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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一把刀[种田]_分节阅读_第214节
小说作者:谁清浅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2.45 MB   上传时间:2021-01-21 12:20:13

  黑毛举着斧头问:“现在砍树?”

  “先等等,先等等,不要着急。”温迪从背筐里掏出芭蕉叶包,“先吃饱再干活嘛。”

  现在已经到中午了,这个点进食最合适。

  然后温迪也不在乎熊洞就在几分钟外,找了块石头坐下来,慢条斯理嚼着饭团。

  今天还是以烤肉饭团为主,剩下一半分别是辣白菜饭团和梅汁萝卜饭团。

  酸辣口的真开胃,吃完素的再吃荤的,简直胃口大开,温迪刚吃完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还能接着吃。不过她也知道,她做饭都是按照自己和黑毛的饭量来的,不可能准备得少了。她会觉得没吃饱,通常是因为她吃得比较快,食物还没全部进入胃里,再坐下来休息十分钟,等食物下去了,她就不会再喊饿了。

  休息十分钟,也免得直接干活搞得胃疼。

  等坐好了,两人分工,黑毛负责砍树,温迪在附近转悠,捡地上的枯草和树叶。

  这些树叶都是非常干的,毫无水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树枝,也被温迪折断,塞进背筐里。

  等下要点火,这些小的引燃物就很重要,不能忽略。

  温迪边捡边回头看,看到黑毛把树都砍下了,叫他再把原木劈成柴火,她自己则继续弯腰捡干枯的树叶。等到黑毛把所有木头都劈好了,温迪也把背筐塞满了。她先把背筐放在地上,动筐底拿出打火石,换到手上拿着,再重新背上藤条筐,和黑毛一起将木头运送到熊洞附近。来到熊洞入口旁,温迪先检查附近,她当时下熊洞后一直觉得氧气充足,怀疑熊洞里还有别的洞口通风透气,果然,搜索一番后找出了七个通风口。温迪把这七个通风口全部堵住,再回到入口旁。

  先将木头放进入口,随后,点燃火焰,烧起一个火堆。

  这是一个超大型的火堆,比温迪前两天在院子外面烧的那几个还要大好几倍。浓浓黑烟从火上升起,有的顺着入口飘出来,有的则斜刺里飘入了熊洞中,温迪和黑毛在火堆边蹲着,不断地往火堆里扔木头。等到她们把所有的枯草、干枯的树叶、树枝、劈好的木柴等全部放入火堆,它已经变成了一个人很难接近的巨大火球,站在无米外都能感受到灼热的温度,温迪觉得光是站在这个距离,待久一点她都有可能被烤熟。

  于是拉着黑毛继续后退,又退到了十几米外。

  “那……现在我们怎么办?”黑毛问温迪。

  他突然把这个问题抛给她,还真让温迪苦恼了很久,难道她们要一直傻乎乎地站在这里,等这团火球烧完?它看起来好像能烧蛮久诶,难道她们要在这里站到它熄灭?那得站到什么时候?

  温迪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说:“要不我们还是先回家。”

  “那这里怎么办?”黑毛指着火球问。

  “我都说了,是‘先’回家,又不是回去了就不回来了。”温迪说,“回去接个东西。”

  “接什么东西?”黑毛还没反应过来。

  “你说呢?”温迪都无语了,“当然是镀金石矛呀。”

  她刚刚突然想到,火焰无法烧死熊,它在熊洞最里面,根本不会接触到火焰,但是,它有可能被火焰熏晕。所以,她和黑毛就必不可少需要进入熊洞,进行补刀,那万一斧头不能破防怎么办?它这种武器,砍树还行,砍熊可不一定有用,毕竟荒岛上的生物和外界的不一定是同一种生物体系。

  所以,她还是觉得使用曾经破防过变异野猪的镀金石矛,更有保障。

  这个火球越烧越旺,把整个熊洞的入口完全堵住了,温迪看了一眼,确定熊是不可能从这里跑出来了,除非它有信心自己能穿越火线。她想了想,对黑毛说,“要不还是我留下,你回去,把镀金石矛接过来,再顺便拿一颗绿宝石来。”

  黑毛摇头:“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我不放心。”

  “我得留下,万一我们离开以后火势减小,熊从里面逃出来了怎么办?”温迪摇头,指着另一个方向说,“我去那边躲起来,不露面就是了,你要是不放心我的话,就早点回来。好了,别跟我争了,再继续耽误时间的话,这火可就烧完了。”

  她推了黑毛一把,自信地安慰他她会躲好,为了让他放心,她先往里走。

  这个所谓的里,是相对于她们来处的“外”,这里的果树更多,充斥着浓郁的果香。抬头去看,几乎每一棵树上都挂着果实,不过全部都已经发干发皱了,温迪可以确定,这些果实也就味道闻起来还行,真要是剥开吃它们,这叫不要命。温迪抱着手臂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黑毛正往外跑,安心地点点头,她还真怕自己进了这片果树林里还得安慰他半天才能把人赶走。

  她正蹲着呢,突然听到一阵嗡嗡的响声。

  刚才她是分心去看黑毛,所以没注意周围,现在冷静下来,就关注到了旁边的声音。

  从后面来的。

  温迪好奇地站起来,回头看了一眼,差点扭头就跑。

  就在十米外一棵果树上,居然挂着一个蜂巢!嗡嗡声就是从这个蜂巢里发出的。

  厉害了……

  温迪纠结无比地扭了扭自己的衣袖,本来安宁的表情立刻变得无比扭曲。那个蜂巢里光是发出嗡嗡的响声,但是没有蜂往外跑,所以温迪不知道这个蜂巢里养的到底是蜜蜂还是马蜂,抑或是更加恐怖的杀人蜂?温迪顿时一秒钟都没法在这里待下去了,赶紧往前挪,但往前走了两步想起来前方是熊洞,要是熊真的从里面跑出来,看到她,她会是什么下场?

  唔……

  好倒霉。

  前有熊,后有蜂,温迪就像是冰块一样被冻在原地,她不知道自己该往前还是向后,只好尴尬地冻在原地。幸好,没多久黑毛就从远处跑回来了,温迪二话不说就往前走,跟他会合。她不想让他担心,暂时隐瞒了蜂巢的事,叫他把绿宝石给他。

  随后,温迪再折下几根树枝,绑在一起做成火把,等火球变回火堆,就将火把伸过去点燃,随后让黑毛用镀金石矛将火堆扫灭,她则举着火把率先踏入了熊洞中。

  “温迪,我先下去啊!”黑毛拎着镀金石矛着急地跟着她一起下了熊洞。

  温迪没管他,她握着火把快速朝前走。

  熊洞里的气味非常难闻,她得用袖子捂着鼻子,她之所以跑得这么快纯粹是因为她听到的声音□□静了——或者说,根本没有多余的声音。没有呼吸声。她快速地向前走,来到上次看到大熊的地方,她之前明明看到大熊睡在这里,可现在这里空空如也。熊不在?她烧了这么久,熊洞里竟然没有熊!它已经出去了!

  温迪扭头往外走,没有熊,这个熊洞就没必要再看了。

  黑毛倒是莫名其妙,他刚下洞,只觉得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正愣着呢又被人往外推。

  “走吧,没有熊,它已经提前走了。”温迪叹了口气。

  她不仅没有看到熊,也没有发现熊生活的痕迹。

  因此,温迪生出怀疑,也许这个“熊洞”只是那只大熊用来冬眠的度假别墅,它的居住场所也许是在别的地方。也对,这里是地下,根本称不上一个洞,地上更像是熊爱生活的地方,这里最多叫“熊穴”。

  温迪胡思乱想着,出了熊穴,把火把扔在地上,踩灭。

  黑毛还懵懵懂懂的:“没有熊?”

  “没有。”温迪无奈地说,“走吧,我们回家。”

  那只大熊,溜得还挺快。

  可惜啊,冬天它深眠时才是最好的刺杀机会,她没有把握住机会,现在也只能叹气了。

第240章 第240日

  今天的早饭过于丰盛,温迪用了两份猪肉,一份猪骨,一份蛇肉,做出了一道汤、一道口味蛇、一道腐乳排骨、一份饭团,共四道菜。除了饭团是出门时携带用以外,其他三道菜就是今日早夕,汤里下了各种蘑菇、大白菜、红薯粉丝、土豆、豆芽,又鲜又饱肚;口味蛇不必说,辣椒香菜不要钱似的放;腐乳排骨是炸货,将排骨裹了用腐乳和蚝油等调配的酱料,蘸面粉下油锅里炸,炸出来排骨外表极其鲜亮红润,吃起来微酸微甜,配着汤里味道浅的红薯粉最合适。

  黑毛吃得不□□心,每次有丰盛大餐通常都意味着要有大动静。

  这是又要去跟谁火拼呢?

  他边吃边偷看温迪,她稍微动一下,他的眼睛就追着过去。

  温迪先吃完了饭,看似是吃完了,起身却是进厨房又揪了一把大白菜出来,用油清炒,只加一点点盐,连着汤汁舀出来擓在大盘子里,颜色跟生的似的,该黄的黄,该白的白,吃起来才知道炒得比较久,既入味,口感又软乎乎,不是那种清脆的生口,而是略绵软的口感,着重突出了大白菜本味里的清甜,虽然是下油炒的,但极其清爽,并不油腻,反而能够解一解吃那么多肉的荤味。

  再喝一碗水,黑毛觉得够了,起身问温迪,去打谁?

  温迪正品着果汁的滋味呢,陡然听到这么一句,先是一怔,继而笑了。

  “我说你怎么吃好吃的还板着脸,合着是担心我叫你卖命啊?”

  “没那么说。”

  “放心啦,我可珍惜你啦,比你还珍惜你呢。”温迪轻飘飘抬手叫他坐下,“休息够了再走。”

  于是黑毛乖乖坐下。

  他闲不住,开口问温迪,“等下去哪?”

  温迪喝着果汁,头都懒得抬:“昨天不是说好了吗?上山,进雨林区检查。”

  黑毛刚想问查什么,脑子比嘴快,想起来了,及时刹车。

  对咯,昨天在雨林区扔下那么多诱饵,不就是为了试探蛇群还在不在?今天是得去检查一下。要是肉条没了,他和温迪就得再来一次森林扫荡,务必要将这片区域里所有的蛇全部铲除,免得到了月圆夜,又跑出来闹幺蛾子,给他们找麻烦。

  不过他比较奇怪的是,温迪看起来好像不是挺着急。

  搁平常,她应该做了饭团直接出发才对,要吃早饭可以在路上吃,怎么居然还在家吃,不仅在家吃,还做得这么丰盛,这日子过得也太悠哉了吧?

  他是不敢问,也不知道温迪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也是怪他不问,要不温迪肯定能回答他的问题,她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不就玩呗。

  现在她们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扛过了近三月的大雪,扛过了连续两波堵在门外的变异兽袭击,扛过了蛇群追杀甚至反杀把人家疑似灭绝,什么危险都见识过了,也熬过去了,为什么还要憋憋屈屈地过日子?贱不贱呀?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见识过狂蟒之灾后,温迪已经想开了,在反抗的道路上,她还得注重四个字:及时行乐。

  攒这么多东西就为了攒啊?难道不是为了用吗?

  有得吃,就得吃,不吃白不吃,不吃就烂了。

  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只要不作死,自己高兴就行。

  ——我要去杀蛇,这影响我要吃大餐吗?不影响。

  讲古,那些闻名的刺客出马前,哪个不是得准备一场盛大的宴会为英雄送行呀?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虽然温迪做不到那些英雄的为所欲为,但起码可以做到自给自足。几块猪肉还吃不起吗?几杯果汁还舍不得榨吗?新鲜葡萄熬不过冬天全部都烂光了,她光攒着不是傻吗?

  要不是酒量差,她都想喝杯送行酒再出发了。

  虽然喝不得送行酒,好歹也可以喝几杯送行果汁。

  她想着,端起一杯劝黑毛:“你也来喝一杯?”

  黑毛摇头:“我就喜欢喝水。”

  温迪啧了一声,摇摇头:“你这人过得没滋味。”

  她喝完最后一口果汁,又坐了一会儿,站起来,拎起早就准备好的行囊及工具,出发。

  出发前黑毛很纠结:“我们带这么多东西,等下要是真遇上蛇了,方便对付吗?”

  “也不一定会遇上蛇。”温迪拍拍他的肩,“再说我信任你,你肯定背得起。”

  “我是怕你……唉,算了,到时候交给我提着吧。”黑毛改口,“走。”

  于是两人就由山洞出发,马不停蹄上山,进入雨林区。

  进雨林区前,两人有小小的争执,就是谁走前面。

  温迪说她认路,黑毛说他反应快,经过友好协商,俩不算矮的人在密林里并排走。

  “这不神经病吗?”温迪边走边抱怨,“好挤啊!”

  “安全。”黑毛被骂也坚决不改。

  温迪懒得理他了,按照记忆,找昨天扔肉条的地方。

  她边看旁边的树边找,有的树上做了记号,有的树长得比较奇怪,比如附近的树叶子大多是绿色的,但有几棵树的树叶却非常奇怪,是红色的,这样就会使它们特别显眼,也容易叫温迪对这里有印象。她就特意挑这种容易记的场合,才丢肉条,果然走没多久就找到一处熟悉的区域,“我记得就丢在……”

  “在前面!”黑毛眼睛尖,他只找肉条,鼻子又灵敏,所以比温迪更快发现。

  他拉着温迪往前跑,温迪被拖在后面,脚步凌乱,踉踉跄跄地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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