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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_分节阅读_第407节
小说作者:瑟嫣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2.41 MB   上传时间:2021-04-01 20:57:32

  去了那儿的话,活肯定是好活着的,可是一路上,最起码不比一路往北来得轻松。

  季言之叹了一口气,叫来出破庙打水准备烧锅的狗蛋儿,难得好言好语的学问他想不想学武。

  狗蛋儿摇头,拼命的摇头。“阿爷你可真是为难孙儿,孙儿对学武不敢兴趣,与其学武,孙儿还不如好好读书,考功名光宗耀祖呢。”

  “想法不错,但是不现实。”

  如果不是遭遇战乱,或许季言之还要表扬狗蛋儿一句有志气,问题是现在天灾人祸齐齐到来,一身武艺在身,怎么着也比读书人更加能够护着亲朋。不是季言之嫌弃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而是乱世之中,大部分读书人都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季言之那张苍老布满了皱纹的脸上,满是复杂。

  “狗蛋儿,现在这世道越来越乱了,读书可以明事理,但并不能很好的保护家人。如果阿爷是你的话,我会选择……”说道此处,季言之笑得宛如菊花盛开。“……文武兼备。”

  狗蛋儿:“阿爷,你是不是太看得起孙儿我了?”

  “没出息的东西。”季言之笑骂一句。“你不是一向自诩自己是老季家最聪明的人吗?怎么阿爷说了一句,让你文武兼备,你就虚了?”

  狗蛋儿皱起眉头:“可阿爷也说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活下去,其他的先不谈。阿爷,等找到新的家园,再说到底读书还是习武的话好吗?”

  季言之一听这话,直接呵呵这个坑爷的孙子一脸。

  事实上,季言之也的确这么做了,不是故意的啊,主要是他们爷孙俩东拉西扯的时候,破庙外边突然吵杂起来。正在做着早饭的妇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各自的男人,而她们的男人,则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季言之这位老族长,显然在等着季言之拿主意。

  季言之:“……”总有种族人都不善于动脑子,跟三个憨憨儿同一款的属性。

  “……狗蛋儿,扶着阿爷,咱们出去看看。”季言之吩咐道:“春花、夏花你们跟着你们阿娘、婶娘带好妹妹弟弟们,等会儿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许出去。”

  春花十二岁了,再等两三年就可以议亲了,可以称得上半大的姑娘。很懂事,季言之一吩咐,就赶紧点头并且造作。

  这是习惯使然,主要是季言之没来之前,三个儿子都是老实憨憨,平日里看不出什么,但一遇到事情就急得六神无主,原主季老头就这样当家做主惯了。

  好在季老头挺重男轻女的,但对于五个孙女,都很疼爱。

  安排她们做事,不过是庄户人家的常态。对于庄户人家的孩子来说,姑娘好不好说亲,相貌只是次要,勤劳能干纺纱织布做饭女红一把抓的姑娘,哪怕貌如钟无艳,那也会求亲的媒人踏破门槛。

  狗蛋儿扶着季言之,小心翼翼的出了破庙。

  如季言之所想,破庙外边之所以变得嘈杂无比,是因为又来了一波难民。

  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就好像行走的人形骷髅架子。

  他们与一大早就出去找吃的季家青壮发生了争执,主要是有饿得眼睛都发红光的难民想强抢季家青壮手中,长得很像土狗的豺肉。季家青壮肯定不会任由对方抢夺,所以不出意外,就出现了对持的情况。

  对方难民多,不过都挺瘦弱。而季言之这边,青壮不少妇孺也不少,总体来讲两方难民,表面上看起来不相上下。

第477章 古代逃代荒记(05)

  双方对持, 一方仗着人多,一方仗着青壮不少,僵持起来。

  季言之杵着被当成拐杖儿的木棍, 又有狗蛋儿搀扶,很快就出了破庙。看到这一幕, 敏锐的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劲。

  他们的眼珠子。

  季言之不过思索了三秒钟, 就吩咐被护在破庙的妇孺孩童收拾行装,把那头瘦得只剩骨头的豺尸体丢下。他们赶紧离开,没必要和饿狠了, 估计连人都吃家伙, 多做纠缠。

  族人们有些不情愿,可他们习惯听聪明人的话。季言之这位病病歪歪,瘦得脱形还没怎么恢复人样儿的老族长,在季氏族人的心中,一直都是顶顶的聪明人。

  长久以来,他们接受的教育就是,不懂的别瞎哔哔, 好生听从就是。所以即使心有不情愿, 季氏族人还是很听话的将那头瘦得只剩皮包骨头的豺尸体丢下,护着老弱妇孺离开了。

  这伙儿难民没有阻止一行人离开的意思。

  之所以和季言之一行数十口人对上, 就是为了抢夺豺尸体。

  相对于季言之的打算是闽南江浙靠海岸一代, 往南走, 与他们对上的这伙儿难民从北往南走的。一路何止千里, 季言之的评估没有错,他们之所以红眼珠子,那是因为吃了死人肉。

  季言之不想和他们对上,并不是怕, 而是不想过多的做纠缠。最最重要的是,季言之有足够的信心,找到供应几十口人的食物。所以没必要和狠起来,连同类都吃的牲口对上。

  而之所以将瘦骨伶仃的豺狼尸体让给那伙儿难民,是算准了他们的目的,不起任何争斗的离开。

  走出破庙范围,季言之指路,领着大家来到了沼泽地处,大部分地面都被冻住了,如果注意看的话,会发现冻住的泥土上,有大大小小的小洞。

  季言之很确定,平日里沼泽处是没有什么人来寻找食物的,因为淤泥深厚,不熟悉沼泽的话,沼泽是会吃人的。

  大多数人来沼泽处找食儿的人,都有去无回,自然而然沼泽处就成了人的禁区,生活在那儿的生物,例如蜥蜴爬虫和豚鼠,甚至两栖类、鱼,禽类等,可谓的种类繁多。季言之打算领着族人们,趁着风雪冻住了,在沼泽处多待一段时间,囤积收集粮食。

  “看到那些被冻住的小洞没有。”季言之出声吩咐道:“挖开它们,里面有吃的。”

  家里的三个憨憨儿子,哪怕已经成家立业,都是最听爸爸话的好孩子。

  季言之这么一开口,三个憨憨儿子赶紧上手。

  这一回倒没有犯蠢,上手挖洞,没有光用手,而是用扒死人衣服时,一起‘收缴’的武器。

  有长刀、木棍,甚至狼牙棒。

  总之种类繁多,用来挖洞刨坑找食儿,称得上大材小用。

  不过这样速度也快,三个憨憨儿子再加上族里的青壮,以及半大的孩童,很快就将目光所及之处,有大大小小、洞的地方全部刨开,从里翻找出不好冻得僵硬的泥鳅、黄鳝。还有蛇、青蛙,总之种类繁多,数量也多得让季氏族人们惊叹。

  “阿爷,你怎么知道会吃人的沼泽,有不少吃的。”

  狗蛋儿、粪坑、驴蛋儿三个孙辈儿,看着地上那一堆横七竖八的肉,不约而同的吞起了口水。其实不管是蛇青蛙也好,还是泥鳅黄鳝也罢,不会处理的话,吃起来会有一股土腥味儿。

  可这个时候,缺衣少食随时都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时候,谁管吃下肚子里的食物有土腥味儿还是SHI味儿啊,总归吃下肚子后能活命。

  “阿爷,你果然是咱们季氏一族,除我之外最聪明的人。”狗蛋儿抹了一把嘴巴,由衷感叹道。

  可惜他的肺腑感慨却让季言之想抽人。

  “兔崽子,想挨揍是不是。”

  季言之白眼一翻,作势就想用杵着的木棍子抽人。狗蛋儿讪讪然一笑,到底不敢再次‘顶撞’季言之身为爷爷的威严,连连告饶。

  季言之哼了哼:“没有人烟的地方,一般野兽猛禽都多。这是常识,身为猎人的常识。劳资不相信你们阿爹教导你们的时候,没有提过这点。”

  狗蛋儿果断摇头,比狗蛋儿分别小了三岁、五岁的粪坑、驴蛋儿摇起了脑袋。

  季言之嘴巴抽了抽,不是意识到三个憨憨儿子还能够更蠢,而是想到了三个孙子的名字。

  狗蛋儿、粪坑、驴蛋儿。

  虽说之所以取这样的小名儿,是因为贱名好养活的关系。可……可怜的二孙子,大哥、小弟都是‘蛋儿’,偏偏粪坑的父母,他的二儿子、二儿媳妇别出心裁的取了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名儿。

  啧,狗蛋儿坑爹最坑爷,粪坑连同现年五岁大的驴蛋儿却被亲爹亲妈坑。果然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啊。

  “选点没有骨头的泥鳅,用铁锤剁碎了,肉糜加野菜煮熟透,给老弱妇孺食用。”季言之淡淡的吩咐,便有善厨的妇孺上前来捡泥鳅,就着化开的雪水清洗,然后真拿着铁锤将挑捡出来的泥鳅去骨头剁碎,煮成了一大锅野菜泥鳅肉糜粥,特供老弱妇孺。

  季言之也分了一碗,热乎乎的,让人从里到外都暖呼呼的。

  其余青壮,则将所有捕获的猎物全部处理了,放粗盐一锅乱煮。

  吃肯定是吃不完的,不过这样简单处理,方便保存。赶路的时候,也不需要浪费多余的时间埋锅做饭,只需要将煮好的肉块当成干粮啃就成。

  不过饱饱的吃了一顿,季氏一族并没有急着赶路,而是听从季言之这位老族长的安排,一边停留在沼泽处大量收集野物做成易保存的肉干、干粮,一边砍伐树木,制作推车。

  他们一行人,青壮有,老弱妇孺有。特别是四五岁的孩子,连同季言之最小的嫡孙女雪花在内,就有七八人最多。

  很多时候,特别是逃荒的时候,老弱妇孺特别是年龄很小的孩童,是最先倒下的。有体质方面的原因,更有人被逼到绝境后放弃身为人的礼义廉耻、道德人伦,选择‘易子相食’的缘故。

  依着季言之的性格来讲,季言之肯定宁愿自己受苦受累,都不愿孩童遭殃。大量做木板车,除了可以让老弱妇孺乘坐节省体力外,还能够携带赖以生存的物资。

  这样一来,大大的提升了季氏一族阖族上下存活的可能性。

  大约准备齐全一月的口粮,季言之才开口,让一行人离开沼泽继续往南走。

  离开沼泽地的第一天,下了差不多半个月大雪便停了,一直躲藏在乌云之中的太阳迫不及待的出来,将余晖晒满整个大地。

  天更加冷了,特别是雪水消融,露出原先掩埋在雪地里的尸体时,更添一份无法言说的凄凉。越走,坐在木板推车里,怀中抱着三岁大,孙女小雪花的季言之,眉头皱得越深。

  旱涝过后必有瘟疫蝗灾,同理大雪消融,那些个原先被掩埋在大雪中的尸体,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腐臭发烂后必然引发瘟疫大面积的扩散传播。哪怕季言之他们途径的地方,很多都已经十室九空。

  季氏一族只剩下不足百口人,哪怕一路上遇尸体焚烧,又能处理多少具尸体。所以避祸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走,并且行走的途中遮掩住眼耳口鼻。

  季言之也这么吩咐了,族人都很听话,一丝不苟的按照季言之的吩咐行事。正因为如此,季氏一族逃荒的队伍并没有减员,哪怕两三岁大,论起来还要叫季言之一声高祖父的婴孩,也是活得好好的。

  “咦,阿爷,那里有人。”

  靠在季言之怀中的雪花突然出声道。

  原本阖目养神的季言之顿时睁开了眼睛,看了一眼同样是逃难,而且同样是往南方逃的难民。

  “有人。”

  经过调养,季言之依然苍老,却不再是行走的人形骷髅。他将皱纹满布的手掌放在雪花的头上,眼神浑浊却透着难以言喻的复杂。

  其实从沼泽地出来,就有难民跟着他们。一开始季氏一族有心软的,会给这些难民一些食物,结果没曾想,一时好心反而差点遭了大祸。

  跟着后边的难民多了,眼瞅着季氏一族在季言之的安排下有吃有喝还有衣物穿,他们却要忍饥挨饿,靠着善心人的怜悯活命,羡慕嫉妒之余自然就忍不住对季氏一族出手。

  而有季言之在,他们的出手必然落了空。只是哪怕不用季言之开口,季氏一族的人也不敢随意的大发好心,给难民食物。这样一来,慢慢地,跟在他们后边儿的难民见无利可图,反倒没那么多了。

  不过还是有,却大多数是死了家中青壮男丁的妇孺,季言之也就没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让他们跟着,必要时,甚至还会开口,接纳她们。毕竟在季言之的规划里,他们到了沿海,会往大城镇发展,而不是小小的,只有百八十人口,谁来都有可能灭掉他们的小渔村。

  那么人口,是顶顶重要的存在。现在开始,慢慢的增添人口,才是真正的未雨绸缪。

第478章 古代逃荒记记(06)

  季言之的思量, 没有对任何人讲,哪怕是整个季氏一族除他之外,唯二的聪明人狗蛋儿, 季言之一丁点都没有透露。

  不是嫌弃,好吧,季言之的确有点儿嫌弃狗蛋儿的年龄, 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 再怎么聪明,狗蛋儿现年虚不过十岁。男子十六及冠,也就是说狗蛋儿还要等六年,毛才算长齐, 有聪明也是习惯性坑爷的小聪明, 知道季言之对未来的规划的话,弊大于利。

  中午的时候,一大群人在一条涓涓流淌的河上游地段停下休整。妇孺埋锅做饭, 青壮男丁则去捡拾柴火, 顺便找找有没有吃的。

  可惜赤壁千里,除了沾染了鲜血, 生长得特别茂盛的野草, 就只有不成人形的腐肉枯骨。捡拾柴火顺便找吃的青壮男丁严格按照季言之所说的,遇腐肉枯骨赶紧避开,必要时掩住口鼻。

  二十多名青壮男丁见到这样的场景,熄了寻找野物的心,只找了距离腐肉枯骨远的地方,用已经磨损得坑坑洼洼的刀剑挖掘着野菜。芳草萋萋,血肉能灌溉野草, 自然也让足以救命的野菜,漫山遍野的生长。

  不一会儿的功夫,二十多名青壮男丁,就寻摸了好几斤的野菜。就地取水清洗干净,带回去和着制作的肉干一起煮了,所有人连汤带水美美的吃了一顿。

  吃完午饭,队伍并没有立刻走,大家伙儿都在原地休息。季言之很有闲情逸致的带着十多个孩子,教导他们辨认一些常见的草药,并且采集就晾晒在木板车上,为逃荒队伍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记住了吗?”季言之声音极度和蔼的道。

  十多个孩子狂点头,有的叫季言之族长爷爷,有的叫季言之族长曾爷爷,甚至高祖。总之在整个季氏一族,季言之的辈分很高,叫他阿伯叔叔的,好几个都与他的年龄相当了。

  “记住了,不过阿爷,我们不注意的话,真的会得病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粪坑领着驴蛋儿居然插入了教学队伍中,而且很有探索精神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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