,腿根一片糜烂,更可怕的是他的脸部,好像被人掰着上颚和下颚,用力撕扯开,嘴角至耳根的位置完全被撕裂,原本应该在腿根的某个条状物,此刻正被塞在他的嘴里。   在场的男人看到这幅场景,无不下身一凉,倒吸一口冷气。   林中可以肯定,凶手和死者有着很严重的过节,他初步怀疑是情杀,凶手或许和死者因为某个女性产生了纠纷,因此才会用性器官泄愤。   之所以没有怀疑女性,是因为他暂时没有在死者身上找到束缚性的创口,一般来说,女性没有足够力量对年轻力壮的男性完成此类的报复。   “我认识他,家住纺织厂家属院4号楼,刘家的二儿子刘明,大家都喊他刘二,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初他妈把纺织厂工作留给他,结果这小子偷厂里的废布拿到外头卖,被厂里发现后他爸妈腆着老脸跪在厂长面前替他求情,因为赔了钱,再加上他爸妈都是纺织厂老员工,厂里也就没有再追究,不过经过那件事后,他的工作是彻底保不住了。”   走到警戒线内的男人如是说道。   “没了工作后他就靠他爸妈的退休金养着,每天没个正形,他爸妈想给他娶个媳妇,也因为他自己不争气吹了好几段,听说这小子不老实,相亲的时候对姑娘动手动脚,有一次还被女孩家里人狠揍过一顿,反正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对了,和他凑在一块玩的好像还有王家那小子,叫什么……王有友,对,就叫这个名儿,我听说王有友几天前也死掉了,公安同志,那个王有友是怎么死的。”   对方的话让林中脑海中很快闪现过一条线索,可惜,他没来得及捕捉。   “小丁,去通知死者家属,小丁,小丁。”   林中喊了好几声都没人应他,他以为下属开小差,有些生气地朝他看去。   只见那个叫做小丁的年轻公安正一脸疑惑的盯着死者的面孔,在他重重喊了好几声后才回过神来。   “副队,你觉不觉得,他的眼神很熟悉。”   小丁咽了咽口水,然后凑到林中的耳边,小声说道。   也不知道是不是凑的太近以至于吐出的气息让林中耳朵发痒的缘故,在他说完这句话后,林中感觉一股凉气从脊椎窜到后脑,汗毛跟着竖立一片。   “你看,他的眼球高凸,像不像……王有友啊……”   两具尸体都是眼球充血突出,好像看到了什么骇人的东西被吓到了似的。   小丁心里发毛,之前王有友的尸体因为只有咬舌的伤痕,没有其他外伤,再加上现场找不到第二个人存在的痕迹,最后被判定为突发疾病暴毙。   在那个提供线索的男人说到王有友之前,小丁也没有将两人联系在一块,可当这两个案件串联在一起,王有友的死因也显得有些玩味了。   对方真的是因病暴毙吗?他们到底看到了什么?   小丁的心里有些发毛。   “嘘——”   林中咽了咽口水,环顾四周,好在小丁的话,没有第二个人听见。   “你先去通知死者家属。”   他对着年轻公安吩咐到,然后和其他公安一起寻找线索,至于死者的尸体,也已经被包裹好准备带回警局做进一步检查。   ******   “大哥,刘二也死了。”   一间阴暗的棚屋内,三个年纪相仿的青年围坐在一块,说话的那人有些害怕。   之前王有友死了,他们这些狐朋狗友也没有太大难过,因为公安都说了,他是突发疾病死掉的,可现在刘二也死了,据围观者的讲述死状还那么凄惨,就不由地让这些做了亏心事的人多想。   “怕什么。”   为首的那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凶恶,剃着板寸头,右眉处还有一个豁口,更为他增添了几分狠戾。   “刘二平时手脚就不干净,喜欢调戏小媳妇,还经常爬人院子偷看女人洗澡,或许是他睡了谁婆娘,被人家老公发现了,于是就被人割了小弟,弄死在公园里头。”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鬼怪,接连两个人死亡,只是巧合罢了,他的说法安慰了另外两人。   “你们都小心些,别露出马脚拖累其他兄弟。”   板寸头恶狠狠地盯着另外两人,吓得他们噤若寒蝉,直言不敢。   三人都没有注意到,在他们密谈的时候,隔着门锁的小洞,一只血红色的眼睛正在盯着他们。   ******   “宝,你想吃什么,中午爸妈去城里的时候给你买。”   第二天一早,盛无坤骑着自行车准备送闺女去上学。   “不用,家里的猪肉还有好多呢,晚上我想吃红烧肉。”   盛宝宝见爸妈不提她开天眼的事,干脆也装起傻来,其实不当神棍也挺好,爸妈既然决定金盆洗手开间小卖部,盛宝宝也愿意和爸妈过这种平淡却幸福的生活。   “好,让你妈给咱宝做一大锅红烧肉。”   盛无坤豪气地应下了,他媳妇做的红烧肉确实好吃,或许是年轻时受过吃不饱穿不暖的亏,夫妻俩在吃穿上特别舍得花钱。   红烧肉是花盈婆的拿手菜,上好的猪五花切成块,先用水焯一遍,加黄酒姜片去血沫和腥味,然后锅底倒些许油,放入冰糖熬出糖油,等到冰糖融化开始冒小泡的时候,将焯过水的五花肉放入,翻炒几下,等到五花肉充分炒上糖色。   接着再放酱油、黄酒,加水没过五花肉顶部,水开后再加八角桂皮香叶,盖上盖子,小火焖煮一个半小时最后加大火力收汁,就这样,一碗色泽浓郁,软糯甜香的红烧肉就大功告成了。   这样煮出来的红烧肉的油脂完全吸饱了调料的香味,没牙的老人也能咬得动,红烧肉的汤汁更是一绝,浇在米饭上胃口小的女人也能吃两大碗。   这时候,要是再来一碟爽脆的腌菜,一碗清甜的汤水解腻,简直如虎添翼了。   盛无坤想着家里的冰糖好像快没了,做红烧肉要是少了冰糖那滋味得少一半,正好今天他们夫妻要去县城看房子,顺便把一些快用光的调料补上。   他将闺女送到学校门口,然后把书包递给宝宝,看着她走进学校,这才放心离开。   江润珠看着蹦蹦跳跳跑进教室的盛宝宝,对方确实还活着,这个世界和她记忆中的不太一样。   昨天于家人去花家谢恩,她也跟着过去了,在看到于家两口子的时候,一段模糊的记忆出现在脑海里。   上一世,于家这对夫妇的儿子很年轻就去世了,因为他们家和这家人并不怎么熟悉,因此直到江润珠看到了他们的面孔,才想起这件事来。   江润珠记得的是年迈的于家夫妇,因为中年失子,他们的身体垮的很快,她爸妈时常在家里唏嘘那对夫妻,然后越发重视自己的儿子。   她只依稀记得,于家那个儿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肇事司机家贫,再加上本人也在那一场车祸中去世,因此于家人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没想到这个世界于家小子还活的好好的,而且按照对方的说法,他是因为花盈婆的平安符侥幸活了下来。   江润珠并不相信两个骗子能有这样的大神通,但是她还是敏锐的注意到,这一世的变数好像都出现在花盈婆一家人身上。   “宝宝,你妈今天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盛宝宝刚一落座,同桌的小胖丫就凑了过来,圆溜溜地眼睛不受控制地朝盛宝宝拎着的饭盒看去。   除了家离学校很近的学生,绝大多数孩子都是带着饭盒来上学的,这个年代,学校食堂普遍提供加热饭盒带服务。   盛宝宝的同桌游小米也是班级里条件数一数二的学生,要不然也养不出她这样福气的体型。   游小米的爸爸是海员,常年会去国外,因此家里有许多外面买不到的新鲜零食,她妈也在百货商场上班,借着职位便利也能抢先买到很多好东西。   这两年计划生育抓的很严,游家也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什么好东西都优先紧着她来,因此她的午饭是很丰盛的,可惜游小米的妈妈并不怎么会做饭,以至于很多上好的食材经过她的加工,也变得难吃起来。   时间一长,游小米就不愿意吃她妈做的饭菜了,她更愿意吃她爸带回来的加工好的罐头。   比如今天她的饭盒里就有好几片厚厚的肉肠,是她爸从俄苏带回来的,还有两个水煮蛋和一些简单用水焯过的白菜。   “给你看一眼。”   盛宝宝现在的心理和同龄孩子也差不多,掀开饭盒盖子给同桌看的时候,表情还有点小骄傲。   花盈婆给女儿准备的饭盒是双层的,底下一层一半放米饭,一半放蔬菜,上面那一盒是用来放荤菜的。   花盈婆给闺女煎了五个荷包蛋,用的油多,蛋边都煎地焦脆了,在煎完荷包蛋后花盈婆又加了酱油,辣椒,冰糖等调料煮透,让荷包蛋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因为家里多了一头大肥猪的缘故,今天盛宝宝的碗里还有半只切片的红烧猪耳朵,一些猪颊肉,冒着红油,看上去好吃极了。   这年头可不讲究什么少盐少糖更健康,浓油赤酱味道重口才是王道。   看到盛宝宝丰盛的饭盒,同桌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宝宝,我们中午一块吃饭好不好。”   游小米勾着宝宝的胳膊,眼睛亮闪闪的,大有盛宝宝不同意就哭给她看的架势。   “好。”   盛宝宝自然没什么好不愿意的,实际上她妈每天给她准备那么大分量的饭菜,也是希望她能够和同学分着吃。   因为她开学的年纪比绝大多数同级生更早,花盈婆怕闺女被同学欺负,特地做了很多好吃的,想要贿赂那些同学呢。   再说了,游小米一直都很大气,她爸给她带回来的巧克力等稀罕物,她都会和原来的盛宝宝分着吃,两个小女孩的感情好得很呢。   “宝宝你真好。”   游小米开心坏了,抱着盛宝宝一顿猛蹭。   “咦,江润珠好像在看你。”   游小米停下动作,凑到盛宝宝耳边说道,“她好久没来上学了呢,看上去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盛宝宝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个时候江润珠已经看到了游小米的动作,将视线挪开。   奇怪?   盛宝宝微眯起眼睛。   她的眼睛就好像散光一样,居然从江润珠的身上看到了一圈融不进去的魂体。   魂体影影绰绰的,好像是长大后的江润珠的模样。 第48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0   盛宝宝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异象, 结合这几世的经历, 她第一反应就是江润珠被人穿了,不过那个和躯体有些拉扯的魂魄看上去和现在的江润珠十分相似, 盛宝宝觉得对方重生的概率更大。   她的能力好像有些突出,居然还能看到魂体和躯体的牵绊。   可这样一来就有些奇怪了, 盛宝宝每天早晚照镜子, 好像不曾发现自己身上有类似江润珠的情况。   是她比较特殊, 还是她的能力对自己无效,亦或者,这本来就是她的身体……   盛宝宝觉得自己的一次次穿越应该不是偶然, 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契机促成了这些奇遇呢?她会不会继续穿越到别的世界,又会在哪一个世界终止, 这一切的一切都还是谜团,等着她慢慢探索。   “宝宝, 你别看她了, 我们才是最要好的朋友。”   游小米有些吃醋了, 盛宝宝作为只和她一块手拉手去厕所的好朋友, 怎么可以长时间的看另一个同学呢。   盛宝宝意识到自己盯着江润珠看的时间有些长了, 于是在游小米说话后就将脑袋转回去。   江润珠感受到视线消失,不由松了口气。   她已经记不清八岁时的盛宝宝是什么样子了, 对方的眼神却让她有一种被看穿身份的恐惧, 肯定是因为她从小就看着父母装神弄鬼的缘故!   江润珠在心中安慰自己,重生那么隐秘的事情,就算她本人承认, 别人恐怕也不会相信吧。   因为这个小插曲,接下去的时间江润珠倒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打量盛宝宝了。   ******   午饭的时间,教室里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玩的好的同学将带来的饭菜放在一块,互相分享。   几十年过去了,江润珠早已经忘记了自己小学时比较要好的朋友,在同桌提出一起吃饭时,江润珠直接拒绝了,于是她的同桌跑去找另一个同村过来的女生一块吃饭,只留江润珠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位置上。   江润珠的饭盒是她哥哥淘汰下来的旧铝盒,长方形的饭盒里一半是米饭,还有一半是炒菜,只看得到零星几点肉沫,她分明记得她妈早上在厨房切了几块咸肉,看来那些咸肉全都装她哥哥的饭盒里了。   她有些看不上饭盒里的菜色,焖了半天的青菜在经过二次加热后直接变成了绿褐色,蔫哒哒的,让人一点胃口都没有。   上一世江润珠的日子虽然也过的紧巴巴的,可因为经济比较发达的缘故,基本上也是餐餐能吃到鱼肉的,这样的饭菜,她已经很久没有吃到了。   包括刚回到这具身体里的那段时间,或许是为了让她养好身子,她妈还狠心给她杀了一只鸡,再加上呆在家里每天都和爸爸哥哥一块吃饭,菜色倒也没有差到不能接受。   江润珠用筷子拨了拨发黄的米饭和焖烂的青菜,实在没有吃饭的欲望。   她环顾了一圈,同学们的伙食好像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饭盒里能有一个水煮蛋,已经是“大户人家”了。   “宝宝,你妈可真疼你。”   盛宝宝和游小米的身边围了不少捧着饭盒的同学,孩子们还是很天真的,他们会羡慕你的饭菜丰盛,但不会蛮横地动手抢。   当然,这可能与家里人的叮嘱脱不了关系。   班上同学的家长都知道盛宝宝的妈妈是大名鼎鼎的花娘娘,一个个都对自己的孩子千叮咛万嘱咐,深怕他们不长眼得罪盛宝宝,到时候花娘娘做法惩戒他们,恐怕哭都来不及了。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谁也不敢以身涉险。   “芳芳,你妈给你装酸笋了吗,我好喜欢你妈做的酸笋啊,我用半个荷包蛋和你换好不好。”   “小兰,我喜欢你妈做的毛血旺,你可不可以跟我换啊。”   盛宝宝大方极了,看着一个个明明很馋,却还是乖乖地只看着不开口讨要的女孩子们,大方地提出了交换。   这几个也是和原身玩的比较好的同学,彼此早就熟悉了各自妈妈的拿手菜,盛宝宝毫不吝啬的和大家分享。   “小兰,你妈妈给你做毛血旺啦,我也想吃,我拿肉肠和你换。”   游小米也是个小吃货,她妈是个厨房白痴,以至于她从小都是吃各种水煮菜、蒸菜以及各色成品熟食长大的,对于她来说,同学们父母做的腌菜炒菜的味道也是一级棒。   盛宝宝的五个荷包蛋就这样分出去三个,剩下的两个她和游小米一人一个,交换结束后,她的饭盒里已经堆满了各色菜式,丰盛极了。   “虽然你和她们都交换了午饭,可是你还是要和我第一好哦。”   游小米嘴里塞着满满当当的食物,颇有些小心眼地对着盛宝宝说道,大眼睛里满是警惕,深怕她被人抢走。   “嗯嗯。”   盛宝宝点了点头,这种真孩子式的童年玩伴,她还是第一次拥有呢,感觉还挺不赖的。   听着那边传来的欢快地对话,江润珠越发吃不下她妈给她准备的午餐了。   她心里挺不忿的,盛宝宝的优渥生活全都是她爸妈行骗得来的,她一顿就能吃五个荷包蛋,殊不知提供这些荷包蛋的人是不是已经穷到揭不开锅,只是因为鸡蛋的主人相信花盈婆有真本事,将全部的财产寄于这渺茫的希望之上。   江润珠觉得,盛宝宝现在的幸福看上去有些刺眼。   上一世她父母被抓的时候已经攒下了百万身价,去掉九十年代末物价飞涨,通货膨胀的因素,现在恐怕也已经攒了好几万了吧,这些钱,他们又是骗了多少人才得到的呢?   江润珠觉得,自己重生就是应该改变未来,如果自己提早揭发花盈婆夫妇的诈骗行径,将来是不是就会少很多被骗的人呢。   这其实也是一件善事,她得到了重生的机遇,就应该多多行善,为自己积攒功德。   江润珠吞下口中那一口干巴巴的米饭,可她应该怎么做,才能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揭发花盈婆夫妇呢?   她陷入了沉思……   ******   “副队,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你看这是我记录的一些口供。”   公安局内的氛围十分紧张,因为县城接连发生了两起恶性案件,上面高度重视,如果不能尽快破案,恐怕他们所有人都会受到批评。   很多公安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了,到处走访,希望能够找到线索。   最先发现问题的还是那个名叫小丁的年轻公安,自从他觉得王有友和刘二的死状有些许雷同之处后,就将这两个案子并在一块研究,这么一对比,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之前奸杀案的受害者于彩凤是在十月十五日中午十五点到晚上十九点之间被害的,在调查刘二近期的情况时,他大嫂提供了一个线索,死者在十月十五号当天没有回家,第二天回来时衣衫凌乱,看上去有些慌张,他大嫂注意到他的手背有抓伤,怀疑他在外面和不三不四的朋友打架了。”   刘二大嫂提供这个线索的初衷是为了给警方破案的线索,她怀疑那天和小叔子打架的人正好就是杀害他的凶手。   因为这段时间在追查于彩凤的奸杀案,小丁对于十月十五号这个日子格外敏感,在录口供的时候,将这条线索重点标注了一下。   而且他还记得,受害者于彩凤的指甲里带有许多皮肉,初步判断是她在反抗时从凶手身上抓下来的,刘二大嫂说刘二的手背有抓痕,这一点也对上了。   于是小丁又去走访了王有友的邻居,询问他们十月十五号当天有没有看到过王有友本人。   也是凑巧,王有友的邻居借了王有友二十块钱,可他一直没有还钱,十五号那天邻居小舅子骑自行车撞伤了人急需用钱,他往王有友家跑了好几趟,可都没人开门。   邻居很生气,以为是王有友故意装作不在家,因此一直注意着他家的动静。   直到凌晨四点左右,他从浅眠中被惊醒,走到院子里一看发现王有友从外头回来,原来白天他真的不在家中。   两个平日名声不好的混子十五号当天都不在家,在于彩凤遇害后没多久,他们也接连暴毙,这未免也太巧合了。   小丁一直对两人死前的表情心存疑窦。   太惊恐了,就好像……好像看到了……鬼……一样!   子不语怪力乱神,小丁在心中默念了好几遍,然后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负责这个案子的副队长林中。   这确实是一个大发现,林中觉得在没有线索的情况下,或许可以按照这个思路查一遍。   于是他开始调集警力,开始调查王有友和刘二身前的好友,最好能查清楚,有没有谁同样在十月十五号当天十五点到十九点之间没有不在场证据。   这么一查,还真就找到了第三个嫌疑人,徐大风。   ******   “刘婶说的地址就是这里吧?”   花盈婆从自行车上跳下来,看着沿街的一桩小二楼,表情有些挑剔,她怀里还抱着花小舔,因为小狗没办法带去学校,于是白天宝上学的时候,这只小舔狗就由他们夫妻照顾了。   你还别说,之前很嫌弃养狗的花盈婆逐渐迷上了小狗崽的触感,毛茸茸,软乎乎的,重点对方还是个器灵,不会掉毛也不会拉屎撒尿,简直就是宠物中的极品。   “看门牌号,是这家没错了。”   盛无坤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二楼,这个位置还不错,就在主街道边上,面积看上去也挺大的,到时候一楼做小卖部,二楼用来生活也足够了。   中间人刘婶说这个房子是她亲大哥留给独生子的,只可惜那个孩子不学好,没几年就将她大哥的遗产花光了,现在还准备变卖这个房子继续潇洒。   对方要价三千八,这个价格有些高了,只不过它地段好,面积也大,花盈婆和盛无坤觉得还能考虑考虑。   今天他们过来就是来看房子的,刘婶已经提前帮他们和房主沟通好,今天下午对方会留在家里等他们看房。   “就在这里。”   不等盛无坤上前敲门,林中就带着几个下属赶到。   说来也巧,这幢房子的主人正好就是林中他们找到的第三个嫌疑人,徐大风的家。   在看到林中出现的一瞬间,出于职业习惯,花盈婆一下子端上了,她静静站立在不远处,一手抱着花小舔,一手慢慢地抚过花小舔的身体,表情高深莫测。   林中比花盈婆还要震惊,对方怎么会出现在徐大风家门口?   但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林中上前敲门,里面没有任何响动,早在出警前他们就得知徐大风人在家中,并没有离开。   林中当机立断,选择破门而入。   “啪——”   门被撞开了,林中只看到了一双脚在摇晃,他和身后的人愣住了,缓缓抬起头往上看。   只见徐大风悬挂在房梁上,肚子被剖开,肠子拖了一地,他正俯视地面,凸起的眼球,正好和破梦而入的林中相对。   草!   林中被这一幕吓到心脏病都快犯了,他身后跟着的几个年轻公安更是想也不想地跑到一边,捂着胸口开始狂吐起来。   林中是最早恢复平静的,在开始思考徐大风的死亡和前几个案件之间的联系的同时,他还开始疯狂猜想花盈婆夫妇出现在这间屋子前的原因。   他想到了自己撞门时花娘娘不悲不喜的表情,和她怀抱着的传闻中有辟邪除魔功效的小黑狗崽,林中的世界观遭到了极大冲击。   他记得,那天离开花家的时候,花盈婆承诺,等到必要的时候她就会出手……   林中骇然,身上汗毛直立。   如果,他是说如果……   正如小丁猜测的那样,这三个死掉的人都和于彩凤的死亡有关,现在他们接连死去,是不是意味着于彩凤真的变成了厉鬼。   花盈婆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她感受到了厉鬼在逐渐变得疯狂,她远比传闻中的更神异啊!   花盈婆本人:……   好好的想买套房子居然遇到了房主自杀,看来今天是白跑一趟了,就是不知道县城还有没有其他好一点的房源。   至于房主是怎么死的,花盈婆和盛无坤都没有半点兴趣,两人相视一眼,准备离开。   “等一等!”   林中喊住了她。   “花娘娘,我为自己之前的见识浅薄向你道歉。”   林中让下属处理尸体,趁还没有人围观,赶紧将现场封锁起来,他自己则是快步跑到花盈婆夫妇面前,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的眼神激动又迷茫,在短期内受到这么大的冲击,现在他还能正常站在花盈婆面前向她道歉,已经是多年公安经历留下来的理智了。   花盈婆和盛无坤那么聪明,凭着林中反常的态度就猜到刚刚死掉的那个人或许和奸杀案有点联系,林中将这一切归结于恶鬼复仇,于是就找上他们了。   夫妻俩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希望别人知道他们其实就是个骗子。 第49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1   “林副队长, 如果我告诉你我只是单纯路过你信吗?”   花盈婆沉默了一会儿后开口。   林中瞪大眼睛, 看着眼前抱着黑狗表情淡定的女子,心中直呼高人。   哪有那么巧合的事, 林中知道花盈婆家住乡下,平时很少进城, 更何况这条街上也没有百货商场和农贸市场, 如果花盈婆是为了采购生活用品, 也不应该走到这里来。   对方出现在徐大风家门口,绝对不是一场单纯的巧合!   花盈婆越是不承认,林中就越是坚信自己的推理出的真相。   眼神对视了一会儿, 花盈婆选择放弃。   “林副队长,这件事我真的帮不了你, 我和我的丈夫已经选择隐退,以后阴阳两道的是是非非, 我们都不会再插手了。”   花盈婆也没傻到在公安面前承认自己是骗子, 只能把他们夫妇决定金盆洗手的计划告知林中。   “玄门中人五弊三缺, 这些年我插手了很多鬼道上的事, 我发现, 我沾染的因果出现在我女儿的身上,你也为人父母, 应该懂我的心情。”   花盈婆有些心情有些沉重, 或许女儿能看到那些东西,就是这些年他们夫妇招摇撞骗的报应吧。   “林队,请您体谅。”   盛无坤上前半步, 挡在了妻子身前。   听到这番解释,林中有些哑口无言,明明前些天花娘娘还高高兴兴地兜售着符纸,怎么今天就告诉他自己准备隐退了呢?   可夫妻俩的表情那么严肃,而且对方之后是否还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一打听就能知道,林中也不能不信了。   今天看来是白来一趟了,盛无坤骑上自行车,带着媳妇准备去百货商店买点东西,总不能白来一趟。   在他们骑着自行车离开几米远的时候,林中冲着他们喊道。   “花娘娘,您既然出现在这里,就说明你的心里还想帮帮那个可怜的姑娘,我知道我不应该逼你,可我还是想求您,出手吧!”   林中喊完,只看见夫妇俩骑着自行车离他越来越远,也不知道刚刚那番话,对方有没有听进去。   他的表情顿时变得失落极了。   林中不知道花娘娘女儿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让她下定决心退隐,可今天他们夫妻依旧出现在了徐大风家门口,说明他们夫妇此时的态度也是纠结不定的。   或许,他们最后还是愿意帮最后一次呢?   这么想着,林中又有些唾弃自己,明明他才是公安,为受害者找到凶手,让罪犯伏法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吗,现在他怎么反倒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一个不相干的神婆身上了呢?还期盼着对方不顾自己的孩子出手相助。   林中苦笑着摇了摇头,是他强求了,现在看来,小丁提供的线索或许没有错,他们完全可以顺着王有友等人的交友圈摸查过去。   可他们的警力有限,排查的速度太慢,有人(鬼)一次次走在他们前面,真的是于彩凤本人化成厉鬼复仇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或许不用找花娘娘帮忙,直接让于彩凤自己手刃仇人就好……   “啪——”   林中重重拍了拍自己的脑子,他想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如果是厉鬼杀人,一开始或许杀的是仇人,可等报完仇以后呢,神智尽失的鬼物没有束缚,又会闹出多大的血案。   他从口袋里掏了根烟出来,想着自己是不是去哪座庙宇里请一个靠谱的法师过来,替亡魂超度。   ******   “宝宝再见,明天我带酸梅粉来分给你吃哦。”   游小米冲着盛宝宝狠狠地挥手,看着盛宝宝坐上她爸的自行车后,又开始百无聊赖地数起了地上的蚂蚁。   “小米,那个就是你常常提起的好朋友吗?”   游小米的妈妈林亚萍推着自行车过来,远远地看见了女儿冲一个小姑娘挥手那一幕,好奇地问道。   “嗯,宝宝和我最要好了。”   游小米迫不及待将书包丢到自行车前面的车兜里,然后踩着车轱辘轴坐到后车座上,催促妈妈快点骑车。   “那个同学的的妈妈是不是姓花啊?”   林亚萍记得女儿班上有一个同学的母亲是小有名气的神婆,那个同学好像就是女儿的同桌。   “嗯嗯,花阿姨可厉害了呢,我们班同学都知道。”   游小米重重点了点头,花阿姨做的饭菜特别好吃,她又想到了中午吃到的香辣咸香的荷包蛋,蛋边煎地焦焦脆脆,可下饭了。   听了女儿的话,林亚萍愈发意动。   那些孩子怎么可能知道花娘娘厉不厉害呢,肯定是因为孩子们的家长在家里说的多了,以至于孩子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林亚萍压根就没察觉到,母女俩说的根本就不是同一种厉害。   她在百货商店上班,外面的人看她风光,可林亚萍知道,自己在百货商店里其实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职员罢了,她入职的年限也不短了,林亚萍一直希望能升一级,至少当一个小组长。   正好原本管理他们那个小组的组长高升了,林亚萍看着空缺下来的位置,更加心动了。   现在有能力和她竞争的还有另一个同事,而且那个同事还是前任组长的表侄女,有这么一层关系在,林亚萍胜出的概率低了很多,因此她决定绕过前组长,去讨好他们外贸区的女主管。   只可惜,对方的家境很好,自己在百货商店当小经理,丈夫是县长秘书,她丈夫拿回家的一些外国商品,人家未必稀罕。   林亚萍托人打听了一下主管家里的情况,意外发现了一个突破口。   女主管的婆婆得了一个怪病,身上经常出现密密麻麻的红点,去医院检查也没得到确切的结果,她的婆婆总是喊疼,说有人拿针扎她,因为这个怪病,女主管全家都忙坏了,夫妻俩轮流请假带老太太去北上广大城市看病,两人肉眼可见憔悴起来。   治疗各种皮肤病的药抹了,调理内腹的中药也喝了,一点都不见效。   据说现在女主管的婆婆都没办法穿衣服,躺着坐着就感觉针扎般痛苦,隔壁邻居整宿都能听到他们家传来的哀嚎声,闹的现在邻居们也开始有意见了。   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老太太可能不是病,而是撞邪了,建议夫妻俩带老太太去庙里拜拜,找一个靠谱的大师替老太太算算,是不是得罪了哪路邪神小鬼。   林亚萍听到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女儿同学的妈妈,传闻中很有能耐的花娘娘。   她想着,自己要是真能在这件事情上帮到忙,小组长的位置大概率是稳了。   林亚萍想着什么时候上门拜访花娘娘,又该带些什么礼物,她还不知道,她想要找的花娘娘已经准备退隐江湖了。   ******   “爸爸,你们今天去哪儿了?”   盛宝宝坐在自行车后座,双手环抱坤爸的腰,语气很轻快,可在盛无坤看不见的角度,她的表情有些严肃。   坤爸身上有一层很淡的阴气,盛宝宝经验尚浅,也知道他们今天肯定是撞见不干净的东西了。   她煽动鼻翼,深吸了几口气,这股味道和当初的花小舔还不太一样,腥臭腐烂的味道里还透露着血腥味,绝对已经造过杀孽的厉鬼。   “我和你妈去县里给你买好吃的东西呀。”   见到死人什么的事就不用和闺女说了,他怕吓着孩子。   “宝,以后咱们搬到县里去怎么样,到时候家里一楼就开小卖部,里面全是你爱吃的东西,你想吃什么就拿什么,再也不用看着别人家的小卖部犯馋了。”   这恐怕是所有小孩子的梦想了。   虽然第一次出师未捷,可盛无坤和花盈婆一点都不在意,买房子本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次去县城他们又找了几个中间人,只要有合适的房源,会立马打电话通知他们。   “哇,真的吗!”   盛宝宝欢呼一声,开心地在坤爸背后拍了几下,那一层淡淡的阴气瞬间被拍散。   但盛宝宝并没有就此放下心来,她觉得,坤爸和花妈身上应该多一些保障,她想到了曾经在车祸里将于家小哥救下的平安符,虽然父母不准备继续神棍这个工作了,可并不意味着她不能画一些平安符,送给爸爸妈妈吗。   就这样,回到家后的盛宝宝偷偷钻到了父母的房间里,将原本放在爸妈床底下的一个木箱子拿到了自己的房间。   箱子里整整齐齐摆放着几本古书,一罐朱砂,几支毛笔和几叠还没裁开的黄纸。   盛宝宝拿起其中一本古书,这应该就是爸爸口中的老道留给他的玄门秘籍了,书上用的都是繁体字,还有许许多多看不懂的鬼画符。   好在盛宝宝上辈子就是一个古人,她曾经学的那些字体和这几本书籍上的繁体字十分相似,连蒙带猜,也能大概理解它的意思。   盛宝宝快速翻动书页,找到了讲述符咒的篇章,上面有很多符咒的模板。   除了之前画过的平安符、镇灵符、驱邪符,盛宝宝还发现了许多不曾见爸妈画过的符咒。   比如桃花符,看介绍,可以招桃花,不过桃花符因人而异,使用不当,可能会招来桃花煞;还有雷符,将灵气聚于笔尖,印刻符纸之上,雷符撕开后雷霆乍现,对厉鬼有克制作用;停身符,将符纸贴在人鬼之上,都有延缓其动作的作用,按照道法高深,停身符的功效有很大的差距……   这些符纸都是肉眼可以看到成效的,所以坤爸花妈从来不曾画过这类符纸,要不然恐怕马上就要穿帮了。   盛宝宝对这些奇奇怪怪的符咒很感兴趣,再加上今天她在爸妈身上看到的阴气,她觉得多画几道雷符和停身符让爸妈放在身上,或许能让他们多一条性命。   “嗷——”   花小舔看着小主人拿起熟悉的毛笔,顿时高兴地离开垫子,屁颠屁颠跑了过来。   “嗷嗷——”   它激动地站立起来,两条腿踩地不住地蹦哒。   小主人大多数时候都不喜欢它舔她,唯独她拿着毛笔的时候例外,花小舔的小舌头早就寂寞难耐了。   “喜欢舔就让你舔个够。”   盛宝宝将笔尖凑到花小舔的嘴边,直到毛笔被镀上一层莹润光芒后才收回来。   最开始画的是基础的平安符和驱邪符,绘制这两种符箓她已经很有经验了,一小会儿就画好了四五张。   倒是雷符,因为是第一次画,再加上她还不知道该怎么控制灵气将它们汇聚在符箓之上,一连报废了好几张。   直到第十八次下笔,盛宝宝隐约找到了一些感觉。   她的身体好像是一个灵气库,她尝试用意念将身体里蕴藏的灵气集中在拿着画笔的手上,引导这些灵气与朱砂融合,下笔的过程中,一气呵成,不要有断笔,在最后一撇画完时,她看到雷符上金光一闪,然后趋于平凡。   这是一个玄而又玄的过程,在第一次成功后,之后的成功率就高了许多。   停身符相对雷符又简单了一些,盛宝宝画完一个,然后将目光放在了花小舔身上。   器灵和鬼魂一样都属于灵魄,停身符对鬼魂有效,按理对器灵也能产生效果。   花小舔还不知道自己即将成为不良主人的试验品,鬼鬼祟祟挪着屁股,想要趁宝宝不注意,偷偷舔她几口。   也不知挪了多久,好不容易凑到了小主人的脚边,花小舔正准备抬起前爪抱住小主人的脚踝,视线就被一张贴在自己脑门上的符纸挡住,然后它的动作就像是被按上了暂停键。   盛宝宝看着花小舔吐到一半的舌头起了坏心思,她坏笑着将它的舌头拉出来,然后卷成蛋卷,又塞回它的嘴里。   做完这个恶作剧后,停身符的效果也停止了。   “呜——tui——”   对花小舔来说刚刚的停顿发生在一瞬间,它明明快要舔到小主人了,怎么现在舌头却有些打结呢?   花小舔一脸懵逼,两只小爪子慌乱地在嘴里扒拉。   盛宝宝看了看自己儿童手表上的时间,从贴好符纸到现在,只过去二十七秒的时间,因为实验标本不够,她不知道停身符在鬼物身上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又能坚持多少时间。   目前看来,停身符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盛宝宝想着或许是她能力不够,除了自身的金手指,她也只是玄门的小萌新罢了。   养大爸爸的老道能给他留下这样珍贵的秘籍,世界之大,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一定还有许多传承有序的玄门高人,她画的符纸和那些人比起来,或许什么都不是吧。   盛宝宝看着秘籍上的记载,他们这一门曾曾师祖绘制的停身符,能够让与白僵媲美的厉鬼停止十二分钟呢。   盛宝宝没有泄气,实力不够数量来凑,她多画点停身符,到时候一沓沓地丢,照样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她很阿Q地打起精神来,完全没有注意到秘籍下方一行隐秘的小字。   因为符纸需要融入绘制者本身的灵气,通常情况下一个入门的道士一天只能绘制十张低阶符纸,而盛宝宝已经画了不下二十张,其中还有许多高阶雷符。   她的灵气丝毫没有枯竭的预兆,这才是她最开挂的地方。   ******   晚上吃饭前,盛宝宝将自己画了一晚上的符纸递到爸妈的手里。   “爸妈你们放心,我不会乱用自己的能力,这些符都是给你们的,平安符和驱邪符带在身上可以保平安,雷符和停身符在遇到鬼怪时使用,雷符只要撕开掷向厉鬼就好,停身符需要贴在你想要停止的那个东西身上。”   在爸妈生气之前,盛宝宝率先解释了一下。   “其实你们不用太担心的,我能感觉到,画这些符纸并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   盛宝宝很认真地说道。   “宝,这些爸妈会贴身放着,不过你也要答应爸爸妈妈,以后没有我们的允许,不准再碰这些东西了。”   花盈婆看着手里厚厚一沓符纸,感动极了,他们家宝真孝顺,一点也没白疼这孩子。   不过闺女所说画符对自己没影响这句话,花盈婆半信半疑,闺女还那么小,很多事情她未必真的清楚。   “花娘娘,有你的电话!”   花盈婆正想教育一下女儿呢,屋外就有人喊了。   来人正是之前来找花盈婆帮忙的三婆,对方家里有除大队部公家的座机外全村唯一一个电话座机,平日里也靠帮接电话赚钱。   花盈婆让丈夫和闺女先吃晚饭,自己跑去接了电话。   原来是白天他们找的那个中间人找到房源了,卖家急着出手,希望他们今天晚上就能过去看房,那个房子的位置地段都很好,还是五年内的新房子,花盈婆和盛无坤都有些意动,当即决定吃完晚饭连夜赶到县城去。   这一来一回恐怕得三四个小时的时间,花盈婆将盛宝宝托付给了邻居,然后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   “妈,你把花小舔也带上吧,它总是影响我写作业。”   因为白天在父母身上看到阴气的缘故,盛宝宝有些不放心,可她知道父母不会让自己跟去,干脆把花小舔交到花妈手里,增加一重保障。   “行吧。”   秋天晚上挺冷的,抱着肥狗崽当暖手袋正好。   在将女儿送到隔壁邻居家后,花盈婆和盛无坤就出门了。   ******   “大哥,徐大风也死了,一定是她,是那个女人来报仇了。”   一个鬼祟的人影站在公共电话亭里,他时刻警惕周边的环境,双手紧握听筒,犹如一只惊弓之鸟。   “我要走了,我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要不然,我怕下一个死的就是我了,今天晚上有人要来看房子,不管什么价儿,我卖了房子拿了钱就走,大哥,你也快跑吧。”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在安慰他,可这人听不进去。   “再不跑我就没命了!刘二和徐大风死的那么惨,我还年轻,还没给我家留后,我不想死!”   他的声音忍不住拔高,周边路过的行人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就这样吧,反正这里我是不敢呆了。”   他又压低声音,然后不等对方回答就把电话挂断。   那人拔走电话卡,竖起大衣的领子挡住自己大半张脸,佝偻着背离开了电话亭。   ******   “副队,又有线索了,毛峰,和王有友、刘二他们都是一伙儿的,十月十五日当天,毛峰也不在家里,咱们赶紧去把他找来问话吧。”   经过不断排查,第四个嫌疑人出现了。   林中等人又恢复了一些士气,一行人匆匆往嫌疑人毛峰的家中敢去。   ******   “好强的鬼气。”   与此同时,一对僧人打扮的师徒出现在了县城外的小树林里。   一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人穿着灰色的僧袍,头上戴着一顶竹笠,模样看上去十分普通,唯独一双眼睛,在黄昏的暗色中熠熠生辉,看上去有些神异。   站在他左后方的小僧人看上去十三四岁的样子,皮肤白净,五官秀气,光头造型并不影响他的外表,相反还凸显了他脸型轮廓的优势,看上去干干净净的,让人一下子心生好感。   小和尚的身上背着一个鼓囊囊的双肩包,斜跨一个黄布袋子,手里还拿着一串念珠,凑近了看,每一颗檀木珠上都篆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加上长年累月被人拿在手里形成的包浆,看上去流光溢彩,蕴藏神光。   这绝对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法器!   “这厉鬼肯定已经开始害人了。”   年长的僧人看向城内,身后的年轻僧人听到厉鬼二字身形有些僵硬,不过很快恢复了正常。   “赶路吧。”   僧人从怀里掏出一个罗盘,顺着罗盘的指引前往鬼气最盛的方向。   ******   毛峰在屋里焦急等待,中间人不是说买主马上就能到吗,都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怎么还没见到人呢。   他想要留中间人陪他一起等,可对方遇到了急事,刚刚离开了,毛峰有些坐立难安,尤其是看到门外阴沉沉的夜色,更是让他无端恐慌。   毛峰坐不住了,决定去隔壁邻居家等着。   “嘭——”   屋顶的灯泡炸裂,碎片飞溅在毛峰面前,正好将他迈出去的步伐挡回来。   “啊!”   他撕心裂肺地吼叫,现在已经成为惊弓之鸟的他将所有异动都归结在鬼怪身上,此刻毛峰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   “嘭——嘭——嘭——”   接连几声,原本打开的门窗全部关上,屋子里一片死寂。   小小的楼房好像被一层无形的空气隔离开了似的,那么大的声响,隔壁的邻居却没有丝毫反应。   花盈婆和盛无坤找错了房门号,中间耽搁了小半个小时才赶到毛家,此时毛家大门紧闭,从玻璃窗户里也看不到房间内的灯光。   花盈婆想着,难道是屋主已经睡觉了,她犹豫应不应该把人喊醒。   林中等人就是在她犹豫的这两分钟内赶到的。   “花娘娘!”   林中眼中惊喜乍现,他就知道花娘娘会出现在徐大风家门口绝对不是意外,对方嘴上说着不想再插手阴阳两界的事,实际上花娘娘大慈大悲,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厉鬼杀人,增添孽债呢。   不过转念一想,林中又有些恐惧。   此时花娘娘抱着黑狗站在毛峰家外,是不是意味着厉鬼又出手了,这会儿……毛峰家里……不止他一人……   林中等人打了个冷颤,有些不敢撞门了。   “嗷——”   花小舔的叫声打破了寂静,它冲着花盈婆的身后吼了一声,众人转过头,一老一少两个僧人就站在不远处的路灯边上。   好强的灵气!   老僧人目光灼灼地看着花盈婆二人,这么年轻就拥有了如此强大的灵气,这一定是与他一样的苦修士吧。   老僧人苦修途中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骗子,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如眼前二人这样真材实料的玄门中人了,等他抓到厉鬼,一定要和眼前这两人神交一番。   不过,现如今最重要的还是那个厉鬼。   老僧人鼻翼微动,不好,有血腥味,厉鬼已经开始害人了!   他双手结印,凌空一划,毛家紧闭的大门瞬间被破开。   毛峰正悬在半空中,口吐鲜血,瞪大着眼睛,惊恐地看着他们。   林中等人亲眼见到这种非自然现象,下意识地倒退几步,盛无坤的反应也很快,拉着老婆准备骑上自行车逃跑。   废话,就他们那样三脚猫的功夫,现在不跑那就是留下来给鬼塞牙缝,盛无坤对他们两口子的真实水平还是很有数的。   因为第一次遇到这种灵异现象,夫妇俩都忘了女儿塞给他们的那一叠符咒。   “道友,祝我一臂之力。”   老僧人大吼一声,拉着花盈婆的衣袖准备往里冲。   短短三秒之内,花盈婆已经在心里骂完了他十八代祖宗。 第50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2   盛无坤还没反应过来, 车后座就空了!空了!   ……   他在心里各种骂娘, 然后想也不想就紧跟在老僧人和花盈婆之后冲了进去。   佛法和道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老道士使的那些结印, 花盈婆一点都看不懂,她就是一脸懵逼被扯进来的无辜路人。   “停手吧, 你已经害了很多条人命了, 这些孽债都背负在你的身上, 到时候不入轮回,生生世世都要在地狱受苦。”   以毛峰家的宅基地为界限,这里好像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结界, 除非踏进这个界限,要不然听不到一点声音。   老和尚双手结成莲花印, 对着半空呵斥。   花盈婆根本就不知道老和尚看到了什么,她被迫走进这个界限, 一下子被耳边的山呼海啸般的嘶吼咆哮声整懵了。   隐约听得出来是个女声, 尖利的声音就像是大队部广场那个喇叭故障时刺耳的长鸣声, 一声声嘶吼, 那是何等的哀怨不甘。   “媳妇。”   盛无坤也进来了, 他拉着花盈婆的手准备往外跑,花盈婆用了点力气, 以至于盛无坤没扯动她。   “先等等。”   虽然有一瞬间的慌乱, 可心理素质极高的花盈婆还是很快冷静下来。   今天这两次经历实在是操蛋,可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得不考虑最佳处理方案。   现在他们已经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和尚扯进来了, 林中等人还在外面看着,他们要是直接跑掉,恐怕林中会怀疑他们的真实身份。   这个老和尚看上去挺厉害的,就先看看他的实力。   花盈婆镇定的太快,盛无坤也很快恢复冷静。   其实他们没必要跑的那么快,因为他们还有底牌,盛无坤和花盈婆一样,都想到了怀里那叠符纸。   除了符箓之外,花盈婆怀里抱着的花小舔也是一个筹码,此时花小舔已经蠢蠢欲动,它直勾勾地看着半空中某个位置,老和尚看见的东西,花小舔一样看见了。   “嘭——”   毛峰被重重的摔在地上,大口大口吐着鲜血。   “救我,救我——”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挣扎着向老和尚爬去,眼里有劫后余生的庆幸。   “赦令!”   老和尚并没有看向落在地上的毛峰,而是继续结印,然后凌空一推。   “显形!”   花盈婆猜错了,其实老和尚看不到厉鬼,他只是能隐约感受到鬼气最浓郁的位置,只有让厉鬼显形,他才能准确判断方位。   在他大喝一声后,房间里顿时阴气暴增,半空中鬼声凄厉的魂体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于彩凤!”   林中等人惊呼,在这一刻,他们的世界观彻底破碎,一个早已死去的人就这样以鬼魂的形式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林中之前的推理,被完全印证了。   于彩凤此时的样子远比放在火葬场停尸间内已经腐烂的躯体更可怕,林中等人甚至不敢多看第二眼,这种心底发毛,整个人心魂失守的恐惧占据了他们所有的思绪。   “道友,助我!”   老和尚看到厉鬼身上浓厚的血气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厉鬼远比他想象中更可怕,恐怕早已沾染了不止一条人命。   老和尚没有把握能够对付眼前的厉鬼,不过好在现场还有另外两个灵气浑厚的道友相助,老和尚又把握降伏这个厉鬼,带回去念经超度。   他看这个被厉鬼追杀的男人身上带着孽债,而眼前的厉鬼,像是含着大怨气而死的,她杀这个男人,只是为了复仇而已。   可惜啊,她已经死了,即便是为了复仇,也已经破坏了阴阳两道的伦常,每杀一人,都是在为自己增添罪孽,现在她身上的血光已经很盛,再杀几人,恐怕彻底难入轮回了。   老和尚并不是那种见鬼就杀的老古板,他在看到这个厉鬼的时候就打消了原本准备让她魂飞魄散的想法,他想将这个厉鬼收于法器之内,日夜诵经,等到消除她身上的业障后,将她送入轮回。   老和尚快速念咒,双手不断变化结印,他只需要花盈婆和盛无坤帮他暂时绊住厉鬼,等到他开启法器,将她收服至法器之中。   “宝她爸?”   花盈婆还准备看老和尚大发神威呢,没想到对方居然半路哑火,将火烧到了她的身上。   花盈婆朝一旁的丈夫使了个眼色,商量是不是把花小舔扔给过去,让它自由发挥。   “先用符。”   盛无坤的大手蒙住了准备飞扑出去的花小舔的脑袋,然后掏出厚厚一沓符纸,找到一张雷符撕开,扔向显形的厉鬼。   “轰——”的一声,凌空几道雷电,将厉鬼劈到几乎凝不了形,身上的血气瞬间消了一半。   雷电本就是克制阴邪的神物,盛宝宝亲手绘制的这几道雷符蕴藏庞大的灵气,早已超过了一般的雷符。   女鬼叫声凄厉,她一心只想要报仇,在她杀完仇人后失去目标,会立刻变成见人就杀的鬼物。   现在花盈婆和盛无坤轻轻松松就将她重伤,女鬼没有报完仇,还有一丝神智,第一反应就是要逃。   花盈婆上前几步,将停身符贴在厉鬼身上,对方顿时不能动弹了。   ???   这么简单就完事了?   林中等人满脸问号,看着刚刚老和尚一副要恶战一场的架势,他们还以为之后会看到一场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的斗法呢。   结果老和尚比划了一堆大家看不懂的结印,花娘娘只用了两道符咒就搞定了,看来还是花娘娘比较厉害。   林中等人在心里默默比较的一番,彻底成为花娘娘的脑残粉,林中已经开始懊悔,那天怎么没有抢几张平安符回来。   这个时候,老和尚也已经结完法印,轻轻松松将被定住的厉鬼收到了手里那个莲花法器中。   法器剧烈晃动,似乎是厉鬼在里面反抗,过了许久才安静下来。   其实上一世,老和尚也在相同的时间出现在了这个地方,只不过那个时候只有他和小徒弟两人,林中等人不仅派不上用场,还让老和尚分出很多心神顾及他们。   最后老和尚虽然收服了于彩凤,可他也在斗法中受了很重的内伤,不得不在当地停留,修养了整整三年。   因为于彩凤不知道凶手的身份,只是凭着因果牵绊找到害死她的人复仇,因此林中他们也没办法通过于彩凤找到最后一个已经离开当地的真凶。   直到几年后,对方在外地落网,被遣回原籍时做DNA比对和当年的凶手匹配上,于彩凤的案子才算彻底了结。   那个时候,于彩凤也已经被老和尚超度,重新进入轮回。   因为这个案子没有办法对外公布,所以作为普通人的江润珠听到的消息与真实情况有很大出入。   “大师,这个厉鬼其实是个可怜的姑娘,请您手下留情。”   厉鬼被收,结界自然也消失了,林中快步走来,告知了老和尚前因后果。   “原来如此。”   老和尚了然长叹,面露悲悯。   “你放心,贫僧会为她念经超度,待消去她身上的孽障后,再送她入轮回。”   老和尚的话让在场众人都松了口气,他们还真怕这个和尚像白蛇传里的法海那样固执古板,见鬼就杀,见妖就诛呢。   “大师,我还有一事相求,到现在为止,于彩凤已经杀死了三个凶手,重伤了一个,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真凶逍遥法外,我想请你通过于彩凤,将其他凶手一网打尽。”   林中说着,朝老和尚深深鞠了一躬。   “可。”   老和尚面色沉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看向花盈婆夫妇。   “不知道友可否借一张停身符。”   老和尚有点见识,居然认出了让厉鬼止步的那个符咒。   花盈婆和盛无坤相视一眼,从那一沓厚厚的符咒里抽了一张出来,老和尚见着他们这个动作,忍不住眉头狂跳。   炫富,这是赤果果的炫富啊!   外表像个得道高人的老和尚每天都为自己的贫穷流眼泪,这一刻,眼泪更汹涌了。   “谢谢道友。”   不过老和尚也是很端得住的高人,面色平静的从花盈婆手中接过那张符箓。   “我们得快一些,因果线变淡了,那人恐怕要跑。”   老和尚将符箓放到口袋里,没人知道他要这个符箓做什么。   “上我们局里的车吧。”   林中掏出钥匙,他们是开车过来的,他吩咐手下的人处理现场,准备自己带着老和尚师徒和花盈婆夫妇去追赶凶手。   小丁等人十分热情地帮着盛无坤将自行车搬到车后箱,根本不给他们拒绝的机会。   至于吐了好几桶血,气息已经十分微弱的毛峰好像已经被人忘记了,直到他彻底失去意识,送走了林中一行人的小丁等人才板着一张脸,慢悠悠地走到公用电话亭,给医院打了电话。   ******   毛辉在挂断远方堂弟的电话后就有些坐不住了,不知为什么,他的感觉越来越糟糕。   他也不打算像堂弟那样卖完家当再跑了,直接收拾了一些财物衣服,往长途车站赶去,现在还来得及赶上最后一班离开县城的大巴车。   林中是在毛辉马上要走进长途车站时将他拦下的,他掏出手铐,准备将毛辉逮捕。   “诶啊!”   这个时候老和尚惊呼了一声,只见红光一闪,原本被囚禁在莲花法器内的于彩凤突然显形。   她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仇人的气息,理智全无地冲向毛辉,趴在他的身上,一口口撕咬起来。   好在现在已经接近半夜,这段路上没有一个行人,要不然这一幕肯定会把人吓死。   于彩凤恨不得啖其肉,寝其皮,饮其血,毛峰叫的越惨,她身上的阴气就越浓。   他们就这样看着一个原本完好的大活人,在于彩凤的折磨下再也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肉,毛峰硬生生疼到昏厥,然后又因为剧痛醒来,周而复始。   直到毛峰快死了,老和尚才上前,将他从花盈婆那儿讨来的符纸贴在于彩凤身上,重新将她收回法器中。   “年纪大了,不小心手抖,居然把鬼给放跑了。”   老和尚的表情庄严肃穆,好像刚刚那一幕真的是意外似的。   花盈婆和盛无坤相视一眼,他们有点喜欢这个老和尚了。   ******   毛峰最后也被送去医院抢救,两个人暂时留住了性命,不过等待他们的,一定会是死刑。   这个年代量刑有些混乱,毛峰等人以令人发指的手段残害妇女,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绝对逃不掉一颗枪子了。   于彩凤报了仇,又少造两条杀孽,待老和尚将她超度后,也能有一个更好的结局。   ******   “宝她爸,我们明天还来看房子吗?”   花盈婆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幽幽地问道。   盛无坤:……   不看了,至少这段时间不看了,他怕看房子的时候,再和林中来一场美妙的相遇。   怎么准备金盆洗手后,好像神棍的职业好像越发坐实了呢?   一想到那个笑眯眯说着明日要来拜访的老和尚,夫妻俩就忍不住有些头大。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妈妈,我们多买点房子吧,将来房子很值钱的,我们一起当包租婆   花妈坤爸:不敢买不敢买,房子这种东西很邪门的,容易撞警察 第51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3   回公安局的路上, 林中也打听了这对师徒的情况。   老僧人法号寂空, 是一座小庙宇的和尚,二十三年前, 他师傅圆寂,师兄继承了主持的位置, 寂空则踏上了苦修寻道之路。   年轻些的少年其实不算真正的和尚, 老和尚和他师徒相称, 可还未给他点戒疤,他总说,淳明和佛是无缘的。   淳明是寂空给这个小徒弟取的法号。   这个法号是他求着老和尚取的, 因为世俗的那个名字,他不想再提起了。   师徒二人相依为命六七年, 生活俭朴至极。   每到一个新地方,寂空都会带着徒弟去当地的寺庙借住, 顺带和庙里的和尚交流佛法, 不过早些年很多寺庙都被推倒, 这些年虽然陆陆续续开始重建, 但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庙宇存在。   因此很多时候, 寂空和小徒弟都得在野外露宿,化不到斋饭, 就用雨水野草充饥。   两人出行的工具也十分简单, 那就是自己的双脚,这几年的时间,他们磨破了无数双草鞋, 脚底也生出了厚厚的茧子。   对于这样清贫的生活,寂空心中波澜不兴,从他准备踏上苦修这条道路的时候,早已经将物质上的享受抛之脑后,肉体上的苦难,也只是磨砺的一个环节。   只不过寂空老和尚没有想到,这些年小徒弟居然陪着他过来了。   当初在救下这个孩子的时候,他想过将他送到福利院或者其他香火鼎盛的寺庙里,可惜这孩子脾气执拗,只愿意跟着他学佛法。   寂空想让他知难而退,到最后被少年磨光了脾气的人反倒是他自己。   不过老和尚依旧没有打消将小徒弟送走的打算,他还是那句老话,淳明的缘分不在佛祖身上。   林中得知师徒二人还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十分热情地将他们带到公安局附近的招待所,给他们安排了干净整洁的双人间,还给安排了一顿夜宵。   就是简单的青菜面,可从中午开始就没有进食的师徒二人依旧吃的非常香甜。   “出门左转尽头是水房,房间里有两个热水壶,可以接点水回来擦身洗脸,可惜现在有些晚了,要不然还能带你们去澡房洗个澡。”   林中是个细心的男人,将一些要注意的事情讲给师傅二人听。   “一楼前台有人值班,要是有事可以直接让那个值班的人给我打电话,这个招待所就是我们公安局附属产业,你们报我名字,这里上班的人都知道。”   “对了,明天一早你们不是要去花娘娘家吗,这一路过去不方便,明早我开车带你们过去。”   案子已经破了,可这个笔录不好写,尤其是王有友等凶手的死因,总不能大咧咧的在档案里写对方死于女鬼复仇吧,林中就想趁着明天送大师去花娘娘家,躲开这个棘手的差事。   “大师,时间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你们休息了。”   现在已经快接近凌晨一点钟了,明天还要早起下乡,林中很识趣地告退,走的时候还把门带上。   在林中离开后,小和尚淳明开始忙活起来。   他将师徒两人的行囊放到柜子里,然后拿着热水壶去了水房,接来两壶热水。   卫生间里有两个水盆,大一点的上面写着泡脚盆,淳明将脚盆清洗了一遍,然后倒了一些凉水,又倒了一些滚水,用手指试了试温度觉得合适后端到老和尚面前,给他泡脚。   老和尚早年受过伤,弯不了腰,淳明在发现这一件事后就开始帮老和尚洗脚。   “淳明,你还是跨不过自己心里那一关,你真的想好了,要和师傅一样跨上苦修这条路吗?”   少年的动作顿了顿。   “今天运气好,遇到了两位道门的高人,如果下一次再碰上几个失去控制的厉鬼,你敢拿着念珠冲上去吗?”   寂空看着乖巧的徒弟,长长叹了口气。   当初他途径这个孩子的家乡,感受到了波动的鬼气,当他赶到鬼气的中心时,淳明的家人已经被厉鬼所害。   并不是所有厉鬼都像于彩凤这样,是因为生前有不解的怨气无法消解,从而变成厉鬼。   有一些厉鬼,生前就不是善类,死后怕受到惩罚,于是躲开鬼差的追捕,他们生前犯下的累累罪恶成了死后的养料,这种鬼怪,远比于彩凤更恶。   杀死淳明家人的,就是这样的鬼怪。   寂空在一场恶战后将恶鬼打到魂飞魄散,或许是亲眼见到家人被恶鬼生吞活剥的场景,淳明开始憎恶鬼怪,同时又惧怕鬼怪。   明明老和尚教他的东西他都学的很快,可在直面厉鬼的时候,他的脑袋里就变得一片空白。   “淳明,为师曾经和你说过,我之所以踏上苦修的道路,除了想要在磨砺中寻求真佛之外,还为了找一个人。”   寂空低头看去,只能看到小徒弟的后脑勺,他知道,淳明又开始逃避了,不过这一次,他是真的不能再带他走了。   “那个人是我的大师兄,当年你的师祖圆寂后留下了三个佛门至宝,一个是你主持师叔手中的高僧舍利,一个是为师手里的金莲佛,不过这两件加起来,都比不上最后那件六字大明咒佛珠,这些都是历代主持传承的宝贝,可是当初我那个大师兄不忿师傅将主持的位置传给二师兄,在你师祖坐化的时候,偷走了六字大明咒佛珠,在我离开寺庙的时候,你主持师叔将这个金莲佛教给我,希望我能找到叛逃的大师兄,要回六字大明咒佛珠。”   说到那段往事,寂空面露惆怅。   “前些日子,我总算打听到了对方的消息,这一次我去找他讨回佛宝,生死不知,所以为师没办法把你带上。”   论天资和刻苦,寂空远在他那个师兄之上,可分别二十多年,他料不准对方是否有其他奇遇,再加上他手中还有至宝六字大明咒佛珠,寂空不能保证自己能够胜过对方。   因此他不能带着淳明,因为他没办法分心照顾这个孩子。   “明日我会厚着脸皮求花道友代我照顾你,如果为师还活着,会回来找你,再问你一次,愿不愿意跟我回寺庙,如果我死了,你的师叔会派僧人来花家找你,到时候你要做什么选择,他都会安排好。”   寂空觉得,这或许就是缘分,让他在今天遇到了花盈婆夫妇。   淳明的执念是学习降妖除魔的本事,不拘道法还是佛法,寂空在收他为记名弟子的时候就曾替他占卜过,这个孩子尘缘未了,与佛无缘。   道家和佛门不同,并不要求弟子斩断情缘,恰好和当初他为弟子占卜地卦象符合,或许他们今天遇到花盈婆夫妇,就是冥冥之中已经注定好的。   等到他找到叛逃的师兄,做一个了断,他就会回到寺庙,从此开始参生死轮回,如果那个时候淳明这个孩子还愿意跟他走,那么他也愿意正式收他做弟子,为他剃度,点上戒疤。   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淳明佛心真的如此坚固,佛祖必然愿意多一个信徒。   小和尚明白自己帮不上什么忙,相反还会成为师傅斗法时多拖累,因此没有嚷嚷一定要跟师傅一块离开,只不过他觉得只有一面之缘的花施主未必会愿意收留他,不想让师傅为难的淳明已经开始思考在师傅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该去哪个庙里借住。   之后一夜无话,奔波了一天的师徒二人很快进入了梦乡。   ******   “花道友,盛道友。”   寂空带着徒弟从警车上下来,踱步进入花家的院子,对着正在院子里给蔬菜浇水的夫妇二人比划了一个佛礼。   公安局的车子开到村里引来了不少注目,许多村人都朝花家的方向打量,在看到车里下来两个和尚打扮的人时,心里更纳闷了。   不过大家的想法都还比较简单,那个老和尚看上去挺厉害的,他对花娘娘的态度这般友好,可见花娘娘的本事已经传到了和尚圈里,显然是个十分牛批的人物。   自个儿村子里出了这样一位奇人,大伙儿心中十分骄傲。   “寂空师傅。”   花盈婆和盛无坤昨晚上也知道了这两个和尚的法号。   “两位道友,可否借一步说话。”   老和尚笑的十分和善,因为昨晚上共同经历的那些事,花盈婆和盛无坤对他很有好感,点头答应了。   寂空简单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顶多三个月,这段时间拜托两位道友照顾小徒,这些是小徒的生活费,如果三个月后我没有回来,我的师兄也会派弟子过来接走淳明。”   寂空从口袋里掏出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可怜他一个贫穷的老道,把家底都掏空了也就只有一百多块,就连这些钱,也是他一路上编草鞋卖掉后攒下的。   老和尚想着,或许那个时候他已经预感到这一天了。   这笔钱,勉强足够一个发育期的孩子三个月的食宿费了。   花盈婆和盛无坤有些为难,他们并不想养一个陌生的孩子,可老和尚昨晚给他们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一时间也不好拒绝。   而且好和尚说的那么好,万一到时候他不来接这个孩子怎么办,难道让他们一直养着?   “两位道友要是不放心,我可以把寺庙的位置,以及我师兄的联系方式留下来。”   老和尚慈眉善目,看上去并不像是在说谎。   花盈婆和盛无坤就是骗子的祖宗,老和尚有没有在骗人,他们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   “那好吧,我们就帮你照顾三个月。”   对方是有真本事的人,花盈婆和盛无坤也想结个善缘,到时候女儿如果遇到了什么麻烦,还能让老和尚还他们一个人情。   再说了,人家还给生活费呢,夫妻俩觉得他们并不吃亏。   “贫僧在这里谢过两位道友了,不过老和尚还想再求两位道友一件事。”   最大的心病解决以后,老和尚又厚着脸皮说道,“昨夜那些符箓,不知两位道友可否再卖予贫僧几张。”   老和尚没有绝对信心胜过那个几十年未见的师兄,不过作业花盈婆夫妇使用的那些符箓给了他一点底气。   制成后的符箓不同其他道门法器,即便他不通道法,也是能够使用的,他要是能够求得几张符箓,寂空觉得自己的胜率又能增加不少。   “我那徒弟手中有一串大悲咒檀木佛珠,是一个护身法器,价值不菲,即便落在不识货的人手里,刻有大悲咒的百年香檀也能卖一个不错的价钱,要是贫僧不能回来还钱,这串佛珠就是两位道友的了。”   老和尚想着,那些符箓一定价值不菲,也不知道檀木佛珠能抵几张符咒。   “雷符、停身符五十一张,驱邪符三十一张。”   花盈婆和盛无坤手里的符箓种类并不多,老和尚要去斗法,平安符和镇灵符应该用不上。   因为知道了符箓的真实功效,夫妇里黑心的直接将符箓的价格翻了近十倍。   不过他们还不能确定绘制这些符咒会不会对女儿的身体造成影响,要不是老和尚为人不错,再加上他这一去有生命危险,两人还不见得愿意卖呢。   “道友大善!”   寂空感动了,朝两人深深鞠了一躬,这样的符箓,即便后面再加一个零,恐怕也会让玄门人士趋之若鹜。   在寂空看来,夫妻俩等于把这些宝贝白送给自己了。   看到他这番作态,花盈婆和盛无坤意识到价格开低了,再回想之前几块钱就卖出去的一堆符纸,心痛到无法呼吸。   可惜话已经说出口了,也没办法收回,就这样,老和尚从他们手里拿走了十张雷符和五张停身符,然后将小徒弟留在了花家。   送老和尚过来的林中厚着脸皮,花五十块钱从花盈婆手里请走了两道平安符,准备一个给老娘,一个给闺女。   他倒是还想多请几道,可惜当时盛宝宝只画了五道平安符,花盈婆和盛无坤短期内不敢再让女儿接触这些东西了,能够以这么低的价格卖给林中两张平安符,花盈婆已经很肉痛了。   回到公安局后,手握两张平安符的林中瞬间成为了焦点人物,就连局长都没有他这样高的讨论度。   大伙儿都后悔,为什么没有在花娘娘退隐之前认识她这样一个人物,他们已经彻底相信了花娘娘的本事,林中手里哪里只是符纸啊,分别就是第二条性命。   ******   放学后,江润珠拒绝了同乡同学们一块回家的邀请,偷偷摸摸来到了一个公共电话亭。   她用自己为数不多的私房钱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   “喂,我要举报小阳岗的花盈婆,这个女人假借封建迷信骗人钱财,我花十几块钱买的几道符箓根本就是假的,一点用都没有。”   江润珠用手帕蒙住话筒,这样可以改变她的声音,不仅如此,说话的时候江润珠还故意捏细了嗓子,让它听上去不太像是孩子的声音。   “你是说小阳岗的花娘娘?你手里有花娘娘画的符纸?”   电话那头的接线员声音有些亢奋,现在公安局里谁人不知道花娘娘的大名,毫不客气地说,现在花娘娘的符纸就是爱马仕里的KELLY,让人趋之若鹜,可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你手里有几张,我出双倍!”   似乎意识到了在这句话不该出自她的口中,她又紧接着描补了一句:“我这是回收证据,你放心,我会帮你好好检验这几道符咒的功效。”   “嘭——”的一声,江润珠气急败坏地挂断了电话。   她哪有什么符咒,不过是随便找了一个可以绊倒花盈婆的借口罢了。   人民公仆里怎么可以混进那样一个迷信份子!想到自己用来打电话的全部私房钱,江润珠都快被气哭了。 第52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4   盛宝宝在回家的路上得知家里这段时间会多一个住客, 对方比她大五岁, 是个小和尚。   一路上,盛宝宝构想了很多种小和尚的样子, 可等看到真人,还是觉得自己的想象力有些匮乏。   按照坤爸的描述, 这个小和尚常年苦修在路上, 一路跋山涉水, 风餐露宿,因此盛宝宝先入为主地觉得对方应该皮肤黝黑,身板结实, 有点少年武僧的模样。   可实际上淳明的皮肤很白,身量纤细, 看上去俊秀极了。   盛宝宝很喜欢淳明的眼睛,像是狐狸眼, 瞳仁又黑又亮, 眼尾有些上挑, 换做别人, 恐怕压不住这眉眼间的明媚, 可偏偏是淳明,这个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跟着老和尚诵读经文, 熟知奥义的小和尚。   那样漂亮的狐狸眼没有半点狐媚味道, 他的眼睛就像是一汪清泉,让人生不出任何亵渎的心思。   “宝施主。”   淳明很少和陌生人接触,有些羞涩。   “你好, 淳明小师傅。”   盛宝宝学着淳明的动作,向他做了一个佛礼。   她装着一副郑重的模样,闹的淳明更加手足无措了。   以往别人都只看到他师傅,喊他寂空法师或是寂空大师,还是头一次有很这么认真地喊他淳明师傅。   淳明直接忽略了那个小字,心里很是高兴,他有些喜欢这个小妹妹了。   花家的晚饭时间一般在晚上六点半到七点,盛宝宝的放学时间是下午四点半 ,因此到家后她会在院子里做作业。   花盈婆找木匠按照她的身高做了一张小桌子和一把小凳子,就放在屋檐下,盛宝宝就坐在那里做作业,偶尔观察在院子里帮忙的小和尚。   淳明看上去纤弱,实际上力气不小,这都是苦修路上练出来的。   虽然师傅说已经给了生活费,可淳明总觉得借助在陌生人家里有些尴尬,总想着找点活干,他看到了前院杂物房里面堆着的一些木块,在询问了花盈婆后,拿来斧子,将那些木块劈成小块,用于生火。   “宝施主,你能不能、能不能不要看小僧。”   淳明五感灵敏,能够注意到盛宝宝时不时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这让他在劈柴的时候好几次落空。   在纠结了好一会儿后,他终于鼓起勇气开口,这下轮到盛宝宝不好意思了。   其实她就是好奇家里突然多出来的一个陌生人,这才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对方的话让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纨绔子弟,正偷爬上围墙瞧隔壁的俏小姐似的。   好吧,她承认自己就是觉得淳明小和尚长的好看,这才多看了几眼。   盛宝宝用小手搓了搓脸,然后专心致志开始应付今天的家庭作业。   淳明注意到那道时不时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消失,心中又有些忐忑。   刚刚他那样说……是不是招人讨厌了……他真的不知道怎么和比自己小的小女孩相处。   ******   花家三口都是无肉不欢的人,花盈婆做菜更是酷爱浓油赤酱,因为家里多了一个小和尚的缘故,今天餐桌上破天慌的出现了两道纯素菜。   用菜籽油炒的,没有加任何辛香料,盛宝宝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在佛教中,葱蒜韭菜荞头之类的东西都归为荤菜。   一道清炒的白菜,一道青菜炒香菇,只有少量盐做调味,这就是淳明的晚饭了。   其实老和尚说了,淳明还不是真正的和尚,没有必要守这些清规戒律,可淳明这个人性子执拗,他已经认定了自己将来要做和尚,现在就已经开始用高标准要求自己了。   盛宝宝看淳明的晚餐没滋没味,淳明本人一口菜,一口饭,吃的很是香甜。   吃完晚饭,淳明主动提出要帮忙洗碗。   “别了,下午你已经帮忙劈好了半屋子的柴火,吃完饭你就歇歇吧。”   花盈婆没有让他洗碗,别说老和尚已经付了这几个月的伙食费,就算老和尚没有给,既然已经答应让他留下来了,花盈婆就不会真把一个半大孩子当长工使唤。   “陪妹妹去院子里坐着说说话,倒一碗酸梅汤消消食。”   花盈婆就宝宝一个闺女,因为计划生育的缘故,她也不打算再生了,其实家里多淳明这么个孩子也挺好,让宝宝感受一下家里有个哥哥的感觉。   她和丈夫观察大半天了,淳明是个听话规矩的好孩子,让宝宝和他呆一块他们俩很放心。   “好。”   想要帮忙被拒绝,继而被要求陪宝施主说说话,淳明有些为难。   他搬了把小椅子,坐到盛宝宝的身边,不知道该和宝施主聊什么。   “淳明小师傅,你就给我讲讲你和大师傅这些年经历的有趣的或是奇异的故事吧。”   盛宝宝主动缓解尴尬,实际上她也挺好奇父母口中很厉害的老和尚,对方应该就是有真本事的法师了。   这确实不是什么不能提及的话题,聊到这些年苦修时的经历,淳明一下子放松了许多。   他讲了水库水鬼找替身的故事,又讲了一个老人为了验证孩子们的孝心,故意装死,他们师徒路过当地被其中一个孩子找去在老人的丧礼上为他超度,结果老人当场“诈尸”吓跑宾客的趣事……   淳明的声音很平缓清和,不论故事有趣还是惊悚,从他嘴巴里讲出来,都像是在念佛经一样。   不过盛宝宝依旧听的津津有味,这样的怪事杂谈以前只能在故事会里看到,而淳明讲出来的,却是他们师徒亲身经历过的真人真事。   “淳明小师傅,你的梦想是什么?”   淳明讲的口感了,端起酸梅汤喝了一小口,盛宝宝趁机插话道。   眼前这个少年只比她大五岁,与他同龄的孩子,很多都还在学校念书呢。   “降妖除魔。”   淳明的回答很坚定,这个时候,他的眼里有光,即便在昏暗的月光下,依旧熠熠生辉。   不过很快,淳明眼中的神采就暗淡下来,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才能克服对鬼怪的恐惧。   盛宝宝不知道他忽然间失落的原因是什么,赶紧转移了话题。   “淳明小师傅,你上过学吗?”   宝宝又问。   “上学?没有。”   淳明摇了摇头,当初父母被鬼物杀死的时候他还不到上学的年纪,后来又跟着师傅苦修,上学是什么,他听过却不知道。   “师傅教我识字,上学学的应该也是这些吧。”   淳明好奇地问道,这个时候,他总算有点符合这个年龄的活泼了。   也不怪老和尚不细心,这些年他好几次想要把淳明送去福利院或者其他寺庙里,这样一来淳明就可以像普通孩子那样按部就班地念书上学,可淳明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老和尚。   再者老和尚这个年纪,也不知道上学的重要性,他本人就是从小在寺庙里长大,只学经文奥义的和尚,在教导淳明这件事上,他完全照搬了自己的经历。   “学校里学的东西可多了呢,要不这样吧,我和我妈说一声,送你去学校借读一段时间,你不是要在我家待三个月吗,现在上学,正好能念到这学期结束呢。”   盛宝宝高兴地说道,他们学校管理没有那么严,只要能出学费,还是允许大孩子借读的,淳明比她大五岁,不过他只认识了一些字,基础还很薄弱,正好可以和她一起念三年级呢。   他现在一心想着当和尚,将来好降妖除魔,可盛宝宝觉得,他的生活中也没出现过其他选项供他选择,现在就有一个好机会,让他在老和尚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感受和差不多年龄的孩子们一块上学念书的感觉,万一他有别的想法了呢。   “可以吗?”   淳明有些犹豫。   以前他不想上学,是因为上学意味着要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意味着要和师傅分开,但现在不一样,师傅不在身边,他会长期生活在这个家庭里。   他有些好奇,学校是什么样的。   “当然可以!”   盛宝宝说风就是雨,飞快地窜到花妈的身边,拜托她明天送她去学校的时候顺便去安排一下让淳明小和尚旁听一学期的事儿。   花盈婆基本不拒绝女儿的请求,她往小和尚坐着的方向看了一眼,点头应了下来。   就这样,小和尚上学的事基本敲定下来了。   ******   早上,盛无坤送女儿去上学,顺便把淳明小和尚也带上了,他打算直接帮小和尚办理旁听的手续。   既然是去学校念书,小和尚身上的僧袍自然不能再穿了,盛无坤翻出几件自己年轻时穿过的衣服,虽然旧了些,可穿在小和尚身上大小刚刚好。   花盈婆又翻出一个盛宝宝用旧的书包,暂时先应付一段时间。   林亚萍在盛无坤送孩子上学后带着礼物出现在了花家小院门口。   “你好,我是您女儿好朋友游小米的妈妈,今天冒昧前来,是想拜托您一件事。”   隔着栅栏,林亚萍礼貌地说道。   花盈婆记得游小米,这是闺女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同学名字了,在女儿口中,游小米是她最好的朋友,两人经常分享零食,什么巧克力、俄苏大肉肠、日洋奶糖……这些当地人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好东西,对方都愿意分给她吃。   因此花盈婆对游小米的印象很好,在她看来,每一个喜欢她闺女的,都是有眼光的好孩子。   “你就是游小米的妈妈呀,我家宝时常提起小米这姑娘,两个孩子可要好了。”   花盈婆打开栅栏门,请人进来。   “你来就来了,还带什么礼呀。”   其实这会儿花盈婆挺为难的,对方带着礼物上门肯定有事相求,而求一个声名在外的神婆办的事情,左右不过那么几件。   抓鬼、问米、驱邪……   这些事花盈婆骗了几十年了,可现在她已经决定收手不干了,女儿最要好的朋友的妈妈却突然上门来求,她该怎么委婉的拒绝呢?   “花娘娘,今天这礼求你一定要收下啊,我也是遇到了难事,第一时间就想到你了。”   林亚萍将女主管婆婆的怪病简单说了一下。   “我这么些年一直都是小职员,这个机会错过实在可惜,如果是我能力不如那个人我也认了,可我自认比她更努力,更负责,就因为她表姑是前组长,她就默认组长的位置是她的,我就不服气了。”   说到这里,林亚萍有些气愤,管理层的公告都还没下来呢,那个同事就已经以组长身份自居了,因为她露出过想要竞争这个位置的苗头,对方现在处处针对自己,闹的她不争都不行了。   “要是你不方便,就当我今天只是来你家认门,咱们闺女感情那么好,我们或许也能做个朋友呢。”   林亚萍也知道自己挺贸然的,那样奇怪的病症,花盈婆未必能找到病因,即便对方拒绝她也在情理之中。   “你可能不知道,我已经收手不干了,这个忙,我是想帮也帮不上。”   光听林亚萍的描述花盈婆就觉得这个活儿她接不了,那么多名医都治不好的怪病,极有可能是真撞邪了。   不过不管是真病还是撞邪,她都治不好,除非她把闺女一块带过去。   可宝是她的心头肉啊,她哪敢拿孩子的健康冒风险。   听了花盈婆的话,林亚萍有些失落。   “不过——”   不过花盈婆的后半句话,又让林亚萍打起精神来。   “我这里还有一道驱邪符,你将这道符送给你那女主管吧,如果她的婆婆真撞邪了,这道符可以保证她自己的平安。”   花盈婆匆匆回到房里,又拿出一道驱邪符,当然,这道符出自盛宝宝之手。   原来只是一道符啊,林亚萍再次失落,那么多名医都没有治好的病,一道符能派多大用场呢?   不过林亚萍毕竟是百货商店里的柜台小姐,礼仪上还是很到位的,她再三谢过花盈婆,两个妈妈又聊了些孩子的事,这才转身离开。   走的时候,她和花盈婆推搡了好一阵,最后还是把她带来的那些礼物留下了。   ******   从花家离开后,林亚萍直接去了女主管的家里,这几天女主管都请假在家照顾婆婆,她准备直接上门把符纸送过去。   其实她已经不对符纸的作用报太大希望了,她只是想要借机向女主管卖个好,让她知道自己这么个人。   女主管的家在机关干部楼里,林亚萍根据打听到的地址,敲响了某一间屋子的房门。   “嘭——嘭——嘭——”   她敲了三声,很快里面就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没一会儿,门被打开了,入目的是一个面色憔悴的中年女人。   “玲姐。”   女主管名叫蒋惠玲,大家都喊她玲姐。   林亚萍是个很会来事的人,在来的路上,她又买了一箱牛奶和一篮水果,在这个年代,这已经是探望病人的高级装备了。   “是你啊,亚萍。”   蒋惠玲思考了一会儿就认出了林亚萍,她知道现在他们组在争组长的位置,林亚萍就是竞争主力之一。   这个时候蒋惠玲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她知道林亚萍上门是来求她办事的,可这个时候她实在没有心情处理这些。   “进来坐吧。”   蒋惠玲揉了揉酸痛的太阳穴,将人请了进去。   “玲姐,听说您婆婆病了,我刚好路过这儿,就来探望一下。”   看到蒋惠玲的动作,林亚萍心中咯噔一声,她意识到自己可能适得其反了。   “谢谢你啊。”   说到婆婆的怪病,蒋惠玲满心烦愁,她和丈夫的工作都被这个病给耽搁了。   “痛啊!玲儿,我痛啊!”   屋内传来一个苍老的女声,有气无力的,应该是叫累了,已经没什么力气抱怨,可身上的疼痛却还是逼着她不得不开口哀嚎。   “吱呀”一声,卧室门被打开,一只手背青筋纵横,枯瘦如柴的手臂出现在林亚萍眼前。   她注意到,这只手上密密麻麻满是红点。   “妈,你怎么出来了。”   蒋惠玲急忙过去搀扶,林亚萍不好干看着,也跟了过去。   “啊——”   就在她接触到老太太的一瞬间,对方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蒋惠玲和林亚萍下意识地收回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这是什么样的声音啊!好像要把人的耳膜都给震破掉。   更让两人诧异的是老人身上与林亚萍接触过的那一块皮肤,瞬间蔓延出一片燎泡,不是类似烫伤的红色,而是发黑发紫的水泡,看上去古怪又诡异。   林亚萍瞬间就想到了花盈婆给她的那道符纸,下意识向口袋掏去。 第53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5   林亚萍的指尖接触到口袋里的驱邪符, 滚烫的触感吓得她立马将手缩了回去, 她的大脑也因为疼痛瞬间清醒了许多。   正常的符纸怎么可能会有这样惊人的温度,林亚萍还记得花盈婆将这张符纸交到她手中时的样子, 普普通通,就像是一张外面祭祀品、香烛店里随处可见的符箓。   可现在指尖犹存的灼烧感告诉她, 这张符纸一点都不普通。   “怎么回事啊!”   蒋惠玲也被眼前这一幕吓到了, 她倒是没有往林亚萍身上想, 只当自己的婆婆怪病一出接着一出,这会儿不知道又犯什么毛病了。   “疼啊,妈妈, 我好疼啊!”   老太太的声音又尖又利,听上去像是孩子扯着嗓子嘶吼的声音。   林亚萍愣了愣, 没想到老太太还是孩子脾气,难过疼痛的时候居然还会喊妈妈, 老太太这个年纪, 恐怕父母早就不在了吧。   “不好意思啊小林, 我得先送我妈去一趟医院。”   蒋惠玲也有些诧异, 当初她嫁到这个家的时候, 婆婆爸妈就已经去世了,以前也从来没听婆婆提到过几位长辈, 没想到老太太对双亲的感情竟然如此之深。   不过这个时候也容不得她胡思乱想, 蒋惠玲看着婆婆手臂上那一片黑紫色的燎泡,感觉又恶习,又反胃, 还是得赶紧送婆婆去医院,将伤口处理的才好。   “玲姐,我陪你一起过去吧,到时候排队拿药什么的我也能帮你搭把手。”   林亚萍还想找一个机会和蒋惠玲说说驱邪符的事呢,她觉得老太太或许真的不是病,而是撞邪了。   这个时候林亚萍已经没有了最初的忐忑,她的心放到了肚子里。   这一次,她怕是稳了。   ******   “怎么伤成这样?”   蒋惠玲的婆婆已经是人民医院的老大难了,全院的医生不论懂不懂皮肤病,都被叫去给老太太看过病,可饶是这样,在看到她身上的新问题时,大伙儿还是倒吸一口凉气。   原本黑紫色的燎泡在到达医院时已经干瘪掉,伤口处呈现诡异的溃烂,还带着一股刺鼻的恶臭。   在场所有医生都没见过活人身上出现这样的创口,最后还是一个经验老道的医生,捏着鼻子帮老太太割去表皮的腐肉,然后再上药包扎。   动刀前,大夫还为她上了大剂量的麻药,可老太太还口口声声喊着疼,一群年轻护士压着她,勉强处理完伤口。   朝夕相处的婆婆在里面受罪,蒋惠玲有些看不下去,躲到外头透口气。   她的心里沉甸甸的,之前浑身红点的毛病没有治好,现在身上又多了一个新的毛病,饶是蒋惠玲这样的孝顺媳妇,也有些坚持不下去了。   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前前后后已经花了近五千块钱,这笔钱都够在当地买一个带小院的老房子了,可以说夫妻俩这些年攒下的大半存款,全都花在为老人治病这件事上。   钱的支出倒还是小事,为了带老太太到处看病,夫妻俩轮流请假已经让领导很不满意了,她丈夫正值上升期,蒋惠玲只能咬牙牺牲自己的事业,这一个月,她请假的时间已经多到离谱,再怎么下去,恐怕领导都会劝她留职停薪,放一个长假了。   别看百货商店的管理层就那么几个人,实际上竞争有多激烈,只有蒋惠玲本人知道,恐怕等她修完假回去,早就有新人代替她的位置了。   “玲姐,我想和你说一件事。”   林亚萍走到蒋惠玲身边,然后掏出口袋里那张驱邪符,此时驱邪符的温度已经恢复正常,看上去和普通符纸没什么两样。   “这是我今天一大早从一个很有名的黄仙娘娘那儿求来的驱邪符,本来我想着这种东西就是图个心理安慰,也没当回事,可就在刚刚,我觉得这东西可能真的有点门道。”   林亚萍当然不会傻乎乎地告诉蒋惠玲,她一早就觉得她婆婆撞邪了,所以给她求了一道驱邪符回来,她只说这道符原本是给自己求来保平安的,阴差阳错发现了她婆婆可能招惹邪祟了。   “您婆婆身上的伤,可能还和这道符有点关系。”   林亚萍说的相当隐晦,可蒋惠玲立马听明白了。   她脑海中回想起一些细节,婆婆身上新的创口,好像是在林亚萍搀扶她的时候才出现的,位置正好也是他们相接触的那个部位。   再回想一下,那个时候,婆婆的表情好像很痛苦,叫声尤为凄厉。   “当时我身上这道符特别烫,我心里越想越觉得不太对劲,玲姐你说,老太太会不会没有病,只是撞邪了呢?”   林亚萍小心翼翼地问道。   听了她的话,蒋惠玲短暂的失神了。   林亚萍也不是第一个猜测她婆婆有可能是撞邪的人了,在多次求医未果后,她也产生过这样的想法。   不过她和丈夫都是知识分子,她中专毕业,丈夫还是罕见的大学生,夫妻俩受教育水平比较高,相对的对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不怎么信任。   再加上婆婆本人对这些东西很抗拒,林亚萍也只敢偷偷摸摸去附近的庙里买了几张符箓回来,偷偷放在婆婆的房间里。   这段日子,婆婆的状态和之前一样,并没有因为那几张符箓发生变化,于是蒋惠玲也打消了带婆婆去庙里找大师傅看看的心思。   今天林亚萍这番话,把她之前那个念头又勾起来了。   “或许刚刚就是巧合呢,玲姐,要不这道符你拿着吧,或许能帮到你什么忙呢?”   说着,林亚萍将手里那道驱邪符塞到了蒋惠玲的手里。   蒋惠玲也是人精,这个时候了,她哪里还猜不到林亚萍手里这道符箓就是她专门替自己求来的。   虽说她对林亚萍的目的心知肚明,可人家费心费力替她找到一个靠谱的神婆,求来这么一道符箓,自己也该记着这份人情。   “徐妮儿的家属。”   护士走到门口喊人,蒋惠玲将驱邪符放到口袋里,应声后走了过去,她还想试验一下。   “你妈的伤处理好了。”   护士站到边上,让她进去。   “疼啊,疼啊。”   老太太还是病恹恹地喊着,出门的时候被迫穿上了衣服,现在身上每一处和布料接触的地方,都感觉针扎般疼痛。   “妈,我扶你。”   蒋惠玲做了很多心理建设,终于鼓起勇气伸手搀扶婆婆。   她极为小心,恨不得只有手指头那点位置和老太太发生接触。   “啊——”   又是熟悉的尖利嘶吼,蒋惠玲恍惚中好像听到了两重声音,一个声音是她婆婆的,还有一个声音不是。   边上的护士大夫都捂住耳朵蹲下身,这个叫声太可怕了,离老太太最近的小护士甚至有些恶心想吐,就像是脑震荡了一样。   老太太年轻的时候是练过狮吼功吗?这是在场医护人员此刻唯一的想法。   蒋惠玲只和老太太接触了一小会儿,和之前那一幕一样,两人接触过的那个部位又蔓延开一片黑紫色的燎泡。   医生纳闷极了,可在因为音波攻击造成的不适感渐渐消退后,又开始重新帮老太太处理伤口。   “疼啊,玲儿,妈疼啊!”   “疼啊,妈妈,疼啊!   老太太无时无刻不在痛呼,她的嗓子已经磨破皮,干涩的声带摩擦着发声,可她依旧不知疲倦,就像是一个上了发条的复读机一样。   蒋惠玲被护士请出了治疗室,站在门口,蒋惠玲后知后觉地将手伸进口袋里。   滚烫的触感差点让她把手缩回去,但因为急迫的想要知道答案,蒋惠玲还是咬牙坚持,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炙热的符纸。   “啊!”   她眼睁睁看着符纸被拿出来的那一刻无端自燃,指尖被火舌咬到,蒋惠玲无奈松开了手指。   好端端的一张黄符,就这样变成了一团黑灰。   蒋惠玲面上一片惊恐,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   因为是旁听生的缘故,淳明被安排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他本就比班级里的同学大上几岁,个子高出班上最高的男生一小节,坐在最后一排也不影响其他同学的视野。   同学们好奇地打量这个新同学,尤其是女生,她们虽然年纪小,可也已经很懂的欣赏美了。   淳明虽然穿着盛无坤年轻时那几套打着补丁的旧衣裳,可他白净清秀的外表,和独树一帜的气质,使得他完全碾压班上那些黑不溜秋,跟个野人似的男孩子。   上课的时候,好多女生偷偷转过头去看他,下课的时候,这些视线更加明目张胆。   淳明脸上的红晕就没有下去过,这个时候他才知道,昨天晚上宝施主的打量,是多么的含蓄且亲切。   “润珠,去厕所吗?”   下课的时候,江润珠的同桌用手肘撞了撞她。   “不去。”   江润珠摇了摇头,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太幼稚了,还在玩结伴上厕所的活动。   “哼,你怎么这样,下次你上厕所我也不陪你去了。”   同桌的小姑娘有些生气了,自从江润珠生病休假回来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和她一起吃午饭,一次又一次拒绝她同游女厕的邀请,对方这是不想和她当朋友了。   小姑娘也是有脾气的,当即邀请了前桌的女生,对方很是开心的答应了,两个小姑娘手挽着手朝厕所跑去 。   江润珠并没有理会同桌的那点小脾气,或许曾经的她和这个女孩是好朋友,可再过几年她们就会失去联系,何必要为了讨好她浪费自己的时间呢。   现在的她心事重重,满脑子都是这个新来的插班生。   她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自己念三年级的时候,班上出现过这么一位借读生呢?对方还是盛宝宝的爸爸带过来的,据说这个学期都会借住在盛宝宝家里,这样的事情,她没道理不记得啊?   还是说盛宝宝活着,所以造成了未来的偏差?   江润珠咬了咬牙,如果盛宝宝死了,短期内花盈婆夫妇肯定没有心情招待亲戚或是朋友家的孩子,或许上一世就是因为这样,才没有淳明这个人物的出现。   她的心里烦躁极了,围绕盛宝宝一家产生的偏差实在是太大,她记忆中的未来,真的还会按照原本的走向发展吗?   一直将重生经历视作金手指的江润珠不免焦躁起来。   午饭的时候,淳明被盛宝宝拉入饭菜分享小团伙。   “淳明小师傅是虔诚的佛教徒哦,他不吃荤腥,还有加了葱姜蒜荞头韭菜的东西他也不吃哦。”   盛宝宝打开两人的饭盒,淳明的饭盒里只有两道素菜,看上去很简朴。   “哇,你和我奶奶一样啊,可是不吃肉肉,你怎么还能长这么高呢?”   游小米震惊了,世界上居然还有不爱吃肉肉的人,明明肉肉那么好吃。   她看着淳明高高的个头,再看看他碗里简单的青菜白菜,陷入沉思,难道妈妈说的多吃菜才会长高高不是骗她的?   一直梦想快点长大的游小米破天荒的产生了吃菜的念头,打消了原本准备将焯水青菜丢到盛宝宝碗里的想法。   “这是XX妈妈做的雪菜,很好吃哦,这个是XX爸爸做的素鸡,吃起来像肉,其实是素菜。”   怕淳明拘谨,盛宝宝从别的小伙伴的饭盒里夹了不少他能吃的素菜,然后又从自己碗里夹了很多鸡肉放到小伙伴的碗里。   “淳明小师傅,我可以吃一点你的菌子吗?”   一个脸圆圆的小姑娘害羞地问道,这些菌子都是花盈婆问村里人买的,很多都是市面上不常见的品种,味道很香,即便只是简单和青菜一块翻炒,也是不亚于肉食的美味。   “好、好的。”   淳明有些不太适应这种群居性的亲近,这种感觉很怪,不过并不让人讨厌。   他很少有这样的体验,年幼时全家人在一块其乐融融吃饭的记忆已经很单薄了,从他懂事起,就和师傅一块生活,有时候在庙里借宿,用餐的时候,和尚们也都是规规矩矩的,每人面前放着一份饭菜,很少会在吃饭时交流。   他不懂这些和宝施主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们怎么有那么多话可讲,咋咋唬唬的,可以为一道菜肴发出四五句感叹,硬生生将吃饭变成了一场娱乐活动。   还有宝施主,好像也不太一样了……   原本他觉得她好像一个小大人,可现在的她就是一个实打实的孩子,和同龄的小姑娘们聊天时神采飞扬,透着他没有的鲜活气。   淳明很少开口,只有在被提到时,简略回答几句。   对于盛宝宝夹过来的那些菜,他来者不拒,等到饭盒见底时,他意外的有些撑了。   淳明后知后觉,宝施主好像把自己不喜欢吃的素菜全都夹到了他的碗里。   挑食不是个好习惯,淳明决定回家后和宝施主好好沟通一下,明天他不能再帮她吃她那份素菜了。   “嗝——”   淳明打了个饱嗝,聊地正欢的几个小姑娘好像没有听见。   他有些害羞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这也是盛叔叔曾经穿过的旧鞋,有些偏大,一直都穿老和尚编织的草鞋的少年有些不太习惯。   这双鞋的底子那么软,鞋面一点都不磨脚,淳明想着等他长大了也要给老和尚买两双布鞋子,让他换着穿。   ******   “你说咱妈是撞邪了?惠玲,你没搞错吧。”   晚上,蒋惠玲的丈夫下班回来,还没来得及换鞋进屋,就被妻子告知了白天发生的那些事情。   “我亲眼见到的,亲身实践的,还能有错吗?”   蒋惠玲拿出那些符灰,还有什么比自己亲身体验更为确切的呢。   “林亚萍说了,那位花娘娘不好请,对方现在已经不当神婆了,要不是她女儿和花娘娘的女儿是好朋友,她还不见得能求来这道符纸呢。”   蒋惠玲之前也去庙里求过驱邪的符纸,可没有半点效果,可见佛道两教有真本事的人还是少数,那位花娘娘,肯定是有真本事的,但要是真请不到对方,他们又该去哪里找一个靠谱的道士法师呢?   “你说……那人姓花……”   原本还面露怀疑的男人在蒋惠玲说完那句话后突然怔楞住了。   作为县长秘书,他知道很多外人不知道的事情,比如之前了结的那几桩凶杀案,外人只知道犯人是被公安抓住的,哪里知道这里面还牵扯到了一个和尚和一个神婆,那几桩命案里,甚至还有一个厉鬼是凶手。   当时在看到那卷案宗的时候,他都以为被公安局糊弄了,哪有这么离奇的事情呢。   谁知道案件呈上来没多久,上面就来了两个人,调走了那卷案宗,同时还下令封口。   当时负责接待上面拍下来的那两位的人就是他本人,也是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有一些科学没办法解释的离奇能量。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一直没有将这些东西和他妈的病联系在一块。   他要是没记错的话,当初那个案宗上提到的降服厉鬼的神婆正好姓花,人称花娘娘。   “明天我请个假,陪你一起去。”   男人扯了扯领带,终于松口了。   ******   第二天,一辆小轿车停在了花家门口。   “又是来找花娘娘的,看这小车,可真气派。”   “谁说不是呢,这段时间好几次看到有人开车来找花娘娘了,之前还有一次是警车呢。”   村里人指着花家的方向闲聊。   “哎,可惜现在花娘娘不做法了,你们听说了吗,花娘娘供奉的黄仙儿得道飞升了。”   有人神神秘秘地说道,其实这是盛无坤故意让人传出去的小道消息。   “啊,有这回事?”   世人称黄仙儿为仙,实际上对方顶多就是个地方上的精怪,和仙还有一段距离,花娘娘供奉的那个黄仙得到飞升,成为了真正的妖仙,那可真是稀罕事一件了。   “是啊,就是因为那个黄仙去了天上,花娘娘也很难时刻联系上黄仙,所以才决定隐退,你们没发现这段时间求上门的人都被拒绝了吗,现在想去花娘娘那里买一道符都难着呢。”   看到大伙儿都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说话的那人也十分得意,讲的更加起劲了。   当地人谁不知道花娘娘的本事啊,看风水看面相灵不灵不知道,反正谁家小孩八字轻吓丢魂,找花娘娘做法那是立竿见影的。   一般来说受惊后在卫生站吃药吊水都不好,八成就是吓丢魂了,这个时候找花娘娘准没错。   乡下人也不傻,不会明知道花娘娘没本事还老找她,就是因为一次又一次的经历让他们相信花娘娘是有大能耐的。   上一次于家小子险死还生,更是将花娘娘推上了神坛。   这个时候对方宣布隐退,大伙儿心里别提多难受了,没了花娘娘,以后他们遇到灵异鬼怪的事情,还能找谁去呢?   “哧——黄鼠狼还能成仙啊!哈哈哈,别逗了。”   路过的小年轻觉得自己听了一个大笑话,捂着嘴偷笑起来。   “闭嘴吧你,快给黄仙道歉。”   走在他身边的老者直接往他后脑勺重重拍了一下,然后朝花家的方向作揖。   “花娘娘莫怪,花娘娘莫怪。”   老人嘴里念念有词。   现在花娘娘可是被仙人罩着的人了,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花娘娘以前就是一个地妖的使者,人家主子现在都成仙了,花娘娘岂不是和曾经的地妖相媲美了。   这样的人怎么好随便得罪呢。   老人的作态感染了边上的村人,他们也渐渐回过神来,看向花家方向时,眼神更加尊敬畏惧了。   现在的花娘娘,可真真是娘娘了。   作者有话要说:  盛无坤:时刻分享我新编的故事 第54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6   “你长得有些面熟。”   花盈婆心里打着警铃, 表面眉头紧皱, 一副努力思考但是想不起来的样子。   县长秘书怎么会出现在他们家门口?   家里有一个黑白电视机,对方偶尔会出现在市台的新闻里, 花盈婆怎么会认不出他呢。   “你好,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严晟, 你可能在电视里看到过我。”   中年男人颇为自矜, 笑容就像是一张挂在脸上的面具,看上去亲切中带着疏离。   不太成熟的政客!花盈婆在心里给他打上标签。   “你来有什么事吗?我还要送孩子去上学呢。”   她看着挡在门口的夫妇俩问道。   昨天盛无坤就听说了今早镇上牲畜站会杀一头黄牛的消息,牛肉比猪羊肉稀罕多了, 因此天还没亮盛无坤就带着钱去了镇上,准备多买点牛肉回来做牛肉干、牛肉酱。   今天送宝去上学的换成了花妈。   这几天淳明小和尚已经学会了骑自行车, 盛无坤从外面搞来一辆过了好几手的旧自行车,专门是给小和尚使唤的, 其实盛无坤完全可以让小和尚带着宝宝上下学, 可是在他看来送宝贝上下学是爸爸的专利, 他很享受这一段亲子时间, 怎么舍得让小和尚代替自己接送闺女呢。   现在花家的上学模式是盛无坤骑着自行车带闺女, 淳明小和尚骑着自行车在后面跟着。   花盈婆想要从盛无坤手里抢到送女儿上学的机会也十分不易呢,因此当被人拦着, 耽搁她送孩子上学的时候, 花盈婆的耐性就有些不好了。   “花娘娘,你还认得这个吗?”   蒋惠玲掏出一把符灰。   都已经变成灰的东西,花盈婆怎么可能认的出来呢, 不过为了装逼,她还是假装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   “你手里怎么会有这个?”   花盈婆皱着眉问道,这个是哪个,就让她自己脑补吧。   严晟和蒋惠玲相视一眼,颇为急迫地说道,“我们今日上门拜访,正是因为这件事。”   蒋惠玲抢在丈夫之前开口,“这张符纸是我的朋友林亚萍从你这里求走的,说来也奇怪,我们带着这张符纸和我妈接触了两次,符纸直接焚烧成灰,而我妈的身上和我们接触的部位则出现了好几道伤口,黑紫色,有腐臭的味道,花娘娘,我妈是不是撞邪了?”   “是不是一片片黑紫色的燎泡?干瘪后形似腐肉?”   原本很安静的淳明突然开口了,对于蒋惠玲描述的症状,他似乎很了解。   “对对对,就是那样。”   蒋惠玲扭头找到声音的方向,看到是一个剃着光头的少年时,她的表情又有些失望。   淳明太年轻了,完全还是个孩子。   “这是恶鬼附灵的症状。”   在和师傅苦修的路途中,淳明也曾亲眼看见过一个人被恶鬼附灵后的样子,那些人只要接触到圣灵之物或是驱邪降魔的法器,就会产生“鬼疮”,也就是蒋惠玲刚刚描述的样子。   花盈婆在一旁连连点头,一副欣慰他小小年纪就能知道这些东西的表情。   实际上她心里正在疯狂回想,恶鬼附灵?这是什么东西,老道留下的那几本书里有写吗?   小和尚这么牛逼,让她好难把这个戏演下去啊!   “你说的是鬼附吗?”   听完淳明小和尚的解释,盛宝宝倒是想起了其中一本典籍里提到的一个故事,好像与他们说的有些类似。   故事里那个人被鬼附身,经历鬼生前遭受的苦难,硬生生被熬死,记载这个故事的师祖旁观了这一切,却没有插手相救,只是将它编成一个故事用来教育弟子,什么样的症状称之为鬼附。   原本盛宝宝把它当成一个小故事看完了,现在重新回想起来,她倒是有些好奇,为什么当初师祖没有救下那个被鬼附的人。   “应该是同一种超灵现象没错。”   淳明很惊喜,宝施主居然也知道这些,他在花家借住的这段日子从来不见花施主和坤施主教导女儿道法,还当宝宝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呢。   一旁的花娘娘心中一万个问号,却还是要露出一副好欣慰,孩子们都好聪明的慈母微笑。   说到鬼附,她好像有点印象了,不过在女儿开口之前,她完全没有将这个和淳明口中的恶鬼附灵联系在一起。   一旁的严晟和蒋惠玲见花娘娘家的两个孩子都讲得头头是道,越发相信花娘娘能救他们的老娘了。   “花娘娘,你们口中的恶鬼附灵到底是什么东西,是指鬼上身吗?怎么样才能把鬼从我妈身体里赶出去?”   严晟急切地问道,这个时候他也顾不上端县长秘书的架子了。   花盈婆知道个屁啊,她扭头看向淳明,面容分外慈祥。   “淳明,我替你师傅考考你,你说,恶鬼附灵到底是什么现象,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她的表情十分自然,就像是一个随机抽查学生的老师。   淳明小和尚有些激动,花施主可是师傅都尊重不已的高人,现在她考量自己,是不是也意味着花施主十分认可他呢?   面对花盈婆信任的眼神,淳明涨红着脸,气息略微急促地讲述起了他所了解的恶鬼附灵。   “恶鬼附灵从来不是无缘由的,他生前必定对附灵的生者带着极致的怨,极致的恨,才能达到正真附灵的效果,被附身者会日日夜夜感受亡者的痛苦,直到身心衰竭而亡,你们刚刚说的黑紫色腐肉状的伤口,其实就是鬼疮。”   说到这儿,淳明顿了顿,“花施主绘制的驱邪符是鬼怪的克星,当你带着驱邪符和你婆婆接触的时候,伤到了附灵的恶鬼,因此才会产生类似尸身腐肉的伤口。”   小和尚还不知道符箓都是盛宝宝画的,此时他看着花盈婆的目光崇拜极了。   “这不可能啊,我妈从来不与人交恶,谁会那么恨她,死都不肯放过她呢?”   严晟觉得淳明的解释荒谬极了,他长那么大,从来没有见他妈和谁红过脸,当初住乡下的时候,嘴最碎的泼妇也说不出他妈半句不好的话来。   “是啊,我婆婆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啊。”   蒋惠玲也跟着说到,不知道为什么,她脑海里忽然回响起之前两次带着符箓和婆婆接触,对方嘶吼的那句话。   “妈妈,我疼——”   蒋惠玲心口一疼,几乎忍不住要落泪。   “这……”   淳明的经验并不算丰富,他扭头看向一旁的花盈婆,见对方还是面露鼓励的微笑,似乎支持他继续说下去,他这才平复了心情,接着说道。   “我师傅和我说,恶鬼附灵一般都是生前有大仇怨的人,但也不是没有例外,有可能是亡者单方面的恨你妈,你母亲并没有真的做错什么。”   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就是了。   说到这里,盛宝宝已经基本明白为什么当初记录鬼附这个故事的师祖没有出手救助那个被鬼附身之人的原因了,恐怕那人身带罪孽,被鬼讨债来了。   看来他们这一脉的师祖也是随性之人啊。   “没道理啊,我妈身上出现了一堆红点,说自己就像是在被针扎一样,难道那个鬼身前还是被针扎死的?怎么会有这样的死法呢?”   严晟还是觉得这一切逻辑不通,可是现在不管他信不信,北上广最好的大夫都看不好他妈的这个怪病,现在他唯一能够指望的,也就是这些玄门术士了。   “花娘娘,我想请您过去给我妈看看,您放心,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这些日子给他妈看病也花了小一万了,他们夫妻还有近两千块钱的积蓄,只要能治好他妈的怪病,就算要全给出去他也认了。   反正他们俩口子现在也没有孩子,他们还年轻,钱到时候还能再挣。   “不是我不愿意帮你,而是我已经决定退隐,不想再插手阴阳两界之事了。”   花盈婆摇了摇头,她连恶鬼附灵是什么都不知道,让她去给老太太驱鬼,他怕是在想屁吃哦。   驱邪符蒋惠玲也试过了,除了让老太太身上长出一个又一个鬼疮,好像也没有其他效果,花盈婆拢共也就那么些手段,哪敢轻易应承这样的差事。   “花娘娘,算我欠你一个人情,求你救救我妈吧。”   来之前,严晟就已经听说了花娘娘隐退的事,不过他觉得自己作为县长秘书,花娘娘还是愿意给他这个脸面的。   “这件事,我实在帮不了你。”   花盈婆摇了摇头,“不过我知道有个人或许能帮你。”   说着,花盈婆看向了一旁的淳明小和尚。   寂空老和尚走的时候曾经告诉过她,他这个徒弟佛法精深,一般鬼怪不是他的对手,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差遣他,当作锻炼。   但是老和尚没有告诉花盈婆,淳明小和尚虽然厉害,可却是个怕鬼的法师。   “我……”   淳明胆怯了,他想说他不行。   可面对花施主信任的眼神,淳明又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师傅不在了,他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或许他应该试一次吧?   小和尚抿着嘴,闷闷地想着。   “你可能听说过,之前那件奸杀案,是我和一个老法师联手破解的,淳明就是那位大师的弟子。”   严晟是县长秘书,花盈婆不信他不知道奸杀案破案的始末。   “竟是那位大师吗?”   严晟打量着淳明的光头,表情释然,心中又有了一点信心。   反正都已经这样了,不如就让他试试,万一瞎猫碰到死耗子了呢?   严晟恨不得现在就带淳明离开,可是花盈婆坚持让孩子先去上学,严晟只能退一步,提出午休时去学校接孩子,小学午休有两个半小时,他开车接送,花不了多长时间。   这个提议淳明和花盈婆都没有拒绝。   一旁的盛宝宝滴溜溜地转着眼珠,开始打起歪主意了。   等中午严晟按照约定时间来接人的时候,淳明身后多了一条计划外的小尾巴。   ******   “就在楼上了。”   严晟将车停在楼下,准备带两个孩子上去,淳明和盛宝宝同时抬头看向严家所在的那个窗户,表情有些凝重。   盛宝宝看到了,一团团凝聚不散的怨气。   “嗯——”   没走几步路,淳明捂着耳朵跪在了地上。   他听见了,一声声歇斯底里的哀嚎。   “妈妈,我疼!妈妈,我疼!”   这股几乎能把人逼疯的怨气让淳明根本站不稳身体,这一刻,他又退却了。   记忆仿佛回到了八年前,厉鬼当着他的面一口口吃掉了他的父母,他的爷爷奶奶,还有他刚出生不久的妹妹。   他们的叫声好凄惨,妈妈被咬掉了半边身子,却还指着门,对他喊,明明,快跑。   明明是他曾经的名字。   师傅赶到的时候,只来得及救下他。   那个恶鬼是被他引来的,老和尚说他是灵慧童子,五岁那年开启了灵通,可以听到、看到旁人听不见的声音,看不到的东西,道家称这个为天眼通,可以说是千万中无一的修佛修道的苗子。   同时,也是厉鬼最好的食物。   他是害死全家人的诱因,与其说淳明害怕见到鬼,不如说是在厌恶自己。   老和尚将他带在身边后给了他一串檀木佛珠,这可以掩藏他的气息,避免他被恶鬼缠身,同时老和尚还教他佛法,让他即便将来遇到了厉鬼,也能将他制服。   “我听见了她在哭。”   淳明紧紧抓住了宝宝的手,他的脑子里全是那个声音,好像快爆炸了,但奇怪的是当他接触到盛宝宝的时候,那股压抑的,几乎把人逼疯的怨气,好像从他的身体中离开了。   他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把宝宝抓的更紧了。   在心里,淳明依旧唾弃自己,他还是一个胆小鬼啊。   严晟被整懵了,谁在哭?是他妈吗? 第55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7   “淳明小师傅, 你没事吧?”   严晟颇为焦虑地看着跪坐在地上的小和尚, 他已经很努力的竖起耳朵听了,可根本就没有听到淳明说的哭喊声啊。   因为他们的动静太大, 不少邻居已经在打量他们了,严晟有些窘迫, 这里住着的都是机关单位干部家属, 他并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找了一个和尚来给他妈看病。   “我们先上楼吧。”   严晟伸手想要把淳明搀扶起来, 不过被淳明拒绝了。   “宝施主,麻烦你拉着我的手。”   淳明的眼眶有些湿润,盛宝宝想起了花小舔, 每当它想舔又舔不到的时候,就会露出这样委屈又无辜的眼神。   “你放心吧, 我不会松开手的。”   宝宝顿时豪气万丈,觉得自己被人依靠了。   淳明深吸一口气, 勉强平复下心情, 缓缓站起身来。   师傅说的没错, 他总要克服这个心魔, 要不然, 什么降妖除魔的野望,都只是奢望。   严晟家在二楼, 走上一节楼梯左手边就是他家, 蒋惠玲早就在门口等着了,看到他们,立刻招呼他们进屋。   这间房子朝南, 两居室,客厅抵得上很多人家一套屋子那么大了,户型很是不错。   “之前我妈住朝南的那间卧室,因为她年轻时一直在水田里劳作,落下了老寒腿的毛病,一到阴雨天就疼的厉害,朝北的卧室寒气重,又常年见不到阳光,我和我爱人在把妈妈从乡下接过来后,就让她住了我们原本的那间卧室,不过自从她生了怪病后,就不愿意住在南屋了,说阳光照的她很不舒服,皮肤火辣辣的疼,于是我们又让她搬到了北屋。”   蒋惠玲指了指大门紧闭的那间卧室,老太太这会儿就在房间里。   宝宝和淳明都看见了,从那门缝中不断汹涌而出的阴煞。   淳明将手捏地更紧了,呼吸愈发急促。   宝宝仰着头看他,还能看到他汗淋淋的头顶。   “我疼!”   “妈妈,我疼!”   “我疼!我疼!我疼!我疼!我疼!”   尖利的呐喊声,一声比一声急促,一声比一声锐利。   淳明觉得自己的后背好像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如果不是盛宝宝身上那股莫名平复他情绪的能量,恐怕他现在早就已经崩溃了。   “我帮你们开门。”   蒋惠玲见两人站在客厅一动不动,表情有些尴尬。   其实自从白天从花家回来以后,蒋惠玲就对婆婆所在的北屋产生了莫名的排斥。   并不是因为恐惧,而是不敢靠近,稍微离得近一些,就感觉揪心般疼痛,蒋惠玲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妈,严晟的同事有事,他们家的孩子要在咱们家待一会儿,孩子们想拜访一下家里的长辈,我把门打开了。”   她深吸一口气,缓缓打开房门。   屋里没有开灯,即便北屋常年见不到光,可房间里的人还是把窗帘给拉上了,只有极少的光线透过并不怎么密实的窗帘布料进入屋内。   此时的北屋几乎是一片灰暗,只能隐隐看到床边坐了一个佝偻着背的老人。   “玲儿,我疼,小晟,妈疼啊。”   老太太嗓子嘶哑,声音弱不可闻,几乎是机械式的哀嚎。   因为房门被打开,北屋稍微有了些光源,盛宝宝和淳明也看清楚了老太太的长相。   徐妮儿以前应该是一个身宽体胖的老太太,这段时间因为怪病的缘故陡然暴瘦,原本被撑开的皮肤就像是放了几个月失去水分的苹果,皱巴巴的,松弛下来的皮肤一层层堆叠,看上去古怪极了。   耷拉地眼皮压住了上睫毛,浓浓的阴影遮挡住视线,眼神看上去有些阴鸷,再加上一片片深褐色的老年斑和密密麻麻的红点子,让人看着就心生胆怯。   “我妈以前不长这样,你们看那张照片,她真的是一个很慈祥的老太太。”   严晟走进一步,在淳明和盛宝宝的耳边小声说到。   都说相由心生,他妈现在看上去像是一个心思深沉,十分难搞的老太婆,可实际上在生这场怪病之前,他妈的模样别提多和善了,总是笑眯眯的,搬到城里这些年,邻居们也都很喜欢她。   严晟看到了淳明和盛宝宝眼中的震惊和恐惧,怕他们因为先入为主的缘故误会他母亲。   实际上直到现在严晟都不怎么相信早上淳明说的那些话,他妈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惹下身死不消的仇恨呢?   殊不知,让宝宝和淳明震惊的根本就不是老太太那张面孔,而是那个趴在老太太头顶,诡异地冲着他们微笑的鬼童。   干瘪瘦小犹如骷髅架一样的孩子,头骨几乎和身体一样大,只有一些稀疏的头发,眼窝凹陷,呈现两个黑压压的孔洞。   她就这样看着俩人,咧着嘴角喊着。   “妈妈,我疼!”   她几乎已经和老太太的身体黏连在一块,细小的如同鸡爪一样的手指深深插进老太太的皮肉中,这恐怕就是老太太一直喊着有人用针扎她的原因了。   淳明已经被这汹涌而来的怨气吓懵了,而宝宝并没有感受到太大的恶念,她的目光盯着鬼婴头上的粉色发夹。   发夹也就瓶盖那么大,粉红色的绢纱缠绕成牡丹花的样子,鬼婴为数不多的头发被这个小夹子夹住,固定在耳后的位置。   正面看去,只露出小小的,粉粉的一角。   她很爱惜这个发夹,时不时举手摸摸它,动作小心极了,就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当她收回手,将五指重新插入老太太身体内的时候,她又跟变了个人似的,怨气沸腾。   恶鬼附灵、被针扎的感觉、早夭的女鬼婴、汹涌的怨念、还有两人之间深深的因果纠缠。   盛宝宝瞬间就明白了,她看向身边十分紧张老太太情况的严晟夫妇,那么他们又知道这件事吗?   “这个忙,我们帮不上。”   盛宝宝拉着淳明小和尚就要离开。   淳明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然后面露疑惑和深思。   难道……宝施主也看见了……   淳明又紧张又慌乱,同时他的心里还有些隐秘的窃喜,他觉得自己有些卑鄙,能够看见旁人看不见的东西,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   可当他知道宝宝和他一样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好像不那么孤单了。   “小姑娘,你是饿了吗,还是累了?阿姨给你拿个罐头你去客厅坐着吃好不好,阿姨家还有彩色电视机呢,我给你调个电视看吧。”   蒋惠玲并没有将盛宝宝的话放在心上,今天他们真正想请的人是花娘娘,只是对方不肯帮忙,才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淳明小师傅。   盛宝宝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普通孩子,今天是跟着哥哥过来看热闹的。   说完,蒋惠玲就准备牵起盛宝宝的手离开。   “宝施主说的对,这个忙……我们帮不上……”   淳明拉住宝宝的另一只手,他能感受到,卧室那道阴郁的目光死死落在自己的身上,他努力让自己不要在意这道目光,抬头看向蒋惠玲夫妇,一字一句,缓慢地说道。   “我们走吧。”   淳明将宝宝的两只手握地紧紧的,这样一来走路的姿势就显得有些好笑。   他不断的深吸气,深吐气,等走到门口的时候,落在自己身上的那道目光带给他的压力瞬间小了很多。   “扑哧——扑哧——扑哧——”   房间里的鬼婴收回落在宝宝和淳明身上的视线,低着头看着自己身下那颗满头白发的脑袋,举起手,然后重重插进她的皮肉中。   似乎觉得这个游戏好玩极了,鬼童不断发出桀桀桀的笑声。   这一切,蒋惠玲和严晟都听不见也看不见。   “小晟,妈疼啊,诶呦呦,疼死我了!”   老太太痛的受不了,倒在床上不停翻滚起来,严晟焦急地上前安抚母亲。   “算了,两个孩子罢了,也是我昏了头了,居然把希望放在这么大点的孩子身上,妈这样下去不行啊,到时候我想办法找关系托人,看看能不能找到靠谱的法师道人。”   严晟已经想到了之前上面派下来处理档案的那两个人,当初他留了其中一个人的联系方式,对方既然负责处理这种灵异案件,肯定也认识不少高人,他也不是非得求着花盈婆不可的。   “那、那我去送送俩孩子。”   蒋惠玲看了看哀嚎的老太太,靠近了一两步,不知道为什么就喘不上气来了,她止步不前,然后很快回到客厅里,拿起车钥匙准备去送两个孩子。   太奇怪了,心底有个声音告诉她,如果她现在不跟过去,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嗯。”   严晟应了一声,反正他问单位借了一天车子,送俩孩子回学校也不是什么大事。   就这样,蒋惠玲快步跑出了屋子,追上了才走出去不久的淳明和宝宝。   “淳明小师傅,我送你和你妹妹回学校吧。”   蒋惠玲举起手中的车钥匙,颇为好脾气地笑了笑。   “之前我说的没有错,老太太确实被恶鬼附灵了。”   淳明张了张嘴,犹豫了片刻后还是开口了。   “她的脖子上,骑着一个鬼童,她说自己身上好像被针扎一样疼,是因为鬼童的手指不断地戳进她的皮肉里。”   蒋惠玲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她身上的因果线很少,而且他们没有帮老太太驱鬼,蒋惠玲却还愿意送他们回学校,可见对方还是心存善意的。   “那个孩子好像才一岁左右大小,她的头上别着一个粉红色的发卡,类似牡丹的花样。”   盛宝宝补充了一句。   “她一直在喊,妈妈,我疼。”   盛宝宝眼神幽幽地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在喊疼的时候,她完全复制了鬼童的口吻。   “啪——”   蒋惠玲手里的车钥匙掉落在地上,整个人都呆楞住了。   “走吧。”   盛宝宝扯了扯淳明小和尚,小声说道。   “嗯。”   淳明点了点头,拉着宝宝的手转身离开。   “你……也看见了吗……”   “嗯,我们是同类呢……”   “以后你就叫我淳明吧,师傅也这么叫我。”   “好,那你叫我宝宝吧,宝施主听上去太奇怪了。”   两个孩子的声音越来越轻,蒋惠玲的大脑完全放空,已经来不及思考他们在聊些什么。   粉红色的发夹,牡丹花的样式,一岁大小的鬼童……   还有那一声妈妈,我疼!   她听见过,在她带着驱邪符和婆婆接触的时候。   她发疯似的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钥匙,飞快走到驾驶位,脚擦油门冲了出去。   宝宝和淳明走在马路边上,看到了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飞驰出去的小汽车。   她似乎明白了呢。   宝宝转过头,看着远处严家的二楼。   鬼童就趴在窗口,与她四目相视…… 第56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8   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蒋惠玲和严晟没有孩子, 其实只是现在没有了, 在九年前,他们曾有过一个女儿, 只是孩子在一岁的时候夭折了。   严令令,这是当时初为父母的严晟和蒋惠玲翻遍了字典取出来的名字, 不同于当时普遍带有国字、党字、红字的姓名, 这个名字独特又好听。   令, 代表着美好,同时也有当时已经在县政府上班的小爸爸严晟的殷殷期盼,他希望自己的女儿长大后能成为发号施令的女强人, 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豪杰。   令令二字,是身为父母对孩子毫不保留的爱意。   可现在, 这两个字,则是蒋惠玲和严晟心中挥之不去的痛楚。   生下女儿那年, 严晟刚进政府工作, 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党员, 同时那一年因为粉碎四鬼帮, 全国政务大改革, 作为一个很有上进心的男人,严晟几乎天天加班, 很难有时间照顾家人。   不过他的努力也没有白费, 他很快被当时还是副县长的领导赏识,借着这个关系,严晟为刚出月子不久的妻子谋划了一个百货商店的职务。   在此之前, 蒋惠玲只是在老家镇上的供销社里当小职员,能去刚开办不久的百货商店上班,对于蒋惠玲来说也算是高升了。   可随着夫妻俩事业上的攀升,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首当其中的,就是女儿令令。   那个时候正值知青回城潮,城里的住房一下子变得极为紧张,蒋惠玲和严晟托遍了关系也没能找到价格合适的出租房,又因为夫妻俩都刚工作不久,单位的房子都被一些老工龄的前辈盯着,即便严晟是副县长看好的人,也弄不来一套小房子。   最初的那两年,夫妻俩只能住在各自单位的集体宿舍里,相当于分居,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没办法将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带在身边照顾。   那个时候蒋惠玲有想过是不是应该放弃百货商店的工作,可这个机会太难得了,因为百货商店刚开业不久,作为元老级员工,将来上升的空间很大,身边人的都不支持她为了孩子放弃这个工作。   就在那时,婆婆徐妮儿站了出来,表示自己能够照顾好小孙女。   徐妮儿是一个很和善的好婆婆,蒋惠玲嫁到严家,就没有受过一点气,尤其是在她怀孕期间,婆婆更是事事体贴,就连亲妈也做不到她那样细心。   为了表示自己能够照顾好孩子的决心,徐妮儿还接过了大队养羊的工作,养羊的报酬是每天一壶羊奶,再加上夫妻俩能够分到的奶站奶票,即便没有蒋惠玲这个亲妈在身边,也绝对饿不着孩子。   就这样,蒋惠玲和严晟奔赴距离村子车程三个小时的县城,将孩子丢给寡母照顾,夫妻俩每个周末都会回家。   就这样,一直到令令六个月大小的时候,国家将计划生育纳入基本国策。   其实计划生育的宣传也不是这一年才开始的,他们这里是人口大省,人人都以多生孩子,开枝散叶为荣,这个计划刚出来的时候,响应的人很少,许多体制内的人依旧在超生偷生,也没人认真管过。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各个村镇甚至还组织了计生大队,体制内管的更严,只要被举报存在偷生现象,铁饭碗的工作说没就没了。   蒋惠玲和严晟只有一个女儿,一直有再生一个儿子的想法,想要凑一个好字,不过他们毕竟是受过这个时代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在计划生育纳入基本国策后,只是失落了几天,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老领导都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严晟在给女儿起名时的期盼也说明他并不是看不起女人的男人。   显然比起稳定的工作,富足喜乐的生活,一个还没见过面的儿子真的不那么重要。   尤其女儿令令漂亮可爱,早已经满足了他们身为父母的期待,蒋惠玲和严晟都没有想过,要为了追生一个儿子,放弃现在的工作。   唯一有些失望的人是徐老太太,不过在严晟和她沟通过以后,她再也没有在他们面前露出过遗憾的情绪。   或许说,她把遗憾的情绪藏起来了。   蒋惠玲的脑袋已经完全发懵了,她开着车,脑子里不断思索着当年那些事。   计划生育彻底落实后的第三个月,女儿开始频繁哭闹,几乎是整宿整宿的哭,嗓子都哭肿了,口水都带着血丝。   因为那几个月老太太表现的像是完全放下芥蒂,依旧十分用心的带孩子,因此蒋惠玲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慈爱和善的婆母。   一直让孩子哭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蒋惠玲和丈夫还专门请假带孩子去市里看过毛病,医生也说不出所以然来,最后给出的诊断是小儿喘疾,给开了不少治哮喘的药,可惜吃了小半个月,都没有效果。   蒋惠玲永远也忘不了当时为了给女儿治病,那么苦的药她都忍痛往女儿肚子里灌,孩子哭的快要厥过去了,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刚刚学会说单字的孩子看见她端着药过来,就会嚷嚷着“不”“不”“不”。   因为久治不好,他们又给孩子换了一个大夫,对方诊断说可能是惊疾,给孩子开了不少收惊定神的药物,可惜依旧收效甚微。   到后来,孩子因为日夜哭闹,嗓子都开始发不出声音来了。   领导知道了蒋惠玲家中的情况,再加上工作的大半年时间蒋惠玲工作表现十分突出,他十分体恤的允许蒋惠玲休长假,回家好好照顾女儿。   在交接完工作准备回家的时候,她看到了服饰柜台里新进的一批发夹。   女儿令令曾经是个很漂亮的小娃娃,可是因为生病的缘故,她吃药的次数远比吃饭的次数多,几个月的时间,就瘦成了皮包骨头,小小的身体支撑着大大的脑袋,看上去可怕又丑陋。   蒋惠玲买了其中一个最贵,最漂亮的发夹,回家后夹在了女儿稀疏的头发上。   那一天令令破天荒的说了第一个叠词,妈妈!   “啊!”   蒋惠玲重重砸着汽车的方向盘,眼泪汹涌而下。   长假的第一天,令令就去世了,死在了她的怀里。   这个时候还没有开始强制火葬,令令生前遭了那么多罪,严晟和蒋惠玲又怎么舍得她的尸身再被火烧呢?   因为村里有提前给老人准备坟地和棺木的习俗,夫妻俩和老太太商量了一下,暂时先将令令葬在老人的墓地中。   老太太表现的十分大度,蒋惠玲也为此深深感激婆母的宽厚。   或许是第一个女儿的早夭太让夫妻俩伤心,在令令死后的那几年,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过再要一个孩子的想法。   直到近两年,两人的年纪着实不小了,女儿离世的悲痛也淡去了一些,再要一个孩子,终于被提上了议程。   正好那个时候,副县长晋升为县长,将他一直赏识的严晟带到身边做秘书,严晟在县政府内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夫妻俩终于分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蒋惠玲主动提议将老家的婆婆接到身边照顾。   得知儿子儿媳妇终于准备要孩子后,老太太是最高兴的,她每天变着花样给夫妻俩做丰盛的饭菜,每天天不亮就去城郊的菜农家里购买新鲜的蔬菜鸡蛋,夫妻俩的生活质量陡然提高一大截,蒋惠玲也更感念婆婆的体贴慈爱。   可惜不知道是不是年纪有些大了的缘故,这两年里蒋惠玲怀上过两次,可都在三四个月的时候流掉。   现在老太太生了重病,夫妻俩更是无心生孩子的事情。   就这样,在一路胡思乱想中,蒋惠玲终于驱车回到了老家壤坪。   壤坪虽然归在兰水县内,实际上和中心城区的位置极远,因此这一块的发展一直都是比较滞后的,漂亮宽敞的泥水路只修建到距离村子还有一千多米左右的地方,再往前就是狭窄坑洼的石子路,两边都是水田,车子很难开过去。   蒋惠玲将车停在水泥路那段空地上,自己快步往村里走去。   “这不是严家媳妇吗?惠玲,是你吗惠玲?”   因为举家搬到了县城,这两年除了长辈和女儿令令的生忌死忌,夫妻俩鲜少回来,和村里人的联系自然也少了。   不过作为壤坪最出息的青年人的代表,大伙儿却深深记得严家夫妇。   当他们在田间小路遇到的时候,大伙儿主动和她打招呼。   蒋惠玲注意到,这些人手里都拿着锄头榔头,还有好些人扛着木板树干,也不知道干嘛去。   “咱们村的老桥几个月前垮了,这不农忙吗,一直也没来得及修。”   一个老人笑着开口,“惠玲啊,听说晟子又高升啦,现在是县长面前的红人喽,咱们村也算是你和晟子的根,你和晟子说说,能不能拨款整理整理咱们村的这些桥啊路啊,那些东西早就老的不像话了。”   老人话音刚落,在场所有人都面露希冀地看向了蒋惠玲。   “这些事都是要领导开会商量的,严晟也没办法做主,不过大家放心,我会和严晟好好说的。”   蒋惠玲的心思根本就不在那座垮塌的老桥和家乡的建设上。   “叔,能不能借我一个锄头,我有点用处。”   蒋惠玲突然想到,自己空着手过去,恐怕挖半天也不能把棺木给挖出来。   没错,在听完盛宝宝和淳明那番话后,蒋惠玲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念头,那就是挖出女儿的棺木,看看她到底是为什么而死的。   “行,你拿去用吧。”   虽然蒋惠玲的承诺有些敷衍,可在场的人还是很开心,十分大方地分了她一个锄头。   蒋惠玲接过锄头,匆匆忙忙往后山跑去。   “你们说晟子媳妇这趟回来是干什么啊?怎么拿着锄头往后山跑呢?难道是来挖竹笋?可现在也不是吃笋子的时候啊?”   “是啊,后山有什么东西值得她稀罕啊?”   大伙儿看着蒋惠玲的背影议论纷纷,谁也想不到,她这趟回来是为了挖自己女儿的棺木。   ******   “令令。”   站在女儿的墓碑前,蒋惠玲胆怯了,原本满腔怒火在看到女儿的墓碑后,好像被迎头浇了一盆凉水。   她真要为了两个孩子的话,挖开女儿的棺木,打扰她安宁吗?   “令令,妈妈对不起你。”   沉默了一会儿,蒋惠玲还是举起了手中的锄头。   她想要找一个真相。   棺木埋的很深,蒋惠玲挖了大半个小时,才将棺材翻出来,她跳下土坑,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尽自己所有的力量将棺木推开。   周遭寂静的可怕,蒋惠玲的身体不住地颤抖,好半晌后,才鼓起勇气睁开眼睛。   但是让她意外的是棺材里什么都没有,没有她预料中腐烂的尸身,除了蛀空棺木的昆虫,里面空荡荡的,连块白骨和沤烂的布料都没有。   她明明亲眼看着女儿入殓的,蒋惠玲完全懵了。   ******   大鹏是壤坪村的村民,今天村里的壮劳力全部出动修建老桥,他和另一个年轻人负责打桥桩。   老桥在他们村有近百年的历史了,桥身不长,也就十几米的样子,桥下的水面也很浅,中等身高的年轻男人踩在水底,河水的高度也只没过腰部。   一开始他们俩人都觉得打桥桩不难,因为河底就是泥塘,可谁知道才打入一段距离就好像遇到了阻碍。   大鹏水性好,潜下水准备将那块阻拦他们打桥桩的石头挖出来。   谁知道桥桩底下并不是石头,而是一个槐木盒子,这个盒子的造型还十分诡异,四周都用长钉死死钉住。   “这里面该不是宝贝吧。”   一时间,所有参与修桥的人都围到了大鹏的身边。   “赶紧打开看看,要是宝贝,那可是咱们村共同的财富。”   一群人脸红脖子粗的,恨不得现在就劈开那个木盒。   最后还是老村长站出来,让村里一个木匠先拿工具拔掉那几根长钉,万一里头真是什么宝贝,可别一斧头把宝贝劈坏了。   蒋惠玲就是在这个时候过来的,她像是失了魂一样,现在只想着快点还掉锄头,然后回家质问婆婆,令令的尸体到底去哪儿了。   “啊!什么东西!”   “怎么会是一具尸体,娘希匹的,谁把这玩意儿埋桥下了!”   “快放下,快放下,太晦气了。”   盒子被打开,在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后,一群人四散着跑开。   反倒是蒋惠玲,一听到尸体两字,发疯似的向木盒冲了过去。   盒子里是一个幼童的尸体,因为常年浸泡在河水中,早已经发涨沤烂,看不出原本的面目,皮肉更是早早成为了微生物的养料,现在只剩下一具骨架还算完整。   “令令,令令。”   蒋惠玲扑倒在盒子面前,颤抖着手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褐色的发夹,发霉腐烂的布料依稀能看出曾经牡丹花样式的造型。   她又哭又笑,整个人像是疯癫了一样。   原本散开的村民看到她这样作态,好奇地围了上来,很多人不明白她为什么看到这具尸体后会是这样的反应,也不知道她口中的令令到底是谁。   倒是有一些记性比较好的老人想起来了,令令不就是蒋惠玲很早就死掉的女儿吗?   可是蒋惠玲的女儿,为什么会被装在槐木盒里,扔在老桥底下呢?   “你们看,盒子里那几根细细长长的东西是什么?”   忽然有个眼尖的年轻人开口叫到,大伙儿的目光又往木盒子里挪去。   在婴儿尸体下面有好些散落的长针,早已经生锈了,粗略数了数,竟然不下二十来根,透过头骨眼部的两个大孔洞,还能看到颅骨里同样存在几根长针。   大伙儿心中骇然,这是活着的时候就扎进去的吗?   几位老一辈的人想到了一个先人传下来的生子偏方,传说中如果生了女儿后又想生儿子,只要用针扎女孩儿,后面就能生出儿子来。   因为这个偏方没有任何依据,而且手段过于残忍,从来也没人真的那么做过。   蒋惠玲哭的那么凄惨,好像认定了这就是她的女儿,难道令令那孩子不是生病死的?他们还记得当初蒋惠玲夫妇俩为了给孩子看病东奔西跑,两个人都跟着累瘦脱形了,也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啊。   可要是不是他们两口子,还有谁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呢?   他们的脑海里不约而同浮现出了一张圆圆胖胖,分外和善的面孔,然后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真的会是那个人吗?   ******   “怎么样,看出什么门道了吗?”   盛无坤把俩孩子接回家时,花盈婆已经炖好了一大锅牛腩肉,整间屋子里充斥着牛肉的香味。   可惜淳明不能吃肉,而盛宝宝是提不起吃饭的胃口。   俩孩子都被中午看到的那一幕伤到了。   “附在那位身上的是个鬼童,一岁左右的年纪,老太太觉得疼,是因为鬼童不断用手指插她皮肉。”   淳明这话一出,花盈婆夫妇的脸色立马就变了。   作为装神弄鬼的代表,他们当然清楚很多民间流传的“偏方”。   之前淳明小和尚说过,恶鬼附灵后,被附身的人会感觉生者死前的痛苦,老太太说自己被针扎,鬼童又不断用手指戳她皮肉,真相已经很明显了。   鬼童是因针扎而死的,老人就是扎针的人,目的恐怕就是为了让儿子儿媳之后生的第二胎是个孙子。   花盈婆夫妇气坏了,女儿有什么不好,当初生下宝宝后没多久,身边很多人都劝他们再生一个儿子,因为他们俩都不是公职,只要躲的好,到时候生下孩子补齐罚款就能上户口。   凡事给出这个建议的人,都被夫妻俩骂地狗血喷头。   儿女都是自己的骨血,俩人实在是想不明白,那些人怎么可以做到只疼儿子,却漠视女儿。   “你没帮忙吧?”   花盈婆气愤地问道。   “没有,我和宝宝在看见鬼童后就决定不插手了。”   淳明很老实地摇了摇头。   “宝宝也去了?”   花盈婆倒没注意到淳明对女儿称呼上的改变,而是专注于女儿又跑去看这些神异东西这件事上。   “妈,淳明和我一样,都能看见那些东西。”   宝宝心虚地缩了缩脖子,但很快她又打起精神,将话题转到另一件事情上。   “什么!”   这件事远比女儿偷跑到严家重要多了。   在知道女儿可以看到那些脏东西后,夫妻俩一直担心这会对女儿的身体造成影响,也担心这样特殊的能力是通过透支某样东西得来的。   因此他们选择退隐,目的就是希望女儿能够少接触那些灵异古怪的事情,尽量不动用她的能力。   现在得知淳明小和尚和自己女儿一样,夫妻俩立刻就拉着淳明询问起来。   不同于他们的坑蒙拐骗,寂空老和尚是有真本事的人,淳明是他的弟子,如果这个东西对他有妨碍,老和尚应该会告诉他,该怎么克制才对吧。   “师傅说了,开天眼的人千万中无一,世界上类似我们这样的人很少,无一例外都是修佛修道的好苗子。”   淳明其实有些好奇,连他师傅都佩服的两位道门前辈,难道不知道这件事吗?   不过他性子单纯,只当这是两位前辈对自己的又一次考验,因此把自己知道的一五一十地告知。   “我们这类人,天生灵气充沛,因此也是鬼物们最好的食物,从我们开启天眼那一刻起,就要做好遇到各种危险鬼物的准备,如果当初不是我师傅及时赶到,恐怕我已经被一个厉鬼吃掉了。”   说到这儿,淳明羡慕地看了眼宝宝,“宝宝有您们这样的父母,自然是不用担心这些的。”   他亲眼见识过花盈婆和盛无坤是怎么轻轻松松就把一个已经见过血的厉鬼制服的,有这样的父母护着,盛宝宝自然是很安全的。   面对少年毫不掩饰的崇拜,夫妇俩有些心虚。   他们哪有本事对付鬼物啊,还不是靠女儿画的那些符箓撑着,不过这么说来,女儿可能是天才中的天才呢,要不然怎么会刚开天眼,就能完美绘制出真正的符箓呢。   想到这儿,夫妻俩又开始骄傲起来了。   虽然他们照着老道士留下来的秘籍练了二十多年都没有练出什么门道,可他们女儿只花了两小时不到的时间就琢磨透了啊。   能生出天才,这也是一种本事啊!   “除了这些,难道就没有别的影响吗?还是修佛和修道有什么区别?”   夫妇俩还执着于五弊三缺这件事上。   “没有。”   淳明摇了摇头,“师傅说了,只要行好事,存善心,不要牵扯过多因果,不要沾染业障就好。”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   “师傅说过,道门五弊三缺是因为他们过多泄露天机,但是可以通过功德弥补。”   玄门中人给人看相算命,测卜风水,其实都是泄露天机,如果滥用这个超于常人的能力,天道自然要从他身上找补回来。   这也是为什么以前的算命大师很多都是瞎子或是鳏夫的原因。   “积攒功德吗?”   夫妇俩又开始担心了,他们以前骗了那么多人,是不是也间接损了女儿的德运。   俩人头一次觉得,藏在卧室房梁上盒子里的金条有些烫手了。   ******   “惠玲,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这身上是这么回事?不小心掉河里了吗?”   严晟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勉强哄地他妈安静了一些,又熬了一锅软烂的鸡肉粥,给他妈喂了小半碗,一天快过去了,他都没找到机会给那个人打电话。   原本听到妻子开门的声音,他正准备把妈交给她照看,自己出门打个电话,可当他看到狼狈的妻子后,立马紧张起来,担心妻子是不是出事了。   蒋惠玲并没有理睬他,原本失魂落魄的人在透过北屋半开的房门看到屋内的老太太后,顿时面露凶光,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去,扯住对方的头发就要把她往外拖。   严晟完全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第57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19   “惠玲你发什么疯, 这是咱妈。”   回过神来的严晟冲过去想要把妻子拉开, 可是现在的蒋惠玲已经彻底疯魔了,严晟一个大男人, 居然还有些拉不开自己的妻子。   “嘶拉——”   他又加大了力气,这下是把蒋惠玲扯开了, 可同时也从徐妮儿头上扯下一大块头皮。   蒋惠玲因为惯性的缘故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严晟这会儿也顾不上她了, 紧张地跑到老太太身边,查看她的伤口。   “呕——”   只一眼,严晟捂着嘴冲到了垃圾桶边上, 开始狂吐起来。   那块被撕扯掉的皮肤底下不是黄色的脂肪或是鲜红的血液,而是一条条嚅动着的水蛭和蛆虫。   密密麻麻的, 恶心极了。   严晟整个人懵掉了,为什么他妈头皮底下会是这样的东西。   不过终究还是小心占了上风, 在将胃里的胃酸都吐干净后, 严晟只用衣摆草草擦了擦手和嘴巴, 又小心翼翼地朝老太太靠近。   他的身子还是紧张的发麻, 不断思考着那些水蛭和蛆虫会不会从她妈身体里掉落下来。   谁知道等他做足心理准备靠近后, 原本看到过的画面消失了,此时映入眼帘的就是普通血肉模糊的创口。   严晟揉了揉眼睛, 再三确定刚刚可能是他看错了。   “妈, 你没事吧,疼不疼?”   严晟觉得这一切古怪极了,他咽了咽口水, 走到老太太身边想要把她扶起来,送她去医院处理伤口。   “疼,小晟,妈疼啊。”   徐妮儿麻木地喊着疼。   “你哪有令令当初那么疼呢,她被你这个亲奶奶活生生用针扎死了,她还不会说话,只能用哭闹诉说自己的委屈,徐妮儿,你的良心呢,那可是你嫡亲的孙女啊!”   蒋惠玲奔溃地喊道,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那句“妈妈,我疼!”   她的令令,她的宝贝,竟然是被自己的亲奶奶害死的,这些年,她还那么尊敬这个害死了自己女儿的毒妇,把她当成亲妈看待,蒋惠玲真的恨不得掐死心盲眼盲的自己。   “令令……”   严晟的表情有些恍惚,他们夫妻俩多久没有提起这个名字了,早夭的女儿好像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个禁忌,不敢提起,因为一旦想起来,就是一箩筐的眼泪。   严晟书桌最底下的一个抽屉里还压着一张照片,那是令令刚满月的时候,他们一家四口人的合照,她妈抱着令令坐在最中间,他和妻子站在老人身后,一家人的笑容是那么灿烂和谐。   每当令令生辰死忌,他都会忍不住拿出来看一眼,摸摸照片里女孩儿的小脸蛋。   这两年,妻子接连落了两胎,有时候严晟也会想,是不是令令不想看到别的孩子叫他们爸爸妈妈,抑或是她在地底下孤单,把这些没出世的弟弟妹妹都叫下去陪她了。   每当这样想的时候,对于妻子落胎的悲痛就能少一些。   他已经不在意自己还能不能成为爸爸了,他只是有些痛惜,在令令去世的时候还只会喊妈妈,却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他幻想过无数次,令令喊爸爸会是什么样子,她的声音应该是细细软软的,等到她再大一些,声音应该会变得响亮清甜,生气又活泼。   可是,令令没了,没人会喊他爸爸了……   严晟闭上眼,自从他成为县长秘书后,他已经很少这样情绪外露了,即便是面对妻子和母亲,他也不想露出脆弱的那一面。   “惠玲,你在胡说些什么,令令是病死的,和咱妈有什么关系。”   他不知道今天妻子到底干什么去了,怎么一回来就说疯话,当初他们夫妻俩工作忙,令令可是他妈亲手带大的,当初令令生病,他妈也急的上火,长了一嘴的燎泡呢。   “徐妮儿,你是不是觉得身上像被针扎一样疼,你看,令令就趴在你的脖子上,她细细瘦瘦的手指一下又一下插在你的身体里,当初你是怎么对她的,现在孩子自己讨回来了,你这是报应,为什么下地狱的不是你!”   蒋惠玲又哭又笑,指着老太太的脖子,好像真的看见了在她身上作乱的女儿。   花娘娘的孩子说了,令令讨债来了,她还戴着那个粉红色的发夹,是令令讨债来了。   “不关我的事,不要来找我。”   这段日子一直都只是麻木地表达自己很痛的老太太好像被触动了某个机关,疯狂挣扎起来,站在她身边的严晟被她胡乱挥舞的手臂打了好几下。   “谁让她是丫头,老严家几代单传,不能在小晟这一代断掉,我是为了严家好,我只是想要个孙子。”   老太太发疯似的抓着自己的后背和脖颈,好像这样就能把儿媳妇口中骑在她身上的孙女给拍掉。   正准备上前制止母亲的严晟因为她这番话愣住了。   什、什么意思……   令令……   他的脑子乱成一团浆糊,只能机械地将头扭过去,看向妻子,眼神中满是不敢置信。   “令令,我们的令令……她根本就不在棺材里……这个、这个女人,她把我、我们的令令装在了一个小小的木盒里,丢、丢在老桥底下……”   蒋惠玲哭到不能自抑,几乎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她只要一想到这几年女儿就被埋在她深不见光的河塘底下,就难过到窒息了。   “九年啊,整整九年,这个女人让我们的令令……在那冰冷的河水里,日日夜夜被人踩在脚下践踏……她为了让女娃娃害怕,不敢投身到我们家,硬生生……硬生生让令令在老桥底下被压了九年,九年啊!”   蒋惠玲大声嘶喊,几乎破音。   整整九个年头,三千多个日日夜夜,她的令令是怎么过来的啊。   还有令令活着的时候,她的身体里那么多根长针,她这个当妈妈的却一点都不知道,她明明哭的那么大声,她明明已经表现出来自己很痛了,为什么她一点都没有察觉出来。   蒋惠玲恨死眼前这个歹毒的老女人了,她也恨自己,她不配当令令的母亲。   “怎么会……怎么会……”   蒋惠玲的话,对于严晟来说冲击太大了。   一边是早夭的女儿,一边是慈爱宽厚的母亲,他是最纠结,最煎熬的人啊。   “可惜啊,你妈的行为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三个多月前,老桥塌了,压在令令身上的东西不见了,所以她来复仇来了,你妈根本就不是生病,她是遭报应了,当初她对令令做的那些事,令令原封不动还给她了。”   蒋惠玲咯咯笑着指着老太太,不够,这一点都不够,她恨不得现在一口一口的把她身上的肉活生生咬下来。   “是你报的警吗?”   林中和几个穿着制服的公安挤进严家门外围观的人群中,原来刚刚蒋惠玲没有关门,激烈的争执声和控诉声引来了周围的邻居。   刚刚蒋惠玲说的那些话大伙儿全都听见了,并且很快理顺了来龙去脉。   令令应该是严秘书和他妻子的女儿,只不过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就在今天,严秘书的妻子知道原来他们的女儿并不是因为生病去世的,而是因为徐妮儿这个亲奶奶一直在拿针偷偷的扎她。   那些针在孩子的体内乱钻,导致孩子很长一段时间一直都在哭闹,直到有一天,某根针钻到了致命的位置,孩子就这样去世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老太太又往她身上致命的部位扎了一针,所以孩子才早早离世。   这还没完,这个面甜心苦的老虔婆在孙女入殓后又趁儿子儿媳妇不注意,把孙女的尸体从坟墓里挖了出来,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沉入某座桥下的河塘里,让路过的人日日夜夜踩着她孙女的尸体经过。   这样以来,投胎的女孩都会畏惧他们一家,不敢再投胎到她儿媳妇肚子里了,她也能如愿以偿的抱上孙子了。   可惜严秘书和她妻子这些年也没顺利生下一个孩子,或许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徐妮儿这个女人的恶行,直接剥夺了她做奶奶的机会呢。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徐妮儿生了怪病的事,之前他们还挺担心老太太的,因为对方搬来这两年和大家的关系都处的不错,现在得知老太太曾经的恶行,那点心疼早就没了,还觉得曾经和老太太有说有笑的自己简直就是在钢丝上跳舞,人家对亲孙女都能下这种毒手,他们要是惹到了这个老太太,岂不是死的更惨?   更有甚者开始怀疑起平日里文质彬彬,看上去十分坦荡的严秘书,有这样一个变态的母亲,他真的会是什么好人吗?   不少人当即决定晚上回家和自己的老伴/儿女好好说说这件事,以后和严秘书同事,要多上一颗心呢。   林中已经带人走进了客厅,也看到了老太太身上厮打出来的伤痕。   不过一想到半个小时前被蒋惠玲送到公安局的那具小孩的尸体,在场几人一点同情心都生不起来。   “徐妮儿,请你和我们回公安局问话。”   林中看着眼前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老太太,只可惜他们恐怕很难找出确定性证据定这个老太太的罪证了。   因为孩子的尸体被泡太久了,谁也不能证明针是老太太扎的,孩子是她丢河里的。   “林副队长,刚刚这个女人亲口承认了,她是为了生孙子才把孩子害死的,我们都听见了,我们给你作证。”   这个年代的人特别嫉恶如仇,也不怕因为给一个可怜的母亲作证惹怒县长秘书。   话又说回来,一边是女儿,一边是妈妈,严晟会怎么选呢?   严晟很快就感觉到,那一道道落在自己身上的热切目光。   “这可真是太好了!”   林中他们晚来一步,没有听见老太太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们还担心没有证据给她定罪呢,现在有那么多人证可以证明老太太的罪证,他们就可以给她定罪了。   在围观者你一眼我一语的支持下,林中直接拿出的手铐,准备把老太太带走。   “小晟,你救救妈,小晟,妈最疼的人就是你啊,小晟!你忘了灾荒那些年,妈宁可自己吃观音土也要把粮食留给你吗,你的哥哥姐姐都死了,妈只剩下你了啊!”   严晟并不是独生子,他上面还有几个哥哥姐姐,可是都在荒年里饿死了。   老太太的声音太过凄怆,勾起了严晟年幼时那段模糊的记忆。   他下意识地上前一步,可对上妻子冷漠的眼神时,他又停下了。   严晟的脑子快要爆炸,他觉得自己应该要疯了,这一天发生的事对他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老太太就这样一路哀嚎着,被带上了警车。   “令令呢,让我见见我们的令令。”   严晟哑着嗓子,哀求地看着妻子。   他得见一见令令,那毕竟是他妈啊,一个大半辈子都在为他付出的女人,他知道她罪有应得,可他还是会心软的。   他要看一看他们的令令,或许见了,他就没办法再为他妈开脱了。   “严晟,我要和你离婚。”   蒋惠玲冷冷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不介意她因为忙事业忽略了家庭,也不在意她继令令之后没有再生一个孩子。   他们总是相互尊重,体谅着彼此。   可她受不了,受不了他是那个女人的儿子,受不了他的母亲,用那样令人发指的手段,害死了她的孩子。   说完这句话,蒋惠玲踉跄着离开这间屋子,只留下严晟呆呆地站在原地。   ******   吃完饭的时候,花家四口难得食不知味。   花盈婆和盛无坤想着自己这些年到处行骗会不会已经攒下了不少业障,盛宝宝和淳明则是想着中午看到的那个鬼童。   一家人破天荒的在吃饭时保持了安静。   “花娘娘,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女儿吧。”   院子外头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哭喊声,四人都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起身走了出去。   “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女儿吧。”   蒋惠玲跪在花家的门口,一下又一下重重地磕头。   花家院子外是泥路,泥地里有不少小石子,蒋惠玲磕地很用力,额头都磕出血来了,还有很多石子嵌进肉里,可她依旧像不知道疼痛似的,一下又一下重重的磕着。   她的令令做人的时间那么短,她应该早点转世投个好胎,遇到一个能够保护她的妈妈,令令的仇,她来报,她只想让孩子干干净净地去地下,那些肮脏的,血腥的手段,都由她来做吧。   蒋惠玲泪眼模糊,只能朦朦胧胧看到花盈婆等人靠近的身躯。   她知道,现在能救她女儿的,只有眼前这几个人了。   他们要什么,她都愿意给他们。 第58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0   同作为一个女孩子的母亲, 花盈婆很能理解此时此刻蒋惠玲的感受,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宝宝身上,她会让那个人活着的每一天都比死还痛苦, 日日夜夜求死,却日日夜夜忍受身与心的双重折磨。   “你先进来吧。”   蒋惠玲闹出的动静不小, 两边的邻居已经在自家的院子里张望了, 花盈婆把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让她先跟着自己进屋里去。   此时花盈婆的态度已经软化了。   如果蒋惠玲在白天的时候求她,出于对自己女儿的安全考虑,花盈婆绝对不会答应帮忙的, 但是刚刚淳明小和尚的话解开了夫妻俩的困惑,他们不再像之前那样抗拒女儿接触这些事情, 相反,开始琢磨起了获取功德这件事。   帮一个无辜的孩子和一个可怜的母亲, 应该也是功德一件吧。   只不过花盈婆还不知道蒋惠玲所求何事, 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帮倒忙, 因此没有把话说死。   一天下来, 情绪大悲大痛, 蒋惠玲的身体已经十分虚弱了,她踉跄着走进堂屋, 盛无坤给她搬来一把椅子让她坐下。   蒋惠玲看到饭桌旁的宝宝, 八九岁的年纪,脸蛋圆圆的,煞是可爱, 如果她的令令还活着,和花家的这个小姑娘应该差不多大小吧,她的令令,也是这么漂亮的小宝贝啊。   看着看着,蒋惠玲的眼泪又簌簌地往下流。   “你想让我们帮你什么?”   花盈婆也坐回自己的位置上,沉声问道。   蒋惠玲哽咽着将盛宝宝和淳明走后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因为太过悲伤,中途好几次她都差点说不下去了。   花盈婆和盛无坤听到那个老虔婆不仅将健健康康的孙女活生生用针扎死,还把她的尸骸埋到桥底下任人践踏,饶是他们这样自认自私自利,没心没肺的人都差点气死。   盛宝宝和淳明就更不用说了,小和尚拿着念珠默念大悲咒,盛宝宝眼眶泛红,已经开始用手抹眼泪了。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狠心的人,那个人还是别人眼中的老好人。   她怎么做到在朝夕相对的儿子儿媳妇面前演了那么多年疼爱孙女的好奶奶,午夜梦回时,她就不会做噩梦吗?   “我想求花娘娘您超度我的女儿,那个女人是她血缘上的奶奶,令令要是真的杀了她,那也是业障,她这辈子投胎到我肚子里已经够苦了,别再沾惹这些因果,影响她下辈子转世投胎。”   蒋惠玲恨得牙痒痒,如果可以,她当然愿意看到女儿亲手手刃仇人,可她更怕女儿沾染因果,到地狱还要继续受罪。   “这个忙……”   花盈婆有些犹豫,她从来也没试过给冤鬼超度啊,以前就算是骗人,她也从来不接这方面的工作。   她只能做出沉思的表情,然后用余光偷偷瞟向女儿。   盛宝宝想了想白天离开严家时和令令的那个对视,她想试一试,她总觉得,那个小女孩并不是完全丧失神志,满脑子只有复仇一个想法。   于是盛宝宝微微点了下头,暗示妈妈答应下来。   “我答应帮你了,不过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只能尽力一试。”   花盈婆接收到女儿的暗示,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表情,准备破例帮她。   “谢谢,谢谢!”   蒋惠玲激动极了,当即准备带着他们去县公安局,女儿令令的遗骸现在安置在公安局里。   花盈婆把两个孩子也带上了,蒋惠玲并无微词,她已经知道花家这两个孩子同样是了不得的人物,白天的时候他们只是看了那个女人一眼,就发现了她身上的问题,这样的本事,恐怕一些沽名钓誉的寺庙主持都没有呢。   ******   就在蒋惠玲开车下乡去求花盈婆的时候,严晟已经先一步来到了公安局。   他不是来看老太太的,而是他得知自己女儿的遗骸现在就安置在公安局里,他想来见一见他的令令。   “你看吧。”   林中带他来到放置遗骸的房间,幸好这个男人来到公安局的第一件事不是看他妈,要不然他绝对忍不住自己的暴脾气。   令令的遗骸已经从木盒中取出来了,经过拼凑,是一具比较完整的女童的尸骨,只不过少了一块肋骨,公安局已经派人重新去河里挖掘,看看能不能找到丢失的那块骨头。   “孩子身上就零星几点腐肉了,盒子被打开的时候,里面还有一堆蚂蝗和鱼虾的尸体,这都是从木盒拼接的缝隙里爬进去的,这些东西一点点啃噬掉孩子的血肉,吃胖了,钻不出那个缝隙了,就死在了木盒里。”   严晟木愣愣地看着那副骸骨,耳边是林中冰冷讽刺地声音。   林中是故意的,其实就算埋在土里,也会被各种微生物和蚂蚁啃食,可他就是想要说给严晟听,让他知道,他妈到底造了多大的孽。   “你知道我们从盒子里找到多少根针吗?整整二十四根,每一根都有你大拇指那么长,你妈在你闺女清醒的时候,将这些针一根根扎在她的身体里,她为什么每天哭闹,因为这些针在她身体里活动,你们抱着她哄她的时候,这些针可能扎的更深了。”   林中这个铁汉都忍不住红了眼眶,“你知道小孩子多怕疼吗,我闺女生病去吊水,那么短一截针扎进去,她都能哭半天,你闺女呢,她活着的时候,有多少时间日日夜夜都在感受着这个疼痛?”   自从当爸爸以后,林中就看不得这些伤害孩子的事情,他真的不希望严晟到头来心软,动用他的人脉关系为徐妮儿减刑。   “我言尽于此,你在这里陪陪孩子吧。”   说罢,林中拍了拍严晟的肩膀,转身走出房间。   他离开的时候,蒋惠玲正在另一个公安的陪同下带着花盈婆几人来到了这间房子外面,看到花娘娘,林中立马停下了脚步,精神瞬间抖擞起来。   这可是花娘娘啊,她老人家多厉害啊,林中没想到蒋惠玲真能把花娘娘给请过来。   蒋惠玲也看到了站在房间里的丈夫,她没有说什么,严晟是令令的爸爸,他应该来看看孩子的。   “惠玲!”   看到妻子,严晟上前想要拉住她的手,只是没有等他靠近,就被蒋惠玲避开了。   她绕过严晟,将花盈婆带到女儿的骸骨面前。   “怎么会是槐木呢?”   花盈婆的注意力并没有在骸骨上面,她最先关注到的是放在一旁的木盒子。   即便是骗子,花盈婆和盛无坤也是很有水准的骗子,一些风水上的禁忌规矩,他们早已经通过老道留下来的那几本书吃透了。   槐树又称鬼树,有些邪教会专门在乱葬岗中种植这种树木,潮湿腐烂的槐树易长木耳,这种木耳又被称为鬼耳,是用来勾魂引魄的好东西。   用槐木做棺,易生阴灵,再结合地穴,很多邪修会借此炼制傀鬼或是僵尸。   以前花盈婆和盛无坤就将老道留下来的那些秘籍当作故事书,现在他们知道世界上确实有这样一股神秘力量的存在,自然不会再用以前的眼光看待那些书中记载的故事了。   那个老太婆怎么会想到用槐木装孩子的尸身?难道她也懂这些东西?   花盈婆和盛无坤越想越觉得奇怪,如果老太婆真的精通这些,那她就应该明白所谓的针扎女婴恐吓女婴不再投胎到她家的做法有多荒谬了。   这样令人发指的手段只会损伤阴德,蒋惠玲和严晟之后子嗣不顺,问题大概率就出在那个老太婆身上。   盛宝宝没想到她妈居然注意到了那个木匣子,她也看见了,盒子上浓浓的阴煞。   “这是什么?”   她装作好奇,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一个小木牌。   这个东西给她的感觉比那个木盒子还要不舒服,直觉告诉她,应该毁掉这个东西。   “别动!”   淳明想要拦住宝宝,他看出来了,那是一道炼阴符,是专门用来炼制厉鬼的,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炼制的符咒,木牌里应该有炼制这道符咒的邪修的精血和法力,随意触碰恐怕会遭到反噬。   这个时候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鬼童会有那么强大的怨气了,并不是每一个含冤而死的人都能化成厉鬼复仇,尤其是婴童,因为那么小的孩子意识并不清晰,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报复概念,很多婴童莫名其妙死了,只会乖乖随着阴差的指引去地府报道。   鬼婴出现的概率远远低于其他厉鬼,可一旦出现,破坏力远超其他鬼物。   槐木盒,炼阴符,还有一个生前怨念沸反盈天的女童,这一切好像并没有他们此刻看见的那么简单。   “咔擦!”   可惜淳明说迟了,盛宝宝已经将木牌掰成了两半。   “怎么了?”   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熊孩子一样,盛宝宝将那两半木牌放回了桌上,小手藏到背后,一副她很乖,她什么都没有干的乖萌模样。   “你……”   淳明想问她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可看宝宝的样子,也不像是受到反噬的样子。   虽然木牌在水里浸泡了多年,可因为有法力支持,绝对不是轻轻一掰就能掰开的,淳明实在想象不出来,宝宝白白嫩嫩的小手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花施主和盛施主果然厉害!   淳明按照惯性思考,觉得宝宝的本事肯定是父母教的,于是花盈婆夫妇什么都没干,又被小和尚崇拜了。   ******   另一边,寂空正在和师兄斗法。   寂空有花盈婆给的那些符咒帮忙,牵制住了他师兄寂行的一些徒弟。   可惜两人的比斗他依旧占了下风。   原本天资都逊于自己的师兄不知得到了什么奇遇,法力修为远在他之上,再加上师兄手里的佛门至宝,寂空一度被他按着打。   但是很快,场面发生了反转。   寂行突然吐了口血,好像遭受了什么重创一样。   “师兄,你居然炼鬼!”   寂空感觉到了一丝阴暗的气息,之前寂行隐藏的很好,寂空一点都没有察觉到他这个师兄早就已经抛弃了佛祖,迈入魔道。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有人破我的炼阴符!”   寂行还满脸不敢置信,他感受到百里之外自己曾经布下的一个养鬼咒被人破解了,那可是他用精血炼制的符箓,破咒之人法力精纯,所有的反噬都落在他的身上。   寂行气急败坏,又吐出一口老血。   那可是他意外发现的一个好苗子啊,当初他途径壤坪,发现一个老太婆居然被血脉至亲的鬼魂缠上,那个鬼童生前怨念极大,不过因为刚死不久的缘故,并不成气候。   于是他找到了那个老太婆,说她被她孙女的鬼魂缠上了,告诉她想要压制住她孙女,必须将她的尸首从坟墓里挖出来,戴上他给他的符咒,再将尸体钉到槐木盒里,沉入桥底下的河塘。   生前受尽折磨,死后被日夜践踏,这样的鬼童怨气只会越来越重,等到十三年之后,必将是他手中最厉害的傀鬼,等到那时,他要回到寺庙,将剩下两件宝贝都要回来。   可惜寂行没有想到老桥在第九年垮塌了,鬼童的尸骸被人发现,再加上盛宝宝这个变数,竟然使得他的计划被打乱,还在这么重要的斗法时刻元气大伤。   寂空老和尚抓准这个机会,扔了一张雷符出去。   要的就是寂行这会儿阴气外泄的时候,要不然雷符还发挥不了太大的威力。   “我不服气,凭什么师傅将主持的位置传给寂信那个蠢东西,师傅偏心,我不服气。”   寂行身上又多出了好几道伤口,手脚皮肉炸开,甚至可以见到森白的骨头。   他意识到,现在的自己并不是师弟寂空的对手。   寂行当机立断,将手中的六字大明咒佛珠扯断,将主珠放入口袋,剩下的全都抛向四周,佛门至宝不能沾染晦气,其中一颗的方向正好对准了一个路边的粪缸。   为了救下佛珠,寂空只能眼睁睁看着寂行逃跑。   到底是谁坏了他的好事!   寂行躲在安全的地方吐了口血,眼神阴森可怕,他一定会回来的。   ******   盛宝宝可不知道自己无意间还救下了老和尚一条性命。   上一世,寂空因为和女鬼斗法受了重伤,在当地修养了三年,那个时候寂行早已经换了位置,直到又过了一年,寂行的鬼童炼成,他回到了这里,寂空才找到这个叛出师门的二师兄。   那个时候令令已经亲手杀了奶奶,但又因为身上的炼阴符,彻彻底底成为了寂行的傀鬼。   寂空自然不是师兄的对手,在斗法的最后,死于令令手下。   现在一切已经朝另一个方向发展了。   “孩子还在那个女人的身上。”   花盈婆接到女儿的暗示,知道鬼童现在还在徐妮儿身上,想要超度那个小鬼,必须先看到徐妮儿。   “我带你们过去。”   林中立刻接话,于是一行人又往羁押犯人的房间走去。   严晟挣扎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选择跟了过去。   徐妮儿被单独关在一间房间里,自从被带离那个家后,她身上的疼痛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难捱了,她只能不断翻滚呻吟。   其实早在身上出现这个怪病后,她已经想到了这是孙女的报复,可她不敢告诉儿子儿媳,再加上那点侥幸心理,将治病的希望寄托在各个医院的大夫身上。   “小晟,小晟,妈疼啊。”   老太太诶呦诶呦的叫唤着,她的儿子怎么不来救她啊?   与身体一样疼痛的是老太太的心脏,她的儿子恨她,明明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他怎么可以恨他呢。   徐妮儿痛苦极了。 第59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1   “小晟, 小晟, 你来看妈了!”   “你快把妈救出去,妈好疼啊, 妈快痛死了!”   听到靠近的脚步声,徐妮儿费尽力气抬起头, 在看到那一群来人时, 徐妮儿忽然焕发了神采。   此时她眼里只有自己的儿子, 小晟果然放心不下她这个亲妈,他是来救她出去的吗!   其实老太太心里真的没把虐杀孙女当回事,在她看来, 父母把孩子生下来,孩子的性命就是父母的, 令令是她儿子的孩子,她就算把她害死了, 那也不是不可饶恕的过错。   徐妮儿自认自己是个好奶奶, 当初儿子儿媳妇要上班, 她掏心掏肺的照顾这个孙女, 把她养的白白胖胖, 可谁让国家出台了那啥计划生育呢,她儿子是老严家最后一条根, 严家的血脉怎么可以断在他的身上呢, 如果真的这样,她百年以后都没有脸面去见老严,去见严家的列祖列宗。   用那样的方法害死令令, 徐妮儿也是迫不得已的,因为她太想要一个孙子了。   直到现在,徐妮儿都在为自己的罪行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个外人眼中善良宽厚的老人,其实只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鬼,对于自己的满手血腥,她没有一点悔过之心。   就好像她杀死的不是自己嫡亲的孙女,而是一只鸡,一只鸭一样,不带任何歉疚。   “妈,令令那个时候也是这么痛,她还不会说话,没办法像你这样委屈地告诉我,爸爸,我疼,爸爸,奶奶拿针扎我。”   严晟上前一步,他看着这个枯瘦如柴的老太太,感觉陌生极了。   此时此刻他的脑海里不断闪现之前在家里的时候,妻子撤掉老太太头皮时看到的那一幕幻觉。   那么多水蛭和蛆虫在她的头皮底下翻涌,自己的令令呢,是不是在那黑不见光的河底,眼睁睁看着那些虫子鱼虾慢慢,慢慢地吃掉自己的皮肉。   当时他只看了一眼就恶心的想要吐了,这种体验,哪里比得上亲身经历那么痛苦呢。   即便站在眼前的是他亲妈,他也说不出原谅的话来了。   “不是的,不是的。”   徐妮儿连连摇头,看着儿子冷漠的表情,她害怕极了。   “妈很疼她的,可谁让你们国家干部只能生一个呢,你总不能没有儿子吧,妈都是为了你啊,小晟,你不能这样对妈说话。”   徐妮儿依旧觉得不是她的错,如果国家没有这个规定,她肯定也会好好待那个孩子的。   “啊!别扎我啦,痛死我了,痛死我了!”   老太太身上的痛感加剧,疼的她满地打滚,最后蜷缩在房间的角落里面。   盛宝宝和淳明都看到鬼童身上的怨气加重,她彻底被这个老太婆激怒了。   “令令!”   盛宝宝大喊一声,鬼童正高高举起,准备插入老太太颅顶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两个空洞的孔洞里好像写满了疑惑。   “令令,是你吗令令,妈妈好想你,妈妈好想抱一抱你。”   蒋惠玲推开身前的丈夫,挤到宝宝的身边,她知道女儿应该就在那个老太婆身上,可她看不到她。   “妈妈?”   鬼童的上下颚微动,原本停在半空中的手变换了方向,摸向脑袋上那个粉粉的头花。   “妈妈!”   原本浓郁到几乎将她全身笼罩的戾气瞬间消退了一些。   盛宝宝想让蒋惠玲能再见见她的女儿,犹豫了一会儿,她握住了蒋惠玲的手,闭上眼睛,试图将这个能视鬼怪的能力暂时和她共享。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有没有用。   “令、令令!”   蒋惠玲前一秒还诧异宝宝为什么要牵着她的手,后一秒,她就觉得视线变得模糊了,好像有一张手绢在擦拭她的眼睛,等到这种眩晕的感觉消退后,她看见了那个骑在徐妮儿身上的鬼童。   大大的脑袋支棱在小小的身体上,全身几乎就是一个骷髅架子,只有少数部位贴着一些黑绿色的皮肤,又因为尸身常年浸泡在水底下的缘故,那些腐烂的皮肤和骨架上还带着湿哒哒的粘液,看上去丑陋又古怪。   “令令!”   要不是那个粉红色的发夹,蒋惠玲都不敢认这是自己的女儿。   她的心都碎了,她的令令,到底遭受了多少苦难。   “我是妈妈啊。”   蒋惠玲一步一步朝鬼童靠近,她一点都不怕那个样貌丑陋的鬼童,那是她的女儿,不论变成什么样子,都是她的宝贝啊。   可鬼童似乎有些怕她,在她靠近后甚至还往后缩了缩,明明没有眼睛,却让人感受到两个孔洞里透露出来的胆怯、期盼、害怕、犹豫……   孩子和母亲的感情是不同的,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早认识十个月,那种脐带相连,呼吸同步的感觉,是其他任何人体会不到的。   对于鬼童来说,妈妈就是最特殊的存在,在他们神志尚未清晰的时候,最依恋的就是妈妈的怀抱,妈妈的气息,令令也不例外。   “让妈妈抱抱你好不好。”   蒋惠玲跪坐在地上,冲着令令张开了怀抱。   徐妮儿已经被蒋惠玲这番姿态吓傻了,她这个儿媳妇到底在冲着谁说话,难道她看见那个讨债鬼了吗?她被吓得瑟瑟发抖,身下湿了一片。   令令看了看不远处的妈妈,又看了看被她压在下面的徐老太婆,忽然间又开始狂躁起来。   “嘶——”   她冲着蒋惠玲咆哮一声,举起双手,十根尖利的手指对准蒋惠玲以示威胁。   “对不起令令,是妈妈的错,是妈妈没有照顾好你。”   蒋惠玲一点都不怕,她直接冲过去,将这个恐吓她的小鬼童抱在了怀里,小鬼童甚至都没来得及把手指收回去,这些尖利的指头就这样戳进了毫无防备的蒋惠玲的皮肉里。   “呼——”   小鬼童吓到了,赶紧把手指收回去,藏到了身后。   “那个时候,令令是不是每天都那么疼?”   鬼甲刺入体内,很疼,非常疼,蒋惠玲的身上冒出阵阵冷汗,可她还是对着女儿微笑,怜爱地摸了摸她完全看不出原来面貌的脸颊。   “令令每天都在哭,可是妈妈太笨了,都没有想到这是令令在和妈妈告状,我的令令,每天都很痛苦对不对?”   蒋惠玲紧紧搂着她,低头将脸贴在鬼童的脸颊上。   她明明在笑,可滚烫的眼泪却一点点从眼眶滑落,滴在鬼童的身上。   “妈、妈妈。”   鬼童怯怯地,抬起小手,慢慢地抱了回去。   她真的很喜欢妈妈,妈妈在的时候,奶奶不会拿针扎她,虽然有时候妈妈抱着她调整姿势,会让她身体里那些针扎破她的内脏,可她还是很喜欢妈妈的怀抱。   妈妈会给她唱很好听的歌曲,会给她买很多漂漂亮亮的发夹,鬼童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那个最漂亮的粉红色发夹还在她的身上,她顿时放下心来,更为依恋地窝在妈妈的怀抱里。   “令令,疼。”   在河塘底等了九年,她依旧是那个不怎么会说话的孩子,能说的最长的词汇是妈妈,疼这个字,是她从那个女人身上学来的。   “妈妈,令令,疼。”   她那鸡爪似的手指抓着妈妈的衣领,委屈地告状。   “妈妈知道,我们令令受大委屈了。”   蒋惠玲的眼神温柔极了,“妈妈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却没有保护好你,这是妈妈的错,就让妈妈替令令把债讨回来好不好?”   她用自己的衣摆,小心地擦拭着女儿的手指,就像是在擦拭无价的珠宝一样。   “妈妈,总得为我们令令做一些事吧,要不然,妈妈不配再做令令的妈妈了呢。”   她的声音又轻又缓,就像是在唱儿歌一样,鬼童似懂非懂,扭头看向了那个让她厌恶怨憎的存在。   “妈妈——”   在犹豫了很久之后,她转过头来,再一次将脑袋依靠在妈妈的怀里。   其实鬼童远比其他鬼物来的纯粹,因为这个年纪的婴儿思考能力极为有限,她只是委屈,为什么那个人每天都用针扎她,为什么爸爸妈妈不把这个坏人从她身边赶走。   现在妈妈说她知道了,她那样温柔的抱着她,哄着她,好像也不那么难过了。   蒋惠玲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唱着小曲儿,就像是以前哄她那样,她轻柔地抚摸着孩子的脑袋,用手指梳理她为数不多的头发,将那个粉色的发夹,漂漂亮亮地固定住那些碎发。   鬼童身上的怨气越来越淡。   “妈妈。”   她依恋地抱着妈妈,最后一点阴煞褪去。   盛宝宝看到了熟悉的阴差,他是来带走令令的。   蒋惠玲并没有看到那个阴差,可她知道,令令走了,不带任何孽债走了。   至此,蒋惠玲终于不用在压抑自己了,敞开心扉,嚎啕大哭起来。   自始至终,严晟都站在距离她们母女三步远的位置,他看不到令令,但是他感受的得到,他甚至不敢像妻子那样求花家人让他见见他,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配不配。   “花娘娘?”   林中凑到花盈婆和盛无坤身边好奇地问道,他有些糊涂。   “孩子被超度了吗?”   他看不见鬼童,只是好奇,超度一个怨气深重的鬼物难道那么简单吗。   “有时候,一个母亲的爱远胜任何法器。”   花盈婆也看不见,但不妨碍她用心体会蒋惠玲的情绪波动。   盛无坤拿出手帕给她擦了擦眼睛。   “我没哭,是沙子进眼睛里了。”   花盈婆拍开丈夫的手,硬女不会流泪。   “那我给自己擦擦。”   盛无坤无奈用手帕擦了擦自己的眼角,刚刚这一幕太让父母心碎了,他无法想象有一天宝宝死在他们之前他会怎样,可能会疯掉吧。   “她走了是不是?小晟,妈不疼了,妈不疼了。”   徐妮儿被折磨了足足三个月,在意识到那个小鬼离开后,她喜极而泣,这种日日夜夜被针扎遍全身的痛苦,太难熬了。   原本的心酸感动因为老太婆这句话被冲淡,在场所有人都用憎恨的眼神看向那个一脸喜色的老太婆。   “我会和惠玲离婚的。”   严晟并不觉得高兴,他用从未有过的冷漠眼神看着自己的母亲。   傍晚妻子刚提出离婚的时候,严晟想要拒绝的,可就在刚刚,他突然意识到,强迫妻子留在自己的身边,其实就是对她的一种折磨,只要看着自己的面孔,她就会想到害死令令的那个女人,妻子的余生,都会被困在仇恨之中无法解脱。   “和惠玲离婚后,我会去做结扎手术,你永远,永远都不会再有第二个孙女或孙子了。”   令令的死何尝不是给他上了一个枷锁,严晟再也不敢成为一个父亲了。   “不可以,小晟,不可以!”   老太太脸上的喜气还没褪去呢,就被儿子的后半句话吓掉大半条命。   她赞成儿子和蒋惠玲离婚,因为这个不争气的女人没能给严家生一个孙子,要不是她顾忌自己的名声,早在蒋惠玲接连流产后就逼着儿子休掉这个女人了。   在她看来,不能给丈夫生孩子的女人跟残废没什么区别。   现在儿子是如她所愿离婚了,可儿子却要去做结扎手术,她想要生孙子的愿望是彻底被打碎了。   “还有,恐怕现在整个干部大院都传遍了你用针扎死孙女的消息,为了避嫌,也为了肃清党部形象,我这个县长秘书应该也做不长了,不知道以后我会被分配到哪个基层去,又或者直接被清退,这个让你骄傲了半辈子的儿子,彻底被你毁了,你高兴吗?”   严晟果然是最了解老太太的人,她这人最好面子,她最在意的两件事,一个是儿子的前途,一个是严家的子嗣,现在这两个东西,严晟都当着她的面毁了,而且还那么清楚的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毁掉的。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徐妮儿发疯似的揪掉自己的头发,这锥心刺骨的滋味远比刚刚肉体上的痛苦来的更疼。   可以说老太太的信仰,她一生的追求,都在这一刻被她最疼爱的儿子亲手打碎了。   她恨不得刚刚那个讨债的小鬼直接把她杀了,也不用让她这会儿听到这么摧心剖肝的话。   ******   “谢谢你们。”   蒋惠玲将所有的积蓄塞到花盈婆的手中。   “用不了那么多。”   那一叠钱差不多有两千来块,花盈婆只抽了其中一张十块钱。   天知道她有多心痛,这不是要为女儿攒功德吗,她怕把这些钱都收了,功德就落不到女儿身上了。   “你是令令的母亲,你在阳间以令令的名义做好事,对令令将来投胎是有好处的。”   花盈婆看着这个好像对一切都打不起精神来的女人,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真的吗?”   果然,一听到这句话,蒋惠玲的眼中重新焕发出了神采。   她活着是有意义的!   她可以将曾经亏欠令令的,在之后的日子补偿回来。   蒋惠玲捏紧手中剩下的那沓钱币,越发感动,花娘娘一家,果然和那些沽名钓誉只认钱的假道士不一样。   他们已经超凡脱俗,是真正的高人呢。   有了花盈婆这句话,蒋惠玲也不准备像之前想的那样弄死老太婆后再自杀了,她要好好活着,为令令攒功德,至于那个女人,她有的是办法在她坐牢的那段时间里日日夜夜折磨她。   她不会为了那个女人填进去自己那条命了。   不知不觉中,花盈婆救下了蒋惠玲的性命,积攒了功德而不自知。   ******   徐妮儿被判了无期徒刑,其实本来应该是死刑的,还是蒋惠玲多方活动关系,以令令母亲的身份“谅解”她,再加上徐妮儿是孩子的奶奶,于是最后判了无期。   她在百货商店当经理的这些年有不少用得上的人脉关系,她让人将徐妮儿的所作所为传到监狱里,那些狱友都受不了这么一个凶残的女人,一点都不体谅她是个老人,相反什么脏活累活都指示她干,三天两头还打她出气。   不仅如此,严晟不愿意去监狱探望这个母亲,蒋惠玲去,她告诉徐妮儿,她儿子被贬到了乡镇,告诉徐妮儿她儿子在什么时候什么医院做了结扎手术,逼的徐妮儿痛苦到日日夜夜都用头撞墙。   她真的体验到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   “这个黄大妮当年抢过我一把草根,骗她钱我不心虚,把这两块钱拿回去。”   “这个章三可不是好东西,他前头那个老婆就是被他打跑的,所以那个姑娘的家人来问我算八字的时候我说他俩不合适,也是做了一件好事,这一块钱也收回去。”   “还有这个张德嫂,当年她拿了我爹一只山鸡没给钱呢,我爹想着她家还有一个等着下奶的媳妇就暂时让她欠着,结果等我爹死后她就当没这回事了,我骗了她八块钱,那只山鸡起码能抵五块。”   ……   深夜,花盈婆和盛无坤对着记录他们从业至今所有收入的账本,盘算着将所有不义之财拿出来,捐出去。   花盈婆穷怕了,每往外划一毛钱都要她老命,因此她对着账簿,逐条细想自己骗那人钱的合理理由。   “咳咳。”   盛无坤咳嗽了一声,用无奈地眼神看着自己老婆。   “好好好,都拿,都拿还不行吗!”   花盈婆将那一匣子的钱币金条推到盛无坤面前,自己难过的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地盖了起来。   不能让宝他爸看到她哭,因为硬女不流眼泪! 第60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2   “你们听说了吗, 花娘娘往镇小和镇中捐了一大笔钱。”   农闲的时候, 一堆女人聚在一块边纳鞋底、织毛衣,边聊着琐碎闲事。   “听说了, 好像有五六千块呢。”   “哇,这么多!”   听到这个数字, 在场众人惊呼一声。   八十年代末物价开始上涨, 大伙儿的收入水平也开始提高, 可五六千块,依旧是一个很庞大的数目,这样大一笔钱不留着盖房子, 买摩托,反而捐给中小学, 大伙儿都有些不能理解。   “我堂妹的儿子在镇小教书,这件事我最了解了。”   一个胖乎乎的女人将手里纳了一半的鞋底丢到箩筐里, 然后将小椅子往人群中间的位置挪了挪, 然后开始了自己的解说。   “这花娘娘两口子啊, 给镇小捐了两千, 镇中捐了三千五, 这笔钱专门用来资助那些供不起孩子念书的家庭,而且花娘娘还有要求, 资助的对象只能是女孩。”   “为什么啊?”   有一个老太太按耐不住问道, 捐钱是好事,可凭什么只捐女娃娃,不捐男娃娃呢, 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你们懂什么,花娘娘这么做才是大善心呢。”   胖女人摆了摆手,其实一开始她也没有想明白,还是她那个当老师的侄子给她解释了,她才体会到花娘娘之所以要这么做的良苦用心。   “现在国家出钱让孩子们念书,说是啥义务教育,可是学费不用交了,书本费总得要吧,孩子在镇上念书,中午赶不及回家的,还得给准备午饭吧,这些可都是钱呢,我外甥说了,每年都有很多人口统计表上应该到了上学年龄的孩子迟迟不来学校报道,就是因为家里出不起这笔钱。”   “就拿咱们村来说吧,不也还有好几户没有送孩子去念书吗。”   胖女人这话说的没错,几乎每次开学季,镇小的老师都会轮流下乡说服一些父母送孩子去念书,可依旧收效甚微。   这部分没书念的孩子里,女孩又占了大多数。   花娘娘的捐助标准是小学一个月八块钱,初中一个月十块钱,这笔钱不多,但足够书本费和每天最简单的午餐费用。   要是节俭一些,还能攒出课外教材的钱呢。   “那都是念不起书的孩子,凭啥就帮女娃娃啊。”   还是有人觉得花娘娘这事做的不周到,男娃念书可比女娃念书重要多了。   “你看看,就是有你这种想法,花娘娘才特地提出这个条件呢。”   胖女人一脸嫌弃地看着那个说话的人。   “大伙儿敲着自己的心想想,如果你家只能供一个孩子念书,你们供儿子还是闺女?”   这还用说吗?在场绝大多数人都默认是儿子,只有极少一部分人认为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在只能供得起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应该让学习更好的那个孩子去念书。   “你看,你们都觉得要供儿子,可你们也不想想,儿女都是咱们的孩子,凭什么女孩子就没有念书的资格呢,老主席都说了,男女平等,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呢,女孩出息了,照样是光宗耀祖。”   胖女人是村里少有坚定执行计划生育的妇女之一,她就一个姑娘,从来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倒是周边人总是在她耳边唧唧歪歪,冷嘲热讽,好像生了一个女儿将来她就要饿死了似的。   “花娘娘捐的这笔钱专门用来捐助穷人家的孩子,不过因为财力有限,每个贫困家庭都只有一个名额,要是没有这个前提条件,恐怕所有人家送过来的都会是小子,而不会想到自家的女娃娃。”   胖女人冷笑一声,这是很残酷的现实。   她见过砸锅卖铁送儿子孙子去念书的家庭,却几乎没见过砸锅卖铁送女儿孙女去念书的人家。   要不是花娘娘有这样的前提条件,恐怕那些穷人家的女孩这一辈子都没有念书的希望,这样的孩子将来要是没有遇到什么贵人,一辈子也基本看到头了。   “女娃子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即便胖女人把话说的那么明白了,还是有人觉得花娘娘这是在浪费钞票。   “怎么没用?”   胖女人嗤笑,“徐家供出了一个大学生闺女,现在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爹妈有什么病痛,也是这个闺女陪他们去市里大医院看病,人家忙前忙后的,比那几个儿子贴心多了。”   在她看来,孝顺是一个人的品性,无关男女。   就拿他们村那么大点的地方来说,有嫁了人就彻底抛弃娘家的女人,也有娶了媳妇忘了爹妈的男人,也没见生了儿子就一定会有人帮忙养老啊。   “在坐的各位也都是女人,人家花娘娘是在帮咱们呢,将来这些受过资助的女娃娃真能考上中专、大学,她们的未来就和咱们不一样了,越来越多的女娃娃从事医生、老师、工人、科学家的工作,让所有人知道咱们女人并不比男人差,咱们女人的地位也就不一样了。”   胖女人说的口干舌燥。   “大道理讲到这儿,退一万步,钱是花娘娘捐的,人家爱给女娃娃就给女娃娃,你们看不下去自己捐钱给那些念不起书的男娃子啊。”   说罢,胖女人也不乐意再说下去了,拿起自己装着针线的竹篓和小板凳,拍拍屁股准备回家。   一些质疑花娘娘做法的人脸色忽青忽白,明明胖女人也没有指名道姓的骂,可总觉得被她内涵了似的。   还有一些人看胖女人要走,也连忙收拾东西跟了上去。   “那个捐助有啥要求,你再给我细说一下呗,我娘家二哥仨闺女,一儿子,家里因为超生门都被扒了,就这样,两口子孩省吃俭用供儿子念书,把几个丫头当牛使唤,我那仨侄女实在是可怜,你说这个情况花娘娘能资助一个闺女念书吗?那两口子可爱占便宜了,要是听说所有东西都是免费的,肯定不会拦着闺女去念书了。”   “我娘家村……”   “我婆家……”   谁家没个穷亲戚呢,大伙儿看胖女人对这件事这么了解,全都围上去问了。   类似的一幕还发生在孤儿院,花盈婆送了一批大米和食油,并且承诺以后每季度都会捐助一批物资。   除此之外,全市范围内所有的烈士家属都收到了五十块钱的红包以及两袋二十斤装的面粉和一壶菜籽油,花盈婆说了,以后这些捐助每年也都会有,直到牺牲烈士的父母去世、孩子成年以后。   这样全套下来,两口子这么多年攒下来的钱也去的七七八八了,而且因为这个承诺,以后每年固定的支出也不会少于两千块钱。   因为这一次的大手笔,很快的,花娘娘这位人物彻底进入了一部分人的眼里。   ******   “怎么可能!”   江润珠时隔好几天才从父母的口中得知花盈婆夫妇捐款的事,正在吃饭的她下意识地将筷子重重敲在桌子上,满脸的不敢置信。   上一世花盈婆两口子是出了名的要钱不够,靠着坑蒙拐骗大肆敛财,在九十年代末就累积了百万身价。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大方把钱都捐出去呢?   江三水和花盈秀一样不相信这是花盈婆两口子会做的事情,因此并没有诧异女儿此刻过于激进的反应。   “谁说不是呢,她什么德性,我们难道都不知道吗?”   花盈秀的表情有些嫉妒。   据估算,这一次花盈婆起码捐赠了一万来块,恐怕把家底都掏空了,但花盈秀不那么想,她觉得花盈婆之所以会捐这一万来块,是因为她的家底远比大伙儿想象中的更丰厚,或许现在的她还有五万甚至十万块也是说不准的。   花盈秀觉得花盈婆挺不讲情份的,当初要不是她堂伯收养了她,恐怕她早就已经饿死了,现在她那么有钱了,怎么就不想着回馈一下花家的长辈呢。   如果堂伯活着,肯定不会纵容她这么漠视亲族。   很小的时候,她们这两个年龄相近的堂姐妹也总是被人放在一块比较的,但是花盈婆是收养的孩子,还只有一个鳏夫养父,一直以来在外人的眼中,她都比花盈婆优秀。   再等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帮她相看了家境殷实的江三水,又在进门第一年就怀上了儿子江润土,婆婆都高看她一眼。   而花盈婆呢,没有长辈操持,还是一个神婆,好点的人家哪愿意娶这样一个媳妇,到最后,她只能跟一个无父无母无家底的男人结婚,这么多年也只得了一个丫头,还宝贝的不得了。   花盈秀又高兴了好些年。   直到八十年代开始,大伙儿不再靠工分吃饭了,田地都以家庭为单位搞承包了,脑子活泛的人甚至开始琢磨起了别的出路,花盈秀和花盈婆的差距就开始明显起来了。   他们家是她男人当家,两人偶尔发生口角的时候还会动手互殴,而花盈婆自己就能当家作主,从来也没见他们两口子在外红过脸。   自从开始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家家户户手里的余钱多了,往花盈婆那儿送钱的傻子自然也多了,他们家高兴顿顿可以吃上干饭的时候,人家已经过上了顿顿有鱼有肉,时不时还能去三婆那儿买一些时髦洋罐头的生活。   有着神婆的工作,花盈婆还不用下地操劳,明明还比她大几岁的女人和她并道走着,人家都以为自己是她大姐。   长此以往,花盈秀就有些心态失衡了。   “她也就得意这几年了。”   江三水也有些不太高兴,一万多块啊,够在乡下建三层楼的大房子,再买齐冰箱电视机等家电了,他要是有这么多钱,等到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就什么都不用愁了。   “就一个丫头,再多钱也是便宜了别人。”   江三水的表情有些恶意,也有些骄傲,他不一样,他可是有儿子的人呢。   原本还和夫妻俩同仇敌忾的江润珠听到这句话表情一僵,心里开始不舒服了。   女儿永远是外人,只有儿子才是最亲最可靠的孩子,上辈子,她不就被父母“卖”给了前夫,就为了给她哥娶媳妇吗?   江润珠还是不喜欢花盈婆那一家人,但是现在她忽然有些羡慕盛宝宝了。   从始至终,她的父母都不曾嫌弃过她的性别,甚至在她死后还疯魔的相信了什么复活死人的邪术,用尽手段想要让盛宝宝死而复生。   现在花盈婆夫妇捐款给学校,关心的也是失学女童的未来。   江润珠沉默了,等她再拿起筷子的时候便专心吃饭,不再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   上一次举报失败的经历至今还是她的阴影,现在花盈婆夫妇看上去与上辈子有些差别,他们如果继续行骗,总有被抓的一天,到时候,也是他们罪有应得。   至于她,还是先专心经营好自己的生活,这一世,她要以最好的面貌来迎接那个被她亏欠过的男人。   ******   寂空老和尚是在离开两个月后回来的,比之前计划的时间要早。   那日寂行用计逃跑后,老和尚又找了他一段时间,可惜对方太过狡猾,一点痕迹都找不到,老和尚只能先回来,安排接住在花家的徒弟淳明。   在回来的第一天,寂空就得知了鬼童令令的故事,他看着徒弟递过来的那个被掰成两半的木牌,意识到原来斗法那天,是他们助了自己一臂之力。   不过这样一来,老和尚反而不能轻易离开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那个师兄的脾气,他那人心眼小,一点小事都能记一辈子,现在修炼了邪魔功法后变得愈发偏激,恐怕等他养好伤,就会找那个破了他安排之人的麻烦。   令令的事闹的挺大的,有心人一查就能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到时候寂行一定能顺藤摸瓜查到花盈婆一家人身上。   寂空知道花道友夫妇法力高深(大雾),他师兄未必能拿他们怎样,可这毕竟和他师门有关,老和尚觉得自己应该留在这里,等到他师兄显露踪迹后,将他拿下。   于是老和尚决定不走了,他给远在千里之外的主持师兄打了电话,让师兄派师侄来取走他抢回来的那几颗佛珠,顺便再送点钱过来。   老和尚太穷了,他想留在花家人身边,可又不好意思蹭吃蹭喝,只能从主持师兄那儿申请一笔经费,到时候在花家附近起一间小屋子,与他们做邻居。   顺便,他还得把之前赊欠的符箓钱给还清。   在得知师傅的打算后,淳明的心情最为复杂,他发现自己好像有些喜欢同宝宝一块上学的生活,班上的同学都很友好,也很有趣。   他的佛心好像不那么坚固了,淳明有些难过,觉得愧对了师傅那么多年的教导。   ******   “总算又有一笔钱进账了。”   花盈婆开心得数着老和尚师侄拿过来的那笔钱,她数了一遍还不够,翻来覆去数了一遍又一遍。   这笔钱可不是骗来的,而是实打实靠闺女的本事挣来的,夫妻俩想过了,这笔钱留一半,捐一半,正好功过相抵。   “哎,早知道这样,就不提前放出风声说我不再出手了。”   花盈婆长叹一口气,说出去的话还能收回不成,这不显得她这位花娘娘很不讲诚信吗。   现在夫妻俩存款有限,两人除了坑蒙拐骗也没什么特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谋生了。   其实他们两口子名下也是有田地的,只不过全都租出去给那些地少劳动力多的人家了,那点租息也就够他们一家三口几个月的口粮,想要像以前那样吃好喝好,肯定是不能够了。   夫妻俩倒是无所谓,他们再苦的日子也过过,只不过他们不希望女儿跟着吃苦。   “谁说的说过的话不能收回了?”   盛无坤手拿一只笔,在本子上写写改改。   他的创作灵感又来了,是时候和大家分享他新编的故事了。   ******   几天后,大伙儿又得到了一个消息,传闻是黄仙给花娘娘托梦,虽然它已经飞升为仙,天地之间距离遥远,可它依旧记挂着它的信徒。   它说了,花娘娘依旧可以出手,但不能像以前那么频繁,而且黄仙说了,他会亲自挑选能够帮助的信徒,到时候信徒们捐赠的香火钱,花娘娘会代它捐出一半积攒功德,剩下的也由花娘娘保管,用于给它上供。   这地界上的精怪和天上的妖仙可是不同的,请仙人出手费用太低能拿得出手吗?   因此花娘娘虽然没有明说,可大伙儿心里明白,想要用以前的价格请到她是不可能的了。   果不其然,花娘娘重新出山后卖出的第一张平安符,售价八十,相比较原本四五块钱的价格,整整翻了十几倍。   请符的人是县城一个商人,对方在南方打拼攒下了不少身家,听到平安符的价格,对方眼睛都不眨一下,一口气买了七张,全家人人手一个。   到他们这种程度的人,消息灵通的很,之前花娘娘两次出手都被有心人看在眼里,他们早就已经认定了花娘娘的本事。   当然,花盈婆还对外扩散了一个消息,那就是除了上次卖的那批符箓,更早之前的符箓灵气应该已经溢散,恐怕没有太大效果了。   上次卖的是宝宝画的,更早之前是他们夫妻俩的手笔,他们也怕那些人真的相信那些符箓的作用,到时候闹出事情来,伤的还是他们的功德。   一些买过符的人惋惜,不过也能理解,从来也没听说请到的符可以管用一辈子的,最初在请符的时候,也只是图一个心理安慰罢了。   至于上次从她这里抢购到符箓全都像捡了大便宜似的把那些符箓供起来了,生怕沾到水沾到灰,影响符箓的使用。   江润珠听着这些传闻心中恍恍惚惚。   不知怎么的,想到了那天报警时接线员的那些话。   到底是她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第61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3   寂空一直觉得寂行来找他也就是一两年的事, 谁知道他足足等了十年, 也不曾见到寂行的影子。   恐怕对方早已经出现过,只是衡量了自己和他们三人练手的实力差距, 最后还是躲了起来,暗中修炼 。   寂空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 可越是这样, 他越不能离开, 因为他明白,按照寂行的睚眦必报的性子,早晚有一天会过来报仇的。   “师傅, 我回来了!”   淳明从外面回来,十年的时光好像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 除了个子又高了些,体格没有少年时那么纤瘦而已, 他的眼神依旧清凌凌的, 看不到一丝世俗之气。   当初的旁听变成了就读, 老和尚也不知托了什么关系, 将淳明小和尚的户口移到了小阳岗, 他的基础薄弱,干脆直接从三年级开始念起, 就这样以一个超龄学生的身份, 和宝宝从小学同班同学,到初中的同班同学,再到高中文理分科后, 成为同校同学。   与那些比自己年轻四五岁的同学们在一块,淳明变得活泼了许多。   他依旧剃光头,坚持素食,每天还会早起诵经,可现在的他已经不再像一个和尚了。   再过七天就要高考了,等高考完,再过了这个暑假,他们就要去外地念大学,老和尚有一种雏鹰即将离巢的不舍,但更多的还是喜悦。   其实这些年他明面上将淳明当徒弟养着,不如说是把他当成亲孙子疼爱,在这个孩子身上,老和尚也动了凡尘的心思。   与其说卦象上显示淳明与佛无缘,不如说老和尚私心也希望淳明能做出其他选择,他总是希望,这个孩子的人生能更美满一些。   “嗯。”   老和尚应了一声。   淳明没有打扰师傅念经,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放下书包,去厨房里准备两人的晚饭。   晚上的菜色很简单,一碗青菜豆腐汤,一盘枸杞木耳炒山药,做完菜后,淳明先单独盛出一份炒山药给隔壁的花家送去。   现比较他们这两个纯素食者,隔壁的花家简直就是大型肉食动物,餐餐大鱼大肉,很难见到蔬菜的影子,偶尔有,那也是和肉在一起炖或煮着的。   尤其这段时间宝宝要准备高考,花姨和坤叔更是恨不得把自己的十八般武艺都用上,每天琢磨不重样的菜色,还托人买了他们当地很难买到的新鲜海产,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宝宝的身形又丰满了一圈。   淳明端着菜走在路上,忍不住轻笑。   其实长了双下巴的宝宝也很可爱的。   “淳明来了,拿一兜苹果回去吃,这是做水果生意的张老板从东山进的粉富士苹果,又大又脆又甜,和咱们本地苹果很不一样呢。”   花盈婆对自己人很大气,每次淳明小和尚来送菜,她总不会让他空手回去的。   前些日子她帮那个张老板解决了新店的一个缚地灵,人家感激她,送来了好些高品质的水果。   这些年花盈婆夫妇接的生意少了,不过但凡他们愿意出手,无一例外都是大生意,他们也没有全仰望宝宝这个闺女,更多时候都是夫妇俩抱着花小舔出马。   反正遇事把花小舔丢过去,大概率是出不了问题的。   而且经过这时间的研究学习,两人也多少有了点长进,一次意外让他们发现老道士留下来的八卦镜和桃木剑真的是个好东西,或许当初他们坑蒙拐骗的时候靠着这两个宝贝,误打误撞做了不少实事。   在刚发现这件事的时候,花盈婆难过了好几天,因为她想到了那些被她当作赃款捐出去的存款,其中有又很多其实并不是骗来的,而是实打实误打误撞赚来的。   可惜捐都捐了,再加上这十年全家人无病无痛,健健康康的,就当这些都是做好事得到的福报,花盈婆也就不那么难过了。   “谢谢花姨,我先回去了,明天老时间来接宝宝一块上学。”   淳明接过那一袋又大又红的苹果,礼貌道谢后朝敞开的客厅张望了一下,宝宝正左手一个猪肘子,右手敷衍地朝他挥了几下。   十年过去了,当初圆脸的小姑娘依旧带着婴儿肥,好在宝宝的骨架小,更是巴掌脸,即便有些胖,也胖的十分招人稀罕。   他忍不住又笑了,心满意足地离开。   “淳明这孩子真不错,踏实,孝顺。”   盛无坤将那一盘素菜放在一堆荤菜中间,饮食结构一下子变得健康起来。   十年毗邻生活,让夫妇俩对这个孩子很有好感。   “谁说不是呢,光是他能够跟着老和尚吃十几年的素,我就佩服死他了。”   说着,花盈婆又往闺女饭碗里夹了一大筷子东坡肉,顺道给自己和丈夫各拿了一个大猪肘子。   肉多好吃啊,油汪汪,喷香香的,还有海鲜水产,又鲜又甜,反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花盈婆是没办法忍受没有鱼肉的生活。   “妈,我不能再吃了,最近我都胖了呢。”   宝宝猛干掉一个大猪肘子,然后矜持地嘬干净手上的汤汁,努力吸着小肚子,微抬着下巴说道。   这一世的她好可怜,胡吃海塞后居然会长胖!会长胖!   想着这些日子镜子里越发有存在感的双下巴,宝宝忍痛不让自己去看碗里那几块油汪汪,一看就炖的很软糯的东坡肉。   “哪胖了?”   花盈婆怒瞪了闺女一眼,“你看你瘦的,妈都怕一阵风刮过来就把你吹走了。”   “你妈说的没错,我们家宝苗条的很呢,你看你现在每天学习到那么晚,多废脑子啊,要是不吃点好的怎么能撑得下去呢?大不了咱们吃完肉再吃点蔬菜。”   说着,盛无坤又往闺女碗里夹了一大块鱼腹肉。   在当爹的眼里,女儿的胳膊就跟那竹竿子一样细,一点都不胖。   “好咧。”   宝宝的意志力相当薄弱,一听爸妈说她瘦,当即就没有负罪感地开始扫杀这一桌子丰盛的饭菜。   直到吃完饭,准备洗澡的时候,她摸着自己白白软软的小肚子,挠了挠自己手感绝佳的双下巴,她才清晰的认识到,她真的胖了。   QAQ宝宝很难过,不过爸妈说的对,现在的她正是需要补充营养的时候,她决定了,等她高考结束后就开始减肥。   宝宝握紧小拳头,为自己加油鼓劲。   类似的一幕还发生在她小升初、初升高前夕,总之减肥这种事,永远都是从以后开始的。   ******   “你们看最新那期故事会了吗,天呢,那个缚地灵的故事差点没把我吓死。”   “没呢,昨天晚上光是做卷子就做到了凌晨一点多,当时累的眼睛都快闭上了,那还有精神看故事会呢,不过新一期的故事会我已经买了,我准备囤着,等高考结束后看。”   县一中高三教室里,学生陆陆续续到达,教室的环境嘈杂的很,有讨论作业的,也有一些杂七杂八的谈话。   “你们说的是故事会的恐怖专栏吗,天呢,我看过一次后都没有胆子再看,那个床后有灵的故事吓死我了,有一段时间我睡觉前都得先用扫把杆在床底下捅一下,就怕下面有什么脏东西。”   一个女生加入了刚刚的话题。   “从那以后我就对恐怖故事有心理阴影了,每次翻书的时候都要闭着眼睛跳过那个专栏,他们的插图也特别吓人,你们胆子可真大。”   “床后有灵!这个故事特别精彩,作者种花郎也是我刚刚讲的缚地灵的作者,他可太有才了,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想法,他写的鬼故事实在是太真实了,让人特别有代入感。”   淳明将书包放到课桌里,同桌和前桌女生的谈话并没有被他放在心上。   刚到学校的时候正好和班主任碰上了,对方询问他理想的大学,淳明一时有些迷茫。   他和宝宝的成绩都属于上游,宝宝是个恋家的宝宝,她已经想好了要报考省大,省大的位置就在临市,坐长途车也只要四个小时,而且省大属于国家重点大学,某些专业全国领先,并不比其他名牌大学差多少。   而淳明迟迟没有下定决心。   按照他一直以来的想法,哈尔滨佛教大学才是他该去的地方,可等到高考前夕,他却有些犹豫了。   这一整天,淳明都有些魂不守舍的。   ******   高考当天,寂空和花盈婆夫妇站在考点外目送他们进入考场。   分别的时候,寂空帮他正了正衣领,以前只到他大腿高度的孩子,现在已经比他高整整一个头了。   寂空甚至还要微踮起脚尖,才能拍到他的肩膀。   “淳明啊,不要压抑自己,去做你想做的事吧。”   老和尚的笑容宽和,慈祥,他就像是一个看透一切的智者,淳明瞬间就被点醒了。 第62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4   “润珠啊, 感觉怎么样, 题目难不难,考的还可以吧。”   高考到最后一天, 江润珠回到家里,就遭到了她妈关切地询问。   十年过去了, 江家的生活条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江润珠凭借自己对未来的了解, 在重生的第二年就鼓动她爸承包了后山的竹林, 那一年,竹笋的价格飞涨,江家也因此赚的盆满钵满。   在这桩生意上尝到甜头后, 江三水夫妇开始重视起这个给予建议的女儿,之后江润珠再提出什么赚钱的法子, 他们很少有不同意的。   十年内,夫妻俩承包了大片山地, 种果蔬, 养鸡鸭, 还承包了一大片水塘, 人工养殖水产, 早已经成为了当地家喻户晓的大老板。   家里原本的平房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三层的乡间别墅, 除此之外, 江三水还买了一辆二手货车,在小阳岗村民的眼里,江家就是顶顶有钱的人物了。   江三水夫妇觉得这都是女儿带来的财运, 这些年对她越来越重视,在她和儿子江润土之间,甚至表现的更喜欢她,更愿意听她的话。   前几年江闰土去念大专,后来又进入市设计院工作,回家的时间很少,夫妻俩对着这个天天都在眼前的女儿就更好了。   “这还用说吗,咱妮子的成绩一直都是年级段前二十,一个三本总能考上的。”   江三水看着这个带财的闺女,表情欣慰极了。   因为重生的缘故,江润珠的自制力比同龄的孩子好很多,在小学的时候,她的成绩就没有跌出过全校前三。   只不过她的智商毕竟有限,要不然上辈子也不会努力读书依旧没有考上任何一所学校,即便又多了一世学习的机会,依旧在初高中接触更有难度的知识时露了怯,很难再有小学时那样辉煌的成绩。   她和宝宝一样念的都是县一中,县一中虽然已经是全县最好的高中,但教育水平依旧比不上大城市里的学校,能够在县一中的考试里排全校前二十,全省的排名已经很靠后了,但是考上一个不怎么好的三本,还是有希望的。   江润土当年考上一个大专就被江三水两口子当成骄傲,江润珠这一次要是能考上本科,江家两口子肯定是要摆酒席好好庆祝一下的。   “还不错,感觉比平时要好。”   对于那次失利后改变了她一生的高考,江润珠印象深刻,当年的语文作文题和其他科目的一些难题,她隐约还有一点影响。   在看到考卷的时候江润珠松了一口气,幸好这一次高考题目并没有因为蝴蝶效应而改变。   她对这一次的考试很有把握,她觉得自己保底二本,甚至有希望冲击一下一本。   “好好好,正好过段时间你哥要带女朋友回来,到时候你的高考成绩应该也下来了,到时候咱家就是双喜临门了。”   花盈秀喜笑颜开,看着自家出落地亭亭玉立的闺女,别提多满意了。   这丫头就是家里的福星,现在他们家的日子红红火火的,一点都不比花盈婆家来的差,她家已经买了四个轮子的小货车,花盈婆家现在还是二八杠的自行车呢。   花盈秀觉得当年羡慕花盈婆的自己太可笑了,自己的福气远比她大着呢。   “哥要带女朋友回来?”   江润珠脸色一变,当初她哥填志愿的时候,她特地建议他填了一个和上辈子不同的志愿,果然,这一世毕业后,大哥并没有进入上辈子那家国营工厂当会计,而是去了市设计院。   “女的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   江润珠不喜欢前世的大嫂,她那一家子都钻钱眼里了,明知道她家条件不好,非闹着要房子要彩礼,还拿肚子里的孩子威胁她爸妈。   在江润珠看来,那个大嫂的人品很有问题。   “叫林苗,城里姑娘,在纺织厂做文员,这工作好啊,体体面面,还是坐办公室的,一点都不累人。”   说到未来儿媳妇,花盈秀脸上的笑容更甚了。   虽然这些年国营工厂的名头没有以前响亮了,可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还是各个长辈挑选媳妇女婿的硬性标准。   花盈秀一听儿子的对象不仅有城里户口,本人以及父母兄弟还都有稳定体面的工作,别提多满意了。   “听你大哥说,那姑娘个子还挺高呢。”   江三水吧哒吧哒抽着烟,表情也十分高兴。   他一直对自家人的身高有点意见,他本人就不高,只有一米六二,妻子还比他矮了半个头,生出来的儿子只比他这个当爸的强一点。   对外他们都说江润土有一七零,其实那是穿了鞋后四舍五入的身高,实际上江润土的净身高只有一六七。   上辈子江润珠也很矮,只有一米五出点头,重生后她有意识地为自己增强营养,在发育期前适度锻炼,这一辈子总算达到了一米五八。   因为比例不错,注意克制体重,这一世的她看上去娇娇俏俏,比上辈子好看多了。   江三水想着,娶一个高个的儿媳妇一定能改善他们家的下一辈孙子的身高,因此对那个还没见过面的儿媳妇也十分满意。   恐怕现在全家只有江润珠不欢迎那个嫂嫂的到来了。   林苗,不就是上辈子她那个贪婪的大嫂的名字吗!   没想到这辈子她已经改变了大哥的工作,两人兜兜转转还是遇到了,难道除了花家,其他事情都会按照上辈子的方向发展,没办法改变吗?   江润珠有些迷茫。   ******   同住在小阳岗的方爱红最近总是有些心悸心慌,好像家里会有什么大事发生一样。因为这个没来由的担心,她每天吃不好也睡不好,脸色比以前难看了许多。   她越想越不对,终于忍不住给儿子林华军所在的部队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人告诉她,她儿子去野外拉练了,暂时联系不上。   因为没有听到儿子的声音,老太太这心情更加低落了。   “林婶子。”   这天她刚从地里掰了点嫩玉米回来,迎面撞上了江润珠,对方跟她打招呼,还很热情地要帮她提那筐玉米。   “林婶子,您最近看上去有些憔悴啊,您可得养好身子,咱们小阳岗谁不知道华军哥最孝顺了,等他休假回来看到您比以前瘦了,肯定得跟爱军哥他们急。”   林华军就是江润珠上辈子的前夫,那个因为执行任务受了伤,不得不提早退伍的男人。   重生的时候江润珠有想过能不能阻止让林华军受伤的那件事发生,可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她发现,她可能做不到。   首先部队执行任务都是机密,在林华军出事前他父母也只知道他去野外拉练训练,江润珠根本就不知道,到底是哪个任务导致他出事退伍。   而且江润珠重生的时间有些晚了,他们俩人年龄差距比较大,江润珠重生那年林华军已经年满十五,为了当兵,还虚报了两岁,这在当时是很普遍的操作。   江润珠一个小姑娘,根本就没办法说服一个和她没什么联系,又将从军看作出路的男人退伍,而且部队也不会允许一个刚刚入伍的小兵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离开军队。   其实上辈子发生那样的事情提早退伍,对于林华军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按照他那个人的性子,如果没有这个意外发生,恐怕一辈子都会待在部队里,在出事时他就已经是连长了,如果当初没有残废,在完成那个任务后他肯定会受到表彰,没准还能再进一级。   对于一个没有背景,纯粹靠实力走到这一步的军人来说,这样的晋升速度已经是飞速,留在部队,他未必没有很好的未来。   可江润珠是从后世穿越过来的,她知道即便林华军成了营长,他的收入依旧极为有限,他可能永远都达不到上一世的成就。   上一世的林华军可是一个成功的大商人,他赚钱后不忘乡邻,为家乡搭桥修路,带领全村人民致富,是小阳岗的骄傲。   他略有残疾的右腿也在后世更为先进的治疗中慢慢恢复正常,江润珠还记得自己曾在地方台的新闻上见到的林华军,志得意满,气宇轩昂,和他们刚刚新婚时阴郁沉默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江润珠理所当然的觉得,林华军可能也庆幸那一次意外,让他有了现在这样的人生。   再加上部队监察严格,她也没办法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的方式通知林华军注意这段时间的任务,江润珠也怕一切被证实后,部队会顺藤摸瓜查到自己的身上,从而探查出她重生的真相。   于是她决定让一切按照上辈子的轨迹发展,她会在林华军最低落的时候出现在他身边,安慰他,鼓励他,弥补上辈子自己对他的亏欠。   “哎,你华军哥去拉练了,好长时间没联系上人了,我这心里总是有些担心呢。”   方爱红很喜欢江润珠,她觉得这姑娘心地好,每次见到她扛着重物都会过来帮忙,而且嘴巴也甜,路上碰到总是会和她打招呼。   要不是两家条件有点差距,方爱红都想让江润珠给她当媳妇了。   “林婶子,你放心吧,华军哥的耳垂那么大,一看就是有福气的面相。”   江润珠知道林华军很孝顺,上辈子她一直记恨方爱红去她家求情,害得她爹为了拿笔彩礼钱把她嫁给一个残废,因此对方爱红总是没有好脸色,一开始方爱红还有些忍她,后来忍不住了,婆媳俩就时常爆发争吵。   林华军总是站在他妈那一边,他们夫妻感情破裂,和这件事不无关系。   这一次,她一定会好好孝顺婆婆,做一个让所有人都交口称赞的好媳妇。   “借你吉言。”   江润珠这话顺耳极了,方爱红忍不住感动地拍了拍小姑娘的手背,看着她的眼神也越发温柔慈祥了。   这么好的姑娘要是能成为她儿媳妇就好了,方爱红再一次在心里感叹。   可是她知道,江家这个丫头成绩好,将来是要念大学的人,而且江家现在是小阳岗条件数一数二的人家,他们家条件寻常,两个儿子还得靠小儿子寄回来的那点津贴帮衬,实在是配不上人家姑娘。   “我们班明天开最后一次班会,你们呢?有说毕业前全班同学一块聚餐吗?”   远处传来少女清脆的声音,方爱红和江润珠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淳明和宝宝从不远处走来,今天宝宝穿了一件方领短袖连衣裙,裙长到小腿肚,鹅黄底带一朵朵白蓝色的小碎花,今天的阳光充足,照在身上显得她裸露在外的胳膊和小腿肚白到发光。   淳明依旧是万年不变的白T恤和蓝色水洗布长裤,他走在外侧,右手拎着一袋甘蔗,左手拿着一个报纸折成的垃圾盒,宝宝嚼干净的甘蔗渣正好能吐在里面。   “应该有吧?”   青年的声音清清爽爽,夏日的炎热燥气好像都消退了不少。   看到从身后走来的两人,江润珠脸上的笑容淡了不少。   原本她还以为花盈婆夫妇和上一世不一样了,谁知道他们不仅没有改,反而还变本加厉,这一世他们坑蒙拐骗的金额越来越庞大了。   那俩人为自己的罪行披上了一层慈善的外衣,而上一世看过很多新闻报道的江润珠知道,慈善捐款的水有多深,她不信那对夫妇真的把一半收入捐出去了。   而且即便他们真的捐款了,也不能掩盖他们行骗的事实。   因此看着眼前这个靠着那些赃款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盛宝宝,她也有些同情怜悯。   也不知道这个被父母宠坏的小公主将来面对父母东窗事发被抓,会是什么样的可怜模样。   “林婶。”   宝宝和淳明也看到了方爱红和江润珠,两人向长辈打招呼,和江润珠只是点头示意。   “诶。”   方爱红笑眯眯地应了一声。   “一段时间不见,宝宝又变漂亮啦。”   方爱红稀罕地看着不远处的盛宝宝。   这一世盛宝宝的长相应该是极招长辈稀罕的,圆圆的脸蛋,鼻梁很挺,鼻头有些肉肉的,再加上又大又圆的杏仁眼,活脱脱一个有福气又可爱的长相。   而且因为喜欢吃的缘故,从发育期开始她就没有瘦过,只不过因为骨架小,虽然全身上下都是软乎乎的嫩肉,看上去一点都不臃肿,在旁人眼里,只是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   相比较之下,江润珠更符合后世的审美,现在的她对于长辈来说太瘦了,下巴尖尖,看上去不是那么有福气。   “高考成绩过段时间就能出来了吧,咱们村就树你们三个成绩最好,婶子还等着吃你们的升学宴呢。”   对于盛宝宝,方爱红表现的十分热情。   “前段时间学习辛苦了吧,我看你这孩子好像比以前瘦了,小姑娘瘦脱相了可不好看,这段时间好好补补身子,把肉都补回来。”   别说宝宝本来就是一个招人稀罕的孩子了,就算是为了她妈,方爱红都要积极表现出长辈的慈爱。   “是吗?”   宝宝惊讶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难道这些长出来的肥肉都是她的错觉,自己真的很瘦?   肯定是这样的,今天晚上她还能再多吃一个狮子头。   宝宝再一次为推迟减肥计划找了一个合理的借口。   在和林婶说话的时候,盛宝宝也注意到了帮林婶拎东西的江润珠。   比起十年前刚见到她的时候,江润珠的灵魂凝实了很多,这更让她肯定江润珠是重生的,因为如果是穿越,灵魂没有办法做到那么融洽。   这十年来,她们之间的交集其实很少,除了小学在同个班级念书,初中、高中她们都只是同校不同班。   盛宝宝感受得到,江润珠在排斥她。   不过对盛宝宝来说,江润珠即便是重生的又怎么样呢,她在她的生活中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罢了,于是她只是看一眼,就把眼神收了回去。   双方寒暄了一下,盛宝宝和淳明就超过他们,绕向另一个岔口。   “花娘娘可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有那样一个亲妈,这姑娘的福气大着呢。”   看着盛宝宝的背影,方爱红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大伙儿都说,这些年花娘娘都是以女儿盛宝宝的名义将那些钱捐出去的,黄仙都说了,这是修功德,攒福运,有那样一个事事为女儿考虑的亲妈,盛宝宝的未来能差到哪里去呢。   就花娘娘这些年陆陆续续捐出去的钱,帮助过的人,恐怕把盛宝宝下辈子的福缘也修满了。   江润珠对这句说法不屑一顾,花盈婆有没有真本事,她难道不知道吗。   “哎,也不知道华军怎么样了,不过他身上有花娘娘给的平安符,应该不会有事吧。”   方爱红轻声呢喃道,心里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这件事江润珠也是知道的,儿女在部队当兵的都可以去花娘娘那儿免费求一道平安符,现在虽然已经没有战争了,可当兵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因此花娘娘放出这个消息的时候,很多人都赞美她高风亮节,胸怀大义。   看来方爱红也曾给儿子求过一道平安符。   江润珠的表情有些古怪,如果这一次林华军残废归来,是不是会有人质疑花娘娘的本事呢?   当然,那对夫妻也可能会狡辩说平安符保住了林华军的命,要不是这道平安符,他可能就不是残废那么简单了。   相信依旧会有很多人相信这个说法,十年下来,花娘娘的生意蒸蒸日上,她早已经对周边人的智商丧失了信心。   ******   五天后,高考的成绩还没有出来,方爱红就先收到了部队打来的一通电话。   打电话的是她好些日子联系不上的儿子林华军,原来他在军事演习的时候受了点伤,正好他两年没有回过家了,领导给他批了十天的假期,让他回家修养。   林华军在电话里说了,他受得就是一些皮外伤,并不伤筋动骨,而且他隐晦的表示,这一次他的表现很出色,上面可能要提拔他,在这样的好消息下,方爱红原本那些担忧害怕也消散了不少。   小阳岗本来就小,任何消息都流传的很快,再加上方爱红家没有装座机,在小卖部接电话的时候不少人都听到了话筒里传来的声音。   没一会儿,林华军回家养伤的消息就传开了,因为传言过了好几手,等到消息传到江润珠耳中的时候,传言已经变成林华军受了重伤,恐怕这次回来就不会回部队了。   听到消息,江润珠松了一口气,果然除了花家人,其他的一切都按照原定的轨迹发展着。   她甚至连自己的高考成绩,过几天要来家里的恶毒嫂子林苗都顾及不上了,满心期待林华军的到来。   ******   “来来来,你帮我查成绩,我帮你查成绩,你先来,查到成绩先别告诉我哦,我们一起说。”   为了方便和业务对象沟通,花盈婆早年斥巨资两千块安装了一个座机,今天是查成绩的日子,十点钟一到宝宝就拉着淳明坐到座机边上。   花盈婆夫妇和老和尚就在不远处,明明恨不得赶紧帮他们问完成绩,却偏偏要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来。   “好。”   淳明拨通电话,报上了宝宝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在他询问成绩的时候,宝宝还把耳朵捂上了,只是瞪大眼睛想要从淳明的表情中观察出大致情况。   “该你了。”   不得不说,淳明和宝宝在一块十年,也有些学坏了,刚刚她居然没办法从他的表情中发现一丝端倪。   等到电话结束,淳明又将手里的话筒递到宝宝的手里。   “我觉得我们应该都考的很好。”   宝宝拿着话筒碎碎念,然后按了一下重拨键,这一次她报了淳明的准考照号。   淳明没有像她一样捂住耳朵,而是专注地看着她,宝宝以为他想偷听,赶紧把椅子往外挪了挪,然后用手捂住传声筒。   等到播报结束,宝宝将话筒放回机位,整个动作面无表情。   “好,现在我们一起报对方的分数!三——二——一——”   “678!”   “689!”   分数较高的是宝宝,她毕竟多了两世的记忆,第一世的她还曾经历过竞争十分激烈的高考,虽然那一段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但还是为她这一世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在满分750的情况下,两个人的成绩都已经十分不错了。   “太好了,去年省大的录取线是652分,今年的卷子还比上一届难很多呢,尤其是数学,不少考生出了考场直接奔溃地哭了,估计录取线还会降低一些,这个成绩能报王牌专业了。”   宝宝高兴地跳了起来,“淳明,你这个分数肯定能上哈佛了,你开心吗?”   作为从小长大的小伙伴,宝宝不止一次听淳明提起过他理想的大学。   虽然有些可惜淳明最终还是选择当和尚,但她还是会支持小伙伴的选择哒。   淳明脸上的笑容渐渐垮掉,他该怎么告诉这个兴奋的小姑娘,他好像找到了超越哈尔滨佛教大学的理想。 第63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5   江润珠考了全市第一, 自从上高中后成绩一直在二十名左右徘徊的她靠着对高考试题的记忆, 开挂似的取得了从未有过的好成绩。   盛宝宝考了全市第八,全县第三, 总成绩和江润珠也只差了九分。   刚知道成绩后,江三水夫妇就去镇上买了两个五十响大礼炮和一堆鞭炮, 整整一个上午, 村子里都是噼里啪啦的炮仗声, 全村人都知道了江润珠考了全市第一的消息。   这么多年小阳岗还没出过状元呢,大伙儿都自发聚到江家蹭喜气。   “果然啊,平时考得好没有用, 还得看关键时刻发挥怎么样。”   “就是说啊,润珠这闺女福气好, 一到重要考试考运立马就上来了。”   大伙儿你一言为一语地夸赞江润珠,江三水和花盈秀也与有荣焉。   “盛家那孩子也是今年高考吧, 我们家润珠常说那孩子成绩比她好呢, 也不知道这次考得怎么样。”   花盈秀有些得意, 在女儿的成绩上, 她又压了对方一头。   这话一出, 原本热闹的氛围出现了短暂性的凝滞,在场这些人谁看不出来花盈秀是在和花娘娘别苗头吗。   别人也就算了, 为了讨好将来可能会有大出息的市状元说几句得罪的话也无所谓, 可那是花娘娘啊,人家有大神通,得罪了她, 以后倒霉都不知道为什么。   “哈哈哈,宝宝那闺女也厉害着呢,好像是全县第三,哎,这孩子估计这段时间压力太大,我前些天看见她,好像都累瘦了一圈,估计考试的时候没有发挥出全部的实力吧。”   “是呢,那闺女一看就聪明,要不是发挥失常,一定能考第一名。”   一群人一边无脑吹捧盛宝宝,一边还小心翼翼地往四周看。   他们的声音应该足够大了吧,希望精怪们能听见,将这些话传给花娘娘。   原本还志得意满的花盈秀被恶心坏了,连带着江润珠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顾忌过在场的状元的感受,怎么好像她的第一名是盛宝宝赏赐给她的似的。   “过些天家里办谢师宴,乡亲们可一定要过来赏脸啊。”   花盈秀赶紧转移话题,她可不想再听这些人捧花盈婆的臭脚了。   “千万别送礼金,到时候我和三水热热闹闹办个二十桌席面,大家把老人孩子全都带过来一块吃饭吧。”   一开始,花盈秀只想办个六七桌,请一些亲近的朋友亲戚,可现在她有些被刺激到了,想要将这个状元席办的热热闹闹的,让所有人都知道她闺女才是全市第一,花盈婆家的姑娘,比她闺女差远了。   江三水在一旁吧哒吧哒抽烟,余光瞪了眼花盈秀。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也是给江家长脸的事,正好让儿子在那天把未来儿媳妇一家领过来,让他们见识一下江家丰厚的家底,也让他们知道,他江三水教出来的孩子一个比一个有出息,好放心把闺女嫁过来。   这么一想,他就不怪花盈秀的自作主张了。   “一定一定,状元席怎么能不吃呢。”   “你放心,真到吃席那天我一定过来。”   大伙儿应的很快,心里却有些腻歪。   如果真的不要礼金,何必第一句话就点出来呢,闹的现在他们都摸不清是真不要,还是假装客气装不要了。   不过能吃状元席确实也是一个沾福气的事,尤其是家里孩子还在念书的人家,都想从江润珠这里蹭点喜气。   ******   江家的喜气洋洋并没有干扰盛宝宝的情绪。   在知道江润珠的成绩时,宝宝也只是诧异了一下下,不过她很快就想明白了。   如果按照上辈子的情况看来,她现在身处的世界很有可能是以重生女江润珠为主角的,里的女主角要是不在高考的时候考个状元、榜眼,这合适吗,一点都不符合女主角的档次啊。   而且抛开这一点,盛宝宝也看到了平时江润珠学习的努力。   或许对方因为重生的缘故,对高考试题有些许印象,但要是自己一点基础都没有,即便知道试题,也未必能考出一个很好的成绩。   她曾好几次看到江润珠一边走路一边默背英语单词,对方有现在这个成绩,绝对离不开平时的积累。   所以即便考的不如对方,盛宝宝也没有什么好难过的。   相比较她的豁达,花盈婆和盛无坤就没有那么大度了。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花盈婆也没把江润珠考第一的事放在心上,可谁让有些人一朝得意,就把尾巴翘的高高的,连自己是什么玩意儿都不认得了呢。   花盈婆就不乐意见到花盈秀踩着她的宝捧自个儿闺女那副臭德性。   她明明都已经打听到宝宝的成绩了,可在人多的时候,还非得假装忘记了,再打听一次,而且作为和她十多年见面都当不认识的堂姐妹,在高考成绩出来后,对方居然破天荒地和她搭起了话。   那个女人满脸得意地说她也不知道明明平时自家闺女的成绩都没有宝好,没想到高考发挥那么棒,居然压了宝一头,还问她宝这些天有没有难过,大家都是亲戚,宝应该没有那么小气吧。   听了这些话,花盈婆还能忍?   在她看来,花盈秀就是贱的慌,非得挑衅她找一顿抽。   “这个女人就是脑子有坑,我们宝十次考试有九次比她闺女考得好,我们有得意过吗?哎,说来也怪我,考试前都没有让宝把营养跟上去,以前她一顿能吃两个猪肘子呢,高考前一天吃了一个就吃不下了,肯定是因为吃得不够好,考试的时候没有发挥出全部水平。”   盛无坤也觉得花盈秀挺欠的,你家闺女考得好你自个儿高兴就得了呗,非得在他们面前找存在感。   “我也有问题,考试前给宝准备了大红内裤,她觉得丑不想穿,我也没逼她,听说花盈秀那闺女考试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是红的呢。”   花盈婆也在那儿自责,他们的宝聪明又努力,之所以成绩被江润珠反超,肯定是因为他们当父母的没有做好后勤工作。   责任在他们,绝对不可能在宝身上。   夫妻俩一致觉得,不能让花盈秀嚣张下去。   “狗屁倒灶的玩意儿,和她爹妈一样。”   花盈婆气到连花盈秀爹妈一块骂上了,想到花盈秀的父母,她名义上的堂伯和堂婶,她的表情越发阴郁。   老爹活着的时候,村里和他关系最亲近的就属那对夫妇了,他们时常借着亲戚关系上门讨肉吃,然后再还一点蔫巴的蔬菜,就当是礼尚往来了。   老爹亲人不多,人也和气,从来也没说过那两口子坏话,还总和花盈婆说,所有人都觉得他八字硬,克妻克子,不愿意和他来往,这个堂兄弟还愿意登他家门,就说明他还拿他当亲人,就凭这一点,他也能忍他们占点小便宜。   老爹去世后,作为他生前来往最密切的亲戚,花盈婆的教养问题理所当然被推到了那两口子的身上,可那对夫妇怎么可能愿意白养一个吃闲饭的呢,尤其在老爹去世后没多久,旱灾就来了,家家户户都吃不饱饭,花盈婆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更是那一家人最大的累赘。   如果只是不愿意养,花盈婆也不至于记恨他们,毕竟人都是自私的,在自己都很难活下去的时候,哪来的善心施舍给别人呢。   真正让花盈婆恶心的是他们到处宣传她是天煞孤星的命格,克父克母克亲友,就连旱灾也有可能是她带来的,好像这样就能为他们弃养花盈婆的行为找一个漂亮的借口。   那段时间,花盈婆被全村人排斥,好不容易找到的吃食都会被人抢走,一些人甚至不允许她靠近村子,一旦发现她,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花盈婆无奈逃到了危机重重的深山里,这才侥幸活了下来。   那对夫妇的运气也不错,在花盈婆好不容易在当地立住脚,让大多数人都相信她真的有本事,终于可以挪出手来报复那对夫妇的时候,他们先后生病死了,倒是死的轻松。   花盈婆也没将上一辈的怨恨迁怒到下一辈身上,要不然,花盈秀他们兄弟姐妹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平平安安的,甚至还有勇气来恶心她一下。   “宝,这些话你别学知道吗,你马上就是大学生了,大学生要斯文讲礼貌呢。”   花盈婆骂完就后悔了,她没注意到女儿什么时候从屋里出来了,刚刚她和丈夫骂花盈秀的话可能都被闺女听过去了。   宝和她不一样,她粗鲁惯了,而她闺女漂漂亮亮好像一个小公主,那些不中听的话怎么可以从小公主的嘴巴里被说出来呢。   “咱宝考了县第三,在古代那也是个探花娘呢,诶,这么一说我才发现,你瞅瞅,咱宝这俏生生的模样,就该是探花啊。”   花盈婆担心闺女听了外头的闲言碎语会不高兴,想着法的安慰她。   “人家办状元席,咱们也要办探花宴,正好之前找我们做过法事的黄老板、刘老板、朱老板等人都打电话过来说要上门庆贺呢,不如定一个时间,大伙儿一起热闹热闹。”   至于时间,当然得和状元席在同一天啊。   盛无坤微笑着,说出了一个很损的计划。   “没错,咱们得办一个风风光光的探花宴。”   花盈婆一听来了精神,眼睛闪闪发光,显然是想要搞事啊。   一开始,盛宝宝还想劝一劝的,两家同时办升学宴那就是互相别苗头,因为同住一个村子,总有一些重合的社交圈,到时候人家到底去参加哪个宴会呢,这不是要比拼各自交情吗。   宝宝觉得,按照她爸妈这些年在村里的积威,村里人会怎么选是很明了的一件事了,到时候江润珠可能会难堪。   对方也是有大机缘的人,被她记恨上未必是一件好事。   可转念一想,现在是江润珠她妈主动送上门来的,她要是拦着花妈坤爸不让他们出气,有可能会让他们憋出病来。   爸妈对她那么好,她怎么可能为了别人委屈他们呢。   于是宝宝还是把劝解的话憋回去了,她只是悄悄的让别人给江家传了一个口信,告知他们花娘娘准备在三天后,也就是他们原定日子办酒的事,建议他们最好换一个时间。   消息她已经传达了,至于听不听,那就是江家人的事了。   ******   江三水和花盈秀知道这个消息果然很生气。   “都怪你,非得跑人家面前去得瑟,全村那么多人还不够你显摆吗?”   江三水觉得是花盈秀这个婆娘太能惹事。   “怎么能怪我呢,分明就是花盈婆那个女人度量小,看不惯咱闺女压她姑娘一头,咱们家办酒的时间早就通知出去了,她怎么非得和我们撞日子,有点讲究的人都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花盈秀梗着脖子说道,其实这会儿她的心里也有些慌。   掌勺的厨子已经请好了,因为最近办升学宴的人家比较多,厨子的日程安排地满满当当,根本就换不了日子,还有那些猪鸭鱼肉也是一早就定好的,到了日子就会送过来……   现在要是临时换时间,恐怕得亏一小笔钱呢,再说了,凭什么一定是她躲着花盈婆呢,弄的好像她怕她一样。   花盈秀有些不服气。   “其实就算同一天办酒也没什么,咱闺女可是状元宴,蹭喜气的人都该知道,状元比探花里还多了,再说了,村里哪户人家没有七八口人?即便两家同时办酒,顶多分成两拨去吃酒席呗。”   花盈秀越说越觉得很有道理,其实这一次他们没必要怵那个花盈婆,她要是真有通天的本事,她闺女早就考中状元了。   “那不换日子了?”   江三水吧哒吧哒抽着烟,试探地问道。   “不换,这次要是换了,大伙儿都知道咱们怕她花盈婆了,以后咱们不是矮她一节了吗?”   江三水最要面子,听了花盈秀的这番话后,他也不发表意见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们还是决定将原定的二十桌酒席减少到十五桌,这样一来就算有一部分村民去了花盈婆家,席面也不会显得过分空旷。   就这样,夫妻俩不为所动,依旧决定在原定日子大摆宴席。   ******   “今天爸妈带着二姑娘去花娘娘家,我和你带着大姑娘去江三水家,这样两家都不得罪。”   这是发生在小阳岗村极为普通的一户人家家中的对话,一对年轻夫妻秉持着两边都不得罪的态度,决定分成两拨,分别去参加两家的升学宴。   爸妈是家里的长辈,派他们出席花娘娘家的宴会,代表他们对花娘娘的重视,大闺女今年已经念初三了,正好去去吃状元席,蹭点喜气。   村里其他人家,基本上也是这么做的。   一些分家后不和爸妈住的就干脆男女分开,丈夫带着女儿去花娘娘家,妻子带着儿子去江三水家,只有至少数长辈十分推崇花娘娘的人家,全家都奔着花娘娘的宴席去了。   但基本上,两边的人数持平,可能花娘娘那儿略多一些。   直到后来一辆辆气派的私家车经过江三水家的院子,驶向了花家。   现在大多数人家家里都有电视机,大伙儿也是有点见识的,可除了桑塔纳,别的车标他们都认不出来,只是一看样子,就觉得一定比桑塔纳更贵更有档次。   花家这是来了多少贵人啊!原本坐在江家的人屁股都粘不住了,望着一辆辆私家车驶去的方向,恨不得当初去花家吃席的人是自己。   大人尚且还能控制情绪,不懂事的孩子根本连管都管不住,嗷嗷叫着摆脱父母的控制,冲向豪车离开的方向。   他们都想去看新鲜呢,那些四个轮子的大车子可比江三水院子外头灰扑扑的货车漂亮多了,小孩子们知道那东西很贵,不敢上手摸,可看一眼也是好的啊。   就这样,江三水家吃席的人少了一小部分。   “花家来了好多大人物啊,花娘娘可真是手眼通天,你们没看见,那些大人物对她客气的紧,出手一个比一个阔绰,还有人送了一个金子大的文曲星,足足巴掌大呢,这得花多少钱啊。”   有人跟到花家看了一圈热闹回来,跟大家讲述自己的见闻。   “谭山你们认识吧,就是那个从工地包工发家的大老板,人家上过省电视台的,他也在花家呢。”   “啥!我男人还想进他们公司呢,据说他们公司待遇很好,从来不拖欠泥瓦匠工资。”   “不止谭山,市一院的副院长也在。”   “真的吗,我家老娘肚子里长了个瘤,县里说不危险,只要割掉就好,可是他们医院没手术条件,必须送去市里,也不知道那个副院长好不好说话,我想问问他,这样的手术得花多少钱呢,也不知道老人会不会遭罪。”   大伙儿你一言我一语,屁股底下就跟长了针似的,越发坐不住了。   早知道花家会来那么多大人物,他们也该去花家吃饭啊,就算攀不上交情,到时候出去跟别人显摆说自己和某某某吃过饭,那也很牛匹啊。   “赶紧上菜。”   听到了这些议论,看到了宾客们脸上的犹豫,江三水急地把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在地上,压低声音对花盈秀恶狠狠地说道。   再不上菜,可能这些人都要跑了。   “可是润土的对象还没到啊。”   花盈秀也气,只不过是升学宴,花盈婆有什么好显摆的,把那么多大人物请来,告诉大家她很有本事不成,也不知道到底她姑娘是主角,还是她这个神棍是主角。   “管不了那么多了。”   江三水摆了摆手,十五桌的席面,现在只坐了十二桌,因为一些孩子跑掉的缘故,每一桌席都有些空旷,看上去一点都不热闹。   他怕再等下去,就连这十二桌人都没有了,那他们这个号称大办的状元宴岂不成了笑话了。   “好。”   花盈秀咬咬牙应了下来,赶紧去通知掌勺的大厨赶紧准备热菜,至于其他帮厨则是将一些早就准备好的凉菜端了出来。   这一次江三水和花盈秀也算是破费了,他们准备的席面属于中等档次,八个凉菜,八个热菜,再加两大碗汤,有鱼有肉有虾,村里一般人家婚庆酒席也就这个水准了。   看到菜色,大多数人的心都安了,互相招呼着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平时他们可吃不了那么好的饭菜。   尤其等炖猪肘上桌的时候,场面更加热闹了,大伙儿一点都不客气,疯狂朝那个猪肘子下筷,三两下一盘猪肘就被分光了。   见大伙儿吃的高兴,也没人再说花家的事,江三水夫妇总算松了口气。   “媳妇,你们怎么已经吃上了。”   这个时候,外面跑来一个男人,对方这个时候应该在花家才对。   “怎么了?”   正吃着抢到的猪肘的女人疑惑地问道。   “孩子哭了,吵着找你呢,你快跟我过去吧。”   男人不好意思的冲江三水夫妇笑了笑,然后拉着媳妇就要走。   “孩子哭了怎么不把他抱过来呢。”   女人急了,虽然有些舍不得猪肘肉,可还是跟着丈夫哄孩子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跑来一个小媳妇,喊走了她的男人,理由和上一个一样,孩子哭了,想爸爸。   就这样被叫走了十几个人,江三水终于忍不住了,在又一个人被叫走后,偷偷跟了上去。   “花家的席面可好了,开元饭店的老板把他们酒店的厨师班子都给调过来了,你知道我在厨房里看到了什么吗?大黄鱼!有我手肘那么长呢,还有国外的大龙虾,我滴乖乖,那个虾的钳子都有我脸那么大,怪不得人家叫龙虾,沾着龙字那一定很贵吧,这种稀罕玩意儿以前见都没有见过啊,这辈子估计也就能吃到这么一次了。”   原来是花家准备的席面太丰盛了,还有全市最负盛名的开元饭店大厨掌勺,他们都觉得要是错过就可惜了,于是找借口把在江三水家吃席的家人喊了过去。   之前准备办酒的时候花娘娘就是按照全村人都来参加的规格准备的,现在还有好几桌空着呢,完全坐得下。   江三水偷听到这些话,气的脸都红了。   可他又没办法冲到花盈婆面前骂她卑鄙,谁让人家舍得花这么多钱办酒席呢,他只能自己怄气,怪花盈婆太不给脸,也怪村里人眼皮子浅,为了点吃的连状元的福气都不沾了。   等到江润土带着对象一家和妹妹回来的时候,江家只剩三三两两几十个人,宴席上空荡荡的,倒是席面有些狼藉,碗筷很多都是用过的,菜也被吃了一小半。   看上去,就像是酒席已经结束似的。   跟在江润土身后的几人立马脸色就不好了,这还没到开席的时间呢,他们下意识觉得,这是江家在给他们下马威。   江润珠的脸色同样难堪,今天她才是主角,怎么她还没有回来,宴席就结束了呢。   “诶呦,你就是苗苗吧,果真是个漂亮姑娘,你们是苗苗的爸爸妈妈和兄弟吧,你们好,来来来,这是单独给你们准备的一桌酒席,师傅还在后面烧菜呢,等会儿就让人端过来。”   看到未来亲家,江三水和花盈秀勉强露出笑脸。   这哪里是宴席已经结束啊,根本就是只开始了一会儿,宾客就被花家抢走了,现在留下来的都是江家和花家的亲戚,他们倒是想走呢,可除非和江三水撕破脸,要不然哪走得开呢。   想着儿女的亲事,林苗的父母勉强压下不满留了下来。   而江润珠在把她妈拉到空房间里后也总算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她没想到,她都放了花盈婆夫妇一马,那对夫妻却在她这么重要的日子让她难堪。   “奶,三叔回来了,他见家里没人,找到花家去了,你快过去看看吧。”   方爱红喜欢江润珠这个闺女,因此即便家里人来喊她去花家吃席,她还是没有走,作为林家的代表留在江家吃席,不过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林华军居然在今天回来了,听说他爸在花家吃席,就以为全家都在那儿,直接找到花家去了。   方爱红的大孙子赶紧过来喊人,他的表情急切的很,生怕这段时间那个威武的大虾就上桌了,恨不得直接把奶奶拉走。   屋内的江润珠也听到了这句话,顿时激动地冲了出去。   “妈,我和宝宝也算是同学,她办升学宴,我也该去祝贺一下。”   好在她还有点理智,知道现在的自己和林华军不熟,不可能以林华军为理由去花家。   “你过去那儿干什么。”   花盈秀很不高兴,今天那一家子把他们的脸皮踩在脚下,两家算是彻底撕破脸了。   “我去了才好呢,妈你想象,花家那么让我们家没脸,我这个第一名还去祝贺老同学,别人心里会怎么想。”   大伙儿肯定觉得她这个人大度豁达,也会觉得花娘娘这件事做的有点不厚道了,从名声上看,她肯定能占便宜。   花盈秀也想到了这一点,不再阻止江润珠去花家。   一路上,江润珠胡思乱想,她已经有些记不清,那个男人刚刚回到村子里时是什么模样了,可能有些憔悴,可能有些失意……   不过无所谓,她知道,那个心智坚定的人,迟早有一天能够克服重重困难,成为一个耀眼夺目的人。   抱着这样的期待,江润珠很快来到了花家,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个被不少人围着的,高大、挺拔的青年。   他不是应该伤了腿,变瘸子了吗,现在笔笔直像一根青松一样站在人群里的男人是谁?他怎么没有受伤呢!   “当时我们遇到山体塌方,我刚好掉下去,原本我还想着肯定要摔断骨头甚至可能丢了性命,没想到运气那么好,正巧掉在一棵树上,有那棵树做缓冲,最后只是一些擦伤,并没有什么大碍。”   林华军诉说着自己的经历。   “一定是花娘娘给的平安符保佑了你,你得谢谢花娘娘,谢谢黄仙啊。”   “是啊,让你妈这些天给黄仙上点贡品,感谢黄仙庇佑了你。”   他笑着听从长辈们的唠叨,因为林华军也觉得,自己侥幸摔在树上可能和那道平安符有关,当时的他顾不了那么多,发现自己肢体完好后只是给伤口稍作包扎,然后赶紧继续自己的任务。   等到任务完成后,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开始翻找他妈让他贴身放着的那道平安符,结果怎么也找不到了。   如果说是丢了,那未免也太巧合了。   而且就在那一天晚上,林华军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在那一次任务中因为山体塌方摔断了腿,又因为抢救不够及时落下了残疾,被迫离开他热爱的部队。   醒来后,林华军胸口闷痛,好像那一幕真的曾经发生过一样。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江润珠倒退了几步,现在林华军健健康康的,他自然不会提早退伍,那么他们还能像上辈子那样在一起吗。   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一世和自己的记忆会有那么大的出入。   “诶呦。”   宝宝刚给老和尚端了几份专门为他们做的素菜过去,回家的时候看到江润珠就站在她家院子外,正想过去问她有什么事吗,就被突然倒退的江润珠踩了一脚。   “是你!”   宝宝也是运气不好,正好撞在江润珠的枪口上。   现在她思绪混乱,头脑不清,急需要一个宣泄口呢,再加上花盈婆夫妇故意和她家别苗头,在她那么重要的日子让她难堪,这会儿江润珠对盛宝宝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你爸妈就是骗子,靠着骗来的钱买波龙海鱼给你办酒席,你有什么好得意的!”   江润珠不信,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盛宝宝就真的清清白白的,一点都不清楚她爸妈的那些勾当,归根结底还是吃着她爸妈行骗的红利,在这里装糊涂呢。   看着盛宝宝一脸无辜的表情,江润珠越发火大。   “我要是你,早就阻止自己父母到处骗钱了,他们继续这样嚣张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被警察抓起来,到时候你就准备去监狱探望他们吧!”   江润珠觉得自己没有说错,上辈子花盈婆夫妇就被警察抓起来了,恐怕等他们从监狱出来,早就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   看着这个诅咒自己父母的重生女,盛宝宝再好的脾气都忍不下去。   “去您妈的!”   盛宝宝保持微笑。   您是敬词,今天她依旧很乖,没有说脏话。 第64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6   “你——”   江润珠愣住了, 她没想过盛宝宝一上来就这么不客气。   “你什么你!”   宝宝拍开她指着自己的手指, 依旧保持微笑。   “您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爸妈是骗子呢,要知道, 诈骗犯法,伤害他人名誉也犯法呢。”   要优雅, 不能暴躁!   宝宝时刻谨记花妈的教诲。   “这还用问吗,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鬼怪呢, 你也是念过书的人,物理化学也学的挺好,难道不知道很多看上去玄幻的事情, 其实都能用科学来解释吗?”   江润珠理直气壮地说道。   宝宝嘚儿了一声,眼神颇为古怪地看着她。   “比如呢?您九岁时候灵魂肥大到从您身体里溢出来了您知道吗?不如您来给我解释解释这个问题?”   自己身上都已经发生过那么不科学的事情了, 她怎么有脸说相信科学呢。   “你胡说什么!”   江润珠只觉得脑袋里轰地一声,好像爆炸了一样, 头晕眼花, 冒出一身冷汗, 那可是她隐藏最深的秘密, 盛宝宝是怎么知道的。   巧合, 这一定是巧合,江润珠双手捏紧, 全身汗毛直立, 下意识地想要逃走。   “这个问题该怎么解释呢?哦,我知道了!”   宝宝煞有介事的拍了拍手掌,“肯定是您妈打小分开喂养你的身体和精魄, 喂养精魄的食物里加了催肥的猪饲料,才让那个时候才九岁的您精魄足足有成年人那么大,小小的身体都装不下大大的您,这个解释够科学合理了吧。”   “也不对啊,现在您的身体和精魄看上去挺融合的呢,难道是您妈终于给您停了猪饲料,让您同步生长了?”   她那表情正经极了,好像真的在认真从科学的角度分析问题似的。   “不对不对。”   宝宝说完又摇了摇头,眼睛盯着江润珠的脸,但是江润珠感觉她并不是在看自己的面孔,而是在透过面孔看内在的东西。   这种感觉别提多不自在了。   “仔细一看您精魄年纪挺大啊,都长眼纹啦,看来饲料还是没停。”   宝宝摇头晃脑地说道,她也没说错,当初江润珠的魂魄和身体尚未融合,她看到的就是一个四五十岁女人的面孔。   对方重生前,已经有点年纪了。   江润珠气到手抖,谁吃猪饲料,她这是在侮辱谁!   不过比起生气,江润珠这会儿更加害怕。   对方看似戏谑,实际上每句话都说到了点子上,当初她死后重生回到九岁那一年,可不就是小小的身躯里挤进了一个成人的灵魂吗。   难道对方真的看见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江润珠不能承认,也不敢承认,只是慌乱地反驳了盛宝宝的话,然后急匆匆地离开。   花家的人太邪门了,可如果他们真的有本事,上辈子又为什么被抓呢?   看着江润珠落荒而逃的背影,盛宝宝并没有痛打落水狗的喜悦,而是开始深思。   刚刚她看到江润珠的时候,对方似乎正看着她家院子发呆,可那里有什么呢?   是因为嫉妒?   确实,她爸妈玩了一把大的,看院子里喧闹的场景就知道,全村大半的人都来了她家,恐怕现在江家门可罗雀,萧条的紧。   但她总觉得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这一点。   宝宝皱了皱眉,终于发现了一个端倪,那就是被不少人围着的陌生青年,她想了好久才记起林华军的身份。   她要是没记错的话,几天前她还撞见了江润珠帮林华军的母亲拎东西,对方似乎在有意讨好林婶子。   宝宝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些种田文的套路。   第一种,林华军是江润珠上辈子的丈夫,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江润珠抛弃了他,选择和其他男人私奔,结果那个男人靠不住,江润珠的下半生十分惨淡,最后弥留之际,她发现林华军才是一个可靠的丈夫,于是在重生后死守住林华军妻子的身份,两人恩恩爱爱,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还有一种,林华军会成为一个很了不得人,江润珠因为重生的缘故提前知道了这一点,想要抱大腿,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萌生了爱情的火苗,最终成为神仙眷侣。   当初宝宝还是绿江超高级VIP的时候,看过无数此类型的,她记得这类有一度很流行,倒是几年后,开始有读者对第一类内容表示质疑。   凭什么女主上辈子犯了错却还能拥有这样的机遇,如果男主也重生了,他会愿意和一个婚内出轨,背叛过自己的女人在一起吗?   尤其这类男主上一世一定会有一个恩爱的二婚妻子,而在女主重生后,那个二婚妻子必然会被发现糟糕的“真面目”,上一世尊重爱护的女人,在这一世会成为男主厌弃的对象。   这也是很多读者诟病的一点。   自从越来越多的读者开始提出这些质疑后,这类的也就越来越少了。   直觉告诉宝宝,江润珠很有可能是前者,如果对方和林华军没有很深的渊源,刚刚她就不会在这里踌躇不前,还胡思乱想到往后退,不小心踩到她的脚了。   当然,现在这一切都还只是她的猜测。   宝宝最在意的还是刚刚江润珠说的那些话,难道在原本的世界里,花妈坤爸最后因为坑蒙拐骗坐牢了,要不然她怎么那么肯定他们是骗子,还说自己将来可能会去牢里探望他们呢?   宝宝吓得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现在的花妈坤爸可不算是骗子了,自己偶尔帮忙画一些符箓,再加上花小舔这个便携式助攻,两人每次接活都漂漂亮亮完成任务。   可惜学道可能真的需要一点天赋,这十年里他们也算是把那几本道书吃透了,可真实水平还是连三流道士都比不上。   也就靠着硬件装配比较好,硬生生演成了高人。   再说了,当初她爸妈阴差阳错帮忙完成的两件大案子至今还记录在秘密档案上呢,换句话说,她爸妈是官方记录上有名有姓的人,除非作出危害国家的事情,要不然官方肯定不会以他们坑蒙拐骗为理由抓人。   在他们的心中,花娘娘可是有真本事的高人呢。   宝宝把心放肚子里了,她这辈子永远都不会有去监狱探监的一天哒。   ******   江润珠一路慌乱地跑回家中,她甚至都没有和父母打招呼,就埋头冲进了自己的房间,然后重重把门关上还反锁起来。   “这孩子,也不打声招呼。”   花盈秀和江三水正和亲家们商量两个孩子的婚事呢,女儿这种没礼貌的行为,让他们觉得有些丢脸。   “孩子还小,可能在外头受气了吧。”   林苗的母亲客套地说道,心里却对女儿未来的小姑子打了一个大大的叉子。   这个姑娘对他们可一点都不客气,今天早上在县城碰头的时候打了声招呼,之后再也没有和他们说过话,林母觉得江润珠挺看不上他们的。   可以理解小姑娘是高考状元,心高气傲,可他们家条件也不差啊,林母真心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表现的那么倨傲冷淡。   她觉得有这样一个小姑子,女儿嫁过来可能得受一点气,不过好在对方马上就要去念大学了,到时候毕业工作嫁人,在娘家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倒还能忍受。   “就算是受气了也不能朝家里人发火啊,等会儿我得好好骂骂她,先不说她的事了,亲家啊,我们再商量一下彩礼吧。”   显然现在江三水和花盈秀的心思都放在儿子和未来儿媳妇身上,也没功夫去管女儿到底是不是受委屈了。   房间里,江润珠也在疯狂思考,为什么盛宝宝会发现她重生的秘密。   她固执的不愿意相信花家人真的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她觉得一定有别的原因。   难道盛宝宝也是重生的?   因为只有这样,她才会发现现在的她和上一世的差距,从而猜到她也重生的秘密。   可上辈子盛宝宝死掉的时候也就八岁啊,即便她重生了,也不可能知道未来发生的事,从而发现她和上一世的区别。   难道是别人穿到了盛宝宝的身上?   有这一种可能,江润珠顿时觉得豁然开朗。   这样一来很多事情都能解释地通了,比如为什么盛宝宝度过了那个死劫,又比如上一世知道第二年才破获的奸杀案这一世在案发后没多久就宣告侦破,或许盛宝宝也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现在在盛宝宝身体里的或许也是她身边的某个人,所以她才知道自己上辈子死掉的年纪,说出那些唬人的鬼话来。   江润珠拍了拍床板,一定是这样!   或许现在花娘娘两口子之所以能够笼络一大堆大人物,靠的就是盛宝宝在背后为他们出谋划策,她靠着自己对未来的了解,将花娘娘两口子塑造成高人的形象。   没错,一定是这样!   这个世界上哪来的神神鬼鬼的东西,所谓的阴阳,所谓的因果,都只是迷信愚昧,一定是这样!   江润珠呵呵两声,狂跳的心脏缓缓恢复正常的速度。   ******   林家传来一个好消息,林华军,也就是林家那个当兵的三儿子不久前立了一功,部队想要培养他,送他去军校深造。   当初林华军当兵的时候只有初中学历,听说这两年他在部队除了训练的时间外,还自修文化课,现在文化水平已经相当于一个高中生,部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给了他进修的宝贵名额,希望他学成归来后能够更好的报效军队。   去军校念书那可了不得呢,大家都说,这是部队变相在为林华军之后的提干铺路,他将来绝对了不得。   林家人最为开心,这些年林华军在部队当兵,休假的日子极少,而这一次林华军就读的军校就在省城,假期比在部队当兵时多,家人想要探亲也方便了许多。   也就是这个时候,大伙儿才发现村里原来还有那么好的一个小伙子没有娶媳妇,林华军在家修养这几天,上门探口风的人都快把林家的门槛给踏平了。   可惜了,林华军似乎并没有找对象的意思,军校的假期虽然比在部队当兵时多,可也多不到哪里去,他觉得这几年自己并不适合成家。   林华军今年二十五了,他两个哥哥在他这个年纪早就有孩子了,方爱红倒是替他急,不过因为林华军现在要念军校前途更好,自身没什么缺陷的缘故,在他本人表现出不急着找的态度时,方爱红也不好逼他。   几次之后,探口风的人就少了。   除此之外,村里几个刚结束高考不久的孩子也陆续完成了高考志愿填写。   宝宝和淳明的志愿都是省大,江润珠原本想报名海市的F大,因为林华军的缘故,她最后改变了志愿,同样报名省大。   之后的几年,这几个小阳岗最出息的年轻后生们,都会在省城念书。   而盛宝宝越发肯定自己的猜测,江润珠绝对对林华军有非同一般的想法。   ******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大学报到的时间就要到了。   花盈婆和盛无坤绝对不会错过女儿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早早就决定了陪同孩子一块去学校报到,老和尚看似无欲无求,实际上也挺放不下自己的小徒弟,这段时间一直在攒来回的路费和食宿费。   至于淳明的学费是他的主持师叔赞助的,生活费给了前两个月的,之后就得靠他自己努力了。   老和尚穷到哭泣,实在没办法在经济上资助自己的宝贝徒弟。   花盈婆富到流油,早就提出过可以资助淳明,不过被他本人婉拒了,花盈婆也没有强求,只说了如果到时候困难,依旧可以来找他们夫妇帮忙。   以后他们的宝远在省城,花盈婆还希望淳明能多看着点宝,别让她被外头脸嫩的小男生哄走呢。   盛无坤的人脉广,也不知道从哪里借了辆车,自己开车带他们一路从家出发到省城,他的驾照几年前就考出了,私底下也借车练了很久,要不然也不会放心带宝贝女儿上路。   因为自己开车,还是这个时代比较少见的七人座大车,夫妻俩给宝准备了一大堆行李,恨不得把宝宝坐惯的藤编躺椅也给她带上。   相比之下,淳明的行李就简单多了。   几套换洗衣服,一床秋天的薄被,再加几本经书,所有的东西全在这儿了。   他们提早几天出发,长途大巴一天一夜的路程,盛无坤足足开了三天,每到一处地方,他们都会停留一段时间,吃点当地特地小食,欣赏当地的风景,就跟旅游似的。   其实盛无坤和花盈婆就是想要这段路开地再长一些,他舍不得和闺女分开,但是车速再慢,也总有到达目的地的那一天。   省大坐落在Y省省会最古老的城区,那一条街上写满了历史的痕迹,很多建筑依旧保留原本的外貌,看上去古朴极了。   街道两旁种满了银杏树,初秋,银杏叶的边缘已经开始泛黄,宝宝已经能想象到盛秋时满树满地落黄金的绚烂模样。   校门外,有不少拎着行李的学生和家长,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在门口负责登记、陪送的工作。   宝宝透过车窗,看到了一个穿着打满补丁的军装的青年。   对方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军装有些短了,露出一小节手臂,裤腿用白布带绑紧,脚上踩着一双草编的鞋子。   因为省大门口人来人往的,只一错眼,那个人就从视线中消失了。   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其他事物吸引,没一会儿就忘了那个军装青年。 第65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7   自从高考恢复后, 每一年的高考生都在增长, 省大在原址基础上向外扩建了好几倍。   几年前因为宿舍紧缺的缘故,省大新建了三栋宿舍楼, 这大大缓解了学校的住宿压力,宿舍从原本的八人间、十人间变成了现在的四人间和六人间。   宝宝的运气比较好, 分到了一个四人间, 因为她的行李比较多, 一些人先去了女宿。   “这是宿舍的钥匙,孩子,你先来登记一下。”   三号楼的宿管阿姨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 她的个子不高,身形瘦瘦小小的, 又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有些驼背。   不过老太太将自己收拾的十分干净, 白底蓝花的衬衣, 藏蓝色的长裤, 银白色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 好像还抹了点发油, 一根乱发都没有。   她带着老花镜,将一本登记册递到盛宝宝的手里, 盛宝宝注意到, 老太太的指甲也修剪的十分整齐,没有一点污垢。   其实这会儿宝宝心里还是有一点小好奇,因为眼前这位宿管阿姨的年纪显然有些大了, 都没办法喊阿姨,得喊奶奶,怎么学校会让一把年纪的老人来管理这栋宿舍楼呢,这个年纪,早该退休了吧?   “大娘,该怎么称呼你啊。”   在宝宝签字的时候,花盈婆和那位老人打招呼。   “我丈夫姓徐,你们叫我徐林氏就好。”   老太太笑眯眯的,看上去十分慈祥和善。   几人的心中有些诧异,这个年头已经很少有人会这样介绍自己了,不过看老太太的年龄,可能她这个年纪的人比较守旧吧。   “那怎么行呢,这样吧,我喊你徐婶子吧。”   花盈婆和眼前这个老太太起码差了一个辈分,怎么好直接喊她徐林氏,对方似乎很在意夫姓,花盈婆干脆喊她徐婶子。   “诶。”   老太太脸上笑意更浓,眼神越发柔和了。   “咱们这栋宿舍楼刚修建没几年,所有设施都是比较新的,每一层楼都有两个卫生间,逢单数楼层都有水房,水房里24小时供应热水,澡堂在一楼,每天中午12点到2点,晚上6点到11点提供热水。”   徐林氏仔细地提点了几句,其实这些东西新生笔记里面都有。   “最好买两个热水壶,这样哪天来不急去澡堂洗澡,还能接水擦一擦身子,对了,你们最好给孩子买一个插电池的小台灯,咱们宿舍十一点就断电了,遇上考试复习的时候,没有小夜灯可不行……”   她显然比在场这些人都有经验,还说了很多新生笔记上没有记载,但是很值得注意的事情。   花盈婆和盛无坤再三感谢后,这才带着孩子们上楼。   宝宝的宿舍在三楼,这个楼层再好不过了,既不用过分担心小偷爬楼的问题,偶尔拎着重物回来也不用担心爬楼太累,那些住六楼七楼的学生才惨呢,开学报到行李那么重,可得把人累死。   等他们到房间的时候,已经有两个室友入住了。   宝宝的床位在靠窗的上铺,最后一个还没有到的室友在另一边的下铺。   “咱宝运气不错,上铺比下铺好多了。”   花盈婆和盛无坤的行动力杠杠的,很快拆开行李袋,把一些要用的东西拿了出来。   “东边的卫生间水龙头生锈了,流出来的水发黄发褐,以后宝你记得去西边那个卫生间倒水。”   两个搪瓷脸盆,一个用旧的黄铜盆,搪瓷脸盆是用来洗澡洗脸的,黄铜盆是用来打扫卫生的,夫妻俩去公共卫生间接了盆水,把床铺仔仔细细擦了一遍,然后铺上床单和被褥。   盛无坤像变戏法似的从包裹里拿出一个白色蚊帐,挂在了床架子上。   宝宝等人也没闲着,她和淳明将她那张书桌椅和贴了她名字的柜子仔细擦了一遍,老和尚则是在房间里打转,嘴里念着佛经,好像是在做法。   “这些东西耐不住放,最好快点吃了,这些罐头能放的时间比较长,不过你也不要不舍得吃,吃完了给家里打个电话,爸妈再给你拿过来。”   几个大包裹里的东西全都被整理出来,分类放在柜子里面,等到柜子都被塞满了,行李还有一小半。   花娘娘面对剩下那些吃的用的面露难色,觉得这小小的宿舍还是逼仄了些,有点委屈她的宝了。   正当一群人发愁这些东西应该放哪里的时候,屋外传来了脚步靠近的声音。   “笑死我了,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人管自己叫徐林氏,她是从古墓里爬出来的老化石吗,省大怎么会让这样的人当宿管,真的好掉档次。”   这个声音十分年轻,应该是和宝宝差不多年纪的女孩。   “还不是你爸太古板,我早就说了应该送你去国外留学的,那些发达国家的人民思想和国内可不一样,你那些uncle aunt 条件还比不上咱们家呢,孩子照样被送去了英法美,人家将来留在国外拿了国外的护照,身份都不一样了。”   这个声音稍微成熟一些,可能是女孩的母亲。   “反正等大四我肯定是要出国的,要不然还不得被人笑死,这一届省大学生的素质也差太多了,刚刚过来的路上妈你看见了吗,有人的行李袋上居然还写着尿素,真不知道以前是用来装什么东西的,可把我恶心死了。”   只隔了一扇虚掩的门,两个女人的对话声清晰地传到她们的耳中。   宝宝等人面面相觑,好奇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的“洋气人”。   “306,是这一间吧?”   幸运女神终于不再眷顾宝宝了,在她默默祈祷这为洋气女千万不要是她最后一个室友的时候,对方的脚步停在了宿舍门前,很快推门进来。   看到房间里有几个男人,进门的两个女人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   刚刚在屋外抨击了一番宿管奶奶、国内人民素质的母女果然十分“洋气”。   妈妈和花妈差不多年纪,打扮十分精致,一头类似港星的大卷发,涂了粉底,画了眉毛和眼线,大红色的口红十分夺人眼球。   她身上穿着一条小黑裙,脚踩黑色高跟鞋,宝宝眼尖地在她的裙子上看到了臭奈儿的标志。她手上拎着的手提包同样是大牌,这在九十年代末是比较少见的。   年轻的女孩打扮并不像母亲那么富贵,但也看得出来是精心捯饬过的,齐刘海,黑长直,一条及膝的米白连衣裙,看上去有些类似香江清纯女星周会敏,只不过她有些胖,看上去没有那种楚楚动人的感觉。   “刘嫂,你帮芯心把东西都整理好。”   美妇人对着一旁的保姆吩咐道,“怎么偏偏分到那个位置,哎,都怪学校规定大一学生必须住校,要不然爸妈给你在学校附近买一套房子,也能住的开心一些。”   显然美妇人对学校的宿舍很不满意,也不高兴女儿的床铺位置。   花盈婆和盛无坤听了美妇人的话倒是心中一动,对啊,他们完全可以给女儿买一套房子,到时候他们来看望女儿的时候也不用担心没地方住了。   “你是芯心的同学吧,你们好呀,我家芯心从小娇生惯养,平日里还要麻烦你们多多照顾了。”   她倒也没有彻底忽视房间里的这些人,在打量完宿舍环境后,总算和宝宝等人打招呼了。   “我们芯心平时在家都不干活的,到时候打扫卫生啊,整理床铺啊还得麻烦你们同学帮她做一下,芯心对朋友很大方的,到时候让她多买点水果零食分你们吃。”   因为一直生活在乡下,花盈婆等人打扮挺普通的,甚至还有些村,女人自觉眼前就是一般家庭,给对方一点好处,也能叫她平日里多照顾自己的女儿。   “巧了不是!”   花盈婆猛的拍了拍手掌,把那个贵妇人吓了一跳。   “我们家宝在家的时候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呢,打小连个碗都没有洗过,这孩子娇啊,只喝早晨太阳刚升起时花瓣上凝结的第一滴露水,只吃宰杀时被佛经超度过的鸡鸭鱼肉,被子上有一颗灰尘,她的身上就得起疹子,你叫芯心是吧,麻烦你以后照顾一下我家宝,她的活儿你帮忙干了吧,我们家宝对朋友很大方的,到时候她收集好的花露水分你喝一口。”   咋滴,就她家孩子金贵啊,跟谁家没钱买水果零食似的,还让她家宝帮她打扫卫生整理床铺,她当同学是她佣人阿姨啊!   美妇人没想过女儿室友的家长会这么不客气,听了花盈婆的话脸都青了。   至于宝宝,她默默拿起手里拿瓶矿泉水喝了一口,原来她是喝花露水长大的小仙女啊。   美妇人见状,更是气到手抖,这丫头摆明了告诉她,她妈刚刚说的那些话都是胡诹的,摆明了在怼她。   “What qualities!”   憋了一会儿,美妇人吐出了一句洋文。   “芯心,我们去问问,能不能给你换一间宿舍。”   这群乡下人什么素质,当妈的这么蛮横,女儿也好不到哪里去,她的芯心那么乖巧,肯定会被欺负的。   美妇人拉着女儿的手转身离开,高跟鞋“哒哒哒”重重踩着地面,看得出来气得不轻。   已经将床铺整理了一半的保姆阿姨比较尴尬,不知道自己是继续整理下去,还是将东西收拾好,等主人家回来。   “宝,咱不惹事,可也不怕闹事,你在外头上学要是被欺负了,千万别忍着啊。”   花盈婆就怕女儿的性子软,到时候被人欺负。   “花姨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宝宝的。”   淳明在一旁严肃认真的说道。   “有你在姨放心不少呢。”   花盈婆满意地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我想到了,这些东西要不就先放你那儿去吧,等到时候宝要用了,再去你那儿拿。”   淳明的行李实在是太少了,他那儿肯定还能空出不少地方放东西。   淳明自然不会拒绝了,于是一行人又带着行李去了男生宿舍。   ******   淳明被分在男生一宿,那是省大最老的宿舍楼,早些年翻修过,可一些新刷的墙漆也已经开始斑驳掉落。   在走进男宿的时候,宝宝又看到了那个年轻的军人。   对方站在宿舍楼前的大榕树下,望着远方,宝宝只能看到他的侧脸。   奇怪的是,一眨眼的功夫,对方又消失不见了。   宝宝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难道是她看花了?   ******   淳明住在五楼,六人间的宿舍已经住了两个男生,是高年级的学长,双方打了招呼后,花盈婆和盛无坤帮着老和尚和淳明一块整理好所有东西,这个时候也已经要吃午饭了。   老和尚邀请了徒弟的两个室友,只不过那俩学生觉得有些尴尬,婉拒了邀请,只说等所有室友都到齐了,他们六人在一块吃顿饭。   老和尚没有强求,一行五人去了食堂。   国家现在重视教育,高等院校能得到很多补贴,省大的食堂每年都能收到一笔专项拨款,用于改善学生的伙食。   花盈婆看了,食堂的菜色很丰盛,集齐东南西北各个地区学生的饮食口味,而且价格也十分实惠,每个月二十块钱伙食费已经能吃的相当不错了。   她每个月给宝一百块钱生活费,提醒她偶尔给淳明买点水果零嘴,别让那孩子太亏了自己。   吃完饭后,一行人又逛了逛省大,约莫下午两三点的时候,花盈婆等人与孩子告别,开车离开了省会。   宝宝和淳明将他们送到门口,依依惜别后,看着车辆渐渐消失在路口,这才转身往回走。   一个身形佝偻的老人站在马路对面,炎热的九月,他的头顶裹着一件宽大的披巾,整个上半身都被披巾包裹住。   背着光,再加上披巾遮盖,整张面孔都躲在阴影之中。   他看着宝宝和淳明的背影,良久后,露出诡谲的笑容。 第66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8   送别父母后宝宝回到寝室, 正好遇到了吃完午饭回来的两个室友。   住在她下铺的女孩名叫林兰, 本地人,爸爸在国企上班, 妈妈是全职主妇,家里就她一个女儿, 林兰的个子很高, 剪着齐肩短发, 看上去很飒爽。   住在另一边上铺的女孩名叫徐涵雁,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南方人, 个子有些娇小,瓜子脸, 单眼皮,或许是因为皮肤白的缘故, 鼻梁和脸颊两侧的雀斑有些明显, 是一种称不上漂亮, 但是很文静乖巧的长相。   徐涵雁家里是做生意的, 她爸早年趁着改革春风狠狠挣了一笔, 现在竞争激烈,这两年没有以前赚的那么多了, 不过靠着以前攒下的家底, 家境依旧十分殷实。   据徐涵雁说,她家里三姐弟她的成绩最好,亲戚家的那些孩子也比不上她, 因此当考入Y省大的时候她爸爸十分高兴,在老家村子里办了三天的流水席,还奖励了她八百块钱,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交谈的时候,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在说话,看得出来是一个挺有倾诉欲,也有点爱炫耀的小姑娘。   “哧——”   方芯心推开门进来,她正好听到徐涵雁说她爸奖励她八百块钱的事,这笔钱还不够她买一条上档次的裙子呢,也值得拿出来炫耀?   方芯心正想怼上几句,就看到了坐在椅子上,正转着矿泉水瓶的盛宝宝,已经到嘴边的话就这样憋了回去。   “哼。”   她仰着脑袋,像一个骄傲的小天鹅走到自己的位置上,也不知道这个哼声是哼给谁听的。   看到这位洋公主回来,盛宝宝就知道省大的宿舍管理挺严的,小公主显然没有成功换寝。   徐涵雁和林兰都不知道她们不在的那段时间发生在寝室里的小争端,徐涵雁下意识的就以为方芯心的嗤笑声和哼声都是对着她来的。   小姑娘脸嫩,感觉被羞辱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吵架,只把自己的脸憋到通红。   原本挺和谐的寝室氛围随着方芯心的到来被打破了。   “你是我们寝室最后一个室友方芯心吧,你好,我叫林兰,这位是徐涵雁,这个是盛宝宝,以后我们就是一个寝室的朋友了。”   林兰主动站出来打圆场,其实她心里也有些发怵,怎么寝室四人刚到齐的第一天,就开始有一些不好的苗头了呢,之后她们还要在同一个屋檐下待四年呢。   “嗯。”   方公主惜字如金,微微抬着下巴,纡尊降贵用余光瞟了瞟三人。   “您落枕了吗?”   盛公主也不惯着她。   “什、什么?”   方芯心看向宝宝,或许是因为诧异,下巴抬的更高了。   “我好像看到你的鼻毛了?”   盛宝宝话音刚落,房间就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扑哧——”   原本还有些窘迫的徐涵雁都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你、你……”   方芯心捂着鼻子气到说不出话来。   宝宝见状松了口气,她该庆幸吗?这位方公主没有像她妈那样来一句“What qualities”。   方芯心觉的自己开学第一天就被室友排挤了,娇气的小公主不想在这间屋子里待下去了,干脆拿起一旁的卫生纸朝卫生间走去。   她被气到肚子痛,可能得去卫生间方便一下。   “这个室友好像很难相处的样子,你们认识她身上那条连衣裙的牌子吗?爱伊玛耶,这个牌子随随便便一件上衣就要一两百呢,她家肯定很有钱。”   在方芯心走后,徐涵雁的表情恢复正常。   “她父母肯定很纵容她,要不然也不会宠出一身的公主病来。”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可能自己也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有一点点羡慕嫉妒。   宝宝和林兰都没有搭她话,徐涵雁有些尴尬,感觉自己好像在唱独角戏一样。   寝室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许多。   ******   306寝在楼梯左手边往里的位置,距离东边的卫生间最近,方芯心想也不想就拿着卫生纸去了东边的厕所。   谁知道她刚走进去,就看到了两个男人站在卫生间内,她差点吓得尖叫起来。   女生寝室怎么可以出现成年的男性呢,还是在卫生间那么隐私的地方。   “同学不好意思啊,这间卫生间里的水龙头坏了,你要不先去西面那个卫生间上厕所?”   两个男人看到方芯心一个小姑娘面色难看地站在厕所门口,也有些尴尬。   原来是修理工啊,方芯心的表情好看了一些。   “这边的水龙头又坏了?”   几个女生结伴来上厕所,站在方芯心身后看到了里面的情况,她们似乎对这种场景见怪不怪了。   “对啊,也真是邪门了,刚换了没多久的水龙头又生锈了,这不新生报到吗,很多新生家长都反应自来水浑浊的问题,后勤就叫我们来换这段水管和水龙头。”   两个维修工无奈地说道。   三楼东边这个卫生间特别奇怪,一般来说水管和水龙头都有几年的保质期,轻易不会生锈,可这个卫生间的水管和水龙头基本上一个月就得换一次,要不然流出来的自来水就发黄发褐,有几次女生半夜上厕所,可能灯光的缘故,使得她们误以为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是血,差点吓到精神失常。   “肯定是里面的管道有问题,换水龙头和裸露的这节管道就是治标不治本。”   有个女生建议道。   三楼女厕频繁有工人进出其实很不方便,很多女生都挺有意见的。   “那得把墙砸了,还得看整根管道是否有问题,这花费可大了去了,咱们学校后勤扣着呢,不愿意出这笔钱。”   维修工笑着说道,在他看来后勤的人挺没有远见的,这些年光是替换水龙头和水管就花了不少钱了,这些钱加起来,足以用来给这栋楼整条水管道做一个整修了。   方芯心不耐烦听这些话,肚子又叽里咕噜叫的厉害,她干脆地拿着卫生纸,去了西边的卫生间。   ******   方公主家在邻市,她妈在这儿待了几天后就走了,连同那个这两天一直过来帮方公主打扫卫生的保姆阿姨也回去了。   或许是知道同寝室的几个室友都不买自己的帐,接下去的日子方芯心安分了许多。   寝室里的几个人本来就是五湖四海过来的,彼此都不熟悉,在相处了几天后,稍微多了些了解,对彼此的脾气,个性也有了些许认知,和谁处得来,和谁处不来,自然也心中有数了。   宝宝和林兰的关系相对好一些,不过因为认识的时间还比较短的缘故,只是普通朋友。   方芯心从第一天见面被怼了几次后就单方面开始冷战,再也没有和宝宝说过一句话,令人意外的是第一天和她闹的很不愉快的徐涵雁和方公主居然越走越近了,经常能看到两人一块去学校外面的小餐馆吃饭。   徐涵雁的生日在九月初,方公主还送了徐涵雁一条自己还没有穿过的连衣裙,看吊牌,正是徐涵雁很推崇的那个牌子。   不过不同于方芯心,徐涵雁还是时常和宝宝、林兰说话的,只不过因为方芯心的态度太过鲜明,寝室还是隐隐被分为了两个阵营。   一边是公主联盟,一边是草根阶级。   这是方公主有一次和徐涵雁聊天时说到的,她的条件自然很好,徐涵雁家里也不算太差,至少在这个年代能够因为女儿考上大学就奖励几百块钱的,着实是少数。   她能够和方公主一样餐餐下馆子,也证明了她的生活费并不少。   至于林兰和宝宝,穿的用的都看不出牌子,平时一日三餐都在食堂解决,看上去就是普通家庭。   双方在生活水平上好像真的有不少的差距。   不过像她们寝室这样开学没多久就分帮派的情况也有不少,毕竟她们从五湖四海聚在一起,生活习惯、爱好甚至宗教信仰都有冲突的地方,有些人会试着包容,有些人觉得没必要将就对方,矛盾会出现,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她们隔壁寝室的情况就和她们有些类似,不过她们是二对一,还有一个是超级大学霸,一门心思都在学习上,根本就不关心寝室里其他三个室友怎么样,导致另外一个人现在就处于半孤立状态,不得不向其他寝室发展友情。   这个女生名叫方晓,性子和她的名字相符合,什么都想知道,开学还没几天,就已经从一些学长学姐的口中知晓了不少八卦消息,这段时间她和徐涵雁关系挺好的,于是一有什么八卦,就第一时间跑到她们寝室来讲一遍。   “我们这栋楼的宿管奶奶也不是一般人哦,当初我们学校要扩建,正好要征用那个宿管奶奶的房子,那位可是钉子户呢,硬是拖了两年都不肯搬走,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说动了她,她终于同意把地让给省大了,可也提出了一些要求,其中最让人觉得奇怪的要求就是希望学校聘请她当宿管,留在她家原址上盖的这栋宿舍楼里。”   方晓咔嚓咔嚓啃着苹果,她实在不能理解对方那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还要这么操劳。   现在大学宿管也是一个体面的工作,一般来说,这都是安排给学校领导老师家人的后勤岗位,事情少,工资还过得去,又是在知识氛围浓厚的大学里上班,一般人没关系还真当不了宿管。   可再怎么好,那也是一份工作,宿管奶奶这个年纪,早该拿着拆迁款享享福了。   “听说啊,她的房子被征走后她都没有要新房子,每天都住在宿管值班室里,恐怕现在有不少钱呢,是个富有的老太太。”   老城区这一片房子可不便宜,按照这两年房子的价格,老太太手里估计得有十来万的拆迁款,是个实打实的富婆了。   “那你知道她为什么总让别人叫她徐林氏吗?她丈夫呢?现在她一个人住宿管室,她那些孩子都不管她吗?”   方芯心来学校的第一天吐槽过那个宿管奶奶呢,还称呼她为老化石,因此方晓提起她的时候,她还挺好奇的。   “啊?”   方晓显然被问住了。   “没听说她有小孩,她丈夫应该很早之前就去世了吧。”   方晓琢磨着,徐林氏,那不就是自己姓林,丈夫姓徐吗,她也没从学长学姐的口中打听到老太太的家庭情况,按照她现在的生活方式来看,可能那些人早就已经不在人世了吧。   “再聊点别的吧。”   方晓自称包打听,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徒有虚名,因此在模糊回答了方芯心的问题后赶紧转移了话题。   “你们知道我们这一层东面卫生间的传说吗?”   她的表情神神秘秘的,因为故意压低了声音,大晚上的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方晓真的有说书的天赋,连带着对八卦不太感兴趣的宝宝都被她吊起了胃口。   她记得东面那个卫生间,之前花妈帮她打扫卫生的时候说过那间水龙头流出来的自来水水质不好,让她以后去西面那间卫生间打水。   住校那么多天了,她都没有去过东面的卫生间,反正两个卫生间距离也不算太远,换成西面那个,也只是多走几步路罢了。   “那里啊……”   方晓拖着长音,忽然猛地站起来。   “死过人的!”   “啊——”   离她最近多徐涵雁被吓了一大跳,方芯心也有些端不住,紧紧抱住怀里的布娃娃。   “你好坏啊!被你吓死了!”   徐涵雁拍着胸口,瞪了方晓一眼。   “哎呀,开个玩笑嘛,不闹了,我给你们讲讲那个卫生间的故事吧。”   方晓哈哈笑了笑,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   “听大三的学姐说,那间卫生间从这栋宿舍楼刚修建好,她们第一批搬进这栋宿舍起就一直出问题,她们那一届有一个女生半夜上厕所,看到水龙头里流出来的居然不是水,而是腥臭的血液,那个女生被吓到精神失常,休学了一年呢。”   方晓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也有些小得意。   “传说中,咱们这栋宿舍楼的原址是一座花楼,有一个人被逼为娼的女人在接客的前夜上吊自杀,她死掉的位置正好就在花楼第三层,也就是咱们东面卫生间的位置。”   方晓压低了声音,微微眯起眼睛。   “那个女人在自己的手腕上割了十几刀,等老鸨发现的时候,血已经流了一地,那些学姐们半夜在卫生间看到水龙头里流血,根本就不是学校宣称的那样,因为眼花将生锈水管里流出来的黄褐色自来水看成了血液,而是那个女人无法消弭的怨气,是当年她在那间花楼里流尽的血液。”   夜深了,屋外除了蝉鸣一片寂静。   方晓刻意控制声调,营造阴森可怕的环境,确实颇有成效。   林兰都坐不住了,捧着书本躺回床上,用毛巾毯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方芯心将布娃娃抱得更紧了,穿着吊带睡裙的徐涵雁更是双手环抱,不断用手掌搓着胳膊上竖立的鸡皮疙瘩。   “可是……”   宝宝不觉得害怕,她只是发现了故事里一个哗点。   “你刚刚不是说宿舍是在宿管奶奶原本的屋子上盖起来的嘛?”   现在怎么又变成了花楼了?宝宝觉得这个校园传说的背景很有问题,更像是编的。   “我们宿舍楼那么大,很有可能征用了好几块地啊,而且故事里说的花楼,也有可能是宿管奶奶家屋子的前生啊,可能改革开放后花楼都被铲掉了,宿管奶奶的房子就是在那以后建起来的。”   方晓愣了愣,很快找出了好几种理由。   照她的说法,确实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我想去上厕所。”   方芯心的声音略微有些抖,“徐涵雁,你要去卫生间吗?”   她现在有些怂,在听完那个校园传说后不太敢一个人晚上去卫生间了。   “嗯,去吧。”   徐涵雁其实并不是很想去,可她想着,马上就要睡觉了,要是现在不去半夜想上厕所的时候就没人陪她了。   再说了,方芯心的眼神根本就不容她拒绝,徐涵雁只能勉强答应。   正好天色有些暗了,方晓也提出要回自己的寝室。   方芯心和徐涵雁站在寝室门口,两人想也不想地走向西面那个卫生间。   “宝宝,你说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寝室里只剩林兰和宝宝两人,她似乎也被方晓的故事吓到了,声音有些颤抖。   “这个世界上当然没有鬼啦!”   身为神婆的女儿,盛宝宝理直气壮地说着善意的谎言。   “嗯,我也那么觉得。”   林兰松了口气,心里暗笑她这个从小接受科学教育的优等生怎么会被一个小小的鬼故事吓到。   不过话虽如此,短期内她也应该不会再去东面那个卫生间了。   ******   “小姑娘,买平安绳吗?”   方芯心和徐涵雁走在路上,忽然被一个裹着头巾的老人拦下。   对方手里拿着几根彩线编织的手串,颇有民族风味,看上去怪好看的。   “五毛钱一根,不贵,可以用来避鬼驱邪保平安的。”   老人笑着推销自己的手绳。   原本方芯心不准备买这种“低档次”的东西,但是一听对方说这个手绳能够避鬼驱邪,她不免有些心动了。   “我都要了!”   老人手里也就四五根手绳的样子,五毛钱一根,方芯心全都买了下来。   “喏,给你的。”   方芯心从里面挑了一根她觉得最丑的递给徐涵雁,剩下的几根全都带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还别说,这么一堆细细的绳串带在手上,并不显得凌乱,还蛮有特色的。   方芯心满意地举起手臂,在阳光下仔细欣赏了一番。   好像有一股臭味!   方芯心皱了皱眉,将手腕凑到鼻子底下。   刚刚一闪而过的恶臭好像只是她的错觉,哪有什么臭味啊,这些手串似乎用干花熏过,还带着一股香味呢。   那个裹着头巾的老人看着她们离开,手里的几块纸币被他随意扔在地上,笑容阴暗又得意。   ******   方芯心做了一个梦,梦里的自己因为迟迟找不到公厕快要尿出来了,没一会儿,她就惊醒了,原来现实生活中她也开始尿急了。   她打开手电筒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时间,已经凌晨一点了,寝室里其他人早就已经睡熟,她也没办法叫醒其中一个陪她上厕所。   方芯心想着东厕的传说,有些害怕,可终究还是想要尿尿的急迫占了上风。   她拿着手电筒出去,走廊西面的等好像坏了,站在宿舍门口朝西面走廊看去,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一片,她的手电筒光照并不强,因此方芯心有些犹豫。   其实校园传说未必是真的吧?   方芯心安慰了一下自己,又摸了摸手上那几串平安绳。   最后犹豫再三,她还是选择了夜间照明正常的东厕。   一切和往常一样,只是她没有看见,在她进入东厕后,手腕上那几条平安绳开始不断溢出阴煞气,这些阴煞,好像唤醒了某个东西。   她埋头进入最外面那间蹲厕,然后将隔间的门关上。   最早的时候,这些女生宿舍的蹲厕都是没有门的,只是用砖头水泥做了一个隔挡,有一次某栋女宿一楼卫生间发生了一起男性爬墙偷窥事件,从那以后,这些隔间都被装上了阻挡视线的木门,隐私性更强了。   待在这样一个密闭的环境里,方芯心并没有觉得安全,只是想着速战速决,赶紧回到人多的寝室。   不过可能因为憋久的缘故,这一次的小号显得格外漫长。   “咚——”   “咚——咚——”   有人在敲门!   方芯心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谁、谁啊!”   她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咚、咚、咚!”   敲击声变得急促起来。   “谁啊,是谁在恶作剧!”   她甚至顾不上自己没有用纸巾擦屁股,直接拎起裤子,缩到了墙角里。   “咚咚咚咚咚咚!”   敲击声越来越快速,好像敲门的人随时会破门而入一样!   方芯心快被吓疯了。   ******   宝宝半夜醒来,发现隔壁下铺是空的,她也没多想,半夜上厕所很正常。   本来她准备去西边上厕所的,可是在准备过去的时候,她好像听到东面厕所有一些动静,竖起耳朵听,像是方芯心的声音。   对方胆子那么小,居然也敢半夜去东面的卫生间?   宝宝有些好奇,又有点在意她发出的这些动静,于是转身朝东面的卫生间走去。   “方芯心,是你吗?”   等进入了卫生间后,原本朦朦胧胧好像被一层东西挡住的声音越发明显了,她听到方芯心在某个蹲厕里尖叫。   她还看见了……   洗手池那一整面墙,血淋淋的,浓郁腥臭的血液好像要从墙体上滴落下来…… 第67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29   “盛宝宝, 你吓我!”   听到盛宝宝声音的那一刹那, 方芯心内心所有的恐惧都变成了愤怒。   她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是盛宝宝的报复, 她气冲冲地打开蹲厕门出来,像一个负气的河豚, 恨不得自炸与宝宝同归于尽。   “你——”   方芯心正想破口大骂呢, 就看到宝宝目光直勾勾地看着洗手池那面墙, 表情十分凝重。   “你、你看什么……”   方芯心咽了咽口水,觉得心底毛毛的。   “你是不是又想吓我,我警告你哦, 我表哥是警察,我大姑妈在法院, 你再这样吓我,我让我表哥抓你, 让我大姑妈判你坐牢哦。”   可能是刚刚太害怕了, 这会儿方公主显得有些聒噪, 声音又尖话又多, 吵得盛宝宝脑袋疼。   “闭嘴。”   她一把将人扯过来, 挡在身后,好像是要将她和那面水池隔离开。   “你、你干什么?”   方芯心用手揪住略显空摆的衣领, 连咽了好几口口水。   其实这会儿她发热的大脑也已经开始降温了, 仔细思考一番,盛宝宝吓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虽然她很不爽她,但是方芯心也知道, 如果不是自己几次三番挑衅,盛宝宝压根懒得怼她,更别提像现在这样大半夜在厕所里吓她了。   而且刚刚她推开门冲出来的时候,盛宝宝站在进门处的位置,那里和她所在的蹲厕位置大约有七八步路的距离。   前一秒撞门声还犹在耳边,后一秒她的声音却是从门口方向传来的,盛宝宝又不是飞人,怎么做到顷刻间跑到门口,还不发出一点点跑步的声音呢。   也就是说,刚刚敲门的人,并不是盛宝宝。   方芯心的背后惊出一身冷汗,双腿虚软几乎要坐在地上。   “我、我们快点走吧,这里、这里好邪门的。”   不用盛宝宝抓着她,方公主自己主动死死地缠在了盛宝宝的身上。   “这是哪来的?”   盛宝宝的视线从那面诡异的墙上挪开,下一秒,视线就被方公主手腕上的手绳吸引。   她甚至都没有和方芯心打招呼,直接利落地解开了那几条手绳,稍一用力,将那几条细细的绳链扯成两段。   这个东西给她的感觉很不好,宝宝有些怔然,她好像曾经也接触过类似的东西,可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呢,她有些想不起来了。   “你干嘛!”   手绳虽然便宜,可也是自己的东西,盛宝宝问都不问一声就把手绳给毁了,让方公主有些生气。   不过转念一想刚刚盛宝宝难看的表情,方公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责问的话憋了回去,转而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个绳子,是不是有问题,我就知道,下午卖绳子给我的老头鬼鬼祟祟的,长得一脸衰样,我怎么可能会买这种便宜的货色呢,一定是他用了邪术,迷惑我买下的。”   方芯心气愤地说道,全然忘了自己一听这些手绳可以避鬼驱邪就立马心动了,把那个老头手上所有手绳都给包圆了。   宝宝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在毁掉那些手绳后她再看向洗手池那一面墙,原本从墙体里不断渗出的浓稠腥臭的血液渐渐消失,此刻在她眼里的,就是一面略有阴气的墙体。   “那个、那个……走了吗……”   方芯心虽然是普通人,可她感觉得到,在手绳被毁后,那股让人脊背发凉的感觉渐渐消退了不少。   她不敢说出那个东西的名字,只敢暗戳戳地问。   “以后晚上不要来东边这个洗手间了,宁可自己拿着手电筒,多走几步路。”   盛宝宝松了口气,扭过头对方公主严肃认真地说道。   这间厕所肯定有问题,但具体是什么问题,她暂时还没有想到,或许真的和传闻中那样,曾经有人死在相同的位置,形成了怨念气场,方芯心身上的手绳是诱因,它在试图唤醒那个东西。   “打死我也不来了,我们走吧,快点走吧。”   方芯心就差把头摇成拨浪鼓了,她死死抱着宝宝的手臂,恨不得整个人都靠在她的身上。   “嗯。”   离开的时候,宝宝又扭头看了眼洗手池的墙壁。   就在她们离开后不久,原本方芯心所在的那个蹲厕角落,一条她刚刚无意间掉落的手绳以极为缓慢的速度渗入地面,直至消失……   ******   “你干嘛!”   方芯心以为盛宝宝会和她一起回宿舍,谁知道对方过宿舍门不入,反而朝西面的走廊走去。   “能干嘛,上厕所啊!”   宝宝无奈翻了个白眼,要不然她以为自己半夜没事喜欢去厕所闻一下味道嘛。   “那、那你快点!”   方芯心有些犹豫,理智告诉她现在安全了,她可以自己回寝室,可情感让她觉得这个从来不让着她的室友更可靠一些。   “得嘞,公主!”   宝宝觉得自从遇到这个公主病后,自己翻白眼的次数好像都变多了,这样一点都不淑女。   “哼。”   方芯心哼唧了一声,嘴角微微有些上扬。   原来盛宝宝也知道她像公主一样尊贵美丽,算了,就不计较她以前怼自己的事了。   ******   等方芯心再次回到宿舍,躺回自己被窝的时候,原本因为夏季炎热被睡地滚烫的凉席早就已经彻底凉透了。   盛宝宝利落地爬到上铺,给自己的小肚子盖上薄薄的的毛毯,毫无心理负担地准备进入梦乡,同样躺回床上的方芯心却怎么都睡不着。   夏天的毛巾毯小的很,顾了上面就顾不到下面,顾了下面就顾不到上面。   方芯心用毛巾毯盖住自己的脸,就觉得露出来的那节小腿凉飕飕的,好像随时随地都会有一只手从床底下伸出来,抓住她的脚把她从床上拖下去。   可要是用毛巾毯盖住脚,她又觉得脖子凉飕飕的,好像有东西对着她吹起,只要她睁开眼,就能看到一张恐怖的鬼脸。   明明是夏天,方芯心硬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她睡不下去了!   实在是害怕的方公主干脆闭上眼睛,拽着毛巾毯摸索着搜到对面床架边上,艰难地踩着爬梯挤到了宝宝的床上。   “刚刚你一定吓到了吧,我来陪陪你。”   直到这个时候,方公主还是嘴硬的很,明明是自己害怕,非得说是宝宝害怕,她好心的来陪她。   可怜宝宝将将要睡着呢,就被她惊醒了。   “你睡里面点。”   她无奈地答应了,她觉得这会儿她要是拒绝的话,方公主很有可能会哭给她看。   虽然对方娇气、小心眼、公主病晚期,可毕竟也是一个刚成年不久的小女生,在这种时候,宝宝愿意给予对方一点小小的帮助。   她往床沿挪了挪,因为宝宝知道,如果让方公主睡外侧,她估计还会胡思乱想觉得有一只鬼手会从围栏空隙中伸进来抓她,估计还是睡不着觉。   “谢谢。”   一面是严实的墙壁,一面是宝宝软乎乎,带着温度的身体。   方公主焦躁不安的心在这一刻终于平定了一些,她也极为难得的说了句谢谢。   虽然这声道谢声很轻,几乎听不见就是了。   ******   第二天一早,当徐涵雁和林兰看到方芯心从宝宝的床上下来时,别提有多震惊了。   在林兰看来,即便她看到母猪上树,也不该看到有一天方芯心爬上了盛宝宝的床,方公主那么骄傲的人,应该很讨厌几次三番下她面子的人才对啊。   这个时候盛宝宝早就已经起床不在寝室了,方芯心不自觉地松了口气,经过昨天晚上,她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盛宝宝了。   小公主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拽着自己的毛巾毯从盛宝宝的床上爬下来,也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昨天晚上跑到盛宝宝床上的心情太急切,居然没有穿拖鞋,光着脚就跑过去了。   寝室的地面还算干净,可方芯心的公主病发作,还是觉得自己的脚底心脏极了,她看着盛宝宝干净的格子床单有些心虚,感觉自己好像把人家的床单也给弄脏了。   算了,不就是一床床单吗,再给她买一床新的就好了。   方芯心站在爬架上,娇蛮地命令徐涵雁把自己的拖鞋拿过来。   “芯心,你怎么……”   徐涵雁将她的拖鞋拿过去,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   “能有什么!”   不等她说完,方公主就急促地打断。   “昨天我送你的手绳还给我。”   方芯心想起来,昨天她买了那些手绳后又给了徐涵雁一条。   “喏,在这呢。”   徐涵雁还挺喜欢那条手绳的,一直带在手上。   “哼。”   方芯心基本可以认定,昨天晚上就是这些手绳在作怪,她一把抢过手绳,准备学宝宝将这些手绳扯断。   可用力一次,失败,再用上吃奶的力气试了一次,还是失败。   方芯心气的脸色铁青,走到抽屉边上拿出一把剪刀,想要将这个手绳剪断。   明明是最普通的线绳,还那么细,直到方芯心的剪刀都有豁口了,这根绳子才总算被剪成两半。   方芯心的手也已经被剪刀勒到通红了。   明明昨天盛宝宝扯断那些手绳的表情那么随意,方芯心知道,同时扯断手绳,需要的力气绝对是以几何倍数增加的,她猜的没错,盛宝宝果然不是普通人。   “芯心!”   徐涵雁有些气愤,脸颊潮红一片。   “行了,这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不是一直很喜欢我的金鲤鱼吗,那条手链送你了。”   方芯心看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她口中的金鲤鱼是一个鲤鱼造型的小金珠,大约黄豆大小,被串在红绳手链的中间,小巧又精致,很招女孩子喜欢。   徐涵雁慌乱接过方芯心扔过来的手链,有些高兴,又觉得有些羞辱。   其实她的家庭条件比起普通家庭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不过这几年她爸的生意不如从前,再加上家里有一个比她更得宠的姐姐,和一个更受父母重视的弟弟,徐涵雁能得到的资源是极其有限的。   就好比现在方芯心当作施舍一样送给她的这串手链,估计只有等她生日或是她在重要考试取得好成绩的时候,父母才会买给她。   从她很小的时候,就看着父母为了做好生意跟哈巴狗似的讨好合作货商,只要利益足够,脸皮尊严其实没那么重要。   这么想着,徐涵雁的表情又自然了许多,笑容逐渐灿烂起来。   ******   “小丫头片子有点本事。”   寂行站在宿舍楼下,看着三楼东面女厕的位置,笑容阴冷。   当初他用本命精血炼制的鬼符被破坏,再加上和师弟斗法伤了元气,足足修养了十来年,才勉强恢复曾经八成实力。   不仅如此,当初为了保命他忍痛扯断佛珠,只留下了那颗最大的主珠,法器威力也远不如从前了。   这些年,寂行一直在寻找当初破坏了他好事的人。   当初壤坪老桥坍塌挖出一具女童尸体的事情并不是秘密,寂行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带走那个尸体的女人,也就是女童的母亲蒋惠玲。   当年蒋惠玲状告婆婆虐杀孙女在县城轰动一时,寂行不用费心打听,就从故事里听到了两个极为可疑的人物。   淳明,他那个师弟收养的孩子,还有一位花娘娘,据说是黄仙的使者,在当地很有威望。   淳明可以最先排出,他的年纪太小,即便他师傅在场,想要破解他的本命符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更何况是一个还没有出师的小和尚呢。   倒是那个花娘娘有些邪门,寂性自然不相信什么黄仙使者之类的无稽之谈,他怀疑花盈婆是道门高人,对方能够轻易破解他的符咒,还不受符咒反噬,她的实力很有可能与他不相上下。   现在自己受了重伤未愈,他极有可能还不是她的对手。   再加上他那个师弟似乎料准了他会回去报酬,干脆在花家附近起了一栋茅草屋,到时候他们联手,自己就更加不敌了。   寂行向来有耐心,在知道自己暂时复不了仇后,干脆蛰伏起来,静待时机。   这一次,就是他心中最适合出手的时候。   花家那个小丫头和寂空的小徒弟都外出学习,几个老的没有护在身边,他要是能将这两个娃娃弄死,花盈婆和寂空身心俱焚,恐怕能去掉半条命呢。   到时候,他再将这两个娃娃炼成傀鬼,恐怕那两人都舍不得下手,到时候投鼠忌器,毕生法力不见得能发挥出十成,自己复仇的时候也就到了。   早在盛宝宝和淳明受到录取通知书后,寂行就先一步来到省大,仔仔细细勘察了整个大学城的风水运势。   那间女厕,实在是很有意思的地方,这些年他帮不少达官贵人做过事,想要将盛宝宝安排到那一层寝室,也不是什么难事。   之前寂姓卖给方芯心的那些手绳是用尸油泡过的,还在邪神像前供奉了七七四十九天,本身带有极强的聚阴汇晦的能力,他的目的就是让某些怨念被唤醒。   “可惜啊,还是太年轻了。”   寂行冷笑一声,他看得出来,手绳已经开始初显成效,只不过效果极微,估计是那个丫头发现了,可因为功力不够的缘故,没有彻底破除他的法术。   他哪知道,昨天某人轻轻松松就把几条手绳扯断,只是因为各种意外,导致其中某一条手绳成为漏网之鱼,以至于让他以为自己的能力远在盛宝宝之上。   “让我来给你添一个助力吧。”   寂行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黑陶瓶罐,准备将里面的腥臭液体倒在厕所正下方的位置。   “你!就是你,鬼鬼祟祟在这里做什么?”   这些天有女生反应一楼厕所外有诡异声响,因此徐林氏三五不时就会过来巡查,因为寂行背对着她,因此她没有看到寂行手上的动作。   女生寝室各个楼层的布局都是一样的,寂行此时站立的位置,正好是一楼的女厕,他的打扮又格外怪异,哪有人大热天还裹着头巾的,徐林氏理所当然将他当成了行踪鬼祟的偷窥狂。   “聒噪。”   寂行扭过头,他的眼球浑浊,眼神好像恶鬼一样,徐林氏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却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   “你在这里做什么?这里是女生宿舍,你跟我去保卫处走一趟。”   徐林氏平复呼吸,赶紧上前几步,似乎是要动手抓人。   “徐奶奶,怎么了?”   “徐奶奶,这个人是不是有问题。”   不少进出女宿的学生听到了动静,过来帮忙。   眼看人越来越多了,寂行冷哼一声将那些液体倒在墙角下,然后扯紧围巾,快步离开。   “什么东西啊?好臭啊!”   一群人围过去看,早在那些液体接触地面墙面的一瞬间就被吸收了,此时地面上只有一些湿答答的水迹,好像刚刚只是被泼了一点水一样。   但是鼻子刚刚闻到的腥臭味道告诉他们,那绝对不只是水那么简单。   “没事了,孩子们,你们先去上课吧,等会儿我接几桶水过来冲一冲。”   徐林氏挥了挥手,不让这些孩子靠的太近,“你们放心,我会通知保安处的人,让他们这段时间加强我们宿舍这一片的巡逻,留意那个带头巾的男人。”   几个女生看那个猥琐男跑远了,叮嘱徐林氏要注意安全后,三三两两离开。   ******   宝宝一大早起来,跑到图书馆查找校史和他们这一片地区变迁史。   昨天方晓口中的校园传说果然是无稽之谈,从三青朝开国皇帝起,这一片就是普通老百姓的住宅区,根本就没有过花楼。   当年省大扩建,征用了一片民宅,徐林氏的房子也是其中之一。   可以说在这一块土地上,近一百年,没有凶杀案发生。   那么三楼卫生间古怪的阴气到底从何而来,就有些奇怪了。   一个白天的时间,宝宝无功而返。   不过除了三楼东面卫生间的古怪之外,她还对那个将手绳卖给方芯心的人很感兴趣。   那个人为什么要将一些聚阴汇晦的手绳卖给方芯心,对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绕她想了那么多,也没想过幕后之人是冲着她来的。   为了弄清楚真相,在离开图书馆后,宝宝又去了一趟文具店,购买了一些素描纸和铅笔炭笔。   ******   “带着头巾,身形有些佝偻,眼睛呢?大概是什么形状的?”   宝宝拿着铅笔橡皮不断涂涂改改,方芯心想到头秃,有些烦躁自己为什么这么听话,乖乖在这里坐一下午,当她的问答机。   “这里好像有一颗痣,嘴唇再薄一些,他的眉毛有些白,应该一把年纪了。”   其实方芯心的记忆也不是很清晰了,因为对方带着头巾的缘故,大半张脸都在阴影里,再加上自己根本就没有兴趣观察一个卖手绳的老头子的长相,这会儿能记清楚一个模糊的轮廓,已经很了不起了。   “有六七成像了,等徐涵雁下课回来,你再让她看看吧。”   她们寝室四人并不都是同一专业的,现在林兰和徐涵雁都上课去了,寝室里也只剩她们两人了。   宝宝拿起画板竖起来看,她确定眼前这个老人十分陌生,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没想到你还会画画呢。”   方芯心酸溜溜地说道,她还以为宝宝吃穿用度普普通通,从来也没有培养过一门特长呢。   显然小公主的骄傲受到了一定打击。   “学过一点。”   盛宝宝随意应付了一句。   其实她也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画画了,在她原本的世界里,她曾是美术特长生,早在莫名其妙开始穿越前几年,她就已经不再接触画笔了。   她一度以为自己厌恶了这个特长,现在再一次拿起画笔,感受熟悉的触感,她忽然觉得,其实自己并没有想象中讨厌画画。   宝宝将那副肖像画放在一边,忽然萌生了给人画画的冲动。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当然是自己的小竹马啦。   ******   “徐奶奶,能不能帮我叫一下306的盛宝宝。”   淳明提着一袋东西过来找人。   “我记得你,你是她哥哥吗?”   徐林氏拿起老花镜仔细地看了看他,笑的分外慈祥。   这个孩子模样真好,因此她的印象格外深刻。   “不是,我们是邻居,从小一块长大。”   淳明摇了摇头。   “原来是青梅竹马啊。”   徐林氏有些怔忪,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神有些飘忽。   “真好,真好。”   等回过神来,她的笑容更加温和了。   “你等等,我这就帮你叫人。”   每一层楼都有一个公共座机,徐林氏让接了电话的人通知盛宝宝下来。   说来也巧,这个时候盛宝宝刚好想到给自己的小竹马画一幅画呢,等她下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块画板和几支铅笔。   “我看到路边有人卖自家种的橘子,很甜。”   淳明将手里拿一袋橘子递到宝宝的手里,“奶奶,你也拿几个尝尝,真的很好吃。”   他又从袋子里掏出几个小橘子,塞到老太太的怀里。   “好,奶奶就不跟你客气了。”   徐林氏并没有推辞,接过橘子,慢悠悠地走回自己的值班室。   “小明子,哀家来给你画一幅画吧,你可是第二个由此荣幸的人哦。”   重新摸到画笔,宝宝一时有些手痒难耐。   “……好。”   淳明想问,第一个是谁,不过看着宝宝兴冲冲的样子,他没有问出口。   “就在那儿吧。”   宝宝指了指宿舍外的大花坛,那里正好还有一个路灯,很适合画画。   省大有建筑系和设计系,校园的各个角落里都有写生的学生,给同学、路人画肖像画,也很常见。   不少人注意到了这对画画的少年少女,并不是因为宝宝画的很好,而是两位主人公的外貌十分出众罢了。   尤其是淳明,身姿挺拔,容貌俊秀,在人来人往的女生宿舍外,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不少女生在偷偷看他。   因为刚刚已经画过一张人物肖像,宝宝现在的熟练度恢复了七八成,人物轮廓体块很快塑造完成,只剩下最后细节修饰。   这个过车拆桥的坏人很快就挥手让小明子告退,准备今天晚上花时间将最后部分画完,明天再将这幅肖像画当成礼物送给淳明。   徐林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宝宝身后,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在宝宝准备上楼的时候,她忽然开口了。   “同学……能不能、能不能请你帮我画一幅画,你放心,奶奶有钱的。”   徐林氏缓慢开口,“我没有照片,但是我能够给你形容他的长相。”   她的眼神十分忐忑,似乎很害怕被拒绝。   宝宝愣了愣,答应下来。   正好她现在连画了几张肖像,正是熟练的时候,干脆回了趟寝室,重新拿了一张素描纸下来。   “他的头发这么长,国字脸,眉毛很粗,眼睛很大,双眼皮……鼻梁要再高一些……耳朵是招风耳,耳垂很大,老人们都说,耳朵大的人有福气,是长寿命……这儿,这儿再低一些,他的眉毛有些八字,看上去憨极了……”   宝宝画画的时候,老太太在一旁指正。   画着画着,宝宝就觉得画纸上呈现出来的面孔有些熟悉,这不就是和她有两面之缘的军装青年吗!   “他是您孙子吗?”   宝宝小心翼翼地问。   “……”   老太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露出一个让宝宝都为之炫目的幸福微笑。   “不,他是我的爱人……”   看着已经在画纸上渐渐成形的面孔,徐林氏的眼底有泪花闪过。   招风耳,大耳垂,人人都说这是长命百岁的面相,她多么希望那个人现在就在另一个地方,福寿绵长…… 第68章 全家当神棍的故事30   “您说, 他是您的爱人?”   宝宝有些诧异, 好在老太太现在满心满眼都是画上的青年,并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   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 自己不久前看到的那个青年和画中人没有太大差别,如果他是老太太的爱人, 应该和老太太差不多年纪吧。   “很奇怪对吧, 我们已经六十一年没有见面了, 当年离开的时候,他还是个毛头小子呢。”   徐林氏伸手轻轻拂过画纸上那张面孔,眼中满是怀念。   “那个时候拍不起照片, 以至于这么多年,只能在心里头想一想。”   她叹息了一声, 然后眼神柔柔地看向宝宝。   “谢谢你,孩子, 你画的真好, 跟相片一样, 我好像感觉到, 他就站在我面前。”   在老太太说话的时候, 宝宝又看到了那个军装青年,对方站在斜对面的操场门口, 遥望着这个方向。   仔细回想, 之前她第二次看到这个军装青年的时候,对方站在男宿门口的大榕树下眺望远方,那好像也是她们宿舍的方向。   六十一年前, 那个时候战争还没有结束,这么一来,对方身上破旧的军装和特殊的打扮也有了解释。   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在对方身上看到一丝阴煞,要知道,这是她发现自己能够看到旁人看不到的东西以后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情况。   亡魂也能像人一样吗?   这是那些道门秘术里也没有给出过的答案。   “那、那他……”   宝宝有些纠结,应不应该告诉老太太,她的爱人,就在她的身边。   “他啊,生活在另一个地方呢。”   老太太打断了她的话,笑容温柔缱绻。   “当年我们离的太远了,路不好走,他就留在了别的地方,或许已经娶妻生子了吧。”   她宁可是这个结果,至于她,只是想要再等等吧。   万一……   回家的路太远,她想守在这里,给他点着一盏灯。   “这样嘛……”   宝宝有些犹豫了,比起让她知道那个人其实很早就去世的真相,会不会让她觉得对方其实还活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更幸福呢。   对于眼前的老太太来说,可能更愿意是后者,她宁可自己的等待是错付,也希望对方还活着吧。   “徐奶奶,这幅画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今天我先带回去,明天画好给您拿过来吧。”   宝宝还有点犹豫不决,但她至少能够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将这幅画画好,她见过那个青年,根据记忆,完全可以将肖像画地跟真人一样。   至于小竹马的画像,那就先再等等吧。   “这就已经很好啦。”   老太太的眼睛都舍不得从画上挪开。   “谢谢你,孩子。”   这些年她的生活太封闭了,每天都待在那个小小的院子里,自从这两年当了宿管后,接触的人倒是多了,可她从来也没想过可以用画的形式将他留下来。   要不是今天正好看到宝宝在宿舍楼下为那个男孩子画画,还画的那么像,恐怕她依旧想不到。   ******   等宝宝带着那几张画回到楼上的时候,寝室布局已经发生了变化。   方芯心用一根臭奈儿的口红说服了徐涵雁,和她交换床铺位置。   “我没有骗她啊,我都说了昨天晚上我在厕所遇到鬼了,是她自己愿意和我换的。”   看着宝宝的眼神,方芯心莫名觉得有些心虚,赶紧为自己辩解了几句。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鬼呢,芯心,昨天晚上你一定是遇到恶作剧了。”   徐涵雁正在整理自己的床铺,听了方芯心的话,她讪笑一声。   不过她也不能表现的太市侩,好像就是为了占小便宜故意讨好方芯心似得,“不过我们是好朋友啊,既然你怕,那就让你睡上铺好了。”   “根本就不是恶作剧!”   白天的时候,方芯心还给她妈打了电话,结果她妈也觉得是她太过一惊一乍了,包括和她比较要好的几个朋友,没有一个人相信她昨天晚上的真实经历。   省大住宿管理严苛,大一必须住寝室,高年级的学姐们每天晚上都会查勤,如果被发现规定时间不在学校,满三次就会被记大过,可能有开除风险。   方芯心的爸爸是一个很古板男人,要不然也不会在留学潮风靡的九十年代强制要求女儿在国内念大学,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夜不归宿被学校处分,恐怕自己的生活费都会被收回去。   她是独生女儿,他爸这人虽然古板,却很听国家的话,计划生育刚开始实行,他爸就决定只要一个孩子,可这并不代表他心里一点重男轻女的想法都没有。   这两年,她爸听了几个叔叔伯伯的撺掇,已经把几个堂兄安排进家里的公司,要是她表现的不够好,恐怕继承人的位置就玄了。   因此即便现在方芯心心里怕得要死,也不敢搬到学校外面去住,她只能尽量避着东面那间厕所,余光都不敢瞟一眼。   “东面那间寝室,确实有些邪门。”   宝宝放下手中的画像,在方芯心期盼的目光下,慢吞吞地说道。   “我这里有几个平安符,你们最好贴身存放。”   她拿出几张符箓,原本是她妈以防万一让她带上的,没想到真的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不是吧宝宝,你还信这个啊。”   徐涵雁的笑声有些夸张。   “你不要给我!”   方芯心激动地抢过平安符,赶忙放在睡衣的口袋里。   “我要!”   徐涵雁这个人其实也没有太大毛病,就是有点爱贪小便宜,有点爱炫耀。   林兰其实也不相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可她一直都是很体贴的人,这个平安符是室友的一番心意,她小心地将那张符纸放在口袋里。   宝宝见她们三人都有收好平安符,稍微放心了一些。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弄清楚那间卫生间到底发生过什么,要不然整栋宿舍楼那么多人,难道要她挨个送平安符吗,恐怕一不小心就被人当成宣传迷信思想的奇葩轰出来呢。   ******   “你好,我是那栋女宿的学生,我想问一下我们那一层三楼东面卫生间的水龙头为什么总是那么容易坏呢,难道学校不准备彻底修理一下那一条管道吗?”   第二天,宝宝来到了后勤处,询问有关那个卫生间的情况。   “同学啊,不是我们不想修,而是修理一整条管道的花销太大了,现在学校的资金都紧着教科研和食堂,维修这一块的钱实在是不够啊,再说了,要想彻底修理一整条管道,那也得等到学生放假的时候,要不然修理工长时间进进出出,还是在女生宿舍这种地方,实在是很不方便啊。”   显然后勤的这个工作人员也不是第一次被问道这种问题了,不假思索就给出了答案。   “哦。”   宝宝点了点头,“那、那个卫生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命案,有冤魂存在啊,要不然水龙头坏掉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   她装作害怕的样子,瑟缩着脖子问道。   “嗨,就是学生无聊瞎传的。”   工作人员一看就知道宝宝肯定是从哪儿听到什么校园传说了。   “那栋宿舍楼才建成几年啊,要是真的死过学生,早就传遍整个省大了,哪能那么快忘掉。”   他的表情很正常,没有一点说谎的迹象。   早在来后勤打听情况的时候宝宝就了解过这里的几个工作人员,眼前这个回答她问题的是省大后勤的老员工了,在这里工作了十几年,他说没有发生过命案,那大概率真的没有发生过。   又一次调查线索失败,宝宝不免有些失落。   “顾老师,来接我们副主任下班啊。”   正在和宝宝说话的员工忽然看向她身后的方向,朝着来人热情地打招呼。   “嗯,今天下午我没课,想和我爱人一起去看电影。”   那人口中的顾老师是一个戴着眼镜,十分儒雅的男人。   没一会儿,一个打扮的十分时髦,模样只是端正的女人从里面一间办公室走出来,飞快地跑到男人身边,高兴地挽着他的手离开。   “啧,也是好命,成了副校长的女婿,怪不得当年那么多更优秀的毕业生,就他一个留校了。”   宝宝的耳朵很尖,正好听到了那个人的小声嘀咕。   对方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身边还有一个女学生,赶紧闭上嘴巴,只是冲她尴尬地笑了笑。   ******   从后勤离开后,宝宝又回了趟寝室,将自己昨天晚上细致修改过的画像交到宿管奶奶的手中。   “像,太像了,好像他真人又站在我面前一样。”   徐林氏激动到无以复加,原本她以为昨天那样的程度已经很完美了,没想到今天小姑娘交给她的,是一张和她记忆里如出一辙的面孔。   徐林氏拿出一叠钱,粗略估计得有一两百块了,这个价钱已经可以买到一个略有名气的小画家的肖像画了。   宝宝没有收,她的本意也不是为了赚钱。   徐林氏无法,给了她一盒自己做的熏鱼片,她的母亲是沪市人,做的熏鱼偏甜咸口味,她的厨艺是她母亲教的,做菜有一股南方的味道。   这一天宝宝没有去食堂吃饭,而是打了一点米饭,端着那个饭盒走遍了小半个校区,然后在某个地方停留下来,坐在附近的花坛边上吃饭。   那一个每次出现不久就会消失的青年,这一次在她身边站了很久很久,直到宝宝吃完熏鱼,才再次消失。   期间,他们并没有说话。   不过他好像知道了,宝宝看得见他……   ******   关于东边厕所的调查毫无头绪,不过宝宝没有想到,自己居然那么快看到了一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   那个后勤工作人员口中有凤凰男之嫌的顾老师,对方居然是他们史论课的老师。 第69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31   史论是大课, 在很多学生眼里也是水课, 一节课一两百个学生,老师根本注意不到每一个学生的小动作。   因此老师在上面讲课, 学生在下面聊天看的情况十分普遍。   宝宝拿着课本和笔记听的很认真,隔壁寝室的八卦王方晓可没闲着, 两节课下来, 就把这位儒雅英俊的史论老师的底细调查的清清楚楚。   “顾老师老家在西北, 他念大学的时候国家还有不少补助,自己要花的钱并不多,不过他家条件很差, 听说来回路费都是老乡们一块凑出来的,而且人家长得好, 被同班的大小姐看上了,穷追猛打足足追了他四年, 直到大学毕业那一年, 才把人追到手里。”   晚上, 方晓拿着一只苹果又过来了。   “啧啧, 果然理想比不过现实, 顾老师不见得真的喜欢那个大小姐,要不然怎么前几年不答应, 偏偏在大学毕业学校开始分配工作的时候答应了呢, 你们知道吗,顾老师的老婆是副校长的女儿,当年学校有两个留校名额, 顾老师虽然优秀,但未必是最优秀的,他能留校,大小姐肯定使了不少力气。”   方晓啧啧了两声,感叹世态炎凉。   “人家怎么就不能是真爱了,没准就是人家女孩子的痴情感动了顾老师呢。”   方芯心听着有些不爽,同样身为大小姐,她有一种被内涵到的感觉。   “芯心,你可真天真啊,真担心你哪天也被人骗走了。”   方晓怜爱地看了她一眼。   “听研一的学姐说,顾老师那个时候还有对象呢,他那个对象和他是老乡,人长得也漂亮,两人据说是青梅竹马呢,谁见了都说般配,当年大小姐猛烈追求他,好听些的,说大小姐是为爱执着,坦荡热烈,难听些的,不就是不要脸,撬墙角吗。”   方晓又啧啧了两声,“不过那个女生大四那年拿了毕业证后就消失了,要不然,顾老师可能还在纠结,要不要从了大小姐。”   “消失?”   包括宝宝在内的几个女生都对这件事十分好奇。   尤其是宝宝,总觉得这件事很重要。   方晓最享受的就是别人用这种求知若渴的眼神看她了,她也不卖关子,将自己从高年级学姐们那里打听来的八卦统统说了出来。   “其实这件事当年也轰动一时,那个女生失踪后不久,她老家的父母还来学校闹过,说是学校里有人害死了他女儿,要求省大赔偿二十万。”   二十万在那个时候可以说是天价了,虽然人命没办法用金钱衡量,但是按照当时的情况,工地里死掉一个工人工头能赔万八千就已经很不错了,对方父母张口就要二十万,只能说明他们根本就不关心女儿的生死,只是为了敲诈学校一笔。   当时公安局都介入调查了,可惜那个时候监控设备不普及,很多长途交通工具也不是实名制,一个人如果有心要躲起来,很难找到线索。   到最后,那个女孩被当作失踪人口处理,公安并没有判定对方死亡。   她的父母尤不甘心,找了一堆亲戚在省大闹事,说女儿毕竟是在大学念书时失踪的,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到最后,学校无奈给了两千块钱,花钱消灾。   那些人估计也觉得很难再要到好处了,拿着两千块钱离开,至于失踪的女儿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也不在意了。   “那个女生可惨了,听说当初她家里并不同意她念书,只是她的成绩非常优异,老师三番两次去她家做思想工作,告诉她父母如果她能考上大学,能带给家里更多的好处,她父母才松口答应的,为了能念大学,她还和父母签订了合同,保证自己将来每个月工资的三分之二要交给家里,即便她将来结婚生小孩也不能改变,这哪是父母啊,根本就是吸血虫,换做我,在拿到毕业证的时候也跑掉了。”   方晓感叹道,幸好她是独生女,感谢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女孩子都比较感性,在听了方晓的话后,方芯心等人都面露怜悯。   那个年代是毕业包分配不假,但是不满意分配的工作,依旧可以参与社会招聘,而且这个年代计算机还没有普及,许多身份信息都是不联网的,她只要躲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就可以安心生活。   “就没有人想过,那个女孩可能真的出事了吗?”   这个时候开口的宝宝显得有些扫兴,而且大晚上的说这句话,让人不由打了一个寒战。   “呸呸呸。”   林兰双手环抱搓了搓胳膊,连呸了好几声。   “哪有这样咒人的,现在那个女孩肯定好好地生活在别的地方,没准也已经结婚有小孩了呢。”   往日理性的寝室大姐,这会儿也有些感性了。   ******   深夜   三楼其中一间寝室某个女生半夜起来上厕所,住在这一层楼的大多都是今年的新生,也不是谁的消息都那么灵通,知道三楼东面卫生间的诡异之处。   那个女生的寝室正好就在厕所斜对角,她想也不想地打着哈欠走向了斜对面的厕所,在睡眼惺忪中拉下裤子,解放膀胱。   “咚——”   不远处,有重重地敲击声。   因为刚被尿憋醒,头脑还不够清醒的缘故,女生并没有将这个声音放在心上。   “咚——咚——咚——”   又是一连三声,她的意识稍微有些回笼。   “咚、咚、咚、咚、咚!”   敲击声越来越迅速,女生开始慌张起来,她赶紧穿上裤子,小心翼翼地将蹲厕小门打开一条缝隙。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声音是从洗手池那墙壁传来的,整个墙面都开始震动,伴随着那一声声猛烈的敲击声,女生好像还听到了一声凄厉地悲鸣。   “啊——”   她终于忍不住了,放声尖叫起来,然后失去了意识。   还是一个半小时后,又有两个女生来上厕所,才发现了这个昏倒在蹲厕边上的女生。   她们很快通知了宿管,十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她送去医院。   等到第二天,一个女生半夜昏倒在东厕的消息很快就传的沸沸扬扬,那个有关于三楼东面厕所的校园传说再次甚嚣尘上。   ******   寂行坐在省大某个花坛边上,偶尔间听到了两个路过女生的谈话,知道了昨天半夜发生在东厕的事情。   他满意地勾起嘴角。   快快长大吧,我的孩子……   ******   宝宝好不容易才打听到那个女生所在的病房,她拎了一袋苹果,过去探望。   在她之前,学校的老师和公安已经分别找她谈过话了,他们对于那个女生的说法不屑一顾,甚至还怀疑她是不是有幻听或是臆想的毛病,要求大夫为她做精神检查。   在那么多人的轮番否定下,连她自己都开始怀疑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幕是不是自己的梦境。   因此当宝宝来看她的时候,她还蔫蔫的,抬不起精神来。   “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在那间厕所里看到了什么?”   宝宝露出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压低声音问道。   “你也看到了!”   那个女生顿时以为宝宝和她一样,也在半夜的时候看到过那副诡异的画面。   “那堵墙在震,咚咚咚的,好像背后有人在敲墙一样,我听见了,也看见了,可是他们都不相信我。”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有相同经历的人,女生显得有些激动。   宝宝又安慰了她几句,带着刚得到的答案离开。   现在她基本已经可以肯定,东面厕所的诡异,来自于靠近洗手池的那面墙体。   她甚至已经猜到了某个可能性。   不过她应该怎么做呢?   报警?无凭无据恐怕警察不会信她;通知后勤?厕所水龙头频繁出事那么多年了,也不见后勤处理那一整条管道,现在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大一新生过去告诉他们墙后面有问题,恐怕他们也只会当成是学生的恶作剧,不屑一顾。   思来想去,只有一个粗暴直接的办法了。   当天下午离开医院后,宝宝专门去了一趟五金店,然后耐心等到了凌晨。   ******   深夜   寝室里其他室友都睡着了,宝宝悄悄从床上爬下来,然后从柜子里掏出一把自己白天刚买的大铁锤。   整条走廊空无一人,只有她略显沉重的脚步声。   东面卫生间的门敞开着,顶上的两个灯泡显得有些昏暗,在宝宝走进卫生间后,灯泡好像是故障了一样,开始忽明忽暗,并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   宝宝直视洗手池那面墙。   “希望我的猜测没有错,我是来帮你的。”   她轻声喂叹一句,然后闭上眼睛,回想自己第一次在东厕所遇到的那幕诡异画面。   约莫几息的功夫,她就停下思考,举起手中的铁锤,开始猛烈敲击墙面。   这年头的建筑工程都很实在,用料更是讲究,整栋宿舍楼用的都是实心的青砖,再加上水泥以及最外层的瓷砖,墙面厚度约在二十五至三十五厘米之间,如果这堵墙和承重有关,可能还会更厚,想要砸开它们,并不容易。   不过如果按照她猜测的那样,这堵墙中间会有空鼓夹层,敲开的难度会小很多。   “嘭——”   一锤!   “嘭——”   第二锤!   灯泡明灭越来越迅速,房间里又一股无形的黑灰阴煞开始狂爆。   可惜那些东西都近不了宝宝的身,稍一靠近就化为飞灰。   深更半夜,任何响动都会显得格外刺耳,没一会儿,三楼以及上下楼层的女生都从睡眠中被吵醒。   离三楼东面女厕比较近的几间宿舍都能感觉到声音传来的方向,再结合这段时间听说的有关女厕的传闻,一个个吓得脸色惨白。   她们觉得女厕可能在“闹鬼”,昨天晚上还有一个女生在那里被吓晕了呢,今天很有可能会有第二个倒霉鬼。   响动那么大,也不知道那个女生现在还活没活着。   终究是善心占了上风,不少女生在寝室一合计,几人穿戴严实后拿着手电筒出来,互相挤簇着,准备去卫生间一探究竟,看看能不能把那个倒霉鬼救回来。   等走到寝室门口,看到其他寝室的同学时,这些人的胆子就更大了。   “嘭——”   第十三锤!   厚实的墙体终于被砸出一个口子,接下去就方便多了,宝宝一鼓作气,那一块的墙砖噼里啪啦掉下来一堆。   这是用两层青石砖铺砌的墙面,她并没有把整个墙体砸穿,这面墙有一些空鼓,墙体之后有部分空洞,孔洞之后又是另一面墙体。   她又在墙洞附近重重敲了一锤,又有一层墙砖掉落。   于此同时,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眼球早已沤烂,空洞的眼孔与她相视……   即便宝宝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会儿也不免后背发凉。   对方大半身子被水泥浇筑在墙体之中,只有右手和半个头部出现在空鼓的墙体里,她的右手高高抬起,好像在做敲击的动作。   “啊——”   一群女生准备来救人,哪知道正好看到被砌在墙里的女尸,顿时尖叫声此起彼伏。   宝宝听到动静扭头,因为砸墙时不少飞灰落在脸上的缘故,这会儿她的脸色看起来有些灰败。   再加上明亮的灯光在这一刻变得昏暗,她在这个时候扭过头,手里拿着一个铁锤,脑袋后面又是一具死尸,形象就像是报纸里曾经刊登过的雨夜屠夫。   原本只是尖叫的女生,好几个被吓昏过去。   ******   任何发生在学校里案件都是大案件,尤其这个案子还牵涉到凶杀。   警察来的很快,在宝宝报警后没多久就赶到了现场。   一些受到惊吓的女生已经被后面赶来的其他女生安抚好,吓昏过去的女生也被陆续送去了医院,基本都以及国内恢复镇定。   “你怎么知道墙后面有一具尸体?”   作为尸体的发现人,宝宝被警察留下单独问话。   “因为我做了噩梦啊,梦里那具尸体求我帮她,把她从墙里挖出来。”   宝宝一脸天真无辜地说道。   “严肃点。”   要不是案件很严肃,警察都快要被她逗笑了。   哪有人因为一个梦,就去敲墙的,而且这个说法未免太玄幻了一些,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鬼还会托梦,她何必找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大一女生,干脆托梦给警察,顺便指认凶手就好了。   “我说的就是实话啊。”   宝宝忽然有些想念林中叔叔了,有他在,自己就不用假装小白兔了。   “头,这个女生是兰水县的,尸体起码死了三年了,那个时候她还在老家上学呢,不可能跑到省大来杀人。”   有一个警察已经调集到了宝宝的学籍档案,在那个负责问话的警察耳边小声说道。   实在是尸体被发现的位置太过隐秘,一般人怎么会无聊砸学校宿舍卫生间的墙面,按照警察多年的办案经历,发现尸体的人很多可能与被害人的死亡有关,或是知情人之一。   可是宝宝的年纪以及她的居住地,都显示她不太可能和死在省大的被害者有什么关联。   当然,一切判断还是得等到被害者的身份被确定。   “头,这个厕所真的蛮邪的,刚刚我们给几个女生做笔录,据说不止一个学生在半夜上厕所的时候听到异响,昨天还有一个学生被吓到送去医院了呢,我调出了昨天那份笔录,据那个女生的说法,她听到有人在墙的另一面不断敲击着墙面。”   说着说着,那个警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如果那个学生没有说谎,那么敲墙的到底是人,还是鬼呢?   “先去调查一下近三年失踪人口,尽可能从和省大有关的人员里找。”   尸体被砌在省大女宿应该不是巧合,凭他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死者或是凶手应该与省大有关。   “三年前我们学校有一个大四女生失踪了,她叫刘兆男,你们可以核查一下女尸是不是那个失踪的女生。”   宝宝忽然插话,她口中的刘兆男正是史论老师顾远的前女友。   “那也是死者在梦里告诉你的?”   年长的警察挑了挑眉,世界观遭到了一定的颠覆。   “没有。”   宝宝摇了摇头,其实她也不能完全肯定,对方是不是刘兆男。   “哼,你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呢。”   警察板起脸,“你知不知道你敲的是一面承重墙,要不是你误打误撞发现了一桩凶杀案,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住在这一栋寝室的所有学生。”   他夸大了危害性,一栋宿舍楼的承重不单单在那一面墙体上,再说了,宝宝敲掉的墙体面积很少,也没有损坏里面的钢结构,只要后期请一个专门的建筑结构师修复,就不会对承重造成影响。   不过话虽如此,该教育还是得教育的,要不然这个孩子恐怕得愈发无法无天了。   “对不起,我错了。”   宝宝诚挚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警察又教训了她几句,告诉她之后一段时间不要离开省城,随时配合警方问话,然后就把人放了。   省大的女生宿舍厕所墙体内发现一具死亡时间在三年左右的女尸,这个情况太恶劣了,学校领导半夜都被一个电话唤醒,他们更在意死尸的身份,以及对方的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女生宿舍的墙体里。   他们需要警方快点得出一个结果,好给社会以及学生、学生家长一个交代,至于那个半夜不睡觉敲墙发现尸体的学生是不是应该被处分,已经不是他们当下最在意的事情了。   ******   或许是宝宝当天凌晨的笔录给那位警察留下了深刻印象,对方第一时间就开始调查三年前被定为失踪人口的刘兆男。   他们通过走访,找到了当年和刘兆男关系还算密切的几个同学,包括刘兆男之前的对象顾远来警局认尸。   因为一大半尸体被封在水泥里的缘故,女尸保存还算完好,尤其是身上一些衣料,还能看出当年的模样。   顾远最先认出来,那就是他三年前不告而别的女朋友刘兆男。   在他之后,刘兆男曾经的室友也陆陆续续给出答案,对方应该就是刘兆男没错。   再加上法医给出的鉴定结果,对方的身高体型和刘兆男个人档案中记录的一样,在等联系上她的父母,做一下DNA比对后,就能彻底肯定她的身份。   ******   警方的办案速度很快,在尸体被找到的第四天,就破获了这一起三年前发生的凶杀案。   刘兆男尸体被找到的地方很特殊,是女生宿舍楼的厕所,一开始,警方就将这一点视为关键性线索。   根据之前问访学生做下的笔录记载,这一栋女宿三楼卫生间的水龙头经常出问题,可是后勤处宁可一直更换水龙头,也不愿意凿墙彻底检修管道。   后勤处的副主任是死者当时男友现在的妻子,三年前疯狂追求顾远,和死者是情敌关系,她的身份本来就敏感,再加上她一直阻挠凿墙检修的行为,当时就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可疑人物。   最致命的证据是水泥墙上的一枚指纹,当初在将尸体藏入墙内后,她因为太过慌张,在水泥上留下了一半手掌印,那部分水泥干燥后,将指纹纹路完整保存下来。   或许是证据确凿,凶手颓然承认了罪行。   原来毕业那天她找到死者,想劝对方离开顾远,两人约在还没有完全完工的女生宿舍,死者不愿意,还斥责凶手卑鄙无耻,她一时激愤,在死者离开时用砖头拍向她的脑袋。   当时死者昏了过去,她想着,如果她消失了,没准顾远就能接受自己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用水泥将她牢牢浇筑在厕所墙体之间。   第二天来工作的工人也没有发现端倪,继续之后的工程。   当时的刘兆男还没有死透,她是醒过来后,又被不断凝实的水泥压迫胸腔,在窒息中,硬生生被痛死的。   她的右手还保持敲墙的动作,可惜她没有等到第一个上工的工人,就这样在这面墙里封存了三年。   这个消息一下子掩盖了之前宝宝砸墙的新闻,当年的爱恨情仇,再一次在学生老师之间流传。   ******   寂行闭关修养了几天,终于忍不住想要来学校看看这段时间的成果。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自己蕴养的鬼没了,鬼的尸体还被警察给带走了。   他游走在校区里,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太过分了!”   寂行气到呕血。   大家都是修佛修道的玄门中人,遇到鬼怪怎么可以叫警察呢,这个花家的小鬼根本就不按常理出牌。   卑鄙,实在是卑鄙! 第70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32   “你的胆子实在是太大了!”   旁人不知道, 淳明还能不知道吗, 眼前这位装无辜的小丫头分明就是看到了什么,才会半夜拿着铁锤去厕所凿墙。   淳明倒是想要管管她, 可面对小姑娘乖乖萌萌看着自己的目光,良久后才憋出这么一句不痛不痒的话。   他不知道怎么教训人, 也怕教训的太重, 到时候惹得她哭鼻子。   “谁让我看见了, 总不能不管吧。”   宝宝振振有词地说道。   “先不说那些了,来看看你的肖像画,事先说明哦, 本人经得起夸赞,经不起批评。”   宝宝取下画板上面的夹子, 将最上面那张画拿下来,递到淳明的手上。   画面中, 一个少年站在榕树底下, 眼神说不出的温柔, 那天离开的时候, 淳明已经看到了画像的雏型, 知道宝宝的画技很好,只不过今天递到他手里的这幅画又比那天多了点东西。   一个约莫核桃大小的Q版小人站在他的肩膀上, 侧着身子, 好像在他耳边说话。   小人胖乎乎的,扎着一个丸子头,分明就是宝宝的缩小膨胀版。   不是一点点的可爱, 淳明已经决定了,要将这幅画裱起来,挂在靠桌子的那面墙上。   “这个?”   淳明正绞尽脑汁想要夸赞几句的时候,余光恰好看到了画板上的另一张画像。   那张画像上的老人,有些眼熟。   “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到的……”   寂空老和尚找他那个师兄,当然也不是漫无目的的寻找,他们师兄弟中有一个擅长画画的人,将寂行的肖像画了好几份,出门在外的师兄弟以及师侄们手中都有一份。   淳明不止一次在师傅身上看到过那张画像,知道对方的身份。   宝宝画的这个男人虽然比师傅画像中的男人苍老许多,可那熟悉的脸部轮廓,以及鼻翼边上的那一颗黑痣,都证明这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说起来,这个人和厕所里那个女鬼还有点关系呢。”   宝宝皱着眉,将室友手上出现几条诡异手绳的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   “他好像想要将那个蒙冤而死的女人炼化成傀鬼。”   并不是所有人死后都能变成厉鬼,除了生前有极致的怨憎恶和执念外,还要看灵魂所在的气场,要不然,几十年前那一场世界大战,恐怕早已经让所有人存在的地方,都遍布厉鬼了。   被封在墙体里的女尸确实有很大的怨念气场,水管就是被这股气场影响,因此腐朽的速度远远超过正常水管。   偶尔这股怨念气场也会形成一个幻觉磁场,在宝宝没来省大之前也有几个女生半夜上厕所被吓到,说是见到水龙头流血,其实就是被幻觉磁场影响了。   那个诡异的老人似乎想用那几条手链唤醒那个女鬼,他确实差点就成功了,只不过没等厉鬼觉醒,尸体就被宝宝从墙里头挖掘出来,并且送往了阳气旺盛的警察局。   原本的磁场被破坏,厉鬼形成的条件也就没有了。   要是再晚一步,厉鬼出笼,恐怕女生宿舍不单单只是几个女生被吓昏那么简单了,毫无理智的傀鬼会吞噬所有能够滋补自己鬼魄的食物,恐怕女生宿舍会有不少学生为此丧命。   “你是说,这个人出现在了省大?”   淳明的表情瞬间难看起来。   师傅苦苦寻找的叛庙师兄居然出现在了他和宝宝的身边,而且对方故意卖给宝宝的室友那么邪祟的手绳,恐怕来者不善。   他记得师傅说过,他那个师兄的法力并不在他之下,再加上他这些年修行邪术,功力日进千里,还有许多防不胜防的阴邪手段,恐怕不是他和宝宝能够对付的。   淳明和宝宝简单叙述了一下那个老头的身份,然后赶紧给师傅打了一个电话,通知他这个消息。   ******   “什么!你师兄要对宝宝下手!”   花娘娘一听那还得了,当下就准备出发前往省城。   花小舔激动极了,对它来说宝宝就是一个移动的灵气库,舔一口,神清气爽,舔两口就地升天,这些日子宝宝不在家,一口灵气都舔不到,它原本丰满肥硕的体型都开始日渐苗条了。   小狗崽蹦啊跳啊,恨不得现在就飞到小主人的身边。   “花道友,我们兵分两路,你们先出发去省大,我要去联络几位师兄弟,这一次,一定要将他捉拿回寺庙中,接受惩罚。”   老和尚怎么也没想过,他那个师兄会这么卑鄙,居然对两个孩子下手。也是他疏忽了,忘记了那个人早已经不是当年的二师兄了。   “事后,我一定向二位赔罪。”   虽然他那位师兄之所以会盯上他们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花娘娘他们破坏了他之前用本命精血布置的蕴养傀鬼的符咒,可归根结底,如果不是他们庙里没有及时将这个叛逆之徒捉拿回去,这一切也都不会发生了。   老和尚苦笑,事已至此,只能尽量赎罪了。   他对花娘娘二人的本事很有信心,因此让两人先行一步,他要去招齐更多人手布阵,这一次,可不能让他再跑掉了。   花盈婆懒得听这些客套话,摆摆手,和盛无坤俩人拿上钱抱起肥墩墩的花小舔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   宝宝还不知道,花妈坤爸已经在赶往省大的路上了,她拿着画板,一路沉思往女宿走去。   “阿姨,原本那位宿管奶奶呢。”   她一路心事重重地走到宿舍楼下,忽然发现原本这个时候应该在值班室戴着老花镜看着进出宿舍学生的宿管奶奶,居然不在了。   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三四十岁穿着蓝色宿管制服的中年女子。   “你是说徐阿姨吧,她生病了,以后这栋宿舍的工作都交给我负责了。”   新任宿管阿姨的话让宝宝心头一跳。   “生病了,严重吗?”   她连忙追问。   “也不能说严重不严重,老太太年纪大了,精神头不行了,现在就在咱们学校校医院住着。”   女人摇了摇头,老太太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其实她并没有生什么严重的毛病,只是寿数到了,各类器官渐渐不顶用了,现在就住在校医院里,熬日子吧。   她其实挺看不明白那个老太太的,这么些年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没找个伴,现在临死了,身边连个陪着的人都没有,她这一辈子究竟活了什么呢?   也是学校还有点人情味,让她在校医院住着,平日里让护士看顾着些,一日三餐也有人从食堂打好给她送过去,要不然,一个无儿无女无老伴的老太婆,这个时候饿死病死在家里也没人知道。   原本准备回寝室的宝宝立马转了方向,朝校医院跑去。   在校医院外面,宝宝又看到了那个穿着军装的男人,对方站在校医院对面的那栋教学楼下,遥望着校医院的某间窗户。   宝宝停下了脚步,静静看了他一眼。   她张了张嘴,想问他为什么不去病房里探望老太太。   但是很快她就想到了原因。   人鬼殊途,鬼物的磁场会对人体造成影响,长时间和鬼物呆在一起,即便对方没有害人的心思,身体也会渐渐衰败下去。   他可能就是知道了这一点,才总是远远地看着宿管奶奶。   这份爱,很执着,又很克制。   宝宝闭上嘴,径直朝校医院走去,果不其然,宿管奶奶就在那个军装男人遥望的那间房间里面。   在宝宝赶到的时候,正好有两个女生从病房里出来,她们和宝宝是同一栋宿舍楼的,知道宿管奶奶生病后,特地过来探望。   当初徐林氏以留下来当宿管为条件同意拆迁,但这三年来,她切切实实完成了宿管的工作,并且让每一个进出宿舍的女生都感受到了长辈的关怀和慈爱。   “宝宝,你来啦。”   看到宝宝过来,老太太笑的可开心了,连忙冲着她招手,让她坐到自己身边来。   宝宝注意到,自己之前给老太太画的那副画,就挂在她的床头,只要一抬手,就能把画像取下来,捧在胸前小心揣摸那张面孔。   “你这孩子胆子真是太大了,怎么能够因为做噩梦,就把厕所的墙给砸了呢,如果不是误打误撞真的找到一具尸体,恐怕学校早就给你记大过处分了。”   徐林氏握着宝宝的手,温柔又不失严厉地责怪道。   “奶奶,其实不是梦,我从小就能看见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墙里面的人,是我看到的。”   在进门之前,她特地找到了校医院的大夫询问了宿管奶奶的情况,对方说了,老太太的各项器官已经开始衰竭,她本人拒绝去大医院做杯水车薪的救治,他们估摸着,老太太也就这几个月的寿命了。   之前一直有点犹豫的宝宝,终于做下决定,她不能让老太太抱着遗憾离开。   “包括这幅画,其实我并不完全是按照你的描述画出了画里的人,而是我见过他,好几次,就在我们学校里面。”   宝宝指着老太太身边的那副画像,认真地说道。   “你、你说什么?”   徐林氏的脑袋一时间有些糊涂,好像听不懂人话了。   “你说……你见过他……”   不自觉的,她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宝宝能够感受到老太太握着她的双手开始用力,抓的她有些疼了。   “嗯,他穿着老式军装,看上去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和画像中一样。”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刚刚我走到校医院的时候,还看到他站在校医院外面,就看着这扇窗户。”   “十八九岁、十八九岁……”   老太太松开握着她的双手,掩面啜泣。   那年他走的时候,正好过完十七岁的生日,十八九岁,十八九岁……   原来在她还在憧憬着两人的未来时,他们就已经没有以后了。   “我想见他,你能让我见见他吗?”   徐林氏哀求地看着宝宝,“我就想见他一面,为了这一面,我等了六十一年了。”   她想过对方可能已经死了,也想过对方或许还活着,在世界上的另一个角落,唯独没想过,对方原来一直以另一种方式,陪伴在她身边。   “我可以试试。”   当初她也成功的让蒋惠玲见到了令令,宝宝想试一试,看看能不能让这对痴守了对方六十多年的老人,见到彼此。   老太太又哭又笑,央求宝宝替她倒了一盆水,她洗了洗脸,又用梳子蘸水,梳了梳头发,她甚至还小心翼翼地从病房柜子里拿出了一个首饰盒,颤巍巍地从里面拿出一副翡翠耳环和一个金镯子戴上。   她老了……   看着镜子里已经收拾的十分干净整齐的自己,老太太忽然有些胆怯了,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漂亮的小姑娘了,而他好像还是曾经的模样。   现在的自己和他站在一块,就像是孙子和奶奶了。   可是再怎么嫌弃自己,老太太也想再见他一面。   宝宝来到楼下的时候,那个青年军人还站在原地。   “奶奶想见你,我可以帮你们。”   路过的人当宝宝是剧社团的,在对着空气练台词,还好奇地看了一眼。   青年军人已经猜到宝宝能够看见他,却没有想过,宝宝有能力让未婚妻也看见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一开始的时候,他很激动,日夜陪伴在未婚妻的身边,看着她苦苦等着自己回来,甚至还想告诉她,别等了,找一个能够善待她的男人嫁了吧。   但是日子一场,他发现原本身子骨还算健康的未婚妻开始频繁生病,身体肉眼可见虚弱下来,他突然意识到,或许自己不能离她太近。   从那以后,他只敢远远的看着她,日日夜夜隔着一堵墙,心痛地听着她的啜泣声。   快六十年了,他看着她从原本年轻漂亮的女孩,变成现在这个苍老和善的老妇人,看着她笑着、哭着,独自撑过这六十年的风风雨雨。   他真想告诉她,别等了,他回不来了。   “谢谢你。”   他没有想过,她终于能够看到自己了。   ******   宝宝带着青年军人走进病房,老太太知道自己的爱人就在边上,她变得有些羞涩,也有些激动。   宝宝握住老太太的手,闭上眼睛,将一部分能力输送到老太太的身上。   渐渐的,老太太能够看见了,她的眼泪簌簌地从眼眶中汹涌而下。   宝宝松手,悄悄走了出去,帮他们把门带上。   ******   她坐在走廊两侧的座椅上,听不到里面的谈话。   等放假回家后,她要在老道留下来的典籍上记录一笔,原来让鬼怪留在阳世间的执念除了怨憎恶,还有极致的爱。   这种执念纯粹坦荡,怪不得她一开始见到那个军装青年的时候,从来没有将对方往鬼物方向猜想。   约莫过了一个半小时,宝宝听到了老太太呼唤她的声音,等她进去的时候,军装青年已经不在了。   “谢谢你,谢谢你。”   老太太连连道谢,或许是六十多年的执念一朝消弭,老太太的脸色看上去红润了许多,眼角眉梢都带着春意。   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了。   “那一年他走的时候跟我说,等来年院子里那一棵银杏树叶黄了,他就回来娶我,我等了一年又一年,都没能等到他回来,很多人都劝我别等了,包括我的父母,他们都说,他可能死了,也可能在外面重新找了革命伴侣,我不相信,于是我离开了自己家,来到了他家,代替他奉养双亲,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徐林氏。”   原来老太太和他是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两人就住在一条胡同里,父母双方还是朋友,因为两个孩子感情好,干脆替他们定下亲事,只等她十六岁那年成亲。   可是前方的局势越来越糟糕,战争的恐慌蔓延到了他们这儿,青年一腔热血,他念过书,上的是军校,国难当头,义无反顾地选择参军报国。   离开的时候,青年告诉她,等他三年,如果三年后他没有回来,就别再等了。   但是三年哪够啊,为了那一个承诺,徐林氏等了一个又一个三年。   “那些人都替我不值,觉得我这一生白活了,确实,我这一生有很多后悔的事情,但那绝对不是没有成亲,没有孩子,而是后悔年轻时太过气盛,忤逆了父母,让他们为我操心难过了半辈子。”   徐林氏擦了擦眼泪,“我等了他六十一年,他守了我五十九年,再也没有比我更幸福的女人了,我这一生,值!真的值了!”   一直到宝宝离开的时候,老太太的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恍若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   “顾远,你恨我吗?”   看守所里,蒋英隔着玻璃看着对面的青年 ,泪流满面。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让她离开你,不要耽误你的前程,是她太过分了,一直骂我,我才生气杀了她,我们三年夫妻,求求你不要因为她恨我好吗?”   即便这个时候,蒋英心里最重要的还是这个丈夫,即便她知道,她的父亲因为她被调查审核,现在整个蒋家都因为出了她这么个杀人犯抬不起头来。   包括她自己,不日就要被审判,因为罪行恶劣,极有可能被判长期监禁甚至死刑。   可她最在意的,还是自己的丈夫会不会恨她。   “我怎么可能不恨你。”   对面的男人却显得有些绝情,他的眼里充满了憎恶,但仔细一看,好像又有些不忍。   蒋英和他生活了三年,自觉很了解男人的每一个表情,当她看到那一丝不忍时激动极了,觉得这自己的热情并非没有融化他那颗冰冷的心,他终究还是被他感动了。   蒋英只是恨那个发现尸体的女学生,如果不是她,或许这辈子都没有人知道当年那件凶杀案,自己会和丈夫幸福的过完余生。   他才刚刚开始爱上她,他们还没有孩子,蒋英不甘极了。   “我只是太爱你了,刘兆男除了一张脸,什么地方比我强!她身边还有一群拖后腿的家人,当初你要是和她在一起,你这辈子都会被她拖累的,我不后悔杀了她,至少在她死后我当了你三年妻子。”   蒋英有些疯癫,也有些痴狂。   “顾远,你恨我吧,这辈子都不要忘了我!”   她实在是爱惨了这个男人,其实她心里知道,顾远会在刘兆男失踪后选择和她在一起,很大程度是因为她的家庭背景。   但是无所谓,因为这个男人实在太过完美,和他在一起的三年,对方时时刻刻都很细心很贴心,让她感受到了作为女人的幸福。   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他们肯定也会继续幸福下去的。   “时间到了。”   狱警在一旁敲了敲警棍,然后两个人上前带着蒋英离开。   在她离开后,顾远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这个向来注重形象的大学老师,此刻颓废极了,好半晌后,才站起身,踉跄着离开。   “没有问题。”   就在隔壁的房间里,负责这个案件的几个警察旁观了两人对话的全过程,他们死死盯着两人的表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情绪。   在顾远离开后,几人彻底打消了对他的怀疑。   其实一开始蒋英认罪后他们还有所怀疑,因为即便蒋英是凶手,也不代表凶手只有她一个人。   顾远的嫌疑同样很大,当时省大人尽皆知刘兆男是他对象,如果刘兆男在的时候顾远就和她分手,和蒋英在一起,无疑会严重打击顾远的名声。   刘兆男的死,得利最大的就是顾远,他不仅可以摆脱一个对他未来没有助力的女朋友,不被她的家人拖累,更能光明正大的和副校长的女儿在一起。   而且蒋英爱他爱的痴狂,他们有理由相信蒋英替他隐瞒了部分罪行。   这段时间,他们仔细调查了三年前,在刘兆男被杀那一晚,顾远的不在场证明。   刘兆男的死亡时间可以认定,除了蒋英的自述,还有当时负责修建女宿的工人的笔录,水泥工对这件事还有点印象,因为那个时候他还疑惑怎么早上过来,厕所的墙居然已经砌好了大半,不过他以为其他工友好心帮忙,也没有细究,对方提供的时间和蒋英提供的时间没有出入。   那天刚好是省大发毕业证的日子,当天晚上顾远和寝室室友聚餐,八人中七人到场,其中就有顾远,另外六人都能给他作证。   那一天他们通宵吃火锅,喝了很多酒,顾远根本就没有单独离开过火锅店。   今天顾远和蒋英的对话,彻底洗清了他的嫌疑。   这个案子就此定性为情杀。   ******   顾远一路踉跄着离开看守所,表情悲痛,眼角还有泪花。   他跌跌撞撞来到停车场,坐到妻子蒋英陪嫁的轿车里面,关上门,额头倚靠在驾驶方向盘上。   轻轻的呜咽声……   “呜呜呜……唔……哈哈哈……哈哈哈哈……”   渐渐的,悲鸣声被笑声所取代。   顾远抬起头,斜上方的后视镜里照出他半张面孔,嘴角分明就是上扬的。 第71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33   自从那天以后, 宝宝再也没在校园里见到过那个军装青年, 她想着,大概是执念消了, 先走一步,去地下等着曾经的爱人。   她在老太太的身边看到了那道灰暗的影子, 一如她刚来到这具身体里时, 第一次在一位老汉身后看到过的灰影一样, 宿管奶奶的时日真的不多了。   宝宝经常会过去探望老人,偶尔还会带着淳明一起。   见到他们两人同时出现,老太太总是非常开心, 她曾经偷偷在宝宝耳边说过,看到他们, 就像是看到曾经的自己。   淳明喜欢她!   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说自己不会看错。   宝宝有些恍惚, 想到了填高考志愿时淳明和她说的那句话, 他说, 他找到了比哈佛更重要的信仰。   他对她好像真的不一样, 宝宝有些理不清自己的心思, 这两天刻意避着淳明小和尚。   “顾老师回来了,呀, 他好像瘦了好多啊, 顾老师真可怜,被那样的疯子喜欢上,这些年还误以为女朋友丢下他独自离开了, 谁知道那个女孩是被人害死了。”   “哎,希望顾老师能快点走出去,早日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吧。”   顾远行色匆匆地穿过校园小道,曾经上过他教的史论课的学生认出了他,在他离开后小声议论。   女厕藏尸案轰动全校,顾远自然也成了省大的名人。   大多数男生佩服他,有这样的魅力让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因他为情杀人藏尸,大多数女生同情他,刘兆男因他而死,恐怕这位温文儒雅的老师下半辈子都要活在对前女友的愧疚之中了。   在蒋英被抓后,副校长停职接受调查,顾远的工作倒是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不过为了调整情绪,顾远向学校请了一个小长假,在家休息了一个礼拜后重新回校复课。   短短的几天里,他瘦了许多,打扮也不像以前那么精细体面,可见情绪严重受到这个案子的影响。   听说他已经申请离婚了,大家都很能理解他的做法,换做任何一个男人也接受不了为了上位,害死自己深爱的女友的妻子啊。   没有人觉得他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申请,有落井下石的嫌疑。   “呸,最恶心的就是这个男人。”   方芯心挽着宝宝的手,很嫌弃地呸了顾远一下。   她这个人实在是情绪化得厉害,前些日子方晓八卦这位老师的时候,她还替顾远说过话,说他未必只是图蒋英家的背景,没准也有感动的成分在里面。   当然,那句话更多是因为方晓嫌弃蒋英太蠢,让同为大小姐的她感觉被内涵,话赶话了,心里未必真的是这么想的。   自从厕所藏尸案曝光后,这位公主的态度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在寝室里激情辱骂顾远三千句,信誓旦旦地说,顾远肯定和刘兆男的死脱不开关系,即便后来警方调查得知凶手是蒋英,方芯心依旧认定顾远并不清白。   “蒋英又蠢又傻是肯定的,可这个男人哪里无辜了,他要是真的很坚定很决绝的和蒋英说清楚,人家能苦苦追他整整四年?真那么喜欢刘兆男,在对方莫名其妙失踪后,他就无间隙地和蒋英交往?照我说啊,他这就是左右逢源,一边舍不得漂漂亮亮又体贴的小青梅,一边又舍不得家世背景好,能够给他提供体面工作的蒋小姐,就是他的这种态度,让蒋英看到了希望,最后疯魔了,动手杀了刘兆南,这里面最恶心的,还是这个男人。”   这个故事里的三个人方公主都看不上,包括受害者刘兆男,自己男朋友身边有一个对她充满敌意的女人,时时刻刻都想当第三者,整整四年,自己的男人都没有处理掉那个不怀好意的女人,那要这个男人有什么用?   现在有一个蒋英,将来就有无数个李英刘英,她这一辈子难道就准备和不同的女人争不成?当初她要是硬气一些,离开顾远,或者和顾远说清楚,让他作出选择,是不是就不会有之后的杀身之祸了。   不过刘兆男毕竟已经死了,方芯心这张恶毒的嘴巴对她嘴下留情,这段时间只逮着蒋英和顾远激情开骂。   “宝宝,你是不是能看到那些东西啊?”   自从厕所惊魂后,方芯心就格外信赖盛宝宝,尤其对方半夜砸墙,挖出厕所女尸后,更让方芯心对她态度大变,真心将她看作高人。   她爸特别迷信这些,每次要做什么决定,都得找大师算一算,方芯心从她爸口中得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拥有常人没有的能力。   她觉得盛宝宝即便不是那种高人,她家里肯定也有长辈是通灵异的能人。   “你能不能让那个刘兆男自己复仇,谁亏欠了她,让她自己去讨回来。”   方芯心鬼鬼祟祟地凑到盛宝宝的身边,小声说道。   灵异故事里不都是那么写的吗,含冤女鬼午夜复仇,负心汉命丧黄泉。   “你在说什么?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一新生啊。”   宝宝装傻,她才不会在这个小公主面前承认自己的能力呢。   不过方芯心的一些想法倒是和她不谋而合了。   即便现在警方已经确定了凶手,宝宝依旧觉得顾远的嫌疑没有摆脱。   方芯心刚刚说的那些话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件事让她耿耿于怀至今。   当初方晓在八卦顾远的时候说过,当初刘兆男失踪后不久,学校里就流传她当初为了上大学,和父母签订了协议,毕业后挣得钱,三分之二要上交给父母,即便她将来结婚生子也不例外。   因为这个传闻,所有人都相信刘兆男是自己偷偷跑掉了,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家人,就连警方,也在寻找了一段时间未果后,相信了这个理由。   那么隐秘的事情,知道的人肯定很少,刘兆男的父母不会主动说出来,除非他们想要自己的名声再难听一些,这样一来,嫌疑人的范围就缩小了。   谁对刘兆男的家事最了解?又是谁,不希望外界再苦苦找寻刘兆男呢?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再来,按照蒋英这个人的脾气,她从小娇生惯养,恐怕长这么大一只鸡一只鸭都没有杀过,她在毕业典礼的晚上杀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并且将尸体砌在墙里,即便那个人是她恨之入骨的情敌,恐怕她的情绪也是慌张惊恐的。   顾远和她交往、结婚整整三年,每天同床共枕,对外还表现的像一对恩爱夫妻,难道他在这三年里,真的没有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吗,还是他发现了,却隐瞒下来了。   更阴暗的猜想,蒋英会情绪激动到杀人,是不是那段时间,顾远给她灌输了什么想法,让她坚定的认为,只要刘兆男消失了,他就会和她在一起。   宝宝的这个猜测,已经无限接近现实了。   没错,在这个案子里,顾远确实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当年他和刘兆男一起来到省大,原本以为是鱼跃龙门,可在看到许许多多成绩比他优异,家世背景又远胜于他的同学时,向来自负自傲的顾远受到了打击。   一开始,面对蒋英的追求,顾远只有一些自负自卑,他阴暗地想着连副校长的女儿都追求自己,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并不比任何人差,虽然他清楚,对方只是看中了他的脸,以及他表现出来的文质彬彬、温文儒雅。   那个时候,他还爱着和自己从小一块长大的刘兆男。   他只是不彻底拒绝蒋英,每到对方要放弃的时候,再给她一点希望,在这所大学里,被副校长的女儿疯狂追求,已经成为了他最大的成就。   后来临近大四毕业,学校开始分配工作,他想要留校,因为大学老师的工作足够体面,薪酬又高,那个时候起,他的想法发生了变化。   尤其是当他从女友口中得知,将来她的薪酬有三分之二要上交给家里的时候,顾远的态度变的坚定了。   他开始在蒋英面前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偶尔用惆怅、犹豫的眼神看着她,让她以为自己动摇了,只要刘兆男消失,他就会彻底下定决心,和她在一起。   那个时候,他没想过蒋英会那么疯,直接将刘兆男弄死,他只是想要借蒋英的手,将刘兆男分配远远的,以后不要再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而已。   在刘兆男失踪后,蒋英好几次流露出来的惶恐害怕让顾远猜到了真相,但是那个时候蒋英的父亲已经开始着手替他安排工作,蒋家甚至还替蒋英准备了婚房婚车,顾远不可能让她在那个时候出事。   于是他对外扩散刘兆男想要逃避家人的流言,让别人相信刘兆男是自己逃走了,而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这三年,他讨好蒋英,哄的她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了房本车本上,家里各种值钱的东西,也都陆陆续续转移到了他的名下。   他实在是受够了,和这个又丑又蠢,性格还特别矫揉造作的女人同床共枕了,他一直在想办法摆脱她,可惜,他不知道蒋英究竟将尸体藏在哪儿了,警察当初找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这可能是蒋英长这么大办的最聪明的一件事了。   可惜啊,蒋英运气不好,女尸居然被一个大一女生找到。   现在,他终于自由了,他有稳定高尚的工作,有房有车有存款,再也没有人能够辖制他,他和曾经自己羡慕的那些同学一样,都成了体面的人。   ******   “嘭——”   下课的时候,一群学生争先恐后冲出教室,顾远整理完教案出去,和一个女学生撞在一块。   “对不起顾老师。”   宝宝连忙向他道歉。   “没事。”   顾远温和地摇了摇头,眼神在宝宝的脸上停留了片刻。   真是一个可爱又清纯的女孩子啊,顾远想着,再过一两年,他应该从“悲痛”中挣脱,开始新的爱情了。   他没有注意到,在刚刚碰撞的时候,宝宝的手心在他背后轻轻拍了一下,一道暗芒射入他体内。   ******   夜晚,顾远刷完牙,拧开水龙头开始冲脸。   他掬了一捧水,然后低下头,对着水池,将水泼在脸上,用打湿的毛巾揉擦起来。   在他低下头的时候,镜子里出现了另一张面孔。   半边身子干瘪,半边身子腐烂,用沤烂的眼球,直勾勾地盯着他……   当初他在村头的枣树下承诺了,他们这辈子都要在一起啊……   在一起……   在一起……   永远都不会分开啦……   ******   宝宝看着自己枕头旁的小泥人,一个人演技再精湛,也不会在私下独处的时候演戏。   如果他并不无辜,那么他就能感受一下前女友疯狂执拗的爱和怨恨。   她看了一会儿后,将小泥人又放了回去,等到一定时机,她会毁了这个泥塑人,送她进入轮回。   ******   寂行在自己的临时落脚点气愤了整整半个月,终于坐不住了。   他要祭出自己最后的底牌,这一次那个小鬼别说叫警察了,就算把地府阴差叫来,都不见得管用。 第72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34   “盛宝宝, 你出来一下。”   下课的时候, 盛宝宝被辅导员叫到了办公室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里面等她。   “你是盛宝宝同学对吗, 我们替林美华女士将她的部分遗产交给你。”   工作人员对比了一下面前的盛宝宝和照片上那个女孩的相貌,然后拿出了一个木匣子, 这里面装着老太太留给她的一部分遗产。   三天前, 老太太在校医院逝世, 因为没有关系亲近的亲人,老太太最后的后事还是省大帮着操办的,出殡的时候, 宝宝也过去送了老太太一程。   她没有想到,老太太居然还留了遗产给她。   按照公证人播放的录像, 老太太将遗产中的三十万捐给了省大,剩下的五十万以及丈夫家族留下来的古董捐赠给了国家。   宝宝收到的遗产是老太太生前最爱的一些首饰, 其中最宝贵的是一对玉戒指, 据说是徐家的传家宝, 历来只传长子和长媳, 不仅历史久远, 寓意不凡,所用材料更是最珍贵的高冰种祖母绿, 价值不菲。   没人知道, 这位不显山不露水的宿管老太太,居然有这样丰厚的家底。   其实这些财产主要继承自徐林氏的未婚夫徐峯,徐家当年也算是豪富, 嫡支只有她未婚夫一个儿子,那个年头,能念得起军校的基本都是富家子弟,对方在那样的情况下,选择去战事最紧迫的前线,扛下了很多来自父母双亲的压力。   后来战事越来越激烈,徐家的旁枝变卖家产逃去了香江和海外,徐峯的爹娘执意留下来,为了保全香火,还将主家部分财产分给了旁枝比较出息的子弟,剩下的一部分又拿来支援军队。   现在老太太手里这点东西,其实只是当年徐家财富的冰山一角,最初她执意要遵从旧日婚约,以徐峯未婚妻的身份住到徐家照顾徐家二老的时候,还有很多人觉得她就是冲着徐家的家财去的,很多人信誓旦旦,等到她熬死了徐家二老,肯定会带着那些财产快速改嫁。   谁知道,老太太这一等,就是一辈子。   公证人并不知道宝宝和徐林氏之间的渊源,见徐林氏留下了这么些宝贝送给这个无亲无故的小女孩,还觉得她运气好,合了老太太的眼缘,占大便宜了。   “这一对戒指,对我来说有特殊的意义,孩子,希望我这一生所有的遗憾,能在你的身上得到圆满。”   公证视频的最后,枯瘦憔悴的老太太看着镜头,眼神温柔慈祥,满是长辈对心爱对晚辈最诚挚对祝愿。   宝宝想到了之前老太太和她说的那些话,她说淳明喜欢她,老人似乎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和爱人曾经的模样。   当年徐峯没能回来,将这个玉对戒戴在她的手上,她将这个对戒交给了宝宝,希望有朝一日,这对戒指能够戴在她和淳明的身上。   不过老太太虽然心里那么期盼着,却也不能保证将来两个孩子真的会在一块,因此她并没有点名这一点,就是怕宝宝收下这些东西后会有心理负担,也可以说十分用心良苦了。   “老太太说,你让她了结了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所以请不要有任何负担的收下这些东西吧。”   公证人将这些东西递到宝宝的手里,其实她也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忙,让老太太将这些贵重饰品留给一个大一学生,对方也不像是能帮上老太太的人啊。   老太太留下的东西确实巧妙,全都是饰品,耳环、玉镯之类虽然贵重,却没有太大文化价值的东西,真正有传承意义的古董,老太太已经捐献给了国家。   宝宝也没有缺钱到将这些首饰变卖的地步,将来她或许会拿着这些首饰给自己的孩子讲述老太太的故事,对于老太太来说,这或许是另一种延续。   在深思熟虑后,宝宝收下了这份珍贵的遗产。   ******   因为寝室里没有存放贵重物品的保险柜,于是下课后宝宝又专门跑了一趟银行,租赁了一个柜子,寄放这些首饰,她打算等国庆放假再将这些东西拿回家里去。   等回来的时候,徐涵雁告诉她刚刚有人来找过她,说是约她晚上九点在后水池见面。   “那人是谁啊!怎么那么晚约你在后水池见面,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徐涵雁有些八卦。   “是我一块长大的朋友。”   宝宝一听来人自称是淳明,还有点小紧张。   反正自从宿管奶奶点破淳明对她的感觉后,宝宝就开始不自在了,一直以来,她的心里淳明就是小和尚的形象,即便现在对方已经不准备出家了,这份认知也没有及时转变过来。   明明也不是她主动的,可宝宝就是有一种轻薄了得道高僧的禁忌感,有点罪恶,也有点刺激。   这些日子她一直有意避着小竹马,可能对方也察觉到了,准备今天晚上捅破这层关系吧。   宝宝若有所思,可另一边,她又觉得会不会是老太太感觉错了,是她自己自作多情了。   纠结的小姑娘在床上翻来滚去,要不是顾忌自己还在寝室里,恐怕都要仰天长啸抒发惆怅了。   至于为什么是约在九点钟,这很正常,为了赚取学费和生活费,没课的时候,淳明都会出去做兼职,最近他找到了一个帮初中生补课的工作,每天两个小时,从六点半到八点半,回到学校的时候差不多也该九点了。   “你记得要早点回来哦。”   林兰不放心地叮嘱了一句,见面的时间有些晚,要不是宝宝说约她的人是她青梅竹马的朋友,她真的不建议宝宝这么晚还出去见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   “我知道的。”   宝宝开始猜测淳明把她约出去后准备说些什么,想着想着,脸颊就开始泛红,她将脑袋埋进蓬松柔软的枕头里,心中呜呜叫唤起来。   另一边,在八点五十分回到寝室的淳明也从室友口中得到一个消息。   晚上自称是宝宝的女孩来寝室找过他,那个时候他们寝室没人,是隔壁寝室的同学转达的。   对方约他今天晚上九点钟在后水池见面,她有话对他说。   一群大男人对着淳明挤眉弄眼,揶揄他,鼓励他,在他们看来,女孩分明是要表白的节奏啊。   淳明根本来不及细想这些,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匆匆忙忙跑到后水池赴约了。   ******   后水池是省大东南角一处景点,也有告白池的美称,据说在这里像心仪的女生告白,极有可能获得成功。   这里其实是一处水塘,有很多水生植物,一到夏天,蚊虫特别密集,因此这个季节也是告白的情侣出没最少的时节。   今天宝宝和淳明过来的时候,这里就只有他们两人,除了蛙虫鸣叫,以及蚊子扇动翅膀发出的嗡嗡声外,安静的有些过分。   “你——”   “你——”   两人同时开口。   “你找我来——”   “你找我来——”   两人又异口同声,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旖旎了,他们同时发现了最大的问题。   难道不是对方找自己过来的吗?   “桀桀桀——”   寂行出现了,他带着大反派独有的桀笑声出现了。   就差直接在脑门上写下四个字——我是坏人!   宝宝和淳明瞬间意识到,是对方找人将他们引过来的,恐怕现在后水池空无一人,也和寂行有关。   淳明懊恼极了,他怎么就忘了这位叛逃的师叔呢,以至于轻易落入险境,还拖累了宝宝。   “你是冲着我来的,这一切都和宝宝无关,你放她走。”   淳明以为寂行的目的是他身后的老和尚,宝宝是被他牵连的无辜孩子。   “放过她?”   寂行的眼神阴沉极了。   “这个小丫头的父母坏我好事,居然还想我放过她。”   他恨不得现在就将这个丫头的灵魂抽出来,炼成傀鬼,到时候让那对坏他好事的夫妇看着自己的女儿成为一个没有神志的傀儡,那场面,一定震撼人心。   老头子从身后掏出一个黑色的招魂幡,笑声阴险恐怖。   “这些年,我四处搜罗怨气不消的鬼物,和生前犯下累累罪恶的恶鬼,还差两个魂魄,我的百鬼煞就能大成。你们两个小鬼虽然没有身负大怨气和大恶气,可你们修炼了佛家和道家最精纯的法术,如果将你们的魂魄凝炼到我的招魂幡中,我的百鬼煞必定能够大成。到那时,我何惧寂空那个蠢笨的废物。”   寂行早已经彻底沦为邪修,那个招魂幡上凝聚的沸腾怨念全都是被他炼化的鬼魂所附带的魂力,生前作恶多端的也就算了,一些含冤而死的,本就蒙受冤屈,现在又被他炼化,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了。   寂行身上,早已积攒累累业债。   淳明挡在宝宝面前,面对寂行拿出来的那个招魂幡,他受到的冲击最大。   那一瞬间在他耳边炸裂的犹如山呼海啸一样的哀嚎声,嘶吼声,差点震碎他的耳膜,老道留给他的那串佛珠,早已因为那些沸反的怨念开始出现细碎的裂缝。   曾经父母亲人死在眼前的恐惧席卷而来,这是淳明的心魔,也是他空有一身法力,却从来没有直面过鬼物的最主要原因。   他太难受,太害怕了,此时此刻恨不得用手捂住耳朵整个人蜷缩起来,不去听,不去感受那些冤魂的咆哮呐喊。   可是这个时候,他能躲哪儿去,他能退哪儿去,一旦他让开了,最先受到冲击的就会是他身后的宝宝。   他要是躲开了,宝宝就会像当年的爸爸妈妈,哥哥妹妹们一样,活生生的,被那些厉鬼撕碎,生吞……   淳明颤抖的厉害,额头的汗水如雨水般滑落。   他不能退!   淳明一把扯下手上的佛珠法器,默念佛咒,将法器置于胸前,双手结印……   在佛珠脱离手腕的那一刹那,原本被法器压制住的灵气开始肆无忌惮地扩散,此时的淳明成了最吸引鬼物的美食,招魂幡上的鬼哭狼嚎声越发凄厉,里头的东西迫不及待想要挣脱出来,将这块散发诱人味道的鲜肉一口一口吞进肚子里。   “居然是慧童,居然是慧童!”   寂行一下子就看出了淳明体质的特殊,他顿时欣喜若狂起来,要是自己的百鬼煞能用千万人中无一的慧童血肉饲养,威力绝对能够远超他的预算。   狂喜之余,寂行还有一些嫉妒。   如果当初他没有走上邪修的道路,见到淳明这样的好苗子,他绝对会将对方当成最重视的弟子培养,可惜,他们走了截然不同的两条路,而且淳明还是他师弟的弟子。   佛祖真的一点都不眷顾他,当年他抛弃这个信仰,是正确的。   寂行的眼神越发狠戾,他嘴中念念有词,挥动着招魂幡,无尽的厉鬼从幡中挣脱,冲向了散逸着诱人灵气的淳明。   而被淳明挡在身后的宝宝颇有些无鬼问津,那些没有神志又贪婪的鬼物们,只想抢到最好吃的鲜肉。   “我不怕的,我不怕的。”   淳明快速结印,手中的法器凝结出一道金光,形成一个钟罩,将他和宝宝两人包裹其中,那些鬼物碰到那丝金光就发出刺耳的哀鸣声。   只是鬼物都没有神志,他们只会前赴后继地撞向这个保护罩,直到将保护罩撞破,吃到让他们垂涎的人肉为止。   佛珠法器上的裂痕越来越大,终有彻底溃散的时候。   “我不怕的。”   淳明闭上眼睛,嘴中念念有词。   他的脑海里浮现父母兄妹惨死的场景,这一幕,和往日宝宝活泼灵动的面孔交替出现,现在他要对付的,不单单是那些鬼物,还有自己的心魔。   “我不怕!”   就在佛珠彻底碎裂的那一刻,淳明睁开了眼睛,眼神前所未有的勇敢坚定。   他曾经和宝宝说,他找到了比哈佛更为重要的东西,曾经的他没办法保护住家人,现在的他,一定要守护住自己的珍宝,哪怕拼掉性命。   在佛珠碎掉的那一刹那,淳明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他想要用自己的性命拖延住那些鬼物和寂行,给宝宝一个逃生的机会。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看着淳明一边怕得要死,一边挡在她身前,说着他不怕,他不怕为自己加油鼓劲,宝宝的心都跟着柔软了。   眼看着保护罩破碎,鬼物蜂拥而至,宝宝一把拉住淳明的胳膊,将对方往后一拖,因为淳明并没有防备她这个举动,受惯性影响,整个人倒向了宝宝的怀抱。   “不怕不怕。”   宝宝抱着淳明的脑袋,一瞬间觉得自己帅极了,这应该就是花妈口中能够给男人安全感的硬女风范吧。   鬼物们没有神志,看到绝顶美味的食物被一个一般美味的食物抱住,一股脑地冲向宝宝。   淳明这时候也回过神来,想要挣开她的怀抱,离她远远的,将这些鬼物全都吸引走。   “呵呵,好一对不要脸的亡命鸳鸯!”   寂行在边上冷笑,他的眼睛都已经红了,修佛法的和修道法的搞在一块,花家那个小丫头果然一点都不讲究,无耻极了。   “秃驴,你快放掉我的女儿!”   花盈婆和盛无坤就是在这个时候赶到的,他们一路自驾过来,两人轮流开车,几乎没有休息过,在赶到省大的第一时间就去了女儿的寝室,得知女儿被淳明约到后水池时,凭借两人多年的行骗经验,顿时意识到孩子很有可能中计了,于是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   果不其然,在他们赶到后,就看到一个猥琐的老头冲着女儿和淳明冷笑,整个后水池狂风浓雾遮目,即便看不到那些鬼怪,两人也感受到了截然不同的磁场。   这个时候,寂行有些紧张了,他知道花盈婆道行深不可测,现在自己的百鬼煞没有大成,他还没有和对方交手的底气。   可是这个时候,想要逃也已经来不及了,他没有在花盈婆夫妇二人身后看到师弟寂空,寂行咬牙,选择拼上一把。   “是你们逼我的。”   寂行闭上眼,嘴中念念有词,然后不断挥动着招魂幡。   那些原本要冲向宝宝的厉鬼被控制,开始朝花盈婆夫妇冲去,这个时候,花盈婆和盛无坤总算看到了成百上千个死状凄厉的厉鬼,乌压压的像一片行走的阴云一样朝他们重来。   “艸!”   花盈婆和盛无坤哪里见过这种症状,花盈婆当机立断把花小舔丢向那团阴云,夫妻俩手牵着手撒腿就跑了,那速度,差点赶得上健将级百米运动员了。   本身是墨玉凝灵,又生长于乱葬岗,花小舔喜欢灵气,也喜欢阴气,对它来说,那一个个鬼物就是它最好的食物。   在被抛向半空时,花小舔左一口冤死鬼,又一口大恶鬼,幸福到尾巴化生螺旋桨,甩个不停。   寂行被这一幕惊呆了,说好的道家高人呢,遇到鬼怪怎么丢下一只狗就跑了呢,还跑的那么没有形象。   不过这会儿他的身体受到重创,已经没有时间思考这些东西了。   他修炼这个百鬼煞,准备用来对付和花娘娘联手的师弟寂空,为了让这些鬼物受自己控制,当初在炼制的时候,他耗费了不少本命精血,几乎孤注一掷要炼出一个能压制佛门至宝的邪器。   现在花小舔每吞噬一个鬼物,寂行就受一道反噬,原本就没有好全的身体有些支撑不住了,寂行当下呕出一口黑血。   他将嘴巴里的鲜血咽了回去,挥动招魂幡,现在只有让这些鬼物吞噬掉慧童,吸收慧童灵血,才有重新翻盘的机会。   已经单薄不少的阴云受到操控,重新冲向宝宝和淳明。   “秃驴,伤我女儿我要你这辈子都没机会长毛!”   花盈婆和盛无坤绕着水塘跑了一圈,从另一个方向冲向了女儿。   那些鬼物的速度比他们更快,几乎顷刻间,就要将宝宝和淳明吞噬。   淳明用力挣扎,想要反护住宝宝。   “别怕!”   宝宝将他抱的更紧了,抽空还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明明淳明比她高那么多,身板也比他结实,这会儿却只能用屈膝半蹲的姿态被她搂在怀里,怎么都挣扎不开。   淳明快哭了,难道当年他护不住爸爸妈妈哥哥妹妹,现在也护不住宝宝吗,他们都要死了,他是不是该庆幸,死掉的时候他们还抱在一起。   嘶吼哀嚎的厉鬼将两人包围,寂行还来不及笑,就看着无数黑烟升起,以宝宝为中心,那些碰触到她的鬼物,瞬间化为飞灰。   晚一步跑过来的花小舔在附近舔着爪子,偶尔抽空抓一个鬼物吃吃。   基操,基操,当年它还是邪器的时候,就是这么莫名其妙被小主人炼化的,只不过这些鬼物的运气没有它好,它是天然形成的墨玉器灵,只不过因为生长于死人堆里,天生有吞噬欲,还有被炼化提纯的可能性。   而这些招魂幡里的鬼物,本身就是被邪修炼化过的,早就已经彻底沦为了受人操控的傀鬼,再无灵智可言。   这些孽债,必然要算在寂行的身上。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随着鬼物一个个消失,寂行开始疯狂呕血。   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幕,到底是多么高深的法力,多么精纯的灵气,才能让这就快要练成的百鬼煞在遇到她的瞬间就化为飞灰呢。   寂行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包括他那个已经坐化的师傅,佛家已经修炼到臻境,可也没有这样的大神通啊。   最后一个鬼物消失在天地间,寂行的内脏肺腑也被邪术反噬成一团浆糊,他已经是弥留之际了。   花小舔的肚子吃的圆溜溜的,都快垂到地上了,显得它那四条狗腿越发矮墩墩了,贪心的小狗崽还觉得不够,蹬蹬蹬跑到宝宝边上,热情地舔了她好几口。   “宝,没事吧宝!”   “让妈看看,有没有伤着啊!”   “宝,快松手,你是个小女孩啊,只能抱爸爸知道吗宝!”   夫妻俩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到女儿身边,对着她嘘寒问暖,盛无坤将淳明从女儿怀里扒拉出来,不着痕迹地用屁股把人撅开,自己挤到了女儿和淳明之间。   寂行看着这一幕,目眦尽裂。   他明白了,他全都明白了。   “骗——”   骗子,他指着花盈婆夫妇,想要唾骂这对仗着女儿本事在外面坑蒙拐骗,误导了他的夫妇,他以为自己是挑软柿子捏,结果到头来,挑了一个头最铁的盛宝宝。   如果不是这对夫妇,他或许根本不会选择从盛宝宝身上下手,是他们误了他,害了他的性命!   骗子!可耻的骗子!   可惜啊,寂行终究没有完整地说完这两个字,就彻底失去了生机,临死,他都不能闭上双眼。   寂空带着师兄弟们晚来了一步,远远见到寂行伸手指向花娘娘,似乎动了动嘴巴,死不瞑目。   还来不及懊恼自己来迟了,寂空等人就陷入对花娘娘夫妇的无限崇拜之中。   刚刚在进入省大的时候,他们已经看到了省大顶部沸反的煞气,显然寂行已经炼制了一个大凶器,再加上寂行本人的修为,即便他们这些师兄弟联手,也未必有必胜的把握。   他们一路奔跑,就怕在他们赶到前,花娘娘夫妇和两个孩子就遭到毒手。   可是现在,寂行已经伏法,阴煞也彻底消失,可见寂空还是低估了花娘娘的道行,对方实在是深不可测啊。   淳明倒是察觉到了异样,看着冲他眨眼的宝宝,他选择了闭嘴。 第73章 全家当神棍的日子完   寂行死了, 这比较麻烦, 不过寂空的师兄弟们有不少和政府合作的经验,第一时间上报了特殊部门。   对方的死因主要在于邪器反噬, 属于自食恶果,和花娘娘夫妇无关, 两人只是在特殊部门人员的监管下做了一份笔录, 顺便在部门里留了份档案, 以后有类似情况发生,政府可能会抽调征用他们,处理邪祟事物。   从头到尾, 花娘娘和盛无坤都保持着高人风范,一点都看不出来就在前一刻, 他们俩被一群厉鬼吓得抱头鼠窜。   宝宝和淳明两人在这件事里几乎隐形,又因为他们的年纪和外表太有迷惑性, 再加上这件事里他们受到的惊吓最大, 调查人员都没有太过仔细询问他们, 只是按惯例问了两个问题, 就把人放了。   寂行已死, 寂空老和尚也要带着他的尸骨回寺庙中,从此参生死关, 不再踏出寺庙半步了。   淳明和宝宝将老和尚送到了火车站, 这一次,老和尚没有再问淳明愿不愿意和他一块走,只是微笑着冲他挥了挥手, 然后捧着寂行的骨灰盒,头也不回地走进了车厢。   这一天,淳明的情绪很低沉,很失落。   对他来说,老和尚是除父母外最亲近的长辈,可是从现在起,他要离开老和尚的庇护,独自生活了。   “喂,那天我抱你的时候,你有没有碰到不该碰的东西?”   宝宝想缓解一下气氛,她从车站的小卖部买来两瓶汽水,一瓶塞到淳明的手里,一瓶自己拿着,拧开后猛灌了一口。   人家借酒壮胆,她这算是借碳酸壮胆吧。   “没、没有……”   淳明想到了那天被宝宝死死搂在怀里的场景,一股热气瞬间窜到了天灵盖,耳尖红的都快滴血了。   他支支吾吾地回答道,此刻火车开始启动,发出呜呜呜的轰鸣声,这个声音恐怕就是淳明此刻心情的最好写照了。   “没有!怎么可能没有呢!”   宝宝气炸了,她低头看了一眼,明明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   他说什么都没有感受到,这是在侮辱谁!   小姑娘猛地将剩下的饮料全干了,然后准备帅气地将瓶子扔到垃圾桶里,不过现在的碳酸饮料大多都是玻璃瓶装,是需要返还给店家的,宝宝的预备动作刚做好,就被迫收回手,灰溜溜地走到小卖部将瓶子还了回去。   这个和尚是注定开不了窍了,宝宝拿着退回来的瓶子钱,瞪了他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   “宝,我错了!”   淳明还在犯糊涂呢,自己说错话了吗,怎么宝宝突然就开始生气了。   他把手里那瓶饮料还给小卖部老板,也顾不上退钱了,一路小跑着追了上去。   “你错哪儿了?”   “我撒谎了,其、其实……其实碰到了……对不起宝宝,我不是故意的……”   “哼!”   女孩儿哼哼唧唧地卖娇,男孩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哄着。   淳明试探着伸手握住她的手,宝宝矫情地甩开,淳明又试探着握了上去,这一次握紧了,宝宝甩了两下没摔掉,就不再甩了。   路过的行人见状都会心一笑,这对嬉笑打闹的小情侣好像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了。   ******   那天见到宝贝闺女主动抱着男人的画面对盛无坤的打击很大,傻爸爸开始认真思考在省城买房,举家搬到省城来的可能性。   这些年他们的名气很大,不仅挣了很多人,还攒下了很深厚的人脉关系,其实即便他们不留在小阳岗,那些慕名而来的人,还是能够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他们。   在大学城旁边买一套房子,既能将这两年不断贬值的现金转化为不断增值的固定财产,还能解决他们夫妇和女儿分隔两地的相思之苦。   当然,最要紧的还是能够将女儿留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防止她在过于小的年纪被心怀不轨的猪拱走。   不过买房毕竟是大事,而且大学第一年所有学生都强制住校,倒也不急在一时。   花盈婆和盛无坤又在省城留了几天,给闺女塞了一点零花钱后离开。   夫妻俩准备先把老家那些老主顾安排好,再找个适合的机会来省城看房子。   花妈坤爸走后,宝宝和淳明的生活恢复了以往的模样,要说有什么不同,可能就是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在避开父母的时候,两人都黏糊的有些腻人吧。   被拉下神坛,褪去佛性的小和尚,似乎有像肉食动物发展的趋势。   ******   “史论老师怎么换人了?”   “是啊,顾老师呢?”   今天的史论课是之前顾远请假时代班的那位讲师上的,对方在课上说了,这学期他们的史论老师都换成了他。   不少学生都挺喜欢儒雅英俊的顾老师,再加上之前对方深陷错综复杂的三角恋情,更为他添上了神秘色彩,因此在得知这个学习的史论老师换人后,不少同学都有些遗憾。   “你们知道史论老师为什么换人吗?”   包打听方晓不知从哪里过来,挤进宝宝她们寝室四人之间。   “啧啧,顾远出事了。”   方晓啧啧两声,这会儿连顾老师都不叫了,直接喊上了他的名字,眼神嫌弃极了。   “大三有个学姐,她爸是青山精神病院的医生,听说顾远疯了,一直嚷嚷刘兆男缠着他,原来蒋英之所以会冲动杀人,是因为这个人渣给了她太多希望,他早就知道刘兆男不是失踪,而是被害,只是因为舍不得蒋英背后家庭能够给他的帮助,隐瞒不说。”   这些都是顾远的疯言疯语,他好像得了癔症,一直说自己看到了刘兆男的鬼魂,这些疯话,也是他对着“刘兆男”说的,他让刘兆男放过她,说自己并没有想过害死她。   其实顾远完全称得上间接杀人了,如果不是他挑起蒋英对刘兆男的仇恨,或许刘兆男根本就不会死,当初他在引诱蒋英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蒋英可能会有极端的想法吗。   他那么聪明,那么善于隐忍的人,怎么可能想不到呢。   可惜,这些话并不能被作为罪证采纳,因为人不是他杀的,他也从来没有直接和蒋英说过让她动手杀了刘兆男,至于刘兆男可能已经被蒋英杀害,也是他根据蒋英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神态中察觉到的,作为一个旁观的猜测,他完全可以不将这个猜测告诉警方,这一点,也不会被算作包庇犯罪。   从法律层面,顾远是无罪的,他聪明的游走在法律准绳的边缘,小心翼翼地将蒋英变化成自己的钢刀,借她的手达成自己的目的。   “幸好他现在疯了,恐怕得在精神病院关一辈子吧。”   方晓庆幸地说道,恐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省大的师生都会知道顾远的真面目了。   方芯心等人知道这个真相后,无不唏嘘。   唯独宝宝想着那个放在枕头底下的木偶,眼神中深藏功与名。   “盛宝宝,你过来一下。”   五人结伴往食堂走去,江润珠忽然走了过来,拦住了宝宝,似乎想要找她说话。   宝宝示意林兰她们先过去占位子,自己等会儿就过去。   开学已经快两个月了,盛宝宝还是第一次见到江润珠,要不是对方出现在她面前,她都快把这个人忘了。   “是你对吧,是你装神弄鬼,破坏了我的幸福!”   江润珠将她拉到没人的小树林里,眼神中满是愤恨。   她现在已经认定了,盛宝宝有和她类似的经历,不过原本的盛宝宝死在八岁那年,她不可能知道未来会发生的事,现在在盛宝宝体内的,应该是一个孤魂野鬼。   江润珠这段时间过的很糟糕,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按照她的计划发展。   开学报到的时候,因为老乡的缘故,她和林华军一块从家乡出发到省城报道,或许是中男女主角必定的吸引力,在同行的路上,林华军对江润珠生出了不少好感,这些日子,两人私底下一直有联络,偶尔军校放假,林华军还会来省大找她。   两人距离确定关系,只差一步了。   江润珠觉得,自己已经让林华军喜欢上她了,于是旁敲侧击地对林华军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希望林华军能够退伍,下海经商。   在后世生活过的江润珠觉得当兵是没有钱途的,而对经济发达的二十一世纪来说,钱是最重要的东西,上辈子,林华军是名声赫赫的大老板,这辈子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军衔给束缚住呢。   江润珠认为,她提醒林华军退伍,完全是为他着想。   再说了,如果林华军不退伍,作为进修生,他早晚还是会回到所属军区,到那个时候,自己和他必须面临聚少离多的生活,这对他们的感情也是很不利的。   谁知道林华军根本就没有听她细细分析,当下就回了她三个字,不可能!   那天不欢而散后,林华军再也没有找过她,这让她觉得有些委屈。   直到昨天,一直没有关注校园八卦的江润珠得知找到女宿藏尸的学生名叫盛宝宝的时候,她爆发了。   在江润珠的记忆里,省大藏尸在八年后才会被人发现,举报人是省大史论讲师顾远,对方听到了妻子的梦话,知道当年失踪的女友原来已经被现在的妻子害死,并且藏尸于女生厕所。   这个案件曾轰动一时,不仅仅因为那具尸体在女生宿舍藏尸一十年的骇人消息,还因为曾经错综复杂的三角恋,以及丈夫举报现任妻子杀害前妻的奇葩关系。   那个时候,网络已经开始发展起来,因此江润珠即便人在外省,也听说了这个新闻。   不过她早就淡忘了这个曾经只是瞥过一眼的消息,要不是这个案子再度在耳边被提及,恐怕她依旧想不起来。   从最早的奸杀案,一直到这个校园藏尸案,似乎都比上一世更早被侦破,尤其是这个校园藏尸案,直接显示了盛宝宝在里面的关键性作用。   江润珠可以肯定,对方也有先知的能力,她和自己一样知道未来发生的所有事情。   是不是所有的改变都和盛宝宝有关?她为了凸显自己的能力,在任何事情上面都要插一手,因为她,很多事情都变了,林华军没有受伤,更没有提早退伍,两人之间的缘分因为她而了断。   江润珠将所有的不顺都怪罪在宝宝的身上,好像这样,就能让自己好受一些。   “您脑子有病吗?”   宝宝忍不住想要口吐芬芳了,之前她把话说的那么明白了,没想到眼前这个人还在自欺欺人。   “是你靠着未卜先知的能力救下了花盈婆和盛无坤吧,你帮他们骗了多少人?这辈子他们俩免于牢狱之灾,那些被骗的人,难道就很活该吗?”   江润珠不爽盛宝宝的眼神,强硬地回怼道。   “你还真将那对骗子当成自己的亲生父母了,他们知不知道,自己这些年疼爱的只是一个占据自己女儿身体的孤魂野鬼!”   不得不说,江润珠的这句话,戳到宝宝的心肝脾肺了。   十年的时间,早就让她把花妈坤爸当成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而且说来奇怪,明明占了“盛宝宝”的身体,可宝宝没有半点不适应,好像这具身体原来就是自己的一样。   当初她看到江润珠时,一眼就发现了她的魂魄和身体不符的事实,可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时候,却没有一点端倪。   包括老和尚,他曾经在偶然间看见江润珠的时候轻生感叹过这个姑娘有些奇怪,可老和尚从来没有察觉过她的异样。   宝宝有想过,可能是那股让她不断在这些世界轮回的力量太过强大,但是她心里还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不是的,她们之所以那么契合,是因为她和这具身体的主人,有很强的渊源。   有时候宝宝都会有一个错觉,她就是卢宝宝、就是盛宝宝,每一个宝宝其实就是她自己。   这种感觉很强烈,但很多时候,她也会不自觉的害怕,害怕真的是自己抢了原身体主人的幸福,抢走了本来给予她的疼爱。   江润珠的这番话,实打实的惹怒宝宝了。   “你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爸妈凭本事挣钱,怎么就叫骗了呢,怎么叫我帮着他们躲掉牢狱之灾了呢?”   她冷冷地看着江润珠,对方一次又一次上赶着找骂,她也不必给她留情面了。   “江润珠,你自己身上都发生过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了,你怎么就不愿意相信我爸妈真的精通阴阳术数呢?还是你不想承认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阴阳轮回,真的有因果报应?”   宝宝一步步靠近江润珠,她的气势极强,直接逼得江润珠靠在了树干上,退无可退。   “你不敢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因果,有轮回对吧,因为如果真的有因果轮回,你怎么好意思重新回到林华军的身边,你做了那么多对不他的事情,这辈子重生,即便在人家身边当猪,当狗,他都会嫌恶心,凭什么因为他不记得上辈子的事,就让他全心全意的再次喜欢上你,让你享受上辈子没享受到的果实呢?”   看着江润珠脸上乍现的惊恐、慌张、后悔,宝宝知道自己之前的猜测没有错。   江润珠恐怕就是某段时间流行的军嫂种田文女主,对方上辈子背叛了丈夫林华军,重生后迷途知返,和将来会成为富商或是将军的军人丈夫重续前缘,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你胡说,你胡说!”   江润珠最隐秘的心思被宝宝察觉到,她捂着耳朵嘶吼,自己绝对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不相信花盈婆夫妇的能力。   可是除了这个原因,还有什么理由不肯接受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非自然现象呢。   这辈子和上辈子其实已经有很多不同了,或许这辈子的花盈婆夫妇真的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呢。   她之所以不愿意相信,除了嫉妒外,更多的也是不敢相信吧。   “我根本就不知道你口中未来会发生的事,那具尸体,是我看到的。”   盛宝宝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我的妈妈是大名鼎鼎的花娘娘,我继承了她的能力,再正常不过了,我不仅能看到那些东西,我还能驱使那些东西,你不知道吧,顾远疯了,因为我帮了刘兆男一个忙,让她和自己的爱人长厢厮守,江润珠,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要再来干预我的生活,要不然,我不介意让许多好朋友大晚上去你床头蹦迪,日日夜夜在你耳边高唱卡拉OK!”   她在江润珠耳边一字一句说完这些话,然后转身离开。   这一刻,着实很有恶毒女配的感觉了。   江润珠瞳孔放大,愣愣地站在原地,嘴唇嚅动着,好像要说些什么。   她想说她才不信,可直觉告诉她,盛宝宝这一次是认真的,自己要是再干扰她的生活,她绝对会报复她的。   这些日子所有的混沌好像瞬间就变得清晰了,江润珠回顾自己的重生生活,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她明明拥有了别人渴求不到的重生机遇,可她在做些什么呢?   满心满眼都是曾经被自己辜负过的前夫,扪心自问,除了一点点愧疚,她更贪图的难道不是林华军未来的财富吗,如果上一世,林华军一直碌碌无为,只是一个残疾的退伍老兵,她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不断改变自己迎合对方的喜好,只为了让他重新爱上自己。   可明明,她也拥有得到财富的能力啊,这些年江家不断红火的生活就是最好的证明,她或许做不到像林华军那样拥有一个商业帝国,可一般富裕的生活,她还是唾手可得的。   她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立起来,一直在奢望有一个强大的靠山让她倚靠。   江润珠掩面哭泣,她果然还是重生前那个自私自利的她,所谓的弥补,只是打着善意的幌子,行鬼祟之事罢了,如果林华军有上辈子的记忆,恐怕恨不得离她三百仗远吧。   盛宝宝的这番话,骂醒了她,也让她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她说的没错,所有的不相信都只是趋利避害,不敢相信而已。   江润珠踉跄着站了起来,她不敢再掺合花家人的生活了,林华军那儿,她也丧失了攻略的勇气。   重来的一世,就让他们当彼此的过客,不要再去干扰了吧。   ******   从那天不欢而散以后,除了偶尔回乡在路上打照面,宝宝再也没有见过江润珠,也没有和她说过话。   听说江润珠和自己的嫂子闹的很不愉快,爸妈哥哥护着生了孙子/儿子的儿媳妇/媳妇,江润珠为此和娘家减少了来往。   听说她毕业后去南方发展了,好像靠炒股赚了不少钱,买了房子和地皮,后来炒股赔了钱,又卖了一些房子和地。   总的来说,江润珠的日子还算不错。   再后来,江润珠的爸妈过世了,江润珠和老家的联系就更少了,也没人知道她究竟过的怎样。   ******   三十年后   今天是黄仙咨询有限公诉开业二十八周年纪念日,不少和公司有过“咨询”往来的达官显贵都提前定了豪华的花篮,准备了丰厚的贺礼,送到公司里来。   其实黄仙咨询有限公司并不大,拢共就两个咨询师,外加两位早已经退休的前辈,只不过很多圈子里都有这个咨询公司的传说,知道这间公司里的人都是官方记录上都有名号的人物。   “那位就是花娘娘了,现在黄仙咨询公司的老板是她女儿和女婿,据说他俩的本事都是花娘娘一手调教出来的,啧啧,可惜我生不逢时,没有亲眼见识过花娘娘出手,真不知道,能教出这样两位人物的花娘娘,当年是何等风姿。”   “是啊,盛老板的能力咱们都见识过,那是这个。”   说话的人看着盛宝宝站立的方向比了比大拇指,“真不敢想象,教出盛老板的花娘娘,又是何等能耐。”   人的惯性思想,老的经验丰富,总比年轻人厉害,更别提这种母传女,父传子式的教学模式了,父母肯定比子女更厉害啊。   前来贺喜的客人几乎都用崇拜又小心翼翼的目光悄悄打量坐在上手位置的两位老人,不敢生出任何冒犯的心思。   “媳妇,看见那些人的眼神了吗?”   盛无坤凑到媳妇耳边,小声地说道。   “有话回家说,咱们高人!懂高人是什么样子吗?那得端着点。”   花盈婆稍稍靠近老伴,嘴唇几乎没有动,说话的音量也就身边人能够听见。   “奶奶!爷爷!”   一对模样十分相似的兄妹走向二老,看到来人,夫妇俩直接破功了。   花圆满和盛意足,这对盛宝宝和淳明二十二年前生下的双胞胎,也是夫妇俩心尖上的大宝贝,两个孩子在外省念大学,今天是特地赶回来的。   宝宝和淳明还在招呼客人,看着不远处黏糊上的祖孙四人,相视一笑。   这一世,依旧很幸福。 第74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   “来, 乖宝, 让娘贴贴你的额头,看看咱们还烧不烧了。”   宝宝睡得迷迷糊糊的, 被娘从被窝里挖出来,对方有些微凉的脸颊贴在自己的额头上, 让宝宝打了个激灵, 意识也逐渐变得清醒。   此时距离她刚来到这个世界, 已经过去三天了。   这一世的她名叫甄宝宝,是下沟村生产队三大队前大队长甄家的小女儿,为什么要加一个前字呢, 因为就在她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全国各地都闹旱灾, 他爹带着全村壮劳力进了深山,结果在和一头饿极了的熊瞎子搏斗时丢掉了性命, 于是现在的大队长成了她堂爷爷家的大伯。   她是遗腹子, 她娘是寡妇。   宝宝刚来到这具身体里的时候, 原身正在发高烧, 家里人用尽了各种偏方, 还去卫生站赊了不少西药,可惜都没能让烧退下去, 好在她过来后, 病情开始消退,体温也逐渐恢复正常。   除了身边这个正在给她测体温的亲娘,甄宝宝还有一个一母同胞的哥哥甄宝力, 比她大三岁,今年已经六岁了,她还有一个奶奶,和她娘一样都是寡妇。   除此之外,也就堂爷爷那边关系稍微亲近一些。   祖孙三代,除了一个六岁的男娃娃,没有一个能够顶门户的壮劳力,这在六十年代,是极为艰苦的还容易遭村里其他强势的人家欺负的对象。   好在甄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当年甄父也算是因公赴死,他重伤了那头熊瞎子最后被其他青壮力合力杀死,几百斤的熊肉让村里人熬过一段十分艰难的饥荒时光,有点良心的人家都知道,甄家这些孤儿寡母欺负不得。   再加上堂爷爷家的大伯之所以能够当上继任大队长也有甄父余荫庇佑的缘故,这些年也一直悄悄帮衬着甄家。   甄家早逝的老爷子在前年军队普查的时候,被证明当年确实是因为给红军带路被倭本人杀死,追封了烈士封号,从那以后,老甄寡妇每个月都能从县武装部领到六块钱,外加五斤粮票和十个鸡蛋,年节的时候,还能得到油票糖票等稀罕物。   这些补贴大大改善了甄家人的生活。   “娘,我不难受啦。”   宝宝揉了揉眼睛,软软糯糯地说道。   这里的人依旧习惯喊父母为爹娘,爸妈是城里人的时髦叫法,乡下的老人都不不喜欢听。   “咱宝真棒。”   小甄寡妇徐盼好用脸颊贴了贴女儿的额头,又伸手探进女儿的衣领里摸了摸她的后背和小肚子,确定她不烧了,总算松了口气。   “快起床啦,娘给你冲了碗鸡蛋粥,等会儿娘要上工了,你跟着哥哥一块玩耍,记得身上的衣服可不能再脱了,小心又冻着。”   徐盼好看着闺女因为大病一场又瘦了一圈的小脸蛋,心疼的不行。   当年怀这个孩子的时候旱灾还没过去,中途见红好几次,尤其是知道丈夫的死讯时,悲恸之下,这个孩子险些流掉。   女儿出生的时候,比小猫崽子也大不了多少,很多人都说这个孩子恐怕活不了,徐盼好硬是靠着亲戚乡亲们偶尔接济的一条泥鳅、几条小鲫鱼下了奶,整颗心扑在这个孩子身上,将她养到三岁。   她十分庆幸,女儿出生那一年风调雨顺,家里还能挤出一点粮食兑换小米,在她奶水不够的时候,用米粥喂养孩子,可以说整个下沟村,都没有比宝宝吃的更精细的婴儿了。   可饶是这般仔细,宝宝的身量还是比一般孩子小一大圈,明明是奶胖的岁数,脸颊上都没什么肉,看上去细细瘦瘦的,惹人心疼,这次病了一场,又瘦了许多,可把徐盼好自责怀了。   “娘,穿衣服。”   宝宝闭上眼睛,抬起双臂,因为还有一些困意,说话的时候小脑袋不断往下点,可怜又可爱。   话一出口,宝宝就脸红啦,她好歹是活了好几世的大人了,怎么连穿衣服都要娘亲帮忙,性格好像受到原身影响,都变得娇气起来了。   “等农闲的时候,娘把毛衣拆了重新给你织大一些,换个花样,把咱宝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徐盼好拿起毛衣给女儿套上,去年织的毛线衣今年已经有些偏小了,套头往下扯的时候,把女儿的头发都扯掉了好几根,小脸更是被磨地粉扑扑的,总算有了些鲜活气色。   这个上好的羊毛线还是当年军队普查的时候送给烈士家属的补贴之一,拢共一斤半的毛线,不够给大人做衣服,老甄寡妇刘三妹也舍不得自己用那样好的东西,于是让孙子甄宝力拿过来,让她给乖宝织了一件毛衣。   这个毛线是桔红色的,宝宝皮肤白,穿着特别好看,当初徐盼好织毛衣的时候也很费心思,编了许多花样,恐怕县城供销社卖的最贵的毛线衣,也没有这件好看。   徐盼好看了略显紧绷的毛衣领口以及短了些许的袖管,决定等农闲的时候把毛衣拆了,将去年剩下的那些毛线续上。   一听漂漂亮亮这个词,宝宝的嘴角就不由自主地笑咧开了。   原身不仅有点小娇气,还很是臭美呢,这绝对不是她本能地反应,宝宝不承认自己自恋爱打扮,直接将锅推给了原身。   等徐盼好帮闺女穿好衣服走出房间外的时候,儿子甄宝力已经自己穿好衣服起床了,正准备进屋喊她们呢。   “娘。”   甄宝力喊了一声娘,然后眼巴巴看着被娘抱着的妹妹。   六岁的甄宝力看上去体格结实多了,尤其这两年地里收成好,甄家虽然没有壮劳力,可按照人头分到的粮食也足够一家老弱吃饱,再加上烈士老爷子的津贴,甄家这个唯一的男丁一点都没有被亏待,养的高高壮壮的,很有他爸当年的影子。   其实甄父死的时候,甄宝力也只有三岁,那个时候徐盼好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很难养活的女儿身上,刘三妹不仅要承受独子离世的痛苦,还要想尽办法弄到补给品给媳妇下奶,养活刚出生就没爹的孙女,两人对于这个孩子,都疏忽了很多。   好在甄宝力是个豁达憨实的孩子,不仅没有嫉妒妹妹,反而很有当哥哥的样子,大人不在的时候,将妹妹保护的很好。   现在六岁的甄宝力已经能帮大人干不少活了,徐盼好和刘三妹上工的时候,宝宝一直都是他看着的。   前几天宝宝生病,甄宝力这个哥哥整宿整宿睡不着觉,现在嘴角还有一个好大的燎泡,看上去滑稽极了。   “宝力,你带着乖宝去漱口,娘把粥给你们盛过来。”   徐盼好放下闺女,甄宝力迫不及待地牵上了妹妹的手,带她向院子里走去。   徐盼好看着儿女一高一矮的背影,脸上的笑意就没有下去过。   女儿的病好了,她这心总算是安定了。   看了一会儿,徐盼好转身走向厨房,锅里的粥已经烧开了,徐盼好在最上面舀了一大碗比较稀的米粥,又在另一个碗里舀了半碗米粥,然后去橱柜的抽屉里拿鸡蛋。   家里养了两只鸡,因为喂的粮食不够的缘故,并不是每天都会下蛋的,尤其这两天有些冷,母鸡已经好几天没有下单了,这会儿厨房里就剩下最后一只鸡蛋了。   徐盼好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那个鸡蛋,敲开壳将蛋液打进沸腾的米粥里,然后搅拌开来。   原本微微泛黄的米粥瞬间变得黄澄澄的,空气中的米香里又多了鸡蛋的香味。   她又搅拌了几下,舀了一小勺鸡蛋粥盛在之前已经装了小半碗的陶碗里,锅里剩下的那些浓稠鸡蛋粥,被她倒在另一个碗里。   那个碗不大,一看就是给孩子吃的。   徐盼好捧起最早盛出来的那一碗稀粥,吹了几下,然后沿着边吸溜吸溜几口喝下肚,好像一点都不怕烫似的。   “吃饭了!”   喝完自己那一碗,徐盼好端着另外两碗粥走到堂屋,对着院子里喊了一声。   加了一半鸡蛋粥的米粥是甄宝力的,剩下那碗纯鸡蛋粥是宝宝的,从外表上看起来,两碗粥都差不多。   “哇,今天喝鸡蛋粥啊!”   甄宝力开心极了,他再懂事也只是个孩子,看到好吃的当然会高兴了。   平日里徐盼好是舍不得吃鸡蛋的,因为鸡蛋也是钱,攒够了数量可以拿去收购站换别的生活用品,纯米粥也很难得,以往家里的米粥里总要加苞谷或野菜。   今天能吃上鸡蛋粥,纯粹是因为宝宝刚大病了一场,大夫说了要好好养一养。   “宝力,等会儿吃完饭去一趟你奶那儿,问她要几个鸡蛋,宝病了一场,得好好补补。”   徐盼好拿起一块毛巾绑在自己的脖子上,准备出门上工,临出发前,装作漫不经心地对儿子说道,眼神还往隔壁的院子瞟了一眼。   老甄寡妇刘三妹就住在隔壁。   宝宝咽下嘴里那一口热腾腾,香喷喷的鸡蛋粥,回想起原身留下来的那些记忆,这一世的妈妈和奶奶之间还真是一团扯不清的烂账呢。   甄家两个寡妇,小甄寡妇的男人还是老甄寡妇的独子,所有人都觉得两个女人应该住在一块,共同照顾甄家唯二的两根苗苗才对。   可惜两个寡妇彼此看不惯对方,碰在一起就是针尖对麦芒,当年老甄寡妇就看不惯儿子疼媳妇忘了娘,后来儿子死后,更是觉得小甄寡妇命里克夫,害死了她儿子。   小甄寡妇面对这个指控也不甘示弱,大家都是寡妇,如果她男人是被她克死的,那她公公就是被婆婆克死的,都是克夫的女人,谁又比谁高贵了。   于是两个失去至亲的女人又撕了好几场。   对了,这里忘了说了,这俩寡妇都是下沟村赫赫有名的泼妇,没办法,这个世道寡妇要是不凶悍一些,不厉害一点,人家能把你欺负死。   老甄寡妇和小甄寡妇在没了丈夫后,撒泼能力直线上升,几乎到达村里无人敢惹的地步。   别看徐盼好在女儿面前完完全全就是个慈母,说话声音软地能挤出水来,在外人面前,她就是个令人闻风丧胆,浑身带刺的母老虎。   在吵了几次后,婆媳二人干脆在房子三分之二的位置处垒砌了一栋墙,正好把院子隔成两半,老甄寡妇就住在自己和老头曾经住的那间老屋里面,将原本一个杂物间改成了灶房,一个人过起了小日子。   她还能干点轻省的活挣点工分,再加上队里按人头分的粮食以及丈夫的烈士补贴,小日子别提多滋润。   不过虽然看不惯儿媳妇,老甄寡妇对儿子的一双儿女却爱得不行,尤其是小孙女,那是儿子的遗腹子,一出生就没有感受过父爱,老甄寡妇恨不得自己能把儿子的那份爱都一块给了她。   因此虽然她拉不下脸和儿媳妇说话,却总是让孙子当中间人,老爷子的那些补贴,基本上都被老太太托孙子的手送过来了。   刘三妹也知道,儿媳妇绝对不会动那些东西,在对两个孩子的疼爱上,她们不比彼此来的少。   “诶。”   甄宝力显然也习惯了当这个传声筒,瓮声应了下来。   ******   因为原身生病的缘故,在来了这具身体里好些天了,宝宝都没有跨出过甄家的院子,即便这会儿只是出门去墙那边的另半个甄家,宝宝也觉得十分新鲜。   “奶,我娘要吃鸡蛋!”   甄宝力脑子憨,他娘说的话太长了,他只记得几个关键的词。   被他牵着手的宝宝差点一个趔趄,平地摔在院子里。   这个转述是认真的?   宝宝满脸懵逼地看着身边这个比她高了两三个头的哥哥。   甄宝力不知所以,还冲妹妹咧着嘴笑了笑。   “让她吃屁去!”   老太太听了孙子的嚷嚷声,从屋里出来,看到小孙孙和小孙女,眼角眉梢都柔和起来,笑成了一朵盛开的大菊花。   “中午就留在奶这儿吃饭。”   老太太身子骨还挺健硕,一把将宝宝抱了起来。   “瘦了,咱宝可怜坏了,等会儿奶给你埋红薯吃。”   宝宝也很熟悉这个奶奶了,她重病那几天,老太太天天在她床头守着,要知道,自从和儿媳妇闹翻后,刘三妹基本不踏入隔壁的院子。   “奶,我也要吃。”   甄宝力憨憨地嚷嚷了一句,老太太自然不会不答应。   “你回去和你那馋嘴的老娘说,我这儿没鸡蛋了,让她拿粮食先和别家换一些鸡蛋,你妹的身体亏不得,明明当年你爹也没亏待她啊,怎么把她养的那么抠索。”   老太太心里当然知道,鸡蛋肯定不是儿媳妇自己要吃,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借机会怼上几句。   之前她攒的那些鸡蛋都拿去卫生站换药了,家里的橱柜空荡荡的,连点白糖都拿不出来,老太太还在等下个月老头子的补贴到手,给孙女换一点红糖补身子呢。   不过这些话她没有当着孩子的面说。   “哦。”   甄宝力挠了挠后脑勺,那么长一段话,也不知道记没记住。   ******   兄妹俩在奶奶家待了一上午,各吃了一个小红薯,等到大队部下工的喇叭声响起时,才从奶奶家离开。   “娘,奶说不给,你抠门,让你和邻居换。”   甄宝力想了好久,大概转述了老太太的话。   围观了整个过程的宝宝已经用手把自己的眼睛给捂上了,明明只是改动了几个字,情绪和意思却差了那么多。   她觉得这些年娘和奶奶的关系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变本加厉,一定有这个傻哥哥的功劳。 第75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2   “娘, 奶奶家也没有鸡蛋了。”   三岁的小丫头说话很慢, 听上去更加软乎了。   “早上奶奶给埋了两根红薯,宝宝和哥哥一人一个, 可香了呢。”   宝宝舔了舔嘴唇,现在乡下都是土灶, 刘三妹烧水的时候直接在灶头的柴灰底下埋了两根红薯, 等烧完那一大锅水后, 小番薯也熟透了。   撕开外层黑成焦炭的表皮,里面是黄澄澄,又香又软的红薯肉, 因为是灶里闷熟的,还带着果木柴火的香气, 别有一番风味。   宝宝是想告诉娘,不是奶奶不愿意给她鸡蛋, 而是奶奶家也没有鸡蛋了, 而且老太太很疼他们, 早上还埋红薯给他们吃了。   果然, 听了宝宝的话后, 徐盼好的表情稍微柔和了一些。   “娘,宝宝生病是不是花了家里好多钱?”   瘦小的三寸丁抱着娘亲的腿, 仰着脑袋眼巴巴地看着她, 眼眶还有些泛红。   “我的病已经好了,不用吃鸡蛋补身体啦。”   原身烧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娘和奶奶曾坐在床头, 难得平心静气地商量过给孩子看病的事情,农家人能够动用的现钱少的可怜,地里歉收的时候,很多社员甚至还要欠公社的帐,年底结算的时候,一年的收入都是负数。   也就这两年老太太那里多了一笔老爷子被评为烈士后的家属补贴,家里才有了余钱。   这笔钱一部分被用于修缮老爷子和甄爸的坟墓了,剩下的那些这两年为了给原身换细粮和补身子的药也用的七七八八了。   现在原身忽然病重,两边的钱全都凑起来,也就二十来块。   这年头很多救命的西药都很难得,老太太已经想好了,如果孙女的高烧一直不退,就只能去队上开证明,然后抱着孙女去县城的大医院看病,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就把老头子的烈士证带上,去求部队的医院,那里肯定有救命的药。   因为要留着去县城看病的现金,这些日子婆媳俩在卫生站配的药,基本上都是用工分和鸡蛋先抵着的。   可以说为了给原身看病,这个家的家底都快被掏空了。   原身还小,却也能感受到奶奶和娘的悲伤难过,无意识地哭了好几场,现在宝宝还能感受到那种悲切的情绪,不自觉地红了眼眶。   “嗯,咱宝壮得可以打倒一头牛。”   徐盼好不怎么走心地应和着,越发觉得瘦瘦小小,刚生了一场重病的女儿乖巧贴心又可怜。   一旁的甄宝力是个憨的,听了娘的这句话后瞪大了眼睛,一脸崇拜地看着比自己矮了好几个头的妹妹。   他家宝妹居然可以打倒一头牛,牛那么高,那么壮,他妹可真厉害啊。   ******   兄妹俩的午饭是在隔壁奶奶家吃的,刚刚回家也只是为了和娘说一声。   老太太有心想要给孙女做点好的补补身体,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能做的,也只是蒸饭的时候少掺点番薯和糙米,少加点水,让米饭实在一些。   这个时候乡下人的生活着实艰苦,能填饱肚子就已经很不错了,寻常日子桌子上根本不会出现荤腥,队里倒是允许社员按人头养鸡鸭,年龄在五岁以上的,一人允许养一只小家禽,不过这些鸡鸭不是用来吃肉的,而是用来下蛋赚钱的,这些靠粮食喂养的鸡鸭下的鸡蛋鸭蛋乡下人也舍不得吃。   猪羊这样的大牲畜只能队上养,算全公社的财产,队上养一头,就得给国家养一头,年末杀猪分猪肉的时候,恐怕是全生产队社员最开心的日子了。   老太太蒸了饭,又用水焯了盘白菜汤,加了点辣子和盐巴,除此之外家里也没有其他调味料了。   一碗白菜汤,一盘腌雪菜,就是今天的午饭了。   乡下家家户户大多如此,能吃上干饭,已经是很不错的条件了。   宝宝不挑,这样简朴的饭菜她照样吃的很香甜,憨大哥就更不用说了,从他有记忆起就吃这样的饭菜,都没有挑剔的余地。   一旁的老太太看着,却替孙女觉得心酸。   她那个短命的老伴和儿子都是打猎好手,基本上每次进山都能有所收获,不说餐餐有肉吧,至少每个月总能吃顿荤腥解馋。   孙子宝力刚出生的时候,儿子打到一头野猪,野猪肉大半都上交公社分给社员了,但还有十多斤肉作为奖赏分给了甄爸。   那段时间儿媳妇吃得好,奶水特别充足,把刚出生的宝力喂地肥肥壮壮。   等到宝力八个月可以开始吃大人饭的时候,儿子往山上跑的更勤了,时不时能摸只山鸡野兔回来,她和媳妇把那些畜牲身上最细嫩的那块肉剁成肉糜熬粥,小家伙吃的别提多凶猛了。   当年旱灾的时候,那么多孩子都没能熬过那一场饥荒,三岁的宝力现在还能活蹦乱跳,和早两年补出来的强壮体魄不无关系。   可这些,孙女都没有享受过。   老太太看着孙女尖尖的下巴和细瘦的胳膊就忍不住心疼,要是儿子还活着,一定能把这个闺女养的白白胖胖的。   当年他就想再要一个女儿,凑一个好字,结果连女儿的面都没见着就走了。   “多吃点,等下个月你爷爷的补贴下来了,奶给你们做鸡蛋糕吃。”   老太太给孙女夹了一筷子白菜芯子,这一段最脆甜,比起虎实的孙子,她其实也更偏疼瘦弱的孙女。   甄宝力心大,夹了一片大叶子,嚼地嘎嘣脆,一点都不觉得被偏心了。   吃完饭,休息了一早上的老太太也要上工了,她的工作是煮猪食,和队上另外一个老婆子轮班,这个工作相比较种地轻松多了,要不是老太太有一个烈属的名号,还不见得能占到这个便宜呢。   家里没了大人,妹妹的身体又好全了,甄宝力按耐不住,带着她去找自己的小伙伴了。   ******   甄宝力最好的朋友叫赵成虎,比他大两岁,也是三大队的一个孩子王,这一片十岁以下的孩子基本上都归他管。   甄宝力带着妹妹来到赵成虎家的时候,一群孩子已经在赵家院子里聚集,商量今天该玩什么。   原本看到好兄弟过来,赵成虎是很高兴的,可看到甄宝力身后瘦瘦小小的三寸丁时,他顿时就表现出不乐意了。   “大力,你怎么把哭宝给带来了。”   哭宝是原身的外号,本来叫做哭包,因为她名字里带个宝字,干脆就叫哭宝了。   原身实在是太爱哭了,会有这样一个外号,一点也不奇怪。   “就是,俺们不和哭宝玩,到时候她要是哭了,俺娘肯定又要骂俺了。”   说话的是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他娘是北边逃荒过来的,这么多年了还带着家乡的口音,她家孩子也学着她说话,喜欢把我说成俺。   他的话显然引起了大多数孩子的共鸣,大家纷纷用嫌弃地小眼神看着宝宝。   不自觉地,宝宝的眼眶里就凝聚了一泡眼泪。   这绝对是原身这具身体的自然反应!   宝宝心里慌的一啤,她该不会真的变成哭包吧。   其实原身之所以爱哭和刘三妹、徐盼好这对婆媳脱不开关系,两个女人都觉得亏待了孙女/女儿,没给她好身体,也没让她过上好日子,好像当初留下她,反而让她遭罪了。   有时候婆媳俩也会抱着孩子哭,说对不起她,让她一生下来就成了没爹的孩子。   原身还是不懂事的年纪,看着大人哭,自个儿也跟着难过,时间一长,就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很可怜了,稍微有点不痛快,就开始靠哭发泄。   “我不会哭的。”   宝宝连忙用手揉了揉眼睛,表示自己绝对会控制好泪腺,不让它自我发挥。   殊不知她揉红眼眶的样子多么惹人怜爱,尤其配上她奶声奶气的语调,顿时让刚刚还嫌弃她的那群大孩子们不好意思了。   “算了,这次就带上你吧,不过说好了,你不准哭哦,要是这一次还哭,以后我们都不和你玩了。”   赵成虎还是比较讲义气的,哭宝是他好兄弟的妹妹,也就是他的妹妹,既然哭宝都说自己不会再哭了,那就把她带上的。   “我不同意!”   赵小梅在一旁坚决反对,她是赵成虎的亲妹子,和甄宝力同龄。   她才不想带上这个哭宝呢,因为都是女孩子的缘故,每次哭宝一哭就得她去哄,这些男孩子拍拍胸脯随意答应下来,到时候受罪的还不是她呀。   “你这丫头好生小气。”   赵成虎挺了挺胸汤,觉得这个亲妹子一点都没有继承他大哥义气。   “娘说爹耳根子软,漂亮女人和他说几句话他骨头都飘了,你和爹一样,都是蠢男人!”   赵小梅也不知道她娘那些话到底是啥意思,反正她娘每次和爹吵架都得骂这几句话,她觉得她哥和她爹一样,都容易被女人的话唬住,这么骂肯定没毛病。   “你、你——泼妇!”   赵成虎的耳朵瞬间就红了,他知道,耳根子软不是好话,他立马气呼呼地骂了回去,他爹和娘吵架的时候,爹就是这么骂娘的。   还没想好玩什么呢,这对兄妹俩倒是先吵起来了。   “你们别吵了,都是我不好。”   宝宝在一旁小心翼翼地劝了一句,原身的声音又软又甜,加上她习惯慢吞吞的语速,听上去不像是劝架,更像是在撒娇。   说完话她就有些不自在了,结合这个语境,怎么感觉到一股莲味儿了呢。   不不不,这一定是她的错觉。   “小梅,你别那么小气嘛,你看,哭宝都说了她不会哭了。”   “对啊小梅,你再吵下去,恐怕才会把哭宝弄哭,你刚刚好凶啊,都吓着哭宝了。”   边上的小男孩小女孩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为宝宝说话。   其实宝宝不哭的时候还是很招人稀罕的,小甄寡妇总是尽可能的将女儿收拾的干干净净,因为不注意卫生更容易让宝宝生病。   在一众灰扑扑,脏兮兮的小孩子群里,总是白白净净的宝宝就显得格外引人瞩目。今天她还穿着漂亮的橘红色毛线衣,不算长的头发分两股扎在耳朵后头,看上去可爱极了。   男孩子们虽然没有那么早开窍,可也已经有了怜惜弱小的男性本能,这会儿都开始护着宝宝。   “你们都护着她。”   这下子轮到赵小梅快哭了,不过她是个很要面子的小姑娘,硬是把眼泪憋了回去。   “哼,带就带,到时候她要是哭了,我可不会再哄她了。”   她气呼呼地甩了脸子,跑到自己的小姐妹身边,故意扭过头,不去看自家哥哥,其实耳朵竖得高高的,就是在等大哥来哄她呢。   可惜赵成虎压根就不知道小女孩的心思,一看妹妹不反对了,当下就开始讨论起今天的活动,一点都没有要哄她的意思。   赵小梅更生气了,嘴巴撅地高高地,都快能吊油瓶了。   最后有一个男孩提供了一个目标,山脚下有一片枣树,原本是一片无主的野果林,公社成立后那一片被划为三大队的地盘,野果林里的产物也就成了国家财产。   大多数枣子还在青脆的时候就被队上的大人摘走了卖给收购站了,还有零星一点枣子挂在树梢上,现在枣树上的枣子已经转为深红色,这是枣子最为香甜可口的时候。   这些枣子其实是大人给村里的孩子留的,乡下也没什么零嘴,他们只能在摘枣子的时候手下留情,每棵树上留一点点枣子,村里那群淘气孩子肯定不会放过这些好吃的果子,而且那么点东西,也不算偷公家的东西。   男孩说,他前些天看见树上的枣子已经熟透了,只要重重摇动树干,枣子就会掉下来。   一想到枣子的香甜滋味,所有孩子都心动了,一群小萝卜头浩浩荡荡杀向了野果林。   “啪——”   赵成虎又虎又皮实,作为老大,他挑选了一棵最粗的枣树,重重撞了一下,顶上的树梢随着撞击开始摇晃,簌簌簌掉落六七颗熟透了的枣子。   其他孩子有样学样,在树林里放开撒欢。   有用身体装的,也有几个人合力摇晃树干的,一时间,耳边都是树叶摇晃和枣子掉落的声音。   “哼,有些人什么都不干,就是吃白食的。”   甄宝力已经摇下来好几颗枣子了,他让宝宝收着,自己继续摇晃树干。一旁的赵小梅看着自家摘了枣子就顾着自己吃的哥哥,气不打一处来。   “哥,我也想试试。”   宝宝看着自己瘦瘦细细的胳膊,又看了眼比自己腰还粗的枣树树干,并不相信自己能摇下枣子来,不过赵小梅的话也没错,跟着一块玩,总不能一点参与感都没有吧。   “妹,你别试了,打疼了手你会哭的。”   甄宝力憨憨地挠了挠头。   宝宝感觉胸口中了一箭,这是来自亲哥哥的语言攻击。   她凶巴巴地将手里的枣子塞到哥哥的手上,然后走到枣树面前。   “嘿——”   扎好马步,气沉丹田,宝宝卯足了力气,朝枣树拍了一掌。   我艹!   下一秒,她将那只手收回胸前,眼泪又不争气地从泪腺里争先恐后地跑了出来。   “咔嚓——”   没等徐小梅笑话她呢,只听一声咔嚓声,那一棵有小孩腰那么粗的枣树从被拍击的那段位置开裂,缓缓地向后面倒去。   宝宝那一巴掌,直接将树给拍折了。   不仅宝宝的眼泪止住了,边上的孩子也被这一幕吓呆了。   宝宝咽了咽口水,她好像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金手指是什么了。 第76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3   “妹!你好棒棒!”   甄宝力托起惊掉的下颚, 眼冒小心心地看着自己的妹妹。   娘说的没错, 妹妹果然壮到可以打倒一头牛呢。   “树怎么折了,完了完了, 大人肯定要骂死咱们了。”   刚刚一群小孩子四散在野果林里,也有一部分孩子没有看到宝宝一掌拍断这棵枣树的场景, 他们看到那棵折断的树, 第一反应就是要挨骂了。   现在这片野果林都是公家的财产, 保不准还要罚钱,一群孩子吓得六神无主。   “哥,我看到了, 是她拍折的。”   赵小梅很快就回过神来,指着还有些懵逼的宝宝幸灾乐祸地说道。   “胡说!”   赵成虎听到动静从远处跑过来, 面对妹妹的指控,他像是看傻子似的看了自家妹子一眼。   “小梅啊, 哥那么聪明的人, 你不能把哥当傻子糊弄啊。”   赵成虎双手叉腰, 装出一副睿智的模样。   哭宝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还不知道吗, 平时出去玩, 脚上胳膊上被锋利的野草叶子划几道口子就要嚎个不停,这样弱不垃圾, 软绵绵的小丫头, 能把这棵小孩腰粗的枣树给拍折了?   赵成虎觉得,现在就是他爹来了,也做不到一巴掌拍断一棵树, 他妹子这番话是看不起他的脑子。   “真的是哭宝拍折的,我们都看见了。”   边上的一群小孩子附和赵小梅的话。   “是的呢,是我妹拍折的,我妹可厉害了,能打倒一头牛!”   甄宝力在边上上蹿下跳,为妹子证明。   这个时候,宝宝只想拿一卷胶带,将她哥的嘴巴堵上,哪有这种迫不及待帮妹妹承认罪行的哥哥呢,她严重怀疑她娘生这个哥哥的时候,把他的脑子落在胎盘里一块丢掉了。   “不、不可能……吧……”   后面那个吧字显得有些飘忽,面对那么多人的指正,赵成虎也开始有些怀疑了。   他忍不住看向了宝宝。   三岁的小姑娘比在场所有人都要矮小,赵成虎算这群孩子里比较年长的大哥哥了,宝宝的个头也就在他腰部的高度,即便这会儿穿了三件衣裳,其中一件还是显胖的厚毛衣,她看上去依旧瘦瘦小小的。   因为刚刚拍疼了手掌的缘故,宝宝的眼睛现在还闪着泪花,眼眶四周红红的,连带着挺翘的鼻尖也透着红粉色,看上去可爱又可怜。   这样软不垃圾的小丫头能拍断一棵树?   赵成虎觉得她一巴掌下去,别把自己的手掌心拍疼就很不错了。   他再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觉得自家妹子联合一群人想要将他的智商扔在地上摩擦摩擦,不过他那样聪明的男孩子,肯定是不会偏听偏信的,他相信自己的脑子。   “到底谁拍折的树,老老实实站出来承认吧,无赖一个三岁的毛丫头,你们还真好意思。”   赵成虎凶悍地看着四周的小弟小妹们,严肃认真地说道,“你们看看,都快把哭包弄哭了,我都替你们害臊。”   “就是哭宝弄折的!就是她!”   赵小梅急的上蹿下跳,她觉得她哥笨死了,一点脑子都没有。   “真的是我弄折的。”   宝宝也有些欲哭无泪,早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金手指是力大无穷,她才不会兴冲冲地拍枣树呢,现在好了,那么多人看见,想抵赖都不行,她可能又给家里惹麻烦了。   想着想着,原身的泪腺又有些不受控制了,宝宝赶紧用手揉了揉眼睛,她这样力大无穷的女汉子,怎么可以在人前嘤嘤嘤呢。   殊不知,她这幅可怜模样,让一些人越发不相信树是她拍折的了。   “哭宝,是不是有人威胁你了,你别怕,我允许你加入我们下沟村三大队铁道游击队小兵分队,游击队员就应该不怕任何恶势力的威胁,你放心大胆地说出那个威胁你的人,党和同志都会保护你的。”   赵成虎将自己的胸脯拍地啪啪做响,因为太过激动,脸颊都变得通红了。   他觉得自己不再只是处理一棵树被拍折的事情,而是在铲除生产队里的邪恶势力,一下子和真正的游击队员靠的更近了。   宝宝有些懵逼地看着他,有些跟不上他的脑回路节奏。   怎么那么简单的一件事,就连游击队和恶势力都给搬出来了呢。   “赵成虎!爹和娘真是给你取错了名字,你应该叫赵成猪才对!”   赵小梅已经气炸了,她一点都不想承认这个比猪还笨的人是她哥哥。   “大胆!”   赵成虎对着妹妹怒目圆睁,这谁家的破妹妹啊,不能要了。   “大人过来了!”   “大人看见了,怎么办,咱们跑不跑!”   几个眼尖的孩子看见几个大人朝他们走来,顿时慌乱起来,一场兄妹阋墙的戏码也因此暂时落下帷幕。   “你们几个孩子干啥子呢?诶,这棵树怎么折了?你们谁干的?这是国家财产知不知道!”   可惜没等他们逃跑,就被几个大人逮住了。   下沟村生产队拢共就一百多户人家,住在这一片的三大队有三十七户家庭,基本上都认识,谁家孩子长什么模样,一眼就能认出来。   即便他们现在跑了,那些已经看到他们的大人也能把他们一个个揪出来。   一群小萝卜就像是打了败仗的俘虏一样,蔫蔫地跟在大人身后,几个进山捡柴火的大人还把那棵折断的枣树扛上,一块来到了大队部。   破坏公家财产在这个年代还算是比较严重的一件事,原本在地里干活的孩子家长都被大队长给叫过来了。   “山坤媳妇,他们说这棵树是你闺女拍折的。”   山坤是甄爸的名字,在这个偏远的小地方,大伙儿都习惯用当家男人的名字来称呼他媳妇,直呼女人的名字,那是同性和极亲近的人才能做的。   “放屁!”   徐盼好一听儿子闺女惹事了,一路上忧心忡忡,闺女的身子还没好全呢,也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居然闹到了队上。   刚到大队部,她就赶紧在一群孩子里找到自家那一双儿女。   儿子是个铁憨憨,表情看上去还有些激动高兴,徐盼好直接忽略了那个憨儿子,看向一旁的女儿,这一看不得了,徐盼好的心直接跳到了嗓子眼。   白天出门的时候闺女还好好的呢,现在眼眶红彤彤的,鼻尖都被揉成了红粉色,显然是刚哭过一场的样子。   她正准备过去问闺女为什么哭,是不是被欺负了,大队长就说出这样一通话,可不把她给气炸了!   “你家三岁孩子能把一棵那么粗的树给拍折了呢,你生的是娃还是斧子啊!”   徐盼好的泼辣全生产队出了名,尤其是在维护自家闺女这件事上,她简直就是遇神杀神,遇魔诛魔的疯子。   想当年村里有个婆娘说闲话,暗讽徐盼好在这个早产的闺女身上花那么多细粮可能打水漂,徐盼好婆媳俩听说后,摒弃前嫌,两人轮流在那个婆娘家门口叫骂,一连半个月,直到那个婆娘家实在是受不了了,不仅让嘴贱的媳妇出来道歉,还赔了徐盼好两斤小米和二十个鸡蛋,这件事才算过去。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们孤儿寡母好欺负,什么脏的臭的都往我闺女身上泼,山坤啊,你怎么去的那么早啊,你媳妇和闺女都要被人作贱死了,你快睁开眼睛看看吧,再不行,就把咱娘俩带走,咱们去地下陪你,也不要受这种冤枉气啊!”   徐盼好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锤地,脚上的鞋子都被她蹬掉了。   “娘!”   宝力和宝宝被这一变故吓懵了,赶紧跑到娘亲身边想要把她扶起来。   宝宝心里最为懊恼,虽然不是出自本心,可现在这个麻烦,确实是她带来的。   “山坤婶,你说的没错,这棵树绝对不是哭、不对,这棵树绝对不是宝宝拍折的,我给你作证!”   赵成虎站出来,山坤婶和他一样都是聪明人,绝对不会相信这种骗傻子的话。   说着,他看了眼大队部的几个干部,这些人好笨啊,怎么当上干部的。   “山坤媳妇,你先站起来好好说话,咱们也没说这棵树一定是宝宝弄折的呀。”   大队部的几个干部看到徐盼好撒泼也是一阵头疼,尤其是大队长甄山峰,他算起来还是甄山坤隔房的堂哥,两家沾亲带故的,徐盼好在大队部哭闹,传出去人家也会戳他脊梁骨,说他欺负守寡的兄弟媳妇。   其实在场这些大人也不相信树是宝宝弄断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宝宝根本不可能做到。   那么粗的树,村里最强壮的青年都没勇气说自己一巴掌能拍折,更何况是一个年仅三岁,早产又瘦弱的小女孩呢。   他们更愿意相信,是一群孩子调皮合力推倒了那棵树,然后推给最年幼不懂事的孩子。   “谁冤枉我孙女来着?”   刘三妹也听到了风声,拿着剁猪草的铡刀风风火火地冲到大队部来。   一看到这位凶悍的老太太,在场几位干部的脑袋神经都开始突突乱跳。   得了,全生产队最惹不得的两个泼妇聚齐了。   “奶,妹可厉害了,一巴掌就把树拍折了,娘说的没错,妹壮地可以打倒一头牛呢。”   甄宝力还没理清楚状况,见到奶奶也过来了,兴冲冲地对老太太说道。   “你个缺心眼的玩意儿。”   老太太冲着孙子的后脑勺来了一下,婆媳俩很快交换了一个眼神,表情一瞬间凝重了很多。   别人的话可以不信,但是自己儿子/孙子的话不能不信啊。   婆媳俩都知道,这个孩子脑子憨,压根不懂的骗人,而且宝力对这个妹妹的疼爱并不比她们来的少,绝对不会帮着外人坑自己的妹妹。   他会这么说,肯定是因为他看到了宝宝拍了那棵树,不久后,那棵树就倒下了。   别看婆媳俩互相看对方不顺眼,这么多年下来,默契还是有的,刚刚的凝重表情只出现了一刹那,在旁人还没有察觉的时候,两人就又露出胡搅蛮缠的泼妇相来。   “这么粗的树干,别说三岁娃娃了,两个大男人都不见得能都拍断,照我说,这棵树早就已经被蛀空了,你们瞅瞅,是不是一堆虫眼,诶呦喂,这树梢都干瘪了,那么脆,肯定是树干被蛀空了,吸不上水的缘故啊!”   老太太指着那棵断树睁着眼睛说瞎话。   队上的干部看着那段新鲜的裂口,木纹合密,哪有什么虫眼呢,至于树梢干瘪,这个季节的枣树叶子都掉落的差不多了,青脆的枣子都已经晒脱了水分,变得通红干瘪,树梢自然也不像之前那么鲜嫩挺阔。   “就是没有我孙女拍的那一下,这棵树也是要死掉的,而且我孙女哪来的力气拍断这棵树呢?就算是蛀空的死树,她那点力道也只够给树皮挠挠痒,照我说,早在我孙女拍这棵树之前,树干就被别的孩子给撞折了。”   这个说法倒还有点道理,还给几个干部打开了思路。   野果林招孩子的喜欢,大人们在摘野果的时候也会留下一部分,给孩子们解馋,不过他们都教育过孩子,不能爬树,因此为了吃到果子,很多调皮的孩子都会去摇动树干,或是拿着长长的树枝拨动树冠。   或许早在宝宝拍那一下之前,树干就已经被撞断了。   “你们谁撞过那棵树?”   甄山峰严肃地问道。   “我!”   甄宝力举手的动作可积极了,大小两个寡妇都没有拦下他。   在他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几个孩子举起手来,他们也没有认定过谁只能拿哪棵树的枣子,小孩子都没定性,一会儿撞一下这棵树,一会儿又去摇那棵树,不仅是为了吃,更是为了玩儿,当队长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很多孩子都已经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撞过那棵树了。   甄宝力表现的太积极,不像是认错,更像是站出来做英雄,几个孩子受他感染,不管自己有没有撞过那棵树,都积极举手,生怕自己比别人慢了一拍。   甄山峰一眼望去,大半数的孩子都承认自己撞过那棵树了。   真是好惨的一棵树啊!   甄山峰不经在心里感叹了一句。   “也不关我家孩子的事啊,他们今天才去野果林玩,没准前几天也有孩子去那里摘果子,撞了这棵树呢,那片林子那么大,每天人来人往的,谁知道树是谁撞折的。”   那些孩子的家长见状也着急了,纷纷站出来给自己的孩子开脱。   现在看下来,宝宝的嫌疑反而是最小的,在场的所有大人都认定了,早在她动手之前,树已经折断了。   只有宝宝知道,在她动手的时候,那棵树还结实的很。   一群家长争先恐后地替自家孩子辩解,房间里闹哄哄的,几个干部的脑袋都被念疼了。   其实弄断枣树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本就是一片无主的林子,后来搞大锅饭的时候才被归为他们大队的财产。   对于乡下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田地和庄稼,那一片果林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每一年能产多少果子,全看运气。   即便没有人为砍伤果树,每一年林子里也会有果树因为虫害等原因死掉。   现在到底是谁弄断果树的事情就是一堆糊涂账,根本理不清思绪,把事情推在一个三岁孩子身上肯定是不靠谱的,再说了,甄家情况特殊,甄老爷子是国家认定的烈士,甄山坤当年也是为了给全队社员弄到粮食才被熊瞎子弄死的,村里很多人都得承这份情。   对于甄家这一群老弱妇孺,他们只有多多帮衬,哪能迫害呢。   “这件事队上还会调查,以后孩子们去野果林弄果子小心些,想要吃果子,就拿长树枝拨弄,别再撞树了。”   甄山峰觉得就让这件事过去吧,反正野果林那么多棵野果树,公家都没有记录过详细数字,不过话不能这么说,他也得给这些孩子提个醒,以后不要再折腾那些可怜的果树了。   一听队上不打算追究了,在场所有大人都松了口气。   “闹了这么一通,看把我家宝吓得。”   徐盼好一看这事过去了,立马收干眼泪,拍拍屁股从地上站了起来,变脸速度之快,远超杂技。   婆媳俩在这个时候凸显出了默契,不等队上干部发话,自觉走到那棵断树树冠处,挑拣起树梢上零星几颗枣子塞到口袋里,然后带着俩目瞪口呆的孩子回家去了。   村干部又是一阵脑神经突突,甄家有这样两个泼妇,恐怕别人想迫害都迫害不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枣树:全场最惨   甄宝力:全场最傻 第77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4   林蕊没有想到, 自己居然重生回到了五岁这一年, 清醒后的她茫然的看着破旧的屋顶和斑驳墙面,意识渐渐回笼, 她捂着脸,压抑地痛哭起来。   重生前的林蕊已经是一个女孩的母亲了, 丈夫甄宝力是个奶宝/妈宝/妹宝男, 他对家里的那几个女人都很好, 唯独她这个妻子和自己的女儿是例外,他总是选择委屈她们母女,只为了让那三个女人舒心, 她甚至怀疑,在丈夫的心里从来没有她们母女俩的位置。   曾经的恩爱, 似乎早就被婚后的家长里短、柴米油盐消磨殆尽。   其实父母刚给她定下这门亲事的时候,林蕊的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甄家只有这么一个男丁, 这是劣势, 也是优势, 劣势在于这个家的劳动力少, 在农村很容易被人家欺负, 可甄家在当地是大姓,生产队长和甄家还有亲戚关系, 这一点足以弥补这部分缺陷。优势就更不用说了, 只有一个男丁,自然就没有人争抢财产,将来甄家的一切, 都会是甄宝力的。   甄宝力不会念书,从开始上学起就常年垫底,只念完小学就没有继续往下念了,而且甄宝力的反应也有些迟钝,这让村里人一度怀疑他脑子有问题。   徐盼好性格要强,在发现儿子不会念书后当机立断送他去一个木匠那里去学手艺,你还别说,这个迟钝到小子格外沉得住气,耐得住学手艺前期的练习和寂寞。   他可以连续十几个小时不吃不喝,只为了雕琢好一个摆件,教他的师傅有意藏私,可甄宝力在这一方面举一反三,只要研究一段时间,就能把老师傅不愿意教的某个手艺吃透。   等他出师的时候,本事已经超过教他的师傅了。   甄宝力雕的佛像特别好,或许和他本人的性格有关,从他手里一点一滴雕琢出来的佛像格外古朴大气,眼神平和,一看就是与世无争,超脱世俗的菩萨面貌。   改革开放后,来甄宝力这里请佛像的人越来越多,价格也越来越高。   对于乡下人来说,会不会念书起时并不怎么重要,能有一个赚钱的手艺那才是长久的行当。   即便甄宝力身上还有很多劣势,比如他家那两个泼名在外的奶奶和老娘,又比如他那个病歪歪,很有可能需要靠他养一辈子的亲妹子,这依旧不能阻止他成为村里许多人想要的好女婿。   在这份赚钱能力面前,有些劣势都变成了优势。   他笨,现在别人觉得他那是老实憨厚,不会藏心眼;他有个泼辣的老娘和奶奶,现在别人觉得两重婆婆本事大,不会让外人占他们的便宜;至于病歪歪的妹妹就更加无所谓了,反正也就多一双筷子的事,总比那些屁股后头跟着一大串弟弟妹妹要养活的男人好吧。   在这种情况下,林家人出现了。   说起来,林家和甄家的渊源在两个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当年林蕊的父亲也是进山打猎的青壮年之一,他和另外几个人跟着甄山坤,遇到熊瞎子的时候,他们几个早就被黑熊的咆哮吓到腿软了,还是甄山坤仗着有多年的打猎经验,和饿极了的熊瞎子周旋了很久,找到机会捅伤了黑熊的肚子,给了他们反攻的勇气,再加上另外几个打猎小队听到了动静赶过来帮忙,恐怕他们几个都会沦为黑熊的食物。   严格说起来,甄山坤算是他们半个恩人。   当年他们抬着黑熊和甄山坤的尸体下山的时候,林蕊的父亲林建业曾哭着向徐盼好保证,会将甄宝力和她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他有一个女儿,将来他要把这个女儿嫁给甄宝力,报答甄山坤的恩情。   不过那都是在激动的情况下说的话,那个时候旱灾也还没有过去,大伙儿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熬过那一场旱灾,林建业说的那些话,徐盼好自然没有放在心上。   之后的几年,那几个男人确实对甄家的孤儿寡母多有帮助,可毕竟男女有别,徐盼好还是一个年轻的寡妇,为了避免别人说闲话,也为了堵住自家女人越来越怀疑的心态,慢慢的,他们帮忙的次数久变少了。   林建业在甄宝力出息后忽然重提当年的口头婚约,也被不少人腹诽用心不良。   不过林蕊本人确实算是村里比较优秀的女孩之一,她模样漂亮,性格落落大方,而且还是村里少有的念完初中的女孩。   林家孩子多,负累也多,林蕊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帮忙干家务,每年学校放假,还会下地赚工分,在很多人看来,这种聪慧勤劳的女孩子,是最好的媳妇人选。   刘三妹和徐盼好对林蕊也是满意的,尤其听说林蕊的成绩很好,只是被家庭耽搁后,就对她更加满意了,婆媳俩都希望娶一个聪明的儿媳妇,中和一下儿子的笨脑子。   她们也不计较林建业是不是有小心思,安排两个孩子见了一面,在儿子也满意这个姑娘的情况下,应下了这桩婚事。   而林蕊本人,在相处了几次后,也觉得老实淳朴的甄宝力是自己能选择的最好的归宿。   刚结婚那段日子,林蕊确实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甄宝力虽然嘴笨了些,不会说甜言蜜语,可他胜在脾气好,不像村里很多男人,在外面不如意就回家打老婆,处处在女人身上撒气,两人最要好的那段时间,甄宝力甚至还会给她倒洗脚水,两人在一个脚盆里洗脚。   但时间一长,林蕊就感受到了来自婆婆和小姑子的压力。   林蕊算过,按照她丈夫每个月雕好的摆件数量和出售的价格,一个月起码能挣一百来块,在工人人均收入也就三四十的八十年代初,这个收入可以说相当高了。   可每个月,丈夫交到她手中的工钱只有六十块,林蕊知道,剩下的钱都被婆婆拿走了。   她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婆婆守寡养大丈夫不容易,虽然现在他们有了自己的小家,也该孝顺长辈,除了婆婆和奶奶,病弱的妹妹也是他们的负担,这些早在林蕊嫁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婆婆拿走的那部分钱实在是太多了,这让林蕊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件事,只是在她的心里埋了一个雷,因为刚嫁过来不久的缘故,林蕊也不好意思和丈夫提起钱归谁管这个问题。   那个时候她想着,反正婆婆就一双儿女,就算钱到了婆婆手里,将来早晚也会是他们的。   矛盾的爆发点在她怀孕以后。   新婚之初,林蕊和丈夫的感情很不错,因此在刚嫁过来的前半年,她就怀上了孩子,刘三妹和徐盼好都是强势的性格,也因为这样,婆媳俩曾经闹的很不愉快,或许是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在与这个孙媳妇/儿媳妇沟通的时候,两人更多是通过孙子/儿子这个中间人的嘴巴。   这个不能吃,对孩子不好!   这个不能穿,容易勒着孩子!   ……   听着丈夫不曾停止的叮嘱和命令,林蕊别提有多烦躁了,永远都是孩子孩子,好像她这个孩子的母亲,只是一个用来生孩子的工具似的。   更让她受不了的是她怀孕期间丈夫越发频繁提及的一个词——我妹妹!   明明是她怀孕最需要关怀的时候,病怏怏的小姑子却总是差使丈夫去帮她买东西,虽然买来的那些东西小姑子会自觉地往她那里送一些,但这也不能打消林蕊心中的燥意。   费的是她丈夫的时间,花的是她丈夫给婆婆的钱,在丈夫的口中,自己反倒还要感谢这个小姑子,林蕊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更让林蕊受不了的还是这个小姑子的脾气。   她喜欢大大方方的姑娘,说话做事干净利落,偏偏这个小姑子是个泪包,往往话还没说几句,眼泪就先下来了。   婆婆和丈夫好几次撞见小姑子和她在一块时红了眼眶,虽然他们都没有指责她,可林蕊心里觉得,他们肯定默默记了一笔账,觉得是她欺负了小姑子。   在林蕊看来,这都是小姑子使的眼药,就是为了离间他们婆媳/夫妻之间的感情。   十个月后,林蕊生了一个女儿,她虽然有些失落不是儿子,可看着那小小一团粉肉,心里也是高兴的,再说了,他们夫妻都是农村户口,而且没有公职,再过几年,还能生二胎,林蕊看婆婆对小姑子的疼爱劲儿,以为婆婆和奶奶都不是重男轻女的人,谁知道她们喜欢的只有那个病秧子,她生的孩子,她们一点都不稀罕。   林蕊怎么都忘不了自己刚出月子,准备做点小生意,想让婆婆帮忙照顾孩子时丈夫转述的那些话。   “我要管我自己的女儿,你生的孩子你自己管。”   这是一个当奶奶的人该说的话吗?当时刚出月子的林蕊听到这句话,心都凉透了。   她自认为自己退让的足够多了,她同意丈夫留一部分收入给她们,同意养着小姑子这个白吃白喝的人,嫁到甄家这段时间,她对长辈孝顺恭俭,对丈夫体贴关怀,可在那些人的眼里,她始终都还是个外人。   更让林蕊心寒的是丈夫的立场,他好像从来看不见自己的委屈,自己的牺牲,在他眼里,奶奶老妈和妹妹都是真善美的化身,她们做的那些事,说的那些话,在他看来都是正常的。   林蕊觉得,他们四个才是一家人,自己和女儿都是那个家的外人。   她和丈夫吵架,丈夫还糊涂地问她为什么要吵架,林蕊被气的收拾好行李抱着女儿准备回娘家,谁知道半路发生了车祸,再次醒来时,她已经回到了五岁这一年。   林蕊在被窝里又哭又笑,林家穷,她和两个姐姐住在一间屋子里,她甚至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只能压抑着哭声和笑声。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再嫁给那个男人了!   ******   “乖宝,给奶奶看看你的手。”   刘三妹还是不能相信自家瘦瘦小小的孙女能把一棵小孩腰粗的枣树给拍折了,她甚至觉得自己刚刚胡编乱造的话很有道理,或许那棵树早就折了,只是闺女拍的那一下刚好把它拍倒。   “奶奶,我觉得我的力气好大好大的。”   宝宝伸出手,在奶奶耳边小声说道。   “嗯,咱宝最厉害了。”   老太太心疼地看着孙女拍红的手掌心,敷衍地夸了两句。   “去奶奶那里擦点药油,以后咱们不干那么危险的事了,看你这小手红的,是不是很疼啊。”   老太太凑向宝宝的手掌心,轻轻吹了两下。   有时候孩子其实并不觉得特别疼,可当大人们关心你,心疼你的时候,就是会特别想哭,痛感好像也会加剧。   宝宝那不争气的泪腺,有再次汹涌的征兆。   她已经放弃了,她可能走不了大力女汉子的路线,只能试着发展一下大力哭包这种一看就很有矛盾魅力的道路。   刘三妹带着孙子孙女回了自己那小半边院子,徐盼好则是站在自家院子里,看着其中一只肥美的母鸡磨刀霍霍。   徐盼好想着白天卫生站大夫说的那些话,宝宝是早产儿,本来就是先天不足,这些年她养的那么精细,也只是勉强补回一些底子而已。   大夫说了,这一场大病掏空了孩子的身体,虽然外表看上去好像已经好了,内在却是虚的,必须要重补回来。   有条件的话,尽量给孩子吃点肉,肉比鸡蛋更加滋补。   徐盼好舍不得养了大半年的蛋鸡,但这些和女儿的身体比起来,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了。   ******   “好香啊!”   甄宝力带着妹妹从奶奶家回来,一靠近灶房,就从门缝里闻到了鸡肉的香味。   “给你奶端过去。”   徐盼好打开门,白白的烟气一下子涌了出来,鸡肉的香味越发霸道了,她手里端着一个陶碗,里面放了三四块肉。   除了一块鸡胸肉稍微肉多点外,其他几块都是脖颈和鸡架肉,几乎都是骨头。   徐盼好自己可舍不得吃,但是不能不给婆婆送,她怕那个老婆子到时候去地下告她黑状,让她男人以为自己虐待他娘了。   甄宝力咽了咽口水,端起碗蹬蹬蹬跑去隔壁的院子。   “乖宝,咱先喝一碗汤润润肚子。”   徐盼好一把抱起闺女,她就炖了小半块鸡肉,剩下的那些挂在阴凉处风干,鸡肉数量有限,只能趁儿子不在的时候让闺女先开个小灶。   “送鸡肉过来做什么!一只鸡拔了毛去了内脏拢共也就那么点东西,我的身子骨好着呢,这些肉得紧着宝宝来吃。”   两家就隔了一堵墙,隔壁的杀鸡动静老太太早就听见了,她知道,这只鸡肯定是为了孙女而杀的。   “我这个年纪不好吃带骨头的东西,到时候卡死了怎么办,你赶紧给你娘拿回去,就说我不吃。”   老太太拒绝了那一碗肉,她年轻时候吃肉的次数多了去了,反倒是她的乖宝,长这么大,才尝过几次肉腥味啊。   “哦!”   甄宝玉挠了挠头发,又端着碗回去了。   等他回到家的时候,娘和妹妹已经坐在餐桌上了,除了一盘焯水菜,还有一小碗鸡肉汤。   “娘!奶说你给鸡骨头她要卡死,她不要!”   甄宝玉将碗往桌子上一放,然后迫不及待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眼睛亮闪闪的,就等着娘分肉了。   “啪!”   徐盼好拿着筷子,听了儿子的话,将筷子竖直插在了有些年岁,已经开始朽烂的桌子上。   “跟谁稀罕她吃一样,不吃拉倒。”   说完,徐盼好端起儿子拿回来的那碗鸡肉走向灶房,这些肉,留着给宝晚上吃。   “哥,以后传话的工作由我来吧。”   有过经验的宝宝觉得,奶奶的原话肯定不是这样的。   她一脸无奈地看着憨憨的哥哥,想要拜托他长点心。   他这样没有质量的传话,真的不经意间毁了奶奶和娘好多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  宝力:想要我传话吗,抓不住重点让你家破人亡的那一种哦 第78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5   “队长, 不好了, 咱们山脚下那块地被刨了!”   一大早,大队长甄山峰刚捧起媳妇做好的大碴子粥, 准备喝点热乎东西暖暖胃,外头就跑过来一个毛头小子, 咋咋唬唬闹腾起来。   “啥!”   地是农民的根, 庄稼是农民的命, 地被刨了,那可不是小事。   甄山峰也顾不上喝粥了,放下碗, 穿上外套就跟着报信的小子朝那块出事的地方跑去。   甄山峰的家在靠近生产队外侧的位置,等到他赶到山脚下的时候, 不少社员已经听到消息赶过来了,有些住的近的社员手里还捧着碗, 时不时喝上几口。   “怎么回事啊!”   甄山峰一来, 围着的人赶紧给他让出一条小道, 这个时候甄山峰才看清被刨的田地的惨状。   这一片地种的大多都是番薯, 边上几垄靠近小河沟的地种了白菜, 那些马上就可以采摘的白菜不用说了,被啃的七零八落, 几乎没有一个完好的模样, 深埋在地下的番薯也没能幸免于难,大半亩地被拱起,地上到处都是被拱上来的半大番薯, 每一个上面都有被野兽咬过的痕迹。   除此之外,这一片田地还有许多凌乱的脚印,看上去不像是人的,更像是动物的。   “该死的野猪又下山了!”   一个经验老道的老人恶狠狠地说道。   这些粮食都是大家的财产,野猪这一晚上起码糟蹋了数百斤番薯,去掉上交给公家的那一份,每户人家今年分粮起码得少分一两斤呢。   饥荒还没过去多少年,在他们眼里,粮食比黄金还要金贵。   “野猪都多少年没有下山了。”   边上捧着碗喝大碴子粥的年轻人嘀咕了一句,他们这里背靠大山,平日里和那些野畜井水不犯河水,山上的动物很少会下山糟蹋粮食。   当年饥荒的时候,山上也找不到吃的,一些畜牲成群结队下山找过食物,其中就有野猪群。   那个时候人都饿疯了,把地里那点粮食看的比性命还重要,山上的畜生想要糟蹋,自然是要用命捍卫的。   那一次附近的驻军都出动了,一共打死了十二头成年野猪,六七头小野猪,猎物当然也归军队所有了,不过因为当时地里为数不多的粮食被糟蹋了一些,军队给留了两头小野猪,当作补偿。   但凡经历过那一场饥荒的人,至今都对野猪的香味恋恋不忘。   也正是有了那一次经历,到后来山穷水尽的时候,甄山坤才会提出带着壮劳力进入深山,看看能不能抓几头畜牲回来。   不过他们的武器没有军队齐全,体力和行动力也比不上训练有素的军人,以至于最后虽然抓到了一个熊瞎子和一些小猎物,却也导致了甄山坤的死亡和一部分男人受伤。   那一次的经历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这座山既是宝藏,也是一个极为危险的存在。   “上一次军队没有把那群畜牲抓干净?”   他们还以为部队抓到那么多的野猪,是把一整个野猪群都给端了呢。   “大队长,这次咱们应该怎么办啊?”   遇到这种情况,大伙儿都将希望寄托在了甄山峰的身上。   乡下人都知道野猪这种畜牲有多难缠,这些畜生常年在身上滚泥浆,时不时在岩石上磨蹭自己的皮肤,一般的刀具根本砍不开它那一身厚厚的“盔甲”,而且野猪的脑子是一根筋,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下山偷啃农作物,只要它们尝到了甘甜脆爽的红薯和白菜,就绝对不会放过剩下那些还没被糟蹋的粮食。   野猪也知道什么东西好吃,他们辛苦耕种的庄稼,可比山上的野草美味多了。   恐怕这次野猪下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先把这片地的番薯都挖出来吧。”   甄山峰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显然这件事让他觉得十分棘手。   “这些番薯的个头都还不大呢,现在挖出来,糟蹋了……”   一些老人面露不舍,再过大半个月,番薯的个头能大一圈,而且这个时候的番薯都还比较生涩,口感不够脆爽,到时候用来做薯粉,出粉率也不会很高。   “那也比被野猪糟蹋来的好。”   甄山峰叹了口气说道。   这一片地有些偏,最近的一户人家距离这里也有三四十米远,目前还不知道野猪群到底有多大,可从脚印和一晚上被糟蹋的粮食来看,这个野猪群规模绝对小不到哪里去。   要是让人半夜守着,恐怕会有危险,指派谁都会惹来怨言。   大伙儿一听甄山峰的话,也知道了他的为难。   “这些畜牲真是糟贱东西。”   看着满地被掘起来的番薯,很多都只是被咬了一口,估计到了后来,野猪已经不再纯粹是满足肚子了,这些被浪费的番薯,起码也得有近百斤了。   他们更心疼粮食,也不在意这些番薯被野猪啃过,决定等会儿就将这些被糟蹋了一半的番薯全都捡起来,削掉有牙印的那些位置,剩下全生产队分了,反正吃不死人。   “这段时间大家都管好自家的孩子,别让他们到处乱跑了,尤其是野果林那一块,这段时间不要再去了。”   甄山峰叮嘱了几句,然后匆匆忙忙朝大队部赶去。   队上有一辆自行车,是公家的财产,平时都停放在大队部的办公室里,甄山峰得去公社一趟,报告野猪下山这件事情。   那么庞大的野猪群,他们肯定是对付不了的,这个时候,只能请民兵队或是附近的驻军出手了。   而且山上的畜牲也算是公家的财产,到时候野猪下山了,他们能不能为了保卫粮食杀野猪,这也是个麻烦事,他得管公社问一下处理章程,可不能在这件事上犯错误了。   ******   重生后,林蕊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自己五岁的身体,她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五岁的自己是什么模样的了,尽可能的少说话,多做事,倒也没有惹来家人的怀疑。   就连和她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姐姐,也只是觉得妹妹这段时间沉默了许多,压根想不到,现在在妹妹身体里的,是一个来自十多年以后的灵魂。   林蕊的大姐名叫林花,今年已经十一岁了,在公社小学念五年级,林家父母和乡下大多数人家一样,更重视儿子,可他们并不算十分偏心眼的父母,女儿到了读书的年龄,他们也舍得花钱送女儿去念书。   不过在林家,女孩子们依旧要承担家里很多家务事,林蕊的大姐林花就是一个勤快姑娘,每次从学校回来,会帮着林母洗衣做饭。   林蕊的二姐名叫林朵,比林蕊大两岁,还不到念书的年纪,其实林家的家务事也不算太多,林母和林大姐都是能干又勤快的性子,落到两个小妹妹身上的活,就剩下一些散碎的活计,两人每天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把那些活干完了。   林朵的个性比较淘气,一做完活儿就去外头撒欢,之前野果林里的枣树折断,被带到大队部的孩子中就有她。   甄宝力举手的时候,林朵也十分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手高高举起,为此回家后,还挨了老娘一顿打。   不过林朵这人心大,被打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晚上还在被窝里笃定发誓不再和娘说话,第二天一觉醒来,就又嘻嘻哈哈地凑到老娘屁股后头,问她今天吃啥了。   看到自家小妹这些天闷闷不乐的,也不爱和她们说话,林朵就想着把妹妹带出去玩,改改她的脾气。   林蕊其实不想去的,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和这些孩子玩不到一起,可是林朵硬拉着她,对方的力气比她大,她根本就挣脱不掉,只能认命跟上了。   等她们姐妹过来的时候,不少孩子已经早他们一步到达赵家了。   其中就有甄宝力和甄宝宝。   林蕊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两张熟悉的面孔,她的心一痛,立马将目光收了回来。   “今天咱们去哪儿玩啊?娘说了,让我们最近不要去山脚那片地方,哎,本来今天我还想去掏点鸟蛋烤着吃呢。”   赵成虎站在人群中间,看上去蔫蔫的。   这个时候乡下的孩子大多是放养的,哪个皮猴子不会爬树下河?   虽说现在山上河里的东西都是公家所有,可孩子们在一块打几只鸟,摸几条鱼烤着吃,大人还能上纲上线和孩子计较不成。   即便是公社最严谨的干部也做不到,因为他们家也有小孩,在家家户户条件都很艰难的情况下,孩子们也只能用这种手段解解馋了。   只要数量不是很大,大人们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不咱们去摸田螺吧,再过一段时间,它们都钻塘泥里了,想摸都摸不到。”   有一个孩子提议,既然大人都不让他们去山脚那一片,那么他们就去河塘呗,摸点田螺,运气好还能抓几条鱼烤着吃。   这个提议得到了男孩子们的一致认可。   至于女孩子都不太向往这种娱乐活动,因为现在天气已经转凉了,大家身上都穿着长袖长裤,如果要下水,就必须把裤子脱掉,到时候还有可能着凉。   而且虽然河滩有一片浅水区,稍微深一点的地方也只没过膝盖,可踩着脏兮兮的塘泥总归叫已经有爱美意识的小姑娘不太高兴。   “你们不下河,就去边上找点野果子呗,我记得那一片有扁担杆,也不知道有没有被摘光。”   赵成虎觉得自己作为这一片孩子的大哥,就要照顾女同志们的情绪,不能当那种偏心的领导。   他口中的扁担杆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野果,红彤彤的,红豆大小,吃起来其实没什么味道,不过它的样子好看,很多女孩子连根红头绳都没有,喜欢摘这种野果子当装饰品,插在自己的辫子上。   果然在赵成虎说完这句话后,一些女孩子的表情也都松动了。   大家不再有异议,一群孩子浩浩荡荡朝小河滩走去。   “妹,等会儿哥给你摸大田螺吃。”   甄宝力牵着妹妹的手,拍着胸脯表示。   其实现在不是吃螺蛳的最佳时间,螺蛳最美味的日子在清明前后,那个时候螺蛳还没有产籽,除此之外,就是中秋前后,那个时候的螺蛳最肥美。   不过乡下吃的东西小,即便螺蛳的口感不如这两个时期,也聊胜于无。   孩子们处理螺蛳的方式很简单,把田螺肉挑出来,去掉屁股,只留一个头,然后用细一点的棍子插起来,放在火堆上面烤,最后加一点辣椒末。   这种方式做出来的螺蛳肉还带着泥腥味,口味也不够丰富,可胜在螺肉烤炙后喷香有嚼劲,还有肉味,算是不可多得的零嘴了。   要是能在摸田螺的时候运气好摸到一两条小鱼或是泥鳅,那就更幸运了,再小的鱼或是泥鳅,一口下去嚼到的肉都比一堆螺蛳来得多。   林蕊被林朵牵着手,看着走在她们前面的甄家兄妹,心里五味杂陈。   甄宝力真的是一个好哥哥,不管这个妹妹多么没用,占用了家里多少资源,他都毫无怨言,相比较之下,她家哥哥弟弟对她们这些姐妹虽然也挺不错,可一旦涉及到财产问题,那点亲情恐怕都不够用了。   如果她是甄宝宝,她肯定很高兴自己有这样一个哥哥,可偏偏她是甄宝力的妻子,处于不同的立场,心态完全不同了。   其实即便她对上辈子的生活诸多埋怨,她也不得不承认,依旧有很多人羡慕她拥有甄宝力这样能挣钱的丈夫,羡慕她的婆婆一颗心全放在闺女身上,几乎不干涉他们小夫妻的生活。   林蕊自嘲地笑了笑,可能比起这些,她更愿意有一个大半重心放在她和孩子身上的丈夫吧。   “哇!大卡车!”   在他们朝河滩边走去的时候,村子里远远驶来一辆军绿色的卡车,后车斗里坐着十几个身着军装的青年,一个个扛着枪,看上去威风极了。   这个时代,不论男女老少都崇拜军人,要不是车子开的太快,几个孩子这会儿都能冲到卡车边上,像个蜥蜴似的吸在卡车四周。   “我知道,军人哥哥肯定是来打野猪的。”   赵成虎笃定地说到,他听见爹娘早上的谈话了,听说大队长昨天一大早就去公社报告野猪下山的消息了,希望民兵队或是附近的驻军能够帮忙消除隐患。   看来上面对这个消息很重视,这不,第二天就派驻军过来了。   他们都带着枪,估计是准备进山抓野猪了。   “咕咚——”   好几个孩子都咽了咽口水。   在场的除了宝宝以及和她年纪相近的孩子,稍微大一些的,例如赵成虎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对当年饥荒时的那一顿野猪肉留有深刻印象。   可能是那个时候实在是饿极了,没有任何烹制手段,甚至为了节约用水,连毛都没有脱干净的野猪肉,在他们心里,简直就是无上美味。   其实野猪肉未必有家猪肉来的香嫩,尤其是在烹制手段不够完美的时候,野猪肉的腥臭会格外明显。   可谁让这些孩子拢共就吃过一回,还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时间足以美化记忆,让那顿野猪肉成为他们至今念念不忘的珍馐。   部队来打野猪=部队会分猪=大队部会分猪肉=家家户户都有野猪肉吃   孩子们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一群孩子瞬间变得更有精神了,他们准备先吃点螺蛳肉垫垫肚子,等到了晚上,就能回家吃香喷喷的野猪肉了。   带着这样的冲劲,他们很快来到了河塘边。   男孩子和一部分女孩子挽起裤管,朝河滩走去,他们还是很听父母的教诲,不敢往更深的河滩里走去,只在水浅的区域活动。   甄宝力将妹妹托付给了其他没有下水的女孩子,自己撒欢似的冲到了河里,撅着屁股翻动石头,寻找石头下面的螺蛳。   “你要更牢我哦。”   赵小梅脑袋仰地高高的,很不情愿带着这个拖油瓶。   “算了算了,我牵着你的手吧,要不然等你更丢了,又要哭鼻子了。”   虽然嘴上很嫌弃,可赵小梅还是认命地牵起了宝宝的手,撅着嘴巴在河滩边寻找扁担杆。   “小梅姐姐,你真好。”   宝宝冲着小姑娘甜甜的笑了笑,这个一直嘴上嫌弃她针对她的小女孩其实还是很善良的嘛。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哭的。”   宝宝觉得,经过几天的熟悉,她对自己的泪腺已经有了一些自控能力了。   “哼。”   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赵小梅不自觉地笑了笑,但是一想到身边这个是离间他们兄妹感情的敌人,她又赶紧收起笑脸,冲着宝宝瞪了一眼。   “蕊蕊,咱们多找点扁担杆,给大姐也带一份,晚上要是能分到猪肉,咱们央着大姐做菜的时候偷偷给咱们拿两块试味道。”   林朵舔了舔嘴唇,她也有些馋肉了。   林朵不知道他们家这次能分到多少猪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分到的猪肉娘肯定舍不得一次就吃完,而且即便家里做了肉,那也得先紧着爹和几个兄弟吃,她们姐妹能够分到的猪肉十分有限。   林朵其实挺知足的,好歹每年分肉的时候她们都能尝到肉味,她身边很多小姐妹,长那么大,一点肉腥味都没尝过。   不过她实在是太馋肉了,想央着疼她的大姐在做菜的时候,偷偷拿两块小的,让她和小妹尝一尝味道。   “肉?什么肉?”   林蕊一直在出神,刚刚部队的军卡开过去她都没有印象。   “野猪肉啊!你没看见那些扛枪的大兵嘛,肯定是大队长找来抓野猪的,不知道这次咱们队能分到几头野猪。”   林朵又咽了咽口水,然后同情地看向妹妹。   “可惜了,那一年你还很小呢,娘把野猪肉剁成肉糜,和一堆野菜树叶一块煮了汤,我喝了一大碗,娘也喂你喝了一小碗,你吃的可开心了。”   回想起那段经常挨饿的日子,林朵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可真是令人满足啊。   “野猪肉!”   林蕊的音量不由放大,引得周围好些人的瞩目。   “你是说部队来咱们这儿抓野猪了?”   林蕊急的额头直冒冷汗,她脑海里一段很久远的记忆被触发。   在她五岁这一年,确实发生过部队帮忙捉拿下山野猪群,并且留了一部分野猪肉给生产队的事情,只不过那一次分猪肉的同时,还发生了令人痛惜的惨事。   所有人都以为野猪半夜下山糟蹋粮食后又回到了山上,却不知道,当时有一头落单的野猪和野猪群走散,不知不觉来到了村庄的另一头,也就是河滩附近。   因为这一片有茂密的芦苇丛,再加上村里人的注意力都在山脚那一片,以至于野猪在山下待了两天都没有被人发现。   那一天部队去深山里按照足迹捉拿下山的野猪群,那一头落单的野猪在河滩边上被一群玩耍的孩子惊到。   野猪是杂食动物,也吃生肉,再加上落单的恐慌让它开始攻击这些对它有威胁力的孩子。   当时七八个孩子被野猪咬伤,一个孩子被咬到了大动脉,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跑的快的孩子找来的大人,合力打死了那头野猪,可死掉的孩子再也救不回来了。   同在一个村子住,家家户户多少都沾着亲,死了一个孩子,伤了一群孩子,大人们难过都来不及,即便分到了部队给的猪肉,也高兴不起来了。   那个时候林蕊的年纪还小,很多事情她都只有一个浅薄的印象,要不是现在二姐提到野猪肉,她压根想不起来,今天在这片河滩上,会发生那样的惨案。   但她可以肯定,上辈子她和二姐都不曾来过这个河滩,算起来,是自己牵连了二姐,要不是为了给她解闷,或许今天二姐根本不会出门。   “快点走!快离开这里!”   重生前,林蕊刚成为母亲不久,她知道失去一个孩子对于母亲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她做不到明知道一件悲剧会发生,却什么都不做,不去制止。   林蕊撒开姐姐的手,冲着那群在草丛里寻找扁担杆的孩子们吼道。   “野猪!我看到了野猪的脚印,大家快点往村子里跑,赶紧去找大人!”   她的脑袋里乱哄哄的,她根本就没有看到野猪的脚印,也没想好时候大人追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一听这里有野猪,一群孩子都慌了,胆小一些的女生甚至哭了起来。   “赵小梅,你快带着这些孩子回去!”   林蕊看到了赵小梅,她记得这个女孩从小就喜欢当大姐头,应该还是能担得起事的。   “姐,你去抱着甄家那个孩子,她跑不快。”   比起一些陌生的孩子,显然甄宝宝这个让她嫉恨的小姑子和她更熟悉些,林蕊知道那是个病秧子,恐怕现在野猪冲出来,她跑两步就被野猪追上了。   她那种迎风流泪的性子,一见到野猪的獠牙,就该被吓死了吧。   林蕊对自己的姐姐还是很了解的,经常帮家里干活,身板结实,抱着一个三岁却如同两岁孩子大小的小姑娘完全不是问题。   说完这些,她又跑向了河滩边上,准备把那些在浅水滩摸螺蛳的孩子给叫回来。   那边的水那么浅,野猪横冲直撞的时候,一样会有危险,而且一旦场面乱起来,就怕有些孩子往深水里跑,到时候还有被淹死的可能性。   “野猪!哪里有野猪!”   听到林蕊的话,不管有没有看到野猪,一群孩子也不敢在浅滩边待着了,纷纷拿着刚刚一段时间的战利品上岸。   “Hang——”   不远处的草丛传来窸窸窣窣地声音,一只黑色的野猪蹿了出来,仰天嚎叫。   “真的是野猪!”   一群孩子瞬间慌乱起来,哭嚷着向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跑。   林朵反应不过来,怎么好端端的妹妹就说有野猪呢,怎么下一秒,野猪真的就出现了。   她脑子里只有妹妹刚刚说的那句话,冲向甄宝宝站着的方向,抱起一个孩子就跑,因为太过害怕了,跑的时候她还闭着眼睛。   “快点,快点往村里跑!”   赵小梅也不适应这个变故,高声催赶身边的孩子往村里跑。   宝宝被一群乱窜的孩子撞地东倒西歪,看着林朵抱起她身边的一个小女孩往村子里跑她也不曾在意,只是看向哥哥甄宝力所在的位置。   野猪正冲向那个方向。   宝宝懵了,这个亲哥虽然嘴巴有毒,那也是亲的,她想也不想冲着哥哥跑去。   人家躲着野猪,她冲向野猪。   “嘭——”   她一个俯冲,撞在了野猪身上,野猪大几十斤的重量,就这样飞到了半空中,然后重重摔落。   大伙儿看着野猪抽搐了几下,吐出一口猪血混着一颗獠牙。   宝宝受到了反作用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痛!   屁股痛,撞到野猪的胳膊也痛。   宝宝眼泪汪汪地揉着屁股,其实她真的是一个很柔弱的女孩子。 第79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6   “哇, 这头野猪会飞!”   甄宝力的惊呼声率先打破寂静。   还未惊魂落定的孩子们一脸无奈地看了眼明显脑袋缺弦的甄宝力, 那是野猪会飞吗,明明就是被他妹妹给撞飞的。   一部分小孩不久前刚亲眼看见过甄宝宝一掌拍断枣树, 目前还有点承受能力,而那些毫无心理准备的见到这一幕, 人生观和世界观都颠覆了。   尤其是赵成虎, 不断地揉着眼睛, 严重怀疑自己可能还在做梦,现在还在梦里呢。   野猪被冲撞到抽搐吐血了,可依旧还没死, 挣扎着站了起来。   这种野畜生命力极其顽强,即便在濒死的状态下, 也有很高的瞬间破坏力,它似乎知道是那个比自己个头还小的孩子把它撞飞了, 此时赤红着眼睛, 满是野性狠戾地嘶吼着, 冲宝宝冲过去。   孩子们都没有想到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 野猪能伤人, 顿时惊呼声一片,胆子小些的孩子都捂上了眼睛。   之前宝宝撞飞野猪有点赶巧, 那头野猪冲撞另一个方向的孩子, 宝宝冲过去的时候,正好侧面撞击它的腰身,将它撞飞。   现在野猪横冲直撞冲向宝宝, 迎面还有一颗尖利的獠牙,这样的冲击力健壮的大人都不见得能顶住。   甄宝力脱弦的脑筋在这一刻回位,惊慌的朝野猪冲了过去,想要拉住野猪的尾巴,不让它撞到妹妹。   可惜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子,即便这个时候爆发了前所未有的速度,也追赶不上本就和他有一段距离的野猪。   “嘭——”   众人预料的惨案没有发生,刚刚还揉着屁股痛哭流涕的宝宝对着冲过来的野猪迎面一拳。   一瞬间,血花四溅,野猪的鼻头瞬间凹陷,仅剩的那颗獠牙也随着猛烈的撞击声,飞到了半空中,“啪”地一声落在了四周的草地上。   “哇——”   宝宝捂着自己红彤彤的小拳头,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而失去了那一个拳头支撑的野猪身体,也在下一秒轰然倒下,猪脸都被打歪了。   好惨的野猪!   孩子们又惊又怕,看着哭的好惨的宝宝咽了咽口水,不敢想象这样的拳头要是落在自己的身上,会有多痛。   “就在前面!赵成虎他们还在河滩摸螺蛳,也不知道有没有跑出来!”   “林蕊看到了野猪脚印,我也看见了野猪蹿出来,那头野猪好大,呜呜呜,叔叔你跑快一点,他们要被野猪咬到了!”   ……   之前跑掉的孩子已经带着大人过来的,一群长辈扛着锄头拿着镰刀棍子,风风火火地朝河滩跑来。   孩子就是大人的命根子,知道野猪居然蹿到了河滩边,还遇到了一群摸螺蛳的孩子,这些大人的魂都快被吓掉了,想也不想就呆着趁手的工具冲向河滩。   他们以为等他们赶到的时候看到的会是横冲直撞的野猪和一群受伤的孩子,谁知道等赶到河滩边时,见到的却是一群安然无恙站立着,咋咋呼呼围成一圈的娃娃,他们走近一看,圈子的中心是一头脸都被打歪的野猪,和抱着小手痛哭流涕的宝宝。   宝宝的手上都是野猪的血,她毫不客气地拿着她哥的衣摆抹眼泪,她以后再也不要直接拿拳头揍野猪了,虽然野猪更惨,可她的拳头也很疼啊。   “咋、咋回事,野猪怎么被打成这样了?”   一群大人结结巴巴的,说不出顺溜的话来。   “宝宝打的!她可厉害了!”   “刚刚她嘭的一下,野猪piu地飞到了天上,那么高!那么高呢!”   “对的对的,宝宝还给了野猪一拳,把野猪的脑袋都打歪了!”   孩子们看到大人来了,总算安下心来,不管宝宝表现的多么英勇,在孩子的眼里,父母长辈才会让他们觉得安心安全。   甚至有几个孩子看到了自己的爹娘爷爷奶奶,放心之余,抱着他们的大腿开始号啕大哭,显然刚刚吓得不清。   “我妹可厉害了,刚刚她哭得比他们都大声!”   甄宝力骄傲地指着那群痛哭流涕的孩子,仰着脑袋对着在场的大人说道,眼睛亮闪闪的,似乎在等这些大人表扬自己的妹妹。   宝宝的小拳头蠢蠢欲动,想给自家大哥来上一拳,给他通一通脑子里堵塞的经脉。   “你们说这头野猪是甄家丫头打死的?”   大人们心中一万个不信。   就这哭唧唧还没有他们大腿高的小丫头,能一拳把野猪头给打歪?   可现实由不得他们不信,在场的孩子都说他们亲眼看见了,而且从现场的环境来看,只有野猪周身和甄宝宝的身上带着四溅的猪血。   野猪的半边脸凹陷,看上去像是被钝器砸的,那一个凹坑的大小正好和小孩子的手握成的拳头大小相仿。   在场的大人咽了咽口水,看着宝宝的眼神都带上了惊悚和崇拜。   不过这丫头哭什么呢,野猪都还来不及哭呢。   “小梅,你是对的,树果然是哭宝弄断的,我应该叫赵成猪,不应该叫赵成虎。”   赵成虎走到目瞪口呆的妹妹身边,小声感叹了一句。   原来那天妹妹真的没有骗人,按照哭宝出拳打扁野猪的力道,那棵枣树肯定就是哭宝拍断的,可惜那个时候他不信妹妹赵小梅的话,觉得是她小气,编排一个三岁姑娘。   果然有些事只有自己亲眼看见了,才会相信。   “我不是,我没有,你胡说!”   赵小梅打了个激灵,听到她哥的话恨不得将自己抖成筛子。   自己可没有野猪强悍,要是惹到了哭宝,对方一根手指头就能把她漂亮的鼻子摁扁,那多丑啊,赵小梅识时务者为俊杰,她已经想好了,要做哭宝最贴心的姐姐。   现在她哥居然妄图离间她和哭宝的感情,真是罪无可恕。   小姑娘恶狠狠地瞪了她哥一眼,扭头就走,离他远远的,生怕和他扯上关系。   妹妹可真难弄,赵成虎懵逼地挠了挠头,然后羡慕的看向好兄弟甄宝力,他可真希望自己能和甄宝力换一个妹妹啊。   ******   徐盼好和刘三妹都在干活,等她们收到消息的时候,孩子们连同那只被打死的野猪都已经被带到大队部。   妇女干部替宝宝洗干净手,还给她擦了把脸,抹上了自己平时都不太舍得用的蛤蜊油。   原本脏兮兮的宝宝又变成了干干净净香喷喷的孩子。   传口信的人急,都没说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婆媳俩只知道孩子遇到野猪了,一路上担惊受怕,看到两个娃娃好生生站在大队部前的晒谷场上,这颗心才算安定下来。   “衣服上怎么都是血啊,宝,你哪儿疼啊,是不是被野猪伤到了?”   离远些的时候没有瞧见,等凑近了,婆媳俩都注意到了宝宝衣服上已经变成深色的血迹。   两人吓坏了,还以为孩子被野猪弄伤了,要不然哪里来的血迹呢。   “山坤娘,山坤媳妇,你们别急啊,这些血不是孩子的,是野猪身上溅出来的。”   一旁的妇女干部连忙安慰到,不过说到那只野猪,她的表情不免变得古怪,“看见了吗,就是那头野猪,宝宝一拳头把野猪的半边脸给打歪了,血就是那个时候溅到的。”   要不是所有孩子都可以作证,外加野猪身上的痕迹不能骗人,她怎么都不会相信一个三岁的小姑娘能够把一头接近成年期的野猪给打死。   “你说这头野猪是我家宝打死的?”   徐盼好喝刘三妹异口同声惊呼道,她俩错愕地扭头看向俩孩子。   宝宝有点小小的心虚,又有点小小的骄傲,而傻大哥脸上的得意劲儿一点都不掩饰,恨不得直接用三千字叙述刚刚自己的所见所闻。   “奶,娘,手疼。”   宝宝眨了眨眼睛,心虚地转移话题。   这俩长辈可不像傻大哥那么好糊弄,尤其是娘,连原身多掉一根头发都心疼紧张到不行,她有没有力气,有多大力气,难道当娘的还不清楚吗。   “肯定疼坏了吧,那野猪皮多厚啊,你这小拳头砸它身上,能不疼吗?”   徐盼好和刘三妹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俩人看着闺女手背上通红一片的肌肤,心疼坏了。   “坏猪!坏猪!坏猪!”   老太太还走到那头死的不能再死的野猪边上,用脚在它脑袋上踹了几脚,野猪的眼球都快凸出来了,简直就是死不瞑目。   “宝你看,奶奶替你打了这头坏猪,咱们不气了啊。”   这是老太太惯用的哄孩子手段,不管正不正确,都蕴含着老人一片慈爱心肠。   这个时候,甄山峰和村里的老猎人带着进山杀野猪的军人回来了。   野猪下山留下了不少足迹,经验老道的猎人带着那些军人照着这些痕迹找去,果然找到了一窝野猪,这些野猪下过山,尝到了山下农作物的美味,对山下的人民有很大威胁,因此军队收到通知,消灭这个野猪群。   他们带着武器,效率很高,没多久,这一群野猪都被捉拿住,只有一些很小的野猪被留在了山上。   这一次,部队一共打死了十三头野猪,因为三大队提供了野猪群的线索,再加上之前野猪下山毁坏了一些庄稼,部队准备将其中两头近百斤的野猪留了下来。   甄山峰高兴坏了,正准备将这些人民子弟兵带到大队部去喝口水,就看到了没有上工,闹哄哄围在大队部的社员。   “不上工,都在这里围着做啥?”   甄山峰脸上挂不住了,觉得自己不在社员就偷懒,丢脸都丢掉人民子弟兵面前了。   “队长,咱村里进野猪啦。”   离甄山峰最近的社员扭过头就看到了队长和扛着野猪的军人,当即激动的解释起来。   “啥!”   不仅甄山峰吓了一跳,那些军人的脸色都变了。   野猪皮糙肉厚可不好对付,千万别有人受伤啊。   “队长你别急,甄家那个小姑娘一拳头把野猪打死了,喏,野猪尸体就在那儿呢,头都被砸扁了。”   经过一群人七嘴八舌的解释,甄山峰等人总算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只是看着那个被徐盼好抱在怀里柔声细语哄着,老太太在一旁做戏逗弄的三岁小孩,他们实在无法相信就是这么一个小不点一拳打死了野猪。   徐班长将扛着的野猪交给了战友,自己走向宝宝。   “小姑娘,你的力气是不是很大,那你能掰弯这根铁棍吗?”   徐班长掏出自己的收缩棍,将它拉长后抵到宝宝的手里。   宝宝看着他身上的绿军装,害羞地笑了笑,这年头军人的地位很超然,如果能够和附近驻军的军人搞好关系,对于家人和乡亲们来说,好处多多。   宝宝想了想,装作怯生生地接过那根收缩棍,这根棍子最粗的部位也就两三厘米厚,因为是收缩棍的缘故,最粗的部位还是空心的,至于最细的位置,也就一厘米左右的厚度,不过因为是铁制品的缘故,一般成年男人得费大力气才能勉强拗动。   她的手很小,白白嫩嫩的颜色和深色的收缩棍形成鲜明对比。   在所有人的注目下,宝宝用了点力气,收缩棍直接从中间被拗在一起,对折,对折,再对折。   越到后面,旁观者的表情越诧异,嘴巴大到可以塞进一个鸡蛋。   那么坚硬的铁器,在宝宝手里就像是陶土一样,不断对折,直到变成一个无法对折,巴掌大的圆球。   宝宝将那个“铁球”抵到年轻军人的手里,然后害羞地躲到妈妈怀里,将脑袋塞进妈妈胸中,不敢再看人。   她所展现的力气已经完全超出正常人,徐班长瞬间想到了一个古人——李元霸。   在传闻中,李元霸骨瘦如柴,可手臂却有四象不过之力,他使用的那一对铁锤,四百斤一个,总重八百斤,耍的虎虎生威。   那大多都是野史传闻,在见到这个小女孩之前,徐班长对这个传闻半信半疑,可在见到宝宝之后,他忽然觉得,或许历史上的李元霸,真的是一个天生神力的汉子。   “等孩子再大点,送她去当兵吧,我给她做引荐人!”   徐班长深吸一口气说道,这孩子是天生当兵的苗子啊。   这话一出,在场所有村民都羡慕了。   当兵啊,那可真是光宗耀祖了,通过征兵筛选可不容易,拿他们公社来说,每年的征兵名额都是有限的,想要当兵,个人素质要过关不说,家里还得有点关系,可不是想当就能当的。   眼前这个大兵头头能给出这样的话,显然对方又把握把甄宝宝弄进去。   徐盼好和刘三妹一刹那有些动心,但是很快就平静下来。   当兵虽好,可是要吃很多苦头,尤其现在边境还有摩擦,上战场那是要命的。   徐盼好和刘三妹都是普通人,别人家的孩子当兵她们可以赞美他们,崇拜他们,可轮到自家孩子,她们俩只希望他们平平安安做一个普通人。   尤其是刘三妹,自己的丈夫当了英雄庇佑了她们好些年,可如果给刘三妹选择的机会,她宁可那个经常让她生气的糟心男人还活着,即便三天两头和她吵架都行。   军人任务繁重,在留下两头野猪后,带着其余野猪依依不舍地走了,不过临走前徐班长说了,过段时间,会带他们领导过来一趟,系统的检测一下宝宝的能力。   这一点徐盼好不反对,她也怕这种突如其来的能力对女儿有什么坏处,现在部队愿意帮忙检查,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野猪群被除掉了,队上又能分猪肉了,每个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的。   “山坤婶,你干啥呢?”   原来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宝宝身上的时候,刘三好已经盯上了那一头自己孙女一拳打死,又被她踹了好几脚的野猪身上,拽着野猪的蹄子准备将这一整头猪拖回家力去。   她琢磨着头猪是自己孙女打死的,她孙女还救下了那么多孩子的性命,她拖走这头野猪也不算过分吧。   可惜啊,野猪太重,老太太一个人有些拖不动,一段时间过去了,只挪了十几米远,还被人抓包了。   “哎呦,我那早死的冤家哦!”   老太太眼神飘忽,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准备撒泼。   村里人都习惯了,只能无奈地看着老太太。   “婶子,这头野猪你全拿走肯定是不行的,咱们队上也有规矩,不过这次宝帮了大忙,救下那么多孩子,我做主,到时候肯定再多分你们一些猪肉。”   甄山峰站了出来,这一次多分,肯定不是按照规矩只多分一点点。   有些小气爱计较的村民听到后不太乐意,可一想到差点被野猪拱的孩子里有自家孩子或亲戚家的孩子,也就说不出反对的话来了。   就这样,等分好猪肉离开的时候,其他人家按人头少则两三斤,多则十几斤地拎着猪肉回家,刘三妹拎上了带着大半臀肉的一整个野猪腿,和一个死不瞑目的猪脑袋,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人群中间。   那么点东西,她硬是走出了抗着整头猪的风采, 第80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7   “咱老三姑娘可真机灵, 给家里多挣了五斤肉呢。”   林家夫妇同样喜气洋洋的, 因为他们闺女最早在河滩边发现了野猪的脚印,给孩子们示警, 为他们提供了逃离危险地带的时间,即便没有后面甄宝宝打死野猪那一出, 林蕊的提示也能救下不少孩子。   作为奖赏, 在分肉的时候, 林家额外多分到了五斤野猪肉,不过因为量多的缘故,这额外的五斤野猪肉部位不是很好, 可即便这样,也足够叫夫妇俩高兴了。   回家的路上, 夫妻俩已经开始思索这些猪肉该怎么保存,分几次吃完了, 这年头乡下没有一户人家会敞开肚子吃肉, 即便是分到野猪肉最多的甄家也不例外。   这一天都乱糟糟的, 先是惊怕, 又是分肉的欣喜, 倒也没人仔细询问林蕊口中的野猪脚印到底是在哪里看到的,以及她一个五岁的孩子, 又怎么肯定那是野猪的脚印。   现在所有人的心里都是野猪肉的千百种做法, 看着鲜嫩的猪肉,脑子里都被倒灌的口水塞满了,哪还有心思想其他事情呢。   “等会儿分肉的时候, 给老三多夹两块。”   林父是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朴实汉子,今天女儿及时发现野猪脚印救了不少孩子,让林父面上有光,这个向来在生产队里都不怎么出彩的男人,因为女儿的缘故,受到不少人的感激,他心中快活极了,对这个给他长脸的女儿也多了几分慈爱。   一旁的林朵羡慕坏了,看着爹娘提着的两块猪肉,难过当时发现野猪的人怎么不是自己,作为当事人的林蕊却并不为爹娘的大方感到欣喜。   野猪肉其实并不好吃,不单单是野猪肉,即便是家猪,在没有经过骟割的情况下,都会有很重的臊味。   而且野猪肉很老,不如家猪口感柔嫩,这是一个很大的缺点,只有绝佳的处理方式,以及重调料才能勉强激发野猪肉的风味,而这个年代调味料短缺,家家户户做菜都只用盐和葱姜蒜辣做调味,连糖和油都是稀罕东西,这样做出来的野猪肉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林蕊重生前国家已经允许私人市场买卖,甄宝力会挣钱,虽然做不到顿顿大鱼大肉,可基本上每一餐餐桌上都会有点荤腥,隔三差五还能下一趟馆子,她对于肉的渴求,早已经没有童年时那么大了。   现在她满脑子思考的,还是小姑子甄宝宝那一身神力。   明明上一世,直到她死为止,甄宝宝都没有显露过这一身本事,在林蕊的记忆中,对方就是一个仗着身体不好,就放任自己啃老啃哥嫂,从来没有想过靠自己的本事养活自己的懒蛋;是一个有事没事就要哭一场,总是摆着一张沮丧的脸,好像全天下人都欺负了她似的吊丧女。   记忆里的小姑子是极其不讨人喜欢的,而现在年仅三岁的小姑子虽然已经逐步出现未来哭丧包的影子,但她徒手捶死一头野猪的风采,足以让她在震撼之余开始怀疑自己上一世的记忆是否正确。   她那个有事没事就哭唧唧的小姑子,什么时候有过这样飒爽的风采?   好吧,虽然对方一拳捶死了野猪,可当时她眼泪汪汪,又凶又怂的模样,真的和飒爽两个字没啥关系,除了一身神力,甄宝宝的本质依旧是哭包。   上一世童年发生的很多事情,林蕊都记不清了,河滩边遇野猪的事情,她也只记得一个大概,当时到底哪家的孩子死了,哪家的孩子受了伤,她都记不得了,但是她能肯定,上一世没有甄宝宝打死野猪这件事发生。   难道是自己重生带来的改变?   林蕊不能肯定,到底是上一世的小姑子没有这种本事,还是上一世的甄家兄妹和她跟二姐一样,根本就没有参与河滩边这一场活动?   脑袋里不断重复着甄宝宝一拳打死野猪的画面,林蕊整个人都不好了。   幸好从发现自己重生那一刻起,她就没有想过要报复甄家人,因为林蕊心里清楚,自己遇到的问题更多在于两边观念的差异,实际上她的生活已经优于身边很多人,她受不了的,只是甄家人对她和女儿的忽视,甄家并没有虐待折磨她,甄宝力作为丈夫,也没有背叛婚姻,作出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来。   他们之前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完全够不上恨死对方,找到机会就要报复的地步。   要不然,她也不会在危险发生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让二姐抱着甄家病秧子赶紧离开,明明她那么讨厌这个总是介入他们夫妻生活的小姑子。   “等会儿娘分肉的时候,我把我多得的几块肉分给你和大姐吃。”   林蕊从沉思中清醒过来,拉住二姐的手,其实这一世她已经决定和甄家脱离关系了,那一家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多大本事,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够了。   之余甄宝宝那一身怪力,只要她不去招惹他们,难道人家还会无缘无故上来揍她不成?   “蕊蕊,你真好!”   林朵开心的差点原地蹦起来。   “我们一起吃,以后我要是有了什么好吃的,也分给你和大姐吃。”   林朵重重点了点头,深怕妹妹不信。   “嗯。”   林蕊的笑容灿烂极了,不管何时何地,她们姐妹三人的感情都是很好的,即便那个时候大姐和二姐嫁的都没有她好,可在两个姐姐的眼里,她依旧是那个处处需要她们维护的妹妹。   看着十分傻白甜的二姐,林蕊露出了重生以来第一个发自内心的释怀笑容。   ******   这一边徐盼好抱着闺女,牵着儿子,刘三妹扛着猪腿,提着猪脑袋总算回到了家里。   猪腿和猪脑先放在灶房的橱柜上,徐盼好和婆婆一块烧水,先帮闺女/孙女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   “宝,告诉娘,你这身力气啥时候有的?”   现在徐盼好和刘三妹也已经冷静下来了,两人一边帮孩子穿衣服,一边询问宝宝她这一身怪力的由来。   “一直都有哒。”   宝宝心里慌的一批,面上还是十分娇憨,歪着脑袋,装作思考的模样,慢吞吞地给出结果。   这个答案有些出乎婆媳俩的预料,因为两人照顾孩子整整三年,从来没有发现过她这一身神力。   不过婆媳俩的脑补技术很高超,只凭宝宝一句话,就自动补足了前因后果。   她们猜测,这一身神力很有可能是孩子与生俱来的,只是刚出生的时候体虚,力量没有现在那么大。   回顾之前三年,她们将这个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宝宝还没喊饿,徐盼好就提前将奶头塞在她的嘴里喂她喝奶;孩子刚尿湿尿戒子,婆媳俩就根据她细微的表情变化赶紧伸手探她屁股,为她换洗尿布……   她们总是及时周到的处理完孩子身上所有的问题,以至于宝宝根本没机会施展这一身神力。   “咱宝当然与众不同了,那个时候孙家媳妇和你一块怀上的,结果她的孩子没熬住,流了,大人的身体也因为那一次小月子没有养好,落下了毛病。”   刘三妹感叹道,那个年月实在是太艰难了,年轻力壮的大人都很难撑过去,何况婴儿老人和孕妇呢。   更别提那个时候儿媳妇还承受了丈夫去世的巨大打击,这个孩子能够平安生下来,真的可以说是一场奇迹了。   刘三妹觉得,这似乎也是孙女生而不凡的佐证。   她完全忽略了,当年为了保住这个孩子,她把所有能找到的粮食都省给儿媳妇吃,自己饿到两眼发昏,差点没挺过那一场饥荒;忘了徐盼好多么勇敢地直面丈夫离开的伤痛,化悲愤为力量,努力不让自己的糟糕情绪影响肚子里的孩子。   其实不是宝宝生而不凡,而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一位伟大的奶奶,一同将这个孩子带到了世界上。   “对啊,我想起来了,小时候宝喝奶特别有劲儿,她哥那么壮的个头都比不上她呢。”   徐盼好也找到了一个女儿从小大力的佐证。   其实那完全是因为当年粮食不足,即便家里最好的东西都留给徐盼好了,她的奶水依然十分有限。   不懂事的孩子也有强烈的求生欲望,还是婴儿的宝宝只有用尽力气,才能勉强吸到一些奶水,在她开始长牙后,徐盼好更是时常感受到乳头都要被咬掉的疼痛。   而甄宝力刚出生的时候,甄山坤还活着,三五不时就能上山打猎为妻子改善伙食,那个时候徐盼好的奶水充沛的很,甄宝力从来没有被饿到过,喝奶的动作自然不会那么凶那么狠。   “咱宝真厉害!”   徐盼好高兴地连亲闺女好几口。   一直以来她都担心闺女身子骨弱,将来会被人欺负,尤其是等女儿长大嫁人以后,要是她看走了眼,未来女婿是一头披着羊皮的豺狼,闺女瘦瘦小小的,哪能抵抗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呢。   徐盼好未雨绸缪,甚至有了将来不让女儿嫁人,自己和儿子养她一辈子的想法。   现在她不怕了,就她女儿这一拳打死大野猪的力道,哪个男人能打得过她呢,反过来是那个男人该担心了。   徐盼好才不管自己闺女会不会欺负人呢,她只要自己闺女不被人欺负就好。   “这孩子像她爹呢!”   刘三妹比徐盼好更骄傲,她孙女那么棒棒,一定是她儿子的种好。   徐盼好瞥了婆婆一眼,不和她计较。   “猪大腿我给你留着了,猪脑袋的肉难收拾,我拿回去弄,等弄好了,让宝力和宝去我那里吃饭。”   刘三妹和徐盼好分开过,因此分猪肉的时候,两家的猪肉也是分开的。   除了猪大腿和那个被砸扁的野猪脑袋,还有一块近八两的猪臀肉,是属于刘三妹的,只不过她没有拿那块猪肉,而是将它留在了徐盼好的橱柜里。   这也是婆媳俩的默契了,每次分完粮,刘三妹都会把自己分到的细粮拨出大半让孙子拿过来,因为宝宝脾胃虚弱,很多粗粮消化不了,这些普通村人会偷偷拿去换钱的精细粮食,在甄家都是紧着宝宝一个人吃的。   刘三妹那边剩下的一小部分,也会在孙子孙女去她那里吃饭的时候煮上,她本人从来不吃那些细粮。   “嗯。”   徐盼好看着婆婆提着猪脑袋离开的背影,表情有些纠结。   其实当了那么多年婆媳,她们怎么会不知道彼此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只不过那个时候闹的太僵了,以至于好些年过去了,谁也不愿意先低头。   “宝力,你陪妹妹玩会儿,娘去给你们炖肉吃。”   徐盼好不是那种悲春伤秋的性子,在感慨了一会儿后,她又是那个风风火火的利索婆娘,在将小闺女交给儿子后就去灶头生火烧水,准备将野猪毛给褪了,然后将这么一大块肉收拾好。   ******   “宝力,把这碟肉给你奶拿过去。”   徐盼好用老太太那块猪臀肉和梅干菜一块炖了,野猪肉几乎看不到脂肪,其实并不是炖梅干菜的最佳材料,不过这个年代人人都缺肉吃,不论将肉做成什么样,大伙儿都十分捧场。   这一碗扣肉徐盼好蒸了足足一个半小时,野猪肉被蒸的无比酥嫩,入口即化,本身的骚臭味也被咸香的梅干菜中和了一部分,味道还算不错。   主要这个口感十分照顾上了年纪的老人,几乎不用费牙,就能嚼动纤维感重的野猪肉。   “娘,我去!”   宝宝积极举手,她可不敢再让这个傻哥哥当传话人了。   “好,宝和哥哥一块去!”   自从知道闺女一身神力无人能敌后,徐盼好对她放心了许多,她将小碗递到闺女手里,碗里是四五片野猪肉和小半碗梅干菜,看到像小大人一样想帮大人干活的闺女,徐盼好稀罕地又摸了摸闺女的小脑袋。   被抢了活的甄宝力傻乎乎地笑着,还不知道自己被妹妹嫌弃了。   “奶奶,娘做了梅干菜扣肉,这是她让我给你拿过来的,娘说了,这肉炖的很烂了,不费牙,也不用担心被骨头卡死。”   宝宝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将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仰着脑袋一脸单纯地对着老太太说道。   甄宝力跟在后头忍不住挠了挠头,娘刚刚说的话有那么长吗?   不过妹妹能打死野猪,她的话肯定没有问题。   “什么被骨头卡死?”   刘三妹早已经忘记上次孙子端来那一碗鸡肉的时候,自己不经意嘀咕过的话了,而且那句话的本意,也不是这个意思。   宝宝将那天哥哥转述的话原封不动地叙述了一遍。   “那是你哥传的?”   刘三妹愣了愣,看向一旁一脸骄傲等待表扬的大孙子。   她的表情有些古怪,似乎想到了以前那些由孙子传过来,差点把她气死又气活的话来,或许儿媳妇的原话,也不是那个意思。   “嗯,我都记着呢。”   宝宝萌萌哒点了点头,虽然等会儿傻大哥可能要遭殃了,但是总好过娘和奶奶一直误会彼此吧。   老太太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满脸怅然地看着这个憨憨的孙子,眼神中似有回忆。   “这孩子像他爹,当年我和你太奶奶的感情也不好。”   半晌后,老太太幽幽说道。   这句话信息量有些大,宝宝扭过头看了眼憨大哥,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爸爸的形象,好像再一次丰富了呢。 第81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8   徐班长全名徐华, 本省人, 参军两年,这位小伙子十分信守承诺, 回去当天就向连长汇报了情况,第二天开着部队的车子过来, 准备带宝宝去军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考虑到孩子年纪小, 徐华把徐盼好这个母亲也给带上了, 因为事关部队,大队长爽快的准了假,还给徐盼好开了证明。   别看徐盼好平日那么泼辣直爽, 在坐上军队的车子后,她肉眼可见拘谨起来, 作为一个没有念过书,又没有多大见识的乡下妇人, 徐盼好对扛枪的士兵天然带着敬意和畏惧。   当她踏入戒备森严的军营, 走进人来人往的军部医院时, 更是慌到开始同手同脚走路了。   “这医院可真大啊!”   徐盼好去过最大的医院, 就是公社的卫生站, 那个卫生站足足有他们生产队卫生站的五倍大,她以为部队的医院再大, 也就是那个样子的了。   眼前的军部医院有两层楼高, 占地面积比公社小学还要大,进出的都是穿着军装制服的人民子弟兵或是打扮清爽整洁的军人家属,那医院地面铺砌的水泥, 比她家墙面还要结实干净……   她心中已经足够气派的公社卫生站在军部医院面前,就好比茅草屋和青砖瓦房的差距。   出门的时候,徐盼好已经换上了自己最体面的衣服,穿上了自己大前年用碎布料纳的布鞋子,可这样精心打扮的自己,在医院的大堂里依旧灰扑扑的,看上去寒酸极了。   她看到一个穿着列宁装的精干女人牵着一个小女孩,那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穿着白衬衫,配着一看就很贵的厚呢布料的背带裙,脚上的皮鞋黑的发亮,那样漂亮的衣服,她在县城的供销社都没有看见过。   这一幕,对徐盼好的冲击力不可谓不大。   她的世界很小,眼界很窄,虽然徐盼好知道这个世界上肯定有很多比她日子过的好的人家,可待在下沟村的时候,她可以无比骄傲地对任何人说,她和婆婆虽然是俩寡妇,可她们将孩子养大很好,尤其是宝宝,全村都找不出第二个比她还要享福的姑娘了。   可此时从她眼前经过的那一个小女孩身上随便哪个穿戴都能轻而易举戳破徐盼好的骄傲,原来她自以为的好,只能和生产队那些人相比较。   对于女儿,徐盼好有强烈的补偿心理,她总是希望能够做到更好,弥补孩子从小就没有爹的缺失,她也希望女儿能和那个小姑娘一样,有穿不完的漂亮衣服和鞋子,可以像一个骄傲的小天鹅,昂首阔步走在人群中间。   可惜这一些,她都给不了,她只是一个用公公烈士补贴得到的几斤羊毛线给女儿织了毛衣就沾沾自喜的女人。   “徐嫂子,大夫已经等着了,咱带孩子去做检查吧。”   在来的路上,徐华已经得知了徐盼好的姓名,两个人都姓徐,这也是缘分,彼此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进不少。   他心大,没有看出徐盼好的拘谨,风风火火地带着母女二人去了安排好的大夫那里。   部队医院的设备相对于普通医院完善了很多,但是对比这个时代,华国的医疗条件还是十分落后的。   宝宝体检基本上没有用到仪器,几位经验老道的中医给她把脉,又按捏了一些穴道询问她的感受,这一次的身体检查就算结束了。   这还没完,徐华又带着宝宝回了部队,在那里测试里她的握力和出拳力量。   徐华的一些队友和领导也在这个时候出现,亲眼见证了这个怪力少女的力量。   一般来说,成年男性的握力达到50KG就已经十分优秀了,而宝宝在测试的时候,左右手的握力都达到了300KG,这完全已经是超出常识的现象了。   她的出拳力量更可怕,强壮的普通男人出拳力量可以达到100KG,如果经过系统的训练,还能有所提升,而宝宝的出拳力量已经达到800KG。   徐华说这个小姑娘挥拳捶死了一头野猪,之前很多人半信半疑,在看到检测结果后,他们已经完全深信不疑了。   最可怕的是什么,眼前这个小女孩只有三岁,谁也不知道,等到她成年的时候,她的力量会不会变得更加可怕。   几位领导让徐华带着宝宝母女逛一逛军营,他们则是开起了小会,商量这个好苗子的去留问题。   “这个孩子的力气大到可怕,可她的身体素质显然没办法匹配她的力气。”   一位连长看着宝宝的体检结果眉头直皱。   宝宝是早产儿,婴儿时期又严重营养不良,这些年因为有老爷子补贴的缘故,生活水平稍微有点提升,可很多钙质和维生素还是严重缺乏,大夫说了,她的肠道、心肺功能很脆弱,骨质硬度也比不上同龄的孩子。   也就是说,在身体不达标的情况下,她很难适应高强度的训练,即便拥有一身怪力,她依旧只是一个脆皮。   别说现在的战场已经变成热兵器的时代了,就算是在冷兵器的时代,单靠蛮力也不容易制敌。   宝宝的力气大,同时她的弱点也很多,在没有经过训练的情况下,她的反应力不够,身形也不够灵活,因为实战经验不够丰富,她还缺乏基本的预判能力。   只要找一个拥有足够实战经验,身法又灵活的士兵,在躲避掉她直面攻击的情况下,完全能够将她制服。   “这孩子真的是一个好苗子,她身子骨弱,可那是因为早产,外加这些年营养没有跟上去,咱们部队养她几年,难道还不能把她的身子骨调养好了?”   另一位参谋长提出异议。   他实在是稀罕宝宝自身的潜力,这样的好苗子要是能够训练好,绝对是一代女兵王。   现在上战场可能不太需要肉搏的能力了,但是各个军区拉练、比赛的时候需要啊,到时候个人赛派这个王牌出马,他们军区一定能出尽风头,得到更多的拨款。   现在当兵的娃子也都苦着呢,他们每天都要进行繁重的训练,军费不够,吃的就不好,吃的不好,几年训练下来,底子都要被掏空,多少士兵退伍后,带着一身旧伤回去。   “是啊,而且这个孩子根好,她爷爷是烈士,她爸是他们村大队干部,当年饥荒的时候,为了给村里人弄粮食进了深山,结果为了保护其他社员,被熊瞎子给咬死了,她是根正苗红的烈士子女啊。”   近一年,出生论已经开始被人提及,祖上三代从事的职业已经成为评价一个人的标准,烈士子女,三代贫农,等于给这个人增添了一层光环。   而这两者,宝宝都占上了。   他们一致觉得,宝宝有潜力,可以适当投资这个好苗子。   等徐盼好带着宝宝离开的时候,身上多了一个蛇皮袋子,里面装着布料和棉花,以及一些奶票和蛋票,凭着这些票据,徐盼好可以去附近的农场领奶和鸡蛋,这些东西可以为孩子补充足够的营养。   因为这是军队第一桩特例,领导们还要向上面申报,一旦确定将宝宝作为预备役培养,之后的每个月,她都能领到一份大夫觉得足够为她补充营养的伙食。   徐盼好已经完完全全被这个好处说服了,如果说一开始她还因为怕女儿吃苦不愿意让女儿去军营,在得知军队愿意提供那么多粮食补品调养宝宝的身体后,她那点犹豫就完全消失了。   部队能够提供的帮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光是那些奶票,就是曾经徐盼好钻营很久,卖了不少粮食都搞不到的好东西。   比起将来可能受的苦,眼前的好处实在是让人无法拒绝,徐盼好实在太希望女儿能够拥有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了。   两个礼拜后,部队给出了正式的通知。   以后每个月,部队都会提供十斤细粮、三十个鸡蛋、八斤奶票和糖、肉、干果票若干,宝宝每一季都要去部队做身体检测,按照医嘱部队会调整食物配几,作为回报,等到宝宝的身体条件允许后,要进入部队开始高强度训练。   除了没有工资,这些补贴,甚至超过了一般的军人,足以见得部队对宝宝的重视,才会破例投资一个刚刚三岁,不知道未来究竟如何的小女孩。   就这样,宝宝靠着金手指,在豆丁大的时候,拥有了一个半编制,解决了家里窘迫的生活问题。   ******   五年后   “127减31,个位数7减1等于6,十位数的2不够减,问百位数的1借……”   宝宝苦大仇深地看着二年级的三位数加减法,额头的神经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她实在是想不明白,自己一个一年级的学生,为什么要教三年级的哥哥二年级的算数。   五年时间过去了,曾经瘦瘦小小的小不点,变成了一个稍微长高些的小不点。   她看上去依旧比同龄人小一圈,乖巧纤弱,让人看着总忍不住更呵护她些。   “妹,要是1不愿意借呢?”   甄宝力很小声地问道。   “它不借也得借!”   宝宝徒手掰断手腕粗细,充作教棒的木棍,面带凶色的看向学渣哥哥。   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有些家长在教了孩子几天后就得了狂躁症,无时无刻不在咆哮了。   “哦。”   甄宝力怂怂地缩了缩肩膀,替那个1抱委屈,咋还有强制借东西的数字呢,那个数字一定很凶,和他妹妹一样。   “还有这题,妈妈买了一箱苹果,苹果有两层,每层12个,妈妈给了哥哥一个苹果,让妹妹和奶奶分吃了一个苹果,请问剩下还有几个苹果,你怎么得出还剩下20个苹果这个结论的?”   宝宝又去柴火堆里找了一根足够粗的木棒,每次发火时就把长木棒掰段,可以省下不少劈柴的时间呢。   “就是20个啊,我吃一个,你和奶怎么能吃半个呢,还有娘,我们每个人都要吃一个。”   甄宝力掰着手指头算,然后高兴地冲着宝宝展示自己的十根手指头外加高高举起的两只小脚丫。   虽然这个回答很蠢,但是宝宝还是忍不住被感动了,这一次就不掰木棍恐吓傻哥哥了。   “题目怎么出,就按照出题的思路做,不用考虑现实情况。”   宝宝叹了口气,耐心地教导哥哥。   当初传话的时候,她就发现这个哥哥有些憨,等后来憨哥开始上学念书,这种感觉就更深刻了。   宝力学习的效率很慢,他明明在很认真的学习,可他不仅很难理解当天教授的知识,在好不容易学会后,也很容易忘记。   尤其在语文背诵上,他记不清过长的对话,往往背到最后,依旧会缩略很多句子,将长文背诵成短文。   宝宝无奈显露出了自己“早慧”的一面,从哥哥开始上学起就对他进行一对一辅导,可依旧收效甚微,现在宝力已经开始念三年级了,宝宝依旧只能替他巩固二年级的知识,要不是这个年代小学教育普遍比较随意,恐怕现在宝力早就已经被留级了。   她也曾带哥哥去部队医院检查过,但是受医疗水平限制,检查结果只是显示甄宝力的智力发育缓于同龄人,有些许认知障碍,该怎么治疗,能不能治疗,大夫也没办法给出回答。   好在虽然智商偏低,但并不影响甄宝力的日常生活,对于现在的乡下人来说,智商高低都不重要,只要身板结实,能干活就行。   刘三妹和徐盼好面对这个结果伤心难过了一阵子,就开始替这个孩子琢磨出路了。   靠念书肯定是不行的,一辈子在地里刨食,徐盼好又不甘心接受,她偏心女儿,可对儿子她也十分疼爱,总希望儿女都能过上好日子。   不过这些想法婆媳俩都没有对孩子透露,徐盼好想着,再怎么样,也得等儿子念完小学,村里的大老粗们都上扫盲班了,她的宝贝儿子总不能比他们还差吧。   “妹,你真聪明,这些题你都知道。”   别看甄宝力憨,有些时候,他很有动物般灵敏的直觉。   比如在宝宝的躁意达到顶峰,又准备掰几根木头玩玩的时候,甄宝力憨笑着抱住了妹妹,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脸颊。   “我真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哥哥,拥有最最最聪明,最最最厉害的妹妹呢!”   这话一出,再大的火气都消了。   “你要是平时哄奶奶和娘的时候也有这么机灵就好了。”   宝宝绷不住脸,总算露出笑容,她看着自家憨哥,无奈地摊手。   甄宝力嘿嘿笑了笑,奶奶和娘也不会有事没事在他面前把辣么粗的木棍掰断,掰的时候,眼睛还不眨不眨的看着他啊。   当然,这些话,甄宝力是打死也不会在妹妹面前说的。   “宝宝!我来接你了!”   院子外,徐华在喊人了,今天是这一季度检查测试的日子。   “诶,来了!”   宝宝放下木棍走了出去,看着卡车上的徐叔叔笑的羞怯温婉。   真好,有地方发泄她积蓄已久的洪荒之力了。 第82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9   “不错, 脉象比上次来更强健了, 牛奶还是要多喝,人家洋人一个个人高马大, 就是因为从小就喝牛奶羊奶,只可惜咱们多条件还是赶不上人家, 要不然再让你顿顿都吃上牛肉, 这底子一定能更快补回来。”   负责宝宝健康问题的大夫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种打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亏虚一朝一夕是补不回来的,需要长期的调养,才能让她的内腑发育追赶上正常的同类人, 这五年来,宝宝按照他开的食补方子养着, 比起刚来医院检查的时候,已经强了不少了。   “徐排长, 从这个月起, 每个月的奶票供应再多两斤。”   大夫对着徐华叮嘱道, 军营里不至于挤不出这点东西。   “诶!”   徐华点了点头, 五年过去了, 他也从原本的小班长提升至排长,作为宝宝的发掘人, 这些年除非遇到特殊任务, 要不然宝宝的体检都是徐华亲自带着的,两人之间也培养了深厚的感情,为宝宝谋福利的事情, 徐华自然不会拒绝了。   “宝真棒!将来咱当女兵王,将那群刺头兵打地服服帖帖的,让他们知道女兵的厉害!”   徐华爽气地搓了搓宝宝的脑袋,这个粗枝大叶的男人弄坏了人家小姑娘早上精心编好的麻花辫都不知道。   从医院出来,徐华又带着宝宝去了军营的室内训练所,检测宝宝这段日子力量的变化。   “徐排!”   “徐排!又带着宝来训练啊!”   “宝,一段时间不见你长高啦,现在个头快比上六岁小姑娘了呢!”   两人来到训练所的时候,一群大头兵刚结束上午的训练,从里面出来准备去食堂吃饭。这些少年当兵的岁数小,心智上还是半大孩子,看到两人,嘻嘻哈哈开起了玩笑。   已经八岁的宝宝保持微笑,然后冲那个笑话她快和六岁小姑娘一样高的少年比划了一下拳头,吓得那个小子赶忙躲到战友身后,只探出半个脑袋冲着宝宝挤眉弄眼。   “胡咧咧啥呢!咱宝这些年营养好着呢,起码得有七岁孩子那么高。”   徐华很是护崽子,可惜他的那些话并没有让宝宝高兴到哪里去,在哄人这方面,徐排长连十一岁的甄憨憨都比不上。   部队的训练时间很密集,士兵们用餐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因此一行人没有寒暄太久,徐华就带着宝宝走进了训练室。   所谓的室内训练所其实就是一个放了一些器材,十分宽敞简陋的大房间。   部队经费有限,一些室内障碍训练物就是用装了沙子的沙包堆叠的高地和铁铸的攀爬架子,宝宝的身体素质还没到可以训练这些东西的时候,每次来训练所,她主要做力量方面的测试。   那一堆沙袋中最显眼的棕红色牛皮沙袋,几乎算得上宝宝的专属物。   因为她的力量大,除了这种柔软度、韧性俱佳的特殊皮革,其他布料简易缝制的沙袋在她手中破损率很高,尤其布料的密封性不好,几乎她一拳头下去,周围三米之内都是飞扬的尘土,沙袋里的沙子能瞬间少掉几斤,闹的漂漂亮亮来军营的小姑娘,离开军营的时候都变得灰头土脸的。   不过即便是最好的牛皮袋子,也禁不起宝宝几次折腾,基本上每一次她做完检测,这个牛皮沙袋就不能被她二次使用了,只能淘汰给普通的士兵,在他们手中,这个牛皮沙袋还能延长一段时间的寿命。   “宝,你先过去,我去库房多拿几条拉力弹簧。”   宝宝对于室内训练所已经很熟悉了,进去后,徐华先去角落的库房里批一些拉力弹簧出来,让她自己去拳击沙袋那里等着。   以往宝宝过来的时候,她那个专属沙袋肯定是空出来的,但这次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意外,牛皮沙袋边上围了一群十来岁的孩子,这些孩子显然盯上了这个与众不同的沙袋,正对着沙袋练手呢。   宝宝没见过这些孩子,看他们的年纪,肯定不是正规军人,而一般人又很难进入戒备森严的军营,他们的身份呼之欲出了,绝大多数可能,这些都是部队里军人的孩子。   “嘭——”   一群人正中间的男孩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不过膝的短裤,朝着沙袋重重挥了一拳,他的力量很大,挥拳的速度也很快,沙袋发出一声闷响,一下子被甩的很高。   对方看上去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他的身上并没有夸张的肌肉,但是整体线条十分流畅,尤其是裸露的上半身,已经能看到完美的胸腹肌肉,挥拳时,肌肉紧绷发力,更有一种野性的美感。   “准哥牛!”   “准哥棒!”   一旁的少年很捧场,拼了命地鼓掌。   “准哥,让我试试呗!”   “准哥,该轮到我了!”   显然一群孩子已经将这个大沙包当成了玩具。   那个被称呼为准哥的男孩子确实很有大哥的风范,并没有一直霸占着沙包,在挥了几拳后让位,还脱下了手上五成新的拳击手套借给之后要玩的孩子。   他挤开孩子群走到边上准备拿毛巾擦汗,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宝宝,帅气地挑了挑眉。   军区大院里有不少女孩子,可很少有女孩子会来训练所。   霍准打量了一下宝宝,他跟着爸妈来到西淮军区也就一个多月,在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他靠着自身人格魅力(大雾)顺利地收服了大院绝大多数孩子的心,成为了这一片的新老大,他自认自己虽然待在这里的时间不长,对于这个院里的孩子也算是了解的,可显然,眼前这个小女孩给他的感觉陌生极了。   霍准可以肯定,自己从来没有在家属院里看见过她。   难道是刚过来随军的孩子?或者是近期来探望家人的军人家属?   “看很久了吗?是不是很想玩?”   霍准露出一个善意的笑容,放下脏毛巾,走到了宝宝的身边。   到哪儿都要当大哥的霍准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爱好,那就是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以及漂漂亮亮的洋娃娃。   他对于一切精致、柔弱的东西没有抵抗力,而宝宝的模样,恰好满足了他对真人洋娃娃的一切幻想。   八岁的宝宝看上去和六七岁的孩子差不多高,身形甚至更纤弱一些,因为出生就带着不足之症的缘故,她的眉宇间总是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弱气。   她的脸还不足巴掌大,下巴略尖,因为瘦弱的缘故,一双眼睛越发显大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哭包属性的缘故,又黑又亮的瞳孔总像是带着粼粼波光,当她认真盯着你瞧的时候,再坚硬的心都能被看化掉。   霍准想到了红楼梦,当年林妹妹初入贾府时,应该就是这副模样吧。   “你要是想玩,我可以教你!”   霍准有些兴奋,当大哥的瘾头一下子又上来了。   “真的吗?”   宝宝的眼神闪烁,看着眼前这个有点小臭屁的少年,心中的恶趣味又出现了。   她睁大眼睛,双手紧张地揉搓衣角,将一个蠢蠢欲动,又害羞胆怯的小女孩演的生动形象。   “那当然!”   霍准重重地拍了拍胸膛,然后牵着她的手带她挤进了人群之中。   “大头,你先让让,人家小妹妹也想玩沙袋。”   霍准叫住了正在玩沙袋的那个头很大的男孩子,让他暂时先停一下。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说完,霍准又扭过头朝宝宝问道,“我叫霍准,住在三号楼四楼06室。”   “我叫甄宝宝。”   “真宝宝?”   霍准看了眼这个勉强到他胸下高度的小女孩,确实真的是一个宝宝,她爸妈取名太有才了,就像他爸,当年觉得两口子工作稳定该有个娃了,在征求他妈的意见后开始备孕,于是他的名字就叫霍准,真是太他妈形象了。   “来,我先给你演示一遍。”   霍准带上拳击手套,活动了一下手臂。   “出拳的速度要快,这关系到你出拳的力量,右脚略微转动,蹬地发力,带动全身的力量,还有,挥拳时手臂要直,挥中沙袋后快速把手收回来,恢复成之前的准备动作……”   说完,霍准重重挥向沙袋,又是一声闷响,沙袋甩地高高地,比之前几个男孩的力量都要大。   霍准满意极了,他用余光看着一旁的小姑娘,想从她的眼底看到崇拜的目光。   可惜啊,小姑娘的眼睛一直盯着摇晃的沙袋,霍准安慰自己,一定是宝宝惊讶到来不及做出反应了。   “学会了吗,要不要试试?”   霍准脱下手套,准备递给宝宝。   “准哥,真的要让她玩吗?别砸疼了手,到时候弄哭了可不好哄。”   “就是,小丫头玩翻花绳,跳房子就好了,玩什么拳击啊。”   边上还没玩到沙袋的男孩子们忍不住抗议,眼前这个小女孩看上去就弱不拉几的,恐怕一拳头捶到沙袋上,沙袋还没移动,她就要开始哭唧唧了。   其实军区大院也不乏一些跟随长辈耳濡目染,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的假小子,可这两拨人根本就玩不到一起,男孩子们不爱带着女孩子玩,那些女孩子也不稀罕和这些瞧不起人的臭男孩一块游戏。   现在霍准要让一个不熟悉的小姑娘加入他们,那群人自然不乐意了。   “哥哥,我玩一会会儿就好啦,拜托拜托。”   宝宝双手在胸前握拳,嘟着嘴,向那个提出抗议的少年祈求道。   小姑娘的声音又甜又软,因为从小习惯的拖长调的咬字习惯,使得这句话的含糖度极度上涨,再配上无辜又楚楚可怜的眼神,简直通杀不同年龄段的所有男性。   至少刚刚还对她的加入很不满的男孩子们招架不住了,虽然还没有性别意识,一群毛头小子还是忍不住被弄的面红耳赤,磕磕绊绊地说了句,“那、那就让你玩一会儿吧。”   这个小妹妹真可爱?   男孩子们挠了挠通红的耳朵,已经开始思考到时候宝宝要是哭起来,该怎么哄人了。   在场众人里,唯独霍准的表情十分冷酷,刚刚真娃娃拜托恳求的那些话居然不是对着他说的,明明他才是在场最霸气,最一言九鼎的男人啊!   生气!   霍准琢磨着,等会儿该怎么表现,才能让真娃娃知道有事求他最管用。   “那我要试喽。”   宝宝戴上拳击手套,站在沙袋前,比划了好几下。   “宝宝,等会儿你就对着那个位置挥拳,对,就站在那里。”   “宝宝妹妹,你别使太大劲,虽然带着手套,可力气用大了,手臂还是会疼。”   一群狗头军师在边上做指挥,被喊了一声哥哥后,好像真的成人家亲哥了。   “你们让开点嘛,等会儿我太大力了,沙袋会甩到你们的。”   宝宝娇娇地说道。   “哈哈哈,好,我们这就让远些。”   少年们齐刷刷退后了几步,让出一个大圆来,其实他们都不信,这个不及自己胸口高度的女孩能有多大力气,恐怕她那一拳头,只是给沙袋挠痒痒吧。   不过为了照顾女孩子的自尊心,一群男孩子还是很好说话地让出了一块场地。   宝宝已经迷上了这种带着莲味的人设,这一刻,她感觉自己又变成娇滴滴的女孩子了。   她右脚略微转动,眼神盯着沙袋,然后瞬间蹬地发力。   “嘭——”   这一拳速度快极了,牛皮沙袋发出的闷响声直撞人的耳膜。   宝宝快速往侧边退了两步,只见沙袋飞的极高,从顶上掉落,直接完成了360度+的旋转动作。   几十斤的沙袋啊,霍准的力量不逊普通成年男性,也只是勉强将沙袋打成一个锐角,显然宝宝的力气早已远远将霍准甩在了身后。   “我去——”   一群少年托着自己的下巴,想把脱臼的下颚装回去。   他们齐刷刷地看向沙袋边上的小姑娘,人家还冲他们羞怯地笑了笑。   他们赶紧咽了咽口水,掐脸的掐脸,拧大腿的拧大腿,严重怀疑现在自己还在做梦。   “哟,都在这儿玩呢?”   徐华这个时候也带着拉力条过来了,他眼熟眼前这一群少年。   “你们可别欺负人姑娘小啊,她把这个沙袋打的高高的时候,你们没准还在玩沙子呢。”   徐华乐呵呵地说道,然后冲着宝宝招了招手。   “咱们先去做一下拉力测试吧,这次咱装十二条拉力环。”   一群少年已经木了,拉力环他们知道,家里爸爸锻炼的时候经常会用到,一般来说,装四五条拉力环就好了,每多加一条,需要的力气都是呈几何倍数增加的。   刚刚他们听到了什么?这个小豆丁一次性要拉十二条拉力环?   “哥哥们再见!”   宝宝将拳击手套还给霍准,乖乖地向他们致谢告别。   看着这一群男孩子怀疑人生的眼神,宝宝感觉爽透了,果然,被憨大哥折磨后再找一些人折磨回来,才是最佳的发泄方式啊。   她冲着少年们挥了挥手,跟着徐华去了另一块空着的场地,做拉力测试。   “假的!”   霍准悲愤地捏紧了手套,什么真宝宝,这个宝宝一点都不真啊。   “谢谢哥哥教我打拳!”   已经走远的宝宝忽然回头,垫着脚,冲着霍准挥了挥手。   小姑娘的笑容甜极了,虽然霍准觉得有被这句话羞辱道,可还是忍不住为这一声感谢高兴。   其实小姑娘还是挺乖的,霍准捏了捏拳击手套,准备到时候去打听一下,这到底是谁家的女孩儿,他准备破例让她加入自己的野战部队童子军分队了。   幸好赵成虎不知道,要不然他这个下沟村三大队铁道游击队小兵分队队长第一个不答应。 第83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0   “打听到了吗, 霍家到底是什么来头?”   军区大院的某户人家家中, 夫妻俩正就刚调过来的霍团长一家进行讨论。   王娟端着一盆切好的西瓜走到客厅,推搡了一下坐在沙发上抽烟的丈夫。   “之前刘团长要退下去的时候大伙儿都说姜营长这一次能提干了, 结果被这个别处调来的霍团长压了一头,你说他要是没点背景, 上面能不顾刘团长的意愿, 让一个底下的兵都不熟悉的人领导来带队?”   大院里的人都知道, 姜营长刚进入军营就是刘团长带的兵,而且对方还娶了刘团长妻子娘家的表外甥女,两边还沾亲带故呢, 刘团长现在退下去,肯定希望和自己比较亲厚的人来当这个团长。   可谁成想, 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在没有任何风声的情况下, 忽然蹦出一个霍团长, 他根本就不是西淮军区的人, 据说原本在南山军区, 两个军区横跨了半个华国, 他就这样空降下来,显然没有一点关系是绝对做不到的。   不过王娟也好奇, 南山那一片可比他们西淮发达多了, 据说军官的补贴也高,霍团长如果真的有关系,怎么会调到西淮来呢, 多少人宁可在南山当个连长,也不愿意来西淮当团长啊。   “霍雄英他们夫妇的口风太紧,连带着他们家那个小子也是看着疏朗,实际嘴严的主,一个多月过去了,除了打听到他们是从南山军区过来的,别的什么也没打听出来。”   江诚实摇了摇头,又猛抽了几口烟。   和一般靠军功晋升的军官不同,江诚实是连队政治指导员,虽然和连长同级,可他一般负责政治工作,主要在政治上监督连长,也就是连队党支部副书记。   现在营队的教导员要升了,下一任教导员应该会从营队三个连队指导员中挑选,江诚实本事一般,确很擅长经营名声,汲汲营营,对于教导员的位置,他势在必得。   这不,他看准了这位新团长在西淮没有心腹,急需要拉拢一批属于自己的势力,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江诚实想要投机取巧,在新团长站稳脚跟之前,就加入对方的阵营。   不过他也得看好了,这位团长值不值得他仰仗。   “不过我猜霍家不一般,那位……一个月之内请了他两次了……”   江诚实指了指东边的方向,那一片是西淮军区旅长以上干部的住所,不是拥挤筒子楼,而是带小院的大平房,最小的也有四间卧室,宽敞极了。   王娟虽然不知道丈夫具体说的是哪一位首长,但也知道,对方的身份绝对不一般。   “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那个霍准刚来没多久就和大院里的孩子打成一片了,一群天王老子来了都不怕的小子一口一个准哥喊的可勤快了,里面还有王师长的小外孙呢,那些人的消息肯定比咱们更灵通,他们的孩子肯让着霍准,一定是家里人吩咐过的。”   王娟眼神闪烁,说起了自己的猜测。   “看来,这条路可以试着走一走。”   江诚实是个很注重名声的人,因此自霍雄英赴任以来,除了第一天的欢迎宴外,他们夫妇从未私下接触过霍家人。   当然,还有一层原因也是那个时候江诚实没有摸清楚霍雄英的底,不敢贸然下注。   “听说霍家小子这几天在家里闹,说是不想去部队小学念书,要转去新红公社小学。”   王娟沉思片刻后缓缓说道。   “新红公社?”   江诚实皱了皱眉,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新红公社究竟在哪里。   “那里有点偏吧,而且不就是一个公社小学吗,里面的老师都是一些只有初中小学学历的乡下人,要么就是下乡的知青,哪里比得上部队小学呢,霍家什么态度?难道由着孩子瞎胡闹?”   江诚实有些想不明白霍家的用意。   “听说霍准有一个朋友在那里念书,他这一去不要紧,闹的咱们大院里不少小子要跟着他转学,你没发现这些天咱们院里孩子的哭声特别多吗,都是家长气恼了,在揍孩子呢。”   如果霍准不是团长家的公子,王娟是看不上他的。   对方明明有那么好的资源却不懂得珍惜,而且大院里明明有那么多优秀的孩子,他偏偏要和乡下泥腿子的孩子交朋友,可见对方既任性,也没远见。   “霍家倒是没听见孩子哭闹的声音,霍雄英两口子好像答应了。”   想到霍雄英的妻子,王娟的笑容淡漠了许多。   住在大院里的军属绝大多数都是陪同丈夫过来上任的,很多女眷都没有工作或只是从事轻松的文职,住在这里的女兵很少。   或许和男女体能差异有关,诺大的西淮军区只有一个团的女兵,而霍雄英的妻子于楠正好是这些铿锵玫瑰中的一员。   对方年纪不大,就已经是连级干部了,而且这不是靠家里的关系混上来的军衔,于楠立过一次二等功,四次三等功,曾在甸缅边境执行任务的时候带领女炮兵团击退敌军一个营的兵力,是靠实打实的战功爬上来的。   对于王娟这样以丈夫儿女家庭为重心的女人来说,于楠这样剪着短发,终日一套迷彩服,不爱打扮,一身硬气的女人就是异类。   “霍准那个孩子也是可怜,当妈的不管孩子,眼里只有事业,把好好的一个孩子耽误了也不知道。”   王娟撇了撇嘴,语气中对于楠很是不屑,觉得对方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母亲。   “先看看,如果霍家真的让霍准转去新红公社了,那你就把明妙和明婷一块转过去。”   江诚实将手中已经燃到滤嘴的烟头放到烟灰缸里,将火星碾灭。   他口中的江明妙和江明婷分别是他的侄女和亲生女儿。   江诚实在家排行老二,江明妙是他亲大哥的女儿,当年家乡发大水,除了年幼被放在木桶里的侄女,其他家人全都没有活下来,江诚实赶回家乡后蹍转多处孤儿院,终于找回了这个侄女,将他收养在自己名下,也正因为这一点,军队里的领导都觉得他这人厚道,有人情味,江诚实的第一次晋升,也正是因为这个机缘。   从那以后,江诚实尝到了好名声带来的好处,即便后来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他依旧待这个侄女最好,因为只有这样,外人才会褒扬他,觉得他人品出众。   “趁这段时间,你凑点布票,给明妙多做几身新衣服。”   还有什么,比儿女亲家更亲近的关系呢?   江诚实又点燃了一根烟,侄女江明妙模样生的好,今年才十一岁,却已经明媚的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芍药,而且明妙乖巧懂事,大院里住着的人都喜欢自己这侄女,已经有好几户玩笑似的透露口风,说想让明妙做他们家儿媳妇。   只不过江诚实看不上那几户开口的人家,打着哈哈绕过了这个话题,现在看来,霍家不失为一个好人选,霍淮是他领导的领导,霍准是霍家的独子,又和明妙年龄相仿,两个人再般配不过了。   “开春的时候刚给妙妙做了两条裙子呢,现在布票有点紧,我得先办法再凑一些。”   王娟的脸上瞬间闪过一丝不悦,不过她掩饰的很好,江诚实压根就没有察觉到。   作为和江明妙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婶婶,王娟又怎么会真心喜欢这个女孩子呢,只不过在这个家里江诚实说一不二,王娟根本不可能忤逆他的想法。   再说了,也不单单只有江诚实一个人喜欢好名声,王娟也享受别人夸她是个好婶婶,待侄女比亲生女儿还好。   这些年,家里的好东西都紧着江明妙来,有布料,那肯定要先给江明妙做新衣服,江明婷作为妹妹只能穿她的旧衣服,家里吃肉,肯定是江明秒吃腻不想吃了,江明婷才能多吃几口。   不论家里家外,夫妻俩对亲生女儿的教诲都是堂姐可怜,她作为妹妹要尊敬堂姐,友爱堂姐,王娟作为母亲何尝不知道自己的亲生女儿为此受了多少委屈,可她不在意,那毕竟只是个女儿,这么些年,王娟一直想要追生一个儿子,可惜女儿江明婷都已经十岁了,她都没能再有喜讯传出,王娟严重怀疑当初生女儿的时候伤了身子。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对那个女儿自然更加漠视了。   “不过咱们不能做的太明显,到时候院里肯定会有一些孩子跟着霍准转过去,到时候这样吧,我给你找一个轻松一点的文职,你去上班吧,我记得你好像有一个表姨妈是新红公社的社员吧,到时候就说让你表姨妈帮忙带孩子,顺理成章将两个孩子的学籍转过去。”   江诚实知道,即便这么做,还是会有一部分人怀疑他的用意。   不过等到了这个时候,被怀疑也没什么了,最好霍雄英也能这么想。   王娟不想上班,可这个时候还是温顺地点了点头。   她琢磨着,作为铺垫,这段时间应该多串串门,告诉别人自己有上班的意向了……   夫妻俩各有心思,两人都没想过要问一问,江明妙和江明婷愿不愿意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公社小学去。   ******   江明婷比江明妙小一岁,不过两人都是三年级的学生,因为江诚实夫妇怕侄女性子比较羞怯温顺,在学校里被坏孩子欺负,硬是找关系让江明婷早一年开学。   说来也巧,两人转到公社小学后,正好和甄宝力在一个班念书。   老师知道这俩姑娘是从部队小学里转过来的,家里很有背景,因此特地给姐妹俩挑选了教室正中间的位置,还特地安排甄宝力坐她们后面,因为甄宝力是班上最乖巧的孩子,绝对不会顽皮地揪前桌女生的小辫子。   转学前,江明妙已经从叔叔婶婶嘴里得知了他们的用意,可依旧很不高兴来到这个房屋破旧,同学土气的公社小学,因此在坐到自己位置上后她就表现的蔫蔫的,一点都没有要和班上其他同学交朋友的意图。   倒是江明婷是个停不下嘴的,叨叨叨地很快就和新同学打成了一片。   江明妙斜眼看着这个“不矜持”的堂妹,越发觉得对方自甘堕落。   不过这样也好,江明婷越不争气,叔叔婶婶才会越发地看重她这个侄女。   ******   “小骗子!”   中午放学,霍准第一个冲出教室,站在校门口守株待兔,几分钟后,他就等到了目标人物。   “你明明就会拳击!”   几天的时间,足够霍准打听清楚甄宝宝的事,也知道那天自己绝对是被耍了。   宝宝被突然窜出来的少年吓了一跳,不明白对方怎么会出现在公社小学门口。   “以前我会的都是皮毛,哪有哥哥教的好。”   宝宝眨巴着眼睛,装作无辜的样子。   这话诚恳极了,眼神也十分真挚,尚且青涩的霍准一时间分不清这一次假娃娃是不是又在骗人了。   不过他也觉得自己的教导技术很好,或许这一次假娃娃没有说谎呢。   “你……”   霍准正要开口。   “妹妹!”   甄宝力像个小炮弹似的冲了过来,咧着嘴,高兴的模样很像一个撒欢的哈士奇。   江家姐妹就走在甄宝力的身后,江明妙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霍准,顿时一扫早上的郁气,眼神中透露着异样的神采。   江明妙年纪不大,可心思却不少,从父母双亡那一天起,她就知道,以后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能靠自己的手段去争取了。   她很懂得利用自己的身世,这个曾经她闭口不提的伤疤现在就是江明妙的利器,它能让叔叔婶婶待她更好,丝毫不敢亏待她,也能从那些感情充沛的军人家属那儿得到怜悯、同情。   她曾经很痛恨自己的可怜,但现在她享受这一种“可怜”。   尤其当她发现,不单单只是女人,男人更吃这一份可怜姿态的时候,拿捏这一种气质,江明妙越发擅长了。   “霍准哥哥。”   江明妙加快了脚步,走到霍准面前,俏生生的站定,微仰着脑袋,姿态楚楚动人。   “你好,我叫江明妙,住在部队大院六号楼606室,我小叔是指导员。”   江明妙的声音又轻又柔,霍准皱了皱眉,总觉得这个腔调有些熟悉。   他睨了眼边上准备偷溜的小骗子,伸手拽住了她的后衣领,稍微用点力就能把小姑娘提溜起来。   这不就是这个假娃娃唬人时的语调的,只不过假娃娃说的更自然些。   “霍准哥哥,以后放学我可以和你一块回家吗?我从小身体不好,一个人回家会有些怕。”   江明妙用余光打量着宝宝,看着她的穿着,心中十分不屑。   “江明妙,你不是和你妹妹一块上学吗,怎么会是一个人呢。”   憨憨宝力挠了挠头,觉得这个新同学很奇怪,连十位数以内的数数都不会。   江明妙没有想过会有人这般没眼色,直接戳穿自己。   “哥,我们回家吧。”   宝宝瞪了眼憨憨哥,人家小姑娘显然就是冲着这个小子来的,他凑什么热闹啊。   “你们是兄妹吗,真好。”   江明妙忽然插话了,她满眼艳羡地看着宝宝和宝力。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这些年都是叔叔婶婶养着我,我很感激他们,堂妹她……都怪我,因为的存在,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没办法只给她一个人……她……”   江明妙犹犹豫豫,吞吞吐吐,言语间透露着堂姐妹之间不合的意思,也算解释了为什么明明和妹妹一块上学,最后却只能一个人回家,为此还得拜托霍准这个同住大院的哥哥和她一块上下学的无奈。   “真羡慕你啊,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还有健康的身体。”   说罢,江明妙看了眼一旁的霍准,略带悲伤地低下头。   不远处的江明婷深深看了眼堂姐,转动脚尖,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健康吗?   霍准皱着眉看向假娃娃。   按照他爸的说法,这些年假娃娃一直在调养身体,据说在她满十五岁之前,可能都达不到可以进行密集训练的状态。   他怎么看假娃娃都觉得她太小只了些,胳膊腿都细细的,好像一掐就能把她骨头给掐折了。   眼前这个女生不仅喜欢说奇奇怪怪的话,眼神也有些问题。   其实江明妙完全就是先入为主了,她以为宝宝和堂妹江明婷一样都早上学,六七岁的女孩子长这样的个头,还算是比较正常的。   这是何等的莲言莲语啊,宝宝倒吸一口凉气,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她终于遇到对手了。   小姑娘有点心思很正常,可宝宝不喜欢别人拿自己和憨哥哥当筏子。   “哥哥,握住人家的手嘛。”   宝宝矜持地抬起爪子。   憨宝力正一脸疑惑地准备拉住妹妹的手,谁知道宝宝白嫩的小爪子是朝霍准伸过去的。   “今天的风好大,我好怕被风吹走啊。”   宝宝怯怯地看着霍准说道,然后忽然扭头对着江明妙璨然一笑。   “好羡慕姐姐珠圆玉润的体形,应该从来都没有这种担忧吧。”   说完,宝宝牵着霍准,又拽上自家憨哥,大摇大摆朝校门外走去。   江明妙先是愣神,后是羞恼,最终气愤地跺了跺脚。   “什么风能吹走你?十级飓风嘛?”   走了一段路后,霍准忽然笑了,他略弯着腰,凑到宝宝耳边小声问道。   现在他能肯定,这个假娃娃长了一张唬死人不偿命的嘴巴,不过比起最初见到时觉得她像洋娃娃一样精致无害的喜爱,眼前这个机灵生动的小女孩,显然更招人喜欢了。   宝宝气鼓鼓嘟起嘴巴,这个男孩竟然没有因为她是一朵莲花而怜惜她! 第84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1   “牛刚回来了。”   刘三妹站在自己那边院子里, 踩着石头, 从中间砌起的石墙上探出一个脑袋。   这些年虽然没有了孙子“爱的传递”,可婆媳俩之间的相处依旧不冷不淡的, 这俩人谁都拉不下面子,率先示好。   这一次刘三妹主动和儿媳妇搭话, 可以说是破天荒了。   “牛刚?”   徐盼好停下搓洗衣服的动作, 纳闷地皱了皱眉, 一时间想不起这个名字。   “就是牛奔他爹。”   刘三妹又补充了一句,这下子,徐盼好总算激起牛刚这个人物了。   其实牛刚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有被人提起过了, 偶尔村里有老人聊起这么位人物,喊得都是牛老木。   这位也算是下山沟少数走到大城市里的人物了, 新华国还没有成立的时候,牛老木家兄弟姐妹太多, 爹娘养不起他们, 就将牛老木卖给了一个木匠店老板做长工, 那个老木匠就一个宝贝女儿, 不舍得将女儿嫁出去, 就想着给闺女招赘一个女婿。   上门女婿只能低找,即便这样, 那位老板也看不上签了卖身契的长工, 可谁让木匠的闺女自己看中意了呢,闹死闹活要嫁给牛刚,爹娘拗不过, 只能捏着鼻子答应了。   从那以后,牛刚摆脱了长工的身份,一跃成为老木匠的女婿,从此跟在老木匠身后学习他的手艺,一些老木匠不教与外人的私藏,也被他统统交给了女婿。   后来时局混乱了,老木匠的店被一个军阀的亲戚霸占,自己也因为气不过和那人动手被打死,牛老木带着媳妇和丈母娘逃到老家,靠着岳母和媳妇变卖的首饰在乡下起了房子,因为手艺好,附近十里八乡谁家要打木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牛老木。   他到是有些良心,记得岳父一家和妻子对自己的帮扶,即便妻子娘家败落了,也没想过休妻另娶,这些年两口子生了两儿一女,除了其中一个男孩跟牛老木姓牛外,其他两个孩子都跟他媳妇姓,也算是完成了牛老木早年对岳父的承诺。   他那个可怜的岳母也是老木匠奉养的,一点都没亏待,岳母过世后,老木匠还将她和岳父的衣冠冢合葬在一块,算是全了岳母的念想。   当年这件事也被村里人津津乐道,大伙儿都说牛老木这人讲究,有良心,可以深交。   不过这几十年提到牛老木的人变少了,不是因为牛老木不好,而是早在新华国成立后,牛老木一家就从下沟村搬出去了,那个时候市里成立了一个家具厂,广罗了一批手艺人,给工作,给户口,牛老木的手艺好,请他的人直接让他做了一个小组长,那个时候时局还不太稳定,有一个铁饭碗更能保障家人的生活,牛老木就答应下来。   一开始牛老木还回来的比较勤,后来厂里的活越来越多,他回来的次数就少了,这些年破四旧,不允许祭祖拜佛,牛老木连先人生辰死祭都不回来了,怪不得徐盼好在听到牛刚这个名字的时候一时间想不起来。   至于牛奔,那是牛老木三个儿女中唯一一个和他姓的孩子,也是唯一一个继承了他木匠手艺的孩子,另外两个孩子一个现在是老师,一个是大夫,俩人从小就喜欢读书,对木匠手艺不感兴趣。   徐盼好会记得牛奔,是因为对方现在是他们县家具厂的副厂长,当初帮着还在下沟村的大伯,也就是牛老木亲大哥家的孙子弄了一个家具厂学徒工的工作,这年头工作多稀罕啊,即便是学徒工,也让人趋之若鹜。   据说为了这件事,木家那些兄弟姐妹还闹了一场,以至于后来牛奔再也不敢帮亲戚的忙了,徐盼好也是那段时间听多了有关木家的八卦,才记得这么一位人物。   “咋回来了?”   徐盼好皱眉,她知道婆婆绝对不是无意提起牛老木的。   “退休了,想落叶归根,就回来了,刚刚我看见他儿子回来帮他搬东西,老家伙身子骨还壮实的很呢。”   刘三妹看着儿媳妇,意味深长。   徐盼好心中咯噔了一下,老太太怎么那么关心一个退休老头的身体,难道是想发展黄昏恋,特地来告诉她,难道是想来寻求认同?   这可不好办,她心里不反对婆婆再找,可是她要是表示出同意的态度,到了地下会不会被公公打啊?   “你在想屁呢!”   正所谓最了解你的永远是你的敌人,徐盼好还没撅起屁股,刘三妹就知道她要放什么屁了。   老太太有些羞恼,她守寡那么多年了,要找早找了,哪至于等到这个年纪。   不是黄昏恋?   徐盼好失望地吐了口气,其实婆婆真心要找那个退休老头也挺好,听说城里工人退休还有钱拿呢,到时候没准能从老头那儿占点便宜呢。   看到儿媳妇脸上的失落,刘三妹气的翻了个白眼,转身跳下石头,不再理睬那个见利忘义的儿媳妇。   把婆婆气走了,徐盼好总算不再发散她天马行空的思维,开始思考婆婆的用意。   牛老木退休回乡了……精神头还很不错……   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徐盼好慢吞吞地重复着搓洗衣服的动作,忽然间福至心灵。   她明白婆婆的用意了!   ******   牛老木的几个儿女都是孝顺的,再加上他本人也有不少积蓄,在准备回乡养老后,将原本的旧屋子稍微翻新了一下。   其实他下乡养老是不符合规矩的,这年头户籍管理严苛,乡下人不能轻易去城里,即便是探亲,待得时间长了也会被按照盲流遣返。   同理,城里人也不能长期留在乡下,不过牛老木这些年在市里也经营了不少人脉,为了回乡养老,硬是把自己的户口重新迁回了乡下。   这样一来,很多城里户口才能享受的待遇自然是没有了,而且作为生产队允许他迁回户口的前提条件,除了自己挣的工分外,他不享受集体人头粮,等于两边的福利待遇,牛老木都不享有。   这些日子生产队不少老人都在背后说闲话,觉得牛老木拖累孩子,他没有口粮,肯定只能指着儿女孝敬了,毕竟这年头有钱也很难买到粮食。   倒是牛老木本人老神在在,似乎并不为之后的生活担忧。   “爷爷,这些都是你的东西吗?”   宝宝拉着憨哥在牛老木家门口张望。   牛老木家并不大,当初他们算是逃命回来的,岳母和妻子身上的首饰都不多,加上时局混乱,只典当了很少一部分钱,建了两间屋子勉强遮风挡雨。   这一次牛老木回来,妻子早些年去世了,儿女又在城里,因此他不打算扩建,只是将那两间屋子修的结石了一些。   不过屋子虽然不大,牛家的院子却很宽敞,乡下家家户户都在自留地里种满了蔬菜粮食,恨不得连下脚的地方都不留下,而牛老木因为刚回来不久的缘故,家门口的院子还没有收拾,只是搭了一个临时的棚子,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木料。   宝宝过来的时候,牛老木正慢吞吞地将那些木料搬到刚腾出来的侧屋里去。   “你是哪家孩子?”   牛老木好些年没有回乡了,认不清这些孩子。   “我是甄家的,我叫宝宝,这是我哥,宝力。”   宝宝见牛老木并没有不耐烦地赶人,大着胆子拉着憨哥推开院子的篱笆门,走到了院子里面。   “甄家?”   牛老木记得三大队的大队长就姓甄,在国营工厂带了那么多年,牛老木的性子也变得圆滑了许多,他明白县官不如现管,既然他选择回到乡下养老,就应该和大队长搞好关系,甄不算大姓,小姑娘说她姓甄,即便不是大队长家的姑娘,也应该和对方沾亲带故。   “爷爷,你要把这些木头搬到房间里去吗,我和哥哥可以帮你。”   娘说了,老爷子的手艺高超,虽然说是准备回乡养老,可按照他的精神头,绝对还没到躺着养老的地步,憨哥在学习上肯定是没有希望了,娘想让哥哥跟着牛老木学手艺,将来也能有一个糊口的本事。   对于娘的这个想法,宝宝举双脚赞成,没有比她更知道,自家憨哥的学习能力有多“强大”了,自己不想年纪轻轻就乳腺结节,必须早点给憨哥找一个除了念书以外的出路。   木匠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年头限制太多,很多本事即便有“钱途”,宝宝也不敢让脑子没弦的憨哥去学。   木匠手艺就不一样了,这门手艺很少犯忌讳,而且牛老木身份清白,也不用担心拜了这个师傅后被牵连进什么糟污的事情里。   “哈哈哈,不用了孩子,这些木头很重,你还小,搬不动的。”   不得不说,宝宝和宝力的长相还是很招人稀罕的。   宝宝就不用说了,模样清秀,身子骨瘦弱一些,却更招老人的怜惜,不过比起宝宝,老人可能更吃宝力的长相。   或许是底子好,即便后面好些年营养没跟上,宝力依旧长得虎头虎脑的。   十一岁的宝力个头已经有牛老木胸口那么高了,长着老人们最喜欢的大耳垂,大眼睛和圆鼻头,晃一眼比年历上的福娃还喜气。   而且或许是因为脑子憨憨的缘故,虽然已经是一个小大人了,宝力的想法依旧单纯的紧,他的眼神里没有算计和心思,清澈到一眼就能看到底,当他全神贯注看着你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孩子很喜欢你,这叫人如何不喜欢他呢。   “爷爷,我妹妹搬得动的,她力气可大了,能搬起一头牛。”   宝力觉得妹妹被人看低了,他没辣么厉害,他必须给妹妹正名。   牛老木的笑容僵了僵,其实活到他这个岁数了,一些小算计怎么会看不透呢,在他看来,肯定是孩子的父母背后指点过他们,希望来自己面前卖个好,让他收下这个徒弟。   牛老木并不反感这个举动,相反他心里还有些暗爽,果然即便他退休了,还是招人稀罕的老头子。   看着出现在他家院子里的两个孩子,他觉得眼前的小男孩是冲着他来的,因为小姑娘看上去身子骨弱,不是学木匠手艺的料,而这个小男孩高高壮壮的,年龄也合适。   一般来说,很少会有女孩子选择当木匠,在家具厂里,除了文职,就连操控器械的工人也都是男人居多。   牛老木已经想好该怎么考验这个男孩子了,结果他居然一个劲儿的给他推销自己妹妹的力气大。   那他呢,难道不是他本人更应该表现表现吗?   面对宝力诚挚的眼神,牛老木哑口无言。 第85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2   “小子, 你就夸你妹妹, 难道你还比不上自家妹子有力气吗?”   牛老木深吸一口气,保持微笑。   以他在国营工厂里勾心斗角的那些年经验来看, 这个小子使的招数的极有可能是先抑后扬,他先一个劲儿的夸赞自己的妹妹, 然后又表现出自己比妹妹更强大的力量, 衬托出自己的本事。   如果是这一招, 牛老木只能说这个孩子失算了,他的对照物实在是太小了,那么大点的女娃娃, 恐怕连他这里最轻的木头都抬不起来。   果然还是年轻,太过天真了一些。   可惜牛老木没有蓄胡子的习惯, 要不然这个时候他应该得意地捋一捋自己的胡子,然后在给这孩子一个了然于心的眼神。   “爷爷, 你好聪明哦, 知道我比不上我妹妹。”   甄宝力害羞地抓了抓耳朵, 娘说的没错, 这个爷爷果然是很有本事的人呢。   “呃——”   牛老木的笑容又僵住了, 这个娃子不按常理出牌啊。   “爷爷,是扛到那个屋子吗?”   宝宝听不下去这样智熄的对话了, 她干脆的扛起一根红木木料, 雄赳赳气昂昂地朝那间侧屋走去。   “对对对。”   牛老木下意识地应了一声,然后瞪大了眼睛,眼球差点脱离眼眶。   他看见了什么?   牛老木带过来的这些木料都是他当木工这些年攒下的好料, 当木匠的可能对这些好料子都有些执念,这一点,在牛老木身上尤甚。   当年他岳父的店规模不小,要不然也不会被那个军阀的亲戚看中,当年在岳父的私库里,就有很多了不得的木料,在牛老木成为老木匠女婿兼亲传弟子后,牛老木也有幸瞻仰过那些宝贝。   只可惜,当初店铺被夺走后,岳父的那些私藏也付之一炬,牛老木这几十年虽然也有心寻找那些珍贵的料子,可毕竟身份环境不同,达不到当年岳父的成就。   现在宝宝扛着的整根的树龄近二十年的完整红木料,已经是他这些收藏中的珍品了。   这一根木料,起码得有百八十斤,牛老木都想好了,等会儿请他兄弟家的孩子帮忙一块扛进去,没成想眼前这个瘦瘦小小的女娃娃不费吹灰之力就将这根木料扛到屋里去了。   到底是他没有睡醒?还是他年老眼花?   “咕咚——”   牛老木咽了口口水。   “爷爷,我也来帮你,不过我的力气比较小,我可以和爷爷一起扛。”   甄宝力眨巴着眼睛,乖萌乖萌地说道。   “哦……”   牛老木下意识的应了一声。   “哦哦……”   看着甄宝力,他又连应了好几声。   此时的他脚步虚浮,大脑意识受到了一定打击,自然是甄宝力说啥他应啥。   而且说实话,他现在身体毕竟比不上年轻人了,有一个半大男孩能搭把手,他当然是愿意的,不得不说,甄宝力没有白长那么大的体格,他的力气比同龄的孩子大了不少,有他帮忙,牛老木在扛木头的时候轻松了许多。   牛老木收藏的都是好木料,密度大,体块也大,两个人扛起来依旧费力,甄宝力习惯了妹妹的常规操作,专心的搬着木料,而牛老木一直沉浸在自我怀疑中,看着宝宝迈着轻松的步伐,从他身边经过、经过、再经过。   他们俩人搬一块木料的速度,足够宝宝来回走上三趟了。   牛老木仰头看着天花板,到底是他太没用了,还是自从伟人说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后,女人就开始超长发育了?   没一会儿,原本牛老木心中得花一两天功夫才能搬完的木料,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轻松搬完了。   宝宝知道这些木料对牛老木来说很珍贵,虽然有心显摆自己的力气,可在搬运的过程中十分小心,没有任何磕碰,所有的木料都被规整地堆放在侧屋里面。   等到所有木料都搬完后,三个人身上的衣服都不免带上了木屑和灰土,宝宝为了凸显艰辛,还不忘用手抹了抹自己和哥哥的脸蛋,两个原本干干净净的小孩瞬间变得灰不溜秋的,看上去好生可怜。   “爷爷,这些木头真好看,比我们家的木头好看。”   或许合该有这个缘分,虽然还是第一次接触木料,甄宝力在搬运的过程中完全被这些木料奇异的纹路和幽香的味道迷住了。   “你小子有点眼光。”   牛老木乐了,还有比夸赞一个木痴收集的木料更让他开心的事情吗。   他现在最大的遗憾,就是除了二儿子之外,家里没有一个孩子愿意和他学这门手艺,从他进入国营家具厂后,家里的生活水平就上去了,大儿子和小女儿都爱念书,且成绩都不错,现在一个是医生,一个是老师,生活富足又体面。   孙辈们就更不用说了,完全就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一点苦头都吃不得。   偏偏木匠这门手艺不仅吃天赋,更吃长久的练习,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手上难免带伤,即便老练如他,偶尔也会被锋利的刻刀划伤手指。   孩子们有更好的选择,自然不肯吃苦,包括当年跟着他学手艺的二儿子,到头来也不肯让自己的孩子学这门技术了。   在家具厂的时候,牛老木也收了很多学徒,一些是家具厂招工收进来的,一些是领导家的亲戚,不过这些按照古时候的规矩,都只能算作记名弟子,很多甚至连记名弟子都算不上,牛老木只教他们最基础的手艺,一些压箱底的功夫,他压根就没想过要交出去。   这些年,家具厂进了一批机器,切割木料,打磨木面的速度更快,很多年轻人吃不了学习技术的苦头,严重依靠那些机器,这在牛老木看来,是不务正业,走偏门。   可他又难过的知道,这才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或许有一天,他这样耗时长,又讲究的老匠人,会成为别人眼中不求上进,墨守成规的反面教材。   想到这些年的不愉快,牛老木看向甄宝力时,眼神又和蔼了许多。   “你喜欢这些料子?”   牛老木问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并未带着其他想法。   “喜欢。”   甄宝力点了点头,他这人惯来不爱说谎话,也不会说谎话。   “那个老树根,像我奶奶,你看那几个树瘤,像极了奶奶要揍我时候瞪圆了的眼睛。”   说到这儿,甄宝力抖了抖,这可真是一个让人害怕的老树根。   牛老木不知道甄宝力的奶奶是谁,可还是为他的联想力惊叹,他收集的这堆木料并非都是珍贵的木种,其中还有一批奇形怪状的老树根和木纹奇异的普通木种。   甄宝力指着的那个木料被他留下来的理由就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树根有些类人,尤其与上了年纪的老太太的面容相似。   不过这种相似并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这需要常年与木料接触,对于结构造型有很深刻的了解,才能在它还未被雕琢的时候,就发现它身上的美感。   牛老木不觉得自己在被老木匠教导之前,就有这么深刻的感知力,这是一种天赋,让牛老木都惊叹的天赋。   “还有这个,像爷爷,你们的肚子都有那么大。”   甄宝力笑呵呵地指了指另一个树根,深吸一口气,将肚子胀的鼓鼓的,双手插在腰后,想要肚子更凸出一些。   那个树根中段有一个凸起的大树瘤,而牛老木常年饮酒,硕大的啤酒肚同样不容小觑。   牛老木的笑容第N次僵住,他想要打死这个不会说话的傻孩子。   这是好苗子!这是好苗子!这是好苗子!   牛老木在心里暗念了好几声,才勉强遏制住残害祖国花苗苗的念头。   “爷爷,我娘和我奶奶说您是个可厉害可厉害的木艺大师,我哥可喜欢木头了,他不上学的时候,能跟在你身边学一点皮毛手艺吗?”   宝宝纠结坏了,都不知道该不该让憨哥继续说话了。   她注意到,牛爷爷很喜欢哥哥的天真直率,他那样的人都活成精了,哪些是真话,哪些是虚与委蛇的假话,他能感受得到。   因此即便憨哥有时候说话不经意间就得罪了人,他还未必生气。   可由着憨哥乱来,宝宝又怕老爷子被他气噎,使脾气不想教他了。   “爷爷,你看,我的力气很大的,以后有什么重活累活,都交给我来。”   果然拥有了什么就不会珍惜什么,宝宝深深怀念第一世当废废的生活,富贵病,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个毛病啊。   “对哦!”   甄宝力眼神一亮,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妹妹前面说的那些话。   “爷爷,你很厉害对不对?”   他一脸期待地看着老爷子问道。   “呵呵,嗯……”   牛老木只恨自己没有留胡子,要不然这会儿他也能摸着自己的胡子,装出高人的样子来了。   他觉得,这个小子该开口求他收他为徒了。   眼前这俩孩子都合他眼缘,性子也合他心意。   经过短暂的接触,他觉得身为哥哥的甄宝力单纯很多,这孩子好像天生没有心眼,一眼就能看到底,当师傅的,就喜欢这种徒弟,尤其是收亲传弟子的时候。   他们既怕徒弟不够聪明,也怕徒弟太聪明,到时候反过来算计师傅,手艺这种东西是很私人的宝贝,关系没有亲密到一定地步,是不会轻易传授的。   早些年的时候,想要被老手艺人收为弟子,得先在老手艺人家里帮忙干活,倒夜香、劈柴挑水,给师傅捏肩洗脚点烟……很多学徒不仅拿不到工钱,反而还得贴师傅一笔孝敬钱,即便这样,师傅也不见得一定会传你手艺。   因此亲传弟子的身份,有时候和亲儿子都差不了多少。   要是被亲传弟子背叛,或是徒弟出师后反过来和师傅抢生意,足以把师傅给气死。   牛老木觉得这个孩子心性好,他再磨一磨,就不怕这个孩子将来辜负他了。   眼前这个小姑娘的心眼显然比小男孩多一些,说的话也更贴耳,她过来帮忙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他能够收自己的哥哥为徒。   牛老木不反感这种算计,在他看来,宝宝也是一片赤诚之心。   他早年被爹娘卖了做长工,和兄弟姐妹的感情都不算太亲密,这些年他发达以后,兄弟姐妹对他又算计多过亲情。   牛老木打从心底里羡慕这种互帮互助的兄妹情,宝宝的这番算计,反而让他心中感触良多。   他在心里稍稍舒了口气,只要这个孩子开口求他,他就答应收他做一个记名弟子吧,至于为什么不是亲传弟子,当然是因为他还得考验考验这个孩子,看看他是不是一个可造之材。   “爷爷,你那么厉害,你去让队长大伯松口,让妹妹扛一扛队上的牛吧。”   甄宝力激动极了,他心中最大的执念就是没有亲眼见过妹妹打倒一头牛,因为牛是队上最宝贝的财产,平时老黄牛少吃了一口草队上的人都能焦急到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平日里老牛有人专门看着,除了耕地的时候,没人能动那根牛一根牛豪。   他是个好孩子,就不看妹妹打牛了,只要妹妹能把牛扛起来,他的心愿就了结啦。   甄宝力期待的看着眼前的老爷爷,双手在胸口攥拳,恨不得再说上几声拜托拜托。   牛老木的笑脸已经不是僵住那么简单了,现在的他简直就快石化了,这到底是哪里来的泥石流啊。   宝宝就更不用说了,她捂着脸,完全放弃了补救。   憨哥就是这样一个人,以后如果要跟着牛爷爷学艺,牛爷爷早晚会体验到的,与其半路被退货受人嘲笑,还不如一开始就放弃治疗吧。   “你小子……”   牛老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有些怀疑自己看走了眼了,这小子不是真傻,而是装傻。   以他在国营工厂里勾心斗角的那些年经验来看,这个小子使的招数的极有可能是意有所指,杀鸡儆猴。   牛?他为什么那么执着于牛?   很显然,自己姓牛,这小子是在威胁他,如果他不答应,就让他妹妹扛着自己绕村子走一圈啊,到时候他牛刚哪有面子可言,这就是赤果果的威胁啊。   不过这些都是牛老木心中一闪而逝的想法,他知道,这个想法纯粹是自己想太多。   不过老爷子还是很不爽,他觉得一旦自己收了这个徒弟,他将来的生活一定会波(鸡)澜(飞)壮(狗)阔(跳)。   他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才能养出这样一个活宝。   ******   牛老木最后还是同意收甄宝力做学徒,不过他也提了一个要求,以后甄家兄妹得负责填满他家的柴火垛和大水缸。   这个要求并不算太难,山上的东西都是公家的,可那些掉落的树枝和枯萎的丛草村里人都可以去捡,即便没有宝宝帮忙,宝力每天放学回来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也能把老爷子需要的柴火捡足。   至于水缸里的水一两个礼拜挑满一次也就差不多了。   在兄妹俩高高兴兴回家宣告这个消息后不久,牛老木就对外宣布了一个消息,他要在村里招学生,教他们手艺,当然,他也要收取一定的拜师礼。   原来他之所以老神在在,是因为早就想好靠这个方式获得粮食了。   对于这件事,村里人看法不一。   学木匠的手艺没有什么大出息,这些年国家不允许私人买卖,就连山上的木料都是公家的,但凡有些力气的男人都要下地挣工分,要不然随随便便给冠一个小资作风、不爱劳动的名头,全家人都得跟着去住牛棚,扫猪粪。   以前的木匠想要接活,只能偷偷摸摸趁着下工的那段时间来做,常常一两个月打完一对柜子,一张简单的木床,挣五毛一块的辛苦钱。   除非能像牛老木一样能进工厂,捧铁饭碗,这才是木匠最好的出路。   可惜这两年户籍限制多,乡下人想要考中工厂招工可不容易呢。   牛老木对外透露出的口风,他教徒弟一个月收五斤粮食,不拘什么粮食,但是苞谷、红薯之类必须是磨粉后有五斤,这在一部分看来,很不划算。   五斤实诚的粮食,足够一家人敞开肚子吃一顿了。   当然,也有心动的人家,他们不仅看中牛老木的手艺,更看中他的人脉关系。   如果自家的孩子能被他欣赏,认认真真当做亲传弟子教导,将来保不准牛老木愿意托点关系,将这个徒弟弄到家具厂去呢,即便只是一个学徒工,那也是划算的。   再说了,即便弄不到工作,多学一门实在手艺那也是好的,偶尔挣点小钱,一辈子下来,难道连这点学费粮食都挣不回来吗?   这个村子里,也不乏和刘三妹一样的聪明人。   ******   林蕊很快就听说了牛老木收徒的消息,她记得这个人,甄宝力就是和这个老人学的手艺。   上辈子牛老木在村里的名声不是很好,因为很多人觉得他藏私,收了学费,却没有将真本事教给徒弟。   上一世可没有这一世宝宝带着哥哥去找牛老木这个插曲,对于牛老木来说,甄宝力就是众多学徒中的一个,相比较一些会溜须拍马,说贴心话的徒弟,甄宝力这个弟子很不起眼。   而且甄宝力前期的进步很缓慢,他是属于厚积薄发的类型,师傅不认真教,他就一个劲儿的苦学基本功,他很有耐心的重复练习,将一些很容易被人忽视的基础动作练到极致,他研究各种木料的特性,感知对于雕琢不同木料该用的不同力道,在同期学艺的人已经开始雕刻木料雏形的时候,甄宝力还在学刨花,抛光……   牛老木也是到了很后面,才发现自己的弟子中居然有这么一块璞玉。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有意点拨甄宝力,不过老爷子拉不下脸来承认自己当年看走眼了,明明是在教导他,偏偏要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来,以至于很多人都觉得甄宝力是自学成才,牛老木根本就没有用心教任何一个人。   其实这个说法也是偏颇了,老爷子教出来的那些徒弟,只单单做一个木工,肯定是合格的,他们的技术并不比家具厂那些工人差,只不过他们的能力也只限于此了,如果自己后期不努力钻研,永远也达不到更高一层的成就。   对牛老木来说,他收的那些学费完全对得起自己的教导,要不是觉得一个人太孤单,他连那点粮食都看不上呢,严格说起来,牛老木还觉得自己吃亏了。   林蕊不知道这些细节,她只是觉得自己的哥哥要是能学些手艺也是好的。   那些年从老爷子手底下出师的徒弟,除了甄宝力这个特殊的例子外,还有几个在改革开放那年也做普通家具也挣了一笔钱。   她两个哥哥上辈子就是普通农民,又不会读书,又没有手艺,林蕊觉得自己重生,也该给家里带来一些改变。   她找到父母委婉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这段日子,她一直有意识的让父母习惯她的变化,因为有之前发现野猪脚印,为家里挣了五斤猪肉做铺垫,林家父母很自然的接受了自己女儿早慧的这个设定,比起几个年长的儿女,反而更听这个小女儿的话。   而且林父林母是村里少数坚信学习能够改变人生的父母之一,这一点从他们愿意送家里所有孩字念书就可以看出。   学手艺同样也是学习的一种,他们的接受度很高。   在夫妇俩商量了几个晚上,并且找几个儿子谈话之后,确定了送成绩最差的大儿子去牛老木那里学习手艺。   ******   “老哥哥,我家宝力以后就交给你了。”   刘三妹带着孙子来到牛老木家,乐呵呵的像一朵盛开的喇叭花。   她两手空空,牛老木对外说了什么她可不知道,她只知道牛老木和孙子孙女说好了,只要帮忙劈柴挑水就好,拜师礼什么的,肯定是说给别人听的。   牛老木也不挑老太太小气抠门的毛病,他的眼神不自觉的停留在刘三妹的眼睛上,脑海里一直回想着甄宝力的话。   这个老妹妹生气时的样子,是不是真的和他那个老树根很像。   刘三妹有些不自在地理了理头发,这个老哥哥看人的眼神火辣辣的,哎,全怪她模样出落的太好,明明都是糟老太婆了,还那般引老头注目。   怪不得村里那些婆娘都不喜欢她,可见是她的存在让她们感觉到威胁了。   刘三妹心里想着美事,压根没有想过,人家哪里是不喜欢她,分明就是怕她,就她那无理也能搅三分、雁过拔毛的脾气,除了她那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泼妇儿媳妇,村里这些男男女女谁不怵她呢。   老太太仔细一瞧,牛老木虽然已经过了六十了,可身板结实,精神头不输村里四五十岁的男人,而且他模样好,要不然当年也不会被老木匠的独女看中,现在即便老了,那也是半老徐郎啊。   刘三妹不自觉的想到了那天儿媳妇的眼神。   哎!她想什么呢,真叫人害臊。   老太太将孙子往牛家一丢,自己扭扭捏捏地回家去了。 第86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3   “娘, 你觉不觉得奶最近怪怪的?”   宝宝瞅着老太太离去的背影, 凑到好娘身边疑惑地问道。   她也说不上来奶奶究竟怪在哪里,可就是看起来怪怪的。   “她呀, 啧啧……”   要不怎么说最了解你的还是你的敌人呢,老太太的变化, 徐盼好早就发现了。   刘三妹一直都是一个讲究人, 夏天的薄衫总是一天一洗, 冬天也不会超过七天不换衣服,上了年纪的老人身上总会有一股味道,可刘三妹却没有, 她的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皂角的香味。   可以前的刘三妹讲究,却没有现在那么讲究。   以前刘三妹梳头发的时候都用清水, 这段日子她奢侈了许多,居然用上了桂花味的发油, 徐盼好知道那罐发油是老太太的宝贝, 除非逢年过节以及给死去的公公丈夫扫墓上香的日子外, 轻易不会动用。   最近这段日子, 她离老太太近一些就能闻到那股馥郁的桂花香味, 对方恨不得将每一根乱来的头发丝都牢牢固定在头发上,还十分细致的用之前做衣服剩下的蓝色布料做了一个头花, 戴在盘好的圆髻上面。   而且徐盼好还发现了, 只有自家儿子去牛老木那里学手艺的时候,婆婆才会这样细心打扮,对方还打着关心孙子, 接送他的旗号,频繁出入牛家。   这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徐盼好收回别有深意的眼神,深藏功与名,这些猜测就先不和闺女说了,老太太年纪一大把了忽然老房子着火,也不知道能不能有个结果呢,还是先别说穿了,万一到时候不成,伤了老太太的面子。   殊不知徐盼好越是瞒着,宝宝的好奇心反而越被勾起来了。   ******   “霍准哥哥……”   江明妙站在三号楼附近,见到霍准捧着一个篮球下来,压抑着兴奋,矜持地迎了上去。   见到这个突然跑出来的女孩,霍准皱了皱眉。   “你还记得我吗,我叫江明妙。”   上一次的挫败并没有打消江明妙的勇气。   自从她知道用怎么样的方式能够更容易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她就鲜有失败,只要她装一装可怜,装一装懂事,那些她想要的东西,就会被身边的人用各种方式捧到她的面前。   霍准的不好接近,反而更加助长了她的好胜心。   尤其当她回家后从叔叔婶婶口中打听到了霍准的详细情况后,越发觉得对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霍准的父亲是团长,他能在这个年纪坐到团长的位置,肯定能力和背景缺一不可,对于军旅政治生涯来说,霍雄英正直壮年,如无意外发生,晋升至旅长师长并不是奢望。   按照霍雄英平日里对霍准的教导方式,将来霍准大概率也是要当兵的,有一个当首长的爹,霍准还需要担心前途吗?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霍准是独生子,这在这个年代是极为罕见的,霍家父母的职位并不低,将来能够给与儿子的补贴肯定不菲,如果自己能够嫁给霍准,这些她同样能够享受到。   或许是本身心思就深,也或许是江诚实夫妇从小就给她灌输了不正确的思想,江明妙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小小年纪就开始思考终身大事是一件错误的事,相反,她艰辛任何利益都要尽早争取,将来才不会为了错过某个机遇而悔恨终生。   她现在想要的,只是霍家儿媳妇这个身份,至于霍准是谁,其实她并不在意。   “你有事吗?”   熟悉霍准的人都知道,他这个人其实有些自我,除非是他看顺眼的人,不然他很难保持耐心。   “霍准哥哥,你要去打篮球吗,能带上我吗?”   江明妙答非所问。   今天过来的时候,她特地穿上了一件蓝白色的海魂服,没有穿裙子,而是改搭了一条天蓝色的过膝七分裤,脚上蹬着一双时髦的力回白球鞋,长发扎的高高的,歪头说话的时候顺滑至胸前,看上去青春又可爱。   她早就打听好了,霍准有在礼拜天下午打球的习惯,她特地换上这么一身衣服早早等在霍家楼下,为的就是这一刻。   “不过我可能有些笨笨,好怕自己打得不好,霍准哥哥,你能教教我吗?”   又是一记歪头杀,江明妙太知道怎么展现自己最漂亮的角度了。   可惜,她想煞到的那个男孩还不到解风情的年纪,即便到了,他也不是恋童癖,不可能对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感兴趣。   不过他到是挺对江明妙的话感兴趣的。   他恍惚间想起了不久前一个羞羞怯怯和他说自己不会打拳的假娃娃,忽然对江明妙有了些许期待。   现在霍准觉得女孩子都是很会骗人的生物,就像他妈,每天骗他爸下个月就增加他的零花钱,结果下月又下月,下月何其多。   他琢磨着,江明妙或许很会打篮球呢。   “行,就算你一个吧。”   其实他们打篮球也没有限定过性别,有时候,有些哥们儿也会把家里的姐姐妹妹带过去,只不过玩到后面,女孩们自己组局去了,嫌弃男孩子的汗味特别臭。   “对了,不要叫我霍准哥哥,听上去太奇怪了,要么叫我霍准,要么就像其他人一样喊我准哥。”   霍准也不是反感这个称呼,但他总觉得江明妙的腔调听起来怪怪的,黏答答的,他好像一块快要融化的糖果,会被一个血盆大口吃下去。   “好的,准哥。”   江明妙脸上一喜,她觉得霍准让她喊他准哥,是将她看做自己人的象征。   ******   “传球!快传球啊!”   “你的眼睛看哪儿呢,人家把球丢给你了你怎么不接,还用手抱头,怕被球砸到你玩什么篮球!”   “你在那里摩擦什么呢,出来打球前没有吃饱饭吗?”   “投篮!卧槽,你这投篮扔的有没有三米远?你的手臂是面条捏的吗?”   在球场上,霍准就是一个行走的暴鸡,他可不会顾忌江明妙是个女孩子,球打不好,他照样骂。   江明妙忍到最后都快哭了,她在军属大院人气不错,作为一个漂亮又乖巧的小姑娘,几个早熟的男孩子都偷偷暗恋她,看到她这副委屈模样,忍不住为她说了几句话。   “你不是说你不会打球吗?”   霍准有些不耐烦了,对着眼眶通红的江明妙嚷嚷道。   “我就是不会打球啊。”   江明妙也很委屈,他明知道自己不会打球,为什么还要吼她呢。   “可你们女孩子不是就喜欢说反话吗?”   霍准理直气壮的说道,充分显示他作为一根筋直男的特点。   “我没有说谎啊,我确实不怎么会打球,对不起,影响准哥你的心情了,我很抱歉,既然这样,我还是退出吧。”   这一招以退为进,江明妙就从来没有失误过。   她咬了咬唇,努力将眼泪憋了回去,露出一副倔强又委屈的表情。   “好!大头,你赶紧换上来。”   霍准压根就没有领会到江明妙那些话的意思是希望他能够挽留他,而是像摆脱了一个大麻烦一样,兴奋地冲着一旁替补的好兄弟招了招手。   “噗嗤——”   几个围观的女孩子在一旁偷笑,可能笑的太大声,站在球场中间的江明妙都听见了。   一瞬间,一股羞耻的热流窜上大脑,江明妙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   “呜呜呜——”   她终究还是个半大孩子,遭受了这样的打击后,捂着脸逃离了这个让她倍感屈辱的地方。   霍准压根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事实上,他连江明妙为什么哭都没有想明白。   他只是在思考一个问题,不知道假娃娃会不会打篮球,从他打听到的消息来看,假娃娃似乎没有接触过这些训练,她的生活环境也没有接触这些体育器材的机会。   不如哪天带假娃娃来打篮球吧,这个她肯定比不过他。   一想到到时候假娃娃会用崇拜的小眼神看他,心悦诚服地叫他一声大哥,霍准的心情就爽透了。   ******   “阿嚏——”   宝宝打了一个喷嚏。   “宝,咋的了,是不是着凉了。”   刘三妹紧张地掖了掖孙女的额头。   “没事,奶,你知道吗,我听别人说,如果莫名其妙打一个喷嚏,就意味着有人在想你,刚刚肯定是有人在想我了。”   宝宝揉了揉鼻子,自从她开始接受部队提供的高蛋白供给后,很少感冒发烧,刚刚也只是鼻头无缘无故发酸,这才打了一个喷嚏。   “哪有这样的说法。”   刘三妹忍不住笑了,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啊。   “好了好了,是奶在想咱宝呢。”   刘三妹揉了揉孙女的小脑袋,心思却已经发散。   这些日子她好像偶尔也会打一个喷嚏,是不是有人在想她呢?老太太理了理耳后的头发,笑容变得越发矜持了。   ******   “牛叔,这些日子在队上住的还习惯吧。”   甄山峰在牛老木家做客,院子里有六七个学习基本功的少年。   “习惯,习惯。”   牛老木乐呵呵地说道。   “牛叔……”   甄山峰的表情有些犹豫,“山坤婶,也就是宝力他奶,人还挺好的吧?”   他听说了,这段时间刘三妹经常出没牛家,每次离开的时候,脸上的笑容都像是捡了大便宜似的,生产队的人严重怀疑泼妇刘三妹不怀好意。   她仗着牛老木来生产队没多久,脸皮薄,抹不开面儿,跑牛家打秋风来了。   这种事在刘三妹身上是有先例的,当初旱灾过去的第一个丰年,刘三妹挨家挨户讨粮,因为她那个小孙女身子骨弱,需要小米粥熬米油养着,家里没有那么多细粮,她就将主意打到了村里其他人家身上。   刘三妹的理由也很充足,她儿子带着全村男人上山找肉吃,结果只有她儿子一个人留在了那里,被他儿子打的半死的熊瞎子肉,在最艰难的日子里,救下了全村大多数人的性命。   一些人家同情她们家俩寡妇,多少给了点细粮,一些人家恶怕了,一粒米都不愿意给,刘三妹就跟滚刀肉似的在他们家门口撒泼。   就这样,这家一捧粮,那家半碗米,出生时比猫崽子大不了多少的宝宝养活了。   自从刘三妹的男人被确定为烈士,她每个月都能拿到不少补贴后,这种事情她做的就少了,可一到队上要分东西的时候,她又会把早死的丈夫和儿子搬出来,谋划好处。   一次又一次,不少人就觉得刘三妹太贪得无厌了,就算他们欠甄家一份情,这些年也该还清了。   因此当发现刘三妹去“欺负”无辜的牛老木后,不少人偷偷和甄山峰告状,让他管管自家婶子。   “你是说刘妹子啊。”   这些日子,也足够牛老木弄清甄宝力一家和大队长甄山峰的关系。   “刘妹子人很是不错,贤惠又大方,自从我媳妇去世后,我这日子就过得糙了,幸好儿子娶的俩媳妇和闺女都很孝顺,在城里的时候,时不时来帮我打扫卫生做做饭,现在回到乡下,很多东西我几十年没用,有些一摸黑了,生火、做饭、洗衣服……刘妹子给了我不少指点呢。”   说起刘三妹,牛老木就是一通夸,他觉得这个老妹子真是个热心肠。   “是、是吗?我这婶子这些年确实很不容易……我吧就是怕她这个人脾气直,闹出什么误会来……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甄山峰木着一张脸,严重怀疑他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   不过既然刘三妹没有在牛老木这里做占便宜的事情,他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寒暄了几句后,甄山峰就告辞了。   牛老木将甄山峰送到门口,然后慢悠悠的走到正在练习基本功的几个孩子身边。   他收徒也是有讲究的,一些坐不住的,调皮捣蛋的,在第三天就被他送了回去,当然,之前收的粮食也一颗没留,现在留下来的,都算是有点可造性的苗子。   当然,最招牛老木喜欢的还是甄宝力了。   因为第一印象变了,现在甄宝力和上一世一样进度缓慢,可落在牛老木的眼里,那就是有耐心、坐得住的表现。   学手艺,最讲究沉心静气,他还怕收的徒弟心思太活泛,追求根基不牢的进步,到时候地基没有打好,外表再好看的房子,那也只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   “好好练,等你学会刨、锯、凿这三个基本功了,我就把那块你说的像你奶的老树根给你。”   牛老木拿了一个诱饵在前面勾着中意的徒弟。   “不过我仔细看了,你奶长得不像那块老树根。”   牛老木觉得刘妹子长得挺美的,很少有乡下老太太像她这样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而且从她的五官看得出来,年轻时候一定也是个标致的姑娘。   这些日子牛老木也听说了不少甄家的事,刘妹子年纪轻轻就丧夫,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拔大就丧子,这一生十分不容易,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还那么坚强,不仅照顾好自己,还帮着儿媳妇将孙子孙女都带的那么乖巧懂事,有类似经验的牛老木十分理解她的不易。   就这样,外面还有一些人说刘妹子的坏话,这些日子和刘三妹接触过的牛老木坚决不相信这些传言,反而越发同情刘三妹了。   果然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些年,刘妹子太不容易了。   背对着院墙篱笆的牛老木没有看见,刘三妹站在院子外,嘴角渐渐耷拉下来。   她第一眼看他像老帅哥,他第一眼看她是老树根!   刘三妹一脸悲愤,这些日子的桂花头油终究是错付了! 第87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4   “宝, 咱走, 你哥都那么大的人了,他自己会回家的。”   刘三妹臭着一张脸从牛老木家门口离开。   感情那天人家打量她这张脸, 是在瞅她像不像老树根子啊!   “奶……”   宝宝嚅了嚅嘴唇,小心翼翼地查看她的脸色。   毕竟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孩子, 宝宝很快就将老太太此刻的脸色和这些天的变化联系在一块了。   不是吧, 难道她甄宝宝在八岁这一年, 还能迎来一个爷爷?   不过按照奶奶今天的心情,这个爷爷似乎有些悬。   “啧,看见老甄寡妇那张臭脸了吗, 估计今天没从牛老木那里占到便宜呢。”   “那肯定啊,人家又不是傻, 一次两次可能拉不下脸,这三番五次的, 哪能任由她占便宜。”   住在牛老木家附近的一群婆娘看着刘三妹负气离去的背影, 互相使着眼色。   “你们有没有觉得老甄寡妇这段日子去牛家去的太勤了, 她这么一个寡妇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总往鳏夫家里跑, 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啊。”   有个婆娘无意间看透了真相。   “怎么可能, 人家牛老木能看上她?人家做了几十年城里人,眼光高着呢, 再说了, 一个是退休工人,一个就是泼皮寡妇,两人哪里般配, 牛老木瞎了眼,能看上这么一个克夫克子,命带不详的女人?”   说话的那个女人似乎和刘三妹有仇,言语间很看不上她。   只不过她提到克夫克子,其他女人忽然想到再怎么说,当年刘三妹的儿子也为村里人做了很多实事,不管刘三妹自己是什么样的人,现在拿她早死的男人和儿子说事,都有些不地道了。   于是一群人嘻嘻哈哈岔开了话题。   不过牛老木肯定看不上刘三妹,这一点似乎成了她们所有人的共识。   ******   “大哥,平日里你可以跟着甄宝力练习技术。”   吃完饭,林蕊走到正在摆弄一块木头的大哥林磊身边说道。   “别逗了,就甄宝力?”   林磊直接被妹妹的话逗笑了,“那个笨蛋可是咱们这些人里进度最慢的。”   他不明白,是什么让自己妹妹产生自己应该跟着甄宝力学的念头。   在下沟村,甄宝力从来都不是什么让大人作为教育自家孩子模板的人物,他一点都不机灵,性子憨厚,开始念书后,更是常年垫底,从小学一年级起就没有考过及格以上的分数。   村里人提起甄宝力,只会说这孩子挺好,可惜就是笨了些,估计这辈子也没啥大出息了。   就这样,他妹妹居然还说自己应该跟着甄宝力练习技术,他能不笑吗?   “哥,你可别笑话他,他将来很有可能是你们中间最有出息的人物。”   林蕊抿了抿嘴唇,看到大哥讥讽嘲笑她上辈子女儿的父亲,颇有些不自在,作为知晓一部分未来的人,她知道将来甄宝力在木雕上的成就有多大。   在她嫁给甄宝力的时候,他每个月就能靠木雕挣百来块钱,在她重生前的那段日子,甄宝力的月收入更是逼近两百大关,当时村里人都觉得,甄宝力很有可能会成为全村第一个万元户。   “哈哈哈,你咋知道的。”   林磊捧着肚子笑翻了,觉得自家小妹傻的可爱。   “我做梦梦到的。”   林蕊并不算特别聪明的人,她重生前,刚成为一个母亲不久,在八十年代初,她也还没来得及真正感受到改革开放的浪潮。   她只是一个有点私心的普通人,并不是强大到一重生就能大杀四方,说谎面不改色的女强人。   “反正你别管我怎么知道,我就是知道他将来会很厉害。”   林蕊有些慌乱地说道,其实她对甄宝力并不太了解,当初他们结婚也是双方大人都说好,他们只见过几次面,彼此没有恶感,就定下了这桩终身大事。   她只知道甄宝力跟着牛老木学手艺,每个月都能挣不少钱,至于甄宝力学艺那些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是不是一开始就一鸣惊人,她都一概不知。   “甄宝力的表现不好吗?”   林蕊以为,甄宝力后来那么厉害,应该从学艺初期就表现出天赋才对。   “都学了一段时间了,他还在刨木头呢。”   林磊很不屑地说道,牛老木那儿陆陆续续又收了几个徒弟,现在在他那儿学习的学徒一共有七人,林磊的进度在七个人里算是比较拔尖的,他自然有自傲的资本。   “不过老师最偏心甄宝力,也不知道他到底哪儿好。”   说到这儿,林磊眼神古怪地看了眼自家小妹,小妹也夸甄宝力好,难道那个憨憨会什么歪门邪道,还能蛊惑人心了?   “牛师傅偏心甄家小子?”   林母端着盆出来准备在院子里洗碗,正好听到了儿子的这句抱怨。   “嗯,他和我们不一样,老师都没有收他学费,只让他帮忙挑水劈柴就好了,而且平时老师指点了我们几句后就在甄宝力身边坐着,虽然也没有多教他什么,可我们都觉得老师和他更亲近。”   甄宝力就安安心心刨木头,牛老木能指点什么呢,只有在甄宝力手法力道不对的时候点拨一下而已,可两人的氛围就是比牛老木指点别的学生时亲近,这一点,孩子们都感受的到。   “咱们可是交了拜师礼的。”   林母有些不高兴了,每个月五斤粮食呢,家里其他孩子上学,一学期也就五毛钱而已,跟着牛老木学半年的花销,足够家里其他孩子一年的学费了。   甄家什么都不出,就是抽空给砍些柴,挑些水,都是些不要钱的东西,就跟着牛老木把手艺学完了,简直占大便宜了。   林母有些气不顺,不明白刚回乡没多久,和甄家也没什么交情的牛老木凭什么偏心甄家的孩子。   “明儿你去你师傅家的时候和他说说,以后咱们也帮他砍柴挑水成不?”   林母对着儿子问道,既然这些东西可以抵学费,那完全没必要浪费粮食啊。   “我不,这多丢人啊,要去你去。”   林磊变了脸色,作为家里的长子,早些年林家二老还在的时候,最疼的就是他这个大孙子,林磊比家里其他几个孩子都要傲气,现在林母要求他去找老师说家里不想给学费,希望能用砍柴挑水来抵粮食,这让林磊怎么说得出口呢。   “咱们家又不缺这点粮食。”   林磊很不高兴,他们家又不是甄家那样的落魄户,一群寡妇孩子,连个挣工分的壮劳力都没有,早些年老甄寡妇干了多少丢脸的事情,他家为了一点粮食可以没脸没皮,他可做不到。   说罢,林磊就气呼呼地把手里的木头扔在地上,转身回自己的房间了。   “这孩子,气性怎么这么大,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好吗!”   林母心里委屈,要不是儿子抱怨牛老木偏心,她能想到这一茬吗。   “娘,哥还小,再大点就懂事了。”   其实林蕊也不是很赞成她妈的做法,可现在她妈难受,她总不能再火上浇油了吧。   “你比他还小呢。”   林母冲着儿子的那间屋子喊了一句,儿子果然没有闺女来的贴心。   “这甄家人做事就是没脸没皮,当初要不是我拦着你爸,咱们家保准被那俩寡妇缠上。”   不过她总归还是不愿意怨自己的孩子,于是就将这股邪火撒在了甄家人身上。   当初她男人和甄山坤一队,甄山坤没有活着下山,别人都觉得和甄山坤一队的人要付一些责任,可他们怎么不想想,当初是甄山坤提议要上山的,他是大队长,又有打猎的经验,他本来就应该保证其他人的安全啊。   一想到那个时候甄家俩寡妇轮流坐在他们这几户人家家里讨要粮食的嘴脸,林母就十分来气,就算一开始还有点感激,这些年也被磨没了。   “你爹当初还想把你们姐妹中的一个嫁给甄宝力那个傻子,幸好当时就是随口说了一句,这些年也没人再提起,要不然,可把你们姐妹坑惨了。”   林母念念叨叨。   甄家实在不是良配,甄宝力这个人就不用说了,呆呆笨笨,一看就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不过这倒无所谓,现在所有人都觉得男人只要有力气能挣工分就好,甄宝力的身板还挺结实的,应该能挣全工分,而且男人傻一些也不会有太多花花肠子,反而更好控制。   可惜啊,除了这一点,甄宝力就没有其他拿得出手的优点了。   甄家一群女人,等到老甄寡妇去世后,甄老头的那份烈士补助就没有了,甄家那个丫头好像被部队看中了,将来可能会去当兵,可那又有啥用呢,一个早晚要嫁出去的女人,她挣得那些钱还能给娘家人用不成?   到最后,甄宝力那点工分既要养老婆孩子,还得养寡母,恐怕连给将来儿女建房子的钱都攒不下来。   现在甄家唯一拿得出手的财产,也就甄老爷子留下来的那套老屋了,可那也是房龄几十年的老房子了,现在哪家娶媳妇,不翻新两间屋子呢,林母估摸着甄家的条件,恐怕连一份像样的彩礼都拿不出来。   “你和孩子说这些干啥。”   林父从屋里走了出来,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还说错了不成?你们这老的小的,一个个都不让我省心。”   林母怼了回去,“你说,你是不是还在怨我当年拦着你不让你帮甄家那群寡妇,你是不是对徐盼好有啥歪心思,我早就看出来了,你们俩当时的眼神都不对了。”   “你看看你,越说越浑了不是。”   林父没想到自己这么寻常的一句话还能引火烧身。   “成,我不说了行吧。”   林父板着脸,耷拉着眉毛转身走回房间里。   要不然怎么说寡妇难呢,当初他真的是因为心怀愧疚所以帮着甄家俩寡妇做了一些体力活儿,结果帮着帮着,到是帮出错来了。   他是有媳妇的男人,一个是没男人的寡妇,走的那么近,闲言碎语难听的很,时间一长,他媳妇也开始犯嘀咕了,这些年只要他露出想要帮甄家人的想法,他媳妇一准炸毛。   为了自己小家的安宁,林父也只能亏着良心不去看甄家人过得怎么样。   好在刘三妹和徐盼好都是坚韧的女人,不管用了什么方式,总之她们将两个孩子都养活了,现在一个学手艺,一个将来要去部队当兵,林父觉得自己心中的愧疚也能少一些了。   “哼。”   林母露出胜利的笑容,“反正有我在,我的闺女就不会嫁到甄家吃苦去。”   她冲着丈夫的背影嚷嚷道,像一个刚下蛋成功的骄傲母鸡。   一旁的林蕊看着这一幕,心中五味杂陈。   上一世,她娘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或许她说过,只不过这些话都说在自己很小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她早就已经忘记了。   在甄宝力出息后,她娘也极力赞成那桩口头婚约,没有表现出半点不情愿。   往好的方面想,她娘只是心疼她们姐妹,怕她们姐妹嫁过去受苦,所以在看到甄家起来后,才开始认同这桩婚事。   但要是想法阴暗一些,她娘这样截然不同的态度,何尝不是自私自利呢。   林蕊受到的冲击有些大,在她开始了解这桩婚约后,她娘时常在她耳边说起那些年她爹为了报恩帮了甄家多少忙,告诉她当年徐盼好养不活病弱的闺女,他们家借了她多少粮食。   在林蕊的认知里,公公甄山坤是间接救了她爹不假,可他们家也知恩图报,早就还清了这份恩情。   但显然,事实和她娘告诉她的有很大的出入。   可站在她娘的角度,或许她才是正义的,她真心觉得自己做的那些事,早已经偿还了恩情。   林蕊不经开始反思,那么她所以为的婆婆偏心,小姑子骄纵,丈夫没有主见……她觉得婆家所有人都排斥她,漠视她……所有她觉得的一切,真的是她觉得的那样吗?   是不是从某种层面上,她和娘是一类人呢?   林蕊的表情有些苦涩,她低着头,因为夜色渐深的缘故,林母也没有发现小女儿的变化,在出完气后拿着木盆洗碗去了。   ******   “喂,娃娃,你要不要和我们一块去打篮球?”   这天宝宝按照以往的顺序做完一系列身体检查和测试,正准备离开军队,就被早早守在室内训练所的霍准拦下了。   “我叫宝宝。”   宝宝嘟着嘴,哪有随便给人取外号的。   “我知道了,娃娃。”   霍准严肃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个甄宝宝一点都不真,机灵古怪一点都不像布娃娃那么乖。   “你是不是怕了,怕你打不过我?”   霍准使出了激将法,宝宝觉得这小子有些幼稚,赏了他一个优雅的白眼。   “是啊,我好怕,怕我收不住力气,一下子把你的篮球给打爆了。”   小心眼的宝宝还记得呢,就是眼前这个少年,嘲笑她说十级飓风也吹不走她。   她捏紧拳头,在霍准面前比划了一下,威胁意味很是浓烈。   “你变了!”   霍准依旧板着一张脸,“你应该说,嘤嘤嘤,哥哥,人家好担心把你的篮球给弄坏啊。”   宝宝倒吸一口凉气,这个男人什么时候自学了莲言莲语,这水平,起码能过四级了。   “果然是个假娃娃。”   霍准笑了,他自认已经吃透了宝宝假娃娃唬人的套路。   “诶,你们这是拌嘴了?”   徐华开着车过来,正好看到宝宝冲着霍准挥舞小拳头,赶紧停车下车阻止,这小丫头可不是花拳绣腿,她这一拳头,足以把人肋骨都给打断喽。   “你小子也是,招惹谁不好,偏偏招惹宝宝。”   徐华认识霍准,这小子来到大院没多久就打服了一群小子,现在在大院里头称王称霸,之前明明看俩孩子相处挺友好的,现在怎么就惹得宝宝要动上手了呢。   “宝,你是妹妹,让着点哥哥吧。”   徐华抓住宝宝的小拳头,深怕她不受控制就挥出去了。   面对徐华诚恳的小眼神,宝宝万分无奈,她就是吓吓人,也没真的想要打人啊,而且徐叔的话是不是很有问题,难道不是哥哥让着妹妹吗?   徐华看出了宝宝的想法,又给她使了个眼色,她自己啥力气,她不知道吗?别说霍准这个孩子王了,兵王来了也得求着她收着点力气。   宝宝受了内伤,她瞅了瞅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咋地,她是侏罗纪女恐龙吗,深吸一口气,保持微笑,她要温柔,不要暴躁。   “徐叔,我和娃娃没有闹,我们好得很呢。”   霍准知道徐华,他是宝宝的挖掘人,这些年负责测量宝宝的各项数据。   “以后我能和娃娃一起测试吗?”   霍准第一次认识那么有趣又多变的小女孩,觉得对方太有意思了。   “没闹就好。”   徐华松了口气,不过娃娃是在喊宝吗?这个外号倒挺有意思的。   “你要是愿意,以后测试你就过来呗。”   徐华倒挺愿意宝宝和霍准成为朋友的,霍准的母亲于楠连长在来到西淮军区后接受了一个命令,组建一支女子特训队,不出意外,宝宝将来很有可能会成为于楠的兵。   最终俩孩子还是没有打上篮球,徐华还有任务,他得赶紧把宝宝送回家里去。   离开的时候,宝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将脸贴在车窗玻璃上冲着霍准做了一个鬼脸,原本瘦瘦小小的脸蛋紧贴着平面的玻璃,忽然圆润起来了,圆鼓鼓的,瞧着十分可爱。   “噗噗噗——”   霍准笑的大声极了,直到连车子的影子都看不到了,他才抱着篮球离开。   ******   “刚刚谁说我的闲话呢,有本事站出来,当着我的面说。”   刘三妹端着木盆,站在河滩边上,眼神凶狠极了。   “没、没人说婶子您啊。”   几个刚刚聊得正欢的女人就像是被点了穴一样,一个个哑口无言。   她们也没想到,这个时候能在河滩边遇到老甄寡妇。   要知道甄家有一口深水井,平日里洗衣做饭都是靠那口水井,很少看到她们婆媳拿着衣服来河滩边洗。   而且这个点也不是平日大家习惯洗衣服的时辰,她们也都是赶巧了,恰好家里的泥洼子弄脏了衣服,于是在下工后匆匆跑过来把衣服洗干净,这样晾一晚上,明天一大早起来或许也能干透。   “有胆子说,还没胆子认呢!”   刘三妹将木盆往地上一摔,她心里很快就后悔了,这木盆也是她花了一个鸡蛋的价钱请村里会点木工活儿的男人打的,要是摔坏了又得花东西修了,太不值当。   不过既然摔了,气势就要足,老太太煞气全开,脸上半点看不出虚气。   “说我孙子占牛老木的便宜,咋了,这话是人家牛老木亲口和你们说的?他说我孙子占他便宜了?我就奇了怪了,人家主人家都没说什么,你们一群长舌妇到是替人家说三道四了,我孙子是没出拜师礼,可他替牛老木砍柴挑水了呀,这难道就不代表他对师傅的孝敬了吗?”   刘三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那群婆娘的鼻子狂喷。   这些日子队上传出不少针对他们家的闲话,今天刘三妹是特地选了这个时间出现在河滩边上的,这会儿被她抓到说闲话的三个女人和她差不多年纪,都是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年轻时候就以长舌出名。   刘三妹准备用这三个人做筏子,让其他人知道,她老甄寡妇不是好惹的。   “还说我去牛老木家打秋风被人家嫌弃,你们一个个没去文工团排戏真的对不起你们这瞎编的功夫了,说的那叫一个活灵活现啊,好像天天在牛老木家里待着似的,牛老木的心思你们比他肚子里的蛔虫还清楚呢。”   这话可不中听,这些说闲话的女人都是有男人的,刘三妹这话,好像她们和牛老木有私情似的。   “刘三妹,我敬你男人和你儿子都是汉子,你可别给脸不要脸。”   一个女人气红了脸,要不是刘三妹自己做风不端正,大伙儿会传这些闲话吗。   “呵,老娘这辈子行得正坐得端,没有我男人和儿子,老娘也是顶天地里的娘们儿,不像你们一个个就会在背后嚼舌根,吃的饭全从嘴眼里拉出来了。”   “嗷,刘三妹,我和你拼了!”   气极的女人扔下手里的衣服,嗷叫着冲刘三妹跑去。   村里女人打架是常有的事,另外几个女人也觉得刘三妹的话太难听,互相使了一个眼色,嚷嚷着不要打不要打,实际上干着拉偏架的事。   “要打赶紧打,就你这磨磨蹭蹭的性子,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刘三妹就是滚刀肉,即便是一挑几,她这个老太太也不太怕的。   被她这么一说,那个最经不起激将法的老太太越发张牙舞爪了。   一群老太太你扯我头发,我抓你脖子,扭打成一团。   “干什么呢!大家都是一个生产队的,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得打一架。”   河滩边也不止那么几个长舌妇在洗衣裳,很快这里的动静就招惹来了一群人,不少想多挣一些工分,还没下工的男人们也被招惹来了。   牛老木家离村口位置近,他也听到了响动。   “可有好戏瞧了。”   一群人看着牛老木朝河滩走来,露出看好戏的表情。   刘三妹这些日子的变化也不是没有一个人发现,好些人看出来了,刘三妹这是对这个新搬来的退休工人有意思呢。   也不知道牛老木看到她泼妇打架的一面,还会不会对她有想法。   于是一群人也不急着拉架了,反正刘三妹挑起群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老太太身板结实着呢,不会有事的。   徐华开车带着宝宝回家,村边的河滩是必经之地,宝宝透过车窗一眼就看到了和人扭打成一团的奶奶,赶紧让徐叔叔停车,她可不能看着自己奶奶吃亏,小姑娘跟着小炮仗似的咻地窜了出去。   此时刘三妹的头发也被扯开了,衣领最上面的扣子也被人扯掉了,脸上,脖子上都带着抓痕,不过和她殴打在一块的其他老太太更讨不到好,这会儿刘三妹手上抓着的一大把头发,就是她从另外一个老太太头上硬扯下来的。   “你们在干什么!”   牛老木大声呵斥,听到牛老木的声音,刘三妹动作一僵,被另外几人找到了机会,在她手臂上又抓了几道。   虽然刘三妹已经认识到之前自己自作多情了,可毕竟是自己继亡夫之后第一个有点想法的男人,她怎么可能不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形象呢。   算了,反正都这样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吧,刘三妹可不是吃亏的性子,当下就准备把那几下还回去。   谁知道牛老木大步上前,拦在了刘三妹身前。   这些天刘妹子都不去他家接孩子了,牛老木说不上来为什么,总觉得提不起劲儿,可他也不好意思去问甄宝力,他奶为什么不来接他了。   牛老木还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让人不高兴的事,导致刘妹子都不愿意来他家了。   还没等牛老木反思透呢,就见到了眼前这一幕。   刘妹子和三个女人扭打在一块,那些人仗着人多,把刘妹子欺负惨了。   他一点都不觉得刘三妹打人的动作很狠,相反,他觉得这些人能把那么温柔好脾气的刘妹子逼成这样,一定做了很过分的事情。   “你们太过分了!”   牛老木挡在刘三妹面前,一下子找回了年轻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豪情壮志,他觉的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英雄,保护弱小妇女不被泼妇欺负的大英雄。   “刘妹子,你别怕,我不会看着这些人欺负你的。”   边上准备看好戏的人愣住了,被当成泼妇防着的闲话三人组也愣住了,从远处跑来的宝宝更是差点表演平地摔。   这和他们之前预想的完全不一样,老爷子到底带了什么滤镜,刘三妹以一敌三都不落下风,那样凶悍的婆娘,像是会被人欺负的吗?   “嗯,我不怕了。”   刘三妹愣了愣,满是皱纹的眼尾居然浮现了一抹红霞。   她低下头,赶紧理了理自己散乱的头发和衣领,哪还有刚刚满嘴屎尿屁的泼辣,声音柔柔的,眼神中满是信任和依赖。   一出口就是老白莲了,几个打群架的女人看着她这副矫揉造作的样子,差点没呕出一口老血来,多么无耻的女人啊,有本事露出她的真面目给牛老木瞧瞧啊。   哦,她们忘了,牛老木是个瞎子,他看不见的。   宝宝恍然大悟,她终于明白自己那无处安放的莲基因是从哪里继承来的了。 第88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5   “牛老木, 你刚回来不知道, 这刘三妹就是一泼妇。”   群架三人组中最先被激怒的那个女人拉开身边俩老姐妹走到前头来,指着刘三妹的鼻子狂骂, 她可见是气狠了,手臂不断哆嗦着, 气都喘不上来了。   “你咋好意思说是我们欺负了她, 明明就是这刘三妹先动的手。”   老太太真是纳闷了, 牛老木这是在家具厂工作的时间太长,眼睛被木屑糊住了不成,怎么会觉得刘三妹是被欺负的那个人呢?   “是我先动的手。”   刘三妹一把扯住正准备替她说话的牛老木的衣袖, 脸上满是委屈和隐忍。   其实严格说起来,刘三妹也不是先动手的那一个人, 她只是言语挑衅那几个碎嘴婆娘,气的她们控制不住脾气和她动手而已。   可刘三妹偏偏要这么说, 果不其然, 在她承认了自己先动手之后, 牛老木反而越发信任刘三妹的人品了。   “你先动手, 那肯定也是有原因的。”   牛老木觉得刘妹子人品高尚, 不像那些仗着人多动手的婆娘,只会一个劲儿的推卸责任, 而且虽然刘妹子这么说了, 可按照他这些日子对刘妹子的了解,牛老木也觉得刘妹子未必真的是先动手的那个人,而且如果真的是她先动手, 那也一定是因为那些人做了什么让她气到不得不先动手的事。   所以说啊,有些时候,先入为主的力量就是那么强大。   “你……你……”   那群女人被牛老木好赖不分的回答气到哆嗦,舌头都捋不直了。   “要不然你们说说,好端端的,刘妹子为什么会动手打你们。”   牛老木对着那几个老太太反问道。   “……”   几人昏胀的脑子忽然间被泼了一盆凉水,短暂的清醒了一下。   严格说起来,确实是她们背后说人家坏话在先,可她们怎么会承认自己有错呢,即便自己真的有错,那绝对也是刘三妹错的更多。   另一个拉偏架的老太太走上前解释道:“我们也是听说了刘三妹她总是上你家打秋风,觉得她这样不好,因此劝解了她几句。”   这话说的好听,一下子把自己放在正义的一边了。   牛老木楞了楞,刘妹子什么时候去自己家打秋风了?她体谅他一个孤寡老头平日里做事毛手毛脚的,教了他不少在乡下过日子要注意的事情,比如怎么生火更省柴火,真要说占便宜,自己还占她便宜了呢。   可惜外人不知道,她们只是看着刘三妹总是兴高采烈,得意洋洋地从牛家离开,再加上他们对刘三妹的旧日印象,流言传着传着,就成刘三妹日日去牛家占便宜了。   听到传言的人也深信这个传言,在他们看来,这完全是刘三妹这个厚脸皮干的出来的事。   “她们哪里是劝我,分明就是背后说我坏话,被我撞个正着,恼羞成怒了。”   刘三妹幽幽地说道,“算了,我也不计较这些了,谁让我就是一个寡妇,做了什么都是错的。”   牛老木一听这话,顿时热血冲头,他觉得这个时候自己要是再不护着刘妹子的话,她这个可怜的女人就要被欺负死了。   “你们到底从哪里听来的传言,刘妹子什么时候占我便宜了?我这个主人家都不知道的事情,你们倒是编的有头有尾。”   牛老木没想到刘妹子之所以被人欺负居然还有自己的原因,这样一来,他越发心疼身后那个可怜又无助的女人了。   边上围着看热闹的人很多,听到牛老木的话,不少人脸上都露出了尴尬的表情。   因为他们也是听谣传谣的一环,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去认证过刘三妹是不是真的占牛老木便宜了,只不过听了点传言,再加上对刘三妹的一贯认知,就认定了这件事。   “没……没占便宜……”   背后说人坏话的老太太一下子没了底气,她眼神慌乱的瞅着牛老木和刘三妹,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忽然冒起了火光,腰板一下子就挺直了。   “谁知道呢,你们一个寡妇,一个鳏夫……牛老木,你这么护着刘三妹,是不是她给你什么甜头尝尝了,我呸,刘三妹亏你还是烈士遗孀呢,你做这种对不起你男人的事,你不要脸……”   女人面上洋洋得意,好像抓到了刘三妹的大把柄似的。   这话一出,满场哗然。   寡妇这个身份本来就容易惹来香艳的遐想,可到了刘三妹这个年纪,再和一个鳏夫扯上关系,不单单是一些香艳的揣测了,更让人觉得她一把年纪了还端不住,简直就是老荒唐。   牛老木被这句话堵住了嘴巴,倒不是他心虚,而是这会儿他要是再帮刘妹子说话,就好像坐实了他们之间有什么,即便他心里知道他们之间是清清白白的,可别人不会信,要不然,就不会有之前那些流言产生了。   “你放屁!”   原本柔柔弱弱躲在牛老木身后的刘三妹一个错身,从他身后走到身前来。   “我刘三妹从24岁起就开始守寡,那个时候多少人劝我再嫁,把孩子丢给甄家的老亲养着,我都没有答应。”   说到往事,刘三妹是真的真情流露了。   “那个时候我想着,就连亲爹亲娘都会偏心某个孩子,我凭什么要求甄家的亲戚能像养亲儿子那样养着我的儿子,如果带着坤子再嫁,又凭什么要求人家后爹像亲爹一样待他,那是我自己的儿子,我自己一个人能养活他!”   短短一段话,硬是被刘三妹讲出了波澜壮阔的气势。   “那个世道,一个守寡的女人养大一个孩子有多难,我每天走几个时辰的路去城里,低三下气的求人家让我帮忙浆洗衣服,大冬天手上全是冻疮,可我不觉得疼,我只知道我要是能洗十件衣服,我儿子就能多吃一口饭,我要是一天能洗一百件衣服,我就能给儿子攒下将来娶老婆的钱……”   “那个孩子真的懂事啊,每天我摸黑从城里回来还得去地里犁地,那孩子在田垄上守着我,再大点,他就开始帮我干活,后来战争结束了,那个争气的孩子还当上了大队长,娶了媳妇,我想着,这日子可真美啊,我总算能歇歇了,到时候我就给儿子媳妇带孩子,他们生多少,我带多少,要将这个家操持的兴兴旺旺……”   说到这儿,刘三妹开始哽咽,眼眶也开始泛红。   周边喧闹的声音越来越小,那些人的眼底也没了看热闹的心情。   因为他们都知道之后发生的事情了,甄山坤死在了山上,膝下就一个儿子,和一个尚在徐盼好肚子里,不知道男女的遗腹子。   就俩孩子,还那么小,不知道能不能养的住,这在乡下是绝对称不上兴旺的,也亏的甄山坤活着的时候口碑良好,死的也像个英雄,要不然一门俩寡妇,一个撑家门的男人都没有,刘三妹婆媳俩能被人欺负死。   “坤子走后,我真的恨不得跟他一块去了,可儿媳妇还怀着孕,孙子还在那儿哭,我知道,我不能倒下,我得把这个家撑起来,我知道你们都是怎么说我的,一个个背后骂我泼皮无赖,骂我是连吃带拿的强盗土匪……随你们骂,我只知道,我要养活我的孩子,你们骂我不会让我少一块肉,我要是真的不争不抢,我的孙子孙女怎么办,他们已经是没爹的孩子了,我不能再让他们饿着,冻着……”   刘三妹要强的揉了揉眼睛,坚决不掉落一滴眼泪。   “你说我对不起我男人,我可去你娘的吧,我刘三妹这辈子太对得起他了,我这五十多年,除了前头十多年在娘家当姑娘的日子,剩下的时间都在他甄家耗着了!”   刘三妹指着那个骂她对不起亡夫,不要脸的老太婆,咬牙切齿地说道。   “别说我现在和牛老哥真的没什么,就算有什么,那又怎样?我们一个寡妇,一个鳏夫,就算在一起了,还对不起哪个人了不成?”   这一字一句,重重地砸在了一群人的心里。   是啊,即便在乡下,寡妇再嫁也是稀松寻常的一件事,尤其年纪轻轻就守寡的女人,即便有孩子,也不能拦着别人让人家守一辈子的活寡啊。   他们刚刚之所以震惊,是因为刘三妹的年纪不小了,他们下意识的觉得这个年纪的老头老太太就不应该有这些花头,要不然就是老不正经。   可仔细一想,刘三妹为亡夫守了那么多年,难道她就不能为自己活一次?老寡妇再嫁,还触犯了法律不成?   “你王娟花有本事就去纠察队啊,让他们把那些再嫁的寡妇全都从现在的夫家抓回来,让革委会给她们裹上小脚,再立一个贞洁牌坊,你王娟花这么清高,你有没有本事给我撂一句话,以后你娘家王家和夫家张家所有嫁出去的姑娘都从一而终绝不再嫁,嫁到你王家张家的姑娘也生是你王家的人,死是你王家的鬼,做不到,你王娟花就是个屁!”   王娟花被喷了一脸口水,哆哆嗦嗦想要抬起手指着刘三妹反驳,可脑子已经乱成了一片浆糊,根本想不出反驳的话来。   她敢吗?她当然不敢,她要是敢应下来,恐怕她娘家那些生了女儿的兄弟会和她断绝关系,也不会有姑娘愿意嫁到他们两家来了。   而且刘三妹的说法不可谓不毒,她直接将她放在火架上烤,什么裹小脚,什么贞节牌坊,那都是旧社会的封建糟粕,这话传出去,闹不好她就要被当作坏分子的典型被批斗了。   最近他们生产队就下放了一批要改造的坏分子,那些人住牛棚,扫牛粪,什么脏活累活都是他们干,隔三差五还要被拎到县城游街,接受全体群众的批判。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就足以让见识不多的老太太吓软腿。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想到最后,她只能涨红着脸服软。   一旁的宝宝听着奶奶的真情流露,早已经控制不住泪阀,在边上哭的稀里哗啦了。   刘老太是个很强硬的女人,在疼爱的小孙女面前,她只会用怀念的语气讲述宝爹还活着的时候是多好多好的一个人,如果他还活着,也会像其他孩子的爹一样,让他们骑在他脖子上摘枣子,农闲时的晚上在炕上给他们当大马骑,不断补充孩子心里爹爹的形象;她从来都是怜爱地摸着她的脑袋,念叨着她的宝真是个小可怜,一出生就没有爹疼,她和宝娘一定要更疼她,把她爹那份一块补上。   可老太太从来没有在他们面前说过,作为一个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拔长大的女人,在失去儿子的余生里,是多么痛不欲生。   宝宝一个劲儿的抹眼泪,可泪腺的阀门已经完全失效了,之前流下的眼泪还没擦干,后面的眼泪又汹涌而下,俩眼睛很快就肿的和发面馒头一样了。   “不准你们欺负我奶奶!”   她终于忍不住了,虎头虎脑地冲到了老太太面前,张开手臂,将她挡在身后。   一个个头不高,又瘦瘦小小的孩子做这个动作其实有些滑稽,边上的人虽然意外宝宝突然从人群里窜出来,可还是为她对奶奶的维护而欣慰。   在原本听了老太太的真情流露而面带愧疚、同情的人们正准备流露笑容时,宝宝捡起地上的大石头,用力一捏。   坚硬的石块瞬间被捏碎,零落的石子和粉尘从她的指缝间滑落。   笑容渐渐收了起来,边上的人咽了咽口水,他们怎么忘了,甄家还有这个小宝贝,人家三岁就能打死一头野猪,这些年又被军队专门照看着,隔三差五就要带到军队检测训练一番,现在的甄宝宝,恐怕能力战群雄了吧。   这个哭唧唧的小姑娘,很容易就能让他们跟着一块哭唧唧,还哭的比她更惨。   惹不起惹不起,围观的人小心翼翼的后退了几步,反省这段时间自己有没有做太过出格的事情。   至于直面威胁的几个老太太,更是被吓得两股战战,差点虚软地倒在地上。   “都散了,都散了吧。”   甄山峰永远都是迟到的那个人,“地里的活儿都没干完呢,都聚在这里干啥,还要不要工分了。”   这么些年,甄山峰这个大队长也积攒了点威慑力,更何况他用工分做威胁,还没下工的男人撒丫子跑开了,一些女人也悻悻离去。   “婶子,今天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处理好,还你一个公道。”   说这句话的时候,甄山峰也有些脸红,因为他也是之前听信流言的一员,还跑去牛家旁敲侧击过。   他已经从报信人口中听到了事情的经过,包括刘三妹之前剖析自己人生的前半段话。   这会儿甄山峰心虚极了,是啊,他们总说刘三妹和徐盼好这不好,那不对,他身为队长,又是甄家人,也时常为有这么一个占便宜没够的堂婶头疼,偶尔觉得这个堂婶堂弟媳妇的存在给甄家丢人了。   可异地自处,如果刘三妹和徐盼好不是这样泼辣的性格,她们真的能养活两个孩子吗?   如果他是这俩人的丈夫,他发生意外撒手人寰,在有孩子,世道艰难的情况下,他愿意自己的媳妇是一个礼貌得体,温柔贤淑的女人,还是像刘三妹和徐盼好这样,用泼辣不好惹的脾气武装自己,不肯让出一点利益,甚至还主动抢夺利益的女人呢?   他想了想,可能他更愿意是后者,不是前者不好,而是后者,更能养活孩子。   孩子会不会被养的泼辣刁钻,自私自利他不知道,但能活,在活这个字面前,其他又不那么重要了,而且他瞧着,甄家俩孩子也没被教坏,大点的宝力憨厚老实,小一点的宝宝机灵懂事。   能教出这样的孩子,可见刘三妹和徐盼好也不是什么品德败坏的人。   而且仔细想了想,山坤婶子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他不知道,可山坤媳妇,也就是徐盼好也不是一开始就泼名在外的,当年刘三妹找儿媳妇的标准也是贤惠利索,甄山坤还在时,徐盼好家里家外都是一把能手,专心顾好小家,鲜少和人发生争执。   她的泼辣,更多也是被逼出来的。   刘三妹只是冷眼看着甄山峰带着那几个垂头丧气的老太婆离开,抱着孙女并不说话,今天闹了这一出,也足够了。   “牛老哥,对不住了,她们不喜欢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就是拖累了你,让你和我一块被人嚼舌根。”   刘三妹身上刚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瞬间散去,她就像是普通老太太一样,对着牛老木细声细语地道歉。   “这些年,我都习惯了……”   平平淡淡的八个字,道尽无数的委屈。   牛老木刚刚还在愣神,因为气势大开的刘三妹让他看到了一个与印象中截然不同的女人,如果说之前牛老木心中的刘妹子是哥温柔贤惠的老妹妹,现在的她就是一个从头武装到脚的斗士,战役盎然,坚不可摧。   这样两种矛盾的性格,居然融合在一个人身上,牛老木也不觉得怪异。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在他来到村子里后那么多人都说刘妹子泼了,为什么他那些兄弟媳妇也劝他少和刘妹子靠拢。   可牛老木非但没有想过要疏远刘妹子,反倒因为刚刚她那番真情流露,越发觉得她是一个坚毅果敢的奇女子。   尤其这会儿刘妹子明明受了那么大的委屈,却还在第一时间关心他这个糟老头子,这更叫牛老木大为感动。   “大妹子……”   牛老木柔情百结,他真想劝劝这个傻妹子,以后不要掏心掏肺对别人好,应该多想想自己了。   “嗝——”   宝宝刚刚哭的多惨呢,这会儿听到奶奶的话,直接打了个嗝,鼻子还吹出了一个鼻涕泡泡。   她严重怀疑,奶奶刚刚辣么惨的自述,都是为了引出这一句话。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白莲也是老的强。   刘三妹很熟练的拿出手帕替宝擦了擦脸,神情越发温柔令人动容了。   ******   那天以后,刘三妹又开始了每天接送孙子学艺的生活,或许是那天牛老木主动站出来维护她,洗掉了之前老树根带来的怨气。   甄山峰这次也没有和稀泥,用大队部办公室专门用来通知上下工以及全体社员大会的喇叭,通报批评了村里传播不实谣言的几个主要人物。   其中居然还有林家媳妇,也就是林蕊的母亲。   林磊才学了一个月不到的手艺,就被牛老木退回去了,老爷子说了,他可不想收一个在背地里嚼自己舌根的女人教出来的孩子。   这件事是林家理亏,林父带着鸡蛋去了趟牛家,可牛老木态度很强硬,林磊哭着回了家,又是一通吵闹。   最后没办法,学也退了,林磊不是念书的材料,正好他也不是小孩子了,林父在队上给他找了一个工作,不算太累,能挣半个壮劳力的工分。   其实队上很多送去念书的孩子绝大多数还是得回来种地的,林磊也只是比那些人早了一些日子罢了,村里多的是孩子从来就没有念过书,早早就开始干活了。   不过林磊还是怨上了自己的娘,母子关系就此冷淡下来。   村里人对于林家的闲话也多了几来,林家不同于别的人家,这才过去多少年呢,大伙儿还记得甄山坤是怎么死的,别人在背后编排甄家也就算了,他林家人凭什么啊。   林蕊也想不通,那些话她娘在家里说还不够,居然还跑到外头去说嘴,现在好了,她哥改变命运的途径之一被斩断了,她们一家人在生产队的日子也肉眼可见艰难了很多。   林母有没有后悔没人知道,但林蕊知道,这一世,她和甄宝力是绝对不可能再扯上关系了,当年只是玩笑似的被提及的儿女亲事,再也没有人会想起来了。   ******   “我要宣布一件事。”   几个月后的某一天,刘三妹破天荒的叫徐盼好到她那边宅子吃饭,时隔多年,这对婆媳第一次在除队上吃杀猪饭的日子同坐一桌。   “不过得先等等。”   刘三妹端上一碗热腾腾的鸡蛋羹,然后将围裙解下来,仔细地捋了捋耳后的鬓发。   她端坐在上首的位置,对着大门的方向翘首以盼。   好娘和宝宝大概猜到了今天老太太要宣布什么事,唯独甄宝力傻不愣登的看着热腾腾的鸡蛋羹。   等啥呢?   哦,奶一定是怕他们吃鸡蛋羹烫嘴,要等鸡蛋羹凉一些。   宝力加重了喘气的声音,只要他呼气的力量足够大,鸡蛋羹就凉的更快,他可真是一个小机灵鬼呢。 第89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6   “我来迟了。”   一个胖乎乎, 挺着大啤酒肚的老人拎着一袋东西走进甄家院子, 屋里众人听到声音齐刷刷的朝他看去,老人下意识停下脚步, 表情有些踌躇。   这山坤媳妇和宝孙女的眼神怎么这么吓人呢?   牛老木抓了抓头发,又扯了扯衣摆, 今天他可是把自己压箱底的行头都穿上了, 难道是打扮的太过英俊逼人, 光芒让人无法直视了?   确实有这个可能,牛老木在心里为自己点了点头,总算再一次鼓足勇气, 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到房间内。   “师傅,你怎么来了?你是不是闻到我奶做的鸡蛋羹的香味了!”   宝力大力吸气呼吸, 弄到自己腹部酸软,正准备休息休息的时候, 就看到师傅过来, 当下兴奋地推开椅子站了起来。   “呵呵呵。”   牛老木笑容一僵, 这话说的, 好像他是专门过来蹭饭似的, 他的眼皮子有那么浅吗,这孩子可真不会说话。   “宝力, 坐下。”   刘三妹瞪了眼傻孙子, 然后又冲着牛老木羞涩一笑。   徐盼好看着这个“羞答答”的婆婆,肠胃翻江倒海,如果她这个时候吐出来, 婆婆应该会瞬间化身夜叉活撕了她吧,不过牛老木在,或许婆婆会选择忍下去,和她秋后算账。   和婆婆斗了小半辈子的徐盼好倒是被这个猜想引的蠢蠢欲动,不过看到婆婆幸福的模样,徐盼好终究还是在心底微微一笑,放弃了这个难得的机会。   “今天我把大伙儿叫到一块,是想说一件事,我和你们牛爷爷,准备在一起了。”   两个老人互相看着对方,眼神中是脉脉温情。   说起来当日河滩边发生的那件事还算两人之间的助攻呢,要不是因为那一次牛老木毫不犹豫的维护,可能刘三妹还要矜持犹豫一下。   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还有很多现实的问题,到了刘三妹他们这个年纪,彼此愿意在一起,其实喜欢只占了很小一部分比重,更重要的是是否合适。   他们这个年纪,很难有轰轰烈烈的感情,他们只想在即将老去的这段岁月里找一个知冷知热的人互相陪伴。   儿女再孝顺,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不可能承欢膝下,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床上,这种寂静的煎熬最为折磨人。尤其上了年纪后,睡眠少,往往半夜一睁开眼,身边的位置还是冰凉的,就这样辗转反侧,半睡半醒的熬到天亮。   吃饭的时候,桌子上只有一副碗筷,吃饭就像是完成任务,随便焯一碗菜就打发掉了;生病的时候,儿女过来照顾,可因为都有工作的缘故,只能来去匆匆……   他们就想找一个靠谱的,挺喜欢的人,互相扶持着度过余生。   对于刘三妹来说,老来春还有一个需要面临的问题,那就是当她再嫁后,亡夫的抚恤金将会停止发放。   各个地方关于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不一,当地的规矩,烈士的妻子如果没有再嫁,每个月可以领一笔补贴,烈士膝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当地也会给予补助,直到孩子成年。   这些年刘三妹每个月都能领一笔补助,如果她不再嫁,这笔钱她可以领到死为止。   在决定和牛老木在一起后,刘三妹最先要考虑到就是这个问题。   现在宝宝每个月有军队送来的生活补给,隔段时间还会被带去部队医院做身体检查,缺了什么,部队都会补上,其实刘三妹需要补贴孙女的地方已经很少了。   早些年家里支出的大头都在身体娇弱的宝宝身上,光是刘三妹、徐盼好和甄宝力其实很好养活,队上的人头粮和婆媳二人的工分就已经足够了,这几年,刘三妹每个月拿来的补贴大多攒了下来,准备俩孩子将来嫁娶所需。   所以当刘三妹准备再嫁的时候,最先要考虑的就是一旦没了这笔额外的津贴,她能不能照顾好自己,再攒点钱补贴孙子孙女。   说实话,如果牛老木不是一个有退休工资的老头,刘三妹可能狠不下心和他老来伴。   当然,她也可以选择和牛老木搭伙过日子,不去领结婚证,反正队上只办席不领证的人多了去了,只要户口本上的丈夫还是亡夫,她依旧有资格领补助。   可即便她和牛老木不领证,刘三妹也已经想好了放弃那笔补助。   既然她已经决定和牛老木过日子了,再领那笔钱,既是看不起牛老木,也是在糟蹋亡夫的名声,他生前死的光荣,死后也给妻儿庇佑,她要是在改嫁后继续领这笔钱,人家嘲笑她之余,也会在背后对亡夫指指点点。   说她势力也好,说她私心重也罢,牛老木那笔不输旺夫补贴的退休金,确实是他身上很大的加分项。   那一日牛老木的挺身而出更让刘三妹觉得他是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男人,于是在几番权衡之后,刘三妹做下决定,准备在人生的最后一段,开始新的旅程。   “咳咳,山坤媳妇、宝力,宝宝,这是我给你们准备的小红包。”   牛老木打开布袋子,从里面掏出三个红包。   他们两人商量过了,不准备大办,到时候选一个好日子,请亲近些的亲戚过来吃顿饭,然后再去县里把结婚证领了。   在来甄家之前,牛老木特地回了趟城,召集自己的儿子女儿说了自己找好老伴,准备再婚的事,对于他的这个决定,儿女们接受良好。   算起来,牛老木也已经丧妻快十年了,前些年他和大儿子一家住在一块,不过去年大儿子分到了一个大二居,全家搬到了新房子里,牛老木之所以会在退休的时候回乡,也和儿女不在身边同住有点关系。   说实话,他一个人住在乡下,虽然有老家的兄弟姐妹照顾,可儿女们还是放心不下的,他想要在这个年纪找个知冷知热的老伴,儿女们又有什么立场拒绝呢。   退一万步讲,牛老木工作那些年攒下的钱基本都已经在儿女们婚嫁、买房的时候贴补给他们了,要么就是用来收一些比较稀罕的木料了,手头并没有太多存款。   即便他找的那个老太太别有用心,是冲着他的钱来的,能骗走的,也只有老爷子的那点退休工资,这笔钱对于乡下人来说或许挺多的,可对于牛老木那些双职工的儿女们来说,并不是值得他们眼红警惕的大钱。   要是那个老太太能把老爷子照顾好,让他在之后的日子里舒舒坦坦的,就算她把那些钱全都哄去贴补自己那边的儿女,牛家的这些孩子也是愿意的。   在打听到老太太儿子早逝,只有一个守寡的儿媳妇和两个尚且年幼的孙子孙女后,牛老木的儿女们又给买了一些比较难买到的水果罐头让老爷子带过来,也算是他们提前给后妈家的亲戚准备的小礼物了。   不说多周到吧,至少诚意是有了。   “以后就不要叫师傅了,和宝宝一样,依旧喊我爷爷吧。”   牛老木摸了摸宝力的圆脑袋,没想到他和这个孩子还能有这一层缘分,原本只是收为弟子的话,即便他再喜欢宝力,教徒的时候还是要藏一手的,这是老规矩,除了亲儿子亲孙子,绝学一定要藏一手,防的就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可现在自己要和宝力的奶奶成亲了,那就得把三妹的孙子当成自己的亲孙子看待,人家喊他一声爷爷,他那点私心,也不该留着了。   “师……爷爷……”   宝力就是一根筋,既然爷爷让他改口,那他就改,至于为啥要改口,那太复杂了,他可能得花一段时间才能搞得清楚。   “你吃鸡蛋羹吗,我奶做的,可好吃了?”   宝力最大的心思还在那一碗香喷喷的鸡蛋羹上,拐弯抹角的提醒大家,鸡蛋羹快凉了,该吃鸡蛋羹了。   “以后你奶会经常做给我吃。”   牛老木老树开花,重新焕发第二春,也开始长出了小孩心性,居然和刚出炉的小孙子争起宠来。   “哇!”   宝力羡慕地瞪大了眼睛,“妹,以后你经常能吃鸡蛋羹了呢。”   他扭头看向妹妹,高兴地说道。   一根筋也有自己的逻辑,奶奶最疼的就是宝了,只要奶做鸡蛋羹,那肯定得有宝那一份,而妹妹最喜欢他了,到时候肯定会偷偷给他留一口,他再分半口给娘,他还能剩半口。   牛老木吹个牛皮却没有让听牛皮的人挠到他的痒处,这个牛皮吹的可真不得劲儿。   他悻悻地瞅着一旁的刘三妹,刘三妹只是趁着没人看见拍了拍他的手背,一瞬间,牛老木又活过来了。   ******   半个月后,牛家的孩子特地请假回了趟乡下,刘三妹的兄弟姐妹都不在了,她和侄子侄女并不来往,这一次就只请了甄山峰一家,再加上牛老木的兄弟姐妹,一群人凑了两桌,算是见过礼了。   当天晚上,刘三妹搬到了牛老木家,甄家院子里那面堵了好些年墙被拆了,生产队里的其他人也终于后知后觉到,老甄寡妇一把年纪居然钓了一个金老头。   队上的人对此褒贬不一,可人家光明正大领了证,把事情放明面上坦坦荡荡地让人看着,即便想要说闲话,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就像那天刘三妹在河滩边对那几个婆娘的质问一样,他们敢保证自家的女人永远没有守寡的可能吗,他们能看着自家的女人一辈子守寡吗,既然不能,凭什么指责人家刘三妹呢。   除了一个特别古板守旧的老人,没人拿这件事说闲话,这年头填饱肚子,养活老人孩子才是正经事,村里看了一阵子热闹,又趋于平静。   这个时候,林蕊开始改变了目标,她开始偷偷接触那些被下放的“臭老九”、“坏份子”,她记得,他们中的几人会在七十年代后期被平反,重新回到原本的岗位上去,他们中的不少人没有落难前是大学老师,机关干部,和这些人交好,留一个面子情,对她将来是有好处的。   在得知刘三妹和牛老木好上的时候,林蕊将自己关在房间里闷了一天。   上一世并没有这件事发生,直到她死,刘三妹和徐盼好逗没有改嫁,她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和她重生前的那个世界不一样了。   那个世界里甄宝宝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刘老太太也没有第二春。   林蕊不知道这样的改变是好还是坏,可既然她已经不准备和那家人扯上关系了,就不应该再被那边传来的任何风吹草动困扰。   于是在沉寂了半天后,再次打开房门出来的林蕊又恢复了之前的精气神。   ******   十年后   “快,打扮打扮,霍家那小子今天就要回来了!”   江家,王娟正站在客厅朝卧室一阵催促,她时不时探头看向窗外,表情中透露着焦急。   “婶婶,你看我穿这条裙子怎么样?”   双十年华的江明妙出落的就像一朵牡丹花一样,她穿着百货商店里最时髦的格子裙,脚踩白色小羊皮鞋,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像瀑布一样披散在身后,调皮的碎发被宽大的发箍牢牢固定在头顶,看上去落落大方,又清纯可人。   在江明妙身后的是比她小一岁的堂妹江明婷,对方也打扮了,可显然没有江明妙打扮的那么仔细,此时的江明婷并不比平常的她好看多少。   王娟见状,眼底闪过一丝不喜。   她明明提点过她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懂得把握。 第90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7   这些年, 霍家越发厉害了, 霍雄英现在是上校,不久前他刚率领西淮的炮兵团和老鹰作战队从南越打了胜仗回来, 不出意外,肯定要再升一级。   按照现在的军衔制, 大校和上校为旅长, 霍雄英要是再升一级, 那就得是师长了,现在西淮总共也就两位师长,霍雄英的年纪比他们小近十岁呢, 前途一片光明。   而霍雄英的妻子于楠也毫不示弱,组建的女子红秀军靠着灵活的作战方式在南越屡立奇功, 在军队,女子晋升远比男人艰难, 她现在已经是团长了, 她的能力, 叫多少男人羞愧。   作为两个英雄的孩子, 霍准也毫不逊色。   在高考恢复那一年, 霍准考上了中央军校,作为军队干部的摇篮, 霍准的起点已经高于父母那一辈, 有夫妻俩保驾护航,还愁前程不成?   相比较之下,江家逊色了许多, 江诚实并不是有大本事的人,熬了那么多年,总算熬到了军团委书记的位置,在于楠还没晋升之前,两人勉强算做同级,可因为于楠组建了红秀团,在军队地位特殊,江诚实与于楠之间有着不小的差距。   他做梦都想攀附霍家,可惜啊,霍雄英那个人并不吃溜须拍马那一套,他只喜欢干实事,有真本事的人,对于江诚实的讨好,霍雄英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正因为这样,江诚实又打起了歪主意,重新考虑起了儿女亲事。   都说高门嫁女,低门娶媳,他的女儿侄女都出落的和花儿一样,在大院里的名声也不错,在江诚实看来,两个女孩中的任何一个,和霍准都是般配的。   他打听到军校放假,霍准会回家休息一段日子,于是一早就给家里的女儿一笔钱,让她们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对于江诚实来说,不论哪个孩子能和霍准在一块,他都能和霍家攀上关系,到时候即便霍雄英不帮他,别人看在这份关系的面子上,也会讨好他。   王娟和江诚实的想法又有所不同,江明妙虽然也是她侄女,可并不是她王娟的亲侄女,不论她平日里对江明妙多好,她当然更愿意看到自己的亲生女儿嫁入高门。   可惜啊,自己的亲生女儿是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玩意儿。   “妙妙可真漂亮啊,霍家那小子要是看不上你,肯定是他眼珠子不好使了。”   王娟笑着上前挽住了侄女的手,两人恍若亲生母女一样。   面对这一幕,江明婷的心中毫无波澜,只是看着手上的木雕串珠,脸上的笑容灿烂极了。   ******   “速度,速度!没吃饱饭吗,出拳的速度呢!”   “预判力!在我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你就应该想到,我下一个动作会是什么?”   训练场力,于楠正在对自己的得意女兵进行一对一训练。   作为一个士兵来说,于楠已经过了体力最佳的年龄,她已经四十多岁了,即便保持日常训练,力量,速度,反映了都比不上鼎盛时期。不过饶是这样,多年的实战经验依旧让她在一对一训练的时候游刃有余。   宝宝在训练场上被练成一条哈巴狗,恨不得马上趴地上,吐着舌头哈气。   从十五岁起,她就开始进入部队训练,不过那个时候的训练都比较基础,又因为她身体的缘故,训练的强度循序渐进。   三个月前,于楠从南越回来,她作为部队潜心培养多年的好苗子,被带到于楠身边一对一训练,宝宝的苦日子这才到来。   不得不说,于楠是一个好老师,她让宝宝清楚的认识到,力气大并不是无敌的。   于楠的身法很灵活,凭借多年的实战训练,她几乎可以准确无误的预判到宝宝下一秒的动作,并且及时避开。   宝宝力气大没错,可当她根本没办法和比斗对象发生肢体接触的时候,她的力气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   于楠可以在她防备不及的时候用教鞭攻击到她身上很多致命的位置,也能靠着躲避的身法,将她的体力慢慢耗尽。   这些年她的身体素质已经慢慢追平了普通人,可也只是勉强追平罢了,体能依旧是她最大的缺陷之一。   不过三个月的密集训练宝宝也不是一点进步都没有的,至少于楠和她对打时的表情越来越严肃了。   “休息一下吧。”   于楠看了看宝宝的脸色,知道现在已经到达她的体力极限了。   “等会儿去我家吃饭,那小子回来了,我让你霍叔去食堂买了几个大菜。”   于楠扔给宝宝一条干净的毛巾,她真喜欢这个小姑娘,原本她觉得这个丫头长的娇气,恐怕吃不了苦,谁知道这三个月,她硬是抗过来了。   她知道自己在练兵的时候有多么恐怖多么残暴,这个小姑娘第一天就被她训的嗷嗷哭,眼泪跟没了阀门的水龙头一样,流地那叫一个汹涌。   当时于楠想着,恐怕当天结束训练后,她就该去找领导抗议,要求换个人带她了。   没成想这个哭包哭管哭,训练一点都没有落下,叫于楠狠狠高看了她一眼。   “好嘞!”   一听到有大菜吃,宝宝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了起来,她还不忘用毛巾抹了抹眼睛,水龙头经常失控什么的,她也不想的。   霍雄英和于楠都是大忙人,家里的厨房除了烧水外从来没有开过火,平日里三餐都在部队食堂解决,两人的日常作风很朴实,这次儿子难得放假回家,霍雄英破例让勤务兵去外面买了鸡鸭鱼猪肉让厨房的大师傅烧了几个大菜,也算是儿子的接风宴了。   按照宝宝对霍家夫妇的了解,他们对儿子霍准的爱十分有限且短暂,恐怕霍准也只能幸福这一天,第二天醒来他就会见到变脸的爸妈,之后的假期都得被逮到训练场进行额外的加练。   想到这儿,宝宝的笑容就显得幸灾乐祸了。   “有客人在?”   于楠带着宝宝走到玄关处,就听到了屋内的交谈声,她看了眼门口站着的勤务兵小声问道。   “是三、六团团长,七团江教导员家的妻女。”   江明妙很小的时候就被养在了江诚实夫妇名下,虽然江诚实从来不吝啬宣扬自己收养哥哥女儿的善举,可外面的人依旧习惯称呼江明妙为江家的大女儿,而不是侄女。   江诚实本人也不反驳这种说法,在他看来,这就是别人认可他善举,觉得他将侄女当作亲闺女养着的象征。   “还有旅长以前带过的一些兵,知道小准回来了,特地过来拜访。”   这几个勤务兵跟在霍雄英夫妇身边好几年了,从他们称呼霍准的方式就知道情份不同。   “那么多人?”   于楠皱了皱眉,心里头有些不高兴了。   今天她儿子回家,她都没能好好和儿子叙旧呢,倒是跑来一群套关系的人。   于楠很不喜欢这样的风气,那些人的吃相太难看了些,她儿子一回来就带着家里的女孩子上门拜访,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回来了。”   霍雄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除了他坐着的那张二人沙发上还空着一个位置外,其他的长沙发上都坐满了人,还有几个年轻的小姑娘站在沙发后头。   于楠看了一圈,没有见到儿子,按理应该回来了才对。   “宝宝也来了。”   见到跟着妻子过来的宝宝,霍雄英公式化的笑容变得真实了许多。   再过三个月就是全军大比了,除了团队的军事演习外,还有个人搏击赛,前两年的全军大比他们的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尤其是个人赛,足足有七年没有出过兵王了。   宝宝是霍雄英准备的王牌,她的这身怪力不仅可以用在近身肉搏上,在射击项目上同样拥有旁人无法匹敌的天赋。   要知道,影响射击准度的除了眼力、经验,还有个人的稳定性。   不同枪支的后坐力对枪手的影响是参差不齐的,宝宝的力气足以让她在射击的同时保持身形纹丝不动,不受后坐力的干扰,光是这一点,她已经赢了很多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霍雄英觉得宝宝有往神枪手方向发展的潜力。   最让他欣慰的是这个姑娘没有浪费她的天赋,再难的训练,她也坚持下来了,这叫向来信奉用实力说话的霍雄英如何能不喜欢她呢。   “小准在楼上,你去楼上找他吧。”   霍雄英指了指楼梯的位置,宽敞的客厅因为他的这句话发生了小小的骚动。   在坐的这些人虽然没有明说,可在这个时候带着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小辈过来,他们的用意已经十分明显了。   可惜在他们过来不久后霍准就找借口上楼了,中途一直没有下来,让她们在心焦的同时也十分无可奈何,此时这些不请自来的人都有些沉不住气了,怎么霍家将她们晾了那么久,却对这个眼生的丫头这么亲热。   尤其几个脸薄的姑娘,久久等不到霍雄英让她们也一块上楼的邀请,羞的脸颊通红。   江明妙看着宝宝上楼的背影,眼神灼热到恨不得烧穿宝宝的训练服,她认出了这个瘦小的女孩!   王娟是个聪明人,意识到今天是自己冒进了,赶紧借口要给丈夫做饭,带着侄女女儿离开霍家。   在她之后,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告退。   江明妙站在霍家气派的小洋楼面前,这是部队几年前新建的干部院,带着宽敞的小院子,两层楼还带着一个小阁楼,里面的每个房间都宽敞极了,光是那一个客厅,就比得上她叔叔大半间房子那么大了。   她看着二楼窗户的位置,眼神中是对目光所及之处的势在必得。 第91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8   “妈, 今天我不回去吃午饭了。”   离开霍家后, 江明婷摸了摸手上的木雕手串,忽然停下了脚步。   王娟正因为今天莽撞上门拜访的举动而懊恼呢, 听到不争气的女儿的话,顿时就有了发泄口。   “一天天的不着家, 让你陪我们吃顿饭就那么不容易吗, 真是比不上妙妙孝顺。”   江明婷中考的时候, 高考还没有恢复,中专远比高中来的吃香,江明婷的成绩不好不坏, 以擦线的分数报考了中专的教师专业。   毕业后分配工作,江明婷被分配到新红小学当数学老师, 那只是一个公社小学而已,而同样是教师专业的江明妙毕业后被分配到机关托儿所当幼师, 每天接触到的学生都是体制内干部、工人、军人的孩子, 江诚实和王娟觉得这个侄女的工作更上档次, 越发偏心眼了。   因为公社小学离家来回需要一个小时左右车程的缘故, 平日里江明婷就住在学校新修的教师宿舍中, 只有礼拜天休息的时候才会回家。   现在正逢暑假,和放假回家的霍准一样, 其实江明婷也刚回家没几天。   “是之前就和朋友约好的。”   江明婷好脾气地说道。   “算了算了, 我和你爸有妙妙陪着就好了。”   王娟挽着江明妙的胳膊,看着女儿没好气地说道。   这些年她一直都没能再生一个孩子,现在她年纪也不小了, 想生也难了,虽然只有江明婷一个亲生女儿,可王娟知道,这个孩子和他们并不亲,要论感情,或许还比不上侄女江明妙。   与其现在在两个孩子之间徘徊,让江明妙心存芥蒂,觉得她终究还是偏向自己的亲生女儿,不如彻彻底底下定决心对江明妙更好。   再怎么说,江明婷也是她亲生的,矛盾再深,这份血缘亲情也是斩不断的。   王娟用余光瞟了女儿一眼,等待着她来服软。   可江明婷好像缺根弦,一点都没有发现她的不满似的,在她赌气答应后,迈着欢快的步伐朝大院外走去。   “婶婶,是不是你今天一直夸我,却没有夸婷婷,让婷婷生气了?”   江明妙知道,自己想要嫁到好人家,叔叔婶婶的支持至关重要,在这个家里,她只有江明婷这个竞争者,对方虽然没什么威胁力,可江明妙总想将她压的更低一些,低到叔叔婶婶低头都看不见她。   她可不想哪一天叔叔婶婶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亏欠了这个亲生女儿,把本应该给她的资源全都倾斜到江明婷身上。   “我真的不是故意打扮的比她更漂亮的,我只是想着这一次机会很难得,如果我能和霍准在一起,就能借着霍家的关系帮助叔叔的仕途,哎,姐姐肯定是误会我了。”   其实江明婷离开的时候一点脾气都没有,或者说,她早就过了对偏心的父母发脾气的年纪,可江明妙的这番话硬生生将江明婷描述成负气离开,把自己放在弱者的位置上,挑动了王娟本就不顺的脾气。   “那个孩子,就是没你懂事。”   王娟板着脸,语气有些冷硬。   或许带着主管的偏见,她越想越觉得刚刚女儿的眼神中带着怨气,似乎是在指责她这个母亲太过偏心。   自己的女儿烂泥扶不上墙,不珍惜他们给她提供的机会,还在那儿怨天尤人,埋怨父母,反之,江明妙这般贴心,八字还没一撇,就已经想好要报答他们了,王娟觉得,他们这几年还真没有疼错人,显然江明妙比亲生女儿更懂得感恩。   江明妙深知过犹不及,在王娟生气后,还不忘给江明婷说好话,可这个时候,她的那些话也只是火上浇油,本就岌岌可危的母女关系随时都有崩塌的可能。   ******   从前年开始,下山沟几个生产队队长就联合起来搞了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大包干活动,这也是借鉴了国营工厂经营改革的经验。   这几年,工厂的效益在不断下降,许多不干实事的关系户占据了工厂许多工作岗位,导致工厂的生产率低下,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工厂每年的收益甚至都没办法满足工资的支出,在当地财政也没办法支援的情况下,很多工厂已经开始面临发不出工资的窘境。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领导穷则思变,开始尝试个人承包生产、销售的方式,在几次试验中,尝试都得到了良好的反馈。   上面的限制在放松,许多政治嗅觉比较敏锐的人都感觉到了这一点。   前几年公社调来了一位女书记,对方大胆尝新,从国营工厂模式的改变看到了农民生活改变的希望。   于是她说服了几位生产队队长,偷偷摸摸搞起了大包干。   以前田地不论有多少产出一部分是公家的,剩下的大部分按人头分,少部分按照工分分配,差距很小,因为这样,大家的劳动积极性较低,总觉得干的多了就吃亏,想尽办法偷懒。   大包干开始后,交够税收剩下的粮食全都是自己的,大伙儿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长在田地上,绞尽脑汁让自己地里的庄稼长的更肥更好。   只是第一年实验,每亩水稻麦子就平均增产了近八十斤,番薯等农作物成熟的时间还缩短了小半个月。   干的多挣的多,除了一些惯爱偷懒占便宜的人家,和缺少壮劳力的人家,几乎没人反对这个新政策。   徐盼好倒是也想多承包些田地,可是家里的人口实在是太少,宝宝去当兵了,家里只有她和宝力两人,累死累活,得到的粮食也勉强只能和以前持平。   于是徐盼好又有了新的主意,她和婆婆将这些年攒下的积蓄凑起来,在镇上买了一间小平房,那间平房和供销社在同一条街上,平时人来人往,一家人将那间平房重新修整了一番,挂了个牌子,专门做修缮木质家具、定做家具的生意。   自从去年国家开始改革开放后,很多人将生意都搬到了明面上。   以前私人买卖物品都得去黑市,还有被抓的风险,现在各个村镇县城都设立了集市,在固定日子允许农民兜售农副产品,可以以物易物,也可以现金购买。   宝力这样开店做生意,在当地也不是第一例了。   因为他年纪轻,怕他压不住场面,牛老木这个继爷爷兼师傅还在开业的前几个月到场坐镇,直到宝力的口碑慢慢传出去了,牛老木去店里的次数才渐渐减少。   说来也巧,之前的新红小学因为学校老破重新建了一个两层的新教学楼,位置正好就在距宝力的木雕店两条街店位置。   江明婷偶然间发现了这间小店,认出了曾经做过三年同学的甄宝力。   “你来啦。”   江明婷过来的时候,宝力正在雕一个观音像,他身边围了不少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上的动作。   宝力似有所感,抬头看向江明婷。   “嗯。”   “婷婷姐姐!”   “江老师!”   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喊什么的都有,可见对江明婷也十分熟悉了。   她很自来熟的从店门面后面搬出一把小椅子,然后打开自己带来的饭盒,里面盛着几个热腾腾的花卷。   “给。”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把水果糖,分给边上的孩子们,自己则拿着花卷慢吞吞地吃了起来。   听着孩子们欢呼雀跃的声音,和身旁女孩轻微的呼吸声,甄宝力的嘴角止不住的上扬,手上的动作越发灵快了。   ******   霍准放假回来,免不得要和大院里的朋友聚一聚。   市里开了第一个夜排挡,专卖炒菜和自酿的啤酒、高粱酒,因为老板手艺好,加上这个模式在当地比较时髦,吃饭的氛围十分热闹,深受当地人的喜欢。   江明妙在大院也是很有人气的姑娘,她长得好,对任何人都温温柔柔的,大院里不少青年都喜欢她,她只是接近其中一个人,露出向往的表情,就理所当然的出现在了晚上的聚会中。   因为当天有好几个朋友都带了对象,霍准压根就没有特别注意到江明妙这个人物的存在。   晚上分开的时候,不少人都喝的醉醺醺的,包括将江明妙带来的那个青年。   其实这也是江明妙的有意为之,她不着痕迹灌醉了那个青年,在一起送那个青年回家后,没有住在单位宿舍,依旧住在大院里的江明妙被拜托给了霍准。   不久前当地发生了一起流氓案,罪犯被枪毙了,可依旧叫当地的女性人人自危,不敢三更半夜独自回家。   霍准自制力强,几乎没有喝过几口酒,于是送江明妙回家的任务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其实也不用霍准将她送到楼下,因为只要进入到大院内,肯定就是安全的。   “准哥,你脸上好像有点东西,我帮你擦擦吧。”   快到两家住址的分岔路的时候,江明妙忽然开始闹幺蛾子了。   她知道霍准不会真的送她到家楼下,这个路口很有可能就是两人分别到地方,她想找机会,增进彼此的关系。   小小的身体接触是男女关系的激发点,江明妙对这种尺度的把控很有心得。   之间她站在路灯的侧光初,踮起脚尖,微微仰起头,眼神专注地看着他,想要帮他擦去脸上莫须有的污渍。   江明妙知道,在这种角度下,她的侧脸会被微黄的灯光映射的格外美丽,而这种专注的眼神,更是会让绝大多数男人折服。   霍准皱了皱眉,他不喜欢和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那么亲近,尤其那个人还是一个女人。   没等江明妙碰到他,他就往后退了两步。   江明妙眼神闪烁,很快作出反应,她惊呼一声,整个人往前扑去,好像要倒入霍准的怀中。   可她忘了,霍准是一个从小就接受严苛训练的男人,真摔还是假摔,他难道看不出来吗,于是他想也不想的,就一个侧身,冷眼看着江明妙做戏。   他以为江明妙是今天带她参加聚会的那个朋友的对象,此时已经对江明妙的人品产生怀疑。   “娃娃?”   侧身的时候,霍准的目光正好看向了另一个方向。   原来宝宝刚进行完一场夜间训练,这会儿就像是一条废狗一样,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地朝自己的宿舍走去。   两人正好就在这里撞上了。   此时的江明妙已经控制住了自己的身体,没有真的摔倒,她看到“神情憔悴”“受到打击”的宝宝,误以为对方误会了她和霍准的关系。   霍准从小就和这个乡下野丫头要好,而且照那天的发现,霍家父母似乎也很喜欢她,对方可能真的以为自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吧,霍准身边出现任何可疑的女生,都会让她诚惶诚恐。   江明妙知道感情中最要不得的就是患得患失和互相怀疑,她要趁两人的感情还不牢固的时候,在他们中间插上一根长刺。   “你别误会,我和准哥没什么的。”   江明妙高声说道,然后紧张地看着霍准,压低声音怯怯地问道,“准哥,要不要我帮你解释解释。”   她的表情有些局促,还有些自责。   快质问吧,快质问吧!   江明妙在心里呐喊,等待着宝宝的质疑。   “呃——”   宝宝觉得自己好惨,这一整天被于妈妈练成废狗,晚上还要参与霍准的情感大戏,还能不能让人休息一会儿了。   宝宝难过的吸了口气,感叹人生艰难。   看来眼前这个少女误会她和霍准的关系,将她当作假想敌了,如果自己真的是霍准的对象,在江明妙这种欲盖弥彰的表演下,应该已经开始怀疑了吧。   很好,已经有带入感了,虽然她不是,可她开始生气了。 第92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19   “你们在做什么?”   宝宝入戏很快, 顷刻间变了脸色。   “你们……你们怎么可以……”   她眼神幽怨地看向霍准, 贝齿轻咬住下唇,双手用力地攥紧胸口的衣领, 表情无助又挣扎。   霍准挑了挑眉,看着那个戏精附身的小不点, 原本想要说的话噎了回去, 微微上扬的嘴角透露出玩味的情绪。   “你真的误会我们了。”   江明妙攥紧手心, 极力按耐住激动的情绪,她知道甄宝宝误会了,既然这样, 就快点质问霍准吧,像他这样的男人, 一定无法接受对象的不信任和无理取闹。   最好甄宝宝闹的更厉害些,让霍准连解释的欲望都没有了。   “准哥, 我真的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要不我帮你解释解释吧。”   江明妙微微挪动脚步, 其实她离霍准还有一段距离, 可从视效错觉上来看, 站在甄宝宝的角度,她看到的画面里, 站在霍准左后方的自己和霍准之间好像没有距离, 她就像是贴在霍准身侧一样。   这样的画面,更容易让一个女人失控。   “那你解释吧。”   霍准这个时候已经很不耐烦江明妙这些含糊的说辞了,如果她真的觉得不好意思, 有心想要解释,何必再询问他的想法呢。   要不是想看宝宝究竟在闹哪一出,他早就甩袖走人了。   江明妙被霍准冷漠又不近人情的回复给噎住,她想要的根本就不是这个答案啊。   好在宝宝足够配合,让这出唯美的三角“爱情戏”继续演了下去。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原本揪着衣领的双手捂住自己的耳朵,脑袋飞快地转动。   这一刻的她已经不再是甄宝宝了,而是甄.紫薇.宝,这种感觉太上头了,让戏精欲罢不能。   “霍准,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阀门不好的眼泪说来就来,宝宝眼泪朦胧的看着霍准,悲痛欲绝地质问道。   虽然明知道这是戏精在演戏,可霍准看到这幅画面,还是不受控制的揪心了,下意识的就想上前替她擦掉眼泪。   “她说你们一起看雪看星星,一起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我都没有和你一起看雪看星星,一起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带着抽泣的小奶音让人心碎,宝宝面上可怜,心底的小人儿却在那儿肆无忌惮的发出恶魔的奸笑声。   艹(一种偏旁),这种恶心人的感觉真好。   听到这段控诉的时候,江明妙已经察觉到了些许不对劲。   她什么时候说她和霍准看雪看星星,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了?她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为什么偏偏是她!”   宝宝伸手指着江明妙,这一句质问打断了江明妙的思绪。   她来不及深究是什么让宝宝脑补出那么多莫须有的事了,而是激动地看着甄宝宝,这会儿她骂的越狠越好,自己不能回嘴,反而要表现出隐忍体贴的姿态来。   男人最喜欢温顺的女人,霍准跟她并没有真的发生什么,甄宝宝辱骂的越厉害,反而会让霍准越发怜惜心疼她。   有时候,一段感情就是从最初这一点点怜惜发展起来的。   “难道就因为她脸颊上比我多长了一颗痦子?”   宝宝愤忿地质问道,本就巴掌大的小脸皱成一团,看上去可怜又可爱。   至少在霍准眼里是这样的,可同样的表情落在江明妙眼里,那就是面目可憎了。   什么痦子,那分明就是一颗美人痣,江明妙最爱脸上这颗小小的黑痣了,喜笑之间,为她清丽的脸庞增添了一丝独特的韵味。   而痦子是什么,那是肉球状的凸起物,有些痦子上甚至会长出黑色的毛发,长长的,有些弯曲,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她的脸颊上呢。   江明妙有些绷不住情绪了,她很想拽着宝宝让她凑近点瞧,这是痦子吗,这要是痦子,她全身上下都长满了痦子。   “难道因为她腰比我粗,屁股比我肥,看上去好生养?”   宝宝难过地捂住胸口,倒退两三步。   谁腰粗?江明妙气的嘴唇直哆嗦,真的很想反驳眼前这个毒舌的女孩,可是她看了看宝宝那细到双手就能掐住的小腰,好像确实没有反驳的立场。   “还是说你喜欢她牙齿缝里带着一片韭菜叶,和她说话的时候可以闻到韭菜花的香味?”   “好吧,这一点我做不到,我认输了。”   说到这儿,宝宝深深地看了江明妙一脸,面露颓然,她被打败了。   什么韭菜叶!   江明妙快要抓狂了,她拼命回想今天晚上在大排档的时候她没有吃过那一盘韭菜炒蛋,可惜当时她的注意力都在观察霍准和灌醉男伴这两件事上,到底吃了些什么东西,她完全记不清了。   一想到自己很有可能一晚上就顶着那片韭菜叶和霍准巧笑倩兮,她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此时的江明妙将嘴巴闭的紧紧的,舌尖不住的在牙齿缝中舔舐,想找到那一片顽固的韭菜叶,另一边,她又希望这一切是宝宝的胡言乱语,只是她编出来骗她的。   “就算我有那么多不如她的地方,也不是你们这样欺负我的理由。”   宝宝气愤地挥舞着手臂。   “啪——”   好巧不巧,一巴掌甩在一旁的灯柱上。   这些灯柱都是铁制的,圆柱形,约小腿粗细,里面都是电路铁丝,并不是实心的。   她那一巴掌,直接将铁皮拍扁,原本昏黄的路灯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似乎是里面的电路出现了连接问题,灯光忽明忽灭。   人的力气再大,拍在坚硬的铁皮上,皮肉骨头都会感觉到疼痛,这下子她的眼泪变得更真实了。   宝宝委屈,明天一早还得去部队申报,光是维修这个公共路灯以及罚款,恐怕得花她小半个月津贴呢,那小脸皱的,越发叫人揪心了。   “我绝对不会祝你们幸福的!”   她用手捂住眼睛,迈着沉(欢)重(快)的步伐朝自己的宿舍楼跑去。   回想刚刚江小莲吃屎般的表情,宝宝心里爽透了,被操练的半残废的身体也在这个时候注入了新的生机。   “宝宝,你听我解释。”   在宝宝跑了十几米远后,霍准突然追了上去。   艹(可能是一种植物),他追上来干什么?   宝宝在心里不断口吐芬芳,江明妙将她当成假想敌也就算了,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霍准还不清楚吗,这会儿他喊着要解释,到底是何居心。   反正这俩人你追我赶的,很快就跑没影了。   被落在故障路灯下的江明妙只觉得一阵冷风刮过,吹的她那颗心哇凉哇凉的。   这个计划看似成功了,甄宝宝“误会”了她和霍准的关系,并闹着要分手,虽然现在霍准追着她离开了,可按照甄宝宝刚刚表露出来的脾气,两人没准还会有一场激烈的争执。   明明一切都挺顺利的,她这心里怎么那么不是滋味呢。   江明妙的脑海中开始回想刚刚发生的一幕幕,依旧没有想出所以然来,倒是刚刚甄宝宝那一串串所谓的“不如她”,叫江明妙气到发抖。   这哪里是比不上她,分明就是拐着弯在损她啊。   她渐渐回想起小时候和甄宝宝第一次交锋的场景,对方的毒舌似乎是从小练就的,那副装腔作势的姿态,也更胜从前了。   江明妙觉得甄宝宝太装了,整个人都透露着矫揉造作的恶心,霍准怎么会喜欢上那样一个女人。   她丝毫没有想过,其实她看到的“甄宝宝”,何尝不是另一个自己。   ******   “你怎么还追呢?”   眼瞅着霍准就要跟到女兵的宿舍楼去了,甄宝宝赶紧停下脚步,准备战术性求饶。   “忽然觉得好对不起你。”   霍准轻笑了一声,以前好像从来没有看的那么仔细,原来宝宝的个头真的不怎么高,都已经成年了,自己站直身体时,下巴还能正正好扣在她头顶的发旋上面。   最小号的训练服在她身上还有些宽松,因为刚结束训练出了一身汗的缘故,她将裤脚和衣袖都挽得高高的,更显得袖摆宽大,整个人看上去越发娇小可爱了。   霍准伸手捧住宝宝的脸颊,因为过于惊讶,她的眼睛瞪的圆溜溜的,倒是比百货商店里售卖的外国洋娃娃还要大了。   “我居然忘记了我们一起看雪看星星,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那么美妙的经历。”   深夜,在远处昏黄灯光的映射下,霍准的眼神就像是黑曜石一样,幽黑深邃,闪着细碎的光芒,又好像一汪深泉,让人溺毙其中。   宝宝不自觉地被这样的霍准吸引。   艹(也许是一种情感语气),这小子平时不是臭屁又唯我独尊,恨不得浑身上下都写上爷很拽,快叫我大哥吗,什么时候这么闷骚有味道了。   他都眼神这么深情干什么,是准备诱骗她这样单纯不知事的小女孩吗。   “不如宝宝带我回忆回忆吧。”   霍准的双手略微用了点里,将宝宝的脸颊往中间挤了挤,红润的嘴唇顿时嘟了起来,像小鸭子一样。   “呜呜!”   她抗议了两声,谁和他有过看雪看星星的经历啊!   霍准又是一声轻笑,拉着宝宝的手,朝部队平时上政治课的大楼跑去。   现在时间正好,抬头望着天际,能看到一片绚烂的星空。   他们恰好可以在星空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了。   ******   第二天训练的时候,宝宝整个脑袋都是木的。   她没想到就因为一时的戏瘾,硬生生被霍准拖着在行政楼上看了一个多小时的星星,真的就只是单纯的看星星!   宝宝悲愤地冲于妈妈挥舞着拳头,她用霍准的人品发誓,她纯粹只是觉得他这人报复心太重,而不是觉得他没想着发生点什么,是对她女性魅力的蔑视。   “就是这种速度!”   于楠很是惊喜今天宝宝表现出来的气势,真的上了战场,需要的就是这种恨不得将眼前敌人生吞活剥的杀气。   她一边更用心的躲闪,一边在言语上刺激宝宝保持这种感觉。   等到休息的时间,于楠让她放松肌肉,然后总结了一下刚刚训练时的问题。   “楠姨,霍哥是不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训练时,宝宝喊于楠团长,私底下,于楠让她喊自己楠姨。   宝宝小口小口饮水补充训练时挥发的水分,在思考良久后,小声地询问到。   其实这一次霍准回来,她就发现了他好像有一点不对劲。   以前的霍准就是大院里的天之骄子,一呼百应的风云人物,他的个性也是极尽张扬的,宝宝总觉得那个时候的霍准就是长着大鸡冠的公鸡,无时无刻都在打鸣。   可这一次回来的霍准给人的感觉沉寂了许多,他还是和以前一样笑声张扬,可宝宝总觉得他的笑容有些假,眼底藏着心事。   这也是她昨天晚上老老实实被霍准抓着去看星星的原因之一,要不然,按照她的力气,如果她想要反抗,霍准根本就压不住她。   “烦心事?有么?”   于楠愣了愣。   其实作为母亲,她是有些失职的,不仅是她,霍雄英这个父亲也不能说恪尽其责。在他们两人成为军人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他们的一生不单单属于自己的亲人,更属于国家,属于这个国家的人民。   在孩子的教育上,于楠借鉴了练兵的方式,她觉得自己将儿子教养的诚实、忠诚、负责,就已经足够了。   “小准不是和以前一样么?”   于楠想了想,儿子回来的第一天他们还在一起吃了饭,四个人说说笑笑的,也没见儿子有什么不同啊。   “可能是在军校训练强度大,有些不适应吧。”   于楠大大咧咧地说道,她儿子已经是个大人了,就算有压力,也应该学会自己调节。   显然对于宝宝的疑问,于楠挺不当回事的。   遇到这样心大的父母,也不知道是霍准的幸运还是他的不幸。   宝宝只能按耐住担心,继续小口小口喝水。   ******   军校的假期很短,在那一天以后,江明妙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和霍准见面,眼瞅着离霍准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了,饶是江明妙那么深的心计,这会儿也免不得有些焦躁气来。   她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最好的婚龄也就那么几年,霍准还要念两年军校,如果不能在这个假期有所进展,她又要再等一年。   恐怕叔叔婶婶已经等不及了,他们并不是只有霍准这一个选择,在这个大院里,还有许多条件很好,能够给江家带来助益的人家。   只是江明妙不甘心,有霍准珠玉在前,她凭什么退而求其次。   在这种憋闷的情绪下,江明妙忽然注意到了堂妹江明婷的变化。   明明正值假期,江明婷却隔三差五找借口出去,江明妙意识到,转移叔叔婶婶注意力的机会或许出现了。 第93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20   “好看吗?”   宝力用边角料雕了一个胖乎乎的小狗崽, 这个小狗崽也就一颗冬枣大小, 还未经过打磨抛光,越小的东西, 越能体现出精湛的技艺,宝力用刻刀雕琢出狗崽的眼睛, 顿时整个木狗好像活过来一样, 憨态可掬, 虽然只是一个雏形,却已经十分叫人稀罕了。   江明婷比宝力晚一年出生,不过一个生在58年中, 一个生在59年初,两人的生肖恰好都是属狗的。   看到这个和自己生肖相配的小狗崽, 江明婷一眼就喜欢上了。   “等会儿我给它雕一个小头花,打磨好了再给你。”   宝力憨憨地笑了笑, 将那个就快要完工的小狗崽递给江明婷瞧。   “我要那个。”   江明婷的眼神从戴头花小狗崽上挪开, 手指向了桌案上另一个冬枣大的木料块, 这块木料和雕琢好的小狗崽差不多大, 表面有刻刀的痕迹, 看形状,似乎也是要雕成小狗崽。   此时江明婷的笑容有些甜蜜。   差不多形状的小狗崽, 戴头花的肯定是一只漂漂亮亮的小母狗, 还未雕琢的,应该是一只憨憨的小公狗,这不是宝力在寓意他们俩呢?   比起象征自己的小狗崽, 江明婷更想要代表宝力的那一只,然后让宝力收藏代表自己的那只头花小狗。   “嘿嘿嘿。”   宝力挠了挠头,“那个我准备给宝雕小母牛来着。”   妹妹宝宝正好是属牛的,宝力一直觉得宝宝和牛之间有斩不断的缘分,他一度还怀疑是不是正因为妹妹属牛,所以才有一股子牛力。   不过属牛的孩子那么多,好像也只有她妹妹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   换做其他机灵点的男人绝对不会在自己对象面前这般不懂得变通,不就是两个小木件吗,江明婷想要那个还未动工的木雕,那就给她呗,反正雕一个小东西对他来说并不费什么功夫,到时候再给妹妹雕一个就成了。   现在他这么说,或许会让对象觉得自己没有他妹妹来的重要,激发姑嫂矛盾。   不过江明婷也不是一般人,她搓了搓自己的脸,本意是想给脸降温,可在她用力的搓揉下,脸颊反而更加红艳了。   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才会让她觉得宝力这个铁憨憨会有那么浪漫的想法啊。   所以错的是她,绝对不是宝力。   “那你别给这个小狗雕头花,你就雕一个小公狗吧。”   江明婷的表情有些蠢蠢欲动,“你给我一份工具,让我来试着雕一个小狗崽吧,到时候我把我雕好的小狗崽送给你。”   这样一来交换的木雕好像更有意义了。   “你会伤到手的。”   浪漫细胞早就在憨细胞的横冲直撞下消失在了宝力的身体内。   他瞅了眼江明婷,十分认真地说道。   “那你看着点我嘛。”   江明婷羞涩地捏住宝力的衣袖,小力的晃了晃。   “哦、哦、好吧。”   宝力脚趾用力抓着地面,耳尖红的滴血。   “婷婷也在呢,正好,婶子做了最拿手的葱油饼,你一定要多吃几块。”   徐盼好骑着自行车给儿子送午饭,看到神态亲密的俩小年轻,露出了慈母的笑容。   她可喜欢婷婷这闺女了,模样好,个子高,将来她孙子孙女绝对也是漂亮宝,而且说些现实的想法,江明婷的工作也很体面,在徐盼好接触的圈子里,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就帮家里干点家务,家里艰难些的女娃娃甚至早早就下地干活了,念过书,捧铁饭碗的闺女,在下沟村加起来都没有一个巴掌数来得多。   自个儿儿子现在挣得不少,再加上儿媳妇的那一份,徐盼好觉得自己都不用为儿子的下半生发愁了。最要紧的还是这个儿媳妇聪明,将来中和一下憨儿子的基因,她也不用担心再来几个笨孙子,笨孙女了。   徐盼好就差露出佛祖般普度众生的慈祥笑容了,生怕露出真面目,把这个金媳妇给吓跑。   殊不知,江明婷早就知道未来婆婆和太婆婆当年的英雄战绩了。   憨宝力一点都不怕吓着自个儿对象,说起自己的家人来简直就是滔滔不绝,从自己小时候尿床被娘打肿屁股,有人咒他妹被他娘和奶追着骂了三天三夜,以及队上分野猪的时候,他奶拖着一头野猪就想跑,结果拖不动野猪反而被大伙儿逮个正着……   这些很容易吓跑新媳妇的故事,江明婷却听的津津有味。   在她看来,甄家妈妈和甄家奶奶都是很可爱的人,尤其是她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儿女而有的各种泼辣无赖的行为,也让江明婷为之向往。   她觉得,要是能够被这样两位长辈视作自己人,纳入她们保护的范围,那一定会很幸福。   “那我可真是有口福啦。”   江明婷是个讨喜的姑娘,圆圆的苹果了,面颊饱满丰润,鼻头挺儿圆,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一道弯月牙,是长辈喜欢的有福气的长相。   徐盼好从第一次见到她起就没见过她不笑的样子,这个小姑娘天生长着一张笑脸,让人看着心情不由就变好了。   而且说实话,宝力那憨憨做事根本没办法用正常人的思路去思考,即便是亲妈,有时候也会被他钢铁直的说话方式气到,可江明婷和宝力处对象有一段时间,俩孩子从来还没有发生过口角。   她似乎也有一套独有的脑回路,总能用另一种方式,解释宝力那些气人的耿直。   徐盼好想着,要是没了江明婷,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和宝力这样契合的姑娘了。   这么想着,徐盼好的笑容就更加温柔了。   “娘,你笑的好可怕哦,嘿嘿嘿。”   宝力给江明婷拿了一片葱油饼,又给自己拿了一片,将嘴巴塞的满满当当的。   如果宝力是重生的,他就会知道一个时髦的词汇,做作。   “吃你的吧。”   徐盼好依旧笑的温柔,只不过那句话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亲生的,亲生的,她在心里默念两遍,总算按耐住杀子的冲动。   江明婷的笑容更灿烂了,她喜欢这样的家庭氛围,也喜欢宝力有啥说啥的性格。   她不用去猜,简单的一句话里到底埋了几个陷阱,不要用去想笑容背后是不是还藏着一把尖刀,只有在这里,她能感受到身心的平静。   ******   “你还知道回来!”   江明婷从新红镇上回来,刚走进家门,还没来得及将门关上,一个茶杯就在她脚跟前碎成一片。   “还不把门关上,你准备让这层楼的人都看你笑话嘛?”   见到外面传来脚步靠近的声音,王娟又压低声音吼了一句。   能住在这栋楼里的都是条件旗鼓相当的人家,有几个和她男人还存在竞争关系,她可不想被那些人看笑话。   江明婷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她关上门,准备去厨房拿扫帚将那些玻璃碎片全都清扫干净。   “婷婷,我和婶婶都知道了。”   江明妙眼底透露着得意和讥讽,以前她就知道江明婷蠢,可她不知道,江明婷居然那么蠢。   “我知道,因为我的缘故,你对这个家,对叔叔婶婶有怨气,可你也不能为了报复我们,就找那样一个对象啊。”   江明妙观察江明婷很久了,好几次偷偷跟踪她去甄宝力的木雕店,见到了堂妹和甄宝力略微超过朋友界限的亲密举动。   江明妙可不打算好心替她隐瞒,反而在确定之后第一时间告知了江诚实和王娟,让他们将放在她和霍准进展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这个自暴自弃的女儿身上。   “我和你爸将你养的那么大,就是让你这样来气我们的吗?”   江诚实坐在主位上沉着脸不说话,王娟则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对着江明婷一通指责。   “你马上和那个乡下小子断了关系,你刘叔家的儿子不错,现在在三邱镇给镇长当秘书,你刘叔刘婶都挺喜欢你的,赶明儿见一面,就把婚事定了。”   王娟用命令的语气说道,不容反驳。   “我真的是你们的女儿吗?”   江明婷沉默了一会儿,哑着嗓子问道。   在他们眼里,她还算不算一个活生生的人?可能她高看了自己,在他们心里,她只配成为一个工具,一个傀儡,要是不按照他们的想法做事,他们会不计一切将她的人格都抹杀掉。   原来真的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爱他们的孩子,好在有二十年的准备,江明婷没有任何悲痛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你们口中的乡下小子叫做甄宝力,他是个十分优秀的木雕师,我喜欢他,也不会为了你们口中没见过几面的男人和他分开。”   江明婷深吸了一口气,她觉得,应该和过去隐忍,沉默的自己告别了。   “这是婚恋自由的时代,父母的包办婚姻只是封建糟粕,不管你们同不同意,我嫁定甄宝力了,你们不是很在乎名声吗?除非你们能够砍断我的双脚,割掉我的舌头,要不然,我会到处宣扬你们妄图复辟封建社会的行为,让别人知道,在外老实诚恳的江诚实教导员有一颗多么功利的心,女儿侄女只是他用来联络关系的工具。”   这番话,几乎是撕破脸了。   江明婷想和甄宝力在一起,可她想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如果因为她给甄家带去了麻烦,那样一厢情愿的开心,另一人的痛苦,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你、你居然敢这样和我们说话,我们将你养大,你就是这么回报我们的吗?”   王娟扭头看了眼丈夫,看见江诚实铁青的脸色时,她心头一跳。   “如果可以,我一点也不想做你们的女儿,对你们来说,如果可以选择,恐怕也更愿意江明妙是你们的亲生女儿吧。”   江明婷的脸上不悲不喜,因为已经失望透了,所以不会再有悲伤忿懑的情绪。   “明明是我的亲生父母,却疼爱侄女远胜过我,从小到大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江明妙不要了,才会轮到我,你们总说她可怜,让我多体谅你们的偏爱,可你们这样做,让我这个有父母的孩子,和那些没父母的孩子又有什么区别?”   江明婷的眼神从夫妇俩脸上划过。   “如果你们真的是出自对侄女的同情才有了这份偏心,在我大一些后,或许还能体谅几分,可你们是吗?这些所谓的偏爱,根本就不是出自长辈的疼惜,而是源于一个政客对于自己政治生涯的汲汲营营,这种偏爱,让人恶心,也是对父母这个称谓的践踏。”   江诚实的表情绷不住了,亲生女儿的这番话,直接将他的脸皮撕下来踩在地上。   “闭嘴!”   江诚实怒吼道。   “我看你是鬼迷心窍了,为了一个外人居然忤逆自己的父母。”   江诚实的精力大半都放在仕途上,对于女儿的关注很少,尤其当女儿前面还有一个更出色,能给他带来好名声的侄女挡着的时候。   此时的他不是羞愧,而是愤怒,一种被自己养的狗反咬一口的愤怒。   “有本事,你就给我滚出这个家,再也不要回来了!”   在江诚实看来,这个女儿生了反骨,如果逼着她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她没准还会因为怨恨反过头来捅她一刀,既然没有了价值,那这个女儿也没必要留在身边了。   “这些年你们花在我身上的钱还没有江明妙的零头那么多,可好歹也把我养大了,你们放心,以后每个月我都会给你们一些钱,就当了结我们之间的父女情分。”   江明婷心里想着,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没有想象中撕心裂肺的疼痛,她反而感觉到了解脱,好像脱掉了一身沉重的枷锁。   “你们别想着给甄家人使绊子,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做了你们二十年的女儿,我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   临走的时候,江明婷丢下这样一句话。   或许很小的时候,她不懂堂姐的诸多算计,可在吃了多次亏后,她真的依旧不懂吗?   她只是不屑于将那些心眼手段用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孽障,孽障!”   江诚实和王娟气到浑身颤抖,可江明婷的话还是给他们敲响警钟,这么多年,江诚实为了往上爬迎合讨好了很多势力,也有过违背规章制度的行为。   他不知道这个同住屋檐下的女儿知道多少,可在对方的威胁下,他却是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踏出这个家门,我就当你死了,从今往后,妙妙才是我的亲生女儿!”   江诚实怒吼道,不就是一个不争气的白眼狼吗,他本来也没想过能从这个废物身上谋到什么好处。   “妙妙,以后叔叔就只有你了。”   他赶紧拉着江明妙的手,这个侄女才是优秀又贴心的孩子,他等着这个孩子给他挣来无数荣耀光荣。   等到那个时候,江明婷后悔想要回来认错了,他也绝对不会再原谅这个不孝的孩子。   王娟也赶紧跟着表态。   她怨死自己的亲生女儿了,本来她对这个家就没什么贡献,夫妻俩的纽带就只有江明婷,也不知道丈夫会不会迁怒到自己身上,万一他因为这个白眼狼要和她离婚她该怎么办呢。   这些年,王娟一直因为自己没能生个儿子而底气不足,现在部队上离婚的人少,而且离婚会影响仕途,可这并不是绝对的。   她很怕江诚实哪天看她不顺眼了,拼着命声不好也要和她离婚。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只能顺着丈夫的想法讨好江明妙,好在这些年她对这个丫头比亲生女儿还好,江明妙要是出息了,绝对不会忘记自己这个婶婶的,即便江诚实要和她离婚,江明妙也应该会劝他吧。   江明妙没有想到,原本只是准备转移叔叔婶婶注意力的举措产生了这样大的惊喜。   江明婷和这个家彻底撕破脸了,她是叔叔婶婶唯一的指望,以后这个家的资源会一边倒的向她倾斜,她再也不用担心哪一天江明婷突然开窍,和她抢夺这些东西了。   心里的小人狂喜不已,面上江明妙依旧温婉柔顺地安慰着叔叔婶婶,又虏获了一笔好感。   ******   每个月月底宝宝都能休假一天,她乘着大巴车来到离家两千米外的公交站点,提早得到信儿的徐盼好已经在车站等着了。   宝宝坐在后座上,搂着好娘的腰,从好娘口中得到了一个好消息。   她家憨哥准备结婚了。   先同情未来嫂子一秒,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钢铁一般的神经,能够接受憨哥那张铁做的嘴巴。 第94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21   这些天徐盼好的心情都很美妙, 因为她的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了, 未来的儿媳妇还是她很喜欢的姑娘。   说来也巧,那天江明婷孤身一人来到木雕铺, 红着眼眶对宝力说她没有家了,那个时候, 徐盼好就在门后头的杂物间里替儿子收拾东西。   她赶紧出来, 然后从江明婷口中知晓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说实话, 在知道江明婷的工作时,徐盼好就觉得这个姑娘的出生不会差,因为不是所有人家都舍得送女儿去念书的, 可她没有想过,江明婷的出生会那么好。   团部教导员、团委书记, 这样都大官,徐盼好从来都没有见过, 她接触过部队里最大的官就是晋升至连长, 后来专业成为派出所所长的徐华。   江明婷的爸爸官位比徐华还要高两级呢。   不过再高也没啥用, 人家姑娘和家里闹翻了, 以后那些助力都帮不了他们什么忙。   在知道这件事后, 徐盼好只失落了一会会儿,然后很快又高兴起来。   一个出生好的儿媳妇固然能够给家里增添脸面, 可同样的, 也会给婆婆带来压力,徐盼好知道自己的性格有些强势,虽然不至于成为恶婆婆, 可也喜欢看到儿媳妇对自己恭俭孝顺,体贴敬重,江明婷那样优秀完美,倒叫徐盼好端不起婆婆的架子来了。   而且徐盼好对自己的孩子有莫名的信心,不就是一个团长吗,她闺女那么能耐,将来别说团长了,没准还能当旅长师长呢。   到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看不起谁了。   当然,她的乖乖儿媳妇她肯定不会看不起的,这里的瞧不起待指江家夫妇,她闺女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人家这样看不上她儿子,护崽的徐盼好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意思。   不过随着和江明婷谈话的深入,徐盼好才渐渐意识到,人家不仅仅是看不上她儿子,连带着江明婷这个亲生女儿人家也看不上。   作为母亲,徐盼好实在是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不疼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王娟这个母亲,江明婷和她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她真的是发自内心疼爱丈夫的侄女,而不是为了讨好丈夫,而讨好那个侄女吗?   虽然江明婷讲的云淡风轻,好像没有受什么委屈的样子,可已经将她看作自己人的徐盼好却很入戏的替她难过了。   “你嫂子真的是个很不错的姑娘,以前啊我一直担心将来娶一个搅家精回来会影响一家人的感情,现在你哥的媳妇是她,我能把心放肚子里了。”   宝宝听着好娘对嫂子的评价挑了挑眉,她娘一般不夸人,看来自己那个嫂子真的很优秀,才会让娘给出这样的评价。   她开始期待起来,想知道自己未来的嫂嫂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山坤媳妇,接宝宝回来啦!听说你儿子要娶媳妇了,恭喜你啊!”   “山坤媳妇,你好福气啊,闺女当兵,儿子娶了女老师回来,我就说你面相好,福气都在后头呢!”   徐盼好骑着二手自行车带着闺女进村子,一路上遇到好些人和她打招呼。   “是孩子自己争气!”   徐盼好可算扬眉吐气了,村里人大多都是友善的,可也有不少人冷眼准备看他们家笑话。   还不是觉得她们家两个寡妇撑不起家门吗,笑话她俩孩子一个傻一个弱。   结果傻的那个学了手艺,现在挣的并不比工人少,还娶回家一个有文化的老师媳妇,弱的那个实际力大无穷,小小年纪就被部队看中,现在是种子苗,被军功赫赫的女团长亲自训练着,前途一片光明。   就连她那个寡妇婆婆,现在也比绝大多数人过得好。   牛老木是个心大的老头,所有退休工资都交给她婆婆拿着,只要自己小日子过的美了,剩下那些钱婆婆攒下来补贴了孙子孙女他也不过问。   牛家的孩子也都是孝顺的,看到牛老木再娶后精神头肉眼可见好了起来,啤酒肚瘪下去了,脸颊变丰润了,奔七的人好像越活越年轻了,一个个感激地不行。   每趟回来,总要带一些稀罕的吃食,牛家的闺女和儿媳妇更贴心,时常给老太太扯布料,买肥皂和擦脸膏,就只求老太太能将老爷子照顾的妥妥贴贴的。   看似变化最小的徐盼好,和再嫁的婆婆争执少了,为儿女发愁的心思没了,整个人也焕发了更明艳的神采。   一家人的改变明眼人都看得见,曾经双寡妇的甄家是他们同情怜悯的对象,现在的甄家,就是他们仰着脑袋需要高看的人家了。   “等定下日子,大家都来吃酒席。”   徐盼好笑咧着嘴,恨不得能再张扬一些,让那些曾经说坏话的人瞪大眼睛瞧瞧。   “一定去一定去。”   “那必须去啊,我得蹭个喜气,保佑我家小子也能找到这么好的媳妇。”   大伙儿说着讨喜的话,看着徐盼好带着宝宝离开。   “哼,不就是个小学老师吗,有什么好得意的。”   林母看着徐盼好母女从自家院子外经过,脸上露出忿懑的情绪。   这些年有林蕊指导,林家的日子也算不错。   大儿子林磊留在乡下种地,有林父林母帮衬,在大包干的时候承包了不少地,每逢集市都会拿着新鲜的蔬果去兜售,虽然这钱挣的辛苦,可每月的收入也差不多能赶上工厂的学徒工了,搁以前,全家一年的进账可能也就现在两三个月的收入。   二儿子林军念了高中,虽然没有考上大学,可凭着高中学历也在一个刚开不久的私人承包的工厂里找到了一份出纳的工作,现在住在工厂宿舍里,不仅不用家里补贴,每个月还能给父母寄十块钱。   大姐念书不行,早早嫁人了,二姐林朵看似没心没肺,居然是五兄妹里念书最厉害的,念了中专最热门的会计专业,只可惜家里没关系,毕业分配的时候,被分到了快要倒闭的棉纺厂,现在厂里发不出工资,他们这些工人还等待国家再分配。   林蕊重生的时候高考已经恢复,她知道考高中远比考中专来的好,只不过在这件事上,林父林母并没有听信她的话,觉得女孩子年纪大了就不好嫁人的两人还是认为女孩子考中专更好。   早点找一个铁饭碗,还能提高在婚恋市场的地位。   林朵听从了父母的选择,林蕊则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念了高中。   占着重生后更成熟的思维优势,林蕊的成绩比上一世优秀许多,高考时顺利考入了学杂费全免,每个月还有不少生活补贴的师范类大学。   作为生产队除知青外的第一个大学生,林蕊直接成为了林家人的骄傲,从那以后,林父和林母鲜少再反对她的提议。   上一世,大哥二哥务农,大姐二姐在初中毕业后草草嫁人,因为重生的机遇,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   “妈!”   在省城上学,接收了很多上辈子没有接受过的新观念的林蕊从第一学期回来后就不再喊爹娘了,而是和城里人一样,喊他们爸妈。   林母觉得这个闺女是了不起的文化人,虽然听不惯这个称呼,却也没有要求她改回来。   “甄家现在挺好的,没必要得罪他们。”   上一世的丈夫要娶别的女人了,即便林蕊已经放下了那段感情,可依旧会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她听说了,甄宝力即将要娶的女人是新红小学的老师,她曾远远的看过一眼,对方长得很漂亮,至少她上辈子和甄宝力结婚的时候,比不上那个女人。   她很好奇,那样优秀的女人,在面对婆婆和丈夫的偏心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她希望他们能够幸福美满,因为十多年过去了,当初再多的怨念也已经平淡了,再怎么说,甄宝力曾经是她的丈夫,是比陌生人更为熟悉的人,他们还有过一个女儿。   她对不认识的人尚且都有善念,又为什么要诅咒甄宝力过的不好呢。   另一方面,她心里又有些涩涩,如果那个女人和甄宝力过的很好,是不是证明了,在那段婚姻里,她犯的错误也不小呢?   能够成为一本中的女主角,除非作者笔力不佳无法塑造女主角应有的品格,或者说作者本身的三观有问题,描写的作者性格带有极大缺陷,要不然,主角本身即便有一些小小的毛病,本质应该也是善良的。   林蕊或许有一点自私,偶尔会钻牛角尖,可她的本性绝对是善良的,这一点,从她当初明明那么讨厌甄宝宝这个小姑子,可在危机时刻,第一时间依旧想到要救她就可以看得出来。   此时甄宝力的这段新的婚姻给了她触动,她想要直面自己身上的缺陷,成为更好的自己。   如果她确实也做错了,那么正好能够和上一世的自己做一个告别,彻彻底底放下那一段并不算美好的记忆。   林母不知道几息之间,这个她最优秀的女儿脑海中就闪过了那么多想法。   她倒是还想嘀咕两句呢,可想到当年因为传刘三妹的坏话害得整个家庭因她蒙羞,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林母就没有说三道四的勇气了。   她看着女儿有些难堪的表情,用只能自己一个人听见的声量小声嘀咕了两句。   ******   “哇,你就是我的嫂子吗,嫂子你可真漂亮啊。”   宝宝欢脱地跑到江明婷的身边,她的个子受先天发育不良限制,站在高挑的江明婷面前,只到她的鼻尖。   她觉得这个嫂子有点眼熟,却不记得在哪里见到过。   “你是宝宝吗?”   江明婷其实已经见过宝宝好几次了,这个精灵古怪的小姑娘总是能将江明妙怼到说不出话来,她们虽然还没有相处过,可她已经爱死这个小姑娘了。   也不知道甄家到底是什么样的风水,居然能够养出这么些性格截然不同的孩子。   “嫂子,等你们结婚,我一定给你们一份大礼。”   宝宝笑得神秘,这是一份她根据憨哥特色总结出来的礼物,相信有了这份礼物,嫂子和憨哥的感情,嫂子和好娘、奶奶的感情,都会十分融洽的。   姑嫂两人相处的融洽极了,宝力坐在边上,手里还攥着一个模样很像狗的小木雕,笑得像个小傻狗。   ******   N月后的某一天,霍准忽然出现在了宝力的木雕店里。   “我有几句话想请你转达给宝宝。”   两人也是见过几次面的。   “等等。”   宝力看了他一眼,转身去了杂物间。   “现在可以说了。”   他手里捧着一个体积庞大的收录机,憨憨的看着霍准,这就是妹妹送他的新婚礼物,根源上消除矛盾的好东西。 第95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22   这其实就是一个磁带录音机, 由海市钟声电工厂生产。   七十年代流行的三大件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 现在是七十年代末,三大件也发生了改变, 一些大城市,已经用黑白电视机、单缸洗衣机、收录机代替了原本的三大件。   尤其是磁带录音机, 简直就是一些时髦青年最推崇的物品, 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弄来港台歌星的磁带, 私下聚会的时候谁要是能拿出磁带录音机放邓利君、徐晓凤的歌,他就是人群的焦点,群体里的领军人物。   今年上半年市百货商店总共就进了五个收录机, 其中三个刚到仓库就被有关系的人预定掉了,拢共就两台出现在商场的货架上, 即便定价高昂,依旧在上架的第二个小时就被卖掉了。   目前商场预定的第二批收录机还没上架, 宝宝能够搞来这一台磁带收录机, 是因为厚着脸皮走了霍家的关系。   为了买下这一台收录机, 宝宝这些年攒下的津贴基本上都砸进去了。   甄宝力结婚的时候, 自己做了整套新家具, 牛老木作为继爷爷兼师傅弄到了一张很紧俏的凤凰牌自行车票,又贴了点钱, 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 以及刘三妹婆媳这些年陆陆续续攒下的棉花棉布做的八床新被子。   再加上这个收录机压轴,甄宝力婚礼的热闹,可以说是下沟村三大队头一份了, 别提多风光了。   婚礼过后那些天,生产队不知道多少户人家心中懊恼,那样家底丰厚的好女婿,居然被一个外乡的姑娘给抢跑了。   还有些好事的居然翻出了十几年前的旧帐,说起曾经林家和甄家戏言的儿女亲事,以及林母在背后说刘三妹坏话,以至于两家撕破脸,儿女亲事自然不成的八卦。   为此林家在村里好一阵没脸,还是徐盼好不爱听这些,一来怕自己的好儿媳妇误会,二来也觉得没必要糟蹋林家闺女的名声,和那些八卦的婆子撕了一场,传这些流言的人才渐渐小了去。   不过经过这件事后,徐盼好在村里的名声居然开始好转了,人家提起她的时候,不再只是那个泼妇,现在又参杂了别的形容词,比如甄家那个仗义的寡妇。   霍准在军校念书,不知道乡下的家长里短,他只是看着甄宝力抱着那个收录机,露出疑惑的表情。   他不明白,自己就让他转几句话,用得着拿出这个收录机吗?   “我就说几句话。”   霍准摸了摸鼻子。   他不太想把那几句话录下来,这太奇怪了,而且他要是有勇气当着宝宝的面说那些话,这会儿也不会特地跑到甄宝力这里来,托他转述了。   “宝说了,以后不论谁让我传话,都录下来放给那个人听。”   甄宝力认真地说道,他的脑子不会转弯,不过却敏锐的懂得很多道理。   比如以前听奶奶和娘还有妹妹的话,现在又加上了媳妇,这四个人总不会害他的,她们让他干啥,他就干呗。   “我奶也说了,我妹这事干得漂亮,让我一定要听宝的。”   甄宝力憨憨地笑了笑,虽然他还是没搞懂这事漂亮在哪里,可既然奶和妹妹都那么说了,可见是很有道理的吧。   霍准忍不住多看了眼前的甄宝力一眼。   他的体格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挺高高壮壮的男人,怎么张口闭口就是我妹说,我奶说,他还有没有自己的主见了。   霍准这个人骨子里有些反骨,一直都称不上是听话乖巧的孩子,他觉得自己永远也没办法像甄宝力这样,将身边人的叮嘱奉为圭臬。   娃娃和她哥的感情好像很不错,要不然也不会拜托他妈给她弄来收录机票,难道她就喜欢这样性格的男人?   霍准陷入了沉思。   不可能的,打死他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粑耳朵。   “你就和她说,我要走了,等我回来,想请她和我看今年初冬第一场雪。”   霍准说的太快,甄宝力还没来得及按下录音键。   “今年夏天过的慢,入秋了还闷热的厉害,我们生产队的老人说了,今年冬天可能不会下雪了。”   甄宝力不仅憨,还有些爱较真。   他们这儿并不是每年都会下雪的,而且即便下雪,也很少会有积雪没过脚背的大雪天,种庄稼的老人最在乎天气,他们的生活经验,未必比气象预报来的差。   “要不你明年再回来吧,明年可能会下雪。”   宝力很认真的给予建议。   诶呦我这暴脾气!   霍准很认真地看着眼前憨憨的青年,猜测对方到底是认真的,还是在耍他玩。   “你就这么转述吧。”   宝力长的太憨,眼神也足够诚挚,对着这样一张和宝宝有三四分相似的面孔,霍准的脾气都被磨没了。   他已经买好了今天离开西淮的火车票,时间就要到了,现在出现在这儿,凭的也只是一时冲动而已。   没等宝力拜托他再说一遍,霍准就匆匆离开了。   “刚刚他说了什么来着?”   宝力看着霍准的背影,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好像是看雪吧?”宝力嘟囔了一句。   他按下收录机的录音键,清了清嗓子后说道。   “我要走了,今天冬天可能不下雪,我们明年再看。”   应该是这么传的吧?   宝力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那个在部队里训练你的女英雄的儿子说的。”   嗯,这下子留言的人和留言的内容都全乎了,应该不会出岔子。   宝力满意地将收录机放回小房间里去,这么贵重的东西,可不敢随随便便在店里摆着。   哎,其实他这样机灵的人哪里需要这玩意儿呢,不过为了让妹妹和奶奶安心,他还是用着吧。   宝力呵呵地笑了笑,看着那个被他放在工具台上像牛像猪又像羊就是不怎么像狗的小木雕,干活的动力顿时更充足了。   他要努力赚钱,给家人最好的生活。   今天又是满足的一天呢!   ******   宝宝在部队训练,为半个月后的全军大比做冲刺训练,因为没有时间回家,等到她听到那段经过再加工的录音内容,已经是接近两个月以后的事了。   在此之前,她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霍准被军校开除了!   这个消息几乎震晕了大半个西淮军区。   霍准是谁啊,他爸是准中校,他妈是西淮军区第一个女子特种兵的教导员,虽然级别只是团长,可实际地位已经和大校同级。   在西淮军区,很少有夫妻地位都那么高的军人家庭,他们唯一的独子,被寄予厚望的未来军人,居然被军校给开除了,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又是什么呢?   原来是霍准和军校的朋友半夜偷偷翻墙离校,中途见到一个实施抢劫后还想要强迫妇女发生关系的小流氓,两人上前阻止,流氓掏出匕首威胁。   在争执打斗的过程中,霍准的朋友被匕首划伤,那个小流氓则被两人打断了三根肋骨,脾脏不同程度破裂,最后送去了医院抢救。   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个当时差点被伤害的妇女在两人和小流氓打斗的时候吓跑了,逃跑的时候,还不忘捡起刚刚被流氓抢走的皮包。   小流氓伤的太重抢救无效死掉了,他的家属反过来控告霍准和他朋友故意杀人。   在这个时代,沾惹上强奸这个词并不是什么好事,即便是强奸未遂,对于女人来说依旧是一场灾难,尤其流言传着传着,或许就成未遂变成了已遂。   那个女人或许就是出于这样的担心,并不愿意出来作证。   当地公安到处摸排,查找了家住附近那天正好在工厂上夜班的女职工,依旧没有找到那个受害者。   霍准和朋友被关在看守所里,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军校的老师。   军校不同于一般的学校,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半夜爬墙离开学校,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再加上即便是出于救人的目的,两人的出手依旧过重,于是军校给予了开除处分。   这个决定不留任何情面,可学校也是想要借着件事给其他学生敲响警钟,在给予处分后,军校用了大量人力物力,终于找到那天逃跑的妇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她出面作证。   因为小流氓犯罪在先,在这个时代,一个人的犯罪记录对于整个家庭都有很大影响,于是那个小流氓的家属也服软了,在定下两千块的赔偿金后,这件事就算私了了。   但对于他们双方来说,都觉得这个处理结果十分憋屈。   华国是个人情社会,其实霍准被劝退的事情未必没有转圜的余地,可惜没等霍雄英和于楠想到办法,他就偷偷从家里跑掉了,只在第二天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报平安,然后再也没有和家里联系过。   这在外人看来,是霍准已经开始自暴自弃的意思。   被军校开除,这对于任何一个想要从军或是从政的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污点,足以在他的政治生涯还没开始的时候,就斩断这一条晋升的道路。   尤其是在霍准本人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时,即便有霍雄英和于楠给他做靠山,他的前途依旧是渺茫的。   这个时候,绝大多数人都还崇尚权力地位,霍准这样几乎算是被判政治死刑的青年,顿时从大院里最抢手的金龟婿变成了大伙儿避之不及的存在。   除了那些还想卖女儿获得霍雄英和于楠好感的人家,但凡疼爱闺女的父母,都不愿意将女儿嫁给他。   因为儿子的事情,这些日子霍雄英和于楠总是板着一张冷脸,两位总是精神奕奕的军人,肉眼可见憔悴了许多。   “宝,那一次小准放假回来,你说他好像有心事,他到底有什么心事呢?”   结束训练后,于楠接过宝宝递给她的毛巾,忽然间开口问道。   其实于楠很不理解,她和丈夫已经给儿子想好办法了,虽然军队开除了他,可他依旧可以参加招兵考试,虽然起点没有军校毕业那么高,可只要有实力,靠着军功也能慢慢爬上来。   而且霍雄英和于楠都是很纯粹的军人,在他们看来,即便一辈子都只是个大头兵,只要能为国家做事,那也是光荣的。   可是即便他们已经给儿子铺好了路,他还是偷偷跑掉了,于楠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他到底想要什么呢?   “楠姨,你们有没有想过,其实霍准他并不想要当兵?”   宝宝小心翼翼地说道。   其实也没规定过,父母都是军人,儿子就应该喜欢当兵,应该成为军人啊。   但是在此之前,好像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因为他从小接受的特殊训练,因为他高于一般人的身体素质,都证明了他拥有成为一个优秀军人的条件,他也必定会成为军人。   那天在天台看星星的时候,霍准问了她一个问题。   “娃娃,你喜欢当兵吗?”   这个问题不像是在问她,更像是霍准对自己的质问。   也正因为这样,第二天训练的时候,宝宝才会旁敲侧击地询问于楠,想从她口中知道霍准在军校是不是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   可惜身为母亲的于楠,对于这一切也一无所知。   “他怎么会不想当兵呢?”   于楠诧异地问道,但是下一秒,她就变了脸色。   现在的高考是先填志愿再出分数,她记得当时自己和丈夫很高兴,这个分数铁定能上最好的帝都军校,当时儿子说了什么来着?她光顾着高兴都记不清了。   最后就是她和丈夫拍板,给填完了所有志愿,从最好的帝都军校往下排,清一色都是军校或是军工类专业。   那个时候她和丈夫还笑称,等他过了军校的体检,分到第一套属于他的制服后,全家人赶个时髦,去拍一张全家福,到时候一家三口都穿着军装,整整齐齐的,那一定很漂亮。   她似乎也理所当然的觉得,儿子是愿意念军校的。   “或许他有别的想法呢?”   宝宝委婉地说道。   其实仔细想一想,霍准的性格或许未必适合当兵。   他这个人有些霸道,这一点从他从小就喜欢当大哥可以看得出来,他就是一个爱冒头,主观性很强的男人,军队一板一眼的规矩,条条框框的规定恐怕并不招他待见。   可是因为从小生活在部队大院里,从小被父母寄予了成为一个优秀军人的希望,就连霍准自己都不确定,他真的不愿意当兵吗   现在,他应该找到答案了。   宝宝觉得,那个憋屈的意外,对霍准来说未尝不是一次重生。   不过那小子逃跑前居然都不和她说一声,真白瞎了他们一起看星星的交情。   真小心眼,假豁达的宝宝在自己的秘密记账本上给他记上了一笔。 第96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23   “霍家那边, 不是什么好选择了。”   江家, 江诚实那张惯来憨厚老实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嘲讽和快意。   之前霍家表现的多么高傲啊,可现在唯一的儿子前途毁了, 霍家还能有什么未来可言呢,都说人走茶凉, 等霍雄英和于楠退了以后, 没有出息的儿女, 霍家只会越来越没落。   江诚实觉得自己是有长远见识的人,可不能把唯一的侄女嫁到霍家去。   固然现在和霍家联姻,能够从霍雄英夫妇手里得到很多人脉助力, 可他想要的是长久的靠山,而不是一个顶多在兴盛十几年就后继无力的亲家。   江明妙还是有些不甘, 因为霍准是为数不多对她表现冷淡的男人,她真的很想见见现在的他, 他还能保持他的高傲吗?   自从江明婷离开这个家, 并且真的不和家里联系, 连结婚那么重要的事情都没有告知家里人后, 江诚实和王娟对她这个膝下唯一的孩子的管教就更加严苛了, 控制欲甚至达到变态的地步。   他们似乎很怕她和江明婷一样,作出忤逆他们的事情来。   因此在江诚实发话后, 江明妙丝毫不敢露出丝毫不甘的情绪, 只是乖顺的点了点头。   “咱们军区新指派来的欧政委,家里也有一双儿女,儿子的年纪大一些, 听说很出色,在高考恢复第一年就考上了省大。”   江诚实口中的欧政委在最混乱的那几年受到波及,全家下放到农场进行劳动改造,他的年纪虽然和江城实差不多大,可身体素质起码比江诚实差了十来岁,大伙儿都说,这个政委的位置只是上面给予他的补偿。   毕竟欧政委的父亲,那位同样被平反的老首长可不是一般人,只是政委的位置,都委屈了人家呢。   江诚实和欧政委走的是同一条政治路线,可两人之间没有竞争的关系,相反,更因为两人的晋升路子差不多,走在他前头的欧政委要是愿意帮忙,江诚实往上爬的路会好走许多。   而且欧家的儿子大学学的是政治系,显然是为将来从政做铺垫。   对于江诚实来说,欧家这个选择比现在的霍家更好。   江明妙也了解了一些有关欧家的情况,心里已经很愿意了,虽然对霍准还有些不甘心,可目标明确的她很明白,欧家的儿子才是她最好的选择。   ******   说来也巧,当年欧家下放的农场,正好就在新红公社,也就是下沟村生产队隶属的那个公社。   和许多年代文的套路一样,林蕊一开始抱着抱大腿的目的接近那些特殊时期被批斗改造的坏分子,阴差阳错和其中一个少年发展出感情。   那个现在被江家人盯上的青年,此时已经是林蕊正在交往的对象了。   两人有过患难与共的恩情,又互相扶持鼓励跨过第一次高考,现在大学同样都在省城的两人感情十分稳定。   或许是因为一些中男女主角的相互吸引力,欧树青深爱林蕊,甚至愿意为她顶撞自己的父母。   江家总是将算盘打得很好,可惜每次都选中不该选的人,估计很快,世界的意志就会教伪白莲和假诚实这对叔侄做人。   ******   这一次全军大比,西淮军区在个人赛上简直就是大杀四方。   没几天,所有前来参加演习的军队都知道,西淮军区有一个秘密王牌,外号“爱哭死神”。   就是那种长的弱唧唧,好像一拳头就能捏死的小身板,结果在赛场上把你揍地要死要活的那一种。   她那么凶残也就算了,你在动手的时候稍微蹭到她一点皮,她的眼泪就哗啦啦地往下淌,一边流泪,一边凶残地把你打残。   等到你撑不住宣布认输,带着一身凄惨的伤势,她这个胜利者能在你边上哭的比你还惨。   久而久之,就有了“爱哭死神”这个外号。   毫无悬念的,女兵组的冠军诞生了。   一开始,这个称号也就在女兵群体中流传,男兵们并没有将这个外号当回事,也不是他们看不起女人,而是在力量上,男女之间有着悬殊的差距,这一点,即便通过后天的锻炼也很难弥补。   一个优秀的女军人有可能打不过一个没有经过训练,但身体素质十分强悍的男人,尤其这会儿会被各个军区选中来参加个人赛的无一不是军团里翘楚的优秀军人,身为男性军人中拔剑的苗子,怎么可能承认自己会输给女兵呢。   也是军队的大佬们听到这次西淮军区带队的首长显摆他们的秘密武器,忽然萌生了让这一次男女兵冠军比试一下的想法,才给了男兵一个清楚认识到“爱哭死神”威力大机会。   那位男军人带给宝宝的威胁力甚至比得上于楠了,作为一个严谨的军人,他一点都不轻敌,在比试前研究过宝宝的战术,知道她的力气比一般女性大,想要赢过她,最好不要让她占据主动位置,尽量减少她主动施加在他身上的身体接触。   不过他还是失算了,因为宝宝的力气,绝对不是简单的比一般女性大一些而已。   这些年,在接受训练时,除了提高自身的反应能力和耐力外,宝宝对这一身怪力的掌控力也有所提升。   要不然,按照她一拳砸死野猪的力道,在比斗时,那些军人早就断胳膊断腿了,哪能全须全尾的站着,只是有些鼻青脸肿呢。   在和这个男军人对抗的时候,宝宝的力气从一开始控制好的一分力,提升到了一点五分。   甚至在最后一下将他整个人托起,完成空中旋转八周半,硬生生将人转吐的时候,略微失控,用到了两分力。   确定对方已经丧失反抗能力后,宝宝将那个男军人放到地上,自己则是挽起袖子,看了看自己为了抵挡住两记鞭腿,已然红肿的手肘背部。   眼泪哗啦啦地说流就流,对比身边瘫软着,还有些恶心反胃,也有些怀疑人生的男军人,彻底坐实了她“爱哭死神”的称号。   这一次全军演练中,宝宝不仅在个人对抗赛中展现出了超人的能力,在射击比赛时,更是以破纪录的成绩拿到了神枪手的称号。   西淮军区在团体演练时的成绩并不算特别理想,可宝宝的存在让西淮军区大放异彩,中央的领导都听说了这么一位女兵王的存在。   现在还不太受重视的体育部更是对她觊觎不已,想着下一次奥运会带着这位兵王去参加举重或是射击赛的可能性。   因为在全军大比中表现优异,比赛回来后,宝宝就从之前的中士破格提升至大尉,在她这个年纪,已经十分了不起了。   于楠在儿子的事情上遭受了一些打击,干脆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宝宝身上,她已经决定,将宝宝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被寄予厚望的女子特种兵团,一定会交到一个足够资格的女兵手中。   被寄予这样大的希望,宝宝痛并快乐着。   她喜欢人民子弟兵这个崇高的职业,也享受这种前几世从未有过的经历,可这并不妨碍她在被训练成一条死狗的时候在记账本上再记霍准一笔。   ******   今年入冬果然没有下雪,可霍准还是在十二月初,大家都穿上厚厚的棉袄时回来了。   部队大院里的人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看见过他了,比起刚离开时剃着板寸,面容刚毅的青年,现在的霍准身上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是头发长长了,霍准梳着港台男星流行的三七分,甩头的时候,很有年轻时郭浮城的影子,原本过于凌厉的脸部线条都被中和了一些,显得正正好。   在人人都恨不得把自己裹成熊的季节,霍准就穿了一件薄薄的羊绒衫,外面是一件内衬羊羔绒的牛仔大衣,大衣的左右领口上各有一个大袋子,右侧的袋子上挂着一个黑色的蛤蟆镜,张扬夺目。   他的下半身穿着同色系的喇叭裤,脚踩白色回力鞋,背着一个大包,拖着一个行李箱,毫不避讳地走在大院的主道上。   看着这样的霍准,长辈们纷纷在心里摇头。   他们觉得,霍准真的是毁了,这幅流里流气的样子,和街头无所事事的二流子有什么区别。   而年轻人的想法和长辈完全不一样,他们疯狂的在心里呐喊,这样时髦的衣裳他们只在港台的电影里见到过,霍准到底是在哪里买来的。   那个蛤蟆镜,实在是太酷了,那条喇叭裤,更是有型到不行。   霍准在一堆人的注目下,终于来到了自家的小洋楼前。   “小、小准?”   站在门口的警卫员差点没有认出他。   霍准和他们打了招呼,十分淡定的往房间里走去。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又帅又时髦,大伙儿看呆也是正常的。   “首长,小准回来了!”   不等霍准进屋,听到动静出来查看的勤务员就高兴地回屋报信去了。   “你不是说明年下雪才回来吗?”   跟着于楠夫妇出来的宝宝在见到霍准的那一刻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这土潮土潮的男人是谁?   感觉眼睛有被冒犯到!   “明年?”   霍准疑惑了片刻很快就想到了离开那天和甄宝力的那一通对话,笑容顿时有些僵硬。   看着他的表情,宝宝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当时她听到录音的时候也很疑惑,因为那根本就不是霍准的声音,可憨哥斩钉截铁地说是自己原封不动的转述。   感情遇到一个不正经的主人,收录机也变得不那么保险了。   “我回来了!”   霍准看着眼前的家人,轻声说道。   离开的这五个月里,他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从事的职业,并且奋斗出一些结果,但是在获得事业上的满足感的同时,他还是发疯似的思念自己的家人。   这一刻,看着自己的父母和娃娃,他漂泊的心彻底得到了安定。   “你还知道回来!”   于楠发飙了,上前拽住混账儿子的耳朵,当妈的总是有这么一门孩子没办法反抗的必杀技。   “疼疼疼疼疼!”   帅不过三秒,霍准就被迫弓着腰被老妈拎着耳朵拽到屋里去了,隔绝了院子外不少偷偷摸摸看热闹的眼神。   “我回来了!”   在经过宝宝面前的时候,霍准张了张嘴,无声地对她说道。   这一句话,是专门说给她听的。   ******   “欧大哥,你的对象都被你宠坏了,她怎么舍得你每天为她带饭呢,换做我,肯定舍不得我的对象那么辛苦。”   江明妙拦在欧青树面前,露出体贴怜惜的表情。   林蕊正要办公室里出来,看到这对站在一起十分登对亲密的男女,表情晦涩。 第97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24   其实每一本都有其能够自洽的人物设定。   就拿林蕊为女主角的年代重生文来说, 上一世的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未必都在她眼中妈宝、妹宝的丈夫, 偏心眼的婆婆和太婆婆,骄纵的小姑子身上, 林蕊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   受年代的限制,这个时期的大环境都是大家庭式生活, 长兄长姐帮衬父母抚养弟弟妹妹, 未分家前家庭成员上交大半工资给身为当家人的婆婆……这些, 在这个年代都是稀松平常的。   而林蕊更像是新时代的人,更注重自己的小家庭,觉得结婚后丈夫可以合理的帮衬父母兄妹, 但是在他心中,摆第一位的必须是自己和孩子, 长辈们应该在婚后体面的退出儿女的生活。   因此在这个里,身为男主角的欧树青必然有她所欣赏的性格特征, 比如自主自立, 并不会因为父母的态度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喜欢并包容有缺点的林蕊, 对她的偏爱程度完全达到了林蕊的期待。   这样一个性格和林蕊相契合的男主, 自然不会因为一些白莲花绿茶婊的介入,就让林蕊对他们的感情产生怀疑。   所以在拒绝江明妙的示好时, 欧树青是非常不留情面的。   “你谁?”   光是这一句灵魂质问, 就让江明妙脸色铁青。   林蕊刚念大二,今年暑假师范有一个准教师下基层的活动,所有在校生会按照就近分配的原则, 到户籍所在地的各个学校实习。   林蕊正好被分配到了江明妙所在的机关托儿所,江明妙也是见到了来托儿所给对象送饭的欧树青后才知道,原来这个自己和叔叔中意的男人已经有对象了。   不过江明妙可不会因为目标有对象就放弃,在通过共同的同事打听到林蕊是乡下人,家里父母务农,一堆兄弟姐妹后,越发对自己有信心了,她不相信自己会一次次输在那些乡下妹的手上。   这些日子,江明妙时常在欧树青过来送饭的时候出现,第一天也混在一群幼师里面跟欧树青打过招呼。   她以为自己的美貌温婉,以及不经意间的眼神暗示,足以让这个男人注意到她了,结果在自己表现出对他的欣赏后,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问她是谁!   “你舍不得你对象给你送饭是你的事,我心疼我对象吃不惯食堂的饭菜,想每天给她送饭也是我的事,可能你比较没用吧,都找不到一个会心疼你的男人。”   欧树青是欧家往政客方向培养的孩子,他能够说出这样不留情面的话,足以见得他对江明妙的印象很差。   “我还没有对象呢。”   江明妙的嘴角抽了抽,勉强浮现出一个标准的笑容。   “林蕊可真聪明,能将你这样优秀的男人都调教的对她予取予求,可惜我太笨了,都这个年纪了,还没有谈过对象呢。”   这哪里是在夸林蕊啊,分明就是暗指她手段高,心计深,保不准是在多少个男人身上练就的经验,而她单纯清白,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有过越轨的行为。   “有些事不用调教,是我心甘情愿那么做的,至于你长这么大没对象吗,可能不是笨,而是长得丑。”   说罢,欧树青越过江明妙朝林蕊走去。   “饿了吧,我妈给你做了豆腐塞肉。”   看着自己的对象,欧树青满眼温柔宠溺。   “嗯。”   林蕊笑得张扬极了,心中为自己刚刚的怀疑而懊悔。   “那个女同志家住海边吗?”   两人朝教师办公室走去,远远的,江明妙还能听到两人的对话声。   “对人家的事情她倒是很感兴趣,我看她不应该在托儿所当老师,应该去妇女调解会才对。”   欧树青口中的妇女调解会是一个半民间半官方的组织,成员大多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太太,因为退休没事干,就喜欢调解一些家长里短的矛盾,不过协会成立至今也没真的办成过几件事,相反还因为其中几个成员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个性,在人家夫妻、婆媳之间到处拱火,闹的好几个家庭差点就被拆散了。   因为当初成立这个协会的是一些高官的夫人,即便这个协会不干实事,至今也没有解散,只不过对外的名声臭了一些。   在外面的人看来,进入这个协会的女人,等于和八婆挂钩。   江明妙气到发抖,先有霍准,再有欧树青,现在的男人一个个都眼瞎又嘴毒吗,他们怎么就不懂的欣赏自己的善良和温婉呢。   她以为这一次只是出师不利,可万万没想到,三天后自己真的接到了调职的通知。   她从十分体面的机关托儿所老师变成了臭名昭著的妇女调解会的文书,上班第一天,等待她的就是一个被挑拨了婆媳关系,即将被儿媳妇赶回老家的婆婆的愤怒。   江明妙最年轻,资历也最浅,被一群协会的老太太推到最前头,衣服被扯破了,脸被抓花了,江明妙浑浑噩噩地回了家,当晚在家又哭又闹,连工作都不要了。   ******   霍家,霍准在吃饭的时候讲述了自己这小半年的经历。   原来当初他和那个一同被学校开除的同学跑南边去了,两人都出生军政家庭,对于时局变化的感知,远比一般人更敏锐。   从国家宣布改革开放开始,他们就觉得华国会有大变化,尤其作为试点的南方城市,更是有数不清的机遇在等待投机者们。   之前两个隔三差五偷偷在半夜溜出军校就和这件事有关,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都没有想好,要不要违背父母长辈的期待。   可以说那件意外的发生并不出自他们本意,可确确实实帮他们壮士断腕,被动地做下不能回头的决定。   现在的南方果然遍地是机遇,可同样的,初来乍到并且没有经验的他们也遇到了很多挫折。   最艰难的一段日子里,霍准和朋友靠在一些私人小作坊打零工养活自己,两人都憋着一口气,一定要闯出一点成绩来,才好风风光光的回家,告诉父母,他们想要走的那条路也没有错,即便这条路不符合他们的期待。   “这是之前你们替我赔的那笔钱,这是儿子给你们的孝敬钱。”   霍准从牛仔外套的大口袋里掏出厚厚两摞人民币,保守估计有两三千块。   于楠和霍雄英都是正直的军人,两人对于物质并没有太大追求,国家的小洋楼只要他们还活着,就能住一天,日常起居都有定额的配给,三餐有鱼有肉有馒头米饭,一年到头基本上就穿着军队制服,两人的花销极少。   除了自身军衔该有的津贴外,他们从来不多要国家一分钱,也没有靠自身的地位收受过贿赂,而且这些年,两人资助了许多牺牲、伤残的军人和家属,其实存款十分有限,之前霍准出事的一半赔偿款,基本已经将家底掏空了。   两人津贴一个月加起来能有小三百,但是说出来外面的人可能不信,现在霍准掏出来的这笔钱,夫妻俩得攒十几年。   “没做违法乱纪的事?”   霍雄英坐在这个位置,最怕的就是身边的亲人借着他的权势做一些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事情。   “没有,我们走了香江的关系开了厂子,手续正规合法,符合深城当地的新政策。”   霍准斩钉截铁地说道,他肯定不会走投机倒把这条路,这门生意虽然来钱快,可格局太小,而且投机倒把不符合国家规定,他也怕被人盯上,给他爸带去麻烦。   不过从他那里进货的人手续是否正规,大批量进货是否要回原籍兜售赚取差价,就不是霍准能够保证的了。   这个时代的投机客太多,霍准本人并不觉得那些人的做法有大问题,可他知道,古板的父亲肯定不能认可那些人的行为。   于是他干脆不说,反正他的这番话也不算骗人。   “嗯。”   霍雄英张了张嘴,最后还是翁翁地应了一声。   儿子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他和妻子也反省了这些年他们的行为,或许他们真的称不上是合格的父亲。   既然儿子有想做的事情,在不违法乱纪的情况下,就由他去吧。   “我还给你们带了不少好东西呢。”   霍准吃完最后一口饭,赶紧走到客厅将带来的大包小包打开。   里面都是一些南方的新鲜东西,比如电子表和口红面霜,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衣服。   他将这些东西分类放好了,父母各一袋,还有一袋是专门给宝宝准备的。   “香江最新款拳击手套。”   宝宝没想过,霍准还给她准备了礼物,尤其这会儿楠姨和霍叔叔还在呢。   她小心地用余光瞅了眼一旁的叔叔阿姨。   “这什么东西,花里胡哨的,能穿吗?”   “这个口红怎么是这个颜色,不成不成,我可用不来,这不是过期的血浆吗?”   夫妻俩忽然开始大声说话,批判儿子送的那些礼物。   “真是不懂你们年轻人在想什么,于楠啊,你跟我去屋里,帮我看看,这些衣服我就在你面前穿一次就成了,传出去要让人笑掉大牙的。”   霍雄英声音高亢地说道,明明于楠和他离得那么近,这些话,分明就是故意说给宝宝听的。   “嗯,你也给我看看,这裙子怎么那么短啊,我都二十多年没穿过裙子了,肯定不好看。”   说着,夫妻俩若无旁人地向二楼卧室走去。   儿子这趟回家就带了三个人的礼物,态度已然摆出来了。   霍雄英和于楠本就喜欢宝宝,现在儿子不愿意从军,能有一个当兵的儿媳妇也算是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至于家世背景的差距,两人根本就不是在乎这些东西的人,他们比霍准更迫切,恨不得下一刻宝宝就成了他们的儿媳妇了。   不不不,其实也可以慢一些。   宝宝刚在军队崭露头角,未来的路还长着呢,可不能被男人孩子给耽搁了,就算那个人是自己的亲儿子,于楠都得考虑考虑。   她已经想好了,要是俩孩子真的在一起了,她得先和儿子沟通好,暂时不要孩子,一来宝宝的年纪还比较小,大夫都说了,太早生孩子对大人孩子都不好,二来宝宝的事业也很重要,他要是敢胡来,把他腿打断。   “喂,你这样楠姨他们会误会的。”   小样,眼前青年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宝宝这个时候还不知道,她就该和宝力送作堆了。   不过出于女孩子的矜持,宝宝还是扭捏了一下。   “误会啥?”   霍准装傻充愣,“这是专业级的手套,现在国外做的比咱们国内好,我这不是心疼部队的沙袋吗,带着这个手套,能给国家省下不少军费呢。”   那表情单纯的,活脱脱一个一心为国为军的赤诚青年。   “看来是我误会了。”   宝宝戴上拳击手套,重重地怼了怼拳头,颇有些咬牙切齿。   “哈哈哈,骗你的。”   霍准笑了,“你还记得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也骗了我。”   那可是他第一次看走眼呢,将一个母老虎看成了小绵羊。   “爸妈他们……不是误会……”   霍准前倾身体,两人身前隔着餐桌,鼻尖之间却只有几厘米的距离。   宝宝的脑子轰地一下炸了……   这小子真帅!以及,这打扮真土!   ******   当天晚上,宝宝做了一个梦,梦里讲述了没有她的这个世界的故事。   这是一本年代重生种田文,讲述了上辈子婚姻不幸的女主角林蕊在获得重生机遇后遇到命定的男主角,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的故事。   在这篇里,甄家就是一个反派角色,不过因为女主角的“豁达”,这几个上辈子迫害了她的婆家人并未有太多着墨,只在讲述上辈子重生的番外时多提到了几句。   番外中,林蕊和女儿死后甄宝力遭受了巨大打击,以前只是憨,后来直接变成了傻,他整日拿着给女儿做的玩具发呆,再也拿不起刻刀了。   家里没有了最大的收入来源,徐盼好和婆婆一把年纪靠种地勉强养活一家四口人。   原身身体瘦弱,心思敏感,觉得嫂子和侄女的死与她有扯不断的联系,郁郁之下,因病身亡,她的死倒是唤醒了宝力的责任心,他带着母亲和奶奶离开了这个有太多伤心回忆的地方。   在番外故事里,将他们的下场定义为报应,引得读者欢呼拍掌。   林蕊重生后,并没有报复甄家人,不过因为她对家人的改造,或多或少也影响了甄家人原本的轨迹。   林磊在木雕上也有些天赋,加上林蕊的调教,牛老木喜欢上了这个小徒弟,因为上了年纪,精力有限的缘故,他干脆在第二年解散了学徒班,专心致志教导林磊一人。   而开智慢,前期一直默默练习基本功的甄宝力在学徒班解散后只能自己钻研。   他纵然天赋过人,可因为学习的时间太短的缘故,这一世只是一个手艺很寻常的木匠,只能帮乡亲们打一些简单的家具,收入远不如上一世。   甄家的日子简单而又贫瘠,因为生活水平有限,原身得不到很好的营养补充,在林蕊重生的那一世,依旧死在了差不多的年纪。   梦醒后,宝宝的枕头都已经湿透了,虽然只是一个梦,可她能够感觉到,在原身两次死亡的时候,家里人悲痛欲绝的情绪。   她不断地喘着粗气,过了许久,才勉强平定下来。   这是她第二次做梦了,第一次,是在第一世的时候,她梦到以穿越女堂姐为主角的内容。   宝宝开始思考,这些梦境和她不断穿越的遭遇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必然联系,同时也想要从中找到共性和差异。   她觉得,梦境可能是一种提醒,上一世,因为她通过“女主角”的言行举止猜测到了她的身份,也大致还原了故事内容,所以梦境不再出现。   而第一世的时候,她只是猜到了大堂姐的穿越女身份,而这一世,她更是一丁点异样都没有察觉出来。   如果这个猜测正确,对她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至少梦境的存在可以让她了解所处世界的背景,不至于当一个傻子。   宝宝坐起身,打开台灯,从床头的小桌子上拿起一本记事本和一支笔。   这三个世界其实有一个共性,它们都是以世界为背景展开的,而且这些的类型都十分相近,几乎都是讲述家长里短的种田文。   除此之外,自己的身份也有很多共性,她所附身的这具身体的至亲,似乎都是中不太正面的角色。   说不太正面,可能还是宝宝处于自己的立场美化了一下,在种田文里,这些简直就是人人喊打的极品啊。   宝宝赶紧用笔在纸上乱涂乱画,涂改掉之前写下的那些猜测,这个认知,太让护短的宝宝感觉到不舒服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宝宝发现,自己附身的身体的主人,无一例外,十分年轻就死了,很多甚至还是幼儿。   这和她之所以会附身在她们身上,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宝宝有些琢磨不透。   因为想不明白,她干脆先越过了这个问题。   其实这三个世界的故事变动,都符合主角的个性。   大堂姐本身就是女强种田文的主角,本身的意志力、头脑、独立性都位于三个女主角之首,她和男主角的感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是大堂姐本人克服种种磨难才有的后面美好的大结局。   因此当大堂姐本人有了别的选择后,她和原本男主角的命定姻缘就断了,因为这个故事的主线是她,主动权也在她的手里。   而第二个故事中,男女主感情的前提是男主因伤退伍回乡,与其说喜欢男主,不如说女主更喜欢未来成功的那个男主,因此当男主角没有受伤,留在他最爱的部队里时,两个人的姻缘也断掉了。   而第三个故事,内核是比较小白的甜宠文,主要内容就讲男主如何宠宠宠,将女主放在第一位,女主爱的就是以她为中心的男人,只要男主个性不变,感情自然不会有任何波折。   宝宝对林蕊的了解很少,要不是梦里提到了甄家和林蕊之间的恩怨,她都不见得能想起村子里还有这么一个人物。   对了,还有一个意外的发现。   那个曾经和她“同台竞技”的江小莲居然是原著中戏份还算多的茶莲花,在的描述里,江小莲早早盯上了全家平反回来的男主欧树青,妄图给男女主制造误会。   可作为小白甜宠文,怎么允许有男女主你误会我,我误会你的事情产生呢,因此江小莲出场没多久,就被男主摁下去了,连带着江小莲的叔叔婶婶都没讨到好处。   一家人中唯一幸运的要数江明婷了,她从来不掺合父母和堂妹之间的狗苟蝇营,江家落败后,她报名援疆活动,去偏远地区支教,洒脱地离开了这个充斥着不愉快记忆的地方。   说来也巧,在里,奶奶和好娘承受不了孙女/女儿年纪轻轻就离世的痛苦,加上经年操劳,也都早早去了。   甄宝力只有一身粗糙的木匠手艺,最后孤身一人,带着亲人的骨灰离开了故乡。   从乡亲们的闲言碎语里透露了一句,他好像去了边疆。   也不知道,在故事没有记载的地方,憨哥和嫂嫂是不是也有一段迟到的姻缘。   宝宝看着记事本上密密麻麻的线索,最后还是将那几页纸撕了下来,撕扯粉碎后冲到走廊卫生间的下水道里。   有些事,只有记在脑子里才是最保险的。 第98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完   宝宝来到这个世界近十六年了, 除了三岁那年因为野猪下山有过些许接触外, 她还是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林蕊。   今天部队放假,宝宝乘坐大巴车准备回家, 正好遇到了同样放假回家的林蕊,当时车上只有她身边有一个空位, 后上车的林蕊愣了愣后, 坐在了她的身边。   “好久不见。”   这个问好有些生疏尴尬, 其实林蕊也不知道能和宝宝聊什么。   上辈子,她们是不对付的姑嫂,这辈子, 两人也只是陌生的同乡。   “嗯,听说你在机关托儿所实习, 挺不错的。”   宝宝也不咸不淡地应和了两句。   “是挺好的。”   林蕊笑了笑,“你哥结婚了吧, 他和你嫂子感情好吗?”   也说不上来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思, 林蕊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因为上学、实习的缘故, 她回家的时间很少, 而且林母知道女儿不喜欢听她议论甄家人的是非, 当林蕊在家的时候,很少说起甄家。   林蕊很想知道, 已经结婚小半年的甄宝力和他的新妻子相处的好不好, 不过这一世很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比如难缠刁钻的老甄寡妇再嫁了,比如病怏怏要大哥养活的甄宝宝现在也有了体面的职业和足以养活自己的工资……   那个女人需要面对的只有徐盼好一人, 只要她能够接受丈夫更听他妈这一点,应该能过的不错吧。   “他们当然好啦,现在学校放假,我嫂子就在我哥店里帮忙,还跟着学做木雕件,她做的那些东西,我哥都当宝贝藏着呢。”   宝宝眼睛一闪,忽然变得多话起来。   “除了我嫂子,我还真找不出第二个和我哥般配的姑娘来,你知道我哥那人有多气人吗,让他传话,可以把活人气死,死人气活,也就我嫂子能够在将那些话过了一遍脑后大致还原出原本的意思。”   宝宝玩笑似的讲起了她哥几次堪称毁灭性的传话。   自从做了那样一个梦后,她严重怀疑,上辈子女主林蕊和婆家人有那么深的隔阂,憨哥功不可没。   比如压垮林蕊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个有关于好娘不愿意照顾孩子的传话。   当时甄宝力是这么和林蕊说的,“你生的女儿你自己照顾,我要照顾我自己生的女儿。”   按照宝宝对憨哥脑回路和对好娘的了解,她觉得原话可能并不是那样的。   那个时候,林蕊和徐盼好的婆媳关系已经趋于紧张,而在孩子的教育和抚养问题上,婆媳更容易出现新的矛盾。   徐盼好觉得,让两人相安无事的最好方法就是减少接触,她不在她抚育孩子的时候指手画脚,给予林蕊充分的自主权,同样的,她的精力都放在照顾自己体弱多病的女儿身上,免得女儿生病,林蕊又觉得这个小姑子是大麻烦了。   憨哥的传话,让徐盼好的态度看上去十分冷漠不近人情,而没有体现她为什么不愿意在带孩子这件事上给儿媳妇搭把手的苦衷。   在处理婆媳、姑嫂问题上,憨哥肯定是有大问题的。   可林蕊就一点都没有做错吗?   夫妻是最亲密的一种关系,一个与你同床共枕了近两年的男人,难道你还不能弄懂他的性格吗?   就拿奶奶和好娘来说,她们未必不知道宝力在传话的再加工能力吗?如果真的不知道,当初在宝宝提起时,奶奶就不会接受的那么快。   只不过她们的矛盾并非是因为宝力的传话才引起的,她们的性格都太强势,彼此都不肯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宝力的传话,只是让她们更有理由彼此怄气下去。   只能说,两人的婚姻基于盲婚哑嫁,这段感情并不牢固。   因此在矛盾产生的时候,林蕊只觉得自己委屈了,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深入的了解自己的丈夫,了解婆家那些人。   那一段婚姻之所以失败,他们双方都有撇不清的关系。   “要不然我为什么要在我哥结婚的时候费尽心思弄一台收录机回来,就是怕他这种传话方式,把安生的家都给扯散了。”   宝宝打趣地说道,装作看不见林蕊失魂的表情。   她倒不是想和林蕊搞好关系,只不过按照中的描写,男主欧树青将来位高权重,算是一个人物。   这样的人,即便不能交好,也不该招恶。   宝宝只是想要告诉林蕊,她所厌恶的婆家人,未必真的有她想象中那么不堪,她希望她能够放下成见,以后彼此相安无事的生活。   在说完那些话以后,宝宝就闭上眼睛,装作闭目养神。   见她这样,林蕊也没办法追问其他问题,只能带着满腹心思,陷入对前世的追忆里。   ******   江明妙确实是一个百折不挠,有毅力的女人,可惜,这样好的优点,没有被她用在正道上。   在被分配到妇女调节协会后,江明妙只关上门哭了一个晚上,很快就接受了这个现实。   她甚至都没敢和叔叔江诚实讲明自己之所以被无故调至妇女调节协会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明白,一旦叔叔知道是欧树青背后操控,对方很有可能会对她的能力表示失望。   现如今她能做的,就是在江诚实发现这一点之前,尽快获取欧树青的好感。   于是欧树青发现,那个家住海边的女同志像个阴魂一样,更频繁的出现在了自己的周围,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怎么做到的,居然误打误撞和他妈攀上了交情,还得到了他妈的好感。   在发现他妈开始越发频繁的表现出对江明妙的欣赏时,欧树青就知道自己必须做点什么,让江明妙彻底消失在他的生活中了。   他找人调查江明妙,然后发现了一件颇为有趣的事。   在他之前,江家居然曾经打过霍家的主意。   任何事情,只要做了,必定会留下痕迹,王娟几次操之过急带着女儿侄女出现在霍家,早就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再加上有一段时间,江明妙想尽办法加入有霍准在场的聚会,也足以看出她的用意。   只不过自从霍准被军校开除后,那一家子就将目标转移到了他的身上,严格说起来,他也算是代霍准受过了。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江家有一个叛出家族的女儿,那个女人嫁给了霍准喜欢的女孩儿的哥哥,江家对此很不满意,似乎一直想要找机会给对方一个教训,到时候,势必会连累霍准心上人的家人。   欧树青是标准的政客思维,也就在林蕊身上,他的智商会暂时掉线,在发现这件事牵扯到了霍家后,欧树青立马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机会,一个和霍家攀上关系的好机会。   军政是两个体系,可军政不分家,有时候,这两股势力也是相辅相成的。   他爸在西淮军区做政委,但是资历尚浅,远比不上霍雄英和于楠这两位靠军功实打实拼上来的首长在军队的威慑力。   和霍家交好,即便只是一个浅薄的好感,也是大有裨益的。   于是第二天,欧树青出现在了霍家,和霍准密聊了一会儿。   ******   江明妙对这些事一无所知,她靠着这些年装乖卖纯攒下的人脉关系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   欧树青会去参加一个军二代举办的生日宴,她有认识的朋友,正好也被邀请参加那个活动,可以把她带上。   聚会是在一个莫斯科餐厅里的包厢里。   他们到的比较早,带他过去的朋友临时出了点状况,在和她来到餐厅楼下的时候就不得不提前离开了,她将礼物交给江明妙,拜托她转交给生日宴的主人。   江明妙按照对方告知的包厢号找过去,此时房间里只有霍准一人。   她没想过,居然会见到这个消失了小半年的男人。   对方的改变很大,他的打扮好洋气,好时髦,江明妙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新潮帅气的男人,即便一开始喜欢他是喜欢他的家世背景,这会儿见到穿着牛仔外套和喇叭裤的霍准,她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外在俘获。   江明妙听说了,霍准并没有因为被军校开除而颓废,他南下做起了生意,听说和香江那里都有生意来往,只小半年的时间,就赚了不少钱。   这个时候,人们的观念里权势远远大于金钱,可霍准的父母有权有势,他本人又能赚钱,那点微弱的劣势,似乎也能够弥补。   因为在欧树青那里接连受挫,江明妙又想到了霍准。   “这半年你过的好吗,你知不知道,我好心疼你,可是我没有那个资格。”   江明妙用手掐了掐大腿,眼中瞬间凝聚了不少泪珠。   “我经常在大院里看到那个姑娘,这半年,她风光极了,可我要是她,我绝对舍不得让你一个人在外面受苦。”   江明妙上眼药的功夫十分高明,换做一个小心眼的,恐怕早就对自己的女朋友心存芥蒂了,他蒙冤负气离开,在外面打拼了小半年,而她身为女朋友,却依旧风风光光,没心没肺地生活。   可惜啊,江明妙误会了霍准和宝宝的关系。   一来两人没有正式确定情侣关系,二来即便是情侣,霍准也不愿意自己失意的时候,让他的女人和他一块受苦。   所以江明妙的挑拨注定是没用的。   原本坐在沙发上的霍准只是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起身离开了包厢。   他的举动弄的江明妙这颗心七上八下的,也不知道自己刚刚那番话有没有起到作用,她想着,两人分开了小半年,或许现在是自己介入的最好时机。   就在江明妙胡思乱想的时候,欧树青打开门进来了。   “怎么就你一个人。”   他皱了皱眉,好像很不乐意和江明妙同处一室。   “等等!”   眼看着欧树青要走,江明妙赶紧将他拦下。   比起在南方发展,前途未知的霍准,此时站在她眼前的欧树青才是她今天过来的主要目的。   “我并不想要伤害林蕊,可是感情哪有道理可言,我只是喜欢你,这难道有错吗?”   江明妙小声啜泣,示之以弱。   “我是不是不应该打扰你,我让你产生困扰了对不对……可是我真的好难过,我也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喜欢上一个已经有对象的男人……怪只怪我是这段感情的后来者……”   比起之前的隐隐藏藏,现在的江明妙变得更加直接了。   “这些话,你对多少人说过。”   欧树青挑了挑眉,然后走到包厢的另一边,打开了那一扇原本紧闭的隔门。   只见一墙之隔的另一个包厢里,此时坐满了神色各异的旁听者,其中还有当初带着江明妙去参加老友聚会,被她灌醉的那个工具人。   江明妙的脸色瞬间就变得煞白。   这些话,只对一个人说,别人顶多骂她傻,喜欢上一个有对象的男人,可就在不久前,她还对霍准说了那些暧昧不清的话啊。   而且在场的这些人里,还有不少是她的“退而求其次”,这下子,她往日经营着的善解人意的脸皮算是被狠狠扒下来了。   江明妙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她知道,自己的名声完了!   欧树青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做的过分,想要更好的生活是对的,有野心也是对的,可当她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抛弃礼义廉耻,伤害其他无辜的女孩的时候,她就该做好被报复的准备。   ******   不用欧树青和霍准暗示,那些被江小莲当备胎养着的男人们都坐不住了。   男人的脑补能力并不比女人差,在看到江小莲对欧树青和霍准的两幅面孔时,他们理所当然的代入了自己,即便江小莲只是在他们面前卖乖,想要得到他们的好感,也被脑补成了江明妙曾经勾引过他们,可又觉得他们档次不够,于是只是拿了个鱼饵在前面钓着,等遇到更好的选择后就毫不留情抛弃了他们。   这不就是养狗吗,高兴了就哄一哄,不高兴,一脚踹边上。   在这个大院里住着的青年,大部分都是这个时代的骄子,哪受得了这个呢。   于是不等第二天,江明妙的所作所为就传遍了整个大院,她四处逢迎的姿态更是被人视作是江诚实的一种晋升手段,她江明妙是交际花,江诚实就是一个老鸨龟公。   一个政客,最要不得的就是这种风评。   江明婷倒是因祸得福,外人并不清楚她为什么叛离江家,江诚实夫妇对外宣称这个女儿品性不好,嫉妒失去双亲的堂姐,不少人当时都信了。   现在江家的流言传出来,大伙儿顿时恍然大悟,这哪里是品性不好啊,分明就是不愿意和这样的家人同流合污,是品性高洁的象征啊。   江诚实很快就受到了政治审核,他晋升的道路确实不怎么光彩,被降级处分。   他们的名声实在是太差了,江诚实最后选择调职,被分配到一个贫困村镇做镇副书记,这个职位和他原本的团委书记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江明妙的工作也做不下去了,妇女调解会的退休老人以她为批斗对象找到了新乐子,她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这个时候,她再也不是叔叔婶婶的掌中宝,只是一个没有了靠山,也没了名声的年轻女人。   最后江明妙跑了,她也去了南边。   那里有很多暴发户,据说江明妙在那里找了一个很有钱的男人给他当小四,还受宠了一段日子,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并不乏有野心的女人,之前江明妙之所以能够如鱼得水,是因为她生活在部队大院里,这里的女孩子豁达大方,倒是凸显出了她与众不同的特性。   可到了外面,漂亮的女孩子很多,不乏一些真的温柔,真的善良,真的妩媚的女孩,也不乏像她那样,矫揉造作,却极易引发男人好感的女人……   江明妙并没有太大的优势,很快就被小五小六取代……   ******   宝宝也是在江家人离开后才知道霍准和男主做的那些事。   “那小子真损。”   霍准嗤笑一声,“我做事都光明正大的来,要不是他求我帮忙,我才懒得搭理那个女人呢。”   说话的时候,霍准双手插在喇叭裤的袋子上,微耸着肩,这个动作是他从香江男星身上学到的,据说很帅,讨小姑娘喜欢。   这句话是他说给宝宝听的,他也怕小姑娘心地太善良,觉得他们的做法太过火了。   霍准本人的想法和欧树青一样,觉得是江家人自作自受。   宝宝若有所思,男主的做法和里描写的倒是差不多,他从来不给女主角误会他的机会。   “听气象观测台的人说,后天可能会下雪。”   霍准不着痕迹地往宝宝身边凑了凑,两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一起看雪吗?”   谁说今年冬天不下雪的?老天爷都知道要给他创造机会呢。   “下雪?”   宝宝看了眼霍准,又被他的打扮土到了眼睛。   “你换一件厚实的衣服,要不冻感冒了怎么办。”   霍准嗤笑了一声,他一个大男人,会那么简单被冻到?再说了,要是准对象让他加衣服他就加衣服,那他多没面子。   “好。”   霍准揉了揉鼻子,他才不是因为听准对象的话才答应下来的呢。   此时的他完全忘了半年前自己对甄宝力的嗤之以鼻,果然人类的本质都是真香。   ******   N年后   欧树青和霍准因为当年那件事成为了朋友,每次霍准从南边回来,两人都会见面。   欧树青和林蕊婚后生了一对龙凤胎,这本来是令人艳羡的事情,可惜在孩子长大后,烦恼也随之而来了。   林蕊的儿媳妇是个骄纵的小公主,本来林蕊看不上这样娇滴滴的儿媳妇,可惜儿子喜欢,闹着将人娶了回来,现在婆媳俩三天两头爆发矛盾。   林蕊的儿子站在自己的妻子那一边,气的林蕊直呼这个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时常叫来女儿训诫儿子和儿媳妇。闺女疼妈,姑嫂之间也爆发了多次冲突,到现在相看两相厌,原本亲密无间的龙凤胎嫌隙渐生。   因为家里的硝烟不断,欧树青的工作都受到了一定影响。   当宝宝听丈夫说起这些事时还有些意外,当初只写到龙凤胎出生,番外里也只描写了他们小时候有多可爱,不曾想,完结之后,原来也有那么多矛盾。   林蕊曾经怨恨丈夫对自己不够上心,怨恨婆婆小姑子对自己的小家掺合过多,可在她变成婆婆后,却也成了曾经的她最讨厌的样子。   或许她讨厌的并不是婆婆和小姑子,她讨厌的只是别人的重心没有放在自己身上罢了。   对于这些,宝宝一笑而过。   这也算是一个有趣的轮回吧,林蕊如果一直想不开,她的老年生活恐怕只能在不停断的鸡飞狗跳中了。   至于宝宝,现在的她已经继任了婆婆于楠的位置,成为西淮军区女子特种部队的团长,是一个立过两次一等功,五次二等功和十一次三等功的优秀军人。   有一次在追捕外国间谍的时候因为上面的情报错误,他们误判了敌人人数和武器,那一次,部队损失了四位优秀的战士,其中七位受了重伤,被迫退役。   是宝宝在最后己方战斗力几乎告罄时,临危不惧,借着巨力和精准的射击能力杀死了敌方几个重要人物,夺回了差点外泄的军事机密。   那一次,宝宝的胸口中了一弹,几乎危及生命,是霍准和家人日夜守在她床边,讲述彼此深刻的回忆将她唤醒。   也是那一次,宝宝获得了一等功,也确定了和霍准交往的关系。   在华国,有太多太多像她这样负重前行的英雄,他们甚至没有想过宣扬自己的事迹,并不为人所知。   还是在他们的外孙女都念大学的时候,社交媒体开始流行,小姑娘有些许想要炫耀的心思,将姥姥挂满小半面墙的勋章拍了下来,上传至网上,大伙儿才认识到这个从未在教科书上出现过的女将军。   追忆英雄的热潮因为这几张照片被掀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社交媒体上上传自己的长辈们留下的勋章。   他们中有当年抗倭的英雄,也有近几年抗洪救灾、扫黑缉毒的英雄……   彼时,宝宝已经垂垂老矣,看着人民对英雄的肯定和追思,欣慰地笑了笑。   这一世,她亲爱的家人们都有了一个很好的结局。   奶奶和牛爷爷前后脚离世,按照两位老人共同的想法,他们分别和自己的第一任丈夫/妻子葬在了一起,对他们来说,老年时期的相互陪伴已经足够美好。   好娘虽然一直都是单身一人,可她守着自己最爱的儿子女儿,老年又帮着照顾孙子和外孙女,生活无比充实。   憨哥和明婷嫂子就更不用说了,从来都没有红过脸,甜甜蜜蜜过了一辈子。   至于宝宝,她自然也是幸福的。 第99章 农家童养媳1   “他们肯定是成心的, 要不然宝那么乖, 怎么可能跑到深潭边玩耍!要不是大牛嫂她们刚好去潭边洗衣服发现了宝,她早就淹死了, 这让我怎么和她娘交待呢!”   迷迷糊糊间,宝宝听到耳边传来争执的声音。   “孩子不是还没醒吗, 也不能保证一定是连翘他们把宝带过去的。”   刚刚说话的是一个女声, 现在说话的是一个略显中气不足的男声。   “村里都有人看见了!傅大岩!我告诉你, 这些年我已经够委屈了,以前你让我忍,说傅时春和傅月夏都是孩子, 我当后娘的,为了好名声, 我忍了,可现在他们的孩子都能满地跑了, 你叫我再忍他们的崽子也就算了, 你凭什么让我儿子再忍着, 让宝忍着!”   说话的女人的情绪有些激动, 要不是顾及身边还有一个尚且昏迷的孩子, 刻意地压制了声音,恐怕现在就该吼起来了。   “当年宝她娘是为什么而死的你没忘吧?我现在严重怀疑, 当年我儿子落水也不是意外, 这种事情,他们能做一次,为什么不能做第二次。”   女人恨恨的说道, 因为不知道事情的起因经过,听着那一连串的名字,宝宝有些云里雾里。   只勉强猜到声音的主人应该是一位后娘,和现在的丈夫有一个儿子,她口中的傅时春和傅夏月应该是前妻留下的孩子。   至于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和那个女人是什么关系呢?   对方那么紧张她,好像亲生母亲一样,可女人分明提到了原身的娘,对方已经过世了,到底因为什么原因,她会被养在这个女人的身边呢?   “葛氏!”   眼瞅着媳妇越说越过分了,傅大岩有些生气,这个指控太过分了,哪有当爹的能够承认自己的儿女是坏种呢,再说了,那都是没影的事,在傅大岩看来,自己的一双儿女确实不太喜欢葛石燕这个后娘和后头生的弟弟,可他们毕竟也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呀,他们可能可能做出残害手足的恶事来呢。   “燕儿。”   看到悲痛欲绝的媳妇,傅大岩又心软了,用上了平日夫妻俩在卧室里才会用上的称呼。   对于这个比自己小了近一轮的媳妇,傅大岩是喜欢的,甚至比喜欢自己原配还要喜欢,再加上对方给他生了一个老来子,让村里的男人都觉得他有本事,平日里,傅大岩自问都偏心他们娘俩,前头生的大儿子和大闺女才觉得他这个爹一碗水没端平,平日里对后娘和弟弟冷冷淡淡。   “现在最要紧的还是让宝这孩子活下来,村里的大夫不行,咱们就去镇上,就去县城,那里的大夫都神通广大,都能从阎王手里抢人,咱们一定能把宝救活的。”   傅大岩咬了咬牙说道,去请外头药堂的坐馆大夫那可不便宜,尤其对于他们这样地里刨食的农民来说,恐怕一次就能把他们小半年的收成给掏空喽。   可谁让床上这个小姑娘身份特殊呢,媳妇将这个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娃娃看的和眼珠子一样,傅大岩甚至觉得,这孩子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他媳妇能够把天给捅塌了。   “还用的着你说,我早就叫人去县城请大夫了。”   傅葛氏白了老头子一眼。   傅大岩苦笑,他怎么忘了,家里的银子大多都藏在媳妇那里,对方那么心疼宝宝,怎么可能不在村里的大夫说治不了的第一时间就让人去镇上、去县城找医术更高明的大夫呢。   宝宝迷迷糊糊又听了一段,然后意识渐渐沉入识海中。   原身的记忆翻涌而出,耳边的人之后又说了什么话,她都听不见了。   ******   原身今年五岁,三岁前的记忆已经很淡薄了,从她开始懂事起,就由刚刚半昏半醒间在她耳边说话的那个葛氏抚养,她喊葛氏叫娘,喊葛氏的丈夫傅大岩叫爹。   傅家的情况十分复杂,现在的当家人傅大岩有两任媳妇。   前头的媳妇刘氏在生小闺女的时候难产,虽然救下了一条命,可就此伤了底子,病怏怏的活了五年后还是去了。   那个时候,两人的大儿子傅时春八岁,用命挣回来的小闺女也就五岁。   傅大岩一个大男人哪带的了两个孩子,再加上刘氏去的时候他也就三十不到,那么年轻的岁数,他能再为刘氏守一两年妻孝,就已经算是有情有义了。   傅大岩这人为人老实,干活卖力,家里还有几亩良田,算得上大岙村条件中等的人家,这些年刘氏病重,傅大岩不仅给她寻医问药,白天忙完田里的事晚上回家还帮刘氏洗衣劈柴,把家里的重活给干了,附近十里八乡,谁不知道他傅大岩重情义,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因此不少寡妇都中意这个男人,愿意和他搭伙过日子。   葛石燕的情况特殊了一些,她不是寡妇,在嫁给傅大岩的时候,她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一般来说,很少有闺女愿意嫁给一个鳏夫,尤其傅大岩的条件也没好到二婚就能取大姑娘的地步。   葛石燕也是被爹娘耽搁了,早年她定过亲,准备在十六岁就嫁到男方家去,可就在成亲前一年,葛石燕的亲爹死了,她得守三年孝。   男方挺讲情义的,愿意等她三年。   可谁成想,葛石燕的娘是个痴情人,自从老伴过世后精神头就变差了,一次收麦子的时候不小心用镰刀割伤了脚,当天夜里发起高热,没拖几天就过世了。   葛石燕再过两个月就能出孝了,因为她娘的过世,又延长了三年。   男方的年纪本就比她大两岁,之前的三年对方等了,再一个三年,人家确实等不住了。   葛石燕是一个利落干脆的女人,她主动上门退还了当初定亲的信物和礼金,然后梳起头发,准备代替爹娘尽自己身为长姐的责任,拉拔底下的弟弟妹妹。   那一年,她也就十八岁。   从那以后,她彻底将自己当成老牛使唤,光种自家的几亩地还不够,她还从地主那里租赁了一些田地,她勒紧裤腰带,为弟弟妹妹攒够了嫁娶的银子。   大弟葛石头比葛石燕小了两岁,是个老实性子,地里的活儿大多都是由他和大姐一块干的,出孝后娶了邻村徐家姑娘,两个人的性子相仿,都是踏实勤劳,不爱与人争辩的厚道人。   二弟葛石木是全家最机灵的人,早些年磨着长姐答应给了他一笔小钱做起了挑夫生意,时常挑着一根担子在乡下地方到处行走,最开始的时候,挣得钱勉强只够自己嚼用,慢慢的,生意越来越大,现在在镇上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杂货铺子。   最小的妹妹葛飞燕比葛石燕小了八岁,全家最疼的也是这个小妹妹,可惜就是这个妹子最让葛石燕气恼烦心。   最早将头发梳起来的时候,葛石燕已经不准备嫁人了,可两个弟弟成家后不忍见到长姐一生孤苦无依,膝下也没个孩子傍身,于是在他们俩能担起这个家,负责小妹之后的婚嫁后,两人就开始琢磨起了大姐的婚事。   那个时候,葛石燕已经二十三岁了,这在乡下已经属于嫁不出去的老姑娘的范畴,要是想要找一个好一些的对象,也只能往鳏夫堆里去找了。   傅大岩就是那个时候落入了葛家人的眼中。   诚然傅大岩有孩子这一点让葛家人不是很满意,可这个念头,要找一个对媳妇有情有义的男人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傅大岩能够在前头妻子病重的时候对她不离不弃,那么将来葛石燕要是有什么病痛,傅大岩也不会无情的将她抛弃。   兄弟俩一致觉得,这个男人值得托付终身。   其实那个时候,葛石燕也在考虑再嫁的事。   弟弟们都大了,再过几年,随着家里孩子的出生,原本的房子就有些住不开了,葛石燕想着,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能给弟弟们做点事,可等上了年纪,就是侄子们的负担了,或许还是得考虑选一个人家嫁过去。   倒时候有了自己亲生的孩子,让那个孩子养着,才是名正言顺。   她偷偷见过傅大岩一面,对方相貌端正,虽然比她大了七岁,可一点都不显年纪,当时葛石燕心里就已经十分愿意了。   至于傅家那边,能娶一个黄花大闺女哪能不愿意呢,葛石燕又是出了名的能干姑娘,将来家里家外都能搭把手,她愿意嫁到傅家,傅家真是占了大便宜了。   两家通了气,很快就让媒人上门定下亲事,只等农闲后成亲。   谁知道这两家都高高兴兴的事情居然让葛飞燕这个小妹妹不高兴了,她觉得自家大姐哪哪都好,怎么就要给一个鳏夫当媳妇呢。   她打听了一下,那户人家的两个孩子,大点的那个时候已经快十岁了,小一点的闺女也已经七岁了,她姐一过去,就要给两个已经懂事的孩子做后娘,将来还不知道要受多少委屈呢。   葛飞燕觉得都是她两个哥哥的错,也是她的错,才硬生生将大姐拖成了大姑娘,她甚至还觉得,是大哥二哥嫌弃大姐了,所以才会在自己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后让大姐嫁出去,他们一个个都容不下大姐,非逼着大姐去别人家受苦。   气愤的葛飞燕做了一件让葛石燕差点气死的事情,她居然把自己卖给了地主家当小妾。   地主姓王,家里有上百亩良田,附近不少农户都佃租他们家的田地,王家子嗣不丰,到了现在的当家人王富贵这一代,就只有他这么一个男丁。   王富贵的正妻卢氏身子骨弱,一年时间有大半年得在床上躺着,也没能生个孩子,只不过她是县城主簿家的姑娘,为人又精明,时常能给王富贵出谋划策,因此王富贵也不敢因为她无出为由休了她。   于是这些年里,为了生个一儿半女,王富贵又陆陆续续纳了两个妾室。   其中一个颇有点手段,仗着有点恩宠,居然多次和卢氏呛声,卢氏明面不动,暗中让心腹倒出寻找年轻漂亮好生养的姑娘,想把那个宠妾压下去。   葛飞燕就是在这个时候入了卢氏的眼睛。   她模样好,性子直好操控,卢氏将她买到家里,也不担心她到时候仗着宠爱翻到天上去。   而葛飞燕将自己卖了五十两银子,正好能够给大姐置办一个十分体面的嫁妆,她知道卢氏看中了她的肚子,葛飞燕一点也不介意生下孩子后抱给卢氏养着。   人家是大,她是小,孩子跟着卢氏,绝对比跟着她这个亲娘好,而且卢氏念过书,连王地主也要仰仗这个媳妇的智慧,对方只要愿意在那个孩子身上花点心思,教出来的孩子一定是聪明机灵的好孩子。   她虽然只是一个妾室,可地主家的小妾,日子绝对也比乡下人家的正头娘子过得好,再说了,有了王地主的小妾这个名头,以后她就能给大姐做靠山了。   等葛家人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葛飞燕已经收拾好了一个小包裹,直接坐上了王家的轿子,而她卖身的五十两银子,则被她偷偷塞进了她姐的嫁妆箱底。   对这个妹妹,葛石燕又是气,又是疼,气她没有经过家里人同意就草率最下决定,气她放着枕头娘子不当,跑去给人当小妾,可同时她又心疼,当她看到压箱底的五十两银子的时候她就明白了,妹妹哪里是外人说的贪慕虚荣呢,她分明就是疼她这个姐姐,才会草率的将自己给卖了。   可她哪里知道,作为大姐,她怎么可能花妹妹卖身换来的银子呢,直到现在,那笔钱葛石燕都留着,一分没动。   刚嫁到傅家的时候,葛石燕一心想要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和傅时春、傅月夏这俩孩子就是面子情。   那个时候两个孩子也已经懂事了,知道亲娘和后娘的区别,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他们耳边说过什么话,傅时春护着妹妹,时时刻刻提防着葛石燕这个后娘。   又不是自己肚子里掉下来的肉,也不是和她一母同胞的弟弟妹妹,对于别人的孩子,葛石燕没有那么好的脾气和度量,人家不搭理她,她也不贴人家的冷屁股。   在嫁进傅家的早些年,葛石燕就顾着和傅大岩培养感情,将男人的心笼络到自己那边。   也不知道是不是早些年太操劳的缘故,嫁到傅家好多年了,葛石燕都没能怀上孩子,等过了三十岁以后,就连葛石燕自己也放弃了。   那个时候,家里给傅时春说了一个媳妇,傅夏月也在同年定下人家,只等及笈第二年嫁出去。   葛石燕清楚,这个时候再和两个孩子培养感情已经来不及了,她也不想低三下四的去讨好这些眼里从来没有她的继子继女,于是葛石燕开始搂钱,傅大岩这些年挣的,继子傅时春上交公中的,她都偷偷摸摸截留了一部分,她想好了,等老头子蹬腿了,她就拿着这些钱回娘家在俩弟弟家边上盖一间小房子,她也不让侄子们养老,只要哪天等她死了,侄子们帮忙收敛尸体将她和爹娘葬在一起就好。   其实那个时候,葛石燕的娘家已经发展的十分不错了。   葛二弟的生意扩大了,从原本走南闯北的挑夫到攒够钱,买下第一间小铺子,当起了掌柜,葛飞燕生了王家唯一一个儿子,卢氏并不是歹毒的人,并没有去母留子,在将那个孩子抱到身边教养后给予了葛飞燕所有妾室里最好的待遇。   一来她是怕这个孩子知道后有异心,二来葛飞燕确实表现的很乖顺,虽然得宠,却从来不想着取代她这位正头娘子,反而帮她压下了许多想要冒头的不安分的女人。   卢氏不怵自己养的孩子更亲亲娘,反正自己是嫡母,又有养育的恩情,她更愿意做的大方一些,时不时让葛飞燕和孩子见面,好取得他们的感激。   而且留着一个得宠的生母,将来王富贵再有其他孩子,谁也怕老爷偏心,让那个孩子越过她膝下这个养子。   因为老爷的宠爱,卢氏的维护,再加上生了王家唯一的男丁,葛飞燕的日子潇洒极了,将来葛石燕要是真的没人养老,葛飞燕这个亲妹子都不会看着她孤苦无依。   谁成想,就在葛石燕完全放弃的时候,她居然怀上了,和嫁到傅家第二年的继子媳妇前后脚检查出身孕。   傅大岩欣喜坏了,那个时候他已经四十岁了,乡下地方鲜少有这个年纪还生孩子的男人,葛石燕能怀上,充分证明了他宝刀未老。   葛石燕更高兴,因为她知道,肚子里的这个孩子不论男女,都是她在傅家立足的底气,也是她未来的依靠。   第二年,葛石燕生了儿子傅时年,继子媳妇生了一对龙凤胎,分别取名傅广元和傅连翘。   因为是老来子,即便是寓意吉祥的龙凤胎都没能从傅大岩身上夺去太多宠爱。   在葛石燕怀孕的十个月里,傅时春夫妇和出嫁的姑娘傅月夏日日夜夜祈祷她生一个闺女,现在同父异母的傅时年出生,傅大岩又表现的那么偏宠,傅家的平衡彻底被打破了。   原身有记忆起就住在傅家,外头的人总是笑称她为傅时年的童养媳,葛氏似乎默认了这个说法,完全将原身当作自己的儿媳妇看待。   不对,比儿媳妇更亲,乡下人家对亲闺女都没有她宠原身这样的宠法。   要不是原身比傅时年小了两岁,宝宝都该怀疑这是不是一出偷龙转凤的戏码了,可仔细想想,普通乡下人家,也没必要搞这么一出啊。   就在她想破脑袋的时候,感觉到了身体被针扎的疼痛。   再次睁开眼睛时,模模糊糊看到一张老脸,捏着长针扎在了她身上某个穴位上。   “醒了,宝醒了!”   宝宝还没看清楚那张面孔,就被一个女人抱个满怀。 第100章 农家童养媳2   因为宝宝的病, 葛石燕已经好几天没有安安稳稳睡过觉了, 更别提有什么心思洗澡换衣裳了,因此现在她身上的味道有些重, 带着汗味和灶头的烟火儿味。   宝宝并不觉得这个味道恶心,反而因为原身留下来的情绪, 觉得这个怀抱令人安心极了, 她甚至还主动地往葛氏的怀里挪了挪, 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   “醒过来就没事啦。”   那个老大夫诧异地看了宝宝一眼。   其实刚刚他给这个孩子诊脉的时候,对方的气息已经十分微弱了,听说这个孩子被人从深潭里救上来的时候一度没有气息, 后来又发起高热,这么小的年纪, 夭折的可能性极大。   要不是这个妇人跪着求他,他都不打算给孩子施针了, 在他看来, 再治下去, 也只是费心劳神还浪费银子。   难道是他的针法又精进了?   老大夫百思不得其解, 可看着恢复意识的小姑娘, 心中也十分高兴自己又救下了一条性命。   “等会儿我再给开两剂药,吃完那些药, 再让孩子修养一段时间, 应该性命无忧了。”   老大夫摸了摸长髯,欣慰地说道。   “谢谢大夫,谢谢大夫。”   葛石燕对着老和尚连声道谢, 摸了摸宝宝的脑袋后总算松开她,然后起身给大夫拿出诊配药的银钱。   给银子的时候,葛石燕还特地多给了一些来表示自己的谢意。   她算是想明白了,反正现在给出去的银子都是公中的钱,有她们的一份不假,同时也有大房那一大家子的一份,与其将来分家的时候给他们留下丰厚的家底,她宁可现在就把这些银子都舍出去,大家都别想落得好。   她的宝这样不明不白的落水,还有几年前她儿子傅时年身上发生的那一场意外,决计和那一家子丧天良的畜生脱不开关系。   他们都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了,她凭什么要为那家人着想,这件事还没完呢。   葛石燕恶狠狠地看了眼大房紧闭的房门,然后收敛神色,又转身回了宝宝的房间。   “没用的东西!”   马梅芳透过单薄的窗户纸看到葛石燕回屋的身影,长长地舒了口气。   “你们的胆子还真大,那丫头要是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看你们那后奶奶敢不敢生吞了你们。”   她点了点自家那对龙凤胎的额头,没好气地说道。   老太太乐呵呵的把大夫送出去了,看来那个大夫把那个拖油瓶的命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了,想到这儿,马梅芳又是失落,又是庆幸。   失落在于宝宝没有死,家里还得继续养着这个吃白食的丫头,庆幸也在于她没死,这些日子继婆婆盯着他们一家的眼神都阴森森的,看着就渗人,马梅芳都不敢让老太太一个人在厨房呆着,生怕对方在做饭的时候下毒,弄死他们一家四口。   “娘,不怪我们。”   傅家长孙傅广元长得虎头虎脑的,看着他娘不仅训他还打他,顿时脾气也上来了。   “明明你和爹……”   没等他说完,就被马梅芳捂住了嘴巴。   “要死啊!”   她压低声音吼了一句,然后严肃地看着儿子和闺女。   “你们是不是听到我和你爹说话?”   傅广元被捂着嘴巴,没办法说话,傅连翘看着表情凶狠的亲娘,瑟缩了一下脖子。   这下子马梅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我的老天爷啊。”   她低声嘀咕了一句,这下子麻烦了。   “娘和你们说……”   她凑到两个孩子的耳边,小声说道。   “记清楚了吗,以后不论谁问起来,你们都要这么说,要不然,以后咱们一家人就会被那个老女人从这个家里赶出去,没有大瓦房住,没有干饭吃,我和你爹都得去外头当乞丐讨钱养活你们俩,村里的孩子都不会再和你们一块玩耍了。”   怕两个孩子不长记性,马梅芳还给他们描述了一旦离开这个家后会有的悲惨生活。   傅广元和傅连翘都被吓到了,连忙摇头,然后又赶紧点头。   他们不想被赶出去,娘说的那些话,他们一定会记住的。   尤其是傅广元,从小爹娘就和他说这个家里的东西都是他的,家里的奶奶不是他亲奶奶,是一个来抢他们家东西的坏女人,她生的那个孩子也不是他亲小叔,就是一个崽种,这个家里,除了爹娘和妹妹,以及小姑和小姑家的表弟表妹,他没有其他亲人。   包括爷爷,那也不是他的亲人,他只要讨好那个老头子,从他手里哄点好东西出来就好了。   年幼的他其实有些不太明白,明明这个家的一切都是他的,为什么爷爷还能为了一个坏女人把他从这个家里赶出去,可他知道娘不会骗他。   显然对于自己的告诫,两个孩子都十分上心了,马梅芳满意的点了点头。   她生的龙凤胎寓意吉祥,还生来聪慧,也就家里那个偏心到胳肢窝的老头子不喜欢,眼瞅着广元已经七岁了,马梅芳觉得,她儿子有这样的智慧灵通,不送去念书实在是可惜了。   她琢磨着,等这件事过去,也该提及给孩子启蒙的事了。   ******   “这是那位大夫开的药方,你赶紧去刘大夫那里配药。”   回到房间里后,葛石燕将手里的方子递给傅大岩,还给了他一颗银角子。   都是一些普通的药材,在村大夫那里就能配齐了,价格还比镇上县城的药堂便宜,那个老大夫是一个厚道人,没有为了赚几幅药方钱就让他们专门再往县城跑一趟。   “诶。”   这几天葛石燕心情不好,傅大岩是指哪儿打哪儿,半点封建男人的脾气都没有了,收到指挥后,就老老实实拿着银子和药方配药去了。   “大夫说了,这些天咱们只能喝点清淡的鸡蛋粥,等吃完那几剂药,娘就给宝买肉吃,还给宝杀喔喔吃。”   这些日子傅家灶头上一直煮着一锅粘稠的热粥,葛石燕就怕孩子随时有可能醒来,到时候来不及煲粥喝。   每一锅粥快烧糊了,就给老头子和她自个儿喝,反正不给大房那一家子白眼狼沾一口便宜。   葛石燕回屋的时候,顺便把那一小锅粥都端回来了,盛了小半碗在碗里,不断用勺子舀动这些热粥,将它吹的凉一些。   闻着鸡蛋粥的香味,宝宝的肚子咕咕咕直叫。   这些日子,原身就只喝了一些汤水,早就已经饿惨了,宝宝舔了舔舌头,都恨不得把小舌头给吞到肚子里去。   “不急,粥有的是呢。”   葛石燕越发心疼了,自从这孩子养在她身边后,何尝受过这样的罪呢,想到伤心处,眼泪差点又流下来了。   因为饿太久的缘故,葛石燕听从了大夫离开前的吩咐,在喂了她小半碗粥后就不敢再继续喂了,小孩子的胃口本来就小,要是一次喂太多,肠胃不适应,极有可能将刚刚吃下去的东西都吐出来。   宝宝虽然依旧觉得饿,还有些馋,可毕竟身体里现在是一具活了好几世的大人灵魂,即便被原身同化了一部分,这点克制力依旧是有的。   “宝真乖。”   看着闺女不哭不闹,葛石燕的眼眶又红了。   以前宝多机灵啊,遇到想吃的东西,总是会对她撒娇卖痴,好多尝几口,现在这样安安静静等,分明是落水时被吓着了,恐怕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   葛石燕将碗筷放一边,抱着宝宝,又是亲,又是摸,真是一点都看不够。   “宝,你和娘说,好端端的,你怎么会去深潭边呢?娘不是和你说过,那些地方去不得吗?”   葛石燕这段时间也没干守着,她去村子里打听过,宝宝出事那天,大房俩孩子和出嫁的大姑娘傅月夏家的俩孩子都和她在一块呢,一群孩子往深潭那边去了。   可当天宝宝被人救上来的时候,深潭边分明就没有其他孩子的身影,葛石燕严重怀疑,宝宝就是被那几个孩子骗过去,然后推下深潭的。   不过她清楚,她的这个猜测说出去,恐怕没几个人会相信,毕竟那一群孩子里最大的也就七岁,这么大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恶毒的举动呢。   往深了说,人家反而会觉得她葛石燕这个后娘不容人,逮着机会就往继子一家身上泼脏水,坏继孙子孙女的名声。   其实葛石燕的猜测已经离真相很接近了,但是还是有一些出入。   “是大弟和大丫他们带我过去的。”   宝宝口中的大弟和大丫就是傅广元和傅连翘,她是葛石燕收养的孩子,辈份上和龙凤胎的爹娘同辈,傅广元和傅连翘还得喊她一声小姑姑,因此不论在家里家外,宝宝都随长辈喊这俩孩子的小名,大弟和大丫。   因为太过惊慌的缘故,原身留下来的落水前的记忆,零碎又混乱,宝宝只能靠一些画面碎片,拼凑出事发前的真相。   “大丫和小娟说潭里的荷花开了,娘喜欢荷花,也喜欢莲蓬,潭边就长着好多,伸手就能够到,我想给娘摘点漂亮的荷花回来。”   她口中的小娟是傅家出嫁的姑娘傅月夏的大女儿,傅大岩舍不得闺女嫁的太远,给她在村子里找了一户人家,两家离得近,傅月夏时常带着儿女回娘家玩耍。   傅月夏有两个孩子,大闺女杜鹃今年五岁,和宝宝同龄,小儿子杜明柏,今年才三岁,傅月夏最疼这个儿子,当初还特地花钱请了秀才帮忙取名,至于闺女,傅月夏并不怎么重视,杜鹃出生的时候刚刚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开了,傅月夏随口就给女儿定下了这个名字。   那一群孩子并没有直接推原身,他们只是不断怂恿她去摘离她比较远的那一朵荷花,不断地夸那一朵花最漂亮,葛石燕要是看到了那一朵荷花,一定会非常开心。   正好又是雨后第二天,深潭边的泥地十分湿滑,原身就是一个五岁的毛丫头,个子也不够高,踮着脚尖往前探身的时候没注意,直接滑进深潭里。   记忆中,那种被潭水淹没的窒息感尚且残留在这具身体里。   密密麻麻的荷花茎杆,几乎遮挡住天日的宽大荷叶,她不断地扑腾,想要抓住什么可以攀附的东西,可最终挣扎的力气还是越来越小,渐渐沉了下去……   那个时候傅广元他们去了哪里,原身并不清楚。   但宝宝知道,仅凭这一点就想要指控几个孩子杀人,是绝对成功不了的,他们的年纪,就是他们最好的掩护。   葛石燕的脾气有些急躁,从宝宝的口中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后,当即就忍不住了,扯着袖子冲了出去。   “马梅芳,你赶紧带着你那俩崽子给我滚出来!”   她就站在院子里,大声喊道。   “我的宝到底是哪里碍着你们的眼了,非得害死她你们才开心?你们赶紧给我滚出来!”   眼看大房房门紧闭没有动静,葛石燕赶紧上前拍了拍大房的门,眼睛在院子里四处探看,想找一个趁手的东西,要是马梅芳一直不开门,她就把门给砸开。   “大岩媳妇,这是在闹什么呢?”   “就是啊大岩媳妇,你在老大屋前嚷嚷什么呢?宝宝落水,和大房有关系不成?”   傅家的院子就在村子的中心,前后左右都有院子,这会儿家家户户都男人大多都下地了,可不少女人们还留在家里操持家务,听到傅家传来的响动,赶紧围过来了。   不少老邻居看到她情绪这样激动,也怕她动手,一个个上前拉住她,想要安抚她的情绪。   “娘,时春下地去了,你这样凶神恶煞地找过来,我心里头怕,哪敢给你开门呢。”   这个时候,马梅芳总算把房门打开了。   她怯生生的探出头来,看着葛石燕的眼神满是惶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葛石燕是一个恶婆婆,每天都在家里搓磨她这个儿媳妇呢。   “是啊,大岩媳妇,你是当长辈的,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   马梅芳平日里将名声经营的很好,再加上葛石燕继婆婆的身份,在场不少人都觉得她平日里肯定受了不少委屈,葛石燕这个长辈,做的有些过了。   “装,接着装!你这么能演,怎么不去梨园唱戏呢!”   葛石燕气的直喘大气,可偏偏她这个人个性就是直来直往的,做不来马梅芳这样的腔调。   “宝宝都说了,那天就是你家那俩崽子把她带到深潭边去的,还唬她去摘荷花,当时宝宝落水的时候,他们都去哪儿了,要不是大牛嫂去潭边洗衣服把宝救上来,她就淹死在深潭里了!”   葛石燕恨恨地质问,眼泪都快气出来了。   都是前后邻居,大伙儿当然知道宝宝落水差点淹死的事,也知道葛石燕这些日子多为宝宝的身体情况上火,可他们不清楚,这件事还和傅家大房有关联。   “有这样的事?”   马梅芳面露诧异,“大弟、大丫,你们快点出来。”   她扭头就冲房间里喊了一句,没一会儿,两个蔫头蔫脑的孩子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你们奶说宝宝是和你们一块去的深潭,有这件事吗?回来后,你们怎么不和娘说呢?”   她接连好几声质问,一脸着急上火的表情。   这番表现之下,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觉得,即便这件事和俩孩子有点关系,大房的大人应该也是不知情的。   “哇——”   傅连翘还没说话就先号啕大哭起来。   “娘,对不起,我怕——”   小姑娘哇哇哭着,她也就七岁,往日又因为龙凤胎自带的大福气在村里极受大伙儿稀罕,这会儿哭的那么惨,围观的一群女人倒先于心不忍了。   “娘,哇——”   傅广元也跟着哭,“是宝宝闹着要去摘荷花给奶奶看的,哇和妹妹劝了,她不听……呜呜呜……她掉下去的时候,我吓傻了……我怕奶奶打死我和妹妹……我不敢说……哇哇哇,娘,对不起……”   他哭的比妹妹还惨,不仅这样,还点出了自己之所以害怕到带着妹妹躲起来,不敢去叫人救落水的宝宝的理由。   因为怕奶奶打,为什么怕呢,是不是因为葛石燕这个奶奶平日里就待这两个孩子不好,动辄打骂呢?   “让你们瞒着大人,你们知不知道,你小姑姑差点就没了一条命,你们比她还大两岁呢,她闹着要去摘荷花,你们就不知道拦着她吗!”   马梅芳抬起手,一下一下地拍在两个孩子的身上,一瞬间哭叫声越发凄厉,两个孩子不断在人群中躲闪,抱着那些大娘小婶的大腿哭得那叫一个委屈。   “别打了,孩子还小呢,做错事好好教教就成了!”   “就是啊,孩子都知道错了,这么大点的孩子,遇到事害怕太正常了。”   一群妇人习惯性地劝人别打孩子。   马梅芳的眼底闪过一丝得意,她早就想过了,这几个孩子做事不够周全,恐怕那天被不少人看到他们和那个拖油瓶一块去深潭边玩耍的画面。   既然抵赖不了,那就干脆承认。   不过,不能说是她家的孩子哄着那个拖油瓶过去的,得说是那个拖油瓶自己想去,她家的孩子不得不陪着她过去。   这么大的孩子,看到另一个孩子落水后慌张跑调,不敢告诉大人,虽然也会让人诟病,可那毕竟还是个孩子,除了骂几句,打几下,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   现在拖油瓶没事,葛石燕要是继续不依不饶,别人反而会说她这个后奶奶不近人情,借机发挥,想要把他们大房从傅家赶出去呢。   到时候,葛石燕的名声一定更臭了。   “娘!”   葛石燕看到这一幕简直就快要气炸了,她家宝差点就没了一条性命,这一群人轻飘飘地说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这怎么过得去呢。   她正想上前逮住那两个小的,就在这个时候,宝宝艰难地爬下炕,慢慢挪到了房门外,轻飘飘地喊了一声。   “是我不小心滑下去的,大弟、大丫他们只是一个劲儿的和我说那一朵荷花很漂亮,我的手太短了,摘不到那朵花……他们没有推我……”   宝宝大病初愈,整张脸煞白煞白的,再加上她年纪轻,个头小,看上去就越发可怜了。   “是我不乖,哇哇哇,娘,对不起……”   跟谁不会哭似的,上辈子当了小半辈子的白莲花,宝宝深知怎么哭才最让人心疼。   小姑娘的哭声并不大,只是小声抽泣,拳头捏的紧紧的,留下一滴泪,她就赶紧擦掉,生怕被娘看到心疼她似的。   哪有比一个明明委屈,却还孝顺的顾忌娘亲感受不敢哭出来的小姑娘更招人心疼呢,在场这些刚刚还在维护马梅芳母子的妇人们一下子转变了立场,恨不得现在就围过去帮宝宝擦干眼泪了。   于此同时,她们还注意到了宝宝刚刚说的那几句话。   龙凤胎一直和她说深潭里的荷花很漂亮?   他们明知道深潭危险,为什么要和一个五岁的小姑娘说这些呢?真的是宝宝要去深潭边玩耍的吗?   大伙儿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深沉了。   可笑马梅芳玩了一出心计,却没有想过,七岁的孩子不会撒谎,同理,五岁的小姑娘岂不是更不会撒谎。   “咱宝最乖了,谁敢说你不乖,娘撕了她的嘴。”   葛石燕这个时候哪还有心思和大房那几个人计较呢,三步并两步跑到养女面前,抱着她哄了起来。   平日里,在大伙儿面前,葛石燕鲜少有这样温柔的时候。   大家都知道宝宝的来历,葛石燕能将这个孩子养的那么好,可见她这人有良心,有良心的人,又哪里会是恶毒的人呢。   大伙儿的心思又往葛石燕那边偏了偏。   “这是怎么了?”   这个时候,傅大岩抓完药回来了,看着院子里满满当当一群人,愣在了院子外头。   葛石燕见到老伴撇了撇嘴,她倒要看看,这次老头子会站在哪一边。 第101章 农家童养媳3   “这是我们家的私事, 大伙儿就先回去吧。”   傅大岩东拼西凑地还原了在他离开后家里发生的那一场闹剧, 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倒不是觉得葛石燕欺负了老大一家, 而是在傅大岩看来,家丑不可外扬。   在场这些人里, 有多少真心实意关心他们家的事?更多的是将这件事当成一个热闹, 当成一个谈资, 以后好讲给不知情的人听。   他觉得,家庭就像是一口锅,有些事宁可闷烂了, 也不能说出来让别人家笑话。   “不行,都不能走!”   葛石燕和傅大岩持相反的态度。   老大家不干人事, 她凭什么还要给他们留面子,最好闹得大一些, 让全村的人都知道他们一家是什么样的为人。   “葛氏!”   傅大岩加重了语气。   “你放心, 这一次, 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说到这儿, 他已经带上了哀求的语气。   “忽然想起来, 我家灶头还烧着水呢。”   “我家猪还没喂呢。”   “我家娃可能要吃奶了。”   ……   乡里乡亲的,谁也不想在主人家已经表现出不欢迎的态度时再留下来看热闹, 大伙儿互相使了一个眼色, 然后找着借口陆续离开了傅家。   临走的时候,那些女人还不忘用同情鼓励的眼神看了看葛石燕和宝宝娘俩。   以往村里都说傅大岩偏心眼,心疼后娶的娘子和小儿子, 傅老大一家就是在苦水里泡着的小白菜。   现在看来,傅大岩也不见得一面倒的偏向后面那一房媳妇,可见之前村里的很多传言,都是不可信的。   女人们心中各有考量,傅时春和马梅芳经营了多年的可怜儿的形象在这一刻严重受创。   在乡邻们走后,马梅芳都绷不住自己的表情了,她神色阴沉地盯着宝宝,思考刚刚对方的那番话到底是随口说的,还是有人在背后指导。   那种恨不得戳穿她小身板的眼神,宝宝怎么可能感受不到,她揉了揉眼睛,装作不经意地走了几步路,正好躲在了傅大岩的身后。   马梅芳的眼神直勾勾地盯在宝宝身上,自然顺着她移了过去,只不过当她意识到宝宝现在在谁身边的时候,就立马收回了视线。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她那恶毒又憎恶的眼神,被傅大岩看在眼里。   宝宝抱住养父的大腿,害怕地躲在他身后,好半晌,才探出半个小脑袋,眼神怯生生的,犹豫了好一会儿,悄悄扯了扯傅大岩的裤腿,在傅大岩低头时,给了他一个信赖的眼神。   在傅大岩心里,这个养女的分量完全比不上自家的孩子,顶多和亲戚家的孩子比肩,可这会儿当她在害怕时第一时间想到依赖他,并用这样深信不疑的眼神看着他,傅大岩那颗心顿时被挤的满满胀胀的,第一次,发自内心的将宝宝当成自家人看待。   老大媳妇确实过分了!   傅大岩回想了一下刚刚看到的恶毒眼神,实在不敢相信那样的眼神,出自向来温婉老实的老大媳妇身上。   之后的事,宝宝身为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不适合听,即便宝宝撒娇卖乖,依旧被被葛石燕带回房间里,只能躺在炕床上焦急等待结果。   “我不同意!”   “娘啊,你在天有灵睁开眼看看吧,你儿子你闺女被欺负成啥样了!”   隔着石砖墙,宝宝隐约听到了不少声音。   傅时春被人从地里叫回来,出嫁的傅月夏也听到了风声,生怕自己兄弟吃亏,风风火火赶回娘家和后娘干仗。   他们都是一伙儿的,唯独葛石燕势单力薄,唯一能仰仗的傅大岩,也不知道态度如何。   从醒来到现在,宝宝还没有见到记忆里和原身感情最好的小哥,也就是养母葛石燕的亲生儿子傅时年。   按照两个孩子的感情,原身病的那么重,傅时年应该和葛氏一样,一直在她床头守着才对。   宝宝琢磨着,傅时年极有可能被葛石燕送回了娘家,因为她一个人看顾宝宝分身乏术,照顾不到儿子傅时年,而在这个家里,葛石燕对谁都不放心,唯独将儿子送回娘家,她才能将整颗心都放在原身身上。   如果傅时年在家,葛石燕还能多点底气,不过傅时年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他和龙凤胎同年出生,面对已经成家立业的异母兄姐,完全没有战斗力。   他在场的唯一好处就是让傅大岩因为他年幼偏袒一下葛石燕母子。   宝宝大病初愈,刚刚打起精神出去替养娘说话已经耗费了不少精力,这会儿躺在炕床上,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后终于熬不住了,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时,葛石燕已经坐在了她的床头,床头柜上放了一碗药,还冒着热气。   “小宝,娘先给你擦把脸,等会儿喝完药就能吃饭了。”   葛石燕正准备叫醒闺女呢,看到宝宝醒来,赶忙从面盆里绞干净棉布帕子,帮她擦干净小脸蛋。   大人的手劲大,宝宝感觉自己的脸就是一个面团,整个毛巾盖在她的脸上,顺时针搓洗,等一口气憋到尽头时,养娘也总算把她的脸擦完了,如果给她一面镜子,应该可以看到一张通红通红的小肉脸。   “娘给宝准备了一勺糖,等你把药喝完了,就能吃糖了,一点都不会苦。”   葛石燕怕闺女娇气不肯吃药,还特地给准备了一勺白糖。   她以为,即便这样,也得哄着闺女把苦药汤喝下去,没成想这次闺女喝药可爽快了,捏着鼻子,闭上眼睛,一口又一口,没几下就将那半碗药汤喝干净了。   忍着反胃的冲动,宝宝赶紧把那一勺糖含进嘴里,她觉得原身得的大病没有弄掉她一条命,倒是这一碗苦药汤一下子让她的命去掉半条。   “宝真乖。”   葛石燕先是错愕,然后马上流露出心疼的表情。   养女遭了大罪后反而更加乖巧懂事了,她这是在心疼她这个娘呢。   “以后娘绝对不会再让宝受委屈了。”   葛石燕将闺女一把搂进怀里,之前当着那些人的面没有掉落的眼泪,这会儿争先恐后流了下来。   她算是看明白了,即便往日偏向他们娘俩的傅大岩也不是她的依靠,因为对他来说,大房不论做错了什么,都是他的儿子,他对傅时春和老幺的爱或许有多有少,但都是疼爱的。   在这个家里,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只有她的儿女,他们才是一家人。   刚刚,葛石燕借着今天的事为他们这边争取到了一个好处,那就是公中出银子送儿子傅时年去书塾念书。   她不求儿子真能读出什么名堂来,往好了想,儿子没准能考个秀才或是童生,只要有功名,在村里的地位就不一样了,他要真的不是念书的种儿,多识一些字,借由她弟弟妹妹的关系,也能去铺子里当一个账房或是管事。   不论哪一种,都比种地干活来的好,轻松体面不说,挣得银子也多,将来宝宝嫁给老幺,也可以跟着享福了。   其实在最初傅大岩让乡亲们离开的时候,葛石燕冲动地想过要和傅大岩和离,但是她很快就冷静下来,转念一想,凭什么啊!   她一觉踢开傅大岩,带着儿子养女离开傅家,看上去像是出了一口气,可结果不是将傅大岩和傅家的一切都让给了傅时春两口子吗。   这可不是现代,离婚还能分家产,葛石燕作为外姓人,带不走傅家任何东西,包括她嫁过来这十多年,和傅大岩一起挣下的家产,更有甚者,傅家的族老们还会在她想要带走儿子时插一手,傅时年姓傅,要是被她带回葛家,将来她再嫁,傅时年还要改后爹姓不成?对于当地氏族来说,这是极为丢脸的一件事。   就算族老不插手,恐怕她前脚带着儿子养女离开,后脚继子继女们就要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大摆宴席,得意他们终于不费吹灰之力就占有了傅家所有的家财。   葛石燕就是想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她越发不能离开了。   以前她偷偷挪公中的银子攒私房,是为将来打算,傅大岩的年纪比她大,谁也不知道老头子还能干几年体力就跟不上了。   说句不好听的话,傅大岩前半辈子辛辛苦苦养大了前头的大儿子和大闺女,为儿子娶了媳妇,为女儿置办了风光的嫁妆,或许不等小儿子傅时年长大,傅大岩就挣不动了,到时候还能指望老大一家养弟弟,为弟弟准备娶媳妇的彩礼不成?   再退一万步说,当初她嫁过来的时候,傅时春才十岁,傅月夏也才七岁。   葛石燕是个勤劳能干的女人,要不然也不会在大弟弟的协助下挣到给两个弟弟娶媳妇的家当,在嫁到傅家的这些年里,她一直勤勤恳恳,地里的活,傅大岩出了六分力,她就出了四分力。   最初她想着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可也没有亏待傅时春和傅月夏兄妹俩,虽然面上淡淡,可吃的喝的一样不比别人差,到后来她绝了生孩子的希望,除了搂私房钱的数量多了些,对待兄妹俩也更加宽厚了。   要不然,傅月夏出嫁时也不会有一份体面的嫁妆,还有傅大岩偷偷摸摸塞给她的五两压箱底的银子。   在乡下地方,能够把彩礼返还一半的人家都在少数,像傅月夏这样不仅彩礼全部返还,还有嫁妆的姑娘,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而这些,谁敢说没有葛石燕的一份心血在里面呢?   因此后来在傅时春能够干活挣银子的时候,葛石燕态度强硬的让他上交工钱,她觉得也是理所当然的。   之前葛石燕只想着偷偷摸摸截留足够她儿子养女长大成亲的银钱,剩下那部分她再截留一些,剩下的等分家时平分,现在她不那么想了。   人家做初一,她做十五,既然那么防备她,还使出这种下作手段,她就让他们知道,真正的恶毒后娘到底是什么样的。   公中的这些银子,她宁可吃光用光败光,也不给大房留一丁点。   不仅如此,她还要把傅大岩的心彻彻底底拉拢过来,到时候连亲爹都不护着他们了,她倒要看看,傅时春和傅月夏兄妹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老大媳妇不是一直觉得她生的龙凤胎聪明,想要怂恿老头子送她生的崽子去念书吗,她偏偏要绝了她这个念想。   傅家就是普通农户,有几亩田地,比一般纯粹靠佃租地主家田地的农户好一些,供一个读书人,已经是极限了。   现在送她老幺去念书,马梅芳的算盘就要落空了。   除非他们自己凑钱送傅广元去书塾,葛石燕知道继子有点本事,每次农闲时去镇上县城接散工的活儿,都能讨主家人喜欢,额外得到一些赏钱。   每次回来,傅时春就交几文、十几文钱,他真正挣到的,绝对超过这个数目,十来年下来,也该攒了一笔不菲的私房银子了。   就看老大一家舍不舍得了,要是舍得,就证明了他们确实藏了私房钱,也好让老头子睁大眼睛看看,他心里纯孝的儿子,是怎么和他藏心眼的。   “等明儿,娘就托人把你小哥从舅舅家带回来,你病了这些天,你小哥应该担心坏了。”   葛石燕摸了摸宝宝的小脑袋。   也不怪村里人都喊原身是傅时年的小童养媳,葛石燕表现出来的态度,也像是要把两个孩子往一块凑。   宝宝不知道养娘在傅时年面前是怎么说的,反正从原身留下来的那些记忆来看,她找着机会就和原身说小哥有多稀罕她,有多疼她,在原身心里,小哥就是除了养娘外最好的人。   事实上,原身和傅时年的感情也十分要好,傅时年被葛石燕教的很乖,本性也十分纯善,总是谦让这个小妹妹,两人呆在一块的时候,向来都只有原身欺负这个哥哥的份。   “小哥要回来了吗?”   宝宝想着,她果然没有猜错,傅时年被养娘送到舅舅家里去了。   “我想小哥了。”   宝宝萌萌哒说道,葛石燕见状,笑容更加欣慰了。   虽然宝宝才那么丁点大,可葛石燕已经早早开始给养女考虑起终身大事了,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真的嫁到婆家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前,你永远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人是狗。   就好像傅时春两口子,在外的名声这样好,谁知道他们能教出两个杀人犯的儿女呢?就连他们本人,或许也是杀人犯呢。   葛石燕想着,再也没有比自己更疼宝宝的婆婆了,与其赌自己的眼光,还不如让宝宝成为自己的儿媳妇呢,到时候自己不用担心将来的儿媳妇不贴心,宝宝也不用担心婆婆苛责,她唯一需要发愁的,就是把儿子教好,这才不辜负她对宝宝亲娘的承诺。   ******   一连两天,葛氏都没有让宝宝出门,一日三餐都是她做好后端进来的。   直到第三天,报信的人回口信说今个儿葛家老大会把外甥傅时年送回来,葛氏才松口宝宝可以走出房门了。   不过临出房门的时候,葛氏还对宝宝千叮咛万嘱咐,以后千万不要再和大房以及大姐傅月夏家的孩子玩耍了,他们要是欺负她,赶紧喊大人,千万不要自己忍着。   在继之前那次白莲出击后,宝宝第二次踏出房门,打量了自己这一世的新家。   傅大岩和傅时春夫妇下地去了,那两口子将心比心,觉得葛石燕也会害他们家孩子,在出门前,让龙凤胎去了他们小姑家里,因此现在傅家只有葛石燕和宝宝两人。   宝宝搬来一把藤椅坐在院子里,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   好香!   不像是食物的香气,但就是无比勾人。   宝宝的鼻翼不受控制的煽动,那一股奇异的香味越发明显了,她从藤椅上跳了下来,微眯着眼睛,顺着香味传来的方向慢慢摸索过去。   傅家是标准的三合院形制,正屋有吃饭待客的堂屋和老两口的卧室,东面是傅时春两口子和龙凤胎的房间,除此之外,还有一间杂货间,杂货间底下有地窖,用来储存粮食。   傅时年和宝宝的卧室在西侧,厨房也在那一侧,所有房间连带着前后院子都被石头泥土垒砌的墙院围住,后院种满了蔬菜瓜果,前院相对空旷些,左侧有一个水井,右侧是一个简单搭建的棚屋,里面养了一些鸡鸭。   从前院通往后院的唯一一条小路就在东厢房的后面,那面墙和围墙之间有一个能通两人走过的石子路。   宝宝寻摸着,就来到了那条石子路上,然后在傅时春两口子窗户下的那个位置站定。   香味就是从窗户下面的泥地里传来的。   她打量了一下四周,看见四处无人,就蹲下身,用附近捡来的树枝挖掘起来。   这一动手,她就发觉了怪异之处。   边上的泥土很夯实,唯独香味传来的那块地方,土质松软,像是经常被翻动的样子,只不过因为之前有一块石头压着,不易发现翻动的痕迹。   她人小力气也小,挖了好一会儿,才挖出一个小木盒来。   宝宝看着那个上锁的盒子,在她挖出这个盒子来后,香味就彻底消失了,与此同时,她总算知道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金手指。   大概就是类似寻宝鼠的技能吧,她能够感应到所有不在私人房舍范围内的宝贝。   这可真是一个实用的技能,宝宝将木盒往怀里一塞,然后将翻出的泥土重新填回地里,再将石头盖了回去,然后迈着欢快的步伐找养母去了。   不过她这么可爱,怎么会是老鼠呢?宝宝停下脚步,皱了皱眉头,小鼻尖越发挺翘了。   即便是老鼠,应该也是最可爱的金丝熊和小仓鼠吧!   这么想着,宝宝的表情顿时变得愉悦,脚步也越发欢快了。 第102章 农家童养媳4   “娘, 你看!”   宝宝登登登跑到灶房, 灶房门一关,把藏在怀里的木盒子掏了出来。   “这是从那找来的?”   葛石燕放下手里的铲子, 用围裙擦了擦手,接过木盒后仔细端详了一下。   木盒上还沾有不少泥土, 她捏了捏, 还很湿润, 显然这个盒子刚从地下被挖出来没多久,他们自己房里的东西葛石燕都清楚,可以保证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盒子。   “是我从那边窗户外面挖到的。”   宝宝都不稀得喊大哥了, 直接用那边两个字代替了傅时春的称谓。   “那边挖出来的?”   葛石燕的表情顿时就变得不一样了,她也没问宝宝为什么会去挖大房窗户下那个地方, 孩子的天性不就是倒出玩泥巴吗,她只当是凑巧了。   “还上了锁啊。”   她摆弄了两下盒子, 可惜因为上了锁的缘故, 打不开, 这让葛石燕越发对盒子里的东西感兴趣了。   她的余光瞟见案板上的菜刀, 于是干脆拿起菜刀, 直接将木盒子劈开。   “嘭——嘭——嘭——”   接连好几下,木屑横飞, 木盒终究抵抗不了菜刀的威力, 被劈成了两半,里面一些零碎的银子和铜板也随之散落一地。   好家伙,这还是个藏宝盒呢!   葛石燕已经猜到了, 这恐怕就是大房偷偷藏起来的私房钱。   那两口子的心眼真是多到堪比筛子了,可能是觉得平日里他们两口子下地,葛石燕会乱翻他们的屋子,于是他们干脆将私房钱藏在了屋子外头。   窗户下那一条小路虽然平日里经常被踩踏,可大伙儿走那条路都是很有目的性的,都是为了侍弄后院的蔬菜瓜果,或是准备做饭,要去后院采摘一些新鲜的蔬菜回来。   谁会想到就在那条窄小的石子路下,埋着他们一家的私房钱呢。   但凡他们的想法单纯些,老老实实将私房钱藏在自己的屋子里,遵纪守法的金手指都不会发现这些宝贝。   可见老话常说聪明反被聪明误是很有道理的。   “咱宝真是福娃娃,玩泥巴都有大能耐呢。”   葛石燕可真是稀罕死自家的小宝贝了,玩泥巴能把人家私房钱挖出来的,她家宝恐怕是头一份了。   可见老天爷还是长眼睛的,知道老大一家不地道,这些银子,就当是他们家崽子差点害死宝宝后给的赔偿吧。   葛石燕也顾不上煮饭了,和宝宝两人坐在椅子上,清算起大房的家当来。   这个木盒子里最多的就是银角子,葛石燕手边没有称,只是将所有的银角子放在手里,估摸了一下重量,这些银角子,约莫有十三两。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铜板,应该是还没有凑够数兑换,葛石燕和宝宝数了好一会儿,才将铜板清点齐,一共两百三十七文。   木盒里除了银钱外,还有一个金簪子,刚看见的时候,葛石燕吓了一大跳。   这年头黄金难得,虽然市价上十两银子兑换一两黄金,可实际上,你想要兑换到一两金子,没有十一二两银子是兑不到的。   这一根金簪子要是真的,从重量上算,三两金子是打不住的。   葛石燕的亲妹子那么得宠,也就一对金镯子外加几个细金簪子,金镯子是她生儿子那年老爷赏的,几根金簪子是她乖巧懂事,年节时夫人让人打了赐给她的。   除了葛飞燕之外,王地主家也就另一个十分得宠的妾室有一个镶红宝的细金镯子,分量远不及葛飞燕那对大拇指粗的金镯子。   这还是他们这儿最富的王地主家呢,寻常人家,能有一个细金戒指,都能骄傲地说自家是富农了。   可惜了,没等葛石燕高兴太久,她就发现这根金簪子是假的,这就是一根黄铜打的簪子,外面贴了一层金皮,只能唬唬人罢了。   不过即便是假的,这根簪子也值点银子。   葛石燕高高兴兴地把这根镀金簪子收下了,因为怕是傅时春当散工时手脚不干净从主人家偷来的东西,她准备费点功夫将最外面那层金皮磨下来,到时候请金匠把那些早就看不出原来模样的金皮溶了打一个戒指,给宝宝当陪嫁。   不知想到了什么,葛石燕的表情变得有些玩味,她将那个镀金簪子和其中一部分银角子收了起来,然后将剩下的小部分银角子和铜板放到劈开的木盒子里。   “宝看着,等会儿吃饭的时候,娘给你出气。”   她性子直,却不是真的没有心眼的人,尤其是当她被逼急的时候,也会有一些急智。   “娘!宝宝!”   院子里传来清脆的男童音。   “大姐!我把大宝带回来了!”   这粗犷的男音是葛石燕的大弟葛石头的声音。   大宝也是傅时年的小名,不过不同于家里人喊惯的老幺,大宝这个小名是宝宝来到这个家后才有的,宝宝偶尔会被喊为小宝,两个宝听上去就觉得亲昵,像是一体的。   葛石燕将地上散落的东西收了收,然后拉着宝宝开门走了出去。   “娘!宝宝!”   一个脸圆圆的小男孩高兴地冲着他们挥手,并且飞快跑了过来。   因为原身的记忆,宝宝一下子就认出了来人,几天时间不见,傅时年好像瘦了一些,脸蛋都没有以前圆润了。   因此还不等傅时年冲过来抱住她,她先下意识地垫脚捧住了傅时年的脸颊,手痒地捏了捏。   “薄薄。”   傅时年的脸颊被捏起两块肥嘟嘟的颊肉,说话难免有些口齿不清。   他是葛家兄妹的孩子里最像小姨葛飞燕的孩子,据说比葛飞燕生的那个养在大房膝下的孩子还要像,葛飞燕能够被卢氏看中去夺之前那个宠妾的恩宠,可见一定是难得的美人,这么多年,王富贵又陆陆续续纳了几个小妾,可最宠爱的还是葛飞燕,除了她生了王家唯一的男丁外,和葛飞燕越发成熟有风韵的样貌也不无关系。   傅时年的五官像葛飞燕,可毕竟男女有别,相似的五官,在傅时年身上少了妩媚,多了几分清秀明俊。   尤其傅时年的性格纯善,他的眼睛不仅大而有神,同时还清澈如水。   当他专注地盯着宝宝时,宝宝都不好意思欺负他了。   哎,这么乖的孩子,欺负起来真是让人有负罪感啊。   “石头,等会儿吃完饭再回去吧。”   葛石燕的娘家和傅家所在的大岙村有一段距离,葛家这些年发达了,当年葛石木买了铺子,自觉出息了,就将家里爹娘攒下的田产老屋都留给了大哥大嫂,他们两口子勤劳踏实,这些年攒了不少钱,又买了头驴,今天他就是用驴车把外甥送回来的。   可即便是驴车,两个村子来回起码也要一个半时辰的功夫,这么长时间坐在驴车上,也怪不舒服的。   “不了不了,地里还有活呢。”   葛石头就喝了一瓢沁凉的井水,挥挥手推辞。   “小宝的精神头挺好的,可见身子骨是养回来了。”   葛家的这些兄弟姐妹都喜欢宝宝,他们也都知道大姐的心思,早就拿宝宝当自己人看待了。   “这是老二让我捎来的,还有你大嫂准备的一些红鸡蛋,炖汤水,给小宝再养养。”   葛石头递过来一个布袋子,不容葛石燕推辞,转身离开了傅家。   葛石燕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是一大块红蔗糖和一兜鸡蛋,起码有二十来个。   鸡蛋就不用说了,那是好东西,红蔗糖在他们这儿更是难得,他们当地不产甘蔗,想要红蔗糖,得行商从百里外的地方运过来,价格是普通黄糖的五六倍。   听说红糖对妇人好,他们这儿家里条件好的,会在女人坐月子或是家里姑娘媳妇生病的时候买点红糖回来煮鸡蛋,几碗红糖鸡蛋水下肚,比吃苦药汤还管用呢。   “咱宝招人稀罕呢,你看你大舅娘和二舅舅多喜欢你。”   葛石燕见缝插针就给宝宝灌输她招人稀罕的概念,她知道村里有很多碎嘴的婆娘,就喜欢扯人家家里的是非,宝宝没爹没娘被她养在身边,也不知道那些人背地里说了多少闲话。   还有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大房一家,为了恶心他们,还不知道会编排出什么故事来呢,葛石燕怕宝宝长大后听到一些不中听的话,于是从小就告诉她她是一个招人稀罕的小姑娘,家里人都多么喜欢她,感受到了家人满满的爱,以后就不会被一些无中生有的话语所伤了。   “大宝,你陪妹妹玩,不准欺负妹妹知不知道。”   葛石燕对着儿子叮嘱了一句,然后回自己屋子准备将这些红糖藏起来。   “昂——”   被蹂躏脸蛋的傅时年乖乖地应了一句,然后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恢复健康的妹妹瞧。   要是宝宝一直都健健康康的,他愿意一直被她欺负,才不会欺负她呢。   这一个早上,刚回家的傅时年简直就成了宝宝的跟屁虫,再也不敢让宝宝离开自己超过三秒钟了。   ******   傅大岩带着傅时春两口子从地里回来的时候,葛石燕已经做好午饭了。   傅广元和傅连翘蔫哒哒地跟在爹娘身后,眼神都不敢和葛石燕直视,只敢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恶狠狠地盯着宝宝和傅时年瞅几眼。   他已经知道了,小叔抢走了他上学念书的机会,爹娘为此骂了他和妹妹好几次,怪他们做事不小心,恐怕只能用他们的私房钱去送他念书了。   为此爹娘还琢磨了很久,打算等农闲时让娘回家一趟,到时候就说是从娘家借了点钱回来,这样既能解释私房钱的由来,也能让最要脸面的爷爷羞愧,主动拿出银子来填补她娘从娘家借的银子。   “老头子,你看我今天在家里挖到了什么!”   在所有人都坐齐后,葛石燕并没有和继子媳妇一块帮大家盛饭,而是回了一趟房间,从屋里拿出那个被劈成两半的木盒子。   当时傅时春和马梅芳的脸色就变得铁青可怕。   “我正打算去后院挖一些青菜呢,就被老大家窗户下的石头绊了一脚,这个盒子正好就埋在那个石头下面,当时我就想,咱们家院子里怎么会埋着这样一个盒子呢,我好奇劈开了盒子,你猜我在里面看到了什么?”   葛石燕拍了拍手掌,表情十分夸张。   “银钱,里面都是银钱呢!足足有七两多呢!”   马梅春当时差点没跳起来撕破葛石燕的脸皮,他们埋的盒子里明明有十几两银角子,还有一根镀金簪子,其余的东西去哪儿,是不是被一个姓葛的狗给吃喽!   夫妻俩眼中的火光,根本压制不住。   “我琢磨啊,人家家里的钱也不会藏到咱们家院子里来,你说这些银子是不是咱爹娘或是其他祖宗藏起来的啊?”   葛石燕故作姿态地问道,这个院子是傅家的祖产,会在这个院子里藏银子的,只有可能是傅家人。   但是傅大岩知道,看这个盒子的成色,绝对不可能是很久以前埋着的老东西,他看了看大房两口子的表情,就猜到了真相。   这一瞬间,傅大岩十分失望。   如同他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一样,在还没有分家的情况下,老大两口子就背着他藏私房,这在他看来就是老大一家不相信他这个大家长,是对他一家之主权威的挑衅。   “可能是爹娘藏的,没来得及和咱们说吧。”   傅大岩忽然有些庆幸,他婆娘还是单纯了些,居然没有想到这是老大家的私房钱,要不然,家里又要闹的鸡飞狗跳了。   “这些银子你拿着吧,正好要送老幺去念书,给老幺置办一身体面点点衣服吧。”   傅大岩一锤定音,确定了这些银子的归属。   “诶!”   葛石燕脆声应下。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傅时春和马梅芳好像食屎的表情。 第103章 农家童养媳5   这一顿饭, 傅时春两口子食不知味, 私房钱这种东西,两口子都是瞒着龙凤胎藏着的, 怕他们人漏嘴,因此对于老太太找到的那一匣子银钱, 两个孩子并没有太大反应。   傅广元只是觉得爷爷偏心, 找到的七两银子既然是祖宗留下来的, 凭什么只给小叔买衣裳,却不想着送他去念书呢,果然爹说的没错, 在这个家里,爷爷也不是他们的亲人。   ******   “你是怎么藏钱的!”   回到屋子, 傅时春把房门关上,压低声音对着妻子怒问道。   “我肯定上次藏钱的时候埋严实了。”   马梅芳也有些委屈, 因为白天藏钱怕被看见, 因此她总是在半夜三更家里人都睡熟的时候偷偷起床去藏银子。   怕翻土的痕迹被瞧见, 她还特地将盒子放在一个大石头下面, 有石块掩盖泥土被翻动过的痕迹, 谁会知道他们两口子把私房钱藏在那样的地方呢。   “藏严实,藏严实……”   傅时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藏严实了那个女人是怎么发现那个盒子的。”   傅时春认定了是马梅芳不小心, 露出了痕迹。   这次的哑巴亏, 他们是吃定了。   其实就在后娘葛石燕说木盒里只有七两银子的时候,傅时春有想过直接告诉爹这个盒子是他们的,里面不止有七两银子, 可很快的,他就冷静下来,还在桌子下拽住媳妇的手,不让她说话。   葛石燕把这个数量算计的太好了,这些年他上交公中的钱,外加这七两,大概就是这十来年农闲时接散工挣的银子了。   只要他爹去找村里其他接过散工活儿的男人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大概数字,以往他做工回来都说自己不想太累,因此干的活儿没有别人多,挣得钱也比别人少一些,这才只上交了那么点工钱。   至于多出来的那部分钱,是他嘴甜会讨好东家和雇主得来的赏银,还有一些并不清白的收入,这些收入光靠嘴巴是说不清楚的。   葛石燕先上交了木匣子,占了先机,这个时候他站出来指控葛石燕截留了一部分钱,恐怕他爹也不会相信了,只觉得他恼羞成怒,攀咬诬陷后娘。   而且一旦站出来,藏私产这件事也就坐实了。   在他们村,爹娘没有分家前,儿女是不准有私产的,除非是长辈允许,每一房可以在接私活儿的时候留下一部分,可在傅家,儿女们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傅大岩很看重自己身为大家长的权威,这一次他顺着葛石燕的话将那些银子当成是祖宗留下来的财产已经是给他这个长子脸面了,他要是不依不饶的,恐怕真的要惹恼老头子了。   “钱没了,咱儿子怎么办呢,他那么聪明机灵,保准比那个崽种会念书。”   马梅芳都快哭出来了,那么大一笔银子啊,他们两口子攒了这么多年,就这样便宜了葛石燕娘仨。   “你问我,我问谁去!”   傅时春没好气地回答道。   不过即便心中恼怒妻子的不小心,他也觉得妻子的这句话没有错。   他的儿子可是承天地祥瑞的龙凤胎,打小就体现了非同一般的聪慧机敏,天生就是读书的料子,要是因为那鸠占鹊巢的母子失了读书的机会,他一定会抱憾终身的。   傅时春还等着儿子考中功名为自己挣脸,让老头子知道谁才是傅家最出息的子孙,到时候好将葛石燕这个占了他娘位置的恶毒女人赶出傅家呢。   “赶明儿,你回你娘家一趟,看看能不能借点银子,剩下的我再想想办法。”   傅时春知道,这会儿老爷子还在气头上,肯定是扣不出银子来了,所以第一年的束脩他们得自己搞到,等念完一年书,让老爷子看看孙子和儿子哪一个更聪明,第二年老爷子会选择送哪一个去念书,就不一定了。   他觉得自己的儿子,绝对比傅时年强。   “我爹娘哪来的银子啊。”   马梅芳面色悻悻,她家还有几个兄弟呢,兄弟的孩子都没有去念书,爹娘还能借钱送外孙去上学?   “不肯给就借,不多要,一两半两总能借到吧。”   傅时春的心眼比筛子还多,其实那个木盒子里藏的不是他们全部的私产,傅时春自己还藏着一笔私房银子呢,这笔钱的存在马梅芳都不知道。   其实他完全可以拿出儿子第一年的束脩,可是怕被媳妇察觉到这笔银子的存在,傅时春还是提出让媳妇回娘家借钱的要求。   “大妹那里应该也能借一点,明柏才三岁,离启蒙还有好些年呢。”   傅时春没打算向亲妹妹开口,这么说,只是为之后拿出来的那些银子找个出处。   “大妹肯定有钱。”   马梅芳兴奋地说道,要是大妹那里能够拿到钱,她就不用厚着脸皮回娘家了,出嫁的闺女向娘家开口要钱,她哪里拉的下脸呢。   “都怪那个老虔婆,葛家那么有钱,她小弟小妹手指缝里随便漏一点都能送那个崽种去念书了,非得抢我们儿子的机会,果然老话说的没错,后娘的心都是毒的,真是没天理,两次了,一次没淹死她儿子,这一次连抱来的那个都还活着。”   马梅芳恶狠狠的咒骂道。   “闭嘴吧你!”   傅时春捂上她的嘴巴,然后三两步走到门口,打开门四处张望了一下。   老爷子吃完饭就回房间睡午觉了,葛石燕在院子里洗碗,傅时年和宝宝蹲在她身边玩水,三人离他们的屋子很远,肯定听不到他们刚刚的对话。   “想死别拖着我,之前要不是你嘴巴没把门,咱儿子闺女能大胆到作出这种事,还留了把柄让那个女人抓到?”   傅时春关上门,恶狠狠地瞪着马梅芳。   “那些事都给我烂肚子里,以后再也不准说了。”   说着,傅时春脱掉鞋翻身睡到炕上,把被子一扯,盖住了自己半个身子。   未时就要下地干活了,这会儿不睡一觉,下午恐怕得累死。   马梅芳落了一身埋怨,还被丈夫吼骂,真是一肚子委屈,心中越发怨恨葛石燕这个继婆婆了。   ******   第二天一早,葛石燕给家里其他人煮了一大锅青菜粥,就放在灶头上温着,自己和老头子打了声招呼,带起银两就带着儿子闺女去县城了。   隔壁村有一个养牛的农夫,每天卯时会载人进城买东西,大人两文钱,孩子一文,申时在县城外集合回村,这些钱包来回。   天蒙蒙亮的时候,葛石燕就把孩子给叫醒了,喂他们吃了一块芝麻饼,然后紧赶慢赶来到了那个牛夫家里。   她必须得提早一些时间到,因为有时候人多,晚来的人没有位置坐,只能勉强挤半个屁股在牛板车上,进城那一段路足足得走一两个时辰,除了修缮好的管道,很多小路颠簸极了,屁股被震散不说,一不小心整个人都会被震下板车,可遭罪了。   他们到的足够早,这会儿牛板车上就坐着俩人,葛石燕从背篓里拿出一早准备好的垫子给儿子铺上,宝宝则是被她抱在怀里搂着。   又过了一会儿,陆陆续续来了好些去县城采买的妇人,一整辆牛车都坐满了,最晚到的几个人只能等明天那一趟了。   “饿不饿?要不要吃再吃块芝麻饼垫垫肚子?”   葛石燕早上没敢让俩孩子吃太饱,她早想好了,要带俩孩子去吃县城最好吃的云吞面。   人家的面香,也不知道加了什么,汤底鲜极了,除了细白面揉成的劲道面条,里面还有肉馅的云吞,要是愿意多加两文钱,里面还能多三个鲜虾仁。   也就前年过年准备年货的时候,葛石燕带着俩孩子进城吃过一次,孩子们吃的香极了,宝宝那个时候才三岁,愣是把肚子吃圆乎了还眼巴巴地盯着肉馅云吞。   那样一碗云吞面要六文钱,普通的阳春面也就三文而已,要是加鲜虾仁,一碗面就得花九文钱了,这对于乡下人来说,并不便宜。   葛石燕精打细算,俩孩子要两碗云吞面,加起来就是十八文钱,足够买一斤猪肉了,这一斤猪肉剁成小块或是肉馅,全家人都能吃的很香。   而且那个时候葛石燕也怕自己带着孩子吃独食被人看见,到时候恐怕又要被人编排了,因此她只带着孩子吃过一次,再也没舍得吃第二次。   现在她想开了,公中的钱她省着不花最后也是便宜了别人,还不如花地痛快些呢,她就要趁着老头子还愧疚的时候光明正大的花掉一笔银子,然后满满将公中的钱都挪到自己的小金库里去,即便到时候分家了儿子还小,撑不起门面,他们一家也不愁吃喝。   “娘,我不饿,等会儿要吃云吞呢。”   傅时年的记忆力不错,五岁那年吃的云吞面的味道,至今还记忆犹新。   “宝宝,你也别吃了,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现在空着肚子,等会儿你就能多吃一个虾仁呢。”   傅时年凑到宝宝的耳边,双手握成喇叭的形状,悄悄地说道。   哇哦,这可真是一个“大秘密”呢!   上一次吃云吞面已经是原身三岁那年的事了,到底是什么味道,原身都记不清了,宝宝自认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于云吞面的味道并没有太大期待。   “等会儿我吃不下,都给你吃。”   不过小哥哥太乖了,让人很有逗他的欲望。   于是宝宝对着傅时年勾勾手指,学着他的样子,双手握成喇叭形状放在嘴巴前,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   “宝宝,你真好。”   傅时年开心坏了,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宝宝,也不想想自己现在也就七岁,哪能吃完自己那一份后再吃宝宝剩下的那一小份呢。   他低下头,用力地吸了口气,将肚皮撑的大大的。   用手拍了拍,还能听到咚咚咚清脆的声响,是一个空心的肚皮没错了。   嗯,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五岁那年的他了,现在他的肚子那么大~~~那么空~~~   妹妹真好!   他高兴地冲着妹妹笑,就和一个刚讨到食儿的小奶狗一样,真是招人稀罕。   葛石燕看着感情融洽的儿子和小儿媳妇,一颗心被塞的满满的,再也填不下其他人了。   ******   等经过一路颠簸到达县城后,葛石燕立马带着俩孩子去了靠近县城关口的面店,要了三碗云吞面。   上一次来面店的时候,她只要了两碗云吞面,自己则是吃了孩子吃剩下的那些面条,现在既然不准备给公中攒钱了,那就敞开肚子吃,她这大半辈子也没享过福,也该犒劳一下自己了。   反正花的是大房的银子,她不仅不心疼,还觉得有些爽呢。   云吞面比宝宝想象中还要好吃一些,主要是用料实在,揉面的麦子很香,面条十分劲道弹牙,云吞的皮很薄,里面的肉馅并不多,可云吞吃的就是这一口鲜,再加上海鲜和大骨头熬出来的面汤底,真是鲜到掉牙。   尤其在三个人都饥肠辘辘的时候,面条的美味更是放大了十倍。   傅时年很想帮宝宝吃完她没有吃完的那小半碗面条,只可惜他也就是个七岁孩子,这云吞面虽然贵,用料却很实在,一碗面条足够一个不做体力活的青壮年吃饱,傅时年吃了一大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最后剩下的那些面条都被葛石燕一个人解决了,她常年下地,食量比县城绝大多数男人都要大,吃完自己那一整碗面条,外加俩孩子分别剩下的那些面条,差不多就有八分饱了。   吃完云吞面的娘仨一个个腆着肚子走在县城的石砖路上,心里美极了。   ******   吃完早餐的葛石燕干起了正事,今天他们进城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儿子傅十年买一身读书人穿的儒袍,以及之后上学要用的文房四宝。   这次她一点也不客气,傅大岩说给儿子买一身新衣服,葛石燕给买了两身成衣,还有一件大了点,再长点个头也能穿。   不过她还是很有分寸的,买的衣裳都是细棉布料,绸缎绫罗她连摸都没敢摸一下,既然给儿子买了,闺女也不能落下,葛石燕扯了一块花色很好的细棉布,准备买回去自己慢慢做,剩下的布料,还能做几件小衣小裤呢。   光是这两身衣服和一块布料,就花了足足一两三钱。   其实买布料远比买成衣划算,可惜葛石燕从来没有做过儒袍,乡下男女大多都要下地,上身穿紧袖的褂子,下身是宽裤衩,男女的区别就是男人的裤腿小一些,女人的裤腿大一些,看上去就像裙子一样。   儒袍比这些上衣下裤复杂多了,葛石燕也怕做坏了,让儿子被同窗笑话。   比衣服更烧钱的还是文房四宝,葛石燕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乡下一大家子,也供不起一个读书人。   光是一块最差的墨砚、一沓启蒙孩童习字用的草纸和几支不同型号的羊毛笔,七两银子就没了。   那个卖纸的掌柜挺好心,看他们的打扮知道他们的手头不宽裕,教傅时年刚开始学写字的时候可以用清水,不要用墨砚,这样等纸干透,还能接着在用,一张纸起码能重复用上八九次呢。   葛石燕咋着舌头离开那家铺子,转念想到这七两“刚好”就是木盒子里找到的银子,顿时又开心起来了。   反正花的是“老祖宗”留给子孙的银子,这笔银子是过过明路的,花了也不心疼。   除了这些东西,难得来一趟县城,葛石燕还得储备一些生活用品。   家里的盐快没了,得买一点,还有朱砂,过段时间收了糯米就要做饭团了,到时候还得给饭团点红呢……   宝宝跟着养娘来到一间药馆,却被药馆外的一个地摊贩吸引了。   此时那个地摊贩前围了不少人,因为对方卖的东西太神奇了,他卖的居然是石头,传闻中能开出玉石来的石头。   这不就是赌石吗!宝宝见识大着呢,一眼就看出来了。   不过吸引她的并不是赌石,而是她在这个摊子上闻到的味道。   嗯,一块圆圆的石头闻起来是隔夜的青菜炒香菇;一个头尖尖,屁股圆圆的石头闻上去是不怎么新鲜的小黄鱼的味道;还有一个身上有一道裂缝,隐隐透着绿色的石头闻起来是有点烤过头的鸡翅膀……   除此之外绝大多数,都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   宝宝盯着一个放在角落位置,个头并不大,看上去和河滩边上的鹅卵石也没什么区别的小石块。   “红烧肉……”   走了大半天,早上吃下肚的云吞面早就消耗光了,闻着这些形形色色的“食物”香味,宝宝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当然,最吸引她的还是那块红烧肉石。   她敢肯定,这块红烧肉一定是用农家散养的土黑猪身上最肥美的五花肉部位烹饪而成的,里面加了八角、桂皮、香叶、古法熬制的黄冰糖……砂锅慢火炖煮一个多小时,炖到肉酥皮烂……   这么极品的味道,一定蕴藏着极品的玉石。   “宝想吃红烧肉了,咱买!”   葛石燕从药馆买了点朱砂出来,听到宝宝嘀咕了一句红烧肉,当下拍板等会儿就去肉铺买一斤猪肉,回家给她做红烧肉吃。   她的宝之前落水差点去了半条命呢,这会儿吃点好的补补怎么了。   别看老头子之前维护了大房那对龙凤胎,葛石燕摸透了他的心思,恐怕他这会儿对他们娘仨还心虚着呢,只是买一块猪肉给宝解解馋,老头子不会有意见的。   “娘,我想要那个!”   宝宝指了指那块红烧肉味道的石头,迫切的想要买下它。   “你想要那块石头?”   葛石燕有些犹豫,不就是一块石头吗,村里满地都是,尤其是河滩边上,多得是比这块石头还要好看的石头。   可闺女难得表现地这么想要一个东西,葛石燕也不舍得拒绝她。   “好,买!”   她咬咬牙同意了,反正昨天刚发了一笔横财。   她在心里默默催眠自己,那是大房的钱,花起来不心疼。   那块石头的表象不好,兜售玉石的商人并不看好它,葛石燕是今天第一个打听这块石头的人,还一副贫穷农妇的打扮,商人急于脱手这批石料,因此开的价格并不高。   一两!   听到这个价格,葛石燕倒吸一口凉气,正想说不要呢,就看到宝宝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葛石燕咬咬牙,最后用自己多年的砍价经验硬生生将价格磨到六百文,总算买到了那块不起眼的小石头。   “宝要是喜欢,改天娘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帮你再捡几个回来。”   葛石燕把那块石头递到闺女手中,都不忍心再看第二眼,她怕自己看着那块石头就想到自己花六百文买了一块石头,会给自己来上几个大嘴巴子。   现场可以免费解石,但是宝宝拒绝了,她表现的就像是一个单纯喜欢那个石头样子的小姑娘一样,捧着石头,跟着家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那个摊子。   她想好了,回去慢慢磨掉石头的表皮,到时候给娘一个惊喜。   葛石燕也想着要尽快把那个镀金簪子外层的金皮给磨下来去融一个金戒子,她得让闺女多看看好东西,要不然以后光喜欢不值钱的石头了那该怎么办呢。   俩人心里都想着对方,倒显得牵着娘,又牵着妹妹的傅时年成了多余的那个了。   ******   等三人从县城回来,又花了一点时间从临村走回家时,已经快要接近酉时了。   这个时候,村里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傅家的烟道没有冒白烟,走到院子里时,也没闻到柴火和食物的香味。   葛石燕把脸一板,她只当马梅芳要给她下马威,连晚饭都不烧了。   她表情有些刻薄的走进堂屋,准备正式开始当一个称职的恶毒后娘,没成想这会儿家里其他人都在屋子里,还有几个眼生的外村人。   老头子身边站着一个和傅时年差不多大小的姑娘,瘦巴巴的,像一个站立的骷髅架子,眼睛大的出奇,在看到他们娘仨时,露出错愕的表情。   葛石燕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但这个女孩却认得她。   舅娘和小表哥怎么会出现在傅家?   林余的心中掀起一片惊涛骇浪。   她记得,上一世当她来到舅舅家里时,舅娘已经和舅舅和离,还把小表哥带走了,最初的时候,她不知道舅娘和舅舅和离的原因,全家人都对此讳莫如深。   尤其是舅舅,在舅娘和小表哥离开后,顿时苍老了数十岁,精神头垮了一半。   后来等她大一些,终于知道了当年导致舅舅和舅娘闹翻的那件事时,舅舅也已经在弥留之际了。   那是舅舅后半生最大的遗憾。   现在舅娘和小表哥就站在她面前,他们身边还站着一个矮墩墩的小姑娘,那样亲昵的氛围,恐怕那个小女孩就是上辈子导致舅娘和舅舅和离的导火索了。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一世她没有死。   林余揉了揉眼睛,她太高兴了,上辈子舅舅是这个家里唯一对她好的人,这一世舅舅不会再有上一世的遗憾了。   抱着这样的心情,林余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宝宝,她要让这个女娃娃这辈子都平平安安的,让舅娘和舅舅能够白头偕老,不留遗憾。   可从未深入接触过的舅娘、小表哥和眼前这个小妹妹会喜欢她吗?   林余抿了抿嘴,她从来都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就连爹娘也觉得她是多余的,因此才随意给她取名叫林余。   尤其是现在的她,又瘦又脏又臭,这样的她,就连她自己都有些嫌弃呢。 第104章 农家童养媳6   “这孩子?”   说来也是好笑, 葛石燕嫁到傅家近二十年了, 还从来没有见过傅大岩的妹妹,更别提傅大岩那个妹子生的孩子了。   这还得说到傅家一桩陈年旧事。   傅大岩的爹娘十分重男轻女, 这在封建社会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他们和许多人一样, 养大闺女, 只是为了换一笔彩礼钱。   当时有媒人上门提亲, 只因为对方出的彩礼比寻常人家给的多二两银子,老两口就毫不犹豫将闺女嫁出去了。   对方说自己是外乡人,不准备在当地办婚礼, 老两口也没有放在心上,就给闺女收拾了一个包袱, 放了两件她已经穿的不能再旧的衣裳,一点陪嫁没给就把闺女丢给那个媒人了, 完全没想过要是这个说媒人是坏人, 是不是就把闺女推入火坑了。   或许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那个人真的是来给人说媒的, 而不是那种到处骗好人家的姑娘, 卖到脏地方的恶人。   只不过对方给傅大岩妹子说的也不是什么好人家,那个男人是个瘸子, 还是一个因为打死过婆娘, 坐了四年牢的瘸子。   他在当地的名声烂透了,除非拿出高出平常彩礼两三倍的价格才能娶到婆娘,他没有那么多银子, 就想到了一个歪主意,那就是借着信息不流通,去外乡找一个黄花大闺女。   傅大岩的妹妹胆子小,新婚当天看到瘸腿的丈夫也只能认命,那个男人似乎也怕再打死一个婆娘到时候再也娶不起媳妇了,对待第二任婆娘比第一任好了不少,第二年,傅大岩的妹妹就怀孕,生下了一个儿子。   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常年操劳又得不到营养补充的缘故,傅大岩的妹妹身子骨并不算结实,连带着生出来的儿子也先天不足。   第一个男孩只养到六个月就夭折了,就在同年,她又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出嫁的二十多年里,傅老姑陆陆续续生了五个孩子,四男一女,无一例外都没有活下来,到后来,那个瘸子也放弃了希望,琢磨着要从族亲那儿过继一个小子。   因为生不下一个身子骨健壮的孩子,傅老姑的日子越发艰难了,那个男人又犯了老毛病,似乎是觉得傅老姑没有任何价值了,打死了也不心疼,他将平日里生活的不如意都发泄在了傅老姑的身上,对她动辄打骂。   直到七年前,已经三十八岁的傅老姑时隔多年再次怀孕,那个男人本就比傅老姑大了十几岁,对于年过半百的瘸子来说,这极有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后一个孩子,他这才又对傅老姑好一些。   可惜,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傅老姑生了一个闺女,这在瘸子看来,和没生也没什么两样,于是他给这个闺女取名林余,寓意这是一个多余的孩子。   从那以后,瘸子彻底打消了生儿子的念头,林余还没满月,他就从亲族那儿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小子,将家里为数不多的好东西都给了这个儿子,傅老姑和这个闺女,就成了那爷俩的丫鬟婆子。   就在今年年初,瘸子死了,傅老姑也没拖多久,这几年她操劳的厉害,加上家人那几年频繁的生育,内里早就虚了。   她这辈子做过唯一有勇气的事,就是求了林家的族老,让他们把林余送回她娘家,她估摸着,爹娘应该已经不在人世了,家里当家的是她大哥,这个也是为数不多给予过她温暖的亲人,当初要不是哥哥傅大岩不在家,恐怕媒人也不会轻易将她带离傅家。   虽然不知道嫂子的人品,可再怎么样,孩子送回娘家让舅舅管着,也比留在林家,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一个并不亲近的继兄来的强。   她软弱了一辈子,弥留之际声泪俱下替女儿争取了一回,倒是触动了林家一些女性长辈,在她们的游说下,林家同意将林余送回傅家。   不过,林家能松口也因为林余是个女孩,她要是个男孩,族里绝对不会允许她回外家生活。   葛石燕经常感叹傅大岩这个大老粗居然那样疼爱女儿,其实也有傅老姑的原因。   当年他打散工回到家就得知亲妹子被爹娘随随便便许出去了,他打听了好几年,都没有打听到妹妹的去向,这让他心里对爹娘也多了一分怨恨,可是孝道的压制,他甚至不敢有一句怨言。   因此当自己有了女儿后,傅大岩就将对妹妹的那份遗憾放在了女儿身上。   他让傅月夏就近嫁在同一个村子里,还给她准备了厚厚的嫁妆,其实都是为了弥补曾经的遗憾。   “这是我妹子的闺女。”   傅大岩对着葛石燕说道,他的表情虽然极力克制着,可作为枕边人,葛石燕知道他此时的心情并不平静。   也是,林家人不可能主动告知傅大岩他妹子这些年的生活情况,可从她这把年纪膝下只有一个七岁的毛丫头,这个小丫头还这样黑瘦,就能大概了解到这些年傅老姑的日子并不好过。   傅大岩的眼眶都快憋红了,是他这个当哥哥的不够好,以至于妹妹的日子这么难过,也从来没有想过他倚靠他。   他捏紧拳头,看着眼前这个和妹妹长相如出一辙的小姑娘,又想亲近,又有些怨怼。   当然,这份怨怼不是冲着她去的,而是冲着那个骗走他妹妹,素未谋面的妹夫,还有已经不在人世的爹娘。   他还怨自己,这么些年都没有尽过做哥哥,做舅舅的责任。   葛石燕不是傅大岩头婚媳妇,不知道傅家上一辈还有一个没出嫁的姑姑,倒是老大傅时春隐隐有些印象。   他记得妹妹小的时候爹特别喜欢抱着她,说她眼睛长的像姑姑,只不过等傅月夏再大一些,模样长开了,原本宽大的双眼皮变成了内双,傅大岩就几乎不再提起那个只在他口中出现的姑姑了。   “倒是巧了,你妹子应该和我差不多大吧,居然也那么晚生孩子。”   葛石燕藏住探究的心思,她刚刚不在家,还不知道这个孩子忽然出现在家里的原因呢。   难道那个小姑子去世了?孩子要送回傅家来养?   葛石燕也不是什么好人,在猜到这一点后,心情瞬间不那么好了,诚然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很可怜,可天底下可怜的人多了去了,她每个都同情,哪同情地过来呢。   养一个孩子不是上嘴皮子碰下嘴皮那么简单的事情,对方的辈分摆在那里,只可能让她这个舅母操心,她管自己的儿子小儿媳妇都来不及呢,哪还有心思管别人呢。   葛石燕觉得,小姑娘应该由她爹那边的亲戚养着,这才名正言顺。   抱着这样的心思,她只是模棱两可说了一句寒暄的话,这样进可攻,退可守。   “是啊,这些年爹都不告诉我们,我们还有一个姑姑,现在好了,今天表妹来认认门,以后两家亲戚可以常走动走动。”   马梅芳比葛石燕更不想要养这个孤女。   从来就没有听说过的姑姑,可见并不是什么亲近的亲戚,不过就是爹娘都死了,被族人当成拖油瓶,想要扔回亲家家里来。   现在家里已经养了陶宝宝一个吃白食的,可不能再养第二个了。   再说了,这个孤女辈分上是她闺女的表姑,到时候家里有一个表姑未嫁,又怎么好给侄女说亲事呢,一个小小年纪就没爹没娘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八字太硬,身上带克,马梅芳真担心这个表妹到时候砸手里,影响她闺女的名声呢。   她脸上笑容热情,不动声色地为林氏族人今天上门的行为定性,那就是认门,替外姓人养孩子这样的蠢事,他们才不愿意接受呢。   林家人的表情有些难堪,这个时代,将自家子孙送回媳妇娘家是很丢人的行为,要不是傅老姑临终前哀求他们,拖着病弱的身子都快给他们跪下了,他们也不会答应下来。   其实林余一个姑娘是死是活与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到时候她继兄把她搓磨死,孽债也不会背到他们身上。   这么想着,这几个人就萌生了去意,反正人家不愿意养这个孩子,他们再留着,也是难堪。   林余低着头,上一世,一模一样的话她已经在马梅芳嘴里听过一遍了,在舅舅留下她后,更难听的话对她而言也如家常便饭一般。   舅舅还能护住她的时候,他们只是背地里讽刺她,辱骂她,等到舅舅老了,躺在病床上,他们连那点掩饰都懒得装了。   其实并没有什么好难受的,林余沉默地想到。   “老大媳妇,话可不能这样说。”   原本葛石燕也不想留下这个孩子,可谁叫马梅芳先跳出来反对了呢,她现在的宗旨就是当一个恶毒后娘,但凡老大两口子不愿意做的事情她都要做,但凡老大两口子不喜欢的人她都要交好。   正所谓恶心敌人,开心自己,不就是养一个娃娃吗,让老大家四口人每人少吃几口饭,这个孩子也能养活下来。   葛石燕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在说完话后,就跟一个护崽子的老母鸡似的走到林余身边,搂住小姑娘的脑袋靠在自己的腰上。   “孩子爹娘都没了,最亲的就是舅舅舅娘了,怎么能叫认门呢,照我说,这个孩子以后就应该留在咱们家,我这个当舅娘的别的不敢保证,只要家里有一口饭,就不会让孩子饿着。”   葛石燕的态度那叫一个大义凛然。   “老头子,你怎么说,这可是你亲妹妹的孩子?”   此时的傅大岩已经完全被自己的枕边人震撼到了,他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的媳妇拥有一颗金子般善良的心,能娶到这样宽容大度的媳妇,真是他傅大岩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啊!   他心中五味杂陈,不禁想到自己以前也曾因为长子长女的不断暗示觉得葛石燕有不够尽责的地方,那个时候他想着,葛石燕毕竟不是亲娘,她可能已经比绝大多数后娘做的好了,但心底还是会有一些埋怨。   可现在葛石燕连他妹妹的女儿都愿意接受,这般大度地主动提出要养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这样善良的女人,怎么会苛责自己的继子继女呢。   傅大岩觉得自己往日还是误解了媳妇,心中愧疚更甚。   林氏族人就更不用说了,前头有马梅芳这个大房媳妇表现出的不欢迎态度,葛石燕的表现越发被衬托地贤惠大度,简直就是当代贤妇的典范。   傅家可真幸运,再娶都能娶到这样好的婆娘。   身为当事人的林余更是错愕地抬起头,红着眼眶看着上辈子并未深入接触过的舅娘。   原来上辈子她差点就拥有过一个这样好的舅娘!   作者有话要说:  葛石燕: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女人,只有我知道我只是想当一个称职的后娘 第105章 农家童养媳7   葛石燕就是想要恶心一下傅时春两口子, 没成想阴差阳错收获了一波好评,如果她有一个系统,恐怕这会儿就能检测到身边人大幅度上涨的好感度了。   傅大岩好感度:+1+1+1+1+1……   林氏族人好感度:+1+1+1+1+1……   林余好感度:+10+10+10……   当然……   傅时春和马梅芳好感度:-1-1-1-1-1……-∞   此时被作为对照组的马梅芳差点把牙根都给咬碎了, 葛石燕能是这样的好心人?她觉得对方现在这幅大度模样就是装出来的, 这个自私自利的女人要是真的有这样悲天悯人的心肠,她马梅芳的名字从此倒过来写。   可惜这个时候她已经失了先机, 就像是当初私房钱被葛石燕爆出来, 还私扣了一部分一样, 即便她这个时候再说点什么话描补,也比不上葛石燕了。   马梅芳真的快要气炸了,她觉得葛石燕这个女人不够“顾全大局”,他们两房抢东西,抢多抢少都是凭本事, 她现在收留一个拖油瓶, 占的是大家的资源, 难道她就没有想过多养一个孩子,同时也会损伤他们那一边的利益吗。   嘿, 别说, 葛石燕真的想过,她已经想好了, 以后烧饭的总量不变, 大房每个人少吃一两口饭就好了。   不管大房是什么样的想法啊,傅大岩早就想过了, 不论家里人是否反对, 都要把这个可怜的外甥女留下来,现在媳妇这样通情达理,先他一步提出这个想法, 他更加没有什么好考虑的了。   于是林氏族人离开的时候把林余留在了傅家。   她身上连个包裹都没有,林家的所有东西都被她继兄嫂子给扣下了,就连身上穿的也是打满补丁的旧衣服。   既然已经决定养这个孩子了,傅家人自然也好好打量了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亲人。   按照林氏族人的说法,林余现在应该已经六岁多,接近七岁了,可当她和五岁的宝宝站在一块时,看看上去却差不多大小。   这还是因为宝宝之前落水大病了一场,白胖肉乎的小身板一下子掉了好几斤肉膘,要不然,细细瘦瘦的林余站在她身边,恐怕还要显小呢。   不过这样一来倒是解决了一些穿衣上的麻烦,葛石燕思索了一下,宝宝那儿正好还有几件旧衣裳,只要接一段袖口裤脚就能给林余穿了。   可吃好解决,住的问题就有些麻烦了。   傅家的房间并不多,每一间都有用场,大房占了东厢的两间屋子,傅时春夫妇俩住一间,龙凤胎住一间,其实龙凤胎的年纪不小了,按理也该分房睡了,早在生完龙凤胎后,马梅芳就看上了西边的一间空屋子,谁知道后来两口子养了宝宝,那间房子就被占用了。   这两年,傅时春一直想要再扩两间屋子,到时候他就借口龙凤胎分房,顺理成章再占一两间,可惜修房子是大事,傅大岩觉得祖宅挺宽敞的,龙凤胎的屋子完全可以中间隔一道,变成两间小屋,因此一直都没有答应。   林余是女孩,和老两口或是傅时年住都不合适,思来想去,她只能先和宝宝凑合住一间了。   葛石燕不太乐意,她觉得宝宝的屋子本来就是东西两侧房间里最小的,现在又多一个住客,宝宝住起来肯定没以前舒服了,这孩子睡觉爱打滚,边上多了一个人,睡觉的时候都滚不开了。   可是人是她做主要留下的,总不能连个住处都不安排好吧。   “娘,让姐姐和我一块睡吧。”   宝宝主动举手,“我一个人睡觉可害怕了,尤其是熄灯后,黑不隆咚的,总感觉有水鬼要来抓我,要是能有一个小姐姐和我一块睡,让我抱着,我肯定就不怕了。”   她主动抱住林余的胳膊,装起了小可怜。   或许人和人之间真的有一些科学解释不通的气场,宝宝第一眼见到林余,就觉得自己会喜欢这个小女孩。   “你这孩子怎么不早和娘说呢,肯定是落水的时候被魇着了。”   说着,葛石燕还睨了大房众人一眼,“你要是怕,晚上娘抱着你睡。”   她想起了宝宝刚来到家里的时候,日日夜夜哭着找娘,可她哪里能将她亲娘变出来还给她呢,于是只能自己穿着宝娘的旧衣服,搂着她睡。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宝宝才适应她这个新养娘,不再哭着找爹娘了。   两人的感情,很大程度上也是在那些个深夜里培养出来的,葛石燕每天都装成亲娘的样子哄孩子,久而久之,真的就把自己当成是宝宝的亲娘了。   “我觉得俩丫头住在一块挺好的。”   傅大岩连忙咳嗽两声,媳妇晚上陪宝宝睡觉去了,他这个老头子难道就要孤枕难眠冷炕头吗?   “现在孩子们都还小,等农闲了,我去村长家里问问,现在咱们家附近那几块地是啥价格,如果价钱合适,就沿着西面那块空地再起几间屋子,这样等孩子大一些也能住地开了。”   听到傅大岩这话,葛石燕顿时就犹豫了。   傅家这房子还挺结实的,每隔几年都会换一下顶上破损的瓦片,修缮一下开裂漏风的墙壁,可毕竟是经年的老房子了,哪有新房子住起来气派呢。   到时候起了新房子,正好可以给宝留一间,现在宝住的那间房,就留给林丫头好了,娃大分房,这是现成的占房子的借口啊。   “成,就按你说的办。”   葛石燕点了点头,同意了让林余和宝宝暂住一屋的办法。   傅时春和马梅芳则是又想多了,以前他们提了那么多次建新房,老爷子都没有当回事,现在外嫁姑娘的孩子回家了,老爷子倒是觉得房子不够住,该起新房子了,可见老话说得对,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在老头子的心里,他们连第一次见面的姑家孩子都不如。   其实傅大岩的心真的没有那么偏,这不是所有事情都赶到一块了吗,他还想着,老大家求了他好久建房子的事情,这次送老幺去念书,恐怕老大家要有意见了,正好起几间屋子,让老大家也开心开心。   当爹娘的很容易偏向混的不好的孩子,总想着剥削生活富裕的,帮衬生活不如意的,这是他们心中的“一碗水端平”。   别看现在傅大岩在气头上,一锤定音让傅时年去念书,可傅时春和马梅芳要是足够聪明,这会儿应该老老实实蛰伏起来,等到傅大岩的脾气下去了,到时候再装出一副可怜样子,让念不成书的儿子傅广元去老头面前多晃荡晃荡,保不准傅大岩又觉得大儿子一家可怜了。   他们两口子也能借着这个优势,再次重振旗鼓和葛石燕斗起来。   可人这思路一旦走偏了,黑的都能看成白的,好事也能想成坏事,父子俩的心思终究是越走越远了。   ******   晚饭还是葛石燕烧的,马梅芳被老太太指派去烧水了,等吃完晚饭,她得给林余彻彻底底洗一个澡,将头发和身体都洗干净了。   晚饭烧的是捞饭,所谓的捞饭,就是将米和水一块煮,当米饭煮到六七成熟的时候将米饭从水里捞起来,放在篦子上抖掉水分,然后再上锅蒸,这样做出来的米饭颗颗分明,口感出奇的好。   至于之前煮饭的米汤也不会浪费,稍微加一点黄糖,又有米饭的香味,还带着黄糖的甜味,乡下条件有限,这样甜滋滋的米汤水也是难得的零嘴呢。   “诶呀,煮米的时候水加少了。”   葛石燕将捞干净大米的米汤水盛到碗里,因为一部分水再烧滚后变成蒸汽蒸发了,一部分水分被大米吸收,因此当米被捞出后,锅里剩下的水所剩不多,只盛了两个小碗,就没剩下多少了。   葛石燕往两个小碗里加了一点点糖,然后很自然地递给了宝宝和林余。   “宝刚生过重病,米汤水最养人了,小余瘦,也要好好养养。”   她宁可给林余喝,也不给眼巴巴看着她的大房的崽子喝,就凭他们小小年纪就能狠心害人,葛石燕就没办法拿他们当孩子看待。   反正她就一个目的,气死大房那一家四口。   马梅芳愤愤不平,米汤水是不多,可分一分,每个孩子也能喝两三口呢,凭什么只给两个拖油瓶喝呢。   倒是傅大岩觉得婆娘的话很有道理,不就是几口米汤水吗,在他看来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反而因为这么点小东西媳妇都能想到第一天来家里的外甥女,傅大岩越发觉得这个婆娘细心又善心了。   林余就更不用说了,她看着手里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米汤水,整个人都怔忪住了。   上辈子她喝米汤水的次数屈指可数,舅舅对她好,可他并不是一个细心的男人,马梅芳又是一个精明又会演戏的女人,她对着傅大岩阳奉阴违,在傅家的那段日子,林余着实苦不堪言。   可这样的日子,她在林家就已经习惯。   后来舅舅也护不住她了,她也长成了一个可以待价而沽的货品,最终走上了她娘的老路,被傅时春夫妇高价卖给了一个脾气暴虐的男人。   林余不知道反抗,也不懂的反抗,更何况傅时春手里还有她最在意的舅舅,为了舅舅晚年能过的好一些,她也只能嫁过去。   她比她娘还要不堪,在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就被那个男人打到流产,连命也一块丢了。   直到那一刻,林余才知道,原来不争取,不反抗,只是一味的听从她娘曾经教她的那些大道理,想用顺从感动那些恶鬼,是根本没有任何用处的。   卑微只能带来轻贱,就好比她,就好比她娘,前后都因为那种自卑自贱的思想,搭进去两条性命。   死过一次的林余大彻大悟,她明白,她娘在弥留之际求着林家族老将她送回傅家,或许也是明白了这一点,可她醒悟太晚,也没有她这样的幸运,可以从头来过。   林余闻着带着香甜气息的米汤水,眼睛不知道是不是被热气给熏红了,隐隐透着水光。   还是第一次有长辈用这样温和的语气对她说,她瘦了,应该吃点好东西补补。   林余倍感珍惜地一口口喝下香甜的米汤水,整颗心都被暖和到了。   宝宝那碗米汤水被她和傅时年分着喝掉了,两个孩子一人拿着一个汤勺,三两口那一小碗米汤水就被喝光光了。   葛石燕虽然没有分给自己的儿子,可实际上,她那边的人全都占到了便宜,傅广元和妹妹傅连翘咽着口水看着,眼睛都快气红了。   ******   晚上吃完饭,葛石燕将马梅芳烧好的水倒到木盆里,又打了几桶井水兑了兑,试一下温度觉得不烫了后,就将林余拉到家里女人用的小澡室里洗澡。   林家所在的村子地下没有水脉,因此也打不了水井,家家户户想要用水,得走好几里地,到最近的小河里挑水。   这是一个体力活,因此在那个村子里,洗澡洗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很多女人一年到头可能就只在过年前一年洗一次澡。   倒是男人方便了很多,他们只要在挑水的同时在河里搓几下身子,身体就十分干净了。   这两年,林余的爹娘先后病重在床,继兄嫂子数着指头盼望两个老的早点死掉,又怎么会管她这个妹妹呢,这个时候的林余,已经近两年没有洗过澡了,也就是林家族老们要把她送回傅家,觉得她邋里邋遢不像样,因此在出发前,让家里的女人帮她洗了次澡。   现在的林余身上没什么酸臭味,可是脖子、胳膊肘等部位还有厚厚的泥垢,人家帮忙洗澡,可不会洗的那么尽心。   一想到这儿,林余羞到脸脖子都红了,正常七岁的她自小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不会觉得这样的自己很丢人,可重生而来的她明白一个女孩子这样脏,是很难堪的一件事。   尤其在白白胖胖,身上还带着好闻奶香的宝宝的对比之下,林余越发羞赧了,在被葛石燕利索地扒干净衣服后就用手紧紧抱住自己,低着头,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娘,我把东西拿来了。”   宝宝将门打开一个小缝,然后飞快溜进来,再将门关上。   她手里拿着猪油皂和丝瓜瓤。   “来,帮娘把皂子打湿喽。”   宝宝拿着的猪油皂是葛石燕自己做的,在这个朝代,肥皂并不是很贵重的东西,某些穿越女想要靠肥皂发家致富的想法,在这个时代必定落空。   就拿葛石燕做的猪油皂来说,做法并不复杂,用草木灰活水搅拌,再用纱布过滤后得到液体,这就是碱液,加热碱液去掉一部分水分以提高碱液的浓度,具体火候时间,需要一定经验,在得到浓度适当的碱液后加入猪油,加热搅拌,然后将混合的油碱倒到模具里等待它冷却成型。   这样的猪油皂制作简单,去污能力比皂角好得多,富贵人家制作的香皂更讲究,会加入许多植物精油,增加芬芳感。   制作工艺最简单的猪油皂,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不过因为材料里用到了猪油的缘故,一般在清洗衣物时,大伙儿还是习惯直接使用皂角或是草木灰,可能也就年节要祭祖的时候,才会把猪油皂拿出来,全家痛痛快快洗一个大澡。   葛石燕将打湿的猪油皂拿在手里,另一只手拿着同样打湿的丝瓜瓤在猪油皂上用力地搓了几遍,很快丝瓜瓤上就产生了一些细密的黄白色泡泡。   林余那点遮掩的动作根本就没有被葛石燕放在心上,她跟拎小鸡崽似的拽起她一条手臂,以她为起点开始大力搓洗起来。   这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反正每次葛石燕同时拿着丝瓜瓤和猪油皂要给俩孩子洗澡的时候,就是俩孩子鬼哭狼嚎练习男女高音的时候。   这会儿林余都顾不上羞涩了,眯起眼睛,眦着牙,艰难地忍受这种痛击灵魂的洗澡方式。   很痛,又很爽。   林余又想哭了,这就是亲娘吧,舅娘给她用了那样珍贵的猪油皂,又亲自帮她洗澡,一定都不嫌弃她身上的泥垢……   重生而来的林余其实已经记不太清五岁以前的事情了,她娘有这样帮她洗过澡吗?她想不起来。   傅老姑活着的时候,着实称不上一个合格的母亲,在某些方面,她可能真的还比不上葛石燕称职。   至少现在林余已经被感动到了,她想着,要是上辈子有舅娘在,她该多幸福啊。   宝宝在一旁蹲着,双手托腮随时准备给娘打下手。   当她看到娘亲“暴力”洗澡的时候下意识的抖了抖,原身对这种方式对洗澡显然有很大的心理阴影,宝宝光是看着,就已经感受到疼痛了。   等等!小表姐怎么在笑呢?   宝宝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一个猛人呐! 第106章 农家童养媳8   原本的林余只是黑, 等洗完澡,她的黑皮都泛起了红色,整个人就像是被煮熟的大鳌虾一样。   “我就说嘛, 我手劲也不大啊, 看人家阿余洗澡的时候多乖啊,就你和你哥, 洗澡就像是打仗一样, 得满屋子逮着你们跑。”   葛石燕看着被搓下了三层泥皮的林余, 满意地点了点头,两人之间的关系都因为这次洗澡亲近了许多,一开始还较为生疏的喊人家小余呢,现在阿余阿余地喊上了。   “舅娘的动作很轻,一点都不疼。”   在林余的心里, 这就是亲娘给洗澡才有的力道, 这怎么会疼呢, 再舒服不过了。   宝宝倒吸第N口凉气,顺带着小心翼翼地挪了挪自己的身子, 离那对你侬我侬, 沉浸在温馨愉悦的洗澡氛围中的舅甥俩远一些。   这俩一个自欺欺人,一个是个猛人, 反正都不是正常人。   “娘, 抹膏膏。”   看着娘用绞干的棉布替林余擦干身体后,宝宝又跟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坛乳膏。   当地气候干燥, 尤其是冬天, 裸露的皮肤被吹皴,手脚被冻裂,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了, 大人们还好一些,干惯了体力活,整个人被磨练的皮糙肉厚,容易皲裂的部位长满了茧子,干燥裂开后,抹一点草木灰就能继续干活。   相对之下,孩子们的皮肤娇嫩了许多,一到冬天手指脚趾全是冻疮,又痒又疼,大人一个不注意,就能把自己的皮肉挠烂,一些疼孩子的爹娘就会买上一小罐乳膏,天气寒冷干燥的时候就给孩子抹上,这样一来,冬天长疮开裂的几率就会小很多。   市面上流通最多的便宜乳膏也要二十来文一罐,这个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也不是很便宜,不过这样一罐巴掌大的陶罐,省着点用也能用很久,因此绝大多数人家咬咬牙也会买一罐,只舍得给孩子用。   宝宝拿着的这罐乳膏要好一些,最差的乳膏大多数都是用蓖麻油和白蜡做的,这是葛石燕的妹妹葛飞燕送过来的,里面用蜂蜡代替了一部分白蜡,还加了茶油,闻起来有一股茶叶的清香味。   乳膏生意也是地主王家主要收入进项之一,附近几个村镇中低端乳膏大多出自王家,因为是自家买卖,所以王富贵大大方方地允许爱妾帮贴一下娘家,每一年葛石燕都能收到妹妹送过来的四五罐乳膏,足够两个孩子每次搓完澡后抹遍全身了。   至于大房那些人,笑话,这是她亲妹子补贴她这个穷姐姐的好东西,就是她的私产,那些人凭什么借光,好东西给他们用,那也是有来无回,全贴在狗身上。   葛石燕没想到宝宝会把这一罐乳膏掏出来,不过她难得那么顺顺利利的帮孩子洗一次澡,这会儿她的心情也挺不错的,既然都拿出来了,这会儿再让宝宝拿回去,也不像回事儿。   她只能在林余看不见的角度,装作很凶的样子瞪了瞪败家的闺女,然后打开罐子,掏出一坨凝固的乳膏放在手心,等待手心温度将乳膏融化后搓遍整个掌心,再用大开大合地“掌法”帮林余抹起脂膏来。   像林余这样百八十年都没有像样地洗过一次澡,一上来就被搓掉三十斤泥壳的皮肤,其实受损很厉害,刚刚她就是开心盖过了疼痛,等晚上躺床上,她就该感受到肌肤火辣辣的刺痛感了。   这会儿的脂膏来的很及时,这种放在后世一定会被诟病油腻的膏体很好的赋予了受损肌肤滋润的保护,闻着身体上香香的茶油味,感受着舅娘炽热的掌心温度,林余整个人飘飘然,好像要升天了。   她没什么见识,却也知道这罐乳膏绝对是好东西,上辈子,她连最便宜的白蜡膏都没有用过一次,更别提这样好的乳膏了。   这会儿宝宝妹妹能够这般大方的将这样好的东西拿出来和她一块分享,可见宝宝一点都不排斥她这个入侵者的到来,是个可爱又大方的小姑娘。   林余又开心,又难过。   开心在于上辈子自己没有接触过的舅娘等人都是热心肠的好人,难过在于上辈子这么可爱的小妹妹居然死了,连带着舅娘都和舅舅和离,彻底和这个家断了关系。   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啊,怎么好人居然会有那样的下场呢?   林余在心里发誓,这一世,她一定要保护好舅娘和宝宝妹妹,好人应该有好报的。   ******   洗完澡,抹了香喷喷的乳膏,葛石燕从宝宝的衣柜里翻出几件宝宝已经不穿的旧衣裳,林余比宝宝瘦,这些宝宝穿着正好的衣服在她身上显得空荡荡的,而且林余手脚比宝宝要长一些,因此这些衣服穿上身后,还会露出一截手腕和脚踝。   不过这并不是什么麻烦事,葛石燕将准备给林余的那些衣服在她身上比划了一下,准备明天白天抽空找一些老头子的旧衣服拆了,补一段衣袖和裤腿。   原身的旧衣服不敢说用的都是顶好的布料,至少都是细软的棉布料,而林余之前身上穿着的,是最劣等的麻布,粗砺磨皮,一般人就算穿这样的布料,都会在胳肢窝、衣领等容易磨到的位置补一块棉布料,可林余的衣服上并没有。   她才那么小,身上的皮肤就已经呈现成年人才有的粗糙,一点都不细嫩,和这些粗砺的麻布脱不开关系。   林余闻着身上好闻的乳膏香味,感受着身上柔软舒适的布料,脚好像踩在棉花上面,没有一点着力感,好像整个人都要随着心飘起来了。   还好宝宝牵着她的手,让她有一种尚在人世的真实感。   澡房在西侧房屋的边上,是用木板拼搭起的简易房子,三人从澡房里出来的时候,对面大房的房门已经紧闭,葛石燕见状嘴角上扬,眼底是藏不住的得意。   看来大房那两口子今天是真的被气着了,这会儿早早躺到炕上,也不知道能不能睡安稳。   “宝宝!”   傅时年蹲在院子里,在她们出来的时候,他正拿着一根树枝在泥地上胡乱涂画着,嘟着嘴,好像有些无聊。   直到看到宝宝,他才高兴地站起来,冲着她跑过来。   小男孩眼睛还挺亮,凑近几步后就看到了娘手里拿着的丝瓜瓤和猪油皂。   他脚步一顿,面露凝色,捏紧手里那根树枝,往边上退了几步。   “放心,今天还没到你搓澡的日子。”   见到儿子这幅见鬼的样子,葛石燕气愤地翻了一个白眼。   真当烧水不费柴火呢,多少孩子想搓澡,家里都舍不得费水费柴给他们搓澡呢,葛石燕就不明白了,明明每次她给准备的洗澡水水温适中,搓澡力度也得当,偏偏俩孩子一到洗澡的时候就鬼哭狼嚎的。   明白的,知道家里在给孩子洗澡,不明白的,还以为家里今天杀猪,正在给猪脱毛呢。   一听娘的话,傅时年长长舒了一口气,他转念想到娘日常教导他,男子汉要有担当,要勇敢,刚刚的他好像愧对了娘亲多年的教导。   这么想着,小男孩的脸忍不住有些烧红,他挺着胸膛,昂着脑袋朝宝宝走去,只当刚刚被丝瓜瓤吓得走不动道的人不是他自己。   “宝宝,今天你和我睡吧。”   两个孩子从小养在一块,又是这样小的年纪,对于男女大防的认知并不深刻。   傅时年警惕地瞅了眼林余,不明白他的宝宝妹妹为什么要和这个女孩子一块睡觉,明明他和宝宝最要好了。   “呦,咱大宝这是吃表妹的醋了。”   葛石燕笑了,她儿子真聪明,早早就知道护小媳妇了,不过俩孩子的年纪还是小了些,为了宝宝的名声着想,她也不可能让俩孩子睡一个炕啊。   “不过宝宝不可以和你一块睡,因为宝宝是姑娘,你是小子,只有你将来的娘子可以和你一块睡。”   她揉了揉儿子的小脑袋瓜子,“等你去学堂念书后就知道这些道理啦。”   “行了,再玩会儿都回去睡觉去啊。”   说着,葛石燕就捧着一家人换下来的脏衣服去水井旁洗衣服去了。   在她转过身后,傅时年还偷偷摸摸瞪了林余一眼,只不过他的长相太过无害,这样的眼神杀一点威力都没有。   林余从未见过这样的傅时年。   在她上辈子二十多年的时光里,见到傅时年的次数屈指可数。   一次是傅时年十岁那年,舅舅带着她赶集,正巧碰到了迎面走来的傅时年娘俩,那个时候的傅时年已经褪去了婴儿肥,颇有些清俊的面孔雏形,他替他娘拎着一个竹篮,还没等他俩看到他们,舅舅就拽着她躲到了一个摊位后面。   第二次见到傅时年,是他十七岁考中秀才那一年,乡下鲜有这样年轻的秀才公,傅时年一时间被人捧成文曲星下凡,人人都说他聪明,将来保准能考中举人进士回来,光宗耀祖。   那个时候的傅时年表情淡漠,一脸严肃,很多人都夸这是读书人才有的威严端方,舅舅偷偷摸摸跑去了舅娘和傅时年所在的村子,回来后失魂落魄地,说傅时年变了,是自己当初做错了事,这是他的报应。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傅时年,是在舅舅的葬礼上。   葛石燕没有出现,可傅时年作为儿子,平日里不来往也就算了,出丧的时候必须要来扶棺,那天傅时年披麻戴孝,更加不可能出现笑的模样,林余注意到,他的法令纹有些重,那一年,傅时年也就二十三岁。   再后来……她死了……   她只知道舅娘和这个表哥的日子过的还算惬意,表哥有功名在身,极受推崇尊重,就是没听说表哥娶妻的消息。   很多人都说,舅娘心气高,想给表哥娶一个官家小姐,因此要等表哥这一年乡试考取举人功名后再给他说亲。   林余看了眼边上娇憨可爱的宝宝,不知道上辈子表哥最后娶了一个什么样的娘子。   现在站在她眼前的表哥和记忆中的可真不一样啊,她都想象不到,原来那个一脸严肃,看上去就古板冷漠的青年,在这个年纪,会害怕搓澡,会偷偷瞪人,还会跟一个没他大也没他高的小姑娘撒娇。   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天舅舅见完表哥回来,会说出那样一番话。   显然现在的表哥比上一世的表哥更开心,她也更愿意看到这样活泼的表哥,当然,他要是能够不再瞪她就好了。   林余有些无奈,重生后的一切都让她无比开心,唯独这个好像有些小心眼的表哥让她感觉到棘手了。   “宝宝,你要和我最最好。”   傅时年拉着宝宝到袖子,还不忘再瞪林余一眼。   在他看来,他这不是瞪,而是在用勇敢刚毅的男子汉的眼神威慑她,让她知难而退。   “你、你再等等,等我长大就好了。”   他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娘说了,等他长大了就可以和媳妇一块睡,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媳妇可以和他一块睡,但宝宝不可以,但他知道,大伙儿都说宝宝是他的小童养媳,等他长大后就要嫁给他的。   这说明,等他长大了,宝宝就可以和他一块睡觉了。   傅时年抿着嘴唇,一副沉思的表情。   前年他只能吃完半碗云吞面,今天他已经能吃完大半碗了,等他能吃完一整碗云吞面的时候,他就是大人啦。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看自己挺起的肚皮,为了和宝宝天下第一好,他会再接再厉的。   这个时候的傅时年还是一个唇红齿白,带着一丢丢婴儿肥的可爱男孩子,偏偏这会儿他还端着姿态想要演大人,小模样别提多萌了。   至少宝宝抗拒不了这样的小哥哥,两个人拉着手,凑在对方耳边说着悄悄话,也不知道得到了宝宝什么样的承诺,等孩子们被催着回屋睡觉的时候,傅时年对待林余的态度已经不再那么警惕敌视了。   “小表姐,我们回屋吧!”   哄好小哥哥,宝宝又欢脱地跑到林余身边,十分亲昵地牵起她的手带她回屋。   林余被动地跟着宝宝回房,进屋前,她鬼使神差地往傅时年那边看了一眼。   果然,好不容易消停些的傅时年这会儿正站在他的房门前,眼神灼灼地盯着她俩牵着的双手,一副看负心婆的痛心表情。   林余被逗乐了,总是暮霭沉沉的她好像找回了一丝小孩子的顽皮。   在进屋的一刹那,她反客为主,一把抱住宝宝,两个小姑娘搂成一团,玩闹似的扭进了屋里。   真遗憾啊,看不到小表哥这会儿的表情。   这一夜,林余睡的很香。   ******   第二天,等宝宝醒来的时候,小表姐已经不在身边了,她打着哈欠,跟个扭扭虫似的在被子里钻了一会儿,伸出手摸了摸小表姐那一侧的床铺。   褥子和被子都已经凉透了,可见原本睡在上面的小主人早早离开了这个被窝。   宝宝伸了个懒腰,总算清醒了一些。   天蒙蒙亮的时候,林余就醒过来了,这是她睡的最香甜的一次,可上辈子几十年和这辈子现在的身体养成的习惯,都促使她很早醒来准备干活。   林余对自己的身份有很明确的认知,舅舅和舅娘都是好人,愿意收留她,可她不能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她想帮舅娘做一些她能做的家务,这会让她心里好过许多。   因此一大早醒来后,她就十分小心的穿上了衣服,蹑手蹑脚离开了这间屋子。   等宝宝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林余已经帮着葛石燕做好了早饭,正准备去叫醒他们呢。   在勤劳的小表姐的对比之下,自认为脸皮很厚的宝宝也不免有些脸红了。   好在还有人给她垫底,大房的龙凤胎比她起的还晚,坐在饭桌上时还一动不动,似乎等着林余帮他们盛饭呢。   也不知道傅时春两口子昨天晚上说了什么,兄妹俩压根不把林余当成亲表姑看待,对他们来说,家里多了一个小丫鬟,还等着人家伺候他们呢。   葛石燕可不纵着他们,她拦下林余要帮忙盛饭的手,拿起碗利索地打了五碗浓稠的番薯粥。   每一勺她都从锅底捞起,勺子里满满当当都是番薯和米粒,盛完五碗米粥后就放下了勺子,催促老头子快点吃饭。   “等会儿还要下地呢,快点吃吧,不过今天我就不去地里了,阿余的衣服还得再改改,她手脚比宝长,得接一段呢。”   傅大岩捧起碗就吃饭,也没注意到这些细节。   锅里的粥是有限的,葛石燕和傅大岩用的都是海碗,基本上早餐吃满满一碗番薯粥,外加两个馒头就能够吃饱了。   宝宝、傅时年和林余面前的是普通的小碗,一碗浓稠的米粥外加半个馒头也能吃的很饱。   葛石燕将他们的分量盛足了,留给大房一家的就是稀稀拉拉的粥水。   “我和孩他爹还要下地呢,这些恐怕吃不饱。”   马梅芳捞了两勺米汤,憋着气说道。   “诶啊,我忘了,现在家里多了一个孩子,以前的分量就不够吃了,都怪我,年纪大了,记性都不好了。”   葛石燕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装作恍然大悟的模样。   “这怎么能怪你呢!”   傅大岩开口了,还略带不满地看了眼大儿媳妇。   “今天你们娘一大早就起来做饭了,那个时候你这个儿媳妇去哪儿?以前我都没发现,怎么家里家外都让你娘一个人操心呢?”   葛石燕勤快,再加上她要给自己搂私产,基本上家里的事她都包办了,还得跟着男人们下地干活,可以说是将自己当老黄牛使唤。   之前十几年她都这样做,傅大岩也已经习惯了,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自个儿都是有儿媳妇的人了,他婆娘似乎一点都没有比以前更轻松。   “你们娘也不年轻了,以后就在家里烧烧饭,看看孩子吧,老大媳妇,地里的活儿你替你娘顶上。”   傅大岩觉得这个儿媳妇是个事儿妈,平日里下地的日子并不多,也没见她帮婆婆多做点家务,反而因为婆婆一次疏忽忘记把握食量抱怨起来了。   这样不好,他得帮大儿媳妇改改。   “诶——”   马梅芳可谓是咬着牙挤出了这个字。   “反正也就是小半天的事,我看米粥还挺多的,吃不饱,再多喝点米粥水。”   都这个点了,再去做饭肯定来不及了,傅大岩觉得剩下的量也不少了,想当初他爹娘当家的时候,能吃到七八成饱,已经很不错了。   他觉得没什么,傅时春两口子却委屈坏了,尤其是傅时春,长这么大,他何曾有一顿饭没有吃饱过。   马梅芳在锅里刮了又刮,将最浓稠的米粥端给了丈夫,然后又给儿子盛了一碗相对比较浓稠的,她和闺女就吃几乎可以照到人脸的粥水。   只不过因为她要下地干活的缘故,在分馒头的时候,马梅芳只分给了闺女小半个,自己靠泡了米汤水的馒头勉强有个六分饱。   殊不知她的偏袒行为叫年幼的女儿第一次对双胞胎哥哥产生了嫉妒的情绪。   这一顿饭,马梅芳和傅时春都没有吃饱,但是气却吃够了。   第一次舍大房养阿余计划get,葛石燕准备再接再厉。   ******   吃完饭,傅大岩带着儿子儿媳妇下地干活,因为有了当家人的拍板,从此以后葛石燕都不用再下地,只要把家里的零碎活儿顾好就够了。   她哼着小曲儿收拾碗筷,也不拒绝林余的帮忙。   至于宝宝,她在做一件大事,她偷偷摸摸从厨房顺来家里人磨刀和农具的磨铁石,用它慢慢打磨自己的翡翠原石。 第107章 农家童养媳9   “我来接大弟和大丫去家里玩。”   葛石燕蹲在水井边上洗碗的时候, 一个三十左右的中年女人出现在了傅家院子外面,这个人就是葛石燕的继女傅月夏。   其实她的年纪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大,只不过她天生老像, 尤其那双眼尾总是下垂着的眼睛, 让她看上去有一种上了年纪老太婆才有的神态。   傅月夏的身边还跟着俩孩子,大一点的是她闺女杜鹃, 小一些的被她抱在怀里, 是她的宝贝儿子杜明柏。   原本躲在房间里的龙凤胎听到了姑姑的声音, 欢呼着跑了出来。   他们都被爹娘叮嘱过,平日里爹娘不在家的时候千万不要出门,要么就去姑姑家玩耍,因为家里有个不怀好意的老太婆,这个毒妇会找来拍花子, 将他们兄妹卖掉。   对此龙凤胎深信不疑, 尤其是现在葛石燕明晃晃的表现出敌视的态度之后。   自从嫁人后, 傅月夏自觉葛石燕已经拿她没办法了,对待这个后娘的态度越发乖张, 只要傅大岩不在, 她连声娘都不愿意喊。   “这就是你要养的那个丫头?笑话,长这么大, 我还头一次知道我有个姑姑, 以前也不见她来家里走亲戚,倒是人走了以后, 想起可以把赔钱货扔回咱家来了。”   傅月夏盯着帮后娘洗碗的黑瘦丫头, 眼底满是挑剔。   “我爹和我哥种地赚银子也不容易,你不能仗着他们心地好,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家里弄啊。”   傅月夏看了眼坐在台阶上磨石头的宝宝, 嘴角不由抽搐了一下,这可真是个傻子,怎么之前都没有淹死她呢。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什么罪,哥哥护着她,爹也比村里其他男人都要宠女儿,当初她出嫁时的嫁妆,可以说是同龄姑娘里独一份了,因为这个,她在婆家也很有脸面。   要不是从小被宠大,傅月夏也不会有现在这样的脾气,对着后娘一点尊重都没有,想怼就怼,就跟她是这个家的主人和长辈一样。   “啪——”   葛石燕把碗往木盆里一扔。   “你早上食屎了吗?”   “什么?”   傅月夏瞪大眼睛。   “要不然嘴巴怎么一股臭味。”   葛石燕嫌弃地用手扇了扇鼻子前的空气。   “阿余的娘是你爹的亲妹妹,你的亲姑姑,她可不是什么外人,如果你觉得阿余没资格在这个家待着,那麻烦姑奶奶你以后也别踏进这个家了,你是谁啊?一个嫁出去的姑奶奶,和这个家有什么关系吗?”   葛石燕觉得以前自己还是脾气太好了,只想着人家不喜欢她,她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不去碍他们的眼就好。   殊不知人家的心更大,手段更毒辣,这已经不是她不搭理他们他们就能放下成见的事了,而是她推一步,人家要进十步,恨不得把他们逼到悬崖,再推一把的恨劲了。   都说为母则刚,继子继女的做法已经踩在了她的底线上,因为护崽的天性,往日里习惯了直来直往的葛石燕这会儿也会耍心眼了,说起话来更是句句往人肺管子上戳。   “还有你家那俩崽子,你说的对啊,我不能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家里带,以后逢年过节别带着这俩外人回来了,我和你爹还能省俩红包呢。”   葛石燕觉得继女挺搞笑的,她一边看不上她亲姑姑,觉得外嫁的姑娘没资格送孩子回娘家白吃白喝,可她也不想想自己,不也是嫁出去的女儿吗。   她还不是仗着老爷子疼她,但凡家里哪天割了肉杀了鸡,就带着俩孩子来家里吃饭,这样也就算了,她一来就跟客人上门似的,屁股跟涂了浆糊似的牢牢粘在椅子上,连搭把手都好像要了她的命似的,时不时就给她甩脸子。   以后可别想她惯着她了!   “你居然骂我!”   傅月夏气炸了,“我要告我爹去!”   她比不上她哥聪明,遇到事情只会告状。   说完,她抱着儿子头也不回地跑了,龙凤胎和杜鹃也只能快跑着跟了过去。   “恶心!”   葛石燕撇了撇嘴,都是生了俩娃的老妈子了,还当自己是没嫁人的小姑娘呢。   年轻时候遇到事跺跺脚,娇嗔几声,那是可爱,现在她那体型跺跺脚,肚子上的赘肉还要抖三抖呢,那不是可爱,是地震。   “你那表姐的话你别放在心上,她娘生她时难产,我一直怀疑她脑袋被夹的时间太长,这里不太好使。”   葛石燕就是要和继子继女对着干,因此这个时候,她看林余顺眼极了。   “我和你舅舅决定养你,就没打算把你当外人,而且你也不是什么吃白食的,你看,你都能帮舅娘干活呢,你表哥和你表妹都比不上你能干,我可稀罕你了。”   葛石燕扭过头对着林余说道,还不忘贬低傅月夏几句。   她现在真心觉得养着林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这个丫头太懂事能干了,也不知道之前在林家的时候家里人是怎么搓磨她的,小小年纪,居然把所有的活儿都给干顺手了。   葛石燕不至于奴役一个六七岁的小丫头,让她做的都是一些轻省的活儿,但是不得不说,她在边上搭把手,让她干活的时候轻松了很多。   她想好了,要对林余好一些,时不时的夸奖她,哄哄她,这样一来她的宝宝就能躲懒了,家里的活拢共就那么一点,有她和林余在,压根就不用宝宝受累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葛石燕越看林余越喜欢。   刚刚傅月夏说的那些话,林余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这些话她上辈子都已经听惯了,可她没有想过,舅娘会为了她和表姐起争执。   “舅娘你放心,等舅舅回来,我一定会替你解释的。”   她不知道表姐会跑到舅舅面前怎样添油加醋,她只知道,自己不能让舅舅因为坏人的胡编乱造就诬赖善良的舅娘。   至于舅娘说她比时年表哥和宝宝表妹都能干,最稀罕她了之类的话,她听着可开心了,但是她明白,自己刚来一天,在舅娘心里是绝对比不上表哥和表妹的。   这再正常不过了,表哥是舅娘亲生的,表妹是舅娘养大的,他们之间还有那样的渊源,自己比不过,也不用去比。   林余已经想好了,她要在舅娘心里抢第六的位置,至于为什么不是第三四第四五,因为舅娘还有三个曾经相依为命的弟弟妹妹啊。   她努力和舅舅抢一下,争取让舅娘更喜欢自己。   林余有些愧疚地低下了头,其实上辈子舅舅对她也很好,她好像有点小白眼狼了。   另一边的宝宝原本摩拳擦掌要怼傅月夏替娘出气呢,谁知道娘这样威猛,居然一点发挥的机会都不给她。   眼瞅着新来的猛人表姐有要上位的趋势,宝宝有些急了,加快了磨石头的速度。   她要快点把五花肉味道的玉石磨出来送给娘,这样她就又是娘最喜欢的小宝贝啦。   “嘶嘶嘶——”   也就是巴掌大的石头,磨到宝宝的手都快断掉了,也只磨了表面浅浅的一层皮壳,她用小碗接了一碗井水,在石头上冲了一下,冲去了表面的石灰,入眼还是一片灰色。   QAQ这快石头是在为难她黄金鼠。   傅时年不知什么时候捧着启蒙书来到了她的边上,书本翻在第一面,他手里拿着一支笔,照着书上的字,一笔一画描摹着。   其实他还看不懂这些字,不知道它们念做什么,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写着有趣,而且娘说了,这些都是很宝贵的东西,他要是能够把这些书上的内容都学会了,他就能考秀才,给她和宝宝当靠山。   两个孩子就这样蹲在地上,一人占着一块位置,一个“嘶嘶嘶”磨石头,一个“刷刷刷”用树枝在地上划拉,倒也有些岁月静好的感觉。   ******   “咱姑娘今天回来过?”   中午吃饭的时候,傅大岩扛着农具,拖着疲累的步伐回家,傅时春和马梅芳跟在后头,眼神中有疲累,也有掩盖不住的幸灾乐祸。   看来傅月夏已经去地里告过状了。   “舅舅,你送我回家吧。”   没等葛石燕回答,林余就先开口了。   “好端端的怎么要回去,这里就是你的家。”   傅大岩急了,这可是他妹子唯一的血脉了,林家能是什么好地方?他怎么可能把她送回去。   是不是早上发生了什么?   这一次傅大岩倒是没往葛石燕身上想,因为昨天是葛石燕主动开口要留下林余的,她要是想把人赶走,昨天完全可以和大儿媳妇马梅芳统一战线。   “表姐说的对,我娘她……她……”   林余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语气有些哽咽。   “娘也说了她没脸把我送回来……她都是为了我……舅舅,你把我送回去吧。”   小孩子的话颠来倒去的,也没个逻辑,根本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什么。   可傅大岩还是听懂了外甥女的话,无非是他闺女今天回娘家来挑外甥女的刺了,恐怕还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大致就是一个嫁出去的姑娘,这么多年也没和娘家有来往,凭什么把闺女送回来之类的。   但那是她不想和娘家来往吗,当年他爹娘将妹妹嫁的那么远,又嫁了那样一户人家,他妹妹根本就是怕拖累他这个哥哥,所以从来不敢给他报信,让他替她出头。   光是想到这一点,傅大岩的心都快碎了,昨天晚上他一直做梦,梦里妹妹求他照顾好自己的女儿,这是她此生最后的心愿了。   现在女儿跑回娘家胡言乱语了一通,让外甥女伤心了,不仅这样,她还恶人先告状,害得他以为媳妇真的把她怎么了!   傅大岩气急了,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将这个闺女养坏了,要不然她怎么会有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   “哎,月夏这个姑娘真是被我们宠坏了,阿余那样可怜,她怎么能和阿余说那样的话呢。”   葛石燕深深看了眼林余,没想到这个丫头居然也有这些心眼。   不过她并不反感,现在这个丫头是向着他们的,她心眼多些,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当时我也是被月夏的话气糊涂了,和她说她也是出嫁的姑娘,照她的说法,难不成以后咱们也不用管她,不用管她的孩子不成?真要是这样,干脆逢年过节她也别带着孩子上家里来了,反正都是不相干的人。”   葛石燕有些懊悔地说道,“我的话可能太重了,我看她离开家的时候好像很生气,不会是去找你告状了吧,也怪我,我这个当娘的,怎么能和孩子计较呢。”   “她都当娘的人了,还算什么孩子!”   傅大岩在气头上,想也不想地反驳道。   这话一出,他反而越发清醒了。   是啊,闺女已经嫁人了,自己都是两个孩子的娘了,怎么还当自己是个孩子,她要是在婆家也是这么个脾气,自己就是在害她了。   “你说的那些话也没错,她要是觉得阿余是外人,那她也是这个家的外人,真要这样,以后拜年她也别回家了。”   傅大岩说的也是气话,他只是想女儿认识到错误,然后向阿余和葛石燕道歉。   傅时春并不那么想,他听了后娘和那个拖油瓶的“颠倒黑白”,深深为妹妹抱屈。尤其刚刚傅大岩的那番话,更是让他对这个父亲彻底失望。   不让外嫁女回娘家拜年!这是什么样的严重惩罚啊!   这样的风声一旦被传出去,就等于在告知外界,娘家不认这个女儿了,以后不管她出什么事,娘家都不会为她撑腰。   一般来说,只有女子品行极端恶劣,娘家才会做出这种决定。   他们这是想要逼死他妹妹,让她在婆家过不上好日子啊!   傅时春捏紧拳头,越发厌恶偏心眼的爹和诡计多端的后娘。   ******   历时两天半,宝宝终于将玉石的大致雏形磨出了一半。   “娘!”   这天下午,她哭丧着一张脸跑到了娘亲的卧室,委屈巴巴地举起手里的石料给娘看。   “石头……坏了……”   她这个年纪,还不知道玉石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从买下这块石料,到这些天玩闹似的打磨,她表现出来的都只是单纯的喜欢玩石头。   因此当发现玉石时,她的心情应该是很难过的。   “绿的,黄的……这不是我的石头……”   葛石燕听的云里雾里的,直到看到了那个被擦出一部分玉料的石头,才明白宝宝的意思。   “我滴乖乖!”   葛石燕倒吸一口凉气。   “诶。”   宝宝装傻,嘟着嘴,腆着小肚子萌萌哒应道,也懒得装哭了。   “不是在喊你……是了是了,你就是娘的乖乖。”   葛石燕哭笑不得,在哄完宝宝后,专心致志打量起了手里的玉石。   她还记得买石头那天那个货商的话,他说这玩意儿是赌石,都是从玉矿场挖出来的,至于里面有没有玉料,就看赌运了。   那个时候葛石燕没把商人的话当回事,玉石多贵啊,相比之下,地摊上那些石料多价格便宜了许多。   商人又不是傻子,要是这些石料里都有玉石,或是石料的表象很好,很大概率能出绿,他会摆在地摊上兜售?   再加上当时其他石头都售价十两、二十两,宝宝选中的这个放在犄角旮旯里,价格还比其他石料便宜那么多,葛石燕压根就没想过它能出绿,就当是花大价钱买了一个玩具了。   这些天宝宝乖乖地呆在家里磨石头玩的时候葛石燕还在庆幸呢,这个石头够她磨一两个月了,最好她姑娘对这块石头的兴趣保持的长一些,不要跑出去玩,让她提心吊胆的。   她真没想过,有一天,宝宝会带着出绿的玉石来找她。   葛石燕不知道最好的玉石长什么样,她只是觉得宝宝拿给她的这块石料擦出来的那部分玉石绿地浓艳,一部分黄色和绿色交杂着,并不难看,反而给人感觉相得益彰。   她曾经见妹妹带过一个玉镯子,颜色没有这块石头浓,好像也没有它看上去润。   葛石燕不懂的品鉴,可也觉得这样的宝贝应该越通透光泽,越是贵重。   这可真是大宝贝了!   葛石燕觉得,这么一小块玉石,很有可能比整个傅家的家产加起来都要宝贝。   这可是她家宝发现的好东西,自然是属于宝的,至于傅家的规矩,没分家前不能有私产,这和宝有什么关系呢?她没嫁过来,就不算是傅家的人。   退一万步讲,买玉石花的事她的私房钱,算是公中的东西。   可她葛石燕是恶毒后娘啊,她就双标了咋滴,这样的好东西,大房那群狗不配沾半点。   “咱宝可真是福宝宝,娘就知道,你是有大福气的!”   葛石燕稀罕死自家的小宝贝了,她已经想好了,明个儿就去找她亲妹子,她一个普通农妇,也不认识什么贵人,这样贵重的东西想要变现,她只能通过自己的妹妹。   玉石这种东西离他们的生活还是太远了,葛石燕想要把玉石变现,然后给宝宝置办一些田产,这才是最靠谱的财富。   “赶明儿娘就让你哥去念书,他要是念不好,娘往死里揍他。”   葛石燕琢磨着,她闺女都成小富婆了,她儿子要是没啥本事,都配不上她闺女了啊。   宝宝不知道娘能想的那么远,一听她娘夸她,骄傲地又挺了挺自己的小肚皮,果然她还是娘最爱的宝啊。   ******   事不宜迟,第二天一早,葛石燕就以让妹妹帮忙打听哪位夫子教地好的借口去了王地主家。   葛飞燕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亲姐了,早早就在二进院厚着了,看到姐姐,就跟小姑娘似的,亲昵地黏了上来,一点都没有当娘的稳重。   葛石燕看着当娘的傅月夏撒娇嫌人家恶心,看到亲妹妹撒娇她却十分享受,只是佯装着批评了一句。   “都是当娘的人,别让人看笑话。”   她们加起来都快六七十岁了,哪好像小姑娘一样手牵着手呢,又不是宝宝和林余,俩孩子认识没多久就好的像连体婴一样了,害得她的老幺天天跑到她跟前来问,宝宝妹妹是不是不跟他最好了。   “在姐姐面前,我永远都是妹妹。”   葛飞燕不依,晃着她的胳膊要求她今天一定要吃了午饭再走。   看到妹妹这幅样子,葛石燕心中十分开心,这说明妹妹在王家的日子过的很好,并没有什么不顺心的地方。   卢氏是一个大度的正室,在得知葛飞燕娘家姐姐上门后,还让人把养在她身边的哥儿抱过来见了见亲姨母。   那孩子被养的很乖,今年才五岁,就已经开始启蒙了,说话很有条理。   王家的子息薄弱,可能和王富贵这个男主人有关,家里那么多妻妾,算上一胎流掉的,几十年来,只有过两个孩子,除了葛飞燕生的哥儿,还有一个不怎么受宠的妾室生的姐儿,今年已经快十二岁了,一样养在卢氏的膝下。   见到了自己很有读书人模样的外甥,想到准备送去念书的儿子,葛石燕心中越发期待了。   不过她没有忘记今天最要紧的事,在暗示妹妹把伺候的一个小丫鬟叫出去后,拿出了那个玉料。   她想着,这样贵重的东西,起码能值个五十两吧,再多的,她也不敢想。   作者有话要说:  葛石燕:俺们做人老双标了,别杠,再杠送你去工地 第108章 农家童养媳10   看到那块半开玉料的时候, 葛飞燕就惊住了。   当了十几年地主乡绅家的宠妾,葛飞燕自认也是有些见识的,她自己就有一些玉石首饰, 最好的是一个糯种的翠玉簪子, 整根簪子由白银所作,只在顶上嵌了一块青糯种翡翠巧作的玉兰花, 那块玉料也就两个指甲盖大小, 因为是糯种接近冰种的好品质, 小小一个,就能值近五十两银子。   除了那个她轻易不会佩戴的翡翠簪子,葛飞燕还有一个豆种贵妃镯,那个镯子的玉料比簪子差,棉絮多, 整体也不够通透, 可因为贵妃镯需要的玉料比较大, 那个成色普通的镯子照样价值不菲,起码也值二三十两。   葛飞燕举起那块玉料走到窗边, 用自然光线查看玉料的通透程度。   她见过最贵重的玉镯就是大夫人卢氏身上带着的一对糯种贵妃镯, 她那根簪子上的翡翠和大夫人的那对贵妃镯同出一块玉料,说起来, 她的宝贝簪子其实就是做完玉镯后剩下的边角料。   那对玉镯是她平生所见最为莹润通透的玉石, 价值恐怕已经直逼大几百两,超千两银子也是未知的。   都说上行下效, 从姜朝开国起, 历代皇帝皇后对于玉石都极为推崇,这些年天下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 对于玉石金器的需求更胜从前,品质上佳的玉石售价一直居高不下。   坊间甚至还流传着一句话,黄金有价玉无价,那些喜爱玉石的达官显贵对待高品质的玉石,从来不会吝惜钱财。   葛飞燕觉得,大姐拿来的这块玉石绝对比大夫人卢氏手上戴着的那个镯子还要好。   不过有一点她心存疑窦,那就是这块玉石上面为什么会有黄色。   葛飞燕的见识还是受限了,作为妾室,她平日里出门的机会并不多,偶尔卢氏出门访客会将她带上,可正头娘子坐一桌,妾室们坐一桌,和她聊得好的,大多也都是家里的宠妾,没念过什么书,大多靠以色事人罢了。   她们能够得到的宝贝,都是靠主子和正头娘子恩赏,真正的好东西,压根大不了她们手上。   因此葛飞燕只见识过绿色的翡翠,黄翡这样更罕见的玉石,她是闻所未闻。   葛飞燕严重怀疑,这块玉石发霉了。   不过没关系,到时候把发霉的那些位置割掉,剩下的那些浓艳翠绿的部位不论是镶嵌在簪子上,或是打磨成戒面,都能值不少银子呢。   “怎么样?”   葛石燕见妹妹沉默地看了那么久,也有些心焦。   “这样好的东西大姐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葛飞燕有些严肃地问道。   “说来也巧了,这个宝贝是宝宝弄回来的。”   葛石燕一看妹妹这个表情心中顿时大定,她知道妹妹会有这样的疑问,一定是因为这块玉料价格不菲。   于是她将那天去县城发生的事情简单讲述了一遍。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看啊,宝宝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葛石燕心里头美滋滋的,她也不求宝宝大富大贵,只要能一辈子平平安安的,她百年后也有脸面去见宝宝的娘了。   “那孩子确实有福气。”   葛飞燕一听这玉石的来路清白,顿时长长舒了口气,脸上也带上了笑意。   “还是姐你聪明,这儿媳妇从小养着,不跟亲闺女一样吗,到时候也不用担心受儿媳妇的气。”   葛飞燕一向崇拜敬重自家大姐,但凡葛石燕做下的决定,她都无脑地说好,甚至还想着学一学。   只可惜她的儿子养在大夫人名下,以后嫁娶也不会让她这个妾室做决定,将来她儿子要娶的媳妇,必然是老爷夫人都中意的大家闺秀,那样出生高贵的儿媳妇,恐怕也不会敬重她这个身份卑微的婆母。   葛飞燕心中有些淡淡的悲伤,不过她这个人想的特别开,反正这些早在她准备卖身为妾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她儿子将来能继承整个王家,还能娶到一个出生高贵的妻子,这也是她的福分呢。   至于她,有亲儿子在,注定这辈子吃喝不愁,何必再去找儿媳妇的麻烦呢。   虽然这么想,可葛飞燕还是有些羡慕大姐,她觉得,自家姐姐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那是,我家宝可乖着呢。”   别的时候,葛石燕或许还会谦虚一下,当夸赞有关宝宝时,她只会毫不犹豫地全盘收下。   “你给姐估摸估摸,这玉料能卖多少银子,我准备把这个东西卖了,给宝宝买一点田产,到时候租出去,每年都能有租息呢,那才是长久生钱的宝贝。”   葛石燕有些急迫地问道,这会儿她的胆子又大了些,按照她妹子刚刚的表情,她觉得这块玉石或许能值近百两。   “姐,你要是信的过我,这块玉料你就放在我这里,我一定能帮你卖一个好价钱。”   葛飞燕沉思了一会儿后说道。   其实这样品质的玉料,即便有些“发霉”,也不是她这样的人能够卖出去的,葛飞燕准备把这块玉料交给大夫人卢氏。   这么些年,她自认对卢氏也是十分了解的,这位大太太并不是刻薄的性子,为人也十分清高,即便这块玉料十分珍贵,她也不会为了利益昧下玉料。   “你是我亲妹子,我还能不信你!”   葛石燕瞪了亲妹子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如果连自己的亲妹子都信不过,那她更不敢信任外头那些商人了。   “成!”   葛飞燕笑嘻嘻地将那块玉料小心翼翼地放到自己的首饰盒子里。   “对了,这次来我还想跟你打听打听,你知不知道哪位夫子教学生比较能耐?”   葛石燕脸上的表情有些轻松,“这次也是沾了宝的光,我家那口子终于松口送大宝去念书了。”   “你是没见到大房那两口子当时的表情。”   葛石燕痛快极了,一想到傅时春和马梅芳一脸食屎的表情,她能多吃两碗饭呢。   “我早就说了让你送我大外甥来王家,陪你外甥一块念书,王家的夫子可是我家夫人花了不少关系寻来的,真正有大本事的人。”   一说到外甥念书这件事,葛飞燕又开始闹脾气了,她儿子启蒙早,那个时候她就想着让大姐的孩子一块过来念书,还能给大姐省一笔银子呢,可大姐说什么都不乐意。   “他要真是念书的料,即便只是一个本事寻常的夫子教授,他也能念出名堂来,他要没有那个本事,给他找来金科状元,他也是烂泥扶不上墙。”   妹妹让她把儿子送过来和外甥一块念书,可实际上哪有那么简单呢,别看她妹妹现在小日子过得不错,可那都是大夫人卢氏赏她的脸面,万一惹卢氏不痛快了,她现在的风光全都会变成昨日黄花。   葛石燕自认帮不了生活在深宅大院里的妹妹,更不愿意给她添麻烦。   “再说了,我要是把大宝送到你这儿来,你信不信,过不了多久那俩人就能怂恿他们老子把那个小的送去念书?”   葛石燕的表情有些讽刺。   “别看他现在气前头那个留下的儿子闺女,那毕竟是他亲生的,他还能盼望着儿子闺女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差不成?”   傅家的家底只够供一个孩子,葛石燕就是要把这个名额给占了,一点机会都不给大房的人留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葛飞燕嘟囔了几句,“等我把玉石卖一个好价钱,姐就和姐夫和离吧,到时候你们过自己的好日子,让那俩白眼狼变成红眼狼去吧。”   她一直都觉得,她姐那样好的人品,嫁给一个老鳏夫,给人当十几年的后娘还讨不到半句好话,实在是亏惨了,这日子过的还不如和离痛快呢。   “胡说八道!”   葛石燕嗔怪地点了点妹妹的额头,“还是小孩子心性。”   和离又不是上嘴皮碰下嘴皮那么简单的事,这世道比傅大岩差劲的男人多了去了,他虽然一直舍不下前头俩孩子,可平日里对她体贴,对老幺也疼爱,并不算是一个不合格的丈夫和爹爹。   再说了,她要是和离了,让大宝怎么办,现在的风气比前朝开放,可对于和离的女人,还是有诸多闲言碎语,葛石燕可不想因为自己的一时痛快,让儿子将来有尾大不掉的麻烦。   “是是是,我就是没姐你聪明,不过姐你要记住了,妹妹我就是你的底气,你要是受委屈了不要忍着,妹妹养的起你。”   葛飞燕紧紧抱着姐姐的胳膊说道。   其实后宅的日子真的很寂寞,她虽然有儿子,可跟没有也没什么区别,平日里也只能和院子里其他女人争风吃醋来消磨时光。   她最怀念的,还是兄弟姐妹相依为命的那段日子,那个时候日子很苦,可生活却很充实。   但是葛飞燕从来就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以前是大姐护着她,现在她终于也能对着大姐说,她这个妹子能为她撑起一片天了。   “姐从来就不委屈。”   葛石燕抬手搭在妹妹的肩膀上,能拥有这样的亲人,就算有委屈,那也不算什么了。   ******   另一边,宝宝为了掩藏自己的能力,随意在娘从河滩边给她捡来的漂亮石头里挑挑拣拣了一番,拿出一个想到不那么好看,磨坏了也不心疼的石头打磨起来。   “笨蛋!”   今天葛石燕不在家,龙凤胎难得安分待在家里,还在院子玩耍。   傅连翘趁着傅时年去柴房捡树枝的功夫走到她身边,带着深深地恶意。   “你娘就是被那对母子害死的,你还喊那个女人娘,我娘说了,你这种人就是认贼作母,将来要遭报应的。”   孩子可以很单纯,也可以很恶毒,他们生来是一张白纸,只看养他们的人如何在白纸上描绘。   宝宝的动作一顿,她并不相信傅连翘的话,因为她更相信自己看到和感受到的一切。   傅连翘不敢多待,说完这句话后就跑开了,和她哥哥占着院子的另一边玩耍,还时不时恶意地冲着宝宝笑。   宝宝安静地磨着石头,虽然不相信她娘是养娘害死的,可她还是很好奇,原身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世。   她没有想过,就在不久后,会有人找到她,说了和傅连翘类似的话。   ******   等大姐吃完午饭离开后不久,葛飞燕就换了一身衣服,拿着装有玉料的木匣子去了大夫人卢氏的院子。   卢氏常年卧床,却并不是一个纤瘦病弱的女人,相反,她的体型十分丰腴,是个极为富态的女人。   尤其这两年换了一个诊脉大夫,重新开了药方后,虽然身体大有起色,可体型却越发膨胀,和身边身量纤细的丫鬟对比,简直有三四个小丫头那么胖。   她的样貌也十分平常,可谁让她有一个好出生,通身的气度就不是那些空有容貌的女人能比得上的,王富贵宠爱那些小妾,可也从来不敢怠慢这个正室。   卢氏的父亲原本只是当地县丞身边的主簿,嫁到王家这样拥有大量田产、商铺生意的乡绅人家,顶多也只是门当户对,可她嫁人后这些年,随着县丞的一路高升,卢家越发兴旺了。   原本的正八品县丞成了从七品的州判,又从从七品州判,晋升成为正七品知县,至少在他们这样的地方,七品官员已经十分了不起了。   而且县官不如现管,在他们这小小地界里,知县就是一个土皇帝,一般人得罪不起。   卢氏的爹在知县发迹之初就跟随在他身后,对方晋升知县后,卢氏的父亲就成了现在的县丞,可以说是知县的心腹,很多人都会借由卢氏父亲攀附知县,卢氏是家里唯一的嫡女,地位自然跟着水涨船高。   她一眼就认出了葛飞燕带来的那块玉料,知道那是她娘家人赌石得来的后,连连称赞她娘家人运气好。   “夫人,那黄黄的地方,是不是发霉了?”   葛飞燕疑惑地问道。   “哈哈哈!”   卢氏被逗笑了,只觉得葛氏傻的可爱,不过她就喜欢葛氏这种傻傻没有城府心机的模样。   “这可是好东西呢。”   卢氏看的很仔细,这块玉料已经接近全赌了,各个位置都有开窗,这绝对是一块冰种翡翠无疑了,没有裂痕,几乎看不到棉絮,大小虽然掏不出镯子,可也能做一个不小的摆件。这可真是难得的好宝贝。   而且她要是没有看错的话,在某些还没有磨掉的皮壳周围的黄翡颜色有些加深,已经接近橘红。   她深深觉得,待那些皮壳全都磨光后,还能看到红翡。   这是一块福禄寿无疑了!如果真的是这样,这块玉石在冰种翡翠里,也是极品般的存在。   发霉……   这是发财啊……   卢氏觉得葛飞燕的运气着实不错,这段时间她和老爷正在为知县大人的寿礼发愁呢,这些年王家的生意因为她爹的关系,越做越大,可也只是在这个县城里小打小闹,想要将摊子铺出去,必须借知县大人的手,让他老人家成为王家的靠山。   听说知县大人喜爱翡翠,将这块玉料雕琢好送上去,那件事也该成了。到时候,王家能够得到的利益是源源不断的。   不止是她,老爷也要感念葛氏的这份功劳,以后恐怕要更宠她了。   越是站在高位,就越是相信一些玄而又玄的东西,卢氏琢磨了一下,如果葛氏没有福气,又怎么能生出王家唯一一个男丁呢。   她觉得,自己或许也该对葛氏更好些,只要她不贪图不该碰触地东西,让她再得意些又何妨呢。   “这块玉我待老爷买下了,不过家里的现银不多,得让我凑几天。”   她还没眼皮子浅到贪图妾室娘家东西的地步。   “我相信夫人。”   葛飞燕一听就乐了,家里的现银都不够?那得值多少银子呢,她替自家姐姐开心。   ******   小半个月后,葛石燕终于等到了妹妹派人传来的口信。   她去了一趟王财主家,从妹妹手里接过一个木匣子。   “我滴乖乖!”   葛石燕差点惊讶到下巴脱臼。   匣子里是厚厚一叠银票,她翻了翻,有十两二十两,也有一百两点银票,除此之外,居然还有一摞田契,看位置,都是上好的良田。   这些东西加起来,还不得值个千八百两啊!   其实那块冰种翡翠的价格肯定不止这些,但是葛石燕卖的是玉料,后期打磨雕琢还需要银子,经过大师雕琢的玉件,再加上上佳的售卖渠道,翡翠才能完全凸显其身价。   面对葛家这样并不太懂得行情的人,卢氏愿意出这样的价格,已经十分公道了。   葛石燕满意到不能再满意,这样多的银子,十辈子都花不完啊。   她都有些嫌弃自己的儿子了,他凭啥配她家富宝啊。   “阿嚏——”   傅时年揉了揉鼻子,挪了挪自己的屁股,坐地离宝宝更近了一些。   “我今天又学会写七个字了呢!”   傅时年骄傲地冲宝宝竖起八根手指头,犹豫了一下,又把其中两根给摁了下去。   他口中的学会,就只是会依样画葫芦,知道那个字该怎么写而已。   “真棒!”   宝宝有气无力地磨着石头,很是敷衍地夸赞了一句。   她还在琢磨着是不是应该扩展一下地图,现在这个家里已经找不到什么好东西了,空着这么厉害的鼠鼻子不用,好像也有些暴殄天物啊。   傅时年感受不到宝宝的敷衍,骄傲地挺了挺肚子,然后拿起自己的小木棒继续认真学习。   他要再努力一些,一定要成为宝宝最最最最最喜欢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傅时年:是了,我是我娘为宝宝准备的童养夫,随时准备被踹的那一种 第109章 农家童养媳11   妹妹给的那些银子地契, 葛石燕只拿了其中的田地契书,其中的二十两银子,葛石燕又让妹妹换了一些零碎银角子给她。   剩下的那一大笔银子葛石燕都没有拿, 而是拜托妹妹帮忙将这些银子换成田契。   葛飞燕给姐姐支了一招, 其实那么多的银子没必要全都置换成田产,可以考虑拿出其中一部分在县城购置一两个商铺或是一两间小院。   田地的出息可能会因为当年的雨水情况有所波动, 商铺和房子确是实打实的东西, 不仅有稳定的租金, 地段好一点的商铺和房子,每年价格都在上涨。   葛飞燕估摸着那个玉料在大夫人卢氏那里讨了个好,可以趁着她开心的时候,通过她购置几个好点的铺子院子。   卢氏的爹可是当地县丞,想来也没人敢在县丞面前喊黑价。   葛石燕觉得妹子的主意很不错, 当下就答应了, 不管是商铺还是田产, 反正只要价格公道,将那些银子全都置换成实物就是了。   除此之外, 葛石燕还拜托妹妹帮忙寻找佃农和租户, 以后她的宝每年就等着收租子就好了。   葛飞燕自然也一口答应下来。   ******   王家在乡下有一个很大的宅子,除了少数需要出门拜访的日子, 王家的主人大多都住在这个老宅子里。   说是乡下, 其实这里离镇上已经比较近了,于是葛石燕在回家前特地去了趟镇上, 买了不少宝宝以前喜欢吃, 可家里不舍得买的零嘴。   比如洛神花做的蜜饯,有一次妹妹给了她一盒各色各样的蜜饯,其中就有洛神花, 这个蜜饯口感脆软酸甜,宝宝特别喜欢吃,葛石燕去铺子里问过,一两洛神花蜜饯就得三十文钱,这样稀罕的东西,他们这样普通的农家怎么吃得起呢。   葛石燕也不会厚着脸皮和妹妹要,只是从那以后,妹妹主动送她一些吃食,她不再推阻了。   现在的葛石燕豪气极了,一口气就买了一斤洛神花蜜饯,外加其他梅子、柿饼之类的零嘴,拢共花了一两多。   买了蜜饯,葛石燕又跑去镇上一家老字号的糕饼铺子里称了一些桃酥、黄豆酥之类她不会做,也做不出那种味道的糕饼,又花了近半两银子。   这些零嘴都用防潮的黄油纸包着,再用麻绳串起来,葛石燕随身带着的竹篮子被塞的满满当当,即便宝宝敞开肚子吃,这些零嘴也够她吃上一两个月了。   这也只花了一两半的银子而已,宝宝还有近千两的家底,等那些银子换算成田地铺子后,每年的租息也能有百八十两甚至更多,完全足够她大鱼大肉了。   买完零嘴后,葛石燕还去了趟布庄,镇上的布料铺子货品没有县城的布庄齐全,但也有一些不错的料子。   她大着胆子摸了几匹色泽鲜艳,触感顺滑的绸缎,现在她的宝完全穿得起这样好的料子,可是人多眼杂的,她却不敢让宝穿的这般张扬。   尤其还有大房那群恼人的苍蝇盯着呢,要是她给宝穿上这样好的衣料,那些人保不齐就觉得她亏了公中的钱中饱私囊,又要大闹一场呢。   这个时候葛石燕忽然有些厌烦和那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生活了。   和他们住着,确实能够时不时地怼他们,解解气,可同样的,在还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她也没办法光明正大地使用这笔银子了。   葛石燕依依不舍地将目光从那几匹绸缎上挪开,她的宝生的那样好看,要是能穿上绫罗绸缎做的衣裳,肯定比大户人家的小姐还要气派。   可最后她也只买了一匹白色的细棉布料,之前已经买了做衣裳的料子,这匹白棉布正好可以用来做贴身的里衣。   至于之前那匹料子做完衣裳后剩下的布料就便宜林余那个小丫头了,她估摸着,还能裁一件短褂出来,正好让那小丫头知道她对她好,以后待他们更加掏心掏肺。   从头到尾,葛石燕都想着宝宝,完全没有想过将那样一笔巨款用在自己和儿子的身上。   ******   左手挽着一个篮子,上面的布盖头都被盛得满满当当的零嘴顶出了一个高高地弧度,右手抱着一匹一看就细软无比的白棉布,葛石燕还没走进院子,就吸引了不少目光。   尤其是马梅芳,她刚从地里回来,正满身疲惫地蹲在院子里,清洗他们这一房的脏衣物,看着满载而归的葛石燕,眼睛恨不得将那些东西灼穿了。   “娘!”   “舅娘!”   宝宝他们欢呼着迎了上去,俩孩子一左一右占了离葛石燕最近的位置,林余十分懂事,稍稍慢了他俩半步,站在宝宝身旁,同样高兴地看着葛石燕。   “你们小姨惦记着你们,硬是准备了一堆零嘴让我给你们拿过来,特别是宝宝,你小姨知道你落水后好几宿没睡好呢,她说啊,也不知道是哪个糟心的玩意儿害的你遭了这样的大罪,她要在观音菩萨面前多多参拜,让那些恶毒没有人性的玩意儿早点下十八层地狱。”   葛石燕扯着嗓子,这话分明就是说给大房听的。   “撕拉——”   马梅芳也不负众望,听完这些指桑骂槐的话一时太过生气,将一件旧衣裳直接撕扯开了,那样长的一条裂缝,恐怕今天晚上又得缝很久呢。   “这些东西啊,大多都是给你准备的,你小姨盼望着你早点把身体养好,到时候去看她呢。”   葛石燕想过了,宝宝拥有这样一笔财富的事情绝对不能透露出去,所以她干脆将这些东西都推到了妹妹的头上。   村里人都知道她妹妹是财主家的宠妾,又生了财主唯一的儿子,给她这个穷酸姐姐一点吃食布料,又有什么好稀罕的呢。   “小姨真好。”   宝宝感叹了一句,在原身的记忆里,这个小姨一直都是个大好人,总是会送一些好吃又稀罕的东西给她和哥哥。   “也有阿余的。”   葛石燕又冲着林余温和地笑了笑。   虽说是宝宝的银子买的东西,可也不能一点都不分给大宝和阿余吃,要不然孩子们该闹出矛盾来了,而且葛石燕觉得,宝宝那样大度乖巧的孩子,恐怕也不愿意只自己一个人吃,让哥哥姐姐们都看着。   “俩宝的小姨一听家里多了一个娇客,心中可欢喜了呢,她叮嘱我,下次也要把你一块带过去,正好认认亲。”   林余的拳头捏的紧紧的,她没有想到小姨居然还专门提到了自己。   不过肯定是因为舅娘先在小姨面前提到了她,要不然对方怎么会知道她这样的人物呢。   不愧是舅娘的亲妹妹,也是这般和善可亲,林余虽然还没有见过葛家小姨,却已经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好感。   马梅芳竖起耳朵听,就连林余那个赔钱货都有份,偏偏他们家龙凤胎什么都没有,这根本就是在明晃晃的针对他们家。   亏她以前还演地那么真,好像真的想当好后娘一样,现在总算是露出马脚来了,果然肚不疼,肉不亲,不是从她肚子里钻出来的,她怎么可能真心实意对他们好呢。   马梅芳看着葛石燕从篮子里掏出一样又一样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或是听说过,却舍不得买的蜜饯糕饼。   看着林余和宝宝那俩个没爹没娘的死丫头嘴巴里,手上都被塞了好些零嘴,气到嘴巴都有些歪了。   葛石燕特地提到林余,为的也是这个效果。   果然当坏人就是爽啊,葛石燕喜欢上了这种使坏的感觉。   ******   傅家最近一直都沉浸在低气压里,准确地说,是大房一家沉浸在低气压里,他们想要表现出足够大的不满,引起当家人傅大岩的注意。   可惜,他们有点打错算盘子了。   早在葛石燕带着那些零嘴回来的晚上,她就已经提前和傅大岩打过招呼了,那是她妹妹听说宝宝落水,特地拿过来给她补身子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是给林余那丫头的见面礼,这些东西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没办法再分出去了。   人小姨子给的东西,傅大岩哪来的厚脸皮再分配呢,更何况傅大岩这个人还特别要脸,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   因此这些日子大房营造出来的不痛快,以及他们在傅大岩耳边旁敲侧击说葛石燕这个继母处事不公,傅大岩都没有放在心上。   他只是偷偷从自己的私房钱里拿了几文钱塞给了大儿子,让他给嘴馋的孙子孙女买一点好吃的。   可那些银子顶多就买两串糖葫芦,哪比得上葛石燕带回来的稀罕东西呢。   傅时春收了钱,心中越发愤懑了。   ******   拜托妹妹购置田产铺子的事情不会那么快有着落,毕竟好的田铺不是野菜,到处都能捡到,反倒是请妹妹帮忙寻找靠谱夫子的事情有了眉目。   那位夫子就在隔壁村子,按照葛飞燕打听到的情况,只是给孩子启蒙,那位夫子的本事已经足够了。   现在傅时年的年纪还小,最好能够住在家里,等再过两三年,他也大一些了,就可以送去书院了,那里的夫子本事更好,学习氛围也更浓厚。   葛石燕在得到消息的当天就带着儿子去了隔壁村子,她把宝宝拜托给了林余。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葛石燕已经了解了林余的为人,她虽然才七岁,可给葛石燕的感觉远比一些大姑娘还要稳重,将宝宝交给她,葛石燕很放心。   也是凑巧了,在葛石燕离开后不久,原身的一些小伙伴就来家里找她了,一群孩子想要去山脚下找野果子。   葛氏叮嘱了不让宝宝去深潭边玩耍,不让她进山,可没有说过不能去山脚下摘野果子。   林余这些日子看着宝宝总是闷闷不乐的磨石头,觉得这样也不好,于是同意了这个活动。其实正常情况下,村子里很安全,再加上还有她看着,她可以保证不会让宝宝出事的。   正好宝宝也迫不及待想要扩大地图范围了,她的决定和林余不谋而合,于是姐妹俩高高兴兴换上了旧衣服旧鞋子,跟着一群小毛孩子往山脚下出发了。   ******   进山的路上,会经过一条途径村落的河流,这会儿河边还有不少人正在摸鱼。   宝宝发现了自己的鼠鼻子的另一个功效。   在经过某个河段的时候,她闻到了烤虾的味道。   这种味道像是你在无良烧烤铺那里花了二十块钱买虾子,结果老板只给了你一串烤虾,然后指着上面还没有你小拇指粗细的小虾子告诉你这是超级大海虾。   不知道何时断气的虾子味道一般不说,还觉得份量不足,十分憋屈。   在那个河段摸鱼的人一直弓着腰,没有什么收获。   当她们又走了一段距离,来到另一段河段时,她闻到的味道又变了。   这应该是新手老板,还不知道“合理节约成本”,29块钱的水煮鱼装了满满一盆鱼片,基本捞不到豆芽和生菜。   这个时候,在这个河段摸鱼的男人捞起渔网欢呼了一声,里面好几条几欲挣脱欲望的大肥鱼。   宝宝若有所思,这个鼻子好牛,还能闻出故事来!   看来这个鼻子不仅能闻到宝贝,还能根据资源配重的不同,给予一定提示。   不过很快的,她就顾不上思考这个问题了,因为她来到了山脚下,霎那间,她闻到了满汉全席的味道。   “咕咕咕——”   宝宝木着脸看着望不到边际的大山,明明刚吃完早餐没多久,她又饿了。   这样的金手指,真是造孽啊,QAQ她一定会变成一只小胖鼠的。   ******   “哇,宝宝你好厉害啊,这里好多蛇泡果啊!”   “哇,宝宝,你找到的蛇泡果好甜啊。”   山脚下,不断有孩子的欢呼声传来,他们口中的蛇泡果也被叫做刺泡果,一到夏天,漫山遍野都是这种红彤彤的小野果。   因为刺泡果丛里常有蛇爬过,因此也被称为蛇泡果。   这种小果子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很受孩子们的喜欢,基本上不等它们大片成熟,就已经被嘴馋的孩子陆陆续续摘光了,很多半青不红的也没有被放过,现在已经接近夏季尾端了,很难再找到成片的刺泡。   刚刚靠近山脚时,宝宝很不能适应一下子冲击到鼻子的各种味道,她花了不少时间,尝试缩小味道的范围。   一开始,都是林余拉着她找野果,等她适应后,她就成了山脚下的王者,自称果见愁,基本上这一块哪里的野果子最多,她煽一煽鼻翼就能闻出来。   这些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单纯的很,一下子就被她折服了。   不过老话说得好,冤家路窄,他们正摘野果子摘地兴起呢,就遇到了村里另外一群孩子,傅家的龙凤胎和傅月夏的俩孩子也在其中。   他们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几颗野果子,看到这一群孩子收获颇多,顿时生出了抢夺的想法,尤其是龙凤胎,新仇旧恨加一块,只想着把林余和宝宝摘到的野果子全都抢过来。 第110章 农家童养媳12   “我说呢为什么我们摘不到几个蛇泡果, 原来都被你们给摘光了,山下这些野果子都是大家的,凭什么都被你们占去。”   那波孩子普遍比他们这群孩子大一些, 为首的那个小男孩看上去七八岁的样子, 长得胖墩墩的,一看就很蛮横。   此时他正指着宝宝等人装满了刺泡的口袋兜兜, 威胁这些年幼的孩子把果子交出来。   “我不!”   人群里, 一个拖着鼻涕泡泡, 还穿着开裆裤的四五岁小男孩嚷嚷起来。   “你就会抢我的,我要去爹娘那里告你。”   感情这还是兄弟俩呢。   “你个告状精,今天就抢你了!”   兄弟俩平日里就喜欢抢对方的好东西,这会儿一听小弟弟要去爹娘那儿告状,更是滋生了大男孩心里的邪火, 他嗷嗷叫了一句, 振臂一呼, 跟在他身后的那群大一点的孩子就跟土匪进村一样,盯着各自的目标动手抢了。   当然, 也有一些阻拦的, 可惜场面已经乱起来了,他们那点力量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这样打打闹闹的画面在乡下地方时有发生, 只要不过火, 大人都懒得管,而且村子就那么大, 这些抢来抢去的孩子不少都是亲兄弟姐妹, 要么就是隔房的堂表亲戚。   这种今天你抢我,明天我抢你的事情在大人看来就是小孩子打闹,他们小时候也是这么过来的。   一般来说, 孩子们玩闹也都有个度,就盯着自家兄弟姐妹抢,稍微抢一点,回去哄哄就好了,龙凤胎和杜家表姐弟却不那么想,他们混在人群里冲向宝宝和林余,除了想抢走她们的所有战利品外,还想着趁机揍一揍这俩碍眼的拖油瓶。   “哇!挤烂了,果果挤烂了!”   “二姐坏,抢了好多果果,二姐最坏了,呜呜呜!”   一群年幼的孩子哭的好生伤心,当然,他们这波孩子里也不是没有厉害的孩子,将那些动手抢果子的大孩子反打地嗷嗷叫娘,铩羽而归。   场面有些混乱,宝宝被林余护着,周遭都是横冲直撞的孩子,挤地她俩东倒西歪。   “给我!”   傅连翘就是这个时候挤过来的,她满眼恶意地瞪了宝宝一眼,伸手就要掏宝宝兜兜里的果子,另一只手也没闲着,直接朝宝宝腰间的软肉拧过去。   她娘和她爹打架的时候,她娘就是这么打人的,从她爹的表现来看,被拧着很疼。   傅广元也不遑多让,直接盯上了林余,他早就看不惯这个外姓的野丫头了,她不就是一个连自己宗族都不愿意养的野丫头吗,凭什么来他们傅家白吃白喝。   至于杜鹃和杜明柏两兄妹被另外的人缠住了。   因为杜明柏被他娘宠的太过霸道,才三岁的年纪就已经十分蛮横不讲理了,他想要抢身边人的刺泡吃,人家不肯给,他上手就挠,反被人抓了好几道口子。   杜鹃当时就急了,护着弟弟和那个动手的孩子扭打成一团,杜明柏一边哭,一边在边上叫好,反倒顾不上林余和宝宝了。   “啪——”   傅连翘想要使坏,宝宝也不会傻愣愣由着她下黑手,不等她碰到自己,宝宝就先眼疾手快往她手背上重重拍了一下。   趁着傅连翘愣神的功夫,宝宝还撅起小蹄子往她膝盖上踹了一脚,傅连翘吃痛,差点没跪在地上。   “你敢打我!”   宝宝的反击激发了兄妹俩的凶性,傅连翘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宝宝冲过去。   双方的体格力量差距实在是太悬殊了,龙凤胎今年七岁,林余虽然和他俩同龄,可因为从小吃不好还要干体力活儿的缘故,并不比宝宝高多少,细胳膊细腿的,看上去就没有多大威慑力。   但是她有一股狠劲,看着这样蛮横的兄妹俩,她想起了自己上辈子被他们欺负的痛苦回忆,也想起了自己惨死时的怨憎。   林余只有一个念头,她不想再被他们这样欺负糟践了,而且她答应过舅娘,一定会保护好宝宝的。   她表情坚毅地冲向傅连翘,双手握住傅连翘拿着石头的手腕,傅连翘空出的那只手在她手臂上乱挠乱抓她也不管不顾,只咬着牙不让她挣脱。   “你个疯子,快点放开我妹妹。”   傅广元急了,跑过来对着林余拳打脚踢。   一旁的宝宝怎么可能看着不管,她嗷嗷叫着冲过去,对着傅广元就是一阵抓挠。   四个孩子扭做一团。   傅广元和傅连翘的力气大,可他们没有林余和宝宝这么狠,这么疯狂,两人的打法完全没有理智也没有规矩,哪种手段好使就用哪一种。   咬人,扯头发,两脚乱踹……泼妇打架的手段全都使上了。   龙凤胎在比自己瘦小的林余和宝宝的身上,居然也没有讨到好,双方均有损伤。   “别打了,别打了!”   渐渐的,边上打闹的孩子也觉得不对劲了,因为这四人打的太狠了,尤其是林余,她几乎在下死手,这会儿她狠狠地咬住了傅连翘的胳膊,隔着薄薄的夏衣,居然还有血迹渗出。   傅连翘大声哭嚎起来,眼泪鼻涕流了一脸,林余依旧没有松口,好像要从她身上咬下一块肉来一样。   最先挑起战争的那个小胖子也有些慌了,赶紧凑过来指挥同伴将这四个孩子分开。   “臭不要脸的玩意儿,吃我家的用我家的,还敢咬我妹妹,我要让我爹娘把你赶出去,你这个克父克母的小贱货,等着饿死吧!”   傅广元气的大声咒骂,这么大点的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平日里没少听爹娘这么说。   边上的孩子有些怕林余,觉得她像野兽,可也有些听不惯傅广元的话,总觉得这样的话不该是他们能够说的。   “松口,快松口!”   小胖子使劲要把林余给扯开,已经从厮打中别人拉开的宝宝连忙上前,小小的胳膊张开环抱住林余的腰,在她耳边不断小声地重复。   “没事了,没事了……”   感受到妹妹的紧张,林余才渐渐恢复神智。   她缓缓张开已经有些酸胀的嘴巴,将傅连翘的胳膊松开。   “我不会让他们欺负你的。”   林余回手抱住宝宝,警惕地看着龙凤胎说道。   “嗯,我知道,表姐今天可厉害了!”   宝宝重重点了点头。   姐俩这会儿的模样着实有些狼狈,今天早上葛石燕出门前给宝宝梳的两个小揪揪已经被扯乱了,其中一边的红头绳更是不翼而飞。   她的脸上有两道抓痕,虽然没有破皮,可因为抓人者用了十成力的缘故,两道抓痕已经红肿起来,在白皙的面庞上十分可怖。   林余皮肤黑,表面的一些抓伤咬伤倒是不明显,不过她身上的衣服缝线已经被扯崩开,半个袖子耷拉着,幸好里面还有一件里衣,外加她现在年纪也还小,倒是不妨碍的。   至于龙凤胎,看上去好像比姐俩还要惨一些,特别是傅连翘,这会儿她已经将袖子高高挽起,刚刚被林余咬着的那块地方已经皮开肉绽,她都不敢触碰那块肌肤,哭声越发尖利刺耳了。   “赶紧找大人去!”   小胖子挠了挠头,有些怕了,因为这件事是他先挑起来的,恐怕等他爹娘知道后,他绝对少不了一顿打。   “我要娘,我要娘!”   傅连翘疼懵了,也哭懵了,一个劲儿地嚷嚷着要找娘。   “你们等着吧,我爹我娘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把你们俩个拖油瓶赶出去,谁都护不住你们。”   离开的时候,傅广元还不忘放狠话。   和龙凤胎玩的比较好的孩子以及杜家兄妹跟着他们离开,还有一群孩子面面相觑后也哄笑着四散开去。   山脚下只剩宝宝,和几个刚刚一块采摘果子的孩子。   “吸溜——”   一个小男孩吸了吸鼻涕,苦着脸吃了几颗打斗中被捏烂的刺泡果,同情地看着宝宝和林余。   “完了,你们回去肯定要挨打了。”   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其他更严重的下场,在他们看来,做错事被大人打一顿就好了,一顿不行,那就打两顿。   “我教你,到时候哭地大声一些,每次我哭的越狠,我娘打我的力道就越轻。”   “是呢是呢,你多哭哭,你爹娘也舍不得打你了。”   一群小屁孩凑在一块,替宝宝和林余出谋划策。   闹了这样一出,大伙儿也没心情摘野果子了,互相约定了吃完午饭后再出来玩后,三三两两地离开了。   “我们先不能回去!”   “等娘回来了我们再回家!”   林余和宝宝同时说道,然后看着狼狈的对方,扑哧笑出了声。   两人心里清楚,这个家里真正能够护着她们的只有葛石燕,就连林余都清楚,这会儿大房要是闹开来,舅舅即便心疼她,也会在儿子和外甥女之间左右为难。   尤其她将傅连翘伤的那么狠,在很多人眼里,她一个寄养在舅舅家里的外人居然敢这样伤这个家真正的孙女,即便是有理,放在她身上也显得没理了。   只有舅娘,能够不惧怕大房的压迫,护住她和宝宝。   所以在葛石燕回家前,她们都不能回家,这是姐妹俩的共识。   她俩也不敢在山脚下待着,怕气急败坏的马梅芳和傅时春找过来,姐妹俩牵着手绕小路去了村子外面,这样可以第一时间看到回家的舅娘/养娘。   “你信表姐不?”   坐在村口比较隐蔽的草垛后面,林余忽然开口问道。   “信!”   宝宝想也不想地点了点头。   她相信一个人的眼神骗不了人,刚刚在打斗的时候,林余是真的想要护住她。   其实就在刚刚扭打的时候,宝宝隐约察觉到了表姐身上的怪异之处,她对龙凤胎似乎十分怨恨,可按道理来说,目前为止,两边并没有扯不开的怨恨。   尤其当她刚刚抱住表姐,和她说没事了,让她可以松口的时候,有一瞬间,她觉得表姐是真的想要用力从傅连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毫不留情的那一种。   表姐的身上有秘密!   宝宝将这个猜测深深埋在心底,不管这个秘密是什么,至少她知道,表姐是真的喜欢娘,真的爱护她。   “好!”   在得到宝宝肯定的回答后,林余冲着她伸手,拽住她的衣领,用力地将布料从接缝处撕开,接着她又如法炮制,撕开了她一个衣袖,又将她头上另一根红头绳解下来扔掉,双手对着她的脑袋一阵揉搓,硬生生搓出一个鸡窝来。   做完这些后,她的视线又对准了宝宝身上的伤口,可很快她又将眼神收回来了,转而对自己下手。   她将自己身上原本被扯破的衣料扯地更烂了一些,对准自己手上脖子上的抓痕又抓了好几遍,加重了痕迹。   宝宝知道她的用意了,也知道她刚刚为什么会在自己的伤口上停留一瞬的目光。   “其实不用这样做的。”   她赶紧抱住表姐,“我相信娘不会让我们吃亏的。”   表姐就是担心她们身上的伤没有龙凤胎身上的伤来地重,到时候被反咬一口,可是即便心里这样想,表姐也没有想过加重她身上的伤势,而是在自己身上动手脚。   宝宝不知道表姐经历过什么,可她觉得表姐一定是个好人。   “可是……”   林余有些犹豫,可面对宝宝笃定的目光,她终究还是妥协。   “嗯!”   她也愿意相信,舅娘一定能护住她们的。   姐妹俩就互相抱着对方,在草垛后面静静等待舅娘/养娘回来。   期间宝宝开始反思自己,明明她已经是轮回了好几世的人了,怎么做事还是这么冲动幼稚,真是典型的只长年纪不长脑。   其实在傅连翘对她动手的时候,她应该能想到更妥善的处理方式。   但不得不说,虽然伤敌八百自损七百,有一百的胜利值,亲自动手将那对龙凤胎打的那么惨,心里头还是很痛快的。   肯定是原身本身的脾气性子把她同化了!   宝宝在心里头碎碎念,她本人可是一个成熟温柔懂事大方得体聪敏机智(以下省略N个褒义词,可自行脑补)的好女孩呢。   ******   葛石燕母子俩今天一切顺利,夫子在询问了傅时年几个问题后,就收下了这个学生,在得知娘俩已经购置齐文房四宝和几本启蒙的书本后,夫子让傅时年第二天就可以直接去他那里念书了。   之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是因为葛石燕又在秀才娘子那里打听了一下学生的饭食问题。   两个村子之间并不算太远,可来回也要将近大半个时辰,每天早晚上学放学也就算了,总不能午饭的功夫让孩子再走一趟吧,这么大点的男孩,还不得累死啊。   好在来这儿念书的本就不止本村的孩子,夫子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每个学生只要每月多出一百二十文就可以在夫子家里吃饭。   平日里就一素一汤,每隔五天就会有一个鱼菜或是肉菜。   书塾每月只在十五放一天假,算下来每餐饭也就四文钱左右,这个价格十分公道,葛石燕想也不想就定了半年的餐食。   就这样,等葛石燕带着儿子从邻村回来的时候,宝宝和林余都快在村口等到睡着了。   “娘!”   “舅娘!”   宝宝打着瞌睡,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忽然脑袋一个失重,点了下去,整个人也清醒过来了。   这个时候葛石燕正朝村子里走去。   宝宝赶紧推了推一旁的小表姐,拉着她朝着娘亲冲过去。   “这是怎么回事!”   葛石燕定睛一看,差点没有认出来这俩头发蓬乱,衣衫破烂,身上还有好多抓痕和泥灰的是自家孩子。   明明出门前她将宝宝收拾的那样干净可爱,这么就俩时辰不到的功夫,孩子就折腾成这样了呢。   葛石燕赶忙走过去,一脸严肃地捧起宝宝的脑袋,看到她脸上的抓痕,怒从心生。   “怎么回事!”   她又撸起宝宝的袖子,在看到她胳膊上,脖子上的抓痕和淤青后,脑袋的神经气的一跳一跳的。   当然,她也没有忘记查看林余身上的伤,因为后来自己又往伤口上挠了几下的缘故,林余身上的伤势比起宝宝来严重多了。   好几道抓痕皮肉外绽,不仅红肿,都已经开始渗血了。   一般的孩子打闹,又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伤痕,葛石燕不是没想过是不是姐俩自己打起来了,可转念一想,如果真的是俩人互相打斗造成的,又怎么会还粘在一块,这样委屈地在村门口等她呢?   排除了这个可能性,剩下的也只有一种可能了。   只有那一个可能,才会对姐俩下这样的狠手,还吓的姐俩不敢进村子,只敢在村门口等着她。   葛石燕不断地喘着粗气,气到浑身哆嗦。   “是不是大房的人干的!”   葛石燕咬着牙问道,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她想也不想地一把抱起宝宝,然后牵着林余的手往村子里走去。   因为她的脚步太快,林余还差点跟不住她。   至于傅时年,他同样紧张坏了,一边跑,一边在靠近娘亲时蹦跳一下,好看清宝宝的伤势。   “傅时春!马梅芳!你们都给我滚出来!”   去她娘的慢慢恶心那一家子,她是一息都忍不下来了,就这种时时刻刻都有可能给宝带来危险的人物,她恨不得顷刻碾死,真不想留着他们继续喘气。   葛石燕甚至还有些怪自己,就为了不让傅时春和马梅芳觉得自己怕他们了,硬是要留在傅家不走,却忽视了她不可能面面俱到,在她照顾不到的地方,宝宝很有可能会受到欺负。   那是一堆臭虫烂泥,她何必要和烂泥做堆呢,这样的人家,早该离开了。   这个时候的她愤怒极了,可理智并没有被愤怒摧毁,甚至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她还有了一个突发奇想,或许既能和那一家子脱离关系,还可以把握住属于她的那一部分利益,让那一家子丢了西瓜,还捡不到芝麻。   “你个小畜生,你还敢回来!”   马梅芳听到声响走出来,她看也不看葛石燕,而是直勾勾地盯着宝宝和林余,抬起胳膊就要给她们俩个巴掌。   刚刚她和丈夫已经在村子里找了一圈了,就是没有找到林余和宝宝,这俩畜生把她的儿子女儿打成这样,尤其是林余,居然能对她女儿下那样的狠嘴,这么可怕的丫头,她绝对不会允许她留在这个家里。   可惜没等马梅芳的巴掌落在林余的脸上,葛石燕就已经拽住了她那只手,然后用另一只手甩了她一个大嘴巴子。   “你敢打我!”   马梅芳不可思议地吼道,语调都有些因为气愤和诧异变音了。   “打你就打你!”   说着,葛石燕又给她另一边脸来了一记耳光。   “啪——”的一声,这一下力道更重,马梅芳的右脸瞬间浮现起一个巴掌印,嘴角还隐约有血迹渗出。   她只觉得两边脸都麻木了,尤其是右边,她甚至感觉到了牙齿的松动。   “我是你婆婆,当婆婆的还不能教儿媳妇了!你看看你把傅家的子孙教成了什么畜生玩意儿,别说打你了,就是把你休了,傅家族老也只会夸我这个婆婆做的好。”   葛石燕冷笑一声,看着马梅芳已经肿起来的两边脸颊,还嫌自己打的不够狠,力道不够大。   此时房间里其他人也听到动静跑出来了,还有不少傅家的亲戚邻居。   刚刚马梅芳在家里嚎了一通,说自己儿子闺女被家里养的两头白眼狼打了,还撩起傅连翘的衣袖让大伙儿看看林余咬的有多狠。   这些亲戚朋友看到龙凤胎的惨状也觉得宝宝和林余过分,自发地帮忙在村子里找了一通。   最后无功而返,一群人都聚集在了傅家的堂屋和龙凤胎的房间里。   “大岩媳妇,你这是做什么呢!”   一个辈分大的嫂子们围了上来,她们已经从龙凤胎口中听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大概就是林余和宝宝摘到了很多野果子,他们想要姐妹俩分他们吃一些,可姐妹俩不肯,还动手打他们。   在长辈们的眼里,不就是一些不值钱的野果子吗,怎么就不能分侄子侄女一些呢,宝宝和林余年纪虽小,可按辈分,还是龙凤胎的长辈呢。   现在葛石燕回来,不仅不教训她教出来的养女,反过来打骂马梅芳这个儿媳妇,大伙儿都觉得她有些过分。   一个嫂子正想好好说道说道,就看到了跟在葛石燕身后的宝宝和林余。   在葛石燕进院子前就把宝宝放下了,她怕抱着孩子,自己不好发挥。   这会儿俩孩子就跟在葛石燕身后,怯生生地看着屋子里的人,似乎是怕极了,明明葛石燕也就那么大的块头,姐妹俩都想要躲在她身后,俩人紧紧贴在一块,只敢小心翼翼用手指尖轻轻捻着她的衣摆。   原本这些亲戚朋友以为龙凤胎的样子就已经足够凄惨了,没成想他们口中打人的宝宝和林余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尤其这俩孩子比龙凤胎更小,这一身红肿抓伤,看上去弱小无辜又可怜。   几个原本想替马梅芳说话的嫂子们瞬间哑口,说起来龙凤胎比这姐俩还要大一些呢,真相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吗?   她们又想起了不久前村里私底下流传的一些八卦。   傅家的童养媳落水了,有人看见龙凤胎和傅家出嫁姑娘生的表姐弟一块往深潭边去了,马梅芳解释说孩子们看到宝宝落水后怕被大人骂,不敢告知大人,还说是宝宝一定要去深潭边玩耍,只是龙凤胎没有拦住她。   对于孩子,大人们总是有着极大的宽容度,尤其这件事最后也没有造成什么恶劣的后果,大家顶多背后嘀咕两句龙凤胎担不起事,胆子太小也就过去了。   可又听说,那天小童养媳委屈地说了,龙凤胎没有推她,只是一个劲儿地和她说潭里的荷花好看,让她去摘一朵……   几位嫂子打了个哆嗦,这傅家的事可真是一屁股烂账,她们还是别轻易站队了。   “傅大岩,这个家分了吧,我跟着老幺,你是选择跟着老幺,还是选择跟着傅时春,随你的便吧。”   不能和离,可不代表不能分家啊,如果是分家,爹娘自然可以选择跟着大儿子生活还是让小儿子养着。   而且只是分家,于儿子闺女的名声也无碍,不仅如此,作为傅家的子孙,她的儿子可以名正言顺分到一部分傅家的祖产,不论是这个老房子还是傅家祖辈留下来的田产,葛石燕都不会便宜那一家畜生。   她今天非要从他们身上咬下一块肉来,让他们每每想起都痛不欲生! 第111章 农家童养媳13   “大岩媳妇, 哪至于闹到分家呢?”   几位大嫂子面面相觑,在他们这儿,通常等到最小的孩子成家了, 才会想到分家, 一些重权威的父母甚至会等到自己弥留之际,才允许儿子分家另过。   傅家有些特殊, 最前头的儿子已经是奔三的人了, 可后娘葛石燕生的晚, 儿子傅时年今年也就七岁,按照村里传的葛石燕准备让养女做童养媳的说法,等到傅时年成家,起码还得等上十年。   也就是说,在这十年里, 傅家按常理是不应该分家的。   她们觉得葛石燕气糊涂了, 她一个女人, 儿子还那样小,如果分了家, 她和儿子靠谁去?反倒是不分家的话, 前头的继子都不能有私产,银子都攥在她手里, 还不是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分家……”   葛石燕轻呵了一声。   “要是不分家, 我儿子闺女怎么被弄死恐怕都说不准了。”   她直勾勾地看着从堂屋里走出来的男人,语气严肃极了。   “你让人去把族亲叫来吧, 正好我们算算, 这个家该怎么分。”   她是铁了心要分家了。   “孩子们的打闹,何必要这样了,如果是大弟大丫做错了事, 让他俩道歉还不成吗?”   傅大岩哀求着说道,他还是不明白,怎么就闹到要分家的地步了呢。   刚刚龙凤胎的惨状他也都看见了,这会儿宝宝和外甥女的狼狈他也没有忽视,可在傅大岩看来,这依旧只是孩子们的打闹,可能过火了些,但只要大人们好好教育教育就成了,老幺那么小,还没有成家,这个家怎么能分呢。   他就是一个古板的大家长,总想着息事宁人,可这会儿葛石燕不再愿意顺着他了。   “我就问问,那俩孩子是怎么和你们说的?”   葛石燕并不搭理傅大岩,而是看向了院子里的其他人,包括马梅芳和傅时春俩口子。   “他们是不是说是宝宝和阿余动手打了他们?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不能听他们怎么讲,也不能听我怎么讲,不如把当时在场的孩子都叫过来,听听他们怎么说。”   葛石燕对自己教出来的孩子有信心,宝宝绝对不会骗她的,相反,那对龙凤胎是什么样的人品,她一点信心都没有。   可她心里清楚,别人未必会这么想,因此这会儿不论是让她或是让大房的人来说,肯定是有所偏颇的。   于是葛石燕很干脆的提出让其他孩子来说,那么多孩子,总能还原出当时的真实情况。   村子拢共就那么大,傅家的动静不小,当时在山脚下打过架的孩子基本上没一会儿都到齐了,作为率先挑起战争的罪魁祸首,那个小胖子是被爹娘揪着耳朵拽过来的,哪还有早上的蛮横英勇,眼睛哭的像核桃那么大,看上去像是一个气鼓鼓的青蛙。   至于被他抢了刺泡的弟弟则是在一旁笑的得意,恨不得爹娘打地再狠一些。   “林余咬傅连翘了,咬地可狠了!”   “是龙凤胎先动手抢宝宝她们的果子,宝宝不让,就打起来了!”   “嗯,宝宝踹了傅连翘,傅连翘生气,捡起石头要砸她。”   “我也看见了,那块石头那么大!”   “林余护着宝宝不让傅连翘砸,傅连翘抓她胳膊。”   “他们打来打去,傅连翘羞羞脸,哭的好大声啊。”   一群孩子七嘴八舌地说道,虽然语序有些混乱,说话颠来倒去地,可也能基本还原出事情的经过。   根本不是像龙凤胎说的那样,他们只是开口讨要,而是一上来就动手抢,宝宝拒绝后反击,傅连翘拿着石头就要砸她,战势这才扩大。   这样听起来,似乎是龙凤胎的错更大。   “不就是一些不值钱的野果子吗,分一点给侄子侄女又怎么样呢。”   马梅芳开口了。   她的话也有道理,要不是宝宝和林余太小气,也不会闹出这样的事情来。   “就不,那是我们捡到的果子!”   “就是,我们的果子,我们愿意分他才可以拿!”   “他们抢,他们是坏人!”   没等宝宝开口,其他一起摘果子的小伙伴率先闹腾起来了,尤其是穿开裆裤的小胖子,他可生气了,今天早上他找到的果子一部分被他哥抢走了,还有一部分在抢的过程中被碾烂了,他都没有吃到几个蛇泡果。   就这样,他爹娘都没怎么说他哥,一点都不拿他的委屈当回事,要不是傅家因为这件事闹到要分家,他爹娘还不会对他哥怎样呢。   一群四五六岁的小毛头气鼓着脸,愤怒地看着那些为龙凤胎说话的大人。   “我觉得宝宝和阿余做的没错,小辈都动手抢了,她们要是什么都不做,还大大方方地把东西分给他们,那不是大方,是蠢,是傻!现在可以抢果子,将来是不是就要抢银子了?”   葛石燕觉得她的宝一点都没有做错,又不是关系亲近的兄弟姐妹,人家差点害死她,她还和他们做朋友,观音菩萨都没有那么大的肚量。   “就因为表姑不分野果子给她吃,她就能用石头砸人了,将来稍有不顺她心的地方,她是不是都敢下毒放火了?”   葛石燕冷笑一声,这就是他们俩口子教出来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这么狠毒了,再大一些,也不知道能干出什么事来。   “真担心将来谁娶了她做媳妇,婆媳之间、两口子之间难免会有拌嘴的地方,就怕晚上等人睡着了,她拿着石头站在炕头就把人脑袋砸地稀巴烂,反正现在她拿石头砸人也没人骂她,反而觉得她委屈呢,正好让她知道这么做原来是对的。”   葛石燕的嘴巴一点都不留情面,直接把傅连翘的名声毁了大半。   都说小时看大,小时候是什么样的人,长大了一般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小时候的傅连翘就可以为了一些野果子拿石头砸人家脑袋了,长大后她或许也会因为一些口角谋杀亲夫和婆婆啊。   这样狠辣的名声传出去,以后谁还敢娶她做媳妇呢。   马梅芳听着这些话,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   可是葛石燕根本就不等她开口反驳,又叭叭地说了起来。   “之前我家宝宝落水差点没有救过来的事大家可能也不太清楚,就是那俩孩子联通我家出嫁姑奶奶家那俩孩子给带到深潭边去的,他们还哄宝宝说深潭里的荷花好看,让她自己去摘,看到我家宝落水后全都跑了,要不是大牛嫂子路过发现救了宝宝,她这条命就折进去了!”   说到那件事,葛石燕依旧心有余悸。   “他们说孩子胆子小,回家后怕被大人骂,就不敢告诉大人宝宝落水的事,我看他们的胆子一点都不小,没胆子,能哄着小姑去深潭边玩耍?没胆子,能回家后跟没事人一样,要不是村里有人看见他们一起往深潭边去了,我都不知道当时他们几个都在场!”   看着表情沉痛的舅娘,林余的脑海中浮现了一些上一世的记忆。   上一世,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舅娘之所以会和舅舅和离的原因就是因为宝宝的死亡。   舅娘想要严惩杀人凶手,可舅舅不同意。   龙凤胎是舅舅的亲孙子,亲孙女,他们坚定是宝宝自己要去深潭边玩耍,他们是拗不过宝宝,这才跟着一块过去,那个时候宝宝落水,他们实在是太害怕了,事后想起来,心中觉得愧疚极了。   那个时候死无对证,四个孩子里最大的就是七岁的龙凤胎,最小的还是一个三岁的孩子,别说没有证据了,就算有证据的,那么小的孩子还能判死刑不成?   别说傅大岩了,傅氏宗族里也不允许族人出现这样骇人听闻的丑闻。   出于对宗族,对亲孙子孙女的维护,傅大岩选择了相信他们的说辞。   最后舅娘和舅父决裂,带着儿子傅时年离开了傅家。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三年前,我家老幺也在相同地点出事,要不是……他就死了!”   葛石燕的话语有些卡顿,不过在场几位长辈只看了眼宝宝,就意识到她为什么话说一半的原因了。   “老幺也发了一场高热,醒来后就记不清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只想着是老幺自己调皮,跑去了深潭边玩,现在想想,未必是老幺自己跑过去的,是我把人性想的太善,没有想过自己身边还有那样一群恶鬼!”   葛石燕咬牙切齿地说道,傅时春和马梅芳的脸色瞬间就变了。   “胡说八道,那个时候大弟和大丫也就五岁不到,他们和老幺差不多大,怎么可能哄亲小叔去深潭呢!”   傅时春气急败坏地反驳道。   “是啊,他们做不到,你们两口子可以啊,或许那俩孩子就是有样学样,意外听到了什么,跟着做了一遍。”   葛石燕将拳头捏的紧紧地,她只恨那个时候自己根本就没有想过继子夫妇会这么恶毒,只以为是老幺调皮,因为他那个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们满村子跑,大半天见不到人影,自己跑去深潭边玩,意外落水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可巧合太多,就会让人怀疑不是巧合了。   这话一出,全场骇然,包括傅大岩,都不由自主地看向了自己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妇。   是啊,三年前,要不是……傅时年就死了。   不论是傅时年还是宝宝,他们死了对谁的好处最大……   大伙儿心里掀起一阵惊涛骇浪,可还是那句话——没有证据……   现在这一切,都只是葛石燕的推测罢了。   因此傅时春和马梅芳只慌了一阵,很快就镇定下来。   “胡说八道!我知道娘你一直都看不惯我和大春,可你也不能这样污蔑我们,连亲弟弟都害,我和大春成什么人了!”   马梅芳满是委屈地说道,配着红肿的脸庞,看上去滑稽极了。   “行了,别演了,我嫌恶心。”   葛石燕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他们最好祈祷自己能够将自己的小尾巴藏好,要是让她找到证据,她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两条性命啊……至今回想起来,她都要辗转难眠……   葛石燕闭上眼睛,不让眼泪流下,她能做的,只是对宝宝更好,恨不得把自己的心肝都掏给她,这样才会觉得安心一些。   “我自认嫁到傅家这些年里也没有亏待你们兄妹,也知道你们喝了哪家的迷魂水,非得觉得我是来害你们的,在这个家里拿我当贼防着,这些年我也不是没听到外面的闲言碎语,不就是说我这个后娘偏心,把家里的东西都搂到自己儿子身上了吗。”   葛石燕看向围观的村民。   “但是我请大家想想,我是从小打骂他们兄妹了,还是让他们兄妹没饭吃,没衣服穿了?傅时春十六岁娶媳妇,傅月夏十七岁嫁人,哪一个嫁娶的酒席我没风光大办?傅时春的媳妇、傅月夏的男人,又哪个不是人模人样的?”   这话应该是在说她这个后娘没有存坏心,要不然就该给继子娶一个丑八怪病秧子,给傅月夏嫁一个酗酒打婆娘的懒汉。   可人模人样这个词听上去总觉得不太对味,马梅芳觉得葛石燕在骂她,可她没有证据。   “我这个后娘当的,问心无愧!”   这句话,葛石燕说的掷地有声。   众人沉默了,是了,也不知道哪里穿出来的风言风语,说葛石燕这个后娘面甜心苦,可她要是真是个心苦的,傅时春喝傅月夏的日子哪会这样好过。   尤其是傅月夏,有那样一副体面的嫁妆,三五不时还回娘家吃饭的姑子真是满村子打灯笼都找不出第二个来。   “现在我们是真的没办法再住在一个屋檐下了,人家烦我,总觉得我在搜刮他家底儿呢,我也怕他,哪天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我们娘几个弄死了,既然都看不惯对方,那干脆就分家好了,反正我再怎么好,人家也没把我当娘看,我也不求他们养我的老。”   她都说了那么大一通了,让那些想要劝她别分家的人也说不出劝阻的话来了。   “分家吧!”   葛石燕沉默了一会儿,看着傅大岩,轻声叹喂道。   事已至此,硬是要凑在一块过日子,问题只会更多。   傅大岩抱着脑袋,蹲在地上,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哪还有平日里的精气神,整个人都像是被抽了魂一样。   ******   傅家的家产并不算多。   现在住的老宅子,三亩上等田,八亩中等田,十二只母鸡,两只公鸡,三只水鸭,锅碗瓢盆、农具若干……   葛石燕又回了趟屋子,拿了一个木匣子出来,这里面是家里这么些年攒下的银子,一共有六十八两,还有一些零碎的铜钱。   “家里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点银子!”   马梅芳满是不信,他们之前都攒下了二十来两的私房银子呢,葛石燕那里是大头,不可能只有这些。   “就这么点银子,爱信不信,谁让俩孩子接连两次落水,光给他们看病都花了不少银两。”   这话说的,矛头又到了大房的身上。   “你们都给我闭嘴!”   傅大岩抽着旱烟,眉头紧锁,形成一个川字。   也是葛石燕精明,早在发现继子靠不住,准备搂钱的时候,她就开始各种铺垫,时不时就在老头子耳边念叨现在布匹、油盐酱醋价格飞涨、家里人情往来开销的增加……   久而久之,傅大岩也觉得银子不经用,对于家里的家底,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老幺念书每年要交二两束脩,加上笔墨纸砚,一年起码得花六两,我不多要,就拿八年的学费,一共是四十八两。”   说着,她数了四十八两到自己那儿。   “都分家了,老幺的束脩凭什么从公中走?”   拢共就那么点银子,葛石燕还拿那么多走,傅时春两口子急地眼睛都红了。   “按你们娘说的算,这是之前就说好的。”   傅大岩吧哒吧哒抽了几口烟,沉声说道。   “虽然分了家,可老大和大姑娘的婚事都走了公中,老幺也不能漏,之前老大娶妻彩礼加酒席花了五两,这年头办酒的价格年年都涨,十年前娶一个媳妇彩礼只要二两,现在三两都打不住,等到老幺娶妻,也不知道是什么价儿了,我要个八两,也不过分吧。”   说着,葛石燕又搂了八两银子过去。   加上之前束脩的银子,现在公中只剩下十两银子,外加一些铜板。   “之前宝宝落水和老大家的孩子脱不开关系,这个孩子内里虚了,得吃好喝好慢慢调养,所以我再拿五两,也很有道理。”   葛石燕又搂了五两,这会儿傅时春和马梅芳捏紧拳头,已经随时准备爆发了。   她睨了那俩人一眼,然后看向傅大岩。   “你准备和谁过?”   其实她的心里已经猜到了傅大岩的选择。   在沉默了良久后,傅大岩抬起眼皮,看了看老大两口子。   他能怎么办呢,儿女都是债啊,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老大两口子连带着俩孙子孙女都走了歪路,这里有他的一部分责任,作为亲爹,他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女走错了路却不去纠正吧。   “我跟老大。”   傅大岩低着头,又吧哒吧哒抽了两口烟。   傅时春和马梅芳的脸上终于有了些喜色,爹跟着他们,老房子自然也该是他们的了,而且傅大岩的身子骨还很好,能够帮忙干很多活呢。   “那好,这剩下的五两银子我们每人拿二两半,剩下的那些,就给老大家吧。”   葛石燕指着那一堆不足一百个点铜板,十分大度地说道,傅时春两口子差点没气吐血来。   可那又有什么用呢,傅大岩都没有反对,只要没和离,她就永远是他们的娘,不服都给她憋着。   总算到了真正的大头上。   “我们是没办法住在一块了,那几间房子我不要了,就给你们吧。”   没想到后娘居然不准备争这套老房子,可还不等傅时春和马梅芳惊喜,葛石燕又说了一段让他们呕血的话。   “家里这三亩上田,八亩中田,其中七亩是祖产,还有一亩是你和前头大姐挣下的,还有三亩是我和你一块挣下的,老大俩口子分大姐和你那一半,老幺分我和你那一半。”   也就是说,大房目前分半亩,傅时年目前分到一亩半。   剩下的十一亩地,按照当地的规矩,长子分六成,剩下的其他儿子分。   “现在上田市价十七两,中田十二两,我不要房子,那几间房子能折二十两左右,再加上家里的家具我也不准备拿走,就算两亩中田吧。”   本来八九分,十一亩地里,大房能分到六亩六分地,傅时年能分到四亩四分地。   可按照葛石燕的说法,大房还得再拿出其中的两亩地,等于他们最后能到手的就四亩六分地,外加之前分到的半亩,也就是五亩一分地。   而傅时年能分走其中的七亩九分地,远比他这个长子多得多。   “一亩地也别计较了,大房分五亩地,老幺分八亩,房子我们就不要了,对了,分地的时候别麻烦了,就把村东那一块地给老幺,正好八亩地,还连在一块。”   听完后娘的话,傅时春夫妇的脸已经气成了猪肝色。   那八亩地里有两亩上田,这个女人实在是太不要脸了,她这是要替她儿子把整个家底都给掏空啊。   其实傅家的老房子又哪里能值那么些银子呢,他们宁可把房子分给他们,也不愿意把田地给让出去。   “对了,阿余以后就跟我一块生活吧。”   没等傅时春说话,葛石燕又开口了。   “你不是真糊涂吧,阿余为了护住宝宝,那样凶狠地咬了傅连翘一口,她在这个家里怎么能待下去呢。”   葛石燕长叹了口气,她自认不是个好人,可对林余那丫头,她真是有些心软了。   再怎么说,对方也是为了护住宝宝得罪了大房的人,她要是把她留在这里,真的是将那个孩子往火坑里推了。   至于跟着她?不敢保证对那个丫头多好,至少不会打她骂她,还能给她一口饱饭。   听了葛石燕的话,傅大岩的背更弯了,这个刚强了一辈子的男人,现在和那些佝偻的老头又有什么分别。   “都按你说的办。”   他有些怔忪了,百年之后,他该怎么去见地下的妹妹啊。   这恐怕是傅时春夫妇今天为止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少养一个拖油瓶就能少花点粮食,唯一不满的就是葛石燕养了那个丫头,他们就没办法替儿子闺女出气了。   谈话的功夫,族长和族中的一些长辈也都过来了,傅时春夫妇有心想要让族长替他们说说话,哪有分家的时候,长子才分到那么点东西的。   可是等族长过来的时候,葛石燕并没有开口,家产的具体分配,都是傅大岩这个当爹的说的,姜朝最重孝道了,要是惹怒了亲爹他们都讨不了好。   所有的分家细则都白纸黑字写在了契书上,两口子摁下手印,分家的事情也算是落定了。   傅时春和马梅芳都快把牙根给咬碎了。   提防了那么多年,算计了那么多,到头来,他们只分到傅家老宅和五亩田地,这些东西,甚至还比不上村里一般的人家。   反倒是葛石燕,拿走了八亩田地,还卷走了家里所有的现银和他们的私房,那些东西何止一个傅家老宅和十亩良田啊。   ******   房间外,宝宝等人蹲在门口,他们还太小了些,不被允许参与分家协商。   “你放心吧。”   宝宝握着小表姐的手安慰她,即便是分家了,她也不会让小表姐留在这个家里被大房的人欺负的。   林余回了她一个有气无力的微笑。   她哪里是在担心自己啊,她担心的是舅舅,难道她重来一次什么都改变不了,依旧只能看着舅舅抱憾终身吗?上辈子宝宝死了,舅舅依旧选择了大房那群人,现在宝宝没事,所有人都没事,舅舅的选择似乎也不用猜了吧?   林余猜到了答案,越发难过,这种无力挽回的滋味并不好受。   尤其当你知道,他会后悔的时候。   三人中最惶恐的恐怕要数傅时年了,对他来说,一个是爹,一个是娘,他们都对他很好,现在爹娘好像要分开了。   他蹲门外,看着地上的石板面,眼泪吧哒吧哒滴落在地面。   本来还在安慰小表姐的宝宝不知什么时候凑到了他的身边,握住了他的手掌。   “我不怕的。”   傅时年抿着嘴唇,带着哭腔说道。   “我是哥哥,我不能怕的。”   似乎是在安慰自己,也似乎在为自己鼓劲。   傅时年反过来抱着宝宝。   “妹妹你也别怕,有哥哥在呢。”   在这一刻,他又有勇气了。 第112章 农家童养媳14   紧闭的堂屋门被打开, 一群人从房间里出来。   与葛石燕春风得意的面孔不同,傅时春和马梅芳臭着一张脸,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俩人死了爹娘呢。   得!只看这一眼就知道, 这一次分家, 大房并没有占到大便宜。   大伙儿心里思忖着,今天发生了那么多的事, 之后的一段时间, 大伙儿又有不少谈资了, 尤其是傅家继室养的这俩孩子接连落水的奥妙,就足够他们研究很久了。   现在傅时春夫妇最呕血的事是分家时的不公,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明白,其实给他们一家带来最大困扰的将会是分家前葛石燕在大伙儿面前说的那段话。   没证据不假, 可只有县官大人判案才需要证据, 对于这些没念过书的乡下人来说, 主观的看法和猜测比证据更加可信。   反正他们心里已经埋了一根刺,如果葛石燕的猜测是真的, 这俩口子连亲兄弟都能下手, 他们教出来的孩子也如他们一样毒辣,小小年纪就敢害人了, 面对这样的一家四口, 他们还敢与之深交,敢让自己的孩子同他们家的龙凤胎玩耍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可惜傅时春两口子暂时没有想到这一点, 等到后来发现自己在村子里的人缘越来越坏时, 想要挽回已经来不及了。   “几位叔叔嫂子留下来吃顿饭吧。”   在他们这儿,分家是喜事,意味着爹娘愿意放手, 兄弟们真正开始当家作主,成立一个个新的门庭。   可对于今天分家的傅家来说,和喜事似乎差了点距离。   傅家大房如丧考妣,傅大岩也闷闷不乐,几位族老怎么好意思留在来吃酒呢,只能找着借口陆续告辞了。   “哼!”   家也分了,外人也走远了,马梅芳懒得装相,在恶意地看了眼宝宝和林余后,甩手离开堂屋,回了自己的屋子。   “爹啊,大弟和大丫那儿离不得人,我和芳子得去看着点。”   傅时春对着傅大岩解释道,却理都不理葛石燕这个继母,紧随马梅芳之后快步走回了屋子里。   没过一会儿,紧闭的卧室里传来了夫妻俩的低吼声,孩子的哭闹声,以及东西砸到地上的砰砰响声……   傅大岩的表情有些难看,身型也越发颓然了。   “老幺啊,以后爹跟着你大哥大嫂生活,不过爹还是你爹,我可以来家里找爹,爹也会去你那儿看你的。”   傅大岩觉得自己对不起小儿子,老大总说他偏心眼,有了老来子连大孙子都看不上了,可傅大岩心里头明白,他其实最偏心的还是前头的长子,要不然也不会在选择跟谁过的时候,选择了老大一家。   只是当爹娘的实在是太难将一碗水端平了,老幺乖巧懂事,他跟着他娘生活,他不担心这个孩子将来会受苦,但老大不一样,他现在已经钻牛角尖了,他怕自己跟着老幺生活后,老大没了管束,彻底一条道走到黑,再也回不了头了。   “你娘性子要强,从来都不会喊苦喊累,爹知道你聪明,到时候你多看顾些,一有不对就来和爹说。”   这句话是说给儿子傅时年听的,也是说给媳妇葛石燕听的,告诉她,他心里还有她这个婆娘,他们只是分家,又不是和离,遇到事找他这个男人总是没错的。   “你一个人侍弄不了那么多亩地,到时候佃租出去一些,剩下的,播种、收获的时候我来给你搭把手,别把自己累伤了。”   傅大岩想着,自己虽然跟老大一家生活,可婆娘和小儿子那里也不能完全不管不顾,他给不了他们太多东西,可体力活他还是能干一些的。   “嗯。”   葛石燕这会儿心情也有些复杂,说实话,十多年快二十年的夫妻了,怎么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呢,她有时候气这个男人偏心眼,可也有时候会感念这个男人的好。   “那你可得留着点力气,别在老大家当老黄牛把自己的力气都给掏空了,到时候真的让你帮忙,反倒使不上力了。”   葛石燕恨恨地想着,她可不会放过这个糟老头子,她儿子也是他儿子,财产分明白了,感情是分不明白的。   她就要借着老头子心里充满愧疚的时候让他许下一个个不平等的条约,到时候春种秋收都让这糟老头子来她地里帮忙,到时候掏空他,看他还能不能在老大那儿使上劲儿。   那俩口子还不是看中他现在身板结实,能够干点活吗,到时候他要是不能干了,看那俩畜生会是什么反应。   “诶,诶,诶!”   傅大岩连应了好几声,心里不自觉地松了口气。   他不怕葛石燕差使他,就怕葛石燕连这点活儿都不让他干了。   “阿余啊……”   和儿子媳妇说完话,傅大岩又满怀愧疚地看向了外甥女林余,当初是他同意把外甥女接回家里来住的,现在却又要让外甥女跟着舅娘一块生活。   虽说这也是名正言顺的,可在外人看来,林余分家不跟着亲舅舅,反而跟着没有血缘关系的舅娘一块生活,总是怪怪的。   “你以后就跟着你舅娘一块生活,她人心善,偶尔刀子嘴豆腐心,你别听她说什么,就看她做什么就好。”   傅大岩心疼妹妹留下的唯一的孩子,可又不知道怎么亲近。   “舅舅没什么本事,但是你放心,舅舅总能给你攒下一份还算体面的嫁妆。”   傅大岩想过了,农闲的时候他也能出去接散工,林余的年纪还小,距离她嫁人还得等上十来年,自己总能攒下几两银子。   “哼。”   葛石燕在边上用鼻子闷哼了一声,还算这个糟老头子那颗心没有完全偏到那俩畜生身上,还知道自己这个外甥女呢。   听到媳妇鼻子哼出的气音,傅大岩说不出的尴尬。   林余听到舅舅对她的安排后,心中有些纠结。   她不得不承认,在听到自己以后会和舅娘他们生活的时候,心里头是高兴轻松的,虽然和舅娘接触的时间很短,可她已经眷恋上了这种感觉。   但与此同时,林余放不下舅舅,她知道,只要她说自己想要留下来,坚定的表现出这个态度,她能够达成所愿的。   可之后呢?   她的决定会不会伤舅娘的心,以及她留下来之后,又有什么把握能让舅舅和舅娘重归于好,不留遗憾?   或许她应该跟在舅娘身边,到时候没准还能在舅舅彻底认清大儿子一家后给舅舅牵线搭桥的机会。   于是林余不啃声了,默认了这个决定。   “至于……”   傅大岩最没想好该怎么面对的,其实是宝宝,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行了行了,你一个老男人叨叨叨个没完,矫情不矫情啊。”   葛石燕不是很想听他和宝说话,她怕这个糟老头子一张嘴就是替她孙子孙女说情。   “你放心,仨孩子我都会看好的,你要是有心,到时候我修屋子,你就过来搭把手吧,我事先说明啊,这是你小儿子的房子,你来帮忙可没有工钱。”   葛石燕冲着他摆了摆手,分家的时候她没有要房子,可早就想好了新房子的地点。   一开始葛石燕有想过直接搬回娘家村子去,那里有她大弟和葛氏族亲,不用担心被人欺负,可转念一想,刚分家就搬回娘家那儿生活,恐怕会引来非议。   再说了,她娘家村子距离这儿有些远,同样的,距离邻村儿子念书的书塾也有很长一段距离,如果选择搬过去,以后儿子上下学就得多走两三倍的路程。   葛石燕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先留在大岙村,正好这里还有一个现成的劳力。   她看中了村口一个已经荒废了好多年的房子,房子的主人举家搬到了县里生活,早已透露想要卖掉那处老院子的口风。   只不过那个房子年久失修,还在靠近村口的位置,愿意买的人并不多。   葛石燕只准备弄一个这两年住住的临时落脚点,那个房子不大不小,修缮一番后就能马上主人,最要紧的是离她们这一房分到的八亩地近,离傅家的房子有一段距离,这个位置再理想不过了。   以后等她下地干活的时候,仨孩子稍微大点声喊人她就能听见,她也不用干活时还牵肠挂肚,总担心孩子们出事了。   葛石燕想好了,等会儿就去里正那里打听一下那个房子的价格,如果合适就买下来,如果不合适,就在那附近买一块宅地,赶快把房子修起来。   “那我肯定不能要你的工钱。”   傅大岩连连摇头,一想到以后媳妇和老幺就要住到另一个家里头去了,心里顿时怅然若失。   ******   村口那间老屋的要价并不高,主人家委托里正卖房,葛石燕给了银子后很快就立契过户,并请人修缮起来。   最先布置好的是其中俩间卧室和灶房,等那三间屋子一弄好,葛石燕就带着孩子们搬了过去。   当初分家的时候说好了不要傅家的家具,可葛石燕却还是从傅家搬走了一些桌椅柜子和箱子。   那些都是当年她嫁过来时的嫁妆,自然不在傅家家具范围之内,傅时春两口子发现葛石燕还跟他们玩这个文字游戏,气的当场就甩了那些搬家具的乡亲们的脸子,将房门甩地砰砰作响。   要知道葛石燕出嫁的时候,葛家那些弟弟妹妹们都是尽了心的,她房里的大红木柜刷的桐油,十几年过去了还油亮如新,又漂亮又气派,马梅芳早就想好了,等他们从家里彻底搬出去后就把那个大衣柜搬到自己的房间里去。   反正公爹一个糟老头子,也不需要那样漂亮的衣柜做摆设。   可惜啊,有葛石燕在一天,就注定她这个念头是要落空的。   新屋子的灶房是第一天就弄好的,因为村子上的规矩,请乡亲们帮忙除了意思意思给一点工钱外,最要紧的是包一餐饭,主人家是不是客气,就看这一餐饭的内容了。   葛石燕一个女人带着仨孩子分家另过,最要紧的就是在乡邻之中的口碑,因此在准备饭菜的时候,她一点都没有吝啬。   每一桌都是四个素菜一碗肉一碗汤,虽说是素菜,其中几个里面还加了肉糜和肉片,吃起来油汪汪的,分外的香。   荤菜虽然只有一碗,分量却很足,许多人家办酒都是顶面上面几片肉,下面全都是白菜或是萝卜丝,完全就是糊弄人的,葛石燕不一样,一碗土豆烧鸡,起码大半碗都是鸡肉,一碗梅干菜扣肉,猪肉片也又大又厚,一口吃下去,叫人打心底里觉得满足。   在她那儿帮忙的几个乡亲几天干活下来,不仅没有累着,反而都胖了一些,村里谁不夸她这个主人家厚道。   傅大岩和之前说好的那样,主动过来帮忙修缮屋子了,而且他很乖觉,都不用葛石燕说,自己一到饭点就老老实实回家吃饭去了。   虽然分家的时候葛石燕分到了很多东西,可傅大岩总觉得她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将来日子艰难,总想着帮她多省一些粮食。   因为一个孝字压着,傅时春两口子只能看着老头子在分家另过后娘夭弟家里卖力流汗,然后回家大口吃饭。   短短几天下来,两口子被气到虚火上升,五脏俱焚,嘴角长了很多燎泡,口腔舌头上也长了很多溃疡。   等房子修好后,傅大岩每天也要来家里弯一趟,不是帮忙挑水,就是帮忙劈柴,葛石燕从来不拦着。   她隐约有些明白了,这个男人还是在找公平呢,他这会儿觉得自己分家时选了老大家,就是把心给了老大,既然这样,就应该把身留给她这边,一身力气都往她这边使呢。   也不知道老大两口子抱着那颗心,这会儿开不开心。   ******   随着房子的彻底落成,葛石燕和仨孩子的生活也渐渐重入正轨。   傅时年是仨孩子里最忙碌的,他每天天还没亮就要起床去邻村上学,晚上到家的时候,天色也快暗下来了。   除了傅十年,村里还有俩孩子也在邻村书塾念书,大一些的那个孩子今年已经十三岁了,三人一块上下学,葛石燕还是比较放心的。   除此之外就要数林余了。   葛石燕分到了八亩地,这八亩地马上就要到秋收的时候了,这会儿肯定是不会佃租出去的,即便有傅大岩这个心在曹营身在汉的老头子帮忙,她还是不得不雇佣了俩个村人帮忙,忙的脚不沾地。   林余主动承担起了家里的一部分家务,比如洗衣服烧水做饭之类的,一开始葛石燕并不让她这么大的孩子碰火,可见林余做的好好的,驾轻就熟,葛石燕也就全权放手了。   宝宝也没有当甩手掌柜,很多活儿她做的没有林余熟练,可多多少少能给林余帮点忙。   家里的每个人都没有闲着,分家给傅时年和林余带来的伤感,很快就被忙碌的生活冲淡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几个不速之客上门了。   ******   “这里是不是傅家?”   有几个穿着破烂的男女在傅家门口张望,见到马梅芳从屋子里出来,赶紧围了上去。   “你们找谁?”   马梅芳皱了皱眉,她不认识眼前这些人啊,倒是其中一个畏畏缩缩的中年女性,有几分面熟。   难道是傅家的远亲?   想到这儿,马梅芳的脸色就变臭了,怕不是从哪儿过来打秋风的吧,这前有林余,后有这些穷亲戚,怎么没完没了了。   “你是傅家的儿媳妇吧?”   那个让马梅芳觉得有几分眼熟的女人上前,也颇为不确定地问道。   “我是陶腊梅啊,你还记得我吧,老陶家的姑娘,陶腊肉是我堂弟,我是他大伯家的姑娘。”   陶家在大岙村不是大姓,那一支是早些年逃难过来的,他们的家乡发生了水灾,把田地房子都给淹没了,他们这里的地势比较高,并没有受到水灾的波及。   那一支陶姓族人在当地生活了几年,其中一家人因为儿子娶了这里的姑娘,又害怕家乡再一次出现水灾,因此在其他亲友回乡的时候,选择留下。   选择留下的就是陶腊肉一家,也就是这个女人口中的二叔家的孩子,她的堂弟。   陶腊肉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陶宝宝的爹。   “我是来投奔我二叔和堂弟的,可我打听了一下,听说我二叔早就过世了,我堂弟堂弟媳妇前些年也去了,他这一支就剩下一个闺女,让你们家养着,我是孩子的堂姑呢,我得见见这个孩子啊。”   马梅芳总算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有些眼熟了,仔细瞅瞅,那个拖油瓶和眼前这个女人确实有几分相似啊。   她正愁一肚子怨气没处发泄呢,看着穿着破破烂烂,面色发黄发黑的陶老姑和她身后一堆瑟瑟缩缩的亲眷,不由露出一个不怀好意地笑容。   “原来是陶家的亲家啊!”   她和气地喊道。   “亲家?”   陶老姑有些疑惑,不是说她二叔在他们离开后也没有再生孩子,一直只有陶腊肉一个儿子吗?而堂弟陶腊肉留下来的那个孩子,现在应该也就五六岁吧。   “就是亲家啊,你不知道啊,宝宝那孩子是我娘给我小叔子选的童养媳呢,她可喜欢宝宝那个孩子了,拿她当亲闺女疼爱,不过你们今天来算是找错地方了,我们家已经分家了,我娘跟着我小叔子一块生活,你们去村口那边找,看上去最新的房子就是了。”   马梅芳给他们指了一个方向。   “我娘要是知道陶家亲戚找过来,肯定欢喜极了,算起来,陶家于我婆婆还有大恩呢。”   原本因为没有找到投奔的亲戚有些惶惶不安的陶家人因为马梅芳的这番话高兴起来,尤其听到她说陶家对傅家有大恩的时候,更是恨不得竖起耳朵听。   “当年啊……”   马梅芳也没绕关子,直接讲述起了当年发生的事情。   为首的陶腊梅越听眼神越亮,再三向马梅芳道谢后,一群人浩浩荡荡朝村口的方向摸去。   ******   葛石燕的屋子是新修缮的,在一众老房子里十分显眼,陶腊梅等人走到院子外,这个时候葛石燕还在不远处的地里干活,宝宝和林余则是端着小凳子在院子里洗衣服。   林余搓洗地很卖力,宝宝就是个架子货儿,看上去洗的像模像样的,实际就是给衣服泡一遍水,亏她洗了一会儿衣服还煞有介事地抹了抹额头,好像累出汗似的。   陶腊梅一眼就从两个孩子里分辨出了宝宝。   虽然已经在新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可林余的身体还是没有养回来,看上去比宝宝瘦小一大圈,在她的对比之下,越发显得宝宝白胖可爱。   之前陶腊梅对马梅芳的话还是有三分保留的,这会儿看到宝宝真人,她彻底相信了马梅芳告知的信息。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这个孩子,主人家怎么会将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杨的这样好,看她一身雪白皮子和胖乎乎的脸颊就知道打小就没有受过罪,还有她身上穿的衣服,那样好的细棉料子,一般人舍得给孩子穿?   陶腊梅心中大定,瞬间变出一张哭脸来。   “我可怜的侄女啊,老姑总算找到你喽!”   她带着哭腔,冲着宝宝跑来,乡下地方并不怎么能防人的篱笆墙在这些人的眼中形同虚设,没一会儿就被推开了。   “娘,人贩子拐你家宝来啦!”   宝宝第一反应扯着嗓子大喊,顺带着把一大桶洗过衣服的脏水冲那群人泼去。   她可不认识眼前这些人,谁知道是不是拐子呢。   可爱的小姑娘穿越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要记得保护好自己。 第113章 农家童养媳15   “你这孩子, 怎么还拿水泼人呢!”   “呸呸呸!”   跑在最前头的陶腊梅和紧跟在她身后的俩人被泼个正着,当即就嚷嚷上了。   “小表姐,我们快跑。”   宝宝拉着林余, 仗着自己人小灵活从几人身边绕过, 朝地里跑去。   “这孩子,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   被小辈泼了一桶洗衣水, 陶腊梅有些恼羞成怒, “你们也别看着啊, 快点追过去。”   陶腊梅想着,先拉住宝宝,跟她讲明自己的身份,可她忘了,刚刚宝宝喊了一嘴人贩子拐人了, 这里离东边的田地很近, 这个时候, 田里有不少人在干活,早就已经听到动静赶过来了。   特别是葛石燕, 她冲在最前头, 手里的锄头举地高高的。   他们过来的时候只见两个孩子跑在最前头,后面跟着一群面生的大人, 一个个跟老鹰捉小鸡似的想要把宝宝抓回去, 可不就是人贩子拐孩子的画面吗。   一伙儿人顿时群情激愤地冲过来,将宝宝和林余护在身后, 不问青红皂白, 冲着陶腊梅等人就是一顿痛扁,还嚷嚷着要送拐子去见官。   “误会了,误会了, 诶呦……”   “我是这孩子的亲老姑啊,我不是拐子……别打了,诶呦……我的腰,我的腰……”   跟着陶腊梅过来的这群人被打的嗷嗷叫唤。   只不过解释的声音混杂在村里人的骂声、他们自己的哀嚎声中,知道大伙儿都打累了,才渐渐听清楚。   宝宝的老姑?   陶家是外村人,在大岙村扎根没多久,独户独支,没有其他亲人,要不然也不会在夫妻前后脚过世后,留下宝宝这个孩子让傅家人养着。   不过他们记得,当初逃难过来的不止陶腊肉那一支陶家人,只不过其他陶家人后来都返乡了,难道是那边的陶家人找过来了?   看他们停了手,陶腊梅忍着痛,艰难地从包袱里掏出了通城文书。   从衢州过来的,陶氏……确定是陶家祖籍那边的亲人无误了。   “你们怎么过来了?”   葛石燕皱着眉头,总觉得陶家人的出现不是什么好事。   “诶,说来话长了……”   陶腊梅的表情有些难堪。   原来陶家老家又出现涝灾了,只不过这一次的涝灾并不严重,只淹了一小部分田地,当地官员为了政绩,根本就没有上报朝廷这一次的涝灾,自然也别提什么救灾措施了。   受灾的灾民里数陶腊梅夫家的情况最严重,他们家的几亩地全都被水淹了,因为之前地里的庄稼长势很好,全家人一点都没有危机观念,敞开肚子把去年的陈粮给吃完了,现在庄稼颗粒无收,全家人都傻眼了。   老家的那些亲戚情况比他们好一些,可也没有好太多,只是勉强够撑到下一次收获罢了,面对这一家子的白吃白喝,没几家能坚持超过三天。   到后面,陶腊梅一家就借不到粮食了,不知怎么的,她想到了留在大岙村的二叔一家,她记得大岙是一个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的好地方,水灾历来影响不到那个地方,今年的收获肯定很不错。   到时候亲戚受灾上门,她再将自己的境遇说的可怜一些,二叔还能不收留她这个远道而来的侄女?   等到熬过这一季,她再带着家人返乡,重新播种就好。   陶腊梅的算盘打得很好,可她没有算到自己二叔一家早就过世了,只留下一个不当事的五岁丫头。   而且她打听了,陶家也没什么家底留下,一处老宅子荒废了很多年,只剩一下残桓破瓦,她二叔留下的几亩田地也因为她堂弟生的一场大病全都被变卖光了。   倒是小侄女陶宝宝给了她惊喜,如果马梅芳没有骗她,她完全可以靠着这个侄女讨到好处。   “没想到我堂弟就留下这么一根独苗苗,我这个老姑没本事,可也不会放任我陶家的骨血外流,既然我堂弟他们都不在了,罢了罢了,等我拜祭完二叔二婶和堂弟他们两口子,就带着这个孩子回老家去吧。”   陶腊梅面露悲苦,“就算我手里没粮又怎么样,我就是挖树根,扒草皮,也不会让这个孩子饿死。”   她表现出一副疼爱小辈的模样,眼神余光却一直瞅着葛石燕,见她因为她的这番话变了脸色,陶腊梅心中大定。   其实这哪里是表达对宝宝的疼爱呢,分明就是在威胁葛石燕。   她是陶家人,理所当然要带着她二叔那支骨血回陶家祖籍,不过她受了灾,身上一丁点粮食都没有,宝宝跟着她,就只能吃树根和草皮,等到树根和草皮都吃光后嘛,能不能活下去,就是未知之数了……   她就是赌眼前这个女人稀罕她堂弟家的丫头,不舍得她把这个丫头带走。   葛石燕是什么人,她是一个被继子继女刺激后智商开挂的女人,陶腊梅那点小心思,她能够看不透。   只不过这会儿葛石燕在寻思,陶腊梅怎么就吃定了她舍不得宝宝,她明明是个外乡人,可对他们家的事情,好像十分了解。   “你是陶家人?宝她爹临终前将这个孩子交给我了,就不劳你们费心了。”   葛石燕不露声色,她稍微挪了一步,彻底将宝宝挡在了自己的身后。   眼前这个瘦瘦黄黄的女人,真的是她姑姑?   宝宝知道自己刚刚闹了一个大乌龙了,可即便这样,她对眼前这个亲人还是亲近不起来,总觉得对方看着她的眼神里没有疼爱,反而是诸多算计。   “你凭什么不让我把宝宝带走?我堂弟妹为了救你家孩子填进去一条性命还不够,你还要让我们陶家的孩子做你家儿子的童养媳,你这是忘恩负义啊,还是空手套白狼啊?”   一看葛石燕拒绝,陶腊梅反而更加有信心了,她指着葛石燕,满脸悲愤地说道。   “宝宝,你跟姑姑走吧,姑姑不会害你的,你年纪小,被这些人唬住了,你不知道吧,你娘就是为救这个人的儿子才死的,你爹也因为你的娘死活生生被气死了,现在这个人说是报恩养了你,其实就是想要白得一个儿媳妇,她什么都不出,又得了好名声,又得了免费的媳妇,她是什么好处都要沾啊!”   听了陶腊梅这番话,葛石燕才彻底变了脸色,她下意识地看向宝宝。   宝宝亲生爹娘的死因她一直瞒着,不是不想告诉宝宝,而是担心宝宝年纪太小,听到一些闲言碎语后,会误会她的初衷。   三年前,傅时年意外落水,当时宝宝的娘路过深潭,听到了孩子的呼救,想也不想就跳下去救人。   她的水性不错,奈何深潭那里荷叶根茎丛生,底下也遍布水草,孩子没有救上来,她就被那些水草根茎给缠住了。   等到陆陆续续又有人闻声赶来的时候,她已经呛了很多水,没什么意识了,只记得高高托举着傅时年,让那些人先将孩子给救了上去。   等到那些人下水将缠住她的水草割断,把她救上去的时候,她已经没气了。   那个时候,陶腊肉正生着重病,为了给他治病,陶家二老留下来的几亩田地全都变卖了,家底被掏地一干二净,在听闻媳妇为了救村里一个落水的孩子溺死后,陶腊肉吐了一口血,彻底油尽灯枯。   濒死之际,他只挂念自己两岁的闺女,将他托付给了媳妇救上来的那个男孩的娘,也就是葛石燕。   陶家在村里没有近亲,他只能赌葛石燕的良心了。赌输了,他和媳妇就在地下等着闺女团圆,赌赢了,就说明那是有良心的人,女儿的下半辈子或许也不用发愁了。   在安排完女儿的事情后,陶腊肉就断了气息。   两口子的丧事也是葛石燕帮忙操办的,从那以后,宝宝就养在她身边,一养就是三年。   葛石燕深吸一口气,她真怕宝宝也觉得她爹娘是被老幺害死的。   她将这个孩子从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年纪养大,看着她从原本怯怯不敢接近她的害羞模样,到现在恨不得全天都黏在她身上的亲呢态度,哪舍得这个孩子怨她恨她呢,如果那一幕真的发生了,葛石燕觉得自己的心会碎掉。   可她心里也清楚,随着宝宝再大一些,这件事瞒不了她,她早晚都是会知道的。   她就是一个缩头乌龟,总是自欺欺人的希望这件事晚一点发生,或是永远不会发生。   其实这些陶家人出现未必是坏事,至少她能够更坦然地面对宝宝了。   “这个孩子你们带不走的,别说当初宝宝他爹将孩子托付给我的时候那么多乡亲们都见证了,就说现在宝宝的户籍吧,就在这个家里头,你只是宝宝隔房的堂姑,陶家嫁出去的姑娘,凭什么把孩子带走?”   当初陶腊肉死了以后,陶家的户籍就被销了,葛石燕去了趟里正家,将宝宝的户籍移到了她的名下。   现在她就是宝宝名义上的娘,就是闹到衙门里,她也占理。   “你们过来,不就是来要好处嘛,可我凭什么把好处给你们呢?”   葛石燕冷着一张脸,“宝宝她娘与我有恩,我要报恩,那也是报在宝宝身上,我葛石燕能发誓,就算拼了我这条命,我也会让宝宝过上好日子,你们的关系都离得那么远了,还想要沾宝的光?凭什么,凭你们脸皮厚吗?”   恩肯定是要报的,也报宝宝一个人也就够了,什么陶家的阿猫阿狗都找上来要好处,她还不得累死。   “我警告你们,这里可不是你们陶家的地界,以后不准你们靠近我家的孩子,要是再被我看见你们走进大岙村一步,我这个锄头可不留情面。”   说着,葛石燕将锄头往地上一铲,锋利地铁器把石头都砸出一条裂缝来,陶腊梅和她身后的人被葛石燕这架势唬住了,吓得往后退了几步。   这个女人忒凶了,怎么一点都不按他们的计划来呢。   陶腊梅有心再争辩几句,可宝宝躲在葛石燕身后不看她,村子里其他人自然帮着自己人,看到他们上前,也跟着往葛石燕身边靠拢一步。   这下子陶腊梅是彻底不敢闹腾了。   刚刚被打了一通,她这身上还又酸又痛呢,可真要回去吗,这一路过来,他们已经把所剩无几的存粮都吃干净了,这个时候回乡,恐怕真的要饿死了。   在村里人的驱赶下,他们也只能离开大岙村,在村口不远处徘徊着,因为已经离开了村子,村里人也不能霸道到村外的地方都不让人呆着,陶腊梅似乎还没有死心,有在村口出扎营的趋势。   ******   “宝宝。”   赶走那些碍眼的陶家人后,葛石燕深吸几口气,和蔼地冲着宝宝微笑。   “娘,我刚刚拿水泼他们,衣服又弄脏了,是他们太坏了,吓宝宝。”   宝宝指着刚刚泼水的时候一块掉在泥地上的衣服,缩着脖子问道,一副干了坏事想尽办法推卸责任的赖皮模样。   “恩,宝没错,是他们太坏了,这些衣服留着,等会儿娘会洗的。”   湿答答掉在泥地上的衣服可不好洗,葛石燕也顺着宝宝的话转移了话题,蹲下身,将那些脏衣服捡到桶里。   是不是宝宝太小了,还不能理解刚刚陶家人说的那些话呢?   葛石燕的逃避心理又出现了,她想着,如果宝宝没听懂,要不等她再大一些再和她谈论这件事吧。   “娘,如果我落水了,你会救我吗?”   在葛石燕蹲下身的时候,宝宝抱住她,搂着她的脖子在她耳边小声问道。   其实在听到陶家人的话后,宝宝并没有太过惊讶,因为她已经隐隐猜到了答案。   没有无缘无故的好,葛石燕现在这样疼爱她,或许是因为这些年的养育,可最初呢,收养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肯定是有理由的。   她在两三年前来到傅家,正好两三年前傅时年出事,差点没了性命,再加上分家那天大家聊起那件事时对着她的闪躲表情,宝宝猜到,或许这两件事里有必然联系。   其实这件事怪不到葛石燕母子的身上,原身的娘亲是个善良的女人,不论当时落水的人是谁,她都会救的,原身的父亲因为妻子的死亡病情加重撒手人寰,也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夫妻俩心中最挂念的就是原身这个女儿,葛石燕对于这个孩子,付出了百分之百的真心,对待原身甚至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如果亡者有灵,他们也不会怨恨葛石燕母子。   “救,肯定救,舍了娘的命娘也要救!”   葛石燕带着哭腔说道,她欠这个孩子的,不止儿子那一条命。   如果那个时候没有宝宝她娘救了老幺,她肯定也活不下去了,那个女人救下的是她和儿子两条性命,他们俩都欠她的。   听着宝宝的提问,葛石燕心中的大石放下了,她不知道宝宝是不是真的了解了当年那件事,但至少现在这个孩子不怨她,那就足够了。   林余就在边上看着,不打扰抱成一团的娘俩,跟着长舒了一口气。   ******   陶腊梅带着家人在村门口守了俩天,期间六口人就分吃了最后剩下的两个番薯,喝路边捡来的野草煮的汤水。   本就皮肤蜡黄的一群人,这会儿脸上还多了几分菜色。   再熬下去,恐怕真的要饿死了,陶家人也想过实在不行应该找一些活儿干,可是他们是逃难来的外乡人,当地人根本就不信他们,即便他们工钱要的比当地人更低也没有用。   “要吃饭吗?要吃饭就得干活!”   第二天晚上,葛石燕出现在了饥肠辘辘低陶腊梅等人的面前。   她还是不喜欢眼前这群人,不过谁让她还有八亩地等着收获呢,现在农忙,雇人可难了。   撇开别的不说,这群人倒是送上门来的帮手。不给钱,只管几顿饭就好。   这个时候了,陶腊梅等人哪还顾得上讨价还价,连忙答应下来了。   ******   马梅芳在家里等了好几天,可一直都没有听到有关那边的笑话。   她没有意识到,原本跟她无话不谈的小姐妹们都有意识地疏远她了,自然不会和她讲起葛石燕那边的事情,马梅芳有些坐不住了,她悄悄摸到了村口,想亲自查看后娘这边的动静。   没有看到贪婪的陶家人从葛石燕身上扒下一层皮,也没有看到愁眉苦脸的恶毒后娘,反倒看见葛石燕搬着躺椅坐在田垄上,之前出现在她面前的陶腊梅等人拿着锄头镰刀在地里挥汗如雨。   葛石燕时不时喝口凉茶,训斥陶腊梅等人不要偷懒。   !!!   马梅芳揉了揉眼睛。   就这!   他们不是应该借着陶宝宝这个孩子,把这个家弄的鸡飞狗跳们,怎么现在反过来被葛石燕当牛做马了呢!   马梅芳木然地转身,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去家的。 第114章 农家童养媳16   “吃饭啦!”   林余提着篮子过来, 里面装着陶腊梅等人的午饭。   伙食很简单,每人一个苞谷野菜做的杂粮窝窝,大约成人的巴掌大小, 足够顶饱, 味道却一般,有些粗粝, 得嚼很久, 才能嚼出甘甜的回味来。   除了杂粮窝窝, 还有一大碗糊涂粥,里面的东西很杂,有番薯,有苞谷还有一些切碎的菜叶,煮粥的时候, 林余还加了一碗昨天没吃完的米饭, 让这一碗糊涂粥看上去浓稠了许多。   一碗粥, 一个杂粮窝窝,就是陶腊梅等人今天的午饭, 男人比女人又多了一个蒸熟的番薯。   他们这群人里最年长的是陶腊梅的男人, 最小的是陶腊梅小叔家的儿子,今年才十一岁, 他能干的活儿比较少, 同样的,吃的也少一些, 他分到的那个杂粮窝窝被撕了一大半, 均分给干活最多的长辈。   “这个娘们儿真抠。”   陶腊梅的小叔喝了一口糊涂粥后恨恨地说道。   “大嫂,你得和她说说,不能光给饭吃不给工钱呢, 没看我们干了多少活儿吗,放在我们那儿,一天起码还能得五文工钱呢。”   不过这个价格是水灾前的,现在他们那儿不少人家都受灾了,剩下的田地光是自家那些人就足够解决了,至于田地多的地主,有的是受灾的农户愿意去地主家里帮忙干活,工钱一压再压,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跋山涉水跑来投奔远方的亲戚。   至于现在待的这个地方,排外太厉害,一听他们是外地口音,就不愿意雇用他们干活了。   “哼,庸俗!他们这是地域歧视!”   陶腊梅的男人也在边上搭腔,外地人怎么了,他们哪里比不上本地的男人了,但凡这里人大度一点,他们也不用在葛石燕这个泼妇手下干活了。   其实这也是这个朝代惯有的地域局限性,一般来说除了外面来的商客,对于操着不同口音的外乡人,总是带着警惕性。   尤其陶腊梅他们还是因为受了灾,逃荒过来的,人家不知道他们的底细,也怕他们手脚不干净,干活儿的时候摸走一根针一根线也足够让主人家心疼了。   在有当地劳力可以选择的情况下,何必要雇用一些外地过来的难民呢。   “没错,必须要她给工钱,孩子女人每天至少给两文,男人至少要给一文。”   一群人凑在一块,喝着稀粥,吃着卡嗓子的窝窝头,互相加油鼓劲。   他们已经打听好了,葛石燕有八亩地等待收获呢,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得先帮自家把田地收了,才能抽出空来帮忙,除了他们,葛石燕雇不到其他人,就算能雇到,按照现在的市价,一天下来起码得花六文钱,比雇用他们贵多了。   安稳了两天,吃了两天不怎么好吃却能够填饱肚子的饭菜,一群人的小心思又开始冒出来了。   他们怂恿陶腊梅出头,虽然葛石燕那个女人不讲情面,可相对来说,她和葛石燕的关系总是更亲近的,既然葛石燕愿意雇用他们,是不是也证明了其实葛石燕并非完全没将陶家那些亲戚放在眼里。   陶腊梅本就不是立场坚定的人,被大伙儿这么一劝,立马就有些心动了。   “没错,大嫂你和她说,要是不给工钱,咱们就不干了!”   “没错,不干了!”   又是一阵稀里哗啦地喝粥声,大伙儿含含糊糊地说道。   有了大家一致认可的决断,陶腊梅鼓起勇气,朝葛石燕走去。   “今天下午出两个人帮我去挖沟渠,这个活儿累一些,干活的人晚上有肉吃。”   葛石燕坐在小椅子上吃着自己那份午饭,见陶腊梅那堆人凑在一块窸窸窣窣地说话,时不时还朝她坐着的方向看,顿时就知道他们又不安分了。   于是不等陶腊梅走到她面前,就冲着他们喊了一句。   啥!有肉吃!   几个人顿时打了个激灵,自从家乡发生涝灾后,他们有多久没有尝到肉味儿了。   “咕咚——咕咚——”   耳边都是吞咽口水的声音。   “我是大哥,我经验多,挖沟渠的活儿让我去!”   “我最小,最年轻,有的是力气,挖沟渠的活儿累,大哥你年纪大了,吃不消的。”   “我我我我,虽然我才十一岁,可是我想吃肉!”   一群人刚刚才统一立场呢,现在就为了两个吃肉的名额争抢起来。   至于刚刚说的工钱,那是啥玩意儿啊?   比起一个还没影儿,不知道能不能从葛石燕这个泼妇手里讨到的好处,显然还是晚上就能吃到嘴的肉更实在啊。   那个女人这般小气,她给的肉肯定不多,或许就拇指大的一块,只够尝一下味道,所以修沟渠的活儿一定得抢到手。   小样儿!   葛石燕远远地看着那些争地面红耳赤的人,默默吃着自己的午饭,深藏功与名。   ******   大人们忙着秋收,孩子们也没闲着,这个时候,是山上野果子丰收的季节。   原身留下的记忆里,这个季节的山上有野生的番石榴果,成熟后的野番石榴是金黄色的,果实软嫩,掰开来后是香甜可口的果肉,还没有熟透的番石榴带着点胃酸,吃再多都不觉得够。   除了番石榴,还有拐枣和野葡萄,可惜山上的野葡萄很酸,很多孩子摘了野葡萄主要是拿来玩,或是拿回家给大人做果酒喝。   葛石燕虽然担心闺女,可不能一辈子都把她拘在屋子里不让她出门,再说了,上一次宝宝和林余联手将龙凤胎打退,已经让葛石燕知道这俩孩子并不是傻傻任人欺负的性格。   因此在宝宝磨了几次后,葛石燕终于松口允许俩孩子出门,和村里的孩子一块出去玩耍了。   午睡后,上一次的摘野果小分队再一次在山脚下集合,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他们越发信服宝宝了,虽然她的年纪在这群孩子里并不是最大的,可隐隐已经有了孩子头的架势。   基本上她指哪儿,那些孩子就跑去哪里摘果子。   今天他们的收成也不错,居然还叫宝宝发现了一片不怎么常见的刺梨果,上面挂满了沉甸甸的刺梨果。   刺梨顾名思义,是一种浑身带着刺的果子,吃起来酸甜脆口,孩子们喜欢生吃或是沾糖吃,大人们也喜欢泡酒吃,刺梨果可以给酒水增添酸甜的口感,酒水可以为刺梨果增加醇厚的酱香。   要是能将这些果子带回家里去,家里的大人一定会狠狠夸赞他们,没准晚上就能喝到一杯泡着刺梨果的黄糖水啦。   这是一片刺梨丛,因为在山脚下凹陷处,外边有很多刺球丛挡着,以前好像鲜少有人踏入,上面的果子又大又多,沉甸甸的,都快把树枝给压弯了。   只这一片刺梨丛,就足够这些孩子采摘很久了。   为了摘到最甜的果子,一群小毛头使上了十八般武艺,摘刺梨最怕被尖刺扎到,孩子们把宽大的衣袖裤脚都用草绳绑起来,在用毛巾帕子遮挡住脖子和脸,然后小心翼翼地走入刺梨丛里。   除了刺梨,这里还有几棵拐枣树,都是熟透了的拐枣,味道香甜,并不输刺梨,于是一些孩子麻利地爬到树上,大把大把采摘拐枣。   果树并不高,树下是松软的泥土和厚厚的落叶,摔下来也不会摔伤,这些放养的泥猴子们都皮实的很,偶尔爬到一半摔下来,或是在树下被掉落的果子砸到脑袋,也只是豪气地抹干净眼泪,很快就再次沉浸在摘果子的快乐之中。   林余已经爬到树上去了,她占了一个粗壮的树干,小心翼翼地将摘下来的果子放在竹篓里,宝宝试着爬了几次,明明上辈子灵活的像个猴子,翻越任何障碍物都不在话下一样的女兵王这个时候就像是一个笨拙的树懒。   只爬了一小段距离,就有些腿软了,宝宝怀疑原身有一点恐高,绝对不是她胆小或技术不够的原因。   于是她干脆放弃了,又看见刺梨丛也挤满了摘果子的小伙伴,她干脆寻找起别的野果。   自从发现大山里的味道很嘈杂,会对寻宝造成干扰后,宝宝一直有意识地控制着自己的嗅觉范围,现在附近这一片都是她已经探索过的,确定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于是在放弃这片刺梨果和拐枣树的时候,她又扩大了一点嗅觉范围,一瞬间,她就闻到了西南角方向传来的馥郁芬芳。   这股味道,比刺梨果的味道浓烈百倍千倍,一瞬间,鼻腔里只剩下那个味道。   肯定有好东西!宝宝心中一动,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刺梨果和拐枣树上,她偷偷摸摸朝西南角前进。   其实味道传来的方向,距离那片刺梨丛也就二三十米的距离,宝宝来到香味最浓郁的地方时,转过头,还能看到刺梨丛和几棵显眼的拐枣树,听到孩子们欢快地笑声和被刺梨果刺到,被掉落的拐枣砸中的尖叫声。   她蹲下身,开始专心寻找那个值钱的宝贝。   那一片地方杂草丛生,宝宝不是植物学专家,自然认不清所有的植物,好在她的鼠鼻子足够靠得住,她闭上眼睛,感官全都集中在鼻子上,摸索的范围进一步缩小。   很快的,她就在一株植物前面站定。   这是一些长满掌状复叶的植物,每一个掌状复叶都有三至五片,叶片呈椭圆形或微呈倒卵形,头部渐尖,叶子边缘呈细齿状,有少量细毛,直立的茎部上有一丛一丛的叶子,粗略地数了一下,起码有十来丛。   类似模样,又很珍贵,宝宝脑海里瞬间闪过一种药材——人参!   太俗了!   宝宝看着这一株植物摇头晃脑,怎么种田文里总是能出现人参、野猪之类的东西呢,这世界上也不是只有人参这一种值钱的药材啊。   她这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要是真的嫌人参俗气,那求她赶紧停下她疯狂挖参的小手啊。顺带着把那快咧到耳根的嘴角收一收,她这表情,就差把一夜暴富、喜上眉梢这俩词语刻在脸上了。   发财了发财了!   宝宝在心里不断回想人参的价格,听说叶子越多,意味着人参的年份越长,那么多的叶片,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人参上了年份了?   这可是好东西啊,在不少种田文故事的设定里,简直就是起死人,肉白骨的神物。   她现在生活的这些世界都是以背景而展开的,作者的设定一定程度会影响这个世界的正常运行,在这样的框架里,人参的功效远比她生活的那个世界还要厉害。   或许遇到什么突发情况,这株人参还能救下一条人命呢。   宝宝琢磨着,如果这棵人参年份很长,那就先别卖了,反正按照她这个世界的金手指,绝对不会缺钱花的。   她觉得自己棒极了,这个世界她能带着养娘、小哥哥还有小表姐一起躺赢!   为了不让别人注意到,宝宝挖参的动作有点快,因此还扯断了不少参须,不过既然已经准备留下来自己吃了,那就无所谓了。   她看着那株完整暴露在视野中的人参,约莫她两根手指那般粗细,参头到参尾的长度,只比她手肘短一些,只不过现在这株参还新鲜着,等炮制完,恐怕还得缩小几圈。   她也不懂这些药材,不知道这般大小的人参到底算大还是算小。   不管了,反正肯定是好东西,宝宝将挖出来的人参往竹篮最底下一放,然后用之前摘到的野果子将它盖住,即便凑近了瞧,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个篮子里还装了一根上了年份的人参。   宝宝又嗅了嗅,确定这附近没有其他诱人的味道了,她拍了拍沾满泥土的小手,扭头朝刺梨树跑去。   就在走了十几步路,离刺梨丛也就十来步距离的时候,宝宝感受到了危险。   一股强烈的敌意以极快的速度从远处向她靠近,顷刻间,这个味道的来源离她也就不足一米之距。   难道那这就是部分中会设定的围绕天灵地宝的毒蛇野兽?   这么近的距离,宝宝甚至来不及躲闪!   她只能秒速闭上眼,双手抱住脑袋,迅速在原地蹲下。   等了好一会儿,身上并没有什么疼痛传来,倒是脚踝的位置痒痒的,好像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在动弹。   宝宝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只见一个白、黄、棕三色,胖的跟球似的不知品种的小肥鼠正咬着她的鞋底,两颊鼓鼓的,似乎很生气的样子。 第115章 农家童养媳17   啥玩意儿?   宝宝用食指和大拇指捏住小肥鼠的后背, 将它整个鼠拎了起来。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小肥鼠刚刚还气愤地啃着她的鞋底呢,这会儿被拎到半空中,整个身体悬空不说, 背部还被眼前这个庞然大物捏住, 吓得它疯狂挣扎起来。   可惜它那四只短短的小爪子根本就够不到宝宝,也够不到捏住它的那只手, 挣扎了一会儿后, 小肥鼠只能放弃了, 黑豆豆般的眼睛盯着宝宝,不住地叫唤。   如果它会说人话,这会儿应该是在口吐芬芳。   很好,感觉被骂到的宝宝十分凶残地将小肥鼠凑近了一些,用另一只手戳了戳它肥嫩的小肚子。   “这么肥, 一定很好吃。”   野外的老鼠肯定是吃不得滴, 宝宝之所以这么说, 是因为觉得这只小肥鼠有些奇怪。   山林里的这些小动物都躲着人跑,哪有主动冲过来挑衅的?更何况她刚刚明明从这只小肥鼠身上感受到了强烈的敌意, 还有它刚刚恨不得用大板牙咬穿她鞋底的架势, 分明就是来复仇的呀。   寻常的老鼠会有这样的智商吗?   果不其然,对方似乎有些听懂了她的话, 或是看懂了她佯装出来的凶狠残暴, 顿时连叫都不敢叫了,瑟缩成一团, 因为肥胖的身躯, 缩起来的样子越发像一颗圆润的肉球了。   “看来有些聪明。”   宝宝若有所思,想到了一个歪主意……   ******   下午宝宝他们离开没多久,葛石燕就收到了妹妹让人传来的口信, 之前她拜托她做的那些事情,她已经全都办妥当了。   于是葛石燕让附近几亩地的乡亲看着点陶腊月等人,自己跟着报信的人匆匆赶往王家。   她的运气不错,县城最热闹的市集有一家铺子因为东家欠了赌债,被赌场的人追债,急于变现,被卢氏的人抢先一步弄到了手里。   之前那块福禄寿翡翠在知县的生辰宴上大放异彩,王家顺利通过知县,打通了周边三个县城的关系。   从今往后,他们的生意可以铺成到那几个县城中,收入自然节节攀升。   人逢喜事精神爽,卢氏的身子骨近段时日也大有起色,因此在得知葛飞燕这段时间在为她姐姐寻找合适的房产铺面的时候,不用她主动开口,卢氏这位贤惠大度的主母就已经将事情办理妥当了。   不仅仅是那个铺面,还有卢氏陪嫁中的一个一进小院,因为房子并不大,一直以来卢氏都没有在那个院子中居住过,正巧这段时间之前地租户到期了,卢氏干脆将那个院子收了回来,以比市价低一成的价格便宜卖给了葛石燕。   她已经认定了葛飞燕这个妾室命里带福,在葛飞燕足够乖顺的情况下,她也不介意做点人情,反正这点银子在她看来并不算什么,但是施恩于葛飞燕的娘家,却能够让她对自己感激涕零。   就这样,之前卖掉玉料的那些银子换成了县城里地段十分不错的小铺子,和一个县城靠近内城位置的一进小院,外加二十八亩良田。   主要是地段好的铺面花费的银子比较多,足足要了四百多两白银,但同样的,这个铺子的回报率也很大,葛飞燕已经将这个铺子租赁出去,以后每半年,葛石燕都能收到二十五两银子的租息。   光是这一笔银子,就足够他们一家人生活的十分滋润的,更别提还有县城的院子,和二十多亩田地。   当然,按照之前葛石燕叮嘱过那样,这些房铺田地的契书上写的都是宝宝的名字。   只是葛石燕并不准备现在就和宝宝说起这些东西的存在,她觉得宝宝还是太小了一些,要是她不小心在外面说漏了嘴,这笔巨额财富就是麻烦了。   收拾好所有契书,葛石燕也没有在妹妹家里多呆,主要是这会儿分家了,只留仨孩子在家里,她也放心不下。   这一来一回,又是一两个时辰,葛石燕算算时间,儿子也快放学了,干脆顺道去夫子家接了儿子一块回家。   远远的,她就看到夫子家外面围了一群人,还隐隐有哭喊声传来。   葛石燕心头一紧,加快步伐跑了过去。   “夫子,您去劝劝我家相公吧,求求他不要将我休弃,您是他的恩师,他肯定会听您的。”   “我会死的,如果被休回娘家,我的妹妹们怎么办,我的侄女们怎么办,她们都会受我牵连,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呜呜呜……”   只见一个女人跪在夫子家门口,不住地朝院子里的秀才磕头,秀才娘子焦急地想要扶她起来,却几次被她推开。   从围观人的口中,葛石燕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个小娘子的夫婿也曾在秀才公这儿启蒙念书,不久前,她的夫婿考中了秀才,还是排行前列的禀生,县城有一个富户看中了他,想要招他为婿,还愿意给女儿准备丰厚的嫁妆,供他之后念书科考。   那个新秀才心动了,回家后就要以七出中无子和口舌这两条将她休弃。   围观的人群里似乎有认识这位可怜小娘子的人,他说了,那位新秀才家境贫寒,为了供他念书,家里的几亩地都卖了,平日里全靠这位小娘子给人家浆洗衣服挣钱。   或许是秀才公常年在书塾里念书,除了要银子鲜少回家,或许是小娘子大冬天也洗衣服伤了身体,成亲快三年了,也没能怀上孩子,但这也不是小娘子的问题,或许他回家的次数多了,孩子就怀上了呢?   至于口舌,乡下妇人多多少少都爱道几句是非,这位小娘子也只是其中之一,她膝下无子,夫婿又常年在外念书,除了和人家道道东家长西家短,也没有其他娱乐,所谓的口舌,也只是牵强的定罪罢了。   归根结底,就是秀才有了更高的高枝可攀,就看不上这个被粗重的农务弄的皮肤粗燥,四肢粗笨的糟糠妻子了。   而新秀才的家人,自然也站在儿子那一边,小娘子求助无门,只能跑到夫婿曾经的启蒙恩师这里寻求一个公道,只是人家的家务事,这位夫子又怎好插手呢,于是就有了现在这样的画面。   因为这一出闹剧,学生们都上不成课了,葛石燕来的挺凑巧,正好能接儿子傅时年回家。   一路上,葛石燕的脑子里都是刚刚看到的画面,心里总有一股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的,让她难受极了。   老话怎么说来着,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以前以为那些功成名就后抛妻弃子的事情只在话本子里存在,没想到离她那样近,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葛石燕仿佛看到几十年以后,她撒手人寰,而她的儿子那个时候已经功名在身,官拜几品。   这个小时候看上去乖巧懂事的孩子长大后变得人模狗样,没了她的管束,干脆往房里纳了六七八九个妖精似的小妾。   她乖巧柔弱的宝儿辖制不住凶狠薄情的丈夫,看着丈夫宠幸妾室,终日以泪洗面,最后早早夭亡。   想着想着,葛石燕的心就揪起来了,看着乖乖跟在身边的儿子也有些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了。   这小子长得还挺不赖的,人家不是有个说法,叫榜下捉婿吗,不仅如此,戏本子里的皇帝还有做媒的爱好,动不动就将公主许配给状元、探花。   万一这小子真的挺会念书,将来考中了三甲,被皇帝许婚了呢?   葛石燕想着这小子利欲熏心,隐瞒乡下妻子迎娶出生官宦甚至是皇族的新妇,然后贬妻为妾,只让她的宝做一个妾室,或是见不得人的外室……   光是想想,就让她气到虚火上升。   不行,不能给他这个机会!   葛石燕觉得应该在儿子小的时候,就教他正确的道理。   “大宝,娘给你讲几个故事吧。”   葛石燕牵着儿子的手温柔地说道。   “好!”   傅时年正在心里默背夫子今天教授的文章呢,听到娘亲的话,十分欢快地点了点头。   “曾经有一个读书人,他有一个和他一块长大,青梅竹马的妻子,在他考中举人后,越来越多的人看好他,巴结他,给他送来了许许多多美貌的女子,最后读书人沉溺于美色,被那些妖娆的女人掏空了身体,然后他死了……”   最后三个字,葛石燕说的格外重。   傅时年……   那些女人爱吃人肉吗,怎么那样凶残,将人都掏空了。   他有些害怕,为什么娘要给他讲那么可怕的鬼故事。   “还有一个故事,娘讲给你听。”   葛石燕有点来劲了。   “曾经有一个读书人,他有一个和他一块长大,青梅竹马的妻子,在他进京赶考考中状元后,皇帝看他气宇轩昂,想要将最小的公主许配给他,于是皇帝问他是否娶妻,读书人利欲熏心,忘记了家乡的妻子,摇头否定,后来,他的妻子找到了他,皇帝也知晓他欺君之罪,将他关入天牢,秋后处决,于是他死了……”   傅时年的眼睛瞪的圆溜溜的,将娘的手握的更紧了。   QAQ怎么又死了一个读书人,他好怕怕啊。   “还有,曾经有一个读书人……他死了……”   “曾经……他死了……”   葛石燕一口气编了好几个有关负心汉的故事,她觉得儿子一定已经明白她的用意了。   “你明白娘的意思吗?”   快到家的时候,葛石燕弯下腰,温温柔柔地朝儿子问道。   “嗯嗯。”   傅时年眼眶湿润,重重地点了点头,这个时候,宝宝和林余正背着两筐野果子从山脚下回来。   要是仔细看,还能发现宝宝身上的布袋子时不时颤动,里面好像有一个活物。   “明白就好,和妹妹一块玩去吧,娘去做饭喽。”   葛石燕心满意足地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她相信自家老幺肯定不会让她失望的。   “哇——”   在葛石燕走后,傅时年撒丫子跑向了宝宝。   “宝宝,我不去念书了好不好?”   他抱着宝宝,委屈巴巴地说道。   他不要当读书人了,因为当读书人要死掉的。 第116章 农家童养媳18   “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宝宝眉头一皱, 觉得事情不对。   明明自开始念书以来,傅时年都表现地挺开心的,每天晚上回家都会讲他在书塾里认识的新朋友, 背诵新学的文章诗歌给他们听, 除了偶尔会难过宝宝不能和他一块去念书外,从来也没听他哭丧着说不想念书啊。   宝宝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小软包被人欺负了。   这可是她护着的人, 她都没怎么欺负呢, 别人怎么可以欺负他呢?   宝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 把本来要放出来的狠话收了回去。   光靠她自己肯定是打不过那个欺负傅时年的孩子的,可她还有援军啊,宝宝瞅了眼鼓鼓囊囊的布袋子,到时候关门放鼠,她让这只小肥鼠去咬穿那个孩子的鞋底, 老凶残了。   “娘说的, 有一个读书人……然后全都死掉了……”   傅时年打了个寒颤, 可能是太过紧张,抖完之后还打了一个响嗝儿。   “读书人都死了?”   不止宝宝, 连边上听着的林余都愣住了, 这前言不搭后语的,让人无法理解啊。   见她们面露疑色, 傅时年忍着害怕将那几个鬼故事复述了一遍。   “你们看, 读书人……最后都死掉了……”   QAQ他不要当读书人了。   听了傅时年的复述,宝宝心里头有些犯囧, 偏偏她还不能表现出自己听懂的模样来。   “没事儿。”   宝宝踮起脚尖拍了拍傅时年的肩膀, “人都是要死的,你看,去年狗蛋的爷爷就去世了, 还有前年的春山奶奶和小萍她娘,不只是读书人。”   她煞有介事地说道,“而且你看教你念书的夫子不还活的好好的吗,听大人们说,当官的都是念过书的读书人,他们不也还活着吗。”   “是哦。”   傅时年歪着脑袋想了想,顿时又高兴起来了。   “那我应该不会乱七八糟的死掉了,我要老死。”   其实他还是很喜欢念书的,因为娘说了,只要他念的好,将来考取功名,她和宝宝就不用担心大哥夫妇欺负他们了,傅时年想要保护心中重要的人,所以早就在心里默默发誓一定要将书念好。   “嗯,你会老死的。”   宝宝的手举的有些累了,换了一只手一脸欣慰开怀地拍着傅时年的肩膀。   “哈哈哈!”   林余终于忍不住了,捂着肚子扑哧一声。   这俩孩子实在是太逗了,特别是傅时年,他和自己记忆里的那个冷面少年除了长相,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这个世界真的不一样了,更加美好,也更加开心。   真好!   ******   因为下午出去了一趟,今天的晚饭比平日里都要晚一些,除了两盘焯水菜,葛石燕又做了一碗酸菜猪肉炖粉条。   葛石燕做菜的水平并不算太高,她腌的酸菜平日里配粥吃倒还凑合,可要和猪肉搭配,既不失本身风味,又能衬托出猪肉的香嫩,就有些不足了。   不过村里有的是酸菜做的好吃的小媳妇老婶子,葛石燕从柜子里掏了一个鸡蛋,问其中一户换了一大碗酸菜。   五花肉是葛石燕一大早去猪肉铺买的,刚刚泡了一会儿血水,这些肉以肥肉为主,是上好的五花部位,这个年代的猪肉纯食料喂养,没有任何激素添加剂,猪肉的肥膘白的自然,精瘦肉部分色泽粉嫩。   五花肉倒进锅里煸出油香的味道顺着灶房的窗户飘到外头,宝宝他们明明已经吃了好几个野果子,却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葛石燕做猪肉炖粉条除了加水外,还喜欢加小半碗腌制酸菜的酸汤水,因此她做出来的酸菜猪肉炖粉条比一般人做的更酸,但也是这股子酸味,很好的中和了五花肉的油腻,而且酸味更能开胃,每每餐桌上有这道菜的时候,光吃完里面的粉条还不够,连饭都得多吃几碗。   “吃饭了,你们先吃。”   葛石燕将那一大碗猪肉炖粉条端出来,自己则又进了灶房。   她还得将那些免费劳工的晚饭送过去。   中午的时候承诺了挖沟渠的人晚餐能多加一份肉,小气的葛石燕在锅子里挑挑拣拣,盛了两小碗猪肉炖粉条来。   这两份几乎都是粉条和酸菜,猪肉只有寥寥几片,但好歹也有肉不是。   她将所有饭菜都盖上,慢吞吞地往地里赶去,这个时候地里已经没多少人了,陶腊月等人翘首以盼,肚子咕咕叫着,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偏偏他们也不敢进村子去找葛石燕,因为早在他们上门闹过一通之后,葛石燕就和村里人通了口风,只要看到他们进村就要把他们拦下,怕他们拐带走宝宝,现在他们靠着葛石燕吃饭,真怕惹到那个驴脾气的女人,要是到时候她都不雇用他们了,难道真的准备饿死不成。   好在葛石燕总算是姗姗来迟了。   “喏,这是修沟渠的额外奖励。”   最后定下来修沟渠的是陶腊月的男人和她小叔子,这是体力活儿,这群人里没有人能比他们俩青壮年更合适。   看到葛石燕端出来的那两小碗酸菜猪肉炖粉条,几个人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死死盯着那几片油汪汪的五花肉。   至于边上千篇一律的杂粮窝窝和焯水白菜压根就没有吸引到一丝目光。   “好好帮我干活,肉会有的,工钱也早晚会有的。”   这几天过去了,这些人还算老实,葛石燕觉得他们尚且可用,也是时候在前面给他们钓一块骨头,引着他们往前跑了。   肉!工钱!   陶腊月等人激动了,他们忽视了葛石燕不仅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还没有答应到时候到底给多少肉,多少工钱,一个个觉得好日子就要来了。   “你放心,我们一定把活干好了。”   “没错,咱们都是老把式呢,地里的活儿交给我们就对了。”   一群人连连点头,被虐了好些日子,这会儿葛石燕只许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好处,一群人就激动地将她看作老好人,活菩萨了。   葛石燕将饭菜留给他们,也不管他们之后怎么分那两份酸菜猪肉炖粉条,迤迤然离开。   ******   另一边,傅大岩正好和葛石燕错过,他在葛石燕送饭前一刻离开,这会儿刚回到家,准备吃晚饭了。   这段时间傅大岩忙得很,因为他不仅要帮大儿子一家侍弄他们分到的五亩地,还出于愧疚的心理,自发帮葛石燕干活儿。   在得知葛石燕雇了之前去她那儿闹过事的陶家亲戚后,傅大岩就更放心不下了。   他觉得婆娘心肠太软,怎么连那样的人都敢雇用,就不怕他们在干活的时候使坏吗,因此这段时间傅大岩去葛石燕那儿去的更勤了,除了帮忙干活外,他还是一位监工,只要陶腊梅等人偷懒,不用葛石燕出马,他自己就过去劝说加警告了。   一般来说,每天上午傅大岩都会在大儿子那儿先干一些活儿,大儿子分到的地少,他们两口子年轻力壮,即便没他帮忙,也做的完。   中午回家吃一顿饭,然后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傅大岩都会留在葛石燕那儿,一直忙活到吃晚饭为止。   他觉得自己做的很公平,虽然分家了,可也只是大儿子和小儿子独立成两个小家,他这个爹没分,依旧是俩孩子的亲爹。   再过小半个月,地里的庄稼大多都能收割干净了,到时候还得忙一段,在冬季来临前,种一茬收获期较短的庄稼,傅大岩在心里盘算着,到时候能分出多少时间帮婆娘老幺干活。   其实这段时间观察下来,陶腊梅那些人在干农活儿的时候还挺利索的,他准备再观察一阵子,如果那些人真的能安安份份做事,之后他也能安心花更多时间帮大儿子了。   他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走进院子里,发现家里这会儿静悄悄的。   不是应该吃晚饭了吗?   傅大岩看了看东厢大儿子的屋子,点着油灯,透过窗户,能看到微黄的烛光。   “爹,你回来了。”   两口子似乎也听到了傅大岩进屋的动静。   “您今个儿回来的有些晚呢,俩孩子饿坏了,一直哭闹,我和大春没办法,只能和孩子先吃了,您的那份我在灶头给您温着呢,今晚爹您就一个人吃饭吧。”   马梅芳明明笑着,傅大岩却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我们自己的碗都已经洗了,爹您吃完饭,麻烦您把自己那个碗洗一洗吧。”   说完,马梅芳关上房门,不给傅大岩开口的机会。   他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腿有些酸了,才埋着沉重的步伐走回杂物房,将锄头镰刀等农具放到篓子里。   以前这个篓子里有三把锄头,一把是他的,一把是葛石燕的,还有一把是老大的,偶尔葛石燕不去地里,那把锄头会暂时让马梅芳用着。   现在,这个篓子里就两把锄头,其中一把分家的时候,被他婆娘拿走了。   “哎——”   没来由的,傅大岩觉得有些寂寞了。   他来到灶头,说是温着,其实灶头里那些没烧完的柴火早就已经被拿出来,熄火后放在了边上的陶盆里,只剩一些炭灰的炉灶哪有什么余温呢。   一大碗稍微还有点温度的菜粥,外加两个已经冷硬的馒头。   傅大岩用锅铲将粥盛起来,端着那碗粥来到堂屋,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也懒得点灯,就着外头天色的微光,嚼一口馒头,送一口粥,机械式地吃完了这一顿晚饭。   “哎——”   又是一阵叹气。   或许真的只是孙子孙女哭闹吧。   傅大岩在心里头安慰自己,他实在不愿意猜想,这是大儿子和大儿媳妇对他这个亲爹不满的表现。   ******   不同于傅大岩的寂寥,葛石燕娘几个儿开心极了。   他们家里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相反因为白天的时候他们各有任务的缘故,每天晚饭聚在一块的时间,就是大家叽叽喳喳分享白天经历的最好机会。   傅时年的话最多,他不仅会讲书塾里发生的故事,还会将娘和俩妹妹当成观众,有感情地朗读背诵自己白天学到的文章和诗歌。   其次是宝宝,她总是很捧场,每次傅时年背诵完一篇文章,她都会在边上鼓掌赞美,好听的话跟不要钱似的倒给傅时年听。   “哇!小哥你真棒,刚刚的诗那么长你都背会啦!”   “哇,小哥你好厉害啊,你念的诗真好听,等会儿吃完饭你教我背好不好!”   “我就知道小哥最厉害了,再难的文章都难不倒你。”   ……   诸如此类的夸赞,宝宝总是张口就来。   每每听完宝宝的赞美,傅时年总要挺一挺小肚子,下巴仰的高高的,脸颊红的像是刚煮熟的虾子一样,一脸我很骄傲,可我得谦虚地控制控制地别扭模样。   林余一直觉得,傅时年这会儿这般积极的念书的态度,有一大半来自宝宝的鼓舞。   相比较他俩,林余的话少了很多,不过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相处的时间久了,她已经渐渐从最初只负责聆听的那个人,到现在偶尔说几句话,听到有趣处一块开怀大笑的小姑娘。   她好像已经渐渐融入了这个小家庭,真真切切像一个七岁的小女孩了。   今天吃晚饭的时间比平日晚,孩子们都很捧场,将葛石燕做的晚饭吃地精光,因为平日里葛石燕就比较关注宝宝的缘故,吃饭的时候,她发现了宝宝的一点小动作。   她在吃馒头的时候,时不时撕下一小块,放到口袋里。   宝宝这是在做什么呢?   葛石燕心里头有些疑惑,可她没有开口问,只是之后一段日子里,每当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更小心地观察宝宝的行为。   她发现这并不是一次两次的事,基本上每次吃饭,宝宝总得偷偷弄一些馒头或是米饭藏到兜兜里,有时候,她还会偷偷摸摸溜到灶房,搬着小椅子踩在上面,从橱柜里拿前一顿饭没有吃完的剩饭剩菜。   葛石燕观察了一段时间,终于难耐不住,准备询问宝宝她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了。   ******   又一次宝宝偷偷摸摸从厨房拿了小半个馒头后,葛石燕悄悄跟了上去。   只见宝宝径直回了自己的房间,蹦蹦跳跳,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都要帮她找到真相,回到房间的宝宝也不记得把门关上,趴在地上,撅着屁股钻到床底下,费劲好大力气拿出了一个木盒子。   “吱吱吱——”   里头的小东西十分激动,吱吱叫着探出一个脑袋。   “吃饭啦。”   宝宝将馒头撕成小块,那玩意儿吃东西的速度很快,没会儿小半个馒头全都进了它的嘴里,它的俩个小爪子还扒拉在盒子边沿,吱吱叫着,似乎是觉得不够。   “等一等哦,我喂你吃萝卜。”   说着,宝宝又从床底下拿出一根黄褐色,模样形似棒槌的东西,在上面扯下一根须条,一见到宝宝拿出这个玩意儿,小东西更激动了,两只前爪抓着木盒边沿,两只后腿使劲儿地蹬着盒子,恨不得直接飞起来,抱着这玩意儿啃。   三花是宝宝给这个小肥鼠取的名字,因为它身上有三个颜色,猫里头有三花猫,它应该就是三花鼠了。   三花确实有点灵智,它打出生起就在那株人参附近生活,本能告诉它,那是好东西,年份越长,带给它的好处就越大,于是三花一直守在那株人参的身边,懵懵懂懂地等待这株人参长大。   可惜它的智商还是有限的,它只知道明天人参的年份会更长,可明天这玩意儿没完没了了,每天都有明天,明天之后还是明天,于是它一直等啊等啊,就等到一个“大野兽”,趁它外出找果子吃的时候将它的人参挖走了。   三花气极了,想都不想地冲上去给了“大野兽”凶猛一击。   过程怎么样就不复述了,三花觉得“大野兽”已经被它的神勇无畏震慑到了,她不仅每日给它上供好吃的东西,偶尔还会喂它一小段人参。   三花已经迷上了这种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偶尔还能来点补品的生活。   虽然它还有点惋惜宝贝早早就被扒了出来,可这样一来它再也不用等明天了,这么一想,三花又觉得有些开心。   它用两只小爪子捧着宝宝掐给它的那一段不足半厘米,对它来说却已经老长老长的参须,乐吱吱地钻到木箱的角落里,用屁股对着宝宝,美美地享用起来。   辣么大的宝贝,它怕“大野兽”反悔,再次抢回去。   “这是……老鼠……”   葛石燕万万没想到,女儿的反常是因为她偷偷摸摸养了一只老鼠。   听到娘亲疑惑地声音,宝宝心中一喜,总算被发现了,不枉她这段时间露骨的表现。   “娘!”   她装作慌乱地站起来,挡在了木匣子的前面。   “娘……”   第一声娘很大声,第二声娘就有些气虚。   乡下有养猫养狗的,猫能捉老鼠,狗能看家,可从来也没听说过有人养老鼠啊,那东西多埋汰,宝宝一副做错事,泫然欲泣地小表情。   “这只……老、老鼠……还怪好看的。”   葛石燕本来还想劝闺女别养这些脏兮兮的小老鼠,她要是喜欢,她可以给她抱个小猫崽小狗崽回来养着,可看到宝宝的表情,那些话就有些说不出来了。   她走近了看,其实那只老鼠长的真的挺好看的,乡下地方常见的老鼠都是黑色,棕褐色的,鲜少有这样三种颜色的老鼠。   而且这只老鼠看上去特别胖,也十分干净,一点都没有老鼠狡诈奸猾的感觉,反而因为那粉粉的鼻尖和爪子,肥嘟嘟的圆润身躯,居然有一种不输猫狗的憨傻可爱。   既然宝宝喜欢,养着就养着吧。   葛石燕正想开口,眼睛就注意到了宝宝手里拿着的黄褐色类似棒槌的东西。   刚刚宝宝好像管它叫萝卜!   葛石燕瞪圆了眼睛,捂住胸口,我滴乖乖,这哪里是萝卜啊,这分明就是人参啊!   刚刚宝是不是拿人参喂这只胖老鼠了?   一瞬间,葛石燕心痛到无法呼吸。   “宝,这东西你在哪儿挖来的?”   葛石燕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颤抖。   “娘是说这根萝卜吗?”   宝宝歪着脑袋举起手里的人参。   “这不是我找到的,是三花非要我挖出来的,娘,三花是我给它取的名字哦。”   小丫头显然不在意手里的人参,反而更想跟娘显摆自己给胖老鼠取的名字。   “三花可爱吃这种萝卜了,可是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其他和这个萝卜相似的萝卜,所以我只能省着点给它吃,每次我都只喂这么点呢。”   宝宝比划了一下长度,只是那么点长的参须,对于这么大,又长满了长须的人参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三花可喜欢找东西了,之前老房子里的盒子也是三花带我挖出来的,还有那一块石头,三花特别喜欢。”   宝宝歪着脑袋,装作不经意地说道。   “老家的木盒子……石头……”   葛石燕轻声重复宝宝的话,那不就是老大家的私房钱和那块玉料吗,原来那些都是这个肥老鼠带着宝宝找到的吗?   她有些记不清了,因为那段时间她光注意老大两口子了,不记得宝宝那个时候是否有反常的行为。   至于买玉料那次,她在药馆里买朱砂,等她出来的时候,宝宝就闹着要买石头了,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她走进药馆里后,宝宝将那个胖老鼠偷偷放出来过。   但葛石燕觉得,宝宝是不会骗她的。   “我滴乖乖,这哪里是老鼠,这分明就是寻宝鼠啊!”   葛石燕瞅着那只过于肥胖,因为啃参须太过激动,整个屁股都快要撅起来的三花鼠,越看越觉得这只老鼠非同一般,身上好像蕴藏神光。   是啊是啊!   宝宝在心里连连点头,可不就是背锅鼠吗,以后她宝.真寻宝.鼠在人间就有替身啦。 第117章 农家童养媳19   人参被葛石燕收起来了, 因为家底已经足够丰厚的缘故,她也不准备将这种稀罕的药材卖掉。   其实葛石燕也不了解人参,不过在她没出嫁前, 娘家村子里有人曾在山上挖到过一株小参, 因为家里孩子说漏嘴的缘故,引地不少人去他家里围观。   那一株参也就孩子的小拇指粗细, 主体约六七厘米长, 怕夜长梦多, 当天下午男人就将那株人参卖给了村里的大夫。   据说参龄近二十年,因为挖掘不当破坏了很多参须的缘故,最后卖了十五两银子。   那个时候的葛石燕长那么大,都没有见过这么大一笔银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村里人有空就往山上跑, 特别是男人挖到人参的那个地方, 更是被人掘地三尺,葛石燕也是其中妄想一夜暴富的村人之一, 因此她对那株人参的印象尤为深刻。   现在宝宝手里这一株人参远比当年那一株长得多, 粗的多,人参的年龄越长越好, 跨过五十年, 价格就会有质的飞跃,葛石燕觉得, 这一株参的价格未必会低于那块玉料。   她的宝果然是有大福气的, 居然能得到这样一只神异的寻宝鼠,越想越觉得自家小子配不上她了。   葛石燕找出一条红绳绑在人参上,因为当地老人都说上了年份的人参是有灵性的, 要是不用红绳绑起来,可能会偷偷跑掉,绑完红线后,葛石燕才将人参小心翼翼藏到她的嫁妆盒子里,大盒子套小盒子,足足套了三层,还在最外面一层上了锁。   她琢磨着,反正也不准备把这人参卖掉,干脆每隔一段时间剪一小段参须煲汤,全家人一起喝,人参可是滋补的好东西呢,就一小段参须,也不用担心补过头了。   至于煲过汤的参须……那就给三花吧,它应该尝不出来区别……吧……   葛石燕不太自信地想着,隐隐还有些心虚,这毕竟是鼠找来的人参,还让它吃煲完汤后没什么药性的。   她瞅了眼撅着屁股看不到脑袋的肥老鼠,它都已经那么胖了,再补下去,可能要流鼻血了,她这是在帮它呢,这么一想,葛石燕又开始理直气壮起来。   “宝宝,刚刚那些话,以后不要跟任何一个人说,包括你哥和阿余。”   葛石燕觉得三花还是太神异了,这样的寻宝本事,她也就在神话故事里听说过,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知道,别说他们能不能保地住三花了,就连他们的性命能不能保住,也是未知之数。   她不让宝宝将这件事说给第三个人听,包括儿子傅时年和林余,除了害怕他们小藏不住话外,也担心人心易变,因为这样的宝贝,实在是太考验一个人的品性了。   “不能说吗?”   宝宝歪着脑袋问道,将一个五岁小姑娘该有的反应,演的活灵活现。   “嗯,不能说,你要是传出去,外面的人会把三花抢走,还会把娘杀掉,把你小哥和表姐都杀掉。”   葛石燕蹲下身,握住她的肩膀,十分认真地说道。   “我不要娘、小哥和表姐被人杀掉。”   她害怕地躲到娘亲的怀里,整个脑袋埋在了葛石燕的胸口中。   “宝宝听话,不说。”   眼看宝宝都快被吓哭了,葛石燕又责怪自己是不是太过火了,可一想到这件事事关全家人的安危,她还是硬下心肠继续说道。   “以后你要是出门,尽量少带三花,它要是又看中什么宝贝了,你先回家和娘说,娘给它想办法弄回来。”   葛石燕的野心并不大,她觉得小富即安,现在宝宝拥有的一切已经足够叫她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其实最好的做法,就是将三花丢掉。   可与此同时,葛石燕又有些迷信,她总觉得这样神异的老鼠会来到宝宝身边,是宝宝自己的福缘,要是丢掉这只三花鼠,或许也会对宝宝造成影响。   在这样纠结的心态下,葛石燕最终决定以后少带三花出门,即便它出门后又找到了什么宝贝,也不能让宝宝替它去拿,而是应该先回家告诉她。   她好歹比宝宝多吃了几十年的米饭,更能判断什么东西可以带回来,什么东西不适合带回来,尽量避免危机发生。   “嗯,全都听娘的。”   宝宝抱着娘,眼底满是依恋。   看着这样的女儿,葛石燕的心更加软乎了。   果然还是闺女可爱,越看越觉得自家儿子配不上宝了。   ******   当天傅时年从书塾回来,就得知自家宝妹养了一只名叫三花的小老鼠,继林余之后,家里又多了一个和他抢妹妹的生物。   “宝宝,我给你背诗吧?”   傅时年手里拿着一本《千年名诗》,这是姜朝幼儿的启蒙读物之一,记录了千年来的著名诗文,这是一个和宝宝之前经历的几个世界都平行的时空,因此这里绝大多数诗文都是她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   在这种情况下,听傅时年朗读背诵,解释其意,其实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同时还是一种享受。   宝宝当然乐意听啦,看到宝宝点头,傅时年的脸上终于多了点笑意。   “那我给你背哦。”   他将书本捏在手上,双手背在身后,学着夫子的模样,在院子里缓缓踱步,以极其缓慢又饱含感情地背诵自己今天新学的文章。   这个时候,三花翻了个身,将自己软乎乎的肚皮露在宝宝面前,四只小爪子蜷缩在一片毛茸茸中,只露出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小爪爪。   “吱吱——”   它冲着宝宝叫了一声,凭着这么多天的相处了解,宝宝知道这是三花暗示她应该给它挠肚子了。   小肥鼠很贪吃,自从今天中午宝宝带着它见了娘,又见了小表姐后,小肥鼠获取食物的来源一下子又多了两个。   葛石燕觉得它是神异的灵兽,自然不会亏待它,从自己屋子里拿了好些蜜饯果子给它吃,林余也喜欢这个胖乎乎毛茸茸的肥老鼠,时不时就过来喂它一颗坚果,一小块馒头。   她给的东西没有葛石燕给的好,可肥老鼠来者不拒,通通塞进了颊囊里,硬是将脸蛋塞成了一个横向的大饼。   储存太多粮食,并且不间断吃饭的下场就是吃撑了,三花见宝宝光看着不动,还抬起一只前爪冲着她扒拉两下,黑豆豆一般的小眼睛里居然还透露着不悦。   好吧,它可爱,即便摆臭脸它也是对的。   宝宝用自己的食指腹小心翼翼地在它肚子上打圈圈,三花扭了扭屁股,调整了一下姿势。   应该是十分舒服,揉着揉着,三花眯上了小眼睛,两条小腿都爽到蹬直了。   光顾着给三花揉肚子了,宝宝都没有注意到傅时年背诵的声音越来越轻,看着她的眼神也越发幽怨了。   “我背好了。”   傅时年走到宝宝面前大声说道。   “啊?哦!”   宝宝回过神来。   “小哥真厉害,背的真好。”   这个彩虹屁缺少了感情,很没有灵魂。   呵!女孩!   傅时年看了看宝宝,又恶狠狠地瞪了眼爽到迷糊的胖老鼠,捏着自己的书本,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刚刚他根本就没有背完一整首诗,最后那一句话,更是只背了一半,即便从来没有学过这首诗的人,也能意识到他没有完整的背完。   可刚刚宝宝居然夸他背的好,可见根本就没有用心听。   傅时年脚步沉重地往房间里走去,心里默默数着步数。   三步之内宝宝要是叫住他,他就原谅她,六步之内宝宝要是叫住他,他只生一小会儿气,要是九步还没有叫住他,他就一个时辰不和她说话,要是十步……   QAQ傅时年没有想过他的房间居然离院子那么近,还没走完十步,就已经走到门槛边上了。   好吧,就在刚刚三花翻了个身,四肢张开在地面上摊成一个鼠饼,吱吱叫着让宝宝给它理一理背部的皮毛。   鼠鼠那么可爱,宝宝怎么可能会拒绝呢。   傅时年扭头一看,宝宝压根就没有注意到他在发脾气,他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居然还比不上一只老鼠,可见这三年的相处,终究是错付了。   他撅着嘴冲回了自己的房间,QAQ他不要再和宝宝好了。   但显然,宝宝依旧没有意识到因为自己的重鼠轻友,使得她差点就要失去自己的小童养夫了。   ******   “你那个后娘真不是东西,我说的没错吧,天底下哪个女人会疼不是从自己肚皮里跑出来的孩子呢,以前你后娘没有生孩子,都得防着她贴娘家,现在她生养的那个小崽子都长这么大了,她更得想尽办法替那个孩子谋划。”   傅家今天来了一个亲戚,这会儿正在傅时春的屋子里发牢骚。   这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刘王氏是傅时春的姥姥,傅大岩早逝妻子的老娘,她听说了傅家分家的消息,还知道自己的亲外孙在这次分家时吃了大亏,顿时坐不住了,吩咐自己的大儿媳妇借了驴车,将自己送到傅家。   “你爹也不是东西,都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亏他总说疼你疼你,真疼你,能把这大半家底都给后头生的那个小贱种?哪家分家不是老大占大头?更何况他自己还要你们养着,说破天去,这家产也该你们分的更多一些,我看他就是鬼迷心窍了,被后面娶进来的骚货勾了心智。”   这个老太太长的倒是慈眉善目,可这会儿眼底的狠戾刁钻破坏了皮相的和气,看上去有些不好接近。   “姥姥,也就您和舅舅他们知道我和大春的委屈,你说哪有这样的道理呢?”   说起分家,马梅芳也是一肚子的委屈。   “您还不知道呢,我那公公说是跟着我和大春生活,可现在一天里有大半天都在那个女人和那小崽子处帮忙,他哪里是留下来帮衬我和大春的啊,分明就是想要替那俩省些口粮,吃我们的,住我们的,分家剥了我们一层皮不够,他还要来喝我们的血呢。”   马梅芳觉得公公做事不讲究,既然跟着他们生活了,就应该全心全意给他们干活。   “还有这样的事?”   刘王氏眼睛一瞪,嘴角越发向下耷拉了。   “不过我也不是软柿子,这些天我和大春特地提早从地里回来,早早就吃完晚饭,等他从那边帮忙回来的时候,饭菜都已经凉透了,他不是偏心那个女人和小儿子吗,就让他受不了,看看那边会不会给他准备晚饭。”   马梅芳得意地说出了自己的计划,葛石燕要是不肯,正好让公公看透那个女人,以后乖乖只给他们当牛做马,如果葛石燕肯,那正好替他们省一些粮食。   本来公公在那边帮忙,就应该吃那边的饭,哪有光得好处不付出的道理,他们两口子也不能养一个闲人啊。   谁也没有注意到,此时他们的房间外站了一个人。   这段时间傅大岩都是一个人吃晚饭,他再傻也意识到,这是儿子儿媳妇在向他无声的抗议。   以前媳妇当家,他有什么不满,可以和媳妇提,可现在是儿媳妇当家,他虽然是长辈,可身为公公,下意识地就和儿媳妇保持了一段距离,有些话,他宁可憋着,也不好意思和儿媳妇提。   他琢磨着,现在陶家人那边已经上手了,干脆从现在起,就减少去媳妇那里帮忙的时间吧,于是今天下午,在葛石燕那里干了一个多时辰的活儿后,傅大岩就去了分给大儿子的那几亩田地里,可谁成想,那么早,地里就已经没人了。   他担心是不是儿子儿媳妇出啥事了,活儿也没来得及做,就匆匆忙忙赶回家来,还不等他敲醒儿子媳妇紧闭的房门,就听到了屋内老太太和儿媳妇的这几段对话。   听着她们痛斥他偏心,听着前岳母一口一个骚货、小贱种,听着她将自己描述成后爹,一瞬间,傅大岩的心都凉了。   他自认从来都没有亏待过大儿子,这一次甚至是为了维护大儿子一家,导致媳妇负气提出分家,带着幼子离开了这个家。   还有老大媳妇,她怎么可以这么想他,退一万步,他是她公公,他养大了她的丈夫,现在他们住的房子,耕种的田地,都是他给他们的,难道还不值得他们给予一些敬重吗?   “爹!”   傅月夏是听到姥姥过来的消息特地赶过来的,看到她爹木楞楞地站在门口,心里咯噔一下,直觉不好。   因为惊慌,也因为要提示屋里人的缘故,她这一声爹喊的格外大声,甚至有些刺耳了。   果然,在她喊完以后,房间里的对话戛然而止,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傅大岩浑身僵直,慢慢地转过身去。   那个满脸惊慌失措的是他的女儿,她呢,她又是怎么想他的? 第118章 农家童养媳20   “爹, 你怎么没在地里啊?”   傅月夏冲着老爹尴尬地笑了笑,“对了,您也是听到我姥过来的消息特地赶回来的吧。”   她只能在心里期盼, 她爹并没有听到什么不该听的话。   “是爹回来了吗?”   屋里头的人这会儿也有了反应, 马梅芳笑盈盈地打开房门,刘王氏上了年纪, 腿脚没以前利索了, 这会儿被她大儿媳妇搀扶着走到门口。   傅大岩抬起眼皮往屋里瞅了一眼, 大儿子傅时春坐在炕尾的位置,耷拉着脑袋,目光闪避,明知道亲爹就站在门口,也不吭气。   炕上隆起两个小包, 应该是龙凤胎, 小孩子睡眠重, 一旦睡着了,那是雷都打不醒的, 刚刚一群长辈那么大声的讨伐都没有把他俩弄醒, 更别提现在几乎寂静无声的情况下了。   傅大岩只看了眼,就将目光从睡熟的孙子孙女身上收回, 再次看向沉默不语的儿子。   他就是一个标准的古代男人, 前丈母娘、儿媳妇对他的非议都及不上儿女的半分不认可。   刚刚他没有听到老大说话,傅大岩心里还带着那么一丝期盼, 会不会儿子心里并不是这么想的, 会不会儿子并不认可他姥姥和媳妇的那番话呢。   可当傅大岩看到儿子心虚躲避的态度时,他的心瞬间就凉了下来。   “大岩啊,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刘王氏扯了扯嘴角, 心虚之下,越发强势起来,好像她的声量越大,态度越强硬,就越发显得自己没错一样。   “今个儿我过来是替时春这孩子出头来了,我怕老婆子我再不出现,你这偏心眼的爹就要把我闺女给你留下的这个香火盏盏欺负死喽。”   刘王氏心里咯噔一声,她觉得傅大岩应该是听见了,既然这样,狡辩不承认就落了下乘,还不如光明正大表现出自己的态度,对傅大岩动之以情,晓之以礼,让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个大儿子的亏欠。   “我偏心?”   傅大岩还是直勾勾地盯着儿子傅时春,眼神并没有挪到老太太身上。   “没错!”   刘王氏这会儿已经意识到眼前这个女婿有些不对劲了,可话说到这个份上,她还是得硬着头皮说下去。   “当年兰子活着的时候,你是怎么跟她保证的?你说你一定会对时春和月夏俩孩子好,绝对不会任由后娶的女人欺负这俩孩子,你拍拍自己的胸口说说,这两件事,你都做到了吗?”   别的不说,对于自己的几个孩子,刘王氏真的疼到了骨子里,特别是年纪轻轻就命赴黄泉的小闺女,这些年只要一想起来,她都泪眼婆娑。   因为对小女儿的那份遗憾,傅时春和傅月夏这俩外孙外孙女成了刘王氏的心头肉,傅大岩还没再娶那些年,她隔三差五就要来傅家帮忙操持家务,傅大岩再婚后,她怕外孙外孙女被面甜心苦的后娘欺负,更是三五不时让儿子将俩外甥接回来住。   在刘王氏看来,只要是后娘,就没有一个好的,特别当后娘生了孩子后,连亲爹都会变成后爹。   因此在傅时春和傅月夏很小的时候刘王氏就教导他们,千万不可以和葛石燕太过亲近,要提防葛石燕的示好,因为很多后娘都是用这种手段将继子继女给养废的。   与此同时,刘王氏还教导俩孩子盯着点家里的财物,特别是傅时春,他是傅家的长子,家里的东西大多数都该是他的,可不能被别人抢了去。   因为刘王氏日以继夜的教导,傅时春和傅月夏对葛石燕的敌意越发浓厚,在葛石燕生下了傅大岩的老来子后,看着傅大岩一度心里眼里都是这个小儿子,甚至不顾父亲的威严只要从地里干活回来都要抱着这个小儿子满村子遛弯,傅时春和傅月夏更将他们娘俩视作眼中钉。   可以说,刘王氏这种自以为是的好意,害苦了这一家人。   可直到现在,刘王氏依旧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你看,后娘不就露出狐狸尾巴了吗,她跟她生的小崽子抢走了傅家大半家底,可见后娘就是没一个好东西,就连亲爹,有了新媳妇后也是靠不住的。   “我真是后悔,当年因为您老人家的几句哭诉,就隔三差五让大舅子把俩孩子接过去。”   傅大岩总算明白问题的根在哪儿了。   他后悔了,在两个孩子小的时候,不该因为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照顾孩子不够仔细,就让岳母帮忙;更不应该在娶了葛石燕后因为孩子的几句哭闹,就觉得葛石燕没怀过生过不知道怎么当娘,就在他们娘仨还不够熟悉的时候,一次次让岳母将两个孩子接过去。   现在回想起来,两个孩子对葛石燕的敌视并不是因为葛石燕哪里做的不够好,而是因为有一个更亲近,更得孩子信任的人日以继夜在他们耳边说后娘的坏话,在这样的情况下,俩孩子又怎么会喜欢一个突然插入这个家庭的陌生女人呢。   “大岩,你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你觉得我对时春和月夏还不够好?”   刘王氏眼睛一瞪,什么指控她都能接受,唯独这个,她坚决不肯承认。   “兰子去的时候你还年轻,你要再找,我也没脸拦着你,可你不能有了新人就忘了旧人,难道兰子嫁给你那些年吃的苦头你都忘了吗,要不是为了给你老傅家绵延子嗣,她也不会伤了身子,那样年纪轻轻就去了。”   刘王氏抹了抹眼泪,想到自己早去的闺女,想到她留下的唯二的孩子还要被人欺负,她就悲从中来。   “我从来就没有忘记过。”   傅大岩知道,老太太一把年纪了,无论他怎么说,她的观念都转不过来,可他还是想要发泄一下心中的委屈。   “丫头,你长这么大,受过委屈没有?”   他转身看向了傅月夏。   “你当然会有委屈了,你和你哥一样,都觉得我亏待了你们,那我要问问你,村里哪个姑娘跟你一样七八岁了都不帮家里干活?哪个跟你一样十二岁第一次来葵水才自己洗衣裳?又有哪个姑娘跟你一样,出嫁了娘家不仅没有扣彩礼,还给陪了嫁妆的?”   他的问题,让傅月夏哑口无言。   对比村里那些女孩,傅月夏无遗是幸福的,可傅月夏还是委屈,她那么小就没了亲娘,对她好一点难道不应该吗?   “之前我要给你添压箱底银子的时候,你娘可从头到尾都没有劝过我,让我别给。”   傅大岩口中的娘,自然不会是傅月夏的亲娘了。   “她就是一个后娘,她有什么脸让你别给呢。”   傅月夏羞愤交加,也被激出了火气。   听了她的话,傅大岩直接气乐了,心中越发失望。   “还有你老大,你别装作听不见,爹知道你心里头是怎么想的。”   傅大岩扭头看向默不作声的的儿子。   “你是我亲儿子,你和老幺两个我一样疼,要说偏心,我心里头更偏你,要不然也不会在你生的那俩孩子差点害死宝宝后,我还为了维护那俩孩子,和你们娘闹出嫌隙来。”   傅大岩是真的傻吗,不是的,只不过私心战胜了良心罢了。   对他来说,一边是亲孙子亲孙女,一边是别人家的孩子,真要将事情掰扯清楚,难道要让亲孙子亲孙女被人唾弃,亲儿子也恨上自己吗?   他不是圣人,只能艰难地选择了包庇自己的亲人。   他在心里跟自己说,那只是孩子,他们或许什么都不懂,他们的未来还很长,他可以好好教他们。   再说了,宝宝还活着,这也让傅大岩更轻易地作出了选择。   “你是长子,家业的大头应该要给你,可你扪心自问,要不是你们做的那些事,你娘凭什么理直气壮要走原本属于你的那份家业?真的是我这个当爹的偏心,是她这个后娘阴毒吗,都不是,分明就是你们这一个个贪心不足,自己把家业拱手送到了他们娘俩的手里。”   如果没有这一桩桩事,傅大岩根本就不会分家。   他早就想过了,等小儿子成亲后就分家,到时候家业的六成给老大,剩下的那些给老幺,家家户户的规矩都是这样,他能做的,就是在媳妇藏私房钱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他心里头也清楚,从俩孩子的年龄差距来说,等小儿子成家后,他们俩也老了,不能再帮衬什么,反倒是老大,因为早生了二十来年,占了不少便宜。   但媳妇再怎么搂钱,小儿子还是吃亏的,因为等到那个时候,他和媳妇大概率会让老小帮着养老。   真要有一个人站出来指责他偏心眼,那也不该是大儿子和闺女,而是老幺才对。   “我现在就问你们一句,当年你弟弟落水,和你们俩有没有关系?”   空气中太过沉默,傅时春和傅月夏都不说话,不知道是心虚,还是觉得不服气。   傅大岩的脊背越发弯曲了,在沉寂了半响又得不到回应的时候,他突然间再次出声了。   “爹您什么意思,您觉得我和大春会丧心病狂到害亲弟弟不成?”   马梅芳跟被踩了尾巴的狗似的,顿时尖叫起来。   傅时春和傅月夏眼神有一瞬间凝滞,但是很快的,也和马梅芳一样,纷纷用委屈震惊地目光看着他。   “好,真是好!”   傅大岩深吸一口气,只觉得气管里的空气都是冰凉刺骨的。   从头到尾,老大对他的话都没有什么反应,唯独说到老幺落水的事情,他的脸色变化的那么快。   这个时候,傅大岩真的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的。   “爹,您就知道指责我和大春,难道您就没有想过,您的枕边人到底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你知不知道,之前她口中从地里挖出来的祖宗埋下的盒子其实是我和大春这些年攒下的私房银子,里面藏了五十两,可她之和您说里头有七两,剩下的银子都被她给昧下了。”   马梅芳夸大了一下事实,其实盒子里也就一根镀金的簪子外加二十来两银子罢了。   “到这个时候了,你们还给她身上泼脏水,这个家已经分好了,你们以为这样,我就会把分给他们娘俩的东西要回来吗?”   这还真是马梅芳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她要是老老实实说出正确的数字,虽然傅大岩也会觉得那笔银子有些多,可这种差距,尚且还在他的接受范围内。   可她上来就说五十两,村里那么多人在农闲时做散工,从来也没听说哪个男人十来年下来,除了上交公中的钱,私底下还能昧下那么多银子的。   傅时春要是真有这个本事,他就不用只盯着家里那点家底,也不用在家里种地,干脆从散工变成长工好了。   这一次,傅大岩是真的对眼前这些人失望了。   可谁让这是他的儿女,是他选择的人,这会儿他也没脸再找媳妇和老幺去了。   ******   过了好些天,葛石燕才从交好的婆娘口中得知刘王氏来傅家探望的消息。   听她们说,当天刘王氏离开的时候脸色很是不好,她儿媳妇坐在边上,老太太半个身体躺在驴车上,整个人怏怏的,见到人都不打招呼。   她的继女从娘家见完姥姥回去后大发脾气,婆母喊她吃饭,还被她甩了脸子,闹的她婆婆现在到处传播这个儿媳妇的坏话。   至于傅时春和马梅芳俩口子倒看不出啥不对头的地方,只是更加不爱和人搭话了。   这叫大伙儿更加好奇那一天刘王氏过来后,傅家到底发生了什么。   听他们说起这件事,葛石燕才忽然间意识到,这俩天傅大岩好像也跟变了个人似的,之前那段时间他帮忙干活的时候,恨不得找着机会就和她说话,生怕感情生疏了。   这俩天,那男人一到地里就埋头干活,就好像……就好像在躲避她似的。   好像还有些心虚……   葛石燕自个儿偷偷摸摸琢磨了好长一段时间,忽然灵光一现。   莫不是那老头子意识到自己疼的儿女都是什么狼心狗肺的东西了?   这可真是太让人高兴了。   这一高兴,葛石燕就想着给家里人加餐,她哼着小曲儿磨着刀,当天小院里就多了一条鸡魂,而家里的灶头上多了一锅咕咚咕咚冒着泡的老母鸡汤。   ******   家里难得杀鸡炖汤,葛石燕特地从自己里三层外三层锁起来的嫁妆箱子里拿出了那根宝贝人参,小心翼翼地剪了三小段人参须须,其中一段稍微粗长一些,剩下的两端基本上就是让人参多两道皮外伤。   葛石燕琢磨着,老参药力大,他们跟着喝汤就好,稍微大一点的那段参就给宝宝一人滋补了。   还别说,这么丁点大的参须香味真是霸道,丢进鸡汤里一小会儿,浓浓的鸡肉和菌菇的香味里就多了几丝若有似无的参香。   宝宝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撸鼠,也没有发现三花的过分激动,陷入在自己的沉思之中。   她觉得傅时年好像在和她闹别扭。   虽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闹起的别扭,可宝宝还是觉得自己得哄哄。   “哎,真怕把人给宠坏。”   宝宝撸着鼠,嘴巴小声念叨着,要是少年被哄上瘾了,后面受累的还不是她吗。   “再有下次,把参须都给三花吃。”   宝宝知道娘今天炖鸡的时候加了参须,她已经想好了,要把娘给自己准备的那一根参须给傅时年吃。   她小声叨叨叨,指尖轻轻挠着三花的小巴。   一听参须,三花的耳朵瞬间支棱起来,它脑袋小,耳朵也小,只容得下半句话,可惜宝宝没有看见。   ******   晚上傅时年回来,看到坐在院子里,双手撑着下巴,两条小肉腿有一下没一下晃荡的宝宝,下意识地冲着她跑去。   在意识到自己还在生气后,他半路刹车,板着小脸,脚步声十分沉重地从宝宝身边走过。   QAQ她的身边还躺着那只肥老鼠,她果然不跟他最要好了。   “小哥,吃饭啦,今天娘煮了鸡汤哦,刚刚娘还给我盛了一小碗,可我没喝,因为那样好喝的东西我想等到你回来喝你一块喝呢。”   傅时年的脸颊还有未褪去的婴儿肥,可他的手指却已经很有读书人的风采,十指比同龄人更加纤长,骨肉匀称,就连指甲都是极其漂亮的形状。   宝宝就不一样了,她的小手还肉肉的,手指有些短,指甲圆乎乎的像是小珍珠一样,当她把手塞到傅时年的手掌心时,不像是要去牵他,更像是强迫傅时年牵自己。   “你可以先吃啊!”   傅时年的脸色绷不住了,上扬的嘴角用手压都压不下去,单侧的小酒窝不受控制浮现在脸上。   “鸡汤那么香,嘴馋的时候会饿地更快。”   傅时年想着,其实他也不是那么生气,他只是不想妹妹喜欢别的东西多过他而已。   现在他反倒更着急妹妹闻了小半天的鸡汤香却没有尝一尝,他有过类似的经验,这种光闻着味却吃不到嘴里的滋味,别提多磨人了。   “你太笨了,你可以喝啊,鸡汤那么多,等我回来了,我们可以一起喝剩下的。”   他握住宝宝肉肉的小手,想到妹妹为了等他回来,连那么香的鸡汤都不舍得喝,可见妹妹心里他还是很重要的。   什么小表姐,什么胖老鼠,根本就不及他在宝宝心中的地位啊。   这么一想,傅时年通身舒爽。   “嗯,可我还是想要和小哥一起喝。”   宝宝萌萌哒点着小脑袋,走路的时候还蹦蹦跳跳的。   “你可以先喝。”   “就要喝你一起喝!”   “你先喝一碗也没事啊。”   “一起一起,要一起喝!”   俩孩子手牵着手往屋里走,你一嘴,我一句,葛石燕和林余端着鸡汤出来,看到又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宝宝和傅时年,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慈母”的微笑。   唯独三花,它亦步亦趋地跟在宝宝身后,黑豆大的眼睛里满是期待。   人参呢,不是说好了要给它吃人参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三花:所以爱会消失对不对(又名,但凡有一个主人能说话算话) 第119章 农家童养媳21   三花终究还是没有吃到它心爱的小参参, 葛石燕给闺女准备的那根参须早就被宝宝偷偷摸摸换到了傅时年的碗里。   小少年念书还怪用功的,这才去书塾上学没俩月呢,脸颊就瘦了一小圈, 捏起来都没有以前那种软乎乎, Q弹Q弹的触感了。   宝宝觉得自己还没到需要补身体的时候,反倒是傅时年, 可以吃点参须补充一下元气。   至于白天时候顺口说的一句气话, 早就被她抛到脑后了。   心情大好的葛石燕十分大好, 一整只老母鸡她全都炖了,除了参须,还加了许多雨季时从山上采回来晒干的各种菌子,用砂锅炖了小半天,那叫一个皮酥肉烂, 揭盖锅盖的时候, 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   悲伤的三花含泪喝了小半碗, 直到自己的肚皮高高鼓起,都快凸成皮球状了, 这才住口, 其实没有吃到人参,喝到了带了一丢丢参味的鸡汤也还是挺美的。   也不知道是人参本身的药力就足够强, 还是背景中赋予了人参更庞大的能量, 只那么一丁点参须,还化在一大锅鸡汤里, 每个人吸收的那点药力, 就让他们有些吸收不了了。   葛石燕年轻时吃过太多苦,早些年泡水田插秧,大冬天凿冰面取水洗衣裳, 落下了不少病根,一到阴雨天或寒气比较重的天气,腿部、手部的几处关节就隐隐做痛,尤其上了年纪后,冬天的晚上,即便盖再多的被子,两条腿也冷的像冰棍一样,隐隐的疼痛渗到骨头里,让她很难睡一个整觉。   现在虽然还不到深秋,可夜晚的气温已经降下来了,葛石燕早早就翻出了冬天的厚被子,晚上睡觉的时候,更是穿上了她妹妹给她的羊皮护膝。   但是今天显然和平常不太一样,穿上羊皮护膝还没一会儿,葛石燕居然已经觉得热了,盖着冬天的厚被子,背上居然冒出一层薄薄的汗水,原本还隐约做痛的关节位置,这会儿麻麻痒痒的,没有以前那么难受了。   她当时就想到了这是人参的药力。   可那才多大一段参啊?最长的那一段,可能也就她小拇指的长度。   “我滴乖乖。”   葛石燕受不住了,当即掀开被子,又脱了那双羊皮护膝。   正当她准备把之前盖的薄被翻出来的时候,忽然想到自己一个大人都受不住人参的药性,更别说孩子了。   她也顾不上找被子了,赶紧跑去仨孩子的房间。   搬家后,宝宝和林余都有了独立的房间,可宝宝比较粘人,晚上总喜欢跑到林余的房间去睡,尤其现在天气冷了,俩丫头钻一个被窝,还能互相给对方取暖,这可比烧碳火取暖舒服多了。   葛石燕一向是家里最晚睡的,等她来到俩丫头房间里的时候,她们早就已经睡着了。   估计也是热的,被子都被踢到了床底下,即便这样,两人还时不时地扯一扯衣领子。   葛石燕用手背贴着俩孩子的额头、脸颊,又掖了掖她们后背,温度正常,只比平时高一些,她顿时将心收回肚子里。   离开前,葛石燕将地上的厚被子抱到床尾的位置,又从柜子里翻出一条薄被给孩子盖上。   这人参真是一个好东西,老人都说发汗是一件好事,正好趁着药力还没有彻底被吸收,让俩孩子彻彻底底捂出一身汗来。   傅时年的情况和俩妹妹差不多,葛石燕也只是帮他换了一条薄一点的被子,就回房了。   就在她离开后不久,沉睡中的傅时年在燥热之中踢掉了身上的薄被,鼻孔处有液体缓缓划落……   ******   第二天一早,全家人是被傅时年的哭声给吵醒的。   葛石燕猛地睁开眼睛,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半夜捂出的汗水早就已经蒸发,葛石燕觉得身体前所未有地清爽,不过她来不及观察这些身体上的变化,连鞋子都顾不上穿,就跑向儿子的房间。   只见傅时年坐在床上,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枕头,脸色煞白。   他流血了,流了好多血……   呜呜呜,果然读书人是要死掉的,他是不是快要死了。   这会儿傅时年也就七岁,比同龄人更懂事些,可也只是个孩子,遇到这样的变故,他第一反应就是哭,他要是死了,娘和妹妹该有多难过啊。   “娘,我要死了!”   傅时年捂着胸口,弱小无助又可怜。   宝宝和林余紧跟着葛石燕过来,她们俩也是听到傅时年的哭声连忙赶过来的,林余就穿了半只鞋,宝宝只来得及披上一件罩衫,俩人的头发还蓬乱着。   特别是宝宝,葛石燕精心为她梳理出来的额头鬓角的那些碎发,这会儿就跟呆毛似的翘在顶上,随着她的跑动,时不时晃荡一下。   “宝宝,我要死了。”   看到妹妹,傅时年憋住了哭声,只是带着哭腔委屈地说道。   “表妹,我要死了。”   林余来到傅家一段日子了,可傅时年和她依旧关系淡淡,主要原因在于傅时年觉得她的到来争夺了宝宝的目光,不过好歹同吃同住了一段时间,感情还是有点的。   现在一想到自己就要死了,傅时年觉得往日的一切恩怨也该烟消云散了。   和林余打完招呼,傅时年还时不时看向两人身后。   三花呢,三花怎么没过来?   傅时年满心忧愁,他还想和三花说一声,他就要死了呢。   “小傻子!”   不等傅时年多愁善感太久,葛石燕就往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   “死什么死,哪有人把死字挂在嘴边的。”   她已经将儿子上上下下都检查了一遍,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唯独鼻孔上有血印,不过已经干了,枕头上那一片血迹,应该就是鼻血了。   “估计是那人参太补了,都把鼻血补出来的,不过没啥大事。”   当然,这只是葛石燕的推测,保险起见,还是得请大夫过来把把脉。   这会儿葛石燕也有些后怕,她不知道人参真的那么补,居然能把鼻血给补出来,好在她用的量还不大,要不然,恐怕不单单只是补出鼻血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要知道,虚不受补,本身也是能要人命的。   “我不会死啊?”   傅时年愣了愣,想要看看自己的鼻子,可他面前也没有镜子,就算把自己弄成斗鸡眼,也看不到鼻孔下面的全貌啊。   于是他只能用手揉,因为鼻血已经干透的缘故,只揉出一些红色的屑屑。   真的是鼻血耶!   傅时年笑了,他不用死了。   “宝宝,我只是流鼻血哦,你不要怕,我不会死哒。”   一想到自己闹了一个大乌龙,还引得家人担忧,傅时年又不好意思了。   太阳都晒屁股了,大伙儿肯定是不会再睡觉了,葛石燕准备今天托人去邻村夫子那儿传个话,今天就让儿子休息一天。   在林余准备早餐,也可以说是午餐的时候,葛石燕把大夫给请过来了,替儿子以及家里其他人把脉。   “阳火过剩,没什么大碍,吃几天清淡的食物,再喝一些败火汤就好了。”   大夫给傅时年把了脉,片刻后就给出了答案。   葛石燕的心总算是放下了。   之后她和俩丫头也是类似的脉相,文邹邹的一段话总结起来,就是补过头了,得吃点清心降火的汤药。   “你这是弄了什么大补的食材啊?”   大夫替葛石燕诊完脉后,忍不住问道。   一个也就算了,这一屋子的人脉相都那么健壮有力,还隐约有虚不受补的脉相,这绝对是吃了大补的东西啊。   “没啥啊?就是昨天杀了一只鸡,我给煲了汤,然后又加了点后山上摘来的菌子,可能是老母鸡养的好,特别补身。”   葛石燕装傻,她还能和眼前这人说,他们一家都吃了人参,只几条参须就有这样的药效,她家里还藏着一个黄黄胖胖的人参身子,这不是等着遭贼吗。   “这样啊……”   大夫若有所思,老母鸡确实滋补,可从来也没听说吃了老母鸡都能把人补出虚火来啊?难道是葛石燕采的菌子有什么文章。   “可惜昨天咱娘四个把汤都喝完了,不然还能让刘大夫您给看看,是哪里出问题了。”   葛石燕表情有些遗憾,实际上剩下的半锅鸡汤还在灶头上放着呢,她这么说,只是把大夫的后路给堵住了。   要不然人家要看,那淡淡的参味肯定会被发现的。   果不其然,听到她的话,刘大夫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遗憾的表情。   “这样吧,我给你开一个降火的方子,你用药材煮一锅水,就当凉汤喝吧。”   刘大夫也不深究,他一边收拾自己的药箱,一边打量着站在宝宝身边的林余。   傅家分家的事情在村子里闹的很大,毕竟是百年来头一例父母健在,最小的儿女还没成家就闹着分家的案例,葛石燕的身份还是那么敏感的后娘。   现在村里传什么的都有,有说傅时春两口子不地道的,葛石燕分家时的那番话影响不小,几年前傅时年落水的事情都被人翻出来了,再结合前段时间流传的傅家龙凤胎引诱葛石燕养女去深潭玩耍导致她落水的流言,很多人觉得,傅时春两口子未必是清白的。   一个对小孩子都能下手的人,即便有深仇大怨也要遭人诟病,更何况那不是寻常孩子,是和他有一半血缘的同父兄弟啊。   他既然能对亲兄弟下手,对于外人又怎么会心慈手软呢?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一部分人觉得,一定是葛石燕这个后娘当的不够好,不然傅时春平白无故为什么要这么恨她,连带着恨她孩子呢?   哪里都不乏心思阴暗者,他们觉得一定是葛石燕背地里虐待了傅时春,如果她真要是个好的,凭什么分家的时候拿走那么多财产呢?   刘大夫听自己的媳妇说道过好几次有关傅家的事,之前他没办法评价,可这会儿见到了林余,他觉得葛石燕绝对不会是一个恶毒的后娘。   要知道当初分家的时候,林余这个傅家已出嫁姑奶奶的孩子没有跟着亲舅舅,反而跟着舅娘一块生活,也在村子里被人议论了很久。   有人说是傅时春、马梅芳这对夫妇容不下这个表妹,也有人说是葛石燕主动把人要过去的,目的就是多一个丫头帮忙干活。   刘大夫之前见过林余,刚来到村子里的她黑黑瘦瘦的,浑身上下都没有几两肉。   可养了小俩月的林余虽然还是一样黑,但身形肉眼可见丰腴了许多,下巴没有刚来时那么尖了,露出来的手腕都比之前粗了一些。   最要紧的是精气神,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刘大夫水平不高,可也会看人,林余这小姑娘的神采,和两个月前见到她时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他看了几眼,就收回了视线。   陶宝宝不用说了,那是葛石燕的心头肉,林余的内火和那丫头一样旺,可见昨晚的鸡汤鸡肉她也没少吃。   一个恶毒的女人,能够待已经分家另过的男人的外甥女那么好?   鸡肉多金贵啊,即便是自己的亲外甥女,恐怕也得考虑考虑,刘大夫想着,葛石燕分明就是一个善良大度的女人啊。   谁说男人就不八卦的,他准备回家好好和自己的婆娘说道说道。   于是葛石燕又一次无心插柳柳成荫,她在村里的名声,将再度提升,同样的,傅家大房的名声,又要遭到新一轮的评判了。   ******   送走了大夫,葛石燕对着灶房剩下的小半锅鸡汤发愁了。   他们几个都情况是虚不受补,显然不能再喝了,现在天气转凉,煮好的鸡汤也顶多只能放两天,时间再长一些,就要变味了。   葛石燕有想过要不要给娘家兄弟还有妹妹送过去,可自己吃过的东西,怎么好当礼物送出去呢。   于是她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   这些天陶家人都习惯了去地里帮葛石燕干活。   今天一早葛石燕没有起床,在地里干活的陶家人迟迟等不到葛石燕来送早餐,可把这群人吓坏了,以为葛石燕不准备雇佣他们了。   现在天气转凉了,要是这个时候折返老家,粮食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不说,很有可能半路冻。   一群人过了几天衣食无忧的日子,正开始滋长野心呢,就被这一顿缺失的早餐打回原型。   他们不愁住,因为村子外两里地有一个废弃的土地庙,他们过来投奔亲戚的时候把家里的被子衣服锅碗瓢盆的值钱物件都背身上了,这会儿有个土地庙可以遮风挡雨,倒也不会冻死。   唯一让他们发愁的粮食,因为给葛石燕干活也已经解决掉了,所以他们绝对不会让这么安稳的工作出现任何差池。   于是等葛石燕和林余带着迟到的早餐/午餐感到时,一群人压根不敢有任何抱怨,深怕念叨一句,就要被葛石燕找借口赶走。   不仅如此,他们干活也更加卖力了,压根不敢有任何保留。   其实早上没有送早饭,葛石燕心里也挺过意不去的,她以为自己会听到几句抱怨,没想到这群见面闹的很不愉快的劳工不仅没有怨言,反而表现的更加卖力,葛石燕那么厚的脸皮都觉得不好意思了,琢磨着是不是也该给他们一点工钱了。   当然,送饭的时候,她也没忘了更重要的事。   只见在给陶腊梅等人送完午餐后,林余端着一大海碗鸡汤走向了正准备回家的舅舅。   “舅舅,这是舅娘给你熬的鸡汤,可滋补了。”   林余虽然活了两世,可论心眼还是比不过大彻大悟后智商开挂的葛石燕。   她以为舅娘让她送汤过来,是因为她心里放不下舅舅,林余有些高兴,这是不是意味着舅舅和舅娘还有和好的期望。   于是她故意隐瞒了这是剩汤的事实,满怀期待地将这一碗鸡汤端到舅舅面前。   不止林余想歪了,看到鸡汤的傅大岩也想歪了。   “这、这是你舅娘让你送来的?”   他端过鸡汤,碗里盛了不少鸡块,满满当当一大碗,这分量,可一点都不小气。   “嗯,舅娘说这段时间农忙,让你别累亏了自己的身体。”   这确实是葛石燕的原话,不过她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让傅大岩补好身子,她还等着这个糟老头子给她和儿子当牛做马呢。   再说了,这段时间傅家的动静她又不是不知道,那俩口子自认为很聪明,每天都留着残羹冷饭等傅大岩回去。   这个时候她送上一碗热腾腾,装满了鸡肉的补汤,好叫这偏心眼的老头子看看,他选了一个啥样狼心狗肺的玩意儿。   “只有她挂念着我啊……”   傅大岩嘴唇嚅动,因为音量很轻的缘故,就连林余都没有听到他说的那句话。   此时傅大岩的心中已经充满了懊悔,可越是懊悔,越是愧疚,他就越发没脸找到葛石燕,说自己后悔了,说他多想回到她的身边。   傅大岩捧着那一个大海碗,稀里呼噜地吃光了一整碗鸡汤,他长这么大也没吃过人参,再加上仅有的几条参须都被葛石燕捞出来了,傅大岩只觉得鸡汤里有一股若有似无的奇怪味道,可因为鸡肉和其他菌子香味的覆盖,使得他根本就不在意那一点点的香味。   一半是美食的满足,一半是来自亲人关怀的熨贴,下午干活的的时候,傅大岩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力量,半天就干完了平日一整天才干的完的活儿。   葛石燕满意了,以后家里吃不完的都可以拿给这老头子。   她要让他长命百岁,将力气都使在她和老幺身上,然后身子跟一座大山似的压在那俩口子的身上,这年头孝道大过天,只要老头子心里头明白了,那俩人就翻不出什么风浪来了。   傅大岩可不知道媳妇的真实目的。   喝完一大碗鸡汤的他在地里发泄了半天的精力,晚上睡觉的时候依旧精神奕奕。   他知道,这是爱的力量! 第120章 农家童养媳22   “时年啊, 回家呢?”   “时年可是有大出息的,听说你来年就要参加科考,要是考中秀才, 可别忘了你婶子我啊。”   “就是啊, 可别忘了我们这些乡里乡亲。”   一群妇人在河边洗衣服,一位书生打扮的少年从河边经过, 惹来了一群女人的打趣。   “我记得婶子, 当年是婶子救了宝宝。”   这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少年就是长大后的傅时年。   他长高了不少, 面容白净,看上去格外斯文清秀,自从长开后,傅时年和他小姨葛飞燕越发相像了,但因为从小念书的缘故, 傅时年的五官并像葛飞燕那样尽显妖艳, 反而神色清明, 只让人觉得他就像画里走出来的翩翩少年郎。   若说这是哪个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公子,也是有人相信的。   一群妇人越看越稀罕, 这样灵秀的孩子, 怎么偏偏不是自家的呢?   “呦,时年还记着呢, 你这心里还真挂念你家宝妹妹, 我看啊,等你明年科考完, 咱们大伙儿也能吃上你家的喜酒喽。”   傅时年口中的婶子就是当年把宝宝从深潭里救出来的大牛婶。   她一听傅时年的话就乐了, 没想到那么多年前的事情,傅时年这个孩子居然一直都记在身上,其实当初她救下宝宝后葛石燕就带着好大一堆谢礼重重感谢过她了, 直到现在,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葛石燕都会带着宝宝,拎着贵重的礼物去她那儿拜访。   对于大牛婶来说,她就是随手救了一个人,不论当时落水的是哪家的孩子她都会救,可对宝宝来说,救下的是她的一条性命,对于葛石燕和傅时年来说,大牛婶救下的是他们全家。   这样的恩情,当然不是一份两份谢礼就足够的。   “是吧,我就说这俩孩子有戏,看咱小时年紧张宝宝的模样,还没过门呢,就把小媳妇护上了。”   “哈哈哈,我看葛石燕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给时年找了一个小童养媳,看这俩孩子,多好。”   听了大牛婶的话,大伙儿顿时笑开了,同住一个村子,谁不知道宝宝就是葛石燕给自己儿子定下的童养媳啊,只不过随着傅时年慢慢长大,开始表露出念书的天赋后,提起这件亲事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他们琢磨着,傅时年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未必会接受这件亲事,可现在看来,人家心里分明就是很情愿的。   “诶,小时年,你别走啊,和婶子们说说,你娘打算什么时候给你们办婚礼啊!”   “时年呢……”   一群大娘婶子们善意的哄笑声踩着了傅时年无形的尾巴,他招架不住她们的热情,红着脸,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直到走远了,还隐约能听到傅家、童养媳、缘分之类的词语。   “回来了?”   傅时年到家的时候,葛石燕正在院子里喂鸡,看到儿子后面上浮现了一些笑意。   “你这脸怎么了,这么红?”   葛石燕放下食盆,想用手背试一试儿子的体温。   “回来太急,有些热。”   傅时年躲开了,他总不好意思说自己被一群婶子打趣,心火有些旺盛吧。   “家就在这里,又不会长脚跑了,这么冷的天都能跑出一身热气来,也不怕累着自己。”   葛石燕嗔怪了一句,心里琢磨着是不是得再煲一次人参鸡汤。   儿子现在在镇上的书院念书,每个月回家都乘坐固定的牛车,真正要走的,就是村口外到家门口不足一公里的路,这么点路都能走出汗来,是不是意味着儿子的身子骨有些虚啊。   估计是念书太辛苦。   她心里若有所思,男人可不能虚,他要是虚了,她的宝还怎么幸福呢?   葛石燕默默地将第N次炖鸡提上日程。   这么些年下来,人参的须须也被薅的差不多了,再薅几次,就没须可拔,只能对胖乎乎的身子下手了,不过借须须的福,他们一家子身体一直都棒棒的,季节更替的时候都鲜少感染风寒。   葛石燕的弟弟弟媳连带着葛飞燕也喝过不少葛石燕炖炖补汤,一个个身子骨结实的很。   就连傅大岩,靠着吃剩下的边角料,快六十岁的人了,看上去和五十来岁的男人没什么差别,现在还能吃能喝能睡,下地干活也不觉得累。   “娘,宝妹呢?”   傅时年往屋里看了一眼,如果宝宝这会儿在屋里,听到声音也该出来了。   “对了,还有表妹。”   后面半句话就很敷衍了,过了十年,这对表兄妹之间的感情依旧没有太大精进,不过这也要看跟谁比,跟老宅子那群所谓的哥哥嫂子,侄子侄女相比,林余绝对是傅时年亲的不能再亲的亲人了。   “宝啊,她闲不住,前些日子咱们村不是回来一个早年卖身给官宦人家的婆子吗,据说那人主人家被调职,带不走那么多下人,就将其中一部分下人的身契返还给他们,那位婆子就是其中之一,她早年被当作绣娘培养,绣活儿很是精湛,咱们村不少没出嫁的姑娘都爱去婆子那儿坐坐,要是能学到一两分手艺,将来受益无穷。”   葛石燕也不在乎宝宝会不会做针线活,笑话,她家宝可是拥有好几间铺子和宅子的富贵宝,啥活非得她自己干啊。   也就是现在还住在乡下,人多眼杂,葛石燕早就想好了,等她儿子考中秀才,就带着一家人搬到县城去,到时候她给宝买一个小丫头,咱也是有人伺候的娇小姐了。   说曹操,曹操到。   宝宝一早就算好今天是傅时年回家的日子,只在老绣娘家里待了一小会儿,就拉着小表姐往家赶了。   近十年的时间,宝宝和林余的模样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宝宝身上的变化小一些,还是圆圆的脸蛋,看上去稚气未脱的样子,林余相对成熟了许多,鹅蛋脸,柳叶眉,一双凤眸蕴藏凌厉神采。   很多人见到林余都会忍不住感叹一句,她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甥女,倒是越来越像她舅娘葛石燕了,不知情的人看到俩人站在一块,都会以为这才是亲母女。   除了相处时的耳濡目染,其实这也是林余刻意学习的结果,她想要成为舅娘这样的女人,不论这辈子,还是上辈子,无论面临什么困境,舅娘都能将日子过的蒸蒸日上,让一群原本看低她的人羡慕地仰视她。   她想要和舅娘一样强大,无惧任何风雨。   “小哥,我的龙须糖呢?”   宝宝欢呼一声,蹦蹦跳跳跑到傅时年面前,冲着他摊开双手。   原本趴在她身上的三花差点没被甩在地上,两只小手抓着她肩膀上的衣料,肥嘟嘟的身体颤巍巍地,吓得它跟小狗似的直吐舌头。   “给。”   书本什么的,都装在身后的箱笼里,唯独宝宝要的龙须糖,被他捧在手上,宝宝刚开口,一大包龙须糖就落在她手上了。   “等会儿就吃饭了,少吃点糖,大宝,你盯着宝啊。”   葛石燕将食盆里的食料全都洒在食槽里,用井水洗了洗手,转身走向灶房,灶头上还烧着饭,她得时刻盯着些。   “舅娘,我来帮你。”   林余跟着葛石燕往灶房走。   自从傅时年和宝宝年岁渐大后,两人总是变着法地为他们创造独处的机会。   傅时年是后知后觉,宝宝倒是很早就发现了,只不过也没想过要拒绝。   “等会儿吃完饭,我给你画一张画吧,夫子说我现在的画作已经有了一分灵韵,不再只是死板的匠气了。”   这句话在傅时年心中已经过了不下二十遍草稿,这会儿两人独处,总算能够说出口了。   其实接受宝宝的身份转变,对傅时年来说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两人从小一块长大,已经十分亲密了,但傅时年总觉得他俩现在都相处方式不对,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直到看到同窗和自己娘子的相处后,傅时年恍然间意识到他们之间少了什么。   总的来说,好像少了一点暧昧,少了一些目光交汇时又想要缠绵,又害羞躲避的纠结……   傅时年觉得,自己应该尝试着改变一下。   他看了几本话本子,里面总有一些类似的场景描写,这个场景名叫红袖添香,据说这是男女最能滋生情愫的场景。   傅时年已经想好了,他先找个理由让宝宝陪着他画画,然后再借口没有墨水,让宝宝帮他磨墨。   这应该就是红袖添香吧?他心里还有些不太确定。   “好啊好啊。”   宝宝吃着龙须糖,还不忘给三花分一点。   ******   午饭后,傅时年早早回到书房准备,光是砚台的位置,他就调整了不下十遍。   摆着儿,宝宝磨墨的时候可能会挡着他的动作;摆着儿,宝宝又看不到他的脸,书本里都写了,红袖添香的时候,两个人要时不时眼神交汇一下;摆着儿,好像离桌沿有些远了,宝宝得半个身子趴在上面……   傅时年已经紧张到额头有薄薄一层虚汗,听到脚步声靠近,他立马将所有没有放置好的画具摆在一旁,自己直挺挺地站在书桌前。   “我穿这身衣裳好看吗,会不会太轻浮了?”   “好看,娘穿什么都好看。”   这是宝宝和娘的声音。   “表姐,你快将那朵绢花带上啊,这可是咱们第一张全家福呢,以后可以留给子子孙孙的,必须打扮的漂漂亮亮。”   听意思,这是林余也一块过来了。   傅时年木着脸,看着宝宝带着娘和表妹一块进来。   她们都换了一身平日里不常穿的漂亮衣裳,特别是宝宝,似乎还光明正大使用了娘的一些胭脂水粉,嘴唇不知擦了什么,红润润的,看上去格外漂亮。   傅时年心跳漏了几拍,可这依旧不能掩盖他准备的红袖添香,变成了全家肖像的事实。   他眼神哀怨地瞅了眼没心没肺的宝宝,站在宝宝肩膀上的三花这会儿也穿着一件碎布头拼成的漂亮小裙子,脑袋上还别着一朵比它半个身子都大的小绢花,正高高兴兴地冲着他吱吱叫唤。   它估计也知道了,自己是这个家认可的一份子呢。   傅时年提起笔,面上微笑,心里已经开始为这段艰难的感情默默流泪了。   想要红袖添香,好难……   ******   傅时年所在的书塾是镇上最大的书堂,一共有四位夫子,其中一位年轻一些,刚刚不惑之年,还存有继续科考的念头,剩下的三位已经放弃了继续科考,专心在书塾里教育学生。   傅时年的老师是其中最年长的一位,也是书院的院长,他家里有一个还未出嫁的女儿。   因为科举在即,傅时年只在家里待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就匆匆返回了书院,不过这一次葛石燕也陪着他一块去了书院,只因为回家前院长曾找过傅时年,说想找他爹娘商讨有关他之后科考的相关事宜。   两人不做他想,在来到书院后,傅时年带着娘来到了院长一家居住的后院,夫子和夫人早就在家中等候。   “傅夫人。”   秀才娘子的年纪比葛石燕小一轮,看上去秀丽端庄。   “时年那孩子今年不小了吧,我听说,您早就为他寻摸了一个童养媳,养在膝下?”   此时房间里只有秀才娘子和葛石燕,她也不藏着掖着,旁敲侧击地说到自己让葛石燕过来最主要的目的。   她相公很看好这个学生,想把幼女许配给他,夫妻俩打听了傅家的情况,那只是普通农户人家,傅时年也不曾娶妻或定亲,只有一个没名没份的童养媳。   “我家相公时常在我面前夸奖这个孩子,他甚至断言,来年科考,秀才名额里,时年必占其一,这样年轻的秀才公,前途不可限量,我私以为,时年未来的妻子,必定要与他匹配,夫人觉得如何呢?”   她想着,葛石燕是傅时年的亲娘,难道不希望傅时年更好吗?比起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显然她的女儿和傅时年更般配。   要知道,他们家也不简简单单只出了一个秀才,她相公的族亲里,有一位同祖父的堂兄是举人老爷,还有一位隔房的堂叔是二甲进士,现在官拜六品,这也是为什么,她相公能在镇上开办书塾的原因。   在傅时年还没有功名之际,她愿意和傅家结亲,在外人看来,那都是傅时年高攀了,所以秀才娘子不觉得葛石燕会拒绝。   “确实不怎么般配。”   葛石燕笑了,她儿子要是考不中秀才,哪里配得上她家宝哦。   作者有话要说:  傅时年:嗯,又是当童养夫的一天呢 第121章 农家童养媳23   葛石燕琢磨着, 这不是开玩笑吗!   她家宝多富贵啊,县城黄金地段商铺两间,一个带小院, 有七间屋子的大房子一套, 在镇子上,这些年也添置了两间商铺, 除此之外, 还有五十七亩良田。   这些折算下来, 就已经不下两千两了,更别提这些还都是能生钱的东西,每年除了供自己花销,结余的租息还能再添置田地铺子。   然后田地铺子再生租息,租息购置田地铺子……简直无穷无尽啊。   而且这也只是房铺田产罢了, 除了这些, 她闺女还有一些没切割的翡翠原石, 一些上年份的珍贵药材……   当然,这些依旧不是顶顶珍贵的东西, 最贵重的是什么?是她闺女养的胖老鼠, 那只老鼠贼有本事了,它指哪儿哪儿就有宝贝, 但凡他们贪心一些, 带着胖老鼠多出去遛遛,这些年攒下的财富就能番上百十来倍了。   现在这样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无比庞大的家底, 还是他们克制再克制的结果。   至于她儿子呢?   葛石燕都不稀得说, 这小崽子现在还啃老呢,每年念书填进去的花销,足够乡下普通人家一两年的嚼用了。   他要是考不中秀才, 怎么配得上她家宝呢。   葛石燕深刻觉得她儿子攀高枝了,这小子这辈子可能就是吃软饭的命啊。   当然,葛石燕不傻,她当然明白眼前这位秀才娘子和她说这些话的原因了。   “娘。”   这不,都不用她去验证,证据自己跑过来了。   来人是夫子家没出阁的小女儿,看上去和宝宝差不多年纪,样貌清秀,稍微有些瘦。   其实这样才符合当下的审美,女子削瘦袅娜,文弱秀气才像是大户人家出生,受过良好教养的富贵人家的小姐,和眼前这个女子相比较,宝宝稍显丰腴,眉眼间压制不住地生机勃勃,也过分跳脱了。   可葛石燕就喜欢自己养大的活泼跳脱的姑娘,其实这也无关喜好,要是宝宝和眼前这个女人一样,没准葛石燕就喜欢文静秀气的姑娘了。   其实这就是偏心,就因为她喜欢宝宝,仅此而已。   今天葛石燕会过来,主要是因为想商讨有关儿子来年科考的事情,并不算是宾客拜访,在这种情况下,主家的女儿也不必出门拜访。   对方这会儿过来,其实就是秉着相看的心思,想让葛石燕见一见自家的女儿,让她见识一下秀才小姐的温婉娴静,相比葛石燕如果真的疼爱儿子,应该知道什么样的选择对傅时年来说是最好的。   “这是我家小女,年方十五,她爹最爱这个女儿,这么大的年纪了,还没给她定下亲事。”   秀才娘子笑吟吟地冲着女儿招手,“快过来拜见傅夫人。”   “见过傅夫人。”   秀才小姐的身姿极其优雅,她袅袅娜娜地走到葛石燕面前,微微屈膝,行了一个晚辈礼。   “真是个标致可人的姑娘。”   毕竟是自己儿子的夫子,葛石燕也不准备撕破脸。   “我也养着一个女儿,夫子的心思,我太能理解了。”   葛石燕起身上前握住秀才小姐的手,没有真的受她这一礼。   “照我说啊,养女儿最费心思,她们娇养在膝下的日子拢共就十几年,将来就要嫁去婆家,这婆家的人选可是一个大学问,要是婆家不好,女儿的下半辈子还有的苦呢。”   秀才娘子脸上的笑意不减,她以为葛石燕这番话是在暗示她,自己是个好婆婆,将来她的女儿要是嫁过去,不用担心受罪。   可谁知道下一秒,葛石燕就转变了画风。   “就是因为担心这一点,所以我早早就给我那养女定下了亲事,那冤家就是我儿子,将来女儿成了媳妇,娘是我,婆婆也是我,哪用得着担心她吃苦受罪呢,秀才娘子,您说我这榆木脑袋是不是也挺机灵的。”   葛石燕哈哈笑道,“在我眼里,我那女儿真的处处好,将她配给我那小子,我还觉得她委屈了,所以啊,我让那小子念书明理,这一次他要是能考中秀才,这俩孩子总算是般配了。”   话都说的那么明白了,秀才娘子还有什么不懂的。   原来刚刚她口中的不配,是指傅时年配不上她养的那个童养媳啊!   秀才娘子脸上的笑意一收,原本还含羞带怯的小姐也愣了愣,贝齿轻咬下唇,低着头,脸色有些难堪。   她早就得知了爹娘今天让她出门见客的用意,来人是傅师兄的娘亲,这次过来,是想要商讨她和傅师兄的亲事。   她偷偷见过傅师兄,对于那个隽秀温文的少年有几分爱慕的情愫,在得知爹娘的打算时,她高兴的一整宿没有睡着。   可现在,师兄的娘亲分明就没有看上她,还有未婚妻!傅师兄怎还有一个定下婚约的未婚妻子呢?   “看来夫人的养女必定知书达理,温柔贤惠喽?”   秀才娘子面上淡淡,她实在不能理解,一个无父无母的姑娘怎么能叫葛石燕这般喜欢。难道傅时年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吗,养女和亲子孰轻孰重,她总该明白吧。   “倒也不是。”   葛石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丫头哪担得起温柔贤惠这个词啊。   她早就想过了,按照她小丫头跳脱的性子,恐怕她这个当娘的还得努力养好身体,帮她将家里家外各种琐事担起来,最好再当家二十来年,等到宝宝都当婆婆了,直接将重担交到靠谱的孙媳妇手里。   她家宝开心就好,反正只要她在一天,她总是会护好她的。   “其实说起来,这也是我和时年亏欠她的。”   葛石燕知道,如果不说清楚,恐怕这罅隙就要产生了,于是她简单几句,将当年宝宝爹娘对他们一家的恩情叙述了一遍。   “时年和我这条命都是欠她的。”   葛石燕看着眼前的秀才娘子,她也是娘,明白秀才夫妇的心情。   “我给夫人讲一个故事吧。”   不等秀才娘子反应过来,葛石燕就讲起来儿子在邻村夫子那儿启蒙时看到的那个故事。   那位在夫子门前苦苦哀求的小媳妇最后还是被夫家赶出去了,可因为她最后孤注一掷跑去夫子家门口闹腾的缘故,这件丑事传开了,那位新秀才家里反倒不敢做的太过分了。   最后休妻变成了和离,小娘子不仅带走了当初娘家陪嫁的一些东西,还得到了那户抢她夫婿的富商家里给的五十两银子的补偿。   这对小娘子来说,可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和离虽然对名声有妨碍,可也不会太过影响娘家侄女外甥女的婚嫁,因为手里有银子,娘家的兄嫂们对她也不至于冷眼相待。   听说和离后的第二年那个小娘子就再嫁了,再嫁的丈夫就是一个普通农家汉子,两人之后生了三个孩子,小日子平淡和美。   和离后,那位新秀才立马和富商家的女儿成全,富商在他身上下重注,请名师为他上课,第三次县试,他侥幸考中了举人。   富商本以为可以借由这个举人女婿的名望得到一些好处,谁知道人家一成为举人,顿时就看不上商户人家出来的妻子了,前脚收了富商送来的贺仪,后脚就纳了一个出生清白的,老童生家里的姑娘。   中举前一口一个岳丈、舅兄,中举后翻脸不认人,好像商户家的铜臭味会沾染到他身上似的,得了“良婿”的富商顿时叫苦不迭。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当初他可以为了富贵抛弃结发妻子,将来有了更高的高枝,你凭什么觉得他不会狠心将你折断呢?   在葛石燕看来,如果今天她真的欢欢喜喜答应了这门婚事,秀才夫妇才应该担心,自己找的到底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佳婿,还是一家子见利忘义的中山狼。   果不其然,在听完葛石燕的故事后,秀才娘子和边上的小姐都沉默了许多。   秀才娘子也不是愚笨之人,其实这样的道理,她怎么会不明白呢。   只不过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之前,他们总心存侥幸。   那位富商的经历并非个例,历年科考,有无数空有财富却无地位的富商在各个考生身上下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资助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一部分将家里的嫡女庶女嫁给他们,结两姓之好。   对他们来说,钱财和女儿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万一遇上一个有良心的读书人,这笔买卖就值了。   这就是一种赌徒心理。   而且夫子夫妇还有别的依仗,他们的族亲里也有举人,还有进士,傅时年的天资固然好,可他未必比得上家里这些族亲,只要对方需要仰仗他一天,就不敢对他女儿不好。   “傅夫人通透。”   秀才娘子感慨一声,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两家的婚事肯定是不能成了。   而且她确实应该想一想葛石燕的话,如果真的疼爱女儿,那么在选择女婿的时候,家事能力真的应该比人品家风更重要吗?   小姐的年纪尚轻,之前又因为爹娘的暗示,已经对傅时年滋生了爱慕,这会儿虽然道理都懂,可还是有些不甘心。   她咬了咬唇,最后做下决定。   ******   “傅学子,夫人让我带你去后院。”   放学的时候,傅时年被一个小丫鬟叫住,他认出来了,这是白天他将娘送到师娘那儿去时见到过的一个小丫鬟。   难道是娘还没有走?   傅时年有些疑惑,但因为见过这个小丫头,他也没曾多想,跟着她往后院走去。   书院是一个三进院,前院是学生们念书的地方,二进院是院长的书房和接待访客的地方,最后的三进院,住着夫子的内眷和一些丫鬟婆子。   虽然是三进院,可院子并不算大,傅时年记得去师娘房间的路,和这个小丫鬟领着的路好像有所不同。   思虑再三,傅时年停下了脚步。   “傅学子,你怎么不走了?”   小丫鬟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停下,连忙回头问道。   “这不是去师娘院子的路?”   傅时年看着陌生的院子,有些拘束,他是外男,在人家内院里乱跑,要是看到什么,可就说不清了。   “夫人就在前面的小花园里,傅夫人也同在呢。”   小丫鬟有些急迫,看傅时年不肯走,甚至还想着上来拉人。   “男女授受不亲!”   傅时年往后退了两步,不敢叫这个小丫鬟拉住自己的袖子。   娘说过,他是有婚约在身的人,要是让别的姑娘碰着,他就脏了。   虽然他从来没有从圣贤书中看到过这个道理,可娘和宝宝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她们绝对不会骗他的。   “傅公子。”   正当傅时年庆幸自己躲地够快,连衣袖边都没有被沾到的时候,躲在大榕树后的小姐终于忍不住站了出来。   “是我冒犯小姐了,我这就离开。”   傅时年赶紧低头,转身就走。   “傅公子留步,是我叫丫鬟引你过来的。”   那位小姐迈着小碎步,快速往前小跑几步。   傅时年不听,反而跑地更快了。   “傅公子,今天你娘上门商讨我们的婚事,难道你就不想听一听吗?”   小姐急了,脱口而出这样一句话,这个时候,傅时年不停下来也不行了。   他和夫子家千金的婚事?   傅时年没有一点犹豫,别说他不愿意了,他娘第一个不同意。   “我堂叔爷是顺丰三十七年的进士,官拜六品,现为常州通判,我堂伯是圆通十三年的举人,亲族中秀才童生不知凡几……”   小姐的声音越来越轻,其实她将傅时年找来,完全就是一时的意气用事,从小到大接受的教导都告诉她她这么做是错的。   这会儿还能说下去,已经是莫大的勇气了。   “在我和那个孤女之间,你们怎么会不选我?”   在这一座小镇上,她也是天之骄女,这会儿被一个孤女比下去,她觉得有些羞耻难堪,尤其是在有好感的少年面前,羞愤到眼眶都红了。   “难道她比我温柔?比我貌美?还是她念过的书比我多?女红女工比我更出众?”   她倔强地看着傅时年,想要一个答案。   傅时年站定,在看到自己和那位小姐之间还有近十步路的距离后,稍稍放松了一些。   “我和我的未婚妻从小一块长大,了解她的一切,至于小姐你……”   傅时年停顿了一下,“所以要我比较,我给不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不等那位小姐高兴,傅时年又说道,“但在我心里,她总是最好的,无关小姐你是否优秀,即便是拿天仙来比,她在我这儿也是最好。”   “就因为你们一块长大的情谊?”   少女攥紧拳头,“那可能只是兄妹一样的感情,就像我和家里的兄长姐姐一样。你可知道,娶我能给你带来更大的助力,将来或许你会后悔的。”   这番话,这句话可以说是惊世骇俗了,哪有未出阁的姑娘拿自己的婚事说事的,还是在一个少年面前。   虽然离得有些远,可傅时年还是觉得和一个陌生的姑娘在一块有些尴尬,他干脆又退了几步,背过身和她说话。   “就算她没有同我一块长大,只是我的未婚妻子,既然已经有婚约存在,在对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她就是我将来的妻子。”   虽然知道那位小姐看不见自己的表情,可背过身的傅时年依旧十分严肃认真。   他娘从小就灌输他一些“歪理”,但傅时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还在学堂念书,自然之道,他娘教的一些道理,和世人所认可的纲常伦理有所出入。   既然他接受了他娘的一些想法,就证明他本人也认可了他娘的一些理念。   但不论是他娘教的,还是世人所认可的道理里头,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责任。   且不说他和宝宝从小一块长大的感情,就算现在他的未婚妻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既然婚约存在,那他就不能不管不顾地取消这个婚约,尤其是在女方并无过错的情况下。   这一点无关对方的家世背景,和她本人的品貌,只因为责任而已。   当今世道对女子苛责,他为了权势地位退掉婚约,等待那个可怜女人的可能就是外界的无端猜疑,运气好些,等风言风语退去后,还能远远嫁掉,运气差一些的女子,或许只能青灯古佛孤守一生了。   “可能小姐觉得自己的家世背景远胜我的未婚妻,殊不知,这世间还有许许多多家世远胜过你的姑娘,今天我要是为了攀附夫子而悔婚,以后我就会为了另外一个人辜负你。”   傅时年深吸一口气,这句话也算是他对这位小姐的忠告,希望她能听进去吧。   说罢,傅时年匆匆离开了后院。   “呵,真的是亲母子。”   那位小姐就像被抽光了精气神一样,虚弱地往后倒去,好在一旁的丫鬟及时将她扶住。   这下子,她算是彻底死心了,被执念蒙蔽的理智也在这个时候渐渐恢复。   如果自己仰慕的公子真的为了她的家世抛弃从小定亲的未婚妻子,这样的人品,真的值得信赖吗?这样的人,值得她仰慕吗?   她好像更加喜欢傅时年了,但这种喜欢,和之前的爱慕又有所不同。   真不知道对方的未婚妻是什么样的女子,居然那么幸运,得到了这样好的夫婿和婆婆,不过能够让那么这般喜爱维护,那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吧。   ******   因为并未撕破脸,夫子对待傅时年的态度一如往常。   甚至因为傅家的人品家风,夫子对傅时年更多了几分看重,之前是他着相了,居然昏了头想要学生解除婚约,娶他对女儿,现在回想起来还一阵后怕。   现在这样也好,他们只是夫子和学生的关系,只要他足够尽心尽责,将来傅时年出息了,也能感念他这份恩情。   葛石燕从镇上回去,在宝宝面前没有透露出一丝痕迹,远在镇上的傅时年却因为这件事翻来覆去好几宿都没有睡好。   他不知道娘回去后会不会说漏嘴,万一宝宝误会了,觉得他是一个很不守规矩,到处勾引小姑娘的坏男人该如何是好啊。   天知道他根本就没有见过那位小姐,怎么就闹出这场乌龙的戏码来。   他数着手指盼日子,终于等来了月中休息的日子。   回到村子,照惯例先被河边洗衣服的婶子们说笑一通,红着脸快步跑回家里,这一次回来的时候,宝宝正好在家。   只不过没等傅时年开口从宝宝那儿套话,看娘是否说漏了嘴,他就先一步被宝宝拉到了书房里。   “登登登登!”   宝宝得意地拉下捆绑住画轴的绳索,挂在墙壁上的那幅画瞬间展现在傅时年的面前。   那是上个月他回家的时候画的那幅“全家福”,说是全家福,但作为主笔人,傅时年自己并不在画里。   在他离开的时候,这幅画只完成了一大半,很多细节部分还没有完善。   因为红袖添香计划被打断,傅时年暗戳戳地看不惯这幅全家福,因此在离开的时候并未把画作带走,慢慢修饰,没成想他这个主笔人走了,宝宝倒是趁着这一个月的时间,将这幅画画完整了。   宝宝也是会画工笔画的,这是她前几个世界学的,虽然每一世的她都会受原身的影响,可之前学到的知识并不会因此消失。   这一世,她总是闹着让傅时年教她和小表姐识字,在傅时年练字画画的时候,也跟在他身边“学”了一些,算是为自己的能力找一个合理的出处。   看到被她完善的那幅全家福,傅时年愣了愣,因为画里多出了一个人。   原本的全家福中,葛石燕坐在椅子上,占据画作最中间的位置,宝宝和林余站在她的身后,胖乎乎的三花站在宝宝的肩膀上,占据画作C位。   这是一个很平衡也很完美的构图,但现在,画作有些失重了,只因为宝宝的身边凭空多了一个人。   是他!   傅时年一眼就认出来了,站在宝宝身边,比她高了一个头的男子就是他本人。   两人挨地很近,傅时年的半个肩膀都被遮挡住了,看上去,就像是他站在宝宝身后,虚搂着她似的。   当然,后面这个动作就是傅时年的脑补,都被挡住了,哪能知道那只手是什么动作呢?宝宝之所以会这样画,纯粹只是因为空余的位置不够罢了。   傅时年的脸颊簌地红了,他觉得自己明白了宝宝的暗示。   她想让他快点娶她呢!   这还挺突然的,他们还没有红袖添香,速度会不会快了一些呢。   “我愿意!”   嘴巴总比脑子快,傅时年飞快说道。   他愿意什么?   宝宝一脸问号,不就是让他看一下全家福吗,也没问他愿不愿意入画啊? 第122章 农家童养媳24   傅时年皱着眉头。   想要娶宝宝, 他必须得保证自己能在来年的科考中考中秀才,要不然按照他的娘对宝宝的疼爱,恐怕不会松口准备他俩的婚礼。   宝宝来年正好及笈, 即便再等个三年, 也不算很大,完全等得了一届科考的时间。   可宝宝已经在他面前这般明显的表现出自己的态度了, 他身为男子, 好意思让她再等自己三年吗?所以来年的科考, 他务必要考中秀才!   傅时年在心中暗自忖度,夫子曾说过,他考中的希望很大,可他也不能过份自傲,每一年科考人才辈出, 他未必是最优秀的。   “我明白了!”   他深吸一口气, 扭头看向宝宝, 认真地说道。   他又明白什么了?   宝宝一脸问号,一个月不见, 小老弟怎么多了一个自问自答的坏毛病。   “宝宝你出去吧, 我要认真念书了!”   他要努力努力再努力,来年一定要考中秀才, 风风光光娶她为妻。   于是脑补了一出大戏的傅时年带着满腔的雄心壮志, 将宝宝推出了书房。   “诶,不是……”   宝宝身体被推着往外走, 脑袋还不住探向屋内, 她那么辛苦画完的一幅画,还等着傅时年夸她几句呢,这小子怎么不仅不感动, 反而还把她往外赶呢?   “我都懂,宝宝,你是个姑娘,有些事,我来做就好了。”   傅时年有些自责,都怪他之前太过矜持了,可能对于这段从小就定下的婚约,宝宝也很不自信吧。   他又懂了?   宝宝都快跪下求这位哥给她解释解释了。   这又是懂了,又是明白了,和着就她一个人理解不及格啊。   宝宝还想说几句话呢,书房的门就当着她的面被无情地关上了。   o(≧口≦)o生气!   宝宝将手插在腰上,瞪大眼睛盯着紧闭的房门,恨不得用眼神将它灼烧出一个大洞来。   这小子在外头一定有别的狗了!   ******   “干啥呢!你在这儿瞅啥,是不是准备使坏呢!”   村口的农田里,陶腊梅冲着从田埂边经过的马梅芳吼道。   当年为了躲避水灾过来的陶腊梅等人一直没有回乡,十年来过去了,这一群人似乎彻底在这儿扎根了。   陶腊梅的夫家姓马,最初的时候,他们准备在葛石燕这儿帮忙混口饭吃,等到熬过了冬天,来年开春就回乡耕种去,可时间一长,他们觉得大岙这儿比家乡更好,就不愿意走了。   其实也是他们怕了,他们老家地势低,一旦雨水泛滥,洪口决堤,他们的田地就率先被冲毁,虽说这种情况好多年都不见得会发生一次,可只要有一次,就足够人难受了。   相比之下,大岙这里自然灾害极少,涝灾洪灾更是从来都没有经历过,当地百姓的生活更安定一些。   马家在老家的田产并不多,更多时候,靠租赁当地大户的田地满足一家人的生活,这一次涝灾,地主不愿意减免租息,他们家那几亩薄田恐怕都要赔进去。   至于老家的那些亲戚,早就被他们那个时候借粮给借怕了,彼此已经落下罅隙,其实仔细想想,除了葬在那儿的祖辈,老家也没什么值得他们留恋的东西了。   一开始,马家人还下不定决心,直到入冬后,葛石燕开始大方起来,给他们按劳动结算工钱,虽然给的工钱远低于当地短工的收入,可好歹也算有进项了,加上葛石燕还管饭,他们就琢磨着不如留下来,一家人攒点钱,也能在大岙买地皮建房子了,等房子落成,他们就能融入当地人的生活了。   于是一家人干活更卖力了,连葛石燕都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第三年,一家人在大岙建了一个小院,户籍也迁到了大岙。   现在葛石燕在大岙村的几亩地等于租赁给了这一家人,每年收八百斤粮食作为租息,而这一大家子吸取了在老家时的经验教训,不敢再寅吃卯粮,老老实实干活,老老实实攒钱,除了从葛石燕那儿租赁的几亩田地,自己还攒钱买了两亩,一大家子的生活终于上了正轨。   因为租着葛石燕的田地,马家人可不敢再招惹她了,甚至因为葛石燕收的租息比当地平均水平还略低一些的缘故,马家人简直喂她马首是瞻,在对他们来说相对人生地不熟的大岙村里,他们能够亲近仰仗的,也只有葛石燕这个勉强能攀上关系的“亲家”了。   陶腊梅每每回想起当初自己的贪婪差点得罪死这位贵人,她就恨不得给自己几个大嘴巴子,要是没有最早那一出,没准他们之间的关系还能更进一步呢。   陶腊梅反省自身,积极改过,与此同时,她还恨上了当初挑拨他们关系的马梅芳,两人一旦遇上,总是要冷嘲热讽一番才肯罢休的。   “这条路又不在你家院子里,我还不能走了?”   马梅芳反呛回去。   当初挑拨陶腊梅这个女人和葛石燕斗简直是她做过最错的决定,不仅没有让葛石燕吃亏不说,反而给她送去了几个指哪儿咬哪儿的疯狗。   “路是大伙儿的,可这草不是啊,这边边的草都是用我家肥水喂大的,你凭啥踩啊!”   陶腊梅指着路上的杂草,睁着眼睛说瞎话。   “长在路上的东西,怎么就是你家的了,我就踩,我就踩,你能把我怎么样?”   马梅芳被气得仰倒,瞪着眼睛看着她,两脚用力地在田垄上跺着。   “咦,这里有人踩鸡屎!”   陶腊梅捂着鼻子倒退了几步,朝着边上干活的人扯着嗓子喊道。   原来刚刚马梅芳下脚的地方有一坨还没干透的鸡屎,农家的鸡鸭都是散养的,每天固定时间将它们放出笼子自己觅食,这些鸡鸭都做过标记,也不用担心弄混了。   田地里有很多小虫,是鸡鸭最喜欢去的地方,因此在田垄上走过的时候,要时刻注意脚下,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踩到热腾腾刚出屁股的鸡屎。   马梅芳在气昏头的情况下,就不幸的中招了。   “你好脏啊。”   陶腊梅捂着鼻子,冲着她挤眉弄眼,那副表情,欠揍又恶心,反正马梅芳被她气坏了。   “大春媳妇,走路得小心啊,这一路的鸡屎可多了,别再踩着了。”   “没事,反正鞋都脏了,再踩到几坨也不碍事。”   边上的女人站起身,一手撑在锄头上面,看着马梅芳呵呵笑。   “对了,大春媳妇,你家小叔过段时间就要去科考了,你儿子呢,怎么也没听你提起?”   不等马梅芳臭着脸离开,大伙儿就拦下她打听起她儿子傅广元来。   傅广元比傅时年晚一年启蒙,傅时春和马梅芳不甘心永远被葛石燕娘俩压一头,再加上他们总觉得龙凤胎是吉兆,他们的儿子一直都表现的比傅时年机灵,将来一定能有大出息,因此即便手里的钱财有限,他们也咬着牙供这个孩子念书。   之前分家的时候,傅时春夫妇分到了五亩半,这几亩地根本就供不出一个读书人,更别提在和亲爹傅大岩撕破脸后,这五亩多田地,实际上归他们所有的田地,已经不足四亩。   现在傅大岩住主屋,自己中着一亩多的田地,满足自己一年的口粮,空闲之余,就去葛石燕那里帮忙,父子俩住在一个屋檐下,可早已如同陌生人一般。   其实就连那一亩多的田地傅时春都不想给,可他心里清楚,这会儿他爹还顾着傅家的脸面,顾着他是他亲生的儿子不愿意将事情闹大,要是他连这点养老的东西都不给,恐怕老爷子也没了顾忌,直接闹到族长那儿去了,到时候一个孝字压下来,现在他身上的这些东西,对方统统都能收回去。   为了供儿子念书,傅时春基本放弃了地里的活儿,常年在镇上、县城接一些零散活计,或是给一些缺人手的大户人家做短工,努力挣银子回来。   地里的事情,基本压在了马梅芳一个女人身上,不仅如此,家里还有一堆活儿等着她,也就这两年闺女傅连翘也长大了,能够帮忙分担不少。   可即便这样,十年的操劳,也足够马梅芳一下子苍老许多,明明也就三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愣是和这些年心宽体胖的后娘葛石燕同辈了。   算起来,傅广元和小叔傅时年同岁,也只比他晚一年启蒙,小的时候,经常听马梅芳在外头夸赞她这个儿子机灵聪明,是考状元的料子。   现在傅时年要参加科考了,傅广元呢?他准备在这一科下场吗?   “准备去考了,不过他还年轻,这一次也就是试试,孩他爹都不让我往外说,就怕到时候传的太广,孩子又没有考中,给他造成压力呢。”   马梅芳扯着嘴角说道,其实傅广元的夫子并不建议他下场,因为夫子觉得他的本事还不够,起码得再等一届。   只是傅时春这个当爹的不甘心,傅广元也不肯承认傅时年这个叔叔比他更强,硬是不顾夫子的反对,报名了这次科考。   他们觉得,傅时年也未必有真本事,或许只是葛石燕在外吹牛罢了,这一次他不求考中,只要名次比傅时年更高,就能揭开他们娘俩的真面目,让他们丢一个大脸了。   “你们两口子可真疼孩子。”   围观起哄的村人笑容淡了些,马梅芳这几句话的意思谁听不出来,不就是讽刺葛石燕将儿子科考的事情传的人尽皆知,小心到时候考不上丢脸吗。   说实话,葛石燕根本就没有往外传的意思,只不过大家都盯着傅时年那个孩子,一传十,十传百就传开了。   “马梅芳,这我可得好好说说你了。”   陶腊梅将脸一拉,在边上义正严辞地说道。   “既然你儿子准备考试了,你不能踩鸡屎,你得去找几坨狗屎踩一踩啊,这样一来,没准你孩子就能走个狗屎运,混到一个童生了。”   她这话一出,边上的人绷不住了,哄地一下笑开了花。   马梅芳气到爆炸,可一看到陶腊梅身边的马家人,她男人,她小叔,她儿子和侄子们……   她只能将火憋到肚子里,恨恨地咬着牙离开。   ******   “给我二十两银子。”   马梅芳回到家里,还没来得及脱下鞋子洗一洗,就见到了急匆匆跑回家的儿子,招呼都不打一声,开口就要二十两银子。   这些年傅广元念书的开销极大,家里几乎没有攒下银子,对方张口就要二十两,马梅芳怎么拿得出来呢。   她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可傅广元说了,这个银子一定得拿出来,这一次,他们家就指望着这笔银子翻身了。 第123章 农家童养媳25   傅时春和马梅芳将自己名下的四亩地卖掉了其中的三亩。   这件事做的隐秘, 起初除了负责处理田契过户的村长,并无外人知晓,可是纸包不住火, 为了卖出高价, 两口子连同地里过俩月才能收获的庄稼一块卖掉了,毗邻田地里的人一看每天早出晚归在地里干活儿的人换了, 自然会好奇打听, 之后从那人口中问出地是他从傅家夫妇手里买过来的, 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除了给傅大岩养老的那点田地外,傅时春两口子手里拢共就那么点地了,现在一下子又卖掉了那么多,手里就剩一亩,这在农户人看来, 是自掘根本的行为, 骂他们一句败家子绝对不为过。   大伙儿的心里觉得奇怪, 傅时春两口子到底遇到了什么问题,非得卖田产不可, 不少人还打听到葛石燕那里去了。   可葛石燕听到这个消息时也只是不屑地抬了抬眼皮, 对于那一家子的生活,她没有半点兴趣, 哪天那两口子遭报应死绝了, 或许她还会留下几滴开心的眼泪呢,现在她最关心的还是儿子科考的事情。   倒是傅大岩在听说了这件事后, 终究还是按耐不住, 破天荒地敲响了儿子的房门。   “你们为什么要把地卖了,难不成以后都准备租赁别人家的田地?”   自从撕破脸后,傅大岩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和儿子说过话了, 他们虽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可常常都是冷眼相视。   当爹的心存挫败和悔恨,当儿子的满心满眼都是仇恨和不甘,父子之间的感情都快被磨没了。   “和你有什么关系,反正你心里也早就没有我这个儿子了。”   傅时春抬了抬眼皮,十分冷漠地说道。   这些年为了供儿子念书,什么活儿挣得银子多,傅时春就做什么,有时候一天接好几份小工,从天还没亮,干到天彻底黑掉。   几年时间下来,傅时春的脊背都有些弯了,裸露在外的肌肤更是又黑又糙,和时不时还能捡漏一些补品的傅大岩站在一块,不太像父子,更像是兄弟。   “当年分家的时候你说了要和我这一房过,可这些年你不仅不搭把手,反而去老幺那里当牛做马,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等我将来发达了,你可别变了面孔,又跑来巴结我。”   傅时春一改往日的沉默寡言,他看着眼前这个年近六十精神依旧矍铄,身子骨也十分结实的老头,眼底透露着大仇终将得报的快意。   “你也别说我没良心,到时候你看看,那个女人和你偏心的那个小儿子会不会养你,呵呵,我怎么忘了,当初你要做好人,还在他们面前维护我呢,恐怕人家早就看不上你了,就是想趁着你还能干活,再从你身上炸出点油水来罢了。”   傅时春冷笑,“我要是你,就把自己的身子骨保养好了,等你老了,没人会照顾你。”   他的这番话并没有刺痛傅大岩的心,相反,这十年的时间足够他反思透自己曾经的错误,该难受的,该痛苦的,在早几年也都已经经历完了。   比起儿子故意要刺痛他的那些话,傅大岩更在意他话中透露出来的另一个信息。   听他的语气,家里好像要发达了,难道他们两口子忽然急着卖地,和这件事有关?   “你该不是赌钱了吧?”   来钱最快的方式,在傅大岩的认知里只有这个,同样的,这种手段来钱快,赔钱也快,往往家破人亡都是因为这个赌字。   傅大岩急了,可能绝大多数爹娘对自己的子女都是这样,即便他再怎么伤你,即便你再怎么怨他,紧要关头,你还是怕他行差踏错,毁了自己的终身。   “谁赌了。”   傅时春眼神闪烁,“反正和赌没关系,也和你没关系。”   似乎是怕傅大岩察觉到什么,他直接动手推搡起来,想要把傅大岩赶出自己的屋子。   “在你心里我这个当爹的永远都是错的,可我还是得和你说一句,咱们做人做事都得踏踏实实的,这天底下没有白吃的东西,真有发达的机会,人家为啥不帮自家人反而帮你这个外人?”   傅大岩言尽于此,他隔着门喊了几句,然后叹了口气离开。   ******   “奎子,又去镇上卖山货啊,这次你逮着的东西挺多,能赚不少银子啊?”   “这些天你帮婶子留意下,看看能不能套到野兔,到时候给婶留两张兔子皮,婶家闺女年后就要嫁人了,她婆家公公腿脚不好,到时候我让她用这兔子皮给她公公做一对护膝,表表孝心。”   后山上下来一个体格魁梧的年轻人,肩上挑着一根担子,前后挂着不少绑住腿脚的野味,其中一头野狍子格外引人瞩目。   那只狍子起码有六十斤,卖到酒馆饭庄,少说也能换十两银子呢,普通农户一年下来收获的粮食除了自家嚼用,剩下的顶多也就挣个十来两吧,这还得是年成很好的情况下。   人家抓到一只大畜生,就把他们一年的收成给抵掉了。   村道上不少人来往,都艳羡地盯着这个魁梧高大的青年。   这人名叫韩奎,住在后山的山腰处,要知道他们村后的那座山里有许多凶猛野兽,村里的女人孩子只敢在山脚那一块活动,即便是强壮的男人,也不敢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走的太深,就怕遇到什么食肉的猛兽。   唯独这户韩姓人家例外,他们家历代打猎为生,对于猛兽的了解不逊于一位老农对于庄稼的了解。   韩家男人体格都无比高大魁梧,曾有人亲眼见证过韩奎他爹在丢失武器的情况下和野猪搏斗,最后他被野猪撕下一块肉,抓出三道深刻见骨的伤口,那头野猪则是被他砸烂了脑袋,死得不能再死了。   那一次见证,叫韩家一度在附近几个村子都威名远扬,不过那一次受伤太重,韩奎他爹也被迫从山腰处搬到了山下,修养了近两年,才重新搬回山腰的老屋。   这两年的时间里,即便在养伤,韩奎他爹也会三五不时带他进山,在外围捉一些野鸡野兔,培养他打猎的能力。   前年,韩老猎户过世了,韩奎他娘被早就出嫁的姐姐接到了山下养老,现在住在山腰处的只剩下韩奎一人。   他和他爹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下山一趟,处理这段时间捉到的猎物,然后顺趟去一下他姐家里,给姐姐姐夫拿一点肉,再给点银子。   他并不是一个话多的男人,对于乡亲们的搭话,他只是偶尔点点头或摇摇头。   “奎子,你今年也不小了吧,你娘可有给你相看亲事?”   上了年纪的老大娘最爱给人做媒,韩奎的条件不算顶好,可也不算差,不少老太太都动了心思。   说实话,韩家的男人很少有长命的,再厉害的猎户也不能保证自己每一次都能是猎手,而不是猎物的猎物,韩奎的爹算是他家男人里比较长寿的,可也只活到了四十来岁,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他们当地的男人普遍都能活到五六十岁。   可同样的,那些男人未必有猎户来钱快,就拿韩奎来说吧,每次下山都不空手,虽然不是每一趟都有狍子这样的好物,可光是一些野鸡野兔,两三两银子总是能挣到的。   再说了,韩奎对他姐都那么大方,每次下山又是送肉又是送银子,虽然这里也有他娘的原因,可一旦成了亲家,岳母岳父也是爹娘,他还能对自己的岳父岳母小气?   有了这样一个女婿,恐怕以后家里就不用馋肉吃了。   韩奎被一群老太太围住,只是摇头说自己不急。   其实他今年已经十九了,村里很多小子这个年纪都已经当爹了,又怎么可能不急呢。   老太太见围着他问不出什么话来,也不好意思再纠缠,只是在心里琢磨着手头有没有合适韩奎的姑娘,到时候找韩奎他娘说去。   “诶,小伙子,你等等!”   韩奎没走几步路,就被带着俩丫头从镇上刚回来的葛石燕给拦下了。   大岙村不小,一共百来户人家,同住一个村子的人葛石燕也不见得都认全了,更别提韩奎这个住在山腰,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下山一趟的人了。   她只是看到了韩奎那一堆猎物里显得特别小巧的肉鸽,想给儿子煲一盅鸽子汤好好补补。   韩奎停下脚步,朝葛石燕看去,当他看到葛石燕身后的姑娘时,眼神中顿时多了点什么。   他认出了林余,对方可能不知道,其实他在她六七岁那年就已经见过她了,对她的印象还尤为深刻。   那段时间他爹因为养伤住在山下的木屋里头,他被他爹纸指派出来在山脚处布置几个捉拿小猎物的陷阱,正巧见到一群孩子为了争抢野果子打架。   林余打地特狠,就像是小野兽一样。   韩奎长这么大,第一见到这么凶狠的女孩,于是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韩奎本身就准备将这些猎物卖掉,卖给谁都是卖,他出的价格很公道,三只小肉鸽,葛石燕又多要了一只山鸡,一共花了七百文。   交谈的时候,葛石燕知道他就是住在山腰处韩家的儿子,她不知道韩奎的长相,却知道村里有这么一户人家,韩奎也知道这娘仨家在村口,姓葛。   银货两讫后,两方擦肩而过。   “小表姐,那人长得好高啊?”   走了一段距离后,宝宝凑到林余耳边小声地感叹道。   这个朝代的人普遍不高,例如小时年就是标准的文弱书生,也就一米七左右的样子,他在书塾里身高中上,还有很多比他更矮的青年。   而刚刚走过的那个青年强壮地像一头黑熊,又高又壮,宝宝只是用眼神目测了一下,小表姐的个头只在那个青年的腋窝处,对方起码有一米九。   也不知道这个青年脾气好不好,他要是有家暴倾向,岂不是一拳一个小媳妇……   “嗯。”   见到韩奎,林余的心思有些飘远了。   说起来,上一世她和这个青年也有些渊源,当初她开始说亲后,舅舅曾打听了几个人选,韩奎就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傅时春两口子并不喜欢这个孔武有力的男人,怕很难从这个男人手里占到便宜,于是他们选择一次性卖断,用她换一笔高额的彩礼钱。   他们在舅舅面前将那户人家夸地天花乱坠,又向舅舅细数嫁给猎户的缺点,那时候舅舅身子骨也已经很不好了,可依旧强撑着去打听了一番,因为有人刻意隐瞒的缘故,真的以为那户人家是值得托付的人选,高高兴兴地将她许了出去。   这一嫁过去,就入了地狱,对方直接凶狠地说她没爹没娘,舅舅家也不算是娘家,三朝回门都没让她回家,或许就是那个时候,舅舅意识到自己做错了,身子骨越发败坏。   林余并不怨恨舅舅,对方愿意收留她,已经对她有恩了,他只是不够细心,不够了解自己的儿子儿媳,可恩就是恩,不会因为恩多恩寡而改变。   没有舅舅的收留,生活在继兄继嫂的身边,她的下场可能还要不堪。   林余从来没有忘记过报答舅舅,可说实话,比起舅舅,她更敬爱这一世才有了交集的舅娘。   这一世的她太过幸福了,导致她越来越少回想起上一世的苦难和不堪。   说起来林余的年纪也已经不小了,村里几乎没有十七岁还没有定亲的姑娘,因为这件事,葛石燕这两年也被不少人诟病,说她这个舅娘当当不够尽心。   只有林余知道,正是因为尽心了,舅娘才没有草率定下她的婚事。   林余爹娘死的太早,这在古代是犯忌讳的,大家都怕丧父丧母的姑娘八字太硬,到时候妨碍夫家,而且林余她娘生了四五个孩子,生养一个,死一个,最后只活下来林余这么个丫头,也叫人怀疑她这个女儿的生养能力。   娶个媳妇不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吗,要是连孩子都生养不了,那娶媳妇回家干啥呢?   因此这两年上家里来说亲的大多数都是自身存在缺陷的男子,要么是上了年纪的鳏夫,一过门就当现成的娘;要么就是残废傻子或是打跑过好几个媳妇的癞子……   拒绝了几个提亲的人后,葛石燕曾找到林余认认真真聊过一次。   她问她,那样的婆家她愿意接受不?一旦想好要接受,就得准备走一条艰难的,很难看到希望的路。   其实林余也是有后盾的,那就是她和宝宝以及傅时年从小一块长大的情谊,即便她一辈子不嫁人,帮他俩操持家务,两人一定愿意奉养这个表妹/表姐一辈子。   她并不是一定要嫁人的!   葛石燕想要好名声,完全可以将她嫁给一个外界看来和她般配的男人,可她没有,因为她觉得,真要是草率嫁了,还不如一辈子当大姑娘来的幸福。   那一次谈话后,林余对于舅娘越发敬重了,她真心觉得,重生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收获了这样好的舅娘,和相亲相爱的一双弟妹。   林余不自觉地想到了刚刚有过一面之缘的韩奎,或许再见到这个青年的意义就是让她明白,现在的一切到底有多美好。   她握紧宝宝的手,对于这一切都毫不知情的宝宝啥都不知道,下意识地回了小表姐一个糖度加倍地微笑。   ******   在傅时年考试前三天,葛石燕带着俩丫头一块去了县城。   县试的地点就在县考院里,说来也巧,正好离宝宝的院子三条街。   上一任租户搬走了,还没找到下一任租户,这段时间有不少考生短期租住考院边上的房子,葛石燕将其中一半的屋子租出去,然后自家人住着后院的几间房间。   白天傅时年温书的时候,宝宝带着三花出去了一趟,然后带了个青铜铸作的灯盏回来。   葛石燕一看宝宝的表情就知道一定是三花又“找”到好东西了,高兴地她捧着三花好生亲近了一番,然后又兴致高昂地带着这个大功臣去灶房开小灶去了。   “小哥你看。”   宝宝偷偷摸摸将傅时年的书房推开一条小缝的时候,傅时年正好在休息,闭眼用温热的毛巾湿敷,让自己的眼睛得到适当放松。   听到吱呀地开门声,傅时年放下毛巾,睁开眼看向宝宝。   “什么东西?”   说话的时候,傅时年已经看到了宝宝手里捧着的灯盏。   意识到自己没打扰傅时年用功,宝宝高兴地推开门走了进去,向他显摆自己今天的发现。   “这难道是神话故事里的神灯?”   傅时年忽然起了童心,在接过灯盏后,用衣袖在上面擦了几下。   宝宝总有一些奇思妙想,小的时候,给他讲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有关于一个神灯,据说发现神灯的人只要在上面擦三下就能召唤出一个拥有强大法力的神,他能满足对方的三个愿望。   “神灯啊神灯,请满足我的三个愿望吧。”   傅时年闭上眼睛,装模作样地说道。   “咳咳!”   宝宝不乐意了,怎么可以有人比她还会演戏呢。   “不好意思,这是一盏邪恶的神灯,你必须满足邪神三个愿望才能离开。”   圆润Q弹的小脸板地死死的,这一刻,她阿拉丁.宝宝邪神附体了。   傅时年愣住了,他完全跟不上宝宝小脑筋转动的速度啊。   满足宝宝的三个愿望吗……   傅时年的眸色加深……   他不是早早说过他愿意了吗,哎,可见宝宝真的是很喜欢他了,找着机会就要提醒他一下!   “我真的愿意的。”   傅时年认真地说道,然后站起身,绕过书桌,用公主抱将宝宝抱了起来,走到门口,将她放下,然后将房门关紧。   他要努力!他要冲刺!珍惜考前的每一分每一秒。   宝宝:……   QAQ他到底愿意什么了! 第124章 农家童养媳26   科考如约而至, 傅广元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信心满满地看向监考官员,傅时年进考场的时间比他晚一些, 从他身边经过时, 还被他丢了一个鄙夷不屑的白眼球。   只不过他的得意自信并没有维持多久,等到考卷分发到每一个考生手里, 他快速地浏览了考题, 握着考卷的手指不断收紧, 整个人都开始颤抖起来。   不可能,不可能的……   明明外面还是寒风瑟瑟,可这会儿傅广元的背后已经被吓出了一层湿汗,家里为了他……已经把家底都掏地差不多了……   豆大的汗水从鬓角滑落,傅广元有些眩晕, 其实考题中有几道他勉强能够解答, 可这会儿他的脑袋混乱, 早已经无从下笔了。   ******   县试作为所有科考中最简单的一场考试,时间很短, 当天晚上, 考生就被陆续放出考场,当天地方学政就会批阅完所有的答卷, 第二天在县公榜处公布结果。   通过县试者可在三天后参加下一场府试。   第二天放榜时, 傅时年不出意料以县试第二的成绩通过了考试,而名榜上, 根本就找不到傅广元的名字。   傅时春和马梅芳挤在人群的最前面, 将所有上榜的人名仔仔细细翻阅了无数遍,依旧找不到自己儿子的名字。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我儿子怎么可能没上榜呢。”   傅时春好像疯了一样,位于榜单最上首那段位置的傅时年的名字落入他眼里,简直将他的眼睛都要刺瞎了。   “这肯定是弄错了,我儿子那么聪明,他怎么可能没上榜呢。”   马梅芳也跟着大吼大叫,她儿子可是……怎么可能没考中呢!   夫妻俩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得了吧,你们说你们儿子聪明,他就一定能考中?我还觉得我自己很聪明呢,不也考了好几次都没有考过!”   “就是,既然看完了就让一让,我们还没看呢。”   站在后面的人嫌弃他俩碍事,想要把人赶走,可这会儿傅时春和马梅芳都接受不了这个打击,那肯轻易离开,在被大伙儿起哄推搡后,干脆冲向了公榜边上的差吏,拉着他们的衣襟衣袖就要把他们往公榜处扯。   “官爷,这上面怎么没有我儿子的名字,是不是学政大人漏写了一个,您帮我们去问问吧。”   “是啊,官爷,我儿子名叫傅广元,和第二的那个傅时年同村同姓,是不是把他俩的名字给弄混了。”   傅时春和马梅芳紧张地问道。   在听到妻子的那段话时,傅时春眼前一亮,没错,极有可能是他儿子和那个崽种的名字被弄混了,第二应该是他儿子才是啊。   “干什么干什么!”   被拽住的差吏拍开他们的手,边上的其他差吏见状也围了过来。   “想闹事是不是?”   七八个高高大大的差爷,手里还拿着兵器,看上去凶神恶煞,傅时春两口子就好像被迎头泼了一盆凉水,一下子清醒了。   他们不敢再叫嚷,带着满肚子的委屈和疑惑被人挤了出来。   这个时候他们忽然间意识到,儿子傅广元好像不见了。   ******   一家欢喜一家愁,在通过第一场县试后,傅时年分别以府试第四,院试第六的成绩考中了秀才。   别看这个排名好像并不是很靠前,可这还得结合傅时年的年纪来看,他今年也才十七岁,能在这样的岁数考中秀才,已经十分出色了。   而且按照今年参考的人数,第六正好是禀生,都说富举人,穷秀才,但禀生绝对不会太穷。   首先,成为禀生,可享受朝廷按月发放的粮食,虽然不多,可也能供两三人的口粮,而且禀生可以替考生作保,每一年参与县试的学生都需要找五位考生和一名禀生作保,按惯例,需要给禀生一笔作保的担保费,县试三年两次,每隔一年半,就能有一笔不菲的进项,别的不说,养活自己已经绰绰有余了。   看到成绩,傅时年顿时轻松了许多,他不负宝宝的厚爱,终于考中秀才了。   不过这一次考试傅时年也看到了自己身上众多不足之处,他学识的积累还不够深厚,殊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单单在这个府院之内都有那么多比他优秀的考生,更别提乡试时,他会遇到的其他来自别的府院同样优秀的学子。   乡试的时候,不仅有许多同届的考生,还有许许多多经历了数届乡试,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的老秀才们。   傅时年总算明白了夫子之前的教诲,对方让他无论成绩好坏都要潜心学习三年,等待下一届乡试,恐怕按照他现在的能力,注定是要落榜的。   好在傅时年的心态很稳,并不觉得遗憾。   现在他一心一意只想完成自己对宝宝的承诺呢。   ******   葛石燕带着儿子和俩姑娘从府州回来,不出意料收获了村里人的夹道欢迎。   大岙村好些年没有出过秀才郎了,就算沾不到秀才的光,可也要沾沾秀才的喜气啊,早在葛石燕他们回来之前,村里就又翻出了当年傅家分家的旧事,许多人嘲笑傅时春两口子短视,要是当初没有分家,现在有一个秀才弟弟,他们也能跟着享福了。   在葛石燕没有回来的日子,傅大岩的房门都快被人踏破了,和异母的兄弟不一样,傅大岩可是秀才的亲爹啊,就算分了家,这个亲爹跟大哥生活,爹还是爹,他还能不孝敬自己的老子吗?   一些有所求的人,就想通过傅大岩这个老子给傅时年传口信。   不过傅大岩还是有分寸的,对于那些上门贺喜的人,他开开心心接待,虽然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可也能给人倒一杯茶,端上一盘花生或瓜子,大伙儿一起高高兴兴唠个嗑。   对于那些有所图的人,他婉言拒绝,他这个当爹的本来也没尽多少当爹的责任,这会儿也别给这个儿子裹乱了。   这些天,傅时春一家就看着主屋那里热热闹闹的,每天人来人往,他们住的东院越发沉寂,每个人都阴沉着一张脸,就怕憋到了极点,随时就要爆发了。   葛家这边,月亮都已经高高悬挂在头顶了,葛石燕这才好不容易送走了过来贺喜的乡人。   好在回乡前他们都已经料到了这一出,提前垫足了肚子,后来又吃了点糕饼,倒也不觉得饿。   从大岙村到府城一来一回得花四五天的时间,连续几场考试下来,一家人都累坏了,宝宝和林余在客人走后就回到各自的房间开始睡觉。   葛石燕也累了,不过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在送走客人后,她敲响了儿子房间的房门,得到儿子的应允后,推门走了进去。   “现在你已经考中秀才了,娘也不跟你绕弯子,娘就问你,你能好好照顾宝宝吗?”   她没问儿子愿不愿意娶,这在葛石燕看来纯粹就是浪费口水,她就算要问这个问题,也是问宝宝愿不愿意嫁,哪有这个小子嫌弃宝宝的道理呢。   她只问傅时年能不能好好照顾宝宝,如果他做不到,她就给宝宝找一个能够做到的丈夫。   “我当然能!”   傅时年表情严肃认真,“娘,你准备什么时候准备我和宝宝的婚事啊。”   宝宝好像有些急,追着他让他承诺了好几次呢。   其实按照傅时年的想法,没必要那么早准备婚事,因为宝宝还太年轻了些,一旦成了亲,当了娘,就没有姑娘时开心快活了。   傅时年就喜欢看着宝宝无忧无虑到处玩闹,今天带着三花去山上摘一筐野果,逗弄村里流鼻涕,穿着开裆裤的小娃娃,明天跟着林余表妹去河边,表妹洗衣裳,她在那儿钓鱼,偶尔抓到张牙舞爪的大螃蟹,能让她开心一整天……   虽然傅时年并不会拘束宝宝,可不得不承认,姑娘和媳妇这份身份,在外人看来是不一样了,当姑娘时,宝宝跳脱些,别人也只会说她太过跳脱,可一旦成了人妇,外界的评价或许不那么好听了。   他不在意外界的评价,可他怕宝宝听到一些不入耳的话,会伤心,会难过。   他想着,其实在彼此都有默契的情况下,没必要那么早成亲,等到三年后,宝宝也就十八岁,那个时候,她或许会比现在的她沉稳一些,更能适应妻子的身份,而不是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呢,就转眼成了孩子的娘。   而且三年后他会再一次下场,如果那个时候他能侥幸考中举人,他就能给宝宝一个更风光的婚礼,身为举人夫人,宝宝的生活也能更恣意一些。   可傅时年想了那么多,都抵不上宝宝一个想念。   他想着,谁让宝宝那么稀罕他,现在就想要嫁给他呢,他之前忧心的那些事情,总能有法子解决的。   “怎么就举办婚事了呢。”   葛石燕看儿子的表情不像做假,顿时就放心了,不过紧接着她就被傅时年的后半句话给惊着了,怎么就说到成亲这件事了呢。   “你都没想过问问宝的想法吗?”   她觉得儿子这个态度不对,难不成以后成了亲,他也不顾宝宝的想法,总是自顾自地做决定?   “宝宝肯定愿意的。”   说到宝宝表现出的火辣辣的态度,傅时年有些窘迫,当着长辈的面,他怎么好意思说起这些事情呢。   “宝愿意?”   葛石燕瞪大眼睛,难道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俩孩子已经护定终生?   “嗯。”   傅时年点了点头。   “不可能。”   葛石燕不信,“是宝宝亲口和你说的?”   她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宝宝虽然没有直说,可我都懂了。”   傅时年忍不住用一丢丢小嫌弃地目光瞅了亲娘一眼,觉得娘在这件事上缺乏一点灵性。   “你给我仔细说说。”   葛石燕越发不相信了,傅时年无奈,只要将全家福以及邪神灯的故事复述了一遍。   ……   葛石燕无奈了,用瞅傻子的眼神看了眼自家亲儿子。   “你真该庆幸,长了一个挺会念书的脑袋,还有我这么聪明的亲娘。”   说着,她揉了揉傅时年的后脑勺。   哎,她家这个小傻子呦,不过这样也好,除了会念书,其他时候都傻乎乎的,就不用担心宝被他欺负了。   看到娘亲的表情,傅时年也在心里叹气。   果然,他娘还是缺少了一丢丢灵性,不过没关系,只要他懂宝宝就好了︿( ̄︶ ̄)︿   ******   “宝,昨天娘去我屋问了我们俩的事,你说我们是先定亲,过几年再成亲呢,还是直接把婚给结了?”   早上吃完早餐,傅时年凑到正在洗碗的宝宝身边,拿了几个脏碗一块帮着洗,然后趁着娘和林余都不在院子里的功夫,悄咪咪地在她耳边问道。   宝宝倒吸一口凉气,瞪圆了眼睛。   好家伙,这个男人准备娶了她,让她做关在门外的女人!   “我觉得,这婚可能成不了了。”   宝宝放下碗,眼神幽幽地说道。   不把那两次关门之耻洗刷干净,这个婚是绝对成不了的。   说完,她将一堆脏碗留给傅时年,又将湿漉漉的手在傅时年的腰上抹了几下,龇着牙,做着鬼脸一溜烟跑掉了,徒留傅时年在风中凌乱。   傅时年忽然惊觉,他引为傲的灵性好像在这一刻消失了。   院子里的这一幕,葛石燕透过厨房的小窗户都看见了,她只笑不语,其实俩孩子的婚事也不那么急,俩人闹闹别扭,等到以后回想起来,也是一桩趣事呢。   她呀,就看着他俩自己都弄明白自己的心意,开了情窍,再准备当丈母娘/婆婆吧。   ******   考中秀才在乡下是大喜事,按道理要请亲近的亲戚乡邻吃顿酒席,葛石燕难得阔气了一把,不仅请了葛家傅家的亲戚,还把大岙村的乡亲们一并请了。   她找了两位作席的大师傅,村里一些与她交好的女人主动来当帮厨,一共搭了八口临时的火灶,席开三十六桌,从自家的小院一直延伸到村口外那一段路,整个大岙村都喜气洋洋的。   这么重要的日子,亲爹肯定是要请的,傅大岩穿上了葛石燕给他送过去的新衣裳,和她一块招呼客人,至于异母的大哥和妹妹一家仿佛被他们刻意忽略了,谁都没说要请。   说到傅月夏,这些年她的日子也不好过。   她嫁的男人是长子,当年傅大岩为她千挑万选了对象,自然哪哪都好,对方家底也算是比较殷实的,她男人是长子,将来肯定能分到更多的家产。   一开始,傅月夏的日子确实很顺心,她陪嫁多,给婆家挣了脸面,有些时候干的活儿少,婆婆也不会为此挑剔她。   可谁让傅月夏越来越得寸进尺了呢,再加上之前傅家闹分家,傅月夏这个出嫁的姑娘好像还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在发觉到娘家那边不怎么在意这个出嫁姑奶奶后,婆家也渐渐不愿意容忍她的大小姐脾气了。   六年前,傅月夏最小的小姑子嫁出去了,夫家公婆也主持了分家,谁都没想到,老两口居然选择跟老二一块生活,大头都被老二分走了,他们一家得到的家产甚至还没有底下两个弟弟来的多。   傅月夏控诉公婆偏心,可谁也没规定过爹娘只能跟着老大养老啊,反而她这一闹,彻底让婆家人和她撕破了脸,这两年她再也得不到婆婆和几个弟媳妇的帮衬,不仅得和男人下地干活,回家后还得料理家务,照顾儿女,从原本有些小娇气的年轻媳妇硬生生被搓磨成泯然众人的糙大婶。   傅时春倒是想替妹妹出头,可他自己的生活都一地鸡毛,自顾不暇,又能帮妹妹什么呢。   今天葛石燕摆宴席,傅月夏的婆家人都来了,跟她分家的几个弟媳妇更是早早赶过来帮忙准备酒席,傅月夏的男人拎了两条细鳞鱼过来,没好意思留下吃酒,放下鱼就回去了。   葛石燕也没有装客气让他留下,当初他家那俩孩子也是引诱宝宝落水的元凶之一,她没有那么大的肚量,不管这个男人是不是无辜,她还是迁怒了。   可有些人,脸皮厚的跟城墙一样,再加上心气不顺,他们可不管葛石燕有没有请他们过来,自己拖家带口,大摇大摆就过来了。   这里的厚脸皮说的就是傅时春两口子。   他们穿的破破烂烂的,身后跟着一双儿女。   小时候的龙凤胎是何等骄傲机灵,可这会儿呢,傅广元有些畏畏缩缩,整个人就好像被抽空了精气神一样,傅连翘眼中无光,低着头,弯着腰,一点都没有这个年纪女孩该有的活泼俏丽。   大伙儿摇了摇头,傅家老大这一脉,算是毁掉了。   家里的家产都变卖光了,长辈和小辈都没什么本事,现在看起来连那么点冲劲儿都没有了,怎么可能有翻身的机会呢。   “老幺办酒,怎么不请我这个大哥呢?”   傅时春满脸怨恨,他可不是来喝酒的,他是来毁了这场酒席的。   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他也要叫这娘俩在乡亲们面前狠狠丢脸。   “老大!”   傅大岩挡在最前头,“你要是来庆贺你弟弟考中,你就选个座儿,开开心心吃一顿酒,你要是来闹事的,你记着我还是你爹,你真要气死我,被族老逐出宗族吗?”   傅大岩一字一顿地说道,在宗族意识浓厚的当下,逐出宗族无异于被判处斩首。   傅时春的脚步一顿,他确实有些被吓到了。   再怎么样,他还有几间屋子,还有一亩地,可要是被逐出宗族,凭着族老的权利,他完全可以将这些东西收回,将他赶出大岙村,从今往后,他就是没有根基的人了。   “爹,你也别太偏心了。”   马梅芳犹有不甘地吼道,其实她也不太敢真的撕破脸。   “傅广元在何处?”   正当争执渐起的时候,几个差吏出现在院子外,傅广元一回头,看到几个官吏打扮的男人,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双腿虚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就是他!”   一个跟在差吏后头,带着镣铐的猥琐男子指了指坐在地上的傅广元,那几个差吏立马冲他走了过去。   “不要抓我,不要抓我。”   他坐在地上不断往后缩,傅时春和马梅芳也意识到差吏的来意,赶忙挡在了儿子面前。   大岙村从来还没有出过作奸犯科之徒,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不过即便反应过来,他们也不敢和官员闹腾。   “你敢在考前买考题,跟我们去衙门走一趟吧。”   差吏铁面无私,原来之前傅时春卖地就是为了给儿子买考题,他觉得自家马上酒要飞黄腾达了,也源于这件事。   可考题哪里是这么简单就能买到的,别说他们没有人脉了,就算有,人家也不会以二十两银子这样低廉的价格卖给他们。   可惜啊,傅时春等人或许是这些年过的太压抑了,看到这么一点能够压过后娘弟弟的希望就想也不想扑上去。   “假的,那是假的。”   傅广元有些崩溃,那明明就是假的考题,凭什么抓他呢。   可差吏不管这些,不论真假考题,卖的和买的都触犯了姜朝的律法,现在县官让他们抓人,他们只是奉命办事。   自从当今陛下登基恩科发生了重大泄题案后,律法对于售、买考题的责罚又加重了,按照傅广元的罪责,恐怕终身都不能再科考,同时还要被判处三年流放,去西域做苦力,这辈子前途算是毁了。   去西边三年,来回路途遥远,能不能回来也是未知之数。   边上人听到差吏的话已经吓傻了,他们不知道,傅时春这一家子的胆子居然那么大。   大伙儿不由替傅时年庆幸,幸好两边已经分了家,要不然,出了这种事,傅时年都要被拖累了。   至于原本看到差吏出现准备上前的傅大岩,知道他们的罪过后也站着不动了,他已经亏欠老幺很多了,不能再给他添麻烦了。   老大他们……哎,一步错,步步错。   傅大岩的表情痛苦又恍惚,或许这就是因果报应吧,老大一家做错了那么多事,终于要受到惩罚了。   因为傅时春两口子的阻拦,差吏最后把他们一家四口全都带走了,原本喜气洋洋的酒席因为这个小插曲被破坏。   葛飞燕坐在主桌上看了场戏,高兴地连喝了几杯酒。   她今天是被特许出来的,娘家外甥考中了秀才,还这样年轻,让她在王家的地位再度上涨,夫人对她越发亲近客气了。   “今天是我外甥的大喜日子,大家不要被不相干的人破坏了心情,今个儿有酒有肉,大家一定要吃好喝好。”   比起姐姐,葛飞燕更加长袖善舞,在她的一番话后,场面再度热络起来。   见到那一家子的惨状,林余心中也很是解气,可当她看到有些落寞却强颜欢笑的舅舅时,又忍不住纠结了。   舅舅他……   林余沉默,或许只能那么做了。 第125章 农家童养媳完   宝宝觉得小表姐这段时间有些怪, 总是找不到人,偶尔见到她出去,也被她拦着不让跟。   大家都是打小一块长大的情谊, 理智告诉宝宝小表姐已经是成年人了, 应该给她独立的隐私空间,可情感上, 宝宝又有一些失落。   不过很快, 她就知道这些日子表姐的怪异是来自何处了。   媒婆上门提亲了, 男方正是有过一面之缘的猎户韩奎,对方很有诚意,娘没有当场给予回复,可看她的意思,对于韩奎是比较满意的, 在众多上门说亲的人选中, 韩奎已经算是比较优秀了。   本身有能力, 家底也殷实,韩家除了一个出嫁的大姑娘, 就他一个儿子, 不用担心兄弟妯娌的问题,而且葛石燕见过韩奎, 对方长得人高马大, 即便不当猎户,靠着那一身腱子肉, 不论是当短工, 还是下山种地,总归是饿不死的。   对方唯一的短板估计也只有山上危险,很有可能会在打猎时出事这一点了, 可即便不是猎户,谁又能保证你嫁的男人将来不会因为意外、疾病早早离开呢?   葛石燕觉得韩奎还算不错,可她毕竟只是舅母,愿不愿意,还得问问林余自己的想法。   宝宝看着表姐得知这件事后流露出的恰到好处的羞涩和满意,心中却有些奇怪,表姐面上的羞涩是有了,可她没有一点点惊讶疑惑,难道她就不奇怪,为什么韩家会让人上门求亲吗?   她总觉得,表姐好像一早就知道似的。   联想这段时间表姐时不时地独自外出,宝宝觉得,表姐可能是谈恋爱了,对象就是那个熊一样高壮,一拳一个小媳妇的男人。   表姐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宝宝自然替她开心,可一想到韩奎那结实的身板,她又有些焦虑。   对方要是欺负表姐,就她和傅时年这俩小身板,也是一拳倒一个的结果啊。   林余的婚事有些急,她和韩奎的年纪在乡下都不算小,一个十九,一个十七,过了聘礼,选好了吉时,林余就从葛石燕的院子出嫁了。   葛石燕这人还挺小气精明的,可林余毕竟也是她养了好些年的姑娘,再加上林余本人乖巧懂事,帮她分担了不少家务,在林余出嫁的时候,她一分彩礼都没留,还自己给她拿了一点压箱底的银子。   宝宝和傅时年自然也不会小气,宝宝往林余的嫁妆箱子里塞了一块炸鸡翅味道的赌石,只说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的,听说能解出玉料来。   傅时年给了十本手抄的启蒙书,当时提前给小外甥和小外甥女准备的礼物。   葛家那些亲戚因为葛石燕的缘故,也来添了一分嫁妆,虽然不多,可也都是心意。   至于傅大岩这个亲舅舅,他这些年攒下的一些银子基本都给添上了,说来惭愧,明明是他的亲外甥女,这些年他对这个孩子的关怀却还没有葛石燕这个舅娘来的多。   傅大岩看着这个和妹妹有四五分相似的女孩穿着红艳艳的嫁衣,笑吟吟地站在他面前,心中高兴地说不出话来。   “舅舅,我和奎子说好了,以后我俩给你养老。”   这些年,林余一直希望舅舅和舅娘能够和好,可她越长大,就越发觉得希望渺茫。   因为傅时春夫妇的缘故,夫妻俩隔阂太深,舅舅心存愧疚,舅娘永远也忘不掉在事关宝宝一条性命的情况下,舅舅依旧选择了自己的大儿子。   诚然舅娘和傅时年都不是无情的人,不会放任舅舅孤苦无依,可硬是要他们住在一块,恐怕他们都不会开心的。   林余忘不了舅舅的恩情,可也敬重慈爱的舅娘,于是她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由她给舅舅养老。   反正她是孤女,很小的时候就被林氏族人送来了舅舅家,奉养舅舅,并不算太出格的事,不过她心里清楚,女子嫁人后连回娘家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更别提要奉养娘家的舅舅了,必须得先得到男方的体谅。   韩奎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上头虽然还有一个老娘,可对方不喜欢山上的生活,常年住在女儿家隔壁的小屋子里,由女儿女婿奉养,韩奎负责补贴补贴大姐和姐夫一点银子,双方都满意这种方案。   对于多奉养一个舅舅,韩奎并无异议,身边也不会有长辈插手。   看着盖上红盖头的外甥女,傅大岩的眼泪哗啦啦往下流。   他哪来的福气,能有这样孝顺的外甥女,可说句心里话,他受之有愧,妻子、小儿子、几乎没有亲自养过的外甥女都这样好,让他这心里越发煎熬了。   ******   在林余出嫁的晚上,宝宝又做梦了,梦里,是有关这个世界的故事。   原来小表姐是一个重生女,怪不得好几次,她都从小表姐身上感受到了违和。   并不是所有重生的女主角都能大杀四方,小表姐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主角,她没有金手指,也没有很出众的能力,她只有一身的勤劳刻苦,以及明明被命运折磨地千疮百孔,却依旧不曾被仇恨屏蔽双眼,依然能坚守本心的农家姑娘。   中,林余重生时原身已经死了,养娘也因此带着小哥和傅家决裂,她虽然极力想要挽回,却依旧没能阻止养娘的离开。   因为原身的死太让葛石燕愤怒痛苦,她并不在意林余的讨好,反而对所有出自傅家的人恨入骨髓,到最后,林余只能放弃。   她知道傅时春和马梅芳并不是孝顺的人,所以在放弃让舅娘回家后,林余开始想尽办法让傅大岩认清那些人的真面目,不过她重生的时候也只是个年轻被搓磨了十几年的女人,很快就被傅时春等人抓到了马脚。   再一次人为设计的意外里,林余被丢到了山上,好在山中的年轻猎户韩奎救了她,两人因此结下渊源。   ……   之后就是林余和傅时春等人斗智斗勇,和韩奎情愫渐生的故事,最后坏人遭到了报应,林余带着舅舅,开开心心和韩奎生活在一块。   梦醒后,宝宝松了口气。   从故事中来看,韩奎虽然有一副粗犷的长相,可心思细腻,是个十分体贴妻子的好男人,因为自己的介入,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变化,可表姐还和这个原男主在一块,可见两人还是很有缘份的。   她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这下子她不用担心表姐夫会一拳一个小媳妇啦。   ******   林余出嫁的半个月后,县城传来了傅广元的消息。   这一次卖了假考题的学生不少,不过傅广元这个人心思特别不正,他自己买了一份考题,转手又卖给了几个同窗,赚的银子已经被他花完了,又买又卖,数罪并罚,傅广元最后被判流放西域七年,并永不准参加科考。   傅时春和马梅芳明明知道儿子购买考题,不仅不制止,还给予资助,被当庭各打了三十大板,当场没了半条性命。   两口子是被闺女傅连翘拉回来的,伤还没养好呢,两口子转手就把这个闺女给卖给了,说来也巧,买主就是上辈子娶了林余,又在她怀孕时失手把她打死的男人。   对方不介意傅家名声不好,傅连翘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模样也还端正,人家出一大笔彩礼,以后这个闺女是死是活,就和傅家人无关了。   傅连翘被带走那天,凄厉的哭声响彻整个大岙,可身为亲生父母的傅时春夫妇却无动于衷。   在他们心里,女儿哪有儿子重要的,卖闺女的钱就用来给儿子打点差吏,流放的路上稍稍照顾他些。   七年的时间很长,可只要能够活着回来,到时候他们给儿子相看一个寡妇,生一个孙子,日子就还能过得下去。   他们也不觉得亏待了女儿,那好歹还是个能干活的男人,把她买过去也是踏踏实实准备和她过日子的,总好过卖到青楼去,那才是真正龌龊糟践呢。   两口子甚至还奢望等闺女嫁过去,适应了夫家的生活后,能够帮衬帮衬爹娘呢。   现在他们就只剩一亩地了,又因为之前那一顿板子没有养好身体,干活的时候已经力不从心,想要在这七年里攒够儿子娶媳妇的钱,是一个极不容易的事。   他们俩埋头苦干,等啊等,盼啊盼,第二年的时候,等来了闺女怀孕时被男人打死,一尸两命的消失。   他们又等啊等,盼啊盼,第一个七年,儿子没有回来,第二个七年,儿子也没有回来……   两人在痛苦煎熬和日复一日的噩梦中先后离去,最后的意识里,他们好像看到了许多年前,那个深不见底的潭水里,一个中年女子在冲他们招手,深潭边上,还站着一个男人,目光森冷地盯着他们。   他们的嘴巴在动,听不到声音,可两人都明白了那句话。   他们在质问,害死了他们还不够,为什么还要教出那样两个孩子,差点害死他们的女儿。   那是陶家夫妇,当年傅时年落水,确实不是意外。   果然,因果报应……到了他们这半辈子的痛苦,都是在赎往日的罪过。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   三年后   今天是傅家双喜临门的日子,傅时年准备了三年后再下场,侥幸末位上榜,得了举人的功名,与此同时,他终于也在这一年,迎娶他养了十几年的小媳妇。   婚礼的步骤很繁琐,好在傅时年有一个很靠得住的表妹夫,那个进化成大黑熊,越发高壮的男人替他挡住了一堆看戏劝酒的人,把悄咪咪的后院留给了一双新人。   在成亲前,傅时年偷偷摸摸练起了身板,这会儿他正迈着沉稳的步伐,用公主抱的姿势将穿着嫁衣的宝宝抱到他们的卧室。   “啪——”   门被重重关上了!   时隔三年,他终于明白了关门的正确姿势。   门是要关的,但是媳妇要关在屋里。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第126章 灵气复苏1   “芳姐, 来买菜呢,今天的黄瓜很新鲜,脆生生的做一道凉拌酸瓜, 你老公肯定喜欢吃。”   城中村东边有一个占地不大的小市场, 因为市场老板贪小便宜,只雇佣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打扫卫生的缘故, 大多是时候都脏兮兮的。   蔬菜摊子边上是菜贩扔掉的枯黄叶子, 大妈们掰掉的菜帮子和玉米叶子;鱼鲜摊子边上更脏, 一地的鱼鳞和鱼内脏,有人路过时不经意间踩到,带着脚底沾到的血渍和内脏将腥臭味道传遍一整个菜市场……   许多迫于生活压力,刚搬来城中村生活的年轻人显然不太适应这样脏乱拥挤的环境,皱着眉头, 捏着鼻子小心翼翼地穿行在铺子中间的小道上。   一个身材过份丰腴, 烫着一头小卷发的女人这会儿站在一个菜贩摊位前, 对着上面的蔬菜挑挑拣拣。   这个女人就是菜贩口中的芳姐,听称呼, 两人似乎是相识的。   “多少钱?”   芳姐掰了一段黄瓜, 放到嘴里咬了一口,似乎对这个味道比较满意。   “现在黄瓜还没有大批量上市, 大家都卖四块钱一斤, 我这个进价都要三块二啦,如果是芳姐你要买, 我就卖你三块五, 这根黄瓜就当我送你了。”   看着被这个胖女人掰断试尝的黄瓜,菜贩忍不住苦笑,也就是这个姑奶奶了, 换做别人,早就被他轰走了,哪有这样买菜的。   “三块。”   女人给了一个数字,然后十分自然地在黄光堆里挑拣起来。   她选的都是一些藤口比较绿,身上的刺又比较扎人的黄光,这样的黄瓜比较新鲜。   “三块。”   菜贩子张了张嘴,“成成成,就亏本卖给你了。”   名叫芳姐的女人称了两根黄瓜,手里拿着的那两截吃过的黄瓜也没有要往袋子里放的意思,菜贩子看了眼这个胖女人,心中越发郁闷。   “你看一下,453克,就算你九两吧,一共两块七。”   “两块五,你们这些秤又不实诚。”   女人从口袋里翻出两块五的零钱,里面明明有很多一毛钱,她厚脸皮就当看不见。   菜贩子无奈,因为对方有一句话对了,他们这秤确实不怎么实诚,不过大家都那么做,他也是为了合群啊。   “您拿好喽,芳姐啊,你说你买菜抹零倒是挺厉害的,啥时候收租也给咱们抹个零头啊。”   原来菜贩子之所以对眼前这个女人那么客气,就是因为这个胖女人是这一个市场的老板娘,别看这小市场又脏又乱,在这个城中村,这个小市场供应了当地居民七八成的生鲜蔬菜,每天的生意都好得很,光是他占着的这个不足三平米的小摊子,就有无数人等着抢呢。   “行啊,你这儿的租金每个月四千三百七,以后就收你四千五呗。”   茅要芳拎着黄瓜,冷笑着说道。   对于抹零,包租婆有自己的定义。   “得得得,算我嘴臭,我啥也没说。”   菜贩子被自己傻笑了,他怎么会想到和他们涂公村最抠门的“要婆”手里占便宜呢,从来都只有她要别人的,哪能有别人要她东西的时候呢。   “我给您再添个番茄,这个番茄好,没打药,是我丈母娘自己种的,你看这皮还有些青呢,是自然熟,拿回去给你闺女吃。”   说着,他将一个又大又红的番茄塞到了茅要芳的手里。   “这个番茄也太大了吧,真的没有打激素?”   提到女儿,满脸横肉的女人温柔了许多,她挑剔地看着快有她巴掌那么大的西红柿,这个西红柿都快顶上普通西红柿的两三倍大了,真的没有打过什么膨大药吗?   “真没有,我用我这摊子的生意发誓。”   菜贩子信誓旦旦地说道,其实茅要芳也不是第一个提出这种疑惑的客人了,正因为他丈母娘放在他这儿寄卖的西红柿,导致很多客人都觉得他这里的菜有问题,这些日子的生意冷清了许多,他都想好了,今个儿收摊后就把这些西红柿拿回去,让丈母娘把这些东西送亲戚吃去。   “我丈母娘家院子里的那块地也是奇了,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吧,种出来的瓜菜个头就比以前要大得多,好像打了药似的,不过你尝尝味道,忒好了,尤其是这番茄,我好多年没有尝到味儿那么正的番茄了,又酸又甜,一点都不涩口,也不沙,打药的番茄绝对没有这个味道。”   怕茅要芳不信,菜贩当即切了一个西红柿,一半递给她,一半自己拿着,递到嘴边咬了一口。   “吸溜——”   西红柿汁水足,一口咬下去,不少汁水没来得及兜住,顺着嘴角流了下去。   真有那么好吃?   茅要芳看着手里的半个西红柿,里面的瓤并不像现在市面上绝大多数西红柿那样通红通红的,反而还带着点青红,确实像是她小时候,家家户户院子里种着点那种随手摘下来就能吃点番茄。   她将信将疑咬了一口,立马就瞪大眼睛。   “怎么样,芳姐,你要不顺道捎两个走?”   菜贩子一脸期待看着茅要芳。   “我家就三口人,哪里吃的了那么多菜。”   茅要芳连连摇头,刚刚对方给她的那个西红柿足够做一碟糖拌番茄和一碟番茄炒饭了,再加上她之前买的半斤小白虾和黄瓜,等会儿再去切几两肉丝和冰箱里剩下的半个白菜做一个白菜肉糊,一家三口,早就尽够了。   多买就是多吃,不仅对身体不好,还糟蹋钱呢。   说完,茅要芳捧着半个番茄,很是无情地离开了蔬菜摊子,继续杀向卖肉的摊子。   ******   城中村大多都是一些老破小,住在这里的本地人基本上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晚辈们早就从这破乱差的环境中搬离,将空出来的屋子租给外地过来打拼的年轻人,或是家在外环,想要在住的离公司近一些,又想要省点租金的市民。   早些年政府规定还不够严格的时候,许多人为了多挣一点房租,将房子又搭高了几层,因此在这一片城中村里,四五层高的楼房很普遍,七八层高的也不在少数,高高的建筑,狭窄的楼道,更为这一片密集的住宅区增添了一分沉闷压抑。   茅要芳从菜市场出来,提着几个塑料袋,细算自己今天买的这些食材是不是亏了,一边往家的方向走去。   没等她走多久,就在一个拐弯口被拥挤的人群挡住了去路。   “怎么都挡在门口,不上班呢?”   茅要芳皱着眉,叉着腰问道。   城中村的道路都比较窄小,大多数路段只有三四米宽,甚至还有一些路段仅容两个人并肩走过,很多路段都是单行道,不熟悉路况的车子都不敢开进来。   这会儿其中一栋楼下面围满了人,把楼前的那一段路挡了一大半。   “包租婆!”   几个看热闹的租客认出了茅要芳,他们租住的就是茅要芳的房子。   “你是房东?”   这个时候,有个公安打扮的男人从楼道里走了出来。   “嗯?”   茅要芳看了看这栋门前刷了白漆,标注为三的楼房,这确实是她的房子之一。   “我看这里装了几个摄像头,能不能调出来,你这儿有个租客丢了一只品种猫。”   公安指了指一楼楼道上装着的摄像头问道。   “丢东西了?”   茅要芳有些烦躁,租客丢东西她这个房东肯定是要配合调查的,这得占用她不少时间,恐怕今天收租的任务就得交给她男人了,也不知道忙不忙的过来。   “嗯,就是那位住在三楼的林小姐,她说她家的猫不见了,离开的时候,她将猫笼锁住,还反锁了房门,可回到家时,猫笼已经打开了,大门、阳台的窗户全都开着。”   公安简单叙述了一下,丢猫丢狗的事情不好管,可那位小姑娘说她的猫是花一万多块钱买回来的,也算是重大财务失窃了。   “成,我这就给你翻翻。”   茅要芳点了点头。   “对了,您知道那一栋房子是谁的吗?”   公安又指了指隔壁那一栋七层高的房子,那一栋楼房外墙面装了摄像头,正好对准这栋楼开窗的那个位置。   因为租户的房门和窗户门都被打开的缘故,他们不能确定小偷到底是从哪里跑走的。   刚刚他们在房间内做了初步侦查,除了屋主人和猫的脚印,没有发现任何陌生人的脚印,可见小偷反侦察能力很高,对于摄像头能不能拍到小偷的面貌,公安其实并不抱太大希望。   “那一栋啊,也是我的。”   茅要芳哦了一声,很平淡地说道。   艹(一种语气词),嫉妒让人质壁分离。   “那麻烦您一块给看一下吧。”   公安想着自己还需要还贷21年的小二室,心中流下来酸楚的泪水。   “也不知道是谁偷的,只偷一只猫,听说钱物都没有丢呢。”   “是啊,可能是喜欢那只猫吧,不过我觉得那只猫被偷走也挺好,那个小姑娘根本就不喜欢猫,每天上班就把猫关屋子里,我住她隔壁,白天的时候耳边都是那只猫的嚎叫声,晚上她回来,猫就更不消停了,我经常听到她因为猫尿出了猫砂盆骂猫,有时候好像还会动手,猫叫的可惨了。”   围观的人在边上小声议论,早在公安到达的第一时间,同住一栋楼的他们已经检查过自己的财物了,因为没有损失,所以这会儿还能看点热闹。   “照我说,可能是猫自己跑走的,之前网上不是有一个新闻吗,地下猫舍里的一只猫打开了关着自己的猫笼,还将猫舍里其他猫笼全都打开,猫贩子听到响动进来,还被那只猫抓花了脸,最后它跳上大门的保险栓,将所有的猫都放了出去,只不过那段视频后来404了,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   “那段视频我也看了,那只猫简直成精了,尤其是视频最后,它朝摄像头看的那一眼,那种瘆人的感觉我现在都忘不掉,真的不像是猫会有的眼神,你们说,会不会里写的那样,全球灵气复苏,动物也有了神智啊。”   租住在这栋楼的很多都是年轻人,就着丢猫这件事,还开起了玩笑。   “哈哈哈,希望灵气复苏后我能拥有钞能力,每天无限制复印钞票,到时候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包租婆家的房子买下来。”   茅要芳准备先回家一趟,把买来的菜交给丈夫,让他先烧了,特别是那个小白虾,就是要趁新鲜煮了,这种虾的个头虽然小,可吃起来鲜甜,她闺女最喜欢了。   听到年轻租客的话,她呵呵冷笑,“我怕你累死。”   租客哑然,想到了包租婆家的N栋楼,和这一片的房价,默默留下眼泪。   是啊,就算是印欧元,也得印到猴年马月啊。   ******   公安跟着茅要芳回了家,开门的是一个和她胖若一人的光头男子。   这个男人就是茅要芳的丈夫薛百里。   “有租客丢东西了,我带公安同志回来拿监控。”   茅要芳解释道。   “哦,哪一栋?”   薛百里很自然地问道。   艹(一种植物),年轻的公安捂住胸口,嫉妒真叫人丑陋啊。 第127章 灵气复苏2   两口子的房子在这一片破旧的出租楼房中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房子只有两层楼高, 外面用青砖围了起来,公安跟着走了进去,在这个城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方, 这栋房子居然还带了一个将近三十平米的小院子, 角落里种着的那棵大榕树都快比房子还要高了。   要知道,这一片虽然又破又旧, 是城市里的“牛皮癣”, 可同时它也是当之无愧的地王, 要不是没有一个开发商有能力拆得起这一片密集的老房子,这一块周围被CBD环绕着的城市黄金地段的原住民们,早就坐拥巨额拆迁费,过上拆二代的幸福生活了。   周边的荣景花园房价已经涨到十三万一平了吧,城中村有拆迁潜力, 市价也只比号称豪宅的荣景花园低一些罢了。   公安看着懒散躺在狗窝里的中华田园犬, 对方现在趴着的那点面积, 就是他一年的工资啊。   这么宽敞的小院儿,平日里估计也是它嬉戏玩耍的乐园, 眼前这只小土狗简直就是田园犬的巅峰。   公安心中再次流下了又羡又慕的泪水。   本来在狗窝里假寐的大狗看到院子里出现了一个陌生人, 睁开眼,抬起了脑袋。   “大黄, 没事。”   原来那只狗叫大黄, 看着它通体黄黑的毛色,倒是恰如其分。   薛百里摆了摆手, 听到了主人的话, 大黄安静地趴回了原本的位置,只不过它的视线一直都没有从公安身上移开,眼神中充满着警惕。   好狗!   年轻的公安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服从性高,警惕性强,比得上局里精心训练的那几条德牧了。   没有寒暄,也没有要请对方喝杯茶的意思,公安取到录像资料就离开了,离开前,他要了夫妻俩的联系方式,案件如果有进展,或者有其他需要他们房东配合的地方,他会联系他们。   离开的时候,公安不自觉的又回头看了眼院子里养着的那只名叫大黄的土狗。   对方懒懒散散地趴在地上,看到他离开,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对着踏出院子的他已然放下了原本的警惕心理。   主人很会养狗,这只中华田园犬被驯养地很有灵性。   薛百里和茅要芳两口子不知道公安对自家的土狗有这样高的评价,两口子拎着菜,准备去厨房将其中一些不经放的食材快速处理一下。   “汪!”   大黄鼻尖耸动,不知闻到了什么味道,快速站起来,凑到茅要芳的身边,对着她拎着的几个袋子直吐舌头,口水就更瀑布一样,顺着舌头滑落到地上。   “真是狗鼻子。”   茅要芳笑了,打开装着小白虾的袋子,从里头挑了几个不怎么动弹的小虾米丢到大黄面前,大黄的反应很快,不等小白虾落地,就吞到了口里。   新鲜的生白虾脆脆的,嚼着有股鲜甜的滋味,并不怎么腥,至少大黄很喜欢这个味道。   “汪!”   它高兴地叫了一声,不等女主人赶它,自己乖乖回到了狗窝里,继续懒散地趴着,眼睛看着大门的位置。   它知道,按照女主人小气的个性,这会儿能给它吃两三个虾米就已经很不错了,它要等小主人回来,这个家里就数小主人最大方,也最喜欢它。   小白虾生吃脆甜,煮熟了吃更香,它都喜欢。   大黄伸出舌头舔了舔鼻子,所以小主人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呀。   “诶,老薛,你说大黄是不是变聪明了?”   不知道是不是被刚刚听到的那些话影响了,茅要芳忽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以前咱家大黄多笨啊,陌生人来了都不知道要叫唤,逮着点吃的,脸皮都不要,恨不得整个脑袋都塞你身上,磨着你多给它点吃食。”   茅要芳啧啧感叹,当初她和丈夫并不打算养小动物,因为这玩意儿也要吃饭,太浪费钱了,可谁知道闺女不知从哪里捡来了刚断奶没多久的大黄,哭着闹着要养,他们磨不过闺女,就让大黄在这个家扎根了。   当时两口子琢磨着,大黄是土狗,比那些宠物狗好养多了,只要喂一些剩饭剩菜就好,等它大了,还能看家护院,或许比报警器还管用。   抱着这样的想法,大黄从此成为了薛家的一员。   很多人都说中华田园犬聪明,忠诚,是看家护院的好手,可这一点在大黄身上消失的一干二净。   好养倒是真的,什么都吃,有一段时间茅要芳天天喝中药,那么苦的味道,大黄都恨不得能来上几口,从养了它以后,家里的厨余垃圾都变少了,不爱吃的给大黄,吃不完的给大黄,导致它小小年纪,就拥有了足够敦实圆润的体形。   但除了好养这一点,大黄就没啥田园犬的优良品质了。   在这个家里,它只会偷吃、耍赖、撒娇、睡觉、打呼……   遇到陌生人来家里,大黄夹着尾巴第一时间先躲到薛百里或者茅要芳的身后,发出呜呜呜的叫声,两口子严重怀疑,真的遇到小偷强盗,大黄第一时间举白旗投降。   就是这样坏毛病一堆的大黄,这段时间好像变了脾气,不再缠着他们两口子要吃的了,比起以前,更黏着他们闺女,遇到陌生人上门,大黄也开始警惕,逐渐显露出了看家护院好犬的优良品质。   “可能是大黄长大懂事了吧?”   薛百里思考了一会儿,大黄来到家里已经快六年了,这个年龄相当于人类的四十岁,大黄成熟的有些慢,这么大年纪了才开始懂事。   “嗨,管它呢。”   茅要芳笑了笑,大黄变聪明,这也是一件好事啊。   说着,夫妻俩走进了屋里。   ******   另一边,镇江高中高二(7)班的教室里,宝宝正趴在桌子上,佯装睡觉,实则低头看着放在大腿上的手机。   转眼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三天了,除了原身留给的她的那些记忆,她也在疯狂从别的渠道汲取这个世界的讯息。   现在是2035年,原身所处的城市是江州州会城市广市。   这个世界陆地、海洋的分布,各个国家的版图和她之前经历的几个现代世界都几乎一致,只不过在国家名字,和国家制度上有所出入。   这个世界上的中国名为华夏国,没有记忆中的34个省级行政区,取而代之的是五大州的划分方式。   五大州按东南西北中这五个位置划分,东边的江州,南边的浙州,北边的乌洲,西边的徐州,和位处中部的京州。   在各个州内,又按市、区、县、镇、村划分。   这五大州里,江浙两州是经济中心,京州是政治中心,徐州和乌洲相对于其他三个州发展相对比较缓慢。   这个世界的国家格局是二超多强,以华夏国和美洲联国为首的两个超级大国相互对峙,相互制约,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平衡点。   “我艹,这特效做的也太真了吧。”   下课时间哄闹的教室被一声尖利到有些破音的男声穿透。   “这应该是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视频对吧,这么糊的画质,PS的难度也太高了吧。”   一个同样偷偷摸摸把手机带到学校来的男生说完就把一段视频转发到了同学们偷偷组建的班级群里,呼吁自己的前后桌和几个哥们儿赶紧去看。   视频里一个穿着高中生制服的男生慌乱地冲过人行道,似乎是赶时间,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当时还是红灯。   一些汽车紧急避让出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但道路上存在许多视角盲区,在最外侧车道的车辆停止后,另一侧车道的车辆被停止的车辆挡住了视线,快速驶向人行道,因为来不及刹车,直接撞上了忽然从盲区窜出来的学生。   因为瞬间的冲击,男生被撞飞出去,只不过不等他落地,身上就忽然凝结出一团水球,就好像是忽然间生成的盔甲一样,在他落地的时候,有流动的水层做缓冲,本应该被摔得皮开肉绽,骨头断裂的男生只是稍微重些摔在地上,等身上那一层水膜破裂后,他呆呆地坐在地上,然后慢慢站了起来,挥了挥手,踢了踢脚,好像没有受太大的伤。   “这是异能,我有异能了!”   视频里,在无数杂音里,男生惊喜的感叹依旧清晰可闻。   类似的视频,已经不是第一个了,从今年五月份开始,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网络上大规模传播过的所谓的爆发异能的视频,就有四个。   大家从一开始笑着打听这是哪一家特效公司做的视频,或是那部即将上映开始炒作的电影,到现在越来越躁动,越来越怀疑,这不是什么特效,而是真实发生的画面。   “我去,又404 了。”   一些同学手慢,等他们点开链接的时候,视频已经失效了。   对于这一点,绝大多数人已经习以为常,事实上,之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怀疑视频不是造假的,也是因为这些刚刚流传开来的视频,很快就被人从网络上删除的缘故。   手快的事先录屏,还能保留视频画面,可这段视频也只供他拿着手机和身边人分享,一旦传播到网络上,会被瞬间删除,有些人甚至还因此遭到过网警的致电警告。   也是这个消息传出来后,大家才意识到,这件事已经不简简单单只是网络上一个略微有趣的段子了,好像已经牵涉到了国家层面的力量。   可有些东西,越是封锁,大家就越是好奇。   “视频里到底讲了些什么?”   “大成,你快讲讲!”   一些没有看到视频内容的同学好奇地打听,大成就是之前转发那个视频的男生。   可惜,就在这个时候,上课铃响了,语文老师踩着铃声走进教室,大伙儿的好奇心再大,也只能打住了。   可这会儿要是环顾教室一圈,绝对能够看到不少低着头,眼睛盯着胸口和课桌沿中间那段位置的学生,他们还有一个统一的动作,就是一只手放在桌子下面。   显然这会儿好奇心还是按耐不住,正在偷偷摸摸传递信息呢。   相比较这些同学,宝宝显然对于这一些“异变”有更深入的了解。   “现在的空气越来越好闻了,我觉得自己好像比以前更大了些。”   “不仅大了,我的爪子也更锋利了,翅膀上的羽毛也更茂密了,我觉得我能抓到更强壮的猎物,飞到更高的高空。”   这是落入宝宝耳朵里的一段对话,可这段对话的主人却是两只停在教室外的树梢上的小鸟。   “我的天,我隔壁洞的邻居一胎生了27只崽子,它是准备把自己的窝给撑破吗,真怕哪一天他们的挖洞的时候挖到我家来。”   这是从附近溜过的某只老鼠的抱怨。   这个世界,她的金手指是能听懂所有开启灵智的生物的语言,并不是所有的生物都开启了灵智,包括同一种族,启灵的也是少数。   从这些启灵生物的交谈中,宝宝猜到,这个世界似乎逐渐发生了一场颠覆人类以往认知的改变。   不过对比这些,宝宝更加奇怪自己会来到这样一个世界。   之前穿越的几个世界都是种田文类的,而这个世界科技发达,经济繁荣,原身家里更是拥有城中村一个菜市场,十四栋楼房,N间沿街铺面的包租世家,每个月光靠收租,就能有近八十万的收入。   而种田文,不是应该描写现代科技不发达时期,或者封建社会背景下小人物的家长里短吗。   不是宝宝有钱以后膨胀了,而是这个定位,和小人物似乎有点出入啊。   她托着腮,讲台上老师唾沫回复,台下的她已经开始神游天外,这一点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可一旦推翻了穿越总是种田文这个设定,对于之后要经历的世界,她反而有些不太淡定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并不是每一个世界都是安全的?   一般来说,种田文设定的世界背景都是比较安定的,除了有时候极品多了一些外,人生安全很有保障,可其他类型的,就不一定了。   陷入沉思的宝宝不知道,就在三天前,这个世界的爸妈买下了一块地,租给附近的农户,除了租金外,这些农户还需要按照季节给他们家提供新鲜的蔬菜。   因为他俩觉得现在菜市场的菜价太黑了,每次买菜都有被宰的感觉,倒不如直接买一块地,不仅每年都有租金拿,还能吃到免费的蔬菜呢。   这个世界确确实实是种田文,嗯,家里有田,让别人种着的种田文。   可惜宝宝不知道,在苦死未果后,也只能暂时放下了这个疑惑。 第128章 灵气复苏3   “报告!”   课上到一半, 一个矮瘦的女生出现在教室外,语文老师的激情演讲被迫中断。   “她怎么又迟到了,这都第三节课了, 还以为她不来了呢?”   “反正一个礼拜总有两三次, 她这样,还不如退学找份工作呢。”   宝宝听到了周围一些同学的议论声。   站在门口的女孩低着头, 她的刘海又厚又长, 低着头的时候, 完全可以阻挡住外界的窥探,就是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了这些有关于她的议论。   除了周一早会升旗的日子,镇江高中从来不要求学生必须穿着校服,镇江的校服还是很老式的蓝白宽松运动服, 裤子里面衬着网纱, 天气热的时候, 又粘又吸汗,别说这校服穿着不好看了, 就算好看, 大家也不愿意穿着这样闷热布料做的衣服。   可同学这么几年,大家从来没有见过眼前这个女生穿除了校服以外的服装。   这里很多学生都是从初中部直接升上来的, 眼前这个女孩也不例外, 对方身上的校服从初一开始到现在念高二,已经陪了她五个年头了, 裤脚有些短, 本能盖住屁股的宽大上衣这会儿勉强遮到臀部上方的位置。   原本白色的布料即便清洗地再仔细,这会儿也有些发黄了,蓝色的布料已经褪成泛白的蓝灰, 看上去十分寒酸。   “薛若若,你怎么又迟到了!”   中年女老师皱着眉,心情有些不渝。   “算了算了,进来吧。”   当她看到少女十年如一日的打扮,以及想到对方过分沉默的性格时,批评的话语到了嘴边又收了回去,最终在心里化成一句叹息。   那个名叫薛若若的女孩走进教室,沉默地走到最后一排,靠近垃圾桶的角落里坐下。   其实她的个头并不高,在全班女生里,甚至可以排倒数前三,可谁让她成绩不好,又经常迟到早退呢,老师很难喜欢这样一个学生,将她发配到教室的“冷宫”位置虽然有损师德,可面对薛若若本人的不争气,其他任课老师也默认了班主任的安排。   对方坐下后就很快拿出了课本,宝宝扭头观察她的时候注意到,对方手腕露出来的那一截带着青紫的痕迹,只不过对方也很快注意到了,她拉扯了一下衣袖,将那些痕迹重新遮挡起来。   ******   “宝宝,去吃关东煮吗?学校外面开了一家新店,里面的萝卜和甜不辣可好吃了,而且价格也不算太贵。”   下午放学,宝宝的前桌拍了拍她的肩膀亲呢地问道。   现在基本都是双职工家庭,父母没有时间回家做午饭,于是给孩子一笔钱,让他们在外面解决,一般情况下,孩子们很少把钱花在正经饭菜上,一份关东煮、一份烤冷面、一杯奶茶……那些大人眼中不健康的食品,才是这些孩子热爱的食物。   原身情况不太一样,薛爸和茅妈除了收租,没啥正经工作,每天都能按时做好三餐等着闺女回家吃饭。   而且镇江高中离城中村并不算太远,步行十五分钟左右就能到家。   “不了。”   宝宝摇了摇头,早饭吃了一碗小馄饨外加两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韭菜鸡蛋馅的包子,一个上午过去了,她早就已经饿了。   可奈何现在是月底,早在宝宝来到这具身子里的那天,原身已经将这个月的零花钱给花完了,现在囊中羞涩的她只能想着关东煮的滋味在心里狂流口水,根本就拿不出钱来享受。   QAQ她不是包租世家的女儿吗,为什么总是那么穷。   “那好吧。”   女孩失望地点了点头,然后又蹦蹦跳跳跑去找别的同学。   “不知道爸妈今天做了什么菜。”   宝宝揉了揉肚子,慢腾腾地向家里走去。   作为经济最繁荣的江州州会城市,广市绝大多数街道都十分整洁宽敞,两侧的人行道上栽种着粗壮的大树,宝宝特地挑有树荫的地方走,而薛若若就走在她前面不远处,两人的目的地也是相同的。   同在一个班级里,绝大多数同学都不知道,薛若若和她有血缘关系,两人的爷爷是亲兄弟,薛若若只比她早出生三天,可这样同出一宗的小姐妹,境遇却是截然不同的。   在一百多年前,薛家还是当地的大户,两人的曾祖父有薛半城的美誉,这虽然是一个夸张的说法,但也足够证明当时薛家的资产有多么庞大了。   经历了战乱,再加上建国之初有一段时间的政策混乱,薛家的资产被没收,过了将近二十年才将其中很少一部份返还给薛家的后人。   那个时候,薛家只有薛爷爷兄弟俩人,双方各自分得宅院铺面古董若干。   因为出生时机不好,两兄弟小时候在乡下长大,都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早就已经丧失了先辈们的经商本事,薛爷爷为人比较踏实,知道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在小心尝试几次均告失败后专心囤积固定资产。   那个时候流行楼房,他就将分到的一些老平房推到,建起了二三层的房子,租给那些家里人口多,单位又迟迟不分房子的工人,收到的租金不是用来买房子,就是用来买黄金。   他的见识不多,但也知道,在国家稳定的时候,买房和黄金是最不会出错的。   不同于薛爷爷的稳扎稳打,薛爷爷的兄弟显得激进了许多,他将一部分古董和房产变卖,哪个生意红火就扑到哪里,那些年,他开过服装厂,做过电子品,还在股市中厮杀过。   可是因为不懂得做生意,性格又太直白的缘故,被很多人套路过,几次下来,身家折损了大半。   到了两人的儿子这一代,薛爸看着自己小时候两千一平米的房子涨到了八千,他想也不想,就将手头所有的钱,外加卖掉了一部分黄金,将原本两三层高的楼房,统统加建至七层,还买下了一块地,修建成了一个菜市场。   至于他那个堂兄弟薛百山,也不知道被谁蛊惑的,居然迷上了赌博,将家里最后一套房子都输没了,活生生把他爹气死。   现在薛百山住在薛百里某一间出租屋内,这是薛爷爷临终时拉着儿子的手让儿子承诺的。   他们毕竟是同一个祖宗,薛爷爷无法眼铮铮看着自己的侄子露宿街头,于是他让儿子保证,只要对方还活着,对方的女儿还活着,就要留一间屋子给他们落脚。   不过薛百山的赌债他不用插手,这是一个无底洞,虽然不算绝对,可薛爷爷活了一辈子,就没有见过一个赌徒最后改邪归正。   这听上去是一个很矛盾的遗言,可着实让薛百里松了一口气。   只是一间出租屋,小一点的户型,每个月的租金撑死800-1000,虽然也叫这个爱钱如命的男人肉痛,可不至于承受不起。   就这样,薛百山家在堂哥的房子里一住就是十三年,最初的时候,讨债的人还曾来薛百里这儿讨要过赌债,说不还钱就剁了他堂弟的双手。   薛百里只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报警,第二件事是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亲自递到那个高利贷债主的手里。   经过这件事后,那些人都知道了,薛百里是真的不在意这个堂弟,不打算管他那一屁股欠债,到后面,也没人再来他这儿浪费时间。   只是可惜了借给薛百山的那一栋楼,因为有一个常年被人追债的住客,薛百里只有将租金再次调低才能租的出去,看似只是让出了一间房间,实际上每个月的损失却已经番了好几番。   每天晚上睡觉前,薛百里都会送予堂弟美好的祝愿,保佑他出门被车撞死,喝水被水噎死,反正早点翘辫子就完事了,即便那个时候那间房子还是收不回来,得给那个男人的女儿住着,可至少不会日日夜夜有人追债,影响他的租金。   因为薛百里不肯帮忙还赌债的缘故,薛百山怨上了这个堂哥,他虽然还厚着脸皮住着堂哥的房子,却从来没有想过报答堂哥,在薛爷爷这个念旧情的长辈去世后,两兄弟直接断了联系。   原身也是八岁那年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关系比较远的堂姐。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路上,薛家在城中村的东面,那一段靠近几座地标大厦,相对更繁荣些,几年前,政府还出钱将一些临街的老房子重新粉刷了一下,看上去十分齐整。   原身家就在这一侧,而薛若若居住的出租屋还得转弯往里走。   在宝宝穿进小道时,原本走在她前面的薛若若突然停下脚步,看着她消失的方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   ******   “汪!汪汪!”   离家还有二十几米远,大黄就已经听到了她的脚步声,腾地起身,两三步跑到了门口的位置,两只前爪不断扒拉着大铁门,尾巴变身成了螺旋桨。   边上好几户人家养的狗受大黄的影响,也开始嚎叫起来。   茅要芳和薛百里一听这动静就知道,是闺女回来了。   “赶紧洗手吃饭,今天妈给你买了小白虾,可新鲜了,不是那种养殖货,是人家开小船捕回来的,好吃!”   茅要芳絮絮叨叨地说道,“今天的番茄也不错,糖拌的番茄在你来之前妈给你冰冰箱了,这会儿吃口感最好,不过这家的番茄不知道为什么个头特别大,他说自己家种的,没有打过农药,可我们也不能全信了,等会儿你少吃一些,量要是不多,就算真打了什么药应该也没啥事。”   早上的番茄茅要芳已经尝了小半个了,味道着实不赖,不过那个头实在是大的太离谱了,茅要芳很难相信这是自然长大的番茄。   只是现在市面上那些所谓的有机蔬菜、绿色蔬菜也多次被爆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农药,照茅要芳的话说,其实也没必要吃的那么仔细,反正全世界的人都吃这些玩意儿,洗的干净些,不吃坏身体就成了。   “汪汪!”   大黄在边上附和,它替小主人尝过了,确实很好吃。   从宝宝走进院子起,大黄就激动地在她身边打转,时不时还抬起两只前腿,搭在宝宝的身上,因为吃地多的缘故,大黄的体型不输肥壮的狼青犬,被它缠着,宝宝都没有办法稳当走路了。   “行了行了,等会儿趁我妈不注意,我偷偷喂你吃。”   宝宝无奈,举双手投降。   大黄也是启灵动物的一员,这段时间薛百里和茅要芳觉得大黄变聪明了并不是错觉。   得到了小主人的承诺,大黄消停了不少,它停止了绕着她打转的动作,像一个忠诚的卫士一样,亦步亦趋跟在她的身后走进了大厅。   进门前,它还不往学着小主人的动作,将自己的四个肉爪垫在入门处的垫子上擦了擦。   “我都听见了。”   茅要芳端着小白虾从厨房里出来,瞪了眼败家的闺女,这小白虾多贵啊,她还喂狗吃,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可惜,茅要芳的小气精明败在了宝宝无辜的大眼睛下。   “别喂太多,等会儿把你吃剩的虾头喂它。”   茅要芳妥协了。   “汪!”   大黄咧着嘴,口水从拖在外头的舌头上滑落,狗一点都不挑的。   “来,尝尝爸做的白菜肉糊。”   薛百里的声音很高亢,不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手里端着一大碗羹汤,昨天剩下的半个白菜切成丁,今天称的几两猪后腿肉切成沫,炒香后加水加调料,等快要收火时加入淀粉水勾芡,起锅盛入碗里,再递上两滴芝麻油,喷香无比。   大黄的眼睛亮闪闪的,尾巴摇的更快了,这个它也可以。   一道白菜肉糊,一道水煮小白虾,再加一道番茄炒蛋和一个拍黄瓜,这就是包租世家的午饭了,哦,对了,还有一道糖拌番茄,这在茅要芳的定义里,是饭后甜点。   这样的饭菜,在普通三口之家里,也绝对称不上丰盛。   恐怕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明白,这个明明月入百万,可以过的十分奢侈的夫妻,是多么的小气抠门了。   “你这是加了多少芝麻油啊,别是打翻了麻油瓶子吧!诶,笨手笨脚的。”   茅要芳原本是笑着的,可当她看到白菜肉糊上面还没有搅拌开的那一层芝麻油时,瞬间就爆发了。   “不怪我,我哪里知道麻油瓶口松了,倒地时候也没注意。”   薛百里也肉痛着呢,这个月芝麻油又涨了两块,他多倒的这些油起码浪费了两毛钱呢,媳妇骂得对!   “笨死了,一天天的净给我惹事,嫁给大黄都比嫁给你省心。”   茅要芳啐了他一口,然后忍着心疼在汤碗里舀了一大勺带麻油的汤羹,盛到宝宝的碗里。   其实大可不必这样节俭,但显然两口子志趣相投,彼此都很享受现在这样的生活。   才来到这具身体里第三天,宝宝已经习惯了。   哎,没想到包租二代的生活居然是这般的朴实无华,想了想原身留给她的空荡荡的钱包,宝宝默默流泪。   至于被cue到的大黄,在听完茅要芳的话后,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左后腿,看了看自己两腿之间的位置。   这个故事,还得从某个夏天讲起,那一天,茅要芳去某个被租给宠物店老板的铺子里收租,恰逢宠物店周年庆,作为房东,茅要芳幸运得到了免费抽奖的机会。   当时她抽中了宠物绝育可减免两百块的优惠券,然后……   大黄悲壮地放下抬起的大腿,眼神幽幽地看向了女主人。   虽然……但是……,他们之间只能是有缘无份了……   “汪!”   大黄重重地叫了几声,看在她曾经有一瞬间想要嫁给它的份上,等会儿拌狗饭的时候多加一点小虾米和肉糊多多的菜羹不过分吧。   完全听得懂大黄的抱怨的宝宝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嘴巴里的饭和菜羹顺着喉道直接冲向了鼻子,QAQ太难受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某天,已成为一方大佬的黄狗王坐在王座上,居高临下看着不远处的宝宝,表情沉重中带着悲伤,轻叹一声;“你甚至都不愿意叫我一声爸爸。” 第129章 灵气复苏4   “你这孩子, 多大的人了,吃饭还能吃到鼻子里去。”   茅要芳抽了一张纸巾递给闺女,“慢点吃, 这个家里没人跟你抢。”   她以为女儿就是吃的太急了, 这才不小心呛着的,她哪里不知道, 自己一句不经意的抱怨, 差点牵扯出了一段人与狗之间荡气回肠的不伦之恋。   宝宝重重地擤了擤鼻涕, 直到跑到鼻管里的几粒米饭被擤出来了,才觉得舒服,为此她还不得不跑去卫生间又洗了次手。   “汪!”   大黄不知道自己干坏事了,它的眼睛紧紧粘在宝宝身上,叮嘱她等会儿多留点虾头给它吃, 粗长的尾巴啪啪啪甩在地上, 一点也不觉得疼。   在这个家里, 大黄没有吃狗粮的待遇,它的伙食和家里人一样。   茅要芳用它的狗盆盛了满满一碗饭, 再将煮完虾米后剩下的汤水倒了进去, 锅里的菜羹已经被盛走了,茅要芳用勺子在锅里刮了又刮, 又刮出了几勺菜羹, 也一同倒在了狗盆内,再连同之前薛百里特地盛出来的一小碗菜羹和番茄炒蛋, 一块加进去搅和了一下, 一碗看起来没啥食欲的狗饭就新鲜出炉了。   “哎,狗子大了,越来越能吃了。”   茅要芳将狗盆端到苦等许久的大黄面前, 算计着大黄现在的食量,有些心疼家里的米钱。   “汪!”   大黄稀里哗啦连扒好几口饭,抽空高兴地喊了一声,它还以为这是在夸它呢。   唯一能听懂两边语言的宝宝默默吃饭。   小白虾的做法很简单,为了保留其原本的鲜味,茅要芳只是切了点葱白姜丝,加水焯了一遍,虾壳很脆,虾肉很嫩,细嚼透露着鲜甜的滋味。   宝宝吃一个虾身就把虾头丢掉脚边的狗盆里,偶尔趁爸妈不注意,悄悄丢几个完整的小白虾下去,大黄吃的更欢了,满屋子都是它尾巴甩地的啪啪声。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吧,最近学习怎么样啊?”   和绝大多数家长一样,茅要芳和薛百里都十分关心女儿的学习成绩。   两人一左一右坐在宝宝的两侧,捧着一个不逊于狗盆的大海碗,一边扒着饭,一边找着话题。   “还行吧。”   宝宝回想了一下,原身的成绩在班级里排行中上游,他们班并不是重点班,因此这个成绩拿到全校排名里,就只有中等水平。   不过镇江高中算是区重点,这个成绩如果能够一直保持下去,考一个普通本科是没有问题的。   “那就好。”   薛百里一听就高兴了,又给闺女夹了一筷子小白虾。   “多吃点虾,吃虾补脑子呢。”   薛百里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念过几年书,那个时候是不爱念书,再加上脑袋笨,用一百分的努力,也只能得到六十分的成绩,时间一长,就开始抗拒念书了。   他爸妈也不强求他,既然不爱念书,那就退学回家呗,正好家里房子多,一到收租的日子两口子就忙不过来。   现在他当爸爸,也懂事了,才意识到之前的自己是多么不争气。   “乖宝啊,你要努力考上大学,将来再考一个公务员,进编制,这样就能舒舒服服坐在办公室里吹免费的空调了。”   薛百里很有家长威严地说道,“我和你妈就是不肯念书,现在好了,每天只能一栋楼,一栋楼的收租。”   这是人话吗!   宝宝倒吸一口凉气,虽然现在她的身份是包租二代,可她还是不自觉地仇富了。   嫉妒使她丑陋。   “你爸说的没错,你还小,都不知道每天扛着一袋子钱和钥匙跑上跑下有多累人。”   茅要芳给闺女舀了一勺番茄炒蛋,也抓紧时间教育闺女。   看着老爸在一旁煞有介事的点头,宝宝忍不住流下几滴冷汗。   其实早在很多年前,一部分房东就已经开始用飞信或易付宝转账收取租金了,这样方便不说,还不怕收到假币。   偏偏这俩口子一定要亲力亲为,每一栋楼都有固定的收租时间,日子一到,就带着帆布袋和验钞机出门。   很多和薛爸茅妈一样坐拥好多幢楼的包租公婆甚至已经当起了甩手掌柜,将房子整租给二房东,自己每年收一次租金,这样一来,不用帮租客解决天花板漏水,空调失灵等杂七杂八的问题,拿着租金到处旅游玩耍,小日子不要太美。   可惜啊,两口子要是舍得转租的差价,也就不是这一片出了名的铁公母鸡了。   不过从原身留下来的记忆里,宝宝也知道了两口子的顾虑。   别看城中村这一片很多老破小,这些年房价、房租不断飙涨,这个脏乱差的区域,诞生了无数个千万甚至亿万富翁。   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运用这样一笔庞大的财富,在有心人的唆使下,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吸毒、赌博、嫖娼……和这些恶习比起来,无基础杀入股市都已经算是小事了,收到的租金填进去了,家里这些年攒下的存款也填进去了,借高利贷——买房子——问亲戚借钱……   薛百里和茅要芳在这个城中村里,见到太多太多类似的人和事,尤其他们身边还有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对他们两口子来说,攒家业不易,败家业却很简单,所以这些年来,他们一直勤俭节约,不花一分不该花的钱,不仅自己这样做了,还从小就给女儿灌输这样的美德。   其实在生活中,两口子绝对没有亏待女儿。   一日三餐必定有鱼有肉荤素搭配,衣服鞋子不是什么大牌子,可也绝对都是舒服的料子,简单耐看的款式,在原身开始上小学后,每个月也能领到一笔零花钱,即便数额不大。   他们一家三口过着很普通的日子,只不过相对于这个家庭每个月高达七位数的收入来说,显得他们两口子有些吝啬了。   “爸妈,其实我很愿意毕业后回家帮你们一块收租的。”   宝宝真想说出这句话,但想到说出这句话后可能会得到的爸妈“温柔”掌心的问候,她选择闭上嘴巴。   她可能真的是最不像包租二代的二代了。   ******   刚打开门的薛若若,等到的不是爸妈准备的喷香饭菜,而是一个迎面砸来的啤酒瓶子。   她已经习惯了,从一开始的害怕,到现在面不改色地躲开飞来的瓶子,飞溅的玻璃碎片在手背上划开几道小口子,她也没有眨一下眼睛。   “嘭——”   她把门关上,隔绝同一楼层那些或好奇,或怜悯的目光。   “你还知道回来,不怕饿死你老子,你就跟你那贱人妈一样,吃准了老子这辈子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老子告诉你,等老子飞黄腾达了,你们一个个都别想沾老子半点光。”   脏乱的客厅里躺着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他的上半身靠在沙发上,下半身无力地瘫坐在地上,身边是一堆空酒瓶和一些没来及的扔掉的外卖盒。   这是这栋楼里朝向最不好的房子,客厅只有一扇两合窗,不怎么通风的环境里,这会儿弥漫着一股食物发酵的腐臭味。   这个酒鬼就是薛若若的爸爸薛百山。   自从把家里最后一套房子卖掉,气死了亲爹后,薛百山就没了收入,几个赌场的人催债未果,干脆将他纳入不受欢迎的客户名单,不允许他再去赌钱,也不愿意再借钱给他。   一直渴望找机会翻本的薛百山气到抓狂,可又不敢和那几个赌场的老大叫板,只能将所有的脾气都发泄在妻女身上。   在这个家里,他喝醉了就打人,一边打,一边骂薛百里这个堂兄不讲义气,明明他那么有钱,却不愿意帮他还赌债,借他赌本;骂薛百里他爹,自己的亲大伯道貌岸然,如果真的关心他这个侄子,就应该送他一栋房子,而不是只给他们这么一间又破又小的房间,还只是给他们住,都不能卖了换钱……   薛若若她妈杜雁本来就是冲着他的钱嫁过来的,哪里会忍薛百山这个没钱又爱发脾气的臭男人呢,在他第一次动手后就跑了,只在偶尔实在没地方睡的时候回来住几天。   之所以不离婚,是因为在这个大城市里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实在是太难,在杜雁没有找到下一个有房,又愿意娶她的男人之前,她才不会和薛百山离婚呢。   两个没有担当的父母苦了薛若若,她既要面对来自父亲的暴力,又要面对一个对自己漠不关心,每次被男人抛弃,都要回家骂她是个拖油瓶,问她为什么不去死的母亲。   “还不赶紧去做饭!”   薛百山冲着她吼了一句,后面又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声音越来越轻,到后来,只听得见沉重的鼾鸣声。   他彻底醉了。   薛若若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股强烈的憎恨,她为什么会拥有这样的父母,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家庭里的孩子。   她拿起桌子上的抹布,蹲下身,用那块抹布裹住一片锋利的玻璃碎片,缓缓走向喝醉的薛百山。   只要一下,只要对着那个男人的脖子划上一下,一切都结束了。   不不不,不应该划在脖子上,或许应该将这个尖利的玻璃插进他的胸膛,试想一下,一个喝醉酒的男人踉跄着走在客厅里,不小心失足跌倒,正好撞在酒瓶碎片上,是不是很合理呢?   只要她小心些,不要在玻璃上留下指纹……   她可以做到的……   一步,两步……   薛若若离对方只有一步之遥了。   “咔哒——”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嘭”的一声,薛若若手里的玻璃掉落在地上,碎成更小的碎片。   杜雁回来了,她烫着一头黄发,顶部的黑发已经长出来了,一身紧身的豹纹连衣裙将身材的缺陷体现的淋漓尽致。   薛若若看着她沮丧的面孔,心中哂笑。   呵,又被一个男人抛弃了啊。   薛若若低头看着手里的抹布,此时里面已经没有了玻璃。   她这样的人,或许注定生在黑暗中,永远都见不到光明。 第130章 灵气复苏5   下午上课的时间是14:00, 从13:40分开始,就陆陆续续有学生从家里回来,还有一部分家比较远的学生也从网吧、图书馆等带着冷气的场所出来, 随手拎着一瓶冻的硬邦邦的矿泉水, 吐槽至今都不愿意装空调的学校领导。   “我艹,特效片也不敢这么演吧!”   宝宝刚走进教室, 就听见坐在后桌的某个同学的咆哮声。   “怎么了, 怎么了?”   离得近的同学下意识地凑过去, 当他们看到手机里重复播放的视频时,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视频定位是美洲联国的政治中心脏盛顿,视频画质不清,但有过十二年制义务教育但高中生们也能认出来,那是脏盛顿的地标建筑——脏盛顿纪念碑。   这是为纪念美洲联国第一任总统建造, 也是世界最高的石制建筑, 而视频画面里, 这座屹立多年不倒的石碑不断晃动,片刻之后, 轰然倒塌, 紧着着视频里一阵飞沙走石,监控固定的位置似乎也受到波及, 画面不断晃动。   等尘土渐渐落下, 画面的抖动幅度降低时,取代石碑的已经变成了一条巨蟒。不, 或许不是巨蟒, 而是一个体型类似巨蟒,约三人合抱那么粗,二十多米长的“怪物”。   这个“怪物”从石碑下破土而出, 吓到了所有正在广场内,围着石碑拍照的游客,一时间,视频里全是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啪——”   “怪物”甩了甩尾巴,几个离得稍微近一些的游客直接被甩飞好几米远,它快速地在地面上蠕动,又一个游客遭殃,被它卷了起来,只挣扎了一息,就瞪大眼睛,不再动弹了,按照这个“怪物”的体型,恐怕对方浑身的骨骼内脏都已经被挤碎……   “这个……是蚯蚓……”   这个时候,那个怪物离监控已经很近了,大家能够更为清晰地看到它的全貌,如果它的体型能够再同比缩小几千倍,大概就是寻常蚯蚓的样子吧。   可问题这玩意儿太大了呀,怎么可能会是蚯蚓呢,说话的那个同学,自己都不太确定。   “这些视频在noface上都传遍了。”   最先惊呼的同学说道,他口中的noface,是美洲联国最大的社交软件。   说完这句话后,那个同学翻出许许多多不同角度拍摄的视频,任何地方都不缺大胆爱热闹的人,这些人在惊慌的同时,还不忘举起手机拍摄视频,从不同角度证明了刚刚那一幕不是特效,而是真实发生的场景。   据说现在那一条“怪物”已经造成了几十人死亡,数百人受伤,事情闹的太大,政府方面根本就压不下去。   “这到底是什么鬼啊!”   一个承受力稍微差点的男生已经开始冒虚汗了。   年轻人接受讯息的渠道比长辈们更多,也更愿意主动了解那些讯息,回顾从今年五月份开始,类似的视频似乎出现的越来越频繁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世界出现了异变,这种变化,已经到达国家都控制不住的地步……   当然,也有一些学生对于这个猜测蠢蠢欲动,他们想到了早上看到的那个视频,视频里的男生在被车子撞击的一瞬间被水膜包裹着,这很像是激发了水系异能的表现,如果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超能力,还念什么书啊,直接就能晋升成人上人。   “干什么呢,上课铃声都响了还围在一块。”   半秃头的化学老师踩着铃声走进教室,看着围在教室后面的那群学生,重重拍了拍黑板。   好吧,不管是不是异变开始,也不管会不会激发异能,现在老师才是老大,还是得乖乖听从老师的命令。   “李东,说的就是你,还不赶紧把手机收进去。”   化学老师冲着李东瞪了一眼,两指伸到粉笔盒里,捏起粉笔就要朝他扔去。   李东就是最先发现视频的男生,今天早上在班群里分享那段异能视频的学生也是他。和大多数坐在倒数几排的男生一样,他们并不是因为个子足够高,而是因为足够闹腾,成绩又十分不起眼。   看到老师投掷粉笔,李东下意识的闪躲。   “嘭——”   艸!   李东看着砸在自己脑袋上的几个粉笔头,心中跑过一万头草泥马。   老师太卑鄙了,投掷粉笔准度不行,居然玩起了霰弹枪。   也不知道那几根粉笔到底砸到了哪里,李东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晕,眼神也开始涣散。   不过包括他同学和化学老师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大家稀稀拉拉翻开书本,老老实实开始听课。   约莫过了十来分钟,李东的眼神才开始清明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的李东也不是李东了,他是来自另一个平行空间的华国人。   他和李东有着一样的姓名,一样的父母,就连班上的同学也都一模一样,唯独不同的是这个世界背景,华国居然叫华夏国,原本的省会城市变成了所谓的五大洲……   想着原身这段时间看到的那些新闻,李东恍然大悟,这一定就是男频文里最流行的灵气复苏类的世界吧!   李东虎躯一震,他这样根骨惊奇的男子,合该是男猪脚了。   金手指呢!这种里男猪脚怎么可能没有金手指呢。   没多久,他的脑海里就响起一个别人听不到的声音。   “滴——系统启动中……”   李东眼前一亮,妥了!哥要起飞了!   宝宝不知道,自己和这个世界的主角居然离得这样近,也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是以男主角为主线的男频。   她只是在思考一个问题,薛若若好像又迟到了。   ******   薛若若是在第二节课上了一小半的时候才出现的,任课老师似乎也已经习惯了薛若若的迟到早退,只是叹了口气,就让她进来了。   其实薛若若这样的情况,放在其他学校,很有可能已经被劝退了,没有一个学校能够接受这样一个习惯性迟到早退,不守校规的学生。   很多老师曾经反应过这个问题,可都被刘妈劝了回去。   刘妈就是这个班的班主任,一个常年穿着套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中年女人,因为平日里管的严,就像老妈子一样,从此在学生中有了刘妈的美誉。   是她将个子并不高的薛若若安排在最后一排,也是她按下了许多任课老师的不满,将她留在了学校里面。   作为班主任,她最了解薛若若家的情况,她明白,如果真的让薛若若回家,这个女孩恐怕就要毁了。   其实薛若若入学的成绩并不差,当初升学考试,她排名全校六十七,是七班的第二名,虽然那似乎只是她短期爆发的效果,可刘妈总觉得,这个女孩是愿意学习,也想要考一个好成绩的。   让她坐在最后一排是其他学生家长们的底线,谁也不喜欢自己孩子的班级里出现一个几乎每天迟到早退,打断老师教学节奏的同学。   “徐老师,先停一停。”   还不等薛若若走到自己的位置,班主任刘妈就出现在了教室门口,叫停了任课老师。   “卫生部要给所有学生抽血检查,命令是刚下来的,高三段马上就要高考了,他们在放学后的晚餐时间段检查,这一次体检,先从咱们高二开始,估计没一会儿就到我们班了。”   刘妈也一脸郁闷,不明白为什么上面忽然下发这样的命令,除了学生,他们这些老师同样也要接受检查。   “徐老师,要不最后一节自习课就给你吧,咱们班的进度也不能落下。”   说完,刘妈又对被迫中断教学的年轻老师说道。   两人愉快地决定了最后一节自习课的归属。   “怎么又要抽血啊,也不知道要抽几管。”   “就是说啊,肯定又是指尖采血,好疼啊。”   同学们齐刷刷地抱怨道,通常情况下学校一年体检一次,高二段的体检早就在上学期中就已经完成了,现在又要抽一次血,大伙儿顿时叫苦不迭。   当然,也有不在意抽血的,他们更在意好端端的一节自习课又落入了黑暗势力的手中。   在场唯二意识到这一次全校师生抽血事件并不简单的,就是宝宝和李东了。   前者早就通过金手指发现了这个世界的变化,后者因为“博览群书”的缘故,同样很快察觉到了这一点。   在很多人眼里,异变是从五月份开始慢慢出现的,可对于庞大的国家机构来说,他们或许早早已经发现了这一点,只是怕引起民众的恐慌,隐瞒了真相。   从五月份起,异变越来越频繁,或许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件事瞒不住了,终于准备要对外界公开了。   这一次抽血,绝对不简单,宝宝怀疑,或许国家已经从血液中研究到了异变的能量,这一次体检,是为之后的公开做准备。   约莫十几分钟后,几个穿着护士服的年轻男女拿着抽血器械,出现在教室里。   宝宝挑了挑眉,这几个人的呼吸声很平稳,走路的步伐好像用尺子丈量过一样,手脚划动笔直有力。   曾经是兵王的宝宝知道,这是经受过严密军事训练的象征。   这几个人不是护士,是军人!   这一个发现,越发印证了宝宝的猜测。   这个世界就要发生大变化了,就是不知道,这种变化会不会影响他们家收租。   宝宝紧皱眉头,很是担忧的想到。   那几位“护士”的动作很麻利,很快就将每个学生的血液收纳起来,班级重新恢复秩序。   但显然今天是一个多事之秋,在第四节自习课开始的时候,刘妈又来到教室里,忧心忡忡地看向了最后一排。   “薛若若,你出来一下。”   她冲着薛若若招了招手。   刚刚有个警察打来电话,说薛若若家发生了爆炸,等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赶到,并且及时将火势控制住后,在薛家的房间里,发现了两具焦黑的尸体。   期中一具应该是男主人薛百山,另一具女尸通过周围邻居的口供证实,应该是对方的妻子杜雁。   两人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也就是说,薛若若在这一刻,成了孤儿。   刘妈知道薛若若家的情况,她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女孩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到底是该开心还是该难过。   可她还这样小,成了孤儿,该怎么面对之后的生活呢?   “你顺便把书包整理一下吧。”   刘妈多说了一句,这种情况,恐怕之后几天薛若若也没办法来学校上课了。   “哦。”   薛若若低着头,顺从照做,如果仔细观察,可以看到她的双手有些颤抖。   刘妈微微皱眉,隐隐觉得薛若若的反应有些奇怪,她好像没说发生了什么事吧,薛若若的表现是不是太顺从了。   不过她并没有多想,往日里薛若若一直都比较沉默,这或许就是她的性格吧。 第131章 灵气复苏6   “我就说那小子不是好东西, 现在还把我房子给炸了。”   对于已经死掉的堂兄弟,薛百里实在生不起什么同情心,这会儿他只是混身打着哆嗦, 看着自家被炸毁了一小半的楼房, 嘴唇都已经泛白了。   茅要芳的表情和薛百里差不多,不过她稍微沉着一些, 这会儿还记得从口袋里掏出一罐速效救心丸, 给自己男人倒了几粒, 然后又往自己嘴巴里塞了一把小药丸。   稳住、稳住……   艹!茅要芳压根稳不住,看着直接炸飞了一小半的楼房,和因为爆炸引起大火,被烧焦的房子,脑海里飞快窜过一连串数字, 这些都是她因为这场爆炸要承受的损失。   而且就在刚刚, 这栋楼的租客已经得到消息, 纷纷找她商谈租约和赔偿的事宜。   还有附近几栋楼的房东,这一场爆炸对他们的楼房也造成了一定影响, 不少门窗受波及碎裂, 需要拆除更换,那两口子死了一了百了, 这些赔偿都得他们出了。   想到这儿, 茅要芳都有心将那瓶速效救心丸吃到空瓶了。   她应该庆幸,爆炸发生在下午三点多, 这个时间点这栋楼的租客都在上班, 除了那俩口子,没有人员伤亡,要不然, 事情更麻烦了。   消防员在讲大火扑灭后走进发生爆炸的房间,将里面的两具尸首抬了出来。   “你们就是房东吗,这一间房的租客你们应该认识吧。”   尸体离爆炸中心很近,几乎已经成了焦炭,根本就没有抢救的价值了。   “认识。”   这两个字,薛百里是从牙缝中间挤出来的。   “同志,爆炸的原因到底是因为什么啊?”   薛百里追问道。   “应该是煤气爆炸,具体的,我们会在进一步勘查现场后给你们一个答复。”   消防员简单地说了几句。   这一片城中村的绝大多数楼房都是老楼,不像新建的商品房一样,预装了天然气管道,租住在这里的住客很多都靠外卖或上班单位的食堂解决三餐问题,只有极少数人会选择自己动手做菜,他们一般会选择电磁炉或是煤气罐生火。   选择煤气罐的人最多,因为煤气罐价格便宜,在不是频繁开火的情况下,一桶煤气罐可以使用好几个月,他们这一片有不少人承接搬运煤气桶上下楼的活儿,只要出十块钱,对方就能帮你把空桶搬下去,再把装满的煤气桶搬上来。   “对了,你们家这个租客家里就两口子吗?你知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家其他亲属?”   因为尸体已经烧成焦炭的缘故,最好能够做一个DNA检查,确定死者的身份确系是这间房的租客。   “他家没有其他亲人了,他媳妇是外地人,我也不知道她家里还有没有其他亲戚。”   说到这儿,薛百里的脸色又变得更臭了。   他光顾着心疼这一次爆炸的损失,怎么就忘了这个傻逼还有一个闺女呢,那孩子好像和他家宝差不多大吧?   没有成年的孩子,该不会丢给他们家吧。   薛百里又不是什么好人,说句难听些的话,薛百山这个人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他那个媳妇也妖妖娆娆的很不正经,他们俩生养出来的闺女,还没相处过,薛百里就已经带上偏见了。   他还怕把那孩子带回去,教坏他家闺女呢。   反正这个孩子他肯定是不会养的,他能做的极限就是找一间空屋子让她继续住着,谁让他爸临闭眼前就求了他这么一件事呢。   “他家还有一个女儿,应该在镇江高中上学,他女儿叫、叫……”   好多年没有见了,薛百里差点没记起薛若若的名字。   “叫薛若若。”   还是茅要芳记性好,在一旁提点了一下。   “哦,对,就叫薛若若,那俩口子的事情,你们就找那个孩子去吧,最好帮忙再找找孩子她妈在老家还有没有爸妈兄弟。”   薛百里也不觉得自己这么做太没人情味,说起来,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很远了,真闹起来,街道政府要求他养,他还非得养这个不来往的堂兄弟家的孩子吗?没这个道理。   “好。”   消防员也不知道死者和薛百里之间除了租客和房东这一层关系外还有亲戚关系,听了他的话后就急匆匆跑去联系镇江高中的老师,找一个名叫薛若若的学生了。   “老薛,这个孩子咱们家可不能养。”   见到消防员走远了,茅要芳凑到薛百里耳旁,小声地说道。   养一个孩子可不是养一只大黄,特别是薛若若这个还沾点亲的孩子,你做的好,人家觉得你是应该的,你养的不好,人家就恨你刻薄小气。   而且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像大黄,给它拌一碗狗饭就能养活了,她念书你是不是要给教学费?她吃喝拉撒哪一样不需要花钱?将来等她结婚了,要你给办婚礼、出嫁妆……   再说了,又不是什么往日处的很好的亲戚,薛百里和茅要芳自认没有找薛若若要损失,已经是很厚道的做法了。   “没错,不能养。”   薛百里重重点了点头,厚实的三层下巴和两颊的肥肉都因为这个动作抖了抖。   两个同样胖墩墩的夫妻相视一眼,心中下定决心。   ******   学校在接到电话后就立马行动起来,刘妈将薛若若从教室里带出来,直到薛若若上了车,她才小心翼翼地和薛若若说起了这个噩耗。   “爆炸?”   薛若若愣住了,怎么会是爆炸?   她双手紧紧捏着书包的背带,指尖已经泛白。   “嗯,你的父母……在这场爆炸中……过世了……”   刘妈有些艰涩地说道,那显然是一对不合格的父母,可她不知道,薛若若对于那对给了她生命的夫妇是什么样的感情,作为普通人,骤然间听到至亲离世,即便再恨再怨,应该也是难过的吧。   “其他人呢?”   薛若若压着声音问道,刘妈因为开车的缘故,视线主要集中在车前,只是偶尔抽空从后视镜里瞥一眼,并没有注意到薛若若的异样。   “其他人?”   刘妈愣了愣,意识到薛若若问的可能是住在那栋楼里的其他邻居。   “应该没事吧。”   她有些茫然,转念一想,或许平日里薛若若和那些邻居相处的还不错,故而有此一问。   薛若若并没有彻底放下心来,她低着头,双手捏的紧紧的,细瘦的手背背不,筋骨脉络清晰可见。   约莫在爆炸发生的一个半小时后,薛若若赶到了现场。   “这就是死者的女儿吧?”   此时火灾现场已经清理了大半,他们也做完了勘测工作,见到一个中年女子带着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子过来,他们立马就猜到了两人的身份。   现场已经清理了大半,他们捡到了香烟和打火机的残骸,还有许许多多的酒瓶碎片。   初步怀疑租客喝了很多酒,没有注意到房间内的煤气发生了泄漏,等他因为缺氧醒过来,醉醺醺地下意识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燃香烟的时候,引发了爆炸。   他们观察过,这间出租屋不大,被隔成两室一厅,只有大一点的卧室和客厅有一扇小窗户,当时应该处于关闭状态。   泄漏的煤气在密闭的环境中扩散,浓度慢慢加深,按常理来说,睡在里面的两个人要么在睡梦中死去,要么醒过来,闻到强烈的煤气味道,感受着身体的不适,意识到煤气泄漏了,挣扎着报警或是离开密闭的房间。   可惜,按照他们清扫房间找到的酒瓶碎片来看,死者似乎喝了很多酒,当他因为感觉到窒息醒过来时,脑袋还是迷糊的,下意识地掏出烟,按下了打火机,于是引发了一场爆炸。   这个推测是合情合理的,不过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你……跟我们去看一眼吧。”   消防员领着薛若若去看望那两具尸体。   “你今天中午回来过是吗?有没有注意到,家里有什么问题?你家的煤气灶,以前发生过煤气泄漏的事故吗?”   消防员问了几个问题。   “下午我回来的时候,我爸已经喝醉了,我妈在我到家后没多久回来了,我做了午饭,我妈觉得我做的炒蛋不好吃,自己又动手做了几个菜……她拿回家一堆旧衣服让我洗,我家没有洗衣机,等我洗完衣服的时候,已经快两半了,我晾好衣服就去学校了,那段时间没有靠近过厨房,也没有闻到煤气泄露的味道。”   薛若若跟在消防员身后,全程表情都十分冷静。   她知道,这个时候她应该表现的悲痛一些,最好哭地大声些,多流点眼泪,可她做不到,她也不想再为那两个人流一滴泪了。   “厄……”   果不其然,她太过镇定的表现引起了消防员的注意。   正常来说,得知自己父母意外死亡的消息,孩子不是应该很悲痛吗?而且她刚刚的那段叙述好像透露出来太多东西。   虽然已经毕业好多年,可他也知道高中学生的上课时间,从五月中旬开始,每个学校都会安排午休时间,即便这样,两点钟也该上课了吧?   什么样的人家,当妈的会扔给女儿一堆脏衣服,让她洗完了再去上学呢?   “不需要露出这种表情。”   薛若若不用抬头,就能想象到对方的神态。   “如果从你有记忆起你爸就在外面滥赌,总是找来一些凶神恶煞的讨债者,每天喝的烂醉如泥,稍有不顺心就往死里打你……如果你妈从来都不管你,每被一个男人抛弃,就将邪火发泄在你身上,甚至还冷眼旁观她那些姘头对你动手动脚无动于衷的……“   “这样的话,在听到他们的死讯时,你不会难过,你会很开心,呵,解脱了啊……”   她抬起头,过长的刘海因为仰视的动作滑落至两边,也是这个时候,对方才清晰地看清楚薛若若的模样。   她并不难看,相反,除了瘦的过分了些,薛若若的模样,完全称得上精致美丽。   她和杜雁长得很像,想当初,杜雁一个外地女孩,没学历,没背景,能嫁给拥有广市户口,当初还没败光家业,资产颇丰的薛百山,靠的就是这一张面皮。   只可惜,在生完孩子后,杜雁就跟吹了气的气球一样,不断发胖,脸上还开始长出了许多黄褐色的斑点,肚皮、臀部等位置布满密密麻麻的生长纹,姿色顿时大打折扣。   这或许也是她怨恨这个女儿的原因,觉得就是因为这个女儿,害得她失去美貌,再也吊不住一个对她死心塌地的男人。   完全继承了杜雁美貌的薛若若即便因为营养不良有些消瘦,依旧美得惊人。尤其因为她常年被刘海遮挡,穿着长袖长裤,不怎么见光的缘故,皮肤白的晃眼,这样的美貌,极富攻击性。   消防员看着薛若若冷漠的神情,心头一窒,这不是一个还在念书的孩子该有的表情。   薛若若的瞳孔很黑,不是寻常人那样的棕褐色,或许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导致和她直视的时候,越发能够感受到黑暗、压抑的情绪。   消防员说不出话来了,而薛若若似乎也没有准备再开口的意思。   两人一路沉默着来到路口停放的消防车辆处,查看摆放在车上的两具尸体。   不过根据薛若若的那番话,这名消防队员又有了别的想法。   死者两口子的社会关系似乎很复杂,死者男性在外拖欠了很多债务,死者中的女性在两性关系上似乎也有些混乱,看似合情合理的意外,不排除人为设置的可能性。   他甚至还忍不住多看了眼薛若若……   就连这个孩子,似乎也有很大的嫌疑。   只不过想到刚刚薛若若的坦诚,他心中的疑虑又压下去很多。   ******   晚上放学回家后,宝宝才知道堂姐家的意外。   “堂姐怎么办?”   宝宝紧张地问道。   “让你别跟孩子讲这些,你还讲!”   茅要芳从厨房出来,给宝宝端了碗中午就煮好,放在井水里湃过的绿豆汤。   他们家小院里有一口水井,这是几十年前薛爷爷刚搬过来时让人打的,这些年,家里用自来水用的比较多,可一到夏天,这一口老水井依旧能派上巨大用处。   湃西瓜,还有各式各样的甜汤……   在水井里湃过半天的瓜果并不像冰箱里冰镇过的那么冰,却也足够凉爽,入口刚好,而且两口子坚信,女孩子不能吃过凉的东西,井水里湃过的甜汤和瓜果对闺女的身体才不会有坏处。   但显然这会儿宝宝也顾不上喝绿豆汤了。   “都怨你!”   茅要芳蒲扇大的巴掌拍在了自家男人的后脑勺上。   因为肥胖的缘故,茅要芳的手掌都显得格外肉实,厚墩墩的,这毫不留情的一巴掌拍下来,着实让薛百里感受到了大脑的震荡。   “你不知道咱闺女啥性格啊,捡到啥小可怜都往家里带。”   说着,茅要芳瞪了眼大黄,最大的证据就在家里搁着呢。   大黄没有意识到那个眼神叫做“嫌弃”,被茅要芳这样火辣辣地盯着瞧,它下意识的缩了缩自己的后腿,尾巴朝两腿中间一挡,将它早就丢失的小叮当部位遮的严严实实的。   他们不配!   “我不就是和闺女唠唠嗑吗?”   薛百里觉得自己很无辜,他啥也没说啊。   “咱们两家的关系早就远了,你堂姐她现在成了孤儿,国家也会养她,再说了,她今年也已经十五岁了,又不是小孩子了,自己能照顾好自己的。”   茅要芳怕闺女心软,求着他们收养那个女孩。   “这一次她爸妈把咱们家的楼给炸了,算上赔付给租客、邻居的钱,还有重新修房子的花销,咱们家血亏五十来万呢,诶呦诶呦,妈不能想这些,妈一想脑袋就痛了。”   茅要芳厚实的肉掌捂着脑袋,从她手里抠钱,就跟要她老命似得。   “别中暑了。”   薛百里急了,今天一个下午他们都跑来跑去不得清闲,现在虽然只是六月初,可夏天的威力已经开始初显。   他们俩都胖,本就比普通人更容易热,更别提现在还有那么多糟心事了,光是刚刚来家里闹腾赔偿的邻居就够他们心烦的了。   薛百里觉得自己也不太舒服了,他赶紧打开柜子里的抽屉,拿出家里常备的藿香正气水。   “薛哥!茅姐!你们在家吗?”   门口响起了一个高亢的女声,茅要芳听出来了,是村里妇女主席的声音。   其实这一个城中村就是两个村子,其中大半部分属于涂公村,小半部分属于贸定村,贸定村的运气比较好,大半个村子都拆迁了,涂公村就拆了一小半。   薛家的楼大多数都在涂公村内。   “可能又是来谈赔偿的。”   茅要芳眉头紧皱,和薛百里一块走到院子里,宝宝紧紧跟在他俩身后。   “小徐主任。”   茅要芳开了门,看到来人,话只说了半句,就看到了跟在妇女主任身后出现的薛若若。   “这孩子的安排还没出来……这不是……要不你们先让孩子住几天?”   妇女主任有些为难,当了几十年的街坊邻居了,她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两口子的脾气,薛若若这个孩子估计是要去福利院住了,可这不是手续都还没办下来吗,他们家的房子没了,总得给孩子先安排一个落脚的地方吧。   于是她只能硬着头皮找过来了。   “呼——”   茅要芳重重吐了口气,心中的邪火是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缓口气,缓口气。”   薛百里赶紧拧开藿香正气水的瓶子,扶着媳妇的手往她嘴里倒。   瞅了瞅不远处的薛若若,他也赶紧给自己灌了一瓶。   两瓶藿香正气水,小半瓶速效救心丸,生活成本又增加了!艸他爹的薛XX,薛百里在心中第N次激情开骂。 第132章 灵气复苏7   这是薛若若第二次来到薛家, 和经常出现在她梦里的画面一样,时隔多年,这个小院子并没有太大变化。   那也是一个夏天的傍晚, 那个女人带着她过来的时候, 薛家人正在院子里吃晚饭,薛若若还清晰的记得那天晚上餐桌上的菜肴。   一碟水煮花生, 一盘白切肉, 一盘青菜炒米粉还有一盘清蒸小黄鱼。   她们过来的时候, 这一家人正准备吃饭,桌子上摆着三只碗,其中两只碗里倒了啤酒,还有一只碗里盛着一只螃蟹,和专门挑出来的鱼肚肉, 这只碗的旁边, 摆着一个玻璃瓶装的豆奶。   那个女人是来借钱的, 她以为带着自己,就能让他们心软, 借她千八百块钱, 只不过她终究还是高看了自己的人品,磨了许久, 也只落得一个被赶出门的结果。   在被赶出来后, 那个女人发泄似的在她胳膊上,大腿上狠狠拧了好几下, 然后一个劲儿的抱怨诅咒那对夫妇。   她骂他们小气抠门, 明明那么有钱,却一点都不懂的享受,一家三口居然只吃四道菜, 其中一道还是根本算不上菜的水煮花生,还有那个小丫头片子里放着的那一只螃蟹,虽然螃蟹的价格比较贵,可也不至于只买一只吃吃吧。   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他们家还只有一个丫头片子,自己不吃不喝不用,将来还不是便宜了别家的小子。   女人狠狠地骂着,也诅咒他们这辈子都没有享福的命。   回家的路上,那个女人碎碎念说了好多好多的话,说到气头上,总要在薛若若她身上拧几下,可当时薛若若的脑海里只有那一个螃蟹。   全桌唯一的螃蟹,就摆在那个和她同龄的小女孩的碗里……   她穿着一件碎花的吊带睡裙,薛若若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路口一个老裁缝那里做的,款式简单,花样有些老气,但因为价格比较便宜的缘故,这里的很多女人都喜欢去她那里买,一到夏天,就能看到很多穿着相同款式,相同花样的睡裙的女人在街道两边、窗户边上乘凉。   很少有薛宝宝这个年纪的孩子穿那样花样的连衣裙,当父母的,总愿意给孩子买最好最贵的东西。   但薛若若不在意,她只看到了,薛宝宝身上的睡裙是合身的,舒适的……   她身边有太多太多比她幸福的同学,可从来没有一个人,带给她这样大的冲击力。   或许因为他们都姓薛,曾经有过一个共同的祖先,薛若若直观地感受到,她们是多么不同,一个生在淤泥里,一个单纯明妍,像一朵花儿。   她嫉妒那个总是笑的很开心的女孩,但是她知道,自己这辈子都没办法成为那样的姑娘。   “事情就是那样,麻烦你们先照顾几天……”   妇女主任解释了一遍,她已经和当地的福利署通过电话了,现在上面还在通过杜雁的身份信息核实她有没有直系亲属存在,对方又愿不愿意收养薛若若,如果这一条路走不通,还不满十六周岁的薛若若应该会安排至最近的福利院里,直到她成年为止。   只不过在这几天里,还得麻烦薛百里夫妇先照顾一下。   “那也没必要送我家来啊。”   薛百里一听这个孩子不用他们养,当即就松了口气,越发心疼之前喝早了的那两瓶霍香正气水。   “我家也不大,多一个孩子,住不开啊,要不这样吧,我那里还有几间没有租出去的房子,选一件让她先住着吧。”   薛百里的态度很直白,也没有因为薛若若本人在场的缘故,稍微装一下。   “这也不行啊,她就一孩子,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城中村这一片人员挺混乱的,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小年轻到处游荡,妇女主任不敢担这个责任。   而且孩子刚没了爸妈呢,没人盯着,出了什么事,也是个麻烦,他们平日里要处理那么多居民纠纷,肯定没工夫盯着薛若若一个孩子,想来想去,还是放到薛家最恰当了。   “三天,顶多三天行了吧。”   她咬咬牙,决定再去福利署那里催促一下他们的办事效率。   “你也有女儿,你家闺女和这个孩子差不多年纪,你放心这样的情况下让她一个人住?”   这句话戳动了薛百里和茅要芳为数不多的善心。   “你说的,就三天,要是超过了三天,我把孩子送你家里去,反正我家实在是没办法多养一个了。”   嘴巴最狠的茅要芳反倒是比薛百里更早妥协,不过答应下来的同时,她还不忘威胁对方一句。   “成成成!”   妇女主任连连点头,然后回过身对薛若若说道,“你就现在你堂叔这里住几天,你爸妈的后事,村里会安排好的。”   薛百山虽然早就将房子给卖掉了,可他和薛若若的户口都还在涂公村里。   早些年涂公村有一些属于集体的地皮被折合成股份卖给了一些公司,这些年公司收益良好,每年都能交给村里一些股息。   但凡户口在村里的人,每年都能够按人头领到二-四万不等的分红,除此之外,村里每年都发米油鸡蛋,一般来说,普通村人几乎不用额外花钱买米买油了。   薛若若那份钱每年都是薛百山领走的,要不然,他也没钱买酒喝,不过那点米油薛百山看不上,倒是养活了薛若若,没有让她真的饿死。   现在薛百山两口子死了,他们又没有存款,村里准备从薛若若以后每年的分红里扣除,直至还清丧葬费为止。   考虑到薛若若还小,将来花钱的地方多,大家决定丧礼一切步骤从简,尽量少花一点钱吧。   说罢,似乎是担心两口子反悔,妇女主任把薛若若往院子里一推,就匆匆忙忙走掉了。   “进来吧。”   对于这个麻烦,薛百里夫妇很难有好表情。   薛若若低着头,也不知道面对堂叔堂婶的冷漠,她心里又是什么样的想法。   大黄见到主人迎了一个陌生人进来,昂着脑袋绕着薛若若巡视一圈,记下了她的味道,然后又撒欢似的跑到宝宝身边,飞快地摇着尾巴。   中午吃的那顿饭早就消化掉了,大方的小主人,等会儿记得多喂它一些呀。   这会儿宝宝的心情是最尴尬的,她没办法表现的像爸妈那样冷漠,她同情薛若若的遭遇,可说句实话,就连原身对薛若若这个堂姐都没有多少相处的记忆,更何况是刚来到这个世界的自己呢。   她同情薛若若,就像同情所有被父母虐待的孩子一样,但她会将所有那些她心疼的人,接到身边照顾吗?   对于薛若若,她还是有些陌生的,如果父母同意收养她,她当然愿意家里多一个小姐姐,可现在的情况是父母很不欢迎对方的到来,她不可能为了一个不怎么熟悉的堂姐,却反抗自己的爸爸妈妈。   或许对薛若若来说,去福利院也是一个很好的处理方式。   宝宝想了想,她能做的,可能就只有在她在家的这几天里,对她友好一些这一个选项了。   “那些损失,我会还的,我可以给你们写一张欠条。”   关上门后,薛若若忽然停下往里走的脚步,对着薛百里和茅要芳说道。   “现在我还不起,再给我几年的时间,我一定会还清的。”   薛若若抬起头,眼睛黑白分明。   她的表情告诉在场所有人,这不是玩笑,而是她深思熟虑后的回答。   今天下午,那个女人回来了,她被那个开了小面馆的男人抛弃了,对方相中了一个比她年轻了六岁,没有她年轻时好看的离异女人,只因为他觉得那个更年轻的女人,还有机会怀上孩子。   她嚷着肚子饿,让她做饭,并且扔了一大袋酸腐发臭的衣服,叫她做完饭后赶紧洗掉,之后又是一堆埋怨。   埋怨薛百山败光了家产,埋怨她的出生毁了她的身材,以至于连一个开小面馆的老男人都能够嫌弃她……   薛若若在抱怨声中炒了盘鸡蛋,端上桌后,那个女人给了她一个耳光,因为她嫌弃炒鸡蛋加的油不够多,她这是在刻薄她这个母亲。   女人的力道极大,一个耳光下来,薛若若的耳朵里全是嗡嗡声,眼前还有星星闪烁。   她趴在地上,等这种不适的感觉过去,而女人似乎并不在意这个被打倒在地的女儿,端起那盆鸡蛋丢在垃圾桶里,自己起身走向厨房,重新炒了一盘油汪汪的鸡蛋。   她忘记关掉煤气了,薛若若第一时间意识到这一点。   这一次更换回来的煤气桶有些问题,即便拧紧了,还是有些漏气,而那一条橡皮管道因为年岁有些长的缘故,已经有些硬化开裂了,薛若若没钱,之前只是用家里所剩无几的胶带缠了几圈。   煤气没关,会有什么结果?   薛若若不做声,看着那个女人吃完了一大盘鸡蛋,将那堆脏衣服砸她身上,然后起身走向卧室,在经过醉倒的薛百山身边时,还抬腿踢了他一脚。   薛百山醉死了,这样都没有醒过来。   薛若若将那些衣服一件件捡起,走到客厅外侧专门晾洗衣服的台子上,慢慢搓洗那些衣服。   临出门的时候,她鬼使神差地看了眼厨房,煤气依旧没有拧紧……   她知道,心里那头恶魔,彻底关押不住了。   “多少钱,我赔。”   薛若若再次开口,她没有想到,一切真的会如她预料那般发展,也没有想到,那个醉酒的男人醒来第一时间就是点烟。   “你才多大啊,几十万呢,你赔得起吗?”   茅要芳愣了愣,她没有想过薛若若居然会主动提出赔偿。   “就是。”   薛百里在一旁附和,一边说着话,一边他又以不符他肥胖体型的灵活身姿冲回房间里,十几秒后又拿着一张纸条和一支笔跑了出来。   上面已经写好了欠条二字。   ……   虽然是真心想要赔钱,可这个一边说着她赔不起,一边又将欠条递到她面前,未免也太分裂了吧。   薛若若看了眼面前两个胖乎乎,眼神里分明写着你快写,你快写的夫妻俩,对于他们的认知更清晰了些。   “哎,也不是我们强迫你赔,你有这个心思,当然是最好的。”   “就是就是,赔多赔少,都是态度,你要是全赔了,就说明你是一个懂事理的好孩子了。”   两口子拿到欠条,看着上面清晰的签名与那个几乎可以含括这次所有损失的金额,心情瞬间好了许多。   这可是薛若若自己主动签的,他们可没有强迫她。   “吃饭吧!”   得了欠条,对于薛若若要在家里住几天的事情,他们也没有那么抗拒了。   宝宝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下不远处的女孩,她知不知道自己到底签下了一张什么样的协议?其实她不赔偿这笔损失,也没人会说她什么的。   她突然有些好奇,这个陌生的堂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   “这里,好丰沛的灵气。”   “是的,去年下半年勘测的时候都没有检测到,可见这几个月里,灵气喷发越来越频繁了,许多灵眼都是在这几个月内才出现的。”   郊外,几个穿着便装的男女出现在某一处农场附近。   “查一下这片土地的所有者。”   领头的中年女子吩咐道,她眼神幽幽,看着这一片广袤的土地。   再过几天,全世界的政府都会同一时间公布隐瞒了多年的秘密,届时,这个世界会迎来巨变……   这片土地的主人,倒是好运气啊。   女子忍不住在心中感叹道。 第133章 灵气复苏8   薛若若来的时间不凑巧, 家里已经煮好饭了,但显然不可能事先准备她的那一份。   薛百里和茅要芳都是吝啬鬼,可小气归小气, 不至于刻薄到收留了孩子, 连一碗饭都不给吃的程度,于是乎只能委屈大黄了, 两口子觉得大黄最近确实太能吃了些, 正好今晚少盛点, 给它清清肠胃。   等了小半天的大黄摇着尾巴,只等来一盘勉强和碗沿齐平的狗饭,要知道,以前他的口粮都是冒尖尖的分量啊。   看着不论自己怎么呜呜叫,怎么用身体磨蹭小腿肚讨好都铁面无情的女主人, 大黄心中升起了一股爱情还未开始就已经凋谢的悲凉。   “汪!”   它推着狗盆走到宝宝的脚边, 眼神哀怨地瞅了宝宝一眼, 现在只能期待小主人吃饭的时候多倒腾一些虾脑,弥补它受伤的心灵了。   “今天我们学校又组织抽血体检了。”   以往薛家吃饭都是很热闹的,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聊天, 大黄在一旁汪汪叫着,好像也在加入这一场谈话似的。   但今天多了一个薛若若, 再加上白天发生的事情, 就显得有些沉闷了。   宝宝瞅了瞅爸妈,又看了看低着头, 默不作声, 只是扒拉着碗里米饭的薛若若,开口打破了此刻的沉寂。   “抽血了,上学期不是刚抽过吗?”   茅要芳一听, 顿时心疼坏了,“这又抽了几管血啊,不成不成,妈明天买点羊肉回来。”   羊肉菠菜之类的食材都是补血的好东西呢。   “不知道大管家的羊肉涨价了没有,市场上三家卖肉的,就属他们家的肉品质最好了,尤其是羊肉,实打实精草料喂大的,可惜贵了点。”   茅要芳絮絮叨叨地说道,对于买菜这件事,她真的是很有心得了。   “妈,煮汤吧,我想喝羊肉汤了。”   宝宝悄咪咪瞟了薛若若一眼,直接做成红烧羊肉,恐怕对方都不会主动伸筷子夹一块,做羊肉汤就不一样了,吃不到肉,好歹还能喝几口汤吧。   “就做羊肉汤,到时候买半根萝卜,加点枸杞一块煮。”   茅要芳点点头,已经开始在心里思忖明天该怎么讨价还价了。   “等会儿吃完饭,给咱宝拿几颗红枣。”   薛百里也在边上补充了一句,“说起来家里红枣快没有了吧,要得再买一点了,我看那些飞信公众号上都说红枣对女性好,你和咱宝有事没事就拿点吃吃,这个能补气补血养颜的,补身体的东西不要买太便宜了,现在那些小商贩很黑心的,好好的东西用硫磺熏,用药水泡,别到时候贪小便宜把身体吃坏了。”   茅要芳爱念,薛百里比她更会念,一个男人也爱絮絮叨叨的讲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诶呀,说起来我想起了一件事,等一下,让我翻一下聊天记录。“”   说着说着,薛百山忽然拍了拍脑子。   “等等,我看一下啊……”   他打开手机,嘴里小声嘀咕着,手指飞快地在手机屏幕上滑动,“让我找一找,找一找……”   声音越来越轻,忽然间,他拍了拍大腿,将手机屏幕对准了自家老婆。   “你看,村里大群前几天就发通知了,说是要免费给大家体检呢,好像会挨家挨户过来上门检查的,书记还说了,让那些搬到外面住的家伙最好这段时间回来一趟,去村委那里登记一下呢,怎么这么巧啦,是不是我们也要抽血检查啊?”   薛百里和茅要芳还是很注重体检这件事的,尤其薛爷爷是肺癌去世的,太爷爷也是肺部相关疾病过世,薛百里虽然不抽烟,可每一年都要在做体检项目时加一个肺部CT检查,宝宝也同样如此。   只不过就在三个月前一家三口已经做完了今年次的所有体检项目,两口子因为肥胖的缘故,检查出了很多肥胖相关的疾病,其他方面并没有什么大病,因此之前看到了那条通知,也没有放在心上。   “怎么忽然间搞这种事了,以前也没见村里组织过全体体检啊?”   茅要芳不怎么看村里大群内的消息,她喜欢刷朋友圈,然后转发一些公众号小文章到相亲相爱一家人的三人小群里,@老公和女儿熟读这些文章,了解许许多多健康新“知识”。   “是说啊。”   薛百里关掉大群,听了老婆的话,跟着点了点头。   他们村委有钱,福利待遇特别好,以往每年也会组织免费体检,可都是针对村里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年轻人青年人不用村里组织,大多也会自行安排体检。   这种全村大规模的上门体检,说实话还是第一次。   两口子联想到了女儿学校突如其来的抽血检查,敏锐地产生了一些不太好的预感。   “你说是不是又有什么传染病啊?”   “还是什么食物出现了问题?”   两人的眼见和想象力也只能想到这一点了。   “宝宝,明天开始你出门带个口罩吧。”   薛百里开口说道。   “嗯,那些外面的小摊贩上的东西也不要吃了想吃什么和妈说,妈给你做。”   茅要芳紧跟着插了一句。   一顿饭下来,两口子的嘴巴就没有闲下来过,从买菜到选菜,从选菜到体检……但不论什么话题,他们的中心永远都能够集中在女儿的身上。   这就是一个家庭、父母儿女之间,正常的相处模式吧……   薛若若小口小口吃着米饭,眼神都没有往桌上的其他菜色瞟过一眼,明明是嚼起来回味甘甜的米饭,硬生生吃出了苦涩的味道。   忽然,碗里多了几个小白虾。   薛若若顺着刚刚从眼前消失的筷子看过去。   筷子的主人宝宝并没有在看她,而是专心致志吃着自己碗里的小白虾,好像刚刚的举动只是随手而为罢了。   “爸妈,你们也多吃点嘛,别看着我一个人吃呀。”   宝宝好似没有感受到从薛若若那里飘过来的视线,将盘子里所剩无几的小白虾夹了好些放到爸爸妈妈的碗里。   “今天的小白虾真的好新鲜呀,妈妈煮的也好,一点也不腥不老,虾肉还很嫩呢。”   薛百里和茅要芳都很胖,薛百里个头也就一米七左右,体重和身高形成一比一的比重,茅要芳将将一米六,体重也已经达到了一百五十斤。   有这样一双父母,原身自然不会太瘦。   现在高二,身高一米六的原身,体重不如父母夸张,可也达到了一百一十斤,属于微胖体型。   不过原身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足够白,这可能是薛家人遗传的特点,因为皮肤十分白皙透亮的缘故,原身虽然有些胖,却胖的十分可爱,脸部饱满,就像是大号的洋娃娃一样。   更别说当父母的,本身看儿女的时候,就会自觉带上千八百倍滤镜了,这会儿宝宝乖乖地给他们夹虾,让他们多吃点,老两口瞬间被哄的找不着北了。   “今天的虾是爸煮的。”   薛百里有些吃醋了,闺女夸的人应该是他才对啊。   “你就煮这一两次有啥好吹的,闺女夸你,还不是因为我这个师傅带的好。”   茅要芳瞪了自家男人一眼,惹来薛百里几声无辜地干笑声。   “嗯,那就是妈妈教的好,爸爸学的好,反正都好。”   不管谁的功劳大,反正宝宝认准了一件事,那就是将两位大佬的马屁都给拍顺了就好。   “哈哈哈!”   薛百里和茅要芳笑的见牙不见眼,因为宝宝的插科打诨,两口子早就忘记刚刚宝宝把最贵的虾子夹给薛若若吃的事情了。   晚上的虾吃起来没有中午刚出锅时那么好吃,虾壳稍微硬了些,虾肉也失去了些许水分,显得有些老。   薛若若默默咬了口虾肉,她没有去尾去壳,也没有去掉虾脚,小声地咀嚼,也能吃出虾肉的鲜甜来。   “汪!”   大黄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薛若若地脚边,它的嘴角还黏着一根虾须,显然刚从宝宝那儿吃了几个虾头解馋。   它向来是最机灵的,知道虾脑尖端那一段没人爱吃,到头来都只能便宜它,因此每当看到谁吃虾的时候,就会自觉蹲到对方的身边,叫唤一声,通知对方可以把虾脑扔给它吃了。   薛若若微微侧了侧头,往下方看了一眼。   “汪!”   大黄又叫了一声,伸长了脑袋,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期待,长舌头哗啦着舔了一圈嘴巴边沿,飞甩出几滴口水。   “咔嚓咔嚓!”   薛若若冷冷地看着大黄,然后一口一口将一整个小白虾全都吃掉,包括带着较为尖锐尖刺的虾头。   QAQ   见到这一幕,大黄的尾巴啪地一声甩在地上,都有些摇不动了。   薛若若的心情有些好起来了,大半碗饭,加几只小白虾,足够满足她并不这么大的胃口。   ******   薛家是没什么亲戚了,茅要芳爸妈也死的早,倒是还有一个姐姐,不过早年就已经出国了,在几年前老娘去世后回来拜祭过,然后变卖了她分到的那部分遗产,带着钱又走了,这些年和茅要芳这个妹妹也鲜少联系。   因此平日里家里是没什么人来的,家里空着好几间房间,也没想过要弄一间客房出来。   好在两口子足够节俭,之前因为宝宝长大了重新换了一张大床,换掉的那张小床还放在空房间里,两人在小床后面搭了几把椅子,再铺上一层凉席,倒也睡得下一个薛若若。   “沐浴露和洗发露都放在这里,你有带牙刷吗?如果没有带话,这里有很多一次性的牙刷,你可以用……”   宝宝领着薛若若来到卫生间,现在天气已经开始闷热起来,不洗澡肯定很不舒服,她给薛若若指了指家里放置洗漱用品的位置,还找出很多一次性的牙刷浴帽,这些东西家里还有很多,因为每次一家三口出去玩,爸妈都习惯自带洗漱用品,然后把那些酒店旅馆提供的一次性用品带回来。   之前放着积灰的东西,这会儿终于能够派上用场了。   “明天我们一起去上学吧?”   薛若若不怎么爱说话,其实这个时候,宝宝本人也有些尴尬了。   “你不怕别人好奇我们的关系吗?”   因为得不到回应,正当宝宝脚趾用力抠地,犯着尴尬癌准备默默退出卫生间的时候,薛若若突然开口了。   “我们的关系?不就是同学兼同一个太爷爷的堂姐妹吗?”   宝宝默了默,这是很见不得人的关系吗?   这是今天晚上薛若若继提出还钱后开的第二次口,宝宝觉得对方有些敏感,像个刺猬一样,不过想到对方的经历,又觉得可以理解。   说实话,她不知道该如何和薛若若相处。   对她好一些,怕她觉得自己是在怜悯她,同情她,可说句实话,宝宝对于她确实有一些出于同情的善意。   人性是很复杂的,上一世和薛若若拥有类似经历的小表姐林余就有着和她截然不同的性格,林余是充满韧劲的凌霄花,不论风吹雨打,我自迎风盛放,和林余相处,宝宝不用担着自己哪句话,哪个动作会不小心伤到她,可薛若若不一样,只要和她走的近一些,就能够感受到那种看似平静,实则被压抑着的滚滚怨念……   可宝宝依旧没办法对眼前这个人产生警惕,或许还是刚刚说的同情心作祟的缘故吧,她总是觉得,薛若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只因为她父母的不堪和她因为那些苦难经历造成的阴郁性格就排斥她,那么她带给对方的冷漠,会不会也成为插在她身上的一把新的利刃呢?   她想,她即便做不到圣母那样感化她,包容她,至少也能像对待一个普普通通的远房亲戚那样,给予一点点礼貌关怀吧。   “不用对我那么好!”   薛若若捏紧拳头,说完这句话后,将卫生间的房门重重的关上。   好、好吗?   宝宝愣了愣,她好像只是给她夹了几只虾吧,那也是因为她一只埋头吃米饭,不夹菜的缘故啊。   “对了,热水器有些故障,不要把手柄太往右边转哦,这样水会很烫,还有沐浴里架子上面的柜子里,那盒粉色罐子里装着身体乳,洗完澡擦一点,会有草莓甜甜的香味哦……”   隔着木门,宝宝又大声说了几句。   只不过卫生间里面的人都没有给予回应。   宝宝嘟着嘴,转身离开,谁知一回头,就看到老妈站在转角处,板着脸瞪着她。   显然听到她让薛若若用那罐身体乳,让一贯“节俭”的母亲大人受不住了。   “妈,今天抽血好疼啊,那个护士的技术一点都不好,你看我胳膊都青了。”   为了免于一场批判,只能拖无辜的人受累了。   因为需要血量较多的缘故,下午的抽血采用的并不是指尖取血的方式,而是在胳膊的血管上抽取了静脉血。   宝宝的皮肤白,这会儿抽血留下的淤青显得格外明显。   “哎呀,怎么青了那么大一块。”   茅要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一下子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真的疼啊?肯定疼,那么大一块呢。”   什么身体乳,早就被茅要芳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妈给你洗了红枣,咱们吃红枣去,明天你还想吃什么,妈也给你买。”   明明女儿都和自己一样高了,胖乎乎的茅要芳还搂着闺女的肩膀,像哄小孩子一样哄她。   直到两人走远了,浴室里才想起稀稀拉拉地水流声。   刚刚的那番对话,都落在了薛若若的耳朵里。   越是离得近,好像就越发控制不住的嫉妒了呢……   她仰起头,面孔对准挂在墙壁上的喷头,洒落的水珠冲刷着面孔,顺着脖颈将整具身体淋湿透。   手柄被转到了最右边的位置,水很烫很烫,被淋到的皮肤瞬间就变得通红。   身体上越是痛苦,她的内心好像越是平静了……   ******   早餐很简单,就是白粥加一碟榨菜和一碟豆腐乳,只不过宝宝的粥碗里多了一个剥好蛋壳的水煮蛋。   薛若若还是默默喝粥,连摆在面前的榨菜和豆腐乳都没有主动夹一下。   就连抠门的两口子都觉得这样有些过了。   “夹了菜吃,白粥又没啥味道。”   茅要芳这人脾气也停直的,看不顺眼,就直接说了。   “还是你喜欢吃甜粥?要我给你舀点白糖吗?”   这些东西都很便宜,稍微吃一点,也不至于心疼,再说了,眼前这个好歹是主动给他们写了欠条的债务方啊,对她太刻薄了,她会不会不准备还钱啊?   薛若若喝粥的动作顿了顿,拿起筷子,夹了根榨菜,吃粥的动作又快了许多。   “爸妈,我们去上学啦。”   吃完饭,背上书包,宝宝冲着爸妈摇了摇手,离开了家,薛若若跟在她身后,慢吞吞的,似乎是想要拉开两人的距离。   在两个孩子离开后不久,家里来了两波上门的客人。   第一波客人是薛家的老熟人了,村委的干部,外加几个拿着医药箱子,上门做检查的医务人员。   “老薛啊,你们家就你们两口子和你们闺女三口人是吧,你闺女应该还在上高中吧,没事,他们高中应该也会做检查,今天就给你和你老婆抽个血吧。”   村委的干部拿出一本本子,记录下每天做检查的名单。   “诶,老刘,怎么忽然就要抽血做检查了呢,我跟我老婆几个月前刚做过体检,体检报告还在家里呢,要不我给你看看,就不做了吧。”   薛百里想着一滴精十滴血,一管血里起码有几百嫡血了,说明抽血对男人的肾不好。至于他老婆就更不容说了,女人的美容补品都打着补血益气的宣传口号,这血抽多了能是好事吗?   当然,他更加好奇的是全民抽血的目的,希望能借这些话从村委这儿套出点东西来。   “这不一样。”   显然薛百里也不是第一个拒绝的了,他们这里老一辈因为房子的缘故,几乎都很有钱,但是学问没有跟上去,很多人还存在一些愚昧反科学的思想。   “老薛啊,这是上头的命令,你也别为难我了,再说了,这不是免费体检吗,白捡的便宜你还不要啦?”   村委倒是吃准了每个人的个性,果然,薛百里夫妇对免费这个词语没有任何抵抗力。   两人琢磨了一下,既然这样,那就抽呗。   “这是你们养的宠物吧,毛色真好。”   进屋的时候,几个医护人员打扮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将小院打量了一圈。   薛家的前院挺大,尤其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拥有这样一个院子,可以说是奢侈了,可显然,这家人对这个院子的利用率并不高。   一棵大榕树,一口水井,一个狗窝,除此之外,这个院子里没有种植其他任何花草蔬果,土地上光秃秃的一片,连点杂草都没有,看上去有些浪费了。   “这次普查包括了宠物,等会儿我给你们家大狗也抽一管血,帮它做个检查。”   这句话一出,薛百里和茅要芳更觉得不对劲了。   从来也没听说过国家还出钱免费给每家每户的宠物也做检查的,这件事哪看哪怪,一点都不符合常理。   只不过碍于对国家和政府对信任,两口子也没说什么。   “宠物也不要钱吧?”   茅要芳追问了一句。   “不要钱,都是免费的。”   工作人员很和气,在准备针管的时候,还装作不在意地问了一句,“我看您家院子这么大,怎么不种点花花草草呢?”   “别提了,今年买到了一些假种子,种下去根本就不发芽。”   说起这件事茅要芳就来气,像她这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放着一这块空地不种点什么呢,只不过今年她从小贩那里买来的种子有问题,种下的蔬菜种子,没有一个发芽的,这不是后来干脆买了一块地吗,解决了蔬菜瓜果问题,之后也懒得自己种了。   不过说起这件事,茅要芳忽然记起来,这蔬菜种子没怎么长,杂草好像也不怎么长了,难道是那假种子的毒性太强,把这块地给污染了?   听茅要芳解答了这个疑惑,工作人员也不再说话,因此错过了这么一个讯息。   一群人都没有注意到,在他们聊到种子的时候,原本趴在狗窝里惬意地甩着尾巴的大黄愣了愣,然后默默转了个身,脑袋趴在狗窝里,屁股露在狗窝外。   只要看不见,它就不会觉得心虚了。   不过它的这个动作也方便了工作人员抽血,不等它反应过来,人家就拽住了它的后腿,麻利地抽了一管血出来,贴上名字,封存到箱子里面。   第二波人在这波医务人员离开后不久出现,本来茅要芳正准备要去买菜呢。   “您是茅要芳茅女士对吧,我们是广市国土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关于你家在南郊那块占地面积二十七亩的农田拆迁问题,我们想和你商量一下。”   几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出现在了家门口。   “又是拆迁!”   茅要芳有些烦恼,家里已经有那么多房子了,第一次买地,怎么又遇到拆迁了,到时候赔了钱,放银行现在利息那么低,恐怕还得再买房买地,这不是瞎折腾吗。   再说了,那么大片的农地可不是那么好买的,这会儿拆了这块地,她上哪儿再买一块类似的田地去?以后一家人的蔬菜瓜果还得继续从市场上买,价格要贵好多呢。   这个又字就很灵性了,站在门口的几个男女笑着在心里落泪。   再想想涂公村这个地址代表的财富,大家瞬间有种柠檬精附体的感受。 第134章 灵气复苏9   自称是国土局工作人员的几个人拿出了自己的工作证明, 并且给出了两种补偿方案。   一种是1:1.3面积置换,只不过茅要芳那块土地是一个整体,国家补偿的可能是相对比较零散的几块地, 位置也在郊区, 但不是南郊,而是东郊。   按照市价来说, 虽然都是郊区, 可东郊向来发展比南郊好, 土地价格比南郊更高,虽说是1:1.3的面积兑换,可按照总价格来说,几乎可以达到1.35倍的市价。   还有一种赔偿方案是现金赔偿,茅要芳当初购置那块田地的时候花费了一千八百四十五万, 国家愿意给予两千两百万的征收补偿。   这个赔偿比例, 约莫是1:1.2。   因为在华夏国, 这种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留下来的私人农业用地,虽然允许民间私人转让, 可对土地的用途, 有着严苛的规定,一般来说, 很难卖出高价。   之前茅要芳买地的时候, 原地主已经在中介那里挂牌近半年了,中间三次降价, 可见这类土地转手的难度。   所以国家愿意一次性给予1:1.2的赔偿, 也可以说是相当厚道的了。   她买下这块土地,办理好所有手续,前前后后也就过去了一个半月不到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能有三百多万的利益回报,恐怕很多人都已经动心了。   但茅要芳不是一般人啊,她银行户头上的存款还是九位数呢,你就给她最小的八位数,她能动心吗?   ”我不拆,这块地是我买来种菜吃的,你们小年轻一看就不逛菜市场,不知道现在外面的菜贩多黑,卖的菜都缺斤少两的。“   茅要芳耐心听完这些工作人员的话,然后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   ……   菜贩黑!!!   三百多万足够买一辈子绿色蔬菜了吧!   几个年轻人默默发酸,这或许就是有钱人独特的脑回路吧。   “茅女士,是这样的,上面对于您手上这块土地有重要的规划安排,对于赔偿方案,我们两方可以再沟通沟通。”   几人中比较有话语权的中年女人上前一步,仔细一看,她就是之前出现在郊区,神神叨叨说着什么灵眼灵地的女人。   茅要芳也是个精明的女人,一听女人的话,她的眼神闪了闪。   她懂得的道理不多,但也明白一件事,那就是很多人抢着要的东西,大概率是好东西,茅要芳觉得,国家可能是要征地建什么大型的公共设施了。   这样一来,她就更不能轻易松口卖地了,她琢磨着,国家既然选址在那一块,肯定有自己的用意,如果她不肯卖,或许会选择买下附近的一些零散用地。   到时候国家建完了那个大型公共设施,没准她的地还能跟着涨价呢,那才是长久的利益,比一次性拿一笔补偿划算多了。   “不卖不卖不卖。”   茅要芳接连说了三句不卖,表示自己坚定的决心。   “我们真的是带着诚心过来的。”   女人苦笑,她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太急迫,恐怕让对方意识到这块土地的价值了,在不缺钱的情况下,对方显然也不会轻易松口答应拆迁。   “我实话实说了吧,那块地很重要,上面已经下达了规划,要在广市建一座可以容纳两万学生的大学,你名下的那块地就在规划范围之内。”   不仅如此,还是最重要的一块,正是因为那块地的存在,学校的选址才会最终确定在那里。   当然,后半句话她没有说,因为这会儿她即便说了,可能也会被眼前这个女人当成神经病。   “没听说广市要建大学城啊?”   茅要芳愣了愣,广市虽然是华夏经济重心,但说实话,拿得出手的高校并不多,一听要建大学,茅要芳感兴趣了。   “现在看来,您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改变主意了,这样吧,请您今天晚上七点半,务必打开华夏一号频道,观看今天的晚间新闻。”   没来由的,女人说了这样一句话。   “那我们就不打扰了,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之后几天,我还会上门拜访,打扰了。”   她也没有解释,只是递给茅要芳一张写着姓名和电话的名片,然后离开了薛家。   “新闻,难道新闻上会说建大学城的事?”   那可是华夏一号频道啊,会播放广市建大学这样的事情吗?就算要报道,估计也只是几秒钟的快速播报吧。   茅要芳还是不准备卖掉那块地,可对方的话她却记在了心上。   ******   早上,宝宝和薛若若一前一后走进教室,这会儿教室里的同学一部分埋头“借鉴”作业,一部分大侃特侃着昨天的几段视频,闹哄哄的,两人也不是什么焦点人物,走进教室的时候,没有引起旁人额外的关注。   倒是一些学生好奇今天薛若若怎么准时上学了,但因为本来就和她关系冷淡的缘故,也没人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沉闷的学习时间开始了,作为准高三学生,高二的学习任务就已经十分繁重了,每天都是上不完的课,刷不完的试卷,本来还能稍作放松的音乐美术体育课老师似乎也感受到了紧张的学习氛围,身体健康的日子越来越少了……   下午第三节课是改成数学课的音乐课,上课铃声还没响起,班主任刘妈就抢先一步来到了教室里。   原本大家以为刘妈是准备抢课来的,谁知道她只是在教室里环顾了一圈,然后喊了几个学生的名字,带着那几个学生一块离开了。   一共三个学生,一个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女生,一个是班上的体育委员,还有一个就是坐在角落里的薛若若。   这三个人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大伙儿好奇,老师将他们三个同时叫走的原因。   宝宝联想到了昨天的抽血,除了她以外,还有一个人也联想到了这一件事,那就是李东。   这个世界的亲朋好友和上一世一模一样,勤恳老实的爸爸,贤惠爱唠叨的妈妈,就连老爸喝完酒爱放屁,老妈做任何菜总喜欢加点糖的小习惯都一模一样,甚至在原身房间的床底下,还有另一个世界的他也藏过的私房钱,要不是国家名字都改变了,李东差点都怀疑自己压根就没有穿越了。   因此李东对这个世界的接受度极高,很快就适应了现在这个身体。   他拥有的金手指和很多男频灵气复苏类主角的金手指类似,可以看到自己的属性,并且给手动提升属性点。   昨天抽血的时候,李东还没有使用过这个金手指,因此他的属性还是原始设定,各项属性值都很低,他怀疑政府已经掌握着了通过血液检验潜力的方法,刚刚被叫出去的三个学生,就是检查出来,潜力值特别高的好苗子。   李东的这个猜测已经十分接近真相了。   ******   此时学校的会议室内已经坐满了被各自班主任领过来的学生。从高一到高三,每个班级的人数都在零到四个之间。   “长话短说,你们这些孩子接受的讯息最多,想来也早已经看过网络上流传的一些有关怪兽或是异能的视频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那不是假的。”   坐在上首处的,是一个身穿黑色唐装的中年男子。   “安静,都先听我说。”   并不算大的房间因为他的这一番话哄闹起来,不过这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显然更具有穿透性,而且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故,在他说出安静二字后,大家不由自主就安静下来了。   “这一切,都源于灵气,很多人都觉得异变是从五月份开始的,其实早在姜朝,灵气就已经开始复苏了,只不过那个时候灵气微弱,发现这一点,并且能够化用灵气修行的人并不多,近些年来,灵气开始喷发,各个国家早就已经开始了针对灵气来源,怎么化用灵气的研究。”   男人的语速很快,可也足够大家听的十分清楚了,但听的清楚是一回事,听的明白又是另一回事了,这一番话,落在大多数学生的耳朵里,就像神话一样。   “近几个月,全球各地都迎来了灵气大复苏,许许多多的人和动物都受益于灵气,引起了身体上的异化,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异能。”   说着,男人看了看眼前这些面色迷茫的学生,“各国政府都已经掌握了检测基础灵能的方法,很幸运,你们今天能够出现在这里,是因为你们身上远超于其他同学的潜力。”   现如今,对于灵能的掌握,大约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灵种,灵启,通脉和神赋,每一个境界都分为三层,而这些人,统称为灵者。   血液检测只能检查最基础的阶段,这部分人本身对于空气中的灵能吸收度绝佳,在被动接受灵能洗刷后,血液活性远远超过普通人,这里有一个检测标准,一般人血液中灵能活性维持在3%左右,经过这些年漫长的调查研究,当灵能活性达到15%左右时,这个人就有修炼的可能性,只不过天赋极低。   在灵能大爆发之前,灵能活性能达到15%的人也是万里挑一,但是现在不同了,在这一次普检结果中,目前的数据里,近一成的人民血液中的灵能活性达到了15%,这还只是大复苏的前期,谁也无法想象,后期会是什么样的盛景。   那些激发异能的,绝大多数血液中灵能活性已经达到了50%,这类人,没有经过系统的修炼,几句已经达到了灵种初期的境界。   而这会儿会出现在这间屋子里的学生,无一例外,灵能活性最低都已经达到了35%,属于天赋绝佳的好苗子。   大复苏时代,各国政府已经没办法隐藏这个秘密,越来越多敌视人类的变异动植物出现,当然,还有最难控制的人,当这种超越热武器的力量出现在危害社会那部分人类的手中时,就是一场灾难。   与其等这件事无法在掩盖,引起社会恐慌,不如向民众坦诚,并尽可能将危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这么说我们也有机会激发异能吗?这真的不是开玩笑吗,房间里是不是还有摄像头在拍摄我们的表情?这是在做综艺节目对吧?”   “我是天才!他妈的我居然是天才!我爸还总说我不会念书没出息,将来只能跟他学挖掘机,哈哈哈哈,我居然是天才!”   都是一群半大孩子,听完这番解释后,有些慌张不敢相信,有些心大的已经开始骄傲起来了,就像中了彩票一样。   “今天将各位同学叫过来,是想要通知大家,不久后,各个学校除了文化课,还会增加一节灵能课,从今年起,各个大学也会增设不同的灵能运用相关专业,以及专门为教授灵能者建设的灵能大学。”   男人微微一笑,“还没有自我介绍吧,我叫魏无敌,现任广市灵者管理局副局长,各位学生都拥有最好的潜能,我在此预祝大家顺利成为灵者,并且替灵者管理局,以及隶属军部的特灵大队邀请诸位加入。”   他的笑容越发温和慈祥,就像是用糖果诱拐小孩子的怪蜀黍一样。   “今晚七点半,大家可以和父母一起收看华夏一号频道的新闻节目,想来这个节目会更好的为你们和你们的家长解答疑惑。”   房间内的议论声更多了,但凡有点脑子的都明白了魏无敌的意思,今天晚上的中央新闻,恐怕会揭开这个隐藏了多年的秘密。   到那个时候,全世界都将彻底拉开灵能时代的篇章。   一瞬间,在场的这些孩子都有些激动,好像有一种天命之子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尤其这里面还有很多学习不好,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对他们而言,命运的转折从这一刻开始了。   薛若若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看似平静地听完了这一场谈话,但从她攥紧的拳头来看,她一点都不平静。   她不知道,这个时候,魏无敌也在暗暗观察她。   薛若若,灵能活性高达67%,天才中的天才,这一次全市普检里天赋最好的学生,据之前的调查来看,她似乎还没有激发异能,要知道,一般灵能活性高达50%的时候,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刺激“不小心”激发特殊能力了。   他手里还有一份报告,就在昨天,薛若若的父母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对方居然依旧没有异变发生,于是他又紧急调查了有关薛若若的报告,发现了她特殊的生活环境。   这样的经历,很容易走偏,尤其在拥有强大的力量之后。   魏无敌已经将这个女生记在了名单上,之后会给予她特殊的照顾,争取让她呆在正道上。   ******   解散的时候,魏无敌还叮嘱了这些学生,在新闻播放之前,尽可能的保密,可这些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最是爱显摆的时候,忍不了多久,就将这个消息传开了。   没一会儿,不同学校里,都传遍了灵气大复苏这个消息,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开始有各式各样的声音传出。   很多人不信,大家都等着晚上七点半的中央新闻,这么一个国内最大的政治宣传平台,总不会拿这件事开玩笑吧。   高二七班的教室里,只要一下课,那几个被刘妈叫走的学生就被围得团团转,薛若若倒是例外,因为她的表现太冷淡了,根本问不出什么内容来。   宝宝也没有特地去她那里打听,因为班长就坐在她前排,没一会儿,就已经听完了所有内容。   不知道自己的潜能怎么样?   宝宝托着下巴有些好奇,被叫去开会的显然都是天赋绝佳的学生,这一次开会,也是国家提前对这些小天才的示好,宝宝臭屁地想着,她这样的穿越女,即便不是天才,那也该是一个小天才吧,好歹她也有一个能听懂启灵动物的金手指啊。   只可惜,现在除了这些被叫去的学生,其他学生都不知道自己的检测结果究竟如何,恐怕一切都要等新闻播报之后,才会出结果吧。   这一天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晚上下课铃声一响,不等老师说完话,就有学生飞快冲出教室去了,明明中央新闻七点半才开始,大伙儿就已经急着回去打开电视频道,然后捧着电脑手机,在网络上搜索相关讯息了。   老师心里也惦记着这个事情,显然这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变革。她干脆不废话,摆摆手,宣布下课。   ******   晚上七点二十多分,所有得到消息的人都已经打开了电视和电脑,准备观看今晚的中央新闻。   新闻准时开播,出现的却不是往日常见的两位主持人,而是华夏国的一号首长。   观看新闻的人顿时表情肃穆起来,那些原本对于这个说法保持怀疑的人,也渐渐相信了所谓灵气大复苏的传闻。   “自今年五月份起,全球范围内,一共发生了13起变异动物袭击人类事件,有两起,发生在我国乌洲彤市和浙洲宁市……”   视频里,首长严肃地诵读手中的稿纸,这些大多从未报道过,甚至都没有视频流入网络,全都源于国家力量将危险在第一时间控制住。   现在只是六月初,短短一个月内,国内就发生了两起变异动物袭击人类的事件,按照灵气喷发的速度,以后类似的事件只会越来越多。   薛百里和茅要芳本来只是随意听听,在听到这些内容后,也变了脸色。   薛百里甚至还走过去拍了拍电视机箱,怀疑这个电视机机芯有问题,怎么里头的首长都开始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了。   “经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会员国一致同意,我们在此宣布,灵能纪元开启了,这是一个对于不同物种,对于人类的一场巨大挑战,为维护社会秩序平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我国政府和军队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来迎接这一场挑战!”   ……   视频里,老首长一脸肃穆,视频前的人也不由被他感染。   之后首长又宣读了许多灵能时代的特殊规则条例,除了自身对世界的认知,大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因为灵气大复苏发生巨大改变。   薛百里和茅要芳已经懵了,啥灵气灵能的,这会影响房价,影响他们家收租吗?   以及那个国土局的,特地提醒她看新闻,是不是意味着她家那块地上要建的学校,和新闻上提到要修建的灵者大学有关呢? 第135章 灵气复苏10   “吃饭吃饭, 羊肉汤都快凉了。”   原本是准备边看新闻边吃饭的,但今天播报的新闻太骇人,导致一家人谁都没有多余的心思放在饭菜上了。   薛百里先回过神来, 拿起大汤勺给媳妇和闺女盛汤。   “这天塌下来, 还有高个儿顶着呢,我们要相信党和政府会保护我们的。”   他的这番话, 也是为了安老婆闺女的心, 不过薛百里的心里确实也是这么想的, 他觉得政府会将这件事情公布于众,肯定已经做好了防护措施,压制因为这个消息出现可能会引起的社会恐慌与暴乱活动。   事实上,在维稳这件事上,政府大体上确实也从来没有叫人民失望过。   “这锅汤煮了好几个小时呢, 你妈买的是最贵的内蒙羊羔肉, 肉可嫩了。”   薛百里给闺女盛的那碗羊肉汤里的羊肉最多, 自己和老婆碗里的肉也不少。   盛完三碗汤后,薛百里顿了顿, 扭头看了眼一直都很安静的薛若若, 然后端起一旁的空碗,给她也盛了一碗汤。   肉汤很满, 也有几块软嫩的羊肉。   “喝吧。”   说完, 薛百里放下勺子,坐回了位置上。   在煮羊汤之前, 茅要芳事先用加了花椒的清水将羊肉泡了两个小时, 中途换了两遍水,泡掉一部分羊肉中的血水,然后将羊肉放到锅里, 加葱姜料酒八角煮沸,撇掉所有的浮末,再加入各种香料配菜炖煮。   这样煮出来的羊肉汤清味浓,配上一点点葱花,色香味俱全。   薛若若有记忆起,很少被给予善意。   薛百山和杜雁这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就不用说了,出租屋里人员流动大,彼此都十分陌生,而且快节奏的生活好像让人的善意都变得吝啬了,听到隔壁房间里打小孩儿的声音,砸东西的声音,他们大多都只会默默锁好门,戴上耳塞;亦或者敲响薛家的房门,隔着一扇门责怪他们打闹的声音太大,影响了他们的休息……   很小很小的时候,薛若若也曾有过朋友,可惜小学一年级第一次家长会过后,那些朋友就全都消失了。   她是赌鬼的孩子,她妈打扮的像个不正经的妓女……诸如此类的标签放在她的身上,被得出一个结果,那就是她身为那些人的孩子,必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其实有一些人也未必真的觉得是她本人不好,只是她身后有太多太多的麻烦,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潜能,在没有感情牵绊的前提下,远离她,似乎成了最安全的选择。   反正她只是两条臭蛆的产物而已,这些冷遇,生来就已经注定了。   薛若若知道,现在和她坐在一张桌子上堂叔夫妇也不欢迎她,那个被宠的很天真的傻白甜也只是出于对她身世的同情怜悯她……   可她给她夹了四只虾,堂婶给她做了早饭,堂叔给她盛了一碗汤……   在这里,她舒舒服服洗了次澡,有香香的沐浴露和洗完头十分顺滑的洗发露,有一张睡觉时不用蜷缩起来,总是担心半夜摔下去的床……   这种程度,就已经让人生出想要侵占的欲望了。   薛若若想到了自己检测出来的天赋,如果她告诉他们这件事,向来精明的堂叔堂婶会不会愿意收留她了呢?因为养一个她花费不了太多钱,可在这个异变到来的时代,家里收养一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孩子,背后的好处是无穷尽的。   就算是被利用也好,都想要留下来呢。   薛若若喝着羊汤,整个身体都已经绷紧了。   “你们说,呵呵呵……”   不知想到了什么,茅要芳忽然开口了。   “不是说这一次全民普检是为了检测每个人都潜力吗,你们说咱们家宝会不会就是天才呢,诶呀,我们宝宝这面盘饱满,一看就是很有福气的长相啊。”   茅要芳看着自家闺女的大脸盘子,反正怎么看怎么好。   “说不准的,不过咱们闺女没有这个本事也没关系嘛,又不可能人人都有这个能力,大多数人还是要老老实实学习,老老实实工作的,我觉得咱们宝宝还是踏踏实实念书考公务员比较好,本是太大了,危险也跟着大了。”   薛百里有些纠结,他也想女儿有这个本事,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按照刚刚首长的说法,很多动植物也开始变异了,近一个月国内就发生了两起变异动物袭击人类的事件,都是政府之前培养的灵者和军队镇压下来的。   女儿要是有本事,遇到变异动物暴动了,是不是也要被派出去呢?   还是安安稳稳比较好,薛百里想着,就算因为时局不稳房价跌了,房子没人租了,可银行里不是还有好几亿嘛,够他们一家花了。   “没错没错。”   茅要芳刚刚没想到这一茬,听了丈夫的话,心有余悸地点了点头。   “诶,咱们也做了检查啊,你说咱们会不会有那个天赋啊?”   闺女不会,他们总可以会一点吧,家里总得有一个能护住一家三口的人吧,谁知道之后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就怕人类也开始分级了,家里没有一个灵者,日子恐怕不好过喽。   “哈哈哈,那倒好了,没准练着练着,高血压高血脂都能练没了,还能省下不少药钱呢。”   薛百里乐呵呵地说道,两口子都是乐天派,这场让无数人都紧张、惶恐、期待的异变,落到两口子的嘴里,倒成了免费的医疗保健品了。   “没准咱们全家都有潜力呢,还有大黄,大黄也检测了对吧。”   说话的时候,宝宝飞快往大黄碗里丢了一块肥嘟嘟的羊羔肉。   “汪!”   本来正高兴地啃着骨头的大黄高兴地喊了一声,有骨头啃,有肉吃,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呀。   “原来抽血真的是为了检测潜力啊,太好了,爸妈,你们知道吗,堂姐是天才呢,今天我们学校所有检测时数值特别高的学生都被班主任叫出去了呢。”   宝宝高兴地说道,她觉得这对薛若若来说真的是一件好事即便她爸妈依旧不愿意收养她,国家对于天才,一定会有很好的抚养政策吧。   正低着头喝汤的薛若若捏紧了勺子,然后情绪复杂地看了眼薛宝宝。   对方真的是白痴吗?不是吧?   她难道没有想过,说出这件事后,她爸妈可能会因为利益最终松口收养她,到时候这个家里又会多一个人,她一点都不介意吗?   介意多一个阴沉的,像个哑巴一样的姐姐。   “哦。”   茅要芳其实并没有联想到收养这件事上来,她只是想到,自家闺女没有被叫出去,这说明她闺女没有天赋,或者天赋不是特别好。   “也不知道等你们高考的时候又是什么章程了。”   两口子已经开始担心起闺女的高考来,本来闺女的成绩也就勉强考一个本科,现在又多了啥灵能课,对高考分数会不会有影响啊,他们还想着闺女能考大学,毕业后考公务员呢。   薛若若捏紧勺子,随后慢慢放松下来。   果然……   “明天我就会搬出去。”   她忽然开口了,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   “下午,和那位领导说了,他会安排。”   因为不怎么说话的缘故,难得开口,薛若若也是如此言简意赅,不过房间内的几个人都明白她的意思。   大概就是她和今天下午出现的那位领导说了自己的情况,因为她是极为罕见的天才,上面愿意帮她解决食宿问题。   这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国家想要拉拢这部分新兴力量,就必定给予很好的待遇。   “那挺好的。”   其实没有这个插曲,村里这几天也会处理好薛若若的事,她只是比预计的早离开一天而已。   “你拥有的天赋,对你来说是最值钱的东西,你下半辈子能过的怎么样,就看它了。”   或许是出于最后一丝血缘上的关切,薛百里破例对薛若若说了很长一段话。   “你这个孩子虽然不怎么说话,可看得出来,你比你爸妈有分寸,他们本来能把日子过的很好,可惜走了一条歪路,之后日子过得怎么样,你最清楚不过了,孩子,别学他们,既然国家愿意帮你,那就看国家安排,国家不会害你的……”   “你看现在公务员的待遇就很好嘛,五险一金加到手工资,一年有二十多万呢,你们这种特殊人才,肯定比普通公务员要高,到时候还清那笔欠款,也就几年的事情……”   说着说着,话题又有些歪了。   “我会还的。”   薛若若的语气很肯定。   “呵呵呵,我知道,我也不是催你,慢慢来,等你赚钱了,每年还十几二十万就好了。”   薛百里笑了笑,像个胖乎乎的弥勒佛一样。   这还不叫催吗?宝宝鄙视地瞅了眼亲爹。   但显然,不是每家每户都像此刻的薛家这样平和。   灵气大复苏这简简单单五个字的背后绝对是颠覆性的社会变革,对于各行各业乃至国际局势都有巨大影响。   未来的社会灵能者会取代现在大部分华夏国产阶级甚至社会地位更高的人员,学习不再是唯一出路,是否拥有修炼天赋,或许比智商更重要……   当然,许许多多人努力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大半辈子的成就,也有可能在这个时代,瞬间崩塌……   不仅仅是华夏,各个国家都在同一天,不同时间,向民众宣布了灵能时代的到来。   一些政局本就混乱的国家因为这个变故,直接开启了政党斗争,一些宗教恐怖势力卷土重来,硝烟四起。   相比较之下,华夏的治安环境还可控可防,有极小一部分人想要趁机闹事,也被早就布防好的军警按压下来。   之前华夏的全民普检走了一步好棋,虽说可能实际上做不到真正的全民,可起码有超过百分之九十的民众完成了血液检测。   国家最先将精力放在了学生身上,之后几天,会陆陆续续完成社会人员的检查,这部分人里,有修炼潜质的都会被国家约谈。   潜能高的,会格外关注,愿意加入国家机构自然是最好的,不愿意加入,也会记录在特殊档案里,固定时间查访,确定对方没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因为在灵气大复苏的时代,拥有超自然能力的人将会是普通人群里最大的危险。   因为全球灵气浓度在不断提升,未来还有诸多不可控变故的缘故,华夏官方宣布,每个公民每年都能免费进行两次基础血液检测,现在没有修炼潜质,不代表以后永远没有。   不过除了华夏外,很少有别的国家这么做。   一来太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二来并不是每个国家的民众,都这般信任政府。   特别是美洲联国的人民,在他们最喜爱的noface上,已经开始抨击起华夏政府这种“侵犯人权”的“不自由”的行为,不少政客还呼吁其他国家联合起来制裁华夏,可惜现在各个国家都乱的很,压根就没人理他,就像是唱独角戏的阿丑似的。   现在国外众说纷纭,国内的民众对于这件事先被隐瞒的抽血事件也褒贬不一,但总体都认可了国家的决定。   喧嚣躁动的一夜过去了,等第二天睁开眼,生活好像也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至少对于要上学的学生来说是这样,每一个想要借这个机会偷懒不上学的学生,都迎来了父母“爱的问候”,最后依旧只能乖乖起床,背上书包去学校学习新的知识。   至于大人们则更忙碌一些,他们想办法联系在政府部门上班亲戚朋友,询问有关灵能方面的事情,只可惜,除了特殊人员基层的政府干部对这件事知之甚少,根本就打听不出什么来。   倒是华夏官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传一些消息,慢慢让民众吸收接受之后的变革。   ******   “不多住几天吗,你堂叔家不欢迎你?”   魏无敌开车来薛家接人,薛若若的东西都在爆炸中烧毁了,不过即便没有那一场爆炸,她的东西也少的可怜,所以魏无敌来接人的时候,薛若若只带了一个书包。   他看了眼薛家的院子,记得在调查里,薛若若的这个亲戚非常有钱,他们家之前的房子都是薛家借的,能这么大方免费借房子给亲戚住,应该关系挺好才对啊。   薛若若摇了摇头。   太幸福了,是因为那里太幸福了,所以不能再待下去了。   那一家人太幸福,她怕自己会破坏那样美好的幸福感,所以不能再待下去了。   她最后看了眼薛家的院子,然后收回视线,像个木偶人一样安静地坐在后排座位上。   从今天起,宝宝继续一个人上学,那个总是和她走同一条路回家,一前一后看着对方背影的人不在了……   ******   华夏民众的适应性很强,几天的时间,大家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本的轨道上,只不过生活里多了许多关于灵能的话题。   现在茅要芳刷的飞信公众号推送小文章里,最多的是《原来灵能融合高的原因是因为吃了这些》、《震惊!这个天才的食谱外流了》、《常吃土鸡蛋居然能涨灵能》……家里的常备食谱为此重新换了一波。   除此之外,家长圈子里最关心的也不再是孩子的学习了,而是孩子的修行潜力,随着这些天社会人员的血检结果陆陆续续下来,他们又开始互相比拼自己的潜力值了,总之生命不息,攀比不止。   新闻出来的第六天,薛家两口子终于也等来了检查结果,考虑到个人隐私,所有的结果都会发到每个人的手机上,不会公布,只不过当这人具备很高的修行资质时,会有专门人员上门做详细记录。   这一天,薛家就有人上门了。   两口子面上端着,心里激动的要死,公婆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他们中的谁有这样高的潜质,或许他俩都有。   “嗯,大黄,你们家大黄血检中灵能活性达到了66%。”   工作人员眼神火热地落在了大黄的身上,这场异变对于所有生物来说,都是机遇,虽然目前发生的几起伤人事故都是变异动物引发的,但就目前国家公布的消息来看,部分亲人的宠物即便进化了,依旧保持着对主人家的亲呢。   就像是很多中描写的战宠一样,或许在未来,拥有一个变异的宠物也会是一种彰显身份地位的方式呢。   大黄警惕地看着院子里的陌生人,重重地摇了两下尾巴。   大、大黄?   笑容僵住了,薛百里和茅要芳都想不到,一家三口,三口都输给了一只狗。   作者有话要说:  大黄一脸深沉:现在喊我一声爸爸,或许一切还能挽回 第136章 灵气复苏11   全球各国国家虽然都已经向民众公开承认了灵能时代的到来, 但是为了避免大恐慌的发生,很多重要的事情,暂时还隐瞒着, 比如变异发狂的动植物到底能有多强大, 又比如随着灵能时代到来,诡谲人心引发的潜在危机有多恐怖……   现在大家所知道的, 都只是最浅显的内容, 各个国家之间也有所保留,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模式,俨然进入了另一种层次。   灵者和驯化的变异动植物和军事力量一样,都是每个国家的宝贝财富。   目前来说,除了官方培养不曾公布的变异动物外,在这一场普检中, 广市只在居民饲养的各类宠物中检查出十七只已经开启灵智或极有可能开启灵智的动物。   大黄正是其中之一, 可以说是极为难得的宝贝。   只可惜这类宠物已经拥有了低智人类的思考能力, 随着变异程度加深,它们的智商还会越来越高, 它们绝大多数都会将自己当成饲养家庭中的一份子, 自然地亲近饲养它长大的主人,行为上护主, 很难被二次驯化, 简单的说,就是没办法转让的贴身外挂。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官方允许这类一般情况下对人类没有危害的变异动物继续呆在主人身边。   “这是大黄的官方身份证, 凭借这个证明,以后每个月都可以从社保局领两千块的粮食补贴。”   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证明,上面是大黄的照片, 茅要芳瞟了一眼,那是之前她随手拍的,因为当初城中村所有有主的狗子都得办狗证,当时为了身份证明,还花了她一百多块钱呢。   没想到政府居然用这张照片给大黄办了一张类似身份证的证件,上面的大黄刚做完绝育手术,脖子上套着塑料圈,一直脚高高抬着,一副很想舔,却因为塑料圈挡着,舔不到伤口的蠢萌模样。   茅要芳想着那个工作人员刚刚说的那些话,大黄似乎会越来越聪明,将来或许还能听得懂人话,她觉得大黄要是看到这张照片,肯定会不高兴的。   不过无所谓,重要的是钱,他们家大黄终于可以自食其力了!   “汪!”   大黄又看不到照片,纯粹只是听懂了工作人员的那句话,顿时狗窝也不趴了,也不刨院子里肥沃的黑泥土玩了,摇着尾巴走到茅要芳身边,拿着脑袋蹭了蹭她的大腿。   狗听懂了,那人给狗钱,钱是用来买吃的哒,狗要吃一大碟带着身子的小白虾,要吃一整碗带着肉肉的大骨头!   ******   等宝宝上午放学回家,就看到妈妈端着两盘小白虾从厨房出来,一盘放在桌子上,另一盘用大黄专用食盘盛着的小白虾则是放在了大黄的面前。   与此同时,她也听说了白天发生的事情。   “这么说咱们家大黄很厉害啦!”   宝宝开心地撸了一把大黄的脑袋,然后拍了拍它,示意它可以开动了。   几天的时间,足够让普通大众了解血液中灵能活性的数值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大黄的灵能活性放在启灵的动物里是什么水平他们不清楚,但同样的数值,放在人类群体中,已经是天才中的天才了。   薛百里的灵能活性是17%,茅要芳是16%,这是很普通的数值,按照官方给出的报告,除非是在灵力枯竭时期就已经开始接触修行的灵者,这一次灵气大复苏时代到来,对于已经上了年纪的人来说,效益反而是最少的。   越年轻,身体就越能接受灵气的冲洗,灵能活性越高,而上了年纪的人身体各项机能本就在衰退,反而不能像年轻人一样适应新的环境。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中老年里也有天才,只是比例相对来说少的可怜。   薛百里和茅要芳已经很满足了,按照这个趋势,他们会因为灵气的存在越来越健康。   据说政府已经在通过变异植物研究各种特效药和辅助修炼的药丸,或许在不久之后,困扰医学界多年的各类绝症都将被克服。   他们这一辈子追求的也只是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女儿再孝顺懂事一些,这辈子就圆满了,所谓的灵气出现让他们将来可以免于疾病的折磨,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唯独让两口子担忧的是女儿宝宝。   一开始,他们也不希望女儿拥有太强的修炼天赋,可不想要太强是一回事,一点都没有又是另一回事了。   这次血检,宝宝的灵能活性是0%,也就是说,她还是彻头彻尾的普通人,要知道,在灵气大复苏之前,世间残存并渐渐复苏的那点灵气,也能让现代绝大多数人身体里拥有少量的灵能,更别灵气充裕的现在了。   这个检测结果证明了,她就是一个灵气绝缘体,不存在任何修炼的可能性。   据说目前为止,这样的人,全球加起来可能都不超过两位数。   “本来我还想着,我和你爸中间要是能出一个有本事的人就好了,将来谁敢没眼欺负你,咱们两个老的还能替你出头,想到呀,到头来,咱们家最有本事的,居然还是大黄。”   茅要芳笑着说道。   “汪!”   听到自己的名字,大黄嚼了嚼死无全尸的虾子,高兴地大叫一声。   “也好,咱们家也是有靠山的人了。”   茅要芳感叹了一句,“就是不知道变异动物的寿命会不会延长,大黄都已经六岁了,哎,早知道之前就不该贪那两百块钱的便宜,要不然还能让大黄生几只小黄呢,我看飞信公众号上说天赋高的人类或动物生下的孩子拥有高天赋的可能性更大呢。”   当然,还有一句话茅要芳没说。   现在全国各地已经有好多养了宠物的老板挂出了重金求子的广告,像大黄这样灵能活性很高的启灵动物配种一次,能得到十万甚至更高的酬金。   那速度,都比收租金来的快了。   茅要芳眼神幽幽地看向了大黄的两腿之间,表情满是苦涩懊悔。   “汪!汪!呜……”   大黄叫声都不响亮了,叫着叫着,变成了委屈地呜呜声。   它觉着女主人的眼神让狗有些害怕,小白虾嚼起来都没有以前那么鲜甜了。   “还是咱们宝宝厉害,当初把大黄捡回家,闹着要养它,宝宝是咱们家最大的功臣,来,爸给你倒一杯椰奶!”   自从宝宝的血检结果出来后,薛百里和茅要芳都特别照顾她的情绪,就怕孩子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心里头生闷气。   为了让宝宝开心点,两口子还难得大方的给宝宝提升了零花钱额度,从原本每个月的一百块,提升到了现在的一百十块!   宝宝差点就给惊喜坏了(才怪)!   “那也得夸爸妈你们最终同意收养大黄,还得夸大黄自己争气,说起来,咱们一家人都是大功臣呢!”   宝宝给爸妈倒了啤酒,又给大黄夹了两块带鱼,举起盛着椰奶的杯子,一副开心的表情。   “干杯!赞我们一家四口!”   茅要芳见女儿的脸上不带任何阴霾,胸口的那股郁气也尽数散开了。   “嗯,赞我们全家!”   三人举杯碰在一块。   “汪!”   大黄仰着脑袋,欢快地叫了一声,也算是以声碰杯啦。   即便未来还有诸多波折变故,但是一家人永远都要这样开开心心的,宝宝也在琢磨着,是不是应该找一个机会,在爸妈面前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   ******   “你们考虑的怎么样了?”   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又上门了,因为是双休日,宝宝也在家里接待对方。   “国家好像很需要这块地?”   宝宝装作好奇地问道,“是为了建灵者大学吗?其实广市还有许多地址更适合修建学校,为什么偏偏选中了那一块地呢?”   说着,她颇为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是不是因为那块地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能量,对于灵者的修炼有极大的好处呢?”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推理,现如今南郊和东郊都存在一些空置用地,广市要修建灵者大学,而今年高三考生高考在即,这所大学如果要面向本届高考生招生,那必须在九月份大学开学季之前修建完成。   她爸妈早就表现出了不愿意售卖那块土地的态度,一般来说,面对她爸妈这种可能需要长时间耗着的“钉子户”,最佳的方式就是更换选址,尽快施工。   但对方没有,这已经是他们一个礼拜之内第三次上门了,对方对这块土地,似乎势在必得。   宝宝好歹也活了好几世,虽然每一世都会被原身的思想、性格、智商同化一部分,但不至于连这点道理都猜不透。   她猜测,随着灵气复苏,或许也会诞生一些灵气特别浓郁的福地,就像是很多修仙中的修真者选山头那样,在灵气越充裕的地方修炼,修炼进展就越快。   一个能够让国家选中,作为灵者大学的位置,必定是整个广市,灵气最为充裕的几个中心点之一。   说实话,在产生了这个猜测之后,宝宝就已经决定了,要将这块地卖给国家。   原因很简单,因为守不住。   除了官方的力量,华夏国内依旧存在一些私人势力,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这部分人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必然会培植属于自己的人才。   那样一块福地,就是一个移动的肥肉,早晚会引来无数势力的垂涎。   宝宝可不相信,那些势力背后的人会和他们这些普通人一样,一点都不知道官方从未公布过的福地的存在,或许眼前这人的几次登门拜访,早就已经引来了有心人的关注。   卖是肯定要卖的,但不能稀里糊涂的卖掉。   严肃的中年女子不说话了,她喝了口茶,忽然间笑了一声。   “小姑娘很聪明。”   这个秘密,国家暂时还不准备对外宣布,因此女人一直都没有告知眼前的这一家人。   “现在,让我们重新商谈价格吧。”   之前的价格,对于一块普通的田地来说,已经十分公道了,之所以没有给予更高的价格,是怕引来他们的怀疑。   但显然,即便这样,依旧没有瞒住。   她没有直接承认宝宝的推理,而是告知了薛家人,在他们家的那块地上,国家准备修建一个修炼室,供学生使用。   这个回答,其实已经间接告诉他们,宝宝的推算是正确的。   薛百里和茅要芳有过很多猜测,但唯独没有猜到这一点,两人见状互相对视一眼,很快就确定了对方的想法。   地可以卖,赔偿款按照之前协定好的那个数额给,但两人提出了一个额外要求,就是等修炼室建好后,他们一家要其中五间房间的所有权。   一大块地他们保不住,可其中几间屋子总行吧,而且国家占了这么大的好处,也该保障一下他们的权益,所以两人还提出,国家得保证他们的这个房屋所有权,不会被任何势力侵占。   最后经过一系列的讨价还价,房间数量减少至三间,赔偿款按土地市价的一点五倍赔付。   也就是说,他们从此就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学区房”,还是即将落成的灵者大学里,极有可能未来只提供给尖子生的特殊训练室。   房子还没到手,两口子已经开始思考起该定多高的租金了。   当然,闺女今天的表现十分优秀,也该奖励一番。   宝宝笑眯眯地听着爸妈口中的奖励,心里一点都不抱期望,十块!不能再多了!   真是有违她包租二代的气质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一天,饥寒交迫的大黄(当年没被宝宝捡走的流浪黄)走在路上,它的目光停滞在街边的电线杆上,面带屈辱,犹豫再三,抬起爪子撕掉了上面贴着的某个小广告,按在了地上,透过指缝,依稀可见广告上加红的四个大字——重金求子! 第137章 灵气复苏12   “咱闺女今天的表现可真是吓了我一大跳。”   晚上, 洗完澡洗完脸的茅要芳坐在梳妆台前,从便宜大碗的片仔癀珍珠膏里挑了一小坨,放到掌心揉搓开, 再一点一点按压到脸上。   “谁说不是呢。”   薛百里也回味了一下, 想到闺女白天对着国土局工作人员都毫不胆怯的表现,忍不出笑出声来。   “哈哈哈, 像她爸, 有胆色, 有脑子!”   在此之前,两口子都将这个闺女当成孩子,总觉得孩子嘛,没长大,当爸妈的就得多看护着点, 可现在看来, 孩子已经是大人了, 有些方面,一点都不比他们差。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 老蟹没有小蟹慧, 小蟹打洞会转弯,果然让孩子多读书是对的, 咱宝都快比咱们两个老的更精明了。”   茅要芳涂完脸, 盖上珍珠膏的瓶盖就回到了床上。   “你说……”   茅要芳盖上被子,拍了拍丈夫的胳膊。   薛百里看向她, 一个对眼, 两口子就明白对方的想法了。   确实也应该放宽对这个闺女的约束了。   ******   第二天,宝宝坐在桌子边上吃着粥,手里拿着半截油条, 时不时咬上一口。   自从领了正式户口证明,还有粮食津贴领后,大黄的伙食待遇也上去了,这会儿它的碗里放着两个水煮蛋,还有一大碗加了肉沫煮出来的白面条,它正稀里呼噜地吃着面条,眼睛死死盯着那俩鸡蛋,等吃完面条后就干它们。   小日子美得不得了!   “宝宝,我和你爸商量了一下,昨天你表现得很不错,为咱们家立了大功,我和你爸决定要给予你一笔奖励!”   薛百里和茅要芳互相推搡了一番,最后还是茅要芳站了出来,拿着一个小红包走到了闺女的面前。   哦!十块!   宝宝已经不对这个所谓的奖励抱有期待了,不过为了让爸妈开心一些,她还是装出了一副很激动的表情。   只是十块钱,妈妈至于表现的那么肉痛?宝宝看着爸妈奇怪的动作,和一副被割肉的挣扎表现,心里忍不住产生了些许期待。   难道不是十块……   是五十!还是一百!   这么想着,宝宝也忍不住有些重视了,要知道穷比的日子不好过,蚊子再小它也是肉啊。   “喏,密码是你的生日,省着点花啊。”   茅要芳将红包塞到女儿手里,然后扭过头去,好像多看一眼,就会后悔似的。   还有密码?   宝宝捏了一下红包,里面是一张长方形的硬卡片,不出意外应该是一张银行卡,到底是多大数额,得打到银行卡里啊?   “你已经是大人了,以前爸妈管着你,不让你多花钱,是怕你还小,大手大脚花惯了,以后也没有节制,但现在不一样了,爸妈都觉得咱闺女不是那种没分寸的人,能自己拿钱了。”   茅要芳和薛百里都控制着自己不去看那个红包,大道理他们都懂,可谁让他们抠门了一辈子,性子已经拗不过来了呢。   他们知道,外面很多人都嘲笑他们两口子不会过日子,每个月拿那么多租金,不说吃喝嫖赌,至少也能对自己好一点,买点奢侈品,餐餐大鱼大肉吧。   可他们两口子到现在还开着一辆打折时买的电瓶车,和他们家家境相当的人家早就已经给儿女买几百万的豪车了,自己出入的代步车那也是奥迪奔驰起步。   抠,太抠了!这是所有人对他们两口子的评价。   很多人都担心,他们人死了,钱还一分不动没有花掉。   “省着点花,花不掉,就想想怎么让钱生钱,比如理财啊,基金啊,股票啊。”   “行了行了,闺女都那么大人了,这点分寸会没有?再说了,钱都给孩子了,她想怎么花,我们都不应该管她,要不然干脆就别给这笔钱了。”   茅要芳还想多说几句呢,就被自己男人给拦住了。   “对吧,宝,你肯定不会乱花的吧?”   薛百里冲着闺女咧嘴一笑,本来因为肥胖的缘故无关就被肥肉挤小了,这会儿他笑起来,五官更是皱成一团,像一个受气的倭瓜。   这还不是在提醒她节省花钱吗?   宝宝炯炯有神地瞅着俩戏精爹妈,对手里这张银行卡充满了期待。   她觉得自己的胆子可以再大一点,这里面起码有一千块!   ******   上学的路上,宝宝走进一个自助取款机房,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   一、二、三……六……六个零,前缀数字是五,一共有五百万!!!   宝宝揉了揉眼睛,选择将卡退出,然后再将卡插进去,重新输入密码。   她仔细数了一下,依旧是七位数没有错!   曾几何时她也是富裕过的,每一世即便不是大富大贵,可也是小有富余,可这一世不一样,这一世她爸妈是葛朗台啊,能让这对父母主动给她巨款,简直比让美洲联国承认自己无耻下贱还要难。   难道不久后美洲联国就要承认自己无耻下贱了?   宝宝捏了捏自己的脸蛋,这一刻晕晕乎乎的,有一种升仙的快感。   不行了,手痒,好想花钱。   看着银行卡里肥美的数字,原身压抑着的购物欲有些蠢蠢欲动了。   ******   走进教室,同学们都围在一起讨论灵能相关的话题,自从大家的血检结果出来后,班上隐隐出现了新的小团体。   灵能活性比较高的学生和灵能活性比较高的学生喜欢凑在一起谈论最近灵能课修炼的心得,灵能活性一般的学生追赶不上他们的进度,又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如人,故意装作不感兴趣的样子离那个群体远远的,可和别人聊天的时候,分明还竖起耳朵,集中注意力偷听那波好学生的谈话……   据说,所有的学校都准备进行再次分班了,除了文理科外,新增了一个灵能科,所有天赋高的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进入灵能科学习。   好像继学习、家世背景之后,又多了一种渠道将人分成三六九等。   “宝宝,你说这个世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大的变化呢,我那么认真的学习,每天请家教辅导,做作业到凌晨一两点,早上五点半起床背英语单词,午休的时候我只敢睡十五分钟,明明那么困,可还是想着多刷几道题,我就是想要高考的时候取得一个不错的分数,考上一所好大学,将来能够找一份赚钱多又体面的工作……但是现在,好像都看不到希望了……”   宝宝的同桌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瘦小女生,在宝宝坐下后,她忽然捏不住手中的水笔了,眼泪吧嗒吧嗒流了下来。   对方的灵能活性也不高,只有12%,甚至连薛爸茅妈这样的中老年都比不上。   现在流传着一种说法,体质越好,灵能活性高的可能性就越大,就目前的检测结果来看,体育生或是长期有健身习惯的人接受灵气灌溉的适应性越好,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   眼前这个女生为了有更多时间念书,每天晚睡早起,克扣睡眠时间,撑不住了,就喝各种各样的保健品,瘦瘦小小的身子一直都是在强撑着。   她和她爸妈都只有一个信念,熬过高考就好了。   但这样的身体素质,让她在这一波灵气复苏时吃了大亏。   宝宝很少见到她这样脆弱的样子,在原身的记忆里,这个同桌一直都很要强。   她和班长常年争第一,只要有一次考第二,她一定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力求下一次赶超班长,现在班长检测出了超强天赋,班上很多成绩不如她的同学也拥有比她更高的潜能,之前靠成绩撑起来的骄傲,就这样被轻易打碎了。   修炼的天赋不等同于学习成绩,她再怎么拼命练习都找不到灵能老师口中的所谓气感,冥想时也感知不到任何灵气波动,眼看着在经过系统学习后,班上已经有两个同学激发了异能,七个同学找到了老师口中的气感,她真的撑不住了。   现在激发异能的两个学生分别是班上的体育委员和薛若若,他们分别觉醒了力量系和金属系异能。   两人的异能都只在灵种中期,力量系的男生可以搬动五百斤左右的物体,而薛若若已经可以将金属变形,大致幻化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这两种能力目前看来不算特别出彩,可等他们的等级提升后呢?   力量系就先不说了,薛若若的金属系异能能够操控各种类型的金属,要知道,现在华夏的很多尖精配件都受技术水平影响没办法生产,只能从一些国家进口,要是她的水平能够提升上去,对金属的控制力加深,她本人就将是一台高精仪器,可以生产出各种型号的配件。   这类灵能者的出现,将会快速取代一批人或机器,或许之后的时代,真的就是灵能者的时代了。   “其实,我们也不用那么悲观啊。”   宝宝想了想,凑到同桌身边小声地说道。   “你看呐,我们班一共四十八个学生,也就出了三个天赋特别高的同学而已,剩下的同学里,绝大多数也都平平无奇。”   修炼真的是一个特别残酷的淘汰方式,灵能活性25%的人,如果没有奇遇,可能终其一生也就止步灵种初期了,这类人甚至都没办法激发出异能。   而在这次普检种,这样的人,占了六成。   25%到35%之间的人,有一定几率修炼至灵种中期,激发异能,但比例也不算太高。   那些真正有修炼潜质,有望突破灵种,成为灵启修士的人,可以说是千里挑一,这样的比例,真的不算太高。   只不过现在灵能时代刚到来,大家习惯性盯着身边那些天资最高,修炼速度最快的人,忽略了实际上,普通人依旧是大多数。   “或许有雷电系的异能者,可他们能够代替发电设备吗?每天生病的人那么多,治愈系异能者有几个,他能解决掉所有的病患吗?最厉害的灵者有多强我也不知道,可一个核弹下去,他还能幸存吗……”   就好像以前改变时代进程的那些科学家一样,不是人人都像他们,可每个人都各司其职,都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推动着历史的滚轮,它慢慢前进。   “学习好怎么会没用呢,你还是能够考一个理想的大学,从事你想做的工作啊。”   宝宝小声安慰同桌,不过她也明白,这种看着曾经不如自己的人不费吹灰之力赶超自己确实很难平衡心态,可现实已经这样了,只能自己努力去找到一个平衡点。   “诶呀,或者你想想,班长肯定是准备考灵者大学了,以后她的心思放在修炼上,肯定没人跟你抢第一了,这么想想,是不是还挺开心。”   “我才不需要她让我呢,前段时间我妈给我换了一个化学家教,那个老师教的特别好,以前我就是化学拉分,让她占了便宜。”   眼睛妹嘴犟说道,其实她明白宝宝说的都是对的,可还是不甘心啊。   “其实我不应该在你面前说这些的……”   她已经平复了些许心情,好在刚刚两人说话都很小声,这会儿也没人注意到她俩,眼睛妹赶紧擦了擦眼泪,然后内疚地抱住了宝宝的胳膊。   论惨,还有谁比宝宝更惨呢,千万中无一的绝灵体质就让她遇到了。   “宝宝你说的对,我们一起好好学习,考一个好大学,其实不能修炼,也没什么的。”   说着,眼睛妹又用欣赏的眼神凝视宝宝,“你心态真好!”   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哈哈哈,还好吧。”   宝宝笑了笑,任谁家里十几套房子一个农贸市场再加一块待拆迁的土地,然后自己的小银行卡里还存着五百万,心态都能像她这样稳的一匹。   不过这些话就不用说了,她怕好不容易平复心情的孩子心态再次崩掉。   国家的速度比宝宝想象中还要快,就在她和同桌刚说完话的当天,全国所有高中都收到了教育局的通知,设立了出文理班之外的灵能班,除了一部分同学的家长对所谓的灵者抱有怀疑和担心外,大多数家长都同意自家有修炼潜质的孩子转到了新的班级里去。   宝宝所在的七班少了六个学生,薛若若也是其中之一。   最倒霉的还是文科四班和理科十一班,这两个班级的学生被打散分到其他各个班级里,补足各个班级人数上的不足,高中都过去一半了,又要开始认识新的同学。   少了那一波顶尖的修炼天才,班上的氛围一下子又和谐了很多,大家也会讨论关于灵者的话题,露出艳羡的表情,或者成群结队去灵能班找以前的同学,围观已经激发异能的同学展示自己的能力。   日子就在艳羡和惊叹中一天天过去了,因为一直都没有亲身经历异兽或是变异植物袭击人的危机,大家都没有意识到,灵气复苏带来的,不仅仅只是人类的进化……   ******   原身爸妈的节俭教育着实有些问题,有些时候吧越压制着孩子不让花钱,孩子花钱的欲望反而越大。   原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至少附身在原身身上的宝宝已经切实感受到了对方遗留下来的磅礴的购物欲望。   没错,就是原身想花钱,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很是无辜的宝宝背上了自己的小包,包里装着已经转到自己银行户头上的五百万,牵着可以充当打手保镖的大黄,兴冲冲地出门去啦。   动物和人不一样,国家公布了一套人类可以修炼的吐息功法,可对于变异动物的修行,国家并没有给出相应的功法。   有人说国家也没有研究透,也有人说变异动物伤害性太大,国家虽然没有收缴私人豢养的变异宠物,却也限制了它们修行的速度。   就现在华夏唯一也是最大的灵者论坛里网友们的讨论来看,动物似乎也有自成一派的修炼方式,速度并不比人类慢。   这可能就是老天在给与人类智慧后,又给与其他生灵的一点补偿吧。   据一家人的观察,这段时间大黄的牙齿锋利了很多,以前一根牛骨头足够让大黄消磨两三天,可现在再给大黄一根牛骨头,它上去咔嚓两下,梆硬的骨头就简单的碎成了渣渣,嚼起来毫不费力。   除此之外,倒也没见大黄显示出什么特殊的能力。   宝宝一度觉得,大黄的异能作用在消化道上,它的胃口更大了,在不节制的情况下,国家给的那些津贴都不够它吃。   但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大黄的存在已久给了一家人强大的安全感,就连宝宝想要在双休日出去逛街,爸妈都要求她把大黄一块带上。   “滴——”   上了公交车,宝宝拿出公交卡刷了一下,司机看了看她牵着的大黄,本来想要说话的,但当宝宝拿出另一张卡,在刷卡器上刷了一下,标准的女声播放“滴——异宠卡”时,他就把嘴巴闭上了。   异宠是对人类饲养的变异宠物的统称,据官方报道,变异宠物的智慧不亚于十岁以上人类,脾气稳定,绝大多数情况下,和接受过训练的导盲犬一样情绪稳定。   当然,也不乏一些在被饲养时受虐待,或者天性不喜人类的变异动物,但这类宠物大多都在开启灵智后想办法离开了人类聚集的社会,或者在报复饲主后离开。   现在还留在人类家庭里的,都是十分亲人的异宠,所有在官方登记过的异宠都有身份证明,可以出现在公交车、地铁、商场等公共场所。   “诶呦,这就是变异动物吧!整个广市听说都没几个呢,小姑娘你运气可真好。”   公交车上坐了几个乘客,听到那一声播报,目光都集中在了大黄的身上,没有一个人对大黄上车的行为露出警惕厌恶。   不过宝宝还是很注意地选了一个靠边的位置,拉紧绳子,让大黄趴在自己的脚边。   “我家楼下有个脾气古怪的老太太,没儿没女,养了几十只猫,以前大家都说她蠢,费那么多钱给自己攒养老金不好吗,没想到这次人家那一群猫里就出现了一个变异猫,体积看上去跟一头小老虎似的,之前老太太一直瞒着,等到普检,瞒不住了,大伙儿才知道这猫原来早就变异了。现在好了,政府直接给她安排了更大的房子,让她和那群猫都搬过去住,听说还雇了人专门照顾老太太,给那群猫喂食呢,老太太养了猫上半辈子,小半辈子靠猫养老,谁说不是缘分呢。”   一群人唏嘘地聊着,他们也不需要宝宝给与回应,聊着聊着,话题就转到了家里、亲戚家、同事家有修炼能力的天才身上。   “你们还觉得这是好事?”   角落里,一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汉讽刺地说道。   大伙儿都觉得灵者能耍风耍水很稀罕呢,就有一个泼冷水的人出现了。   “人类造孽太多,这是新神要灭世人呢,现在赶紧赎罪,请求新神的宽恕吧。”   那人神神叨叨的,提到新神时,浑浊的眼球里满是狂热,“新神要灭世,只有信奉新神的人能够得到永生。”   他又强调了一句。   “哎,大哥,你该不是信了什么邪教吧,我和你说,这些教会都不正经的,我给你讲讲道德经吧,我们传统的道教才是好东西呢。”   一个五十出头,看上去身子骨保养的很不错的中年男人对着那个神神叨叨的老头说道。   “你管他那么多。”   坐在他身边的女人扯了扯他的衣袖,显然不想丈夫多管这个闲事。   “哎,我们一家都信佛的,每年都要去普陀山拜拜呢,我跟你们说,观音菩萨真的很灵,之前我家隔壁邻居的表妹的三姨夫……”   又有一个佛教徒想要宣传一下自己信仰的佛教。   “新神会惩罚所有不洁的灵魂,异教徒必受惩罚,新神……”   那个老人依旧叨叨叨,视线还不断在公交车上的几个乘客身上划过,先是在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生上停留。   “看什么看,老色狼!”   上车前就和女朋友闹别扭的男人注意到了他的视线,厌恶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换到女朋友身边坐下,他以为那个老头是流氓,在看自己女朋友穿着低胸装,露出来的姣好身材。   老人念叨的声音停顿,犹豫了一会儿,又看向了车上其他人,嘴里依旧念念有词。   时间一长,大家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了。   “算了算了,我们要不下一站就下车吧,这个人怕不是精神病吧,到时候伤人了怎么办啊。”   “那个老头子有病吧,太吓人了。”   ……   密闭的环境下,这种恐慌的氛围传播的越快。   当然,也有人不怕,不就是一个神神叨叨的老头子吗,就他那瘦小的身板,要是敢打人,还不是反手就能把他打趴下。   下一站车到站了,不少比较警觉的人选择下车,与此同时,又有几个穿着连衣裙的初中女生从前门上来。   “我杀死你们!”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最后排的老头子举着匕首,冲向了那几个刚上车的年轻女孩子。   离他最近的几个男人他视而不见,几个体型比较魁梧,看上去有一把力气的中年女性他也视而不见,他越过带着异宠的宝宝,眼里只有刚上车的,几个打不过他的小女生们。   废物就是这样,再怎么满嘴的所谓神谕,也只会对弱者下手。   匕首散发的阴森寒冷的利光,吓退了一部分要帮忙的人,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大黄!咬他!”   宝宝的反应还算快的,在那个老头越过她时,当机立断把挎包扔向那个老头,她坐的这个位置的边上正好挂着破窗锤,她伸手拿起锤子,在把包甩过去的时候,将那个锤子重重砸向对方的手腕。   两个动作,打乱了那个老头的节奏,还把他手上的匕首打掉,他也顾不上趴着的异宠了,面色狰狞地冲着宝宝伸手,似乎是要掐宝宝的脖子。   “汪!”   一瞬间,大黄的脑袋膨胀了数百倍,好像都快要把公交车给撑破了,它张大嘴巴,露出出森森犬牙,但下一秒,它的身形就恢复成原来那个大小,至于刚刚还发疯的老人,消失在了公交车上。   “吃人了,异兽吃人了!”   一时间,尖叫声此起彼伏,一群人前赴后继从公交车上跑了下去,还有一部分胆子大的,觉得大黄干的很棒,还有心思拿出手机拍起视频来了。   “谁让你吃脏东西的!”   惊魂未定的宝宝拍了怕自己的胸口,她忽然回过神来,立马蹲下身捧起大黄的脸,急切地说道。   “汪!”   大黄歪着脑袋,眼皮半耷拉着,囧着眉头,满脸的问号。   那……吐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大黄:叫一声爸爸,爸爸吐出来给你吃   (放心,大黄没有真的吃人,这和它的能力有关) 第138章 灵气复苏13   “大黄, 快吐出来。”   宝宝又揉了揉大黄两颊的肉,扯了扯它的嘴角,想让它把吞进去的那个人给吐出来。   “汪!”   大黄甩了甩脑袋, 将自己的脑子从宝宝手里挣脱出来, 然后歪歪头,歪歪脑, 就是不愿意老老实实地和宝宝对视, 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蠢萌表情。   “怎么回事?”   “狗吃人了, 那个异宠,一下子变得那么大,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给吃进肚子里去了。”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司机的双腿都被吓软了,在大黄吃人那一幕发生后, 踉踉跄跄地跑到了公交车下, 哆嗦着手,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会儿公交车自然车门大开, 继续在原地停着, 等待警察的到来。   “异宠吃人!我早说什么来着,这种东西就不该继续让人养着, 一旦发现变异的宠物, 就该抓起来,要么解剖研究, 要灭消灭, 畜生就是畜生,怎么可能通人性呢,放在人群里, 多危险啊。”   “太可怕了,居然吃人。”   车辆停在公交车站台边,这里本就有不少人在等着,再加上被刚刚那些尖叫声吸引过来的路人,这会儿车门外围堵了不少人,举着手机拍摄。   “不是这样的,这只大狗是为了救我们,刚刚一个老人举着刀要砍我们,是这个姐姐和大狗救了我们。”   几个十一二岁的小女生惊魂未定,眼眶里还噙着泪,可听到大家这样辱骂救了它的大黄,还是很坚强的鼓起了勇气。   “大狗和姐姐是英雄!”   小女孩站在车上,冲着车外的那些人吼道。   终究是太害怕了,刚吼完,就忍不住泪崩了,两个小伙伴抱在一块痛哭起来。   要是刚刚没有宝宝和大黄出手,恐怕那个老头手上的匕首就直接扎进她们身体里了,平日里手指割破一点皮都要哭好久的小姑娘光是想象那一个画面,就已经吓到腿软了。   “怎么回事?”   “就是一个神神叨叨的老头,估计信了什么邪教吧,在车上拿着刀就要砍人。”   “这不是还没有砍到么,好歹也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怎么能让畜生吃了呢。”   “就是,畜生尝过人味就止不住了,谁知道会不会吃上瘾了,这狗不能留了。”   外面的议论声十分嘈杂,一部分人觉得那个老头子私有无辜,也有一部分觉得不管怎么样,异宠也不该吃人,只要是尝过人味的动物,都应该杀掉。   “大黄,我们吐出来好不好,你刚刚是怎么长大嘴把他吃进去的,就怎么把他吐出来。”   宝宝觉得大黄做的没错,只不过她不想那个人渣在大黄的肚子里被消化,她觉得人渣不配。   “这样吧,你要是吐出来,我就给你买十个烤猪蹄。”   宝宝干脆和大黄做起了交易,她知道大黄听得懂。   “汪!”   ……不!   大黄歪着脑袋,很是挣扎地考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拒绝了。   那眉头皱的,就跟老奶奶似的,可见内心是何等的纠结。   宝宝听懂了大黄的拒绝,有些奇怪,大黄为什么不愿意将那个老头给吐出来,难道真的吃了?   这么想着,宝宝就有些头疼了,不管大黄吞人的初衷是什么,变异动物吃人,这件事本身就极易引发矛盾,即便是人在见义勇为的时候都容易被判防卫过当,更别提宠物了,尤其在华夏,很多人对于大型宠物都抱有警惕,伤过人的宠物,肯定是要被处罚的。   早在那个老头掏出匕首冲向小姑娘的时候,就有人拿出手机报警了,这个公交站台离区警察局很近,没一会儿,就有几个警察骑着摩托车率先赶到。   因为知道是持刀伤人的案子,两名年轻力壮的警察出警的时候,还随身配备了警枪。   “小同志,那里有异宠吃人!”   看到警察来了,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赶紧拉住对方的衣袖嚷嚷道。   “别听他们瞎说,那只异宠是为了救人,要不是它把那个拿刀的老头吞下去,几个小女孩肯定要遭殃了。”   说话的是刚刚要给那个神神叨叨老头传播道教的中年男人,他当时确实被匕首吓到了,不敢上前阻止,而且他媳妇还在他边上,他第一反应肯定是护着自己和自己老婆,不敢出手救那俩姑娘。   可现在那个老头已经被狗吞了,他当然敢替那只英雄狗说两句话啦。   “那只异宠和养他的那个小姑娘是真不错,当时一车的男人都吓得不敢动,就那个小姑娘动手拦住了那个拿刀的老头。”   听了几人的话,俩警察也大致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公交车上有人持刀伤人,和异宠吞人,都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尤其是后者,现在上面下达命令,任何异宠和灵者与普通人之间的矛盾,都要谨慎处理,因为一个不小心,就会破坏现在脆弱的和平局面,引发两者之间的矛盾。   想到这儿,俩警察头都大了。   “汪!”   大黄拿着后腿搔了搔脸颊,看到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年轻人过来,开心地汪了一声。   想到这是一只刚刚还吞过人的狗,两个警察看到它动了,下意识地将手放在了枪袋上。   “汪!”   一瞬间,大黄的脑袋再次放大,下一秒,原本被吞进去的老头又出现在了原地。   而此时,两个警察也已经将枪从枪袋里掏了出来。   “汪!”   大黄歪了歪脑袋,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拿枪指着自己,它黑黝黝的大眼睛里满是疑惑,仰着头,又冲着宝宝喊了一声。   狗不敢把人吐出来,因为他要伤宝宝,他比宝宝高,宝宝可能打不过他,那两个人穿着蓝黑色的制服,电视里说过,穿着这种制服的是好人,他们打得过那个坏人,所以狗把人吐出来了。   可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凶的看着狗呢,还用那个电视里演过,打人很疼很疼的东西对着狗。   旁人听起来就是一连串的汪汪汪,可宝宝听懂了。   原来大黄刚刚不愿意把老头吐出来,是怕那个人伤害到她……   可她能怪警察做错了吗?任何人对待未知的力量都抱有警惕、惧的态度,大黄刚吞了一个人,因为它只是一个动物,当它再次变大时,那些人害怕它准备再吞一个人,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宝宝还是替大黄感到委屈,她没办法责怪那两个警察,只能蹲下身,抱着大黄,狠狠揉了揉它的大脑袋。   “汪!”   大黄靠在宝宝的怀里,叫声都没有之前那么响亮了。   “鬼啊!鬼啊!”   被吐出来的老头躺在地上,过了两三秒,忽然睁开眼睛,然后就是一阵鬼哭狼嚎。   “没死!”   “还活着!”   “天呢,刚刚那只异宠把他吞哪儿去了,你看他的衣服都还是干的。”   看到那个老头居然还活着,围观的人哄的一下炸开了,刚刚那几个骂大黄骂地最欢的路人涨红着脸,趁着没人注意,灰溜溜地挤出人群。   两个警察的反应速度倒是很快,他们一起冲上来,三两下就将那个老头控制住,给他戴上了手铐。   “那个……”   两个年轻的警察这会儿也臊得慌,想到刚刚举枪对着大黄的行为,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   明明穿着这身制服,可刚才的他俩就像是欺压无辜老百姓的奸佞似的,反正不像好人,这脸,都丢到异宠面前了。   “你好,能麻烦你跟我们去警察局做一份笔录吗?”   犹豫再三,其中一个警察臊红着脸对宝宝开口了。   “还有,还有这位狗哥!”   一开始,年轻警察还挺拉不下脸来和一只狗低头的,可谁让这件事是他们做错了,看这只大狗和他主人的样子,好像真的有些委屈了,再怎么拉不下脸,也得认错。   好在俩人年轻,思想比较开阔,想开了,也不觉得这么做丢份了。   再说了,上面不是说了吗,要将异宠当作正常人看待,它们大多数已经拥有了等同人类的智慧,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思维方式恐怕和人类也差不多了。   将大黄当成公民,两人再到起歉来,就没那么大压力了。   “刚刚对不住了,狗哥!”   大黄一看就是成年狗,按照宠物和人类的年龄换算,大黄也是一个成熟的中年公公了,叫它一声狗哥,也不为过。   两人的态度让宝宝和大黄都开心了不少,尤其是大黄。   其实它的智慧还在缓慢的增长过程中,包括它对很多事物的认知,现如今,它的很多感受都是跟着主人来的,它感受到宝宝没有之前那么难受了,所以跟着开心起来。   “汪!”   这一声叫唤,恢复了之前的机灵神气。   ******   等做完笔录,从警察局出来,已经是一个半小时以后到事情了。   本来宝宝还可以更早离开,可惜那俩小女孩有些被吓到了,看谁都觉得不够可靠,只想呆在宝宝和大黄身边,宝宝无奈,只能在警察局里又待了一会儿,等到两人的家长过来。   这俩孩子今天准备去上辅导班,家长因为工作忙,节假日都要加班的缘故,不能陪同,得到消息,几个家长急忙请假,赶到警察局的时候,都快急哭了。   得知是宝宝和大黄救了自家孩子,几人硬要给感谢费,宝宝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带着大黄从几个热情的大人中间逃出来。   “晚上给你买猪蹄吃,我们买二十个,今天吃五个,明天吃五个,后天,大后天,都有猪蹄吃。”   宝宝牵着绳走在街边的人行道上,十分豪气地说道。   “汪!”   天气太热,大黄吐着舌头,飞甩一圈,滴答滴答流着口水。   一般宠物吃不了那么多猪蹄,可大黄可以,现在它的胃口大极了。   “大黄,刚刚你把那个坏人吞哪儿了,你的能力是不是和空间有关?”   宝宝好奇地问道,“等等!最近你的胃口那么大,到底是都吃到肚子里了,还是藏了一部分在那个次元空间里面?”   宝宝停下脚步,一脸严肃地问道。   “汪……呜……”   笑容僵住,叫声压低,变成了心虚的呜呜声。   ******   “看出点什么来了吗?”   灵能者管理局的某间小房间里,几个人正盯着几段视频,不断来回播放。   这些视频,正是白天发生在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以及一些围观者拍摄的视频画面。   特殊事件,灵能者管理局拥有很高的权限,当天路人拍摄的视频已经被全部销毁,禁止转播到网络上,掐头去尾引起恐慌。   此时广市灵能者管理群的几个领导和一些灵能者就这段视频里大黄表现出来的能力展开探讨。   “这像是空间系的能力,可目前国内的三个空间系异能者都没办法存放活物。”   一个劲装打扮的年轻女性开口了,“按照那个老头的口供,当时他眼前一黑直接失去了意识,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再次出现在了汽车上,按照他的说法,那个空间虽然可以存放活物,可活物在进入空间后,会失去意识,就是不知道,那个空间是让活物的生命暂时停止,还是时间继续,活物在里面只是屏气的状态。”   如果是前者,未免太逆天了,如果是后者,证明活物在那个空间内待的时间太长,会窒息而死,变成死物。   “我觉得,这或许不是异能,而是血脉觉醒。”   副局长魏无敌在沉思了一会儿后开口。   灵气复苏不是最近才开始的,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有过一波灵气外泄,那个时候,各个国家就已经开始了针对灵气复苏的研究。   据一些证据表明,或许曾经华夏的神话并不只是传说,那些山海经中记载的异兽,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是因为某种原因,那些拥有神异力量的人和异兽全都消失,灵气枯竭,世间再难出修行者。   这一波灵气大复苏,让部分异兽被稀释了几千万倍的血脉觉醒了。   他怀疑,那只中华田园犬身上有饕餮的血脉,众所周知,饕餮能吞噬万物,掌控空间的力量,而大黄展现出来的能力,远远超过了现如今的所有空间系异能者,有空间老祖的风范。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猜测。   “可惜了,不是军犬。”   众所周知,异宠只听从驯养它长大,并被它认可的人类的命令。   “让人暗中保护那一家三口。”   坐在主位,一脸刚毅的老人下达命令。   只要大黄的主人是正直善良的华夏公民,它的能力越出众,对华夏来说就越是好事,不过同样的,他们得保证薛家三人的生命安全,要不然,失去管束的强大异宠,或许就会成为华夏的大麻烦了。   “有关新神教查的怎么样了?”   讨论完大黄,一群人又换了一个话题,说起新神教,这些人的表情就没有谈论大黄时那么轻松了。   “这是一个从萨瓦迪卡国发展出来的邪恶组织,发展速度十分迅猛,这段时间,华夏、泡菜、三文鱼等国都有其渗入的痕迹。”   目前对于各个国家来说,最麻烦的反而不是异兽和变异植物的攻击,而是一些邪教势力的发展。   不久前,美洲联国境内就出现了一个号称复生教的组织,这个组织宣称异变是人类的一场大进化,进化者顺应天命,普通人应该被淘汰,杀掉所有不曾进化的人类,地球才得以保存。   这样荒谬的教义居然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他们觉得人类是残忍的,是污秽的,动物才是地球真正的主人,而一部分觉醒了能力的灵能者也觉得自己应该拥有超然的地位,十分赞同复生教的教义。   就在三天前,复生教的教徒搞了一出恐怖袭击,炸毁了七座养老院,死伤数百人。   普通人感受到了压力,聚齐起来在黑宫前游行,要求政府捉拿复生教成员,现在黑宫总统因为这件事忙的焦头烂额。   东南亚新起的这个新神教,和那个复生教类似,萨瓦迪卡国已经发生了好几起新神教徒杀人事件。   “继续盘问他,调查他的所有人际交往关系,包括这段时间他的上网痕迹,找出所有埋藏在华夏境内的新神教徒。”   老人严肃地说道。   人民安危高于一切,他们要不惜任何代价,除掉这些不安全因素。   “是!”   在场所有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   “爸!妈!我回来啦!”   宝宝拎着大包小包,开心地回到家里。   “汪!”   大黄也很开心,因为它嘴巴上叼着一个袋子,里面装了二十个香喷喷的卤猪脚,它不要宝宝拎,非得自己叼嘴里,走路的时候屁股一扭一扭的,甩着脑袋,那一袋子猪脚随着它的动作一左一右摇晃起来。   可能是太过开心,好几次都同手同脚了。   进院子的时候,它还跟着宝宝喊了一声,差点没叼住那一袋子猪脚。   “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啊!”   看着这大包小包的东西,茅要芳有些头晕目眩,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这都买了啥呀,不是说好了吗,别乱买东西……”   茅要芳碎碎念着,放下手里的锄头,上前打开袋子想看女儿都买了些啥玩意儿。   “别听你妈的,钱给了你,就是你的了,只要不过分,想花就花吧。”   薛百里上前扯了扯媳妇的袖子,示意她别这么说闺女。   既然都把钱给孩子了,还规定她这个不能买,那个不能买,想买什么都要和他们报备,那还给啥钱呢,不如等闺女想买东西了再来他们这里支钱,等待他们审批。   本来挺高兴的一件事,也被弄的不高兴了。   不过话这么说,薛百里和茅要芳一样都有些心疼,他们虽然有钱,可消费方式依旧没有转换过来,恨不得一分钱都掰成两半花。   “就你们爷俩好,我这个妈是后妈。”   茅要芳瞪了眼男人,就他会演好人,她这不是脑子一时没转过来,又不是真的怪女儿。   “爸妈,我给你们买了好多东西呢,等会儿我们一起分呀。”   宝宝脸皮厚,挤到两人中间,一左一右挽住他们的手,软乎乎地撒娇,含糖度满分。   “给我们买啥啊!”   “爸妈什么都有,这点钱拿着自己花。”   薛百里和茅要芳嘴上嗔怪着,胖嘟嘟的脸蛋早就笑皱成一团,心里头跟掺了蜜一样,完全忽视了,买东西的钱还是他们自己给的。   “去看看有啥!”   “走,进屋去!”   一家三口手牵手,薛百里和茅要芳各拎起几袋东西,再加上叼着一代猪蹄的大黄,兴冲冲地往屋里走去。   小小的院子,和喧嚣的城中村,隔成两个世界。 第139章 灵气复苏14   “小蔡啊, 你这儿还有没有上次送我的那种番茄呀。”   茅要芳在菜市场里转悠了一圈,买了两斤五花肉和一些筒骨块,今天的鱼虾都不是特别新鲜, 价格还贵, 就没有买。   这一次政府在南郊征地建大学,好几个农场用地被划入征地范围内, 这导致广市的蔬菜价格这段时间持续走高, 茅要芳看看这个, 看看那个,都觉得不太划算。   她来到之前送了她超大番茄的那个菜贩子的摊位前,上次拿回家的那个番茄受到了全家人的一致好评,如果是那样味道的番茄,她倒也愿意多花一点钱。   “茅姐, 您来了!”   那菜贩子刚招待完一个客人, 见到茅要芳过来, 热情地打了声招呼。   “你是说那个个头特别大的番茄啊,恐怕以后都没有了。”   说到那个番茄, 菜贩子忍不住咧嘴笑出了声。   “我丈母娘那房子, 卖啦!”   说来也是奇怪,就那样一个普通的乡下老房子, 房龄都已经四十多年了, 居然卖出了两百八十万的价格。   他丈母娘家可不是涂公村这样位于市中心的城中村,那就是南郊以外都快靠近惠州市的老房子, 村里其他和他丈母娘家差不多的房子, 面积比他丈母娘家那个房子要大,也只卖了一百二十万左右。   一开始那人出价也没有那么高,只比市场价高了十来万, 他丈母娘本来是不准备卖的,可那人说他喜欢他们家院子里种出来的蔬果,后来又加了好几次价格。   当时他们心里还藏了点心眼,琢磨着是不是那块地种出来的蔬菜特别好,家里的孩子还拿了三千块钱带着那些蔬果去专门的机构检验了一番,检验结果,这些蔬果确实比市面上卖的那些绿色蔬果都要好,可也只是好了一点点而已。   似乎除了个头大,味道好以外,也没其他神奇之处了。   老家的房子前院加后院就两分地,除了自家人吃,也就只能剩下一些拿来卖,他自己就是菜贩子,知道这样品质的菜能卖多少价格,反正肯定不如把房子卖了来的划算。   于是在对方提到两百六十万的时候,一家人聚在一块商量了一下,开出了两百八十万的价格,对方要是愿意买,就把这套房子给卖了。   现在钱已经到手了,老太太去了大闺女家生活,那些钱,老太太自己拿了八十万,剩下的两百万,给了大女儿一百二十万,给了他婆娘八十万,说好了,老太太先由老大养老,她手里那八十万,等她百年之后再分。   因为多了这么一笔横财,这些日子菜贩子的心情很好,顾客们买菜多的那几毛钱,他全都给拉掉了,倒也多了几个回头客。   “卖掉了!”   茅要芳竖起耳朵听,直觉告诉她,菜贩子丈母娘家那块地,或许和她家被政府征收的那块地类似,都是灵气充裕的土地。   现在知道这个消息人的并不多,新闻报道中,日常人们的谈论中,都没人提起过所谓的灵地,但肯定依旧有一部分人有渠道了解这些东西。   菜贩子丈母娘家的房子是私人买下的,果然不论什么时候,总是有一波人,能跑在最前头,恐怕等将来这件事不再是秘密了,菜贩子一家要懊恼坏了。   “茅姐,今天的蜂柿生食番茄味道也不错,我送你两个。”   心情很好的菜贩子也不计较,直接挑了一种最贵的番茄,给茅要芳装了起来,也不打算从这个小气精明的包租婆那儿要钱了。   “别呀,姐又不差你这点钱,该多少钱算多少钱,还有这四季豆,给我装六七两。”   对比他们截然不同的经历,茅要芳难得产生了一些同情心。   “啊?”   菜贩子都愣住了,这还是他茅姐吗?   “好,我给你挑最好的。”   不过有钱不挣是傻子,既然茅要芳都说要给钱了,菜贩子也没拦着,手脚十分麻利地替她称好了西红柿和四季豆。   西红柿的品种好,价格贵一些,两样菜加起来,一共是十三块七毛,菜贩子只准备收十三块,茅要芳犹豫了一下,给了他十四块。   “诶,你说,到底是我不正常呢,还是茅姐今天发烧啊?”   收了钱的菜贩子看着茅要芳远去的背影,疑惑地朝边上的另一个卖豆腐的摊主问道,刚刚那一幕,他也都看见了。   “我怎么觉得,茅姐那眼神,好像是在同情我呢?”   他长大嘴巴,他丈母娘刚赚了两百八十万,他们家就分到了八十万,他有什么好值得同情的呢?   “废话,你现在还租着人家的摊位呢,这一整个市场都是她家的,除此之外,她还有十几栋楼,好多间铺面,看见你得了几十万就高兴地合不拢嘴了,人家不得同情一下你呀。”   豆腐摊主翻了一个白眼。   听了他的话,想到了包租婆的身价,菜贩子的嘴角默默留下嫉妒的泪水。   比不得,比不得呀……   ******   “哎,让你充阔,本来拉零头只要给十三块就好了,现在给了人家十四块。”   从菜市场出来,茅要芳肉嘟嘟的手轻轻拍在了自己肉嘟嘟的脸颊上,她觉得菜贩子十分狡猾,居然从她手里哄走了一块钱。   果然还是不能来菜市场买菜,现在的菜价太变态了。   于是回家前,茅要芳又去了一趟种子店,买了一些这个季节可以种的蔬果种子,昨天她和丈夫已经重新把院子里的地给翻了一遍,既然家里的田地被征收了,之后一段日子自己就受累一些,重点瓜菜吃吧。   这一次,她没有为了占小便宜在路边的小贩那里买种子,而是去了正规的种子店,她相信这一次一定能种出成果来。   这一整天,她和丈夫都在院子里忙活,将买来的那些种子全都种了下去,只等着种子长苗了。   大黄趴在窝里,啃着卤猪蹄,看着那些被种下去的种子,哗啦啦又流了不少口水。   ******   “那些管理局的人就像是猎狗,闻着味儿就能找到我们的人,现在好几个教友被管理局的人带走了。”   “我们不能被动挨打,得给那些人找点事情,让他们的注意力从我们身上移开。”   ……   破旧的小屋里,一群穿着黑色斗篷,带着面具的人围着中心的一根白蜡烛,语气低沉地说道。   “奉新神的旨意,消灭一些污秽的灵魂吧!”   “奉新神谕旨!”   “奉新神谕旨!”   “奉新神谕旨!”   围坐成圈子的黑袍人纷纷低头,语气虔诚热烈。   ******   礼拜三下午第二节课,是七班的体育课。   自从专家研究证明一个人在灵气复苏身体的适应性和体质有着很大关系后,国家明文规定,从幼儿园开始严格保证每一个孩子的每日运动量,并且增设了免费的营养餐,确保每一个孩子的营养摄入。   营养餐对于学生的功效大不大不知道,反正对体育老师的影响是挺大的,现在体育老师都不发烧生病了,每节体育课都能按时出现在操场上。   “老规矩,先慢跑一千五百米。”   七班的体育老师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性,剃着板寸,穿着运动服,在学生集合后带着他们做了几个热身运动,然后就下达了命令。   “啊,以前不是才一千二百米吗?”   一听要跑步,同学们都忍不住怨声载道,一部分学生甚至在心里默默祈祷,求老天爷将以前那个“体弱多病”的体育老师还给他们。   现在天气那么热,他们宁可在教室里刷卷子,背考点,也不想顶着大太阳跑步啊。   “废什么话,赶紧动起来。”   体育老师甩了甩胳膊,还抬起脚,用脚尖踢了踢一个抱怨声最大的男生的屁股。   当然,没有用力,跟开玩笑似的。   灵气大复苏受益最大的肯定是那些灵能者,可对于普通人的好处也是很显而易见的,空气中越发充溢的灵气时时刻刻都在滋养着人类的身躯内腑,以前跑一千两百米都要气喘吁吁的学生,现在跑个一千五百米,也不是很累,大家只是习惯性抱怨了。   “快点,跑完了就让你们自由活动。”   体育老师又催了几句,听到他这句话,大伙儿这才打起了点精神,跑向了操场上的跑道。   与此同时,一辆专门给学校食堂送货的汽车开进了学校,不过他们在门卫放行驶入学校后,并没有开向食堂,而是在转弯后又绕了一个方向,停在了教学楼后面,车上的人下来,打开后车厢,从里面拖拽出来一个很大的包裹,然后赶紧关门上车,重新开向食堂。   到了食堂,他飞快的将食堂定好的一些食材搬下来,只丢了一句货款月底一起结,就爬上驾驶座,脚踩油门飞快离开了学校。   约莫过了五六分钟,之前被丢下来的那团包裹开始轻微颤动,慢慢的,挣扎的动作变得激烈了一些,里面好像是一团活物!   “撕拉——”   顷刻间,那团东西膨胀了数十倍,原本包裹着它的布袋子瞬间变成了碎片。   膨胀后约莫有两层楼高的活物看上去四肢短粗,尾巴很长,背面批覆着一层鳞甲,鼻嘴处尖长。   它晃了晃脑子,下一秒就变得无比狂躁起来,伸出爪子,拍向了身边的遮挡物。   树木灌丛,乃至不远处的教学楼。   “嘭——”   几棵树应声拍断,教学楼因为墙体内嵌钢筋的缘故,稍微耐揍了些,这一爪子下去,只是抓掉了一部分墙皮,拍歪了几根钢筋。   不过拍打引起的楼体晃动,还是引发了教学楼内全体教师生的恐慌。   一开始,大家以为是地震来了,直到后来,有几个学生透过教学楼的窗户,看到了外面那个不断攻击教学楼的庞大“怪兽”,尖叫声越发刺耳。   而此时,刚刚结束一千五百米长跑,被宣布可以自由活动的七班学生,正三三两两朝教学楼走来。   宝宝和同桌走在人群里,商讨着今天的一道数学难题,就听到了刺耳的尖叫声,看到了无数从教学楼里逃出来的学生。 第140章 灵气复苏15   “怎么回事, 哪来的异兽!”   在怪物被发现的第一时间,就有机敏的老师按响了警报铃。   这段时间,华夏举国之力重设了很多基础设施, 其中之一就是这类的报警器, 所有的学校、公司单位、公共场所以及所有小区的保安室内全都铺成了这类设施,一旦有异兽或是变异植物闯入人类社会, 攻击人类, 就可以按响这个按钮, 这个按钮直接关联灵能者协会,对方在看到警铃闪烁时会最快时间到达现场。   当然,对于那些乱按报警器的处罚措施,也远比之前假报警严重了许多,怕的就是一些人好奇心作祟, 检验报警器的功效, 分薄了灵能者管理局的力量, 导致真正需要灵能者帮助的人得不到救助。   警铃声响起,得到消息的灵能者马上就会过来。   在此之前, 镇江高中灵能班的学生和老师已经第一时间赶到了教学楼下。   这还是广市内真正意义上第一次异兽袭人, 别说普通人了,就连那些已经开始接触新的灵能世界, 看过许多不曾在公众面前公布的秘密资料的灵能科的学生, 也不免两股战战,心中胆寒。   “李东, 薛若若, 你们两个辅助我,其他人,疏散学校里的学生和老师。”   几十年的时间里, 国家通过当时还十分稀薄的灵气培养了一批灵能者,这批灵能者大多都是军人出生,不过因为最初许多修炼方式都还在摸索改进阶段的缘故,这一批最先修炼的灵能者大多都损伤了根基,灵气大复苏,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并不算多。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现在都位于灵启初期或中期,可能这辈子,也只能止步于灵启境界了。   在国家公布了灵气复苏这一消息后,这批被秘密培养的军人分散到五大洲,成为各区灵能者管理协会的成员,或称为各个高校的老师。   被分到镇江高中的王刚王教官,就是那一批自愿称为试验品,损伤了根基的军人之一。   他的境界是灵启中期,教授学生是绰绰有余了,可面对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个庞然大物,他却没有丝毫信心。   现在他能做的,就只是拖延时间,不让这头发狂的异兽,伤害到学校里的学生和老师。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要是连这点事你们都做不到,干脆别念灵能科了,将来等你们成了灵能者,你们要面对的东西远比这玩意儿可怕。”   看自己的学生都吓傻了,王刚气的吼了一声,他下意识的将自己教授了一个月的学生当成了自己手下那些兵。   等回过神来,看着那些孩子尚且稚嫩的面孔,他心中有一些悔意,可那也是暂时的。   他说的这些话其实也没错,成为灵能者后要面临的世界,远比现在更可怕,这或许就是那句俗语,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如果连站在顶尖上的那一拨人都选择置身之外,这个世界怎么能好呢?   被王刚扯着嗓子一吼,一群被训练了小一个月的灵能班的学生总算回过神来了。   “快走快走,离开学校。”   “别在这儿张望了,看什么看,还拿手机拍,拍你马匹!”   有好言好语劝人离开的,也有暴躁的精神小伙儿,看到有人不听劝,就张嘴骂娘的。   华夏人的天性,就是太爱凑热闹了,都不顾忌场合。   就在这时,那个“怪兽”再次发狂,抬起手,再一次拍向教学楼,这一掌,甚至引起了教学楼的晃动,一些教室位于高层,还没来得及跑出来的学生老师惊叫着抱成一团,不少学生因此跌落楼梯,推倒了前面的人,又被后面急着跑出去的学生踩踏而过。   老师们又胆心教学楼塌了,又要疏散学生,急的汗湿了衣裳,整个镇江高中陷入了混乱之中。   王刚没有急着动手,教学楼足够坚固,还能承受怪兽的拍打,而怪兽面前还有他挡着,除非他倒下了,不然怪兽伤不了其他学生老师。   他花了一点时间,观察这只怪兽的弱点。   这大概是一只变异了的穿山甲,对方身上批覆着的鳞甲闪烁着钢铁一样的光泽,他拿出手枪,试探着朝着对方的身上开了一枪,它的反应十分迅速,灵活地尾巴甩动,挡在了自己柔软的腑肚之前,子弹打在尾巴外的鳞甲上,发出金属碰撞的清脆响声,随着一阵火花闪过,扁头的子弹壳掉落在地上。   而刚刚被它击中的那个位置,毫发无伤。   这下麻烦大了!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披着外挂金钟罩的异兽啊!   王刚的背后已经冒出一层薄薄的虚汗,因为是通过药物催生出来的灵能者的缘故,虽然已经到达灵启中期,王刚依旧没有激发异能,他们那批试验者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肉体进化,类似力量系变异,力气更大,肉身更耐打。   在近身搏斗中,他或许能占优势,可当他面对的是一个防御无敌的怪物时,他的能力被动地削弱到底端。   “你们两个怕吗?”   这个时候,那头发狂抓挠建筑物的“怪兽”已经将目光转向了刚刚给他挠痒痒的王刚身上,黑豆大的眼睛,给站在它面前的三个人带来了巨大威慑力。   这是属于高阶异兽带来的威压。   薛若若不喜说话,只是掏出了自己携带的金属球,表明了她的态度。   李东就更不用说了,作为里的原男主,他看到这个怪兽虽然也有些吃惊,但更多的是激动,此时的他已经恨不得马上和这个异性交手,检验一下自己的能力了。   “好,薛若若,你用金属针攻击它的眼睛和肚皮,李东,你也一样,攻击的时候尽可能避开它的那层鳞甲。”   王刚带上了特殊材料制作的手套,最后叮嘱了一句:“如果……我让你们撤,你们就赶紧撤出去,等待灵能者管理局的人过来。”   他死了不要紧,可这两个好苗子不能有事,他们还有很高的成长空间,失去任何一个,都是无法承受的损失。   薛若若和李东沉声应道,不用王刚提醒,他们也发现了这头异兽的奇异。   此时教学楼里的师生已经全都下来了,一部分摔伤或被拥挤的人群踩踏到的学生,也被朋友以及老师搀扶着跑出了教学楼,灵能班的学生抖着腿,鼓起勇气将异兽和王刚三人与庞大的教师生们隔绝开来,扯着嗓子让他们全都离开这片区域,走到学校外面去。   “宝宝,我们快走,太可怕了。”   宝宝的同桌扯着她的胳膊,红着眼眶往外头挤。   如果说之前她还郁闷自己没有修炼天赋,那么现在这点郁闷就变小了,因为她意识到,一旦自己真的踏上了那条路,或许很难置身事外。   可与此同时,她也有些迷茫。   如果没有这样的能力,等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时候,她又该怎么自保呢?等待其他灵能者的救援吗?   宝宝被动地往外挤,却时不时回头看向已经团成球,靠鳞甲地域了所有攻击的异兽。   这是她第一次遇到暴躁的变异动物,这头异兽就好像之前视频里看到过的袭击脏盛顿的那条变异蚯蚓一样,浑身上下散发着狂虐的气息,不由分说,就开始攻击周遭的一切事物。   原来真的不是所有的变异动物,都和大黄一样亲人。   “灵能者,又有灵能者过来了!”   正在往学校外撤退的师生们看到空中飞来三个人。   没错,是飞。   中间的那个人应该激发了风系或者掌握了空气方面的能力,能够凌空飞行,他的左右手分别抱着一个人,这两个应该是灵能者管理局的高手,在得到消息时第一时间赶来救援了。   这是第一批人,剩下的那些灵能者还在赶来的路上。   看到几个灵能者出现,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负责引导这些人撤出危险区域的灵能科的学生就像是看到了救苦救难的神仙一样,都快要哭了。   原本团缩成一团,靠着鳞甲被动防御的变异穿山甲似乎受不了这些人对着自己的壳“挠痒痒”了,它伸出一只手,亮出自己尖利地指甲,抓向王刚等人。   它的速度很快,薛若若甚至听到了呼啸而过的风声。   就在这个时候,薛若若操控着的金属长针扎进了它的肉掌之内,而李东也趁着这个机会,将雷电能力作用在金属针体上,穿山甲受痛,发出奇怪的叫声,原本朝三人挥去的爪子收了回去,弯钩似的爪甲蜷缩,倒叫那些针扎的更里面了。   又是一阵古怪的叫声。   宝宝停下脚步,猛的扭过头去,脸上浮现出诧异的表情。   “宝宝,你干什么去,你疯了!”   原本往校外移动的宝宝开始逆着人群行动,眼镜妹被她这个举动吓了一跳,想要伸手拉她,可人群都在往外挤,她被动往外走,只是犹豫的功夫,宝宝离她就有好几米远了。   “同学,你干什么去!赶紧出去!”   好几个老师看到了宝宝往学校内移动的画面,隔着人群想要喊住她,可惜人声太嘈杂,宝宝没有听见,有几个好心的同学想要推着她往外走,也被她一句“我是灵能班的,我激发了异能”之类的谎话给打发掉了。   几分钟的时间,她终于挤出了最拥挤的那段人群,加快了跑步速度,这个时候,后面赶到的几个灵能者也准备对穿山甲出手了。   “等一下,等一下!”   宝宝挥着手,蹦跳着大喊了几声。   “你这个孩子进来干什么,赶紧出去。”   为首的灵能者对着宝宝呵斥道,薛若若听到熟悉的声音,回过头看到朝她跑来的宝宝,下意识地瞳孔骤缩。   这个傻子怎么跑过来了,薛若若承认自己嫉妒她,可比起那些嫉妒,她更愿意宝宝永远像现在这样,开心地活下去。   她们都姓薛,都是薛家的女儿,或许这也是一种绮念吧,她永远不可能活得纯粹干净,可另一个薛家的女儿可以。   “先、先别动手,这个穿山甲不是坏兽!”   光是挤出人群,就费了宝宝好大的力气。   她知道自己战五渣的属性,站在离穿山甲有一段路程的位置,双手撑着膝盖,气喘吁吁地说道。   正准备对蜷缩成球的穿山甲下手的几个灵能者愣了愣,这个女学生怎么知道那个穿山甲不是坏的。   “我可以听懂异兽的语言。”   宝宝有想过,应不应该隐瞒自己的这个能力,但现在这个情况,显然是瞒不住了。   她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这些人将一个已经开始灵智,对人类又没有太大恶意的穿山甲打死。   三人下意识的看向了王刚,他是镇江高中灵能课的老师,他应该清楚他们班学生的能力吧。   与异兽沟通,这种异能,目前为止,全球都没有出现过一例。   王刚懵了,摇了摇头,按理说,整个镇江高中,有天赋的学生都已经集中在灵能科了,他仔细地看了眼宝宝,觉得对方好像有些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   “不对,薛宝宝,你不是绝灵体吗?”   李东诧异地问道,难道这个同学和他一样都有奇遇?   “我真的能听懂。”   宝宝指向了那头本来蜷缩着,这会儿探出一个脑袋来打量周遭环境的穿山甲。   “它拍树,挠墙体,都是因为一个原因,它得了甲沟炎!”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宝宝自己都觉得囧囧的。   所谓的异兽袭人,只是因为人家指甲有毛病,又疼又痒,到处找坚硬的东西想要磨爪子呢。   几个对变异穿山甲如临大敌的灵能者愣住了,刚刚对穿山甲动手的王刚等人也愣住了。   “让我试着和它沟通一下吧。”   宝宝深吸一口气,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   ******   另一边,灵能者管理局的局长正在通过无人机传来的监控视频观看学校发生的画面。   作为广市能力最强的灵能者,他轻易不会离开分局。   此时他听完了宝宝说的话,眼神无比凝重。   如果是真的……   这个小姑娘恐怕拉开了华夏人兽外交的序幕啊。 第141章 灵气复苏16   “你能听得懂我的话吗?”   宝宝鼓起勇气, 稍微靠近了几步。   其实她也不太能肯定自己这个金手指的具体作用,因为在来到这个世界后,她所能实验的启灵的动物, 只有大黄一个而已。   目前已知的是她能够听得懂所有开启灵智的动物的语言, 但动物能不能听得懂她的话,宝宝还不确定。   要知道, 狗狗们的学习能力很强, 尤其是长期和人类共同生活, 被有意识的灌输了很多常识的狗子们,智商甚至类似六七岁的孩童。   因此宝宝每次和大黄说话的时候,大黄会给予很多回应,并不代表这是她的能力导致的,也有可能是大黄本就聪明, 在开启灵智后, 更通智慧, 所以能够通过她的语言、神态,了解她想要表达的意思。   而眼前这个穿山甲, 显然不具备大黄那样的能力。   穿山甲发出了一阵怪叫, 语气惊恐中带着焦躁。   它听懂了!   宝宝的神情稍微放松了一些,看来这个世界的金手指足够给力, 除了她能够听懂动物们的语言外, 动物们也能听懂她说出来的话,并且即便在这样惊慌的环境下, 穿山甲居然还对她保持一定的善意, 这或许也是这个金手指的副属性吧。   庞大的穿山甲只探出一个脑袋来,相对它的体型来说十分小巧的眼睛带着惊惧,直勾勾地瞅着宝宝。   它又叫唤了好几声, 落在围观人的眼中,就是奇怪又刺耳的声音,只是比寻常的穿山甲的声音大了一些而已,根本听不懂它在讲什么。   而宝宝大概明白了。   这只穿山甲是被人抓来的,在灵气大复苏后,它的身体发生了异变,体型可以放大缩小,鳞甲也变得格外坚硬,对这只小穿山甲来说,生活并没有太大变化,它还是习惯用缩小的体型挖洞。   有一天,它从洞穴里出来的时候一时不慎被一个细细长长的针管扎到,没一会儿,就陷入了昏迷之中。   再次醒来时,它已经被关在了一个很大的“洞穴”里,那个关着它的东西很坚硬,它用指甲根本就挖不开,反而还掘断了好几根指爪,不少指爪劈叉。   等新的指甲再长出来时,一部分扎进了肉里,它疼地不敢再掘洞了,可长进肉里的那截指爪越张越长,肉发了脓,又疼又痒,它又只能拼命地将爪子放在粗糙的地面上打磨,磨烂了皮肉,被肉挡着的指甲钻了出来,它才觉得舒服一些。   那段时间,它几乎吃了睡,睡了醒,每次睡着后醒来,又觉得身体虚弱了很多,一些原本应该长着鳞片的位置火辣辣的疼,它感受得到,那些鳞片不见了。   它很绝望,觉得自己大概就快要死了。   等它又一次在吃完饭后昏睡时,再次睁开眼,却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个地方宽敞明亮,不是之前那个关着它的“洞穴”,可它更加害怕了。   因为这里有很多和山中猴子一样可以两条腿走路的少毛兽,植入基因的恐惧告诉它,这些少毛兽和山里的豹子、狼一样,都是它们的天敌,就好像它以蚂蚁幼虫为食物似的,那些东西也喜欢吃它们的肉。   要知道,穿山甲本就不是强大的野兽,它几乎没有主动还击行为,只能被动的防御,而没有变异的穿山甲,它的那层鳞甲在牙齿锋利的食肉动物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   在它的记忆里,人类是强大危险的,它下意识的恐惧这些“少毛兽”。   因为这种恐惧,加上指爪的疼痛,以至于它在进入人类聚集的地方时,下意识变大体型,并且开始狂躁起来。   此时那只变异的穿山甲就是在控诉,自己好端端的在山里挖土,怎么就被少毛兽这种危险的天敌给盯上了。   “你说它告诉你,它在被人抓走以后,被关在一个洞穴里?”   为首的那个灵能者表情有些凝重,动物的认知和人类的认知可能有些偏差,对方口中的洞穴可能只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例如实验室?   而且显然,对方是被人故意送到学校里来的,这样杀伤性极强的异兽出现在学校里,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师生的伤亡。   现在的局势还处在一个很微妙的平衡,一旦发生异兽袭击学生并造成师生伤亡,必然会造成社会恐慌,到时候恐怕国家会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   到时候哪些人会得利?   他脑海中闪过很多答案,不论是啊一种,敢拿华夏人民的生命安全开玩笑,都是他们的敌人。   不过他怎么能确定,眼前这个小姑娘说的都是真的呢,毕竟与异兽沟通的能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更别提对方还是李东口中的“绝灵者”   千万种无一的断绝灵脉的女孩,又怎么会拥有与异兽沟通的能力呢?   “你能不能想办法和它沟通,我们可以想办法治好它的甲沟炎,让它回归山林。”   那位灵能者说道甲沟炎的时候,表情也有些犯囧。   万万没想到,一个被反动势力利用,引发不小恐慌的异兽居然是因为一个趾甲病变而发狂的。   “我试一试。”   宝宝的表情有些严肃,再从穿山甲的话语中探查到对方是被其他人故意丢弃在学校的消息时,她也十分愤怒。   因为再胆小的穿山甲,一旦在遇到性命危机时,也会爆发出强大的力量,眼前的穿山甲变异后拥有了庞大的体型和刀枪不摧的鳞甲,在场这些灵能者和它殊死搏斗,即便最后能取得胜利,或多或少也会负伤。   而觉醒了灵智,只想着挖一个漂亮干净的洞穴的穿山甲又何其无辜呢。   “你不用担心,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我们会治好你的指爪,将你送回你生活的那座山上。”   宝宝又靠近了一些。   穿山甲听得懂她的话,又莫名觉得眼前这个雌性少毛兽和其他少毛兽不一样,给它一种类似同族人的亲近感,下意识就想要相信它。   而且开启了灵智的穿山甲也不算特别傻,它已经懂得了思考,眼前这个少毛兽很厉害,它打不过他们,它觉得,如果自己拒绝这个雌性少毛兽的要求,很有可能会死掉。   它又轻声叫了两声,探着头,试探着朝宝宝靠近。   见到它的举动,在场的灵能者们下意识的作出了防备的动作。   反倒是宝宝,在看到它眼底的亲近和害怕时,克服了心里的恐慌,又向前走了几步。   刚刚穿山甲的表情,让宝宝想到了那天被警察举枪相对的大黄。   她踮起脚尖,摸了摸穿山甲的鼻子。   边上的人依旧保持警惕,只要穿山甲作出攻击的动作,他们会齐齐发动攻击。   然而穿山甲只是用鼻尖蹭了蹭宝宝的手心,然后又委屈地叫了几声。   薛若若听不懂穿山甲在说什么话,她稍稍犹豫了一会儿,操控金属异能,将那几根扎在穿山甲掌心里的那几根金属长针取出。   穿山甲没有因为疼痛叫唤,只是蹭了蹭宝宝的掌心,轻哼了一声,薛若若的举动让它相信了宝宝的话,或许这些少毛兽真的不准备吃它。   “它答应了。”   宝宝扭过头,对着为首的那位灵能者说道,而此时穿山甲软化的态度,和它对待宝宝的特殊反应也让在场这些人相信,她真的拥有和异兽沟通的能力。   穿山甲的体型瞬间变小,恢复成正常穿山甲的大小,只有身上那一层闪烁着金属光泽的鳞甲显示着它的不凡。   一场还未正式燃起的硝烟,就这样在还是火苗时消失了。   之后怎么善后,找到将穿山甲丢到学校来的幕后元凶都是灵能者管理局要做的事,但显然,他们这会儿更为在意,眼前这个拥有特殊能力的女学生。   或许并不是所有袭击人类的变异动物和人类的关系都是不死不休的状态,经过沟通,人类或者可以和这些开启灵智的异兽和平共处,宝宝的存在,可以减少很多流血战争。   随着灵气大复苏在万物的改造加剧,会有越来越多的动物开启灵智,获得能力,不久后,人类社会将会面临变异动物、变异植物的双重威胁。   这个时候,拥有一个可以和变异动物交流的异能者,无疑超越其他各国,开创了人兽外交的先河,这或许能够让华夏在这一次全球进化的过程中,拥有超越其他国家的能力。   此时此刻,宝宝的价值,完全可以和最强的神赋级别的灵能者比拟,甚至因为她的不可取代性,她的重要性还要超过神赋级的灵能者。   ******   晚上宝宝回家的时候,她的身边还跟着广市灵能者管理局的局长和两位副局长。   还没进门,趴在院子里的大黄就已经听到了她熟悉的脚步声,迈着欢快地步伐跑出来。   按惯例,大黄这会儿应该欢快的将两只前爪搭在她身上,两条后腿蹬啊跳呀,踩着愉快的小步伐来显示自己亢奋的心情。   但是今天不一样,大黄还没靠近宝宝,就已经闻到了她身上传来的属于别的兽的味道。   QAQ它的小主人在外头有别的兽了,一瞬间,大黄的心碎成了八瓣。   “这是?”   薛百里和茅要芳听到大黄的叫声就知道是宝宝回来了,两人出门一看,没想到还见到了一群陌生人,看这些人的气质打扮,显然也不是普通人。   “你不是那天把薛若若带走的那位灵能者吗?”   薛百里记性好,先认出了站在老局长身后的魏无敌。   对方怎么出现在了他们家门口?   将人迎进屋后,大家交谈了几句,薛百里和茅要芳才惊喜地得知,自家闺女高中还没毕业呢,就有可能成为捧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了! 第142章 灵气复苏17   在那位自称姓林的灵能者管理局局长开口前, 薛百里夫妇都不知道自己女儿拥有和异兽沟通能力的事情,两口子不可能这个时候和闺女掰扯,只是很隐晦地瞪了宝宝一眼, 准备秋后算总帐。   “薛宝宝同学的能力极其珍贵, 不管她最后愿不愿意加入国家部门,之后的日子里, 我都会派人保护她的人身安全。”   林仲耀缓缓开口,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这句话很容易被误会是威胁, 又急忙补充了一句。   “你们放心,只是保护,并不会侵犯到你们一家人的隐私,因为她的能力太过特殊,如果被一些邪恶的组织势力发现, 很有可能给她个人和你们一家人带来危险, 所以一些特殊的保护是必要的。”   白天的那一幕, 只有当时离变异穿山甲最近的那些人才知道,其他师生因为距离较远的缘故, 只知道一个女生突然冲向了和穿山甲对峙的灵能者们, 听不清具体的谈话内容。   至于当时在场的那些灵能者和灵能科的学生们,林仲耀已经在第一时间内调查清楚所有人的身份背景和政治立场。   灵能者管理局的同事大概率是没问题的, 问题最大的就是那些学生, 他已经让精通心理暗示的专家跟那些学生进行了一场严肃的谈话,那些同学应该不会对外宣产薛宝宝的这个特殊能力。   当然,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林仲耀也不能确定,这个秘密究竟能隐藏多久,所以对宝宝进行特殊保护是很有必要的。   除了安排专门的灵能者和精通枪械格斗的保镖在宝宝身边隐秘保护外, 他还准备在薛家住所安置公共场所必备的报警器,一旦意外发生,他们也好及时赶到。   总之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比大熊猫还珍惜的国宝保护起来。   “愿意,我们怎么不愿意呢!”   薛百里和茅要芳虽然疼孩子,可也和绝大多数家长一样,对于孩子的工作婚恋情况总想着插把手。   两人压根就没想过问闺女的看法,一听女儿能成为捧着铁饭碗的公务员,那简直不能再愿意了。   至于这位林局长口中让人暗中保护他们一家人的事,两口子也不反对,现在这个时代多危险啊,奇奇怪怪的变异动植物就不用说了,光是那些大街上到处跑,一个不防备就掏出匕首棍子杀人砍人的精神病就足够让人害怕了。   国家派的高手肯定厉害,人家都说了不会影响日常生活,那多一层安全保障,又有啥好不愿意的呢。   当然,在此之前,两人蛮不好意思地问了问保镖的工资谁来出,一听是国家给,两人的表情就像是三伏天吃了一碗冰一样爽歪歪。   “林局长啊,你说的为闺女加入国家部门,是不是就是那种有编制的公务员啊,不是合同工吧。”   当然,有些话茅要芳还是要问清楚的。   林仲耀多精明的老人啊,一眼就看出来,眼前两口子对公务员这个职位的喜爱。   其实目前来说,灵能者管理局的成员大多都不算是公务员编制,除了少量文职,和他这样的管理者,其他灵能者因为能力强大的缘故,大多不愿意接受死板的约束,他们在灵能者管理局入职,听从管理局的安排,而管理局为他们提供高昂的工资和能够强力保障他们家人生活的各项措施。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灵能者,完全是出于对国家的热爱。   因为国家给的收入再高,都比不上现如今积极招聘灵能者的富豪们给出的价格。   “如果薛宝宝同学愿意加入国家部门,编制的问题,我可以马上帮忙解决。”   别说一个公务员编制了,就算眼前这对夫妻想要蹭女儿的光,按照家属照顾政策解决他俩的编制,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有你这句话我的心就稳了。”   薛百里那叫一个高兴啊,嘴角都咧到后耳根了。   “公务员好啊,那是国家干部,我这辈子是没啥大出息了,可我女儿给咱们老薛家争光了呀。”   薛百里笑着笑着,都有些想哭了,身上的肥肉随着他急促的呼吸声颤抖,像是抖动的海浪一样。   “林局长,我真的太开心了,我家虽然有十四栋房子,一个农贸市场,几间铺子,和一块被国家征收,马上要赔几千万的地,可这都比不上我闺女成为公务员叫我骄傲啊。”   他厚实圆润的手掌紧紧握住林仲耀的手,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激动,茅要芳和他的表情类似,眼神看向女儿时,只写了一个词,那就是与有荣焉!   这个华夏国的家长,和宝宝之前的世界一样,都对公务员这份职业有着狂热的喜爱。   宝宝忽然想起了曾经网络上流传的一个段子。   大人眼中的工作只有四种:公务员、医生、老师以及其他。   以前只是听说,现在是实打实体会了一次。   总有一种很囧,可又被父母感染,好像很开心的感觉。   而被薛百里两口子感激着的林仲耀以及他身后的那些人,就有些不是滋味了。   那个单位词,确定是栋,不是套?   可即便是十四套,按照广市的房价,也已经很可怕了。   其实在场这些人早在来之前,就已经了解了所有薛家人的情况,他们家在银行的存款一共有九位数,末点的那个数字是几,恐怕他们比这两口子还清楚呢。   可清楚是一回事,听着当事人自己说又是另一回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柠檬精附身了,这会儿怎么就那么酸呢。   而宝宝已经见怪不怪了,她深刻觉得,她爸妈其实也觉醒了能力,这种能力叫做我总有特殊的装逼技巧,又名,我装我的,你柠檬你的。   那些身价超过她爸妈的商场大鳄,未必能有她爸妈招人嫉妒,原因全都在于他们这张“会说话”的嘴巴呀,一直装逼时无比自然的态度。   大概就是我没装,如果你觉得我装逼了,那一定是你柠檬精了。   “对了,那我闺女是要去哪个单位上班啊?你们是现在就给编制吗,她高考要是失误了,没有考上本科,你们会不会把编制收回去啊?”   现在两口子的心思都放在“公务员”这三个字上。   “不出意外,薛宝宝同学,应该会进我们国家的外交部门吧。”   林仲耀深思片刻,沉稳地给出了回答,和异兽的外交,怎么就不是外交了。   “哦豁,咱宝要成为外交官了!”   薛百里和茅要芳紧紧抱在一块,喜极而泣,虽然都是公务员,这个听起来显然更上档次啊。   在交谈中,宝宝全程在旁边扮演一个乖巧懂事的洋娃娃,看到她似乎并不反感父母替她做主答应加入国家部门,林仲耀总算松了口气。   全程,两口子都没有问工资收入,想到人家每个月收取的固定租金和存款利息,大家默默又酸了。   经过一场友好的会谈,在离开薛家时,林仲耀又多说了几句话。   “这套房子不要卖掉,我感受得到,这里的灵气浓度在这一片区域是最高的,如果不嫌麻烦,可以在院子里种一点蔬菜瓜果,在灵气充裕的空间里培植出来的瓜果,对普通人也有延年益寿的好处。”   看上去和普通严肃古板的单位领导没什么区别的林仲耀其实已经是通脉中阶的高手了,他对于灵气的感知,比一般灵能者更高。   “啊!我家这里也有灵气啊!哎,之前我们两口子买的那块地就是因为被检测出来进化了啥灵眼,建大学城要征用,怎么自家住的老房子遇到这种事呢?”   薛百里皱眉头。   啊!又酸了!   在场的几位灵能者恨不得代替他说我愿意,他们不嫌弃这种麻烦啊。   恐怕不久后,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灵气对身体和修行的好处,地段不再是限定房价的关键因素之一,灵气的多少,才决定了房子的价值。   “你们放心,涂公村这一片的房子只要你们自己不想卖,这几十年里,都没人能拆得起。”   林仲耀这样眼见过世面的人,都忍不住羡慕眼前这一家人了。   买一块地被发现了灵眼,自家住的院子是这一片灵气最浓郁的位置,闺女有全球唯一的能力,家里养着的那只狗,也是全市普检中异宠里潜能最高的。   在大黄的专属档案上,甚至被打下了“疑觉醒饕餮血脉”的印记。   不行了,这颗柠檬的酸度超标了。   “那就好,哎,不过我家这地真的有灵气吗,之前我买的一批种子种下去都没长出来啊,几天前补种了一批,也没抽芽,我还怀疑这地有问题呢?”   一听不会拆,薛百里就放心了,乐呵呵的,笑地跟个弥勒佛一样。   “这样吧,到时候我请一位农业方面精通的朋友来帮你看看。”   就凭眼前这两口子亿表人才,财亿双全的人品,林仲耀都很乐意和他们结个善缘。   “那可真是太好了!”   薛百里连连道谢,一个小时不到的功夫,他觉得自己已经和眼前这个给他们家提供免费保镖,给他闺女提供编制,还关心他家地里种子长不长芽的局长结下了深厚友谊。   因为跟宝宝闹别扭,不远不近跟在人群边上的大黄竖起耳朵,尾巴都有些摇不动了。   它嗷呜叫了一声,夹紧尾巴钻进了自己的小窝里。   宝宝听到了大黄的叫唤,露出怪异地表情,扭头看去了,只见到一个因为体型庞大了不少,塞不进窝里,还露出小半截肥屁股的狗子。   再看看和林爷爷其乐融融交谈着,随时欢迎农业专家上门的父母,宝宝已经在心里替大黄哀悼了。   ******   乌州,某座深山老林里,一只沉睡着的异兽睁开了眼睛……   兽类特殊的灵觉告诉它,它等的人,回来了…… 第143章 灵气复苏18   送走了灵能者管理局的领导们, 薛百里依旧笑咧着嘴关上了院子门。   等大门一关,薛百里脸上的笑容顿时收了起来,他扭头看向一旁的媳妇, 这个时候茅要芳也正好看向他, 夫妻俩表情一致,丁点都看不出来, 在前一秒, 两口子还笑脸盈盈, 像中了几个亿的彩票一样。   “你这个死妮子!”   茅要芳的动作最快,腾腾腾几步走到宝宝面前,伸手拧住了她的耳朵。   变故发生的太快,宝宝都没有反应过来。   “疼疼疼,妈, 你干嘛拧我啊。”   老妈这次可真的一点都不心软, 宝宝被拧着耳朵, 只能努力踮起脚尖将脑袋往妈妈那里凑,好减轻一些痛苦。   “知道疼才好呢, 知道疼就知道怕, 会怕了,也就惜命了。”   茅要芳也疼闺女, 只拧了一下就松手了。   “你啊你, 还没大黄省心,算了, 回你的房间去, 等会儿洗好了草莓给你送过去。”   她没好气地冲着闺女翻了一个白眼,表情无比之嫌弃。   脑袋钻进狗窝里,耳朵一直高高竖起偷听主人们讲话的大黄咧嘴一笑, 不过很快它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它小小的脑袋已经预想到,那个很会种田的人来到家里后,它将面临着什么。   女主人对待它,肯定不会像对待小主人那么温柔的。   大黄的尾巴底甩着,时不时在地上划过,只不过现在院子里的几个人注意力都不在它身上,要不然肯定能观察它有别于平日的低沉。   QAQ前一秒还叫人家小宝贝,小骄傲呢,后一秒就这般翻脸无情,宝宝捂着胸口,嘤嘤嘤怪叫着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等关上门的时候,宝宝收起了刚刚做作的表情,悄悄吐了口气。   爸妈会有这样的反应才算正常呢,现在只是被拧了一下耳朵就轻飘飘的放过,说起来还是她赚了。   另一边,薛百里和茅要芳也在不算特别宽敞的厨房里商讨着刚刚发生的事情。   “老薛,你说我们做的对吗?”   茅要芳洗着草莓,有些愁眉苦脸的,别看他们两口子刚刚表现的那么开心,好像真的很高兴女儿能成为公务员似的,其实这些开心,一部分是演出来的。   疼爱女儿的父母知道孩子处于一个危险的环境中,给他们再多的财富,再多的保障,他们都不会真正开心。   国家重视女儿,期待能够利用她的能力,给国民创造一个更安全的生活环境,可作为父母,他们想要的只是女儿平平安安。   那种英雄式的人物,他们崇拜赞扬,可发自内心的不想那个英雄是自己的孩子。   “现在这样做,可能是最好的。”   薛百里放下正在清洗的青菜,也没把手擦干净,就抱住了一旁的老婆。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女儿的能力,他们肯定想方设法要求女儿瞒住,宁可一辈子都不使用这个能力,即便看到异兽吃人,也要忍着。   反正别人的性命加起来,都没有自己女儿一条性命来的重要,就是这么自私的想法,可两口子都不觉得自己这么想有错。   问题是现在瞒不住了,即便薛百里和茅要芳只是两个见识浅薄的普通人,都知道这种能力有多么惹眼。   更何况他们不是,相反,因为生活在这片城中村里,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两口子很有一番小人物的智慧。   他们没办法护住女儿了,这是在刚听说女儿的能力时,两口子第一时间产生的悲哀反应,然后又在顷刻间,两人开始思考,他们护不住,谁能护住呢?   就这样的能力,肯定会引来诸多势力的觊觎,这些人两口子一个都信不过,相比之下,显然国家力量更为可靠。   所以两口子想也不想,甚至不去思考对方的想法,就默契地演出了那样欢欣雀跃的样子来,他们得让国家派来的人知道,他们这一家子根正苗红,只要国家能够护住他们的女儿,他们绝对不会有任何危害国家的想法。   “哎,你说咱们俩怎么就那么没用,都没啥能力呢。”   茅要芳哽咽着抱怨,要是她和丈夫也是天才,努力修炼后,不就拥有护住女儿的力量了吗,她真想拍死不久前因为一家三口都没有激发潜能,沾沾自喜觉得他们一家卷不进时代风浪里的自己。   “没事儿,咱们要相信国家,要是国家都护不住咱闺女,咱们两个人再厉害又有什么用呢,往好的方面想,这或许是一件好事,只要咱闺女的能力对国家有帮助,最紧张宝宝安全的,就是他们了,咱们俩也沾了宝宝的光,也能享受被人紧密保护的滋味了。”   薛百里拍了拍妻子,苦中作乐。   “媳妇,你是不是胖了,我好像搂不住你了。”   薛百里费了点劲,环绕着妻子的两条胳膊就是拉不到一起。   “你放屁,分明是你手短!”   茅要芳最不喜欢别人说她胖,当下也顾不得哭哭啼啼了,拍开丈夫的手,两手叉腰,凶神恶煞地说道。   “你肯定胖了,不信我们去秤一下体重。”   薛百里也是不怕死,继续在哪儿撩母老虎的胡须。   “去就去,我还觉得你也胖了呢,刚刚你抱我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快被你的啤酒肚顶死了,你这腰围起码一百五了吧。”   茅要芳反唇相讥,两口子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   看到媳妇拽着自己去找体重秤,暂时放下那件叫人揪心的事,薛百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   乌州云城   “天呢,怎么那么多老鼠!”   “啊啊啊啊,脏死了,别过来!”   凌晨两点半,一声凄厉的尖叫声打破了城市的寂静,紧接着,又是无数声凄厉的尖叫,与此同时,各个公共场所的报警器被人按响。   灵能者管理局的灵能者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因为报警的地方太多的缘故,当局的灵能者数量不够,全市所有的武警也被紧急召集,带上武器奔赴事发地。   整一座城市,彻底沸腾了。   老鼠,密密麻麻全都是老鼠,那些原本生活在下水道里、老旧的房屋里甚至一些被人饲养的宠物鼠集体躁动了,它们也不攻击人类,只是到处啃咬拖拽东西,然后消失……又出现……   这些好像都只是普通的老鼠,和以前一样大小,行动速度也相差无几。   有一些胆大的人眼瞅着自己的东西被老鼠破坏,抢夺,拿起身边趁手的武器就和这些老鼠打斗起来,因为体型上占了优势,一开始还真能打死好几只老鼠。   但这些以往很畏惧人类的老鼠似乎拥有了灵智,居然知道用数量上的优势攻击人类,这下子,那些打死老鼠的人就遭殃了,几乎一会儿的功夫,身上就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老鼠。   虽然老鼠们没有下死口,可光是这种浑身上下爬满老鼠的经历,就足够将人吓死,更别提老鼠在攀爬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抓伤裸露的皮肤,一些老鼠也会忍不住在人身上咬上几口。   灵能者和武警们也对这些体型小,行动速度快的鼠群束手无策。   它们单一的力量很渺小,可群体的力量实在是太庞大,如果这个时候,站在全市最高的楼房上放眼看去,可以看到这一座往日繁华的城市好像被一层嚅动着的黑毯覆盖,这一层黑毯就是那些老鼠,恐怕任何人,都会为此胆寒。   也是这个时候,居住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才知道,原来光鲜亮丽的城市底下,居然隐藏着那么多,那么多可怕的老鼠。   十分钟后,云市市长直接公布了城市一级安全戒备警告,并且像周边的城市求助。   三十分钟后,让一群人束手无策的鼠群们如同它们来时那样,瞬间消失,只留下不少躺在地上哎呦哎呦叫唤的伤者,以及无数被普通民众以及官方消灭的老鼠的尸体。   但按照老鼠的繁殖能力,恐怕过不了多久,这些被消灭的老鼠的数量,又将被在此补足。   政府和军队协力处理老鼠袭城后的损失,统计伤亡人数。   好在那些老鼠的本意似乎不是吃人,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员死亡,最后统计下来,一共有167人在这次鼠灾中受伤,这部分伤者被第一时间送往了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财物方面,云市的损失巨大,有被那些老鼠拖拽走的,也有因为这群老鼠的出现,对城市整体价值的影响。   云市出现鼠灾!   这个消息如同雨后春笋一样扩散到了全国各处,全国第一例真正因为动物引发灾难的案例,引起了全国上下的重视。   一时间,所有捕鼠器,毒鼠药脱销,不单单是云市人,其他各州市都掀起了一股杀鼠热潮,生怕自己生活的城市也发生和云市一样的惨剧。   与此同时,所有人也开始关心云市之所以会发生鼠灾的原因。   那些老鼠逃窜的很快,可惜它们的速度再快,在监控摄像头下,它们的来历与去除也无所遁形。   很快的,大家就发现,那些消失的老鼠去往了同一个地方,那就是云市最高的那座深山……   那一个从山腰位置起就常年云雾缭绕的高山里存在许多毒虫野兽,至今为止,也只有山脚下一小片地方被开发,每一年都有不少胆大的旅游进山,从此失踪,或死在那做山里。   因此在当地很多人眼中,那一座山,也是禁山,就和神农架一样神秘。   那些老鼠抢夺了东西后为什么会跑进深山里?   这个问题牵动着华夏十几亿人民的心,会不会是深山里出现了一头可以操控所有鼠类的异兽呢?   见到了云市被洗掠的惨状,大家都意识到,原来这一场灵气复苏,真的不单单只是谁谁家的孩子激发了能力给家里人长脸那么简单。   动物也拥有这种庞大的力量了,从此以后,人类不再是地球的主宰,那些异兽的存在,将会威胁到他们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一些原本嫌弃国家管束太多,又是普检抽血,又是折腾什么灵能者管理局,特灵大队浪费国家财政的人也不再说话了。   显然国家只是在尽自己所能,给予公民一个更安全的生活环境。   云市的鼠灾是第一例,将来会不会出现第二例,第三例呢?而且这一次的鼠灾中老鼠并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下一次呢,会不会出现本身就对人类带有强大敌意的异兽呢?   一时间,人心惶惶,网络上到处都是关于灵气复苏、异宠异兽以及灵能者们的讨论。   这一次,国家没有将这些视频和言论封锁,只是时刻监控着,出现故意引导人们,挑起慌乱的言论时才会出手控制。   有些事情,堵不如疏,而且这样的时代,要是再不让人说些话,恐怕要叫人逼疯了。   ******   云市鼠灾的事情闹的很大,宝宝也听说了,她爸妈还因此购买了一些中端价位的鼠药,生怕自己家里也藏着不少老鼠。   在知道了宝宝能够和异兽沟通后,两口子还特地叮嘱了宝宝,让她和大黄说清楚,那些藏在家里角落里的东西都是它不能吃的。   即便有了宝宝的承诺,两口子也不太放心,这几天给大黄添饭的时候,恨不得盛到饭冒尖尖,生怕没吃饱的大黄嘴馋偷吃那些加了鼠药的食物。   可见平日里总是嫌弃大黄肚大能吃的两口子,早就已经将大黄看作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了。   “宝宝,那天你的胆子可真大啊,居然敢跑回去,不过你跑回去干什么呢?”   因为教学楼墙体钢筋被穿山甲破坏的原因,镇江高中休学了一段时间,对教学楼进行加固。   第一天复学,同桌眼镜妹就紧张地抓着宝宝的胳膊追问道。   她并没有转去灵能班,因为一个绝灵体质的人出现在一个灵能潜力很高的学生才会去的灵能科奇怪又显眼,宝宝的能力和这个时代很多人靠修炼缓慢提升的能力也十分不同,在灵能班,她学不到太多的知识。   因此继续呆在原本班级这件事,是宝宝本人以及灵能者管理局的领导一致同意的。   “薛若若是我堂姐,我只是看到她和异兽动手,有些担心而已。”   宝宝缓缓说道,这也是上面苦思冥想后给予外界的一个解释。   “薛若若是你堂姐?”   眼镜妹惊呼了一声,她的声音不小,边上的同学全都听见了。   说实话,两人之间的这一层关系,同学们都不知道,因为两个女孩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薛宝宝白白胖胖,一看就是被家人宠爱,养的很娇气的小姑娘,虽然因为她父母比较抠门,身上从来没有出现过昂贵衣服首饰,也总是靠走路上下学的缘故,在大家心里她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出生的女孩,可即便这样,薛若若那样的人,也不该和薛宝宝扯上亲戚关系。   而且以前在学校里,也不见薛若若和薛宝宝有过亲密举动啊?   “薛若若,薛宝宝,听上去确实像一个家里的孩子。”   眼镜妹看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她们身上,羞赧地扯了扯自己的衣领,略带抱歉地看向了薛宝宝。   “听说薛若若现在可厉害了呢,是灵能班的尖子生,要不然那天王老师和异兽搏斗,也不会只叫她和李东留下来帮忙。”   眼镜妹羡慕地说道。   谁说学生就不势利眼了,以前薛若若总是穿着破旧衣服,剪着长刘海盖住半张脸,阴阴沉沉不说话的时候,大家都很不喜欢她,总觉得班上有这样一个时常迟到早退的同学很影响学习。   而且她的身上经常出现新的伤痕,不少同学私底下议论过,薛若若的爸妈肯定是家暴狂,这种人如果关系好,大家可能会同情一些,可因为感官本就不好的缘故,反而更叫人敬而远之了,总觉得和对方走得近了就会有麻烦。   现在不一样了,薛若若还是那个薛若若,因为方便训练的缘故,她将厚重的刘海扎了起来,显露出了自己的美貌,再加上她远超所有人的能力,之前的阴沉就成了高冷,不知从何时起,居然还流传出了一个冰山美人的称号。   “薛宝宝!”   说曹操,曹操到,正当一些好奇心重的人准备在宝宝这里打听薛若若的事情时,薛若若就出现在了七班教室门口。   她依旧端着一张油盐不进的冷脸,黑黝黝的同仁里透露着不近人情的淡漠。   身上穿的衣服也依旧是校服,只不过因为现在有国家资助的缘故,已经换成了崭新合体的新校服,明明打扮没变,性格没变,和以前的那个薛若若相比,确实判若两人了。   她的身边跟着李东,这个同样从七班走出去的老同学显然比她热情多了,笑着和一些同学打招呼。   “你好呀,薛小妹!”   李东冲着宝宝招了招手,表情贱嗖嗖的。   显然这一声薛小妹是从薛若若那儿算的关系,要不然,按照两人原身近两年的同学关系,即便以前不算亲近,也不该叫她薛小妹的。   薛若若皱了皱眉,却没说什么。   “我先出去下。”   宝宝和眼镜妹打了声招呼,就走到了教室外。   “薛小妹,老王他们有事找你。”   李东嬉皮笑脸凑到宝宝身边,极为小声地说了一句,除了他们这三个站在一起的人,班内的同学都只看到李东一张一合的嘴巴,却不知道说话的内容。   宝宝知道,估计是遇到什么棘手的事情了,需要用到她的能力。   她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并且会尽快和他们联系。   两人离开的时候,薛若若稍稍落后了一步,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   “很危险的话,拒绝。”   然后和来时一样,板着一张脸离开了。   宝宝表情一怔,随后笑了。 第144章 灵气复苏19   “网络上有关云市的新闻你都看见了吧?”   灵能者管理局的会议室, 正在进行一场严肃的会议,宝宝被王刚带进来的时候环顾了一圈,里面的大多数人她这段时间都已经见到过了, 倒是还有几个生面孔, 尤其是坐在局长林仲耀身边,穿着西装的女性。   按理能和林仲耀坐一起的地位必然不低, 这管理局的领导里面, 好像没有这个面孔啊?   宝宝垂着眼, 若有所思,想到刚刚林局长的问话,猜到这几张生面孔很有可能是从云市过来的。   “看见过。”   宝宝坐在给她空出来的那个空位上,点了点头。   她想到了白天薛若若的那句话,心中已经有了猜测。   此时在这间屋子里的, 大多都是灵能者管理局以及军政方面的高层, 还是高中生的宝宝呆在这群人中间, 就像是进入狼群的小绵羊一样,白白胖胖, 让人想咬一口。   尤其是那位陌生的女性久居高位, 不怒自威。   她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这幅往常面对下属的态度可能会吓到这个还在念书的孩子,努力放松脸部肌肉, 想要露出一个和善慈祥的笑容来。   “你就是劝服了变异穿山甲, 减少了灵能者伤亡的那个善良的学生吧,你好, 我是方若愚, 云市灵能者管理局的副局长。”   云市的这群人,确实有求而来……   “这里是一些网络上没有的资料,孩子, 你可以看一下,不过我希望,这些资料在你看过之后不要流传出去。”   她将一叠厚厚的资料递到宝宝的面前。   上面是很多影像资料,宝宝一张张仔细翻阅,这些资料记载了那些鼠群撤退时监控摄像头拍下的画面,翻阅了一会儿,宝宝忽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凝视着面前的一张图片。   这是一张高空拍摄的俯视图,图片里,是一座绵延不断的高山,下面还有几张小图,拍摄下了密密麻麻的鼠群进入山林的照片。   不知道为什么,这座山给她很熟悉的感觉。   只不过天底下的山大多模样类似,宝宝只是停留了一会儿,就继续往后翻阅了。   “这段时间,灵能者和特种部队都已经潜入深山探查过,我们还动用了军方最先进的侦察机,想要拍摄到那个在背后操控了鼠灾的变异动物,可惜,收获有限,你可以看最后那一张图片,那应该是我们现如今拍摄到的最接近那只变异动物的图像了。”   云若愚在一旁缓缓说道,她并没有催促宝宝快点看完这些资料,因为对于在场的他们来说,宝宝还是太年轻了,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他们也不想将这样的压力放在一个还没成年的学生身上。   宝宝这会儿也翻到了那张照片,这是侦察机透过树叶隐秘拍摄到的画面,照片里,只能依稀看到那只变异动物露出来的一只爪子。   和大多数鼠类动物一样,细细小小,在照片里很不显眼,而那些从全市各地汹涌而来的各种鼠类则群聚在那只只露出一只手爪的异兽几米远的位置,傻傻呆呆地看着。   这也是云市高层判断露出手爪的那个异兽就是操控鼠群的元凶的理由之一。   “我们想要拜托你跟我们会云市,尝试与那只变异动物谈判。”   云若愚有些急迫,“你放心,我们一定会优先保护你的生命安全,而且据我们现在的调查来看,这只变异的动物对人类并不敌视,我们双方很有谈判的余地。”   要知道,那些老鼠被操控着掠夺东西的时候都没有主动伤人的行为,这或许和操控他们的那只变异动物有关。   因此在得知广市存在一个觉醒了与异兽沟通能力的孩子时,他们第一时间想到或许可以通过这种能力,和那只变异的动物沟通。   鼠群的数量实在是太大了,他们消灭的速度,不见得赶得上鼠群繁衍的速度,如果谈判不成功,之后将会是一个漫长的战争。   “好。”   宝宝看着那只小小白白的爪子,心里有个声音告诉她,答应下来。   ******   从灵能者管理局回到家的时候,往常应该早就摇着尾巴迎出来的大黄没有任何动静,宝宝耳尖,听到了院子里极为轻微的呜咽声。   听到这个声音,宝宝就忍不住笑了。   “爸爸妈妈,大黄,我回来啦。”   她推开院子门进去,果不其然,大黄正两只爪子搭在围墙上,低垂着尾巴,直立身体,面对墙壁小声呜咽。   看上去,就是一副正在面壁思过的样子。   薛百里和茅要芳两口子站在边上,茅要芳的手里还拿着一根鸡毛掸子,大黄听到宝宝的声音回过头,茅要芳就举起手里的鸡毛掸子,作出一副威胁的表情。   大黄耷拉着脑袋,赶紧把头扭过去,表情萌怂萌怂的。   “呜呜。”   它小声呜咽,眼皮耷拉,皱着眉头,时不时转动眼珠看向两位无情的主人。   “这是怎么啦?”   宝宝很努力的想要控制住不笑,可看到这幅场景,她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呜呜呜!”   大黄听出了笑声中的嘲讽,呜咽声越发悲壮了。   “你看大黄干的好事!”   茅要芳气呼呼地指向被重新翻了一遍的土地。   “要不是今天人家农业专家上门来看了,我都不知道以前种下去的那些种子,都被刨了吃进狗肚子里了。”   茅要芳气坏了,之前种子没发芽,她想过种子的问题,也想过土壤和她种植技术的问题,就是没想过家里有一个惯偷,她前脚刚把种子种下去,后脚狗就把种子给挖了,挖完还能再把土盖回去。   不仅如此,这一片所有野草根都被它给吃干净了,那样顽强的生物啊,它都没给人家留一条活路,可见是日日挖,日日吃,平日里有事没事就跟这快地上长出来的东西耗着呢。   往年可没有这样的事,估计真的是这块地有了灵气,以至于大黄对这块地里长出来的东西犯馋了。   “呜呜呜——”   狗类智商高,加上大黄从小和人类一块居住,在开启灵智后,能够听懂一部分人类的语言,不过极为有限。   它连蒙带猜,加上体会两个主人的情绪,大约知道这是在骂它,它很不服气地反驳了几句。   不是狗偷吃,是那些东西太香了,和狗说,快来吃我呀,快来吃我呀,狗才吃的。再说了,狗也没有全都吃掉,还有一些藏在肚子里呢,要是大主人和小主人想吃,它现在就可以吐出来。   这么说着,大黄张张嘴就准备要吐了。   “别!”   听懂大黄这句话意思的宝宝赶紧阻止了它。   虽然知道大黄口中的“肚子”应该是一个类似储物空间的地方,可被它吃进去又吐出来的东西,大概率他们三人中是没人要吃的,相反,被她妈看到那些刚发芽就惨遭毒手的种子,很有可能会加大对大黄的惩罚。   “爸妈,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和你们说,明天灵能者管理局的人会来家里接我,我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   宝宝看着委屈巴巴瞅着她的大黄,十分善良的帮它转移了话题。   “干嘛去?”   果然,这个时候两口子都顾不上管教大黄了,大黄也借着这个机会,将趴在墙壁上的两只前爪收了回去,快速地抖了抖腿。   “大概……是完成我外交官的使命吧……”   宝宝说完,就很怂地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可能又要被拧耳朵了,可谁知道,闭着眼睛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爸妈“爱的抚摸”。   “大黄,怎么抖腿了,是不是脚酸呢?哎,都是爸爸的错,爸爸给你揉揉。”   “大黄,晚上你想吃什么,跟妈妈说,妈妈给你做,以后咱们不吃那些没营养又不好吃的种子杂草,咱们吃鱼,吃肉,把身体补的棒棒哒!”   这些话听上去不对啊?   宝宝赶紧睁开眼睛,原本应该骂她担心她的爸妈不知道何时围在大黄的身边,摸摸它的脑袋,揉揉它的狗腿,对它那叫一个体贴备至,嘘寒问暖。   “汪!”   “汪汪汪!”   大黄也受惊了,先是试探着小声叫了一声,然后又是一声声神气活现的吼叫。   狗是宝宝的爸爸,你们差辈分啦!   大黄很有礼貌地提醒眼前这俩大主人道,可惜薛百里和茅要芳都听不懂,要不然茅要芳手上的鸡毛掸子又要派上用场了。   “爸妈,我说我明天就要走了,去帮忙处理云市那只操控鼠群作乱的变异动物。”   小宝宝有点吃醋了,她难道不是这个家里顶顶重要的小宝贝吗,这个时候,怎么就没有人担心一下她吗。   “来,大黄,爸爸抱你进屋。”   薛百里白了闺女一眼,废了好大的力气,勉强把大黄抱了起来,艰难地往房间里走去。   宝宝见状,也只能悻悻地跟上去。   ******   “来,大黄,今天的这些鸡腿都是你的,明天你姐姐要去一个危险的地方了,你跟着过去,记得要保护好姐姐知不知道啊。”   两口子将大黄抱到厨房里,躲开宝宝,关上了厨房的小门,茅要芳将所有的鸡腿都夹到了大黄的碗里,薛百里也十分殷勤地给大黄盛了一碗肉汤。   早在闺女帮国家办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担心肯定是有的,可是他们没办法帮闺女做些什么。   两口子相信,闺女的能力这么特殊又重要,国家绝对不会让她出事,可比起那些素未谋面的保护者,他们更相信还是奶狗时就被闺女抱回来养大的大黄。   遇到危险,大黄会豁出命来保护宝宝,这个想法可能有些薄情,但有大黄跟着,确实能让他们放心许多。   “汪!”   大黄咔嚓咔嚓啃着鸡腿,时不时凑到汤碗里用舌头卷一些鲜到掉牙的肉汤,还得抽空回应一句。   是爸爸!   薛百里和茅要芳听不懂,只当大黄同意了,开心地又给它加了好多好吃的,这一顿,吃的大黄美极了。   ******   等第二天离开的时候,看到爸爸妈妈递到自己手里的狗绳,和欢快地蹦哒着要和她一块上车的大黄,宝宝犯了难。   薛百里和茅要芳说了,大黄能力强,让大黄跟着,他们能放心一些,要是不把大黄带上,他们就不允许她出门。   来接人的灵能者知道大黄是一只异宠后,也开口劝宝宝将它带上,要知道,绝大多数变异动物的能力都在人类之上,只不过这一次变异,人类得到进化的数量更多,以此得到一个微妙的平衡。   这也是为什么,上面那么重视宝宝能力的原因,因为变异动物的能力太过强大,如果可以通过谈判减少人员损伤,这对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两边都那样说,宝宝也只能答应了。   ******   两个小时后,转机在云市落下,一行人没有修整,就急忙奔赴了那座名叫岙山的深山。   当乘车来到山脚下时,那种莫名的熟悉感越发加重了。 第145章 灵气复苏20   云市并没有将所有希望放在宝宝的身上。   和谈是第一步, 如果和谈不成功,国家不会放任这样一只可以操控庞大鼠群的异兽存在,因此云市的灵能者, 以及从周边州市借调的特灵大队的精英, 也已经集结起来,朝岙山出发。   面对一个庞大未知的存在,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布满了忐忑。   “哎, 也不知道这次结果会怎么样!”   某辆大卡里, 一个还算年轻的小子刷着手机说道,云市的动作那么大,根本就瞒不住,现在国内外都在讨论云市这一次和异兽的战斗能否成功。   有祝福祈祷的,当然也有泼凉水的。   【外面的月亮真圆:哎, 你国人造孽太多, 吃了那么多小动物, 怪不得会遇到这样的报应,那只异兽的能力那么强大, 再多的灵能者和军人过去, 都是给它送菜,不过你国人那么多, 多死几个也是给地球减负】   【小叮当:楼上那只狗写的是哪国语言?汝何品种, 慕洋犬乎?】   【冷抖哭:为什么要人身攻击呢,他的话虽然难听, 可也没有错啊, 你看现在美洲联国就没有发生这种群体性的灾难,可见人家政府做的更好,哎, 有些人就是自欺欺人,不喜欢听大实话】   【小叮当:是啊,你美洲爸爸确实没有出现群体性灾难,也就是邪教横行死百八十个人,不过随随便便一场流行病就能死几十万个人还不当回事的国家,这确实不算什么。】   一条条评论刷下来,小年轻的表情越来越臭了。   “你们看看,这都是哪个茅坑出产的傻逼啊,真觉的这样诋毁自己的国家,他向往的那些国家就能高看他们一眼吗,呵,要是华夏不存在了,就这样的垃圾,给人家当肥料人家还嫌弃太脏呢。”   他看着来气,干脆关掉了国内的论坛,转到了外网,这一看,脸更加气歪了。   原来就在一个小时前,美洲联国和他的附属国澳小利国接连发表声明,声称华夏派军队和灵能者与未曾对人类造成伤害的异兽动手,意在破坏人类和异兽之间微妙的平衡,很有可能会造成异兽大规模反扑,为此他们强烈谴责华夏政府,并要求华夏政府停止行为,对异兽赔礼道歉。   如果华夏政府拒绝,他们将会对华夏政府发出制裁。   这一看就很显傻逼的声明居然还获得了不少赞同的声音,一些与华夏敌对的国家人民纷纷转发留言,同样认为华夏政府这样针对一个没有杀人意图的异兽,是错误的。   【哎,这次异变本来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意在告诉人类和动物和谐相处,为什么华夏政府这么残忍,要伤害一个开启灵智的异兽呢(泡菜语)】   【呃……因为那只异兽操控鼠群已经严重影响人类社会的安定啦,这一次只是抢东西,没有造成太大人员伤亡,要是下一次想要害人了呢,难道得等它吃几个人,再想办法除掉它吗,可能我的觉悟不够高,在这种时候,人类的性命对我而言更重要】   【我知道华夏人很变态,肯定是他们吃了太多老鼠,所以老鼠来复仇来了(三文鱼语)】   【呵呵,鲸鱼来复仇了吗,海豚来复仇了吗?】   不同国家的语言在外网上快速闪现,精通那些国家语言的国人,也不断在外网反驳。   当然,也有一部分支持华国政府做法的外国人,这部分人也喜欢其他动物,可相比较之下,还是选择了自己的族群。   【上面说了那么多,好像华夏这次能成功一样,拜托,那是可以操控一座城市老鼠的异兽,而且还不知道,这是不是它最强大的能力,华夏有可能全军覆没啊,到时候,华夏的灵能者数量会出现短缺吧,我相信善良的美洲联国一定会帮助他的】   除了争论华夏政府做法的对错外,还有一部分嘲讽华夏的鲁莽做法,他们觉得,这一只异兽会重伤华夏的精锐力量,要知道,现在这个时代,灵能者也是衡量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不少国家都期待着,华夏能在这一次战斗中狠狠吃个大亏。   “气死我了!一群大大大撒比!”   小年轻关掉手机,干脆不看了,“这一次我们还非赢不可,狠狠甩他们一巴掌。”   原本的忐忑化为无尽的斗志,他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将那只异兽抓起来。   “也不知道副局长去广市请的高手厉不厉害,能让副局长亲自出马,应该是一个很强大的灵能者吧?”   说着说着,他就想到了那个神秘的外援,可惜,因为被保护的太好的缘故,他们这些人都没有见过对方的样子。   “希望这样吧。”   车里的其他灵能者满怀期望地说道。   现如今上面的安排是让他们这些人守在山腰的位置,灵能者管理局的几位高手和那位外援先进去会一会那只异兽,如果他们都抓不住它,就安排守在山腰的人强冲,届时,必定是一场恶战。   而另一边,被念叨着的宝宝已经来到了山腰处,越往山里走,她就越发觉得熟悉。   这个地方,她好像真的来过。   ******   “就在这附近了。”   方副局长站在宝宝的右侧,她是通脉初期的灵能者,拥有空气异能,在经过不断的探索后,研究出空间隔断的能力,可以产生类似隐身的效果。   只不过她的能力范围不大,因此这会儿除了宝宝和大黄外,只带了另外两个通脉境界的高手。   其中一个年轻男性拥有风系异能,一旦异兽暴动,他会带着宝宝快速腾空,据这段时间的观察来看,那只异兽没有操控鸟兽的能力,本身也不会飞行,在高空中,宝宝是安全的。   “簌簌、簌簌……”   方若愚撤销了自己的异能,一瞬间,几人的气息暴露在了空气里,下一秒,他们就看到了无数只从隐秘位置窜出来的鼠类。   地穴里、灌木丛里、还有茂密的树梢间,密密麻麻成千上万双黑豆大的眼睛,就这样盯着他们几人。   胆子再大的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被吓一跳。   几个灵能者已经戒备起来了,大黄更是机警地站立在宝宝身边,稍有异动,它就会张开它的“血盆大口”。   “簌簌、簌簌……”   丛林中又是一阵窸窸窣窣地响声,他们前面的鼠群空出一条空道来,似乎是为了迎接某位重要的人物。   十几秒后,他们要等的那只异兽出现了。   并没有什么庞大的身躯,也就巴掌大一团,模样好似金丝熊,白、金、棕三色,毛茸茸的,煞是可爱。   不知情的人,恐怕都会被它的外表欺骗,可方若愚等人知道,如果真的是这只异兽操控了鼠群袭城,它绝对不会是外表看起来那样呆萌无害的小宠物。   在场三人,已经将警戒提到最高。   这个时候,应该让宝宝出场了,方若愚一边警惕着鼠群,一边用余光暗示宝宝开口,她不敢出声,因为她没有宝宝的能力,她怕自己发出的声响被异兽当成是攻击的信号。   可是她眨了好几下眼睛,宝宝就是呆楞着,没有出声。   这孩子难道吓傻了?方若愚有些焦急。   宝宝确实被吓到了,并不是恐惧眼前这只异兽的能力,而是这只异兽,分明就是她上个世界养着的那只背锅鼠啊,那个替她背了一辈子锅,最后托付给孙子养的肥三花啊。   怪不得,眼前的这一切,都那么熟悉,这分明就是当年大岙村里的那座山,只是时光更替,地表变化,让她没有在第一时间想起来而已。   姜朝!灵气复苏是从姜朝开始的,或许那个时候三花就已经开启灵智的,怪不得平常寿命短暂的鼠类,一直到她上一辈子寿命走到尽头都还活着。   那个时候,宝宝也只当三花模样和金丝熊类似,其实是另一种寿命很长的品种。   每一个世界经历完就被消除的感情,这会儿忽然间又爆发了。   “三、三花?”   想着自家贪吃,耍赖,爱到处拉屎的小肥鼠就站在自己眼前,宝宝的眼眶都红了。   ?   方若愚等人皱了皱眉,这是什么沟通方式?   不远处的肥老鼠本来只是静静的注视着他们,宝宝这一声好像开启了什么开关,肥老鼠直立起身体,像一道闪电一样,冲到了他们面前。   速度之快,甚至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吱吱吱——吱吱——”   鼠等你好久好久啊,你睡着了,鼠陪你一起睡,鼠醒来,你不见了,鼠又睡着了,再醒来,可你还没有来找鼠……   三花好生气呀,它死死咬着宝宝的鞋子,就好像第一次见面因为宝宝拔了它的宝贝参,它恶狠狠地咬住她的鞋底报复她一样。   “汪!”   大黄冲着三花吼了一声,动物的直觉敏锐,它知道这只小老鼠对小主人没有敌意,所以暂时没有吞了它。   而方若愚等人如临大敌,看着“攻击”宝宝的那只异兽,准备暂时打消和谈的念头。   “没事的。”   宝宝赶忙阻止,然后蹲下身。   “三花,我好想你啊。”   宝宝看着那个死咬着自己鞋底不放的小肥鼠,又是激动,又是开心,不过看到它这种报复方式,心里还有些哭笑不得。   “吱吱吱——”   三花黑豆大的小眼睛死死盯着宝宝,虽然模样变了,但味道没变,它知道那是它的小主人,它想告诉她,它也很想她。   “吱吱吱——”   三花的叫声都变得温柔了许多,拖着长音,清脆缠绵,它松开咬住宝宝鞋底的嘴巴,萌萌地在她手心底下蹭了蹭,鼻翼微动。   等等!   三花僵住了,小主人的身上多了一些别的味道。   小小的脑核飞快转动,嗅着味道,它看到了宝宝身边蹲着的,像个卫士一样的大黄。   果然是身边有狗了,这千年的等待,终究是错付了……   三花悲愤地用小爪子指着大黄,小身板蹦蹦跳跳,吱吱吱着问责宝宝,让她给自己一个解释。   此时警惕异兽暴动的方若愚等人已经完全石化住了。   不是应该发生一场人与异兽之间激烈的较量吗?怎么现在看上去,宝宝和这只异兽好像相识?   而且异兽的态度,怎么看,都像是偶像剧里因为恶毒女配插足和男主角引发误会的女主啊……   三人如出一辙地抖了抖,将脑海中荒谬的猜测甩飞,可再次定睛一看,那种奇奇怪怪的感觉又有点上头了。   异兽的态度,分明就是在责问宝宝和大黄的关系嘛,他们虽然没有与异兽沟通的能力,可这样丰富的肢体语言,他们还是能够看懂的。   方若愚倒吸一口凉气,深深看了宝宝一眼。   这么乖巧的孩子……居然还有祸狗殃鼠的体质…… 第146章 灵气复苏21   “三花, 你听我说呀。”   宝宝听完三花的控诉,表情囧然,刚刚凝聚起来的心酸感动都被冲淡了一些。   “吱吱吱——”   我不听我不听!   巴掌大的小肥鼠就跟一个弹簧一样, 蹦跶的时候, 带起一阵阵肥肉的颤动,黑豆大的眼睛里满是控诉。   这个剧情, 已经开始向琼瑶剧发展了吗?   方若愚几人面色惊惧, 心中已经脑补出了一万字的小剧场。   “宝宝, 你能处理吧?”   犹豫再三,方若愚开口小声问道。   “没问题。”   宝宝只能给予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三花,你是不是很想我啊。”   看着蹦跳个没完,差点把自己气成皮球的小肥鼠,宝宝伸手将它捧在手心里, 放在自己的胸前。   “对不起呀, 现在才找到你。”   宝宝的面上还带着笑, 语气却有些哽咽了。   对于她来说,距离和三花分别, 也就过去了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而已, 而且离开上一个世界后,对于上一个世界的情感, 都已经被封存起来, 对于上一世的人和物,她有记忆, 却没有了之前那样深刻的感情, 直到现在和三花重逢,这些感情才被重启。   可对三花来说不是这样的,近千年的时间, 它一次次沉睡,一次次苏醒,她可以感受到,每一次醒来后,三花的失望……   她的声音很轻,但足以让紧贴着她胸膛的三花听清楚。   强烈有力的心跳声,炽热的掌心温度,和熟悉的抚摸节奏,原本炸毛的三花渐渐安静下来,温顺地趴在宝宝的掌心里,委屈巴巴地叫了好几声。   似乎……是降服了……   这就完了?   在出发之前,方若愚想过这是一场硬仗,他们甚至都已经做好了流血牺牲的准备,可现在呢……   原来,美色误国,从来都不是一句虚话,方若愚深深地看了眼宝宝,觉得此女有红颜祸兽的潜质。   当然,这些都是玩笑话,虽然后来宝宝刻意放低的声音,让方若愚等人听不清她和三花说了些什么,可就之前一人一鼠的表现来看,显然他们相互是熟悉的。   看三花的模样,很像是小孩子会喜欢的宠物鼠,或许曾经宝宝养过它吧,后来又因为什么原因分开了。   方若愚倒没有怀疑宝宝,因为薛家的情况,他们早就已经调查清楚了,对方见到变异鼠时的表情和来时路上的态度,显然对于这只变异老鼠的身份,她也是亲眼见到后才知道的。   这一场阴差阳错的意外,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了。   认主的变异兽对社会的威胁性很小,只需要让宝宝管控好这只变异鼠,鼠群攻城的事件应该不会再发生了,而且对方能够操鼠群的能力,以及宝宝可以和异兽沟通的能力相结合,其实是一个对己方很有利,对地方来说不亚于灭顶之灾的事。   当然,这个想法暂时还是一个构思,她得好好想想。   “吱吱吱——”   三花在宝宝的抚摸下,总算将那口气顺下来了,它的小豆眼睨了大黄一眼,然后从宝宝的手掌心跳下去,小爪子指着自己来时的方向,吱吱吱地说道。   鼠给宝宝攒了好多好东西,都是给宝宝的。   肥三花蹦蹦跳跳,一副等待表彰的骄傲表情。   那些东西是怎么来的,宝宝也已经清楚了,只能再向方若愚等人给予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那些被鼠群操控着弄来的东西,都在后面的山洞里面,东西不少,一来一回,恐怕要消耗不少人力,或许可以让大黄帮忙运下去。”   再怎么说,也是三花惹出来的祸事,这些东西肯定是不能要的,得原封不动还回去,大黄能够帮忙,也算是她将功补过了吧。   “那就有劳了。”   方若愚看了眼跟个卫士一样一动不动站在宝宝身边,高昂着脑袋,看上去英姿飒爽的大黄狗,脑海中回想起了对方的能力,这倒是一个实用性很高的异能啊。   “吱吱吱!”   三花听懂了宝宝的话,骄傲地睨了大黄一眼。   呵,力夫,果然比不得自己在宝宝心目中的重要位置。   “汪!”   大黄也听懂了宝宝的话,似乎是让自己装一些这只小老鼠的东西下山去,这当然没问题啦。   作为爸爸,对于女儿养的小宠物,它应该多一些长辈的慈爱和宽厚。   两只兽不懂对方的想法,相视一眼,互相给予了对方一个“微笑”。   ******   山腰处的大部队还没有进攻,就得到了变异动物已经被控制的消息,在场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恨不得赶紧将这件事昭告天下,要知道,从云市和周边城市精锐力量在岙山集结的消息传播开后,贬低的声音,斥责的声音就不绝于耳。   尤其是以美洲联国为首的部分国家,更是恨不得华夏这次进攻失败,折损大批精锐。   而现在,根本就没有动用他们这批人的力量,仅靠广市过来支援的高手以及云市的三位通脉境灵能者就将一个系统判断为综合实力接近神赋级别的异兽控制住,谁还敢说华夏不强大呢!   一时间,群情激动,恨不得赶紧见一见那位从广市而来的英雄,因为他们心里清楚云市几位通脉境高手的能力,这一次能够降服那只异兽的主要功臣,必然是那位外援无疑了。   可惜,因为宝宝的能力特殊,从头到尾,知道她能力和身份的人都极为少数,直到最后,她都不曾出面。   ******   中州外交总厅   此时华夏的外交总长正在接受各国媒体的采访。   “请问华夏对于这一次攻击异兽的行为作何解释?据我方了解,这只异兽并没有主动伤害人类的行为,华夏通过暴力伤害的方式消灭异兽,是否违背人道主义精神?对于华夏主动挑起的人类与异兽之间的战争,华夏方是否应该给予各国一个交代。”   说话的是澳小利国的记者。   他们忽略了鼠群攻城的潜在危机,咬紧了鼠群没有主动攻击人类这一点,将华夏这一次的行为定性为挑衅,将一个破坏人类和异兽和平的大锅扣在了华夏政府的头上。   而此时,站在采访台上,端庄又英气的外交总长已经得到了最新的消息。   她的态度自信,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我不知道澳小利国记者从哪里看到的不是消息,实际上,华夏政府一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路,对于异兽,我方不主动采取暴力措施,你口中的那只异兽已经于我国政府达成和平合约,以下是云市传来的现场照片。”   话毕,她身后的屏幕里播放出几张照片,照片里,站着几位云市的领导,他们身后是黑压压一片的鼠群,仔细一看,几人中间站着一只巴掌大的老鼠,从站位上看,似乎就是那一只能够操控鼠群的变异动物。   除了照片,还有视频,极大减少了作假的可能性。   “这不可能。”   美洲联国的记者骇然失声。   据他们的猜测,变异老鼠试探性攻城只是第一步,因为鼠类在刚开始灵智时,潜意识还存在一些畏惧人类的情绪,等到它经过几次尝试,发现人类并不可怕后,对方早晚会开始主动攻击人类。   除了被人类关爱长大的宠物,能有多少物种,在拥有灵智和强大的力量后,还愿意和人类平起平坐?   而且目前为止,就连他们强大的美洲联国都没有找到和变异动物谈判的方法,迂腐的华夏国怎么可能存在这样的能力呢。   美洲联国的记者觉得这一定是假的,华夏政府最喜欢弄虚作假了。   而关注这一场采访直播的各国民众,这会儿也被眼前的画面给震惊到了。   一开始信誓旦旦说华夏政府残忍,肯定会造成许多流血伤害的人脸肿了;一开始斩钉截铁说华夏政府根本降服不了那只变异兽,即便最后降服,也会有重大伤亡的人脸也肿了;叫嚣着万物生而平等,动物也该拥有平等权利的人,看着照片里和鼠群和谐出镜的云市官员,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太不可思议了,一只有攻击倾向的变异动物居然和人类和平地站在一块,这是华夏政府创造的奇迹】   【我想到了一个多月前脏盛顿那一次变异蚯蚓袭击人类事件,那一次,一共有近百人伤亡,如果美洲联国也有华夏政府这样神奇的能力,或许那些伤亡就不会发生!】   【神奇的华夏,好想移民到华夏国,现在我生活的国家已经发生了好几起异兽袭击人类的事件,□□也开始猖狂,我的国家还没有很好的办法处理这些,我想活着!】   【求华夏政府分享与异兽和谈的办法!】   【上面的,不久前你还在骂华夏政府,捧美洲联国的臭脚呢,现在开口就要人家和异兽和谈的办法,你的脸呢】   看着现在网络上占据主流的言论,之前被那些攻击华夏政府言论气到爆炸的华夏人民终于觉得出了口气。   不过大家也很好奇,国家到底用了什么样的方法,解决了那只变异动物。   宝宝的身份,肯定是要保密的,为此,在两天后,外交总长在再次接受采访时,得体微笑,给出了一句回答。   “因为我方人员和异兽谈判时,带着足够虔诚的爱与善意。”   就如同之前以美洲联国为首的部分国家颠倒是非一样,他们也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呀。   竖起耳朵听,准备窃取这个办法的各国记者差点没当场沤出一口老血来。去特么的爱与善意,要是真的那么简单,就不会有那么多起流血事件。   不过他们心中也保佑万分之一的侥幸,万一,万一真的是爱的力量呢。   于是在几次针对暂时还没有攻击倾向,已经被确定变异的动物时,部分国家也采取了怀柔的做法,目前为止,绝大多数都卓有成效,两方都处于和平共处的状态上。   暂时,一切惊涛骇浪都掩盖在了平静无澜的水面之下。   ******   半个月后,宝宝从云市回来,身边又多了一只肥老鼠。 第147章 灵气复苏22   “还好还好, 小老鼠的食量不大。”   饭桌上,薛百里和茅要芳看着坐在饭桌上,对着面前摆着的一小碟坚果大快朵颐的三花, 悄悄长舒了一口气。   巴掌大的小老鼠能吃多少东西呢, 一个月的开销称死也就几百块钱吧,听说这也是一只进化的老鼠呢, 每个月政府给的补贴比大黄还多, 足够养活它自己不说, 连他们一家子的生活费都含括进去了呢。   两个不怎么关注国际局势的夫妇,压根就没有看到今天的外交新闻,自然也不知道,眼前这只老鼠,就是引起云市鼠灾的家伙。   “吱吱吱!”   三花又往嘴里塞了一颗松子, 看着坐在地上大口吞咽晚饭的大黄, 露出满意地微笑。   它在桌上吃饭, 那只小三狗在地上吃饭,光从这一点上, 就看出他俩的地位截然不同, 果然宝宝心中最重要的还是自己。   “汪!”   大黄听到了三花的叫声,停下吞咽的动作, 两只腿搭在桌沿上, 看了眼三花面前摆着的坚果,同样露出满意的微笑。   那么小一碗, 给它塞牙缝都不够, 果然宝宝心里最重要的还是它。   一鼠一狗,都对自己如今的“家庭地位”十分满意,甚至还隐隐同情对宝宝一片真心, 可惜不如自己重要的对方。   宝宝听懂了两人的骄傲,她选择埋头扒饭。   哎,夹在中间的女人实在是太难了……   ******   三花的存在简直就是一个无敌的作弊神器,尤其是当它的能力和宝宝的能力相配合的时候。   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都存在着老鼠,这样小小的生物,隐藏在各种阴暗隐蔽的穴洞地道里,与人类之间只有很短的一段距离,没人想到,在那样近的地方,有一只老鼠会偷听他们讲话,或者说,他们没想过,老鼠能听得懂人类的语言,并且转述给别人听。   三花可以,它对鼠群的操控是一种类似分神控制的能力,它可以将自己强大的精神力寄托在同类的身体上,操控对方的言行。   近千年的时间,足够让它的精神力进化到一个十分可怕的地步,它虽然不太懂人类的语言,可是它可以复刻那些读音,然后转述给宝宝听。   而且它也可以记住宝宝让它注意的一些关键字,只要它的某个分身听到,就可以用最快的速度传达到它的本体,告知宝宝。   可以说,三花和宝宝的合体,等同于拥有了最大的监听器。   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华夏境内接近八成的邪教组织被挖了出来,减少了近百起邪教准备的恐怖袭击,无数偷偷用活体异兽和灵能者做研究的违法机构被发现,其中就包含了当初和□□联合起来,曾经用变异穿山甲做研究的那个私人实验室。   一时间,华夏的安全率攀升到了全球第一。   不过一人一兽的能力终究还是有限的,与此同时,国家依旧在积极提升各项实力,培养灵能者和异宠。   为了保证之后时间里开启灵智的动物不对人类带有敌意,国家开始更加注重动物保护法,严厉打击虐待动物,偷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即便是正规的养殖场,也严禁虐杀动物,曾经猖獗的偷狗贼,虐杀小动物的变态狂大大减少。   新的时代,华夏的一切都在向稳向上缓步发展中。   ******   “局里找你。”   午休的时候,薛若若找到了宝宝,告知了她局里的通知。   此时教室里,除了她,也就另外两个同学,只不过坐的位置离她有些远,薛若若的声音很轻,那些人听不见。   “李东呢?”   宝宝好奇地看了眼教室外面,要知道,堂姐似乎并不是很愿意和她单独接触,基本上每次她过来找她,身边总跟着一个甩不掉的牛皮糖。   “有事。”   薛若若微微抿了抿嘴,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提起李东的时候,她的表情缓和了不少。   “别那么傻。”   薛若若并不习惯和宝宝坐在一块,谈论一些亲密的话题,不过她和宝宝的关系是天然的一层掩护。   由她通知宝宝一些事情,可以减少宝宝和灵能者管理局的接触,让外界的视线更少放在她这么无关紧要的一个人身上。   所以她想离宝宝远一些,都做不到。   这会儿她已经通知完消息了,按照她的个性,应该快步离开教室才对,可她挣扎了一会儿,明明已经半站起身了,又做了回去。   “这个世界上,真正关心你的人,只有你爸你妈,你可以帮助很多人,他们会感激你,你牺牲了,他们会缅怀你,可那都是短暂的,只有你父母,余生都会活在痛苦之中。”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此刻她穿着一双新鞋子。   “别人都不会像他们那样了,我也不会。”   薛若若将视线从鞋子上面挪开,看向宝宝。   不是特别重要的情况,管理局不会找她,因为他们怕宝宝的能力泄漏,每一次会通知她过去,那必然是因为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这是薛若若第二次提醒她了。   她的表情依旧冷冰冰的,就好像她刚刚说的那句她也不会一样,恨不得全身上下写满自己的态度。   她一点都不关心她,一点都不。   可能说出这样的话,真的是一点都不关心吗?   “我知道的。”   宝宝的声音很软,听上去乖乖的,可薛若若知道,这个小傻子一点都不聪明。   就好像那两个人渣死后,她第一次住进她家一样。   她一点都不害怕家里多一个入侵者抢走她的东西,她将最好吃的虾夹给她吃,教她使用那些对她来说陌生的淋浴工具,她暂住的那个房间里,还放着一件洗的很干净,香喷喷的睡衣……   那个时候,薛若若就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子很傻。   她要是坏一点,很有可能装可怜从此住下就不走了,借着她的同情,让那对夫妇留下自己,然后,她会努力做的比她更好,在日常的相处过程中,渐渐的让那对夫妇对自己产生感情。   坏人,不会因为她是好人就心软,更有甚者,她可以让她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其实这并不难……   薛若若看着眼前这个傻白甜,虽然对方应的很好,可从她面对穿山甲就暴露自己这件事情上看,她根本就做不到危机面前独善其身。   她刚刚说的那些话,可能依旧说给了一个“傻子”听。   薛若若抿了抿嘴唇,转身离开教室。   ******   晚上放学后,宝宝和薛若若一块出现在了灵能者管理局里,现在薛若若就是宝宝的掩护,因为两人堂姐妹的身份,想要“攀附”成为灵能者的堂姐的宝宝总是黏在她身边,包括她来灵能者管理局领取当月修炼资源的时候。   “没人?”   来到会议室,里面静悄悄的,甚至还没有开灯。   宝宝皱了皱眉?   “通知的时间是六点半啊?”   薛若若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那个灵能者通知她的确定是这个时间没有错,因为宝宝现在已经念高三的缘故,老师经常拖堂,她一直等到宝宝放学,等两人赶到管理局的时候,已经是六点三十七分了。   “我们去局长办公室吧。”   宝宝也没有多想,不是她警惕心不高,而是在灵能者管理局里,在这个按理说是全市最安全的地方,她实在是升不起警惕的心理。   可惜,没等她们离开这间办公室,就感觉脖颈一痛,紧接着眼前一黑,双双失去了意识。   约十几分钟以后,同样因为来到灵能者管理局里,稍微放松了些的几位保护者察觉到宝宝的定位器暗淡下来,意识到情况不对,赶紧冲向了会议室,此时,会议室里静悄悄的,哪里还看得到两个女孩子的身影呢。   片刻后,整个国家知道宝宝存在的高层全都被惊动了!   一个独一无二的异能者,一个为国家做了很大贡献的英雄,居然在广市的灵能者管理局里被带走,还被抹去了所有痕迹,这简直就是一个国家的耻辱。   这件事情的背后,恐怕还有内部高层人员的叛变。   现如今,将宝宝安全的带回来已经成为重中之重,至于那些内部的蛀虫,只等将宝宝安全带回后再行调查处置了。   ******   宝宝觉得自己好像陷入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境,梦境里,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完了“薛宝宝”短暂的一生。   在那个世界里,薛宝宝死在了变异穿山甲攻击校园的意外中,因为在逃出学校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被后面挤上来的同学踩踏,刚好摔断的肋骨斜插进肺部,虽然很快就有学生将她搀扶起来,带着她一起逃到了学校外面,她还是因为抢救不及时死掉了。   薛百里和茅要芳就这么一个女儿,她死了,老两口的性命也被带走了一半。   他们很没道理地迁怒在了薛若若的身上,她不是灵能者吗,她不是特别厉害,被老师留下一起攻打那只变异穿山甲吗,如果她足够厉害,怎么会制服不了那只穿山甲,以至于他们的女儿在逃窜的时候被人踩他而死呢。   这种迁怒很没有道理,可薛若若还是被迫承受了。   宝宝看着那一场压抑的梦,里面的人荒谬而又真实,她意识到,这就是本来的剧情。   这又是一个以为背景的世界,这样一来,三花的出现也有了解释,因为同一个作者笔下的两部,不少设定因为作者的偷懒而通用,阴差阳错下,就有了三花长达千年的寿命。   宝宝感受着父母因为失去她而几近崩溃的生活,她没办法抱怨父母的不理智,可看着被无数次为难的堂姐,她又没办法不同情,在这件事上,对方确实太过无辜。   她只能闭上眼睛,等待这段剧情快速闪过。   很快,原本的剧情,就大致的在她脑海中划过。 第148章 灵气复苏   这本的主角居然是那个总是嬉皮笑脸跟在薛若若身边的李东, 可能是因为对方刚刚穿越不久就分去灵能班的缘故,宝宝还真没有从对方身上看出任何异样来。   这一本就是一本标准的男频升级打怪文,因为作者是第一次从女频言情跨越到男频的缘故, 感情戏丰富细腻了很多, 也有别于大多数种马文。   男主李东从始至终就只喜欢薛若若,用了大半本书的时间, 将她从原本的冷若冰霜缠成绕指柔, 的结局里, 李东和薛若若都成为了全球最顶尖的灵能者,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而只是作为背景板出现的薛爸茅妈的存在也只是为了凸显女主角惹人怜爱的身世背景,到后来,渐渐被作者忽略。   可一对失去了独女,在混乱的新时代格局里又没有自保能力的夫妇, 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唯一让宝宝欣慰的是按照极少数的描写里, 女主角薛若若对于这对曾经弃养她的叔叔婶婶还算维护,即便他们一次次因为薛宝宝的死迁怒于她, 也没有想过惩戒报复他们。   宝宝经历了那么多个世界, 从原著的结局来看,这一世的父母下场居然还算是好的。   即便知道自己在梦里, 宝宝也忍不住苦笑, 每一世都有一对原本下场极惨的父母,每一世的原身也都是年纪轻轻就早逝的命格, 这其中, 是不是也有一些关联呢。   渐渐的,意识开始变得清晰,虽然没有完全清醒, 可她也能感受到一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她们好像被关在了一个密闭的环境里,空气中充斥着硝石、泥土等复杂的味道,耳边有很多人来来去去经过的声音,皮肤传来尖锐的刺痛感,她可以感觉到,身体内的血液在被一点点抽离……   等宝宝彻底醒过来,已经是大半天以后的事情了。   ******   入眼是一片四四方方的水泥墙,唯一一个通气口,就是其中一面墙体上挖出来的巴掌大的窗洞,微弱的灯光透过窗口照进窄小的房间内。   “你醒了。”   见到她睁开眼睛,薛若若从墙上跳下来,若无其事地将因为想要攀在墙上,透过窗洞打探外部环境,被粗粝的水泥墙体擦破的双手放在身后。   她比宝宝提早醒来近半个小时。   “对不起,是我的错。”   薛若若深吸一口气,传达信息的中间人还是那个中间人,可她依旧有错,明知道宝宝的能力特殊,任何传话,她都应该找上面再三确认才对。   但这件事也怪不到薛若若头上,她再聪明,也只是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想到中间人叛变,想到有心人会在灵能者管理局里对宝宝下手。   “和你没有关系,严格说起来,你也受了我的拖累。”   因为药物的关系,苏醒后,宝宝的脑子依旧有些昏昏沉沉的,想要站起来的时候,差点眼前一黑,再次晕厥过去。   “他们抽了你的血。”   薛若若上前一步扶住了她,早在醒来后的第一时间,她就检查了两个人的身体,她的身上倒是没有太多变化,而薛宝宝的两只手臂静脉处都有针扎过的痕迹,显然是昏迷时被人抽血了。   迷迷糊糊的时候,倒是有过被抽血的感觉,宝宝也没有太过诧异,不过那些人可能要失望了,她的能力连她自己也解释不清,光靠几管血,怎么可能研究出来呢。   “刚刚我观察了一下外面,水泥房外还是水泥房,可能是忌惮你的能力吧,附近这片都用水泥浇筑过,防止有动物误入。”   抓宝宝的人显然很了解她的能力,知道她身边有一只厉害的变异老鼠,能够操控鼠群,怕宝宝被找到,干脆就将这里全都用水泥浇筑起来,只留那么一个小小的通风口,而通风口外,几乎又是密闭的环境。   “我们难道在地下?”   宝宝觉得胸口闷闷的,有点呼吸不上来的感觉,这可能和压强或者空气密度有关。   因为视线昏暗的缘故,宝宝也只能靠手,摸索着身边的东西,判断自己所处的环境,那些人果然很了解她们姐妹的情况,这一间屋子里,没有任何金属存在,唯一一个可以让她们出去的那道大门,也是用巨石所做,在外面有石杵抵着的情况下,房间里的两个女孩完全没办法靠自己的力量推开。   “真是够小心的,连个摄像头都没有装。”   宝宝打量了一圈,只能放弃了,那些人太过小心,就连摄像头里极为少量的金属都算计到了,在确保他们出不去的情况下,连摄像头都没有安装。   不过宝宝知道,这并不代表那些人放松了监视,或许就在这间房间之外,还有无数人守着呢。   因为被抽了很多血的缘故,宝宝只绕着房间走了一小圈,就觉得有些眩晕了,她被迫再次坐到了地上。   “这一次真的是我拖累你了。”   宝宝苦笑着道歉,如果不是因为她,薛若若也不至于卷进这一场麻烦来。   “如果不是我,你将来……会很好……”   宝宝含糊地说道,她知道薛若若的未来,后半生的甜会冲淡所有前半生带来的苦难,李东看上去是个混不吝的,但对薛若若是真好。   薛若若显然也已经检查过房间里的一切东西,见到宝宝坐下,她也干脆地坐到了地上节省体力。   房间里,一时有些安静,只听得到两人呼吸的声音。   越是这样寂静昏暗的环境,越能够激发人的倾诉欲。   “不会好的……”   良久之后,薛若若突然开口了。   “你知道吗……那两个人……可以说是我害死的……”   封闭的环境里,再低的声音,也显得十分响亮,甚至还隐约能听到回声。   “我真的很羡慕你。”   这样昏暗的环境下,薛若若不用担心对方看到自己因为嫉妒变得丑陋的面孔,她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将这个原本打算隐瞒一辈子的秘密告诉这个并不怎么熟悉的堂妹。   “我知道煤气漏气,知道那个女人没有拧上阀门,知道家里唯二的窗户,都被那个男人因为不想见风为由给关上了……我想他们快点死掉……”   薛若若嗤笑一声,笑声凉薄极了,让人有一种后背发麻的感觉。   “我只是没想过他在醒来后会点烟,刚听到房子爆炸的消息时,我担心住在隔壁的人会受伤,会死掉,呵……我难道还有良心吗?”   她不需要宝宝给予回答,只是有些事情憋的太久了。   “他们死了……我很高兴,我真的很高兴!为什么,我是那样人家的女儿,我真的真的很羡慕你……”   听了薛若若的话,宝宝的手心有些发汗,不是害怕,而是有些不知所措的心疼。   可能因为在那两口子死后,她从邻居们的闲言碎语里更加了解到那两口子是什么样的人,知道薛若若的生活远比她想象中还要悲惨艰难,所以即便知道那两人的死因有薛若若的推波助澜,她也没办法可怜他们。   她甚至还觉得,薛若若做的没错,如果她是她,可能也会在见到泄漏的煤气管道没有关闭的时候,选择漠视。   当然,她也可能会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只是这一条路,在华夏国情下,走起来很难。   而且她是一个有过好几世经历的“大人”了,薛若若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凭什么让她在遭遇那么多事情后,还像一个圣人呢。   她挪了挪,胳膊紧贴着身边的女孩。   水泥房里有些冷,宝宝微胖,火性比较好,她靠过去的时候,薛若若感觉到了温暖,她整个人都因为宝宝的这个动作僵住了。   “之前真的没说错,你还真傻,你应该怕我的。”   她抿紧嘴唇,眼眶都泛起了湿气,可嘴巴依旧犟的要死,说不出一句软乎的话来。   “你相信我,过去的苦难都是过去,你的未来会很美。”   宝宝揽住薛若若的肩膀,“其实你羡慕我也没错,我这人运气一向都挺好的,这次被抓纯粹就是意外,你放心,我们肯定可以得救的。”   宝宝对于女主光环有信心,薛若若好歹也是里的女主角,怎么可能轻易死掉呢,或许再过不久,就会有人找到她们,把她们救出去了。   当然,这也只是她的一个美好期待,是为了激励自己,也是为了激励薛若若。   不过她们也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   “大黄的嗅觉很好,不过让它根据嗅觉找到我,可能需要一点时间,而且也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设下干扰线索。”   宝宝想要转移薛若若的注意力。   等等,嗅觉!   宝宝想到了自己迷迷糊糊的时候闻到的那些味道。   泥腥味重,还有一些类似炸药的硝石味道,淡淡的铁锈味……再结合她这会儿觉得发闷的环境,宝宝隐隐产生一种猜测。   “若若,你的能力有多强,能不能感受到一段距离外的金属反应?”   宝宝紧张地问道。   若若……   薛若若第一次被人这样亲密的称呼,好在环境昏暗,身边人看不到她的窘迫。 第149章 灵气复苏完   “为什么这么问?”   薛若若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有点怀疑, 我们可能正在大岚平那一片废弃的矿洞里。”   宝宝不是很肯定地说道。   她们现在身处的环境除了因为长久不通风产生的霉旧味道外,几乎没有其他奇怪的气味,可宝宝在昏迷中, 分明闻到过许多杂乱的味道, 那些味道持续的时间还不短。   她怀疑,这些水泥浇筑的封闭房间正处于那个位置之间, 这些水泥墙也是近期才因为那些人调查清楚了她的能力, 为了克制她才浇筑好的。   于是她将自己带入到那些人的视角中, 结合现有的线索,开始推测如果她是他们,会将她关在什么地方。   为了克制她的能力,肯定要尽可能避免动物比较多的地方,万一遇到什么体积小的变异动物, 让她传播信息出去, 那就糟糕了, 所以那个地方最好渺无人烟,寸草不生。   人少、泥土味、硝石味、铁锈味……还有可能在地底的位置……   结合这一些猜测, 她的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了一个比较符合的猜测, 那就是已经废弃的大岚平矿区。   广市的矿产资源很少,唯一叫得上号的大岚平矿区也因为之前没有节制的开采变成了废坑, 而且当初承包矿场的老板有问题, 在开采矿石时无数次违规操作,将原本好好的矿坑搞的千疮百孔, 整片地基都被挖烂, 还在三年前爆发了一起超大的矿洞坍塌事件,导致了当时还在矿井里工作的十三名矿工被活埋。   因为这个极其恶劣的事件爆发,那位老板和他身后的保护伞才被捉拿。   那个时候, 大岚平矿场因为过分开采也已经接近废弃了,再加上承包的老板被捉拿伏法,这个矿区就这样空置下来。   又因为地基损毁严重,想要重新开发这一片空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修补的缘故,现在这一片地就是广市政府手里的老大难,一直都是待开发的项目。   据宝宝了解,这一片现在应该是没人居住的,要知道,大岚平这儿原本也有一些老旧的民房,可因为地洞过多损毁基层的缘故,这一片许多民房都出现了地基下陷,墙体裂缝的现象,变成了危房。   政府早就将原本住在这里的人迁移走了,现在这一片,是真正的杳无人烟。   泥土,矿洞开采需要用到的火药遗留的硝石味道,废弃的开采工具经年累月后产生的铁锈味道……   这一切,似乎都对的上了。   “矿洞吗?”   薛若若微眯着眼,若有所思。   “我可以试一试。”   这句话要是传出去,恐怕会引起多方震动,要知道,绝大多数觉醒了金属系异能的灵能者都只能操控已经炼化出来的金属,将其在液体和固体之间转变,操控其形状。   在他们还是矿石的时候,想要操控它们,谈何容易。   宝宝刚刚看过原著的内容,自然知道,薛若若可以做到,身为里的女主角,除了悲惨的身世外,她当然也拥有匹配男主的力量。   只不过宝宝不清楚,现在的薛若若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在听到对方开口后,她悄悄松了口气。   薛若若闭上眼睛,靠精神力感知周遭的金属元素,早在她清醒的时候就已经感知过了,不过那个时候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附近几米的环境内,主要是肉眼可见的这一片区域。   她不敢太过耗费灵能,以免到时候没有一点自保的能力,但现在宝宝这样说了,她也认同了对方的这个猜测,自然决定孤注一掷,用自己所有的灵能去探查附近的环境。   一米、五米、十米……直到延伸出去近十二三米的时候,终于感受到了不少金属元素的回应。   很少,但是密密麻麻的,延伸出一大片,这个时候,她可以肯定,宝宝的猜测是正确的,她们现在就处于某一片废弃的矿洞里,极大可能就是大岚平废矿。   可是知道这些,她们又该怎么将这个信息传达出去呢?   薛若若渐渐从惊喜中回过神来,她没有再继续探测,而是保留了最后仅剩的一些灵能,并且开始缓慢地修炼,弥补之前耗费的灵能。   “我记得之前有过新闻,政府强迫矿区附近的居民搬迁。”   宝宝凑到薛若若耳边,极为小声地说道。   这一片矿区底下全都是密密麻麻的矿洞矿井,就差被挖成筛子了,本就不牢固的矿洞,再加上这些年雨水的不断侵蚀,恐怕已经不堪重负了,只要抽掉那么一块石头,一把泥巴,或许这一片片的矿洞,全都会垮塌。   宝宝的未尽之意,薛若若听明白了。   “这个水泥墙,很厚。”   宝宝试着拍打过墙体,只能听到很沉重发闷的声音,可见这几堵水泥墙有多厚实。   也是,老鼠打洞的能力是出了名的,那些人忌惮她,必定会将墙体砌的又硬又厚,不给老鼠挖洞洞机会。   按照她的想法,这一堵关住了她们的石墙,或许也能成为救命的宝贝。   “你可能会死的。”   薛若若冷冷地说道,自己死了,没人会难过,可她要是死了,她的父母,还有她养着的那只大黄狗,都会伤心。   “我们死了,都会有很多人会难过。”   宝宝纠正了薛若若的说法,“所以我们一定要活下去啊。”   没错,按照她的办法,风险很大,可要是不那么做,现在她们根本就没有其他脱身的方法,宝宝知道那些人会冒这样大的风险将她从灵能者管理局里抓出来,肯定是忌惮她,容不下她了。   刚刚那些人抽走了几管血做研究,一旦他们发现根本没办法从血液毛发里研究出什么东西,就是她该死掉的时候了。   因为她多活一会儿,就意味着上面找到她的机会越大,那些人容不下她活着回去。   所以,她们也只能赌。   薛若若渐渐冷静下来,也明白了宝宝的想法。   “我可以试着操控那些矿石。”   半晌后,薛若若开口了。   对外界,她一直有所保留,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一个灵种中期的灵能者,实际上,她的能力已经达到灵种大圆满,即将突破灵启。   而且她能控制的,也不是炼化后的金属,而是所有的金属元素。   这一片矿区被过分开采,所蕴藏的矿石已经十分稀少了,但操控着那些矿石,也足够给这一片矿区来一场“大地震”了。   这一片密密麻麻的矿井矿洞,只要有一处松垮,就会引发一连片的垮塌。   那个时候,将他们抓来,呆在矿洞里没有防备的人会被活埋,同样的,矿区大片坍塌引发的动静,也会引来不少人的关注。   但这些都要赌,赌这些水泥墙体能够给她们提供一个较为坚固的安全空间,赌矿区坍塌的消息会被重视,而不是当作无关紧要的消息,被放在一边。   赌输了,她们即便没有因为矿洞坍塌被压死,也会因为后面缺少空气、粮食、水分的原因各种死亡。   事到如今,似乎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   “坐到角落里去。”   宝宝提醒了一句,两人蜷缩在了靠近窗口的那一面墙角里,互相依偎着。   薛若若闭上眼睛,开始探查那些埋藏在深处的矿石,并且操控它们……   ******   宝宝之前的猜测完全正确,那一片水泥浇筑过的区域之外,就是一片密密麻麻的矿洞,以她们所在的水泥房为中心,每隔十几米,就有几个人守着,这四通八达的矿洞里,足足躲了三四十人。   “猴子,咱们要不上去吧,这里呆着怪闷的。”   其中某几个人靠着墙壁,小声交谈道。   并不是每一片区域都像宝宝呆着的那个地方一样,用厚实的水泥墙加固过,绝大多数地方,都保持着原本的样子,入眼都是有过挖掘痕迹的泥土和岩石,看上去很不稳定。   一来是因为时间有限,二来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只有宝宝本人拥有和异兽沟通的能力,只要不让她接触到那些异兽,就没办法传递消息出去。   “都说了,老实在地下呆着,现在上面都已经快翻天了。”   被叫做猴子的人拿了一粒戒烟糖出来,面色郁郁,显然也不喜欢地下的这个环境。   “我这心里七上八下的,这里之前还压死过好多矿工呢,你们说这一片不会塌吧?”   话音刚落,身体就感受到了微微的颤动,震感从脚底到脑袋,越来越强烈。   “轰隆——”   一瞬间,耳边是沉重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一些灵能者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坍塌的矿洞压在了地下,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   也是同一时间,宝宝抱住了正在用意念操控矿石的薛若若,两人的身型越发蜷缩。   薛若若的能力也只能引起一小片矿洞洞坍塌,可一片带动一片,没一会儿,整个大岚平都开始地陷,动静之大,就像是引起了一场小地震,附近几十里地内都感受到了震感。   很快的,大岚平废矿坍塌的事情就传播开来,并且第一时间上传至政府。   ******   此时,广市所有的警力、军队以及基层干部都被调动,一群人将广市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所有进出广市的通道全都设卡,出入广市的人员被一个个排查。   这个时候,得知大岚平坍塌的消息,林仲耀确实没有放在心上,是李东找到了他,告知了自己曾经意外发现薛若若能够操控未炼化的金属的消息。   他恳亲林仲耀带人去大岚平搜擦,这一次矿洞坍塌,或许是薛若若弄出来的。   因为已经到了束手无策的地步,李东的猜测被采纳了,一批军队前往大岚平搜查。   探测器报告矿洞底下有很多生命反应,一个废弃的矿区哪来那么多人被埋?在几个灵能者被最先挖出来后,上下都被震动到了,林仲耀意识到李东的推论或许是正确的,绝大多数灵能者和军警都往大岚平赶去。   此时,也就凌晨三点左右的样子,距离宝宝被抓,过去了近九个小时。   ******   或许真的托了薛若若女主光环的福,矿洞坍塌的时候,坚硬厚实的水泥板挡住了大部分自上而下的攻击,顶部石板砸下来形成斜角,与她们所在的那个角落,形成一个较小的稳固空间。   训练有素的警犬靠着两人旧物上的味道,闻到她们所在的那个区域。   在之后的一个小时里,那一片坍塌的矿区就是他们主力挖掘的对象,耳边的人声越来越近,小窗洞里透出来的光线也越来越亮……   直到熟悉的迷彩服透过窗洞被看见,两人知道,她们赌赢了,得救了……   “我们活下来了!”   被揪出来的时候,两人还紧紧搂着对方。   大黄和三花在广市各处搜寻宝宝的身影,得知宝宝极有可能在大岚平的时候,它们就飞奔过来了,等它们赶到的时候,宝宝已经被人救出来了。   三花骑在大黄的脑袋上,两只爪子紧紧抓住大黄的毛发,防止在大黄飞奔的过程中被摔下去,全身的鼠毛都已经被吹到变形,好像梳了一个倒背头一样。   李东和它们也就前后脚赶到,薛百里和茅要芳因为年纪体力的缘故,又迟了一步。   早到的一人两宠看着相拥的姐妹俩,松了口气之余,又陷入了深深的嫉妒之中。   尤其是大黄和三花,看着自家没良心死死搂着人小姑娘的动作,严重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   “汪!”   “吱吱吱!”   一狗一鼠狂奔至两人面前,大黄激动地围着宝宝直转圈,三花则毫不客气地攀爬至宝宝的肩膀,小小短短的胳膊抱着她的脖子,怎么都不愿意松开。   “三花,大黄。”   劫后余生的宝宝惊喜地搂住了自家俩宝贝。   被松开的薛若若意识到自己刚刚那么亲密地和宝宝搂成一团,向来波澜不惊的脸上也难免多了一些羞涩窘迫。   “诶!”   李东远远冲她招手,“要拥抱吗?”   他看小冰块好像很失落的样子,是羡慕人家有宠物可以抱吗,其实他也可以被抱一抱的。   油嘴滑舌,还是那副混不吝的样子。   可这样的时间点,有和三花大黄差不多时间出现,薛若若怎么可能猜不到,不远处这个少年自她失踪后一直在寻找她呢。   她不由想到在地底下时,宝宝说的那句话。   她死了,也会有人难过……   “要……”   薛若若的嘴唇微微嚅动,好半晌,才吐出这个微不可闻的字眼。   李东看着她的口型,直接愣住了,下一秒,就化作飞奔的大狗,无形的尾巴恨不得甩的比大黄还欢腾呢。   虽然前一秒才差点没命,这会儿看到这一幕,宝宝却忍不住笑出声来了,也将怀里的三花和大黄搂地更紧了……   ******   之后的事情就不是宝宝能够参与的了,一部分坍塌矿洞里找到的活口牵涉出了更多涉及到这件事的人员,其中还包括了广市和江洲的一些高层,甚至还有中央某几个人的影子。   她能够轻易在灵能者管理局里被人带走,和这些人的涉入不无关系。   当然,更多的,还是境外势力和恐怖组织的插手。   归根结底,还是宝宝的能力太可怕了,那些活的心虚的人,都忌惮这一种恐怖的力量。   凡事在华夏国土内牵涉此事的人都受到了惩罚,经过这件事,她的能力没办法再隐瞒了,国家干脆不再遮掩,公开承认了宝宝的能力。   全世界都为此哗然,以美洲联国为首的部分国家强烈要求宝宝这样的能力应该归全球人民共有,在各个国家发生异兽袭击事件时,宝宝应该主动施予援手。   只可惜,经过之前的绑架案,宝宝的心理受到“剧烈打击”,精神情况很“不稳定”。   出于这个原因,她没办法胜任很多需要远行、离开家人的工作。   秉持着美洲联国一贯宣传的“自由”、“民主”的口号,华夏尊重宝宝本人的一切决定,凡事都按照她本人的想法以及身体情况来看。   很多时候,她都忙于华夏境地内人类和异兽的大小纠纷,对于美洲联国的请求,她只能在精神上给予鼓励和祝福。   这也不是什么气话,华夏的疆域那么大,光靠她一个人,确实忙不过来,更别提去当外援了。   之后数十年的时间里,宝宝作为华夏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人兽外交官,在人类与异兽的交流中发挥了积极的能动作用,改善了人类与异兽的相处环境,使得华夏成为国际上第一个和异兽建交的国家,也是近五十年来,发生异兽恶意袭击人类社会次数最少的国家。   不过可能是因为绝大多数的精力都放在了异兽身上,这位伟大的外交官终身未婚,常年陪伴在她身侧的也只有一狗一鼠,叫一部分思想比较老旧的人为她唏嘘。   ******   一百二十年后   灵气充裕的时代造福了很多人,包括许多没有修炼体质的人也因此拥有了更健康的身体和更长久的寿命。   薛百里和茅要芳都活到了近百岁,这些年宝宝的工资越来越高,作为情报专员的三花也能给家里挣来很多奖金,家里的房产越来越多,直到人生的尽头,两口子都在为收租金这件麻烦事烦恼。   在两口子之后的是大黄,在宝宝一百三十多岁这一年,留在她身边的,也只有三花了。   它的寿命已经很长很长了,在和宝宝重逢后,无尽漫长的生命终于迎来了结束。   “吱吱吱——”   三花费力地扯了扯眼皮,睁开一条眼缝,依恋地看了眼自己的主人。   鼠要睡觉啦,这一次,鼠比宝宝 睡的更早。   它的毛发已经黯淡了,摸上去也没有了曾经的光滑。   “睡吧,等你睡醒啦,我就找到你啦。”   宝宝轻轻地抚摸它的脑袋,在它耳边轻言细语,她的心里是愧疚的,三花和大黄几乎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她,它们的很多喜乐,都是因为她而产生的,相比较三花和大黄的付出,她的爱分成了太多太多份了。   其实宝宝心里清楚,在之后的世界里,再次和三花它们重逢的几率,几乎为零,不是每一次穿书,都能恰好穿进同一个作者,同一个背景设定的里。   听着宝宝的承诺,三花吱吱吱叫了好多声,这一次,轮到宝宝来找它啦,可是它舍不得,因为一次次醒来,一次次寻而不得的滋味太难受,它不想让宝宝经历这些。   “吱吱吱。”   别找啦,这一次,我要睡好长好长的一个觉,可能不会再醒来了。   三花最后一次,依恋地用脑袋蹭了蹭宝宝的掌心,她的手掌也遍布了密密麻麻的纹路,不如年轻时娇嫩了,可还是好温暖呀。   依旧胖乎乎的肥三花闭上了眼睛,嘴角的弧度都是上扬的。   下一秒,宝宝泪如雨下。   ******   宝宝终年一百三十七岁,她花了大半生的时间研究人类与各种兽类的语言,根据自己金手指翻译的兽语以及实际异兽发出的吼叫频率、音轨分析对比,慢慢摸索不同兽类的语言。   因为她知道,自己早晚是要离开的,在她离开前,应该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   于是在她121岁那一年,她终于开创了全球第一门兽语学,收录了近二十种兽类的常用语言,欢迎全球各地的学子来华夏学习研究。   在她去世那一年,兽语学教授的兽类语言提升至三十一种,除了她本人的努力外,也离不开其他学者的研究。   于是继她之后,全球终于又出现了其他人兽外交官,随着兽语学的不断深入推广,拥有这门技术的人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地球必然跨入下一个纪元。   薛宝宝这个名字,已然成为了灵能时代不可抹灭的人物。 第150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   “郁美芬, 你这个不下蛋的母鸡,我们项家怎么会娶回家你这样一个玩意儿,你这是要让我儿子断子绝孙啊!”   “项护军, 你这个被骚狐狸迷昏眼的怂货, 你就这样看着你媳妇爬到你头上拉屎屙尿不成!你是要气死我和你老子啊!”   塘丰村项家老宅,熟悉的咒骂声再度响起, 住在附近的邻居和路过的乡亲们对于这一幕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有些人甚至还有闲情逸致捧着瓜子花生, 站在大门口,玩笑似的劝架。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项护军,你说,你是要我还是要你妈。”   郁美芬站在院子里, 胸脯随着凶猛的喘气声上下起伏着, 她的体型十分丰腴, 即便是宽松的衣裳,也难掩前凸后翘的身材, 尤其是臀部, 肥硕挺翘,这可是碎嘴婆娘口中最能生儿子的体格, 可刚刚她被眼前的老太太辱骂的时候, 分明还带上了那么一条罪过,那就是不能生。   “好啊, 好啊, 反了天了。”   林婆子哆嗦着手,指着面前的二儿媳妇,一副下一秒就要晕厥过去的模样。   “老二, 你说,你是要这个骚狐狸,还是要你妈。”   那个叫做项护军,夹在两个女人中间的男人面容憨厚老实,他的个头也不高,可能因为干惯了体力活儿的缘故,身板倒是十分壮实,手臂粗壮,上身十分宽厚,这样一来,显得他看上去更加矮墩墩的,粗壮又笨拙。   他看了看气昏了头的老娘,又看了看横眉竖目的媳妇,半晌后,嚅了嚅嘴。   “妈还有大哥和老三,美芬就只有我了。”   说着,男人垂下脑袋,一副懦弱的受气包样。   “你个没良心的狗东西,我怎么就生出了你这样一个玩意儿。”   林婆子越发火冒三丈,迈着小碎步走到二儿子面前,一手拧住他的耳朵,另一只手在他背上不断拍打。   “早知道你会这样气我,当初你刚生下来的时候,就应该扔到便桶里溺死。”   老太太又哭又叫,着实让门外头围观的人看了一场好戏。   “你别打我男人。”   项护军被动承受他妈的殴打,郁美芬却看不下去,上前将男人护在身后,抓着老太太的两只手和她扭成一团。   “就是你这个狐狸精,你个臭婊子,我打我儿子关你屁事。”   林婆子啐了她一口,也不打儿子了,专心和郁美芬扭打起来。   这俩人一个仗着常年干农活儿手劲大,一个仗着年轻有力气,打起来倒也不相上下,只可惜原本被动挨打的项护军看到他妈打他媳妇顿时就一改原本老实怯弱的模样,上前挡在了媳妇面前。   “妈,你打我,别打美芬,她身子骨不好。”   “妈,我皮厚,不怕疼,你生气就打我出出气吧。”   他拦着老太太,叫林婆子束手束脚,反倒是郁美芬没人拦,趁机在林婆子身上挠了好几下,叫林婆子气个仰倒。   她这个傻逼儿子,就他媳妇那肥猪一样的身板,还身子骨不好?他是眼睛被猪屎给糊住了吧,这郁美芬到底是哪里的狐狸转世投胎,将她原本乖巧懂事的儿子勾成了这样。   都打起来了,原本看热闹的人也不能再围观下去了,赶紧上前拉架,包括之前都没有开口说话的其他项家人。   “妈,你别生气,二嫂的就是这么一个混不吝的人,二嫂,你也不对,再怎么样也不能跟妈动手啊,赶紧跟妈道歉。”   边上一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看上去文秀白净的女人上前,拦住了林婆子,虽说是劝架,可言语间都在指着郁美芬的不是。   “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林婆子也知道有她那个傻儿子拦着,她是没办法在郁美芬身上占便宜了,只能顺着那个秀丽女人的话,停止打斗,握着对方的手,拖着长长的音调,开始哭诉起来。   “老三媳妇,还是你最孝顺啊。”   这个劝架的女人正是项家老三的媳妇王梅。   项家在塘丰村也算是大姓了,现在塘丰村村长就姓项,因为项家人多,每次选举的时候,出于私心考虑,项氏族人大多都会将选票投给族长或是族长选定的人。   这家的大家长项来康恰好就是项家的主脉,也是塘丰村的前村长。   项来康和林婆子有三个儿子,这在他们那个年代并不算特别多,好在这三个儿子都养活了。   老大项拥军,现在是煤厂的出纳员,老婆虽然没有工作,可岳丈和丈母娘都是工厂的正式工人,偶尔也能给女儿一点贴补,因为计划生育的缘故,为了保住工作,两口子只生了一个儿子项振家,现在一家三口都住在县城的煤厂里,靠着老大的工资和岳父母的补贴,小日子过的很是不错。   想当初,项老大能得到煤厂的工作,和之前还被叫大队长的老子项来康不无关系,因为他是长子,家里咬牙供他念书,如果不是因为有中专文凭,再加上项来康的关系,他也能难凭借农村户口,通过煤厂的招工,成为一个坐在办公室里体面的工人。   二儿子项护军也就是这一场闹剧里的主人公了,上面有一个备受重视的老大,下面有一个嘴甜的老三,身为二儿子的他就是这个家里的隐形人,好事情轮不到他,有什么难处了,老两口最先想到的倒是这个儿子。   在娶媳妇郁美芬前,项护军就是村子里人人夸赞的好儿子,干活儿比老黄牛卖力,还从来都不抱怨。   可惜,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他和郁美芬结婚那么多年,郁美芬就怀过一次孩子,那时候两人都年轻,孕期浅,当爹妈的都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就在一场村与村的斗殴事件中不慎流掉了。   因为项护军身板结实,虽然憨,可有一股狠劲,作为大队长的儿子,每一次村与村之间因琐碎事情发生斗殴,项护军都被要求冲在前头,那一年天旱,收成不好,他们和邻村为了一条河流的归属权打红了眼,对方直接拿出了砍刀,从后面捅向项护军的肚子。   他光顾着和前面的人打了,没顾到身后,是媳妇郁美芬替他挡了那一下。   孩子没了,郁美芬也被医生判定,以后恐怕生育艰难。   一开始,项家二老还感念这个媳妇的恩情,对她还算不错,可时间一长,儿媳妇再也没有怀上孩子,两人就开始有怨言了。   尤其是当他们做主要从小儿子那里过继一个孩子给老二一家,却被郁美芬拒绝后,原本的功臣彻底成为了祸害他们儿子,想让他们儿子断子绝孙的恶人。   这两年,刚刚那样的闹剧在项家时有发生,项护军越是维护自个儿媳妇,林婆子就越看不惯这个将她孝顺老实的儿子勾了魂的女人,再也没有给过郁美芬一个好脸色看。   项家老三项爱军是二老最喜欢的儿子,娶的是邻村村书记的女儿,对方进门第二年就给项家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让老两口觉得老三媳妇是个带大福气的好女人。   去年,王梅又怀上了一胎,因为他们两口子都不是公职人员,因此计划生育这件事在他们身上也不是强制要求执行的。   项家二老思想老旧,讲究多子多福,便劝说老三媳妇去外头躲了一段时间,生孩子生下来后才让儿子去接回来,为了给孩子上户口,还补交了一笔不小的罚款。   原本按照老两口的想法,小儿媳妇这一胎是给老二两口子生的,反正他们没有孩子,到时候孩子挂在他们的户口本上,正好能省下这笔钱。   可是郁美芬说什么都不愿意过继那个孩子,为此还大闹了一场,叫项家二老气的好些天都吃不下饭。   王梅的二胎生的是个女儿,她觉得老二两口子就是重男轻女,看不起她闺女,虽然她本来也不愿意将女儿或是双胞胎儿子中的一个过继给老二,可她不愿意是一回事,别人嫌弃是一回事,向来好脾气的她也为此在心里狠狠记了二嫂郁美芬一笔。   “分家!等你们老子回来就分家!”   林婆子指着老二和老二媳妇,哆嗦着说道,她倒要看看,这对没后的夫妻,到时候能过出什么样的日子来。   “妈,要是你能高兴一点,那就分家吧,我一个大男人,也能养好自己的婆娘。”   项护军的眼神因为林婆子的这句话黯淡了一些,可他一想到自己媳妇这些年的委屈,又瞬间打起了精神来。   “分了家,你就别再说什么过继不过继的话啦,别说老三两口子不一定愿意了,你还是在剜美芬的心,其实没有孩子,也没什么的。”   项护军的语气憨厚诚恳,却叫林婆子愈发气不打一出来。   “就是,我一点都不稀罕什么孩子,不生怎么了,不生我还不用养呢。”   郁美芬站在项护军的身后,一手叉腰,表情嚣张极了。   没错,她才不是不能生呢,她就是不想养,养一个孩子多麻烦啊,要供他吃喝拉撒念书婚嫁,现在养一个孩子可不如他们小时候那么简单了,有口吃的就行,现在养孩子,那是烧钱。   她有这些钱,还不如攒着以后养老呢,再说了,要是养出一个白眼狼来,还要折寿呢。   没错!就是不想养!   郁美芬又念叨了一遍。   林婆子被这两口子气的,都快翻白眼了,这一下子,两边算是正式交恶了。   当天项家老大就被叫了回来,一家子商量完分家的事,只有老二一家被分了出去,他们觉得这是惩罚,可郁美芬不觉得,她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 第151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2   项家最值钱的估计就是现在全家人住着的这栋新建没几年的小楼房了, 可既然要分家,让老二两口子继续住在这栋楼里,低头不见抬头见, 那怎么能叫做分家呢。项来康和林婆子想了个主意, 这套小楼的房间就不分给老二两口子了,倒是以前的那个老宅子, 可以分给他俩。   那个老宅在靠近村口马路边的位置, 后面有一个水塘, 因为这个缘故,一到梅雨季节,房子返潮就比村子里其他人家来的厉害,夏天蚊虫也更多,因此在准备新建房子的时候, 项来康利用自己前村长的面子, 又批了一块新的宅基地, 这才有了现在这栋小楼房。   以前的那个老宅是项来康娶林婆子时他爹娘给建的,最新一次翻修, 也是在十来年前大儿子项拥军娶媳妇的时候, 这几年全家搬到了新楼里面来,老房子已经好久没有人气了, 败坏的厉害。   而且以前村里住的都是平房, 当初翻修,也只是小修了一下, 现在看起来, 和村里条件最差的几户人家住的房子没什么差别,一点都没有排面。   不过老宅子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宅基地够大, 之前在批新地基的时候项来康留了个心眼,想着将来儿子分家可能还得再建一处新宅,就把老宅基地留了下来,不仅如此,他还把之前的自留地划分到了宅基地的范围内,并且办好了手续。   这一块地,足足占地近三百五十平,还划拉进了小半个水塘,要知道,这两年政府在这方面管制比较严格,宅基地严格按照在户人口数量划分,想要批那么大一块宅基地,光有钱都不行。   郁美芬虽然看不上那个老房子,可她稀罕那块宅基地,再加上老房子离项家的小楼房有一段距离,只要能离这家人远远的,她心里就满意了。   项家其他人也没有话说。   项老大离的远,他已经想过了不要老家的房子,因为将来爸妈养老还是得靠俩弟弟,项老三更高兴,老二一家分走了那个破房子,老大又不会和他抢,这栋漂亮洋气的房子将来就属于他一个人了。   再往远处想,老二媳妇摆明就是一个不下蛋的母鸡,到时候老二一家没个后人,就连被他们分走的那块宅基地,到最后还是得回到他的手里。   至于土地,现在土地都是国家的,他们耕种的土地都是在国家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的时候按照人头分的,只要把他们两口子的那一份给他们就好了。   除此之外,又分给了他们这一年的口粮,以及一些锅碗瓢盆并两百块钱,这次分家就算结束了。   两百块钱在八十年代末不算什么大钱,那些南下打工的一个月就能挣到这个数目,项家还没分家,项老大每个月都会上交五分之一的工资,林婆子每个礼拜也会拿着地里的蔬菜瓜果去集市上卖,再加上卖粮食的钱,存款肯定不止这个数了。   可老太太咬定家里早几年建房子把积蓄花光了,以及人情往来开销不少,拢共就攒了那么点钱,按户分,老二一家能分到两百块已经十分不错了。   这笔糊涂账也算不清了,郁美芬暂且认下这笔钱,只等以后补找回来。   至于养老的问题,也在这一次分家的时候做了划分,在二老五十五岁以前,他们两口子不用出养老钱,之后每年就孝敬一百块钱以及年节时的随礼,如果二老生病,医药费几个儿子平分,百年以后的丧葬费用也同上处理。   这一点,项护军也没什么异议。   就这样,在火急火燎的简单收拾完老房子后,郁美芬和项护军就搬到了村口的老宅子里去。   ******   “还是自己的房子住起来痛快,以后这个家,就咱们两个人了,白天咱们去地里干活儿,我早一两个小时回家给你做饭,吃完饭,我收拾厨房,你把前后院的地给弄弄。”   忙活了一天,郁美芬躺在老房子的木板床上,看着有些发霉的天花板都觉得好看。   “咱多种点瓜菜,这玩意儿好卖,以后我也每个礼拜去一趟集市,多卖点瓜菜,多攒点钱,咱把这老房子给修一修,弄地亮堂一些。”   郁美芬一个翻身,趴在自个儿男人的胸膛上,娇蛮地看着他。   “分家这事儿……你没怪我吧?”   说着,她的手隐蔽地搁到了男人的腰间,大有他回答是,就狠拧他腰的架势。   “我怎么会怪你呢,你是我媳妇呀。”   项护军还是那副憨厚老实的模样。   “哼,那边还是你爹妈兄弟呢。”   郁美芬听了他的话,心里可美了,可表面上还得作怪一下。   “我知道,他们都嫌弃我不能给你生个孩子,外面的人也怪我,说我不本分,既然自己不能生,就应该听你爸妈的话,从老三那里过继一个孩子,可我真的不愿意,从老三那里过继算什么事呢,人家亲爸妈就在眼皮子底下一块生活着,到时候孩子能不知道谁是亲的谁是假的?我们辛辛苦苦养大一个孩子,最后还不是替老三两口子做白工。”   郁美芬侧着脸贴在自家男人的胸膛上,表情渐渐变得低落。   “我就是不想养,双胞胎都五岁了,懂事了,我不想养,顾家那丫头虽然才几个月大,可我也不想养,护军,我怕你将来怪我,怪我不仅没给你生孩子,也不让你养侄子侄女,害得你没人摔盆送终。”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沉,要不是两个人贴的那么近,项护军都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可越是这样,他就越发心疼。   “我怎么会怪你呢。”   项护军粗壮的胳膊将人搂地更紧了,他只怪他自己。   本来,他们会有孩子的,是他让自己的媳妇没办法成为一个母亲。   “其实我也不喜欢孩子,老三家的双胞胎那么皮,小丫头又爱哭,随便摊上哪个,都让人头疼。”   项护军瓮声翁气地说道。   “没错,养孩子可麻烦了。”   郁美芬沉默了一会儿,斩钉截铁地说道。   “以后,咱们就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了,该吃吃,该喝喝,让他们羡慕去吧。”   说着,小两口紧紧搂住对方,好像只要有另一方在,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值得期盼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搬进新家的第一天晚上,两人做了一个类似的梦,梦里,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女孩穿着红肚兜,不断哭闹着。   郁美芬/项护军走进一看,那个小女孩停止了哭泣,冲着他们张开手,甜甜软软地喊了一声“妈妈/爸爸”,下一秒,梦就醒了。   睁开眼,郁美芬觉得自己的眼睛涩涩的,原来做梦的时候,自己居然哭了。   项护军的眼睛同样有些红肿,不过两人都下意识地避开了对方,不让对方发现自己的异样,因为在这个家里,孩子就是一个时常被提及,又不能被提及的话题。   那个孩子真的好可爱,可终究只是一个梦啊。   ******   这些日子塘丰村发生了一件大事,谢家的小儿媳妇生了,生了个闺女。   本来生孩子虽然是一件喜事,可也不至于闹到众人皆知,可谁让谢家小儿媳妇生这个孩子的时候,发生了很多不寻常的事情呢。   首先是谢家的母猪在同一天下崽,一口气生了十六个猪崽子,这在当地是绝无仅有的,一般来说,这个品种的母猪产子,数量都在十到十二个左右,有时候少点,可能只有六七个,一胎生十六个猪仔这样的情况,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没有遇到过。   不仅这样,谢家门口不远处一棵枯死好多年的老树重新抽了芽,一些老人当天就过去看了,判定这棵老树可能活过来了。   这样的大福气就发生在谢家身边,让人的目光不自觉地放在了谢家同天出生的小女婴身上,而且按照谢家小儿媳妇的说法,在她生这个孩子的时候彩霞如梦,这分明就是大大的吉兆啊,很多人都说,这个孩子非同一般,是带着大幅运出生的福娃娃。   谢家人似乎也很认同这个说法,给这个孩子取名为福宝,再加上谢家这一代小辈里一共有十一个男丁,只有这一朵花苗苗,更叫谢家的长辈将这个小女孩疼到心坎里,为她操办了一场风风光光的洗三礼。   因为这个大福气的说法,那些即便和谢家往日没什么来往的,也都备了礼物去谢家吃酒席去了,就为了沾沾这个孩子的福气。   当然,这样的喜事,项护军两口子向来都是不参与的。   “美芬啊,你真应该去抱抱那个孩子,我见过那么多婴儿,就没有见到过一个比那女娃娃长的更好看的。”   郁美芬在田垄边休息,边上几个同样在休息的女人和她搭话道。   “我们两口子都不喜欢孩子。”   郁美芬只是淡淡笑了笑,脑海中却不由浮现出梦境里那张白嫩可爱的小脸蛋,再可爱的孩子,还能有那孩子可爱?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郁美芬就跟着了魔一样不断回想起那一场梦,尤其是那一声脆脆甜甜的“妈妈”。   她总觉得,当初自己的孩子要是没有流掉,应该就张那副模样。   那个孩子为什么哭闹?是不是怪她没有保护好她?   每每想到这一点,她就忍不住揪心似的痛。   “你就嘴硬吧,不是我说,福宝那丫头确实很不一样,隔壁村谁谁谁不也一直没怀孕吗,人家就在洗三礼上抱了抱福宝,结果怎么样,嘿,怀上了!”   那个女人就像唱戏一样,一惊一乍的。   “我觉得你也可以去试试,万一真的灵验呢。”   对方显然不会看人脸色,一直叨叨叨没完没了了。   “不是我说你,其实你公婆对你挺好的,他们不是愿意让你过继项老三的孩子吗,那好歹也是你男人的亲侄子亲侄女,随便养一个,和自己的亲生孩子有什么区别呢,你非得闹到分家,现在好了,和那边撕破脸了,要是真的怀不上孩子,你和你男人老了怎么办呢。”   她觉得自己是出自好意,可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听。   “我说了,我们不喜欢孩子!”   郁美芬腾地站了起来,其实她心里清楚,她是怀不上了。   “你这人怎么好赖不分啊,你是不喜欢?你那是根本生不出来。”   说话的女人也来了火气,她觉得郁美芬这人不识好歹。   “我就不信了,你真生不出来,将来不会去外面抱养一个回来。”   “行了行了,都别说了。”   “都少说几句吧,何必呢。”   眼看着就要吵起来了,边上的另外几个人赶紧过来拉架。   “我要是抱养别人的孩子,我郁美芬的名字从此倒过来写。”   郁美芬也是嘴犟,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养别人的孩子,如果不能生,她的孩子就只有当初被流掉的那一个。   说完,她拿起边上的锄头,风风火火走回地里。   ******   三天后,两口子拿着地里刚收获的一批瓜菜,骑着二手的三轮车朝集市赶去,在经过一片荒地的时候,听到了一阵微弱的哭声。   “快停下!”   当时郁美芬的心就揪住了,两口子顺着声音的方向找去,在河沟边上看到了一个裹着襁褓的婴儿。   那张面孔,和梦里一模一样。   郁美芬想也不想就抱起那个孩子,慌张地扯开遮着婴儿小半张脸的襁褓,呼吸越发急促起来。   “护军,你快看,她好可爱。”   郁美芬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她觉得这就是她的女儿。   至于前不久的气话她完全已经抛到脑后了,再说了,就算被叫做芬美郁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152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3   说来也是奇怪, 原本还哇哇大哭着的小女婴在被郁美芬抱起来后,渐渐停止了哭闹,又黑又圆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瞅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两张面孔, 然后哇哇叫着, 两只小手似乎想要挣脱襁褓的束缚,摸摸眼前的两人。   这一幕, 好像和梦境重合了, 郁美芬和项护军心中有产生了一种无法言说的激动和喜悦, 明明只是一个陌生的弃婴,明明只是第一天见面,可看着这个孩子,就好像有一种血脉亲情相连的亲密无间。   于是集市没有去成,两口子想也不想, 就抱着那个刚刚捡到的女婴去了县城最大的第一人民医院。   ******   “你看, 这孩子的眼睛好像我, 诶呀,她冲我笑, 连颗奶牙都没有。”   因为不能生孩子的缘故, 郁美芬也不愿意抱别人家的孩子,这会儿她抱着女婴的动作有些僵硬, 可怀里的孩子不仅不哭不闹, 还乖乖地窝在她怀里,两颗大眼睛一会儿看看她, 一会儿看看边上的项护军, 格外乖巧安静。   挂完号,等待护士叫人的功夫,两口子就坐在诊室走道两边的椅子上, 逗弄怀里那个小娃娃。   “像你好,你的眼睛漂亮。”   项护军就知道嘿嘿笑,憋了好半晌,才憋出这么一句夸人的话。他黝黑的肌肤居然也难得透出了红色,黑红黑红的,可见这个硬汉此时的激动情绪。   他好几次伸出手,也想抱抱这个孩子,可一来觉得自己硬邦邦的,抱着孩子会让孩子觉得难受,二来他也不敢和媳妇抢,自从那个孩子流掉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妻子这样开心的模样了。   “护军,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在我们搬到老宅子那个晚上,我梦到了一个小女孩,冲着我喊妈妈,那个小女孩和这个孩子长得一模一样。”   郁美芬看着怀里的小女婴,都有些看痴了。   “我觉得那个孩子就是我们的女儿,她在哭,因为我们没有保护好她,你说,这是不是我们女儿的转世,她和我们的父女缘分没断,所以这一世她的亲生父母才会把她丢掉,然后老天爷又让我们捡到她。”   “你说是不是,咱们的闺女又来找咱们了?”   看似疑问的一句话,其实郁美芬在心里已经给了自己一个肯定的回答。   这就是她的女儿,之前投身到她肚子里,她却没有保护好的女儿。   “你也梦到了?”   项护军的身体有些僵硬。   他以为只有自己做过那样一个梦,因为害怕勾起妻子的伤心事,他甚至都没有和妻子说起过这个梦境,但现在妻子描述的画面,显然和他梦到的画面一模一样。   “你也……”   郁美芬瞪大眼睛,看向一旁的丈夫,然后两人同时转头凝视郁美芬怀里的孩子。   一定是他们的女儿来找他们了!   两口子激动地抱在一块儿,对于这个小女婴,是怎么都看不够。   ******   “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孩子有些瘦,如果妈妈奶水不够,也可以去奶站定一点鲜奶或者卖点奶粉泡给孩子喝。”   接诊的是一位女大夫,她看了眼郁美芬傲人的胸部,有些奇怪对方的奶水居然还会不够,以至于饿着这个孩子。   要不是两人从头到尾都表现的十分关心着急这个小女婴,她都要怀疑他们当爸妈的,是不是故意要饿死自己的亲生女儿了。   也不怪大夫这么猜,自从八十年代初计划生育越来越严苛后,那些生了女儿不养,故意丢掉或是弄死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好好好。”   郁美芬和项护军都是第一次当父母,什么都不懂,因此这会儿听的特别认真,在知道孩子并没有什么毛病后,两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然后越发心疼自家闺女。   没什么毛病都会被丢掉,可见他们闺女这一世的亲生父母多么薄情,幸好他们找到她了,一定不会再让她受这样的委屈。   离开医院后,两口子又去了一趟百货商场,买了一些婴儿用品,还扯了一些棉布料,准备给孩子做衣裳。   幸好现在买东西不像以前处处都要用到票据,可即便不需要票据,这么一次大采购下来,两口子分家时拿到的那两百块钱,也被用掉了一大半。   不过他们都不在意,钱没了再挣就行了,闺女这辈子就这么一个,恨不得揉进心尖尖里那般稀罕呢。   ******   宝宝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是两口子捡到原身的第十天了。   她睁开眼睛想要打量身边的环境,可所视之处全都模模糊糊的,不仅没什么颜色,连形状都糊成一团,只能看出大概的体块。   原身的记忆更是短暂简单,让宝宝对于自己现在的处境,根本毫无头绪。   “宝宝来,我们喝 neinei了。”   身边出现了一张模糊的人脸,下一秒,宝宝就被人抱起来了,她意识到,现在的自己似乎是一个婴儿,这样一来,现在的情况就可以解释的清了。   “哇哇——”   她不想叫的,可小婴儿的身体哪里是那么好控制的,在突然间悬空后,她下意识地挥动了一下手手和腿腿,哇哇叫了两声。   “宝宝真可爱。”   郁美芬简直稀罕死自个儿的闺女了,举着奶瓶还没喂,先在她脸上亲了两口,发出“啵”的声音。   因为女儿还小,现在郁美芬专心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地里的活儿就由项护军一个人包办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有闺女这件事刺激到了,现在的项护军简直力如蛮牛,打了激素都没有他这般亢奋的,不仅把两口子名头上的地给种了,还特地去村长那里申请想要再多承包两亩地。   他知道自己不如大哥能干,拥有体面稳定的工作,也不如老三讨喜,能让爹妈心甘情愿帮衬,他只有一把子力气,多种点粮食瓜菜,他就能多挣钱,让自己的女儿过上不逊于兄弟家孩子的生活。   郁美芬亲孩子的时候,项护军带着一身汗水泥巴从地里回来,猴急急地跑到坐在院子里乘凉的妻女身边。   “臭死了,赶紧冲澡去,别熏着孩子。”   郁美芬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项护军就嘿嘿地笑,眼睛舍不得从白白胖胖的闺女身边挪开。   原身刚被捡到的时候虽然白,但并不是特别胖,除了脸蛋,身上几乎没什么肉,但被郁美芬夫妇养了十来天,又是奶粉,又是奶站的鲜奶混着喂养后,一下子跟充了气似的,肥涨起来。   现在那一身肥白软绵的奶膘很是喜人,让人见到就忍不住手痒,总想着捏一捏,戳一戳。   项护军就是这样想的,可他总是担心自己力气大,皮肤糙,没轻没重的伤到闺女,这么长时间了,多数时候都只敢看媳妇对闺女亲亲抱抱,自己实在是不敢上手。   但即便这样,他也心满意足了,看着重新容光焕发的媳妇,和娇娇软软的闺女,心中无比充盈,感觉这个家总算是完整了。   “哇哇——”   宝宝意识到,身边的两人应该是自己的父母,她想也不想,就冲着刚刚出现的那个体格特别强壮的模糊身影,露出一个“无齿”的微笑。   “你看,宝宝冲我笑,她不嫌她爸爸臭。”   项护军简直乐傻了,挠着后脑勺,脚步慌乱地围着娘俩转圈圈。   “傻样儿,快洗澡去。”   郁美芬啐了他一口,在项护军一步三回头走向澡房冲澡的时候,扭过头,满脸带笑地将奶瓶塞进闺女的嘴里,看着她大口大口吮吸,心中也无比满足。   头一次成为小婴儿的宝宝心安了,这一世的爸爸妈妈也很爱她呢。   她张开嘴,“吧哒吧哒”喝着neinei,浑身上下的骨头都懒洋洋的,窝在妈妈的怀里好生满足。   半瓶鲜奶吃起来很快,没一会儿宝宝就全都喝干净了,她感觉到妈妈抽走了奶瓶,然后温柔的给她擦嘴巴,她也顺势眯上眼睛,仰着脑袋表现出配合的态度来。   “妈妈给你揉揉小肚子,然后我们就来嘘嘘。”   养了十来天,郁美芬也已经很有当妈妈的样子了。   嘘嘘?   宝宝的呆毛都要炸了,这不是她知道的那种嘘嘘吧!   感受尿戒子被拿开,屁股吹风凉飕飕的感觉,宝宝的身体都要僵硬了。   “来,嘘~~~”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郁美芬虽然没有养过孩子,可也见到过无数次婆婆和嫂子弟妹给家里的几个孩子把屎把尿。   这个年代可没有把尿对孩子不好的说法,大多数人家养孩子都是这么过来的,郁美芬也不例外。   这会儿她双手架在宝宝的腿窝处,嘴巴作出吹口哨地形状,在宝宝耳边不断地发出嘘嘘的声音。   宝宝很想忍住,可听到这个声音,身体不自觉地有一种咿~~~的感觉,这种感觉甚至刺激着灵魂都忍不住抖动。   下一秒,失禁的感觉就上来了。   “哗啦啦——”的声音出现在小院里,地上的杂草野花得到了一场淅淅沥沥的浇灌。   宝宝垂下脸,肥嘟嘟的下巴硬生生被挤出好几层。   她羞愧,她懊恼!她不是一个随地小便的女孩子!   “宝宝真棒!尿的真好!”   郁美芬压根就没有感受到小女孩的羞愧,一边用洗干净的棉布替她擦屁屁,一边各种夸赞自己的宝贝闺女。   宝宝愈发自闭了,白嫩的小脸蛋硬生生被憋成了粉红色。   几世为人,略有成就,可从来也没人夸她尿!的!真!好!   一想到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好几个月,婴儿生涯都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153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4   躺在床上的时候, 宝宝还在思考,人的底线到底是怎么一步步降低的。   乡下的娱乐活动很少,以前项家的小楼房里有一台十九寸的黑白电视机, 每天晚上周边几户没有电视的邻居也会带着点零嘴来项家消磨时间, 后来分了家,那样值钱的东西, 老两口肯定不会分给他们这一房。   在捡到宝宝之前, 项护军和郁美芬偶尔也会去附近与他们交好的人家家里看电视, 但有了宝宝以后,这俩傻瓜爸妈恨不得整天和孩子黏在一块,哪里还顾得上电视啊。   这个只是被简单收拾了一下的老房子现在也只有一间修补过屋顶窗户的卧室和院子里那间厨房,剩下的几间房间因为囊中羞涩的缘故没有好好修一遍,偶尔下大雨还会漏水。   卧室里的家具摆件也不多, 一个柜子, 一张床, 还有两个郁美芬结婚时她爸给打的两个樟木箱子而已。   好在宝宝还是个小婴儿,从捡回家那天起, 就跟两口子一块睡。   “噗——噗——”   可能是喝neinei的时候进了一些空气, 在肠胃翻滚了一会儿后,宝宝控制不住自己的括约肌, 释放了一些气体。   没事儿, 捂住耳朵,闭上眼睛, 她啥都不爱。   可惜软乎乎的小手掌一点都不给力, 压根捂不住那些直往耳朵里钻的笑声。   “宝宝放屁了!给妈妈闻闻。”   卧室里的灯泡可亮堂了,郁美芬坐起身,抓着宝宝的两只小脚脚, 凑到她屁股边嗅了嗅。   “好臭好臭!”   郁美芬乐的嘴角都咧到了耳后根,其实她觉得闺女的屁一点都不臭,仔细闻闻,好像只能闻到闺女身上的奶味。   “给爸爸也闻闻,诶呀,好臭好臭。”   向来稳重老实的项护军难得有这样活泛的时候。   不听不听!   宝宝闭上眼睛,幻想自己是一只四脚朝天的青蛙,刚刚那不是屁声,是青蛙咕咕呱呱的叫声。   “你看你,说宝宝坏话,宝宝都生气了。”   郁美芬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她可以说闺女的屁臭,她男人不行。   “宝宝看,妈妈帮你打爸爸,让他乱说话,咱们宝宝是香宝宝,放出来的屁屁都是香屁屁,诶,真香。”   看着闺女嘟着嘴巴,好像不高兴的样子,郁美芬真是稀罕死了,自家宝贝不论做什么表情,她都恨不得印在心里,永远都不要忘记。   说着,郁美芬轻轻在项护军的后背拍打了几下。   “咱们宝宝香着呢,屁屁香香的,小脚脚香香的,全身上下都香香的。”   她捏了捏闺女的小脚丫,婴儿的脚丫子是真小,郁美芬比划了一下,这个小脚丫的长度甚至都没有她无名指来的长,肉肉的,有些厚实,握紧拳头就能将它整个小脚丫完全包裹着。   晚上睡觉的时候,郁美芬给闺女擦了身,就连脚趾缝都仔细擦拭了好几遍,全身抹了她舍不得抹脸上的隆力奇蛇油膏,现在白嫩嫩的小脚丫透着粉色,脚趾头像是一颗颗莹润的小珍珠,指甲盖都没有完全成型,更显得肥嘟嘟的小脚丫肥胖可爱。   凑近了闻,一股子奶香夹杂着蛇油膏的香味。   “mua——”   郁美芬连亲了好几下。   宝宝觉得有些痒,都顾不上羞耻了,咯咯咯笑出了声,身体像蚯蚓一样扭动起来。   她想将脚脚抽回来,偏偏夫妻俩见她笑的那样开心,愈发停不下亲她的动作,两口子一人捧着一只小脚丫,就跟痴汉一样。   闹到后来,宝宝只能放弃了,也可能是孩子的身体本就嗜睡,闹着闹着,居然渐渐睡过去了。   睡着了也好,梦里不会有人夸她尿的好,也不会有人闻她的屁屁。   这是临睡前宝宝心中最后一个想法。   至于被亲脚丫子什么的,在前两件事情之下,都不算什么了。   ******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项护军就已经吃好早饭,准备下地干活了。   现在已经是初秋了,可正中午的时候也会觉得热,项护军习惯早点去地里,这样正中午最热的那两三个小时,他还能在家里睡一觉,陪陪孩子媳妇。   出门的时候,他还不忘将灶头没烧尽的柴火拨动了一下,用余火温着铁锅里的小米粥,锅上还架着一个蒸笼,里面放着两个隔夜馒头。   这样一来,等郁美芬醒来的时候,正好可以吃到软糯的米粥和暄软的馒头。   乡下很多男人是不进厨房的,他们就负责地里的活儿,剩下的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之类的工作,都由女人包办,很多女人白天要在地里干活,回家后还有一堆琐碎杂物,负担远比男人更重,很少有女人可以只负责家务,却不用去地里帮忙。   项护军算是男人中的少数,他每天都起的很早,会帮媳妇准备好早饭,让她能多睡一两个小时,午饭和晚饭大多数时候都是郁美芬做的,等到晚上的时候,两口子再一人打扫厨房,一人清洗换下来的衣物。   地里的活儿项护军也包办了大半,只将一些轻省的活儿留给郁美芬。   在郁美芬为他挡了一刀,流掉孩子以后,项护军做的事情就更多了,他还记得他带媳妇去各个大医院看病时大夫说的话。   他们说,他媳妇伤了子宫,那是女人很重要的部位,伤了这个位置,他媳妇的身体会变得虚弱,也有可能老的比同龄人更快。   虽然现在见到郁美芬的人都觉得她白白胖胖,体格丰腴,可项护军知道,媳妇的底子已经伤了,现在的胖,只是虚胖。   因为这一点,他实在不敢叫媳妇太受累,偏偏他妈和家里那些人都觉得他这是被婆娘拿捏住了,越发觉得他媳妇不是一个好的,叫项护军在亲妈和媳妇之间饱受折磨,最后咬咬牙,只能选择他亏欠更多的媳妇。   好在分家后日子越来越好了,他不用夹在两人中间受气,他们还有了宝宝,现在每一天都过的有滋有味的。   想到这儿,扛着锄头的项护军明明都已经走到门口了,又放下锄头,蹑手蹑脚走进卧室。   宝宝和郁美芬娘俩正睡的香甜,他弯下腰,亲了亲媳妇,又很小心翼翼地亲了亲闺女的胖脸蛋。   “呜呜——”   婴儿娇嫩的肌肤受不了男人刺刺的胡茬,宝宝在梦里,梦到自己被一群蚊子围攻,赶紧撒丫子狂奔,一边跑,一边还伸手挥打身旁恼人的蚊虫。   现实中,她皱着眉,小手挥舞着要抓刚刚被亲吻过的脸颊。   婴儿的小手嫩嫩的,指甲却已经有些硬挺锋利了,吓得项护军赶紧捏住她的小胖手,将昨晚上睡觉前给她套上,结果被她在梦里挣脱的袜子重新套回她的手上。   这是郁美芬曾经见到别人家养孩子时做的,据说是为了防止孩子抓花自己的脸蛋。   套完袜子,项护军小心翼翼将宝宝的手放回毛巾毯底下,然后又稀罕的看了眼睡的香甜的娘俩,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卧室。   ******   “护军,这么早就下地啦,听说你又多包了两亩地,真勤快哈哈哈。”   项护军出门的时候天际才刚刚亮堂,走在小路上,倒是有不少捧着碗,蹲在院子里吃饭的乡亲亲热地跟他打招呼。   “照顾的过来,就多种几亩地呗。”   项护军多数时候都是老实憨厚地笑笑,偶尔才会回一句话。   在外面,他向来都是这副沉默寡言的模样,给人留下的印象也多数是“不爱说笑”、“老实厚道”,也正因为这样,在他帮着媳妇说话,忤逆父母的时候,让不少人觉得他不孝,也觉得他媳妇太有手段,居然将这样一个老实的汉子笼络过去了。   “你说他们两口子又没有孩子,那么拼做什么。”   在他走远后,身后的人忍不住议论他们家的情况。   绝大多数人一辈子奋斗就是在为儿女奋斗,尤其是乡下地方,自己吃穿用度都十分节省,只是因为孩子多,要给孩子攒念书的钱,结婚娶媳妇的钱,只能拼命干活。   可项护军两口子不用啊,这么多年了也没个孩子,现在年纪开始上去了,估计也怀不上了,就他们两口子嚼用,何必苦着自己呢,项护军一个人种的田地,都赶上一些家里有两三个壮劳力的人家了。   当然,项护军身板结实,干农活也是出了名的利索,这么多地,他一个人侍弄,郁美芬偶尔搭把手,也勉强照料地过来。   可何必呢?   “谁知道呢,其实从项老三那儿过继一个有啥不好的,是自己的亲侄子,人家项老三都松口愿意过继给他了,现在好了,两边闹僵了,就怕以后他们后悔,人家也不愿意再过继给他们了。”   项护军和郁美芬的做法让很多人不能理解,尤其现在项护军又表现的那么拼,那么肯干。   没有后人承袭香火,就算建了大房子,攒了很多钱,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或许还会给现在不愿意养的侄子继承。   在他们看来,这两口子就是傻,就是倔。   他们以为项护军走远了,听不见,其实项护军不止身体好,五感也比普通人强一些,这些细细碎碎的话,他隐约听到了一些。   不过即便没有听到,项护军也能猜到,这会儿村子里应该有很多人在后背嘲笑他们两口子。   他是憨了点,又不是傻。   直到现在,都没有人知道他们抱养回来一个女婴的事,当然,暂时瞒着这件事,也是他和媳妇深思熟虑过后的决定。   说他们自私也好,选择养这个孩子,他们就不希望孩子的亲生父母再找回来,如果抱回来的当天就把这个消息传出去,丢孩子的人家很容易将这两件事联系到一块,猜到自己丢掉的孩子是被他们给捡了,但时间放长些,就不能那么笃定了。   自从计划生育开始后,当地每年丢女婴的人家不少,他们市最大的那个福利院,二十个弃婴里有十九个都是女婴,唯一的一个男婴大概率也有什么治不好的病或者身体上的缺陷。   最开始那几年最多,有些心狠的,为了永绝后患,直接把女婴给埋了或是溺死,反正这些孩子大多也是为了超生一个儿子躲着生出来的,没人知道他们家媳妇曾经怀过这一胎,死了就死了,也没人追问。   这两年,风气稍微好了一些,丢女婴的人数比以前少了,但每年依旧会有好些个女弃婴,他们两口子想好了,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到时候被追问起来,就说是在县城里捡到的,到那个时候,几个月前在进城路上就把孩子给丢了的那个人,还能笃定这是他们家孩子?   就算他们笃定,他们也可以不承认啊。   因为之前的那个梦境,项护军和郁美芬坚信宝宝就是之前那个曾经投生到郁美芬肚子里的孩子,因为他们的父女/母女缘分未断,所以才会被现在的父母丢弃,才会被他们捡到。   既然和现在的父母没缘分,那就干脆别相认了,只让宝宝做他们俩的孩子。   实际上,要不是孩子的年龄对不上,两口子都产生过先去外面待一年,到时候再抱着孩子回来,说是他们俩亲生骨肉的想法。   只可惜,一周岁的孩子和刚出生的孩子相差太大,要是多躲几年倒也还行,可他们没钱,抱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们没信心能把孩子养好。   想着几个月后就能给孩子上户口,让宝宝的名字跟他俩写在一块,刚刚听到那些不中听的话产生的郁气都消散了不少,项护军的步伐都愈发轻快了。   ******   菜地里不少瓜菜都已经到收获的时候了,项护军种了三垄萝卜,因为侍弄的好,加上今年雨水光照都不错,这一季点萝卜不仅比往年早成熟小半个月,水分口感也比以前更好。   他拔了小半垄萝卜,挑选了其中一个个头稍为小一点的,走到河沟边,简单搓洗掉外面那一层泥,然后咔嚓咬了一大口。   脆、甜,几乎没有生萝卜辛辣涩口的味道,水津津脆生生的,口感不比水果来的差。   没一会儿,一小根白萝卜就消失在了项护军的肚子里。   他有点高兴,萝卜好吃就意味着能卖出更好的价格,而且今年他们家萝卜还比往年收获更早,他在村里转了一圈,发现别人家的萝卜都没有他们家种的好,估计收货时间和往年差不多。   这样一来,市场上能够供应的萝卜少,明天他将这些萝卜带到集市上去卖,就更加好脱手了。   他已经在心里盘算着卖了钱,该给媳妇和宝宝买什么好东西了。   项爱军等人是在他扒完那一小垄萝卜后出现的。   新承包的两亩地刚松完土,施好肥,还得等过一段时间,将好几年没有耕种过的荒地养一养,才好撒种子,因此这段时间,项护军多数时候都在分家时分到的那几亩地里忙活。   当初承包这些土地的时候,项老头和林婆子也没想过儿子会那么早且那么不愉快的分出去,因此包地的时候将几亩地全都连在一块,因为这一点,现在每天去地里干活的时候,免不了和闹僵的二儿子二儿媳妇打一个照面。   这天也是,项护军憨憨地和爸妈还有老三打招呼,二老并不怎么搭理他,项爱军好一些,小声的喊了一声二哥。   看到项护军拔起来的那些萝卜,项爱军的脸色有些不好,当初分家的时候地里已经种好了庄稼,老两口偏心,将种着一些不怎么值钱的瓜果庄稼的田地分给了老二,当时项爱军有些高兴,还觉得自己占便宜了。   没想到他们家这个憨老二干别的不行,种地确实是一把好手,那几块地上种着的瓜菜在他的照料下,比以往长的更好了。   就好像这些萝卜,早半个月卖,起码能多卖好几十块钱呢。   这么想着,项爱军又看向了自家田地,这上面也种着白萝卜,可看地面上的叶子,显然萝卜还没有完全长成,要是这个时候拔起来,萝卜难免会有些生涩,口感不好,人家买了这样的萝卜回去,回过头也是要来骂人的。   明明是同时种下的一批萝卜,还种的那么近,怎么差别那么大呢?   项老头和林婆子也看见了,他们的心里也有些不痛快,虽说老二也是他们的孩子,虽然比不得老大和老三招人稀罕,他们也是疼爱的,可谁让分家的时候闹的那么不愉快呢。   他们两口子将这个儿子分出去,是希望他过的不好,然后意识到自己忤逆长辈犯了多大的错误,低头回家向他们认错,到时候,作为父母,他们肯定会原谅老二,并且允许他回家。   可偏偏,在分家后,老二的精神头好像更好了,干活远比还没分家时更卖力。   每天干活的时候,他们两口子也在偷偷观察这个儿子,不同于项爱军一心嫉妒,他们明白这个儿子种的瓜菜为什么比别人家的更好。   因为他勤施肥,不是那种种子店卖的化肥,而是自己用屎尿树叶草根草木灰等沤出来的上好肥料,自从种子店开始大量售卖化肥,且有国家补贴,价格还十分公道后,愿意自己沤肥的人是越来越少了。   自己沤出来的肥肥力好,但是却不杀虫,项护军不嫌麻烦,每天都要花一点时间抓虫,几乎每天他们来地里干活的时候,他已经忙活了好一会儿了,等到他们回家,这个儿子还泡在地里。   这样精心侍弄的庄稼,长的能不好吗?   项老头和林婆子上了年纪了,加上年轻时劳累过度,现在已经很难长时间干体力活了,项爱军比不上老二能干,再加上三儿媳妇得照顾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女儿和双胞胎儿子,不能来地里帮忙,家里那么多地,几个人侍弄起来都有些吃力,更别提像老二一样精心照料了。   两口子也听说老二又承包了几亩地的事情,出于某种无法言说的情绪,他们还曾偷偷去看过。   那两亩好些年没有被耕种过的土地已经被翻过好几遍了,硬实的泥土被犁的十分松软,项护军还不辞辛苦,去村里养鱼的人家那里挑了很多塘泥回来,那玩意儿好啊,有很多鱼粪和水草,能养地呢。   不用想也知道,等地养好后,种出来的庄稼该有多好。   明明是赌气似的分家,想要儿子得到教训,到头来,自家的活儿只因为少了一个老二都有些干不完了,而老二一家的日子却越过越好。   到底这些年,是老二拖累了他们,还是他们拖累了老二呢?   这个问题,老两口都逃避着不去思考。   他们只能在心里告诉自己,老二没有后人,没有后人,现在拥有再多东西都是虚的,他们是为了老二好,可老二两口子不领情,是他们的错。   “你媳妇呢,怎么这些天都不见她人影?”   拔了小半垄菠菜,林婆子走到隔壁地里,板着脸冲着埋头挖萝卜的二儿子问道。   她早就想问这个问题了,这都十来天了没有在地里见到郁美芬的影子,她该不是觉得分家后没人能制她了吧,居然把地里的活都丢给男人干。   林婆子越想越来气,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懒婆娘,更何况,她还不能生。   “美芬她病了,是我不让她来地里干活的。”   项护军瓮声瓮气地说道,这也是他们两口子想好的说辞。   “我看是懒病!”   林婆子啐了一口,“你也是傻,居然被一个女人拿捏住,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一个没骨气的儿子。”   她恨恨地用手指在项护军眉心点了一点,在项护军额头留下一个月牙形状的指甲印。   “美芬是真的病了,这些活,我一个人干得完。”   不管怎么样,他妈都看不上他媳妇,在她心里,只有生了儿子的大嫂和生了三个孩子的三弟妹是好的。   可妈怎么忘了,美芬她本来也是能生的,只是为了救他,那个孩子没了。   项护军心中郁郁,但一想到现在那个孩子回来了,又忍不住高兴起来。   林婆子没有错过儿子这个表情,她有些奇怪,怎么自己骂他,他还笑呢,该不是自己太过火,把这个儿子骂出精神病来了吧?   但是很快她就在心里安慰自己,老二肯定是被他媳妇哄糊涂了,她之前就说过,那个女人不是什么好的。   “你既然干得过来,等会儿就来给我和你爸帮忙,你媳妇生了什么病,要养十来天,你回去告诉她,项家不养闲人,让她赶紧来地里给你搭把手。”   这段时间忙下来,林婆子和老伴实在是有些吃不消,就琢磨着让老二搭把手,反正就算分了家,也是他们的儿子,林婆子知道这个儿子老实,肯定不会拒绝的。   若在项护军没有捡到宝宝,多承包两亩地之前,他确实不会拒绝,因为就算去爸妈地里帮忙,那点活儿,他也干得完。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又多包了两亩地,在媳妇要专心照顾闺女的情况下,他着实有些分身乏术了。   “妈,我忙不过来,要不你打个电话让大嫂来帮忙吧,或者让弟妹别在家呆着了,妮子也可以叫她两个哥哥带。”   项护军是真诚地提出建议,大哥有工作,大嫂这两年早就已经不上班了,他妈总夸大嫂和三弟妹好,现在爸妈遇到苦难了,可不得她们这两个好媳妇先顶上吗。   “你、你……”   林婆子没听出真诚来,她只觉得自己被最老实的二儿子讽刺了,哆嗦着指着项护军的鼻子,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老婆子,在那儿干嘛呢,还不赶紧回来干活!”   项老头一直竖着耳朵听呢,这个时候,赶紧把老婆子叫回来。   他沉着脸,想法和林婆子类似,都觉得这个儿子变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孝顺的好儿子了。   项护军也只当爸妈接受了自己的建议,埋头干活,想着这几根萝卜可以给孩子换一个拨浪鼓,那几根萝卜可以给闺女换一袋抹香香的蛇油膏,顿时一点都不觉得累了。 第154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5   项护军没敢拔太多萝卜, 虽说现在还不是萝卜大批量上市的时候,他的萝卜可能是市集里的独一份,可他也怕采了太多, 到时候卖不掉。萝卜这玩意儿耐放, 但能有新鲜的,谁会选择拔出来放了好几天的呢。   等到他带到地里的两个竹筐全都装满了后, 他将竹筐上绑着的绳子拴在扁担上, 挑起扁担往家走去。   现在太阳已经彻底出来了, 项护军估摸着时间,媳妇应该已经起床吃好早饭,并且喂闺女喝好奶了。   郁美芬没有奶水喂孩子,现在宝宝每天喝的都是奶粉以及奶站供应的鲜奶,项护军和郁美芬没养过孩子, 不知道这两种奶那种更好, 就给孩子换着喝。   不过他们这儿有点偏, 奶站的人每天只给县城里的客户送奶,像他们这样家里比较远的, 想要定奶, 得自己上门取,项护军算好了时间, 等到他将萝卜送回家, 然后骑着二手三轮车去奶站,奶站正好也该开门了, 今天闺女就能喝上新鲜的羊奶了。   挑着萝卜回家的路上, 正好见到一群人围着个圈,好像在看什么稀罕东西。   项护军也是个普通人,也有那么点好奇心, 见状放下了扁担,踮起脚尖往人群中间瞅了一眼。   原来都是在看一个奶娃娃呢!   “诶,护军也在,快快快,快给项家老二让一个道儿,傅老太太,给项老二抱抱你家福宝,让他也沾沾喜气吧。”   有人左顾右盼的时候见到了项护军,顿时像看到了新大陆一样,激动地嚷嚷起来,大伙儿听到了那人的话,也转过头看,然后哗啦啦地四散开,给 项护军让出了一条小路。   “不用不用!”   项护军连连摆手,却还是被人推搡着挤到了前面。   刚刚被围在人群中间的正是这段时间广泛被提及的傅家人,傅家的小媳妇还在家里头坐月子,傅老太太抱着心尖尖上的小孙女出来透气晒太阳,顺便向大家显摆一下自家的福囡囡。   自从母猪暴产、枯树抽芽后,这个福囡囡身上又多了很多作证她福气大的证据。   首先是一个在洗三礼上抱过她,嫁人多年都没有怀过孩子的女人不久前检查出来怀孕了;半个月前,傅家那个在运输队上班的大儿子,也就是这个福囡囡的亲大伯也升了一级,成了他们那个车队的小队长;上一次赶集,傅家老爷子带着几个孙子去了趟县城的集市,正好遇到抽奖活动,他们家的老七,也就是福囡囡的亲哥哥帮老爷子摸奖,居然摸到了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这些喜事都是福囡囡出生后发生的,谁还敢说她没福气呢?   现在啊,名叫福宝的福囡囡就是傅家人的掌中宝,真真是含到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别说福宝的亲生父母了,就连家里的伯父伯母都将这个孩子当成自己的亲闺女看待。   大伙儿都说,只要对这个福囡囡好,和她亲近,就能沾到福囡囡的福气,之前那个抱过她后怀上孩子的女人,就是最好的证明,因此今天傅老太太抱着这个福囡囡出门,没走几步路,就被人围地水泄不通了。   “护军他哪里知道抱孩子啊,你们别逗人家了。”   傅老太太看了眼项护军穿着的旧衣服,和刚刚干完农活粘在身上的泥土灰尘,心里有些不乐意。   也不是她势利眼,而是这个福囡囡现在就是全家人的宝贝,别说项护军这个外人了,就算是自家人,不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也不敢抱这个孩子,深怕一时不注意,就让孩子染了病。   刚刚还说笑着的人也意识到了傅老太太的不乐意,他们瞅了瞅项护军现在的打扮,一时间也有些悻悻。   在这一点上,项护军很能理解老太太的想法,因为他家宝宝也是他心尖尖上的宝贝,每次干完活回家要是不冲个澡,他也不敢上手抱小闺女。   于是他只是憨憨地笑了笑,又摆了摆手,默认自己确实不会抱孩子。   “护军啊,哪天让你媳妇来抱抱我这小孙孙呗。”   傅老太太也觉得不太好意思,于是又描补了几句,“女人天生就会抱孩子。”   她见过郁美芬,那个女人总是将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而且想要抱人家的孩子沾福气,总不会打扮埋汰地过来吧。   “不过啊,福气什么的都是大家伙儿的玩笑话,也当不得真。”   老太太想了想,又说了两句,她就怕到时候郁美芬抱了自家福囡囡后却没有怀上,反过来责怪她家福囡囡福气不够。   可能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当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面上隐隐带着的几分自得。   也是,家里出了一个人尽皆知带着大福气的孩子,身为长辈,怎么可能一点都不骄傲呢,老太太嘴上说着福气是大家的玩笑话,其实心中也已经认定了这个孙女是有福的,要不然,也不会给孩子取名叫做福宝了。   “不用不用。”   项护军又摆了摆手,他们有闺女了,用不着再去别人那里沾福气。   只可惜,这件事暂时还不能往外说,项护军这颗膨胀着想要跟人显摆自家小可爱的慈父心有些小憋屈。   他瞅了眼傅老太太怀里的那个孩子,说句公道话,这个孩子确实长的比一般孩子更好看些。   他记得,傅家这个孩子好像也就生下来半个来月吧,不像很多没满月的孩子看上去还粉粉皱皱的,傅家这个小娃娃已经张开了,白白胖胖,像是一颗发酵上好的白面馒头。   只不过这么大的孩子个头真的很小,哪哪都小,脑袋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也小小的,唯独眼睛,又大又圆,滴溜溜地寻着声音发出的地方瞧,也不哭闹。   光是这个模样,就足以叫人稀罕了,再加上那玄而又玄的福气论,很难让人不喜欢他。   项护军看了几眼,最后还是觉得自家宝宝长的更好,只可惜,暂时还不能给别人看,得藏起来。   旁人不知道他的想法,见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了福囡囡好几眼,就认定了项护军其实是喜欢孩子的,只是碍于他那个彪悍的媳妇,不敢表露出来。   “人家傅老太太都同意了,就让你媳妇去抱抱呗,福囡囡的福气,也不是一般人能蹭的,再说了,大家乡里乡亲的,就算不是为了蹭福气,那样可爱的孩子,难道你媳妇会不喜欢?会不想抱抱?”   有人在他耳边劝他。   “不了不了,美芬她最近身体不好,别过了病气给孩子。”   项护军摆了摆手,他已经在心里期盼时间过的快一些了,到那个时候,他也会抱着宝宝满村子溜达,叫所有人都知道他和美芬有孩子了,这个孩子叫宝宝,比傅家的福宝还多了一个宝字呢。   她是妈妈的宝贝,也是爸爸的宝贝,是他们两口子心尖尖上的至宝。   项护军莫名其妙的傻乐叫身边的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可他这样再三拒绝,大家也不好意思再劝他,只能看着他挑着扁担离开。   傅老太太也有些不高兴,明明是想帮帮他们,让他们沾沾孙女的福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到头来,人家好像还不稀罕,不领她这份情。   得!本身也不是很亲近的关系,她还不想孙女的福气被分薄呢。   几个心细的看出了傅老太太的不悦,赶紧换了个话题,一群人围着人群中的福囡囡,场面再一次热闹起来。   ******   “咱们家的萝卜那么早就能收了?”   看到丈夫挑着两筐萝卜进来,郁美芬有些惊讶。   项家老宅的位置实在是有些偏,最近的邻居,距离他们家也有五六十米远了,而且这个位置虽说是在村口,实际上村里人从村子里出来走的那条大道在老宅子的正南面,得弯一条岔路,才能走到项家。   他们两口子在村里没有特别交好的朋友,因此平日里也不用担心有人会不打招呼就过来,白天的时候,郁美芬可以很大胆的带着孩子在院子里晒太阳。   宝宝早上起来被喂了大半瓶奶,这会儿又沉沉睡过去了,小婴儿的身体就是这样,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她有十五六个小时都在沉睡,剩下的八九个小时里,一半的时间在昏昏欲睡。   “孩子睡啦?”   看到闺女四脚朝天躺在摇篮里,项护军赶紧压低了声音,走路都蹑手蹑脚的。   “嗯,刚睡呢。”   郁美芬扭头瞅了眼睡觉还流哈喇子的闺女,脸上的笑意就没下去过。   摇篮边上放着一把矮凳和一个小桌板,项护军回来的时候,郁美芬就坐在那个矮凳上,小桌板上放着一个竹筐,里面是一堆零碎的线团和布料。   白天在家带孩子的时候郁美芬也没闲着,趁着孩子睡觉可以脱开手的时候,她就缝补一些旧衣服,以及替闺女做一些新衣服。   “刚刚回来的时候,我看到傅家那个小孙女了,她身上裹着的襁褓真好看,大红色的,上面有好多好多花和叶子,红红绿绿的,看着就喜庆,咱们家今年的萝卜收成早,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我想着,到时候也给宝宝买一块那样的布料,咱们家宝宝比她好看,裹着那样好看的布料,一定更漂亮了。”   项护军和媳妇一块将萝卜放到地窖里,一边压低声音和媳妇说着自己刚刚的见闻。   红绿色带大花的布料?   郁美芬想了想它的模样,心中也觉得那一定漂亮极了。   “买!”   反正给闺女买的东西都不算浪费,现在可以当襁褓,等孩子再大一些,拆了做被面或是小衣服也都是可以的。   “傅家那个姑娘,还带着一个银锁头!”   放好了萝卜,项护军拍了拍身上的泥,和媳妇爬着梯子离开了地窖,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有些低沉。   傅家在塘丰村虽然不是什么大姓,可条件确是一等一的好,还没人敢招惹,就因为傅家男丁多,傅家二老生了四个儿子,四个儿子又生了十一个孙子和这么个小孙女。   傅老大在运输队工作,傅老三去了部队,现在已经是连长了,最没出息的傅老二和傅老四那也是村里数得上名号的勤劳能干,而且傅家几个兄弟都十分团结,惹了其中一个就会招来另外三个,在这种情况下,三代里面唯一的一个姑娘,就算没有所谓的福气论,也注定备受宠爱。   普通人家打不起的银锁,傅家咬咬牙,也能给打上。   “我那儿不是还有两个袁大头吗,到时候拿去银匠那里融了,再添点钱,也能给宝宝打一个。”   郁美芬口中的袁大头是她妈留给她的,她外婆早年也是地主家的小姐,有一些贵重的饰品物件,这些东西一部分在动乱那几年被毁掉、丢失了,还有一部分被她偷偷摸摸保存下来,在自己去世前,分给了几个孩子。   郁美芬和几个姐妹分到的比较少,就两个袁大头,剩下的都是她们兄弟的,对于身边为数不多亡母给的东西,郁美芬十分珍惜。   不过物是死的,人是活的,郁美芬觉得,要是她妈知道自己留下的那些东西被重新打制成首饰佩戴在外孙女的身上,应该也会开心的。   “那是妈留给你的,不能动,我再努努力,多赚点钱回家,给宝打一个银锁头。”   项护军摇了摇头,“就是可能还得等一等,媳妇,你不会觉得我没用吧。”   银锁头不像花布料,稍微攒一攒钱就能买回来,现在家里处处都是要用钱的地方,恐怕得等今年地里的粮食瓜菜全都卖掉后,才能有余钱去打一个小小的银锁。   “呸,再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男人了!”   郁美芬轻轻拍了他一下,不准他这么说自己。   “嗯,媳妇,你真好。”   看闺女还睡着,项护军忍不住,偷偷啄了一下妻子的嘴唇。   “今天妈来找我说话了,她让我去老三地里帮忙,还让我叫你去地里干活,我给拒绝了,我还和妈说,地里的活儿要是干不完,就把大嫂和三弟妹叫过去,反正妈不是一直夸她们俩才是她的好儿媳妇吗。”   项护军真是好难得说这样长的一段话。   “媳妇,你说我聪明吗?妈当时都说不出话来了。”   他不傻,他心里也有一杆秤,爸妈再偏心也养大了他,将来爸妈老了,真有困难了,他也会出一把力,可这不代表他会纵容爸妈磋磨他媳妇。   他可以忍受爸妈的偏心,可他不想自己的媳妇忍受,不想自己的女儿忍受。   美芬说他是最好的男人,可他觉得,美芬才是世界上最最好的妻子,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在那种时候冲过来,挡在他面前了,即便他爸妈可能也做不到。   “诶呦,项老二,你什么时候这么机灵了啦!”   郁美芬乐了,她完全可以想到林婆子当时憋着气没处撒的样子。   她捧着男人黝黑的脸颊,踮着脚猛的亲了好几口。   宝宝听着耳边窸窸窣窣的声音,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爸妈你亲亲我,我亲亲你的画面。   这个时候,她是不是应该装睡比较好?   可惜,不等她想好,郁美芬的余光就已经看见了已经醒来的闺女。   “讨厌,孩子正看着呢!”   她赶紧松开捧着丈夫脸颊的手,羞窘之余,不忘恶人先告状,拍打了一下丈夫的胳膊,全然忘了刚刚是她捧着对方的脸颊猛亲对方。   不过项护军也不在意就是了,老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刚刚那一下证明媳妇更亲他了。   ******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小两月的时间就过去了。   初秋的单衣早就扛不住冻了,取而代之的是夹了薄棉的小袄,条件好些的,已经穿上了羊毛织成的毛衣。   这两个月里,项老二家多了一个小女婴的事居然也一直没有被发现,夫妻俩琢磨着丢女婴的人家可能也已经不在意这件事了,就想着在今年过年前,把女儿的户籍给搞定。   “明天去集市卖番薯的时候我抱着宝宝和你一块过去,等卖完番薯,咱们就去一趟派出所,问一问户籍的事儿。”   吃饭的时候,郁美芬忽然开口了。   其实还有一种更简单的操作,这会儿认养弃婴其实没有那么麻烦,尤其像他们这种小地方,有一点关系,根本就不需要去派出所弄户籍。   现在塘丰村的村长也姓项,算起来项护军还得叫他一声堂叔,只要和他说一声,在村里登记一下,到时候跟着村里这段时间的新生儿档案一起拿上去就好了。   这年头不少女孩子直到要念书了才急匆匆地登记户口,村里隔一段时间就要送一批档案上去,再说了,也不是谁家生孩子都会去医院的,那些在自己家里接生的,要入户籍,大多也是从村里那边走的。   麻烦在于郁美芬不想小楼房那边的项家人知道这件事,她觉得一旦这件事被那边的人知道,肯定会横生波折。   虽说不论那边怎么闹腾,都不会动摇她和丈夫收养宝宝的决心,可好好一件喜事被人横插一手,总是让人不那么愉悦的。   等宝宝的户籍下来就好了,知道闹腾也不管用了,那边能更快消停下来。   “好。”   项护军点了点头,他看了眼很努力喝neinei的闺女,想到过些日子就能光明正大抱着女儿出门了,胃口又好了不少。   已经两个多月大的宝宝终于能够看清这个世界了,她竖起耳朵听着爸妈的对话,小脑袋瓜有些迷糊。   派出所?户籍?   直到现在,她还不知道自己的亲亲爸爸妈妈,其实是这个身体的养父母。   宝宝并没有纠结太久,她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句话的前半句上,明天爸妈会带着她一起去赶集,天知道,来到这具身体里的这几个月里,她有多无聊。   倒不是爸爸妈妈对她不够好,实际上爸爸妈妈对她好极了,只要他们有功夫,只要她醒着,身边总少不了有一个人陪着逗她玩,即便知道她还不会说话,也十分耐心地想要教她喊爸爸妈妈。   可这么长时间,总是被拘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放眼望去除了天花板就是院子上方的天空,她也是会觉得无聊的。   “啊啊啊!”   neinei都不香了,宝宝啊啊叫了两声,挥舞着藕节一样的小手臂,示意爸妈明天千万不要忘记带上她。   可惜郁美芬和项护军都不懂婴语。   “宝宝也很开心是不是。”   看着宝宝手舞足蹈的欢喜模样,郁美芬和项护军觉得胸口暖洋洋的,充盈极了,他们的宝宝也知道了吧,从明天起,他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啦,写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一家人。   “好啦好啦,宝宝乖乖喝neinei哦,喝完咱们就要嘘嘘啦。”   笑过之后,郁美芬将奶瓶塞回宝宝嘴里,哄她喝奶。   嘘嘘……   宝宝的笑容僵住,重新开始自闭。   她很快就会长大哒!宝宝凶猛地嘬着奶瓶,泪水化作内水倒流进肚子里。 第155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6   凌晨四点半, 项护军就带着媳妇孩子来到了镇子和城中心交界的那个市集,除了正经在市场内租赁了摊位可以正常摆摊的小商贩外,像项护军这样只是每个礼拜两次大集才过来摆摊的人, 都得趁早占位置。   以往项护军会来的更早, 只不过今天带着老婆孩子,就稍微来的晚了一些。   “哎, 这是你婆娘娃娃哦。”   边上的摊贩是项护军之前几次摆摊时遇到过的, 互相之间有个面子情, 现在市集上的人不算多,他也有心思和附近的人闲聊几句。   现在天气转凉了,凌晨四五点的时候,空气里都透着寒冷的湿气,郁美芬给宝宝穿上了薄棉袄, 还裹了一层小棉被, 只露出小半张脸来。   那人瞅了眼郁美芬和她怀里的娃娃, 然后冲着项护军挤眉弄眼。   “好福气好福气。”   郁美芬有些胖,在这个年代, 她这样脸蛋圆圆, 身材丰满的女人才叫漂亮,她怀里抱着的宝宝虽然只露出小半张脸蛋, 可也看得出来, 是一个模样十分娇憨可爱的小姑娘。   当时项护军见到了傅家那个福囡囡,觉得那孩子的模样不如宝宝, 还真不是他这个当爹的对自己的孩子戴了天然的滤镜, 而是从外表上看,宝宝确实更胜一筹。   在这个时期,很多婴儿的五官都还是比较扁平的, 但宝宝的鼻梁已经显露雏形,闭上眼睛时,那一排又长又密又翘的睫毛,就像是两把小扇子,完全可以想象当她睁开眼睛时有多么美丽,眉心之间,一颗芝麻大小的红痣,被雪白的肌肤衬托地越发昳丽,很少有人天生长着这么一颗恰到好处的观音痣。   这个小娃娃,简直比照相馆里当作模板的婴儿照片还好看,边上的小摊贩忍不住多瞧了两眼。   项护军也觉得自己福气好,看了看漂亮的媳妇闺女,十分坦然地接受了大家的夸赞。   “冷不?要不我把大衣给你披上,这个点是有点冷,再过一两个小时,太阳出来了,附近的人也过来买菜了,就不会觉得冷了。”   项护军摆弄好了今天要卖的蔬菜瓜果,走到郁美芬身边,要把自己穿着的大衣脱给她披上,他年轻气盛,这一路骑着三轮车又出了不少汗,现在一点都不觉得冷。   “别脱,这一冷一热,容易感冒。”   郁美芬不冷,不让他脱衣服,项护军见她没有逞强,也就不逼着她披上那件大衣,而是坐在老婆孩子的右边,用自己宽厚的身板替她们挡住了那个方向的寒风。   这个点,市集上也就三三两两的人,其他人就算要赶集,也不会那么早过来,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在接近六点半的时候,市集才真正开始热闹起来。   宝宝也在这个时候,被嘈杂的声音给吵醒了。   “啊啊哦啊哦——”   可能是受婴儿的身体影响,每次被吵醒,宝宝都会不太高兴,总要扯着嗓子嚷几句,好在她好歹有一部分成年人的心智,不会无休止的哭闹。   “诶,醒了醒了,这孩子长的可真俊。”   在摊位前挑拣番薯的老头老太太们早就盯上郁美芬怀里那个孩子了,之前宝宝还睡着的时候他们就稀罕的看了好几眼,这会儿宝宝醒来了,他们就看的更起劲了。   “你们家的菜好,我在这条街买了好几年的菜了,你们家的萝卜吃口是最好的,番薯也好,又糯又甜,我家孩子都喜欢吃,今天再给我称五斤吧。”   一个老太太将自己挑拣好的番薯递到项护军的手里,然后又看向郁美芬,“孩子多大啦,哎呦呦,她看我了。”   老太太的语气中透着喜意。   “快三个月啦,八月十九生的。”   两口子商量过了,就将做梦梦到宝宝的那个晚上,定为宝宝出生的时间。   “你家孩子养的好,这小脸蛋干净的,一点皲皮都没有。”   有几个年轻的小媳妇也围着看宝宝,她们自己也生养过孩子,现在天气转凉了,不管她们每天给孩子涂多少宝宝霜蛇油膏,孩子的脸上都会出现一些褐色的红红的皲皮,看上去脏兮兮的。   可眼前这个小媳妇怀里抱着的娃娃,脸蛋白嫩嫩的,市集豆腐王家卖的水豆腐,可能也比不上这孩子小脸的娇嫩。   “哇哇。”   宝宝听见这些人夸她,虽然暂时还没见过自己长什么模样,但也不妨碍她臭美,高兴地踢了踢腿腿,挥了挥手手。   她觉得原身肯定是一个爱美丽的小姑娘,要不然听到别人的夸赞,她不会那么激动。   她甚至还忍不住,用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嗯,确实很嫩。   “诶呀,她摸自己的小脸蛋了,是不是听懂我们在夸她了呀!”   “你们看她笑起来还有一对小梨涡,怎么有这么可爱的孩子呀。”   华国人的聚众心理,看到项护军摊位前挤着的人多,也跟着往里头挤,一群人看到漂亮的宝宝总要夸上几句,再看项护军摊位上摆着的蔬菜确实新鲜,也随大流地买上一些。   再加上之前摆摊积累下的一批回头客,以往总要等到九点左右才能卖完的蔬菜,今天八点刚到就已经卖的差不多了。   最后一些被挑拣剩下的破了皮或模样丑的番薯被项护军用便宜的价格打包卖给了一个老太太,两口子就准备收摊去派出所了。   “咦,那不是项老二吗,还有他媳妇。”   当郁美芬和项护军收拾好东西穿过这条街,准备骑着三轮车去派出所的时候,被同样在集市上摆摊的同村人给瞧见了。   这一条街大多兜售农副食品,这些东西村里人基本能够自给自足,偶尔想吃什么自家没中的菜,也可以问同村中了的乡亲们买或换,根本没必要跑到这条农副食品街上来,因此在卖菜的过程中,两口子还真没碰到一个熟人。   可摆摊的人里,总有几个认识两口子的同村人,恰好就被看见了。   “我不是眼花了吧……项老二媳妇……抱着的……是、是个婴儿吧……”   那人揉了揉眼睛,站起身踮着脚,往人群远处又眯着眼睛看了很久,确定郁美芬怀里抱着一个孩子。   他顿时就惊了,推搡了一下身边的媳妇,“这项老二媳妇也没怀孩子啊,不是还因为这件事和老村长他们闹翻了吗,她这是从哪里弄来了一个娃娃啊?”   “也没听说项老三家的老幺抱给了老二家啊,他们不是不要养吗?”   他媳妇喃喃自语了一句,“坏了,该不是从哪里抱来了一个孩子吧,这又不是项家的种,替别人养孩子,这不是胡闹吗,不成,我得回去和林姐说说。”   这个老太太好巧不巧是林婆子的老姐妹,一想到项家这个老二媳妇宁可抱养外面的孩子,也不愿意养项家嫡亲的子孙,她心中就有些替她老姐妹抱屈。   “你看着摊子,我先回去了。”   说着,她拍了拍手上的灰,从零钱盒里拿了五毛钱就准备坐公交车先回家和林婆子告知这个坏消息。   这个时候,项护军和郁美芬也已经来到了离市集只有两三百米的镇派出所了。   ******   早在捡到宝宝的时候,郁美芬就藏了个心思,让她男人每次赶集就去派出所打听,有没有人家家里丢了孩子。   当初他们捡到宝宝的时候,孩子就裹着一个襁褓,被人丢在水沟边上,显然是被人恶意丢弃的,但他们也不能保证,弄丢孩子的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   万一宝宝是被坏人偷出来弄丢的,孩子的爸妈正在焦急的找她,他们瞒下这个孩子的存在,是不是对不起她呢?   出于私心,郁美芬很希望孩子是被丢弃的,这样她就能理直气壮地收养这个孩子。   这段时间下来,派出所那里没有任何风声,项护军还跑了隔壁几个镇子,也没有听说哪家丢了孩子,时间一长,两口子就有些放心了。   今天他们来派出所登记,录口供的时候,说了个谎,改动了捡到宝宝的时间和地点,这年头丢女婴的人家不少,福利院都有些住不过来了,因此当郁美芬和项护军表露出自己没孩子,想要收养孩子的态度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还松了口气。   派出所那儿先留了个档案,孩子让他们先养着,一个月内要是没有人家上报人口失踪,他们夫妻就可以来派出所办理正式的领养手续。   小地方很多事情处理起来就是这么简单,要是他们两口子愿意去走关系,甚至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当天就可以把手续给办理完。   问清楚领养孩子需要的资料,小两口从派出所出来,看着怀里的孩子,心里又踏实了一些。   而此时的宝宝却已经懵了。   捡到、弃婴、领养……   她居然不是爸妈亲生的!   穿越了那么多的世界,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有一点难过,这可能是原身留下来的情绪吧,任谁知道自己不被亲生父母喜爱,一出生就被抛弃,都很难高兴起来。   宝宝努力消化这种负面的情绪,她开始回想这段时间爸爸妈妈对她的疼爱宠溺,这种压抑悲伤的情绪,渐渐的淡化下去。   不管怎么说,这一世的养父母对她的爱是真的,这就够了。   ******   “回来了回来了!”   郁美芬他们回到家的时候,老宅子外头已经围了不少人,两口子跳下自行车,互看一眼,意识到可能白天有人在市集上看到了他们,回乡下报信来了。   “真抱着一个孩子,之前怎么没发现呢。”   “估计抱回家一段时间了,我说之前怎么一直不见郁美芬在村里走动呢,原来是养上孩子了。”   耳边都是窸窸窣窣的议论声,然后就是一阵高亢尖厉的嚎叫,人群中,一个老太太挥舞着手冲两口子扑了过来。   “你个贱蹄子骚狐狸,没良心的烂货,你哄着我儿子养你们老郁家的孩子,你这个女人太不要脸了!”   林婆子气的脸都红了,在他们两口子还没回来的时候,大伙儿聚在一块议论了很久,都觉得郁美芬抱着的那个孩子可能是她娘家的娃娃,她不愿意养夫家的侄子,却抱养了自己娘家的孩子,这个女人得多不安分啊,一点规矩都没有。   “妈,你这是干什么!”   项护军抱住了他妈的两只手,扭过头看了眼闺女,宝宝显然被这个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不轻,眼睛都瞪圆了,有些傻愣愣的。   “你吓到美芬和孩子了。”   项护军压抑着火气,语气有些冷硬。   “滚开你个没出息的东西,让一个婆娘拿捏住,不是个爷们儿。”   林婆子觉得这个儿子实在是丢人现眼,现在是郁美芬不能生,是她亏欠了老项家,凭什么现在还要替郁家人养孩子。   说完,林婆子还冲项护军吐了口口水。   “你别闹了成嘛!”   项护军桎梏住她,耸着肩膀擦掉了脸上的那一口唾沫。   “这孩子是我和美芬从福利院里领养回来的,领养的手续都办好了,她根本就不是你说的什么郁家的孩子,我和美芬就是喜欢她,才从福利院里把她带了回来。”   项护军的声音很大,他难得有这样大动肝火的时候,现在他对他妈说的话,也是说给这些看热闹的人听的。   “手续都办好了,这孩子已经是我和美芬的闺女了,人家福利院的领导说了,手续办完,这孩子就一定得养好,人家隔三差五就会派人来看,要是丢掉这个孩子,我和美芬都要坐牢的。”   他故意将事情说的严重一些,将没有多大见识,将领导视作权威的乡亲们唬住了。   “闺女……你个蠢货……养丫头有什么好!”   听到那不是郁家的孩子,林婆子也只是高兴了一小会儿,很快的,她又开始生气了。   “这小骚蹄子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你宁可养人家家里丢掉的孩子,也不肯养你亲弟弟的闺女,当初你弟弟超生的那个孩子本意不是想要给你们生的孩子吗,也是个丫头,当初你们要是养了她,还能给家里省一笔超生的钱呢。”   林婆子就是不满意,她觉得这个二儿子做的每一件事,就没有让她顺心过。   “够了!”   项护军吼了一句。   “美芬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骂她,你总说她不能生,她到底是为了谁不能生的,你是我妈,我不能骂你,可我还是想问问你,你的良心呢!”   项护军真的受不了了,他妈的话太难听,他都听不下去,更何况是美芬这个当事人呢。   此时的郁美芬没有说话,她只是低着头,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孩子,周身萦绕着死一般的孤寂,项护军的心紧紧揪着,他觉得这个时候,只有自己能护住他,要是他再因为他妈退让,他就真的不是个男人了。   “你、你骂我……”   林婆子哆嗦着退了一步,不敢置信地指着项护军问道。   “好啊,好啊,你娶了媳妇忘了娘,从今往后,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林婆子觉得身边所有人都在看她,耳边还有很多人在小声议论着当年郁美芬流产的事,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少,只是时间长了,大伙儿给忘了,这会儿项护军提起来,大家就想起来了。   仔细想想,林婆子好像真的刻薄了一些。   这窸窸窣窣的声音传入耳朵里,让向来要面子的林婆子气到脸色涨紫,恨不得死了算了。   气头上,一些分家时都没有说过的绝情话也跟着脱口而出了,她等着儿子认错,可项护军只是冷冷的、执拗地看着她。   “你就和这个女人过去吧!”   林婆子心头一窒,一瞬间,她觉得这个儿子真的和她离心了,可她坚决不觉得是自己有错,于是说完,她甩开项护军的手,低着头冲了出去,一些跟着林婆子过来的人,有些跟着沉默的离开,有些则是丢下几句他对他妈太过分了之类的话离开。   项家的小儿媳妇抱着女儿紧跟着离开,经过郁美芬身边的时候,她还瞪了眼郁美芬怀里的孩子,这两口子就这么嫌弃她闺女,宁可抱养外面不知道谁生的野种,都不愿意养她的小妮儿吗。   “诶,郁美芬,你不是说你这辈子都不会去外面抱孩子回来养吗?”   倒也有一些觉得郁美芬从外面抱一个孩子回来养挺好的人,只不过这些人还记着几个月前郁美芬的豪言壮语,这会儿开玩笑似的问她。   “哦,那你们以后就管我叫芬美郁呗,你们叫你们的,我不应就是了。”   看到丈夫立场坚定的站在自己和女儿这儿,郁美芬的心情好了不少,至于那个老太婆,被她骂了好些年了,反而一点都不难过了。   “你可真行,来给我看看你抱回家的闺女,呦!真俊。”   大伙儿不禁被郁美芬的厚脸皮折服,不过玩笑归玩笑,他们也不可能真的管她叫芬美郁。   “这闺女长的真好,我觉得比傅家的福囡囡都好看。”   “嘘——”   傅家老二媳妇也在人群里呢,有人看见了,赶紧用手肘撞了撞那个说话的人。   “福囡囡福气大,听说他们家母鸡现在每天都下两个蛋呢,福囡囡有福,两个孩子也都长得漂亮,都是差不多的年纪,以后咱们村又多了两个漂亮姑娘了。”   大伙儿都很信服福囡囡的能力,机灵会说话的,赶紧出来打圆场。   傅家老二的媳妇原本还因为有人说自家福囡囡比不上眼前这个弃婴而不高兴,听到后面那句话,脸上也多了几分笑意。   长的俏哪有福气大来的好呢,不过这孩子确实模样出挑,仔细看着,好像还有两分眼缘,有些熟悉的感觉。   福囡囡?   宝宝从刚刚那场变故里回过神来,今天的信息摄入量有点大,难道这一世,是福气包女主的专场? 第156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7   林婆子闹了那么一出, 项护军两口子家里领养了一个女娃娃这件事,也算在村里过了明路。   其实宝宝的领养手续还没办理好,可两口子睁着眼睛说瞎话, 随便给他们看了眼派出所盖了公章的回执单, 在场的都是没上过学,不识字的文盲, 看到那个红艳艳的公章就心中一凛, 自然是他们说什么, 就是什么了。   已经成定局的事情,大伙儿也没想着再劝。   自那天起,郁美芬和项护军俩人憋了两个月,有些爆棚的显摆欲就出来了,以往最讨厌女人孩子扎堆讨论养娃经的俩人现在主动加入进去, 积极向那些有经验的人询问养娃的注意事项。   “哎, 我是真没想到, 美芬你也有今天。”   人群里,坐在郁美芬身边, 正在给自己儿子织毛线裤的女人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大家还记得不, 当初美芬可是信誓旦旦说自己不喜欢孩子的呢,嫌弃孩子哭闹, 还嫌孩子拉屎撒尿脏兮兮的, 你们看,现在她给孩子换尿布, 不是很顺手吗, 哈哈哈。”   这个女人以前和郁美芬还是很要好的,可自从郁美芬失了孩子,而她又接连生下两个孩子, 相处时免不得提到自家两个小魔星后,关系就渐渐疏远开了。   准确的说,是郁美芬单方面疏远人,因为那个孩子,她见到每一个小孩都觉得折磨。   现在这样真好,美芬又变成了以前那个开朗爱笑的美芬。   “呸,那是别的孩子,我们家宝宝放屁都是香的。”   现在的郁美芬心胸开阔的很,放在以前,她肯定觉得这些人都在讽刺她不能生,没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不过你这个孩子领养的真好,我这么大,就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姑娘,你说等她再大些,你和项老二得多担心啊,外面的小狼崽子多得很,一个不小心就要被叼走了。”   “就是,你看我家小子怎么样,不如早点给你闺女定一个娃娃亲,知根知底的,将来就不怕被拐跑了,哈哈哈。”   大伙儿说着玩笑话,气氛融洽的很。   “这年头可不兴包办婚姻了啊,我家姑娘得挑一个她喜欢的。”   郁美芬看了眼说话的那个女人身边黑黑瘦瘦,还拖着长鼻涕的两岁小毛头,很是觉得他配不上自家香香白白的小白菜,不过话不能这么说,太得罪人了。   “这些事情都远的很,不过今天呢,我还是要和大家说一件事,宝宝虽然是我领养回来的,可我和护军都把她当成我俩亲生的孩子,我希望大家也忘了领养这件事,就当宝宝是我们两口子生的。”   郁美芬收了收表情,语气有些严肃。   “我这个人脾气不好,这些年因为孩子这事儿也得罪了不少人,疯起来,连我婆婆我都挠过,所以吧,我希望以后宝宝长大了,不要有人在她耳边说一些有的没的,不然惹地她难过了,我恐怕又得疯一次了,到时候……就闹的不好看了……”   她放轻缓了一些语气,听上去慢条斯理,柔柔弱弱的,可字面上透露出来的威胁力,却一点都不容小觑。   这两年,谁没见过郁美芬和林婆子婆媳俩为孩子的事情大打出手啊,眼前这个女人疯起来连婆婆都敢打,一点名声都不顾忌,更别提他们这些无亲无故的人了。   大伙儿明白,郁美芬今天说这些话,是提醒,也是警告,她不希望以后宝宝长大了,有人在她面前说一些类似你不是你爸妈亲生的,你是捡来的野孩子之类的话。   “谁没事和孩子说这些啊。”   “就是,这不是缺德吗,美芬你放心,我们谁都不会提的。”   大伙儿面面相觑,然后赶紧接二连三地开口保证。   类似的一幕,也发生在项护军身上。   他挨家挨户上门,这个向来不与人争执的男人,软硬兼施,拜托大家隐瞒宝宝是收养的这个真相。   他这半辈子,没有与人红过脸,村里谁家遇到麻烦,求到他面前了,他也会搭把手,因此在他上门后,大伙儿也答应了他,以后不会再提及宝宝是领养的这件事。   最后,项护军又去了一趟项家的小楼房,不知道他和项家人说了些什么,那天项家小楼噼里啪啦砸了好些东西,等项护军出来的时候,脸上身上都多了好多巴掌印和抓痕。   郁美芬想去小楼那边算账,被项护军拦下了,从那天起,这个被分出来的二房好像真的和项家那群人断了关系似的,除了老两口生日以及年节的时候项护军会送点东西过去,就再无其他往来。   有时候走在路上,那边的人见到了抱着孩子的郁美芬,也只当没有看见,再也没有来找过郁美芬母女的麻烦。   而这些,宝宝也都看在眼里。   这一世的父母,在很用心的为她营造一个完美的家庭环境。   她知道,他们阻止那些人在她面前胡言乱语,并不是怕她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就不亲他们,而是怕她难过。   他们第一次当父母,只是用一些笨拙的方式,很努力的给她一个安稳,平定的小家。   宝宝窝在妈妈的怀里,瞅了瞅憨笑的爸爸。   从这一刻起,她也要忘了自己被领养的这个事实,现在她叫项宝宝,项爸爸的姓,郁妈妈给取的名,她就是项爸爸和郁妈妈的小宝宝。   ******   宝宝八个月的时候已经能够很熟练的翻身,坐起来以及飞速爬行了,这几个月的时间,她的社交圈又大了一些。   现在是农忙的时候,地里的活儿太多,项护军一个人忙不过来,郁美芬也不得不放下孩子,去地里帮忙。   两口子都不放心把孩子带到地里去,因为那里虫子多,而且两口子干活的时候难免会顾及不到孩子,于是在万般不舍下,郁美芬将宝宝拜托给傅家老二媳妇照顾。   傅家的条件好,但也得看人,傅老大在运输队,工资高,油水足,媳妇也是正经工人,两口子的日子当然不赖,傅老三在军队,还是个连长,生活也不用担心。   傅家早在最小的儿子结婚后就分家了,可几个儿子都是孝顺的,尤其是出息的老大和老三,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补贴二老和在乡下生活的两个兄弟,傅老二和傅老四也是出了名的踏实肯干,再加上父母和兄弟的补贴,按理日子应该过得不赖。   外人看着是这样的,实际上,傅家二房的日子要艰难许多,因为他们家的孩子太多了。   傅家一共十二个孩子,其中十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傅老大家有两个,小的那个是赶在计划生育严格实行前生的,傅老三在军队,他家老大生完没多久,计划生育就开始了,为了工作两口子都不敢再要一个孩子。   傅家剩下的九个孩子,有六个出自傅家二房。   傅家有生双胞胎的基因,傅老二和傅老三就是一对双胞胎,傅老二娶的媳妇寻梅娘家,也有过生双胞胎的历史。   这两口子凑在一块,可能是强强结合了,第一胎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因为结婚早,当时计划生育在他们这儿还没有严格执行,想着在生一个闺女,谁知道怀上后,一口气生了四胞胎,当时还招来了电视台的人,让傅家在当地大出了一把名气。   就这样,寻梅两胎就成了六个男孩子的母亲。   傅老四家头胎也是双胞胎儿子,最小的姑娘傅福宝是避孕意外的产物,两口子也怕闹出二嫂那样的乌龙,在怀上这一胎后,时髦地做起了产检,生怕肚子里也揣上四五六个崽。   因此傅老四媳妇白秀秀这一胎是继寻梅的四胞胎之后,傅家第二个在医院产下的孩子。   这个时候,乡下人还是习惯找接生婆在家接生,很少有人会为了生孩子特地跑去医院,原本傅家二老也是有些不高兴的,觉得老四太宠媳妇了,可等三代里唯一的女娃娃出生后,那点不高兴瞬间就跑光光了,不仅这样,老两口还从老二家搬到了老四家,准备以后就由傅老四养老了。   二老有孙女万事足,可少了二老的帮衬补贴,养着六个儿子的寻梅却有些抓瞎了。   她男人是能干,可顶不住六个小子能吃啊,再说了,家里的钱不能全造光了,她总得攒一些,给儿子留着念书娶媳妇,以前有公公婆婆帮忙照顾孩子,时不时补贴一些家用,寻梅还没觉得特别吃力,可现在公公婆婆跑去了老四家里,虽说补贴还是有的,可总归没有以前住在一块时那么多了。   寻梅知道,不能怨公婆,也不能怨老四两口子,毕竟这些年公婆帮衬他们一家更多,而且老四家的闺女确实可爱,她自己只有六个儿子,也对那个小侄女爱的不行,怪不得公婆现在一颗心都扑在她的身上。   日子总是要过的,寻梅就开始琢磨起了别的营生——帮人带孩子。   农忙的时候,不是所有家里都有闲人能够照顾孩子的,大一些的还好,放养就是了,可小一些的呢,也不放心让同样还是小孩的哥哥姐姐们带着。   寻梅家的双胞胎现在已经上小学二年级了,稍小的四胞胎今年也已经六岁了,可以放养,她完全可以空出手,帮别人带孩子。   当初四个小婴儿齐上阵她都撑过来了,寻梅对带一群孩子,具备充分的信心和经验。   说干就干,就这样,一个没有营业资质,类似托儿所的机构就在塘丰村的傅老二家开办起来了,宝宝是送到寻梅这儿的第七个孩子,也是孩子里年纪最小的。   “哇哇哇,哇哇。”   宝宝躺在傅家的小床上,这是当年躺过傅家四胞胎的婴儿床,宽敞的很,足够她在里面滚来滚去,滚来滚去了,而且四周都是精心打磨过,没有一根毛刺的围栏,也不用担心她不小心滚下去。   只不过,这段时间宝宝不能放肆的滚了,因为她的身边多了一个软绵绵的小婴儿,这个小婴儿还是村里大名鼎鼎的福囡囡。   宝宝暂时还没感受到对方有多大的福气,只是觉得这个小娃娃有点吵。   “哇哇,啊哇!”   福囡囡可喜欢自己身边那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娃娃了,她翻起身,用手撑起身体,骨碌骨碌爬到了宝宝身边,冲着她婴言婴语。   可能太过开心,加上一直啊啊啊说话,嘴巴有些兜不住口水,全都落在了宝宝的衣服上。   宝宝看了眼挂在福囡囡嘴角的长长涎水,担心自己的薄春衫被口水给泡湿了,活动了一下身体,慢吞吞,像一条小蚯蚓一样,挪到了另一边。   “哇哇哇!”   福囡囡可能以为这是一个你追我跑的小游戏,开心地不得了,手舞足蹈地再次爬了过来,小孩子的手脚都很软,又没有太大力气,就那么几十厘米的距离,她还爬累了中途趴下休息了好几次。   “啊吧啊吧!”   圆嘟嘟的小脸凑到宝宝面前,模仿着大人的样子,想要亲亲这个可爱的小娃娃。   宝宝瞅了眼她过于丰沛的口水,选择再次像一条蚯蚓一样爬走。   “啊啊!”   福囡囡闭着眼睛,嘟着嘴巴往前凑,结果要亲的人已经跑远了,她的脑袋直接栽进了棉花垫子里,撅着肥嘟嘟的小屁股,一脸迷茫地翻了个小跟斗,等她再次支起身子时,头发都翘起来了。   “噗噗噗——”   宝宝想笑,可惜她的口水也同样丰沛,笑的时候,口水变成了一个个小泡泡,发出噗噗噗的破裂声。   “啊啊?”   福囡囡歪着头,看着已经扭到另一边的宝宝,大大的眼睛里是大大的疑惑。   只是一段时间的相处,宝宝已经能够判定,眼前这个福囡囡是货真价实的小宝宝了。   “哇哇——”   她歪着脑袋瞅了眼宝宝,想了许久,小脑瓜还是想不清楚刚刚在自己面前的人,怎么闭上眼睛后就跑掉了,不过小婴儿的脑子也没有那么多内存,想了一会儿,她就忘记了自己刚刚在思考的问题,再次兴奋地冲宝宝爬去。   “啊吧啊吧!”   宝宝被逼到了角落,小姑娘也爬累了,双手一软直接整个人砸在了宝宝身上,好在两个孩子都被养的肉肉的,被砸了一下只觉得重,倒也不觉得疼。   “小福宝,小宝宝。”   这个时候,寻梅拿着两个奶瓶进来了,看到两个漂漂亮亮的小娃娃“抱”在一块,顿时就笑了。   “哇哇哇!”   福囡囡看到了寻梅手上的奶瓶,顿时口水就像瀑布一样流了下来,她的脑袋就搁在宝宝的肚子上,一瞬间,宝宝觉得小肚皮凉飕飕,湿乎乎的,可见是被口水给浸湿透了。   亏她刚刚像蚯蚓似的扭了那么久,到头来还是湿身。   宝宝有些悲愤,恶狠狠地咬住奶嘴,就像是咬住了边上那颗爱流口水的白面馒头一样。   “哇哇!”   福囡囡见宝宝看着她,大口大口吸着奶嘴,空出一只手来拍了拍宝宝的小肚子。   吃饱了再玩呀!   可惜,虽然都是婴儿,可婴儿的婴语并不相通。   “寻梅,你在屋里呢,刚刚我在你门口喊了那么多声,也不见你应。”   正当寻梅看着俩孩子喝奶的时候,项老三的媳妇王梅抱着闺女项小妮进来了。   “你看看我,光顾着带孩子了,确实也没注意外面的动静。”   寻梅也没起身,她的注意力大多都还在喝奶的孩子身上,这么大点的孩子呛奶可不是小事。   为了支持寻梅的托儿所事业,傅老二家的房子进行了一番大改造,最宽敞的堂屋改成了育儿房,整间屋子里的东西全都被搬空,寻梅还用收集起来的旧褥子缝了一个底垫铺在了房间里。   现在除了宝宝和福宝,寻梅带的都是已经会走路,会说几句话的孩子,她就让这些孩子坐在垫子上玩玩具,偶尔看顾几眼。   因为傅老二家有不少老大和老三送来的时髦玩具,这些都是傅家几个孩子玩腻的东西,对于其他孩子来说却很新奇,每天轮流玩这些东西,倒也叫几个孩子乖巧极了,很少哭闹,就能度过一整天。   “你这儿能带孩子是吧,我家小妮就拜托给你了。”   说到这儿,王梅的面上有些郁郁,地里的活儿太多,公婆已经好几次催她下地帮忙了,之前王梅一直拿女儿推搪,现在他们得知寻梅这里能帮人看孩子后,就提出了将小妮送到寻梅这儿,她好空出手来下地干活的方法。   王梅很不情愿,种地可比带孩子累多了,可是这一次公婆提出来,显然是不允许她反对的,就连丈夫也帮公婆说话,她不得不咬牙答应下来。   “行!”   寻梅应的干脆,主要是她这儿两个最小也应该是最难带的孩子太省心了,宝宝不爱哭闹,只有想要拉屎撒尿了才会哼唧哼唧叫嚷几声,寻梅就没有见过比她更好带的娃娃了。   至于福宝,只要有宝宝在,她就能盯着宝宝玩很久,也鲜少哭闹。   寻梅琢磨着,自己还能再多带一个孩子。   “一个月五块钱,我这儿不包饭,你家孩子要是吃辅食,你得自己提供鸡蛋米粮,还得多给一些,当作工费。”   这个价格不算特别贵,“对了,你家孩子还没断奶吧?”   寻梅瞅了眼王梅怀里的项小妮,她记得这个孩子比福宝她们大两三个月,可能还没断奶,没断奶的孩子,养起来就有些麻烦了。   “没呢,准备再过俩月断。”   这个价格王梅早就打听过,倒也能接受,只不过辅食……   “孩子不是吃奶粉吗,你就给孩子喂点奶粉呗。”   王梅冲着正在喝奶的宝宝努了努嘴。   “……”   寻梅沉默地看了眼王梅,“这俩孩子喝的奶粉都是她们爸妈拿来的,你要是让我给孩子泡奶,到时候也把奶粉带过来,你放心,我不会偷吃孩子的奶粉。”   “我家哪有奶粉啊,这不是我二哥家把奶粉放在你这儿了吗,到时候泡奶的时候,你顺便给我们家小妮泡一些就好了。”   王梅厚着脸皮说道。   宝宝长得是真好,皮肤雪白粉嫩,大伙儿都知道,郁美芬没奶,宝宝是喝奶粉和鲜奶长大的,不知什么时候起,村里开始流传出一个说法,说是这商店里卖的奶粉养人。   这个说法叫不少人信服了,傅家也相信这个传言,于是傅老四媳妇白秀秀干脆不再抽空来妯娌这儿给孩子喂奶了,而是买了奶粉送过来,以后白天闺女就在二婶家里喝奶粉,晚上带回家后再母乳喂养。   可能是心理作用,大伙儿都说,福囡囡喝了奶粉后,越发白胖可爱了。   王梅家的项小妮就是普通婴儿的长相,皮肤有些黄,过了一个冬天,脸上的皲皮也没养好,看上去和蛇皮一样。   单独看还好,这么大的孩子都有几分可爱,可当她和福宝以及宝宝放在一块时,就有些磕碜了。   王梅心疼买奶粉的钱,就想着在寻梅这儿占点便宜。   “这样吧,以后一个月我多给你两块钱,你就从俩孩子那儿弄点奶粉给我家小妮呗,你家妯娌能和你计较这些,一点点,不碍事。”   王梅凑到寻梅耳边小声说道,一副你知我知别人不知的表情。   她觉得,反正奶粉也不是寻梅的,能占两块钱的便宜,寻梅为什么不答应呢。   “我说……咳咳咳……我……咳咳……”   王梅还想说话,可喉咙一阵痛痒,她忽然间就开始咳嗽起来,好像要把肺给咳出来似的。   她这幅模样很快就吓哭了原本正在玩玩具的孩子们,也吓哭了她怀里的女儿,一时间,房间里满是魔音入耳。   “你是不是感冒了?赶紧去卫生站看看吧,顺便给孩子瞧瞧,别传染了孩子。”   寻梅赶紧把傻逼往门外推,“你知道我这里都是些孩子,身体比不上大人,这样吧,这段时间你就别过来了,万一把其他孩子传染了呢,我可赔不起。”   说着,寻梅不等王梅回话,就把她推出了大门外,然后砰地一声把大门关上。   宝宝嘬着奶嘴,扭头看向边上傻笑的福囡囡。   她看的分明,王梅就是从扯到了福囡囡的那罐奶粉后开始不正常的,难道福囡囡的威力就那么大,一点伤害她利益的小事,都会受到反噬。   福囡囡被宝宝看久了,拔出奶嘴,朝她咧嘴一笑,露出几颗嫩生生的小奶牙。   恐怖如斯……   宝宝倒吸一口凉气,琢磨着,等会儿福囡囡想要让她湿身的时候,她是不是应该选择忍受。 第157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8   “你这喉咙肿的有些厉害啊, 我这儿也就能配一些下火的药,可能不管用,要不, 你去人民医院看看。”   卫生站的小大夫拿了一根扁扁的木棒压下王梅的舌根, 然后用小手电对着她的喉管照了一下,被她喉道的红肿吓了一跳, 两个扁桃体又红又肿, 灯光所照之处延伸至厚道内, 都是密密麻麻的燎泡。   此时的王梅已经疼的有些说不出话来了,吞咽一口口水都显得十分苦难。   “就、就配点、下、下火的药吧。”   她艰涩地说道,去人民医院看病又得花不少钱呢,不如先吃点卫生站配的药,实在不行, 再去人民医院看吧。   “这段时间少吃辣的东西, 发的东西, 多喝点水吧。”   大夫没强求,刷刷刷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去抓药。   项小妮被她抱着, 哭了一会儿没人哄她, 累了也就不哭了,只是小声的抽噎着, 干涸的眼泪咸咸的, 让本就因为冬天开裂没有养好的皲皮越发红肿,看上去跟个小花猫一样。   王梅拎着药往回走, 不懂自己的喉咙怎么一下子就肿了, 白天起床的时候,也没觉得不舒服啊。   她咳嗽了几声,喉咙又痛又痒, 心中越发燥郁。   任凭她想破天,也不知道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和她想贪却还没有贪到的那罐奶粉有关。   之后几天王梅倒是还想着将女儿送到寻梅那里去,只可惜,寻梅不愿意照顾了。   对方的理由很充分,因为她病了,也不知道病气有没有过给女儿项小妮,寻梅帮人带孩子,不可能将那样一个风险收下,到时候不论哪个孩子被传染,人家大人都只会找寻梅的麻烦。   当然,这个理由是说给外人听的,实际上,寻梅只是厌烦她这种贪便宜的性格,懒得和她扯上关系。   现在乡下依旧有超生的情况存在,但总体上每家每户孩子的数量都比以前少了,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更别提那些愿意花钱,让寻梅帮忙看孩子的人家了,一个个都把孩子当成眼珠子看待。   寻梅这边只是透露了一些风声,那些人家就主动找上王梅了,劝她好好养病,正好这段时间也能够留在家里看顾孩子。   听了这些人的劝说,王梅心头一松,忽然觉得生病也不是什么坏事,女儿没办法送去寻梅那里寄养,她岂不是又能在家里休息一段日子了。   可惜,老两口实在是侍弄不了那么多地,见王梅除了喉咙肿,说不出话,吃不好饭外没什么大毛病,干脆就让王梅背着孩子下地干活去了,忙的时候,就把小妮儿放在竹篓里,安置在田垄边上。   时间一长,小妮除了晒黑了些,也健健康康的,老二口更是打消了送小妮去寄养的想法,干脆从此以后都这样安置她,再过几年,孩子大了,也就可以放养了。   项家小楼那边的事,即便郁美芬不刻意打听,也有一些好事者会主动告知给她,听说项小妮差点就和她女儿一起在寻梅那里养着了,郁美芬有些后怕。   她就是有偏见,觉得王梅那个看似清高,实则小气精明的女人养不出什么好孩子来,谁知道她会不会教唆自己闺女欺负她家宝宝呢。   升级成妈的郁美芬有些关心则乱了,她忘记了,项小妮现在这个年纪,就算王梅教唆她,她也听不懂。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这天郁美芬抱着宝宝去寻梅那儿的时候,大方地多拎了几条鱼。   宝宝五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了,各种蔬菜水果蒸熟后弄成泥,鸡蛋羹、鱼肉糜,这几条海鱼让寻梅帮忙处理,宝宝这么大能吃的也就几块鱼肚肉,剩下的那些,就当是给寻梅的几个孩子加餐了。   在去傅家的路上,郁美芬听到了一阵叫骂声。   “你个有娘生没爹养的野种,叫你偷懒,叫你不干活!”   一个矮瘦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荆条,凶狠地抽打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男孩,边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胖墩,不断乐呵着拍手,一边说着,“再重些,再重些,打死这个小野种。”   郁美芬顿了顿脚步,那个被打的男孩其实比他看上去的年龄再大一些,今年已经八岁了,说起这个男孩,也是塘丰村的一笔烂账。   霍回,曾经的下乡知青和塘丰村一个姑娘的孩子。   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   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   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   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   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   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   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   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   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   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   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   ******   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   “啊吧!”   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   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   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   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   “哇!”   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咕叽咕叽——”   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   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   “啊吧——”   啃了一会儿,福囡囡拔出湿乎乎的脚丫扭过头看了眼自己的小伙伴,见宝宝就仰天躺着,没有好吃的脚丫子吃,歪了歪脑袋,十分大方的将自己空出来的那只脚丫子塞到了宝宝的面前。   “啊吧吧——”   给你吃!   她是一个大方且乐于分享的福囡囡。   小孩子的脚丫很干净,还带着点奶香味,可这也不能改变他身为脚丫子的事实。   宝宝十分硬气地推开了她翘地高高地脚丫,想着福气包玄而又玄的能力,怂怂地抱起了自己的脚丫子啃了一会儿。   你看,她并不是不愿意接受她的好意,而是脚丫子她自己也有。   啃着啃着,宝宝啃出了一点乐趣,原本有些发痒的牙床好像都舒服了许多。   嗯,太好啃了。   “呸!”   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宝宝差点石化住了,她可是一个有素质的宝宝,怎么能啃脚丫呢。   看着福囡囡已经翻过身去,宝宝赶紧把小脚丫从嘴巴里解放出来。   “哎——”   小小的人儿像大人那样叹了口气,都不知道这会儿的自己看上去有多可爱。   “哇呀啊啊——”   宝宝叽里咕噜念叨了一通,这福气包的能力也太好使了吧,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她也好想拥有啊。   下一秒,一个香喷喷透着豆油香味和面香的东西就落在了她的脸上。   卧槽,鼻子被堵住了,她快不能呼吸了。   难道就因为她拒绝了福囡囡的脚丫子,老天爷就要这样惩罚她吗!   宝宝手舞足蹈着,好半晌后终于揭开了盖住自己面孔的那张大馅饼。   等等!馅饼!   宝宝开始回想自己刚刚说了些什么,她好像说,希望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发生在她身上……   这一世的金手指,原来是类似言灵的能力,只不过这个能力还有一些限制,还等着她慢慢研究。   不过这个金手指居然连这么高级的婴语都能听懂!   宝宝倒吸一口凉气,原来她也恐怖如斯啊。   “哇哇哇——”   不过很快她就顾不得探究自己的能力了,因为刚刚还在啃脚丫子的福囡囡闻到了馅饼的香味,哇哇叫着冲她爬了过来,泛滥的口水再次将她淹没。 第158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9   “哪来的馅饼?”   寻梅泡好奶粉进来, 就见到自家侄女横趴在项家孩子的身上,埋着脑袋在那儿拱来拱去,走进一看, 才发现馋嘴的福囡囡居然在舔一张不知道哪来的馅饼。   别说这么大的孩子不能吃这玩意儿, 就说这东西来路不明,她就不敢给俩孩子吃。   于是寻梅想都不想, 上前抱起福宝, 然后将小床里面的那张馅饼拿了出来。   “啊吧啊吧!”   福宝舔着嘴唇, 口水哗啦啦地从小嘴巴里流淌下来,虽然被抱着,脑袋和两只小手依旧很不安分地冲着寻梅拿着馅饼的那只手探去。   “这可不是你能吃的。”   寻梅将福宝放回到宝宝身边,然后将那张沾满口水的馅饼凑到自己面前。   饼就是普通的饼子,闻起来挺香。   寻梅家不常做面食, 馅饼肯定不是她家的, 可大门关着, 也没有其他人进来过,这张饼子到底是谁拿来的呢?还丢到两个奶娃娃躺着的这张床上。   要是两个孩子误食噎住, 或是饼子遮脸无法呼吸, 她该怎么和孩子的爸妈交代呢。   “这张饼是你们谁带来的?”   寻梅只能向屋里其他孩子打听。   “饼饼,吃饼饼!”   “姨姨, 饼饼可以吃吗?”   一群两三岁的小萝卜头刚学会说话不久, 看到寻梅手里的馅饼,嘬着手指头就开始流口水了。   得!应该也不是这群孩子的, 要不然, 这张饼早就被吃掉了,怎么可能会被他们丢到小床里面呢。   “那刚刚有谁来过吗?”   她又问了一句。   “没有。”   “没看到,姨姨, 想吃饼饼。”   香喷喷,金灿灿的饼子叫一群小萝卜头都无心学习了。   可惜这样来路不明的饼子,寻梅肯定不会让这些孩子吃,到后来也不只是哪个嘴馋的小孩率先哭了起来,一个孩子哭引来了一群孩子哭,寻梅哄完这个又要哄那个,都抽不出手来将泡好的两瓶奶喂给宝宝和福宝喝了。   好在两个应该最容易哭闹的孩子这会儿很是安静。   被放回小床上的福囡囡找到了新美食,刚刚那张从天而降的饼子落在了宝宝的脸上,虽然馅饼被她揭下来了,可脸上还是沾了很多香油,福囡囡用鼻子嗅着味道,欢腾地趴在了她的身上,在她肥嘟嘟的小脸上亲亲舔舔好不快活。   而意外惹出一件麻烦事的宝宝有些心虚,委屈巴巴地选择了忍着。   其实一个软乎乎的棉花团在脸上亲亲蹭蹭还是很舒服的,可她作为一个正经的宝宝,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找不到元凶,馅饼之案就成了寻梅此生十大未解之谜之一。   直到老年养起了孙子孙女后,寻梅还时常会将这个故事当作鬼故事讲给孩子们听。   ******   日子一天天过去,随着慢慢长大,对于这一世的金手指,宝宝也有了更多的理解。   这是一种类似言灵的能力,看上去很逆天,实际上,还有诸多的限制。   像第一次那样随着她说完话后就从天而降的馅饼是少数,更多时候,她使用完言灵的能力后,想要的东西,会以另外一种更合常理的方式出现。   比如她想要吃糖,在她说完这个愿望后,父母中的一个人就会买糖果回家,即便他们根本就没有听见她说过这句话,偶尔是和父母交好的一些人会拎着礼物上门,礼物恰好是她想要的糖果。   只有少数几次,是身边某个地方忽然出现糖果,有时候是出现在口袋里,有时候是出现在被窝里。   这些都只是很小的愿望,她曾经为了试探言灵的能力,许下过一个对于他们家庭而言,短暂无法实现的愿望。   她说,希望爸妈能够在赶集买彩券的时候中奖。   这个时代,小村镇经常会举办抽奖活动,最高的奖金能有一万块,其他奖金在五毛钱到一千块钱之间不等,很多人赶集的时候都喜欢买一张小彩券,只要五毛钱就有机会中一万块,很多人都控制不住这样的贪欲。   项护军和郁美芬都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不喜欢这种类似赌博的玩意儿,因此从来也没买过。   可能是因为言灵的能力作祟,那一次,在路过彩券站的时候,两口子正好看见一个同村的人买了彩券中了两百块钱,站在领奖台上从工作人员那里接过了两张百元大钞,两口子忍不住动心了,用卖菜的零钱买了两张彩券。   项护军中了两百块,郁美芬中了一千块,这是仅次于头奖一万块的最高奖金。   要知道,他们这个站点的彩券最高只开过一千块的奖金,很多人都怀疑,是不是根本就没有万元大奖的存在,可即便只是一千块,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有足够大的诱惑力。   郁美芬中了大奖,在村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为此两口子还不得不买了几十块钱的喜糖,分给大家散散喜气。   但那一次中奖的第二天,宝宝平地摔两次,被村里的大鹅追赶了一次,满村子逃跑的时候还把妈妈给她买的带小花的塑料凉鞋的带子给弄断了……   她意识到,许下一个超出自身水平太大的愿望,很有可能会带来一些霉运。   正所谓有得必有失,世界的意志也不会允许她拥有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能力,那未免太逆天,也太可怕了。   当然,她研究自己的时候,也不忘研究极有可能是这个世界女主的奶瓶交福囡囡。   村里和她们同龄的女孩子本就不多,更别提她们俩从几个月大起就在寻梅姨那里一块被照看长大的情谊。   而且两个孩子的名字也巧,一个叫福宝,一个叫宝宝,听上去就像姐妹花似的。反正村里人都已经习惯这俩孩子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样子了。   这样的亲密,也方便了宝宝观察福囡囡的能力。   从小到大,福囡囡的运气都很好,这份好运甚至还能惠及与她关系亲密的人,与之相反的,那些对她带有恶意的人,很容易被这份福运给反噬。   这种能力应该不是吸取周边人的好运而产生的,因为宝宝观察过,村子里大多数人还过着与之前一样的日子,生活水平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进步,那些因为福宝而倒霉的,大多也是因为本身的行为触犯到了福宝或是福宝亲密之人的利益或人生安全。   而且这种触犯的行为本身是错误的,才会遭到反噬。   那些单纯和傅家人竞争生意,竞争职位的人,现在也依旧生龙活虎的,玩游戏的时候水平比福宝好的孩子,现在也依旧活蹦乱跳,没有遇到什么倒霉事。   可见福囡囡的福气,并不是以剥夺别人福运为前提的邪运。   观察到这一点,宝宝由衷松了口气,毕竟是自己的奶瓶交啊,她也不希望这个可可爱爱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的福运,来的不够光明。   ******   宝宝的生日是按照两口子做梦梦到她那一天定的,这样算起来,她的生日还比福宝早了几天。   今天是宝宝三岁的生辰,项护军一大早就去县城的蛋糕店买了一个生日蛋糕,还买了一些平日里不怎么舍得买的熟食回来。   郁美芬则是一大早就去菜市场采购了一些鱼虾猪肉,准备晚上做一顿丰盛的大餐。   买完菜回来,郁美芬又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会儿,这个时候也已经快八点半了,她看了看墙上的时间,转身去宝宝的房间叫醒她,给她穿上了已经洗过的新衣服,然后在后面推着还有些迷糊的宝宝去院子里洗脸刷牙,吃她刚刚煮好的生日面。   面条很简单,就是昨天吃剩下的骨头汤做底,烫了些青菜,上面还卧了一个荷包蛋,讲究的是面,一团面只有一根,是郁美芬慢慢揉搓出来的。   这是一家三口生日当天的惯例了,不论是谁,生日那天,第一口吃到的必然是只有一根很长很长面条的长寿面。   “去把你的好朋友们喊来,晚上来咱们家吃饭。”   郁美芬就坐在边上,看着乖女儿小口小口吸溜着面条。   小的时候大伙儿就夸宝宝长得好,也有一些人说酸话,说小时候长得好,长大了,未必能有小时候好看,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可这会儿三岁的宝宝,绝对比还是婴儿时的她更精致漂亮。   每次两口子去市集卖菜的时候,只要带着宝宝,卖菜的大姨大妈们肯定比平日里更多,带着她去买菜,小摊主们也愿意为了宝宝这张漂亮的面孔主动减价抹零。   郁美芬可以毫不谦虚的说,她家这个宝贝疙瘩,远比电视机里那些童星们更好看。   而且他们家宝宝不仅漂亮,还十分的乖巧懂事,郁美芬要不是养了宝宝,都不知道这么大点的孩子在关心大人的时候,一些小举动,说的一些话,能叫人整颗心都被捂得暖暖的。   “吃饱了吗?”   看着宝宝吃完面条,郁美芬拿起一旁的小手绢给她擦了擦嘴巴。   “吃饱了。”   小孩子的语调奶声奶气的,还爱拖着长音。   “谢谢妈妈给宝宝做的面条。”   宝宝从椅子上跳下来,灵活地爬到郁美芬的身上,在她的脸颊上重重亲了一口,乐的郁美芬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小缝。   “就你精怪,行了,去找福宝他们玩去吧,记得和他们说哦,晚上来家里吃饭。”   郁美芬揉了揉宝宝的小脑袋,就把她放回了地面上。   今天她还有好些事要忙活呢,她得折腾出一桌拿手菜,叫宝宝的那些小伙伴们知道,宝宝的爸爸妈妈多离开,给她在小伙伴面前长长脸。   “嗯。”   宝宝应了一声,然后背着被郁美芬装了不少零嘴多小挎包蹦蹦跳跳出门去了。   可能是两姐妹的心有灵犀,在宝宝走到半道上的时候就和迎面走来的福宝碰上了。   “宝宝!”   小姑娘一见到她眼睛就瞪圆了,撒欢似的冲她跑过来,然后一把将她抱住。   “我好想你啊,你想我吗?”   宠福囡囡的人太多,给她投食的人也太多,因此在体型上,福囡囡显然比宝宝更加圆润,脸颊圆嘟嘟的,还有一个线条很流畅的双下巴,逢人就笑,甜蜜又喜气,是一个一看见就叫人忍不住高兴起来的小娃娃。   两个孩子一个可爱,一个精致,凑在一块的时候,简直就是一道让人挪不开眼的风景线。   “我们昨天才见过。”   宝宝腆着肚子,一副小大人模样老气横秋地说道。   “可我一个晚上没有见你了,梦里都想要见到你呢。”   福囡囡瞪圆了眼睛,语气天真又诚挚。   好吧,这个孩子总有一万种办法叫人沉浸在她的甜言蜜语里,宝宝招架不住,只能承认自己昨天晚上也想她了,这才叫小姑娘再次高兴起来。   “哼!”   可惜,这样温馨的氛围里,总有一些破坏风景的人物出现。   项小妮和几个小伙伴在不远处冲着宝宝吐舌头,以前她们打照面的时候,项小妮顶多冲着她们瞪几眼,很少这样直面地挑衅。   对方的神情有些激动,也有些解恨,好像是专门冲着宝宝而来的。   “项宝宝,快把你身上的新裙子脱下来,这是我二伯买的,你不配穿。”   项小妮今天偷听到了一个大秘密,叫她控制不住激动的心情跑来找宝宝的麻烦。   “这是宝宝爸爸给她买的衣服。”   福宝站出来,挡在了宝宝的面前,虽然宝宝比她大了几天,可福宝一直都觉得自己比宝宝高,比她胖,应该是宝宝的姐姐才对。   “那才不是她爸爸,她是捡来的没人要的孩子!”   因为大人潜移默化的影响,项小妮一直都很不喜欢二伯那一家人,尤其是被二伯养的很娇气漂亮的小堂妹。   她还有两个哥哥,爸妈永远不可能待她像二伯二婶那待小堂妹那样待她好。   而且二伯家的生活水平也比他们家高,二伯二婶种出来的农作物永远比别家收获早,产量高,每一年都能靠卖瓜菜挣不少钱,之前二伯家还中了彩券,听爸爸妈妈说,那笔钱他们家得挣两三年才能挣到。   明明在那以前,二伯家的日子并不宽裕,可现在项宝宝却能经常有新衣服穿,有许许多多好吃的零食。   谁知道,这个小堂妹根本就不是二伯二婶生的,按照她偷听来的说法,她才是二伯有血缘关系的亲侄女,现在项宝宝穿着的漂亮裙子,和每天都有的好吃零嘴,应该都给她才对。   因为三观还没有塑形,有时候,小孩子的恶意真的十分可怕,又不受控制。   比如现在,项小妮就觉得自己的做法没有错,项宝宝不是她二伯二婶的孩子,她就应该离开项家,去找她自己的亲生爸爸妈妈去。   边上路过的大人一听,心里直呼糟糕,几个上前拦住了项小妮说要请她吃糖果,想把她唬走,还有几个赶紧回去给郁美芬夫妇通风报信去了。   他们有些紧张地看向宝宝,生怕这个孩子信了项小妮的话。   现在项护军一家的日子过的和和美美的,因为宝宝的到来,两口子的生活更有奔头,要是毁了他们的和谐,小妮这个孩子就是造孽了。   不过宝宝好像没有听懂,在项小妮说完话后歪着脑袋看着她。   “我不是爸爸妈妈捡来的,我是葫芦里面长出来的,我是葫芦娃。”   小姑娘板着脸,一本正经的模样连边上的大人都被唬住了。   “扑哧——”   也不知道是谁忍不住,先笑出了声来。   最近电视里常放葫芦兄弟,不少孩子都迷上了从葫芦里长出来的那几个小娃娃,嚷嚷着问家里种的葫芦怎么就不能长出葫芦娃来,看来项家这个小娃娃也是葫芦兄弟的忠实观众呢。   “我爸爸说我是垃圾堆里捡回来的。”   一个小男孩举起手,很是骄傲的说道。   “我妈妈说,她做梦的时候一个婆婆送了她一个小孩,等她睁开眼睛,我就在她身边了。”   一个又一个小孩叽叽喳喳地说道。   “宝宝你好厉害啊,你是葫芦里面长出来的。”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显然从葫芦里面长出来的宝宝最厉害了。   “也还好啦。”   宝宝点了点头,谦虚地接受了大家的赞美。   “不是的不是的,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生的,她是捡来的。”   项小妮有些错乱了,项宝宝是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大家不是应该讨厌她吗?   而原本有些紧张的大人见到这一幕,悄悄的松了口气,看着一脸骄傲模样站在人群里的宝宝,忍不住感叹,孩子天真一些也挺好,就让她以为自己是葫芦娃吧。 第159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0   要不怎么说小孩子好糊弄呢, 这会儿都没几个人注意听项小妮的话了,而是互相交流着自己的来历,然后委屈地嚷嚷着自己怎么不是葫芦里长出来的, 葫芦娃, 那多威风啊。   “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我带你回家找你妈去。”   一个小媳妇原本是准备好言好语把项小妮哄走的, 谁知道项小妮为了挣脱, 恶狠狠地在她小腿骨上踢了一脚。   别看只是三四岁的孩子, 力气还真不小,又踢在了皮肉最薄的位置,让那个小媳妇一时吃痛,差点没有抓住她。   不过这样一来,也叫人家对她这个小姑娘没了耐心, 直接拽住她的胳膊, 不顾她的挣扎就将她往项家小楼拖去。   见到最会惹事的项小妮被带走了, 在场几个大人又松了一口气。   “没错,宝宝可真机灵, 你就是葫芦里面长出来的, 你出生的时候,我们大伙儿都看见了呢, 生你的那个葫芦最大也最漂亮。”   这个时候, 大伙儿也有心情打趣在场的这些小不点了。   “哇!”   有大人作证,其他孩子更加深信不疑, 一脸羡慕地看着宝宝。   郁美芬和项护军过来的时候, 宝宝已经被一群孩子围住,问她是火娃还是水娃,完全没有两口子想象中鸡飞狗跳的场景。   看完全场的几个大人在郁美芬两口子靠近前拉住了他们, 简单叙说了一下刚刚发生的事情。   这两年家里宽裕了,也买了一个小彩电,这段时间确实经常播放葫芦兄弟,郁美芬和项护军听说宝宝幻想自己是葫芦里长出来的孩子,只觉得孩子童稚有趣,心头的大石也暂时放下了。   见孩子没有注意到他们俩个,郁美芬两口子也不打算这个时候出现了。   “这事没完,是个人就干不出这样的恶心事来。”   回家的路上,郁美芬压低声音气狠狠地说道。   也就是她闺女心大,再加上这段时间迷上了葫芦兄弟,误以为自己是葫芦里长出来的孩子,要是她闺女真的听了项小妮的话,知道自己是他们捡来的孩子,该有多难过啊。   而且今天还是宝宝的生日呢!   郁美芬越想越来气,真想现在就冲去小楼那里,撕烂老三两口子的嘴巴,这么大点的孩子知道什么,肯定是家里大人平日里没少说嘴,才会被孩子听见。   可是,也正因为今天是宝宝的生日,她不想闹坏了一家人的心情,所以她得忍着,等过了今天,再去找那些臭不要脸的东西算账。   “我告诉你,你别想拦我。”   她不放心,又多嘴了一句。   “明天我和你一起去。”   项护军非但没有拦着郁美芬,反而还沉声说自己也要跟着过去。   他们一家三口现在的日子多美啊,每天他最高兴的时候就是一家三口坐在一块吃饭的时候,闺女很乖,会把那些他们买来只想给闺女吃的稀罕东西夹到他们的碗里,吃完饭,他在院子里洗碗,媳妇搓洗衣服,女儿像小蝴蝶一样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为什么总有人要来破坏他们一家来之不易的幸福,而且那些人,还是他的亲人。   项护军的心里也有一团火,将他对小楼那边的项家人为数不多的感情,一点点烧光。   ******   “宝宝,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也是葫芦里面长出来的。”   福宝偷偷摸摸凑到宝宝耳边小声说道。   宝宝愣了愣,所谓的葫芦娃只是她随便想出来应对当时局面的一个说辞而已,难道福囡囡的来历真的和葫芦有什么关系?   “在家里的时候,爸爸妈妈他们都喊我小福娃呢。”   福宝一脸我跟你讲了一个大秘密的表情,说话的时候,还很谨慎地看了看左边右边,确定没有人能听见自己讲话。   反正都是娃,应该都是从葫芦里钻出来的吧?福宝不是很确定地想到。   呃——   宝宝愣了愣,说到福娃,她最先想到的是奥运会那几只作为吉祥物的熊猫。   “嗯,你和福娃很像。”   宝宝点了点头,福囡囡的小脸蛋圆呼呼的,看着就是一副娇憨可爱的模样,如果人能变形,福囡囡大概率也是熊猫那样可爱的动物吧。   “吃吃吃。”   福囡囡捂着嘴,高兴地笑了起来,真好,今天又是和宝宝相亲相爱的一天呢。   “抓了只兔子也不知道给你舅舅送去,你忘了是谁把你养大了?”   “跟你那个没良心的爸一样,都是白眼狼!”   宝宝和福宝手牵手来到了村西面的一户人家附近,还没走到院子外呢,就听到了一阵中气十足的叫骂声。   两人停下脚步,很有默契,蹑手蹑脚地靠近了篱笆墙,这个时候,篱笆上缠绕着的爬山虎还很茂密,不到成人腰部高度的篱笆又足以将两个三岁的小娃娃完全遮挡住。   她们透过叶片的缝隙,可以看到院子里的场景。   刚刚叫骂的女人是徐家老太太,也就是霍回的外婆。   老太太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原本和几个儿子住,后来徐家分家,几个儿子愿意养老太太,却不愿意养这个间接害死了亲妹妹的外甥,老太太硬气地带着外孙离开了儿子家,选择回到自己以前和老伴居住的老宅子生活,几个儿子就按月送点口粮过来。   不过她虽然愿意为了养外孙离开儿子家,却不代表她喜欢这个外孙,对于这个孩子,她又爱又恨,爱他是自己女儿唯一的骨血,恨他还是那个负心汉的孩子,他的出生也带走了自己女儿的一条性命。   因此从小到大,老太太只是给他一口饭吃,一个屋檐挡风挡雨,却从来不会阻拦几个儿子和孙子孙女欺负这个没爹没娘的外孙,有时候遇到烦心事,也会打骂这个孩子出气。   今天老太太不知又发了什么邪火,开始找外孙的麻烦了。   “这个兔子已经有人定了。”   院子里,霍回就那么挺直站立着,任由老太太拿着藤条抽他。   在这个家里,霍回的生活水平也就是饥一顿饱一顿,不被饿死的状态,因此从很小的时候起,他就学会了找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填饱自己的肚子。   下河摸鱼,上山打鸟,雨季采菌子去卖,偶尔打一些小猎物换钱,在不饿死之余,还能攒点钱给自己换一双便宜的合脚的鞋子。   “阿婆又在打人了。”   福宝凑到宝宝耳边,小声说道,她和霍回不亲近,有时候还会怕他,但看到他被这样对待,福宝觉得他有些可怜。   “她那么用力,鞭子马上就要断掉了。”   宝宝很认真地说道,下一秒,徐老太手里的藤条还没和霍回皮肉接触,就凌空断成两截,老太太收不住力气,顺着挥打的动作原地转了个圈圈。   “宝宝你好厉害!”   福宝崇拜地看向宝宝,又被她说准了呢。   宝宝捧住福宝的小脑袋,将她扭了回去,两个孩子就蹲在远处,继续关注院子里的情况。   “哎,徐阿婆年纪那么大了,刚刚使了那么多力气,也该困了。”   宝宝喃喃自语到。   “哼,没良心的东西,等会儿再找你算账。”   徐老太看手里断成两截的藤条,真不敢相信这样又韧又软的藤条居然再次被打断了,她真的有打得那么狠吗?   一点点懊悔,更多的还是无处发泄的怒火。   可惜啊,可能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这会儿忽然有些困了,她也懒得和这个养不熟的外孙计较,又骂了他几句,扭头走回房间,嘭地一声把门关上。   “你长本事了,今天就自己弄东西吃吧。”   这是关门的时候,徐老太说的最后一句话。   见到这一幕,宝宝长长叹了口气,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因为即便是言灵,也没办法控制人心的喜怒,她试过让徐家人对待霍回好一些,可一点成效都没有。   “霍回哥哥!”   见屋里没有了动静,宝宝和福宝赶忙站起身,踮着脚尖,在篱笆墙外蹦蹦跳跳,从霍回的角度看去,只能看到四只白净肉乎的小爪子从篱笆墙上冒出来。   原本冷峻的表情,因为这一幕回暖了不少。   似乎也意识到篱笆墙太高,即便跳起来院子里的人也看不到自己,宝宝赶紧拉着福宝停止这个愚蠢的行为,小跑着绕过墙院,走到了大门口。   明明是两个孩子,霍回的眼神大多都落在宝宝的身上。   “阿婆又打你了,疼吗?你真笨,应该躲起来的,阿婆年纪大了,又跑不过你。”   霍回今年已经十一岁了,虽然因为营养不良的缘故,个子里同龄人矮一些,看上去细细瘦瘦跟一根竹竿子似的,可比起宝宝这个三岁的小娃娃来说,他还是十分高大的。   宝宝冲着霍回招了招手,示意他蹲低一点,这样自己才好帮他上药啊。   自从和霍回熟悉了以后,红药水几乎就是宝宝身上除了糖果外必备的物品了。   “不疼。”   被很多人叫为狼崽子,眼神里就透着寡性的霍回在宝宝面前一下子褪去了很多棱角,他抿着嘴,蹲下身,任由宝宝的小手在自己身上寻找伤口。   他确实不觉得疼,只是这种程度的伤痛,从小到大他早就已经习惯了。   “不疼!”   怕宝宝不信,霍回又耐着性子,强调了一遍。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小不点,能有这么大的耐心。   从小到大,宝宝并不是唯一一个对他表现出善意的人,那些人同情他,在他饿的时候,愿意送他一个馒头,一个红薯,偶尔见到徐家人打的过火了,也会上前阻拦,可霍回就是知道,那只是同情,是出于怜悯的善意,而不是因为喜欢他这个人。   也是,他有什么地方值得喜欢呢。   他的生父只是下乡的知青,对于这个村子里的人来说,那个男人就是一个外人,他抛弃了村子里的姑娘,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个男人在帮亲不帮理的村里人眼里,就是一个负心寡情的人。   他的生母是一个柔弱没有主见的人,霍回从徐家人以及村里其他人的议论中,已经拼凑出了生母的大致模样性情。   那个女人这辈子只做过两个决定,一个是嫁给那个男人,一个是生下他,其余时候,她就像是一个只知道攀附别人生活的菟丝花,微薄的意志力在亲近之人的不断劝说下,几乎没有任何力量。   那些人说那个男人会抛弃她,她就柔弱地看着他们烧了那个男人的录取通知书,那些人说只要将那个男人关起来,早晚会打断他的硬骨,叫他不再贪图城市的繁华,她就顺从着那些人,每日做好饭食送到房间里,试图用自己的温柔软化他的戾气……   同样的,那个男人蛰伏下来,耐心演了三年的戏码,也能叫她丧失防备,最后给了他逃走的机会……   在那个男人消失后,她的神志被击溃,怀孕的后期都变得疯疯癫癫的,她被徐家人关在家里,偶尔不注意跑出去,看到一个人就抓住他们的衣领询问男人的去向,久而久之,附近的人都知道,徐家的女儿成了一个疯子。   作为疯子和负心汉的孩子,他生来就带了另人不喜的基因,很多人怜悯他,又觉得拥有这样父母的他将来很有可能也会成为一样的人,又怎么会真的喜欢他呢。   但眼前的小娃娃不一样,她也会因为他被徐家人打而心疼他,会怕他饿,偷偷摸摸塞一点吃的给他,可在她的眼神里,霍回看到了喜欢。   对于从小到大没有被任何人肯定过,珍视过的霍回来说,这种喜欢,就像是罂粟一样,叫人上瘾。   “怎么会不疼,都肿起来了。”   宝宝气到不想说话,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他明明可以躲开的,可比起生气,更多的还是难过,明明霍回也就十一岁啊,就已经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   其实霍回的感觉有些误差,宝宝确实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他,不过最初的喜欢,只是很肤浅的喜欢他的那张脸。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似乎十分颜控,这一点宝宝从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感受到了。   见到长得漂亮的叔叔阿姨抱她,她会很开心,见到一些长的不怎么好看的叔叔阿姨,虽然不至于耍脾气不让他们抱,但总会蔫蔫的,提不起劲来。   也是来到这具身体里后,宝宝才发现,原来有人可以颜控到看到长得好看的小哥哥小姐姐,就会有动画片里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特效心情。   恰巧,霍回有一张十分出众的面孔。   他的长相并不是大众欣赏的浓眉大眼,也不是文质彬彬的清秀模样,霍回的脸颊有些消瘦,脸部的骨骼线条因此十分明显,五官也更为深邃立体。   一双细长的丹凤眼,无时无刻都透着冷意,看上去就跟一头孤狼一样,缺失了那么一点人性。   这么一种有点桀骜,有点坏的长相,并不受长辈们的青睐,并且有不少人光看他这张脸,就断定他冷心冷肺,是个养不熟的小狼崽子。   当然,在宝宝眼里,只要是美的,她都喜欢,再想想小哥哥长开后的面孔,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   对于颜控来说,只要对方不犯下碰触底线的错误,傲娇一些,造作一些也都是可以接受的。   于是即便一开始接触的时候,被防备心极强的霍回拒绝了几次,只要看看他那张脸,宝宝就很没志气的原谅他了。   时间一长,霍回也慢慢察觉过来,这个小妹妹似乎很喜欢偷偷看他……的脸,于是后来当徐家人再动手打他的时候,他也会下意识地避开这张面孔。   潜意识告诉他,如果他的脸留疤了,宝宝会不开心,可是那是以前的宝宝,这一年的时间足够他们培养更深的感情,现在不论他哪一个部位受伤,宝宝都会很难过。   “下次……我会躲开的……”   看到往日总是笑着的小娃娃绷着一张脸,霍回抿着嘴,慢吞吞地给出了一个回答。   “说到就要做到。”   宝宝嘟囔了一句,小心翼翼地替霍回涂红药水。   霍回身上有不少陈年旧伤,再加上不久前留下的红肿鞭痕,福宝瞅一眼,就扭过头去,明明伤口不在她的身上,可当宝宝替霍回抹药的时候,她就耸着肩膀,在一旁小声抽泣。   “嘶——”   好像能够感觉到那种疼痛似的,肥嘟嘟的小脸都皱成倭瓜了。   看在霍回很疼很疼的份上,福囡囡决定暂时把宝宝让给他一小会儿,就小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小会儿。   “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宝宝替他擦好了药,说起了自己今天的来意。   “阿婆不是不给你准备今天的饭菜了吗,正好可以来我家吃。”   爸爸妈妈都知道她和霍回关系好,虽然不知道女儿为什么可以和一个大孩子玩到一起,但看见女儿每天都开开心心的,霍回也不仗着自己大就欺负闺女,两口子也就不再阻止了。   “……好。”   霍回犹豫了一会儿,答应下来。   其实他早就知道,今天是她的生日了。   ******   晚上四五点,平日里和宝宝玩的比较好的几个朋友都被各自的大人送过来了。   晚饭很丰盛,有鱼有虾有肉,郁美芬还专门杀了一只鸡,一半煲汤,一半红烧,可以说很多人家过年的菜色,也不见得有这一桌丰盛。   而且项护军还特地从县城买了一个大蛋糕回来,上面用奶油做了很多花,还有五颜六色的蜡烛,叫一群孩子高兴不已。   霍回来得有些晚,他站在院子外面,看着屋里围坐着的一群人,想了想平日里并不受人欢迎的自己,犹豫再三,留下了早晨和外婆发生争执的那个野兔,然后如来时一样,准备静悄悄的走掉……   “今天霍回哥哥也会来家里吃饭!”   宝宝早就料准了他的性格,坐在椅子上,晃着小脚对妈妈开心地说道。   原本已经走出十米远的霍回忽然停下了脚步。   他答应了宝宝……   于是他转过身走回项家,拎起放在院子外的那个肥硕的野兔,慢吞吞、慢吞吞地走了进去。   “就等你啦!”   项护军端着一盆切好的肘子肉从厨房出来,看到霍回,愣了愣,然后笑着冲他挥了挥手。   原本心思沉重的霍回忽然轻松了许多,拎着野兔,走向宝宝的步伐越发轻快了。   这一天,他吃到了人生中第一口蛋糕,很甜!   ******   第二天一大早,郁美芬两口子顾不上收拾昨天没来得及收拾的厨房,拿上家伙就气势汹汹地往项家小楼冲过去了。   “嘭——”   院子外的大铁门被郁美芬踹了几脚,门锁都被踹坏了。   屋里的项家人已经知道了昨天白天发生的事,项小妮被爹妈合伙揍了一顿,一群人心惊胆战了一天,生怕郁美芬来家里找茬。   昨天等了一天,也没见到两口子的影子,王梅夫妇还当郁美芬不会来了,谁知道今天全家人刚刚起床,正准备做早饭呢,郁美芬和项护军就拿着家伙冲进来了。   “你干嘛!郁美芬我告诉你,你这样是犯法的。”   王梅看着举着斧头冲进来的郁美芬,两条腿都快吓软了。   “老二,你不管管你媳妇!”   项老头和林婆子也被郁美芬的态度唬住了,明明他们这边人更多,可面对手持利器的郁美芬,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   “嘭——啪——”   郁美芬可不管他们是怎么想的,一进门,就像强盗一样挥着斧子砍了起来。   门、墙、桌椅……   上面留下了一道道劈砍过的痕迹,项家这些人心中都快流血了。   “我警告过你们的,今天我只是砍东西,以后谁要是再敢在我闺女面前说一些有的没的,我砍的可就是人了。”   郁美芬发泄够了,恶狠狠地盯着屋子里的这些人看,双胞胎和项小妮都被吓哭了,尤其是项小妮,因为郁美芬盯着她瞧的时间特别长。   “反了……反了……”   林婆子大喘着气,看着堂屋里的一片狼藉,好悬没有昏过去。   “老二,你是死的吗?”   项老头不由发火了,这老二家的老两口子,眼里是彻底没有他们这些长辈了啊。   “爸,你是我爸吗,你们能不能盼着我好?”   项护军瞅着屋子里的这些人,这是他的父母,他的亲兄弟,可他们眼里只有他的钱,他过的好不好,在这些人眼中,似乎一点都不重要。   “宝宝就是我和美芬的闺女,我不知道项小妮听了你们中谁的话,跑去宝宝面前说三道四,爸妈我不敢打,可老三这个弟弟,我还是能够教训的,以后你们招惹宝宝一次,我就打老三一顿,你们让宝宝难过了,让她哭了,我也打老三一顿,你们……别再来招惹我们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项护军语气艰涩,可等说完了,他反而落下了心中的石头,真正放下了这边的亲人。   “二哥,你怎么就盯着我呢。”   项爱军郁闷了,怎么就盯着他打呢,他觉得不得劲,因为他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二哥,真打起来,他只有挨揍的份。   “滚滚滚,全给我滚!”   林婆子气到头发都要炸了,老二这是在威胁她呢。   没错,项小妮就是听了她和老三媳妇的话,才会跑去找那个野种麻烦。   可他们也不知道那个孩子在偷听啊,再说了,那么大点的孩子知道那个野种不是项家的孩子后,都觉得老二两口子的东西不应该给外人,而是该拿回家里来,补贴兄弟,养兄弟们的孩子,老二那么大的人了,却不清楚这个道理。   虽然在心里骂了二儿子无数遍,可林婆子还是不得不接受他的威胁。   今天老二媳妇拿着斧子到处劈砍的疯样,着实把她吓到了,老二的态度,也让她胸口一窒。   “让你乱说话,让你给家里惹麻烦!”   王梅就是个窝里横,不敢对郁美芬两口子做些什么,看着一屋子的狼藉,想到又要修补家里的桌椅墙面,将邪火全都发泄在了年幼的女儿身上。   项小妮刚刚被二婶吓了一大跳,又被亲妈劈头盖脸一顿打,顿时哭的更大声了。   郁美芬冷眼瞧着她打孩子,也不说什么孩子还小,好好教之类的虚伪话,昨天要不是她闺女心大,恐怕现在哭的这么伤心就是她闺女了。   她这人心狠,恨不得拍着手让老三媳妇打的更厉害些,顺便在打完孩子后,再扇自己几个嘴巴子,省的那张嘴没事干就乱说话。   两口子拿着家伙气势汹汹的来,一路上被不少人撞见了,再加上他们刚刚闹出来的动静不小,这会儿不少人都在外头盯着,没一会儿,他们找项家小楼麻烦的事情始末就被传开了。   有说小楼里的人不干人事的,也有说两口子太激进的,反正有了这么一个出头的橼子,没人敢再拔老虎的胡须,说穿宝宝的身世真相了。   不少人在家里说话的时候都注意了不少,就怕被孩子听见,去外头乱说,惹来这对会发疯的公婆。   郁美芬和项护军闹了这么一大出的另一个目的,也算是达到了。   ******   项小妮被打了两顿,隔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出门。   她记得爸妈的叮嘱,不能在宝宝面前说她是捡回来的孩子,可不代表她不能用别的方式报复回来。   这天项小妮就集结了一些和自己玩的好的小伙伴,去找宝宝的麻烦。   “哼,你就配和没人要的野孩子玩。”   知道宝宝和村里不受欢迎的霍回交好,项小妮找到了一个新的攻击方向,今天她来找宝宝麻烦的时候,把徐家几个孩子也叫上了呢,他们都不喜欢霍回这个表哥,想来也不喜欢宝宝这个和霍回玩的好的孩子。   “项小妮昨天被她妈妈打屁股了,她还哭了,羞羞脸。”   宝宝这边也有好多小孩,不会看着她被项小妮欺负。   “你们也被妈妈打过屁股。”   见有人嘲讽自己,项小妮眼眶都红了,可还是倔强地叉腰站在宝宝面前。   “你和坏孩子玩你也是坏孩子,我诅咒你买红枣棒冰里面没有红枣,出门就踩狗屎,经过王阿伯家就被他们家的大鹅追着咬屁股……”   项小妮恶狠狠地瞪着宝宝,希望她的这些诅咒能够在她身上一一应验。   对于大人来说,这些诅咒不痛不痒,可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这大概就是他们能够想到的最恶毒的诅咒。   宝宝不开心了,即便眼前的项小妮也还是个孩子,可她还是生气。   漂亮的小娃娃板着脸,双手握拳在胸口交叉,大喝一声——   “反弹!”   霍回闻讯赶来,见到这样的宝宝,差点一个趔趄平地摔跤,他站稳身体,用手抚额。   怎么会有这么傻乎乎的小可爱啊。   她以为她真的能反弹回去吗。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我可以!!! 第160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1   这一声反弹, 简直将场上氛围推至高潮。   项小妮紧抿着嘴巴,脸颊都涨成了猪肝红,面对这个堪称无敌的咒语, 居然想不到一个更为有力的回击, 可不说话也不行啊,这不是意味着她输给了这个没人要的野孩子吗。   “你晚上睡觉尿裤子;走路鞋底开胶……”   她绞尽脑汁, 又搜罗出一些恶毒的诅咒来。   “反弹!”   宝宝站的笔直, 双手交叉挡在胸前, 就好像一棵屹立不倒的松树,一时间的王霸之气将项小妮逼退了好几步。   “我也反弹!”   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诅咒的话了,项小妮涨红着脸,作出弹指神通的动作,想要将反弹回来的诅咒再次反弹回去。   “超级反弹!”   宝宝依旧一动不动, 只是不动声色的加了两个字, 原本还得意洋洋的项小妮就跟被夹住脖子的老鳖似的, 浑身僵硬,一脸饱受打击过似的表情。   “超超超级反弹!”   “反弹一百倍!”   一群孩子兴奋极了, 按照各自的立场, 面对敌人,叽叽喳喳好像是村头养殖户家的一千只鸭子, 他们也不动手, 光是扯着嗓子喊。   好像谁喊的反弹最大声,谁喊的反弹次数最多, 谁就获胜了。   到最后, 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以项小妮喊坏了嗓子告终,一群上门找茬的小毛孩蔫哒着脑袋,不明白对面的那群人怎么可以将反弹念的又快又响, 果然,他们还需要锻炼啊。   ******   霍回偷偷跟在项小妮身后,他讨厌这个小女孩,想要找个机会帮宝宝出口恶气。   从来没有人教过霍回道理,他就是一个野蛮生长的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不知道,自然也不会觉得,他那么大的男孩欺负项小妮这样三四岁的小女孩,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他只知道项小妮做了一件让宝宝全家人都不开心的事情,这件事让他也不开心了,所以他要报复回去。   “今天晚上回去我就问我哥该怎么骂人,小妮你放心,明天我们一定能赢的。”   “没错,我姐他们都已经念初中了,一定知道哪句骂人的话比反弹还厉害。”   一群孩子在一个三岔路口解散,分别的时候,还互相加油打气,力求明天能在宝宝他们面前把失去的牌面找回来。   “嗯。”   项小妮的嗓子已经喊哑了,这会儿她不想说话,只是很艰难地点着头,重重地哼唧了一声。   然后一群孩子就此解散,项小妮家正好在另一个方向,和其他孩子都不同路,于是接下去的那一段路,就只有她一个人走了。   几十米的距离,正好经过了刚刚项小妮口中的王阿伯家。   村里的小孩都知道王阿伯,因为他们家院子里种了一颗冬枣树,结出来的枣子特别特别的脆甜,几乎每到结枣的时节,王阿伯家的院子都会被一波又一波的孩子偷偷光顾。   可惜,几年前开始,王阿伯家里养了一群鹅,在那群恶霸鹅长大开始护家后,孩子们的偷枣行动就不那么顺利了。   那群鹅实在是太凶悍了,王阿伯家的院子乃至王阿伯家前面那一条路,都是它们日常巡视的领土,这一群大鹅被王阿伯养的又大又肥,扑腾着翅膀飞起来的时候,能达到成年人的高度,快步走起来的时候,也比一些小孩跑的还快。   这群鹅欺大霸幼,只要被它们判断为威胁领地安全的生物,不论大人孩子,它们统统都不放过,十几只大鹅伸着脖子,扑扇着翅膀冲过来对准人就是一顿乱啄。   鹅的嘴巴可得劲了,扁扁的嘴巴那么一用力,能把你的肉皮都给咬青了。   好在大多数时候,王阿伯都会把这群大鹅关在院子里,只不过大鹅会飞,偶尔也有那么几个身姿轻盈的,能从高高地网笼里飞出来,在墙院外大摇大摆地巡逻。   项小妮走在路上,脑海中不断回放刚刚的吵架画面。   哎,她发挥不好,当时吵架的时候她不应该那么说,她应该这么说,反思着自己的错误,项小妮真恨不得时光能倒流,到时候她一定会在宝宝说完反弹的第一时间说出超级反弹。   因为分了神,项小妮也没注意到王阿伯家边上的小路里,一只大白鹅正大摇大摆地走过来。   “哎——”   项小妮叹了口气,她的嗓子好干好疼啊,等会儿回到家,她得让妈妈给她泡一杯红糖水,要不然明天她就没有足够的精力和宝宝吵架了。   走着走着,项小妮就看到了从王大伯家院子里伸出墙院的一根枣树枝条,上面是累累的枣果,一部分枣子还青着,一部分枣子已经挂上了红皮,看上去红绿相间,脆生生的,引人犯罪。   项小妮咽了咽口水,脑海里已经想起了枣子的脆甜以及那可以缓解口干的充沛水分。   她瞅了眼王阿伯家的大门,这会儿紧紧关着呢。   这一面墙是砖石垒起来的,有几块砖已经松动了,凹陷的地方正好能容得下她半个前脚掌,她完全可以踩在那个凹陷的石砖上,伸手够到枣子。   乡下的孩子大多皮实,项小妮虽然小,也有过多次的爬墙爬树经验,她搓了搓手掌心,赶紧走到墙边,攀爬起来。   “嘎嘎嘎——”   不等她够到枣子,从小路里窜出来,正准备回窝的那只大白鹅就发现了她,扑扇着翅膀,对准她的屁股就是一顿猛啄。   “哇——”   一瞬间,项小妮的眼泪都快飙出来了,她也顾不上什么枣子了,捂着屁股,哭嚷着往前跑。   王阿伯家的大白鹅护家,平日里谁被大白鹅盯上了,只要跑远些,大白鹅就不会追赶了,项小妮觉得自己倒霉极了,王阿伯家的大门明明关的那么紧,怎么还有一只漏网之鹅呢,早知道这样,她就不馋那些枣子了。   大鹅追着项小妮跑了几十米,追的她头发散了,凉鞋的鞋底开了胶,跑路的时候,那只鞋子就跟鱼嘴一样,一开一合,一开一合,艰难地履行自己作为鞋子的义务。   霍回不远不近地跟着,看着大白鹅跟个得胜的将军一样,挺着肥硕的胸脯,抻着脖子,一摇一摆地往回走。   摆脱了大白鹅的攻击,项小妮觉得自己倒霉透了。   “哇——”   她用手抹着眼泪,哭的好生伤心。   霉神似乎听到了她的哭泣,再一次眷顾这个可怜的孩子,没一会儿,项小妮就感受到了脚底异样的触感。   软乎乎,湿黏黏的……   项小妮缓缓地低下头,下一秒就捂着嘴巴干呕了好几声。   狗屎!还是一只肠胃不好窜稀的狗子拉出来的狗屎!   项小妮小小的身子已经被厄运折磨地麻木了,哭了一会儿,她继续往家赶,她要回家,她要找妈妈。   霍回远远地跟着项小妮,在她走后不久,也来到了那坨被踩了一脚,摊平在地面上的狗屎面前。   他沉默了一会儿,不禁想到了不久前那个板着脸,明明想要很正经,却只给人感觉很可爱的宝宝。   这是……反弹成功了……   他远远望了眼佝偻着身体,耷拉着脑袋的项小妮,这种情况下,自己似乎也不需要再教训那个丫头了。   ******   “等会儿爸妈要去城里送菜,你就去找朋友玩吧,渴了热了,就去小卖部买棒冰吃。”   第二天中午吃完饭,郁美芬和项护军就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出发去县城了,离开的时候,郁美芬给了宝宝五毛钱,按照现在的物价,足够买一支棒冰,一包果丹皮或素牛肉再加几颗水果糖了。   “知道啦。”   宝宝也习惯了这样的安排,将钱放到小兜兜里,回房间打开电风扇睡了一个小时的午觉,醒来后洗了把脸,踩在凳子上,看着挂在墙面上的镜子里的自己,哼着小曲给自己抹香香。   她的外表虽然是一个孩子,可身体里已经是一个大人啦,作为一个合格的大人,她会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哒。   宝宝拍了拍自己Q软的脸蛋,短短地欣赏了十来分钟自己的美颜,终于舍得从小凳子上跳下来了。   将小凳子搬回原位的时候,宝宝心里还在思索着刚刚用的那罐宝宝霜。   她觉得这一个牌子的宝宝霜比以前用的那个更好,香味不那么浓郁,少了人工合成的香精味,多了一点自然的果花香,而且面霜的质地比之前的更为滋润好吸收,即便是颇为炎热的夏末,用着也不觉得油腻。   她要把这个好用的宝宝霜推荐给自己的好朋友福宝,让她和自己一样,越来越漂酿。   将自己精致的打扮完成后,宝宝也该出门了,她将家里的钥匙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又检查了一下口袋里的五毛钱,确定自己没有漏带东西后,关上门,蹦蹦跳跳地出发了。   ******   塘丰村只有两个小卖部,大一些的,被人叫做大小店,小一点的被叫做小小店,都是村里人自己开的,将自家的一楼改成了铺面,里面的东西又多又杂,基本上含括了所有的生活用品。   自从有了这两家小店后,平日里村里人买东西也不用往镇上跑了,生活方便了许多。   下午三点左右,是小店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孩子也玩累了,玩渴了,很需要买点零嘴解解馋,恢复体力,作为拥有塘丰村唯一一个大冰柜的小卖部,在这个天气炎热的时节里,大小店的生意向来都是碾压小小店的。   “宝宝,我给你挑吧。”   一群小姑娘踮着脚尖趴在冰柜上,即便这样,她们的身高也只能透过冰柜的玻璃盖子,看到里面小小的一角。   大小店的老板娘很贴心,搬来一把小凳子让她们踩上去轮流挑选。   这个时候棒冰的种类也不算很多,至少在村子的小卖部里,可供选择的种类很少,两毛钱的冰棒只有四种,盐水、绿豆、红豆以及红枣,再贵些的就是奶砖和草莓奶糕了。   来之前宝宝和福宝已经选好了今天的棒冰品种,这会儿福宝踩在凳子上,踮着脚尖,探着身子从里面抓了两根红枣棒冰出来。   对于现在的小孩子来说,买红枣棒冰,就是一种摸奖游戏。   它的制作方式很简单,大概就是用红枣加糖熬出来的红枣汤,倒入模具中后再放入一颗红枣,冷冻成型后就是红枣棒冰了。   这类棒冰吃的就是一开始的甜味和枣香味,吸溜了一会儿后甜味被吸光,剩下的就是没什么味道的冰块,不过在夏天,这样凉丝丝的冰块也十分具有诱惑力。   因为是人工制作的缘故,在品控不够严格的当下,按理每根棒冰里只有一颗红枣的红枣棒冰也会出现意外,有时候,里面会有两颗红枣,有时候,里面就只有半颗或是压根就没有红枣。   因此在还没有拆开包装袋之前,每一个孩子都会对里面的红枣棒冰充满期待,这种拆开包装袋时的期许,是别的棒冰替代不了的。   “哇!有两颗红枣耶!”   “福宝你好厉害,总能够挑到有两颗红枣的棒冰。”   福宝将其中一根红枣棒冰递到宝宝手里,给完钱后,两个孩子就蹲在小卖部门口,动作一致地拆袋子,舔冰棒。   对于福宝挑中的红枣棒冰必出两颗红枣这件事,她们两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福宝,你也替我们挑一根好不好。”   有一些原本准备吃赤豆棒冰或盐水棒冰的孩子当场叛变了,因为在小孩子看来,吃有两颗红枣的棒冰,也是一件很有牌面的事情。   “不行哦,我只给宝宝一个人挑。”   福宝舔了舔棒冰,软绵绵地说道,她那么可爱,即便被拒绝了,也没人会真的生气。   “福宝和宝宝最好了。”   “算了,那我还是吃赤豆棒冰吧,赤豆棒冰里的红豆有好多好多颗呢。”   一群孩子齐刷刷叹了口气,关于被拒绝这件事,其实她们也已经习惯了。   说完话,福宝又撅着屁股往宝宝边上挪了挪,跟她靠的紧紧的,冲着她咧嘴笑。   “福宝,你真好。”   宝宝知道,这是福囡囡在等她表扬呢,其实她也很奇怪,剧情里从小性格很好,拥有很多朋友的福宝怎么好像变了。   她还是一个性格很好,和很多人都处得来的福囡囡,可那么多好朋友里,她似乎独树一帜,拥有了超然的地位。   宝宝舔了舔冰棒,而且这一个世界也有别于其他世界,她在接受原本剧情的时候,内容断断续续,随着她年龄的增长,不断解锁一些,到现在为止,她也只知道里福宝这个年纪为止的故事而已,而且还需要时机触发那些原本的剧情。   “嗯!”   听到宝宝的话,福宝的眼睛更亮了,摇头晃脑地舔着冰棒,身后好像有一根无形的尾巴在摇啊摇,全身上下写满了开心两个字。   她当然和宝宝最最最要好了,可惜,宝宝是一个花心的孩子,除了她以外,她还跟霍回那个大孩子好。   福宝也不太理解花心是什么意思,她只是听家里的大人在议论别人的时候提起过,好像有一个男人,他娶了老婆,却还在外面有好几个老婆,奶奶教训爸爸和几个伯伯,让他们别学那个花心的男人。   福宝想着,宝宝有了她,还有那么多好朋友,宝宝肯定也是个花心的宝宝。   福宝叹了口气,凉丝丝的棒冰都不怎么吸引她了。   晚上回家她就求妈妈给她换另一个牌子的宝宝霜,只要她变得更漂亮,宝宝肯定会更喜欢她的,虽然只有三岁,可聪慧的福囡囡已经深刻察觉到了宝宝颜控的本质。   福囡囡舔干净融化后流掉手上的棒冰,作为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她的压力实在是好大好大呀。   “给我一根红枣棒冰!”   福囡囡忙着和融化的棒冰做斗争的时候,项小妮也拿着她爸偷偷摸摸给她的两毛钱过来了。   昨天她一身狼狈的回到家里,又招来了一顿责骂,尤其是看到她穿了没几个月就坏掉的鞋子后,她妈将她放在腿上,脱掉她的裤子对着她的屁股打了好几下,还说以后再也不给她买新鞋子了,就让她穿哥哥们剩下的旧鞋。   项小妮好难过,可面对脾气不好的亲妈,她也没有回嘴的勇气。   这还没完,可能是晚上喝了太多水的缘故,当天晚上项小妮就在梦里梦到自己尿急,找了好久的茅厕,终于找到后,脱了裤子,解放了自己汹涌的尿意,在梦里沉沉睡去。   早上醒来时,裤子湿了,褥子湿了,原来昨天晚上她尿床了。   于是今天早上,项小妮又被亲妈王梅揍了一顿,哭的眼睛都肿了。   项爱军平日里还是挺疼孩子的,看到女儿那么凄惨,背着老婆偷偷摸摸给了她两毛钱,让她来买冰棍吃。   还没开心多久的项小妮一来到大小店就看到了蹲在屋檐阴影下的宝宝和福宝,顿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听着边上一群孩子叽叽喳喳说着宝宝和福宝挑选到的有两颗红枣的红枣棒冰,她将两毛硬币往柜台上一拍,抻着脖子说道自己也要一根红枣棒冰。   “撕拉——”一声,棒冰外面的塑料袋被撕开,露出一根红枣色的冰棍,冒着丝丝白烟,通体红色的冰棍里没有一点杂色。   深红色的枣子呢?   项小妮将冰棍翻了个面,也没找到枣子的影子。   一般来说,有两颗红枣的红枣棒冰偶尔可见,可没有红枣的红枣棒冰,还是十分稀少的。   项小妮懵了,听着边上小孩的哄笑声,整个世界都天旋地转。   不知怎么的,她将昨天发生的一幕幕和今天的事情全都串联起来,对于自己遭受的厄运,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   “哇——”   她扔掉手里的棒冰就开始嚎啕大哭,带着无尽的委屈,她又指向了蹲着的宝宝,大声地说出自己的控诉。   “她反弹我!”   这一桩桩倒霉事,不正是她昨天给宝宝下的诅咒吗,怎么全都被反弹到她的身上来了呢。   项小妮可真是委屈坏了。   ******   这件事被大人们当成了一个笑话,没人相信因为宝宝的一句反弹,就真的将诅咒返回到了项小妮的身上。   比起这个无稽之谈,大伙儿更相信是项小妮小小年纪就心思不正,这是老天爷对她的嘴孽给予的惩罚呢。   而且村里现在又有一件大事发生,大人们没功夫关注一群小毛孩之间的小事。   他们村口那一条七十年代由民兵和当地村民修筑的石子路要重建了,当地政府拨款,要扩修那一条马路,建成一条可以容纳四辆车并排驶过的水泥路。   按照小道流传的消息,这一条路以后就是国道了,将会成为连接他们市和邻市的主干道之一,以后行驶于两个城市之间的货车,都会从他们村口这条马路前经过。   村里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个改变对他们小村庄的意义有多大,大伙儿只盯着建马路要被填平的那些土地,不少地里都种着庄稼呢,国家征了土地,该给多少赔偿呢。   项护军和郁美芬这两年又多包了半亩地,好巧不巧,当初他们分家时分到的那些地,以及后来承包的土地,全都在这次征收的范围之内。   项家小楼那边的人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地买了三斤猪肉回来,全家人美美地吃了顿大餐,就连自家也被征收了小半亩地这件事,也没叫他们难过多久。   郁美芬和项护军也顾不上和那些人打嘴仗了,承包的地没了,上面还种着不少一两个月后就能收获的庄稼,两口子急的有些上火,隔三差五就往村委跑,想要知道上面到底是什么章程。   宝宝还是个小孩,这些烦心事大人都不会告诉给她听,不过她自己也了解了一些,在得知福宝爷爷奶奶种的土地也在征收范围之内后,她松了一口气,觉得这件事或许能有一个完美的收场。 第161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2   宝宝的猜测没有错, 为了安抚征地路段的所有村民,政府很快就出台了征地补偿通知。   早十几年,他们这儿还在搞公社, 搞生产队, 地里种出来的每一颗粮食,山上的每一棵树, 河里的每一条鱼都是公家的, 私人不得占用, 遇到那些上纲上线的人,多采一些野菜,都会被说成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弄不好就要被批斗了。   再后来,四鬼帮倒台了, 国家开始搞改革开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推广至全国各地, 人们的生活方式才有了转变。   可对于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来说,一些观念并不容易被转变。   比如这个时候, 大家依旧觉得工人的工作是铁饭碗, 下海做生意赚的再多,也不如工人和单位上班的干部来的体面。   又比如这会儿他们耕种的土地是国家的, 现在国家要征用这些土地来做别的事情了, 他们也只能吞下这个哑巴亏就是了。   什么赔偿,压根就没人敢那么想。   因此当涉及征地的村民被聚集在一块, 从村长口中听到有关赔偿的事宜时, 一个个都愣住了,好半晌后,才咧着嘴大笑起来。   这两年, 国家内部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大事,国外各种势力的试探,国内环境不稳定,部分人心涣散,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力求基层治安稳定,最怕老百姓折腾着闹事。   因此在征收农地这种极易引发农民矛盾的事情上,没有人敢做什么手脚,上面的拨款,基本上原封不动赔偿下来了。   塘丰村以及周边村子里被征收的农地,按照上面种植的农作物的价值,以及收获时间的长短,赔偿不一。   按照项护军家几亩地的情况,这一次,一共可以拿到二千六百块的征收补偿,除此之外,他可以承包村里其他空余的农地或自己开垦荒地,承包的价格和年限不变。   这一笔补偿,在当下来说,已经十分丰厚了,就算项护军将地里的这一批农作物全部收获,恐怕也卖不到一千块钱,更别提农作物收获的过程中,他还要付出很大的劳动力以及种植过程中的其他成本开销。   国家给予的这一笔补贴,早就已经将之后开垦荒地的损失以及精神上的补偿归纳在内了。   同样因为小半亩地征收在场的项家小楼的人先是一喜,在看到坐在最前头的项护军时,喜意退散,整张脸都绿了。   他们不知道项护军能得到多少赔偿,可自家只是征了小半亩地,都能够得到一百三十八块钱,项护军能够得到的赔偿,只会更多。   起码得有两三千吧?   一群人粗略的估算了一下,虽然这两年物价飞涨,他们卖菜卖粮的收入,城里人的工资也在不断增加,可两三千块钱,依旧是一笔大数目,项护军和郁美芬这两年靠种地收入不错,可这两三千块钱,他们起码也得攒好几年呢。   什么都不干,就能有这样的收入!项家那群人喘起气来都变得凶狠了。   尤其想到不久前他们还买了三斤肉,幸灾乐祸地庆贺项老二一家倒大霉,林婆子等人就快憋屈死了,觉得到了明天,自家人又成了村里人口中的笑话了。   项老头抽着自己做的土烟卷,看着坐在前排的二儿子,耷拉着脑袋,有些后悔之前纵容着老婆子,和这个儿子闹僵了。   在分家前,项老头没想过这个向来没什么存在感的儿子能够混的那么好,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最大的依靠还是在城里当工人的大儿子,老二除了干农活卖力一些,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地方,更别提,他还不能给老项家传宗接代。   因此在老婆子提出要分家的时候,项老头虽然知道老二这边受委屈了,还是默认了老婆子的决定。   他们都觉得,老二离了他们,日子会越过越差,因为他没有兄弟帮衬,也没有爸妈补贴,谁知道,离了家以后,老二两口子的日子反而越过越红火了。   他们种的瓜菜品质好,在市集上卖了一段时间后,就有那些做个体饭馆生意的人来他这里大批量定菜,于是在很多人还愁销路,愁价格的时候,项护军两口子的菜除了少量一部分需要拿到市场上卖以外,其他的瓜菜一旦收获,就能以比普通菜贩子给的批发价高好几成的价格卖出去。   也不是没有人想过要截胡项护军的生意,可他们种出来的瓜菜品质没有项护军好,就算采购的人段时间被他们哄过去,最后还是会为了品质,重新找上项护军。   这几年项护军除了种够自家三口人吃的米面外,剩下的田地全都用来种植瓜菜,光靠这一笔收入,每年保守能净挣小两千块钱。   项家老大在城里当了十几年工人,这些年工资不断上涨,到现在,每个月也就一百二十块钱的工资,一年下来,可能还没有项护军两口子种田来得多。   这个认知,大大打击到了项老头这个当家人。   他平日里不怎么在意的儿子,居然成了三个儿子里日子过的最好,最踏实的。   林婆子也没少惦记这个儿子……的钱,两口子独处的时候,她经常会在老头子耳边念叨,什么卖菜的钱,之前卖彩券中的一千多块,分家这三年,他们两口子起码攒了四五千了,这还是在他俩不断大手大脚为那个领养回来的小丫头买新衣服,买新鞋子的情况下。   项老头又抽了好几口烟,要是没有和这个儿子闹翻,他还能仗着长辈的身份,用亲情拿捏那个儿子,叫他帮衬家里的侄子们。   老大生的长孙最有出息,现在已经在市里的高中念书了,听说现在还学了一门课外特长,平日里的辅导费全都靠大儿媳妇娘家那边帮衬。   因为不怎么回乡下的缘故,那个孙子现在和他外公外婆那边更亲,这让项老头提不起劲来。   有了大孙子这个前车之鉴,项老头在老三家的双胞胎身上,自然花费了更多心血。   华家和耀家今年也已经九岁了,现在在镇上的小学念两年级,他们的成绩不好,老三媳妇说的对,华家和耀家并不比他们大堂哥来的差,只不过他们大堂哥从小就在县城最好的小学念书,那里的老师水平高,是镇小拍马都比不上的。   老三两口子想送双胞胎去县城上学,虽说学费差不了多少,可他们在县城没有房子,不论是让双胞胎住校,还是老三媳妇带着孩子去县城里面租一个房子陪读,长久下来,花费都不是个小数目。   要是老二肯帮衬帮衬弟弟就好了,项老头至今都不能理解这个儿子,捡来的丫头怎么就比亲侄子更重要呢?   也不怨老婆子跟老三媳妇经常在家里抱怨,让孩子们都跟着学她们说话了,实在是老二两口子做事太没章程了。   一想到那几千块钱会慢慢变成那个捡来的小丫头的衣服,鞋子,零嘴,项老头抽烟的动作就越凶了。   那些钱,变成双胞胎的培养费,变成他们找对象的礼金,变成他们的婚房该多好啊……   不能让老婆子和老三他们再闹腾了,他得想个法子,把老二哄回来。   ******   “你说咱们以后该干什么呢?”   拿了补偿款的项护军和郁美芬显然没有小楼那些人想象中那么高兴,当然,比起之前焦躁不安的状态来说,有了政府肯定的答复,两人至少没有以前那么忧虑了。   “可惜我那批萝卜,再过半剌月就能收了。”   项护军心疼自己辛辛苦苦种下的那些瓜菜,他的萝卜种的好,不论是红烧还是煲汤,都透着一股清甜,闺女最爱吃他种的这些蔬菜了,但显然,不单单只是萝卜,今年下半年闺女啥都吃不到了。   现在村里没人种的田地也不多,想要承包田地,可能得自己找荒地开荒了,这样一来,开垦和养地就得花费不少时间,项护军琢磨着,想要种下第一批瓜菜,恐怕也得等明年开年了。   他这人除了侍弄庄稼厉害一些,没啥别的本事,现在地没了,整个人有些无所适从的慌乱。   郁美芬也没比他好多少,盘算着家里现在的存款,总觉得这个数字并不能让她踏实。   四千两百块钱,加上拆迁补偿款也就七千不到,这笔钱在当下,也是一笔巨款了,就算跑到市里去,也能买到一套小商品房,还有些许结余。   对很多人来说,这笔钱可能都够吃一辈子了。   可郁美芬心里还是很不安定,她心里也有章程,早二三十年,乡下谁家里有一百块钱都很了不得了,现在一百块又算什么呢?   这些年国家发展太快了,现在的七千块钱,再过十几二十年,或许也算不得什么。   郁美芬的理想远大的很,她想给闺女买很多漂亮的衣服鞋子,送她去城里念书,将来给她买一套城里的房子,只靠现在攒下的这点钱,绝对是不够的。   “那就去开荒吧!”   郁美芬想来想去,他们两口子也只能干些农活。   这年头人的心思活络,他们村里就有不少做个体户生意的人,也有不少胆子更大,跑南边城市淘金的人,这些人无疑都有一些共通点,不是有一技之长,就是有足够大的胆子抱负。   偏偏这两点,项护军和郁美芬都没有,他俩的本质都还是比较踏实的,不敢做太冒头的事情。   “你说……咱们现在有点钱……要不把那半个塘子和后面那片荒地都承包了吧。”   郁美芬犹豫了一会儿后开口了。   项家老宅后面有一个泥塘,当初划分地基的时候项老头特地将地基划大了一些,圈了半个泥塘进来,但还有一半,属于村集体。   泥塘后面,是村子的后山,他们这儿没有高山,所有的山地其实都是丘陵,最高的位置,也就海拔八九十米,这一片林子都荒着,除了老树,没什么其他经济价值。   项家老宅后面的泥塘并没有什么鱼虾,但以前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郁美芬知道邻村有一个靠养殖河鱼河虾赚了不少钱的大户,她觉得,他们也可以尝试。   除了养鱼,他们还能养些鸡鸭,种点果树,到时候将自家院子连带着后面那一大块地一同圈起来,能赚多少钱先不说,自家的吃喝基本上全都能含括进去了。   “会不会太冒险啊。”   项护军觉得自己媳妇的胆子真大,承包半个塘子外加后山坡那一块地啊,少说也有近百八十亩,按照现在的承包价格,十年起码得要两三万块钱,这么大一笔钱,掏空了家底都拿不出来。   不过村里人自己承包土地,倒不用一次性全都给清了,据项护军的了解,只要先给头两年的承包费用就好。   可按照媳妇的想法,买鱼苗虾苗,再买百八十只鸡鸭回来,还有那些果苗……零零总总,真的是要把家底掏空了。   “我们以前也没养过鱼……”   相比较郁美芬,项护军这人更保守了些。   “还有那鸡鸭,也不是好养活的,之前老牛头养的鸡群发鸡瘟,死了好多鸡呢,现在还欠了一屁股外债……”   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有些犹豫。   “干什么事没有第一次,当初你刚开始种地的时候,也不是什么都会的,可你现在还不是咱们塘丰村种地最好的老把式!”   郁美芬在床上翻了个身,侧着身子半趴在项护军胸口上说道。   “我之前都打听了,现在人家都讲究科学养殖,镇上不是还有个兽医站吗,今年来了一个大学生,再加上之前的老兽医,咱们在大批量养殖之前,可以向人家请教一下经验,再说了,也不用一开始就养百八十只,咱们先养个二三十只,之前没分家的时候,我也不是没养过,能适应过来。”   郁美芬说的头头是道,“你也向人家请教一下种果树的经验,我相信你种地种的好,种果树也差不到哪里去,人家电视里都说了,活到老学到老,父母是儿女的第一任老师,咱们得给宝宝做榜样,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啊。”   再也没有什么比妻儿的肯定更能激励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了。   项护军觉得,自己不能辜负媳妇的信任。   其实养殖这件事要是能干好了,肯定能赚大钱,要是赔了……   项护军的心里沉甸甸的,他还可以种地,就算欠了债,早晚也能还清。   “那咱们就试试。”   思考了好半晌,项护军搂紧了趴在自己胸口的媳妇,沉声说道。   ******   睡了一个好觉的宝宝可不知道爸妈昨晚夜谈说的内容,吃完早饭,她拿着小镜子,坐在房前的台阶上短暂地欣赏了二十分钟后,将小镜子放在一旁。   “哎——”   三头身的小姑娘双手托腮,长长叹了一口子。   这年头的三岁小孩压力也有辣么大,她已经开始为家里的生计发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不易,宝宝叹息 第162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3   宝宝托着腮沉思养家计划的时候, 已经谈妥了征地补偿,承包了工程的小包工头们也开始开始填田造路了。   承包塘丰村和附近几个村子路段的小包工头姓王,是这个年代率先吃肉的那拨人之一, 82年的时候就去南边了, 学了点技术,开阔了一点眼界后回来, 找了一群老乡专门给别人建房子, 稍微累积了一些资产后, 又结交了一些政府上班的人,偶尔也能从一些政府主导的大工程里分一杯羹。   现在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特别重视道路交通等基础建设,类似塘丰村这样旧道改新路道工程只会越来越多,王包工有意好好表现一番, 将来好争取到更多的工程, 因此在征地补偿谈妥后, 他就迫不及待带着他手下的工人开始干起来了。   “哎,这老板请来做饭的婆娘手艺真不行, 还没我老娘做饭好吃, 米饭夹生,包菜炒的软塌塌的, 一点也不适口。”   “谁说不是呢, 不过免费的饭菜也就这样,能吃饱就成了。”   老王这个施工队里的人大多都是跟着他从老家一块出来的老乡, 往往都是哪里有工程, 他们就去哪里,身边没有一个照顾衣食起居的婆娘,日子过的很糙, 不过跟着老王赚的钱远比乡下种地来得多,大多数人也就不挑什么了。   因为工程量大的缘故,老王也在当地招了几个工人,为了方便,这些工人也跟着老王那群人一块吃大锅饭。   烧饭的是老王的媳妇,她这人没啥大毛病,就是有些抠门,说好了一荤一素两个菜,荤菜里就一些肉沫子,和素菜没啥区别,而且她这人手艺不行,把握不了大锅饭的尺度,炒出来的菜不是太咸就是太淡,蔬菜要么炒过头,要么就是没炒熟。   为了节省成本,平日里尽量都做白菜萝卜之类比较便宜耐储存的蔬菜,吃的工人们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不过工人都要干活,在分量上,这个女人还是不敢克扣的,出来打工大多也是为了多挣一点钱,也就忍下来了。   宝宝和小伙伴们在路边玩耍,听着那些捧着饭盒蹲在地上的工人议论。   “我爸妈说以后我们家要做盒饭来这儿卖,宝宝,你知道盒饭是什么吗?”   福宝指了指那些正在抱怨的工人,在宝宝耳边悄悄说道。   这个剧情宝宝已经解锁了,里,女主的福运惠泽了身边很多人,她的父母就是从批发盒饭开始发际,虽然还不知道后面的剧情,不过按照的一贯套路,宝宝很看好福囡囡的父母成为餐饮大佬。   “我不知道呀。”   宝宝摇了摇头,正因为看到了这段剧情,所以她打消了让父母做盒饭抢占市场的想法。   倒不是她人品高尚,而是福宝的妈妈,她亲近地喊一声傅四婶的女人手艺很好,相比较之下,项爸和郁妈的手艺就有些普通了,再加上福宝的福运加持,到时候一块抢生意,她爸妈可能只有赔本的份。   “我告诉你哦,盒饭就是装在盒子里面的饭。”   福宝压低声音,告诉了宝宝一个大秘密。   哇偶,这可真是通俗易懂呢,宝宝给了福囡囡一个你真聪明的赞赏目光,逗得没见过大世面的福囡囡捂着嘴巴,咯咯咯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我妈妈说了,今天你要去我家吃饭,她特地做了好多菜呢,让你一块帮忙尝尝,看看哪道菜更适合被装在盒子里面。”   福宝还小,这个年纪能够将父母的话转达成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   关于去傅家吃饭这件事宝宝也已经被通知过了,爸妈有点事要去县里,可能没办法回家做午饭了,按照他们家和小楼那边早就闹翻的关系,比起将闺女托付给那些人,两口子更放心将孩子拜托给因为孩子交好,父母之间也渐渐有了交情的傅家人。   说起来,两个孩子都不是第一次去对方家里吃饭了,想到傅四婶的好手艺,宝宝就忍不住开始口水泛滥了。   可能是延伸世界的奇异之处吧,对于里作者花费大量笔墨描述过的烹饪手艺,现实里也会有很大的加成。   第一世的堂姐是这样,这一世的傅四婶也是这样,实在是难为一个每天照镜几小时,从小就开始控制体型的三岁女孩子呀。   也差不多到了饭点了,告别了其他小伙伴,宝宝和福宝手牵着手朝村子里走去。   “淘气回来啦,洗洗手就要吃饭啦。”   傅四婶白秀秀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她一点都不像生了三个孩子的母亲,身段苗条,皮肤白皙,说话柔声细语的,脸上总是挂着恰到好处的温婉笑容。   福宝和宝宝进来的时候,白秀秀正端着一个砂锅从厨房里出来。   “奶奶的乖囡囡哦,今天日头那么大,待家里多好呢,看着小脸晒得,都红了,来,奶奶给你洗把脸,咱们擦一点香喷喷的宝宝霜。”   自从这个小孙女出生后,傅家二老就搬到小儿子家居住了,两口子将这个唯一的孙女当成眼珠子般宠着,今天福宝只是在外面跑了一圈,出了点热汗,两口子就已经开始心疼了。   “宝宝来,奶奶也给你擦擦。”   傅老太太知道孙女和项老二家的这个孩子要好,平日里爱屋及乌,对宝宝也算慈爱。   两个小萝卜头就被老太太一手牵着一个走到了堂屋里,用温水仔仔细细地擦了把脸,小手也被老太太攥着,一根根擦地干干净净。   “囡囡真乖,宝宝也乖。”   照惯例,老太太毫不吝啬地表扬了一番孩子们的配合,果然还是女娃娃乖巧听话,不像家里那几只皮猴子,每每让他们洗个手擦把脸,就跟要他们的命似的。   清洗完了,傅老太太从宝宝霜里挑出两坨滋润的膏体放在孩子们的手心里,叫她们自己抹脸,自己则是端着那一盆脏水,走到了院子里。   “项老二家养的姑娘真是乖,模样也好,虽然我偏心囡囡,也不得不承认那孩子长的更出挑些。”   傅老太太往房间里瞅了一眼,俩孩子凑在一块不知道在咕叨些什么,绝对不会听见她们的谈话。   “谁说不是呢。”   白秀秀也往屋里瞅了一眼。   “早些时候的时候还有很多人私底下议论美芬两口子,现在又有几个人说他们不对呢。”   最开始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看好项护军和郁美芬领养回来的孩子,觉得不是亲生的就不会和他们亲,但这样的话,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起了。   “我都觉得这孩子可亲,村里那么多孩子,福宝就和她玩的最好。”   白秀秀没来由地觉得宝宝面善,她想了想,可能因为那个孩子本身就长得讨人喜欢,再加上福宝和她要好的缘故,爱屋及乌吧。   “你说的对。”   傅老太太忍不住点了点头,几年前,她还是劝说项老二两口子要一个孩子或者从亲戚那里过继一个孩子的人之一,现在瞅了瞅王梅养出来的那几个孩子,再看看乖巧听话的宝宝,她这样封建的老人,也不好说项老二做错了。   总归是怕孩子听见,婆媳俩没有议论太久。   今天家里就四位女性,傅老头和傅老四都不在家,因此在宝宝她们过来后,就可以开饭了。   最近这段时间白秀秀都在研究成本口味都比较合适的盒饭饭菜,这会儿桌子上摆着的,大多也都是试验品。   红烧萝卜、豆腐菜羹、肉末烧茄子……大多都是素菜,或是加了点荤腥的半荤菜,唯一一道全荤菜,就是摆在两个孩子面前的肉糜汤。   这是白秀秀按照红烧肉的做法烹饪而成的,只不过她将大块的猪肉切成了肉糜,水量也加大了些。   福宝很喜欢用红烧肉的汤汁拌饭,白秀秀也是从中得到的经验。   她研究过那些工人,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比较节省,叫他们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花费大价钱,那是很不现实的,因此在推出盒饭的时候,美味又量大的素菜盒饭绝对比加了荤腥的盒饭好卖。   可如果只是素菜,又缺少了一些诱惑力。   于是白秀秀想到了肉汤,如果每一份盒饭都能浇一勺肉汤,让那些每天都要花大力气干活的男人尝到肉香味,是不是会更好卖呢?   她算过了,一斤肉制作出来的红烧肉糜汤能制作大概五十份肉汁浇饭,再加上素菜,一份盒饭的售价可以控制在五毛钱左右。   那些干活的男人的工资比一般工人还高一些,每天能挣十来块钱呢,这个价格应该有不少人能够接受。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挣钱方式,包工头不是提供免费的饭菜吗,他们完全可以端着包工头提供的饭菜,来她这里加肉汤。   如果单单只是加一勺肉汤,她只收两毛钱。   “来,尝尝味道。”   白秀秀舀了两勺肉汤,加到了宝宝和福宝的碗里。   肉汤是漂亮的深褐色,上面飘着一些晶莹的油花,浇到冒着热气的白米饭上时很快就将米饭浸润,稍微拨几下,原本紧实的米饭就变得松软了,很简单就被搅拌均匀。   还没吃进嘴里,宝宝就顺着沈腾的热气,闻到了米饭混杂着肉汁的扑鼻香味。   阿呜一口吃进嘴里,米粒因为油脂汤水的缘故粒粒分明,每一颗米粒都被浓郁的肉汤包裹着,偶尔夹杂了着一些被切的很碎的肉糜,咸香微甜的肉汤水充分激发了大米的香气,与其相辅相成,引发了味蕾大战。   本来还不是特别饿的宝宝觉得这样的肉汤浇饭,她能吃下一大碗。   两个孩子的嘴巴塞的鼓鼓的,只能通过不断点头来表示自己的喜欢。   这已经是白秀秀多次实验后制作出来的最佳配比了,她也觉得,这份肉糜汤的味道足够出色了,只是被孩子们肯定,依旧叫她觉得高兴。   等中午两点半郁美芬来接宝宝回家的时候,白秀秀就用已经打好腹稿的说辞,和郁美芬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你想租我家前面那块地?”   郁美芬听到白秀秀的话,并不怎么在意。   “嗨,那块地我和老二也用不着,你要用就用呗,说什么租呢。”   她摆了摆手,觉得他们两家现在的交情,用不着说这样客套的话。   “要的。”   白秀秀谢绝了郁美芬的好意。   “我准备在你家院子前支一个摊子卖盒饭,你家的位置太好了,就在路边上,到时候我搭一个棚子,摆一些桌椅,有一个乘凉歇脚的地方,想来愿意来买盒饭的工人也会多一些。”   这是白秀秀和丈夫一早就想过的,现在那些工人休息的时候大多蹲在路边吃饭,累了,就将外套铺在地上,随意地眯一会儿,要是他们能供一个歇脚的地方,生意还能好上一些。   只不过他们家的位置太靠里了,除非名声打出去了,不然很少有人愿意多走一段路来家里吃饭,而郁美芬家的位置就不一样了,正好在马路边上,到时候立个招牌,在那儿干活的工人都能看见。   “人一多,难免吵闹了一些,所以这事我得先和你商量商量。”   白秀秀的话让郁美芬心里产生了一些想法。   “你先等等,我得回去和老二知会一声。”   郁美芬拍了拍自己的脑子,她和老二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呢,怪不得人家傅家人日子越过越好,光是脑子,就比他俩灵光太多了。   “你放心,这地我们肯定租,不过这桌椅的钱,不用你们全出。”   自己做菜手艺肯定比不上白秀秀,但她可以卖点别的东西啊。   因为包地的事情,郁美芬和项护军一直在发愁钱的事,白秀秀的提议倒是给了她一些灵感了。   说着,郁美芬拍了拍脑子风风火火往家跑,白秀秀听到郁美芬的应许,心里的大石也放下了,目送她远去后返回院子里。   等等!   看着还带着睡意,坐在台阶上跟小鸡啄米似的不断点着脑袋的宝宝,白秀秀猛然惊醒,冲出院子朝郁美芬的背影喊了几声。   “孩子!孩子还要不要啦!” 第163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4   “你说傅家人咋那么聪明呢, 这脑袋瓜子就是和咱们不一样。”   郁美芬风风火火跑回家,从院子的水缸里舀了一瓢水一饮而尽,也顾不上溢出的井水打湿了衣领, 稍稍喘口气后, 就迫不及待和丈夫说起了傅家的事。   “要不是秀秀提了一嘴,我都想不到咱们家的位置这样好呢。”   在此之前, 郁美芬一直觉得他们家宅基地虽然大, 可位置也着实有些偏, 最近的一户人家都离他们家有几十米远,孤零零的一个大院子,就孤立在村门口,但被白秀秀那样一说,他们家院子靠大马路那样近, 反而是一件好事了。   “人秀秀有手艺做盒饭, 这一点咱们比不上她, 可咱们能卖点别的东西啊。”   这一路上郁美芬已经想过了,现在天气还有些炎热, 他们可以烧几桶凉茶摆在门口, 那些材料山上就有的采,压根花不了什么钱, 到时候提前一天煮好凉茶, 放到井里湃凉,凉丝丝又清凉解渴, 肯定有不少人愿意花钱买一杯。   定价也不用太贵, 两分钱一杯,可以自己带水壶来盛,也可以用他们提供的搪瓷碗。   虽然还不懂得营销, 可郁美芬心里已经产生了薄利多销的概念雏形。   煮凉茶本身是没什么成本的,顶多就是花费一点人力,卖的便宜些,让那些干苦力活的人也舍得喝几杯,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能挣到钱吗?”   项护军没做过这种生意,这会儿有些怂。   “多少能挣到一些。”   郁美芬现在绞尽脑汁想能挣钱的事,早上她和丈夫去村里问了承包后山坡那片土地的事儿,因为包地面积有些大的缘故,村里的领导也没办法做主,又带着他们去了一趟县里。   这两年大家的想法都变得活络了许多,不像早几年那么瞻前顾后,尤其是在周边那些出头草尝到甜头后,身边的人免不得眼热。   因此土地池塘的承包价格比两口子之前打听的高了一些,现在他们手头攒下的那些钱,恐怕只够付前两年的承包费用。   果苗、鱼苗、鸡鸭苗……这一堆的成本,还得想办法挣回来。   “成,听你的。”   项护军觉得媳妇比他聪明,而且这个买卖也花不了多少本钱,就算失败了,也不至于心疼,于是想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对了,你不是接宝去了吗?”   点了点头后,项护军忽然想起了自家闺女,他望媳妇身后瞅了几眼,也没找到家里的小乖乖。   “诶呀!”   郁美芬跺了跺脚,用力拍了下自己的脑袋。   “我急着回来找你,把孩子落在傅家了,你等着,我接孩子去。”   于是如来时一样,郁美芬又风风火火冲向了傅家,好在刚刚宝宝半睡半醒有些迷糊,不知道自己中途差点被丢下的事情。   今天依旧是和谐美好的一家三口。   ******   傅家和项家这两对夫妻都是行动力极强的人,在互相沟通过后,就将项家老宅前面的棚子给搭起来了。   项家围墙外的三分地也是原本老房宅基里面的,只不过一直没有利用起来,这会儿搭起了篷帐做生意,也没人能抗议什么。   亲兄弟明算账,租借项家的地,傅老四和白秀秀每个月给他们十五块钱的租金,请木匠打桌椅的钱,两家八九分,傅家多出一些。   只花了三天左右的时间,这个茶水铺就折腾的像模像样了。   宝宝有些懊恼,她这个一家之主啥也没干,爸妈就已经把赚钱的营生给想好了,不过她也不是什么忙都帮不上的。   郁美芬煮的凉茶没啥秘方,就是村里老人传下来的老方子,谁都会熬,在这一点上,宝宝的经验可比他们多多了。   第一世的时候,大堂姐研究美食从来没有避讳过她,一些煮糖水凉茶的秘方,宝宝也知道一些。   于是在郁妈熬煮凉茶的时候,宝宝在边上玩闹似的替她调整了一下方子,什么该多加,什么该少加,她心里也有一个尺度。   果然,在她的“捣乱”下,煮出来的凉茶更为清凉消暑,口感甚至比县城开店的一些茶水铺更好,郁美芬惊喜之余回想了一下闺女捣蛋多加点那些材料,经过几次试验,终于研究出来了最好的配比。   ******   “大姐,给我灌一壶凉茶。”   这些日子项家院子前热闹的很,八张桌椅上时常坐满了人。   傅家的盒饭生意好,他们家的肉汤汁做出了名声,不仅干活的工人会来买,有时候村里人懒得做饭了,也会来买几勺回去拌米饭吃。   郁美芬的凉茶生意也好,可能因为本身价格比较便宜的缘故,生意甚至比傅家的盒饭生意还要红火。   这也是价格限定的,除了一些花钱大手大脚的光棍,很少有人舍得每天去傅家那里卖盒饭,因为工地上提供的饭菜虽然难吃,可也不至于饿死,也就实在是吃吐了,才舍得去傅家那里买一份美味的盒饭,解解馋瘾。   郁美芬卖的凉茶就不一样了,两分钱一碗,如果自己带着水壶,同样的价钱,也能盛满一壶,干活的时候容易口渴,一天可能要喝三四水壶的凉茶,算下来,顶天也就一毛钱。   这凉茶是真消渴解暑,味道比那些便宜的老茶叶梗子泡出来的浓茶好多了,一口下去,干活的燥热都能压下大半。   村里也有人学着煮凉茶提到路口来卖,可因为味道的缘故,始终抢不走郁美芬的生意。   八月中到八月底这一段时间是当地最热的一段时节,塘丰村这一片喝着凉茶的工人冒着大暑天干活却没有一个中暑的,时间一长,郁美芬这凉茶的名声打出去了,承包了附近几个村子路面工程的包工头干脆让人骑着三轮车来,整桶整桶的买凉茶给工人喝。   往往一天下来,郁美芬能卖出七八桶凉茶,一天下来,也能挣二十来块钱。   水是自家院子的井里打的,柴火和煮凉茶的草药是山里捡的,也就是费了点人力,对于现在急需要用钱的两口子来说,这个生意简直是无本买卖,受益也叫人满足。   一瞬间,郁美芬都想过要不干脆就靠卖凉茶赚钱吧,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就被压下去了。   凉茶生意是季节性的,也就夏天好卖,而且这一次之所以生意红火,也占了修路工程的光,换做平日里,没有那么多人愿意买她煮的凉茶。   等到工地的人工晚上收工,两家人一块收拾了桌子,将擦拭干净的桌子凳子搬回了项家的院子里,然后分别回家。   “十块、二十块……四百十七块……”   郁美芬数着这大半个月靠卖凉茶净赚的钱,现在的小鸡苗五毛钱三个,鸭苗稍微贵一些,这笔钱足够买三十只鸡苗,二十只鸭苗,以及一些价格更高的果树苗了。   至于后院那片山坡和剩下的半个塘子,两口子已经签订好了十年的承包合同,预付了头两年的承包费用。   原本计划好的钱又不够用了,因为等地承包下来后,两口子才意识到,他们还得把这一整片地给围起来,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支出,简直就是一个无底洞。   郁美芬回娘家借了五百块钱,傅家那边知道他们要包地缺钱后,也主动借了他们三百块,再加上这段日子卖凉茶的钱,勉强够用。   原本数钱的时候还笑着的郁美芬这会儿有些笑不出来了,她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有没有错。   “宝,你说爸妈行不?”   郁美芬放下手里的钞票,搂住盘腿坐在她边上的闺女,低着头,将下巴架在宝宝的小脑袋上。   “行,爸爸妈妈最厉害啦!”   宝宝很看好爸妈的计划,而且就剧情的发展来说,以后地里的瓜菜,后山的果子还有他们准备养殖的鸡鸭鱼根本就不愁销路,在傅家的餐饮生意做起来后,他们就是傅家现成的供货商啊。   至于爸妈能不能养好鸡鸭鱼,种好果树……   有她在,还用担心这些事吗!   于是宝宝毫不吝啬地,给了爸爸妈妈一个大大的鼓励。   “咱宝说行咱们必须得行!明天你就去找人一块把地围起来,等忙完了这一阵,咱们去买点养殖的书,找兽医站同志请叫,这叫什么来着?对,科学养殖!我就不信我们还养不好这些玩意儿了。”   对上闺女信赖的目光,郁美芬一扫担忧,重拾信心。   她还要养闺女呢,她必须得行!   原本还有些迷茫的项护军在听完宝宝的话后,也渐渐激发了斗志,混沌的大脑慢慢摸索出了一条思路。   就像学种菜一样,他也可以慢慢学习养鱼养鸡种植果树啊,为了闺女,为了媳妇,他能学会的。   看着信心满满的爸妈,刚刚使用了一下言灵能力,扔了一个养殖种植技能buff给父母的宝宝心里有些发愁。   这一次也不知道要倒霉多久,她忍不住揉了揉肉乎乎的小屁股,琢磨着这段时间应该避着王阿伯家走了。   ******   “老二!老二媳妇!”   项拥军和媳妇徐妮带着快要结束暑假的儿子项振家回了趟老家,还没进村,就看到了位于村门口,模样大变的项家老宅。   他们在电话里听爸妈说起过老二两口子和村里一户人家在家门口支摊子的事,但不知道生意这么好。   “大哥,大嫂。”   项护军刚从后山回来呢,为了省钱,这会儿拉网打桩的活儿他基本都一个人干了,这会儿身上都是泥土灰尘,看上去脏兮兮的。   见到大哥大嫂,他笑着打了声招呼,可能远香近臭吧,同样是被父母偏心的兄弟,他对大哥大嫂的意见,远比对老三两口子的意见少得多。   “我买了点熟食回来,咱们兄弟好久没喝一杯了,等会儿去爸妈那儿吃顿饭吧。”   项拥军提了提手里的袋子,里面装着半只烧鹅和一些卤味。   “这些日子爸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经常提起你,说之前的事情,他们也有对不住你的地方,可拉不下脸来和你道歉,老二啊,一家子没有隔夜仇。”   项拥军就像是个稳重的老大哥,拉着项护军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   “我难得回来一趟,你就当给大哥一个面子成不?我和你大嫂回家的日子少,我侄女又长大了一些吧,你大嫂还给她挑了一个发夹,也不知道宝宝喜不喜欢。”   “好。”   话说到这个份上,项护军也只能答应。 第164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5   “要不你和宝宝在家随便对付一下, 晚上就别过去了吧。”   收拾好东西,项护军慢慢磨蹭到郁美芬的身边,小心翼翼地说道。   “人家都上门来请了, 为什么不去?再说了, 就你一个,我怕你被人吞了。”   郁美芬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果然是亲儿子亲兄弟呢, 被伤了那么多次还是会心软, 她心里也有些气,可她明白,项护军能够为了她们娘俩,为了这个家做到这种地步,已经十分不容易了。   “再说了, 你大哥不是买了烧鹅卤味回来吗, 咱们也去蹭一顿好的。”   因为要承包山地的缘故, 这段日子郁美芬都不敢像以前那样花钱大手大脚了,这一点十分直接的体现在了家里的伙食上, 宝宝最爱吃的熟食店里的鸡翅尖她都有一段时间没有买了。   “媳妇, 你真好。”   项护军有些感动,他知道媳妇完全是因为体恤他, 才会答应大哥的邀请, 给那边一个台阶下。   “知道我好,那就对我更好一些。”   郁美芬嗔怪地瞥了他一眼, 手指在他胸膛轻轻一点, 性感风情显露无遗。   对男人不能一味的紧,那边毕竟是他亲爹亲妈,几十年的感情哪里是那么好断的, 她稍微大度些,只会让男人觉得她委屈,到时候那边再做几件糊涂事,这个男人的心就会越来越往她和闺女这边靠。   ******   “宝宝,你不想和我一起去摸鸟蛋吗?昨天我找到了一个鸟窝,数了数,里面有六颗鸟蛋呢。”   霍回跟个柱子一样立在宝宝面前,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他的脸上很少会有其他表情,大多数时候,都显得冷冰冰的,因此当他全神贯注看着一个人的时候,不会让人感觉到温馨,反而怪吓人的。   不过宝宝不怕他,因为他长得好。   “不了。”   想着烤鸟蛋香喷喷的味道,宝宝吞咽了一口口水,然后做出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紧闭着眼睛,晃着脑袋十动然拒。   “那去摸鱼?”   霍回有些说不上来的烦躁,那一窝鸟蛋是他之前爬树摘野果的时候意外找到的,他观察了两三天,都不见大鸟回来,据他猜测,这个鸟窝的主人很有可能在捕食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不会再回来了。   没有母鸟的鸟蛋没办法孵化,还不如吃了算了。   他以为宝宝会很开心,可对方似乎对鸟蛋并不感兴趣。   “算了……”   宝宝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囧字,嘟着嘴巴为难坏了。   考虑到这段时间可能随时出现的霉运,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宝宝坚定了自己的立场,坚决拒绝任何可能出现危险的游戏。   “霍回哥哥,你是大孩子啦,你要和大孩子一块玩,我们是小孩子,小孩子都是和小孩子一块玩哒。”   福囡囡和宝宝十指紧扣,仰着脑袋,奶声奶气地跟霍回说道。   她有好多堂哥,那些堂哥都很疼她,但很少陪她一块玩耍,因为堂哥们都是大孩子了,他们玩的游戏不同,没办法在一块玩耍。   福宝不太明白,为什么霍回总是来找宝宝玩。   “哎——”   福宝像个小老头一样叹了口气,模仿奶奶但表情,无奈地看了眼霍回,就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但孩子。   “霍回哥哥,这两天我不怎么想动,你就不用管我啦。”   宝宝对着霍回摆了摆手,等她小小的倒几次霉,度过了之前使用言灵能力的劫难后,她就可以再次获得自由啦,现在她还得黏着福囡囡,争取将霉运降低一些。   “到时候我再来找你玩。”   说完,还冲霍回甜甜一笑,福宝见到她笑,也跟着冲霍回咧了咧嘴巴。   霍回觉得,自己从宝宝身边的小胖妞的笑容里看到了得意。   他默了默,转身离开。   宝宝不愿意动,他可以去将那几个鸟蛋捡回来,烤好后再送给她,要不然过段时间,那些无主的鸟蛋可能会早一步成为山林里其他动物的食物。   “宝宝,还要牵着吗?”   看到霍回走后,福囡囡挺了挺小肚子,隐藏着小高兴,软乎乎地问道。   “牵着,牢牢牵着。”   宝宝看这俩人十指交扣的小手,沉稳地点了点头。   经过她多次实验,每当她使用言灵能力,许下一个比较大的愿望时,霉运持续的时间都会比较长,每当这个时候,要是和福宝离得近些,遇到的倒霉事会少很多,倒霉的时间也会短一些。   因此昨天在保佑完爸妈创业顺利后,她就迫不及待找到福宝,跟她手牵着手,玩连体婴的游戏。   目前为止,她吃到了两颗外表红彤彤,实际酸涩的刺泡果;平底走路崴脚一次;遭遇空袭鸟屎一次……   路上也遇到了王阿伯家那群被放出来遛弯的霸王鹅,可能因为福宝也在场的缘故,那群打遍全村无敌手的大鹅居然没有主动发动攻击。   宝宝捂着屁股警惕地看着大鹅走远,越发重视福囡囡的能力,死不肯撒手,占尽了福囡囡的便宜。   “哎,真拿你没办法。”   三岁的小姑娘模仿能力已经很强了,估计平日里没少见爸妈这么说话,这会儿福囡囡也学着爸爸的样子,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宝宝的头发。   她心里可高兴宝宝这样粘着她啦,不过她不能表现出来,因为她已经过完三岁生日,是一个大了一岁的孩子了,她要比去年的自己更加懂事呢。   福囡囡用空出来的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眼睛都快笑成了两道小月牙喽。   嗯,她真的没有因为宝宝黏她而不黏霍回哥哥而感到高兴,她是个大度的乖孩子。   直到晚上收摊了,项护军两口子要带宝宝去项家小楼那里吃饭,两个孩子才被迫分开。   “宝宝!”   “福宝!”   隔着一段距离,两个孩子还遥遥相望,伸着手想要够到对方。   傅家两口子和项护军夫妇见到这一幕真是哭笑不得,亏的生的是俩闺女,要是生的是一男一女,干脆给孩子定娃娃亲得了,瞅她们难舍难分的模样,反衬得他们成了破坏牛郎织女的王母娘娘了。   没了福宝的福气保佑,之后地每一分每一秒,宝宝都无比小心,警防霉运来袭。   “老二来了!”   一路上还算平安,没什么倒霉事发生,走到小楼时,项拥军和徐妮两口子正在院子里看家里移栽的那棵冬枣树,似乎准备摘点脆枣回去。   见到项护军一家三口过来,项拥军转移了目光,笑着和他们打了招呼。   “二弟妹啊,咱们也好长一段时间没见了,哈哈,这是宝宝吧,长高了不少,越来越漂亮了。”   项拥军回家的次数并不频繁,可能好几个月才会回来一趟,更多时候,是老两口带着地里收获的瓜菜粮食以及杀好的鸡鸭进城探望这个大儿子。   两口子最近一次回来,都已经是清明祭祖的时候了,一晃眼已经过去四五个月了。   “二叔,二婶,小妹。”   徐妮拍了拍一旁的儿子,戴着眼镜,看上去有些文气的项振家总算将目光从新鲜水灵的脆枣上挪开,有气无力地向项护军一家打了声招呼。   他和姥姥那边的亲戚更亲,爸爸这边的亲戚都在老家,几乎没有相处过,走在路上打个照面都不见得能认出来。   “大哥大嫂。”   郁美芬淡淡地喊了一声。   “大伯,大伯母,家家哥哥。”   宝宝也表现的像一个乖巧的孩子,对着他们挨个打招呼道。   “大哥大嫂的面子就是大,有些人一年到头不登门,这会儿倒是过来了,小的也是,都会喊人了。”   王梅手里拿着一个沥水的篮子从小厨房里出来,里面是切好的菜叶和菜梗,正准备拿去水井边清洗。   她觉得老二一家心机深,势利眼,知道大哥一家最有本事,所以大哥一开口,就跟狗似的摇摇尾巴过来了,见面了也只和大哥一家打招呼,就跟没看到他们三房的人似的。   “那是,老三媳妇,不是我说你,你家小妮年纪也不小了,你也应该教她学说话了。“   郁美芬反刺了一句,想阴阳怪气指责她闺女没教养,不会打招呼,先看看自己的孩子是怎么养的,她见到二伯一家上门,有喊过一声吗。   “你——”   王梅涨红了脸,伸手重重在蹲着的项小妮后背拍了一下。   “哑巴了,快喊人啊!”   项小妮还在警惕地瞅着宝宝呢,生怕她又反弹自己,没料到她妈突然给自己来了这么一下,直接膝盖着地,砰地一声跪在了地上。   膝盖传来剧痛,后背也火辣辣地疼,小姑娘嘴巴一瘪,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有什么话好好说,干嘛打孩子啊!”   徐妮觉得尴尬,赶忙上前拦了拦。   “这一天天没消停的时候。”   林婆子也风风火火从小厨房里走了出来,她瞅了眼站在院子里的老二一家,可能被警告过,倒没再说什么酸话。   “就剩几道菜了,赶紧去屋里坐着吧,你们哥几个,陪你们爸喝点酒。”   她挥了挥手,看着哭闹的大孙女,一会儿觉得老三媳妇没事找事,一会儿又觉得老二媳妇是个挑事精。   刚刚院子里的对话她都听见了,老三媳妇也没说错什么啊,一群人站在面前,怎么只和老大一家打招呼,不和老三一家打招呼呢,肯定是老二媳妇还记着仇呢,之前她没有说错,那就是一个心眼小的。   “好了好了,别哭了,你大伯买了烧鹅和卤猪脚肉回来呢,去晚了就被别人抢光了。”   林婆子又对着项小妮哄了几句,听到烧鹅和卤猪脚肉,项小妮的号啕大哭变成了小声抽泣,想到宝宝这会儿已经坐在椅子上了,她赶紧收住哭声,擦了擦眼泪,瘪着嘴冲向吃饭的堂屋。   “你也是,不知道你爸心里头的算计呢,和她争这些有的没的。”   此时院子里只剩下林婆子和王梅俩人,她压低声音,在王梅的耳边没好气地说道。   “等会儿消停些,你要是还盼着你儿子好,希望老二一家能帮衬着些,就压压你那脾气,再不高兴,也得哄着郁美芬。”   话是这样说,林婆子自己也有些气不顺呢。   那是她的儿子,是她肚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现在反过来要她这个亲妈低头,低三下四求他们办事。   林婆子猛的喘了两口气,不想了不想了,都是为了后代子孙,她委屈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说完话后,林婆子转身回了厨房,还有几道菜要烧呢。   王梅瞅了眼堂屋,大嫂和郁美芬都已经上桌准备吃饭了,看着手里待洗的青菜,王梅跺了跺脚。   虽然公婆想的很美,可她始终觉得,郁美芬并不是容易松口的人。   她的脸上一会儿晴,一会儿阴,急着用菜的林婆子又催促了几句,她才慢吞吞地挪到水井旁洗菜。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那俩口子领养了一个闺女啊……要是当初没有养这个孩子……哪还有这么多事呢……   王梅淘洗着切好的菜叶,心思已经完全不在洗菜这件事上了。 第165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6   “来, 老二,吃一块大腿肉,这烧鹅肉啊, 就这块肉最肥。”   平日里作为大家长, 项老头在吃饭的时候基本上是不说话的,他这人绷地紧, 对三个儿子和家里的孙子孙女们都不苟言笑, 板着一张脸, 好像这样就有大家长的威严了。   今天他一改常态,不仅开口了,还主动夹了一块最肥的鹅腿肉放到了项护军的碗里。   “宝宝是吧,也给你夹一块,这么大了, 也认人了吧, 我是你爷爷。”   他努力扯着嘴角, 想要表现出自己的善意。   宝宝觉得眼前的这个老头笑起来有些吓人,可谁让他是自己爸爸的老爹呢, 这会儿她也只能乖乖端着碗凑到他的筷子下面迎一迎, 不敢真的等他将鹅肉夹过来。   她实在是不喜欢小楼这儿等吃饭氛围,香喷喷的鹅肉在嘴巴里没什么味道, 她甚至还发散了思维, 思考这是不是也是霉运的其中一环。   这个时候郁美芬已经回过味儿来了,显然这群人是来者不善。   她也不开口, 就看这群人到底准备干什么, 沉默的时候,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这烧鹅卤猪脚肉都是好东西, 她得给自己男人和闺女多夹一点,反正不吃白不吃。   “老二啊,之前的事……是爸没想通,你们现在小日子过的挺好的,说明你做得对,是我们老的太迂腐,有些着相了。”   项老头含含糊糊地说道,因为宝宝在场,他不可能直接点名领养孩子这件事,不过即便说的这么含糊,该听懂的人还是能够听懂。   “爸做错了,爸给你赔个不是。”   项老头给自己和二儿子斟了一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那一杯一饮而尽。   “二哥,我也要给你赔个不是。”   一旁的项爱军显然被老头教过,也跟着将面前的高粱酒一口闷干。   “我和王梅这些年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可是二哥,咱们几十年的兄弟了,爸妈现在年纪也大了,咱们就学着电视里演的那些武侠剧一样,一笑泯恩仇行不?”   项爱军满脸惭愧地说道,他还说起了兄弟们小时候的趣事,说到了项护军小的时候发烧,林婆子在他枕头旁守了一整宿,不断的用湿毛巾给他降温的旧事。   项护军的表情从一开始的沉闷,慢慢地有了一些动容。   郁美芬之前到担心一点都没有错,对于她来说,老项家没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东西,可对项护军来说,这里有他亲爹亲妈,有他的亲兄弟,他人生的前二十年,都和这些人一块度过。   纵然兄弟们大了以后有了各自的心思,可年幼时的兄弟情深是真的,纵然爸妈偏心,可也曾经给过他关怀爱护。   现在他偏向老婆孩子,一来是因为爱与责任,二来也是因为小楼这边的项家人做的太过分了,把他的心给推远了。   这不,现在他们说一些软乎话,项护军的态度也跟着缓和了。   郁美芬嚼着猪蹄肉,心里思索着应对的法子,她既然能将这个男人拉过来一次,自然能拉过来第二次。   “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项护军的声音低沉浑厚,他跟在项老头和项爱军之后,干了那一杯酒。   听了他的话,郁美芬的心情有些沉闷,那些事情怎么过得去呢!   “这就对了!”   项拥军在一旁看的很高兴,是他把老二叫过来的,他觉得老二和家里和解,是他的功劳。   “好好好,我和你妈就你们三个儿子,心里盼着你们每个人都好,你们是打断骨头都连着筋的亲兄弟啊,在我和你妈走后,再也没有比你们兄弟更亲的人了。”   项老头在一旁连连说好,“老二啊,爸妈真的不是偏心,只不过当父母的,希望自己的每一个孩子都过得好,你比老三有本事,爸妈就想着让你帮衬一下老三,不代表我们心里没有你,以前那些,都是你妈气头上的话,当不得真。”   他又解释了一番以前林婆子说的当没他这个儿子之类的话,将那些话归结为气话。   项老二低着头,似乎在认真听,项老头见状,又冲着一旁的老三使了个眼色。   “是我没用,三个兄弟里,就数我最没出息了。”   项老三见状,咬了咬牙,按耐住一腔愤懑,说出了一早就打好腹稿的话来。   “大哥有正经工作,捧铁饭碗,二哥你种田厉害,种出来的庄稼收获的早,产量也高,总能卖出好价钱,不像我,现在还得靠爸妈帮衬,可是大哥二哥,我这心里头也苦啊,大哥就振家一个儿子,二哥你们家是个女儿,还不用准备建房子娶媳妇的钱,我呢,三个孩子,其中两个是儿子,说句让你们看不起的话,能不能送仨娃都去念书我都没把握。”   项老三说着自己的为难,一边还用余光偷瞟老大和老三,看他们的态度。   在他心里,不仅老二应该帮衬他,老大也应该出点力。   这些年爸妈是他养的,老大拿回来的那点孝敬根本不顶什么用,光是从家里拿回去的瓜菜鸡蛋肉都比他拿回来的东西值钱,再说了,家里早些年在老大身上投了多少钱啊,好不容易供出一个铁饭碗,结果他后脚就结婚了,工资也不往家里交。   徐妮在桌子底下拉了拉丈夫的衣摆,她是个精明的女人,听出了项老三的埋怨,他们这趟来只是为了让老二听话,免得爸妈将主意打到他们身上,可不是回来让他们啃来的。   项拥军给了她一个眼色,表示自己心中有数。   “华家和耀家也开始念书了,镇上的小学不行,老师们都不会教,俩孩子的成绩比起振家差远了,我打听了一下,乡下户口的孩子也能去县里念书,就是得住晓,要不就得让王梅去县里租房子陪读,这个数目不大,可也不算小,诶,说来说去,都是我的这个当爸的没本事。”   说着,项爱军又闷了一杯酒。   “老三啊,要是有能力,还是得让孩子念好的学校,现在不比咱们小的时候了,学历很重要,在孩子的教育上可不能马虎了,都是一家兄弟,你实在有难处,我和老二都会帮你。”   这也是他回家前跟爸妈沟通过的,说是帮忙,实际上他的那笔钱爸妈不会要,反倒是老二,挣得钱不少,不能花在一个早晚要嫁人,还和项家没什么关系的丫头身上。   “老二,你说是不是。”   说着,他看向了一旁的项护军。   刚刚大家一起喝了几杯酒,项护军的态度已经软化下来了,他们自认,项护军还是以前那个老实巴交又厚道的兄弟。   “是该帮。”   项护军放下酒杯,缓缓开口,听到他的这句话,郁美芬差点没炸开。   “大哥,也就是听了你这句话,我才敢和你开口,我和美芬,想问你们借一笔钱,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还的。”   原本因为项护军头一句话挂上笑容的项老头等人,因为他后面那句话,直接愣住了。   不是应该出钱帮衬老三吗,怎么还开口借钱呢?   郁美芬也愣住了,凝神看着和以往一样笑得跟个憨憨似的男人,刚升起来的火气渐渐压了下去。   “怎么问老大借钱?你这些年卖菜攒了不少吧,还有前不久征地赔的钱呢?”   项老头有些急,这些可都是培养他孙子的本钱呢。   “我和美芬把老宅子后面那块山地给包了下来,准备种果树,养鸡鸭,之前包地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现在才发现包完地后还有一堆地方等着花钱,以前攒的钱花完了,还问傅家和美芬娘家借了点,这段时间不是在拉网准备把那块地围起来吗,又没钱了,我和美芬都考虑要不要去银行借一笔了。”   项老二一脸憨厚像,光看这张脸,压根不会让人怀疑他在说谎。   家里缺钱是真的,可这段时间卖凉茶赚了一些,再加上傅家借的几百块,暂时还是够用的。   “怎么还和银行借钱了。”   项拥军两口子倒吸一口凉气,即便对于他们这样长期住在县城里的人来说,去银行借钱,也是很不靠谱的行为。   这钱要是还不上……   两口子互看了一眼,担心牵连到自家。   “包什么地啊,你包了多少亩地啊。”   项老头也急了,“去村里租几亩地种种不就得了吗,种什么果树,养什么畜生,你们以前也没做过这些事啊,老二啊,过日子要脚踏实地,别看人家养鸡养鸭赚了点钱就以为你也能赚,前年那谁,不也跟着凑热闹养了两三百只鸡,结果一场鸡瘟,全给养死了,现在一家人还拉着饥荒呢。”   他怕老二两口子把钱给糟蹋了。   “我和美芬心里有数,大哥,你手头宽不宽裕,能不能借我们五百块钱,你放心,我和美芬给你打借条,就算养鸡鸭种果树亏了,到时候我努力种菜也会给你还上的。”   项护军诚恳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大哥大嫂,再一次开口。   “老二啊,实在是对不住了,我和你大哥住在城里开销大,这些年也没攒下多少钱,你要是早一个月跟我们开口,我们还能凑五百块给你,可不巧的是,前段日子你大哥同个办公室的同事买房,问我们借了几百块钱,给了我们一分利,说是要借两年呢,现在我和你大哥手头就一些零散钱,想借你也有心无力啊。”   徐妮会说场面话,她抢在老大面前开口,一下子就将自己不想借钱的态度描述成了有心无力。   “老二,你好好的日子不过,折腾什么啊!”   项老头又摆起了一家之主的架子,“之前种地不是挺好的吗,你们两口子就一个闺女,折腾再多钱有什么用?”   主要这么折腾不一定能挣到钱,要不然,项老头还真不介意他们怎么搞,他就担心老二两口子把手里的钱折腾光了,还欠一屁股债,到时候拖累家里人。   “我是只有一个闺女,那又怎么了?人家家里的孩子有什么,我家闺女也得有什么。”   项护军还是憨憨笑着,只是眼神渐渐冷了下来,语气中透露着不可撼动的坚定。   “爸爸真好,宝宝爱你呦。”   作为一个乖巧粘人又可爱的小棉袄,这个时候,必须要像爸爸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   宝宝放下筷子,双手放在胸前,比了一个爱心,萌死个人了。   项护军和郁美芬看着嘴甜地流蜜的闺女心里暖暖的,项家其他人不这么觉得,只觉得老二家养的这个孩子太作怪,老二两口子也是傻的。   “既然大哥没钱就算了,我和美芬再想点办法,实在不行,就去银行借点钱呗,地都包了,现在只给了两年的承包费,还有八年没给呢,希望之后能挣到点钱吧,要不然,真的要把裤子也给赔光了。”   项护军叹了口气,倒也没缠着老大一家借钱。   但这样一来,酝酿了一肚子话的老三也不好意思向项护军开口要钱了。   这一餐,项家人都食不知味,不过可能因为项老头之前叮嘱过,倒是没有人针对郁美芬娘俩说什么酸话,两家人的关系看似融洽了一些。   可缓和关系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老二的钱啊,现在他不仅没钱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即便缓和了关系,又有什么用呢?   项老三心里哽着一口气不上不下的,真快把他憋坏了。   ******   “项老二,你可真是不一样了。”   从小楼那儿离开的时候,郁美芬忍不住仔细端详了一番自己的男人,怀疑他是不是一直都在扮猪吃老虎,今天居然用那样的方式,将那边的人挡了回去。   她还以为,这个男人要对那边心软了呢。   “有啥不一样?”   项护军笑了笑,又颠了颠抱在怀里的闺女。   他没有说,其实有一瞬间,他确实心软过,他心里有那么一丝期盼,他的父母和兄弟真的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过分,来求他谅解了。   如果那个时候,老大肯借一点钱,爹妈也主动提出可以帮衬他们一点,他可能真的会心软的。   可惜啊……   项护军仰了仰脑袋,好像是在看天空中的月亮,实际是为了将眼泪收起来。   他是个男人,在媳妇闺女面前怎么可以哭呢。   两口子默契地不谈吃饭时发生的事,他抱着闺女,郁美芬紧紧挽着他的胳膊,一家三口在月光下,慢慢朝家走去。   ******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宝宝身上都没有发生太倒霉的事情,以至于宝宝都开始怀疑,自己许下的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愿望,很有可能爸妈本身就在种植和养殖上拥有不错的天赋。   时间一长,她也就放心了,继续开始自己调皮捣蛋的乡村孩童生活。   项护军和郁美芬愈发忙碌,在天气转凉,凉茶生意渐渐淡下来后,两口子开始忙起了自己的种养殖事业。   一开始,郁美芬只买了五十只鸡苗,二十只鸭苗,这些小鸡小鸭长得很快,每天光给它们煮饲料都是一个体力活,不仅这样,她还得经常处理鸡鸭粪便,收集起来制作肥料。   两口子本来都是半文盲,为了更好的科学养殖,两人都报名了扫盲班,买了一堆养殖种植方面的书本苦读,还厚着脸皮找牲畜站、农业所的工作人员请教,一颗心全都放在了后山那一片地上。   项护军更黑了,郁美芬那样白胖丰腴的女人,也瘦了一大圈。   养殖生意回本周期慢,期间还要不断往里面投钱,好在之前两口子买菜结交了一大批做饮食生意的人,他们养出来的鸡鸭鱼品质都不错,很快就靠着这些关系建立起了一些比较固定的销售渠道。   傅家前年也将铺子开到镇上去了,他们家的食材供应也大多来自项护军两口。   等到第三年的时候,他们承包的后山里已经养了一千多只鸡鸭,还为此雇佣了两个中年妇女,项护军的果树也在这一年开始有了收获,回本的日子,似乎就在眼前了。   “小姑娘,喊一下你爸妈,给我来六箱鸡蛋,两箱鸭蛋。”   一辆大货车停在了项家门口,副驾驶下来一个人,问宝宝买蛋。   因为养殖的鸡鸭比较多,每天产下的鸡鸭蛋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光靠他们自己的销售渠道根本吃不下那么多鸡鸭蛋。   至于同个村子里的人,大多也养了鸡鸭,只有少数人会来他们这里买。   还是宝宝聪明,建议爸妈在家门口竖了一块牌子,写上了内有农副产品销售点,鸡鸭蛋特价的标示,偶尔路上经过的车辆看到,都会拐弯进来买点鸡鸭蛋以及其他农副产品回去。   这里还得感谢之前建好的马路,因为拓宽的缘故,原本距离道路还有二三十米远的项家这会儿几乎就在道路边上了,还因为项护军两口子之前卖凉茶,还允许工人免费打井水喝的缘故,修路的工人跟他们结了点善缘,用最后剩下的一些建筑材料帮忙修了修国道弯进项家老宅的那条小道。   这两年这条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越来越多了,不少人长期走这条道,居然也将项家这个农副食品销售点的名气给打出去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家卖的鸡鸭蛋个头比别人家的大一圈,买的多,价格还更实惠。   现在经常有开车路过时顺便带几箱鸡鸭蛋以及一些活鸡活鸭还有瓜果蔬菜,很多要的量还比较大,都是顺便给家人同事带的。   只要不是大夏天,鸡鸭蛋还是比较容易长期放着的,自从有了这一条零售渠道,很少有鸡鸭蛋爆仓的情况发生。   前年郁美芬还买了一些孵化灯回来,专门孵化小鸡小鸭,现在家里还往外批发鸡苗鸭苗,附近几个村子里要养鸡鸭,大多都会来郁美芬这里买。大家都说郁美芬养殖有一手,她这儿买回去的小鸡小鸭比别处买的更强壮,不容易死掉,于是家里又多了一个进项。   看到生意上门,坐在遮阳伞下的宝宝赶紧跑回屋里大喊了一声。   “叔叔,你等一等,我妈妈马上就过来了。”   听到了回应声,宝宝又扭过头,礼貌地和那个客人说道。   “好!”   他也不急,趁着这个时候,打量起了放在门口长桌上的那些水果。   西瓜圆滚滚的,瓜藤的切口还呈鲜嫩翠绿的颜色,一看就是今天刚从地里割来的,边上还摆着一堆葡萄,是本地的品种,半青半紫,颗粒很大,看着就诱人。   桌子上摆着两盘水果,一盘是切成小块的西瓜,还有一盆是采摘过程中掉落的葡萄粒,中间有一块牌子,写着试吃。   这也是宝宝提出的建议,男人拿起一块西瓜吃了起来。   又是一声汽车刹车的声音,在男人的货车之后,又有一辆小轿车停了下来,正在吃瓜的男人也下意识的看了过去。   小轿车里下来了三个男人,穿着打扮和本地人有些不太一样,似乎更时髦一些。   尤其是站在中间的那个男人,穿着西装皮鞋,戴着金丝框的眼镜,斯文中透露着一些威严,看上去不像是一般人,宝宝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难道也是来买农副产品的?   宝宝疑惑地看着几个向她走来的男人,随着他们不断靠近,她越发觉得中间的那个男人,似乎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小朋友,我问你件事,你认识一个叫徐秀青的女人吗?”   三人中模样比较普通的年轻男人弯下腰冲着宝宝问道,询问的时候,他还从口袋里掏出了几颗糖果。   宝宝瞥了眼糖果的牌子,上面还写着英文。   不过她没有接,因为这是陌生人给的。   徐秀青?   她思考了一会儿,这个名字也有些耳熟,可是她想不起来了。也是,村里人打招呼也很少会喊全名。   “你们是?”   这个时候郁美芬和项护军正搬着几箱鸡鸭蛋出来,看到一个眼生的男人跟小闺女凑的那样近,顿时紧张起来。   郁美芬放下手里的鸡鸭蛋,蹭蹭蹭跑到闺女面前,将她护在身后,警惕地看着这几个打扮有些不太一样的男人。   “你、你是……”   郁美芬认不出来,项护军却认出来了,他看着那个模样气质发生改变的男人,都有些不敢认了。   “霍青时!”   犹豫再三,项护军喊出了一个名字。   那个戴着金框眼镜的儒雅男人缓缓点了点头。   “是我,项二哥。”   听到他的回复,项护军心里一沉。   当年霍青时是怎么离开的,他可没有忘记,现在他回来了,是来认亲,还是来复仇呢? 第166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7   霍青时的年纪其实比项护军还大几岁, 只不过徐秀青的年纪比项护军小,两家之间有一个比较远的亲戚关系,因此当年霍青时一直随徐秀青喊项护军一声二哥。   转眼十四年的时间过去了, 常年在地里劳作, 风里来雨里去的项护军和霍青时再站在一块时,好像真的成了对方的老大哥。   郁美芬嫁过来的那一年, 霍青时已经离开了塘丰村, 因此她并不认识眼前这个男人, 不过凭他对自己男人的称呼,郁美芬也知道两人是旧相识了,于是她主动接过招揽那个买蛋客人的工作,让项护军去招待客人。   “先进屋吧。”   项护军看了眼不远处的小轿车,估摸着霍青时这些年应该是发达了。   “好。”   霍青时应了一声, 他对徐家人有恨, 但对于其他不想干的人, 他也不至于迁怒。   “宝宝,你去帮你妈算账。”   进屋的时候, 项护军冲着宝宝挥了挥手, 想把她支开。   “这是二哥的闺女?真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第一眼见到宝宝的时候,霍青时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孩子模样出落的太好, 粉面桃腮,跟个雪团似的。   “哈哈哈, 像她妈。”   项护军就是个炫女狂魔, 对于别人的夸赞从来不会谦虚,反而觉得对方很有眼光。   “你离开也有十几年了,应该也有孩子了吧。”   项护军想着, 霍青时离开的时候徐秀青还没发现自己怀孕了,离开这里后,霍青时也不可能一直单着,这么多年了,或许早就有了其他的孩子。   “没有。”   霍青时摇了摇头,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有些冷淡。   “怎么……”   想到当年那桩糊涂事,项护军尴尬地收回了未尽的话。   本应该听从爸爸的话离开的宝宝小心翼翼地瞅了瞅陌生叔叔的脸,又思索了一下她爸刚刚的态度,在一群人进屋后,偷偷摸摸的跟了过去,准备偷听。   她想起来了,这个有些眼熟的叔叔像一个人。   ******   “家里有点简陋,你们快坐下,喝点什么?有凉白开,还有黄桃罐头。”   项护军在热情的招呼客人,看着家里简陋的环紧,和霍青时等人一看就很发达的打扮,他心里也有些说不上来的自卑。   这两年家里的钱全都投到后山坡那片地里去了,鸡鸭还好一些,不断生钱回血,但他侍弄的那一大片果树都在栽种两三年后才会大批量结果,再加上前期的投入,家里一直都没有余钱好好折腾一下家里的房子。   直到现在,他们住的还是老平房,里面的家具也大多都是旧的。   好在今年果林已经开始大批量结果了,早就有二道贩子找上门了,给的价钱也不错,等卖了这一批果子,家里就有余钱了。   “不用麻烦了。”   霍青时摇了摇头,说话的时候,他也在打量附近的环境。   村子的样貌和他离开那一年有些变化,外面的大马路更加宽敞平整了,虽然没有往村里走,可遥遥望去,也看见了几幢楼房。   至于他现在身处的项老二家,虽然房子简陋,可他也没有看低人家,因为他还记得自己还没进院子时看到的那一幕。   项护军家外头的招牌很显眼,这本就是为了吸引来往车辆所设立的,用色鲜艳,字体很大,霍青时虽然还没有和项护军交流,却已经知道了现在他们家所经营的生意。   “现在家家户户日子都比以前好啦,我和你嫂子承包了后面的山地,自己养鸡养鸭种果树,虽然累了些,收入倒也过得去。”   虽然霍青时说不用麻烦了,可项护军还是给三人倒了三杯凉白开,他见霍青时的目光被放在院子里的那堆肥料和农具吸引,又多说了几句。   “那挺好的。”   霍青时有些意外地看了眼项护军,在他印象里,对方是一个老实厚道,还略微有些保守的男人,没想到对方居然有那样的魄力承包山地。   “哈哈哈,还行吧。”   以前也不是多么熟悉的人,十几年没有见面了,更是生疏,项护军本来也不是能言善辩的男人,寒暄了几句,氛围就陷入了沉寂之中。   “那个……”   项护军知道霍青时是为什么来的,本来这件事他也不应该掺合,谁让这些年他闺女和霍回那个孩子好呢,项护军想了想,还是开口了。   “秀青死了,产后大出血。”   项护军觉得,霍青时对于徐家人应该是恨的,设身处地的想,谁能原谅一个烧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还囚禁了自己三年的仇人呢。   虽然霍青时现在看上去日子过的挺好的,可项护军知道,在那个年月里逃走的知青,没有大学录取通知书,没有回城证明,即便回到了城市,也会被当成盲流驱赶。   他不知道那几年霍青时是怎么熬过去的,但绝对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霍青时正端着水杯准备喝口水,听到项护军的话,手抖了抖,斟满的凉白开溅到了手背上。   死了!   霍青时脑海有一瞬间的空白。   他恨徐秀青,但不能否认,他曾经也爱过那个女人。   霍青时是一个很有主见的男人,当初他会选择和乡下女孩结婚,绝对不是因为娶了当地的姑娘,就能过上相对宽松的生活,曾几何时,他满脑子的想法都是要给徐秀青一个幸福的未来。   他爱那个女人,也相信那个女人,所以才会在偷偷摸摸参与了高考后,只告诉了她一人。   霍青时知道,徐家那些人并不相信他,尤其是徐秀青的几个哥哥,总觉得他会和其他回城的知青一样一去不回,抛弃乡下的妻子,那段时间,他们对他很是提防,生怕他偷偷离开。   于是高考刚恢复的第一年,霍青时没有报名,除了想要更好的复习外,也是为了降低徐家人的戒心。   果然,等到了第二年的时候,徐家人对他的戒备降低了,他偷偷摸摸报名了考试,这件事,他只告诉了自己的枕边人。   高考结束后的那段日子,霍青时一直都很兴奋,他买了很多报纸,研读了当时的所有新闻,他觉得现在的城市处处都是机遇,他有信心,即便带着没有城市户口的妻子进城,也有办法养活妻子,为此在报考学校的时候,他还特地选了一个补贴比较高的专业。   这样期待又兴奋的心情结束在不少知青陆陆续续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后,他的成绩早已超过了那个学校那个专业的录取线,可他迟迟收不到录取通知书,霍青时按耐不住,跑去了邮局,才知道自己的信件早就已经被人领取。   录取通知书被烧了!   他柔弱的妻子更信赖自己的亲人,也可能是越来越多的知青一去不复返的现状带给她太多惶恐不安的情绪,她终究还是和自己的兄长们吐露了这个秘密。   之后的生活,是霍青时不愿意想起,却又日日夜夜出现在噩梦中的记忆。   所有的爱意,在那三年的时间里被慢慢磨成了憎恨和恶心。   霍青时永远也忘不掉,明明自己已经那样憎恨那个女人,为了降低她的戒心,却还不得不委曲求全,扮演一个好丈夫的屈辱。   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为了达成目的,出卖自尊和身体的男妓。   因为这段记忆,这些年来,明明有无数的女人像他示好,他也没办法产生冲动,明明已经不惑之年,膝下却没有一个孩子。   项护军猜的没错,霍青时这一次回来,确实是为了报复徐家人。   只是他没有想过,那个他曾经又爱又恨的女人已经死了。   “死了十三年了,那段时间她的精神一直不好,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吧,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大出血,生下孩子后没多久就断气了,临去世前,她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霍回,是个男孩子。”   项护军不知道霍青时会怎么看待霍回那个孩子,可项护军想着,霍青时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小孩,再怎么说,霍回也是他现在唯一的孩子,要是他愿意带着霍回离开,怎么说也比让霍回一直留在徐家人身边来的好。   “啪——”   霍青时瞳孔一缩,手里的水杯直接落在地上,摔成了碎片。   霍回……   是他理解的那个霍回吗,十三年,难道说……   霍青时怎么也没有想过,自己跟徐秀青之间还有一个孩子。   是了,那段时间,他为了降低徐秀青的戒心,让她偶尔放开锁着自己的铐链,他们有过一段时间的“浓情蜜意”。   徐秀青会在那个时候怀上他的孩子,其实并不奇怪。   “那个孩子和你长得挺像的……你也知道,徐家那几个男人都疼自己的妹子,他们觉得霍回的出生害死了自己的妹妹,这些年对他很不好,徐家老太太倒是顾念着这是自己闺女唯一的血脉,搬出了儿子家,将霍回养大,可她也不是真心喜欢这个孩子,看着那张脸,对他也是动辄打骂。”   项护军想要勾起霍青时的一点父爱,他想着,即便徐家人当年做的过分,可孩子也是无辜的啊,霍青时不愿意原谅徐家人,可给自己的儿子一口饭吃,让他能够念书,这总是可以的吧。   “他都十四岁了,还没念过书呢,在这样下去,这个孩子就要被耽搁了。”   霍青时的脑袋里一片嗡嗡声,这让他听不清项护军絮絮叨叨说的那些话。   他有一个儿子!   他从来没有做过父亲,这种情绪来的突然,又让人觉得惶恐。   霍青时觉得这种情绪应该不是喜悦,因为这一个孩子的存在,正是那段屈辱的历史的见证。   他想要说服自己漠视那个孩子,霍回!呵,那个女人凭什么给他取这样一个名字,是为了控诉他这个父亲吗!   霍青时满腔汹涌澎湃的怨憎,可那个女人死了,疯疯癫癫的,用命留下了这个孩子。   “宝宝,我给你抓了一窝小兔子,之前你不是说想养兔子吗?”   霍回提溜着几只小野兔从外面进来,那些活蹦乱跳的小兔崽子被捏着耳朵,四肢有力地凌空踢踹。   “你在干什么?”   他看着撅着屁股将耳朵贴在门上的宝宝,好奇地问道。   宝宝憋红了脸,捂着嘴巴冲着霍回摆手。   她的脸红一来是因为偷听被抓包,二来也是因为刚刚听到的对话证明了自己的猜测,这会儿她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霍回见到那个男人,有些焦急。   此时屋里的对话也因为霍回的插入被打断了。   霍青时从屋里走了出来,看到了那个穿着不怎么合身的衣服,瘦瘦高高站在院子口的少年。   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第167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8   “太好了, 我爸给我做好了养兔子的小笼,我们现在就把兔子放进去吧。”   宝宝装傻打破尴尬,小跑着上前拉着霍回的手准备朝后山坡走去。   拉了一下, 霍回一动不动, 她稍微用了点力气,又拉了一下, 对方还是一动不动。   宝宝也顾不得偷听被抓包的窘迫了, 忍不住抬头看了眼霍回。   只见他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前方, 身体僵直,手指越发用力,导致被他抓着耳朵的几个小兔崽子挣扎地更厉害了。   他似乎已经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   就这样,一对从来没有见过对方,不知道对方存在的父子在项家的小院子里遥遥对视, 却始终不曾开口。   瘦!   这是霍青时对霍回的第一印象, 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 可比霍回胖多了,即便他那个年代, 家家户户的生活水平都不太好, 可他也不曾瘦到这种地步。   霍青时看着眼前少年轮廓明显的肩骨,不同于削瘦身型的粗壮关节, 显然他生活的环境远比刚刚项护军描述的更要艰苦。   徐家老太太对这个外孙的关心仅限于不让他饿死, 从很小的时候起,霍回就经历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兼之一场场无缘无故的打骂。   等他再大一点后, 会自己设陷阱打猎物,会下河摸鱼虾,实在饿坏了, 会拔野菜吃,日子才稍微好过了一些。   这些年,宝宝经常从家里偷渡食物投喂霍回,可因为经常在山里跑来跑去捕捉猎物的缘故,霍回的身型并没有圆润多少,只是瘦的不像以前那么单薄,多了点结实的肌肉。   宝宝严重怀疑霍回可能已经伤了根基,如果后期得不到精细的调养和足够的营养补充,他可能一辈子都胖不起来了。   这种削瘦,并不是什么好事。   这是他的儿子!   一个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生下来,带有一半他厌恶的血脉的孩子!   理智和情感交杂,黝黑的眼眸里是汹涌的情绪,慢慢的,慢慢的恢复平静,叫人再也看不出他的想法来了。   相比较之下,霍回的情绪就显得简单地多了。   这个人可能是他爸!   他爸看起来混的不错!   他回来了!   他好像不知道他的存在!   几个想法慢慢出现,在思考完后,霍回波澜不惊地收回看向那个男人的眼神,牵着宝宝的手往后山走去。   那个男人不知道他的存在,那应该不是为了他而来的。   那种情况下,和自己怨恨的人生下的孩子,应该也不受喜欢吧。   霍回冷情地想着,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牵着的小姑娘,应该也没人会喜欢他这样不讨喜的孩子,所以他不需要耗费体力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情绪,那样太累,也太浪费了。   “一共三只兔崽,一只母兔,两只公兔,可惜大兔子逃得太快,不然今天就有兔肉吃了。”   养兔子是宝宝的突发奇想,她拜托霍回抓几只小兔子回来,要是这些兔子能够被养殖成功,将来她会送给霍回更多的肉兔。   她的那点奖励,霍回并不放在心上,他清楚,那只是她想要帮助自己的方式之一。   霍回只是想着,自己能够帮宝宝捉到兔子,他在宝宝心里的地位,应该已经比那个胖乎乎只会傻笑的小丫头强了吧。   想到福宝,霍回心里升起了一些警惕心,至于刚刚出现的那个男人,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   ******   “他就是那个孩子?”   在两人的身影消失在眼前后,霍青时终于开口了。   他的眼神依旧望着他们消失的那个方向,可项护军知道,这个问题就是对着他问的。   “嗯。”   他应了一声。   “虚岁十四岁了,还没有念过书呢,徐家人不肯送,村里愿意帮忙出学杂费人家也不愿意送。”   还有一句话项护军没说,当时小学负责招生的老师过来,徐家人直接当着人老师的面说这个孩子他爸就是念书太多丧了良心,抛下老婆孩子逃走的,他是那个男人的种,要是让他念了书,他早晚有一天也会像那个男人一样跑掉。   这些话太过诛心,其实作为旁观者,他们都清楚霍青时跑掉是正确的,在那种情况下,是个人都想要逃离。   “这孩子很聪明的,你也看见了,我闺女和他玩的挺好,她经常教霍回认字,很多生字,他只学了一次就能记住,这一点,应该像你。”   项护军想要勾起霍青时体内一点点慈父心肠。   “你家孩子也就六七岁吧?”   霍青时有些诧异,那个小姑娘不仅模样漂亮,还十分聪慧呢。   “虚岁七岁,今年九月份就要上小学啦,这孩子爱念书,我和她妈都不是什么聪明人,偏偏她脑瓜子特别好使,我和美芬扫盲识字,她比我俩学的还快,有时候遇到不认识的文字,我们俩还得向她请教呢。”   在炫耀女儿这件事上,项护军从来学不会谦虚。   霍青时很给面子的笑了笑,眼神幽幽地望了眼两个孩子离去的方向。   ******   一个下午的时间,霍回都待在后山坡帮宝宝安置那几只不安分的小兔崽子。   项护军以前也没养过兔子,忽略了兔子远超于鸡鸭的弹跳力,他做的围栏稍微矮了些,霍回熟练地借用边上一些剩余的材料加高了围栏,还将顶上疏疏地盖了一层,确保兔子很难跳出这个笼子。   两人就着兔子的饲养问题聊了很长的时间,期间宝宝还去果林里摘了一些熟透的果子和霍回分享。   宝宝是还没有想好怎么说,霍回是有意避让,两人都不曾说起刚刚出现在项家的那个陌生男人。   等到他们磨磨蹭蹭从后山坡下来的时候,霍青时等人早已经离开了,霍回看了眼空荡的院子,垂下眼,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失落。   ******   “爸,今天出现的那个叔叔是霍回哥哥的爸爸吗?”   在送走了霍回后,宝宝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个孩子胆子也是大,都不知道对方是谁,还敢偷听我们讲话。”   项护军扯了扯女儿的小辫子略作惩罚,“那是你霍回哥哥的爸爸,以后看见,记得喊一声霍叔叔。”   他并没有向年幼女儿解释的意思,说完这句话后,就去厨房里帮媳妇干活了。   宝宝好奇对方的来意,也想知道对方会不会带霍回离开,可惜项护军的嘴巴很紧,他似乎觉得女儿的年纪太小,不需要知道这些复杂的事情,根本不愿意告知他们当日的交谈,任凭宝宝怎么撒娇卖乖,都不肯给她一个答案。   不过,宝宝并没有焦虑太久,只过了几天,村子里就传遍了有关霍青时的消息。   当年逃跑的负心知青摇身一变成为了身家过千万的巨富,这一次他回归的身份,是由区政府牵桥搭线请来的投资商,对方准备投资两百万,在区里开办一个电子厂,面向当地招工,计划可以提供近五百个工作岗位。   要知道,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下岗潮造成了大量工人失去工作,现在的情况虽然好了一些,可就业依旧是当地政府和百姓烦恼的问题。   据说霍青时的这个工厂招工一部分工作岗位对学历不做太高要求,也就是说,塘丰村里也有许多符合招工条件的村民。   消息灵通的村民早就从村长口中得知,这一次霍青时回来拜访了一些村干部,在交谈中亲口承诺,会给塘丰村村民留出三十个名额,这个消息一下子点燃了村里人的激情。   当然,霍青时在给出承诺的时候也说过前提条件,那就是不招收徐家人,包括和徐家有姻亲关系的人家。   人家有这个要求也很正常,虽然这些年徐家人一直对外宣称霍青时是个负心汉,害死了他们家的姑娘,可实际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伙儿心里都清楚。   严格说起来,他们也不算清白,当年徐家人关着霍青时他们也都知道,只不过那个时候大伙儿心里对知青都存着怨气,再加上比起下乡知青,大伙儿肯定和徐家人更亲,看到徐家人的做法过火了,顶多就是好言好语劝几句,谁会帮霍青时对抗徐家呢。   最先看到霍青时发达回来的时候,大伙儿还有些心虚,担心霍青时报复他们,现在看到霍青时给村里的年轻人提供工作岗位,还说要出钱帮忙翻新小学,大伙儿的那点担忧就放下了,反而还越发觉得霍青时这个人豁达大气,是个好人。   现在大伙儿都说,就霍青时这样的人品,当年即便去念了大学,也不会抛弃妻子,要不是徐家那几兄弟在人家夫妻中间瞎掺合,又是烧录取通知书,又是囚禁人家,或许徐家那个姑娘根本就不会死,现在霍青时也还是徐家的女婿。   有这样出息的姑父,徐家那几个小辈何必苦兮兮的种地打工,担心娶不到媳妇呢。   这泼天的富贵,是被徐家人自己的挡在门外了。   持这种说法的人很多,这些人都盯着村委手里那几十个工作岗位呢,生怕自己的态度不好,让霍青时觉得自己跟徐家人是一伙儿的,为此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徐家人在村里的日子都很不好过。   那些从徐家嫁出去的,或是闺女嫁到徐家的人家也为此恨上了这门姻亲,觉得是徐家坏了自家的财运。   在这种阴阳怪气的氛围下,本就暴脾气的徐家人跟人发生了多次口角,甚至还动手了。   霍青时的目的就是这个。   他不想要徐家人死,他想要徐家人好好活着,日复一日的活在煎熬里。   ******   在刚听到流言的第一时间,宝宝就偷偷摸摸去了趟徐家老宅,那里住着徐老太太和霍回。   她看明白了霍青时的手段,对方想要报复徐家人,她完全没有立场阻止,可是霍回还住在徐家,霍青时的所作所为势必会让徐家人将怒火发泄在霍回身上,她得在事情发酵前,让霍回离开徐家,暂时躲起来。   徐家老宅静悄悄的,宝宝找自己的小伙伴打听了一圈后才知道,原来徐老太已经被徐家几个儿子接回了家中共同居住。   霍回不见了,有些人说徐家人想拿他撒火,提前感受到危机的霍回自己躲起来了,也有些人说霍回被霍青时接走了,大人的恩怨暂且不提,他毕竟也是霍青时的儿子……   得知霍回不在徐家,宝宝稍稍松了口气,可一直都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也叫宝宝有些忧心。   又过了几天,那辆熟悉的小轿车重新驶入塘丰村,车门打开,理了头发,换上一身合体新衣的霍回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站在车边上,看着原本蹲在门口,因为看到他突然兴奋地站起来,冲着他挥手的宝宝,微不可见地扬了扬嘴角,然后关上了车门。   小轿车在停留片刻后,继续缓缓向村子里面驶去。   “你真的被那个叔叔带走啦,这几天可把我担心坏了,还好还好,比留下来强。”   霍回虽然营养不良,可毕竟也比宝宝大了七岁,两人身高差距不小,宝宝得垫着脚尖,才能勉强拍到他的肩膀。   霍回看着眼前这个总是喜欢装小大人的妹妹,心里暖暖的。   “对不起。”   因为不爱说话的缘故,霍回的声音有些暗哑低沉,沙沙的,像是砂纸磨砺的声音。   “说什么对不起呢,你没事就好啦!”   宝宝摆了摆手,眼睛将霍回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   按照霍青时和徐家的矛盾,她也不能肯定对方会善待这个儿子,但就目前看来,霍回这几天似乎过的还算不错。   头发被修剪过,原本总是由宝宝操刀,剪的有些坑坑洼洼的边缘线这会儿很干净平整,他身上的衣服应该也是新买的,很合身,脚上的鞋子也换了新的。   宝宝想着,不管霍青时心里对这个儿子到底是什么样的看法,至少按照对方的经济条件,绝对不会冻着他,饿着他,不需要他自己打猎养活自己,也不至于殴打他虐待他。   跟着霍青时离开这里,霍回就该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回归校园了。   “我要走了,他让我跟着他离开。”   霍回口中的那个他就是霍青时。   两个孩子就蹲在项家的院子前,一高一矮,一大一小,有些违和,又分外和谐。   宝宝已经猜到了这个答案,也知道这对霍回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可真当她从霍回口中听到这个回答时,依旧忍不住有些难过。   “那很好啊。”   宝宝压下心中的酸涩,高兴地扬起嘴角,眼睛笑弯成两道月牙。   “到时候你可以给我写信,我会给你回信的,还有,我爸说等这批果子卖掉赚到了钱,他和我妈就准备装座机了,我们还可以打电话呢。”   宝宝乐观地说道,又不是上演什么狗血偶像剧,男女主在孩童时期分开后就再无联系,其实现在的通讯手段比以前方便了很多,即便他们分开了,也有很多办法交流感情。   所以完全没必要那么悲伤不是吗,她应该替霍回感到开心才对。   “他不喜欢我,不过他说了,他会送我去念书,会培养我。”   霍回扯了扯嘴角,表情冷漠中还带着一些空洞。   霍青时的冷漠并不算什么,相比较徐家人动辄打骂的行为,只是冷漠的霍青时并不会对他造成太大伤害。   可能很矫情,但霍回想要活着,想好好好的活着。   徐家那些表兄弟为了羞辱他,常常将他的那一份伙食丢在狗盆里,让他舔干净,那个时候霍回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就按照他们的想法,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将那些来之不易的汤汤水水吃的干干净净。   再大一些,他能获得更多来自徐家以外的食物,但是食物并不是那么好获取的,很多时候,他要靠吃野草树叶勉强果腹。   最难熬的时候,霍回都没有想过去死。   他凭什么要死呢,他被生下来了,他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他是个活生生的人,所以他想要活着。   这是他最初的愿望。   现在又有些不太一样了,他想要好好的活着。   霍回看了眼边上的女孩,眼睛低垂。   宝宝教他识字,给他讲过许许多多新奇的故事,从对方的身上,霍回看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其实不用说那么远,光是在塘丰村里,他和宝宝之间的阶级就是不同的。   他们是不同位置上的两类人,即便宝宝很亲近他,即便项家人对他很宽容,也不能抹去这份差距的存在。   霍回真的很喜欢宝宝,像妹妹,像朋友,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比宝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他想要她近一些。   显然跟着霍青时离开,能最快达成这个目的,但于此同时,霍回也有些恐慌,他害怕自己离开后,宝宝身边会有更多的新朋友出现,取代他的位置。   远的不说,光是傅家那个小丫头,就足够让他忌惮了。   “除了你,没人喜欢我。”   霍回的声音暗哑低沉。   他知道,宝宝最心软了,这句话,足够叫她在离别的日子里一直挂念着他,这样的话,她应该会记得给他写信,会记得给他打电话,会将他牢牢记在心上。   “给你吃糖!”   宝宝掏了掏口袋,从里面掏出两颗八宝糖。   这是小店里散称的糖果,圆滚滚的,一颗有一元硬币大小,纹路像西瓜一样有八种颜色,足够小孩子们含很久。   “甜么?”   宝宝往自己嘴巴里也丢了一颗。   “以后有什么难过的事,就吃颗糖,总会越来越甜的。”   再多的劝慰都显得无力,特别是以后离得远了,宝宝不可能知道所有发生在霍回身上的磨难。而甜食向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能提升人体喜悦的情绪。   “嗯,很甜。”   霍回含着那颗有些大的糖果,尽量兜住自己的口水。   俩人安静地坐在门口,紧密融洽的氛围倒叫别人都插不进来了。   ******   另一边,霍青时在保镖的陪伴下来到了徐家。   “你来做什么!”   徐家几兄弟的房子毗邻而建,小轿车的发动机声音那么大,屋里的人早就听见了,看到霍青时从车上下来,徐家几兄弟都想上前打人。   这段日子他们一家人在村里的日子别提有多憋屈了,而这一切变故都是霍青时带来的。   “我来只是想告诉你们,霍回我带走了。”   霍青时面前挡着两个肌肉魁梧的保安,一个个凶神恶煞,看上去像是见过血的,这样的人,可不是村里打架斗狠的农夫可以比的。   徐家几兄弟只听他们冷哼一声,就吓得不敢靠近了。   “你凭什么把那小兔崽子带走!”   徐老大有些气愤,虽然他们不喜欢霍回,可那也是他们妹妹的种,死也要死在他妹妹坟头。   “当初参加高考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报考的学校,那个大学每个月会给二十八块钱的补贴,之前我也在报社投稿,被收录了几篇文章,赚了一些稿费,我早就想好了,等我被录取后,会带着秀青一块回城。”   霍青时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些用无比憎恨的眼神看着他的徐家人。   “你胡说!要不是我们把录取通知书烧了,你早跑了,怎么可能带着小妹一起回城。”   徐家人并不信,这么些年来,咒骂霍青时这个负心汉已经成了徐家上下必备的活动,都骂了这么多年,霍青时怎么可能不是负心汉呢。   “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再婚,为什么?明明我身边有无数女人前赴后继,她们中有比徐秀青更漂亮的,有比她聪明的,可我通通都不曾选择,因为我忘不了她啊,我恨她帮着你们烧掉了我的通知书,恨她和你们一起把我囚禁,可到头来,我还是忘不了她。”   霍青时眼底的深情一闪而过。   当然,这个情绪和之前的那段话,通通都是骗人的。   他怎么可能还爱着那个女人呢,现在他的心里只有怨恨。   霍青时的话叫徐家人诧异,他们以为霍青时早就应该再婚了,毕竟他那么有钱,谁会在意他之前是否有过妻子呢,没想到这么些年霍青时居然一直单身。   难道他真的那么喜欢自家小妹?   徐家几个兄弟媳妇诧异地看了看对方。   “要不是忍不住回来了一趟,我也不会知道她已经去世了,去世前,还给我留下一个儿子。”   霍青时仿佛陷入了回忆,在那儿喃喃自语,他的音量大小正好能让徐家这些人听见。   “听说,她疯了,是啊,她那么爱我,在我走后,可不就疯了吗……”   “如果不是你们烧掉我的录取通知书,怂恿她把我囚禁起来,她不会疯的,如果不是你们,现在她还是我的妻子,我有能力让她过上最好的生活,可能现在的她和那些贵妇人一样,每天都只需要忧心穿哪件新衣服,佩戴那套新首饰,可是她死了……你们总说是我逼死了她,是霍回的降生害死了她,实际上,真正害死她的人是你们!”   霍青时知道,徐家这几个男人有多疼徐秀青这个妹妹,要不然,也不会在她疯癫之时一直养着她,比起村里人的言论,他最后的这句话最为诛心。   “你胡说!”   徐家老大就有些受不了了,他不能接受妹妹是自己害死的这个事实。   害死小妹的明明就是负心的霍青时,以及掏空了她身体的那个孩子。   “我也该谢谢你们,养大了霍回那个孩子。”   徐家的那几个媳妇显然不像自己男人那样喜欢那个娇气的小姑子,她们只是在心里懊悔错失了这样一门富贵亲戚。   要不然就凭霍青时被徐家人这样折腾还能为了小姑子终身不娶的深情,他们这些妻族的亲戚都能鸡犬升天啊。   这会儿听到霍青时说到霍回,几个女人的眼睛都亮了,是啊,他们养大了霍回,这可是霍青时唯一的儿子了,他难道不应该向他们表达一下感谢?   或许两家也能因为这件事,一笑泯恩仇啊。   “要不是你们一直虐待他,我也不准备将他带回去。”   霍青时冷笑了一声。   呃?   在场的一群人愣了愣,霍青时是不是说错话了。   “如果霍回认可你们这些亲人,我的这份产业绝对不会交到他手里,再通过他,让你们享受,你们该不会觉得,我会让你们沾到我半点便宜吧?”   霍青时挑了挑眉,末尾的语调有些高,也有些绕。   正打着这个主意的徐家人因为他的阴阳怪气又羞愤,又失落。   “你们做的很好,让我可以心无芥蒂地认下这个孩子,但以后有关这个孩子的一切,就与你们无关了,是你们自己,第二次错失了提升的捷径。”   霍青时丝毫不曾顾忌,他的这些话对在场这些徐家人造成了多大的打击,实际上,他的目的也是这些。   “当时我怎么说来着,姓霍的平日对小妹挺好的,是老大你怂恿我们烧了他的录取通知书!”   “姓霍的跑了,小妹多难过啊,要是没烧通知书,姓霍的或许真的会带小妹走!”   “娘,当初是你一定要养小妹的孩子,可你怎么不好好养呢,现在好了,人家对咱们根本就没感情,发达了也没咱们的事。”   “那个小白眼狼,当初真该饿死他算了!”   霍青时转身离开的时候,还能听到徐家人彼此攻击的声音,想来他们的下半辈子,都会在这样的争执吵闹中度过。   每每回想起他们今天说的那些话,都会受到身心的煎熬。   他可真是!   太开心了!   ******   “不告别了吗?”   离开那天,霍青时坐在车上翻阅着一些合同文件,对着远远坐在另一边的霍回问道。   他记得霍回和项家那个小姑娘很好,以为他会叫对方来送他。   “不用。”   父子之间的关系十分生疏,也是,本就没有相处的经历,霍回的降生过程,还带着许多有关霍青时的不美好的回忆。   他没办法做一个慈祥和蔼的父亲,对于霍青时来说,霍回只是一个在恰当的时间出现的一个不错的继承者。   霍回的身边放着满满一大袋把包糖果,这是他离开村子前买的。   他打开袋子,拿了一颗含在嘴里。   霍青时的余光也看到了那一袋糖果,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种糖果太过廉价,满是复合的糖精味,并没有品尝的欲望。   他想着,等会儿霍回递给他糖果的时候,应该怎么拒绝。   可霍回只是小心翼翼地取了一颗糖果,然后又用橡皮筋将塑料袋缠紧,压根就没有要请他吃的意思。   ……   霍青时收回视线,哼,不孝子! 第168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19   霍青时带着霍回走了, 临走之前,倒是给项护军两口子丢下了一桩叫他们惊喜的大生意。   这些年霍青时的生意涉及到了很多行业,其中最为主要的产业是中小型的连锁超市, 超市里不仅出售日常生活用品和米面粮油, 还兼顾农副产品的销售。   在塘丰村的这段时间,霍青时也尝了尝项家的水果, 他去过很多地方, 也尝过很多顶尖的水果, 即便是和那些水果相比,项家果园里出产的水果也毫不逊色。   而且相比较高品质代表的高价位,项家水果的价格虽然高于当地市场价些许,但对于它真正的价值来说,实惠了许多。   霍青时和项护军当年也只是点头之交, 两人都没有说过几句话, 这些年项家对霍回的照顾, 也不至于让霍青时看重他们一家。   在商言商,他只是在项家出产的瓜果和其他农副产品看到了不少商机, 想要在自己旗下的超市里铺成项家的产品。   因为国家这些年大力兴修道路的缘故, 运输方便了许多,霍青时准备现在附近几个省份的超市里面试售这些东西。   之前项护军售卖这些东西, 很大一部分得过二道贩子之手, 现在有了霍青时这个大主顾,一下子节省了这个环节的差价。   而且霍青时对这些产品的需求量极大, 让两口子极为头疼的鸡鸭蛋的日产量, 甚至可能不够几个区域超市的销售量。   如果这个渠道可以顺利打开,两口子不仅不需要再烦恼销售的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产量, 这绝对是他们这段时间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第一批果子已经随着霍青时的离开被运输过去,他们也收到了第一笔货款,加上前几年挣的钱,他们不仅还清了欠债,还略有盈余。   当天晚上,项护军和郁美芬数着那一笔货款,压在心里的大石头也算是放下了。   当初他们的决定没有错,将来他们的小家,会越来越兴旺。   ******   “霍回那孩子一走,宝宝就有些怏怏的。”   郁美芬和项护军搬运着帮工装好的鸡蛋,余光瞅着自家姑娘,颇为忧心地说道。   “以前那孩子在的时候会带着她到处玩,现在少了一个伴,可不就无聊了吗。”   项护军心里也觉得稀罕,村里也有不少男娃子,但也没见宝宝和那个亲近些,反倒是霍回这个在村里面并不讨喜,年纪还比她大许多的男孩和她玩地好。   “没事,过些日子福宝也该从她姥姥家回来了,到时候宝宝就不会无聊了。”   小孩子的感情来的快,去得也快,在项护军看来,霍回跟着霍青时离开了这里,就不会再回来了,时间一长,宝宝也会忘记这个小时候感情甚笃的小哥哥。   再说了,他们准备让宝宝早一年上学,再过一个多月,她就该和福囡囡一块去念书了,到那个时候,她会认识更多的朋友。   “我也知道,这不是心疼咱闺女吗。”   郁美芬白了项护军一眼,然后扯着嗓子对着院子里看书的宝宝喊了一句。   “这会儿日头不高,之前小草不是来家里喊你去钓小龙虾吗,你跟小草她们玩去呗,不过记得别下水,在河边玩玩就好。”   郁美芬平日里不怎么允许宝宝去河边玩,除非霍回这个大孩子在一旁看着。   他们两口子都有些迷信,尤其这两年开始做生意,愈发相信这些,宝宝四岁的时候,郁美芬带着她去了一个香火很好的庙里,还找了老和尚替闺女解了一个签文,签文里说道她闺女命里忌水,有一个大劫难和水有关。   当时郁美芬就把老和尚的话记在心里了,一回到家就告诉了丈夫。   项护军想起来,当初他们捡到宝宝的地方就是田边的一个小沟渠附近,如果他们没有捡到宝宝,或许小婴儿在挣扎的过程中就会慢慢掉进沟渠里,即便里面的水很浅,也足够淹死一个婴儿。   或许老和尚说的有关于水的劫难就是这个,既然他们捡到了宝宝,就意味着这个劫难已经度过了。   听完了丈夫的分析,郁美芬并没有完全放心。   这个时候村里放养的泥猴子们一个个都喜欢在大夏天的时候下河,一来是凉快,而来还能摸一些小鱼小虾和螺蛳解馋,唯独宝宝,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下过水,顶多就是脱掉鞋子,在稍浅的河滩里蹚水玩。   听到妈妈允许自己去钓龙虾,宝宝稍微打起了一些精神,拿上自己的小草帽跑到河边和小伙伴玩耍去了。   ******   塘丰村有好几个小池塘,也有一些小河沟和几条沿经村落的河流。   村里孩子最喜欢的是村西的一个池塘,这里的池水虽然比不上几条河流清澈,但是这里的鱼虾更好抓捕,对于孩子们来说,吃和玩同样重要。   宝宝走到小池塘的时候,塘子里已经有好几群孩子在那儿玩嗨了,有钓鱼虾的,也有脱了衣服裤子只穿了小裤衩就下河玩水的,几个小女孩不好意思像男孩子一样脱了衣服下河,就干脆脱了鞋子,卷起裤腿或是裙边,坐在池塘边上,将两只小脚泡在池塘里。   “这是我抓到的!”   “这是我先看到的!”   有两个小男孩在那里争抢一只被踩扁的青蛙,这可是钓龙虾的好食饵,显然针对这只青蛙的归属,两个孩子产生了一些矛盾。   宝宝本来想绕开他们和背对着她坐在池塘边上泡脚的小草打招呼,可是两个男孩的争抢动作太大,明明她已经和他们保持了几米远的距离,在她已经绕过他们之后,还是被其中一个孩子撞了一下,踉跄着上前走了几步,然后因为刹不住车,噗通一声掉了下去。   “咕噜咕噜——”   刚落水的时候,宝宝呛了好几口,整个身体也不受控制地往下沉,手脚慌乱地在河里挣扎。   边上的孩子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给吓到了,两个闯祸的小男孩手足无措,其中一个更是直接哭了起来。   “快去叫大人!”   “快救人,宝宝不会游泳。”   村里的孩子都知道,宝宝不会游泳,因为她长这么大就没有下过水。   原本在池塘里玩耍的几个男孩子在池塘的另一边,他们听到动静滑过来了,可因为游泳水平不够高的缘故,游动的速度比较慢,叫那些围观的孩子看着都着急上火。   和宝宝玩的比较好的几个女孩子倒是想救人,可她们的水性也不好,而且忽然遇到这种情况,她们也都吓坏了,只记得找大人,以及稍微大一点的孩子,根本就不敢下水。   项小妮也在河边玩,自然也看到了这一幕。   这两年,项护军一家和项家小楼的那些人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自那一顿饭后,小楼那边的人觉得一切都已经说开了,可项护军心里却永远的对那些人竖起了一条防线。   小楼那边的人眼热项护军两口子的果园和农场,可两口子也不是一般人,对外永远哭穷,细数自己在果园和农场里的投入,让外界觉得他们一家远没有到收回成本的时候。   这几年,项护军也就是往小楼那里送了一些家里卖不光的鸡鸭蛋,偶尔再送一些鸡鸭肉和水果。   那里毕竟住着他爸妈,这点东西,也算是他的孝心。   项家老两口并没有感受到他的这份孝道,心底觉得他给的还不够,可村里的其他人总是能见到项护军两口子送东西过去的画面,结合小楼那些人曾经的作风,反而觉得项护军和郁美芬人品好,是个诚恳厚道的好儿子,好媳妇。   这些年,项护军和郁美芬的名声倒是好了不少。   有了前几次的教训,小楼那边的人倒是长记性了,也不再轻易和郁美芬吵闹,就连林婆子,也会扯着嘴角,拉着郁美芬的手装出一副好婆婆的样子来。   就这样,这幅虚伪的和平倒是保持下来了,可背地里,林婆子依旧经常和小儿媳妇嚼舌根,让同住一个屋檐下的项小妮也跟着怨恨上了二叔一家人。   她妈一直说,要是没有项宝宝就好了,如果没有她,二叔家的一切都是她和两个哥哥的,二叔家养了那么多鸡鸭,她每天都可以喝鸡蛋水,每天都能有肉吃,她就是项家唯一的女孩子。   项小妮上前了几步,看着在水里挣扎,渐渐往下沉的宝宝,残忍地想着,要是她就这样死掉就好了,她死掉了,二叔和二婶就没有孩子了。   “咕噜咕噜——”   宝宝又喝了两口水,就在快要窒息的时候,忽然想起来这一世的她虽然没有学过游泳,可前几世的她会啊,而且还游地挺好。   在这具身体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倒是叫她把这项技能给忘记了。   想到这一点,宝宝赶紧平复心情,控制住自己的肢体,屏住气息,让自己慢慢上浮。   原本已经沉到了塘底,都看不到脑袋的宝宝,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浮出了水面。   “呀,宝宝浮起来了!”   “宝宝,快抓住这根棍子!”   河边的小伙伴各自想着招,远处的那些小男孩这会儿也已经游到了宝宝的身边,几个孩子拽着她的手,将她合力拖到了河边。   “宝宝你没事吧!”   “都怪家明和徐春!”   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围着宝宝说话,几个小女孩还掏出自己的小手绢帮她擦脸。   因为呛了几口水的缘故,宝宝的气管有些火辣辣的疼,她没办法说话,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见到完好坐在河边的宝宝,项小妮的心里有些失落。   她怎么没有淹死呢!   “你不是不会游泳吗,刚刚怎么忽然间就浮起来了!”   项小妮的声音有些尖利,明明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关心宝宝,唯独她更像是在质问。   “你都沉下去了,我们大家都看见了,我知道了,你不是项宝宝,你是河里的水鬼,所以才会浮起来!”   原本项小妮只是有一些不甘心,可这会儿越说越觉得自己的猜测可能是正确的,声音越发高亢有力。   林婆子是个碎嘴的老太太,自诩讲究人的王梅本身一点也不讲究,婆媳俩经常当着项小妮的面说一些有的没的,导致了项小妮吸收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信息,越发像那些泼妇靠拢。   “你们都不要靠近她,现在的项宝宝是个水鬼!”   项小妮按耐住兴奋和周边的小伙伴说道,项宝宝变成了水鬼,二叔二婶肯定就不会喜欢她了,因为奶奶说过,那些都是脏东西。   对于项小妮的上蹿下跳,暂时还说不出话的宝宝只是没好气地朝她翻了几个白眼。   刚刚的那一幕确实有些诡异,明明已经沉下去的人,怎么就浮起来了呢,难道真的像项小妮说的那样?   一群孩子有些将信将疑,当然,大多数人还是站在宝宝这边,在他们看来,水鬼都是大人拿来唬小孩的话,目的只是让他们少玩水罢了。   这个时候,之前跑掉的那些小孩也已经将最近的几个大人给找过来了。   “怎么回事,好好地怎么掉水里去了!”   “小脸怎么这么白啊,是不是惊着了,不行,这浑身都湿透了,赶紧送回家先擦一擦,让阿婆来收收惊。”   一路跑着过来的大人见落水的孩子已经被救上来了,立马松了口气。   “是家明和徐春把宝宝撞下去的!”   “项小妮说宝宝现在是水鬼!”   几个孩子叽叽喳喳地描述了刚刚发生的事情。   大人们听的云里雾里,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将宝宝送回家。其中一个阿姨也顾不得宝宝全身都湿透了,抱起她就准备往项家走去。   临走的时候,几个大人还用异样的眼神看了看项小妮,弄的她有些不自在。   一家子姐妹,堂姐看见堂妹落水被救,第一反应不是庆幸,反而污蔑对方水鬼附身,项家这个小丫头年纪不大,心肠倒是挺狠。   和绝大多数长辈一样,他们并不会过分苛责孩子,可项小妮被教成这副德行,她的父母绝对是有问题的,也不知道王梅和项爱军是怎么教孩子的。   “咱们这个塘子里可没淹死过人,哪有什么水鬼,你们别听小妮瞎咧咧。”   离开前,大人还不忘叮嘱了在场的这些孩子,生怕他们跟着项小妮学舌,到时候传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项护军和郁美芬这俩护犊子的父母可是会挨家挨户上门讨要说法的。   项小妮涨红着脸,看着周遭异样的眼神,她觉得难堪极了。   ******   刚从水里被捞出来的宝宝被送回家后,自然又引起了家里的大震动。   郁美芬给她擦干净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两口子就匆匆忙忙带着她跑医院去了,就怕那几口呛水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好在经过检查,医生判定宝宝没什么大碍,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办一天住院,防止孩子因为受惊突发高烧。   “果然得让孩子离水远一些,那位大师说的没错,这孩子有水灾!”   郁美芬被吓得不清,短期内,她恐怕不敢让宝宝离开自己的视线了。   “等过些日子,我们带孩子去庙里烧几柱香,顺便给孩子请一个平安符。”   一次两次都和水有关,项护军也不得不相信那个签字。   而在两口子交流的时候,宝宝已经被哄着睡过去了。   这一觉,她睡的不太安稳,白天发生的意外,还是对她造成了一定的惊吓,半夜的时候还发起了小烧,幸好郁美芬陪床的时候睡的浅,第一时间就把值班的大夫给叫来了。   吊了水,吃了药,等第二天宝宝醒来的时候,烧已经退下去了。   项爸回去看家了,郁妈去食堂给她买早饭,宝宝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思考昨天的那一桩意外。   她有些怀疑这是迟到的因果,几年前爸妈想要承包土地的时候,她曾经使用过言灵的能力,保佑他们能够完美的掌握养殖种植技能,那个时候,她一直在警惕倒霉的事件发生,可到最后也只是一些不痛不痒的小事故。   当时她以为是父母本身就掌握着很高的种植养殖能力,所以言灵使用的代价并不大。   这会儿想来,或许并不是代价不大,而是这个能力使用的成果在当时还没有显现出来。   比如她保佑父母中奖,倒霉的事情在父母中奖并且领取奖金后才发生,那么那一次使用言灵能力的后遗症,自然也该在父母种养殖能力被证明后才出现。   现在爸爸的果林到了真正的结果期,付出代价的时候才真正到来。   宝宝为自己的猜测而后怕,看来以后使用言灵的能力,还是得格外小心,一定要考虑的更加周全才好。   现在她已经轮回了六个世界,她发现了一个共同的规律,好像每一个世界的原身,都不太长命,大多都是年幼夭折。   这一次落水给她的感觉格外不好,隐隐好像感知到了原身的死亡。   就好像即便这一场落水不是因为言灵的代价而来,她也会在不久之后的某一次落水中丧命一样。   不对,不该说是她,而是原身。   好像上一世这具身体,就是在相近的事件,因为相近的方式夭亡。   宝宝回想着这一世父母对自己的疼爱,如果她的这个直觉没有错,那么上一世,爸爸妈妈应该多绝望啊。   她忍不住挪了挪身体,慢慢钻进被子里,让带着消毒水味道的被子盖住了自己大半张面孔。   她的胸口涨涨的,心脏有一股被牵扯的疼痛,上几世的家人如同影像一样,在脑海中依次浮现。   不仅仅是这一世的父母,每一世的亲人,都曾经感受过那种丧失至爱的痛苦。   宝宝好像有些明白了,自己一次次穿越的意义在哪里。   可是她真的能代替原身吗?她的眼眶隐隐有些湿意。   “食堂里熬的粥没有家里熬的稠,不过今天的咸鸭蛋挺好的,蛋黄还流油呢,等会儿妈给你搅散了混在粥里。”   郁美芬拎着饭盒进来,嘴上絮絮叨叨的。   “怎么钻被窝里去了,那么热,也不怕闷坏了,看你这小脸红的,先等会儿喝粥,妈给你去倒盆水,再擦把脸。”   郁美芬像个陀螺一样围着宝宝打转,叫她刚刚升起的那些矫情全都被打散了。   他们都爱她,其实她只需要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至于她为什么一世又一世的轮回,取代那些早夭的原身,宝宝觉得,或许自己很快就能够知道答案了。   第六世了……   到第几世时,一切才会停止呢……   宝宝看着妈妈端着水盆离开的背影,其实她也并不急着知道真相。 第169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20   等到宝宝出院回家的日子, 村里不少人都来探望了。   特别是那两个玩闹时不小心撞到宝宝,导致她落水的两个男孩的家长,不仅拎着自家被揍的鼻青脸肿的儿子过来了, 还带了赔礼。   都是一个村子的, 两个孩子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这件事最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在看到两个被爹妈混合揍了好几顿, 见到闺女就哇哇哭鼻子的小男孩, 郁美芬和项护军纵然心里还有些埋怨,也不好意思再责骂他们了。   不过宝宝的经历还是让村里人有所警醒,现在大人们都拦着自家孩子去河边玩耍,他们知道孩子不会听,肯定会偷偷摸摸下水, 于是自发组织了一个巡逻队, 每天轮流在村子的池塘、河流附近转圈, 防止有孩子意外落水。   期间也有人聊起过宝宝明明已经落水,后来却忽然浮起来的事情, 还提到了项小妮的水鬼附身理论。   不过这种孩子的玩笑话除了十分封建迷信的老人会信, 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又怎么会相信所谓的水鬼附身呢。   大多数人都只觉得宝宝在紧急时刻激发了游泳的潜能,也有很少一部分人觉得是她和福囡囡的感情好, 或许是福囡囡的福气保佑了她, 冥冥之中救了她一命。   以往对所谓夫妻言论嗤之以鼻的郁美芬夫妇在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破天荒的有些动摇了,两口子觉得, 这种东西,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是为了促进闺女和福囡囡的友情,两人十分大手笔地在给闺女添置新衣服的时候, 又给福囡囡买了两件一模一样的同款服装。   你还别说,两个模样本就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小姑娘穿上相同的衣服,真像是一个家庭里出来的双生姐妹花,叫人看着就心生欢喜。   白秀秀甚至还笑称,看着和福宝穿着一样衣服的宝宝就像是自己又多了个女儿似的。   项家大方,白秀秀也不小气,在收到新衣服的第二天就带着俩孩子去了趟市里,给俩孩子买了一对一模一样的儿童手表。   两家本来就有生意上的往来,因为双方闺女的友情,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   至于在听到项护军两口子宁可给傅家那丫头买衣服都不愿意给自己亲侄子,亲侄女买衣服的消息时,老宅子里的那些人又摔了多少盆子,生了多少闷气,那又是题外话了。   ******   十年后   “那就是项宝宝吧,好漂亮啊。”   “诶诶诶,她离开座位了,动态也好美啊,腿好长好白,啊啊啊啊,我要减肥!”   几个女生假装淡定的从高一九班的教室外面路过,眼神不住地透过走道边的窗户,朝教室里面打量。   她们尽量压低了声音,可脸上压抑不住的激动兴奋依旧叫人看穿了她们的真实目的。   自这一届高一开学以来,类似的场景发生了太多太多,九班的同学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又是一群来看我们班小观音的妹子,哎,以后我要是考不上大学,就跟小观音合伙做生意,她坐在房间里随便干什么,一群人买门票参观她,我觉得光是收门票费都可以让我发家致富了。”   “啪——”   前桌男生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接完水回来,准备坐下的宝宝用课本重重拍了拍后脑勺。   “我去——”   男生捂着脑袋,似乎也没想过自己开个玩笑会被当事人听个正着。   “真该让那些喜欢你的男生看看你凶残的样子。”   林斌屈服在了宝宝的“淫威”之下,揉着被打疼的部位,委屈地嘟囔了两句。   “好吧,你美你干什么都对,那群看脸的家伙没准还心疼你打人手疼呢。”   说着,他看了眼后桌依然举着书本,作出一副恶狠狠的表情好像随时准备再打他一下的女孩。   十六岁的女孩正是鲜妍的年纪呢,林斌的形容词比较匮乏,可在报到第一天见到宝宝的时候,也不免联想到了冰肌玉骨,丰神绰约。   她的脸甚至都不足自己一个巴掌来得大,眼睛长且妩媚,双眼皮的折痕像一道弧扇,前头扫进眼角,尾端微微上翘,既有狐狸的妩媚,又兼顾猫眼的灵动。鼻梁高挺,鼻尖小巧精致,嘴唇圆润饱满,唇色比樱粉更深一些,像是熟透了的蜜桃色。   再加上眉心一点朱砂痣,整张脸变得更加活泛起来,一颦一笑都走进人心尖尖里去。   小观音的称号,也大多来源于那并不大,却足够饱满圆润的一点朱砂。   “我错了。”   林斌对着这张脸就很难产生脾气,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有错呢,他让人家气到动手打他,那一定是他罪大恶极。   “扑哧——”   福宝看着前桌揪着自己耳朵认错的怂样,忍不住笑了。   似乎是觉得自己这个时候笑出声很不给对方面子,在林斌瞪过来的时候,还不忘翻开面前的那本语文书,挡住了自己的大半张脸。   可惜看不到笑脸,笑声还是猖狂的在林斌的耳边回响。   “果然张无忌他妈说的对,女人越美,毒性越大。”   福宝和宝宝的长相不是一个类型的,她更偏向长辈们喜欢的珠圆玉润,没什么攻击性,是讨大多数人喜欢的甜妞风格,夸她漂亮,也是不为过的。   这一次林斌长记性啦,抱怨的时候都不敢叫福宝和宝宝听见 。   “不闹了,这个礼拜六你们有空吗,我妈她们单位发的一堆电影票都快过期了,我请你们看电影啊?”   林斌的模样很普通,个子不高,稍微有些胖,不过他的性格很好,和班上的男生女生都聊得上来,这会儿高一也已经开学小半个学期了,作为前后桌,林斌和福宝以及宝宝的关系自然更好。   “我讨来了五张票呢,到时候叫上班长,再带上我边上这个傻子,看完电影咱们还可以一起去读书馆做作业。”   林斌兴致勃勃地说道。   “滚!”   林斌的同桌,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呆愣愣的男生淡定地扔了他一个白眼,然后推了推有些下滑的眼镜架,继续埋头写作业。   林斌也不在意,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显露出爸爸的慈爱。   至于他口中的班长,则是坐在他们左前方的一个女生,也是他们这个小团体的成员之一。   “恐怕不行。”   宝宝有些为难。   “嘤——”   见到美人蹙眉,林斌直接捂着胸口,趴倒在了宝宝的课桌上,他实在无法想象,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他们家的小观音。   这个时候,他特别能够理解贾宝玉的想法,那些脏的臭的男人们,真不该沾染女孩子家的清香气。   “别作怪了!”   宝宝嫌弃地将被他压住的几本课本抽了出来。   “我和福宝这礼拜准备回家一趟。”   边上的福囡囡跟着点了点头,然后赠予林斌一个无奈的表情。   当年两人的一块提前了小学入学的年龄,两人的成绩都很好,宝宝是因为多个世界累积作弊式的优秀,福宝是因为勤奋聪慧,外加一丢丢运气和宝宝这个人形挂机的辅助,在初升高的考试里,两人照常发挥,顺利考入了江城最好的高中,江城七中。   江城七中在江城的省会,两边的大人各有各的事业,无奈为孩子办理了住校手续,一般情况下,她们两个礼拜左右会回家一趟。   上个礼拜因为月考的缘故没有回家,这次说什么都要回去了。   约会提议失败,林斌耷拉着脑袋,像一个没有抢到食的小狗,沮丧地将头转了回去。   “傻子,这个双休日我只有你和班长了。”   他搂着同桌的肩膀,想要获取一点力量。   “滚!”   张雷雷的回答一如既往的简单有力。   虽然类似的画面已经看了无数遍,可没到这个时候,宝宝和福宝依旧忍不住想笑。   果然,人类的快乐都建造在另一波人类的悲伤之上。   ******   很快就到了礼拜五放学的日子,宝宝和福宝在午休的时候就回了一趟寝室,收拾好了双休日要带回家的东西,因为只在家里呆两个晚上,加上现在天气较冷,只需要戴两套换洗的内衣裤就好,占据了大半个书包的,依旧是老师布置的一套套试卷。   等老师宣布下课,宝宝和福宝就背上书包,冲出校门赶上了刚刚开来的一辆班车。   她们得先坐车赶到长途客运站,然后坐两个多小时的长途车回到岱中县,再乘坐县里的班车,回到村子里去。   傅家已经举家搬到了县城,项护军两口子因为果林和养殖场的缘故,依旧住在塘丰村里,因此福宝在县客运站就和宝宝分别了。   “宝宝回家啦,回来的时候和你爸妈说了没?”   坐在班车上的时候,宝宝遇到了几个逛完街,正准备回家的婶婶,对方见到她,脸上露出一丝诧异。   “我爸妈他们这段时间应该很忙吧,我就没告诉他们我回来的事。”   这个时候果园里好几种水果正大批量收获呢,宝宝知道,自己回家爸妈肯定会准备一堆丰盛的饭菜,她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干脆不再通知父母自己回家的消息。   “你这孩子……”   听了她的话,那几个婶婶的脸色越发古怪了。   “应该和你爸妈他们说一声的……”   她们的声音越来越轻,互相嘟囔着,时不时用余光瞅她,神情隐约有些担忧。   难道是爸妈出事了?   宝宝忍不住有些焦急,恨不得回家的车开的再快一些。   塘丰村的站点就在项家外的那个岔口上,车一到站,宝宝就迫不及待冲了下去,三步并作两步跑回了家。   “爸!妈!我回来了!”   屋里的人齐刷刷地看了过来,除了她爸妈,还有几个她从来没有见过的人。   “你就是宝宝,我是你妈妈呀!”   其中一个陌生的时髦女人,在看到宝宝后,捂着嘴巴,泪光闪烁着喊道。   她的声音动情极了,可是在她的眼神里面,宝宝却察觉不到多少真实的温度。   妈妈!   宝宝心里咯噔一下,她当然知道自己并不是爸妈的亲生女儿,可十六年的朝夕相处,早就让她忘记了这个真相。   她以为他们会互相隐瞒对方一辈子,谁知道,这具身体真正的母亲却在这个时候出现,戳破了他们努力营造的幸福。   其实宝宝并不在意自己被领养的事实,在她看来,感情远甚过血缘。   可她想着,现在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在正常情况下,这个年纪的孩子在听到这个真相时,应该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我有妈妈!”   不管内心是怎么样的波涛汹涌,看着那个陌生的女人,宝宝最终还是选择了这幅淡然面对的态度。   她是弃婴,是爸妈养大了她。   且不论对方极有可能抛弃了原身,就说她无凭无据就上赶着说自己是她妈妈的行为吧,她说是,她就是了吗?   宝宝看了眼因为紧张气愤有些发颤的郁妈,对方的眼神和郁妈的完全不同。   即便是她的生母,她也没有刚刚表现的那么爱她。   宝宝的回答让郁美芬和项护军松了口气,尤其当郁美芬听到宝宝说我有妈妈这句话的时候,眼泪控制不住簌簌地往下流。   “没错,宝宝是我的女儿,我生的,我养的,别什么阿猫阿狗都抢着来当我闺女她妈,你来我家已经闹了好几天了,我也说了好几遍,宝宝不是你的女儿,你找错人了!”   说着,郁美芬就拿起一旁的扫帚准备赶人。   听到妈妈的话,宝宝总算明白了车上那些婶子们看向她的眼神。   ******   “我已经调查清楚了,宝宝就是你们两人领养回来的孩子。”   面对因为恐慌焦虑有些歇斯底里的郁美芬,这个自称是于歆的女人显得美丽又有教养。   她穿着简洁的套装,梳着整齐的盘发,脖颈儿间的珍珠项链很好的遮盖了她随着年龄增长不断加深的颈纹,此时她精致地站在房间里,看着被项护军紧紧抱住的丰腴妇人,眼中有一些淡淡的嫌弃,不过她掩饰的很好,除了宝宝,估计没人看得出来。   “当年我和我的前夫因故分开,他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我一个没有工作的女人,实在是无力抚养她,只能忍着心痛,将她托付其他家庭抚养。”   说道当年被迫抛弃孩子的故事,女人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愧疚。   “呵——”   郁美芬冷哼一声,真想在这个女人脸上吐口唾沫。   “大姐你不用这样讽刺我,当时我将孩子丢在河沟旁边,看着你们把孩子抱走后,我才离开。”   于歆知道,郁美芬是在讽刺她刚刚说的将孩子托付给其他家庭抚养的这个说辞。   可在于歆看来自己说的没错啊,她丢了宝宝,然后他们将孩子捡走抚养,这不就等同于她将孩子托付给其他家庭照顾了吗。   “怎么可能!”   听于歆提起河沟,两口子的表情顿时就变了。   一直以来,他们都对村里人宣称孩子是他们从孤儿院里领养回来的,对当时办理登记的公安宣称,孩子是他们在城东外捡来的,这两个地方,都和小河沟没有任何关联。   郁美芬瞪了眼丈夫,当初刚刚发现宝宝的时候,她明明叫他在附近仔仔细细翻找了一遍,怎么就没有发现于歆的影子呢。   项护军也觉得奇怪,不过那个时候他心情有些激动,也有些紧张,本来就有些心绪不宁,那一片大多都是没人耕种的荒地,很多杂草长的比人还高,于歆有心想要躲起来,他确实有可能会疏忽。   “我记得你们的长相……”   光是这一句话,就足够叫郁美芬溃不成军。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宝宝明明就是我们的亲生女儿,我根本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带着你的那些东西给我滚出去!”   郁美芬挣脱项护军的臂膀,冲向于歆,将她往外推搡。   “宝宝,你赶紧回你房间里去,等妈把这个疯女人赶走,就给你做晚饭吃。”   郁美芬都不敢看女儿的表情,她会不会相信于歆的话,她会不会在意自己领养的身份……   还有那个于歆,虽然她百般看不上她,可对方的打扮谈吐,在外人看来远远胜过她这个常年呵鸡鸭打交道的农妇。   宝宝会不会觉得,有那样一个亲妈胜过她这么样的养母。   郁美芬的眼泪越流越凶,这明明是她的女儿,是她的女儿!   于歆身边还跟着一男一女,看打扮,男的应该是司机保镖类的人物,女的是助理秘书之类的人物,两人在前面护着于歆,没叫她受到郁美芬的攻击。   可即便有人在前面挡着,于歆还是不可避免的被喷溅到了一些唾沫星子,这让近些年养尊处优的她有些恶心反胃。   “你也是女人,应该能体谅我作为母亲的心情,当年我丢掉宝宝,真的是迫不得已,但凡我有能力养活她,我都不会将她丢给别人,你放心,你们这十六年的养育之恩,我会补偿给你们的,而且你们要是真的疼爱这个孩子,就应该将她还给我,我有香江户籍,孩子跟了我,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   这些年大陆发展的不错,可跟香江宝岛还是没办法比较的,也难怪这个女人这么自傲,她有钱有势,确实有自傲的资本。   “我可以给你们考虑的时间,毕竟你们养了宝宝十六年,这么多年的感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割舍掉的,我想说,宝宝已经长大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们不应该瞒着她,到底是跟我还是继续跟着你们,也该让她自己选择。”   看着郁美芬拿起一旁的扫帚,于歆的脸色也有了些变化,她急促地说完这些话,都来不及看一眼她“心爱”的女儿,就在助理保镖的保护下匆匆退出了项家。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   直到于歆等人离开,郁美芬嘴里还是颠来倒去的这几句话。   “你这孩子,回来了也不提前和家里打声招呼,我和你妈什么都没准备。”   项护军挠着头,又用自己粗糙的大手用力搓了搓脸。   这个大多数时候都羞于表达的男人此刻只能选择躲避女儿的眼神,他不想让女儿看见,他的眼眶这会儿已经红了。   说起对女儿的爱,项护军何尝比郁美芬少过半分呢,一想到自己娇养大的闺女可能会被抢走,项护军觉得天都垮了一半。   “对对对,鸡鸭都吃腻味了,你赶紧给咱闺女买点猪肉回来,再称一点老李家的鸡翅尖,多称点,咱闺女爱吃。”   郁美芬也绞尽脑汁转移话题,此时此刻,两口子都害怕直视女儿的眼睛。   他们怕孩子看出点什么,也怕闺女开口质问他们,她是不是他们捡来的孩子。   “爸,妈,其实你们不用瞒我,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宝宝无奈的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决定坦白这个真相,和父母剖析一下自己的想法。   “你知道什么?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不不不,你不知道,你知道什么啊!”   宝宝的话对郁美芬和项护军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可是看女儿的态度,似乎一点都不惊讶疑惑,好像在于歆开口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自己被领养的真相。   “我知道真相很奇怪吗?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总有一些人口风不紧,会说漏嘴巴。”   宝宝耸了耸肩,“再说了,我是谁啊,我可是爸爸妈妈每天两个鸡鸭蛋和无数老母鸡汤老鸭汤喂养出来的聪明崽耶,我早就发现了这个真相,也不奇怪吧。”   可能是她的态度太淡定了,倒叫郁美芬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   “那、那……”   她还是有些说不出话来。   “就算我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又怎么样呢,小时候每天给我变着花样扎辫子的人是妈妈,让我骑在脖子上,带着我去赶集的是爸爸;以前家里条件不宽裕,偶尔吃顿肉,一个劲儿的往我碗里夹肉的也是爸爸妈妈;每天给我零花钱买零嘴的是你们,辛苦赚钱让我有漂亮衣服,漂亮鞋子穿的是你们……所以是不是亲生的,重要吗?”   “爸爸就是爸爸,妈妈就是妈妈啊……”   宝宝觉得自己很冷静,毕竟她早就知道了真相,可在说起这些话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越说越激动,带上了一些哭腔。   说到最后那两句话时,更是开始发颤。   “除非你们不要我,要不然,我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   郁美芬早就已经哭的稀里哗啦了,原来女儿早就已经知道真相,可她依旧愿意做她的女儿。   “胡说,我就是不要你爸也不能不要你!”   郁美芬又哭又笑,紧紧搂着自家宝贝闺女,边上同样沉浸在感动中的项护军因为媳妇的话梗了梗。   “你妈真心狠,爸和她不一样,你们娘俩,爸都要。”   项护军觉得自己的命可真是苦啊,经常游走在被媳妇抛弃的边缘,没办法,只能他自个儿努力一些,牢牢抓住媳妇和闺女,不能真叫俩人把自己给甩远了。   一家三口紧紧搂在一块,鼻尖和眼眶都红红的。   起先是哭,看到各自的模样,又忍不住笑出声来。   宝宝想着,那个女人的出现并不只带来的麻烦,或许将一切都说开了,他们一家才算真正的和谐。   ******   从项家出来的于歆并没有离开塘丰村,而是在偷偷摸摸关注了她好几天的王梅的带领下,参观了整个村子。   “原来我家妯娌养的是你的孩子,哎,不是我说她,既然你这个亲妈找上门了,她就应该把孩子还给你啊。”   王梅的心里别提有多激动了,于歆上门这件事让村里不少人都替项护军两口子担忧,毕竟孩子都养了十六年了,人家亲妈找上来,再懂事的孩子也该和养父母产生隔阂了。   已经知道身份的孩子,怎么可能养得熟呢。   王梅倒不是激动这对小气的伯子妯娌要倒大霉了,而是于歆这个亲妈的出现,可能会实现她多年来的夙愿。   如果对方有能力将项宝宝给弄走,项护军和郁美芬膝下就没了孩子,到时候他们想要找个人帮忙养老,肯定得靠着家里的小辈,等他们百年以后,那么大一片果园和养殖场,岂不都是她儿子的了。   当然,也有一个可能,于歆最后还是没办法将宝宝带走。   她已经从于歆嘴里掏出了不少消息,对方在香江开公司,没再婚,没小孩,只有花不完的钞票,将来那么多东西,还不都是留给那个小野种的。   那丫头和项护军两口子亲,于歆想要和唯一的女儿打好关系,也只能靠他们这些亲戚在一旁牵桥搭线了,到时候,他们也能得到不少好处。   要是于歆也能像霍青时一样回乡投资,到时候让她丈夫儿子在厂里当一个领导就好了。   所以不论是哪一种结果,在王梅看来,都是好的,因此在于歆被郁美芬轰出来的第一时间,王梅就迫不及待上前巴结来了。   她觉得刚刚自己说的那些话应该戳到了于歆的痒处,结果对方只是笑了笑,表情有些淡淡。   王梅在心里痛骂了妯娌一顿,觉得肯定是刚刚在老宅子的时候,郁美芬将人得罪的太狠了。   “这是哪户人家?”   于歆指着一幢看上去比较新的楼房好奇地问道。   “这啊?傅家,他们家也有一个女儿,和宝宝差不多年纪呢,俩人的名字也起的差不多,一个叫宝宝,一个叫福宝,他们家这个姑娘还挺有名堂的,从小到大运气都比别人好,这样的孩子搁谁家不叫人稀罕呢。”   王梅对傅家倒没有太大敌意,主要是因为项护军两口子已经吸走了她大半火力。   “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于歆眼中神采连连,“我们能进去拜访一下吗,我是做生意的,倒想在那个小姑娘身上沾点福气。”   “不成,傅家早就搬到县城里去啦。”   王梅赶忙摆了摆手。   “福宝和宝宝要好,等她将来认了你这个妈,你自然可以见到福宝那丫头了。”   因为想要讨好于歆,王梅不得不说了一些违心的夸赞,“那丫头也长的挺漂亮的,不过要论长相,在我看来,电视上的明星也比不上你家闺女。”   呸,长的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   想到自家小妮平凡的模样,王梅就有些嫉妒。   “这样呀……”   于歆的脸色又淡了淡,她最后看了眼那桩气派的小楼房,按压住自己的心思。 第170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21   整整两天的时间, 宝宝都忙着扮演一个娇憨卖乖的好孩子,安抚因为所谓亲生母亲出现而有些焦躁不安的项爸和郁妈。   村子里这两天也不平静,于歆每次过来都开着小轿车, 即便过去了那么多年, 对于村里人来说,私家车依旧是一件高档奢侈的商品, 很难不引人瞩目, 尤其于歆又是一张生面孔, 每次过来都只见她的人从车里拎下大包小包的礼品,从来也没见她从项家购买过什么农副产品,可见也不是项家的客户。   对于于歆的身份大家有过很多猜测,王梅收了于歆的礼物,在串门的时候“不小心”说漏嘴, 这下子, 于歆到底是谁, 大伙儿也都知道了。   这两天总是有人借着买点鸡蛋水果的名义上门,然后用惋惜、同情的眼神打量项护军和郁美芬, 在他们看来, 那个女人那么有钱,又是宝宝的生母, 这个孩子大概率会跟着生母离开, 就算不走,知道了自己并非亲生的身份, 恐怕从此以后也不会和项家两口子十分亲密了。   这种态度叫一家三口很是不痛快, 郁美芬脾气暴,干脆关上了大门,暂停对村子内的农副产品销售, 反正现在家里也不缺销售渠道,对村子内的买卖也一直处于低价赚人情的状态,即便停上一段时间也是无所谓的。   拒绝了那些人的上门,一家人的日子才相对安稳一些。   至于“不小心”说漏嘴的王梅,自然被郁美芬记了一笔,对方那点小心思她还能猜不到,不就是觉得只要宝宝跟着亲妈离开,他们俩身边每个孩子,将来这些东西早晚就能到她那几个崽子的手里吗。   呸,郁美芬在心里狠狠唾弃了一把,别说这些她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宁可丢了扔了也不会便宜小楼那些人了,就说宝宝还在呢,即便她最后跟着亲妈走了,她和她男人的这些东西,将来也只会留给宝宝。   本来宝宝还准备跟学校请几天假,可惜礼拜天吃完早晚饭,郁美芬就匆匆忙忙赶人去学校了,她和男人吃了没文化的苦,在创业之初,为了读懂那些厚厚的科学养殖种植书目受了不少罪。在两口子看来,读书是大事,万万耽搁不得。   “昨天你怎么没来找我呀!”   福宝背着书包,拎着一大袋妈妈和奶奶给她做的耐存放的下饭菜和小零嘴,唯一空出来的手臂挽着宝宝撒娇。   她没有回村,还不知道乡下发生的事情,开着货车送俩孩子去车站的傅老四倒是听到了一些流言,目光对准后视镜,看了眼坐在闺女身边的那个女孩。   两家关系亲密,一方父母忙碌的时候孩子总是会去另一户人家家里吃住,宝宝和福宝本身也是很乖巧漂亮讨人喜欢的孩子,对于傅老四和白秀秀来说,宝宝也相当于他们半个闺女了,甚至比远在外地生活的兄弟家的侄子们还要亲密一些。   知道宝宝现在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傅老四和白秀秀心里又是焦虑又是担忧,可碍于身份,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忙。   “家里有些事。”   宝宝注意到了傅小叔的目光,其实作为婴儿时期就已经知道真相的孩子,她并不像大家想象中那么难受,可能因为早就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在事情发生后,反而松了口气。   她肯定不会离开项爸和郁妈,在她看来,当年于歆主动丢了原身,就意味着母女缘分已断,她向来认同养恩大于生恩,如果原身不是于歆丢弃的,或者原身是被拐卖的,她或许还会犹豫,可现在这样的情况,根本就不需要她纠结。   她只是担心爸爸妈妈,也烦恼之后可能会不断出现在她生活中的所谓生母。   “那好吧。”   福宝只是单纯,又不是傻,她意识到宝宝口中的事情并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很乖顺地转移了话题。   “妈妈给我们做了好多好吃的,有你最爱的麻辣牛肉丝呢,明天我们可以在食堂多打点饭吃了。”   福宝提了提自己手里拎着的那一大袋东西,即便所有的食物都用密封的罐子装着,依旧可以闻到隐约透露出来的香味。   “我还让奶奶给我们多装了一点泡姜,这批姜还是项叔送的,特别嫩,特别脆,这两天我在家里已经尝过了,比以前做的那些泡姜都要好吃。”   说着说着,福宝的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她真的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猜到宝宝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却不会追根究底,只会想着办法让宝宝开心起来,平日里也是,如果说宝宝更多时候扮演着懂事沉稳的姐姐的角色,福宝就是一个可以让所有人感到开心和暖心的小妹妹。   傅家长辈对她的疼爱,绝对不只是因为她是自家孩子,又总是能给家里带来好运那么简单。   “那我可真是有口福了。”   想着身边还有那么多关心自己的人,宝宝就更加不难过了。   不过这样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等回到了学校,整理好东西,宝宝才想起来这几天自己忘了哪些重要的事情。   作为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学生,她居然忘记了书包里那厚厚一沓作业,高中生的作业量可不容小觑,即便是她,也没办法用一晚上的时间做完,最后只能厚着脸皮问福宝要走了她的作业,N生第一次达成了抄作业的成就。   这个小小的意外也让福宝意识到,发生在宝宝身上的麻烦,或许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棘手。   ******   “诺,孩子们都出来了,不是我说,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项宝宝的亲戚,你要找她就联系她班主任呗,何必在我这儿守着呢。”   七中门口的保安大叔手揣着一个泡着浓茶的大玻璃杯,颇为疑惑地看着边上那位在门卫室呆了好几个小时的美妇人。   现在正好是礼拜五下午放学的时间,学生们成群结队离开学校。   保安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几遍身处人群中都显眼地令人瞩目的小姑娘,冲着那个美妇人只会了一声。   七中那么大,每年的新生就有好几百个,要不是项宝宝漂亮地出奇,保安也未必知道她的名字。   说起来门卫室几个保安对项宝宝的印象都十分深刻,因为项护军和郁美芬疼孩子,每个月总要抽空在上学的日子来学校探望她几趟,每次来也不空手,总会拿一些农场产出的鸡鸭蛋和禽肉。   门口这些保安也是有份的,项护军和郁美芬觉得闺女太漂亮又时候也会招惹祸端,总是会在送礼后拜托这些保安多看顾着些,防止闺女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被人欺负了。   因此这会儿保安虽然给这个美妇人指明了宝宝的方位,眼神依旧颇为警惕地看着她。   “我看见了。”   于歆抿了抿嘴,笑容温婉大气。   她手中捏着一个小牛皮的手袋,在看到宝宝身边的那个似乎聊到了什么开心事,一脸灿烂笑容的小姑娘时,忍不住收紧了手指,捏的指尖都有些泛白了。   像!实在是太像了!   于歆的眼神有些闪烁。   而正在向门口走来的宝宝也看见了这个自称是她亲生母亲的女人。   “宝宝!”   于歆面露激动,走到宝宝的面前。   “妈妈这些年真的很想你,求你跟妈妈吃顿饭好不好,关于当年的事情,我可以解释给你听的。”   她满脸哀色,叫人心生动容。   但显然宝宝郎心似铁,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不认识你。”   宝宝佯装着露出惊恐的表情,她攥紧福宝的胳膊,就像是遇上了一个拐子似的神情惊惧。   此时宝宝的内心冰冷一片,如果之前她对这个女人只是漠视,这会儿就是厌恶了。   项爸郁妈没少出现在七中,不少同学也在开家长会的日子见过她的父母,这会儿于歆在大庭广众之下自称是她的母亲,不就是想要用这种方式将她的身世广而告之吗。   换做任何一个尚且年幼,还在念书的女生,恐怕都会觉得羞愤,忍受不了其他同学的指指点点和背后非议。   于歆难道就想象不到这个结果吗?   不,她显然是知道的,只是对于她来说,这个“女儿”的情绪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她想要的,只是一个结果而已。   “你是谁啊!”   福宝很有胆色的上前一步,护住了宝宝。   “我们不认识你,你是不是人贩子,觉得我家宝宝好看,想要把她拐走!保安叔叔,保安叔叔,这里有坏人!”   福宝高举着手,冲着门卫处大喊了几声。   傅家人嘴巴严,从来也不当着孩子的面说三道四,因此直到现在福宝也不知道宝宝是项家夫妇捡回来的孩子,因此当她见到自称是宝宝母亲的于歆时,下意识就将她当成了人贩子。   “不,我不是!”   对上福宝警惕厌恶的视线,于歆的表情越发难堪。   “宝宝,我知道你恨我当年抛弃了你,可你也不能误导你的朋友冤枉妈妈呀。”   于歆的唇色极淡,此刻因为愤怒和委屈抿紧,倒是比刚刚多了点血色。   “怎么回事啊?小观音是弃婴?”   “不会吧,我见过小观音的爸爸妈妈啊,他们可疼小观音了,怎么可能是养女呢?”   周边窸窸窣窣的议论声传入宝宝和福宝的耳朵,宝宝还没有表现出什么,福宝就先气炸了。   “这就是个骗子!”   福宝打从心里就不相信这个女人的话,再说了,就算宝宝真的是养女,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跑到学校里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来认亲,分明就不是真心疼爱宝宝的。   福囡囡被宠地天真烂漫,可她的心就好像一面镜子,明白的很。   她绝对不会让这个坏人接近她家宝宝!   门口的几个保安一直关注着这边的动静,听到福宝高喊这个女人是人贩子,是骗子,当即心里一突,挤开围观的学生,走到三人面前。   “你们不认识这个女人?她说自己是你的亲戚?”   保安看着宝宝的眼睛问道。   “我真的不认识她。”   宝宝垂下眼,她的这个表情在旁人看来是委屈的表现,要不怎么说美人蹙一蹙眉都叫人心痛呢,明明她什么也没做,倒叫很多围观的学生对于歆升起了恶感,再看向于歆时,也觉得这张面孔面目可憎了。   “小观音,不是,项宝宝,你别怕,我们不会让这个女人靠近你的。”   一个身形微胖的女生举手喊道,小观音是大家私底下给宝宝取的外号,当着当事人的面这么喊总归是不好的。   “谢谢。”   宝宝看向声音的方向,冲着那个女生笑了笑。   别说那些本就身处青春期,对于男女界限懵懵懂懂的男生了,就连女生也消受不了她的笑容,有一种脑袋一抽就想为她赴汤蹈火肝脑涂地的冲动。   果然古代皇帝的烽火戏诸侯也不是什么传说,要是当年的褒姒有小观音这样的美貌,他们也愿意当一位昏君啊。   “保安大叔,你们负责学校里学生的安全,不能什么阿猫阿狗都放进来,她说自己是项同学的亲戚,就真的是项同学的亲戚了?”   “就是,听说现在一些人贩子就通过这种手段拐人。”   “报警,必须要报警!”   一群学生蜂拥而上,跟护小鸡崽子似的将宝宝推挤到了他们的身后,几个女生还大着胆子拉住了宝宝和福宝的手,趁着几个高大的男生挡住了于歆的视线,拉着她俩从学校的另一个大门离开。   于歆没有想过事情会演变成这个模样,她只能扯着嗓子解释,可是一群学生的叫嚷声完全将她的声音压盖住了,任凭她把嗓子喊哑了,都没有人听清楚她到底在说些什么。   到后来,保安似乎也觉得这件事有些古怪,掏出手机拨打了110,等派出所的民警到了将于歆带走,围挤的人群才慢慢散开。   离开的时候,每个学生的表情都有些激动,一个个小脸红扑扑的。   他们觉得自己就像是武侠里拯救了武林第一美女的英雄,好像一下子就和小观音拉近了距离。   至于被民警带走的于歆不肯解释自己出现在学校,冒认一个女生母亲身份的原因,直到自己的助理匆忙赶来,证明了于歆的身份,知道对方的身份地位不可能是同学口中的人贩子后,她才狼狈地被放出来。   今天的这个遭遇叫于歆身心受挫,她也意识到了宝宝的不好接近。   看来不能再像之前计划的那样来了,她的时间不多了呀……   离开派出所后,于歆坐在轿车里,眼神暗如深潭。 第171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22   之后一个月的时间, 于歆都没有出现在项家三口面前,但宝宝不想再被动下去,开始暗自调查于歆的来历。   虽然这一世她只是一个家世普通的女孩, 这些年除了成绩和长相出挑一些, 好像并没有什么有别于其他孩子的地方,可多世为人的经历, 即便每一世都会被当前世界附身的那具身体影响部分性格, 压制部分能力, 她所掌握的技能累积起来,也足够她暗地里做很多事情了。   以前宝宝并不想动用那些能力,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世界,她都很享受这种平淡却温馨的生活, 并不想轰轰烈烈做一个名留青史的伟大人物, 但现在麻烦找到了头上, 也只能动用一些手段了。   于歆的身份并不难调查,尤其这个时候, 网络虽然不至于普及全国上下, 也有相当一部分人群开始接触使用,尤其于歆这样的富商, 更是最早接触电脑的那一拨人, 宝宝很轻易地通过网络了解了一部分有关于她的事情。   对方确实是岱中县本地人,她的身份还比较复杂, 母亲是五十年代最早下乡的那批知青之一, 当年带着梦想而来,最后因为受不了耕种的辛苦,嫁给了本地男丁较多的一个农户家庭, 婚后没几年,就生下了于歆这个女儿。   因为只生了一个女儿,于歆的母亲在夫家的日子并不算好,再加上她一直怀念自己曾经在海市的生活,对于现在的家庭没有归属感,导致了于歆既得不到父亲的在意,也得不到母亲的喜欢,反而因为生母一直在她耳边念叨大城市的繁华,从小就萌生了一颗将来能奔赴大城市生活的心灵。   知青回城潮爆发的时候,于歆的母亲抛下了当时已经成年的女儿回到了她朝思暮想的海市,没了媳妇,又没有儿子的于父在骂骂咧咧后也选择续娶,后娘的到来使得于歆在家中的境遇越来越差,不过她模样漂亮,再加上从小跟着有文化的母亲学到了一些手段本事,最终还是给自己挑选了一个不错的归宿。   宝宝偷偷潜入了岱中县的一些资料库,发现于歆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她的丈夫当年是革委会的一个小头目,随着七十年代末一些被批斗改造的人员不断被平反回归原本的工作岗位,过了几年,于歆的丈夫那些年做下的冤假错案也开始被人翻出来清算,最后判了死刑。   算算时间,对方被关押坐牢的日子,正好应该是于歆怀上孩子的那段时间。   再后来,她应该离开了岱中县,丈夫死了,于家人也不在意这个女儿,公安局的档案上,也没有什么失踪人口登记,因为当年很多资料都是纸质版,之后的十几年里于歆到底做了些什么,也都无从考据了。   现在她以港商的身份出现在岱中县,据说早些年去了港市,在那里认识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她相当多的一部分财产就来自于那个已经去世的第二任丈夫。   这一次她带来了几百万的投资金额,再加上她港商的身份,让县招商办的人将她奉为上宾。   总的来说,现在的于歆有钱,有身份,有地位,好像不是项家人能轻易撼动的。   于歆已经不算年轻了,和第二任丈夫再婚后也没有生下一儿半女,她这个年纪,再次怀孕生产必然抱着很大的风险。   这一次她会回乡寻女,或许也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一点,想要让自己庞大的财产有一个血缘继承人。   从利益的角度上考虑,认下于歆这个生母并没有什么害处,她的资产庞大,项护军和郁美芬的那点东西,在于歆面前就是小打小闹,只要宝宝点一点头,她立马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资产过千万,甚至过亿的富二代。   可宝宝经历了那么多世,从来都是吃喝不愁的,甚至也当过女将军,做过房二代,怎么可能为了钱让自己犯恶心呢。   于歆的那点东西她看不上,现在的她跟着养父养母小富即安,也足够幸福。   只是现在于歆的情况让宝宝觉得有些棘手,对方早些年就和于家人闹翻了,现在孤家寡人一个,不比她,拖家带口,还有父母需要牵挂。   该怎么让她知难而退,需要她好好想一想。   ******   “老二啊,不是我说你,人家亲生母亲都找上来了,你怎么能拦着人家母女相认呢。”   于歆一个多月没有出现,最着急的还是项家小楼的那些人,尤其是王梅,之前于歆可是和她说好了,如果宝宝肯认她,项护军和郁美芬攒下的家业,她丁点都不要,而且除此之外,她还会给她一笔不菲的感谢费。   天知道王梅有多恨宝宝这个“鸠占鹊巢”,抢了她儿女财产的野孩子,这会儿得知于歆的身份来历,当即就答应下来。   这些日子于歆一直没有再上门,村里的一些风声都被压下去了,王梅左等右等不见于歆,又没有她的联系方式,只能怂恿二老上门来劝说。   这些年两边的关系缓和了一些,时间一长,项老头和林婆子又开始摆起了爹妈的谱子,总觉得自已也能偶尔做一下项护军这个儿子的主了。   “你这孩子也是,那好歹是你亲妈,她十月怀胎生你,你还能不记她这个恩?”   林婆子睨了宝宝一眼,不愧是郁美芬养大的孩子,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白瞎了那么漂亮的一张面孔。   “啥妈?宝就美芬一个妈?”   项护军的眼睛瞪的像铜铃一样,声音瓮瓮的,掷地有声。   这段时间宝宝的表现很大程度让他们心安,他们的闺女都说了只认他们这双父母,怎么他的家人还逼着他闺女认外面的人当妈呢。   当年在项家老大的撮合下,项护军看似和小楼那边的人和解了,其实他心里也已经藏下了一根刺。   这些年,他时不时地送些农副产品过去,大便宜不让小楼那边的人占,但是小便宜送了不少,郁美芬知道那是他亲爸妈,亲兄弟,心里总是藏着那一份情,也从不阻拦他。   只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十分脆弱,项老头和林婆子这次上门,算是彻底将他对亲人的这份眷恋给斩断了。   项护军和郁美芬一样,最怕的就是有人将女儿从自己身边抢走,林婆子当着他的面劝说女儿和亲生母亲相认,不就是帮着于歆从他身边抢人吗。   这哪里是亲妈啊,分明就是进门的强盗。   “你们都给我走!别以为我不知道村里那些闲言碎语都是从哪里流出来的,你们一个个有把我,把美芬和宝宝当成亲人吗,你们怎么就不盼着我好呢!”   这一次不用郁美芬说些什么,被伤透了心的项护军自己就开始赶人了。   “老二!你居然动手赶我!你大逆不道!”   林婆子哆嗦着手,项护军的表现让她一下子回忆起了十几年前孙女在项宝宝面前戳破她身世时的场景,不,这一次儿子的愤怒甚至超过了那时。   林婆子有些发怔,手脚都有些泛凉了。   “你就当我不孝吧,我孝不起来了!”   项护军那么大的人了,这会儿都红了眼眶,脊背都有些弯曲了。   项老头还想和这个儿子争辩,可谁知道这个时候,项家忽然来了人,而且来人还不少。   “军哥。”   来的是傅家人,傅老四和妻子白秀秀走在前头,身后还跟着傅家老太太,以及傅老四的几个兄弟侄子,乌泱泱的,好像来了十几个人。   项护军愣了愣,他和傅老四家确实交情不错,和常年生活在傅老四家的傅老太太也有些交情,可跟傅老四的几个兄弟,还有他那些侄子着实不算熟悉。   就算是家里有人要办喜事需要订购家禽,也用不着来那么多人吧,而且他们一个个表情怎么这么奇怪,眼神还不住地往他闺女身上飘忽呢。   “你家今天有客人来,我们就先不说那些事了!”   傅家人的到来给了项老头一个台阶,他觉得这会儿可以将刚刚那件事糊弄过去,或许等一段日子,老二就不会那么生气了。   项老头拉住还想当着外人的面自曝家丑,借此来压迫老二的媳妇,又瞪了眼挑事的老三媳妇,弯着腰,低着头朝门外走去。   “军哥,是不是打扰你们了?”   傅老四见到这一幕,再傻也知道自己好像撞破了人家的家事了。   “没事。”   项护军摇了摇头,他爸一直都是家里最有心思的人,只是这一次他看低了他,他累了,不想再低头,委屈自己的老婆孩子了。   “你们这是……”   项护军收拾了一下心情,勉强扯了扯嘴角,看向了傅家这一群人。   “我们、我们……”   傅老四欲言又止,眼神不断朝宝宝身上飘忽,他还好一些,最夸张的要数白秀秀和傅老太太了,俩人的眼睛几乎粘在了宝宝的身上。   别说宝宝本人了,就连项护军和郁美芬都感到纳闷。   要说宝宝和傅家那个福囡囡也称得上形影不离了,俩个孩子的感情那么好,宝宝这张面孔,傅家人也是经常见到的,用得着像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看的那么仔细吗?   尤其是白秀秀,怎么看着看着,眼眶还红了呢?   郁美芬心里打了个突突,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傅家人支支吾吾的,就是开不了口。   “到底啥事啊?”   郁美芬的脾气比较急,看他们不说话,净盯着她闺女瞧,忍不住追问道。   “小婶不说,就由我来说吧。”   还是傅家的一个小辈忍不住了,从人群里走了出来。   其实今天发生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何尝不是一个投入平静湖面的大炸弹呢。   明明对方还没有开口,没来由的,郁美芬和项护军都开始紧张起来,郁美芬更是攥紧了闺女的手,好像她不攥得紧一些,这个女儿就会没有一样。   事情还要从三个小时前,一个不速之客的到来讲起…… 第172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23   今天是傅老太太的寿辰, 除了远在外地的儿孙,其他孩子能赶过来的,都尽量赶过来了。   这些年傅老四的生意做得不错, 在镇上买了一个带前后小院的大房子, 他们家现在经营着餐饮生意,因此一家人也没有出去吃, 直接叫来了大厨, 在家里开了几桌宴席。   傅家四个兄弟, 十几个孙子孙女,年长些的又早就已经娶妻生子,因此老太太过寿的时候光是儿孙媳妇就坐了四桌,更别提其他远一些的亲戚了。   这些亲戚难得聚的那么齐,再加上过寿本就是喜事, 场面热闹极了。   就在这个时候, 一个陌生的女人上门拜访, 傅老四原本还以为是想要投资他生意的老板,还想着让对方改天再来拜访, 谁知道对方的来意直接叫他三魂七魄抽掉了一半。   于歆, 这个名字傅老四曾经在别人嘴巴里听到过,对方据说是宝宝的亲生母亲, 这个人物, 按理和他们家是八杆子打不到关系的,谁知道, 对方居然掏出了一叠纸, 当着在场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说他们家的福宝才是她的亲生女儿。   当时喜宴就办不下去了,傅老四觉得她的话很荒唐, 可没来由的,看着于歆的表情,他觉得对方可能说的都是真的。   最后关系稍远一些的亲戚都很有眼色地离开了,只有几个兄弟和平日里关系比较近的侄子还留着,因为于歆这趟也带了人过来,他们怕自己这边人少,气势上弱给了人家。   按照于歆的说法,两个孩子在医院里就被抱错了,宝宝确实是她当年丢掉的那个孩子,却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原来因为项家那边不肯松口承认宝宝是她的女儿的缘故,于歆想了个办法,让人弄到了宝宝的头发,加急送到港市那边,做了亲子鉴定。   谁知道寄回来的鉴定结果显示,宝宝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当年孩子是自己亲自丢的,也是她亲眼看着项家两口子捡回去的,眉心那一颗红痣都一模一样,她怎么可能不是自己的孩子呢。   于歆想到了当年和自己差不多时间在医院生产的几个女人,她记得自己生下女儿那一天,医院刚好有三个孩子诞生,其中一个男孩,两个女孩。   她想办法调查到了另一个女婴,那个孩子,恰好就是福宝。   其实宝宝和福宝应该是同一天降生的,只不过因为宝宝是项护军和郁美芬捡来的孩子,没人知道她的真实出生时间,于是两口子就将之前做梦梦到女儿的那一天,定为了她的生日,这个日子稍微比福宝的生日早一些。   为了确定自己的猜测,于歆又想办法弄到了福宝的头发,这一次寄回来的鉴定结果显示,福宝就是她的女儿。   于歆怀疑,或许两个孩子,在医院里就已经被抱错了。   这个消息和于歆给出的鉴定结果对于傅家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一般,他们家宠了十几年,几乎适是当心肝肉,眼珠子一样看待的福囡囡怎么就不是自家的孩子呢。   白秀秀和傅老太太受到的冲击更大,因为她们呆在家里的时间更长,平日里和宝宝的接触更多,婆媳俩私下独处的时候,还时常惋惜感叹宝宝的身世。   这个曾经被她们怜悯的孩子,居然是她们的亲孙子/亲闺女!   这太荒唐,太可怕了!   白秀秀的心都揪在了一起,她的亲生女儿,居然以一个比较亲近的女儿的好友的身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生活了十几年,而她如珠似宝宠着的,却是别人家的孩子。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宝宝这些年衣食无忧,项护军和郁美芬虽然是养父母,可他们对孩子的疼爱,并不亚于他们对福宝的疼宠。   可换一个想法,如果不是项护军两口子捡到了宝宝,当时被于歆丢弃的女儿,又会遭遇什么呢?   她会不会冻死、饿死,会不会被那些心性不好的人捡走,受尽苛责?   一时间,傅家人的心中是百味交集,各种情绪在胸中交杂。   当然,于歆说的,和她拿出来的那些鉴定报告傅家人也不会傻到全都相信,亲子鉴定这种东西,市里的大医院也能做,他们这趟过来,就是想要带着宝宝去做一个检测。   ******   听完傅家人的话,项护军和郁美芬都说不出话来了,现在这个情况,比之前更加糟糕。   不让于歆和宝宝相认,两口子坚定地认为自己做的没错,因为于歆当年抛弃了这个孩子,她没有认回这个孩子的资格。   可傅家人呢?   如果于歆说的是真的,傅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弄错了孩子,他们想要和亲生女儿相认,他们有什么立场阻拦?   更何况,傅家这些人和宝宝都比较熟悉,彼此之间也是有些感情的,在知道这个真相后,宝宝可以狠心不认他们吗?   即便宝宝做得到,项护军和郁美芬也没有这个脸面要求她这么做。   难道自己的女儿,就要这样眼睁睁地让出去?   “福宝呢?”   就在傅家那个侄子讲完话,全屋都很安静的时候,宝宝突然开口了。   白秀秀等人愣了愣,脸色很快就变得苍白。   也不怪他们疏忽了福宝,实在是这件事的冲击力太大,让他们一时间顾忌不上福宝了,可仔细想想,除了宝宝本人以外,这件事对福宝的影响最大。   任凭谁知道自己不是父母亲生,而是从小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抱错的孩子后,都没办法保持平静。   “福宝呢?好像是在家里吧?”   “糟糕,快点给家里打个电话!”   傅家人有些骚动,对于他们来说,疼爱福宝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一种本能,即便现在知道了她可能不是傅家的孩子,十六年的感情也没办法抹去。   这个时候,他们又有些顾不上宝宝了。   郁美芬见状有些不高兴了,她也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一边不想和傅家人分享自己的女儿,另一边看到宝宝的亲生父母如此疼爱另一个孩子,又替她委屈。   两家这么多年的感情,她当然知道傅家人这些年有多宠福宝这个孩子,要是他们把女儿认回去了,会不会因为厚此薄彼,叫宝宝受委屈呢?   心疼盖过了惶恐,郁美芬就跟护犊子的老母鸡一样,紧紧搂住闺女瘦弱的肩膀,似乎是在无声的安慰她,亲生父母更在乎别人没关系,还有她这个养母是她最大的依靠呢。   只能说郁美芬关心则乱,今天发生的事情确实给宝宝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可她早就已经将养父母当成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又怎么会在意别人怎么宠爱自己的孩子呢。   再说了,傅家人宠了福宝十六年,要是他们因为血缘关系立马就对福宝表现出冷漠,她反而还要担心傅家人的为人呢。   “我们分头去找找吧。”   宝宝站了出来,她也看出来了,现在傅家人的心思分明已经放在了失踪的福宝身上,而且她也担心福宝,毕竟比起她这个总是刷嫩漆的老黄瓜,那可是实打实的孩子呢。   说话前,宝宝分别握住了养父母的手,她也想告诉他们,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她都是他们的女儿。   这个认知叫项护军和郁美芬及感动,又难过。   他们觉得这一刻自己卑鄙极了,竟然盼望着傅家人永远都偏心只对福宝好,这样一来,宝宝的心就不会被傅家人拉拢过去,永远只是他们的女儿。   只不过这样的想法出现的时间很短暂,项护军和郁美芬心里最重要的永远都是宝宝,比起独占女儿,他们更希望她能够开心。   傅家人不同于于歆,那个女人能抛弃孩子一次,就能抛弃第二次,而傅家人疼孩子,如果宝宝真的是他们的女儿,一定会被真心对待。   他们怎么舍得,让女儿失去那么多的关爱呢。   听了宝宝的话,傅老四和白秀秀羞愧极了,可他们还是放不下福宝,一群人连带着项家三口,匆匆忙忙离开,分头寻找失踪的福宝。   ******   最后还是宝宝先找到了失踪的福宝,对方也来到了村子里,就在傅老二家早就已经搬离的老房子里。   这里还有不少宝宝和她的童年回忆,在两岁以前,每到农忙时,她们就会被父母送过来,可以说是一起捧着奶瓶长大的。   宝宝过来的时候,福宝还在小声抽泣,似乎也是怕被人发现,都不敢哭的太大声。   “宝、嗝——宝宝!”   看到宝宝过来,福宝吓了一跳,哭声被打断,甚至还打了个嗝。   “哇——”   下一秒,她哭的更大声了,好像宝宝的到来打破了水闸,大坝彻底倾泻了洪水。   宝宝走到她身边,安静地坐下。   “‘对不起,对不起……”   她一个劲儿地说着抱歉,其实这件事和她并没有什么关系。   宝宝想到了于歆,那个女人对傅家人说的那些话,她只相信了两分,因为对方的表现,早就让她埋下了很多疑惑。   一开始和她的几次接触,她虽然表现的很像是一个充满愧疚和母爱的母亲,但是从对方的眼神里,宝宝并没有感受到太多真诚。   至于第二次对方出现在学校里的时候,宝宝也注意到,她的目光多次落到福宝的身上,甚至当福宝反驳痛斥她的时候,她的神情除了气愤,还有些许痛心。   她或许早就知道了自己并不是她的女儿,当年两个孩子被抱错的背后,是否有她的影子呢?   这一点宝宝不敢肯定,因为按照福囡囡的逆天福运,如果当年真的是于歆主动交换了两个孩子,即便她的本意可能是为了让福囡囡过上更安稳的生活,也应该遭受因果的报应,可这些年,于歆显然过得不错。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福宝哭地形象全无,眼泪鼻涕流了一脸,最后全都蹭在了她的袖子上。   她是真的难过,既为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这件事难过,也为自己最好最好的朋友难过。   她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从小到大,她的运气都特别的好,这一点身边的人全都感受过,很多时候,福宝都为自己的好运感到开心,尤其是想到自己的好运还能馈泽那些疼爱自己的家人朋友时,就更加高兴了。   “是不是我的好运,让我和你交换了父母,我抢走了你那么好的爸爸妈妈,抢走了那么好的爷爷奶奶和伯伯伯母,十几个从小就维护我的哥哥,也本该是属于你的。”   头一次,福宝开始厌恶自己所谓的大福气。   她觉得这种幸运,或许是建立在了别人的苦难之上。   本来宝宝可以有安定幸福的生活,她不是什么没人要的孩子,那个被亲生母亲抛弃的人,应该是她才对。   “为什么我是那个女人的孩子,她怎么可以把你丢掉。”   福宝的眼睛已经哭肿,像个发胀的红馒头一样,只露出一条小缝,看上去滑稽又可怜。   “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啊,是跟大哥和小哥一样重要的姐姐,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会讨厌我吧,就连我自己也开始讨厌自己,宝宝,你别讨厌我好不好,我把福气都给你,不不不,你讨厌我吧,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福宝的嗓子都哑了,因为太过难过的缘故,甚至一度喘不上气来,好像窒息了一样。   此刻的她完全沉浸在了自我厌弃之中,甚至都不敢祈求宝宝的原谅。   在她看来,元凶不是造成孩子被抱错的医院,也不是丢弃了宝宝的于歆,而是很有可能导致了这一切的带有大福气的自己。   这样的福宝,真的叫人无法怨恨。   “哭够了没,需要再给你一张手帕吗?”   对于福宝说的这些,宝宝是不信的。   十六年的时间,她除了研究自己的言灵能力,也研究了福宝身上玄之又玄的福运。   总的来说,福宝身上的福运并不会伤害好人,更不会为了惠及她自己,让人无端遭受厄运,这并不是一些里描述的夸张到极致的好运。   当年的事,可能是意外,可能是有心人操控,但应该不是出自福囡囡的福运。   “嗝——”   似乎没想到宝宝那么冷静,还想着给她递手帕,福宝止住了哭声,又打了个哭嗝。   “这些年,我过的也不差吧?”   不止她这一世,原身止步六岁的记忆里,都像活在蜜罐子里一样,项护军和郁美芬这对养父母,给予了她们远超于绝大多数父母的疼爱,比起傅家人能给的,也毫不逊色。   甚至于傅家有那么多个孩子,傅老四和白秀秀除了福宝,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他们或许最疼福宝,可也免不得分了一部分注意力和疼爱在其他孩子身上,而她和原身得到的爱,是全心全意,独一无二的。   让她和原身做一个选择,他们恐怕都会坚定的选择养父母,而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当然,如果没有抱错这件事,她们也无需做出这种选择,可以十分幸福,安定地过完一生。   宝宝不会圣母到原谅当年弄错了她们的人,原谅抛弃了原身的于歆,可怨恨福宝,那真的不至于。   “诶,你该不是真的觉得你的福运那么厉害吧?那好吧,既然真那么厉害,以后你就多保佑保佑啊,让我越来越漂亮,成绩越来越好,让我爸爸妈妈越来越疼我,最好再保佑我找到一个全心全意对我的帅老公怎么样?”   宝宝搂住了福宝的肩膀,心里叹了口气。   十六年的交情也不是假的,对着这个哭成傻逼的小傻子,实在是怨不起来啊。   “宝、宝宝,你还小,不能找老公。”   福宝的脑子嗡嗡响,宝宝不怨她?   “嘭——”   宝宝用指骨在福气包的额头上扣了一下,那段话的重点是这个吗?   “哦——”   福宝捂着小脑门,委屈巴巴地看着“施暴”的宝宝。   “好吧,不该这么用力的,怪我怪我。”   宝宝抿着嘴笑了笑,“本来就够傻了,再打脑袋恐怕更傻了吧。”   后半句话压低了声音,可她和福宝凑的那么近,福宝怎么可能没有听见呢。   “宝宝!”   “恩。”   “宝宝!”   “恩。”   “宝宝!”   “嘭——”   又是一个暴力的脑瓜子敲响在福宝的脑壳上。   这一次她不点都不委屈了,反而破涕为笑。   “如果我真的有大福气,我愿意把我所有的福运都给你,宝宝,你是我这辈子最好最好的朋友。”   福宝紧紧地搂住了宝宝,她永远都忘不掉,在自己最惶恐不安地时候,是她最先找到了她,忘不了,在自己最愧疚,最痛苦的时候,是这个人看似云淡风轻地安慰了自己。   福宝将脑袋埋在宝宝的肩膀上,她埋着头,泪水在一次将宝宝的肩膀打湿。   她想着,自己恐怕要用一辈子来赎罪了。 第173章 养父母的幸福时光完   福宝被傅家人带了回去, 离开的时候,傅家人欲言又止,但显然, 现在还不是处理彼此关系的时候。   当天晚上, 宝宝做了一个梦,自从六岁原身那个死劫过去就停止显现的原世界的故事, 彻底在她的梦境中显现。   宝宝的猜测有些接近了真相, 原身和福宝确实不是于歆故意交换的。   当天生产的时候于歆顺利地生下了孩子, 在孩子被抱去洗澡前,接生的大夫曾经让她看了眼孩子,因此当她被送回病房,再次看到被护士抱过来的女个洗干净的女婴时,隐约察觉到了不对的地方。   因为孩子的模样相似, 再加上之前看到的孩子还带着很多羊水和血污, 并没有看分明, 所以于歆也不能肯定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   至于白秀秀,她这一胎怀相不好, 所以才会来医院接生, 生完孩子以后就力竭睡去,并没有第一时间看清自己孩子的长相。   两人就在同一个病房, 在第二天看到白秀秀怀里的孩子时, 于歆这才肯定,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当时她的境遇不好, 丈夫被判了死刑, 娘家人将自己视做瘟疫,于歆下定决心要离开家乡投奔回到海市的母亲,却又被自己的女儿牵绊住。   看到傅家兴旺的人丁, 以及那一群人对家里唯一的女孩的宠爱,于歆选择了沉默。   她曾经后悔后,所以抱着孩子来到了塘丰村,只是走到半路就退缩了,甚至愈发狠心,想要抛弃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包袱。   于是她将原身丢弃在了塘丰村外的河沟边上,心里想着,要是这个村里有人能捡走这个孩子,让她生活在傅家人身边,或许自己也不算彻底断了她和亲生父母之间的联系。   就在不久后,项护军两口子出现了,因为她躲得好,项护军并没有发现她的存在。   在里,原身小的时候也和福宝要好,因为看脸的缘故,也偷偷摸摸和霍回成为了朋友。   但是那一世的原身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不会游泳,最后淹死在了池塘里。   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女儿,如珠似宝宠了六年,郁美芬把所有的爱都给了这个孩子,她死了,郁美芬也疯了,项护军只能忍着悲痛强撑起来,照顾疯疯癫癫,总是抱着一个娃娃喊做宝宝的妻子。   里,也有于歆认亲的故事,于歆的出现暂时治好了郁美芬的疯病,可却让她往另一个极端的方向发展。   如同之前福宝怨恨自己的福运一样,郁美芬也恨上了她的好运气。   她觉得要不是当年两个孩子被抱错,宝宝虽然不会成为她的女儿,可同样的,她会在傅家人的关怀下生活的很好,健健康康的长大,拥有光明幸福的未来。   是那个带着诡异福运的女孩害死了她的女儿,偏激的郁美芬心里只剩下这一个想法。   项护军尚且有些理智,可看到重新清醒过来的郁美芬,他最终选择了纵容。   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东西了,如果报复能够让妻子快活一些,那就做吧。   在里,两口子就是占据了小半篇幅的反派,他们孜孜不倦地给女主找不痛快,但故事里的福宝或许也觉得自己的福运害死了童年的朋友,对于两口子的报复,她总是选择隐忍。   直到故事最后,他们都还活着,是极少数还算善终的反面角色,为此作者还被不少读者诟病,女主也被冠上了圣母的标签。   霍回在故事里也占据了不少篇幅,和这个世界不同,这一世宝宝潜移默化教他识字,修正他的三观,而的世界里,原身是个实打实的孩子,除了偷偷摸摸给自己喜欢的大哥哥一些食物,在他被殴打后给他抹药膏以外也做不了什么。   那个世界里的霍回偏激阴郁,十四岁被霍青时带走后,因为接受基础教育的时间太晚,总是跟不上进度,最后也达不到让霍青时满意的目标。   霍回最后还是被放弃了,他蓦然回顾自己的前半生,除了早就夭折的原身,再也没有一个人关心过他,在意过他。   从头到尾,就只有那么一个孩子,却也早早离开了他。   他经常会想,如果宝宝还活着,他是不是不用孤身一人,明明他是那么想要活着的一个人,却日日夜夜被无际的孤独逼到发疯。   郁美芬和项护军针对福宝的时候,霍回也出了把力,他也是少数活到了结局的男人。   故事的最后,福宝怀孕生子,可能有了孩子,不再像以前那样可以不在乎霍回等人的敌意,她最后选择带着家人离开了家乡。   而没了目标的郁美芬等人,也就此丧失了活下去的意义,又怕自杀后要被打入地狱受刑,不能和女儿相遇,只能如同行尸一样活着。   好在于歆也没有得到什么好的下场。   早在她回来认亲之前,她就发现自己患上了癌症,可能是买不久矣,才让这个在港市享受着富太太生活的女人想起了自己曾经还有过一个女儿。   福宝不认她,于歆咽气的时候还有些不甘心,至于她留给福宝的那笔庞大财产,福宝也没有要,而是以原身的名义设立了一个慈善机构,专门帮助那些被遗弃的孩子。   她想着,自己身上的福运玄之又玄,如果真的有类似的因果之说,希望用慈善积累下的功德,让早早死去的原身能够有一个幸福的下一世。   这也是她为数不多能做的事了。   梦醒后,宝宝已经浑身汗湿,不过她还是忍不住松了口气。   幸好她来了……   ******   同一时间,远在深城的霍回也做了个梦,醒来的时候,满头虚汗。   他没有开灯,只是摸索着打开抽屉,从里面掏出了一颗糖果,塞在了嘴里。   “真是个噩梦啊。”   霍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那样一个梦,明明宝宝活的好好的,就在两个月前,他还特地飞到江城,和宝宝见了一面。   这个时候霍回已经接手了霍青时的部分生意,他变得越来越忙碌,可再怎么忙,他总是会抽出时间回江城和宝宝见面。   他比宝宝大了七岁,这个年纪的他,比起十七八岁时的他更能明白自己的感情。   一开始,他对宝宝的感情确实只是亲情友情,宝宝对他来说,是他唯一能够抓住的眷恋,更像是一种寄托,慢慢的,他将宝宝当作一个妹妹,一个朋友……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长期的分别冲淡了亲情,再加上宝宝出落地越发耀眼娇媚,随之转变和滋生的另一种情愫也随之而来。   在他还弄不清这种感情的时候,霍回就意识到了自己对宝宝的占有欲,他艰难地忍受着宝宝的身边的父母、那个总是粘着她的讨人厌的福气包,却再也忍受不了除了这些宝宝已经割舍不掉的人以外,再出现其他被她放在心上的人。   而杜绝那种人出现的唯一方式,就是占据那个人的位置。   霍回知道自己有些病态,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好在这些年霍青时对他的培养锻炼出了他的城府,他会掩饰的很好,在适当的时候,慢慢侵入宝宝的生活。   感受着糖果在嘴里慢慢消失,霍回又想念他的姑娘了,两个月的时间太漫长,他应该定好回去的机票了。   ******   霍回出现在江城的时候,两家已经商讨出了处理结果。   福宝肯定不能交给于歆,这个女人太不靠谱,而且傅家人也割舍不掉这个宠了十六年的孩子,但同样的,他们对于宝宝也充满了愧疚和疼惜,可是和傅家人一样,宝宝也割舍不掉养大他的父母。   在做完亲子鉴定,确定宝宝和傅老四两口子的血缘关系后,两家人坐下来进行了一场深刻的谈话。   最后双方决定,两个孩子依旧在各自的家庭里生活,但是每一个月,宝宝都至少抽出五天的时间,在傅家居住。   实际上在宝宝的身世没有揭露之前,因为两个孩子交好的缘故,宝宝和福宝也经常在对方家里过夜,这个要求算不上什么改变。   就当是两家都有了两个女儿,对此项护军两口子表面应允,背后嗤之以鼻,即便福宝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又怎么比得上他们宝宝的一根手指头呢。   他们可不像傅家那俩口子一样优柔寡断,舍不得亲女,又舍不得养女,总想着两个都要。   郁美芬夫妇只想再多疼宝宝一些,把傅家两口子分出去的那一份也补回来。   但这种方式,对于两家人来说,已经是最好的处理结果。   至于于歆,谁也没有拿她当一回事,她想要借用亲子鉴定的结果把福宝要回去,却被宝宝用遗弃罪告上了法庭。   最后风光而来的于歆也只能狼狈地离开,这还是借了此事她港城户籍的光,要不然,在她人生的最后阶段,恐怕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了。   可即便离开了,她也过得不好,要知道,霍青时的生意早就铺成到了港市,他的经营范围,和于歆也有不少重合。   霍回怎么可能放过一个欺负了宝宝的人呢,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于歆终究还是在生命停止前的那一刻,失去了她所有汲汲营营的东西,最后忍受着身体和心灵的痛苦,挣扎着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   “你怎么回来了?”   回到家的时候,宝宝看到了早早就在院子里等她的霍回。   “脸怎么肿了?”   此时的霍回半张脸红肿,俊美的面孔一下子减了二十分。   “……牙疼。”   霍回张了张嘴,看上去还有些委屈。   可能是这段时间总是作噩梦的缘故,半夜吃糖的次数增多了,大多数时候,霍回又懒得起床再刷牙,蛀牙也是早晚的事情。   “扑哧!”   宝宝知道自己不应该笑的,可是她忍不住。   这大概是第一个因为爱吃糖果烂牙齿的霸总了吧。   “要抱抱,要安慰。”   霍回冲着这个坏笑的小姑娘张开了双手,他想着,自己现在扮演着一个好哥哥,哥哥和妹妹抱抱应该很正常吧。   实际上,他的那点小心思,宝宝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回想着记忆里霍回做的那些事,宝宝还是心软了。   她才不是馋他那张脸呢,好吧,是有点馋,这一定是原身颜控太严重的错。   这一世霍回的性格依旧有些偏执,即便早些年她很努力的想要改变这一点,可他们之间相差了七年,霍回最煎熬的那些年,她没来得及参与,很多事情,在最先的是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她能做的,只是引导和改善。   宝宝扑上去给了这个蛀牙的男人一个拥抱。   算了,就当是她以身饲虎了,或许她就是能够让霍回控制的最好的药剂吧。   边上,项护军板着脸磨着刀,身上的怨气就快化为实质了。   这小子是当他死了呢!   郁美芬捂着嘴偷笑,抱着气疯的丈夫不让他打搅两个孩子。   现在宝宝还健健康康地在他们的身边,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第174章 后娘1   “知不知道错了?”   “啪——”   冷硬中带着丝丝压抑的声音在耳际响起, 同时出现的还有长鞭在空中快速划过带来的呼啸声,紧接着的就是鞭子甩落在皮肉之上的摔打声音。   宝宝后知后觉的,感受到了身体某个位置渐渐苏醒的火辣强烈的痛觉。   意识渐渐回笼, 看着自己跪着的姿态, 老老实实放置在胸前掌心朝上的双手,宝宝意识到自己再一次穿越了, 只是这一次自己的处境似乎有些不好。   “知不知道哪里错了!”   可能是因为得不到回答的缘故, 手持竹鞭的女人越发愠怒, 又是一个鞭子挥落,掌心很快出现了一条新的红痕,和之前的几道痕迹交错辉映,更显可怖。   此时宝宝已经完全接受了这具身体的感官,只一下, 就叫她浑身打了个激灵, 疼到额头冒汗。   重生了那么多世, 哪个世界里她不是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从来也没有受过这样的罪, 也不知道是本心不受控制, 还是原身遗留的一些意识做祟,宝宝有些控制不住泪腺, 眼泪就跟打开了阀门的水龙头似的, 簌簌地往下流。   那个手持竹鞭,看上去美艳又冷凝的女人看见地面上被眼泪浸出深色的石板, 眼神中有些挣扎, 但是很快又恢复了之前的冷漠。   “哭什么哭!我问你,你知道错了没有!”   手中的竹鞭举到半空中,似乎随时都会甩下来一样。   宝宝微仰着脑袋, 泪眼朦胧的,只勉强看得清这个女人的样貌打扮。   对方身上的服饰不太像她了解到那些朝代,硬要找一个相似点的,那应该就是民国时期妇女的打扮了。   类似旗袍的款式,只是袖摆有些大,七分的袖子,露出一小截纤细白嫩的手腕,拿着鞭子的那只手上戴着一根翡翠手镯,浓成了一团绿墨,又兼顾了水色,成色极好,可见是价值不菲的。   衣袍宽大不显身材,长度刚及小腿肚,侧边有些开衩,不过衩口不高,也就膝盖左右的位置,保守矜持。   宝宝眨了眨眼,挤掉了眼眶里的泪水,才将眼前的女人看的更分明些。   对方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模样出落的很好,杏眼桃腮,标准的瓜子脸,一头乌黑的长发被一丝不苟地梳到脑后,盘成了一个圆髻,似乎海抹了点发油,看不到一丝乱发。   这样显老气的发型并没有掩盖她的美貌,反而凸显出了脸型和五官的优势,那张脸庞仿佛就只有巴掌大,精致夺目叫人心颤。   只可惜,那样一张娇俏可人的面孔,偏偏端着、板着,眼神里没有一丝娇柔的风情,硬生生将这份美貌折了三分。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女人这会儿盛怒的缘故。   对着这张面孔,宝宝心中既有控制不住的亲近依赖,也有充斥了胸腔的委屈埋怨。   这些情绪当然不是属于她的,而是原身遗留下来的。   宝宝垂下眼,余光打量着四周,几息之间,也足够她简单查看周遭的环境了。   这似乎是一间专门用来做佛堂或是供奉先人的屋子,鼻息之间都是浓郁的檀香味,因为跪着 的缘故,她只能看到自己面前的几根桌腿,看不到桌子上重重帷幕遮挡供奉着的东西。   地面是平整的砖石,她的膝盖下面还放着一个厚厚的蒲团,似乎是怕石料寒气太重,伤了她的膝盖。   可见对方虽然生气,心里始终都是担忧她的。   宝宝有些怔忪,为什么自己依旧觉得那么委屈呢。   “太太别打了,小姐她知道错了。”   “太太,小姐都哭了,您最疼小姐了,打伤了她,最后还不是您最难过呀。”   边上的下人们看不下去了,看着剑拔弩张的母女二人,忍不住在一旁小心规劝,其中一个矮胖的婆子应该在这个女人面前有些脸面,甚至还上前了几步,似乎是想要来拉扯女人手中的鞭子。   宝宝虽然还没有吸收原身的记忆,可也很快在脑海中跳出了几人的身份,这个白胖慈祥的老妇人被唤作张妈妈,虽是仆人,可对原身来说,和长辈也没什么区别了,往日里母亲严厉,都是张妈妈护着她。   此时她也已经知道了这个手举竹鞭的女人的身份,但因为还没有完全继承原身记忆的缘故,宝宝不敢贸贸然开口说话。   “往日我就是太宠着她了。”   老仆的话犹如火上浇油,让庄雯惠愈发恼怒。   “你看看她,这会儿还跟我死犟,可见都不觉得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庄雯惠死死盯着跪着的孩子,看到她委屈流泪,她心里何尝不痛如刀绞,可一想到孩子之前犯下的大错,她又恨不得把她打痛了,打乖了,以后再也不敢犯错。   想到这儿,她顿了顿,深吸一口气似乎是在平复心情,这样的停顿,其实也是在给宝宝时间,让她开口认错。   只是现在宝宝还在慢慢地吸收原身留下来的那些记忆呢,暂时还捋不清此时此刻她之所以会被训诫的原因,又怎么敢开口认错呢。   她的这幅落在庄雯惠的眼里,那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彻底学坏的表现了。   庄雯惠气到心头郁结,狠狠心举起手里的竹鞭,还要再打,只是这个时候,宝宝因为没办法承受忽如其来涌现的庞大记忆,再加上这具身体本就身心俱乏,直接在她眼前,翻了个白眼,然后全身虚软,摊在了地上。   “小姐!小姐!”   “快叫大夫,快去叫大夫啊!”   周围的丫鬟婆子看着昏迷的小姐,焦急慌乱的喊着。   庄雯惠的反应比她们更快,几乎在宝宝昏厥倒下的那一瞬间,她就丢掉了手里的竹鞭,抱起倒在地上的宝宝,疾步朝卧室跑去,梳的那么精致的发鬓,这会儿也因为慌乱的动作变得凌乱了。   ******   这具身体名叫文安玉,小名倒是和她以前的名字一样,都叫做宝宝。   眼下她所处的时代背景确实和宝宝之前猜测的民国十分类似,封建王朝覆灭,外有强国虎视眈眈,内有军阀混战,与此同时,许多新兴的思想传入国内,不少党派开始在军阀之外扎根发芽。   文家在当地也算是小有脸面的人家,文是末代皇朝的国姓,据文家当家文沛延的自述,他们这一支是开国皇帝嫡亲胞弟的子嗣。   只是末代皇朝开朝至覆灭足足三百多年的时间,中间已经经历了好多代人,在文沛延发家前,文家只是一个拥有几亩田地和一个小杂货铺的普通人家,很多人更愿意相信,所谓的“皇室血统”,是文沛延发家后为了给自己镀金编出来的谎言。   再说了,就算是真的,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开国皇帝的弟弟当年是个王爵,传到现在,也早已经没什么爵位了,在这北城里头,没落皇室后裔难道还少吗,更何况,皇朝都已经覆灭了,即便他是末代皇帝的亲儿子,都不是什么尊贵身份了。   当然,还有少数顽固的守旧派很吃文沛延这一套,自持遗老遗少的做派,平日里依旧作风古板,很不敢接受新兴的事物和思想,满脑子都想着复譬皇朝。   这一点上,文沛延倒是比真正的守旧派好一些,他做着机器纺织业的生意,还有几艘远洋商船,也算是靠这些新兴产业发家的新贵之一。   文安玉是文沛延的小女儿,除了这个女儿,文沛延还有二子二女。   长子文千章和长女文安柔是原配文徐氏所出,文徐氏是文沛延还没有发家时由父母之命娶进门的妻子,在文安柔两岁那年因为一场来势汹汹的风寒没了性命。   文安玉是继室庄雯雅所出,说起庄雯雅,那是一个人物,她的家世比文沛延更好一些,要不是因为一些缘故,她也不会嫁给文沛延做继室,因为这个聪慧的妻子,外加她带来的丰厚嫁妆,才有了文沛延的现在。   可以说,文家现在的产业,起码有一半是庄雯雅的。   只可惜,庄雯雅的命也不好,她还没来得起享受胜利的成果,就因为难产缠绵病榻,然后在文安玉两个多月大的时候,撒手人寰。   刚刚宝宝见到的那个女人,并不是她的亲生母亲,而是文沛延第三任妻子,也就是她的继母。   除此之外,对方还有一个身份。   庄雯雅,庄雯惠,这一听就是两姐妹的名字。   是的,除了母亲这个称呼外,宝宝也可以唤对方一声,小姨。   庄雯惠是庄雯雅的妹妹,不过两人并不是同母所出,庄雯雅的母亲是庄家大妇,庄雯惠只是庄家老爷酒醉后宠幸的一个年轻寡妇的女儿罢了。   庄雯雅难产坏了身体,可那个时候文家的生意已经开始初现规模,庄家舍不得这门好亲事,庄雯雅的母亲舍不得女儿拿命挣下的外孙女。   他们都不放心让别家的姑娘成了文家的继室,思来想去,就推了庄家自家的姑娘出来,就这样,当时年仅十六岁的庄雯惠嫁到了文家,成为了她曾经喊做姐夫,比她大了整整十八岁的男人的妻子。   除了这三个孩子,文沛延还有一儿一女,是两个姨娘所出的。   庄雯惠嫁到文家也有九年了,倒是一直没能生个一儿半女,前头原配的两个孩子已经大了,不在她跟前养着,倒是原身,从小就是由庄雯惠带大的。   庶出的姑娘嫁给了嫡姐的丈夫,这种事情本就容易被说嘴,更别提庄雯惠没有自己的孩子,还养着嫡姐的闺女了。   早些年,原身不懂事,母女之间的感情很好,后来听了些闲言碎语,原身也不知想了些什么,对待继母也不如小时候那么亲密无间了。   这一次庄雯惠动手打她,是因为原身做错了事。   今天她本该去学校上课,可她在进入学校后又偷偷摸摸的溜了出去,要不是管理班级的老师细心负责,给文公馆打了电话,庄雯惠都不知道原身居然胆大到逃课了。   现在时局混乱,虽然北城看似风平浪静,可这段时间陆陆续续涌进城来的难民依旧是不安全因素,庄雯惠一得到消息就赶紧派人四处寻找原身,最后在一个小弄堂里找到了她,那个时候,她被一个拐子用帕子捂住了嘴巴,正要被绑起来抓走。   庄雯惠又惊又怒,在看到原身被平安找回后的第一时间不是让她休息,而是把她带到了庄雯雅,也就是她生母的灵堂前,狠狠地惩罚了她。   宝宝继承了原身的所有记忆,知道她之所以逃学,是因为庄雯惠的生日快到了。   她身边的那些东西都是生母留给她,或是长辈赐给她的,这些东西庄雯惠都知道,她想给母亲一个惊喜,于是就在念书的日子,偷偷摸摸地从学校溜走。   这件事,她瞒着所有人,庄雯惠自然不知情。   但不论初衷怎么样,原身确实做错了,要不是庄雯惠及时派人赶到 ,原身恐怕就要被拐子抓走了,到时候离开了北城,饶是文家手眼通天,恐怕也很难在这诺大的中原找到一个被拐卖的小姑娘了。   但原身只是一个孩子,她只想到自己那么害怕,可母亲不仅没有安慰她,反而还动手打了她,心里就只剩下委屈了。   “哎,太太,你真不该对小姐动手,那边都竖着耳朵,瞪着眼睛想抓你的毛病呢,恐怕等老爷回来,您身上就又要添几个罪过了。”   消化了那些记忆,宝宝也渐渐苏醒,听到耳迹小声的对话,她抖了抖耳朵,没有睁开眼睛。   这是刘妈妈的声音,和张妈妈一样,两位老妈妈都是庄雯惠身边的老人。   不同的是张妈妈以前是伺候庄雯雅的,庄夫人不放心,在将庶女嫁过来后也没有带走女儿身边的那些老人,而是留在了庄雯惠身边,既是监视,也是为了更好的照顾自己的外孙女。   而刘妈妈是庄雯惠的奶妈妈,她也是看着文安玉长大的老人,自然疼爱这个孩子,可比起文安玉,她显然更心疼自己奶大的庄雯惠。   “都怪那些贱皮子,净说些挑拨离间的话,您对小姐还不够掏心掏肺吗?以前,小姐和您多好啊。”   刘妈妈絮絮叨叨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一会儿看看昏迷不醒的小姐,一会儿又看看一整宿没有闭眼,眼下一片青黑的庄雯惠。   “您也是,小姐不爱念书,那就不念呗,您还非惹老爷不高兴,送小姐去洋人开的学校念书,像大小姐一样,请一个女夫子来府上教小姐弹弹琴,画画画难道不好吗?小姐不爱念书,您就就罚她,本就不是您肚子里出来的孩子,您这样,小姐和您的隔阂不就越来越大了。”   刘妈妈这番话,真的是苦口婆心了。   可惜这些话,庄雯惠都不爱听,刘妈妈实在是不明白,洋人开的那些学校有什么好的,女孩和男孩都在一块念书,对小姐的名声也不好啊。   可太太就是铁了心,让小姐去学那些男人才该学的东西。   “刘妈妈!”   庄雯惠的声音有些清冷,她的注意力大多都在床上躺着的那个小人儿的身上,看着她紧闭的眼睛,苍白的面孔,刘妈妈讲的那些话,她根本就没注意听,不过她知道,刘妈妈讲的,大概还是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旧话。   她不爱听。   刘妈妈知道她奶大的姑娘这是不高兴了,她嚅了嚅嘴,还想说些什么。   “太太,药来了!”   这个时候,张妈妈端着熬好的药汤风风火火走了进来。   当着张妈妈的面,那些话也就不好说了,刘妈妈只能作罢。   这个时候,宝宝也装不下去了,转动了一下眼珠,一副刚刚苏醒的模样。 第175章 后娘2   “我的小小姐呦,你可总算醒了,咱们赶紧趁热把药喝了,你别怕,老婆子替你尝了尝味儿,不怎么苦的,这儿还有你最爱吃的蜜枣子呢,喝完药咱们就吃蜜枣甜甜嘴儿。”   张妈妈看到宝宝醒来,整张面孔一扫之前的暗淡,眼神都开始冒光了。   她早年命苦,生了一个女儿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夭折了,丈夫又被花船里的妓子勾了魂,靠着她在庄家当奶嬷嬷的银钱给那个女人赎了身。   后来张妈妈也看开了,干脆了领了休书给那个妓子挪了位置,从此往后一心一意就守着她养大的小姐庄雯雅,只将她当自己夭折的女儿看待。庄雯雅死后,她更是将原身当成了眼珠子,恨不得把自己的命都给了她。   看着脸色苍白,身体孱弱的小小姐,张妈妈的心里不可避免的有些埋怨庄雯惠,她心里想着,果然不是亲妈,要不然,怎么会下手那么重呢。   可这些想法她也就在心里想想,不敢说出来,更不敢在她心尖尖的小小姐面前表露,因为她明白,这个家里孩子太多,尊贵如嫡女,小小姐也不是唯一一个,真正能护着她的,只有庄雯惠这个文太太,小小姐的亲小姨。   她怕小小姐不懂事,藏不住心事在太太面前表现出什么,和继母离心,到时候惹怒了庄雯惠,这个家里,小小姐恐怕连姨娘生的庶女都比不上了。   庄雯惠从张妈妈手里端过了那碗还冒着热气的药,眼神从托盘里那盏白瓷盘上盛着的几颗带着香甜味道的蜜枣上划过。   这些蜜渍的枣子会降低一点药性,以往宝宝生病,身边伺候的丫鬟只敢背着她偷偷摸摸喂给孩子吃,但这一次,庄雯惠虽然看见了,却没有说什么。   “吃药。”   她拿过一旁的枕头,放在床背上,然后搀扶着宝宝,坐直了上半身。   张妈妈有心想要自己喂小姐,可看着庄雯惠细心地舀起一勺药汤,吹散热气后才喂到小小姐嘴边,想了想,还是退到了太太身后,和刘妈妈并肩站着。   “母亲,对、咳咳、对不起。”   宝宝怯怯地对上继母的视线,然后又低下头,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了声抱歉。   “我不应该逃课,也不应该一个人到处乱跑。”   原身确实做错了,现在的北城并不太平,她的年纪那么小,穿着洋人学校的西式校服,明眼人都知道她家境优渥,是头肥羊。   如果不是母亲来得及时,原身这会儿早就已经被拐跑了。   刚刚在生母的灵堂里宝宝没有道歉,是因为她还没有完全吸收原身的记忆,所以继母问她知不知道错了,又做错了什么的时候,她只能当锯嘴的葫芦,可现在既然已经知道错了,那肯定是得道歉的。   “知道错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庄雯惠看着可怜巴巴的外甥女,心头一软,这是她一点点养大的孩子,她怎么可能不疼呢。   “先把药喝了。”   庄雯惠又舀了一勺汤药,吹散热气后送到宝宝嘴边。   在她昏迷的时候,已经被灌过两顿汤药了,只不过那个时候她还在昏迷,两碗汤药真正流进喉管里的也就小半碗的分量,大夫说了,她这是惊惧之症,风邪入体,必须喝足十帖药汤,把体内的虚汗发出来。   汤勺都怼到嘴边了,宝宝只能含住汤勺,将里面的苦汤汁含下去。   苦——   一口药汁下肚,宝宝的五官都皱在了一起,像一个窝瓜似的。   她觉得继母肯定还是在生她的气,这一口一口的喂药,根本就是凌迟酷刑啊。   “母亲,我自己喝吧。”   宝宝苦的舌头都快要没知觉了,赶紧从继母手里端过那碗药汤,然后捏住鼻子,将剩下的半碗汤药一饮而尽。   “小姐长大了,懂事了。”   张妈妈老怀甚慰,以往小小姐最怕吃药了,可见经历了这一遭事,总算是长大了些。   她赶紧把托盘上的蜜枣递过去,让宝宝赶紧甜甜嘴。   庄雯惠显然也是这么想的,看着利索地喝完药汤的宝宝,眼神都柔和了许多。   “咚咚——”   门口处传来敲门的声音,打断了屋内人的对话。   宝宝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气质端庄,样貌清秀的少女站在门口,她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小丫鬟,看着她举起的皓腕,显然刚刚敲门的人就是她了。   “大小姐过来了。”   庄雯惠眼神暗了暗,然后脸上很快就浮现出了一抹挑不出错来的微笑。   家里对三个姑娘的称呼也着实有点意思,庄雯惠这儿以及宝宝身边伺候的人都管第一任原配的女儿文安柔为大小姐,称呼姨娘生的文安静为三小姐,唯独只喊宝宝一声小姐。   而文安柔兄妹以及两个姨娘那儿伺候的人则是按顺序称呼宝宝一声二小姐。   “听说二妹病了,舅舅那里前个儿送来了一些上好的银耳燕盏,我给二妹拿了一些过来。”   文安柔今年也就十四岁,可她的气质神态看上去和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也没什么区别,有一些超出年纪的老成,一看就是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她的打扮甚至比庄雯惠这个继母更加老成,长到盖住脚面的褂子,长长的头发一半披散在身后,剩下的一半分成两份,在耳后盘成两个圆髻,插着镶嵌了珍珠的排插。额顶的一撮头发被剪成鸡心状,抹了发油,乖巧地贴在额头上。   她的五官并不出挑,但胜在皮肤白皙,在兼顾后天培养的气质,也能称得上一句清秀可人。   在她开口后,宝宝又发现了这个异母姐姐身上的第二个优点,那就是她的声音,犹如黄鹂初啼,又如落在银盘上的珍珠,清脆悦耳。   “妹妹还好吧?”   文安柔缓缓走来,神情温柔中带着些许担忧,像是一个关爱妹妹的好姐姐一样。   “是二妹糊涂了,居然瞒着家里人逃学。”   宝宝差点被人拐卖的事情庄雯惠瞒的很紧,当时出去寻找宝宝的人都是她的心腹,文家其他人都只知道宝宝逃学的事情。   “母亲真的是急坏了,要不然也不会下这么重的手责罚你,二妹可千万不要因为这件事对母亲心生隔阂。”   文安柔走到床边,看着宝宝陷在柔软蓬松的枕头里的那一张神似前继母的精致面孔,眼底飞速闪过一丝失望。   怎么就没有打死她呢……   她小心翼翼地看向一旁的庄雯惠,温温柔柔地说道:“或许二妹真的不喜欢那所学校,既然这样,不如就让二妹跟着我一块在家念书吧,母亲最疼二妹了,难道真的舍得让二妹郁郁寡欢,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她才不想和文安玉一块念书呢,因为从小接受的都是保守的教育,文安柔打心底里瞧不上现在宣扬思想进步的那些女人,她觉得那种不安分的,总在外抛头露面的女人都是不守妇道的玩意儿。   她巴不得文安玉去洋人的学校念书,从小和一群男孩混在一块,把名声给弄毁了。   现在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要挑拨文安玉和庄雯惠之间的关系,她不相信,庶女和嫡姐的孩子能有什么真情实感,还不是因为庄雯惠这么多年都没能生下一儿半女,不得不靠嫡姐生的孩子争宠吗。   还送文安玉去洋人学校念书,难道她以为,文安玉念了书就能和她哥哥一样,成为文家的继承人了吗?   “我喜欢去学校念书。”   宝宝沙哑干涩的声音打断了文安玉的话,也让正准备说些什么的庄雯惠扭头看向了她。   “不顾大姐说的对,我确实不应该瞒着母亲逃学。”   宝宝低垂着头,看上去蔫蔫的,像一个被雨水打落的芭蕉叶儿似的,可怜又可爱。   “我只是想给母亲买一件礼物……我的东西都是父母给的,我只是想送母亲一件我自己挑选的,新奇有趣的礼物……因为你的生日就快到了……”   宝宝的声音越来越轻,身子也渐渐往下滑,半张脸都埋在了蓬松的被子里面,旁人只能看清她通红的耳朵。   庄雯惠的呼吸窒了窒,眼神有些动容和懊恼。   她不知道宝宝是因为这个原因而逃学的,不过想到这件事造成的后果,庄雯惠依旧不后悔自己对宝宝的惩罚教训。   只是她也开始反思自己,平日里是不是应该和孩子有更多的沟通。   “二妹可真是孝顺。”   文安柔的笑容有些僵,她来这儿,可不是看她们这对姨侄“母女情深”来的。   面对宝宝这幅对继母孺慕尊敬的姿态,文安柔的心里有些犯呕,她想敲开文安玉的脑袋看看她脑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她还真拿庄雯惠当亲妈了?   庄雯惠要是个好的,她能够在长姐逝世一年后就嫁给自己的姐夫,爬上姐夫的床?还不是看上了文家的荣华富贵。   庶女就是庶女,抓到一点向上爬的机会就连脸皮都不要了,尤其是庄雯惠这个女人,对外还打着替亡姐照顾女儿的招牌,收获了不少好名声。   有时候,文安柔都恨不得庄雯惠能生下一儿半女,等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恐怕她的伪善面具也该被揭下了。   不过她也只是想想,要是真让庄雯惠生了一个儿子,那也是嫡子,到时候她大哥的继承权就要受到威胁了。   文安柔深吸了一口气,脸上再次挂上了温婉的微笑。   她哥是家里唯一的嫡子,而且已经长成,等到哥哥从欧洋留学回来,就会开始接触家里的生意,再过几十年,这几个女人都得看她哥和她的脸色行事,她有什么好怕的呢?   “二妹没事就好了,你安心休息,大姐就不打扰你了。”   “母亲,安柔先行告退。”   她又朝庄雯惠行了个礼,然后袅袅娜娜地离开。   “将大小姐送来的这些东西放到库房里去。”   庄雯惠看着文安柔离开的背影,对着一旁的刘妈妈吩咐道。   那边送来的东西,再好她都不会让宝宝食用,说是放到库房,其实就是喂库房的老鼠去了。   刘妈妈领命离开,张妈妈也被庄雯惠支使着给宝宝熬粥去了。   “疼吗?”   此时屋里只剩下庄雯惠和宝宝两人,她沉静地看着缩在被窝里的孩子,半晌后,眉眼柔和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又将她缩在被子底下的小手拿了出来。   手心上了药,裹上了纱布,就像两个肥厚的猪蹄一样。   “不疼……”   手被纱布裹着,完全动弹不得,只要不牵扯到伤口,却是不觉得很疼。   但宝宝还是有些想哭,这是原身的情感在作祟,她想让母亲安慰自己,哄哄自己。   “我很高兴你不是因为不想念书而逃学,但这件事还是你做错了,你还小,但这不是你做事不考虑后果,莽撞行动的理由。”   庄雯惠并没有将她当成一个孩子,在她看来,宝宝也不应该一直是个孩子。   在对宝宝的教育上,庄雯惠永远都带着莫名的紧迫感。   她记得她姨娘很疼她,虽然生下她的那个女人即便有了孩子,依旧在庄家身份低贱,可她活着的时候,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她,每个晚上,她都会哼着摇篮曲,说自己会一辈子陪着她,一辈子护着她,可在她四岁那年,那个女人死了……   长姐是除了姨娘外对她最好的人,嫡母为人刻薄不好相与,却生养了一个大度谦和又睿智的女儿,庄雯惠卑贱到泥潭里,长姐是唯一一个会伸手拉她一把的人,小时候她被嫡母惩罚“败火”,关在祠堂三天三夜,除了水不给任何饭食,是长姐偷偷摸摸送了馒头糕饼进来。   她在冰冷的祠堂里抱着她,承诺以后会一直护着她,然而长姐也离她而去,再也没有人会对她说,惠惠呀,你别怕,我会护着你呢……   庄雯惠仰了仰脑袋,她不能在宝宝面前露出软弱的样子来。   所以啊,你永远不知道那些强大的,为你遮风挡雨的人会在哪一天离开,她在长姐灵前承诺过会护宝宝一辈子,可她真的能陪她一辈子吗?   她将这个孩子视若生命,可正是因为这样,她越是爱她,就越是严苛。   文家容不下一个天真烂漫的文安玉,她得让宝宝成为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人,这样她也不用担心自己哪天不在了,她会被迫一夜之间长大。   “宝宝,你很幸运,生在了这个年代,女子可以念书,可以工作,可以登报和丈夫离婚……我送你去学校念书,是为了让你拥有和你大哥一样的起点,你要记得,你是个女孩,但女儿并不比男人差些什么。”   庄雯惠的眼神里是勃勃的野心。   文家现在的家业是她长姐和文沛延一块挣下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她的长姐,就没有文家的现在。   文安柔和文千章的母亲活着的时候,文沛延也就是个普通的小商贩,凭什么就因为文千章是个男孩,文家诺大的家业就默认让他来继承呢。   她长姐算什么,宝宝又算什么?   庄雯惠的眼中闪过异样的神采,属于长姐和宝宝的那一份东西,她绝对,绝对不会允许任何人染指,包括文沛延本人。   这不是她第一次在文安玉面前说类似的话,只是原身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大多带着不解和郁闷。   女孩子为什么要和男孩比呢?像大姐那样绣绣花弹弹琴,偶尔参加一些茶会难道不好吗,她也想像三妹那样被奴仆拥簇着到处玩耍。   而换做宝宝,以几世成人的角度,反而更能理解庄雯惠的想法。   因为文家的情况太过复杂,这并没有给原身一个可以轻松自在生活的处境,如果她只想做一个寻常的富家千金,她当然可以轻松的生活,但显然,庄雯惠给她安排了另一条路。   庄雯惠有错吗?她或许错在没有考虑过原身的想法。   可在这个乱世之中,被养成一朵菟丝花,只能依附旁人生长,天真不懂事的年纪里或许是快乐的,但在长大后,她就会明白,自己以前的想法是多么浅薄无知。   她真的很爱她,所以给她选了一条可能会走的很苦,但最踏实的道路。   因为在这条路上,她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 第176章 后娘3   因为生病的缘故, 庄雯惠倒也不至于这个时候还逼迫宝宝学习,她让管家去学校替宝宝请了一段时间的假期,这些日子, 就让她在家里好好修养, 也趁着这段时间,宝宝认真观察了一圈文家的人, 再结合原身留给她的那些记忆, 对于这个世界的融入性就更高了。   文父前段时间去南边谈生意, 现在文家正经的主子也就只有庄雯惠和几位少爷小姐。   文沛延有两个姨太太,大姨太太生了三小姐文安静,二姨太生了小少爷文千武,这两个姨娘一个是文沛延的合作伙伴送的,一个以前是歌舞厅的姨娘, 在文家的地位不算高, 也就是因为生了孩子, 才有几分脸面,因此算不上文家的正经主子。   宝宝已经在家待了好几天了, 除了出国留学的大哥没见着, 其他兄妹倒是见齐了,唯独这两个姨娘, 从头到尾不曾见过。   文沛延真的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一方面,他对外宣称自己是旧皇室的后裔, 一方面, 他又做着最新兴的生意,为了和现在势大的洋人交好,还买下了珐租界的一栋洋楼, 也就是现在宝宝等人居住的文公馆。   这栋房子是时髦的西式建筑,然而内部的装饰大多偏向于中式,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值得一提的是文沛延的两位姨娘并没有入住文公馆,文沛延在外面给她们另置的住所,极少数时候才会去她们那里过夜,至于两个姨娘生下的孩子满三岁后就会被接到文公馆来,说是由庄雯惠这个主母抚养,实际上庄雯惠并不在意这两个庶子,更多时候,他们都由文沛延安排的仆人养着。   宝宝见过年仅六岁的三妹和四岁的小弟,两个孩子都有些怯怯的,似乎父母的不在意让这两个孩子身上缺乏了一点自信和傲气,上行下效,在文家的下人眼里,这两个庶出孩子的地位显然也比不上嫡出的几位少爷小姐。   目前来说,文家主要分成了两个派系,目前灶头烧的最热的还是继太太庄雯惠这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文沛延这个文家当家人有多喜爱这个比自己年幼了十八岁的妻子,即便和后来因为生意和逢场作戏纳了两个姨太太,他对那两个女人也是淡淡,要不然,也不会至今还让那两个给他生育了儿女的女人住在外头。   因为庄雯惠的缘故,几个女儿当中,文沛延最疼爱的也是排行第二的原身。   文沛延今年也就四十来岁,身体向来康健,少说还能活个二三十年,只要他当家一日,继太太这边就能风光一日。   很多人都想着,要是继太太能挣点气,给老爷生个儿子,将来老爷保不齐就会越过嫡长子,将文家的家业交到这个小儿子手里。   毕竟继太太得宠,娘家庄家这两年虽然没落了,可底子还在,不像原配大夫人,只是前朝落魄小秀才家的姑娘,娘家那边没什么出息的人,压根就不能给大少爷一点助力。   不过只要庄雯惠一日没有生下儿子,那些旁观投机的人就一日不敢把赌注全下在她的身上。   文千章已经出国一年了,再过三年,就会学成归来,到时候,文沛延必然会让他开始接触文家的生意,就怕庄雯惠即便生下了一个儿子,不等他长大,文千章就已经在文家的生意里掌控了足够的话语权。   再说了,庄雯惠嫁过来八年了都没能怀上一儿半女,她真的能怀上文沛延的骨肉吗?   不少心思老辣的更看好原配夫人这边,而且大小姐再过几年就能嫁人了,她的夫家也会是大少爷的助力,显然从长远角度来看,大少爷这边未来可期,而继太太这边,就犹如烈火烹油,更像是由盛转衰的一条陌路。   随着文千章的成长,抱着这种想法的人越来越多,从头到尾,那些人都不曾关注过文家第二任太太留下的那个女儿。   只是一个早晚都要嫁人的女孩子罢了,文沛延宠归宠,难道还会将家产留给一个外人?   庄雯惠将自己的心思埋藏的很好,在宝宝真正有能力保护自己之前,女性的身份反而是她最好的掩护屏障,这个现实真是可悲又可笑。   ******   “太太,萧少帅前来拜访。”   宝宝陪着庄雯惠在大厅用下午茶,看到守门的下人走到门口,在丫鬟的耳边小声说了句话,那个丫头听到回话后脸色变了变,匆匆走了进来,告知了太太和小姐前来拜访的客人。   萧少帅?   这个人物有些陌生,宝宝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这个人物。   现在中原军阀割据,其中有三方势力叫得上名号,一个是东北的管虎,外号虎大炮,有一支百人炮团,靠着几十架威力无穷的大炮震慑了不少人,有传言称,他是东洋人推出来的走狗,武器上有东洋支援,这才能在东北站稳脚跟。   除了管虎,还有南边的邵安邵大帅,和西北的萧铁,绍安的父亲原是旧朝廷的将军,他手下的人马大多都是原朝廷的兵马。   仆人口中的萧少帅,不出意外就是萧铁的儿子萧北城了。   这个名字倒是霸气,北城!这可是旧皇都啊,萧铁给儿子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显然是对这个儿子给予了厚望。   萧北城确实也不负萧铁的期待,原身虽然小,却也已经在不少报纸以及别人的谈论中听到过这个名字。   传闻中萧少帅身高九尺,壮如蛮牛,曾经在战场上手撕了敌军领帅的头颅,他比罗刹更凶恶,比修罗更凶残,形如恶鬼,是当世枭雄。   总的来说,对于这个西北军的少帅,大家心中畏惧多过尊崇。   对于文家人而言,萧北城除了西北军少帅以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文家未来的姑爷,大小姐文安柔打小定下娃娃亲的未婚夫婿。   这桩婚事是文安柔四岁那年定下的,当时的萧铁还不是西北军的统帅,他就是一个前朝末期被昏聩朝廷逼到落草为寇的普通农民,靠着蛮力和对兄弟们对义气,几年时间成了当地的大山贼头子,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造反,萧铁才顺应潮流,给自己弄了一个起义军的名头,从匪贼变成了反贼。   文家和萧家开始有交集的时候,萧铁已经是一支数千人规模的起义军的首领,这个规模在当时混乱的局势下还算不上什么,但也算是一方枭首。   当时文家的根基就在西北,为了生意的稳定,和萧铁开始有所接触,庄雯雅看好萧铁的为人处事,以及他的治军风范,就谋划了两家孩子之间的亲事。   文家需要萧铁这样的军阀提供庇护,而文家能够给萧铁提供扩建军队的费用,文家的商船,还能够为萧铁提供一些走私过来的药物和枪支弹药。   庄雯雅想着,如果萧家能成事那当然是最好的,如果不能成事,萧铁一家肯定不能存活,到时候这桩亲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要是能成,将来文安柔就会成为风风光光的大帅夫人。   她认为自己为继女做的足够周全,她也不是什么面甜心苦的继母,不至于在婚事上搓磨一个没娘的可怜女孩。   庄雯雅确实很有远见,这些年,萧铁的势力越来越大,文家的这点东西已经无法再给予萧铁多少助力,可当年定下的娃娃亲,萧铁一直没有反悔的意思,逢年过节都会送来节礼,已表示两家之间的亲近关系。   文家现在能有这样的脸面,一部分也是萧家带来的。   “快请少帅进来,刘妈妈,去给北城准备茶水,小环,你去楼上把大小姐叫来。”   庄雯惠有条不紊的吩咐道,上一次萧北城来文家拜访,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萧北城比文安柔大了六岁,现在已经十九岁了,为了表示对当年文家给予助力的尊重,也没听说萧北城身边有纳过什么姨娘妾室,战场上刀枪无眼,萧北城一直等着 文安柔也没有留个后,可见萧家为人多么厚道规矩。   庄雯惠的眼神暗了暗,就是太好了,她不像长姐,胸怀开阔,这么好的婚事,这么好的助力,她怎么会让大房得去呢。   “哒、哒、哒……”   军统靴踩在地面上的声音铿锵有力,宝宝放下咬了一半的糕点,朝门口的方向看去,之见一道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处,背着光朝她们走来。   笔挺的军装,腰间系着的皮带紧紧勾勒出他宽厚的肩膀和精瘦的腰肢,双腿又长又直,像是出鞘的利剑。   宝宝的视线开始往上移,在看到他的面容时稍稍有些失望,萧北城的容貌颇为寻常,但一身的气势足矣让人忽略他的外表。   再说了,人家除了气势,还有一副好身材啊,宝宝看着这位未来姐夫,就像是欣赏后世超模海报一样,纯粹的只是欣赏。   “庄夫人。”   萧北城看向了庄雯惠,直到庄雯惠微微皱眉了,他才像刚注意到了宝宝一样,转而向她打招呼。   “文二小姐,几年不见,你又长高了些,可见庄夫人将你照顾的很好。”   他冲着宝宝和善地笑了笑,这个笑容倒是化解了不少他身上的戾气。   宝宝也礼貌的朝他额首,喊了声萧少帅,心里对于萧北城的表现却带上了些许狐疑。   她总觉得,这位少帅好像有些怪异。   “少帅请坐,我已经让人准备了茶水点心,安柔马上就下来了。”   萧北城虽然是小辈,可身份比文沛延还要尊贵,庄雯惠没有让他坐自己下首,而是指了指自己身边的位置,反正沙发足够长,他们各坐一边,也不会逾矩。   萧北城也没有推辞,径直走到了庄雯惠身边坐下。   二楼扶手处,文安柔居高临下看着自己从小定下亲事的未婚夫婿。   她不喜欢这种粗蛮的军痞,别看少帅这个名头多么风光,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保不住哪天西北军就落败,他这位少帅就战死沙场了。   更何况,这是庄雯雅给她定下的婚事,文安柔不相信有真正为继子女着想的女人。   她不喜欢萧北城,一点也不喜欢。   文安柔垂下眼,过完年她就十五了,现在女孩出嫁的时间比旧朝晚了很多,一些开明的人家,女孩儿二十多岁出嫁的也大有人在。   可她知道,父亲不会留她那么久,再加上萧北城的年纪也等不了她那么久。   十六岁,最迟十六岁,她就会在父亲和继母的安排之下,嫁到萧家。   在这件事上,最疼她的哥哥也不会站在她的立场上为她考虑,文安柔看着楼下和继母侃侃而谈的男人,心里充满了紧迫感。 第177章 后娘4   “母亲, 二妹……萧少帅。”   文安柔穿着软底的绣花鞋,走近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声音。   她略低着头, 看上去温婉恬静, 像是从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姑娘,即便在家里, 依旧将自己打扮的一丝不苟, 从头到脚都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和这幢充满西式建筑风格的房子截然不同。   “文大小姐。”   萧北城不曾起身,坐在沙发上,回应了文安柔的问好。   这对从小订婚的未婚夫妻,看上去似乎有些疏离。   宝宝思索着两人之间的称呼,心中忍不住腹诽道, 不过她转念一想, 两人本就是没有多少感情基础的未婚夫妇, 又聚少离多,生疏似乎也是必然的。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了, 这个时候解放妇女的运动才刚刚兴起, 不少女性产生了思想解放的萌芽,可自由恋爱, 在这个时代, 依旧是一件奢侈品,更多的还是顺应父母的要求, 选择一个门当户对的爱人, 终其一生。   宝宝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大姐和未来姐夫,两人一个坐在母亲的边上,一个坐在母亲的右下首处, 中间隔着母亲,互相缄口不语,莫名有一种刻意的疏离感。   别说宝宝观察到了,坐在两人中间的庄雯惠,也感受到了他们对对方的冷淡。   按理说庄雯惠作为文安柔的继母,这个时候应该作为两人之间的润滑剂,让两个小辈能够消除疏离,培养感情,可庄雯惠心中并不乐意看到这桩婚事成功,她又怎么会主动开口帮文安柔吸引这个男人呢。   她只是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茶,装作浑然不知的样子来。   “少帅,前些日子我在北方日报上看到了有关西北军的新闻,据说西北军要和东北的管大帅开战了,这是真的吗?”   宝宝将之前放下的那小半块糕点放嘴里,等咽下去后,终于忍不住开口打破了这个略显怪异的气氛。   萧铁和管虎不合已经是摆在明面上的事情了,两方军队以大兴安岭等地为分界线,在这条线的附近频繁发生摩擦,但一直不曾真正开战。   这一次不同了,西北军和东北军分散在各地的军队被紧急召集,大规模往大兴安岭一线汇集,除此之外,两边还大肆收集粮食、棉布、药品……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气势。   这些日子,报纸上以萧铁和管虎往年的宿怨为题材大卖特卖,不少小报甚至还编出了很多不实的花边小料,同样赚的盆满钵满,可见目前普通老百姓对这一场战事的关注。   前些日子原身还在念书的时候也听班上的同学讨论过这件事,他们大多没有自己的想法,只是听家中父母说了一嘴,依葫芦画瓢来同学面前显摆罢了。   大多数人更支持西北军,无他,只因为萧铁父子治军严苛,这么多年,鲜少听说西北军在西边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的消息,与之相反的是成为了东北一霸的管虎,不少人在东北活不下去,只能往西边或是南边迁徙。   而且不少人都知道,管虎其实只是东洋人推出来的傀儡,东洋人早就对中原这片土地虎视眈眈,他们想要借着管虎的手吃掉其他势力,然后再将管虎推下去,彻底占领中原。   那些东洋人只是觊觎中原的广袤土地和丰饶物资,对于中原人可没有什么感情,甚至还带着浓浓的敌意,东北这些年被他们已经毁的不成样子了,要是真让他们占领的中原,所有中原人都会成为低等的贱民,什么生命,什么自由,什么尊严,都无法保全。   只是大家心里都清楚,虽然他们更支持西北军,可一旦两边正式开战,西北军的胜率很低。   这些年,西北军战无不胜靠的是全军上下的士气以及英勇无畏的军魂,武器方面,西北军落后管虎太多,即便西北军人心所向,在人数上稍胜东北军一筹,真正打起仗来,血肉之躯怎么能比得过洋枪火炮呢。   文安柔显然也是关注过这个新闻的,听到宝宝提起这件事,她垂下眼,没让人看见自己阴郁的目光。   西北军要是败了,萧家就是丧家之犬,当年继母给她定下这样一桩婚事,一定是算到了这一点,想要她拥有一个朝不保夕的丈夫吧。   对于这桩婚事,她心中愈发不满。   “文二小姐不用这般客气,你叫我一声萧二叔就好了。”   萧北城是次子,不过他大哥在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所以他成了西北军的少帅。   宝宝愣了愣,二叔?   萧北城确实年长了她十来岁,看上去有老成,叫一声叔叔倒也无碍,可萧北城是她大姐的未婚夫啊,也就是她未来的姐夫,她应该喊他一声萧二哥吧。   “我今日登门,是想要重新商议我与大小姐之间的婚事。”   萧北城没有解答宝宝的疑惑,而是微侧过身,眼神灼灼地看向了身边的庄雯惠。   他的目光带着侵略性,庄雯惠微微皱了皱眉,将手里的茶盏放在了桌子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眼神太过火了,萧北城收敛了一些,叫庄雯惠的呼吸平稳下来。   “大兴安岭局势不稳,萧某不想耽搁了大小姐的婚事,在和家父商讨过后,决定退了我和文大小姐的婚约。”   说到这儿,萧北城才看向文安柔,眼神中带着些许歉意。   “退婚的原因来自萧某,但这件事或多或少都会影响文大小姐的名誉,请庄夫人放心,萧家自会给予文大小姐补偿。”   萧北城知道退婚对一个女子的影响有多大,可好在文安柔年纪并不大,现在也只是十四岁的小姑娘而已。   这个时候女子二十多岁嫁人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文安柔完全可以再等几年,那个时候,这桩婚约也已经成了陈年旧事,按照文家的家世财力,定然能替文安柔找一个东床快婿。   不像他……   萧北城心中自嘲,两军战事,倒成了他退婚的最好借口。   这样也好,文大小姐显然也不喜欢他这样的冰冷无趣的莽夫,萧北城自认看人很准,刚刚打照面时,文安柔眼底的冷淡和厌恶他不曾错过,对于文安柔来说,退婚可能也是一种解脱。   “退婚!”   “退婚!”   庄雯惠和文安柔同时惊呼道。   庄雯惠的脸上是震惊诧异,她没想过自己心中忌惮的婚约这么快就被另一方给解除了,她的心里自然是乐见其成的,可明面上,她还是文安柔的继母,不能流露出赞同的情绪。   而文安柔的城府显然比不上庄雯惠,在听完萧北城的话后,她脸上的喜色多过诧异,这一副表情,自然落到了房间内所有人的眼中。   文沛延留下的管家深深地看了眼这位素来表现的温婉聪慧的大小姐,开始怀疑自己以前对她的认知。   她难道不知道萧家代表着什么吗?虽说这一次要是开战了,萧家的胜算不大,可这一场战到底打不打还是未知的,而且即便败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在西北那么多年,民心所向,哪是那么容易能被击垮的。   这年头,手里头有兵有炮才是底气,别看文家现在风风光光的,要不是有萧家在背后撑着,文家的生意能那么顺利?光是商路上那一些流寇匪贼就能把人愁死。   他们家这位大小姐,似乎并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机灵。   管家垂下眼,开始重新为原配夫人这边的两位少爷小姐定位。   其实文安柔的心里也明白这一点,可谁叫她对继夫人那边的敌意没办法化解呢,而且她真的不喜欢萧北城这样的男人,她自信没了萧北城,她也能为哥哥找到其他助力。   现在高兴之余,她心里也有一些别扭,怎么是萧北城那儿主动提出的退婚呢,难道对于这桩婚事,他没有丝毫留念?   这么想着,文安柔面上的喜悦就消退了很多,她开始怀疑所谓的因不想耽搁她而退婚只是萧北城随意找出来的一个借口,真正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看不上自己,看不上文家的家世,亦或者另有所爱,退婚只是为了给自己喜欢的女人腾出位置。   不论哪一个原因,都叫心高气傲的文安柔心中不悦。   “婚姻是大事,更何况这件事还关系到大小姐,这件事我做不了主,不知道少帅能在北城呆几天,我家老爷之前来电,说是后天就能到家,到时候,还请少帅和我家老爷商量吧。”   庄雯惠恨不得立马替文安柔答应退婚,但作为一个聪明的女人,庄雯惠知道,这件事不能由她做主,她甚至不能表露出一丁点的赞同。   “最多三日。”   萧北城也知道,处理这样的事情对于庄雯惠来说有多为难。   “不是我不想多逗留几日,而是前方战事吃紧,我得赶快回到军中。”   他正色说道。   “我让管家给少帅收拾好房间,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张妈妈做的红烧狮子头,张妈妈好久没有下厨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做出少帅喜欢的味道来。”   庄雯惠的嘴角微微上扬,虽然称呼上还很生疏,可谈论的时候,已经透露出了几分熟稔。   萧北城的眉眼也舒散了些,显然也想到了年幼时的往事。   那个时候文沛延的太太还是庄雯雅,她和萧家交好,又定下了萧北城和继女的婚事,那段时间,萧北城经常受庄雯雅的邀请,去文府做客。   庄家太太性格刻薄,对待庶出的孩子十分苛刻,为了让庶妹的日子好过一些,庄雯雅也时常接庄雯惠去文府,因此两人在那段时间里有过不少接触。   庄雯惠还记得,自己年长了萧北城六岁,旁人都让萧北城跟着文安柔喊他一声小姨,可他性子犟,只肯喊她一声姐姐。   萧北城发育快,到后来身高已经追上了她,那个时候,连声姐姐也不肯喊了,跟着大姐喊她惠惠。   那个时候大家都不懂事,后来变故太多,倒叫他们都开始成长了……   文安柔还在思考萧北城退婚的原因,心里犯着别扭,没注意到萧北城和庄雯惠的对话,至于边上伺候的一些老人,他们都知道当年文家在西北的那些事情,知道萧北城也算是和他们的继夫人一块长大的,也不会忘别处想。   倒是宝宝,那个时候原身还没出生呢,对于这段往事,她真的是全然不知。   她手里捏着一块糕点,看看母亲,又看看萧北城。   所以……她到底是喊二叔,还是该喊二哥呢?   作者有话要说:  萧北城:这个时候聪明的孩子应该喊我一声小姨夫 第178章 后娘5   “太太, 善慈堂的阿四过来了。”   第二天一大早,庄雯惠刚从楼上下来,就从管家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善慈堂是庄雯雅生前创立的, 专门用来照顾孤寡的老人和被父母遗弃的孩童, 当年文家从西北搬迁至北城的时候,庄雯惠也继承长姐的遗愿, 在北城创立了第二家善慈堂, 至于西北那一家, 依旧由当年的老人管理者,庄雯惠每年都会让身边的心腹过去查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难民的身上,不辜负长姐曾经的初衷。   这几年局势不稳,迁徙到北城的难民越来越多, 善慈堂帮扶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老人和小孩, 除了施粥赠药, 每年冬季来临,庄雯惠都会将文氏纺织厂当年生产的次品布料以及一些劣等的棉花施赠给体弱的老幼妇孺。   虽然本意不是为了沽名钓誉, 但由于善慈堂的缘故, 文家在北城的名声极好,连带着庄雯雅这位已经过世的文夫人都享有极高赞誉, 因为善慈堂的大堂里就挂着庄雯惠曾经的墨宝, 所有人都知道善慈堂是在她的建议下创立的。   不少豪富看文家借着慈善的名义尝到了甜头,也不甘示弱, 这些年, 什么宝善堂,抚幼院如春笋一样冒出来,因为这些豪商的救助, 北城虽然涌入了不少难民,治安倒还算稳定。   管家口中的阿四是善慈堂的管事,除了年初报账,鲜少登门。   今天也就初七,距离阿四上次登门也就过去了几天的时间,难道是善慈堂出什么事了?   庄雯惠顾不上吃早饭了,赶紧让管家把人叫过来。   “太太,善慈堂这个月的米面不够了。”   一进门,阿四就苦着脸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米面不够了?”   庄雯惠有些惊讶。   善慈堂每逢双日中午就会赠粥水馒头,施粥的地点在鼓东道和烂水塘,这两个地方是北城出了名的贫民区,流入北城的难民也大多集中在那里。   当然粥是稀粥,馒头也是掺了不少糠麸野菜的杂面馒头,勉强让人果腹,因为难民太多,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到更多的人。   庄雯惠记得,现在善慈堂的库存起码可以撑上二十来天的,月中的时候,南边的粮队就会回来,到时候会把下一批的粮食送到善慈堂的库房中。   “小的真的没贪,实在是难民越来越多了,以前一个晚上熬十来桶粥,现在十五桶都撑不住,不给熬,一群头发花白的老人在那盯着瞅,还有好多刚学会走路的娃娃呢,身上都没有几两肉,也不哭闹,就瞅着刮干净的粥桶咽口水,那些熬粥派粥的婆子们都不忍心了。”   阿四的脸皱巴着,当时太太也说了,老人孩子还有妇女要优先照顾,身强力壮的男人要是来讨粥,不用管他,说来也是奇怪,这段时间涌入北城的大多都是老幼妇孺,这一路活着过来就已经不易了,想讨碗粥喝,实在是不忍心拒绝。   “北城的难民增多了?”   庄雯惠一下子明白了问题的关键,突如其来涌入大量的难民,应该和大兴安岭附近驻扎的西北军和东北军有关了。   “没错,说来也怪,这次逃难来的大多都是女人孩子。”   阿四有些纳闷地说道。   “南边的粮队还没回来,我让人去城里的粮铺看看,能不能买一批陈粮粗面。”   不是庄雯惠不想给他们更好的,而是同样的价格,陈粮和粗面能救更多的人,而且都快活不下去了,谁还在意味道口感呢。   “管家,你叫陈龙带上二十来号人,分成两队,施粥的时候,分别在两个粥摊边上守着,让他们都带上枪。”   现在治安乱,文家也养了一群护卫打手。   她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希望是她想太多,可谨慎一些总归是无碍的,在粥铺帮忙派粥的除了善慈堂的工人外,还有一些善心的大嫂大娘们,人家一片善心,总不能叫她们吃亏吧。   几年前北城就发生过难民哄抢米粥的事儿,当时两个大户人家太太身边伺候的丫鬟代替自家夫人去难民营派粥,结果被闹事的男人趁乱拖走,等被找到的时候,身上没有一块好肉,身子都已经凉透了。   那件事发生后有一段时间里没有富户肯去那儿施粥送药,巡捕房也抓了一批手脚不干净的难民,那一年冬天,难民营饿死冻死了一堆老人孩子。   反倒是闹事作孽的青壮年,大多撑了下来。   现在这世道,难过的还是老幼妇孺。   庄雯惠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善慈堂的身上。   “谢太太,谢太太!”   阿四连连道恩,其实他今天上门也想请太太派几个魁梧的壮年去摊位边上守着,只是不好意思开口,没想到太太心中很挂念他们,主动提及了。   到时候陈龙等人拿着枪站在那里,他们的心里头就一点都不怵了。   阿四表情轻松地离开了大堂,正好和晨训完,站在门口听完了他们的对话,正准备进来的萧北城打了个照面。   这会儿萧北城没有穿着那套灰绿色军装,而是更为简洁的训练服。   裤子是略有弹性的布料,在他身上贴的紧紧的,勾勒出结实的大腿肌肉,上身是宽松透气的棉布长袖,但因为除了一身汗,前后布料吸饱了汗水,紧紧贴在身上,发达的胸大肌一览无余。   他还将袖子挽到了上臂,阿四看着他迎面走向自己,就像是看到猛虎出闸了一样,差点就不会走路了。   这是新聘来的护卫长?好大的气势。   阿四心有余悸,也不敢多看,低着头赶紧跑了。   “那些难民大概都是从东北跑过来的。”   萧北城没急着去洗澡换衣服,而是第一时间向庄雯惠解释了几句。   大兴安岭那儿一线随时都会开战,西北的百姓也慌,但是他们更多是朝西边跑,因为他们相信西北军就算败了也不会被打溃散,他们或许会往大后方撤,但这条防线在西北军被彻底打败之前会一直存在。   作为西北军的少帅,萧北城有这个自信,他们就是西北百姓的精神支柱。   “早就听说了萧大帅和少帅治军严明,深受西北百姓的爱戴。”   庄雯惠笑容淡淡,礼貌却不亲近。   萧北城往前一步,但又停下了脚步。   “今日善慈堂派粥的时候,能否带上我?”   他不能逼得太紧,也没有逼她的资格,萧北城的眼神黯淡,只能将注意力放在其他事情上。   北城涌入那么多难民,大多还是女人孩子,这件事透露着怪异,他得去调查一番。   善慈堂在难民心中地位非同一般,以善慈堂的人的身份出现在那些难民面前,也更容易套出话来。   庄雯惠一点就通,猜到了萧北城的用意。   她思索了一番,“正好宝宝在家修养有一段日子了,也该出去走走,劳烦少帅把二姑娘也一同带上吧,让她涨涨见识。”   庄雯惠从不忌惮让宝宝见识到这个时代的阴暗面,因为想要成长,就必定要接受这些灰暗。   有萧北城,还有陈龙等护卫,也不用担心宝宝会出什么差错。   如同庄雯惠能够猜到萧北城的用意一样,萧北城也意识到了她的打算。   她还是曾经那个傻姑娘,以前满心满眼都是她的姐姐,现在心里头放着的,只有宝宝这个外甥女。   她为什么不能自私一点,想一想自己呢?   萧北城忘不了,自己第一次被父亲允许跟着他上战场,那个时候他只有十一岁,几位叔叔护着他,他只开了几发枪,没有射中一个敌人,倒叫枪械的后坐力弄的自己手臂肌肉拉伤。   但这并不影响他内心的震动,这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很多人死亡,少了几分上战场前的激动,更多的是害怕和纠结。   从前线回来,他第一时间想要见到这个总是很细心的照顾他的姐姐,也是那一天,他看着庄雯惠穿着嫁衣,坐着花轿被一步步抬进了文家大宅。   她成了她姐夫的继室。   那一天起,萧北城好像才真正开始长大了,曾经年幼时童言无忌喊她姐姐,对自己身上的婚约懵懵懂懂,那一刻,他才意识到,他们之间原来还有那么远的距离,再见面时,他得喊她一声文夫人,而文安柔这个他从小就玩不到一块的娇小姐,会像庄雯惠嫁给文沛延一样嫁给他,成为他的夫人,那个时候,他得喊她一声母亲。   萧北城没有喝文家的喜酒,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家中。   从那以后,喊她庄夫人,而不是文夫人,成了他最后的坚持。   一转眼那么多年过去了,文家又搬迁至北城,多年的聚少离多,萧北城对庄雯惠的记忆淡了很多,但因为身边再也没有第二个熟悉女性出现的缘故,她依旧在萧北城的心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这一次重逢更像是一部被重新打开的旧电影,那些他以为忘掉的回忆,似乎更加清晰了。   而且这个时候的他和曾经那个男孩更加不同,现在的他是个男人,在看到庄雯惠的第一眼时产生的那些龌龊想法,正是一个男人觊觎一个女人最好的反应。   “好。”   萧北城沉声应了下来。   他要克制。   ******   计划远赶不上变化,本来只是萧北城和宝宝两个人的出行活动,向来不爱出门的文安柔在得知后居然也提出了同行的要求。   她给出的借口也很恰当,马上就到了她母亲的死忌了,她想要给善慈堂捐一笔银子救助那些难民,给亡母祈福。   善慈堂虽然是庄雯雅生前一手创立的,可处处都带着文家的影子,文安柔这样说了,庄雯惠虽然觉得恶习,也只能捏着鼻子答应。   到最后,出行的人员除了加上了文安柔,连庄雯惠也一同参与了。   他们准备去烂水塘,那里是北城最大的难民区,因为距离珐租界很远,庄雯惠让管家准备了两辆车子。   这个时候的车速不快,再加上道路交通没有后世发达,约莫一个多小时过去后,他们总算来到了靠近难民区的位置,透过窗户,他们也清楚地看到了道路两旁的风景从市区租界的繁荣到落魄。   一个截然不同的北城,出现在了她们的眼前。   庄雯惠曾经来过几次,神情中除了悲悯看不出什么。   而这样的画面在宝宝(原身留下)的记忆里是十分陌生的,文安柔更是簇起了好看的眉头,打开车门,看到脚下泥泞的泥土地时,眼中还闪过一丝厌恶。   她用熏得香香的帕子掩住了鼻子,有些后悔跟着他们过来。   “太太,大小姐,二小姐。”   阿四带着几个工人迎了上来,庄雯惠的效率很快,一个早上的功夫就买到了二十多袋粮食,这些粮食足够他们再撑三四天了。   有了粮食,阿四的心情就轻松了许多。   “粥已经熬好了,听到太太和小姐们过来,这里的老百姓都开心坏了,都说要给太太小姐们磕头谢恩呢。”   阿四领着他们往粥摊那里走,一路过去,宝宝看到的都是一些用破旧木板、茅草、泥土石头搭建起来的小棚屋,这样的房子哪里挡得了风雨呢。   棚屋外头坐着不少人,还有些人在棚屋里面,只露出小半个脑袋,一个个形销骨立,眼神麻木。   她看到了很多和她差不多年纪,甚至比她更小一些的孩子,身上一丝不挂的,黝黑的皮肤,也不知道是被晒的,还是脏污到看不出原本肤色的泥垢。   那些孩童中,有些还是女孩……   看着那些身上没有遮挡布料的女孩,宝宝的脚步也变得沉重,哪还有出来放风的喜悦。   一整片望不到边际的难民营就像是一块死地,明明有那么多活人,却没了几分生气。   她见到了露着干瘪乳房的妇人,她怀里抱着的孩子就像是一具骷髅,因为吸不出奶水来,有气无力地呜咽着,呜咽声越来越轻;看到了路旁边躺着的几个老人,身体蜷缩,手捂着胃部,眼睛紧闭着,不知道是在休息,还是已经被饿死;还有一些人,在看到他们到来后,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他们,宝宝能够感受到那些视线在她的衣料、首饰,以及她白嫩的肌肤上划过,这种视线,让人骨子里透着冷意……   当然,也有那么一部分人稍微体面一点,但也如惊弓之鸟一样,和认识的人聚在一块,警惕地看着四周。   穿越了那么多个世界,大多数时间里,她都被身边的人保护的很好,这可能是她第一次那么直观的接触到如此阴暗的画面。   这些人,或许原来都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母慈子孝,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或许不富足,但也能够饱腹。   这一切,都是战争带来的。   “放粥喽!”   阿四敲响了铜锣,原本眼神麻木的人忽然间迸发出了神采,拿着可以盛粥的任何器皿,蜂拥而至。   作者有话要说:  勿忘国耻 第179章 后娘6   “不要挤,一个个排队,别动手抢,要是有人坏了规矩,以后咱们这粥摊可就要撤了,饱一顿和饱几顿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应该明白吧。”   阿四拿着一个扩音的喇叭扯着嗓子喊道,领粥的难民大多明白这个规矩,拿着各自盛粥的器皿,排着队,贪婪地看着冒着滚滚浓烟的粥桶。   一些不安分的,看到文家派来的强壮护卫,以及守在不远处,紧盯着他们这些难民的北城民兵,也不敢闹事。   “谢谢太太,谢谢小姐。”   “夫人大慈大悲,好人有好报。”   领到粥的时候,再麻木的难民眼中也有了生气,一个个捧着粥碗,远远朝庄雯惠等人鞠躬,有些干脆还跪下磕了个响头。   当然,更多的人只是默默领了粥,回到了自己的棚屋里面,赶紧将这些热乎的米汤和窝窝吃进自己的肚子里去。   文家隔日派粥,这么点东西,顶多撑到第二天早上,之后要是没有本事弄到其他饱腹的食物,就只能挨饿,撑到下一次派粥。   很多人干脆在吃饱后躺下不动,这样可以尽可能减少体能消耗。   宝宝注意到,在领到粥后,有一些妇人会端着粥,抱着孩子来到他们附近吃饭,当然,有护卫挡着,那些人距离他们还有一些距离。   宝宝环顾了一圈,看到一些很快吃完米汤和窝窝的青年虎视眈眈看着周遭落单的老幼妇孺,顿时就明白了那些女人的用意。她们大多都是只身带着孩子的女人,和派粥的主人家靠的近一些,那些男人就不敢上来抢。   弱肉强食的事情到处都在发生,在难民堆里,这种行为被扩大化了,即便阿四等人看到了会去阻止,可他们也没办法管住那么多人。   “那些女人真可恶,怎么会有这样的母亲。”   文安柔捂着鼻子,周围乱糟糟的环境让她很不习惯,听到了她的斥责,一旁的人顺着她的目光看了过去。   原来是几个女人将孩子分到的窝窝掰走了半个,还倒走了孩子半碗米汤。   文家派粥也是有讲究的,分给孩子的窝窝头比普通大人分到的要小一圈,大人能分两勺米汤,小孩就只有一勺,这会儿再被那些女人分走一小半,真的也就只是勉强吃饱了。   文安柔觉得那些女人实在是可恶,没有身为母亲该有的慈爱。   在她心中,母亲是神圣的,文徐氏过世的时候文安柔还很小,对母亲几乎没有印象,但是在大哥的描述里,他们的母亲是全天下最好的女人,比两个继母好千倍万倍。   如果母亲还活着,如果他们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文安柔觉得母亲会把她的那一份口粮也分给她和哥哥。   庄雯惠看了眼文安柔,没说什么,她这个继女还是年轻了些,不过她也不会好心去提点她。   “大姐姐误会了,其实那些女人没做错。”   宝宝摇了摇头,那些女人必须要吃饱,才有体力寻找其他食物,她们不能挨饿,不能让自己虚弱,不能生病。   因为一旦她们死了,那些孩子绝对活不下去了。   “二妹怎么会这么想?”   文安柔捂着嘴,惊诧地看着她,没想到她小小年纪,居然就已经这般自私自利,铁石心肠,那些女人连自己孩子的口粮都要抢,怎么会没错呢。   “小月,小星,把我带来的那些银子交给阿四,让他多买点米面。”   文安柔的声音清脆透亮,微仰着脖子,就像是一只骄傲的天鹅。   平日里那些太太们都夸赞继母善心仁义,在她看来,也不过如此,那么稀的粥水,黑乎乎不知道加了什么的窝头,给他们家刷恭桶的夜香婆都吃的比这个好百倍。   可见继母的仁善只是沽名钓誉。   “阿四,快点收着,这也是我们家大小姐的一片心意呢。”   庄雯惠用手帕遮住了自己脸上的笑意,白得的银子不要白不要呢,这些日子北平的米面一直在涨价,即便他们购买的是品质较差的陈粮,价格也不便宜,她这个继女素来要面子,给的银子恐怕也不少了。   见到庄雯惠这番作态,文安柔觉得自己一拳打倒了棉花上,原本自觉压了继母一头的傲气也渐渐散去,一股气卡在胸口处,不上不下的。   这个女人,着实可恶!   光顾着生气的她没有注意到,在她吩咐丫鬟拿出那些银子时,周遭汇集过来的更为热切的注目。   ******   萧北城并没有和他们一同离开,他还想在难民口中询问一些东北那边的情况。   来时四人坐了两辆车,女眷一辆,萧北城一辆,离开的时候,他表明了等会儿会有人来接他,于是来时的两辆车接着三人原路返回,文安柔心中有气,自己坐上萧北城来时坐的那辆车后,就吩咐司机开车离开了。   “看来在学校的这段日子,你的进步很快。”   庄雯惠和宝宝坐在后车座上,开车的司机是庄雯惠的心腹,有些话不需要避讳着他。   之前在难民区里,宝宝的表现很好,明明比文安柔小了那么多岁,看问题却远比文安柔透彻,光是她说的那一句那些女人没有做错,就让她刮目相看。   其实换做原身,可能和文安柔会是一样的想法,她们都是象牙塔里的公主,哪能懂人性的险恶呢,即便庄雯惠一直在有意识的锻炼原身,可她毕竟也只是一个九岁大的小姑娘,又能学到多少东西。   “有什么想问的,都可以问我?”   庄雯惠给了外甥女一个鼓励的眼神,现在时局越来越乱,这些事情她早晚都要接触到的。   “我看到今天领粥的有不少男人,他们虽然瘦了一些,可也是个壮年男人,为什么不找一份工作,而是要领咱们家的救灾粮呢?”   宝宝有些好奇,而且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善慈堂的米粥应该只分给老幼妇孺才对,可是今日到了现场,才发现男人要是也跟着人群排队领粥,也照样能够分到一些。   这是不是会助长那些人的依赖性,慢慢的,他们就会觉得文家布施的米粥还不够多,埋怨文家为什么要隔天赠粥了?   都是有手有脚的人,难道还能找不到活儿干?   “五年前,在码头扛包的人,每扛五十来斤重的货物,可以拿到两毛钱,一天下来,只要够勤快,能挣三四块钱,那个时候,三等面每市斤的价格是三毛-四毛半之间,普通人家按一家五口算,如果没有自己的房子,租住一间屋子的价格在四五块钱左右。”   庄雯惠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   旧王朝被推翻后,北城建立了一个类似傀儡的政府部门,这个部门发行了纸质货币,现在市场上,一两白银约能换算二十七块钱。   最早的时候,一两白银能够换算十块钱新政府币,归根结底是现在时局越来越乱了,很多手里有银子的人都不敢随便换成新币,因为这类纸币流通性不高,也就在北城内好使,出了北城这些新币就成了废纸。   “这些年,从别的地方逃到北城的人越来越多,这部分人里一些是还有点家底的人,但是这些钱不足够他们购置房产,于是就只能在北城租房,因为这部分人的到来,房租越来越高,现在想要跟房东租一间房间,起码得花九、十块钱。”   庄雯惠意味深长地说道,“你知道现在码头扛包的工费是多少吗?扛五十斤的大包,只能拿到五分钱,偶尔还会更低。”   也就是说,一个壮劳力,一天下来累死累活,很有可能只能挣到几毛钱,随着粮价不断上涨,这一天的费用,或许都不够买上一斤粮食。   当然,码头扛包还有一点好处,雇主大多都会提供中午一顿饭食,虽然也不是什么好饭好菜,但也可以为家里剩下一顿饭菜。   不用她细说,宝宝就已经被点醒了。   其实因为兵荒人灾大量超北城涌入的人群带来的影响,远远不止鼓东道和烂水塘这两个现在远近皆知的难民区那么简单。   房租上涨,意味着北城本地人的生活压力也陡然增加,而且难民的到来同时也意味着大量劳动力的涌入,不是所有的难民都准备混吃等死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拖家带口,好不容易来到北城,肯定想着找一份工作,在当地安稳生活。   这些人都是逃荒过来的,只要有一口饭吃,啥都肯干,而且一群人抢那么几个工作,商人可不是什么慈善家,当然会找准机会压低工价,而为了填饱肚子,那些人也只能忍气吞声的应下。   两天前起,北城已经封城了,不准难民进来,因为这座城市的容纳量,已经超过了负荷。   实际上不只是难民,北城里那些本就不宽裕的人家,也已经濒临绝境了,他们唯一的优势只在于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有不少亲友可以帮扶。   但是现在世道越来越艰难,那些人可能都已经自顾不暇了,又能帮衬多久呢。   庄雯惠看着车外乌压压的天,又是一个阴天,也不知道会不会下雨。   她明白,现在北城的太平也不会持续多久,她将这些事情掰碎了讲给宝宝听,就是为了让她快点成长起来。   好在今天宝宝的表现让她看到了希望。   其实刚刚庄雯惠说的那些,宝宝只要认真思考后就能够想明白,只是她第一次接触到战争的残酷,还不能像真真切切在这个时代生活了几十年的庄雯惠那样直白透彻。   但只要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很多事情不用庄雯惠再提点,她就能想明白了。   善慈堂之所以破坏了原本的规矩,给那些男人施粥,目的也是为了维稳,毕竟那些男人很难在北城找到活儿干,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这些青壮年就是最不稳定的因素。   能领到粥,至少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原本都是良民的汉子们轻易不会走向极端,要是一口粥都不给,恐怕难民区里那些体弱的女人孩子就要遭殃了。   可是善慈堂的粥又能赠多久呢?   钱币在贬值,粮食在涨价,文家的家底再殷实,也负担不起这么大的消耗。   宝宝不觉得,她想到的问题母亲会没有想过。   “哧——”   车子忽然刹车,坐在后座的宝宝和庄雯惠都受惯例影响,撞在了前车座背上,好在车座是柔软的皮革制作的,并不怎么疼。   “太太,是前车突然刹住了。”   司机脸色惨白着告罪。   “怎么回事?”   庄雯惠坐稳身体看向前处,这会儿他们刚开出烂水塘没多久,这一段路刚好是一段没什么人烟的地方,可就在他们经过的时候,两边的草丛里窜出来一群蒙着面的男人,手里举着石块,敲击着头一辆轿车的车窗。   那辆车的司机似乎是被吓住了,看着趴在前挡风玻璃上的那群人,一动都不敢动。   前车里的文安柔也被吓到了,隔着那么一段距离,宝宝都能听到她和小丫鬟的尖叫声,而这个时候,围着前头那辆车的劫匪也没有放过她们,很快就分了几个人过来,意图将车子的玻璃给砸碎。   “保护太太小姐!”   庄雯惠敢带宝宝过来,自然做了万全的准备,没等那些人靠近,后头的护卫就已经围上来了,他们手里拿着枪,对于这些匪贼,一点都没有心慈手软,直接开枪射杀了几个靠近庄雯惠所在车辆的劫匪。   “嘭——”的几声,几朵血花渐在车窗玻璃上,那些男人保持着手举石块的动作,缓缓倒在了地上。   虽然有一世做过兵王,也在执行任务时开枪射杀过敌人,但那已经是好几个世界以前的事情了,更多时候,宝宝都是被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小宝贝。   再加上原身是一个心性天真的小姑娘,每一世原身的性格情感都会对宝宝造成很大影响,在看到这些画面时,她还是被惊吓到了。   “别怕。”   庄雯惠告诉自己,宝宝早晚都要适应这些,一旦开始打仗,死人是避免不了的,而且她早就想过,等她再大一些,骨骼发育完全,就要教她学枪。   必要时,用来保护自己,也用来射杀敌人。   可真到这个时候,她还是心软了。   她抱住宝宝,将她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胸口处,不让她看这些血腥的画面。   再等等,再等等吧。   庄雯惠心中钝痛,如果长姐还活着,她会舍得让宝宝面对这些东西吗?她真怕长姐会怪她。 第180章 后娘7   “我们是从林吉省逃过来的, 活不下去了……”   “那些当兵的,哪里是为了保护咱们,他们一个个都是畜生, 是人魔, 逼得咱们没有活路了……”   “不逃不行啊……离乡骨贱,不是被逼到绝路, 谁愿意背井离乡, 老祖宗的尸骨都还埋在那儿呢, 咱们就算到了地下,也没脸见祖宗了……”   萧北城听着那些状态还算不错的难民的诉苦,慢慢提炼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东北已经这样艰难了?我看报纸,都说管大帅兵马强盛,又有一个火炮营, 这一次东北军和西北军要打仗, 大伙儿也都看好东北军, 要说西北那块的人想着逃难我还能理解,你们东北应该很安全啊?”   萧北城拿着几个杂粮窝窝, 递给了人群中一看就是当家人的男人。   这一家子还算齐全, 一个五十多岁看上去和七十老妪没啥区别的老太太,两个精瘦地跟个猴子似的男人, 其中一个男人的媳妇也紧紧贴着他坐在一块, 剩下还有五个孩子,最大的看上去也有十三四岁了, 最小的七岁, 几个孩子分别是这俩兄弟的骨肉。   有男有女,有长有幼,竟是这难民营里少有的还算齐全的家庭。   他们似乎是整个家族一块逃难过来的, 萧北城注意到,这群人凑的特别近,警惕地看着周遭。   因为有男丁,加上族群团结,这些人的气色显然比那些只有老幼妇孺的组合强上许多,也没人敢抢他们手里的食物,这会儿萧北城递了两个窝窝头给那个男人,边上有觊觎的目光传来,都被跟他一伙儿的族亲瞪了回去。   要是这会儿他将窝窝头赠予孤儿寡母,恐怕他一错眼,就要被人给抢没了。   “管大帅,呵,管大帅……我看他不该叫管虎,他娘给他娶错了名字,他应该叫管狗才对!”   兄弟中的哥哥面带恨色,眼睛都开始泛红了,可见心里对管虎的憎恶。   因为萧北城是跟着文家人一块过来的,今天他的打扮也很普通,旁人只当他是文家的护卫,并不防备他,再加上刚刚聊了一会儿天,又收了人家额外给的几个窝头,大伙儿都对萧北城亲近极了,也愿意对着他倾诉抱怨自己的委屈。   “这位爷儿你千万别觉得我哥冒犯了,我哥实在是委屈啊。”   弟弟相比哥哥更加能言会道,他看萧北城似乎对东北的事情颇感兴趣,也想要从他这儿多挣几个窝头,干脆就把发生在自家人身上的故事说给了萧北城。   为什么他们兄弟各有孩子,可跟着他们逃难过来的却只有他媳妇,没有他嫂子?这件事,和管虎也有些关系。   他那大嫂模样寻常,但天生皮肤白,即便终日在地里劳作,风吹日晒的,依旧比身边的小姑娘还要白皙一些,被村里人笑称一声白娘子。   那个时候他大嫂刚生完老幺,做完了月子,因为哺乳期的缘故,胸脯胀鼓鼓的,把原本还算合身的衣服都给撑紧了,就是这样的姿色,引起了喝醉酒在乡间闲逛的东洋人的注意。   他那个正提着饭盒,准备去田里给丈夫小叔子们送饭的大嫂,就这样被几个东洋人拖到了林子里,轮番侮辱了。   久等妻子不到的男人带着家人一路寻找,黄昏时刻才在隐蔽的林子里找到已经被糟蹋的不成样子的妻子。   这样的委屈他们当然不能忍耐,他哥性子冲,直接跑到了宪兵队里,要求他们为自己媳妇做主,捉拿那些作恶的东洋人,谁知道那些宪兵队里明明都是中原人,却跟着他们的主子一样,甘心给东洋人做狗,一听犯事的是东洋人,理都不理他哥,直接将人打了一顿丢了出来。   当天晚上,又是一群东洋人冲进他们家,拖走了喝了药刚刚醒来,被家人拦着没能寻死成功的嫂子,还抢走了家里许好了人家,等到农闲就要嫁人的大姐儿,和年仅十二岁的三姐儿,他们想要阻拦,被打了个半死,他爹就是被打的太重了,没了性命。   第二天,被抢走的三个女人被嚣张的东洋人扔回了院子里,赤条条的,身上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肉,早已经没了气息。   那样娇俏爱笑的三姐儿,还是个孩子呢,眼睛瞪的大大的,死了都闭不上眼睛。   家里的姑娘,只有那天正好逃过一劫的二儿媳妇和二房的俩个姑娘逃过了一劫。   说起这段悲痛的经历,男人的眼睛里透着恨意,女人们掩着面,小声悲鸣。   萧北城注意到,那个年纪最大的男孩双手攥拳,额头青筋暴起。   被人糟蹋的,应该就是他的母亲和姐妹吧。   按照那个男人的说法,他大嫂刚生完孩子没多久,可他没有在这家人身边看到出生不久的孩子,也是,那么小的孩子没了母亲,又逢逃难,肚子都填不饱,哪来的奶水喂他的,没了娘,他的命也留不住了。   萧北城见多了这样的悲剧,心情却还是忍不住有些沉重。   “这东北,哪里还是我们中原人的东北,那管狗就是东洋人指哪儿打哪儿的畜生,在那里,东洋人就是皇帝,我们的命贱啊,再不跑,都得死喽。”   这些人,都是被嚣张霸道的东洋人逼得活不下去的人。   “我们真希望西北的萧大帅能打赢这一场仗,将那些东洋人和汉奸走狗赶出中原。”   男人恨恨地说道。   “会有那一天的。”   萧北城声音低沉,待那些人稍稍平复心情后,萧北城又疑惑的问道。   “怎么这一次逃难过来的都是老人孩子?”   男人在体力上占有绝对的优势,按理逃难中即便有伤亡,也是男人活下来的机率更大才对啊,可他看了一圈新来的难民,大多都是老人小孩,就连女人的数量也不算特别多。   “抓壮丁呗,到处都在征兵抓人,不愿意当兵的,直接赏一枪,想要活命的,要么从了,要么就跑了,这是硬生生把人往死路上逼啊。”   富户家还好一些,乡下地方主要的劳动力就是家里的男丁,要是男丁被抓走当兵去了,光靠女人和老人,很难伺弄好家里的田地,也容易受欺负。   萧北城皱了皱眉。   这会儿征兵早就来不及训练了,而且管虎就算有东洋人暗中支持,可又哪来的充足经费养那么多兵呢?   除非……   萧北城眼神幽暗,除非他压根就没想过要训练那些兵,也没有想过要好好培养他们,只要饿不死,等打仗的时候将那些人赶到最前头,当人肉盾牌,消耗掉他们的一批弹药。   这种狠辣龌龊的手段,真是他一开始没有想到的。   “大家都怕了,先是征壮丁,再是抓女人,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女人,真的是活不下去了……活不下去了……”   谁愿意背井离乡,还不是因为被逼到了绝路上,逃出来,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可留在那儿,只能绝望地一天天等死。   他们这一家的故事只是这乱世里的一个缩影,多得是比他们家更悲惨的人和事。   萧北城在感怀之余,更加萌生了战意,他觉得自己背负的不仅仅只是西北人民们的未来,更是所有同胞的未来。   他必须要打赢这几场仗,将那些侵略中原土地的国家,残害了他们同胞的敌寇,从这一片美丽的土地上赶出去。   这一刻,这样的信念超过了他其他所有的念想。   萧北城觉得,他应该快点处理完自己的婚约,赶到前线去了。   等等!   他敏锐地环顾了一圈四周,好像少了几张面孔。   萧北城闭上眼,来到烂水塘后看到的一幕幕重现在眼前闪现,不是错觉,而是刚刚四散着围在粥摊边上的人少了一些,那些虽然消瘦,但是眼神和狼一样贪婪地盯着粥摊的几个男人不见了。   想到刚刚离开的庄雯惠等人,萧北城默念一声不好,然后赶紧带着自己的几个心腹匆匆追了上去。   因为没有车,萧北城征用了阿四手里几匹用来运输粮食的老马,在庄雯惠的人开枪后不久,赶到了现场。   他们的枪法更准,即便还在飞奔的马上,依旧能够瞄准目标,那些跟疯子似的已经砸开了车窗,拽着文安柔和她身边丫鬟的衣服,手臂将她们往车窗外拖的几个男人,通通都死在了他们的抢下。   “啊——”   文安柔吓疯了,看着自己身上贱到的血花和脑浆,以及那几张睁圆了眼睛,死不瞑目瞪着自己的匪贼,闭着眼睛,胡乱的挥舞着双手。   她身边的小丫鬟也被吓得涕泪横流,完全顾不上自家小姐。   她们这样的娇小姐,何曾见过这样的血腥画面呢,更别提就在刚刚,这些浑身脏臭,眼神淫邪贪婪的男人,还跟饿鬼似的砸破了她们乘坐的车辆,一双双手就这样穿过被砸破的玻璃,神探到她们的身上,撕扯她们的衣服,拽住她们的头发,好像要将她们生吃了一样。   文安柔手腕上的镯子和头上几个发簪都已经被撸了去,现在还在那几具尸体的怀里,一些掉落在地上。   她白皙的手腕上留下的一道道黑色的痕迹,也在告诉她,她刚刚被那么恶心的一群人触摸到了身体。   “没事吧。”   萧北城跳下马,疾步走到庄雯惠乘坐的轿车边上。   这一群乌合之众并没有多大本事,即便萧北城这会儿没有赶到,光靠文家的护卫,也能稳定住局面。   只不过这些护卫大多是没有真正杀过人,见过血的,反应没有萧北城等人那么迅速,三两下精准击毙了那些匪贼,要不然等文安柔被抓住成了那些人的人质,即便最后也有办法救下文安柔,恐怕也要费一番力气了。   “无碍。”   庄雯惠摇了摇头。   她也已经想到了,估计是刚刚在粥铺的时候,文安柔的举动招了人眼,只是她没有想到那些人的胆子那么大,那么没有脑子,居然在他们带着护卫的情况下,也敢拦车抢劫。   刚刚隔着前车窗,庄雯惠并不能很好的看清前车的情况,她干脆带着宝宝下了车,在和萧北城道谢后,走向了前车。   “大小姐可还好?”   庄雯惠不喜欢文安柔兄妹,也一直在细心谋划,想要将这对兄妹边缘化,可她不至于下作到希望一个女子遭受羞辱。   看到文安柔和她两个丫鬟只是衣袖上有几个乌漆麻黑的手印,以及头发有些凌乱,除此之外衣衫完好,敏感部位也不见脏污痕迹,心里还是舒了一口气。   “女儿、女儿无碍。”   文安柔不愿意在庄雯惠面前露怯,她扯了两下袖子,恨不得将自己的指尖都给遮住。   “母亲和二妹没事,我就放心了。”   抬头看着全须全尾站在自己面前,看着她好似嘲讽的继母和继妹,文安柔的眼睛都快红了。   凭什么她们两人什么事都没有?   文安柔的心思犯了左,她不禁想到,为什么只有她和她身边的小丫鬟遭了罪,明明弄粥铺赈济灾民的人是她们,要来这难民堆的人也是她们,可受难的却是她。   是不是这一切都是她们计划好的?这些羞辱了她的人,也是她们安排的?   文安柔控制不住自己不去那么想。   ******   等回到文公馆等当天晚上,文安柔受惊发起了高热,当天晚上,她就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未来发生的故事。   第二天   “小姐,你醒了!”   一直守着她的丫鬟见她睫毛颤动,微微睁开双眼,兴奋地呼喊到,只是下一秒,她就被文安柔阴测测地眼神吓住了。   大小姐一直都温柔娴静,偶尔在继夫人那儿受了委屈,也顶多就是嫉恨地砸些花瓶摆件,何曾有过这样阴郁深沉的恨意,那眼睛乌压压的,竟是看不出活人气了。   小丫头被吓到不敢动了,只是没一会儿,小姐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情,因为高烧了一夜的缘故,面容还有些疲惫憔悴。   刚刚那一幕,好像只是她的错觉。   小丫头攥紧了衣摆,也不敢深究。   “我这就去给小姐喊金妈妈和洋大夫。”   金妈妈是文安柔的奶妈妈,也是这个家里文安柔除了哥哥外最信赖的人。   “嗯。”   文安柔闭上眼睛,轻哼了一声,柔软的被子下,她的双手已经紧紧攥成了拳头。   上天垂怜,给了她一世重来的机会。   父亲虽然偏心继母和继妹,可心里总归还有她和哥哥的一席之地,这一世,她不会再犯傻,将父亲往那边推。   想到自己和萧北城退婚后,父亲又替自己费心筹谋的婚事,居然被觉得父亲偏心的自己拱手让给了继妹,那么好的男人,阴差阳错成了她的妹夫。   这一世,她不会爱上不该爱的人,也不会再上爱自己的人伤心难过。   文安柔在心里默默发誓。   ******   同一时刻,宝宝也从梦中惊醒。   “小姐,怎么了?可是魇着了?”   因为文安柔受惊半夜发烧的缘故,庄雯惠特地让伺候宝宝的小丫头晚上睡在她房间里的小塌上照顾她。   因此宝宝从床上坐起来,那小丫头也醒了。   “我做了一个噩梦,梦里……”   宝宝刚想说自己梦到的可怕画面,下一秒,脑袋里却一片空白。   她梦到什么来着?   只记得很可怕,但是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宝宝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倒是叫边上的小丫头给吓坏了。   “要不要请大夫来给小姐瞧瞧?”   昨日发生的事情那么吓人,或许小姐也被惊到了。   “不用了。”   回过神来的宝宝摇了摇头,她并没有真的被吓到。   算了,想不起来就别想了,反正有时候做梦醒来忘记刚刚梦到的画面这类的情况,也是偶有发生的。   “母亲醒了吗,大小姐那儿可还好?”   比起这些,宝宝其实更好奇自己这一世的金手指,目前为止,每一世都会伴随着她的金手指在这一世都还没有显露出来。   而且这一世的情况,似乎和前几个世界都大有不同,和种田文完全扯不上关系,更像是宅斗文和谍战文了。   想到昨天看到的那些压抑的画面,宝宝的心情有些沉重。 第181章 后娘8   “老爷回来了。”   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入文公馆内,机灵的下人欢喜着走进屋内向庄雯惠报告这个消息。   “父亲回来了!”   文安柔有些高兴,因为受惊过度再加上那一场噩梦有些怏怏的她瞬间打起了精神,放下手中的燕窝粥,迈着小碎步朝门口跑去。   庄雯惠则是顿了顿,然后慢条斯理地放下手里的瓷碗,用帕子掖了掖嘴角,然后缓缓起身。   “宝宝,去迎迎你父亲。”   同样都是女儿,她可不愿意看到文安柔得到的宠爱和重视多于姐姐的孩子。   只是庄雯惠有些奇怪今天文安柔的表现,一直以来,文安柔对文沛延表现的都不算亲近,或许是觉得文沛延偏心,很多时候,文安柔都是文文静静地在一旁坐着,看着,眼底藏着嫉妒和幽怨。   她鲜少会像今天这样,表现出自己对父亲的孺慕。   难道真的是被吓到了?庄雯惠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么一个解释。   “柔儿,玉儿。”   一阵爽朗的笑声由远及近,只见一个穿着黑缎绣暗纹唐衫的中年男子缓缓映入眼帘。他的个子不算高,体态清瘦,气质儒雅,三七偏分的短发,戴着一副金丝眶的眼镜,一副儒商的打扮。   原身的记忆告诉宝宝,这就是她现在这具身体的父亲。   文沛延身后还跟着两个仆从,一个拎着行李箱和公事包,还有一个捧着一堆礼物,都是文沛延外出办事的时候,给家中妻女准备的。   “夫人。”   看到比以往更亲近自己的长女,文沛延只是温和的笑了笑,倒是在路过宝宝身边时,亲呢地揉了揉她的脑袋。   文安柔的笑容有些僵住了,心中幽怨再起,只是她早就忘记了此时她已经是一个半大姑娘,文沛延就算心中亲近她,又这么好在外人面前和她有太过亲密的举动,倒是宝宝年纪尚小,即便亲密些,也没有什么。   文沛延越过了两个女儿,疾步走到庄雯惠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   “在京南看到了一支玉簪,很配夫人,不知道夫人是否喜欢。”   他的眼神柔情似水,庄雯惠恰到其处的微低下头,只让他看见自己微微泛红的耳垂。   两人站在一块其实并不那么匹配,文沛延太老了,他比庄雯惠大了足足十八岁,因为早年做生意东奔西跑,风里来雨里去,再加上这几年生意越来越大,日日夜夜殚精竭虑的缘故,他脸上的皱纹有些深刻,虽然一身上位者的气势只会让他看上去沉稳可靠,但当他和年轻娇美的庄雯惠站在一块时,还是差了一个时代。   就像是父亲和女儿一般。   萧北城将碗里的粥一饮而尽,这幅画面太过刺目了。   除了在场极少数的人,绝大多数人的面上都表现出会心一笑,尤其是伺候庄雯惠和宝宝的下人们,看到老爷这般宠爱继夫人的场景,身板都挺得更直了。   在这个家里,文沛延的欢心,就代表了他们的地位。   ******   文沛延到家的时间比计划中更早,家里另外两个孩子还在姨娘处没有回公馆内。   文沛延也没有要见两个孩子的意思,在将礼物分分给女眷后,直接叫上了萧北城,去了他的书房。   这些天他紧赶慢赶,也是因为萧家要退婚的事情,要不然,他不会回来的那么急。   ******   “雨花石?洪蓝玉带糕?”   庄雯惠看着宝宝打开了文沛延送她的礼物,两个精致的小匣子,一个装着雨花石,这是京南的特产,天然玛瑙,形态各异,看上去十分漂亮,五颜六色一看就很讨小姑娘喜欢。   除了雨花石,还有一盒点心,洪蓝玉带糕是京南的特色糕点小吃,颜色好看,口感美味,传闻中很得末代皇朝的某个皇帝喜欢,盒子里的点心整整齐齐地摞放着,一点都没有磕碰,可见送礼的主人一路上都很小心存放这些糕点。   除了这两份礼物,还有京南闻名的云锦,这可是稀罕的东西,文沛延拢共就带回来三匹,庄雯惠那儿,文安柔那儿各一匹,还有一匹送到了宝宝这儿。   养在外头的两个姨娘连块边角料都没有摸着,庶出的三小姐也只得了一个云锦做的小手绢罢了。   “听说大小姐那儿是一对金丝嵌七宝的镯子呢,可把大小姐高兴坏了。”   刘妈妈有些不高兴了,雨花石和糕点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他们小姐和大小姐同为嫡女,老爷未免太厚此薄彼了。   庄雯惠看向了宝宝,只等她的回答。   “父亲还是偏我了。”   宝宝轻笑一声,倒是和刘妈妈看法不一。   听到宝宝的回答,庄雯惠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   礼物不在于贵重,而在于用不用心,按照文家的财势,什么金丝嵌七宝的镯子根本不算什么稀罕物,即便是款式新鲜了一些,也是可以随时找工匠去打造的。   雨花石是文沛延去京南办事前原主央着她给买的,因为原主班上有一个从京南转过来的学生,曾经给班上的同学送过这类京南特产,当时原身分到了一个并不那么好看的,又羡慕其他同学手上更漂亮的石头,于是在文沛延去京南办事的当口,求着他给带了一些。   这些雨花石颗颗漂亮,即便不是文沛延自己精心挑选的,至少也是他叮嘱过办事的人,仔细挑选出来的。   还有这份糕点,出门在外还能记得某个女儿喜好米面糕团类的吃食,给她捎带一份,谁能说这个父亲对女儿不上心呢。   庄雯惠很高兴,宝宝能够看清透这一点,没有因为父亲给长姐带了价值上更贵重的礼物而觉得对方偏心。   在后宅之中,男主人的偏爱太重要了,在子女的关系中,父母的偏爱有时候也是一种底气。   “你要让你的父亲更喜欢你。”   庄雯惠的双手搭在宝宝的肩膀上。   只是比喜欢她长姐更喜欢她并不够,女儿的身份限制了宝宝太多发展的可能性,至少在这个家里是这样的。   即便有一个让文沛延感到愧疚的生母,即便有一个十分受他宠爱的亲姨母,即便她聪惠优秀,在文沛延的心里,她也只是最讨他喜欢怜爱的女儿,只能宠着,却不会委以重任。   她必须要更优秀,优秀到任何人都无法忽视,她才能越过文千章,从文沛延手中将文家抢过来。   “你的长姐,经过了那一场惊吓,似乎变得机灵了些。”   看着姨母清冷的面庞中透露出一丝忌惮,宝宝将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继承文家,似乎已经成了姨母的执念,在她心里,文家的基地是她母亲费劲心血打下的,她甚至比她父亲更有资格被称为文家的话事人。   文千章和文安柔只是文沛延前妻生下的孩子,凭什么占有她的这一份家业,所以她一直鞭策着宝宝,希望她能够表现的比文千章更加优秀,将文家的家业,都攥到自己的手中。   但即便是在未来,大家族女性继承人想要越过男性继承人继承家业的几率也是微乎其微的。   因为这种压力,原身很累,可她能说庄雯惠错了吗?   她想让原身得到属于她的东西,为了这个目的,不止原身很累,她同样付出了所有心血,对着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虚与委蛇。   归根结底,她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和情感,比起不那么亲近的长姐长兄,她更顾虑姨母的想法。   一直以来,宝宝都被人宠着护着,身边总有人为她扫尽所有障碍,这一次,她好像成了一个必须要强大的人,这样才能保护住自己在意的亲人。   ******   “老爷给那边送的就是一些玛瑙石和糕点,哪比得上小姐手中这对金丝嵌七宝的镯子,也就夫人那儿的碧玉簪子珍贵一些。”   文安柔身边伺候的下人一片喜色,就如同庄雯惠身边的人知道打听他们这儿的情况一样,文安柔身边机灵的下人也已经打听到了宝宝收到的礼物。   “继太太年轻,老爷偏疼些也是有的,她毕竟占了名分,但是咱们大小姐和二小姐同样都是嫡出的姑娘,送的礼物偏颇,足以证明老爷更看重咱们小姐。”   “谁说不是呢,咱们小姐那是原配嫡出,她只是继室所出,即便都是嫡女,那也是有差别的,咱们老爷做事严谨规矩,还能分不清轻重?”   丫鬟婆子们叽叽喳喳的讨好让文安柔眉眼间都透露出了得意和喜色。   “行了,越说越离谱了,我和二妹都是嫡出,哪有什么高低贵贱,这些话在我屋里说说的得了,可别往外说让人听见了,到时候母亲责罚你们,我可护不住。”   在此之前,文安柔或许还会怀疑父亲偏心,可做了那个梦以后,文安柔觉得,父亲心里还是看重她这个长女的,要不然也不会在她被退婚后给她安排了那么好的一桩亲事。   只是那个时候的她不知轻重,到头来便宜了文安玉那个小丫头。   “是,小姐。”   几个丫鬟婆子被骂了也不怕,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合小姐心意着呢。   “小月,你去厨房煮一碗甜羹,等会儿我给父亲送去。”   文安柔将那对金丝嵌七宝的镯子戴在手腕上,美美地欣赏了片刻,然后对着身边的一个小丫鬟吩咐道。   “是。”   小丫鬟领了命令,笑嘻嘻地退出了房间。   “小姐早就该这么做了,以前您就是不肯和老爷亲近,拜拜让那边占了那么多的便宜,您和大少爷那可是原配嫡出的两位金贵,文家将来都得看您和大少爷的脸色,怎么就让继太太和二小姐骑您脖子上去了呢。”   文安柔的奶嬷嬷欣慰地看着她说道,继太太和二小姐的风光也只是一时的,只要继太太一直无所出,等到二小姐嫁了人,文家就是大少爷的文家,是大小姐的娘家,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金妈,我知道的。”   文安柔看着手腕上的镯子,脸上的笑意收紧。   所有人都道她哥哥是文家的继承人,可梦里,最后继承了大半个文家的,分明就是文安玉啊。   文安柔的呼吸急促了那么一瞬,不过很快就又平定了下来。   梦里文安玉仰仗着的,也就是那个男人罢了,这一世她不会将那么好的婚事拱手相让,她不信,文安玉还能从她哥哥手里抢走文家。   ******   没人知道萧北城和文沛延在书房里聊了些什么,等到两人从书房里出来的时候,萧文两家的亲事已经退了,文沛延的脸上也没有什么不悦,宾主尽欢,可见萧北城给了文沛延一个足够让他满意的筹码。   其实对文家来说,萧家主动提出退婚反而是一件好事。   萧铁和管虎早晚会打起来的,现在的局势东北军的气焰更甚,谁让对方身后还站着东洋呢,一旦萧家输了,作为萧家的姻亲,文家的地位就会变得十分尴尬。   只是这门亲事是文安柔很小的时候就定下的,现在退了婚,对她的名声多少有些妨碍,文沛延为了利益答应了萧家退婚,此刻有些头疼该给女儿再相看一桩什么样的婚事。   再过几个月就是文安柔十五岁的生日,这个女儿也留不了几年了。   ******   萧北城当天下午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他给文家的几位主人都留了礼物。   文沛延的是鼻烟壶。   文安柔和文家两个庶出孩子是价值不等的笔墨纸砚。   给宝宝的礼盒里装着一个砚台,下面压着一把小巧的女式手枪。   而给庄雯惠的礼物是一支簪子,文沛延送了她一支翡翠簪子,他送的是一支羊脂玉簪。   他觉得,白玉比翠玉更配她。   就好像男人一样……   “萧少帅出手真大方,可惜了大小姐和少帅的这桩婚事。”   庄雯惠身边的丫鬟看着她手里的那支玉簪,忍不住感叹道,这样品质的首饰,庄雯惠手里拢共也没有几件,而萧少帅却当成礼物,随手送给了自己的前准丈母娘,可见军阀家底之殷实。   庄雯惠的脑海里闪过了一张面孔,一些猜测被肯定了。   她将那根白玉簪子压在了首饰箱底,这么漂亮的簪子,她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戴了。 第182章 后娘9   四年后   “后日顾家会登门拜访, 你让厨房那儿好好准备一桌宴席。”   文沛延摘下眼镜,揉了揉有些酸胀的鼻梁,一边闭目养神, 一边对着刚梳洗完,正坐在梳妆台前抹着面霜的妻子叮嘱道。   顾家?   庄雯惠顿了顿,“是苏杭顾家?”   “没错。”   文沛延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 表情看上去颇有几分惬意自得。   庄雯惠垂下眼, 暗中思索,看来这些日子的传言不假, 文沛延这是想要和顾家结亲了。   自从四年前萧家提出和文家退亲后,文安柔的婚事一直都是文沛延心中忧愁的大事, 他对于这个嫡长女的疼爱未必比得上宝宝,可也是十分重视的,眼瞅着文安柔的年纪也不小了,现在能有一个合心意的对象,可不就急着想要定下来吗。   当年文家和萧家退婚的消息传的很快, 毕竟文沛延想要重新给长女相看合适的青年才俊, 首先就得让外界知道文安柔身上的婚约已经被取消。   西北军和东北军正僵持着,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起来,战场上刀枪无言,萧北城作为西北军的少帅随时都可能死在战场上,尤其是在这会儿外界都不看好西北军火力的情况下。   如果是文家主动提出退婚,或许外界还会指责文家寡情无信, 现在萧家主动向外界放话,是萧家不想耽误文家的小姐因而提出退婚,虽说多少还是影响了文安柔的名声, 可有文家的丰厚家底摆在那儿,之后文安柔依旧不缺求娶之人。   因为文沛延想要给女儿挑选一个不逊于萧少帅的夫婿,文安柔也一心惦念那个梦里出现过的被妹妹抢走的如意郎君,退婚一事都过去四年了,这才选定满意的对象。   “咳咳,不早了,你也早些歇息吧。”   文沛延关掉他那侧的床头灯躺下,这些日子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身子总是乏地厉害,可能真的是上了年纪了吧,想一想,都是快做祖父的人了,确实比不得以前年轻挑着货到处奔走的精力了。   见文沛延睡下,庄雯惠也放轻了动作。   苏杭顾家并不是什么豪富家族,顾家的老爷子是前朝的榜眼,至高也只坐到五品官员的位置,只不过顾家世代书香,前朝时期苏杭最富影响力的书塾就是顾家开办的,至今在文人墨客中还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现在时局混乱,若说兵权是绝对的实力,那么文人的笔杆子抓着的就是人心,拥趸巨多,一些名士纵然言辞激烈,时常抨击时政,可那些势力也不敢轻易对文人下手。   顾家是大家族,但能被文沛延看中的肯定是嫡系,庄雯惠记得顾家嫡支和文安柔年纪相仿的也只有一个顾四少爷,他比文安柔年长了两岁,五年前不顾顾家人反对跑去了国外念书,听说前段时间学成归国了,想来文沛延看中的就是他了。   庄雯惠慢慢往脸上抹着面霜,心思却已经跑远了。   顾四顾平之这个人,她还是有所耳闻的,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的模样,可听说也是风度翩翩,模样俊秀的青年,当然,外表什么的并不重要,让她放在心上的是顾平之回国后发表的几篇文章。   他将这五年在外国游学的经历随笔记录成册发表在了多家报刊上,除了对比中外的差距,还记录了很多外国战场的惨烈现状。现在饱受战火侵略的不仅仅只有华夏,许多国家的百姓也在为反对他国侵略而反抗着,对于他们此刻的境遇,人们不仅能够感同身受,还意识到了,如果躺着挨打,那么等国土全部沦陷后,他们现在的遭遇,就是自己以后的下场。   可以说,顾平之的随记赤裸裸的撕开了现在当局一些势力的粉饰太平,也让那些始终抱有侥幸心理的一记狠狠的耳光。   现如今,顾平之已然是文坛一颗炙手可热的新星,同时也是一些闹革命的学生群体崇拜的楷模人物,听说前不久北城大学校长亲自去苏杭请他,希望他能来大学任教。   不论是家世背景,还是自身的能力,这位顾四少爷都是同龄人中十分出挑的。   庄雯惠的眼神晦涩,自从退婚后,文安柔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比以前更懂得讨她父亲欢心,还多次在文千章身边出谋划策,让文千章接手的那几间小公司在短短几年内规模扩大了好几番,她的几次算计,也都被她避了过去。   庄雯惠慢慢走到床边坐下,关掉了自己那侧的床头灯,房间一下子昏暗下来,在幽暗的环境下,原本有些烦躁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她也能够更冷静的去思考文安柔和顾平之定亲带来的影响。   其实仔细想想,顾平之固然优秀,可他在文坛的影响力未必能够帮助到文安柔兄妹,比起文安柔和政商世家的子孙联姻,顾家反而是颇为薄弱的选择。   也不知道文安柔本人是否会满意这样一个未婚夫……   想着想着,庄雯惠又想到了宝宝,一眨眼,那孩子也已经快过十四岁的生日了,再过几年,也到了适婚的年龄,不知道那孩子喜欢什么样的丈夫,她想着,宝宝未来的夫婿应该拥有坚毅果敢的勇气,稳重有担当的品性,慢慢的,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在她脑海中成型。   四年了……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四年。   四年前萧北城离开不久,管虎就率领着东北军试图攻占萧家所在的西北地区,那一仗足足打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期间死伤无数。   东北军身后站着的是东洋人,他们提供的武器远比西北军更先进,加上东北土地丰饶,物资丰富,后备储蓄远不是西北军能比得上的,差一点,西北军就要被迫倒退出大兴安岭,谁知这个时候邵安为首一直想要□□的南旧军忽然对管虎出手了,有了南边的牵制,管虎不得不分出兵力前往另一战场,萧家也有了喘息的机会。   这四年,两边摩擦不断,但萧家依旧牢牢守着驻地,咬紧牙关不让东洋的势力入侵西北。   一年前,萧铁战死,现在萧北城成了西北军的大帅,庄雯惠时常从报纸上看到有关于萧北城的消息。   偶有假新闻说他战死,但总是很快就被澄清,她也经常看到萧北城被人刺杀,或是在战场上受伤的消息,因为不知真假,每每看到他重伤的消息时,庄雯惠的情绪都会不由的被牵动。   他还活着……这就够了……   庄雯惠强迫自己不去想那支被她放在首饰盒底部的玉簪,不去想那张面孔。   ******   这一两年,文沛延往外跑的次数屈指可数,一来是外面局势混乱,二来也是他的年纪大了,渐渐不太适应长途奔波。   也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文沛延越发在意家庭和谐,因此每天的早餐,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全家人都得在一块用餐。   文沛延和庄雯惠坐在上首的位置,宝宝和文安柔兄妹各自坐在文沛延和庄雯慧的身侧,至于庶出的文安静和文千武在这个家里向来存在感不高,老老实实低着头坐在宝宝边上的位置,埋头吃饭。   两位姨娘照旧住在外面的宅院里,长子文千章从国外留学回来后就在文沛延的安排下娶了远洋百货的孙小姐荣佩,结婚两年,暂时还没有孩子。   文千章在女色上没有节制,在外面无名无份养了好几个女人,听说前不久还大张旗鼓地追求一个女学生,闹的轰轰烈烈,荣佩气不过,找了个借口回娘家,因此没有出现在今天早上的饭桌上。   得知顾家明日就要来家里拜访的消息时,文安柔终于遏制不住心底的喜悦,眼底压抑着自得和炫耀,目光转向了安静吃饭的宝宝。   那个男人终于回来了,那个曾经她没有好好珍惜,最后被异母妹妹抢走的男人终于回来了。   文安柔的呼吸声有些急促沉重,这一世,她不会再将那么好的男人拱手让人了。   除了被她隐晦注视着的宝宝,其他人并未察觉到文安柔怪异的表现,看着她脸颊微红也只当是她害羞了。   宝宝喝了一口粥,暗自回味自己刚刚观察到的那个奇怪表情。   好像是在炫耀,又带点警惕,宝宝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个大姐的反应有些奇怪啊,好像自己要跟她抢男人似的,她也不想想,她才几岁,平日里再多罅隙,也不至于和她抢一个年长她七八岁的男人啊。   宝宝一直觉得从四年前遭遇难民抢劫事件以后,这个异母姐姐的表现就有些奇怪,总是偷偷摸摸用时而哀怨,时而懊悔,时而憎恶的眼神偷偷看她,不过更多时候,还是一副运筹帷幄,好像随时能够将她捻死的高傲姿态。   好像她曾经做了多么对不起她的事情,而她自己是个复仇女王,带着熊熊火焰华丽归来似的。   不过也因为文安柔偶尔表现出来的奇怪态度,宝宝反而分出了一部分精力放在这个异母姐姐身上,这四年里,也让她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刚刚文安柔的表现让她有些玩味,那个不太靠谱的猜测好像愈发趋于真相了。   ******   “什么婚约,我可从来没有答应过。”   顾平之穿着舒适的睡袍坐在餐桌前,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和几份当天的报纸。   “当年你偷偷跑去国外留学家里已经纵容你了,现在事关你的婚事,难道你还想胡闹吗?”   对于儿子没有规矩的穿着打扮和体态,顾老爷子十分看不惯,在他看来,这是儿子出国这些年和那些蛮人学坏了。   “文家的小姐不错,虽说文家是商人,但文家那位嫡长女接受的一直都是大家闺秀的教养,听说十分贤惠温婉,我和你娘可看不惯那些上什么西洋学校的姑娘,好好的姑娘整日抛头露面,还学那什么西洋礼节,和男人都不知避讳,又是握手又是贴面,半点没有姑娘家该有的矜持和贞静。”   顾老爷子是老派人,对于西洋那一套东西统统看不上,直到现在,顾家的子孙大多还在族学里念书,顾平之这样的,完全就是顾家的异类。   “那就是个乖乖女咯?大概率和我没有共同语言,还是不要耽搁人家姑娘了。”   顾平之喝了口咖啡,低头看着手里的报纸,表情淡漠,没有丝毫波动。   “混帐东西,你是要气死我啊,反正我和你娘就看中了文家那位大小姐,也已经和文家约好了上门拜访的时间,明天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顾老爷子气的吹胡子瞪眼,“要不然,你就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顾平之总算抬起头,挑了挑眉,脸上出现了一点情绪。   这样也好,顾平之早就想找机会搬出去了,这会儿给了他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倒也不用他再想办法了,至于家里可能会停了他的花销,那也无所谓,早些年他偷跑出国后就很少再依赖家里的支援。   前些日子他已经答应了北城大学的邀约,现在大学讲师的薪资并不算低,再加上稿酬收入,足够养活他自己还绰绰有余。   他将剩下的半杯咖啡一饮而尽,然后拿起没看完的那些报纸走回了自己的院子,顾老爷子只当这个儿子服软了,长长舒了一口气,心中想着,希望即将过门的媳妇能够压压这个儿子的脾气。 第183章 后娘10   第二天, 文沛延和文千章都请了一天的假没去公司,文安柔更是精心打扮,像一朵娇怯待放的木兰花一样, 俏生生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视线时不时朝门口的方向望去。   她知道,今天顾平之是不会出现的,对方并不满意这个婚事, 梦里的自己本就不满意顾家的家世, 再加上顾平之的冷漠,让她愈发抗拒, 到最后,这桩婚约自然是不可能成功定下的。   文安玉和顾平之的相知相识发生在两年后, 完全不存在破坏长姐婚事一说,但是文安柔钻了牛角尖,一心只记得顾平之本该是她的未婚夫,是父亲为她选定的乘龙快婿,当初要不是她拒绝了, 文安玉根本就没有机会得到这样好的婚事。   文安柔攥紧了手里的绢帕, 她没想到一个家里已经开始没落,自己也就是个臭教书的文人居然有那样大的人脉关系,在战争即将爆发,出国船票一票难求的情况下,将那些对文安玉来说很重要的人统统送去了港城,还在那里置办了丰厚的家业。   文安玉和顾平之倒还留在大陆, 不过因为文家居家搬至港城的缘故,文家的那些实业等同于交付给了文安玉,那么多来不及变卖的产业全都成了文安玉的私产, 这些本该是属于她大哥的,那才是文家的嫡长子。   想到梦里自己的落魄,文安柔心中就嫉恨极了,那样安稳富裕的生活本该是属于她的。   幸好她得到了神奇的机遇,纵然今天顾平之不会出现,但是可以给顾平之道父母留下一个好印象。   至于顾平之,文安柔自认样样不输宝宝这个异母妹妹,这一世没有了自己对这桩婚事的抗拒,只要她试着和顾平之相处,顾平之就会像梦里爱上宝宝一样爱上她的。   想到这儿,文安柔又对着坐在继母身边的宝宝露出一个隐晦的得意笑容。   “顾先生。”   “沛延贤弟。”   顾家夫妇被下人引进门,文沛延等人赶紧起身迎了上去,简单寒暄后在文沛延的指引下落座。   “这是犬子千章,这是长女安柔,儿女安玉。”   宝宝是小名,取安玉两字的结合,只有家人私底下会那样称呼,介绍的时候,自然是用大名。   顾家夫妇知道文家有两个嫡出的女儿,一个是原配生的,一个是第二任继室所出,两人简单打量了一番,心中不由思索,这同一户人家的两个姐妹,模样打扮倒是截然不同。   文安柔依旧是一身素雅的褂裙,她知道顾家人守旧,今日的打扮比以往更加保守,相反宝宝就不怎么在意,穿着时下比较流行的西式学生装,上面是衬衣,下面是刚过膝盖的格纹百褶裙,露出一截细嫩的小腿。这些年宝宝一直有练武习枪的习惯,因此头发也剪短了,只到脖子的位置。   顾老爷子皱了皱眉,文家这二女儿恰恰是他心中不怎么安分的女娃子的模样,不过等他的目光转向文安柔时,又变得缓和了许多。   文家这大闺女,着实不错,这年头很难看到这般循规蹈矩的姑娘了。   “平之那孩子有实在推拒不得的约会,今日不能带着他来府上拜会,实在是遗憾。”   双方的意向已经是心照不宣了,顾老爷子懊恼儿子的阳奉阴违,可这个时候也只能替他描补,心里琢磨着,等婚约定下,那孩子还真能抗婚不成。   “平之可是时下最炙手可热的大作家,教育家,听说财政司司长都对他赞誉有加,这样优秀的孩子平日里邀约多一些,是理所当然的,哈哈,年轻人嘛,就应该广阔交友,一切以事业为重。”   文沛延笑着说道,没有见到顾平之确实有些可惜,不过自古儿女的亲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文沛延倒没有想过,顾平之在自己的婚事上都那么独断独行有主见。   “文大小姐今年已经十九岁了吧,也不小了。”   顾夫人没有加入男人的话题,而是亲切地拉着文安柔的手冲着庄雯慧寒暄,“你家这女儿,我实在是看着欢喜。”   “伯母叫我安柔就好了。”   文安柔微垂着脑袋,面露羞涩,“实不相瞒,我第一眼见到伯母,也觉着可亲呢。”   她这番说辞让顾夫人脸上的笑容愈发慈祥和蔼了。   “可见顾夫人和安柔之间的缘分。”   庄雯惠微笑,态度并不热络,但也挑不出差错来。   “这是府上的二小姐吧,今年多大了?也该相看人家了。”   顾夫人知道庄雯惠是继母,也知道文家之前的那位夫人是庄雯惠的嫡姐,听说这位继夫人一直无所出,因此只能仰仗前头嫡姐生下的那个女儿,看她将这孩子养的这般脾性,可见并不是真心疼爱前头嫡姐留下来的骨肉。   “不着急,我们家安玉还想多念几年书呢。”   庄雯惠替宝宝回答道,现在各地都掀起了女子解放运动,女孩子的结婚年龄也推迟了许多,像她们这样的人家,姑娘养到二十出头才嫁人的也多的很,甚至还有几位立志不嫁的小姐。   在庄雯惠看来,在没有念完大学前,宝宝都不适合嫁人。   “女孩子何必念那么多书呢。”   顾夫人不以为然,“学点理家的手段就尽够了。”   一听庄雯惠还想让宝宝多念几年书,而宝宝也一副赞同的表情,顾夫人的脸上不由带出了一些不赞同的神色,女孩子念那么多书做什么呢,早晚都要嫁人的。   “时代不一样了。”   庄雯惠笑了笑,没有非要和顾夫人争辩明白的意思,“听说府上的四少爷又发表了一片新作?”   “是呢,那孩子在文学上确实有些天赋。”   顾夫人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左右他们家看中意的儿媳妇不是宝宝,她念再多的书,和他们家也没什么关系。   只要庄雯惠愿意,绝大多数人都很难讨厌她,在她的引导下,之后的对话很是愉快。   文安柔那颗躁动的心脏渐渐恢复了平稳的心跳,她赢了,顾家夫妇果然更喜欢她,却对宝宝表现出了不满。   宝宝看着那个好像孔雀开屏似的,满脸写满“我赢了”冲着她微笑的文安柔,忍不住扭过头去,悄悄翻了个白眼。   文安柔似乎真的很担心她会和她抢夺顾平之,以至于时时刻刻都要彰显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也就是她脾气好,三观正,要不然,分分钟抢给她看。   这一次聚会宾主尽欢,双方约定了下一次登门拜访的时间,临别的时候,顾夫人还摘下了自己手腕上那一只翡翠手镯赠予文安柔,这也是他们夫妇表露的态度,这一桩婚事,算是八九不离十了。   ******   七月中东北发生了一件大事   几个东洋士兵酒后闹事,拖走了路边的一个姑娘将其奸杀,那个姑娘早就定下婚事,再过一个多月就要成亲了,而且对方的未婚夫也不是普通人,他在管虎手底下当兵,算是个小队长。   管虎仰仗东洋提供的火炮枪药,那些东洋兵在东北境域内一直都高人一等,做下的龌龊事数不胜数,以前这些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位小队长自然可以忍耐,可现在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子惨死在东洋兵的手下,对方终于忍不住了,拿上枪,找到那几个奸污了未婚妻的东洋兵,将他们击毙。   虽说那个小队长在复仇完后就自杀了,可东洋还是以此为借口,彻底对华夏发难。   如果说以前他们还隐在管虎的身后,这一次,他们是赤裸裸地显示出了自己贪婪的嘴脸,让世人知道了他们对华夏土地的觊觎。   几年的铺垫摸索,加上对东洋人来说近乎透明的东北军事布防,仅仅不到一周的时间,东北全面沦陷。   此时,北城同样危矣。 第184章 后娘11   这些日子北城人心惶惶, 人人都说,东洋军马上就要打过来了,就北城临时政府那一点兵力, 恐怕一两天就得被破城。听说北城附近的津城三天前就遭遇了一次东洋军的空袭,百姓死伤惨重。   那些东洋人都是丧心病狂的畜生,他可不管什么国际公约,轰炸起来连租界也不放过, 往日里工人安全的租界这会儿也不安全了, 不少人都想着往安全的西北方向逃难,也有人想着出国, 但不是山穷水尽的地步,谁又愿意去那些金发碧眼的洋人所在的国家生活呢, 肤色不同,在人家的地盘保不准也要被欺辱。   就这样,往日喧哗的北城一下子沉寂下来,大白天的,马路上都见不到什么行人。   文家的好多生意都停了, 只有纺织厂依旧加班加点的干活, 越是打仗的时候,纱布、衣服、棉被越是紧俏。   为此文沛延大家赞赏了文千章,因为他提前囤积的那一仓库的棉花解决了目前的原材料压力,要知道东北沦陷后很多商路断绝,往年文家的棉花大多从东北采购,今年只能绕远路去南边收购, 成本剧增。   人人都夸文千章深谋远虑,只有庄雯惠和宝宝知道,在文千章找文沛延提出囤积棉花的想法之前, 文安柔曾去过他的书房,两兄妹密谈了许久,这个主意,大概率是文安柔给他出的。   可文安柔怎么知道今年东北会彻底沦陷呢?庄雯惠想不明白,难道文安柔真的如此聪慧?   ******   “一杯橙汁,一份草莓蛋糕。”   宝宝走进一间西餐厅,将帽子和外套递给了一旁的侍应生,然后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做下。   “一杯咖啡。”   在她之后走进来一个皮肤白皙的青年,摘下帽子脱去西装外套递给了侍应生,选择了宝宝斜对面的那一桌坐下,手里拿着一本外文书籍认真翻阅。   他的个子不算高,也就一米七出点头的样子,皮肤很白,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身材也不算健硕,典型南方男人的长相。脱去的西装外套下是一件白色衬衫和银灰色的马甲,下身是和外套同色的黑色西裤,胸口的衣袋上卡了一支钢笔,俨然一副精英学者的打扮。   这个斯文的男人正是顾平之,一个曾经游走多国战场,冒着枪林弹雨的风险,向国内传递了无数宝贵资料的爱国青年。   宝宝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自己的视线,在蛋糕和橙汁上来后,专心致志地对付起了眼前的美食。   因为民心纷乱的缘故,往日生意红火的西餐厅这会儿也是门可罗雀,诺大的西餐厅只坐着三三两两的客人,宝宝花十几分钟的时间解决了面前的蛋糕,然后起身走到专门存放顾客衣物帽子的柜子前,拿走了自己的帽子和外套。   在她走后,顾平之抬头虚看了一眼她的背影。   没想到自己的上线居然是这么年轻的小女孩。   没错,谁也不知道享誉文坛的爱国激进分子顾平之和文家年仅十四岁的二小姐居然是潜伏在北城的地下党成员。   顾平之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暗藏着他传递给组织的重要消息,几大军阀势力不知道,东洋人也想不到,那些被传递的情报会光明正大刊登在报刊之上,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传递给了地下党组织。   顾平之的代号是蜂鸟,这次收到的任务是从上线老牛手中获取一批医用纱布和一些极为珍贵的青霉素的埋藏地。   早些年顾平之都在国外从事策反、间谍活动,从来不曾和大名鼎鼎的前辈老牛接触过,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老牛是一个中年男子。   为了尽可能的撇清关系,顾平之又在餐厅里坐了半个小时,这才起身走向存放物品的柜子,伸手拿走了自己的外套,以及摆放在外套斜上方的那顶帽子。   这一顶帽子,早就已经不是他来时携带的那一顶了。   ******   顾平之没想到自己与老牛的第二次见面会来的那么快,还是在那样的环境下。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时常和你们说起的平之,大名鼎鼎的青松客。”   庄雯惠等人坐在客厅,还没见到人,就先听到了文沛延爽朗的笑声。屋内众人望去,只见一个身形清瘦,模样白净的青年紧随其后。   原来顾家二老用性命相逼,顾平之不得不前来文家拜访,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如果见了一面后自己依旧对文家那位小姐无意,即便父母再怎么逼迫,他都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看着梦境里出现过的那张面孔真实地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文安柔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眼中异彩连连。   “这位是我的夫人,这位是……”   文沛延依次介绍,待介绍至宝宝时,两人都如同影帝影后附体,一副初次见面的生疏态度,宝宝早就知道了顾平之的身份,一点也不觉得惊讶,反倒是顾平之,表面淡定,心中已经掀起波涛巨浪。   老牛居然是文家的二小姐,一个从小金尊玉贵娇养着长大的小姐居然是老牛……顾平之编小说都不敢将剧情写的这般夸张。   因为这份惊奇,即便他一直克制着自己,交谈的时候也免不得多放了些注意力在宝宝身上,而作为一直关注着他的人,文安柔也发现了这一点。   她只当是重来一回,即便她积极的认可了父母双方的撮合,可顾平之还是被自己异母的妹妹勾引了。   文安柔心中难掩愤恨,这个妹妹究竟哪一点比她强。   “老爷。”   一个老仆匆忙跑来,在文沛延的耳边私语。   “快请人进来。”   文沛延面露诧异,急忙吩咐道,没一会儿,远处就传来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一个高大健壮的青年出现在众人眼前。   来人正是阔别四年之久的萧北城,对方黑了,也瘦了,右侧脸颊上一道深红色的疤痕,像是被炸弹炸伤后留下的,有些狰狞,幸好伤疤不算特别大,并不影响外貌。   庄雯惠的手臂轻颤,斟满的茶水因为晃动溅落了几滴,文沛延的余光注意到了这一幕,现实疑惑,再是怔然,最后归于沉默。   “平之贤侄,稍等我片刻,正好你们年轻人有共同话题,好好聊聊,聊聊。”   说罢,文沛延起身向书房走去,萧北城抬起脚步,贪婪的看了眼那个低着头的小女人,在旁人回过神之前紧随文沛延离开。   感受到那道好像要刺穿身体的视线消失后,庄雯惠轻轻舒了口气。   四年不见,他变黑了,变瘦了,也好想……变得更霸道了……   文安柔满心满眼都是顾平之,加上下意识地抵触萧北城,倒也没有发觉两人的细小动作,宝宝注意到了,她看着比平日更沉默的姨母,又看了看萧北城的背影,想到了四年前的某个猜测。   她忍不住伸出手,覆在了姨母的手背上。   “怎么了?”   庄雯惠回过神,嘴角扬起笑意,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就是看到母亲皱眉了,正想着帮母亲抚平这些烦恼呢。”   宝宝的笑容甜蜜,声音也跟掺了糖似的。   她其实很想问,这些年,姨母开心吗?   这具身体的父亲比她大了十八岁,还曾经是她姐姐的丈夫,当年姨母真的是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吗?   以前还不觉得,这几年文沛延老的很快,两人站在一起愈发违和了,一个垂垂老矣,一个正是花开灼灼的年纪,可与文沛延在一块,这朵花还没有开到最烂漫的时候,就好像已经开始散发腐朽的气息。   宝宝看得出来,父亲是喜欢姨母的,这份喜欢既有男人对美丽女人的占有欲也有年长者对幼者的怜惜疼爱,但若要说爱,那或许还不至于,因为他还有两个姨太太,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会去别院里歇息。   姨母呢?她表现出来的爱是空洞的,她待父亲体贴入微更多是为了保障她和自己的地位,好像在她的生命里,除了将她培养成才,得到文家绝大部分家产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意义了。   这样的人生,真的幸福吗?   宝宝抿了抿嘴唇,忍不住萌生了一种冲动,想要改变什么。   ******   庄雯惠让下人收拾了一间客房,直到顾平之告辞离开,萧北城和文沛延都没有从书房里出来,夜已经深了,庄雯惠让人将饭菜送到了书房里面。   待庄雯惠一觉睡醒时,耳旁没有熟悉的鼾声,她打开了床头灯,身边的那一床被子还平铺在床上,显然文沛延还没有回房。   不知怎么的,庄雯惠想到了白天的那一幕,忽然有些睡不着觉了,她干脆起身,套了件睡袍下楼。   “太太。”   下人们还在收拾客厅。   “老爷呢?”   刚刚路过书房的时候她看了一眼,书房的灯已经关了,可见人早就离开了书房。   “别院那里传来消息,说是三姨太不舒服,叫老爷去瞧瞧。”   丫鬟老实说道。   别院的三姨太怀孕了,这可是老来得子,文沛延对这一胎颇为重视,那边也仗着这一点,时常借着身子不适的理由将老爷请过去。   “嗯。”   庄雯惠表示自己知道了,至于吃醋,她又不喜欢文沛延,又怎么会吃醋呢,更何况她从来没有将那两个姨娘放在眼底。   她冲着小丫鬟摆了摆手,然后转身朝后院走去,这会儿月色正好,就是初夏的夜晚风凉,只穿了一件睡袍,这会儿也觉得有些冷意。   正当她准备回屋拿一件披风时,身后已经站定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件外套,披在了她的肩膀上,庄雯惠捏紧了拳头,呼吸停滞。   “我喜欢你。”   男声低沉暗哑,身上是粗犷而又浓烈的味道,形容不上来究竟是什么气味,让人有一种溺毙的眩晕感。   “十三年前不敢说,因为那个时候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心意,也没有能力在婚礼上带你走,四年前不敢说,因为我怕我随时都有可能死掉,若是表明了心意,只是给你徒增烦恼。”   来人正是萧北城,他的个子很高,也很宽厚,站在庄雯惠的身后,将她整个身影都遮挡住。   “现在怎么又敢了?”   庄雯惠的声音有些哑,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一句话。   “因为我怕,怕我要是不说,这辈子都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这四年里,萧北城好几次差点死掉,有一次敌人投掷的炸弹就在他一米外的位置炸开,他被轰到十几米外,内脏部分破裂,右侧身体严重烧伤,脸颊上那道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那一次,他在医院躺了半个月,然后强撑着身体,又回到了战场。   因为他爸死了,他必须回到那儿,稳定军心。   濒死之际,萧北城一直在后悔,没有认认真真向庄雯惠表达过心迹,那个女人永远也不知道有一个男人爱她,想要她。   他的本性还是霸道的,那个时候他甚至觉得,即便给庄雯惠留下困扰也无所谓,至少这样,她或许会更频繁的想到自己,而不是那个已经行将就木的老男人。   “如果这一次我能活着回来,跟他离婚吧,你不爱他,即便不是为了给我一个机会,也离开他吧。”   平静的语调下是压抑着火山,热烈到好像要烧灼掉她所有的神智。   “不……”   庄雯惠想要拒绝,她不可能和文沛延离婚,因为只有文沛延妻子的这个身份才能让她占据有利的位置,制衡文安柔兄妹,为宝宝争取更多的利益。   “别拒绝我,就当是……就当是骗我的,存在那么一个希望,让我只要留着一口气,都要活着回来!”   萧北城打断了庄雯惠的话。   他想,但凡有那么一丝希望,他都会努力活着。   “……”   庄雯惠沉默了许久,终究艰涩地应了一句,好。 第185章 后娘12   十四年前   “咳咳咳, 阿惠,姐姐身体不好,以后不要经常过来啦, 免得传染病气给你。”   一个消瘦病弱的女子蜷缩在床沿,细长的手指捏着一块方帕,遮掩住病容,寒冬腊月里门窗紧闭, 满鼻子都是浓重的血腥味和衰败之气。   床上躺着的是文家的继室夫人, 也是庄家的大姑奶奶庄雯雅,一个多月前庄雯雅难产生下一个女儿, 从此下身崩漏不止,这会儿全靠天材地宝吊着一条性命, 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夫人是活不久了,可怜她不久前诞下的小丫头,前有原配夫人留下的一儿一女,老爷还这样年轻, 早晚会娶继室, 到时候继室再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恐怕这位夫人拼死生下的姑娘就成了没人爱的小白菜喽。   谁的女儿谁心疼,庄家太太心疼自己的亲闺女和外孙女,就想着从庄家再挑一个女儿嫁过来做继室,到时候继母就是姨母,总比外人更疼她几分。   庄雯惠就是庄太太挑中的对象。   她的生母身份卑贱, 从小到大要不是庄雯雅这个长姐护着她,早就被人欺负死了,说来也是奇怪, 少有嫡庶姐妹能像庄雯雅和庄雯惠这般相处融洽的,大多都只是面子情罢了,甚至还有很多明争暗斗,恨不得拼个你死我活。   庄太太想着,要是把庄雯惠嫁过来,即便她将来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会亏待她的外孙女。   庄雯雅那般聪慧,即便庄太太从未在这个快要离世的女儿面前表露过这个想法,看着这段日子频繁出现在文府的妹妹,她也猜到了。   “我不怕。”   十五岁的庄雯惠稚气未脱,却已经显露出了十分美貌。   她看着面色苍白的嫡姐,执拗地说道,“你的身体会好的。”   只是生一个孩子而已,怎么就不行了呢,庄雯惠忘不了自己知道这个消息时的痛苦,原来难受到极点的时候并不会流眼泪,只是四肢僵化,连呼吸的力量都消失了,窒息到快要死去。   “会好的。”   她又重复了一遍,更加大声。   “阿惠,听姐姐说,娘那儿的主意是改不了了,但还有一个人能够压下娘的想法,那就是父亲,虽然平日里他并不怎么在意你,可你毕竟也是父亲的女儿,他向来怜惜弱小,只要你在他面前示弱,想来他也不会强逼着你嫁入文家做一个继室。”   庄雯雅强撑着说了一段长对话。   “继室难当,尤其你姐夫还年长了你十八岁,这个年纪,都足够当你爹了,我的阿惠那么漂亮,定是要找一个如意郎君,和和乐乐过完一生的。”   庄雯惠眼中含情,费力地抬起手,想要摸摸庄雯惠的脑袋。   “只要姐姐在我身边,我的日子就是和和乐乐的。”   庄雯惠红着眼眶,低下头将脑袋凑到庄雯雅的手掌下,她这十五年的时光里,所有的偏爱和怜惜,都来自于长姐。   “宝宝那儿,我自安排了人手照顾,你只要以姨母的身份,偶尔过来探望一番就足够了,阿惠,姐姐的阿惠,你记住,除了你自己的人生,你不要对任何一个人负责,不需要为任何一个人牺牲。”   庄雯雅说的很慢,很慢,她是真的累了。   在长姐的注视下,庄雯惠点了点头,心中却已经做下了决定。   两天后,庄雯雅逝世,文家和庄家暗自定下了婚约,等一年丧期过后,庄雯惠穿着嫁衣,嫁给了她曾经的姐夫,成为了文家第三任夫人。   “姨母。”   宝宝的声音打断了庄雯惠的回忆,刚刚院子里的那一幕她都看见了。   “怎么了?”   庄雯雅不知道宝宝是什么时候偷溜进来的,她赶紧擦拭掉眼泪,心想着房间里这般幽暗,或许外甥女并未瞧见吧。   “姨母,我已经长大了。”   她的称呼是姨母,而不是往日的母亲。   “即便娘亲曾经对你有再多恩情,即便你曾经在娘亲面前立下许多照顾我的誓言,都已经足够了。”   黑暗中,她们看不清彼此的脸,但是能够感受到彼此肌肤相贴的拥抱。   宝宝紧紧抱着小姨,“之后的日子,请您为自己而活吧,做你想做却没来得及做的事,做你觉得开心的事。”   庄雯惠知道,院子里那一幕,宝宝一定是看见了。   她想到了姐姐,姐姐说,“我的阿惠那么漂亮,定是要找一个如意郎君,和和乐乐过完一生”,姐姐还说,“姐姐的阿惠,你记住,除了你自己的人生,你不要对任何一个人负责,不需要为任何一个人牺牲。”   与此同时,出现在她脑海里的,还有那一双炙热深情的眼睛。   “……好。”   庄雯惠依旧放心不下宝宝,因为对她来说,照顾她,担心她已经成了本能,可从现在开始,她或许可以给自己一个机会。   如果,他能活着回来……   姨甥俩就这样相拥着,这一次,是庄雯惠从宝宝的身上,汲取到了温暖,就像是小时候,被长姐拥抱着一样。   ******   文沛延敏感的察觉到庄雯惠变了。   这份改变或许是从三姨太怀孕频繁派人喊他过去开始的,也或许是萧北城出现那天开始的,男人与男人之间,总有一些敏锐的本能。   这种改变大概率不是源于前者,因为她从来不在意他那两位姨太太,曾经有过拈酸吃醋,更多也只是为了宝宝能够得到他更多的重视而已。   他应该愤怒的,因为他的女人不爱他,可到最后,文沛延也只是装作不知情的样子,依旧像以往那样生活,只是纵容了庄雯惠的疏离。   或许是他还记得庄雯雅活着的时候,庄雯惠作为姨妹在他们夫妇身边乖巧甜美的模样,记得这些年庄雯惠对宝宝细致入微的照顾。   他老了,她还年轻。   ******   文安柔很不高兴,纵然她使出千万般手段,顾平之都丝毫不为所动,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魅力不如文安玉,文安柔只能恶毒的揣测,或许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文安玉使了不少手段勾引顾平之,又如同梦境一般,将这个优秀的男人从她手上夺走。   对于顾平之,文安柔已经产生了执念,仿佛她得不到这个男人,就会像梦境里一样余生凄凉一般。   明明很多事情已经改变了,比如她靠着预知的能力帮哥哥解决了很多麻烦,获得了很多赞桑,父亲越来越倚重哥哥,文家好几家公司已经掌握在了他们兄妹的手中。   到时候即便北平沦陷,他们也能先一步变卖这些资产跑去港城,过上优渥的生活。   这一天,文安柔如往常一样入睡。   她做了个噩梦,梦里的她置身于战场,到处都是炮火声,哀嚎声,入目皆是苍夷,断肢残尸,即便是梦境,那一片的血色依旧叫她心悸。   文安柔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萧北城,前不久她才意外发现,这个曾经和她定下婚约的男人居然爱上了一个比他年长,甚至已经嫁为人妇的女人,也就是她的继母庄雯惠。   在发现这件事的第一时间,文安柔觉得羞辱,为什么她的两任未婚夫,一个爱上了有妇之夫,一个爱上了她的异母妹妹,唯独就不爱她,难道她真的那么不堪吗?   不过很快,文安柔就意识到这是一个把柄,一个足以毁掉庄雯惠的把柄。   此时的萧北城正拿着冲锋枪趴在战壕里,他的枪法很准,每一枪都能击杀一个地方士兵,就在他弹药用尽,准备爬到不远处战死的士兵身上拿取子弹的时候,一个原本和他并肩作战的士兵悄无声息的,将手里的手枪对准了他的身体。   好在在战场那么多年,萧北城早就已经练就了敏锐的直觉,就在对方叩响板机的一刹那,萧北城翻滚着身体,滚下另一个壕沟,那一枪依旧射入了他的身体,可没有打中致命的位置。   一枪已经是偷袭的成果,不等射出第二枪,那个偷袭的内奸就被其他发现的士兵射成了马蜂窝。   醒来时,文安柔有些失望,竟然没死。   这是梦,但也是未来真实会发生的事。   继第一次梦到未来后,文安柔又断断续续做了好几次梦,无一例外都成真了,她意识到自己拥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   要是,要是萧北城真的死掉,那就好了,到那个时候,庄雯惠一定会痛不欲生,这可比揭发她的丑事更让她痛苦。   文安柔激动地开始颤抖,她知道萧北城和文安玉同样感情匪浅,当年他离开的时候送了文安玉一把枪,这些年文安玉一直偷偷习武练枪,据说老师都是萧北城送过来的。   要是萧北城死了,同样能够打击到文安玉。   不过心里虽然这么想着,她毕竟从来也没有真正杀过一个人,真的要让萧北城死吗?等冷静下来后,文安柔有些犹豫了。   另一边,宝宝也从噩梦中惊醒,只是醒来的她早就已经忘记了自己到底梦到了什么。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做醒来就会忘记的噩梦了,渐渐的,宝宝也摸出了一条规律,好像每一次做梦,文安柔那儿都会有不同寻常的动作。   再联想自己这一世还未出现的金手指,宝宝心中产生了一个猜测,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世界出现了偏差,本该属于她的金手指出现在了文安柔的身上。   再大点的怀疑,这个金手指的能力就是预知未来。   她又做梦了,说明文安柔又知道了一件未来才会发生的事。   在意识到金手指可能跑错了地方以后,宝宝心中多少有些失望,一连几个世界,她已经习惯了金手指的存在,忽然间成了什么能力都没有的普通人,她难免也会有些恐慌。   不过时间一长,她也发现了没有金手指的好处。   任何事情都只能靠自己,还有一个拥有金手指却对她充满敌意的对手虎视眈眈,宝宝身体里的所有潜能都被激发出来,不用小姨逼着学习,宝宝自己就强迫自己汲取所有能够汲取到的知识,并且运用前几个世界学到的东西疯狂的丰富自己,提升实力。   金手指意外旁落告诉她,原来只有真正学到学透的本事,才是她最大的助力。   此时的她原比文安柔看到的可怕,甚至姨母也不知道她真正的深浅,在隐约猜到文安柔具有预知能力后,她在她的身边安排了许多暗桩探子,庄雯惠的心思还是不够深,每每通过她的言语以及那段时间的举动,就能猜到她预知的事。   因此这四年,文安柔带着文千章在明面上发展,宝宝却是在暗自发育。   文家的江山是她生母和父亲打下的,因为她母亲去世的缘故,文沛延也没想过剔除她母亲留下的那些得用的老人,现在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都已经成了她的人,一旦文沛延发生意外,她有把我,占得文氏最大最丰厚的那块肉。   她从来没有想过独吞,庄雯惠也不曾想过,他们只是想要拿走属于她母亲,属于她的那一份财产。   而到了现在,那些财产也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了。   宝宝记得贫民窟里那一双双死寂的眼睛,她记得北平城里那些东洋人高高在上的丑恶嘴脸,记得东洋人在东北犯下的滔天罪行。   比起小家,她更想还这个大家海晏河清。 第186章 后娘完   因为做了一个醒来就忘记的噩梦, 这段日子宝宝格外关注文安柔的举动。   她发现对方在找人打探西北军的动静,还让人接触了萧北城手下那支队伍里的几个亲兵,也就是说, 文安柔这一次梦到的内容大概率和萧北城有关。   根据地下党组织传来的消息,再结合萧北城突然出现在北城的表现,宝宝隐隐猜测,或许东洋人的下个目标并不是北城, 而是西北。   毕竟北城有太多国家的驻军, 城内局势混乱,虽然易攻, 但也容易招惹麻烦,或许东洋会在外界都以为他要拿下北城的时候, 虚晃一招,转攻西北。   她努力回忆这段日子文安柔偷看她时的表情。   激动、犹豫……好像还有一点癫狂,典型的电视剧里马上就要害人的恶毒女配。   难道她真的要害人!   宝宝忽然间警醒,她要害谁,才会让她露出那样的表情, 好像只要那个人出事, 她和姨母都会痛苦不堪的样子,其实除了那个人,再也没有第二个人选了。   毕竟父亲是共同的,文安柔不至于弑父。   想到这儿,宝宝的表情愈发严肃起来,希望文安柔不要做错选择, 要不然,她绝对不会放过她的。   好在文安柔这个人虽然偏激善妒,可还不至于恶到骨子里, 为数不多的政治见识告诉她,一旦萧北城死了,西北军群龙无首,那一场战争,就会死掉更多更多的人。   也就是说,如果她要为了报复庄雯惠母女害死萧北城,等同于害死成千上万条性命。   在脑袋退烧后,文安柔也就放下了这个想法。   她派去接洽的人被撤了回来,她不准备对萧北城做什么,同样的,原本针对萧北城的阴谋她也不会阻止,反正只是受伤而已,又不会死人,让那对母女难受一下也是好的。   只是她不知道,在她的人撤回后,宝宝就将她原本准备接触的几个亲兵记了下来,然后将名单寄给了萧北城。   那是他的亲兵,显然让他自己去调查更为严谨。   宝宝希望萧北城好好活着,因为有人等着他回来。   ******   “放开我,你快让人放了我。”   文安柔死命的挣扎,可惜依旧摆脱不了那两个魁梧仆妇的桎梏。   “文安玉,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我警告你,你要是再不放了我,我哥,还有爹都不会饶了你的。”   文安柔没想过自己呆在家里也会被人绑走,还是这么光明正大的绑走,她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当时不少下人都看见是文安玉绑了自己,等爹和她哥回家,一定会派人来救她的。   “爹知道,你那点小心思快点收起来吧。”   宝宝只是瞥了她一眼,并不将那些威胁放在心上,实际上,今天她带文安柔出来的事,她早就已经告知过父亲了。   虽然文安柔最后还是收手了,可宝宝依旧觉得,文安柔曾经产生过那么冷漠阴毒的想法,就应该尝到教训。   要是不好好管教管教,这一次她收手了,下一次呢,会不会捅破天去。   因此宝宝有隐瞒地说了一部分事,让文沛延知道,原来原配留下的一双孩子和继室的孩子之间已经产生了如此深的矛盾,甚至因为这个矛盾,他的长女要害死一个无辜的人,一个镇守国土,保护百姓的元帅。   这已经不是什么小打小闹了,在东洋人虎视眈眈的档口,这是民族大义啊,要是真被她做成了,整个文家都得背负这份血债,永世不得安宁。   “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文安玉,我警告你快放了我。”   眼瞅着环境越来越荒凉,越来越多的难民出现在眼前,文安柔愈发慌乱了。   “你应该庆幸,最后关头你还是收手了,要不然,这会儿你不单单只是要在这里待三天,我会让你一辈子,都呆在这儿,生死不论。”   宝宝只是淡漠地看了她一眼,却将文安柔的心都看的慌乱了。   “什么、什么收手,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就听不懂。”   文安柔不知道,那么隐秘的事情怎么会被她察觉,要说庄雯惠发现的,文安柔还好受一些,毕竟对方年长于她,心机手段或许是自己比不上的,可文安玉还那么小,自己在她面前就俨然一副无所遁形的样子了。   她们之间的差距有那么大吗,文安柔不愿意承认。   “到底有没有,你清楚,我也清楚。”   宝宝留下了足以保护住文安柔性命的人手,这些人只会在她性命攸关时出手相助,其他时候,就得看文安柔自己了。   离开家时,她早就让人换掉了她身上的干净衣物,取而代之的是一件破旧的粗麻衣裳,珠宝首饰全摘了,身上所有裸露部位都抹上了只有用专门的卸妆液才能卸除的黑色涂料。   现在的文安柔又脏又臭,和一般难民也没什么区别了。   “文安柔,你明明拥有那么好的机遇,可你的眼光依旧局限在一些小情小爱上,计较那一亩三分地的利益得失,虽然你从来没有明着说过,可你看我的眼神一直都在告诉我,你看不上我,你凭什么瞧不起我,瞧不起其他人呢,难道就因为我们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这句话,宝宝是在文安柔耳边说的,她没有错过文安柔眼底的惊惧。   看来她猜对了。   “你可以拥有很好的未来。”   她看着文安柔的眼睛,语调平缓,语气郑重,直视着她的目光,文安柔也渐渐放下秘密被戳破的恐惧,稍稍平定下来。   “好好呆着吧,体会那些家破人亡的百姓的疾苦,三天后自然会有人带你回家。”   说罢,宝宝转身离开。   “带我回去,带我回去,我不要呆在这儿。”   文安柔环顾四周,又开始焦躁,她发疯似的追赶了一段路,可有人看管着她,稍微跑远些,就会有人出现将她拖回去。   对于文安柔来说,脏兮兮的难民就是噩梦,这一次,她得在噩梦堆里待三天。   ******   三天后,文安柔被接了回来,宝宝去见了她一面,文安柔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看着宝宝的眼神恐惧中带着闪躲,倒是没有了曾经的嫉恨。   不过不管文安柔表现怎样,宝宝都已经想好了,劝说父亲带着文安柔兄妹以及其他姨娘,庶出的弟弟妹妹们离开大陆,前往港城。   他们并不能提供太多助力,文安柔的预知能力倒是有些用处,可惜她不敢保证文安柔是受控制的,她的能力落在敌对势力手中,反而是更大的麻烦。   与其时刻担心着,还不如将人远远送走。   文沛延将自己关在书房整整一夜,最后认同了宝宝的提议,他想要带着宝宝一块离开,可惜被宝宝拒绝了,而之前的几次谈话,他也隐隐意识到了自己这个年幼的女儿远比他想象中更加出色。   又是自得自己拥有这样优秀的女儿,又是担忧她之后的处境,在艰难抉择中,文沛延理解了宝宝的选择。   他们当了逃兵,但是宝宝留了下来,保护这片土地。   庄雯惠也不愿意走,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都留在了大陆,其他地方,她哪儿也不想去了,文沛延在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封和离书,要是哪一天她后悔了,可以去港城找他,那个时候,她可以选择继续当他的妻子,也可以选择像她姐姐活着时那样,只是他的姨妹。   ******   之后的日子,宝宝依旧在北城进行谍报活动,为了方便掩护,在宝宝十六岁那年,她和顾平之结了婚,表面夫妻,实则战友。   顾平之依旧当他的大文豪,游走在各个圈子里,宝宝经营着文家的公司,为组织提供各类稀缺物资。   两人之间没有滋生爱情,反而因为长久的合作形成了无与伦比的默契,即便后来全华夏解放,成立了民主共和的国家,两人也没有选择离婚。   反正没有遇到情投意合的另一半,和一个懂自己的朋友搭伙过日子,也算惬意。   至于庄雯惠,在等待了八年以后,她等来了一个断了半条小腿,两根手指的男人。   常年在战火中奔波的男人即便小了她六岁,看起来也像是她的哥哥。   这个男人拄着拐杖,颤抖着伸出自己残缺的手掌。   “虽然可能不配,但是还是厚着脸皮想来问问,机会,还有吗?”   霎那间,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   她等到了!   至于答案还重要吗,这些年的等待,已经证明了一切。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身体原因,这段时间更新很慢,总算在过年前完结了,不留遗憾吧,我知道大家等更新很心累,完结章留言的小宝贝都会收到小红包,提前分享一下过年的喜气。   下一本准备写已经预收很久的《十万个为什么》,不过因为还在喝药调理,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修养,开文时间未定,也正好趁之后几个月的时间慢慢的开始存稿,现在的我已经深刻意识到存稿的重要性,有了存稿,一旦突发意外也不用担心断更了。   最后的最后,还是老生常谈,希望大家少熬夜,保持稳定的情绪(这个真的很重要,经常生气对身体的负担很大),我是你们的典型案例,作死大队队长,一路追过来的老读者知道,身体大大小小毛病一堆,现在手术也做了几次了,医生叮嘱过的熬夜这个问题还是改不了,疾病不会因为我们年轻就绕道而行,希望健康作息,健康饮食,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你们都要健健康康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