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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种田文)_分节阅读_第27节
小说作者:花心者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563 KB   上传时间:2019-03-01 18:23:42

  朝曦觉得师傅是不一样的,每次师傅出谷,她都想着法子跟在师傅后面,亦或者藏在她的马车里,一躲一两天,不吃不喝就这么趴在马车的座椅下,听师傅翻来覆去的折腾,瞧见谁就勾搭谁的娇笑声。

  等到了地方,木已成舟,不愿意待在山谷,想让朝曦自己回去,朝曦打死不回,没办法只能搁在一边,自己办完事再送她回去。

  朝曦有限的几次游玩都是跟着师傅,总有办法混到师傅的马车上。

  这样的局面一直到她十五岁,师祖给她改名一鸣,寓意一鸣惊人的意思,还打算把谷主的位子传给她,吓的她办完仪式立马偷偷潜进师傅的马车上溜了。

  临行前师傅上上下下检查过,就怕她再跟过来,但是朝曦也有法子,躲在马车下,攥住底下撑住的木架,一路坚持到谷外,瞧见差不多了才出来,位置从底下变成了上头,躺在马车的顶上。

  她长大了,马车座椅下躲不进去了。

  说来有些羞涩,她对这个把她从乱葬岗带回来,又愿意跟她说话,虽然老是叫她小拖油瓶的师傅有着深深依赖,即便师傅把她抛给了师祖,老是觉得她拖累,从来没有自愿带她出来过,她依旧喜欢她。

  喜欢到自己骗自己,把那些不美好的去掉,编织成美好的回忆,其实哪来的美好?

  她这一生五分之一都在师傅的嫌弃下度过,五分之一自己出来独过,还有五分之三是在师祖的残酷训练下,不让她与任何人接触,怕她心里染上尘埃。

  那日沈斐一口咬定,她习的便是九鸣针法,还说了习性和条件,朝曦便懂了。

  她习的确实是九鸣针法,师祖从小将她关在屋里,训练她的听觉,嗅觉和视觉,就是希望她能心无旁贷练习九鸣针法。

  只有没接触过世界的人才能做到,恰好朝曦的世界一片空白,她又刚好喜欢学医,是最佳人选。

  师祖的教导没有白费,朝曦学了出来,如果所料不差,三年前她出谷时就学会了,所以师傅没再将她接回谷,师祖也对她不理不睬,从来没派人找过她,叫她着实迷茫了一阵。

  努力了这么久,到底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人抛弃了,没一个人过来找她,明明她就在师傅的不远处住着,师傅也知道。

  如果没有沈斐,再过段时间她可能就要灰溜溜的回去了。

  突然想起村口大爷的牛,那牛不是懂事,是怕自己被抛弃,所以没有栓绳子,它也不跑,一直等着主子。

  即便给它搁在再远的地方,它也会自己回去,因为知道自己只是赚钱工具,不重要,不敢任性而已。

  朝曦也不敢任性,她只是贪恋外面的世界,就像放飞的鸟似的,飞一段时间才愿意回去。

  所以她能理解沈斐,沈斐也是鸟,一只暂时落难的鸟,迟早要飞回自己的栖息地。

  正因为理解,才会难过,不敢醒来,怕一觉睡醒,沈斐已经不见了。

  他的亲人已经找来,怕是早把他接走,她醒来就会看到空荡荡的屋子,小二或是谁告诉她,哦,你说的那位公子啊,他早就走了,让我带话给姑娘,保住身体。

  想一想那个场面便觉得心如刀割,可惜她身体实在太好,根本没睡多久,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意识。

  不知是谁守在身边,拿了帕子给她擦汗,动作轻柔温和,似乎还有轮椅转动的声音,又似乎没有,朝曦猛地睁开眼,没顾着身上,先四处打量了一眼。

  她躺在一个熟悉的屋里,窗户的朝向,墙角摆放的家具,床头柜上的水杯,整整齐齐的书架,都跟她在村里的房间一模一样。

  细细一闻,一股子她喜欢的药香味,居然真的是她在村里的家。

  她是怎么回来的?沈斐真的不管不顾,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了?

  朝曦想坐起来,牵扯到身上的伤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屋外正在修剪花枝的沈斐听到动静,撑起身子站起来瞧了瞧,“你醒了。”

  他倚在窗台上,手里还拿着剪刀,白皙的指尖稍稍染了些青色,因为用了些力扶住窗户,手背上青筋微微凸现,更显鲜活。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你没走?”

  沈斐淡然一笑,“我一个人怎么走?”

  一个人?

  什么情况?

  朝曦有些摸不准,“你的那些家眷呢?”

  “哪来的家眷?”许是撑不住,沈斐挪了挪,坐到轮椅上,那轮椅矮,人当即消失不见,只有声音隔着一堵墙传来,“说什么胡话呢?”

  朝曦瞧不见他便心慌,连忙掀开被子下床,蹬蹬几步走到窗台旁,伸出脑袋看了看,恰好看到沈斐进屋的背影。

  “咱们在城里时你点燃了房子,引来了你的家眷。”朝曦有些糊涂,“你怎么不记得了?”

  这么大的事都能忘?

  “我什么时候点过房子?”沈斐在她身后说话,“咱们一直在村里从来没出去过。”

  朝曦不信,“怎么可能,那我这身伤是怎么来的?”

  “你摔了一跤。”

  我摔了一跤能把自己摔成这样?

  朝曦张嘴就想反驳,突然止住,沈斐为什么要这么说?

  这么明显的谎言,一下就被拆穿,她亲自背着这人跑去城里,一路护着他,受了那么多伤,银针都用完了,还能分不清现实和噩梦?

  沈斐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撒这个谎?

  他撒谎的目的是什么?

  朝曦想了半天,一直没想明白,不过沈斐假装没那回事,她便也当没那回事,安安心心养伤过日子。

  时间似乎真的回到了从前,刚施针成功时,没有遇到偷袭,沈斐还跟她那般好,她看诊,这人在后院里浇花除草,偶尔走出来喊她吃饭。

  他还是站不稳,饭后朝曦有空便陪他练习练习,顺便给他活动一下筋骨,让他恢复的更快,夜深人静时撸沈斐。

  将他从头到尾摸个遍,那手每次都被她捏的发红才放开。

  沈斐还是老样子,只要不打扰他看书,不摸他的关键部位,其它随她由她任她。

  纵容的有点像宠。

  他的家眷也再没出现过,就像真的没出过城,没见过面似的,日子一片祥和。

  朝曦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之所以骗她,是想就这么留下来。

  假装没有刺杀,他的家眷也没有出现,就他们两个,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山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真好啊。

  这么过去第四天,朝曦发现了一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严重到她不得不丢下医馆,亲自熬药,然后端到沈斐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朝曦手里还有一瓶药膏,也搁在桌子上,与药碗并排,“要么喝药,要么抹药。”

  沈斐坐在床上,岁月静好一般,手里拿了一本书看,闻言表情微愣,“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喝药?”

  还撒谎,“你都四天没上过茅房了当我不知道吗?”

第36章 不要乱穿

  自从那天中午醒来, 朝曦一直以为是泡沫, 每天都盯着他,一定要看到他在身边, 亦或者他活动, 在院里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让他离开视线, 一不小心观察出另一个细节, 这人好几天没上茅房。

  虽然神似谪仙,温文尔雅,如玉般的贵公子,哪哪都完美,但毕竟不是真的神仙, 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点。”朝曦催促,“外用和内服,必须选一个。”

  其实最好是外用和内服一起效果好,内服倒是简单,外用的话这人自己不方便,还是要朝曦动手。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有哪里朝曦没看过?

  知道他爱干净,原来给他擦澡,每天都会擦到, 后来这人腰以下有了感觉, 坚持不让她碰, 宁愿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愿意搁家里擦洗,实在避不开便努力自己洗。

  还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个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盖,好半天没爬起来,最后还是朝曦抱的。

  “墨迹。”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斐很爱干净,全身的皮肤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种,那里也……

  所以并不讨厌。

  说起来这人真的受到了女娲照顾,人长的好看倒也罢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处都完美无缺的那种,寻常男人有的缺点,他一个没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错了,我没有。”

  分明就有,他虽然总在院里,不过起来走动什么的朝曦在前面都能听到,她的药馆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里做了什么她都知道,即便没空看他,也能听到声音。

  耳朵实在太灵,连他翻书的声音都能听到。

  “那把药喝了。”朝曦最后还是没捅破那层纸,给他留个面子,“这药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对你有好处。”

  许是怕不喝朝曦乱来,沈斐幽幽叹口气,还是接了碗,对这种过度的关心拒绝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没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着,当即将人抱走,虚脱后才抱回来。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怨念。

  朝曦只当没看见,沈斐的腿恢复的很好,已经能慢慢走几步,朝曦又动了心思,想快点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

  东西早便买好,现在腰包里也有钱了,可以随意花,朝曦便想着办好一点,知道这人没以前那么抗拒成亲,干脆跟他一起采买成亲需要的东西,闲了一起布置屋里屋外。

  红灯笼,红窗纸,和手牵,沈斐腿脚不利索,朝曦只让他剪剪窗花,这人手很稳,耐心的跟她学习如何剪,一遍就会,还会自己搞新花样,举一反三比朝曦聪明多了。

  朝曦将红绸剪一段出来,缝成花,挂在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新店开张。

  也有人知道内情,走过来热情问她什么时候成亲?男人是谁?怎么没见过?

  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说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来的,加上人长的俊美,衣裳随便一穿便显得贵气,很受大娘大姐欢迎,明里暗里套他的话,想打听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两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这群人便也只能放弃。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两个月了,对他还是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被你们打探出来。

  沈斐只说是京城来的,家里做些小生意,出来游玩时不慎摔成这样,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龄到了,一合计便干脆成亲云云。

  他说话时朝曦一直听着,前面无动于衷,唯有这个‘日久生情’,不知不觉挺了挺腰板,更认真的听着。

  小心思不停的动着,猜测是说辞,还是真的日久生情?

  还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沈斐便说他想出去,实在是被时不时过来串门的人烦得没边,一直问一直问,不想待在家里,想出去走走。

  朝曦没告诉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时宅的厉害,难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绝他。

  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被子,点心,还有水囊,里面装的是热水,天冷了,塞进这人手里,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门。

  这个季节靠老天爷赏饭,农作物刚种好,几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闲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里就这么大,别的事没有,大家话题绕来绕去,又绕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见朝曦推着轮椅走来,远远打声招呼,“吆,包这么严实是要去哪?”

  “夫君说屋里闷,带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随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顺口。

  沈斐头扭去一边,全当没听见,不过‘夫君’这个词出现率很高,时不时冒出来,不断提醒他已经是朝曦的夫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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